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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慎看 有参考 本人珞嬷 私心all珞...

  我喜欢加一些小刘海

  翻到了一堆,溅射一下

  然后抓紧睡个午觉

雷人慎看 有参考 本人珞嬷 私心all珞...

  我喜欢加一些小刘海

  翻到了一堆,溅射一下

  然后抓紧睡个午觉

居然

选择(题)十八

离上次更新居然快3个月了,我太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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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蒂尼抿着唇,科斯塔库塔刚刚挂了电话,带着揶揄的声音仍有几分余韵在——“你的小舍瓦离家出走了。”“别担心,没跑远,在我租给他的房子里呆着呢。”“这是怎么了,怎么又躲着你了?”

他自然知道舍甫琴科为什么会躲着他,刚到罗马,卡卡就带着些许不赞同的神色把舍甫琴科提前返回米兰的前因后果描述了一遍。对于卡卡的想法,他倒是挺能理解的,富裕中产家庭出身,干干净净,顺风顺水,在这种正义感爆棚的年纪自然是非黑即白的。

但舍甫琴科……他无法承诺一个童话世界,可以不赞同,但至少要妥协。......

离上次更新居然快3个月了,我太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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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蒂尼抿着唇,科斯塔库塔刚刚挂了电话,带着揶揄的声音仍有几分余韵在——“你的小舍瓦离家出走了。”“别担心,没跑远,在我租给他的房子里呆着呢。”“这是怎么了,怎么又躲着你了?”

他自然知道舍甫琴科为什么会躲着他,刚到罗马,卡卡就带着些许不赞同的神色把舍甫琴科提前返回米兰的前因后果描述了一遍。对于卡卡的想法,他倒是挺能理解的,富裕中产家庭出身,干干净净,顺风顺水,在这种正义感爆棚的年纪自然是非黑即白的。

但舍甫琴科……他无法承诺一个童话世界,可以不赞同,但至少要妥协。

马尔蒂尼划开手机,浏览了一下多纳托草排的行程。两天里既有和托蒂的会面,也有福尔梅洛的高管会议,的确太过匆忙。AC集团收购福尔梅洛后他都没有真正来看过,比埃尔霍夫正在大刀阔斧地改革,难免会有一些阵痛,既然来了就值得多花一点时间表个态度。罗马一堆议员也要维系一下感情。和托蒂的会面倒是可以拖后一点,狼王的势力固然不容小觑,但舔着脸往上凑反而达不到目的。合则两利,托蒂不是傻子,如果只是一味的冲动莽撞绝对不可能成为如今的罗马狼王。

或许是应该听从多纳托的建议,把停留的时间延长一点。

 

舍甫琴科仰面躺在床上,房间陌生得很——就像科斯塔库塔租给他的时候说的,他在这房子里也住不了几天。

其实刚开始,他还是习惯性地回了马尔蒂尼家——带着一点点无处宣泄的怒气和无法排遣的委屈,对内斯塔设的这个局真的就丝毫没考虑过自己的感受吗?

可是——回到卧室,洗完澡,裹上常用的被衾,闻着熟悉的味道,无法遏制的渴望却瞬间盖过了一切。这时候,如果马尔蒂尼出现在身后,只要环住他的腰,他就一定会转过身,贴上他的唇,不生气、不闹别扭,享受温存。不知不觉已经被Alpha掌控得如此深了吗?那一刻,他几乎是逃一般地离开了马尔蒂尼的房子。

床头的八音盒叮叮咚咚地响着,是这次去罗马,卡萨诺的父亲送的礼物。音乐是他自己谱的曲,请手工匠人定制的,好听且别致。卡萨诺的父亲音乐造诣颇深,只可惜追逐梦想的心最终消散在了幸福的婚姻里。两全其美不容易,倒也不能说不好。

卡卡还要在罗马逗留几天,为卡萨诺做身体状态评估。这小男孩长高长壮了不少,在俱乐部里踢得风生水起,对未来充满期待,言谈中颇为傲气的表示,“里奇,你不用为我担心,我不会找Alpha的,我才不要被激素控制呢。你开的抑制剂对我来说足够了。”

在发呆的档口,跳舞的小人已经停了,舍甫琴科重新上了发条,现在市面上的音乐盒早就是电动的了,反倒显得这种古朴的音乐盒更难得。他出神地看着穿芭蕾舞裙的少女翩翩起舞,跳得再美,终究也只能在这个小小的盒子里。很快,发条用尽,音乐和舞蹈戛然而止。舍甫琴科从床上坐起来,茫然地合上了音乐盒。

手机上有几条未读的信息。邮箱里有新邮件,很久之前,马尔蒂尼就会把每日行程发给他,这个小仪式至今未变,不过多数时候是多纳托代发的。罗马的行程排了四天,福尔梅洛、托蒂、议员……满满当当,真是不把老板当人。只是……算了,也不会活不了。舍甫琴科开始回复BSD网站上的一些法律问题咨询。

——“大晚上的,怎么不睡觉”过来的是洛洛的私信。

——“你不也没睡吗?”

——“在看法律援助的案子。”

——“这么晚还在看?很复杂吗?”

——“倒也没有,不过最近老板压榨得比较狠,都没时间顾BSD上的案子,有点不安心。”

舍甫琴科对着手机微笑,真喜欢这样永远心热的洛洛。“我能帮得上忙吗?”

“有空的话帮我接点案子呗。”

没等他回答,案子的链接就不客气地“叮咚”一声发了过来。

舍甫琴科点开链接,居然觉得有点兴奋,恍然回到了大学里挑灯夜战的时光,孤单、无助,却也倔强向前……

 

老板不在,工作不减。内斯塔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私人定制香薰产品的发布会了,当事人倒是对被迫离开拉齐奥的实情一无所知,还特地约了他共进晚餐,开解一下。“舍瓦,你别想太多,这个项目纯粹就是商业合作,他们之间没什么,我看得出来。”

“我没多想,我知道,这个项目我们不做,有的是人要做”舍甫琴科端起酒杯和内斯塔碰了一下,“你只管做你的,不用担心我。”

“那你这些天闷闷不乐的为了什么?别把我当傻的啊。”

舍甫琴科暗暗苦笑,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不开心。冷静下来想想,算计内斯塔初衷并不坏,手段也不算出格,当初收购福尔梅洛的时候,不也是一番翻云覆雨手,这次无非是自己也成了棋盘上的一手棋。当然,这些天身体激素水平的变化也在和他作对,抑制剂只能缓解,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你知道圣诞节前里奇去找过萨拉吗?里奇也参与了项目,会不会合作得不开心?”

“里奇和你说的?”内斯塔匆匆咽下一大口菜,“还说让我不要告诉你呢。”

“他没说,是萨拉和我说的。”

“什么!他找过你?说了什么?”内斯塔语气里带着几分紧张,他嘴上说着萨拉和马尔蒂尼没什么,其实也是没什么底气的。和萨拉只是项目推进上有沟通,人家前情侣间有没有什么,他可拍不了胸脯。

“没说什么,只是说他和保罗之间没什么”舍甫琴科机械地切着牛排,他和萨拉只是偶遇,的确没说太多,但也不是没有扎刺。萨拉说得没有错,他和马尔蒂尼早年的关系不是什么秘密,不管有没有那些多事的媒体,自己迟早都会知道。

真的就这么笃定吗?事先不言明、不澄清、不征求意见,反正花一点点心思,就可以让自己一头栽在里面——怎么会不栽进去呢,或许从坐着他的滑翔伞飞离陡坡的那刻起,就已经收不住了。“桑德罗,放心,我不至于为没影的事胡思乱想”舍甫琴科定定神,不想让自己的不安影响到别人。

 

这样的晚上,有人陪着打发时间也挺好,如果一个人呆家里,怕是早就难受得想哭了。舍甫琴科看了一眼手中的抑制剂,自从和马尔蒂尼在一起后就没怎么用过,真想砸了。可砸了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得再取一支。

门铃叮咚叮咚地响……

什么人?什么人都不能开门。

发情期的Omega,孤身一人,找死吗。

门铃停了,电话响了。

不管它,先打完抑制剂再说,不然话都说不利索。

然后,传来了开门声。他紧张得浑身一激灵,抑制剂掉落在地上,洒了……“谁!——保罗?你不是要明天回来吗?”

马尔蒂尼瞥了一眼屏幕倒扣在桌面上的手机,又瞥了一眼地上的抑制剂,不着痕迹地深呼吸,慢慢平复节奏混乱的心跳,“多纳托再细致,也不会在排行程的时候把你的发情期考虑在内。”

也对,这不能怪多纳托,舍甫琴科眨巴了几下眼睛,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个逻辑。不想说话,不想问任何问题,任由马尔蒂尼把他拖进怀里,细密地亲吻着额角、鼻尖、唇齿。真好,不需要任何表示,他的Alpha就知道他要什么。但这是不是他想要的全部呢?不管了,起码现在管不了这么多。宽大却略显粗糙的手掌抚过他的背脊,和睡衣的丝滑相映成趣,舍甫琴科想把马尔蒂尼的皮带扣解开,又想把他的衬衫扯出来,难免有点欲速则不达。

“在这里?”犹豫且疑惑的语气。

他大概是不习惯在别人家里吧,舍甫琴科想。但他想在这里,再怎么着也是自己租的房子,“就在这里,好吗?”

马尔蒂尼听着急促的喘息,有点无奈,舍甫琴科就是削弱他自制力的存在。“好”他一边回答,一边配合着舍甫琴科的动作,“我们先去洗个澡。”

淋蓬从头到脚把两个人浇得湿透,舍甫琴科不受控制地收缩了一下,贴着胸腹的瓷砖微凉,背后却是火热的,杂乱的呼吸交织在一起,配合着体内的律动,没有规律,却可以让人沉沦。我是离不开他的,洗完澡,在吹风机的噪声中,舍甫琴科茫然地得出结论。

躺在宽大的床上,马尔蒂尼缓缓揉捏着舍甫琴科腰侧的肌肉,刚刚的运动似乎有些过于激烈了,赌什么气呢,明明知道发情期不好受,也不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可是——他轻轻叹息,这些年真的已经很少有人能让他服软了——最终还是压缩了半天行程,匆匆赶回米兰。

“怎么了?”舍甫琴科听到叹气,乖觉地转过身。

“没什么”马尔蒂尼笑笑。身边的人眼睛泛着水光,身上红得东一块、西一块,像极了被欺负后充满委屈的样子,倒是自己小气了,有什么服不服软的,照顾好自己的Omega不是本分吗?“舒服了吗?”

舍甫琴科眨了眨眼睛——眉弓好看、鼻子好看、颧骨好看、嘴巴好看,眼睛尤其好看,只要这双蓝眼睛温柔地看着你,就再也硬气不起来了。

从小他就很疑惑,王子为什么要喜欢灰姑娘,就凭漂亮的脸蛋,华贵的礼服,璀璨的水晶鞋?骗小孩呢,傻子才信!舍甫琴科忽然有点明白这些天为什么不在状态了,他是在害怕——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他从来不是有决定权的那个。

“你呢?”他问得很轻,也不打算听答案,翻身趴到马尔蒂尼身上,舌尖在古铜色的身体上流连。正如马尔蒂尼熟悉他一样,他也一样熟悉马尔蒂尼——舒服,但没有满足,夜还可以很长……

 马尔蒂尼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有点疯狂的夜晚,反正科斯塔库塔主卧的床已经一片狼藉了。他缓缓退出来,如果不是前面已经来了几轮,可能今天就忍不住标记他了。“你愿意吗?”是自言自语的问句。毕竟,Omega被标记后就基本失去了重新选择的权利。

舍甫琴科颇为勉强地睁开眼,没有回答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只是扭动了一下身体,抱住马尔蒂尼,一下子空了有点没安全感。

马尔蒂尼看了看手机时钟上硕大的“4:00”,“起来,换个房间睡,明天我让德米放你假。”

舍甫琴科清醒了几分,翻身坐起来,本能地想作一下,“那你也别去上班了,反正行程也是排的明天返回。”

明明是不讲理的话却又莫名地带着点乞求,马尔蒂尼心头痒痒的,又软软的,吻了吻他的额头,“好,明天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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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为什么过审就像在猜哑谜,没头苍蝇似地一通删删删,实在看不出哪里有问题啊

🐾🦄

庆祝方式

论斯拉夫亲吻礼与意大利贴面礼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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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舍甫琴科还未曾来到米兰时,他从未想过在基辅的庆祝方式有什么不对。

在基辅迪纳摩,或者更久远的预备队和青年队里,自己或队友进球后,经常互相或一团人抱着,捧着脑袋一通亲亲。

对他来说这很理所应当。

所以当他来到米兰,势如破竹地进了第一个球后,也理所当然的想着应该会有一样的庆祝,就和以前一样。他展开双臂盼望着新队友像以往一样聚过来抱抱他,接着交换一个鼓励的亲亲。

[图片]来自斯拉夫队友的亲吻还是如同基辅队友一样热情,当然,如今在阳光刺眼,经常让他不自觉蹙眉的意大利,这份热烈会让他想起冰天雪地的基辅。

而意大...

论斯拉夫亲吻礼与意大利贴面礼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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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舍甫琴科还未曾来到米兰时,他从未想过在基辅的庆祝方式有什么不对。

在基辅迪纳摩,或者更久远的预备队和青年队里,自己或队友进球后,经常互相或一团人抱着,捧着脑袋一通亲亲。

对他来说这很理所应当。

所以当他来到米兰,势如破竹地进了第一个球后,也理所当然的想着应该会有一样的庆祝,就和以前一样。他展开双臂盼望着新队友像以往一样聚过来抱抱他,接着交换一个鼓励的亲亲。

来自斯拉夫队友的亲吻还是如同基辅队友一样热情,当然,如今在阳光刺眼,经常让他不自觉蹙眉的意大利,这份热烈会让他想起冰天雪地的基辅。

而意大利队友则稍有不同,比如和他同年一起来到米兰的队友们更喜欢用拍脑袋搂脖子的方式来鼓励庆祝,尤其以里诺为甚,其实这也不赖,当然如果力度能轻一点也许会更好。

他没有任何不满,好吧,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疑惑,所以当比利照例来和他谈心时,不用什么迂回,一问他就操着磕磕绊绊新学的意大利语全说了。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说出来畅快多了,他微仰头看着面前一脸关切的比利,想到今年刚来意大利的时候,住处出行语言问题…母语俄语的他学意大利语,真不是一件容易事,统统仰仗了比利的帮助。

比利一直很关爱俱乐部里球员的身心健康,尤其新入队的,来内洛后不仅全程负责衣食住行,连他们学习意大利语也费了不少心思,一直密切关注着队友们的各种状况,所以他很快就察觉到了这个新来小前锋的变化。

这很不应当。毕竟新队友都是他负责接待的,样样全包,他暗下决心务必给予他们如沐春风的待遇,他相信自己完成的很好。

所以当面前皱着眉头的小前锋一脸天真地询问有关斯拉夫亲吻礼与意大利贴面礼的区别时,他有一瞬间的呆滞“因为他也不知道”他揉了揉小前锋的短毛脑袋,然后重重拍了拍对方的肩,准备回去好好查资料。

舍甫琴科接下来开始发现有点不对,比如里诺也开始使用亲亲的庆祝来鼓励他,他抖了抖十分感动但有点点想要拒绝。在又一次进球后里诺一把搂住他脖颈强硬地亲他后,他决定赛后和里诺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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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no也许你不必这样勉强…”他眨着眼睛望着面前比自己还小两岁的8号“维持原样就好…”

但里诺明显看起来有点不太愉快“Billy要求让我亲你的!还是说你以为我很乐意?意大利男人从不亲男人!”

“可桑德罗不是这么说的…”

加图索“…”



直到某一次回头取东西的他,在更衣室里亲眼目睹了,这个7号黏在他的队长身边,眼睛亮晶晶的“队长~进球奖励”他刚想进去拍开这个不懂事的前锋,顺便教育一下他怎么可以和队长撒娇并造成困扰!?就看见他的队长不仅笑了笑,还偏头在前锋的额头亲了亲“干得不错,继续努力,但在意大利,亲吻代表着调情,所以不要随便吻别人”更顺手揉乱了前锋的深金短毛。
 加图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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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该是刚来米兰的时候被怒搓头毛


东北小黑猫

徐明浩的三款美甲都是同一家店做的,审美是适合我们明浩的

徐明浩的三款美甲都是同一家店做的,审美是适合我们明浩的

树芽_(:3」∠ )_

之前一安老师的约稿,实在太可爱了,一起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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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异生

【MM】〈5〉酒不醉人(上)

  *起名废就是我了。

         ——

         肖恩在削苹果。 

  小巧的水果刀灵活得就像他自己的手指,这只青苹果十分新鲜,富含纤维素和维生素,是开启新的一天的最佳选择,薄薄的果皮均匀盘旋,完整地落在了餐盘里。 

  “梅伦德斯医生最近非常关注我。”肖恩放下刀。 

  “嗯哼?”利亚把果酱涂在吐司片上,“你那个讨厌的上司?” 

  “他是一个很厉...

  *起名废就是我了。

         ——

         肖恩在削苹果。 

  小巧的水果刀灵活得就像他自己的手指,这只青苹果十分新鲜,富含纤维素和维生素,是开启新的一天的最佳选择,薄薄的果皮均匀盘旋,完整地落在了餐盘里。 

  “梅伦德斯医生最近非常关注我。”肖恩放下刀。 

  “嗯哼?”利亚把果酱涂在吐司片上,“你那个讨厌的上司?” 

  “他是一个很厉害的外科医生。”肖恩说,“我不讨厌他。” 

  “得了吧,大部分上司都很讨厌。”利亚耸肩,咬了一口吐司,“不是整天剥削你,就是没完没了地骚扰你——有时候真羡慕你们男人,只需要应付第一条。” 

  “骚扰?” 

  “说的具体一点。”利亚咀嚼着食物,“性骚扰。” 

  “那应该报警。” 

  利亚笑了,“然后丢掉自己的饭碗,不得不重新开始找工作?小朋友,你和姐姐的思路一样,但绝大多数女人因为害怕被炒掉,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肖恩沉默片刻,“也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怎么说呢,这种事情……非常微妙,很难形容。”利亚说,“你还是快吃吧,别迟到了。” 

  肖恩看了一眼表,拿起苹果和背包冲出了公寓。 

  任何事情都会有合理的解决办法,如果一种手术方案行不通,他会再想出更好的一种。 

  外科住院医肖恩·墨菲一整天都在被这个问题困扰。 

  当天晚上,他们的团队合力让一个主动脉夹层的孕妇脱离生命危险后,手术台上的气氛变得轻松了起来,梅伦德斯请巡回护士帮自己擦掉额头上的汗,说: 

  “今晚有人想去喝一杯吗?” 

  手术室静默一瞬。 

  “我请客。” 

  住院医们小小地雀跃了一下,也许有人心中暗暗想着趁此机会敲诈他们老板,林医生看了一眼专心缝合的肖恩,决定做一次好人,问: 

  “肖恩,你今晚有空吗?” 

  “有。”肖恩头也不抬地说,他和克莱尔在配合着做最后的收尾工作。 

  “Emmm——你喝过酒吗?” 

  “Yes。”肖恩说。 

  “出人意料啊肖恩。”朴问,“喜欢什么?” 

  肖恩抬眼,思考了两秒钟,“薄荷。” 

  梅伦德斯心中一动。 

  “薄荷?”摩根问,“什么酒?难道我像朴一样,已经与时代脱轨了吗?” 

  “Shut up。” 

  “是莫吉托。”肖恩敢肯定就是这个名字。 

  “原来如此。”摩根说,“Well,味道很友好,但……怎么说呢,喝多了也许会醉,而且不容易察觉。” 

  手术已经进行到了最后,其他人都刷手换衣服到办公室坐等boss请客,克莱尔和肖恩缝皮。 

  晚上九点钟,克莱尔打完最后一个结,与肖恩对视一眼,“完美。” 

  “她会慢慢恢复的。”肖恩说。 

  “当然,沙妮,帮我解开手术衣的带子。”克莱尔活动着自己的脖子,又在原地跺脚,“这次手术时间太久,我的腿都站麻了。” 

  肖恩拱手,安静地站在一旁等候,现在巡回护士只有沙妮一个,他需要耐心地等上几秒钟—— 

  微凉的手指拂过他的后颈,帮他扯开了系带,然后往下,沿着他的脊背解开其他的带子,肖恩认为这手指不属于任何一个女护士,因为它不够纤细柔软,而下一秒,他的想法就得到了验证,因为他听到了梅伦德斯的声音: 

  “累了?” 

  是的,这是肖恩的回答,做八个小时的手术谁都会累,但他说好像不出来话了,现在的状况不太妙,因为手指的触感好像停留在了他的皮肤上,让他产生到了莫名的紧张,可这种感觉……好像并不坏。 

  “我做第三年住院医的时候,有一次连续工作了二十七个小时,四台大手术,转身。” 

  于是肖恩转身了,梅伦德斯还穿着洗手衣(难道他一直呆在观察室吗?),鹿角探出了他的领口,肖恩想到了那天晚上,他看到了纹身的全貌。 

  梅伦德斯替他把手术衣扯下来,扔进医疗桶,“走吧……Dr.Murphy。” 

  更衣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肖恩站在自己的柜子前面,忽然想起那个仍未解决的问题,这是个提问的好时候。 

  “Sir?” 

  “嗯?”梅伦德斯系着衬衫的扣子,回过头来。 

  肖恩依然背对着他,他从不怯于提问题,但现在,他在逃避。 

  “我想问你……如果被上司性骚扰,应该怎么做?” 

  “……What?” 

  “利亚说这是——很难解决完美解决的问题。”肖恩似乎感觉到血液在缓缓地流向脸颊,带着异常的温度,这不应该,他只是在问问题而已。 

  “她还说……”肖恩艰难地说出早就在心理准备好的句子,“这很微妙,难以描述。” 

  他听到了一声低笑,“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肖恩说,他从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与对于某些常识性问题的无知。 

  梅伦德斯走过来了,每次脚步声都清晰无比,他站在肖恩的背后,“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试着为你解释,但不是通过语言——你会介意吗?” 

  “我想我……不介意。” 

  肖恩几乎是在和自己赌气了,他是高功能自闭症患者,他不喜欢变化,任何细微的变化都可以被他注意到,水龙头滴水的频率,面包上巧克力酱的多少,空气的湿润程度,他对一切精确的东西了如指掌,但现在,有些东西脱离了他的控制,他需要再谨慎一些,一定可以找出来—— 

  思绪戛然而止,梅伦德斯在身后环住了他,手掌探进了上衣下摆,掠过皮肤来到他胸骨剑突的位置,低沉的男声附在耳边,带着微微的热气,“就像这样。” 

  骨节分明的手掌抚摸着他的肋弓一路向下,又向前在他的腹部游走,肖恩的心跳声大得他自己都能听清,他怀疑梅伦德斯也能,因为他们实在太近了,这是拥抱吗?但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薄荷,酸甜的莫吉托,肖恩靠嗅觉来记忆场景,为何现在它们如此清晰? 

  梅伦德斯精确地把握着分寸,在最适合停下的时候停下了,肖恩身体前倾,小臂撑在储物柜上,气息紊乱。 

  “看吧,难以形容,对不对?”梅伦德斯轻轻地说,声音和之前相比没有丝毫变化,那么是哪里出了差错? 

  “确实……”肖恩眸光颤动,说,“确实是这样。” 

  “你——渴吗?” 

  “……Yes。”渴,渴极了,一定是手术时间太长,他一口水都没喝,血浆渗透压升高,刺激着他下丘脑的感受器,在大脑皮层产生了令人焦灼的渴觉,提醒他为自己补充水分,这不是很正常吗? 

  “那么就——换掉你的衣服,我们去喝一杯。”梅伦德斯后退两步,声音似乎带着笑意。 

  另一边的医生办公室里,朴在一室寂静中提问: 

  “为什么他们换衣服要这么久?” 

  “我看……”摩根翻了个白眼,“我们还是直接回家算了。”


——


*为了简化叙述,描述的手术衣为半包式,现在临床上用得很少了应该

阿陈陈时安.

【The Sentinel(哨兵)】领地和归属

美剧《The Sentinel》,哨兵向导设定的始祖剧!从来不看哨向的人垂直入坑了,来给我的cp贡献一点热度!


⭕️Jim Ellison & Blair Sandburg

脑洞起源于剧里Jim被另一个女哨兵激起领地意识赶走可怜老婆 拜托硬汉Jim才不会对他的毛绒绒烦人精这么做!(属于自己满足自己的产物!

全世界最甜的老婆和他家哨兵捅破窗户纸的第一次

  ❗️高糖预警❗️

  

  

  

  

  

“你去哪儿了。”

Blair好容易腾出一只手开了门,不出半分钟,Jim就从楼上下来,靠着楼梯扶...

美剧《The Sentinel》,哨兵向导设定的始祖剧!从来不看哨向的人垂直入坑了,来给我的cp贡献一点热度!


⭕️Jim Ellison & Blair Sandburg

脑洞起源于剧里Jim被另一个女哨兵激起领地意识赶走可怜老婆 拜托硬汉Jim才不会对他的毛绒绒烦人精这么做!(属于自己满足自己的产物!

全世界最甜的老婆和他家哨兵捅破窗户纸的第一次

  ❗️高糖预警❗️

  

  

  

  

  

“你去哪儿了。”

Blair好容易腾出一只手开了门,不出半分钟,Jim就从楼上下来,靠着楼梯扶手,蹙眉问他。

男人的语气不如平时友好,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哨兵瞳孔紧缩,像海中深不见底的暴风眼。

Blair挺奇怪地瞥了他一眼,终于找地方放下了挤占他手臂一路的那摞书,喘了两口气才道,“嘿,今天怎么啦?心情不好?”小人类学家走近Jim,顺手摸摸他的胳膊,丝毫没察觉风暴将至,“是感觉哪里不舒服吗?”

他的手被一把拍开了。

Blair惊讶地看了眼自己的手,张了张嘴,愣住了。

“我在问你,你去哪儿了。”

“什么、没去哪儿啊!我今天一直在学校…”Blair退了两步,这次带上了审慎,“说真的Jim,你有点儿吓到我了!”

他怕我。Jim皱了皱眉。

他带着这气味回来,而且还怕我。

是的,气味。

Jim能闻到Blair身上沾带着另一个哨兵的气味。从Blair站在门口叮叮当当掏钥匙开始。

那气味不怀好意,像一种圈占。那人一定也曾经感受到Blair身上属于Jim的气息,然后出于某种目的,通过某种方式留下了自己的,一种低劣的挑衅。这气息于Jim而言,就像自最潮湿最阴冷的地下监狱而来,携着腥气和寒气,沾湿了Blair身上有如阳光的味道。

不管留下信息的那人到底有什么企图,但他都成功了——从嗅觉探查到这气息的那一刻起,Jim就忍了又忍,然而哨兵的领地意识一触即发,冰冷的怒意还是骤起而至。

当Jim反应过来的时候,Blair已经被他狠重地压在了墙上。

“噢!噢!冷静!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Blair没有反抗,只是不太高兴地把双手抵在男人胸前,皱起眉探究地望进那片风暴——小学者只是不满意自己仍在状况外。

“你今天见了谁?”

Blair因这个问题又愣了一下,分出一点注意力不合时宜地想着Jim从喉咙里压出来的声音真像只发怒的大猫,他居然觉得可爱极了,一边高速运转着自己的脑袋瓜:“呃,见了谁?……我的导师,两个帮忙的学生,就这样……噢,还有一个志愿研究对象……”

“他是个哨兵。”Jim打断他,凑得更近,鼻尖对着鼻尖,“你的志愿研究对象。”

太近了。Blair望着那双剔透的蓝眼睛,在那里看到了不安的自己。

“哦,准确来说Wade还不能算是个哨兵,只是他的感官较之人类正常水平确实被强化了一些,我们还在研究这是机能问题还是哨兵问题。而且……”

Jim不再听了,愈演愈烈的怒火和寒意交错着鞭笞他的脊椎。新的研究对象,好吧,那他呢?

Blair带着其他哨兵的气味,替代了Jim的气味。

不再是研究对象,或者说,不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他还能有什么立场,把Blair永远留在他的身边呢?

那么,这一天还是来了——调查结束,论文完成,Blair顺利毕业,然后离开他、走入自己的人生。

不再为他做早餐,不再用他的洗发露,不再弄乱他屋子里的一切,不再与他朝夕相见。

曾经他觉得这无可厚非。曾经的每一天,他都会拿出一天中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时间,努力让自己接受这件事。

而今天他失去大半理智的大脑坦然把那些该死的心理建设全部推翻,而且正叫嚣着、竭力不让这事儿发生。见鬼的,直到如今,这一时一刻,Jim才真正面对了潜意识中那千百个不愿意的念头。

去他妈的“无可厚非”,哨兵不会甘愿放向导离开。他的向导,他的Sandburg,完完全全都是他的。

接下来的事情Blair没来得及也无力阻止——Jim一把托起他的屁股将他带离地面,卡在墙壁和这人的胸膛之间。他的叫喊卡在喉咙里,下一秒就被Jim用嘴唇堵上了。

好吧,好吧!Blair晕头转向,一头雾水,觉得自己应该立刻马上要宕机了。事实上,不得不承认,他不止一次想过跟Jim干这事儿,而且他能用一篇核心刊论文打赌Jim也绝对也想过。可是、可是现在到底怎么回事?他们什么时候就捅破这层了!!刚才怎么了?我有这个意思吗?Jim是这个意思吗?!

年轻博士睁大了眼,瞪视着Jim低垂而颤动的睫毛,大脑乱成了一壶烧开的水。而Jim没去管他,只是终于从他觊觎已久的唇得到了满足,转而又顺着他的脖子舔吻下去,动作称得上是凶狠。Blair闭了闭眼,发觉自己在抖,很细微,但是哨兵一定察觉到了——知道他怕而不在乎,Jim从来没有这样过。

感官壁障,体温升高,一言不发。

Jim在生气。因为…因为?

“要告诉我我做错什么了吗,Jim…?”

而这人只是用蛮力将他扣在自己的怀里,在亲他肩窝的间隙发出沉闷的哼声。

“你得告诉我,大个子。不然突然、突然就做这事儿也太奇怪了!”他试图将Jim的脑袋扳起来,瞧瞧到底怎么了,“而且还这么凶!”

除此之外,他没拒绝,也没发怒。

Jim能听到、也能感觉到。他的Blair,接纳和包容,永远是这样,无条件的,对他。

只是对他?

或另有他人?

他忽然将怀里的那一截腰搂得更紧,直到那人发出小声又可怜的痛呼——然而不够、不够,这暖意太轻薄,不够驱散突如其来的、遍布他周身的极寒。

一想到Blair也许会离开,会陷进另一个人的怀抱,浑身浸透另一种气息——这足够把他气疯了。

这源于本能的占有欲,像一把火点燃他深藏已久的感情,如此鲜明而强烈。

“Sandburg,你不能…你不能。”

“什么?”Blair的手正忙着推开他的铁臂——那勒疼了他——仍然相当迷惑,“我不能什么?”

下一瞬间Jim俯下身来将他扛到了肩膀。可怜的Blair,跟眼前这位独裁者相比,真是娇小又缺乏锻炼,没什么肉的髋骨立刻被Jim肩膀上的某块骨头硌到了。他痛呼一声,在意识到Jim正扛着他上楼梯时停止了挣扎。

识时务者为俊杰,Blair在这方面一直天赋异禀。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像只胆战心惊的猫,用爪子拼命勾住饲主后背的衣服,尽量降低自己脑袋先着地的可能。

幸运的是,他没摔断脖子;不幸的是,Jim把他扔在床上时,撞痛了他的后脑勺。

“呃老兄,你今天真的太暴力了!”他揉着脑袋坐起来一点,大声抱怨,“在我揍你一拳之前,你必须得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Jim充耳不闻,探身过去,却被用力抵住肩膀,被拒绝的感觉从未、从未让他如此焦躁。他皱着眉头抬眼,撞上了一双盛满愠怒和困惑的眼睛——在那里面又掺杂着很厚重的担心。

全世界最会担心他的人此刻正担心着他。

他的动作慢慢停下来。Sandburg,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人。他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

他意识到那人正在耐心地等着,温暖干燥的拇指在摩挲他的后颈,一如既往地,这有助于他平静下来。

Jim眼中的风暴正在平息,他低下头去——这一次Blair没有拒绝——埋进肩窝咬了口那儿的嫩肉,这次很轻,带着点儿犹豫。

Blair惊讶又有些害羞地轻笑起来。这让Jim过度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些。

“是味道,Chief…”Jim的声音发闷,显得暴躁,还有些Blair才能听出来的无措,“你带回来了另一个哨兵的味道,它让我…让我发狂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Blair下意识地思考着,“哦,如果是这样我很抱歉,哨兵的领地意识…这是很正常的。以后我会注意……”

“不,不,Sandburg,”Blair感到Jim皱起眉头,闭上了眼睛,睫毛在他颈边扫过,一阵痒意,“那种感觉就好像我的一切都被夺走了,危险将至。还有我的…还有你,Sandburg,我觉得你被夺走了,或者将要被夺走了,什么的。

“那是一种…很强烈的被冒犯的感觉,逼得我不得不做点儿什么把属于我的抢回来,不顾一切地……我完完全全被这感觉控制了,这不正常,这很可怕。”

还差点儿伤害了你。Jim叹息一声,埋在那里不愿起来,Sandburg发间熟悉的香气从未如此让他安心。

真的越来越像只在外面受了委屈的大猫了——Blair好笑又安慰地摸摸胸前那颗扎手的脑袋,“别紧张,Jim,这对哨兵来说很正常,真的。哨兵负责探查危险,保护领地,一旦你察觉到陌生的气息,或者有敌意的入侵,肾上腺素升高、提高警惕、准备反击,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

“那你呢,”Jim突然抬起头来,两双蔚蓝的眼相撞,“我对你呢,Chief?”

“呃,我…对我?”上一秒还侃侃而谈的人类学家又变回了那个容易害羞和手足无措的年轻学生,“哦,对了,对我,你刚才想…怎么做?”

“一切。我想覆盖你身上的那些气味,把你重新变回…我的。我想做一切我想做的。”Jim重新把鼻子抵在Blair的肩窝,重重地深呼吸表达不满。

而Blair此刻简直想把自己狂跳不止的心脏扯出来摁个暂停——消停点儿吧老兄他可以听得到!

虽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老天,看看他们的姿势吧!但他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被花言巧语冲昏了头的小女孩儿,两三句话就被骗得上了坏男人的钩,他直起身子稍稍往后蹭了一点,拉开了一点距离,“呃,嗯——咳!首先,Jim我想我们要明白一点——我是你的?我是你的…什么?”

但这带着疏离性质的举动对于此刻的哨兵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Jim一把捞过他的腰,恢复了二人之间近得吓人的距离,然后才垂下眼,又皱起眉,他思索的表情。

真够迷人的。Blair暂时被他这副模样说服了——事实上,他从来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一直以来都想看的,而他总是色令智昏。

半晌,男人的目光终于又回到他这里。

“你是我的向导。你不能属于其他哨兵。”

Blair耸肩:“噢,好吧,单是这种理由还不足以解释你刚才的所有行为和我们的现状。”

“我还没说完。”Jim瞪他。

Blair小声说“噢”,用眼神请他继续。

Jim不自在地抿嘴,感觉到…有点紧张。

“你是…你是我的研究员。

“你是我的助手、我的室友。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你是我的…Blair Sandburg。

“你是Blair Sandburg,你是我的…不论是什么。”

Blair听着这长篇累牍,却不由得放慢了呼吸。

“你可以是任何人的…我是说,任何人的调查员,研究员,顾问,或者朋友,你有你的自由…但是你,所有的你只能…属于我。”

老天,虽然他刚刚经历了一场语言表达学的灾难,但是这世界上会有任何一个人能拒绝那双蓝眼睛在这种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注视吗——Blair崩溃地想,喉咙都有些发紧:“噢…这,所以…我能把这理解为…Jim Ellison警探的甜蜜表白一篇?”

Jim警告地收紧胳膊,“Sandburg,这事儿还没翻篇儿呢?认真点,我没在开玩笑。”

“冷静,冷静!我只是想再确认一下,你觉得我是你的?”

“不是吗?”

“你不想、也不能离开我?”

“是你不能离开我!”

“你喜欢我、想要我?”

“对极了。福尔摩斯。”

“这有关哨兵向导吗?”

Jim疑惑地抬了抬眉毛。

“我是说,呃,如果你不是哨兵,我也不是你的研究员,你的向导,你还会…这么想吗?”

Blair不知道自己的心脏原来能跳这么快。

他感觉得到,某一天,他们也许会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地发生一些事情,也许不会。但他永远都不敢继续想下去。

发生了点儿什么,在那之后呢?Jim完全掌握了控制哨兵能力的方法,他不再需要引导。Blair Sandburg收拾东西离开,在一旁看着自己曾经的“研究对象”升职加薪再婚生子,度过属于Ellison警探的完美一生。

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法继续想下去。

他阻止了Jim打算脱口而出的话,“好好想想,有的是时间。”

Jim抬眼,看到那双蓝眼睛里的坚定和祈求,他明白他们之间必须解决这事儿。他谨慎地垂下眼,真的开始思考一切一切的可能。

又是那个表情。老天。

Blair并不总是那么虔诚地相信上帝,而此刻,他想,审判之日已到。

而审判之日会有人如此温存地亲吻我的嘴角吗?

Blair睁开眼,不知道过了几分钟或几年,Jim拉开一点距离,注视着他,而他惊喜地发现那双眼里有着同他一样的坚定。

“我想是的,没错,我仍然会这么想。我这么想,不是因为你是我的研究员我的向导我的麻烦精,仅仅因为你是Blair Sandburg。只是因为这样。

“我知道我有过很失败的感情经历,但是我想这次我不会搞砸。”

直到Jim重新凑过来,轻吻他的头发和眼角,Blair才意识到他被击垮了,被自己的心跳、被憧憬已久的宝藏、被巨大的全心全意的满足。

嘿,他们是互相选中的一对。

他几乎是有些羞赧地去擦自己湿润的眼尾,“噢,这太…太甜了,Jim,我是说如果去掉麻烦精那部分的话。从没想过这种话能从你嘴里说出来,我很荣幸,铁血柔情,嗯?”

Jim真是恨透了这烦人精满嘴没三秒正形,他现在很后悔自己刚刚说了那些话!他抵上Blair的鼻尖咬牙威胁,“闭嘴Sandburg,现在我可以警告你,你惹我,苦的可是自己。现在该你了。”

Blair被Jim不由分说的大手按回床上。

“等等!什么,该我什么?”

“你身上的味道,我忍得够久了。”

“我真的什么都闻不到,”Blair嗅了嗅自己的领子,又转回来,看着他,伸手搭上哨兵的脖子,睁着那双世界上最无辜最干净的蓝眼睛说。

“来吧,Jim,赶走它们,把我变成你的。”

  

  

———————————————————


  

“下次、下次回家前、啊!我会注意的!”

“下次,Sandburg?你跟他还有下次?”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再也不会了!拜托了你能不能——”

“说你再也不会见他。”

“我再也不会见他了,Jim…求你,慢一点、慢一点…!”

  

  

  

———————————————————


  

“Sandburg,现在该你了。”

Jim说这句话的时候,Blair趴在他的身边,还在慢慢地平复呼吸,乱七八糟地回,“嗯,什么?不行,不要再来一次了Jim……你说我,该我了,什么?”

“嗯哼……就是,告诉我,你会被其他哨兵吸引吗?我会失去你吗?”

Blair爽飞一多半的大脑猛地清醒过来,他难以置信,Jim居然在床都差不多快被他折腾塌了以后问这种话!

他毫不留情地在哨兵汗津津的脑门上给了他一巴掌。

“你在想什么呢,笨蛋、傻瓜、白痴大个子?”

Jim没说什么,侧过身来看着他。

老天,看看他的眼神!好像他们之间被…被欺负一整个晚上的人是他一样!Blair叹了口气。

“也许从遇到你的那一天开始,我的人生就注定了。我说过,这与哨兵问题无关,记得吗?我不会走,不会离开,研究结束,论文幸运通过,然后毕业、工作、变成老头,我还是在你身边。”

“Sandburg,告诉我这不仅仅是你在床上的甜言蜜语。”

“我真是…操你的。我爱你,你明不明白!”

“再说一遍,”哨兵的手指上绕着爱人温暖缱绻的长发,低声请求,“再说一遍。”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等Blair终于注意到旁边没了回应时,他转头去看,一时失笑。

他的哨兵,他的大猫,他的爱人,捏着他的一缕头发,嘴角幸福满溢地上扬,就那么睡着了。

  

  

阿鹿鹿

【EA】Yorkshire Pudding

小甜饼,(大概)一发完!

厨师eamesX美食评论家arthur

这个脑洞来自老周在推特上说他喝醉的时候最爱吃约克郡布丁(喂你不是个美国人吗??

是一个因为实在没吃过英国料理写不出来的脑洞sad

中间有一段来自于CMBYN里的呕吐梗,真的这个太戳我

明天考试愿EA保佑我(什么

三月初开始更模特摄影师的前篇,如果还有人记得。。


tips:

约克郡布丁(Yorkshire pudding,亦称:batter pudding,又译约克夏布丁)是英国的一种食品,以含有蛋、面粉、牛奶或水的面糊做成。为烤牛肉(尤其是英国传统的周日烤肉)的配菜。

约克郡布丁像面包多于布丁,味道带咸,呈...

小甜饼,(大概)一发完!

厨师eamesX美食评论家arthur

这个脑洞来自老周在推特上说他喝醉的时候最爱吃约克郡布丁(喂你不是个美国人吗??

是一个因为实在没吃过英国料理写不出来的脑洞sad

中间有一段来自于CMBYN里的呕吐梗,真的这个太戳我

明天考试愿EA保佑我(什么

三月初开始更模特摄影师的前篇,如果还有人记得。。


tips:

约克郡布丁(Yorkshire pudding,亦称:batter pudding,又译约克夏布丁)是英国的一种食品,以含有蛋、面粉、牛奶或水的面糊做成。为烤牛肉(尤其是英国传统的周日烤肉)的配菜。

约克郡布丁像面包多于布丁,味道带咸,呈咖啡杯的形状,中间凹陷及绵软,外围则香脆。由于约克郡布丁易于吸收肉汁,因此与烤牛肉一起食用。

肉馅羊肚(Haggis),或称羊肚杂碎布丁,直译为哈吉斯、哈革斯,是一道传统的苏格兰菜。它实际上就是羊杂碎,制法是先将羊的胃掏空,里面塞进剁碎的羊内脏如心、肝、肺,再加上燕麦、洋葱、羊油、盐、香辣调味料和高汤等,制成袋(现在常用香肠衣来代替羊胃),水煮约三小时,到鼓胀而成。如今餐馆通常会把羊的胃袋在上桌前去掉,只留下羊杂给客人享用。






arthur居然喝醉了,那个一丝不苟的泥棍子,没错。

正在小厨房里尝试新料理的eames大厨接到ariadne的电话,因此大吃一惊。他慌慌张张地跑到酒店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arthur。

首先,ariadne怎么会有这种体力撑住一个比她高一头的男人。其次,他回忆上一次他把arthur推到墙上的下略行为,好吧,arthur还是挺轻的。

“行吧,告诉我这是怎么发生的。”

eames接过arthur,或者是arthur看见他满脸通红地靠上来,并且有往他身上爬的趋势,他把arthur按住了。

而ariadne完全是一副你们应该继续,别管我的热烈表情。

“因为cobb让arthur待在伦敦一阵子。”

ariadne兴奋地说。eames能说她也喝了不少,但是更多的时间她可能负责把arthur灌醉。

“噢。没错。”

arthur的声音高兴地上扬让eames咯咯笑了起来。

“你根本不知道——”

然后后面的话在他捋不直舌头的嘴巴里混成一团。

“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开心。”

ariadne解释。


arthur在路上吐了一次。他还有一点理智把eames推开,在eames意识到将要发生的事之前,他制止了arthur想要抱住路边垃圾桶的举动。

他扶着arthur的额头,把他掉下来的碎发规整到耳朵后面。arthur支支吾吾地叫他滚开。

“拜托,我们早过了那一步了不是?”

eames仍旧站在他身侧撑着他歪斜的身体。上一次arthur不幸的食物中毒事件让他们顺利地度过了感情中间某一个尴尬阶段。

“让我瞧瞧,白的红的。你还吃了炸鱼?那又是什么?汉堡??”

eames检视他吐出来的东西,基本保持了arthur刚吞下去的样子。

“你吃东西都不嚼的吗?”

arthur显然清醒了不少,他把eames推开了,捂着嘴脸上红透了。

“操。eamse。”不知道他的害羞是不是因为eames看见他吐了什么,还是因为酒精依然控制着他的脑子。

“我们就不能回去吗?”

他吐了,他捂着嘴说话,但是eames居然很想亲他。


arthur在后半路脚步就不听使唤了,不过他还是拒绝了eames把他公主抱背回去。所以arthur像只树懒一样吊在他背上。eames企图把他拖上楼,但是arthur音节模糊地说了什么。

“什么?darling?再说一次?”

eames让他坐在餐桌边上。

“我想吃。”

arthur很少发出这种强烈的想吃什么的欲望。eames仅凭借他的表情来判定这个吃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的美食评论员是不是饿了。

“吃什么?”

eames递了瓶水给他,arthur喝了一口,腮帮子可爱地鼓起来漱了漱口吐在旁边的花盆里。eames倒不是很介意,介意的那个人毕竟还醉着。

“甜的。”这可真是吓坏了eames。

“约克郡布丁。”他说

“你在逗我吗?”

arthur伤害了一位英国厨师对于本国料理的尊严。


但是eames还是去做了。arthur好不容易提出些要求,eames不可能不满足他。

洗了至少三把脸的arthur看上去精神了不少,不过他一屁股坐上料理台这个动作让eames看出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吗。

“那你可得帮我,darling。”

eames递给他围裙。arthur给他套上,盯着绳子。

“这他妈的太长了。”他懊恼地说。

eames想要弯下腰大笑,或者录下来。前一种会被arthur踢一脚,后一种会让arthur不得不杀了他。所以他试图化解成嘴边一个微笑。

他失败了,他咯咯乐起来。arthur用绳子的一头甩了他的脸。

“那是因为你需要把它,”eames握着他的双手到自己身后,这基本上就是个拥抱。

“把它绕过来。”eames带着他的手再回到身前。

“然后再系上。”

arthur认真地给他系了个蝴蝶结。

“适合你。”他真的很满意,拍拍eames的两肋,脸颊上有漂亮的小酒窝。“很甜。”

eames想要把他压在台子上做些什么,但他只是亲了一口arthur。

“恕我直言,darling。”eames抚摸他的后背,盯着那双略带朦胧的亮晶晶的眼睛,巧克力色。“这张台子上切过不少肉。你之后可能不会放过我。”

arthur发出一个直白的大笑,任由eames把他拉了下来。


“我们需要四颗蛋。”

“我们有。”arthur点了一下头,某种意义上的意味深长。

这太,这太劲爆了。eames假装没听懂。

“200毫升牛奶。”eames在arthur企图说些什么的时候立刻接上话,不然他们永远也别想做完这道甜点。

“一点盐。在你这个情况下,更多的糖。还有小麦粉。”

“好吧,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arthur盯着食材的样子像是盯着一只会唱歌的青蛙。

eames再一次想笑。平时总是绷着脸,时时刻刻吃东西都像在评价的arthur。那个因为他给他做了混了哈吉斯羊肚的炸丸子而破口大骂的arthur,现在连最基本的材料都不知道是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它们是什么,darling。”eames开始敲破鸡蛋打到碗里。“我才是那个施展魔法的人,记得吗?”

这源于某次arthur告诉ariadne他不知道eames是怎么做出他喜欢吃的菜,而ariadne把这句话告诉了eames。

“没错,你是魔法师。”arthur承认了,他可能比eames想的还要醉。

“你把鸡蛋变成双黄的了。”

eames敲开的那颗鸡蛋是双黄的。然后他又敲了下一颗,还是令人吃惊的双黄蛋。

“噢。”eames盯着碗里的蛋,他的厨师生涯里还真没发生过这种事情。“不可思议。”

“你知道这种概率是多少吗?我可以告诉你——”

eames用吻让arthur闭了嘴。

“darling,我知道你说数字的时候很性感,但是这帮不上忙。”eames有点蠢蠢欲动。

“这都是因为你。你才是那个魔法师。”

因为arthur,eames想出了无数道新菜。


“很多油。”eames把油倒进马芬模具,倾斜让油流进剩下的格子。这样很容易就得到了合适平均的分量。一点小小的厨师秘诀。

“哇哦。”arthur发出直白的赞赏。

eames试图继续做下去。在等待油温够热的时候,这么短的时间eames可做不了什么,arthur看起来昏昏欲睡。在端详够他一再垂落的脑袋之后eames不得不开始和他聊天。

“这可一点都不健康,darling。”

arthur通常情况下依靠沙拉度日。不过他总是因此饿到走投无路而试图去摄取高热量食物。eames出现后,果断地控制了这种行为。

“那怎么了?”arthur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

“呃,差不多,打破了你的常规。”eames挪动了一下。“你不爱吃甜的。当然了,除了我做的。”他不要脸地加上一句。

“噢。”arthur费力地回忆了一下。他的头发潮湿打起了卷,垂在他脸颊两侧,让他看上去十分年轻。eames不由得开始想象他小时候的样子。eames当然没见过,他还没有那么深入了解过arthur。

“那是因为我喝醉了。”arthur坦白。“我喝多了的时候就想吃约克郡布丁。”

这种和他平常样子完全不同的直白和可爱再一次打动了eames。

“真高兴我又知道你多了一点。”

不过他打算亲吻arthur的时候,鸡蛋造型的定时器响了。


eames试图专注在倒鸡蛋面粉的混合物进沸腾的油里。

但是arthur非常高兴地因为面糊倒进热油里激起的泡泡发出幼稚的庆贺声。eames至少不小心倒出去了三四次,一共有十二个小格子,而他很可能没法让它们都成功膨起来。

“老天,arthur,停一停。”

arthur闭了嘴,安静到让eames不适应。

eames抬起头,arthur的眼眶居然红了起来。

“我不是那个意思。”eames慌乱地把剩下的面糊毁了个精光。

厨师少见的手忙脚乱让arthur立刻大笑出来。

“噢,你个小混蛋,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eames束手无策把模具送回烤箱。

好啦,他们可能真的做不出漂亮膨胀的约克郡布丁了。

真没想到他第一次在挑剔的美食评论家面前做出一道失败的料理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arthur盯着烤箱的样子充满了希冀。他就一屁股坐在厨房的地上,盯着烤箱里的面糊。而eames很可能没法让他见证魔法发生的一刻。

他重新扭了鸡蛋定时器,无奈地看着arthur。

“我不介意。”arthur低喃,像是在和布丁说话。

“什么?”eames擦着料理台,厨师的好习惯。

“我一点都不介意你搞砸了。”arthur看着他微笑。


烘烤需要二十五分钟。

脱掉arthur的衣服eames只需要二十五秒,当然是在arthur的帮助下。

幸好他的小餐厅里还有个舒服点的沙发。因为arthur拒绝回到卧室里,气喘吁吁地声称那样他就会睡着,吃不到甜的约克郡布丁了。

甜的约克郡布丁。

eames报复性地撩遍了arthur全身才让他高潮。

在他抱着arthur几乎要在沙发上睡过去之前,鸡蛋响了。

“你就待在这吧。”

eames把手脚发软的arthur推回沙发上,用毯子把他裹紧,封印住arthur企图爬起来的行为。

“你最好不要告诉我我的衣服在厨房地上。”

arthur威胁,声音清醒。他瞪着他的样子让eames知道他已经变回了原来的arthur。

eames没有解释,他正在企图用失败的,甜的,约克郡布丁收买回arthur的心。

它们的确不太漂亮,膨胀地也不是很高,但是颜色起码是金黄的。eames又顺便弄了杯咖啡,才敢回到沙发前面。

“你的特供约克郡布丁,darling?”

arthur试图掩饰他的微笑,但是可能还有一丁点酒精在他的血液里,所以他放弃了。

他们窝在沙发上分享第一个膨胀的最成功的约克郡布丁。外皮焦脆,内部紧实。不过eames还是紧张地盯着arthur的一举一动。


“哼。居然是甜的。”

arthur面无表情地说出来,嚼着面食,小口嘬着咖啡。

“我和你说过了,约克郡布丁是咸的。”arthur吃掉了他个人比较满意的布丁,eames正在收拾掉剩下的部分。

“但是你疯狂地求我,让我一定要做甜的。”

“哦?”arthur挑衅地瞥着他,眼睛眯成狭长的一条。

“我是怎么求你的?能让你这个英国人放下尊严做了甜的约克郡布丁?”

“抱着我的脖子亲我,你还哭了。你说你愿意让我对你为所欲为一整晚。”

eames大言不惭地说着谎话。然后他意识到arthur正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我在开玩笑呢,darling。”

eames试图拿走他的杯子。这实在是太危险了。

但arthur怎么能放过他,他裹着毯子站起来,俯视着eames,手里端着该死的咖啡,一副要让eames享受个咖啡澡的样子。

“2008年皇家化学会会建议,高度未达四英寸的约克郡布丁不得被称为约克郡布丁。”

arthur一脸同情,口气像是在读报纸。

“那我想它需要个新的名字。”eames抬起眉毛微笑,显得楚楚可怜。

“shire of arthur pudding 听起来如何?”

这一下子就把arthur逗乐了。eames的餐厅菜单上甚至真的有arthur的特选菜单这一页,有无数人问过这是不是所谓的厨师特选。


“为什么你不能像打扫厨房一样打扫你的房间?”

arthur第三次从沙发上发出这个疑问,而厨师本人还处在刷马芬模具上烤焦的面糊欲罢不能。

“为什么你不能好好去睡觉?你应该很累了,arthur,你这周一直在工作。”

没工夫来找我。eames暗自发着牢骚。

“我的工作是吃饭,eames。吃饭有什么累的。”

arthur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做出了什么浮夸的肢体动作。

“那正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想问你的问题。”

eames终于刷掉那块难解的污渍。

“好吧。”

arthur从沙发上站起来,路过厨房时停住看着他。

“因为我现在知道什么是最好吃的东西。”

eames愣住了,然后下一秒喜笑颜开,却说不出什么话。

“再说一句。”arthur翻了个白眼。

“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eames的目光转为疑惑。

“无论那句话是不是我喝醉的时候说出来的。”

arthur消失在楼梯上。

厨房里还有一股甜腻的烘焙香味,和咖啡豆的味道混杂在一起通常会让厨师再呆一会。

不过这一次,他可不想这么做了。




阿鹿鹿
憋不出文了索性画个图吧。有参考...

憋不出文了索性画个图吧。有参考。

憋不出文了索性画个图吧。有参考。

钧/
--我该在雪崩之前回去了。 -...

--我该在雪崩之前回去了。

-抽完这支烟再跳下去吧。

--好。

--我该在雪崩之前回去了。

-抽完这支烟再跳下去吧。

--好。

一只CUPPER

【本贝/双蝙+反侦组】The Greatest·最伟大

授权代发 原作者:@-夜行红龙- (我的本贝教皇🙏)

*二十世纪初 一战后时间线

*双蝙+反侦组

*两对拉郎的爱恨情仇


【1】The  Psychotic


在这座精神病院的大门前,你会看到那扇巨大的、丑陋的,来自南北战争时期的大门,不过那也不是美国人的造物,那是从诺曼底买来的,诺曼底人又是从西班牙人那里买来的,那时候它还是黄铁矿。青苔到处疯长,用它滑腻的手摸着每一寸砖石,而它唯独不和这铁门纠缠,使得这扇门没有一丝生机,但别处那暗绿色的痕迹也没有活着的气息。这里只有死亡和疯子被镇静剂带来的缄默,还有一些被切除了额前叶的乖顺傻子...

授权代发 原作者:@-夜行红龙- (我的本贝教皇🙏)

*二十世纪初 一战后时间线

*双蝙+反侦组

*两对拉郎的爱恨情仇


【1】The  Psychotic


在这座精神病院的大门前,你会看到那扇巨大的、丑陋的,来自南北战争时期的大门,不过那也不是美国人的造物,那是从诺曼底买来的,诺曼底人又是从西班牙人那里买来的,那时候它还是黄铁矿。青苔到处疯长,用它滑腻的手摸着每一寸砖石,而它唯独不和这铁门纠缠,使得这扇门没有一丝生机,但别处那暗绿色的痕迹也没有活着的气息。这里只有死亡和疯子被镇静剂带来的缄默,还有一些被切除了额前叶的乖顺傻子在晒太阳。

步入院内,你便可以感受到压抑的氛围,院子里满是两种人:精神遭了阉割的人,正微笑着,对谁都微笑着,永远微笑着;躺在躺椅上的人,全都被打了镇静剂,在太阳底下晒着,仿佛他们是某种植物,他们乱糟糟的、五颜六色的头发就是他们的花,哥谭市阴沉沉的太阳高高挂着,几乎没有暖意。


这里的一切都没有意义,太阳没有温度,没有人意识到自己在干嘛,到处弥漫着腐臭和死亡的气息,这里是活死人的坟场。

这座精神病院名为阿卡姆,它坐落在城市的边缘,矗立于一片阴森的林地之中。市民们都称之为“疯人院”,在城市里,阿卡姆是一个神秘而恐怖的名词。 传说阿卡姆始建于十九世纪末,这里曾经是一座监狱,用来关押最危险的罪犯。后来,聪明人发现犯罪和精神病是分不开的,于是,阿卡姆被改造成了精神病院。然而,这里的氛围似乎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加宽松和舒适。相反,它更像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任由病人们陷入深度的抑郁和疯狂之中。 阿卡姆的建筑外表保留了美国人还没有完全忘记自己是英国人的特征,形似一座古老而神秘的城堡,四周环绕着高墙和尖刺铁障,以免病人们逃脱。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一百年,无论是医生还是病人,他们都无法摆脱阿卡姆深厚的历史阴影。 阿卡姆的病人们大多沉默寡言,很少有人会主动与陌生人交流,这都要归功于治疗。他们默默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时会突然发出尖叫或者大笑,让人不寒而栗。医生们每天都在隔间里观察和记录着每一个病人的表现,不断调整治疗方案,希望他们能够逐渐恢复正常。 在这座阿卡姆,没有人会告诉你这里的秘密和历史,仿佛一切都深深地埋藏在厚重的石墙和黑暗的房间之中。但是,如果你敢于深入其中,或许你能够找到一些关于这座神秘精神病院的真相。


我,帕特里克,一个毫无悔意的杀人犯。我坦诚说,我杀人的时候没有什么内疚或后悔。我认为,人类之间的生物竞争早已存在,只不过最终胜利的是那些能够克服恐惧和犯罪的人。但是我杀人的动机并不纯粹是为了顺从这种生物本能,我是为了自然而然的灵感。对,你想的没错,灵感。就是当你在做爱后没人给你擦眼泪,光着身子晒太阳却被挡了阳光时候的灵感。也许可以用复仇,仇杀的欲望来概括,但我更认为那是一种灵感。我自己也无法描述,我的自我剖白也毫无意义,迄今为止,我也不知道那究竟是怎样伟大的情感,和我能相匹配。

我因在宴会后杀死了一个人而到了这里。倒不是我有什么生疏和我没能干净地杀死对方。全然是因为我选错了地方,我的灵感爆发得太早。我杀死那个对我抱有男同性恋欲望的男人在太靠近布鲁斯·韦恩家的地方。他在宴会后约我去随便走走,然而他必是说了我不爱听的话——所以等我回过神来,他就已经被我随手捡起来的园丁铁锹活活砸死了,接着我又用铲子把他的脸皮铲了下来。他随身的提包上有金属锁,于是我作弄人的天性发作,我满脸是血,提着那箱子继续散步,随后扔进了哥谭花花公子家的湖里。


在那之后我忽然就被那两位姓韦恩的用枪顶上了脑袋,他们把我送进了这——但是他们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原来他们似乎是要把我吊死在这里,但是他们吩咐了医生什么,从那时候起,医生就一日三次地逼问我手提箱的下落。既然这能保我不死,不必被弄成傻子,我就始终不坦白。


有时候我觉得这里反而还不错,我有自己的隔音房间,因为那个手提箱,我要求的昂贵洗护用品也被一一送来,我还有穿衣镜,我可以光着身子欣赏我的皮肤。我还有留声机,我可以听我喜欢的唱片,重新幻想伴着这节奏,用斧头和锯子杀死今天来的医生和护士该怎么做,甚至我可以毫不理会有没有人在观察窗那,我可以玩一些成年人的性游戏,譬如把手坐在屁股下,等手掌发麻的时候抚摸自己,这把戏叫“陌生人”。


谢谢那只手提箱,我永远也不会说的。

我在这座精神病院里住了很长时间。


但其实那时间不过是一个月,是我被舒坦的生活麻痹了,我的时间观念被破坏了。因为我的优待轻犯病房那样舒服!不必怀念那些恶心的和你一起数债券的同事,不必怀念说话瓮声瓮气的投资人,不必怀念在办公室和秘书上床的上司。我决心永不妥协,就让这生活永远下去吧。除了不能杀人,这哪都好!我也不必遮掩我曾经杀过人,偶尔还能从观察窗看到:某个镇静剂打少了的病人从担架上一跃而起,掐死了骨瘦如柴的医生,简直就像是古罗马贵族的斗兽场。


这里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那些被社会所遗弃和屈辱的人。但是我从没认为自己和他们中某些人一样。我不是那种被迫犯罪的人,我是一个出于自己的意志杀人的人。 我曾经经历过一次失败,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当时我没有掌握好时机,也没有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是那次失败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相反更加坚定了我继续杀人的决心。 我杀人的目的很简单:为了自己。

我杀掉那些我认为对我有威胁的人、爱上我的人、令我厌烦的人、我无缘无故就想杀死的人、低等人,这让我感到强大和自豪,也让我得到一种源源不断的满足感,像是那些被剥开皮的鲑鱼的肚子,温暖的橙红色里面塞着漂亮的鱼籽,这一切都是我幸福满足的生活,在我心里膨胀。 在这里,医生们都试图将我改造成一个更好的人,他们试图让我认识到我犯下的罪行,让我交代一切,但是我绝不配合。


我知道,很多人会反感我的想法,认为我是一个野蛮的人。但是在我看来,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只有那些强大的人才能存活下来。我不愿意成为那些软弱无能的群体中的一员,我不愿意被别人欺负和侵犯。 在这里,我不断地接受着医生的治疗和咨询,但是这些都无法改变我内心的想法和信念。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普通的病人,我是一个杀人犯,一个毫不悔意的罪犯。 我并不害怕未来,我相信我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我的位置,我坐在世界之巅。我不会像那些被统治的人一样,默默无闻地度过余生。我会通过我的力量和勇气,征服这个世界。 我知道,我的想法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恐惧和反感,但是我不在乎。我只知道,我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和观点,因为我是一个真正的强者,无人能敌。


在这个精神病院的日子里,我看到了很多人的软弱和无能。他们都试图逃避现实,通过医生的治疗和药物来减轻自己的痛苦,减轻因为后悔带来的罪孽感。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因为即使他们和我曾经一样,杀了数十人,他们的忏悔让他们从捕食者变回了羊羔。

我的傲慢在我迎来第一个访客的时候荡然无存。


那是一个面色阴沉的高大男人,有着宽阔的额头和习惯性抿起来的嘴唇,这使得他的唇边有两条隐隐延伸的肌肉,他的脸就像是一切戏剧里扮演斯巴达人和奥斯曼皇帝的演员那样,充满了力量感和隐隐的疲倦、绝望。我在他身上闻到酒味,显然那是不想被人知道的,他用廉价的古龙水和须后水掩盖着,但是这绝不是一个穷人,他身上的羊毛呢子大衣是极好的,所以我知道,这是一个根本不懂生活的沉闷男人,并且他酗酒。我端详那张脸,他始终面无表情,保持着读不出来的态度,站在门那观察我。门没有关上,还有另外两位访客,也就是那两个该死的韦恩,他们也看着我,用那种习以为常的眼神。


我是某种动物。


我顿时怒不可遏,我的灵感忽然就来了,起先我是在设想那访客的身份时有了灵感,我恨他,我憎恶他,不会生活的这男人享有怎样的生活?无论怎样,他不配那极好的大衣,崭新的皮鞋,而他酗酒,说不定染有别的恶习,而我!我!帕特里克!我是多么完美啊!我脸上一根胡茬都没有,我用最高级的古龙水,我精心脱毛,我连袜带都不会系歪,我是完美的!他们谁也不配现在他们过的生活,而我尽管满足于我现在的怪诞生活,不代表我不可以裁决他们,他们应当滚出他们的生活。

于是我只能用我最有利的武器:牙齿,去袭击那访客,我的手兴许掐不死他,那就用牙吧。


这有些失败,我尝到了他的领子的味道,只有半边牙咬在他脖子上。似乎有血,更多是一个男人身上的味道,我再想咬下去,他掐住了我的脖子,把我半拖在地上,于是我用了最软弱无力的反抗,即那种不要命的撒泼,用手抓挠他的衣服,用脚踢他的皮鞋。这一点用也没有,人被掐着脖子的时候是没有力气的,我的手本是预想抓烂他的脸,却变成抚摸他的大衣,那本该是我穿的!我没有鞋穿,脚每一次踢到他的皮鞋,痛的只有我自己。他好像想把我彻底按到地上,把我从现在的姿势摁倒,那样会把我折成两半。有时候我都不敢为自己开脱了,没力气是我的错,他的强大是所向披靡的。这种正常人的想法是极其危险的,我在迷离和混乱中把自己残忍的天性找回来。我已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时候的想法了,我只有无尽的迷茫,在天旋地转中记住了那张阴沉的脸,那张绝望的硬汉的脸。我神情恍惚,我只能能看到他定定看着我,随后他撒手了,就像是已经吃饱的虎转身离开那样,从动物园的笼子里钻到了一个游客看不见的休息室里。


他兴许有很多话等着要逼问我,可是我把他弄得兴趣全无了。很好,这也很好。

门关上了,没人把我扶到床上,也没人记得给我打镇静剂,我躺在地上,房间里的香味开始消失了,我感到迷惑、惊慌。


他们没有带我去新的房间,可是这干净整洁的房间开始散发出铁锈和腐烂的臭味,我感觉不到光滑的木地板了,我似乎躺在一块生着铁锈的钢板上。我挣扎着起来我仍然坚持脱掉我身上的病号服再钻进被子,可是那柔软的枕头和干净的被子也没有了。只有一个仿佛悲苦的老妓的干瘪枕头和单薄的、有汗渍的被子,结实的木床其实是一翻身就摇晃的铁架焊成的床。我没法再待在这地狱般的房间里,绝望地四处寻找着,要是我的穿衣镜还在,那就不算最糟糕。


我的穿衣镜消失了,只有前一个疯子贴在那的一张发黄发脆的信笺,那疯子兴许是斯拉夫人,信上写着:


一对决斗者站在林间,

剑瞪着剑,等待着信号。


一生最好的时刻来临了,

此时美丽的生命将永别。


但剑还未垂下,奥涅金

那血淋淋的内心却已放弃。


他生命的花朵未能绽放,

为何留下这样的血迹?


他一生都被战争的烟尘笼罩,

翻过无数的锈迹斑斑的刀剑。


他渴望和平,可命运不允许,

手中不是剑就是枪。


他的心灵永远没有安宁,

他不是在决斗,而是在战斗。


他的剑斩断了那些将来,

为什么将他的生命也切断?


……有一段诗模糊了,看不见了。穿衣镜的美梦也破碎了。


我站在房屋中央,铁锈的绝望臭味从四面八方来,以往闻到这种味道是在我杀人的时候,有时候从妓女的肚子里传来,有时候从同事的脑袋里传来,有时候从流浪汉的身上传来。那是我曾经的标志性起来,我在血里长大,我从小就是坏种,就是欲壑难填之人,就是生来的统治者。但只有这味道是被我制造出来的时候才美丽,当我被迫住在一堆加固过的陈旧铁皮之中,闻到的不仅有下水道和铁锈味的时候,我就足以崩溃,更别提我闻到尸体的臭味,那是我曾经疏忽大意,在夏天度假前忘了处理最后的尸体,回到那的时候闻到的味道。我从来不害怕尸体,但是我讨厌臭味,我有极其严重的洁癖。曾经我在那优待病房里的时候我隐隐闻到一些味道,但是那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我一直住在这房间里?难道我这一个月都没用过Pears的肥皂、Yardley的香水或是Piver的香水?我指定的Woodbury、Atkinsons和Cussons的肥皂全都没有给我?


不可能,我当然在优待病房,我在家,我要去晚宴。我要找侍者给我更衣。

这就对了,我在换衣服。

裤子的皮带被快速地解开,衣服的拉链被轻轻地拉下。我慢慢地脱下裤子,揉了揉饱受压迫的膝盖,然后委婉地询问侍者是否准备好了新裤子。

一旁的侍者当然已经准备好了,他递给我一条黑色的裤子,极有可能出自意大利裁缝之手。我的腿慢慢地伸进了新裤子里,接着用手掌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腿部,确保裤子贴合舒适,再用力系上皮带,一步步拉紧,直至符合我的最高标准。接下来,我需要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衫,这样才能在胸口拉开合适的褶皱。我穿着衬衫,使其完美贴合身体曲线,一遍又一遍地调整衣袖和衣领, 确保这身华服看起来完美。我从侍者手中接过了一条新的领带, 慢慢地系上, 用手整理好在领口的褶皱, 显得神气十足。最后,我选了一件黑色冬季外套, 把扣子整齐地扣好。那么我脚上配一双黑色皮鞋吧, 里面穿上一双干净的黑色袜子。


我满意地看着穿衣镜,侍者已经离开,重回哥谭最好的私人定制店真好,这才是配得上我的生活。我刚才似乎被那个年轻侍者摸了背部,那我晚上就要穿好结实的斗篷,来用斧子解决他。


直到医生晚上来这,让两个健壮的护工摁着他来了一剂吗啡为止,帕特里克一直光着身子在病房里做着换衣服和用什么砸人的动作。“那吗啡和喹硫的剂量,要是打给已经行将就木的人,说不定立刻会死。”医生和另一个医生闲聊的时候说。不过这些阿卡姆病人的用药量绝不能和普通人划等号。

帕特里克倒在简陋的床上睡得那么沉,在精神药物的麻醉下快乐非凡。


吗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2】The  Talent



在阿卡姆昏暗的房间里,在两个贵公子的注视下,在看护的疏忽下,这个陌生的、娇贵的疯子一口咬在了门德兹的脖颈上,半咬在衬衫领上,半咬在皮肉上。充斥着排泄物绝望臭味和铁锈味的,由废弃铁皮改建的重犯病房里,门德兹发誓,他遇到了会用一生研究的个例。


看护因惊恐忘记了拉开这个无礼之徒,而门德兹在自己的领子和前襟长出红色根系前,推开了帕特里克,用手死死掐着这个家伙。

“没有什么能将我们分开,即使是死亡也不能。”

专家掐着他的脖子如是想到,他似乎永远不会撒手。


这一切要从丹尼的死说起。

战争催生了高度精密的情报机构,于是刚刚毕业的天才门德兹就免了兵役,经由他的导师进入了军事情报局。彼时的美国两大情报巨头并非后世熟知的那两家,而是军事情报局和海军情报局。但是移民国家的情报任务重心往往不在间谍活动或战争上,他们首先得管好那些从世界各地来的疯子和天才。有时候里面的一些角色起着相当恐怖的作用,一些天才能改变这个世界。不过这些都不是门德兹要注意的,他只负责在一些跨境暴力活动或工人运动中进行行动策划,推动或组织某些运动的开展,救出某个倒霉蛋或把谁扔到伊利湖里都是那些行动实干家的工作。他就像是一个建筑设计师,只负责绘制蓝图,工人则有工人的活。


门德兹之所以从华盛顿来到哥谭,那就是他不愿意提起的触目惊心的伤口。军事情报局极其关心为他们卖命的这些天才的精神状况,于是立即给了他四年未曾休过的年假总和,但是这绝望的人也无暇享受,就像是他上学时候那样——既然布置了作业,那就要完成,无论是否愿意。叛逆期在门德兹身上早就死了,他是一头沉稳的棕熊,一年的课题除了冬眠就是在水边等着鲑鱼上钩。他在哥谭没有游览任何一处风景,大部分时候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散步,买一些老旧的书,随机走进某一个唱片行,偶尔在车行里看看那些价值不菲的轿车,每个礼拜五回一封电报给军事情报局,这就是他的生活了。噢,还有酒,他们给他租了最好的房间,每天都有侍者送上冰桶里的好酒,于是他就例行任务一般喝下去。


这就是他妈的人生,一团混乱,一团糟。


直到在这的一个特工死在哥谭首富的后花园里,当晚交接的情报不翼而飞。只有门德兹在哥谭,其他同事过来则需要一段时间,他几乎是被强制接受了这次安排,让一个从不出办公室的家伙去真枪实弹地走一遭。

这是他头一次接触实务,第一次直面危险的生物。


门德兹出示证件后顺利被请进了哥谭最宏伟的建筑物里,记者和他们的闪光灯、尖叫全被留在了外面。这刚刚下过一场雨,泥土松软腥臭的味道慢慢膨胀开来,没有眼睛的、蚯蚓似的盲蛇在花园里蠕动着,还有一两只树蛙在栅栏上活动。天依旧是灰白色的,雨云还没有散尽,随时准备再下一场雨。警察刚刚离开,韦恩家的人已经站在被压出一个人形、残留有血迹的花坛旁边等着了。


门德兹同那两位韦恩握手,简单地做了介绍。他惊诧于那个伯明翰来的韦恩,长着一张和他一样忧郁的脸,鬓角灰白,由于英国的饮水习惯,韦恩的脖颈上已经有一两处深色的斑点,这让他更憔悴。但是这种阴沉不是绝望的、颓废的阴沉,韦恩的眼睛里有一种特别的气概,就像是那些活跃在西部的快枪手的气质,但没有那种亡命之徒的狠毒,更多的是一种罗宾汉式的现代主义正义。门德兹拥有心理学的学位,他若是第一印象没错,他目前则认为韦恩绝非在大宅里的等闲之辈,不是整天赌马的花花公子,而是一个充满未知的人,极有可能是个都市传说。

而那位布鲁斯·韦恩,他则透着一股中子星一样的气质。若是理解这种天体,就能明白布鲁斯身上的感觉。中子星是一种极为紧密且极为稠密的天体,它们产生自于超新星爆炸时恒星内部的物质坍塌,形成了由中子组成的球形天体,与此同时,中子星具有非常强大的磁场,通常在百万到十亿高斯之间。这个强大的磁场会对周围的物质和辐射产生影响。门德兹想不到更生动的比喻,他只能用这个天体来形容,这是他觉得最贴切的了,总的来说,中子星是一种十分神秘和复杂的天体,由于它们极端的性质,在天文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门德兹能看出,布鲁斯也绝不是情报上所说的轻浮的花花公子,他聪明、圆滑,同时又富有影响力,门德兹认为这两位存在明显的互相影响,因为他们在和他谈话的时候两人开始习惯互相举证、互相补充。而布鲁斯的性格、韦恩的此刻表现,佐证了门德兹对他们身世的调查:两个生来幸福却被剥夺幸福的不幸者,但侥幸没有沦为平庸之辈,身上仍有着熠熠生辉的东西。而他们是凶手,企图盗走国家机密文件和控制总统(据说文件和总统有关),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门德兹善于观察,几乎是观察的天才,他能从皮肤上分辨出人最真实的情感。那么这个逃逸的凶手确实存在,就是他把丹尼的头颅砸了个粉碎。但实际上门德兹对于那些警察并没有信心,一个可以用铁锹砸碎身手敏捷的壮年男性头颅的人,一个可以铲下他脸皮的人,不是那些可怜的普通人能对付的,无论是智力还是实际打斗。


他们简单查看了犯罪现场,接着门德兹便准备离开。

“先生,我想向您分享一个秘密,但是我希望您和军方情报局能别找我麻烦。”布鲁斯在送门德兹离开时,忽然在门厅前停下,郑重地对门德兹说。门德兹在思考,他看着布鲁斯的脸,又看向韦恩的脸,他始终未想到和这个来自伯明翰的男人有何联系,他敬佩那气概,而此时韦恩也定定看着他,看着眼下有颓废之色的男人,这个正和他们进行一场单向谈判的人,聪明、疲倦,对生命看起来毫无渴望的男人。


承诺换来的是由私家侦探整理出的一个哥谭市民的生平:帕特里克·贝特曼,长着和布鲁斯一样的脸蛋(这让门德兹怀疑整件事的可信度,怀疑这个人的存在),他们的脸都富有马其顿式的尖锐的美,还有那眼睛,他们的眼球有色部分稍小于正常人,但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布鲁斯的眼睛如同夜行动物,而这个金融从业者的眼睛像是戏谑度日的某个被宠坏了的孩子。他的脸上有着几乎要溢出来的不屑和自我迷恋,并且——现在拘禁他的医院每日报告,他不停索要奢侈洗护用品,虽然他们从没满足他,但是他从未停止,从这可以确定,帕特里克真的活在狂热的自我仰慕和娇纵生活里。


门德兹已经无心在意“蝙蝠”义警和那两个富豪是什么关系,为何会抓住这个杀人犯扭送到阿卡姆,他现在全身心注意力都在这个杀人狂身上。调查显示他有可能杀了不止一个人,但是没有详实的证据,此人的作案动机也不明晰。门德兹从他大学踏入心理学的研究那一刻,他就没有预想过会出现这样的反社会人格。他没有任何理由——纯粹为了娱乐,这是门德兹唯一可以想到的,因为帕特里克一切都不缺,也不着迷于什么。他是社会上最受欢迎的那种人,那种衣着光鲜、风度翩翩的家伙,生活在衣香鬓影里,在通宵达旦的宴会里和那些控制着美国经济的人侃侃而谈,模样姣好的帕特里克,身高六英尺的帕特里克,只吸顶级香烟的帕特里克。

被门德兹研究的帕特里克。

门德兹的帕特里克。


深夜的哥谭是嘈杂的,这座城市的奇特地形使得其中的每一声吵闹都像是在耳边响起,你无论躺在哪,都仿佛躺在市中心,都仿佛躺在世界中央。门德兹躺在黑暗里,他没有拉上那巨大的落地窗的窗帘,于是那巨大的月亮也将脸完完整整地放在他的面前,房间里有一种憔悴的银白色光辉,细小的灰尘飞舞着,就好像银白色的蛾子成群飞过留下的粉末。门德兹想到那两个富豪,他们是黑色的蛾,世界上尤其特别的,以舔舐眼泪活着的蛾。他们现在一滴眼泪也没有兴许是因为他们把彼此的眼泪蚕食了,随后他们带着怜悯来给不幸的人拭泪……


他举起那张模糊的照片,那是帕特里克就读于私立学校的时候,他们连那时候的照片也找的出,一张大合影里帕特里克被单独裁剪下,小小的脸蛋模糊不清,是怪诞的白色,是摄影技术的局限,也是天然的怪异。那时候的他看起来就像是幽灵,一个游荡在墓地里的惨白幽灵,离地三尺,审视着死人们,面露不屑,在黑暗中,门德兹仿佛被这个来自过去的影子凝视着。


门德兹对这个将要会面的研究样本着迷了,连他也无法知道这感觉要如何描述。

自从他替那情报局工作以来,他看过上万张照片,看过无数人的人生,只有这个真实性存疑的,和哥谭富豪一样漂亮的家伙是让他难以忘怀的。

就像是一个神父宣讲布道了一辈子,但是从未见过恶魔。直到有一只真正的恶魔坐在他的教堂里,以和亚当一模一样的姿态出现的时候,他才能有所感觉。


有什么特别的生命到来了。


如果给一个男人一张学生们的合影,让他在那些模糊的脸蛋和身子里找出最性感的那个,他必定不会选那个早熟的、傲慢的、聪慧的。

你必须是一个不幸的人、一个潜在艺术家、一个精神变态、一个学者、一个恶魔。

他站在那,对自己的魔力一无所知。

是你有欲望,有愿望,你欲玷污那个已然定罪为疯子、定性为恶魔的家伙,你在无数人里选了他,你在无数人之后遇到他。


忠实的月亮始终没走,它悬挂在窗外看着这个男人。这个天才,他的大脑能制造出无限的奇迹,他有着伟大的身躯,伟大的智慧,但是无论何种传奇都会被困在躯体里,像是拉·罗罗纳那样终日不得安宁。梦是唯一超越现实的时刻,把每个人的渺小和伟大都一齐解放,比死亡更伟大,比死亡更温柔。


所以他梦到那个脸色惨白的男学生,他在他面前光着身子长成傲慢的大人,接着来到他面前。这男人在他面前咧开嘴放声大笑,那笑声被风声扭曲了(他不知哪来的风),所以本来应该是爽朗或者矫揉造作的笑声,现在变成了来福枪的爆炸声,他看到帕特里克漂亮的牙龈和牙齿,出于奢侈的护理产品之手。帕特里克仿佛倒在他胸膛,像是一个呱噪的妓女一样称赞着他:“噢,我亲爱的,长官,我毛茸茸的家伙……”门德兹想,帕特里克绝不会这样的热情、下作,他绝不是个男同性恋……他只是某个杀人犯,某个门德兹实际上一无所知,仍在怀疑的家伙,某个不存在的被捏造出来的家伙,某个仲夏夜之梦里的小鬼、精灵。


于是帕特里克立刻变了,他把门德兹踩在脚下,门德兹感受到那皮鞋底潮湿而松软的灰尘,那双鞋的轮廓越来越清晰,把鞋的主人取而代之。紧接着,铁锹响亮地拍碎了他的颅骨,他已经如漏气气球的头颅被铲掉了面皮。但是门德兹没死,他仅仅是短暂地变成了丹尼。现在他拿着枪指着帕特里克——除了那充满性爱暗示的开头,这一切和韦恩他们所说的经过别无二致。


帕特里克跪在地上,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脸上的血迹像是吻痕留下的红,无法用语言描述,那红是怎样的红。帕特里克的眼睛在说着疯话:

“如果我的故事想赢得恰当的理解,则应该把我阴郁漂亮的相貌萦记在心。青春期的我,我的魅力恰如唱针不好的留声机,打着嗝,断断续续地流露。你记住和热爱年过三十的我,你的爱在其次,首先是后悔……”


这是门德兹有生以来、史无前例地不敢再做梦。满脸斑驳的红的帕特里克比起被他处理和陷害的大部分异常凄惨的目标可谓是不值一提,但是那赤裸裸横在他面前,却又面目不清的欲望是恐怖的。他失去一切后已经不习惯体验鲜明的情感,在此之前也不习惯。然而这个昨日的鬼魂,当下的罪人已然开始纠缠他。他伴随着晨勃醒来,晚上做梦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成汗水攀附在他皮肤上,他的背心和衬裤已经湿透,而他全然不记得今天要向情报局拍电报。

门德兹走到淋浴间,他感觉牙齿在流汗。想想最近听过的牧师布道吧,那是十年前?那是二十年前!你即将比那些要统治世界的共产主义者还无神论了!


牧师说什么?牧师说什么?你得爱,你必须要和某人讨论,“我想要一个新生活”,这只是一种 由欲望支配的生活,而他们已坚持了许久,最后,他们变得虚弱,而后又说道:“这已不再重要”,为何你如此迷恋我。牧师说什么?

别用上帝的那一套对付魔鬼,得用魔鬼的那一套对付魔鬼。门德兹那戴着十字架的大学教授告诉他,然而他最信赖的驱魔秘药不是圣水或玛丽亚的雕像,他把各色枪支挂得比圣母像高多了。哈利路亚,赞美的是火药的气味,油纸和上膛声。

几个月来,门德兹第一次刮胡子,他就像剃山羊的毛那样,艰难地刮去那些粗硬的胡子,把一个陌生人解放出来,一个疲倦的、有着烧灼后象牙肤色的男人,有着浓密的睫毛和湿润的鼻尖,站在哥谭寒冷的早晨里手握刮胡刀一脸茫然。


毛茸茸的门德兹已经被刮胡刀砍头了,现在剩下的只有那个回到刚刚从大学毕业的,还没见过、处理一个活体样本的门德兹。他再一次凝视那浓密纠结的睫毛,他从镜子里看到帕特里克的眼睛,也一样长着浓密纠结的睫毛。他们本质上是一对儿可笑的、灵魂的双胞胎。


门德兹喝光了那瓶昨天忘了喝的利口酒,他几乎是一口气喝完那瓶酒的,把那些价值不菲的酒水硬填进了胃里。于是他吐了,在擦得发亮的马桶前吐了,所有浴室里贴着的土耳其瓷砖都凝视着他。门德兹呕吐的时候涨红了脸,上半张脸都是汗水,兴许有些眼泪——绝不是他想哭。

他站起来长叹一口气,舒畅、响亮地撒了今天的第一泡尿。

好了,现在专家有勇气上场和那娇贵的东西碰一碰了。



 【3】The  Wanderer



住在伯明翰是他们的义务,是他们祖先去新大陆探险前留下的唯一根据地,从英国人变成美国人,庆祝七月四日,随后他们又花了十几年回到英国,回到伯明翰,在那栋到处嘎吱作响、一旦刮大风就发出狗一般尖叫声的祖宅里。古老的韦恩家族从四百年前靠着海洋贸易搬进了这,从此在这座充满艺术气息的老宅里生下一个又一个婴儿,抬走无数灵柩。

去美洲定居是这群谨小慎微的富豪四百年来最大胆的决定,此前他们只不过是海洋贸易的管理者,从没有谁做过和海盗搏斗的行径,几乎不离开那栋似乎下一秒就要被时间的洪流带走的老宅。随后又有第二批叛逆者从美洲回来了,这其中包括韦恩的祖父母,在这出生、结婚的老韦恩却比他们大胆得多,他计划旅行完全欧洲,接着回到美洲,只不过计划一直没有提上日程。直到韦恩浑身通红地出生在家庭医生手中,他的父母才开始大胆地四处旅行,他从一个被架在胳膊上的婴儿变成笨拙的青少年,随后在某次旅行里进入叛逆期。尽管韦恩有相当一部分时间开始憎恶父母,像是一切青少年那样,但是他仍留恋父母把头颅依恋在他胸口的感觉。他们总是在儿子靠在躺椅上看书的的时候忽然坐在他面前的地上,接着把耳朵贴近他的胸膛,听着那颗不断长大的心脏在如何跳动。这记忆是终生的,无需任何光辉的画面指引,韦恩只需要胸骨上的刺痛和近似母亲秀发的风吹过,他就把自己躯体滚烫的重量回放到父母膝盖上。所以在曼彻斯特被轰炸的那个晚上,他知道父母永远不会回来的时刻,他一切曾经青春期躁动的、傲慢的思考转为了他最痛恨的现实主义小说。韦恩曾是个浪漫主义者。


旧日的鬼影在他梦里是无数个旅行的瞬间,他在某处或某时咧开嘴欢乐地大笑,一切似乎都在强调不幸是由破坏了韦恩家族阴郁的、哥特式生活方式而降临的,家族徽记上的狮子缓缓走到他梦里,背后拴着鲜血淋漓的父亲与母亲。


在伦敦的社交场上,大型派对刚刚替代了大型音乐会和舞会,成为时下年轻人们最喜欢的聚会形式。女人们把眉毛剃光,画上又细又长的娜迦式眉毛,男人们则习惯于把头发全用发蜡抹平在头顶。这种荒诞的、快乐的时尚风潮影响的已不仅是青少年,连中产阶级的成年人也深谙此道。就在这一年,他们曾经难以接受,一点也不欣赏的爵士乐登上了最受欢迎的舞会主题乐榜首。所有人陷入这种狂欢之中,成夜成晚喝着香槟和附有橄榄的马提尼,战争似乎也一瞬间跑了,伦敦本地人们已经忘了有德国人进门的时候应该把袖扣解开、挽起袖子揍他们一顿。于是韦恩连独居在那栋依旧没日没夜嘶吼的巨大老宅里也受不了了,他在过去的两个月希望以缄默来缓解痛苦在他身上的重创,然而欢乐女神的造访不容拒绝!她的头发从门缝伸进来,她的脸蛋长在每一个韦恩同龄人的身上,她的双手在夜色里随意抓起一个醉酒的年轻人,随意扔进满是污秽的泰晤士河里。


在这光芒万丈的荒诞生活里,韦恩依然无力抵挡。他曾经是上一年社交场里嘲笑战争,对一切满不在乎的老派富豪,现如今他曾享受的一切,对他来说则吵得可怕。

他朦胧想起某个表亲还活在美洲,一百年前分道扬镳的血亲,留在美洲过着独立日的另一个韦恩。韦恩体察到自己迫切需要和某人建立可以信赖的关系。他的祖先们忽略了,在这幢恐怖的坚固堡垒中活下来的前提是你有同一个战壕可以信赖的活人。


于是他提前完成父亲的计划,回到了他们韦恩家族冒险的第一步,那些满是红土、烟草、玉米和尸骨的土地。

不过是哥谭稀松平常的一个夜晚,大战结束,人们的脸上挂着布满尘土的微笑,重返爵士世界。

事实上美国人毫不受大战的困扰,所以这派对也漫无目的,不为谁的生日、订婚而举办,更别提耶稣复活七日后的庆祝。这是被世界遗忘和宠爱的土地,人们欢天喜地,没有目的也可以快乐地活着。

有一位从欧洲来的严肃男人加入了这场宴会,他头发花白,眼神深邃,里面盛满了尘土。灰尘是证明时间还在流逝,一切东西都是可以被腐蚀的,起初它趴在某个东西上,然后带来遗忘,直到它被抛弃或毁坏,灰尘的一餐就这样结束了。


韦恩,这个三十年纪便被折磨出斑白头发的人,那斑驳的头发仅是因为愁苦,但没人欲了解,他也无心吐露。他是唯一未用发蜡把头发抹平的男人,看起来滑稽又狼狈,在追赶摩登时代又被扔下,那张显然有罗马人优良血统的脸对此抗议。一个模样迷人,却不甚明了当下的人,心里一定有别的要害。在这场哥谭最盛大的宴会里沉默寡言,看着他同样失去了父母的表亲布鲁斯。布鲁斯有着漂亮的笑容,那种美国式的欢笑,充满了自信和傲慢,在这个夜晚里熠熠生辉,他的脸上一点阴霾也没有,就像这个人是用欢乐做成的,好像他的父母死在枪口下,这一切都没有发生。韦恩盯着他的后背,他们仅仅是打过招呼,布鲁斯不在意这栋壮观到可以称为新帕特农神庙的豪宅里住着谁,这就像是蜂房,有太多房间。布鲁斯不在意某个演员突然尖叫着从某个冲着街区的房间跑出来,他被追债的帮派发现了;他不在意某个消失已久的作家在大宅的浴缸里自杀身亡、附带着最后一作,留言恳请布鲁斯送去出版社;所以,布鲁斯也不在意这个高大的表亲愁容满面地住进来。他相信,办几场派对就能带走所有的忧愁,包括布鲁西宝贝儿的,就不会有人去惦记突然消失的客人,或死在某个门廊前的危险分子。


布鲁斯的宴会模糊了人间和天堂的界限,却分割清楚了他和神秘枪手“蝙蝠”的界限。布鲁西宝贝儿是笑容灿烂的、无罪的、富有的、慷慨的。枪杀了几十个危险分子的夜行动物“蝙蝠”,绝对和天使一样的布鲁斯无关。哥谭人并不相信小报言之凿凿的猜测。

他们,现在在宴会厅跳着舞的男男女女,宁可相信布鲁斯那个高大阴郁的表亲是“蝙蝠”,但他们也不那么确信——想想看!一个有着这么迷人亲戚的家伙,最坏不过是驾车撞倒过别人的豪车!这个阶级的人不会犯罪,只会审判,他们如此确信。而且,若是看看韦恩先生的脸旁,你会陷入某种对战争幸存者的敬意中,同时那种因为种种经历造就的冷酷气质,让他不仅是幸存者,他还极有可能是战争中反抗过的人。不过那得体的西服下也有可能藏着一把柯尔特手枪,这个半是英国人,半是美国人的家伙,实则可能更继承了他美国母亲的秉性,是个勇敢的游侠……以上来自宴会里几个乐于观察客人的家伙的推测,直至二十世纪,他们仍未能很清晰划定美国人和英国人就血统上的差别。


他们确实对了,有人在扮演哥谭义警,有人在扮演哥谭法官,有人在扮演哥谭所有要复仇的鬼魂。

韦恩举杯,走近刚刚从几位年轻商人中脱身的布鲁斯。他想在这个充满了音乐、尖叫和欢愉的巨大漩涡里,认识生来就属于这的布鲁斯,这个绝情的健忘症患者。

布鲁斯看到韦恩,挤出一个微笑,那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慷慨。从布鲁斯的眼里,韦恩可以读出他正快速思考,他在回想这个并不沉醉在快乐里的人来自何方。韦恩注意到布鲁斯的打扮十分考究,他的头发并不按照时下流行的那样用发胶抹一遍,服帖地贴在头皮上,布鲁斯的头发上很难看出用了发胶,前额翘起来的头发和头顶微微弯曲的头发都显示出精心梳理的痕迹。他又注意到,布鲁斯的袖扣是俄罗斯十字石的,这是十分大胆的尝试,此前还没有人采用这样的设计。“很漂亮的袖扣。”韦恩并不知道如何开场,而布鲁斯总是能快速进入任何话题。


“噢,谢谢,它们来自哥谭最大的酒类公司所有者,斯米尔诺夫先生,这是他去年给我的圣诞礼物。”布鲁斯顿了顿,他正思考下一句该说什么,眼前的男人憔悴,虚弱,并非身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他来这不过是想忘掉一切——他是韦恩,他从未见过的远房表亲,只有他们的父母在每年圣诞节给彼此寄贵重的礼物,极其缺乏人情味。是的,富有的亲戚之间只有这种绝望的交往,却又是那么难以捉摸,似乎下一秒他们就能亲如手足,或是彻底割席。韦恩,可怜的韦恩,这个在信里总是被写成乖孩子的韦恩,布鲁斯总想这其实是个沉闷木讷的家伙,是个可怜的笨孩子。他还想过他们某一天见面,他们的见面仅仅是因为那近乎没有的血管里一样的血液,然后两个孩子拥抱,狡猾的和沉闷的玩追逐游戏,一齐摔倒,但在那美丽的花园里玩乐一整天,身上泥更少的绝对是布鲁斯。他从小就对韦恩有种天生的好胜心,这一切他终于都想起来了,只可惜现在没办法那样的欢欣鼓舞了。


他站在他的面前,像是一只斑驳的金杯,布鲁斯站在他面前,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倒影在那陈旧的金面上,布鲁斯实则也是一只金杯,他的不幸,韦恩的不幸,实际上是相同的,但是韦恩已经没有力气和需要去伪装欢乐的人,他可以赤裸裸地把悲伤拿出来,像是被砍头者亲自捧着头颅出现,韦恩的坦诚悲伤有一种空前的神圣。而布鲁斯目前维持这一切空洞奢靡的样子,不过是为夜晚的游侠生活做演示。布鲁斯的游侠梦实现了,那么惨烈,那么血肉横飞,在父母倒下后拔地而起,他表演,他的一举一动,全是在维系梦想。若是没有父母离世,若是没有复仇,若是没有他对一切的绝望尔后自封审判庭,那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一个人的坦诚,一个人的虚伪,一个人有资格站在阳光下接受温暖,伤口慢慢愈合,但失去了尊严,谁都要为了慈悲来关怀他,一个人靠复仇的火焰温暖自己,伤口却愈来愈大,烧伤蔓延,没有人真正能靠近他,但是一地的血腥在他心里慢慢回溯出得到宽恕,那是红色的一片海,没有任何词语,可以描述,那红是怎样的红。


“我也念我的父母。他们每年都通信,告诉我你在草地上看书,告诉我你被送去马术俱乐部,告诉我你想做英雄。我们未曾谋面,我也不记得你这个远房表亲的存在,你也不知道美国这些堕落的人里我和你一样,属于一个家族。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是我们都模糊记得一些对方在信中的样子,电报里的遐想。我们模糊地陪伴了对方一个童年、一个青春期,所以,当我们有了共同的悲伤,我们可以共鸣。”布鲁斯凝视那双眼睛,他在巨大的震动里回过神,说出这些话。布鲁斯自己对韦恩的回忆,把他带入了一种升华中,复仇的火焰暂时消退了,他自己的复仇已然完成,他应该想到个人的伤痕。而韦恩的坦诚,是不得不坦诚,是生存已然困难中萌发的毫无虚言。但是这个憔悴的男人并未有任何利用这痛苦的意愿,他的绝望实际上在寻找某种情感,只有样的神经信号,才能拯救这个日渐枯萎的男人,

因此,布鲁斯如牧师布道那样,忍不住播送着心声,他意识到自己也在枯萎。


也许只有两颗真正理解,真正在挣扎的心,才会有复活的日子。


六月最沉闷的晚上,韦恩举起杯,他的额间有细密的汗水,他敬这情感慷慨的家伙,敬这实际心灵高尚的花花公子,敬他们谁也没敢流下的眼泪,敬已经逝去的四个灵魂。派对忽然到了高潮,爵士乐队的小号几乎要吹得散架,一切都欢乐放纵得忍无可忍。女人们在跳舞中丢了头上布伦希尔式的珠宝,男人们的领结散开了,小型酒窖已然空了一半,世界上似乎所有人都是快乐的……


只有他们是伤痛的,还能理解悲伤的,仅仅在此刻,他们是巨大的欢乐歌声里唯一的哀乐。


于是他们谈论到最后,直到宴会散场,直到所有清醒的人离开,还能走路的人跌跌撞撞地离开,醉倒的人被抬走,他们还是坐在一开始的那张长沙发上,不断地交谈着。

那种明晰的流浪感消失了,若要将那感觉极其详细地描述,那就是被带离家乡的迷茫感,把磁体分开的撕扯感,孩子还未认清家乡就被带着享受浪漫,一切大人的即兴作品,孩子的灾难,他曾经的幸福也不过是大人强加于他的。韦恩的记忆是有幸福之处的,即那些父母把头颅贴在他心口的时光,胸骨上凸起的部分是唱针,碰到他们散发着发蜡味道的头发就能播送幸福。幸福的是存在,是依存,绝望的是旅行,是永远不回来。


布鲁斯的存在弥补了强加的幸福给的缺憾。把他不想去旅行的瞬间,孤独的瞬间抹去了。他不知如何描述那新的感想,那是把石头填满玻璃瓶的充实感,来自不可思议的乌鸦。韦恩最后一此想起伦敦塔里有渡鸦,它们每一只都像是布鲁斯,有湿漉漉的眼睛和黑色的羽毛。布鲁斯此时就在他身边,韦恩的浪漫情怀复生了些许,他开始观察这灵感缪斯,一些不成文的后现代主义诗句在他心里跌撞着出现了,他一再凝视那闪动有光亮的眼睛,他就越多地忘记过去带着雷鸣的夜晚,那些片段如雪花一样,飞一样地散去了,远远地、冰冷地躺在记忆深处某个角落了。


凑的太近引发了礼仪克制,韦恩轻轻把脸贴在布鲁斯脸上又分开。“像是法国人。”布鲁斯告诉他。他们此刻都没了平时强硬的态度和自矜的姿态,对于一切都不惊讶,做着一切不可能的举动。阿福和临时雇佣的侍者把一个个喝空了的绿色香槟瓶子带到一只巨大的铁皮桶里,把残余的酒倒出来,那些酒将被带去浇花,这就是为什么韦恩大宅里有着最美的观星百合的秘诀。


布鲁斯微笑着把这园艺诀窍告诉韦恩,他们就顺着这个技巧的成功走到了后花园。冬天并没有花朵开放,百合大多以球茎的方式蜷缩在土地里过冬,而哥谭今年并没有寒冬,暖和得几乎像是仲秋。但是植被几乎都顺应时间死去了,只有一些长青植物还活着。


以及花园小路上一具没有了脸皮的尸体,和一个翻过栅栏跑向远处街道的身影。



【4】The  JANUS



我去阿卡姆看他,那个神经质的、娇贵的杀人狂。


我带着一把柯尔特M1911手枪,这重2.44磅的小东西可以轻易要了那个精神病人的命。我站在专家上次站过的位置,背朝着敞开的门站着。

你可以听到他气喘嘘嘘的声音,我说你,我的表亲,你不在场,所以这篇无聊又充满堕落道德的随笔是给你看的,这是你第一次没和我一起来阿卡姆看这些危险的疯子,我记得你承诺过我们要一起行动的。所以我毫无保留地给你回忆一切并且记下。听到那声音我感到恶心,我感觉血冲上了头顶。


此前从没有造访我的负罪感忽然就出现了,像是某双灵巧柔软的手趁我不注意提住了我的耳朵。对这些罪人无需有罪恶感,但是我对于那长相和我相似的家伙产生的反胃催生了我对自己的可怜。他现在走路要喘气了。因为太多的吗啡和暴力管教。主要是吗啡。

原先这阴暗难闻的病房是空着的,帕特里克被皮带捆着去打针了,我听到的声音来自门外,来自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来的帕特里克。他的眼睛还是大大地睁着,有种怪异的惊讶之色,但是那神经质的表情让这一切都和谐了。麻药让他不能乱动,他就这么来了,被连拖带撞地推来了。


咳嗽。

带有一长串尾音的咳嗽。


这是他发出的第一个声音。我吩咐护工停下,他就被放在敞开的门边,用狡黠和厌恶的眼神望着我,帕特里克的脸还能动,所以他给我一个微笑,一个夸张得脱离了微笑范围的微笑。傻乎乎的,他的微笑傻乎乎的,让我想到当年公学里面的那些男孩子,既不可爱,也不美妙。这笑的唯一用处就是给我看那两片柔软的嘴唇,隐约残留着过去擦过的润唇膏气味的嘴唇。


“你能说话吗?”我问他,我忍不住看他光裸的两条腿,他现在穿着一件很短的棉布袍子,那两条曾经形状好看、线条优美的腿已经瘦的十分可怜,就像是两根干巴巴的,已经死去的芦苇,被从偏上的位置折断了。那两条腿上的有几丝别的颜色,我在晃动的昏黄灯光下难以分辨(或许是我不想看),像是几线干涸的血痕,又可能是歪歪扭扭生长的血管。


“当然。为什么不说呢?”他反问我,还是挂着微笑,我一度怀疑这个家伙已经没了额前叶,但是医生告诉我他们仅仅对他进行了药物治疗。

“你在过去的每一天都没告诉我箱子在哪,我想,你今天也不会说的。”我拨弄着自己额前垂下来的一绺头发,我不明白应当把它梳好还是就让它在那自由地为我加上放浪形骸的标签,这没有镜子,我不知道怎样会更迷人。

“当然不会,你们没有满足我提出的任何要求。”他仍然瞪着我,我这时候意识到,这就有一面镜子。和我那么相仿的这个杀人犯,堕落的疯子,此刻正带着有害的表情责问我,无害的身体摊在轮椅上,双手仿佛牧师那样摊开,深红色混着皮肤的棕黄色的掌心,他哪里看起来都是干净的,唯独手心是顽皮孩子玩了沙土后流血的颜色。

“那些都对你有害,”我像是刻薄的女教师,只缺用教鞭鞭挞这个坏学生。“镜子会被你打破,要么拿来自杀,要么拿来弄死医生。而肥皂和香水——你若是吃了,也能达到自杀的目的。”我对他拿不出我一贯地对待那些哥谭破坏分子的严酷,我的口气近似哄骗某个乖乖,同时我又讨厌他。


“所以你来这毫无意义,你的大个子呢?难道那天我吻过的是他吗?他背叛你了吗?”


于是我在前日阿卡姆送来的关于帕特里克访客记录里读到的惊奇事件有了印证。门德兹单独去见过帕特里克,他脖子上的伤口结痂了,但是还没硬化呢,横在他脖子上,那齿痕被扭曲了,像是一只线条断断续续的蝙蝠,出自孩子的手。


“我虽然被你们打了点吗啡,但是我还没变成现在这副瘫子的样子。那天他依旧是像你那样,明知道我不会回答,仍然来要和我说话。于是我说:‘咱们拼了吧!’,接着往他漂亮的大衣上撞过去。”

“我没劲,我浑身都想融化了跌落在地板上。这情况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蠢货在恳求他的好爹爹给他买礼物。什么礼物呢?棉质的裙子,青色的,红衫木色的,眼泪蒙在下巴上的颜色,我丢人得像个贱人。我仰头欲辱骂他,我被他用两条胳膊搀着,这才使我不至于落到地狱里去。他看着我,他看着我的眼睛,我看着他的。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他通过我在看你。你!你胆敢有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好人儿之后来抢占我的,我应得的好助手、好朋友、好客户。我不是男同性恋!”

“我知道这次谈话是争取他的唯一机会,得让他站在我这边,你是皇后,我是皇后,我们都无可匹敌,无论是国王还是主教,遇上我们都要被踢出棋局,但是我们不能丢份儿地一打一,我们得有城堡,得有战车……我得给自己挣一位战车。所以他把我放回这铁床时,我哀求他走过来,凑近些,既然我已没有危害性。我不是男同性恋,他却是,他眼睛里有男人。他看着我的目光是有肉欲的,是活生生的嘞。那是你,我在替你做那些令人恶心的事情。我求他过来。”

“然后他无声地走进我期待的怀抱,我遭受药物侵蚀的大脑把这个令人作呕的画面揉合了,他看起来满面春风,无限期待——我相信他根本没那回事,托尼,托尼·门德兹,他一点也不喜欢我,尽管我是完美的,但是我是你,你个贱人用我的脸蛋活着。他用那双红鹿似的眼睛盯着我,你知道红鹿的肩高多恐怖吗?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就像是那种动物。”


帕特里克哭了,他挣扎着想用手掌盖住脸,或是说把脸埋在手掌里,但是他没法移动他无力的躯体。


“啊!那个家伙就乖乖过来了,继续用他平静、缺乏人情味、天才式的眼睛盯着我。我就像廉价妓女中的最廉价者,这是我正在效仿的某个受害者,她被开膛破肚后呻吟、死去,而门德兹呢?这个用低沉嗓音跟我介绍他自己,独断专横,不屑一顾这地狱的天才?他能否以后把我斩首?让我呻吟一秒后……死去!我是没什么力气,但是那天没有今日这么凄惨。于是我又扑上去,抓住我唯一能抓的,他的领子,接着对他干燥的嘴唇又亲又咬。他这一辈子都没擦过唇膏,牙膏也没有苏打和盐以外的味道,我就像是在亲吻一座雕像,我是皮革马利翁。我没有咬破他的嘴,没有撕烂他的脸,那是因为我在扮演你!布鲁斯·韦恩,你作为一个同性恋者,你就会做我做的那些事情!”

“他呼吸不过来了,我整个体重都通过手臂抓在他的领子上。很快我就撒手,重重摔在地上。他的牙齿上一点涎水都没有,就像是不再出汗的死人,我曾经习惯的充满口水和舌头的吻当然没有重新回到我的身边。这家伙是个天才,比你们都要伟大。他被吓跑了——兴许没有,他还是不急不慢地走了,把我扔在地上,但是出了那没关上的铁门,他跑着离开了那一点光亮都没有的走廊。”


我知道门德兹那天能看见什么。


一个抵死不合作的疯子,却献上热情洋溢又怪诞至极的吻,几乎不算是吻,只是把嘴唇塞到他的嘴唇上。帕特里克穿着短短的医疗棉袍,上面还颇有乐趣地布满了极小的蓝色花朵,像是伤寒病人脸上冒出来的蓝色斑点。然后他必然在无意间看到了他的大半条腿,上面那已经开始凋谢的肌肉,惨白的脚,脱离了尖头皮鞋的限制似乎开始重新生长。他就像是古希腊那些想在山上看一看缪斯雕像的诗人,渴望依赖某个特别的缪斯名声大噪。可是他身上携带了某样古老巫术的关键,或许是月桂花环,或许是蜜酒。接着受了引诱的缪斯出现了,并不比酒神狂欢节的女祭司更理智,她尖叫着,试图把诗人的脑袋用她两条光洁美丽的胳膊拉到怀里,把结实饱满的乳房塞一边给他,最后哺乳结束,诗人也死在狂女怀里。我明了门德兹的心理,他被这个疯子迷住了,而我也明白帕特里克的想法,他喜欢比他更危险的动物,他的兴趣不在庸人身上。


“我讨厌你,我恨你。总之,我的自我剖白是毫无用处的。“

“我明白。抽烟吗?“

“不,我需要睡眠。“

“是,波斯人说过,睡眠像玫瑰。”

“他们打了太多药,我现在就要睡觉。”

“好,祝你好梦。”


我向门外等待的医生示意,他拉了拉开关,随后,那本就没有亮光的灯彻底灭了,黑暗中,一个护士随意地用他结实的胳膊把聊无声息的帕特里克扔到了床上。在这的医生、护士都有一种扭曲的心理:如果你被指派照顾更危险的犯人,那么证明你也是了不起的。一个疯狂的杀人犯在这无足轻重。


我最后凝视他枕在干瘪枕头上的形状优美的头颅,转身关上门。


“我把箱子扔进了你的湖里。“

他在黑暗里对我说。

他忽然就向我坦白了。


一年后,几乎被我遗忘的帕特里克出院了,保释人是托尼·门德兹,他在消失了一年后回来了,随后他带着这个我不知道现在是何状态的疯子去了某个地方。

我只能用某个地方来描述,因为军方情报局的专家抹去痕迹的能力是一流的。


直到某晚我换下了浴袍躺上床,拿起托盘里的重要信件开始阅读,有一封粗糙的信,有别于其他富豪的合作意愿、官员的邀请函、凶犯的威胁信,仅仅是一个极其粗糙的牛皮纸袋里装着一张东西,上面的寄信人是帕特里克·贝特曼。


没有任何信息可以告诉我这信寄自哪个州,甚至离开了美国的某个地方。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


帕特里克赤身裸体地坐在某个男人的胯骨上,他曾经在阿卡姆受药物折磨而养成的驼背已经彻底矫正了,他那引以为傲的美丽体态又回来了。但是他还是那么瘦削,脊椎十分明显,灰色的画面告诉我那房间有窗帘,抑或是阴天,而仍然有光——一道光投射在帕特里克的脊背上,吸引我的目光开始扩散性地观察他周围的一切。先是罪恶的右手,他握着一架照相机的快门,但显然那快门被他改装了,延长了许多,从摆放它的地方,那黑色的柔软把手延伸到了那张床上,恰好能被他握着。我能想象他在唇上用自己的舌头无意间舔舐出的玫瑰色於痕,那将要花费他一晚上的蒸汽处理,他孩子气的腰窝展现在画面正中央,这让我更清晰地看到这是一家新兴风格的旅馆内部。没有那里比中产阶级喜欢旅馆更像是一个荒诞的巨大家庭了,美国人应有的野望和梦想全在那个阶级的旅馆里实现。无论是妓女欲成歌星,无论是最佳员工想要自立门户,无论是某个小姐溜进某个少爷的侧卧,体察人生第一次的情爱,这个巨大的噩梦一般的场所都永远敞开。


美丽的旅馆。


所以我看向画面里唯一色调极暗的区域,那是笼罩在帕特里克影子下的半截身子,正伸手欲夺过快门(那只宽大的手掌没能被清楚地拍摄下来,只留下了模糊的影子,像是素描作品里被不小心擦到的一块),那身子的主人是门德兹,同时他还正拥有着身上的这具身体。


帕特里克兴许已经完全疯了,已经把他最讨厌的同性恋行为放到了日程里,他和门德兹不知道是谁彻底堕落进了美国风潮,像英国同性恋那样,发疯一般做着种马式的爱,像法国同性恋一样,把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的爱情玩弄得鲜血四溅。他从帕特里克那故意扭过来对着镜头的半张脸里读出难以言明的情绪。


我开始想想这两个疯子——一个天生的,另一个也是天生的,但是需有前一个做引子而引出的纵火犯,他们消失后在做什么。我想到他们在某辆轿车上,躲开所有通宵达旦的晚会,避开爵士乐的每一个音符,没有酒精,到了某个旅馆,此时的门德兹已经堕落了,他给帕特里克买了这台照相机、有可能存在的新衣服、奢侈的香水……所以无处可去的帕特里克就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和爱情。爱情?爱情。我不知道他的脑子是否已经被弄坏,已经辨认不出上他的人的性别,但是我企图说服自己,帕特里克是出于某种扭捏、畸形的爱情而屈服于门德兹的。


想想他们两人的膝盖碰在一起,那就是他们俩被彼此用枪指着,进而下跪,门德兹那结实的胸膛,配上他的斯巴达式的脸,与那张傲慢的、显然有盎格鲁-撒克逊人血统的脸,他们在一起是古老的战争的延续。把他们热腾腾的躯体按在一起,他们的脸贴在一起,那一定要流血。


于是我将照片递给韦恩,他躺在那正翻阅着阿卡姆新一月的鉴定报告。


“离开他的身边,他哪也去不了。“

韦恩对那照片的情色意味毫无惊讶,他也进入了我方才对他们生活的设想。

“在门德兹供职于政府时,在帕特里克还是个玩弄金融的精英时,他们都有赖金钱活着,却没想过金钱的魔力。现如今,我想可怜的P先生已经退化成了孩子脾性,退化到青春期孩子的脾性了。他的贪婪欲望更不加克制地发散出来,你可以想象他会要某个古董店里的茶杯,某支昂贵的护手霜,某条法国的裤子。于是门德兹就有的是办法控制他暴躁的姘头,控制他回到青春期的姘头,让他顺从,脾气还过得去。”


我们到此为止了,这张照片不再值得我们谈论,他们是某个过去时间里有意思的鬼魂,然而如同我和韦恩的共识:

是时候放鬼魂离开我们的房子了,让活人的生活继续吧!



【fin】

kimio
真的想要这张图原图啊,有没有人...

真的想要这张图原图啊,有没有人有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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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CUPPER

我撑不住了我在画什么鬼东西啊……

最可怕的是 乔老板你怎么一点不ooc啊??!!(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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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犬费鸣

【短】失恋阵线联盟

#谣夕,浮辛

#无脑向,OOC预警

#又名那些年我们追不上的老婆

#我也不知道为啥要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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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那些年我们追不上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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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个猫

谁还不是纯爱战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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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还是想不到昵称

【佳昱】阳光开朗大男孩

summary:这游戏跟我有寄吧关系。


故事发生在Y国。


很久很久以前,Y国有一位甄国王,国王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叫做龙公主。转眼到了龙公主18岁的生日,甄国王邀请方圆百里各个国家的王子来参加公主的生日宴,想借机为公主谋一个乘龙快婿。


然而天不遂人愿,公主生日当天,来赴宴的只有X国的佳王子和一位神秘的宾客,尽管甄国王不高兴,却还是如期举办了宴会。好在佳王子长得不错,甄国王决定就让他迎娶公主,却不曾想,就在宴会结束当晚,甄国王被发现死在寝宫。


凶手锁定在当晚参加宴会的四人中,分别是:掌上明珠龙公主,忠心不二阿侍卫,远道而来佳王......

summary:这游戏跟我有寄吧关系。

 

故事发生在Y国。

 

很久很久以前,Y国有一位甄国王,国王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叫做龙公主。转眼到了龙公主18岁的生日,甄国王邀请方圆百里各个国家的王子来参加公主的生日宴,想借机为公主谋一个乘龙快婿。

 

然而天不遂人愿,公主生日当天,来赴宴的只有X国的佳王子和一位神秘的宾客,尽管甄国王不高兴,却还是如期举办了宴会。好在佳王子长得不错,甄国王决定就让他迎娶公主,却不曾想,就在宴会结束当晚,甄国王被发现死在寝宫。

 

凶手锁定在当晚参加宴会的四人中,分别是:掌上明珠龙公主,忠心不二阿侍卫,远道而来佳王子,阳光开朗蔡某某。

 

友情提示,人设与实际可能会有差别。

 

四位嫌疑人依次介绍自己与死者的关系,证词如下:

 

龙公主:我堂堂一个公主,为什么要杀国王?荒唐。

 

阿侍卫:龙龙不生气哦,坏国王,死了还给我们龙龙添堵,打你。

 

请嫌疑人阿某适当尊重死者,不要鞭尸。

 

佳王子:我是远道而来的王子,国王刚答应把公主许配给我,我怎么会这么急着杀他呢?

 

龙公主:意思是等我嫁给你之后,你就会杀了国王?

 

阿侍卫:公主说得对。

 

佳王子:你的职责是拥护公主但不是捧臭脚,兄弟。

 

请嫌疑人们不要对话,先听剩下一位嫌疑人介绍自己。

 

蔡某某:你们好啊,哈哈哈,我是——阳光开朗大男孩!啊哈哈!

 

龙公主:要不就说他杀的吧,反正精神病杀人不犯法。

 

阿侍卫:有道理。

 

佳王子:草菅人命四个字说得就是你俩吧?

 

阿侍卫:那我是第一个和第三个字。

 

佳王子:你这个语言水平很难说是二外。

 

龙公主:佳王子这么护着大男孩,你俩认识?

 

蔡某某:之前不认识,现在认识了,嘿嘿。

 

阿侍卫:那你说说你从哪来到哪去有什么目的。

 

佳王子:好家伙,上来就问人生的终极奥义啊。

 

蔡某某:我路过,听佳王子说王宫可以免费吃饭,就来了,嘿嘿。

 

阿侍卫:你没听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吗?

 

蔡某某:听过啊,所以我吃的是免费的晚餐啊,嘿嘿。

 

佳王子:顾得顾得,歪瑞顾得。

 

搜证后发现,龙公主的身上藏着毒药,阿侍卫随身带着佩刀,佳王子准备了绳索和暗器,众人问阳光开朗大男孩,你的凶器在哪里?

 

蔡某某:我特长就是微笑,看我扬起的嘴角,虽然我是笑容杀手,但是我真没动手。

 

阿侍卫:你用脚把他踩死的?

 

龙公主:别太荒谬,甄国王不一定是人,但一定不是蚂蚁。

 

佳王子:说说公主为什么有毒药?

 

龙公主:我堂堂一国公主,要什么没有?

 

蔡某某:你准备毒药做什么?

 

龙公主:杀人啊,不然治疗头晕眼花胸闷气短肾亏尿频糖尿病吗?

 

阿侍卫:敏感肌也可以用吗?

 

龙公主:不可以,虽然成分不含酒精,但是我准备给它下到酒里。

 

佳王子:下到谁的酒里?难道是我?

 

龙公主:自信一点,是你是你一定是你。

 

佳王子:侍卫你看看你家公主心思多歹毒。

 

阿侍卫:哎呀,你这不没逝嘛。

 

蔡某某:那你为啥要给王子下毒?他不是你未婚夫吗?

 

龙公主:我喜欢守寡的感觉。

 

阿侍卫:那我怎么办?

 

龙公主:你跟小寡妇偷情,多刺激。

 

阿侍卫:那倒也是。

 

蔡某某:这是我不花钱就能听的吗?王子你怎么看?

 

佳王子:用电脑看,隔壁组一年收一堆,都快看吐了,实在看不过来就找我们支援。

 

蔡某某:啊?我是问你怎么看龙公主想给你下毒这件事。

 

佳王子:哦,嗐,正常,我还想趁半夜睡着勒死公主,不然你以为我准备绳子干嘛?拔河吗?

 

龙公主:你还想勒死我?你想造反吗?

 

佳王子:也不能说造反,只能说篡位。

 

阿侍卫:所以你想先假意迎娶公主,然后干掉国王和公主,成为新任国王?

 

蔡某某:但他不是X国的王子吗?为什么要成为Y国的国王?

 

阿侍卫:有没有可能,他其实不是真王子。

 

蔡某某:对啊,他不是甄王子,他是佳王子。

 

阿侍卫:有没有可能,不是佳王子,而是假王子。

 

蔡某某:噢噢噢噢噢噢噢噢!汉语当真博大精深!

 

佳王子: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真王子?

 

阿侍卫:因为我才是X国真正的王子。

 

佳王子:怎么证明你的真的?

 

阿侍卫:我这个长相我这个口音我这个姓氏怎么看都不像本地人吧?

 

蔡某某:那你一个王子为什么要来给公主打工啊?

 

阿侍卫:白雪公主还给小矮人做饭呢,我怎么就不能给龙龙公主捏脚了?

 

蔡某某:你还给公主捏脚?我以为侍卫只是侍奉公主上卫生间呢。

 

龙公主:注意人设,你是开朗,不是开放。

 

佳王子:那你岂不是也想要甄国王的命?

 

阿侍卫:没错。

 

龙公主:Why?

 

阿侍卫:按照设定,我们俩有杀父之仇,所以我潜伏在你身边,就是为了伺机暗杀甄国王报仇雪恨。

 

龙公主:那你说爱我是假的咯?说要带我私奔也是假的咯?说你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也是假的咯?

 

佳王子:啧啧啧,遇人不淑啊。

 

蔡某某:啧啧啧,痴心错付啊。

 

阿侍卫:是真的,龙龙,我真的爱你。

 

佳王子:句句不轻易?

 

蔡某某:眼神中漂移?

 

佳王子:总是在关键时刻清楚洞悉 你的不坚定

 

蔡某某:配合我颠沛流离

 

龙公主:很好,建议直通《Y国好声音》总决选,你的梦想是什么?

 

阿侍卫: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

 

龙公主:叫你小子圆回来了。

 

佳王子:阿侍卫的动机有了,龙公主,交代一下你为什么要杀爹。

 

龙公主:杀甄国王,你注意措辞。

 

蔡某某:难道你也不是真公主?

 

龙公主:那倒不是这个原因。

 

佳王子:展开说说呢。

 

龙公主:甄国王想把我嫁给王子,这样就可以借助王子的兵力统一周边小国,称霸M大陆,我说我不喜欢王子,我就喜欢阿侍卫,他不答应,还打算等我生日一结束就处死阿侍卫。

 

蔡某某:好家伙,真好家伙。

 

佳王子:所以你就想杀了甄国王,然后跟阿侍卫远走高飞?

 

龙公主:不完全准确,我还想连你一并干掉。

 

佳王子:大哥我真不是故意撞见你俩打啵的,有必要一条活路都不给?

 

蔡某某:这是我一个阳光开朗大男孩能听的吗?

 

佳王子:那这部分就略过吧。

 

蔡某某:我爱听,详细描述一下,最好写一篇十万字报告给我,宋体正文小五号首行缩进两字符。

 

阿侍卫:这是推理本,不是xhs。

 

龙公主:xhs是啥意思?

 

蔡某某:小红书,教你练习心眼子的。

 

佳王子:你最好是红不是黄。

 

蔡某某:听不懂,我只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sunny big boy。

 

阿侍卫:简称SB-Boy?

 

佳王子:你的语言能力有点崩人设了,兄弟,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淳朴天然的内陆国的王子。

 

龙公主:教育具有传播文化的功能,懂?

 

蔡某某:你是说Zheng He travels with his friends?

 

阿公主:以及Zhang Qian went to the western area?

 

佳王子:我抽到的是Xu Xiake's vlog,报一丝。

 

龙公主:所以你们来参加宴会之前都答了题?

 

蔡某某:昂。你没答吗?说是答了题才能进来吃饭。

 

龙公主:有没有可能,这是公主的生日宴,而我,就是公主。

 

佳王子:我们宾客答题可以理解,你一个侍卫,为什么也要答题?

 

阿侍卫:我要是说我爱答题你信吗?

 

佳王子:你自己都不信吧。

 

阿侍卫:所以其实我们都知道是为了什么吧。

 

龙公主:我漏掉关键剧情了?我的本子上没有这部分啊。

 

佳王子:甄国王让每个参加宴会的男人答题,每套题暗藏一个约定单独见面的时间,他可能是有自己的目的,没想到把自己搞死了。

 

阿侍卫:所以SB-boy也知道对不对?

 

蔡某某:我看到题才知道国王约单独见面,我真的只是为了吃饭。

 

龙公主:那现在我是清白的咯?你们是不都得听我的?

 

佳王子:不一定吧,我们想见国王得听从国王的安排,你想见不是随时都可以?你只要随便找个理由就能见到甄国王,然后趁其不备弄死他。

 

阿侍卫:死因有了吗?甄国王是怎么死的?

 

蔡某某:法医诊断结果是失血过多,胸口心脏位置插着一把水果刀。

 

龙公主:那不是我,我准备了毒药,公主身娇体弱捅不死国王。

 

阿侍卫:也不是我,我有自己的刀,没必要用别的刀。

 

佳王子:我有绳索和暗器,但还没来得及用,这么说来就只有手无寸铁的大男孩了。

 

蔡某某:我就是路过进来吃个饭啊,我中途都没有上厕所。

 

龙公主:你的身份不可能这么简单,先交代一下你们是什么时间跟甄国王单独见面的吧。

 

阿侍卫:我是晚上七点半到的甄国王的寝宫,他说等公主嫁给王子,就调我去当所长,负责王宫所有厕所的卫生保洁。

 

佳王子:你答应了?

 

阿侍卫:怎么可能?我当场就拒绝了,并轻轻推了他一把。

 

蔡某某:轻轻推?

 

阿侍卫:他自己撞到桌角晕过去了,这也要怪我吗?

 

佳王子:那就没错了,我是八点到的,进去就见甄国王躺在地上,喊他也不醒,我说你们也太不讲究了,好歹给国王盖条被子。

 

龙公主:别跟我说你只是给他盖了条被子就出来了。

 

佳王子:那倒没有那么好心,我怕他突然醒来,就给他暂时捆到椅子上了。

 

蔡某某:原来是你捆的啊!

 

阿侍卫:你捆他干嘛?

 

佳王子:我去隔壁书房找他的印章,准备拟个假的让位诏书,我只想当国王,没想要他命。

 

龙公主:你倒是挺遵照流程办事。

 

阿侍卫:你在书房,那你见到是谁杀的他了?

 

佳王子:没有,不过我听见两次悉悉簌簌的声音,没敢出去看,等没声了我再出去,他躺在地上,胸口插着把刀,我害怕被人发现就赶紧跑了。

 

龙公主:大男孩你去找过甄国王吗?

 

蔡某某:去了,八点一刻左右吧,我去了就见国王被绑在椅子上,胸口插着把刀,本着吃人嘴短死者为大的原则,我就给他解了绑搁在地上,整理了遗容遗表。

 

阿侍卫:你见到佳王子了吗?

 

蔡某某:没有,我害怕,整理完就走了,没敢多看。

 

龙公主:也就是说在佳王子和大男孩中间还有个人去见了甄国王并把他捅死了?

 

阿侍卫:应该是这样。

 

佳王子:公主你没有单独去见过国王吗?

 

龙公主:去了,我晚上七点就去了,跟他说我不想嫁给王子,他说不行,还给了我一巴掌,我就生气离开了。

 

蔡某某:哇,他居然还家暴!

 

阿侍卫:确实该死。

 

龙公主:甄国王说他约了佳王子谈婚礼事宜,但没说几点,我在七点十五的时候又去找了他一趟,送了壶茶,里面加了迷药,想等他昏过去就跟阿侍卫私奔。

 

阿侍卫:怪不得我轻轻推了他一把他就晕过去了,我还纳闷怎么自己力气怎么这么大。

 

佳王子:那你俩怎么还在这里,不应该已经离开王宫了吗?

 

阿侍卫:你以为我们没打算走吗?不是被你撞见了吗?

 

佳王子:合着我看见你俩在小树林搂搂抱抱亲亲我我的时候是你俩准备私奔?就非得赶着这一会儿吗?哪对亡命鸳鸯跑路之前先要打一炮啊?

 

龙公主:公主的事你少管。

 

蔡某某:那之后呢?你俩怎么没走?

 

龙公主:被佳王子撞见了,我决定让他死守这个秘密,就假借有行李忘了带跟阿侍卫改了私奔的时间,趁机去佳王子住的地方往茶壶里下毒,想等佳王子死了再跑路。

 

佳王子:那阿侍卫呢?

 

阿侍卫:我说我也恰巧有东西忘带了,其实是想先杀了国王再走,但是等我返回国王的寝宫就发现他已经死了,是绑在椅子上的,我就赶紧回了自己的房间。不过我在路上见到了大男孩,他说和国王约的时间还没到,他想去趟卫生间,找我问路。

 

蔡某某:是的,我之前说过,晚宴期间我都没有上厕所,正好见国王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我在王宫也不熟,碰上阿侍卫就找他问路了。

 

蔡某某:那现在就有这么几种可能——一是佳王子说谎,他杀了甄国王,没来得及离开我就到了,他只好躲进书房,等我离开后他再走;二是龙公主说谎,她在佳王子躲进书房我还没到的间隙杀了国王;三是阿侍卫说谎,他借机杀了国王;四是我在说谎,我杀了国王又折返回来给他整理遗容假装自己来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佳王子:我倾向于龙公主没有撒谎,因为我屋里的茶水确实有毒,毒药下太多茶水泛着奇异的绿光,所以我没喝,她只要把我杀了,其实就没必要非杀国王,而且时间上也来不及既杀国王又给我下药。

 

龙公主:我比较怀疑阿侍卫,我们幽会被佳王子撞见,然后佳王子去见国王,这个时候我在给佳王子下毒,阿侍卫去了哪里?佳王子在书房,大男孩还没去给国王解绑,中间时间很短,阿侍卫怎么就恰好和真凶错过了?

 

阿侍卫: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佳王子和大男孩时间线中间的真凶,比如佳王子是先杀了国王又躲进书房的,他撒谎听见两次动静,其实只有大男孩整理遗容的那一次;也可能是大男孩杀了人以后故意有返回来解绑,让人觉得真凶不会多此一举来现场两次。

 

龙公主:有道理,但是大男孩确实没必要回来解绑,因为绑国王的是另一个人,他捅完刀再回去,就不怕碰上绑国王的人吗?不管随便碰上谁,他都很难解释。

 

蔡某某:真凶就集中在阿侍卫和佳王子之间咯,那我们投票吧!

 

谁是被投出的凶手呢?被投出的凶手到底是不是真凶呢?案件真相如何?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隐藏线索

1.龙公主十分叛逆,一心跟国王对着干,看不上别国的王子,反而喜欢身份低微的阿侍卫。

2.阿侍卫的真实身份是X国的王子,父母被甄国王杀害,自己也因此失去了王子的身份,随后来到Y国卧底,却不受甄国王重用,只好曲线救国,通过接近龙公主来达到报仇的目的。

3.佳王子并不是真正的王子,而是想要一步登天的普通人,听说国王想趁机为公主结亲,他假扮王子前来应招,渴望权势。

4.阳光开朗大男孩在路上遇到佳王子,听佳王子说“进了王宫就可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一辈子”,于是决定来王宫蹭饭。

 


end

 

碎碎念:

我只是想写个沙雕文而已谁成想还要捋逻辑啊无语,有好多逻辑bug圆不回来就这样吧,摆烂了。本质就是个小废物,希望读者能自己把故事圆回来,指望作者是指望不上的。


 

 

 

 

 

 

佛罗伦萨的椰子树

【响盛】择日疯(民国AU,三万字一发完)

summary:“容我择日疯,来年撞日死。”

BGM:择日疯  建议搭配bgm观看。

作者的话:昨天中午听择日疯,忽然开了脑洞,和 @Chris 一起讨论了一会儿,这篇文就来了。感谢她在这篇文为我提供的帮助!(比如在我犯懒不想扩写最初的大纲时毅然决然地帮我扩了一大摞!文中带*号都是她的手笔,爱她♥)但是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三万字,估计有些我没注意到的错别字之类的,多体谅。

还有盛的生日在剧里一直在变,说是十二月,(死的那天),但身份证上的月份是三月,此篇文采用三月设定,1977年的阳历三月一日是正月十二,此篇中盛的生日便在正月。

然后第7小节的 ...

summary:“容我择日疯,来年撞日死。”

BGM:择日疯  建议搭配bgm观看。

作者的话:昨天中午听择日疯,忽然开了脑洞,和 @Chris 一起讨论了一会儿,这篇文就来了。感谢她在这篇文为我提供的帮助!(比如在我犯懒不想扩写最初的大纲时毅然决然地帮我扩了一大摞!文中带*号都是她的手笔,爱她♥)但是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三万字,估计有些我没注意到的错别字之类的,多体谅。

还有盛的生日在剧里一直在变,说是十二月,(死的那天),但身份证上的月份是三月,此篇文采用三月设定,1977年的阳历三月一日是正月十二,此篇中盛的生日便在正月。

然后第7小节的 7. 可以点开,是那一节独有的BGM,感兴趣可以点开听一下。

然后说说一些本不应该有的警告:这篇文里的民国,是京海的民国,而众所周知我国没有京海,所以这里的民国大概也和我国没啥关系,希望不要将你对那时期任何一方的爱恨带入这篇文里的任何人。

千人千面,祝阅读愉快。

===============

1.

宴会,对于高启盛来说从来都不是无聊的。

他在国外读书的时候总是会参加很多宴会的,那些人高马大的洋人搞学术的时候正正经经,在宴会上跳舞却疯得可以,音乐声鼓点能撞得墙壁震动,穿着的西装和裙子在后半夜都能解了在舞池里跳舞,高跟鞋和皮鞋底踩着鼓点,重得都能将地板踩出印来。香槟撒出去,像是一片海浪,落在每一个漂亮姑娘的裙子上,然后第二天大家就顶着一张宿醉脸搞实验。

今晚这个宴会却很无聊。男男女女,盛装华服,在灯光下互相交谈,连音乐声都是平缓的钢琴曲,女士们拎着裙子走来走去,甚至连碰杯的声音都细碎,他哪晓得京海的宴会都是这样,更别说今天还是京海市长的生日宴,人人把自己装进精致衣装里,一个个装得比谁都道貌岸然。高启盛看了眼宴会厅那头正和赵立冬侃侃而谈的他哥,高启强穿着一身白西装,已经完全不像以前了。

他出国这几年,他哥生意越做越大,现在已经在京海一家独大,连赵立冬都要来巴结了。

他对着上来邀请他跳舞的一个漂亮姑娘笑了笑摇头,手里红酒杯晃了晃,只觉得无趣。

这里连酒都无趣,他想念威士忌了。

他在阳台,看着外面庭院里摇摇晃晃开进来一辆车,车型号就让高启盛微微挑了眉。美国福特T型车,车门上贴着蓝白色的星标,在京海,只有一种人会开这种车。

警察。

高启盛啧了两声,猜测这来人大概也是跟赵立冬有关系的警察。今晚要眼巴巴地来巴结。他看着一个男人从那辆车上下来,竟然还穿着警服,便不由惊讶地敲了敲自己的红酒杯。

这个警察到底是想巴结人,还是想来给下马威。怎么会有人在这种宴会穿警服来。

 

2.

李响原本不想来,赵立冬已经给巡捕房打过起码十个电话了,说要请他吃饭,他找了各式各样的理由回绝,这次却听电话那边赵立冬的秘书,声音不冷不淡,语调缓慢。

“李队长,是不是忘记这个队长怎么来的?”

李响要挂电话的手顿在那里,又听电话里声音悠悠:“你父亲,李山,是住在长平巷第二弄吧?”

他又想起李山平日里总念叨着让他上点紧,怎么也得出人头地。于是他出现在这里,他虽然没出过京海,但也晓得世道不太平,养活自己家人才是头等大事。

他进了宴会厅,打算去赵立冬那里过过眼,再随便敷衍敷衍就回家,特意穿了警服来,是为了好找借口离开。可是一进厅里,便有一种不自在的诡异感如影随形。

人对被注视会有一种可怕的直觉,是上万年演化留在基因里的警觉系统。他知道有人在看他,他转过头,四周都是打扮精致的达官显贵,没有哪一个特意看他。

来这宴会的,除了些年轻的,被父母带过来的小姐,其他基本都是为了结交权贵而来。而大概是看他的衣服和气质,并没有人打算上来结交他这个小警察。可是那股被注视的感觉还是如蛆附骨,让李响坐立不安。他站在一边,视线逡巡在那些人脸上,一无所获,直到视线滑过漂亮的雕花壁板,滑过宴会厅大开的阳台门,接着便看见了正站在挑高阳台上的一个年轻男人。

是个梳着油头的小少爷,看上去不过二十一二岁,西装是肉眼可见的贵,轮廓还透着些学生气,戴着副金边眼镜,明明该显得青涩,眼里的光却是沉的。此刻他正在阳台上和人说话,身后有一些稀稀落落的烟花绽放,称得他眼神越发暗。

似乎是察觉到李响的视线,他眼睛似无意地瞥向李响,那一眼停留时间明明极短,该是一个不经意的目光流转,李响却没来由地觉得那人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瞥这么一眼,故意停留那么一秒。

李响这念头出来便觉得自己荒谬好笑,这种宴会,他一个小警察本来就是可有可无,谁会注意他。他低头,想着再呆一会就顺理成章地离开,却听窗外一声炸响,身为警察的直觉发作,他定定看过去,但不消一秒就意识到那是烟花的声音。因为流光溢彩的颜色正从天空泄下来,伴随着在场年轻小姐们的娇声惊呼,厅里的灯也被站在四角的服务员高声提醒后关了,四周迅速暗下去。

人群都往阳台的方向围了过去。只剩李响还站在原地,他也想去看看烟花,可是眼前人太多了,他便不想去凑这个热闹。

阳台上的高启盛也被烟花炸响那一声惊了,转头看了一眼。烟花在他头顶炸开,琉璃璀璨的光落下来。他在国外看惯了这阵仗,不觉得有什么太惊喜,身边的人兴高采烈地评论着这稍纵即逝的美,只有他低头抿了口酒,觉得无趣,转过头看向厅内。结果恰好就看到先前那个警察,独自一人站在大厅暗下去的阴影里,隔着一厅挤挤挨挨的名流雅士,也在看烟花。

他那个位置,大概只能看到一些烟花的尾巴,却还能忍住站在原地。

因为高启盛这一动,李响下意识就看向了他,所有人都在看夜空绽开的花火,只有高启盛逆着人流在看他。那是他们的初见,四周暗下去的宴会大厅里,那扇大开的阳台门像是一个舞台,彩色的光从那里漏进来,高启盛在璀璨绚烂的光里,身影被描了五彩斑斓的边,手里的红酒杯只剩最后一口,李响能看到他笑起来,忽然遥遥冲着这方向举了杯。

李响一愣,下意识就想低头去找桌上的酒,好回应这一举杯。可他却忽然有些舍不得,舍不得这绚烂光影里唯一回头看他的那道视线。 

幸好那举杯不需要回应,高启盛的眼神流连过李响的脸,将警官的诧异尽收眼底,便仰头将那最后一口酒饮下,冲他笑了笑,转过身看烟花去了。

 

3.

后来再遇到,高启盛已经是《京海日报》和强盛印刷厂的总经理了。

《京海日报》是他哥买给他的,之前的主笔因为写东西骂赵立冬被抓了,他哥五万块买了下来,把人全换了,《京海日报》新刊在一个夏日热热闹闹地发了,高启盛知道人爱看什么,更别说背后还有赵立冬的支持,而且赵立冬那个秘书还被聘请为该报总主笔。《日报》发行量渐增,在京海声誉日起。

京海还有另一家报纸,叫《时事新报》,发行得不多,专和京海日报对着来,骂赵立冬狗官,骂他们高家和赵立冬官商勾结。那天便是高启强给高启盛打了个电话,让他去趟城北的巡捕房,那里抓了几个疑似为《时事新报》写稿子的学生。

他接到电话的时候本来刚吃了饭,到达城北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城北是京海最乱的一块,弄堂弯弯绕绕,盘根错节,像一幅出路混乱的迷宫地图。比高家发家前住的城西还要乱得多,城西好歹还能算得上城市,城北已经像贫民窟了。

所以各种各样的人都住在城北那些乱七八糟的幽暗巷子里,这次那几个学生也是,听说还是被邻居举报的,就为了高启强提供的十银元赏钱。

高启盛从来懒得管这些事,他虽然也是穷出来的,更是别人惹了他他要加倍奉还的阴狠性格。但是他现在有钱了,这种小事他更愿意花点钱让手下人去解决,所以对他哥安排他亲自来这破地方处理那几个学生这事有些烦躁。

不过就是写稿子的吗?时事新报在京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十个人在看,有什么要紧的。

但他还是下了车,打发司机去敲漆黑一片的巡捕房的门,捏着自己的帽子感叹这贫民窟就是贫民窟,巡捕房夜里都没人值班的。

司机在前面敲门,他身后漆黑巷子却有淅淅索索声响,高启盛转过身,正好和从小巷边一张破门里钻出来的几个年轻学生对上了视线。

为首的是个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小姑娘,漆黑的大眼睛瞟了他一眼,顿时加快了动作,跟猫一样,往巷子深处一钻就不见了。

她身后的门里跟出四五个人,全是年轻人,衣服脏兮兮地,也都迅速消失了。

高启盛挑了眉,心里已有了大概猜测,手插在西装裤兜里,慢悠悠踱过去,正好碰上一个人探头出来看了看,高启盛走过去的时候收了力,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人没发现他来了,看了巷子深处最后一个小孩消失在黑暗里,正准备关门,被高启盛砰的一声拍在了门上,抵住了。

那人吓了一大跳,转过头看着他。

高启盛推开门,阴鸷眼睛在那副金边眼镜后头随着上挑眉毛眼尾微翘,玩味地看着门里的男人。

“李警官,”他热爱在李响脸上看到诧异,抵门的手一收,人便松松靠上了门框,显出一副吊儿郎当的玩世不恭来,“你这玩的哪一出呢?”

 

4.

高启盛没打算跟李响计较这事,李响却不知道,他有些紧张地看着高启盛,虽然他看上去镇定自若,但是手指间捏着自己那根笔,上下摩挲着,是在想对策。

他当然知道高启盛为什么而来,赵立冬今天下午一个电话打过来了,说那几个学生明天最好押去城中心的巡捕房,让市里来处理。可那几个孩子最大的也才十六岁,李响哪里忍心,他也知道高启盛今晚来这城北,总不能是来散步的。

城北的路都是黑的,会脏了他们那些有钱人的鞋。所以赵立冬什么事也都喜欢让城北巡捕房来做,因为这里没人会管。

没成想高启盛只是插着兜在巡捕房那几件空着的牢房外头转了两圈,眼睛瞟过那些空荡荡的囚室,然后忽然说:“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响一愣,在昏暗油灯下一张方正的脸上又是诧异,这诧异高启盛第一回见了就觉得能拿来下酒,此刻更觉。他站直了,看着李响,“你都没想到一个完全的对策就敢放他们走?”

太莽撞了,高启盛挑着眉想,怎么会有人发善心都发得这样毫无准备的。

李响下意识就开了口:“他们只是孩子。”

“我记得你叫李响是吧?”高启盛看着他,没对他那句‘孩子’有太多评价,“李响,我问你,我哥让我来处理人,现在你这没人,你有想过怎么办吗?”

他从哪里‘记得’他叫李响的。这念头在李响脑子里窜过去,又迅速消失了,因为听到了高启盛后半句话。

李响确实没想过,他在今年以前都没想过当个警察要面对这么多破事。城北是京海最穷的地方,他在城北的烂泥巷子里摸爬滚打地长大。好不容易没和那些昔日玩伴一样,要不去偷抢打砸,要不去当了黑帮的打手,而是秉着一股子正气死活挣扎成了警察。他以为当警察应该很容易,就算是每天要处理一堆街头巷尾打架偷油抓奸浸猪笼的破事也很容易,没成想城北被赵立冬盯上了。

他被任命成了队长,那时他才知道他师父被脱警服时那副释然的样子是为了什么。外头正乱着呢,暗地里涌流的波涛凶猛,哪是他这个贫民窟里以为靠着正气就能当好警察的普通人能抵挡的。巡捕房被赵立冬握在手里,他要想继续当警察,便也得被赵立冬握在手里。

他也想过不当了,去干点体力活,应该也饿不死自己。可是每次一回家,他爹那副盼着他平步青云的样子又让他递不出抓着辞呈的手。

哪里那么容易平步青云。他时常这样想,在京海这种地方想要平步青云,不得踩着一堆骨头搭台阶才行吗?李响做不到,他不够狠心,注定在这里成不了一个大人物。

他叹了口气,正要说话,又听高启盛在昏暗油灯里开了口:“现在,去喝酒。”

李响愣住了。

“你们这最近的酒楼在哪?”高启盛瞥了一眼这破破烂烂的巡捕房,一副嫌弃的语气,“你们这有酒楼吗?”

李响不解地看着他。

“把这些锁都砸了,”高启盛看他还愣着,无奈地抬了眼,“和我去喝酒,找你们这最大的,人最多的地方。”

“我们这没有人最多的地方——”李响还有些愣,他大概能猜到高启盛想做什么,但是又有些不敢相信,高启盛不应该帮他啊。

“那就你家。”高启盛不耐烦了,伸手来拽他手肘,“把你家院门打开,给我用碗装酒,要能撞出来声音最大的那种。”

李响任他拽了。

 

5.

李响家根本没有院门——

高启盛看着这漆黑弄堂,身边连绵成片的墙上,细窄窗户像是一道道裂口,有些人家睡了,有些没有。没睡的那些灯光从裂口里漏出来,李响家那扇木门就像从那些挤挤挨挨的窗里硬挤出来的一块破木板,旁边的正方形窗里还漏出来几线光,摇摇晃晃,是油灯的光。

高启盛无语,抬头看了眼头顶纠结在一起的电线,有些电线上还挂着衣服,大概是晚上才挂的,还在滴水,一滴滴落下来,落在他身边的水沟里。天在这些电线间只能漏出来不规则的几线。高启盛忽然有了些错觉,只觉得凌乱电线是缝线,而这方天便是一块由破碎深蓝色拼起来的百纳布。

他手叉着腰,没好气地转头看了眼李响,一些话想要出口,又忍住了,像是被这破地方气急了,指了指停在巷口的车,“上车,咱们去城南。”

城南夜晚和城北截然不同,华灯璀璨,夜总会还开着大门。高启盛把李响拽进去,李响下意识就想摘帽子,高启盛摆了摆头让他别摘。今晚就是要所有人都看到有个警察在这和高家二少喝酒,喝到天边泛白才走。

他们其实不算认识,于是那种朋友间热闹喝酒的场面根本也不会存在。高启盛也懒得管他,只是让服务员上最好的酒,要威士忌,不要红酒。李响不喝,他就自己喝,给台上唱歌的舞女扔银元,那圆圆的一块从他大拇指上抛出去,能听到叮的一声脆响。

李响就在白金翰绚丽的灯光里看高启盛的脸,还是和那天烟花下一样,漂亮的眼睛落了璀璨的亮色,便能流转出让他不想转开眼神的光。

那天晚上,李响听银元脆响甚至都能听厌了。

第二天城北巡捕房就出了消息,说是昨晚值班的李响因为请高启盛喝酒,误了工作,那几个被抓的学生自己撬了锁跑了。

赵立冬把他们城北巡捕房通通骂了个狗血淋头,闹得啊,派了好几个警察把城北从头到尾翻了一遍,都没翻着那几个学生的影子,还出了通缉令,上头的人像画得乱七八糟,城北人就算是想抓这几个货去换钱,也记不住脸。

时事新报乖了几个月,没再出过新刊。

李响被罚了一个月工资,把他爹李山给愁的,生怕上面较起真来,把李响这身衣服都给扒了,他们李家好不容易出了个还算不错的,怎么也不能落了。

李山想训两句儿子怎么那么不懂事,竟然在那种时候去请别人喝酒,又觉得自家儿子终于开了窍,知道巴结有钱人了,想训的那两句最终还是压了下去。

高启盛回家也被他哥一顿好骂,但他低了头乖乖任骂的样子,高启强骂了两句也就算了,反正是赵立冬那边要人,而且确实也不算太大的事,就让这事这么翻篇了。

李响后来挑了天放假的时候,特意去了趟京海日报的门口,正碰上高启盛从里头出来,穿着西装的总经理甩着手上的帽子,还跟个小孩似的,一看到李响站在门边,有些惊讶。

李响没穿警服,穿着一身素色的长袍马褂,看上去不像个警察了,倒像个教书先生,对惊讶的高启盛说:“谢谢你上回帮忙,想请你吃个饭。”

那天晚上高启盛在白金翰夜总会花了起码三十块银元,都比得上李响一个月工资了,李响只觉得过意不去。虽然他知道这钱对高家来说不过毫厘,但高启盛没理由帮他,他便觉得自己是无功受禄,需得还点什么回去才行。

高启盛看了眼表,算着下午本来也只要跑趟印刷厂,没什么大事,就和李响去吃了。

结果李响带着他左拐右拐,路越走越偏,高启盛每天在城南泡着,都不知道城南还有这么不热闹的地方。他手揣在西装裤口袋里四处看,有些好奇。城南的不热闹和城北城西都不一样,城北城西是穷,城南的不热闹则是静,透出一股高雅来,他不知道李响怎么能知道这种地方,却见李响敲了敲巷弄边一扇古旧却干净的木门,门一开,里面就飘出来一股饭菜香气。

门里的院子摆着几张小桌子,朴素,却也收拾得整洁。此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第一波食客该走了,老板是个扎着一条斜编麻花辫的麻利女人,看到李响进来,笑着打了个招呼,“稀客啊。”

李响大概没怎么来过,却又认识老板,只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引高启盛在靠近院子一颗梅花树边的桌子坐下,对着老板说:“两碗面。”

那老板应了,麻溜地烧水煮面去了。

“你就请我吃碗面啊?”高启盛好奇地看着这青石小院,“这是谁开的?我怎么从没听说过这地方还有面店。”

“是一个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和他夫人,”李响顿了顿,“他们开了这家店,开着玩的,也不认真接待客人。”

“你还能有能在城南开店的朋友?”高启盛下意识问,又觉得自己这话挺奚落人,虽然他确实爱奚落人,可是看着李响那副样子,他又不太乐意这么做。

“他们两个确实不是城北人。”李响只是这么说,把筷子从筷筒里拿出来,舀了旁边水缸里的水冲了,递给了高启盛。

高启盛看他那架势,就知道他对这里很熟悉,也不再多问,只是吃完了那碗面,那年轻女人的面煮得果然不错。李响留了钱,那女人的神色动了动,但也没开口说不要,只在李响出门的时候问了句日子快到了,他要不要和她们家那位一起去上山。

京海人爱把上坟说成上山,高启盛听了转头看了眼李响,却见李响神色如常,说再说吧。

 

6.

后来高启盛得了空就会叫李响一起吃饭,他小时候穷,又死读书,没怎么出过城西,可李响却是在城南读的高中。高启盛曾经想问过城北那种地方的人怎么有钱去城南读高中的。但他没开那个口,就像李响也从来不问他为什么没出过城西。贫穷和艰涩是他们童年生活共有的底色,日复一日挤压下来,化作自尊里不可触碰的那部分。

后来高启盛猜测该和那个开面馆的‘朋友’有关,而得益于高中在这片混过,李响对城南了如指掌,知道哪里有最便宜的书卖,哪里的饭又便宜味道又好,就连白金翰所在的那栋京海最高的楼,有几个出口,能怎么最快到达钟楼的路径,他全知道。

高启盛刚从国外回来,原来那些朋友他一个也看不上,新结交的那些他也不好意思在人家面前露怯。只有在李响面前,他理直气壮地显露着自己对京海繁华的不了解,反正没有人能比李响更穷了。

后来便顺理成章地熟了起来,时间流转,又到了秋,京海之外,时势已经开始动荡。

高启盛和赵立冬等人吃了个饭,他哥在饭桌上举着杯子和那些人聊天,他便也跟着奉承,有些人从京城来的,对京海日报展露了一些兴趣,高启盛推杯换盏,一边应着那些人的奉承,一边就答应将股份匀一些给他们。

赵立冬陪坐着主位那贵客,满意地看了眼高启强。

他对这个他一手扶起来的商人很满意,对高启强这个还懂得搞文化产业的弟弟更满意。

高启盛喝了不少,一顿饭结束,还得忙着弯腰送那些人离开,都是些到他们这地步也得罪不起的人,恭敬挂成副面具,站在夜总会门口送他们远走。

“姓刘的胃口不小,”高启盛放下合十恭送的手,眼睛里的光已经冷了,酒精只激红了他的脸,并没有影响他的神志,“开口就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一份报纸,”高启强也恢复了那副无情冷漠的样子,看着夜色里远去的几辆车,“就当送他们了。”

“哥,”高启盛看着他,有些不满,“我手上可没几个厂了,印刷厂的事基本都是你在管。”

“印刷厂的事你不需要管,”高启强转身,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又觉得高启盛说得也对,他抬头看向白金翰彩灯灿烂的门头,一双平日里看着温和的眼睛忽然转出了属于乱世商人特有的尖锐。他抬了抬下巴,示意高启盛看那门头。

“不如我把这个送你?”

三个月后,踩着将至的年关,重新装修的白金翰热热闹闹地开了门,鞭炮炸了整个城南,红纸堆在路边,像红色的雪。

白金翰开张那天,高启盛请李响来喝酒。

李响很晚才来,还是坐的黄包车。京海的电车晚上八点准时停运,神仙来了也不开。他多给了那位师傅几块钱,算是跑了这漫长一路的一些补偿。下了车,正好碰到高启盛在路边送人,和一年多前第一次见面的高启盛不一样了,已经完全脱了那副学生气,看上去更像个商人了。

他走过去,高启盛拽着他给服务员介绍,说以后他来,都算他免单。李响任由高启盛安排,反正他以后也不会来几次,看着高启盛咋咋呼呼地介绍完,他道了恭喜就准备走,高启盛却拉着他让他等等,这么晚了黄包车和电车都没了,他等会儿让司机送他回去。

司机的车还是和第一回一样,只能停在巷口,高启盛就说下车陪李响走回去,那条漆黑狭窄弄堂还是和上回一样,但今晚好歹还有月光,电也有了,路边窄窗里漏出来的光不再是摇摇晃晃都照不亮窗棂的油灯了。

李响忽然开口,“你怎么接手白金翰了?日报不开了吗?”

高启盛只说日报被省里来的人要走了。

李响不太理解这个要的意思,但他没问这个,然后又开了口:“启盛。”

他刚认识高启盛的时候叫高总,后来跟着叫小高总,再后来叫高启盛,这次是头一回去了姓,叫他启盛。

高启盛愣住,脚步都慢了。

“你那次为什么要帮我放走那几个学生啊?”

高启盛喝了酒,脑子里卡了几秒,才意识到李响是在说《时事新报》那回,他嗐了一声,“不就是几个小孩,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我以前也和他们一样,”李响忽然说,“以为只要有那股子气在,总能翻了该翻的天,做成自己想做的事。”

高启盛垂了眼睛,看了眼脚下城北漆黑的石板路,今天白天落了雪,但这石板路上的雪都是黑的。城北最开始是旷工家属区聚集起来的一片地,那些矿里带出来的灰黑煤渣,被矿工们日复一日的踩踏,踩进了石板路的缝隙里,让这里的路不管何时都是黑的。

“李响,”高启盛声音幽幽,“这世道乱得很。”

李响点了点头,道他知道。

“城西没你们城北这么穷吧,”高启盛慢悠悠地走着,“但也没好到哪里去,我爸妈死得早,是我哥把我和妹妹拉扯大的。那地方的人,欺软怕硬得很,所以我从小就知道,穷才是最可怕的。”

大概是喝了酒,高启盛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说他不是什么正义之士,做不了好人,也报不了国,只想赚钱。李响也是,只是弄堂里出来的小警察,也报不了的,京海乱成一锅粥,他们这种人,该从粥里捞食吃,捞尽可能多的,尽可能够的。现在世道随时有可能变天,他们不多赚点,怎么保自己一家人平安?

李响没说话,只是跟着他走,路过的院子——大概也算不得院子,只是一堵墙,墙那边长出来了一节白梅,正好在此时挡住了李响的路,李响下意识就要偏头躲开,又顿住了,忽然将那枝桠折下来,递给了高启盛。

那白梅正开着,上面落着细碎的雪,递过来时,还能闻到带着冷气的幽幽香味。

“今晚也没送你什么开张大礼,”李响手动了动,示意他接着,“这个行吗?”

高启盛微皱着眉接过来,有些嫌弃,“便宜了点。”

“不便宜,”李响笑,“连钱都不要的。”

高启盛无语至极,甚至都笑了起来,他看向伸出院墙那根断枝,月光下枝桠新鲜的断面散出一股树枝特有的味道来,但不过几秒也被冷风吹散了。

京海冬夜的风,是什么都可以吹散的。

他顿了顿才又说:“李响,你看,长出院子的梅花是要被折掉的。”

 

7.

接了白金翰,高启盛比以前更闲了。所幸除了赵立冬交代的那些,城北巡捕房要处理的还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谁家的腊肉被偷了;谁家被撬门溜锁了;谁家男人又出去赌钱被砍了。李响也不算太忙,当队长逐渐也当得得心应手,路上打流的混混见了他也会乖乖叫声李队,收敛收敛。

高启盛便三天两头叫李响出来吃饭,李响忙的过来的时候都会去,谁让高启盛车都开到了城北巡捕房门口呢。正月还没过,又碰上高启盛生日,高启强在白金翰搞了个大宴席,全京海能叫得上名字的人都来了。高启盛提前就叫了李响,又怕他和第一回见的时候一样穿着身警服就来,还拽着李响去裁缝那做了套西装。

李响第一回穿西装,裁缝手里的皮尺都好像是封印他的符咒,他站在量体台上,一动都不敢动,高启盛在那给他挑领带布料,看着他那样,腰都快笑弯。

宴会还是很无聊,高启盛作为主人公,只觉得自己不过是他哥和赵立冬展示权势的工具。他喜欢权势,但他并不爱当这个工具。更别说上来搭讪的人不计其数,谁都知道高家二少爷还没婚配,高启强娶了陈家的小姐,他们惦记不上了,便来惦记高启盛。高家现在占着京海首富的位置,赵立冬还特意来参加高启盛的生日宴,怎么看都让人恨不得贴着巴结。

高启盛一向是很爱别人巴结他的,那让他膨胀的自我有被浇灌的快意。

可是今晚却不同,他隐隐有些焦躁,他并不知道他的焦躁从何而来,只是下意识瞥了眼站在大厅那头的李响。穿着西装的男人再不像那回赵立冬的宴会上无人搭理,李响收拾得干净,一副好身板撑得西装极其漂亮,就算是有人认出来这是城北巡捕房那个小队长,实在没什么好巴结的。也还是会有一些小姐乐于和他说话。

现在的小姐们,信奉的是爱情至上。更别说李响长得还不错——长得还不错,还是个当警察的穷小子。天哪,她们手帕捂着心口在内心惊呼一声,这不就是话本小说电影戏曲里那个男主角活过来了吗?

李响更是出乎高启盛意料,他以为李响在这围攻下会窘迫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可是李响只是笑着和她们说话,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些小姐们便面露不忍,看着李响的眼神从发现一块金子的欣赏到变成发现了一只小狗的怜爱,然后再说几句,她们便会拎着自己的漂亮裙子离开。

他被这焦躁驱使着,对着面前上来搭讪的商人都没了好脸色,面前是他们印刷厂的一个供货商,印刷厂名义上挂着高启盛的名字,实际这些生意都是高启强在管,所以他对这姓曹的毫无了解,甚至都不知道这人到底供的什么货。

那姓曹的朝他伸了手,问他愿不愿意和他跳个舞。

彼时和同性跳舞这风俗刚从国外传到京海没多久,高启盛也知道,他也没少被人邀请过,此刻却不乐意。只觉得眼前的男人哪里都让人厌烦,朝他伸出来的手都丑得让他不忍直视。

高启盛挑了眉,说自己不爱跳舞。

那男人大概忘了自己在谁的地界,竟然伸手就想来拉他。高启强在厅那头注意到这事,正准备过来,却被面前交谈的人绊住了脚步。

高启盛侧了半边身子,没让他碰到,那人还不知退,紧跟着上来了一步,人都要擦到高启盛近前。

只是那伸出去的手被人拽住了,高启盛看过去,就看到李响握着酒杯站在面前。在这一秒,竟没有半分城北窘迫了,那身贵得要命的手工西装称得他看上去像是什么大老板,轻轻推了一把便把那人从高启盛面前推开了,笑着对那人说:“老板刚来京海吧?”

他又说了几句,将那人打发走。他话说得极其好听,说今晚高启盛身体不适,又说高启强极其在乎这个弟弟,就是因为发现他身体不适了才让自己来寻他,真是不好意思。高启盛靠着桌子看他瞎扯,又见那人走远了,背对着他的李响忽然在厅里轻快的钢琴声中转过来,伸手学着那人先前的样子,问他愿不愿意给脸跳个舞。

一样的动作,高启盛却换了脸色,松松挑了半边眉,手滑过身边桌面就握住了酒杯,浅浅抿一口,一副嫌弃的样子,手却放了上去。

他手刚握紧,李响又说自己不会跳舞。

“那怎么办啊?”高启盛笑起来,另一只手插在裤口袋里没有掏出来,做出一副刁难样子,“那我现在都握住你手了,大家都看着呢。”

“对啊,那怎么办呢。”李响叹了气,手还是没松开。

高启盛看到他哥在远处遥遥看了这角落一眼,又听李响忽然说:“不如——”

高启盛转头看着他,只见男人倾身过来,把手中红酒杯放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挑着眉,声音便在这瞬间轻飘飘地擦过高启盛耳朵,太轻了,几乎要被大厅里的钢琴声盖过去。

“我们逃吧。”

钢琴声在此时坠入高潮,一串连奏的音符似珠落玉盘。

他还没反应过来,手便被拽动,人随着李响扯动的力道,已经迈了步。光影霎时在高启盛面前晃成一片,李响拽着他往大厅那些厚重的帷幕后钻,一路顺着走廊往外,白金翰的装修全是金色,修了浮夸的罗马卷叶装饰。那些装饰化作高启盛以前学校门口有人挑着担子卖的,用两根棍子搅着的,粘稠带着波纹的麦芽糖。他们两人就是那两根木棍,飞速地绞入那灯火之中。糖液被拉成顺滑撕扯的弧,混着摇晃旋转的音乐和不断从视线里滑过去的金色光斑,从他们身边流转过去。接着便是一张高启盛从未注意过的门,门外是京海的冬末,冷风迅速卷上来,他们奔进漆黑的夜色里。

长街巷尾,被路灯昏暗的光打着的漆黑路面是在黑夜里被点亮的一个又一个岛屿,岛屿之间是无尽的夜。李响拽着他,像是身后真有人在追赶,踩过那些岛屿和夜,直到踩到城南的热闹都零落,高启盛跑不动了,拽着李响说停了停了,两人才喘着气慢慢停下来。

外面还积着雪,今天京海的雪特别大,傍晚才堪堪停住,此刻又下了起来。他们都只穿着单薄西装,但好在刚刚跑得浑身发热,雪落在他们身上都存不了太久,只堆了小小一线。

两人在路灯底下喘着气对视了一眼,忽然都笑了起来。那是一些人类绷到极点后忽然放松后的笑,又或者是因为这荒谬的出逃,总之他们都在笑,笑声在空旷无人的长街晃开,雪落下来都要被这笑声沾热。

李响松了他的手靠上了身后的墙,整个人都在抖,一边伸手去拽松自己端端正正系着的领带,一边擦了一下自己的脸,说天哪终于能喘口气了。

他是呆不惯那种宴会的,不管是穿着警服还是西装,都呆不惯。他看得出来高启盛也不乐意待在那,于是便在那瞬间忽然心脏一跳,扯着高启盛一路逃窜。

逃窜出那让人窒息的权力围场,逃窜出不断旋转的,拽着人往下的世界。

高启盛弯着腰撑着膝盖一边喘气一边笑,他没李响那么能跑,此刻只觉得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像要爆炸,他一边揉着胸口,一边侧头想要说些李响应该是疯了之类的评价,对上李响眼神时却忽然愣住,男人嘴角勾着笑,先前被发油好好收拾的头发因为奔跑乱了,只有那双眼睛还是亮,还是像那天晚上他转头看到的昏暗大厅里,寒星般的亮。

雪还在落,从云端落下,带着加速度,在高启盛眼里,是一片片模糊的白色。李响在那些细碎的模糊之后,眼角眉梢却格外清晰。

他喘着气站直了,对自己脑子里的想法有几秒的扼制。可是他的心脏混着血液滚动的声音轰鸣过他的耳际,那声音震耳欲聋,无法阻止。让他终于还是忍不住拽住李响的领带吻了上去。

李响愣了只有大约一秒,便迅速搂住他的腰,另一只手按住他的脊背,接住了这个吻。他们的心脏还没从激烈的跑动中缓和下来,又因为这个吻重回跳动的高频,高启盛被他吻得往后仰了腰,只能拽着李响的西装领子才能堪堪稳住。

喘息和心跳,搅混在一起,他们贴着额头呼吸,冬夜的冷无法侵入他们半分,高启盛喘着气轻声问:“去哪?”

“回家。”

回哪里的家,他们哪里有家。

可是没人在意这个,爱意汹涌时是能吞没一切的潮,让高启盛只能记住那一秒钟心里的悸动和兴奋,他拽着李响又一路跑回了白金翰,伸手扯了站在门口等他的司机挂着的钥匙,开着那辆别克就回了高家。

高启强还在白金翰,高家庄园里一片寂静,仆人们都因为主家出了门在自己房间休息。高启盛拽着他偷偷开了门,两人像两只偷情的猫,踩过大厅里铺着的昂贵地毯,一前一后地走向了那漂亮精致的楼梯,李响看着高启盛因为高兴而格外亮的眼睛,没忍住拉着他手把他拉过来吻他。水晶吊灯挂在大厅里,他们的影子被每一片水晶反射着,是千万个他们都在拥吻。

高启盛从那个吻里抽身,一边拽着李响的手一边后退,两人静悄悄地推搡着,进了高启盛的房间,昂贵门锁咯噔一声锁上。

他们倒在那张漂亮的枫木四柱床上,厚实的被褥像红云一样接住他们,西装被扯下,接着便是比血液更炙热的厮磨。

 

8.

后来那一年,对于高启盛来说,过得特别快。

李响还是忙,城北永远都会有些鸡毛蒜皮的事,有时候闹大了还会死人,巡捕房队长要管的事情多了,有时候还得去完成赵立东派下来的事,抓一些藏在城北巷弄里的地下党人。京海之外已经乱了,汹涌波涛已经掀起了海面上的风暴,卷到京海只是时间问题。

高启盛也忙了起来,高启强手上的事情越来越多,甚至到了分身乏术的地步。高启盛就接了印刷厂的事,但是货什么时候派,去哪派,还是得高启强说了定,他只是一个押货的,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出国读书,反正不管怎么样他都要跟着他哥干的。

但爱意还是在时间没注意的每一个瞬间萌发,悄悄铺满京海的长街巷尾。有时间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吃福顺楼的醉蟹,两个人就着二两黄酒慢慢地吃,吃完人也醉了,就慢悠悠地沿着城南最繁华的中央大街往城北走。京海春日绽放的桃李杏花,就开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花瓣被风摇了一地,他们踩过那些花瓣,一边走一边聊东洋人的吃食西洋人的酒,一路穿过交错纵横的电车轨道。高启盛总是越说越兴奋,忍不住手舞足蹈,与嘀嘀按着喇叭的小汽车和叮叮摇着铃铛的黄包车擦肩而过时,李响总是会拉他一下,提醒他小心。有时候李响拉住他的腕子就不放了,会一直拉着他拐进无人的巷道里,猝不及防地将他压在贴着无数香烟广告的矮墙上,低头在他唇边落下一个吻。*

他们在黄昏踩着夕阳的光去追最后一班电车的尾巴,互相拉拽着上了行驶中的电车,车上的乘客会好奇地瞥他们一眼,又被两个年轻人撑着车尾栏杆看不断远去的车后长街上飘落花瓣的样子惹得轻轻笑起来。

京海的夏天常常会有突如其来的大雨,破坏李响好不容易挤出来的休息日。高启盛和李响出门的时候是不喜欢让司机跟着的,两人又没伞,挤进电影院里,高启盛被雨淋湿的头发耷拉在额头,显得有些狼狈,一双眼睛却是被水洗过的亮,让那狼狈都变成了点缀。他抹一把眼镜上的水,得意地问李响看过电影没,李响摇头说没有。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他是没闲钱干这个的,后来当警察了,也对电影院没了那么多的兴趣。

高启盛把自己的额发揉上去,拽着他去买票,从口袋里掏出来同样湿漉漉的铜币,扔给售票员,就换来了两张电影票。很小的两张纸质票,上面勾着漂亮的花边,李响看着检票的人给他盖个小戳,就被高启盛拽着手肘坐进了影厅里,他们坐在最后一排,放映机在他们身后的小窗里吱吱转动。

那是部无声的歌舞片,里面的演员全是洋人,李响没能怎么看懂那剧情,六十多分钟里,有大半的时间他都在看高启盛,看那些光影斑驳闪动在那张漂亮的脸上。他忽然意识到他就是爱看这种光影里的高启盛,总能让他想起那天赵立东家的阳台上,高启盛逆着人流朝他看过来的那一瞬间。他被脑海里这记忆催着,扯着高启盛的西装领子过来,在昏暗光影里去亲他。两双手也握紧了,拽着放到了李响腿上。

李响是做警察的,更别说从小在城北摸爬滚打,高启盛看来像迷宫的深色巷弄,在李响眼里是可以给他介绍‘在这打过一架’,‘在那摔断过牙’,的熟悉之至。拖着高启盛在那些搭着竹竿晾着衣服的弄堂里七拐八拐,不知怎么就能从一些从没见过的地方拐回李响家门口那条窄巷。*李山就住在李响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屋子,从另一扇同样破烂的木门进,李响说那里以前是他奶奶住的地方,奶奶过了之后,李山就搬过去了。城北的人基本都是这样,一辈子基本都在这弄堂里了。他说到这的时候眉眼间是郁色,高启盛就会在门后的阴影里拽着他领子拽下他的头来去亲他皱着的眉间,明明吻是温柔,嘴上却要嫌弃地说:“行了,再皱抬头纹就要出来了。”

不过李山闲不住,总是要满城北的去逛的,高启盛来的时候没碰上过,巷弄里地方狭窄,一根竹竿从窗子里伸出去就能搭到对面那户人家的窗框上,谁家家主婆骂先生不争气、谁家小孩入夜了还在啼哭都听得一清二楚。两个人穿过那些声音窸窸窣窣地爬上楼、钻进李响那间摆着书桌和一张窄床的阁楼里,门一关,总是忍不住要像偷到糖的小孩一样笑一场。笑着笑着就笑作一团,滚进被子里,两个人在一起,手贴着手,脚贴着脚,是连炉子也不要生、夹袄也不要穿的暖。等到夜再深一点,巷子里的家主婆也骂累了,偃旗息鼓了,隔壁的小孩也睡得沉了,冬夜里,就只有李响夹被里的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响,直到最后化作一声压抑的呜咽,抑或是满足的长叹。*

有时候,他们也会沿着中央大街一路往南走,走到乌鹊街口李响就不再往里。在那条宽敞的、种满法国梧桐的街巷深处,有两扇漆黑的铸铁门,门里就是高家的别墅。*

那两扇铁门从来没有对李响敞开过,但高启盛给过他一把钥匙,可以开启别墅的后门。后门是供高家下人出入的,晚上十点落锁,直到第二天早晨五点厨娘出门买菜才会重新开启。李响曾在子夜时分打开过那扇门,趁着夜色潜入高启盛的房间,与他在他那张四柱大床上颠鸾倒凤。那张床很稳,不像李响那张小床会吱呀吱呀响,两个人在上面再怎么折腾也不用担心会被听到;床上的被子是锦缎制成的羽绒被,特别轻、特别软,光滑得就像高启盛身上最娇嫩的部位,两个人闷头裹在被子里也不用担心会喘不过气来;高启盛的卧室有单独的卫生间,不用担心事后没有热水清洗,卫生间里甚至有个法兰西进口的大浴缸,大得足够两个人身体叠着身体躺进去,或是各自占据浴缸的一端,把脚伸进对方的怀里。李响来这里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他能不能在厨娘出门买菜之前醒来,有一次,两个人折腾得狠了,睡过了头,早上高启强不见高启盛按时下楼吃早饭便上楼来敲他卧室的门,两个人在高启强的敲门问询声中惊醒,都吓出一身冷汗。高启盛支支吾吾装病,高启强说要进来看,吓得高启盛赶紧拿被子兜头罩住李响。还好最后高启强没进来。等听见高启强的车开出门,高启盛胆子又大起来,在被子里手脚缠上来,额头蹭在李响肩窝,李响一边任他蹭,一边问他现在怎么办,高启盛抱着他说要不你别走了,我们就在这间屋子里待一整天,说罢又开始吻他。李响笑纳了那个吻,但在高启盛的手开始往下滑的时候还是制止了他,他跳下床一边穿衣服一边告诉高启盛,自己得走,白天还有事要办。*

他一边扣自己的衬衫一边俯身去吻床上躺着面露不悦的人,高启盛总嫌弃他平常穿的那些长袍马褂,给他买了不少衬衫,也乐意看他穿,他便次次都换上衬衫才过来,想到这个的高启盛也会展了眉,问他白天什么事,是不是上回那个案子还没完?

李响眼睛闪了闪,但他垂了眼掩饰了过去,再抬眼已经如常,俯身又讨了一个吻才离开,高启盛直到他出了房门才想起来李响还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过李响除了那些案子还能有什么事,大概又是赵立东安排的事情吧。安逸满足的生活会让人丧失警觉性,高启盛该意识到这一点,但他没有,他只是把被子拽进怀里,闭眼睡去。

京海很大,也很小,一条中央大街贯穿南北,李响在那一年里走过很多次。和高启盛一起走过的时候往往是晚上,而清晨穿过中央大街回长平巷的时候往往是他一个人。有时候他会在路边要一碗豆浆加一个烧饼当早餐,一边吃一边想下一次和高启盛见面是该带他去城南特别有名的那家老字号的鳝丝面,还是该带他去远郊钓鱼。*

结果到了约定好见面的时间,高启盛出城帮高启强办事去了,鳝丝面和鱼就都吃不成了。但是每次高启盛出城办事都会寄信回来,告诉他他今日到了哪里,有何见闻。世道动荡,信寄得慢,有时候高启盛人都回来了信还没寄到,还有一次信直接寄丢了,还是过后高启盛问起李响才知道有那么一封信。他问高启盛信上写了些什么,高启盛又说算了,没什么,李响再追问,高启盛就推说不记得了。*

李响觉得可惜,高启盛寄来的那些信,他每一封都放在自己桌子的抽屉里压着呢,每次看到牛皮纸信封上标致漂亮、像梅枝一样遒劲的“李响”二字,李响都好像能看到高启盛伏案用他那支派克钢笔写下这些字的模样,在他眼中,那些字就和写下这些字的人一样。*

京海的四季,便在这些琐碎里又流转了一遍,杏花开了桃花落,城北淤泥的池塘里荷花露了尖角,莲藕挖了,秋风又刮起来,刮了梧桐树枯黄的叶子落了满街,冬天又来了。

 

11.

今年京海的冬天很冷,刚入了冬,夹袄就得翻出来穿上了,李响穿着那警服,夹袄罩在外头,整个人像一只直立行走的熊。

高启盛前两天就从外地回来了,昨天给他打了电话,说让他抽空请个假,今天带他去吃顿好的。

李响特意和别人换了值班日期,早早下了班,回家换衬衫。

他不知道这大冬天衬衫外头能穿什么,可他知道高启盛喜欢他穿衬衫。结果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自己的阁楼窄窗里漏出的光昏黄摇晃,是有人拉亮了那盏老灯泡,他忽然轻轻喘了口气,心脏跳快了几秒,一股暖意从他胸腔蔓延开。

应该是高启盛回来了。

高启盛有时候会搞这种突然袭击,在李响进门的时候喊着一个李响没听过的英文单词从房间角落蹦出来,吓李响一大跳。李响问他喊什么呢,他就瞥李响一眼,喝着李响那穷酸茶叶泡的茶皱了一张脸说是惊喜的意思。

李响记得自己揉着胸口说惊更多才对吧。高启盛放了那茶杯站起来,李响又立刻改了口,怎么会,喜明明更多。然后倾身过去吻他撇着的唇。

他想起这记忆,笑着开了门上楼,一边上楼一边猜测着大概这回也只会躲在衣柜后头,李响那小阁楼太小了,只有那一个地方能躲。

上了楼却看见高启盛正坐在他书桌前,一口箱子打开在那里,听见他上来的声音,高启盛转过头看过来的眼神几近冷漠。

李响顿在那里,片刻前身体里漫开的温暖刹那间荡然无存,他的手指在楼梯扶手上顿了顿,下一步迈上去,又好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阁楼单薄的木板被踩出吱呀的声音,挤过高启盛身边,又停在书桌前.李响低着头,不发一言,收瘫在桌上的那一叠报纸和那台电报机。

他的动作很规整,有条不紊,好像这只是一些再常见不过的东西,可他始终没有看沉默看着他的高启盛,直到高启盛的声音在这昏黄阁楼里响起来。

“李响,这些东西是什么?”

“你为什么翻我的东西。”李响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这么问。一边把那些圈着一些字的报纸折起来压进箱子底部。

高启盛想要翻出那些信,他知道李响把那些信都收好了,他以前来这的时候见过了,这次他也写了信,还没来得及寄出去人就回了京海,他便想偷偷把这封没寄出去的信藏进那些信里,这样等以后他和李响翻起这些信来,他便能指着这封李响从没见过的信指责他:你看你根本不记得这封,你是不是根本没读过我写的信。

不过就是些愚蠢的,说来让人发笑的,幼稚的爱意。

此刻那爱意便冷了,从内到外蔓延开来,甚至沾染上了他出口的声音。

“李响,”高启盛站起来,看着他收报纸的手,“你别告诉我你——”

“我是,”李响没让他把那个词说出口,他把那箱子塞到书桌底下,回头看着高启盛的脸,又重复了一次:“我是。”

高启盛听了他的话只觉荒谬,他看着李响的脸,冬末暗下去的傍晚从李响身后的窗里漏进来,和他身后那老灯泡的光争夺着这细小领地,却从来谁也争不过谁,只能等到天彻底黑下去,老灯泡才能苟延残喘地爬过那些战地,彻底占有这间阁楼。

这间破阁楼只有那么一个地方进光,以前高启盛只觉得这让这阁楼显得格外拥挤,每次在这间不透风的阁楼里,他们总是热得透不过气,高启盛会蹭着李响的脖子喘息,试图从满室滚烫的空气里找到一些氧气来呼吸。

他现在忍不住觉得这破地方就是通风不畅,因为他再一次被闷得透不过气来,“你知不知道最近赵立东在抓地下党?”

“大多数还是我抓的呢,”李响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笑,似乎是在嘲讽自己,“我能不知道吗?”

“那你还干这种事?”高启盛皱着眉看着他,“你在想什么?”

李响有一会儿没说话,他记得自己答应这事之前也想过这个问题,他在想什么?想京海或许不需要有个地方的人穷得吃不起饭;想或许真的可以相信那点星星之火,相信那最终会燎原,烧尽这破败的一切。他确实微不足道,不管如何反抗,都无法摧毁城市阴影里藏着的巨大怪兽,可若是千万个人一起呢?

但这些话他对高启盛说不出口,他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怕的,怕说出口真的听到高启盛的嘲笑,听到他否认这一切。李响从不觉得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可是如果真的被高启盛否定了,是不是他之前一直忽视的,挡在那迷雾中的事实便会被确定下来呢。

“你要不要,”李响顿了顿,最终却还是这么说,“你要不要也一起?”

高启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被他这荒谬的问题震得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你哥现在让你做了印刷厂的主,”李响看着他,“你知道你哥在运些什么吗?”

高启盛只是看着他,老灯泡确实太老了,都照不亮他的身体边界,他整个人都暗了下去,李响看不请他的表情。

“那些印刷油墨底下的东西,你真的从来没有意识到过吗?”李响眉头微皱。

“所以呢?”高启盛冷笑了一声,“你想让我对付我哥吗?”

“所以你知道?”李响挑起了眉。

高启盛只觉得好笑,他看着李响片刻前塞进书桌下的那个箱子,李响也多的是事没有告诉他,却用这副语气来反问他。

“我知道又怎么了?”高启盛嗤笑,眼睛里的光冷了,“那些东西不能卖吗?”

“高启盛!”李响原本以为高启盛离这些事远着呢,却在这一刻还是被这话激起了怒火,他没再靠着书桌,而是冷着脸往高启盛的方向迈了一步,阁楼本来就矮,李响的身影伴随着木板被挤压的咯吱声压上来,让这里显得更窄了,逼得高启盛咬紧了后槽牙。

“你想过那些枪会去哪吗?”李响的话几乎是从齿缝里挤出来。

“去哪,谁用,会打谁,和我有关系吗?”高启盛被他话里的失望给刺了个透,今天真不是谈这个的最好时机。如果李响心平气和地和他谈这事,他或许还能说通,可他向来不惧怕以更失望来回击失望。所以他抽了抽嘴角,扯出一个乖戾的笑容,回敬了李响,“李响,我一早就和你说过了,我是个商人,什么赚钱我卖什么,你不去问那些用枪的人,你问我?”

“这是能用这个来决定的事吗?”李响低吼出声,“你知不知道——”

“李响,你想过没有,你要我做这些,我哥会怎么样?”高启盛打断他,“你想过我会怎么样吗?赵立东近还是那些人近,你都只能躲着偷偷摸摸做这些事,我们要是死在京海了有人会管我们吗?你只有一句轻飘飘地要不要一起?”

他眼眶一紧,质问里含着的失望毫不掩饰地刺向李响,“李响,凭什么?”

对啊,凭什么。

李响皱了眉头,他的脸色几近灰败,看得高启盛心在抽着绞痛,可是人从来都是自我的,更别说高启盛。

他只觉得李响可笑,他在李响面前收起了一些狠戾,睚眦必究,阴暗世故,李响便真觉得他是个好人了。

可他一早就和李响说过了,他不是个好人。

他往后退了一步,退向了那个灯泡,他来这里太多次了,甚至熟悉到此刻都不用看就能微微偏头,让那个灯泡擦着他耳朵过去,钨丝灯泡亮了太久,擦过去,烧起他耳廓上滚烫的热。

昏黄的光线打在他左半边侧脸,他整个人看上去陈旧又模糊,在李响这间窄得令人生厌的阁楼里,像是永远被时间定格在那里的一尊陈年的雕塑。

他最后抬眼看了眼李响,从金边眼镜后投出来的眼神称得上淡漠,却还是在李响脸上停留了一秒,和那年烟花下一样,是刻意停下的一秒。

他在等李响说话,在场两人却谁都没意识到这个。

最终,他转过身,像是终于暗下去的夜色从窗户狼狈退场一样,他捞起自己先前随手挂在栏杆上的大衣,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

 

12.

冷冬的雪从第二天就开始下了,飘飘洒洒,落了京海满城。李响醒来的时候呼出一口白气,只觉得这阁楼还是得烧个炭火,不然他连被子都爬不出去。他又想起这种天该城北从头到尾走一趟,提醒一下那些嬢嬢嗲嗲,烧炭火时要留一点点通风缝,不然容易死人。

他在被子里挣扎了半晌,还是爬了起来,他总觉得这阁楼以前没这么冷,但这念头被他自己故意忽略了。

城北这个冬天过得不太顺利,没过几天,还是因为炭火死了几个老人,李响都认识,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叔伯,他私下给那些家属塞了一些钱,宣传炭火取暖要通风的字报还没贴出去呢,城北靠近矿山那一块的破房子又给雪压塌了,埋了几家人。

总之过得鸡犬不宁。

李响一边应付着赵立冬的差事,一边搜集着他能搜集到的信息,电报声藏在被子里,将那些信息传达出去。

京海搜寻地下党的攻势越来越猛烈了,好几次甚至没有人知会李响,其他巡捕房的人就带人来了城北,杂乱的手电光晃荡在那些暗巷里,一家一家地拍门搜查。

李响察觉这是对他有了怀疑,便报告了上峰,电报机也被藏了起来,深埋在一楼木板下头一个挖开的洞里,土和青砖填回去,连李响都看不出究竟藏在了哪。

高启盛过得歌舞升平,他又出了两趟城,带回来了能买下城北所有人八辈子的钱。他在白金翰开酒,喝开心了就把那些银票洒得满地都是,舞女们意思着捡两张,多了的还是会懂事地交回给领班,领班又会收入账里,统计给高启强。

商人,从不多浪费。

但这撒钱行为来了几次,高启强便也能猜到高启盛遇到了什么事,他知道高启盛这一年多和城北巡捕房那个小队长过从甚密,也察觉得到高启盛的车这两月再没往北开过。

他也晓得,赵立冬最近在防着李响了。

其实高启强知道的事多了去了,他只是懒得管,他忙着敛财,从父母双亡后,他过了太久没钱的日子了,收集财富已经成了经年累月后他刻进骨子里的习惯,以前他要用这些钱来养自己的弟弟和妹妹,现在他要用这些钱来保自己和弟弟妹妹,还有他老婆和他的便宜儿子。

世道要乱了,他察觉到,风浪将起,渔船将覆,他得想个办法换片海去抓鱼。

高启盛洒钱这事进行到第四回,高启强将自己的妹妹送上了去北平的火车。

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昨晚落的雪堆在铁路两边,被工人们铲在一起,覆盖着一层黑灰色的煤渣。空气里是煤烧过的味道,高启兰念念不舍地看着她哥,直到唐小虎轻声催了句车要开了。

火车声音呜呜,冒起滚滚白烟。

高启强眼神是久未有过的软,他看着高启兰时总是柔软的,不再是那个雷厉风行的京海首富,只是个哥哥。

他摸了摸胞妹的头发,说去吧。

高启兰漆黑溜圆的眼睛在四周寻了寻,是在找高启盛。

“他刚出城了,”高启强说,“怪我,没安排好。”

高启盛回来的时候,高启兰的火车都已经到了北平,他在家里找妹妹没找着,看到高启兰房间都空了,才抓着管家问小姐去哪了?

管家低了头,恭敬说北平。

他问高启强为什么送高启兰去北平,在听到他哥说高启兰这趟的终点不止是北平,而是大陆那一头的大不列颠时,手里的筷子和餐盘撞出了剧烈的声响。

“她才十八岁,”高启盛近来总是很冲,语气里轻易一激便是满溢的愤怒,“你让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

“唐家弟弟跟着呢。”高启强没和自己的弟弟计较,依然有条不紊地吃饭。“而且你去美国的时候也没比她现在大多少。”

这能一样吗?高启盛下颌绷成一条紧绷的线,忽然看着高启强:“是不是要出事了?”

高启强手底下最信得过的也就唐家两兄弟了,在这时候送走了一个,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还不一定,”高启强瞟了他一眼,“你安心些,真闹起来应该还要几年。”

高启盛手在餐桌上敲了敲,又看着餐桌那头的高启强,“为什么不告诉我?”

高启强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眉。

“高启强,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遍。

“高启盛,”高启强放了筷子,语气还是平静,从管家托上来的盘子里捏起那张热毛巾,擦了嘴和手,才又继续:“注意你的语气。”

“你在怕什么?”高启盛压根不管他的警告,语气里甚至带上了一丝轻蔑,“印刷油墨下那些东西你真当我发现不了是吧?怎么,这事也想一个人干?最后算起来人家会管是不是你一个人干的吗?人家只会知道我是你弟弟,要枪毙也会——”

“高启盛!”高启强手里的毛巾猛地一下砸在了桌子上,“你给我闭嘴!”

“我凭什么闭嘴啊?”高启盛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椅子被他一撞,在红木地板上猛地移向后方,把光可鉴人的地板擦出了一条白印。他瞪圆了眼睛,几乎是在喊了:“高启强,你以为按你那价这两趟能赚回来那么多钱?”

“我说了印刷厂的事情不用你管!”高启强吼回去,“白金翰不够你忙的是吧?”

“忙个屁,”高启盛愤恨地咬紧了后槽牙,“我回来这两年,当了两年废物了,凭什么不让我管。”

“下次押货你不用去了,”高启强压着自己的声音,压得太阳穴青筋暴起,“滚回去管好你的白金翰!”

高启盛眯着眼睛,愤恨地看着他,后槽牙咬得极紧。手一掀,就把面前的碗盘挥了出去,瓷碗破碎,汤汤水水撒了一地,转身走向大厅的楼梯,上楼的声音重得像是在敲鼓。

管家下意识就想去吩咐厨房再做一份吃食送去高启盛房间,这顿饭才开吃几分钟,高启盛饭都没下去两口。

“别管他。”高启强叫住管家,“让他饿死。”

他坐回餐椅,那上面包着上好的软垫,他当年精挑细选,为的就是坐上去时的舒适,可此刻还是觉得这椅子硬得让人烦躁,他顺了口气,又看向管家,“李响这两个月来过没有?”

管家低着头答没有。

高启强把那块毛巾漏下餐桌外围的部分捏起来扔回去,又问:“他是这两个月开始自己提价的是吗?”

管家又点了头,其实上回高启强听唐小龙报告时,这些都仔仔细细说过了,不过高启强一生起气来就是这样,需要有人在旁边顺着他的问题答,管家的声音更加低了:“据唐先生说,是的。”

“妈的。”高启强低骂出声,他以为李响就是高启盛的一个消遣,但人没了消遣应该去找新消遣,不应该作死。

“最近几个月派人看着他点,”高启强吩咐,“别让他出城,印刷厂也别让他去了。”

 

13.

赵立冬的饭局近来越发勤,席间觥筹交错,全是试探和打量,李响次次都去,伏低做小地应对那些试探,抓人的命令也下得越来越多,李响能提前通知的都通知了,但总有一两个没逃得过的,进了巡捕房,人都被刮掉一层皮。李响作为队长,下手得重,才能从赵立冬的目光下得以残喘。那些人不知道李响是他们的人,也注意不到他下手虽看上去狠辣,却都避开了要害,他们哪怕含着血时骨头也硬得很,骂他时也狠,一口唾沫吐在李响鞋子上,还带着刚被打下来的牙。

他只觉日益喘不过气,无数次有过干脆脱了这身警服回去和他爹好好过小民该过的日子的念头。但是这个冬天太长了,城北的人越来越穷,冻死饿死在路边的流浪汉或者疯子的尸体与日俱增。他又咬着牙听着那些咒骂,沉默地拿起沾过水的鞭子,面无表情地将那鞭抽在那些人身上。

他得继续,不管这压抑如何充斥着他的骨头,随着时间一寸一寸撑开他的脊背,窜起让他大脑迸裂的疼,他都得继续。知道得越多,能送出去的消息就越多,就能为烧尽这荒谬世界的火里添上多一把柴。

这日又被赵立冬叫去城南,年关将至,用的由头是说这一年李响辛苦了,算好好犒劳他,席间话里话外又提到了几个最近在街头奔走的学生,说那几个学生不太懂事,喊的口号也不太好听,容易引起恐慌。李响身为城北的巡捕房队长,需得好好‘招待’他们一下,教他们一些学校里没教好的道理。

李响低着头喝酒,答明白了,喝得多了夜也深了,那群人嘴巴上李队李队叫得好听,转身就开了门让他走,连送客的礼都懒得给他。

高启盛从白金翰回家,司机刚开了车灯,就照亮了前头从酒楼跌跌撞撞出来的一个人影。他只是瞟了一眼,便认出了那是李响。

李响穿着件黑色的棉袄,头上为了御寒带着帽子,大雪薄薄落了一层,其实是不太像李响的,可是高启盛还是认出来了,他敲了敲司机的座椅,车的速度就慢了下来,离前方路边走着的那个人始终隔着三米。路边堆着雪,车轮驶过路面残余的雪水时碾出不算轻微的摩擦声。李响背影有些晃荡,和高启盛第一次见的时候那个站得笔直的警察完全不同了。是喝了不少酒,这么晚了,又是大雪天,黄包车都不出来了,高启盛估计他得一路走回城北。

他瞟了眼路边,被过往车辆碾过的雪化成脏污的水,正沿着道路四散乱流,李响那双旧棉鞋的底沾了雪沫,高启盛似乎都看到了水汽正沿着棉线的走势一路向上,那让他皱起了眉。

他摇了车窗,看着车前灯照亮了李响的背影,没下车,也没出声,只是看着,直到李响自己转过了身。

李响还是长那样,没有任何区别。

高启盛看着他,眼神淡漠,又叫了司机名字,车便加了速,从李响旁边擦过去了。雪落下来,擦过李响穿着的棉衣袖子,又撞进车里,落在高启盛手上,被人体的温度熨了,不过一秒就化成了水。

“启盛。”李响看着他的侧脸在那扇窄车窗里擦过去,怔忡着呢喃着这个名字,声音很低,按理来说应该被车轮碾过雪的声音盖住,可前面那辆车却在那两个字落进风里时猛地一刹,停在了那里。

李响愣在了原地,他喝得挺多,脑子便不复以往清明,他不理解那辆车为什么会停,他知道自己开了口,可是那辆车为什么会停。

他怔怔地看着那扇车门打开了,高启盛从里头气冲冲走出来,他看上去其实不气冲冲,甚至面无表情,可是李响就是看出来了他的愤怒,平常人面对一个愤怒的人该退两步,又或是毫不畏惧地瞪视回去。可李响却忽然笑起来,他觉得自己大概不应该笑,高启盛算不上多清白,也不和他在一条路上,可这一刻酒精洗掉了那些世俗伦理,只留下了一个看见高启盛会忍不住开口唤名的李响。

高启盛没理他,只是踩着那些雪水,伸手去拽他的手臂,一路把人拽过去,塞进了车里。

“城北。”他面无表情地对司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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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盛开车门的时候,李响还在睡。

他伸过去推人的手顿了顿,最终还是触上了李响肩膀。

“醒醒。”他没叫李响名字,“你到家了。”

李响睁开眼的速度很快,快到高启盛还在推他的手都没落下,就被他拽住了。

车里一时安静了下来,司机在后视镜里瞥了一眼,很有眼力见地打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消失在巷子阴影里。

高启盛眉头动了动,下意识就想抽手,可是李响的手掌牢牢握在他腕上,力道大得几乎要将高启盛的腕骨握出印子来。他呢喃着又叫了一遍高启盛的名字,忽然把他拉进怀里。

酒气和棉衣的味道窜上来,窜了高启盛一鼻子,他想挣脱,却又听见李响在他耳边喃喃。“启盛,”他叫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微颤,下一句听得高启盛心脏一顿。“我们逃吧。”

他恍惚又看到了白金翰那些金碧辉煌的光影,却在李响往他肩窝里又拱了拱时意识到男人这不过是一句醉话。

他推开了李响,拽着他手肘就把人拽下了车。

“送你到这已经够给面子了。”他松了李响手肘,还顺着推了李响一把,把他推向巷子里,“回去吧。”

李响被他推得站不稳,踉踉跄跄地用手撑住了旁边的墙才勉强站住了看他。

他没说话,视线却牢牢地锁定在高启盛脸上。

“自己进去。”高启盛咬牙切齿。

李响不说话,只是站着。

高启盛转身就想上车,李响还是站着,雪太大了,这么一会儿就落了他一身,让他看上去像个雪人。

“自己——”高启盛开了口,又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跟醉酒的人较什么劲啊。他转过身,将车门狠狠一关,关门声震落了车顶积着的雪。

他拽着李响的手肘,往巷子里走去。

李响乖乖跟着,手却往后撤,是想挣脱开他握在自己手肘的手,挣脱开了,高启盛手还没落下去,他又握住那手掌,五指滑进指缝里,牢牢扣住。

高启盛只是冷笑,懒得对这行为有什么反应,拉着李响就往那张门走,走到门口,手朝着李响伸出来:“钥匙。”

李响乖乖交了钥匙,他开了门,把李响拽进去,看到后者还是愣愣盯着他,又拍了一把李响的脸,沉声问:“要不要吐?”

李响摇头,高启盛把钥匙丢在桌子上,拽着人就上了阁楼,薄薄木板被他们踩出一阵乱七八糟的响声,他把人按着往床上一坐,甩了李响的手就要走。

李响追上来的手比他转身的速度更快,把他拉回了身。

这阁楼还是窄,此刻顶着低矮天花板站着的人却变成了高启盛。

他懒散挑起半边眉,甩了一下李响的手,“干嘛?”他嗤笑了一声,“我都送你送到床上了,你还想怎么样?”

李响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高启盛瞥了一眼那张书桌,书桌底下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但是桌上倒是瘫着几封信,像是主人今早翻阅时忘了时间,匆忙出门便来不及收匣。那信上的字迹他可太熟悉了,甚至连内容都能背出来。毕竟是他自己写的。

他又扯着嘴角笑了笑,想说这现场真是布置得刚刚好好。

他挣脱了李响的手,甚至懒得好脾气地蹲下来和人多说两句话,还是站得笔直,背对着那盏老旧的灯,伸脚勾了一把李响的小腿,又顺力踹了一脚膝盖侧面。坐在床上的男人便因为重心不稳一下倒上了床。

他不耐烦地扯松了一点自己的领带,没好气地冷哼了一句,“发什么酒疯。”

“启盛,”李响并没有坐起来,只是愣愣看着自己床幔顶的布料花纹,但他听到木板咯吱的声音忽然一顿,知道这是高启盛停了下来,他才又继续说:“和我一起吧。”

没人回答他,只有几秒的安静后木板继续咯吱,是高启盛几步下了楼,接着便是底下木门砰的一声撞上的声音。

李响闭了眼睛,在床上搅着被褥缩成了一团,任由自己沉入漆黑的梦境。

 

高启盛出了李响家门,就见司机正站在路边抽烟,见他出来,把那烟用脚碾了。高启盛有些奇怪,司机几乎从不进巷子,以前即算是等他,也是在巷子口的车里等,为什么今天却到了李响门口。

他眉毛一挑,司机便知道他想问什么,恭敬跟在他身后默默道:“最近不太太平,您的安全最重要。”

高启盛琢磨着这句话,眉头一直等回到了高家大宅也没有松开。

 

14.

那年年过得还算太平,赵立冬那边不知道为什么命令停了一阵,不再每天一通电话命令李响抓这个抓那个了,上峰那边的消息也停了,李响得以过了个闲散的年。

大年夜那天,他给李山温了壶酒,父子俩炒了些下酒菜,还算是温馨地吃完了这顿年夜饭。李山近来身体没那么好了,吃饱喝足了就容易困,李响伺候着他爹上了床,回自己门口的时候,却见木门旁边那扇方窗亮着光,照在积着雪的窗棂上。

他愣了愣,又低头看了眼门口雪地,是几个皮鞋的鞋底印,他将自己的脚踩上去,发现大小和他差不太多,稍微小一点。

他忽然轻轻笑了起来,开了门,便见门里不大的小厅桌边,正坐着高启盛。桌上一个食匣,几道还冒着热气的菜摆在桌上,甚至还有一瓶洋酒,包装写满了花体字的英文,和李响这巷弄破屋一点也不配。

高启盛没看他,只是自顾自地夹菜喝酒,眼镜取下来了,搁在桌子上。

李响看出来他不太开心了,每次高启盛不太开心,都不乐意戴眼镜,嫌它搁人。

他没问他怎么在这,只是锁了门就去燃炭火,城北冷得很,高启盛西装外头套着大衣,他都怕他冻着。

他推了炭火盆到高启盛脚边,又弄了炉小的,放在桌边。室内一下暖了些许,高启盛终于抬眼看了他一眼。

今晚高启盛一个人过年,他哥昨天带着陈书婷还有那个便宜儿子去了香港,他预感年后估计只有他哥一个人回来。印刷厂这段时间也再没出过货。

不管要发生什么,事情似乎即将近了,他估摸着下一个被安排的得是自己了。

厨娘是京海本地人,赶着回家过年前,还是给他做了年夜饭,他坐在那餐桌边半晌,又想起了李响那句,“和我一起吧。”

高启盛是不打算和他一起的,但是可以一起吃顿饭。他这样想着,让厨娘把那些饭菜热了打包,他拎着就来了城北。

李响给他洗了杯子倒酒,陪他吃饭,又自顾自地说起来巷子口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其实和他们以前在阁楼里挤着亲热时听到的差不多,不过就是弄堂里常见的鸡毛蒜皮的八卦,高启盛听他瞎扯,又听他讲一些离奇的案子,其实算不上多离奇,但是李响乐意讲,他便也抬着头去听,那瓶洋酒去了大半瓶,李响往他身边凑过来,用热毛巾仔仔细细地帮他擦脸。

室内温热,室外雪在落。

是谁先吻的没人能确定,那吻发生了,威士忌的麦芽香气飘了满屋子,又蹭在两人唇齿间,醉了一室的烘热。

李响拽着高启盛的手把人拽起来,两个人跌跌撞撞地往楼上去,大衣和西装都落了,滚烫的手熨上来,窜起带电的热。

雪一直落,堆在李响那间阁楼的窄窗上,从细小的一指宽到堆了一掌高,李响冒着汗下了楼,又将那炭炉搬上来,顺便还带上来了毛巾,帮高启盛擦被他揉皱过,又咬出了红痕的身子。

烟花声在此时炸开了,断断续续,然后逐渐连成一片。

“李响,过年了。”高启盛懒懒地说,他拽着李响那只手枕住手背,也不管那手还捏着块湿毛巾,李响只好用另一只手去接那毛巾,手经过高启盛的脸时,没忍住把他那些因为动作而搭下来的额发拂上去。

他的爱人额头冒着细密的汗,脖间齿痕和眼尾殷红,都是因为他。

那让李响忍不住俯身亲了亲他的额头,高启盛侧了一些头,接下了这一吻,然后又说,“我想看烟花。”

“冷。”李响晓得他想干嘛。

“打开嘛。”高启盛又说了一遍。

李响无奈,将被子扯上来一点盖住他光裸的肩膀,起身去开窗,可是弄堂里能看到的天都是窄的,这么看只能看到极小的一线天,只有远处的烟花尾巴落下来时最后那一点光亮散在那一线天里,哪里还像烟花。

李响转身想说话,却看到高启盛嫌热,又掀了被子。

他披了夹袄走过去,几下扯了被子把高启盛包成了一团,高启盛闹着要挣脱,被他用手箍住了腰,像个剥了一半皮的粽子。

“李响,”高启盛从被子里钻出来,看着李响又手忙脚乱地去拉被子,他忽然很想闹一下,语气都带上了骄纵,“我要看烟花。”

李响不想跟他说这里看不着,只好哄着:“下回,下回我们去城南的时候看。”

高启盛哪里肯听,但他大概猜出了李响拒绝的原因,他从被子里钻出来,套上自己的衬衫,又套了李响的棉衣,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钻到窗前,被吹进来的冷风一碰,整个人都缩了缩,但还是探出身子抬着头去看那一线天里的烟花。又回头看了眼正在柜子里翻薄被的李响,语气里是新奇:“第一回这么看,也挺好看的。”

他以前住的城西,楼与楼之间间距不至于这么挤,也有天台,他和小兰还有他哥会在大年夜在天台上挤在一起看别人家买的烟花。他忽然意识到之前宴会为什么李响会那样镇定地站在原地看着烟花尾,这些年来,他大概一直这样看烟花。

李响拿着一床被子上前来,罩在了他身上,他眼前闪过被褥陈旧松了线的外层边缘,还是直直盯着李响的脸,突然说:“再过十几天我就过生日了,那天带你看烟花吧。”

李响其实早就过了爱看烟花的年纪了,但他看着高启盛的脸拱在被子围成的圈里,还泛着刚刚一通闹闹出来的红,他轻轻笑了笑,说好。

 

15.

雪还是在落,冷意还是充斥着那间小阁楼,李响换衣服的时候却并不觉得冻人,他穿了那件白衬衫,有几个月没穿了,上面被长久的叠压压出了折痕,他又抓着去找了巷口做裁缝的李姐,央她帮自己烫烫,女人看着李响的脸,烧水给他熨的时候看到抱着自己的棉衣,明明一副受冷受冻的样子,眉间却并无什么郁色,她笑李响:“李队,你这是要去见谁啊。”

“婶,我能去见谁啊,就是个朋友生日,”李响只是抱紧了自己的棉衣,手不住地往李姐烧水的煤炉子前面凑,想暖和点,“劳您受累,帮我熨好看点。”

他拿着衬衫回去的路上又看到了那从白梅,一年多,长了不少新枝,花开的一簇簇,像堆在枝头细小的雪,他折了几枝下来,楼上正开着窗看雪的妖娆女人见了,银铃般清脆的声音从窗口荡出来,“李响,”她玉白手指撑上窗台,手里的帕子随着风晃了晃,“你又从我这偷花准备去送给哪个小姑娘呢!”

被她一喊,李响折枝的手吓得一晃,梅枝上的雪簌簌落下来,凉得他一缩脖子。

“梅姐,我这是替你剪枝,明年长得更好些。”李响不好意地思笑,摘的那几只白梅往身后藏,被唤作梅姐的女人只觉得好笑,不管是十五岁还是二十五岁,李响偷摘花被发现的时候反应永远一个样。

她一笑,李响就跟着笑,晓得她不在意了,转身往自己家走,他还忙着去换衣服呢。

“什么时候把人小姑娘带回来给大家伙看看呀?”梅姐从二楼窗口探出头,对着男人的背影喊。

李响只是转头一边冲她晃了晃手里的白梅算是道谢,一边进了门。

将那几枝白梅小心地放在桌上,他蹬蹬几步上了阁楼,换衣服去了。

一封信压在书桌上,是李响以前经常收到的那些信上一模一样的字迹,标致漂亮、像梅枝一样遒劲,却也不像以前那样有整页的字迹,只有短短两行。

“生日,高家,你爱来不来。”

李响瞟见那两行字,压了压嘴角,还是没能压住那个笑。他几下换好了衬衫,又在外头套了件棉衣,其实还是有些冷,但他搓了搓手,不太在意。他不想弄皱衬衫,不准备坐黄包车,一路走过去,人也会热和起来的。

他揣着那几支白梅,一路走着,踏过城北的破败,逆着冬风,踩进城南的繁华之中,这么一路过去,天也黑了,离乌鹊街还有两条街的时候,他瞥见了那个新开的花店。

暖色的光从那扇新装上去的,透亮的玻璃窗里透出来,打在台阶边堆着的雪上,雪都带了温暖的橙色。

那似乎是京海第一家花店,李响路过橱窗,忍不住被那些簇在玻璃里漂亮的花吸引了注意力。这么冷的天,这花店的花却还这么新鲜,大概是背后的主人财力不菲,他又低头看了眼自己怀里的白梅,只觉得那几根孤零零的花枝显得越加孤寂,甚至透出一股凄惨来。他的脚步忍不住停了,让花店柜台里的小姑娘好奇地多看了两眼,这一看,认出他来了。

“李队!”小五打开玻璃门,看着外头的男人,“你怎么在这啊?”

小五也是城北人,才十五六岁的女孩,已经读不起书了,之前在城南的一家饭店里做帮工,这两天被花店老板招来做学徒了。

李响问她怎么在这,小五说了缘由,李响又忍不住看了两眼这花店,店里很暖和,装修也好看,在这待着确实比之前那个饭店好多了。

小五看着他怀里的花枝,好奇地问这是要去哪啊?

李响低头看了眼,又扫了眼这店里漂亮的花,小五看出来他窘迫,也看出来他大概是要把那几枝白梅送人,伸手说让李响给她包一下,包完就好看了。

李响最终还是不好意思递了过去,小五觉得有意思,李响比她大许多,从来都是一副利落狠辣的巡捕房队长的样子,就算没当警察前,也是个成熟懂事的大哥哥,这样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她第一回见。

“怎么送白梅呀,”小五缠着丝带,“现在姑娘都喜欢玫瑰,哪有人送白梅的。李队。京海人不喜欢白色,多不好呀。”

李响笑着没说话,只是在她递过来的时候说谢谢,他走出花店,发现雪又大了许多,落在他肩头,染白了他的头发。

他踩在雪上,拐进一条巷子里,踩雪的簌簌声响飘进夜里。他想着这次能和高启盛再好好聊聊,高启盛愿意叫他去,大概也有一些动摇,如果可以,是能把高启盛拉过来的。他又低头看了眼怀里的白梅,小五包得很精致,帮他剪了枝,用丝带和蕾丝布料包了,让几根孤零零的白梅也显露了几分娇美,他又抬了头轻轻笑,发现身边院墙里伸出来的枝桠,也是白梅,那让他有些惊喜。没注意到身后落着雪的夜里,黑色的枪口悄无声息地对准了他的后脑。

枪声带起空气震动,震得李响身边院墙里伸出来的白梅晃了晃,上面盖着的细雪落下来,落进血泊里。

 

16.

宴席还是无聊。

高家大宅被鲜花和各色布料装饰得富丽堂皇,院子里从二楼阳台拉了五色的布,一路拉到入口,中间空出来的部分放了几大从烟火,只等着今晚到了高潮就能点燃。京海这些宴会,都是这个套路。

高启盛靠着主桌喝那杯威士忌,里面放了冰,他哥先前见了还因为这冰说了他一顿,说这大冬天的还碰这么冰的东西,高启盛嘴巴上说好的好的,实际上还是没换了那杯酒,威士忌带着的麦芽香气窜上他鼻子,他抿了一口,又看了一眼门口。

李响还没来。

不过今天雪这么大,李响还得上班,没有黄包车坐的话,他得从城北走过来,是有可能晚些的。他又喝了一口酒,再次瞟了眼门口,又想着应该让司机去接一下的,可是司机被高启强叫去了。

今晚高家大宅外头停满了车,京海各界名流都来捧他的场,捧他哥的场,都举着杯祝他生日快乐,实际是祝他们高家,祝他们高家身后的赵立冬,他握着红酒杯草草道谢,高启强看出来他心不在焉,问他是不是在等谁。

高启盛扯着嘴角笑了一下,说能等谁啊。

高启强瞥着他神色,眉头几不可觉地皱了皱,倏忽一秒便又恢复了正常。

李响还没来,高启盛看着高启强推着蛋糕上来,满厅的人都在唱生日快乐歌,众人的声音混在一起,显得嘈杂喧闹,因为关着灯,他便毫不掩饰地皱起了眉,挂着那副官方笑容吹了蜡烛。

窗外在此时一声炸响,高启盛不知为何忽觉透不过气来,眉头一皱,迅疾抬头看向屋外,却只见隆冬的鹅毛大雪里,绚烂烟花正绽放在夜空,高启强和众人围着他往庭院里去,那些五色的布已经收了,京海的天一大片,是绝美花火的背后幕布。就像那年他第一次碰到李响,璀璨琉璃的光落下来。

他下意识回头去看屋内,可是众人身后的大厅空空荡荡。

关了灯之后的黑暗里,没有和当年一样,站着一个宁愿看着烟花尾巴,也在原地挺拔如青松的李响。


17.

 高启盛醒来的时候听见楼下厨娘摆餐具的细碎声音,轻飘飘的,窗外雪已经停了,他拉开窗帘,看到满世界的白。

李响昨晚一直没出现。高启盛对人其实没什么信心,他总忍不住想,是不是李响还是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路人,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跟着他去搞什么地下党,所以干脆不来了。

他额头抵在微凉的玻璃上,忽然又忍不住想李响为什么不愿意试试?如果试试,说不定自己真愿意呢?他又觉得荒谬,他怎么可能愿意。乱七八糟的想法挤在他宿醉的脑子里,挤皱了他一张脸。

他披上睡袍,拖拖拉拉地下楼吃早饭,想着等会儿还是去城北走一趟,说不定是李响昨天晚上忙疯了给忘了。

‘可你明明寄了信,他不应该忘。’有个声音在他脑子里隐隐约约,他忽略了那个声音,揉着脸坐在他哥对面,就看到高启强正在吃面。那情形有些奇怪,因为他哥早上爱看着报纸喝咖啡,可今天没有报纸,也没有咖啡。他眉头皱了皱,问今天怎么想起来吃面了。

高启强说京海人哪有不吃面的。

高启盛觉得他这回答就是随口敷衍,但还是坐下来,拿起了筷子随口问了句:“今天的报纸呢?”

高启强神色淡淡:“你看看外面,雪大成这样,谁给你送报纸?”

高启盛哦了一声,低下头乖乖吃面,忽然又听对面高启强开了腔,冒出口的词却是李响。

高启盛愣在那,抬着头看他哥,高启强已经吃完了面,正拿了纸巾擦嘴,“李响被赵立东派去渤北了你知道吗?”

“渤北?”高启盛疑惑地皱了眉,“那么远?李响一个巡捕房队长去那干嘛?”

“这你就要去问赵立东了,”高启强把纸巾捏成团扔到了桌上,“可能渤北也有地下党要李响抓呢?我看他过去一年帮了赵立东不少忙,可能离升官也不远了。”

“他还能升官?”高启盛嗤笑了一声,李响那性子,保住自己地下党的身份不让赵立东发现就不错了。

高启强却没答这句话,而是看着他,还是那副深谋远虑的样子,“对了,我给你定了去北平的火车票,就在下个月初一,走北平坐船去伦敦吧。小兰也到那边几个月了,你去照应着,我也能放心。”

高启盛愣在那里,甚至没能第一时间说出话来。

“我……”他张了张嘴,然后才又说:“那你呢?”

“这边的产业还有一点要抛,”高启强的语气及其平静,似乎这事早就决定好了,那股诡异的平静影响了高启盛。高启强又继续说:“大概最晚今年夏天吧,我去香港接了书婷,和他们一起去找你们。”

高启盛总觉得自己还要找到些话说,他有些混乱地看了一圈这个大厅,昨晚宴会的装饰还没拆,显得这大厅更空了。“那我……白金翰……还有印刷厂……”

“说到印刷厂,”高启强像是刚想起来,“等会吃完饭,你帮我跑一趟广东。”

“广东?”高启盛诧异,他们印刷厂就算是押货也从未去过那么远,“那不得花上我大半个月?”

“是哦,”高启强低头看了眼手表,像在算日子,“按路程,你元宵节都得在杭州过咯。不过也正好,去看看西湖,听说他们那元宵节有灯会。”

高启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高启强站了起来,接过了管家递过来的大衣,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还嫌弃地点了点他的碗边,让他快点吃,吃完了快去印刷厂,然后把这趟货赶紧走完。

高启盛囫囵着咬那些面,敷衍着点头,只道知道了知道了。

高启强进了车里,把大衣里的报纸拿出来,递给了坐在副驾驶的秘书。“烧了。”

秘书点了头,将那份报纸捏在手里,又被高启强拉住了衣服,“让人去把今天的京海日报都买下来,处理干净。只要有一份让阿盛看到了,你知道会怎么样。”

 

18.

其实高启强大可不用这么担心,李响死得算是无声无息,只在报纸上占了很小的一个角,如果不仔细去翻,是看不见那份只占据了成年人半个手掌不到的讣告的。

高启盛吃了饭就被司机接着去了印刷厂,一路南下去了广东,再从广东舟车劳顿地回来,京海这个来得极早的冬天都急躁躁地走了。

在刚回到京海的那天,高启盛下车去看那家花店,那是他的店,他本来想着如果李响要搞地下党那套,估计他哥是肯定不会乐意的,白金翰肯定也不会让他管了,他哥生起气来,是会把这些都给断了的。那他们中总得有个人赚点钱,他预备花店赚够了钱,就去开家照相馆,这年头照相馆总是有活路的,他甚至都找好了愿意教他这手艺的师傅。

一群小孩子在路边玩丢沙包的游戏,他们没有沙包,用的便是团成一团的报纸。

那丢报纸的小孩手偏了一下,那颗‘沙包’就正好砸中了高启盛胸膛,他下意识接住,示意身边跟着的司机不用生气,蹲下来想帮那小孩把那团报纸扔回去,却忽然瞥见了那上面皱皱巴巴的一张小照片,是他熟悉的眉眼,眉目周正,眼神坚毅。

他终究还是看到了那份讣告。

他有些茫然,报纸已经用了太久了,又被街头小童拿着或踢或扔了好几回,中间还包着小石子增加配重,石头的棱角将脆弱的纸戳得坑坑洼洼,破了很多地方,墨水也洇开了,许多字甚至都看不清楚,他挣开司机的手在地上忙乱地去抚那张纸,想要抚平它,他看着那张脸,觉得自己认不出那是谁,便逼着自己去看下面的小字,他先看到了那条熟悉的巷子名字。就在这花店的对面,就在高家大宅的对面。

他迷惘地站起来,木然地跨过街走向那条巷子,身边似乎有车喇叭疯鸣,但他都忽略了,只是走进那条小巷。

他爱的人悄无声息地死在了一个雪夜,死在了离他生日聚会不过几百米的小巷里。

巷子里此刻没有雪,没有李响,甚至连血都没有,它只是一条小巷,空空荡荡。京海早早来临的春天弥漫在这条巷子里,泛着青草和新芽的香气,一切都是新鲜的,充满着活力。

高启盛愣愣地站着,忽然抬头看向巷子边院墙里长出的那支白梅。

那支白梅已经落干净了,只剩冒着绿芽的枝桠分裂开苍凉的天空。他站在那条巷子里,忽然想明白了很久以前李响为什么给他折那只白梅。

即算是会被折断,也要突破藩篱,去该去的,自由的天地。

 

18.

高启盛回了家,高启强正好在客厅算账,见他回来,还有些惊喜,手里账本没放,只问他怎么比预期回来的早两天。

高启盛却没搭腔,只是愣愣质问高启强知不知道这事,他邀请李响是私人邀请,为什么有人会知道李响的行踪。

高启强翻账本的手顿了顿,再抬头时已经是漠然,只说李响被跟踪了也不一定。重点是李响已经死了,李响一个地下党,死了是最好的,对他们来说也最有利的,他就要去伦敦了,最好不要和地下党扯上关系。

高启盛皱着眉看着自己的哥哥,然后忽然荒谬地笑了,声音里甚至都带上了细碎地笑意,轻轻落在高家空荡荡的大厅里。

“你说得对。”他细碎地重复着,“你说得对。”

 

19.

没过几天,死去的地下党人和高家二少爷的情事登了满报纸,纸上洇墨文字,细细碎碎,将两位之间的过去描绘得清清楚楚。高启强派人去收这些报纸,一些卖报纸的小童不愿意,在街头跑躲着那些成年人抓过来的手,撞上人,那些报纸便飞出来,洋洋洒洒,满城飞散,像是一场巨大的,落不完的雪。

电车正从这场雪里过,靠在窗边和车尾的乘客们都好奇地伸手去捞那些飞舞的报纸,还只来得及看清上面那位地下党人的名字,就被路边守着的人一把扯了回去,报纸极薄,这么一扯,那新闻便从中间破碎开来。纷纷扬扬,混在春日被风飘落的花瓣里,卷过每一个京海行人的发梢衣角。

纵是高启强收了那些报纸全烧了,可是挡不住街头巷尾里人类的嘴将这些风流轶事口口相传,后来京海谁都知道高家二少是个好男风的,他甚至还试图让一个正直的地下党爱他,最终爱而不得,才将人灭了口。

高启盛听了,点头说,也是。

—————THE END——————


乱七八糟的猫

【响盛丨心动记事簿】


·深夜速打

·没带电脑的痛,谁懂😭😭

·一些响盛小段子,ooc预警。

·又名[小盛的一百个心动理由]


01


李响生日那天他有工作,赶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人已经到的七七八八了。


李响站在最中央,被警队的众人簇拥着说笑,他望向他,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看他,就像路边的流浪猫在看软窝里的家猫。


可下一秒,家猫就朝他走过来,温柔的喊他,启盛,来切蛋糕。


高启盛笑着朝他走过去,觉得自己会爱上李响简直是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他甚至很难想象,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把这么温柔的人抵挡在心门之外。...


·深夜速打

·没带电脑的痛,谁懂😭😭

·一些响盛小段子,ooc预警。

·又名[小盛的一百个心动理由]






01


李响生日那天他有工作,赶到包厢门口的时候人已经到的七七八八了。


李响站在最中央,被警队的众人簇拥着说笑,他望向他,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看他,就像路边的流浪猫在看软窝里的家猫。


可下一秒,家猫就朝他走过来,温柔的喊他,启盛,来切蛋糕。


高启盛笑着朝他走过去,觉得自己会爱上李响简直是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他甚至很难想象,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把这么温柔的人抵挡在心门之外。








02


很长一段时间,高启盛都难以分辨他对李响到底是什么感情。


他想,或许是嫉妒,同样出身于泥泞,同样需要自己摸爬滚打,他成了黑不黑白不白的小高总,而他却长成了那棵挺拔的青松。


也或许是向往,李响圆滑却不世故,满心正义的同时又有人情味,看似冷硬可也细腻,偶尔居然还会露出些令人不可置信的傻兮兮来。虽然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对立,可他却没厌屋及乌觉得他的性格有什么不好。


还可能是讨厌,刚认识时那次靠在自己面前板着脸的审讯让他厌烦极了他高高在上的破态度。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怎么能做出那么难看的表情。


朋友也是有可能的,尽管他对这个词有些陌生,甚至一度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这个东西,毕竟他的生活中有哥和小兰就足够了。


后来,一次意外,小高总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仇家敲晕绑走,迷迷糊糊中,他第一个念头竟然不是联络他哥,而是找机会给李响拨个电话吧。


他突然明白,啊,原来是爱啊,原来,这就是爱啊。







03


李响总是会夸他。


高启盛发现这件事并不是个偶然。从小到大,他其实很少会被夸奖与肯定。而他也和旁人家的孩子不同,他哥一个人拉扯他和小兰实在很不容易了,他欠他哥的够多了,这些没什么滋味的夸奖没必要向他哥讨要。他总是这样想着。


可不能否认的是,他的确需要一些夸奖。所以当李响第一次毫不吝啬的说他干的不错时,他便敏锐的捕捉到了。


李响似是并不放在心上,还是那副样子,手刚要像撸狗一样想呼噜呼噜小高总没上发油的小顺毛,就被一掌拍开。


高启盛嘴角带着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笑,“别以为夸我两句就能动手动脚啊。”


结果就是被李队长按在被窝里“正正经经”的教育了一番什么才叫“动手动脚”。


他总是怨天尤人,觉得这个贼老天实在是有些不太公平,让他从小到大运气都这样的差,想要的大多得不到,想做的也总是难做成。和李响在一起以后,他幡然醒悟,或许,他所有的气运都用来换眼前这个人了。或者也可以说,老天爷也知道有些亏待他高启盛了,所以特意送了份大礼给他。让走过冷冰冰二十几年的他享受了余下一辈子的温暖。


  

  




04

高启盛总觉得李响身上很好闻。


每次听到李响都是抬起胳膊仔细嗅嗅,有些奇怪的开口,“什么味道?我怎么没闻到?洗衣粉吧。”


高启盛并不和他争辩,只是耸耸肩,“你说是就是吧。”


却不料那人来了兴趣,翻了个身爬起来,像只大狗支着下巴抓着他问,“到底什么味道?能让你这么喜欢啊。”


高启盛被缠的没办法,不耐烦的翻个白眼让他靠边去。


李响这个人其实是有一点幼稚在身上的,起码在高启盛面前是这样,所以这时候他会把高启盛抓会怀里,一双大手不老实的抓的他浑身痒,逗得高启盛一边笑一边骂,一抬眼发现桌子上放了个橘子,便无奈搪塞他说是橘子味。


后来,高启盛总能在他身上闻到若有若无的橘子味,实在好奇的小高总翻开了李队长的床头柜,看到那瓶柑橘味香水时挑挑眉,心说这人真幼稚,却还是忍不住笑弯了眼。

  

  

  

  

  

  

05


刚开始谈的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手足无措。毕竟一个上学时候忙着好好学习,偶尔还会被欺负,毕业了呢就铆足了劲要拼个出人头地。另一位那更是彻头彻尾的人民公仆,当小警察的时候就积极的哪个任务都想看看,升了队长就更别提了,一天忙的脚打后脑勺。俩人啊,都没有什么恋爱的经验,在这方面可以称得上菜的半斤八两,十窍通了九窍,嘿,一窍不通。


最初,高启盛难得的体贴上线,想着李队长是刑警队一把手,审讯人一套一套的,一定不是个乐意被动的人,所以就尽量把主动权交给他吧。


他猜想到了李响是个观念有些老旧的人,可没想到这人这么出乎他的意料。


高启盛还记得两人第一次约会,去吃了他很喜欢的肠粉。晚饭后在外面消食闲逛,他感觉走在他旁边的李响有点紧张,像是在酝酿什么。


“那个,启盛啊。”


两个人站在江边,高启盛挑眉等待他的下文,觉得这人可能要扔个炸弹给他。脑袋里开始奇奇怪怪又乱七八糟的脑补。


而李响的下一句话把已经开始思考去哪个国家领证的高启盛拽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江省京海市的江边。


他说,“我能牵你的手吗?”


高启盛气笑了,把自己的手塞他手里,笃定了以后这方面的事都由自己做主。








06


高启盛总是觉得李响的衣品有些一言难尽。明明大个儿宽肩,盘靓条顺,结果让他胡乱一穿实在没眼看,简直糟蹋了老天爷送他这好身材。


以前俩人没什么关系,高启盛就任他随便去了,反正丢的也不是自己的人,而且就算他想管吧,那不也没啥立场嘛。


“你那时候就打我主意了?”


听到这里的李响打断他,又恍然大悟似的,“原来你总翻我白眼是因为这个啊!”


被高启盛没好气的拍了一下,漂亮的眼睛睁得浑圆的瞪他。


李队长举手投降,表示让小高总继续说。


小高总没什么好说的,李队长衣柜里那些失踪的磨毛格子衫和牛仔裤以及新添的各式西装领带表明了他的态度。


高启盛的男人就不能穿的奇奇怪怪给他丢人。这么好的身材穿那么丑的衣服,领出去别人一看还以为是他高启盛审美不行呢。


李响听出了这人对他穿搭的嫌弃,同时也提炼出了小高总的确很满意自己身材这个重要信息。笑呵呵的夸他,“是是是,我是没小高总眼光好成吗?一家人一个眼光好的不就行了?”


高启盛又想翻他白眼了,反应过来以后拿抱枕丢他,“眼光差?谁眼光差?你眼光差?行啊李响,说我是吧!”


李响大笑着躲了两下接过抱枕,“你看你,我逗你呢。”


他把高启盛拽进怀里,下巴蹭在他的颈窝,声音低低的,“我眼光最好,所以我找的对象也最好,启盛,没人比你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