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羡】三生忘樱集·蜜雨(2)
姑苏樱笋时,正是玉兰花盛开的季节。
经过一夜,雪白的花团,在魏无羡眼里染上恋慕的色彩。
他情不自禁的吟诵:“朝饮木兰之坠露兮——”
蓝忘机的声音不知从何而来:“夕餐魏花之落英。”
好才思。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魏花之落英。”得一诗句,魏无羡低低诵念着,感觉还不坏,“魏家花者,千叶肉红花,出于魏相家,乃牡丹花后也。将屈子的‘秋菊之落英’,改作‘魏花之落英’,虽然少了几分君子志行的高洁,倒也平添几许明艳之色,意境更凄美。”
“但我觉得还不够应景,我有更好的一句,要听吗?”推门而入,蓝忘机挽袖研磨,然后取过纸笔,“不听,抱憾终生。”
“这样呀......”魏无羡静静地思索着,唇角露...
姑苏樱笋时,正是玉兰花盛开的季节。
经过一夜,雪白的花团,在魏无羡眼里染上恋慕的色彩。
他情不自禁的吟诵:“朝饮木兰之坠露兮——”
蓝忘机的声音不知从何而来:“夕餐魏花之落英。”
好才思。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魏花之落英。”得一诗句,魏无羡低低诵念着,感觉还不坏,“魏家花者,千叶肉红花,出于魏相家,乃牡丹花后也。将屈子的‘秋菊之落英’,改作‘魏花之落英’,虽然少了几分君子志行的高洁,倒也平添几许明艳之色,意境更凄美。”
“但我觉得还不够应景,我有更好的一句,要听吗?”推门而入,蓝忘机挽袖研磨,然后取过纸笔,“不听,抱憾终生。”
“这样呀......”魏无羡静静地思索着,唇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狡黠,表情“勉强”地点点头,“恭敬不如从命,既然盛情难却,那我便听听罢。”
一笔,两笔,三笔......佳句染华笺。
蓝忘机“刷刷”挥笔写下一行字: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云梦之魏婴。
“蓝湛,我真傻。”魏无羡小声嘀咕道。
原来更好的那句,也是以他入诗,只不过比“魏花之落英”更露骨一些。
也许落英,应解为若婴——
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魏花之若婴。
清晨山中,空气凉沁沁的。
蓝忘机放下笔,取出一条薄毯围住他,问道:“傻在何处?”
“想不到我一时不察,马失前蹄,竟然被你这个‘小古板’调戏。”
宝华玉兰的花瓣留恋在魏婴白皙、纤细的手指上,他接着说道,“不管是‘魏花之落英’,还是‘云梦之魏婴’,都是在向我诉说爱意......我真是太迟钝啦。”
蓝忘机的丹唇荡起浅浅的笑意,“你一向如此,我习惯了。”
“你是在嘲笑我吗?”
“没有。我喜欢迟钝的你,这样就很好......”傻一点,迟钝一点,更有可爱之处。
只可惜,甜言蜜语的补救无济于事。
在被“嘲讽”的瞬间,魏无羡转身向蓝湛挥出拳头。
“忘机兄,欺人太甚——”
他气势汹汹,奈何缺乏灵力的招数毫无威胁。
“魏婴,叫一声二哥哥。”蓝忘机开口说话时,两人已经从窗边落到地板上。
“二哥哥,我们还是谈谈别的事吧......”
武力不济,魏无羡无奈地岔开话题。
“也好,倒是有一件。”蓝忘机半跪在他面前,亲手帮他拢好散乱的头发。
“我自己来......”魏无羡说道。
但是,蓝忘机没有听从他的意思。
“魏婴?”
“什么事。”
“你有没有想过......改为修行他道。”蓝忘机冷不防冒出一句。
“比如呢?”
“怨气。”
魏无羡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仿佛在辨别这句话的真伪。
“灵气储于丹府,可以劈山填海为人所用。同理,怨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亦可为人所用。”蓝忘机一边低声说着,一边手脚利索地替他系好衣带,“这是听学时,你对叔父说过的话,我还记得。”
长久的沉默后,魏无羡终于开腔了。
“可你叔父还问我,如何保证怨气为我所用而非戕害他人......”
“我相信你。”蓝忘机回答。
“就算此道可行,但如果我失控了呢?”
“有我在。”蓝忘机应了一声,继而按住魏婴的手,重复道,“别怕,有我在。”
“蓝湛,蓝湛......”
魏无羡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能喃喃地念着心爱之人的名字。
“我不能看着你枯萎下去,就算是旁门左道,也要冒险一试。”蓝忘机静静地说着,悄然上前,执起一缕黑发贴在唇边,“世人赞成也好,不赞成也罢,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魏无羡垂下视线。
慢慢地将两人的头发绑在一起,打了一个同心结。
“好。等伤口痊愈了,我就躲出去修炼。你别跟着我,要是被你叔父发现——”
“我陪着你。”
蓝忘机将握住发结的双手放在心口,决然道:“不管去何处,我们都在一起。”
【有话说】
其实这里面有开了——滴滴滴滴滴的部分,就是需要驾照的那种~~
【注释】
①樱笋时:樱桃和春笋上市的时候。
②宝华玉兰:原产于江苏宝华山,现在已经成为濒危植物。
③屈子:屈原。
④魏花:牡丹的一个品种。牡丹花中的王后,又名“魏紫”。
⑤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引自屈原《离骚》
翻译如下:
早晨我饮木兰上的露滴,晚上我用菊花残瓣充饥。 原指君子高洁的志行。
文中改编了三版用来表达蓝忘机的爱意:
(1)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魏花之落英。
(2)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魏花之若婴。
(3)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云梦之魏婴。
【蹲个三连:红心蓝手+评论,我很勤奋的!小拳拳捶你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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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刀】“制服”诱惑
韩越X楚慈,一个可可爱爱的梗
4.5k短打,可能ooc,不喜勿喷
这篇算是楚慈视角,可能会后续写一个韩越视角,毕竟白大褂是多少人心中的白月光。现在更是英雄的战衣。
楚慈承认,自己是很喜欢韩越穿制服的样子的。
松枝绿的颜色很好看,特别配他。
平心而论,楚慈觉得韩越绝对说不上难看,虽然五官长相说不上精致,也没有哪一处特别出挑,但是五官整合在一张脸上看着就是莫名的舒服。生活在京城帝都皇城脚下,从小时候调皮捣蛋祸害四合院儿到长大参军保家卫国,从来都是嚣张跋扈,从来都是热血喷张,从来都是百折不挠。都说相由心生,这样的成长经历给了韩越轮廓分明的脸庞,硬朗笔直的线条,粗犷不羁的神态...
韩越X楚慈,一个可可爱爱的梗
4.5k短打,可能ooc,不喜勿喷
这篇算是楚慈视角,可能会后续写一个韩越视角,毕竟白大褂是多少人心中的白月光。现在更是英雄的战衣。
楚慈承认,自己是很喜欢韩越穿制服的样子的。
松枝绿的颜色很好看,特别配他。
平心而论,楚慈觉得韩越绝对说不上难看,虽然五官长相说不上精致,也没有哪一处特别出挑,但是五官整合在一张脸上看着就是莫名的舒服。生活在京城帝都皇城脚下,从小时候调皮捣蛋祸害四合院儿到长大参军保家卫国,从来都是嚣张跋扈,从来都是热血喷张,从来都是百折不挠。都说相由心生,这样的成长经历给了韩越轮廓分明的脸庞,硬朗笔直的线条,粗犷不羁的神态,一打眼看过去就可见气场之所在,强大的自信感和征服欲竟也使人过目不忘。
韩越对楚慈一见钟情,但楚慈对韩越的初印象,也与众不同。
这个人,和过去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就算他与自己的父亲使命相同,但是这感觉依旧是不同的。
这个人在他心里的印象是很复杂的。
但是不管怎样,楚慈从来都觉得,他穿一身松枝绿的样子,特别好看。
韩越的身材很棒,宽肩窄腰外加优异的身高,常年在部队锻炼出来的仪容仪表让他非常挺拔,站如松坐如钟不是说说而已,结实宽阔的胸膛,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和身材比例更是加分项。所谓“行走的衣服架子”说的大概就是他了。诚然韩越是太子爷公子哥,高定的时装奢华的服饰必然不会少,他穿那些楚慈反倒觉得只是一身纨绔气息铜臭味道,说不出来怎么形容但是谈不上有多喜欢。
楚慈觉得他穿上松枝绿套上迷彩服的样子很好看。楚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觉得“好看”是最能表达他的心情的词汇。不是粗浅的“帅”,也并非单纯的“硬朗”,又或者说是“英雄气概”的加持,楚慈觉得那些军服最最适合他,就像是贴着他的身心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百分百契合的,除了衣服尺寸,更有铁血柔情,带着他身上雄厚的荷尔蒙气息,很多时候真的会让人着魔。
这就是所谓的制服诱惑吗?
楚慈自己也是穿过军装的,不过只是学生时代参加军训的时候短暂穿过几天。当时的确实比较随便,尺码不合适,制作也相当简陋,粗糙而没有弹性的布料,不透气不吸汗,还充斥着浓厚的化学染料的味道。少年时期抽条儿的身材太过于纤长,撑不起来肥肥大大的衣服,过长的裤脚不得不被卷起来一块,看起来相当邋遢,也怪不得当时教官天天呵斥他们一个个儿就跟蔫儿了一样,没有精气神。但韩越穿上去就莫名地好看。
唉,自己这辈子算是折在军人上了。
楚慈不由得会这么想。
少年时候的温情来自军人父亲,教他成长,教他学习,教他怎样使出那样的惊鸿一刀;
往后余生的伴侣同样来自军人队伍,可能不会有爱人之间和他们一样经历过那样多的纠缠那么深的隔阂那样沉重的血和泪,但释怀往事之后,这份感情确是说不出的珍重。
不过楚慈觉得很好笑的一点是,自己见到韩越穿的最多的制服,竟然是挂在自家厨房门外的围裙。
防油烟防水超级豪华加厚加长版居家必备版围裙。
围裙前面的小兜兜上还有一只墨绿色的小恐龙,滑稽地竖着大拇指,让整件衣服的画风突然变得可可爱爱。(小恐龙图样。jpg)
第一次见到这件衣服的时候楚慈的状况不太好,本就病得昏昏沉沉,药物的副作用也有影响,胃里就像有刀绞一样,就算什么都不吃,胃里空空如也却还是在不停地翻绞,楚慈控制不住地想要呕吐,强迫自己喝点水下去,稍微给腹腔里那个破口袋灌进去一点东西,不至于吐得太过于难受。
但这几乎是杯水车薪,起得作用聊胜于无,过于频繁的呕吐频率让楚慈实在撑不住,吐完了清水就开始吐胃液,吐胆汁,就算是什么都吐不出来了胃里还是在叫嚣着,逼着他不断地干呕。楚慈已经病得糊里糊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个状态了,只是觉得生不如死般的难受无穷无尽,只是在机械地跟随生理反应一次又一次地呕吐,但是韩越被吓得魂儿都要飞了。楚慈吐得很安静,几乎听不见他反胃作呕的声音,但他吐得很吓人,整个人上身弓着,宛如虾米一般,瘦削的手紧紧地窝在腹部按压着胃,很多时候他都会吐得脱力,但是他不想让韩越触碰,韩越只好每次都紧紧地跟在他身后,距离很近但尽可能不会碰到他。楚慈止不住地痉挛和颤抖,韩越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心里的紧张和担忧简直已经飞上了天。
某天楚慈实在是难受得厉害,吐的时间格外的久,吐到最后楚慈已经不清醒了,低血糖低血压和和长时间的营养摄入不足已经耗光了他的底子,他都不知道自己已经站不住了,是韩越在他身后稳稳地托着他,但是胃反射给大脑的指令让他还在继续吐,骤然间一阵狠厉的疼痛翻上来,楚慈猛地吐出一口血来,顿时觉得浑身轻松,软软地栽了下去。
韩越当时快吓懵了,赶紧一收力气把人捞进怀里抱回床上去,然后打电话叫任家远来救命。幸亏这次倒不是病症又恶化了,只不过是病症加药物的双重反应再加上心情不好饮食不佳导致的。任家远收拾完乱摊子着实松了口气,但是看着楚慈着实也是心疼——都瘦的不成样子了,一米八的人缩进被子里都看不见被子隆起来多少,就算是作为普通的友人都看不下去了,韩越说心疼他喜欢他,那傻逼韩老二就这么喜欢这么心疼的?
在看那边窝在墙角老老实实安安静静一脸惶恐的韩越,他又实在是说不出什么难听话,和韩越打小儿就认识,他也就那个脾气,你说再多又有什么用?任家远觉得自己好歹一个三甲医院的主任都快变成老妈子了,天天往他家跑来拾掇烂摊子,还不知道这俩人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说多错多还不如不说。出于医者仁心,最后任家远收拾了一下语气,拍了拍他的肩:“这回也就是看着吓人,实际上病情倒还是好转了,你得有信心,给他饮食调理一下,忌荤腥忌烟忌酒,不要吃刺激性的食物,不要着凉。大多数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胃的状态也会很差,你哄他高兴点儿。”
韩越一一应下了,送任家远出门顺便买了一大堆蔬菜水果,刚要结账的时候突然发现超市门口围裙大减价——“防油烟防水加厚加长居家必备版围裙跳楼价大甩卖”,销售员阿姨是个热情的中年太太,一边招呼着顾客一边喊口号说用了她家围裙肯定做饭特好吃家庭幸福和和美美。
韩越也不知道自己当时到底怎么想的,只记得自己心情真的是差到了极点,眼看着楚慈晕过去的时候简直万念俱灰。
老子有钱,也有权,可是救不了你啊。
老子这辈子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啊,可偏偏就遇见了你,就只喜欢你,可我怎么······怎么就这么没用啊!最喜欢的人不仅没有好好保护好,好好心疼着,反而给人家折腾出来一身病,难不成······难不成最后还眼见着死在自己面前么!
今天出门却莫名赶上了陌生人的祝福,哪怕是打广告也好,死马当活马医也情愿啊。
于是韩越没有犹豫,直接冲进去了那一大堆中年妇女小媳妇的队伍中去,在一大堆粉粉嫩嫩姹紫嫣红里勉强挑了一个比较不突兀的深绿色,结账要走的时候销售阿姨乐呵呵地:“呦嘿,这小伙子真好哈,谁家姑娘嫁给你可享福啦,长得一表人才还会做饭啊,懂得心疼媳妇,肯定白头到老天长地久哈~”
韩越心情复杂地提着东西走了。
楚慈真的愿意嫁给我吗?
他遇见了我,享过福么?
是不是如果没有我,他本来该好好的,没有这些破事,轻轻松松,做着他最喜欢的工作,好好过一辈子呢?
回到家韩越换上围裙,匆匆开始熬粥,小火砂锅慢慢熬,晶莹雪白的米粒煮到开花,红枣葡萄干煮到胖滚滚的样子,花生煮的糯糯的,百合山药都是软软的,加过一小点冰糖的甜味恰到好处。粥煮好了,没过多久楚慈迷迷糊糊地清醒过来,视线往床边一瞥,就看见了套着围裙的韩越。韩越一看楚慈醒了,眼睛马上亮了起来,脸上立刻就带上了惊喜的笑,楚慈看见了突然感觉很好玩,这样的韩越,和围裙上那只小恐龙简直神韵一致。
只不过图案上的那只小恐龙比他现在要更开心一点。
楚慈脸上带了一点笑意,心情好了胃口自然也会好,韩越做的粥他也吃了一些,食量明显比平时多,而且吃了没有感觉像前几天一样难受。
吃完了饭,楚慈发现韩越今天突然不太对劲,整个人就像呆了一般,难不成是自己今天突然昏过去把他吓傻了?于是带了一点笑意问他到底怎么了。
那边韩越真的呆了。
难不成这个围裙真的有魔力?!短短一个小时,吃一顿饭的时间里楚慈冲他笑了两次?!
对对对,老任说了,要哄他高兴点!
卧槽啊真的好高兴啊!我家糯米慈冲我笑了啊还问我怎么了他一定是在关心我!
韩越脸上的喜悦一点也藏不住了,想也没想上手给楚慈竖了两个大拇指:“很好,楚慈同志。今天不辱使命,没有辜负组织的任务,吃掉了一小碗粥,要再接再厉!”
这个韩老二,此时简直是和围裙上的小恐龙一模一样了。
楚慈瞬间觉得心情好了许多,脸上的笑意加深了三分:“你发现了么?你现在和围裙上那个图案一模一样。”
韩越这才发现,害,楚慈没醒的时候精神恍惚,买围裙的时候压根就没看花纹,无良商家大概也怕这种印花卖不出去,就折在硬纸板里面封了塑料包装出售,做完了饭迷迷糊糊也没脱围裙就跑到床边守着,这个乱七八糟的形象还着实令人尴尬。
但是这回博得美人一笑,什么都值了。
于是以后的很长时间里,韩越一直都对这件围裙情有独钟,楚慈也习惯了每天韩越穿着它扒着卧室门边问“宝贝儿今天吃啥我给你做去”,或者穿着它在水龙头边哼哧哼哧无比卖力地洗碗。
这件“制服”,楚慈也很喜欢。
有时候韩越出差不在家,楚慈在家总会不自觉的多看几眼厨房门口的小恐龙,看着看着就觉得莫名地心安。
穿上这身“制服”的时候是他居家的样子,是他为自己心爱的人洗手作羹汤的样子,是他对最爱的人所展现出来的最细致的温柔。
国庆70周年大典的时候,十里长安街阅兵典礼声势浩大,楚慈见到韩越穿了最郑重的礼服,衣服很挺拓,挂上金黄色的绶带,军衔徽章佩戴完整,胸前挂着标志着军人荣誉的勋章,一朵朵金色银色的星花煞是惹眼,身姿挺拔地出现在他面前,一脸热血沸腾,一脸骄傲自豪。
是了,那是他的青春年华,那是他的峥嵘岁月,那是他为之奋斗,为之热爱的事业。他的使命重大,他的一腔热血,他的任重道远,都是闪光点。穿上这身制服,就要为之负责,为信仰,为人民,为祖国,献上鲜血献上忠诚献上一切。
楚慈对他的过去并非事无巨细全都知晓,但是有时候和他聊天,说道某些战友的糗事他会笑得像个孩子,说到某些战友的别离他又会无声的难过。
大概就像学生时代放的那些军旅纪实片,或者像是那些影视剧里演的差不多了。
很多时候看那些节目,就算只是局外人的观众也能热泪盈眶,何况是亲身经历过的他呢?
70周年这样的重大节日,应该是他特别高兴的一天吧。
于是楚慈没有拒绝当天晚上韩越对他的邀请。
就像是着了魔一般,楚慈突然就想心疼他,想让他高兴,想了解他更多事情,想和他共度余生。
所谓制服诱惑,不知道心理学到底是怎么解释这种现象的。制服,就是做某些职业的时候需要穿的特定的衣服。大概是因为喜欢某种人成为某种角色吧,所以就对他穿制服的样子很着迷。
楚慈觉得他大概不是制服控,只不过只喜欢“他”穿罢了。
军服是他的荣耀,围裙是他的深情。
所谓制服诱惑,仅此而已罢了。
叨叨叨:1.我实在是不知道韩越到底应该穿啥,因为去百度了才发现陆军的衣服真的好多种好多种啊,我懵了,但我猜他穿礼服一定会很好看很好看,糯米慈会心动的!🌸🌸
2.关于那个买围裙的故事我真的有切实体会,有的时候生活很难很难,万念俱灰的时候突然收到陌生人的一句祝福或者夸奖真的会重燃希望!所以亲爱的们一定不要吝啬对他人的赞美!卖东西的商家给自家商品送上祝福buff也会很棒!有时候只要一句话就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