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祈祷的是虚惊一场
>不会祈祷 1
>预警见合集前篇
丨我要祈祷的是虚惊一场
方士谦不是个迷信的人。他在皇城根下长大,家中长辈几乎全都从事医疗行业,生活与工作中讲究的是“循证”,而不是那些有的没的的玄学因素。后来他打电竞,也从来坚信胜利是从他们的键盘和鼠标下拼出来的,并不以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为倚仗。然而他现在大脑一片空白,抓住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我是不是不应该说那句话”。
他在三十一岁这一年,开始思考“谶讳”一词的重量。
第一届世邀赛国家队夺冠,大街小巷全是“CN-GLORY”的标语,在赛场上全面解封的魔术师拿下FMVP,一时间风头无两。在那个夏天,王杰希这...
>不会祈祷 1
>预警见合集前篇
丨我要祈祷的是虚惊一场
方士谦不是个迷信的人。他在皇城根下长大,家中长辈几乎全都从事医疗行业,生活与工作中讲究的是“循证”,而不是那些有的没的的玄学因素。后来他打电竞,也从来坚信胜利是从他们的键盘和鼠标下拼出来的,并不以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为倚仗。然而他现在大脑一片空白,抓住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我是不是不应该说那句话”。
他在三十一岁这一年,开始思考“谶讳”一词的重量。
第一届世邀赛国家队夺冠,大街小巷全是“CN-GLORY”的标语,在赛场上全面解封的魔术师拿下FMVP,一时间风头无两。在那个夏天,王杰希这个名字所附加的商业价值一时间竟隐隐有逼近联盟第一人周泽楷的味道。时间来到第二年,国家队二度出征,魔术师不负众望,狠狠撞碎对手的封锁线,再度成为决胜局的关键因素。
其实没多少人觉得如日中天的魔术师会在这个时候退役,就算他自己要走,微草俱乐部也不太可能放过这样一个只要站在那儿商业活动就源源不断送过来的财神爷。结果S13常规赛开赛,全勤了九年的王大队长开始出现在替补席,至下半场,甚至偶尔都不出现在赛场了。
这看起来实在有些不详,各大论坛为“魔术师可能要退役”这件事吵翻了天,没想到进了季后赛话题中心的这位爷直接场馆内查无此人。有人真情实感地为微草的未来担忧,有人幸灾乐祸地盼一代豪门的陨落,好在新生代的年轻人很稳地接过了担子,总决赛上,在冬休期时的发布会上正式接任微草队长的高英杰首次以王不留行操作者的身份上场,以与王杰希截然不同的风格粉墨登场,用极其强势的一穿三宣告了新时代的到来。金雨落下时,导播镜头扫过观众席,王杰希坐在那里,穿着常服,微笑着在要叫山海颠倒的欢呼声中安静地鼓掌。
电竞之家在这一场胜利的最后写道:他用七年时间送微草一场辉煌,又用三年时间为微草创造一个未来。
杂志在这一页上附上了两张共占据了板面四分之三的照片,一张是高英杰在台上举起冠军奖杯,另一张是王杰希在台下笑着鼓掌。许多人管这叫世界名画,翻到下一页,就是王杰希铺垫已久的退役发布会。八月初是一个好时间,他说,世邀赛刚好结束,还有一个月开启新赛季,有足够的时间去交接所有东西。
以第一届世邀赛为分水岭,联盟正式走向了全面商业化的道路。即便是厌恶此道如叶修,也无法逆着时代大潮行动。但你叶神还是你叶神,他总会有自己的办法。于是他一头扎进这一池浊水,力图在制度层面平衡GPL的商业性与竞技性。王杰希看得分明,他也不愿意联赛变成综艺秀场一类的东西,但他更清楚的是,身处这样一个位置,自己需要与后辈交接的,不仅仅是一张账号卡、一个队长的称谓这么简单的东西,所以理所当然的,接下来这一整个月都会变成一场大型的“秀”。
——就连战队精心筹备的告别会,也会变成一个……至少在微草的核心成员来看,一个非常不纯粹的东西。
这些几乎是王杰希一手带大的小孩知道王杰希怕是要忙满这一整个八月。八月结束,又是一个全新的赛季,微草即将迎来真正的考验:一个完全没有王杰希镇守的微草,还能继续昔日的辉煌吗?没有人知道。
而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根本找不到一个更正式的、更真实的、只属于微草这支队伍而不是“微草”这个概念的,和王杰希本人的告别的时间。
于是就有了发布会后的这一个小小的布置。在方士谦加入计划后,他们的安排又多了一些促狭的意味。此白毛留子每逢夏休雷打不动地按时回国赖在俱乐部里和王队同进同出,据知情人士线报,两个早已在京城某高档小区全款购入了共同共有的大平层一枚。而在严刑拷打过方某、旁敲侧击过王某后,所有人愉快地确认了这一事实:这俩人就差那一层名为“退役后再说”的窗户纸了。
小柳一拍脑门,脱口而出:那不正好!谦哥你发布会之后给他告白呀。
围观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连小高那乖孩子都露出了一点期待的表情。在世邀出征名单里的几位隔着电流在大洋彼岸叽叽喳喳地支招,留守国内的几个鬼鬼祟祟地帮忙打掩护,还有更多的老朋友嘻嘻哈哈地撺掇方士谦去选择那些光是看着就不靠谱的方案。所有人都在热热闹闹地希望他们可以就此顺利地携手步入人生的全新阶段,然后就此永远幸福快乐下去。
如果一切不出差错——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奢侈的词就是“如果”。
那个晚上他站在急诊大楼前,打了无数个电话:和在轰趴馆那边等着闹他们的朋友解释情况,和战队老板打电话说取消王杰希明日的行程,和这个和那个和所有与本该和今晚有关的人重复同样的一段话,直到打无可打。
他的手垂在身侧,在夏季温度最高的这一刻感到浑身发冷。他从来没有想过王杰希会在他面前这样抽搐着倒下去,时间好像被手动调整到0.25倍速,高英杰在他背后失声大叫,而他也只来得及把人扯住不至于摔到地上。
在那一瞬间方士谦甚至感到庆幸自己最后还是顺从了家里的安排去德国做了四年倒霉的医学生,至少他在这一刻精准地判断出了这是癫痫发作的典型症状——但是为什么?怎么可能呢?他从来不知道王杰希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了……王杰希是个信奉磨刀不误砍柴工的人,他坚信把一切都扼杀在襁褓中才是最高效的做法,每年都认真参与全套的体检项目,就连淋了个雨都会强摁着方士谦和他一起喝姜丝可乐。他虽然半吊子,但那半桶水也是实打实的,抛开这些不谈,他还有家学渊源在身,不至于说连个体检报告都看不懂。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个时候……怎么了,难到说还真有什么荣耀之神保佑,要王杰希的电竞生涯顺顺利利地结束吗?
高英杰在里面陪护,另几个没跟在救护车上的也打车过来了。方士谦低低地骂了一声,把手抄进口袋,轻轻地捏了一下里面那一方绒绒的小盒,然后跨进输液区。王杰希已经醒了有一会儿了,血检结果显示他血糖偏低,急诊给他开了一袋浓糖,此时正在那儿挂着,顺便还吸了一会儿氧。他神色恹恹地窝在支起四十五度的躺椅上,上救护车时高英杰顺手把那卷毯子也抱了上去,输液室温度低,此时正好抖开来给病号裹上。
毯子是之前联盟与战队合作推出的王不留行联名款,简化了魔道学者拉风的披风的花纹,还留出了一个仿王不留行法师帽的三角形兜帽。王杰希瘫在毯子里,小高心细,帮他把胸前那枚星星形状的扣子也勾上了,帽子软踏踏地垂下来,刚好盖在眼睛上。
方士谦一进来就看他以这么个毛茸茸的魔术师形态躺在那里,很不合时宜地乐了起来。高英杰看他过来,立刻就抓着手机站了起来,小声地和他说了一下具体情况,就急匆匆地去安抚刚到急诊楼这边的队员们了。王杰希听到新的动静,前后小幅度地抖了一下脑袋,露出那一双极具特色的眼睛。
方士谦哎了一声坐到他旁边去,给他扶了一下鼻导管:“你别给弄掉了啊!”
王杰希还是那副没什么精气神的模样,好半天才敷衍地嗯了一声。方士谦撩开帽檐,把手背贴在他的额头上,小声地开始兴师问罪。
“以前有过这种情况吗?”
王杰希摇头,然后一歪脑袋,往方士谦肩膀的方向靠过去。方士谦看到他眼睛又闭上了,赶紧抽回手扶了他一下:“我靠……你又哪里不舒服啊?”
“头晕,头疼,”王杰希声音有点哑,“还犯恶心。”
“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合作方那边连饭都不给你吃了吗,你给他忙一上午了,”方士谦调整了一下姿势好让王杰希靠得更舒服一点,“这群人真的是,想一出是一出。突然之间说要录什么魔术师的谢幕演出,要我说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大脑残,折腾你干什么,你都要退役了……搞电竞就搞电竞,打打比赛的事情还要演这演那,我看就该叫叶修他们家把整个联盟给发卖咯!”
王杰希被他这一通话逗得想笑,但一笑他就又眼前天旋地转,只好矜持地抿住唇,慢慢地说:“本来是想打一个竞技场,经理说合作方的意思是想用魔术师之绝唱做噱头……后来又不知道怎么沟通的,变成要真人上阵的cosplay。我们这里尝试了一下,发现还是不太现实,所以决定后期用3D建模还是什么的来实现。我早上其实也就只是去补拍几个概念镜头……唔……”
他又一阵恶心,把头又拧过去了一点,让额头抵在方士谦的肩膀上。方士谦摸了一把他的帽子,十分不爽地啧了一声:“什么绝唱,忒不好听。哎说到这个……你个小兔崽子今天是真的吓死我了,以前也都好好的呢,突然整个人倒下去,他妈的好好的欢送会高高兴兴的变成追悼会了,你那几个小朋友都要哭出来了,真是。”
王杰希闷闷地笑,笑了两下又没声了,许久后才说:“对不起。”
方士谦在毯子下捉住他的右手,手背上有针头,他不太敢用力,只好轻轻地盖在上面。“行了。”他说,“还头晕?还头晕就靠着睡一会儿吧。我盯着看呢,水挂得差不多了叫你啊。”
“方士谦。”
方士谦愣了一下,这是王杰希今晚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说不好到底是他想太多还是确有其事,但他分明从这三个字里听出了一些被控制得很好的不安。他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拉下兜帽的帽檐盖住他的眼睛。
“别怕,癫痫本质上就是一种由脑神经元异常放电引起的疾病,你就当它是今天意外放出了一个星星射线,不会有什么的。”他说,“没事的……医生开了单子,说最好查一下CT和核磁。我看了一下现在能约到的时间都太晚了,我们明天早上来挂个神内看看。”
“你不要怕啊,会没事的。会没事的。”他声音越来越低地重复着,不像在安慰人,倒像在说服他自己。
第二天他们起了个大早。号挂的是早上八点的,昨晚他们折腾到将近十二点才到家,洗漱后就凌晨一点了。
两人理论上是各睡各的房间,方士谦心里惦记着事,睡得并不安稳,凌晨三点,门外传来响动,他直接从半梦半醒中坐了起来,踩着拖鞋开门一看我靠啊王杰希正抱着马桶吐呢。方士谦又被吓一跳,直接清醒了过来,赶紧去接了杯温水给他漱口。王杰希站不起来,方士谦试着把人架起来,放倒在了客厅的长沙发上,然后去厨房翻翻捡捡,给他弄了一点糖盐水。
王杰希小口小口地抿了四分之一,说什么也不肯再喝了。这么一遭后方士谦也不敢放他一个人在房间里了,两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挤在一张床上,换平时这俩是铁定要嫌弃一番对方的,但今夜实在情况特殊,王杰希难受得懒得说话,方士谦魂不守舍,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干巴巴地问他怎么又不舒服了。
王杰希头一跳一跳的,还不到疼的程度,但耳朵嗡嗡也实在烦人。他啪的一下拍在方士谦胳膊上,带着点微妙的烦躁说头晕但是睡不着,躺了一会儿又想吐,不知道是不是起太急了感觉开房门那会儿眼睛有点看不清。
方士谦把这些一一记下,预备着天亮了去辅助着王杰希陈述病史,他稍微一整理,心里又咯噔一下:这些乱七八糟的症状,往里头挑拣一下,居然能凑出个颅内压增高三联征。这可不算什么好事啊,他凑近了,在王杰希有些不稳的呼吸里小声对他说,王杰希我觉得你可能脑子坏了。
王杰希面无表情地睁开眼睛瞪了他一下,直接翻了个身用后脑勺对着他。方士谦伸手,有一下没一下扒拉着他的头发。他很努力地做好了心理建设,咬着牙说,王杰希你听我说。王杰希没动,就在方士谦以为他已经睡过去了的时候,这人又把自己翻了回来,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拉得极近,方士谦呼吸都屏住了,王杰希的声音响起来,他说嗯,你说吧。
他又往前挪了一下,这下方士谦怀里是真的多了个人,他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王杰希的额头抵在他的胸前,说话的声音好像要与他的心脏共振。他身体一下麻了半边,一时间居然都没能听清王杰希说了什么。
“你不抱我一下吗?”王杰希说。
“什么?”方士谦下意识问。
“给你壮一下胆。”王杰希回答得十分理直气壮。
方士谦完全没明白这段问答是从哪儿来又往哪儿去的。他简直要拜服在魔术师奇诡的思路之下了,但此时此刻他又确实很需要这么一个用以壮胆的拥抱,所以他直接把人扣进了怀里,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
他又斟酌了一下词句:“我就是觉得我们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大脑这个东西太复杂了,我们现在连你是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但是总是要做好……不那么好的准备。”
“脑子有问题的到底是我还是你,”王杰希吐槽他,“感觉你比我更怕。”
“是啊我他妈怕死了,不是你怎么回事,你就不觉得这种纯纯未知的情况很恐怖吗!就一个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
“明天去医院不就知道了,”王杰希听起来倒是真比方士谦冷静多了,“……那好吧,我也有点害怕。真的。”
方士谦放开他,和他在黑暗中大眼瞪大小眼,终于还是败下阵来。
“我欠你的是吧,服了你了。”他骂骂咧咧地把王杰希推到一边去,又给人按好了被角,“这都三点快四点了,赶紧的眼睛别睁着了祖宗!八点要去医院你还能睡几个小时,睡不着?睡不着那闭目养神。”
快六点半的时候王杰希又醒了,这回是头疼疼醒的。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试图硬熬过这一段突如其来的剧烈疼痛,后来实在扛不下去,便开始小幅度地调整体位。方士谦本来也睡得不沉,他那边一动也就迷迷糊糊地醒了。他在床头摸索了两下,摁亮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打着哈欠坐了起来。他靠着床头放空了一会儿,就扭头去看王杰希。
王杰希弓着背缩在被子里,下半张脸都被裹了进去,只剩一头睡得凌乱的头发和紧闭的眼睛还在外边。方士谦喊他名字,他没什么反应;又去拍他肩膀,结果他直接整个人一抽,方士谦第三次被他吓得要跳起来,他以为王杰希又犯癫痫,天哪这才时隔多久这正常吗——他赶紧把被子拉开,准备去扳他肩膀。王杰希嘶地吸了一口气,含混不清地说了句什么,方士谦拍他的肩膀,在他耳边喊能不能听见他说话,王杰希被他吵得头更疼了,胡乱地点了两下头,方士谦看他这会儿连刘海都打湿了黏在额头上,忽然就生出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迷茫和细微的恐慌来。他把王杰希捞起来,王杰希下巴磕在他颈窝,整个人连同呼吸都死死地绷在那里,方士谦把手搭在他的后颈,一下一下轻轻地捏。
“王杰希,还听得见我吗?”他说,“三二一跟着我,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可能过了有差不多一个世纪,也可能只过了三五分钟,王杰希发颤的呼吸终于平稳了下来,整个人一松,方士谦抱着他,好像抱着一团潮湿的雨季。他与他离得太近,不可避免地也走进这一场绵密的雨中,然后也被打得浑身湿透。
“好一点了?”
王杰希抬起头,脸上是极罕见的深深怠倦。也许是真难受得狠了,他反应有些慢,说话的调儿听起来也好像已经濒临神经退行:“暂时不疼了。”
“头疼?”
“嗯。”王杰希又在他身上挂了一会儿,然后把他推开,自己靠在了床头。
“头疼也不叫我。”方士谦皱起眉头。
王杰希说:“你在睡觉。”
“不是,我睡觉你也可以喊我啊,”方士谦叫起来,“你以为我为什么大半夜跑过来和你挤一床呢!”
王杰希把头别了过去。方士谦盘起腿坐在旁边看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床上跳下去。很快卫生间就响起水声,他再折回来时嘴里叼着牙刷,手上是一块热乎乎的湿毛巾。他撩开王杰希的刘海,把毛巾拍到他脸上,像揉面一样稀里糊涂地揉了一通。王杰希在热毛巾的温度里丧失了警惕,又被他粗暴的手法揉懵,他忍了两秒就忍无可忍,直接精准地抓住方士谦的手腕,夺走了毛巾的控制权。
他把毛巾往方士谦身上丢,挣扎着爬了起来,光脚踩在地上走到衣柜边,拎出两件外出的夏装扔在床上,就这么开始旁若无人地开始脱衣服。方士谦把毛巾搭在脖子上,含着一嘴泡沫卧槽了一声,王杰希穿上衣服,扭头对他比了一个中指。
他们在这兵荒马乱中出了门,方士谦都准备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去了两个人才发现医保卡和身份证是一个都没带,方士谦满脸无语地和王杰希对视一眼,认命地把人留在车里,自己一个人坐电梯回家去取证件。等他再回到车里,王杰希已经靠着车窗,在副驾上睡过去了。
方士谦站在车门外,手隔着玻璃无意识搭在王杰希的脸上。他这时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那个在战队里说一不二在赛场上叱咤风云的王队长了,也许是因为这暂且不明的病灶,他看起来虚弱得有些让人心慌。方士谦竭力不去想这件事,他从前嘲笑过那些讳疾忌医的人,认为这是一种完全不必要的软弱。此时他站在这一片薄薄的玻璃前,却被这种软弱完全摄住了心神。
他咬咬牙,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倾身把王杰希的脑袋摆正,然后又稍稍放平了座椅。他踩下油门,在头枕的语音导航中向医院开去。副驾上那祖宗昨晚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现在在车上倒是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了。方士谦把车停进医院供给社会车辆的地下停车库时,王杰希还是没醒。他下车,打开副驾驶边上的门,解开安全带,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中左右摇晃着揉了两把,王杰希呼吸一变,下意识地朝左边躲去,右手一抬就要去打方士谦。他眯着眼呆了一阵,把头歪回来,带着点朦胧的鼻音问他是不是到了。
方士谦叹了口气,在车外抱着手臂等他从车里爬出来:“是啊小队长,走了,哥带你去看病。”
王杰希面无表情地说他有病。他下车,甩上车门,就着方士谦的手捏住钥匙,对车按下锁定。方士谦快走两步,拉上他的手腕走向电梯。这一清早的门诊楼就门庭若市的了,方士谦带着王杰希绕了一圈,愣是没找到神经内科诊室在哪一层哪一间,最后还是王杰希看不下去了甩开他先到一楼签到机办理了网上挂号的现场签到,然后又走到门诊大厅的导医台询问了神内的坐标。
叫到号后王杰希就自个儿去面对诊室里的那位主任了,方士谦被放生在外,坐立不安了个五六分钟后等到了拿着两张检查单出来的王杰希,又乖乖跟在后面陪他去做了CT和MRI。做完检查,两人又从医技楼徒步回门诊楼去找医生,这一回方士谦被放生的时间更短了,他一个消息都还没回完,门就又开了个缝,王杰希对他招手,示意他进来一起听。
“王杰希家属是吧?你看这里,”医生拿起笔,在电脑屏幕黑黑白白的片子上圈出一块灰白色的影子,“环形强化合并占位效应……我比较建议你们到天坛医院的神外再进一步确认。二十九岁啊,还年轻。”
方士谦无端地从这位年长者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不直说的怜悯。他影像学学得很差,连最基本的常见影像学表现都分得不算很清,在德国上学的时候,几乎所有作业都是苦哈哈地跨过六小时时差骚扰他亲哥替他完成的。但他直觉这不是什么好事,连忙抓住医生要他开一张实体胶片好让他带走。
打印好的胶片轻飘飘地装在袋子里,方士谦对王杰希比了一个手势,要他先到车里等着,也没等他反应,就把手机扣在耳边眉头紧皱着去打电话了。王杰希拎着胶片,安静地站在原地。他另一手是方士谦塞到他手里的车钥匙,门诊空调温度和急诊一样低,钥匙没有沾上半点来自方士谦的体温,冰凉得像一块冰,硌在他的手心。
他向地下车库的方向走了两步,还是没忍住回头一望,方士谦只露出一个侧脸,嘴皮子飞快地一张一合,神色很是焦躁。手机对面的人似乎说了什么,他闭上嘴,食指搭在上唇,拇指又从下唇向上扣住,眉眼却忽然一松,表情也明媚了起来。他把手放了下来,握拳,手腕内扣,撑在腰上——然后转过身去了。
王杰希垂下眼,他迟迟地开始因为疾病这一事实开始头重脚轻,昨天晚上他对方士谦说自己也害怕,语气敷衍,心里其实也是不以为然的。他身上一直有着这样一种似乎永远不会被打折的刚直,簌簌的,如同一杆青竹。
第八赛季的全明星后,方士谦在板块的另一边打来电话,他不说话,王杰希也不说话,电信号在他们的沉默中像水一样流走。王杰希没有这个耐心陪他玩赛博木头人的游戏,他挂断电话,方士谦又追来了一个,声音听起来咬牙切齿的。他听起来都快要哭了,他说王杰希,你他妈真是好样的,真够狠的啊。
王杰希不惊讶他能看出自己加点上的猫腻,但他不明白为什么方士谦要摆出这样一副死样子。于是他解释,说英杰欠缺的就是这么一点信心,但方士谦听起来情绪更不好了,他硬邦邦地喊他的名字:王杰希,我真的觉得你是永远不会懂的,人这种东西就是会因为看见别人的不幸伤心难过的。
你觉得这是一种不幸?王杰希反问他,方士谦,德国现在是晚上七点二十八分,这才过了半年,你就在这个点脑子不清醒了?
方士谦说:你知不知道你这一点真的很讨厌?不打魔术师的时候是这样,要我退役的时候是这样,现在捧那个什么高英杰的时候还是这样。
王杰希反应了过来,他握着手机的那只手好像突然中了一个酸雨干冰,又在下一刻泡进了一只熔岩烧瓶。他不可遏制地被荒谬的愤怒卷住,他王杰希是个社会化良好的成年人,外界怎么惋惜他他不会不知道,他当然知道,他很清楚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些“惋惜”,但理解这种情绪为何产生和他本人根本不认同这种想法的出现有什么冲突吗?方士谦竟然和所有的这些的旁观者一样,他怎么能和这些人一样?
他开始口不择言,并肩五年,他们无数次为了更好地跟上对方的节奏细之又细地剖开自己,向对方展示自己的底层逻辑,自然知道如何用最尖锐的语言激怒对方:所以呢?你是想说我很可怜吗?方副海外进修得真是颇有成效,几日不见您就要飞升成大庇天下的真天使了,要开始演神爱世人了是吗?
方士谦说你能不能好好说话我是这个意思吗?王杰希反唇相讥,那你想要表达什么北京时间马上凌晨两点你想找悲秋伤春的聊天搭子翻墙上网易云找去。方士谦那边沉默下去,王杰希这回是真的没有任何耐心了,他放下手机准备挂断,手指不小心蹭到免提,方士谦的声音有些失真,他说,我不是来和你吵架的……我只是想说,就像你有权认为自己做出的是最优解一样,我也有权因为看到美丽的东西要被关进盒子里了难过啊。我是可以理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也认可你这么做的理由,可这和我还是会很难受有什么关系呢。……杰希,王杰希,你知不知道,I do love you.Unfortunately sometimes one can't do what one thinks is right without making someone else unhappy.
——我真的爱你。不幸的是,有时候一个人无法在做自认为正确的事时,不让另一个人难过。
他的最后一句话读得磕磕绊绊,王杰希根本没法从这颠三倒四的一团语音中摄取到有效信息,他身心俱疲,把免提关上,重新把手机举到耳边,他说:方士谦,我不懂。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感受到人是多么复杂的东西。在他的认知中,他所做出的全部选择无疑都是正确的——时间也能证明这一点,嘉世三冠后的四年两冠难道还说明不了问题吗?全明星当然也是一样的。至于这些事情对“王杰希”这个个体造成的影响,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只要他自己能在这些影响中保持自洽、只要他所获得的效益远大于他所受的磨损,只要他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那毋庸置疑的,这就是好结局。
可好像不是这样的……至少从方士谦的态度来看不是这样的。他坐进车里,把胶片从塑料袋里取出来,对着光,伸出手指轻轻点在最清晰的那一块阴影上,前所未有地开始迷茫。
像一个花环,他想。
方士谦很快也回到车上,他弯下腰钻进来,屈起手指弹了一下胶片,胶片发出一声脆响后降下去,王杰希的脸露了出来,没有什么表情。
“我问了一下我小姑,她说帮我们问问。”方士谦边系安全带边说,他哦了一声,又打开手机噼里啪啦地回复消息,“来消息了,她说今天那个大主任正好没有手术,让我们现在去门诊那边,他会在那里等我们……呃我看看,北京天坛医院……天坛……OK出发吧——你片子先收起来啊!这么大一张摊在那边你也不难受。”
王杰希一声不吭地把收好的胶片顺着膝盖滑下去。他重重地把自己拍在椅背上,手轻轻地握上斜挎在身前的安全带。方士谦边开车还能边嘚啵嘚啵,他说咱先别想那么多,环形强化可能性多了去了,你往好处想万一只是一个脓肿呢?对吧。他一路说到了天坛医院,找好地方停了车就拉上王杰希往门诊跑,这一回他倒是聪明,一进去就先找导医台问路,比之前少走了至少十分钟弯路。
新鲜热乎的片子挂上了观片灯,那位传闻中的该学科权威眯着眼看了一会儿,从胸口的兜里抽出笔点了点片子,对着方士谦点了一下头说,你是方院长家的老二?从德国读书回来了啊。会不会看片子?在国外有没有学过脑内环形强化病变什么情况比较多?方士谦梦回课堂,头皮发麻地心想抱一丝啊老爹一来就要给你丢人了,他快速地瞥了一眼王杰希,王杰希抱着手臂在旁边预备着看他的笑话:他太知道方士谦都学了个什么鸡毛。好在主任也并不是真的想要考校同行家的后辈,转头也就继续说下去了:“很大可能是脑胶质瘤,但具体是什么级别的不太好说。——你这个位置还是在额叶,我的建议是办理住院再完善一下检查。”
“和家属也说一声吧。这也不是小事……术前术后,也都要有家属在的。”
方士谦以一种几乎要把脖子扭断的速度把自己的脑袋拧向王杰希,王杰希站起身,非常礼貌地向医生道谢,看了一眼方士谦,拿起手机走出了诊室。方士谦大脑一片空白,他手撑在桌子边缘,慢慢地坐在王杰希刚让出来的凳子上。
“开玩笑的吧?”他喃喃道,“这也……太突然了。”
主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把报告也摊平在桌面上:“你看这个腔内的情况,很明显的TIWI低信号和T2WI高信号,这说明什么?说明腔内扩散不受限。磁共振波谱这边你也可以看到,有一个Lip和Lac的尖。环壁强化也很明显,不是很规整……这个不好直接对患者本人说,但这个,小方,这是你的朋友吧?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和他的家属打个提醒,我看这个很大概率是个高级别的GBM,但更具体的情况还要看病理。”
“我……”方士谦张了张嘴,王杰希推门进来站在他的后面,他说我了解了,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住院?
结果今天竟然真的还有空床位,于是两人又奔向住院部,方士谦握住王杰希的手腕,很凉。他又小心地往下捉他的手,在冰凉之中感受到了一些黏腻的汗意。王杰希侧过脸看他,方士谦快走两步,领先他半个身位,故意去避开这个目光。
他现在脑子里乱成了一片,一会儿在想王杰希是不是听见刚才医生讲的东西了他能不能听懂那都是什么意思,一会儿又在想今天的微信步数是不是又要一骑绝尘地超了列表里那群四体不勤的电竞宅男。入院手续后安排的是抽血,检验科医师问他们病人昨晚十点后到现在有没有吃过什么东西——昨晚那么折腾,今早又慌里慌张地到处跑,答案自然是没有。方士谦把手搭在王杰希肩膀上,看着采血的针头从他手肘处扎进去……血流出来,王杰希整个人都绷紧了,像快炸毛的猫,眼睛却一瞬不瞬地盯着采血管,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别看了。”方士谦说,他把手盖在王杰希的眼睛前,感受着这人长长的睫毛从他手心扫过去,“队里体检的时候就怕这个,你这人怎么还喜欢自虐呢。”
王杰希稍稍往后一靠,贴在了方士谦身上。血抽了八管,王杰希拿着两支棉签摁在针孔上,他很少来医院,自然从没有意识到过医院竟然是这样一个人满为患的地方。他跌跌撞撞地被挤进电梯,方士谦把他护在最角落的位置,用两人都很熟悉的洗衣液气味将他和电梯里又咸又腥的味道隔开。
他听见有人在打电话,语速很快,语气很急,用的是一种他从来没有听过的方言。他忽然觉得,全世界的小概率事件似乎都聚集在了这一方小小的空间,而他——现在也成为了其中的小小一片。电梯上行带来从脚底升至头顶的推力,他又感到一种非病理性的眩晕,电梯一晃,停在中间的某一层,棉签从他手中滑下去掉在地上,亿万分之一中的每一片都在高声喊着借过一下这一层有人要下,然后各自奔赴向命运中或还算仁慈或只剩残忍的那一份不幸。
压迫止血不到位,血珠从针孔冒出一点头,像一颗小小的红痣嵌在皮肤上。
——现在轮到他了。
【HP】我们终于知道那个十一岁时消失的男孩去了哪里
麻瓜女孩视角讲述一个叫哈利·波特的从11岁起消失的男孩,梗原微博id"国王theKING"翻译的推上哈迷脑洞——“读小学时,你跟哈利·波特同一个班。平时你跟他的交流很少,也许你跟他不是很亲近,也许你还没有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你对他很好,比一般人对他都要好。11岁之后,你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有时候你会想起这个瘦小的男生,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是不是很好,他经历了怎样的生活。很多年之后,你和一个巫师结婚了。然后你慢慢知道,那个叫哈利的男生,经历了怎样的生活了。”
本文吹爆赫奇帕奇。
你须领先于一切离别,仿佛它们
全在你身后,像刚刚逝去的冬天。...
麻瓜女孩视角讲述一个叫哈利·波特的从11岁起消失的男孩,梗原微博id"国王theKING"翻译的推上哈迷脑洞——“读小学时,你跟哈利·波特同一个班。平时你跟他的交流很少,也许你跟他不是很亲近,也许你还没有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你对他很好,比一般人对他都要好。11岁之后,你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有时候你会想起这个瘦小的男生,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是不是很好,他经历了怎样的生活。很多年之后,你和一个巫师结婚了。然后你慢慢知道,那个叫哈利的男生,经历了怎样的生活了。”
本文吹爆赫奇帕奇。
你须领先于一切离别,仿佛它们
全在你身后,像刚刚逝去的冬天。
因为许多冬天中有一个无尽的冬天,
使你过冬之心终究捱过。
你须长死于欧律狄刻心里,
更歌唱,更赞美,返归纯粹的关联。
在这里,在逝者中间,在残酒的国度,
你须是鸣响的杯盏,曾在鸣响中破碎。
家住萨里郡斯佩尔索恩区的莉兹·布朗绝对是个普通又正派的女孩。她普通的身高,普通的外貌,从来没有和任何恶劣事件沾边——不校园凌霸,也不被凌霸;不是身材惹火的啦啦队成员,也不是沉默寡言的边缘怪胎;相反,她开朗热情,却从不逾越限度;喜欢运动,却一直没能如愿入选校篮球队员。她打小学起就在镇上最好的学校读书,成绩优异,高中毕业后申请到了格林威治大学读默威学院,学习环境科学。她喜欢萨里郡,也喜欢默威学院所在的肯特郡,她喜欢乡镇的自然风景,也喜欢学院那座乔治时期风格的建筑物。因此她在毕业之后没有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去到伦敦找工作,而是回到了萨里郡,在家乡做一名园林设计师,自己有一所小房子,一个迷你花园,有男友,还有两只猫,一条狗,一只鹦鹉。
“绝对是个好女孩。”人们都这样说,父母这样说,因为她从不做出格的荒唐事,梳妆打扮总是干净整齐;杂货店的老板这样说,因为她帮助他治疗过宠物猫的肠胃病;左右邻居这样说,因为她把小花园打理得漂漂亮亮,经常会送他们应季鲜花插瓶;工作伙伴这样说,因为她总是绝不拖沓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给团队很好的建议。
她不酗酒,偶尔和男朋友喝几杯增添生活乐趣;不抱怨,对于一切事情都足够乐观;她能记住好朋友的很多琐事,也能更快地忘记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她喜欢粗纹格子床单,喜欢收集奇形怪状的时钟,喜欢烹饪和种植,喜欢运动,尤其是篮球和慢跑,喜欢乔弗里·斯特宾斯——她的男朋友,他们打算明年就结婚。
莉兹·布朗的邻居们没有把鼻子伸到别人家窗户底下去打探什么的癖好,她本人却有一个不得不隐藏着的秘密,只有男友知道,准确地说,他才是导致那个秘密出现的罪魁祸首。
在外人看来,斯特宾斯同样是个普通有正派的青年。没有不良嗜好,不追求无聊的低级趣味,为人忠诚正直,却意外地很幽默。他喜欢颜色鲜亮但和谐混搭的毛线编织物,喜欢听音乐的时候扭动奇怪滑稽的舞步,喜欢看蚂蚁搬运食物和利兹花园里的植物生长,喜欢谈话,也擅长倾听。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很好,莉兹正是倾心于他的善良和体贴。他习惯每周一次在附近的酒吧里喝几小杯,和好朋友聊天,看足球赛;每周两次晚上和莉兹看电影;每周三次开车半个钟头去伦敦城里——他在城里有一家唱片店。再正派不过了,再普通不过了,只除了一件事——他是一个巫师,一个年轻男巫。
莉兹和斯特宾斯相识于社区里的一场篮球比赛,她的哥哥在队里打前锋,每一场比赛莉兹都不错过。进行比赛的是一个面积不大的露天篮球场,某一场比赛进程温吞缓慢,她有点无聊地坐在排凳上逛美食网站,然后盯着场外的榉树和几丛茂盛的金叶女贞,悄悄想着换成悬铃木和石楠球的搭配会不会更好一点。
就在她出神恍惚的时候,场上那颗被争夺的篮球挣脱出控制它的手掌,带着让她能感觉到,但是躲避不了的疾风狠狠砸过来。而就在那声短促的“哎——”还在莉兹嘴里没有发出全部的音节时,已经砸到距离她脸庞不到五厘米的篮球被一只不知道从哪儿伸出来的手稳稳接住。莉兹眨眨眼睛,那是一只非常好看的男孩的手,他的掌心托着篮球,手背在那五厘米的间隙隔着她的脸庞,她几乎能感觉到蹭到自己脸蛋上的软软的汗毛。
“你救了我妹妹的命!”塞德里克——莉兹的哥哥跑过来,“感谢上帝!”
那个男孩有着一头自来卷的栗色头发,柔软地贴附着前额,还有一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就像一汪软和的焦糖。
“没事就好。”他笑了笑,坐在莉兹身旁。
“我怎么没看见你?我是说,”塞德里克比划了一下,“你怎么一下子就不知道从哪儿窜过来了?”
“噢,”那男孩回答,“我正好路过那丛灌木来着,”他伸手指了指场地里的那从小蘖,“我从那边的门进来,想看看这场比赛,正好看见球冲着这位漂亮姑娘——”他认真地凝视着莉兹的蓝眼睛,“——砸过来,你看,我的短跑成绩很好,尤其是冲刺阶段。”他调皮地耸耸肩。
“不管怎样,真是帮了大忙,”塞德里克用无休的上臂抹了把脸上的汗,伸出手去,“塞德里克·布朗,这位是我小妹妹伊丽莎白。莉兹,你吓傻了吗?”
“塞德里克,”男孩抿了抿嘴,看起来有点不太愉快的模样,“我之前也认识一个叫塞德里克的人,他也打球。还有......你好莉兹,我是乔弗里。”
“哦,嗨,你好。”莉兹朝他笑笑,“谢谢你。”她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她有点口干舌燥,这种感觉她从未有过。
“那个塞德里克是个混球吗?”塞德里克问,观察着他的神色。
“不,不是那样,他是个再好不过的人,完美的男孩,出色的球队队长。”他笑起来。
“下一个问题,你姓什么?住哪里?”塞德里克问,没有放过莉兹脸上微妙的神色,朝她眨眨眼睛。
“当然,”叫做乔弗里的男孩说,“斯特宾斯,乔弗里·斯特宾斯——”
“我知道你!”塞德里克撞了撞利兹的肩膀,“那个初中起就一个人在外面上学的男孩,好像是苏格兰?是苏格兰吗?我们父母认识你父母!”
当然,莉兹知道这个男孩。布朗夫妇有很多朋友,其中就有一对斯特宾斯夫妇,他们称自己唯一的儿子在斯特宾斯先生位于苏格兰的母校学习,可以从初中直升高中,学制是七年,只有暑假才回来。
“我记得。”莉兹点点头,不敢相信这种缘分。
“那就是我了,”斯特宾斯笑笑,“前几个月我才从那边回来。”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斯特宾斯明显对莉兹也有好感,当天就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天就约她出去,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城里的自然历史博物馆,这让莉兹更喜欢他,他认真地在博物馆里观察那些恐龙的化石,鸟类的标本,胎儿的模型,充满真实的,毫不虚假的喜爱和兴趣。第二次他们去了国家美术馆,第三次是在伦敦动物园,直到第四次他们才去看电影,片子是《X-Man》。斯特宾斯是个非常喜欢自然科学的人,也喜欢超自然题材的漫画和电影,超能力,玄幻还有魔法。(《神秘博士》他一集都没有落)
但是莉兹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他大学修的专业,并且连他的大学都仿佛是一所家族制,不对外招生的私立学校。她不是没有怀疑过,在斯特宾斯家里吃晚餐时也提出过这个问题,老斯特宾斯先生开玩笑说不要怀疑他儿子是个造假学历的骗子,那所学校确实太过于私人,教授的东西也和一般大学有明显差别。斯特宾斯夫人接口说她和她一样曾经怀疑过,但是他们是对的。临走时她听见斯特宾斯先生小声和自己的儿子嘟囔:“别和我一样,和你妈妈结婚了才告诉她!”
斯特宾斯一家都是好人,这一点不用怀疑。莉兹有小小的疑惑,但是她更尊重他。
直到有一天,那是莉兹的生日,斯特宾斯才主动把一切都说了出来。他带她去了一个地方,颠覆了她过去二十年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昨天我和爸爸聊天,”他是这么开头的,坐在他俩的沙发上,抱着一只黄色和黑色毛线编织的靠垫,靠垫的图案是一只獾类的小动物,那是他最喜欢的靠垫,也是最喜欢的颜色,就连围巾和手套都是相同的配色。
“我听着呢。”莉兹敲着键盘,她正在设计一片新开发的湿地公园的绿化带。
“看着我,”他取开她膝盖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握着她的手,“莉兹亲爱的,发誓你听完我说的不会说我神经病或者一巴掌摔我脸上,当年我妈妈就是那样做的。”
“我发誓。”莉兹被他一本正经的严肃都笑了,努力板起脸,“怎么着,终于要把你的小秘密告诉我啦?”
“昨天我和爸聊天,”斯特宾斯又重复了一遍,“不用他提醒我都知道你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女孩,不是人们都称道的那种好,而是我爱你,我确定要和你一起经历更长的时间,更多的事情,”他说得很慢,仿佛寻找着最合适的措辞,“结婚——”莉兹眨眨眼睛,“生宝宝——”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要和我求婚吗?”
“不,不,我是说对,但是在那之前,你必须知道......”他叹了口气,“你必须知道我是......什么。”他用的就是“什么”这个词,然后抱着脑袋抓狂地叹息:“为什么老爸是个格兰芬多,而我是个赫奇帕奇!他可以瞒着女朋友到结婚,可是我不行!”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莉兹被弄糊涂了。
“听着,利兹,我的爱,”斯特宾斯再次抓住她的手,仿佛在确定她不会打他一巴掌,这一次他说得很快,“我和我爸爸一样,我们都毕业于一所叫霍格沃茨的学校,那里不教科学,不教文学,不教金融,也不教一切你念的大学教授的课程,那里只教一样东西,”他顿了顿,“魔法——莉兹,我是一个巫师,我爸爸也是,这是血统决定的。”
有那一瞬间莉兹真的觉得男友是个神经病,或许他爸爸也是。但是斯特宾斯小狗一样哀求地看着她,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你是一个......什么?”
“巫师,亲爱的。”
“亲爱的,我不想打击你,但是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巫师,电影里的不算。”她摸摸他的头发。
“我现在就证明给你。”他说,拿出了莉兹见过的,认为是某个电影周边一般的棍子(他一直坚称这是魔杖),在她面前挥了一下,只一秒钟,她胸前别着的那枚母亲为庆祝她生日而送的梵克雅宝花形胸针就变成了一朵真正的鲜花,柔软的花瓣,还带着新鲜的露珠。
莉兹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是要先尖叫,还是揪着这个人的衣领让他把她的梵克雅宝变回来。
接着他拿着那棒子又一挥,远远放在餐桌上的雪莉酒瓶就连同两只杯子一起飞过来,倒好两杯酒,稳稳地停在她鼻尖前,和她大眼瞪小眼;再一挥,他自己面前的酒杯缓缓变成了一只和他们养的那只鹦鹉一模一样的鹦鹉,他把那只鹦鹉托在掌心朝空中一扔——他接住的仍是一只酒杯。
“这是什么把戏......”莉兹瞪大眼睛。
“这不是把戏,亲爱的,”斯特宾斯哭笑不得,“那天,我挡在那只砸向你的篮球的那天,实际上最开始我离你很远,我远在栅栏的另一边,而不是有另外一个门的那边,我用了魔法,那是幻影移形,所以才能在一秒钟内挡在你身前,我给你演示。”
他站起来,穿着羊毛袜子的脚跟在地毯上原地转了一个圈,莉兹一转眼的功夫,只听见“噼啪!”一声,他就消失不见了。
“乔!”她吓坏了,从沙发上爬起来,他在她眼前不见了!他还会回来吗?她带着哭腔站在客厅里,“乔!乔!”
“我在这里,甜心。”又一声噼啪声响起,她被紧紧地抱住,那是斯特宾斯,他手里有两朵花园里的铃兰花,“我去摘这个给你。你看,我的爱,我是一个有魔法的巫师,但是我爱你,我首先是你的乔弗里。”
莉兹还能怎么不相信呢?
接下来那天,他们开车去城里斯特宾斯工作的那家唱片店,她不是第一次去了,她记得唱片店旁边是一家书店,再旁边就不记得了,今天却发现在唱片店和书店中间还有一家破破烂烂的酒吧,她从来不知道伦敦还有这样的地方。
她跟着斯特宾斯走进唱片店,也是第一次发现后面的墙上开着一扇门,那扇门直通旁边的酒吧——破釜酒吧。酒吧里的人和斯特宾斯打招呼(她已经知道了他们都是巫师),带着善意看着她,然后他们来到破釜酒吧的后墙,斯特宾斯数着垃圾箱上边的墙砖,往上数三块, 再往横里数两块。
“往后站,莉兹。”他用魔杖在墙上轻轻敲了三下,敲过的那块砖抖动起来,开始移动,中间的地方出现一个小洞,洞口越变越大,不多时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足以让海格通过的宽阔的拱道,通向一条蜿蜒曲折、看不见尽头的鹅卵石铺砌的街道。莉兹已经描述不出来自己有多么震惊了。
“欢迎,”斯特宾斯说,“欢迎来到对角巷。”她被带着逛了一下午,宠物店,巫师银行,笑话商店......那是一个真正神秘的世界。在那天莉兹也知道了这里才是斯特宾斯真正工作的地方,他经营着一家小店,黄铜的标牌上写着“莉兹的店”,里面卖着一些利莉兹觉得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书籍,有狄更斯,有王尔德,最多的是莎士比亚;有通心粉,有玉米片,有玩具的汽车模型,有高达和变形金刚......她完全摸不着头脑,这家店似乎什么都有,又太过于杂乱。
“巫师们没有见过这些东西,”斯特宾斯解释,“我们不知道莎士比亚和他的戏剧,我们读巫师们的书;不知道这些品种的零食,吃你们不知道的巧克力蛙和比比多味豆;没见过汽车,交通工具是扫帚,幻影移形还有壁炉......”
那一天开始,乔弗里·斯特宾斯的身份秘密也就成了莉兹的秘密。
随后,莉兹知道了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男友斯特宾斯所在的赫奇帕奇据他说是最好的学院,他们拥有最普通却最难得的品质:正直忠诚,坚忍诚实,他自己在学校里是默默无名的存在,没有为学院加过多少分,也没有被扣过分——等等,仅有一次,在他四年级的圣诞舞会上和舞伴姑娘在花园里聊天时被最让他恐惧的魔药课教师扣去了十分。她知道了他学的课程:魔咒、飞行、黑魔法防御、魔药、天文......那多有趣啊!
比如莉兹仍然记得四五年前有一阵子奇怪诡异的天象和稀奇古怪的人事:布罗克代尔桥无故坍塌,让警方至今毫无头绪线索的神秘死亡案件,成百上千的猫头鹰灾难,奇装异服的人的游行......现在她知道了,在看不见的,不了解的另一个世界里——巫师的世界里,曾经进行着一场多么艰难持久的战争,死了很多人:斯特宾斯不认识的,或者认识的,其中就包括他的同学和师长。
比如“塞德里克·迪戈里”,她也知道了这个和她哥哥塞德里克同名的男孩儿,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斯特宾斯告诉她,赫奇帕奇的级长,魁地奇(她始终搞不懂这个游戏,只知道是骑在扫帚上飞,类似篮球的游戏)的队长,火焰杯选定的霍格沃茨的勇士,却成为那场战争第一个被献祭的生命。斯特宾斯在讲述着一段故事时她紧紧揪着自己的衣领,在听到那个男孩十七岁就死去时不可抑制地流下泪水。
“还好,”斯特宾斯说,“我们有一个年轻的救世主,哈利打败了那魔头,为我们带来了和平和胜利。”
他给她看那些会动的照片,图片会动的报纸,会跑的蛙形巧克力,送信的猫头鹰......他的一切都不再隐瞒,甚至献宝一样捧给她看。他还带她在飞天扫帚上飞行!第一次她吓坏了,紧紧搂着他的腰,但是在晴朗的夜空俯视乡村里的月光,城市里的灯火实在太美妙,她特别喜欢。
“不出意外,”他用嘴唇吻吻她的手指,“我们的孩子也会是一名巫师,他也会去读霍格沃茨,如果是男孩,长大后也会遇到一个像他妈妈这样好的姑娘。”
莉兹已经习惯了斯特宾斯男巫的身份,他们订下了婚期,就在明年五月,在一次小学校友的聚会上,她和一直都有联系的好朋友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聚会上几乎班里的每个人都到了,他们在过去有的人又成了中学或者大学的同学,毕竟镇子不大,也有很多人选择回来工作。
“里弗斯呢,他没有来,他上哪儿去了?”有人问。
“我上一次和他联系时他跑到美国做生意去啦。”有人回答。
“波特呢?”莉兹突然问,她是突然想到这个男孩的,实际上,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经常突然想到他。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那么他是叫做哈利·波特,在学校没有人叫他的教名,他没有朋友,所有人都只称呼他“波特。”波特在班级里永远是个异类的,没有人去关注太多的存在,瘦瘦小小的男孩,总是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要么太大,要么太小,戴一副歪歪斜斜,用很多透明胶粘在一起的圆框眼镜,头发总是不工整。人们形容他都是“那个没爸妈的男孩”,“废物波特”,而莉兹想到他时都会是“那个绿眼睛男孩”,“额头有闪电形状的”,“那个总是看沉默又胆怯的波特”。
没有人愿意和波特坐前后桌,小学时代同样沉默的莉兹恰好坐在波特后面,在他有时传递作业本回头时她注意到他的眼睛,隐藏在圆形眼镜框后面躲藏着的绿眼珠是她从没有见过的那么清澈漂亮的绿色,他实际上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却总是裹在不合身的衣服里,戴着破烂眼镜,有时候还要承受高年级学生的欺负。
他们都知道波特没有爸妈,他们都死了,他寄住在姨妈家。小学里的孩子任性大胆,做了很多孤立他的事。莉兹虽然那时候害羞沉默,但是她有保护她的双亲和大一岁的哥哥,没有人敢欺负她,波特就不一样了,首先对他呼来喝去的那个就是他的胖表哥。
波特没有做过设么错事,他也不是一个邋遢肮脏的男孩,莉兹有几次放学和他一起回家,也在炸鱼店遇见过——当然波特是被那个比他胖大一倍的表哥呼喝着端盘子,挤酱汁,然后得到了一份被捣碎的鱼肉。下课时波特有时候也会和她说话,例如今天的阅读课作业,暑假她去哪里玩了之类的话题。他们两个人都小心翼翼,似乎都怕冒犯对方。
他们的关系绝对说不上是好朋友,但是莉兹一直确认波特是那个在她还不那么开朗的几年中最了解,也被对方了解的人。
中学开始前波特就不见了,据说他被别的亲戚接走了,据说他读了偏远的寄宿学校,十一岁之后,莉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可能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但她有时会突然想到他,想知道那个黑头发,绿眼睛,戴圆框镜片,有着闪电疤痕的男孩现在过得好不好。
“谁?”热闹的餐桌上有人问。
“波特,”莉兹收起回忆,“是叫哈利,哈利·波特。”
很多人都忘记了这个十多年来音讯全无的男孩,直到有人嚷起来:“老天爷,波特,那个没爸妈的男孩。”
有的人想起来了,有的人还是没有,最终那个名字被淹没在酒瓶的碰撞声中,就像一颗毫不起眼的啤酒气泡。
回家后莉兹在玄关踢掉高跟鞋,扔掉包包,恹恹地蜷进斯特宾斯的怀里,他正在烤一盘薄薄的土豆片,只撒了一层盐。
“怎么啦?聚会不愉快?”他问。
埋在他怀里很久后莉兹才作声:“有一个男孩,以前同学们对他很差,可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把他忘了,就像他不存在那样。”
“他今天参加聚会了,结果没人认识他?”斯特宾斯把一片香脆的土豆片塞进莉兹嘴里,给她倒了一杯酸奶。
“不是,”莉兹咬得咔吧咔吧,“他没有来,事实上中学开始就没有人见过他了。”
“你那时候也欺负他吗,我的小姑娘?”斯特宾斯打趣她。
“我才不会!”她跳起来假装揍了他两拳,“你说过,我也是有赫奇帕奇品格的人,赫奇帕奇会欺负一个什么都没做错的男孩吗?”
“这可难说,”斯特宾斯小声嘀咕,“三强争霸赛的时候,为了支持塞德里克,我也戴过‘波特臭大粪’的徽章呢,真对不起哈利,啧啧啧,还是太年轻了——亲爱的?”
莉兹的表情很奇怪,“你说什么?”她揪住他的袖口,“你说谁?”
“波特臭大粪?你怎么啦,亲爱的?我发誓那只是一个毫无恶意的玩笑,我们一开始都以为哈利是个对火焰杯谎报年龄的骗人精!”
“波特?”莉兹梦游一般重复一遍,“哈利·波特?”
“是哈利啊,哈利·波特,我和你说过的,我们的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那个打败了魔头,结束了战争的英雄波特。”斯特宾斯挠挠头。
“黑头发,圆框的眼睛,绿色的眼睛,额头还有一条疤——是吗?”莉兹急切地问。
“没错,绿眼睛就像腌过的癞蛤蟆!”斯特宾斯引经据典。
“这就是我说的那个男孩,”莉兹直直看着他,“十一岁起就仿佛消失不见的男孩,被差不多所有人都忘记的男孩,他就是叫做哈利·波特。”
轮到斯特宾斯张大嘴巴了,“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吗?”
莉兹赤着脚跑到卧室里,从一只大箱子里抽出来几本毕业相册,有大学的,高中的,也有小学的。她快速翻开那本最破旧的,一页一页翻过去,波特没有和任何人合照,唯一有可能的就是集体相片,她找到了。
斯特宾斯凑过来,二三十个十一岁左右的孩子站成三排,他看到最后一排最边上的那个无精打采的男孩,瘦削的面孔,乱糟糟的黑色头发,歪歪斜斜的圆框眼镜,膝盖骨十分突出的穿着短裤的细腿。
“是他吗?”莉兹小声问他。
“是他。”
他们坐在地板上大眼瞪小眼,斯特宾斯想着那个光彩夺目的哈利,又想想莉兹描述中那个被孤立的波特。
“我们从没想过他在霍格沃茨入学以前的生活会是这样,”他说,“你不知道,在巫师社会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听着哈利·波特的名字长大,他从婴儿起就击败了史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黑巫师,在我们的故事里完全是个少年英雄。打一年级开始,他就是霍格沃茨的名人,为格兰芬多赢得好几次学院杯冠军,他还是一个世纪以来学校最年轻的魁地奇找球手,破了一年级学生不能加入校队的记录——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他还杀掉了密室里的怪物,”斯特宾斯快速回忆着,“成为三强争霸赛的冠军,七年级的时候以几乎不可能成功的结果,在我们所有人的面前,杀掉了那个让魔法界动乱了好几十年的魔头!他的疤痕,那条疤,那是他第一次打败那魔头的证据,那条疤让他永远都躲不开人们的目光,我想他一定苦恼极了。”
莉兹心里说不出来的惊讶和难过,这个被学校里的孩子们孤立无视的“没爹妈的男孩”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是那样无可思议,危险又精彩,他是他们“大难不死的男孩”,是救世之星,是无人不知的战斗英雄,他保护着不只是巫师世界,也包括着他们的世界的安全,他曾经的同学们却都不记得他,就好像他从来不存在过。
这种感情太孤独,太难过了。
“他在霍格沃茨有很多朋友,”斯特宾斯把莉兹抱在怀里,抹掉她眼角的泪水,“我不算是他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他的朋友都是很好的人,和他一起参加战斗的,保护着他的人。韦斯莱是个很幽默的人,格兰杰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女巫,他还有了女朋友!莉兹,他一点都不孤独了,他的女朋友很漂亮,我们学院就有很多男孩喜欢她,但是她只在乎哈利,我想他们和我们一样,很快就要结婚了!如果你想,如果你想我可以带你去见哈利,他已经通过了魔法部傲罗办公室的测试,成为一名傲罗了,我能带你去见他。”
莉兹摇摇头,“他不会记得我的,在那之后他的人生那样激烈和精彩,他不会记得我的。我想他甚至都不想再回忆起小学的时候。”
他们沉默了。
几天后,开车从城里回来的斯特宾斯像颗炸弹一样撞进他们的房子,手里高高举着一封信,脸庞兴奋得通红。
“亲爱的!你猜怎么着?”
莉兹正对着网上的视频学做一种派,戴着厚厚的手套从厨房里走出来,鼻尖沾着一点儿面粉。
“发生什么了?”
斯特宾斯晃着手里的信封,,羊皮纸上是橙色的墨水:乔弗里·斯特宾斯先生及未来的斯特宾斯夫人敬启,没有写地址,花体的“marriage”字样包裹着信封四角。
“是谁要结婚了?”莉兹亲亲他。
“你来,你拆开!”他把信封递给她,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
莉兹拍拍手上的面粉,用食指卡着划开信封,调出里面的卡纸邀请函。
“尊敬的斯特宾斯先生及未来的斯特宾斯夫人:
我们很荣幸邀请你们来参加哈利·波特和金妮·韦斯莱的婚礼。婚礼将在八月十五日下午四点举行,地址是德文郡奥特里-圣卡奇波尔村的陋居,敬请光临。”
莉兹尖叫一声,扔掉了原本拿着的手套,“就是下个月!”
“就是下个月,”斯特宾斯抱着莉兹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早上我刚到店里,哈利就进来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一辆麻瓜的脚踏车,他知道我是专门做这行的,据说他妻兄的女儿很想要一辆。我说没问题啊,然后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之前就听说快了,他就邀请我下个月去,我又提到我能带我未婚妻么?她是个麻瓜但是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他就很热情地写了这个邀请函给我!”他唠唠叨叨地说完,莉兹甜蜜蜜地亲了他一大口。
“我迫不及待了。”她说。
时间过得那么快,婚礼那天一大早莉兹就睡不着了,铺了一床的礼服裙子,不知道穿哪一件好。她很紧张,太紧张了,做毕业演讲时都没有这样紧张。她将参加一个巫师的婚礼,一个大名鼎鼎的的巫师,她或许是宾客中唯一一个普通人!最让她喘不上气的是哈利·波特,她期待和他阔别已久的重逢,抚摸过一条条裙子的手指却冰凉颤抖。
“放轻松,亲爱的,”斯特宾斯从后面抱住了她,吻她的头发,“你是去参加婚礼,不是去结婚,我都要嫉妒了。”他们一起笑出来,这让她感觉轻松多了。
“我选这条,”他拿起其中一条介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的橙红色新裙子,无袖,露一点背,腰身收得很紧,“落日的颜色,你穿一定很漂亮。”
“那么就是它了。”莉兹不再去管裙子,她抱住斯特宾斯,“我没有和除你家人之外的巫师打过交道,他们都是一样好吗?”
“那可是哈利·波特的婚礼!”斯特宾斯用食指刮刮她的后颈,“他们都是最好的巫师。”
他们是幻影移形到婚礼现场的,伴随着一阵被挤压的窒息感觉,莉兹的双脚踩在了一块柔软的草地上,他们到了韦斯莱家陋居前面的山坡,走过山坡,就是这场盛大的婚礼举办地——甚至还没有走过,莉兹就听见了喧喧嚷嚷的欢笑,还有提琴为主旋律的轻快音乐。
那真是一所她从来没见过的奇特房子,仿佛看起来那曾经是间很大的石造房子,但还是加建了房间,约有几层楼高并弯弯曲曲的,好像是用魔法建成似的,有四到五个烟囱竖在红色的房顶上。周围的一大片花园草地被搭成了五颜六色的马戏团一样的彩带帐篷,从帐篷入口处可以看到长长的紫色地毯的两侧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精致的金色座椅,而且帐篷的支柱也被各色的鲜花盘绕,装点一新,还有一大束金色的气球装点在新人们宣誓成婚的地点上方,气球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金色的小鸟和彩纸星星。场地外边,三三两两的蜜蜂和蝴蝶正悠闲地在草坪和灌木丛中盘旋嬉戏,穿着各种颜色长袍和裙子的男女巫师聚集在一起,乐声与欢笑声飘扬。
斯特宾斯握着莉兹的手走过去,将她介绍给所以和他打招呼的人,他们友善地对她微笑。离宣誓还有一会儿,很多人都围在新人的帐篷前祝贺他们,这和她见过的很多婚礼都不一样。她被斯特宾斯推到了新人面前,第一次没有巫师们的尖顶帽子的阻碍看清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妻子。
哈利,那就是她记忆中的哈利,但是他们又太不一样了。他的黑发今天服帖整齐,圆框眼镜依然这挡不住那双眼睛的翠绿。他很高了,还是瘦,穿着一身正式的,朴素但裁剪精良的黑色长袍,胸前别着一小束花,笑容畅快灿烂,她以前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开心地笑。无数照相机包围着他咔嚓咔嚓,他挽着新婚妻子,从容地面对着那些记者和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宾客,像个真正的英雄,却又不在乎自己英雄身份的人那样。他的妻子真是美丽惊人,她一定是位坚定又自由的女孩,没有戴头纱,在阳光下呈现出金红色的长发披在一条很不像婚纱的奶油纱裙子上,裙子的腰部往下像斗篷一样裁剪,露出她笔直漂亮的小腿,她欢快地回应那些祝福声,就像斯特宾斯描述的那样充满魅力。
“新婚快乐,哈利和金妮!”斯特宾斯大声说,挽着莉兹,愉悦地面向哈利,“哈利,这是我的未婚妻,她比我更想祝贺你。”
利兹的心怦怦直跳,她抬起眼睛看着哈利的,他肯定不记得她了,肯定,但是哈利长长发出了一声惊叹。
“喔——!”他笑容满面地看着她的眼睛,“你猜怎么着!我想我认识你,伊丽莎白·布朗,我们都叫你莉兹。”
“好久不见了,哈利。”莉兹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称呼彼此的教名,她感觉像洗着一场温热的淋浴,熟悉又舒适。
“金妮,”哈利握着新娘的手,“这是莉兹,差不多是我在读霍尔沃茨之前的麻瓜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了,梅林啊,你和斯特宾斯,你们成了一对!”
“你好,莉兹,”金妮说,“这真是太巧了,不是吗?谢谢你,谢谢你成为哈利的朋友。”
“是啊,太巧了,”莉兹抿起嘴笑,她立刻就喜欢上金妮了,还有这个全新的,但是有些特质总也不会改变的哈利。
这真是莉兹见过的最奇特的一场婚礼,宾客们有普通巫师,有看起来像巨人一样的巫师,还有拥有人身和马蹄的半马人,他有一双及其漂亮的蓝色大眼睛。她见到了哈利最好的几个朋友,那也是一对情侣,罗恩和赫敏,那真的都是最好的朋友,说着只有彼此才懂的玩笑话,哈利的新娘竟然还是罗恩的妹妹!婚礼蛋糕有七层,是红色与金色,奶油和巧克力制成的新人小像隔几秒钟就会亲吻一次,他们高高站在一颗魁地奇中的金色飞贼上。当新人宣誓完,那些金色的气球在他们头顶爆炸,鸟儿乱飞,星星落下来,同时十二把飞天扫帚高高飞起来,黄昏的天空绽放着灿烂的烟花,漫天的云霞都是她裙子的颜色。
夜幕降临了,闪烁着的蜡烛在他们中间悬浮,映衬着晴朗的夜空中的繁星,她和斯特宾斯在舞池中伴随着舒缓的音乐相拥起舞,情人们都在跳舞,他们贴得很紧,足以听见彼此的心跳。
“谢谢你,乔。”莉兹轻声说,靠在斯特宾斯怀中,远远望着同样安静温柔相拥着,时不时小声耳语着的哈利和金妮,心中从没有这样安稳又幸福。
“你在想什么?”当他们旋转着靠近新人时,听见哈利这样问金妮。
新娘的眼眸闪闪发亮,“我从三年级时,就想和你这样跳舞。”她说。
关于斯特宾斯,这个名字在原著里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在斯内普的记忆里哈利看见和他的父辈们一起参加考试时弗立维教授点名的男孩,文中设置为男主人公的父亲;一次是《火焰杯》中,圣诞舞会时在花园中和一个拉文克劳姑娘一起被斯内普扣分的赫奇帕奇男孩,设置为文中男主。总之太喜欢这个脑洞了,太喜欢赫奇帕奇的男生了,两天写了万字,悄咪咪给自己鼓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