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畜翘班实录
*520贺文但故事发生在冬天
*我们一起翘班去看海吧!
东北的太阳在冬天沉没得尤其快,不久,天地一色,全是漆黑。
到月亮攀上中天,门前才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是门锁咔哒几转响,走廊里冷白的月光倾进屋内。王耀的目光在家具间逡巡,发现家里既没亮灯,也没本田菊的半个人影。他呵出一口白气,匆匆解锁因为低温电量即将告罄的手机,才发现本田菊一小时前就给他发了消息。
又一个因为社畜加班约会计划泡汤的晚上。
他于是重重叹一口气,叹尽了气,就关上刚打开的家门,反锁,又从口袋里拣出刚收好的车钥匙,转身下楼梯。
今晚他说什么都得把本田菊从吃人不吐骨头的公司里劫出来。
车里空调暖气尚未散尽,王耀扯下围巾...
*520贺文但故事发生在冬天
*我们一起翘班去看海吧!
东北的太阳在冬天沉没得尤其快,不久,天地一色,全是漆黑。
到月亮攀上中天,门前才传来脚步声,紧接着是门锁咔哒几转响,走廊里冷白的月光倾进屋内。王耀的目光在家具间逡巡,发现家里既没亮灯,也没本田菊的半个人影。他呵出一口白气,匆匆解锁因为低温电量即将告罄的手机,才发现本田菊一小时前就给他发了消息。
又一个因为社畜加班约会计划泡汤的晚上。
他于是重重叹一口气,叹尽了气,就关上刚打开的家门,反锁,又从口袋里拣出刚收好的车钥匙,转身下楼梯。
今晚他说什么都得把本田菊从吃人不吐骨头的公司里劫出来。
车里空调暖气尚未散尽,王耀扯下围巾扔进后座,放低副驾位的椅背,扔了张毯子——本田菊今早出门时没多穿——狠狠出一口气,油门踩到底,仪表盘上指针飞转,车就向着本田菊公司的方向飞驰而去。
等红灯时他回头瞥了眼被他扔在后座上的手机,犹豫了半秒要不要给本田菊打电话、紧接着又想来都来了,就算去了电话也于事无补。又瞟了眼时间、十点半。原定的行程——日料餐厅、水族馆、茶室只好统统取消,他捞来手机,把导航目的地定在海边。
本田菊的公司离家不算太远,坐地铁三站地就到。王耀十点四十准时把车刹在办公楼下,逃过保安视线,绕过打卡闸机,风衣外套挂在臂弯,开始一层层爬楼梯。
黑暗的楼道里只有他自己的喘息声和脚步声、然而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本田菊,他心中立刻升起恶作剧即将得逞的快意。借着手机电筒微弱的荧光,他终于辨识出墙上用蓝漆刷着的、已经斑驳褪色的层数——12楼,是本田菊工作的楼层。
手里已经使不上什么力气,他几乎用一侧身体撞开防火门,歪歪斜斜地站在楼梯间门口,胸腔剧烈起伏。
这样不行、他今天是来劫人去约会的。
于是王耀站直身体,理顺乱发,穿上风衣,深吸一口气,敲开了办公室的门。他一眼就望见本田菊,对方正坐在窗边,对着荧白的电脑屏幕,脸上没什么表情。办公室里其他人坐得分散,目光几乎全都汇到他身上。
王耀轻手轻脚走过去,拍拍本田菊的肩膀。对方先是躲闪,然后回头,正对上王耀笑盈盈的目光。
本田菊匆忙择下防蓝光眼镜,理了理白衬衫的领口,问:“很晚了,您来做什么?”
王耀转转手里的车钥匙,低声答:“接你去约会。”
不等本田菊问出更多,王耀就不由分说给他裹上大衣,扯住他的手,大摇大摆在众人目光追随里踱到门口。本田菊只来得及跟他们挥手说明天见,就糊里糊涂跟着王耀的步子走进弯弯绕绕的走廊——鬼知道他是怎么摸进来的。本田菊这样想,丝毫没注意到背后穿着白衬衫的人影。秃头上司叫住他,手里还端着冒热气的玻璃杯,王耀辨出是大红袍的香气。
“本田菊!你往哪去?”对面喝一声,就向这边走来。
本田菊正编织言语,已经做好今晚加班到半夜的准备,王耀这时陡然一拽他的手腕向前冲,他的围巾飘起来,掠过光影斑驳的墙角。
他回头,向着越来越小的人影喊:“我领本田菊看海去!”
上司的怒喝、同事的惊呼一起远去了,本田菊只听见王耀止不住的、得逞的大笑。他俩一鼓作气冲进电梯,软在厢壁上气喘吁吁,对视一眼,又笑成一团。
本田菊看上去有些忧心、又责怪王耀不该这样出格:“在下明天怎么跟上司解释这些?”
王耀倚在电梯厢臂上:“就说你被劫去陪客户了,客户要求你陪他去看海。”
两人堂而皇之从正门走出去,王耀发动汽车,本田菊上了副驾,系好安全带,顺势盖上毯子,露出一双眼睛盯着王耀开车。街道上空无一人、路灯发昏。
本田菊忽然问,这是往哪里去。
王耀指指导航,说,要去海边看月亮,日料点心茶室水族馆什么的,改天再补吧。我们今天本来要约会的,菊。
本田菊放平椅背,盯着天窗发呆,半晌才说,对,在下和您是要去约会。
前面是无尽的夜路,两旁飞掠过灯影。本田菊躺在飞驰的汽车里,有些发困,并没什么对话的意图,觉得时间好像静止了,他转过身,改为注视着王耀的侧脸。他们谁也没说话,安静地听两岸浪声。
忽然一个急刹,一轮满月就悬在他们正上。涛声涨起来,王耀跟着放平椅背,牵过本田菊的手,炽热的目光在月光里交融。
手机里提示消息不断,本田菊索性关机,把它扔在后座。
迎着月光,他想,无论关乎情爱与否,今晚的月色,真的很美。
他这样说,回应他的是王耀落在鬓侧的吻。
[美国城拟/NYCLA]芙罗拉之梦
Summary:一篇写于1989年的回忆录。
Relationship:纽约/洛杉矶,含微量纽左和洛右
Notes:毫无道理的LA视角狗血三俗怨妇文学。城市属于美国,设定属于我,画手又双叒叕作怪中。
第一次使用私设名写文,遂姓名对照表:
纽约-詹姆斯 洛杉矶-莱昂纳多
圣迭戈-安东尼奥 旧金山-弗朗西斯科
波士顿-奥利弗 ...
Summary:一篇写于1989年的回忆录。
Relationship:纽约/洛杉矶,含微量纽左和洛右
Notes:毫无道理的LA视角狗血三俗怨妇文学。城市属于美国,设定属于我,画手又双叒叕作怪中。
第一次使用私设名写文,遂姓名对照表:
纽约-詹姆斯 洛杉矶-莱昂纳多
圣迭戈-安东尼奥 旧金山-弗朗西斯科
波士顿-奥利弗 费城-亚历山大
华盛顿-托马斯 芝加哥-查尔斯
推荐BGM:Mystery of love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暗示评论区中……
老实说,倘若要我认真地写一篇关于他和我的回忆录,我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一个无趣又荒唐的开头。我会耗费大量纸页,用上大量华丽的词藻,最好揉进许多东西方的典故,装腔作调地堆砌出我们交织的一百余年,庸俗得像三流作家满心欢喜写下一个新的电影剧本开头。
但我不愿意这么干,或者说,我做不到。所以,这其实是我的故事。
故事通常是来自过去,讲述给未来的。可我想要如丢掉一本家庭相册集般丢掉这份过去,丢掉所有留有颜色的回忆,更不愿意奢想我们的未来。我的,他的。而隐喻是危险的,它点燃于对某个人的念念不忘中,为所有的过往覆盖上一层迷离的、带有主观色彩的雾霭。人的大脑能将现实变作故事,变作诗歌,变作玻璃糖纸包装的变质水果糖。但到头来,将故事与现实相对比所得到的结果总是残酷的,即使没有人愿意得到这个结果,就像想要去打捞沉船宝藏却只捞起玻璃耳环,就像在门外等却始终无人应答,就像他温柔又冷漠地望进我的眼睛,然后将视线移开。
这要从很多年前说起。
安东尼奥,我名义上的兄长,似乎从我还很年轻时就死死认定,我肩膀上那颗棕色脑袋的装饰作用大于实际作用。圣加百列的神父们和我的教父加布里埃尔常常向他告我的状,谴责我在应当做弥撒的时间偷偷溜去教区的果园,折腾那里的橙子树和柠檬树,还总是偷喝他们藏起来的葡萄酒。你要管管他,我的教父向他抱怨。
可他自己的事已经够他忙得焦头烂额的了。圣迭戈要塞的情况并不好,防御工事破败不堪,士兵大多衣衫褴褛,注定要失去大笔拖欠的薪水,他只能长期留在那儿帮忙驻守堡垒,照顾马匹和牲畜,看守果园和牧场,唯一闲暇的时间还得去料理自己和士兵们的土地。于是他懒得管我,把我从加布里埃尔家里毫不留情地踢出来,牵给我一匹马,让我滚去养马。
上加利福尼亚人在那时把会骑马视作一项不可或缺之美德,我也很快无师自通,并如鱼得水。每一天我都会在教父的监督下用早晨的弥撒开启一天,用过早餐后,骑上我那匹漂亮的栗色小马,前往我的牧场。走在街道或广场上时,常常有男人们热切地挥着手喊我加布里埃尔上校,我忘了他们为什么那样叫我,或许是出自于玩笑,因为我当时连长矛和猎枪都拿不利索。安东尼奥随着他们去猎熊时,我宁愿缩在妇女和小孩间,当个旁观者。
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我还只是个墨西哥偏远小城镇,满足于自己的小小世界,最远只去过北方的蒙特雷,见到的人大多有着棕色的皮肤,像脚下古老而厚重的泥土。偶有见到几个白人,比如有大或小的船停靠在圣迭戈的港口时,我就能看见几个从船上搬着货物下来的白人水手,他们裸露出来的皮肤被海上的太阳晒得黝黑,但布料遮盖下的衣服仍白得刺眼,将他们与我们分开,而不是依靠所使用的语言。这些船来的次数并不少。最早是由这样的船载着传教士开启了这片土地,后来则是贸易的船,运来实木家具和棉织物,运走牲畜毛皮和牛油。
新英格兰来的家具当时在我们南方卖得很好,安东尼奥也买了几件,放在我的家里。我曾小心翼翼抚摸着上面雕刻着的英文字母,问他所谓新英格兰和纽约在哪。那是我和他都未曾涉足,也未能涉足的地方。他想了想,似乎在回忆那些教士告诉他的东西,然后对我说:“美国。”
“美国是什么?”
“美利坚合众国,从英国那儿独立出来的那个国家……好了,别什么都问我,我也不知道——”
“可是你不想知道——”
“为什么不去问教士们?我觉得你比谁都更需要被教化。”他嘟囔着抱怨,显然是今天又听到了别人对我的告状,“没人关心什么美国。”
结果在1848年,我们都成了美国人。虽然我后来向他重提此事时,他显然不觉得好笑。
加入美国后我不得不开始正式学英文,像遗忘皮科的死一样遗忘我作为墨西哥人的部分。
弗朗西斯科倒是乐意教我读写英文,他比我学得快得多,因为他在更频繁地和白人们打交道。金矿被发现后,淘金者滚滚而来,让加利福尼亚第一次举世闻名,他们那几个北佬因为金矿发了横财。弗朗西斯科曾用诙谐的语气告诉我说,白天和夜里的旧金山像是两座截然不同的城市。淘金者们在白天蝗虫般涌出城市寻找金矿,整座城市冷清得像鬼城。到了晚上,他们才不得不拖着沾满灰尘的裤脚疲惫地回到城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将如此循环下去,直到希望最后一次落空。
“这挺好的。”我说。
我想我那时是真心羡慕他。
我看着他的衬衫越来越洁白而光滑,皮靴愈加铮亮,举手投足间逐步与东岸的洋基佬同流合污,看着他被称作西方罗马。而我,我那时傻乎乎地待在我的牧场里,乖乖放我的牛,脑子里全是如何为北方城镇的淘金者提供晚餐用的牛肉,像个最普通的墨西哥妇女一样想着如何为丈夫准备晚饭,只在闲暇时间里内心萌动着从生皮、牛油和软骨间寻找到一粒金渣的渴望。
弗朗西斯科不在意这些,他不需要在意,随随便便就能把好意泼洒,不需要关切我的所想。我们,我和弗朗西斯科,那时还未闹翻和对方的关系,他对我的控制欲还赶不上旧金山资本对洛杉矶商业和土地的控制欲,后者简直狂妄得像章鱼伸出的腕足。他在那段时间里很照顾我,将自己视作我的兄长。如果我想北上,随时可以去找他借住一个晚上。
就是在弗朗西斯科的家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那是一百多年前,1860年的一个夏天,我偶然有事去到北方,因为时间过晚而留宿在他家里。弗朗西斯科在宅邸二楼为我专门整理出一个房间,挨着他的卧室。半夜时,我甚至可以听见他在自己房间里拖动椅子的声音。
第二天我醒得有些晚,弗朗西斯科已经离开了他的卧室。我走下楼,踩到最后一个台阶时,听到了客厅里传来对话的声音。
我能分辨出其中那个较为平缓的声音是弗朗西斯科,另一个低沉一些的嗓音则令我感到陌生。那不是任何一个我认识的北方城市的声音,我从未听到过这个声音,我想大概是弗朗西斯科的客人。
抱着不给他丢脸的念头,我谨慎地想要回到楼上的房间。弗朗西斯科的眼睛先一步捕捉到了我。
“嘿,莱昂纳多。”他说,“这位是——纽约先生。詹姆,这位是……我的弟弟,你可以认识一下他。”
纽约先生。听到这个名字时我恍然大悟,原来他身边那个背对着我的高大男人是东岸的来客,美国——我现在的国家——中最大的城市,纽约。
早在十几年前,在跨海而来的那些家具上,我就见过纽约这个名字。但我从未想过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他。
一个从叙事角度上,为了烘托情感而理应充满诗意的慢放镜头——他转过身,看向呆滞在楼梯上,抓着扶手的我。而我也看着他,看着他那双玻璃般锋利的蓝色眼睛,浑身颤抖,几近一跃而进沼泽般。
他比我想象得要英俊,五官有一种凌厉之感,他金棕色的头发被向后梳去,显然因为此前一直带着帽子而有些变形,身上是剪裁精良的正装,衬得他身形优雅流畅。他的皮肤比我见过的那些白人水手尚且没被晒黑的皮肤还要苍白,像失去血色。
“你好,莱昂纳多。”他用英语向我问好,说话时上唇那抹看起来就精心打理过以致纹丝不乱的小胡子一抖一抖的。我有一点想笑,但忍住了。
见我没有反应,他也许以为我还未学会英文,便使用西班牙语再说了一遍。
“哦……您好,纽约先生。”我后知后觉地搅动舌头急匆匆补上回应。
他的目光刀子般划开我的整片胸膛,然后重新转向弗朗西斯科。“那么,他是你的弟弟?和我在萨克拉门托见的那位小先生一样?”他问。“啊,其实我刚刚那样说不太准确,他是南边的小子,你可能听过他的名字,洛杉矶。”弗朗西斯科说。
他挑挑眉。
“我确实听说过——那个在之前给我们添过麻烦的家伙。”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之前是指什么,也听得出他言语中的“我们”所代表了什么。他竟然从一开始就傲慢地将我们视作两类人,自己却毫不知情。或者其实知道。很多人喜欢他这种傲慢,很多人讨厌他这种傲慢,就像奥利弗,他总是在选择在听不下去的时候,就及时地用新英格兰式的嘲讽打断他的夸夸其谈。我后来也会对他的这种傲慢又爱又恨,但在那个时刻,我只觉得惊讶。
我仍然想着回到楼上,以为我们就要这样只有一面之缘,打过一声招呼就当是认识彼此。但在弗朗西斯科的提醒下,我才终于反应过来般地走下楼梯,走到他身边,等他脱掉手套后和他握手。
我小心地打量他,从他的大衣下端到他的衣领和领结,然后很慢很慢向他伸出我的右手,像在回避什么。如果安东尼奥看见了一定会生气,这看起来太不礼貌了。他比我高半个头,好像一座山,投下的阴影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我搞不清楚这是由于他身上令我陌生又依恋的雄性气息还是我的自卑情结。那臂膀似乎变成了我牧场中深深插入土中的栅栏,要把我围困在里面。
低下头看我时,他露出一个微笑,似乎是为了礼貌,也伸出他的右手,左手攥着他刚刚摘下的手套。最初,那微笑有扩大的趋势,像一捧冰水在他脸上流淌,漫延到一整张脸上,仿佛要露出其下永不化的冰川和搭建在上面的巴别之塔。可是很快,在和我握上手,用指腹感受彼此的体温时,那面冰融化了,他的眼睛里蒸腾出一种暖意,不出于真心,似乎要许诺给一个人一朵玫瑰,或一场舞会,却在对方当真后说这只是一个玩笑。我愣在原地。
他像是没有察觉到我的僵硬一般,握着我的指尖,轻轻地、随意地、像糊弄一个孩童地摇晃了几下,和他眼睛里的要淌出来的笑意一样,然后毫不犹豫地松开,简直像甩开一张废纸。
“很高兴认识你。”他说。他的语调、他的手和他一样冰冷。
我很慢地松开和他握着的手,浑身冰凉,却不是因为他此前的眼神。我感觉到我的身体轻飘飘的,像一个被倒空的玻璃杯,一个被拿走花卉的花瓶。
我看他仿佛在看一头啃食我内脏的狼,可他甚至没有察觉到我的视线。
待不下去了,除非我的手不颤抖得那么厉害。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假装镇定地落荒而逃。可即使到了房间里,锁上门,也觉得他的微笑还黏在我的后背,怎么甩也甩不掉。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疯了,像一个陷入沼泽又无法自救的人,因为那时我把他的这个举动当成对我的羞辱。他轻视我,还要怜悯我才对我友好,如此明晃晃。
我在房门后惶恐地反复念着同一句话:
他怎么,他怎么可以——
他怎么可以先用那样冷漠的眼神审视我,却又以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换上善意的面孔,因为站在他对面的是我。他甚至没有打算将我和他当作平等的,他看向弗朗西斯科的眼神是这样的吗?他落在我身上的眼神像是要打发一个素未相识的乡巴佬叫花子,糊弄一个远方来的小镇男孩。
那是大城市才能够拥有的一种傲慢吗?他在怜悯我,可怜我,还是在嘲弄我?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可以以这样的态度——也不会有人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我。他是第一个。我,然后我捡回了我的意识——好,他当我是个无知的乡巴佬,因为我确实是一个无知的乡巴佬。那么我在准备向他乞讨些什么,尊重?偏爱?他的傲慢源自于我的怯懦和我的无助,源于我的自我牺牲。
他蚕食我的自尊,我还要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许多年后,我明白这是他傲慢的一种自然流露,我当时只是太在意他对我的看法,所以留下了烙印,让他成为我心甘情愿躺上去的一片沼泽,但在当时,我只是躺在床上,忍受着偏头痛和头晕,听他们继续对话的声音和笑声断断续续地透过地板传来,像靡靡地狱之音,一种异样的苦痛在我的胸间漫开。我在房间里一直等到他们离开去用午餐,才逃亡一样地离开,甚至忘记我来北方的原因。什么也没有带走,除了他留给我的那个微笑,和那一段回忆。
一百年后,当我第一万次想起我们的初次见面,我幻想,如果我不是刚刚好在那一天突发兴起去北方,没有留宿在弗朗西斯科的家里,如果我没有那么早遇见他,而是要等到十多年后,东岸投机者在广告的诱惑下汹涌而来折腾南加州的土地投机时,或是更晚,才得以和他见面,如果我那时没有那么在意他的那个微笑,那么现在的一切又会是怎样?我想,他仍会蓄他金粽的发,它们摸起来像春天新生的一片软草,他仍会冷漠,傲慢,又能够恰到好处地温柔得能拨动他镶在别人心脏里的那块玻璃,穿洁白如雪的衬衫行走在纽约的街头时英俊得像外国来归的王子,能够打破所有人眼睛与口舌间的平衡。我也仍会去染我庸俗的红发,刻意做作得像大道上招摇过市的妓女,把最粗野的一面向外展露,然后逃回我陆地上的岛屿,在那里把自己囚禁至精神癌末期,直到我的岛屿沉入大海。我们可能不会这样相遇,他不会对我那样微笑,嘲弄我,我不会落荒而逃。简单来说,他不会有什么不同,一切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我们的回忆,我的回忆会被切掉一块,像切掉一块病灶,切掉他也许早已遗忘而我还记得的部分,切掉我的一部分。
那次会面后,我很久都没有再见到他。
我经历了很多事。干旱,畜牧业大跳水,推销热潮,土地繁荣,铁路,东岸人汹涌而来,水渠,合并,石油。到处是虚假的景象与投机的狂潮。
在此前谈论洛杉矶的诞生,人们会想起西班牙探险家的帆船驶入烟雾之湾,想起圣母天使皇后之城,那片用于放牧的沉睡土地,想起墨西哥国旗降下,美国国旗高高飘扬在南加州的土地之上。但在那半个世纪以后,他们会想起南太平洋公司和圣达菲铁路公司携黄色火车与东部投资者滚滚而来,想起喷涌而出的黑色黄金,想起水从欧文斯河谷流向圣费尔南多谷,水流在渡槽中冲刷而过,凶猛,不守规矩,如同一场不期而遇的雨,为城市解决水源问题。
五百英里长的引水渠从内华达山脉迈向洛杉矶,从那里源源不断地慷慨涌来透明黄金,而我卖掉了我的牧场,从亨廷顿海滩拾起黑色金子,告诉世人我将为自己搭建一座马哈哥尼之城,口气狂妄得叫人吃惊。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人们熟知的好莱坞开端。无声或有声的电影一部部从这儿传向整个美国和世界,带着美国的野心和希冀。美国人、犹太人、德国人和中欧知识分子则从全世界来到南加州,带着一夜暴富的美梦。他们和那时的我一样,为宗教、电影和石油发疯,他们以为用钢笔尖就能写下世界,期待出现在某家公司或某家电影制片厂的工资单前头,而我以为我能够永远一路向北。
在我沉浸在胶片编织的幻梦之中时,他再度毫不讲理地闯进我的世界,来到了洛杉矶,像所有会出现在洛杉矶的人那样。
他第一次来访是和查尔斯一起。
我提早一天接到了查尔斯的电话,于是提前在车站接他们。查尔斯先从车上跨下来,中西部的商业大亨在那时还没留起长发,浅褐色的短发被他粗硬地向后梳去,露出平直的发际线。下车后查尔斯便放松地敞开外套,微笑着向我问好。他也随后跳出来,还是那副样子,然而穿着的白色休闲西装让他看起来更年轻了些。他步伐轻快,像是要去赴一场年轻人举办的舞会。
他摘下帽子扇风,从嘴里取出烟斗,抱怨道:“咳,查理,我下次不会再坐这么久的火车陪你来这种鬼地方了。”
“得了吧。”
“抱歉,你说什么?”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表现得有些吃惊,似乎才发现我站在那儿。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种他戏剧天赋的表现。
“哦,莱昂,很高兴再次看到你,你变了很多,这是个令人高兴的事。”他面不改色地向我伸出手握手,郑重地摇了两下。他记得我的名字。或许是刚刚在火车上问过查尔斯,或许他真的记得。
我的视线在他淡金领带上的珍珠母领带夹上停了几秒,然后抬头露出微笑:“好久不见,纽约先生。”“——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或詹姆,吉米,只要你愿意。”他听起来很诚恳,好像我们是多年老友。
“我们可以走了吗?”查尔斯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点点头,转身先向车站外走去。一种不知名的郁热堆积在我的胸间。
当天晚上我们在我市中心的公寓里用餐。比起菜肴,他对我室内的装潢似乎更有兴趣。
“我喜欢它。”他对着餐厅边上挂着的装饰画抬抬下巴。那是安东尼奥送我的一张风景画,画的是十九世纪的洛杉矶。
查尔斯也抬头看了一眼:“它画的是什么?”
“洛杉矶市中心,十九世纪末的。”
他一扬眉毛。
他在惊讶什么,我的当年,还是我的现在?
“和弗朗西斯科一样,你以后肯定也会是个令人惊讶的家伙……但你又和他不一样,你——很特别,对吧,查尔斯?”他啜了一口酒,慢悠悠地笑道。
是我的未来。
仅仅半个月后,他就独自来访,第二次来到了我的城市。我依旧在车站等他,他穿着上次那套行头,跳下火车煞有介事地和我握手。
“再次见到你很高兴。”还是那腔调。
唯一不同的,是在我们松开相握的手时,我感觉到他勾起小指,有意无意地在我掌侧划了一下,像划开一个欲破的茧。我一阵颤抖,震惊地抬头看他。
他的动作,如此轻柔,如此暧昧,如同用拨琴弦的指法去摘一朵玫瑰,对于一个仅仅见过三次的人来说是太过明显的暗示。他要摘下我吗,像摘一朵新绽的花?他情人多这点从来不是个秘密,连弗朗西斯科也下榻过他曼哈顿的公寓。可他明明上上次才令我受了羞辱,这次却要来和我调情,还是以这样一种晦涩而不为人知,简直是在偷情一样的方式。他怎么那么自大?以为所有人都会接受他的这种傲慢,以为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当他雄性动物本能作怪下沉默受罪的羔羊,在他镀金的餐盘中等待被他撕裂,被他剜出心脏。
更令我心烦意乱的是,他什么也没表现出来,就像他刚刚什么也没有干,继续挂着他惯有的那种冰水般的微笑,使人不愿接近也不愿疏远。放下手后,他若无其事地转身,轻车熟路地先向车站外走去,并且在此后的一整天中都不再那样对我,继续当个彬彬有礼的美国绅士。
他让我带着他四处转转。我开车载他,带他去看那些工艺美术风格的廊式平房,那些西班牙殖民复兴风格的住宅,市中心火热开发中的各项工程。以及鉴于他是个比我更早入行的电影人,还有几大电影公司的制片厂和摄影棚。我甚至带他见了几位我熟悉的制片人。
他全程都保持一种恰到好处的兴趣,优雅,得体,绝不越界。但我看得出来,他也知道我看得出来,这种兴趣并不凝聚在某种具体的物质实体上。
我们的车最终在通往我日落大道宅邸的车道上停下。
“怎么了?车坏了吗?”他故作惊讶地问,那语调我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夸张。
“你在干什么?”我忍不住反问。
“什——么?”他看向我,蓝色的眼睛在落日的余晖中镀上一层昏黄。
“你来干什么?”
“哦……莱昂纳多,莱昂,我来验证我很早之前就有的一个想法。很有趣的一个想法。”他竟然就这样直接说出来了。
沉默。
“我讨厌你。”我说,声音和整个人一样颤抖。他怎么可以那么傲慢,以为一点好意一点友善就能把我当小孩儿哄。他怎么可以……看出我的真正想法,又要让我去面对。
他没有说话,有那么几秒钟,我以为他要出声诅咒我。但他没有。似乎一百万年过去,他才摇了摇头,从喉咙间发出一声轻笑。
然后,他笃定地开口,好像在宣读一条世间万物中的自然规律,一条印在白色纸页上的成文法规。
“不,你爱上我了。”他说。
我在那一刹那感觉到了耳鸣。
“什么——你说什么——”
“你爱上我了。”他重复了一遍,口吻坚定。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那目光仿佛能切开我的衣物,我的皮肤,让我赤裸如最原初的我。被识破的恐惧和扭曲的愉悦钳住了我极速跳动的心脏。他甚至比我还要更早意识到了我内心深处的难言之隐。我对他所有的抵触,回避,惶恐,失态。他怎么,他怎么可以……
“你爱上我了。”他又一次重复这句魔咒,轻声喃喃这句示播列。我听见我的名字如同溺水者抓住浮木,震颤地借机呼吸氧气以防窒息。
他的手指,摩挲过来,找寻到了我干涸的嘴唇。他用指腹抚过我的嘴唇,亲吻一样地压过每一处皱褶,从唇角到唇角,从下唇到上唇。然后他侧身过来,把他的脸靠近我的,像是要去欣赏玻璃橱窗下的一件钻石项链,然后喊来服务员说,嘿,这件我要了。
我上一次和我的同类接吻还是在一年前,和弗朗西斯科。那天是圣诞节,我们几个人在他家里聚餐。旧金山人捧着我的脸,嘴里还残留着杜松子酒的味道,庄重地像在为我领圣餐。和城市接吻总是有着奇妙的感觉,像用人类躯壳才拥有的嘴唇和嘴唇在城市间定下特殊的誓言。
而他,纽约,这个国家中最伟大的城市,竟然也吻我,专心致志地,轻柔地,像在吻一片易碎的羽毛。这就是我和他的第一个吻,一个令我羞涩又懊恼的吻。像极了他的风格。
“你真的不会接吻。”坐回他的座位后,他笑着吐出这样一句。
我摸着我的嘴唇,试图挤出一句反驳的话。我放弃了。我呆滞在那里,像第一次见到他那样,慌乱地想要去解读这一个吻。见一个人和吻一个人又有什么不同呢,它们同样可以拯救和杀死一个人,可以涤清一个人的罪恶,只不过一个是用眼睛,一个是用嘴唇。整件事的节奏都太快,快到我的大脑缺氧,不知道如何去应对。这是他的谋略,也是我的天真。他来,他见,他征服了我,或者说,他知道我早已被他征服。他最初看向我的目光就像是在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多么荒唐。他就那样戳破了一切,像咬开一颗成熟的葡萄,用舌头把透明的果肉从绛紫的果皮中挤出来,允许汁水从唇角淌下。
“现在,回家吧。”他淡淡地说,拍了拍我麻木的手臂,不再看我,自顾自向后一躺,把后背落在靠背上。
我好爱他突然对我改变态度的方式。
第二天他很早就回了纽约,两天后打电话让我去他那儿。我连手提箱也没有整理就跑去车站。他像我接他那样在车站等我,带我去他第五大道的一套公寓。
“我以为你是打算带我参观曼哈顿的。”我和他开玩笑,转动目光试图衡量这套公寓的价值。他喜欢欧洲式的装修风格。亚历山大曾在一次聚会上调侃过他在作为美国文化中心时,仍在内心深处将大洋彼岸的岛国视做精神家园。
“有的是那个时间,更何况未来的曼哈顿才会是最好的。”
他递给我一串钥匙。我接过来勾在食指上,它沉甸甸的,在阳光下闪着银色的光。
“这是什么?”
“现在是你的公寓钥匙——不用担心,这是我的私人公寓,我不用它开鸡尾酒会。”他把外套脱下来,搭在臂弯,“全美国都知道你在为石油和上帝发疯,还有电影,但在这间屋子里,我希望你可以为别的东西发疯。”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视野中唯一可见的是他的肩膀,前后起伏如海面。我努力仰头越过他肩头去看天花板,想象这张今晚属于我的床,或另一套同样的公寓里同样的床,在昨晚属于其他人,其他貌美的女郎或城市。他们也曾这样凝视他的肩。他把双手插进我柔软的棕发间,那双冰冷的,触碰过其他人的手。我简直要溺亡在这一刻而不是他进入我的瞬间。我看着他的眼睛,感觉有眼泪夺眶而出。我喊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应,只是抚摸我的脸侧,像抚摸一颗杏桃,一个花苞。他吻了我。
从那以后都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要到纽约就住到那儿,偶尔带上咖啡、新的唱片、杂志。我想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他比我更忙碌,忙着在股票和证券中逐步树立他金融中心的名号,但仍挤出时间陪我,当然,还有他的其他情人。他带我去酒会,网球俱乐部,马场,带我见识上流社会的风头,把我当成新的商品一样介绍出去。他带我去纽约的影院,即使他其实更喜欢百老汇的戏剧,我坐在纽约标准剧院,腿下皮革柔软如他覆在我肌肤上的掌。他常常带我跳舞,即使我最开始总是慌乱地踩他的脚,他说没关系,你可以学,我可以教你,我们有很多时间。他带我沉浸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纸醉金迷的纽约城那狂乱的爵士乐中,还不忘贴着耳朵告诉我:“不,你要记得,是我愿意为了你而来。不是因为你,而是为了你。”
二十年后,战争爆发时,我加入了海军航空兵,他作为东岸军港,和同样是军港的弗朗西斯科和安东尼奥理应更有共同话题,可他有事要来西海岸,还是先找我。
他在表面上对我实在太过体贴,像个最称职的情人,一位丈夫,以至于在那时,我总以为我真正得到了他。
战争结束后不久,他送了我一件礼物。他无数礼物中的又一件。
那是一把日本军官的佩刀,安静地躺在架木上,一看就知道是战利品。
“我喜欢锋利的东西。”他说,拍着我的后腰。
我满心欢喜收下了礼物。我没有告诉他的是,其实他与这把刀同样锋利,都能够毫不留情地割伤别人,只要愿意。
年轻有时是件坏事。年长者总是自动形成一个最忠贞的圆,对集合以外的所有人投之以冷眼。若年轻者太过成熟,他们就要鄙夷他世故。若年轻者不够成熟,他们就指责他幼稚。于是年轻者被框在他们界定的区域中,像被圈养起来的、被拔去獠牙的小兽。
年轻也是件好事。那是个你做什么都不会显得过度出格的时间段。放肆欢笑或哭泣和爱得死去活来这种事大多是年轻人的特权。可以假装自己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假装尊严可以被刺在皮肤上,或打在耳骨间,假装不用在意外界的看法。
城市永远比人类要年轻,因为人类会老去,会白光头发或掉光牙齿,而城市不会,城市的生和死并不隆重。六十年代的时候,我是大城市中年轻城市俱乐部的一员,靠摆弄胶片和飞机零件从托马斯那里骗钱。一个统领着世界文化产业的城市却没有多少可供挖掘的文化根基,听起来有点可笑,不过没事,那个年代有着大把比这疯狂得多的事。我可以以最大速度骑我的机车,被交警拦下,在他询问名字时随口答一句“地狱骑士”或“天使恶魔杂交的私生子杂种”,然后看着他认真地在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而弗朗西斯科在那个年代甚至比大多数人还要年轻。他留起长发,垂到腰间,也不扎起来,就让它甩着,跳舞时能狠狠打到舞伴的脸。他在海特-阿什伯里区那个著名的嬉皮街区鬼混,他开始写诗,在磕了药后,并自诩为诗人,在小旅馆肮脏的床上和他新的嬉皮士床伴分享他的新诗。他学了禅宗,读了《易经》,在开会前神神叨叨先拿着点燃的药草把所有人座位熏一遍。
“不关你事。”在我因为忍受不了药草的味道而阻止他时,他就这么说。而我盯着他衣服上的柳钉,觉得他好像一只刺猬。我知道如果我先因为情绪不稳定而激动,他就会率先开始骂娘。
诚实说,我的鬼混和他的鬼混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是今天他用LSD而我用叶子,明天我们换着来。弗朗西斯科在头发上别着鲜花去唱嬉皮音乐,高歌永远的爱之夏,而我在格里菲斯公园,看着人们整个下午都在散发鲜花,交换用彩色纸包着的饼干、橘子、铃铛以及小饰品。
彼时的美国还沉浸在疯狂中,嚼着安非他命泡进一整浴缸的香槟。嬉皮士运动从西岸高歌至东岸,诗歌与文字一路绵延成铁轨,一场年轻得荒唐的狂欢,人们将花别在发间,满是注射孔的手臂紧紧相连,在母亲之路上唱着摇滚和爵士。
那几年的我们尽过些糜烂的生活,脑子被酒精泡涨,假装一切骚乱都不存在。好吧,也有些正经的部分,不过在摇滚乐的狂潮下显得太过黯淡。并且太过正经的事也从来不用我们操心。托马斯才是那个需要在白宫一天忙上十几个小时的人,是他需要考虑如何与大洋之外的苏联人在翻译可能不完全精准的情况下沟通,是他需要担忧如何在核弹落下前疏散所有政要人员,而不是我们。
你只需要记得把丝巾扎在手臂上,把口哨吹响,拿起你的吉他,然后,砰——,砸在你磕嗨了的同伴的脑袋上。
纽约在那个年代是伍德斯托克国度的首都,他也迷醉在致幻药剂的烟雾中,因还未知自己的受难日和弥赛亚将接踵而至,只是举起酒杯欢呼。我到东海岸去找他时,他可能在东村某家小酒馆里听民谣,可能在格林威治和一群波西米亚主义艺术家讨论垮掉派的诗,也可能在华盛顿广场放飞气球,就是不可能好好待在他曼哈顿的办公室里。
“我觉得你的头发越染越廉价了。”这是有一天我又去格林威治的一家酒吧找他时,他对我冒出来的第一句话。
“呃,我觉得还好。”我说。
他摇了摇头,点点桌子示意我坐下。于是我坐下,觉得自己有点傻。
“不错的生活,你觉得呢?以一种丑陋优雅的新方式美丽。”他靠着墙坐,在椅子上翘着腿,把双臂枕在脑后。
“至少我享受这样,你享受这样……”他继续说,“当然,还有弗朗西斯科。”
他突然笑起来,只是在摇滚乐队的乐声中几乎听不见他的笑声。在我们背后,人群在舞动着,像一片蠕动的灰蒙蒙的森林。一束黯淡的光打下来,恰好落在他的发旋顶,把他哑金色的头发镀上厚厚的一层铜。
他这几年都把头发剪得好短,在周围一圈男男女女中甚至显得格格不入。他一直是这样特立独行的人,周围的人头发越长,他就要把头发剪得越短,等到周围人的头发短得和现在的他一样了,他可能就要留起嬉皮士的长发来了。
“我们这里的人都疯了,我疯了,你疯了。你一定疯了,否则你不会来这里。”
哈,爱丽丝梦游仙境。我想。
“我现在没有心情想儿童读物。你是想要钻进兔子洞里吗?致幻药物的副作用?”
“不。”他说,“这是西四街上疯帽匠茶馆墙上刻的字,一战前的格林威治波西米亚文化。我刚刚想起来的,1918年,我在那儿喝过咖啡。”
他请了我一杯酒,我忘了是什么,然后捧着我的脸亲吻我的眼睛,第一万次赞叹我的脸让我可以去当个好莱坞明星。
“像谁,约翰·韦恩那样的?”我问他。
“玛丽莲·梦露。你离金发傻妞也不是很远,比如换个染发剂颜色。”
我愤愤地挥拳想要打他。他笑着避开,一不小心把桌面上的酒杯打了一大片到桌面下,发出的声响甚至把旁边表演的乐队都吓了一跳。
“你想要跳支舞吗?”
“不。”他说,“我喝了太多酒,站不起来。”
“我可以把你拽起来。”
“那就起来吧,把我带出去,回我们的公寓里,我需要一张床。”
于是我们找了一张床,在床上他不说话,掐着我的腰,贴着我的脸眯起眼睛看我。
“你干什么?”
“看清你的脸……我喝醉后总在担心我一不小心从酒吧带了别的人回家。”他又笑起来,在我的唇角吻了一下。酒味很浓。
然后我们第二天一起在公寓里的床上醒来。他醒来就开始抱怨宿醉带来的头疼,我躺在他旁边,在心里抱怨他给我带来的别的疼痛。
在他又从头数他昨晚喝了什么酒时,我打断他。
“我发现了一件事。”
“是什么?”他正坐在床边,在研究自己的裤子究竟有几个裤洞。
“我好爱你。”
他转过身来,盯着我看,好像不认识我的脸。我萌生一种想法,如果我刮烂我的脸,他是否还会和我坐在一张床上。
“这是什么新鲜事吗?”
我摇头。
“那就够了。好了,睡你的觉去,孩子。”
如今,我坐在这里,坐在我的书桌前写下这行文字时,仍然会惊讶自己竟然还记得这次对话。它是我们五百万次类似的对话中其中一次。我是个被好莱坞浪漫主义电影浸坏脑子的家伙,我想我至少和他说了五百万遍我爱你,即使它们的品质比从流水线出来而不经过检查的水果罐头的质量还参差不齐。他没有,他总在我面前用他的艺术手法遮掩掉他过度理性的核,还让我以为这只是年长城市所特有的成熟。优秀的百老汇男主演。我也没有选择去在意这个,每一次都原谅他因为太爱他自己而不能够爱我。就像他和弗朗西斯科相邀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却没有通知来纽约的我,我却没有生气。就像他捧着我的脸说他爱我的面容我的身体,我却想要全部的他。像个金发傻妞。人们记录自己过去的经历时总是有这种感觉,我也一样。城市会比人类有着更多更难堪的事情来回忆,多么不幸。
但在这里幸运的是,我想,关于他的回忆就快要写到尾声了。我害怕再继续写下去,再将我的记忆掏出来一点,我就要忍不住再爱一点,再爱一点,直到重新爱一遍,重新爱上他一遍。
那发生在七十年代,十多年前。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动荡的时代。水门事件,阿波罗17号最后一次载人飞向月球,石油危机,反战运动结束,皇后乐队,滚石乐队,钩子地毯。
那个十年里的最初几年,他的麻烦事儿一直比我多。我主要受困于底特律汽车制造商,而他,简单来说,受财政问题困扰,在破产边缘摇摇欲坠。帝国之城的光彩与昔日相比起来,要黯淡上许多。虽然他的自尊使他不这么觉得,但仍然受到了影响。我们都是城市本身的映射。
他那时总是神经敏感,比往日要暴躁易怒上很多,终于丢掉他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伪装的优雅,像变了一个人。百老汇的戏剧谢幕了。弗朗西斯科曾经因为担忧,很认真地研究过他的那种情况是不是致幻药物的后遗症。我在和经常在经济问题上和他打交道的托马斯见面时,后者偶尔会忍不住向我抱怨。“他现在像个混蛋,虽然他一直都是。”托马斯说。
他表现得个躁动症患者,会因为一件小事和人吵得不可开交,比起真正愤怒更像是享受从争吵中发泄情绪。很多时候我还没有开口就不得不因为他突如其来的咆哮和怒视而闭上我的嘴。来找我的那些时间里,他总是在结束后点一支烟,沉默着,即使我因为城内的烟雾肆虐而对烟味更加敏感。我在那些时间里有时很自讨没趣地想,也许迁就是一种最低廉的爱。你迁就是因为你爱,你爱所以你迁就。
一切的铺垫都结束了。这种感觉就像你搭纸牌的塔,小心翼翼一层一层地叠起纸牌,然后放下最后一个时,它坍塌了,重新化作一桌的纸牌,你甚至来不及拍一张照片。
那天,就是那一天,我在他的车里,他也在车里。他喝醉了,因为他的朋友邀他去酒馆,而我没有。
闷热的夏夜,一切都燥热得让人心烦意乱。我能闻到来自他身上的浓烈酒味,像个醉鬼,庆幸至少没有呕吐物的味道。他多少还保留着一点意识。
“你喝醉了。”我说。
“去你妈的。”他回复。
我很早就习惯了这种事,十几年前他曾经好几次在我家喝醉了就把我一脚踢上车,让我带他去兜风,抗议无效。这种情况下的他总是更真实,愿意和你抱怨他平时从不会抱怨的事。
酒精是最好的吐真剂之一。
“你想去哪?”
“公寓。”
“你的公寓?”
“我的公寓。”
路灯的灯光落到车道上,像一条因为工人出了错而条纹间都隔得好远好远的银色斑马线,而我发动车子,以一种很慢的、很不符合纽约的速度行驶在道路上,行驶在这银色的斑马线上。而他撑着头坐在我旁边的副驾驶座上,沉重地吐着闷闷的酒气。
糟糕,我好像忘记了他的公寓住址。是因为太紧张了吗?在他的面前我有什么需要紧张的吗?我们已经相识了一百一十多年,跨过一个世纪,即使不是他的情人,我也是他的老友。要开口问他吗?不,不要,这太蠢了,如果我问了,他肯定会在心里嘀咕,说我这人怎么这样蠢。在他面前,我总像还是一百多年前那个会因为一个眼神而惶恐的青年,即使我早已确立我的事业多年,成长为美国第三大城市,有能力在西海岸当领导者。服从也是一种爱,你服从因为你爱。
沉默。
“你最近怎么样?”
“还好。”
再度沉默。
“詹姆,我想要问你一个问题。”
“说吧,我希望是我能回答的那种。”
它是个好庸俗的问题,和我的发色一样。
“我对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好愚蠢的问题,我怎么问得出口的。可这是一个我必须去面对也必须得到答案的问题。但可怜的是,我得到答案又能怎么样呢?它不会是个我希望得到的答案,即使是,它也不会给我带来什么。我在期待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
他很慢地转过头,看着我,我也用余光看着他。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要笑出来了。但是他没有。他只是眯上眼睛,好像要借着路灯看清我的脸,用目光把我的脸摸清楚,像久别重逢那样,认清我究竟是谁。
然后,他笑了两声,笑得就像他没有醉。他把头转过去,看着道路前方,看它延伸向看不到头的远方。
他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许多梦中的一个。”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下意识就踩了刹车。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了尖锐而难听的哀嚎。车停在一盏路灯下,纸白的灯光打下来,笼罩在我们的头上,像一道无声的围墙。我看着他,盯着他左眼角下的那颗痣,它周围我触碰过很多次的皮肤,他剃短的鬓角,他哑金色的短发。我想起在咖啡馆那天,那束灯光也是这样打在他的头顶。
“然后呢?”我冷静地问,重新发动汽车,“梦醒了吗?”
“这取决于你,莱昂纳多。”
“我以为我对你来说是特别的,我以为你——”我没有说下去。
他瞥了我一眼。我在怀疑他究竟有没有真正喝醉。
“成熟点。”他说。
“啊。”我说。
有一缕之前被我拂到耳后的刘海慢慢地滑下来,滑下来,遮挡在我的左眼前,使我眼中的他少掉一缕刘海的形状。我从方向盘上拿起左手,把它重新拢回耳后。
我忘了我那天是怎样把他送回去的,只记得我开错了路,来到了我们的公寓楼下,发愣。我道歉,掉转车头,按他给的路线行驶。到目的地后他下了车,和我道晚安,我也道晚安,目送他带着酒气的背影离去,一切都很正常。然后我坐在车里发呆,只是发呆。我担心我会流泪,但我没有。
十九个字,这就是他世界里全部的我,像一个玫瑰金色的缥缈的梦终于到了尽头。
安东尼奥曾经为我形容过加布里埃尔为我在洛杉矶河里受洗的场面,但我想他漏掉了一点,我的教父也许是捏着我的心脏把我沉进河中的,否则为何它成了我的阿喀琉斯之踵?我曾以为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以为我玷污他时也是他在玷污我,我渴望他时也是他在渴望我,但没有,原来他从最开始就撕掉了书的目录,还要我去读完。在我们之间,我是那个年轻者。1624到1781,相隔157年,一个半世纪。他在新阿姆斯特丹和荷兰商人清点荷兰盾时我还是片沉睡的土地,他功成名就时我刚摆脱尘土,他步步高上时我忙于追逐他的步伐,总是差着一步,两步,许多步。他利用我对于成熟者的懵懂与憧憬,为我搭建一个玻璃的城,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闪着白银的光,于是我以为那是波托西。原来从头到尾是我自作多情。或者说,我一开始就在强求他,以为那座高城是颗跳一跳就能伸手摘到的金苹果,以为只要我爱那么他也爱。
我想起他赠予我的那把日本刀,我曾因一时兴起把它从搁置架上取下,抽出刀刃,用指腹一摸便留下一个伤口,红色的血从里面流出来,过一段时候后结痂,只留下一个伤疤。他与它其实同样锋利,因为他也划开我,让我的血流淌出来,然后留下伤疤。等你一遍又一遍的把结的痂扣掉,即使等待它完全痊愈了,从此你一看到那处伤口曾经存在的地方,你也仍然会想起那道伤,想起那种鲜明的痛感,情不自禁想象着:啊,有血流出来了。
那天之后的第二天我回到西海岸,把钥匙寄回给他,连同寄出去的还有我五十年的回忆,也许最好把我的辫子也剪下寄给他。这或许是一种主动求饶,或许是一种要强,想要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想要假装我不在意。他收下了快递,没有来找我。我们再度相见时他也什么也没有说。就像他此前说的,梦醒了,你要活在最无趣的现实里。菲利普·拉金曾有名言:比我们的存在更长久的是爱。错,比我们的存在更长久的是塑料、猪骨和铅。至少这一切是因为他,而不是为了他。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就停在这里。当我写下这一切时,好像在写下一部可以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稍后便要把一地的稿纸收拾起来,送到派拉蒙或哥伦比亚的办公室,以一种焦虑的心情等待,等它被退还回来,或被丢进办公桌旁的垃圾桶。又好像我正做着一个三流编剧做的活儿,坐在我的书桌前,把白兰地酒瓶丢得到处都是,在剧本中安排每一个角色喜怒哀乐,安排他干他该干的事,说他该说的话,却唯独漏掉了自己的位置。可我实际上不是在写小说,也不是在写剧本,我在写我,和他。
过往像一扇被打碎的镜子,里面倒映出一千个被打碎的我,和一千个记忆里留有他的夜晚。我总以为我逃离了他,握着金线像握着救命稻草,走出那个囚禁我自己灵魂的迷宫。可我没有。我为我停笔也是为他停笔。我为我自己流泪也是为他流泪。我为我自己爱也是为他爱。
或许我应该继续写下去,写到一整个卧室一整个房子都堆满纸页,用墨水酿出一百一十年的偏爱与苦涩,然后把它们整理成一份精心打包的礼物,带着它飞到纽约,把它丢到他身上,把回忆丢到他身上。我要让他涌起一种感觉,类似悲伤,比疼痛更生动,甚至要愧疚,要他用他那玻璃般锋利的视线裁开他自己,要他像我一样沾染上失眠症,三万六千五百个夜晚的爱恨与交颈摩挲。或许我应该写下去,直到我肿胀的尸体被发现漂浮在我院中的游泳池里,直到我被绑在树上,被蚂蚁啃噬干净骨肉。但我拼合不起来那艘忒修斯之船,我放弃了。
我只是停下,把我的钢笔放下,放在右手边,像剪掉他衬衫上的一个线头。没有什么了,真的没有什么了。我所有的偏爱与敌视,欢愉与苦痛,欢笑与沉默,什么也不是,什么也没有。我死在了他杀死我之前,却还要央求他吻醒我。可我痛苦的是,写下这一切真的使我重新爱了他一遍。
时至今日,我仍然偶尔会想起我们的曾经,那些陈词滥调,想起那个下午,我走下楼梯,在弗朗西斯科身边看见他,想起他跳下火车,想起那个吻,那片海面,想起那把日本军官的刀,那个兔子洞。想起他曾叼着烟向我借火,我为他划亮一根火柴,而他伸手握住我捏着火柴的那只手。想起他搂着我的腰带我跳交际舞,却因为我舞姿的别扭而大笑。我仍然会想起我每次看见他时那种有如痛苦的欢愉。
我只是想起他,然后流泪。
Fin.
如果您读到了这里,感谢你的阅读!
Notes:
啊啊啊写完了……是莫名其妙突然想写的一篇正经一点的纽洛,因为此前都在搞笑,所以想整点史向,不过写到最后还是变成了怨妇文学(……)写到最后简直怀疑人生,感觉像诈骗。
为了配合叙事及我惨烈得狗都不要的文笔,对纽洛的情感线时间轴设定进行了小小的改动,不过总体而言,希望大家能看出这其实是一个老流氓渣男PUA西海岸初出茅庐小明星的故事,嗯。他们互相艰辛摸索,最终才终于找到如何与对方相契合,渣男渣男恋爱真难,不过好歹在lnq的便签里他们修成正果了,东西海岸和平了……你以为lnq画的小漫画里说我纽在帝国大厦上给你洛送戒指是她临时起意吗,不(你油饼
关于单箭头,本文作为LA视角,其实弱化了他的渣男程度,毕竟设定里是他自己写的,当然要把NYC写得更坏一点自己更柔弱一点,骗取同情心就是这样的。所以虽然都有单箭头倾向,但LA对NYC的感情是和WDC不一样的,他更自爱,更以自我为中心,也因为他和NYC的交际圈其实没有那么重叠,更加容易找到新的情感寄托(SF:什么)所以,他不像花生炖一样被老流氓PUA得那么惨烈。至于NYC,他有一种诡异的猎手情结,简单概括就是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好三俗的爱好啊林南浅。
这篇是(上),1860-1989,如果真的有可能,还有一篇NYC视角的1989-2016的(下),但这种东西感觉写完要折寿。
最后,我cp真好吃啊,大家都来!
以及继续暗示评论区……↓虽然我是菜狗,但我也想要评论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阴暗地爬行)
omg,彩蛋丢个纽洛旧文片段
在深秋踏入简媜的文字,像踩碎一地落叶,美与苍凉一齐涌现
◎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一座秋山的落叶 。
◎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虽是凡人,爱若爱到大雪满弓刀地步,接下来就是轻声告别了。
◎我们不要在这里,跟我回去十八岁,躲到台大校园杜鹃花丛下,不要被命运找到。
◎当你恒常以诗的悲哀征服生命的悲哀,我试图以文学的悬崖瓦解宿命的悬崖;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能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里,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
◎去光荣地受伤,去勇敢地痊愈自己,愿意这样期待我的生命,直到生命的尽头,我愿意是一个伤痕累累的人,殉于对人世的热爱之中。
◎天气真好,抚额沉思的缪斯少年、世间...
◎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一座秋山的落叶 。
◎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
◎虽是凡人,爱若爱到大雪满弓刀地步,接下来就是轻声告别了。
◎我们不要在这里,跟我回去十八岁,躲到台大校园杜鹃花丛下,不要被命运找到。
◎当你恒常以诗的悲哀征服生命的悲哀,我试图以文学的悬崖瓦解宿命的悬崖;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能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里,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
◎去光荣地受伤,去勇敢地痊愈自己,愿意这样期待我的生命,直到生命的尽头,我愿意是一个伤痕累累的人,殉于对人世的热爱之中。
◎天气真好,抚额沉思的缪斯少年、世间火宅内的同行者、旧雨与新知,把烦恼这件厚外套挂在树枝上,陪我散步吧。
◎爱情世界,无非是,撒了多少盐,就得从眼里流出等量的咸。
一些永恒的夏季风物印象
*
仲夏,烟火,梅子酒,沙丁鱼,樱花汇成的隧道,火车经过的小镇,夏天,我在想念你的味道。
|《海街日记》
*
夏天属于散文和柠檬,属于裸露和慵懒
属于关于回归的想像的永恒闲置
如果我把夏天的所有黄昏揉在一起,它将是
一个月的街道手风琴和洒水车
|德里克·沃尔科特
*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汪曾祺
*
冷布糊窗、竹帘映日、冰桶生凉、天棚荫屋,再加上冰盏声声,蝉鸣阵阵,午梦初回,闲情似水,这便是一首夏之歌了。
|邓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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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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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布糊窗、竹帘映日、冰桶生凉、天棚荫屋,再加上冰盏声声,蝉鸣阵阵,午梦初回,闲情似水,这便是一首夏之歌了。
|邓云乡
*
红砖路刚被雨水冲刷成干干净净的红色,高大的相思树和尤加利,把整条路给遮得凉凉绿绿的,是一种很好喝的空气。
|朱天心
*
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
|史铁生
*
夏乃声音的季节,有雨打,有雷响,蛙声、鸟鸣及蝉唱。蝉声足以代表夏,故夏天像一首绝句。
|简媜
*
夏天是色彩斑斓的美好季节。夏天是光彩四射力大无比的季节。色彩原封不动地浸泡在河水里。
|金爱烂
*
夏天是新除过的青草的味道,是晒黑的皮肤、防晒霜和咸咸的海水。
|迈克·维金
*
夏夜与蓝色闪电,风暴与羁旅劳顿。
|赫尔曼·黑塞
「砂日」伊甸鸟【2】
!!存在大量的捏造,以及个人理解(
某宗教经典捏造以及剧情捏造,
存在ooc,好像是在写一点流水账的日常,
大概是2.7前的砂X2.7后的鸟(你在杂糅什么
(误删了这篇,正好加点别的东西进来
列车组出没jpg.
砂和鸟在列车上。
7.
集过去、现在、未来于一体的神啊,
请睁开你的眼。
你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凛冽的风暴,
你发出的声音变成了大地的悲鸣,
你踏出的脚步变成了终日的干旱,
听见亚当和夏娃的悲哀,
冷漠的袖手旁观。
折断了高空鸟的羽翼
三位一体的你啊,
当真是救赎?
深爱世人...
!!存在大量的捏造,以及个人理解(
某宗教经典捏造以及剧情捏造,
存在ooc,好像是在写一点流水账的日常,
大概是2.7前的砂X2.7后的鸟(你在杂糅什么
(误删了这篇,正好加点别的东西进来
列车组出没jpg.
砂和鸟在列车上。
7.
集过去、现在、未来于一体的神啊,
请睁开你的眼。
你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凛冽的风暴,
你发出的声音变成了大地的悲鸣,
你踏出的脚步变成了终日的干旱,
听见亚当和夏娃的悲哀,
冷漠的袖手旁观。
折断了高空鸟的羽翼
三位一体的你啊,
当真是救赎?
深爱世人,神爱世人?
倘若如此,
何处有焦土。
沉迷美梦的鸟,
不要要停留于干涸的沙漠,
拥抱炙热的代价,
死亡与希望被标码。
8.
真好,朋友送我一只珍珠吵(鸟)。
「说实话,也算不上什么朋友。」这是开拓者的狡辩,他反复的向众人解释,是交情不深的人送的。等到众人反问,开拓者就跟大脑卡壳子似的一顿,什么都招了。
“虚构史…学家,你怎么和他们有关系?”三月七要爆鸣了,“你忘了杨叔和姬子阿姨叮嘱过什么了吗?你真造孽呀你!”
“还有还有啊帕,你还不嫌够掉毛吗帕!”帕姆努力跳起来,恨不得把扫把扬到所有人的脸上,“你还闹着要椒丘,要停云,又三天两头的给飞霄将军打电话。你是嫌本列车长还不够忙吗帕?”
一直站在旁边没有做声的丹恒突然开口,“还有,你真的觉得这玩意像珍珠鸟?”看着这一口能好几只珍珠鸟体型的五彩斑斓的大鹦鹉,丹恒把话接上,“真不愧是虚构史学家呀,这是什么构……”
冷面小青龙文明的把后一个字吞了下去。
开拓者:我现在说只是买同人本的时候碰过几面,你们信吗?
“不信(帕)。”
砂金是被这股动静捕获的。
9.
这场被孔雀定性为家事的骚乱,字面意义的一地鸡毛。
“没想到你还是鸟类疯狂爱好者。”刚被砂金点评为鸟类疯狂爱好者的开拓者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砂金绚丽的眼睛含着笑意,“这倒像是某个人mob里开发出来的东西。”
“你……”
开拓者还没来得及说完话,就被砂金打断,“一个答案交换一个条件,很公平吧?开拓者。”
“……”丹恒和三月七站在小灰毛旁,“让本姑娘听听/悉听君便。”
(画外音:
「扫地的大兔子!大兔子!」一阵扑腾翅膀的声音,「嘎!嘎!你有本事你放我出来,有本事你放我出来!」)
被摁住的开拓者强行接受了这个条件。只见精明的商人薄唇上下翕动,几句话就像连着丝线一样,飘进了耳朵里:
“能告诉我星期日现在在哪吗?”
10.
“少部分鸟类有定期的高温求偶期。”丹恒解释道,“虽然少,但实实在在是正常生理现象。”
一句完毕,砂金了然。摆明了,列车组怕狐狸露出尖牙呢。习惯性的眯起眼睛一笑,砂金说道,“我的问题好像并不是这个。”
“你想怎么样。”开拓者直勾勾的望着砂金的眼睛,“不管你现在知道与否,总之你们两人的误会早就理清。”
“谁说我要找他算账了?”
“除了这个,你还能干嘛?”三月七脱口而出,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捂嘴摇头,“我是说怕你…”
“三月七小姐有心了。”一手砝码耍得人眼花缭乱,上抛,重重的拍在背面,砂金看向开拓者,“接下来之事,皆取决于一念。”
“所有,或者一无所有…”
“垃圾糕!”开拓者高声喊出,赌徒离去的身影停下,“你让垃圾糕带着你去找小鸟糕,小鸟糕会带你去的……”灰色头发的主人低下头,说话声越来越小,“还有,”突然提高音量,“别吓着小鸟糕。”
11.
捏着手机的开拓者轻轻的碎在地上,丹恒从某尸体手中拿过了手机。三月七拎着灰毛的后领,凑在丹恒旁边。
“地球online出品,热带鹦鹉为原型,如果可以的话,请叫它聒噪鸟。”三月七有几分无语的盯着这资料,“所以这是它自己自言自语了30分钟的原因?”
丹恒看着装死的某人,送他去洗列车的心都有了,“这就是你说的帮手?你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这死鸟不仅自己不带说明书,还要我们卖那个赌徒一个人情!”三月七抗议。
在三月七和丹恒的凝视下,开拓者死的很安详。
12.
垃圾糕努力的东翻翻西翻翻,在总监大人的眼皮子底下,走出了一个平滑自在的s型。不说这家伙能不能带到路,招摇的孔雀已经开始担心这孩子的智力问题了。本以为是幻听,结果发现这一坨小东西真的在喵喵叫,砂金一时之间哭笑不得。
跟在猫猫糕身后的砂金心绪复杂:他竟然是欣喜,却又惶恐着。慈玉女士曾说,他一定是一个后知后觉之人。早些的赌徒浑然不觉,全然出于尊敬,闭口不提此事;现在发觉,肺腑之言。
他或许应该更勇敢些,就像那个故事中的伊甸鸟一样——可是他已经足够勇敢了,总是以身入局,以命相搏。
砂金突然站定,垃圾糕一顿,咬着他的裤脚往前拉。他屈膝,把这灰色的小猫托了起来,“就在前面吗?搞怪的小猫。”他微微偏头,躲过了玩他耳坠的垃圾糕。
应该是错觉,金色头发的主人觉得面前的小猫着急的话都要讲出来了。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猫猫糕踩在旧钢琴上,很显然,这里是杂物间。
旧钢琴年久失修,弦音不完整。
小鸟糕:“喵喵。”然后白色的小猫像是受到了惊吓,就连自己昔日的好友也不管不顾,边小声又凄惨的喵喵叫,边快速逃跑。
13.
总监大人也没料到会发生现在的情况。大名鼎鼎的赌徒小心翼翼的蹲着,拿着自己的耳饰,对着一只泪眼汪汪的小鸟糕。
垃圾糕:喵喵!
小鸟糕:喵……
完全听不懂喵语呀。砂金一时之间有点头疼,自己这样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他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听信了开拓者的那番话。是因为担心那人……所以才出如此失误吗。
等到赌徒回过神,才发现那种白色的可怜巴巴的小鸟糕朝他走来一点,而身前是投射下的影子。
“砂金先生,或者我现在该称为「公司」的总监先生。”星期日缓缓开口,“您是在钓鱼执法吗?”语气里没有砂金熟悉的味道,像是隔着冰面刻意的生疏。砂金没有回头,而是看着垃圾糕推着小鸟糕一点点挪出杂物间。
“亲爱的…”砂金郑重的将这个称呼说出口,“我想,我应该——”
谈话可不是回合制游戏,星期日少有的强行打断,他盯着砂金手上被摘下来的耳饰,“卡卡瓦夏……”耳羽聚拢,面庞都要被遮住,“你会怎么选呢?家人的意义是什么,你又会怎么选呢?我会害怕你的选择,害怕你孤注一掷的勇气,也请你不要在我面前总显得那么轻松……”星期日深吸一口气,眼眶红红的,“对不起…”声音细微到仿佛无法听见,“我忘记了你不是的他…”
砂金静默地站在原地,一个对未来相处完全空白之人,在现在这方缺口面前,战栗而又满足的接受着对方的爱意。
“这是,这只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失礼了。”鸟别过头,瘦削的脸庞和砂金印象里的猫猫唇没有办法对应。
14.
“哎哟,我真不想打断这甜蜜时刻。”头顶大包的开拓者,满脸幽怨的扒着门缝,“只是鸟鸟糕怎么哭都不停。”
丹恒配合的点头,三月七伸手擦小鸟糕的眼泪。
“而且闭嘴查到了一些关于「伊甸鸟」的事情,”丹恒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们可以谈谈那30万信用点的事情了。”
“丹恒之前就讲过了,这只是正常生理现象。”开拓者不依不饶,“你真是思之如狂啊,总监先生。”讲到这里,开拓者还没完,“而且根据他在列车上的体检来看,周天哥应该很早就有这种情况了。”
氛围组的三月七重重的点了点头,把话茬子接了上去,“所以在匹诺康尼做家主的那段时间才是实实在在的身体异常,激素分泌紊乱。”
丹恒询问了星期日的意见,把他扶回杂物间里面整理出来的一小间隔离房,虽然星期日表示,他完全不需要人搀扶。
“嘎嘎!这不是公司赫赫有名的总监大人嘛!”那只名为珍珠鸟的五彩斑斓的大鹦鹉,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跟在它身后的,还有妈妈命名为安慰的礼物的「沙狐糕」。
————————
tip:目前,总监大人还在思想斗争,虽然他已经完全接纳了未来的自己和鸟在一起的事实。
鸟的反应还是蛮反常的,虽然看着砂好像只是从现在的自己变成了过去的自己,只和鸟分开了一会,就搞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的,是的)实际上还是有别的原因的。
纯干货 | 如何创作一篇正史向小说?
写作纯干货系列的第二期。
本期,我们就从东汉王朝为例,以小切口入手,教你如何正确看待正史向小说,以及如何为这本小说筑造一个相对真实、客观的世界背景。
条目在第04部分。
01 动笔前,作者该做点什么?
尽管我们不是司马迁,不是班固,更不是史官。不过......我们还是得读史。
当你打算创作一本正史类小说之前,就应该意识到,它整体要比...
写作纯干货系列的第二期。
本期,我们就从东汉王朝为例,以小切口入手,教你如何正确看待正史向小说,以及如何为这本小说筑造一个相对真实、客观的世界背景。
条目在第04部分。
01 动笔前,作者该做点什么?
尽管我们不是司马迁,不是班固,更不是史官。不过......我们还是得读史。
当你打算创作一本正史类小说之前,就应该意识到,它整体要比架空类、现代类小说考究得多。
毕竟,你选定的朝代是切实存在过的——
大到它的上层建筑、经济策略、派系思潮、社会风化、民间习俗;小到铸币经济、衣冠冕服、四时节气和饮食习惯。作者不说要倒背如流,起码也要根据自己小说的侧重方向,精读过某些文献,有个基本认识。
部分情节为了剧情而做一些与真实历史有出入的改编,完全没有关系!虽然目前流传的正史也不一定真实反映了千百年前的全貌,但建议大家不偏离史实太多,不进行太多无端扭曲的创作。
02 怎么选定合适的朝代?
以东汉和西汉为例,我总结出俩方面,好让大家直观感受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你感兴趣的,就是最好的
管它贞观之治还是五胡乱华,有人爱大唐,也会有人像我一样喜欢混乱离谱的两晋十六国和南北朝。
所以在这点上,没必要某个朝代的作品获得了成功,就一昧也去钻研这个时期。你的首选应该是你感兴趣、有知识基础的朝代,这样攻读起来才更有趣味,也更能坚持下去。
(二)选定一个具体的时期
两汉因王莽而短暂中断,光武帝刘秀定都雒阳后,东汉的开国群体、上下构成和社会矛盾等方面与西汉产生了本质上的改变。例如东汉兴起的庄园经济、学术世家垄断和末年地方郡守和大族割据等现象,则是西汉所不显著的。
仅仅是同称为“汉”的一个时期,它上到阶级、经济、军事制度,下到男女的服饰妆发,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别。
因此,选定一个具体的朝代非常重要,甚至可以细化到某个时期。在西汉的作品中,选择文景、武帝或昭宣时期的非常多见。
比如我小时候很喜欢的一部剧《母仪天下》,背景从汉宣帝一直讲到汉成帝去世,讲述了汉元帝皇后、汉成帝母亲王政君的故事。
切记,如果不是研究极其专业透彻的情况下,时期越详细,文章也就越具体。
03 朝代选定之后,人物呢?
人物方面,有三个选择任你挑选:
(一)选定那个时期真实存在的人物
比如《三国演义》中选取的基本都是正史人物。
如果选择了这种方式,我的建议仍然是:尽量不偏离史实太多、不进行无端扭曲的创作。
罗贯中的手法我们可以借鉴,他没有全盘按照范晔的《后汉书》或陈寿的《三国志》来写,而是以此为参考进行发挥。他确实在塑造时掺杂了自己的好恶,但整体方向尊重了正史、没有歪曲。
央视《三国演义》电视剧则更在原著的基础上对三国人物进行了丰满刻画,在这点上做得格外好,没有偏颇,没有刻意丑化。但凡加进去的原创台词和剧情也力求符合人设,为剧情服务。
(二)自己加入原创角色
你可以只加入一位原创角色,也可以全篇都是原创角色,只借用朝代背景。
这些原创角色也可以各自对应着历史人物原型,只是被你改了名字,且对原有故事也做了戏剧化修改,这都是可行的。在人物的塑造上,自己原创的人物的可发挥空间更大,你写起来也更不受限,更得心应手。
04 除过人物之外的其他要素(本期重点)
一篇好的正史向小说,一定和其他各类型的小说一样,需要完整的背景刻画。
接下来的内容,则是本篇重点和精华,请注意根据你筹谋的小说类型,来挑选对你重要的条目。(括号里我都以两汉举例)
【朝堂与边境】
1. 选择的朝代,目前自上而下的行政体系是什么样?从大到小的行政单位是怎么划分的?(比如州、郡、县等)
2. 该朝代使用的是哪种货币体系?是否有代表性的经济政策?(如盐铁专营、均输平准等)
3. 该朝代的官制是什么样的?宫廷内/郡县中各大员长吏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上到三公九卿,下到县令县长,俸禄百石到千石不等)
4. 该朝代的军制如何?(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前后左右将军和杂号将军等)
5. 士兵来源和进入军队的方式是什么?(使用征兵制还是募兵制?)
6. 有没有配合军制产生的其他政策?(如曹魏时期的错役制、两汉盛行的屯田制、徙陵制等)
7. 士兵使用哪种武器?骑什么马?(如西汉引进大宛马,擅用弩,但尚未使用马鞍)
8. 宫城内外的护卫体系、负责人员有哪些?(如卫尉、执金吾和三署郎等)
9. 该朝代的版图多大?是否为大一统王朝?
10. 该朝代四方边境是安定/沸腾?各方面对的外族敌人有哪些?(如北境南北匈奴、西南羌族、东北鲜卑乌桓高句丽等)
11. 四方边境的主要城市叫什么名字?哪些职位在镇守这里?(如度辽将军、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戊己校尉和西域都护等)
12. 该朝代的皇帝是否短命?外戚、宦官与皇权的矛盾是否凸显?
13. 皇帝身边最亲近的部门是什么?政令、诏令和军令都是如何下发的?(如东汉尚书台)
14. 皇帝最亲近的大臣是哪一批?
15. 妃嫔等级、妃嫔来源的具体情况。
16. 该朝的地方势力/诸侯王势力与皇权是否博弈明显?
【民俗与文化】
1. 该朝以何治天下?(外儒内法?黄老之术?积极拓张?)
2. 这段历史时期中原大地的气候如何?每年的种植、收获、酿酒和养蚕制衣规律如何?
3. 该时期主要粮食作物和果蔬作物有哪些?人们的主食是什么?
4. 该时期儿童——青年的教育方式和地点是什么?
5. 是否有世家大族的学术垄断?(如东汉累世经学、私学兴起,出现四世三公的情况)
6. 该朝使用察举制、九品中正制还是科举制?
7. 该时期有哪些值得称道的科技、水利成就?
8. 该时期使用哪种生产方式?(灌溉、铸铁、酿酒、造纸等)
9. 该时期男女流行什么服饰和发型?
10. 婚丧嫁娶的习俗。(如东汉重视守孝养名、两汉女子皆可数次改嫁等)
11. 该时期建筑风格什么样?
12. 整体医疗水平如何?常用的诊疗方式和药材有哪些?
注:
上述是我简单总结了一些较为常见的条目,都是我们除过人物之外,要格外注意的点。
或许有些人着重想写庙堂之高,有人意在描述江湖之远。不一定要考虑到上述所有的因素,只需根据自己的想法,在我提到的这些条目中自行抉择就好。
由于篇幅和时间因素,噗噗写得或许还不详尽,大家可以评论区再补充,一起交流。
之后我会出一期,和大家分享“如何让读者被你书中的人物吸引?”等。
拜拜!我是一柚噗噗,下期见。
【美城段子】首都的茁壮成长感谢你们所有人
虽然段子但是支持考据支持辩史,我们首都小dc的励志童年故事不需要任何修饰!
推荐BGM:小白菜.mp3
READY?
本文又名:“你们北方南方一样烂”或“国会撕逼之痛击我的队友”或“打架可以别打孩子!”
ENJOY!
1.
从地理学上来讲,我们的首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给了南边亚历山大德拉的弗吉尼亚,一个是给了北边乔治城的马里兰。
马里兰温柔地开出多填了一个零的账单问首都房租是走现金还是贷款,支持直接购买;弗吉尼亚将亚历山大德拉交到他手中,像在教堂前将女儿交给不知道哪里来的混小子,语气严肃。好好照顾她,帮她发展,我会提供资金援助。
首都短暂...
虽然段子但是支持考据支持辩史,我们首都小dc的励志童年故事不需要任何修饰!
推荐BGM:小白菜.mp3
READY?
本文又名:“你们北方南方一样烂”或“国会撕逼之痛击我的队友”或“打架可以别打孩子!”
ENJOY!
1.
从地理学上来讲,我们的首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给了南边亚历山大德拉的弗吉尼亚,一个是给了北边乔治城的马里兰。
马里兰温柔地开出多填了一个零的账单问首都房租是走现金还是贷款,支持直接购买;弗吉尼亚将亚历山大德拉交到他手中,像在教堂前将女儿交给不知道哪里来的混小子,语气严肃。好好照顾她,帮她发展,我会提供资金援助。
首都短暂地呃了一声,看着作为华盛顿总统私有领地的亚历山大德拉,她似乎对自己受到国父偏爱这点心知肚明,骄傲地扬起下巴。“但国会不允许我插手南岸的事……”
我知道。弗吉尼亚说。所以我要支持的主要是你的运河建设。
2.
首都听到了,首都收回想跟亚历山大德拉打招呼的手,看了看横亘川流的波托马克河。决定将感谢放在心中。
3.
首都建设,每个美城义不容辞。
波士顿带着他丰富的房地产经验来了,他十分自信,壮志凌云,哪怕口袋里没有三张纸币也有信心能在未来首都的地皮上大赚一笔。
他凭借自己优秀的口才和丰厚的经历用低价拿下了华盛顿市的土地,签下未来十年一定建设出多少栋建筑的附带要求协议,然后看了看口袋里剩下的钢蹦。
他把价格翻了几番标上“特价”挂了出去。
4.
波士顿是美利坚的宣传口,新英格兰的大喇叭,能让英国人忏悔能让美国人群情激奋。在他的叫卖声中走过路过地城市纷纷驻足,最后东海岸的大老板竞价成功。
波士顿笑眯眯拍着纽约城的肩膀,笑得无比灿烂:恭喜啊,好兄弟。
5.
纽约城被他笑得发毛。上一次波士顿这么对他笑之后没多久就拉着费城打响了独立战争,下一秒英国人的舰队就撞进曼哈顿港。
他握紧自己建国后好不容易从弗吉尼亚那里卖首都骗来周转来的资金打了个寒颤。
6.
但那可是首都。就算潮湿、贫穷一无是处,土地不会辜负。
他用割肉的心情交出了钱包。
7.
然后已经资金流耗尽的纽约城终于听闻附带协议的故事。
8.
纽约城面无表情地带上自己全国最优秀的律师团,成功打响了建国以来第一起商业诈骗案的官司,将始作俑者告到破产。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9.
还有人记得这里有另一个受害者吗?
10.
已经出售土地产权但从未完成过建设的年轻首都默默看着那些粗制滥造的棚户。一直到十年后,仍有人这么写:
“一个人必须要有足够的爱国热情,才能放弃自己遥远家乡的安乐,作为各地人民所赋予众望的代表,来到这个肮脏泥泞的沼泽地,跋涉过淤泥一样的道路,在一栋简朴的大楼中决定这样一个伟大国家的政策与未来。”
11.
首都问国会能不能给自己拨一点钱建设市政。平心而论,这不是多么过分的要求,谁家的首都会穿着还是建国时唯一一套能看得过去的礼服,穿到满是泥泞与破洞?
总统先生完全、十分了解首都的困境,他拍着年轻城市的肩膀语重心长。
12.
“不要让大城市的虚荣感染你,那些华而不实的建筑、路灯与楼房有什么意义?你应当学习南方城市的美德。学会享受人们一起生活,彼此亲如一家的日子。”杰弗逊总统指了指自己庄园附近的里士满,当时南方最大的城市:人口不到费城的1/3,面积还不及华盛顿。“你看,那些浮夸的纪念碑和街道有什么用呢?”
首都看着拥有当时最奢侈的希腊风格建筑的州议会大厦、漂亮的花园和庄园剧场的里士满,他的衣服上确实没有任何纪念或勋章,但那料子看上去十分昂贵,漂亮的刺绣可能是出自伦敦的绣娘。
他疲惫得没有升起仇富的心。
13.
里士满将他看作自家兄弟,安慰他。“没关系的,你的国会大厦也很好看。总统先生不是总在那里开宴会吗?你在我们眼里也是个漂亮时髦的家伙!”
14.
不过他在夜晚的宾夕法尼亚大道栽过一次泥坑后就再也没有说过这种话。
15.
后来首都听见南方城们凑在一起嘀嘀咕咕说他比佛罗里达的洼地还致命。首都真是人不可貌相,总统先生真是聪明的选址云云。
16.
洼地没有阻挡英国人的步伐。
他们烧掉了所有联邦建筑,包括漂亮的国会大厦。唯一幸免于难的只有东北角用来存放专利的邮政大楼。
17.
首都在这里度过了战后修养的时光。
18.
不是所有人都希望他康复,当然。纽约州的化身,虽然相比于纽约城更脚踏实地,但仍对这糟糕的环境厌恶至极。他拉拉衣领,在会上起身——
“我想我们应该考虑一个更安全、更方便,也更体面的地方作为我们的首都。当然,最好的选择是北方某个大城市。一个时尚、优雅的都市——”
19.
宾州的化身微笑,点头。“是的,费城让我替他转达问候,欢迎国会回来。他为诸位先生保留了曾经的住址。”
20.
波士顿:“嘿。”
21.
在北方城市打起来的同时,离首都最近的工业中心、港口城市、英勇的战士巴尔的摩靠近这个还绑着绷带的小家伙,拍着他的肩膀安慰。嗨没关系,往好处想想反正那些破屋子被烧了也不可惜,再建还是一条好汉!
22.
首都僵硬了一下,给了他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23.
但考虑到巴尔的摩本也可以成为首都的选址,却从未参与过争抢,还在战争中奋斗到底,在围困中仍挑衅地高升国旗。首都仍然感到了莫大的支持。
这种感动在巴尔的摩将第一条铁路铺陈到首都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24.
本来也想争抢铁路的修建,但因为1812战争中飞快投降而从此受到首都冷遇的亚历山大德拉瘪瘪嘴,开始跟弗吉尼亚写信。
我想要回家。她写道,因为我们的首都是个白眼狼的家伙,他辜负了华盛顿总统的嘱托,还假惺惺地修建纪念碑来嘲讽我们南方人的心愿!他从未将我们的文化和历史看在眼里,我再也无法在这里呆下去了!
25.
当时弗吉尼亚正忙着在南卡罗来纳收拾这个动辄就要暴动的小崽子,手疾眼快的金发少年抢过信飞快读完,举起来摇晃着大喊大叫,哇啊啊弗吉尼亚你看,北方佬就是排斥我们!我们不能容忍这种侮辱和压迫!
26.
弗吉尼亚咳嗽一声,没有解释华盛顿总统的心愿其实是修建运河,让特区和亚历山大德拉都能扩大贸易从中收益。
因为这是她注资的项目,而在修建的开支远远超出计划后,她第一个叫停了所有建设,并收回对项目的许可证。
27.
弗吉尼亚问他,你想干嘛?
战争。南卡罗来纳郑重地说,脸庞仿佛在发光。
28.
弗吉尼亚做了任何一个负责的老殖民地该做的,就像当年他对跳起来嚷嚷宣战的马萨诸塞所做的那样。
她没用力地扇了南卡后脑一巴掌:别闹,我去帮你给总统先生写信,看看问题怎么解决。
南卡哼哼着:好吧,如果是你写的话。
南卡:把我写得霸气一点!
29.
“带着对我们共同的宪法自由精神,与一个团结的联邦的尊重,若非我们人民的福祉遭受极大损害、这国家中超过一半的人民都将饱受损失,兄弟之间被不该出现如此冲突……”
那封信成功阻止了1832年南卡抱着火炮直冲华盛顿特区。
但没有阻止二十八年后炮弹在萨姆特堡爆出震动全国的轰鸣。
30.
一个既不属于北方也不属于南方的总统来到他身边,肯塔基的林肯拍了拍首都的肩膀。他带来中西部与北方的部队。马萨诸塞、印第安纳、宾夕法尼亚…还有臭着脸抱着账本不撒手的纽约。
没关系。第一次有人对首都说。我们会誓死捍卫联邦与联邦的首都,并将我们反叛的弟兄们带回来。
这一共同的国家属于所有人。
在战争之后,这个伟大帝国会在他的首都合众为一,上帝赋予我们永恒光明的前景。
他们第一次没有抱怨营地的条件,没有再抱怨坑洼的街道。工业材料源源不断地送往首都,各地的人们在此驻扎、来往,生活,他们中许多人在战后没有离开,他们的后代、他们后代的后代从此留在这里。
我们是华盛顿人。他们说。我们的城市是美利坚合众国的首都。The capital of the United sates.
END.
【洪虔】我爱你一万年
江南盛:南昌 江可仰:赣州 江子棱:江西
江南盛跟江可仰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没人知道。
只是等众人反应过来,两个人早就当着面卿卿我我了。所有人心里顿时五味杂陈,直到江子棱打了个比喻才反应过来什么感受——不知道是猪对猪拱还是长成并心白菜。
“恐怖如斯。”抚州锐评。
“偷鸡摸狗。”九江点头。
“道德败坏。”吉安附和。
江南盛挑眉,搂着江可仰一语点破:“单身狗。”
于是景德镇气得哇哇大哭,拽着鹰潭说在这里待不下去了一起私奔吧。上饶信誓旦旦保证今天就要网恋奔现...
江南盛:南昌 江可仰:赣州 江子棱:江西
江南盛跟江可仰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没人知道。
只是等众人反应过来,两个人早就当着面卿卿我我了。所有人心里顿时五味杂陈,直到江子棱打了个比喻才反应过来什么感受——不知道是猪对猪拱还是长成并心白菜。
“恐怖如斯。”抚州锐评。
“偷鸡摸狗。”九江点头。
“道德败坏。”吉安附和。
江南盛挑眉,搂着江可仰一语点破:“单身狗。”
于是景德镇气得哇哇大哭,拽着鹰潭说在这里待不下去了一起私奔吧。上饶信誓旦旦保证今天就要网恋奔现,萍乡举着菜刀从厨房出来破口大骂。新余跺着脚,一把咬向宜春的手臂,宜春尖叫。只有江子棱还算冷静的自拍。
等等...自拍?
江可仰凑前看去,果不其然是对着鸡飞狗跳的一群人录像。江子棱乜眼看到了他,于是顺便抱过他的头换了前置。
“我们的常驻嘉宾哈,也是今天的罪魁祸首之一。”江子棱习惯性的拖长戏腔,又拉着人近距离观赏一番就扬长而去。
话题的内容也从一开始的“单身”变成了东加长西家短。
江南盛与江可仰站在一方,十指相扣,依偎着,江可仰突然一阵没由来的感慨:“ 真好。”
江南盛许是听到了,只装作不知:“ 你说什么呢?”
“我说,”江可仰凑上前去,嘴唇贴着江南盛的耳朵,声音放得极轻,“我爱你一万年。”
我爱你一万年,又不止爱你一万年。时间本就虚无,空间没有界限。海枯石烂,年年岁岁不停歇。我只能说是穿过五千年前骨笛的那阵风,海岩和花岗。曾经在那儿,现在依旧存在,自此往后也永不消灭。我爱你,胜过无数次春和景明。
[省拟]江南包含湘赣鄂吗?以及对湘的刻板印象
以下内容,出自省图书馆文献资料~江南,单就字面而言,应指长江以南地区,然而在历史上,人们在使用“江南”一词时,却赋予它不同的地域范围。据学者考证,“江南”之词始见于春秋时期,时指楚国郢都(今江陵)对岸的东南地段,范围极小。战国时期,楚在长江南岸拓地日广,江南的范围亦随之向东南扩展,延及今武昌以南及湘江流域。秦汉时期,江南主要指长江中游以南的地区,即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南达南岭一线。而在实际应用中,“江南”的范围极为宽泛,所用之处已到“一意之下而形势瞭然”的程度,如李斯《谏逐客书》云:“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史记·始皇本纪》载:“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
以下内容,出自省图书馆文献资料~江南,单就字面而言,应指长江以南地区,然而在历史上,人们在使用“江南”一词时,却赋予它不同的地域范围。据学者考证,“江南”之词始见于春秋时期,时指楚国郢都(今江陵)对岸的东南地段,范围极小。战国时期,楚在长江南岸拓地日广,江南的范围亦随之向东南扩展,延及今武昌以南及湘江流域。秦汉时期,江南主要指长江中游以南的地区,即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南达南岭一线。而在实际应用中,“江南”的范围极为宽泛,所用之处已到“一意之下而形势瞭然”的程度,如李斯《谏逐客书》云:“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史记·始皇本纪》载:“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金锡历来被视为东南吴越之方物土贡,故而可见,秦汉人的观念中,江南包括了今长江下游的江浙地区。不过,相对于长江中游的江南地区而言,秦汉时人指称下游的江南地区用得最多的还是“江东”“江左”等名词。
最早以“江南”作为行政区划名称的是王莽改夷道县(今湖北枝城市)为江南县,但王莽改制昙花一现,江南县旋改旋废,所以鲜为人知。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始于山河形便,分为十道”。其中江南道范围最广,囊括今长江以南,南岭以北,西起四川、贵州,东至海滨的近半个中国,可谓名副其实的江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江南道一分为三,即江南东道、江南西道、黔中道。其中江南东道包括今苏南、上海、浙江、福建以及部分皖南和赣东北地区。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江南东道又析为浙西、浙东(浙东与浙西时有分合)、宣歙、福建四道,其中浙西统辖今苏南、浙北、上海等地。江南西道亦被一分为二,即湖南道、江南西道(简称江西道),这成为今湖南、江西两省名称的起源。唐初设道,原是朝廷派遣京官巡察州县的监察区,安史乱后,负责巡察的观察使大多由手握军政实权的节度使、团练使等兼任,于是道便由监察区演变为州县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区。
以上是复制的资料内容
所以总结“江南”最早是特指当时的楚国郢都一带(现湖北荆州),后来楚国沿着长江向东南扩张,这个词涵盖的范围也不断变大!
一直到唐宋,依然有很多诗词把两湖地区称为江南,杜甫的七绝名篇“江南逢李龟年”就写于长沙,当初知道这一点后也是挺惊讶的,至少唐诗中并没有“江南”特指江浙的说法,估计这种概念是在明清时期才逐渐形成的!
如果说两湖只属于广义上的“江南”,感觉有点边缘地区的意思!但【江南】这个词起源于这一地区,还有江南名楼、唐诗宋词的底蕴,当做边缘似乎有点过分了!
讲真的,我是实在不懂b站上面一提到江南就只想到江浙皖的。不管是很多视频啊,还是评论区啊基本上就只提到这三个省。请问江西在哪儿呢?哪怕是江南一直在往东移,但是江西一直都在呀。有些人的评论真的让人匪夷所思,说我们不自信的,就说我们三个省为新ZG做了多少贡献吧,这点我们一点都不这样子的好吗?
你说我们湖南不是江南,我估且不搭理你。但你们要明白,我江西老表他要都不算江南,那你们江浙皖为什么也要算。知道江西在古代的统治力吗?你们加起来都没人家厉害?最厉害的时候,整个中心位置一半以上的人都是他们的。(尤其是明朝)
不知道某些上海IP的人在评论区里面争什么,这直接加深了我对上海的刻板印象。(之前那个视频删了,没截到图)它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它认为江浙沪才是真江南。但是很多人问它为什么这么觉得时,它就反反复复拿诗词举例,让人奇怪的是它一边拿汉朝不知名人物说的话,一边又拿明朝不知名人物说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言论,比如"江南卑湿″。也不知道它怎么用“江南卑湿”来说湘鄂赣的。卑指的可是地势低下,用脑袋好好想想是我们长江中游地势低还是它们江浙在的长江下游冲积平原地势低吧。湿:气候潮湿,我们湘鄂赣可不临太平洋嘞,自己想想是临海的迎风坡湿气重还是不临海的湿气重吧。再一个它用“卑湿”形容湘鄂赣是假江南,难道真江南是地势又高又干吗?它咋不说黄土高原是真江南呢?。再者汉朝时期江南得到开发没,人家连江南都没去过。还有,明和汉中间隔了多少年它知道不。你就说唐宋时期那些文人墨客描写的江南有多少是在湘赣鄂写的,反而就拿一个《忆江南》来反驳。我还说同时期杜甫写的《江南逢李龟年》还是在长沙的嘞。以及,《忆江南》里的一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写的是江洲,而江洲是现在的江西九江。它连资料都没查清楚,就拿这个来反驳,我都不知道该说啥。
还有,江南三大名楼及四大书院原来还可以不在江南啊。它连范仲淹写的《岳阳楼记》,王勃写的《滕王阁序》以及都背过的《登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都不知道,这足以看出来它是什么成份了吧。话说,江南四大学院有三座都在江西哦,这么说江西,不知道它是怎么说出来的。就连央妈都认可了宋城是江西赣州,杭州想申请都被拒绝了。
本人也是混省拟的,虽然我也磕江南组,但是感觉大家提到江南就只会想到这几个省,所以觉得有必要来说一下。
其实我只是觉得湘好歹也算是江南组的一员吧,至少在我混省拟的这些年,就没有看到几个人能把我爹写的温婉一点的。以及很多太太文里边,湘就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不喜欢动脑子的。嗯…这就很难评
我们湖南可是全国最注重教育的省份之一好吧。甚至于清末就建了很多西式学堂,很多县城中学光建校史就有100多年了。但是有很多湘家人貌似也都这么写,这就让我感到费解了,只能说你们对家乡的想法太有局限性了。所以说,希望能看到这篇文的人能改变你们的印象吧。
【随笔】如何写出不咯噔的描写
原标题:《华丽的描写:从飞翔到落地》
作者:我自己(?)
也来看看我的文学翻译吧求求各位大人了北原白秋 诗三首
经常看到大家在讨论“强吻玫瑰,白骨生花”之流的词藻堆砌的文字,但plq也有老师叫冤,说是“华丽风格 lives matter”。笔者因为文风原因/审美需求/约稿需要,经常需要写比较华丽的文风。所以思考了一下,如何让文章中一段华美的描写“落在地上”,体现出画面美、氛围美以及文字本身的音韵美。
或者说是约稿提价指北呢
attention:本文只讨论单段文字的词句搭配问题。好的小说是由文章结构与语言...
原标题:《华丽的描写:从飞翔到落地》
作者:我自己(?)
也来看看我的文学翻译吧求求各位大人了北原白秋 诗三首
经常看到大家在讨论“强吻玫瑰,白骨生花”之流的词藻堆砌的文字,但plq也有老师叫冤,说是“华丽风格 lives matter”。笔者因为文风原因/审美需求/约稿需要,经常需要写比较华丽的文风。所以思考了一下,如何让文章中一段华美的描写“落在地上”,体现出画面美、氛围美以及文字本身的音韵美。
或者说是约稿提价指北呢
attention:本文只讨论单段文字的词句搭配问题。好的小说是由文章结构与语言描写共同组成,譬如三岛的《金阁寺》的毁灭美来自主人公对于金阁的多次幻想,谷崎润一郎的《麒麟》的恶女之美来自几个段落间规整的结构重章叠唱,李碧华的《卤水鹅》的惊悚之美来自草蛇灰线的前后照应之美……结构是文章的骨架,本文试着给出一点“如何丰盈文字血肉”的思考。
先说结论:落地的华丽是一种在“虚构”与“生活”间找到了平衡的产物。
如果画一条线段,最左端是不加艺术加工的现实世界,最右端是完全虚构的抽象世界(包括声、光、色、道德、宗教、符号……etc)
那么,最左边的文字应该是这样的:
我早上吃了一碗白粥。我出门了。公交车来迟了。下车之后,我吃午饭,今天吃面,下午我去邮局寄挂号信……
这其中,我完全省略了自己对于客观世界的感受。在正常的写作中,我们肯定会忍不住写:
1、早上的白粥是昨晚剩下的,因是独居,没一顿早饭都是前一晚的剩饭,有种自得其乐的清贫感。(感受+主观评价)。
2、出门找公交车坐,往日就常常晚点的公交车,今天也恬不知耻、大摇大摆地迟到了。(修辞+主观判断)
3、我去邮局寄挂号信,不用想也知道,会很无聊。如果邮局能发生一场爆炸的话……(功能性的句子,给叙事提供动力,给故事提供变奏)
……
如果再主观一点呢?假定我们要从这一天的经历里提炼出一种氛围呢?是不是可以用上更多的修辞和意象?也许可以写:
咽下冷白粥,米粒在我的口腔里打转。九月出头,已过立秋,酷暑却没有消退,无聊读过午前的时光,仍是只有我和一面墙壁面面厮觑,墙壁上,几道黑色水笔的墨印子蚯蚓似的扭动。这是什么时候划上的?记不清了。无所谓。下午还要去邮局。那辆总是迟到的公交车,恐怕今天也是同样的无赖模样。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发生,比如那个冷清的邮局里,忽然发生一场爆炸——
如果我们更过分一点,心一横,把事实的部分去掉,只剩下“无聊的生活”的感慨呢?
那冷粥还在我的食道里呻吟,窗外烈日似火树影婆娑,噙着眼泪,无聊的生活是墙角的阴灰和巨石下的苔藓……
是不是有那味了。
虽然只是简单的距离,但也能看到,有风格的写作与颇受诟病的华丽词藻间,缺的其实是对现实生活的凝视。如果一定要到华丽到顶的文字选一个比例,我认为起码要保证20%的写实。这20%的写实,不但可以由叙事本身/人物的视角补足,也可以选择由喻体的用词补足,更可以用描写补足。在写尽了“碎镜面似的湖”,或者通感了“风声带出的风铃响”时,不要忘了凝视袖口的污渍,感受脚下土地的软硬,甚至是空气里的味道,是让华丽落地的良策。
实践(笔者的写作):
我从未见过如此奢豪、璀璨的寺庙,置身于七种色彩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天空、大地都是赤红的颜色,因为高温而扭曲的气体,在半空中虬曲成球状,散发若有似无的蓝色荧光。这种景象,光是看到都让人心悸。火中的寺庙把人与残忍的死亡联结在一起。因为知道火事之后的废墟会是何等的漆黑何等的寂寥,才宁愿忍受灼身的痛苦也要留在此地。
寺庙之上盘悬着一只孔雀。它栖息在寺庙顶,烈火燎身,即使羽毛已经被大火舔舐,露出焦黑丑陋的皮肉,也依旧自顾自怠惰地鸣叫着,以激起看客的厌恶与愤慨为荣。梦里的我被这只鸟深深地吸引,目不转睛地用目光描摹它令人惶恐不安的模样。
这是文章主角的一个梦。在文章的前期铺垫后,我需要尽我所能地描述一个恐怖又华美的梦境。为了让读者想象出这种华美,我选择了详尽地描述出“璀璨”的寺庙如何被烧毁。(像三岛是因为文章真和他有关)与此同时,正因为寺庙太“美”了,太虚幻了,在下一段中安排与之强烈对比的丑的孔雀,美丑相互照应,更能凸显这是个矛盾的梦境。
小结·本文的不足
虽然本文试着给出了一种对于华丽文字的可操作的描写方法。但文学的方法论始终是搭建在文字本身。本文不是定论,甚至不是标准,硬要说的话,笔者希望本文成为一种指北,一种卡文时的脚手架。如果评论区还有其他高见,笔者滑跪并且哐哐哐吸收。
另,受限于篇幅,本文并未详细探讨文段中“用词”的选择,仅在举例中提及少许。或许会让一口气阅读到事件部分的读者有些疑惑。这是本文的不足,日后可能会单独再写一篇小文探讨。同时,个别用词前后并不统一,从严谨的角度看欠缺欠出天坑。但毕竟不是正式的论文所以无所谓了请放过这个刚拔了牙物理意义边吐血边写文的作者
文学之路漫漫,见笑。
祝看到这里的人都妙笔生花。
远藤
敬上
【历史向/桂/湘/闽/赣】血与湘江
⚠历史向,无cp 浓度极高
⚠闽红五 湘红三 桂红一 赣红八红九
⚠史事:湘江战役
⚠字数:9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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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1月
在第五次反围剿的背景下失败下。敌军准备利用湘江易守难攻的地势以及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对我军进行围杀,因此,我军被迫撤至湘江一带。
由于敌人的作战部署尚未落实到位,中央便欲利用时间差,分四路纵队强占湘江,从全州、兴安间渡湘江,突破国民军第四道封锁线,前至湘桂边境的西延地区。
1934年11月23日
一支侦查部队悄悄摸进全州境内,经过一...
⚠历史向,无cp 浓度极高
⚠闽红五 湘红三 桂红一 赣红八红九
⚠史事:湘江战役
⚠字数:9k3
—————————————————————
1934年11月
在第五次反围剿的背景下失败下。敌军准备利用湘江易守难攻的地势以及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对我军进行围杀,因此,我军被迫撤至湘江一带。
由于敌人的作战部署尚未落实到位,中央便欲利用时间差,分四路纵队强占湘江,从全州、兴安间渡湘江,突破国民军第四道封锁线,前至湘桂边境的西延地区。
1934年11月23日
一支侦查部队悄悄摸进全州境内,经过一天摸排,他们并未发现一兵一卒。“按道理来说桂军应该把守着这里……难道是什么阴谋?”队长思考许久,决定将“空城”的消息上报。
那消息被快速上传,飞跃一座座山峰后,于25日落在湘手里。
“全州空城?”湘仔细浏览,凝神思考,恍然间意识到什么“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原来你也不想损耗自己的兵力,这样也好”
……
1934年11月25日
桂北地区。
低头是潮湿泥泞的落叶路,抬头是望不到尽头的漫漫征途,于这个季节的蚁虫仍然猖獗,行军中大部分人都在遭受疟疾折磨,轻则头晕眼花,重则高烧不退。
红一与红三位置并列,都处于整个迁移部队的先锋位置,两军团如两把交叉的利刃,为后续队伍撕开条安全通道。
而此时的红一在接到全州空城的消息后快速行军,欲抢占要塞,但敌方也意识到本应布防森严的全州却无兵卒,正加派部队向全州而来。
……
“给指挥发电,说,红一军团已经成功击破敌军的阻击,顺利进入桂北”
桂背着一名大腿中弹的战士,边走边对旁拿着小本的战士道。
“另外……”他将背上有些脱力下滑的战士往上掂掂,扭头看了看身后的队伍:“还有多少奎宁?”
“先生,剩的不多了”战士将小本子塞进胸口的口袋中,从随身布包里掏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瓶子。
“这些”
“不要留,都发给战士”
“可是……”
“都发给战士”
“是”战士小跑着离开了,桂再次掂掂后背上的人,以免对方滑下来。
“先生…我还可以自己走……”虚弱的声音从后背传来。“你想自己走然后栽下去吗?其次,我是担心拖慢队伍行进速度”战士听闻此话,闷闷地咳嗽几声。
他知道桂是刀子嘴豆腐心,担心队伍慢是有的,但 抛下重伤病人就可以解决,可是这支队伍都在扶持着伤员前进,身体情况还算好的人背着或抬着伤员前进,谁也没有把谁丢下的意思。桂只是找借口让他安心休息。
……
这名战士也遭遇着疟疾的折磨,前不久卫生员给他测过体温。高烧四十度,他的神志变得不清醒,时而蹦出一句话,时而安静的如凋竹。
那名战士头靠着桂的肩膀,口中仍执着喃喃着什么。
桂有些莫名庆幸,好歹背上的人是有温度的,如果,如果凉了呢?这周围连一块可以掩埋尸体的地方也没有。
……
与此同时,一支队伍也向着湘江兴安、灌阳方向快速行进着。
……
“红一进入桂北了”湘拿着巴掌大的纸质地图,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在上面比划着。那张小地图已经有些模糊,边缘也有些毛毛的。
“如果不出意外,没有半路杀出来个什么,红一的先头估计比咱早到”
他将地图叠起来,塞进衣兜中:“估计27日就能到”
“先生,后续部队的消息”
湘接过纸展开看起来。
“这么慢?”
“共先生那支队伍辎重带了多少?”
“报告,几乎都带上了,包括印钞机”
“印钞机…印钞机?”他低声念叨一句,皱眉不解“那东西是能下饭还是能载人飞天?”
“这是打仗来了?不知道的以为哪个土老帽儿结婚呢,接下来应该给敌人发喜糖了吧,呵”湘笑呵呵的调侃,下瞬就变了脸“给指挥发电,红三军团成功进入桂北地区,正向计划位置前进”
“是”
……
11月26日
红一、红三部分抵达新圩。
……
二纵队的战士们明是一群年轻人,正是身强体壮之时,按理说行动速度只快不慢,问题就是沉重的辎重压住了他们的速度,整个队伍像肿头鹅一样摇摇晃晃。整条大队伍不像是去行军打仗,真是湘所说的,像哪个土老帽儿结婚。
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个速度下去,他们五天也到不了湘江边,而敌人又呈包围之势向他们袭来。
……
1934年11月27日
红一军团先头第2师渡过湘江,控制了脚山铺至界首间30千米的湘江两岸渡口,开始为后续渡江部队打掩护。
11月28日
红三军团第4师先头第10团也渡过湘江,进至界首以南光华铺、枫山铺地区。
此时的后续部队距湘江渡口还剩八十多千米,但因辎重过多,道路狭窄,行动迟缓,每天仅能走二三十里路。就这样先头部队花费很大代价带来的时间差,被花在不必要的重物上了,以至于错失良机。
……
指挥室内,共厉声道:“红一红三已经到达指定位置,战士们已经给后续部队打出了时间差,撕开了一道口子,可是二纵却因为辎重根本走不动路”
“再这样下去,二纵队可能会成为大部队的累赘”
他指着地图“让这么多军团保护着后方,他们是在跟几十万人周旋!!不是几支闲散队伍!是全副武装的几十万敌人,说难听点就是在拿我方战士的命去铺路”
“共同志,请你回到二纵”
共正在气头上,眼中透着质问,他看向说话那人:“你对我说的有什么异议?”
“这位是上级机关派来协助我们的军事顾问,是从著名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我相信他的部署不会有错!”
“敌方封锁线已经摆开了!”共深吸一口气,稳住自己颤抖的身体“要清楚这里是哪!要清楚敌我差距!”
“现在改变还来得及,不能再往西走了”
那顾问眼中透着鄙夷:“难道你们就如此脆弱?难道军队就如此脆弱?这都挺不过来还打什么仗,还指挥什么兵?”
共看出那人眼中的鄙夷,按下反驳的冲动。
那人继续道:“我们去湘西的目的是去和二、六军团汇合,共同抗击敌人,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尽快会师,这是我们三人的决定,你必须服从”
共开口还想再说什么,那人抢先道“二比一,少数服从多数”
共:“……”
不想和这两人进行过多纠缠,他对一旁战士道:“我申请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共先生,我们与上级机关失联了”
“失联了?”
共:“……”
共缓缓叹出一口气,他再次请求。
“希望你们能采纳我的建议,让二纵队把辎重卸掉吧…”
“我们晚一分钟过湘江,就会有数十名甚至上百名战士牺牲”
“对不起,我们不能采纳你的建议,这些东西是大家的财产而非个人的,我们这样也是为了队伍的后续发展。二纵走的慢,加快步伐前进就行了,少休息一点少睡一点,我相信很快就会赶上一纵”
共眉头拧起来,不知是因为高烧还是愤怒,脸有些发红。那股怒火他压不住了:“别在这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去扛着那百来斤的东西!!”
“不吃不喝不睡加快步伐试试”
“那些东西是凭空来的?是从地上捡的还是天上下的?那些东西都是战士们创造的!只要我们还有人在,那些东西就还能再造!!”
“扔它不就是为了保存军队有生力量吗?!是人重要还是东西重要?!”
“共同志!!我请你回到二纵!不要以为这条军队是你们组建的就可以随便参与指挥工作!”
“你怀疑顾问,难道是要怀疑上级作出的决定吗!!”
共与那人对视,共觉得荒谬至极,胸膛因为愤怒与不甘起伏着,他觉得有些头晕。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气氛陷入冰点。
最后,那顾问为了缓解双方关系道:“共同志,请你相信我”
……
共回到二纵队,因气急头仍有些晕。看着这些年轻的战士们脸上咬牙坚持的表情,心脏抽抽的疼。
“先生,给您药”一名背着枪的战士走上前伸出手,满是泥土的手上躺着一个小瓶子。
“咱们还剩多少奎宁?”
“一点点”
共将战士伸来的手推了回去:“拿好吧,队伍里如果有严重的,把药喂下去,如果没有药了,就煮些浓茶喂下去”
“可这是您的药”
“先生也在发烧啊”
“给更需要的人”
……
同时。为掩护中央、纵队及后续军团渡过湘江,红1、红3军团奉命在桂北湘江两岸的新圩、脚山铺、光华铺等地区,构筑工事,阻击敌军。
……
11月28日
脚山铺处
“报告,桂先生,敌军3个师从全州南下,于傍晚与2师警戒部队在鲁板桥交战,我方退至脚山铺阵地”桂暗道不妙,他们还是太慢了,没有巧借东风。
“后续部队,尤其是二纵,他们走到哪了?”
“还有八十多千米”
“这么慢?是伤员过多吗?”
“报告,是辎重,二纵带的太多了,根本走不动路”
“……”
“我知道了…现在希望他们能快点……”
停顿片刻,桂继续道:
“脚山铺处我方兵力不足,布防仍不完善”
桂双手交叠,目光落在地图上“将协助红五军团守道县的红一师主力,以及防守界首的红二师四团调回来”
……
11月29日
脚山铺处
脚山铺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只有20几户人家。脚山铺正面太宽所需布防的兵力太多,但这里是一个理想的阻击地,其南高北低的地势使得从北面上来的敌人只能采取仰攻的方法。可是在敌军人数比2师要多得多这种情况下,此地的劣势被放大。
……
2师与敌军激战,枪炮齐鸣,死亡如黑云,压在每个人头顶。九架轰炸机对红一军团防守的脚山铺阵地实施猛烈轰炸。
敲打心脏般的巨大爆炸声接连不断的响起。
随后不等2师喘息片刻,敌方又集中火力猛轰。
但因为红一军团构筑阵地十分巧妙,敌军未能达到通过轰炸消灭我方大部分人的目的。
等到敌军大部队攻上脚山铺,轰炸机离开时,战士们这才展开还击。很快到了天黑,敌军被打的抬不起头,只能狼狈撤离。
……
光华铺处
光华铺是一个无所依靠的小村庄。村子周围大部分都是开阔的水田和坡度不高的丘陵。
夜时
“窝擦,营长,那边有亮光”
“哪边?”
“那边”
“那是……手电?敌人打过来了!准备战斗!!!”
于是,三营截住敌军,保卫渡口安全。
由于界首渡口附近并没有构筑完善的防御工事三营与敌军短兵相接,战至11月30日拂晓。
……
“报告!!前方急电!”
“念”湘手中正拿着指挥传来的电报,这时前方却又出了事情。
“三营伤亡较大,敌军已突破十团防线,渡口已被占领”
湘猛地抬起头,探身伸手拿过战士手中的电报,快速地看着。
他眉头紧锁:指挥电报消息是纵队即将抵达湘江东岸准备渡湘江。但敌军已经占领了渡口。
“给十团发电,将三营改为预备队。一二营前往界首渡口”
湘在地图上来回比划着,补充道:
“新圩那边加派红六师的十八团”
他又拿起一沓电报快速翻了翻
“给大部队发电”
“请大部队全速前进,我四五六师伤亡惨重,新圩五师已伤亡过半,再不渡江结果就是”
“全军覆灭”
……
位于侧翼的是红八红九军团,他们负责保护纵队免受侧方敌人袭击。但红八军团才于9月21日建立,大部分都是江西地区的孩子,平均年龄仅18岁,很多人都没有摸过枪。
赣对于红八格外担心,看着那群孩子脸上稚嫩的表情,以及清澈的眼睛,他总是不忍心与其对视,至亲之间依依惜别的场景仍在眼前。他只希望纵队能快点,再快点,红八遇到敌人简直就是活靶子,他们还是孩子,他们不能死。
……
意外总是比期许来的快,红八如人间蒸发般成建制消失。
“什么!”
“红八消失了?”跟在红九屁股后面的红八消失的极快,当红九试图与红八通气时才发现了无音讯。“不可能!那么多人不可能说没就没!就算是遭遇敌人也不可能一点枪声没有!再联系试试看”赣有些激动,红八成建制消失可不是小事,双方兵力比例变得更加悬殊。
红八消失的消息很快传到湘、桂、闽那里。已经渡江,处于先锋位置的湘桂不敢过多猜测,毫无凭据的猜测对战场无益,他们也不相信红八消失的突然,只希望红九或者指挥尽快与红八取得联系。
而位于大后方,负责保护纵队尾部、阻击追兵的闽似有所感,不久他们队伍的侧翼遭到斜后方敌人切入,但这支先头不成气候,很快就溃败了。远眺后方部队,他扶树而立,突然有一个猜测:难道红八遭到敌人拦截,抵抗不住,被迫散开了?
无论怎样,只要红八活着就是好的。
……
“应该走小路!大路目标太大!!在敌方轰炸机的干扰下不仅伤亡惨重而且根本走不动路!”
“战士不应该怕死!!要走大路证明自己!”
就在共和顾问再次争吵时,湘的消息也传到。
“报告!红三军团发电!新圩面临失守!!”
顾问立即道:“调34师前往支援!”
“不行”共出声制止道“34师距新圩太远,等他们赶到,新圩的战士就已经全部牺牲了!”
他指着地图“现在比较合适的方案应该是让五师后撤,三十四师向前,在合适位置重新布防”
然而,最终的结果并不如共所愿。
……
一二营直奔界首渡口,在经过多次冲杀和争夺后最终夺回了界首渡口,但是在争夺激战过程中,十团团长多处中弹牺牲。
……
在夺回界首渡口后,队伍马上进行修整。
黏滑的血泥坑遍地都是,黑烟随着风缓缓飘散着。战士们脸上满是血和泥土,只能看见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卫生员!卫生员!!快抬担架过来!!”
“兄弟别死……别死啊……哦哦你还没死……”
“伤员,跟我一起,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除了救人的呼喊声,还有嘎嘣嘎嘣的声音。
一名坐在血泊里的战士将一小把炒黄豆塞入口中,呆呆的咀嚼着,嘎嘣嘎嘣的声音听着牙疼。
另一名战士背着伤员,走在被血浸润的黏腻土地上。
每走一步都有鞋上涂满胶水般的粘腻声。
忽的,他止住了脚步,眯起眼睛看向远方,猛地大喊起来:
“敌军攻过来了!!!”
……
11月30日
脚山铺处
1师赶到脚山铺与2师一同打退敌军数次进攻,予以敌方重大杀伤。
1、2师也遭严重损失,部分阵地被敌军攻占。
桂看了看手表“从各师各抽调一个团的主力用作预备队,剩下两个师的主力全部都安排在公路两侧”
……
“同志,合眼睡一会儿吧,我守着”一名战士抱着水壶对旁边抱着枪的战士道,那圆圆的破水壶也是跟他东跑西跑的战友之一。
火堆燃烧着木头噼里啪啦的响着,为沉寂的弥漫着死亡气息的战场添了些许声响与生气。
“不用了 你快休息吧”抱着枪的战士环顾一圈周围的战友,稍稍放下些心。在这只有噼里啪啦的夜里响起一声惊呼“豆儿滚下去了!!”
也正是此时,敌军从部队侧方攻来。
放眼望去,是一片头盔反射的亮晶晶的月光。
“和1师一起移动!!”
“避免被分割包围!!!”
……
敌军一波又一波的如潮水般涌上,发狠的撕扯战线。红一军团各处阵地均出现了动摇,伤亡的数量也在进一步的扩大。
敌军拉长了我方的战线,使人员不得集中。抱着消耗我军实力的想法,敌军投入了大量人马。尽管知道敌人的目的,但红一军团不得不死守阵地,竭尽所能的为大部队争取过江的时间。
整座山因炮弹而燃烧成了火海。
冲天的火焰将漆黑的夜映的通红。
敌人见正面进攻不能达到目的,将大部队迂回至我方整个阵地后方和侧翼。
此时的部队,已经连续四个晚上未眠,一天多未进食。
……
桂看着传过来的伤亡报告,握紧了拳头,但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在敌人攻击节奏愈发迅猛时,稍有布防不慎都会有全军覆没的可能。“令1、2师退守至夏壁田、水头、赤兰铺、白沙铺一带”阵地真的守不住,只能向内稍作收缩。
……
光华铺处
“报告!!前方急电!敌军增援部队加入战场!”
“多少人”
“共计四个满编团”
湘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报告!!十团急电!”这时又有一名战士跑进来。
“新任十团团长牺牲!部分敌军向红4师11、12团侧后攻击”
“让红十团保存实力在光华铺后方构筑第二道防线!将附近四师的两个团调去支援十团”
新圩面临失守……到底该怎么办,如果新圩失守,那纵队将直面敌人……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湘焦急的思考着:
“将五师调回,留18团阻击新圩之敌。并且令五师一个团迅速打击东岸,趁敌还未站稳脚跟,把东岸打下来!”
“报告!!浮桥被炸塌了!!”
“等轰炸机过去赶紧修!!!在大部队赶到时必须保证浮桥能走人!!”
“最后,让所有人挺住!!一个敌人都不能漏!!不能让敌军妨碍部队过江!!”
……
黄昏
中央纵队开始过湘江,处在光华铺高处的敌军像疯狗般向四师开始反攻,经过一夜艰苦的战斗,四师守住了第二道阻击线。
……
12月1日
凌晨
脚山铺处
“报告!急电!”
“上级命令红一军团不惜任何代价守住阵地,以开辟西进的道路”
桂皱了皱眉头,不用任何人多说他也会死守阵地。在他思考的时间,指挥室内安静了片刻。
“将原电发至各团各师”
……
拂晓。
轰炸机的隆隆声响彻天际,如雁群般极速扑来。分辨不清是哪个地方先被炸弹点燃,紧接着的是密集如雨的爆炸声。
桂再睁眼却发现自己被埋在了废墟下。耳边厮杀的声音由模糊变得越来越清晰。
他用袖子抹了抹眼部,站起来时有片刻的晕眩。桂低头看着暗红色的土地,弯腰从地上拾起一把沾着血手印的枪,检查枪身,上膛,一气呵成。
……
敌军在飞机掩护下,采取正面攻击与迂回包围的战术发动猛烈进攻。
……
一名战士奋力拼杀着,眼前的敌人刚倒地后面又有大波敌人涌上,就当他专心对付前方敌人时,却不知自己的身后悄悄爬起来了一个假死的敌军。
当他感觉到身后有人,转身准备攻击,却只见到一把闪着血光的刀立在头上往下劈。
他已经来不及做防御动作了。
就当那名战士以为自己要离开这个世界时,他看见一把刀贯穿了敌军的头部,接着铁器碰撞的叮鸣声,敌人的刀擦着战士的肩膀劈了下去。
那名战士还没反应过来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他僵硬的转头朝扔刀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名满身是血的人单手持枪而立,投掷的动作还未收回。
那名战士认出了那人的袖章,他脑内浮现出一个惊天动地的想法。
三步两步跑上前,他说话都变得不利索“先生,已经,已经打到军团,军团指挥处了?”
“没有”桂抬起胳膊用袖子抹了抹脸上的血,声音让人听着心安。
“那,那您怎么浑身上下都是血?”
“被泼的”
“?”
“同志,记得补刀”桂抬手向不远处地上一名正在挣扎爬起的敌人开枪。
“枪,你拿着”
……
红1、2师奋力拼杀,掩护中央机关和红军主力于17时前渡过湘江,向西延地区前进。
……
光华铺处
完成灌阳新圩阻击战的红五师赶来,与红四师一道阻击敌军,使得中央纵队在中午时分安全渡过湘江。待中央纵队穿过桂黄公路,红四师才奉命撤离。
红四师完成了阻击任务,可是红十团在这次阻击战中全团牺牲超过一半,两任团长全都牺牲,整个阻击战红三军团牺牲了两千多人。
……
红五军团34师在半路遭到了敌军的袭击。待突围成功后,34师马不停蹄的继续赶往新圩支援。
战士们举着火把,在密林中快速前行着。
“闽先生!!电台在突围过程中损坏了!”
一名战士抱着电台叫住了举着火把的闽。
“两部都坏了?”闽心头一紧,要知道在这种时候失联一个小时哪怕一分钟局势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他们未能及时配合行动,那后果不堪设想。
“是的,全坏了”
“修!赶紧修!!”
……
仍是黑夜,34师已经赶到了新圩。
火光照亮阵地,大家在18团的阵地中寻找着存活的战士。战壕中的血已经没过脚踝,湿湿黏黏的液体将鞋浸湿。
没有,一个都没有。
没有找到存活的战士。
“阵地上的18团”
“全都牺牲了”大家在心中不约而同的得出这个结论,遍地的尸体与弹壳,鲜血与炮弹碎片。
“……”
原来,袭击他们的敌军是踏着18团的战士的尸体走过来的。至此,18团阵地由34师接管。34师再编队伍。
“团长战死参谋长替,参谋长战死一二三营长按顺序顶,营长战死,连长替!!”
师长厉声道:“决不能让任何一个敌人穿过阵线!”
……
“电台修好了吗?!”闽焦急的询问,未与其它部队联系,这种失联让他有种危机感。
“报告!已修复完毕!”
“发电!向红三湘报告位置,以及联系34……”
“34师来电!”
“快念!”
“我等已到达阵地,18团战士全部牺牲”
红五的大家听闻此言皆是一愣。全部牺牲……?还没有其它什么反应,闽只是在脑中不断回忆这几个字,湘的那支精锐全牺牲了?那感觉愈发飘渺,他逐渐缓过神来。
“转给红三!时间来不及了,让34师将遗体安放在后山上,任务完成后,一定安葬好他们”
……
在新圩、脚山铺、光华铺阻击战的同时,担任红军总后卫的红五,在永安关、水车一带阻击“追剿军”第3路的追击,掩护纵队及红军主力渡过湘江。
全线各部战斗纷纷进入白热化阶段,脚山铺处的红一与敌军拼血,红五红九遭受后方、侧方敌人正面进攻,红三在湘江两岸保护纵队过江,浮桥炸了又修,修了又炸。
有的伤员为了不拖累部队过江,用尽力气滚落担架从山上滑下去,落得一尸骨无存的下场。而在八方死守的情况下,部队行进速度仍不理想。共此刻看着炮火连天的江边,看着那些本可以活下去的战士……他猛回头再次去找顾问,这次不达成目的绝不罢休。
……
“必须扔掉辎重!包围圈已经缩的很小了,如果再不扔,我带领战士就地打游击!怎样,是抬着辎重一起死还是去夺那打出来的一丝生机?!”共来势汹汹,不给顾问讲其它话的机会,“我倒数三个数!”。
“可以卸,但印钞机必须留下”
共没时间再讨价还价,立即到江边让二纵战士们卸掉辎重。
……
人在阵地在,哪怕只剩一个人,也会拼命守住阵地,靠的是铁般的纪律和秩序。各个战场已然进入尾声,战线被反复拉扯,有的子弹打完了便摸到敌方尸体位置摸枪,有的自制燃烧瓶在敌方阵地横冲直撞,有的扛着敌人尸体将战线向敌方推。能用的能打的已经告罄,那便开始白刃战,前一个人死了后一个踩着尸体往前冲。
那碧色江水现在已经发红发黑,不知是两岸冲天的火光还是从身体中流淌出的血液,也许都是。轰炸机瞄准了这条江水,炮弹如飞尘,密集的在两岸引爆,但阻止不了大部队过江的步伐。
……
湘趴在对岸,用望远镜观察着湘江部队过江进度,额头缓缓滑下几滴汗:枫树脚等地敌人再次大批量的涌来,这一仗长如半个世纪而不见结束,况且已到危急之时。他用胳膊胡乱一抹,急迫道:“发电至各军各师,再坚持最后一波,集火进攻!!”
他又扒着望远镜,在渡江队伍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中喜悦顿起:终于!二纵终于来了!
……
二纵卸掉辎重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渡江,此时,红一于右侧脚山铺,红三于左侧光华铺,红九红八红五于小后方,现在只剩34师仍在新圩阻击敌人。而新圩是决定渡江是否顺利的重要据点,如果这里被敌方抢占,那么就是桂系铺天盖地的绞杀。
……
新圩处
战士们都知道作为最后一支突围部队的使命,虽然说是最后渡江,但是大家知道,他们可能过不去了。战士们挨着坐在一起,抱着枪,中间是师长。
“兄弟们,这是最后一战”他意味深长“我对不起各位,这里先道个不是”他将灰扑扑的帽子摘下来,捏在手中,最后没有多余的伤感。
“各位都是条汉子,我们下辈子见”
他将帽子扣回头上,站起大呵:“全体都有!听我命令!!兵分两组准备突围!!”
……
1934年12月3日
此时湘江渡口已是一片死寂,不闻鸟鸣只闻啜泣。
共静静的看着湍急的湘江,看着那两座用血肉筑成的浮桥,他要等,他要那在新圩的34师要那走丢的红八,他要更多战士能渡过湘江,他多希望这时候能从那遍地尸骸中再发现一两个幸存者甚至更多。
桂捂住被碎布缠绕的伤口,默默走到共身侧,朝地上吐出一口混着草根的血,他深呼吸缓了一会儿:“该走了”
共没有回应,只是那有些瘦小的身形倾诉着什么。湘胸前还挂着望远镜,他站在共身后,揉揉满是红血丝的眼睛:“走吧…”
“不要”共的声音透着几丝固执。
湘眉头一皱,还未等他发作就被闽拦住,他朝湘摇摇头,转而对共道:“对未过江的队伍,已经暂时撤销向北的命令,就地打游击”
共激动起来:“就地游击……连掩埋遗体都不够的人都不够怎么游击!!”他说着有些哽咽“我们出发时八万余人…到现在,只剩三万多……”似是如鲠在喉,每一句话都讲的很困难“短短五天,那么多人都没有了…他们都还是孩子啊…!他们的爹妈是期望着过好日子,信任我们才把孩子交给我们的…一个个……都是有名有姓的孩子”泪水从眼中涌出,迟来的悲伤弥漫在每个人心头。
这时,一直在旁边一言不发的赣说话了:“共,红八,那么多孩子被打散,活下来的,来到这里的只有寥寥,还有红三战斗至死的18团、最后留在新圩的红五34师,以及更多为了大部队能渡江而牺牲的战士,我们继续前进的意义不仅有报仇,再回去、再等下去,等后批追兵来了,可就功亏一篑了”
“你想让那些战士白白牺牲吗?”他话语平淡,可脸上是难以言表的悲伤,是啊,红八的那些孩子大部分都是江西人。
在这里呆着有什么用呢……?只有活下去,活下去报仇才可以平息怒火与悲伤。
湘朝后方一挥手,早已布置好的炸药将浮桥炸的粉碎,他盯着队伍中的某个人,幽幽道了句什么,只是谁也没听见,只有闽在一侧给了湘胳膊一个肘击。
……
湘江涛涛而去,其中流着的是鲜血与眼泪,它承载着一代人的回忆,将那回忆送到更久的地方,将这里的故事送到更远的地方。
故曰:“三年不饮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鱼”
【完】
彩蛋:湘在炸浮桥时悄悄说了句:“早知道一枪崩了那个……”还没说完就被闽来了一肘击。
【皖赣】平生故人,去我万里/上
-修仙pa
-江西=江鹿,安徽=江淮
风在追逐,带动几抹影子奔路。绿叶低着头,摇摇晃晃,最终指向一片茂密的森林。
江鹿小心爬行绿丛中,耳畔是几位年轻男子的谈话声,而不是追逐他的屠夫。他仔细听了听,也是来抓贼的,但是跟自己这种偷鸡摸狗级别的不一样。不过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又走了。
确定没人后刚想去逍遥快活,却发现有人拉着自己的衣服不肯松手。回头一看,地面上躺着一个人,衣服破烂不堪,还带些血渍。
江鹿一惊,扯过衣服又蹲下拍他:“嘿,道友?你没事吧?”
很快传来虚弱的回音:“快死了算大事么?”
江鹿迅速往后蹦,意识...
-修仙pa
-江西=江鹿,安徽=江淮
风在追逐,带动几抹影子奔路。绿叶低着头,摇摇晃晃,最终指向一片茂密的森林。
江鹿小心爬行绿丛中,耳畔是几位年轻男子的谈话声,而不是追逐他的屠夫。他仔细听了听,也是来抓贼的,但是跟自己这种偷鸡摸狗级别的不一样。不过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又走了。
确定没人后刚想去逍遥快活,却发现有人拉着自己的衣服不肯松手。回头一看,地面上躺着一个人,衣服破烂不堪,还带些血渍。
江鹿一惊,扯过衣服又蹲下拍他:“嘿,道友?你没事吧?”
很快传来虚弱的回音:“快死了算大事么?”
江鹿迅速往后蹦,意识到自己行为过激,于是讪讪笑道:“道友,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单纯怕你讹灵石……”
“右边。”江淮的声音再次响起。
“什么?”江鹿下意识应着。
“回血符。”
江鹿悟了,于是两手上前粗暴扯开了江淮的外襟,摸了会才找到回血符,给人家的时候还想着这衣服料子真好,一上手就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到时候可以多要些救命钱。
符纸很快燃烧灰烬,取而代之的是江淮的好转。
江鹿有些好奇:“我且冒昧问句,道友招惹了什么?修的哪一道?竟如此狼狈。”
江淮抬起头。凌乱的头发衬得脸庞更加苍白无力,怎么看都是富贵公子的类型。
江淮抿唇:“我主修符纸,副修剑道。”
“双修!道友有实力。”江鹿着实敬佩道,“那又怎么会沦落至此?”
江淮低头,边处理剩下的伤口边回答:“天赋太高遭小人陷害出宗门,怕我回去又请人将我赶尽杀绝。——那道友呢?修什么道?”
“卜修。”江鹿有些心虚,更详细来说,他还是个散修。一个没有灵石和铜板的散修,连吃住都成问题,难怪只能偷吃食谋生了。
过了会江鹿终于把自己说服,又一脸骄傲道:“我向来卜的最准。”
以往村里的人,丢些什么总是会先问自己。自己也算得又快又准,那段时间几乎靠算命为生。只可惜镇里的人不信这些。
他们忙得很,不愿意去看这种牛魔鬼神。与其把铜板给江湖骗子,还不如投向庙里。
江淮见江鹿变脸之快,不禁有些好笑。随意道:“是么?那也给我来一卦?”
江鹿爽快应了。
两人就这样席地而坐,日光照在风面上,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只漏在地上散碎一片。
片刻后,江淮率先睁眼,对上那双认真的眸子。
“如何呢?”
“集大成者。”
江淮愣了一下,忽而大笑起来。他起身拍了拍不存在的灰尘,眉眼间还带着笑意:“道友好生有趣。在下江淮,想与道友交个朋友。”
“我叫江鹿。「野鹿眠芳草,春禽响暮山。」的鹿。”
江鹿想,也许可能真是自己卜卦不精,他还从未给“人”卜过。而且,现下无事处处太平,又哪来的救世主呢?
“江、鹿。”江淮一字一句念着,然后背着余晖走下山。他的声音越来越飘渺:“我们有缘再见。”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许是苍天赐下的缘分﹣﹣他们开始相遇。莫名其妙,却又理所应当。
“你怎么又跟着我?”江鹿毫无斯文之样,扯了鸡腿就开始大嚼,说出来的话含糊的不成样子,“手艺进步了。”
从一开始的别扭到现在的熟练,两人的缘分一步步加深,因果线也不断缠绕。
江淮斯文撕了点肉,靠着他坐下:“你再给我卜一下?”
“我从不给朋友卜卦。”
“为什么?”
江淮认真看着江鹿的眼睛,想从中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江鹿顿了一下,接着抹嘴道:“我讨厌离别。”
讨厌离别,所以一开始就不敢付出真心。而且,明明是害怕吧。害怕关心的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所以干脆没有牵挂。
江淮罕见的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