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鹿踏夜36h|12:04】Run Harry!
*哈利中心向,ooc致歉
*极其意识流,介意者慎入
*建议搭配bgm《无问》食用
致哈利:
“请你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万次,毫不犹豫地救自己和这世间于水火之中。”
下一棒:@北半球。。。
01
哈利经常梦到他在走一条很长的路。
这条路长的一眼望不到边,周围的景色模糊不清,时隐时现。天空看不到颜色,只是顺着路延伸。路上的人神色匆忙,极少会有人和他一同前行的时候,他们宁可绕道而行。
他记得在路的起点,他并不是一个人在走。他被簇拥着,簇拥着他的人们伸出手指点点他的鼻尖...
*哈利中心向,ooc致歉
*极其意识流,介意者慎入
*建议搭配bgm《无问》食用
致哈利:
“请你务必,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千次万次,毫不犹豫地救自己和这世间于水火之中。”
下一棒:@北半球。。。
01
哈利经常梦到他在走一条很长的路。
这条路长的一眼望不到边,周围的景色模糊不清,时隐时现。天空看不到颜色,只是顺着路延伸。路上的人神色匆忙,极少会有人和他一同前行的时候,他们宁可绕道而行。
他记得在路的起点,他并不是一个人在走。他被簇拥着,簇拥着他的人们伸出手指点点他的鼻尖,绞尽脑汁地逗的他哈哈大笑。
他总是被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红色的发丝散发着淡淡百合花香,还会有一只大手小心翼翼地捏着他的手,手的主人讲着千奇百怪的笑话,拿着五颜六色的玩具。
好像还有两只毛绒绒的狗耳朵,一只黑乎乎的狗鼻子,还有一条黏糊糊的狗舌头。有时他们会伴随着一个柔和、平静的说话声出现。
还有什么来着?
一道绿光袭来,紧接着伴随女人的哭泣声。它们让哈利周围簇拥的一切烟消云散。
其他人离开了那里,只留下了男人和女人。女人轻轻地放下了哈利,男人拍了拍他的肩,哈利抬头望着他们。他摸了摸哈利的头,她垂头吻他。
「走吧,哈利」
所以哈利不得不一个人走这条路了。
虽然大部分时间他都被达力追着跑,但旅程也在进行着。
直到有一天海格突然出现了,他的出现方式和他本人一样惊人。他横冲直撞地来到了哈利的世界,但是哈利并不讨厌。
他拉着哈利一路往回走,哈利必须得小跑才能跟的上他的步伐。
他带着哈利来到离起点不远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分岔路口,他指着另一条路说,「那里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
哈利困惑不解,他已经沿着另一条路走了这么久了,结果你告诉他他走错了?他看了一眼海格指的那条路:它精彩纷呈,路边的景色十分奇幻,是哈利从未见过的景象,路上的行人纷纷攘攘,连天空都是五彩斑斓的。
他不敢置信,他接下来要走这条路——或者说,他本来就应该走这条路。
海格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在海格看来,从哈利出生起,一切便尘埃落定了。
哈利就这样迈进了他以为一辈子都无法接触的巷口。
这条路很好,几乎人人都认识他。虽然这很快变成了烦恼。
哈利踏进这条路不久就遇上了能结伴而行的人,他说他叫罗恩·韦斯莱。
哈利很高兴认识他。
后来赫敏也加入了进来,他们三个一起在这条通往远方的路上走着。
这是哈利以前觉得疲惫的事,或许是变成了三个人的原因,竟是轻松了许多。
由于这条路太过精彩,所以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要走的路线,有的人一路畅通,而有的人就要被拌上几跤。
哈利算比较倒霉的那个,时常摔成前滚翻。
好在罗恩和赫敏眼疾手快,会在他快撞墙上的时候迅速把他拉回来。
虽然有时候他们三个会一起前滚翻。
02
路是相交的,于是难免会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哈利险些被奇洛一头撞死,幸好邓布利多早有准备地把哈利提了起来。奇洛就没那么走运了,一骨碌滚出了路,到了外面去。
还有洛哈特。唉,倒是不必多提。
马尔福也经常无视规则,害哈利被伏地魔以前走过的路砸的上蹿下跳。马尔福的家养小精灵多比也不安生,用路边的广告牌暗算哈利,还美名其曰保护他。
哈利为了答谢这份保护,用袜子把多比甩到了一条和马尔福相隔甚远的路。
这样多比此生应该便不再会和马尔福相交了。
只能说哈利的路道阻且长。
没过多久,他又遇到了一个叫做布莱克的杀人犯,据说他十分恨哈利。
结果对方只是嗅了嗅他,就猛地冲向了罗恩。
罗恩吓得拔腿就跑,布莱克几乎轻而易举的追上了他。他先给罗恩来了一下,然后抓着罗恩的老鼠开始痛骂。
……报纸上可没说他痛恨老鼠啊?
03
卢平教授是哈利最近认识的人,哈利很喜欢他进行旅程的方式。
他认识布莱克,还认识哈利的父母。哈利的父母是哈利在进入这条路才认识的,他没想到卢平和布莱克也认识。
啊,还有斯内普教授。他冲出来的莫名其妙。
总之他们三个——四个,胡乱打了一通,便又回到各自的路上了。
让哈利高兴的是,小天狼星(也就是布莱克),他的路清清白白,尽管后面的路充满泥泞,但他之前走过的路也是一条光明大道。
卢平由于被斯内普撕破了脸皮,不得不匆匆跑回他的羊肠小道。
彼得——那只老鼠,他的路,哈利看不见前方的光景。
04
哈利从未见过有人的路被终止。
就算是伏地魔的路,也只是碎成了一块一块的,难以下脚而已。
路从来都是四通八达的,不同方向却没有终点,或许它们的终点最后都是同一个,不过并未有人知晓。
有天,哈利和一个人的路相交了,那个人叫塞德里克。
塞德里克的路花团锦簇,欢声笑语,他是哈利见过的路最平坦、最畅通的人。而他本人也温和有礼,光芒万丈。
哈利低头看了看脚下磕磕绊绊的石头,又看了看塞德里克的能直接开跑车的国际级标准赛道,一时间有些郁闷。
哈利本以为像塞德里克这样的人,就算只是慢悠悠地走着,他也会比很多人要幸福很多,更何况他在一刻不停地向前跑。
有一天,塞德里克不跑了,他停在了原地,有些哀伤地看向哈利。
「怎么了?你累了吗?」
塞德里克笑着摇了摇头,顿了顿,又点点头。
「继续坚持一下吧?」
哈利觉得塞德里克这样停下,太过可惜了,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可以走呢。
塞德里克摆了摆手,他寸步未动。他让哈利快点离开吧,顺便告诉他的爸爸妈妈——
他走不了了。
哈利犹豫了一下,他看着塞德里克身后亮晶晶的路,又看了看塞德里克面前依旧亮晶晶的大道,再一次劝说道。
「试试吧?再走一段路吧,再走走吧?」
塞德里克温和地笑着说,不行哦,我已经抵达终点了。
哈利惊诧地瞪大了双眼,他低头看塞德里克脚下——不知从何时起,他的脚下多了一条红色的线,那条线切断了他前面的路。
他这就到了?他的路在这里就结束了?
可是他不是还没走完一半吗?
虽然哈利想不通,但是他明白塞德里克再也无法和他一起前行了,所以他把塞德里克的话告诉了他的父母。
他的父母似乎也明白了,他们笑着谢谢哈利,眼底闪烁着泪花。哈利注视着他们依偎着继续前行,他们的头发似乎一夜花白。
哈利有些沉重地继续走着,一路上他总是回头去看塞德里克,塞德里克静静地站在原地,脸上带着初见时温和的笑意。
05
路上总会有人阻挡你不让你继续行进。
乌姆里奇就是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她的路花哨浮夸,看起来软绵绵的,没什么实感。她周围的人的路也是如此。
她站在所有人的路上为非作歹,把哈利周围的人赶走了许多,哈利气的火冒三丈。
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塞德里克的终点线贴到乌姆里奇的路上。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么用对吗?弗雷德和乔治忍无可忍,直接开着他们的路给乌姆里奇创到了树上。
弗雷德和乔治就连路也都是稀奇古怪、幽默风趣的。
哈利和其他人一起畅快的大笑,他幸灾乐祸地看着乌姆里奇被双胞胎路上的烟花追撵,并拍手叫好。
不过哈利明白,好事不会持续太久的。
从哈利和小天狼星相遇起,他们就并肩而行。有时小天狼星会躲在他身后,假装他不存在,哈利便会张开双臂,假装他不存在。
有很多人陪哈利走过路,可是小天狼星是唯一一个愿意把他的路和哈利的路叠在一起的人,哈利走他也走,哈利停他也停。他无条件的把他路上所有的一切美好都不假思索地摘给了哈利,因为他的出现,哈利路上的许多磕绊都减少了。
哈利捧着小天狼星,小天狼星捧着他。
哈利没想过小天狼星会停在他们的路上。
哈利使劲拽他的手,小天狼星纹丝不动。哈利想迈过那条红线,小天狼星却一把把他推了出来。
哈利恼怒地瞪着小天狼星,却听见他张开双臂说,最后再抱一下吧?
哈利终于忍不住落泪,他不甘心小天狼星就停在这里。德思礼畏惧他、厌恶他,甚至拒绝他看清他们的路,詹姆和莉莉已经用他们的路为哈利做了起点,他们没有路了。唯一剩下的只有小天狼星,他慢吞吞地光脚走在被黑暗吞噬殆尽的天空下,还不忘告诉哈利他的路上有什么。
「你的终点不在这儿!小天狼星……小天狼星……你得陪我一起走,你答应过我的!」
小天狼星弯下腰温柔地替他抹去了眼泪,他勉强扯开嘴角笑着说,哈利,咱们俩走的是同一条路啊。你先走,我很快就会追上的。
哈利不相信他的说辞,他见过塞德里克的终点,塞德里克从那天起就再也没向前走过一步了。他恨恨地瞪着地上的红线,用脚努力剐蹭着,但是怎么也蹭不掉。泪珠滴在镜片上遮挡了视线,他抹了把眼泪继续蹭。
小天狼星看了一会儿,陪着他一起蹭。只是他的脚怎么也迈不过那条终点线。
他们蹭了好久,红线却依旧鲜亮。小天狼星遗憾地冲他笑了笑,他仔细端详着他,被时间磨的粗砺的手指捧着哈利布满泪痕的脸。
他再一次地抹去了哈利的泪水,说,走吧,哈利。
哈利拼命摇头,他不想走,他不想小天狼星停在这。
走吧,走吧。他又说道。他这里没什么可留恋的。
「我在这陪你」
哈利固执的说。
那可不行。
小天狼星一听立马皱起了眉,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
「为什么?」
哈利难以置信,相比于未来没有小天狼星的路,他宁可原地待着。
你得往前走啊……哈利,旅途还未终止的人是不能停在原地的。你可以回头偶尔看看我,但不要停下,别停下,哈利。别停下。
哈利安静地任由眼泪再次湿润面庞。
「走吧,哈利」
这回是邓布利多。
06
哈利被邓布利多拉走了,他大喊大叫地抗议,使出浑身解数想挣脱邓布利多的手,但是邓布利多抓的太牢了,他只能强行接受他离小天狼星越来越远的事实。
「人要往前走,哈利。不要回头看」
哈利不服气的跟着他,把头扭到一边。
邓布利多倒也不恼,一路拉着他往前走。
渐渐地,哈利慢慢消了气。开始对路上新的景象感到好奇,邓布利多无所不知,每次都会耐心解答。
邓布利多带哈利走的路越来越宽,路上的人也越来越多,哈利意识到这条路不是他一个人的路,而是所有人的路。
他走的每一步都不再仅属于他自己,他未来的终点将不再代表着他一个人的终点。
「不要回头」
邓布利多常常这么说,每到这种时候,哈利就会紧紧地抓着他的手。
刚开始他不理解,后来他想到小天狼星,就不敢回头了。
「我不会的」
他总是这么回答。
「不要停下」
邓布利多也常常这么说。
「我不会的」
他也总是这么回答。
邓布利多笑了,锐利的蓝眼睛软化下来,和哈利待在一起,它们就会变得很轻柔。他注视着哈利,坚定地说,「嗯,我相信你」
所以在邓布利多停下的时候,哈利没有回头,也没有跟着停下。
他答应邓布利多了,他不会的。
07
他被邓布利多交给了凤凰社。穆迪说,「波特小子,这段短暂的旅途,你可要跟好了」
哈利刚说完「好」,疯眼汉便停留在了原地。
他气哼哼地让唐克斯他们继续带着哈利,有些烦躁地喝着瓶子里的酒。
你是我们的希望,波特。别停下,别回头——就算回头了也别留恋!尽管跑吧!要是有人追你,你也别怕。跑吧!他说。
哈利郑重地点点头,他知道。邓布利多已经跟他说过千遍万遍了。
他知道接下来的路得自己走了,于是他脱离了他们——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被甩出去的。
哈利有些迷茫地看着前方雾蒙蒙的路,继续前行着。他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需要走多久,又通往何方。
但是他得走,邓布利多说这是一条所有人的康庄大道,只要哈利走通了,那所有人也便通了。
怪不得邓布利多停下后,递给他了一盏明灯。这盏灯忽闪忽闪的,给雾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轻轻地照亮了哈利的脚下。
哈利本来打算一个人穿过层层迷雾走到终点的,奈何罗恩和赫敏就像当初的邓布利多一样,牢牢地抓着他,就算他嘴皮子磨破了也劝不走。
好吧。
这也不错。
他们三个结伴而行,继续着磕磕绊绊的旅途。
罗恩撞上了一块大石头于是停了下来,哈利暂时找不到他在哪儿,只好和赫敏继续走。
一路上哈利不停地摔跟头,摔得骨头都要散架了,摔得鲜血淋漓,滴满了走过的地方。赫敏在旁边掺着他,跟着一起摔的满是淤青。
很快罗恩便追了上来,和以前一样一把扶住了险些把自己脖子摔断的哈利,三个人继续一路前行。
停留在原地的人越来越多,有的认识,有的未曾谋面,哈利不敢回头去看。
他们不得不从摸索着小心迈步变成大步狂奔,但是前方的路模糊不清,总是摔倒,他们摔倒了也不敢耽误,爬起来继续跑,有时摔的站不起来了,就你扶着我、我架着你继续跑。
跑到精疲力竭,跑到每一块骨头都疼的像针扎一样痛。
直到他们实在跑不动了,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哈利明白他们不能停下,但就算费劲全身力气也爬不起来。他们还想同以前一样,尝试互相搀扶着站起来,但谁都没劲儿了。他们近乎绝望地扒着地上的石块。
「啪!」
多比突然出现了,就像十二岁的那天的晚上,他瞪着网球似的大眼睛歪头看着哈利。
多比拿出清水洗干净了他们的伤口,又用纱布一圈一圈缠好。
他一把把哈利拽了起来,接着拽起了罗恩、赫敏。又跑到旁边,拽起了卢娜、奥利凡德。
「哈利·波特!请别停下」
小精灵推了一把哈利,大声说道。
「那你呢,你为什么不走了,多比?」
哈利声音颤抖地问。
多比眨着他的大眼睛,伸出了他长长的手指,指了指地面,他轻快地说,多比已经抵达终点了,哈利·波特!
哈利几乎无法抑制地把脸埋进双手。
他们站在和马尔福的路相交的地方,而多比的路本在相隔甚远的远方。
他想起了邓布利多,他说这条路是孤独的,它很漫长。
邓布利多说的一点不错。
他答应了邓布利多,他不能停下。就算他有再多的质疑、再多的痛苦,他都必须咽到肚子里去。
他不能回头,不能回头去看多比、看邓布利多、看小天狼星、看塞德里克、看詹姆和莉莉……以及他目光所及的所有人。
他不走的话,就没人走的通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比的推力太强,后续的路跑起来容易了许多,虽然还在摔,但他们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倒也算好事。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
哈利这条路越走越通顺,手里的灯越来越明亮,逐渐让迷雾四散而开。
在迷雾彻底散开的那天,路上的碎石几乎不见了,露出了平坦整齐的砖石。哈利突然发现地上的砖石很眼熟,他蹲下身摸了摸,意识到这曾经是邓布利多的路。
他猛然间回头望去,他终于看见了同样被迷雾遮挡的回路——邓布利多停下的前方,仅仅只有一条红线,他原本金光璀璨的路,如今铺在了哈利的脚下。
不止是邓布利多的。
他还看到了多比的、穆迪的、小天狼星的、塞德里克的、詹姆和莉莉的……还有罗恩和赫敏的、纳威的、卢娜的、金妮的……还有他不认识的路,他们的路交叠在一起,严密地组成了同一条路,哈利走在路的最前方,他们有条不紊地跟在身后。
哈利这才想起,这原来只是一片荒芜。
他们把他们的路搬了过来,顺着哈利的拼接。哈利的路不够宽,走不了那么多人,那他们就拆下自己的路;哈利的路不够平,走不了那么长久,他们就跟在哈利身后搬走尖锐的石块,换上他们的砖石。
「相信哈利,跟着他,我们一定会走出去的」
所以哈利在前面奔跑的时候,凤凰社就拽着看不清路的人跑,D.A则拉着年幼还行走困难的人跑。
虽然看不清哈利在迷雾中跑了多远,但他们都知道。
他还在跑。
哈利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就像他不知道怎么迈过那条红线一样。
他终于明白,邓布利多说的不要回头,是什么意思了。
邓布利多一如既往地温和地注视着他,他轻轻地说。走吧,哈利。
请不要犹豫的一往无前吧。
哈利转回头看着对面屹立的人。他面容扭曲,身后的路破碎的看不清面貌,混沌地拥挤着拼凑在一起。
哈利感到有些悲凉,他看到他对面的人一路上除了他自己之外空无一人,他四处拼凑着不成型的碎石,试图将他的路延长、再延长,这条延长的路霸道地阻断了所有与他方向不同的路。
曾经追随他的人被他路上的石块绊倒,曾经痴迷于他的人抽走了不属于他的石块。
「何必呢?」
哈利不忍心地问他。他从来没毁过别人的路,所以他无法理解。
伏地魔冷冷地盯着他,他踩在散乱的杂石堆上,石头缝里渗出鲜血。他居高临下地说。
「你不明白,哈利·波特,如果路不够长,就不会变得强大」
哈利叹了口气,轻声说。
「你怎么会这么认为?」
「这是当然的事」
「不」
哈利悲伤的摇了摇头,他几乎怜悯地望着他。
「汤姆,你还是没明白。每个人的路都不同,或长或短,或宽或窄。你不会因为路长而强盛,也不会因为路短而衰落。人的璀璨从不被路的长短约束,即使你的路遥遥无期,可你仅仅只有脚下的几块碎石子,就算这样,你也要追求无际的路吗?」
伏地魔愤怒瞪着哈利,好像他说了什么不可理喻的错误。
「只要我一直走,你们这些人就算有着再宽广的路,那又怎样!你们终究会停止,而我会一直走下去!」
哈利笑了笑,仿佛在看向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婴孩。
「唉,汤姆啊,你看到了这条路的终点,却怎么看不到旁边的路呢?」
是的。
路从来都是四通八达的,不同方向却没有终点,或许它们的终点最后都是同一个,不过并未有人知晓。
既然这条路停滞不前了,并不代表其他的路也同样如此。在这条路停下的人,只需要换条路走就好了。
「如果这条路不是原本的路,那又有什么意义?我,会将这条路贯彻到底。我在这条路上比任何人走的都要久,走的都要远,你又怎么会明白?」
伏地魔缓缓举起了魔杖。
哈利愣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
「阿瓦达索命!」
哈利本以为他的脚下会出现终点线,但并没有。反而他站在了一个分岔路口。
一边是他已经停滞不前的亲人朋友,还有其他未曾谋面的人们;一边是还在饱受苦难、艰难前行的人们。
哈利几乎没有犹豫,就决定了要往前走。
邓布利多赞赏地拍了拍他的肩。
好样的,哈利。
小天狼星冲过来一把抱住了他,他发出了一阵犬吠似的笑声。
我知道,我就知道你能做到!往前走吧,哈利,无需回头!
哈利抱着小天狼星,看向莱姆斯和唐克斯。
「我很抱歉,我很抱歉让你们的路就这样停下了」
莱姆斯眨了眨眼睛,他有些好笑地说。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哈利。谢谢你为我指出了正确的路。
唐克斯一本正经地说。
是的,要不然他就奔着鬼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詹姆哈哈大笑。
「路停下,是什么感受?累吗?」
不累。小天狼星松开了他。就和原地休息一样。
莉莉绿的惊人的杏眼饱含泪水,她温柔地仰望着哈利。
真好,都长这么高了。
哈利紧紧咬住了下唇,他不想在他妈妈的面前哭泣。
都是大小伙子了,是不是?
詹姆揽过他的肩。
吃了很多苦吧?
莉莉心疼地抚摸着他的伤疤。有被石头划破的、有被路上的人撞的……数不胜数地密密麻麻的印在一起。
「不苦」
哈利说。
斯内普没有说话,不紧不慢地绕过人群走到他面前,无视詹姆和小天狼星敌视的眼神,把路标交给了他。
拿着吧,插到路口上。
哈利知道,他该走了。
他慢慢后退,重新走到路的中间。莉莉呜咽一声,埋进了詹姆的怀里,詹姆嘴唇哆嗦地抱着她,目光坚毅地看向哈利。
哈利最后对邓布利多说。
「你们去哪?」
邓布利多温软的蓝眼睛平和地注视着他。
和你一样的方向。
哈利没再犹豫,将勇往直前的路标插在了分岔路口,头也不回地大步跑向前方。
伏地魔在他前方的不远处,这一次他没有停下,他拼尽全力地向前跑着。
「向前试试吧,汤姆。别再后退了」
「我一直在向前」
哈利冲向了前方。
「阿瓦达索命!」
「除你武器!」
砰的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
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见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为黑色,像纳吉尼的脑袋一样在魔法天花板下旋转着,打着旋儿飞向它不愿杀死的主人——这位主人终于要完全拥有它了。
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
汤姆·里德尔倒在地上,他的路被画上了终点线。
就像之前停止的所有人一样。
一瞬间令人战栗的寂静,人们惊恐地怔住了。随即,哈利周围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喧哗,喊叫声、欢呼声、咆哮声震天动地。
初升太阳的强烈光芒照在窗户上,人们喊叫着向他扑来,首先赶到的是罗恩和赫敏,他们的胳膊把他紧紧地抱住了,他们不知所云的叫嚷几乎把他的耳朵震聋了。
接着,金妮、纳威和卢娜也来了,还有韦斯莱一家和海格、金斯莱、麦格、弗立维和斯普劳特。每个人都在大喊,哈利一个字也听不清,也分不出是谁的手在拽他、拉他,拼命想拥抱到他身体的一部分。
几百个人在往前挤,谁都想摸摸这位大难不死的男孩,正是因为他,噩梦才终于结束了——
太阳在霍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大礼堂里洋溢着生命和光明。人们尽情表达着哀悼和欢庆、悲伤和喜悦的情感,哈利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人都希望哈利和他们在一起,他是他们的领袖和象征,是他们的救星和向导。
他们欢呼雀跃的说——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哈利没说话,只是笑。
————————
作者有话说:
写出来后其实很忐忑,很感谢朋友们给予我信心,真的很幸福……🥺❤️❤️
贴一下《无问》的歌词,我很喜欢,也觉得和本文很贴。
你问风为什么托着候鸟飞翔
却又吹的让他慌张
你问雨为什么滋养万物生长
却也湿透他的衣裳
你问他为什么亲吻他的伤疤
却又不能带他回家
你问我为什么还是不敢放下
明知听不到回答
如果光已忘了要将前方照亮
你会握着我的手吗
如果路会通往不知名的地方
你会跟我一起走吗
一生太短 一瞬好长
我们哭着醒来 又哭着遗忘
幸好啊 你的手曾落在我肩膀
就像空中漂浮的
渺小的 某颗尘土
它到底 为什么 为什么
不肯停驻
直到乌云散去 风雨落幕
他会带你找到 光的来处
就像手边落满了
灰尘的 某一本书
它可曾 单薄地
承载了 谁的酸楚
尽管岁月无声 流向迟暮
他会让你想起 你的归途
如果光已忘了要将前方照亮
你会握着我的手吗
如果路会通往不知名的地方
你会跟我一起走吗
去年也参加了联文活动,只不过这次参与的老师更多了,即开心又满足。写的时候突然有感而发,哈利这一路走来真的不容易,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哈哈哈,可能因为他也算陪着我长大的(??)
总之,2024了,感谢所有还在喜欢哈利的老师,和所有还在热爱hp的老师,祝我们哈利生日快乐——!
以及,祝哈利「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ps:1204没啥特殊含义,是我生日哈哈哈哈,因为真的选不出来了🥲🥲,祝大家食用愉快!不喜欢的别骂我别骂我别骂我别骂我我真的玻璃心🥲🥲🥲)
【WolfStar】在无尽的明日里记住你我
summary:1976年,六年级,莱姆斯·卢平意识到两件事:他对西里斯有些迷恋,以及他永远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1995年,在一次刻骨铭心的背叛、两场死亡与十三年的分别后,他与西里斯·布莱克在格里莫广场12号终于谈起了“他们”。
warning:全文=2.5w一发完。有微妙的鹿狼犬三角。主要还是詹莉+掠夺者cb。
在西里斯提起这件事前,莱姆斯·卢平愿意发誓他早就把它忘在了脑后。
*
那是十几年前,他们十五岁,或是十六岁,不能再多了,因为詹姆在七年级与莉莉约会后它就再没有发生过哪怕一次。不知道是谁偷...
summary:1976年,六年级,莱姆斯·卢平意识到两件事:他对西里斯有些迷恋,以及他永远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1995年,在一次刻骨铭心的背叛、两场死亡与十三年的分别后,他与西里斯·布莱克在格里莫广场12号终于谈起了“他们”。
warning:全文=2.5w一发完。有微妙的鹿狼犬三角。主要还是詹莉+掠夺者cb。
在西里斯提起这件事前,莱姆斯·卢平愿意发誓他早就把它忘在了脑后。
*
那是十几年前,他们十五岁,或是十六岁,不能再多了,因为詹姆在七年级与莉莉约会后它就再没有发生过哪怕一次。不知道是谁偷偷带来了酒,现在想想,难道是麦克唐纳?总之,西里斯·布莱克与詹姆·波特,完全沉浸在火焰威士忌带来的、令人头重脚轻的颠倒快感中,跌跌撞撞地爬进了他们的寝室。莱姆斯没去聚会:月圆夜又快到了,他的脾气很糟糕,而两天后还有一篇魔法史论文要交——他当然已经写完了,只是留下来辅导彼得。他把床幔拉着,彼得也已经睡熟了,于是当西里斯和詹姆搀扶着彼此走进来的时候,他们还十分贴心地——尽管徒劳无功——试图保持安静。
小声点儿,詹姆轻声说,至少他以为自己声音很小,月亮脸和虫尾巴都睡了。
我够小声了!西里斯抗议道,第一个字响亮而清晰,彼得在最右侧的床上翻了个身,哼了一声。根据忽然变得沉闷而模糊的剩下几个词判断,西里斯一定捂住了自己的嘴,也可能詹姆替他捂住了。在这种情况下,精确性不再重要,因为谁都知道詹姆·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好得像是一对双胞胎,一双对称的肋骨,身子和他的影子(毋宁说另一个身子,因为他们两人没有一个像是影子),所以詹姆·波特的手也就是西里斯·布莱克的手,反过来呢,西里斯·布莱克的嘴唇也等同于詹姆·波特的嘴唇。
慢点,慢点,詹姆低声念叨着,不知道是在提醒自己,还是在叮嘱西里斯。莱姆斯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盯着床顶。他不困,但也不想让詹姆和西里斯知道他还醒着。西里斯喝醉了爱发表长篇大论,而莱姆斯今晚则没有心思应付他那些精巧漂亮的诡辩。我够慢了——西里斯立刻说,另一个他醉后的陋习:不管别人对他说什么,他总要顶嘴。在清醒的时候莱姆斯曾戏谑地点评这时西里斯酒后的心理退行,即由于四肢无力到不能动弹的地步,干脆把一切好心来照顾自己的可怜人都当成他的父母,炮火连天地扔去一通任性叛逆的指责。西里斯对此的反驳是两道皱起的眉毛,与一句遥遥的:噢,闭嘴吧!
随着一记沉重的闷响,最左边、靠窗的床嘎吱一声,接着是詹姆与西里斯两人上气不接下气、白痴一样的低声傻笑。莱姆斯忍不住跟他们一起无声地笑了出来。现在西里斯的床是空的,他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詹姆站在他和西里斯床间的空隙时没能成功把西里斯推过去,于是他们倒在了一起。按照莱姆斯对他们两人的了解,西里斯的头发这时候一定卷卷地、散乱地蹭着詹姆的脖子,然后下一秒詹姆·波特就会抱怨——
“你真该把你的头发扎起来,”果不其然,詹姆开口了,“靠着我的时候总蹭得我想笑。”
“软弱!”西里斯指责,毫不讲理。“我和大脚板一样,从来不需要打理头发。”一句会令许多人嫉妒的实话。詹姆和西里斯的头发简直是“完美头发”这条光谱上的两极:并不是说詹姆的头发不好看,至少据他介绍,凌乱也是一种风格,而是西里斯·布莱克几乎拥有这世界上最不可思议地完美的一头黑发。“不可思议地完美”的定义是:不费吹灰之力地美丽。莱姆斯无法回忆起有任何一次西里斯曾抱怨过自己的头发——不管在什么场合,只要你能看到他,就会忍不住在心里感叹那头恰到好处的黑发。长度,发型,卷曲程度,随你指名道姓,它们总会满足你的预期,而西里斯·布莱克对此似乎毫不在意。他只是泰然自若地享受着为此得到的夸奖,以及那些本不应该是夸奖的夸奖。某一次他们四个人全体错过了变形课的前十五分钟,匆匆赶进教室的时候正遇到麦格教授从猫变形成人,她毫不留情地扣走了格兰芬多的分数,并且补上一句:“也许下一次布莱克先生会意识到,整理头发应该在课程开始前进行。”被点名批评的布莱克先生本人只是在五分钟前才勉强睁开了眼睛,从床上被拽起来后连衬衫扣子都没来得及扣全就跟着冲出了寝室。
如果,如果!如果非要为西里斯·布莱克头发所具有的魅力追根溯源,也许应该归功于他身上那种(略有些故作成熟,但绝对情有可原地)漫不经心的慵懒。正因为他不在乎,因此他才毫不费力地引人注目。至少莱姆斯是这么想的:很多时候,尤其是夏天,像现在一样的夏天,西里斯靠在树下无所事事地看着詹姆折磨那只可怜的金色飞贼时莱姆斯都在这么想,想着也许是西里斯浅淡、几乎是冷酷的灰眼睛衬得他的头发尤其乌黑。他有得天独厚的一张脸,和带有古典意味的侧影。单看那高挺的鼻梁与匀称的下巴,甚至会令人觉得在一瞬间惴惴不安地感到西里斯看起来几乎遥不可及。但由于他从不打理自己的头发,任由它们像倾盆的暴雨一样散漫地生长,这种冷光四射的“距离的悲怆”便被打磨到正好的程度。它们会出其不意地落在每一处。他的肩上,腰间,脸颊一侧,锁骨之中,乌黑的鬈发任性地跳动,懒洋洋地伴随着指尖被挑起又放下,别在穿孔后戴了闪亮的饰品的耳后。
“软弱?”詹姆的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莱姆斯的遐思,“难道你是一个无坚不摧的人物吗?”
“哦,尖头叉子,你不敢——”西里斯的警告被生生截断,床板剧烈地摇晃着,伴随詹姆与西里斯两人努力压低的笑声和吵闹声。这是西里斯第一次变成大脚板后他们发现的意外之喜,即以大脚板的形态,西里斯也似乎格外受不了别人挠他的侧腰——莱姆斯第一次(以他,而不是以身体里那匹狼)跪下来抚摸大脚板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只是轻轻碰到了黑狗的肚子,就让西里斯在砰地一声后面红耳赤地变回了人。他在三位朋友错愕的目光里愣了片刻,恼羞成怒地作势要拿出魔杖让他们忘记这件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床幔的隔音效果聊胜于无,何况莱姆斯了解他的两位朋友胜过一切。即便只有声音,激烈的战况也依然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他脑海中。等等,等等!西里斯小声尖叫,放过我吧——他祈求,但下一秒就顽劣地压低了声音:你中计了!床板又摇了一声,詹姆哑着嗓子诅咒西里斯,被他压在身下,两人扭打在一起,并不断地笑出声。莱姆斯猜西里斯的头发一直扫在詹姆的脸上,因为他清楚地听见詹姆说:天啊,刚刚我根本看不清你的脸……意思是詹姆现在一定用手拂开了趴在自己身上的、西里斯的头发。莱姆斯几乎不需要想象也猜得出那是怎样的一幅画面:西里斯·布莱克,气喘吁吁地趴在他的身上,笑着,黑发散开,浅灰色的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亮,被冷色调的夜晚、幽暗的深色床幔而衬托得楚楚动人,罕见地有着一种化开的、温柔而快乐的魔力蕴含其中。他把头埋下来,发丝间萦绕着淡淡的香味——对外,西里斯从不承认这点,不过莱姆斯知道他的木梳上长年累月地喷上了木质的淡香——味道绝不浓郁,若有若无,如影随形,在西里斯离得近时才会有意无意地试探起自己骄傲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能力。趴在胸前笑的时候,西里斯看起来真是像一条快乐的狗——以这个形容最纯粹地可爱的意味——一种略微孩子气的、得逞后任性的笑容。噢,尖头叉子,莱姆斯听见西里斯低声叹息,好了,放过我吧!这本该是这场打闹的结局,但接着莱姆斯听到了另一个声音——一个不该出现在格兰芬多男生寝室,詹姆·波特的床上的声音。它很轻,只是那么局促的、转瞬即逝的一下,像被撬开了瓶盖的汽水,但没有泡沫翻涌而出,只是在一片僵持的寂静中戛然而止。
其实莱姆斯对这个声响并不熟悉。但在电光石火间,他却立刻明白了一切。
“西里斯,”许久后,莱姆斯听见詹姆的声音。他仿佛一下子清醒了许多,语气中有一种迟钝的、然而是包含思虑后的退却。“西里斯——”
床单翻动的声音。莱姆斯躺着,一动也不动,屏住了呼吸,不知怎么,心跳声全部聚集在他耳朵里,让他差点没听清詹姆和西里斯在轻声,然而焦躁地说些什么。
“你放开我吧!”西里斯开始不耐烦了,声音里的温柔的魔法已经全部消失殆尽。他的吻,他在醉意后那柔软的、行动超越了理智,就像闪电先于雷鸣一般迅速的一吻,已经丧失了它的冲动,徒留一地在碎玻璃间沉浮的雨水。“我不懂——”詹姆几乎是苦恼地、痛苦地说出了这句话,沉默片刻后又改变了措辞,“我不明白……我应该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吗?”
“对,”西里斯冷冰冰地嘲讽,“假装一切都没发生,你什么都不知道。明天起来后也许我们也不会记得的。”——他的讽刺在最终还是宽容了一些。
“但是我……”詹姆不确定地拉长了语调,莱姆斯在心底猜想,想着西里斯现在的表情是怎样的,是不是已经从詹姆身上翻开了。他体会到某种焦灼的愧疚,即他竟然如此不合时宜地窥破了詹姆与西里斯间突如其来的隔阂。世界需要詹姆·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在一起——看在梅林的份上,他们是詹姆和西里斯,是波特和布莱克,是尖头叉子和大脚板!莱姆斯绝不会希望他们两人有任何分开的可能。“我喝醉了,”西里斯咕哝了一声,“忘记它吧。”接着又是一阵布料与皮肤的摩擦,西里斯的声音重新响起,比刚才还要恼火:“我说了,放开我吧!”
“你看起来很难过,大脚板,”詹姆忧心时总带有这样不容置疑的口吻——莱姆斯曾经认为这才是詹姆成为了他们四人的中心的原因,即他善于以一种年轻、然而坦诚的方式毫无保留地展露出关爱,“我只是——我不想伤你的心。”
“是吗?”西里斯挑衅一样地问,“你不想伤大脚板的心?”
“我当然不想伤你的心,我——”詹姆的话没说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那个莱姆斯并不熟悉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这回比上次更久。和莱姆斯间隔一张床的床幔里传来和打斗一样的翻滚、挣扎与交缠的呼吸声,而莱姆斯当然知道这代表什么。西里斯——或是说大脚板,既然他执意这样的名词转换,猛烈而不由分说地扑进了詹姆的怀里,像决裂一样不顾一切地吻他。莱姆斯猜想着从詹姆的视角来看是怎样的:西里斯,在他的怀里,嘴唇湿漉漉的,还带着微弱的酒意,正以十足的莽撞和自我放纵亲吻着没能反应过来的自己。他们的身体交叠在一起,他被西里斯压着,骑在身上,他怀抱着他,感受着他的体温,他衬衫下发烫的皮肤,西里斯的发丝随着混乱的动作而弹跳:他想要一个吻,但他得不到它。于是他喘着粗气停止了,心里感到一阵难以化解的羞辱与愤怒,而他半靠着床板,衣领被扯开了,从这个角度能看到西里斯的低腰牛仔裤,只要他伸出手,就能用拇指摩挲随着西里斯的呼吸而不断起伏的肋骨与小腹。莱姆斯躺在黑暗里,左手因幻想而微微发痛,它太真实了,离他一步之遥,但就在这时西里斯说话了,打破了莱姆斯床帐天地间不断下压、将他笼罩的窒息感。詹姆,他轻声说,像是睡着了,尖头叉子,求你,我不想——我不想停下来。别思考了!这是来自西里斯·布莱克胜似命令的请求,詹姆·波特无法拒绝,他不可能拒绝,莱姆斯知道他不会拒绝,就好像他知道在几秒柔和的停顿后,詹姆会说——他会低低地、低低地把这句话说出来,以至于它不像是回应,而像是叹息。过来,大脚板,詹姆轻声同意了,又或者这不是同意,这是一句协商,过来,让我来……
在这句话后,所有的窃窃私语,所有衣物的摩擦,所有床单与被罩的窸窣作响,一切琐碎而微小的声音刹那间犹如雷鸣,铺天盖地。莱姆斯只是躺在那里,像是躺在杂音搭出的、令人恍惚的梦里,听着詹姆和西里斯,詹姆与西里斯。他闭上了眼,但这实际上没有区别,眼前闪过白色幻影般的眩晕,他的后颈处传来一阵惊人的刺痛,而正在这时西里斯发出了一声压低的、快慰的喘息。詹姆,天啊,西里斯自言自语,不,不——对,对!他的大脑显然已经被搅乱了,而詹姆也并非多么清醒。他们的声音很轻,比耳语还轻,但对莱姆斯而言则如雷贯耳,每一次最不经意的触碰与抚摸在莱姆斯耳中都被放大了百倍。他依然在猜测,他没有可能不去猜测,不去猜测这一声突然的床板吱嘎究竟来自于怎样的变动,是西里斯被抱在了怀里,还是他在困惑中扬起了头;不去猜测西里斯的声音来自于什么动作,詹姆只是在帮他,莱姆斯猜出来了,但西里斯却迟迟没有尽兴,所以那是詹姆的手正在摩挲西里斯的下腹,正在探入他的腿根,而另一只手——另一只手是环住了西里斯的腰,还是帮他固定着双腿,又或者为了不让莱姆斯与彼得突然醒来,捂住了西里斯的嘴巴?莱姆斯开始耳鸣,脑内的锐鸣声轰隆而过,床腿晃动的频率变得越来越快,西里斯也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音量。我想,我想,他像在诉苦又像在发号施令,我不能——酒精摄入无疑阻碍了充血,詹姆低声安抚着,慢慢来,他对西里斯耳语。詹姆,求你了,再快一点,西里斯几乎要崩溃了,我好难受,我就要——莱姆斯的手掌边缘开始发痛,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我就要,我——
床又用力地响了一下,西里斯呜咽了一声,詹姆重重吐出一口气,接着,一切都归于平静。
莱姆斯不记得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他想也许西里斯由于体力不支而睡着了,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回到自己的床上。他只记得在那个夏夜的晚上,他们的寝室进入到睡眠甜美的祥和中后,他依然躺在床上,清醒地看着头顶的床幔。詹姆、西里斯与彼得均匀的呼吸声仿佛就在他耳边,而他硬/得发疼,却不敢伸手触碰它。
*
第二天清晨,詹姆和西里斯表现得好像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也许对于詹姆来讲这真的不算什么。在彼得询问詹姆脖子上那个一闪而过的牙印时詹姆十分坦诚地回头看了西里斯一眼——后者半梦半醒,烦躁不堪地将枕头拽过来压在脸上,想要人为降低照在身上的阳光与朋友们说话的声音。“还能是什么?大脚板咬了我,”詹姆笑着说,彼得点了点头,莱姆斯侧眼看了看詹姆,没有在他脸上看见表演的痕迹。他想詹姆一定是这世上幸运儿中的佼佼者,才能够毫无心理负担地、自如地承载且迎接来自朋友的爱和欲望。一种莱姆斯与西里斯注定无法拥有的、非得是与生俱来不可的能力。看来詹姆真的只把它当成帮助,莱姆斯想着,坐在长桌一侧,西里斯坐在他身边,闷闷不乐地往面包上涂果酱,与此同时,西里斯为此有些心烦意乱,他几乎能闻出西里斯身上的后悔与烦躁。但那天下午他就恢复到常态,亲自表明昨晚只不过是一次纯粹的失误,一场不会再被复刻的夏夜,至少莱姆斯是这么认为的。
表面上,的确,一切都如常进行。他们四个人一起吃饭睡觉,上课下课,在走廊里莱姆斯微笑着,手里帮忙抱着西里斯的书,看着西里斯用手肘撞了撞詹姆的肋骨,提醒他伊万斯不屑的背影与轻蔑的冷哼早在三分钟前就已经消失在了走廊尽头,他们是时候启程去魔药课教室,而不是陪在这里和詹姆一起痴痴地望着红头发的倩影。但背地里,偶尔,也许频率胜过仅仅“偶尔”,这样的夜晚在不断重播。莱姆斯,像它的首演一样,是它唯一的秘密听众。不算频繁,但绝不罕见,在凌晨,或是足够绵长的午后,西里斯会在以为莱姆斯与彼得都沉沉睡去时蹑手蹑脚地爬上詹姆的床——实际上他不需要这么小心,没人会觉得他出现在詹姆的床上是件奇怪的事——然后他们的声音会再一次响起来。詹姆对此很有原则:他只是在一侧协助,从不亲身加入。没有吻,西里斯再也没有索过吻,莱姆斯一直为此感到好奇,即如果西里斯明确地想要它,那么詹姆是否会在犹豫后选择妥协。
月亮圆盈后又亏损,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詹姆和西里斯仿佛都没把它当回事,而莱姆斯也只是一直默默听着。在那些时候,他发现自己无法停止想到西里斯。也许这并不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也许没人能够停止想到西里斯——以好的或是坏的方式,对的或是错的意图。他不会将它称作心动,最多,是某种朦胧的、模糊不清的欲望与冲动,而糟糕之处在于西里斯的魅力在很多时候太过客观,以至于莱姆斯无法听清自己的心在说什么,只能感受到它的声声搏动。于是莱姆斯只是默许了它的存在,允许了自己向自己承认西里斯令他感到的吸引,那几乎是本能的、下意识的、无法被挑战的吸引。他不受控制地在想着他,而一件不受控制的事情最终总会领向另一件。某一个下午,詹姆和彼得不在寝室,前一晚是月圆,西里斯一定以为他睡得很沉,于是他放肆了起来。床幔在一瞬间由于闪耀的阳光几乎是半透明的,莱姆斯的眼睛没有睁开,只有窄窄的一道缝隙,像麻瓜的胶片机一样框住了西里斯动作的剪影。那些不规则的、金色的光影在他身上跳动着,流进他的头发里,顺着脖颈往下,流入他的锁骨,流过他的肋骨,钻进他的腿间。西里斯的手——那双瘦长的、艺术家一般的手,在喘息中试探着自己的极限,随着摩挲、颤抖,与在嘴唇开合间逐渐紊乱的轻柔呢喃,随着那些半是哭泣半是尖叫一样自我观赏的絮语,莱姆斯知道——他看不见,但他知道——被胡乱抹在身上的透明液体正在浅金色光斑的照射下逐渐干涸,干涸为一片隐形而暧昧的吻痕。
他以为自己会永远像这样想着西里斯,直到那个月圆夜后。詹姆气疯了——西里斯不情不愿地表达出了冷漠的歉意。有些时候,莱姆斯躺在医疗翼的床上,心里这样想着,帘子外詹姆与西里斯在争吵不休,而彼得在一旁怯生生地劝着架,西里斯可以是一个多么十足的布莱克。他不觉得西里斯感到愧疚,而他甚至不生气——哪怕他有无数理由而生气,他也没有感到愤怒,只是一种恍然的后知后觉。他早该知道的,真的,早该知道在西里斯血管里仍然流淌着某种特殊的,残酷而疯狂的爱,它太浓烈了,像火焰威士忌一样,不计后果到了近似于恨的地步,锋锐而暴力,在不受控制时有将一切毁于一旦的能力。他知道如果把这段话讲给西里斯听会惹他生气,所以他告诉了西里斯,为的是报复,也是在多年对于西里斯(以及詹姆,大概)的肆意妄为模糊了对错之分的纵容后一次有秩序的撤退。他纵容了西里斯,莱姆斯对此心知肚明,知道很多时候如果他站出来说过些什么,那么西里斯是愿意听话的,知道他对于西里斯有着某种独特的管教能力。原本莱姆斯想将这简略地归为“违心的偏袒”,但这不准确,因为这没有违背他的心。在那个月圆夜前,莱姆斯清楚自己的偏心总是有意为之,只是他的心同时提醒过他这不该是它想要的。他不该这样,当然了!但他总之还是这样做了。
正因如此,在西里斯被詹姆推进帘子里向他道歉时,莱姆斯宽宏大量地原谅了他,只是克制地告诉西里斯: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的,大脚板。
“你是什么意思?”西里斯不悦地发问,又被詹姆推了一下,才闷闷不乐地从背后拿出准备好的巧克力。
“月亮脸,我很抱歉,”这回他听起来诚恳了一些,“……你知道我绝不是想要……”
“我当然知道,大脚板,”莱姆斯愉快地说,“我想,考虑到一会之后我们四个人要面临更严峻的谈话,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忘了这件事。”
午后的阳光洒进来,西里斯沐浴其中,低下眼睛时脸颊上出现了纤细的阴影,看起来仍然动人非凡。但在这一瞬间,莱姆斯没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
在那天之后,日子过得很快——而莱姆斯隐约地感到,尽管他认为这没有向自己直接承认的必要,当他停止了聚精会神地注意着西里斯的一举一动后,他比以前要快乐了一些。这不是心碎的代价,莱姆斯没有难过,只是庆幸这个无法避免的转折点来势干脆利落,没有逆转的可能,庆幸他只需借助外力便能够摆脱他对于西里斯的……莱姆斯不确定它能够被称作什么,但这不重要了,因为它已经留在了过去时。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更快:他们走入最后一个年级,走入青春初期的最终阶段。在不知不觉间,他们都已经与许多惯例作出了最后一次的道别。在詹姆和莉莉在公共休息室谈笑风生时,莱姆斯发觉自己想不起来詹姆最后一次像个傻瓜一样在伊万斯面前说话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伊万斯对于“蠢货波特”的最后一次拒绝停在了哪一月哪一日。同样,当几天后詹姆风风火火地冲进食堂,抱住坐在长桌一侧的西里斯、莱姆斯与彼得,告诉他们莉莉同意了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时,莱姆斯侧眼看向西里斯——这个习惯他没能甩掉——西里斯拥抱着詹姆,脸上露出了一个真心的微笑——他意识到他们的寝室里已经很久没有传来詹姆和西里斯的……声音了,而他不确定是因为西里斯的识趣、詹姆的退却,又或者仅仅是他对此不再那么关心。
毕业之后的几年现在在莱姆斯脑海中只是模糊的一团。有很多细节都被他忘在了脑后——当他试图回想的时候,它们仍然会根据他的追寻而缓缓升起,但那像是另一个人的回忆,另一个人的生活。那么多的欢笑,那么多美丽的色彩——如果他想,莱姆斯可以记得一切,记得詹姆手里金光闪烁的飞贼,在毕业当天扑扇翅膀,嗡嗡的响声和莱姆斯未来某一天重新想起这一刻时的耳鸣重叠交织。他可以记得,记得西里斯骑着麻瓜摩托车出现在他们面前,鲜红的车身与漆黑的皮革,记得车开到一半时詹姆差点掉了下去,而他夹在西里斯与摇摇欲坠的詹姆之间,把大笑着假意威胁的西里斯紧紧抱在怀里,记得西里斯耳骨上闪闪发光的耳钉,黑的、银的、十字架、骷髅,他身上穿了那么多孔,留下了那么多纹身,在彼得问起来时骄傲地掀起衬衫,允许他们所有人都摸一摸已经愈合的创口。他可以记得自己的指尖轻轻地触碰西里斯的小腹与肋骨,又在詹姆和彼得仍然兴致勃勃地研究时率先收回了手。那是秋天,是十月,但他记得自己的指腹感到一阵瑰红色的、刺痛的滚烫。他当然也可以记得戈德里克山谷大雪纷飞,他的睫毛、发梢与毛线帽上全是转瞬即逝的雪花,幻影移形到波特家门口时,莉莉正在门外教西里斯堆雪人——用麻瓜的方法!西里斯跪下来,接过詹姆丢给他的红萝卜,郑重其事地把它插进雪人的脑袋。
“啊,”西里斯自豪地说,“一个丑东西!”他左看右看,对它歪歪扭扭的笑容感到很满意,莱姆斯大步走过来,余光里莉莉的红发在满树枝上厚厚的积雪前像是烧红的炭火,西里斯站起身,忽然之间靠得离莱姆斯很近、很近——他们望着彼此的眼睛,西里斯灰色的眼睛,他冻红的双颊,他的皮夹克上一条浅蓝色的围巾,西里斯抬起手,捧住他的脸——然后摘掉了他头顶的毛线帽。几秒后雪人头顶上多了一顶米黄色的帽子,脖子上围着西里斯的围巾。
还有更多、更多。记住哈利出生后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碧绿的眼睛,像他的母亲。他咯咯笑着,去抓莱姆斯的手指——“你的儿子会成为一名找球手!”——詹姆正在亲吻莉莉的手背,听见西里斯这样惊叹,笑着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似乎想起了他们在霍格沃茨度过的那些夏日。黑湖波光粼粼的水面,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深红的沙发,麦格教授深绿色的长袍与墨水,一切都是过去了。那些他们战斗的夜晚,魔杖尖端射出的光芒相互交错,肾上腺素飙升,西里斯某一次几乎终结了贝拉特里克斯。哈利出生后,波特夫妇不再那么频繁地参与任务,于是只剩下他和西里斯——彼得不擅长近战,这是彼得亲口说的,如果他早知道,如果——但那时没人知道!所有的这些记忆,所有的色彩、温度与声音,詹姆走调的摇篮曲,莉莉糊掉的蛋卷的味道,哈利的笑声,西里斯的微笑,甚至是彼得,都还在他的身体里,还在他的心中,在某一个锁住的储藏室,被封存在一个又一个玻璃罐里。它们还在那里,莱姆斯绝对没法把它们忘掉或舍弃,而只要莱姆斯想,他也可以记住这一切。
但对他来说,“一切”并不止步于此。
一切也意味着他必须要记得,记得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和西里斯作战时失去了一度的默契。是哪场秘密会议邓布利多告诉他们凤凰社里出了间谍?他和西里斯的目光相遇了,隔着长桌,莱姆斯的心向下重重一沉,西里斯身上属于布莱克的印迹令他胆战心惊。西里斯的眼神躲闪了片刻,就像是他向莱姆斯道歉的那个午后。他在愧疚,莱姆斯想,但是你为什么要愧疚呢,西里斯?这说明你一直都知道,而这最让我心痛。如果他想要记住詹姆与莉莉在婚礼上那一支美丽的舞(以及排练时他们五百二十次互相踩到对方的脚的时刻),就意味着他要记住葬礼上他们尸体的模样。冰凉的詹姆与莉莉·波特,和生前看起来一模一样,詹姆的眼镜碎了,他怔怔地站在他的遗体前,默念“恢复一新”。莉莉的姐姐——表情干涩而严苛,接过了举办葬礼的责任,全程一言不发,对莱姆斯的注视里眼里折射出仇恨,向莉莉道别时她只是轻轻摸了摸她有雀斑的脸颊。躺在棺材里的莉莉红发依旧耀眼,但自莱姆斯看到他们尸体的那一瞬间,眼前就只有一团飓风般的色点。这意味着他需要记得——他需要记得在报纸上获悉西里斯·布莱克入狱的消息。
杀人犯布莱克,在一次爆炸间带走十二条无辜的性命,向伏地魔出卖了两位挚友的藏身处。西里斯——布莱克,在报纸上大笑,一张黑白照片,莱姆斯的手发抖,他们上一次见面是见证西里斯与詹姆的赤胆忠心咒,爱——作为道义的抵押品——竟然能够如此渺小。布莱克的笑容在报纸头条反复播放,莱姆斯天旋地转,万念俱灰。他想也许一定有地方弄错了——那不是布莱克,那是西里斯,西里斯用尽全力不让别人把他视作布莱克,他不会接受这样的罪名——但两天后预言家日报刊登布莱克默认了害死波特夫妇的指控,以及被关入阿兹卡班的审判结果。摄魂怪将会逐步带走他最快乐的回忆,直到他失去自己的灵魂。
“阿尼玛格斯,”詹姆说,“教授,什么意思,你是一名灵魂魔术师?”
“不,波特先生,”麦格教授回答她最出色的学生之一,薄薄的嘴唇抿着,流露出一丝笑意,“‘阿尼玛’来自拉丁语里的动物一词,而非你想的’灵魂’。字面意义是:动物巫师。”接着,她变成了一只猫。西里斯的眼睛亮了起来,小声说:要是能学会这招,那可真不错!
从那天起,莱姆斯·卢平知道自己和从前判若两人。
*
再一次得知西里斯——现在他是布莱克了——的消息仍然是在报纸上。真可笑,因为年轻时布莱克总得到女生们的评价,说他拥有一张“足以轰动各大报纸头条”的脸。在心底,莱姆斯一度认为她们的评价一针见血。西里斯·布莱克比他认识得任何人都要像摇滚明星——毕业后他也开始学习着麻瓜歌手的打扮。刚毕业的那年,莱姆斯向他们三人保证他会带他们“参观”麻瓜世界,走在伦敦的街上时,莱姆斯看着身旁的西里斯,觉得几乎恍惚。他看起来是如此不费吹灰之力地动人,并且是如此自然而然地融入到了这个没有魔杖、会说话的画像与魔药,却有香烟、大麻、迪斯科和放克音乐,与五彩缤纷的高腰喇叭裤的世界。莱姆斯带着他们去了他最喜欢的一家小餐馆——詹姆和彼得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西里斯只是漫不经心地坐在那里,小口喝着莱姆斯推荐的蛤蜊浓汤,在有人上前搭讪时礼貌而冷淡地表示:“抱歉,我是和我的朋友一起出来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斜眼看着莱姆斯,对着他微笑。莱姆斯也笑了,一滴滚烫的玉米奶油汤滴在他的虎口,他却浑然不觉。看着西里斯坐在那里让他的心有着片刻的雀跃。有那么一瞬间,西里斯,他乱糟糟扎在脑后的黑发,他漠然又孩子气的表情,连同他的紧身黑色牛仔裤,与身上一件简单、柔软的毛线衫——全部让莱姆斯忘记了魔法的存在,忘记了在另一个世界,战争的序幕已然拉开,那些上学时只是以幼稚(而恶毒)的形式所体现出的争端,它们背后藏匿的庞然巨物正在现身。从此,不会有一个人的生命不被影响。但在那家小小的、温暖的餐厅,它米色的、略有污迹的墙纸,开关门时涌入房内的冷空气,以及西里斯慢条斯理将面包蘸进他的浓汤的样子,在那一瞬间令莱姆斯忘却了一切。一个幸福、短暂而无声的幻觉,甚至无关于一旁眼镜因热巧克力铺满雾气的詹姆,或是像他的阿尼玛格斯一样细细咬着杏仁饼干的彼得。仅仅是西里斯,坐在那副柔和而平静的画面中,如同生活——以它用小票收据、毛绒地毯、拍立得相纸上的马克笔记号与苹果酒心巧克力为据点的那颗温柔的心——在莱姆斯耳边留下的一阵低语的许诺。
十五年后,登上去霍格沃茨特快列车的三小时前,莱姆斯又去了一趟那条街。餐馆还在,标牌亮着,他走进去,要了一份火腿鸡蛋三明治。热巧克力,杏仁饼干,蛤蜊浓汤与玉米奶油汤的字迹距离他近在咫尺,小店的菜式不会轻易改动,塑封的菜单和曾经一模一样。上次的座位是四人桌,莱姆斯这次坐在落地窗后的长桌后面,视线被餐厅的招贴画遮了大半。门被大大咧咧地撞开了,他没有扭头,是几个推推搡搡的孩子,其中一个提高了嗓音,恹恹地喊道:“杰米——”
第一个音节出来的片刻,莱姆斯的手抖了一下,虎口处传来一阵轻微的、滚烫的灼伤。他低头去看,以为会看到一滴滚落的奶油浓汤,但那里只有一条月圆后留下的旧伤疤,再无其他。
在这么多已经发生后重新与西里斯住在同一屋檐下,是一件令莱姆斯感到无法理解的事情。他搬进了格里莫广场12号,甚至,在西里斯重新回到这个被他抛弃已久、也将他抛弃已久的宅邸时,莱姆斯就陪在他的身旁。这是来自邓布利多的指示,即凤凰社需要一个稳妥、保密的根据地,而在当年的凤凰社仅存的老成员里,只有西里斯有可能迅速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场所——前提是,如果他的家族老宅还认可他血脉中代代相传的焦黑。
猫头鹰将信件放在莱姆斯的小公寓的窗檐上后迅速离开了,大脚板汪汪地叫起来,提醒在刮胡子的莱姆斯先去拆开那封信。从阿兹卡班回来后,西里斯越来越习惯于在私下里变成大脚板,很多时候甚至表现得像是一条真正的宠物犬。莱姆斯为此取笑过他,在带着大脚板逛麻瓜超市时走到宠物用具专区,蹲下身子直视着毛绒绒的大黑狗的眼睛,笑着问他是否需要为他买磨牙的骨头玩具。但在心底,莱姆斯明白西里斯为什么要这样做——阿兹卡班永久地摧毁了这位一度年轻美丽的巫师的身体与心,从此他只能像是曾经的自己的一道影子。
邓布利多熟悉的圆圈字体写出了西里斯最不想听的话——伏地魔回来了。哈利·波特目睹了第一起他真正理解的死亡。上一秒还鲜活的、在笑的、心脏在胸膛里蓬勃跳动的人,下一秒就变成了冰凉的尸体。生与死间的隔阂实际上是如此轻柔而透明的薄纱,只是在翻动间,一切就已成定局,再无回转的余地。亲爱的西里斯,邓布利多写道,我希望你能够去查看布莱克的家宅是否还愿意为你敞开大门。它将会是凤凰社最好的秘密聚集地。
“布莱克的房子还愿意要我,真不知道我该为此感到开心还是恶心,”西里斯闷闷不乐地说,“嗨,亲爱的妈妈,谢谢,你的孽子也很想念你。”这句话是对着墙上挂着的布莱克夫人的画像说的,她刺耳地尖叫着,莱姆斯好脾气地笑了笑,帮着西里斯努力合上画像外的帘子。
“我记得你已经被他们除名了?”莱姆斯问,“我隐约记得当时我们为此替你庆祝了一场。”他们的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谨慎。哪怕是没有魔法的、被废弃了十多年之久的老房子也足以因为久未维修而处处布满起翘的地板、虫蛀的墙板与勾人的木刺,何况是一座像是格里莫广场12号这样历史悠久又遍布黑魔法痕迹的古宅。好在,房子里似乎已经失去了生机,除了灰尘、狐媚子与大片大片的霉斑外,暂时没有发现什么棘手的难题。
“是的,”西里斯同样小心翼翼,打量着四周的装饰、家具与墙纸,眼里的厌恶愈发明显,“我恨极了这地方的一切,真不敢相信我竟然有一天不得不回来——说回除名,族谱上是一回事,但你也知道,这些房子一向都有自己的意识。我已经从布莱克的家史里被永远抹去了,结果到头来,他们的老宅倒是还记得我——还愿意认识我。”他自嘲地笑了笑,但语气冷得像冰,“如此慷慨,如此宽宏大量!我真是感激涕零,恨不得跪下来亲吻我父亲母亲尸体的指尖。也许再咬上一口。但谁知道呢,他们的戒指那么贵重,说不定会硌掉我的牙。”
“不好说,”莱姆斯想哄西里斯高兴,“也许它只是在欢迎伏地魔的心腹回归。”这个笑话难免有些不合时宜,但他们的谈话方式向来如此。莱姆斯清楚如果是别人开这个玩笑,西里斯大概就要当真了——但此时他只是不满地看了莱姆斯一眼,似乎在抱怨:到了这个地步,无聊的笑话无济于事!不过,莱姆斯看得出西里斯的情绪确实稍微缓和了一点。
“伏地魔的心腹,彻头彻尾的反社会疯子,全巫师界最心狠手辣的罪犯,布莱克家永恒的骄傲!我那堂姐为此该嫉妒得发疯了,”西里斯说,“我真恨不得现在跑到大街上,伴着摇滚乐向所有人宣布我亲爱的主子已经回到了世间!既然现在我还是伏地魔的心腹。根本没人相信伏地魔回来了,你取消预言家日报是个正确的决定,我真受不了上面对哈利的诽谤。哈利……”
“哈利会没事的,”莱姆斯安慰道,“他和他的姨妈姨父在一起,有血缘魔法保护他。并且,邓布利多也说了,安排了眼线时刻监视他,一有不对,我们会立刻得知。”
“也许吧,”西里斯阴沉地说,“你知道的,除非见到他,不然我没法放心。你说——如果凤凰社要全体搬来格里莫广场12号,这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在圣诞节让哈利来这里吗?”
“现在才六月,大脚板,”莱姆斯务实地回答,“目前,我们连这个房子到底还能不能住人都不能确定。”
“既然让我进来了,那肯定没问题,”西里斯叹了口气,“只是需要一场彻彻底底的大扫除。”
花了几天的时间,他们才勉强清理出了几个房间。布莱克家的一切都要了命般地恶毒而顽强。“我的家务魔法太糟糕了,”西里斯抱怨道,“克利切又帮不上忙,而且我恨死了他总在嘀嘀咕咕地咒骂你是狼人,这该死的家伙……如果我能把他赶出去,我就赶了!但老克利切会死的。”
“没关系,”莱姆斯说,“在他说我是狼人之前,我都不知道我居然是呢。”
“一点也不好笑,月亮脸,”西里斯长叹一声,颓废地跌坐在地板上。他们正在试图清掉会客室正中央一团巨大的霉菌,但它似乎已经有了生命力,莱姆斯幻影移形去对角巷买清洁能力加强款的魔法除污剂时,西里斯被气得干脆变成了大脚板,冲着霉斑毫无意义地叫了起来。
“还是挺好笑的,”莱姆斯说,“只是你现在心情不好。”
“我永远也不会心情好了,”西里斯悲惨地回答,“邓布利多想让我住在这里。在这么久之后,我又要住在这个记载了我的所有痛苦与仇恨的地方。”
“至少你的卧室和从前一个样,甚至不需要我们清理,”莱姆斯说,“你的父母在这点上为我们省去了很多麻烦。我可不希望你要住在能把你吞掉的霉斑里。”
“住在这里,早晚有一天我会被吞掉的,”西里斯阴郁地做了个手势,意指格里莫广场12号的全部,“我父母肯定在我走之后再也没能打开我房间的门,哈哈。西里斯·布莱克对比沃尔布加与奥瑞恩·布莱克,一比零。”
“现在他们都死了,”莱姆斯说,“这场比赛已经不存在了,大脚板。”
“有些人死了,还是和活着的时候一样让人头疼,”西里斯回答。
“既然如此,我建议你活得好一些,”莱姆斯建议道,“让你父母感受到一样的烦躁。”
“我真讨厌你和以前一样,还是知道说什么最会让我心动,”西里斯半真半假地抱怨了一句,“关于这点,我可没有怀念过!”
“我很荣幸,”莱姆斯微笑着说,“来吧。等把这块霉斑清掉,我就去把你留在我公寓的东西全部带过来。今晚你就可以住在这里,而不是被迫和我挤在一起住了。我相信你已经快闷得受不了了。”
“听上去像是有些人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西里斯回答,“月亮脸,月亮脸,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莱姆斯的心漏跳了半拍。
“让我想想,”他故作镇静,“首先,大脚板掉了很多毛。其次,浴室里总有你的头发。最后,你睡得很不安稳,还总是批评我的蛋卷做得不够好吃——你知道我爱你的!”
“是吗?”西里斯不依不饶,“一个爱我的人会把我踢出家门吗?你太狠心了!而且在蛋卷上画的番茄酱笑容总是很歪。很抱歉,卢平教授,但我只能给它一个B,不能再多了。”
“我真是太抱歉了,没有意识到狼吞虎咽品鉴我的作品的黑狗原来是一位蛋卷专家。我会在三周后上交我的检讨。”莱姆斯说,“但是与此同时,一个爱你的人会希望你能住在一个对你来讲不算拥挤或简陋的地方。过去的这几个月对你来讲不可能很享受。”
“不好意思,但你面前的这个人可是在阿兹卡班待了十二年。我想我知道什么环境对我来说是享受的,什么不是。”西里斯的语气从刚刚的调笑变得激动了起来,“说实话吧:我对你来说是个累赘,对不对?”
莱姆斯久久没有说话。西里斯意识到了自己脱口而出了什么,烦躁地皱起眉头,“算了,当我没说过。”他冷冷地站起身,“今天开始我会住在这里。”
“我惊讶于你居然需要问我这样的问题,大脚板,”莱姆斯冷静地说,也站起了身,强迫西里斯看向他。“我以为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觉得你是时候搬来格里莫广场12号了。这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我们想要它作为凤凰社的据点,那么你作为它的法定主人一直在场是最合理不过的事情。除此之外,个人的角度现在是不重要的,不管我想要你离开我与否,你都必须这样做。并且,你比任何人都应该清楚,你对我来说永远不会是累赘。”
他意有所指,也明白西里斯懂得他的意思。这几个月来,他们过得很高兴——真正的高兴。实际上,莱姆斯觉得自己似乎许久没有像这几个月一样快乐过了。他的住处不在魔法界,而是麻瓜街区的一间小公寓,西里斯作为大脚板狼狈地用爪子挠开他的门时,莱姆斯刚刚冲了一杯速溶咖啡。自从西里斯和他在尖叫棚屋重逢后,他们又将尽一年没有见过彼此——当然,西里斯会送信,告诉莱姆斯自己一切平安,但接着他在一封信里提到自己想要去霍格莫德见一见哈利,而莱姆斯严厉地在回信里告诉他这是冒着天大的风险,现在他最不想要的事情就是某天读报纸时看见西里斯被关回阿兹卡班的消息。西里斯的答复是一张印在明显来自霍格莫德附近,而不是西里斯先前的热带国家藏身地的纸巾上的狗爪印。
“嘿,”西里斯变回了人,身上的袍子破破烂烂的,露出底下瘦得触目惊心的肋骨,“怎么样,愿意好心收留一条甜美无害的狗狗吗?”
“甜美无害?怎么,你把这条新的狗藏在了哪里,是不是应该先带出来给我看看?”莱姆斯反问,忍不住笑了。他心里还有些生气,生气西里斯爱哈利爱到了冲动的地步——从前他对詹姆也这样。但那时候为了詹姆不顾一切可不会让他被关回阿兹卡班,接受摄魂怪之吻。
“难道我不是你最爱的狗狗了吗,月亮脸?你居然还想要第二条?”西里斯故作无辜地问,熟稔地把自己扔到了莱姆斯破破烂烂的扶手椅上,“抱歉,我刚从霍格沃茨过来,一切都很匆忙。如果还没人告诉你的话,伏地魔复活了——他取了哈利的血。”
莱姆斯感到自己的胃向下一沉。这意味着一场战争即将打响。
“邓布利多怎么说?”他问,顺便将手里的咖啡递给西里斯,“凤凰社要重新被召集了,是吗?”
“是的,”西里斯点点头,“时隔十四、将尽十五年,要重新开始战斗了。”说这话时判断不出他的情绪如何。但莱姆斯猜西里斯同时为此感到担忧和激动。他一向是享受近身决斗的。
“哈利怎么样?”莱姆斯问,“顺带一提,很高兴得知你在霍格莫德没被人发现。以后不许再这样了,大脚板。”
“你不如年轻时有意思了!”西里斯抱怨,“我知道,我知道。只是我实在担心他。火龙,黑湖人鱼,迷宫……哪怕最后一关没有变成伏地魔和食死徒围剿他的陷阱,这些都听起来足够可怕。真不知道如果我们那一届能参加三强争霸赛,会是怎么样。说到这个:虫尾巴——”将这个名字发音的时候,他的语气忽然变得尤其尖锐、轻蔑而愤恨,“替伏地魔取了哈利的血。”
“我和你一样想要杀了他,”莱姆斯阴沉地回答,“会有那一天的,至少我这么希望。”
“不止这个,”西里斯说,犹豫着。“哈利的魔杖和伏地魔的魔杖用了同样的凤凰羽毛,相对的时候,出现了闪回咒。”
“闪回咒?”莱姆斯问,“所以,你的意思是……”
“他看到了詹姆和莉莉,月亮脸,”西里斯说,“他看到了他们,和他说话了。”突然之间,西里斯仿佛哽咽了。莱姆斯在意识到之前就弯下身子拥抱了西里斯,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
“没关系,”西里斯说,但显然只是在勉强,“我只是觉得愧——我相当于是——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莱姆斯轻轻地摇了摇头:“那么你也知道,我的回答是:你不能再责怪你自己了。”
西里斯挣脱了他的怀抱。“也许吧,”他回答,“反正,现在我们有为他们复仇的机会了。邓布利多让我先来和你一起住,直到凤凰社找到了合适的据点。”
“考虑到我最近又失业了,我想这是个很好的安排,”莱姆斯轻快地说,努力不让失业这个词听起来太苦涩,“我很希望我能够让你看上去不要这么——逃犯。”
“失业?”西里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莱姆斯情绪一瞬间的转变,“我以为你的上一份工作对你还是包容的!”
“曾经是,直到一位姓乌姆里奇的部长在魔法部上任了,”莱姆斯低沉地回答,“没什么,只是政策又有了改动——当然,是坏的改动。不过我想这意味着我有了几个月的闲暇,能够看看怎么样把你养成一条,你的原话是什么来着?是的,一条甜美无害的狗狗。”
“尽管加油吧,”西里斯说,“我可不知道你能不能成功。在我看来,阿兹卡班的烙印似乎是永恒的。”
让他们两人惊讶的是,莱姆斯确实成功了。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把西里斯照顾得很好。不出几天,西里斯的头发就首先恢复了它曾经的风采——曾经让莱姆斯如此迷恋的风采。这主要要感谢莱姆斯带西里斯去的那家麻瓜理发店,虽然在看见洗发水时西里斯忧郁了片刻,但被莱姆斯告诉理发师顺便为他剃须的提醒迅速打断了。如果披上厚一点的外套,西里斯看起来和年轻时差别并不大,除了几乎是病态地消瘦的脸颊与身体,而莱姆斯自己也和往常一样虚弱。有时候早上一起面对镜子洗漱时,莱姆斯会忍不住感慨站在一起,他们真像是两个形如枯槁的病号。
“可以把中间的比喻词给删掉,”西里斯咬着牙刷,含糊不清地建议道,“我们就是两个形如枯槁的病号,月亮脸。”
但在几周之后,西里斯的身材也恢复了一些——这倒是好办,考虑到他现在能够规律地摄入一日三餐,而不是蜷缩在山洞,运气好时在摇头摆尾后被摸摸耳朵,得到一些培根或香肠的奖励,运气坏时则只能和巴克比克共享老鼠或者随便什么别的野味了。巴克比克被西里斯留在了霍格莫德的山洞,莱姆斯会定期前去检查,不过根据山洞里留下的食物来看,邓布利多一定记住了西里斯临别前的叮嘱,安排了别人来这里喂食。
他们融入了彼此的生活,甚至比从前要更加亲密——像是从前他们无法做到的那样亲密。公寓只有一张床(当然了),于是西里斯选择变为大脚板入睡。莱姆斯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晚上,当他因为窗外的月亮而无法入睡时,大脚板均匀的呼吸声会令他露出真心的微笑。乌黑、厚实的皮毛,被他一遍遍轻柔地抚摸,直到他也在重复的动作中沉沉睡去。西里斯并未从阿兹卡班的监禁、逃亡与躲藏中彻底恢复,在第一天晚上曾经抱歉地告诉莱姆斯他也许会突然惊醒——出于噩梦,出于回忆,出于对睡着后再醒来时被摄魂怪层层围住的本能恐惧,只有变成大脚板他才能安心熟睡。即便如此,西里斯偶尔还是会忽然醒来,会在警觉遍布全身的那一刻重新变回人形,想要去摸床头柜上的魔杖。
“呼神护卫,”莱姆斯低声说,一条银白色的狼从他的杖尖跃出,轻轻走到坐在床上、还没有回过神来的西里斯身边,用鼻子蹭了蹭西里斯的衣角。他甚至不需要完全醒来,就能施出这个咒语,就知道这能让西里斯重新安睡。看见西里斯就在自己身边,和十五年前一样清白、一样无辜的想法实在是太令莱姆斯感到宽慰,以至于他过了一段时间才切实地明白这是快乐——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沉浸在永不缺席的快乐与安心中了。
“睡吧,大脚板,”他翻了个身,将西里斯的毛毯往上扯了扯,“守护神在这里,摄魂怪不会来的。”
西里斯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这是阿兹卡班在他身上留下的影子,在那些他恍惚的瞬间,他看起来总是离莱姆斯很远,灰色的眼睛里只有一种滞涩、潮湿的忧郁。接着他的意识找回了他,于是西里斯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幅度很小的微笑,变回大脚板,蜷缩在另一个枕头上,轻轻叫了一声后就回到了睡眠中。莱姆斯侧躺着,看着重新沉睡的黑狗,看着自己的守护神,它银白色的、瘦长的尾巴与身体正围绕着西里斯,填满了另一半空缺的半圆。莱姆斯依然不喜欢自己的守护神——他不喜欢狼,他不喜欢身体里的狼,他不喜欢是狼在守护着他,为他驱赶恐惧,他不喜欢自己是狼时忘却了一切恐惧。是恐惧让人们是人,对于丧失所爱的恐惧。但在属于月亮脸、虫尾巴、大脚板与尖头叉子的那些时光里,他的恐惧是自愿退潮的:当西里斯第一次在他面前得意洋洋地变成大脚板后在地上打滚,用爪子在他的床单与摊开的书页上留下一串黑乎乎、圆滚滚的爪印,当西里斯蒙着他的眼睛让他在禁林里第一次见到那头潇洒的雄鹿——它的眼睛旁还有类似眼镜的细纹——当他把虫尾巴捧在手心,靠他给被关了禁闭的詹姆与西里斯送去餐后甜点,莱姆斯不是失去了恐惧的概念,仅仅是选择不去恐惧。
布莱克被关进阿兹卡班的第一年,莱姆斯无法施出守护神咒。在那之后,当他召唤出守护神时,总是会释放出银白色的雾气,遮掩着那条孤独而瘦削的狼。
“我绝不会觉得你是我的累赘,”莱姆斯说,“你知道我不会。你知道我有多高兴你回到了我的生命里,西里斯——”他苦恼地、几乎是痛苦地说出了这些话,因为它们距离他真正想说的那些话那么近,但他不会允许自己感到有把它们说出来的必要。西里斯·布莱克回到了他的生活里,这就够了,能重新拥有西里斯·布莱克在他的生命中,像他应该是的那颗星星一样继续闪烁,这就够了。“我比任何人都要高兴你回来了,但你明白你为什么不能继续留下来,你知道我不是在赶你走——你知道这是为了凤凰社,你知道我们必须这样。就像从前詹姆和莉莉的躲藏一样,”他苦涩地补充。
西里斯的表情在听见詹姆和莉莉的名字时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体里破碎了,接着他恢复了正常——真正的正常,而不是刚刚情感作祟、堪称无理取闹的正常。
“是的,我知道,”他轻声说,“抱歉,月亮脸。”
“没什么好道歉的,”莱姆斯疲倦地回答。他后悔自己提到了詹姆和莉莉:死者的名字会迅速抽干他们两人间共有的、仅剩的生命。“别害怕,大脚板,这不代表任何事情。别让布莱克的房子影响你。”
“不会的,莱姆斯,”西里斯说,“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迎接战争了,不是吗?”
“是啊,老朋友,”莱姆斯低声笑了起来,“这不是第一次了。”
“好吧,从今天开始我就要重新搬回布莱克的老宅了,”西里斯满是感触,环顾着四周,“哪怕我们花了这么多时间清扫它,我也没能多喜欢它一点。去把我们在橱柜里找到的威士忌拿来吧——今晚庆祝一下,只有你和我。”
“如你所愿,”莱姆斯微笑着回答,挥了挥魔杖,酒瓶与酒杯降落在他们眼前,轻盈如羽毛。
半瓶酒转瞬即逝,威士忌在蒙尘的古董酒杯里看着像是融化的金子。西里斯把它举到自己眼前,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接着感慨道:“真他妈漂亮,不是吗?如果爸爸妈妈看到我用这样的杯子喝这样的酒,一定会气得鼻子都歪了。”
“是,”莱姆斯笑了,眼睛落在西里斯身上。他感到胸口有一团暖融融的情绪在燃烧——当然这可能只是因为他刚刚又喝了一口杯里的酒——但看着西里斯,看着西里斯再一次带着酒意欢笑的模样,看着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像是回到了十多年前一般,温柔而梦幻地闪光,莱姆斯别无他法,只有口不择言地对西里斯的话表达赞同。他不需要告诉西里斯他们在说的并非同一件事。这只是另一个属于他的秘密——难道他对生活里的秘密还会感到陌生吗?
“我们已经很久没像这样喝过酒了,天啊,”西里斯轻声说,眯起眼睛,有些艰难地回忆着。“上次一起喝得酩酊大醉是什么时候?詹姆的婚礼……还是那次战斗结束后?我们一起了结了那个恶毒的大块头,忘了他叫什么了……致无名氏!你的死是我们所有人的快乐。”他咧嘴笑起来,说的话倒是毫不留情。
“你喝太多了,大脚板,”莱姆斯略带责备地说,“好吧,我让你喝太多了。”
“好好先生月亮脸又来扯我的狗链了,”西里斯哼了一声,“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个晚上!你还不能让我喝个烂醉吗?反正,”他——知道这会让莱姆斯的态度立刻软化——变得有些忧郁,“好像明天我醒来后,还会有什么比作为被悬赏的重刑犯躲藏在自己的老家要更糟糕的命运在等着我一样。相信我,月亮脸,没什么会比这更糟糕了。”
“我能在这一秒内想到十件比你现在好好地活着、和我坐在一起要糟糕的事情,”莱姆斯冷静地说,想要把酒瓶从西里斯手中夺走。西里斯想躲开,没能完全成功,一时间他们像是两个青少年一样,玩着你来我往的游戏。“噢,月亮脸生气了——”西里斯拉长了语调,笑嘻嘻地将酒瓶藏在身后,又迅速换到另一只手里,莱姆斯又气恼,又被西里斯逗笑了:“别闹了,大脚板,把酒瓶给我,你是真的喝醉了。”
“怎么了?”西里斯眨着眼睛,“是级长先生要扣我的分吗?啊,我忘记了,亲爱的月亮脸升职了——卢平教授,你不会要把我关禁闭吧?”
“布莱克先生,”莱姆斯于是换上了一副严肃的语调,“我要求你现在把酒瓶给我,不然作为惩罚,未来几天你就要单枪匹马地对付那些狐媚子了。我只会在旁边坐着看你。”
“你就是这样教霍格沃茨的学生的吗,月亮脸?”西里斯认输了,把酒瓶交了过去,“这可不是什么很到位的惩罚。如果当年是你来教我们,你知道我和詹姆会变得最爱在你的课上胡作非为,对吧?”
“得了吧!”莱姆斯嗤之以鼻,“就算我再严厉一百倍,你们照样会胡作非为。我没看你们有放过可怜的米勒娃。”
“米勒娃,天啊,”西里斯安静地感叹,“回到霍格沃茨的感觉怎么样?我知道我们毕业后就不再称呼他们为教授了,但你也知道的,在校外和校内喊他们的教名的感觉一定很不同……”
“你真的好奇?”莱姆斯问,“你那一年基本也在霍格沃茨……多多少少吧。”
“我可不会说在将近失心疯的状态下闯进男学生宿舍企图谋杀——”西里斯轻蔑地止住了话头,“和你在霍格沃茨任教是同样意义上的重返校园。”
“哈,”莱姆斯无声地笑了,天知道听说布莱克闯进了格兰芬多塔楼后他的心情是怎样的五味杂陈,“告诉你实话:那一年我越是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家,就越是愧疚。”
“我想问为什么,但沉痛之处在于,我想我比谁都明白你的意思。”
“哦,你可比明白我的意思还要与这个心情有关——”莱姆斯自嘲地摇了摇头,“你几乎是我所有的愧疚的起源。”
“对不起,”西里斯轻轻地说,“为了一切。”
“不,不是因为这个——”莱姆斯迅速地制止了西里斯的情绪低落,“是因为我一直没能——放下我们,西里斯。我没能放下我们,我们一起度过的所有时光,所有来自我们的过去的窃窃私语,仍然在霍格沃茨的墙内回响。有时候我看着哈利走进我的教室,就觉得心痛。他长得——”
“那么像他,”西里斯落寞地说,填补了莱姆斯的后半句话。
“是啊,你当然知道了,”莱姆斯叹了口气,对此毫不惊讶,“事实是,我试了很久,想要忘记曾经的一切。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告诉哈利任何事情。我没法告诉他,是因为哪怕你逃狱了,并且那时全世界都以为你是为他而来的,我也没忍心,或者说我没能硬起心肠告诉任何人有关于大脚板,有关于尖头叉子、虫尾巴和月亮脸。当我再一次坐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我能想到的只有你。当然,还有詹姆,彼得,但那时候我以为他们都已经死了……我以为只剩下了我和你,而你背叛了我珍爱的一切。但即便如此我也没能说些什么。因为我同样无法忘记你。”
直到这段话结束莱姆斯才意识到他也喝醉了:换在任何稍微更清醒、正常的情况下,他都绝不可能向任何人吐露这么多的情绪。如果有一个人,那么一定是西里斯,但他所讲的这些恰恰是他最不希望西里斯听见的。他希望他和西里斯能一同向未来看。但那根本不可能,如果当他们每一次对视,每一次交谈,每一次自然的接触与陪伴中都有来自过往的、金色的幽灵在回响,如果莱姆斯看着西里斯时会在恍神间被不由自主地扯回他的十六岁,那么强迫他们忘却曾经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他当然没法忘记!如果说西里斯回到他的生命中前他还能麻痹自己,那么在这之后则一切都如纸牌屋一样迅速坍塌,再无复原的可能。当他看到西里斯,看到那个熟悉的微笑,那双熟悉的灰色眼睛,他仿佛也会看到曾经的自己,看见十六岁的莱姆斯·卢平是如何安静地注视着西里斯·布莱克的一举一动,是如何不用睁眼,不用看到他也能看见他在自己的眼前。什么都不一样了。什么都无法再和从前一样了。他们早就无法回到曾经,比那个万圣节的晚上还早,比西里斯提议改变保密人而他却毫不知情的那天还要早,比西里斯几乎让他在狼人状态下成为了杀人凶手还要早。很多时候他几乎怀疑——他怀疑他和西里斯是否从未真的爱过彼此。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么究竟是在哪一刻友谊与爱被不信任和猜忌所替换?或者,用更痛苦而更准确的话来说,他怀疑过他和西里斯从未真的亲近过,而也许这并不是一件难以面对的事情: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詹姆·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形影不离,就像是一对双胞胎,那么莱姆斯·卢平为什么依然情不自禁地袒护了那个他以为背叛了他们的布莱克?为什么莱姆斯·卢平现在明知他们之间那道未曾弥合的、小小的裂口已经间接带来了如此致命的结局,却依然无法停止想要西里斯?他甚至不确定这些困惑是否真的成立——如果再细想下去,他害怕自己会逐渐越来越清醒。
所有那些被镀金的回忆仍然在他的心中,独立地存在着,像是一个又一个气泡。每当到了莱姆斯害怕再细想下去的时候,他会强迫自己回到某一个气泡中。在那个小小的、梦幻的、一触即碎的彩色的气泡里,西里斯的笑声定格在他的十六岁。另一个气泡里,是西里斯在詹姆与莉莉的婚礼上发表的致辞。在它们左边,漂浮着在树下闭目养神的西里斯。在它们上方,是霍格莫德深夜时的街道——作为狼人时他的记忆并不能被完整地保存,但很罕见地,他一直记得和大脚板一起奔跑的感觉。
莱姆斯并不为自己的感情感到羞耻——因为他明白这是属于他的秘密。从一开始就没人知道,现在更不可能有人知道了。所有这些杂乱无章的情绪,所有无解的追忆,所有不可能被探寻的每一种可能性,都只是那些回忆的附属品。而他只在最不经意的时刻才想起它们,才想起他曾经有一瞬间幻想过与西里斯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曾经有一瞬间体验过近似,只是近似于嫉妒的情感。除了它并不是嫉妒,它只是——某种思索,思索如果是他和西里斯在喝醉后跌倒在床上,如果是西里斯要求他来帮忙,那么会怎么样?但莱姆斯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他从最开始就明白自己永远不会得到这个答案,因为他甚至不打算真的去想,去推测,就更别提让它作为一道真实的选择题出现在他和西里斯之间,让它从一个可能性变为被落实后又拒绝的提议。他不为这些而羞耻,恰恰是因为他庆幸那些美丽而独立的回忆不曾被他的探究欲所染指,庆幸那些回忆依然闪闪发光,依然一尘不染,没有因为他的情感而改变分毫。它们会永远是属于他的、一生的回忆,而那些仅属于他的,夹杂着幻想与爱恋的秘密,同样也会只属于他,就像他和他的月亮一样。
但是西里斯轻声说:“其实当年你听到了一切,对不对?”
*
“什么——”莱姆斯的呼吸加速了,像是有隐形的绞索围着他的脖子在逐渐收紧,“什么?”他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像是不明白西里斯的意思,也许西里斯不是那个意思——也许西里斯根本不知道——他的心脏开始恐慌地跳动。
西里斯的眼神看起来如此柔和而忧郁:“我和詹姆五年级、六年级的那件事,你一直在听,对不对?”
“我都知道的,月亮脸,”西里斯又说。
“你知道的,”莱姆斯机械地复读,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时间仿佛所有的血液都从他身体里消失了。西里斯一直都知道。西里斯知道他在听。西里斯还知道什么?西里斯知道多少?他仿佛能看见那些回忆在他眼前转为泡沫。“你一直都知道。”莱姆斯慢慢地重复了一遍,试图找回理智,“你一直都知道——那么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西里斯?”他简直有点生气——不止有点生气——为什么西里斯要在现在提起这件事?就算西里斯知道,难道不能像他一样,把这件绝对会毁掉一切的事情忽略吗?如果它没有被捅破,那么他们两人都不需要面对它,现在他们都不得不直视它了。
“我不知道,”西里斯回答,“我知道你生气了,你现在看起来已经生气了。我不说,也许是因为……你肯定要更生气了,但也许是因为我有些高兴……”他犹豫着,想要找到合适的词,又像是在考虑是否应该告诉莱姆斯,“我想我一直都很享受你对我的关注。我想我很喜欢你喜欢过我这件事。”
“就连我自己都不确定我是否喜欢你,”莱姆斯说,稍微平静了一些。西里斯的回答听起来太幼稚、太冒傻气地不合时宜了,反而让他找回了自制力。他不断在心里提醒自己身旁的人在阿兹卡班度过了十二年,不断提醒某种意义上他同时在和二十二岁以及三十六岁的西里斯·布莱克说话。虽然如果真的二十二岁的西里斯·布莱克出现在他面前,莱姆斯一定会立刻把他抱进怀里。“哪怕对于你来说,直接这样假设也有些太自大了,亲爱的大脚板。”
“也许你没喜欢过我,但你那时一定是喜欢我的,”西里斯固执地回答。
“是我太醉了,还是你刚刚说的两句话听起来一模一样?”莱姆斯问。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西里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们之间有隔阂,不是吗?你一直没原谅我,关于那个……现在称呼它为恶作剧,显然不合适了。”
“我不觉得我们提到的任何一件事情是合适的,大脚板,”莱姆斯又叹了口气。“你觉得这些还重要吗?你知道什么,或者我一度曾感觉到了什么?不管它们究竟如何,都已经是属于过去的事情了。”
“属于过去不代表我会忘记它们,”西里斯说,“你以为我不会好奇吗?我当然会好奇。我会永远好奇,莱姆斯,永远好奇,如果你告诉了我,或是如果我更确定你真正的想法,如果我没有觉得我们拥有无数的未来,如果我——信任你更多一些,”他艰难地吐出了最后一句话,“如果什么也没有发生,那么……”
“现在说如果还有意义吗,西里斯?”莱姆斯问。
“哪怕不说,它们也不会就此停止存在,”西里斯惨然答道。“我会永远想要知道……我们本能成为什么。如果我们曾经不是——我们的话。”
莱姆斯沉默了很久。
“你太残忍了,大脚板,”他低声说,“你这样说,我可能会恨你。”
“那么你是一个傻瓜,”西里斯绝情地回答,“竟然会不明白我提起这些是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莱姆斯爆发了,“是啊,我不明白!我不明白,我们相处得很好,也许比曾经还要好。第一次,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我觉得至少我生命中那么重要的一部分能够重回正轨,我能够重新拥有完整无缺的你继续留存在我的生活里。所有过去的——关于所谓可能性的好奇——那都已经是过去了,西里斯。我不会再想到它们了,哪怕我会想到,我也不会再好奇我是否应该做些什么,是否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因为我很希望现在的状态能够保持,我希望我们能够一直这样,我不想要有任何事情会把你重新毁掉了!所以很抱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选择在今晚提起那么多年前的事情——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够允许,怎么能够接受我们此刻来之不易的一切要全部——全部回到它最岌岌可危的时刻。”
西里斯也陷入了沉默。格里莫广场12号内只有他们的呼吸声,莱姆斯的心剧烈地跳动着,像是下一秒就要炸裂了。他的手掌边缘发痛。他想看看西里斯脸上的表情,但身体不听使唤,他甚至无法做到让自己抬起眼睛。有时候莱姆斯感到自己几乎害怕西里斯——他害怕西里斯某些时刻的表情,害怕那总是让他想起西里斯独自一人在阿兹卡班的时光。他害怕想起,真正地想起,西里斯是如何一个人孤独地蜷缩在牢房一角,在现实与梦境中挣扎,因为摄魂怪而浑身冰凉,同时又在幻象与错觉带来的折磨中皮肤滚烫。他害怕想起西里斯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就会成为一具没有生机、死气沉沉的身体。所有那些他曾深爱着,现在也依旧爱着的一切,会随着来自摄魂怪冰冷而轻柔的一个吻,全部消失殆尽,如同灰烬般从此在世间散开,再也无法被聚拢在手心。
“因为我后悔了,莱姆斯,”西里斯说,“因为我希望我们曾经是相爱的。我后悔了。因为我想让一切回到从前。因为我意识到如果我们相爱过,如果我没有那么——任性,”他停顿了一会,才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语,因为事实是没人说得明白究竟是什么让西里斯·布莱克与莱姆斯·卢平没能完全地信任彼此。在这之中所有的情感,所有无声的默许,所有的注视、猜想与退而求其次都只不过是某个牢固的核心的变体,它那么像爱,几乎就是爱了——但最终它只可能被称作命运。“我想也许一切都能够不一样。”
“不要这么说,”莱姆斯说,为这段话里所蕴含的、巨大的痛苦而几乎窒息,“这么说也不能改变什么。我们只能看,大脚板。战争又要开始了。”他几乎不想听懂西里斯在说什么。他甚至不愿意想象,想象如果当年西里斯把保密人换成了他,或是如果告诉了他,那么一切是否能够与现在截然不同,是否他们现在会坐在波特一家的长桌两侧,看着哈利利用暑假的时光在后院练习魁地奇?是否詹姆与莉莉收养的那只小猫,那只西里斯为它取了名字的小猫,会围绕着桌脚打转,虽然到这时候它也会是一只老猫了?十五年的时光匆匆而过,他们变成了曾经的自己的另一人(Doppleganger),变成了被爱遗忘在身后的两具躯体。如果他们对彼此的信任没有被多少数不清的时机逐渐侵蚀,如果……
“如果你还想要我的话,留下来吧,莱姆斯,”西里斯说,“留下来陪我。永远。”
“战争要开始了,”西里斯又说。
莱姆斯又沉默了很久、很久、很久。在沉默的这段时间里,几乎是眨眼之间,他考虑了一切,包括这场对话实际上多么荒唐。他不是要离开西里斯,西里斯搬回格里莫广场12号不代表任何事情,他们只是两个疲倦的、受伤的人,在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理由而进行一场他们早该进行,却被剥夺了机会的谈话,以至于它注定无法得到一个真正的结论,以至于它注定只能是命运的下半段预言,以至于似乎一切都只是徒劳。他们到底在讨论什么呢?两个将近中年的巫师,有着同样羸弱、破碎而伤痕累累的过去、身体与灵魂,难道他们真的要在这么多悲剧发生后,真的要在这么多无法逆转的、令人痛苦的错过后提起爱,提起身份与关系的转变?即便他们一度是恋人,实际上结局也并不会被逆转。爱和信任一样,在被质疑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存在了,留在原地的只是一个与它相似的空壳。即便他们一度是恋人,如果他们不曾真的相爱过,那么一切也无济于事。反过来讲,在他们有了曾经作为警醒后,难道还要把希望全部抵押在爱这个出奇地美丽、软弱、不堪又致命地强大的字眼上吗?如果他们早知道爱与正义无关,爱与斗争与胜利无关,他们能够省去多少挫折,多少死亡,多少悔恨莫及的眼泪啊。
“我真希望我们现在只有十七岁,”莱姆斯最后这样说,“我真希望我们能一直那样。我真希望我们能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这场谈话,而不是最近才开始后悔。”
“事与愿违,”西里斯低声说,“但是,还有转机——只要你愿意。”
莱姆斯轻轻地叹息。
“愿意,”他说,“我当然愿意,只需要一次心跳的时间,我就知道我愿意。在和你重逢前,我以为我的心永远不会再这样跳了。”
“在和你重逢前,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快乐了。复仇本身是不会让我快乐的,”他忧郁地说,“如果现在摄魂怪来找我,一定能从我身上得到更多回忆。”
“呼神护卫,”莱姆斯轻声说。他的狼,他的银白色的守护神,再一次轻盈地蹿了出来,柔和的光芒点亮了已经黑暗下去的房间。他们拥抱着彼此,他和西里斯,西里斯和他,在格里莫广场12号厨房的地板上,莱姆斯·卢平把西里斯·布莱克抱进怀中。他们的青春,他们曾经的梦想,他们所有的爱、所有无法被改写的过去,全部重现于世,伴随着西里斯脸庞上同样也是银白色的、浅淡而柔和的光辉,伴随着他被照亮的视线,他记起了一切,他们重启了一切,不是为了改写过去,而是为了杜绝任何后悔的可能。他们再也没法成为曾经的自己——但好在现在的他们依然爱着彼此。
“如果,如果……”莱姆斯听见自己小声说,几乎在耳语。
“没有如果了,”西里斯说,“只有现在——和明天。留在这里吧,和我一起迎接每一个明天。”
莱姆斯看着西里斯,一动不动。他仿佛看到那些金色的、属于曾经的气泡正在逐渐被这个银白色的现实而取代,他是如此清楚地意识到,从此这将会是那个他会不断故地重游的记忆——从此他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记得这一切。
“你在干什么?”西里斯小声问。
“记住这一刻,”莱姆斯回答,“这是我会永远记住的一个泡泡。”
“我们真是喝醉了,”西里斯轻轻地笑了起来,“你在胡说些什么啊,月亮脸……”
“没关系,”莱姆斯回答,“等明天酒醒之后,我再告诉你。”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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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哈]小叉子飞来(二)
03
漆成红色的火车在轨道上喷吐着白烟,笛鸣声像一声长长的叹息在哈利的胸腔中回荡,让他的灵魂都似乎在颤抖。
他不该在这里
哈利茫然的回过头,后方的红色石砖柱上,那个熟悉的金铜色小牌依旧在那里,如常的景象在此刻却显得越发不可思议
9¾站台
身后的火车又传来一声笛鸣,似乎在无声地回应...
03
漆成红色的火车在轨道上喷吐着白烟,笛鸣声像一声长长的叹息在哈利的胸腔中回荡,让他的灵魂都似乎在颤抖。
他不该在这里
哈利茫然的回过头,后方的红色石砖柱上,那个熟悉的金铜色小牌依旧在那里,如常的景象在此刻却显得越发不可思议
9¾站台
身后的火车又传来一声笛鸣,似乎在无声地回应着他的疑惑。难道他是在做梦吗?哈利回想起了前几次做的那些奇怪的“梦”,但这回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是踩在云端上一样,连灵魂里都带着轻飘飘的感觉
或者是他被那道咒语击中后……其实已经死了?哈利为这个想法瑟缩了一下,他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做完,而且他的朋友他的同伴们一定都在等着他回去,他至少不能在这个时候……
在那些胡思乱想即将填满他的脑袋时,他身边传来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Hi……Harry”
哈利惊诧的转过头,说话的人看上去20几岁,一头乱糟糟的黑发,瘦瘦高高的,身上随意的套着件格纹衬衫和牛仔裤,而脸上那副圆框眼镜之后的面庞——竟然和他一模一样
“好吧,我猜你现在肯定有很多问题想问”
那个放大版的他耸了耸肩,宝石绿的眼睛温和的看着他:“但和时间有关的事情,我不能和你说太多……”
“总而言之,我得到了一个机会——一个能够改变一切的机会,但时间这种东西是没法轻易改变的……为之我付出了一些代价” 大哈利笑了一下,显得轻松而释然 “所以很抱歉只能和你在这里见面了,有些事情也只能交由你来帮我们完成”
“可是——神秘事务司,还有赫敏他们———”
“不用担心那个,哈利。” 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哈利的肩膀以做安慰 “一切未来都已经停滞,变成未经书写的空白,而当你做完一切需要做的事情之后,就可以回到正确的时间点”
哈利听到他嘟囔着说了一声“这让我听起来像是特里劳妮教授……”
就在这时,他们身边的火车突然急促的鸣笛两声,就像是在催促一样
“看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大哈利从裤兜里掏出魔杖抵在太阳穴,一根银亮的轻盈丝线被抽了出来,延伸着飞快钻进了哈利的脑袋里,还没等他喊出:这是什么东西,一连串碎片式的记忆便在脑海中浮现
他二年级时见过的日记本、金属挂坠盒、冠冕、金杯………一根白色的接骨木魔杖,还有红光与绿光相接,伏地魔轰然倒下的身躯,这些零碎的画面变成了他的一段记忆
等他缓过神来后,大哈利对他说:“给邓布利多教授看这些吧,他会明白的”
火车又催促一样响了两声鸣笛
“好吧,看上去我得走了”
乱七八糟的各种信息一下袭来,哈利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下意识的追问到:“等等!你要去哪里?”
“哦” 大哈利在踏上火车前停住了脚步,他侧过头冲年纪更小的救世主笑了笑,那个笑容有点复杂,但只过了一瞬又变成了看完一场很棒的魁地奇球赛时那种纯粹而轻松,又有些恍然的笑 “认真来说的话,其实我只是一段应该随时间消失的记忆,一段自动播放的胶片什么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相信你自己,相信我们,哈利”
然后他登上了火车,霍格沃兹列车的门缓缓闭上,整个车站的景象随之开始迅速的向后退去,在扭曲而模糊的残影中,他隐约听见了大哈利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你拥有改变一切的能力”
.
温暖的日光与啾啾鸟鸣从扬起的窗帘间洒进来,流淌在实木的家具与浅色碎花的墙纸上,空中漂浮的灰尘在斑驳的光柱下沉浮,如同粼粼融金
哈利正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他愣了半晌,抓过搁置在枕头边上的眼镜架在鼻梁上,眼前的一切瞬间清晰起来,他看着这陌生却又令他无比眷恋的地方,心中陡然升起一丝庆幸——昨天的一切真的太像梦境了,他在睁眼之前都还以为自己会看到格兰芬多休息室熟悉的天花板(或者圣戈芒的)
但这份喜悦很快就被如潮水一般兜头涌来的沉重所替代了。
哈利想起了那个9¾站台上的他所说的话,空白的未来,在他前方停滞的时间,还有他应该做的正确的事………以及那些意味不明的碎片化的记忆
毫无疑问,他回到过去并不是一个意外,而又是某个计划中的一部分。计划、计划、永远都是计划……就好像他根本没有为自己做出决定的权利一样
一无所知地站在汹涌肆意的浪潮中心,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略显烦闷的哈利下意识的薅了一把后脑勺上的头发———这让他忽然联想起了他的父亲,詹姆.波特,他的后脑勺上也有一缕翘起来的头发,这或许也是一种遗传吧
无论怎么样,能多一个见到自己父母的机会绝对不是坏事———尤其是对于哈利.波特来说,这算是个绝无仅有的机会了,不是在照片上,或是别人的口中得知,而是亲眼看见他们
忽然,响起了几声敲门声
与佩妮姨妈不耐烦的撞门声不同,门后响起的是莉莉温柔的声音:“已经可以下楼吃早饭了,亲爱的,中午点的时候你们就要启程去霍格沃兹,可没法起太晚”
“马上!”
哈利从床上蹦了起来,他把那些令他心烦意乱的事都先放在了一边。
他匆匆的到洗漱间里去,楼下飘来了烤面包和果酱的香甜气息。哈利很喜欢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一个平常的开学日,他只是无数个普通小巫师中的一员,而他的父母正打算亲自送他去9¾站台一样
等他到楼下的时候,他看见詹姆正抱着小哈利喂早餐
“啊——啊——张嘴——金色飞贼来喽!”詹姆一边念着一边兴致勃勃的把一勺果泥塞进了小哈利嘴里,绿眼睛的小家伙非常配合的一点口接一口的吃着。而桌子旁边的地上还趴着一只黑色的小猫,眯着眼睛望了哈利一眼之后,又继续趴着懒洋洋的睡觉了
哈利第一次从这种视角看小时候的自己,在,和那双纯粹的绿眸对视的时候他还暗自惊了一下,在之前和赫敏一起使用时间转换器的时候,他清晰的记得赫敏说过:绝对不能和过去的自己碰面
值得庆幸的是,直到小哈利率先把眼睛移开,继续玩“金色飞贼到嘴里来”的游戏时,也依旧什么都没有发生
虽然哈利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松了一口气。
和詹姆道过早安后,哈利去厨房帮莉莉把烤好的面包和新鲜果酱拿了出来。
他们围坐在餐桌面前,懒洋洋的日光从客厅的窗户里洒落,把新鲜出炉的面包的香气蒸腾的更加甜蜜。
眼前的一切都是一天以前的哈利波特想也不敢想的,红白格子的桌布上摆着他母亲亲手做的早餐——哈利觉得这是他至今为止吃过最好吃的烤面包——莉莉正在和詹姆说着什么,美丽的面庞上流露出笑意,动人的就像是哈利曾经在厄里斯魔镜和海格给他的那份相册里看见的一样,不过这次,他们是如此的鲜活而真切的存在着
“怎么了?哈利,是早餐不合胃口吗?”
当他回过神时,莉莉正关切地看着他,詹姆和他怀里的小哈利也向这边望来——还有他们头上翘起来的那簇头发。
“不、当然不是” 哈利连忙摇头 “它们棒极了……我只是在想一会要去霍格沃兹的事”
“霍格沃兹” 詹姆放下了试图再给小哈利塞一勺果泥的勺子,那小家伙看起来已经吃饱了,开始拒不配合 “相信我,小伙子,那绝对会是你去过最棒的学校!要是你去那里上学的话准会被分进格兰芬多——或许你还能去参加魁地奇球队——我有种感觉,你一定打的棒极了……”
哈利坐在一旁静静的听着,他忽然觉得自己鼻子有些发酸,他胸腔中忽然涌上一股委屈和其他情感混杂的感受,紧紧攥着他的心脏,引起一阵又一阵的,连绵不绝的抽痛
他多么想不顾一切告诉詹姆他就是从未来回来的哈利波特,他不仅进入了格兰芬多,还当上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魁地奇球员。他想向詹姆和莉莉介绍罗恩和赫敏,讲他们一起经历的趣事与偶尔的烦恼——至于那些不怎么有趣的冒险经历……算了吧,哈利不想让父母过多的为自己担心
但他什么都不能说
哈利现在还不明白自己回到过去到底能够改变些什么。如果他的父母还是注定要死去……哈利没法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他收回思绪,把注意力转移到面前这块涂满果酱的面包片上。莉莉看上去还对他有些担心,但也体贴的没有多问。
吃过早饭后,哈利得知今天负责送他的是小天狼星。他对这个消息并不意外,甚至内心还有点暗暗的雀跃———他挺期待和这个时间点的教父多相处一会儿的
踏出门外,戈德里克山谷燥热的夏天裹着潮湿的风与漫山遍野的绿色扑面而来
波特宅不远的一片树荫下,小天狼星正靠在一辆很大的摩托车上等他,斑驳的日光抚过他半长的黑发,又恰恰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
他本来是半垂着眸,没什么表情的样子,英俊的五官里透着点冷意。
但在看见哈利后他似乎是反射一样冲他勾起了嘴角,笑意里浸染了日光的温度,显得意气风发
哈利愣了愣,只觉得心跳莫名其妙漏了半拍。小天狼星可能也觉得刚才笑的有些太灿烂,便又恢复了那种漫不经心的神色,冲哈利招了招手:“别在那里愣着了,小鹿斑比,快在我改变主意之前上车吧”
哈利说不准自己那一刻的心情,难道小天狼星猜出他的身份了吗?直到他跨上摩托车,坐在小天狼星后面时才忍不住发问:“你为什么这么叫我?”
“为什么?” 小天狼星转了转摩托手柄,钢铁大家伙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吼 “你不觉得自己撞在我身上的样子很像麻瓜电影里那只到处乱转的小鹿吗?”
好吧
哈利顿时觉得自己刚才的紧张很好笑
在摩托车发动的前一刻,小天狼星补充道:“以及,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你最好还是抱紧我。”
哈利没来得及进一步提问,实际上他也不用提问了———在小天狼星这句话尾音落下的一瞬,摩托车便飞快地窜上了天,并以一种堪称迅疾的速度往前飞去。
为了防止自己成为第一个摔死的时空穿越者,哈利波特不得不紧紧抱住他年轻教父的腰,而这个姿势又让他的脸贴在小天狼星的后背上。
与阿兹卡班呆了12年后的小天狼星不同,他面前的这个还没有经历过那些事的教父显然更加的强壮,只是这样接触着都能感受到这副身躯里极具威胁性的爆发力。
他什么时候才能练成这样?哈利想象着自己浑身肌肉的把伏地魔踩在脚下的场景,不由自主的笑了笑。
对飞翔的熟悉让哈利很快适应了摩托车狂野的速度,他开始享受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自由感———当然,还有人类在天空的领地肆意妄为的刺激感
翠绿起伏的山脉和宛若玩具屋的零散村庄,和那次与罗恩一同驾驶飞天汽车时不一样,哈利终于有心情欣赏沿途的景色了
自从哈利知道他的教父有一辆飞天摩托之后,一直幻想着他们能一起飞一次,那感觉一定会棒极了———而现在,哈利只觉得这比他想象的还要好上10000倍
对不起了,火弩箭
对不起了,巴克比克
哈利决定暂时将这次飞行经历排为他心中的第一名。
“看来你还挺适应的“哈利听见小天狼星这么说到,他胸腔的震动让哈利的耳朵有点发痒“我以为——你应该会惊呼一声,然后大呼‘ 快放我下去’什么的”
“你把我形容的像一株曼德拉草——或者是被飞天钞票绑架的家养小精灵”
“那真是抱歉了,亲爱的家养小精灵先生”小天狼星毫无诚意的说“你知道我随时都能把你扔下去的吧?”
“大概”
哈利敏锐的察觉到了他语气中逗弄的意味:“你也知道,如果你不想让我们俩一起徒步走到霍格沃茨的话,最好别这么做,对吧?”
哈利说着,然后他听见小天狼星在前面发出了一阵足以让人担心他是否会被气流呛到的大笑。
“好吧,斑比”小天狼星语气轻快的说道,让人有些分不清真假“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喜欢你了”
哈利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噢”之后又觉得太敷衍,便迟疑地回了一句“谢谢?”
这下小天狼星又笑了起来,哈利决定暂时不再理会他。
他们很快看见了灰色石柱上的霍格沃兹火车轨道,在茂密的林野中时隐时现。
然后又是大片黛青色的山脉与镶嵌其中的湖泊,它们都在耀眼的日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终于在又越过一片绿野和山脉之后,哈利霍格沃兹城堡的尖顶与上面飘扬着的旗帜,他们离城堡越来越近,灰色的砖石、城堡前方的黑湖与一旁宽阔的魁地奇球场———霍格沃兹就像是一个永恒不变的锚点,纵使相隔12年的岁月,也依旧欢迎着每一个属于这里的人——无论他们是来自过去还是未来
飞天摩托缓缓降落在城堡前方的草坪上
“我们到了”
tbc.
兰强二三事(1)
1. 婚后长珩有一次给小兰花给了个“糖人”,并嘱咐她这是云梦泽的新玩意,商家为了延长保鲜期用盐制作而成,可以看很长时间但是不能吃。小兰花兴冲冲地拿给东方青苍看,结果中途有事离开的时候忘了告诉他此事,回来便看见他在疯狂灌水。
2. 小兰花和东方青苍成婚后还是经常吵架,每到此时小兰花就喜欢开始翻旧账。当觞阙听到小兰花说东方青苍第一次见面就掐她脖子时,不由得对尊上肃然起敬。
3. 巽风最近有点忧伤,因为他发现他哥都成婚几百年了,他却还没老婆。他不由得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4. 巽风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丝毫不亚于兄尊,于是他别别扭扭地去问了......
1. 婚后长珩有一次给小兰花给了个“糖人”,并嘱咐她这是云梦泽的新玩意,商家为了延长保鲜期用盐制作而成,可以看很长时间但是不能吃。小兰花兴冲冲地拿给东方青苍看,结果中途有事离开的时候忘了告诉他此事,回来便看见他在疯狂灌水。
2. 小兰花和东方青苍成婚后还是经常吵架,每到此时小兰花就喜欢开始翻旧账。当觞阙听到小兰花说东方青苍第一次见面就掐她脖子时,不由得对尊上肃然起敬。
3. 巽风最近有点忧伤,因为他发现他哥都成婚几百年了,他却还没老婆。他不由得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4. 巽风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丝毫不亚于兄尊,于是他别别扭扭地去问了小兰花到底看上他哥哪儿了,要知道当时他哥可以算是“恶名远扬”,再怎么说他觉得自己的名声还是比这好一点的。
小兰花仔细回想了一下,如实告诉了巽风她刚知道他哥的真实身份就被虏到了苍盐海。
巽风觉得自己顿悟了,原来机会是靠抢来的,老婆也是。
5. 东方青苍又重拾了做木匠的爱好,现在具体表现为——替小兰花刻木簪子。小兰花每次也都很捧场地戴在头上。
只是巽风看见了以为苍盐海要破产了。
6. 小兰花经常带东方青苍去见司命,她出去煮茶的时候,东方青苍一般就和司命相对无言。
有一次东方青苍觉得既然是小兰花的师父,他也应该讨好一下。于是他斟酌着开了口“听小兰花说司命星君养了她许多年,请问有什么养花心得吗?”
司命愣了一下,“养兰花的心得?不是把花种在花盆里面就好了吗?”
东方青苍不敢置信,于是撸起袖子给司命科普了一个时辰的养兰花注意事项。
小兰花进房间的时候有点疑惑为什么两个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
7. 小兰花问东方青苍和司命聊了什么,东方青苍正想回答突然想起一件事, 于是委屈地跟小兰花控诉她师父曾经揍他的过往。
小兰花听了觉得很好笑,她安慰性地亲了东方青苍一下,然后看着他说,“所以以后你不要惹师父生气了。”
8. 花房里有几株植物将要化成人形,于是东方青苍觉得小兰花陪自己的时间变少了,因为她要去给他们输送灵气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
9. 丹音来参加苍盐海聚餐的时候,向结黎提起自己想成为战神的志向,东方青苍听见了在一旁轻嗤了一声,结果被小兰花狠狠地掐了一把。
10. 觞阙觉得苍盐海副将这个职位越来越难当了,因为他还要在月尊月主吵架的时候唤来闪电,轻了不足以让月主害怕到去寻求尊上的庇护,重了吓到了月主又有去拉纤的风险。
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涨工钱。
总结一下最近看过的Christian Bale的电影(二)
之前在(一)里列了比较Bale重要的二十几部作品,最近又补了十部,于是继续来repo,这次会带一些图。
1. 《摇摆狂潮(Swing Kids)》
93年的片子,讲的是39年的故事,三个性格各异的德国青年在纳粹治下分别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主演是Robert Sean Leonard,Christian Bale和Frank Whaley,男主Peter在亲犹和反犹阵营之间犹豫不决,男二Thomas原本打算陪他犹豫结果却被纳粹洗脑走到了对立面,男三Arvid从一开始就撑犹太人并最终在愤怒和压抑下自杀……节奏比较缓慢,不过我很喜欢这部片,切入角度很特别,一群热爱美国爵士乐的孩子在时代大...
之前在(一)里列了比较Bale重要的二十几部作品,最近又补了十部,于是继续来repo,这次会带一些图。
1. 《摇摆狂潮(Swing Kids)》
93年的片子,讲的是39年的故事,三个性格各异的德国青年在纳粹治下分别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主演是Robert Sean Leonard,Christian Bale和Frank Whaley,男主Peter在亲犹和反犹阵营之间犹豫不决,男二Thomas原本打算陪他犹豫结果却被纳粹洗脑走到了对立面,男三Arvid从一开始就撑犹太人并最终在愤怒和压抑下自杀……节奏比较缓慢,不过我很喜欢这部片,切入角度很特别,一群热爱美国爵士乐的孩子在时代大潮中亲历梦想与破灭,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且承担不同的悲剧。摇摆舞很可爱,Bale的复古和纳粹制服造型值得一看,而且和男主之间真的不要太基……希望有多点人去看这个片子啊!然后就有人来跟我一起萌CP了!
2. 《两情世界(All the Little Animals)》
98年,讲一个热爱小动物的轻度智障青年(Bale)如何逃离继父的迫害,然后遇到了真爱(??)最后又失去了的故事,三个主要角色都是杀人犯,此片在小清新的外皮下其实每一个角色都挺有病的。这是我见过的Bale最软最好欺负的角色了,弱小可怜又无助,都不用推他就趴在地上哭了……OTL
下图附送一只套头衫大狗狗:
3. 《圣母玛利亚(Mary, Mother of Jesus)》
这部应该是电视电影,99年的,基本上是以Mary为主角,讲她如何受到天启孕育耶稣然后抚养他长大并在他死后继续儿子的事业的……圣经故事拍来拍去都是那样啦,亮点就是此耶稣的颜值暴击,我看这片前有想过Bale可能适合演耶稣,因为是符合我想象的瘦脸颊、深眼窝和深色眼睛,果然早就有人这样想了!无神论者代表虚无感谢上帝!阿门!
来,耶稣对你发送了一个笑容:
4. 《地下铁(Metroland)》
97年,这个经常被分类为情色片,可能是因为各种露点的缘故……我觉得是挺不错的一部电影,颇为常见的七年之痒和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主题,男主Bale和他基友原本梦想着闯荡巴黎,鄙视安稳的中产阶级生活,要当随心所欲的艺术家,晃荡的过程中遇到了法国女友,两人快乐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most likely fell in lust, not fell in love),男主自然而然地对新英国女友移情别恋,后来跟她结婚并回了英国,过上了自己以前看不起的生活。全片随着男主基友的忽然返乡插叙各种往事,男主开始困惑自己是否做了正确的选择……片中的法国和英国,前女友和现老婆,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每个角色的人设都有其典型性,但并不显得脸谱化,台词和表演非常人间真实,对伴侣忽然失去兴趣的不耐烦、床上尴尬的瞬间、知道对象出轨时的意难平……演员们都很赞。
男主是个非常幸运的人,因为他拥有选择的烦恼,而不是像他基友那样看似坐拥无数可能性其实别无选择,而且我得说这都是因为他顶着Bale的脸啊!所以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女人去撩他,给他提供各种可能性,要是换张普通的脸所有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想都不要想!
顺便一说,这片里Bale跟Emily Watson演夫妻,他俩也是《撕裂的末日》里的男女主。往事回忆中的造型非常养眼:
5. 《非常时期(Harsh Times)》
2005年。讲的是一个有战后PTSD的青年跟好基友一起找工作的故事,Bale这角色有强烈的自毁倾向(或许还有躁狂症?),一直陷在战争的噩梦里出不来,而且在每次人生即将好转的节点又义无反顾地把自己作死(我觉得这类人也很适合本福来演)……节奏非常慢,叙事一团糟,以电影而言拍得不怎么样,但是表演和摄影都颇有质感,有些镜头蜜汁带感,比如下面这张……开头一个小时你完全不知道在看什么,只觉得超级无聊,不过看完过了一个小时之后,又get到了一些十分细腻的东西。
其实我觉得这部片Bale也演技爆发,但总的来说不看也没啥损失。
6. 《杀戮战警(Shaft)》
2000年。简而言之,故事讲的是:正义黑人警察Shaft与反派富二代Bale与沙雕黑帮老大之间的纠葛。本来故事应该很简单,放在美剧里一集就能搞定,结果电影拍得乱七八糟无力吐槽……属于角色塑造好于剧情逻辑的片,Bale很帅,角色十分欠艹兼欠揍,而且还真的挨了不少打……OTL
总之是一部没什么特别执念都可以不必去看的电影。
7. 《战地情人(Captain Corelli's Mandolin)》
2001年。又名《科莱利上尉的曼陀林》,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美得像诗一样。背景是二战时意大利和德国联军打进希腊后,接管了一个叫赛佛伦尼亚的小岛,意大利军官科莱利与岛上姑娘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据说这片的原著小说很出名,是英国人写的,而且因为涉及到几个国家的惨痛历史,在希腊貌似引起了很大争议……我对这方面了解得不多,倒是被男女主的互动戳到了,有好几幕戏都觉得很细腻,比如女主看到意大利军官们(作为占领者)在自家海滩上寻欢作乐的时候,她很生气,质问男主为什么要用歌声来践踏他人的痛苦,男主说:
“……到底有什么好唱的?当小孩受洗礼时,在结婚宴会上,人们在工作时,军人在行军时,就连人死了,也会唱歌,生命里充满了歌声,我无法为这而道歉;如果这带给你痛苦的话,我向你道歉……”
啊总之还是很推荐有兴趣的小伙伴去看一看。我去找原著小说了。
这片Bale戏份很少(应该算男三,演女主的未婚夫,男主是Nicolas Cage),不过……看看这是谁的屁股~
8. 《我不在那儿(I'm Not There)》
2007年。我强烈推荐这部电影,画风太戳心了!是关于Bob Dylan的音乐传记片,从六个不同的视角描写他,六个演员,六个名字,六个身份,有男有女,又黑又白,有老有少,但全部都是Bob Dylan……虽然说粉丝门槛比较高,不然容易看不懂(比如我就看不懂),但还是很好看很迷人,Dylan的歌真好听~
这片里最好看的两个人是Christian Bale和Cate Blanchett,导演Todd Haynes想必是真爱这两位CB了,把他俩拍得特别有存在感,我的意思不是指《撕裂的末日》里那种特写式颜值爆发,而是更有创作意味的拍法,把脸部有趣的地方表现出来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Bale的脸,不止是帅,而且有意思)。他还拍过《天鹅绒金矿》和《卡罗尔》,前者有Bale跟Ewan McGregor的床戏,后者有Cate跟Rooney Mara的床戏,这审美和质量真的不去看一眼吗!
来放CB们的图,还有一只希斯·莱杰哟(六个人之一):
9. 《终结者2018(Terminator Salvation)》
2009年。这片我一直没看,因为不熟之前的终结者123,不过还是看了,大概get到了是怎么回事。设定和特效都挺酷的,虽然拍得并不好看……剧情我就不细说了,貌似这个剧本在Bale加入后被改过,说来此片的经历很曲折,引起了不少风波,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去找找八卦~
下面是俩男主康纳和马库斯(说来DBH真的很多地方致敬了终结者呢):
10. 《承诺(The Promise)》
2016年,比较近期的一部电影。讲的是一战时土耳其对国内的亚美尼亚人进行种族屠杀的事,以及此历史背景下的一段三角恋。剧本不怎么样,基本没多少文化冲突只看到男女主分别在纠结(然而女主长得漂亮所以我就原谅她了),不过摄影很美,画面赏心悦目(想去土耳其旅游!),故事也挺长知识的。我看到一段Bale关于为什么要拍这部片的采访,这里引用一点:
This project came primarily because of my lack of education is why I did this project. I had no idea about the Armenian genocide, I'd never heard of it in my life. I didn't go to school that much and I didn't listen much when I was there, possibly they taught us about it but I didn't hear them if they did, and I found that a little embarrassing, because as I read this script, I was watching the news and was very interested and appalled by what was happening with the Yazidis at the time. And if you recall, there was a tragic event where they had been surrounded on a mountain and were under siege of being killed by ISIS. And I'm reading a script a hundred years prior, and there are people on the mountain, under siege, being surrounded and killed, and so it was incredibly topical for me, and a huge learning curve. It made me realize just how easy it is for monumental events to happen in history, but for those facts just to be buried, and realizing that the lack of consequences for this Armenian genocide may well have provoked many of the other genocides that we've witnessed since. Adolf Hitler's comment of, “Does anyone remember the Armenian genocide?” Since this film has been made, the very critical awareness we've had of just how important good journalism is and we continue to have that debate, it's existed forever but it's become very obvious in America now.
来放张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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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我的个人口味,选出Bale的作品里选出前十个最值得看的电影的话(按综合素质而不单纯是他的个人表现),大概会是这样(排名分先后):
1. 蝙蝠侠三部曲(算一个)
2. 小妇人
3. 致命魔术
4. 我不在那儿
5. 决战犹马镇
6. 大空头
7. 美国精神病人
8. 战地情人
9. 斗士
10. 摇摆狂潮
像是《撕裂的末日》、《圣母玛利亚》、《圣杯骑士》之类的舔颜片快进或者看剪辑即可,《金陵十三钗》、《太阳帝国》其实质量OK但我不那么喜欢所以不放进来,如果你喜欢看Bale减肥增肥折磨自己的效果的话那就是《机械师》、《重见天日》、《美国骗局》,喜欢看他演asshole的左转《杀戮战警》和《非常时期》,对末世型打怪大片感兴趣的右转《火龙帝国》和《终结者2018》,青葱时期的除《小妇人》之外还有《报童传奇》、《地下铁》、《两情世界》等等。
总的来说,Bale十分高产,作品里不乏平庸之作,但好片远比烂片多,数一数真是一出盛宴。
我记得有一个访谈,Bale说到跟诺兰拍戏时的情况:诺兰总是很清楚自己想拍出什么效果,Bale当时对某处戏分表示“这里可以有三四种演法,我可以都演给你看,这样如果以后要改剧本的话说不定能用得上”,诺兰说不用,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需要plan BCD。
由于演员是在银幕上抛头露面的人,也就容易吸引大部分人的喜爱/厌恶,以至于把好的/坏的都归功/咎于TA,实际上一部电影的质量取决于太多的因素了(可能只有颜值是可以独立欣赏的,颜值非常重要)。对此我赞同Bale的观点:“电影永远都是导演的电影。”而不是演员的电影,很多时候未必是某某演员撑起了某个片子,而是一部有潜力成为好片的作品,其创作过程包括了该演员,于是我们有幸能看到TA的表现。
这次repo就到这了,我估计我已经看完大部分Bale的片子了,剩下的都是非常早期或者戏份很酱油的或者我没找到资源的或者我一看标题就没兴趣的……就不再赘述了。
他让我感觉非常神奇的一点是一般童星出身的演员都有一些圆滑世故的老成感,这种感觉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变得日趋圆润玲珑让人能够更加容易接受这份终于与年龄相匹配的成熟。
可他就不一样了,他会因为自己入戏被打断后生气的大骂(虽然骂人骂的也没有什么力度更像是炸毛的猫然后当天就和人家和了好)他会在记者没有做功课时开启嘲讽模式,他也不会因为重要的颁奖典礼就剃掉他的胡子休整他的眉毛,他甚至很少参加访谈类节目而且连社交账号都不用,他把演员真的当成一份职业,付给他多少片酬,他就一定会用多少的力气来完成它,而不只是七分靠演技三分去宣传,做一个让影迷满意的演员加明星(当然并不是这样就不好)他一分一毫都不会用于与演戏无关...
他让我感觉非常神奇的一点是一般童星出身的演员都有一些圆滑世故的老成感,这种感觉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变得日趋圆润玲珑让人能够更加容易接受这份终于与年龄相匹配的成熟。
可他就不一样了,他会因为自己入戏被打断后生气的大骂(虽然骂人骂的也没有什么力度更像是炸毛的猫然后当天就和人家和了好)他会在记者没有做功课时开启嘲讽模式,他也不会因为重要的颁奖典礼就剃掉他的胡子休整他的眉毛,他甚至很少参加访谈类节目而且连社交账号都不用,他把演员真的当成一份职业,付给他多少片酬,他就一定会用多少的力气来完成它,而不只是七分靠演技三分去宣传,做一个让影迷满意的演员加明星(当然并不是这样就不好)他一分一毫都不会用于与演戏无关的地方,甚至银幕下还有着一种浓浓的社畜感。但就是这样的处世态度,给人一种依靠感,好像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不会出差错,有一说一,从不搞虚情假意。这种真实感,也给人一种亲近感,仿佛他就是邻居家的中年男人,只不过是以演戏为生(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的但多数我看到的日常照片中都眉头紧锁一副像是在为生活感到疲惫的样子)。他对任何事都无比诚实,这种实打实诚实在人们已经习惯了六七分真实的演艺圈中真的很少见,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感,但却又极其吸引人极其增加了他的魅力点。就很有摩登家庭里Jay的感觉。
…
说一点自己近期疯狂粉上Bale后对他的感觉,每个人心中的对外在事物的感知力本就不同,因此如果说的不完全或者不太对也请不要喷我,我只是一个刚粉上他的小透明,他的很多作品我也没有看完,所以比较片面也是在所难免的。
Anyway,今天也是喜欢Bale的快乐的一天!
图源微博
【嘎龙】灯光再亮也抱住你
更多瞎编的流水账,不仅瞎编现在,也瞎编了一些大学故事。这是编者按。
嘎子病都大好了,我还在编一个月前的事,这个队伍真是没转起来,转得极慢,建议解散。
+++
配对:阿云嘎/郑云龙
分级:PG
梗概:生病的人需要一对一照顾。
+++
郑云龙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潮渍,两只鼻孔都不归他所有,此路不通,成了一个没鼻子的哈迷蚩,只能用嘴呼吸,两只眼球在眼眶里,像两块火烫的煤。
阿云嘎端着药站在地上,第二次说,“大龙,吃药。”寝室里只有他和郑云龙两个人,这是一个普通的周五,所有人都出去寻欢作乐,郑云龙留在寝室里是因为他病得像个...
更多瞎编的流水账,不仅瞎编现在,也瞎编了一些大学故事。这是编者按。
嘎子病都大好了,我还在编一个月前的事,这个队伍真是没转起来,转得极慢,建议解散。
+++
配对:阿云嘎/郑云龙
分级:PG
梗概:生病的人需要一对一照顾。
+++
郑云龙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潮渍,两只鼻孔都不归他所有,此路不通,成了一个没鼻子的哈迷蚩,只能用嘴呼吸,两只眼球在眼眶里,像两块火烫的煤。
阿云嘎端着药站在地上,第二次说,“大龙,吃药。”寝室里只有他和郑云龙两个人,这是一个普通的周五,所有人都出去寻欢作乐,郑云龙留在寝室里是因为他病得像个残废,阿云嘎留下来是因为他是个好人。
烧得五云雾里的郑云龙浑浑噩噩地想,不吃药我就没病,我不吃药。
他毫无道理地打定了主意,也不看地上端着药的老班长一眼,油尽灯枯一样颤巍巍地说,“不口咳咳咳乞。”一个吃字被咳嗽拦腰斩断,肺里锣鼓喧天。
阿云嘎并没有很多耐心,跟一位武林高手一般纵身两步就上了床边梯,一只脚还踩在梯子上,另一条腿跪在郑云龙床边,一只手托着水杯,手指缝里又夹一板退烧药,甚至还能腾出一只手去锤郑云龙的大腿,语重心长地说,“快他妈点儿吧,烧死了谁抬你。”人在学一种新语言的时候往往最先学会的是脏话,阿云嘎身处淤泥,多少有染,如今已经能很正确地掌握“他妈”这个词组该放置的位置,不会再闹出诸如“郑云龙你还不从他妈床上起来”此类的笑话。
“我烧死了咳咳咳你们咳咳咳都保研了。”郑云龙说,声母n发不出来,“你们”变成“底奔”,发音性感又滑稽,好像有人捏住他的鼻子。
“别废话。”阿云嘎又给他一拳,“我端不住了。”
郑云龙一波三折地从被窝里挣扎坐起,如同一位青岛祝融,被子一掀拍起一波热浪,把床尾跪着的阿云嘎烫得直眨眼睛。他伸手从阿云嘎手里把水杯接过去,手指头也烫,烫得阿云嘎产生幻听,觉得自己的皮肉发出滋啦一声,他情不自禁地发问,“你真不去医院?你这烧得像,像石锅拌饭。”
阿云嘎这人有时用词之诡谲,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石锅郑云龙把退烧药扔到舌根底下——那里不苦,他是一个很怕苦的人,又去喝水,水是温水,但在他的嘴里尝起来是凉的,又像千万把利刃,把他肿痛的喉咙又凌迟一次。一杯水喝下去痛得他龇牙咧嘴,五官全部挤在一起,这时候才又想起来吐槽,“铁板炒饭呢我还,跪安吧你。”声音颇有磁性,北舞曾志伟。
“你这样烧会变傻子。”阿云嘎握着一只空杯,忧心忡忡地说,郑云龙烧得睁不开眼,白炽灯管此时此刻赶得上九个太阳,只能从一片白亮中模模糊糊分辨老班长的轮廓,“也能变孙悟空。”郑云龙说。
“怎么变孙悟空?”阿云嘎问他,好像还当真了。
郑云龙张了张嘴,想给他讲讲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话到了嗓子眼成了一串苍耳,实在是疼得吐不出来,又把嘴闭上了,动作很轻地摇了摇头,做了个口型,“关灯。”
阿云嘎的确善解人意,看他这样,也不追问孙悟空的故事,干净利索地从他床上跳下去,抬手把灯按了,是一位救苦救难的后羿,一个太阳也没给郑云龙留下。黑暗有镇痛的功效,郑云龙把被子又裹紧了点,一米八七的人缩成一米六,等着退烧药起效,他头痛得像宙斯,有个全副武装的雅典娜正从里向外地对他的脑壳发起猛攻,疼得他眼冒金星,相比之下甚至连嗓子都没那么痛了。
“我要是死了,嘎子,”郑云龙说,“我的,”他烧得气喘吁吁,一句话要掰成好几瓣说,“我的一卡通留给你。”
“我不要,”阿云嘎说,“我要你活着。”他这话说得很严肃,如同电影台词一般念出来,反而很好笑。郑云龙想笑,可是他太痛苦了,笑不出来,“我活不了了,”他说,全是气声,又委屈又难过,简直是在撒娇,“不活了。”
“明天就好了,”阿云嘎的声音靠近他,就站在他的床下面,从栏杆里把手伸进去,徒劳地去给他掖被,他很想照顾人,但是也并不特别擅长这个,因为这些年来他把自己照顾得也不是很好。“大龙,睡醒了就好了。”
郑云龙没有回答他,他侧着身躺着,看见阿云嘎的手指头尖搭在他的床沿,想伸出手去碰一下,但是又实在不想把手从被里伸出来,就只是看着,在脑子里碰了一下阿云嘎的手。
阿云嘎肯定知道,他想。
他不去就阿云嘎,阿云嘎过来就他,手又伸过来摸他的额头,郑云龙往后躲了一下,“凉。”
“你有三十九度了,”阿云嘎说,“绝对有,去医院吧大龙。”
郑云龙也不说话,只是把被往脸上扯,态度很明确。
他们两个在黑暗中对峙了一会,还是阿云嘎先退了一步,“那明天早上还不退烧就去。”
郑云龙还是不说话。
“听见没有。”
被子勉勉强强地动了一下,也看不出来是点头还是摇头,阿云嘎就当做郑云龙答应了。“那我也睡了,你半夜要是想喝水就叫我。”
那怎么行,郑云龙心里想,不行,但是阿云嘎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生病的人身体与情绪一同脆弱,他被感动得鼻子发酸,不过暂时还没有眼泪,鼻涕倒是很多,用完了自己的纸抽,现在在用阿云嘎的。
等我好起来,要给班长买很多纸巾,他闭着眼睛想,买最贵那种,三层的。
“你冷吗?大龙?”阿云嘎的声音从对面铺上传来,“他们不回来了,我再给你盖一床被吧?”
“大龙?你睡着了?”他把声音放得很轻很轻,又问了一遍,像一根羽毛飘过来,落在郑云龙枕头上。
郑云龙不回答他,他其实听得见,但是他实在是太难受了,一个字也不想说。不用了,谢谢你,阿云嘎,你真好,我以身相许怎么样?我觉得行。有人有意见吗?以身相许一次,以身相许两次,以身相许三次,成交!
好人阿云嘎一无所知,他耐心地等了一会儿郑云龙的回答,仍然没有等到,殊不知郑云龙的肉身在火里烤,一颗心刚刚包装完毕,要无声无息地投掷到他的怀里去。
+++
阿云嘎从床上跳下来,又扒到郑云龙床边去,伸出手去拍他,“大龙,起床,我们去医院。”
他耳力向来很好,好到天赋异禀的程度,郑云龙以前说他如果放在古代就会凭着这个在江湖上闯出名号。说来很奇怪,明明是郑云龙在发烧,结果他也睡不踏实,两点钟醒过来,听见郑云龙在对床喘得像个风箱,又按捺了半小时,终于在听见郑云龙的上下牙往一起磕的时候忍无可忍,翻身下了床去推人。
郑云龙没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阿云嘎头皮都麻了,他跳起来,手脚并用地爬到郑云龙床上去,每个动作都很急切,好像晚一秒郑云龙就会怎么样似的。他两腿岔开,跨跪在郑云龙腿上,用双手去摇他,“大龙,醒一醒,醒一醒!”
病中的郑云龙无意识地屈起膝盖,阿云嘎急迫的呼唤戛然而止,往旁边栽倒,当代版农夫与蛇故事。
“对不起,”蛇醒过来说,他烧成一碗蛇羹,看着局部受挫的阿云嘎,先是笑,很没良心,又惊天动地地咳嗽,“操,”他捂着喉咙和胸腔交界的那一块,眉毛眼睛都挤在一起,特别痛苦地说,“操。”
阿云嘎夹着腿,跪在他旁边,像捧一个烫手山芋一样捧郑云龙的头,把自己的脑门送上去试他的体温,汗涔涔的,郑云龙刚才那一下膝击撞得他疼得够呛。郑云龙的呼吸真的有龙的呼吸那么烫,少见地任他摆布,甚至都没因为阿云嘎把他弄醒开口骂他几句,不是好事,烧乖了和烧坏了一墙之隔。
“咱们去医院。”阿云嘎说,斩钉截铁的,没有征求郑云龙意见的意思,“起来,走。”
他在黑暗之中打扮郑云龙,把手边能抓到的所有衣服都套在他的头上,动作很急又很笨,然而进度却很慢,套不进去不先自我反省业务水平,反而责怪郑云龙的脑袋太大。郑云龙伸着两条胳膊,并不反驳他,他头往前栽,在阿云嘎给他把衣服往下拉的时候撞在阿云嘎的肩膀上,不声不响,只在阿云嘎试图把衬裤套在他的头上的时候才制止对方。
“不着急,”病人本人说,“医院不打烊。”
阿云嘎说,“快点穿!”态度很凶,没有好声气。
“干嘛呀,”郑云龙拖着长音,他真的是烧软了,说话都在拔丝,“我没劲儿。”
他被套上不知道多少件衣服,被阿云嘎连拖带抱地弄下了床,又被裹了两条羽绒服,整个人有两人合抱那么粗,像动物园跑出来的熊,站在瘦得跟黑煤窑里逃出来似的阿云嘎旁边,很有视觉冲击力。
“我也穿太多了,”郑云龙很理智地说,但是他还是冷,手指头往回缩进袖子里。
“不多,走。”阿云嘎搂他的肩膀,搂不太住,又换个位置,箍着他的肋骨,拖着他往门外走,郑云龙其实自己可以走路,但是阿云嘎的力气实在也太大了,哪怕他很健康的时候也挣不脱,更别提现在,他被带着往前走,踉踉跄跄的,比起被搀扶更像被押解。
这时候正是冬天,走廊里像冰窖,郑云龙被阿云嘎拖着,像一袋巨大的行李,当他们走到楼下的时候郑云龙开了口,声音很小,“嘎子,台灯没有关。”
“不关了。”阿云嘎说。
郑云龙没有再说话,半夜三更,学校里的灯不剩几盏,其中就包括他们寝室里没有关的那一盏,他烧得脚软,像在踩棉花,阿云嘎的手指头焊在他的肋骨上,留下四个疼痛的触点,但凡别人看见,肯定会以为他是又喝茫了,被阿云嘎捉拿归案。
“哎呀,你怎么病了呀,大龙,”阿云嘎说,语气很温柔,但是又有一些责怪,好像真的拿他当小孩似的,“你看看你。”
“外面太冷了。”郑云龙说,基本是在无理取闹,“出来干嘛。”
“去医院。”
“冻得我更严重了。”
“更得去医院了。”
“走不动。”
“走不动也得走。”
“你不背我?”
“你一吨重,背个屁,你嗓子不疼了?”
“咳咳咳咳咳。”郑云龙像被提醒了一样咳嗽起来,整个人像虾一样对折,阿云嘎就去顺他的后背,郑云龙穿得太厚了,几乎感觉不到阿云嘎的手,他咳得面红耳赤,屁股朝天,眼里泛出两汪泪,看着人的时候好像是在责怪谁。
“你要不要我背你?”阿云嘎看着他的眼睛问,主动认领了他的责怪。
“背个屁。”郑云龙说,“走。”
他们继续七扭八歪地往前走,像一对两人三足参赛选手,郑云龙仍然在发烧,他穿了十斤重的衣服,还觉得冷得像在裸奔。怎么还不到医院,医院在哪里,感觉像在天津,他想。
他瞧着把他像贴身行李一样携带的阿云嘎,又觉得这样的机会比较难得,按理来说他应该希望医院稍微远一点,没那么快到达,这样这场两人三足就能再久点,他能再多当一会行李。
可是到了医院以后阿云嘎也不会走,他还得守着我呢,郑云龙又想,那还是快点到吧。
+++
“我有件衣服穿反了。”郑云龙说。“磨得我脖子痒。”
“我想吃金眼睛的茄子煲。”郑云龙又说。
“你给我去买。”郑云龙说,态度强硬。
“你在说什么啊,大龙。”阿云嘎说,郑云龙留院挂水,他烧还没退,躺在床上半睡半醒之间开始说青岛话,声音又低又碎。阿云嘎在旁陪床,虽说青岛话其实和普通话也没差太多,可是他连普通话都要在脑内加工处理一下,眼下基本上一个字也听不懂,郑云龙直视他的眼睛,一会蹦一句,不知道是不是在骂他。
应该不是骂我,我对他这么好。阿云嘎想。
“你不可以骂我,”他坐在床旁边的塑料凳子上,用手捧着脸,很困倦地对郑云龙说,说的是蒙古话,他太困了,后天配置的翻译系统不再运转,第一语言还让他的舌头有一点活气,“我对你那么好。”
阿云嘎抬头看看郑云龙的点滴速度,目光又落回到郑云龙脸上,很小声地说,“你这什么时候才挂完啊?我太困了。”
两个人驴唇不对马嘴地在交流,谁也不知道对方在讲什么,但对话仍然煞有介事地进行了一阵子。阿云嘎困得捧不住自己的脑袋,但是不能睡,他得给郑云龙盯着吊瓶,这时候他又想起来寝室里没有关的台灯,另外两个人什么时候回来呢?台灯什么时候有人关?医院里有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小孩哭声,孤身一人的病人推着吊瓶架在地上走,轮子发出喀拉喀拉的响声,阿云嘎目送他,心里想,他怎么一个人?人在生病的时候不能一个人,太难受了。
他鬼使神差地站起来,弯下腰去抱了抱郑云龙。
我这是在干嘛呀,真是太困了,阿云嘎心想,又把额头贴到郑云龙额头上去,烧退了一点,医院的被子很厚,青岛祝融不情不愿地被封印。
“明天我给你买茄子煲去。”他自言自语,郑云龙说了一堆话,他只听懂一个茄子煲,因为只有这个词是用普通话说的。
“寝室台灯还没关呢。”阿云嘎又说,“哎呀。”
郑云龙当然不回答他,他终于睡着了,而且知道阿云嘎哪儿也不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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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行啊你,”郑云龙说,然后又自己回答自己,“太不行了。”
阿云嘎病得跟什么似的,郑云龙甚至都不敢看他的脸,太憔悴了,这人什么时候这样过?他焦虑得热锅上的蚂蚁都不足以形容,简直是火山口的蚂蚁。
阿云嘎就是火山,烫得没有天理,郑云龙坐在他旁边,好像提前进入了夏天。
他自己也在感冒,不严重也不好受,郑云龙忍不住想,那阿云嘎得什么样啊?是不是跟下锅活煎差不多?操,怎么会这样呢?现代医疗技术很发达,此时此刻阿云嘎却还要遭这份儿罪,郑云龙什么也不能做,空有两只手,像对待两块拼图,想方设法要把阿云嘎和自己严丝合缝地拼在一起。
“谁把你传染的,”郑云龙说,“我生吃了他。”
阿云嘎靠在他肩膀上,被他逗笑了,但是紧跟着又咳嗽起来,这一点笑也被抹掉,又变成很痛苦的神色。
“不许笑。”郑云龙生气地说,不知道在生谁的气。“笑什么笑。”
“你逗我呀。”阿云嘎说,气声,慢吞吞的,除了郑云龙没人能听见他说什么。他上午穿了一件亮橘红色的长羽绒服,颜色很健康,把他这个病人也稍微包裹得鲜亮了一些,像玻璃糖纸里的苦杏仁。走在路上的时候手脚发软,像商场开业时门口摆放的气球人,风一吹就会跳一段locking。
他们沉默地坐在一起,阿云嘎说不出话,郑云龙没有话说,他的心在一直往下坠,坠不到底,到底在慌什么?他也说不出来,但是这种失重感太痛苦了,他连站在那儿都觉得地面随时会下陷,要把他整个吞进去。
“等结束了就去医院。”郑云龙终于找出一些话,“我也去,我跟你一起去。”阿云嘎不一定会去医院,郑云龙也不可能跟他一起去,但是他就是要这么说。
“你怎么这么烫,”他又说,“你这样烧下去会变傻子,现在就很傻了。等你好了,又不会说普通话了,全都得从头来。”
“明天我们回上海,”郑云龙继续说,他决定多说一些话,这样他就没工夫想些别的,“明天之前你得好起来。”
“明天你就好了。”他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说了就算似的。
他说了不算。
阿云嘎把手从羽绒服下面伸出来,握住了他的手,没有说话,郑云龙转过头看他,阿云嘎烧得从眼睛红到腮,瞧着他,嘴角挑起来一点,像一个笑,可是他实在是太憔悴了,不能称之为一个笑。
“不着急。”阿云嘎对他做口型说,捏了捏他的手。
怎么就不着急,我急死了!郑云龙想大声说,明明是阿云嘎在生病,他反而感到莫大的委屈,真是莫名其妙,他又不是那个烧得像咸菜的人,他有什么可委屈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他三十岁了,被镜头和视线包围,不能无理取闹,只能咬自己的嘴皮。房间里人不少,他们两个缩在沙发一角,像一个孤岛,和其他人都脱离干系。阿云嘎靠着他,不要钱一样发着高热,他并没有把手抽回去,他们的手在羽绒服的遮掩之下握在一起。郑云龙是火炉里的锡兵,被缓慢地烤化,变成一颗心。
“你记不记得我们上大学那会儿,有一年冬天,天特别冷,我发高烧,你半夜拉我去医院。”郑云龙说,“给我穿好多好多衣服,还穿反了。”
“去医院把医生都吓了一跳,给我抽血,袖子撸不起来,太多层了。”
“穿得真的太多了。”他继续说,“比你今天穿得还多,但是当时还是觉得冷,你现在是不是也很冷?我知道,穿多少衣服都没用,和那没关系。”
阿云嘎点点头,幅度很小,他浑身上下都疼,像被十个人痛打一顿。上大学的时候他教郑云龙舞剑,被肢体不协调的郑云龙抽得上蹿下跳,像在跳黎族的竹竿舞,差不多就有那么疼。
“你知道我当时想什么吗?”
阿云嘎又摇摇头。
“我想,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的人,等我好了一定要以身相许。”郑云龙说。
“可见我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他自我称赞道,竟然很难得地觉得一些不好意思,就把头拧到一边去,不去看阿云嘎。结果和蔡程昱目光相撞,对方以为郑云龙在回应他刚说的话,热情地冲他点头,傻而可爱,所有气氛都被冲淡,子女妨碍恋爱的又一铁证。
“那等我好了,我也以身相许。”阿云嘎说,如果这话是别人说,就没有人会当真,但是从阿云嘎嘴里说出来,谁都会相信,当年他说“我要你活着”的时候有多真,这句“我以身相许”就有多真,不为什么,就因为他是阿云嘎。
虽然他们也已经互相以身相许很久很久了。
“许什么?我没有拉你去医院,我应该拉你去,你在这干嘛?”郑云龙回答他说,他终于说出口,这太令人痛苦了,他一整晚都坐在这句话上,这就是他的针毡,“我没有照顾你。”
“你这就是在照顾我,”阿云嘎很慢很轻地说,他紧紧地握住郑云龙的手,“你照顾我,我也照顾你,我们互相照顾。”
“别说话了。”郑云龙说,“你别说话。”他拉扯着阿云嘎,让他在沙发上躺下,把能盖的东西全都盖到他身上去,像当年的阿云嘎把手边所有的衣服都套到他头上,“你躺一会,你喝水吗?你还要个枕头吗?你——”
“大龙,”阿云嘎拉了他的袖子一下,郑云龙猛地闭上了嘴,像一个拉绳玩具。“灯太亮了。”
可是这房间里的灯又不是当年他们寝室里的灯,不可以关掉,郑云龙坐在阿云嘎的旁边,用手捂住他的眼睛。
“这样呢?”他问。
阿云嘎的睫毛扫过他的手心。
“这样就行。”他说。
+++
阿云嘎睁开眼睛,房间里没开灯,郑云龙无声无息地坐在他床边,像一只大猫,靠近他这个热源,他已经不高烧了,但是还是比普通人烫一点。蔡程昱在厨房里谈笑风生,孩子连讲话和发笑都比别人声音高一些,生机勃勃的,很讨人喜欢。
郑云龙看他睁开眼睛,说,“蔡蔡把你吵醒了。”恶人先告状,非要说的话也是他跑进来坐在床边才把阿云嘎弄醒的。
“没有。”阿云嘎说,“睡够了,一直在睡。”
“继续睡,我们做饭呢。”郑云龙说,“还得一阵子。”他嘴上这么说,但是一点要起身的意思也没有,盯着阿云嘎看,眼睛很亮,没开灯也看得到。
“看我干嘛呀,”病号声音很轻地问,“怎么啦?”
“我给你煮了粥,白粥,”郑云龙说,他的手湿淋淋的,想要去拉阿云嘎的手,又收回来,在自己身上擦干,“我还做了茄子煲,金眼睛那种,你记不记得那家店?我们以前总去吃,我试了好几次,现在做得很像了,主要是糖和酱怎么放。”
“他家的那个泸州烘蛋我还没学会,等你病好了,我应该就会做了。”
“你睡着的时候好几个人来电话问你怎么样,都挺担心的。”
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说来说去,也没有一句话说到点子上。我到底想说什么呀?郑云龙想。
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但是阿云嘎知道,阿云嘎拉住他的手,不管他的手上仍然带有来自厨房的水汽,而且刚刮完土豆皮,很可能闻起来和土豆一样,虽说阿云嘎现在嗅觉大抵失灵,什么也闻不到。
“大龙。”阿云嘎说,稍微用了点力气,拉了他一把,“过来。”
“干嘛呀?”郑云龙说,“我不。”但是人已经靠了过去,他就是这样,这就是郑云龙。
“过来吧,”阿云嘎声音轻轻软软的,还哑着,像可怜兮兮的小羊,“我抱抱你。”
郑云龙终于被这个拥抱弄碎了,他沉默下来,把脸颊和阿云嘎的脸颊贴在一起,他们字面意义上的耳鬓厮磨,郑云龙感觉到自己不再下坠,阿云嘎接住他,他也接住阿云嘎。
“我们大龙很会照顾人,”阿云嘎说,他们的胸腔叠在一起,声音直接振到他胸口里,“我也得以身相许。”
很多事他们说了不算,这就是生活,生活用无力感平等地碾碎所有人,但他们用更多的时间把对方拼凑回去,用自己去修补对方。房间里不能关掉的灯还会有很多盏,他们伸出双手蒙住对方的眼睛,彼此照顾,彼此治疗,彼此相爱,一切都在往前走,一切都要好起来。
“等你好了再说吧。”郑云龙说,“你什么时候好?我再给你三天时间。”
“好不了。”
“好不了就罚款。”
“没有钱。”
“没有钱就肉偿。”
“那好了以后还得以身相许。”
“对。”
阿云嘎被这样的霸王条款震惊了,但是眼下他病骨支离,寄人篱下,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你太重了,快起来吧。”他说,“你是不是应该做饭去了?”
“不起来,让他们做吧,”盖在他身上的猫皮毯子说,“粥我煮好了,茄子煲我也弄好了,剩下的让他们自己做,我们就只管吃。”感情就只弄了个小灶。
他的话音还未落,厨房就有人点名叫他,应该是出了什么事故,喊郑大厨去善后。
“你快去。”阿云嘎说。
“厨房炸了再喊我!”郑云龙用喊的回答外面的人,换来五秒钟的沉默,蔡程昱的高音更猛烈地袭来,“大龙哥!大龙哥!你快来吧!啊呀!”
“看来是炸了,咳咳咳。”阿云嘎笑起来,边笑边咳嗽。
郑云龙从床上跳起来,杀气腾腾地冲出去,走到门口,又折返回来,在阿云嘎的脸上非常响亮地亲了一下,亲出了给他一拳的气势,恶狠狠地说,“他妈的,快点好!”然后再次冲出门外,把音乐剧演员的身份暂时搁置,去做一名厨师。
好。阿云嘎心想。他觉得自己在饭熟之前的确可以再睡一会,就在锅碗瓢盆的声音里又闭起眼睛。
+++Fin+++
【佐莎】Spring
他的腦海裡充斥著很多快樂的聲音。
玻璃啤酒杯的碰撞聲、大肆歡笑揶揄好友的吆喝聲,每一道聲音都伴隨著他咕嚕嚕飲進啤酒的震動一起吞下,刻印在了心裡。
於是他今天整個晚上都掛著笑容。
「咕嗚、嗝。」
莉莎從假寐中醒來,轉向睡死在副駕駛座上的上司,估摸著他發出了這道打嗝聲之後,大概就快醒了。
她伸過手去輕碰他緊閉的眼皮,而後輕輕下滑,一直到他上揚的嘴角。
「夢到了甚麼呢?怎麼笑得這麼開心?」她笑著咕噥,「真想進到您的夢裡看看。」
夢裡,依舊停留在剛剛才結束的熱鬧聚會。
然而與剛才不同的是,這次,多年不見的休斯也前來參與了。他坐在今晚葛蕾西亞在身旁空下的位置上,與葛蕾...
他的腦海裡充斥著很多快樂的聲音。
玻璃啤酒杯的碰撞聲、大肆歡笑揶揄好友的吆喝聲,每一道聲音都伴隨著他咕嚕嚕飲進啤酒的震動一起吞下,刻印在了心裡。
於是他今天整個晚上都掛著笑容。
「咕嗚、嗝。」
莉莎從假寐中醒來,轉向睡死在副駕駛座上的上司,估摸著他發出了這道打嗝聲之後,大概就快醒了。
她伸過手去輕碰他緊閉的眼皮,而後輕輕下滑,一直到他上揚的嘴角。
「夢到了甚麼呢?怎麼笑得這麼開心?」她笑著咕噥,「真想進到您的夢裡看看。」
夢裡,依舊停留在剛剛才結束的熱鬧聚會。
然而與剛才不同的是,這次,多年不見的休斯也前來參與了。他坐在今晚葛蕾西亞在身旁空下的位置上,與葛蕾西亞耳鬢廝磨,講著讓兩人都笑得甜蜜的悄悄話。
他在夢裡,不禁看向坐在身旁的莉莎,與她相視而笑。
他不禁在餐桌底下碰上她的手背,連同她那一瞬間的顫抖一起握進了掌心。
在兩隻手的溫度緊貼在一起的同時,他的心燙得如同烙鐵--
明明是夢,但這份熱度卻如此真實。
『羅伊,你看看這個餐桌上的人。』休斯依舊摟著葛蕾西亞,突然旁若無人地對著他說:『真是難得,你竟然邀到了所有戰友。愛德那小子居然也肯賞你的光。』
『那是因為溫莉小姐想來中央玩的關係,鋼仔受不了了才答應來的。我該感謝溫莉小姐呢。』
『是啊。』休斯笑著說,『你看,他們居然生了兩個孩子啊......還有阿爾,終於找回了身體,也擁有了屬於他的幸福。』
『嗯。』羅伊看著休斯指的方向,看著緊靠在一起的阿爾與張梅,抱著鋼仔與溫莉的小女兒,一邊看著鋼仔與溫莉整治她們的大兒子,偶爾勸勸他們別對孩子發那麼大的脾氣。
『還有,你的夥伴們,你看。』休斯又指向哈博克等人,連同羅斯與普羅修。『他們有人已經找到了幸福,有人正走在幸福的路上。』
『是的。』羅伊看向他們;而他們碰上羅伊與休斯的視線,皆都笑著與他們舉杯。
羅伊與休斯則回敬了他們,與他們一起喝下了杯中剩餘的酒水。
『你再看我們。』休斯抱緊葛蕾西亞,而艾莉西亞則快樂地坐在他們的中間。
『你們幸福嗎?』羅伊問。
『你覺得呢?』
『你覺得呢?』羅伊又問,『你覺得你幸福嗎?』
休斯笑了一聲,一滴淚水迅速滑下臉頰。
『我很幸福,我很慶幸我選擇了擁抱我這一生最深重的愛情,並且擁有了艾莉西亞。』他說。『我一定是非常非常幸福了。所以,才會這麼想念她們。』
『想念到,特地跑來我的夢裡?』
『想念到,得透過你的夢,才讓我見到了她們,而我只覺得感激。』他真誠地微笑道,『我也很想念你啊,兄弟。』
羅伊又笑了。他說道:『怎麼樣?那麼多年沒有現身了,這次回來看到大家現在都過得那麼幸福,還滿意嗎?休斯准將。』
『滿意極了,真不愧是你,馬斯坦古上校。』
『我已經不是上校了。』羅伊輕點了點肩章,『是少將了。終於超越你了,休斯。』
『講得好像是我丟下你一個人跑了一樣。』休斯揶揄地笑道:『明明就是你升官升得太慢了好嗎?』
『你還真敢說?』
『我就知道,羅伊‧馬斯坦古一定可以的。』休斯說道:『從你說你想要當上大總統,為這個國家帶來改變時;從你說你想要保護所有人的時候。』
他向他舉杯:『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做到的。你的確正直地走在這條路上。』
而羅伊也拿起了酒杯,就在他要向前碰去的那一刻,休斯突然說道:『但是,你看看你的旁邊。』
他看向莉莎。而莉莎也微笑地回望向他。
莉莎的飲料放在旁邊,她的兩手拿著刀叉,正閒適地一邊聽他們的談話、一邊享用著晚餐。
他才發現,原來他其實一直沒有下定決心握住她的手。
『羅伊,身為你的摯友,我最想要看到的是你得到幸福的樣子。』休斯說道,『可惜,你似乎決定永遠投身於國家中了。』
『是的,我這一生,注定不能擁有家庭了。』
『為甚麼?』休斯輕笑了聲,『沒有任何人不能擁有家庭,羅伊。即便是大總統,也會迎娶他的大總統夫人。』
『是啊。』羅伊毫不猶疑地承認,『是的,我這一生,注定不能擁有家庭,是因為我與我深愛的人,都選擇了國家。』
羅伊與莉莎相望,而休斯看著他們倆,笑容淡了下去。
『我們發了誓,那道誓言讓我們無法安享愛情。』
他抬起了原本以為已經握住了莉莎的那隻手,撫向莉莎的臉,替她把髮絲塞到耳後。
而後拿起酒杯,轉向休斯。
『羅伊,』他也舉起了酒杯,『能理解你的人,往往就是那個一直陪伴在你身邊的人。』
匡啷--
當他睜開眼看到車外的月光時,回憶裡除了那道刺耳的玻璃碰撞聲餘音繚繞,便再也沒有留下任何東西,包括摯友最後轉頭吻住妻子額角的,那張眷戀不捨的側臉。
01
「……」
「您醒了,少將。」
「啊……」他看向她,瞇起眼瞅了一會兒,又看向她正搭在外套上的雙手,「妳剛剛也在睡嗎?」
「是,等您的時候小睡了一會兒。」
「辛苦妳了。」羅伊扯起微笑,「謝謝妳送我回來。不過現在已經很晚了,我不放心讓妳自己回家。」
「屬下沒問題的。」她說道,「現在才剛過十一點。」
「不行...」
「平時如果要到聖誕節夫人那裡接喝醉的您回家,出門的時間都還比現在晚。」她挑眉道出現實,「屬下沒有喝酒,您大可安心。如果真的不放心的話,屬下到家後給您打個電話就是了。不過您大概會睡死接不到電話。」
羅伊聞言縮了一下,他還真是給她添了很多麻煩啊...
見羅伊已經沒了酒醉鬧脾氣的勁兒,莉莎才緩和下聲音說道:「您可以走路吧?屬下就不送您上去了?」
「......」
「您又睡著了?」
「......」他突然就皺起眉頭,又半睜開了雙眼看向她:「不行,我不能放心。」
「......」難道是因為他剛才又睡著了,所以現在醒來又要重新哄一次?「少將,屬下已經說...」
「上尉,」看著她無可奈何卻依舊耐心的顏容,他鬼使神差地遵循了夢中的欲想,伸手過去牽握住她的手--這一瞬間,並沒有像夢中那樣的燙、亦沒有觸電般的震顫,這畢竟是現實。或許對他們而言,手與手的碰觸並不代表試探或蠢蠢欲動的暗示;那或許只是一個關心的語言,再平常不過。
他們之間的距離,並沒有他想像的遠......他想,那是因為,他們之間早已甚麼都不缺。
包括愛情。
「別讓我擔心,好嗎?即便我每次都這麼麻煩妳,但我沒有一次不擔心妳。」刻意說著無賴的話、好讓自己能扯起微笑。「相信著妳的能力,與擔心妳從我身邊消失,是兩件獨立存在的事。」
從身邊消失......
莉莎被包裹住的手反而直到此刻才感受到了熱。她的表情不再像方才那樣輕鬆,而是抿起唇--她老是想起他曾經背對著她說出的那句「我不能失去妳」,那道回憶的畫面中除了他無力的聲音之外,或許是他頹喪失落的背影,至今最為清晰地拓印在她的腦海中。
於是,對她而言那句話已經不只表達了「她被他需要著」,而是他在即將墜落真正地獄的邊緣時垂死掙扎的、示弱的求救訊號。
那孱弱的卑微的他,是在求她原諒。
所以她無法釋懷這句話,是因為在他的背影不再巨大的那一刻,她的心靈也為之受創:在他自責的時候她也自責;在他一度墜為復仇的惡鬼時,她想起了無數個他曾經不對勁的時刻,可能是偶爾出離常態的憤怒、可能是一句面對敵人時無端試探的話、可能是他在哪一秒曾露出了堅定、溫和,而她卻沒法讀懂的笑容。在約定之日政變剛發起時,她好幾次想起了他們許下的那個諾言,如果他走錯了路,她便要朝他的背開槍;而直到她真的必須瞄準他的背後時,她才知道原來人類永遠都不能避免在心臟最柔軟的地方放上一塊彈簧,只要那個彈簧還能再被拉得更緊,她就永遠不能對著他扣下扳機。
她難受的發現,她既沒有盡責地阻止他走上歧途、也其實從未確認過自己是否能有殺了他的覺悟。
倒是,在他問起如果他真的因她而離去,她要怎麼辦時,她毫無猶疑地就回答了他:那她也將不會獨活。
比起殺死他,她可能早就默默在心裡代換掉了這個抉擇--追隨他直到地獄,才是她根深蒂固的覺悟。
她比他更不能消受那份罪惡,尤其是她也曾經面對幾乎「失去他」的恐懼。
她將手抽出來時,膚上的熱度立即被涼空氣包圍,這使她恍然想到,如果排除掉國家的因素,那她至今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是為了不失去他--這其中也包含了一些與國事無關的隱忍。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其實並不知道怎麼做才是能保證正確的作法;身為軍人,她更了解生命的無常,就算他們擬出了一百條戒律並且一一遵守,也不能敵過一個突來的變卦。
「那您想要怎麼做呢?送屬下回去嗎?」
「在我家過一夜吧。」羅伊說道,「妳不經常會在休假時跟我一起加班,直接跨夜工作嗎?不管是在妳家還是我家,其實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已經有一起過夜的經驗了。」
「一起過夜的經驗多得是,您就不必特地向屬下舉例了。」她嘆了一口氣,戰時連續好幾天都還直接睡在一起了,「屬下對此沒有心理障礙,只是覺得沒有必要做到這份上。」
「那就看在我的份上,請妳來我家住一晚吧。」他笑道,「我只是不想妳這麼累罷了。下次如果有機會搬家,希望妳能住得離我近一些、或者允許我住到妳家附近。」
「喝醉酒的人都像您一樣這麼無賴又喋喋不休的嗎?」
「我沒有醉啊。」
「您醉了。」她斷言,一邊無奈地在他眼神示意下一起下了汽車,與他一起走進他家的公寓。「您一直在笑,笑得很開心。」
「是嗎?」他反射動作摸了下自己的臉,而她則有些氣結地拉下他的手,「這樣摸不出甚麼來的,您就是在笑。」
他的確感受到了心情的愉悅,即便那其實是因埋藏了劇痛而反生出的浮動與高昂--但他還是不可置否地放下了手,虛扶住她的腰,讓她先進了門。
「我今天,的確是開心極了。」
02
一進到家裡,莉莎便十分自覺地鑽到廚房開始泡茶,並且在等水燒開的空檔去浴室裡擰了一條熱毛巾。羅伊見狀想要阻止--他讓她進來的本意不是讓她繼續照顧他,但他連喊了好幾聲都被置若罔聞,不得已便離開了沙發去阻止;卻無奈,醉漢的腳程自然是趕不上一位清醒的女軍人。
等他與她繞著這個小公寓走了幾圈之後,客廳與房間都變得乾淨了許多,而羅伊則是暈乎乎地、差點就要在原地倒下睡過去。
「您從剛才開始到底都在做甚麼?」水正好也開了,莉莎回到了瓦斯爐前將火關上,羅伊勉力跟進了廚房,從後方趴到了正要拿茶葉的莉莎的肩上。
羅伊的臉枕在她的頸邊,兩隻手垂在兩旁,莉莎安靜了一會兒,在他的呼吸轉為悠長之前,冷冰冰地開口警告:「這裡已經是您家了,要睡就去床上--您不會還指望屬下會將您扛到臥室吧?」
「嗯,我是想讓妳休息了。」貓般輕哼著咕嚕了一句,頭還是紋風不動地枕在那。
「您這樣屬下不好做事。」
「......」
「少將,您正做著與說的話完全相反的事。」
「......」
「......您沒有睡著吧?」
「......」
「......」莉莎終於認命地嘆了一口氣,開始動手泡茶。
在茶香飄散出來的那一刻,莉莎也為之揚起了嘴角。他們安靜地維持著相依的姿態許久,莉莎默默允許自己將一切責任都推到上司頭上:他醉了,而且她已經警告了好幾聲,而他偏不離開......讓她,終於也在心上那塊彈簧狹小的伸展空間裡,享受了一段與他呼吸相聞的時刻。
她提起瓷壺細緻的把手,琥珀色的茶汁在空氣中形成一道晶瑩的弧,反射出廚房裡待修的閃爍的日光燈。
瓷壺被放回桌上時,發出了細微的、壺蓋與壺身相碰時銀鈴般的震顫。羅伊抬起雙手,圈抱住她的腰。
「......我會保護好我們的。好不好?」
莉莎的右手還輕捏著壺柄,任由他話語的餘音飄散在空氣中,只剩閃爍的日光燈噼呲作響。他抱得更緊。而她則是微微偏頭,想要看看他的表情,卻只瞥到了一部份黑髮。
她撫上他圈在腰上的手臂,輕聲說道:「不只是您會保護我們,屬下也會保護著我們啊。」
聞言,羅伊將她轉向自己,讓她看清他的表情--事實上,是他終於提起勇氣看著她說話。
他珍惜地撫上她的臉,輕輕磨蹭,臉上還是整晚下來從未變過的笑意。
而她靠在流理檯前,看著他,心裡確定自己能看出他笑容底下的悲傷--今天晚上的聚會他無疑是開心的,開心是真的,同時在心裡滾動著難受,難受也是真的。
他此刻的醉意是真的;
而他眼裡閃爍著清明的認真,也是真的。
「看著別人,那些尋常的夫妻情侶時,我曾經想過,我大概是不夠喜歡妳吧?」他半瞇著眼,看著近在咫尺的她,「要不然,我怎麼會對我這麼珍惜、這麼珍惜著的妳,立下了與愛情完全背道而馳的誓約呢……?」
她無法作聲,在看著他半醉半醒的笑容時,也慢慢感受到自己的心臟沉了下去。
「但是,就算我看著休斯與葛蕾西亞小姐,就算我看著鋼仔跟溫莉,就算有這麼幸福的對照組圍繞在我身邊,我依然想像不出,如果我真的深愛一個人,我應該會怎麼對待她……」
「那一定是因為,您深深愛著國家的關係。」莉莎握住他撫在她臉上的手,溫柔地揚起了嘴角。「而我因此追隨著您。」
他看著她眼裡稀落的星光,心一痛,眼淚忽然流了下來。
唯有他的笑容,是假的。
而終於,在她說出了對他一直以來的理解與支持、在她令他心疼得難以呼吸的此刻,那道維持了整晚的笑容,終於被擊潰。
03
莉莎輕碰上他連笑容都還來不及完全消逝的臉,替他擦掉淚痕。
「剛剛在車裡等您醒來時,屬下夢見了休斯准將。」她的笑意輕淺,「休斯准將,也是這麼哭的。」
「......是嗎?」
「在夢中,您問休斯准將幸不幸福時,休斯准將才終於承認自己其實已經過世的事實。他一直笑著,在被您問到時,眼淚就毫無預兆地掉了下來,連笑容都來不及淡下。」她的眼裡也都是心疼,「看著,就讓人心痛呢。您也是嗎?您今天一整晚,其實也並不快樂嗎?」
「快樂啊,但是難受也是真的。」他低啞回應道,「我快樂,是因為我的力量那麼微小,但我終於還是做到了,我保護了我重要的人們,並且他們都得到了幸福。」
「是的。」她聽著,眼眶逐漸濕紅,因為他們共享著同一份感動。
「我難過,是因為妳就坐在我的身邊,我卻不能握住妳的手。」他向前,抵住她的額,「而下一秒,我的理智竟然就告訴我,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莉莎握住他的手一緊,終於也忍不住流下淚。
因為他們的默契;因為他們太過相像。
「我慶幸著,也痛恨著,在我接受我的理智的同時,我的感情也次次被抑制。然而抑制,卻無法扼殺;每當我又被自己的理智說服的當下,我就更失望自己的冷靜。」他輕聲問道,「妳能理解嗎?上尉?」
「是。」她哽咽回應,「是的。無法扼殺。」
他終於忍不住吻上她的唇,撫在她臉上的手伸向她的後腦,將她緊緊地壓向自己。
如果排除掉國家的因素,那他們至今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只是為了不失去彼此--這其中也包含了一些與國事無關的隱忍。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們其實並不知道怎麼做才是能保證正確的作法;身為軍人,他們更了解生命的無常,就算擬出了一百條戒律並且一一遵守,也不能敵過一個突來的變卦。
於是他們終於決定,將愛情放回生命,將它安置在明亮而溫暖的地方,由他們親自守護--情感一旦被確認,它就不再是倆人之間可被覬覦的縫隙;它將會堅定到足以昇華為他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動力,使他們更為強韌、契合。
而那塊心上緊繃至幾乎斷裂的彈簧,終於也能被鬆開。
04
羅伊埋進她的頸窩,沿著那條細長的粉色痕跡輕吻,一邊輕喚她的名字。
「嗯?」
她下意識回應了他,一手輕撫在他柔軟的黑髮上,羅伊抬起頭,與她對望了一秒,倆人又默契地吻住彼此。他先是輕舔她的舌尖,而後深入;莉莎沉浸在這個吻裡的同時,一隻手從他的背部滑下,忍不住握緊了床單,羅伊以為她在緊張,便稍稍緩住這個吻,改為輕吮。
莉莎睜開了眼睛,發現他正在看她;她揚起嘴角,在與他唇瓣相黏中偶爾的空隙裡低語:不會痛了。
羅伊也笑了,撫上她額角的碎髮,一併抹去她的汗珠,謹慎地開始了第一波律動。
接連迎來陌生的觸感使莉莎忍不住緊緊攀抱住他,羅伊安撫地輕吻著她的臉頰,偶爾吻住她難耐的吐息;而當莉莎終於適應他們的律動後,她睜開了眼,喘息著看向他,發現他連耳尖都是紅的--他們都同樣地無法冷靜,眼睜睜看著自己迅速沉淪在愛欲裡的同時,他們亦沉浸在彼此體溫與汗水的交融中無法自拔;他們甚至懷疑,他們到底是如何能抗拒這份歡愉直到現在,卻也知曉倆人在同時承認自己無法抹滅私人感情的這一刻,才使他們真正有資格擁抱愛情。
直到兩人同時繃緊了身體,他們只能笨拙地緊緊擁抱住彼此;莉莎的臉早已淚濕,而羅伊抵著她的額,靜待心跳緩和下來之後,他先是親吻她的眉心、鼻尖,最後吻住她的唇,輕柔輾轉,慢慢安慰著她、與她一起將身體放鬆下來。
期間,他髮尾的汗滴到了她的臉上,與她流下的淚水融到了一起,伴隨著他們纏綿的吐息與起伏,滑進了莉莎鋪散在床單上的金色髮絲裡。
睡著之前,羅伊翻身將她抱到了身上,低聲對她說了些甚麼,大概是有關他在車上說不定也做了跟她一樣的夢、他對她描述的夢中的休斯有點印象云云;她努力想要聽清,卻在閉眼之後就立刻看到了夢境。
她又做了相似的夢,只是這次,休斯已不再現身。
夢裡是今晚聚會上愛德華與溫莉拎著他們的兒子大罵一頓的場景,葛蕾西亞與艾莉西亞就坐在她與少將的對面。就讀小學的艾莉西亞毫不怕生地與她聊著學校裡發生的事,有朋友、學業,甚至還趁著媽媽離開座位時,偷偷告訴她,其實在班上她有了喜歡的男孩。
她想起那個當下,她的確曾在心裡打趣了一句「不知道休斯准將如果聽到了會是甚麼反應」,大概也是因為這樣,所以她剛才在車上時才會夢到休斯准將現身參加聚會吧?
莉莎想要醒來,她還有話沒有對羅伊說完,但全身痠軟疲累使她擺脫不了濃厚的睡意,無論睜眼閉眼都是夢境。
她又在夢中看到了羅伊,因為聽了她說的話而毫無防備落下眼淚的臉;她看到了羅伊在廚房枕著她的肩假寐,但其實他一直清醒著,掙扎著到底要不要向自己告白--而終於在紅茶清甜的香氣飄散出來的那一刻,他抬手從後方圈抱住自己。
我會保護好我們的,好不好?
不只是您,屬下也會保護著我們啊。
即是他的告白,與她的答覆--那大概是全世界最無趣、最難受的情話了,卻也因此安置了他們以為會永遠被流放的感情。
她想要醒來,她想要告訴羅伊,命運其實還是善待了他們。
月光照進沒拉上窗簾的房間,一室昏亮。
「......少將。」
「妳醒了?怎麼不多睡會兒?」
「嗯......」莉莎的臉下意識愛睏地蹭了蹭他的肩窩,「現在...幾點了...」
「我看看。」他拿起床邊的鬧鐘看了一眼,復又躺回枕頭上。「才一點三十五。我們都醒得太早了。」
他將莉莎再往上提一些,確認她能窩得更舒服之後,他便又抱著她,偏頭閉上雙眼。
「少將...」
「嗯?」他的拇指下意識摩娑著她的髮尾,「睡不回去了嗎?」
「不是...我只是想和您說......」
「嗯,妳說。」
「如此愛著國家的您......我想,您在面對深愛之人時,為了保護她,大概會是、將她推得遠遠的,沉默地守護著她,看著她得到幸福吧?」
「......嗯,有可能。」他明白,莉莎是在回應他今晚的問題。
那個令他困頓、難受、不解的問題。
「因為雙手沾滿了鮮血...所以不敢擁抱,怕玷汙了純淨天真的她。」
「嗯。」
他恍然想起了那場暗無天日的伊修瓦爾殲滅戰,休斯曾拿著懷錶,替他計時休憩的三十秒鐘。他似乎,也曾經對休斯說過一樣的話--他與休斯,終究是相像、而又完全不一樣的人,但儘管他們的愛情觀截然不同,卻又都衷心地希望能看見對方得到幸福的樣子。
「所以......我覺得,我們倆人......算是很幸運、很幸運了......」
「...是啊。」羅伊稍稍抬頭輕吻她的髮頂,替已經又睡著的她拉起棉被。
命運在擊潰了我們兒時的天真理想之後,也同時施捨給我們一絲僥倖--因為我們都是手染血腥的罪惡之人,所以才能真正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所以我們從未想過要離開彼此。
「是的,也唯有此刻,我才覺得自己是個普通人類。」
他抱緊了她,閉上眼。
「幸福的,普通人類。」
FI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記
關於他倆互相袒露心意的劇情,我之前寫過〈將它寫回藍圖〉,這次想要寫的是與藍圖氣氛相反、不那麼順利、不那麼水到渠成,但兩人還是心意相通的,儀式般的第一次XD
這裡面的難受與痛苦跟〈莉莎與上尉〉那篇很相像,不過這篇終於給了他們一個互相擁抱承認愛情的結局:其實羅伊在廚房抱著她第一次告白時,莉莎就已經答應他了!那段我寫得、真是又萌又開心(艸)雖然氣氛虐,但是真的超嗨XDD
不過像是開頭有關休斯的夢境,以及羅伊哭出來,說道「我難過,是因為妳就坐在我的身邊,我卻不能握住妳的手。」他向前,抵住她的額,「而下一秒,我的理智竟然就告訴我,這是理所當然的事。」這裡,我倒是一度哭到自己寫不下去,暫時關掉文檔去做其他事了。
羅伊雖然忘了他做的夢,但所幸莉莎也身處在同一個夢境裡,有她替他記著休斯對羅伊的關心,這點也讓我十分難受...我是說在寫的當下。
另外說到標題:Spring,其實不是春天,而是「彈簧」的意思喔XDDD不過當我發現彈簧的英文就是spring的時候真的是非常驚喜,因為剛好能跟這篇的文意相呼應!!心中彈簧鬆開後,他們倆的春天就來了!!!!(不是
取標題,還真的是一件很賭運氣的事情啊...(艸
感謝看畢全文。
琴影 2017.07.25(TUE)
波妞姑娘的这一篇,说出了我大部分的想法。征得姑娘同意,转过来,顺便把还想说的一些话,再多叨叨两句。很多话,是之前追剧时和小伙伴 @Bird 讨论的观后感。
看过《琅琊榜》的人,再看《外科风云》,肯定会觉得这就是仁合琅琊榜。然而,正如波妞姑娘所说的,《琅琊榜》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可是《外科风云》不是。从内容上来说,我更倾向于认为,《外科风云》披了《琅琊榜》的壳,它在好几个面向,比《琅琊榜》多出了...
波妞姑娘的这一篇,说出了我大部分的想法。征得姑娘同意,转过来,顺便把还想说的一些话,再多叨叨两句。很多话,是之前追剧时和小伙伴 @Bird 讨论的观后感。
看过《琅琊榜》的人,再看《外科风云》,肯定会觉得这就是仁合琅琊榜。然而,正如波妞姑娘所说的,《琅琊榜》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可是《外科风云》不是。从内容上来说,我更倾向于认为,《外科风云》披了《琅琊榜》的壳,它在好几个面向,比《琅琊榜》多出了“现代性”,这是最重要也最值得说道的部分,却也是最容易也最无法避免被忽略的部分。
《外科风云》的现代性,首先体现在“条件极致化”这一点。
第一,年龄,或曰时间。相比梅长苏遭遇变故时已跨越成年的年龄标准,庄恕遭遇变故时,刚跨越的是儿童与少年的年龄标准(此“标准”我所参考的是《礼记·礼上第一》中“人生十年曰幼”的说法。),如同波妞原文所说,事发时的庄恕是“一个连基本的生存能力都不具备的儿童……连记忆经过岁月磨细都只剩下了碎片”的儿童,甚至不具备生存能力。这导致了庄恕比起梅长苏,必须承受更长久的自我审视和来自案件本身的负面影响。
第二,诉求。由于第一个条件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庄恕与梅长苏对于案件的诉求重点是不同的。我同意波妞的说法,庄恕与梅长苏本质上都是在追求正义,但梅长苏的诉求是雪冤的同时实施复仇,这两个目的我认为是并重的。但对于庄恕来说——特别是切实参与了仁合医疗工作之后的庄恕——他的诉求已经被极致化为“雪冤”一个重点而已了,乃至可以说“雪冤”不是《外科风云》的故事核心,只是串联故事的线索之一。而诉求的极致化依然跟年龄和时间有关,比起梅长苏对当年真相的确定无疑,庄恕其实是毫无把握的,他对所谓“真相”的信任,完全建立在“母子”的血缘及情感基础上,而不是任何“有力证据”。
这就导致了第三个极致条件:过程。梅长苏之所以被笑称为“杰克苏”,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复仇雪冤的过程中,除了自己本身大开金手指以外,身边不曾断绝过的各种支援也为他的复仇提供了便利。反观庄恕,全剧除了在前期提供精神支持的钟西北以外,没有任何外援;并且为了逼迫次级boss傅博文的挺身而出,还不得不遭遇牺牲;当年最重要的人证曹广义,几经寻找却只得一丝死讯。因此,庄恕是完全的“被动”。这一被动,一方面导致了情节开展上的被动——我认为这也是《外科风云》庄恕这条线的节奏之所以被诟病的重要原因,他完全失去了主动推进的条件,使他的雪冤诉求只能依赖敌对一方的主动承担;因此,另一方面就造成了“最后审判”来临时,对人性的考察也要以极致的方式去进行。(再扯开去说多一句吧,雪冤这一条线在整部剧的推进过程中一度“停滞”了,可能与“极致化”的原因有关,也可能跟它不是真正的叙述核心有关,这种不延续性的叙述手段,其实对观众的观影经验和体验都是挑战。)在此,我认为,修敏齐在大会上拒不认错的行为表现,是合情合理的一种“极致”;散会后在家中与傅博文的最后一次对峙,是对“极致”的解析,以突显傅博文那句“就算我们失去了这一次科研的资格,医学发展也不会停滞”的震撼力,同时,若在此再与琅琊榜作对比,或许可以说,两个家庭的两条人命与七万赤焰军的冤魂相对,都是一样沉重的。我想,这也可以说明“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的道理吧。
《外科风云》的另一个现代性,表现在对古典悲剧的再深化。
第一,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原型基础上,庄恕与陆晨曦还是张无忌与赵敏。庄恕拿的是家国大义的剧本,却碰上了“我心中想的可只有一个你”的琼瑶式爱恋对象,这就改变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平等地位——庄恕与陆晨曦之间,是有“华夷之分”的,他们两人之间的冲突,很多时候正是来源于彼此的立场不同。不过, @Bird 小伙伴认为,有口难言满腹委屈的庄恕对应的是赵敏,这也是颇耐人寻味的,两人身份的交叉,又比原作更复杂了些。而关于张无忌与赵敏的解读,我还想引用一下微博上“牌公子”的说法:“张赵要待到此间大事了,隐居深山,共享清福。而庄陆早已双剑合璧,比翼齐飞。甚至,一早践了画眉之约。”这真是浪漫得不像话。(病房读书这段我太喜欢了,《倚天屠龙记》的细思极暖还有《嫌疑人x的献身》的会心一笑,此外,还有很多次不同的电视内容,花仙子、欢乐颂、还有化身孤岛的鲸,导演每次用互文手段我就好想给他打钱啊!也深深体会到了靳老师说的,导演没有废戏的话——虽然事实上当然还是有废戏啦。T^T)
第二,庄恕不愿认妹妹的情节,堪称兄妹版的仁合灰阑记。尽管庄恕和妹妹林欢的对戏也有很多人诟病,但我个人很喜欢这一条线索的安排,若要删去,我是舍不得的。《灰阑记》是一则包公断案的故事,讲的是妻妾二人争一孩子,生母因不愿伤害孩子而主动放弃了争夺的权利,断案的逻辑前提便是“真情”比“所有权”更重要。将这一逻辑带入到庄恕与林欢的关系上来看,则不难体会为何庄恕始终不愿意与林欢相认——作为哥哥,庄恕的爱汹涌而沉默。这一条线我认为丰富了庄恕的人物形象,也使《外科风云》不只是揭露了人性的阴暗面,它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人性的良善和温暖吧。而跳出林欢这个对象来看,在剧中庄恕是明确承认过,他对楚珺有对妹妹的情感转移,同时,在与陆晨曦相处的某些时刻,庄恕又何尝不是揣了一份“哥哥”的小心思呢。
第三,则是身为哈姆雷特的庄恕,在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上,遭遇了波妞所说的复杂人性以及“无法回去”的问题,也导致了庄恕的“端着”和自苦的温吞。在《哈姆雷特》的故事中,主角复仇行为存在着延宕的犹豫,对照着来看庄恕也是蛮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这在波妞原文讨论“恕”的那一部分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只想感叹一句,to be or not to be,都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庄恕的有口难言,不正是哈姆雷特的“But break my heart, for I must hold my tongue.”么,古往今来,人们在抵抗的,从来都是“命运”本身罢了(所以之前我好想给抑郁了的庄恕点一首《Wie wird man seinen schatten los?》_(:з)∠)_),“must hold my tongue”,也算是人们在“命运”面前拼死力求的一点尊严啊!传染病爆发、庄恕回国的结局,无非是给出无可奈何的台阶罢了,“已经发生的,必再发生”,我想,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to be的现代性解释吧。不过,在to be的结果上, @Bird 跟我有不同的观点,她认为陆晨曦其实也算是庄恕的另一面——陆晨曦其实也是受害者,她与庄恕有相同的“来处”,但她又足以幸运,能成为一个没有被“绑架”的庄恕,在某种程度上,庄恕和陆晨曦是相似的人——我觉得,也许可以说,陆晨曦是堂吉诃德式的哈姆雷特——所以他们能互相吸引并相知相爱,陆晨曦可以作为没有阴影的理想化身,或许庄恕最终还是可以靠着这抹“晨曦”,得到补偿并最终走出阴影。
最后,波妞既然也提到了取名的问题,庄恕的“恕”波妞也说了很多了,只是不知有没有人跟我一样,觉得“庄”这个姓一语多关意味深长啊!(doge脸)此外,陆晨曦的“晨曦”、钟西北的“西北”、扬帆的“扬帆”意象,修敏齐与傅博文的名字拆解也挺有意思——前者带着后者作恶的时候,“齐”“傅”相连便是“欺负”,两人最终都站出来承担错误,“修”“傅”二人倒也算是“修复”了一段不白的历史了吧。(这段纯属脑洞大开的硬拗,别信x)
谢谢波妞写了这么多,懒惰如我者,差点儿就又失去了表达的欲望。遥敬姑娘一杯!再谢!
btw,几部戏看下来,靳老师接戏的口味真的是啧啧啧,呜呜呜呜呜呜……
庄恕,那不再交替的时光,你找到了吗?
前段时间看完了《外科风云》,不懂怎么评价影视剧,就觉得好看。同样是以平反冤案为目的的复仇故事,《外科风云》很轻易就能拿来与《琅琊榜》作对比,《琅琊榜》的结局令人胸怀激荡,可是《外科风云》的结局却让人感到压抑和沉郁,至少我个人是如此。究其原因,或许在于我心目中的庄恕这个人物。
迟来的正义
“复仇”故事事实上并非“复仇”。一般意义上的“复仇”是血债血偿,是楼之敬害死了童路的妹妹,梅长苏扳倒楼之敬还童家一个公道,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复仇”。但庄恕或梅长苏式的“复仇”可以称为“雪冤”,庄恕要的是证明母亲没有渎职,梅长苏要的是证明祁王、林家没有串通谋反,“雪冤”是要真相,要清白。但无论是“复仇”还是“雪冤”,本质上都是在追求正义。
看完《外科风云》最后一集的时候,有一句法谚一直在我脑子里转——“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中文通常翻译作“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但这个翻译容易引起误解,应该是“被拖延的正义即被拒绝的正义”,意译的话即“拖延正义就是拒绝正义”。
严格来讲,所有正义的实现,无论是“复仇”还是“雪冤”,都是事后的救济,都是“迟来的”,因为必须先有不正义的发生,才有正义的伸张,这是由人类理性的有限决定的。然而,上面那一句法谚并非是说所有迟来的正义都不是正义,而是在强调“法贵时效”和“法贵独立”,强调不能以人为外力不正当地拖延正义的实现。
《外科风云》(以及《琅琊榜》)中的“雪冤”与司法审判并无干系,因为冤案的发生都是遵从当时律法或规则运作的正当程序的结果,只不过由于人为因素(栽赃诬陷、毁灭证据)的干扰,冤案才得以发生。洗雪冤案的过程也不是一个司法过程,而是局内人通过种种个人的努力,以逼迫犯错的上位者承认错误的方式,实现“雪冤”。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真相大白的时候,被冤者的尸骨都冷透了。这种“迟来的正义”原因更加复杂,导致的后果也比上述法谚中“拒绝正义”的后果更加广泛。
“雪冤”之路
细察庄恕式的“雪冤”,能够发现:“雪冤”之漫长艰难令雪冤者近乎绝望;“雪冤”之初衷要求雪冤者坚持原则和底线,保持冷静理性的头脑;“雪冤”即使达成,也并不能洗雪冤案留下的所有创伤;最可悲的是,“雪冤”本身对站在正义一方的雪冤者的精神反噬是不可避免的。
庄恕的“雪冤”之路走了三十多年,波折重重。事发时庄恕十岁,是一个连基本的生存能力都不具备的儿童,查清真相是绝不可能的,就连他的记忆经过岁月磨洗都只剩下了碎片。深思起来,在他真正拿到切实的证据之前,庄恕有没有过那么一秒钟,怀疑自己的记忆并不可靠?怀疑母亲的说法只是她的记忆偏差?通常来说,小孩子对于母亲重复强调、拼死想要证明的事情应该是深信不疑的,可是当庄恕十八岁、二十八岁的时候,儿童时期的印象不再完整深刻,自省和反思的力量强大起来,他会不会怀疑自己呢?在漫长的时间里,这无疑是一种钝刀割肉的折磨。
当庄恕终于得到一些外部的证据时,更大的麻烦是这些证据无法使用。钟西北主任的证词难以被采信,原始的取药单无法被证明是真实的,人证曹广义客死他乡,当事者修敏齐即使面对亲生女儿的生死关头都不肯承认曾经犯下的错误。曾经年幼/年轻的、远在海外的庄恕对澄清真相无能为力,现在成熟的、业内知名的、回到嘉林的庄恕,在获得了证据之后,仍然无能为力,能不绝望?
庄恕命运的讽刺之处在于,他痛恨医生,却成为了医生。在他选择成为医生的时候,他不再仅仅是受害者张淑梅之子,更成为了医疗行业的局内人。庄恕要为母亲讨回公道,也要坚持医者的底线和原则,两者相互作用,逼迫庄恕秉持信念,甚至是执念。比如他痛恨篡改病历的行为,即使是陆晨曦的善意回护,他都完全不接受。时刻保持清醒和理性,克制情感反应,对于一个人而言是很残忍的。陈绍聪评价庄恕“端着”,就是这种压抑的外在表现。
庄恕的“雪冤”之路以表彰大会为终点,可是他在走到这一步之前就“倒下”了,在表彰大会上首告、宣布真相的人是陆晨曦和傅博文。修敏齐的抵死不认、全体同事对其的鄙视,庄恕都没有看到,此时他已经心灰意冷地离开了。相比起《琅琊榜》中势如风雷的“逼宫雪冤”,及其所体现的匡扶天下的激扬大义,《外科风云》中的“雪冤”却令人心情沉重。被冤者的生命不能挽回,庄恕所受的煎熬无法疗愈,大白于天下的真相无法成为青史昭昭,却很可能成为行业内茶余饭后的谈资,时间愈久,愈会被消磨殆尽。已经发生的,必再发生。——这是《外科风云》的结局留给我个人的印象,这个印象非常主观,不甚准确,却深刻得没办法摆脱。
关于结局,个人感觉,如果不是疫情爆发,庄恕回国之期恐怕非常遥远。而庄恕这个人本身,恐怕难以仅仅通过一段幸福的爱情/婚姻获得内心的平静、安宁和快乐。正是因为走了三十年的“雪冤”之路,庄恕经受了漫长的精神反噬,包括痛恨、怀疑、绝望、压抑等等,庄恕的人格悲剧已成定局。
庄恕之“恕”
庄恕的性格并不明朗。他很少无缘无故地保持微笑,从来不会傻呵呵地大笑。庄恕早晨起床后拉窗帘的时候就是阴着脸皱着眉的,他的几乎每一个笑容都必须有原因、或者有目的,比如为了表示礼貌、表现与患者的亲近、表示对长辈的尊敬和对后辈的鼓励等等,却很少单纯毫无理由地因为心情好而发自内心、不加控制地笑。
对此,我们会觉得很自然、很正常,因为我们无法想象庄恕在经历了成长中的苦痛之后,能成为一个“陈绍聪”。
当幼年的庄恕看向傅博文的时候,眼神里是不能抹去的属于孩子的“痛恨”。他恨伤害自己母亲的这几个人,恨他们的陷害行为。当庄恕因为自己的大意弄丢妹妹的时候,他受到了母亲严酷的责备,最终目睹了母亲的死亡。这些事件从发生起,就给庄恕带来了很深的愧疚,终其一生无法抹杀,这种愧疚浓烈到一定程度可能会转化为对己身的厌恶或痛恨。
让一个心智未成熟的孩子承受“痛恨”这种情绪是可怕的,因为恨意从不讲道理。一开始他痛恨修敏齐、傅博文,接着他痛恨医生、医院,然后他痛恨不相信母亲清白的人。一开始他可能痛恨篡改取药单的行为,后来他就可能痛恨所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当庄恕心智渐趋健全,他可能会开始反思他痛恨的一切人和事,以及他的痛恨本身。这是更深重悲剧的开端。人是多变的,他认定的“仇人”们并非一无是处,甚至还享誉行业内外,修敏齐精心地研究肺移植,傅博文则是为人师长的表率。不仅人多变,人的行为也是复杂的,好的动机可能办出坏事,同样的行为可能有着复杂的初衷和不可预知的结局,仅仅是篡改病历这一个简单的行为,背后就有不可忽视的复杂性。
庄恕一定是懂得人性的。恐怕在庄恕的眼里,最难追索也最普遍的人性都是晦暗不明的,不是光明慈悲,也并非黑暗残忍,只有善恶难辨,亦正亦邪,非正非邪。因此,他对“仇人”也有怜悯,对喜欢的人也不会无限度容忍,更清楚自己内心的明暗交织。他不是圣人,他明白地说,“你以为我穿上这个白大衣,就能放弃身后的一切,心无旁骛地去做医生所有该做的事吗?”他坦荡承认,“我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的道德毫无瑕疵”。
说这些话的时候,庄恕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一边是放下私人恩怨挽救患者生命,另一边是遵从个人情感拒绝提供治疗。一个道德毫无瑕疵的人会怎么做?一定会想起希波克拉底誓言,抛下个人恩怨,不拒绝任何一个患者,尽最大的努力挽救生命。但是,这样一个道德毫无瑕疵的人,真的存在吗?即使存在,这样的人能快乐吗?能为人理解吗?庄恕下定决心回到手术室的那一刻是令人心痛的,因为他永远失去了人性中快意恩仇的那一部分,无论他的道德品质被升华到何种高度,他都无法再轻易地获得快乐。但是,如果我们假设庄恕没有回到手术室,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看,他在道德层面并不会受到苛责,毕竟“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但是庄恕还是不会快乐,作为医生的道德准则已经内化为他的一部分,他再也不能像十岁时那样单纯地去痛恨某个人,为“报仇雪恨”而感到快意,三十年后的庄恕放弃一个患者,相当于割舍掉相当稳固的一部分自我认同,这一部分自我认同应该是他引以为傲的一部分。就像傅博文所说,正是因为坚持了医者的道德标准,他才成为了今天的庄恕。
至此,有一点变得非常明确,无论庄恕如何选择,他都注定要失去快乐,因而,这个选择本身就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道德还是快乐的哲学问题突如其来地摆在庄恕面前,逼迫他在短时间内做出了断,看似是医者救人与否、受害者宽恕与否的问题,实则是一场自我谋杀,只看他要杀死哪一部分的自己。
从这件事情看庄恕的名字,宽恕、饶恕,恕人,恕己,每一步代表的都是痛苦。剧情设定庄恕在手术后回到美国,被诊断患有轻度抑郁,比起他立刻升华、海阔天空这种恶俗桥段来讲,确实更加合理和真实。但也有人认为,庄恕原本就应该是抑郁型人格,甚至原本就有抑郁症,这件事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如果我们向好的方向去期待,庄恕可能会在未来逐渐重获平和的内心和稳定的人格,这个过程也许不轻松,这个结果却是庄恕能有的最好结局。可是无论如何,浅层的快乐已经彻底远离了庄恕。
深刻的快乐或许更绵长而有韵味,但肤浅的快乐是生而为人的权利。
庄恕要“恕”的,不是任何人、任何事,而是命运本身。
苦与乐
看《外科风云》的过程中,时常会想到凌远。庄恕和凌远两个人虽然都有让人心疼的时刻,但是对比起来,还是很不一样的。凌远外刚内柔,冰山下是火种;庄恕外柔内刚,谦恭柔软里暗藏锋芒。
在凌远,你想要的是怎样的快乐?这一篇里,我曾表达一个观点:凌远的苦乐观注定了他会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能给他带来幸福感的东西是难以剥夺、难以撼动的。凌远孤独、自卑,但是容易满足,他需要和缺乏的东西是一种能够包容他的无条件的爱,这种需求来源于他被亲生父亲抛弃的经历。凌远在非感性的方面是相当坚定的,他不太会面临哲学层面的矛盾冲突,他的纠结和挣扎都在人间,带着烟火气。
反观庄恕的苦乐,不免令人内心沉重。庄恕得不到凌远式的快乐,而他的痛苦在“雪冤”之前一直在被压抑,在“雪冤”之后并未消失,变得无处安放。他的悲剧性始终存在。庄恕的归宿不是什么无条件的包容和爱能够涵盖的,也不是找到一个勇敢、纯粹的爱人就能够解决的。庄恕耳闻目睹的一切,都是刻刀,一笔一笔刻骨铭心,重塑他整个人。背负了三十年的重担可以放下,庄恕却无法假装一切从未发生,去过一种单纯的人生、做一个单纯的人。
庄恕的后半生是可预见的成功圆满,至少也是平淡而幸福的,但是他的人格已被塑造成了这幅样子,他内心的苦涩不囿于一时一地、一人一事,而会伴随他一举一动、目之所见、耳之所闻。
归路与救赎
庄恕的归路在哪里?
对比经历相似的梅长苏,雪冤功成后,原本已经病骨支离、时日无多,如果没有战事,他可以归隐江湖,但是偏偏烽烟四起,他就义无反顾地回到了战场,回到他口中“属于我的地方”。在梅长苏心中,能够做回林殊、保家卫国,是一种幸运和解脱,拼上性命都无怨无悔。
庄恕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雪冤之后,他所面临的是轻飘飘的日常生活,人们会记得仁和医院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冤案,但时间和人心最凉薄,要不了多久,除了当事人和亲友,这件事不过是他人的谈资而已。这件改变了庄恕命运的事情,会渐渐变得不再重要。为了不成为祥林嫂,他当然不会把这件事情挂在嘴边,但是带着被旧事打造的全副灵魂去创造新的生活,谈何容易?
庄恕和梅长苏的经历的不同之处在于,赤焰案发时林殊已经十九岁,从那时起可以说是脱胎换骨,成为了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从身份名字、相貌性情到笔迹习惯的细节,他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大事做完之后,他还有一个可以“回去”的自我认同,即林殊,虽然不可能完全抹去“梅长苏”,但总归有一个身份在等他,当他重新跨上战马奔赴前线,内心是带着庆幸的。
但是庄恕母亲被冤时,他才十岁,他带着“被冤者张淑梅之子”这个身份标签和自我认同一路长大,成为庄恕。没有所谓“从前的庄恕”和“现在的庄恕”之分,庄恕从来只有一个,因此在雪冤之后,庄恕没有旧身份可以“回去”,他回不去。所以才说,他不得不带着被沉痛旧事打造的全副灵魂去创造新的轻飘飘的生活。
时光流逝,草木花卉都能够凋谢再盛开,可是人的灵魂一旦复杂,就难以再回到简单。庄恕的归路难走。或许最好的可能性是,他能够在明暗交织的复杂与刻骨铭心的苦涩中找到更加超脱的圆满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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