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是一个神奇又梦幻的年份
我们喜欢的队伍给我们编造了一个梦,框住了2018,也框住了我和她
很庆幸能描写我心中的他们,也认识了我可爱的四老师
这两本书是我和四老师拖延了一年的杰作,一年前一拍脑袋说,我给你做个书做生日礼物吧,然后双双拖延症发作,时间来到了2021
2021,好像一切都好起来了,但我们在过程中,又格外的怀念过去的2018
我可以随时随地想出一个有趣的梗跟我的朋友们细谈,随时随刻付诸于文字,我希望于他们在赛场上跟我有那么一丝回应
我和四老师一起在文字中度过比尔吉沃特的噬魂夜、看过恕瑞玛的太阳圆盘、吹过弗雷尔卓德的寒风
我很高兴,她在给我书名的时候,愿意给我一个...
2018年是一个神奇又梦幻的年份
我们喜欢的队伍给我们编造了一个梦,框住了2018,也框住了我和她
很庆幸能描写我心中的他们,也认识了我可爱的四老师
这两本书是我和四老师拖延了一年的杰作,一年前一拍脑袋说,我给你做个书做生日礼物吧,然后双双拖延症发作,时间来到了2021
2021,好像一切都好起来了,但我们在过程中,又格外的怀念过去的2018
我可以随时随地想出一个有趣的梗跟我的朋友们细谈,随时随刻付诸于文字,我希望于他们在赛场上跟我有那么一丝回应
我和四老师一起在文字中度过比尔吉沃特的噬魂夜、看过恕瑞玛的太阳圆盘、吹过弗雷尔卓德的寒风
我很高兴,她在给我书名的时候,愿意给我一个温柔的爱尔兰语:Tir Na Nag,而我也还给了她一个清醒梦;感谢她写序的时候愿意把我最喜欢的四个字带给我:白昼流星
没有人在白天里开过流星,就像一个梦一样令人目眩神迷
那个2018的夏天,也就像一场夏日烟火,转瞬即逝了
@鹌鹑四夕 感谢我的四四
【瓶邪】布达拉宫之脊
最近看《终极笔记》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有了那么多的感慨,就当是我看这么多年盗笔献给我最心疼的邪帝的一封情书吧。
少量瓶邪提及,cp自由心证,意识流
1
吴邪只觉得自己在降落。
这是一种极度难受的失重状态,虽然他并不是第一次体验,但依旧不能摆脱这种过分迎合地球重力所带来的胃内恶心的感觉。
更遑论悬崖边上那个小兔崽子还给了他脖子一刀,此时他甚至能感受到凛冽的雪山之风往他的血管和喉咙里袭去,他只能在降落中无奈的发出宛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一般的绝望的“嗬嗬”声。...
最近看《终极笔记》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有了那么多的感慨,就当是我看这么多年盗笔献给我最心疼的邪帝的一封情书吧。
少量瓶邪提及,cp自由心证,意识流
1
吴邪只觉得自己在降落。
这是一种极度难受的失重状态,虽然他并不是第一次体验,但依旧不能摆脱这种过分迎合地球重力所带来的胃内恶心的感觉。
更遑论悬崖边上那个小兔崽子还给了他脖子一刀,此时他甚至能感受到凛冽的雪山之风往他的血管和喉咙里袭去,他只能在降落中无奈的发出宛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一般的绝望的“嗬嗬”声。
吴邪以前还是一个简单平凡的大学生的时候,曾经指着当年那个大学附近那家最有名的卖炒粉的店里,吱吱响并泛着雪花色彩的彩色电视里正在播放的《神雕侠侣》,冲着古天乐跳下山崖的那张脸,一边夹起一筷子粉一边吐槽。
当时他说,按照重力加速度来说,这个崖就算有千米也不会跳这么久,这电视剧也太扯淡了。
他的室友王二狗是怎么回答他来着?
吴邪记不起来了。
2
如果说人的命运真的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的话,那吴邪觉得自己一定是那种十分都靠自己的人。
毕竟他的运气真的是出了名的差。
远到小时候和三叔一起去偷摘隔壁家阿婆的枇杷,明明吴三省那么大的块头,被抓的却永远是当时还是个小粉团子的吴邪。
原因有多种多样,可能是他的小短腿被来枇杷树下收衣服的阿婆瞄见了;或者是他脚上带的本命银环上的铃铛因为动作大而响了起来... ...
近到大学里,他没去上的课一定会点名,他想吃的糖醋里脊大概率上轮到他刚好就卖完了。
尽管不是十足十的倒霉蛋,但有些运气成份上的事情,吴邪确实觉得自己是挺“邪”的。
虽然后来知道了,小时候会被阿婆抓住是因为三叔出卖了他,大学里被点名的课总有室友帮他喊到,只是他想吃的那碗糖醋里脊永远都没能到他嘴里。
某种意义上,他也是十足幸运的人。
吴邪却固执的认为这些都是“倒霉”的象征。在他还当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继承家里一家小古董铺子的脑子还算好使的大学生的时候。
一点小事就宛如天塌一般。
3
他还在下坠。
按照重力加速度那个算不完的数值来说,他应该到底了。
但他感觉他还在下坠。
吴邪觉得自己需要回浙大重修一下高数,或者大物。
怎么会坠落这么久还不见底?
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结束?
吴邪觉得自己开始累了。
他用了很多年去做这一个准备,他也去过很多地方,寻找过很多人。
病痛和焦虑,蛇毒和记忆已经让他变得骨瘦嶙峋。
但他还需要站着。因为只有吴邪不倒下,计划才能继续进行下去,敌人才会忌惮。
现在吴邪的“活着”已经威胁到吴邪的计划了,所以吴邪需要“除掉”吴邪。
他只是觉得自己有点可悲:连倒下这个动作都需要精打细算,不容有失。
那就接着下落吧。
他看着白茫茫的一片雪山和跟他一样正在下落的皑皑白雪,吴邪突然神经质的想到一个问题。
他和雪降落的速度究竟是谁快?现在他们是相对静止的吗?
或者是雪会快他一步跌落在悬崖下,粉身碎骨,变成水
他有些恶毒的想道,他吴邪就算是死也是要拉个垫背的。
他想笑,但是喉咙那处豁子实在太过于漏风,他喉咙每震动一次都是一次撕裂的疼痛。
这一切都在提醒着吴邪,他还活着。
手上的十七道伤疤,早已失去嗅觉的鼻子,坠落的失重感和头疼的撕裂感,现在还多了脖子上的一个血痕,还有来自未来的粉身碎骨
都在提醒着吴邪
他还活着
满身罪恶,满身伤痛,孤独又黑暗地走在一条未知的道路上
无光无亮
所有人都是过客
不,其实还有一盏灯的。
吴邪原本已经有些失焦的眼睛随着已经有点冻结的记忆开始慢慢回温,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上好像开始热了起来。理智里的知识储备告诉他,这是他的冷觉感受器已经混乱了,那些被冻死的人经常会出现“脱衣服”的反常行为正是因为这样。但是,感性上,他却宁愿相信是因为想起了那个人。
那个愿意跳下三十米的雪山来救他的人。
三叔楼下、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蛇沼鬼城… …处处是他。
他就是吴邪的灯。不,说是灯或许不对。灯这样事物太过亮堂,他离开吴邪太久,已经从一个实物变成了心底的幻影,一个执念,一个要被追逐的幻境。
他是烛,对于吴邪来说,危险迷人,引火自焚。
4.
胖子曾经念叨过吴邪,说他好奇心太重,运气又差,实在不适合接着查下去。
当时的他们刚刚从墨脱的困局中死里逃生,身边是那个披着吴邪冲锋衣的石像,眼前是雾霭茫茫的雪山。
胖子说,你他娘的就不知道享福,人瓶仔进去了,外面又这么危险,你这身上没个二两肉哪够自己折腾。
吴邪记得自己当时什么话都没说,就只是抽烟,机械地一口进去一口出来。烟雾不仅能遮住自己的眼睛,还可以遮住对方的眼睛。让胖子看不清他的神情。
胖子说的他真的懂,但他又不懂。
所有人都在为了他付出,都在劝他停下,但所有人又都在逼他。他们用自己的肮脏手段想要保住吴邪的清白,但是这些手段却是在逼着吴邪一步一步的走向那个既定的结局。
他只觉得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相信了。吴邪甚至在怀疑,自己的好奇心是不是也是被这些人培养出来的,用来引起他在2003年之后的一系列“奇遇”。
但,他是真的。
七星鲁王宫里他愿意救什么都不懂的自己是真的;西沙下那微微一笑是真的;陨玉里出来的颤抖的他也是真的… …
胖子是可以同行的人,但吴邪此刻觉得自己不应该拖累这个人。他跟九门毫无关系,也跟这个计划可以毫无关系,他不应该由于那些狗屁又虚无的兄弟情谊被拉扯进来,危及生命。
吴邪做出了决定,他吸了一口烟,任由尼古丁在口腔里停留后,缓缓吐出。
这口烟也迷茫了石像那正在流泪的眼晴,让石像看不清脚下满身疲惫的青年。
吴邪想开口说出让胖子回去巴乃之类的话,还没开口却突然想起了当初大学时期那碗永远吃不到的糖醋里脊。他突然笑出了声,笑声很狂放,很不羁,就像是要把自己的一切疑惑都笑出来被世人所听见一样。
胖子还以为他傻了,连忙连滚带爬从地上“蹭”地站起来想要摸他的额头,却被吴邪抓住了手。
青年因为五六年来的奔波脸色已经开始有些灰败,他们在墨脱一连串的事件也让他的下巴上长出了刺刺密密的青碴,从一个“清水脱俗俏官人”都快变成丐帮五袋长老了。只是那一双眼睛还明亮着,甚至没有因为刚刚笑出来的泪花而变得雾气蒙蒙,反而折射出了必胜般鹰隼的锐利目光。
“我很幸运,”胖子听到青年这么说:“你们才是那碗糖醋里脊。”
胖子不懂,但只看到了吴邪在笑。
那一瞬间他好像见到了七星鲁王宫下那个莽莽撞撞的青涩的年轻人。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5
应该要落下了吧。
吴邪还是觉得自己的数学水平不行。这怎么掉得这么慢,他现在应该是在地上才对,应该粉身碎骨才对。
哦,最后一个还是别了。虽然他也做好了他死了的打算,但是活着总归是没错的。毕竟离那个日子也没多久了,不知道青铜门后的蘑菇还够不够吃… …
他又想到了那片跟他比谁落得快的雪花,从伽利略的斜塔实验来说,应该是一起落地的。
但是雪花落地会变成水,会再次变成雪花落下。
这就是那些疯子一直在追求的永生吧。
不知道他掉下去之后能不能再重新组装一下,变成一个钻石王老五什么的。
他就这样迷迷瞪瞪的想着,努力地让自己不陷入到失血和极寒所引发的昏迷中。
他迷迷糊糊间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布达拉宫的金顶。雄伟的金顶就像是布达拉宫的脊梁,不但撑起了布达拉宫,还撑起了整个拉萨。
但他又觉得不对,他在墨脱,应该是看不见布达拉宫的。
他恍惚间觉得他好像能抓住布达拉宫的金顶,抓住那些虚无飘渺的信仰,抓住独属于吴邪的生的勇气。
他努力的张开被冻僵的手指
再用力地握住
只能握住满手的绵实的东西
是红色的雪啊
原来他早就已经降落。
【于谦*孟鹤堂】幸福有你
*亲情向,非cp,烟火慢文
*《幸福三重奏》节目背景
幸福三重奏让我特别感动,大明星回归田间,依旧还是那个孩子。大爷年过半百,像很多人的爷爷一样,盼子归来。
这两位是父子亲情向,非cp。第一次写谦堂,写的不好还请诸位多担待。
【出发】
孟鹤堂同坐在和师叔孙越奔赴干爹于谦《幸福三重奏》节目的车上,路途漫漫。
车窗外千重虚翠,山似屏帷。明明是忙里偷闲录个节目,紧绷的神经却一下子松弛了许多。
是雨烟还是雾霭,携风吹打在玻璃上,发出了敲竹节的声音。
好像回到过去。不是祖母的时代,是记忆里认识于谦于大爷最开始的日子里。
原来叫干爹之前,尚叫了很久的大爷。...
*亲情向,非cp,烟火慢文
*《幸福三重奏》节目背景
幸福三重奏让我特别感动,大明星回归田间,依旧还是那个孩子。大爷年过半百,像很多人的爷爷一样,盼子归来。
这两位是父子亲情向,非cp。第一次写谦堂,写的不好还请诸位多担待。
【出发】
孟鹤堂同坐在和师叔孙越奔赴干爹于谦《幸福三重奏》节目的车上,路途漫漫。
车窗外千重虚翠,山似屏帷。明明是忙里偷闲录个节目,紧绷的神经却一下子松弛了许多。
是雨烟还是雾霭,携风吹打在玻璃上,发出了敲竹节的声音。
好像回到过去。不是祖母的时代,是记忆里认识于谦于大爷最开始的日子里。
原来叫干爹之前,尚叫了很久的大爷。只是那一声干爹来的那么猝不及防。
要说人的记忆真的很奇怪,它像一根跳脱的唱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跳到哪一段。曲调悠扬不变。
好比现在,舒舒服服的坐在车里,明明镜头还在,却与当年奔赴的无数个赶场录制大有不同。
想到的不是过去的苦,而是最初最平常的日子,是为惊喜。看到的是奔赴未来的临岩山色。
娘家人孙越就在身边,听着孟鹤堂不疾不徐的叨叨往事,笑都懒得动嘴,偶尔接几句闲话,却不再会忍不住心里叹一句,
“该是人俩好比父子俩。”
太久之前,他就亲见过。
一个疼好,一个念恩,胜过世间多少亲父子。可真是有来又有回。
再然后习以为常。
【候堂】
白慧明很了解于谦,陪他一早就坐在了敞口厅里做水沏茶。
“小孟和我说了,出发了。还早着呢。”
“我知道,见见亮。出来为什么?人请的咱们,就当聚聚了。”于谦也有些感慨,好玩半辈子,什么都是个玩,早不在意镜头不镜头了。
重要的是爱人在,能在,干儿子也要来,能来,多少年同框,头一遭。
难得轻松。
“他来就热闹了,你也喜欢。这太静了也不行。”依着年轻时候于谦的脾气,是断然坐不住的,嘴里还要借着媳妇儿说话。
“这不前天才见的,净说我,你不喜欢?小孟就是你那小太阳。”
白慧明笑着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过了四张,比孟鹤堂大快10岁了,和于谦看着孟鹤堂一路走来,也没少听丈夫说。
虽然于谦说的不算多,比旁人也还少一些。
捧哏可能都这样,惯于倾听。而她又是那好静偏内向的人,以往每次孟鹤堂来,便有了恰到好处的热闹。
就像这里的天气,宜雨宜晴,不寒不燠。
“小孟说这次带了几件旧物。”白慧明接过于谦递过来的茶盅,“不知道是什么?”
“我也好奇他还能留下啥。”于谦抿了抿唇,“反正,什么我现在都有更好的了。”
白慧明低头一笑,没再多说。
雨渐密,小青瓦,马头墙,后天井里四水归堂。
只待孟鹤堂。
“他电话来了,找不到。”
“我出去接他。”于谦从伞筒里抄起一把伞就往外走。
“你站那儿就能看见他。”白慧明想起来叫他,不知道听见没有。
举目远眺即是坡坨绿草,白色的背影是她的丈夫于谦,迎面而来的白色,头顶一把透明的伞,好像飘过来的云,跟在了一片黑色乌云之后。
正是孟鹤堂。
他们汇合在了一起,并伴随着孟鹤堂清脆的喊声,
“干妈”
“哎!”
亦如在过去。
物是人依旧。
【憋宝】
岁月长流,物事人依旧。
一手夹伞拎箱子,一手挂着猪肉和蒜,还好脚底穿着球鞋,孟鹤堂嘴上说狼狈,脚底下小心翼翼。
“看着路,小心滑。”孙越走在前面,头也没回,仿佛长了后眼。
又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这样带着一步一个脚印深深浅浅的带着走过来。那时候小雨细微的时候,孟鹤堂还不爱打伞,脖子上都带着雨珠。
现在是怕妆花了。
“他不会来接你的。”这话说完就被打脸了。
于谦真的出来接他了,两人拉拉扯扯间于谦手上才多出了个小包袱皮。“这...”
“我以为是现代化的村。”
到处都变了,大明星还是那个大明星,带着几分新鲜与好奇就入住了。
干娘于慧明带着四处转一圈,就又回到了于谦坐着的小桌前。
孟鹤堂一个转身拿了把扇子,“您还记得这个么?”
于谦接过来,细细抚摸着又打开来瞧,十一年的扇子,有了岁月油亮的痕迹。
孟鹤堂说是他给刚上家的孟鹤堂的见面礼,真是客气了。
于谦玩扇玩的不算最早,从折扇到书画扇,即便有人带,经验还是要靠花钱买出来的。
他有一个书房,带着孟鹤堂进去整理的时候,正好翻将了出来。
那时的孟鹤堂,去家已有约两年光景。21岁的青皮小子,与人与事都熟悉了一些,小心翼翼的又掩不住好奇的神情。
天性在北京这座有容乃大的城市里逐渐释放。
行家那里藏一藏,孩子面前秀一秀。于谦看在眼里,就颇想有几分献宝的意思。
何况每一柄扇都有一个买卖论的故事。
“舜广开视听。”他和孟鹤堂从舜开有扇讲到清朝的画扇面。
这说起来哪刹的住,溜溜一下午,说到爱处,于谦开了闸,茶近满,茶已空,茶再续。
那年他刚四十,还年轻,儿子于思洋还太小。同龄人有家有口的,一如既往都在奔事业,比他年长的未必有这个好。
难得孟鹤堂这样一个年轻人,认认真真的听他说那一片热情,与他同乐。
直到夕阳的光线像是被风吹散在岁月里,他最后挑了一把竹扇送给了孟鹤堂。
扇主骨均匀,小骨不涩,聚头排口,谈不上多高的收藏价值,但也相当喜欢。
温暖在回忆里延续至今,岁月的长河有多长,当时不算老,现在亦年轻。
“还行,钉子没松。”于谦已是到了要戴眼镜瞧的年纪。
蜡底原钉。如今更懂行了,想想早知道第一把送的更好些了。
于谦的回忆里刚刚下了酒药,孟鹤堂又站起来从兜里掏了一对核桃出来献宝。
“第一对核桃,山西买给我的,我手特小。大家都在玩,当时我不好意思说。干爹送我的时候我特开心”
于谦现在早也不太秀玩核桃了,被孟鹤堂带回的感情这时开始发酵,隐约里,他还记得孟鹤堂当时的笑。
但他是第一次听孟鹤堂直白的说出来。孟鹤堂从没对他说过。
“咱中午吃午饭不吃。”
然而那孩子又一个转身,忙忙叨叨的就进厨房去做酸菜白肉了。妻子白慧明也跟了进去。
徒留于谦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他狠靠了一会儿,拿起了核桃放下又拿起了扇子,喉咙有些发紧,赶紧喝了一口茶。
温凉了,但心的热度滚烫。节目组能让他追忆往昔的时间不多。
很快谢楠又来探班,进进出出厨房,大家又一起玩了会儿滚铁环,孟鹤堂始终没忘记锅上的肉,一溜烟又跑回了厨房。
白慧明得歇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已是孟鹤堂做最后一道菜的时候。
“我还第一次吃他做的饭。”
“还是拿手菜,肯定香。我看斗笑社花絮了,说的真真的,比吃到都香。”妻子细声细语的,这么多年也没变。
厨房里传来了异常的动静。
“要不要看看去?”于谦问。
“不用。”白慧明摇了摇头,“孩子大了。”
“我怕他把道具锅捅破了。”于谦这才大笑了出来,“哎这句别录我开玩笑的。”
白慧明嗔了他一眼,心也算彻底放下了。
人说五十岁知天命,于谦真的变了很多。他现在话比以前更少些,心思却更沉了,易软,易绵。
白慧明便有很多话不好问,比如“是不是累了?”
也不用问,于思洋是他们的宝贝儿,孟鹤堂是于谦寻来的最值钱的宝,谁也没想到他升值这么快。
白慧明19岁跟了于谦,28岁的时候认识孟鹤堂。
如果说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心理历程,她现在也会扪心自问,当初对孟鹤堂是什么样的。
那时候的孟鹤堂更闷,于谦更野。如果说孟鹤堂是于谦的助理,她则是于谦的“贤内助”,跟着招待来来往往的人。
于思洋刚落地,自己的心情要从当母亲的角色里转换过来。丈夫后来让他多照顾孟鹤堂,她就像带两个儿子一样。
尽管心里还是个孩子。
“干妈,我盛就行。”孟鹤堂的声音早已飞到于谦的耳朵里,又再听妻子白慧明说一遍。
“想什么呢?”早起的时候于谦问白慧明,“是想儿子了吗?喜欢以后带他来。”
白慧明说,她在想她们的儿子到了孟鹤堂这个年纪,还会不会陪着自己一起录节目来。
于谦纠正他,小孟也是儿子。
现在她更深的体会到了,在一波回忆杀里,她完全没有想到于思洋。
她甚至觉得,当初更孩子气的自己,对孟鹤堂是不是不够好。
倒是自己的丈夫于谦,打认了孟鹤堂以后,公开的每一个场景,都不再说是干儿子。
“认了就是儿子了。干不干的,听着不好听。”
【干爹】
吴京认识孟鹤堂有些年头了。也是因为于谦。自然知道于谦那更早,京圈没有不知道的。算起来,他做导演第一年,孟鹤堂就已经入了于谦的门。
2013年对于他是个重要的年份,那时候他身家没现在好,回国拍电影不容易,家里还遭了贼。
朋友的酒局上遇到于谦,尊重的元老级人物和自己笑,“贼能把东西还回来的,也就你了。”
吴京那会儿见到孟鹤堂,觉得是很精神的小伙儿。于谦不提干不干的。在他看来,提了也无妨。
娱乐圈混久了,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特别港圈,认个干妈,走的更近。
他难免有些好奇于谦就收这么一个干儿子,也会想会不会有打眼的时候。毕竟名利场太过于现实。
然后从谁曾想这一看一走就到了今天,走过了战狼,走过了儿子吴所谓拜于谦为师的日子。
孟鹤堂竹林录制完去吴京的屋,叫了声“叔。”
吴京酒劲过去了。“过来坐坐。”
“打个招呼,明儿该走了。都挺累的。”
“辛苦辛苦,你那节目我看了,谦哥都叨叨进步了。”
“也是他夸。”
“你值得。”
客随主人便,孟鹤堂坐了会儿,吴京说,
“他说你长进了,我看是。你今儿说砍竹子镜头要露脸,孙越也抬了头。真的是录了综艺就不一样了。”
孟鹤堂直摆手,“您是导演,笑话我了。我也是模仿。”
吴京不以为然,“电影导演,电视导演,综艺导演各不相同,况且只是冰山一角,监制,摄像,剪辑,各有不同角度。”
“别谦虚大明星。”谢楠嚷嚷。
“我干爹才是大明星。真没谦虚。”
从2013年拍大谦世界第一季开始,镜头感是天生的,镜头在哪里却是于谦带出来的经验。
喝水不忘打井人,孟鹤堂从来不忘。
“我今儿第一次听说你拜干爹的故事。”谢楠作为主持人的职业好奇和敏感又来了。“采访采访。”
“嘿,有什么好问的。”吴京已经站在了于谦父子俩这边。
孟鹤堂顽皮的一笑,“问吧,我不一定答。”
谢楠假装小声说,“他不想听,咱们去那屋。”
说着两人真的躲到另一屋去说悄悄话。
吴京想起来受邀拍节目的时候,问过于谦,“飞行嘉宾你打算请谁?”
“孟鹤堂。”
“算了问也白问”
两人异口同声起,又相视一笑。
“你怎么认的孟鹤堂啊?”吴京憋不住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
与他和很多人想的不同,于谦认真的说,
“突然一瞬间的感觉吧。很多人都觉得他会来事儿,必然有那三磕九跪的八点档俗剧情。其实真不是。他有眼色是努力,但他什么也没提过。”
孟鹤堂真的什么也没说过。他见于谦的第一天,问了该叫什么,从那以后恪守本分,规规矩矩。
去超市的那一天,于谦看见孟鹤堂站在收银台后,把钱认真点数还给他。周围是带孩子的一家人。
他想起了自己儿时,父母忙在大西北,都不在身边,姨姥姥们带着他去超市的时候,自己好像也是这个样子。
接过钱往外走的时候,他假装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以后叫干爹就行。”
超市里欢快的音乐声响起来,他没有看孟鹤堂的脸,就听见了一声“好的,干爹。”
他说完了心里轻松了,大老爷们平生第一次有些不好意思,就好像特别自然的,完成了这个仪式,
“这么简单?”吴京有些惊讶。
“不然呢?”于谦乐呵呵的,“还多郑重其事。干嘛给孩子那么大心理负担。”
吴京树了大拇指,“让吴所谓好好跟您学,这代孩子没苦吃。”
“嗨,我也没吃过苦,自找苦吃可还行。没必要,将来瓦舍有指导意见帮衬帮衬就行,小孟也在。”
..........
吴京在后海学艺的时候,生活非常简单,那时候的银锭桥还是春季见绿冬季见雪,没有酒吧。
骨子里,70后的人,终是带了些侠义心肠。
他难逃江湖气,但没想到,江湖中事,江湖里的人,现实里也在。
于谦和孟鹤堂,父子情,不相忘于江湖。
他不知道孟鹤堂和谢楠聊了什么。也许什么都没聊。
这鬼马的两个人。
【尾声】
谢楠没有听到孟鹤堂说个谢字,但谢字藏在了字里行间。
“你来这个节目的意义很大。”谢楠感慨,“予你予他。”
孟鹤堂离开的时候,于谦和白慧明一同站在村口的桃树下。
云归日,景物悠。
当年背着大红书包穿着最好一身衣服来京的孟鹤堂如今拎着个小箱子,有人帮他打开了车门,准备上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他忍不住回头看,于谦和白慧明并肩站着看着他。
他趴在后窗,拼命挥手,示意他们回去。
于谦没有动,笑呵呵的冲他招手。
录节目一直没留下的眼泪,这时候掉下来了。
人影在模糊的视线里很快越来越小。
在这一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感觉到岁月的无情。
三十而立,五十知天命。孟鹤堂一路赶路,二十到三十二这十多年里,都有干爹于谦的陪伴。
在这陌生又熟悉的第二故乡,他长大了,就意味着于谦年长了。
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一样,让他深刻的体会到,来这个节目的意义,来自非血缘关系的干爹于谦的善意和成全。
孟鹤堂年轻的时候希望日子过的快些,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如今,又希望日子走的慢些。
“今日之后,一马平川。”于谦走之前和他说。
仁其儒子意,
恩深父子情。
孟鹤堂铭记于心,他就再哭一会儿。
(完)
【多CP】鬼屋
第37章
“凯哥……”叫阿唐的男人乖乖停下了手,但右膝仍然顶在黄志雄背后,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他背上,不让他有机会从地上挣扎起来,“这小子很可疑,手上有枪茧,身手这么好,我怀疑是……”后面的话没有说下去,阿唐知道凯哥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还能有你可疑?” 凯哥轻描淡写的来了一句,引得站在他后面几个人的偷笑,阿唐讪笑一声,放松了对黄志雄的钳制,站起身来。
“喂,起得来吗?”凯哥走到黄志雄身边,用鞋跟踢了踢他的小腿,连踢两下,第三下用了点力,一脚踹过去,黄志雄在地下一滚,翻身跃起,捂着手臂后退两步,看着阿唐和凯哥。
“看来没什么事,你可以走了。”凯哥剃着干练的平头,高高瘦瘦,瘦竹...
第37章
“凯哥……”叫阿唐的男人乖乖停下了手,但右膝仍然顶在黄志雄背后,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他背上,不让他有机会从地上挣扎起来,“这小子很可疑,手上有枪茧,身手这么好,我怀疑是……”后面的话没有说下去,阿唐知道凯哥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还能有你可疑?” 凯哥轻描淡写的来了一句,引得站在他后面几个人的偷笑,阿唐讪笑一声,放松了对黄志雄的钳制,站起身来。
“喂,起得来吗?”凯哥走到黄志雄身边,用鞋跟踢了踢他的小腿,连踢两下,第三下用了点力,一脚踹过去,黄志雄在地下一滚,翻身跃起,捂着手臂后退两步,看着阿唐和凯哥。
“看来没什么事,你可以走了。”凯哥剃着干练的平头,高高瘦瘦,瘦竹竿一般腰背挺直,黑成一颗卤蛋,晚上几乎可以完美融入背景中。他几乎没正眼看黄志雄一眼,走进屋里,用脚尖勾过来一根折凳,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叫你走呢。”阿唐和凯哥差不多高,一样的短发平头,更加黑壮,一颗PLUS版的卤蛋,毫不客气的再踹了黄志雄一脚,看他跌跌撞撞的往前扑了几步,差点又摔倒,不怀好意的笑了。
“凯哥,码头那边都准备好了,正在搬货,就是人手有点缺,我让他们再去招几个临时工。”阿唐藐了一眼慢慢走出门的黄志雄,弯腰低头凑到凯哥耳边说。
“尽快,我们时间很紧……”
黄志雄走出那个集装箱屋,左右看了看,海风吹过,飘来阵阵腥味,几千上万上集装箱堆在眼前,码头上射灯传来耀眼的亮光,照得这里如同白昼,来来往往的人都在忙碌,没人转头看他一眼。
黄志雄走了几步,又突然跑回集装箱屋,被站在门口守门的两名小弟拦住,屋里只有凯哥和阿唐,一站一坐,正在聊着什么。他被拦在门口,也不能打进去,一急之下,高声喊了一声“凯哥!”
凯哥抬眼看了看黄志雄,微微皱起眉,还没开口,阿唐已经大步走了过来,“还真是个碰瓷的,怎么,想要赔偿?”
黄志雄连忙摇头,“我不要赔偿,我只是想在这里工作。”黄志雄想到,自己只要离开这个码头,身无长物在街上游荡,很快就会被人送去派出所,让夏远来接他,但他不想见夏远,只想躲着他,躲得越远越好。
“就凭你,你能做什么?”阿唐嗤笑一声,充满敌意的把黄志雄上下打量一番,“一个破酒鬼,站都站不稳,膀子还伤了,能干什么活儿?”
“干什么都可以。”黄志雄急切的想进屋跟凯哥谈,被守门的小弟死死拦住,“我可以不要工资,只要不赶我走就行。”
凯哥一直板着的脸突然现出一点儿笑意,站起来走到门口,冲黄志雄说:“你没身份证,打黑工还想要工资?”
“凯哥,真要留下他?”阿唐有点着急的问。
“没关系,你那儿不是缺人吗,留就留吧,反正便宜。”凯哥转头冲阿唐说:“交给你了,管饭不发薪,谁敢给他喝酒,两个一起扔黄浦江。”
阿唐不满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冲门口两个守门小弟说:“带他去治治伤,洗干净带去码头。”
“谢谢。”黄志雄转身要跟着两个小弟走,又被凯哥叫住,“你叫什么?”
“黄……”黄志雄犹豫了一下,“乡下人没什么大名,叫我大黄就行。”
阿唐一下子笑出了声,“哟,真叫大黄啊,不是跟唤狗一样了吗?”连那两个小弟也跟着笑了起来,凯哥倒是没笑,一直暗暗盯着黄志雄。
“没关系,我这现在跟狗也差不多了。”黄志雄淡淡的低喃了一句,然后就慢慢的走了。看着他渐渐消失在黑暗中,凯哥后退了一步,回到集装箱屋中间,阿唐上前一步,正好走到他身后,用极低的声音说:“凯哥,为什么要留下他?”
“时间紧,任何有嫌疑的人不能放走,不管他是哪边派来的,留在眼皮子底下比躲在暗处好行事。”凯哥扬起手指轻勾,阿唐凑得更近了些,“派人去查查他的底,你亲自盯着,有问题就下手。”
“好。”阿唐收起刚才的戏谑,微微点点头,大步走出房间,在门口顺手关掉了灯。凯哥走到床边坐下,拿出手机,在黑暗中,借着手机荧荧灯光,快速的在发着信息。
夏远和李熏然来到一处高档小区旁,夏远让李熏然在车上等他,自己拎着一个纸袋进了小区。李熏然好奇的探头探脑,看着夏远在小区门口亮出证件,顺利走了进去,再看看那小区的规格,在心里赞叹远哥恢复得真快,这么快就又出来办案了。
罗槟在家里都准备睡觉了,却突然听到门铃声响起。一夜疯狂,早上起来,两人相顾无言,场面异常尴尬。最后那人连名字都没留下,就穿着罗槟的衣服默默离开,看着一室狼藉,心虚的罗槟甚至想再去翻翻那些自己烂熟于心的法律条文。他在律所上班都有些心不在焉,让栗娜推了所有约会,下班时间未到就匆匆回家。
“你……”罗槟打开门,看到站在门口的人愣了一下,后退半步想请人进屋。夏远没有进屋的打算,举起一个纸袋递到他面前,面无表情的说:“你的衣服,还你,谢谢。”
@mimi剑雨秋霜
【野神ONKM】少年人没有心事(下)
前文合集
校园中的树荫繁茂灼灼,太阳不留情面地照下来,染湿了青年学生单薄的短袖白衬衫。三两只雀儿在枝上与蛐蛐相对啼鸣,鸣出一整段热气蒸腾的酷暑。
同班的国文课代表气喘吁吁一瘸一拐走过来时,神谷浩史正抱着书坐在绿茵场边装模作样地看,也不看对方,一言不发地往一边挪了挪,给好友腾出一块阴凉干燥的草皮来。男孩一屁股坐下,掏出创口贴开始给自己包扎。...
前文合集
校园中的树荫繁茂灼灼,太阳不留情面地照下来,染湿了青年学生单薄的短袖白衬衫。三两只雀儿在枝上与蛐蛐相对啼鸣,鸣出一整段热气蒸腾的酷暑。
同班的国文课代表气喘吁吁一瘸一拐走过来时,神谷浩史正抱着书坐在绿茵场边装模作样地看,也不看对方,一言不发地往一边挪了挪,给好友腾出一块阴凉干燥的草皮来。男孩一屁股坐下,掏出创口贴开始给自己包扎。
“又伤着了?”神谷漫不经心地问,好友便云淡风轻地解释,“嘿,还是上次那混蛋,被推碎石子上了。”
“打他呀,带着人去打他,拎起来过肩摔,把他脸摔到石头上。”神谷这话说得平淡,后背立刻挨了一拳:“你又跟我闹!”
不闹,闹什么闹,从来就没闹过。神谷面不改色地矢口否认,好友也懒得与他辩论,往草皮上一躺,没精打采地看起场上的练习赛来。黑白的皮球在草地上滚过来滚过去,花坛边午睡的花猫睁开眼睛,张口打了个哈欠。
“这小子,很受欢迎呢。”在一片炎热的宁静里,好友突然说。
“谁?”神谷明知故问。好友不管他,抬了抬下巴指指球场另一端正拉起衣服下摆擦汗的少年,语气有些烦躁,“我妹妹喜欢他。”
“哦————”神谷拉长了尾音,后脑勺被很轻地拍了一掌,“你别装傻,快和我说说他有什么缺点怪癖,一周只换一次内裤之类的,我要向那群小姑娘揭发他的真面目!”
“我哪里知道呀……”神谷懒洋洋地推脱,眼看好友又要动手,连忙捂住脑袋,拼命回忆起来:“……会自己剪头发算吗?现在那个头发就是他自己剪的。”
“不够劲爆。”
“……很爱出汗,冬天也出汗,腋下和肚子一直都湿漉漉的。”
“不够直击灵魂。”
“你究竟想要知道什么?”神谷有冲动把手里的书拍到好友头上,“睡姿好不好?睡觉要不要抱东西?还是下身的具体尺寸?这些我都可以告诉你,可是你确定要一字不落转告你可爱的妹妹?”
好友被他说得愣住了,半晌,恍然大悟道,“对了,对了,我可以造谣那家伙和你同性爱,没错,我怎么一直没想到……”
厚实的字典终于砸了上去,一声惨叫响彻午后的校园。
那天小野照例穿过一条走廊来他家中蹭饭,吃完饭便一同写作业,然后以时间太晚为由请求留宿,洗过热水澡只穿一条居家裤便热气腾腾地往被褥里钻。神谷早习惯了他这些毛病,连合上的眼睫都未曾颤动一下。
后半夜,软乎乎的小孩儿从背后贴了上来,像抱一只大泰迪熊一样将他抱住了。汗津津的光裸胸脯隔着一层薄布料贴着他的背脊,温热的吐息就喷在他的后颈。纵然这样的亲密举动是家常便饭,他依旧发现自己失了眠。
倒也不是不曾有过对他们两人的各式调侃,从轻佻的玩笑到有鼻子有眼的恶意造谣都兼而有之,只是他从来不会往心里去,也不怎么生气,顶多举着椅子教训一通也就完了。小野比他更没脾气,甚至有时听着听着就嘿嘿嘿笑起来,眨着漂亮的眼睛同他扯淡,说浩史你看,我们可以谈恋爱哎。
小野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小孩什么也不知道。
两个月前那段持续了三周的不算恋情的恋情让很多事都变得微妙了起来——从小到大,他们从未像那三周一样相看冷眼。小野不来找他,也不再对他笑,甚至有时看见他和女孩站在一处便转身就走,却在他和女孩分手的时候默默然出现,仿佛过去的三周只是一场梦境。那段时间有人给他打小报告,说他的竹马后辈整日心不在焉,回答不出最擅长的英文题,看起来阴沉而不好接近,并且总是趴在课桌上写着些什么,像是一封信。
他很清醒,他看得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悄然变质——或者说,早已越过了属于友谊与亲情的红线——人总是对求而不得的东西格外渴望,他不再把时间整日整日地花在小野身上,小野自然会因为失去一个玩伴而觉得难过怅然。只是小孩子哪里知道,对区区一个从小玩到大的邻居哥哥原是不该抱有这样的心情的。真相显得太荒谬了,小野从未曾认真地对待那些虚浮不定的感情和悸动,而只把它们当做一个玩笑说出来:浩史你看,我们可以谈恋爱哎。
他是不想埋怨小野的,小野年纪小,况且,若不是那三周的时间,谁也不敢相信这样离谱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忍不住轻轻叹气,抿着唇想了一会儿,在后辈柔软温热的怀抱里翻了个身。原想着像往常一样看一会儿池面立体俊朗的脸蛋,却没想到对方也没有睡着,瞪着一双大眼睛与他四目相对——距离近得过分,神谷吓得一激灵,感觉胸中的器官都在急遽地跳动着。
“怎么还不睡?”他垂下眼睛避开与小野对视,尽力压低了声音问。
小野不回答他的话,在他面前沉默了一会儿,许久,像是终于完成了措辞地挑开了话题,“学姐和浩史说的那些话,我都听见了。”
“哪部分?”神谷好笑,“是说我性格其实不适合与人交往的部分,还是说我从不爱迁就人的部分?”
“说浩史和我比较像恋人的部分。”
神谷噎了一噎,脑子里嗡嗡响起来,面上岿然不动地翻了个白眼,“.…..哦。”
小野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见他这个反应,很温和地笑了,“浩史还会谈恋爱的吧?”
神谷点点头,“有合适的再说。不要这么黏人的了,影响生活。”
“那你会选谁?”小野的眼睛在一片黑暗中闪烁了一下。神谷便顺着话题说下去,“其实香取桑不错,不过我更喜欢宫田桑的长相,是我喜欢的类型。——你知道的,大眼睛,圆脸蛋。”
小野眨了眨眼,“我比较喜欢可爱型的。”
“你上次说是温柔型的。”神谷笑他,“不过我们家的大辅君谈恋爱还早了点吧?还是个小屁孩呢。”
“才不是啊。”小野嗔怒地伸手来挠他痒痒,神谷笑着挣扎躲开,“早就不是小屁孩了啊——浩史还这么想迟早会吃亏的啊。”
“是啊是啊不是小屁孩啦!”神谷不得不求饶,“好吧,都会写情书了,当然不是小孩了。——你写情书给谁?偷偷告诉浩史哥哥,我不和别人说。”
这个称呼似乎让小野的神色变了变,恶作剧一样的举动也停下来,手臂虚虚地搭在他腰际,叹息一样地回答,“……给喜欢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小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异的坚定。
次日,低年级的楼层传来一支有鼻子有眼的绯闻——那个长着些小雀斑的短头发小女孩儿收到了来自著名池面一年生的情书,当场拆阅,感动落泪。彼时神谷正坐在楼梯下一片隔出的空地啃一只奶油面包,直等到下午的上课铃响起,也没有等到应该大汗淋漓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
他们一同度过的时间与一同看过的风景实在太多太多了,多得让人已经忘记要细心珍惜。
他们常常拉了手结伴去攀家后的小山。那座小山的山腰上是一片青翠的草地,春天会开出星星点点指甲盖大小的紫色小花,可以俯瞰一整座忙碌的小镇。高耸入云的榕树下有一片广阔的绿荫,他们往往在那里完成作业和复习考试,学得累了一闭眼就能睡过去,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钟表的指针走得很慢很慢。即便是被一块尖石绊伤了也不曾害怕,长得比他高一截的后辈弯下身来,让他伏到他背上,将他一路背下去。微风轻轻地吹,后辈走得摇头晃脑,嘴里哼着一首古老的儿歌。
有时,他们骑了自行车跑到海边去消磨时间。小时候是他载着小野,长大了些就变作小野载他。他举着两个甜筒冰激凌坐在后座,看着红灯了,路上没车了,就伸长了手臂给小野喂一口。海边那家杂货店的老板看着他们长大,同他们熟,常送他们些解暑的小点心吃。冰凉的海水一波波涨上来,他们有时花一整个下午致力于将对方整个儿埋在细密的沙滩里,笑得面红耳赤,也有时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那儿,看看海水,看看夕阳,然后再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回家去。小野爱来事,很空闲的时候会去捡一些贝壳来做项链,做出来小心翼翼挂在神谷脖子上,也不顾他如何反对,只在那儿很傻地笑,说好看。
还有些时候,他们会一同去逛那些热闹过头的夏日祭典,穿着浴衣和木屐去吃苹果糖和章鱼烧。人多的时候怕被人流冲散了,便紧紧贴在对方身上——神谷不肯牵手。自长大后他便对这类肢体接触很是抗拒,顶多只允许小野拽着他的袖子,一点一点地向前挪。他们对捞金鱼打气枪甚至祭典上的漫天花火都没有什么兴趣,买了小吃悄悄找个无人的安静地方拿着烟花棒来点,点完了就坐在一块儿看星星。小野常说这时节的星空比烟花好看,牛郎星织女星和天鹅座连接出美丽的夏季星空大三角,宝石一样的光芒闪烁着,萤火虫围绕着地上的人跳求偶舞。
这样长的时光,这样无尽的夏季。他花了这么多日夜这么多年,才发现自己喜欢的不仅仅是微凉的海风和汽水的甘甜、也不仅仅是滂沱的骤雨和躲雨的屋檐。有这样一个人,身上有着西瓜棒冰和薄荷牙膏的气味。他喜欢他,比喜欢夏天更喜欢他。
他不愿相信自己有多希望那封情书能够穿过岁月穿过四季,穿过夏天的烟火和冬天的风雪,最终落在自己的手中。
————
低年级放学要早许多,神谷认真地思考着如何甩开小野不和对方同路回家,却发现这项任务极其严峻,只有翻围墙不走正门这一个办法,遂含恨作罢。
小野依旧带着两杯冰沙倚在校门上等着,较之平常,似乎有更多人对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或许是讨论他等的是不是那个长着小雀斑的女友。神谷远远望着就恨不得转身去翻围墙,想当作不认识直直走出校门去,小野却举着冰沙追在后面喊他,喊浩史,神谷浩史。路人纷纷侧目,神谷不得不咬牙切齿地停下来等他,接过那杯芒果味的水果冰沙。
前些天在戏剧社的排练中他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了肩膀。因此小野伸手把他的背包从他身上扒拉下来,接过去自己拎着。神谷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却放弃了。真奇怪,认清了自己的心情后,再看这家伙竟说不出的尴尬,心跳很快,胃里止不住地翻搅。
下午四点的夕阳是很浅的粉红色和橘黄色,直把整条林荫道都映得像一幅写实水彩画。神谷咬着冰沙的勺子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他的少年,对方却也正认真地望着他,琥珀色的眼睛里倒映着他的脸,头发被风吹动,好像一位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
所以说这真是有些犯规。神谷在心里叹息。在这样的事上,他并不是会主动做什么的人,更不会想从那收到情书的女孩那里争些什么。终究是他犯了疯病,一切都是他的因果,该如何克服自己这不健康、不正常的荷尔蒙波动,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应当潜心研究的课题。
小野一直凝视着他,连脚步都停了下来。神谷被盯得受不了,不得已开口,“我听说了。”
“什么?”小野皱起眉来。
“柴崎的事。”神谷对着他笑,“怪不得说喜欢可爱型了啊,小野君居然会花时间给人写情书。”
“没有那种事。”小野垂下头,白皙的脸颊红成一片。这模样格外惹人喜欢,神谷接着逗他,“浅蓝色的信封,嗯?画着小兔子的信纸,嗯?还有猫咪形状的封口胶带,嗯?全校都知道啦。连具体内容都流出了,浩史哥哥我还能背出几句为人传诵的——‘我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奇迹、也是命运。从今以后,我想和你一起把命运书写下去……’”——越说越觉得鼻腔内酸涩的很,愈发觉得这简直是自虐,神谷吸了吸鼻子,快速结束了恶作剧,“看不出嘛小野君!文采斐然!”
“.…..不是这样的。”小野抱着他的背包,嗫嚅地说。
“什么?”
“我说,不是这样的!”少年仍未将脸抬起来,紧紧攥着背包的布料,抬高了声音大声道。神谷愣住了,眯起眼睛去看小野逆着光的面容,发现他脸上的绯红已经蔓延到了脖子根,汗水也从额上流下。
“……不是怎样?”神谷小声问。
小野静默了一会儿,咬着唇将手探进制服外套的口袋里,又顿了顿,才犹豫不决地取出一只信封来,手指颤抖得厉害。
——那是一只信封吗?阳光太烈,有些看不分明,只觉得大概有个信封的形状。但形态却像被人打过一拳似的,皱巴巴像片咸菜叶子,一角弄脏了,另一角撕破了,在空气里可怜兮兮像片枯叶。
他把它递过来,神谷便愣愣地接过。用指腹轻轻抚着那些褶皱那些伤痕,认出这是只浅蓝色的信封,贴着猫咪形状的封口胶带——猫咪已被撕坏了,尾巴和四足与身躯分离。
“他们闹着玩,从我这里抢走了。”后辈抿着唇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浑身都在发抖,“看我宝贝它,就扔来扔去不让我拿到,还折成纸飞机往外扔,被柴崎桑捡到了,我没有写收信人,她拿来还给我……当时是在礼堂,大家都在起哄,有人拆开来念出来……我生气了,我说这是件不能开玩笑的事……因为,因为……”那把好听的嗓子竟染上了哭腔,“这是写给浩史的信……”
好像灵魂都被抽离身体,神谷站在原地,手抖得握不稳这封身世坎坷的浅蓝色书信。他的小男孩站在他面前掉眼泪,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喜欢上了他,对不起让他误会,对不起只能给他这么一封难看的情书,本打算重誊一封,没想到全搞砸了。所有的声音都在离他远去,神谷头脑空白,下意识地打开了那已被拆阅的信封,展开画着小兔子的信纸。
“浩史请不要讨厌我……”小野抽抽噎噎地说,语调里全是恳求和绝望,“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喜欢上浩史了……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放弃……请不要讨厌我,不要赶我走,不要……不要不理我……”
——给亲爱的唯一的你。
已经忘了一起经历了多少事,走过了多长的时间,大概隽永的东西总是没有刻度。但我记得你的每一次为我露出的笑容,记得那些星星,那些令人烦躁的蝉鸣声和炎热的风。我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奇迹、也是命运。从今以后,我想和你一起把命运书写下去,想要这傻兮兮的毫无意义的时光永远持续,想要你知道我心里想的所有事,想要一起走得很长很长,再变得很老很老。
我喜欢你,你大概不知道吧?
——
他的总是温柔地笑着的少年已经在他面前哭得蹲了下去,仿佛认定了他会扔下这封信转身离去。他不禁失笑,蹲下身去捧后辈湿漉漉的脸,用袖子给后辈擦去咸津津的眼泪。
后来他们说起这次日落,说起那一封皱巴巴的不甚美观的信。他总爱笑对方,笑对方当时哭得像个吃不到糖的小孩,对方则反过来戳他的腰,说他不是也差不多,因为一个误会吓得心惊肉跳。然后他们会大笑,会在沙发上挤成一团,你一句我一句地顶嘴。
在那个温暖过头的夏日,少年拥抱少年,一个哭得喘不过气,另一个笑得眼角溢出眼泪来。大三岁的前辈很是成熟地揉揉后辈乱成一团的头发,严肃教训道:笨蛋。
我也喜欢你。他说。你肯定不知道。
END
是那年说好的要给彤子 @長期沒有自信的彤子 画的下雪天的故事hhhh(大夏天发了出来)
傻乎乎的没有什么实际内容的冬日堆雪人(?)的故事,当年画草稿的时候是又想着下雪又想着要小野君载神谷桑去兜风赏花才有了这么一个故事hhhh
其实半年前画完了手稿x最近有时间就画了电子稿xxx
(本来想咕到下个月当生日礼物的x趁着有时间就画完发出来x就当提前一个月的生日礼物吧![[喂!)
最后祝夏日清凉!stayhome stay空调(?)[[x
是那年说好的要给彤子 @長期沒有自信的彤子 画的下雪天的故事hhhh(大夏天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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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明微小说】一见钟情
可能有后续。设定上是杀手宇宙的平行世界。电竞三禁,禁一切!
杀手世界全员恶人设定,介意慎点!顺:鸣谢各位联文的太太!
严君泽遇到了任务对象史森明。
他必须要在五秒内拔出他的枪,并且扣下扳机,将枪膛里的子弹射向史森明。
因为史森明是个杀手,严君泽也是。
如果比拼速度,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胜算。
他唯一的胜算在于,史森明不知道他自己即将在五秒钟后死去。
而严君泽知道。
因为史森明的性命将被严君泽斩获。
他相信着。
今晚的月亮挺圆的,正月十五的月亮,出奇的亮堂。因为这月亮太亮了,藏在屋脊的严君泽被史森明发现了。
而严君泽也正式看清了任务对象的脸。
圆圆瞪瞪的杏眼,过多的瞳仁显得他的任务对象是一个及其专注的人。细碎的刘海遮盖了他的大部分神情,严君泽甚至想要拨开这一簇碍人的刘海,期望着能从这一双眼睛里看到月亮的影子。
如果有他,那就更好了。
史森明发现严君泽的第二秒,严君泽对史森明一见钟情。
第五秒,严君泽死了。
随着一声枪响,死在了史森明枪膛里射出的最后一枚子弹。
【翔松】 伴云 (中)
*国际三禁*
*OOC预警*
5.
林炜翔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一个凳子上,身上的伤口似乎是被随意包扎了一下,林炜翔摸了摸手上的绳结,是内行人。任务失败被自己的老东家追杀,行里也是少见,但林炜翔就是那个倒霉蛋,而且一次又一次的躲过了这些追杀,活到了现在。最近也不知道是谁往他的悬赏金额上加价,找麻烦的...
*国际三禁*
*OOC预警*
5.
林炜翔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在一个凳子上,身上的伤口似乎是被随意包扎了一下,林炜翔摸了摸手上的绳结,是内行人。任务失败被自己的老东家追杀,行里也是少见,但林炜翔就是那个倒霉蛋,而且一次又一次的躲过了这些追杀,活到了现在。最近也不知道是谁往他的悬赏金额上加价,找麻烦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昨天差点就交代在了P市。
房间没有开灯,只有一个小小的天窗透着些许亮光,看起来似乎是一个阁楼,林炜翔也不急,如果是被想杀他的人抓住了,现在估计他的头已经在他前老板那张品味奇差的桌子上了。
门开了刺眼的灯光照进来让林炜翔忍不住眯着眼睛。刘青松进门开灯,见林炜翔醒了还有些惊讶,“醒这么快啊?”
“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我等会儿就打电话给你的老板,不,前老板,我把你给他,他把钱给我,完美。”刘青松丝毫不忌讳在林炜翔面前暴露自己的想法,反正对方在他眼里已经和一个死人没什么区别了。
毕竟是顶尖杀手之一,悬赏金也是很可观,虽然自己的钱还剩不少,可谁又会嫌钱多呢?
刘青松拿出手机,刘志豪已经把号码发了过来。
林炜翔这个时候开口了:“刘青松,我们可以合作。”
刘青松听到自己的名字突然神色变了变,他从做这行开始只用Crisp这个id在外活动,知道他名字的人少之又少。
“你是?”刘青松仔细看着林炜翔一一和记忆里的人对号,似乎是……在哪见过?
“林炜翔……林炜翔……LWX……我日。”刘青松没有办法把当年那个小黑胖子和现在这个一脸蠢样的杀手联系起来,不过仔细看看,憨样好像是没啥变化。
6.
“我们现在不都是在找一个庇护所吗?”林炜翔抬眼看向刘青松。
“林炜翔,我只是脱离组织,你是叛逃,我们两个性质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手机被重新放回到口袋里,刘青松重新审视起这个童年里能勉强称为朋友的人。
而短短的寒暄时间已经够林炜翔已经解开手上的绳子,揉了揉手腕弯腰去解开腿上的绳子。
“叛逃?改朝换代杀旧党罢了。”林炜翔说着已经把绳子全都解开了,站直身子后又因为撞到倾斜的天花板重新捂着头蹲在了地上。围观全程的刘青松翻了个白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傻子还是傻子。
P市向来黑道风气盛行,早年间甚至一段时间有把孤儿院一些有资质的小孩专门培养成未来的杀手。
林炜翔和刘青松就是当初的那群小孩中的一员,明明就是两个沉默的小胖子,但偏偏都天赋异禀,当年的刘青松傲气比现在大概只多不少,而林炜翔只是单纯的沉默,两个人因为若有若无的排外常常待在一起,要不是那件事的发生,估计两个人现在都在一个组织里做杀手。
7.
现实没有过多的给刘青松和林炜翔叙旧的时间,楼下传来的声响让刘青松脸色一变,对林炜翔说了句藏好就转身下楼去了。
下楼后果然看到一群人站在刘青松不大的网吧里,最前面的人西装革履打量着刘青松的店。
见刘青松穿着拖鞋下楼挂起恰到好处的微笑问道:“老板,请问一下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奇怪的人在附近出现。”
刘青松下楼后靠在扶手上漫不经心的说:“临平路不是天天都有奇怪的人吗?你说那种?”
男人身后的小弟似乎是被刘青松的态度激怒了,刚想上前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被男人拦住了。
“老板,我们只是问一问,毕竟收留了不该留的人惹麻烦的是你啊。”
刘青松听完这话笑出来了,“麻烦?我倒是不知道明凯的地盘有人敢找我的麻烦。”
临平路各方势力交错,爱德华一把手明凯的名字放出来,还是能吓唬吓唬人的。
果不其然为首的男人听到明凯的名字后,收起了刚才威胁刘青松的嘴脸,上下打量了一下刘青松,又露出了刚进门时的笑容说:“既然是厂长的朋友那就不用多问了,走吧。”
出门后男人对身后的小弟说:“去酒吧找明神,看看他有没有什么消息,告诉他,价钱好商量,一定要抓到林炜翔。”
8.
刘青松知道这群人没有那么好打发,把店的卷帘门关上。刘青松先分别联系了史森明和刘志豪,把他们手上林炜翔现在的行踪都给买了下来才松了一口气。
做完这些,刘青松回头才林炜翔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个楼站在自己身后,见到刚刚让自己损失一大笔钱和两个非常机密消息的人,刘青松也不免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干嘛,我不会这个时候把你推出去送死的。”
林炜翔摇摇头说:“刘青松,你不欠我什么。”
刘青松恍惚间想起来,十年前他和林炜翔分开的那个晚上,林炜翔也是用这样的语气对他说:“刘青松,不要怕。”
卷帘门被轻轻扣响,屋子里的两个人瞬间警惕起来,刘青松对着林炜翔无声的说了句柜台下面有枪,林炜翔点点头在刘青松高声说道:“谁啊?”时轻巧的走到柜台旁,伸手摸到暗格里拿到了枪。
刘青松见林炜翔对自己点头,继续说道:“今天有事,不营业了。”
而门外传来的声音却是让刘青松在熟悉不过,“是我,战马。”
刘青松面无表情的看着战马问:“你脖子怎么了,不是洗手不干了吗?”
“怎么,退役杀手不能出车祸的吗?”西装革履的战马戴着颈托一本正经说话的样子太过好笑,刘青松忍了半天还是没有忍住笑了出来。战马等刘青松笑完后从包里拿出了两份文件放在了刘青松面前,封面是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刘青松接过来打开后发现是一份雇佣合同,大致的扫了一眼合约的内容,大概的意思就是平时不会干预刘青松私下的一些交易,但如果有情况,必须以组织的行动为最优先级。
“下面这份是什么?”
“林炜翔的合同。”
刘青松头也没抬的回答道:“林炜翔?他不是正在被自己的组织追杀吗?这样的人你们也敢要。”
战马微微往椅背上靠了一点,企图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说道:“菲尼克斯有能力解决这些麻烦,更何况,刘少,你就算把姿态和ming手上的消息买下来,就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林炜翔的行踪吗?”
刘青松听完抬眼盯着战马看了很久,林炜翔这个时候走了出来,拿起刘青松面前的合约看了一会儿拿起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刘青松咬咬牙把笔拿过来也签好了合约。
战马欣慰的站起身说:“合作愉快。”又接着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照片里是一个穿着小丑服脸上画满夸张油彩的男人,刘青松拿起照片:“这是……Doinb?”
战马点点头说:“你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到他。”
“杀了?”林炜翔问。
“不,他是你们的下一个队友。”
【UZI相关】江湖
你不在江湖,江湖却有你。
感谢四年相伴。
他是这个庙里的一个微不起眼的小和尚。
他还没剃度,也没有法号。也许也算不上和尚。
那算什么呢?
方丈看了他一眼,双手合十,苍老的声音仿佛从天边传来。虚无缥缈。
方丈说:你是过客。
他不甘心做一个过客。他想要成名。
和尚庙像是方外之地,大家都恪守礼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少林寺不是。
少林寺在江湖。
有一位长者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
他想要...
你不在江湖,江湖却有你。
感谢四年相伴。
他是这个庙里的一个微不起眼的小和尚。
他还没剃度,也没有法号。也许也算不上和尚。
那算什么呢?
方丈看了他一眼,双手合十,苍老的声音仿佛从天边传来。虚无缥缈。
方丈说:你是过客。
他不甘心做一个过客。他想要成名。
和尚庙像是方外之地,大家都恪守礼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少林寺不是。
少林寺在江湖。
有一位长者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
他想要成名。
而他身在少林寺中。
他很快地从一场战役中脱颖而出。
他用袖箭将敌人击退
他用袖箭将敌人全歼
正如所有的习武之人一样,他一战成名。
江湖一向来都有纷争,他成名了,烦恼却更多了。
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如何让少林寺能够站上巅峰?
如何能打败那些挑战自己的青年才俊?
他变得斗志昂扬。
并且野心勃勃。
太想站在巅峰了。
所有的武林人都想这么做,不只是他。
他带着少林寺打败了一众高手,最终站在了论战的擂台上。
对面是高丽的江湖人。
请出招。他掷地有声地说。
这是他第一年来到江湖。他相信他能赢。
结果输了。
他坐在擂台边缘,直木木地盯着自己的师兄弟,盯着对面的高丽人,盯着穿着破旧袈裟的方丈。
他不明白。
方丈捻着佛珠,浑厚的声音在他的身后响起。他听得不太真切,却能感受到话语中的玄妙。
方丈说:明年再来吧。江湖一直在这。
他加倍的练习武艺,努力地学习江湖新锐的兵器。
他是天才少年,学的东西比谁都多,学得比谁都快。
一年
两年
他再也没有站上论战的擂台
江湖人开始议论起他来。声音纷纷扰扰,不堪入耳。
人心的繁杂超乎他的想象。
年少步入江湖的他,并不知道言语可以这么难听。
也许,江湖中最有名的暗器不是孔雀山庄的孔雀翎,也不是唐门的暴雨梨花针。
是那一句句红口白牙的话语,淬了毒般向他飞来。
他们说,他离开少林追求梦想,是忘祖。
他们议论着他如同吕布一样,三姓家奴。
他难过着难过着就不在乎了。
只要能赢。只要能站着赢。
他不在乎。
后来他还是回到了少林寺。
以前的师兄弟早就离开了这里,重新迈入了新的江湖。
只有他还在老江湖中,念念不忘着。
他想,我再试一下吧。
就一下。
新的队伍,重新走入了以前的江湖。
也不尽然,江湖里多了更多的天才少年。
江湖里也多了更多的武器和招数。
他们走到了半决赛,却最后输在了种种原因之下。
他开始自责。
当初最尖锐的武器是羽毛,红色的羽毛带着倒钩。
他对于轻飘飘的武器并不熟练。
于是,这一团红色的羽毛,带着倒刺和别的污秽之语
扎入了他的心里
连皮带肉
扯了出来。
都怪他啊!如果不是他学不会,怎么会输?
谁还不是个天才少年?他在狂什么?
他不愿与人争吵。
为他掠阵的师弟抱着他的小包袱
帮他开路冲阵的师弟站在他的身后,目光坚定
与他一起拼杀的师弟沉默不语,未曾弯腰
默默承担伤害的师弟眼里有泪,却笑着看他
再来一年吧。
他想。
丰收的一年。
他们战无不胜一般,摧枯拉朽的震撼了整个武林
大家好像才第一次认识了少林寺,知道了这群人究竟有多厉害
他们打出了亲密无间的配合
打出了江湖上少有的几次第一名
我们要努力在擂台上赢啊!
他们一样的坚定,一样的看向了那个最高的舞台。
他们坚信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最终还是失败了。
少林的武功并不绝对的强。
他们最终还是输了。
过往的功勋如同散落在手指缝里的星沙
抓不住的
也放下了
他依旧告诉自己:再来一次吧。
最后一次就好。
将过去的伤疤里的倒刺挖出,敷好伤药。
接着朝他们的梦进发。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大
背负的期待越来越多
终于他累了。
身上的膏药已经贴不住了
他汗流浃背,站立在人群中
声音如浪
有骂他的,也有夸他的
渐渐地,却与他无关了。
师傅,我于少林寺而言是什么?
方丈的袈裟更加破旧了,却面目慈悲。宛如初见一般,双手合十:你是英豪。
我于江湖是什么?
是英雄,也是过客。
我入江湖前是过客?现在亦是过客。那我将来呢?
将来是过客,也是英雄。
他若有所思地问:我应该前往何处?
方丈看着他满身的伤疤,宽厚的手掌满是练武的茧子。突然笑得悲悯,方丈轻声对他说:
下山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