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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何朝

【飞欢现代|侦探】 -7-

兴云庄国际酒店高两百多米,俯视呈椭圆形,比橄榄球更瘦扁一些,外立面采用全玻幕墙,夜幕中,墙面玻璃与玻璃之间的白色灯光像流星一般自上而下缓缓流过,将大厦映衬得流光溢彩,有着同频于城市精神的设计美感。

领头的:“在楼下等着,我们龙爷马上过来。”

李寻欢淡淡“哦”了一声。他站在楼下,仰头看着“兴云庄国际酒店”几个金属大字。

李寻欢是爱酒的,这么大的“酒”字,组成“国际酒店”这个词,李寻欢却看不到酒,看到的是社交、阶层、素养、表演……晚宴上端着酒杯敬酒的那些,不是喝酒的人,是一个个身份。再看前面的“兴云庄”三个字,看到的就更具体了:一个老板或者当官的,中年,有点谢顶,紫砂茶缸里泡着浓茶,起码半杯...

兴云庄国际酒店高两百多米,俯视呈椭圆形,比橄榄球更瘦扁一些,外立面采用全玻幕墙,夜幕中,墙面玻璃与玻璃之间的白色灯光像流星一般自上而下缓缓流过,将大厦映衬得流光溢彩,有着同频于城市精神的设计美感。

领头的:“在楼下等着,我们龙爷马上过来。”

李寻欢淡淡“哦”了一声。他站在楼下,仰头看着“兴云庄国际酒店”几个金属大字。

李寻欢是爱酒的,这么大的“酒”字,组成“国际酒店”这个词,李寻欢却看不到酒,看到的是社交、阶层、素养、表演……晚宴上端着酒杯敬酒的那些,不是喝酒的人,是一个个身份。再看前面的“兴云庄”三个字,看到的就更具体了:一个老板或者当官的,中年,有点谢顶,紫砂茶缸里泡着浓茶,起码半杯是茶叶,吹了吹茶,在茶缸边上长长地吸上一口,声音足够大,然后还要吐一下茶叶,声音也足够大。文字就是这么的神奇,换个字还就不行了,“兴”换成“星”、换成“杏”、换成“心”、换成“新”,都看不到这个吐茶叶的人。

这虽不是个让人心情舒畅的画面,但奇奇怪怪的思考占据了大脑,能让李寻欢心里平静一些,否则“她过得好不好”、“轮不到你关心”这样的争吵会激烈到撕裂他的心神。

“龙爷!”领头的一声招呼,李寻欢回过神来,他转身看到,龙啸云带着五六个人,匆忙往这边赶来——他们刚才是分头去找阿飞的。

龙啸云扫视众人,只见李寻欢,不见阿飞,对众人怒道:“那小子人呢?”

李寻欢道:“他走了。”

“他怎么走了?”

李寻欢只好道:“我放他走了。”

“寻欢,你——哎!”龙啸云脸上懊恼着,但又不忍责怪,转而指着那领头的:“你!”手又挥过一片:“你们!怎么办事的!”

领头的小心翼翼:“人虽然跑了,但东西没丢。”他示意了一下李寻欢,“U盘在他手上。”

“蠢货!一个个的都他妈的是!榆木脑袋!”龙啸云怒骂,“我要的是人!是人!我要U盘干什么?我缺那几十块钱?”

这倒让李寻欢很意外,他以为龙啸云火急火燎是因为U盘里有什么不能泄漏的信息,可实际上龙啸云是要抓住阿飞,对U盘并不在意。这让李寻欢啼笑皆非,阿飞得以脱身的原因是他俩跟“榆木脑袋”们有着同样的“以为”。

龙啸云捶了捶额头,算了,即使是自己手下的专业干警,上言与下行之间因无效沟通产生误解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这些道上的小弟又能指望什么呢。更何况李寻欢要放人,他们哪里拦得住。龙啸云冲他们挥挥手,无奈道,“算了算了,遇到我兄弟也是难为你们了,都散了吧,大家今天也累了,回去好好休息吧。”

众人松了口气,各自离开,龙啸云先给他们一巴掌再给个蜜枣吃,还是很受用的。

空旷的兴云庄大楼前只剩下了两个人,刚才在众人面前尚能说上几句,现在两人却只呆呆站着,十多年的时间天堑横亘在眼前,唯有沉默流淌在天堑之间。沉默是个奇怪的东西,沉默一旦过了那个该打破的点儿,再拖一拖,想起个话头就很难,尤其刚才龙啸云上来就是质问,没开个好头,现在更难开口了。

在这漫长的、短短的几分钟里,李寻欢的手心竟已汗湿,他下意识地在口袋里摸了摸,很感谢摸到了一个U盘,他掏出那个U盘,咳嗽一声,终于打破了沉默。

“这是你的吗?”

龙啸云看看U盘,再看看李寻欢,两人相视,突然都“噗”的一声轻轻笑了,低低的笑声潮湿了眼眶,在模糊的视线里,龙啸云张开双臂,狠狠地抱住了李寻欢。

“谢谢。”龙啸云接过U盘,他一手从身后搂住李寻欢,一手指引兴云庄,“咱们上去聊。”



电梯停在三十楼。从电梯出来是一条走道,走道靠外侧是玻璃幕墙,往下看,视野极佳,街道两旁的路灯随街道一路延伸到远处,汇入到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之中。

走道内侧是一排公寓。龙啸云道:“二十五层往下是旅馆,往上都是公寓,前几年买了一套。公寓嘛,升值不指望,主要是离单位近,下了楼,过条马路就到了单位。”

“你们……住这儿?”李寻欢顿住,手心又出了一轮汗,他后退半步,“今天晚了,不打扰了。”

“没事。”龙啸云拉住李寻欢,“这里就我一个人住,图个上下班方便。不然要加班,回到家一两点了,家里人都睡了,再洗洗弄弄的,把人吵醒了。”

龙啸云推开门开了灯,李寻欢跟着他进去。龙啸云想起了什么似的道:“招待你李寻欢怎么能没有酒呢?我周末不睡这儿,你知道的,工作日又不能喝酒,这儿连啤的都没有,唉,你看这,这……好在楼下有酒吧,我让他们送酒上来。”

李寻欢拦住他:“刚喝过,不麻烦了,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

两人一个热情,一个推辞,你来我往几个回合,李寻欢都觉得自己不是自己了,要阿飞请喝酒的那个才是自己。

“也好。”龙啸云只好作罢,道,“是要开始养生了。我现在啊,被工作、家里,杂七杂八的事摧残得,跟年轻时候不能比喽。以前,你还记得吗,咱俩去爬山专挑野路走,越陡峭的路爬得越起劲,要是石头砌好的山路,那得一溜烟地跑上去不带喘气的,现在,嗨,爬个两三百米不坐下歇会儿真喘不过来。”龙啸云边说边从冰箱里拿出一盒铁观音,“来点茶?”他只是象征性地问问,不等李寻欢回答,拿出自己常用的紫砂茶缸,又从消毒柜里给李寻欢找了个玻璃杯,放了茶叶去接水。

李寻欢在餐桌旁坐下,公寓的布置很简单,开放式的厨房,用餐桌给厨房和会客厅做了隔断,会客厅有个书架,李寻欢扫了一眼,大概是犯罪心理、管理学之类的书。

龙啸云从厨房端了两杯茶过来,一杯给李寻欢,然后坐下,与李寻欢面对面。铺垫完成,步入正题——也许每个行业的领导都有让人如沐春风的铺垫能力,当然,这个能力在必要的时候才会施展出来。

龙啸云吹了吹茶,道:“那小子是什么人?”

李寻欢不愿把阿飞扯进来,但不知道龙啸云了解多少,他只能实话实说:“我盘问过他,他从小就是个孤儿,没上过学。”

“一天学都没上过?”

“嗯,他还没出生他爸爸就过世了,他妈妈一直重病,没送他去上学,他妈妈过世之后,监护人是他舅舅,他舅舅觉得上学没什么用。”

“是个可怜的孩子。”龙啸云皱皱眉:“孤儿、没上过学,没什么社会关系。”他开始了推理,“没上过学,偷U盘干什么?是有人指使,谁让他干的活?”

看来龙啸云对阿飞一无所知,怕是连阿飞的脸都没看清。李寻欢叹了口气:“他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U盘有什么用,也说不清谁让他干的活,别看他跑得快,其实脑子不灵光,耗在他身上没什么意义,我看他可怜,请他吃了顿饭让他走了,叫他以后别做这种事情。”

龙啸云摇摇头:“不,不,他,或者他背后的人一定是知道什么内情,不然来偷一个不值钱的东西干什么?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能就这么放他走呢?”

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阿飞并非知道内情,他只是发觉兴云庄很不对劲。李寻欢一番说辞对龙啸云造成了方向性的误导,他不免歉疚。目前看来,龙啸云对某件事情很紧张,这件事情不寻常,龙啸云动用了道上的人。但兴云庄看上去一切正常,酒店正常,公寓也正常,李寻欢并不觉得自己身处险境,他连危险是什么都没看出来,他只能撇清阿飞。这就造成了目前的怪异局面:阿飞和龙啸云明明有着共同的目的,查兴云庄,可他们却无法合作,因为他们互相成了对方的假想敌。

李寻欢沉吟一声,不知该如何继续阿飞的话题,只得道:“你先跟我说说,兴云庄有什么问题。”

龙啸云叹了口气:“不知道。”

“那……有什么影响?”

龙啸云又叹了口气:“不知道。”

李寻欢笑了起来,只知道它有问题,却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你怎么知道它有问题?”总不会是阿飞所说的“物理隔离”,“物理隔离”本身并无任何违规,网络设备商、网络运营商赚了钱,顾客信息安全等级升到最高,酒店乐意砸钱这么干,这谁也管不着。

“去年局里经侦大队接了个案子,很普通的案子,窃取、倒卖公民身份信息,现在这类事情太多,根本禁不了,一方面,中国人不是很在意个人隐私,不论装什么APP,看都不看就点’同意’,这也难怪,不点’同意’它装不上。另一方面,警力有限,所以原则就是,接到报案就查,不报案也不会去主动打击。案子办得倒是挺顺利,一个礼拜,就查获了倒卖信息的团伙。不过关键的不是这个案子。”

“关键是兴云庄买了信息?”

“是的,但兴云庄只是买方之一。另有买方利用信息实施诈骗,受害者报了案,我们才查到这起案子。兴云庄是最大的买家,但他除了购买信息之外,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

“不违法。”李寻欢想了想道,“他做了什么不违法的事?”

龙啸云吹了吹茶,茶水不太烫了,他紫砂茶缸里茶很浓,铁观音叶子大,看起来大半杯都是茶叶,他凑到茶缸边上长长的吸了一口,然后吐了一下茶叶。

李寻欢看着他,突然道:“你觉得兴云庄这名字怎么样?”

龙啸云愣了愣:“兴云庄,有宏图大展的寓意,好名字!但是……有什么问题?”

“没什么问题,”李寻欢笑道,“我只是觉得,简直就像你取的。”

龙啸云嘿嘿两声笑:“这是夸我还是损我。”

刚才李寻欢站在兴云庄楼下时,还无法由“兴云庄”联想到龙啸云,他心目中的老龙停留在十年前,蹬双旧登山鞋,捡根树枝,开辟没人走过的野山路;喝酒也豪爽,一箱德国黑啤哐哐下肚,撒泡尿回来,又是一个崭新的老龙,好像多余的酒精进不了他的血液,一泡尿就都给放走了。十年,龙啸云已变了许多,李寻欢自然看得明白。对于龙啸云的变化,李寻欢只是有些心酸,为老龙的消失,但他并没有任何贬义,社会的金字塔,大大的塔底,尖尖的塔顶,如果说有野心往上爬是贬义的话,那么出身塔底的人就活该呆在塔底。相反,李寻欢很理解,也很体谅,一旦成为了一个负责任的丈夫、父亲,生活的列车就被迫进入了加速阶段,只能放弃部分的自己,对规则做适当的妥协,努力和坚强,记住开心的事情。李寻欢出身塔顶,他站在高处,垂目往下看时,油然生出天然的悲悯,对愤世嫉俗的、对心态平和的、对大智若愚的、对笨鸟先飞的、对不择手段的、对取之有道的、对人到中年一刻不停的龙啸云、对出身泥泞一步登顶心理上的真空无从填充的阿飞。

龙啸云言归正传道:“这些信息包含了姓名、年龄、手机号、职业,方方面面……兴云庄从中选人,给他们发短信,送体验券,请他们免费住几天酒店,酒店里的酒吧、餐厅、娱乐场所这些都是免费的。”

这操作很常见,李寻欢只提一个问题:“兴云庄选人的标准是什么?”

“怪就怪在这里。兴云庄是中高档酒店,人均每晚消费四五千,客户群体是高净值人群,送体验券应该送给那些有钱的,可是他们送的大部分都是没钱的。”

“其他方面呢?年龄?性别?职业?”

“都有,他们还提倡带老人和小孩。本来兴云庄盈利是很可观的,自从两年前搞了体验活动之后,到现在,经营状况堪忧,没钱的来拉低了档次,有钱人就不愿来了,富人不愿意跟穷人在一个餐厅吃饭。可兴云庄还在继续送体验券。”

李寻欢联系阿飞所说的“物理隔离”想了想,也没什么头绪,便问道:“你觉得可疑,所以介入了兴云庄?”

“是的。”

“你以什么角色介入他们?”

“贩卖身份信息。”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不错,龙啸云在公安系统,是调取公民信息的近水楼台,而且龙啸云牵扯其中,他的身份足以给兴云庄保护伞,兴云庄没有理由拒绝。可是这个做法侵犯了身份信息主人的隐私,而他们完全是无辜的。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龙啸云打断正欲开口的李寻欢,“所以我没有把信息直接给他们,我按照他们的选人标准选了一部分人,他们住几天酒店之后接受警方的询问就能得到一笔钱,他们不知道有警方的介入,与他们接触的都是便衣,便衣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询问,他们只是执行命令。奇怪的是兴云庄对我们的询问并不在意,没有制止,甚至没有不满。询问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的,我亲自设计了问卷,无关紧要的问题和关键问题混在一起,体验者不会生疑。只要给钱足够多,来体验的人,各行各业的,要多少有多少。”

“’足够多的钱’从哪里来?”

“我帮兴云庄选人,兴云庄会给我一笔钱。”

“你以这种方式介入多久了?”

“快两个月了,每个月选两批人,每批会有一百人左右参加。”

李寻欢皱了皱眉:“也就是说现在是第四批。”

“我介入之后的第四批。”

“啸云,”李寻欢喝了口茶,茶水已经不烫了,“坦率讲我不赞成你的做法,你自己都不清楚风险是什么、风险有多大,你就让几百个人卷入其中,而你明明知道兴云庄有问题。”

“那你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我不介入,兴云庄还是会想办法搞到身份信息,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卷进来。我导致了什么?我只不过是询问了体验者一些细节问题,并没有增加任何坏处。不错,办案要走合规程序,查倒卖信息案的时候,兴云庄这边,案也立过了,查也查过了,查不出问题啊!什么针孔摄像、暗网、传销、黄赌毒,凡是你能想到的问题它一样不沾,查不出问题不代表没有问题,我好歹当了十几年的刑警了,虽然现在不在一线,但直觉还是有的,工作了这么多年,还没碰到过这么奇怪的事,寻欢,唉,不知道你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还是觉得我没事找事,还是觉得我在胡扯。如果你认为这个体验活动不该再进行下去,我大可以直接叫停,我还省事了,但是打草惊蛇只会更难查下去。我就住在他们楼上,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我要是睁只眼闭只眼也配得上我这身警服?兴云庄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不会小。”

龙啸云很雄辩,他有堪当大任的口才。但李寻欢并没有动摇,他话不多,也没有龙啸云语气激昂,但很坚定:“正因为问题不小,才更不能让无关的人冒险。”他不仅是为了那些不知情的体验者,也是为了龙啸云,龙啸云这么做,他自己也很冒险。李寻欢问:“第四批还有多久结束?”

“还有一个礼拜。”

七天,不能再有不明不白的第五批。李寻欢沉默一阵,道:“他偷那个U盘做什么?”

龙啸云从口袋里掏出U盘:“我一路上都在想这个问题,还是没想通。”

“这U盘存什么的?”

“这是我的私人U盘,不是工作U盘,不可能存什么重要的东西,放桌上不知道哪年用过的,存了些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

“你U盘放哪儿被偷的?”

“做问卷调查的那间会议室里。”龙啸云猜测道,“他以为里面有问卷,或者有调查结果?可是他要这些干什么呢?”

李寻欢想了想:“先不管他要干什么,你先确认一下里面有什么。”

李寻欢在引导他插U盘,但是阿飞交代U盘要插到兴云庄内网,李寻欢心里苦笑,在阿飞的判断里,龙啸云和兴云庄是一伙的,基于这个判断,问卷调查是兴云庄活动的一部分,问卷调查会议室的U盘大概率是内网U盘,插兴云庄内网自然是顺理成章。可是,阿飞啊,你的判断前提错了,龙啸云、问卷调查都与兴云庄内幕无关,照你的说法兴云庄内网保密度极高,我有什么理由让龙啸云用私人U盘去插兴云庄的内网?当然,必须在不暴露你和你的计划的前提之下。

龙啸云去书房拿来他的戴尔笔记本,插上U盘看了看,他感到很可笑:“都是小孩让我给打印的课件、作业之类的,另外还有些党/支/部凑人头让写的材料,一点有用的都没有,你说他偷这个干什么?呵呵呵……”

笔记本没有插网线,不可能接入兴云庄内网(物理隔离的内网无法用无线接入),不过,李寻欢本就没抱希望,他喝喝茶,笑道:“也许这只是一次失败的行动。”

“无论如何,这小子是个突破口。”龙啸云浏览着屏幕,“他从二十五楼的机房逃到二十四楼的会议室偷到U盘,乘电梯到五楼,再从窗口跳下去,这一路上,兴云庄都有监控,哼,他还想逃,他——”

龙啸云发出一声惊讶的短音,接着戛然而止,李寻欢一颗心提了起来。

龙啸云发现了什么?

不论他发现了什么,监控拍得清清楚楚,警方要找个人不难,更何况阿飞气质突出,放在人堆里一眼就能瞧见,龙啸云要是看清了,绝对不会相信他说的“脑子不灵光”、“见他可怜请他吃了顿饭”之类的鬼话。

龙啸云还在查着什么,他的神色愈发惊讶,由惊讶变得气恼,几分钟过去了,李寻欢觉得不太像看穿了他的谎言,他忍不住道:“怎么了?”

“那段时间里,监控被人停掉了。相关的监控我都查了一遍,都有暂停监控的记录,八点三十五,还有事后启动监控的记录,八点四十五,作案时间就在这十分钟之内。”龙啸云两根手指点着桌子,气愤地下结论,“有目的有计划的团伙作案。”

李寻欢叹了口气,这对阿飞来说不难,但他发觉有什么不对劲,他记得阿飞说——

我一进机房就被发现了,机房里有监控。他们防守越严,越是有问题。

既然阿飞停掉了监控,为什么还会被发现?除非阿飞漏关了机房监控,现在龙啸云又漏看了机房监控。这不太可能,阿飞最初是想用“蛊虫盒”直接黑进内网,机房是阿飞的目标,机房的监控最重要,阿飞第一个要关的、龙啸云第一个检查的应该都是它,两人都把它漏了怎么着都说不通。

李寻欢不及细想,放在桌上的手机微微震动。

一条微信,微信名是“飞剑客”。

吃饭时李寻欢并没有加阿飞的微信,他看了看手机电量,掉电非常快。分开前,他的手机被阿飞注入了代码,阿飞在用他手机搞什么鬼?加了微信,还有——窃听?

飞剑客的微信消息:饿不饿?

李寻欢失笑,刚吃不到两小时,怎么会就饿了?

李寻欢喝着茶,回复道:饿倒不饿,就是有点渴。

飞剑客:请你喝酒。

龙啸云的笔记本发出“嗡嗡嗡”的声音,是cpu冷却风扇快速转动发出的噪声。李寻欢目光闪了闪,U盘插进了龙啸云的电脑,病毒激活了?正在做什么?

龙啸云皱眉道:“电脑怎么卡成这样了?”

李寻欢拿着手机,用手背抵着嘴唇,咳嗽了两声。咳嗽声离手机很近,他在提醒阿飞注意。李寻欢笑着道:“你这电脑有年头了。”他把手机靠近龙啸云的电脑,如果阿飞在窃听,应该会听到cpu风扇的噪声。

阿飞,李寻欢心道,低调点,龙啸云的电脑配置撑不起你的操作。

风扇声变小,渐渐听不到了。

飞剑客发来一个笑脸。

没能入得了兴云庄内网,但也许龙啸云的电脑让他有意外收获。

龙啸云捏了捏眉心道:“明天去局子里调监控,兴云庄周围每段路都有摄像,那小子跑不了。”

李寻欢清楚阿飞的事迟早要坦白,瞒龙啸云是瞒不住的,现在摄像头到处都是,更重要的是如果对龙啸云造成误导,会对警力造成浪费。但他仍然不愿暴露阿飞。李寻欢思忖着道:“啸云,我跟那孩子吃了顿饭,多少掌握了一些线索,有些事情我没有跟你说,因为我有我的考虑,不过我可以明确地讲,那孩子与兴云庄的内幕无关,但的确如你所想,这条线索很重要,你全权交由我来把控怎么样?”

龙啸云沉默良久,道:“好,这条线交给你。”他看着李寻欢的眼睛,道,“我理解。”

我理解,隐瞒与信任并非对立,我相信你有不得不隐瞒的理由,而非是对我的愚弄或怀疑。

李寻欢心里发热,他的眼神变得温湿。

龙啸云见李寻欢眼里似有感激,拍拍他的胳膊道:“本来就不是你的事,你却这么费心,怎么着都应该是我要谢你才对,嗨,咱俩之间就不该提什么谢谢。”

李寻欢冲他笑了笑,道:“好。”

龙啸云道:“今天这么晚了,要不你就睡这儿,我这儿有空房间。”

飞剑客又重复道:请你喝酒。

李寻欢对龙啸云道:“不了,晚上还有约。”他看着刚发来的微信消息,露出温柔笑意,眼里的光彩藏都藏不住。

龙啸云见了,笑道:“兄弟风流不减当年哪!”

李寻欢解释道:“是男的。”

龙啸云语气带着惊讶:“那应该是风流更胜当年哪!”

李寻欢只笑笑,不说话。

龙啸云这才真的惊讶了,他刚才大半是玩笑,可李寻欢的神情却近乎默认,这下他反而开不出玩笑了。

阿飞这边只能听到声音,看不到李寻欢的神情,李寻欢的默不作声惹得阿飞几下心跳。

李寻欢回复道:这边差不多了,你挑个地方。


今朝何朝

【飞欢现代|侦探】 -6-

拐角处,路灯的阴影里,阿飞目送着李寻欢渐渐走远。

李寻欢不紧不慢地走,那一行人也不催,他们分散开,混在路人里,不引人注意。他们刚联系过龙啸云:高高瘦瘦的,有病,脑子也他妈的有病。龙啸云回复:自己人,带他过来。

待李寻欢的背影消失在岔路口,阿飞心里骤然空了一下,接着,涌上一阵说不清的难过。

夜幕彻底降临,店铺招牌旁的小灯投在地上照出旋转的大大的广告图案。小吃街喧嚣嘈杂,吆喝生意的、讨价还价的、喝着冰镇凉啤吹牛胡侃的、结伴吃夜宵的学生、炒酸奶摊前眼巴巴看着的小孩、用两根吸管比赛喝同一杯果茶的情侣……烟火、温暖、平凡、尘埃,满满当当地围拥着阿飞,阿飞却看到他们在远离,以自己为原点,退潮一般,朝...

拐角处,路灯的阴影里,阿飞目送着李寻欢渐渐走远。

李寻欢不紧不慢地走,那一行人也不催,他们分散开,混在路人里,不引人注意。他们刚联系过龙啸云:高高瘦瘦的,有病,脑子也他妈的有病。龙啸云回复:自己人,带他过来。

待李寻欢的背影消失在岔路口,阿飞心里骤然空了一下,接着,涌上一阵说不清的难过。

夜幕彻底降临,店铺招牌旁的小灯投在地上照出旋转的大大的广告图案。小吃街喧嚣嘈杂,吆喝生意的、讨价还价的、喝着冰镇凉啤吹牛胡侃的、结伴吃夜宵的学生、炒酸奶摊前眼巴巴看着的小孩、用两根吸管比赛喝同一杯果茶的情侣……烟火、温暖、平凡、尘埃,满满当当地围拥着阿飞,阿飞却看到他们在远离,以自己为原点,退潮一般,朝四面退去,只剩下他,就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荒地,如同遇到李寻欢之前的每时每刻,即使身在民间,心也在荒野。不同的是,他变得有所留恋,正因为留恋着什么,他第一次为孤独感到难过。

这是抽象层面的难过,所幸还有具体的、实际的难过让他得以从抽象难过中抽身:事情因他而起,他们要抓的是他,而他在李寻欢的配合下脱身,袖手旁观地让他们带走了李寻欢。

阿飞一阵心烦意乱。李寻欢会对他失望,认为他不值得相交。他不得不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让自己的身体和头脑冷静下来。他一向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现在事态紧急,却臆想出误解,并且为此忧心忡忡,他有点搞不懂自己了。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这么做是出于对李寻欢的一番试探之后的权衡,就目前看来,他仍然认为是最优的解法。

酒桌上,意识到李寻欢要去找龙啸云后,阿飞沉默地给他添满了酒。

李寻欢去找龙啸云,这件事不可控因素很多,龙啸云对李寻欢有多重要?李寻欢对龙啸云有多重要?龙啸云是好是坏?龙啸云对李寻欢是好是坏?李寻欢知晓了阿飞的计划会作何反应?参与阿飞的计划,就意味着背叛龙啸云,李寻欢怎么会答应?就算他勉强答应,怎么可能尽心尽力?李寻欢与阿飞喝过酒,他带U盘回兴云庄,龙啸云如何不起疑?就算龙啸云不起疑,可李寻欢利用了他的信任,又要如何自处?……这些不确定像乱麻一样绕作一团,有的互相牵制,有的互为因果,稍有偏差就可能导致不同的走向,可能走向极好,也可能走向极坏。

阿飞缓缓夹起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他嚼得很轻很慢,思维却很迅速,正确的决断无法基于不确定,要想快速决断,就要在众多不确定中找确定。

阿飞抬起脸,他看到了李寻欢的双眼,已明白再问什么“龙啸云如何如何”、劝什么“物是人非”都是多余的了。提及龙啸云,李寻欢在最初的激动过后,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有苦有痛有感有伤,又被一层平和的哑光覆盖,变得渺远,却因欲盖弥彰更显情深。阿飞不曾对谁产生过如此之深的情义,但他见过,几年前,有人只凭一个名字,一点荒谬的、绝不可能的希望,就从地球的另一面千里万里地赶过来,他每念及此,就为自己的无知无心感到残忍。同时,他感到悲哀,为他们的曾经拥有,而不是为自己的从未有过,他并不认为后者有什么可悲哀的。现在的他已不会像当年那样直直问出“你跟他到底什么关系”,他不再向李寻欢质疑龙啸云,他也确实没有证据。他脸上的表情尽量冷漠,这种时候,冷漠才是最不伤人的。

好在有了第一个确定点:龙啸云遇到麻烦,李寻欢是无论如何都要去的。这个确定点看似让人无法作为,却让阿飞的思路一下子明朗了很多:其实站在李寻欢的角度,参与阿飞的计划并非是背叛龙啸云。既然李寻欢认定龙啸云在兴云庄卧底,那么只有探得连龙啸云都不知道的兴云庄的秘密才能帮得了龙啸云,而阿飞的手里的U盘是很高效的工具,值得一试。因此,与阿飞原本的顾虑恰恰相反——对于入侵兴云庄内网,阿飞是无意间嗅出不对、好奇心驱使,李寻欢却是要解救他的好兄弟,他只会比阿飞还要急切,还要尽心尽力。

但光是尽心尽力是不够的,于是阿飞拿出U盘,第一次向李寻欢展示了他从兴云庄偷的东西。“既然要找龙啸云,就顺便还给他。既然你认为他是好人……”

李寻欢以为阿飞想蒙混自己帮他做事,他没想到的是,如果他毫不怀疑,欣然接受,阿飞会立刻推开他的手,收回U盘,攥进手里,不等他发问就冲出去。接下来将会是:众人围堵、阿飞难敌、被擒、挣扎、U盘掉出、众人去抢、阿飞拔出匕首、虚晃一刀、闪身逃脱。

如果没有碰上李寻欢,这就是他的原计划,如果李寻欢没能看穿他,他就照原计划行事。那么,当年连王怜花都高看一眼的李寻欢现在在阿飞眼里只能落得“不过如此”的评价。一个“不过如此”的队友反而会坏了事,倒不如分个清楚:你找你的龙啸云,我探我的兴云庄。

好个骄傲又倔强的少年!

然而,李寻欢的眼光之毒让这个骄傲少年不得不——不知是该笑还是该腹诽。

从相遇开始,阿飞的异常没能躲得过李寻欢的眼睛,不仅对阿飞在他眼皮底下动的心思了如指掌,还还原出阿飞在他视线之外的所作所为。揭穿阿飞之后,李寻欢微微笑着看他,仍然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样子。

不行,阿飞觉得必须先腹诽一把。老狐狸真够狡猾的。

至于拉老狐狸入伙有什么好处。原计划有个关键缺陷,入侵兴云庄内网需要将U盘插入一台接入了内网的机器,他们抢走U盘之后,如何处理不得而知,也许只是把它锁进抽屉,不了了之,这样还是过于被动了,相比之下,李寻欢的参与提高了主观能动性,而提高能动性是增加了胜率还是弄巧成拙,就要看李寻欢的了。

阿飞仍继续嚼着花生米,他不着急劝李寻欢,他已明白探秘兴云庄不仅是他希望的,更是李寻欢想要的。果然,李寻欢伸手接过U盘。

狡猾的狼。

在去兴云庄的路上,李寻欢回想酒桌上阿飞的言行,这才回味过来阿飞动的那些心思。李寻欢心里苦笑,但是“狡猾”一词还是没能顺利地从脑中蹦出来。这孩子有个神奇的特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能给人以“老实”的印象,这完全出乎他的天然气质,虽然他那太过聪明的脑子在快速酝酿权衡,他那张太过英俊的脸也跟“老实”不搭边。可是,狼到底是狡猾的,未必在老狐狸之下。

路边的霓虹灯闪着红光,李寻欢苍白的脸颊现在看起来红红的,眼睛也有些红,但这跟红色的霓虹灯没有关系,他是太激动了。一个多年寂寞的人,突然遇见一个深深契合他的人,如果你能理解由此产生的炽热的真诚,就不难理解他的激动了。他与阿飞的人生经历可说是毫无相似度,两个几乎陌生的人却重现了对方的想法,并在行动上达成了奇异的默契。如果没有兴云庄的事,他一定让阿飞把梅酒换成白酒,拉着阿飞喝到大半夜(阿飞考虑此处不宜饮酒,只点了梅酒给李寻欢下饭),但如果没有兴云庄,他们很可能不会相遇。

事情总是如此的不巧又如此的巧。


doctorjintaozhu

美国疫情记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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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涛2020年5月19日于新泽西


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统计,截至5月18日美东时间晚上八点半,全球病毒感染者近490万人。全世界每天新感染的人数在10万左右。照此下去,估计到今年八月全世界感染人数会超1000万。全球因新冠病毒死亡的人数已近323,000人。按照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实际死亡人数可能比统计数要多60%。这是他们根据德国、丹麦等许多国家的死亡人数的调查得到的结论,因为有许多人在得了病后不愿去医院,结果死在家里。如果这一结论成立,那么实际死亡已达50万左右。这是一个令人痛心和不安的数字。


人类与病毒的斗争其实是一场战争。战争之道无非攻与守。攻与守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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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涛2020年5月19日于新泽西


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统计,截至5月18日美东时间晚上八点半,全球病毒感染者近490万人。全世界每天新感染的人数在10万左右。照此下去,估计到今年八月全世界感染人数会超1000万。全球因新冠病毒死亡的人数已近323,000人。按照英国金融时报的报道,实际死亡人数可能比统计数要多60%。这是他们根据德国、丹麦等许多国家的死亡人数的调查得到的结论,因为有许多人在得了病后不愿去医院,结果死在家里。如果这一结论成立,那么实际死亡已达50万左右。这是一个令人痛心和不安的数字。


人类与病毒的斗争其实是一场战争。战争之道无非攻与守。攻与守这两者中的任何一种达到完美,那么这场战争就胜利了。攻的完美境界是找到一种彻底有效的治疗手段。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治疗方法,使得我们能像对待普通感冒一样地对待新冠病毒,那么这样的治疗就是真正有效的。有了这样的治疗手段,我们才可以说新冠病毒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根据川总的讲话,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已经批准了130种治疗手段。另外450种正在规划之中。目前获得批准的治疗手段只能对某些病人具有一定程度的有效性,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找到真正有效的能彻底治愈病毒的方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众将上下而求索。美国联邦政府已经拨款100亿美元用于医学研究。当然我们相信,终有一天某一位科学家突然灵光乍现,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但这一过程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

 

守的最高境界是疫苗。一种疫苗的产生需要经过临床前发展和临床发展两个阶段。临床前发展包括四个方面:确立相关抗体,创造疫苗的基本概念,评估疫苗在试管中和动物身上的有效性,按照好的标准制造疫苗。后临床发展阶段包括四个过程。第一期主要进行小规模的人体试验,以此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人体的反应。第二期将扩大人体试验的规模,以此评估疫苗对人工感染的反应。此外这一期还将研究疫苗的副作用。第三期是比第二期更大规模的人体试验。这一期的试验将在不同的试验地点展开。主要评估疫苗在自然疾病状态的有效性。如果疫苗在第三期仍然被证明有效,那么制造商将向政府部门申请许可证。

 

一个新疫苗的发展同样旷日持久,一般需要四年的时间。川总团队的著名传染病专家福奇医生估计,新冠病毒的疫苗的完成需要至少12到18个月的时间。这显然超越了川总所能容忍的极限。因此,5月15日,也即上周五,川普总统成立了超光速行动组(OperationWarp Speed)。行动组包括了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等联邦机构的专家。这个行动组实质上是卫生和人力资源部和国防部的一次空前的合作。军队的介入是为了保障后勤。担任超光速行动组首席科学家的是著名免疫学家孟席夫-施洛维(MocefSaloui)。他原是比利时蒙斯大学的教授。后来他离职进入私企工作。在过去的10年里,他共参与发明了14种新的疫苗。军方参与行动组的是四星级将军古斯-佩尔纳(GusPerna)。他目前是美国陆军物资司令部司令。他的任务是保障疫苗生产的后勤供给和运输。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5月16日公布的数据,目前全世界共有118个疫苗在研制中。其中8种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中国拥有8个中的4个疫苗,美国3个,英国1个。所有这些疫苗的研制都是采用不同的生物技术,诸如DNA,RNA, 和不可复制病毒载体技术等。川总的超光速行动组已经从世界各国的100多种疫苗中选取了14种疫苗。这14种疫苗最后是否会获得成功,还是个未知数。在正常情况下,制药公司必须在测试成功后,向监管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才开始生产。如果走这样的常规路线,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川总采取非常规模式。从现在开始,超光速行动组将对14种疫苗进行研究,选取最顶级的几种,现在就开始生产。一旦某一种疫苗获得批准,那么立马由国防部动用军队运输工具,将几千万疫苗送到全国各地。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如果所有的疫苗都不成功,那么生产的几千万支甚至可能是上亿支疫苗就权当浪费了。但如果获得成功,获得的收益也很高。因为这至少缩减了一年的时间,可以挽救许多的生命,也能保障经济的安全运行。总之,为了疫苗,川总是不惜一切经济代价的。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

 

5月18日, 美国Moderna公司公布了它的新冠疫苗一期实验结果,显示该公司的mRNA疫苗在所有的实验者身上产生了抗体。45名参试者被分成三组。每组15人。三组分别接受25微克,100微克,或250微克的剂量。每个人接受疫苗两次,时间间隔为28天。每次都是通过肌肉注射。在第43天,也就是第二次注射后的两个礼拜,接受25微克的这一组的抗体达到了新冠病毒患病痊愈后的抗体量。接受100微克的抗体量明显超过接受25微克的那组试验者。因此,Moderna公司的疫苗成功通过一期测试,开始进入第二期试验。第二期的参试者为600人。第三期试验将在今年7月开始。第三期将扩大到几千人。

 

Moderna公司疫苗一期试验的成功仿佛给美国股市打了强心针。5月18日我五点半就起床了。当时美国股市的道琼斯期货指数涨了400点左右。Moderna公司的消息公布后,道琼斯期货立马飙涨800点。收盘时,道琼斯三十种工业股价指数上涨了912点,或者说上涨3.85%。标准普尔500上涨了3.15%。纳斯达克上涨了2.44%。这是自四月以来最大的单日涨幅。欧洲股市比美国股市更疯狂。德国法兰克福股市指数DAX上涨了5.67%。英国伦敦股市FTSE指数上涨了4.29%。Moderna生物技术公司的股票表现尤为靓丽,上跳13.31美元,飞涨20%。由此可见,新冠病毒疫苗对于世界经济的重要性。


今天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认为,疫苗初期试验的成功并不等于真正的成功。它以2015年法国制药公司赛诺菲研制的登革热疫苗为例。当时该疫苗已经通过多项研究试验。但菲律宾的一些儿童接种后,感染了更严重的登革热。川总团队安东尼-福奇(AnthonyFauci)医生认为,冠状病毒疫苗可能会遭受同样的问题。另外疫苗的副作用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有些疫苗的副作用造成的伤害比病毒本身的危害更大。新冠病毒疫苗必须通过副作用的检验。纽约时报是川总的死对头,任何有利于川总的消息,他们总是试图寻找一些反例。但撇开纽约时报的政治考量,他们提出的警示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一反例至少说明疫苗研制所具有的挑战性。一种成功的疫苗必须过五关斩六将。今天(5月19日),道琼斯又下跌390点。布隆伯格(Bloomberg)新闻报道说,华尔街股市下跌的原因是有专家对Moderna的试验结果提出质疑。他们认为Moderna公司只公布结论而不公布数据,违反常规做法,难于让人信服。正是成也疫苗,败也疫苗。

 

对付病毒,必须攻守兼备,即治疗和预防双管齐下。由于研制药物的过程比研制疫苗的过程更为漫长,更具有不决定性。因此短期内,人们把战胜病毒的希望寄托在疫苗的研制上。如果研制疫苗成功的概率为1%,那么现在正在研制的118种疫苗中我们可以期望至少有一种会获得成功。如果成功的概率为0.5%,那么我们有可能幸运地获得一种成功的疫苗,也可能全军覆没。但即便只有0.5%的成功概率,当正在研制的疫苗达到200种时,我们就能期望一种获得成功。绳锯木断,滴水穿石。更何况我们拥有现代科学这把利刃。通过世界各国的合作,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不断增加疫苗研制的数目,我们终将找到某个突破口,吹响战胜病毒的号角。

 

 


探花的小飞刀

【飞欢】--- 刀剑如梦 第四十一章 说说原著李寻欢与阿飞

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的爱情备受争议,却几乎没有人不被李寻欢和阿飞之间的友情打动。


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催生了一大堆腐女,打着鸡血似地产粮,MV,同人文,COS剧,变着法子把他俩凑成一对、生死相随才满意。


其实对于李寻欢与阿飞之间的感情,我并不太愿意用“爱情”这个词,因为感觉那样的定义太狭隘,远远不能概括他们之间的那种灵魂牵绊和知己之感。


爱情这个词实在被拔得太高,作为自私又软弱的人类,有太多时候所谓的爱情只是xing欲、占有,征服、索取、需要、不甘等等不那么美好的感情的综合,因为我爱你,所以你也要爱我;和我在一起,你的眼睛便只能看着我;如果你对着别人笑,即使...

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的爱情备受争议,却几乎没有人不被李寻欢和阿飞之间的友情打动。


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催生了一大堆腐女,打着鸡血似地产粮,MV,同人文,COS剧,变着法子把他俩凑成一对、生死相随才满意。


其实对于李寻欢与阿飞之间的感情,我并不太愿意用“爱情”这个词,因为感觉那样的定义太狭隘,远远不能概括他们之间的那种灵魂牵绊和知己之感。


爱情这个词实在被拔得太高,作为自私又软弱的人类,有太多时候所谓的爱情只是xing欲、占有,征服、索取、需要、不甘等等不那么美好的感情的综合,因为我爱你,所以你也要爱我;和我在一起,你的眼睛便只能看着我;如果你对着别人笑,即使只是出于友情,我也会嫉妒。


晋江上一堆囚禁、QJ、虐恋情深文,不少作者一面说这是不对的,一面很少让加害者出局,十篇中有九篇HE,典型的言若有憾、心实喜之。


可是人是感情动物,单方面掠夺是行不通的,强硬占有一般只会带来恨,所以,不那么偏执、情商不那么低的人,通常知道不能强迫,必须以心换心,于是,为了获取对方的爱,也愿意付出很多,但最终目的是满足自己。所谓通过爱对方来爱自己。


很多人认为,爱情是自私的,便是这种情感的反映。


一旦得不到,恨与不甘就像毒蛇一样占据了心灵,带来无尽痛苦,怨恨一段时间后肯遗忘的算是好的,至于泼硫酸,捅刀子,采用种种手段报复对方的,也实在并不罕见。


龙啸云没舍得向林诗音泼硫酸,他把怨恨一股脑地泼向了林诗音爱的男人。


李寻欢在人命关天的时候在爱情上退让了一下,若是他不爱林诗音,可能没人会指责他,因为既然不爱,退出天经地义。可是,就因为他爱林诗音,而林诗音也一直”爱“着他,他的行为便变成了罪大恶极,群情汹汹,将李寻欢骂成了千古渣男,林诗音的人生悲剧,龙啸云的人生悲剧统统算在李寻欢头上。


可是,林诗音又真的爱李寻欢吗?她的感情,除了不能看李寻欢死这一条勉强跟爱沾点边以外,哪一条我都没看出可以用“爱“这个字来形容。最多最多,是依赖和需要,还是忘了对方也是人,也有自己的需要的那种。


他变渣了,你甩掉了他,已是他应得的报复,可是,你有什么权利去要求更多?有什么权利要求他不能再让你看见?


说得难听点,他有变渣的权利,你的情感需要,他没有这个义务去满足。


如果因为他不爱你了,你所有的人生幸福就被剥夺了,那是你自己有病。人家既没毁你的容,也没夺取你的贞操,让你伤了一次心还赔上所有家产,还要咋的?还得滚出你的视线永远不许回来?就是公主也不见得这么霸道。


在很多人心中,如果你爱我,却把别的东西看得比我重,那是不可原谅的。为了仇恨也许可以体谅,若是因为把机会让给别人而退出,那简直是可恨之极。


典型的恃”爱“行凶。


这样的爱情,我实在既不想讴歌,也不想赞美。仅仅是作为一个读者,看到这样的”爱“也为李寻欢叹息。


相反,飞欢之间,完全看不到这种负面的东西。他们从一开始,便愿意为对方付出所有,而不是自私地索取。即便中间有断义那一段,阿飞过分的行为也更像是感情不被父亲理解的孩子被逼到极处的反抗,而不是真正的情感付出不对等。


但是,用“友情”两个字来形容飞欢之间的感情,同样觉得不足,意犹未尽。


李寻欢与许多人有友情,他与郭嵩阳之间,有没有?有。郭嵩阳说的那些话,也堪称知己,说二人之间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不夸张吧?李寻欢与孙驼子之间,有没有?有。两人朝夕见面近三年,喝酒吹牛,李寻欢生病的时候孙驼子照顾,李寻欢为了孙驼子,明知是上官金虹的圈套,还是毅然决然走进门。至于李寻欢与铁传甲之间,更是不用提,许多人为小李死了,但是只有铁传甲的死,让他流泪了。(不是小李心硬,是男儿有泪不轻弹)。


 但是,这与他对阿飞,是不同的。


纵观原著,有很多人是跟小李打交道后,被小李的人格所感,进而喜欢尊敬他,愿意为他付出,或者因为嫉恨,想置他于死地而后快。在情感关系中,小李是非常感恩并且宽容的。要成为他的朋友, 并不难。


但只有两个人,什么也没做,却一相遇就吸引了李寻欢并被他怜惜着,后来甚至伤了李寻欢很多次心,却始终被他牵挂着的。


这两个人,女的是林诗音,男的,是阿飞。


李寻欢对林诗音与阿飞的感情,书中几乎是并行的两条线。(尽管一条让人看得郁闷揪心,一条让人看得微笑和热血沸腾)


看看小李与林诗音的相遇------“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看看小李与阿飞的相遇-------


(看见脚印),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道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听见脚步声)“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看到背影时的感觉)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看到阿飞脸时的感觉)”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然后小李怎么主动勾搭的,被拒绝了还怎么引得人家答应请他喝酒的,我们都知道啦。


小李与阿飞的相遇,古龙所给的笔墨比李林相遇重得多,也许,是因为阿飞最终在李寻欢生命中占据的位置,比林诗音重得多。


(到小酒馆后)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看见门外的阿飞)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这时阿飞还什么也没做呢,已经如此牵动小李的心。


小李对阿飞的心疼怜惜,从来都不是因为阿飞为他做了什么,而是仅仅因为阿飞这个人,阿飞什么也不必做,单是站在那里就足够吸引他-----如果这是男女相遇,谁特么说这不是爱情的萌芽,我跟谁急。


当然,后面阿飞表现出来的种种金子般宝贵的特质,那是喜上加喜,于是小李的心彻底沦陷了。


篇幅有限不多说,但是,小李中毒垂死的时候,除了惦记林诗音,就是只恨此后再也见不到那可爱的少年了。分别近三年后去找阿飞时,”想到阿飞那英俊瘦削的脸,那明亮锐利的眼睛,那孤傲倔强的表情,李寻欢的血都似已沸腾了起来。但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还是他那难得见到的笑容,还有他那颗隐藏在冰雪后的火热的心! 近乡情怯。李寻欢此刻正有这种心情,没有到这里的时候,他恨不得一步就赶到这里,到了这里,他反而像是有些不敢去看阿飞了。“  如果说这段话是描写一个恋爱中的少年要去见久别重逢的意中人时激动,期待,忐忑的心态的,有丝毫违和吗?


而阿飞对李寻欢呢?他对李寻欢的感情,仅仅是因为李寻欢救了他吗?古大同样给了很多的笔墨------


(看见李寻欢咳嗽时)”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漫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去救李寻欢时)李寻欢笑了笑,道:“无论你是对是错,我都同样感激你。”   他一开口说话,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凝注着他,过了半晌,缓缓转过身,面对着赵正义,道:“我只后悔一件事,上次我为何不杀了你!” 


(再次去救李寻欢时)堆得像是小山般的柴木下,蜷伏着一个人,也不知是已晕迷,还是已睡着。   一见到他身上那件貂裘,阿飞胸中的热血就沸腾了起来,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会对这人生出如此深厚的友情。   他一步窜过去,嗄声道:“你……” 


(梅花盗案后两人分别时)两人还是面对面地站着,明亮的眸子里已有了雾。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只有雾——李寻欢忽又笑了笑,道:“起雾了,明天一定是好天气。” 阿飞道:“是。”  他只觉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连声音都发不出。他没有再说第二个字,就转身飞掠而去,只剩下李寻欢一个人,一个人动也不动地站在黑暗里。


阿飞的沉默凝视,比他数次为李寻欢拼命还有份量,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有之义,而他沉默里的心疼,凝视里的不舍才让我觉得回肠荡气,低徊不已。


爱,是一种心疼。


如果你说爱一个人,却不心疼他,我绝不承认那是爱。


很遗憾,林诗音的“爱”便给我这种感觉。李寻欢的苍白、憔悴、咳嗽、落魄有没有在她心中激起过涟漪,我看不见。小李在柴房吐的那口血使他的感情再也藏不住,林诗音也知道他不肯走是为了怕她伤心,可是,他得到的还是-------林诗音望着他,忽也嘶声笑了起来,道:“他害了你,你还要替他说话,很好,你的确很够朋友,但你知不知道我也是人……你对不对得起我?”  还是埋怨啊,难怪李寻欢又只能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出了血。 


爱,也是一种信任。 


看阿飞是怎么对李寻欢的,只不过见了两面,阿飞就绝不相信李寻欢是梅花盗,拼了命地救他。后文即使两次听林仙儿的话不告而别,可是林仙儿污蔑李寻欢踢破她房门非礼她的时候,阿飞怎么说的-------


阿飞忽然转回头,瞪着她,一字字道:“那件事你永远莫要再说了,好不好?”   林仙儿温柔地一笑,道:“其实我早已原谅他了,因为他是你的朋友。”  阿飞目中露出了痛苦之色,垂下头,缓缓道:“我没有朋友……我只有你。” 


很明显,对林仙儿的话,阿飞一个字也不相信。不拆穿林仙儿,不过是舍不得离开她,但是后面我没有朋友那句话已经充分显示了他对李寻欢的愧疚。


后来与小李断义,林仙儿说李寻欢对阿飞好只因为这世上惟有阿飞才能真正帮助他的时候,阿飞又是怎么说的-------


阿飞沉默了很久,突然道:“你回过头来!” 


阿飞道:“我要你明白,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


即使误会李寻欢只因为偏见就要杀林仙儿,愤怒地绝交断义,用最残忍的话刺伤李寻欢,阿飞对李寻欢的人格却从未有一丝怀疑!


相比之下,林诗音的表现让我没法儿看。


从毫不怀疑地相信李寻欢变成一个花心渣男,到相信龙小云说的李寻欢知道他的身份依然伤他,到要求李寻欢不去找林仙儿,到在柴房指责李寻欢失信去找林仙儿,小李在她心中完全就是个渣。


那段著名的“你是不是梅花盗”,说什么绝不相信,问出“你是不是梅花盗”已是侮辱,后面说出“不管你是不是梅花盗,我都放你走”更是补刀,最关键的是,最后那句“只求你这次走了后,莫要再回来了,永远莫要再回来了”,正常朋友不是该说“你若不是,我该怎么做才能帮你洗清你的冤屈“之类的吗, 更何况是心中还爱着的人?她心中到底有多怀疑小李是梅花盗,以至要说出让小李永远莫要回来这种话来?还是她就认为小李不管爱不爱她,天经地义就该为了她抛弃家园和祠堂、流浪一世? 


看到那里,作为一个读者,我也几乎为李寻欢吐血。


他怎么能经受这一次又一次伤害,仍然对她怜惜如初,自身已经被龙啸云和上官金虹逼到极处,朋友死的死,走的走,人如黄花瘦,木立在西风里,心里想的仍然是“诗音,诗音……你实在太苦,你实在已受尽了折磨。”然后又弯下腰不停地咳嗽,咳出了血!


是前世无意害死了她,才会被这样”爱“着吧,恨打造的短刃只能割伤皮肤,”爱“铸就的长刀才能刺穿灵魂。(知乎网友赵钢)


对比之下,我实在没法不原谅阿飞的断义对李寻欢的伤害。因为,他也许在林仙儿的事上没有足够信任李寻欢,可是,他为什么会爱上林仙儿?


阿飞最初对林仙儿冷得像石头,林仙儿用什么才能留住他离去的脚步的?---------


林仙儿突又唤道:“等一等,我还有话说。”   阿飞这次根本连头都不回了。   林仙儿冷冷道:“我……我想问你,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得到你?”   阿飞道:“你不必找我。” 


林仙儿眼波转动,道:“那么,李寻欢有什么不测,我该去告诉谁呢?”   阿飞骤然回过头,道:“你知不知道西门外的沈家祠堂?” 


--------用的是阿飞对李寻欢的感情。


后来她又是用什么一步一步打动阿飞,使阿飞逐渐认为她是个很好的女孩的?


(阿飞受伤被林仙儿救回冷香小筑)阿飞望着屋顶,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说话了。   林仙儿柔声道:“你在想什么?”   阿飞道:“你说他路上绝不会有危险?” 


  林仙儿笑道:“绝不会,有心眉大师和田七保护他,谁敢碰他一根手指?”   她轻抚着阿飞的头发,道:“你要相信我,就放心睡吧,我就在这里,绝不会走的。” 


  阿飞凝注着她,她眼波是那么温柔,那么真挚。   阿飞的眼帘终于缓缓合起。 


(听说李寻欢被困在少林后)林仙儿握住了阿飞的手,柔声道:“就算他们说的不假,李寻欢现在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你若去了,反而会令他分心,少林弟子若是以你来要挟他,他也一定会不顾一切出来救你的,那么你非但不是去救他,反而是去害他了。” 


(听说阿飞想假冒梅花盗后)林仙儿垂下头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阿飞道:“但李寻欢并不是你的朋友。”   林仙儿道:“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阿飞面上露出了感激之色,却说不出话来。   林仙儿道:“你对朋友既然如此够义气,我为什么就不能呢?我虽然没有什么用,可是,两个人在一起,遇到事至少总可以商量商量,总比一个人好。” 


  阿飞忽然握住她的手,虽然还是说不出话来,但他的眼睛,他的表情,已替他说出来了。 



--------用的还是阿飞对李寻欢的感情,言语中还显得对李寻欢的人品如此了解,要是我,也会以为遇上了知己。


阿飞与林仙儿隐居两年,却始终不肯娶她,他心中是有最后一道防线的,那么,又是什么使林仙儿在他心中彻底变成圣女的? 


--------(林仙儿发现李寻欢不能死,否则她就对上官金虹彻底失去价值,决定让阿飞去救李寻欢)林仙儿轻抚着他的手,道:“我本不愿你再使剑,再杀人,更不愿你去冒险,可是为了李大哥……我……我不能不让你去,我不能那么自私。”   阿飞瞧着她,目中充满了感激。 


是因为对李寻欢的感情,阿飞才一步一步落入林仙儿的陷阱,最终把她认为圣女,并为李寻欢始终不肯原谅林仙儿而愤怒委屈,才引发那次撕逼。


便是说出那样的狠话后,他心中想的还是向小李证明林仙儿是值得爱的----------


林仙儿黯然道:“可是,你为什么不想想,他(李寻欢)总是要你为他杀人,我只不过是要你为我活下去,我对你难道不比他好得多?” 


阿飞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可是,我不能让他觉得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就会消沉,我一定要他明白,我只有跟你在一起,才能振作!” 


李寻欢在他心中什么地位,还用得着说吗? 


林仙儿也许能用言语留住他,李寻欢却什么也不用说--------


“   望着荆无命逐渐远去的背影,阿飞突然觉得胸中一阵热血上涌,忍不住就要跳下土山,追上去。   但就在这时,突然有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拉住了他。 


  这是只很稳定的手,瘦削而有力。   阿飞回过头,就看到了李寻欢那对充满了友情和对生命热爱的眼睛。 


  能拉住阿飞的并不是这只手,而是这双眼睛。”



阿飞对李寻欢的感情,他从未说出来。大部分时候他只是沉默凝视。因为,那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瞧见李寻欢的白发与皱纹,便足以让阿飞热泪盈眶。除了爱,谁会细细凝视一个睡着了人,并且热泪夺眶而出?


而李寻欢对阿飞的感情,岂非也是同样?


千千万万人中,只有阿飞,是让他从心底疼惜,也让他心底发出微笑的那个。


林诗音,他是心疼的,却只剩下永永远远的痛。其实感觉小李后来对林诗音的爱,也已不是男女之情,他痛苦的是看见林诗音家里没个男人就活得那么凄凉,而他再不能将林诗音置于他的羽翼之下保护。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安于被摈弃在林诗音的天地之外,即使与龙啸云兄弟感情已彻底破裂,连见也不想见龙啸云了,却从未想过离经叛道带她走,还是觉得只要龙啸云对林诗音的心没变,就可以原谅。


也许在出走前,他已经隐隐意识到了两人之间天堑般的鸿沟,只不过一直在欺骗自己。回关后两个人的交流,小李的表情永远是无语,苦笑,吐血。看不见她的时候,小李的心境永远是愧疚,担心,忧痛,感伤。夜访兴云庄能让他一夜白头,与郭嵩阳的决斗林诗音凄凉的一现能让他不顾原则主动认输。


而阿飞带给他的是什么? “惊喜,柔声,凝注,笑道”等字眼在两人交集的过程中反复出现,这少年,让他看到人世还有愉快,生命依然值得留恋。


原著中李寻欢和林诗音撕了好几次,说了好多狠话,但只有跟阿飞撕的那一场,他任何狠话都没忍心说,眼泪只能往心里流,吐的血却把衣袖都染红。情感激烈的程度,已经超过了对林诗音。


李寻欢爱不爱阿飞,阿飞爱不爱李寻欢?这个问题其实不用争辩,古龙已经明确回答了。原著里有这么两段:”夜。   夜市。   夜市永远是热闹的,夜市中永远有各式各样不同的人。 


  但李寻欢却觉得这世上仿佛已只剩下他一个人,根本没有别人存在。   因为他所爱的人都离得他很远,太远了,仿佛已变得很漂渺,很虚幻,他几乎已不能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他已听到龙啸云父子的消息,可是——   林诗音呢?  没有踪迹,没有消息,只有思念,永恒的思念。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然后小李敲杯低吟、大笑 (那一段简直让人心疼死),下面紧接着就是这一段,

 

  ”阿飞呢?  这半天,李寻欢一直都在寻找,打听。   没有人知道阿飞到哪里去了,谁也没有看到这么样一个人。   李寻欢当然想不到阿飞竟到了金钱帮的总部。 


  就算他想到,也不知那地方在何处。 “


不能再明确了,阿飞在李寻欢心里的位置,是与林诗音对应的,都是他爱的人。对林诗音,李寻欢始终活在回忆当中,消极地思念,两人都没有改变现状的念头。对阿飞,李寻欢却是主动得不能再主动,寻找,思念,包容,引导,林诗音是属于过去的,而阿飞,才是他的当下。



再看这一段-----------林诗音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也许不错,可是,他(阿飞)已堕落很久,又怎能在短短一个时辰中振作起来?” 


   孙小红道:“为了别的原因,他当然不能,但为了李寻欢,他也许能的。” 


         她缓缓接着道:“一个人为了他自己所爱的人,往往就能做出许多他平日做不到的事。”


至于阿飞在边城中的宣言,那简直是振聋发聩,无论如何说他二人只是纯友情我都不信了,你几时见过一个人因为朋友、兄弟、闺蜜死了就要再不见人的?就是爱人死了这样的也不多见吧?


所以,小李对阿飞来说,是他的信仰,是他的灯火,是他的一切。李寻欢活着,这世界便值得留恋,李寻欢若死了,阿飞也便失去再被其他人看见的兴趣。


这种感情,实在已难以用”友情“或”爱情“来概括,只能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最美好最令人向往的那种,他们的感情,超越了人性的自私与狭隘,跟性别无关,跟年龄无关,光芒足以照耀千古。


李寻欢和阿飞之间的感情,本已用不着他人评说,更用不着腐女们把他们凑在一起。写飞欢,不过是我们的私心,希望他们不再为了任何人、任何事离开对方,希望他们朝朝暮暮,抬起头就能看见对方温柔的笑容,而不是只在对方生死攸关的时候才出现。希望他们能比任何人更亲密,而不是总有其他人夹在他们中间。


因为,他们值得最好的。


而他们对彼此来说,便是最好的。


江灯

【飞欢飞】见家长

漫天飞雪。

雪已经下了整整三天,仿佛还要继续下去,没有半分停的意思。

可惜时间是无情的,它的流逝并不会因为风雪而放缓脚步。

阿飞很早就明白这样的无情,所以他的脚步从不曾放缓,在风雪面前也是一样。

即使比风雪更残酷的事情,他也绝不退缩。

——比如分别,同李寻欢的分别。

桌上有酒,却只有一壶,并不多。

自从金钱帮那次沉痛又狼狈的经历后,阿飞就很少喝酒。

一壶酒,简直是刚刚好。

备酒的不是阿飞,而是李寻欢。

阿飞瞧着桌上的唯一一壶酒,眼中迸发出奇异的光彩。

这是最该饮酒的时候,千尊万盏也只嫌不够。

一个酒鬼在这种时候若肯克制自己,其中蕴藏的东西远比千言万语更让人安心且愉快。...

漫天飞雪。

雪已经下了整整三天,仿佛还要继续下去,没有半分停的意思。

可惜时间是无情的,它的流逝并不会因为风雪而放缓脚步。

阿飞很早就明白这样的无情,所以他的脚步从不曾放缓,在风雪面前也是一样。

即使比风雪更残酷的事情,他也绝不退缩。

——比如分别,同李寻欢的分别。

桌上有酒,却只有一壶,并不多。

自从金钱帮那次沉痛又狼狈的经历后,阿飞就很少喝酒。

一壶酒,简直是刚刚好。

备酒的不是阿飞,而是李寻欢。

阿飞瞧着桌上的唯一一壶酒,眼中迸发出奇异的光彩。

这是最该饮酒的时候,千尊万盏也只嫌不够。

一个酒鬼在这种时候若肯克制自己,其中蕴藏的东西远比千言万语更让人安心且愉快。

一个人高兴就该笑。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也是阿飞的道理。

阿飞就笑道:“你终于学会了照顾自己。”

看着阿飞眉眼间的笑意,李寻欢也忍不住笑道:“但我还是不会戒酒的。”

酒陪伴了李寻欢太久的岁月,帮助他逃避过太多的痛苦,实在已经融入他的骨血。

阿飞认真道:“我不劝你戒酒。你想喝酒,就该喝。”

李寻欢道:“好在我现在喝酒的理由已经少了很多,不喝酒的理由倒越来越多了。”

阿飞又笑了。他当然明白李寻欢的意思。

酒已在杯中。

阿飞放下酒壶,举杯道:“我很快就回来。”

李寻欢并没有喝酒,他认真瞧着阿飞,缓缓道:“我眼下并没有什么事情。”

北风呼啸,似野兽哀嚎。

阿飞死死盯着李寻欢,似要在他脸上盯出个洞来,“你已猜到我要去做什么。”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不想我知道,我可以不知道。”

阿飞沉默。

李寻欢并不急,举起酒杯慢慢啜饮。他从没有这么慢的喝过酒,如今却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杯已空。李寻欢抓起酒壶,倒酒。

在他的手触到壶柄时,阿飞终于开了口,一字一句道:“你肯同我去,我求之不得。”

李寻欢笑道:“好。”

杯又空,桌上只剩酒渍。

爱酒如命的探花郎怎么会洒了酒?

阿飞眸光闪了闪,却好像没看见,起身便走:“我去备车。”

李寻欢不咳不喘,脸上的笑还没有散,只道:“好。”

分别并没有真的成为分别,飞雪便更不足畏惧。

何况他们还在车里,温暖又柔软的车厢里燃着暖炉,壁上是厚实的貂裘。

李寻欢掀开帘子,瞧着外面的飞雪,感慨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日的雪和今天像极了,简直要把人埋住。”

阿飞点头道:“我记得。”

他倏尔又笑了,从脚下的坛子里舀出一勺酒,一口气喝光,“我还记得那天的酒,实在很好喝。”

李寻欢道:“自己买来的酒,滋味总是很好的。”

阿飞就道:“可我现在觉得,偶尔让别人请一请也不错。”

李寻欢大笑道:“能请你一次真的很不容易。”

阿飞笑道:“对你来说,困难的事情并不多。”

车已经停下,停在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还有路,山路。

狭窄崎岖的山路已经被大雪淹没,只有两旁被折断的枯枝能够探出些许行人的痕迹。

李寻欢走下车,苦笑道:“走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阿飞没有说话。

自从双脚踏上大地,阿飞就变得异常安静。

李寻欢看看阿飞紧握着木棍的手和紧绷的后背,也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按住阿飞的肩膀,握了握。

阿飞的身子终于放松,锐利的目光渐渐平和。

李寻欢迟疑着,“我可以在车上等你。”

阿飞摇了摇头,便迈开脚步,每一步都深深踩入雪地,留下清晰的印记。

李寻欢紧紧跟在后面,好像只不过是阿飞的一道影子。

山路也很快到了尽头。

没有路的地方,也是可以走人的。

就在阿飞第三次替李寻欢拨开碍事的枯枝时,突然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李寻欢柔声道:“你当初入关的目的和你出海的目的,是同一个。”

阿飞点头道:“是。”

李寻欢道:“那个目的并不难猜。”

阿飞道:“所以你算准了我从海上回来之后,迟早都要过来。”

李寻欢轻声道:“你第一次入关,也是这个时候。”

树木渐渐稀疏,好像有人刻意砍伐过一般。

雪还没有停,自天上飘荡着落下,落在两人的肩头,也落在两人面前的空地上。

地并不平坦,而是有一个土包。

一方坟冢。

阿飞跪下。

李寻欢竟然也跪下!

阿飞道:“你来,她会很高兴。”

――“我只希望她能早些遇见你。”

――“不论怎样,她养我已经拼尽了全力。”

――“她是个好母亲。”

阿飞说得实在平静,好像全然无关紧要。

可他的双眼,岂非早已被泪水填满?

泪落入雪里,被雪淹没。

仇怨和悲痛,也终究会被时间淹没。

希望和爱却不会。

因为他是阿飞,他的身边是李寻欢。

日头当空,又沉西山。

李寻欢起身的时候,阿飞并没有动。

李寻欢转身离开的时候,阿飞也没有回头。

当天空再次泛白的时候,阿飞终于起身。

他往回走了三十三步,就又停下,停在李寻欢面前。

在这树林间呆了一天一夜,李寻欢的脸上并没有半分疲态或不耐,双目透着碧波般的柔和。

阿飞眼中的错愕一闪而过,慢慢变成笑意。这份笑意盈满,便从眼角涌至嘴角。

李寻欢道:“来路上有一间酒肆,好像可以住宿。”

“那很好,”阿飞认真道,“我们实在该好好休息。”

雪已停下,旭日东升。


写在后面:旧文,依@spotdeer 建议改了名字,哈哈。曾用名“放下”,大约是阿飞放下了过去的苦难和沈浪与白飞飞过往的意思,不过核心当然是见家长2333333飞欢脑赛高!

探花的小飞刀

【飞欢】--- 刀剑如梦 第三十九章 爆发

许是阿飞心潮起伏中手上的力气大了些,床上的人手忽然微微一动, 英挺的眉轻轻皱起。


阿飞连忙松手,李寻欢头在枕上辗转了两下,又安静睡去。


这一侧头,阿飞看见李寻欢鬓发里沾了一片花瓣,自是方才睡在花下落上的。 


凝目注视着那片粉白片刻, 阿飞拿起李寻欢的酒袋,闷闷地开始喝。 


李寻欢虽然似乎总在喝酒, 白天就喝醉了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但是每年都有那么几个特殊的日子, 他的情绪似乎格外差些。


除了在沙漠中毒昏睡的那一年,李寻欢从未忘记带阿飞去母亲坟前祭拜, 可是他自己呢?


人生最好的十...

许是阿飞心潮起伏中手上的力气大了些,床上的人手忽然微微一动, 英挺的眉轻轻皱起。


阿飞连忙松手,李寻欢头在枕上辗转了两下,又安静睡去。


这一侧头,阿飞看见李寻欢鬓发里沾了一片花瓣,自是方才睡在花下落上的。 


凝目注视着那片粉白片刻, 阿飞拿起李寻欢的酒袋,闷闷地开始喝。 


李寻欢虽然似乎总在喝酒, 白天就喝醉了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但是每年都有那么几个特殊的日子, 他的情绪似乎格外差些。


除了在沙漠中毒昏睡的那一年,李寻欢从未忘记带阿飞去母亲坟前祭拜, 可是他自己呢?


人生最好的十年在寂寞苦寒的关外度过, 所有的思念愧疚只能压在心里, 连到父母兄长的坟前跪一跪都不能。 


所有能给的,李寻欢都给了林诗音和龙啸云。


可是,他得到的是什么?


是多年以后、青春和这花瓣一样凋逝的时候回到故园,却第二天就被诬为梅花盗? 还是在心已碎、肠已断的时候被朋友言语如刀指责亲手将心爱的人推进火坑?


这个温柔心软的人,爱着所有他能爱的,可是,有没有人真正珍惜过他?


阿飞伸指,轻轻拈去那花瓣, 灯光下微微的亮光一闪,阿飞凝目瞧去,才发现李寻欢乌黑的发间竟隐隐有几根银丝闪烁。


一刹时,阿飞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锤了一下,呆在当地,动弹不得,半晌透不过气来。


他才不过三十岁!


阿飞怎么也不能忘记,上一世他见到沈浪时,沈浪已经四十五、六的人了,可是,一头乌发漆黑整齐,面容俊朗秀逸,只是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才隐隐有些纹路, 说他才三十岁也绝不会有人怀疑。


王怜花看上去更是年轻,神采飞扬,几乎仍如少年郎模样。


那一瞬间,阿飞几乎是立刻想起了李寻欢,想起了那个待他如父亲,却比父亲更温柔的男人苍老憔悴的容颜。


他的胸中陡然升起了一股悲愤不平之意, 不但为他自己,也为了李寻欢。


这使他看向沈浪的眼光非常不善。即使后来知道沈浪其实也很无辜,感情上还是无法亲近。


因为寻找生父,使他在李寻欢生命最后时刻没能陪在他身边,这更使阿飞永远不能原谅自己。


如孤狼般游荡在那个没有了李寻欢的江湖里, 听着人们用或崇敬兴奋、或恐惧窃喜的语气谈论着逝去的小李探花和他的飞刀,  阿飞一次一次地回想,若是他没有一次一次离开李寻欢,而是跟在李寻欢身边,是不是李寻欢生命中的那些悲剧就不会一再发生? 


铁传甲就不会死,郭嵩阳也不会死, 孙驼子不会尸骨无存,那个可爱的孙小红姑娘的爷爷也不会替李寻欢去决斗死在上官金虹手上?


那一次又一次的疼痛与哀伤,没能摧毁李寻欢的意志,却终于摧毁了李寻欢早就不堪负荷的身体, 让他早早告别尘世。 


听孙小红说,李寻欢走得很平静。


在最后的日子里,他已经形销骨立,只有一双眼睛,依旧那么明亮温和。


李寻欢最后一次醒来的时候,孙小红在他床边,眼睛红肿憔悴,看见他睁眼,却露出一个美丽的笑容。


李寻欢微微叹息了一声,又笑了一笑,道:”我一辈子不愿欠别人的债,却欠了阿飞一杯喜酒,也不知道下辈子还记得不记得还。“


至于孙小红,他已经不需要说什么。 遇到这个火焰般明快热烈、勇敢又坚强的姑娘,实在是他一生的运气。


但是如果真有下一世,他还是希望不要再遇见她。她给他的太多,而他给她的却太少。


那只曾让无数人惧怕憎恨、却又给无数人带来希望、因为吐血不止而苍白得毫无血色的手,最后勉力抬起,充满歉意和怜惜地摸了摸孙小红的头发,便永远地垂落了下去。。。。。


一个人的逝去对于世界意味着什么呢?即使这是一颗伟大的灵魂?


对于世间的大部分人来说,毫无影响,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或不关心。


金钱帮的覆灭,使无数在上官金虹的阴影下惶惶不安的江湖人松了一口气,也使他们由衷尊敬感激小李探花, 李寻欢的逝去对于很多人来说的确是种不可估量的损失,他们悲痛难过,担心再有上官金虹那样冷酷的枭雄出现无人能够抗衡。


但是,也仅此而已,日子还是要照过的。数月之后,李寻欢和他的飞刀已只是偶然才被人提起。


然而,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意味着天空的太阳永远坠落了,世界即使没有因此彻底冷酷黑暗,灵魂却似在地狱的业火里被拷问,连痛苦的嘶喊也发不出。


是谁杀死了李寻欢?当年那个意气风发,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探花郎,是谁夺走了他炫目的风华,令他不到四十岁便两鬓染霜、平凡落魄如酒鬼?是这个严酷黑暗的江湖里上官金虹那样的人?还是他们这些被李寻欢爱着却根本不配的人?


还是该怪李寻欢自己的放不下、看不破? 如果他的心肠硬一点,他本不必背负那么多,本可以活得比沈浪更潇洒。


可是,难道一个人心比别人软,情比别人深,他就错了吗?


这个本该被最温柔对待的人啊, 被他们一起用有意无意的残酷害死了......



这一世,有机会再见到李寻欢,阿飞只剩下一个心愿


-------这个温暖而令人心疼的男人,值得世上任何人付出全部真情。阿飞早就发誓,这一世他决不会把任何人、任何事置于李寻欢之前。


如果李寻欢娶了林诗音, 美满地生活在一起,阿飞即使发现自己的感情,也不会透露一丝一毫,他只要默默地看着他幸福平安就好。


可是,命运还是没有放过李寻欢,上一世的痛苦还是降临到他身上。 


林诗音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 


这个李寻欢生命中曾经最亲密的女子,她在李寻欢还是孩童时就来到他身边,如此纯洁娇弱美丽,青梅竹马地长大,外表情趣无一不符合李寻欢的审美,顺理成章地被他爱上,把生命中的一切都与她分享,她眼中闪现的光亮便是他最大的快乐。


可也许正因为如此,她的爱情太容易,从未需要她费心,她满足于被呵护宠爱,满心依靠着他,满足于白雪红梅,诗画琴声间彼此脉脉的眼神交汇,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他另一重身份带来的危机。


他对她的情意天日可表,所以,她也从未真正去弄懂过他。


当王怜花的造访和托付让林诗音透过怜花宝鉴隐隐嗅到江湖的残酷味道时,她本能地选择了隐瞒和逃避。


可是,这世上本没有世外桃源,一旦龙啸云被江湖的恩怨和血腥带到李园, 她便在幽怨懵懂中,永远失去了她的机会。


前世的林诗音怨恨、不解,心碎地选择了一往情深的龙啸云,今生阿飞揭开了真相,她依然幽怨、不解,心碎地选择了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阿飞怜悯她,然而,当亲眼见到李寻欢的痛苦心碎后,阿飞已无法像前世那样觉得她无辜。


从前世到今生,最让阿飞感激的两个人,一个是铁传甲,一个是孙小红。


铁传甲在李寻欢最痛苦的时候不离不弃地陪伴他流浪了十年,即使被迫离开也牵挂着李寻欢的安危,最终为此付出了生命。


而孙小红,不仅给李寻欢人生最后时光带来了安慰,她还在李寻欢决战上官金虹的危急时刻叫来了阿飞,即使阿飞最终没能冲进铁门,但是若没有在门外共同焦急等待李寻欢的那一刻,阿飞将永远无法再面对这个朋友,单是心中的愧疚就足够把他压垮。


所以,即使发现爱上了李寻欢,阿飞也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因为他觉得李寻欢是孙小红的,那个既美丽又有足够智慧的姑娘,她的爱是如此真挚热烈和勇敢,即使她现在还只是个小姑娘,他不能如此卑鄙,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把李寻欢从她的未来里抢走。


何况,即使没有孙小红,阿飞也不准备让李寻欢陪他走一条布满荆棘的路。李寻欢比谁都应该重新拥有一个美满的家,与一个配得上他的姑娘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阿飞既然愿意把所有的心魂都奉献到一个男人脚下,便做好了孤独一生的准备。


然而,这一刻,凝望着李寻欢和他初生的白发,跨越了生死、重回人世的少年心中忽然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慌和愤怒。


为什么,他早早来到李寻欢身边,他已经竭尽全力,一切似乎还是回到从前?


林诗音还是嫁给龙啸云,李寻欢还是送出家园浪迹天涯,八年过去,相思还是如春蚕吐丝,将李寻欢的心牢牢缠住。


上一世,是孙小红真挚的热情把李寻欢从枷锁中解脱了出来, 可是,上一世的孙小红遇到李寻欢已经太迟,李寻欢受创太深,孙小红的柔情并未能平复那双手上的剑痕。


因为孙小红要守孝,他们甚至没有亲密过。


当李寻欢身体每况愈下的时候,孙小红已经有了预感。她哭着扑到他怀里,求他给她留下一个孩子,她会把他教养大,让他承继小李飞刀的威名,李寻欢却只是温柔地将她抱紧,叹息道:“你还这么年轻。”


他一生都在为别人考虑,却独独忘了他自己。


这一瞬间,阿飞心底深处一直被压抑的惶恐不受控制地从缝隙间涌出, 铺天盖地,压垮了他所有的防备与理智。


是不是他自以为是的守护,其实是在眼睁睁地看着李寻欢以另一种方式重复前世的悲剧?


是不是他试图改变的每一件事,其实都只是让命运拐了个弯后又绕回来,继续前世令人心碎的旅程?


如果什么都不能改变,老天为什么要让他重活一遍?


难道是为了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李寻欢经历上一世那些苦难,青春和生命力在一声声咳嗽中悄悄流走, 然后嘲笑他这个不自量力的凡人竟然想干涉老天决定的命运?


紧紧盯着李寻欢,少年漆黑的眼眸一瞬间燃烧得惊心动魄-----------


不,决不!


今生,他已经找到了李寻欢,爱上他,这么多年,眼里,心里始终都只有这一个人,那么,任何人都休想夺走他。


如果这只是老天对他的耍弄,那他就拿剑把老天捅穿!


何况阿飞已经无法再欺骗自己,即使孙小红现在就带着勾魂摄魄的大眼睛出现,他也根本做不到将李寻欢让给她。


明明已经如此亲近,每一天他却都比前一天更想靠近他。


每一天都被前一天更无法克制。


想亲吻那常常被酒液浸染得润泽的唇,想抚摸那张温柔而俊美的脸庞,想把嘴唇贴在那春水般带着一丝忧郁,对着他却总是柔和含笑的明眸上,想紧紧拥抱他也被他拥抱。


已经在李寻欢的心底最深处,却还是不够,远远不够,想要占据他整个的心,不只是作为朋友,而是作为最亲密的人。


让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靠近你......


这一瞬间,压抑了多年的情感终于不受控制地喷薄而出,少年的表情像一条饿极了的狼,脸颊因为牙齿咬得太紧几乎扭曲-------


他一寸一寸地低下头去。当终于接触到那柔软润泽的双唇的时候,阿飞的心跳得几乎要从喉咙口冲出来了,他闭上眼睛,不敢施加任何压力,唇只是虚虚地相触,身下的人呼吸中隐隐弥漫着清冽的酒香,柔和温暖的气息拂在他唇上,仿佛一个最轻柔的梦。


抑制不住血管里烧灼的渴望,阿飞终于忍不住在那微启的唇上轻舔了一下,舌尖上传来的感觉又软又有弹性,像阿飞童年吃过的唯一一块糖一样甜美。他再也忍不住,急切而小心地把那两片小小的温暖噙进嘴里吮吸,令人眩晕的幸福像电流般在全身炸开,从头皮直蹿到脚心,使他的眼前几乎发黑,全身血液都似沸腾了起来。


瑞鸣-听见音乐点亮生活

你认真想过吗,人为什么要听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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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声音的一种。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太闹了,所以我们对声音的宝贵,往往浑然不觉。不妨想想看,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声音,万籁俱寂,那是何等可怕的一种情景。


但是世上的声音,又何止千千万万:有鸟鸣婴啼,也有希特勒尖利的咆哮,原子弹撞击弹仓的金属声,臣子们欢呼万岁的轰鸣。莎士比亚的麦克白认为,世界说到底,不过是一些喧哗和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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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所有这些声音中最好的一种。现代人是不幸的,因为他们的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平凡乏味。科学无情地剥去了一件又一件,曾令我们无知的祖先,惊喜崇拜的神秘事物的外衣,剥夺了我们面临世界万物时的神圣感,和这种神圣感,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音乐是声音的一种。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太闹了,所以我们对声音的宝贵,往往浑然不觉。不妨想想看,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声音,万籁俱寂,那是何等可怕的一种情景。



但是世上的声音,又何止千千万万:有鸟鸣婴啼,也有希特勒尖利的咆哮,原子弹撞击弹仓的金属声,臣子们欢呼万岁的轰鸣。莎士比亚的麦克白认为,世界说到底,不过是一些喧哗和骚动。



音乐是所有这些声音中最好的一种。现代人是不幸的,因为他们的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平凡乏味。科学无情地剥去了一件又一件,曾令我们无知的祖先,惊喜崇拜的神秘事物的外衣,剥夺了我们面临世界万物时的神圣感,和这种神圣感,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幸运的是,这种事情没有发生在音乐身上。



科学(还有其他学问)在解释音乐方面,表现得非常软弱和无能为力,这种情形一点也没有,将要有所改变的迹象。我们指点江山,嬉笑怒骂,大言不惭,但是,作为当今世界上硕果仅存的神秘现象之一,音乐仍然令我们头皮发麻,肃然起敬。


不知你注意到这种情景没有,几个人在房间里聊天,谁无意中摁了一个按钮,几个乐音响起来,然后气氛就一下子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好像空气中突然充满了一些东西。



音乐是天使的语言。当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天堂就短暂地降临到人间了。在长大以后,我们逐渐学会了撒谎、欺骗、钻营,我们日渐变得冷酷、虚伪、贪心,对不公正的事情,我们转过头去,还时不时地嘲笑一份真诚的感情。


但是每听一次好的音乐,我们渐渐干涸的心就又湿润一下。所以音乐是天堂里的雨。所以莫言说,“音乐实际上是唤起人的心灵之湖,波澜荡漾的声音”。



音乐是生命之流。作为 21 世纪的人,我们不幸或有幸地,目睹了许多艺术样式的衰落。特别是语言文字艺术,像小说、诗歌、散文,在乔伊斯、普鲁斯特们的天鹅之歌后,已经有人在预言它们将死去,或进入博物馆。我们又见着新的样式的发生,像电影,电视,甚至是电子游戏。


唯有音乐,在此物欲横流的世界上,不仅没有丝毫式微的迹象,反而一发蓬勃壮大,势不可遏,简直是铺天盖地而来。



这是有道理的。像《教父》这样高质量的畅销小说,我们很少会有人去读第二遍;《战争与和平》这样极品的经典,再狂热的爱好者,读个 5 遍以上,也会吃不消吧;《红楼梦》当然可以读 20 遍,但是世上只此一部;美国有个老太太,一生把电影《飘》看了 70 遍。


但是我认识把德沃夏克的《新世纪交响曲》,听了几百遍的人,而且这种人在音乐爱好者中,一点也不算稀奇,平常得很。



著名指挥家冯·彪洛,有一回指挥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大受欢迎。他兴之所至,在听众的要求下,竟指挥乐队接着又来了一遍!设想,若是换了老维克剧团演的《李尔王》,又会如何? 


音乐具有其它艺术,远远望尘莫及的“可重复性”,这就是为什么它几千年来,常盛不衰的奥秘所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文学界一片“巴尔扎克已死”的喧嚣的同时,音乐界却听不到任何“贝多芬已死”的声音。没有人能解释音乐的这一惊人特性。



音乐的真正的奥秘是欢乐。这一点一定会引起争议,因为大多数人分明在音乐(例如柴可夫斯基的《悲怆》)中,听到了许多的痛苦。没完没了、难以忍受、撕心裂肺的痛苦,还有命运的敲门,拼搏精神,灵魂的拷问,等等。


我要说这些都不是音乐的精髓。音乐的精髓是欢乐,但这不是粗俗的乐趣或“喜洋洋”式的快乐,甚至可以说不是任何一种世俗的欢乐。这是一种神秘的、无可言状的、与天堂婚媾般的欢乐。



对此我不想多说,唯求诸君能感之,语言文字对此实在是太无能为力了。还是去听贝多芬的《欢乐颂》吧!


大江流日夜,音乐这一生命之流是永不枯竭的。天空中将永远回荡着音乐之声。


文字丨严锋

图片丨LUNDEBERG

编辑丨美物计




字猫

不出门 | 唐 · 白居易

不出门来又数旬,将何销日与谁亲。
鹤笼开处见君子,书卷展时逢古人。
自静其心延寿命,无求于物长精神。
能行便是真修道,何必降魔调伏身。

不出门 | 唐 · 白居易

不出门来又数旬,将何销日与谁亲。
鹤笼开处见君子,书卷展时逢古人。
自静其心延寿命,无求于物长精神。
能行便是真修道,何必降魔调伏身。

松月山音

【杂谈】谈古龙主角的“苏”点

最近又是读书,又是谈及当下的事情,由于聊起来了文化差异,又聊起了人,想起上次写杂谈聊到“画风”问题没啥话说,这次有点话想说。索性来谈谈我看了十数年的古龙吧,谈谈他的小说在文化冲突与融合中塑造的人物的风采吧。


  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古龙笔下的男人很“苏”,至于怎么苏,苏在哪里,具体是讲不出来的,于是我思考,挖掘。

  单从男人最征服人心的两个特点——“强”与“谦”来说,的确,古龙的角色是既强大又谦和的,但这不是他们独特的苏点,他们的风骨不止于强且谦,强与谦是所有魅力强大的男人共有的特征

  后来我通过思考古龙小说内在的一部分价值观和古龙西学东用的写作手法,细细品味,的确发现古龙的人物...

最近又是读书,又是谈及当下的事情,由于聊起来了文化差异,又聊起了人,想起上次写杂谈聊到“画风”问题没啥话说,这次有点话想说。索性来谈谈我看了十数年的古龙吧,谈谈他的小说在文化冲突与融合中塑造的人物的风采吧。


  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古龙笔下的男人很“苏”,至于怎么苏,苏在哪里,具体是讲不出来的,于是我思考,挖掘。

  单从男人最征服人心的两个特点——“强”与“谦”来说,的确,古龙的角色是既强大又谦和的,但这不是他们独特的苏点,他们的风骨不止于强且谦,强与谦是所有魅力强大的男人共有的特征

  后来我通过思考古龙小说内在的一部分价值观和古龙西学东用的写作手法,细细品味,的确发现古龙的人物有海明威的影子,有西方骑士和神探的影子,有时带有牛仔文化,有时带有侦探悬疑。但古龙也不止于此,说到底那些西学东用,学来的大多数是故事风格。

  我区分古龙名侠与骑士与侦探,他们的一部分观念是类似的,但其中一些超前的思想和精神,应当是现代人共通的思想观念之一,达到了任何国家读者本身都倾向于欣赏的思想高度,是一种顺应现代思潮的东西(比如一些哲学观点,对待两性关系的态度等等),这固然放在古代背景下是很超越的道德水准,但这不能说是独特的魅力。

  然后我又回到古龙这个人,曾经有读者评价他有很冷的眼和很热的心。这个我觉得有点触及了我想要的答案,古龙的很多人物是具有古龙的性情的。

  眼冷而心热。冷体现在智慧上,洞察世态,明晓人心的实质,看尽真情与丑恶,因此总是很犀利。热体现在道德上,在明白世界的丑陋之处后依然坚守着美好的道德原则,信任真情,具有勇气和热血,总是很真性情。这大约就是所谓的“单纯而不傻”。这样的人应当是侠,古龙笔下的侠在具有古龙这个特点以后,算是一种独特魅力了。

  而最近的阅读编剧书又启发了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读到的是一种创作历史剧必备的审视手法,是说抓住人类历史文化的脉络,社会的文化形态,才能把握住一部历史作品应有的风格。我拿它去审视古龙小说,我发现武侠小说不免要涉及一个问题:江湖与庙堂的关系

  金庸小说处理的结果是江湖之远忧庙堂之高,温瑞安小说的结果是江湖庙堂紧密相关,不可分割。而古龙小说呢?似乎很多作品,江湖即是江湖,朝廷就是朝廷,互不相干,即使有所牵扯,也仿佛只是两种社会形态的合理交融,庙堂之中利用江湖之事,江湖人虽不能侵犯朝廷尊严,但也自有一方净土。

  以文化形态的视角来看,古龙武侠时代人们社会的文化形态多是唐以后,是中央集权的社会,农业文明,郡县制,主流思想价值观是“忠君爱国,明孝守法”。而古龙笔下的“侠”的精神,最兴盛的时代却是春秋时期,分封制,礼乐兴盛的时代,思想自由,百家争鸣,贵族讲究贵族精神,是为礼,普通阶层讲究侠道,是为义。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理解,古龙的武侠小说在充当成人童话的同时,也是两种文化的冲突的体现?礼崩乐坏,大争之世,像不像武侠世界中以武定尊卑的世道?古龙只写江湖,不顾庙堂,似乎来自一种复古的纯粹,一种古典的脱离现实制约的浪漫精神的体现,一种他自己胸中的情怀所塑造的故事背景格局。而古龙恒久的主题之一:友情,也正是“义”的体现。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古龙的男主角另有一种苏点,那就是在集权王朝的统治下,在信武大争的趋势下,信守贵族精神和侠义精神的一批人。这才是大汉子孙自有的风骨,也是我前几个思路打了几个弯弯绕也不曾触及的,回答古龙人物的独特魅力到底在哪儿的核心答复。

  举两个例子供大家品味:

  第一个,来自《陆小凤传奇——决战前后》

  江湖人因为名气太大了,决斗决到太和殿房顶上,小皇帝觉得有趣,竟然答允。那么好,到后来,随着陆小凤的探查,我们发现,原来一场旷世骇俗的决斗竟然隐藏了一起谋反的计划。

  从计划揭晓,天子与叶孤城论剑,叶孤城与西门吹雪比剑,完美展现了古龙笔下集权王朝的儒文化与江湖剑客的侠文化的碰撞。

  叶孤城行刺,与小皇帝正面刚上,最终是儒文化以其更高的政治格局小胜一筹,而侠文化暂落于下风。后来呢?西叶顺利决战于紫禁之巅,西门险胜。

  这时发生了一件事:叶孤城身为朝廷要犯应当被官兵带走,而西门吹雪身为叶孤城的知音与对手,决议保护对手的尸首,将他安然下葬。于是西门吹雪拒绝禁卫军的要求,公然站到了封建王朝统治者意愿与法律的对立面,他的江湖朋友们也力挺他。

  无论是他保护叶孤城,还是江湖朋友保护他,都是侠义精神的深刻体现,并且侠义精神与儒家忠君爱国精神发生了冲突。

  最后的解决办法也很微妙,竟然是皇帝出面特赦。

  有兴趣的各位可以回去翻一翻原文,古龙全程是带有明显偏重侠义精神的色彩去写的这一段。在友情道义面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古龙塑造这种俠义之魂,还刻意营造了诗意的鼓舞的文字去烘托它。

  第二个,来自《楚留香新传——新月传奇》

  新月传奇讲的故事其实是朝廷机构、倭寇与海盗成三足鼎立之势,而从朝廷这面来看,主线是朝廷为了平息海盗,设计了一个刺杀计划。

  一开始江湖人的加入,看起来是江湖义士信道重义自发加入权力斗争与战争中,耗费人力财力去挽救一个无辜的公主。但其实,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江湖被朝局所左右,朝廷的人利用江湖人铺设了一场计划,前面牺牲的江湖人只是某种障眼法。

  楚留香由于巧合参与到其中,经历了全部。

  这个例子不同于前面陆小凤的那个,陆小凤的那个是江湖人的侠义精神在对抗中以获得王朝统治者尊重的方式得到胜利,而这一例子则不然,这一次整体是失败的。

  《新月传奇》里面含有一些现象:朝廷政治家舍小保大的理性权衡与义字当头的感性侠文化相冲突,日本武道文化的入侵,武林中逐渐淡化的侠文化(例如海盗女杀手竟如此数得上名字,被轻易收买成为低级打手的武林人逐渐变多而且质量变高,可见大势)。

  这些现象的结果是:朝廷赢了,日本武道文化被源流更深厚的中华武学打败(文中通过樱子之口着实黑了一把日本武道文化,刻薄极端,剖腹自杀不懂宽容之类)。

  原文中楚留香先是感叹江湖格局的改变,但这其实没有什么,武林一直都是大争之地,有盛就有衰,不如何侵犯侠文化。后来他遇见日本忍者践踏道义,他给了日本忍者足够在境界上碾压的回击,到此为止,侠义精神在他身上仍旧活力十足,而且他与胡铁花城楼对饮交心的豪言壮语也非常浪漫豪迈,这更是古龙振奋人心的一个赞美侠义精神的表现。

  然而故事走向一转,他们越来越无能为力,无力拯救公主,坐视公主作为棋子死于朝廷的政治策略。到这里,他的侠义精神在力量层面上失败了(其实陆小凤那个故事,那几个武林人士在力量层面上何尝不是必败无疑)。

  这是楚留香被拉下神坛的一个故事,古龙虽然没有让侠义精神获胜,但也给了侠义精神另一种悲剧的高尚。最后在人命如草芥的政治家面前,楚留香给予了对方一个极度冷淡而厌恶的回应,尽管侠义精神只是精神,它未必能够获得恒久胜利,但它仍是中华文化曾经刻入民族骨血的闪光点,它高尚并且没有消亡。

  到此为止,我点评完了又一个苏点,那么除了这些苏点以外,我还想再说说性情气质

  我觉得古龙人物身上的性情与气质,有两个鲜明的形容,一个是酒神性情,一个是诗意气质。

  这里的酒神性情指的是希腊悲剧里的与日神精神对应的酒神精神。日神讲究理性与秩序,酒神代表狂热与过度。

  中国的一些艺术家喜欢以醉酒获得艺术的自由状态,获得创造力,中国古代的酒神精神也以道家哲学为源流,追求绝对自由,忘却生死荣辱。古龙的人物常常爱酒,弃置功名利禄(犹以李寻欢同志为代表),冷眼看世界并笑一切可笑之人。

  他们通常有:浪漫的情怀(楚留香踏月留香),疯狂的作风(李寻欢让妻,且散尽家财萧然出关),写意的武学习惯(西门吹雪吹尽剑锋之血),上升到道家哲学的人生境界(花满楼的超脱豁达),这些性情正是酒神精神的体现。

  而这其中最打动我的是什么性情呢?大抵是这样一种恢宏而不失浪漫的性情

  说罢性情,再说说诗意气质。其实我在不同角色身上看到的诗意不同,人物在变化,诗意也有不同。

  举个例子:

  李寻欢有时有一种屈原一般的,放逐而清白的气质。不取最具代表性的《离骚》了,我选取《九歌 少司命》其中的几句来配他吧:

(暂时想到这些,以后有时间再更~)

渐行渐远

鼠猫,它不仅仅是一对CP

鼠猫,对于这对国产耽美界的知名CP,我想刨除耽美的话题,刨除CP的加成,刨除一切的原因,只是单纯地说说这两个人——展昭和白玉堂,以及展昭和白玉堂所代表的风神。

近年来我常常感到,资本对人心的腐蚀实在可怖,可对于此,我终究无能无力。然而,我不得不思考,在这个渐渐被资本腐蚀下的社会里,我将何以立心?又将何以做人?我深知,想要保持本心不失,寻找一个足以作为信仰的、干净明澈而且坚韧不屈的灵魂是何等重要!

那么,在展昭和白玉堂身上是否便拥有着那种我一直寻找的灵魂与风骨,以致这么多年里我对他们的爱始终如一?

在我心里,白玉堂和展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却又因着某些共同点在灵魂处相和。

白玉堂纯粹、坦...

鼠猫,对于这对国产耽美界的知名CP,我想刨除耽美的话题,刨除CP的加成,刨除一切的原因,只是单纯地说说这两个人——展昭和白玉堂,以及展昭和白玉堂所代表的风神。

近年来我常常感到,资本对人心的腐蚀实在可怖,可对于此,我终究无能无力。然而,我不得不思考,在这个渐渐被资本腐蚀下的社会里,我将何以立心?又将何以做人?我深知,想要保持本心不失,寻找一个足以作为信仰的、干净明澈而且坚韧不屈的灵魂是何等重要!

那么,在展昭和白玉堂身上是否便拥有着那种我一直寻找的灵魂与风骨,以致这么多年里我对他们的爱始终如一?

在我心里,白玉堂和展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却又因着某些共同点在灵魂处相和。

白玉堂纯粹、坦荡、恣意、张扬,他有着永不妥协永不认输的斗争精神,有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激烈与分明,有着肆无忌惮的洒脱自由与耀眼的光明与赤诚。

白玉堂是个让人艳羡的少年。他少年华美、姿态风流,即使是展昭第一眼看到他时也要暗暗喝彩。如此耀眼光明、天纵风流的人物,难怪要占尽了世人的目光!

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个极其可爱的男子。或许每个人都有可爱的一面,但他的可爱是融于他生命中极为突出分明的一种特质。是那种聪慧敏锐又跳脱无羁时让人无可奈何又恨又爱的孩子气的可爱,是那种集万千宠爱且才智武功过人的天之骄子的可爱,是那种任侠与潇洒、直率与不羁的自由坦荡的可爱,是那种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正直侠义的可爱,是那种不论远近亲疏、不论男女老幼只分善恶对错的纯粹无私的可爱。。。

尽管在很多坏人眼中,他是手段狠毒的玉面阎罗,可在亲友眼中,他始终是那个有时说话刻薄尖锐但永远率真聪敏的、任性又孩子气的‘混世魔王’。
而他的聪敏,不是小聪明也不是大智慧,而是生就了一副七窍玲珑心肝又不喜勾心斗角的剔透与清明。

白玉堂也是个异常骄傲的人。他心底光明便见不得藏污纳垢;他不屑与世俗同流因而难容于世俗,但人情的世故礼法拘不住他,他只听从自己的心。纵然看尽世间冷暖、人心好恶,他却始终能不为人情所惑,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幸而,他虽孤高却到底没有愤世嫉俗。他的狠毒只用来对付他的敌人,对于心存良善的普通人、对于命途坎坷的穷苦百姓他首先待以平等尊重。只是高处不胜寒,能与他并肩且不把他当弟弟哄的人实在不多,因而他的朋友极少。其实,他是个再直接不过的人,欢乐悲喜他从来不屑掩藏,嬉笑怒骂他出口即可成章!他就像九天飞翔的凤凰,然‘冷傲孤僻,孤芳自赏’却非他心中所愿,只是少有心灵共鸣的人能够与他同行,所以不了解他的人只会感觉他难以亲近。但是凤凰于飞的美仍会让人生出高山仰止般的赞叹!

白玉堂,这心高气傲又光风霁月的男子啊,他有着世间最为真挚炽烈的感情与满腔不灭的热忱。世俗的禁锢拘不住他,他像一团火也像一阵风,他笑时肆无忌惮,他哭时痛快淋漓,他的放肆与自由,真是让人艳羡的同时也让人心里光明!

而展昭,他不同于白玉堂。他既没有白玉堂的凌厉与棱角,也没有白玉堂的飞扬与热烈,但他另有一种温润、宽厚、守正、从容,让人感觉可亲可爱。他有时刚毅、耿直、内敛,有时也狡黠、智慧、通透、坚韧。对世人的苦难,他常常感怀悲悯;为别人的幸福欢喜,他总能不遗余力。而他自己选择的道路,他以千万人吾往矣的决心、以九死不悔的坚定一路前行,而能够始终守心如一。

展昭是一个温暖如春风、皎洁如明月般的男子。让人第一眼看到他便感觉亲切温暖,那种沁入人心的美好让人难以抵挡。只有遇到他我才能知道,什么是温润如玉,什么是谦谦君子。他就像一个自愿贬谪的仙,宁愿置身于尘埃也不愿高高在上,所以纵然他的身已蒙尘但心却始终无垢。

展昭也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有时耿直的近乎固执,有时又通透的异常洒脱;他看上去最是正直无私、温和无害,但他运用智慧的时候却能让人毫无还手之力,那时你会发现,他确实狡猾的像只猫儿。
但他所有的狡黠睿智,都只因为他是个内心明澈的人。他心里有一盏不灭的灯,能够照清世间的善恶悲喜,丑恶黑暗打不倒他,艰难孤独阻不住他,他内心光明便始终相信人性光明!他生性温暖便希望带给别人温暖!

然而,展昭终究是一个人,一个人的力量不管多么强大都是有限的,所以他选择投身官场自拘于庙堂,其实只是选择放大自己的力量,去做更多的事帮更多的人。他总是尽力做着自己能做的事,不言、不怨、不悔、不屈,他平凡,也不凡着。然而,他仍然有自己做不到的事,但他永远不会因为自身力量的微弱渺小而妥协放弃,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懂得坚持的意义!

什么样的灵魂最让人心动?是白玉堂的决绝,也是展昭的坚定;是白玉堂的赤子之心,也是展昭的悲悯情怀。

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做事风格不同,选择的道路不同,但惩恶扬善、扶危济困、以手中青峰捍天下清平的侠义情怀却是一样的,他们的坚守与信仰又有哪里不同?!

所以啊,鼠猫,它不仅仅是一对cp,更是一种信仰。
只有他们个人的魅力足以不朽时,cp的存在才有其真正的意义。

最后,我想以北宋大家张载关于圣人的名言结束,愿为那种“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灵魂与风骨喝彩: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鸚也

end of year matome 2019_2019年平面设计&版画年终总结


Be a lifetime student


2019年末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总结时间。

总得来说依旧是承蒙厚爱、接触了许多新鲜事的一年。感谢所有人的帮助以及努力的自己。


前几个月非常突然到了求职焦虑的时期,以此为契机参加了一些公司来学校的宣讲以及design studio的分享、lecture的活动。当时不乏有些浮躁,但是更多的是规划了以后的安排,做了一些例如build自己的online portfolio这样有益的决定。另外也接触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平面设计师,有自己开studio...

end of year matome 2019_2019年平面设计&版画年终总结


Be a lifetime student



2019年末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总结时间。

总得来说依旧是承蒙厚爱、接触了许多新鲜事的一年。感谢所有人的帮助以及努力的自己。


前几个月非常突然到了求职焦虑的时期,以此为契机参加了一些公司来学校的宣讲以及design studio的分享、lecture的活动。当时不乏有些浮躁,但是更多的是规划了以后的安排,做了一些例如build自己的online portfolio这样有益的决定。另外也接触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平面设计师,有自己开studio的、在美术馆工作的、tech company的、自由设计师,各种各样。有机会听到不同种类岗位平时的工作内容以及环境氛围还是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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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工具,在很多场合人们会这么定义它。比起纯艺,设计似乎显得更商业、更系统。因此,很多人学设计的目的也很直白:想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然而比起这些“理所应当”的设计的特性,我更想探究利用design thinking,如何探索关于自我、关于情感、关于一些虚幻飘渺的东西,如何用逻辑化的思考解决抽象问题。

不仅仅是我自己的personal project,其实很多商业合作中都有甲方提出抽象概念的需求。比如branding中如何体现品牌的文化、创始者的理念?在设计画集的时候,如何用诗意的方式保持一个节奏,引导读者以特殊的视角看到这些内容?这些思考,我认为既是design thinking的一部分,也是建立在其之上的、需要设计师解读、共鸣、再创造的。而这也是区分扁平的、华而不实的作品和有深度、有温度的设计的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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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今年听到非常认同的一点,是某一次critique上说的,当你对使用什么visual摇摆不定的时候,说明idea不够强,如果核心的东西够明确,那visual其实是顺其自然的东西。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觉得即使拥有大量的设计类图片库做灵感来源是好的,我从来不会只因为“好看”或者“酷”就把别人的design decision搬到自己的project里。永远问自己一个问题:Why? 为什么我们需要用这个颜色、这个材质、把这里的字体放这么大、做这种板式?如果这些选择好像都可以,那这个project的特殊性在哪?


当迷惑于几个方案的时候,我往往会回到最开始的project prompt。比如之前我做的HIMITSU这两册书,其中图片的部分最早我是想做成照片纸印刷的照片,然后插入到每个故事中间,做类似interlude的感觉。后来我问自己,这样和“藏起秘密”这一举动岂不是相反了?随后我才采用了折页的形式,将图片放到外侧,文字放到里侧。再后来,我又开始考虑是否要把折页的左侧随胶装一起封住,让读者需要使用刀片刮开右侧fold的部分阅读。这个想法即使符合“uncover the secretes”,但是却显得太多余。因为书籍的包装本身就是一个石膏模型,读者需要毁坏它才能看到书籍本身。所以书籍本身应该是相对脆弱、坦白的。因此我最后决定做成可以直接翻开的折页的形式。


因此我认为,即便是非常接近的几个方案,回到自己最初的想法,思考什么才是合适的,也能从中找到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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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点想说的,就是对材质的挑战与妥协。

无论大体量的project还是个人project,经常会有设计出的方案难以实施的情况,到了这个地步,一般有两个选择——尝试或者放弃。


个人认为,我自己在做所有project的初步阶段都会对使用的材料做一定的研究,了解每种材料的极限,以及有什么是无法实现的。但是这不意味着看似困难的方案我就不会尝试实施。特别对于个人project,尝试新材料和新的idea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学习到的经验也很丰富,无论最后成果令人满意与否。


以我之前的书“untitled”为例。使用透明acetate印刷做内页,还要一页一页线装是一般不会被推荐的做法。因为这类纸张只能单面印刷,并且难以折叠。但是正因为它是透明的,我可以将一侧的图片水平翻转后直接和另一侧的一起印刷在一面上,这样折叠后看上去就是正确的阅读方向。不过装订的过程确实非常复杂,如果不是手工书,整个工艺都不可能被实现。


不过,相对的,在最初选择材料的阶段就应该有所准备。比如我需要某非常精细的工艺,但是没有任何方式去实现,并且我认为除了这条路,也可以有其他的选择,那提早规划、适当妥协也是设计环节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假设这个方案不可行,我的plan B是什么?


因为最终呈现出来的永远是我们的作品。我们的解释,在作品呈现给受众的时候,很多时候是缺席的。如何让作品达到我们想让它达到的程度就变得至关重要。因此比起给出一个不理想的成品,解释说“它应该…我本来计划…”,不如给出可行的plan B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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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思维的灵敏或者技巧的娴熟都是建立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以及大量的训练上的。在每个作品中不断发现漏洞和瑕疵,学习如何避免,学习如何提升,尝试看到更多细节和更大的全局,现在我认为即使是完美主义者,也难以达到100% perfectoin。但是比起对于瑕疵感到不齿,接受客观存在的界限,尝试迂回前进,利用瑕疵可能是更高效、有灵活性的办法。




鹦也 2019年12月14日 于纽约





節杓

不是污泥侵染他,没有任何污泥能侵染他,是他自己走下来,把光照进混沌。让鸿蒙初开时,所见就是光明。

他也从不施舍,只有给予;没有怜悯,只有同情。

他做最伟大不可思议的事,看做是普通的、理所应当且微不足道。

他当然不是神,不是殉道者,不是上天。

李寻欢是人,是普通人,是众生。只不过是人性里最理性的克制,是普通人身上闪烁的最光辉的部分,是众生相所有美好和温柔。

我学不来,也做不像,但能被他改变,实在是件幸运幸福的事。

不是污泥侵染他,没有任何污泥能侵染他,是他自己走下来,把光照进混沌。让鸿蒙初开时,所见就是光明。

他也从不施舍,只有给予;没有怜悯,只有同情。

他做最伟大不可思议的事,看做是普通的、理所应当且微不足道。

他当然不是神,不是殉道者,不是上天。

李寻欢是人,是普通人,是众生。只不过是人性里最理性的克制,是普通人身上闪烁的最光辉的部分,是众生相所有美好和温柔。

我学不来,也做不像,但能被他改变,实在是件幸运幸福的事。


君微

我,真的,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会觉得二次元创作儿童色情文学、开童车是无所谓没关系的事情?

正常人会对儿童的身体产生任何性欲吗?正常人会对儿童的性相关兴趣盎然吗?

童车给谁看的?谁会津津有味?

对儿童色情文学“爱了爱了”“我好了”“好香”,你说你不是恋童癖,你觉得有说服力吗?

恋童癖一向都是鄙视链底端,是最low的一群人,因为他们下手的是毫无反抗能力、不懂得利弊的儿童。

居然,有人说,写童车不犯法,无所谓,想要干涉的人就是道德小警察。

奇了怪了,您没有道德难道还很为此沾沾自喜吗?做着这么low的事情、拥簇着这么恶心的、低劣的行为,居然只是因为抱团人多,就自以为正义,正在拥护“...

我,真的,不能理解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会觉得二次元创作儿童色情文学、开童车是无所谓没关系的事情?

正常人会对儿童的身体产生任何性欲吗?正常人会对儿童的性相关兴趣盎然吗?

童车给谁看的?谁会津津有味?

对儿童色情文学“爱了爱了”“我好了”“好香”,你说你不是恋童癖,你觉得有说服力吗?

恋童癖一向都是鄙视链底端,是最low的一群人,因为他们下手的是毫无反抗能力、不懂得利弊的儿童。

居然,有人说,写童车不犯法,无所谓,想要干涉的人就是道德小警察。

奇了怪了,您没有道德难道还很为此沾沾自喜吗?做着这么low的事情、拥簇着这么恶心的、低劣的行为,居然只是因为抱团人多,就自以为正义,正在拥护“创作自由”。

被这些童车洗脑的低龄人,被“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成年人,当他们在三次元也开始开“童车”的时候,你又要如何保护真正的、法律所保护的正义呢?

真的挺好笑的,之前魔童圈的饼渣是这样,现在柯南M23上映快新快火了一把,结果又这样。

是哪波恋童癖跑来跑去发泄性癖呢?是哪些太太打着创作自由的旗号欺骗lof上的小孩子,让他们也觉得无所谓呢?




你们怎么就没被掐死呢?你这么认定自己是正确的,那你不如在三次元大喊一声:我支持儿童色情文学!

将自己的正义旗帜通知到家人、朋友和同事里,争取同盟,不好吗?

您请啊?

欢吹后援会首席咸鱼

【郭嵩阳&李寻欢】共饮

我已经忘记怎么写文了……………… @乱码君 说好的郭李(虽然短但是咸鱼真的尽力辽

配对:郭嵩阳&李寻欢友情向
 分级:PG
 警告:非CP向 寻红提及 主要角色死亡 各种不知所云的比喻 辣鸡文笔以及这个辣鸡写手日常的疯狂ooc 非常短小
 大概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才答应乱码重温完多情给她产郭李
 弃权声明:人物是古叔叔的,我只负责胡扯(

summary:又一次的,他们在房顶喝酒。

他们上一次坐在一起喝酒的缘由实在尴尬。彼时李寻欢心底盈满对自己年轻朋友的担忧,以及由之燃起的愤怒和悲哀。...

我已经忘记怎么写文了……………… @乱码君 说好的郭李(虽然短但是咸鱼真的尽力辽

配对:郭嵩阳&李寻欢友情向
 分级:PG
 警告:非CP向 寻红提及 主要角色死亡 各种不知所云的比喻 辣鸡文笔以及这个辣鸡写手日常的疯狂ooc 非常短小
 大概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才答应乱码重温完多情给她产郭李
 弃权声明:人物是古叔叔的,我只负责胡扯(

summary:又一次的,他们在房顶喝酒。

他们上一次坐在一起喝酒的缘由实在尴尬。彼时李寻欢心底盈满对自己年轻朋友的担忧,以及由之燃起的愤怒和悲哀。极其短暂的时间里,他容许自己将思想稍稍从怒火上移开——对方并不该因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遭到迁怒。于是他把注意力转到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

屋顶倒确实是个喝酒的好地方。

黑衣的剑客也沉默着。这位骄傲的朋友不声不响地喝掉了大半的酒。李寻欢没有对此发表任何意见——倒不是说他有——他能够体谅自己朋友在这件事上开口的难堪之处,因而理解地选择了不言。

现在他们仍是沉默,气氛却与那会儿大不相同了。

酒喝到一半时他试着先开口。

“我……”李寻欢顿了顿,难得有些窘迫。他朋友的黑眼睛安静地注视着他,似乎对此一无所觉。

于是他忍不住微笑起来:“我要成亲了。”

“我还以为你想谈谈阿飞。”郭嵩阳微笑起来,他今晚意外坦诚,“恭喜。”

李寻欢忍不住咳嗽两声,为自己提出辩解:“我也并不是每回都要提阿飞的。”

。”郭嵩阳说。

他们在沉默再次蔓延开来之前对视,在彼此眼底寻到了相同的笑意,于是大笑着举杯共饮。

“我那时实在担心他。”李寻欢笑着咳了几声,稍有些歉意地再次举杯。

随即他补充道,“但这次是你先提的。”

黑衣剑客对此的反应是举杯回敬。

“敬飞剑客。”

李寻欢微笑起来。他的朋友没等他回应,就以一贯的作风打断道:“所以你是来给我送请帖的?”

他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题哽住,过一会才道:“我还以为你已经把这事忘了。”

”喝到喜酒的机会并不多,”郭嵩阳大笑,笑声如群鹰振翅划开霄汉,“尤其是你的喜酒,我绝不希望错过。”

他们又一次举杯。第一坛酒空了的时候,李寻欢忽然想起一些事。

“我还记得你说过一句话。”他说。

郭嵩阳拿起酒坛:“我说过很多话。”

李寻欢微微顿住,踌躇着是否要打破此时的气氛。

郭嵩阳正注视着远方的灯火,背脊挺直如他那把闻名天下的铁剑。

最后李寻欢下定决心:“你当时说,‘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是心有不甘。’*”

“你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郭嵩阳猛地把空酒坛掷向地面,“就是在侮辱我,也是在侮辱你自己。”

他苦笑起来:“我…”

“道歉大可不必。”他朋友的黑眼睛现在也锋利的像一把出鞘的铁剑了,“你现在最好说点让我不至于把这坛酒浪费到你头上的话来。”

他哑然半晌,终于组织出一个将那坛酒拯救下来的句子:“我将你的剑送回郭家了。”

郭嵩阳安静下来,过了一会,他问:“他们好吗?”

“…很好。”他注视着他朋友在月光下格外坚硬的轮廓,“我还见到了你的堂弟。”

郭嵩阳沉吟着:“郭定?”

“是。”李寻欢点头,“那是个很好的孩子。”

郭嵩阳微笑起来:“你把我的剑交给他了?”

“还没有,”李寻欢摇摇头,沉吟着,“我无法确定那是好是坏。”

他的朋友没有回答,他继续道:“也许不是件好事。”

“有时候这样的名声对于年轻人来说太过沉重了,嵩阳铁剑,”他缓缓咀嚼着这个称号,忍不住叹了口气,“是名声,也是种负担。”

“也许不是件好事,”他轻声重复了一次,注视着手中不知何时出现小刀,那把名动天下的,只值三文钱的小东西在他手里如同一只小小的月亮,“年轻人该走出自己的路。”

而郭嵩阳放下酒杯,淡淡回应。

“他的路,他自己决定。”

“别犯傻,”他接着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膀,“没人能为别人的人生负责。”

“李寻欢也不行。”他补充道。

李寻欢醒来。

那孩子站在门前,黑发,黑衣,黑鞋,沉默而挺括。

他有他堂兄的眼睛。

如同一只欲飞的鹰。

*出自《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三十二章 知己仇敌:

【郭嵩阳道:放眼天下能与我一决生死的对手,自然不止你一人,但武力纵然强胜我十倍的人,我也未必放在眼里,若要我死在他们手上,是心有不甘!】

老郭这时候是这样说的,却为了提示李刻意卖破绽给荆,最后死在荆手上。

重温才感觉原作把他俩的关系都写尽了…只能尽力用自己浅薄的理解去揣摩,笔力和阅历都很有限,写起来很困难也怎么满意,要是觉得有哪里不妥,欢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