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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衡

【楼诚】威风堂堂(75)

  明楼原本握着他的手腕,只觉得他忽然颤抖起来,像是有些站不住的样子,忙伸手抱住了,问:“怎么了?”

  明诚知道自己是旧病复发,它来势凶猛地发作,像一片又一片的刀。若要撑也不是不行,但事后会更难过,便没有调动身体控制去强撑,借了明楼的力道靠住,气息略为不稳:“也没什么,老毛病了,休息一会就行。”

  很疼,但他只抿住了嘴唇,并不出声,额上慢慢渗出汗来。

  明楼想起他曾提过的后遗症的事情,高木留给他的馈赠看来应该就是这个了。

  原来,他发作起来是这样的。那个人就算已经远走,留在他身上的伤仍旧悄然藏着,恒久存在,依然会不时冒出头来,要令他受难。

  所有发生过的,都要留下痕迹。...

  明楼原本握着他的手腕,只觉得他忽然颤抖起来,像是有些站不住的样子,忙伸手抱住了,问:“怎么了?”

  明诚知道自己是旧病复发,它来势凶猛地发作,像一片又一片的刀。若要撑也不是不行,但事后会更难过,便没有调动身体控制去强撑,借了明楼的力道靠住,气息略为不稳:“也没什么,老毛病了,休息一会就行。”

  很疼,但他只抿住了嘴唇,并不出声,额上慢慢渗出汗来。

  明楼想起他曾提过的后遗症的事情,高木留给他的馈赠看来应该就是这个了。

  原来,他发作起来是这样的。那个人就算已经远走,留在他身上的伤仍旧悄然藏着,恒久存在,依然会不时冒出头来,要令他受难。

  所有发生过的,都要留下痕迹。

  他不是第一次如此痛苦,以后应该也还是会这样,只能一遍一遍地承受。

  高木是那样犀利的猎手,他纵然扛得过高木的刑讯,但不可能不付出代价。

 

  明楼把他拦腰抱起来。

  因为过年缘故,内宅门前一路都燃过了鞭炮,满地红色炮屑,一片喜庆。

  抱着人走在上面,像是百年好合的仪式。

  只是,以当前情形,自是不可能有什么旖旎心思。

  就这么抱着,踏过了内宅前的长路,走过假山流水,打开一扇大门,穿越客厅之后,推开起居室的门。跟十数年前一样的一条路,只是中间已经横亘了太久的时间。

  流年逝水,像是做了个长长的梦。

 

  明诚仍是忍着的,就算疼得阵阵颤抖,也还是不发出声音,睫毛轻轻扑簌,渐渐湿了。

  他能够忍受任何痛苦,一向如此。

  但他单薄的身体是虚软的,莫名幼弱。

  让人想起刚把他领到家里来的时候。

  他小时候也是这样,沉静得几乎不像个孩子,就算几乎被虐杀,也是不言不语,从不诉说的。

  若那时候没对他伸手,都活不到能够离开上海的时候。

  明楼想及这一点,胸口蓦然生疼,不自觉地在手上又加多了一分力气。

 

  没惊动任何人,明楼把他抱到自己房里,安放在床上。

  他真的太安静了,纵然胸膛不断起伏,显然疼得紧了,也依旧只是喘息,一径忍耐着。

  明楼坐在床边,伸手握住他的手。

  修长柔软的手虚浮地落进掌心里,纤薄的一只手,骨头也是细韧的。明楼顺着指隙扣住,说:“别怕,有我陪着。 ”

  他虽然倔强坚忍,但终究是人的身体,会受伤,会疼痛。

  这样受难的样子,仿佛一个静静的薄脆糖人,像是会化掉一般。

  若他的生命力略低一些,只怕连如今相对的时光都不会有。

  明楼双手捧住他一只手放到唇边,嘴唇在他手背上轻轻摩挲,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慢慢亲他,就像亲着自己的心脏。

  在黑暗里走得太久,都快遗忘了它的存在。 

  时光宛如流转回十几年前,还没充分体悟过世间不仁,也没孤身行走在修罗场里,心还未及变得硬如铁石。

  那个时候,最喜欢把他抱在膝上,握着他的手慢慢书写。彼时的风吹得和暖,会将淡蓝色小碎花的窗帘轻轻扬起,怀中的少年会仰起头,一双漆黑的眼睛望过来,微微浅笑。 

 

  明诚神智昏沉,视线空茫,身上亦脱了力,但他依然模糊地意识到明楼说的话,做的动作。

  好得太超过了,错觉回到了很多年前。

  那时候,在一片凄风苦雨中,有人持伞而来,挡住了他头顶的一方天地。

  纵然雨不会因此止歇,但却是尘世间最大的温暖。

  足以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翻来覆去地反复摩挲,成为始终光洁如新的片段。

  这一路走来,在杀戮场里亡命,在白骨冢间苟生,兜兜转转,居然仍有一把如故的伞撑在头顶,似乎未曾稍离。

  不会害怕。就算再疼,都是甘之如饴的。

 

  良久之后,疼痛远去,只有额上的冷汗昭示着曾有过的煎熬。

  明楼用手帕把他的汗擦了,轻声问道:“不疼了?”

  “已经好了。而且,本来也不怎样疼。”

  明楼盯着他,面色沉凝:“还在说嘴。”

  “能忍住的疼,就没有什么。”

  “有什么是你忍不住的?”明楼低斥一声,声音却无法严厉,双手把他从床上捞起来,抱进怀里,凝视一会,终究禁不住低头去吻他苍白的嘴唇。

  没有深入,只是含吮。

  他太疲惫了,禁不住太强的动作。

  “有的。”轻轻喘息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视对面的人,明诚的声音轻而温存:“比如说,想您。”


疏山问竹

【楼诚】山河旧事 卷二 明月不胜愁 15 完结

所有预警都是自由,爱你喜爱的,尊重你自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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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跨度大,开篇1940至1993年


卷二 明月不胜愁


山河旧事文章列表


章十五 蓬山万重


民国三十八年,或许也再没有民国了。明诚削完手里的苹果,递给面前眼巴巴的小男孩。屋外明亮的光,明诚的目光沉静。他听到几声炮仗,收好小刀打开门。


一个新世界,乙丑年的十月份,他和明楼的期望成了真。身后的小男孩扯着明诚的衣角,仰头看他,“明叔叔,我爸爸说你要搬走了?”两家是邻居,明诚孤身一人,有些事难免顾及不到,邻里...

所有预警都是自由,爱你喜爱的,尊重你自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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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跨度大,开篇1940至1993年


卷二 明月不胜愁


山河旧事文章列表


章十五 蓬山万重

 

民国三十八年,或许也再没有民国了。明诚削完手里的苹果,递给面前眼巴巴的小男孩。屋外明亮的光,明诚的目光沉静。他听到几声炮仗,收好小刀打开门。

 

一个新世界,乙丑年的十月份,他和明楼的期望成了真。身后的小男孩扯着明诚的衣角,仰头看他,“明叔叔,我爸爸说你要搬走了?”两家是邻居,明诚孤身一人,有些事难免顾及不到,邻里都帮衬着他。

 

“叔叔是要回家了。”明诚蹲下来,单脚撑着地。小男孩晃着脑袋问:“家在哪里?我以后可以去看你吗?”

 

明诚被他逗笑,摸着他的头,“在上海,有很多好玩的地方。你以后可以给叔叔寄信,到时候叔叔来接你去玩。”

 

得到了承诺的孩子,高高兴兴的坐回椅子上,欢快的荡着脚。明诚没有说话,心里越是欢喜越是安静。北平的十月份,前几天一场暴雨刚过,空气里还冷飕飕的。他靠着门廊吹风,一年前,他又回到北平,渐渐的就住下了。

 

到底是放不下,想着蹭踩着同一片土地也好。而明诚给明楼写了好几封信,并未寄出去。两头通不了音讯,仗叮叮当当打了一年,终于结果。三天前,邮局送了信给明诚,字是明楼,信封却写着张荩。

 

一张薄薄的纸,读每一个字心都要跳出来。藏着千言万语,信中提“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明诚几乎要哭出来。但他闭上眼睛,等那股热潮过去。末尾约在广州,北平和平解放后,国民党败退广州,众人都是鸟兽状散去。能走就走,总好过等死。

 

明诚很快开始准备,他的衣物不多。本就是打算日后回上海的,木柜子里还留着大半空间。他一边整理一边规划,眼皮跳个不停,许是晚上没睡好。火车票被他贴身放着,大半夜躺在床上,黑漆漆的房顶,满心都是明楼的面容。

 

 

如今不同以前了,检票结束后,明诚靠窗倚着。原先他和明楼去过一次广州,三七年的时候,原本和明镜说好回上海过年,但总社临时下了任务。明楼只好改道去广州,那时风向也乱,明诚和他简单定了家旅馆。回程时又因着航空关系拖了几天,被明镜好一顿数落。

 

力行社为了查核人员信息,专门指出几个地点。人是通过了介绍,只差最后的考核了。但明诚莫名觉得蹊跷,他是去年入社的,由明楼介绍。考核那天差点闹了笑话,上级下级都用化名,明诚给自己取了个代号“獴”——毒蛇的天敌。

 

明楼成了他的考核官,贴身格斗,明诚颇有些手足无措,家里的大少爷也不能伤着。倒是明楼先出手,发觉他的为难,更是步步紧逼。明诚被他的腿扫到,趔趄几下就要摔下。明楼眼疾手快拉住他的袖子,使劲一扯就靠到一块,嘴贴着耳朵。

 

明诚闹了个大红脸,明楼仍轻声道:“扒了獴的毛做裘,应该挺舒服。”

 

回想起来别有滋味,明诚在火车上度过一个黑夜。隔天大清早下车,原本还有些长途奔波的疲累,一见到明楼什么都不见了。

 

他们约在一家粥店,明诚兜兜转转绕了好些路。地方藏在巷子里,明楼连背影都显眼,那一刻没有其他人,他的灰呢大衣熟悉入骨。近乡情怯,对人也一样。明诚呆呆站在门口,隔着一扇蓝色窗户看他,不敢动,就怕人忽然不见了。

 

而明楼仿佛感觉到明诚,微微撇过身子,那张侧脸毫无防备撞进明诚的眼里。轮廓清晰,比原先消瘦许多,他再也忍不住,跑似的走进去。明楼握着他的手,将明诚圈在怀里。几张桌子挨着,空间太小,但他俩都用力抱紧对方,再狭小的地方都好。

 

大概过了一个世纪,明楼终于将他放开。桌上是两碗粥——及第粥。眼泪打转,明诚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还清楚的记得分开的那天。重庆的某个傍晚,明诚满怀疲累的回到家,望见厨房的食材,心生安宁的准备煮粥。

 

但情况猝不及防,他们连那碗粥都没能吃上。而此刻谁都没了喝粥的心思,但明楼用调羹搅了几下,面色平静的朝明诚笑:“再不喝就没机会了。”

 

两人都心知肚明,明诚猝而埋着头喝粥,喉咙口哽咽,他想一定是眼泪掉进去了,否则舌尖上怎么都是咸味。

 

“我想着走之前,还是要和你见一面。”明楼缓慢开口,他隐藏着情绪,手抖的厉害。

 

“大哥。”明诚垂着头出声。隔了那么久,他终于又听到那声大哥,亲切又温柔。明楼抓着明诚的手不放,“你听我说完。七月份国民党就准备全面撤退台湾,我尝试过联系组织,拖了很久终于给了答复。”

 

长久的沉默后,明诚开口,他猛地咳了一声,试图压住什么。“大哥,我过来的时候,看见平安戏院新上了一出戏,陪我去看看吧。”明诚全然不提台湾的事,一味的笑。明楼忽而松了口气,拉着他出去。

 

“我记着你不爱看戏啊。怎么今天想起来了?”仿佛时光倒退,他们只是游客,横亘着的家国动荡全然不复。

 

明诚挽着明楼的胳膊,密切里带着拘束,“你以前答应我的地方都没能去,怎么就知道我不爱看戏了。”

 

“那不都是生活所迫嘛,事情来得及,没法去。”

 

“我知道,今天总行了吧。就当陪陪我...”明诚猝然顿住,轻不可闻的说了句,“以后就没机会了。”

 

他们贴的很近,明楼磨蹭着明诚的桡骨,还是他一贯的习惯。而明诚反握紧明楼的指关节,“你瘦了,等以后我给你补补。”

 

然而谁都没有反驳,明楼加深笑意,“好。”

 

 

其实明诚真的不爱看戏,他不过想找个借口,寻个人多的地方。让自己把情绪控制住,他怕会拉住明楼,不让他走。他甚至都没有问重庆分别后的事,台上咿咿呀呀在唱《西厢记》,胡琴声一下下。两人都心不在焉,明楼的茶已经添了好几次,而明诚滴水未沾,连伙计都奇怪着多看他们几眼。

 

等到熬完这场戏,明诚脑袋发昏,偷偷瞧了眼明楼,对方也在看他。“怎么了?”明楼问,他探身靠近明诚。

 

“不太舒服,想休息了。”明诚扶着靠手起身,他有些摇摇晃晃,是真的难受。

 

明楼拥着他,用手背贴他的额头,没有发烧。顿时舒了口气,明楼又问他,“头疼还是怎么了?”就怕路上着了凉。

 

“没事,前几日感冒了。路上太累,睡一会就好了。”明诚忽而想靠在明楼怀里,就埋着不出去。

 

“先回旅馆吧。张荩暂时出去办事,估摸着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你先去他房里歇着。”

 

 

一路浑浑噩噩,屋里拉着窗帘,黯黯的只有盏昏黄台灯。明诚原本靠着枕垫,见明楼要走,立刻起身抱住了明楼。

 

他希望此刻自己没有长大,还是十岁的孩子。可以哭可以笑,将所有情绪都发泄在明楼的怀里,那是他的广阔天地。而明诚真的哭了,哑着声,肩膀颤抖。明楼顺着他的背,忍了许久的情绪,再无处可逃。

 

明楼吻明诚的耳垂、脖颈,与他享受片刻的肌肤之亲。而明诚抱着他的腰,狂风暴雨般回应他,炽烈的难以阻挡。他们撞到床边的台灯,连破碎的声音也不能吸引注意力。情至深处,身边的一切都成了灰烬。

 

难以言喻的情绪爬上明诚的小腿肚,他跨坐在明楼身上,终于正视明楼的面容。浓眉锋利,眼角长了几条皱纹,他忽而笑出来,肆意好看,身体的火热填补心里的恐惧。其实他很慌,所以动作越快。而明楼握着他的腰,所有的久别重逢,都预示着更悲伤的分离。

 

而猛烈的情欲碰撞过后,火苗的灰烬终于被风吹走。明诚扪在明楼胸口,他用手指触碰每一处骨络,分明是要记住明楼的构造。

 

“你什么时候走?”他一字一句,心在滴血。

 

明楼盖住明诚的手,闷闷的说了一句,“八点。”

 

“现在已经五点了。”明诚忘了一眼床头的钟,他其实看不清,屋子里是暗的,从门口只能看到他们的剪影,缠绕在床上,像西方油画上的神袛。

 

“我先睡了。”明诚翻身过去,眼角压着枕头,“别喊醒我。”他不想再亲眼看着明楼离开。明楼俯身亲他的额头,拨开零落的发梢,一路吻下去。“阿诚。”他喊一声名字,明诚心里的防线就往后退一步。

 

三声之后,明诚再次回应他的吻。时间再一次次的亲吻中溜走,但两人心里都有数,一场无言的告别。

 

张荩在码头等到了明楼,他被风吹得抖抖索索。

 

“明诚还好吗?”他和明诚也算同窗,可惜没能见到。

 

明楼沉着眼,“他睡着了,我骗他说八点离开。”他比谁都清楚明诚,比谁都爱明诚。他的阿诚一定会来送他,这样谁都走不了。

 

“上船吧。”张荩突然朝遥远海面望了一眼,“这一走就真的隔着山海了。”山海却不可平,明楼短促的笑了一声,踏上了甲板。他想,几年前,明诚孤身一人站在甲板上,又是何种情形呢,他只想靠着船舷,抽一支烟,什么都不说,就等着眼泪自己流干。

 

蓬山此去无多路,明诚躲在码头的货物后面,裹紧着大衣,盯着那艘轮船。直到一望无际的海边什么都没有,心里有什么东西灭了。他这一生的年岁,在今日之后如同无有。

 

 

卷二 明月不胜愁 完


北歌南唱

【谭赵】好梦如旧

楼诚衍生,谭宗明×赵启平。

……我犹豫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发出来。

其实我想叫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狗血与天雷红色预警。

非常OOC,逻辑全被狗吃了。

情爱暗示和描写。

最后,我拒绝承认这种东西是我写的。


1、

谭宗明一边微笑,一边不动声色地把手臂从女人柔软的肢体里脱离出来。

若是其他场合,他也不介意挑个合眼缘知情趣的春风一度。只是任他身家济济,名下产业众多,今天这个酒会要推介的项目也是不容小觑,因此完全不敢掉以轻心。酒过三巡,该寒暄的寒暄完,该客套的客套尽,便可放开身段谈正事。

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是谭宗明的发小,大洋彼岸奋斗多年,终于觉得到了...

楼诚衍生,谭宗明×赵启平。

……我犹豫了好久要不要把这篇发出来。

其实我想叫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狗血与天雷红色预警。

非常OOC,逻辑全被狗吃了。

情爱暗示和描写。

最后,我拒绝承认这种东西是我写的。





1、

谭宗明一边微笑,一边不动声色地把手臂从女人柔软的肢体里脱离出来。

若是其他场合,他也不介意挑个合眼缘知情趣的春风一度。只是任他身家济济,名下产业众多,今天这个酒会要推介的项目也是不容小觑,因此完全不敢掉以轻心。酒过三巡,该寒暄的寒暄完,该客套的客套尽,便可放开身段谈正事。

这个项目的负责人是谭宗明的发小,大洋彼岸奋斗多年,终于觉得到了该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的时候。这家伙被资本主义荼毒得久了,别的没学会,"I Have a Dream"式的英雄主义倒是玩转个十成十,上来就是孤注一掷式的大手笔。

谭宗明虽然不赞成他疯疯癫癫的行事风格,却架不住他异想天开般的项目策划。谭总纵横商场多年,面上是只老狐狸,骨子里是条贪吃蛇。要斗,要赢,要棋逢对手,要酣畅淋漓。两个疯子久别重逢,一拍即合,轰轰烈烈地拉开一场豪赌的序幕。

这是个高档社区项目,主打牌之一是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他发小有想法,谭宗明有人脉。他们打了政策的擦边球,将来给业主坐诊的大夫里,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不过是起步价。今天这样的场合,自然也请了几位杏林名家来撑场面。

合作谈得愉快,眼看时间不早,谭宗明体恤,考虑到那些名医大家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有的明天还要上班,早些跟人打过招呼,也好放人回去。他跟下面一个项目经理交代了,人家便诚惶诚恐地带着谭总去了侧厅。

酒会策划想得也周到。这帮子专家毕竟是文人,总有些清高气的,让他们与一帮生意场上的老油子混在一起,反倒两相尴尬,不如各辟战场,保持足以产生美的距离,还能维系住那份对金主的感恩之心。

于是谭总端着酒杯施施然进去。他年轻有为,英俊多金,站在一帮或挺着啤酒肚或顶着地中海的专家教授们中间未免有些微妙的距离感。项目经理眼珠一转,想起一人来。人群中一眼扫到那人醒目背影,于是热络喊到:“赵主任,赵主任!”

那人应声转过来,面上微笑,嘴里却说:“刘经理,我已经纠正过很多遍了,请在我的姓后面加副,谢谢。”

谭宗明脚步陡然顿住。

那人熟悉眉眼怔忡,嘴角还弯在上一个角度,来不及调整就僵在脸上,一眼看上去,那笑竟像是为了谭宗明的。

谭宗明突然忘了今夕何夕。

项目经理浑然不觉他们之间的暗流涌动,还在絮絮叨叨地互为介绍。这两个人一个是海市大鳄,背景深厚,打个喷嚏都能在海市刮起一阵飓风。另一个是天之骄子,海市历史上第二年轻的副主任医师,鉴于占据了第一的那位如今已经是海市最大一家三甲医院的院长,这一位的前途恐怕也是不可限量。

他洋洋洒洒一长串,既理清了来龙去脉,又不失时机地吹捧一番,自觉发挥稳定,十分满意。转头却见两个正主大眼瞪小眼地定在当场,当下心理就嘀咕起来。

正当他背后开始冒汗,赵副主任率先伸手表示友好:“您好,谭总。”

他顿了顿,突然笑了:“好久不见,不知谭总还记不记得我。”

谭宗明猛然抬头,眼里射出猛兽般的精光。然而这怒意一闪即逝,他随即若无其事地握住了赵副主任的手:“说笑了,赵副主任这样精彩绝伦的人物,碰过一次,又怎么忘得了。”

听这口气,两个人不仅认识,还很熟。然而项目经理怎么听,怎么觉得他这话说得十分古怪。只见赵副主任面不改色,笑着说:“说来不怕谭总笑话,其实要不是今天见着,我都快把旧事忘了。我自己记性差,就以为人人都跟我似的,真是惭愧,还请谭总不要介意。”

这项目经理就是再傻,也该从谭宗明微沉的脸色里看出端倪。何况他还算个人精,几乎是瞬间就猜到这两位之间怕是有那么一点不大愉快的过去。也算他聪明,打了个哈哈遮掩过去,立刻把谭宗明引向另一位海市颇有名望的专家去了。

待一切重回正轨,他方才偷偷地擦了把汗,悄悄打量一眼,才发现那位赵副主任不知什么时候没了人影。

走了也好。他烦躁地想,不然万一他触到了谭宗明的霉头,到时候大家统统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欲哭无泪地发现,谭宗明不见了。

赵启平掬了一捧冷水浇在脸上。动作有点大,水溅到领口上,打湿了领带和衬衫。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脱了西装,解开领带放在洗手台上,又扯开两粒衬衫扣子,才觉得心里的焦躁稍稍平复了些。

不应该这样的。他想。大概是这个意料之外的重逢太过仓促,没给他留足心理建设的时间,才会一时失态,让那人看了笑话。

想到这里他又烦躁起来,想去摸烟,才想起来今天这身西装太紧,口袋里除了车钥匙,什么都塞不进去。

他们这个行当里抽烟的不少,但也绝不算多。他本来也并没加入这慢性自杀的队伍,后来有人教会了他。闲来偶尔用来解乏,并不贪恋。

只是他想到这层上,就更觉得头疼,忍不住抬手遮了眼,生怕洗手间里过于明亮的灯光灼伤了他脆弱的神经。

就在这时候一支烟递到眼前。

赵启平一抬头,就看见那个教他抽烟的家伙在面前。

总有一些过去,会让现在的自己产生类似于“这个没脑子的蠢货真他妈是我?”之类的疑问。赵启平曾经以为自己与旁人不同,直接跳过了黑历史这个阶段,后来才晓得不过是自己的犯蠢来得格外晚一些。那一年他跟谭宗明搅在一起,两个人做完之后谭宗明总要抽烟。他不乐意,提着精神喋喋不休尼古丁的致死剂量,却被人捏着下巴灌了满满一嘴的烟气进来。从那个时候他就开始抽烟,一开始也不知道是喜欢那种辛辣的苦,还是为了怀念谭宗明吻他的触感。后来等他们分开了,才发现自己已经戒不掉了。

戒不掉就戒不掉吧,一点爱好而已,左右不会是因为谭宗明。

如今在没有任何其他闲杂人等的洗手间里,一支抽了一半的烟递到手边,什么含义?不接势弱,接又没什么立场——他们如今不过是陌路,又有什么理由恶心兮兮地分享一支也许还带着对方口腔里各种致病菌的烟。

他的面无表情看在谭宗明眼里,就有了别的含义。

谭总把那支被人晾在半空的烟又收回来,不紧不慢地嘬了一口。

说实在话,从任何一方面看,谭宗明都是绝好的情人。他聪明有趣,周到妥帖,英俊慷慨,床上床下的表现都堪称满分,很难有人能拒绝他。

赵启平偏偏就是那个例外。

只是这个例外也是撞透了南墙才有所领悟——跟谭宗明在一起,不管他看上去有多把你当回事,你自己都永远不能把自己当回事。

比如现在,就在赵启平微微一愣神的功夫,谭宗明毫无预兆地凑上来,烟气沾了他的味儿,似乎也变得跟他一般逼人起来——亲爱的谭总极不道德的把一口饱含着各种致癌致命物质的二手烟吹到了赵副主任的脸上。

这样近乎挑衅的姿态显然惹怒了赵启平,因为那张脸上显出简直令人着迷的愠怒来。这种谭宗明以前从未见过的神态像踏在手心上的猫掌,落在睫毛上的雪花,挠在心尖上的绒毛,非得把这人抓住了弄疼了办老实了才能缓解。他笑,非常清楚嘴角弯起什么样的弧度会让自己看起来更迷人。不用说,说什么呢?他们再没脸没皮的事都做过,这点小心思还能看不破?

当年谭宗明勾搭上赵启平,一方面是因为他特别好看,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特别聪明。真聪明,现在也一样,一眼就看透谭宗明满脑子的龌龊思想。只是时过境迁,当年赵启平也许会迫不及待地去扒谭宗明的裤子,现在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扇谭宗明一记耳光。

然而金主毕竟是金主,得罪不起,懈怠不起,招惹不起。赵启平还想在海市的地界上多混些时日,暂时没有背井离乡的念头。因此虽然拳头蠢蠢欲动,到底还是忍住了。他一句话没说,生怕说出什么不该讲的话刺伤眼前这位矜贵的自尊心,因此只是拿了西装外套要走。

他忍让至此,对面那位却不买账。谭宗明一把拉住作势离开的赵启平,顺便在他手心里不轻不重地挠了一记——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真是绝妙,无论是环着谭宗明还是环着他自己的时候都一样,值得让人为它附上一份天价保单。当年要不是赵启平跑得快,谭宗明真的差点就这么干了。

如今他握着这只手:“赵副主任,这么多年不见,等会儿一起去我房间喝一杯?”

他那副志得意满的姿态差点让赵启平笑出声来。怎么不好笑呢?他赵启平都长进了,谭宗明怎么还是那个老样子。

年轻不懂事的时候傻一傻无伤大雅,哭个一场,笑过几回,谁还记得,说起来也还能称道一句天真。可一大把年纪了还犯傻,那就不是天真,那是脑子被门夹了。

于是赵启平笑起来,不紧不慢地把手抽回来,答道:“哦,好啊。”

谭宗明还没来得及笑,就听他又说:“只是我现在身份不同以往,身价也不同以往了,不知道谭总这次打算出个什么价钱?是要一次结清呢,还是分期付款?”

他看着谭宗明几乎是瞬间阴沉的脸色,只觉得更想笑了。

当年的事情于谭宗明来说性质不过如此,如今又要摆出这幅姿态来给谁看呢?又或是他赤头白脸地把话说得太功利,伤了谭宗明苦心维系的情圣形象,惹得他不高兴了?

于是赵启平真心实意地道歉:“对不起,扫了谭总的兴。我先告辞,不妨碍谭总今晚另觅良人了。”

他甚至还对谭宗明抱歉地点了点头示意,转身就走。

却听谭宗明在他背后叹了口气:“启平,你在怪我。”

赵启平回过身来,脸上是实实在在的困惑:“怪你?我有什么立场怪你?谭总一开始就坦荡,是我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说起来我还欠谭总一句再见,那时候年轻不懂事,也没打个招呼就跑了,实在是失礼得很。”

他歪了歪头,眼里显出一点不合时宜的疲惫来:“再见,谭总。”

2、

谭宗明在吧台边上发现了他的猎物。

年轻英俊,腰细腿长,过分合身的西装卡出他细瘦圆滑的腰线,让人恨不得狠狠地捏上一把。

说句老实话,他今天本来不想来的。生物医药不是他熟悉的领域,跟他扯上关系,不过是因为这个项目的发起人是他的朋友。这位仁兄是海市一家老牌三甲医院的院长,年轻有为,雄心勃勃,利用自己的人脉,整合了海市几家大医院和研究所的资源,联合本地药企,推进成果的市场化。前期工作做得好,等到消息到了谭宗明耳朵里,已经万事俱备,只欠资金。

他这个朋友是个难得的聪明人,而谭宗明不介意付出一点金钱来维系与聪明人的交情。何况方案他看过,不敢说稳赚,至少是不赔的买卖。因此他乐得顺水推舟,有钱赚又能卖个人情,何乐不为。

如今项目大功告成,自然要举办庆功宴感谢出工出力的八方大神们。谭宗明来得迟,来了先跟他朋友打过招呼,寒暄几句,功成身退,自己去找乐子了。

庆功宴上有产品推介会,邀请了不少模特,甚至还有些眼熟的小明星,眼前这个应该也是其中之一。

谭宗明一向不碰圈子里的人,这些男男女女们虽然光鲜,但是太功利,太贪婪,太油滑。谭宗明喜欢美人,但也不愿意沾上一手洗不干净的脏东西,得不偿失。

然而眼前这个太合他心意,因此他坐过去,想要借机观察的更清楚一点。这男人已经不是嫩得能掐出水的年纪了,但也绝对谈不上老。谭宗明坐到他身边,他愣了愣,侧头对他客气地笑了一笑,算作招呼,又转回去喝酒。就那么短短几秒钟的功夫,已经足够让谭宗明看清他一双漂亮的圆眼睛,里面还带着一点在这种场合几乎绝迹的干净。

难不成捡到宝了?

于是谭宗明开口:“一个人?”

那人似乎没料到他会主动出击,又是一愣,手指下意识地捏紧了酒杯——那只手实在是件艺术品,适合握着枪,握着手术刀,以及握着谭宗明。

谭宗明因此浑身发热,而男人没察觉他的下流幻想,微微笑了:“不,我等人。”

他连声音都醇醉。这个十八线的小模特浑身裹着糖,裹着蜜,裹着让人意乱情迷的荷尔蒙,这样的极品居然到现在都没红,真是天理难容——那些小姑娘们难道都是瞎的吗?

瞎了也好,正好便宜了他谭宗明。

他要一杯白兰地,举着杯子侧过头去。对方的角度刚好能看见他笔挺的鼻梁削薄的唇,以及抿着藏着掖着的似笑非笑。他实在是很知道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而他的确是很少这样做。如果不是不想这个英俊的年轻人从眼前跑掉,他怎么说也不至于沦落到色诱的地步。

然而他的猎物上钩了。谭宗明看见他微微瞪大的眼睛,以及眼里闪烁着的饶有兴致的光。于是他心满意足,势在必得:“等谁?等带你走的人?”

他很少打这样的直球,话一出口顿时觉得自己过于心急,实在有失方寸。英俊的男人笑了:“不。等带我来的人。”

谭宗明略略失望,却听他又说:“因为我预感到他等会儿必然像条醉犬,又受他家夫人托付,务必得把他全须全尾地送到家。”

无论这是真话还是一个委婉的回绝,今晚他显然都不可能躺在谭宗明的床上。

但他没在脸上表现出沮丧或者不满,而是把杯子举起来:“谭宗明。”

那人对他的名字并没有显出半分反应,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赵启平。”

他把杯子里的残酒一饮而尽,起身准备离开。

而谭宗明在他背后懒懒发问:“还有机会再见吗?”

赵启平笑起来,说:“Ode an die Freude——在那里你有机会再见我。”

他像一尾滑不溜丢的鱼,从谭宗明手心里轻巧地游过,只留下一手让人难忘的腥味儿。

真遗憾呐。很少失手的谭总想,这么漂亮的小东西,可惜了。

他没想过会再一次见到他。

谭宗明有能力,有情趣,爱美人,最爱香车。

谭总的新欢是一辆柯尼塞格Agera,走得是年轻狂野的路子,加速时引擎的轰鸣性感地让人发疯。奈何谭宗明有心,海市糟糕的交通状况却无力。即使如谭宗明,也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偷偷去远郊享受一下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

他心满意足地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来抽一支烟。这里还属于大学城的地界,这个点路上的人已经不太多。即使如此,倚着豪车的英俊男人还是吸引了足够多的目光。谭宗明毫不在乎,安抚过澎渤的心脏,他就甩掉烟头,准备离开。

谭宗明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了酒吧的招牌。

Odean die Freude。

他只懂一点德语,然而已经足够听懂赵启平报出的名字。

欢乐颂。有意思。

鬼使神差的,谭宗明走进了这间酒吧。

酒吧里很清净,并没有这个地段常见的乌烟瘴气。暗色的灯光,舒缓的曲子,有人随着乐声在唱一首情意绵长的歌。

说真话,歌者的技巧其实一般,只是嗓子深得老天眷顾,哪怕是背诵党章都能让人硬得不行。

谭宗明突然笑了。

这尾狡猾的小金鲤,到底还是没逃出他的手掌心。

他默默地去吧台叫了一杯酒,点名要请台上正在唱歌的那一位。酒保见怪不怪,眼都没抬一下就照办了,显然是见多了像他这样的冤大头。

赵启平看见他的时候,谭宗明正举着杯子遥遥向他示意。

他对于这意料之外的相逢不是不惊讶的。谭宗明坐在吧台灯下,昏暗的环境里唯有他是光芒四射的。与头一次见面的成功人士风范不同,这位完美听众今天没穿西装,衬衫袖口优雅地卷在手肘处,露出一截修长匀称的小臂,线条利落地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赵启平向他举杯,一饮而尽。

后来谭宗明问他胆子怎么这么大,陌生人买给他的酒就敢随便喝。赵启平慵懒地枕在他大腿上,轻飘飘地答:那也要看是谁,遇见你这样的英俊能干的,显然还是我比较划算。

不过彼时他们都还维持衣冠禽兽的基本风度,赵启平唱完最后一曲,带着满头的汗与满身未散尽的兴致,毫不扭捏地坐到了谭宗明身边。

谭宗明发誓他接收到好几道嫉妒的目光,然而谭总定力深厚,岿然不动,只是笑问:“你常来?”

赵启平笑:“没有——今天才第二次。”

他叫了两杯黑方,推了一杯给谭宗明:“你呢?看样子是熟客。”

酒不是什么好酒,不过得看跟什么人喝。谭宗明也笑:“我还不如你,要不是半途落难,哪里摸得到这座大庙的门。”

缘分奇妙,谭宗明随便推开一扇门,就发现里头藏着个妙物,若是不抓紧,岂不暴殄天珍?

他假意看了看表:“时间不早,我送你回家?”

赵启平认真地犹豫了片刻:“我家就在附近。”

一个避重就轻的回绝,谭宗明并不死心:“不请我去坐坐?”

他已经直白地发出了邀请,赵启平干脆不再跟他绕弯子:“我没有跟陌生人上床的习惯。”

谭宗明从容应答:“我也没有跟陌生人互通姓名的习惯。”

他的执着不知怎么就逗乐了赵启平。年轻的男人笑眯眯地站起身来:“……也许下次吧。”

他要走。他又要走。如果这是欲擒故纵,那他真是大家,把这一招玩得出神入化。因为谭宗明已经欲罢不能。

他当然有名片,但他偏偏要把号码写在皱巴巴的抽纸上。钢笔笔尖划破了柔软的纸面,洇开一团团的墨迹。

这张脏兮兮的纸巾被塞进赵启平的手里。他没有嗤之以鼻,更不会珍而重之,他只是挥一挥手,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赵启平当然没有真的打来。至于那张写着号码的纸,谁知道它的归宿是不是门口的垃圾桶呢?

第三次遇见的时候谭宗明简直要他妈的感谢老天了。

他那天去谈一桩合作,虽然不是特别有兴趣,总还要显示己方的诚意。工作谈完,对方热情地提出邀请,谭宗明看看外头的雨,突然没了兴致。

不过面子还是要做足。他推脱不适,留下几个经理陪对方推杯换盏,自己开了车走。其实他也不知道想做什么,只是觉得哪怕开车出去转转,也比虚情假意地赔笑来得强。

然后他就看见了赵启平。

他站在公交站台上,雨那么大,天那么冷,这年轻人却只在T恤外头套了件棒球外套,看上去居然像个没毕业的学生。

谭总今天那辆低调的保时捷猛地掉了个头,大喇喇地占据了公交车道。

赵启平低着头拨弄手机,谭宗明按了两下喇叭他才抬头。副驾的玻璃降下来,谭宗明探着头喊:“赵启平,上车。”

赵启平显然被这三番五次的莫名相遇弄得懵了,一时没有反应。谭宗明是不急,他有的是耐心慢慢等,然而保时捷后面等着要进站的公交车没那么好的脾气,司机不耐烦地按了好几下喇叭。

可谭宗明根本没有让道的意思。瞧他那样子,如果赵启平不上车,他大有在这里安营扎寨的趋势。

眼见自己成了阻碍公共交通的罪魁祸首,赵启平也不推脱,抬腿上车。保时捷等到了它的客人,一声低鸣,扬长而去。

谭宗明并不矫情:“去哪?”

赵启平身上有寒意和湿意,副驾的玻璃上很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他不回答谭宗明的话,却没来由地笑了:“想叫专车却等来了你,也算怪事一桩。”

谭宗明没太听懂,不由问:“什么?”

赵启平已然换了个话题:“你是在我身上放了定位?怎么走到哪都能遇到你?”

谭宗明不紧不慢地答:“你是在我身上绑了线?到哪儿都跟着你?”

赵启平低低地笑出声来。

他报了个地址:“去我家。”

谭宗明猛地踩下了油门。

他上次显然是撒了谎。他家的位置虽然算不上繁华地段,好歹也在老城区里。到了地方,谭宗明停车,却不开锁。他侧头直视赵启平,发现赵启平也在看他,眼里带着隐秘的笑意。

于是他悠悠地说:“事不过三啊。”

赵启平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所以你是想要上去喝杯咖啡吗?”

他当然不是想去喝咖啡,但他还是点头。

谭宗明在公交车站看见赵启平的时候就觉得他会不会冷,事实证明他的确冷。他把赵启平按在墙上的时候对方冰凉的手不怀好意地伸进了他的衬衫里,把他刺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人都哆嗦了一下,忍不住在年轻人的唇上报复性地咬了一口。赵启平低低地笑,干脆把整个人都贴到他怀里。他像一块冰,而谭宗明愿意贡献体温把他融化成一滩水。

赵启平的公寓不大,床也不够宽敞。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靠得更紧一点。谭宗明不紧不慢,非得等到赵启平从内而外都热透了湿透了,才把自己彻底地埋进去。赵启平显然是个新手,但他同样是个好学生,懂得配合老司机谭宗明的节奏,知道怎么做才能把引擎磨合到最好。

谭宗明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应当懂得资源的最优配置。像赵启平这样漂亮有趣的人物,仅仅作为一次性的消遣未免太可惜。何况他床下乖张,床上乖巧,聪明识相,谭宗明简直恨不能天天把他拴在腰上随身带着。

他喜欢赵启平喜欢得不得了,出手自然也不含糊。谭总一向慷慨,对枕边人更是大方。他们搞到一起的时间不长,跑车豪宅似乎太过了些,一些小物件倒是没什么关系。不过谭宗明本能地感觉到赵启平跟以前那些人都不一样,除了谭宗明本人,他从不开口索求什么。但正因为这样,反而让谭宗明更愿意在他身上花心思。无论他给什么,赵启平都是微笑着收下,但除了一支万宝龙的钢笔,谭宗明没有见他用过任何一件其他东西。那支钢笔是他在机场候机时看见,黑色笔身,铂金笔帽,线条流畅,如同冰冷性感的手术刀,活脱脱地像赵启平。

赵启平偶尔也送他东西。这对谭宗明来说可以算得上是新奇的体验。他有一次去邻省省会,去干什么他没有说,谭宗明也没有问。但赵启平回来的时候很高兴,见面的时候随手甩给谭宗明一个小盒子,说是在市中心的专卖店给他买的。谭宗明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对袖扣,款式很素,但是这个牌子的东西向来不便宜。那一瞬间有种说不清的感觉侵袭了他,心脏胀痛,无药可救,只能把赵启平按在床上,收拾他,教训他,听他断断续续的喘息才能缓解。

慢慢地谭宗明开始觉得惶恐。他总是胸有成竹,习惯于掌控全局。从前他游刃有余是因为对那些人,他总有一根线牵在手上,可他对赵启平没有把握。他像鱼,像鸟,像幽灵,像所有会在谭宗明不知道的时候偷偷消失掉的东西,不停地挑战谭宗明该死的控制欲,若无其事地一点点逼疯他。以至于某一天他们折腾完之后,谭宗明从后面抱着赵启平,突然生出 “要是能永远把他拴在身边就好了”这样的念头。

然而等肾上腺素褪去,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想法。

他欣赏一头漂亮的鹿,摸摸它的毛皮,跟它亲近,那是一回事。想要每天带一头鹿在身边,还要与它朝夕共寝,那就不能用爱好来解释了,那是有病。

最好的办法是拉开一点距离,他忍了三天没跟赵启平联系。第三天中午他心血来潮地下楼去吃工作餐,办公楼所在广场的大屏幕里放着某个著名品牌今年最新的米兰秀款广告,男式衬衫的腰身细到简直没有人性。而谭宗明莫名其妙地,就想起了赵启平。

当天晚上谭宗明除了西裤拉链什么也没有解开,而赵启平除了那件秀款衬衫什么都没有穿。他拽着谭宗明的领带放荡地骑他,被颠簸地又喘又叫,可爱又可恨。谭宗明想要掐死他,更想活吞了他。

他意识到自己站在名为赵启平的悬崖边上,离粉身碎骨只有一步之遥。

甚至连安迪都觉察出他的异常来。那天中午他约了赵启平吃饭。他先到,就在包间里等。结果安迪一个电话追来,都懒得掩饰口气中的幸灾乐祸,询问他是否一时失足便投资失败,已被套牢。

谭宗明心里惊讶,不知自己已经失常到能被外人察觉的地步,又有几分被戳穿的恼怒。然而谭总就是谭总,手下面前决不能示弱,于是故作镇定,轻描淡写地回敬安迪:漂亮的收藏品人人都喜欢,想要收为己有,总得付出更高的价码。

他打发完安迪,却再没等来赵启平。

赵启平向来守时,真要有事耽误了也总要提前说明,绝无让他空等的道理。然而谭宗明打过去,电话没有人接,再打干脆直接关机。他惶恐不安,生怕赵启平是出了什么事,起身要走。服务生却告诉他,方才有位先生来找,然而只在包间门口站了一会儿,门都没敲就直接离开了。

如同一盆冰水兜头而下,谭宗明整个人都僵了,一句话也讲不出。

可他还是谭宗明。谭宗明向来只赢不输,怎么会有先示弱的一天。

他耐着性子等了一个礼拜,然而赵启平并没有主动联系过他,电话打过去也一律关机。后来他终于认输,亲自上门去抓人,却发现那间租来的公寓已经退了。邻居把钥匙交给他,说是赵启平事先交代过,让他把屋里的东西拿走,钥匙直接还给物业就行。

屋里其实什么也没有,跟赵启平有关的一切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留下的只有谭宗明送给他的各种东西,按送出的日期排列的整整齐齐。还有一个装着现金的信封,金额不算多,大约就是唯一不见的那支万宝龙钢笔的价钱。

谭宗明想发疯。他如鲠在喉,咽也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憋得难受,又不知道这腔邪火该对谁发,真他妈自作自受。

等他想去找人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虽然在一起鬼混了两个月,但他对赵启平只能算得上一无所知。

谭宗明先以为他是个模特,但是显然不是,没有哪个模特会像赵启平一样随便到穿着拖鞋睡衣就敢出门。他也不是酒吧的驻唱歌手,谭宗明这样的外行都能听出他水平有限,这大概只是个爱好。谭宗明起先半真半假地问过他将来想做什么。结果赵启平笑眯眯地凑过来一边解他的皮带扣一边说他其实是个大夫,专治谭总说不出口的隐疾。再后来谭宗明就不问了。赵启平已经介入他的生活太多,他不能再介入赵启平的。他不能让这些细节交汇成网,否则他就再也脱不了身。

他真的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所以现在他必须面对失去他的后果。

最后谭宗明想起赵启平曾经提起过一次他那位院长朋友,言语之中像是认得的样子。他犹豫了许久,终于伸手去抓这最后一根稻草。

对方很久不接他电话,到后来大概是嫌他太烦,终于通了,用的是公事公办的口气,叫他谭总。

谭宗明因此知道他跟赵启平肯定不止是认得这么敷衍的关系。他的朋友甚至不愿意花心思掩饰语气里的愤怒和鄙薄。他说谭总,启平的事情我一个字都不会说,如果不是在电话里,我怕我会忍不住揍你。

从此赵启平在谭宗明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直到他们在另一场晚宴里再次遇见。

3、

谭宗明从来没想过赵启平那一句玩笑似的调侃居然是真的。

他看着电脑上赵启平光鲜的履历,脑海里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他妈的居然睡过一个货真价实的医学博士,说出去鬼都不信。

赵启平毕业的学校很眼熟,正好是谭宗明曾经那位院长朋友的师弟。而算算日子,他跟赵启平在一起的两个月,正好是他博士刚毕业、还没去医院就职的时间。

他和赵启平相逢于一个意外,重逢于另一个意外。而谭宗明不喜欢意外,他非要把东西握在手里才会觉得踏实,赵启平现在就是他最想握住的一切。

赵启平在自家楼下看见一辆拉风的法拉利时觉得头疼。看见谭宗明的时候他头更疼。他连续值了二十个小时的班,连假笑都很困难。努力了几下发现脸上的肌肉太僵硬,干脆笑都懒得笑了,只对谭宗明点点头:“谭总。”

他不会与他装作陌路,可也就这样了。他不想问谭宗明来干嘛,总之不会是来找自己的。谭宗明也许是看上了这间公寓里某一具年轻漂亮的肉体,也许有别的什么原因。赵启平管不着,也没资格管。见面点头招呼,然后擦肩而过,才是他们最自然的相处方式。

可谭宗明极其不识相地开口叫他:“启平。”

逃避不是赵启平的一贯作风,于是他回头,面无表情:“请叫我赵医生。”

想想又补充了一句:“谢谢。”

他态度波澜不惊,语气不卑不亢,没有埋怨,更没有热络。眼见谭宗明半天不说话,又不耐烦起来,转身想要走。

然而谭宗明再一次叫住了他:“赵医生。”

赵启平被他弄得烦了,他又累又饿又困,这三种情况俱在时人的情绪都不会太好:“赵医生已经下班了,有病明天赶早,排队挂号。”

谭宗明叹了口气:“你就非得这样跟我说话?”

这样是哪样呢?赵启平跟他非亲非故,仔细算还有说不出的龃龉来。他能心平气和地跟他面对面已实属不易,还要他怎样?难道还要跪下对可敬的谭总唱一首忠诚的赞歌来讨好?

因此他拉下脸来:“谭总有事?没事的话我走了。”

谭宗明又在叹气。他今天叹的气足够吹起一个热气球,可做什么一副委屈样子?谭总手段了得,要什么皆是手到擒来,来得太容易的东西放手当然也不会心疼,又怎会叹惋可惜?还是说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扑上去哭诉对谭总的念念不忘,打击了他膨胀过头的自信心?

赵启平面无表情,冷眼旁观谭宗明一个人唱他的独角戏。谭宗明从车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盒子递给他:“你忘了东西。”

赵启平知道那是什么。领带,那天他解下来随手扔在洗手台上的领带,走的时候忘了拿。不过是成衣店里随意买的,不值什么钱,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丢了就丢了,他也没指望能找回来。

谭宗明找上门来当然不会是为了一条领带。他外套下露出一截衬衫的袖口,袖扣款式很素,完全不是谭总一贯的风格。

赵启平想笑,可真的笑不出。

当年谭宗明都没有用过这样东西,如今翻出旧物来,又是几个意思呢?

那时候他博士刚刚毕业,前老板给他介绍了一个项目,周期短来钱快,问他要不要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那天他去结项,对方非常爽快地把谈好的酬劳一次性结清。赵启平回到酒店,顺便就在附近的商业广场里给谭宗明买了这件小玩意。

他知道谭宗明其实什么都不需要,他也知道这不是谭宗明喜欢的款式,但他就是想买,他高兴,管谭宗明高不高兴。

师兄知道他跟谭宗明搅到一起的时候差点拎着他的耳朵踹他屁股,不懂一向安分懂事的小师弟怎么就被鬼迷了心窍。其实赵启平哪里不明白呢?他知道谭宗明三不五时送给他的礼物是什么意思,可他也能看得清谭宗明眼里小心翼翼的讨好,所以他照单全收。只可惜他们两个在床上合拍,在品味上并不总能达成一致。唯有那支钢笔他是真的喜欢,谭宗明第一次看见他用的时候眼睛里的惊讶和喜悦不是装出来的。他一直觉得自己对谭宗明来说是不同的,这种愚蠢的自以为是直到他亲耳听见谭宗明的话才被打破——原来自己跟那些来来去去的男男女女也没什么不一样。他就像谭宗明钟爱的那些豪车,是一件值得被拿出去炫耀的漂亮物件,可新鲜感一过,就成了停在车库里落灰、偶尔会被主人想起来的高档垃圾。就像那辆当年谭宗明喜欢到恨不得天天开出门的柯尼塞格,最后还不是被马力更强、加速更快的新车取代。

他退了房子,换掉了联系方式,只差隐姓埋名地切断与谭宗明的一切联系。后来他才反应过来其实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谭宗明甚至根本没问过他是干什么的。

喜欢一样东西,只要看它漂漂亮亮地摆在那里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知道它是什么材料打造,又是从哪条生产线上下来的呢?

原来从一开始谭宗明就表现得很明显了,然而赵启平居然自负到看不清。

所以他实在搞不懂现在谭宗明是什么意思,他也懒得想。

别想太多——这正是他从谭宗明身上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赵启平像是没看见那刻意露出的袖扣,也没有去接谭宗明递过来的东西:“不过一件旧物而已,哪用得着谭总这么费心,扔掉就是。”

谭宗明脸色像是僵了僵,仍是固执地举着那个盒子:“到底也是用心挑过的,哪能这么敷衍。”

赵启平冷着脸:“用心是比不上谭总用心。一件随手买来的东西,本就不值得多花心思,我看与随手扔掉的下场就十分般配。”

这番话实在已经不能再难听,谭宗明脸色却更难看。他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挂了点笑:“赵医生的话我是听不懂了。”

赵启平懒得跟他绕弯子,他把手插进口袋里,直直地看着谭宗明:“那我就直说了吧——谭总,我现在有女朋友了。”

他到底年纪见长,知道要脸,没把话说得更露骨些。谭宗明却还是没什么长进,赵启平也不知触到他哪一块逆鳞,他突然冷笑一声:“女朋友?是那个让你升副主任的卫生局长的女儿?还是那个有钱没脑子的富二代?她们能满足得了你?”

换了谁面对这种侮辱都要生气。赵启平应该暴跳如雷,让谭宗明那张欠嘴尝尝拳头的滋味。但是他没有,他今天已经很累了,连生气的兴致都提不起来。

于是他平静地说:“我的性生活是不是和谐,那是我的事,就不劳谭总费心了。”

谭宗明的暴躁遇上他一团棉花似的回答,突然泄了力道。他茫然地回忆自己方才说了什么,下意识地想靠过去:“启平,我不是……”

赵启平猛地向后退了两步,打断了他的话:“谭总,我还有事,先告辞。”

他朝门口走了几步,到底还是没忍住,转身对谭宗明说:“你怎么想是你的事,但我是真心尊重她们、喜欢她们——至少在她们眼里,我比一样漂亮的收藏品要更值得爱些。”

倘若他能迟一秒回头,便能看见谭宗明脸上几乎称得上是颓然的表情。然而他只留下一个瘦削笔直的背影,坚硬得没有一丝软化的余地。

赵启平饿得胃疼,但是更累。他一开始只是想歇一歇,不过头一沾到枕头,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

一夜好梦。梦里没有谭宗明。

4、

谭宗明不再出现,赵启平稍稍被带歪了一点的生活终于重回正轨。

某天他接到安迪电话,说她老板与人网球较技,无奈技不如人,落败不说,还扭伤了手腕,如今需要一位可以信赖的医生。安迪便第一时间想到了赵启平。

赵启平哈哈大笑。安迪这位老板他早有耳闻,资本大鳄,背景人士。足以收服安迪,可见还是个确有手段的聪明人。赵启平喜欢聪明人,因此毫不介意伸以援手,卖安迪一个人情。

他与曲筱绡分手已有一段时日。对方似有后悔征兆,前些日子总在医院门口堵他。这段时间大约终于想通,不再出现,赵启平才略松口气。他躲都来不及,怎么会有自行送上门的道理,自然不愿意去安迪家,若是碰见故人,岂不尴尬。思来想去,赵启平空出午休后一段时间,专给用来给安迪的老板加塞。

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音准时响起,有人敲门,安迪的脑袋最先出现在门缝里:“赵医生别来无恙?”

赵启平笑:“有佳人来拜访,当然无恙。”

安迪也笑:“佳人可不是我。”

她回头喊道:“老谭,快进来,这就是我跟你介绍过的赵医生。”

她喊上司做老谭,然而这人并不真老。她也曾形容上司是个“中年胖子”,那这人自然也并不真胖。谭宗明正值壮年,穿一身休闲毛衣,更显得年轻英俊。线条虽已经没了棱角,露出圆润的弧度,仍然称得上挺拔修长。

这人摆出无耻嘴脸,没一点不好意思地冲赵启平微笑:“赵医生。”

这确非谭宗明刻意为之。他受伤是真,安迪好意帮忙也是真,唯有安迪提起熟悉的医院熟悉的名字时,他略一怔忡。若无其事地打探一番,才知道原来赵启平正是安迪邻居的前男友,两人因此认得交好。

赵启平脸色微僵,大约是碍于安迪在场不好发作,点头示意:“谭总。”

他摆出公事公办的态度来,谭宗明也十分配合。他右手手腕受伤,时感疼痛。赵启平一眼便看出症状其实并不严重,应该只是轻微的关节扭伤。他把手搭于谭宗明腕上,轻轻按压,出声询问:“这里疼?”

谁料谭宗明竟胆大包天地握住他手,丝毫不顾及安迪还在场。赵启平猝不及防,脸色陡变,抬眼去瞪谭宗明,却见谭宗明眼神直直地盯着他胸口。

赵启平低头一看,正好看见白大褂口袋里插着的那支万宝龙钢笔。

他把手从谭宗明手里抽出来,用了点力气,听到对方“嘶”地抽了一口冷气。赵启平只当没有听见,他口气不善:“谭总的手没什么大事,医生能做的着实有限,只要少动多养,自然能好。实在疼得厉害,贴点膏药也就行了。”

谭宗明揉着被弄疼的手腕,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异常来:“其实我也觉得没什么,就是周围人总是提醒,自己也跟着不放心起来。既然赵医生打包票,我也能安心。”

他话刚说完,就被安迪拎着衣领拽起来:“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打扰赵医生了,告辞。”

他们刚一出门,安迪就拉下脸来,抱着手臂冷冷地瞪着自己的上司:“老谭,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谭宗明失笑:“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头护崽的母老虎?”

安迪依然板着脸:“我没有跟你开玩笑——赵医生不是那种人,你早点死心为妙。”

谭宗明终于收敛了笑意,他看着安迪,轻声说:“你不是一直想知道谁是我的雷曼兄弟——就是他。”

安迪少有地目瞪口呆。

当年谭宗明被人迷得七晕八素,整个人都散发出行将恋爱的酸臭气场,疯魔到可以丢下一桌子的谈判代表,只为去跟那人共进午餐。被留下收拾残局的安迪不忿,一个电话追去,调侃他是否一时不慎,误上了雷曼兄弟的贼船,从此跌入危机漩涡。当时她被谭宗明口是心非地挡回来,又幸灾乐祸地等着看谭总被套牢。哪知那天谭宗明回来的时候心不在焉,几天过后更甚,如果不是太了解他,安迪会认为他是在失魂落魄。她先当他跟那位神秘情人吵架,眼见上司状态不佳到已经影响正常工作,自觉有义务提醒。旁敲侧击几次,才知道原来他们已经一拍两散。且瞧谭宗明的模样,显然是对方率先决意离开。安迪开始惊讶,后来感慨,只觉得如谭宗明这样情场无往不利的千年祸害,竟然也有撞到冰山的一天,终究是碰到了降服他的那人。

好在她的上司若能被这点事击倒,那便不是能让安迪折服的谭宗明了。他调整一周便已回复常态,那个对安迪说他自作自受的愁闷男人,终究只存在于他们俩都心照不宣、再不提及的夜里。

但要说那人就是赵启平——要不是安迪知道谭宗明绝不会拿这个开玩笑,她真会认为这只是个拙劣的恶作剧。可想到那人原来正是赵启平,她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不对,如果不是赵启平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断得那般干净利落,能让谭宗明念念不忘至今?

曲筱绡与赵启平的纠葛安迪当然知道,站在朋友的角度她不便多说,心里却明白他们其实并不算特别般配。如今二人分手,曲筱绡想要挽回,然而以赵启平当年拒绝谭宗明的决绝劲头来看,这事悬乎。所以安迪犹豫片刻,问:“那你想怎么办?旧梦重温?”

谭宗明低低一笑:“这件事在我这儿从未揭过去,又怎么提得上是旧?”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以他的性子,多说无益。安迪暗暗叹气,讥讽道:“老谭,我本想笑你栽倒两次,已是年度幽默。现在才知道你居然还栽在同一个人手上,传出去怕要成千古笑话。”

谭宗明老神在在:“笑话还是佳话,得看你。”

安迪瞬间就明白自己其实是被人算计了:“你主意打到我的头上?!”

谭宗明目光灼灼:“安迪,你知道我从不求人——不要逼我。”

他道行高深,将心机与服软玩转的游刃有余,任凭安迪一身铜皮铁骨,也不由得不被他打动:“你知道我与赵启平如何认得,帮你势必让我为难。若要我给你说好话,我是做不出。我能说的,至多不过几句事实而已。”

谭宗明微笑:“如此也已足够。多谢,我欠你一次。”

5、

赵启平早该知道,曲筱绡绝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性子。眼见医院堵不到人,干脆直接赖到他家门口。

说实话,曲筱绡是个很好的姑娘。她可能并没那么聪明,但是她有与生俱来的机敏,还有值得任何人羡慕的勇气。

其实聪明真的不应该成为评判一个好伴侣的标准,说出来未免太傲慢与自不量力。何况真要说的话,谭宗明难道不是聪明人?结果又怎么样了呢?

——结果是他毁掉了赵启平包容的能力。赵启平经历过心有灵犀的通透,就无法再忍受苦口婆心的憨迂。

一开始他跟曲筱绡的相处还是非常愉快的,可后来他就越来越累。这种感觉就像牵着手跑步,一开始充满了新鲜与冲劲,然而时间一长,激情就褪化成疲惫,无力维系。

他不愿意伤害她,可这种事情,当断不断才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赵启平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游荡。他本来想去江边吹风,半路接到安迪的电话,临时改了主意,掉头朝大学城方向开去。

安迪在电话里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自己是受谭宗明之邀上门当说客。她把谭宗明出卖地干干净净,然后将那个关于雷曼兄弟的笑话讲给他听。

她的电话挂得干脆利落,赵启平也就权当一笑。

这么多年过去,他心血来潮时唱过歌的那家酒吧居然还在。赵启平推门进去,一眼就看见了吧台边上坐着的男人。

台上唱歌的是个姑娘,有一副如今流行的烟嗓,唱一首缠绵悱恻的情歌,歌声里赵启平看见谭宗明逐渐瞪大的眼睛。他突然记起这双眼睛眯起来的模样,眼角有细密的笑纹,像一张有魔力的网,看见的人就跑不掉。

即使是学生时代赵启平也没体验过大学城里的廉价宾馆,谭宗明当然更不可能。但这一点都不妨碍谭宗明把他压在那张咯吱作响的弹簧床垫上,一切都像一场放纵的梦,可他们两个都醒不来。

赵启平觉得自己是一条船,而谭宗明是他的舵,他的桨。他像水一样托载他,又像浪一样摧毁他。他凝聚不起意志,又没有理智——倘若有这种东西,他在看见谭宗明的第一眼就该远远离开——因此他只能随波逐流,直到粉身碎骨。

谭宗明醒来是因为赵启平的动静。他凑上去轻而易举地环住那个瘦削的背影——这具身体是温暖的,在他手下生机勃勃地跳动着,并没有消失掉。于是谭宗明心满意足,细密的吻落在那人的后颈上。

赵启平哆嗦了一下:“谭总,别闹。我要走了。”

谭宗明突然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他的手下意识地松开了,而赵启平从他怀里脱出来,坐在床沿开始穿衣服。

他明明就那么近,而谭宗明偏偏不敢伸手碰他。他想,你还要我怎么样呢?

结果他大概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因为赵启平停了动作回头看他:“这句话难道不该我来说吗?”

他说谭总想要的不就是这个吗?我都已经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说完他眨眨眼,像是反应过来了:哦,难不成是谭总没尽兴,还想再来一次?

——赵启平怎么就能这么狠呢?谭宗明哪怕只有一丁点的喜欢他,听到这话都会觉得难过。

现在呢?他他妈的简直是万箭穿心。

而他甚至都不能表露出一点委屈来。他自己活该,所以连委屈的资格也没有。

可能是他的表情实在太可笑,赵启平脸上终于露出一点不忍来。

他叹了一口气:“谭宗明,我们……就这样了吧。”

6、

赵启平不知道谭宗明到底想干什么。或者说其实他知道,然而他当年就没有弄明白过这个人,现在更不敢说能懂。更何况他们已经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再纠缠于旧事不放,委实也难看了些。

他因为安迪的电话一时心软,第二日醒来自己都唾弃自己见色起意,只好故意留下重话匆匆离去。

谭宗明跟他由这四个字开始。开头就错了,后面再怎样努力,也不过是歧路一条,不如到此为止,免得一错再错。

事实证明那天的话有了效用,谭宗明自此再不出现。

这件事情并没有太影响他。赵医生最近心情不佳,多半是因为他那辆代步小车出了事故,被一辆不开眼的法拉利撞坏了半截车屁股。好在对方车主态度良好,果断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损失。伸手不打笑脸人,赵启平自然也不好再追究,只能自认倒霉。他的车被拖去4S店维修,自己只能挤公交上下班,偏偏这几天都是大雨,简直苦不堪言。

那天赵启平在公交站候车,人多拥挤,各路人马雨伞上的水都刮在他牛仔裤上,冷风一吹,活生生地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晚高峰时间糟糕的交通让人发指,眼见公交半天不来,赵启平终于认命,放弃公共交通,改坐的士。

他拿出手机准备叫车,刚打开APP,就听见站前有车很没素质地大声按喇叭。赵启平对这种行为一向反感,头都懒得抬。然而车主并不死心,没完没了,赵医生终于被勾起好奇,想要看看是什么人如此横行霸道。

他一抬头却愣了。只见面前停着一辆十分眼熟的保时捷,副驾车窗降下半扇,谭宗明探头过来,在嘈杂的人声里大声喊:“赵医生!上车!”

赵启平面无表情。他要等的公交此时正要进站,却被谭宗明占了位置,不耐烦地在后面按喇叭。然而谭宗明不为所动,大有人不上车就要一直等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不要脸,赵医生还要。眼见周围人看他的眼神已经从好奇变成了嫌弃,赵启平一咬牙,拉开了副驾的门。

谭宗明的车自然是好车,坐位柔软舒服,空调暖风开得恰到好处,赵启平便闭眼专心享受。他自觉已经把话说得非常明白,事到如今,他是真的不知道谭宗明还想要干什么,干脆见招拆招,以免耗费珍贵的脑细胞。

车停下的时候赵启平睁眼,他一看窗外熟悉风景,顿时愣了,许久才问:“你什么意思?”

谭宗明侧头看他,眼睛都笑得眯起来,看着像条狡猾的老狐狸:“赵医生,你愿意上去喝杯咖啡吗?”

他问归问,实际上根本不等赵启平回答,就拉着他的手把他拽上去。

赵启平当年租的公寓竟然还在,现在的主人竟然是谭宗明,里面的摆设竟然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明明赵启平走的时候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干净,然而如今那个他当年一时兴起买的红鼻子驯鹿沙发垫都一模一样地放在原处,就好像昨天他还和谭宗明在上面鬼混过似的。

当年谭宗明迫不及待到进门就把他压在玄关里直接上手,如今他倒是气定神闲,只留下一个若有所思的赵启平。

他说喝咖啡,就真的是喝咖啡。他在厨房里叮叮咣咣地捣鼓了半天,端出来两个杯子。

咖啡很香,杯子很烫。可赵启平并不去接,他看着谭宗明,神色复杂:“谭宗明,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

谭宗明欣然回答:“赵医生看不出吗?我是在追求你。”

他们是从一开始就走岔了路,但谁说不能重头来过呢?反正不管如何,赵启平都已经是他一辈子最失败的投资,他输得倾家荡产,却未必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谭宗明的杯子端了很久,久到他手都有点微微颤抖了,赵启平才终于接过去。

他抿了一口,微笑道:“咖啡不错。”

 

 

 

End.

 

 

这篇还有个隐藏人物,猜猜是谁?


眉衡

【楼诚】威风堂堂第64章.很奇怪的,他立刻就哭了

  明楼控制了速度,同时问着问题:“你能找到尼娅吗?”

  明诚略为思索一下:“应该可以。就算到了新地方,旧有的一些习惯是不会变的。”

  明楼说:“帮我找到她。”

  明诚言简意赅:“只有找人。”

  明楼其实不太认可这一点。明诚太心软了,为旧日的情谊所牵扯,下不了狠手。

  但这不算原则性的事情,宽限一次倒也无妨。他笑了笑:“不会难为你。剩下的事,不用你沾手,也不用我动手。”

  明诚轻阖眼帘,沉吟片刻,问道:“你是想让日本人出手?栽赃吗?”

  明楼一笑:“看来,我绝对不能跟你为敌。”

  明诚确认一遍:“不会出人命?”

  明楼低头吻他:“这一次不。除非,她依旧执意与...

  明楼控制了速度,同时问着问题:“你能找到尼娅吗?”

  明诚略为思索一下:“应该可以。就算到了新地方,旧有的一些习惯是不会变的。”

  明楼说:“帮我找到她。”

  明诚言简意赅:“只有找人。”

  明楼其实不太认可这一点。明诚太心软了,为旧日的情谊所牵扯,下不了狠手。

  但这不算原则性的事情,宽限一次倒也无妨。他笑了笑:“不会难为你。剩下的事,不用你沾手,也不用我动手。”

  明诚轻阖眼帘,沉吟片刻,问道:“你是想让日本人出手?栽赃吗?”

  明楼一笑:“看来,我绝对不能跟你为敌。”

  明诚确认一遍:“不会出人命?”

  明楼低头吻他:“这一次不。除非,她依旧执意与我为敌。”

  明诚轻轻勾动舌尖,模糊地提醒:“不要大意。”

  “我知道。”明楼吞噬了他的呼吸。

 

  这些话全是在很费力的状态下说出来的,说完这些,他们就不再出声。

  明楼摁着他,用性,也用手。

  他的双手都被摁在头颈两边,以一个十指相扣的姿势。

  明楼太擅长这事了,那么,当他起意去磨一个人的时候,当然是会令人受不了的。

  那种被碾压的感觉鲜明得近乎铺天盖地。

  明诚没受过这个,他止不住地发烫、发颤。

  疼是不疼的,但酸麻得太过,几近于可怕了。

  腰软得像不是自己的。

 

  全身上下没有哪里不是湿的,漆黑的眼珠也被泪水浸透了。

  始终被推在浪头上面,不那么急,但却是延绵不绝的。

  时间失去了概念,所有反应都是无意识的。

  他在恍惚中隐约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无法做出清晰的回应,只有湿透了的睫毛微微动了动。

 

  明楼把速度压得慢了,因此,这春风一度像是没有止境一般。

  其实,总保持着这样正面的姿势,时间长了是有些累的。但他并不愿意换成较为轻松的后位。

  他想看他的表情。

  所有的自控都失去,一切的计量都遗落,整张脸都染满了欲的模样。

  再没有任何一刻,能见到他比现在更像是一个活人,有血有肉,同常人一样,也会疲惫和失神。

  想要吃了他。

  就算明明吃在嘴里,也还是想要完全吃进去。不知餍足。

 

  不知过了多久,明诚模糊地意识到仿佛是结束了。

  明楼似乎是要出来。

  很奇怪的,他立刻就哭了。

  也不知是什么缘故,眼泪就是一直地往外流。

  他在意识恍惚的时候已经不知不觉流了足够多的眼泪,但现在却流得更多了。

  他用酥软得快抬不起来的手勉强抱住身上的人,低喃道:“别走,留在里面。”

尚有【【【蝉】】】

杜鲁门主义【现代AU】[11]

明诚感觉自己做了一个非常长的梦,长到从心口无限延伸着,最后像一片雾气笼罩了他,从头到脚,由内而外。他们变成深海里静谧到让人窒息的冰冷,变成海草一样缠绕在他的脚踝的惶恐,变成沉沉的晦暗里飘忽不定却挥之不去的压抑。他睡得很不安稳,像是陷在泥沼里的失足的鹿,挣扎也是无力的,逃离也是无望的,就在一片茫茫的浩渺烟涛里飘, 在一汪深的探不到底的泥泞里沉。

 

 

然后就被人用一把热毛巾在脸上擦,热气冲得他喘不过来气,鼻腔肺腔里都是一片蒸腾,不怎么熨帖但是好歹让他找回了一点暖意,他配合地把头抬起来一点,让拿着毛巾的人能擦得更趁手。

 

 

老王的...

明诚感觉自己做了一个非常长的梦,长到从心口无限延伸着,最后像一片雾气笼罩了他,从头到脚,由内而外。他们变成深海里静谧到让人窒息的冰冷,变成海草一样缠绕在他的脚踝的惶恐,变成沉沉的晦暗里飘忽不定却挥之不去的压抑。他睡得很不安稳,像是陷在泥沼里的失足的鹿,挣扎也是无力的,逃离也是无望的,就在一片茫茫的浩渺烟涛里飘, 在一汪深的探不到底的泥泞里沉。

 

 

然后就被人用一把热毛巾在脸上擦,热气冲得他喘不过来气,鼻腔肺腔里都是一片蒸腾,不怎么熨帖但是好歹让他找回了一点暖意,他配合地把头抬起来一点,让拿着毛巾的人能擦得更趁手。

 

 

老王的铁汉柔情有点要命啊,他在一片温热里这么想。

 

 

然后他就听见有非常熟悉的声音,问他“还难受吗。”

 

 

当然难受了,他混混沌沌,像是谁开了一把电动打蛋器,把他的脑子搅得稀碎,以至于他只能感觉到着声线是熟悉的,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是谁。

 

 

等到终于反应过来,这不是老王的时候,几乎只是在下一秒,他就僵掉了手脚,屏住了呼吸,像是有东西在他胸口剜了一下似的,让他不敢再有任何动作,任何言语,却在在一瞬间清醒过来。他在一时间回复过来的意识里突然明白,是谁来了,然后他在长而且沉的吐息里想,终于,还是来了。

 

 

已经不再像个小孩子一样,望穿秋水地等他,一门心思地等他,在原地不加徘徊的等他,可他还是来了。

 

 

他想起之前,他也是这么等过他的。

 

 

那时候明楼已经上了大学,每个周五,就会开着明镜送他的一辆白色小车,来接明诚和明台放学。明明告诉明楼是五点半下课,明楼却总是姗姗来迟,这个时候,明诚就带着明台,在学校门口等待自家的大哥。

 

 

明台那时候正是狗都嫌的淘气年纪,分分钟都像是脱了缰的野马,在家里除了明楼,谁都管不住他。明诚不敢乱跑,就站在约定好的地方不挪窝,明台却不安分,在等待的时间里就窜得没有影子。明诚摁不住明台,想去逮他又不敢离开,怕明楼到了找不到人,就把书包放在地上做个记号,抽身去追。等到终于把明台揪回来,就看到明楼一手提着他的书包,一手被汪曼春挽着,迎着最后的夕阳,对着他笑。

 

 

明楼那时候已经成年,身量十足,高个宽肩,在地上投出长长的影子。汪曼春青春窈窕,也正是最好看的年纪。明诚跟在后面看着他们,他说不出什么感受,但是却真心实意的,为着明楼的愉快而愉快着。

 

 

上了车,他和明台都坐在后座——副驾驶上是汪家大小姐,那是公主和王子的专座。明楼会把汪曼春先送回家,才拐弯回到明公馆。

 

 

他在车上对着两个弟弟笑,问他们:“等了多久?”

 

 

等了多久,都不重要,因为每一次都没有这一次久,而每一次总归都是等到了。但是无论多久,他总会等的。

 

 

他在明楼不怎么温柔的动作里想,大哥又来晚了,这次,又会是因为谁呢。

 

 

但他不会问,他永远不会问。

 

 

在明楼看着他的时候,他也抬眼去看明楼,他们都有足够良好的心理素质,可以在这样的对视里各自镇定。明楼还是印象里一样的沉稳,自如,不动声色,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还是明诚读得懂的。明诚不知道在他眼里自己是什么样子,但是却明白,自己的确是变了一些的,至少与他们最后相见的时候相比,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同了——因为明楼皱着眉头,神情是少有的疲惫和不加遮掩的不愉快。

 

 

明楼没有说话,虽然面色不怎么好,也只是把一杯水递给他。

 

 

他并不渴,却喝的很急。在喝水的时候,他终于能理直气壮地躲开明楼的视线——这道视线穿越了三年的时光,终于又投在自己身上,一样的炽热,一样的沉重,但是他自己变了太多,也变得太胆怯,三年后,反而是他不敢对上那道他追随了那么多年的智慧的眼神了。

 

 

他在三年间可能又长高了一两厘米,瘦了一些,发型改成较之从前稍微长一些的款式,但是面对明楼的时候,他还是那个十岁的,敬畏的,满心崇拜与爱慕的孩子。

 

 

他绝望的想,自己到底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长进。

 

 

及至明楼匆匆出门时,他的心口还有东西不安分地跳动着,抽绞着,比起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悸动得多,也忐忑得多。他胸口还在一阵阵的发紧,其中一部分是因为之前剧烈的咳嗽,还有一部分——大概是百分之九十五,是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出现的人,那个握着他的手,揽着他的腰,把他扶到床上,还为他掖好被角的人。动作一如既往的顺畅,就像之前无数次做过的那样。

 

 

想着想着,头就愈发的痛起来。但是头痛也是没有办法的,既来之,则安之。他从来都心思重,若是平常,明楼的一个眼神都会让他揣摩出很多东西——但是今天却不行,他混得像一罐新熬出来的浆糊,脑子里粘嗒嗒的搅不清楚,也不想搅清楚。难得的一次病痛倒叫他格外的自暴自弃,想着一切都随便吧,人都来了,疾风暴雨还能躲得掉吗。于是他放任自己恹恹的又缩进被子里去,做一个在回忆面前不战而退的逃兵。就一次,他想,就逃这一次。

 

 

他眼皮子沉的很,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合上,老王就阴嗖嗖的凑过来了。

 

 

他嗓子痛,不愿意说话,用眼神去询问老王要干什么,老王贱兮兮的蹲在床头,假惺惺的去摸他的额头,明诚看着他觉得愈发是不安好心,甩了甩头,却没能甩掉老王的手。幸好老王也只是假惺惺的表个态,只在他额头上捋了一把就拿开,也没真要摸,只是看着他。明诚给他看的发毛,只能开口问:

 

 

“你做什么?”

 

 

老王搓搓手说:“我良心不安啊,大兄弟。你这次感冒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我不放心,来看看你。”

 

 

明诚当然不信,撇撇嘴不说话。老王看他态度非常的消极,酝酿出来的一点儿情绪也装不下去了,呲着牙说:“药我给你买好了,你大哥也来的挺是时候,那啥,我就回去了啊,我觉得我有点多余。”

 

 

明诚自己把被子裹得严实了一点,脸都埋在被子里,声音又闷又蔫儿,但是埋汰人肯定是明家的家学,什么时候都丢不掉,于是明诚翻了个身儿说:

 

 

“你还知道啊?”

 

 

 

啊呸,老王想,叫明家人都滚蛋吧!

 

 

 

但是离开时为了躲过随时可能回来的明家大哥,老王还是趟了条小道儿。

 

 

 

明诚躺在床上,盖了两层被子,觉得手脚终于暖和起来,但是人还乏着,强撑了一会儿,还是睡着了。他自己也不知道睡了有多久,只感觉一个梦都没有做,睡得沉而且安稳,一直到有人打开了他的床头灯。

 

 

他想要睁眼去看,却被人用手心捂住了眼睛,明楼就在他头顶上说:

 

 

“别急着睁眼——你这灯太亮了。”

 

 

他能闻见明楼袖口上明家香的味道,掺着一点点烟草味。他嗓子还疼着,却忍不住去说:

 

 

“大哥,您还在抽烟啊?”

 

 

他感觉明楼笑了笑,有轻微的气声。明楼用另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发璇,语气里也没有什么责备。明楼说:

 

 

“刚见面就要算账?那你还喝酒呢,又怎么说?”

 

 

明诚接不住这一句,也没想到他还记得,抿抿嘴不说话。明楼把手放下来,端起放在床头的一只杯子,说:

 

 

“什么时候不能算账,偏要现在?”

 

 

于是明诚也不说话,伸手接着杯子去喝。

 

 

果然是冰糖水。

 

 

明楼沏的冰糖水,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会加一点食盐,这才是别人都不知道的区别。

 

 

明诚刚进明家的时候,身子弱肠胃更不好,三天两头就生病,上吐下泻,老老实实的被禁食了几天。明楼是学过生物的,知道一点医学上的小知识,怕明诚这样下去电解质紊乱,给明诚沏糖水的时候,就添了一点食盐进去。明家大少爷君子远庖厨,拿不准分量,第一次就把食盐放的太多了。他把糖水喂给明诚的时候,略诡异的口感叫小孩子含了一嘴,却不知道该不该往下咽。

 

 

明楼晃一晃杯子,感觉杯底好像还有敲碎了但是没有融化的冰糖,就又晃了晃,说:“这是冰糖水,味道可能不太一样——快咽下去。”

 

 

这样微咸的冰糖水,明楼不知道沏过多少次,明诚也不知道喝过多少次,以至于他直到现在都固执的认为,冰糖水就是冰糖水,除了明楼沏出来的,其他的,都不叫冰糖水。

 

 

等到后来明台肠胃感冒的时候,因为不停的拉肚子脱了水,明诚就按着明楼的样子,沏了同样的冰糖水给他。好声好气端到嘴边儿,扶着明台说:“慢点喝。”

明台嘬了一小口,虽然没什么力气,还是翻了个白眼儿:

“阿诚哥,不带这样伺机报复的。”

明诚端出一张日后被明台称为“大哥脸”的表情,严肃的告诉他:

“别贫,冰糖水,赶紧的,喝完就好了。”

明台又翻了一个白眼儿:“冰糖他也得是甜的啊,这玩意儿你跟我说是冰糖水?”他坚定的把明诚的手往外推一推以示抗拒,“阿诚哥,你是不是觉得我拉肚子拉傻了,就特别好骗?”

 

明诚也不生气,他笑一笑说:

 

 

“是我好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王: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多余?老王心里苦但是老王只需要痛痛快快喝一壶。

一起旅行
阿竹·LoFoTo: 【魔幻之...

阿竹·LoFoTo:


【魔幻之都 ·  重庆】------ 横跨两江的索道,悬挂在崖壁上的城市栈道,千与千寻世界投影的洪崖洞,坐落城市中的城堡,半空中穿过高楼森林的轻轨,这些有趣的元素让城市充满了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既能体验到1层与20层都能见到马路的奇特地势。还能在冬日游走于大雾弥漫的城市中,感受雾都的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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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之都 ·  重庆】------ 横跨两江的索道,悬挂在崖壁上的城市栈道,千与千寻世界投影的洪崖洞,坐落城市中的城堡,半空中穿过高楼森林的轻轨,这些有趣的元素让城市充满了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既能体验到1层与20层都能见到马路的奇特地势。还能在冬日游走于大雾弥漫的城市中,感受雾都的神秘。

尚有【【【蝉】】】

杜鲁门主义【现代AU】[09]

也许是因为直到半夜才姗姗来迟的后知后觉的后怕,也许是因为离开体育场后由于无暇顾及,没有及时披上外套而喝了冷风,反正第二天到了老王睡眼惺忪去开明诚的冰箱,试图晃醒睡在沙发上的明诚询问鸡蛋是什么时候买的,新鲜程度还能不能煎溏心蛋的时候,才发现人正烧得厉害。

这就得吃药了。然而虽然老王的确是常常到明诚的小公寓来,却也只是对客厅和厨房更熟悉些,明诚的卧室总是合着门,如果非要进卧室去拿东西也会反手合上——明诚不怎么和他聊起家庭,但是举手投足的确有大户人家的风范,生活里也是井井有条不厌精细,他一向猜测明诚应该是出身于沪上显贵人家的,所以有这样的讲究其实不足为奇。昨夜明诚客气的把卧室让给他,他自己是知道分...

也许是因为直到半夜才姗姗来迟的后知后觉的后怕,也许是因为离开体育场后由于无暇顾及,没有及时披上外套而喝了冷风,反正第二天到了老王睡眼惺忪去开明诚的冰箱,试图晃醒睡在沙发上的明诚询问鸡蛋是什么时候买的,新鲜程度还能不能煎溏心蛋的时候,才发现人正烧得厉害。

这就得吃药了。然而虽然老王的确是常常到明诚的小公寓来,却也只是对客厅和厨房更熟悉些,明诚的卧室总是合着门,如果非要进卧室去拿东西也会反手合上——明诚不怎么和他聊起家庭,但是举手投足的确有大户人家的风范,生活里也是井井有条不厌精细,他一向猜测明诚应该是出身于沪上显贵人家的,所以有这样的讲究其实不足为奇。昨夜明诚客气的把卧室让给他,他自己是知道分寸的,哪里都没碰过,又吓得厉害,倒头就睡,根本不知道房间是怎么摆设的,物品又各自归置在哪里。

现在的情况显然让他有些麻爪,他不知道明诚把药品都放在哪,甚至也不知道家里到底有没有药,只能狠着心拍拍明诚问他:

“醒醒,家里有退烧药吗。”

把自己在一床薄被子里裹得像条蚕蛹的明诚几乎要把头窝进自己的胳膊里,被老王问了好几遍才挣扎着摇摇头,但是下一秒好像又沉到深海与水草一样纠缠不休的睡眠里去了,再问什么,就不吱声了。

老王实在没有办法,也不去折腾他,自顾自去他隔壁找那位同校的漂亮的乌克兰小姑娘,去借一只体温表和两片退烧药。

男人照顾男人自然是男人的方式,在量出三十八度四的体温并且捏着鼻子灌下两片退烧药之后,明诚因为胃一直不好,被刺激得干呕了几下,这下又不得不扶起来,给他拍了半天背。忙完这些已经让老王在巴黎的冬季里挂了一头汗,自觉做的算是仁至义尽,打算进屋再给他把床上的一床被子加上就走。

这头还没站起来,小臂就被明诚用滚烫的手心攥住了。

明诚说:“嘴苦。”

这一下可让老王愣了一会儿才觉得啼笑皆非。喝的是胶囊,又不是中药,什么苦不苦的,这人原来生起病来还这么娇气呢。但是看明诚还病得软绵绵的,揶揄的话说不出口,也还没来的及说,就听见烧得迷迷糊糊的人又喊了一句“大哥”。

这大概算是每个男孩子都不能抗拒的恭维,何况是一向热衷于占明诚嘴头便宜的老王。于是被心满意足叫了大哥的人一颗急着想打会儿游戏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真的像个靠谱的大哥一样,颇有耐心的去询问他:“那怎么办,吃点什么?”

等了半响,才听见缩成一团的人说:

“想喝冰糖水。”

冰糖水上哪找去,家里肯定没有冰糖,可是明诚弟弟要喝不是,老王心里还美滋滋的回味着那声突如其来的称呼,想着等明诚病好了,可要好好拿这茬儿挤兑挤兑他,刹刹他平日里小狼狗一样的锐气。

等到进到厨房里去梭巡一圈,虽然是没有发现冰糖,但是白糖还是找到了一罐的。琢磨着都是糖,味道还能有什么不一样不成,老王赶紧沏了一杯送出去,把明诚扶起来,叫他自己捧着杯子喝。

结果就是明诚的确是虚的不轻,根本捧不住杯子,险伶伶的端着就往鼻子上送。吓得老王赶紧接下来,祖宗哎,还是我给你端着吧,你别又泼湿了衣裳,谁叫你叫了我一声大哥呢。

还没被自己感动多久,下一秒就差点被气死。

明诚就着他的手跟只蜂鸟似的嘬了两口,嘟囔一声“不是冰糖”,还没等自己反驳他说冰糖味儿和砂糖味儿根本没区别,明诚就没有什么力气但是很坚绝地把他胳膊往外一推,拧了几下又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去了。

这人平时处处都好说话,一幅怎么方便怎么来,绝不麻烦别人的样子,怎么发了点小烧,就特么立马矫情起来了?老王站起来,咬着牙指着沙发上微弱起伏的一堆被子,“你你你”了你半天,才努出来 一句话:

“你个小兔崽子!”

可是光叫人小兔崽子有什么用呢,虽然对方现在肯定还不了手,自己到底还是不能把他拽起来臭揍一顿,不仅不能揍,还得像个小太监似的在旁边小心伺候着——都是背井离乡的同袍,更况且经过了昨夜的惊心动魄之后,在他颇具江湖气派的心里,两个人的关系怎么说也算得上是半个生死之交了。

于是做牛做马的老王气哼哼的在明诚旁边玩了一下午电脑。他先查了股票,刷了朋友圈,又看了新闻头条,觉得满鼻子满眼都是昨天夜里巨变的报道。老王惊魂未定,恨不得像个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去,这种东西根本不想看,看了就心慌。合上电脑又去看书,一直看到外边的路灯都亮起来,也没发现明诚有要醒的意思,去摸摸他的头,感觉好像又烫了些。

还能真不管他吗。老王认命地叹一口气,又去敲隔壁妹子的门,想再讨几片药来。结果该着他倒霉,人家小姑娘晚上要做兼职,前脚刚走,让他扑了个空。

老王居高临下叉着腰去看睡得只露一截通红的额头的病患,信了你的邪,看来今天真要把您这尊佛送到西,没办法,就当帮你渡劫吧,救佛一命好歹也得顶上造了七七四十九级浮屠不是,谁叫俺们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呢,于是拎上大衣,出门找药店去。

买了常规的退烧药,发烧贴,看见不土不洋的中餐馆,才发现自己除了早上拆了明诚一包饼干,这一天还没吃过什么,现在看见那片灯火通明,连那夸张的喜气洋洋的大红灯笼都觉得顺眼。自己狼吞虎咽吃了份海鲜面,不过瘾又要了一笼叉烧包,为了对得起明诚被自己占的便宜,还打了一份白粥和咸豆角带回去,明诚空着腹,不吃点东西,喝了药还得吐。

这一圈下来时间就长了些,回到公寓的时候,露水都要降下来了。跺跺脚叫开感应灯,就看到明诚门前靠了一个男人。

来的人套着一件黑色毛呢大衣,只觉得很高,看不出身材。风尘仆仆的样子,但是手边并没有什么旅行箱或者手提袋,正勾着头去抽一支烟。听见他的脚步声,在楼道昏黄的灯光里抬头看向他。

他在这一眼里看出,对方虽然眉骨弧起,鼻梁硬挺,但还是辨别得出是个华裔,即使一身的旅尘还没掸去,眉眼里依然有几分处变不惊的气宇轩昂。

一开口就能听出是中国人了,声音很低沉,有一点疲惫。听到自己问“您找谁”的时候,还很礼貌的跟他打招呼。来的人掏出兜里一只银白色的便携烟灰器,长抒了一口气,按灭烟头问道:

“明诚不在?”

--——————————————————

木娄这是马不停蹄赶过去的你们造吗。

最近无论写什么评论都巨少,进入了自我怀疑期【讲真,真的还有必要怀疑吗

一定是因为我黑木娄是木娄

躺平。【自作多情深感做人没意思的老王:我也躺平

尚有【【【蝉】】】

杜鲁门主义【现代AU】[08]

明台举起一本杂志,理直气壮地对坐在一边儿看报纸的明楼说,大哥,我要这个!

明楼接过杂志,先凉嗖嗖的在明台脸上扫一眼,扫得明台差不多下一秒要夺路而逃,才去看那本花花绿绿的杂志。

一双奢侈品牌的篮球鞋,价格自然也漂亮。

明楼皱皱眉头,说:“你一个学生,要这么贵的鞋做什么。”

明台头一梗,叫了一声:“大哥!”然后往二楼上瞥了一眼,才接着说:“难道你要说话不算数?”

明楼声音也跟着压低,但是做大哥的声势依然在,他身体后倾,靠在沙发上坐得很舒服,他说:

“难道你要威胁我?”

明台从来都是个见哥怂,大哥耍起流氓来,他一时间也反击不出来什么东西,气的哼哧一声,直接撑着黑背大沙发翻过去,一脸的丧...

明台举起一本杂志,理直气壮地对坐在一边儿看报纸的明楼说,大哥,我要这个!

明楼接过杂志,先凉嗖嗖的在明台脸上扫一眼,扫得明台差不多下一秒要夺路而逃,才去看那本花花绿绿的杂志。

一双奢侈品牌的篮球鞋,价格自然也漂亮。

明楼皱皱眉头,说:“你一个学生,要这么贵的鞋做什么。”

明台头一梗,叫了一声:“大哥!”然后往二楼上瞥了一眼,才接着说:“难道你要说话不算数?”

明楼声音也跟着压低,但是做大哥的声势依然在,他身体后倾,靠在沙发上坐得很舒服,他说:

“难道你要威胁我?”

明台从来都是个见哥怂,大哥耍起流氓来,他一时间也反击不出来什么东西,气的哼哧一声,直接撑着黑背大沙发翻过去,一脸的丧气:

“这么多年白给你带情报了!天天找他聊微信,搞得跟我喜欢他似的!上次我跟曼丽吃饭的时候还忙着帮你要照片,曼丽都生气了!”

明楼一听,还真有些不乐意,指着明家的小少爷说:“你说这话太没有良心,我给你买的东西还少?”

明台赶紧往后溜几步,准备随时逃跑,龇牙咧嘴的说:

“我们明家人不出奸细,以后我才不干这缺德事儿呢。大哥,我这几天可忙了,没时间上微信啦!”他一口气说完,脚底抹油的就要开溜。

还没蹿两步,就听见明楼慢条斯理的说:

“鞋挺好看,你眼光不错。”

明楼说这话就是有戏的意思,明台再熟悉不过,他赶紧退回去,一脸谄媚的去给明楼捏肩膀,嘴上还夸着他:“大哥最好啦,我永远是您最贴心的小狗腿!您就是我的长官我的天!大哥你看看,还有个黑红配色的,比这个还好看呢!”

他手劲儿一点儿都不讲究,捏得人生疼。明楼对着他的手使劲儿拍了一巴掌:“去!油嘴滑舌,粗手笨脚。”

明台收回手揉揉,撇着嘴揶揄他的大哥:“那可不是,谁有阿诚哥心灵手巧蕙质兰心。我也想他,阿香熨的衬衫,一点儿形状都没有。”

明楼卷起杂志扭头指点他:“你再把他当保姆用,我打断你的腿。”

“您还是先把人家接回来再说吧,要是阿诚哥回来了,我这条腿也算保住了。”明台计划通,好处已经得手,再献殷勤也没什么好处,非常干脆的放弃强装乖巧的伪善脸,扭头就要上楼,刚走了几步,又一溜烟儿的跑下来,挤眉弄眼的凑到明楼身边说:“明长官,我再卖您一个情报呗?”

明楼翻着报纸说:“讲。”

明台说:“阿诚哥说卢浮宫那边儿有家巧克力铺子,他挺喜欢吃的。看不出来吧,他还喜欢吃巧克力呢。还有更看不出来的呢,阿诚哥去看足球赛了,法兰西体育场,可带劲儿了。啧啧啧,我还以为他除了读书什么都不喜欢...”

明楼抬起来眼:“就你这个智商,家里什么事情你看得出来?”

明台被明楼这么一拆台,立刻觉得不开心:“大哥,我好歹还是拿奖学金的人呢,您知道我们院那奖学金,没点智商是好拿的嘛,你偶尔也要鼓励鼓励我啊!我智商再低,好歹也是您的中央情报站王牌情报员啊,您给掂量掂量,这两个情报值几个子儿?”

明楼就知道他惦记着这个,不然按明台的脾气,有什么和明诚有关的消息根本憋不到现在才说,就和颜悦色地问他:“那你是想要什么。”

明台赶紧在脸上堆起笑来,他说,我也不想要什么,就您那块儿表...

明楼合上报纸,回答得言简意赅:“滚。”

明家的小少爷这回十足的听话,连个弯儿都没拐,直接落荒而逃,滚到楼上去了。

——————————

明楼不久前被明镜调回上海来。

上海毕竟是明氏的根基所在,明家这一支也只有明楼这最后一个血脉,没有道理不回到上海来。现下里明镜虽然依然大权在握,但是明楼却在不知不觉里,已然接手了明家很大一部分的产业。

明氏运转良好,结构得当,上令下达,各司其职,所以明楼并不是特别的忙碌,露面的生意依然是明家长姐斡旋接洽,明楼则负责每日调用文件浏览批复。

这天天气不好,阴冷,低沉。明楼从坐上秘书开的车的时候就开始隐约觉得心悸,太阳穴涨涨的疼。秘书见他脸色不对,倒出两片阿司匹林给他吃。

他吃了阿司匹林之后也不见好,扶着额头坐在高背皮椅上。

贴身的刘秘书见明总今天并不急着办公的样子,就贴心的把一打报纸放在他手边。明楼头疼的厉害,不想翻,按着太阳穴问:

“有什么新闻吗。”

他说的新闻自然是财经方面的,而今天的确是没有这方面的新闻。刘秘书大致的报了一下股市的增长幅度,也就准备退下去了。

然后他突然想起一件算得上新闻的事来。

他说:“明总,我听说您家里有位弟弟在巴黎读书?”

明楼不抬头,沉沉的嗯了一声。

刘秘书伸手翻开报纸到国际版头条:“那您弟弟没事吧,报了平安了吗?昨天巴黎可不太平。”

明楼顺着刘秘书指的地方去看。他有特殊的阅读报纸的方式,于是迅速的就提炼出了关键词。

法兰西体育馆,恐怖【西】击,爆炸,扫射,绑架,伤亡。

每一个恶毒的词汇看起来都和这个勇敢而富有生命力的国家,这个优雅而从容的城市相去甚远。

却真实的发生着。

香槟滴血成赤,香水沾染血腥。这个城市在一夜之间突然变得无助而且彷徨,弹孔和烟雾无处不在,毁灭美,滋生恶。

一夜之间,百数人丧失再一次沐浴黎明的机会。

明楼在一瞬间的楞怔里只是想,不能是阿诚,不要是阿诚,不可以是阿诚。 

被他自己狠心放到万里之外,还没来得及再给一次拥抱的阿诚。

他手机里有一个号码,从没拨通过,他却可以倒背如流。他在等待接通的间隙里,能听到胸口有东西不安冲撞着的声音。

他把指甲掐进掌心里。

打不通。

他把刘秘书叫到面前,手机砸在桌子上:

“给我打,打到通为止。”

截止到此为止,他对自己的表现都还满意,勉强还算得上是从容,勉强还算得上是冷静,除了走出办公室时,过大的甩上门的声音。

明镜的办公室在顶楼,明楼感觉在等待电梯时,自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耐心,撕去了强装冷静的面具。他觉得胸口里有东西被命运的大手死死的攥住了,几近窒息的逼仄里他腿脚发软,指尖冰凉。

他不敲门就进到明镜的办公室,这不是明家一贯的良好教养,正在打电话的明镜皱了皱眉头。看到自家弟弟进来,明镜用眼神示意他等一等。他刚才还连电梯都不愿意等,这下子却突然有了耐心——他已经有了决定,他到这里来,只为通知,而不是商议。

明镜的电话很快挂机,听得出对面是明镜在巴黎的友人。明家大姐看着自己的亲弟弟,明白他已经知道了一切。沉默了几秒钟她问:

“阿诚有消息了吗。”

明楼不说话。

明镜扶住额头:“那你过来干什么。”

“大姐。”明楼说,他看着明家大姐,而明镜低着头,并不看他。

“我去巴黎,把他带回来。”

明镜不抬头,也不说话。这段留白的时间长得像是半个世纪,但是明楼会等下去,他等的不仅仅是一个允许,更是一个认可。他等了太久,这会儿反而不能急而且急不得了。

“好,你去。”漫长的沉默对峙里,明镜终于说。

明楼一语不发,转身就走。

“明楼!”明镜叫住他,她对着她血脉相连的弟弟说:

“我叫你去法国,把阿诚完完整整的带回来,但是并没有答应你什么。”

明楼脚下停了一下,背对着明家长姐,一字一顿地说:“我明白了,大姐。”

——————————

这章给日月木娄洗白。木娄不是那样的人。

我觉得偷偷收集情报的木娄可萌了。

这算是今天的第三更了。

我去春眠,有缘再见。

我是个好人,你们都是坏人。

眉衡

【楼诚】威风堂堂第58章

  明诚洗了澡,从洗手间走回来。

  他走路是不发出声音的,但明楼眼睛依然从报纸上抬了起来。做间谍工作,对于身边是不是多出了人是很敏锐的。

  他换了白布的睡衣,宽宽大大的,下面没有穿。这样的衣服把人裹在里面,将平日里的利落都掩了起来,显得整个人瘦得快没了人影,仿佛能随风飘过来。

  他这样半穿不穿,比着正装时更好看,像是用清水上过一层艳妆,简直有了些华丽的样子。

  看到明楼望过来,他就向他微微一笑。他头发是湿的,眼睛是湿的,嘴唇是湿的,脸上润着水汽,透出些淡淡的红色。

  在静寂的夜晚,穿这么宽大的衣服,且又足不出声地行过来,令人想起聊斋故事里的艳鬼。

  若鬼魅都是这副模样,...

  明诚洗了澡,从洗手间走回来。

  他走路是不发出声音的,但明楼眼睛依然从报纸上抬了起来。做间谍工作,对于身边是不是多出了人是很敏锐的。

  他换了白布的睡衣,宽宽大大的,下面没有穿。这样的衣服把人裹在里面,将平日里的利落都掩了起来,显得整个人瘦得快没了人影,仿佛能随风飘过来。

  他这样半穿不穿,比着正装时更好看,像是用清水上过一层艳妆,简直有了些华丽的样子。

  看到明楼望过来,他就向他微微一笑。他头发是湿的,眼睛是湿的,嘴唇是湿的,脸上润着水汽,透出些淡淡的红色。

  在静寂的夜晚,穿这么宽大的衣服,且又足不出声地行过来,令人想起聊斋故事里的艳鬼。

  若鬼魅都是这副模样,要来吸人精血,自然是没有什么成不了的。

  只怕给他吸干净了,都未必丢得开手。


  明楼眼睛在他身上黏了一刻,然后平静地说:“过来。”

  明诚轻轻走到明楼身旁,抬腿跨坐上去。

  明楼伸手探触了之后,低声问:“伤到了?”

  明诚说:“不碍事。”

  明诚用胳膊轻轻缠住他脖颈,叹息般的低语:“我想要。”

  明楼听从了。

  进去了之后,却并没有动,只是伸出手,用两只手稳稳托住他。

  这是个没法逃脱的姿势。

  他盯着明诚的表情。这副眉眼沾着水汽,显得无比清黑。眉尖微微蹙起,是一种忍疼的神情。

  美得这么生鲜,似是咬上一口就会淌出水来。


  凝视着这张脸,明楼问:“疼?”

  染着湿气的睫毛轻扑几下,明诚缓了一会儿,轻声说道:“有点……”

  能让他有表情,便绝不是有点疼而已。

  明楼手上略为用力,把那两片柔软抓在手里,慢慢揉着,又去吻那秀气的颈子,低声道:“放松。”

  耐心地吻了他很久,并没有做别的动作,等他渐渐适应。

  即使不动,也依旧有感觉。

  舒缓又绵长。

  明诚轻微拧腰,暗示。

  知道他已经缓过劲儿来,明楼也就不再留情,开始慢慢动作。

  他的腰又软又韧,几乎像是蛇,不只是应和,甚而是牵引,引动一场干戈。

  迷人的热度。


  “先生……”轻叹般的声音。

  便有什么更深地楔了进去,像要把他牢牢钉住。

  他凝视着身上的人。

  明楼眼角边有细细的纹路,可一双眼睛依旧是美的,有内容的那种美。鼻梁挺直,上面渗出汗来。

  他对他的的每个动作都有力。

  小腹的热意烧了起来。

  他不自禁就这么一直望着身上的这个人,用一双微醺的眼睛。


  明楼在欲这上面,一向很强烈,大概是因为其他的方面都得尽力克制,所以在这一道便尤其不愿节省。

  他知道自己是常能叫人疼的。尤其承接他的还是这样单薄的身体,腰身纤细得像是禁不住用力一掐。

  但对他的容纳始终是温柔的,不管对方是很疼、还是没那么疼的时候。

  那双一直凝视自己的眼睛深邃幽黑,里面渗满了莫可名状的温度。

  性这件事,物理上而言和谁做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分别。是一种动物性。

  但其实,会不同的。

  难以陈说的感觉。像被温水浸泡,绷紧的神经渐渐松弛,胸口的空隙被一分分填满。

  使人无法停下碾压。

  已经很深,很沉迷,却还是会觉得不够。


  窗口上露出一张脸来,一张洋娃娃似的脸。

  是尼娅。她已经26岁了,然而看起来仍像是个小女孩。

  她甜甜一笑,说:“原来,你们是这种关系呀。”

  说完这句,她推开窗户,轻盈地跳了进来。

  明诚手上一动,被单铺展开来,覆上两人身体。

  他缓了一会儿,才起身披上一件衣服,淡淡扫了尼娅一眼,轻叹一口气:“你怎么会来?”

  “我说了,上海这么小,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只是,我没想到,”尼娅目光在他身上流转一圈,声音转为促狭:“这个见面的时机会这样巧。”

  “你在外面看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不打算进来了。”

  尼娅有些惊讶了:“你知道我在?”

  明诚垂眼一笑,说:“感觉得出来。你还没能做到将自己完全融入周遭的环境,不释放一点气息。”

  尼娅叹了口气,说:“要做到那样,必须心情十分平静。”

  明诚目光略微闪动一下,问道:“你很意外自己所看到的?”

  尼娅慢慢道:“是,我很意外。我本来以为,你不会干这种事。”

  明诚笑了笑:“我也是人,为什么不会?”

  尼娅怔了怔,声音转低:“我完全想不到,你会甘心被人压。”

  明诚抬眼看她一眼,轻轻道:“没有什么甘不甘心,只有愿不愿意。”


  尼娅视线往明楼身上转了一圈,明楼早已将衣服整束好,在一边冷冷看他们说话,没有透出半点要参与的意愿。

  典型的上位者态度。

  尼娅问:“你喜欢这个男人?”

  明诚略一思忖,说了真话:“是的,我喜欢他。”

  尼娅摇摇头:“这不该是你的品味。”

  明诚不置可否:“那么我的品味该是什么呢?”

  尼娅盯着他:“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跟埃里乌比起来,这个人太平凡,不管是外表、势力或者才能。”

  明楼双眼略微眯起。埃里乌这个名字,在俄语中是鹰的意思。看来他有位颇强大的情敌。

  明诚的语气很不客气:“他再好,于我何干?”

  “他已经后悔了,你就不能原谅他?”

  明诚脸色冷下去:“如果你再继续为他做说客,那就不要怪我要请你出去了。”

  “是吗?”尼娅笑了笑,很娇美,很无邪。

  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陡然出现在她指尖,疾风般射向明楼的眉心。

  明诚伸手拈住了它。

  “尼娅……”他看向尼娅的眼睛,声音沉了下来。

  尼娅只冷冷一笑,毫不退避地跟他对视。

清和润夏

狮子饲养手册 52

52   我,和我,和我。

 

你们都说我不懂。

 

凌远平静地看着李熏然。他是个出色的警察,擅长枪械,从不失手。他举着枪的时候,手臂稳如铁铸,一丝也不会晃。

“熏然,你看我是谁?”

 

难道你们都懂么。你们懂得什么。

 

李熏然冷冷地瞄准凌远。穿廊风吹过去,吹透了所有人的心。哪边的门没关好,被风吹开,咣当一声顶在门吸上。

李熏然全身一抖。

手枪上下一晃,一堆警察的神经跟着一晃。长廊太窄,随意开枪跳弹都会要人命。他们尽量不惊动李熏然,可是又无能为力。

 

那就演示给我看吧……

 

凌远...

52   我,和我,和我。

 

你们都说我不懂。

 

凌远平静地看着李熏然。他是个出色的警察,擅长枪械,从不失手。他举着枪的时候,手臂稳如铁铸,一丝也不会晃。

“熏然,你看我是谁?”

 

难道你们都懂么。你们懂得什么。

 

李熏然冷冷地瞄准凌远。穿廊风吹过去,吹透了所有人的心。哪边的门没关好,被风吹开,咣当一声顶在门吸上。

李熏然全身一抖。

手枪上下一晃,一堆警察的神经跟着一晃。长廊太窄,随意开枪跳弹都会要人命。他们尽量不惊动李熏然,可是又无能为力。

 

那就演示给我看吧……

 

凌远笑了。

“熏然。你看看我是谁。”

他往前走了一步,李熏然眼睛忽然睁大,愣愣地对着凌远。凌远温柔地看着他,仿佛寻常的,每天早上叫他起床的眼神:“熏然。”

李熏然瞪着凌远,眼睛泛起红色,眼泪倏地滑下来。手枪在他手里剧烈地抖动,他突然面目狰狞,脖子暴起青筋,像是在跟谁争夺那把枪。凌远又叫他一声:

“熏然。”

李熏然咬紧牙关,抓着那把枪,目不转睛地看着凌远流泪。他艰难地摇头,别过来,别过来。凌远微笑地看着他:“熏然,熏然你看我是谁?”

李熏然像是被锁着的野兽,咬着牙低低哀嚎一声,跟命运拼死抵抗,硬是把枪调转过来对着自己。

凌远惊慌:“熏然!”

 

李熏然的神志一时清醒,一时模糊。他控制不住身体,他看见自己拿枪对着凌远。

这怎么可以。

李熏然颤抖着把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对着凌远坚定地一笑,眼泪却簌簌地往下掉。

不能让凌远有事。

不能。

李熏然闭上眼睛。

 

凌远觉得全身的血液一瞬间退去,他看着李熏然疯了一样竭尽全力反抗,挣扎,把枪抵住自己的太阳穴,决绝地闭上眼睛——瞬息间,他整个人空了。

 

李熏然拼着最后的清明要扣动扳机,梁sir在他背后大叫一声扑向他,几乎同一瞬枪声响起,走廊另一面的落地玻璃窗全部碎裂,瀑布一样顷刻砸下来。李熏然和梁sir在锋利的玻璃碴里扭打,两个人满头满脸的血。梁sir一口咬住李熏然的手腕,用血淋淋的手强行卸了他的枪,关闭保险扔给了后面的警察。两个人倒着,地面上一道一道的血痕,血染的玻璃碴子在阳光下晶莹宛若琉璃。

 

凌远扑上去,检查李熏然,医院的医生赶过来,处理梁sir。李熏然左肩上扎着三块很大的玻璃片,血汩汩地往外冒。身上还有许多伤口,病号服被血透了,粘在皮肤上。

凌远颤抖着喘气,他轻轻唤他:“熏然,熏然?”

突然枪声又一响,凌远第一个反应抱着李熏然挡着他。女人尖叫起来,这尖叫让凌远心烦意乱,他怒吼:“闭嘴!”

走廊的另一头倒下一个人,香港的警察涌上去踢掉他手里的枪,检查他的生命迹象。刚才他一直隐藏着,用枪瞄着凌远,被别的警察发现。

凌远抱着李熏然,僵直地跪在地面上。玻璃碴子很锋利,可是他感觉不到疼。

 

李局长扶着墙,一步一步蹭过去。儿子用枪指着凌远,儿子用枪指着自己……他魂飞魄散。他心脏不好,他怕自己死在这里。

医院的医生想要把李熏然从凌远怀里拉出来,做检查。凌远很固执,像爆发的兽类,发疯地用獠牙守卫自己的命。

我的命啊。凌远亲吻李熏然的脸颊。我的命啊。

李局长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的,这会儿再也受不了,红着眼劝:“小凌,把然然交给医生们,好不好?”

凌远放弃思考,他抱着李熏然,恶狠狠地用眼神剜着所有企图接近他们的人。李局长握住凌远的肩,凌远一抖几乎跳起来。他发现是李局长,劫后余生的老先生又疲惫,又无奈,轻声问他:“小凌,让其他医生检查检查然然吧,好不好?”

凌远看李局长,看着看着也流泪了。

李局长哽咽:“好了好了,我知道我知道,没事了没事了。”

 

李熏然被送去处理伤口,凌远手上膝盖上腿上包扎完毕,坐在休息室里发呆。走廊上稀里哗啦地响,有人在收拾玻璃碴子。多亏了梁sir,那一枪打在窗上。一个中年男医生操着粤语跟李局长讲解李熏然目前的情况,旁边一个会讲普通话的翻译。大概就是,李熏然被谢晗绑架,注射了大量神经性药物。这对他本身的神经系统打击很大,医生建议以后要小心养着。刚才的伤基本都是皮肉伤,清除玻璃清洗伤口,左肩上缝了几针。但是比起他的精神状态,这简直不值一提。

“我儿子,到底为什么会用枪指着别人?”李局长焦急地问。那位医生回答,他只是个外科大夫,这方面并不懂。心理学专家正在对李熏然进行评估,马上就能有初步结果。

凌远默默坐着。

没受伤的手揣在外套兜里,手指不停地摩挲着那副手铐。冰凉的金属让他脑子冷静了一点,他不是情绪化的人,刚才的失控超出了范围。凌远的脑子高速运转。

大厅对过就是李熏然的病房,门锁一阵响动,里面出来两三个人。为首的是个高瘦高瘦的老外,一个英国籍的特聘心理治疗师。英国人走过来,叹了口气。他说英语,凌远倒不用翻译了。

“他被催眠了。”英国专家道:“催眠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不是那种……用怀表摇一摇就能行得通的事。被催眠者要么对催眠师特别地信任,要么……意志彻底崩溃,对催眠师无法反抗。这位李先生很显然是后者,他被非人地折磨虐待都是为了摧垮他的意志。对他的经历,我很抱歉。”

凌远坐着,冷着脸:“那么,他……现在是什么状态?”

英国专家犹豫一下:“打个比方,李先生现在就好像是在梦游,他在做一个很长的梦,他没有彻底沉睡,也没有彻底清醒。”

“他什么时候能醒?”

“很难说,抱歉。催眠他的人非常地天才,那个催眠师非常明白如何玩弄人的精神。要想叫醒李先生,先得弄清楚催眠师是如何催眠他的,细节越多越好。李先生其实很了不起,他可能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使用关键词抵抗心理控制,虽然他没有成功。”

“关键词?”

“是的,像一把钥匙,提醒自己,叫醒自己。他一直在念‘FREE’,这大概就是他自己设的关键词。”

 

FREE。

 

凌远表情寂然。

 

医院一顿闹,整个警署全都知道了。简瑶跑来医院看李熏然,哭得直抽。凌远缓缓道:“薄靳言呢。”

简瑶哭得更凶:“薄教授……失踪了。”

凌远抓着自己的外套,攥紧:“什么意思。”

简瑶摇摇头:“不见了,找不着他。他走之前,让我看了关于鲜花食人魔的所有资料,还有……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她抹把脸,眼睛肿的睁不开。她其实是个坚强的姑娘。

凌远看她翻出一只小盒子来。

“薄教授让我把这个交给你,一定要交给你。”

凌远接过盒子,很轻。他打开,愣了。

盒子里,是一面小镜子。

凌远拿出镜子,往里看着。

 

当你照镜子的时候,你看见了谁?

 

简瑶看见镜子也愣了,她完全不明白薄教授的意思。

凌远,举着镜子笑了。

“薄靳言说,来不及了。”凌远放下镜子:“来不及了。”

简瑶傻了。

“那个什么鲜花食人魔的资料,给我看一看行么。”

 

李局长在李熏然病房里陪床,凌远租了一架藤床,让李局长躺着。他自己坐在走廊的椅子上,连夜翻看手提电脑里的资料。夜晚的医院走廊灯关闭,手提电脑屏幕蓝盈盈的光映着凌远的脸,遮盖了他所有的表情。

薄靳言和谢晗斗了很多年。牵扯许多无辜,薄靳言已经不想再拖延下去。当年薄靳言被谢晗囚禁,虐打,被发现救出时也是奄奄一息,一身化脓溃烂的伤。这大概就是他一年四季穿衬衫的缘故,他身上都花了。

薄靳言被迫吃过人肉。

凌远抿着嘴,一页一页往下翻。

薄靳言一直没有放弃搜集谢晗的一切资料,这份资料是一直在完善的。薄靳言对谢晗早年做的侧写,几乎全部验证——

 

高大的男人。长相英俊,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

天生对权力渴慕,权衡利弊得失是本能。

领导能力出众,具有领导威信,引人信服。控制欲望强烈到铺天盖地。

心思缜密,医疗知识丰富,专业技术一流。成功的高等级菁英。

极端的自信,自负,自私。

 

凌远在侧写里看到了谢晗,也看到了薄靳言,甚至,他自己。

 

谢晗童年不幸福。少年时遭受过女人的性虐待,所以对所有女人恨之入骨。可是他又想有家庭,所以绑架了一个家庭,杀掉男主人,自己作为男主人和他们一起生活,直到腻烦,又把这一家人杀了。

他并不是以折磨人为乐,他只是在做实验。他研究各种各样的人,研究他们的行为,研究他们的精神状态,研究他们的思维。

李熏然,是他做实验的其中一个检材而已。

 

李熏然被虐待的视频一直循环,凌远就那么看着,看了一晚上。他听见谢晗低沉的得意的声音,他看见李熏然面无人色命悬一线。谢晗说,凌远在看呢。

熏然就笑了一下。

 

清晨,凌远在医院卫生间洗了把脸。手上的纱布透了水,血洇了一片。他迫令镜中的自己保持冷静。

“不能疯,凌远。不能疯。现在不是疯的时候。”

他拿出手铐,拷在自己右手上。手铐的另一半空悬着,晃一晃,清脆一响。他把手铐按在自己心上,进来上厕所的人觉得他有问题,都看他。

凌远冲他们笑笑。

 

收拾齐整,他拎着手提电脑直接去了警署。他介绍自己的身份,是内地顶级的外科大夫,三甲特医院的院长。他可以协助警方办理关于谢晗的案子。他美式的英语非常地溜,正好也省了一道翻译。警署的负责人和内地警察的负责人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一个医院的院长和这次案子有什么关系。

“薄靳言应该已经推荐过我。麻烦你们往内地打个电话,很快就能证实。我虽然不了解刑侦,可是,我了解我自己。”



嗑颜安利万事屋
不洗澡的八戒: 就是想拽小领结...

不洗澡的八戒:

就是想拽小领结~不忍心让灯泡霸道总裁当灯泡,只能欺负下红衣凯拉~

不洗澡的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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