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gg】星海(11)
5天后,邓布利多花费了很大功夫,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国土,找到了特雷西所说的那所密歇根大学。
其实想要前往美国从不是一件难事,尤其是对于巫师们来说,但想要偷渡到美国,对于从来没做过类似事情的邓布利多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为了避免美国魔法国会有盖勒特的耳目,邓布利多不得不选择较为隐蔽的方法。
这也使得他在美国的行动变得非常困难。幸好他上次造访美国的时候认识了一位麻瓜向导,虽然这位麻瓜向导主要活动地区在纽约,但他非常热情的给予了邓布利多地图,以及他在密歇根同行的联系方式。
在确认密歇根大学的具体地址之后,邓布利多就甩开了向导,自己想办法混了进去。因为他已经没有多余的...
5天后,邓布利多花费了很大功夫,终于踏上了美国的国土,找到了特雷西所说的那所密歇根大学。
其实想要前往美国从不是一件难事,尤其是对于巫师们来说,但想要偷渡到美国,对于从来没做过类似事情的邓布利多来说,的确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为了避免美国魔法国会有盖勒特的耳目,邓布利多不得不选择较为隐蔽的方法。
这也使得他在美国的行动变得非常困难。幸好他上次造访美国的时候认识了一位麻瓜向导,虽然这位麻瓜向导主要活动地区在纽约,但他非常热情的给予了邓布利多地图,以及他在密歇根同行的联系方式。
在确认密歇根大学的具体地址之后,邓布利多就甩开了向导,自己想办法混了进去。因为他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支付进入校园的门票了。
为了避免暴露,邓布利多用人体变形术换了一副更年轻的模样,当然不是他年轻时候的样子,他就是怕突然间遇见盖勒特,直接被他认出来才换的。
邓布利多在人体变形术上并没有盖勒特那么精通,改变相貌还行,但改变体型就有些困难了。虽然他自己就是变形术老师,但对于这种非常禁忌,一不小心就可能永远变不回来的变形术,属实涉猎不深。
邓布利多将最后的福灵剂全部喝干,希望它能帮助自己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人。但显然哪怕是福灵剂也无法在他对目前所处环境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给予他灵感。
不过它的确增强了邓布利多的感知,邓布利多感受到了很多平常会被他忽视的信息,比如说身边经过的人的说话声,气息,物体的变动。
这些信息被他的大脑迅速地处理,无效的信息会快速地被过滤,而那些有效的信息则会停留下来。
突然间,邓布利多听到一段对话。
“快点!今天阿尔奇教授要来上课了!再不快点,到时候肯定是没有位置的!”
“要不是昨天熬夜肝作业,我怎么可能今天会睡过头,要我说,阿尔奇教授还不如不来上课呢,亚伯助教和奥尔科特助教的课讲的也很好嘛。至少教授不来,就不用交作业,****,虽然熬夜赶完了,但写个跟屎一样,我的绩点啊!”
“谁叫你不早点写的,快点快点!我可不想站在走道里听课!”
阿尔奇,亚伯,奥尔科特?这三个人名被邓布利多的耳朵直接抓住。在来美国之前,邓布利多特意询问了格林德沃那两个研究生的名字。
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凯里·亚伯和苏珊·奥尔科特。这三个名字同时出现,邓布利多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快速的跟上了那两个男生,一路尾随着他们进入了一间教室。
此时的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两个男生无望的瞅了瞅早就已经没有位置的前排,只能往后走,终于在教室的最后方找到了两个位置,两个男生迅速地跑了过去,而邓布利多也跟了过去,因为他发现刚好还剩下最后一个位置。
两个男人看了邓布利多一眼,发现邓布利多是个生面孔,但没有多说什么,很快就自顾自的交谈了起来。
“啊,太离谱了,这离上课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呢,本来以为我们来这么早可以抢个前排,但没想到竟然差点连个位置都没有,都怪你乌鸦嘴!说什么快没有位置了。”
另一个男生翻了个白眼。
“你也不想想这是谁的课!阿尔奇教授可是我们文理学院的金字招牌,甚至这几年我们学校的招生都因为他提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别说提前一个小时,就算提前半天,估计都有人愿意,而且你知道我都在前排看见谁了吗?”
“谁啊?”
“桑迪,雷诺思,可卡。”
“****,他们不是都已经读博士了吗?为什么还来听我们这种基础课啊。”
男生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自己的室友是真傻还是假傻。选这门课的人哪个对阿尔奇没想法啊,要不是这门课是本科生的基础课,怕是早就被研究生和博士生选满了。没有人会愿意放弃这种超优质资源的。
坐在两人身边的邓布利多用魔法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算是混淆咒的一种变形魔法。为了避免暴露,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交谈。
虽然在来密歇根大学的路上,邓布利多一直在恶补天文学方面的知识,但他也仅仅只是了解了一些基础理论。邓布利多也曾好高骛远的想要直接了解格林德沃的主要成就。
但真当特雷西把格林德沃在麻瓜发表的所有论文全部复制一遍交给他的时候,他发现他连阅读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太多他连看都看不懂的专有名词了。
他只能想办法借来特雷西在大学时期的教科书,开始了解这些最基础的知识。
但即便如此,邓布利多学习的依旧十分的痛苦,他感觉自己的世界观正在遭受重创,书上所说的知识有非常多跟他两辈子学习和认知到的东西是完全相反的,以至于邓布利多总是会下意识的去反驳。
他开始非常好奇格林德沃是怎么接受麻瓜这些离经叛道的世界认知,并在这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他难道不会像他一样想要去反驳吗?
在从两人口中得知,距离上课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邓布利多就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图书,继续恶补起来。
时光在阅读中匆匆流逝,直到教室产生巨大的骚动声,邓布利多才从沉浸式阅读中脱离。
他抬起头,就看到一行三人走进了教室。其中两个人,在前排邓布利多之前疑惑为什么两个男生不去坐的两个空位上坐了下来。
而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邓布利多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则走上了讲台。
他走上讲台后就一直低着头看他随身携带的东西,不时的拿笔写些什么,直到上课的钟声敲响之后,男人才将头抬了起来。
邓布利多一眼就认出了这人就是赫利塞·阿尔奇,格雷西给他看过照片。
直到看见真人,邓布利多依旧忍不住感慨,格林德沃在人体变形术上的造诣真的是没得说,讲台上的这个男人,他愣是看不出任何一丝跟盖勒特·格林德沃的相似之处。
“OK,我们开始上课。这节课呢,我也没什么继续教你们教科书上内容的打算,我相信你们大多数人早就已经将那本教科书上的内容提前学习完了。我在拿出教科书给你们读一遍显然没什么大意思。”
“不要那么兴奋,我也没有给你们解读我最近论文的打算,我知道你们当中有很多人今天是奔着这个来的。但真正选修我的课的人大部分都还听不懂这些内容。”
闻言,前排大部分人都失望极了。
“把手放下,现在还没到提问环节。那我们今天来聊些什么呢?我们来聊聊你们的未来吧。能选修我这门课,应该大部分都是学分已经修的差不多,很快就已经要毕业的学生。
所以你们之后都打算干什么呢?是选择继续读下去,还是出去找一份工作?有我们学校的学历,我觉得你们应该不会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这样,要想继续读下去的学生举手。”
瞬间,近乎四分之三的学生举起了手,而在邓布利多的身边,两个男生也将自己的手高高的举了起来。
讲台上,盖勒特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显然,对这个结果,他并不是很满意。
“那有多少人想要在我们这个学科继续读下去?”
这次有很多人放下了手,但大部分人的手依旧高举着,至少有一半的人。这些盖勒特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放下吧。”
大家都乖乖的把手放了下来。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想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不然早在大一大二的时候就可以转专业。但我想告诉你们,这很不现实!”
“可能你们其中一小部分人已经明确可以继续走下去,但我相信大部分人是没有着落的,你们可能连未来该往哪个方向发展都不确定,只是单纯的想读下去。我不知道我给你们完成的作业你们到底完成的怎么样。
但我相信每一个认真做的同学都会有所感悟。这是一份既需要你们有思路,需要花时间去计算的一份作业。至少从我把它布置下去,到现在,你们想要做完,要花一半的休息时间去计算。”
“而这份作业就是我们现在一直在做的事情,天文没你们想的那么有趣,每次观星都能发现新的行星?看到新的宇宙奇观?根本不可能!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就是前人所能看到的那些。能轻易发现的早就被发现了。
想要有新的发现就需要十足的耐心以及幸运。而这还不算完,每一个发现都需要被验证,不然只能算是你的猜想而已。验证就需要计算。而计算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几年,十几年都不新鲜。”
盖勒特话说到这里,教室中很多人都有些动摇,比如说邓布利多就发现身边这个本来就不是很坚定的男生彻底动摇了。而另一个男生则更加坚定了。
“所以我并不建议你们一条路走到黑,事实上,现在天文届也不需要这么多人。大家完全可以换一个方向。还有人记得我们专业叫什么名字吗?”
很快,大家稀稀拉拉的说道:
“物理学与天文学。”
盖勒特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将这个名字写了下来,同时把物理学给圈了起来。
“物理学,我们天文学作为物理学的下属学科,可以说是离不开基础物理的理论支持的。而我们观测用的器械也需要机械类的发展。可以说,只要基础物理和机械方面没有发展,我们天文学就很难有进步。
而且如果我们想离开地球,去到外面,就更依赖于这方面的发展了。所以我希望你们多更多的考虑一下这些方面,你们目前所学到的知识,是可以支持你们往这两个方面发展的。”
之后盖勒特说了很多基础物理对天文学的相关支持,在最后,他甚至放出了一个非常大的诱惑。他说他愿意给愿意往这方面发展,且有天赋的学生写推荐信。
瞬间整个教室就沸腾了,作为目前天文学的顶端学者,盖勒特的推荐信哪怕在其他学科依旧非常的有影响力,更不用说是同类学科了。
邓布利多默默地听完了整节课,他总算在赫利塞的身上找到了熟悉感。无论任何时候,无论对象是谁,他的语言都是那么的具有引诱力。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盖勒特自然没有任何想要拖堂的打算,开什么玩笑,拖堂不是在浪费他自己的时间嘛。
“选修了这门课的同学把作业交一下,下课。”
再说完下课之后,盖勒特就继续低头看他带过来的资料了,时间这种东西能挤一点是一点。
突然间,盖勒特感受到了什么,他猛的抬起头,看向教室的后方,但下课的人群实在太过拥挤,将他的视线挡的一干二净。
他重新低下了头,但视线并没有重新放在资料上。
是魔力波动,虽然只有一瞬间,但盖勒特还是感知到了,而这显然不是凯里的,凯里就在他身前不远处收作业,而那道魔力波动显然来自教室的后方。
会是什么人?傲罗?还是刚好找到他的幸运儿?
盖勒特默默地施展了一个反幻影移形咒,不管是什么人,能找到这里,显然是绝对不能让他跑掉的。
于是盖勒特在凯里收完作业之后,把他叫到身边。
“你带着苏珊先走,带去我家。听到没有。”
凯里一脸疑惑,但在盖勒特严厉的注视下,他最终什么都没有问,只是懵懵懂懂的哦了一声。
然后就拿着作业带着苏珊一起离开了。
此时教室中人已经很少了,但依旧有一些想要跳槽的博士生缠着他,盖勒特只能一边应付,一边用余光瞅了教室后方一眼。
但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过他还是发现了诡异之处,教室后方的光线有些不对劲。
是混淆咒,盖勒特迅速做出了判断。
很好,还没走,这下也省的他想办法去找他了。
在所有人都离开之后,盖勒特假意从教室后方离开,不断的靠近着可疑之处,在利用魔法效果计算出可疑人的位置之后,盖勒特迅速地抽出魔杖,一道攻击魔法就打了过去。
但他显然不知道这个在他看到只会躲躲藏藏的小蟊贼会是他的老对手,光从他的姿态就能看出他的可能反应。
盖勒特的攻击魔法被邓布利多完完全全的防御到了,但混淆咒不可避免的被这道魔法给破坏掉了,邓布利多的身形在盖勒特的面前展现了出来。
盖勒特在看到邓布利多之后就彻底愣住了,瞳孔忍不住的放大,而邓布利多显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他迅速地补上了缴械术,轻松的将盖勒特的魔杖拿到了手中。
盖勒特直到魔杖被夺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看着不断像他靠近的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不断的往后退,他引以为傲的无杖施法此时已经全部离线。
直到退到墙边,盖勒特才找回了一些自我,他下意识的想利用幻影移形离开。但无论他施展了多少次都没有任何效果之后,盖勒特才意识到自己之前为了防止小蟊贼逃跑,给教室施展了反幻影移形咒。
盖勒特气的恨不得回到半个小时前把自己打一顿!不,他就不该来上这一堂课!
在把盖勒特逼到墙边之后,邓布利多依旧在靠近,直到把盖勒特逼到只有贴着墙才能与他保持距离的时候,他才停了下来。
太近了,盖勒特看着站在他面前的邓布利多。他甚至能感受到他的呼吸。盖勒特想要做些什么,哪怕没有魔杖,他也可以施展很多魔法,完全可以在跟邓布利多的拉扯中离开教室,然后迅速幻影移形离开。
但此时他的身体已经全面罢工,他能感受到自己急切的心跳声,以及来自内心的渴望。
那种名叫阿不思·邓布利多的瘾他已经被他压制了太久太久,所以当他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很难再去抗拒了。
“好久不见,盖勒特。”
再次听到阿不思的声音,盖勒特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已经很久没人叫过他盖勒特了,太久太久了。
“我想你认错人了...”
“是,赫利塞·阿尔奇,格尔西·塔利斯,盖勒特你知道吗?你这些名字取得真的一点迷惑性都没有,你很爱你的名字不是吗?”
赫利塞跟格尔西在组成上跟盖勒特十分的相像,而阿尔奇和塔利斯都有森林的意思。
阿不思轻轻挥动手中的魔杖,一道原型立现就被施展到了盖勒特的身上。
盖勒特挣扎着摇动身体,但他本来的样貌还是不可避免的暴露了出来。
首先出现在阿不思视野里的是那双冷冰冰的异瞳,其次是盖勒特那头金灿灿的头发。
看着这熟悉的相貌,同样朝思暮想的阿不思也很难再把持的住,他几乎下意识的再次想要靠近他。
但就在这时,阿不思从右侧的大门处感知到的危险,他下意识的施展了一道防御术。
阿不思皱着眉头往大门处看了过去,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正拿着魔杖指着他的年轻人。
“离我老师远点!”
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将苏珊送走后,感觉到不对,迅速返回的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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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听伤感的歌写文更有灵感,在这里给大家推一下我的歌单,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首先是我最喜欢的Dancing with your ghost,真的超级好听!还有就是lovely,以及《我用什么把你留住》,我写choice的时候就是听着这些歌写的,所以估计下下章我就要开始刀了,嘻嘻嘻。
[fate·金剑]痛饮伊甸之果
是约稿,定制文。感谢 @全糖奶鎏 金主。
强制。
Servant闪,master呆毛。
“阿尔托莉雅,我今夜需要你的侍奉。”从召唤之后就再未露面过几次的Servant突然显现在她面前,把阿尔托莉雅也惊了一跳。
“你......”阿尔托莉雅话音未落,天之锁便缠上了她伸到背后按在剑身上的左手,坚不可摧的银色锁链仿若游蛇般灵活迅疾地盘缚上她的肩臂,将还未出鞘的长剑挑得极远。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阿尔托莉雅握紧了右手,手背上赫然刻着三条发光的令咒。
“要命令我吗,女人?”吉尔伽美什轻易看穿了她的意图。
“先放开我!”阿尔托莉雅挣动道,她的力气比常人大得多,却挣不脱半分锁链...
是约稿,定制文。感谢 @全糖奶鎏 金主。
强制。
Servant闪,master呆毛。
“阿尔托莉雅,我今夜需要你的侍奉。”从召唤之后就再未露面过几次的Servant突然显现在她面前,把阿尔托莉雅也惊了一跳。
“你......”阿尔托莉雅话音未落,天之锁便缠上了她伸到背后按在剑身上的左手,坚不可摧的银色锁链仿若游蛇般灵活迅疾地盘缚上她的肩臂,将还未出鞘的长剑挑得极远。砸在地板上“砰”的一声,阿尔托莉雅握紧了右手,手背上赫然刻着三条发光的令咒。
“要命令我吗,女人?”吉尔伽美什轻易看穿了她的意图。
“先放开我!”阿尔托莉雅挣动道,她的力气比常人大得多,却挣不脱半分锁链的桎梏。天之锁反而听从吉尔伽美什的意念更绞紧了她的手臂,血肉被冷硬的链条狠狠挤压,勒出狰狞红痕,阿尔托莉雅痛得双眉紧蹙,却一句求饶的话都未吐出。
“我是你的master,我们是这次圣杯战争的同盟方。”阿尔托莉雅仍试图说服面前这个桀骜乖戾的英灵,令咒于御主而言十分珍贵,况且以现在吉尔伽美什这般顽劣的性情来判断,她日后还有太多用得着令咒的地方。
不想就这样浪费一次机会。
但如果吉尔伽美什太过分的话......
“你根本没有实体化几次,为什么会需要补魔?”
“本王只是没有在你面前出现,仅此而已。”
阿尔托莉雅更加生气了,冲他怒吼道:“你这是在浪费魔法!Servant,唔......”
后走凹三:36696091
end.
【陶峻x吴晨光】人生海海
备注:仅为个人同人创作,不要上升!5k字短完。
又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在武汉金银潭医院门口,陶峻对从上海援鄂医疗队大巴上走下来的吴晨光说,是你啊老吴!吴晨光的表情有瞬间僵硬,不过他很快便恢复了常态,说着:好久不见了,老陶。陶峻和吴晨光其实早就认识,俩人是03级广州医科大学的同学,他们上学那会儿那里还叫广州医学院。
2003年的非典对于每个亲历者来说都是难忘的。
亲历了大米疯抢、熏蒸白醋和封校隔离的广州本地仔陶峻,在解封后每天一只烧鹅腿的滋养下,考出了自己三年来最好的成绩。他穿着短裤拖鞋在家挠头报志愿的时候,电视里正在报道这场来去神秘的传...
备注:仅为个人同人创作,不要上升!5k字短完。
又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在武汉金银潭医院门口,陶峻对从上海援鄂医疗队大巴上走下来的吴晨光说,是你啊老吴!吴晨光的表情有瞬间僵硬,不过他很快便恢复了常态,说着:好久不见了,老陶。陶峻和吴晨光其实早就认识,俩人是03级广州医科大学的同学,他们上学那会儿那里还叫广州医学院。
2003年的非典对于每个亲历者来说都是难忘的。
亲历了大米疯抢、熏蒸白醋和封校隔离的广州本地仔陶峻,在解封后每天一只烧鹅腿的滋养下,考出了自己三年来最好的成绩。他穿着短裤拖鞋在家挠头报志愿的时候,电视里正在报道这场来去神秘的传染病,随着夏季温度的升高病毒便消弭于无形,钟院士在电视里接受采访,既说病毒的科学知识,也说人民战线小汤山。陶峻咬了咬笔头,在志愿上填下了追随钟院士投身医学事业的渴望。
而吴晨光显然就随遇而安多了。彼时上海并不是非典的重灾区,非典对于他来说只是电视里的新闻,他按部就班地复习,按部就班地考试。高考成绩中规中矩、正常发挥,他只是想学个医而已,于是算了算分数和排名,北京去不了、上海留不下,也就报了广州那所医学院。
阴错阳差,俩人成了一个宿舍的室友。
大学时期的陶峻走到哪儿都很耀眼,他骄傲、进取、聪明,还参加篮球队,有不少女孩儿都偷偷喜欢着他,不敢跟他说,便托吴晨光帮忙递情书。吴晨光则比较低调,没事儿就钻到图书馆看书,后来甚至在宿舍里装了一台台式机,上外国网站查专业资料。女孩儿们托他给陶峻的情书他都原封不动地放陶峻桌上,从来不多嘴问陶峻私事。本来嘛,他跟陶峻也没多熟,只是一个偶尔一块儿吃食堂的饭搭子。
上第一堂解剖课时,班里反胃呕吐者有之,猎奇观赏者有之,认真笔记者有之,而陶峻却一反常态很平静——他以往总是课上积极提问回答的那个——这次却只是听着,在下课前再次向大体老师鞠躬时鞠得特别久、特别深。
那天中午没什么人能吃得下饭,吴晨光直接回了宿舍,陶峻也在,他眼眶红红的,呆坐在自己的书桌前面。吴晨光走过去给他一块巧克力说垫垫,下午还有课,陶峻抬头看着他,一眨眼眨出一滴泪来。陶峻说:我竟然忘了,病治不好的话人是会死的。
吴晨光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陶峻的脑袋,说别想那么多了,赶紧休息会儿吧。
后来,无论他们怎么讨论,吴晨光都说不出当时为什么要揉陶峻的脑袋,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陶峻实在太脆弱了,是那种一贯坚强的人极少地袒露出的脆弱。
此事之后,他们的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俩人也会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了,对着生理生化必有一挂挠头,比如俩人也会一起偷偷在宿舍里煮泡面了,俩人就着烧鹅吃泡面,别有一番风味,宿舍大爷因为跳闸挨个宿舍搜查大功率电器的时候,俩人还能互相配合着打掩护。他俩还在吴晨光的电脑里安装了汉化破解版的steam,连带上宿舍的其他人一起为了抢着玩CS大打出手。
某天吴晨光又往陶峻的桌上放情书,陶峻正好回宿舍撞了个正着。当时吴晨光的表情就好像那封情书是他写的一样,脸上写满了被抓包的尴尬。陶峻说:要不我重新再开一次门?吴晨光匆忙解释说,这情书不是我写的,托我办事儿那小姑娘我都不认识。陶峻走过去拿起那封情书端详了一会儿,拉开了自己书桌最下层的抽屉,里面全是连封都没开过的情书。陶峻说:别帮她们给我送情书了,我不喜欢女孩儿。
如果说之前陶峻和吴晨光只是同吃同住的酒肉朋友,那么在陶峻分享了这个深埋在他心底的秘密之后,他们的关系便无可逆转地愈发亲密起来。彼时社会上对于同性恋的评价还颇有些负面,中国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还不足五年,陶峻能和吴晨光坦陈这些,必然是把吴晨光彻底当成了自己人,吴晨光颇有些要担得起兄弟信任的义气。
不过义气归义气,好学的吴晨光好奇满满,他和陶俊独处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问起,喜欢男孩是什么感觉啊?甚至在他们学习了某些器官之后,吴晨光仗着俩人关系无间,一脸学术地问陶峻,男孩和男孩之间,能那个吗?怎么那个啊?陶峻未置可否。
某天晚上,陶峻早早就去图书馆找吴晨光回宿舍,按说那会儿他本该在篮球队训练。直到吴晨光坐到自己电脑前面,都还没搞懂状况。而陶峻说,宿舍那俩今晚要上选修,还有一个小时才能回来,你现在绝对安全——无论是你想揍我还是想解决个人问题,时间都是足够的。然后他就给吴晨光播放了一段儿他从外网上下载下来的视频,这种视频每个大学男生都不会陌生,只不过主角换成了两个男的。点开播放键之后,陶峻就出门去了。
等他在天台上抽完了烟盒里剩下的几支烟——他从上个学期开始学会了抽烟,又漫无目的地看了会儿漆黑的夜空之后,他才看了看手表,回了宿舍。吴晨光已经在电脑面前打起了CS,看进度应该已经玩了一会儿了,他面色平静,衣着整齐。陶峻隐晦地问他观后感怎么样,吴晨光没什么表情地说:解决了我的困惑,谢谢陶老师。陶峻还是不走,站在他身边看他,吴晨光的操作开始失误了起来,不一会儿游戏里的小人就被彻底打死了。
他一脸懊丧地抬起头看陶峻,陶峻却用粤语对他说,我中意你。
而吴晨光用上海话回应他,侬说啥?
陶峻和吴晨光的关系又回到了那种微妙的状态。
他们已经上到了大三的第二学期,必须得考虑考研的问题了,医学生本科毕业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后面读硕读博、实习住院医,还有漫长的医学生涯。陶峻和吴晨光还是时常会一起去图书馆复习,交流一些学术知识,一块儿在食堂对付一顿午饭、一顿晚饭和余下的很多顿饭,一块儿讨论毕业论文的选题……只是再没有人开口问过对方会考去哪里。
直到毕业聚餐的时候,陶峻才从隔壁桌同学口中听说吴晨光考上了复旦医学院,准备一毕业就回上海。他倒了杯酒,想跟吴晨光碰杯,端起来杯子,却又放下了。而吴晨光朝他走来,要跟他喝酒,陶峻问他,考得那么好,都不跟我说?吴晨光说,你不也没跟我说你去了钟院士的团队?不过还是祝福你。说着他没等陶峻碰杯,便仰头喝下了一整杯酒。
那是很久之前,他们关系还要好的时候,俩人一起坐在天台上喝啤酒,陶峻跟吴晨光讲的,关于他为什么来这所学校和他想要追随的人。那次他和吴晨光都喝得有点多了,俩人靠在一起喊话,吴晨光说老陶你肯定能心想事成!我祝福你!陶峻却念起了诗:吴晨光,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陶峻和吴晨光就这样断了联系。陶峻一路读完书工作,都留在钟院士的团队,在广州医科大学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上班,再也没见过吴晨光,只是从同学们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吴晨光就职于复旦附属华山医院,在感染科师从张教授,消息就这么多,只是老同学的近况罢了。如果不是支援武汉的事儿,陶峻和吴晨光已经有十多年没再联系,既没有彼此的电话,也没有加过微信,连同学会都没有同时参加过。
2003年非典的记忆破空而来,中华大地再次被病毒带来的忧虑所笼罩。陶峻还是那样骄傲,那样锋芒毕露,刚进金银潭的抢救室就嫌弃了一番连麻醉科都要参与抗疫,而吴晨光则愈加温和,他和所有人打招呼,和所有人都客气,即使一下车就投入到紧张的抢救工作中,他也能一直有条不紊。
初遇陌生病毒,所有人都要在不断地尝试中找到最优解决办法。陶峻很坚持,要提高病人的插管率,但反对声音不少,原因是易感染、人手跟不上云云,张竞予院长气急,顶了陶峻几句,陶峻直接摔门走了。众人悻悻听完张院长训话,回去各司其职,吴晨光路过洗手间的时候看见陶峻扶着洗手台的边缘,刚洗完的脸在滴水。往昔岁月重现,陶峻仰着一张脸说,病治不好的话人是会死的。
第二天的例会上,吴晨光主动要求给危重病人插管,他说自己经验足、动作快,有感染科工作经验,能较大程度地减少感染的发生几率。张院长这次没再说什么,陶峻冲他点了点头,他们来不及再多说一些话,因为病人张吉星的状况突然恶化了。
病人张吉星曾经是陶峻亲手插管又拔管的,他求生意志很强,是科室里最早一批拔管的病人之一。故事本该朝着病愈的方向发展,可天有不测风云,张吉星突发心梗,陶峻和吴晨光赶过去的时候生命体征已经很微弱了,陶峻冲上去给张吉星做心肺复苏,吴晨光在一边指挥护士们连接仪器,监测生命数据。
直到仪器上的所有数据都变成一条直线,陶峻仍然在做着最标准的心肺复苏,吴晨光看了眼表,报了死亡时间。陶峻的动作停了,他们对视了一眼,一起朝张吉星的遗体鞠了一躬,便继续投入到其他病人的抢救工作中去了。
那天晚上,陶峻在金银潭的顶楼天台找到了吴晨光,吴晨光正在喝酒。陶峻走过去,刚把烟点上,吴晨光就絮叨起来,带着哭腔,他问陶峻,我把给自己女儿的信给了张吉星的女儿,说是她爸爸给她的,这不算骗吧?每个爸爸的希望都差不多,希望你好好学习,希望你健康成长,大抵就是这些。陶峻把他手中的酒瓶子夺过来,喝了两口没说话,朝吴晨光脸上喷了一口烟。吴晨光又说起来,我来这儿的第二天,就给我老婆写了封遗书。
他们上次在天台相遇的时候,陶峻才知道吴晨光已经有了家庭。
他俩本来在讨论病情,吴晨光靠着天台的管道闭目休息,陶峻靠在他隔壁的管道上抽烟。等到陶峻准备回去继续工作的时候,吴晨光抱怨了一句,我还想给我老婆打个电话呢。陶峻转过头来问他,都有家庭了?吴晨光再次露出那种被抓包的神情,他说他硕士毕业不久就结婚了,现在女儿都快十岁。陶峻说,挺好,你真的在尘世获得了幸福,说着就站起身来准备下楼。吴晨光在他身后犹豫着问了一句,那你呢?陶峻背对着他挥挥手说,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会儿陶峻向吴晨光伸过手去,找他要他写给老婆的遗书。陶峻接过那封遗书,看都没看就撕碎丢在武汉仍然凛冽的寒风中了。他对吴晨光说,你老婆要的不是这些,她要的是你平安回去。陶峻问他:吴晨光,你什么时候才能勇敢一点儿?
在你揉我脑袋的时候,在你准备丢掉我书桌上的情书的时候——你别以为我没看出来,在你拼命问我男孩是否可以和男孩相爱的时候,在你故作镇定打着游戏却一败涂地的时候,如果你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内心对我的好感,我们的故事会不会就不一样。陶峻看着远处再次点燃了一根烟,用带粤语腔调的普通话慢慢说着。远处是万家灯火,这个城市都被以家庭为单位隔离了起来,每扇窗户都透着人间冷暖。陶峻又说,那天你在宿舍看视频,我就是这样站在天台上抽烟,看夜空和万家灯火,那会儿我就想着,我要下去,和你表白。
吴晨光把陶峻嘴里的烟拿过来放进自己嘴里吸,他很少抽烟,于是被呛得咳嗽了一声,但没人在此时提醒安全距离与接触传播。然后他开口说,陶峻,你还是那么自信,我也总是在想,如果你能再多一点儿同理心的话,能不把我逼得那么紧,我们会不会有未来。
当年的吴晨光只是无所适从而已,在他按部就班的二十年里,他没想过自己有喜欢上同性的这种可能性,他需要消化,需要看清自己的内心,但是陶峻太着急了,不仅一股脑把这些东西堆到吴晨光面前,还直接对吴晨光说,他喜欢他。于是吴晨光逃了,陶峻觉得他逃得毫无道理,无法理解,于是黯然作罢,而吴晨光在无限失落与伤感中也只将这段感情归结于年少悸动的插曲,逐渐放下了。
故人故事说到这,他们两人都沉默了。直到陶峻说,明天争取死亡患者家属同意遗体捐献的工作,我去吧。吴晨光说,要不我跟你一块儿?陶峻恢复了以往意气风发的神态,说老吴,抢救都忙成什么样了,这种事儿我一个人就行了。他走过去拍了拍吴晨光的肩膀,说好好活着,别想有的没的,等疫情过去了回学校看看,我带你吃烧鹅。而吴晨光抱住了陶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说等疫情过去了,有时间来上海玩吧。
疫情终究散去,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复旦附属华山医院派出的两支援鄂医疗队都圆满完成了任务,陶峻再次在金银潭医院门前和他的同事们合照,像他们出发前那样,而吴晨光一行已经打好背包穿戴整齐,准备踏上前往机场的大巴车。
彼时他们两支队伍的人已经混得很熟了,起着哄让两位带队的医生也拍个合照——听说他们还是大学室友呢!吴晨光主动靠过去挤进陶峻的取景框,陶峻就按下了快门,两张已经不再年轻、布满口罩和护目镜痕迹但仍然笑着的脸就这样被定格了。
陶峻说,吴晨光啊——!吴晨光接过话头说,陶峻,我也为你祝福。
陶峻笑了,说对,我就是想说这个。
Fin
——
这对儿也太冷了吧……我又嗑偏了,我太难了。
吴晨光的关键词是“勇敢”,而陶峻的关键词是“同理心”,于是他们放在一起就是“勇敢的心”(不是
尊重原剧剧情,自始至终两人都是错过,但能在此释怀,也是另一种圆满。
感谢阅读,求求各位大佬如果喜欢这个CP多多割腿吧!
一万年来谁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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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装者》的延时回踩。
本文可能含有一些某种标准下的极左发言。敬请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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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一个朋友聊起《伪装者》。朋友没看过。我说:怎么讲呢,现在看感觉这个戏有很多地方不对。
朋友:哪儿不对
我:这个戏里通共的,都是大资本家。
我:苦出身可怜人,个个军统。
朋友:?这不是反了吗?
我:。对啊
我:怎么说,就好像,在这个戏里,通共是一种特权。
我:只有你是主角,值得为你加这个buff,才能让你入党。
我:像于曼丽这样,心灵上不纯洁、生理上不贞洁的角色,反正最后要作为赚人眼泪的炮灰死掉。既然用不着活下去,那就没有必要给她加这个buff了。
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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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装者》的延时回踩。
本文可能含有一些某种标准下的极左发言。敬请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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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一个朋友聊起《伪装者》。朋友没看过。我说:怎么讲呢,现在看感觉这个戏有很多地方不对。
朋友:哪儿不对
我:这个戏里通共的,都是大资本家。
我:苦出身可怜人,个个军统。
朋友:?这不是反了吗?
我:。对啊
我:怎么说,就好像,在这个戏里,通共是一种特权。
我:只有你是主角,值得为你加这个buff,才能让你入党。
我:像于曼丽这样,心灵上不纯洁、生理上不贞洁的角色,反正最后要作为赚人眼泪的炮灰死掉。既然用不着活下去,那就没有必要给她加这个buff了。
怎么说呢,就是《伪装者》这个戏,实际上是披着一个红色谍战的皮,写了一个完全国民党价值观的叙事。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这样验证一下:
假如这部戏播出的地点不是大陆而是台湾,你甚至可以完全抽离掉所有和我党相关的内容,把双毒明争暗斗改成军统内部切磋,把于曼丽惨遭利用改成女英雄为救国效忠,程锦云直接删去(。)
三重潜伏变两重。
主题从宣传共党潜伏抗日变成宣传果党潜伏抗日。
你会发现,整个戏的成立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矛盾冲突更简明清晰。情感更加流畅动人。而且整个故事的逻辑好像全都更加对劲了。
同意的请把对劲打在公屏上(。
就这个披着共皮的果党味儿,要不是我后来真的体验过没有经历过共运的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我还真不一定辨认得出来。
国民党的价值观,大概是个什么味儿呢?我私下的一句话总结:资本主义新儒家。作为名词听起来很空。那么体现为叙事有什么特点呢?
很简单:一个故事里,家族永远是对的,有钱人永远是对的。
在美国生活的时候我经常会诧异于右翼会如何污名化贫困群体。在电视上公然说“不能让不劳而获的人搭勤劳致富者的便车”“不想我们的社区里有和我们不一样的人”,这在我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尽管大陆的网上也常有“这种人扶贫也扶不起来”之类的话。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回忆我们从小读的寓言故事、民间传说:无论是徐文长和县官,刘三姐和地主,还是阿凡提和巴依老爷,我们总是下意识地就知道,徐文长、刘三姐、阿凡提会是好人,县官和巴依老爷一定是坏人。受压迫的穷苦的人民是勤劳勇敢善良的,有权有势身处统治阶级的家伙们则多半没有好东西。
当然,随着我们的成熟,我们也会知道,贫穷并不一定代表着美德,财富也不一定意味着个人层面上的邪恶。但是至少在美国社会那种对富人的赤裸裸的崇拜还是令我错愕。我们知道,有钱并不天然证明你一定有错。但更无法想象的是真的有人相信,有钱会天然证明你一定正确。
这也是我看到《伪装者》的设定,在现在会感到如此尖锐的不适的原因。五六年前,国剧刚刚从严格的主旋律当中解脱出一点。年轻观众疲倦了强调政治立场和阶级身份的叙事。《伪装者》中用来包裹激烈谍战的家庭亲情让许多人眼前一亮。甚至在当时我妈也喜欢看明家人互相斗嘴的日常。她跟我一样,都最喜欢刘敏涛饰演的大姐明镜。当然同样地,到了后期于曼丽牺牲以后,对于剧情感觉厌倦。我想这是很多观众共同的观剧感受。能够在谍战剧的爱国叙事和革命叙事中,加入家庭的、人性的叙事,这显然是非常可贵的。甚至,如果操作得当,单凭这两个元素也足以撑起一部讲述抗日时期故事的影视剧。
但是,这里的前提是,在表现卫国和革命的部分,至少不能完全踩在错误答案上。
就共党一向的理论:中国能取得抗战的胜利,靠的不是资本家的支持,不是外国的援助,是劳动人民的意志。共产党能取得内战的胜利,靠的不是资本家的支持,不是外国的援助,是劳动人民的选择。
果党有很多方法论证共党的理论不对。但是比较显而易见的一点是:假如共党真的不对,它是不可能赢的。
而在《伪装者》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如果它还试图解答了这两个问题的话——错误得如同一个范本。简直让人怀疑是否会是故意的。毕竟在考试里判断题全部选错和全部选对是一样的难。
在这个戏里,尽管已经弱化了阶级方面的描画——比如王天风和郭骑云参军前是富家子弟还是无名小卒、程锦云的出身是小康还是中产家庭——但仍然很明显,在主角团中,除了于曼丽,没有一个算得上“劳动人民”。当然,于曼丽的“劳动人民”属性也被弱化了,因为她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整个剥夺了她参与劳动的机会。
剧情中聚光灯中心的明家姐弟,占有资本、民族、革命的三重优势——即便这三者中有根本的对立关系。比如首先,资本和民族之间,在那个时期的苏沪,有可能完全不跟日资来往而仍然经营企业吗?第二,资本和革命之间,在资本主义对于共产主义思想的极端描绘宣传中,明镜为什么能资助一个要革她家族的命的组织,难道她不害怕被吊路灯吗?假如明诚觉醒阶级意识还比较合情理,那么明镜和明楼是怎么觉醒、乃至于背叛自己阶级的?假如说明镜只是资助抗日,并不算完全认同共产主义理念,明楼可是完完全全要革自己家的命的。而明台的“赤化”过程完全发生在剧情主线之内。可是他转变的情节几乎完全是靠和程锦云的交往实现的。尽管他实际上是出身于上海一个普通(甚至贫穷的)市民家庭,并且始终表现出思念亲生母亲。但是这个身份只是用作增添这个人物的悲情感,没有构成他的阶级身份认同。
明台的转变,基本上被归为两个因素:第一,与程锦云成为灵魂伴侣。第二,国民党费拉不堪。第一点,显然是没有说服多少观众。第二点剧里倒是有些表现。但是这个时候毕竟不是最后南北对峙的解放战争。即便是国民党实在拉胯,也不能成为通共的充分条件。共党的门槛也没那么低。早期入了党以后,信仰不坚定、变节投敌造成巨大损失的,理论掌握不扎实,犯左倾右倾错误、造成巨大损失的,都大有人在。这导致党内的考验也非常严格。没有千曲百折、九死不悔的信仰,要从抗战时期坚持到解放后,几乎是不可能的。只为了恋爱,或者,把通共仅仅当做一个对国军失望后的备选项,就参加革命,那实在把革命这事看得太简单了。而共党如果要搞思想教育,第一件事就是认识阶级身份,认识阶级间系统性的、超越个人层面的压迫和反抗。这个环节可以暗示,但是不能缺失,不能毫无说服力。
总而言之,这部戏里所有可以出现,也应该出现,并且能合理引发主角团觉醒革命思想的矛盾冲突,全部都被抹杀掉了。比如明镜,明氏家族企业实际上的族长,她本来应该是代表家族和阶级的利益,和作为家族背叛者的弟弟们产生冲突的,结果她自己轻飘飘地加上一个通共设定,和弟弟的矛盾就变成了“我们谁更应该为理想去死、谁更应该留下继承巨额家业”。明楼和明台的矛盾也类似。这种矛盾的力度之弱,唯有“领导您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可以媲美。——“我恨我的姐姐,因为她和我的价值观太一致了,她还愿意为了保护我而死。”明诚本来是最应该有阶级意识的主角——他在明家的身份介于主人和仆人之间。但是他和大姐之间的矛盾,如果有的话,完全没有爆发,和明楼之间的矛盾,则完全不是阶级上的,不好说是更像夫妻争吵,还是更像“大哥您唯一的缺点就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最后再说回于曼丽吧。于曼丽的死作为一个情节几乎毫无意义。就好像明镜的死作为一个情节也毫无意义一样——她是保护明楼而死的;她和明楼之间有真正的冲突吗?没有;那么她的死最后解决了什么?证明了什么?——于曼丽的死,能用来证明抗日斗争的残酷?还是国民党不把人当人看的战术思维?你好像找不出她的死能为作者证明什么。假如要说抗日斗争残酷,明台又好像开了挂一样被王天风保下来成为活子。她的死对明台的伤害又被明台和程锦云的感情线冲淡。要说证明国民党无情,那王天风还自己算计死了自己,这好像又只是他个人的特殊性格,这种残酷又被合理化了。
于曼丽是全书写明身世的人里出身最惨、经历最苦的一个人。她和明台明明有过那么宝贵的同病相怜,这怎么看都该是觉醒他们共同阶级出身的契机。但是没有。在整个故事里,于曼丽没有被启蒙,没有被发展,在所有的人物里,她明明是最应该觉醒,最应该反抗,最应该向命运斗争的一个人。但凡一个稍有左翼思想的人看到这个角色都应该意识到:共产主义是属于她的,属于她这样的人的。但是没有。从始至终,共产思想无论是作为一个buff,还是一道光,始终都没有触及过她。程锦云但凡是一个稍微过得去的党员,她也应该去发展于曼丽;明台但凡是一个稍微过得去的共产主义者,他也应该去给于曼丽启蒙。
但是都没有。
如果说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人物值得拥有一个反抗殖民侵略、反抗买办政府、反抗资产阶级压迫、争取人性解放和爱情自由的叙事,只有一个人物——那个人物也应该是于曼丽。
但是她什么都没有。
这件事让我太生气了,也不知道骂点什么好。简而言之,就算是回踩吧。
【袁高】你眼里有光(一)
来自一个2020年刚入士兵坑的小白。
(原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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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朗第一次见到高城,是在那次演习上,他被一个相当执着,身手利落的兵俘虏了,心里隐隐气闷的同时又...
来自一个2020年刚入士兵坑的小白。
(原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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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朗第一次见到高城,是在那次演习上,他被一个相当执着,身手利落的兵俘虏了,心里隐隐气闷的同时又觉得有点意思。
坐在地上虽然是俘虏,不过袁队长一贯气势不饶人,一圈人围着,依然一派云淡风轻,他的嘴角惯常地挑起,不像是被俘虏,倒像是在原地休整。
刚才俘获他的那个兵坐在他对面不远,抱着枪,面色不安的紧盯着他, 十根手指指节血痕斑斑,不能握紧,只能虚虚张着放松。
袁朗知道他踩的不轻,用了足足八分力,搁一般兵早就受不住了,这个兵却出乎他意料的执着,从追他开始简直可以说是咬他身上了,踩到最后连袁朗自己都无奈,怕把他手指踩折,到底是演习,不是真敌人,没必要硬为了逃脱,断了一个兵的未来。
行吧,袁朗跳下来的时候心里无奈的自己都想笑,他也有被俘的这一天,瞧那兵的脸,估摸还是个新兵蛋子。
不过袁朗到底是袁朗,一贯的能屈能伸。
这不,那个兵盯他,他也用余光若有若无地扫着那个兵。有意思,袁朗想,真有意思,这个兵让他很有兴味。
他余光不轻不重的瞄着,嘴角挂着欠揍的笑容,搁老远一看,就知道,老兵油了。
要问高城最讨厌什么,就是老兵油,这类人当兵当的太久了,像把自己埋部队里了,他们的眼里缺少光,黑沉沉的,比丛林里的夜还黏,一身迷彩服一穿,浑身滑地像鱼入水,你费劲心力想逮也逮不住,更别提能好好说话交心。
偏部队里,越这样的人适应力就越强一般,越往上走越多,独高城一支高岭花,一句话,不屑同流。
“许三多抓了个活的,是个中校。”一个兵在高城面前小声报告说。
连日的演习让所有人的体力严重透支,包括高城,迷彩服混着泥汗膘在他身上,紧的整个身体发绷,然而比身体更绷的是高城的眉头,比疲惫更让高城觉得脱力的是烦躁还有恐慌。
史今被击中了,这意味着他最不想看到的事,费尽心力不想发生的事,演习结束,就要发生了。
“越大越好,抓到个将军最好。”高城一贯温度十足的声音竟有几分冷意。
他刚一走近,就看到许三多叠在一起想往回收的手,原本就皱着的眉头又往里锁了几分。
他转头,嘴唇被缺水还有焦躁冲地干咧,他用一种带着审视意味的眼光自下而上地瞧着这个被俘的中校,帽檐把他的视线遮挡,他还伸手往上推了推,想把这个神龙不见首尾,耍的整个钢七连两眼黑的油腻角色看的更清楚。
袁朗从他走近开始,视线连着脸上的笑就收回了,指挥官和兵不同,他能用一种相对轻松的态度去对那个抓到他的兵,是因为能把他抓住的兵,他是带着欣赏的。
但他不能用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的指挥官,因为只要他们还在演习中,就还是敌对关系,上级的视野以及心理压力与下级完全不同,明锐数倍,袁朗自己也是指挥官,也是一样的感受。
所以高城刚一走近,他身上压抑的愤怒就同样激地袁朗正色。
照例,俘获一方指挥官先开口问话,但袁朗还没听到对方开口,就感受到了对方的审视,自下而上,袁朗覆盖着油彩的脸彻底淡了下去,他把手套两下脱了,腿间的钢盔放下来,一把拉下防弹衣拉链,刷的一声,在一片凝住的安静里刺耳朵。
“唉不不不,衣服不用脱了,您没阵亡,你只是俘虏。”男人的声音和缓,音色就算疲惫依然带着淡淡的亮丽,就是越听越绵里藏针,甚至到最后尾音还带着点翘起来的挑衅。
这是袁朗听到高城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袁朗抬起头,正眼看高城的第一眼。
连日的行军,暴晒,让本来就不胖的高城又瘦了一大圈,整个人站着,瞧着竟比所有的兵都细,像根迷彩竹子。
钢盔在他的眼下投下一片阴影,把眉眼完全遮盖了起来,就这么逆着光瞧着,袁朗只能看见他露出的下半张削尖的脸。
袁朗是谁啊,他向来是人强他更强,人气他就乐。他再一次发现了这场演习上第二个让他觉得有意思的点。
他的身体还有气势瞬间放松了不少,脸上的表情又开始重新生动了起来,要是他的队员在这儿,一看就知道,这是他们老大作妖前的标志性表现,果然,他瞧了高城两秒,边把拉下去的拉链重新拉好,嘴角边不自觉地上咧道:“我有点儿冤。”
袁朗的声音比高城低沉很多,带着沙哑,像是葡萄酒的酒气透过木塞的小孔隔出来一般,微醺还带有细细的砂磨,听的人心里痒。
他嘴里说的话是委屈话,可表情却一点儿没委屈的意思,反而隐隐透出点坦荡的大爷的派头。
高城简直对他都无语了。他几乎是气急反笑地对他打击道:
“每个在战场上挂了的人,都说自己有点冤。”
袁朗的脸皮厚到子弹难穿,这点小回击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猫挠痒痒。
“钢七连的连长…”
他这大爷派头彻底放开,边言语边把裹了这么多天闷脚的靴子脱了下来。
“高城。”
高城一看他这老滋老味的样子,心里的火就直突突,只是碍于从小良好的教养,面上不显,边回答也边把连着绑了几天,箍地下巴发硬的钢盔摘了。
袁朗脱了一只靴子,又去脱另一只,
“还有一个小时,演习就要结束了。”
他声音里刚才那股子惹人厌的欢快劲儿陡然沉了下去,变的有几分漠然,配上话的内容,颇有点一锤定音,曲终人散的味道。
是啊,就还有一个小时,演习结束,有些人的军事生涯恐怕也要结束了,高城想到史今,眼神突然有些恍惚,身体明明燥热的很,心里却突然凄凉怅然的发慌,还带着密密的刺痛。
然而还没等高城反应回来,袁朗下一句锥心之言就接着向他砸了过来。
“我和你的连队打,战损比高达1比9。”
他的声音慢悠悠,微醺带着磨砂的嗓子拉的老长,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刚被他脱了的靴子又被重新穿上,鞋带拉的嘎吱吱响。
“我们输了。”语气略带落寞。
高城这回是真的被他气笑了,他用一种一脸新鲜的表情缓声反诘道:
“你这不是寒颤我们嘛,你拿一个换我们九个,你还叫输啊。”
袁朗低着头听了他的话没出声儿,又穿了两根鞋带,才半眯着眼儿把头抬起来一脸惋惜道:
“本来想着是拿1个换你们25个,最好零伤亡。”
这话轻飘飘的,但是说出来比改锥还沉,里面的猖狂让高城拳头发紧,怒气直冲脑门,但他没法把它们发出来,因为高城心里清楚,对方并不是在完全挑衅,就现在的结果而言,他们确实有资格有实力这样说。
脑门被火气顶的有点发懵,高城把目光放远,嗓子干涩的发疼,咽了一口唾沫,平复了两秒,视线几乎是没有焦点的环视了一圈,最后定在许三多惨不忍睹的手上。
“我想知道你的来路。”他的怒气被许三多手上扎眼的伤势刺地熄灭了许多,突然想到有更重要的东西要问。
史今被击中了,那么多人出了局,三多也伤的不轻,虽说死就是死了,但总要知道是谁打败了他们,属于哪个部队,哪个番号,身为军人,死也要死个明白。
“我叫袁朗。”袁朗漫不经心地用手挥了挥身边的草根。
“来路。”高城大而黑的眼睛里目光灼灼,面上是分毫不退,执拗的端肃。
“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了吧。”
袁朗实在是不知道这个钢七连的连长较什么劲。
“一个小时之后,所有人都会知道。”
高城依然不为所动,眼里沉甸甸的。
“违规了啊”
“很多人被踢出了这场演习,也许就再没有机会参加了…”
高城原本寸步不让的目光又向前进了一步,他身子微倾,眼中沉重的痛意多的仿佛就要流泻出来。
袁朗觉得他的声音低沉的泡地他自己的心在这场演习里第一次也觉得有点重,他突然觉得这所有的你来我往也没有那么有意思。
手套被一合往手里靠了靠灰,他把钢盔一夹站起身。犹豫了一会儿把头靠在嫌他墨迹一脸不耐烦的高城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声音说道:
“老A”
话音刚落,他就感受到高城身体一紧,然后听到高城几乎不带有一丝起伏的回了一句:“谢谢”
之后不带停顿地阔步而去。
这是袁朗第一次见高城,他并不在意这场演习以后钢七连会发生什么,他当时全部的注意力其实都给了许三多,那个眼神几乎可以说是木讷到纯净,执着到不知疲惫的兵。
但他心里依然是有着小小讶异的,当兵当的太久了,尤其是老A,常年游走在生死一线,别人的命在他的狙击枪里是小小的一点,自己的命在别人的枪里也同样,太多的血泪渐渐把他心底很多激烈的情绪冲刷,作为指挥员,他比所有人都明白,只有冷静与理智以及信念,才是真正能在千钧一发之际救到自己与同伴命的有用的东西。
因此,袁朗在很多时候,就算脸上的表情再生动活泼,内里依然被很多人认为是个冷漠的人,只有平时和他朝夕相处战场上生死与共的队员,才能察觉出来这位特种兵王的冷漠不是没有共情心,相反,恰恰是共情到一定地步,通透的漠然,是经过无数锤炼在战场上让所有人安心的冷静。
不过别人不理解,袁朗也从不会在意,他本身也就不是一个容易信任别人的人,所以他很多时候确实嘴角噙笑,但实际上连眼神也不必太给,他天生好像就有看透人心的能力,胸怀大而广,渐渐养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子。
不过高城,这个响彻整个军部的钢七连的连长,所谓的将门虎子,他开始并不把他当回事儿,直到他看到他那双黑黝黝的眼里仿佛已经有形到可以滴出来的沉痛,他才觉得他有点不同,和他这几年接触到的兵,将,都不同,按理说到了高城这个军阶,已经不应该出现那样明显的情绪波动了,但他委实,委实情绪太过鲜活了一点。
那时袁朗还不知道,他惹到的,恰恰是整个集团军最高岭的,也是最热诚的一朵花。
【袁高】你眼里有光(二)
原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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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袁朗这辈子最热烈的感情是什么,那绝对是作为一名军人,对祖国和人民的信仰,热爱还有忠诚了。
但要说他军事生涯最热诚的事是什么,就并不如大多数人所想像的特种兵王一般,在战场上战栗汗血,奋勇杀敌,又或者在训练场上激扬青春,独占鳌头了。
袁朗最热诚的事儿,是识兵,...
原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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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袁朗这辈子最热烈的感情是什么,那绝对是作为一名军人,对祖国和人民的信仰,热爱还有忠诚了。
但要说他军事生涯最热诚的事是什么,就并不如大多数人所想像的特种兵王一般,在战场上战栗汗血,奋勇杀敌,又或者在训练场上激扬青春,独占鳌头了。
袁朗最热诚的事儿,是识兵,训兵。
他所谓的识兵,训兵和步兵连那套仅仅是把普通人变成一个最起码合格的士兵完全不同。
套用他在军校上野外急救课时老师随口科普的生理知识作比,他认为,如果把共和国看作是一副人的身躯,那么步兵连那帮兵就是人体内用来做基础防御,普遍而广泛存在的白细胞,而特种兵则是面对远超基础防御能力,凶恶致命癌细胞的靶向性T细胞。
白细胞与T细胞,这两种在部队里,看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细胞,因为指向目标与系数不同,性质其实完全不同。
T细胞除了要具备比白细胞强大的多的身心素质外,还要具备更坚定的理想信念,所谓身心素质可求,良好的品行以及坚定的理想信念却难遇,这种东西带有一种玄乎的天性,有些白细胞就算自身素质再硬,因为天性原因,穷其一生或许也无法成为一个好的T细胞。
而袁朗作为T细胞的一员,乃至他们的伯乐,他要做的,就是准确地把他们从茫茫白细胞中识别,挖掘出来,然后通过进一步磨炼,使他们成为和平年代共和国部队里最精锐的防御群,再带领他们将最剧烈的癌细胞精猛地扼杀在摇篮里,如此,他所守护的东西才可以一直安然无恙。
现在,袁朗就在做这个事儿。
装甲车的履带在黄土地上一道一道向前碾过,发出巨大的机甲轮转碰撞声,尘土被带地四面飞扬,车内是一片干涩的沉默。
天光从车顶松松放着的窗盖缝中泄下,袁朗左边眉骨上的血痕被照的一清二楚,他抬头瞅着天光,心里盘算着怎么向他本次演习最大的惊喜,坐在他左手第一个那个可能成为T细胞的兵,抛话头。
许三多看袁朗沉默望天,心情似乎不那么好,眉毛上的伤又显眼的厉害,心里既懊悔又自责,他知道袁朗是长官,把长官伤成这样,他似乎又犯错了,他略带无措地抬眼惯例想向他的战友求助,但张望了一大圈,发现大家都手拉安全把正色危坐,谁的视线也不看谁,只好又把头低了下去。
“你们使的那个八一杠还行嘛?”
袁朗屈身抱着钢盔,像邻家大爷找小辈随意谈天儿一样,说了他自上了车的第一句话。
“报告首长,还行。”甘小宁一板一眼大声答到。
“我觉得不错,比九五好,九五卧射太高了”他一脸深受其害的样子,
“昨天我那个狙击手,就被你们那个,八五的狙击手干掉啦。”
“唉,你们那个狙击手不错啊!”
他话风一转,突然敏锐地察觉到这个钢七连人才还挺多,除了抓住他的这个兵,那个狙击手也不错。
“报告首长。”许三多一听到袁朗询问狙击手,心里就抢着要让成才表现,第一个开口就要把成才的名字告诉袁朗。
他刚说了四个字,装甲车一个拐弯,整车人就像波浪一样,被猛地往后一拍。
“狙击手,狙击手叫成才。”许三多刚重新坐稳就回答道。
袁朗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缓缓眨了两下眼睛,终于得到了今天他最想问的一个问题的机会。
“小兄弟,你叫什么啊?”
“我叫,我叫这个…”许三多不妨他突然问自己,一时卡壳。
袁朗被他愣头愣脑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百家姓有这个姓啊,啊,哈哈”
他是心里遇见好苗子被逗乐了,声音比之前故意膈应高城的时候放开了许多,带着典型西北汉子的粗犷,眉飞色舞得很。
然而车里那一直存在的静默,却被的大笑声显得更突兀了。
许三多再一次被他略显夸张的逗趣弄的不知所措,抬眼就看到了对面目光低落,视线发直全程一声不吭的史今。
心里突然也跟着低落了起来。
“报告首长,他叫许三多。”
伍六一正襟危坐,目不旁视,大声替许三多答道。
“他是不是还有个绰号叫死心眼啊。”
“我,我老犯浑。”许三多普通话不太标准,木讷无措的眼里是对自己的责怪还有惭愧。
袁朗听他这话,就觉得哪里不对,这个兵老实过头了,他把手从安全把上拿下来,身体往许三多这边靠了靠。
“你为什么,这么勇于认错,”
他眉头微皱,头往下又勾了一点,眼神专注的看着许三多,声音也放轻,努力散发温和耐心的信号循循诱道:
“又或者,急于认错啊?”
“因为,因为我老做错事儿”
许三多支支吾吾,磕磕巴巴,
“没做过对事儿。”
说到这句话其实已经是对自己极大的不自信甚至否认了。
装甲车里气氛比刚才更凝滞,好像大家都在无声地表示认同。
“刚才演习中做错事儿了嘛,做错啥啦?”
袁朗可不管那一套,心里想就他这木头样子,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
“我,我出手太重了。”许三多看着他眉骨上的伤,一脸歉意地向他认错,说完头就低了下去。
袁朗此时才发觉自己眉骨随着脸部肌肉动作确实有点疼,他抿了抿唇,用手指按了下伤口,指腹立刻被染上点点血迹。
“这个呀,正常,演习中太正常了。”
大家本来都是军人,对抗演习中就应该把对方当敌人打,既然互相对战,那肯定就有伤有痛,也只有这样才能真的起到演习效果。
现在虚头巴脑的玩花架子就是给实战贡献免费血包,到时候就不是这点伤了,是条命。
“就算是个错吧,那你为什么犯错呢?”
他开始换种方式,略带威严地逆向反拷许三多,颇有点班主任质询的架势。
“因为,因为我的朋友,在对抗中想好好表现,他被你给击毙了,他没机会了。”
除了史今以外,袁朗是他遇到的,第二个摆出十足耐心想听他说话的人,虽然他是首长,但比高城似乎平易近人太多,许三多松下心房,直接脱口道。
这话刚说出来就被伍六一斥责了,军人眼中,集体的荣誉永远是大于个人荣誉的,如果对战是因为个人的情绪,那不成普通百姓朋友打架,是个笑话了。
伍六一替他更正,大声答道,因为钢七连的荣誉感,责任感。
袁朗突然静默了下来,他的脸在光影下半明半暗,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思般轻轻道了一声明白了。
其实袁朗并不像一般的首长那样敏感,他认为许三多这么说其实没什么错,因为在实战中,军人因为战友的伤亡而奋勇杀敌,本身就是一种集体意识的表现,许三多这样的孩子,从他和他交流到现在,明显属于部队里愣头青不受待见一类,能有这样的觉悟和善良,已经很不错了。
只是伍六一坚定的回答,让他突然想到之前的高城,那个一步不退说出“也许一个小时以后,有的人就再也没机会参加的”钢七连连长。
那样沉痛的情绪,袁朗不自觉地放在嘴里又咀嚼了一番。
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其实演习开始前老A就收到了师部要改编7团所属营连的最先决策动向,这场演习对他们来说是演习,对7团来说就是筛选考核。
红蓝相抗,遇到老A,袁朗几乎不用想就知道这编对方改定了,他自然是意气风发的,他的队伍不管在哪里永远斗志飞扬,这是实力给予他们的底气与骄傲,胜利是老A永远的使命。
直到战场上遇到钢七连,袁朗携着几近碾压的攻势,说句难听的,有点猫逗耗子的意味,打的对方落花流水,如果不是许三多,钢七连甚至都没有和他近距离照面的机会,他在这之前不是没听过钢七连的称号,不过这场演习遇到他们,他也只能略带怜悯以及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轻蔑,看着那个还什么都不知道的连长气的跳脚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连长有些不同,他眼里太过真切欲滴的情绪,可能因为太过少见与浓烈,穿透了袁朗理智漠然的外壳,让他已经不知道隔了多少年,再一次与除了他要“长相守”的队员之外的人共情了。
这种潜意识的共情,在当时袁朗是没有明晰意识的,他只是模糊的觉得,这个钢七连似乎并不仅仅只是他眼里要攻略的数字,目标,里面还有其他复杂而沉重的东西。
直到伍六一刚才坚定而真诚的语气,他才真正的发现,这个连和他以前所见到的其他连都不同。
他们的荣誉感集体感似乎渗的太重也太成功,从他们的连长开始,在部队这样强制而枯燥的冰冷国家机器里,也太有人味了。
集合地到,袁朗从装甲车厢里跳了下来,夹着钢盔,用手套扫了扫头发和脖颈里面的尘土,叫住了真要把他的枪当战利品带回去的许三多。
他越看许三多越喜欢,他喜欢这样眼神纯净的苗子,哪怕楞楞的像根木头,别人可能会因为他的笨重而轻视他,但袁朗不会,他恰恰认为,越是木头,越有超出常人的专注,耐心,因为木头的天性,不是笨重,是质实。
更何况,一块能把他抓住的木头,又怎么会是如旁人所以为的空心朽木呢,那是可以用来挑大梁的良木。
所以,袁朗微笑着看着给他认认真真系手枪的许三多,进行了本次演习最后一次的引诱。
结果毫不出意外,
“我是钢七连第四千九百五十六个兵。”许三多郑重的向他报告以示回绝。
得,连多少个兵都时刻牢记于心了,这个钢七连的荣誉感还真是…
袁朗咬牙,恨铁太成钢的用手套在许三多的钢盔上打了一下,转身回撤。
演习终于尘埃落定,袁朗此时才觉得疲惫彻底来袭。
坡地高低不平,他夹着钢盔,提溜着狙枪,脚步略显虚浮,没走两步就看到了高城,这位连长正在帐篷外解枪带,虽然也能看出的疲惫,但背依旧挺的笔直,和他浮散的样子完全不同。
太阳光直射在黄土地上,好像又从黄土地上反射到人身上,带着尘土的呛人感,干刺的两人眉头都紧皱着,眼睛睁开费力。
高城随着他的走近,用手把本来已经解开的领子,又往外掀了掀,似乎热的厉害,他俩脸上的迷彩油被尘土浸的干脱,两张脸同时干黢黢的。
“有烟嘛?”
袁朗那有质感的嗓音属实充满疲惫,急需一支烟让他润润喉。
高城看他这自来熟的样子,略带无奈地从兜里掏出一盒烟,拿出一根给他,远方传来军车发动机的轰鸣声,袁朗却一点也不着急,拿到烟还先看了看烟嘴上的标志,然后才夹着,继续向他道:
“给个火儿”
高城彻底无语,他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他俩之间的距离实在很近,大约半个人,他几乎是盯着袁朗果断而缓慢地摇了摇头。
他这样的反应,袁朗其实是有点意外的,但因为是他做出来的,又觉得在情理之中。
高城全身都散发出一种对他的反感与排斥,袁朗是能清楚的感受到的,他刚才的动作,也很具有挑衅意味,这要换个人,袁朗可能就觉得很被冒犯了,但高城做出来他就觉得有点想笑。
他已经很多很多年没遇到过这么孩子气的挑衅行为了,在部队里,能挑衅他的不会挑衅,会挑衅的不敢挑衅,只有高城,那么明晃晃又率直到让人反感不起来,甚至他这样的挑衅,让他产生了一种久违的相对感。
军用悍马在袁朗身后停下,钢七连的人第一次看到能把军悍开出比装甲车架势还嚣张的场面,是在演习中碾压他们的对手,纷纷露出鄙夷的白眼。
“接你的车啊?”高城看着这辆烧包的悍马向袁朗道。
袁朗还沉浸在他刚才孩子般的挑衅当中,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没回答。
“报告,队长,高连长。”齐桓从车上跑下来,给他们两个人分别敬了礼。
高城含了口水润润嗓子,向他回礼。
“车上还有液体手雷嘛?”袁朗转过身上问道。
“还有四箱。”
袁朗把头向高城这边一歪,意思让齐桓把它们抱出来给高城。
液体手雷就是啤酒,一般军团哪里会被准许带这个,齐桓抱出来的时候一众人简直晃眼,包括许三多。
这个来自敌方,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的中校,委实嚣张。
齐桓把啤酒放好,袁朗向高城点了点头道:
“我先告辞了,这是给七连的兄弟们一点意思,有机会我们再见”。
一场演习,你追我打好几天,也算不打不相识,临了要走也算合好礼,袁朗做事向来滴水不漏。
“再见”,高城在他转身后给他敬了个礼。
就在袁朗已经走到车门边,高城突然叫住了他,集合地场地空旷,鸟雀四鸣,高城看着袁朗给他留的那两箱啤酒总算道出了演习结束后的第一句活话,他看似打趣般地感叹道:
“老A的水准是比老步高哈。”
袁朗听了他这话立时就乐了,好似恢复了活力一般,再一次露出了高城第一次见他时那副欠揍的笑,也盯着那箱啤酒道。
“要不很多人都想来老A呢。”表情还挺难为情。
他说完这句话,一扬手里两根手指竖夹,没有点燃的烟,下巴一抬,露出两排整洁的大白牙一呲,叼住,然后仿似豹子一般行云流水地跃入车内。
车门被猛的关闭,军用悍马的发动机嘶鸣,在沙土上利落地漂移出一个完美的弧圈后,绝尘而去。
天光晕眼,高城慢慢地在那箱被留下的啤酒上坐下,一直望着袁朗拉起一路风尘的车直到完全消失。
袁朗最后的神采飞扬,仿佛刻在骨子里的自信与潇洒的狂傲让他有些恍惚,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所谓的步兵巅峰,对方对己方在本次演习中近乎压倒性的碾压,几乎颠覆他从前对自己的认知,也让他从参军以来,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意识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但这并没有没有震慑到他,相反,一刹那的震动之后,他竟然奇异地整个人都镇静了下来,只是在他的内心同时也产生了有生以来,最深刻,也最浓烈的一股锐意。
这股锐意几乎是尖啸而出,竟一时覆盖住了他在演习失败之后隐约感知到的七连前路的空茫以及史今即将离开的凄痛,就像海平面下已经爆发的火山,烧的原本惶恐凄冷的心咕嘟嘟冒泡,整颗心冷又热了起来。
老A
袁朗
高城的眼睛微眯。
声明:与rebeccahm划清界限,已取关
声明:rebeccahm,袁高同人作者之一,此人干的事和截图证据在袁高群里很详细,此处不再赘述。这里表达我的看法:之前读她的文,喜欢,但是这次她干的这事,就是盗士兵原人设,原台词投了原创去谋利,怕不是脸皮太厚了,我吐了。首先您不是全原创,您用了袁高的台词,人设和剧情梗,好意思说全原创的嘿嘿给爷乐笑了!然后,您可以同人改原创,麻烦你改干净好吗?用高城的台词,人设,梗,还取名顾城?你可以取任何书名,人名,别用我家人设和台词还有梗可以吗,别恶心我们士兵和袁高的粉好吗?为了那点钱就这么没有下线吗?本人与之划清界限,已取关,以后也不要安利她的作品给我,不再看此人的任何作品。
声明:rebeccahm,袁高同人作者之一,此人干的事和截图证据在袁高群里很详细,此处不再赘述。这里表达我的看法:之前读她的文,喜欢,但是这次她干的这事,就是盗士兵原人设,原台词投了原创去谋利,怕不是脸皮太厚了,我吐了。首先您不是全原创,您用了袁高的台词,人设和剧情梗,好意思说全原创的嘿嘿给爷乐笑了!然后,您可以同人改原创,麻烦你改干净好吗?用高城的台词,人设,梗,还取名顾城?你可以取任何书名,人名,别用我家人设和台词还有梗可以吗,别恶心我们士兵和袁高的粉好吗?为了那点钱就这么没有下线吗?本人与之划清界限,已取关,以后也不要安利她的作品给我,不再看此人的任何作品。
【袁高】归属地(六)
*士兵突击,袁朗/高城,年下,he
*上次更新竟然是19年6月......羞愧到地底
北方的夏天总是容易让人心浮气躁,蝉鸣声声入耳,挥散不去。高城戴着墨镜,遮了大半张脸,却觉得一点儿用都没有,头顶的太阳还是能把人晒的睁不开眼。
他今天一大早跟史金出来办事,回程的时候车抛锚了,又正是日上三竿。俩人撅着屁股费了半天力气,可算是把车推到了加油站。史今马不停蹄的跑去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沟通,问问看能不能帮着修车,高城累得当甩手掌柜,坐在一边儿的马路牙子上喘气,心里盘算着这估计是赶不上食堂午饭了。
眼前的,还有远处的公路都土黄土黄的,夹杂着车轮碾压过的尘...
*士兵突击,袁朗/高城,年下,he
*上次更新竟然是19年6月......羞愧到地底
北方的夏天总是容易让人心浮气躁,蝉鸣声声入耳,挥散不去。高城戴着墨镜,遮了大半张脸,却觉得一点儿用都没有,头顶的太阳还是能把人晒的睁不开眼。
他今天一大早跟史金出来办事,回程的时候车抛锚了,又正是日上三竿。俩人撅着屁股费了半天力气,可算是把车推到了加油站。史今马不停蹄的跑去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沟通,问问看能不能帮着修车,高城累得当甩手掌柜,坐在一边儿的马路牙子上喘气,心里盘算着这估计是赶不上食堂午饭了。
眼前的,还有远处的公路都土黄土黄的,夹杂着车轮碾压过的尘土混在一起,被热气和阳光烤得直冒烟。这种天气高城是最讨厌的,冷一点他不怕,风大一点也无所谓,他就是怕热。热气蒸发掉了他身体里一部分的水分,还有一部分耐性,脑子里面晃晃悠悠的就想起最近这段日子的糟心事儿。
许三多,个孬兵,上辈子欠了钱这辈子来讨命的大白牙鬼。高城一边嘴里小声念叨着,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烟,掏到一半想起来这里离加油站太近了不能抽烟,于是顿了一下收回手,烦躁的拍了拍大腿。
“妈的。”他咬牙切齿的骂了声,不想去琢磨那个扫把精了,准备过去看看史今问得怎么样,结果俩腿儿劲儿还没用上,右耳根儿很近的地方忽然有人说话。
飘飘乎乎的,真实感极低。
“谁又惹你了?”
高城一蒙,动作停顿下来。他先前一丁点儿被靠近的感觉都没有,这一把熟悉又不太熟悉的嗓音冷不丁的出现,他还以为是自己热出了幻觉。
尾音挑着的烟酒嗓,高城扒拉遍他所有认识的人,也只有一个会那样说话了。
他扭过头来,眼睛里落入一片军装常服的深绿色里面。身后的人弯着腰,杵着膝盖这么看着他,太阳从他身后的方向照过来,让他一张脸都埋进了帽檐下面,看不太清。
高城张着嘴眨眨眼,再次认为这是幻觉,为了看真切点儿一把摘下墨镜,结果瞳孔无法适应光线,眼睛被晃得直接闭上了。
头顶此时传来一阵笑声,嗓音很厚,但声调很愉快的那种。高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糊在了自己的脸上,抬手一摸形状很熟悉,是常服帽子,是那人把它盖在了自己脸上。
在他还是睁不开眼的时候那人说道,“干嘛,不认得我了啊?”
高城扒拉下帽子,又用另一只手用力的揉眼睛,终于慢慢的眯开一条缝,也终于看清了来人的脸。还是那个双眼皮大眼睛,眼角向上翘着,大鼻子厚嘴唇,嘴角也向上翘着,他的帽子摘下来露出头发,发梢也同样向上翘着。
“袁朗!”
那人笑意加深几分,鼻子里因笑而喷出些气。
“高城。”
高城的眼睛一下就亮了,然后下一秒,又佯装生气的皱起眉,可嘴角咧着,难掩开心的骂道,“你他妈装神弄鬼的有病吗?化成灰儿我也认得你!”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噌得从马路牙子上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别人的帽子和自己的墨镜叮铃桄榔掉一地,于是他又弯下腰去捡。墨镜随手捏着,帽子则是让他一翻手,戴回了袁朗的脑袋上。
高城觉得他似乎是长高了一些,抬手把帽子给他往下压了压,动作一如两年前他离开的那天。
“你怎么回来了!”高城连说话音色都是蹦跶着的,他看袁朗只乐不说话,抬了抬眉毛,“你不是让人家军校给退货了吧?”
“退货的话七连能把我收了吗?”那人仰着下巴赖兮兮的问,让高城一巴掌顶着脑袋顶不痛不痒的扇了出去,“要个鬼!当我幼儿园班主任呢!”
袁朗嘿嘿嘿的脚下一转,像个泥鳅似的滑回来,“大三要回原部队实习锻炼,”他拧了拧身子,让高城看着他身后打着的背包,“我这不回来报道呢么,送我的车来加油,我去上厕所,结果刚出来看见史班长了,再一出来,就看见你了啊。”
最后几个字让他说的就像靡靡之音,这让高城想起了两年前这个人离开时差点要说出来的那些话。
其实具体他当时要说的是什么,高城并不确定,他只是下意识不想让袁朗说出口。他还没多大,二十出头,高城不想让他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什么以后会后悔的事儿。
不论是他还是自己,能过去那个劲儿最好,别弄得以后没法相处,高城是这么想的,很简单。但其实对于他来说,袁朗虽不是自己的兵,但从入伍开始就在身边儿,他成长的每一寸高城全都看在眼里,那是个好苗子,高城对他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喜欢,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愿与他疏远。说得俗气点儿,高城先前是觉得,让那些凡尘俗爱或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带来的欲望玷污了他们之间这点儿情谊,最后弄得撕破脸,不值当的。
但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现在看向自己,是一片明亮清澈,让高城心里忽然就空下去一块儿,可也坦荡不少。与此同时,还让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两年故意没去联系他,既有点过分,又有点没必要。
想到这儿,似乎好像还是自己有点儿对不起他了。于是他就这么抬起手来,又在袁朗脑袋上一扒拉。
“干嘛呀,打傻啦!”那人还是一样的德行,拉着长声无赖一样喊起来,叫高城心情愉悦的笑在脸上。
又聊了两句,高城得知袁朗这次是回他老连队六连实习副连长职务,以后就是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高城挺满意,想着以后有机会真把他调来七连给自己当副手得了。刚畅想了一个开头,史金回来了,T恤短袖挽到肩膀上面,满头大汗,脸上都是黑色的油渍。
高城噗嗤笑出来,“你掉煤灰堆儿啦?”
走的时候还气哼哼的某些人转而心情这么好,史金看了看他身边笑眯眯的袁朗,大概其也就知道了是因为什么。他跟着笑,“多亏遇见袁朗了,送他来的那个兄弟是汽车连的,两下就把咱车修好了,我刚加好油,咱现在回还能赶上午饭。”
“净想着吃。”高城翻了个白眼,嘴上骂过去,但心里却想着太好了,还是史金明白我。他从兜里掏出来一包纸巾扔给史金,跟他说你擦擦,然后转过头来,看见袁朗眯缝着眼睛,表情似笑非笑。
“走吧,跟我们车,”他只当他是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没去在意,随手拍了拍袁朗的手臂,“我去跟送你那师傅打个招呼。”
袁朗‘嗯’了一声跟上,史金走在最后面,一边擦脸一边端详着前面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脑子里想起很长时间以前伍六一曾跟自己说过的某些猜测,于是刻意保持了一些距离。
打过招呼后,三个人上了车,史金手脚麻利的蹿到了后排,高城挑了挑眉,说,“你不开啦?”
“我累了连长,能让我歇会儿不?”史金委屈着一张脸,眉毛都塌下来。高城摆摆手,说行吧行吧你歇吧,然后两步迈上驾驶座。袁朗把行李放到后备箱后站在原地看了会儿,直到高城催促的喊,“上车啊发什么呆呢!”这才打开副驾驶的门。
一上车,高城已经发动了车子,袁朗还没坐稳他油门已经踏了下去,一副急脾气确实是体现到了每一处。
“别迷迷瞪瞪的啊,我现在看见人跟那儿发呆我就来气。”高城打下左蹦灯,车子驶上主路。
袁朗眨眨眼,无辜的看向开车的人,“我这么招人烦吗?”
“啊?”高城莫名其妙的迅速扭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视线又回到眼前的路上,“嗨,没说你。”
“连长是说我们连一个兵呢。”史金搭话进来,坐到后排的中间位置,两只手臂分别搭在前排座椅的两个靠背上,“有点反应慢...”
“还有点反应慢!”高城怪叫道,“那分明是比正常人慢一个世纪行吗!你倒是真给他留面子。”
“诶呀,连长,”史金用他一向温润的语调说,“谁刚来的时候不得懵几天,你总得给他点儿时间。”
“你少说这个我告诉你,”高城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天,意思是你可拉倒吧,“你刚来的时候迷瞪吗?人袁朗刚来的时候迷瞪吗?再说了,我他妈都给了他多少时间了你自己算算!啥啥他最慢,啥啥都最后一名,上了装甲车就吐的七荤八素,咱是干啥的啊你不想想,他上装甲车吐,那不就跟渔民害怕鱼,医生护士晕针晕血一个道理吗?”
“新兵吗?”袁朗问。
史金点头,“嗯,去年秋天征兵的时候我征来的,之前在三连五班,现在在我们班。”
“五班?”袁朗回忆道,“看守输油管道的那个五班?”
“对,三多挺刻苦挺踏实的,在五班表现很好,就是开窍慢。好不容易调来七连,我这也下功夫教呢......”
高城哼了一声,史金看了一眼,又向袁朗补充道,“很听话,是个好孩子。”
“听个屁话啊!”高城听不下去了,干脆拔起音调吼了一嗓子。右手挂上五挡,顺手拍了一下坐在副驾驶的人,意思是你听我的,别听他的,“我不说别的,就前几天昂,咱团演习,蓝军直升机侦测热感,全团搭了整整一个上午的隐蔽点啊,为了测不出热感提前四个小时没吃饭没喝水。然后!就就就就他妈内个臭小子!”高城一说起这事儿就生气,气得整张脸都皱起来,“内臭小子兜里他妈的给我揣了俩煮鸡蛋下掩体!还他妈是热乎的!”
绘声绘色的讲解让袁朗笑出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兵他确实没见过,但也没什么兴趣,他笑的是他脑子里面想象出的高城跳脚的样子,“然后呢?”
“然后?还他妈什么然后!全营暴露了呗!”
袁朗笑得肩膀抖起来,“这要怪高连长不给人吃饱饭啊。”
“什——”高城脖子一歪,气哼哼的刚要喊,史金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是我那天早上没吃饭,那孩子给我留的鸡蛋......”
高城将手指头转向史金,向袁朗说,“所以这混蛋玩意儿还不让我骂他!我他妈简直要被他们气死了我靠。”
“我错了我错了...我再好好教教...”史金应和道。
“你早晚在他身上把你自己拖累死我告你。”高城皱着眉头看着前方,这一句说得语重心长。
史金轻轻笑道,“那我也不能不管他啊,连长你也就这么说说,你也不会不管他的。”
高城被噎得停顿半刻,张口吼道,“就、就就他妈你有理!”说着,脚下重重一脚油门,把后排没系安全带的史金甩到了靠背里头。他向后视镜撇去,看见后面费劲爬起来,又满处找自己不知飞去了哪儿的帽子的史金,勾起嘴角,得逞的偷笑。
直到车子驶进部队的大门,他一直都专注的和史金吐槽着许三多,没注意到袁朗又是好一阵儿没说话,也没注意到他沉默的看了好一会儿自己。那人的笑容渐渐收了起来,想有什么心事似的将视线转向窗外。
七零二团似乎还是那么个样,两年的功夫,不足够树长高,也不足够草枯萎。
但似乎足够让一个地方变得陌生了。
tbc
【曹陆】乱世
【曹陆】乱世
*算乱世年代那种AU文,其实我就是想看军服细腰曹元元和长衫陆志廉,只能自己脑补了
*私设如山,OOC属于我
0
曹少璘死得阵仗极大,很多人以为曹家就此就完了,谁成想还没到感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时候,他那个一向不被家族看好的弟弟突然成了气候,另起他城,还让曹家军成为比之前更加厉害的一方军阀。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1
陆志廉才一踏进赤城的地界,就有人报了曹元元,这倒不是因为陆志廉是什么大人物,这赤城的规矩就如此,进来的和出去的,无论是什么人,手下就会讲给他听。
本就是个打发无聊时间的一...
【曹陆】乱世
*算乱世年代那种AU文,其实我就是想看军服细腰曹元元和长衫陆志廉,只能自己脑补了
*私设如山,OOC属于我
0
曹少璘死得阵仗极大,很多人以为曹家就此就完了,谁成想还没到感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时候,他那个一向不被家族看好的弟弟突然成了气候,另起他城,还让曹家军成为比之前更加厉害的一方军阀。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1
陆志廉才一踏进赤城的地界,就有人报了曹元元,这倒不是因为陆志廉是什么大人物,这赤城的规矩就如此,进来的和出去的,无论是什么人,手下就会讲给他听。
本就是个打发无聊时间的一个事儿,但曹元元刚好手中拿了西洋望远镜,他便随手抬起,向着城门那里望了望,居然就把人看进眼里。
陆志廉那天着了一身浅灰的长衫,手上拎着一只小皮箱,他戴着白色的礼帽和一只圆形眼镜,在阴影之下好像墨镜一般。
“可惜,差了一匹马。”曹元元摇摇头,吩咐手下人去跟着,“看看做什么的,住哪里。”
然后呢?副官跟随他多年,自是不必过问,立刻着人去办了。
同时盯上陆志廉的不仅是曹元元的人,陆志廉尚未踏进客栈,就被几个穿着军服的给带走了。
副官接到报告不敢耽搁,及时汇报,曹元元摸着下巴想了想,拿了帽子,向着父亲的地方赶去了。
谁料才一进门,曹大帅正亲切拍着陆志廉的肩膀,见曹元元来了,还招呼他过去:“这位是我请来的陆先生,留过洋,会画画,我请来画你哥哥的。”
陆志廉摘了帽子对曹元元略点点头:“你好。”
曹元元把他打量了一遍,没理,又径直走了。
2
晚宴在城里最好的酒楼状元楼办,一桌子美味佳肴已经是难得的,要知道外面大部分人食不果腹,这里还能山珍海味。
曹大帅看着陆志廉一直笑眯眯,嘴唇上两撇八字胡也随着他说话抖动,好像恶心的毛毛虫。
曹元元是作陪,也不怎么理会客人,自己已经喝了一瓶酒。
陆志廉的筷子也只动了几下,都是些清淡的素菜,酒也不肯动,饮茶而已。
曹大帅喷着醉意几乎哭泣,拉着陆志廉的手臂说他让自己想起儿子。
陆志廉不露声色看了一眼曹元元,正对上曹元元的目光,他很不解,自己和曹元元从各方面来说都并不像。当然他是知道的,曹大帅说的儿子一定是没在场的,已经死了的那个,但兄弟间,总还会相像,不像曹元元,也就不会像曹少璘了。
大概是看出他怎么想,曹元元自嘲地一笑:“我和我哥并不像,他是正房生的,我妈只是个妾。看脸型你和他还真算一类,我爸就说,你们这种叫福相,不像我,尖嘴猴腮,短命鬼。结果呢?正相反。”
曹大帅气急,直拍桌子,可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最后就反复重复着“滚”。
曹元元拿了帽子,走到门边,余光看见曹大帅又凑近了陆志廉,脾气突然上来,一把攥紧了他的手腕,拉起来就往外跑,也不管老头子在后面的吼叫声。
大家都知道曹元元才是真的做主的那个,老帅只有面子,没有多少实权,真的闹起来,再忠心耿耿的狗也不敢去咬真正的主人。何况当天老帅身边两大队长都不在,谁也不敢出头。
再说父子俩,总不至于搏命。
于是那些下属只是劝曹大帅。
越来越小的吼声变成几乎听不到的呜咽,陆志廉看到曹元元皱着眉,一脸鄙夷。看起来他们之间关系很差,这个差的源头一定是曹少璘。
车子开出很远曹元元也没说话,陆志廉只好先开口:“其实大帅只是想念令兄,已经死去的人,不该过于介怀。”
曹元元这才扭头看着他,挑了挑眉:“不要自作聪明,你对我家的事一无所知。”
陆志廉好像并不觉得气氛尴尬,他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看上去对曹元元这个镇守一方的少帅一点都不怕。
这让曹元元很不爽,整蛊一般突然伸手揽住他的肩膀,把人往自己这边带,然后贴近他的耳朵,说道:“就算你是老头子请回来的,我也可以捏死你,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
陆志廉维持着那样的距离,微微转头对上曹元元的眼睛:“那死之前我要先谢谢少帅替我解围了。”
他的这句话换来曹元元两个反应,第一个是:你还不傻。他当然不傻,曹大帅的过分亲昵一定另有所图,如果曹元元不把他带出来,今晚很难应付。第二个是:有些颓废地放开他,缓缓说:“别喊我少帅。”
少帅只有一个,是曹少璘。曹元元只是少爷。
陆志廉心有明灯,一点就透,回想细节,这是被他忽略的一环。
或许,也会是切入的一点。
3
曹少璘的房间是刻意保持了原状的,屋内的一切非富即贵,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目前最先进的枪支弹药,一张马上的照片立在床头。
陆志廉还特意拿起来看了看,他不觉得他们有什么相似之处,不过的确脸型都差不多,如果戴上帽子和墨镜……难怪当初曹大帅看到他眼睛都亮了,但是当年认识的时候曹少璘还没死,曹大帅也就没有对他有什么过多接触。最近才满世界找他,说请来给儿子画一幅遗像,要比照片还英勇。
陆志廉心中叹气,恶贯满盈的曹少璘,何来英勇二字?但无论多坏,在父母眼中可能都是宝贝。他是孤儿,未曾体会过被宠爱的感觉,也不知道曹元元有没有被善待过。
那个样子,想来也不会吧。
绘画的事情主家不着急,他就找了个理由,要多感受曹少璘的一切,才能画出最好的画。曹大帅是同意的,不住点头,曹元元不置可否,但提出带他去打猎。
“哥哥喜欢杀戮,最早就是从动物开始。”曹元元举起枪,眯起一只眼睛瞄准,远处有出来寻食的小狐狸,雪白的皮毛在草丛中也很扎眼。
枪声响起,枪管冒出硝烟,母的那只惨叫着倒下,小的也不肯散去。
明明可以一枪毙命,偏偏是打伤,逃也逃不掉,只能流血过多,抽搐着变冷变硬。
曹元元这个人的个性不是嗜杀,是嗜一切残忍之事。
陆志廉表情严肃,看到副官将母狐狸的尸体提来,小狐狸们还在原地嗅着母亲的血腥气。
“毛不算好,只配给老头子做双鞋垫。”曹元元再一次举起枪,“给陆先生也做一双。”
陆志廉突然闪身挡在枪口前:“妈妈都死了,放过小的吧。”
“妈妈都死了,小的也活不久。”曹元元有一丝兴奋,“你要不要亲自试试,子弹穿透皮肉的那个声音,很爽。”
陆志廉伸手覆在枪上,依旧挡着:“我不喜欢用枪,也不喜欢看到死亡,今天感受得够多了,我想回去。”
曹元元用枪顶着他的肩膀,眼神中有一丝狠,但很快,他就放松下来,收了保险,把枪收回。
回去的路上陆志廉再一次认清,这次的任务比想象中更难。如果对方只是凶狠,那么他不怕,怕只怕难以捉摸,无法预测变数。
他回头看了一眼,小狐狸们还没走,不知道它们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
4
巷口的猪肉铺,老板是个喜欢笑的小伙子。
来人深蓝色长衫,下摆溅上了清晨路上的泥。
“二两排骨剔一下,不要肉只要骨。”
“二两连五块都没有,不如连骨带肉一起剁碎了呀?”
“那也要骨一堆肉一堆,分分明明。”
早就是熟人,也要对好暗号。
程德明连牙齿都露了个全,两手在围裙上蹭干净,上前一步跟陆志廉握手:“后面聊。”
肉铺的后面是收拾干净的小卧室,木桌上一壶才沏的高末,陆志廉小口啜饮,直奔主题。
他今天来除了跟程德明接上头,还要研究下一步计划。
听了汇报后程德明直挠头:“这个曹元元的情况这么复杂,是之前没有想到的。曹大帅以前根本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儿子,他是不知道多少房生的了,曹少璘活着的时候谁能想到他有出头的一天,就是现在曹大帅也不怎么喜欢他,但是现在曹家大部分兵权在他手里,当爹的才不得不暂时低头。”
陆志廉想了想,又问了许多,才算是理清楚曹元元这条线。
不被家里看好所以还留过洋,回来后也没有仰仗家中势力,反而是自己招兵买马,但是一直没什么大动静,一直到曹少璘死后,出其不意平了他死的那个小镇,连带一城人陪葬,尸体烧了三天,顺理成章接管了曹少璘的人马,又趁着曹大帅难过之际重整军威,就这样握紧了大权。他也是聪明,知道原地不成,一举拿下赤城,比之前的驻地更大,就这样在此称王称霸,作威作福,已然周边势力无人能敌,纷纷投靠,队伍愈发壮大。
“这个情况,说服是不可能了,只能内部瓦解。”程德明感觉伤脑筋。
“瓦解也不是不可能,父子矛盾可利用。但是我一个人有些难,是时候启用鹦鹉了。”
鹦鹉是潜伏在曹军中很多年的一名同志,据说深得曹大帅信任,若是可以合作,那么一定能找到突破口。
但是随之问题也来了,程德明叹气到头秃:“我之前留下消息,结果有两个回复,一个是曹大帅的警卫队队长刘保强,另一个是突击队队长黄文彬,现在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
无法当面对质,就会有人浑水摸鱼,这种情况下如果暴露陆志廉的身份反而危险,所以当务之急还是陆志廉去接近查探。
一个难题还没解开,一个难题又来到。
出门的时候手里还真拎了一块五花肉,被层层兵马围住,曹元元就坐在马上把玩着一根马鞭,马鞭一下下敲着肩头,他抱起手臂趴在马脖子上,问道:“又不要你下厨房,就算是做饭,家里什么没有?”
程德明不愧是老油条,堆着笑点头哈腰:“原来是元少府上的人,早说嘛,要什么我亲自送上门,哪敢麻烦您亲自过来。”
曹元元并不看他,还是死盯着陆志廉,陆志廉手指勾着串肉的麻绳,在眼前晃了晃:“记得你妈妈是江南人,我正好会做东坡肉,想给你尝尝。做这道菜,肉要最新鲜的。”
曹元元一脸无法理解,又放不下面子,咳了两声清清嗓子:“做不好的话我就烧了这家店。”
程德明假装害怕,发着抖鞠躬求饶,陆志廉却被他逗笑,弯了嘴唇说:“那做得好,你就免掉他的租金。”
就这么做了个约定。
让厨房的人全都走开,曹元元亲自看着他做东坡肉。
陆志廉看着就不该是和油腻打交道的人,但他手指翻飞,片肉切块炒出油亮的红色,一系列操作还真不是吹的。
炖肉入味需要时间,曹元元支撑着脑袋闭眼休息,他想起小时候,妈妈也常常做这道菜,每次做得时候都希望父亲能来,但父亲有那么多老婆,还有最爱的儿子,是不可能记得他们母子的。
为了不让妈妈失望,他每一次都吃光所有的肉,妈妈死后就再没有吃过,甚至在这个家里这道东坡肉都成了一个忌讳。毫不知情的陆志廉主动要做,他鬼使神差又想尝尝了。
睡醒的时候身上披了一件大衣,不是他的,是陆志廉的。肉的香气四溢,陆志廉把碗放到桌上:“刚好。”
夹了一块入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咸中带有一点甜,和妈妈做得不太一样,也不能算是好吃,口感主要归功于肉好。
可是曹元元鼻子发酸,连着吃了五块,吃得嘴唇上都是油光,顾着腮帮子用袖口擦嘴,告诉陆志廉:“特别难吃。”
他吃得只剩下碗底一层油,舔了舔筷子尖儿,把大衣脱下放到一旁,临走的时候又道:“以后每三天叫那个卖肉的送一块来,我要吃。”
陆志廉无语,难吃还吃,还三天一次,这位少爷真的叫人头疼。
不过这代表他和曹元元之间又进了一步。
是好事,也是坏事。
5
曹大帅要亲自监督陆志廉作画,曹元元较劲,也守在一旁,两个人僵持了两日,第三天干脆挡着陆志廉的面处理起公事。
陆志廉前两天还在纠结,这样被看得过紧,无法接触到刘保强和黄文彬,他们就自己出现了。
刘保强的皮靴擦得比曹元元的还亮,一脸大胡子看着挺正经,一张嘴就是些乱七八糟的话。可能也是跟曹家呆久了,完全没有什么束缚,直接就放飞自己了。和陆志廉也很自来熟,搭着肩膀还想来几笔,跃跃欲试的样子倒也不讨厌,不过曹元元一个劲儿看他,他终于收敛了些。
黄文彬比刘保强规矩点,言谈上有些自负,看得出他是一心扑在曹大帅身上,压根不怎么在意曹元元,两个人互不理睬也火花四溅,恐怕早有芥蒂。
陆志廉画着自己的,他下每一笔都深思熟虑,必须能看得出功底,又不可以太快。同时他还要观察那两个人,小心避过曹元元的眼神,看清楚谁才是鹦鹉。
陆志廉觉得从表象看来,是刘保强,因为实在是太吵了。只是做事不能凭感觉。
黄文彬说自己有些关系,可以将地盘再往东南方扩张,一直到滇南。他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志廉,有意无意做出防范姿态,但又让他听到。
接下来无非是一些黑吃黑的把戏,曹大帅认为可行,他愿意亲自带队过去,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在场的都知道,他想重新把旗子插到自己身后,有地方才有实力,才能不再倚仗不喜欢的儿子。
这一切关乎切身利益,曹元元是真的不感兴趣,他好像并不担心,但是曹大帅一行人走过他身旁出去的时候,他和黄文彬看向对方的眼神是敌对的,不加掩饰的敌对。
陆志廉来不及多想,已经被夺去画笔,曹元元看来看去也看不出纸上的轮廓是他哥,他以怀疑陆志廉在骗人为由,要求他立刻做东坡肉给自己。
“你要是想吃,吃点别的也可以啊,总是吃肉,好不健康。”陆志廉做都做腻了。
曹元元啃着一颗番茄,点点头:“那你想做什么?”
陆志廉早就发现他胃不好,在他面前都已经发作过两次,吃了辣就会痛,痛到几乎要了命。但他还总想去尝尝,筷子尖蘸一点点也好,真是孩子气,孩子偷吃糖不就是如此吗?
陆志廉也不是厨师,会做的除了东坡肉也没什么特别的了,不过他也还真有另一道拿手的,那也不是什么出名的菜,是一道汤羹。
把小米磨碎后和土豆一起用老鸡汤煮了,煮熟后金黄色,很香,很养胃。反正曹家后厨老汤鸡汤老鸡汤一应俱全,不算费时候。
曹元元尝了一口眼里都有了光,一勺勺吹凉了喝下去,最后满足地拍拍肚子,称赞道:“你这位画家懂得真不少。很好喝。”
陆志廉在他身边坐下,外面下起雨来,淅淅沥沥的雨声最适合讲故事。
那样的食物没有人给陆志廉做过,他在一户富人家做小工的时候,小少爷半夜肠胃病,吃了药就没有食欲,奶妈就做了这个给他喝。
陆志廉端着那碗羹,一路到少爷床前,闻了一路的香味,最后肚子咕噜一声,脚下不稳,摔了。
那天他被抽了十五鞭,然后被人丢到外面。
“居然活了下来,你也是命大。”曹元元感慨着,内心考虑问问是谁家,就算老爷死了,长大的少爷也应该杀掉泄愤。
陆志廉没有说下去,他经历过好多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不愿宣之于口,更不该对着曹元元诉苦。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被人欺负,”曹元元开始说他的事,“那时候很多人欺负我,哥哥在的时候谁也不敢,哥哥不在就会打我,因为他们都知道,哥哥管我就是拿我当一个小猫小狗,真打了也没什么事。”
“那次我被打破了头,哭的时候被爸爸看到,他就骂我没用,告诉我,想要不被欺负就只能自己打回去。所以我就用砖头打回去了。”曹元元的语气没有过多感情,很平静,可他的眼睛看上去很忧伤,悄悄湿润的眼角让人难过,“我以为我这么做了,他就会高看我一眼,但他还是让我去站墙角,思过,过是什么?我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他看我不顺眼。我一直站着,眼泪流干了,血也流干了,站到晕倒。”
“醒来后妈妈给我煮了一碗粥,一碗青菜粥,里面埋了一颗鸡蛋,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了。”曹元元露出笑容,提到妈妈的时候他总会笑。
陆志廉想说点什么安慰他,被曹元元制止:“你不必可怜我,那都是过去,现在我是这里最强的。”过了会儿,他又补充道:“,你做的很好喝,我已经免掉猪肉佬的租金,现在把店铺都送给他。”
就很孩子气,无处安放的恨会迁怒别人,无处安放的谢意也会,以此来告诉陆志廉,你看,你对我好,我对你也好,对和你认识的人也好。
这样的脾性,陆志廉突然很想知道,曹少璘在曹元元成长的路上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曹元元又是怎么看他的。
曹元元没有回避:“我感谢他,也恨他,更可怜他。”
“可怜?”陆志廉歪着头。
曹元元比划了一个“嘘”,屋子里只有他们俩,他还是在陆志廉耳边低声说道:“很可怜,老东西变态的,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那么坏。”
陆志廉的大脑消化着刚刚听到的信息,曹元元已经在他腰上捏了一把:“所以你要依靠我,才能离他远一点。你又以为账房王晓财为什么会有两副面孔,陆志廉,你只能靠我了。”
6
程德明来送肉的时候问陆志廉有没有进展,顺便担心陆志廉所面临的处境会不会很危险。还说:“你晓不晓得,店面给我就像是个圈套,现在要巴结他的人都来买我的肉,害得我正事做不成。”
陆志廉都不知道要怎么把曹家乱糟糟错综复杂的扭曲关系说清楚,最后一切化成一句话:“我有分寸,你也别慌。”
所谓分寸,也不过是保持和大小曹的距离。
说来也怪,外面局势很乱,但赤城还算安稳,曹元元虽然跋扈凶狠,草菅人命,但是也不会对无辜下手,只要不得罪他,不被他注意到,平平安安也不算难。
他手里有兵库里有银,陆志廉来之前终日无所事事找些乐子打发时间,现在有了陆志廉,还跟他提出要学画画。
曹大帅那边已经着手了进军滇南的事,黄文彬打头阵带兵马出发,曹元元不阻拦也不支持,陆志廉都忍不住问他:“你就不怕吗?”
曹元元很不屑:“怕什么?老头子折腾不出花样,黄文彬难搞,但也不是搞不定,只要刘保强老老实实,没什么担心的。”
一句话透露出,刘保强才是曹元元还算看得上的对手。陆志廉知道曹元元看人并不是随意的,这表明刘保强一定有一些过人之处。
所以他和黄文彬到底谁才是鹦鹉?
机会留给了准备好的人,很快,陆志廉就有了和刘保强接近的机会。
城里最大的赌场易主,自然也会给曹元元送来拜帖。陆志廉假装感兴趣,贪心才能让人放松警惕,他笑得都有些夸张,说手痒。
曹元元对赌钱没兴趣,反正刘保强要去,就让副官带着陆志廉也去,正好监视刘保强看看有没有什么小动作。
骰子转盘牌九,每一桌都围满了人。烂赌鬼刘保强有专人伺候,陆志廉到的时候他都已经玩得不亦乐乎,叼着雪茄喝着洋酒,外套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哟,陆先生,来玩一把呀?”刘保强看见陆志廉,很热情招呼着。
陆志廉对于赌钱样样不通,真玩的话很容易露馅,可副官在侧,骑虎难下。
没技术就只好拼运气,他运气居然不错,连赢三把。
陆志廉知道,刘保强手上的动作他是看不出猫腻,但一定有问题。
故意让着他的那种问题。
刘保强情绪还很高涨,使了几个眼色就让跟班把曹元元的人都冲散了,然后他坐到陆志廉旁边,挤挤眼睛:“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不信我,黄文彬带人去滇南是假,会包抄曹元元是真,他会挟天子以令诸侯,到时候曹大帅在明,他在暗,曹军很快改姓黄。”
“那你呢?什么打算?”陆志廉并不回答信或不信,而是抛出新的问题。
刘保强加了筹码开了牌,又输了,这回是真的时运不济。他一耸肩:“上面让我配合你,你的打算就是我的打算咯。”
陆志廉不吭声,他没这么快就相信刘保强,不过说实话,刘保强虽然很吵,可比黄文彬讨喜多了,黄文彬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条蛇缓缓接近,令人不适。
他不晓得自己该不该赌,他做事一向脚踏实地,不会凭借直觉,何况这次是很危险的选择。
他继续试探:“我只是曹家请来的客人,画完了少帅就会走。”
刘保强笑了:“话呢,我都说了,信不信都随你。反正这里姓曹还是姓黄,都无所谓,最终都要搞掉的。”
他说得直接,陆志廉下意识点点头。
暂且将他当做真的鹦鹉。只是这个消息要不要告诉曹元元,又该怎么说,他还没想明白。
需要思考的事情接踵而至,这一件尤其苦恼。
7
隔天晨起院子就很热闹,陆志廉穿戴好走出去,是曹元元早些时候购买的一批马犬到了。
跟着马犬一起来的,还有黄文彬,乔装打扮混迹在送狗的人群中,他不是在打头阵?
陆志廉打算静观其变,没想到黄文彬正是为他而来。
“我是谁都不要紧,你信不信也不要紧。”黄文彬这个人真的很警觉,和他在后门安置狗的地方相见,说着话,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眼珠一个劲儿到处扫。
陆志廉不会以貌取人,可他直觉总是很准,通过一个人的言行举止面部表情,往往能够做出基本判断。善与恶很难,好和坏界限模糊,不过心术不正总是可以窥出的。
他第一眼就不喜欢黄文彬。一向客观理智的他,很难在未曾了解的情况下就下结论。连曹元元那样的也在相处中不再是单纯的任务目标的关系,内心深处生出连自己还不清楚的一些情绪。
想到曹元元,陆志廉脑仁疼。刘保强传递的信息果然是真的,黄文彬没有隐瞒,主动承认,不过他以鹦鹉的身份这样说:“我会安排人马里应外合,将曹家连根拔掉。”
陆志廉抿着嘴唇不发一语,黄文彬反而笑了:“你一定很奇怪,我是怎么知道你的身份的。与其怀疑我,不如担心自己,我能知道的,曹元元一定也能。”
黄文彬建立联系,却不肯全盘托出,计划的时间和具体实施步骤陆志廉一概不知。他在曹少璘的房间画画,今天只有他自己,曹大帅还在畅想坐镇滇南,曹元元不知道去哪里做什么。
画纸上的人还差五官,陆志廉觉得就这样也挺好,色块的表现力有时远大于还原出真实的冲击。
他突然生出一种想会一会曹少璘的念头,甚至在脑海中构建了场景。
被众人宠爱的那个身后跟着羸弱的少年,所憧憬的到底是那个位置,还是那个人。
陆志廉很想走上前去用手心捂住少年的眼睛,然后带着他去新的世界,让他少看些纷乱,多看些希望。
这样想着便用力晃了晃头。
太不陆志廉了,连自己都不能忍。
傍晚的时候曹元元来了,心情好像很好,他看也没看画进展到哪里,就说晚上带着陆志廉去听戏。
赤城在南北交汇处,北边的京戏流行,南北的昆曲也流行。
包厢里只有他们二人,戏台上是旦角凄凄惨惨戚戚,调子把人的心都磨碎了。曹元元摇头晃脑跟着哼,手里打着拍子,少有的放松,只有陆志廉挺直了腰板坐着,和这里格格不入。
曹元元的声音很轻,很好听,咿咿呀呀的时候像鱼儿直往陆志廉的耳朵里面钻。
“不喜欢?”曹元元问。
“没有。”陆志廉否认,“只是没怎么听过,不懂这些。”
曹元元咬了一口特供的点心,舔舔嘴唇:“现在看不懂没关系,等下就懂了。”
这句话说得蹊跷,陆志廉心里开始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不出所料,大堆人马涌进,赶走了普通客人,连同戏子一起,很快戏台就被军装和皮靴占领。
曹元元按着陆志廉的肩膀让他留在这里,自己则走到戏台中间,然后抬头看着陆志廉笑。
被押上来的是刘保强五花大绑堵着嘴巴,后背一道一道的血痕。
曹元元拿掉他口中的布团,笑嘻嘻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个人就一起看向陆志廉。
陆志廉保持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一动也没动,直到曹元元对他勾勾手指,他站起来,走下去,走上戏台的时候还特意抖了抖长衫的下摆,以此动作证明自己不关心这一切。
“在赌场的时候,你们说了很多话,我问他都说了些什么,他嘴上一句实话都没有,要不,你告诉我呀?”曹元元抓着陆志廉的手臂把他带到刘保强面前。
“说了什么很重要吗?”陆志廉眉宇间有一丝不耐,“元少,我是你父亲曹大帅请到府上的客人,我和任何人说什么,都不需要对你汇报。”
曹元元点点头:“是啊,不用告诉我。可我就是很想知道,你说怎么办呢?还是要我一片一片切下他的肉,每一片肉换你一句实话。”
陆志廉心知这时候越是表现得对刘保强毫不在意越能保住他的命,他选择了沉默。
刘保强的嘴啊,这种时候也停不下来,啐出一口血后看着曹元元:“是不是我们对着放个屁都要告诉你呀?都是曹家的人,在一个地方碰到了,闲话几句也不行吗?我们又没艹【哇】你祖宗。”
曹元元用马鞭抬着陆志廉的下巴:“到底,说了,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吧。”陆志廉摊手,很是无奈。
曹元元的马鞭硌得他下巴很疼,他们就那么看着对方,看了很久,曹元元就笑了,丢了手里的鞭子,一把又拉住陆志廉的手腕:“饿了,去吃宵夜。送刘队长回去。”
刘保强还在身后唧唧歪歪:“宵夜没我的份?就这样算了?曹元元,我会记住的。”
曹元元头也没回:“你记住的多了,能拿我怎么样?”
连吃了三只馄饨陆志廉才终于真的镇定下来。曹元元喜怒不定,太难掌控了,就连刘保强都能这样说对付就对付,不知道真的狠起来到底还会做出什么事儿。
曹元元把汤都喝光,伸了个懒腰:“怕了?”
“你不杀掉他?我看是你怕了。”陆志廉不再吃了。
曹元元见他剩下不少,也不嫌弃,拿过碗又吃光,然后才回答:“杀了也不知道你们说了什么,先留着,有用。”
陆志廉气不打一处来,还不能发作:“你到底想知道些什么?”
曹元元深吸一口气,突然对着他的嘴巴亲了下去,陆志廉一时没反应过来,有反应的时候这个吻已经停止。
曹元元说:“我什么都想知道,只要与你有关,就是真的放个屁,我也要知道是什么味道的。”
8
养狗的人中有一个叫做王蓝禄,之前是厨房帮工,和陆志廉也算熟悉了,人机灵,如果不是在这里偷生,可以看得出其实很懂处事哲学。
陆志廉一早来帮他喂狗,都是新鲜的牛肉和鸡架子,狗吃得呼哧带喘,陆志廉有些发愣。他记得自己打了曹元元一巴掌,下手挺重,他本身是有些功夫的,反正嘴角见了血了。曹元元眼神暗了些,只是舔掉嘴角的血迹,然后就送他回来了。
这都什么事儿啊,陆志廉一个用力,捏碎了鸡架,骨头戳进掌心。
王蓝禄感觉用水给他冲,还一个劲儿说话:“大哥,您这是画画的手,弄伤了别说元少,大帅知道也会要我的命的。”他因为自己的名字也带着“lu”这个音,就一直喊陆志廉大哥,陆志廉倒也不拒绝。
“无事。”陆志廉自己用手帕缠好,这个疼反而令他清醒许多,他必须以任务为重,而不是去考虑其他。
王蓝禄支支吾吾,还是说道:“我那天看到您和黄队长说话了,不只是我,元少也看到了,但是元少不知道我看到,我躲在缸后面,元少就走了。”
陆志廉惊出一身冷汗,猛然看向王蓝禄,王蓝禄赶忙摆手:“没没没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元少也听不到,但是肯定认出是黄队长了。”
这回轮到陆志廉思考,如果曹元元也知道黄文彬找了他,却只字未提,那么从抓刘保强开始就是演了一出戏给他看,还是说,连带着他也是棋局中一枚棋子,要引上钩的其实另有其人。
“阿禄,帮我一个忙。”陆志廉让他去找程德明,就说“知心唯有幽禽识”,然后听程德明安排离开赤城,不要再回来。
王蓝禄的手垂在身体两旁,他皱着眉有些忐忑,问陆志廉:“我虽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您就不怕我去告诉少爷吗?”
陆志廉拍着他的肩膀:“我记得你说过,孩子快出世了,想要做点正经事。再说这就是一句诗,我和他以诗会友,这次的题目就是一人一句幽禽,没什么的。”
王蓝禄不再似懂非懂,重重点头,一抱拳:“不负所托。大哥,你也保重。”
陆志廉是在通过程德明约鹦鹉见面。他认为刘保强和黄文彬一定都会出现,而他必须正面交锋,才有足够把握找出真相。
曹元元两天没有登门,听说来了一批军火,形式更严峻了。
约定的时刻是三更,地点是曹少璘的房间,这里永远不会有人打扰,只有白天曹大帅才会偶尔过来。
陆志廉手伤了无法拿笔,但他提前布置,藏了手枪和匕首,当夜以研究画为由一直留在屋中,独自饮茶,看书,看得是曹少璘的书,子不语。
怪力乱神不可信,但很有意思。
这曹少璘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人,传闻中残暴至极,可是这些天得知的,被曹大帅这个亲生父亲做了无耻之事,对曹元元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像对宠物,看书,听留声机,爱吃虾仁豆腐。
一个人性格过于多面化,一定会走上极端。
曹元元就很危险。
转眼到了三更,没人来。
等到四更,没人来。
天亮的时候,没人来。
该吃早饭了,刘保强打着哈欠进来,说曹大帅想约陆志廉一同去饮早茶,这时候还有个人端着白粥油条进来,又是黄文彬。陆志廉特别想告诉他,你不能只化妆啊,就你走路那个摇摆的姿态,整座城只有黄队长能走出来,谁会认不出。
陆志廉不着急,慢慢过去关上房门,趁人不注意拿出手枪对着他们俩:“只有一个鹦鹉。”
刘保强喧宾夺主,优哉游哉拿着油条啃,脸上还青一块紫一块,大嚼特嚼的时候笑了:“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两个都是?”
黄文彬难得没有出声呛他:“曾经都是,现在也都是,不过一只变两只。”
陆志廉想打人,这又是什么破关系。
还未及他们解释,曹元元也到了,在门外脱了把太师椅坐下,靴子踩着王蓝禄的背:“陆志廉,你又在跟他们说话了,说什么呢?”
他一枪一枪崩掉王蓝禄的脚趾,没有惨叫,人早都晕过去了。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带着脐带的婴儿,被剖开肚子的女人祭品一样躺在桌上。
陆志廉额上青筋暴起,被黄文彬压着,刘保强灵机一动,用枪指着陆志廉的脑袋,打开门:“少爷坐久了,就安心当下去,少帅是走了,那也轮不到你。”
刘保强挑着眉毛,“曹元元,我说过我会记住的,你好像很在意他,你说我把他打死了,你会不会生气?”
刘保强只是说说,黄文彬更狠,干脆一刀子扎了陆志廉的大腿一下:“我奉大帅的命令往滇南去,你却派人路上偷袭,要不是我命大潜回来,恐怕大帅会被你一直蒙在鼓里。”
曹元元不屑看他,眼中满是看热闹的意思,他只对着陆志廉说:“你们在里面说什么,你说,我就信。”
陆志廉余光看到刘保强给自己使了个眼色,他想起来程德明说过,当初曹元元能那么快杀了一城的人,是有内奸报信的,不然先到达的可能会是援救的兵马。
刘保强和黄文彬当然可能都是鹦鹉,鹦鹉说是潜伏在其中,其实也是有个人的目的,之前一直不肯启用,就是说鹦鹉不够稳定。这样的话,不稳定因素一定是黄文彬。回想整件事情的细节,最不可能合作的两个人合作了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就是要怎么破这个局了。
陆志廉微微扬唇:“还没来得及说,刘队长请我去陪大帅喝早茶,黄队长来给我送早饭,阿禄帮我传了一首诗给肉铺老板,现在我们的命都在你手上。”
曹元元咬着自己的嘴唇,看上去恨得牙痒痒,但是他马上又说:“那我没来,会说什么?”
陆志廉摇摇头:“可能是怎么杀你们父子吧,那要看黄队长的内应给不给力,也要看他投诚送你的那批军火好不好用。”
他直接点出关键,黄文彬瞪大眼睛吓了一跳,几乎立刻要下杀手,反被曹元元一枪射中手腕,而刘保强故作惊讶:“不是吧,你们说什么呢?喂,老黄,我们可是插过香要一世效忠大帅的,你这样我很难办啊,我又不想同年同月同日死……”
黄文彬无暇理会他,捂着手冲着曹元元发火:“你干什么!”
曹元元切了一声:“他又没说谎,还是说,有什么是你不想让我知道的。”
黄文彬没想到自己的安排被陆志廉看得清清楚楚,虽然他还没有说什么。他的确是鹦鹉之一,早因为理念不合和刘保强分崩离析,刘保强想要的是拔除军阀,一起创造太平盛世,而黄文彬想要取代,想要成为下一个。他替曹大帅出征,暗地和曹元元合作,兵马枪械用作投诚,实际上另外安排了里应外合,想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但是刘保强和外面那一支组织,到底是心头大患,所以他企图连陆志廉一起拉入局中,最后就能把所有的脏水泼给他。
黄文彬没想到,刘保强是一更时分去找的陆志廉,二人早已联系上,并说明了目前的情况和所有的事情。
9
程德明亲眼看着王蓝禄被抓,他来不及救人,就先去求救。二更时王蓝禄还多传了一次消息,陆志廉说过,危机会比时机先来,要覆灭曹家,也许在他们内部乱起来的时候,就可以动手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只是尽量收服为主,别死伤太多。
城内的爆炸声是突然起来的,黄文彬谁都不信,他留了后手,在圈狗的地下埋着大批火药,他被打伤的那一刻,内应已经去点火了。
黄文彬觉得自己可以趁乱逃走,可是还没死绝的王蓝禄被炸药声惊醒,一眼看到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和老婆的尸体,大叫着想扑向曹元元,却扑向了黄文彬,被黄文斌用抢来的枪又打了几下,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曹元元正从刘保强手中抢陆志廉,他拉着陆志廉超门外走,留下手底下的人跟人搏命。
陆志廉问他去哪儿,他说:“管他是哪儿,我有人有枪,滇南也好,川北也好,去哪儿成不了气候。”
陆志廉停住脚步,曹元元回头看他,流弹擦过他的眉梢,出了血,他咬着牙反手就是一枪,然后问陆志廉:“你以为我在乎的是什么?元帅,大帅,少帅,我没想过做大做强做这个世界的王,我就想有个地方,有个家,有座城池,没人敢来烦我。你跟我走,我保证,这一生,会让你衣食无忧。”
陆志廉摇头,后退着挣开他的手。
刘保强杀了几个人正在过来,比刘保强先一步的是黄文彬,他半只耳朵都没了,还想着要陆志廉做人质,结果陆志廉一个背摔,把他按在地上,膝盖骨顶碎了脊椎,黄文彬哀嚎着,又被曹元元用枪爆了头。
曹元元指着陆志廉,逼刘保强后退,刘保强也知道关键时候不可以油嘴滑舌,就把话语权都交给陆志廉。
陆志廉看着曹元元:“来赤城之前,我就知道你和曹少璘一样是个狠角色,来了之后我动摇过,我想为什么不能拉着你一起为这个新的世界增添力量?以你的能力,会是我们最好的帮手。可是你真的是个狠角色。”
“别废话。”曹元元去抓自己的刘海,帽子掉在地上,沾了灰也不管了,“你跟我走,要不就死。”
陆志廉再次后退:“我不会跟你走,我们的人很快会攻陷这里,你现在没有退路,不如投降。”
曹元元还想说什么,大厅那边又炸起来,他被副官强行拖走,而陆志廉也被刘保强扯着往另一个方向。
不是穷寇莫追,是后门出去先跟程德明和大部队会合,反正曹元元插翅难飞出赤城,而曹大帅早被下了蒙汗药捆在自己床上了,下手的不是刘保强,是账房王晓财。王晓财一刀一刀,想大帅强迫着进入他的时候那样,一刀一刀,插【小火龙】进【小火龙】了大帅的身体。
程德明说曹元元就在府中没有出来,里面已经烧着了,可是一个人都没出来过。
陆志廉也觉得哪里不对,他的掌心在外面摸着大门,变得滚烫的黄铜把手令人心焦。
门没锁,别人不敢推开,他敢。
10
曹元元搬了一张椅子坐在厅门口,只要有人想要逃出大门,他便开枪射杀。所以陆志廉推开门的时候,见到的就是满院子的死尸还有跪在地上不敢逃走的下人。跨过门槛就能走进去,可他没有。
曹元元把枪把撑在地上,对着枪口吹了一口气,额头上的血液已经接近干涸,红色一直染到下巴,连那边的睫毛都结了块,眼睛很不舒服。
陆志廉还想劝他:“放他们走吧,伺候了曹府一辈子,真的要杀光么?”
曹元元抬头看了看天,从后院起的火早烧到身后了,火舌吞没着一切,燎焦了他的头发,可他好像全不在意,伸出一只手对着陆志廉:“进来,我要你一起走,你不肯,那么现在就一起死吧。”
陆志廉摇摇头:“为什么不是一起活呢?”
曹元元好像听了什么震惊的话,瞪大了眼睛,举起枪来指着他:“别告诉我你怕死,你们这种人,不是心甘情愿牺牲吗?”
陆志廉回答得很真诚:“死倒是不怕,就是不想。”顿了顿,他又说道:“也不想你死。”
这回曹元元笑了,他自己都觉得奇怪,自从遇到了陆志廉,总是笑呢。突然把枪放下,一边笑一边指着陆志廉,仿佛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房梁被烧得噼里啪啦作响,四处都是浓烟,陆志廉想要再多踏近一步,至少迈过这道门,然而曹元元突然开了枪,子弹直直射入他脚尖前方的木头上。
曹元元一瞬间好像很疲惫,盯着陆志廉的眼神也没有了波澜,曾经饱含的温柔和如刀的恨意都消失在枪声里。他扯着嘴角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发狠地对着那些跪着的人扫射。
门外的人不敢轻易攻入,程德明死死拽住陆志廉。
曹元元转身走入燃烧的火焰中,在被吞没之前回过头深深看了陆志廉一眼。
曹府轰然倾塌,三代军阀世家终于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烧成灰烬,连同曹元元的身体和灵魂。
陆志廉的眼睛发干,似乎应该是有液体流出,但那液体也被火焰烘干了。
组织交给他的任务,覆灭曹军,他完成了。
但他没有丝毫成就感,他的心好似被挖出一个大洞,被人不断添柴加火,烧干了血液,烧穿了脑仁。
11
离开赤城的那天,陆志廉穿了浅灰色的长衫,带着一顶白色礼帽,还有一副圆形的眼镜。
程德明和刘保强奉命留下,本想送上一程,可陆志廉执意不肯。
他还拎着那个小小的棕色皮箱,里面除了日常的衣物,还有一块军牌,上面有曹元元三个字,金属都被烧出了黑色,有些变形。
这样也算是一起走了吧。
陆志廉还有很多事要做,为了这个千疮百孔的国家,他不得不牺牲很多东西。
生命可以,感情可以,自己也可以。
但他不后悔。
他只是觉得有些遗憾,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爷,还没有看到他的画。
他没有画曹少璘,他画的是曹元元。
带着技巧去完成,最后抹掉多余的油彩,拼出斑驳的光影,那是笑着的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