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枭羽】慢性酒精中毒
标题和文无关,很装
@MushRoom.老师的点梗 终于给挤牙膏挤完了
停好车,迪卢克从后门的员工通道走进店内,在更衣室脱了西服外套,换上了长尾白色马甲和尖头皮鞋。夹上八芒星配饰,这几件都是爱德琳在查尔斯的建议下置办的。
他解了低马尾,将一把红发抓拢在脑后,用丝带束好,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感觉脸上不够清爽,又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领带和衣领,终于勉强能过自己这关。现在套上定制的手套,他就要到吧台去接查尔斯的班了。
在连接后厨和前台的门前他定了定,迪卢克很久没来过天使的馈赠了,对门把的触感都感到陌生。可是这里对他很重要,是祖辈家业的一部分,也是他重新建立自己...
标题和文无关,很装
@MushRoom.老师的点梗 终于给挤牙膏挤完了
停好车,迪卢克从后门的员工通道走进店内,在更衣室脱了西服外套,换上了长尾白色马甲和尖头皮鞋。夹上八芒星配饰,这几件都是爱德琳在查尔斯的建议下置办的。
他解了低马尾,将一把红发抓拢在脑后,用丝带束好,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感觉脸上不够清爽,又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领带和衣领,终于勉强能过自己这关。现在套上定制的手套,他就要到吧台去接查尔斯的班了。
在连接后厨和前台的门前他定了定,迪卢克很久没来过天使的馈赠了,对门把的触感都感到陌生。可是这里对他很重要,是祖辈家业的一部分,也是他重新建立自己人际关系网的渠道。
于是他推门,店里的装饰改动不大,连各种配件的位置都没变多少,只是稍微翻新了墙面和桌椅。吧台上的人有三四个,正在闲聊。时候还早,酒吧里仍很沉静,等待着随人流而涌入的各色新闻趣谈,迪卢克也不例外,虽然他马上就变成了焦点。
人们很快就发现酒保换人了,新来的酒保是个红发白皮、身形挺拔、气质沉稳的帅哥,有不少好事之徒围了过来,又被酒保那冷淡的脸色吓得拿了酒就跑。但是这酒保的手艺相当地道,看了一次也不亏。迪卢克平心静气,这只是第一天,他一点也不期待马上就能钓到大鱼。青年擦着杯子,留心听着酒馆里的人对他的评价,以及几个好事分子的动向。
“一杯午后之死,查尔斯……喔哦!”
迪卢克循声望向门口,心下一惊。
蓝发的男人领口大敞,皮裤使得他的双腿更加有力修长,更别提那些缀满全身的星型饰品,叮铃铛啷,闪烁而吸睛,比起酒客更像牛郎。
迪卢克移开目光,不,他当然知道凯亚会来造访,他也当然知道凯亚还在那个警署做他的队长。但是就像酒在杯中其貌不扬,喝到嘴里滋味难忘,故人也只有见到面才晓得变成了什么模样。
凯亚只愣了一瞬,就自然的地坐到吧台前开始点单:“酒保先生,来一杯天使面孔,然后再来一杯清口的苹果酿,还有最重要的,午后之死。”
迪卢克见他熟稔的点了一串酒水,心里嘀咕这人还真是全无心肝,对方这么自然,弄他没空别扭,就背过身取酒。
雪克壶在他手里一转,像沙锤一样发出富有节奏的声响。他路过枫丹的时候,有位线人正是某家酒馆里的招牌调酒师,他会用一些摇晃和转身的次数来告诉他一些秘密的数字。也托他的福,迪卢克学到了36种不重样的摇壶手法,此时竟起了卖弄的心思,用了其中较难的连转三周,摇晃一番后,把酒液连同打碎的冰块倒进马天尼杯,递给凯亚。
凯亚饶有兴趣地观赏着表演,也算是捧场,他端起酒杯,细细嘬饮着,但什么也没说。而此时到了夜场的高潮,满屋人头攒动,迪卢克忙活开了,再抬头时,凯亚已不知去向。他的眼神还吓到了现在正坐在凯亚位置上的客人,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走到吧台的另一端,让人家喘口气。
又过了一小时,人流散了,社畜上班族多少要顾及明天的工作。酒馆里只剩一些醉汉抱着酒瓶嗤笑,还有几个小女生依依不舍的向他道别,索要联系方式。他有些乏了,摆摆手礼貌地拒绝。她们便叽叽喳喳讨论下次一定要早点来。
他给自己倒了杯果汁,润润干咳的喉咙,顺带在脑中整理一下今晚观察的收获,这时,那颗靛蓝色的脑袋又出现了。
凯亚看样子并没有喝醉。步履轻健走过来说,帅哥有没有兴趣陪陪我,迪卢克回怼他没有那种兴趣。结果凯亚付了钱就掉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在路灯因年久失修而一闪一闪的、漆黑又冰冷的街道尽头。
迪卢克突然很后悔,他甚至起了一种冲动,要去门外把凯亚叫回来,然后开车送他回家。见鬼,他为什么要担心一个资深警察的安危?
不过,第二天迪卢克并不在酒馆当值,他也不好意思问霍夫曼凯亚到底来没来。他的时间被安排的井井有条,同时没有一丝浪费,这样他可没法给自己那莫名的思绪找一个栖身之所。
结果等到晚上,他在三米大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床垫、枕头和被子像在合伙捉弄他,迷迷糊糊挨到一点,忍不住打电话问查尔斯。查尔斯被老板突如其来的关心吓了一跳,回答说凯亚肯定没来过。迪克挂了电话,暗叹自己真是神经抽抽了,起身喝了点水才合眼。
第三天,他约了客户开车路过酒吧,现在是早上九点,酒吧黑洞洞的根本没开,迪卢克有点昏沉,阳光还不知死活地直射着他的眼睛,他根本看不清酒吧里面什么样。
迪卢克深知这种不良好的精神状态会导致许多事故,只好推迟了下午的会议。在办公室里打了个盹,他感觉自己好多了,神经也不抽了,又恢复了一贯的作风,开了会,批文件。
十点他到了酒吧,这次还喷着新款的香水,人在酒吧里忙忙碌碌,眼睛却不忘瞥向门口。凯亚很识趣的来了,衣服穿的更大胆,抹了带闪的眼影,搭了条油光水滑的貂毛坎肩,这才初秋。迪卢克能看出有很多不怀好意的目光在此人身上流连,他叫查尔斯救场,向凯亚比了个向上的手势,退到了后厨,哦,巴巴托斯保佑这家伙没忘暗号。
酒馆三楼是不对外开放的,而其中的301是克里普斯给兄弟俩准备的休息室,他本人倒不讲究,和其他员工合用两个休息室,迪卢克和凯亚在酒吧帮手的的时候,一个先忙完,就会比出一个指头,然后在休息室里备好果汁和红茶,有的时候还会有一杯当天开封的葡萄酒。
可能是过于沉浸在回味中,迪克推门就看见凯亚大咧咧的敞着双腿躺在沙发上,见他来了,笑眯眯的转过头来。迪卢克心中一股无名火起,这个害他分神的卑鄙小人,怎么还能这么自在?
“我的时间很宝贵,说完就走。”
“真是急性子啊,今天我来,可是为了和迪卢克老爷玩个游戏的。”
凯亚的声线不一样了,不再压抑自己的个性之后,那顽劣的、成熟的、色情的尾音挠的人喉头发痒。
“赌注是蒙德西风警署史上最年轻的警长用过的警徽,怎么样?”
这是一个幌子,这是一处陷阱,这是一场危险的交易。凯亚干脆地打出感情牌,而迪卢克只好跟注。
“玩什么?”
“丢石头。”酒桌游戏中的一种,将硬币投入半满的酒杯,溢出为输,罚酒一杯。
“好。”
凯亚坐直了身子,他摸了摸口袋,抓出一把摩拉,看样子,本要付作酒钱。迪卢克没看他,转身去取杯和酒,他虽不饮酒,却无意之中吩咐过埃泽备一瓶蒲公英酒。杯子就只是普通的烈酒杯,直上直下,适宜投入硬币。
凯亚起瓶的速度快的出奇,倒出的酒液呈深绿色,气味呛鼻,迪卢克蹙着眉默默地想:这家伙到底把生活过成了啥样?两个酒杯都倒的有九分满,酒桌上的东西自然是越有挑战性越好,但是还要留着些余地,让事情慢慢变得有趣。
“那就投这杯,喝这杯。”
“谁先?”
“抛硬币,你正我反。”
迪卢克无言,这四年来,他很少让自己陷入被动,可凯亚死死把着话头,他想多观察一下这紧咬不放的模样,是胸有成竹还是色厉内荏。
金闪闪的摩拉被拇指一翘,在空中旋了几圈,晃着一刻眼花,然后连同紧张的氛围被一把抓住。凯亚松了拳头,是正。
迪卢克捻着硬币放在杯沿,摩拉轻轻沉入杯里,看样子这杯再投两枚,水就会达到临界,之后就得看技术和运气了。凯亚也依样画葫芦,投了一枚,眼睛却没看杯,而是看着狄卢克,那眼睛真的很美,像夜空边缘泛起的灰紫色。迪卢克也盯着他,带着点愤怒,带着点压抑,他举手再投,果然满到了杯口。
凯亚摩挲了一下摩拉,从杯子上方缓慢浸入,液面鼓起,但看样子还能再撑。迪卢克捏着硬币紧贴杯沿又投进去了,酒液晃了两下,仍未溢出。凯亚用硬币很轻地碰了碰水面,感觉已经到极限了,放手一丢,酒液就缓缓从杯边流淌下来。
“看来手气不佳呀。”他笑笑,然后抓起酒咕嘟咕嘟喝了,酒顺着他的嘴角流进了深色的领口。“再来一局。”
迪卢克抢过酒杯,又把脏酒倒去,摩拉放在一边,两杯都倒得十分满,看样子他有点着急了。
“这次你先。”仿佛做了什么不容置疑的决定,凯亚咳了一下,捏起摩拉放进去,迪卢克呼住气来,却把硬力用力掷了下去,酒溅到了桌子上。任性的男人在凯亚震惊的注视下,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酒辣而呛,度数极高,只喝一口,就好像喉咙中流过岩浆,酒精蒸气逆流而上,刺激鼻腔,给饮者带来极猛烈的后劲,热血直窜双颊,他说,再来。
凯亚没想到几迪卢克会喝这么多,而且用的是刚才那个酒杯,他腾的站起,手刚要伸过去,又停顿在酒桌中间。
“你……还好吗?”
“我可以,你来倒吧。”
凯亚把酒加上,但这一回合他没法集中注意力,他能看见迪卢克的脸上那层绯红越来越深,嗓子也变哑了,呼吸不太均匀,凯亚捏着把汗,一枚一枚接着投。幸而,他输了,凯亚端起酒,抿着喝了下去,热流通过舌头,有一种飘忽的快乐从心中浮起。
迪卢克慢慢地躺倒在沙发上,他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低估了赌局的赔率。酒精慢慢的挥发,腐蚀着他的自持,他心口的塞些微松动,他想发问,他想喊叫,情绪正如一壶清水,在火上焦灼地冒着气泡。
凯亚发觉迪卢克已经神游天外,暗叹不愧是他,酒量毫无长进,而且自知酒量不好,还答应拼酒,明明知道隔壁就有啤酒,也不拿过来。他究竟在想什么呢?
“迪卢克老爷,我们还玩吗”
“不,我认输……”
“是吧?那可能就只有安慰奖了。”
“什么……”
凯亚起身坐到迪卢克身侧,他伸手抚上了像苹果一样透红的脸庞,红宝石一样的双眼。双唇相接,迪卢克呆了,懵里懵懂//吻//得更//深,就像一场事//后的温存。
第二天,迪卢克因宿醉而有些昏沉,他从裤子兜里掏出一把硬币,在金色的摩拉中,警徽显得十分沉默。他收拾好房间,路过一楼,店外的阳光很好,现在开车走吧。
『辩论组』all over again
我会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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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P醒来,发现INTJ睡在隔壁床,只觉自己脑子像被撞过的钟一样样嗡嗡作响。闭上眼之前他刚刚带着搬家公司逃难似的离开他们同居的公寓,能割舍下的东西全都抛在脑后,连一起养的乌龟都无心争夺抚养权,他走得干脆,不想和INTJ再多纠缠,一纸离婚协议写上他潇洒的大名塞在床头柜里,他离开时INTJ在书房,最后一面都不肯见。由是,ENTP印象里的INTJ就还停留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INTJ数年如一日的冷脸,失去一个相伴多年的人,好像并不能让他的冰山开裂一分一毫。
就算ENTP发自内心认为他们确实无以为继。就算他如此确信再继续纠缠下去对他俩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但...
我会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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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P醒来,发现INTJ睡在隔壁床,只觉自己脑子像被撞过的钟一样样嗡嗡作响。闭上眼之前他刚刚带着搬家公司逃难似的离开他们同居的公寓,能割舍下的东西全都抛在脑后,连一起养的乌龟都无心争夺抚养权,他走得干脆,不想和INTJ再多纠缠,一纸离婚协议写上他潇洒的大名塞在床头柜里,他离开时INTJ在书房,最后一面都不肯见。由是,ENTP印象里的INTJ就还停留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INTJ数年如一日的冷脸,失去一个相伴多年的人,好像并不能让他的冰山开裂一分一毫。
就算ENTP发自内心认为他们确实无以为继。就算他如此确信再继续纠缠下去对他俩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但INTJ,在ENTP心里好像会一直停留在他们最初相识的高二,那年INTJ横扫数学竞赛,冬令营里傲视群雄,考场上提前交卷也是因为一个高贵冷艳的毛病:贫血,ENTP当时坐在他后面两排看到INTJ站起来那种既傲岸又弱不禁风的姿态又无语又甜蜜地咬了咬牙,知道为什么几百年前的欧洲人以得肺结核为美。他还是能记起自己如何爱上INTJ,在一切乱七八糟的争执、指责和心碎里他回忆这一切像在沙漠之中看到绿洲的海市蜃楼。
他以为INTJ从没变过,如今在清晨的微光里看还睡着的INTJ,终归知道漫长的时间煮熟了青蛙,一切都发生过一场无可抵抗的渐变。手机显示时间是十年前,他知道这里只会是冬令营,ENTP几乎还能记起那次竞赛出的什么题目,记得冬天很冷,他和INTJ上课一人抄一半笔记,交换时对方的手一点温度都没有。高二的INTJ好年轻——数年如一日的黑眼圈,在这张还带稚气的脸上一点不见成年后的阴沉,他俩热恋期ENTP用食指划过INTJ的鼻梁,说他山眉海目,比所有风景更好看,此时再看,也仍然觉得自己没有说错。
他以为没有变过,但可能都已经变过,换掉第一块木板的时候他只是没有发现,现在不知道能不能称呼这艘出港十年的船为忒修斯。
六点到,闹钟响起,INTJ准时睁眼,ENTP知道他还没醒,完全是被本能驱使下床洗漱。到如今这种了解就像一块皮肤上的淤青,如果不碰可能不疼。
这是梦,是时空穿越,是平行宇宙,还是什么外星人的实验缸中之脑,ENTP不知道。他看着INTJ踩着拖鞋进厕所刷牙,水撞在洗手池的声音,INTJ在漱口,太熟悉,以至于有点陌生。如果后续所有因果开始于这里,ENTP想,我可以只是离开。退出这个冬令营,退出这次比赛,在INTJ站在路灯下准备要吻我的前一刻后退一步,然后避免十年后匆匆忙忙打包行李离婚,某次跨年我在家放了纸礼花,炸开的时候很美,扫纸屑的时候很痛苦,我可以只是,不放礼花,以避免清理满地纸屑狼狈不堪的生活。
毕竟已经不爱他了。甚至可以说对他颇有积怨,那张离婚协议白纸黑字足够把ENTP残存的一点愧疚心风光大葬,INTJ的冷漠太多,可以供给他们两个人使用。退一步而已,没什么难的,你已经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如果有选择,应该现在就割舍。
INTJ穿着冬衣,能把好端端的清瘦少年裹成大狗熊。ENTP看过去时他正拉上羽绒服的拉链,皱着眉头催促快点,你昨天一直念叨要喝粥,晚了来不及。
忒修斯之船出港的那天日光晃眼,新漆和海水的气息像一桩多年后才会回收的寓言。INTJ站在光线昏暗的冬令营宿舍里,从此刻到十年后都没有改变的沐浴露品味提醒着ENTP他做错过的每一个选择,如果这一切真的有给过他选项。
我对他说过我会永远爱他,签下离婚协议的时候我嘲笑自己居然能说出这么天真的话。现在我好像又抓住了一点爱的尾巴,我会永远爱你,只要我还是我。只要你是我爱上你时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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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是INTJ的惯用手段,他这人多少沾点路径依赖,但ENTP得承认如果不是每次都是自己先低头,INTJ不会一招鲜玩到今天。给ENTP一点时间让他冷静,他就会觉得那些挑起他怒火不满的东西没什么大不了。他会就这么忘记自己为什么生INTJ的气,为什么要吵架,一切都感觉那么空洞且没有意义,没有必要,跟INTJ争什么呢。
然后他来伏低做小,他来三顾茅庐,他来把INTJ请出书房这个水帘洞,撒娇,道歉,轻轻吻INTJ的侧颈,然后所有争执就这样抛之脑后,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介意过一些事情,他只是不再介意了。那些不满、不适,没法和INTJ相比,既然如此他理应退让。
离婚前他们经历了最长的一次冷战,现在ENTP想不起来是具体因为哪件事。总之有一件事,不算很大的一件事,曾经肯定也发生过的一件事,他记得自己大概有控制不住情绪发过火,现在记忆已经模糊。他早就习惯了INTJ从来不把他的情绪当回事,自然而然地觉得他不会难过,不会脆弱,不会有需要哪怕一句好听话的时候,因为他也是这样处理自己。但好像ENTP终归还是有情绪的,当他的鞋里眼里全是沙子,当他到达某一个边界值,终于等到一句得救式的明悟:我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所以INTJ拿出那份离婚协议,ENTP长出一口气,像终于浮出水面,甚至顾不上考虑INTJ看他这幅如释重负的模样会多生气。他只是累了,疲惫不堪,心里清楚签了这份东西也不能把积年的旧病一笔勾销,但终于可以脱下贴身穿了十年永远不会干透的湿衣服,也许会更冷,也许不会,但他总算受够了这股潮湿。
ENTP知道命运可能恨他,但没想到会如此恨之入骨。冬令营,十七岁的INTJ坐在旁边,黑板上的数学公式,手边模拟卷一共八道题,简洁的题干和大片留供作答的空白,简直像一个私人订制的地狱。早上喝的粥还如此真实地沉进胃里,此处不像什么梦境或者幻觉,INTJ坐下时还是会朝他的方向倾斜十五度,他试图脱掉的衣服,在橱窗里展示时,美得像两个骗子用无数黄金白银纺出来的谎言。
你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你知道那种痛苦,你知道当你一片片捡起自己破碎的心回到家,必须要忍受他无意的践踏。你知道他不会同情你,你会恐惧回到他身边,恐惧那两片刻薄嘴唇里吐出来的字句,你知道他从来不会哪怕试着去体贴你。他对你说“我以为你没那么脆弱”,“我以为你不会这样”,你知道听到这句话是什么感觉。你不应该重蹈覆辙。
可是十年前的路灯里死了很多飞虫,压得光线很昏暗。可是他们结束自习,从教学楼慢慢走回去,ENTP踩着花坛的边沿,还是会注意到INTJ靠他那侧的手很紧张,好像随时准备接住他。可是当ENTP跳回道路,看到加快脚步的INTJ停在那盏特定的他很难忘记的路灯下,回头,等他走近。
ENTP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只要他走上前去,INTJ就会吻他。然后他们会交往,会考上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同居结婚,INTJ学会做奶油意面和炸蛋,他在周末烤过两次不成功的姜饼。他们一起去爬山,万圣节去游乐园,他画小丑的油彩,INTJ画缝合的针线痕迹扮弗兰肯斯坦,他们在摩天轮的最高点接吻,他对INTJ说按迷信来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INTJ没有嘲笑他,没有说话,只是再吻了他一次。
同时而来的是所有推着他走到那份离婚协议前让他不得不签下的东西,到来就像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不可拆分,随鱼而来的是鱼刺。童话里辛德瑞拉她姐面对的是一双不削掉脚后跟就无法穿上的水晶鞋,ENTP眼前这双一样美丽,一样波光粼粼,是一个象征着“好”、“爱”的证明物,而他不需要削足适履,只是这双鞋略小一号。没有血淋淋的一刀,只有需要永远忍受的、可忍受的不适,只要他穿上。
INTJ还在灯下等他,他的眼睛就在前方,ENTP曾经毫不犹豫登陆的忒修斯之船,一双人人称道、不会遗失半路的水晶鞋。
他不该上前。他不想上前。有的题不是你知道题目再做一遍就能做对的,ENTP很清楚,就算不清楚做了一天题也清楚了。
可是INTJ爱他,他知道这个。INTJ在等他,INTJ在为这个吻收集全身的勇气,他在期待,他在祈祷,他默念过很多个他不曾信仰的神的名字,他在心里完成了两次尼采名字的全拼,ENTP知道这一切,这种了解是他身上的淤青,按下去,涨闷的痛楚。
可是我也爱他。ENTP这样绝望地想着,我爱他。这一切没有真的给过我选项,它知道我别无选择。
ENTP走上前去,INTJ吻了他。在这个吻里他能听见卫星坠落的声音,听到火山爆发,听到世界庞大的破灭,听到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他的铃声,INTJ的专属铃声,他没来得及取消。
他睁开眼,接通INTJ的电话,在短暂的沉默后,有声音穿过失真的电波,像撞钟一样使他脑子嗡嗡作响:
“对不起。”
End.
圣诞前插播一期辩论,原本想跨年发,可惜忍不住你们就当今天跨年
『公路组』真爱至上
But if he kissed me now I know he'd fool m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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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那天ENTP煮热红酒,丁香手一抖就不慎加多,ESTP原本在客厅装饰他们拖到最后一秒的圣诞树,当香料的气味被温度激发出来之后就看到他从门边探头,用那种明显想取笑ENTP又有点忌惮这狭小空间里随处可及的凶器的语气说我看你是已经熬好大餐的解药了。
感恩节一过就是圣诞季,各处是伴着清脆铃铛声的节日歌曲,作为音乐行业从业人员ENTP也进入了自己的淡季,...
But if he kissed me now I know he'd fool me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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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那天ENTP煮热红酒,丁香手一抖就不慎加多,ESTP原本在客厅装饰他们拖到最后一秒的圣诞树,当香料的气味被温度激发出来之后就看到他从门边探头,用那种明显想取笑ENTP又有点忌惮这狭小空间里随处可及的凶器的语气说我看你是已经熬好大餐的解药了。
感恩节一过就是圣诞季,各处是伴着清脆铃铛声的节日歌曲,作为音乐行业从业人员ENTP也进入了自己的淡季,加州天气不算很冷,但该冬眠该躲懒都不能落下,ESTP作为有正经工作的人临年终日渐变忙,回家看到ENTP裹着大毯子蜷在沙发上打任天堂,一半牙痒一半有在家养了只猫的莫名窝心。
这段同居的缘分从秋天开始,那时ESTP刚从东海岸辞职开车横跨差不多整个美国来到旧金山,一路上基本只能收到乡村电台,如果他不确实是纳什维尔的忠实听众,这段不短的公路旅行基本能让他永远拉黑一种音乐流派。ENTP的室友也是他最后一个留在行业里的乐队成员前不久下定决心离开加州,理由除了人不能搞一辈子音乐外更主要(或者直接说就是根本原因)是为了他一见倾心的百老汇戏剧演员,收拾收拾北上去混凝土丛林追寻真爱。一个找分摊房租的室友一个找落脚房子,从ESTP的前车轮没碾上加州土地时ENTP就把自己特别艺术家气息的糟心公寓收拾了一大半。
第一次见面ENTP手上还抱着吉他,ESTP对搞音乐的印象并不好(你懂纽约那群艺术家的风评),但ENTP长得显小,穿着一件非常愚蠢的绿色鸡心领套头毛衣,ESTP排斥的心还没来得及升起就被轻轻吹灭,而又机缘巧合发现ENTP正是他来的路上在电台听到一首很喜欢但挺小众乡村乐的作曲,看ENTP耳边别着铅笔伏在餐桌边涂涂画画的背影都默默退避三舍,感觉不好惊动。
ENTP确实是ESTP刻板印象里才存在的文艺青年,搞过乐队,大学读文学系,至今没有还清学生贷款,瘦而高,有时会莫名其妙蹲在沙发扶手上,像一座扑克塔一样摇摇欲坠。
某次喝了不知道几杯shot后ENTP骂自己学校是全世界花钱最大手大脚的贱人,摇着ESTP的肩膀说你知道我一个学期要给这个破地方交多少钱吗它到现在居然还发邮件叫我捐款,我还希望有消费者保护协会让它把那些交了之后只劝我读简奥斯汀的学费还给我!
读大学什么感觉?ESTP也喝多了,聚精会神地看着手里的小玻璃杯,我一直想知道。
大部分时候在抵御嗑药的同辈压力,我们系那栋楼一进楼梯间都是麻味,还有一帮脑袋和屁股长错位置的人天天要组织读书会,交换我们对哈利波特、傲慢与偏见、还有艾伦金斯堡到底多gay的意见,不过乐队挺好玩的。
乐队。ESTP朝ENTP的方向挪了挪。
乐队。ENTP举起双手,那时候我们年轻愚蠢,在舞台上大声操莎士比亚,结束之后在散场通道旁边亲我们的骨肉皮,我亲得第二多,只因为主唱打耳洞了我没打,我说我不是Darcy是Wickham然后给她们敬军礼,忘了是谁咬破过我的嘴。
然后呢?
然后我们以为我们能行,开始找公司找渠道做歌。然后我们发现我们根本没有才华而搞音乐和学文学相比就像拿勺子或拿叉子对抗火灾。然后主唱去做橄榄球教练,鼓手回田纳西养牛,贝斯爱上了百老汇演员现在跟着人家跑演出,他是最后一个走的,但还是走了,只剩下我。生活烂得像一个着火的垃圾桶,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
你有才华。ESTP开始唱ENTP写的那首歌,喝了酒有点跑调,但还是好听。
我也是这么相信的。ENTP闭上眼睛,ESTP不确定他看到的那一点点水光是不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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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鸡是超市买的现成,辅之以披萨外卖和橘子汽水,味道略扭曲实在不该在节日品尝的热红酒一人一杯意思过后就倒进水池。ESTP想问ENTP看尖峰时刻还是壮志凌云,正撞见ENTP抱着自己圣诞老人的大肚马克杯喝half&half,皱着眉头不忍直视,说你没发胖简直是百慕大三角级别的未解之谜,ENTP翻了个白眼说少上网看阴谋论而且我选bj单身日记。给我放bj单身日记。
ESTP说你的品味能不能不要像中学女生而ENTP回敬你的品味能不能不要像特朗普,你知道你处在深蓝的地界上吧德州宝宝。
我多少年没回过德克萨斯了,ESTP小声嘟囔,然后还是放了bj单身日记因为ENTP总能得到他想要的。休格兰特滚进女主角双腿间的时候他们在沙发上接吻,ENTP还残留橙片味道的手指搭在ESTP颈侧,吻是平安夜最应该发生的事,客厅灯关了,角落用书本堆起的圣诞树有小灯装饰,电池不太行,一片黯淡的金色,几乎无法映亮卧室门廊下槲寄生的花环。ESTP听到电影的音乐和对谈都像涮过水一样远去,越来越清晰的是ENTP,他的颤抖,他的呼吸,潮湿温暖,砂糖肉桂。
节前他们一起去采购,ENTP蹲在最底层货架的旁边对比两双花色区别不大的针织手套,他坚持要用手套取代在袜子里放圣诞礼物的习俗,对传统进行适当现代化改进是有益的,他振振有词,像加拿大人发明的夏威夷披萨。那个时候ESTP推着一辆半满的购物车,专心看着ENTP后脑小小的发旋,摘下来的围巾挂在臂弯,感觉这可能是他还会去教堂礼拜时向上帝发愿过的什么东西。
德克萨斯从来没对他好一点,掰了他的初恋,射杀了他邻居家的汤米,让他带着一个孤单的行李袋独自去纽约,那时候大家说纽约是世界的首都,所有梦想都会在那里实现。但显然经济局势发生了改变,最新的造梦地已经完成了由东至西的迁移,ESTP又一次收拾行囊追着梦的流动驱驶他的福特开向旧金山,离开哪里都像离开敖德萨一样毫无留恋。
他曾经发愿过的那些东西,如果将会实现,至少ESTP从没想过会实现于此时此刻此地此人。实现于装着礼物的手套,实现于煮坏的热红酒和女孩品味的小妞电影,ENTP的眼睫在轻轻颤动,今天就三十华氏度,室内的暖意却不知道来自交叠的肢体还是开着的电子壁炉,庞大宏伟的合众国之梦在这间公寓外的空气里浮动,落到这里,凝成ENTP微微发凉的食指指甲,贴在他皮肤上,如此具体。
加州确实是好地方。
乱讲,这儿甚至不下雪,并且有我认为全世界逼事最多的一帮人,想到要去录音室跟他们碰面我就牙痒。
ESTP又吻上那张宣称牙痒的嘴,小声抱怨你挑的电影你不认真看,ENTP咬他,说你觉得我有可能会伴着壮志凌云亲你吗,我顶多给你唱星条旗永不落。
换一首。
ENTP真开始唱:You're a grand old flag, You're a high flying flag,刚唱两句又被ESTP捂住,说再唱真软了。ENTP在ESTP手掌下笑得非常欢乐,眼睛弯起来,他用鼻尖轻蹭ESTP的手心,含含糊糊地宣称自己以前能唱完整个美国流行金曲簿。
你小学的记忆倒还跟得挺牢固的,以前参加合唱团吧。
ENTP头发是卷的,脸是红的,用真的小学生骄傲展示自己童子军勋章的那种语气一字一顿地说我想一辈子搞音乐。人可以一辈子搞音乐。
你可以。ESTP第一次碰上这种脆弱又抽象的东西,心像缺水海绵在溪流中舒展开那样酸痒发疼,ENTP小小的梦想像他小小的指甲。只要你想你可以一辈子搞音乐。
ENTP倒在ESTP床上的时候说上一个睡这张床的人说要和我搞一辈子音乐,然后他就走了,你知道吗。ESTP没回答,他心里说我能做到,只要不带最后那俩字,然后让ENTP的头发缠上他的无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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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P生日在圣诞节,这事ESTP到他俩合租满一年才发现,彼时ENTP正收拾东西准备跟巡演。他对事业腾飞的祈求可能是终于被上帝听去,制作的几首歌上了榜单,连ESTP都天天在电台能听到,合作的歌手开巡演要带着他继续准备下一张专辑,北美tour第一站在哥伦布,整个行程差不多三个多月,最后一站才回旧金山。
出门上班回家后看到时间大部分时候相对自由的ENTP在沙发上打游戏是ESTP的充电方式,目送ENTP拖着个小行李箱离开,原本觉得不算大的公寓马上空空荡荡。
跟巡演还挺辛苦,虽然ENTP和出力唱歌的没法比,歌手摇着他肩膀说这段不对感觉应该是更冷的那种吉他riff,ENTP说我再告诉你一遍真的不能再加电了再电整座达拉斯都会被你干到power cut。那时他们和幕后团队一起在酒店房间里写歌,地面上滚着好几个威士忌瓶子,没有尼古丁,有点燃的麻卷,熟悉得像重返大学,yesterday once more,ENTP坐在设计得特别矮的茶几上废了点劲才站起来开窗,凛冽的风吹进把每个人被各种成瘾物熏陶的脑子吹清醒了点,歌手指着窗户说我就是想要这种感觉的吉他,大家拿红塑料杯一人一个砸过去,ENTP说那你还是自己插电吧。
做音乐总让ENTP觉得很安全,和一帮做音乐的凑在一起头脑风暴几乎是他对自己的工作最喜欢的部分,有时候ENTP觉得他可以只要这个。只要音乐,抬手让音符把他从这片土地接走,他可以只靠音乐活下去,忘记他的乐队怎么在碰杯中解散,忘记鼓手送他那一对鼓棒,哲学系,在鼓棒上刻“世界是牡蛎我当以剑开之”,忘记很少致电的远在旧金山的ESTP和他出发巡演前吃到的ESTP看着油管教程烤的牧羊人派。
先住在一起,约会那套电影晚餐的流程就连着洗碗泡沫被冲进下水道,电影会是各种碟片,晚餐是外卖或心血来潮的下厨,他们拥吻时像热恋,吃饭时像多年夫妻,吐槽电影时像大学好友,但隔着屏幕彼此的声音略微失真地从听筒淌出,ENTP承认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不知道该对ESTP说什么。
“我想你”太腻歪,“哥们最近咋样”和他们的关系不符合,“最近有没有收到给我的邮件”,“我的碟片你续租了吗”,好像可以说的话在真要拿出来时又犹豫,ENTP想找到那句最适合的话,但是掏遍口袋没有收获,有时候开着FaceTime就这么不说话看ESTP坐在他们的餐桌上吃一份熊猫快餐。
要是能接吻就好了。ENTP这样想,他觉得只有吻是他们正确的语言。或者他更应该快刀斩乱麻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无法定义的东西切断,如果这不是——是什么?爱?——那就不要这样反复在他脑海里起伏。
圣诞季降临,巡演返场安可总唱last Christmas,从散场通道出来有粉丝在蹲守,作为工作人员ENTP走得很轻松,台前风光已经远去多年,习惯了。平安夜那晚巡到费城,演出结束居然下雪。ENTP踩着新雪蹦蹦跳跳地回酒店,刚进门脱下外套就接到ESTP电话,立刻炫耀费城比加州好多了真能过白色圣诞节,ESTP在电话那边笑,问他有没有给圣诞老人留饼干和牛奶,他说你以为我几岁,当然留了,毕竟我有愿望想被实现。
什么愿望,说来听听。
不行,说给圣诞老人的,不从烟囱爬进我房间的都不能听。
从门进行不行?
ENTP沉默。他听到电话那头布料的摩擦声,门口有渐进的脚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窗外雪的声音,圣诞老人的雪橇和铃铛似乎在夜空中震耳欲聋地经过。
快零点了,ENTP。ESTP的声音莫名其妙很温柔,我第一次跑这么远给一个人过生日你知道吗。
为什么呢?你为什么来了?在12月24日你可以做任何事情但你搭乘飞机来到这里,但连一句我爱你都不跟我说。
ENTP打开门,手机扔在身后的床上,眼前是ESTP,肩上还有残雪,带着一束花,上次有人送他花还是乐队没解散的时候。
生日快乐。
圣诞快乐。ENTP吻上ESTP冰冷的侧脸,用吻替代了剩下所有的对白,圣诞快乐。
End.
all i want for…
【枭羽】黄梨木匣子
完成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八号,流掉的合志稿
summary:“蒙德人的三十一年。”
1.
凯亚·亚尔伯里奇醒来的时候窗外还是阴天,教堂的窗户用木头粗糙地钉了起来,上面被一种会开黄花的野草扎了根,玻璃上还挂着匆忙擦拭过后留下的水痕。空气里有一股亚麻布料和黄药水混合起来的味道,墙壁上和铁架床旁的桦木柜子上分别放着一盏烧油的灯。本来印着浅色风车菊的墙纸现被战争带来的灰尘染上了黄色污渍,几个腿脚还利索的修女花了半个钟头凑在一起决定把它们统统揭掉,现在你一抬头只能瞧见白得发灰的水泥天花板,它空荡荡地挡在上方,这让凯亚产生了他已经上了天堂的误会。后来有一个灰色头发的老修女来敲他......
完成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八号,流掉的合志稿
summary:“蒙德人的三十一年。”
1.
凯亚·亚尔伯里奇醒来的时候窗外还是阴天,教堂的窗户用木头粗糙地钉了起来,上面被一种会开黄花的野草扎了根,玻璃上还挂着匆忙擦拭过后留下的水痕。空气里有一股亚麻布料和黄药水混合起来的味道,墙壁上和铁架床旁的桦木柜子上分别放着一盏烧油的灯。本来印着浅色风车菊的墙纸现被战争带来的灰尘染上了黄色污渍,几个腿脚还利索的修女花了半个钟头凑在一起决定把它们统统揭掉,现在你一抬头只能瞧见白得发灰的水泥天花板,它空荡荡地挡在上方,这让凯亚产生了他已经上了天堂的误会。后来有一个灰色头发的老修女来敲他的门,见到他正睁着眼睛望着低矮的天花后就又端来一个白盘子,上面放着一个木碗,里头乘着用西红柿和卷心菜还有一点鸡胸肉煮成的菜汤,还有一片涂了半勺黄油的吐司片。那位老淑女见到凯亚依旧笔直地躺着就走上前把他的枕头竖了起来,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好看清床头旁挂着的金属牌子——上面印着他的名字。
“好了小伙子,天上现在什么也没有,电路全部断掉了,等下个月才有健康的工人来装一顶电灯,到时候我们还会重新粉刷墙壁….”,然后凯亚才发现自己没在天堂也没在地狱,他现在正作为伤员躺在西风教堂的病床上。老修女叫人来给他换上新绷带,又仔仔细细地把他从头到脚的问候了一遍,即便他只会摇头和点头。
“你真幸运,你被风神眷顾着我的孩子” 老修女一边整理着她的旧裙摆一边又去看那个金属牌子,“我们上午刚用红墨水抄写了一份名单,好把那些去世的可怜人一块儿装到棺材里…你家可没死一个人…”
“什么” 凯亚的嗓子已经哑透了,但他还是用力睁大了他的眼睛,“我能看看那份名单吗?”
“你没这个力气,你现在最多吃下一片面包” 老修女把半杯热水端给了他,凯亚就真像她说的那样像一块海绵似的睡了过去。这次他终于开始做梦,让他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就像他正站在过去面前似的,比如说他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他还是莱艮芬德家的养子,但他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他就把姓氏改了回去,那份人口统计报告上依旧写的是他八岁被收养时,义父带着他和他的兄长一块填上去的名字:凯亚·莱艮芬德。还有克利普斯老爷从枫丹回来,他走的时候乘着一座马车,带着三瓶新酿的酒,等过了半个月他又回到家里来,他的两个孩子从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等在门铃下,远远地望着那条向南的路。克利普斯老爷给儿子们带回来了一个雕刻了玫瑰和虹彩蔷薇的黄梨木匣子,里面裱着深色的天鹅绒,挂着一个象牙锁。男孩儿们自然没有用它装首饰的想法,当晚迪卢克就拿着那个匣子溜进了义弟的房间,搂着凯亚的肩膀说他们现在有了可以藏宝贝的地方了,他还编了一串暗号,你想要打开这个匣子就要先对着它说一串密码,再用那把象牙钥匙打开上面的锁才行,因为这个匣子已经被下了咒语(他们从一本童话书上看到的,迪卢克当时就说以后要做个巫师,即便一开始他想当个穿着盔甲的骑士,凯亚就附和说他以后要当魔药师,因为书里说巫师和魔药师是一对要好的兄弟,他们的房间正是对门。不过再后来,迪卢克就又要做一名骑士了)。
凯亚本来以为他快要忘了这么个‘神奇匣子’了,毕竟等他醒来他差点儿就连着这个梦一起忘了,他这次早醒了半个钟头,能看见外头有三只麻雀落在窗棱上,更远的地方是一颗老梨树,它的树干至少有十个纳塔人那么高,但是已经不再结果子了,因为它在一段不出太阳的阴天里枯萎过一次,树叶掉得一干二净,枝干也倾斜了十几公分,可现在又长出新叶子来,被阳光照成了鲜绿色。每天早晨九点,穿着灰绿格裙的秋莎站在树下,抚摸着小腹,嘟囔着“战争带走了我的家人又让我结了婚…这算得上坏吗…这算不上坏…”
在凯亚准备开始数那些树叶之前,有人先一步敲响了房门,爱德琳正穿着她亲手做的裙子,裙摆坚硬得蓬了起来。她趁着午后的阳光用脚踩式缝纫机用一片片布料打发掉那些思念,她的皮肤已经因为岁月爬上了不少褶皱,但栗色的头发依旧被梳理到耳后,显得整洁而富有光泽,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羊皮鞋,装饰一个不少地挂在上头,那是很多年前她还是少女的时候为了去见心上人用金色的线缝上去的,除了这些,没变的只有她那双温和又精神的绿眼睛和她轻快的脚步声。她正拎着一只竹编篮子,像一只富有生气的绵羊走进了病房里,她的泪水比他的目光先一步见到了凯亚,于是她就像对待当年摔破膝盖的小少爷那样搂住了凯亚的肩膀,亲了亲他的额头后才发现自己该好好地看看他,同他说点儿话。
“他们虽然说你准会醒的,可我老是做梦…梦到你死在了离家那么老远的地方” 爱德琳坐到了床边,盯着自己带着一对白色手套的手,说完又跟想起来什么似的睁大了眼睛问凯亚他还记不记得她。
“你刚被带回来的时候头上可缠着好几层用酒精浸泡过的绷带嘞” 她解释道。凯亚就冲她摇摇头,笑着说我记得您女士,您一定是叫海拉尔,不,是丽娜…等爱德琳捂住嘴正要准备向巴巴托斯祈祷了的时候,凯亚就接过那双盖在手套下的双手,像他还是小男孩儿时那样喊她姐姐。爱德琳这下才完全放下心来,但还是皱起了眉头:“你准是猜到了我不敢用力敲你的额头…我真以为你的脑子里像鸡蛋花一样乱了套”
事实上凯亚自己也打不定主意,他觉得自己的脑袋里定是装了太多东西,他要是一件一件的去想,他的头大概会像一只沉甸甸的石块似的牵着他的身体直直往下坠,有太多事情他本来以为他正好好地记着,结果等他回忆起来发现那儿什么也没有,就跟被强盗搜刮过了一遍似的。就比如说他常常分不清什么时候在做梦,有一天早上醒来他对检查他伤口的修女说:“我梦到我们经历了场战争,这要了好多人的命,但好在我们算是赢了,他们还把战士的名字全部刻在了一面石碑上”
那个年轻姑娘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回到“先生,我们是打了一场仗,您的腿还差点儿因为这个坏死了”
这个时候凯亚才慢慢想起来那些东西算不上是梦,他花了一上午算是想明白了为什么,就跟他十七岁的晚上面对那个老酒保时对方告诉他的一样:他的脑子里的想法就像是一团沉甸甸的乱钢丝,它们杂乱地堆在那儿,而他的身体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那些东西就理所当然地让他做起噩梦来,就像一只被困在海啸里的船似的。现在,过去他给自己攒下的忧虑被一场战争的结束统统清理掉了,他一下子就成了天底下最无忧无虑的人了,很显然他得重新花上大把的时间去适应这份幸福,就和他当年面对丢失带来的痛苦与忧愁似的,他得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用力瞪着眼睛看看周围,好明白怎样才能让自己长得更快。
2.
迪卢克在他的义弟刚被送进病房的第二天就和九点整的钟声一块走进了教堂,他甚至特意挑选了一条领带,虽然他明白对方会比任何人睡得都沉,更不顾被战争破坏掉的道路上挤满了灰,在春天的雨里变得又湿又滑,弄脏了他那双特意用来搭配领带的深色鞋子。他每天就在病房的床边坐上一会儿,翻阅着在老宅被卖掉之前特意搬走的书本——那大多数都是孩子们看的东西,可他乐此不疲地一本本看着。十一点不到他就得走他来的那条路回去了,蒙德几乎没有几所看着漂亮的房子,那些原本橘红色的风车和屋顶到处都是缺口,大路上堆着能把脚掌扎穿的坚硬瓦砾和大块的石灰碎渣,那是因为从钢制大炮里发射出来的子弹留下来的。战争的胜利虽给了人们饱满的精神和自信,但也让他们和用来犁地的牛一样忙碌,你见不到几个坐在家门口看云彩的人,孩子们一大早就醒来用小铁桶给母奶牛挤奶,再回到家里把木炭扔进炉子里,大人不让他们碰火,所以他们就又围着那些公鸡和幼鸭转来转去,一面抛撒谷子一面玩踢罐子。枫丹的商人每个周五会从西边乘着刚刷过白漆的马车带来一车奇妙的玩意儿,就比如说上了发条就能蹦出好几米的青蛙啦、烧制成玫瑰形状的香水瓶子啦,装在金色锡纸里头的巧克力啦。他们本来能从大路一直走到蒙德城的,途经过每一户有孩子的人家,可现在他们不得不因为损坏的道路而绕道了,有个年轻人在马上见到炮弹的碎壳就咒骂起来。
“真不该把这些东西带到蒙德,战争愚蠢透了”
于是枫丹人想要恢复过去的那种商贸的梦想就此短暂地破灭了,但比起没赚够钱的商人更难过的是那些孩子,他们好不容易长大到能拿着钱夹出门的年纪,却买不到父母在餐桌前说起来的新奇东西。迪卢克一从那些央求着父母送自己去城里的孩子面前路过,就想起来在他还只有八九岁,也许更小一点儿,在他还和凯亚扮演巫师和魔药师的时候,他们有一大把从枫丹进口来的玩具,那时爱德琳会把它们都整齐地排放在书柜上,他们每天回家就跑到书房里头像阅兵似的和每一只金属玩偶打招呼。他想着也许他该去找找看,再然后他就想起来那个父亲送给他们的黄梨木匣子来,那里面也许幸运地放着几个没被和老宅一块卖给了那个老公爵的发条玩偶。
那该是一个用一种坚硬的透明材质做成的法杖,它被染成了深红色,上面还凸起来了一条长条状的龙,龙尾处有一个金属发条,只要拧三圈龙头就会旋转起来,玻璃眼睛里闪烁着红光。两个孩子当年就差用石头把那只法杖砸开好看看它到底是怎么发着光的。终于一天晚上,迪卢克拿着本封皮上印着个巫师的童话书走进了义弟的房间,手脚并用地钻进他的被子里,惊喜地指着那个巫师手里拿着的枝条。
“你快瞧瞧,它会发光是因为我天生就是个巫师,它在响应我的召唤”
凯亚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试图理解兄长的话,最终被迫读完了那本胡乱编写的童话书(像是倒在路上的醉汉写出来的东西,凯亚至今都没搞明白这是怎么被出版的)。
凯亚仔细地回忆了他们白天试图爬上苹果树好去看新生的雏鸟时迪卢克有没有撞到脑袋,可她的兄长像是下定决心似的要当一个巫师了,他对凯亚说要是自己不当一个巫师那么该怎么解释那个发红光的龙眼睛。
“书上这么说…要是这根法杖没了主人,绝对会带来灾难。你说灾难该是什么样的?屋子没有了房顶,路上烧着火焰?这行不通的,爱德琳姐姐还要在屋檐下给她的爱人写信呢!父亲的那些书要是落了灰该怎么办,还有特纳叔叔,漏风的房子会让他咳嗽一辈子”
凯亚本来想说那是一种小型的灯泡,被技师安在龙的眼睛里,但他又不忍心去当个扫兴的人,只好一口答应了说自己以后就做和巫师住对门的魔药师——因为他们是对兄弟,而他正乐意将这种拥有哥哥的快乐日子持续到他进棺材为止。克利普斯老爷在得知了自己的孩子们想要学魔法后在书房里待了半个钟头,再打开房门的时候两个男孩儿正齐刷刷地站在那儿望着他,而屋子里的窗帘全部被拉上了,一束光也没从那些刺上去的花朵里漏进来,一盏既像南瓜又像冬瓜的小灯在克里普斯老爷手里发着光。他把儿子们叫到身边,特意嘱咐他们要关好门再把门锁落了,紧接着他就蹲下身子,屋子中央新铺的须弥长羊毛圆地毯上是一圈一圈的花纹,克利普斯老爷就让他俩一人站在一头,再把那只小灯放在正中央。
“听着我的小伙子们,摩尔迦德斯正住在里头”
“那是谁?”
“他活了有三百岁了吧,是我的外祖母的祖父,他正是个巫师”
迪卢克就掏出来那根法杖来,好让摩尔迦德斯瞧瞧他是不是天生就会魔法,克利普斯老爷摆摆手让他别心急。
“他看不到的我的孩子,但他让你们两个每天下午就去后山上找一棵不高也不矮的苹果树,每隔三个星期就会有一只长着火焰般羽毛的麻雀落在枝干上,你们就练习把那颗最红最饱满的苹果从树上打掉,记得要在五十步开外才成”
等克利普斯老爷说完话,那盏小灯就熄灭了,于是两个孩子就再也不一睡醒就在家里跑来跑去,连新做的果酱都要挖一勺,涂在龙的头上好实验是不是因为鲜艳的落落梅果酱让它的眼睛发红光。厨娘向爱德琳抱怨道“他们虽然可爱得像两个天使…” 爱德琳小姐才刚订婚不到两个月,正处于对孩子最冷漠的年纪,她打断了厨娘的话:“没有那么一回事,他们现在带来的‘灾难’就像是一阵飓风”
她叫人做了裹满巧克力酱的饼干放到花岗岩灶台旁,再把蛀牙和牙仙的故事在睡前讲给两个小少爷听,这在他们下定决心找那棵苹果树之前确实起到了恐吓的作用,不过也只维持了短短两周。
摩尔迦德斯巫师似乎真的有法术,孩子们一吃过午饭就着了魔似的穿好鞋和外衣往外跑。克利普斯老爷对孩子算得上溺爱,他请来了一位设计师做了两件用黑牛皮缝制的斗篷,刷上了好几层他们从没见过的涂料,把柔软度皮革变得比石头还要坚韧,放进火里烧上一天都烧不坏。两兄弟每天坐后山的草坪上等着那只和火焰一般红的麻雀,他们能一直从等到太阳落山。有一回几只皮毛油亮的棕色野猪窜了出来,有半个人那样高,长着又白又长的獠牙,他们被吓了一跳,过后却比野猪还要恼火,一直等它们逃进树丛里他们才停下来扶着膝盖大口喘着气,这种追逐也不是毫无意义,至少让他们认为自己相当有胆量,迪卢克甚至对自己的义弟说下一次他准能拔下来一根獠牙来,两个人打了赌,赌注是三颗玻璃弹珠(不过没等他们再次碰到野猪这件事就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们还会捡来树枝玩击剑游戏:先挑一棵顺手的枝条,再用一块粗岩石把一端削得像根长矛一样尖,在正午的时候从树林的南面跑到北边,磨破了好几双软皮鞋。到了傍晚他们就累得不行了,干脆躺在草地里从末过大半视线的野草后看太阳一点点落回去。他们一共数了十三次日落后,凯亚替兄长把披在肩膀上的红头发重新束起来,免得回到家要被爱德琳说他们简直像两个野人。
“父亲会不会在骗我们,或者他听错了?”
迪卢克拼命地摇起了头,他说父亲从不骗人的,他也不会听错了,毕竟没有父亲听不懂的语言。于是他们一回到家就跑到书房的门前敲门,克利普斯老爷原本以为两个孩子不过三天就失了耐心,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东西可多了去了,哪怕是一只颜色不寻常的蝴蝶。所以当他发觉儿子们正以一种超乎寻常的耐心面对他闹剧般的几句话后,先暗自惭愧了几分钟自己的不真诚,给璃月的一位机关工匠写了信,又迅速地准备好迎接孩子们的疑问。最终在他刚来的及说出麻雀到来的前半个日期时,清脆的摇铃声响了起来,那个神秘的日子就刚好被晚饭的煎羊排、蘑菇奶油浓汤、蜂蜜牛奶布丁给打断了。
3.
而错过了“麻雀日”的两个孩子只好像之前那样坐在草坪上望着那棵苹果树,树林旁正是一条用平滑的碎石子铺成的小路,刚好够一辆马车通过,像条小溪似的一直流向蒙德城,流过每一户蒙德人家,从猎人家的窗户到商贩们的阳台,每个星期都能见着枫丹人的马车从上面驶过。而当两兄弟正用十个摩拉打赌到底谁才能光用鼻孔就能把蒲公英吹飞时,他们远远地望见那条石子路上有个人正跑过来。
“你看那个” 凯亚指着那个人影,“他不会是受伤了”
“不我觉得那是个巨大的猴子…他弯着腰呢,我从没见过人是弯着腰跑步的”
他们没能继续争论那是不是一道人影,因为那正是威廉斯·乔治,他原本在蒙德城做一名花匠,后来有一次他一口气喝了六杯蒲公英酒,用他沾着干掉的花泥的靴子踩到木桌上,声称他能搞到一百万摩拉。老乔治没结婚,回到家他就难过得不行,于是第二天他走进雇主的家里,撬开了上锁的抽屉,偷走了三块黄金,八串珍珠项链和一枚钻戒。到了下午他的通缉令就贴满蒙德城了,但等到傍晚,可怜的米切尔夫人跑到骑士团的办公楼下,穿了一件罩衫和白丝绸裙,哭丧似地说那些是她留给女儿的嫁妆。伊洛克亲自接待了她,向她行了礼后保证道:“我们会找来最有力气的骑士和最快的马把您的东西追回来”
等米切尔夫人一走,他就拿着红葡萄酒吩咐两个见习骑士去把约翰·达菲【1】找来。他们绕了大半个蒙德城,最后在一条小巷子里把他抬了出来。老达菲还半醉着,直愣愣地瞪着眼睛还没从温柔乡里走出来,他看见什么都像是被香料浸透了的纱裙和满是汗液的皮肤。直到那两个年轻骑士将马的缰绳,一副有些生锈的手铐还有一张通缉令交给他以后,老达菲才一边嘟囔着倒霉一边提好裤子,沿着向南的石子路一直追了过去。
威廉斯·乔治把偷来的金子和珠宝全部装进了腰上缝着的口袋里,他的一只皮鞋磨破了,只好颇着脚走路,他一只手捂着那些宝贝,另一只手里握着他用来砍废枝的刀子。莱艮芬德家的孩子现在以为他是个受伤的猎人,于是老远地就站在路中央冲他招手。凯亚的一只手里握着那个发条法杖,他本想走上前问问老乔治的名字,可他刚喊了一句先生就被掐住了喉咙,那个可怜的法杖就摔到了坚硬的石子上,哐当一声变得满是裂纹, 两只比玻璃眼珠更小的透明珠子连着几根金属丝一块漏了出来。老乔治拿着他生锈的刀子对准了迪卢克,让他回家找大人给他拿三榜金条来。
“该死的跑快点儿,不然我会把这把刀子捅进你的肚子里,到时候死神就拿着镰刀要走你的命了”
迪卢克既没理会摔坏了的法杖也没理会老乔治的威胁,因为他还没到畏惧死神的年纪,他差点就要去问死神长什么模样哩。他也见过比那把修建树木更锋利的刀子,克利普斯老爷有整整一面墙的大剑作为收藏,它们全部被挂在朝阳的红砖墙上。
“请便吧先生,但您得先把我弟弟放开”
他一下子像是有了对付十头野猪的力气似地掰开了老乔治的手臂——它已经像个绣透了的铁管子了,迪卢克就算要踮着脚也能让他吃点苦头了:凯亚还没来得及用牙齿咬老乔治赤裸的胳膊,他的小臂就咯吱一声脱臼了。他们刚打算跑回家,就看到醉醺醺地约翰·达菲坐在一匹长着红色鬓发的马儿上朝他们走来,他身上的铠甲挂在身上,西风骑士团的标识就倾斜着表在他的胸口。他没刮脸,棕色的头发一缕一缕的耷拉在脸侧,老达菲一手拿着那张通缉令,一边伸长脖子去看躺在地上的人的脸。在瞧到对方绿色的眼睛之后他喜出望外极了,差点就从马上摔下来。老达菲也没怎么管两个孩子,自顾自地把那个手铐往威廉斯·乔治的手上套。
“骑士先生,您忘了先把它打开了” 迪卢克牵着弟弟的手,没忍住开口。
“哦..谢谢你”老达菲用力拍着脑门,把一根粗麻绳的一头拴在马上,另一头连着威廉斯·乔治的手铐,翻上马背就要往前走。
“骑士先生,那边是出境的方向,您要带着他去璃月吗?”
老达菲又拼命拍着他的脑门了,不顾威廉斯·乔治的抗议就把马头强硬地调了个方向,他叮里当啷地路过孩子们的时候突然又爬下了马背,酒精让他踉跄了几步。
“小家伙”他拍了拍迪卢克的肩膀,“你以后来当骑兵队长吧,你比我这种烂草更像个骑士”
他摸了摸下巴,“我们简直住在沼泽里,听一只蟾蜍的使唤”,他没打招呼就沿着那条路向北走了,在灰绿色的草坪和橙红色的天空中央变成一个黑点。
等老达菲彻底走了凯亚才松开兄长的手,走到路中央把摔坏的玩具法杖捡起来,再把掉落出来的人造灯泡连着电线塞进龙头里,虽然他估摸着它肯定是发不了光了,因为发条手柄彻底碎成了两半。迪卢克就在这时候对背对着自己的兄弟说:“我还是得当个骑士…”
“那我们一回家就告诉父亲去”
迪卢克又重复了几遍,像是在宣读什么似的,凯亚这才回头看他,他的衬衫领子已经拽开了,扬起脑袋漏出来一点还没发育成熟的喉结,蓄着的红色卷长发披散在他的肩膀上,“你看” 迪卢克把手掌伸到义弟面前,那里面是一颗温热的,和西边的落日似的透明珠子,散发着比人工灯泡更明亮的光芒,凯亚点了点头就冲他笑,他的一半身影正没在夕阳光里,“你一个人做骑士就够了,做蒙德的骑士”还是男孩儿的凯亚对他说。那是九岁的迪卢克第一次嗅到了那股苦橘子汁和石榴花的迷醉气味儿——早在他见过第一朵石榴花之前。他想起来了母亲临终前,他站在床头边学着模样朝她行骑士礼的时候,承诺要像对待窗外的塞西莉亚花园一样对待故乡的人们,然后他走到窗边踮起脚去看那些花儿,他瞧见一根鸟类的羽毛正顺着西边的风飘着——在那一片刻,镂空银指针指向表面的那一秒,他说了他以后就要做骑士了,他会有一匹最快的白马,一柄最锋利的剑。
克利普斯老爷听说了以后,那老莱艮芬德靠葡萄园和蒲公英酒发了财时的笑容就出现在了他脸上,他搂着儿子们的肩膀,说着‘我最勇敢的小骑士们’、‘你们真的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厨房当晚就被吩咐用盐巴和迷迭香腌渍了半只鸡,里面填上了切碎了的洋葱和胡萝卜,烤成棕色的外皮刷了一层橄榄油,他们特地多做了几块布丁(因为少爷们正是被蛀牙困扰的年纪,每一位牙医都叫他们少吃点甜食,他们难得能吃到糖果),淋上了热焦糖,再各放上一片芹菜叶。晚上克利普斯老爷又用一只蘸水羽毛笔写了两封信,都盖上了印有莱艮芬德家徽的火漆,第二天一早就用信鸽送了出去。没过几天,孩子们就有了用来训练的重剑,弓箭,长矛和铜质的盾牌(它既轻巧又结实,底部分别刻了名字)一同沿着石子路被送来的还有一位大概有一百岁的老工匠亲手缝的盔甲和两匹三个月大的幼马。一名教过克利普斯老爷和他的堂兄弟们剑术的剑士每个周三和周日会住在酒庄,他每次只骑着一匹有七八十英寸的黑马,有对比血还红的眼睛。他戴一顶牛皮宽檐帽,见到行人就远远地骑在马上朝人挥舞它,口哨声散在北风里。于是那些看着不用火点燃就能发光的玻璃灯,比铁皮还硬的墨黑色斗篷以及刚被秘密订做的身子通红的麻雀机关就统统被堆在仓库的西北角里了。它们被放进仓库的第二天,蒙德城的天空上开始积着一层厚实的乌云,盗窃犯变得开始到处都是,但没人觉得哪儿不对劲,一直到十年后凯亚遇到了一个长得像鬼魂似的酒保,他才发现有那么一段日子,谁也没见着过蒙德的太阳。
“城里正贴满了通缉令!一夜之间好像所有人都变成了贼,米切尔夫人的黄油面包被邻居偷了,她第二天就和丈夫拿走了邻居家的刀叉!我可亲眼看见她的名字正被三个骑士不停念叨着呢,那上面写得清楚极了!”
孩子们觉得新奇,他们每天的行程就变成了到蒙德城去瞧瞧那些新的通缉令,大多数是因为偷走了亲戚家的一面碎花围裙啦,佣人拿走了雇主家的三条白床单啦,杂物摊的摊主丢了四个鸡蛋,他一口咬定是他四岁的外甥偷走的,他拿了一柄刀子抵在喉咙上,怎么都要让人把通缉令贴在城门上,他们因为盗窃而撒谎,因为撒谎而盗窃。家家户户的门都是锁着的,用比手掌大的铁锁拴上,窗户前被软木条封死,他们紧紧扣着窗帘,这让屋子里开始发霉。一开始,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一盏油灯,再后来人们习惯了黑暗,不用点灯就能看清屋子里都放这些什么,可但没人真的能保证他们就清点清楚了厨房里有几袋面粉,壁柜里有几个瓷碗,家里存着几桶蒲公英酒,毕竟人们依旧在丢东西,屋子里又是那么黑。
下午四点,老酒庄的住宅和后院的一小块草坪,能被从云朵里漏出来的阳光照到,佣人们的工作表不知道怎样就被重新安排过了,他们趁着这会儿把洗好的湿东西们统统晾上,在绿草地上,衣杆从后门开始一排一排地往远处延伸,再延伸,一直拉到手指指不到的地方去,上面挂着几千张雪白的被褥,衬衣,幽灵似的摆动着。两个孩子就在那些散发着香皂和草籽气味的编织物里玩捉迷藏,这让凯亚有机会找园丁借了一点儿万用胶水好把那根坏掉的玩具法杖粘好,他把它放进了衬衫口袋里,再从仓库的东门绕回去,然后他就听到兄长的声音从几面床单后传过来,穿梭在不同的由棉麻布构成的空间里——越来越近…直到他瞧见他的身影投射在那面苍白的布料的另一侧。
“我找不见你了…我们该回家去了,好像要下雨!你去哪儿了?”
“你看它”
在另一端,凯亚举起他抓着法杖的手臂,让它刚好从晾衣杆顶端冒出来,“它现在完好无损了”
“这可真棒,我以为它已经坏掉了或者找不见了”
他们从里面走了出来。
那根透明的法杖被放进了床头柜里的黄梨木匣,他们也没再念起它来,除了当天夜里迪卢克说给自己取了一个称号,他一定要说给凯亚听听,他的义弟就拿一根蓝色的钢笔把它在纸上写了下来,然后一同放进了那个匣子里,当他们把盖子打开的两秒钟,就是他们最后记起来有这么一件玩具,第二天清早,克利普斯老爷让裁缝给他们重新做了几套绸缎衬衣和羊毛衫,他们的个子长得是那么快!又要到了秋天。从此这事儿就彻底被遗忘了。
4.
迪卢克加入骑士团没多久,一只年轻的猎鹰被带了回来。在新蒙德建立之初,训练猎鹰在贵族之间作为潮流爆发开来,但它们从不用来抓野兔,几百年后,它自然就被传承下去了。那只鹰黄白色的身子上有一圈灰棕色的短羽,柔软地贴在脖颈上,他们为它取了名字,带上了黄金色的腿环和铃铛,从今往后人们见到她就喊她温莎,像家里添了个小姐似的给她喂新鲜的鸡脯肉。温莎还保留着住在鸟巢里的树林间的记忆,她不肯吃活老鼠,也不肯吃从公牛腹部切下来的肉条,直到两天后的凌晨,当凯亚从兄长肩膀上醒来,才瞧见她正啄食着迪卢克手里的一块鸡肉,他的眼睛因为疲倦变得通红,亲了亲义弟的脸颊对他说“你看她可真漂亮…”
凯亚伸手像抚摸新生儿似的碰了碰温莎的羽毛“她精神得简直像个女王”。又过了半周,他们趁着天还没亮给她蒙上了眼,回到了北面的树林里,天上是一层寒冷的薄雾,风和麻雀的声音能让她变得兴奋,虽然这是这只长着锋利的爪子和有力的翅膀的鹰最后一次抓捕野兔:她的脚上拴着一根长麻绳,眼罩被取下来正落在一百英尺外的一个矮树桩上,在迪卢克超她吹响三声鸟哨后扑向了他右手抓着的那只已经断了气的灰色兔子。至于以后,她会在每个傍晚的阁楼窗户旁得到一块半根手指长的白鼠作为零食(这是这位聪明的小姐唯一吃的没被用切肉刀加工过的东西),因为莱艮芬德家的孩子们正在学《蒙德史》和《文学史》,那些复杂的、堆积在一块的文字需要被记熟,他们得把那么多东西锁进心里,再丢掉钥匙。这让他们不得不在路过门廊里的那些石榴花后,径直爬上用来放旧书籍的阁楼好在家庭作业和测试里拿到满分,那里的书脊上每时每刻都在积灰,书页还被不知道什么东西蛀了去,他们感到疑惑,因为从没见到过啃食纸张为食的虫子,克利普斯老爷说那是时间,可他们还对时间没有半点概念,一天和一个月对他们来说过得一样快,他们长个子的速度比得过裁缝的马车。好在堆积在阁楼的还有讲述三个公爵为了抢夺一亩田地而杀人的故事,两个农民淹死在堆满玉米粒的仓库的故事,还有乞丐诗人和公主的艳遇…他们不会因为无聊而纠结书页的缺失患上歇斯底里症。相反,他们对爱情故事表现出更大的兴趣来——那本书的封皮是麦芽绿色,字母倾斜着印在泛黄的纸张上。他们反复阅读着,好像那些老旧的纸有什么魔力似的。
“麦肯纳坐在窗前弹奏着一架手风琴,金色头发的安妮倚靠在冰凉的玻璃窗上,窗棱外正是一个寒冷的十二月,飘着雪的街道上只有一个把信放进邮筒的邮差还有一架装满了金银雕塑的货运马车。她的面前时一座花岗岩壁炉,只有几根柴火在燃烧,墙壁被熏得发黄,随着琴键被按动她却感到无比的温暖,好像在一个巨大的蛋壳里。她从没有那么惧怕死亡,也从没那么不惧怕死亡,只要她能和他死在一块儿!安妮站在那儿,下定了某种决心似地看向身侧的麦肯纳,看着他已经旧了的领带和尼龙裤子,缓慢地合上了双眼。他就摘下了她的手套,然后是她的蕾丝罩裙,又解开一排排水晶扣子,等他亲吻她的时候,她用一种感激的目光望着他…”
迪卢克的手里正握着一支钢笔,它因为专注被悬在空中太久,有一滴墨水恰好就落在了“死亡”上,而正当凯亚皱着眉头想着怎样能把墨污去掉时,迪卢克突然记起来了威廉斯·乔治指着九岁的他的那把锈匕首,他开始浑身发着抖。凯亚拍拍他的脸侧问他怎么了,他抬起头就嗅到了残留在他们身上的石榴花瓣的香味,它正渗透着每一寸空气,让他好像看见了倚在窗边的安妮,他一下子就明白了人们畏惧死神是什么滋味儿。
可那儿没有什么安妮、手风琴和壁炉,只坐着同他一块儿长大的义弟和令人窒息的石榴花香,他回忆起他们的过去,它们现在正一片一片地刻在他的脑海里,映在那些潮湿的白床单上一般清晰,迪卢克突然意识到过去的每一刻他都是那么爱他!他迫不及待地要说出口,痛苦得要流泪,他是那么想去亲吻他…
凯亚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他等待着——在他无意瞟到空白的扉页之前,那上面正是一个个签名:用不同的笔尖、墨水写上去的,年少的克利普斯老爷写上去的,他的父亲写上去的,曾祖父写上去的——那些好证明阅读过的签名现在正像死刑名单一样排列着。
空气中的石榴花香变得像一阵烟似的,凯亚站起身来说他答应了特纳先生要帮他读妻子写来的信,这时太阳正好转到了某个角度,从玻璃外照进他们的眼睛里,刺眼得让他们失明了一秒钟。温莎落了在一扇打开的窗户前,等凯亚的脚步走开了以后,迪卢克转过身让她站在他的小臂上。
5.
蒙德进入了春天,巡逻队每个上午都列着整齐的队伍,四个人站成一列,一共十几余人,每个人都坐在一匹灰色的马上。从城里出发,经过城门前的石砖桥,沿着那条路穿过望风山地,再原路返回去。当他们走在路上,草地还是一副因为上一个冬天而枯黄萎缩的模样,树干干瘪开裂,树汁从里面流出来,凝固成一粒粒胶状物。人们会在骑士们回到蒙德城时打开窗户,碰响风铃,弹奏红木风琴,密密麻麻的、沉稳的脚步声掀开了地面上积攒的孤独的尘土,让空气里弥漫着新鲜的气息。欢快的噪音在蒙德人的耳边无时无刻地响起,让他们卸掉了堵住窗户的软橡木,换上了白色的纱帘。同样也让刚上任的骑兵队长沉浸在了思念当中,好像九岁那年他和义弟在编织物中捉迷藏,他在那些倒映着他影子的被单和桌布之间追逐着他——像一场欺诈术。当凯亚“跑进那座柔软的白色迷宫时”,他见不到他时,他就思念他被风吹起来的发丝,思念他捧起他脸颊时手掌的凉意,那股苦橘子汁和石榴花的气味是一副拷在他手上的手铐。迪卢克开始学着那些吟游诗人写诗,即便他并不擅长这么做,他把他们写在研磨得光滑的白纸上,也抄写着“我的身体好似一架竖琴,她的言行举止宛如拨动琴弦的手指”【2】,最后他把它们对折,塞进了那个被藏在床头柜的黄梨木匣子里,从此以后它就散发出一股悲伤的梨花气味。
他的焦虑让他走在蒙德城的巷子里,那正是他难得的假期,他的喉咙感到剧烈的干燥,太阳一定把这世界的水分都烤干了。他看到天空是一种不安的浅粉,四周正一摞摞地堆放着装花种和肥料的木箱。迪卢克踩在满是褶皱的蓝色石砖上,往前走是被屋檐挡住的黝黑,往外散发着凉爽的风。他走得越来越快,路面上开始生满苔藓,他的面前是一座空门框,挂满了细珠帘子。房间里点着一盏香薰,三支蜡烛,一只圆形的碟子里乘着两只苹果,它们像涂了腊一样鲜红,你无法想象到它们腐坏的模样。再往里看就能看见她,躺在烛台和果碟中间,披着一身野兔毛皮,全身都在玫瑰香粉里沐浴过,赤裸的肩膀从里面漏出,她金黄的头发像安妮一样撒在肩头,伸出一只手冲门外的人笑。迪卢克没能在黑暗中看清她的面貌,她长着一对绿眼睛吗?还是蓝眼睛,是了那是一对蓝眼睛!同没有风的海面一摸一样。
“你该走近点儿,年轻的小骑士”她的声音传了出来,迪卢克就往前迈了一步,他嗅到的是石榴花的香气,等她发冷的指尖碰到他时,他突然像得了心悸一样睁大了眼睛。
不对,他念叨着,两个甘甜的红苹果不是他想要的东西。他想要什么呢?三个穿着铠甲的士兵?十磅新切割好的冰块?从二楼窗户里传出来的琴弦的震动的声音?他向往外跑去,那些乘放在箱子里的花种突然疯了似的发起了芽,花朵们像一群蝗虫一样多。它们从地面里钻出来,从砖缝里伸出茎叶来,让那条路变得满是裂缝。花香味让十六岁的骑兵队长见到凯亚的身影正在房檐的缝隙之中,在那些晃动的铃铛之间。他就在那些花蜜和泥土的气味里寻找他,在猎鹿人燃着火焰的灶台和面粉袋旁寻找他,他只感到越来越热,随时要昏死过去。直到他看见他正站在一面湖泊上,一面宝石般光滑的湖泊,他想往远处看,好看看这片水域通往哪里。他失败了,但万幸的是他失败了,一只手掌带着和湖水一样的温度拍打了他的脸颊,凯亚正站在他的眼前,断定他准是在发烧。
“嘿你是怎么了?”
“…我感觉这儿热得像是地狱” 迪卢克摇着头,迫切地和义弟拥抱,他的嗓子依旧痛得要命,于是他盯着凯亚漏出来的那段脖颈,像咬住那只果碟上的苹果一样咬住了它。猎鹿人门前的餐桌上正坐满了喝甜酒的人,三个姑娘举着淡紫色,深蓝色和荷叶绿色的扇子坐在喷泉旁,吟游诗人的发丝上别着一束白色的花,他拨动着琴弦,歌声让坐在镜子前的米切尔小姐把脸颊埋进手帕里哭泣。
他唱道:
“情人佳节就在明天,
我要一早起身,
熟悉齐整到你窗前,
来做你的恋人,
他下了床披了衣裳,
他开开了房门,
她进去时是个女郎,
出来变了妇人。”【3】
当迪卢克把遍石榴花,粉色的天空、一个住着金发女郎的洞穴和蒙德城中央有一面巨大的湖泊告诉了一位叫西格的家庭医生后,他被诊断为了癔症患者,城里怎么可能有一片湖!虽然那儿确实住着一个女士,“她会做些生意”。当西格说‘生意’的时候,他把他的右手攥成拳放在又红又圆的脸下方,补充道:“对,她帮人用一颗透明的球和纸片儿做的扑克算命,达菲先生——我们最正义的骑兵!也可以作证,她叫特内拉。【4】”西格还叫他们不要担忧,他拿出一个球型的铁罐子,里面是糖球一样的药丸。
“很快一切就会恢复正常的,这只是年轻孩子们特有的烦恼——他们太过于活跃,像撞死在树桩上的野兔一样…”西格先生拍了拍迪卢克的肩膀“再这之后你会长成个真正的大人。好了,不如来说说是什么让你困扰?英俊的小绅士。”
西格先生只逗留了两个钟头,晚饭之前凯亚被拜托将一只放着两颗药丸和半杯蜂蜜水的瓷托盘带到门廊上去,温莎正落在迪卢克的手臂上,周围在去年春天种下的十三棵石榴树拥簇着这一条狭长的、用昂贵的洁白瓷砖铺成地板的空间。挂钟在六点整准时敲响了,它沉重的声音穿过莱艮芬德家宅的每一个房间里,但迪卢克没能听见它,一只深蓝色的蜘蛛正在他的脚边织网。
“它是…它就是” 迪卢克对他沉默的听众说道,她的翎羽全部像扫把一样竖了起来,拽下来了一撮他的头发,转身飞走了。
“你应该能听到它的…它就像是一场地震…”
“爱情…”
他没能继续他的演说,凯亚用手指捂住了他的眼睛,蜘蛛吐出了虫茧似的蛛网从脑袋到脚踝地包裹住了他们,他就带着对幸福的无比感激和悔恨亲吻了他。直到三个佣人发现了正在泛滥的蜘蛛们正从房子的每个角落里渗透出来——他们用灭虫剂把整座房子都喷洒了一遍,现在到处都是刺鼻的气味儿了。而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所有人都认为那些其实做了石榴树肥料的药丸带回了他们健康的少爷。迪卢克从抽屉里找出那只黄梨木匣子,想将那些颇为神经质的诗句烧掉——它们再也没有用了,他发现那里没有一张纸屑!从此他就把这只盒子彻底遗忘了。但很多年后,当迪卢克·莱艮芬德全身缠满纱布地躺在灰河的一间铁屋子里时,他也依旧确信那些日子不是他在床上的黄粱一梦。
6.
克利普斯老爷的葬礼比人们预计的早了快五十年,当天早晨他还向搬运葡萄酒的工人问好,他们都穿着哈里斯粗花呢的灰绿衣服,把一摞摞木箱从车厢里搬出来,它们正是为了莱艮芬德家长子的成人礼准备的。宾客的邀请函上都镶着烫金色的花边,半个月前,信差们一趟又一趟地骑着马把这些堆满马车的信函送出去。这天的早晨,人们还在为了这一庆典欢呼,到处都是端着酒杯的人。而半天之后,送葬的队伍就沿着蒲公英酒和红葡萄酒被送进城里的那条石子路把克利普斯老爷的棺材安葬在教堂后。街上一个人也瞧不见,正是即将入夏的日子,天气却冷得要命,不少人又把有些潮湿的木头从储物室里抱出来,一家人围在燃着微弱火焰的壁炉边才能入睡。雨是从克利普斯老爷去世的那天晚上开始,从笼罩在蒙德城上方将近十年的那一大块乌云里落下来,像一块被愤怒揉捏的海绵,乌黑的雨水就这样浇在了这片国家的土地上,让这儿注定要发生很多事。
当晚,迪卢克正用一盒火柴想把放在檀木书桌上的烛台点燃,印花布窗帘在窗前紧紧地合拢,桌面上摆着几幅相片,它们都放在银相框里,排成一排。凯亚从漆黑的走廊里走过,鞋跟和地板的撞击声每响起一下,挂在墙上的圆表指针也“啪嗒”地爬过一格。他第一次路过书房时,迪卢克正用火柴摩擦着红磷,还没等火焰碰到烛芯,它就从手指里滑落,熄灭在冰冷的瓷砖上,原本铺在那儿的条纹地毯被卷成筒放置在了储物室的角落里。当凯亚第三次路过那扇他们小时候见识摩尔迦德斯时去敲响的门,地上已经落满了焦黑的火柴棍和灰烬,烛台上只有一根苍白的蜡烛燃烧着。你顺着门缝望过去,也只能看清一副相片的一半,上头是迪卢克母亲去世之前,一个枫丹发明家为他们拍下的照片,她穿着和克利普斯老爷第一次见面时穿着的蕊黄色蕾丝长纱裙,头发上戴着黛紫色的宝石花,她一只手挽着她的丈夫,另一只手放在儿子的肩膀上。你没法看清那个孩子的模样,因为他被铜质花烛台挡得结结实实的。当凯亚敲响了门后,他们就在那些烧成灰的火柴上搂着对方的肩膀和后背,疯了似地接着吻,舌尖上是泪水的咸味和苦味。迪卢克将下巴搭在义弟的肩头上,每一根手指都被他留长的发丝缠住,他对他说着,每一个被重复发出的音节都湿漉漉得像在泥地里滚过一圈似的。
“我们该做什么…我该做什么….我得做些什么….我该做些什么…”
“…我记得一清二楚:你要做蒙德的,这个国家的骑士,我们还因为这个打过赌,我们打过很多赌…….你得和我决斗” 半晌过后,凯亚才回应他,然后他开始解释起来了。他说了很多话,加起来简直和他过去十七年说过的话一样多。他说的时候就像负责教历史的老先生似的挺直了腰背,屋子外的每一棵树都开始因为大风用枝条拼命地拍打着玻璃窗户,把那座报时钟敲得叮叮当当直响,新生的绿色葡萄藤一股脑地从木架上往下掉,天花板旋转了起来,他们看见了它是九岁时的鼠灰色,十六岁时它被重新刷了一遍米黄的油漆,很快它又因为潮湿的空气褪色成了一片斑驳的雪白,被打在房顶上的雨水浸泡成乌黑。
他们从屋子里走了出去,烛台上的蜡烛就被木门关上带起来的风吹灭了。
谣言正是在这以后被传开的,空气里满是霉菌和腐烂的气味,这引来了不少黑色的老鼠,果酒湖里爬出来了颜色和苔藓一样深的青蛙,它们密密麻麻地涌出来,一个叠着一个在草地上铺开,你望过去只能见到纤细的滑溜溜的蛙腿在痉挛。这些毛绒的老鼠和光滑的青蛙带着谣言钻进了蒙德各个角落里,酒桶里,粮仓里,公文里和猎鹿人的灶台里,迪卢克决定离开前,人们就在酒馆里把嘴唇靠在耳朵旁讨论着他准是见到了克利普斯老爷的鬼魂,你瞧他完全变了一个样!等他离开蒙德后,人们便用摩拉作为赌注,他们认定了莱艮芬德家的长子已经像古典戏剧里的角色似的,只剩下复仇的念头了。酒客举起酒杯,敞开灰麻布衬衣的扣子把冒着气泡的黑啤酒撒在酒馆的桌面和地板上,大声吆喝着说他要赌上他曾祖母的那串银蔷薇项链,并确信迪卢克的眼睛已经因为仇恨变成了夜晚一样的黑。一开始他们只是掏空口袋,把尽可能的多的摩拉叮叮当当地撒在桌子上,后来有吟游诗人要用他的手指作为赌注,他还抱着他的琴,一晚上光唱着“记着你!是的,我可怜的亡魂,当记忆不曾从我这混乱的头脑里消失的时候,我会记着你的。记着你!是的,我要从我的记忆的碑版上,拭去一切琐碎愚蠢的记录、一切书本上的格言、一切陈言套语、一切过去的印象、我的少年的阅历所留下的痕迹,只让你的命令留在我的脑筋的书卷里,不搀杂一些下贱的废料”【5】。当天夜里他们就把凯亚找来了,好让他给他们作证。这时到处都倒着空了的酒桶,里面本来泡着不少醉死过去的青蛙,但是人们的眼睛已经涨满了血丝,见到了以后就大嚼起来了青蛙腿和开始发酵的内脏。而当身上还缠着不少绷带的庶务长坐在一群嘴里塞满青蛙脚蹼,面色发青的青年中间。他先看了看那些银手链,纯金镯子,印着妻子女儿身份证明的皱巴巴的纸页和吟游诗人的手臂后,只好点头说他亲眼看见兄长的眼睛变成了黑色。
于是猜测眼睛变色的闹剧就结束了,从此后的每一天夜晚,喝酒的蒙德人们脸颊肿得像蛙类,身体瘦得像饿死的老鼠,浑身都长出来了毛发一样的霉菌,没有医生知道这是怎么了,他们只能反复地把不同种类的彩色药丸包在硬纸里。但这种怪病并没有让人们感到低落和恐惧,因为整个蒙德正沉浸在狂欢之中,谷物上爬满了苍蝇,木头房檐上都长出来了青苔,而蒙德人正因为忙着猜想“天气会是阴天还是雨天”、“科拉和多少男人交过欢”、“小麦芽酿出来的酒是甜的还是苦的”而砍掉自己的小拇指,用虚弱的拳头把表兄弟打得浑身是血,好像又回到了过去那种盗窃成瘾的、彼此不信任的日子里。酒馆的地面上因此积了一层厚厚的污秽,凯亚在傍晚推开了木门,险些被地上的一条手臂绊倒,等他好好确认了一番才发现那条裹在蓝条纹衬衣袖里的手臂正是一个叫作凯文·米切尔的木匠,他正被另外两个同样醉倒地同事压在最下头,凯亚就让酒保帮他拿来一桶装满冰块的冷水把他们叫醒。米切尔先生一睁眼就念叨着要回家,但他的靴子已经开了胶,腿软的像粘土,这份倒霉差事自然就落到了身为公职人员的庶务长身上。
米切尔先生一家住在蒙德城东边的的公寓里,有橙色的屋顶和泥灰色的墙壁,能从窗户外看到挂着几面深红旗帜的城墙。老米切尔只有一个还未出嫁的女儿,当他提起他的女儿来他就像斗鸡一样挺起他瘦弱的胸膛,因为罗丝·米切尔是个相当端庄、大方的好姑娘。
“我们每天会送她到城外的一个老夫人家里,她会教她小提琴和交际舞,我找了人为她做了一套晚礼服,嘿!那玩意儿贵得要命,但她穿着它就像一只知更鸟一样…”
凯亚把絮叨的老木匠送到了家,他的妻子长着宽厚的肩膀,一头深栗色的卷发盘在脑后,她只穿白色的薄洋纱衣裳,给他们开门的时候会先用一只手转动手上的婚戒,那颗钻石就刚好被转动到手指的正上方。她烧了热水,怎么也要凯亚到客厅里坐一会儿,等她为他倒好了一杯红茶,就紧紧握住他的双手。
“你一定听说过的,我们的罗丝,我们漂亮的罗丝…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夕阳里学习拉奏一首夜曲…”米切尔夫人一边说,一边掏出来一面印花布手帕来,紧紧攥在手心里,“哦可是我们没法放心让人把她送到城外去了!所有人都好像死在了酒馆里!我怎么可能放心她要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她准会碰到什么的!” 她抿着嘴唇,擦了擦额角,“尤其是她居然说她爱上了曾经偷走了我们三块黄金,八串珍珠项链和一枚钻石戒指的老小偷!我绝不会同意的,她怎么可能嫁给一个贼…瞧瞧我在她身上花过多少钱,她才成了如今的样子:一位真正的淑女!” 米切尔夫人尖细的声音停了下来,她端起没有一条花纹的白茶杯,在白色的热气后用一种不自然的、祈求的目光瞧着凯亚,又从怀里掏出一袋用丝线系着死结的摩拉袋子来。
“我需要一位年轻、勇敢还正直的骑士做她的护卫…”
第二天下午,凯亚就见到了罗丝·米切尔小姐,她深棕色的眼睛和卷发来自她的母亲,胸前别着一只珍珠胸针,从帽子上垂下来的淡蓝色蕾丝遮住了她半张脸庞。她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先生,你看起来可真是无精打采的,你酗酒吗?”
“不,小姐”
“你输了一大笔钱?”
“不,小姐”
“哦那你一定明白我…你正为爱情失意!如果你要是摇头,并向我说不,那你绝对在撒谎” 罗丝把胸针取了下来,“哝,它绝对比那一袋子摩拉值钱多了,你晃一晃那袋子就发现你甚至只能买两个苹果”
“拿着它就别再阻拦我了,我打定了主意要和他一块儿走…” 她开始说起她的爱人起来了,当她唤他的名字,她不叫他“我亲爱的”或者“威廉”而是叫他“乔”,她压着她的舌头把这个单音发出来,眨眨眼睛再把手掌盖在红扑扑的脸颊上。凯亚朝她微笑,说那他也这么爱你吗。
“是的!是的!他要比任何人都爱我,如果我有位哥哥,那会是他的四万倍!我遇到他的时候才十六岁,他正拿着一个木烟斗,用他漂亮的绿眼睛朝我笑…哦…他答应过我要和我结婚!我为他赌上了我的贞洁..但这是值得的,这是值得的!” 罗丝把一封没封口的信放进凯亚手里,用指节磨蹭着眼角,嘱咐他把它带给米切尔夫人。然后她转过身提着缀满蕾丝花边的裙摆,鞋跟踢走那些骨碌碌滚动的石子,她冲着西边奔去——朝着太阳正在落下的地方,她的爱人穿一件石砖蓝色的帆布上衣,站在不远处向她招手,她扑进他的怀抱里亲吻他的脸颊,像一只红橙色的知更鸟。罗丝从母亲的柜子里又拿走了三块黄金,八串珍珠项链和一枚钻石戒指,毕竟她是那么爱他,你瞧她在他的臂弯里笑得多甜蜜啊,那对耳垂上的珍珠耳坠晃呀晃。
晚上,当米切尔夫人断断续续地哭声从窗户缝隙里传出来时,凯亚正抛着一枚硬币,他猜对了它会是正面落进他的掌心里,于是他就推开了酒馆的大门。‘天使的馈赠’里只有吧台上方的几只灯泡从天花板上垂下来,木门‘吱呀’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屋子内,从木头天花板上再弹回凯亚的耳边,他瞧见了地板出奇得干净,每一把椅子都放在桌子前,桌上摆着乘着清水的玻璃花瓶,只有位年纪不轻的酒保站在吧台后,他穿一身漆黑的西装,白色的领口上系了一枚领结,他眯着眼睛,像鬼魂似的站得笔直。等凯亚在吧台的高脚凳子上坐定,他就对他说你看着是个熟练的酒客了,这真奇怪,他既没问他到没到能喝酒的年龄,也没问他要喝点儿什么,而是擅自端上来了一杯烈酒——它一直在他手边放着。
“其实我极少主动去找酒喝” 凯亚又把那枚硬币抛了起来。
“有些人极少找酒喝,不过酒却经常找上他们”【6】
“哦这真奇怪…”
“不,这可一点儿都不奇怪,他们想得太多,身体又长得太小。这让当他们在早晨一睁开眼,他们就像肚子里装满了铁丝线似的——走起路来是那么沉重…就像你一样,孩子”
凯亚握紧了那枚摩拉,用指腹蹭着它已经温热的表面,金属的气味正从他的掌心里散发出来,但他被烈酒的味道辣得舌尖都开始发麻,没能注意到这股轻微的锈味。
“尝着怎么样?”
“我想我很快就能习惯的…但现在,说实话可不太好…”
老先生笑了起来,他脸上那些干燥的皱纹就像树皮一样堆了起来。
“那你就还没尝过爱情到底是什么滋味儿,所有人都能为了它发疯”
“是的,我不久前确实见过个姑娘,她能因为爱情用三只母牛去换一瓶羊奶…如果祈求神明能让我办得到这事情的话,我真想这么做,但是我…” 凯亚松开了那枚摩拉,把它推远了去,“…我还得离它远远的,我差点就死在了它的床上,白色的床单上、被褥上、桌布上…”
他端起那只剩下半杯透明酒液的杯子,努力地想要看清老酒保胸前挂着的金属牌子,但那些字母正连成一串模糊地线条,然后他听见兄长在那些摆动着的被单间唤着他的名字,在一条鹅卵石子铺成的大路上,坐在开满石榴花的走廊里同他接吻,蜘蛛用粘稠的网将他们罩起来。凯亚低下头,杯子里正映着一对红眼睛,他感觉他正牵着他的手,在提琴奏响的时刻与他跳了一首弗朗明戈,用干枯的稻草杆子一缕缕地辫成圆环套在手指上。
行了,凯亚摇着头扔掉了那枚摩拉,推开了门跑了出去。外头正在飘雪,每一个蒙德人都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牵着孩子往更高地广场上走,好能用手接到这些难得落下的雪花。凯亚走在举着双手的人们之间,他每向城外靠近一步,那些迪卢克呼唤他的声音便融化在稀薄的空气里。当他站在蒙德城门前,他在自己的口中尝到了苦橘子汁的味道,他肯定已经走了一辈子的路了,以至于他的膝盖都开始痛了起来,它们正在撕扯着,让他觉得自己正在拼命地长个子,就像十四五岁的某一个夜晚似的,那时候他的身体长得是那么快,关节的疼痛让他从汗津津的梦中醒来,在黑暗中睁大双眼,蜷缩在兄长的怀抱里,抚摸着彼此的双手让他感到自己正在缓缓升起,汗液从额头流下来打湿了鬓角和枕巾。那是多么温暖呀,但是现在天上正下着雪。
“生日快乐,凯亚庶务长” 守门的骑士向他敬了礼。
次日的清晨,凯亚·亚尔伯里奇签署了一张文件,他一大早就等在了代理团长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后就修正了他的姓氏,从此以后那些幻象就消失得一干二净了。直到很多年后,他也依旧坦然地将它们当作成了宿醉后的梦,他也再没见过那天晚上用橘子汁调制烈性酒的老酒保。
7.
迪卢克·莱艮芬德曾住在一间坐落在灰河旁的老公寓里,当时他断了几条肋骨,额头和手臂上都缠满绷带,躺在散发着潮湿气息的黄鹅绒被子里。屋子外的墙壁是墨绿色的铁皮拼在一块儿的,四面的窗户上用深蓝色的玻璃封着,房檐下挂着五盏提灯,两块由旧被单拼起来的粉色橙色的棉质帘子垂在,大门上用金属漆刷了对称的花纹,门口堆着几只褪色的木箱子,上头搁着两盆开蓝花的草类。这间方形的公寓——不如说是铁盒子,建在黄铜色的、用钉子钉起来的一块块钢版上,鞋跟踩过就发出清脆又巨大的噪音,整个地面都会以一种令人烦厌的方式震动。迪卢克有的时候能听见穿了一身灰大衣的老亨利踩着一双牛皮高筒靴从他的房门走过,或者是从两把同样生锈的梯子爬走爬走下,他老是在抽一卷旱烟,偶然替迪卢克捡回一条命的时候他正叼着他的烟斗。老亨利有时候就坐在床边的一把木椅子上,他的腿并拢在一块儿,读着两张用花了的油墨印成的报纸,密密麻麻的字母都有关枫丹的寓言。当你问他为什么反复翻开又合上那两页报纸,他就会讲起他还是铳枪手的故事。
“我一开始也不是一个老特务” 他往往要先喝一杯兑了糖浆的气泡水,他把手臂抬起来的时候,你能瞧见他别在胸前的那枚有印花的金属徽章正在反光。
然后他就开始说起他还没留胡子的时候还非常英俊,他和他的堂兄一块儿迷上了铳枪,他们每天都在摆弄齿轮零件和子弹,把秋分山上的树桩当作敌人,用一根从游历商人那买来的铳枪枪管瞄准它们。好在他们的身体又健康又强壮,这让他们戴上了深色的高帽子,神气地走在特训队的队伍里,背后是一把银色的铳枪。所有人都为他们感到骄傲,因为老亨利一家给裁缝店、杂物铺都打过工,他父亲做过钟表匠和皮鞋匠,他的母亲是个不会识字的外国姑娘。年轻的亨利先生被觉得自己以后定能做个英雄,他的名字能被登在报纸上,被印在历史书上,孩子们会被要求记住他的名字和姓氏,会有一百个蒸汽鸟报设的记者堵在他的家门口要采访他,哦对,那个时候他们就会住在枫丹庭淡蓝色的小洋楼里,不用再去用大木桶装着水果的摊位买东西。老亨利每天都要把纽扣一个不拉的系上,每个人都夸奖他的干劲儿,他是那么有精神呀!直到有一天,他的堂兄找到他,告诉他打算去开一家杂物店什么的,说他不想白白送命。
“我们可大吵了一架,我那个时候想不明白他抱着个什么心思,我只觉得他是个懦夫,他就说我空有英雄梦。他说得没错,我确实只会做梦,所以他躺在我们平日里走过的那条粉色的漂亮街道上,满身都是被子弹打穿的血窟窿时,我什么也没能做…那还是凌晨,那个时候可真安静啊,以至于没人能证明不是我开的枪…更何况我差点儿就说要同他决斗” 老亨利把衣服领子拢了拢,“枫丹人真刻板,法庭也觉得我们是仇人了,没法明白打过一架的才算是家人”
老亨利在梅洛彼得堡待了五年,每每被问起姓氏来,他就摇三下头,用他藏在隆起的眉骨下的小黑眼睛盯着对方,一直到人们认为他出生在孤儿院,只有亨利这个名字。他开始蓄起胡子来,戴一顶扁平的驼色羊绒帽,一把巴掌大的小手枪别在大衣里。
“然后我一辈子都是个特务了,做情报工作一直到我的手腕都锈得差不多了,一到下雨天浑身都痛得厉害,得喝上三杯烧酒才成。我上了年纪,也不可能找得到谋杀我堂兄的凶手在哪了,所以我回了趟家,这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我记得他们就该住在这间屋子里,和我的小妹妹在一块儿,我怕她认不出我,就又戴上了我在特巡队时戴得那顶帽子,可怜的老家伙,它都变形了。当我敲过门后发现他们搬了家,我就去问小泰托‘您瞧见我的克里斯先生和克里斯夫人没?住在东边二层的屋子里’,他是个新面孔,告诉我住在那儿的人成天因为枫丹要沉没的预言心慌,他们的大儿子又失踪了,从家里离开很多年,两个人接连犯了心悸去世了。小女儿呀,早得热病病死了。我这时候才看见四处都是剪下来的报纸,被裁成了各种形状贴在墙上,扔在路边的手推车里,椅子腿旁边。这儿到处都是这种东西,都发了一层青灰的的霉了。我给情报组织工作了大半辈子,居然连预言到底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一开始想做什么来着?对我要当个英雄,要把家人都接到地上住。我又觉得给我堂兄报仇是件正义事儿,我觉得这是比天理还正确的事儿….”
迪卢克花了三天时间听完了老亨利的故事,毕竟他连呼吸都觉得困难,老亨利有一次带回来面镜子,他看见自己像个蝉蛹似的,老亨利就又说他真幸运。
“我得谢谢您…我”
“不客气孩子,哦,尝过死里逃生的滋味就算不上孩子了,至少你现在虽然年轻得要命,但比我当年可更像个大人…” 老亨利的身后就是漆黑的窗子,他干瘦的长脸被盖在了帽子的阴影下,他撬开了一瓶黑啤酒,气泡声滋滋得回响在屋子里,他就说起他听说过不少遍克利普斯老爷的名字。
“我们可听到过不少故事,尤其是他死的时候,真可惜” 他把酒倒进了一只橡木杯子里,“我打算死在这儿了,你要是好奇…这可算要用上暗号和子弹壳的情报了” 老亨利用他干枯的手指拨了几下金属徽章的别扣才把他摘了下来,又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了一只白色的信封,一同放进了迪卢克还缠着绷带的掌心里。
“你的那只小家伙带回来了这个”
迪卢克转过头,看见温莎正落在用印花布料缝成的灯罩上,抬起了一只爪子。他等老亨利一走过石板蓝的地毯(他正打算去泰托那儿再喝上几杯,他准备了一把筒蒿子),就用手指把信封的封口拨开,它没有封口,里头只装着一张薄薄的信纸,已经因为潮湿有些发皱了,他把信纸一面一面地展开,一股温热的苦橘子汁和石榴花瓣的气味包裹住了他。
他用双手捧住那页信纸放在灯光闪烁的红色灯芯下,上面的墨水已经干透了,迪卢克就一句句读着上头的字母,当他读完一句话后,又重新把它一个词一个词地、断断续续地念过,等他读完了整封信后,他就去亲吻了末尾的落款。他想起凯亚从那些被风掀起的白色被单后跑过,用一只手举起那根本来已经碎在石子马路上的玩具,他的笑声从一件长餐桌布后传了出来,告诉他它现在完好无损呢,他们替爱德琳去给那些璃月人养大的石榴花浇上一点儿水,他的义弟就在门廊里搂住他的肩膀;他想起来他用黑色的墨水写信告诉他伊洛克吃了不少苦头,他写过很多信,用的是父亲生前写请帖用的淡紫色信纸,在那之前,他吻着他的脸颊说他一直是蒙德的骑士;他想起来那些放在黄梨木匣子里一页页写满的诗,即便他没能记住它被安置在哪儿了,也忘记他们约定好打开它的咒语的念法。迪卢克把手里的信纸翻了面,上面用印刷体写了一行小字,它们端端正正的,没有一个末字母和另一个首字母连在一块儿,他惊喜地读过它们:
“记得给温莎小姐几块肉干,可怜的姑娘,她真是瘦了不少”
于是当迪卢克·莱艮芬德撇过头瞧见温莎正用鸟喙把胸前的羽毛重新一片片梳理好,他便毫不客气地用手掌贴在那些细软的羽毛上头,好了再稍微转转手腕,温莎小姐一上午的功夫可就白费了。当然,她并未下定什么决心,就能像一位一千年前的蒙德骑士拿起重剑一样举起她锋利的爪子——扯下来了饲主的一撮头发,她本想接着贯彻她的正义,迪卢克就只好答应她很快就从行囊里把归属于她的财产:那些风干牛肉们,全部归还到她名下,但他没法为她找来几只白色的小鼠,她大度地没收取这些利息,又变得像个女王似的拍打着她的翅膀。迪卢克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里,当他从黑色的窗棱前向外看去,在深蓝色的玻璃后是一片蒙德的山丘,周围是一片杉树林,红色的麻雀落在树的枝头,他们曾经拿着和他们差不多高的长矛和镌刻了他们姓名的小盾牌在那儿跑过。这让迪卢克一下子明白了他该到什么地方去,他该死在什么地方,又该活在什么地方。
8.
有一场被叫做‘奇迹’的战争曾经爆发在这片大陆上,一开始没人注意到战争正在这片大陆上蔓延,就跟也没有人注意到它结束了似的(战争后有几位作家负责记录它,他们就待在书房里了大半天,然后你瞧见他们正坐在酒馆里,工作已经完成了)。当时蒙德人正在庆祝一场风花节,他们酿好的苹果酒从仓库里溢了出来,一队举着小号的青年穿着红色的制服,马靴踩在地上砰砰地响,每一只路灯上都挂着缀了黄色流苏的彩色旗帜。等到晚上,米切尔夫人正打算关上卧室的窗户,罗丝走后她就养成了个习惯,这让她抬起头想看看有没有信鸽落在她的屋檐上,她没瞧见什么信鸽,一只星星拖着一道烟雾从深蓝色的天空上划过,她觉着那是定是一道流星,就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祈祷着她的女儿能够回到她的身边儿来,接着她感到蒙德城正在地震,她的脸颊撞到了冰凉的窗子上,睁眼见到城门像一堆积木似的大块大块地撒在地上,正着着火。米切尔夫人摇醒了睡梦中的丈夫,他们只穿着丝绸睡衣和兔毛拖鞋,跑出城外避难,当她听见孩子在母亲臂弯里哭泣的声音时,她才如梦初醒地喊了起来:战争来了呀!它就在我们的面前了!
她惊讶的声音在人群中散开,她就只好在她丈夫的耳边说,他们该把地窖也上一把锁,鸡肉干、硬面包和菠菜很快就比金子要值钱了,她是那么精明,但这是她最后的几分精神了。
第二天清早,三个蒙德士兵——他们依然穿着骑士的铠甲,戴上了只露出一对眼睛的头盔,他们是三兄弟,都刚到能喝酒的年纪,最年长的从来不说话,他的弟弟们一直在说话,他们一块围在倒塌了的城门前站成了一排。
“这是一具骷髅”其中一个点头。
“不” 另外一个反驳,“这是一具尸体,只不过是被烧焦了”
“他拿着什么东西,来搭把手,把他的手掌掰开”
他们一块弯起了膝盖,蹲在地上试图掰开他的掌心,他们一人拽着一根手指,直到他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从关节上脱落下来,里面是一枚钻戒,它比它刚被摆在铺满天鹅绒布的展品柜上时还要崭新,内里刻了一行字:威廉斯·乔治与罗丝·米切尔。
“这是谁?”其中一个说。
“男人是一个小偷,女人是今早在果酒湖里淹死的姑娘” 另外一个说。
“他们殉情了吗?” 其中一个问。
“我猜是这样的” 另一个回答到。
威廉斯·乔治的尸体没能被在教堂后埋葬,一是因为人们觉得他是个小偷,死后会下地狱,二是因为整个蒙德又开始下雨,湖水淹没了五座木桥,一座石桥。一开始死去的士兵会被穿白色教袍的修士用垂香木做成的担架抬回来,每次他们走过蒙德城前的大石桥时,他们脸上的泪水就和雨水一块儿留下来,眉毛和眼睛拧成线——这是一副无比悲伤的表情。一个多月后,只有一个刚满十六岁的修女,手里推着的是乘小麦用的推车,里面的士兵尸体像一打死面一样摞得特高,当她气喘吁吁地准备过桥,她才发现面前正是一汪湖泊,哪里有石桥呀。
“这一定是搞错了什么,老天爷…我就快要死了” 姑娘背靠着被雨水打湿树干,望着远方大雾里橙红色的房顶和只有两只叶片的风车。三天后,城里剩下的人拆下了房顶的木头柱梁搭成了筏子,他们刚一到对岸,就见到在雨中已经膨胀成好几倍的、死去的士兵们,还有已经被冻死了的修女。
“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谁能认出他们来吗” 凯亚替她合上眼睛,她的脸已经开始腐烂,胸前长出来了三朵红色的蘑菇。
“我不知道队长,我也认不出他们来”
温莎的羽毛湿透了,她落在凯亚的肩膀上,从前线带来了一封信,上面的墨水已经晕开了,只写了
“给K”。
“到前线去吧…到前线去吧,都在那儿了”
“我们会死吗?”
“至少会和我们的人死在一块儿”
凯亚在战争的第一天和丽莎用一页铺满骑士团大厅的羊皮纸记录死者的名字,他们一开始拜托了见习骑士用蘸墨钢笔写,他对丽莎说我们最多用两管墨水。这算是个事实,因为很快只要是能拿起一杆长枪的,能用腿跑步的,都穿上了笨重的盔甲,当家里的老人拉住他们问他们去哪儿,他们先是说:‘我们去前线当英雄’,后来就变成了‘我们出门了’。由于他们回来的时候,脸上都被雨浇成了糊状,见习骑士只好用数字记住他们。当凯亚的一条腿压在一块灰色的岩石下时,他想到的便是“就算是光写数字,两管墨水也不够用”,迪卢克在他的身边和他贴着掌心,在他快要合上眼的时候轻轻掐住他沾满灰尘的手指,那儿已经有不少红色的痕迹了,他们听到了大型机械运转发出的吼叫声,它们不是要吃掉什么人,也没害死一个战士,能做的只是抬起一条蛔虫似的手臂朝地上砸去。战场中央的泥地上被挖了不少有十英尺的坑洞,里头是盔甲上黏着黑色血块的士兵,散发出一股铜锈的气味,当凯亚问起他们还剩下多说人,迪卢克就告诉他,他至少见到了几百个墓坑。
“我觉得现在真是个惺惺相惜的好时候,不如来跟我说点话,就比如说你会后悔吗” 凯亚又问他
“后悔什么?”
“对我说你以后要当个骑士什么的…然后就来参加了这场战争”
“不会,因为我们会活到胜利的”
“如果我们没有呢”
“也许我会因为没能结婚而感到遗憾” 迪卢克把他的右手放进了口袋里。
“现在可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你应该趁着我还剩一口气的时候抱着我哭。”
“不会的…接下来是世界上最长久的和平…”
“我们会到天堂里去?我想这是个好事,等人们死了他们自然就变得伟大起来,也没人想要去憎恨他们了…”
“那是坐在茶几前到沙发上。凯亚…人会变得伟大是因为他们活过。”
“要这么说天堂里该坐满悔恨的人才对,这就让它成了地狱”
“无论如何他们都已经死了,而死后去的地方们只是人们为了安慰自己,让失去生命显得没那么悲哀找到的借口罢了”
他们把这段对话重复了一千三百遍,干燥的舌头上都冒出来了几个水泡,直到地上爬过了一群黑色的蚂蚁,它们从他的身前绕过,比死去的人还要多。
当晚,见习骑士工作到了深夜,听着雷声从乌云上落下来,发现那张粗糙的黄纸上已经写满了数字,一个挨着一个从他手边一直展开到骑士团的大门前。他想推开门,但锁洞里只长着一团绿色的苔藓,把手就被卡住了,他又十分平静地望向窗外,风车的叶片正转动着,就好像它们从来没从上头掉下来似的,他靠在窗前睡了过去之前,他听见教堂的钟声正被敲响,它坚定地响着,雨停了下来。太阳出来后,人们就在书上写道‘我们听见了战争的丧钟,没什么好说的,我们的胜利是一个奇迹’。
街上原本用来庆祝风花节的旗帜又挂了起来,虽然布料已经褪了色,房顶上全是烧焦的痕迹,瓦片哐啷啷地掉了一地,石砖砌成的烟筒裂成了半个。雨从战争的第一天起就连绵不断地从乌黑的云彩里落下来,两个月以后,连老鼠都见不到一个,人们却有一股精神,他们从草丛,灌木和梁柱发霉的木房子里钻出来,头发紧紧贴在脏兮兮的脸上,指甲长得老长,里面全是泥土,他们的脚上大多数都长满了水泡,脸是一种诡异的粉色——这是因为吃了太多野果和棕蘑菇(有很长一段时间,蒙德的商贩都不再卖果酱,猎鹿人也不再煮浓奶油蘑菇汤了)。他们全都赤着脚站在教堂前,鞋子已经被雨水和泥浆泡烂了,让他们患上了疟疾和肺病,嗓子也痛得要命。只有米切尔夫人,她的脸颊凹陷了下去,锁骨在脖子下放凸了出来,她还穿着她的棕色羊毛披肩,一会儿拉住站在她面前的青年,大声跟他说:“我有一个像你这么大的女儿,你听过她的名字吧,我的宝贝罗丝…她和玫瑰一样美丽,有张红扑扑的圆脸”,当她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姑娘,她有十几岁了,但是饥饿让她看起来只有八岁,米切尔夫人就蹲下身子问她多大年纪了,她说她十二岁了,但她觉得她有十三岁了,因为住在漆黑的屋子里尝试点燃湿木条取暖的日子好像过了有一年那么久。
“哦亲爱的,你现在肯定孤单极了,我的女儿和你一样大嘞,她会跳房子,她灵活得像小兔子,我得把她喊来陪陪你” 她去掏她的袖子,发现那儿没放着她绣的玫瑰手帕,她笑起来就只好用手掌放在脸前。她笑个不停,泪花都溢了出来,在她眼睛下头积攒得越来越多,她就流起泪来。凯亚的一只腿上刚卸下钢板,坐在安着木轮子的一把扶手椅从教堂里头出来的时候,米切尔夫人的眼睛正是一种鲜艳的红色,她紧紧攥住了裙摆,她的丈夫用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发现她已经失明了,队伍忙着往教堂的门框里走,没人来得及对她说‘我很抱歉’,而当站在最末尾一个男孩手里被放进了一只乘着热牛奶的铁杯子,战争就彻底结束了,也没人再去谈论它了,它和被遗忘了没什么两样,就像当你长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你很少会谈论起小时候在周六中午喝的草莓奶昔。
9.
凯亚坐在那辆小时候做过的马车上头,车身是用梨木做成的,坐垫上的红色花纹也没有蹭花,这是一个傍晚了,车窗正拉开着,扒着它往外看的时候就能瞧见落在车夫身侧的温莎,她正盯着猎鹿人门前的红砖头灶台,猎鹿人的房顶和柜台是最先修缮好的,有人从郊区运来了木头,用肩膀扛着它们,报酬是一只烤鸡配肉酱土豆泥。他们从蒙德城门(现在是一个用软木条搭成的框架)经过,那儿已经围了不少人,站在最中间的是灰绿格裙的秋莎,她快到了分娩的日子了,她的丈夫打算选桔红色做窗帘布,邻居家的姑娘用旧裙子裁成了碎步缝成一只小狗,里面塞满了棉花,她问秋莎是否给孩子取了名字,秋莎就摇摇头。他们正住在南边儿一栋新修的房子里,门前是两棵苹果树,房子有两层,他们在墙角种了能开黄花的爬山虎,几英里外的地方就是写着晨曦酒庄的老橡木木牌,它还是新插进土地里的,原来的牌匾被蛀烂了,迪卢克在战争结束的第二天就把它换掉了。它被一个穿着浆洗得坚硬的帆布长裤的木匠雕好,他就亲手在上面用一种不会被雨水冲洗掉的墨水写了字。一起被更换的还有倒塌的葡萄架,马车上装着从各种地方砍下来的健康的浅色木材,它们统统堆在酒庄的后面,简直快比房子还要高了。烟筒用砖红色和米灰色的岩石重新垒了起来,再抹上了一层蓝水泥,晚上爱德琳叫人重新往石英壁炉里放了些柴火,换掉了发霉的长羊绒地毯和短天鹅绒沙发,用牛奶和蜂蜜冻成了布丁,又在门廊旁把仓库里的白瓷花瓶重新摆了回来,第二天就有几个皮肤晒得黝黑的璃月人送来了几颗石榴树。每天下午,佣人就把重新洗好的雪白被单、床罩和桌布晾在西边的草坪上,有一次凯亚被要求出去走走,他们担心如果一直坐在藤椅里他的膝盖会生锈,等他穿过那些晾衣杆的时候,他踩过柔软的草地,他觉得他该跑快一点儿,找个地方躲起来才是。他这么做了,他藏在了仓库旁堆起来的木材后,用手抱住膝盖,等迪卢克在那些白色的棉布之中寻找他,他就跑到他的身后捂住他的眼睛,亲一口他的耳朵。
“我突然发现我还活着…” 当晚凯亚正枕着兄长的手臂的时候对他说,“你瞧我能像小时候一样跳呢”
“是的你也会像小时候一样摔到草地上,然后蹭破小腿。”
“嘿…那个是你才对”
“我不记得有这一回事了”
“是吗老爷,你脑子现在真不好用了” 凯亚转过身去掐了掐迪卢克的鼻梁,把一面脸颊贴在他的颈窝里,“我要问问爱德琳去,埃泽肯定也记着”
他的嘴唇正贴在迪卢克耳廓上,他们的肩膀靠在一块儿,屋子里只剩下一台红桃木落地台灯还亮着,黄色的光从灯罩下散了出来,落在了用棉线编成的窗帘布上,它的后头是透明的玻璃窗户,月光从另一侧照进来,整栋庄园里变得比过去的每一分钟都要安静,你听不到秒针划过表盘的声音,听不到软底棉拖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动静,听不到手指拨动书页的沙沙声响。于是迪卢克回顾起了过去的每个夜晚,他们九岁躺在老宅深蓝色的床铺里的夜晚,十五岁在骑士团顶楼的石砖上的夜晚,二十六岁在满是碎石屑的泥土上的夜晚,他觉着没有比现在更适合说我爱你的时候了。他低下头去亲吻他,尝到的是苦橘子汁混着石榴花蕊散发出的味道,他听到了自己心脏正跳得飞快,敲打着他的、他们的胸膛,凯亚搂住了兄长的脖子,他感到自己正在颤抖,眼泪从身体里流出来,他看到他的手臂,墙上的挂画和吊灯上的每一颗水晶都在晃动着。
就好像蒙德正在发生一场地震。
第二天的清晨,爱德琳重新系上了半圆形的花边围裙,她用黄油和小麦粉烤了一盘又一盘的面包,分别刷上一层橄榄油,黑色和红色的树莓被捣成酱,放上了白砂糖和蜂蜜,重新填满了空掉的果酱罐。等凯亚醒过来的时候,楼梯上已经铺了一层印上了维多利亚式花纹的深红色纯毛地毯,他出了门,瞧见温莎正落在那堆木材的顶端,他就摸出来一块从厨房里偷出来的鸡胸肉,“早上好啊,温莎小姐,哦还有我亲爱的迪卢克老爷…你在仓库里找什么呢”
“一只匣子,父亲带回来的那只”
“我以为就我一个人记得它了…你小时候的法杖还装在里头呢”
迪卢克把他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一颗,又重新系了回去,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把手指放在那颗红宝石上,他想让自己忘掉他说过的那些傻里傻气的话,这让他经历了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一次失败。
“就比如说…你说过什么来着,我怎么能忘记呢” 凯亚把声音拉得特长,“好吧我陪你找找怎么样,那里头还装着什么,先说好了我忘记你当时编的那串咒语是什么了,我们只能拿扳手或者其他东西把它撬开了”
“也许现在是个学方块舞【7】的好时机” 迪卢克打断了他,他说他们得趁着他还记得在住在枫丹附属国度的人们是怎么跳的,凯亚只是又给了温莎一块肉,答应了他在摘星崖见面。他们为此换了一身礼服——它因为潮湿的空气有些小了,但没有紧绷在身上,穿着擦得锃亮的皮鞋爬山并不是个好主意,但他们也没遇到什么麻烦。摘星崖又长了不少白色的塞西莉亚,为了不踩到这些漂亮的花苞,他们费了点功夫。这其实不是什么需要抽出好多个下午来练习的舞蹈,哪怕你没什么平衡能力——首先,得面对面牵起手来,把手心搭在一块儿,然后你得把你的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跟后头,这样你们才能转上一个圈,如果身上穿得是一件缝着裙撑的蕾丝长礼服裙,你的裙摆就会像鸟儿的羽毛似的飘起来,但很可惜,他们现在没法办得到这件事,他们理应更换舞伴,但这儿除了悬崖就是毛茸茸的草地和发冷的空气,于是他们只好换了个位置。
“我以为你会把我抱起来再转个圈”
“这怕是会让我们从这儿直接掉下去”
“然后你要是展开了风之翼” 凯亚把对方的刘海掀开,搂住他的肩膀亲了亲他的额头,“第二天安柏就会追上你没收你的飞行执照,她以前会把一张单子贴在你的脑门上的,别想躲得过”
“我可不觉得现在骑士团能有这种工作效率”
“哦得了吧迪卢克老爷,她跑得和野兔一样快…这是个秘密,我们举办过一次短跑比赛…以及我还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什么?”
“即使今天就算是去找那个小匣子也没什么的,因为我从来没忘记过你给自己起的那个称号…”
等迪卢克想去捂住他的嘴,凯亚已经松开他的手跑开了,他回头朝他喊道:
“晚安!我的炽焰锋刃暗夜之曙光骑士!”
发了疯似的跑回家让凯亚也承担了一些后果,比如说他的腿开始不停地抽筋,简直给了他一种他还能继续长高的错觉。他想跟迪卢克说他没什么事,但当他坐在床上试图用被子把自己伪装成一只寄居蟹的时候迪卢克就发现了——寄居蟹不会把一条腿伸得笔直的,凯亚先生。他这么说道,实在是残忍极了。好在迪卢克没有叫来一群医生,拿着各种小玩意像发现了金矿一样围着他,他只是给他的腿上涂上了点儿药膏。
但为了把亲爱的迪卢克老爷哄开心点儿——他们趁着午睡的时间跟他们小时候似的溜进了厨房里,爱德琳还是把方糖罐和巧克力糖摆在一排,放在橱柜的第二层。现在他们倒是不用踮脚了,只需要小声点,要像个小老鼠似的握住那个菊花形状的铜把手,别让这只橱柜发出什么声响。然后抱着那个玻璃罐子,好了,你得缓慢的把你的脚趾先挨上地面,然后再是脚跟,慢一点儿。等一走到客厅,再从门廊里穿过,跑过那些结了花骨朵的石榴树,把木地板踩得嘎吱嘎吱地直想,再从一扇挂着纱帘的门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就得拼尽全力往楼梯上爬——别把自己绊倒了,因为你需要一次跨两节台阶,上面铺着的地毯会盖住咚咚的脚步声,所以快一些,更快一些,一直到能看见阁楼的窗口。楼梯很窄,得弯着腰才成。好了,迪卢克把阁楼的窗户打开了一扇,阁楼的地板上刚被用清水和扫帚打扫过,书籍都在书柜上排得整整齐齐,去摸一摸它们的封皮:手指上没沾到一点灰尘。窗前摆着一架墨绿色的皮沙发,沙发旁的茶几上是一支烛台,再然后是那个已经老得不行了的黄梨木匣子。
这让他们白担心了,至少现在它的锁已经锈掉了,不用再念一串咒语什么的就能把它打开了,当他们站在那只黄色的茶几前,对里面乘着的东西就已经无比清楚了,等拨开匣子的顶盖:他们至少看到了几百张信纸洒了出来,它们都被写得满满当当,阁楼里跟下了场雪似的,那些纸上还残留着墨水的香气,和十几岁的迪卢克刚写上去时没有一点儿变化,只是扑簌着落了一地。
而凯亚捧着那只匣子,说要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大声念一遍,迪卢克只是把另一扇窗户也打开,趁着这会儿把手指塞进口袋里,他抚摸着那个柔软的盒子,很快他活过的每一天,就都不会有后悔的事儿了。
他在十几岁的时候练习过怎么才能把单膝下跪做得漂亮,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窗户完全敞开了,几个穿着牛仔上衣的青年刚好铺完了那条通往蒙德城的浅色石子路,现在一只白色的矮种马拉着枫丹人的马车,沿途出售用来染头发的油膏,宝石做成的八音盒和彩色的散发出花香的墨水。约翰·达菲先生现在是个刷油漆的行家,他的衣服上沾满了颜料,从那条路上一路小跑着,他的妻子正冲他挥手,他们亲吻了彼此的脸颊。穿格裙的秋莎搂着她的孩子,他是第一个在战争后的教堂里受洗的婴儿,当神父把他搂在怀里的时候就对他说:‘风神会护佑你,你的脸上永远会洋溢着笑容,永远不会沾染上偷窃癖和赌博之瘾。你会幸福,不会得上瘟疫;你会平安,不会被所爱之人欺骗,也不会欺骗所爱之人。他原本要被取名叫米瑞克——因为他在这场战争的不久后出生,而他的母亲趁着太阳没落山把他举了起来,仔细瞧了瞧他的脸蛋后,她就对她的丈夫说,我要给他取我父亲的名字,生下他的可不是这场战争。
“我幸运的孩子呀,你出生的地方可是全新的蒙德!”
婴儿的脸颊被夕阳映照成一种充满希望的红,它有些皱巴巴的很快就要落下山去了,等过了一夜,当它再从地平线上升起来的时候,它好像长大了一点儿,又好像刚出生了一样,就和这儿的每一个人,和这个存在了三千年的国家似的。
Fin.
ps.
【1】名称取自《都柏林人》中收录的短篇《一场惨痛的事件》里的主角达菲先生,作者为詹姆斯·乔伊森
【2】同【1】来源一致,摘自短篇《阿拉比》
【3】摘自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 ,是奥菲莉亚在失去理智后唱的歌,这里可以被分析为哈姆雷特取走了她的贞洁。(ACT 4 SCENE 5 Line 53–60)
Tomorrow is Saint Valentine’s day, All in the morning betime,
And I a maid at your window,
To be your Valentine.
Then up he rose and donned his clothes And dupped the chamber door,
Let in the maid, that out a maid
Never departed more.
【4】名称取自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百年孤独》中的人物庇拉·特内拉。
【5】同样出自《哈姆雷特》,取自哈姆雷特在第一次见到老国王的鬼魂后,决定为其复仇后的独白。
【6】出自田纳西·威廉姆斯的话剧《欲望号街车》中的台词。
【7】Lancers,枪骑兵方块舞
由于观感的原因,有引用没有作特殊标注,“爱情就像一回地震”出自百年孤独,是当奥雷良诺询问阿卡迪奥‘爱情有什么感觉’时,阿卡迪奥的回答。
以及,“如果我有位哥哥,那会是他的四万倍”,原文出自哈姆雷特(ACT 5 SCENE 1 line 285),这里是作为一个梗使用了。
“I loved Ophelia. Forty thousand brothers
Could not with all their quantity of love
Make up my sum. What wilt thou do for her?”
威廉斯到底爱不爱罗丝其实是不能够确定的,这和哥弟的情况在各种地方都相反。
温莎取自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女王的姓氏(是姓氏吧
『辩论组』Pattern
生活是多股麻花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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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下雨改自习的时候ENTP在读莎士比亚,身处后排,周边是躁动不安的青春期男生,书、笔、球在指尖飞旋,ENTP低头是麦克白毒杀国王,抬头是同桌拿偷渡进班级的手机打游戏跑毒怒杀三人,虚拟现实产生一个精妙的回文,他产生了一个很贴合青春期男生心境的想法,即关于他日后得找个什么样的对象:得读莎士比亚,并且瞧不上手游。
INTJ上午的第四节课是数学,老师在讲三角形,他一半注意力在证明条件,一半注意力在尼采,他记住了尼采名字的拼法,Nietzsche,觉得字母的排列念起来很顺口,尼采说获得真正自由的方法是要学会自我控制,INTJ深以为然,把这句话...
生活是多股麻花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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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下雨改自习的时候ENTP在读莎士比亚,身处后排,周边是躁动不安的青春期男生,书、笔、球在指尖飞旋,ENTP低头是麦克白毒杀国王,抬头是同桌拿偷渡进班级的手机打游戏跑毒怒杀三人,虚拟现实产生一个精妙的回文,他产生了一个很贴合青春期男生心境的想法,即关于他日后得找个什么样的对象:得读莎士比亚,并且瞧不上手游。
INTJ上午的第四节课是数学,老师在讲三角形,他一半注意力在证明条件,一半注意力在尼采,他记住了尼采名字的拼法,Nietzsche,觉得字母的排列念起来很顺口,尼采说获得真正自由的方法是要学会自我控制,INTJ深以为然,把这句话写在他笔记本的第一页。
第一次去香港的ENTP背着个双肩包坐在某大排长龙的餐厅隔壁吃叉烧饭,这家其实人也很多,香港哪里人都很多,切叉烧的案板和食客隔着一层玻璃,上菜前ENTP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思考在这里加个手机直播能不能做出个不错的互联网账号,毕竟看着还挺解压。他喜欢半生不熟的煎蛋,戳开流黄拌进饭里混着吃,让他想象自己是吃完这一碗就要出海的渔夫,夜幕降临时他独自坐在维港边等开灯,手上是便利店里买的吞拿鱼三明治,辉煌的灯火倒映在辉煌的水面,耳机里放张学友的歌,他听不懂粤语。
高考结束的暑假INTJ每天夜跑。他沿着家到学校的路线再多绕一圈途经公园,耳机里放舒曼和大悲咒,跑得仙气飘飘,跑得超凡脱俗。北地四季分明,入夜倒是凉快,跑过一段林荫道,路灯是一种不很亮的橘黄,树叶的影子印在地上,草木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味,INTJ仰头看了一眼前方一棵道旁树,它伫立在这段路的尽头,下一个转角没有这么繁茂的绿化。那个瞬间INTJ在想,当我跑出这段路的时候会有一片叶子落下来,在转弯之前,确实有一片蛀了两个口的叶子飘到他眼前,被他伸手抓住,放进口袋里。
ENTP来上大学基本是轻装上阵,觉得什么都能来了再买,然后他就先在没铺垫子的板床上睡了两天。舍友说你这适应力以后去睡天桥底下都能活下去,等快递期间ENTP每天在宿舍楼下售货机买农夫山泉做漱口杯刷牙,听到舍友半褒半损的话吐掉满口白沫后模糊地应了声没错。ENTP等着他的电动牙刷从一个他没去过的北方城市发货,在超市买过渡物资时在货架前上下扫视,拎起了便宜且丑得有限的一把,拿它应付过这几天,漱口杯他买的是瑕疵款外贸出口瓷器,浮夸的复古洛可可风格,沉得装上水有时一下都抓不住,竟然也没给他自己摔烂。
INTJ对生活品质要求不算太高,很多事他不在乎。他在乎自己的睡眠质量所以床上用品讲究得像他要在这张不到一米的床上接待外交大使,其他的东西,有就行了。他日常拿矿泉水刷牙,宿舍总是囤两箱水好像时刻准备应对校园丧尸爆发,牙刷是在超市一口气拿了十把,其他用品也完全是这种批发架势,把宿舍整得像学校超市仓库。他从家里带来的东西不多,除了手上一串珠子就是四件套,把床单铺好的时候他看着角落一个小小的船锚印花,像在南极点上插了一个旗,此处是他房间的一块飞地。
大二的ENTP迷上了校门口一家糖水铺,晚上没事就跑去喝一碗枇杷汤。十月这个城市还是很热,电风扇在他面前反复摇头,白瓷深碗里不少碎冰,拿起来晃晃,声音很好听。糖水铺其实口味也就那样,但是ENTP觉得店主很有品味,音乐放得正入他心,不是每首他都听过,但每首都听得很舒服,晚上坐在街道旁一边用手机备忘录写文案一边捞两块枇杷吃,一整年他大部分作品都写在这张小木桌上。
大二的INTJ在糖水铺兼职,大部分时候是白班。白班没人,他们专业课少,他就坐在柜台后面看书,准备比赛,休息的时候会看视频。他最常看的一个号是一个做泛评论的up,以电影分析为主,偶尔插播书评、乐评和其他推荐向视频,他们的片单非常一致,但是对方总是有完全新奇的角度点出他没有想过的方面。INTJ很少评论也不发弹幕,只是点赞投币,他把这个up推荐的很多歌加入了自己的歌单。
ENTP上台做结项前一个小时蹲在楼梯间里看自己的答辩稿,今天刚写,PPT是前两天做的,这个项目实在是东拼西凑,所有人抱着一股对ENTP应付答辩才能的迷信把一切推进到今天,天将降大任于斯人,ENTP很适应这种英雄角色。他没必要背稿,写一遍是方便自己梳理脉络,真到台上还是一半靠临场发挥,他自己对自身也有这种迷信。楼梯间很黑,走廊的灯透不到这里,而声控灯因为他的沉默早早熄灭——直到安全门被推开。
离结项还有一个多小时,INTJ想找个地方抽烟。他的烟瘾也就是今年才染上,很多次他看着香烟细长的滤嘴,猜到自己抽了会戒不掉。尼采的教导在他头顶盘桓,他知道真的能够自我控制的人不需要名言警句来劝诫自己,但是已经走到这里,他只能让自己一天一根烟,要抽在刀刃上。结项就算是个挺刀刃的事,主要是他对项目组成员怨气深重,从立项开始就是一帮拖后腿的摆货,至少今天过后他可以跟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说拜拜。教学楼是禁烟的,他想到天台上去抽,走进楼梯间的时候顶灯大亮,有个人坐在台阶上,手机像个小学生似的挂在脖子上,那张脸,莫名其妙的眼熟。
开门而来的人ENTP见过,立项报告的时候坐他前一排,身上有一股凛然的高分学生气质,现在ENTP抬眼看到他手指间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感觉那层皮囊也被烟烫开一个洞。楼梯间的灯罩里死了很多飞虫,光线在无数尸体的遮挡下昏暗,不知道为什么ENTP就想跟这人搭讪,他眯着眼睛说你是那个乡村调研项目的组长吧,我是大数据那组的,你应该是在我后面一个答辩。
立项也有报告,当时INTJ在台下看过这人演说,印象其实深刻,这会儿从脑子里扒拉出了这段,还顺便扒拉出了ENTP的名字。大数据的课题很悬浮,不好做,但是ENTP讲得非常好,清晰、详实还带结尾升华,汇报表现让一整个阶梯教室的其他项目组黯淡无光,最后综合得分挤进前三,可以说是全凭口才。INTJ想到自己组里负责汇报那人就烦,两相对比显得ENTP更是人模人样。
他们互换了名字,当场加了个好友,INTJ把烟收回口袋而ENTP熄灭手机屏幕,坐在台阶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INTJ骂了骂自己的组员而ENTP安慰他说团伙作案哪有不倒霉的,聊到快轮到ENTP那组上场,两人一起回到教室,座位也是一前一后。
INTJ看着ENTP的后脑勺,知道这人连稿都没怎么看就要上去讲,心里多少存了点羡慕。他不是擅长临场发挥的人,或者说他总避免让自己陷入需要临场发挥的局面,从而到真的毫无准备的境地他就手足无措。他羡慕是因为这样该多省时间。
ENTP在台上扫视全场,他习惯性在心里表扬自己两句,自我暗示此时所有人都在崇拜他,看向阶梯教室左边正好对上INTJ的视线,他抛了个微笑过去,这人坐得很直,像有班主任盯梢的小学生似的,让他觉得很滑稽。
INTJ没抽的那根烟变成一种淡淡的痒,搔过他咽喉。ENTP的演讲仍然非常好,INTJ很清楚这个项目肯定没花多少精力,连PPT都透露一种言简意赅的敷衍,但是被ENTP讲出来就还是显得丰满而精彩,最后一段他谈到科技和人文,身上闪耀着那样一种理想主义的光辉,就好像他真的相信世界会变得更好,INTJ知道这是技巧而不用是实话,但是还是被打动:高中时他花很多时间读政治哲学,读理想主义的蓝图,到现在还会被那些东西蛊惑。
ENTP觉得自己和INTJ好上的过程特别莫名其妙,从他在朋友圈看到INTJ去看了某部新上映的电影开始,这电影就是他新一期节目的题材,他很早就看过点映,视频剪完一半突然想邀请个客座嘉宾,邀请INTJ没被拒绝,然后他们录了一段非常默契——ENTP从没想过会如此默契——的对谈环节,按下结束录制的小按钮时他转头看INTJ,INTJ在喝随手在售货机里买的农夫山泉,他盯着被水润湿的嘴唇太久,INTJ放下塑料瓶,意有所指地闭上眼睛。
INTJ没想到ENTP是他喜欢的那个up,所以你可以说他无趣了这么多年竟然也当上了骨肉皮。吻来得顺理成章,所以接下来的一切也是,他们一起看电影,在影院的爆米花桶里碰手指,像所有在大学谈恋爱的情侣那样他们在晚上散步,绕着教学楼逛了三圈后说去买点吃的,INTJ想了想说门口有一家店我以前打过工,有员工特惠。
ENTP有段时间没来糖水铺,什么都没变。落满灰的电风扇,墙上异常简陋的点餐板,放在街边的小木桌和塑胶凳,他抬头去认真听店里放的音乐说甚至连歌单都没换,INTJ看着菜单说这是我的歌单,ENTP又很想吻他。
从普世意义上你可以说INTJ是个迷信的人。他相信生活有草蛇灰线的伏笔,相信某一个时刻在很久以前就被预言,诗里写“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多年前的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爱和因果都是先验的,当ENTP躺在他的床上时,他看到ENTP眼睛旁的船锚,知道所有路都像剑锋一样直指此刻。
此刻ENTP躺在INTJ的床上,不知道他们用过一模一样的超市牙刷,一样用矿泉水刷牙。他不知道自己电动牙刷的发货地是INTJ的城市,不知道INTJ高二时做外贸的姑姑送了一个和他一样的杯子给INTJ,那个杯子在INTJ的卧室束之高阁。INTJ的床高级得仿佛为了谁准备,ENTP看向INTJ,看到他眼睛里倒映着的是自己和自己眼睛里倒映的他,一重一重无止尽地交叠,像一本书的封面是作者拿着这本书,明白是自己,只会是自己。
很多时候INTJ会对未来有强烈的预感,或者说是他会突然意识到这个瞬间会影响他很久,会让他梦见,会让他时隔经年回想起来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在那一刻被改变。18岁的INTJ如得天启,伸手接住林荫道的梧桐叶,20岁的INTJ受佛点化,在ENTP的锁骨上读到尼采说爱是一种伟大的自私,领悟自己从未上过神坛。红尘裹挟灰烬、尾气、叶遭虫蛀后焦黑的边缘扑面而来,ENTP的呼吸湿漉漉,像一口北上的暖空气。
毕业旅行他们去了澳门,找了个餐厅吃葡萄牙菜,ENTP点了一盘炸马介休球,龇牙咧嘴地发现是咸鱼。他以前想要做个渔夫,后来发现大部分渔夫都得吃咸鱼,梦想清单上就这么划去一条,INTJ倒是不介意腌鳕鱼的味道,拿叉子扎起一块慢慢啃的时候ENTP被戳中笑点,掏出手机拍INTJ的吃播,说但凡我转赛道做情侣博主呢,INTJ说那你肯定就糊了。氹仔的灯彻夜不关,在冒紫光的假巴黎铁塔下ENTP听到有人在放张学友,他还是听不懂粤语,INTJ确跟着哼了两句,他问唱的是什么。
INTJ说快快前来爱我吧,不要只顾说预告。中学时他喜欢听那些比自己年纪大很多的音乐,这首就是其中之一,中午放学涌进熙熙攘攘的人群,同龄人的谈话包含午饭、作业、动画片和不会证明的三角形,他的脑海里是一首上个世纪发行的情歌。
哎,哎,INTJ。ENTP低头看街道砖石铺出来的缝隙,抬头看被光污染照出清晰云层的天空,生活在地面上写出精妙的回文:我知道你不玩手游。但你看莎士比亚吗?
End.
这对称结构真是写死我了……
【审狱决】人间百态
莱欧斯利中心 审狱决原作向cb日常 提前万圣节夜场
全文1w2+一发完
Summary:莱欧斯利得到了四份甜品自助券,克洛琳德得到了三张惊悚乐园鬼屋门票,那维莱特订到了两间旅店房间。
本节目由枫达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赞助播出。
01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我是枫丹廷那博内区的一名优秀房地产销售,目前正处于角逐本期销冠的关键时刻。
我们的楼盘位于枫丹廷瓦萨里回廊,邻近枫丹水道枢纽,地处市中心黄金地段,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发达全面。
如果您对政治意识社会形态讨论有兴趣的话,距离卡朗代沙龙步行只...
莱欧斯利中心 审狱决原作向cb日常 提前万圣节夜场
全文1w2+一发完
Summary:莱欧斯利得到了四份甜品自助券,克洛琳德得到了三张惊悚乐园鬼屋门票,那维莱特订到了两间旅店房间。
本节目由枫达有限责任公司特别赞助播出。
01
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我是枫丹廷那博内区的一名优秀房地产销售,目前正处于角逐本期销冠的关键时刻。
我们的楼盘位于枫丹廷瓦萨里回廊,邻近枫丹水道枢纽,地处市中心黄金地段,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发达全面。
如果您对政治意识社会形态讨论有兴趣的话,距离卡朗代沙龙步行只要十分钟,再旁边就是享誉全提瓦特的蒸汽鸟报社,方便您随时了解世界每个角落正在发生的每一件事。
什么?离达莫维百货太远了?先生啊,您看看,我们这里往下就是整个枫丹最繁荣的商业街,水果小吃服装店一应俱全,更富有生活氛围。
往下能直接望到枫丹知名小吃店铺,他家的橘子口味果果软糖连我都每周都要去买一罐——什么?你喜欢他家的炸鱼薯条?那真是太没……不是,我是说太好了太有品位了!这套房子简直就是为您这样有品位的客户量身打造的!
就像枫丹对于美食的品味可以分为极好和极差两派,我随时都准备好了应对各种各样审美风格的顾客,致力于为不同产品需求的顾客推销相同的产品。
没错,就是我的产品。
发掘潜在客户是一名房地产销售的基本素养,比如说东北方两点钟方向那个坐在甜品店前看报纸的男人。
该男性的身材高挑朗健,有明显训练痕迹,一头看起来质地偏硬的黑发夹杂几缕灰白色挑染。长靴皮革略有磨损受潮的痕迹,似乎并没有很精心保养,服装并不是当下枫丹廷十分流行的款式,包括其上金属纽扣和饰品花纹都属于略有过时的复古款,但面料质地很考究,更何况这位先生宽肩窄腰,身材极其适合这身衬衫马甲的老式着装,整体气质一看就身价不菲。
这哪是什么游客,这分明是我通向升职加薪美好未来的一笔大业绩!
“这位先生打扰了!您好您好,您是来观光旅游的吧?您对枫丹廷印象如何?喜欢这里吗?我们这边现在有一份新楼盘正在打折促销回馈民众,户型选址基础设施都是专门为像您这样的绅士设计的。”
“不必了,谢谢,我在等朋友。”他微微颔首示意,表达了拒绝,但一名优秀的推销员从不会在拒绝面前却步。
“您看看我们这选址环境周边基础设施,从阳台往外一看就是沫芒宫,每天都有一定概率看到可敬的美丽的智慧的完美的最高审判官那维莱特先生。”
他的单侧眉梢斜挑起来,上眼脸微微往下压,戏谑地问:“敢问您到底是在推销房产还是推销审判官?为什么他前面的前缀比你们家楼盘的前缀还多?”
“最高审判官也是咱们枫丹的象征嘛,冒昧问一句,方不方便透露您现在的常住地是哪?我可以为您做一些市场行情分析和跟我们房产的优劣对比,你听听再考虑要不要对我们深入了解一下。”
“哦,当然方便,”他挥挥手开始问服务生打包奶油南瓜蛋糕,然后转过头,绑着拳击绷带的右手手指漫不经心地依次敲下桌面。
“梅洛彼得堡。”他说。
“哦哦我知道那……什么?哪?”
梅洛彼得堡?拧螺丝那个?
他一脸微笑意味深长地望着我,黑曜石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对寒凉的苍青色虹膜中心的漆黑瞳仁锋利刺骨,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似乎是被盯上戏弄的猎物。我的视线不由自主从他右眼下方的月牙形伤痕漂移到那显眼的三道自咽喉没入锁骨胸膛的可怖伤疤,穿过松垮的酒红色领带和泛着冷光的金属领带夹,跟随呼吸起伏若隐若现。
虽然被颈部黑色绷带遮挡,但依然能看出那些伤疤明显是致命伤,一个普通人怎么会在身上留下如此多的狰狞伤痕?我怎么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可能是一名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我局促地干笑了两声,摆手问道:“哈哈,您是在开玩笑吧?”
他的目光有些玩味,但是语气谦和有礼,“是的,当然,请别在意。”
现在想来,他的举止太彬彬有礼了,这种无可挑剔的绅士风度和优雅措辞,简直都让人觉得他是一位公爵了!这怎么可能呢,一定是刻意伪装的结果。
他从大衣内侧掏出钱包结账,先是取出了一沓纸票,愣了愣又连忙说,哦不好意思,我习惯了,然后又匆匆换成了摩拉,在看清那沓纸票的瞬间,我的心凉了凉。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让我自夸一句见多识广,虽说我本人遵纪守法从未上过被告席,但我依然知道在那个巨大的海底监狱,犯人们是使用何种一般等价物换取商品的。
没错!正是他刚才掏出来的东西!虽然他意图掩饰自己犯人的身份,但下意识使用监狱货币的行为还是出卖了他!
此刻我已非常确定,眼前的男人确定无疑是那海底监狱的一名犯人,刑期无期打底,狡猾非常,凶残至极,那么他现在是什么情况?假释?越狱?我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了,我现在只想逃跑,没人教过我出门推销到梅洛彼得堡出来的犯人头上该怎么办啊!
业绩诚可贵,小命价更高。
在这个时间里,他已经打包好了蛋糕,站起身看向我,在我头顶投下一大片压迫的阴影。
“不讲了吗?如果过几天我还没被强制喊回老家,说不定我真的会考虑在枫丹廷久住呢,要不给我一个能找到你的地址?”他惬意地眯起眼睛,像老友闲聊一样跟我说。
我拔腿就跑。
他娘的他还在后面追了两步。
“嘿,朋友,你的报纸——”
“不用了!留给您了!”
我一边玩命狂奔一边回头喊。
02
黄铜铃铛摇晃着一边响一边反射金色阳光,街道上氤氲着柑橘和葡萄的果香,柚木百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轻一重金属鞋跟的两道声响叩在实木地板上,莱欧斯利扬起手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服务生,麻烦给我们的最高审判官上一套彩虹泡泡独角兽的茶杯,哦,杯垫要粉红色。克洛琳德小姐要法式白瓷茶杯,一壶锡兰红茶不加糖。”
“好久不见啊二位。”莱欧斯利眯起眼睛朝两位来人打招呼,顺手帮克洛琳德小姐拉开了椅子。
“没有很久,我记得我们上周才见过面。”那维莱特坐下认真回答。
“这里我们把好久不见作为一种不具备准确意义的寒暄辞令,正因为并没有很久,所以起到一个反差的幽默作用来表示我们最近见面真够频繁的,审判官阁下。”
“原来如此,感谢你的说明,我会尝试理解。”那维莱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一脸恍然大悟状。
克洛琳德对这种临时小课堂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梅洛彼得堡典狱长偶尔给她的雇主做一些实际上没什么必要的社会化训练并不是件新奇事,虽然她个人并不认可解释幽默这一行为的正确性。
“前阵子有位记者小姐为表感谢给我送了四张甜品自助餐券,我留给希格雯一张还有三张没处用,再不用就要过期了。”
莱欧斯利手指压住两张画着夸张水彩南瓜头和幽灵的餐券推过来,“但我其实没想到您二位今天居然都有空大驾光临,真叫我受宠若惊。”
克洛琳德优雅地品尝了一口蓝莓芭菲,顺便在餐巾纸上留下了两句品鉴评语,抬头对莱欧斯利说:“我们确实原计划了别的活动,倒不如说是公爵您来得正好,你有看过当期的蒸汽鸟报吗?”
他们面前的桌上一共摆着两份报纸,一份是他带来的下水沟报,一份是逃跑的房地产销售带来的蒸汽鸟报。
“我最近不怎么看蒸汽鸟报了,梅洛彼得堡这段时间流行下水沟报,说是名字听起来像我们那的本土产业。”莱欧斯利端起茶杯懒洋洋地伸出三根手指给面前两人念了几篇下水沟报的篇目。
“枫丹实际最高领导人和人外物种的百年纠葛二三事。”
那维莱特在研究他的彩虹独角兽茶杯,看得出来,他很喜欢。虽然题目离奇,但内容居然正经得令人意外,他还真是在认真写枫丹外来物种发展编年史。
“梅洛彼得堡和沫芒宫不可言说的地下秘密肉//体交易,与前任枫丹科学院是为一场变心背德的三角恋,梅洛彼得堡抵制枫达的真实原因竟是!”
嚯,这篇用词可比上一篇辛辣多了,梅洛彼得堡这个海鲜肉//体交易的副业是非做不可吗?
“雷电紫蔷薇与飞翔黄玫瑰的世代爱恨情仇,大结局篇!”
这是一部浪漫主义长篇悲剧小说。
克洛琳德抬起头,“什么?”
“没什么。”莱欧斯利重新合上报纸,“让我们把目光转移回蒸汽鸟报吧?”
03
嗯,各位午安。我是一名蒸汽鸟报的专栏作者,最近正面临着职业生涯最大的一场危机。
蒸汽鸟报有一个月更枫丹风云人物专访杂谈板块,但就在昨天,这一专栏的作者被枫达公司挖走跳槽了。
乍听之下,这件事似乎确实与我无关,但问题重点在于我的专栏位置,就在枫丹风云人物杂谈这一板块的各个角落。
是的,我是一名写边角料用于辅助排版填充空白内容的饼干屑作者,内容无外乎花茶鉴赏、书籍推荐分享和枫丹人文地理考,每刊得到的反馈数据都少得可怜。
从业至今我只收到过一封给我的读者来信,被我用定制边框精心裱了起来挂在我的办公台前日日欣赏,信件内容如下:
“专业性不足,笔力疲弱,废话太多。”
我想,要么是我不够好,要么是我没理解这个世界。
总之,这意味着如果这个板块被取消了,那么很可能我那默默无闻食之无味弃之不可惜的边角料板块也会随之被一同取缔。
工作,工作,令人糟心的工作。
不,我不打算走进那间办公室然后接管所有工作,我没那个能力,我只是需要临时充数写一篇足够吸引读者目光的人物专题报道,让主编觉得这个栏目和它的边角料都还有存在的价值。
我需要寻找一个采访对象,足够强大,足够神秘,足够有魅力,不能是大家平时能接触到的人,这样才能让枫丹人民提起兴趣和胃口。
可选择的空间并不多。
想想看,还有什么能比那位梅洛彼得堡的神秘公爵更合适?出身经历足够悲惨,人生变故足够有戏剧性,个人魅力又足够出众,适合极了在这个人心惶惶的时机,摆在报纸最显眼的地方当做人们喜闻乐见的谈资。
我花了一周时间调查莱欧斯利公爵的生平过往,最终所有资料也不过薄薄笔记本厚度,他的寄养家庭,他的案件,他的授勋,作为一个公爵而言,他的生平记载有些过于少了,不知是被特意做了保密处理还是确实无可考究,他年少饱尝艰辛时无人问津,功成名就后,深海的领主这一名号也确实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夏洛蒂跟我说,这位公爵先生该叫是认透了世界本质后的英雄主义,一种自我存在和自我认知的自洽和自我实现。她让我别紧张,只管实事求是去写,又有些欲言又止,好像还有别的话想说,最后却只是拍了拍我,便被人叫去拍照了。
我点头又摇头,只觉得好多字又好多自。
我料想自己该是个愚钝且自知的人,不知怎么就鬼迷心窍选了这位先生做分析解构,怎么就想不开要给那位先生写人生传记和专题报道。
哎!此般高深莫测之大人物的人物传记!就该是要等他身故之后才好瞎编的呀!
如今再后悔也为时晚矣,悔哉悔哉。
蒸汽鸟报社怎么还不倒闭啊。
我转了几层关系才终于搭上了梅洛彼得堡这条线,其间曲折于此不再赘述,感谢克洛琳德小姐,总之当我表明来意后,那位大人开口问了我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他露出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笑容,语气友善且富于风度,但依旧让人觉得有些距离感。
“我以为我的授勋授爵系列报道早在几年前就完结了。”
很好,我没考虑自己的动机问题。
我总不能说是因为原本负责枫丹知名人物杂谈栏目的作者跑路到汽水公司写广告推送而我为了饭碗硬着头皮把这烂摊子揽下来现在就指望着您的个人魅力和传奇故事为这个板块创造一个起死回生医学奇迹吧。
早知这钱这么难挣,我还不如去给主编磕头。
如此这般,这般那般,我绞尽脑汁给出了一些公式化的理由。
他看着我略微思索,突然开口问说你们报纸之前页脚的花茶鉴赏板块写得挺不错,为什么取消了?
我愣了愣,随口胡诌说负责那个板块的作者最近在外出周游采风,看不出来他信没信,反正我自己信了。
“明白了,十五分钟的时间够吗?”他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叠起腿,拉开办公桌的抽屉问,“要不要顺便喝杯茶?一边喝一边想想要挖点儿什么八卦爆料出来。”
他看出来了?我紧张地坐直了身体,顿觉监狱管理人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别紧张,开个玩笑。”他切换了一个更加轻松风趣的语调,“您想听点儿什么?故事够精彩的话我能分到稿费吗?”
我确实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拿到来自梅洛彼得堡的发票。
我把手里的笔捻了又捻,这种时候对方提出的关于访谈内容的第一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就要决定整场采访的基调,那些预备好的尖锐话题突然哽在我笔下,哪怕我已经能够判断无论我选择哪个话题,他都会交出一个完美的回答。
我想听什么不重要,枫丹群众想听什么才重要,就如同枫丹人对戏剧冲突的审美一样,人们喜欢听那些大人物的往日密辛,喜欢看他们出人头地之前受了多少苦又遭了多少难,那些苦难又对他现今人格的铸就造成了多大影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励志故事的好典范,又或是如此才能将他们拉下神坛,制造点儿惹人怜惜的光环。
这才是我要做的事。
“您曾经在监狱服刑十年之久,在这个过程中赢得大半个梅洛彼得堡的支持和尊重,对前代管理人发起决斗后取而代之的一系列行动,是在您计划之内的吗,那时的您能够预料到自己往后的人生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吗?”
“您高看我了,我只是觉得如果想打破或反抗规则,那么最好先搞清楚规则是什么。”
典狱长大人讲话语速偏快,但吐字清晰有力,尾音干净利落。
因其做事圆滑老练,城府高深难测,难免给人一种少年老成感,偏偏他又生得一副年少俊朗锋芒毕露的好样貌,眉眼间有股子锋利的锐气。
细看或许能从他的手腕和花腔中琢磨出点儿通透淡薄的入世感。
他确实幽默风趣,但并不十分健谈,看起来不需要什么倾听者,在各种意义上都拥有一名高位管理者应该具备的优秀素养。
我在速记本上标记着。
公爵先生身上有一种非常自然的松弛感,以至于通篇采访他都极为巧妙地游走在我的问题之间,语气分寸恰到好处地把握在既真诚可信同时又让人觉得是他瞎编的程度。
“您如何看待那维莱特大人?无论是您被判决还是被授爵,审判官大人似乎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他平等公正地给予每个人他们应得的东西,仅此而已。”他随意地转了一圈手里的钢笔。
很巧妙的回答,既维护了那维莱特的公正无私,又不卑不亢地带过了自己全部的得失荣辱。
“如果是问我对他个人的评价,我想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日日面对人间众生的各种苦难磋磨,被推到最高处审判他人的生命,却还没有变得麻木而冷漠,是一件很辛苦也很了不起的事。”
他技术性地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观察我,又或者是在思考措辞。
“我不介意再给我们兢兢业业的最高审判官更多一点称赞,这应该不至于被认为我是在阿谀奉承结党营私吧?”
谈及旧事,他眼中并未透露出如我预想那般的怀念神色,那对天青色的眼睛颜色太浅淡清透,好像盛不进太沉重晦暗的过去,又或是寒冷到足以将所有旧事封存于坚冰。
不够幸运但足够坚韧,不够乐观但足够豁达,于是能够以一种超脱的视角审视世间万物。
我看了眼时间,大概还够我问最后一个问题。
“支撑您一路走到今天,驱使您做出那些选择的东西是什么?仇恨?正义?又或者是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是个标准化问题,适合让采访对象做一些抒情和主题升华,大多数政客的访谈都会把这个问题留在最后作为完善丰富自我形象的拉票手段。
他思考了一下,两道长眉微微下沉,用那标准的发表致谢感言的庄严语气郑重其事地回答:
“老实说,我觉得我能走到今天,主要都要归功于我的两条腿,感谢这两位好同志还没报废而且颇为健康有力,帮了我大忙。”
啊?
我手一滑,笔啪嗒一声掉了下去。
他朗声笑起来,像是一个玩笑达到了他想看到的效果,胸口那枚金属狼头徽章银链磕碰着发出一些哗啦声响,他支起一只手撑着脸,颇为散漫落拓地问我:
“怎么,人是一定要被什么抽象的东西支撑着才能往前走吗?”
我不是一个擅长共情的人,对人心的分析尤其迟钝,我只能看出他身上缺少大多数人常有的那种自怜自哀的能力和倾向,往日的幽灵无法将他困住,他既不以之为磨难,也无对其丝毫敬畏或感念。
于是我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位坐拥财富和权利的公爵大人,似乎并不在意自己曾经经受的苦难。
他似乎只是在往前走而已,很轻松简单的样子。
活着,然后向前走。
我果然还是无法理解,或许是公爵先生眼中看到的世界确实与我不同,又或许是单凭想象终究是无法感同身受,复仇、审判、监狱这些词汇离你我生活都太远太远,让人乍听之下就想思考如何逃离,而非投身浸没其中。
典狱长先生在这场十五分钟的访谈最后对我说:
“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我的故事乏善可陈,梅洛彼得堡是个立在过去废墟上向前看的地方,翻来覆去一遍遍追忆咀嚼过去还挺无聊的吧?
那么慢走,我就不送了。”
深海的气压与地面上大有不同,当我乘着那吱吱呀呀的黄铜电梯离开梅洛彼得堡,重新回到阳光下时,顿有重获新生之感。
太阳真好,亮得刺眼。
我贪婪地大口呼吸着地面上的空气,分明只是去了一趟深海监狱,竟像是死过一回。
命运将他推到一个个岔路口,于是他做出选择,不论对错。
可前路漫长,结局难测,朝夕生死。稍有不慎便粉身碎骨。
顺应命运的潮流并非难事,世上大多数人都是这么做的,但很少有人能以一种高明的手腕扭转命运的轨迹,以如此清醒透彻的眼光,将自己乃至他人的命运修改到其他路径上,背负沉重的职责和命运,不以之自累反而襟怀洒落。
他像璃月一味能够入茶的药材,我记得好像叫作决明,璃月医书将其药性形容为:
苦,微寒,性平,无毒。
我合上笔记本,我的猫在我的打字机上踩来踩去,打出了一长串的乱码,一会儿又拿爪子来回拨动我的钢笔,我想起自己已经许久没陪她玩了。
我敲下两个空格,把稿子翻来覆去又看了几遍,内容不能说蹙金结绣只能说是不堪入目。好吧,看来人物传记板块这份高投入高工资的工作确实不太适合我,我还是更想写新开的那家甜品店的南瓜奶油蛋糕鉴赏。
干脆就跟主编说这份稿子不幸被我的猫踩键盘删光了好了,我想人类无法交稿的理由里一定包括被猫咪占领了打字机这一条。
现在我该去铲猫砂了。
04
三人一起摊开面前的蒸汽鸟报,其第一页赫然大字写着:
“清爽枫达,畅饮世界!”
“枫达是一款富有活力的年轻饮品,不过确实有很多中老年群体不喜欢。如果您讨厌枫达文化的话,恕我直言,有些人本来心态就已经很老成了,每天闲暇爱好只有喝茶看报,连汽水文化都不接受很容易让心态更加老气的。请不要和海底监狱一样思想闭塞!请不要和某些管理员一样老气横秋!请不要只知道墨守成规!赶快和枫达一起运动起来吧!”
众所周知,枫达公司想要入驻梅洛彼得堡市场的计划刚刚宣告落败,负责人颇有些灰头土脸地回了水上,于是这位老气横秋的管理员暗指谁在这一刻似乎无需多言。
“我前两天刚被保守老派枫丹绅士点评一杯茶加两块方糖的喝法太过不伦不类。”莱欧斯利沉痛地说,“这下又被气泡水帮派驱逐出了年轻人行列,保守改革派在枫丹就这么没有生存空间吗?”
“而且我哪里有他们说的那么老成了?”
克洛琳德:“确实有点儿,你知道水上犯人间传闻典狱长都是用老奸巨猾老谋深算形容的吗?”
那维莱特试图对公爵先生表达安抚,他表示:“我觉得还好,我感受不到和你有明显的年龄代沟。”
莱欧斯利:“哈,那还真是多谢您了。”
梅洛彼得堡以后再加一条隐秘规矩。
“不是这页,”克洛琳德往后翻,“我说的是这个。”她的手指在报纸上点了点。
“节日特别活动!全枫丹最好的惊悚乐园鬼屋冒险!挺巧,好像和你这个甜品券是同一个主题。”
克洛琳德一擦手指,三张门票在她手里展开。
“娜维娅送我的,本来她约了我和夏洛蒂一起,但刺玫会那边临时有事她走不开身,夏洛蒂因为什么同事离职版面变动的事被报社拉去加班了,于是三张票都到了我手里。”
“说实话,你真觉得咱们仨适合去鬼屋吗?”莱欧斯利谨慎地问。
“不好说,但那维莱特看起来很想去,他假条都写好了。”
“啊?”莱欧斯利一口茶呛住,而那维莱特泰然自若地把话接了过来。
“请不要这么惊讶,我还是很擅长接纳年轻文化的,并没有那么闭塞刻板。”
莱欧斯利:“好好好,我年纪大了,就我老气,就我理解不了年轻人。”
那维莱特:嗯?他很在意?
克洛琳德:喔,他超在意。
“真是难得你有这雅兴。”莱欧斯利略感不解,他继续在那篇宣传报道往下看。
“鬼屋设计过程中特别雇佣了好几名美露莘作为特别美术顾问,场景设计极大参考了美露莘的喜好审美,效果拔群,好评如潮。”
莱欧斯利和克洛琳德不约而同抬头望向同一个人,当事人看上去非常庄严正直,浅浅喝了口水,眉目清朗绝对不存在任何私欲。
“更何况这也算是水上和水下联合出品的大型公共娱乐项目,对于美露莘文明和人类文明的交流发展大有裨益。”最高审判官先生一本正经地解释。
“确实挺好,我们刚好满足稻妻漫画经典的两男一女冒险小分队配置。”莱欧斯利在路上感慨,他前阵子刚刚从犯人手里没收了厚厚一摞从稻妻走私过来的漫画杂志。
“那如果把芙宁娜、希格雯、娜薇娅、夏洛蒂和林尼那三个小孩儿也加上呢?”克洛琳德问。
“那我们就可以组个海贼团出发去航海了。”
“航什么海?”一直没插上话的那维莱特开口,“原始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