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风奔走于2000(6)
胡军*刘烨
-06-
“师哥我跟你一块出门买蜡烛去……”刘烨真觉得自己没事,刚走到门槛又被胡军逮猫一样捏住脖子,“你去个屁,你这都烫得不行了,没送你丫去医院算不错了。”
“大老爷们发个烧去什么医院啊,”刘烨忙着找羽绒服的另一只袖子,“诶诶师哥你帮我拽一下。”
“行了你甭闹了。”一只手给他把羽绒服一直拉到下巴,“给我好好呆床上躺着去。”
烛焰晃来晃去,忽大忽小,手机响起成功开机的提示音,刘烨稍微有点尴尬,咳嗽了两声,避开胡军看他的眼神,“喂,阿关啊,是我,我在烨子这,他发烧呢,没事儿,我照顾他会儿,之后回给你啊。”...
胡军*刘烨
-06-
“师哥我跟你一块出门买蜡烛去……”刘烨真觉得自己没事,刚走到门槛又被胡军逮猫一样捏住脖子,“你去个屁,你这都烫得不行了,没送你丫去医院算不错了。”
“大老爷们发个烧去什么医院啊,”刘烨忙着找羽绒服的另一只袖子,“诶诶师哥你帮我拽一下。”
“行了你甭闹了。”一只手给他把羽绒服一直拉到下巴,“给我好好呆床上躺着去。”
烛焰晃来晃去,忽大忽小,手机响起成功开机的提示音,刘烨稍微有点尴尬,咳嗽了两声,避开胡军看他的眼神,“喂,阿关啊,是我,我在烨子这,他发烧呢,没事儿,我照顾他会儿,之后回给你啊。”
胡军趿拉着拖鞋,去接了杯水。比在自己家还自在呢,刘烨恨恨地想,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突然又反应过来,这好像就是他自己家,这会儿听见脚步声又赶紧倒回被子里,死闭着眼睛憋了好一阵儿,听见床边的声音,“要装睡就别老乱动,睫毛眨成什么样子了都。”
刘烨“哦”了一声,慢吞吞坐起来,胡军给他披上件羽绒服,端着碗刚兑的冲剂,“过来喝了。”
要说这人怪呢,没注意到不觉得疼,这一知道发烧,刘烨觉得自己哪哪儿都疼得不行,脆弱得不行,腮帮子也酸,这下感觉牙更疼了,大概是起了炎症。但他仍然将嘴唇一咧,喉咙挤出一句师哥,我真没事儿,我不喝。
只是一碗药,又不只是一碗药。刘烨是铁了心不喝,这次决不妥协。
“你有病吧,没完了。”胡军真生气了,嘴角耷拉下来,皱眉责骂他,“刘烨你耍什么小孩子脾气!”
刘烨也恼了,脑子和心分别乱成两锅粥,“我他妈不就是有病吗,烧得快死了,你别管我不行吗!”
他觉得心中一口恶气堵得不行,师哥也不喊了,想说我是你什么人啊胡军儿,我活不活死不死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越管我我越离不开你,你觉得特爽特舒服特有意思是吧,可惜这会儿一激动就咳嗽,肺差点给咳出来,一肚子豪言壮语憋在喉咙里上不来,分心去想,果然人年轻就想作妖,一个小感冒,也弄得惊天动地。
“行了看你这咳的,不知道的以为你这怎么的了,”胡军给气笑了,给他顺气,最终还是妥协了,“你小子倔得跟头驴似的,这样吧,你喝了我就走,成么?”
刘烨也不说话,把那碗端过来吨吨两口喝完,倒头窝回被子里,头也蒙上。
这地方有点像蜗牛壳,很安静也很空旷,所以他能清晰地听见外面的雨声,他听见玄关有人开了门,再哒地一声,轻轻关上。他突然想,外面雨好大,没带伞的人怎么办呢。
这时候他意识到,他三十八岁终于狠下心拔掉的这颗智齿,原来在二十三岁就埋下了祸根,是他的犹豫、踟蹰让早该一刀两断的阵痛伴随了十几年。每次他以为熬一熬就会过去,这颗迟早被拔掉的智齿就会再一次提醒他,其实他从来没痊愈过。
刘烨端着蜡烛头重脚轻地摸到门口,刚换好鞋往外走,门突然开了,他和胡军大眼瞪小眼地撞了个正着,他师哥手里还捏着盒热气腾腾的煎饺,刘烨悄无声息地把手上这把伞往门后面放,“……师哥你没走啊。”
“本来要走,路上看到吃的,想起来你好像没怎么吃东西呢是吧,就给你带回来了。”胡军这次这次可真淋成了落汤鸡,袖子裤脚都往下滴水,刘烨吃软不吃硬,这会儿气消了,也不好再往瓢泼大雨里赶人,“……师哥那你一块儿吧。”
“我在家里吃过了。”胡军洗完澡,又点了一根蜡烛,停电头发也没法吹,湿漉漉的,“我刚下去的时候问了,说是雨太大那电箱里变压器坏了,大概得明天才来电了。”
刘烨还没吃完,嘴里含糊地应了,胡军在他对面坐下,十分粗暴地擦头发,“我跟你说啊,这样,我实在怕你把我这房子给烧了,明儿雨停了我就走,今晚你要是觉得实在不行和我说,我好歹是你师哥,别硬撑着,活人还能给尿憋死了。”
胡军总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也让人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刘烨嗯了一声,听不出是乐意还是不乐意,就进房间前咳了两声,“……伞在门口啊。”
半夜刘烨是被渴醒的。想必是全身的免疫细胞都动起来杀灭病毒了,这身上软绵绵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也发晕。他刚起身,就感觉被子突然被拽住了似的,他一抬头,发现有个人趴在床边,他这才后知后觉地,从自己脑门揭下来个冰凉的退热贴。
刘烨向来是不怎么会照顾人的,照顾自己都够呛,后来带诺一去旅游,可以说也是诺一照顾他比较多。蜡烛还剩那么一点,他轻手轻脚地下床,找了件衣服兜头给胡军盖了一身,这会儿想了想又往下拽一点,把脑袋露出来。
烛焰晃来晃去,刘烨端着蜡烛又靠近了一点,发现胡军闭上眼睛就不显凶了,半点没有平时骂他那种恶声恶气的形状,刘烨想着觉得好笑,在这时强时弱的烛焰下端详他年轻而冷峻的五官,还得小心蜡烛烧了他眉毛。
他第一次见胡军的时候,他就是这个意气风发的年纪,为人却很成熟,做事十分周全,很招桃花。胡军照顾人照顾惯了,体贴也是体贴惯了,刘烨看不透他,更摸不准,往后退又被拽住。当年他还叫人老师,一个不留神踩了人家鞋,慌了神一股脑地道歉,胡军反而勾住他肩膀,“哎,这么客气干嘛,都中戏的,一个锅里炒出来的,你叫我师哥就行了嘛。”
后来他们总被人问,总问,被朋友问,被家人问,被媒体问。那么多问题,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蓝宇,绕不过刘烨,问一万次,胡军还是那个一成不变的答案,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没有,这哪儿能,专业演员,哪能演一部戏动一次心。”
他笑了,是挺招女人喜欢的那种笑,“当然没有,和男人接吻哪能和女人比呢?”
他有一套打好的腹稿,一套完整的说辞,以及媒体感兴趣的许多其他话题,能滴水不漏地应对,不伤害观众,不伤害家人,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刘烨。
“烨子,你知道,有时候,人其实不是为自己而活的。”在法国拍画魂的时候胡军抽烟,也照例喂他一支。这句话刘烨后来终于懂了,懂他的摇摆和煎熬。当他也站在河的另一岸,立场从索求变成给予,才发现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戒尺兵不血刃,削铁无声。没人罪大恶极,也没人清清白白。
再后来他们去雨林,去内蒙,去新疆,去杂草丛生的深山和月明星稀的村庄,小孩子没见过这么亮的月亮,很激动,旁边林永健问看过这么亮的星星吗?那颗是北极星吧,诶呀这亮的,看见没?
一行人都回答,但其中两个人没说真话。刘烨没看见,说自己看见了。胡军看见了,却摇头说没有。
人生好短,偏偏又一瞬二十年。人小时候特别稀罕又不被允许得到的东西,长大后是怎么也摸不足看不够的。他望着胡军的侧脸,希望这天亮得再晚一点,夜再长一点。
黑暗给刘烨带来勇气和安全感,心里某个种子破土而出。他突然有点庆幸突如其来的停电和暴雨,好像只有这样,他才敢明目张胆地用二十三岁那年的眼神注视他。不得不说,这个时空多少有个好处,恍惚中给他一种感觉,他还年轻,还有得选。
“师哥,我生病了,说的都是胡话,不作数的,你可以假装没听到,也可以全部都忘掉,当然了,你睡着了,最好是压根不知道。”
刘烨在他旁边蹲下,带着一点侥幸,一点狡黠,好像这样说可以减轻一点负罪感,其实自己也觉得掩耳盗铃,“诶你说,老天爷会原谅我的吧,这时候说的话,不当真的。”
“我在发烧呢,特难受,没好意思告诉你,师哥你能陪我,我特开心。”
外面的雨稀里哗啦地落,倒豆子一样。风这么急,今晚过去,可能许多树就会拦腰断掉,会不会再长出枝杈是不确定的事。
刘烨还蹲在那儿,好像并没有在期待一个回答,声音不大,自言自语似地说,“师哥,你抱抱我,行吗。”
外面滚过一道惊雷,盖住了刘烨最后一句话。楼下的车此起彼伏地炸响,胡军的睫毛微微颤了一下。
那天关锦鹏问他,说他手上什么都没有啊。
胡军确实总盯着他的手看,但不是故意的。刘烨和他打招呼,给他递筷子,指着天上不存在的彩虹,他总能看到他二十三岁的掌心光洁有力,确实什么都没有。没有戒指,也没有烟疤。
刘烨的手指其实挺长,指腹带着薄茧,无名指空空荡荡。后来,其实也没多后来,那个位置戴上了一枚戒指。不论贫穷富贵,不论顺境逆境,都没有摘下来的意思。
那些切实存在过的悸动和情愫,是不对的,不正确的,不被允许的,太离经叛道,太受人指摘,太渺小,渺小到不足以留下任何一个人,两个人都没回过头。但刘烨用自己的方式留住它。胡军也有一个伤疤,烟烫的,在手背。这两道深深的伤疤,烫得两个人都血肉模糊,无路可退。
刘烨并未想过将此作为筹码或威胁,可到底没躲过胡军的眼睛。当他第一次看到,那道疤已经快要愈合了。可后来又反反复复地恶化,刚好一点儿就鲜血淋漓地撕裂开。直到2006年,情况糟得不能再糟了,胡军率先违背诺言,终于堵住他,也终于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刘烨你他妈非要玩儿野的是吧?我陪你,我陪你够不够?”
“和你有什么关系啊?”刘烨拦不住他,于是也破口大骂,看着燃烧的烟头毫不留情地扎进胡军手背,也不顾媒体也许就堵在楼下,痛哭流涕地让他滚。“烨子,真不是你的错,振作点儿。”胡军捂着伤口,在他面前蹲下来,“师哥没说气话,我帮不了你,我陪你,成么?”
在那一刻,刘烨的痛觉终于久违地恢复了,全盘丧失的情绪在这样的剧痛之下居然有所回暖。“师哥,你陪不了我,我要下地狱了,还是一个人比较好。”他一眨眼,往日生动而热烈的眼睛流下一道泪,决绝地微笑道,“师哥,这次让我先走吧?”
许多事,胡军本想摸着石头过河,让刘烨踩着他的脚印在后头跟就行,这是第一次,刘烨转身了,头也没回。可他欠他的,所以哪怕是别人嘴里的偏执和怪异,他也要陪他一起。他听别人道听途说,说佛教里,手心手背都有的疤痕是个记号,让两个人喝了孟婆汤也能互相找到。刘烨不信佛,可胡军不信命。
——“那你老看他手做什么?”关锦鹏正质问他,胡军对着窗户发完呆,突然又问,“阿关,假如,我说假如,威廉当时真的结婚了,你怎么弄呢。”
“能怎样啊,包个大红包,祝他早生贵子?”关锦鹏笑着摇头,“……他当时的girlfriend是我介绍的呢,希望他过得好,当然也别太好,ok你问了我的伤心事,再演不好,我可就和蓝宇说换个捍东……胡军?你听我说话没啊?”
关键鹏奇怪地顺着胡军的目光看,那只是一扇玻璃窗。
玻璃窗不干净,橫横道道的白痕,但仍然能映出室内的打光板,场记,工作人员,摄影机——还有摄影机旁边的刘烨。
刘烨正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杯子,被烫得搓手,“不是,我怎么老打嗝呢,这,这停不住啊。”兴许是哭得太厉害,又或许是太冷,刘烨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像某种会冬眠的动物,正抱着刻了红鲤鱼的搪瓷杯。看起来怪可怜的。
“帮个忙吧阿关。”关锦鹏的眉头皱起来,胡军却像在看珍视的藏品,对着那个倒影突然露出一个笑,就这一下,冷峻的眉峰破冰似的化开,“以后刘烨要是结婚,你替我去,成么。”
可这些刘烨都不知道,这个疾风骤雨的夜晚,他被烧昏了头,心头有一团火,理智和情感一起被燃成灰烬,他什么都想不清,什么都记不起,只是稀里糊涂地,清白无辜地问,“师哥,你抱抱我,行吗?”
-TBC-
谢谢你的花,陪我走过那些夏
私信看到条留言,大意是很久没用lof,看到去年被抄袭的调色盘一时冲动留下了评论,希望没引起我不好的回忆。
往下翻,看到她说本科生活的确很快,有快乐有痛苦但还是快乐多一点。她说,给你看我学校里的花花,她又懊恼地说发不出图片好可惜,那就祝你天天开心吧。
头像很眼熟,我翻了和她的私信往来,大概是从几年前我最闲也是写文最有激情的时候开始。从她在晚自习背书,到高考拿到三年最高分,到填报志愿,到军训,再到大学选修课摸鱼。
大家都在长大,我也在,在变忙碌变冷漠并自以为变成熟。
我和红黑树说,我总有种误解,以为看我写的东西的都和差不离我一个年纪,直到最近又收到一些私信和评论,我才意识到...
私信看到条留言,大意是很久没用lof,看到去年被抄袭的调色盘一时冲动留下了评论,希望没引起我不好的回忆。
往下翻,看到她说本科生活的确很快,有快乐有痛苦但还是快乐多一点。她说,给你看我学校里的花花,她又懊恼地说发不出图片好可惜,那就祝你天天开心吧。
头像很眼熟,我翻了和她的私信往来,大概是从几年前我最闲也是写文最有激情的时候开始。从她在晚自习背书,到高考拿到三年最高分,到填报志愿,到军训,再到大学选修课摸鱼。
大家都在长大,我也在,在变忙碌变冷漠并自以为变成熟。
我和红黑树说,我总有种误解,以为看我写的东西的都和差不离我一个年纪,直到最近又收到一些私信和评论,我才意识到,当年居然是在高中吗。
当时有个姑娘给我发消息都在周日下午,因为那时她一周只有那个时间能用手机,高中毕业后,她不需要等下一个周日了,也慢慢不怎么用lofter了,这是合理的离散。
就像我以前写,我们终将离散,爬墙了成长了又或者时光荏苒让我们终于笑着自然分别,但爱和感动真切存在过。你曾经在我的文里阅读,走进过我的世界,这就是最美好的巧合。聚散终有时,这是很自然的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如果有一天你和我说拜拜,我也会说再见。山高水远,江湖后会有期。
我们终将离散,但我们也会一直记得,作为读者,作为写手。怎么证明呢,大概就是你冒头,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糟心事不少,但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写同人的动人时刻,不只是美丽瞬间,是像贝壳一样被串起来闪闪发光的手链,是时光拖尾后爱和感动的交相辉映。
小姑娘,小朋友,亲爱的读者,你的花我已经收到了。很漂亮。
【城翊】苦橙
·9.8k字,一个互捅窗户纸的故事
·有案件,菜鸡试水,诸多bug切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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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电风扇嗡嗡地响,下午三点钟,整个局里都是这么个声音。屋外已经能听见稀稀拉拉的蝉噪,过不了几天,就能演变成大合唱,吵得人脑仁疼。
沈翊不怎么喜欢夏天,不管在哪里,颜料都会干得特别快,尤其在外头写生,刚搅好的颜料不多时就会重新凝固,裂开沟壑。
向来喜欢就地取材的画家只好买一个时下艺考生们爱用的颜料搅拌器,拆快递那天,杜城在一旁惊叹出声:“有这么小的打蛋器啊?”
后来沈翊一用到搅拌器就要笑,还要当着杜城的面,明目张胆,闹得杜警官一阵恼。
永远不懂得敲门...
·9.8k字,一个互捅窗户纸的故事
·有案件,菜鸡试水,诸多bug切勿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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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电风扇嗡嗡地响,下午三点钟,整个局里都是这么个声音。屋外已经能听见稀稀拉拉的蝉噪,过不了几天,就能演变成大合唱,吵得人脑仁疼。
沈翊不怎么喜欢夏天,不管在哪里,颜料都会干得特别快,尤其在外头写生,刚搅好的颜料不多时就会重新凝固,裂开沟壑。
向来喜欢就地取材的画家只好买一个时下艺考生们爱用的颜料搅拌器,拆快递那天,杜城在一旁惊叹出声:“有这么小的打蛋器啊?”
后来沈翊一用到搅拌器就要笑,还要当着杜城的面,明目张胆,闹得杜警官一阵恼。
永远不懂得敲门礼仪的人大摇大摆推门而入,在见到画架前回头的沈翊时愣了愣。
“你这还一笔没画,怎么就笑得那么开心?”
沈翊回过身看着空白的画布,调整好表情,轻轻巧巧把话题引开:“找我什么事?”
“噢,”杜城果然没有继续追问,顺着话头应他,“张局给大伙买了冰棍,快出来吃,晚了可就没了,蒋峰这小子一个人能吃一袋呢。”
风评被害的蒋峰正瘫在椅子上,嘴里叼着冰棒棍,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在央求张局长安装空调。
“我可听路海洲说了啊,人家市局的办公室都有空调,凭什么我们这儿就只有风扇啊。”
“你来上班的还是来度假的?”张局长白他一眼。
短短几个字里咂摸不出任何一丝希望,蒋峰把椅子滑到李晗面前。
“李晗,你明天休假吧?我也休假,要不要一起去游泳啊?”
“我……”李晗正要回答,瞥见走过来的杜城和沈翊,顺口也问一句:“城队,沈老师,明天要不要一起去游泳?”
“我们就不去了。”
杜城脱口而出,空气立刻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他,欲言又止。
反应过来自己太过自然替两人都做了决定,这一举动实在有些莫名其妙,杜城大脑飞速运转想找个理由补充说明一下,“我们,我们”两声就没了后续。
沈翊脸上蕴着笑,接着他的话说:“我们明天要去一趟学校,我做了一个课题,探讨两个人的关系会对彼此的外貌描绘产生什么暗示。杜城是我的搭档,刚好他休假,我就借他一用了。”
“嗨,那你直接说不就得了,你那反应搞得好像你俩密谋偷鸡摸狗。”蒋峰皱巴着脸挥挥手,转身又对着李晗笑得脸上开花:“那咱俩去吧。”
一旁看了许久热闹的张局长淡淡开口:“你怎么不问问我去不去呢?”
-
并不是每一件案子都需要用到模拟画像师的。沈翊近来工作不多,就帮忙准备会议资料,然后就是待在办公室里,可以画些自己想画的东西。
几乎每一个刚入职的新人都会有满腔热血雄心壮志,誓要冲锋陷阵破他个几件大案。然而时间久了,就会贪窃一时半刻的清闲,并非懈怠工作,而是干这一行的人都明白,自己清闲了,这方天地才算太平。血气方刚时多少含了些逞英雄的小私心的志愿,慢慢就成长为对平和生活的祈愿,寄托在日升月落的安稳时光里。
杜城注意到,沈翊画作的内容丰富了许多。虽然还是有许多他看不懂的纷杂色块,亦或是抽象些的人像,但偶尔也会有几幅风景画,夕阳下的稻田,大雪下的树林,又或者,是像他现在正在画的,很具象的一隅街景。
杜城倒坐在椅子上,下巴杵着椅背,看着画布上不断变化填充的色彩,铺陈出挤在楼房中间的朝霞,包子铺前男女老少排着队,骑车的学生晃过街角,拐过去是热气腾腾的馄饨店。
他好像很少去描摹那么细致的东西,店铺招牌,自行车锁,人们的衣褶,女人抬起的手指上的戒指。画面里的每一笔都昭示着作者深厚的绘画功底,但饶是杜城这样的外行,也大概能感觉到,这样的画作好像没有那些看不懂的色块来得灵动洒脱。
艺术不分高低贵贱,无论什么样的表达方式,承载的都是画作者的情感——沈翊是这么说的。
但那些肆意穿插的色彩、飞溅的漆点、没有轮廓的线条,又具有什么意义,承载了什么情感?沈翊深吸一口气,抽起胸腔,肋骨在他的皮肉下抱拥一口混着松节油气味的空气。他说,没什么意义,它们所有的意义和情感就是“我想”。
杜城听懂了,却又不能完全理解,索性不去想,只在他快要画完时才开始同他聊这幅画。
“你说,这是你早上骑车来上班时看到的景象?”
沈翊点点头。
杜城来劲了,跑到他身旁:“你就骑在车上,那么多东西,你看一眼全记住了?”
沈翊笑了:“这不是模拟画像,不用记得一模一样的。我只要记得这些人都在干什么,和他们大体的穿着和动态就行了。这个地方每天都路过,早就记在心里了,其余的细节就是作者自己的意愿。”
“噢,就是靠想象编?”
沈翊被这话逗乐了:“你这么说也可以,不过,是靠日积月累的观察和练习。”
杜城扁扁嘴:“怪不得你编瞎话那么熟练。哎,刚刚你怎么那么快就能想出这么一个理由啊?”
沈翊摇摇头没答他,只转头看着杜城:“你知道我不会去游泳,但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去。”
“……不了吧,就不去打扰他俩了。”
理由充分正常,沈翊没再搭话,专注画面的调整收尾。杜城也收了声,不自觉把头往前倾,去看握刮刀的手,斑驳的颜料沾染在虎口和掌侧,因手指用力产生的血色凝在指尖。
电风扇还在吹,慢悠悠转着头,杜城忽然闻到一阵浅淡的酸甜香气,像枝头半青半黄的橙子,掩映在绿叶下,尚未成熟的果实表皮散发着恰到好处的苦味。
杜城把目光放在身旁这人的颈侧,沈翊穿着一件长袖棉麻衬衫,袖管卷到小臂,每次那灰蓝色的衣领随风抖动,他就能闻见那阵微苦的橙子味。
“你用香水了?”
“是何法医送的。她买的香水附赠的小样,她说她平时只用木质调,这个用不上。”
杜城摸摸鼻子:“怎么就送你呢。”
“人家也就是顺手给我,你想要,我给你就是。”
“不用不用,”杜城笑着摆摆手,“我就是好奇,你怎么突然用香水了。”
最后一笔收完,沈翊起身退远几步打量刚完成的作品:“之前我偶尔也会用。五感之间有通感,嗅觉会影响视觉,用香水时,我上色会和平时有不同,很有意思。”
-
这一行是不配享受假期的。这几个字摆在蒋峰的脸上,抱怨是不敢,但刚和李晗碰头就双双被抓回局里,到底心情是不会好的。
老闫端着茶杯笑得眯了眼:“原本听说你俩今天都休假,杜城和沈翊也不在,我还以为我今天上班会很无聊来着。”
蒋峰依然垮着个脸:“扫黄不是治安队的事吗?”
“可能还牵扯到人命,”杜城快步走过来,神色严肃,“治安队的人已经控制了现场,现在需要我们去做一个现场初步勘测,然后把人都带回来审讯一遍。”
“什么叫可能?人没死在现场?”
“有一个嫖□客失踪了,是北江第三人民医院的麻醉科主任医师。大前天晚上七点多家人打电话给他,手机关机,以为他在工作,结果到了昨晚还联系不上,家里人报了警,才顺着行踪线索找到这个窝点。”
大致了解了案情,杜城开始点人准备出发,李晗往杜城身后望了望:“诶对了,沈老师呢?”
“他今天有课,这种现场他不用去。哦对,李晗你也不用去,你试试看能不能追踪到他手机关机前的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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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打击组织卖淫一般会选在晚上,但因为失踪者目前没有任何线索,为了尽早找到他,只能马上出警,然而即使是大白天,竟也还有好几个嫖客被一并控制。
杜城和蒋峰站在按摩店门口等待其他队员把里面的人都押出来,两人不停揉按着自己的眉心,鼻尖还萦绕着腥膻味。
蒋峰甩甩脑袋:“我又找到了当时看八十多张光盘的感觉。”
“这规模算小的了,你还没见过更震撼的场面。”
“你说,沈翊是不是都看惯了,他要是来了,这些在他眼里估计都是素材吧。”
杜城斜他一眼,一巴掌呼在他肩上:“收队了。”
涉及人数太多,但几乎所有人对失踪的嫖□客都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店里没有提取到有用的痕迹,负责牵线的头目只说这人是个常客,有时直接来按摩店,有时把人叫去他家里。而大前天晚上,他并没有来,也没喊人去他家里。
曾经去到过他家里的女人有三个,杜城把她们留下,其余人按流程处理。老闫伸手指远远点了点其中一个栗色头发的女人,低声说:“这个人有些奇怪,没有其他人畏惧、慌乱和羞愤的情绪在,整个人无波无澜,问啥答啥。”
杜城摸出手机,给沈翊发了条信息。
沈翊赶到局里时,已经有一队警力前往三个女人所说的失踪者家里,李晗解析出手机最后一次开机时所在的位置,在一个地铁站附近,过了一会儿又关机了。
“地铁站对面就是第三人民医院,他当晚应该是去了医院,手机开机是为了地铁站进出扫码吧。”
与此同时,前往失踪者家里的警员传来消息,屋内并没有人,发现有十多支没拆封过的针筒,小区监控显示他当天下午五点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杜城抬手搭在沈翊肩上:“走,先审。”
悄悄耸一下鼻子,沈翊今天没用那支香水。
-
沈翊手里转着笔,前两个人没有什么特别,速写本上也只打了她们头部的大型。第三个人走进审讯室坐下,是那个栗色头发的女人。杜城坐直了身子,一边询问,一边打起精神留意她的表情和语气。两三个问题过后,杜城暗暗捏了拳头,他发现对方的心理素质实在是太好了,表情从始至终都是平静的,语气很淡,对任何问题都不抗拒,也没有敷衍或撒谎的端倪,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卖□淫□女。
走出审讯室,杜城来到沈翊身旁,想问他有没有发现什么,却见他转过身来,脸上有些惊诧。
“我画过她。”
“啊?”杜城发懵。
“之前我画的那幅清晨街景,她在里面。”
杜城认真回忆了一下画面,睁大了双眼:“那个抬起手来的女人?可你画的是个背影,你怎么知道就是她?这个发型发色满大街都是啊!”
“看脖颈和肩胛形成的弧度角度,还有,她右手小指上的戒痕。戒痕很浅,她的肤色偏白,不仔细观察的话也很难看到。”
杜城自认发现不了这种细节,沈翊说是那就一定是吧。
“那么你看到她的时候是前天早上,她出现的地方和她的口供也相符,头天晚上她在接客,有人证和监控,她都没撒谎。”
“可是这条街距离按摩店并不近,她买早餐的话,没必要跑到那里去,”沈翊蹙着眉,“我去问她几个问题。”
审讯时间已经有些长了,当沈翊在女人对面坐下时,她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沈翊把速写本一放,开门见山:“戒指,今天怎么不戴了?”
女人好像一点也不惊讶疑惑,依然是淡淡的语气回答:“我接客的时候都不戴。”
“它对你来说很重要?”
“什么算是重要?”
沈翊抬眼去看她,却直直撞进一潭死水。她的眼神和她的话语一样,只是在真诚地发问。
什么算是重要。与生命等值,还是不可抽离或缺,除了生存必须的物质,其余一切事物的价值都只由个人的情感意愿去评判。
沈翊变了下笔的力道,在画像上内眼角处往山根多推了几笔,那双眼睛便显得深沉起来。他换了几个问题,目光死死咬住对面的人,试图捕捉到她脸上手上哪怕一块肌肉的不寻常的变化。
“警官,”在沈翊短暂的沉默中,女人第一次主动开口,“你问的问题,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沈翊笑了一下:“他们问过的,我不必再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上次哭,是什么时候?”
女人愣住了,她半张着嘴,想了好一会儿,最终喃喃似的说:“我……忘了。”
-
“情感冷漠?”
会议室里,所有人听着李晗念百度百科,这是沈翊提出来的,大家没怎么听说过。
李晗往下翻了翻:“这种心理学病症通常表现为生理型,就是缺乏情绪活动,对情感反应迟钝,但它的病态型表达我们很熟悉,就是反社会人格障碍。”
“那她……”
“不要妄下结论,”张局长抬了抬手,“我们现在没有证据她和失踪者有什么关系,先按照卖□淫拘留。”
沈翊回到办公室,看着那幅画出神。已经很晚了,白炽灯悬在顶上,画面过分的明亮,暗部多调了暖色的占比,盛着天光的树叶也深翠得亮眼,那是沈翊闻着苦橙的香气对色彩主观的发挥,整个街道就有了夏天的模样。
“在看什么呢?”杜城走过来,胳膊撑在沈翊的椅背上,凑过去看那幅已经烂熟于心的画。
“戒指。”沈翊往后靠了些,侧头时余光能看到杜城半袖卫衣领口垂下的帽绳。
“银戒。很普通,所以你觉得它很特别,因为它和这个女人的穿着气质都不相称。”
“对,所以我才会在那么一瞬间把它记在心里。不管这个人和案件是否有关系,我都很在意。”
“也许是对她来说有重要意义的东西……但她没有重要的概念,她的情绪太匮乏,没办法使她做出这个评估。”
沈翊仰起头,杜城的身形挡住了部分灯光,影子笼着沈翊的面庞和胸膛。
“杜大队长有重要的人或事吗?”
二极管里的电流蹿过电缆,在静默的空间里细微躁动。
杜城弯了弯嘴角:“有啊,多着呢。但现在有一件最重要的事。”
沈翊把身子正回去:“什么?”
机械表盘几乎要贴上沈翊的眼睛,杜城屈指在他头顶敲了一下。
“十二点整了,捕风捉影小能手。”
在沈翊收拾完东西已经走到门口时,身后的杜城忽然叫了他一声。
“那你呢,你有重要的人或事吗?”
沈翊背对着他展开双臂:“有啊,多着呢。”
-
第二天一早,沈翊听说医院方表示大前天晚上失踪者并没有到过医院,当晚并没有他的排班,也没有紧急手术。同时,城中村边上的一家诊所里发现了一具男尸。
诊所就是失踪者开设的,附近的人知道他是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诊所关门两天是常事。后来报案人因头疼前往诊所,却在门口闻到一股腐臭味,便马上报了警,警方赶到后确认尸体身份就是失踪者本人。
刚从现场回来的杜城和刚到局里的沈翊站在解剖室里,看着解剖台上的尸体,一时都有些不知怎么开口。这时的尸体已经腐烂膨胀形成巨人观,整个身躯胖出一圈,面目全非,还在不断散发尸臭。沈翊掩着鼻,咬紧牙把反胃的感觉强压下去。紧接着他又看到尸体下身有一处很明显的连接着肛门的锐器伤,旁边放着一根很长很粗的针,约有成年男性半臂那么长。
杜城指着那个伤口偏头和沈翊说:“我们到的时候,那根针都还在里面。”
何溶月活动了下肩膀陈述着:“死亡时间大概在四天前晚上六到九点,针上有使用痕迹但没有提取到指纹,应该是反复刺扎时被手掌磨掉了。肠道膀胱都被刺破了,周边内脏组织被搅碎。另外,在死者右颈侧发现一个针孔,衣领上检测到丙泊酚,是麻醉剂成分。”
杜城说:“现场并没有找到残留麻药的针筒,消毒池里倒是有不少,这种诊所不具备处理医疗垃圾的能力,一般都是消毒后焚毁,嫌疑人很可能把它丢进了消毒池,无法辨别,也无法提取指纹。”
沈翊指着那根针问:“那这是……”
“是取□卵针。”
杜城和沈翊面面相觑。
大案要案杜城接触过不少,这么离奇又一言难尽的还真不多。不过那根针给了杜城一个猜测构想,他顺着这个思路方向,让李晗调查了死者所有银行账户上大额的资金往来,再查那些账户与卖□淫□组织里的每一个人是否有关联。
“你怀疑是报复,但为什么不怀疑组织以外的人?”沈翊微低着头压低了眼睑,指关节轻抵在下巴尖。他静下心来思考时,总有种优雅的猎豹伺机而动的感觉,最开始杜城打从心里紧张,那双眼太擅长洞悉人心,让人无处可逃。后来生生死死经历太多事,关系缓和好转,再到现在似乎比朋友还要亲密要好,杜城甚至喜欢多看这样的沈翊几眼。
当然,这样的关系判断有可能只是自己孔雀翘屁股罢了。
杜城敛回思绪答道:“这人很能装,身边所有人对他的评价都非常好,他去嫖□娼时会关机,造成自己忙于工作的假象,掩饰他衣冠楚楚的表象下最肮脏的地方。他既然是常客,那他如果动了交易卵子的心思,那些卖□淫□女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太阳已经快走到头顶,开始晒得人难受。沈翊眉眼舒展开来,点了点头,给了杜城一个肯定的笑容,转身时风牵起他的衬衫下摆。
他抬高声音喊,冰可乐,你请我。
杜城看着他走向电梯口的身影,无端端地想起之前沈翊随口胡诌的那个课题。他们画过对方,一个在黑板报上,一个在七年多前的草稿纸,和不久前被篡改过的监控复原画像上。他想知道,如果现在再提笔画对方,会是什么模样。
-
李晗那边的信息不多时就传来了,其中一个账户半年前收到过死者五万元的转账,而这个账户的主人,也在半年前与那个栗色头发的女人有过通讯往来,更多的则由于运营商只能保留六个月通话记录而没办法查证。
“去她家看看吧,去找那枚戒指。”
沈翊轻轻说了一句,杜城顺手抓过他的手腕,另一只手一挥,带着小队大步出发。好像没有哪里突兀,没有人在意没放开的手,腕骨透过衣料硌着杜城的掌心,他略用力捏了两下。
“老热的天,你怎么总穿长袖。”
“小时候夏天写生被晒伤过两次,后来习惯穿长袖了。”沈翊如梦初醒,一边说着,一边试图把手抽出来,却发现杜城握得更紧了些。
沈翊偏过头去,一声短促且不打算克制的笑落在杜城的耳朵里。
-
搜寻过程很顺利,那枚戒指就在床头柜抽屉里,经过检测,提取到了丙泊酚。
离开房屋前,沈翊最后扫视了一遍那个陈设极简、几乎只有白色和灰色的出租屋,目光最终落在垃圾桶里的橙子皮上。虽然已经失水蜷缩,但没有褪去的橙色已经是整个空间里最明亮温暖的重重一笔。
再次被提审时,女人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模样,并且一问就承认。
杜城敲了敲桌子:“你既然并不打算脱罪,为什么第一次审讯的时候不说?”
“你们只问了我和他的关系,别的没问我啊。”她抬起头来,眼里有些迷茫。
杜城叹了口气:“动机、过程。”
“你们查到的那个账户户主是我的朋友,但她已经死了,”她的目光投到杜城身后的墙上,溯洄在记忆里,“我和她是初中同桌,别人说我是冷血动物,只有她会和我说话。她第一次和我说话,给了我一个橙子,我吃掉了,她问我为什么不跟她说谢谢。她很爱笑,总是对着我笑,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笑。”
九月初始,燥热的气息缠绕着皮肤,橙子酸甜的气味和女孩儿的笑容在冰层上刻下一道裂痕。女孩的父母对她不上心,她不在意,因为她还有一个不会笑的朋友,虽然不会笑,却会听她说好多话,会和她一起回家。高三时,她的父母终于离婚了,她判给了父亲。没多久她就随着父亲搬到了北江,她们也有一段时间断了联系。再后来联系上,她说自己已经没上大学了,在打工,父亲的工厂倒了,欠了好多债。再后来,她说自己找到了一个来钱很快的活,可以给家里分担压力了。
“半年前她最后一次联系我,说她病了,身体很不舒服,但是介绍她活会给她很多钱的那位医生说会给她免费治疗。再后来,她就在自己家里死了。我原本以为她是去卖□淫染了病,后来我才知道,她是被过度取□卵导致并发症。”
杜城抿了抿唇,问出那个对着不同人问了无数遍的问题:“你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我想杀了他,自己杀了他。”
一个心理上情感冷漠的人,怎么会有恨意,怎么会想要报复?杜城不明白了,但仍然继续流程:“当晚是你把他约出来的,你杀了他,接着去了按摩店正常‘工作’?”
女人点点头:“我对他说我想卖□卵,他马上就答应了。他自己是麻醉医生,一般都是自己给人取。他的麻醉剂和取□卵针都放在他开的诊所里。
那天我联系他后直接约在诊所见面,趁他翻找工具的时候,把麻醉针扎进他脖子里。之后,就是你们看到的那样了。”
“麻醉剂因为你推得太急,渗出了一些在他的衣领和你的戒指上,你可能没注意到,但你怎么会戴着戒指去杀他,当晚你要去接客,这种时候你不是都不戴吗?”
“我想让她也看到。这戒指是初三毕业的时候她送我的。”
供认不讳,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杜城准备起身时,沈翊拿着速写本推门走了进来,带着那种浅浅的苦橙味。
他在杜城旁边坐下,随手翻着画册:“你从按摩店出来已经是凌晨了,到早晨时你去了两个地铁站以外的一条街,那里离按摩店不近,你去干什么?”
“买橙子。那里的水果超市是周边最大的。”
沈翊打开本子上的线圈,取下一页纸递了过去。纸上画着个脸圆圆的女孩子,捧着两个甜橙,笑得眉眼弯弯。
“我看到过她的证件照,画了她十三四岁时的样子,我想送给你。”
女人拿着画,有些愣怔,忽然倾过身子冲着沈翊伸过头来。杜城一惊,下意识抬起胳膊挡在沈翊面前。
她摇摇头:“你别担心,我只是闻到他身上有熟悉的气味。”
末了,她把那张画放在心口:“两位警官,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是种什么情感?”
她抬起头来,静水翻涌骇浪,一连串眼泪从眼眶里流出,砸在桌板上。
-
蒋峰扭扭捏捏把结案报告放在杜城的桌子上,犹犹豫豫问道:“城队,结案了,李晗让我来问你和沈翊去不去游泳。”
杜城没好气地整理纸张:“少给我假惺惺,谁不知道你小子心里琢磨的什么,你巴不得我和沈翊都不去。”
“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
“滚滚滚赶紧滚,”杜城把他推出门去,“给你创造了二人世界,别不懂珍惜。”
乐得龇牙咧嘴的蒋峰跑了。杜城伸个懒腰,慢慢踱进沈翊的工作室。
那幅画依然摆在那里,清晨的街道有一个城市刚刚睁眼的所有忙碌,在日复一日为生计奔波的人间烟火里,一个栗色长发的女人抬起右手整理了一下发丝,普通到不会被注意的银戒在她的手指上闪着光,她会不紧不慢走出这幅画,去买一袋橙子。
画布包裹着油画颜料的特殊气味,但杜城盯着它,却觉得自己闻到了酸甜带苦的橙子味香水,他突然明白了沈翊说的那种“通感”,他看着最明亮的几抹颜色,又闻到了盛夏阳光的气息。
沈翊有些好笑地看着他,半晌才出声:“还没看够?那这幅画送你?”
杜城干咳两声,直起身子,又随意似地晃到沈翊桌前。
“我还是好奇,她是怎么产生的恨意促使她有报复的行为。”
沈翊整理画具的手停下了,他问:“你猜患有情感冷漠症的人会不会爱上人?”
杜城斩钉截铁:“肯定不会啊,爱这种东西是日常点点滴滴情感的积累,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产生爱意,她平时根本感受不到正常人的情感,怎么去爱人啊。”
“没想到啊,你内心还有这种细腻,我以为你的青春时代都忙着惹祸。”
沈翊在杜城发作前及时止住笑,拿出手机按了几下拿到杜城眼前,上面的心理学科普问答写着:情感冷漠症患者会爱上人。
杜城更不理解了。沈翊说,她心里本来就有爱的,她自己并没有感觉到,直到她对那个医生产生恨意的那一刻,遥远又年轻的爱才在她面前显露出来。但这种情感太沉重了,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弄明白。恨就是因为有爱的基础才会产生的。
杜城低下头去,冷不丁地想起心里头曾如蛰伏野兽的恨意。
海水不止一次像天罗地网困住沈翊,杜城在对着曹栋扣动扳机的时候,心里也不是恨意,更多的是担忧、焦躁和愤怒。愤怒和恨是不同的。
杜城知道,沈翊被那些水波纹里模糊的面容折磨了七年的时间,随着共事的时间越来越长,对沈翊越来越了解,他已经慢慢放下了芥蒂,那不是沈翊的错,甚至有时候他会劝沈翊不要太钻牛角尖。
他曾发誓,只要自己还在这个世上一天,就一定要找到那个杀害雷一斐的凶手,他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可以付出一切。
当沈翊从跳板上纵身跃进泳池里时,他心里忽然燃起一种浓烈的恨,他把毛巾拢在那湿透瘦削的肩上,看着发梢上的水往下滴,想起沈翊的办公室里那几张晦暗的画作。
为什么要让他痛苦,为什么要把他逼上绝境,为什么掣肘他,让他画不出自由的线条。
心理医生说,沈翊只是来催眠,试图寻找那张藏在光影里的脸,杜城不放心,连问了好几遍他的精神状态。他从来没有那么恨过一个人,那个凶手夺走他人生的导师,又让沈翊每天都被内疚煎熬。
那是沈翊啊。杜城站在溢满果香的画作前,在那么一瞬间寻找到了自己恨意的由头。
沈翊看他好久不说话,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袖口的苦橙香拂过杜城的鼻尖。杜城抬手抓着他的手,低下身子去,细细嗅着带着他的体温的香气。
“沈翊。”
沈翊听到杜城这么郑重其事地喊他大名,眨巴眼带着笑看着他的眼睛。
“我其实经常会回想起你老师说的话……我想认真问你一次,除去工作责任不谈,现在你会不会觉得委屈,觉得没有以前自由,画不了自己想画的东西,失去了艺术创造的快乐?”
沈翊被这串话搞得措手不及,这不太像杜城平时会说的话。当初路海洲试图挖走沈翊时,杜城俨然一副护食到底的模样,即使面对沈翊的老师,他也不曾松口。现在,他却在那么认真地问沈翊,你会不会觉得委屈。
“我不是说了吗,”沈翊就着那只被杜城抓住的手,伸出食指点在自己的心口,“艺术有不同的形式,我既然有创造的能力,我就永远不会失去表达的自由。”
杜城说:“我不太懂这些东西,我只是不希望你不开心。”
才过了短短四天,外面树上的蝉就已经在大合唱了,电风扇跟着添乱,吵得人心烦。但此时此刻,这个容纳着两个人的空间显得尤为安静。
沈翊慢慢开口:“上次我问你有没有重要的人或事,你敷衍我。”
杜城嗤笑:“你不也一样?”
“我是以牙还牙。”
“重要的标准由个人的情感评判,情感过于匮乏的人无法评判,那么你呢?艺术家的情感过于丰富,所谓重要的东西可能有很多,你又能不能判断出来?”
沈翊摇了摇头:“没有很多,最重要的事情只有画画。”
杜城听到他话音落了,不死心地盯着他,要盯到那张嘴继续蹦几个字出来。
沈翊终于绷不住笑得弯了腰,他说,你啊你啊,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
杜城抓着他肩膀:“别岔!”
沈翊伸出两根手指:“对我来说,我有两个最重要的人。”
他把中指收回去:“一个已经永远离我而去。”
杜城听到自己的心脏越跳越重。
沈翊把食指下压,直直指向杜城:“一个在我眼前。”
-
杜城拿过沈翊桌上小小的分装瓶,后退几步,把喷头对着天花板用力按下去,嗤的一声,未成熟的橙子清香在鼻腔爆炸开,他向前跨了一步,微凉的水雾降落在他身上。
“沈翊,画我吧。”
——————————END————————
彩蛋1:
沈翊:我画了你,你也得画我啊。
杜城:上次那个黑板报看见没?那已经是我登峰造极的水平了。
彩蛋2:
杜城:你怎么不问问我最重要的人是谁?
沈翊:不问,没意思,猜都猜得到。
杜城:你是不好意思问吧?
【金世佳x你】海岸线
·2000+随手打 意识流
金世佳从日本回来的那天我千里迢迢去机场接他回来,在开了二十年的老路边摊上吃了一顿麻辣粉。
他看见我的第一眼说的居然是"你打耳洞了。"
隔着粉条冒出的白色热气我看他,看不清楚。
"嗯。"
我问他好看吗。
他抬起头端详,看的很是仔细。或者说,他在透过我看一些什么尘封已久的东西,在一点点揭开什么的面纱。
"......
·2000+随手打 意识流
金世佳从日本回来的那天我千里迢迢去机场接他回来,在开了二十年的老路边摊上吃了一顿麻辣粉。
他看见我的第一眼说的居然是"你打耳洞了。"
隔着粉条冒出的白色热气我看他,看不清楚。
"嗯。"
我问他好看吗。
他抬起头端详,看的很是仔细。或者说,他在透过我看一些什么尘封已久的东西,在一点点揭开什么的面纱。
"好看。"
或许是觉得不够真诚,他拿起筷子又放下:"一闪一闪的,显得你脸很小。"
我被他逗笑,别开视线,筷子捞起粉丝,红花油的香气扑面而来。嘟起嘴吹了一番,热气一股脑涌进了我的眼睛,在上面形成薄薄的雾。凑近嘴吞下,灼热的触感刺痛了舌尖,一起搅和着的还有及其诱人的香。
我听见他若有若无的一声笑,含着粉不清不楚地冲他瞪眼睛。"帮我去要瓶豆奶。"我大张开嘴向外输送着热能,眉头微微皱起。
金世佳笑着点头起身,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忙得热火朝天的老板娘大手一指让他去一边的木箱子里自己拿。我看着他身穿黑色卫衣踏着卡其色短靴,在一袭破烂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有些费力地从木箱的格子里掏出玻璃瓶子,又翻了半天吸管。嘴里的粉早已不烫了,嚼了嚼咽下去,我决定再来一口。
"来。"他终于把豆奶放在了我的面前,还贴心地撬开了瓶塞插好了吸管。
我喝了一口,视线从未从他身上离开片刻。或许是被人注视着不太习惯,金世佳小口嚼着粉,犹豫再三还是问了我:"你在看什么?"
"没有。"我低头,脚边的塑料袋被风吹起打了几个旋稳稳落在小水坑里,小水坑里倒映出鹅黄色的一团路灯。慢慢抬起头,我才发现已经夜晚时分。
"我在想你去日本,气质真的提升了很多。"
"什么?"
"有了那种,忧郁的气质。"说完这话,我一阵瑟缩。明明才是初秋,气温降的居然是这么快。我看见一片黄色的叶子,落在刚刚的小水坑里,荡起一圈圈水纹,搅乱了柔色的光影。
金世佳抬眉望着我,我低头看碗里的粉,红汤已经见底,这场不能被赋予意义的见面是不是也要结束了呢。
"就像段龙,你知道吧。"我拿起豆奶,人总是这样,不管是紧张,惧怕,或者心里想压抑些什么情绪就会给自己找事情做,使得谈话不那么单调。"上一期我们的封面人物。"
我或许是在给自己壮胆,不过倘若这里面装的是酒就好了。我就可以揪住金世佳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地喊:"我成年了,我可以喝酒了,我是大人了。"或者是装作醉了的样子在他耳边吐气——
"我知道。"他从鼻腔里发出一声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餐巾纸。拽了一张递给我,然后自己又拿了一张,慢斯条理地擦嘴。我等不到他的回复,于是也擦嘴,可是刚刚明明擦过了。
老板娘摊位小车上装的灯很亮,和太阳一样。一条街上因为夜宵的存在而熙攘,时不时有路过的行人会踢到我的塑料小凳,于是我只能尴尬地往里移移。隔壁摊上的烤冷面真的很香,我看见老板的铲子交叉,在铁板上跳舞。远方的高楼亮着大大的灯,在夜空里矗立,显得略有孤独。
"你在国外也有看啊。"
"嗯,voge杂志做的很好,日本郊区便利店也随处可见的。"
金世佳好像不打算走,长腿一伸,声音慵懒。"我可以把这理解为主编妹妹在邀请我吗?"
"可以。"说完这句话我就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倒不是因为商务的问题,我本来可以给一个更好答案的。
比如:
"如果金老师赏脸的话"
"那一定会大爆"
"当然,我的荣幸"
不过很可惜的是金世佳已经听见,并且给出了一个不是很积极的答复:
"算了吧,我自己是什么咖位,我还是明白的。"
我愣了一下,边上又有夫妻牵着手走来开始张望,环顾了一圈座位都是满的,我拿包起身。从这个角度俯瞰金世佳,他的眼睛很亮,是我无数次夜里梦见的,呼唤的,渴望的真诚。
街上人很多,我们的距离很近,是会产生误会的近。我几乎能触碰到他的下巴,金世佳伸出一只手很礼貌地微护住我的身体,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被他拥抱。
拐到了一个小巷子,拿出手机看了下地图才确定了停车场的方向。好像一下子从喧嚣回归平静,夜晚的风夹带着水汽拂面而来。我裹紧了外套,步子很慢,跟在金世佳后面。
直到要走到巷子尽头,光亮的地方,我才站停住了。
"你以前不是不在乎这些的吗?地位,奖项,几线演员。怎么,你怕我被人骂,还是怕他们说你走后门?"
我低着头盯住脚尖。"没人敢这么说,因为他们都不够格。"
金世佳显然也愣住了没有转头,任由光勾勒他的背影。
是很强的光,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强到我要举起手臂遮挡眼前,不过我还是坚持说下去了。
"我等了你三年回来,就是想给你一个封面人物,然后再来一篇专访。最好是一整本全写你,还有年度人物......"
"你值得。"
金世佳靠在身体两侧的手指动了动,我猜他一定在舔嘴唇,然后面色浮上一抹忧郁,犹如艺术家般的存在。或许是想叹气但又咽了回去,他一直这般,包裹着浅浅的距离感。
金世佳,你听见了吗?你值得——
值得被爱,值得登上杂志封面,值得让世人看见你。
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喊。
我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变成夹带着抽泣的、奇怪的声音。
这就是爱吗?被你三两步跨过来抱住时我泪眼朦胧地想。五年的光阴,三年的等待,一些莫须有的爱怜,一处奔波后的归宿。
其实你是否名扬四海不打紧的,在这个荒谬的世界。
就像是一场永不停歇的瓢泼大雨,一滴一滴填满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岛国与大陆间构成一道华丽的海岸线。我隔着大海去喊,精疲力尽地地等待。
你忽然出现在和我同一岸,拥我入怀。远道而来,风尘仆仆,对于你的痛苦你却只字不提。
温柔地,轻轻地安慰我。
我想,你这么好,应该被大家看到。
【城翊】耳
·沈翊微战损
·短篇婚后生活
我也会聋的,多年后经过我的院落一定要拍拍我的肩。
——
“你听,梨花开了。”
“杜城,我听不见。”
——
没有一种词句能描述出眼前的安逸,杜城脑子里一片空白,徒有幸福。像是有一张柔色的绸缎轻轻盖在房间内,沈翊静静地靠在阳台上看书。
“忙完了?”今天杜城回来得格外早。沈翊笑着从阳台起身,倒扣上未合拢的书,披着金黄的余辉。
“嗯,今天没案子。”杜城一...
·沈翊微战损
·短篇婚后生活
我也会聋的,多年后经过我的院落一定要拍拍我的肩。
——
“你听,梨花开了。”
“杜城,我听不见。”
——
没有一种词句能描述出眼前的安逸,杜城脑子里一片空白,徒有幸福。像是有一张柔色的绸缎轻轻盖在房间内,沈翊静静地靠在阳台上看书。
“忙完了?”今天杜城回来得格外早。沈翊笑着从阳台起身,倒扣上未合拢的书,披着金黄的余辉。
“嗯,今天没案子。”杜城一边卸下背包,一边张开双臂接住了沈翊大大的拥抱。他的声音很柔,呼出的气息洒在沈翊耳边,然后他满意地看着沈翊的耳垂染上一抹绯红。
“吃晚饭了吗?”杜城弯腰摸了摸姗姗来迟的晓玄,猫毛蹭在手心,软软的。
头顶没有传来回应,抬头,沈翊还是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吃晚饭了吗?”杜城遮掩去眼里的自责,放大了声音,也用一个灿烂的笑容回应。沈翊穿着宽大的青色毛衣,声音温润如玉:“没呢。这才四点过啊。”
杜城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秒针走得很慢,像是水面泛不起的涟漪。
“走,去买菜。”杜城的声音很洪亮,不过沈翊忙着给晓玄顺毛,无暇抬头。于是杜城一边回头拿钥匙和布袋,一边对着被惊动的沈翊挑起眉毛,示意他换鞋。
两个人并肩走在道路上,迎面拂来氤氲着水汽的风,夹杂着梨花的花瓣。
白色的,一片片,像蝴蝶。
“春天啦。”沈翊开口,望着大道旁的湖水连天。沿湖步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谈笑着,孩童拉着风筝线跑的很快,穿梭在人影之间,被柳叶遮挡住。
“我们老了也会拉着手在这散步的。”杜城伸出一只手勾住沈翊的肩膀,在他耳边坏笑着说。
“嗯?”沈翊好像没听清,反应了一下明白了。他歪着头,然后猝不及防笑了,睫毛一闪一闪。
杜城也是一笑置之。
会的,会有一辈子的。等咱老了,我们也携手逛逛公园,花鸟市场。我们也可以打枪,开卡丁车,做最潇洒的一对子。你可能会像湖边拉二胡的老头一样把画架搬到这儿来画,那我就站在你后面看你。物是人也在,湖光杨柳依旧,只是我们都变成白发老头了。
好长一段话,杜城在心里一字不差地对身旁人说完了。
他相信沈翊一定听见了,用心里的耳朵。
四月中旬,超市里竟然开着冷气。杜城没忍住,撇开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沈翊担忧的视线投过来,缓缓地开了口:“你冷吗?”
然后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毛衣,双手拽着衣角,正要干些什么忽然感受到温暖的触感。
杜城的手拉住他,脸上皱着眉红着鼻子,摇了摇头。
杜城的手很宽大,上面的茧子在握枪的部位。沈翊想起来杜城以前带他打枪,一个动作反复摆了几十次。
“枪是保护你的最后一步。”
这只手好久没握枪了。沈翊垂下眸子,凝视着青色的血管在白皙的皮肤下跳动,不知在想些什么,然后又猛地抬起头,像讨要糖的小孩一样盯着杜城。
“真不冷。”杜城无奈地摊手。然后他随手拿起一根胡萝卜,在沈翊眼前晃了晃,问他要不要吃胡萝卜炒肉。
沈翊眯着眼睛凑过头去,把耳朵朝向杜城。
“我说,你要不要吃胡萝卜炒肉——”杜城提高音量,努力盖过超市里宣传的大喇叭声。
沈翊点了点头,然后环起手臂退后一步:“不要转移话题,杜城。”
“冷的话,快点买。”
说罢沈翊又伸出手去推杜城。“好好好。”刑侦大队队长展颜陪他闹,仰着身子推着购物车前进,时不时迅速地拿起芹菜,蘑菇,还有自己喜欢的牛肉丢进车里,后面跟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
杜城猛地回头,偷拿货价上硬糖的沈翊刚好被抓包。
沈翊心虚地笑了一下,正要缓缓放下手,杜城又快他一步拿起了一包橙色糖丢进购物车,橘子味的。
沈翊歪了歪头,忍不住嘴角的笑意,催着杜城往前快走。
自己最喜欢吃橘子味了,杜城以前来自己画室总喜欢顺两颗,被询问还若无其事地眼神乱飘。
好久没去分局看看啦。
“李晗他们还好吗?”沈翊的眼神带着关切和期待。“啊?”他的脑回路切换太快,杜城结账的手愣了片刻。
“她和蒋峰快结婚了,老催着我带你去找她玩。”杜城靠近沈翊,一字一句,慢慢地讲述。
“哦。”沈翊仔细听着,随后点了点头。杜城知道他,表面波澜不惊地微笑,内心肯定已经把警局的线路图翻来覆去走了好几遍。
哀伤就像洪水一般,随时都会冲塌心里的防线。沈翊不自觉地牵上杜城的手,没有说话。超市人声嘈杂,沈翊通通听不清。没关系,他只要听杜城讲话就好了。
吃饱喝足的杜城自然是主动收拾碗筷进了厨房。“放那我来洗。”沈翊作势要从沙发上起身。杜城背对着他系好围裙,摆了摆手。谁都知道这只是碍于良心的客套,于是沈翊又满足地捧起平板看新闻。
厨房的水声哗哗响,在耳边听不真切,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杜城的肩膀很宽,好像能为他阻挡住世上所有的痛苦。
平板里的杜城一身警服,在话筒前神色严峻:“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应该做的。”下面滚动的是新闻条,明晃晃写着“英雄小队辑得毒贩归案,守护北江安定“
沈翊看向杜城,他正认真低头刷着碗筷。厨房边上的小窗透过傍晚的日晖,照耀着碗筷在他手下发着光。
在外守护北江,在家陪伴你。
沈翊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喉结涌动发不出一点声音。恰逢杜城解开围裙擦干手走来,和沈翊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杜城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了,沈翊没有回话,低下了头。
于是城队像一只期待主人表扬的大型犬蹭进了沈翊的怀里,惹得晓玄不满意地喵喵叫。
沈翊的声音开得很大,几乎是震耳欲聋。杜城没说什么,顿时了然沈翊的情感从何而来。于是他很快地一手倒扣平板,一手撑着离沈翊坐进,沙发上挤着两个人,显得有些拥挤。
“那么危险,你怎么不告诉我?”沈翊好像说得有些艰难。
“那不是怕你担心嘛。”杜城撕开硬糖的袋子,企图用一颗橙子味的糖收买小猫。可惜杜城为了准确发音,每一个字都咬的很重很慢,沈翊眼里早就浮上了雾气。
“我,会担心。你以后要告诉我。”
杜城疯狂点着头,讨好地笑着。沈翊直到他这是为了不让话题那么沉重,泪珠却还是忍不住滚了下来。
杜城一下子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抽纸巾,顺手拿来了纸和笔。
“是不是想到我受刀伤的那次了?”杜城写。
你还好意思说。沈翊一边擦眼泪一边狠狠地瞪了杜城一眼,努力收拾自己突如其来的情绪崩溃。
淋过雨的人才会想帮别人打伞。
杜城也被他搅得有些难过,放下笔,回身拥沈翊入怀,一只手轻轻拍打他的后背。
傍晚了,光线不再明亮。屋子里暗下来,剩着一盏暖黄色的灯火燃烧。空气里有一种朗姆的气味,风带着梨花花瓣穿堂进来,拂动阳台上倒扣着的书,架子上杜城的奖杯横幅,客厅里插在桶里的画笔。
两个人拥抱着,比以往都更紧。盛大的夜晚,恋人的臂弯承载着太多。
他们谁也没说的事情。
比如一身傲骨毅然辞职的画像师和眼泪。
比如三年前那颗距离眼睛五公分打到耳蜗的子弹。
比如沈翊今天带了杜城新给他买的助听器。
——
我也会聋的,多年后经过我的院落一定要拍拍我的肩。
拍重一点,轻了,我会以为是落下来的梨花。*
——
·后面有彩蛋!甜!
·*出自网络
【孙志彪x沈翊】密昼极夜(9)完结篇
*黑帮老大x卧底警察
*主体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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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躺了三四个小时,半梦半醒辗转反侧。终于到早晨五点,沈翊起身穿衣。拉开窗帘仍是阴天,铁栏杆里看出去能见到街道上亮着的路灯,暖黄下漂浮着一层雾气。
沈翊沉默地洗漱,大脑里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抬头看镜子里的自己,眼下有一层淡淡的乌青,憔悴而散发着无力的气息。
如果童话故事里无法拯救公主的骑士可以诉说他的无奈,那么沈翊一定愿意倾听。
水龙头流淌的声音和昨日的一些记忆慢慢重叠。
大雨,泥泞的青山,跳动而转瞬即逝的火光,...
*黑帮老大x卧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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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躺了三四个小时,半梦半醒辗转反侧。终于到早晨五点,沈翊起身穿衣。拉开窗帘仍是阴天,铁栏杆里看出去能见到街道上亮着的路灯,暖黄下漂浮着一层雾气。
沈翊沉默地洗漱,大脑里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抬头看镜子里的自己,眼下有一层淡淡的乌青,憔悴而散发着无力的气息。
如果童话故事里无法拯救公主的骑士可以诉说他的无奈,那么沈翊一定愿意倾听。
水龙头流淌的声音和昨日的一些记忆慢慢重叠。
大雨,泥泞的青山,跳动而转瞬即逝的火光,屹立着的石碑。
沈翊闭上眼拿毛巾擦干脸。最恐怖的不是分别,而是心里残留的那些记忆。以后我每次再看见相似的事物总会控制不住地关联到你,或许在孙志彪手下待的这两年,会成为自己生命中刻入骨的回忆。
真的有那么恐怖吗。其实不见得。沈翊培训时听见的都是流血杀人,闻风丧胆。来了之后,好像他亲眼见到的罪行并不算多。
或许是孙志彪将他保护得太好......
沈翊脑子忽略了这一点。
舍不得吗?沈翊双手撑在台子上,痛苦地喘息。如果可以的话,孙志彪,我真想为了你背叛一切啊。
“还在画呢?”孙志彪抱着一堆纸进来,显然对于房间里的沈翊有些意外。
“嗯。”沈翊从画板上探出一个头温和地冲他笑了一下。“创作是我的爱好,不论走到哪里,我都不会放弃。”
“期待吗?”孙志彪往酒红色丝绒沙发上一摊,顺势翘起二郎腿.“今晚过后,我们就都自由了。”
“今晚......”沈翊笔尖一顿,黑色的颜料在画布上绽开一朵花,他又忙着蘸白色去弥补,却发现怎么也盖不掉,留下一抹灰色,像是画布上的一道疤。
“我打扰到你了吗?”孙志彪以前何时会如此低声下气啊,沈翊心里又是一阵钝痛。
“没有。”
“那就好。”孙志彪把纸放在桌子上,抽出一支笔开始一个个打勾。“我在整理大家的信息,一个个给他们搞,累死老子了。”
不得不说孙志彪还是很讲志气的。“那这些东西?”沈翊环顾四周,他的会所可是价值不菲。
“不要了。”孙志彪说的轻松,没有抬头。“洗干净的钱能分的都分了,剩下的都留给我们。”
“跟我走啊?结束之后。”
沈翊点了点头,不过有几分是真的他也说不出口。
“我在泰国托人买了套房子,我朋友会找船来接我们。”孙志彪抬起头。“给你搞个画室。”
“你喜欢养小动物吗?”
孙志彪看向沈翊。
“我都可以。”沈翊敷衍着。“你喜欢什么?”
“猫吧。”
“看不出来啊。”沈翊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会喜欢杜宾一类的犬科。”
孙志彪只是低头笑笑,不回话。沈翊心里又是闷闷的,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回到画上。
“你自己的东西也收收好啊,回来之后直接走了。”孙志彪叮嘱,不过沈翊明显听出他声音里也没什么底气。
“今晚的交易很重要吗?”沈翊小心地开口。如果自己不知情,也一定会这样问的。能请到孙志彪亲自出场,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
果然,孙志彪轻飘飘地回答。“一个老客户了,权力大,”
“靠谱吗?”沈翊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孙志彪复杂的目光投来。
“或许吧。”
酒吧里的音箱震耳欲聋,今天过后自己再也不要来这种地方了,沈翊想,真吵。
音响里放的是一首disco,鼓点分明,每一拍都好像刺在沈翊的心上。
“怎么了?”孙志彪肆意地吞云吐雾,灯红酒绿里烟味酒味交杂,结合出一股萎靡的味道。沈翊皱着眉摇了摇头。
别再关心我了,想想看你自己。沈翊试图通过脑电波向孙志彪发送【这是个局】的信号,可惜从他们踏入这里的第一刻开始,一切就无法逆转。
相比于沈翊的不安,不知情的孙志彪显得放松许多。
他胸口扣子解开,靠坐在沙发上,戏谑地向吧台边身着短裙的女孩们吹着口哨,引来一阵咯咯的笑声。
沈翊心里乱成一团被扯开的麻绳。
“啧。”孙志彪意犹未尽地探着头,随意地和沈翊交谈。却发现眼前人自己状态不大好,于是整个身子转过来。
“怎么了,你到底?”
该不该告诉他?
沈翊不敢和孙志彪对视。
他救了自己两条命。
——但是他害死了更多的人。
他很信任自己。
——警局的同事也很信任自己。
他给了自己生命中前所未有的温暖。
——那你呢,沈翊。你难道仅仅想收到别人的施舍吗?你是一名警察,身上的警号永远发着光。你的背后是人民,你的面前是危险。
“没事。”沈翊迟疑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沈翊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给自己壮胆,不过他随即后悔,喉咙火辣辣地疼。
“一个关系和你很好的人,呃,特别好的那种......“
“那不就是你吗。“孙志彪手指在空气里胡乱地点,笑着看沈翊。“和我关系最铁的,就是你。”
沈翊心脏停跳了一拍,不过还是继续说下去。
“算了算了,如果说,一个当了十年好人的人突然想投靠你们,你会怎么想?”
沈翊今天好像格外紧张,不过孙志彪也没太在意。
“怎么想?”孙志彪吐了一口烟。
“你会觉得他是背叛者吗?”
空气好像都凝固了一秒,孙志彪缓缓转过头。“如果是背叛我,那我会毫不犹豫地找到他问罪。如果是背叛别人投靠我。”他顿了顿。
“如果真的是自愿的话,我会觉得他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就是这样。”孙志彪把烟掐灭。
这样啊。沈翊低头思索,没想到自己刚刚的问题真的很蠢。
“怎么?你遇到这样的人了?”
沈翊摇头,又伸手去够杯子,却被孙志彪抢先了一步。
“不能喝就别喝,不然还没开始行动就醉了。”孙志彪举着自己的酒杯示意了一下,然后仰头喝光。
沈翊拧上弦的心难得有一刻放松。孙志彪的酒量可不比自己好多少,还有大哥,你真的热衷于喝别人杯子里的酒吗?
沈翊耳尖发红,扭头去看闪烁灯球下畅快的人们。
“怎么还没来。”孙志彪皱着眉看表。“已经过去十分钟了。”沈翊心里警铃大作,大脑一片混乱。
“我们走。”孙志彪几乎是第一瞬间反应过来,一把撩起放在沙发上的外套,沈翊跟着起身,第一下没站稳,扶了一下桌子。
孙志彪快步走到门口,沈翊迟疑了,下意识地拉了他的衣袖,二人站定住。
“他们不在。”沈翊小声地给孙志彪说。是了,门口已没了放风的兄弟们的身影。屋内声音震耳,屋外藏着未知的风险。一里一外对比鲜明,时钟上的秒针费力地奔跑着。
孙志彪的拳头握紧,低低骂了一声,拉着沈翊就向卡座边上的卫生间走去,没有忘记带着装货的手提箱。
门被关上,狭小的空间里只剩喘息着的两人。
“靠。”
舞厅里的声音传来,被门阻挡住,只留下闷闷的节奏。
孙志彪蹲在地上打开皮箱,在塑料袋包着的货物里摸啊摸,掏出一把手枪别在腰间。
“你早知道?”沈翊的声音带着惊讶,一手扶着墙,眼神里是不可置信。
“不是。“孙志彪的回复很简短,不过显然他并不会作更多的解释。
“躲好。”孙志彪拔下了枪的栓,站在门后做出准备射击的姿势。
“别。”
沈翊伸手摸到孙志彪的手臂,然后缓缓按下。
“干什么?”孙志彪皱着眉,垂下手臂,然后小心地把枪放到身后。
“对不起。”
沈翊的心像是被人揪起,然后狠狠地砸向地面。他不知道孙志彪听到自己的话会是什么反应,他勉强站稳,然后看向孙志彪。他缓缓从包里掏出一个黑色卡套,里面的字尽管发黄却依然清晰可以辨认。
真的要现在说吗,但是来不及了,话已经出口——
“我是警察。”
沈翊的视线尽管有些模糊,但还是没有放过孙志彪脸上任何一个微表情。
人的心理活动是非常丰富的,尤其是在面对未知和超出自己预料范围之内的事情。身体的各项机能都会被唤醒,然后展现出不同的应激反应。
惊讶。
孙志彪的手晃了一晃,重心好像腾空了一秒。他瞪大了眼睛,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
愤怒。
他的脸上露出平常不会有的颤抖,像是冰山崩裂。孙志彪伸出没有握枪的手指着沈翊,向前几步。呼吸声变得急促,然后又颓然地放下。
崩溃。
“为什么。”他贴着墙蹲下来,双手抱住头。“为什么。”孙志彪喃喃地重复这句话。一米九的个子如此瑟缩在角落,沈翊抬头,肺部痛的说不出话。他多么想上前轻轻抱住孙志彪啊。
“我想过......我想过。”
“但我选择了相信你,我不止一次选择相信你。”
“为什么你们都要背叛我?”
孙志彪的声音已经颤抖,他向沈翊逼近,气息打在沈翊的睫毛上。
孙志彪,你开枪杀了我吧。沈翊闭着眼睛,手里的警官证掉在地上。
孙志彪一脚踩上去,不过他并没有低头。
“沈翊......”孙志彪双手撑在沈翊后方的台子上,将他禁锢,沈翊睁眼,被迫撞进孙志彪复杂的眸子,里面是遮掩不住的痛苦。
他松手,枪落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为什么一定要是你。”孙志彪的眼神抚摸过沈翊的发烧,额头,睫毛,鼻梁,嘴唇,最后发出一声微乎其微的叹息。
“为什么是你啊。”
“我不会杀你。”孙志彪的声音没有温度,但是眼神却有无限缱绻,几乎能拉的出丝。
“这一辈子,没想到就栽在你手里了。”
沈翊的身体颤抖着。
“别怕,我不怪你。”孙志彪结束了二人过近的距离,压抑着情绪收枪,别在自己腰间。外面歌舞声依旧。
“也值了。”
孙志彪,你不要再说了。沈翊胸口剧烈起伏。明明自己是背叛的那个人啊,为什么心却痛的要割破胸腔呢。
“反正也活腻了,你帮我收个尾,蛮好的。”
“你是我第一个交到的好兄弟嘞。”
他说的轻松,但两个人都知道这种场合下根本不可能轻松。伪装还有什么意义呢,孙志彪不知道。痛心之下,其他所有动作都微不足道。
“不是好兄弟。”沈翊盯着收拾东西的孙志彪,声音抖得不像样子。他站直身体,俯瞰抬头的孙志彪。
“我喜欢你。”
说出这句话好像比“我是警察”耗费了更多的力气。沈翊的手心出了汗,他能得到一个怎样的回答呢?一个卧底警察,居然好笑地给那个黑帮老大表白。沈翊没了下文,嘴唇来回碰撞。
孙志彪会觉得自己在挽回吗,会觉得自己的情感是虚假的吗,会觉得自己是个疯子吗?
孙志彪站起身,这个动作像是被慢放。他眼里的诧异更甚。
说点什么,拜托了。沈翊用力闭上眼咽下一口口水。不要让谈话终止于此。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你是搞艺术的。”孙志彪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不过沈翊不敢睁眼。
“对于复杂的情感,画啊,画家啊,你肯定了解的比我多。以前的那些破事我不想多说,我这个人没读过什么书。”
孙志彪难得认真。沈翊好像听见了警笛的声音,手下意识拉住了孙志彪的衣角。孙志彪轻轻拍了拍沈翊,示意他不要紧张。
“我活着没意思,我也没本事,才会想要搞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不过沈翊,你是好的。你是好人,虽然我不知道多少兄弟因为你的情报被抓,但是你就是好人。”
“沈翊,我对我所做过的选择都不曾后悔。就算后悔了,那也是我自找自受的。”
“如果你们文化人的世界里,喜欢是被如此定义的话,那么沈翊,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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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OE结局,HE结局从这里开始跳到文末的赠礼中查看,免费粮票即可解锁。
OE是主体。希望大家慎重选择观看顺序。
“成为改变结果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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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
“孙志彪。”沈翊的语速很快,“从卫生间出去进吧台酒水间,直走到底会有一扇门。”
服务人民。
“不会有人拦你。从后门出去,不会有埋伏,因为除了我没人知道那条路。”沈翊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平稳,一边侧耳努力倾听警笛的声音。
执法公正。
“门口会停一辆车,黑色的吉普。”沈翊从口袋里颤巍地掏出一把钥匙,递给孙志彪。“开上车就跑,去你朋友的码头。你最多有十五分钟。“
纪律严明
“卧底沈翊会被你打晕。”沈翊把手向前伸了伸,示意孙志彪拿上钥匙。“我提供的名单上大部分人都会潜逃在外,而警察沈翊不会受到处分或是牵连,因为他完美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孙志彪站在原地没有反应,忽然他笑了。
“你拿着。”沈翊三两步上前,提高了音量。快点,来不及了,在不接就来不及了。
“我叫你拿着!”他转变为吼,可是孙志彪却没有任何反应。
“孙志彪!“沈翊歇斯底里了,每一缕发丝都在抖动。
“我的罪孽太深。”孙志彪缓缓讲述,沈翊眼眶发红。他想要捂上耳朵,却感到手如千斤一般重,竟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有人在踹门。外面传来人群惊恐的叫声,玻璃杯砸在地上,碎裂,液体飞溅。
“孙志彪,你已经被包围了,速速投降。”喇叭传来刺耳的声音,拥挤的卫生间内二人一个颤抖,一个反而镇静。
“你是我的底牌,沈翊,”
“你懂吗?要留在最后打的。可是我突然好自私,我想把他攥在手里。”
“牌局要结束了,我输了,牌被收走了。”
“下一局,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你也要打得精彩啊。”
沈翊感觉眼泪好像要从每一寸皮肤里涌出来了,与此同时大门被踹开,他听见杂乱的脚步声和盾牌摩擦。“不许动,举起手!”是陌生的嗓音,一句话喝止住了门外尖叫的人们。“搜!”然后又是一阵骚乱。
“你现在跑,我去拦住他们,还来得及——”沈翊手上开始慌乱起来,不行,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沈翊。”
孙志彪盯着他。
“我总归要有这一天的。”
“你快走。'沈翊上前想推孙志彪,同时一只手从自己包里摸出枪。“我来拖住他们,你快走——”
孙志彪纹丝不动,语气依旧温柔。
“让我送你一个一等功吧。”
他举起双手,背过身去。
门被踹开。
“找到了,在这里——”
泪水终于迸发出来了,沈翊眼前好象被什么东西蒙蔽住了。他缓缓举起枪对准孙志彪,举起那个栓都没拔的枪,对准他最爱的人的后背。
孙志彪穿的是红色背心,里面搭了一件白色衬衫。两种颜色在沈翊的泪水里模糊,交杂,他看不清真切的世界,看不清孙志彪如何被飞扑在地,看不清孙志彪如何被带上手铐,看不清孙志彪如何被暴力地押走,没有留给自己一个正脸。
沈翊颓然放下枪,跪倒在地。
【三年后】
北江市最轰动的孙志彪案件尘埃落定已久,幕后最大黑手落网,孙志彪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这是一场惊人的扫黑活动,共落网87人,在逃人数63人。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孙志彪因故意杀人罪,领导,参与,组织黑社会性质活动,贩卖,走私du品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罪犯孙志彪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孙志彪予以減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限制减刑。
“成功了。”孙城望着电脑屏幕,兴奋地向沈翊说道。”师父,他申请成功,改为无期徒刑了。“
这并不令沈翊意外。
身旁的年轻人似乎有些不解。师傅不是从两年前就开始为减刑做准备了吗,为何现在看不出半点喜色呢?
“找了点关系。”沈翊并不愿意解释太多。他还围着沾有颜料的围裙,神色与三年前并无异,只是消瘦了许多。画室里松节油的味道悬浮在空气里,这令他安心。
“孙城。”他唤小徒弟的名字,尽管他只比自己年轻不到十岁。
“欸,师父。”孙城立刻回答。
“继续画吧。”沈翊平淡地拿起笔刷,蘸了些棕色俯身画上画布。笔尖留下长长一道印子。“这里的光感不对。”
师父每年都有一天是不给自己上课的,孙城知道这一点。他去时会捧着不同的鲜花和香薰,回来鞋上会沾满泥土。每个月他也会放假一天,师傅总是会急匆匆地出去,一个人呆到很晚才回来。
“你瘦了。”
这是一个肯定句,说话的人坐在玻璃墙对面举着听筒,声音柔和。
沈翊盯着孙志彪身后的墙,他不敢把视线放到孙志彪身上。他怕自己会哭,他不想要孙志彪安慰自己。
“争取到了无期,努力努力,或许几十年后我会等到你出来。”
“算啦。”孙志彪叹气的声音挠过声音心尖。“我知道帮我卸下死刑你尽了很多力,能活下去,我很满足了。你应该知道的,我这样的人不可能出来了。”
这是实话。
沈翊转身掏出一幅画举给孙志彪看,鼓起勇气和他对视。
“这是...你在我身边我画的最后一幅画。”
孙志彪眼里流出诧异,还有些别的东西。
画面上左右分布着黑白,中间水乳交融,融洽的混合成灰色。背景前是两株玫瑰花。红的耀眼,根茎交错在一起,肆意生长。
“我把它送给你。”
“时间要到了。”一旁警卫的声音冰冷响起。
“下个月见。”沈翊急促地说到,扭头依依不舍地看着对面的人笑着和自己告别。他放下听筒,在警卫的带领下走出探监室。
他不希望看到你哭,沈翊。
外面阳光正好,低头看表,九月已至。
别哭。
沈翊告诉自己。
每个月沈翊都会如期而至,孙志彪总会在身边人的羡慕之中被狱警带走。
“我那个徒弟,孙城,很听话...也很有天赋。”
“但他永远你无法超越你的。”
“这个月省里派人下来慰问退役警察了...他们说,让我以后少来。交流如此频繁,终究不合规矩。”
“那就少来吧。”
“你知道我舍不得的。”
“很多时候人都不能顺意的。没关系,你记得我就好。”
“待了几年,你倒看得通透啊。”
“没办法,无聊。”
“孙城回家了,跨年终得是一个人。”沈翊边说边摘围巾。
“我会在这里陪着你的。你想着我,我就在你身边。”
“你过得好吗?”
“挺好,吃穿不愁。”
“你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孙志彪。”
“我过得好。”
“别骗人了,我知道你只是不想让我担心。”
“知道还问,少来看我。”
“我又画了幅画...这两天梦里老是睡不安稳。六年过去了,孙志彪。”
“这么久了啊。真想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你后悔吗,当初没走。”
“后悔。”孙志彪笑。“那又能怎样?你会生我的气吗?”
沈翊沉默。“明明可以有别的选择......”
“那样你会背上很多负担的。”
“我不在乎。”
“我在乎,沈翊。我求你放弃吧,我不可能出来的。你拿过往拷问我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太想你。”
“想又怎么样?不想又怎么样?我这一辈子算是荒废在这里了。全部都是拜你所赐,我有说过你吗?没有,我心甘情愿!”
沈翊掉着眼泪走了,有半年没来。
“上次话说重了,可是你一直不来,我没时间道歉。”
沈翊沉默。
“实话总归难听。”
而后他依旧每年来看他。
“十年了。”孙志彪肉眼可见地憔悴了许多,沈翊也变得风霜。
“你放下了吗?”沈翊问。
“我过得很好。”
“那就好。”
“有些话你可以直说的。”
沈翊顿了顿,最终还是开口了。
“我每一年都有去看孙阿姨,消失的几个月我去了魏河一趟。那里真的很漂亮,我在海边走了走。孙城去年结婚了,今年办了画展。以前的同事们三三两两也都退休,这一年我参加了不下四次他们孩子的满月宴。”
“江边的废弃科技馆拆了,现在是博物馆,我还没进去看过。城中心很多小巷子都拆了,你出来肯定认不出来。”
孙志彪没有回答。
“我也要走啦,去新加坡,孙城给我在那买了套房子。之前几个一起开画室的也会过去,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孙志彪依旧没有说话。
“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孙志彪没有落泪,或是暴怒,或是表现出过多的不舍。十年时间,不长也不短。再多的不甘都可以被冲洗,留下无言的沉淀。
飞新加坡的那天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孙城皱着眉头把自己送到机场一边担心着航班会不会取消。中午天气奇迹般地转晴,在登机口孙城哭着和沈翊道别。
“老师,我一定会去看您的。”沈翊安慰地拍着在他怀里不舍小孩。
靠在头等舱的座椅上,空姐笑着询问沈翊需要什么饮品。他礼貌地选择了橙汁。
窗外的云层厚厚叠叠,北江缩成一个小小的点,然后被挡住。
一觉起来飞机已然落地,沈翊睡眼朦胧地取了行李。伙伴在接机处兴奋地欢迎着自己到来,一面喋喋不休地推荐者当地的美食。新加坡也是热带国家,风里带着新鲜。
海边的酒吧搭的很随意,木质结构上挂着彩灯。悠扬的乐曲被播放,面前是丰盛的海鲜。
“Cheers,庆祝沈老师来新加坡。”同伴们举杯,沈翊笑着迎上,酒洒出玻璃杯。
转头望着暮色下的海浪拍打沙滩,沈翊仰头喝下不那么辛辣的酒。
自己的酒量并不是太好呢。沈翊有些醉意,不清楚地想着。要注意点,不能喝太醉,毕竟没有人会再接过自己的酒杯然后一饮而尽了。
//
END.
以下是一些碎碎念:其实个人倾向于的结局是OE版,所以HE写的有些草率,毕竟不是很现实,见谅啦。
这是我第一次搞连载,很感谢观看的每一位!看到大家在评论区或是蹲文或是讨论剧情或是鼓励我都会好开心,内心炸开烟花然后更有动力。哇,我的读者们都是天使呀。
试一试互动抓人功能!抽一位宝给我写长评抽一位宝请你喝奶茶!(30r内可折现)条件是点赞推荐评论,如果大家愿意的话可以去置顶找我玩!就当是小小的感谢啦,截止时间下周五(15日)晚九点。
孙志彪和沈翊的故事告一段落了,祝大家生活快乐。
【城翊】那谁
*城翊
*字数1w+
“渡日月,穿山水,尚在恨那谁。”
(1)
我曾经给沈翊的代号是,“那谁”。
那谁,过来。
哎,蒋峰,你带那谁去看看局里。
啧,你会不会走道啊?啊?那谁!
听上去挺凶的,我知道,可那时候我是真的看他不顺眼。
一个笔底生风的天才画家,只瞧我一眼就寥寥数笔勾出来了个横眉立目,拽不拉几的小屁孩,为什么会画不出来那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画不出来?
难不成是帮凶?
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假想敌,眼中钉,肉中刺,整整七年,我看到画画的就牙...
*城翊
*字数1w+
“渡日月,穿山水,尚在恨那谁。”
(1)
我曾经给沈翊的代号是,“那谁”。
那谁,过来。
哎,蒋峰,你带那谁去看看局里。
啧,你会不会走道啊?啊?那谁!
听上去挺凶的,我知道,可那时候我是真的看他不顺眼。
一个笔底生风的天才画家,只瞧我一眼就寥寥数笔勾出来了个横眉立目,拽不拉几的小屁孩,为什么会画不出来那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画不出来?
难不成是帮凶?
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假想敌,眼中钉,肉中刺,整整七年,我看到画画的就牙根痒痒。直到后来他调到了我们分局,磨牙凿齿的“那谁"成了“喂",“哎",而后又成了“沈翊"。
现在,成了“男朋友"。
我几乎没这么称呼过沈翊,唯一一次正儿八经给他扣上这名号,还是他那回在聚会上喝醉时。
我姐硬给我俩安排的派对,似乎是个什么当红歌手的after party……我也不懂,反正途中总有男的女的往沈翊身旁凑,花枝招展,粉白黛绿的,间或给他抛去几个媚眼,一同奉送的还有写着联系方式的纸巾。我姐也不拦着,又或者这根本就是她的目的,带沈翊来相亲。
“瞧瞧我们小沈,长得好看就是受欢迎,是不是呀?"
我姐怼了怼我的胳膊肘,被我躲开了。我猜自己那个时候脸色一定难看得很,沉得能去当抹布,阴得能拧出水来。沈翊说我小心眼,爱拈酸吃醋,不得不说,他看我很准。
“怎么啦?看你朋友这么受欢迎,不高兴了?大不了姐也给你介绍一个嘛。徐书记的侄女,我前两天刚见过,漂亮得不得了,说自己最喜欢警察……"
“我有对象了,不用介绍。"
我姐遏下了掏口红的动作。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儿?谁呀?"
我朝被围困得花团锦簇的沈翊一扬下巴,
“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说完我就走了,不用看也知道我姐的眼睛定然立时圆睁,在刷得无比卷翘的睫毛簇拥下,显得更大了。
要不怎么说眼大漏光呢,沈翊来我们家这么多次,我与他暗度陈仓快两个月了,我姐怎么会没发现我们一直在背着她接吻。难不成她真的听信了沈翊那个小狐狸的鬼话,觉得自己做的川菜可以把人嘴都辣肿?呛到腮颊酡红?
沈翊被我拖走时已然醉了,我抢过他手里的半杯金菲士一饮而尽,他望着我痴笑,眼眸迷醉成粉红色海域,两粒黑瞳是洇泳的小鲸。
“城队,你抢了我的酒。"
喉嗓闷甜,像嘴里藏了糖块,勾着人去尝。他只有喝醉了才会叫我城队。
我把人半拖半抱地挟在怀里,他真的很轻,如果不是周遭人太多,亦或不是担心沈翊清醒后找我算账,我满可以把他扛在肩上带走。
“不仅要抢酒,还要抢你呢。沈翊,喝多了连家门都不认啦?"
这话说得声小,权做悄言密语,沈翊勾着我的脖子,偎到我耳畔,把话磨得沙哑低靡再呼进来。他将手放在我下腹,指尖若即还离,仿佛燃了簇簇火花,再往下摸几寸,他今晚就得交待在酒吧厕所里。
“我认,我当然认。城队是家。"
我清晰地感到自己喉头一滚,刚喝进去的金菲士沿着食道攀烧上来,于是那天晚上他真的交待在了酒吧厕所里。中途有人进来时,他的酒劲已经被活生生操没了一半,听到动静就拼命往我怀里钻,两手交叠着捂住自己的嘴,却仍然从喉咙里哽出呜咽来。我俯首,装模作样地怨他底下绞得太紧,外头脚步越来越近,他不敢作声,只是那双眸子汪着水汽,忿忿瞪我。他生得简直秀气,故而发火也是文火,是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
埋在他体内的玩意儿涨得更大,他溢出惊喘。
那晚,直到我带沈翊回家洗了澡,及至他在我臂弯睡熟了,我才看到我姐的十几通未接来电,“你人呢?"
“带沈翊先溜了。"
我将目光久久捺在手机屏幕上,即使痛加洗涤,沈翊头发上依旧沾了些香粉味儿,我连鼻子带脑子地不舒服,于是又逐字逐句删除了文本,重新编辑。
“男朋友醉得不行,陪他回家了。刚才在忙。"
“男朋友"这称谓自此后再没用过,我和沈翊全不是那种蜜里调油的性子,两个警察成天腻乎来腻乎去,想想我都替局里的人犯恶心。再者说,出于职业,我俩也只能谈谈地下情,普通的办公室恋情都是严惩不贷的了,遑论警察?
然而,我猜他们早就知道,不消说都知道。
蒋峰么,他就是再迟钝,也该在我的那句,“你别烦沈翊,他最近失眠,昨晚上四点半才睡着"之后,后知后觉回过味儿来。
李晗和何溶月,她俩耳聪目明得很,大抵一早就瞧出了端倪,否则也不会调笑沈翊,“沈老师,你脖子上怎么啦?这天也没蚊子呀。"
啧,李晗这个小丫头片子……打那以后,每次我要亲沈翊的脖子,他都要搡开。
老阎是个氽得金黄的老油条了,张局更不必说。那次我要找沈翊,遍寻不见,最终找到了张局办公室里,她刚见我露头,连那套“敲门啊知不知道要敲门啊"的说辞都免了,凉飕飕施了一瞥,端着茶杯的手直接往后门一抬,“别瞎转了,你家沈翊去海边画画了。怎么,他竟然没和你说吗?"
今天是我将沈翊从“那谁"替换成“男朋友"的第三个年头了,算来,再有几天就是我们的三周年纪念日……虽然我俩从未大张旗鼓地庆祝过任何纪念日,但他每逢特殊节日就要画一张画,我俩的画。
不过,时值三周年,现时现地,此时此刻,今天。
沈翊今天忽然生气光火,不理我了。
(2)
沈翊鲜少动怒。
他脾气很好,分别七年再见到他,当初那个在桥洞底下肆意泼墨,恣睢披发的小画家不知被他藏到了哪一根头发丝里,竟再也不见踪迹。若将以前的他比作棱角分明的冰刺,如今三十岁的沈翊就是融冰成湖,静水潜流,圆融得八风不透。用何溶月的话说,“沈翊么,我看他是好成一团了。"
无数次,我漫无目的地凝睇沈翊的脸容,睡颜,笑靥,赧面,以及他作画时,要将自己投注成画中人的认真模样……那时我会无声无息地开口发问,海边的艺术家,是谁把你的锐刺磨平,又是谁将你桎梏在了这方寸画室间。
我实在不敢知道自己就是元凶。
我是在后来才偶然得知,七年间沈翊将自己溺进水里成百上千次,双耳闭气,鼻腔闷水,就为了寻找那所谓“濒死的临界点",为了看清那个女人的脸,为着我七年前怒不可遏嘶吼出的那句——
“你的画害死了一个警察!"
现在想来,这句话真残忍,残忍至极。画家的画无一不是缠裹心血掏吐出来的,而在我的口中,他的画成了凶器,而他则是满手鲜血的帮凶。我无论如何都忘不了那天在审讯室里,沈翊双手颤抖,惊怖交加,一笔一笔重重刻在画纸上。头一次见他握笔那么紧,手上青筋都暴突,仿佛要将笔杆子摁进骨头,浆磨出血。
最终,他将脸埋进掌心,在一屋人焦灼期待的目光下瘫颓了,终究是一无所获。
那天,沈翊临走前曾来找过我,眼尾通红,嗓音低咽。
“对不起,我真的……如果能画出来了,我第一时间给你们送来。你们要是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
而我回了他什么来着。
“滚。"
如果世上真有时间旅行这回事,那我第一想穿越回过去,救回雷队,第二想回到当年那个审讯室,狠狠给当初的小王八犊子杜城一拳,把他舌根那句将欲出口的恶语打回肚子里去。
这会儿我正站在分局门口,满目茫然地看人来人往,沈翊背着画板,直直向我走来,我熟稔至极地去搂他肩膀,却捞了个空——他目不斜视地与我擦肩而过了。我棒槌似的杵在原地,半晌才反应过来,那手只能没着没落地挠了挠后脑勺。
“……沈翊他这是怎么了?"
李晗和蒋峰恰好也在这儿。蒋峰正费劲地把黑板上色彩靓丽的黑板报给一点点擦掉,抹除了半个月前,由张局亲编,沈翊主笔的“神警雄风,罪犯克星。浩然正气,反黑战士”。
……对,写给我的,为了表彰我前些日子一锅端了个藏毒窝点。
沈翊甚至还在这段字旁边画了个我,如今也被一擦而净,文字和面容都糊成一片,再擦一下,就只余粉尘,任谁也看不出这曾经有着什么。
李晗怀抱一沓厚厚文件,与我一同目送了沈翊背影,良久,才转头跟蒋峰道,
“这都一个礼拜了吧……沈老师还是……要不我去跟张局申请一下,让沈老师再休息两天吧。"
我最近头脑昏沉,睡得很不好,颇有点“今夕是何年"的意思了,闻言挑了挑眉毛,
“你说沈翊这一周以来都这样?"
蒋峰摇着脑袋叹出口气来,
“张局没让他来上班,是他自己非要回来的……"
他左右逡巡了圈,见周遭无人,这才压低嗓子继续道,
“市局那边昨天不是成立了专案组么,就是为了……为了城队那件事儿。沈翊听说了后,主动请缨要来画像……谁也不是没劝过,但是没用。你知道他那性子,从前连城队的话都不肯听,何况我们呢?"
我仍旧云里雾里,李晗刚要说什么,话语却被个恶狠狠的喷嚏截断了,她双手环抱着搓了搓胳膊,不知是感冒了还是怎么的,竟带出了点鼻音。
“反正……反正咱这段时间还是别去烦沈老师了,他看起来真的……阿——阿嚏!蒋峰,你觉不觉得突然有点儿冷?要变天了?"
我觉着跟这两人打听不出个所以然来,遂撂了挑子,决定还是去看看沈翊,走之前在李晗头顶呼噜了一把。
“啧,冷就多穿件衣服,你瞧你这小身板,这还怎么当人民警察,惩恶扬善啊?"
步履如风,我将目光送出窗外,见这天天气是很好,艳阳高照,天蓝得欲流……李晗是什么眼神?这都叫变天?
(3)
我觉着,沈翊说不准当真是生了我的气。
沈翊很少动怒,却也不是完全不会光火。记忆里,他只在我面前生过两次气。一次是证据不足,据传时间却届满,我们不得不放走了一个强暴幼女的罪犯。沈翊将那张与犯人相差无几的画像拍在桌子上,嚼穿龈血,一字一顿。
“你等着,监控找不到的证据,我来找。法律判不了你罪,我来判!"
那个獐头鼠脑的瘦小男人桀桀发笑,露出一口被烟酒熏黄的烂牙。
“警察同志,你说这话我就听不懂了。囡囡不是挺好的吗?你们抓我来之前,她还躺在病床上叫我叔叔呢。"
要不是蒋峰从后死死拦着我,那一拳头势必要挥到这狗东西脸上去。
这男人是女孩父亲厂里的保安,女孩是单亲家庭,偶尔父亲加班耽搁在厂子里,她就在门卫那儿边画画边等爸爸。我与沈翊去见过她,小女孩才六岁,出事时扎羊角辫,穿碎花裙,如今全成了染着精血的烂布。她脸上几乎被咬下一整块肉来,医生不得不给她缝了七八针,才勉强将那张原本可爱的脸蛋修补成人类模样。即使已经做过手术,她那两条细细的腿仍旧在不停颤抖,有如方才降生的幼鹿,还未学会走,就要被逼着跑,还没能睁眼,就撞上猎人的枪口。而双腿之间是粪袋和尿袋,像是生长出了两副新器官,分割她的鹿腿,也从此就将她与正常人划开界限。
女孩呼着氧气罩,在我俩走前悄悄拽住沈翊的衣袖,泪眼婆娑地小声发问。
“警察叔叔,是我错了吗?他们都说,因为我不乖才会被坏人欺负。"
氧气罩随着囡囡的问话而雾起雾散,我不由哽住,下意识去望沈翊,却见他的眸子也起了大雾,细细的露水在浓墨眼眸里扯地连天。
说来好笑,警察当得久了,有时会猛然惊觉,原来并非这世上每一桩正义都能被执行。遭遇家暴后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女人被判了十年,而这个将小女孩生生拖入地狱的罪犯,即使我们拼了命的穷追猛打,最终也只判了八年。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有些时候觉着,这话真是个笑话。
(4)
我是从这桩案子才染上的烟瘾。从前有别处的警察给我派烟,我总是摆摆手,笑说不会抽,他们往往颇骇怪,“办案的警察还有不抽烟的?"
如今我是懂了,警察还是得抽烟,不得不抽。不抽烟,纷繁的人间事会像千百个老妪一般呶呶不休,扰得人夜不安寝。
沈翊第二次动怒,是因为我的烟。
倒并非他不许我抽烟,而是那次我一不小心用烟蒂把他画室点着了……火势葳蕤,浓烟滚滚,把隔壁消防的哥们都招来了。我当时真不知道自己闯了祸,看他画室起了火,还叫嚣着要帮他把真凶捉拿归案……直到他们从一叠烧焦了的画纸上搜出个烟屁股。
蒋峰这小子真是话多,嘴欠,瞥了眼烟屁股就开始嚷嚷。
“哎……哎!这不是城队抽的烟嘛!"
我一把摁下了他的脑袋,“怎么就是我的烟了?咱局里多少人抽烟?怎么就锁定我了?"
沈翊从火警手里捻走烟蒂,挤出冷笑,
“局里只有你抽得起和天下,如果你连这都要抵赖的话,咱家床头柜里还有你的半条烟,当作物证吧。"
当时竟没有一人对“咱家"这个称呼有任何异议,只有同来的消防员形容怪异地在我们俩之间盯了一圈。
那晚沈翊不肯回家,在画室里整理了一晚上的画纸画作,我既愧怍又心疼,便也在那儿陪他收拾了整宿。我不知第几次跟他念叨,“对不起,我当时手头正看着案子,忘了你不许我在画室里抽烟了……",沈翊终于被我念烦了,伸手掐住了我的脸——从小到大,除了我姐杜倾外,再没人胆大包天到敢去动杜城的脸,更没人敢对杜城说,“城队,你知不知道你真挺像警犬的?"
当了十来年警察了,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可以在另一个人那儿没皮没脸,耍奸卖乖,甚至会轻嘴薄舌到下流的境地。
我真学起了当初学校里的警犬,把脸颊往他掌心蹭了蹭,眼睛却叨住他不放,
“是。沈警官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沈警官知道,狗最厉害的是哪儿么?是腰。当警犬,得腰有劲才行。"
沈翊的手瑟缩了下,打好草稿的话被一个长长久久的哈欠截断了。
“困了?回家睡觉?"
他摇头,艺术家的脑回路实非常人所能及,沈翊怔愣了会儿,忽然站起身,自言自语似的喃喃,
“我想去看看海。"
我这位素来不同流俗,独来独往的男朋友这回倒是为我破了例,屈尊降贵地问,
“你要陪我一起吗?"
我又怎么会拒绝沈翊。
沈翊上车就睡,一睡就着,这几乎成了铁律。到了地方后,我见他睡得安熟,实在是不忍心叫醒,便把车熄了火,稍稍开了车窗,将他搂了过来,搂进怀里。
他真轻,真的,伏在我胸口几乎没有重量,活像飞鸟,仿佛我这一秒张开双臂,下一秒他就要振翅飞离。这时我又想起沈翊写在哪本书扉页的话,“你的臂弯可作镣铐,阻遏骨骼化为飞鸟"。
沈翊睡了多久,我就当了多久枕头。那是个海风如雾的夜晚,腥咸的湿风溜进车窗,又从另一处窗口奔离,风在流窜,而沈翊卧在我心口,枕麻了小臂,却也偎得我心坎酥软。
我彻夜未眠,他醒时恰逢日出,海天尽头孵出一丝霞光,海面波光粼粼,很快就天光大亮。沈翊不知何时睁的眼,很突兀地说,
“你看,不论发生了什么事,太阳总是照常升起。"
清晨最是料峭,我从车后座给他拿了件外套披上,嘴里笑话他,
“你倒是会找时候,就挑着日出时分醒。合着是把我当人形睡袋了?"
沈翊笑了笑,修长手指与我的交缠在一起,难解难分。
“画室烧了,其实我倒不如何生气,我只是觉得可惜……我给咱俩,给局里的每个人都画了画,尤其是我们两个的,每逢节日都会画一张……这次一把火付之一炬了。说来你可能不信,竟然比我当年亲自烧作品都更心疼,不过好在……我抢救回了这张……"
他从口袋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纸,上头赫然是个简陋的小人——当初我画的沈翊。
我不由失笑,
“这你还留着呢?都哪百年的古董啦?"
沈翊竟难能地显出点任性来,
“喜欢古董怎么了?嗯?你知不知道,在古埃及,古董可是……"
后续话语遂湮没于亲吻了。
如今我就站在沈翊的画室,三米外的墙上钉着那张简笔小人。沈翊人不在屋内,许是被张局叫走了,而他带来的画板上,一幅郁沉的画作铺展开来。
那是幅被拘阁在框架里的画。
阴霾天,天色灰得发哑,是从储藏室拖出来,二十年不用的旧毯子,尘埃蠛蠓,瞧一眼就呛鼻。这画用色太深太黯,浑有莫名的吊诡,我端详了会儿才琢磨出来怪异所在。
用沈翊的话来说,这画视野太窄了,仿佛是眼眸半阖,直面望天,酒渣色天空被捻成一条细细的,灰扑扑的麻绳,就这么捆在眼珠子里。
这是将死之人眼里的天空。
(5)
沈翊有腱鞘炎,总是毫无预兆地手疼,服用止痛药是家常便饭,最严重的时候,会蒙了满头满脸的热汗,得靠打封闭才能咬牙把图给画出来。
我为此去问了不少医生,西医开药,中医抓方,却都收效甚微。最末,只能用了最朴实的法子,自己找了红花油给他每晚按摩热敷。
沈翊是有点清冷的性子,不因人热。我头一次依着教程给他揉了半个小时后,他几乎要不好意思,扞拒着把手往后缩,“好了,好了,够了"。我问是不是手法不对,弄疼了他,他摇了摇脑袋,耳尖竟然隐隐透红。
“你摁得挺好的,多谢。嗯……你不是还有卷宗没看吗?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不用……"
我都被他气笑了,不由分说把他的手拽了回来,
“沈老师,我是你男朋友好不好?看你手疼,我也会疼的。"
他只好继续任自己消磨我的时间,闻言不解,
“你疼什么?"
我当真是大言不惭到了极处,
“我心疼。"
他怔了下,噗嗤笑出来,微微绷紧的手腕也松懈了,
“肉麻。"
其实我想说,那才不是肉麻,而是句句肺腑。艺术赋予他满屋画作,而画作又馈赠给他伤痛,在他为此夜不能寐时,我看在眼里,往往也是一夜无眠。在我当初为了个案子负伤,居家静养时,沈翊不也是彻夜难安,整宿整宿地陪着我熬吗?
在那之后,沈翊隔三岔五就会主动拿着红花油和热毛巾凑到我跟前,头发柔软,瞳眸黑亮,分明骨子里是个桀骜的,但又显出些乖顺来。每每见此,我总会有种将野猫收为家猫的餍足感。
可如今……看着面前这幅色彩乌浓的巨作,我猜沈翊兴许又要手疼了。
(6)
许久也不见他回来,我决定不再枯等,谁想甫一出门就撞见了沈翊和何溶月。
何溶月没了往日里的精致干练,长发钗散,形容憔悴,即使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也能看明她在苦笑,
“其实以前这样的事也并非没做过,生离死别,这是每个法医都必须经受的,我只是从来没想过,这次被推进来的会是……"
她撇头,指腹摁了摁眼角,
“不说这个了。老阎那边怎么样?"
我又是一愣,老阎怎么了?
“老阎恢复得不错,当时那颗子弹毕竟没有击中要害,取出来后定期清创就好。不过医生也嘱咐了要静养,否则容易落下病根。"
听到这儿,我才慢慢想起来一周前发生的事,也明白了沈翊是为什么生了气。
一周前,我们队被分配去新区执行扫黑任务。新区尽是尚未落成的高楼, 施工地的水泥石柱砌得遍地都是,到了傍晚就堪称艽野,连半点灯光都寻不出。
我们这天本打算只盯梢,然而嫌犯竟是妄为到敢在警察眼皮子底下交易。当时嫌犯距离我和蒋峰只有十米不到,办案的都知道,捉拿罪犯很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许多时机都是稍纵即逝,而罪犯往往又狡黠得很,一朝放走,便游鱼入海似的,再不见踪迹了。
说不好我俩是谁先动的手,总之反应过来时,罪犯已经被我擒摁在膝盖底下,涕泗横流,嗷嗷叫唤了。后来……后来好像又发生了什么?啧,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张局在耳机里气得够呛,叱责我又擅自行动,要我回局里写五千字检讨交上去。耳朵里强聒不舍,可我在肾上腺素飙升的作用下只听得到自己的粗喘和心跳,脑子里不可遏制地勾画出沈翊的脸,我想,这次回去后,他八成是要生气了。
而他如我所料,果真是同我置了气。
这也实在不能怪他,毕竟沈翊早已三令五申要我不许再这样独断专行了,我口头上应着,可办案时情况瞬息万变,始料未及,凶犯可不管我曾经满目柔情地下过什么誓言,许过什么承诺, 他们眼中只有警徽和警察,而警徽该掰,警察该死。
许多时候也并非不想退,人生在世,谁不惜命,而只是不能退。警察是人民与犯罪间最后的防线,若是我退了,逃了,那他们呢?
蒋峰和李晗结婚当晚,我也在外面截获了个逃犯。那是个炸弹客,腰上捆了一圈自制炸药,被我扑倒在地时还挣扎着要去拔引线,受了阻碍后,便掏刀捅了过来。我与他扭打在一处,好几次,冷刃离我心脏仅差几寸,他手头再准点,抑或是我反应慢些,我的警察档案上就要打上“殉职"二字了。
那时我是真怕了,不怕中枪,不怕挨刀,也不怕疼不怕死,可我真怕沈翊见我受伤时的眼神。
那眼神,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下来,死死压在他肩上。
分明倒下的是我,可他却一瞬间红了眼睛,仿佛将死的是他。
(7)
窗前的风铃在泠泠作响,沈翊对何溶月说,自己下午要去趟浩园——专门安葬殉职警察的公墓,雷队就葬在那里。
若非他提起,我差点都要忘记今天是雷队的祭日……难不成真是年纪大了,脑子里飘飘忽忽,一团浆糊,连这么重要的事都能浑忘。
“你是要去看雷队吗?我陪你一起吧。”
沈翊一顿,不作声,我便当他默认了,一路臊皮没脸地黏在他身后,跟着他打了出租,往浩园去。
至于为什么是打车而不是自驾,他不予置喙,我便也没问。
司机是个寡言少语的,沈翊也没话,车上唯有电台沙哑,吐露着一首歌,我附耳一听,恰好听见句。
“渡日月,穿山水,尚在恨那谁。”
《那谁》,沈翊曾用蓝牙音箱放给我听过。
彼时的沈翊稍稍留长了头发,在脖颈后面扎了个揪,他怀抱猫咪,笑吟吟地说,
“文言文里,恨字往往被翻译成遗憾,所以才会有‘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不过我总觉得,倒也可以翻译成思念,那这句歌词的意思就成了,虽然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纵使两鬓斑白,我却总是还能回忆起你年少时的样子。"
我盯着他清俊侧颜,半个字都没能听进去。
如今回想起来,若说遗憾,倒也还有的,譬如……
我还没对沈翊说过一句“我爱你",即使是告白的那天也没有。
我和沈翊是稀里糊涂在一起的,概而括之四个字,“酒后乱性"。
其实我清楚,酒精从没有那样大的威力,不可能让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酒精只是助燃剂,激发出本就潜藏的欲望。让怯懦者勇敢,内敛者活泛,也催促我在沈翊家楼下,顺应内心地吻上他的嘴唇。
从没有酒后乱性,而只有数不尽的蓄谋已久。
事后清晨,理智回笼。沈翊醒得比我早,睁眼时,他正若无其事地坐在床头手捧杯牛奶,望向我的目光里有探究有笑意,似乎是在等我如何圆这个僵局。他穿着我的衬衣,下摆遮到大腿,隐隐约约露出腿根的淤红情痕,像几枚冥顽不化的烙印。
我开口,全没了往日里审嫌犯的咄咄逼人,踌躇半晌,只交了个别别扭扭的答卷。
第一句。
“对不起。"
第二句。
“还疼不疼?我记得你昨天晚上哭得挺……不是,不是,我……啧。"
第三句。
“……在一起可以吗?"
若是换了任何一个人,八成都会气上心头,要我有多远滚多远,可沈翊却从善如流笑了,对我永远无限宽纵。
“好。"
和沈翊交往三年,在他身旁听了不少轶闻,学了不少犄角旮旯的知识。偶尔被他感染了文青瘾,我在他那本北欧神话书的扉页写,“你是我的北,我的南,我的东和西。我的工作日和礼拜天的休息。是我的午,我的夜,我的谈话与歌吟。我的阿喀琉斯之踵",写完了又把自己恶心出一身鸡皮疙瘩。
可无论如何,我从没说过爱他。
肢体交缠到最动情的时分,叫过“沈翊",“老师",“宝贝"。
可我没说过爱他,一次都没有。
即使他早已带着他的画板和牙刷侵入了我的公寓,即使我现在就能从身上摸出十根晓玄的白猫毛,即使我从未想过未来五十年要与除他以外的任何人携手共度……我喝过烙着他唇印的咖啡,与他分享同一张床,曾在瓢泼大雨中等他等到裤腿湿透,我吻过他沾染蓝色颜料的忻削腰身,亲过脸颊与耳朵,他是艺术家,是我甘愿用心血供奉的艺术品。
但我没说过爱他。
他曾经说,“这世界就像个巨大的游乐场,每个人都寻欢作乐,享受其中。我只是希望会出现一个人,愿意放弃这里的一切狂欢与放纵,陪我一起逃出这个游乐场",
当时我多么想不假思索接上一句,于我而言,你就是游乐场本身。
我真爱他。就像拳击手爱蝴蝶,歌唱家爱沉寂,爱他就像屠夫爱上犊羊那惊惧的眼神,闪电爱上屋顶的宁静。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爱。
可为什么却又始终一言不发?
(8)
浩园的路我早就走熟了,即使蒙上眼睛,双腿也会把我领到雷队碑前。可这次却不同,我跟在沈翊后面,他一路埋头闷走,步履不停,最终停在了另一处紧挨雷队的墓碑前。石碑崭新,洒扫得颇干净,碑前是簌簌鲜花,不知是谁甚至还放了碟老式糕点上去,我乜了眼,好巧不巧,全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
沈翊蹲下身,近乎神经质地伸手拂走碑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动作轻柔迟缓,像在摩挲谁的腮颊。他将我在画室看到的那幅阴霾画拿了出来,靠在冷碑旁。
然后他开口,画中的雨云遂淋湿我,我这才恍觉,其实我欠他的远不止“我爱你"。一句再也没法亲口说给他听的“我爱你"。
“那个时候,当那个抢匪的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当你成千上万次毫无犹豫追上去的时候,我希望你愚笨,怯懦,自私又软弱。不要恪尽职守,不要英勇无畏,我讨厌这些词了。我只希望你逃回来,逃回我身边来。"
我后退两步,目光从匍匐成矮碑的沈翊身上抬起,见到了石刻的“人民英雄,视死如归”。
我的爱人跪在墓碑前,哭得肩膀颤抖,而那碑上,刻着我的名字。
一周前,那是个乌云蔽日的阴天,天哑得像是有人在呕着嗓子哀哭。被我制服的犯人原来只是个鱼饵,放饵出来的那个贩毒团伙定然是恨毒了我,否则不会用火力把警察全压制回车旁,再从楼顶用狙击枪,一枪一枪地打穿我的防弹衣,像在玩弄畋猎圈里的困兽。
他们知道我跑不了,不能跑,那个身绑炸弹的诱饵已经死了,他身上的数磅炸药只消一丁点火星就能引爆,一旦引爆,这一片的所有人都别想活着。所以那时被我死死护在身下的不是炸弹,而是蒋峰,李晗,老阎……还有沈翊。我的沈翊。
这么想来,我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万死不恕。
七年前第一次见沈翊就对他口出恶言,同他交往了三年,连句“爱"都不好意思道出口,而今还要让他眼睁睁目睹爱人在凶徒的枪下战栗,惨叫,血流如注。
罪犯不要我好死,于是刚开始的几枪全对准了小腿,手臂,肩膀,疼痛却又不致立死的部位。那感觉很怪异,仿佛缓缓沉入水底,身上先是冰凉,而后又温暖。我知道温暖的是血液,冰冷的是自己。
最后一枪应该补在了腹部,那一下子几乎捣穿躯体,内脏与鲜血一并流出肚腹,我忽然想到沈翊从前说,“心动就是胃里有蝴蝶飞舞"。那一刻我很想笑,想对沈翊说,你看啊,蝴蝶在我体内破土而生。
罪犯被击倒,沈翊终于得以扑过来时,我的意识已经如水草般四散了。我被他翻过身,仰面搂在怀里……很奇特的感觉,耳朵听到有人在嘶吼着救护车,有警铃大作,可这一切却都逐渐飘远。唯一听得到的,是沈翊小声央求我,“不要死"。
他的眼泪连同雨水一并无止尽地砸下来,清洗血迹。灰败天空在我视野里蜷缩,最终只余一线……
噢,所以那幅画是这样的。
沈翊揣摩了一辈子画像,从没成想有朝一日,自己会亲手画出爱人死前所见的最后一幕。他肯定更想不到,声名大噪的天才画家这次出了差错。浓雾连绵的天空?不,那并不是我双眼所见的最后景象。就像我的生命里并非只有那天的疼痛与血花,还有家人,责任,正义与爱情。零零散散的琐碎日子,如鱼吐泡般浮出水面,拼凑成不虚此行的一生。
所以若要让我补足那幅画,画上应该有我姐,蒋峰,李晗,何溶月,老闫,张局……
还有沈翊。
这才是我见到的最后一幕。
(9)
三个月后。
“沈老师,你这是……谁画的画呀?你改走抽象漫画派啦?”
画室窗户不知何时风开了,满屋的画纸猎猎作响,沈翊一手掩了窗户,另一手拿起李晗所言的“抽象漫画”,垂眸瞧了眼,不由失笑。
画上是沈翊自己,杜倾,蒋峰,李晗,何溶月,老闫,张局。
说来也怪,虽然画得歪七扭八,堪称粗糙,然而特点却又抓得颇准,技巧欠佳,神韵倒足。
沈翊笑着开口,眼前却莫名被蒙了细雾,
“画得挺好的,很有天赋。城队……没逗你,这次是真的很有天……”
风过纸响。
终于是泣不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