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星枝×蒲莲】唯有热爱永不停歇
极度ooc
*因为没有这俩的结局 但是又很喜欢这一对所以就自己写一个满足自己
*下划线字体是引用原文
*3000+
(肯定会有bug 就当没看到吧1551
写的很垃圾没什么逻辑 就看个开心吧太考究了压力大)
————————————————
荆落云曾说:“不论刘星枝在哪儿跳舞,你都会觉得,他是在草原上。”
刘星枝虽然很小便来到上海学舞,但长生天似乎早在他的血脉里注入了属于草原的雄魄。旁人有说年少成名让他日渐张狂,不把对手放在眼里总有一天会摔下山巅。
无数个在舞蹈房挥洒汗水和眼泪的日夜里,刘星枝咬着牙熬过了一次次失败与伤痛,极高的天赋使...
极度ooc
*因为没有这俩的结局 但是又很喜欢这一对所以就自己写一个满足自己
*下划线字体是引用原文
*3000+
(肯定会有bug 就当没看到吧1551
写的很垃圾没什么逻辑 就看个开心吧太考究了压力大)
————————————————
荆落云曾说:“不论刘星枝在哪儿跳舞,你都会觉得,他是在草原上。”
刘星枝虽然很小便来到上海学舞,但长生天似乎早在他的血脉里注入了属于草原的雄魄。旁人有说年少成名让他日渐张狂,不把对手放在眼里总有一天会摔下山巅。
无数个在舞蹈房挥洒汗水和眼泪的日夜里,刘星枝咬着牙熬过了一次次失败与伤痛,极高的天赋使他横扫各类赛事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他仿佛是额济纳河边,胡杨一般的少年。
十三岁横扫国内奖项,无数舞迷追赶着想要见识这个少年的独特之处,媒体浮于表面的将他吹的天花乱坠。
天才舞者,草原游隼。
多么好的炒作噱头,商业价值猛然拔高的刘星枝浮躁过一段时间。练舞静不下心,又不想面对舞迷们期待的眼神。害怕搞砸演出,配不上这份突如其来的期待,于是他在舞蹈房里日复一日地压榨着自己。
见到那位蒲先生是在荆落云的初舞上,他做次席。包揽星辰光辉的少年一出场便夺走了所有观众的目光。
前排坐着的一位身着褐色西装的男人,在众多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各色少女和贵妇中显得尤为打眼,这让刘星枝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谢幕后刘星枝回到后台,他的化妆桌上摆着一束金银花——奉献、厚德、诚实的爱。刘星枝轻嗤一声,荆落云的粉丝送他这个做什么。
庆功席设了三桌,来仪的老师、参演人员和一些舞迷都在席间。那个褐色西装的男人主动坐在了刘星枝的旁边,刘星枝奇怪地瞥了他一眼,见周围人都没什么反应便也没再搭理。
过了一会,刘星枝不耐烦地低声说道:“想跟她打招呼就去啊,在这儿蹭什么。”
蒲莲似乎有些惊讶,倒也没开口解释。想了想,又开口:“那金银花,你喜欢么?”
刘星枝转头快速打量了这男人一眼,“你是我的粉丝?”随即刘星枝露出点笑意,“怎么不送玫瑰什么的?”
“太俗了,配不上你。”蒲莲淡淡地说,“你不喜欢金银花?”
这男人准备工作还做得挺好的,刘星枝心里暗自嘀咕着。顺便不咸不淡地回过去,“最近火大,泡水喝清热而已。”
蒲莲被哽,顿感无语。
往后的每场演出,刘星枝都能在前排看见蒲莲,雷打不动的金银花似乎成了他的象征。演出结束时,有些舞迷看见他经常抱着金银花出来,便也开始大批的买花送他,剧院门口的花店常常金银花卖到脱销,也是一件奇事。
这事被来仪几个老师时常拿来调侃他,弄得刘星枝对蒲莲时不时的关心也感到恼火,不过看在是个大金主的份上,刘星枝也没好意思直说让人不要再送了。
虽说刘星枝在来仪整天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但毕竟是一块长大的孩子,几个年纪小他一点的师妹倒也不是很怕他,常常拉着他帮忙指导技巧。
一次几个半大小孩儿练完舞,在训练室里聊起八卦,见刘星枝不排斥也凑过来问他,“师兄,你有暗恋过别人吗?“
“唔...我想跟我邻居家一个哥哥表白,再不快点他就要有女朋友了,可是他比我大太多了,我怕他把我当小孩子看,怎么办呀......”几个师妹都一副好奇的样子眼巴巴地望着他。
刘星枝没好气地说:“暗恋有什么好的呀,还是有年龄差的暗恋。等你拼命长大了,他早就有别的人了,那你怎么办呀?等着捡残羹剩饭?再说了,要他真跟你好,不被别人当成恋童癖才怪呢,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成熟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像那种年纪的男生,不喜欢成熟美女才怪呢。”
师妹一脸失望地盯着他,好像只要不被他戳穿真相,她就能一直活在幻想里似的。
“别傻了小丫头,有功夫在这儿扮林黛玉暗自伤神,还不如好好练舞,把自己变得优雅又迷人,那个时候说不定你的好哥哥就主动来追你了。”刘星枝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实则只是一通瞎说。
像她这种小姑娘,给点希望就能坚持下去的。
可等到蒲莲花重金让他跳一曲天鹅湖,而他竟有些不是因为钱财的心动时,刘星枝只好安慰着自己,有钱不赚,那才是傻子。
蒲莲没多在刘星枝面前介绍自己是干嘛的,不过认识他的人也不算少,刘星枝随便找人一问倒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大企业的职业经理人,每年赚的倒不少。
看着面相不甚强势,一副常年待在办公楼里疏于锻炼的模样,跟肩膀宽阔肌肉丰满的刘星枝比起来完全是两个极端风格,私下相处才发现这人完全比奥敦温都苏还要婆妈。天天问舞练得怎么样,吃了些什么,有没有什么烦心事,每次超练就逮着他好一顿数落。
要不是看在他有钱的份上,我才不搭理他。刘星枝心想着。
可每次恰到好处的关心,又令刘星枝失神。刘星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缺爱的,幼年就离开家人去到来仪学舞,老师虽好,却也照顾不到他方方面面。而蒲莲的出现,却是以一种刘星枝不得不接受的存在,肆无忌惮地闯进了他的生活里,圈了一块地然后态度强硬的刷着存在感。
刘星枝答应了蒲莲,为他跳一曲天鹅湖。
临近日子,蒲莲却拉着刘星枝上了飞机,问他去哪,蒲莲只是笑笑,然后让他好好休息,待会儿全心投入到跳舞中去。
刘星枝轻嗤一声,挑衅似的回嘴,“这是一个专业舞者该有的基本素养。”
蒲莲自觉说错话,也不再开口,但脸上还是带着掩不住的愉悦。
悄悄别过头,刘星枝却有些懊悔。刚刚...是不是太像个小孩儿了,明明看得出他那话就是为了哄自己的。
尽管年少成名,尽管一副过来人的模样,尽管血统和肌肉让他看起来过分成熟,但实际上,刘星枝也才是个刚满十七,离成年还早着的半大孩子。
下了飞机,坐上包车,看着窗外越来越熟悉的景色,刘星枝有些发愣。这是什么意思?他懂,他又不懂。
荆落云说:“不论刘星枝在哪儿跳舞,你都会觉得,他就是在草原上。”
但真到了草原上,才会发觉——刘星枝,就是草原。无垠的草原被他装进宽阔的胸怀,长生天给予了他渲染情感的力量,哪怕是爱意缠绵的天鹅湖,也被刘星枝诠释出了另一种含义。
蒲莲见到了,身体里住着草原的刘星枝,在草原起舞。一个只为自己起舞的,自由的灵魂,与自然一体,和谐共生。
黑夜拉开帷幕,成片的星星点缀在草原的上空,小河支流如银白色的缎带镶嵌在大地上,燃起的篝火带来了一丝异样的气氛。
“我给你唱首歌吧。”刘星枝道,“是我们这儿很有名的一首民歌。”
蒲莲点头,“好。”
“我在荒凉的黄沙滩头,一直坐到明月升起。思念我的亲人们啊,唯有伤心落泪把歌唱。”
“在这硝烟弥漫的沙场,只能扯下身上的布衫作家书。在这烽火连天的战地,只能以血代墨传递我对你的真情。”
刘星枝唱的蒙语,蒲莲没开口问,刘星枝也不解释唱的是什么意思。一时间,天地似乎就只剩下篝火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两人静静的坐着,谁也没有开口打破这份难得的静谧。
“我是我爸妈的养子,我好像没跟你说过,不过你也应该知道吧...”刘星枝难看的扯了扯嘴角,“他们没瞒我,很小就跟我说了。但是他们对我还是很好,和哥哥一样对待。”
“每次我问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他们就会给我唱这首歌。他们都说,不是我的父母不要我,而是我的父母都是英雄......很好笑吧,我小时候真信了。”
“我小时候家里穷,学跳舞但是连舞鞋都买不起,但是他们还是支持我去学,卖了很多头牛羊,很贵很贵...”
“如果不是他们,你现在就看不到刘星枝啦,可能只是一个在草原上放牧的奥敦木其尔。一个不会跳天鹅湖的普通人。”
“我很幸运。”蒲莲道。
刘星枝转头瞪他,“你可真会哄人,说的话总是一套一套的。”
“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吗?”蒲莲挑眉。小孩儿年纪小,脾气倒不小。
刘星枝闻言只是轻哼一声,心里嘀咕道,不知道这套花言巧语对多少人用过呢。
“我以后给你买。”蒲莲接着说,“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刘星枝鼻腔发酸,强忍着心中别样的情绪,然后站起来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大步走开。
黑夜里只留下一句,“那下次演出不收你票钱好了。”
主动追人什么的,他才不会做呢。
......
哼。才不是什么暗恋呢。
END.
【风情】直男的噩梦
-灵感来源风信总把情儿比作后宫妃子。
-时间线少年时皇极观。
-短篇he。
一个晚上……
风信在迷迷糊糊之间,好像看到一群宫人提着灯笼慌张地跑来跑去,还有人大声喊着:“不好了!”“快禀报陛下!”“情妃娘娘小产了!”
什么情妃?宫里有这一号人吗?
仙乐国主与王后向来恩爱,宫中的妃子不过是维持祖制摆个样子而已,不然也不会堂堂国主只有太子殿下一个独子了。哪里冒出来个情妃,还小产?
风信懵懵懂懂地跟着一群宫人走了,走着走着看到一间别院,匾上写着“采情轩”,装饰雅致,摆设讲究,却显得有些别样的清冷。
宫人都莫...
-灵感来源风信总把情儿比作后宫妃子。
-时间线少年时皇极观。
-短篇he。
一个晚上……
风信在迷迷糊糊之间,好像看到一群宫人提着灯笼慌张地跑来跑去,还有人大声喊着:“不好了!”“快禀报陛下!”“情妃娘娘小产了!”
什么情妃?宫里有这一号人吗?
仙乐国主与王后向来恩爱,宫中的妃子不过是维持祖制摆个样子而已,不然也不会堂堂国主只有太子殿下一个独子了。哪里冒出来个情妃,还小产?
风信懵懵懂懂地跟着一群宫人走了,走着走着看到一间别院,匾上写着“采情轩”,装饰雅致,摆设讲究,却显得有些别样的清冷。
宫人都莫名其妙地停在了一扇房门前,风信莫名其妙,自己推开门进去了。屋中一片血气,几个宫女正围着一张榻忙上忙下,见到他后纷纷行礼。
榻围的红绡帐子中,伸出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来,轻轻挥了挥。几个宫女转身又行一礼,便纷纷退了出去,关上了门。
帐中那人轻声道:“你觉得我很没用吧。”
这个声音实在有些耳熟。风信忍不住走了过去,站在帐子前,抬起手来,犹豫了一番,还是掀开了。
榻上躺着的那人一头黑亮的头发凌乱地散开,沾着冷汗粘在毫无血色的惨白脸颊上。虽然虚弱至极,却有种别样的美感。
他看得呆了。
当然不是被这个情妃的美貌惊呆的。
而是……
这他妈不是慕情吗????
风信虽然整天嘲笑慕情心思多得像后宫怨妃,但他可从来没想过,慕情会真的成为后宫怨妃啊!等等!等等!这根本不对!
震惊之下,他居然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比如……这样慕情岂不是成了太子殿下的后妈?然后小产的是太子殿下的弟弟妹妹?以后慕情的再有孩子和殿下夺嫡他要站在哪一边?太子殿下飞升之后要是只剩下慕情的孩子,他岂不是会成为王太后?
等等!
重点错了!
重点是慕情怎么可能会生孩子????
风信被冲击得站都站不稳了,一屁股坐在了榻上,盯着慕情,鬼使神差道:“你也太不小心了……”
话一出口他简直想自杀,这算是什么问题,什么都没有解决嘛!
慕情目光闪烁,面色又白了一分,没有说话。
风信又问:“怎么连个孩子都保不住啊?”
问完之后更想抽自己耳光了,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的嘴不受控制??这种话有什么好问的?
慕情恨恨地瞪了他一眼,答非所问道:“我知道,我知道。反正我就是比不上兰皇后的。家室比不上,才学比不上,性情比不上,宠幸比不上,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又弄成了这样……我就是什么事都做不成,你也不必在我这里装模作样了,赶紧去,找她去,找她给你生的皇子去吧!”
风信听到前面还觉得莫名其妙,想反驳几句,到最后一句时,整个人登时像被半空一道惊雷劈成两半,半天才喃喃道:“什么?谁给我生?为什么给我生?兰皇后是谁?王后陛下不是姓闵吗?”
慕情皱眉道:“你在说什么啊,陛下?”
“哈????”
风信指指自己,又指指他,动了动嘴,面孔狰狞扭曲,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是他想象的那样吗?这简直太恐怖了!
慕情看他脸色,有些慌了,勉强坐起来,喘息了几声,急切道:“陛下,你怎么了?是不是刚刚臣妾说的话叫你生气了?对不起,我不是有心的……只是,好不容易能怀上陛下的皇子,我也没想到会……”
他说着哽咽起来,抬起袖子来擦眼泪。
风信吓了一跳,也顾不得震惊,赶紧扶着他道:“没生气,不是这么一回事,你赶紧躺下。”
慕情被他扶着,似乎放下了心来,止住泪,靠在他肩头道:“陛下……”
“嗯?”
答应了一声后风信被自己蠢得痛苦地闭上双眼。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接受这个奇怪的设定???
慕情细声细气道:“你不会也相信,我是故意流产,想嫁祸兰皇后吧?”
风信道:“……打死我也不相信!”
不光是不相信了,光是把慕情和“流产”两个字联系在一起,就能让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靠在他肩头的慕情似乎理解成了另外一个意思,轻轻地笑了一声,抬起头来,看向风信的眼睛:“陛下,能准臣妾一件事吗?”
惨白的脸上交错着冷汗与泪痕,原本薄薄的嘴唇被他自己咬的有些红肿,那双眼睛却犹带着罕见的笑意,如黑色宝石一样熠熠生辉。
风信又仿佛失了智,脱口而出道:“什么事?”
慕情搂住他的脖子,向着他的嘴唇轻轻贴了上来。
柔软温热。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慕情正在风信的房间扫地,一脸无语地看着某个从榻上弹起来尖叫的人,翻了个白眼道:“你发什么神经病?”
风信掀被子下了榻,惊魂未定,一看到他的脸,整个人僵成了一块石头。
慕情把扫帚往地上一杵,望天道:“行了,这副样子干什么?我来就是想跟你说……昨天你说我像后宫妃子的事,我不跟你计较了。把你打晕的事,我也很……对不起。所以,你能不能不要告诉……呃,不要告诉……殿、殿、殿下了。”
“……后宫……妃子……”
风信一听到这几个字,就完全没有心思听他说什么话了,鼓起勇气抬头看看他的脸,脑海中马上浮现了他向自己贴上来亲嘴的样子,吓得毛骨悚然,连鞋也顾不上穿,“啊啊啊啊啊啊啊”地冲了出去。
慕情:“……”
神经病啊!
—完—
【白起×我】每见钟情
※这篇比较意识流,就谈恋爱之前那点事。
※我真是爱他呀。
>>>
我喜欢白起。
我猜这件事,全世界应该都晓得了。
除了他自己。
去便利店买蓝莓酱,恰好偶遇他的时候,收银小哥就拿试探的目光上下打量我,问:您是白哥的女朋友啊?
陪他去买西装,因为他太帅穿什么都好看,急得我满店乱窜不知道挑哪件的时候,店员也笑眯眯地跟他说:您女朋友眼光不错呀!
我们一起去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路人买玫瑰花,花店小妹更是艳羡地望着我,话却是同他讲的:警官,给您女朋友送花啊...
※这篇比较意识流,就谈恋爱之前那点事。
※我真是爱他呀。
>>>
我喜欢白起。
我猜这件事,全世界应该都晓得了。
除了他自己。
去便利店买蓝莓酱,恰好偶遇他的时候,收银小哥就拿试探的目光上下打量我,问:您是白哥的女朋友啊?
陪他去买西装,因为他太帅穿什么都好看,急得我满店乱窜不知道挑哪件的时候,店员也笑眯眯地跟他说:您女朋友眼光不错呀!
我们一起去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路人买玫瑰花,花店小妹更是艳羡地望着我,话却是同他讲的:警官,给您女朋友送花啊?
女朋友,女朋友,女朋友。
一声声喊得我心花怒放的,就差没点着头迭声应“是是是”“对对对”了。
许是我喜欢他这件事,实在是再怎么藏藏掖掖都已经藏不住。
在别人眼里,我们俩就是那天作之合,天生一对,才貌相衬,比翼齐飞。
但每到这时候,我就有点心虚,要偷偷摸摸抬眼去瞥白起,心想,虽然实际上也差不离了,可咱们俩之间,不是还蒙着那一层该死的窗户纸么。
于是我假装忸怩,哎哎呀呀支支吾吾推推脱脱的,就想从他嘴里套句话,探探他的口风。
别人都这样认为了,我也没什么意见,他到底是觉得可行呢,还是不可行呢?咱们俩这个发展苗头,是可以揠一揠呢,还是干脆让它野蛮生长呢?
我的胸膛里揣了一只探头探脑的鹿,支棱着鹿角一个劲儿往上顶,直顶得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胡蹦乱跳。
只是白起的表情,看起来却始终无动于衷。
一来二去,我就看明白了。
他这是在跟我假装无事发生过啊。
得,要完。
我想。
我,一个美丽而摩登,上进又勤勉的新时代女青年企业家。
本该踩着小高跟,穿着小礼服,游走在衣香鬓影,男色和香槟之间,过纸醉金迷的腐败生活,做最洒脱的都市丽人。
可现在,却因为求而不得,每天都在哀哀怨怨地撕花瓣,仿佛一个恋爱脑的高龄楚雨荨。
——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他到底喜不喜欢我?他应该不喜欢我吧?
——我觉得他是喜欢我的?可万一我的感觉出错了呢?
——他也没拒绝,应该还是喜欢的?但如果喜欢我,那怎么一点表示都没有?
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纠结得那叫一个寤寐思服辗转反侧。
偏偏我心心念念的男主角对此还浑然不觉,每天该给我买橘子就给我买橘子,该送我回家就送我回家,正直得就差没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则来了。
甚至有时候,我都单方面盖章我们俩是在约会了,他竟然也能把一顿饭吃出工作餐的快准狠来。
呜呼哀哉,可悲可叹。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那张脸,一个没忍住,有些绝望地想,都说美人乡英雄冢,我特么跳都跳了,你倒是给我铲点土埋严实点,好歹让我死个痛快吧?
后来我就决定采取迂回战略,首先去试探他的头号迷弟韩野。
“你老大,有没有喜欢人啊?”也没敢问得太明显。
结果韩野那二货,一听白起的名字就来劲儿。
“有啊!怎么没有!”他兴高采烈地说,“反正高中那时候是有的,我记得白哥喜欢过一个学妹,好像还就是咱们年级的,不然怎么经常来我们这栋教学楼晃呢,不过他表现得不怎么明显,具体是谁我也不太清楚……哎,老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啊?”
我听着听着,心头就是一凉。
行吧,攻略难度得再上一个档次。
敢情他那心里,还普照着一抹白月光呢。
情场失意,我真的很不得志。
要不怎么说美色误国,他这美色,眼看着要拿不下,我这都市丽人也丽不起来了,腐败生活也腐不动了。就连他约我去看电影,都不是很积极了。
这像什么话呢,他是我的谁,我是他的谁?
两个人一起去看电影,名不正言不顺的。
于是他要给我买爆米花,我就抢着付钱,他先买电影票,我也强烈要求AA。
他皱着眉头表情很不悦,我就小心翼翼说:“这不好吧。”
他问:“什么不好?”
还能有什么不好,我掰着手指头阴测测地想,我想睡你,但你不从,你说我能不能好?
但这话我没敢说,怕调戏人民警察调戏得不到位,被定个大罪。
“算了,”见我不说话,他只好长长叹了一口气,“我送你回家吧。”
我一听就眼前一黑。
这人!
怎么又来这招了。
其实他对我,一向是很好的。
虽然管我管得像我妈,去了哪儿,跟谁去的,什么时候回,事事问得跟查户口似的,到底也算是上心了。
只是动不动就想把我往家送,这一点实在让人头疼。
我这么大个人,在他眼里好像变成了个出街就要被拐卖的婴幼儿,去哪都不安全,只有在家里待着他才能放心。也不想想,他送我的小链子至今还被我好端端地扣在手腕上呢。
不过提起这个我又有点生气,他怎么就不知道琢磨琢磨,我要不是对他有意思,能心甘情愿地全天候置身在他的掌控之下吗?要是一般姑娘,受得了他莫名其妙波涛汹涌的控制欲吗?
每到这时候我就有点自作多情,想着他对我,虽然老爱管着问着,但和对别人,至少是对比起他局里那帮对他暗送了无数秋波的小警花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那是不是对我有点想法啊。
可是任凭我这点这股小妖风怎么吹啊吹,他就是像一面不动声色的湖泊,怎么都不起一点涟漪。
真是愁死人了。
于是我又跑去问顾梦,问她,一个男人,在什么情况下会一个女孩子很好。
顾梦想了想,“这得有三种情况,”她说,“要么他天生圣父,要么他喜欢你,要么,无事献殷勤,他可能想睡你。”
我一听就乐了,把这三个情况挨个往白起身上套。
但乐完又有点伤感。
你看白警花对别人那凶巴巴的样子,圣父属性估计是不可能了,喜不喜欢我,这还待定,要是能想睡我……想睡我也行啊!
毕竟日久生情,日久才能生情对吧。
可问题是,他看起来也不是很想睡我。天天送我到我家楼下,送完了转身就走,发乎情止乎礼的。有时候我请他上楼喝杯茶,够明显了吧,够意思了吧,他还要一脸不高兴地盯着我看。
我心里凄风苦雨,雪花那个直飘。
至于这么无动于衷吗。
那估计,估计就是真的不喜欢吧。
这事真的不能细想。
越想我就越难过,简直难过得要死了。
我想白起这个人,真的是好讨厌。又不想娶我,对我这么好干什么?
万一以后他对别的女孩子也这么好,那我怎么办,我眼睁睁看着,不得嫉妒得一颗心火烧火燎的吗?
我悲从中来,欲哭无泪,悲春伤秋的调调太明显,让顾梦在边上看得直翻白眼。
“你到底在纠结什么”,她似乎很不能理解我的苦恼,漫不经心地吹着自己刚做好的指甲,“不然就直接跟白警官把话挑明嘛”。
我下意识道:“那怎么行,万一他不喜欢我呢?“
说完又一愣:“我什么时候提过白起了?”
顾梦说:“你是当我瞎啊,还是当我傻啊?”
我:“……”
我听得心里一酸,心想也对,除了瞎子和傻子,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白起了,就白起自己不知道。但我又不能说他瞎,也不能说他傻。
哪舍得啊,他那么帅呢。
顾梦看我实在伤怀,没忍住叹了一口气。
“要我说啊,老板,“她做了个手起刀落的手势,给我支招,“伸头缩头都是那么一刀,早说早完事了。”
“而且,”末了她又拖着长腔,慢悠悠地说,“你要是再不下手,我可要合计合计,把话说在你前头了啊。”
我:“…………”
我:“????”
我顿时拍案而起:“你再说一遍试试??????”
我发誓,我是真的没看出来顾梦对白起也有想法。
虽然她天天喊着白警官好帅好帅的,可这样的话,她对着周棋洛许墨和李泽言也没少嚷嚷,怎么到白起这儿就准备动真格了。
我简直要拍桌,千算万算,没算到贼出在自己家里。
顾梦这小妮子,不就是胸大了点,屁股翘了点吗,还敢跟她老板抢男人呢。
绝对不能等了,要先下手为强。
强敌当前,我就心很慌。
不管白起这颗小白菜有没有主,那也得等我先拱了再说啊。
我眼疾手快,打电话给白起,约他去林家小馆吃面。
这里面其实藏了点小心机的,高中那段岁月好歹青葱热烈,我们吃着青春期的面,谈着青春期的事,气氛正好的时候,我要是能给他表个充满着青春期气氛的小白……
万一他头脑一热,就这么从了呢?
但我忘了在此之前,我已经和周棋洛李泽言走了两天的城市漫步。
所以白起见到我的时候,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兴。
我们俩面对面,坐对桌,我不知道他在深沉些什么,但他估计也不知道我心里打得噼啪响的算盘。只好各捧着各自的碗,默不作声地吃面。
老板抄着铁锅给我们俩煎鸡蛋,流心儿的,往我碗里铲一个,往他碗里铲一个,还笑眯眯地问:“你们俩今天怎么了,话都不说一句的?”
我小心翼翼地抬眼瞥了一眼白起,但他刚好也在瞥我。
两道眼神一撞,我的心就慌,把喉咙口上翻来覆去的一句我喜欢你,直接又撞回肚子里去了。
老实说,那时候我就有点泄气了。
都说女追男只隔层纱,可我们俩之间隔的哪是纱啊,那是烟江水雾,波涛浩渺,一望无际十万顷的。我撑着一篙小船在江心荡啊荡,也别想着泊上他的岸了,连他在哪个方位都还不知道。
不怕进度条老走不到头,怕的是进度条连个进度也看不到啊。
白起大约自己也不大高兴,所以没怎么察觉到我的不高兴。
吃完了面我们都无精打采地准备返程,路过恋语高中的时候,他却突然问我想不想进去看看。
我们趁着晚饭后的休息时间溜进了学校,那时预备铃声才响,学生们忙着从校园的各个角落里匆匆往教学楼赶,去准备晚自习。
我和白起便逆着人流往里走,途径教学楼,途径篮球场,途径学生年代奔跑过的操场,用双脚重新丈量这座象牙塔里的一切,就像要走回记忆里去。
我想起当初头一次遇见他的那天,是轮到我值日,一个人去倒垃圾回来,看见他倚在操场的看台上,正眯眼抽一根烟。
那时候,似乎也这样一个秋天的傍晚,天幕上涂着大朵大朵澎湃的火烧云,那个有些不羁和桀骜的少年人,就那样安静地站在多情的霞光下,浑身上下锐利的棱角,都仿佛被缠上了软和温暖的旧毛线。
这段记忆真的已经很旧了。
可我还是忍不住问自己。
那时候,我可不认识他。
但那时候,我对他心动过吗?
我觉得一定是有的。
我应当喜欢他少年的眉眼,喜欢他琥珀色的眸子里折射出的光,喜欢他紧紧抿起的锋利的唇,也喜欢被他藏在冷硬的外壳之下的,那股热辣辣的生命力。
但更重要的是,我喜欢他。
所以六年之后,当他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记忆里的少年人变成了明持正义的特警,我们都变了样子,变了际遇,我依然还是没逃过。
在他以后,我没办法再喜欢别人了。
后来,我们又路过了琴房。
往来的学生换了好几茬,这幢银杏掩映里的小楼至今仍有人在使用,歌调子不远不近地传来,弹的曲子也是我没有听过的。但白起却在银杏树下停下脚步,凝神去听这道旋律。
他的目光有些怀念,又十分柔软,我偷偷摸摸去看他,突然想起韩野说,高中的时候,他也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喜欢真是世界上最不讲道理的事情。
我喜欢他,就希望他喜欢我,可他喜欢的人,又会不会喜欢他?这不都是我们的身不由己吗?
顾梦说得对,左右不过一刀的事,我要是连头都不敢伸,谁知道等着我的是死地绝境,还是绝处逢生呢?
“学长,”我突然喊住他,“我有个事儿想跟你谈谈。”
“谈什么?”他闻言便疑惑地望向我。
开口之前,我在心里狠狠地把自己唾弃了一遍,心想我一个媒体人,还在用这种八百年前的梗,实在是太土了。可我很快又说服了我自己,想着如果用新鲜点的,白起听得懂吗?
直男,这么大一直男呢。
于是我心安理得,就用这个俗得不能再俗了的套路去套他了。
“还能谈什么,”我佯装正经,嗓子却有点发抖,“谈恋爱啊。”
这一下子,他就听得愣住了。
有时候吧,我这心上人,脑回路真是有点奇怪。
一般人面对表白,如果我有情你有意的,那就一拍即合了,如果我有情你没意的,那就说散就散了。总不会跑出第三种反应来。
结果他愣了老半天,憋出一句话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
这也太霸总了!我一瞬间还以为他被李泽言上身了!!!
“我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我的荡气回肠还没荡出个味儿来,简直要被他气死,“就是我喜欢你啊!”
“想和你过日子,想和你谈恋爱,还想和你睡觉的那种喜欢,”我说,“睡觉你懂的吧?这种成人向的话题不用我说得太明显吧?”
这是破釜沉舟,一个劲儿把心里话往外倒了,倒完我就抬眼去瞥他。
可他脸上的表情还是没什么波澜,只说:“哦。”
这一声的杀伤力,不得不说,真的太大了。
我当时就鼻子一酸,眼睛一眨,眼泪马上就滚下来了。
这算什么事儿啊,我想,我都这么诚诚恳恳跟他剖白了,他要是不喜欢我,直接拒绝了也好啊,就这么一个“哦”,多伤我自尊。
还在他面前哭,真的有够丢人。
可他似乎没怎么回神,看见我的眼泪就有点莫名其妙,慌慌张张的地问:“你哭什么?”
他下意识来拉我的手,我抬手甩开他:“不给你牵。”
他的手悬在半空中,一脸的手足无措。
我心里委屈极了,明明是你拒绝我的,现在摆出这么个姿态来,搞得像我辜负了你一样,我多冤啊。这么一想,悲从中来,我就哭得更惨烈了。
白起以前没见过我这阵仗,许是被吓得不轻,只好反复絮絮叨叨一句话:“你别哭,我错了。”
“你有什么错,”我抬手抹泪,哭得喘不上气,“你就是不喜欢我……”
可这一句抱怨还没落音,就被他抢过话头扬声打断了:“我什么时候不喜欢你了?!”
我发誓,他可从来没有对我这么凶过,这一声吼出来,眼眶都镇红了。
我被他吼得哭都不敢哭,只敢含着一包泪眼巴巴地盯着他。
“我只是……”他叹了一口气,放柔语气,小心翼翼来抓我的手,“我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顿了一会儿,他又说:“而且这句话,我怎么能让你先说?”
直男说话,难得拐了个弯儿。
那时我哭得有点脑子短路,差点儿就没听懂这句话。
你们要知道,白先生是个某方面很传统的人。
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这样一句话,他不让我先说,那说明什么?
那就是他先喜欢我的呀。
我哭到一半,脑筋转过弯来了,挂着一脸泪就去拱他。
“你说什么啊?”我拖着哭腔嚷嚷,“你把话说明白点。”
“我,高中,就。”
结果他做足了心理准备,还是只支支吾吾憋了四个字,就再憋不出来了。
可我多聪明一个人啊。我把这四个字承上启下,承前启后,从头到尾地捋了捋,心里顿时有了一个好得不得了的预感。
“你,不会从高中就……”
他点了点头,倒是意外坦诚:“哦。”
“……什么时候的事啊?”我瞠目结舌。
“高三开学那天。”
我:“……”
他高三开学那会儿,我才高一呢!
十六岁!水灵灵的一个学妹,这也敢看上,禽兽啊。
但我偏偏就喜欢他这么禽兽。
“哦,这叫什么,一见钟情?”我吸了吸鼻子,有点恨,“那你可真能憋的。”
他难得没搭我的腔,耳根却很可疑地红了一下。
很多年之后我都觉得,那天我的心情,大概世界上再也没人能体会了。
我从绝境里被他拽着手臂挖了出来,又结结实实抱了个满怀,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是春暖花开了。
那个傍晚我们并肩往回走,他牵着我的手,掌心里汗津津的。
我平白无故哭了一场,觉得自己从头到脚,每一根头发丝都是个软乎乎的小姑娘,最适合撒撒娇,求个亲亲抱抱了。于是我抬起我们交扣的十指,悬在空中晃了晃。
他很快就回过头来望我。
夕阳给他镀上了一层柔软的金边,让他看上去像个漂亮得不得了的梦境。
“白警官,你可长点心吧,”我被他这一副好皮囊勾得七荤八素的,心头那点恨铁不成钢又漫了上来,“你要是早点开窍,白囡囡都能城市漫步去打酱油了!”
他听得直皱眉头:“白囡囡是谁?”
“咱俩的闺女呀,”我揉了揉眼睛,厚着脸皮说,“我有一天晚上做梦梦到的,可乖一个小姑娘了,像你,扎两个丁点大的羊角辫,抱着我的腿喊妈妈,还说要给她爸爸种小草莓吃,哎你不知道,她的evol竟然是控制草木生长,哇那我们一家人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小草莓吃了……”
我絮絮叨叨的,话没说完,就被他抄手抱了个满怀,只好手忙脚乱去推他。
“哎哎哎,干嘛呢干嘛呢?”我甜蜜地抱怨,“名不正言不顺的,你抱谁啊?”
他埋在我肩头,瓮声瓮气:“抱白囡囡的妈妈。”
我:“……”
他又说:“也抱我老婆。”
我:“……”
直球真要人命,一句话就撞得我晕晕乎乎的了。
两情相悦这件事,应当是让他很高兴的。
但我比他更高兴。
早知道他高中的时候就喜欢我,我就该争点气,长点心,管他三七二十一,一封情书递上去,把这个酷酷的学长拿下手再说。
可我又想,十几岁的那几年里,我泰半是没有这种勇气的。
那时候我爸爸还没过世,我也还是个精致又文秀的白富美。练音符拖着长长尾巴的钢琴谱子,留温温柔柔的披肩直发,读有情怀的书,书里写的,全是那时我还不懂的世间玲珑爱语——
“当我拥有你,无论是在百货公司买领带,还是在厨房收拾一尾鱼,我都觉得幸福。”
哪像如今,我懂得了许多人间法则,能喝一点酒,懂一些应酬,不再坐象牙塔里长发的莴苣公主,能扛炮当狗仔,也能提笔定乾坤。
直到后来遇到他,也懂了这种大巧不工的,平凡又简单的幸福。
所以,当他抱着我的时候,哪怕我们刚刚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哪怕我们是第一天在一起,我也想马上去替他买一条新领带,想去为他收拾一条鱼,炖一晚香香甜甜的鱼汤喝。
然后和他慢悠悠地过上一辈子。
所以真的不必埋怨错过太多。
不管何时何地,何日重逢,感情发酵到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时机了。
后来,我们又说了许许多多的话。
他说那年的雨,那边的猫,那边的我。言辞依然笨拙,却烧得我那一腔心火,软绵绵地随风招摇。
我想,原来他真的是对我一见钟情的。
可一见钟情又算什么呢。
我得跟他说,我能对你每见都钟情,怎么样,厉害吧?
管他春花秋月了不了,就算红尘有那么个十百千万丈深。
我也单单只喜欢你这一个。
—完—
2017年的最后一篇写给《撒野》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岛上书店》
致蒋丞
“Had I not see the sun,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Emily Dickinson
致顾飞
2017年年末,遇见《撒野》
谢谢这个久久温暖着我,让我迟迟无法忘怀的故事。
第一次,读一本书能大哭大笑如此。
一悲一喜、一痛一乐全系于作者轻松自如的笔触流转之间。
常常是还在笑着,不知何时脸上已全是泪痕了。
常常是哭到咬住牙才能忍下那抽抽的心痛,下一秒又神经质地把眼泪都笑飞了。
这是怎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作者呀???
把读者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岛上书店》
致蒋丞
“Had I not see the sun,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
——Emily Dickinson
致顾飞
2017年年末,遇见《撒野》
谢谢这个久久温暖着我,让我迟迟无法忘怀的故事。
第一次,读一本书能大哭大笑如此。
一悲一喜、一痛一乐全系于作者轻松自如的笔触流转之间。
常常是还在笑着,不知何时脸上已全是泪痕了。
常常是哭到咬住牙才能忍下那抽抽的心痛,下一秒又神经质地把眼泪都笑飞了。
这是怎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作者呀???
把读者的情绪玩弄于股掌之上,很爽是吧???
嗯,非常非常爽!
爽到我恨不得安利给全世界,也顾不上什么“捧杀”不“捧杀”了,
就想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打包献给《撒野》。
它是2017年的原耽之最,它是校园耽美的绝对巅峰。
它也是巫哲本人空前绝后的大成之作。
即使中间一度水文水出了一整条黄河,也依旧阻挡不了它从头到尾满满的闪光点。
整部作品完成度之高,人物群像之饱满动人,均创巫哲本人之记录。
毫不夸张的说,我甚至都不再期待巫哲之后还能创作出如此水准的作品了。
我不得不感叹,写《撒野》的这半年大概是老天爷主动给巫哲加了buff,
以至于灵感像喷泉一样,成股成股地流,不要钱地流,
随手一笔都是求都求不来的生动,处处伏笔处处关情。
谢谢巫哲让这个故事发生在了一个三十八线的小城市,
送给我们一个真实的少年视角里的故乡——那是我们大部分人记忆里的故乡,
那是后来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拼命别过头不想去看、也不想承认的故乡。
谢谢巫哲丝毫没有手软,拨开“北上广深”的幻象,
又把我们带回到记忆里那些曾让我们真实地挣扎过、痛苦过、抗争过、也刺痛过的丑陋与肮脏。
丑陋的不是人,是人性。残忍的也并不是人,是生存本身。
我们承袭着和父辈同样“优胜劣汰”的基因,同样“仁慈又残酷”的人性,
我们从来都不是变得更高尚了,只是在经济条件变好了之后,
我们终于买得起一件“道德”的遮羞布了。
所以,再丑陋的故乡,也是故乡,它承载着那些泞泥的过往,
我们别开眼,不肯再多看一眼那些日常化的丑陋,不只是因为憎恨,更是因为心疼。
心疼少年时代无法自保的自己,更心疼至今仍挣扎不脱的每一个人。
《撒野》是我看过的所有小说里,把青春期的孤独、爱情的相依为命、自我的觉醒与成长描写得最细腻、最自然、最温暖的一篇。
谢谢巫哲在现实向的环境描写里最终塑造了一个童话般的故事。
谢谢《撒野》并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写实主义小说,所以丞哥和大飞比现实里的我们都要更加的厉害和勇敢;那些我们自己年少时的悔恨与遗憾都在小说里得到了一一的弥补与圆满。
即使是在读完这本书的无数天之后,只要一想到丞哥和大飞,我又仿佛立刻穿越回曾经中二爆表的年纪,仿佛自己依然拥有着无穷的力量,还能继续和这个世界赤身肉搏、拼死较量一番。
我大概有这么多次心动到颤栗,又哭成了傻逼:
钢厂小黑屋里的鸡汤和哨笛
荒凉冰冷的废厂、破败灰旧的老房,一灶火、一锅煮沸的鸡汤、一屋昏黄的灯亮,瞬间就把整个世界的寒冷与黑暗都隔绝在了四面破墙之外。故事沉重压抑的开篇一直到这一步才终于漏进了一点点冬日的暖阳。
那一刻两个少年对坐取暖的样子,那种破败里的靠近与温暖,几乎瞬间就逼出了我的眼泪来。大概世间最美莫过于,两艘黑夜里负重独行的小舟在微弱的灯塔下沉默相遇的那一刻,缓缓对视,无需多言,我知你走过了怎样的路,又如何来到了我面前。
大飞替丞哥扛下野猪头的挑衅,和猴子堵上了一场必将受伤的【跨栏】。丞哥叼着烟一直没有说话,很久之后才拽着大飞的手说,我要去看这场脑残缺血的跳楼比赛——“我想看清你是什么样的人”。
这是大飞和丞哥的第一次深谈,也是作者第一次交代大飞从【钢厂顾霸天】转变为【云游天外的老神仙】的心路历程。这个明明低调不打架、却全校都惧怕的老大,原来确实有着意料之中的烂泥一般的过往。
可是在这段让人猝不及防的黑暗过往袭来之后,牛逼的丞哥说出了更牛逼的话:“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想看清你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管那是怎样混乱又无序的过往,你是什么样的人这件事,我要用、也只用我自己的眼睛去确认。
就这一句,让我在日后无数次重翻时,依旧一阵阵地心跳紊乱。
就这一句,丞哥担得起大飞替他抗下的所有烂事。
脑残缺血的跳楼比赛,大飞不顾一切冲出去的姿势——“你是什么样的人”;
伴随着大飞的起跳,丞哥拉起手中的弹弓——“丞哥无处不在”。
这场跳楼比赛,始于大飞帮丞哥扛起的所有烂事,终于大飞对过往的勇敢告别——你以向前飞奔的姿态替我挡下污淖,我在身后拉起弹弓拼力护你周全——还有什么样的“定情方式”能比这样的挣扎来得更深刻、能比这样的守护来得更浪漫?
前班主任写给丞哥的信——“不要有被谁放弃了的想法,只有自己放弃了,才是真的放弃了,你自己抓着不放,就什么都没有变。”
初读这段时,只是感慨于丞哥何其有幸得此良师,但内心早已知道丞哥是世界上最骄傲的丞哥,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他,他也依旧不会放任自己烂在泥里。
可当后来再读此处时,联想起日后大飞放弃自我的姿态,才恍然意识到作者伏笔之远、互文之深。一个是骄傲到炸毛、面对任何困难都闭眼往前冲的人;一个是默默扛起一切、其实却早已放弃了自我的人。两个人的互相救赎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基调。
表白之初,顾飞说:“我会喜欢你一直到你不需要为止。”
后来,蒋丞反应过来:“这话乍一听特别美好,但是不能细想,你意思就是如果我要跟你分手,你就会同意是吧。看上去主动权在我这儿,其实您一点儿也不被动,来去自如是吧。”
顾飞叹气地解释:“你要真不想跟我在一块儿了,我死缠烂打也没有意义啊。”
最后蒋丞让顾飞答应他:“别让我跑了,别我一说算了,你就来去自如走了,你多缠一会儿,行吗?万一我后悔了,回头你不在那儿了怎么办?”
顾飞让蒋丞也答应他:“我讨厌有人为我牺牲,为我放弃,我不需要。你的路你该走就走,不要停,你懂我的意思吗?”
丞哥从被退养开始,在这个陌生、破败的小城市,除了大飞,一无所有。所以在这段感情开始之初,丞哥自己尚处于不安的情绪中,来不及体察大飞的【不安感】和【自卑感】,毕竟钢厂小霸王那么能扛事、那么能忍,等闲之人也确实看不出那份逞强背后的脆弱。
“牙印纹身”事件,丞哥误以为大飞的犹豫是担心以后分手了身上会留下蒋丞的记号;谈起毕业之后的事,丞哥又误以为大飞是那个“只想谈个恋爱的人”,却不知大飞所有的顾虑里其实从头至尾都只站过丞哥的立场。“喜欢你到你不需要为止”、“你该走就走,不要停”——这是何其低的姿态啊。
第一次读到这里时,满脑子都忙着感叹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好的大飞,可当后来看到故事冰山下的真相,看到大飞从小压抑着的自我,看到他将自己的需求排在了很多事的后面,才慢慢地明白这样“好”的背后藏着怎样深层而隐秘的自弃。
出租屋里,蒋丞背靠着顾飞说:“我没有家了,我就这么一个人,在这里,租一间房,脚底下是空的。我往后靠,后面有你,我就踏实。”
顾飞顶着蒋丞的后背:“我就在这里,在你后头,我哪儿都不去,别怕”
——“丞哥,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是我的骄傲。”
——“顾飞,你是我的后背。”
你是那个曾经说过要做我后背的人啊!以至于后来,大飞提分手,那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牛逼上天的丞哥,被刺激到失声,几近夜夜失眠,那一句“我没有家了,顾飞。但有你就可以,你是家人”读来字字泣血。
“我没有家了,顾飞。但有你就可以,你是家人。”
蒋丞在全校师生面前弹了顾飞的曲子,顾飞却提前离场了。
这是两人之间第一次激烈的争吵,顾飞一句句质问掷地有声:
“跟这里格格不入是什么感觉你是知道的,对吧?”
“你可以走,你也必须走,我呢?”
“为什么一定要叫醒我?”
这是第一次,蒋丞真正触碰到顾飞内心最深处的无奈和绝望。
然后有了那场惊艳至极的钢厂破礼堂里的吉他演奏,顾飞缓缓唱起——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回到店里后,厨房的水池前,蒋丞凑近顾飞,几乎鼻尖贴鼻尖,他说:
“顾飞,你想闭着眼,我就陪着你,你想睁开眼,我一定能听到。”
那一刻,我的心跳是停拍的,我想,大飞的呼吸也一定是滞住的。
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的丞哥。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的理解与懂得。
“你想闭着眼,我就陪着你,你想睁开眼,我一定听得到。”
这一场在塌了一半的破礼堂里、旁晚夕阳笼罩下的吉他弹奏,和最开始那间小黑屋里丞哥倔强而高昂的哨笛声,构成了多么惊艳而美妙的呼应。
视觉呈现已美到了极致,可极致背后,那个从出场开始就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的少年,才终于慢慢露出了他冰山之下所有的疲惫与负累。他是帅炸苍穹的大飞,他更是身带锁链、步履沉重的大飞。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老天爷送来了世界上最厉害的丞哥。
那个哭包丞哥会被一首吉他曲生生地帅哭了,更会轻轻地擦干眼泪,告诉大飞:
“你想闭着眼,我就陪着你,你想睁开眼,我一定听得到。”
我的意中人,是钢厂小霸王,有一天他会光着膀子骑着摩托车挥着橡胶棒来救我。 嘤嘤嘤~
《撒野》最精彩的地方,大概就是每一场以为是个人秀的戏,最终都是双向互动秀;每一场以为是单抗的戏,最终都指向了互相救赎。
帅炸天的大飞刚刚以久违了的钢厂顾霸天的风姿拯救丞哥于李辉的纠缠之下,下一秒,2米8的丞哥突然福至心灵、毅然觉醒:面前的这个人为自己挡掉了所有烂泥里的不堪,自己也要把他从烂泥里拖出来!
一定要带顾飞离开,无论有多难,一定要带顾飞离开!
送丞哥去人大报道时,大飞的情绪越来越低落。
丞哥瞪着大飞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说你就憋着吧,反正你就这么个货,但是你记着,我不喜欢那个小破城市,也看不上钢厂那个破地方的人,但我还是很舍不得那里、那个城市、那个钢厂,因为我在那儿把你挑出来了。”
我想,但凡我还留有一根理智的弦,都不得不承认,大飞所有的担心都是真的。丞哥会遇到越来越多优秀的人,而大飞于钢厂环境下的那份独一无二,在属于丞哥越来越精彩的世界里,还能有多大的吸引力、多久的吸引力,都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可那是大飞啊,那个在丞哥生命最艰难的一年里,为丞哥遮挡住所有风雨的大飞,那个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绝不拖丞哥后腿,让人无法不动容的大飞。怎样才能让这份感情不要走到失无所失的那一天呢?
送完蒋丞,回钢厂的火车上,顾飞闭上了眼睛。
他和蒋丞的距离一点点拉开,一来一去,两个方向,他陪着蒋丞去了他该去的地方,现在自己再回过头,往自己生活了十九年,还将继续生活下去的小城市奔去。说不上什么滋味,或者说什么滋味都没有。
蒋丞在宿舍整理行李,在笔记本的屏幕和键盘之间,看到了顾飞留给他的红包,红包里是一叠钱,一共八千块,跟他留给顾飞的一样多。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看到红包的瞬间哭成了二逼(.......虽然下一秒我又立马因为赵柯那只二缺笑成了神经......)
丞哥用近乎完美的成绩,考入了完美的大学,完美的专业。可是丞哥身边甚至都没有一个鼓掌祝贺的亲人,没有亲人为他准备远行的行囊,没有亲人为他封一个好好学习的红包,什么都没有。丞哥只有一个大飞,而大飞做了所有亲人能做的全部,给了他能给的所有。丞哥缺失的世界,大飞以一己之力填补至满。
可是这么好的大飞,又要一个人回到那属于他的世界里去了。
分手之后,赵柯鼓励蒋丞要不要再去挽回一下。
蒋丞摇了摇头:“他放弃的不是我,也不是感情,他放弃的是他自己。”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对于蒋丞来说,相比自己拼命付出了这么多最后一脚踏空,让他痛得无法呼吸不得不依靠维持着之前不变的生活节奏和方向继续前进才能稍微忘却的,是顾飞再一次闭上了眼,沉到了最深的黑暗里。
牛逼啊学霸!
从丞哥打出这段话开始,我终于从哭崩溃的状态中醒过神来。我相信这么牛逼的丞哥,一定能拉得住大飞。
被分手当然痛苦,可就算被抛弃的滋味再难熬,更折磨心神的却还是那份对男朋友无法遏制的痛心与疼惜。这一刻爱你、了解你、心疼你甚至超过了自己所负担的难受。
许行之说:“顾淼本身是不怕水的,他并没有看到爸爸出事的现场。她看到水会尖叫,也并不是在爸爸去世之后马上出现的。”
“她是被你影响的,因为你内心深处对水是有恐惧的。”
“你害怕的,顾淼就会害怕。”
“你逃避的,顾淼就会拒绝。”
“你走得出去,她的步子才能迈得开。”
这是全书里我哭得最无法自制的一段,几乎是合上书哭满了一个叫外卖的时长,才勉强止住了抽搐继续往下读。
大飞的翅膀上当然有重重的枷锁,我们都在试图说明自己是不自由的,就好像以此为借口就能掩盖掉自己身上的懦弱和失败一样。
大飞的【不自由】说起来好像是要更理直气壮一点,“对二淼无法推卸的责任”、“永远少女心审美不在线的妈妈”都构成了大飞【不自由】的外因,也正因为这些外因的强大,当我们在看到大飞闭眼或放弃时,甚至都很难去苛责他,甚至都不忍心把原因归咎到大飞自己身上。
直到许行之点出了真相。全书的救赎才终于从这一刻升华到了新的立点。
不是为了爱情才选择勇敢,而是每个人活着就是要承担起自己的自由。
或者说,只有当你敢于承担起自己的自由,你才是自由的。
顾淼从来都不是问题,你走得出去,她的步子才能迈得开!
高二时蒋丞写下过纸条——“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后来复合的时候,顾飞说:
“对不起,我知道你不需要这句话,我不是为分手的事儿说的,我是为我没有像你那么勇敢。”
“我会像你一样勇敢,我想让你看到。看我,千万不要看别人。”
“我以前总觉得你很天真,特别天真,我特别喜欢,我觉得我熟得太厉害了,我长这么大都没天真过。但现在我才明白,其实你这样的天真,不是幼稚。”
作者的伏笔埋得那么长,丞哥高二写下这句话的心情,大概自己都回想不起来了。可当两个人真的风风雨雨来到这一步,除了“我会努力像你一样勇敢”以外,又还有什么能成全这一场牵绊至深又负累至此的感情呢?
或者说,这个世界上真正能成全一段感情的,本来也就只有“我们都像彼此一样勇敢”吧。
终于等到了大飞主动走过来的这一天,终于等到了大飞说出这句话的这一天。
在那片混浊压抑、死气沉沉的钢厂废柴世界里活了那么多年,大飞终于等到了属于他的蒋丞,大飞终于见识到了另一种“天真”的世界——一种天不怕地不怕、永远不服输、永远不放弃自我的世界。
年纪越大,越能明白,这个世界上“天真”是一份多大的“惊喜”和“意外”,“天真”可以是一种多么“纯粹”又“简单”的活法。
无所顾忌、勇往直前。
当然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让人惊艳的、无法忘怀的片段:
比如,丞哥那闪烁着∞光斑的生日惊喜,“跟着光,去拿你的礼物”。
比如,高考完后,大飞病倒了却依然笑着说的那句“38度,没事,可以操的......”我都不知道是被点了什么穴,反正从这句话开始就进入了爆哭状态。
比如,丞哥那个小象铁链子的故事,那句气场全开、霸气侧漏的“我不想给他任何外力,我就要他,自己走过来,一步一步,不管用多长时间,他得自己走过来”。我作为一个顽固的飞丞党,心甘情愿站丞飞三秒!
............
这样的片段我还能一直写下去,写出一篇万字小论文来。
这个故事太生动,以至于我重读N遍依旧大哭大笑不能自已。
这个故事也太温暖,以至于我感觉自己冬眠了很久的小宇宙有了复苏的迹象。
曾几何时,我们都活得像蒋丞一样天真而无畏,
可是后来,生活慢慢都把我们变成了负重累累、熟透了的样子。
羡慕那一年,丞哥遇到了一个最温柔的少年,为他挡掉了所有的污秽与不堪,守护住了天真。
羡慕那一年,大飞遇到了一个最惊艳的少年,为他打亮一束光,原来勇敢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也最纯粹的事。
2018年及以后,我都要像他们一样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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