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危」末笔情书
*财阀小少爷x漂亮养子
*一发完,全文2.5w,无副cp
*情节纯属虚构,请勿上升明星真人
*原创,禁止各种形式的转载、改编与抄袭
*72 ONLY,角色死亡预警,有雷慎入
*食用愉快
1.
金昇玟睁开眼时,李旻浩正坐在他床边。一把映着寒光的小刀悬在他面庞三指外,李旻浩正百无聊赖地亮出利刃,再轻轻用指肚推回,并在金昇玟的注视下继续不知疲惫地重复着这个动作。
金昇玟觉得当下他躺平的姿势又诡异又被动,毕竟李旻浩像是那种下一秒就能把他按......
*财阀小少爷x漂亮养子
*一发完,全文2.5w,无副cp
*情节纯属虚构,请勿上升明星真人
*原创,禁止各种形式的转载、改编与抄袭
*72 ONLY,角色死亡预警,有雷慎入
*食用愉快
1.
金昇玟睁开眼时,李旻浩正坐在他床边。一把映着寒光的小刀悬在他面庞三指外,李旻浩正百无聊赖地亮出利刃,再轻轻用指肚推回,并在金昇玟的注视下继续不知疲惫地重复着这个动作。
金昇玟觉得当下他躺平的姿势又诡异又被动,毕竟李旻浩像是那种下一秒就能把他按住解剖了的怪人,于是在准备起身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他左手腕上的冰凉触感,原是一只大小正好的银色手铐,另一头连接着长长的锁链,结结实实地系在床头上。
“你醒了?”李旻浩似是被他拽动铁链的声音唤回了灵魂,终于慢悠悠地挪开视线,眼尾上挑,似笑非笑:“我以为金昇玟要睡死过去了呢。”
金昇玟显然不满意地蹙起眉,他没有露出李旻浩预想中的慌乱神色,反而端端正正地在床上坐好,又晃了晃手腕上系的东西:“这是哪?这是什么?哥别乱开玩笑了,现在是几点,我们有错过社团活动吗?”
“社团活动?”李旻浩慢慢地重复。
这并不是他印象中熟悉的卧房,从有知觉那刻起金昇玟便意识到了,毕竟千娇万惯的金小少爷哪里睡过这样硬的床;没品味的墙纸颜色令人血压升高,装修简陋寒酸,他想不通李旻浩又在玩什么把戏,也对如何在睡梦中被悄无声息转移这件事毫无头绪。金昇玟叹了声气,与李旻浩对视的一瞬间,忽然注意到了他右眼眼角的一道细小疤痕。
他因此抬手去抚:“哥,你眼睛怎么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伤?”
李旻浩的反应真的很奇怪。他像是触了电般地弹开,而金昇玟就是他避之不及的漏电源头。他匆忙作出反应,几乎是狼狈地躲开了他的触碰,在片刻错愕后又换上了气极反笑的表情:“你开始装失忆了?”
金昇玟被如此强烈地拒绝,一头雾水之余感到有些不高兴。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眼睛稍微睁大了,不过也只是那样的收回手,顺便转了转手腕:“哥别闹了,快帮我解开这个。”
“金昇玟。”李旻浩细细端详了他许久,语调终于在此刻有些不受控制地抬高:“你演个没完没了了是吗?”
他也反过来观察李旻浩的神情,略微茫然地思索了一刻,然后认真地问:“发生什么事了吗?哥干嘛生气啊。”
“看来你脑子真出问题了。”李旻浩又突然过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一眨不眨地盯着金昇玟:“我把你绑架了,你爸妈是我不共戴天的敌人,我要靠你敲诈他们一大笔,所以把你抓过来了。”
金昇玟抿起嘴巴,尽量去分辨李旻浩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语中可能流露出的信息,可惜遗憾地失败了。他看了看窄小的铁架床,从手腕上闪着寒芒的银铐望向李旻浩手中不安分的弹簧刀,好像还挺有作人阶下囚的氛围。
他想他应当是忘记了什么,于是垂首安静地思考了半晌,决定先问一个关键性的问题:“现在是什么时候?”
李旻浩一声不吭地把手机日历调出来给他看,亮度调的很高,金昇玟有些不适的眯起眼。他视线游离着,迟钝了半天,才看到了屏幕左上角一个小小的“2022年”。
金昇玟近乎呆滞地沉默住,露出了点掺着少年气的迷茫,仍然疑心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整蛊。李旻浩收起手机,手机壳上的五彩贴纸已经磨成了空洞洞的白色猫头,他神色不明地开口:“你还要装……”
“我和你呢,现在怎么样了?”金昇玟问。
换李旻浩愣住了。
2.
李旻浩在大二那年收到过一封情书。
他那天带着刚入学没几个月的金昇玟去做社团义工,本来是听说有猫摸才被方灿忽悠去的,结果一拨志愿者去照顾流浪猫,他们另一群倒霉蛋则安排在公园里发传单。
早知道他才不来。顶着日头站了两分钟的李旻浩就累了,掂了掂手里的传单厚度,十分有良心地抽了一半丢进垃圾桶。他在长椅上坐好,在绿荫下消过暑后,脑子里慢慢浮出金昇玟那张令人讨厌的脸。明明也很期待大学的第一次活动,到了李旻浩面前,说的话却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哥不陪我也可以”。
当时回了句什么来着,李旻浩用力回想,估计不是什么好话吧,不然金昇玟不至于到今天还在跟他怄气,脸冷得跟不认识他一样。
李旻浩在金昇玟面前,永远嘴比脑子快,是要说不是,赞同时要反驳,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只是顺着心意照常阴阳怪气了金昇玟一句,不知他被拨了哪根弦,突如其来的气性大。
因为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李旻浩是不可能不在金昇玟身边的。
金昇玟家境优渥,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小少爷,贵气优雅的公子哥。而李旻浩是同他一块长大的,身份却天差地别,他是管家的儿子。他从小便和金昇玟接受同样的教育,读一模一样的学校,是从出生起便被捆绑好的两份命运。
锦衣玉食换来的李旻浩被安排好的人生便是,在任何金昇玟需要的时候,他都要无条件出现。小到一同上下学,大到替金昇玟挨打,李旻浩尽没有拒绝的权利。尽管金昇玟的确是个安分守己的乖学生,李旻浩也几乎要数不清过去数十年里,他究竟帮金昇玟挨了多少揍。有时候是小少爷被排挤,薄薄的纸片小狗被来回推搡,然后李旻浩在身后一拳便招呼上来了。现在想想,以一敌众,还真是那时候的常见戏码。
做了这样的事也无人会嘉奖他,所有人都视他的举动为理所当然,夫人只顾着拉住金昇玟看看宝贝儿子受没受伤,李旻浩汇报完便一身血污地自回自房。他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他没被丢出去,能在金家当个小打手顺便混口饭吃,李旻浩还挺自得。细细想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被关心的难过,权当自己在拍热血高校电影罢了。
他知道他不招人喜欢。
况且这种时候,往往也只有金昇玟会来找他,问他手是不是还在流血,有没有好好上药,所以他从小到大都不太讨厌他这个名义上的“雇主”。因为李旻浩脾气根本不算太好,更不是会迁就人的性格,能在上流宴会里把对他动手动脚的公子哥头扣在蛋糕里。他对金昇玟父母还能干巴巴地挤出几句好话,跟金昇玟干脆就是“呀”了十来年。这么一个对少爷没大没小的管家儿子,竟然没在被金家扫地出门,李旻浩甚至还有点感动。
至于金昇玟,李旻浩自诩和这狗崽子不合拍。他们俩本来就是影视作品里关系会不太好的一对角色,什么寄人篱下,忍辱负重,最后兄弟反目,李旻浩偶尔会思考这些搞笑戏码。相比之下他和金昇玟的日子平淡了许多,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算计,反而把后背留给了对方,然后安静地一起长大。
说实话金昇玟不是李旻浩喜欢的那类型孩子,他太聪明,总是淡淡的,在别人低估他的瞬间就总会被耍的团团转。金昇玟成天在他面前装老练成熟,牙套没摘,讲话都黏黏糊糊的,还非要跟他一本正经地讲他无法理解的事情。
但倒也的确没吵过架,金昇玟人生中的前十八年,只是这样半推半就地和李旻浩度过了。
而他,李旻浩,不过是和往常无数次一般陪在金昇玟身边,去做一点他没那么感兴趣的事情。愚蠢的社团活动本质上就是大型联谊,李旻浩对金昇玟产生的热情感到莫名其妙,嘴上刺棱了他句“我讨厌跟你待在一起”,可他最后不也到场了嘛。
不知道金昇玟在抽什么疯。他一向灵光好用的脑子,总在李旻浩面前无可救药地转不过弯,以为李旻浩说讨厌就是真的不喜欢。十八年下来的相处默契毫无进展地停留在零,金昇玟因为他一句话挫伤了小少爷的自尊心,赌气般如他所愿躲得远了一点,早上不打招呼便出门的样子,活像只被人欺负的小狗。
真幼稚。
李旻浩一个上午都没见到金昇玟,被人忽悠来当免费劳动力,风吹日晒的,心情也跟着变得不好。他恶狠狠地踩扁脚边的易拉罐,正准备没有公德地将它一脚踢飞时,忽然有个人影走近,李旻浩抬头看他,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似乎被他满脸的煞气惊到了,表情有些怯,定在他几步开外便不动了。
李旻浩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站着没他坐着高的小屁孩手里捏着一纸什么东西,因为过于用力变得皱巴巴,于是他在这孩子被他吓跑之前扯了个假笑:“有事?”
“你好,这个是那边的哥哥拜托我交给您的。”男孩紧张地把信封双手递过来,李旻浩留意了他指过的方向,视线瞟向男孩的裤兜,一个巨大的棒棒糖歪出来,一出被收买的戏码迅速在他脑海中成型。
李旻浩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拍了拍小男孩的头示意他离开:“知道了,辛苦你了。”
他捏着一纸来历不明的、姑且定义为情书的信封,其实心情没有太大起伏,此刻更没什么拆开仔细查看的欲望。有风从他头顶吹过,树荫摇曳,连带着落下星星点点的光斑也在飘摇,李旻浩能感受到指尖上的一点暖意。
他知道信封里必定躺着一张淡蓝色的漂亮纸张,这是金昇玟三个月前网购的奇怪产品之一,余下的一沓则好好地待在金昇玟书桌左手边第二个上锁的抽屉里。
金昇玟不可能不清楚,托金夫人的福,李旻浩观察金昇玟已经成了长久以来的习惯,他突如其来的反常举动总会落到别人眼里的。金夫人不管沉迷网购的宝贝儿子,反倒把李旻浩叫过来细细盘问,金昇玟最近可有什么亲密接触对象,临近高考是不是被什么新奇玩意儿蛊惑了去。什么名义上的信封信纸,还不是铺满了儿女情长,粉红泡泡都要从糖果色的包装中溢出来。
李旻浩只说不知道,被金夫人细声细气地责备了一番,然后插着兜没所谓地从书房里走出来。他事后压根没问过金昇玟,直到金昇玟高考结束,再到择了与自己相同的学校,李旻浩都没同他提过。
他可以说是并不关心金昇玟那狗崽子有朝一日真写了情书会递给谁,因为这本就是毫无异议的事实。
李旻浩还是取出信纸来看了一眼,是金昇玟清秀工整的字没错,细密的黑色笔迹在阳光晕染下变成了大段大段并不太好理解的话。李旻浩的视线在结尾轻轻停留了几秒钟,然后起身伸了个懒腰。他眯起眼回头,有点被正午的烈日晃得醉了,不然怎么连浪漫传书的主人公都没寻到,只看到一只慢悠悠踱步来的小狗。
十八岁的金昇玟把头发染成了棕色,在晴空艳阳下显得毛茸茸,蹙起眉的样子也分毫没有杀伤力。他五官慢慢长开了,变成棱角分明的漂亮少年。尽管李旻浩永远不会将这些话说出口,可此刻的金昇玟的确是世间美好的集合体,具有介于青涩与成熟间的独有魅力。即使他身着一件简单的T恤,清爽也几乎要溢出来,李旻浩知道,他们正处于最灿烂的年纪。
金昇玟问他:“哥读了吗?”
“少说这样酸不拉几的话。”李旻浩提着犯人领子似的朝他展示他的亲笔书,指了指最后一行,又一股脑将零零碎碎的纸张拍到金昇玟怀里:“喜欢我光明正大地追我就是了,虽然你表现一直很差劲,但因为我善良,勉为其难考虑你一下吧。”
3.
金昇玟苦恼过要给李旻浩写些什么好,好像真情实感地对他倾诉一腔心意,会让爱情故事变成恐怖片,李旻浩偶尔也会用看鬼的眼神打量他的。
那也没办法了,他总该解释一番吧,尽管和李旻浩相处不睦了十八年,金昇玟还是处于不可抗力喜欢上了他。
小时候金昇玟称不上喜欢李旻浩,是在父母暗示下本能地对外来者的排斥,尽管他并不会表现得太明显,也幸运地觉醒了一套自己的世界观,不曾认为他和李旻浩是处于不同阶级的。他直到上学了同李旻浩也不太亲近,家里请了外教来给金昇玟做英语启蒙的时候,李旻浩正在院子里与高了他一倍的老师摔跤。
李旻浩对自己极狠,总是将自己弄出一身伤来,手背上是大片大片的淤青,膝盖上尽是青紫。这种情形并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而彻底消失,李旻浩高中毕业那年,他还热气方刚地挡在金昇玟身前半步,敢一拳招呼在高他们一个头的校霸脸上。
一场酣畅淋漓的混战之后,李旻浩靠着墙壁坐下,大声地喘着粗气,与抱着两个书包的金昇玟对视时,还不忘扬眉挑衅一句:“又让我给你收拾烂摊子。”
他似乎把金昇玟百分之八十的麻烦都是自己招来的这点忘得一干二净,李旻浩从来不是看人眼色而活的类型,在他兴致高涨的时候,可以靠一句话得罪全场所有人。上一个在走廊阴阳怪气金昇玟是靠家里关系进学校的,被李旻浩瞄准脸蛋正中心,拉开窗户甩了一本厚词典过去。
原本一个普普通通的长舌男,在被李旻浩砸断鼻梁之后,倒是彻底跟金昇玟结了怨。
诸如此类的事迹不胜其数,金小少爷其实非常擅长用体面的方式解决问题,处事节奏通常在李旻浩毫无章法地一顿输出之后彻底乱了套,反而有点倒霉地成了众矢之的。
金昇玟也不准备同他反驳。李旻浩额角还挂着细密汗珠,刘海全然被打湿,校服同样被扯得皱皱巴巴,任谁看都是经历了一场世纪激战,该变得狼狈不堪才是。可他并没有,李旻浩嘴角始终噙着笑,一簇火焰在眼中跳动,意气风发又势在必得,像在享受一场危险狩猎的老虎。
他面上蹭了不知是谁的血,鲜红而刺目,像一朵绽在嘴角的玫瑰。李旻浩这幅模样才最像他自己,不是整理好衣衫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的好学生,更不是跟在金昇玟身后做好尽职尽责的、哥哥的身份。他是高贵而难驯的,为了摔出条框不惜撞得粉身碎骨,在金昇玟止不住地要将视线落在他身上时,他想他已经陷入了李旻浩的旋涡。
于是金昇玟探下身,轻轻抬手替他拭去了李旻浩脸上的脏污。李旻浩的表情一瞬间从惬意变成了惊疑,在他靠近时就准备躲开,奈何身后是墙壁,他一时间退无可退,蓦地瞪大眼睛的模样活像只受惊的兔子:“你抽什么疯?”
尽管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他们仍旧不是亲密到会做诸如此类行为的类型,他们两人在共友圈里也是有名的“关系不好”。李旻浩对自己的身世并不避讳,在别人嘲讽他跟在金昇玟身后言听计从之际,他就会用全校都听得到的大嗓门回应,必要时还要把金昇玟从低年级部抓过来举例说明:“对啊,我就是吃他家的穿他家的,金昇玟是我家小少爷,您有什么问题?”
讲这话时他通常没太多灵魂,旁的人自然而然地认为他是并非本意与金昇玟捆绑在一起,其实根本不亲近。足够印证这点的证据有太多,比如李旻浩喊金昇玟永远连名带姓,金昇玟记不住李旻浩养的三只流浪猫的名字——尽管李旻浩还是用他的手机拍的照,他还是会因为李旻浩四次元世界的更新换代速度而感到头疼。
李旻浩活得很四次元没错,他的情感表达与接收方式和常人有极大的出入,皱眉并不是不愉快,微笑代表不了任何善意的情绪,同样的,他挂在嘴边的讨厌金昇玟,也并不是真的不喜欢。
记忆中的第一声挑剔便来自李旻浩,在幼时教他习题时蹦出来脆脆的一句“真笨”,让在温室里成长的金小少爷瞬间无措起来。他还记得那时实在委屈,没一会儿就闷不吭声地蓄了眼泪,啪嗒啪嗒砸在书页上。李旻浩亦然吓了一跳,然后别别扭扭地凑过去抱了他一下。
其实是用眼泪、撒娇和不经意间的依赖就能泡软的哥,只是即便领悟了,金昇玟也从未对李旻浩这样示好过。
金昇玟用了许多年去摸清李旻浩的脾性,像猫儿一样、长他两岁的幼稚哥哥,在无数次的推拒中逐渐学会了不知疲倦地朝他继续靠近。
更何况,李旻浩真的只是不讨厌他吗?那为什么会在中午同他一起主持校园电台时耳朵烧红,为什么很久不敢坦坦荡荡地与自己对视了,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会莫名其妙变得很生气?
关于李旻浩同样喜欢自己这件事,金昇玟其实也有所察觉,因此在意识到这辈子可能都等不到那哥主动告白这件事之后,就三下五除二地准备先一步坦白。他比预想中要更轻易地接受了,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然后没什么灵魂地拉着金昇玟的手,说男朋友我要吃韩牛,我下午要翘班。
金昇玟也就那样轻轻地答应了,像接住了落在手里的一片羽毛,明知道它会向自己飘来,还是为真正攥紧的一刻感到无比安心。时间都暂停,他在身边就弥足珍贵。
4.
“然后呢?”
李旻浩从短暂的回忆中抽神,被金昇玟猝不及防的一个问句打断了思绪。映入眼帘的不是灿烂的阳光和成片绿荫,是窄小昏暗的房间,唯有金昇玟的眼睛是亮着的。他手腕上系着那条显眼的锁链,金昇玟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它身上,认真地等待着故事的后续。
他头发睡得毛茸茸,乖巧坐在床上的模样,完全没有半点被囚禁的阴郁,反倒像只对主人言听计从的家养小狗。金昇玟任何情形下都能够做出冷静判断,即便正在单方面主张失忆,他仍旧飞快地适应了眼下的状况。
其实李旻浩拿不准金昇玟到底是不是装的。他分明长开了许多,与李旻浩记忆中那个青涩懵懂的高中生难以完全重合,眉目俊朗、线条锋利,环境落魄也难掩贵气,任谁看都不是四年前的那只傻狗。
李旻浩对着22岁的金昇玟这张脸是说不出好话的。偏偏他目光澄澈透亮,令李旻浩读出了只属于曾经金昇玟的、不谙世事的稚气。那时候他们还都没长大,金昇玟还会亮着这般的眼神,怀着一腔少年气的希冀与憧憬,直白而热烈地望向他。
现在还怎么会呢,李旻浩自嘲地勾起嘴角,明明将弹簧刀抵在他脖颈的念头,也就在金昇玟苏醒的一瞬间便冒出来了。
“没有然后了。”他言简意赅,因为实在不知道该拿记忆莫名其妙停留在18岁的金昇玟怎么办,心情烦躁地撩了一把头发,从椅子上站起来,比预想中要早地迫切着逃离这个房间。
这算什么呢,原本千万种与金昇玟可能发生的对话都模拟过了,为什么老天爷非要与他开无足轻重的玩笑,把他最怀念又最痛恶的,还只属于自己的18岁的金昇玟送回来了呢。
“旻浩哥!”他听见金昇玟在身后喊,咬字含糊不清。
李旻浩不想回答他发出的任何疑问,光是和这样一个人共处一室就足够让他头痛欲裂。他翻动着弹簧刀,准备对金昇玟进行一些实质上的威胁,但只听见他说了一句,我们什么时候吃饭,我饿了。
是啊,李旻浩想,即便是十八岁的金昇玟已经足够聪明了,能太轻易地避开他的所有敏感点,不会冒失地朝危险的枪口上撞。他可以完美扮演好一个闭塞视听的傻子,哪怕金昇玟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他面前装蒜,他的锋芒往往藏在李旻浩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去热速食饭。”李旻浩顿了顿,冷冰冰地丢下一句话给他。
做了那个疯狂决定的夜晚,李旻浩用仅剩无几的积蓄把附近的超市抢购了个空。他知道金家会不惜调动一切资源寻找他们的小儿子,他们完美的继承人,因此李旻浩在思考出下一步对策之前,没抱着多出门的打算。
他撕开塑料包装,将冷冰冰的盒饭扔进微波炉,随便扭了一个加热时长。李旻浩将这样短暂的等待时间都用在发呆上,耳边是老式电器恼人的嗡鸣,如果放在以前,金昇玟必定要走过来对他说教,站这么近会产生辐射的。
于是他真的移开了一点距离,不知在向谁妥协,顺势靠在厨房的另一侧墙壁上。李旻浩没精力计算金昇玟逃跑的可能性,一来他本就没什么力气,被锁着不会有半点挣脱的办法;二来他昏睡数天滴水未进,此刻估计手脚发软,金昇玟稍微动动他那颗聪明的大脑,就知道再想逃跑也需要吃完这顿再议。
更何况他在这里,他知道金昇玟还不会走。李旻浩百无聊赖地盯着面前那块脏污的花玻璃,为他事到如今还对金昇玟保持的信任感到鄙夷,于是不可抑制地回想起金昇玟三番五次重申的问题,那后来呢,后来的他们呢?
任谁看他们都走向了一个糟糕透顶的结局,可金昇玟非要追问,他一直是比起末尾更看重过程的人,李旻浩知道他想听什么,告白之后有短暂幸福过吗?
李旻浩当然不会顺他心意回答,可他知道有的。
自由无虑的大学生活里,他们像普通情侣一样约会,翘了课去学校门口的小摊吃血肠汤,口是心非地说要凑起送费所以每晚都会订到手里的两杯咖啡,然后绕着操场一圈一圈地散步。早上七点钟的麦当劳会吃,凌晨一点的电影首映会看,细节大多记不清楚了,因为金昇玟只是同过去二十年一般,始终待在他身边罢了。
愉悦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李旻浩知道他们总会被发现的一天。金昇玟上了大学反而更忙,除了专注学业之外,慢慢开始接触起家里的产业,以未来继承人的身份,穿着笔挺西装出入上流宴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豪门争斗,明枪暗箭,一夕之间推到他身上的责任太重了。没人是天生的领袖者,金昇玟也在不知不倦的应酬中举步维艰。他的举止行为愈发受家中长辈关注,而金昇玟对所有人的挑剔照单全收,只会在疲累一天之后扑到他怀里,黏黏糊糊地撒娇:“哥,我好累啊。”
李旻浩什么都不说,脑袋顺从地靠在金昇玟宽厚的肩膀上,一只手摆弄着小狗蓬松的头发,另一只手搂得他很紧。
李旻浩想,金夫人从金昇玟第几次推拒与别家千金小姐见面时起疑的呢,这位从小就对儿子有着近乎病态掌控欲的妇人,竟然在金昇玟书房装了监控,并且愤怒地在他们接吻时破门而入。
金夫人气得浑身发抖,颤着声让他们跪下,与此同时,身后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鱼贯而入。李旻浩看着她没动,金昇玟沉默地整理了被他抓皱的领口,倒是一言不发地跪下了。
金老爷听到动静后脚便赶来了,金昇玟便是在那时候垂着头,讲话掷地有声:“对不起,我是真的喜欢旻浩哥。”
其实他们完全可以选择更温润地方式去度过这场危机,李旻浩知道金昇玟会说太多漂亮话,只要他愿意,当场表忠心与他划清界限都是不错的援兵之计。可金昇玟偏偏不妥协,换来的是金家父母的暴跳如雷,一记耳光和长达一周的分别。
然后李旻浩迅速被扫地出门了。其实老头子,就是金昇玟父亲,来语重心长地问过他,愿不愿意接住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忙劝着金昇玟不要误入歧途,然后李旻浩还能做回金家半个养尊处优的少爷。
对比起金夫人,他显得从容不迫许多,身上带着谈判家的稳重气息,饶是遇到千娇万惯的自家小少爷和管家儿子谈起恋爱这种大跌眼镜的事,仍旧能够冷静自持。他甚至态度很好地给李旻浩上了茶,然后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看,将一位慈爱而循循善诱的长辈扮演的很好。
李旻浩从前跟老头子出门签合同,这种以退为进的话术见得多了去,倒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还成了那个被质问的对象。李旻浩对金昇玟的信任不需要从他的只言片语中判断,他也清楚在这种事上他们一致的选择,于是他坐正身子,说他不要。
金昇玟不能平白挨一耳光,既然要坚持疯到底,他李旻浩也该做出点可观的贡献。
金老爷停顿了一下,多看了李旻浩一眼,然后微笑颔首说既然如此,我尊重旻浩你的选择。
李旻浩没想到自己被丢弃地这样干脆。好歹也是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直接把他扔到街上去了,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果然豪门无情,他不该抱希望的。李旻浩在经过的第一个路口便被人勒住脖子拖走,在小巷里被一群雇来的小混混围住,手里拎的可都是木棍铁棒。尽管他自小习武,也寡不敌众,堪堪反抗了几秒,很快便落了下风,几乎没有还手余地。
李旻浩那天无比清晰地听到骨头在体内断裂的声音,浑身上下也只剩脸上没留伤,都找不出一块完整的好皮。他没被打死在那,旁人见他奄奄一息,踹了也没动静,丢下他便跑了。而始终保持清醒的李旻浩在此刻睁开眼睛,用最后一点力气摸出手机拨了个电话,声音气若游丝:“……灿哥,你再不来我就死了,真的死给你看哦。”
方灿是澳洲韩裔,既是李旻浩金昇玟的大学学长,也出身于有名的富商家庭,与他们二人私交不浅,是李旻浩少有的、会主动保持联系的人之一。他交代完就放心晕过去了,感觉大脑被方才的某一棍敲得快要开瓢,简直头痛欲裂。
金昇玟现在有没有饭吃啊,他小时候犯了错,金夫人就喜欢板起脸关他禁闭,罚他晚饭。但是小狗又很喜欢吃夜宵,多少次都是李旻浩偷偷溜进厨房开火,做好泡菜炒饭给他送过去的。
李旻浩悠悠转醒时,方灿坐在陪护椅上,正愁眉不展地盯着手机屏幕。他想喊他一声,却发现肋骨有伤,他使不上力气,只能继续虚弱地开口:“灿哥。”
“噢,你醒了,你怎么样?”方灿收起手机:“别担心,虽然伤到了骨头……但是你没有生命危险,就是需要在医院多待一段时间。”
“金昇玟呢?”
该死,他的五感慢慢打开之际,口干舌燥是最冲击的一点,其次是来自身上细细密密的疼痛。可李旻浩不知怎么了,竟然有个盘旋的念头越过生理上的不适,让他抢先一步问出口。
李旻浩被他们养了二十多年,也能在朝夕之前落魄至此,可他不过是随手被丢弃掉便能解决了事的无关人物;而铸下大错的准继承人金小少爷,即将因为一时任性独自面临怎样的风暴,李旻浩实在太难想象。
可能会被打,会被无穷无尽地思想教育,他是未来的骄子,是金家的希望,绝对不被允许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感情。金昇玟的爱情与婚姻注定被利益捆绑,正如他听从父母安排,从私立小学读到重点高中,然后考入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择了他并不感兴趣的金融专业,他的人生本就是在规划好的方格里填色。
不能反抗,不能节外生枝,不能爱上计划之外的李旻浩。
他迟早要松口,李旻浩在思考那个令他心软崩溃的节点,是家人的温软羁绊让他放下执念,还是李旻浩在某一天,会成为那个威胁他的筹码?
他们还太渺小了,不足以撼动横在他们面前的任何困难。
方灿收起笑脸,再度锁起眉。他对金昇玟和李旻浩的恋爱知情,也抱着积极祝福的态度,但是同样能无比清晰地认知到在高门大户里,刻板传统的规定能对毫不留情地对他们造成怎样的打击。所以李旻浩觉得方灿早就预料到自己有孤立无援的一天,因为一通电话就任劳任怨地把他捡走送到了医院,也在以惊人的速度了解事态中:“昇玟辅导员说,家长给他请了一个月的假,毕业考试也申请延期。你们到底怎么了?”
李旻浩沉默了一下便据实相告,方灿显得有些唏嘘:“你怎么脑子这么转不过来呢?昇玟小,他认死理,你连帮忙劝着都不会?跟那帮老狐狸拼,你们能有什么好下场啊。”
“看都看到了。”李旻浩移开视线,也对这场血性博弈的终点感到片刻迷茫:“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搞了三年多小动作,是时候摊牌了,没把握也不得不摊牌了。”
方灿有些迟疑地问:“……你要做什么?”
窗外响过一声清脆的鸟啼,他轻轻转动脖子,语气平淡而理所当然:“回到金昇玟身边。”
他是没本事一人挑动金家数年根基,李旻浩敢这样不自量力地挑衅,无异于螳臂当车;但李旻浩在金家数十年,没曾受过几分优待,心眼儿却留了一堆。
既然光明正大撕破脸,有的事也该挑明了。
李旻浩在医院躺了一周多,在刚能下地的第一天,就被人蒙住头从病房劫走了,他听到方灿替他请来的护工发出惊恐的尖叫。路途颠簸,他被砸断的肋骨还生疼,李旻浩就这么像一团垃圾一样,被丢到了金夫人面前。
他当然能料想到,从始至终的敌意都出自金夫人的手笔,她将她的小儿子视作掌上明珠,连一丝蒙尘都容忍不了,更何况是李旻浩这样明晃晃的裂痕。
这并不是他熟悉的房间,这可能是她名下的其他房产。李旻浩不动声色地观察着金碧辉煌的客厅,慢慢地撑着地板站起来,仍旧高高扬着头颅。金夫人一如既往的高贵优雅,身着名牌高定,慵懒随意地靠在沙发上,只是投向他的视线是毫不掩饰的怨毒:“你果然是个命硬的。”
“是啊。”他神色不变,微微笑起来:“您就算再厌恶我,也不能把我们家赶尽杀绝了不是?到底是法治社会。”
李旻浩从有记事起,周围就只有他一个人。
他父亲是金家的管事,却早早跟母亲因为一场车祸与世长辞,他被有情义的金老爷抱来养大,家里多一口的饭换金家一桩美谈。实际上李旻浩却并不受金家上上下下待见,他不算太听话的小孩,更不懂收敛锋芒,金夫人厌恶他的自作聪明。儿时只有金老爷会像长辈一样夸赞他一句,或是拍拍他的头,但也仅此而已了。
他没有亲人,没有归属,始终是其乐融融家庭中的旁观者。他人生里第一次拥抱来自金昇玟,李旻浩从那一刻起便抓住了他视作救赎。
华丽而空荡荡的房子里,只有金昇玟对他好。
李旻浩听说过有关自己父母的一些风言风语,并不确切,却足够让他埋下怀疑的种子。他去调查了那场事故,起初没什么收获,后来也是从金家的老佣人那里听了一耳朵墙角,才开始愈发疑心车祸始末。
李旻浩托关系找出了当年的档案,有位实习警官的笔录讲着车辆有被动过手脚的痕迹,不过处理案件的民警对此事一概不提,因为金夫人来料理后事时自然地将车祸成为一场意外,金家的人也没有继续深究的意思,所以草草结案了。
这到底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如果真按金老爷所说,与他父母多年情谊深重才毅然决然地抱养了李旻浩,怎么会如此草率地收场。
从前种种加起来够他疑心三分,如今对着金夫人说出这般语义含糊的话,李旻浩见她神色一变,心里已落实了七八分。金夫人正在气头上,能放下名门贵妇的气度叫人围殴他一个小辈,还不声不响地把尚未痊愈的他架来折辱,显然是不经激的。李旻浩不过随口一说,她便目光灼灼地看来:“噢,我看旻浩这是听说什么了?”
“夫人。”客厅站了几个彪形大汉,金夫人也知道他会武,会见他还大动干戈地带上好一批人,总归动起粗来,李旻浩是没胜算的。他的伤口在方才那一跪里迸裂了,李旻浩感受到膝盖在汩汩流血,痛处令他前所未有的清明,他放任自己为金昇玟赌一把:“我以为夫人知道求人保守秘密的方法。”
“那你求的是什么?”
“金昇玟。”李旻浩垂下眼,轻轻说:“别再让他挨罚了,我要见他。”
“我当然也希望你们能恢复正常健康的关系,旻浩,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金夫人忧虑地锁起眉,话语里的每句腔调都拐得令李旻浩不耐烦,撕破脸皮了还玩什么怀柔政策,明明语调是一如既往的冰冷:“昇玟他不听劝,我想见到你了也好。也只有亲口告诉他你们之间结束了,他大概能听进去。”
李旻浩定定地看着她:“结束?”
“李旻浩,我坦白和你说了吧。昇玟跟你,是绝无可能的,你不用再妄想了。”金夫人高傲地睨了他一眼,随即放缓语气:“他是金家继承人,你不是最清楚这点吗?你不会忍心他被别人指摘上海,因为他的伴侣是个男人,昇玟他该怎么面对那些流言蜚语啊?旻浩,你真心为他好的话,就该放他走,他的人生不应该是如此。”
这些李旻浩何曾没设想过。他金尊玉贵的小少爷,要往最高的台阶上走,包围他的只有掌声与鲜花,他坚信金昇玟的前程是天光大亮,是光辉灿烂的路。偏偏他在最浪漫璀璨的年华不切实际地与李旻浩相恋,他们都不是会因为阻力瞻前顾后的类型,所以尽管李旻浩从没问出口,他知道,金昇玟不会后悔。
彼此是不惜粉身碎骨撞破框架,也绝对要携手并进的存在。
他求的是风雨同舟。
“他的人生本来就是这样。”李旻浩认真聆听自心底涌上来、慢慢没过理智的声音,一字一句地向她转达:“哦,你反而说错了,金昇玟如果没有你们,他现在应当在校园乐队里自由自在地当主唱,而不是成天啃着金融法律的无趣书本。遇见我之后应该很快地表白接吻做爱,而不是来来回回地拖延了这么多年。”
“你……!”金夫人被他露骨刺激性的挑衅发言气得脸色发白,李旻浩勾了勾唇,继续说道:“就算他是什么注定的小少爷,跟爱人腻在一起也理所当然,有错的从来不是我们,是无端为这个世界制定规则的你们这些人。谁对金昇玟好一目了然,所以你在做什么美梦,我为什么要退让?”
金夫人将手中的茶盏丢向他,李旻浩侧身躲开,碎裂声在身后响起,他神色漠然地看着在一瞬间起身的金夫人:“好,好啊,你们全家人都一个德行!”
“你说什么?”李旻浩蹙起眉。
她面容扭曲,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双眼,那视线刺得李旻浩十分不舒服,他感到身体在这一刻被穿透,金夫人仿佛在透过他仇视着她的死敌。她停顿了片刻,才对李旻浩扯出一个阴恻恻的冷笑:“是啊,你感觉倒是准,是我动过手脚没错,谁让你爸妈该死。当年你爸就这么执迷不悟,他一个男人,把我丈夫勾得五迷三道,他不死谁死?”
太疼了。他的每一次呼吸都牵动着他身上遍布的伤口,李旻浩几乎站立不住,能感受到身上的热度在迅速褪去:“你疯了吗?”
金家夫妇是上流圈有名的模范夫妇,育有一子一女,感情从未有过破裂迹象,李旻浩二十年来都鲜少听过他们争吵。如今这个神经质的疯女人因为她宝贝儿子,已经开始在他面前胡言乱语了吗?
“哈哈……你就没想过,为什么昇玟比她姐姐小了整整七岁吗?我跟我丈夫奉旨成婚,除了新婚之夜他碰过我一次,叫我侥幸怀孕了之外,他从来都跟我相敬如宾。于是我等了他许多年,女儿不足以让我彻底立足,我需要一个儿子来巩固地位……我起初还以为他有心上人,查着查着,他竟然喜欢的是那个管家,病态到用他一家老小的安危威胁他不许离开……这我怎么能容忍?我怎么能容忍我的完美丈夫,我要共度余生的对象竟然喜欢一个男人?”
“我问过你父亲要不要离开的,是他自己跟我说抱歉夫人,我走不了,他要守护住自己的家庭……真愚蠢,他以为他留下来,我丈夫就能护他周全吗?我不是照样安排了那场车祸,他那个祸害人的东西不是照样撇下你一走了之?”
李旻浩紧盯着金夫人那张近乎癫狂的面容,生平第一次在文字消化上遇到了巨大阻碍。他在铺天盖地席卷来的混乱中,轻轻碰了碰口袋里的录音笔,然后保持着最后的清明,咬牙切齿地问:“……果然是你杀了我父母?你就不怕……”
“把你的小把戏收好,录了音又怎么样?你以为,我丈夫真的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吗?”金夫人身形高挑、鞋跟清脆,走到李旻浩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他是默许的啊。一个卑贱的管家怎么能成为他的软肋,我丈夫也不愿意见到这样的局面,所以默许探查到这一切的我,来替他解决。是啊,他是看你可怜,我也觉得你孤苦伶仃,在那种大难下都能留下一口气,干脆把你抱来养了。现在还真是后悔,我看到你那双和你父亲一模一样的眼睛就恶心,就该让你彻底死在襁褓里。”
他原本可以有的完满家庭,缺失的幸福童年,在此时此刻落实了是人祸而非天灾。李旻浩过去的二十三年仿佛活在梦里,对他们恭敬有加,曾几何时也感谢过他们的收留,感谢他们给机会让他与金昇玟一同长大。
是笑话也是悲剧。
杀人凶手在他面前好端端地活着,用丑恶的嘴脸摆出耀武扬威的神态,然后不知疲倦地来驱逐他的人生。他唯一在这个家里敬重过的金先生,对他微不足道的一点关怀不过出自怜悯,或者只是贪婪地透过他的眼睛,去追忆那份自私又恐怖的偏爱。
在血淋淋的真相面前,李旻浩的理智彻底崩离分析。他极少会失态到判断不了最优选择,在大脑进行一轮缜密思考之前,先一步扑上去掐住了金夫人修长的脖颈,将她死死按在沙发里。李旻浩用了十成十的力气,如愿看到金夫人脸色逐渐发青,他已经头脑发热到不计任何后果:“我父母做错了什么?他们是最无辜的人啊……你就是个混蛋、疯子、恶魔……”
最该付出代价的人分明就在自己面前。
他很快就被黑衣保镖拉开按在地上,李旻浩发了疯一般要挣脱,可他先前被打得遍体鳞伤,刚能下床就被金夫人拖了过来,再怎么努力都是徒劳。他知道咒骂无济于事,红着一双眼瞪她,胸膛剧烈起伏,里面那颗心脏快因为强烈翻涌的恨意而蹦出来。
金夫人捂着脖子,盯着他朗声笑起来,在骤然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空灵诡异。她忽然拿起了桌几上的一把小巧弹簧刀,走过来在李旻浩面前蹲下,伸出手细细摩挲他的眉眼:“真是漂亮的孩子,难怪我们昇玟喜欢。这双眼睛也一样,勾完大的勾小的,还真是祸患无穷。”
是的,李旻浩有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金昇玟喜欢得紧。尽管直白的赞扬对他而言是有难度的表达,他还是会要求李旻浩在接吻的时候睁开眼,用那种特有的、像小狗摇着尾巴乞求主人的语气,李旻浩在他面前不自觉便变得迷迷糊糊,除了点头还能怎样呢。
“再漂亮也可惜了,最后的输赢只能由我来决定。我守住了丈夫、生下了儿子,你以为我防不住你这个一穷二白的小子吗。”
坚刃划过他的皮肤,李旻浩感受到来自太阳穴刺骨的冰凉。他没想到金夫人已经疯魔到这种地步,他尽全力闪躲,仍旧被身后的人钉在原地躲闪不得,刺入皮肉的痛楚逐渐加深,他感受到有黏腻血液滑过脸颊:“你这是犯罪。”
“除了我那个还在犯蠢的儿子,没人会记挂你的死活。”她神经质地笑起来,牵动着胳膊线条的抖动,锐利的刀尖逐渐逼近李旻浩眼角。她动作放得很慢,像在享受与李旻浩对峙中占绝对上风的快感:“没有这双眼睛,再把你丢走,昇玟会忘记你的,就像我丈夫轻易地抛弃了你父母的姓名一样,他们父子连心,一定会做出相同的选择的。”
李旻浩因为生理上的疼痛开始本能地颤抖,鲜血一路淌到他唇边,他扯了扯嘴角,听到命运的齿轮正在不停歇地转动运作。他的力量太薄弱了,在绝对的不公平面前避无可避,身后的最后一颗石子已经随着他后退的动作滚入万丈深渊。
他在想,那么,自己也会这么无声无息地坠入悬崖吗?
李旻浩奇异地没有感到害怕,他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抗了,于是用力回想金昇玟的面容,他以后可能看不到了吧。
他短暂地闭上了眼睛,又慢慢睁开,对她绽出一个作为李旻浩的二十四年人生里从未露出过的、灿烂明媚的标准笑容。在血色中被模糊的那张漂亮面容,扬起嘴角的模样格外病态,带着嚣张的孤注一掷:“他不会。”
“羡慕吧?金昇玟在全心全意地爱着我,可你什么都没有。”
金夫人猛得一顿,李旻浩获得了一点恶劣快感,只是没有延续太久,便重新恢复了面无表情。他浑身的知觉都在慢慢褪去,只剩下一片茫然的麻木。
他累了,其实也不想追究任何问题的答案了。
金昇玟,已经过了好久好久了,你什么时候能出现啊,我快等不到了。
5.
金昇玟赶到金夫人私宅时,看到他的旻浩哥被几个黑衣保镖桎梏住,跪在他母亲面前。他原本就瘦,如今在简单的白色病号服里更显得分外单薄,好像下一刻便要支撑不住、倒下了似的。即便如此,他仍旧高昂着那颗头颅,哪怕正迎的是刺穿他皮肤的坚刃,代价是他的血肉和心脏。
他看到了漫无边际的红,于是便什么都顾不上了,慌乱地推开他敬重了二十余年的母亲,夺去了她手里的弹簧刀,另一只手立刻扶住摇摇欲坠的李旻浩。黑衣保镖都认得他,对当下情形也感到不知所措,互相看着眼色,半推半就地便松开了李旻浩。
金昇玟没想过相别重逢会是这般场景。他感受到李旻浩偎在他怀中,手和脸蛋的温度都好低,是了,蹭在他领口的、冰凉的液体是血。金昇玟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一向以洁癖出名的金小少爷,疯狂地用干净的袖口去擦拭李旻浩脸上蜿蜒的血痕。他动作极为轻柔,在此时还能保持着表面上的情绪稳定,只是脖子上的青筋暴起,开口时声音也不自觉地发着抖:“疼吗?”
李旻浩冲他笑了一声。
他的哥哥多娇气啊,手背磕到壁橱的尖角都要叫出声,不经意地在他面前撒娇,要金昇玟呼呼才不痛了。
被朝夕相处的长辈刀刃相向,半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随时可能丧命于别人的一声命呵下,而他偏偏不在身边,李旻浩该多害怕啊。
金昇玟同样无穷尽地感到后怕,他如果再来晚一点该怎么办。
过去一周,他被关在房间里,通讯设备一概没收,父亲在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告诉他任性的代价。他绝食到头晕眼花,父母熟视无睹,照常将发馊的饭菜端出去。最后还是姐姐抹着眼泪来偷看他,给他送了小零食进来:“昇玟,有力气了才能反抗啊。”
是这样的道理吗?金昇玟并不这样认为,可他见不得姐姐难过,于是拿起一块面包,安静地开始进食。
今天姐姐慌慌张张地来找他,是灿哥联系了她,说李旻浩在医院被母亲的人带走。方灿的人闯不了民宅,他也没干着急,第一时间打电话来让金昇玟想办法。
金昇玟披上外套就走,见他出门准备阻拦的家丁被姐姐喊住,他早就无暇顾及什么家法国法,心猿意马到扣子都系不上,连冷静思考的余地都没有了。他在一楼撞上了金先生,按理来说这是他在公司的办公时间,但金昇玟也只是停顿了一下,便继续大步往前走。
金先生却叫住了他,慢条斯理地饮了一口咖啡:“昇玟啊,你适可而止吧。你妈是为你好。”
“谁年轻的时候都冲动地爱过别人,我也一样。但你这么咬着旻浩不放,有什么意思?你看看你放弃的是什么,你是金家未来的继承人,你不可能往后余生跟一个男人待在一起的。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这是你必须得放下的东西。”
“对不起。”金昇玟干脆地打断他:“我现在只想确认他的安危。”
金先生蹙起眉:“我以为你想通了。”
“我是想明白了。”金昇玟径直越过他走向玄关,最后向金先生投去一眼,声音冷淡决绝:“你们准备替我迎接的这些,的确不是我要戴的王冠。所以,在妈妈做出什么激烈行为之前,你最好祈祷我能阻止她。旻浩哥在这个家住了二十多年,最后你们一个想加害他,一个连他的生死都不管不顾,这就是你们试图教给我的东西吗?”
与阳光打照面的一瞬,让久居未出的金昇玟觉得有些刺痛,扑面而来的春风裹挟着青草泥土的香气,他却根本感受不到分毫温暖与希望。他叫了出租车,这次身后没有人再冲出来拦住他。
知道是不自量力,他还是要尽全力改写他们之间的结局。
他的母亲竟然已经疯狂至此。金昇玟看着李旻浩右眼旁那道伤口,他像个残破的布偶娃娃,面庞精雕细琢,可浑身上下千疮百孔,神情中也透不出半点生机。他也只是短暂地靠了金昇玟几秒,很快推开他,要颤颤巍巍地站起来。金昇玟一言不发地扶着他起身,警惕地挡在他身前半步,将弹簧刀塞到李旻浩手里:“你快出去,拿着刀,灿哥的人在外面,不要再让人伤害你。”
金夫人站在两米之外,眼尾还带着一抹癫狂的猩红:“你就这么护着他?我就知道……我当年就该让他跟着他爸妈一起死!”
黑衣保镖因为金夫人的话又警惕起来,作势要挡在李旻浩身前。金昇玟搂着李旻浩,他肩膀上的骨头硌得人生疼,可金昇玟只想多搭一会儿,再紧一点地抱住他一会儿。他沉下脸,声音冷得像猝了冰,身上是独一份的少爷威压:“滚开!我不说第二遍。”
保镖们眼观鼻鼻观心,在金夫人的沉默中,又自然地为他们让开一条路。李旻浩在这时甩开金昇玟的胳膊,语气不咸不淡:“我自己出去。”
金昇玟捞住他的手,包在自己手心里小小的一只,他的心也柔软得一塌糊涂,难过到有了掉眼泪的冲动。
这是金昇玟想牵一辈子的手,愿意守护一生的人,可他太无能了。他不是故事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主人公,浑身上下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那可笑的、反抗的勇气,最后令两人都身陷囫囵。
旻浩哥会怪他吧。
李旻浩扭过头看他,他的面庞在被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色轮廓,连伤口都不那么可怖狰狞。他显得柔和又美好,像来凡间历劫的天使。他眼底不是一派死气的深潭——相反的,金昇玟读出了他正澎湃翻涌着的情绪,浓烈到快要将他吞没。
但李旻浩一言不发,安静地抽出手,然后一瘸一拐地朝院落外走去。
深浅不一,一步一步,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
金昇玟注视着李旻浩消失在视野中,收回视线时,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仿佛全部力气在这一刻都悉数抽走,只剩一具没有灵魂的骨干。他闭了闭眼,低头看向手掌,其上鲜亮的红色血液刺激着金昇玟的大脑神经,每个细胞都在为这场因他而起的悲剧尖啸。
“妈妈,你非要做到这种程度吗?”金昇玟哽咽了,他是在父母羽翼庇佑下成长的孩子,还做不到狠下心来与他们彻底反目:“旻浩哥……你对他太残忍了,你在犯法,你知道吗?”
“你不用来关心我,金昇玟,你看看你现在自己的样子。狼狈、鲁莽、不得体,张口闭口就是那个人,没有半点少爷的气度。”金夫人冷冷地回应,与平日里温婉大方的模样天差地别:“谁让你来的?”
“如果我不来……你准备做什么?”金昇玟觉得她不可理喻,往昔和蔼的慈母面具在她脸上一寸寸裂开,他真实地感到陌生:“你是准备杀了他的,因为他挡了我的路。”
“昇玟,你不懂妈妈的苦心吗?你已经执迷不悟到这种地步了,你为了李旻浩,一而再再而三地顶撞爸爸妈妈,你从前是这样吗?我们不解决问题的根源,你就没办法回归到正常生活。”
再多的争论和辩解都苍白无色,金昇玟知道他们掉入了可悲的循环旋涡,他们眼里布满密密麻麻的权势名利,一个不想继承大业的小少爷是不正常的。更为滑稽的是,他们自作主张地摘除了金昇玟本身的问题,将所有莫须有的责任和罪责一股脑丢到了李旻浩身上。因为他出身低微,所以那杆天秤也跟着倾斜,谩骂针对、恐吓伤害,从来都不是决定一起面对的两人共同分担的,只有李旻浩在这场战役中千疮百孔。
因为他,因为那被金昇玟定义为爱的东西,李旻浩连性命都快丢掉了。
他们任性不起第二次了,金昇玟再也承受不住差点失去他的痛苦了,原来这是他注定要妥协的一场谈判。
尽管这从始至终都不是他想选择的生活,他人生里最初也是最后,未曾被父母选择、而他义无反顾爱上的,只有一个李旻浩罢了。
“我会回去继续读书,考你们希望的学府,好好接触家里的产业……不管什么周小姐还是蒋小姐,我都会见的。你放过李旻浩吧。”
“让他去哪里都好,放手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吧,就当以后他的生活里不再有金昇玟这个人,他也不要再活在我的影子里了。”
不然真正的结局,就只剩下两败俱伤了。
6.
李旻浩被勒令停学了。
说实话,他不清楚金昇玟做了什么,让一度准备杀人灭口的金家父母放他一马。除了眼尾多出来的那道细长疤痕,余下的仿佛都是他臆想出的一场幻梦,金昇玟也是睁眼后就会变成泡沫的、无关紧要的角色之一,他的星球从头至尾只有他一个人。
李旻浩甚至继续正常读了一个月研究生,退学是因为他脱离了金家的庇佑,曾经招惹过的人物逐渐露头,在学校论坛上出现了一篇扬言他是同性恋的文章。李旻浩模样端正,又是与金小少爷关系匪浅,成绩更是出了名的拔尖,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一石激起千层浪,所谓“知情人”开始透露他和金家决裂的内幕,无非是取向有异、行为不端,辜负二十余年养育之恩,被痛心的金先生金夫人驱逐了。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李旻浩在凌晨盯着面前那块发亮的屏幕,是被他黑进去的校园网页面。他翻了翻底下被折叠的评论,只觉得索然无味,鼠标移到右上角叉掉整个界面。
校委会充当了几天缩头乌龟,任由高赞热帖飘在论坛第一位,任何一位网站管理员都无所作为。帖子撤下的当天,李旻浩同样等到了校长室约谈,对方锁着眉递来一张休学通知:“这件事实在影响不好,我们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给你一定处分。希望你能在两个月里反省自我,不要再因为个人形象影响学校声誉。”
他的形象?全国名列前茅的高等学府,竟然幼稚迂腐到拿性取向批判他,真是不开化,无可救药的大环境,是在大学生里发现一个同性恋,就要呼吁号召大家前来围观,把他按在原地洗脑他是神经病的可笑程度。
谁求那点可怜的社会认同感,李旻浩不屑与他们争论,他的弱点永远只在金昇玟。
李旻浩翘着二郎腿看他,吊儿郎当地笑了半天。金昇玟大学入学的那个暑假,他在金先生书房见过这个老王八。那时他与金先生笑语相迎,可能是因为学校隔月就多了一座体育馆的缘故,他对金昇玟和李旻浩始终照顾有加。
时过境迁嘛,他现在在金家授意下,可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他嚼了嚼逐渐变得没味道的口香糖,视线微微下垂,想起他向警方递交的那支录音笔,换来的不过是一纸金夫人精神状态异常、可能会凭空胡言乱语的医学证明。李旻浩也有些纳闷,他什么时候是这么天真的人了,竟然相信一个一无所有的毛头小子,能靠点没头没尾的证据扳倒根基深厚的财团?
正好他也不想在这个破学校待了,李旻浩龙凤飞舞地在停学书上签了字,然后站起来甩在了校长脸上:“那您老拿好吧。”
李旻浩每天的日常又变成了打工,喂流浪猫和发呆三部分。他住在市郊的一间平房里,是他之前实习期间短暂租过的地方,后来一直没来得及退掉,如今收拾收拾,竟然也有家的味道了。
他又觉得这样的形容不恰当,他生而孑然一身,不懂亲人之间的羁绊,也不懂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的。李旻浩想起来小时候金夫人请人来拍全家福,李旻浩已经学会在这种时候乖乖消失不添乱,从仓库里找了个足球,在院子里一脚踢得好用力,结果被弹回来的足球撞得头晕眼花。
小小的金昇玟跑过来扶起他,问他在这里干嘛,为什么不跟着大家去热闹的地方。李旻浩一脸不屑地甩开话还说不明白的小屁孩,说你们拍的那是全家福,我爸妈都死了。
金昇玟当时嘴巴一瘪,李旻浩警铃大作,还以为这厮被吓到了要开始掉眼泪,到时候挨罚的人可还是他。结果像土豆一样脏兮兮又讨人嫌的小狗拉过他的手:“那从今天起,昇玟尼就是旻浩哥的家人了!”
骗子。
李旻浩再见到金昇玟是两周之后的凌晨。他睡不着,时常头痛欲裂,翻来覆去地失眠,干脆披上衣服出门透气。两条街之后的拐角,开着一家还算热闹的小酒馆,隔壁是彻夜通明的迪厅,而李旻浩竟然在这家后门看到了跌跌撞撞的金昇玟。
他便是在这一刻恍然,原来金昇玟一直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只是不敢靠近。
金昇玟的烂酒量,说实话李旻浩也只见识过一回,且那时候他只饮了两小杯烧酒,就凑上来把他吻得迷迷糊糊。以至于李旻浩到现在都没弄清楚,他那会儿到底是不是装的。
他插着兜站在街对面,看到金昇玟扶着墙壁,路灯下脸色很差的模样,像摇摇晃晃的小狗玩偶。他身边没有同行的伙伴,蠢蠢欲动要搭讪的女孩子倒是围了几个。李旻浩在心底默念,是怕金昇玟过街被车撞他才过去的,也绝没有毫无风度地推开对金昇玟上下其手的性感女生:“呀。”
金昇玟突然之间便清明了,不知是否是捕捉到他声音的缘故,一瞬间便调转了重心方向,扑到他怀里,含糊不清地在李旻浩肩头舒了一口气:“哥……”
他搂得那样紧,像溺水的人紧紧依附着一条漂浮的枯干。
金昇玟这般主动的样子实在少见,可李旻浩还是毫不留情地拉开了他,扳正他的脸,对着那张涨红的面庞,沉默了半晌才问出口:“为什么喝酒?”
为什么这么落魄地跑到市郊来买醉,为什么放下了一向在意的风度,为什么连引以为傲的自制力都能抛到脑后……做了这么多出格越距的事情,狼狈快要写在脸上,数月不见,金昇玟变得都不像李旻浩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小少爷了。
为什么啊,金昇玟,你应该放下我好好生活的。
金昇玟吐了一口浑浊的酒气,他眯起眼,像是在重新分辨面前捏住他下巴的人,过了半天才委屈地开口:“旻浩哥,不能带我回家吗?”
还不及李旻浩答复,他已经慌张地想后退几步:“……你会流血的,我不能再伤害你了。”
李旻浩松开手,安静地拭了拭眼底,那里方才淌过一点不值钱的眼泪。他被突如其来涌上的难过严丝合缝地包裹住了,该怎么办,他控制不住逐渐淹没他的情绪,李旻浩以为他不会再想金昇玟了。
可为什么还会心痛呢,明明受过伤的人是自己,见到他曾经明媚优秀的小太阳一朝跌下神坛,满身滚着飞扬的尘土,如同一只游荡的孤魂,小心翼翼地徘徊在他身边,连靠近都要买了醉才能鼓起一点可怜的勇气。
他已经将自己的爱视作一道枷锁。
李旻浩把醉醺醺的金昇玟扛回家,吹了两条街冷风的金昇玟似乎已经清醒不少,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懂得礼貌地管他要一杯白水。李旻浩转身进了厨房,又抹了一把脸,觉得这辈子的眼泪都要为金昇玟流干了,然后拿起摆在不显眼处的一瓶白色粉末。
是安眠药粉末,他亲手一点点压碎研磨的,在他久久不能入眠之际。李旻浩却从来不吃,他生病也一样,感冒就多喝水,发烧便昏天暗地地睡觉。他的本性驱使他不愿意对任何事物产生无法戒断的依赖性,药品也是,最初对金昇玟也是。
而此时他正在颤抖着将粉末倒入玻璃杯里。李旻浩想他可能是疯了,他见不得金昇玟一蹶不振的样子,他不想再让金昇玟无止境地在两端制衡中感到无止境的折磨……李旻浩也厌倦了,被搅得天翻地覆的生活,各自感到痛苦的一对怨侣,他们的开端就是悲剧。金昇玟的父母是害死他父母的凶手,他和金昇玟又无可奈何地相爱了,如果都这么痛苦的话,该怎么办呢。
不如都在这一刻彻底了结吧。他来做不得轮回的恶人,但金昇玟下辈子一定能得偿所愿,自由地与爱人携手走在阳光下。
李旻浩端着水走向客厅时,金昇玟已经靠着沙发睡着了。他的神情那样安详,怀里抱着李旻浩随便扔在一边的鱿鱼玩偶,呼吸时轻时重,脸上的陀红尚未完全褪去。李旻浩在他面前蹲下,轻轻拨正他额前的碎发,然后拉住他的手腕,不知是否能叫醒他。
金昇玟的脉搏一下下在他手心跳动,李旻浩忽然感受到一阵来自灵魂的战栗,这是他鲜活的小少爷,正值璀璨年华、未来大好的金昇玟,只要他能熬过自李旻浩的这道劫,他的人生还有无限可能,而李旻浩正在亲手阻断这道希望。
这是金昇玟,他强有力的脉搏在一遍遍提醒他,有个声音在李旻浩脑中无限放大回响,这是你人生中唯一的旅伴,世上绝无仅有会偏向于你的同行者,是你最爱的,想触碰却不得不收回手的人。
你怎么能舍得。
偏偏金昇玟在这时悠然转醒。他与浑身微微颤抖的李旻浩安静地对视了一刻,注视着他眼角滑过一行漂亮的泪,然后笑着接过李旻浩手中的玻璃杯:“这是给我准备的吧?”
一口,两口。他甚至抢过来喝得很急,贵气风度荡然无存,喉结上下剧烈滚动着,几滴水顺着他的下颚一路流过锁骨。
是啊,他舍不得。
李旻浩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杯子摔到地上,尖锐刺耳的破碎声里,金昇玟不但没有受惊,反而努着鼻子,傻兮兮地对他笑起来。他知道不该跟一个喝醉了甚至被算计的人发脾气,可他压抑不住不住,指着金昇玟的鼻子,手抖了半天,词不达意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金昇玟,我讨厌死你了!”
这么不讲道理地霸占了我的全部理智,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你想过你是最特别的一个吗。
李旻浩不清楚他倒进去的计量究竟有多少,更不清楚金昇玟是否能醒来。他几乎没有犹豫便做了决定,如果金昇玟在睡梦中死去,那他也跟着安静地离开。可他只是陷入了平和的安眠,昏睡三天也没有转醒的迹象,李旻浩在焦灼的等待中,慢慢转变了想法。
金昇玟醒来后,就彻底把他拴在身边吧,让他只做属于他一个人的小狗。他们不要再分开了,无论是多么极端恶劣的情况,他都要与金昇玟共进退。
他们之间的纠葛早已超越了普通的爱与恨,好像算来算去,既不是他亏欠金昇玟一步,也不是金昇玟要弥补他所经历的苦难。他们生而天差地别,尽管分辨不出是谁先一步错了位心动,在一场长久的拉锯战里不知疲惫地拉扯,满目疮痍,仍旧执着地不愿放手。
李旻浩没什么可失去的了,他孤注一掷,在生死线里踟蹰了几个来回,他终于彻底无所畏惧。
可令李旻浩束手无策的情况再度发生在他眼前。
兴许是上天故意捉弄他,金昇玟一觉起来,竟然受过量安眠药副作用出现了记忆紊乱。而他的回忆,不偏不倚地从遥远的四年前,18岁的金昇玟向李旻浩递出情书的当天开始读档。
那是属于他们两人最柔软最神圣的部分,于是毫无悬念地成了清醒后金昇玟的一块挡箭牌。李旻浩的满腹疑问针对找不到答案,金昇玟究竟会如何选择呢,是心甘情愿抛下身份与他做一对亡命鸳鸯,还是搬出冠冕堂皇的话来劝他们各自好过?
他鼓足勇气做出的决定和准备,仿佛在这一刻幻为泡沫。
李旻浩拿现在的金昇玟没办法。他眼睛永远亮晶晶,讲话时有上扬的撒娇尾音,除了偶尔动脑筋试图从李旻浩嘴里撬出两人热恋时的故事外,乖到简直不像话。他对锁链毫无反抗,李旻浩解开他由他在家里自由活动时,他也对层层上锁的铁门熟视无睹,反倒会翻出来李旻浩保留的一本相册,询问李旻浩他不记得的那些、包含着二人共同回忆的相片。
他身上有一种李旻浩贪恋的朝气,他明知道同这样的金昇玟待下去是毫无意义地消磨时光,他还是被定住了一般难以挪步。知道金家肯定疯了一样找金昇玟,而李旻浩早在一周前就将手机关机,防止他们定位追踪过来。
其实金家的人把他搞休学之后,就再没多将心思放在他这里,可能觉得区区一个李旻浩,被打压过之后也该害怕了,到底翻不出什么浪花来。他顺势求了灿哥,把他当下的住址信息都隐匿好,金家也不是在首尔只手撑天,找过来还需要一段时日。
但这样的时日必定不长。李旻浩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走,他发现一切计划在金昇玟面前都会无可避免地被推翻,他的大脑只剩一片空白。李旻浩半夜听到窗外的警笛声都会骤然惊醒,金昇玟被找到之后,肯定义无反顾地投回他父母的怀抱,他没道理选择一个还没来得及付出感情的爱人。
他可能会被恼羞成怒的金家冠上各式各样可怖的罪名,最后锒铛入狱,草草结束他并不值当的一生,此生便与金昇玟别过。
李旻浩忧心忡忡,并没有花太多心思在金昇玟身上,限制住他人身自由的时间便越来越少,不然金昇玟也不会堂而皇之地走到他身侧,然后试探地印上他的嘴唇。
李旻浩惊讶到瞪大双眼,下意识想推开金昇玟,他却慢慢扣上他的后脑勺,不依不饶地加深这个吻。李旻浩不受控制地在他久违的靠近中颤抖了一下,最后没有理由拒绝末日里的这场欢愉,只是在短暂地在间歇中得以喘息,然后气呼呼地盯着罪魁祸首金昇玟:“你疯了啊,终于?”
金昇玟没有半分悔意,他与李旻浩额头相抵,眼里藏着一池不见底的深潭,声调喑哑:“哥,我以前也会跟你这样吗?”
“我警告你少胡来……”
金昇玟在他耳边低声缠绵:“哥以前说过的,我送给你的情书,现在丢掉了吗?”
“当然,不然我留着做什么?”
“呵。”他笑了一声:“哥真是一如既往的无情。”
“你……”呼吸缠绵交错间,李旻浩心头悸动,余下的话悉数被金昇玟的再度进攻堵回去。城池失守,李旻浩在片刻缱绻中放下全部戒备,终于在金昇玟面前退无可退。他不甘示弱地咬上金昇玟的唇瓣,换来了更为激烈的反击。
这是他从神明手里画押签契换来的一场交易,上天将他一尘不染的小少爷重新送回了他身边,赋予他们一次重新相爱的权利。
李旻浩放弃了负隅反抗,心甘情愿地与金昇玟更深地沉沦。
他被迷迷糊糊地推到床上时,还在半推半就地迎合金昇玟极具侵略性的攻势,只是脑海中不合时宜地闪过一个念头——十八岁的金昇玟,是表达爱意都还含蓄内敛的少年,如今他又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花招?
不对劲,是他松懈了。不管是十八岁还是二十二岁的金昇玟,分明都不是该被轻视的存在,他是李旻浩天生的克星。
他能感觉到眼皮越来越沉,在彻底陷入无尽的黑暗前,李旻浩听到金昇玟若即若离的声音。
“……抱歉。”
7.
金昇玟理好李旻浩褶皱的衣衫,又仔细地替他掖上被子。他凝望着李旻浩恬静安稳的睡颜,终是百感交集,轻轻摩挲着他的面庞,半晌都没说话。
他最初醒来时头脑混沌,人生时钟阴差阳错地拨回四年前,也真情实意地为当下情况感到过困惑迷茫。后来日复一日,他逐渐找回了丢失的那部分记忆,只不过还在李旻浩面前不露声色,金昇玟不想打破两人之间难得平衡的相处方式。
他也想过就这么不离开了,正如当日在酒精刺激下,他照样准备将李旻浩递来的那杯白开水一饮而尽。他活了这些年,对得起父母栽培,师长厚望,唯独亏欠了李旻浩太多,用一条命去偿也不是不可。
但事到如今,金昇玟不能一如既往地纵容着李旻浩的任性。金昇玟失踪数日,金家早晚会查到李旻浩身上。毫无底线地胡来一场,换来的可能只是劈头盖脸的训斥,李旻浩要遭遇的远要可怕太多。他是李旻浩头顶唯一的一把庇护伞,将李旻浩的命运交于谁的手中,他都绝不放心,他只相信自己。
金昇玟想让李旻浩好好活着。
他知道大门钥匙在床头柜第三个上锁的抽屉里,抽屉钥匙正安静地躺在李旻浩右手衣兜中。金昇玟出了门,绕了许久的路,又在沿途的商铺逗留了几个小时,才重新敲开了家门。
金昇玟那日去酒馆买醉,也没事前将行程透露给任何人,他甚至是翘了课提前离开学院的,在市中心随手招了辆车便离开了,行程并不好查。金昇玟开门见山,说只是郁闷所以出去散心,半句李旻浩都没提,问多少遍都是相同的结果。
他父母想来是急得快疯了,四五日不见,他们竟肉眼可见地憔悴了几分。金夫人一见他便痛哭出声,金先生则高扬着手,被姐姐拦着才迟迟没打下去:“逆子!你这段时间除了胡闹还干什么了?!我还以为你是个懂事的,现在连学业都放在一边不顾了?”
他垂着头一声不吭,对他们铺天盖地的指摘不作任何反驳。金先生训够了,见他这幅逆来顺受的模样,气得直接摔门而去。金昇玟没听到他的盘问,正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倏地听到金夫人在一片寂静中幽幽地问:“你去找他了吧?”
“没有。”金昇玟不卑不亢。
“嗯,你承不承认都无所谓了。”她眼底一片乌青,满目疲态,轻轻地点头,语调波澜不惊:“爸妈找你这么久,首尔每条要干都安排了我们的人……你应该知道,从这里找回你出发的地方是很简单的。我原本也不是不能留李旻浩一命,只要他好好的,只要不再碍你的路……他既然还敢来勾引你,那他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妈!”从厨房倒过水端来的姐姐手一抖,惊慌失措地打断她:“妈,你说什么呢?”
“跟他有什么关系?我不是已经回来了吗?”金昇玟定定地看着他举止优雅、眉眼间云淡风轻的母亲,她是自小养尊处优的贵妇人,身为母亲,也始终是温声细语的一位知性女子。她对李旻浩却始终肃杀残忍,面具下的狰狞令金昇玟害怕得步步后退,觉得是有恶魔吞噬了她母亲干净的灵魂,又张牙舞爪地朝他扑过来:“妈妈,算我求求你了……你放过他吧,这不是他的错,你都怪我好了……”
“傻孩子,你是我的儿子,我怎么会怪你呢?”金夫人温柔地朝他笑起来,抬手摸了摸金昇玟的头发,金昇玟却觉得遍体生寒:“都是他带坏了你,昇玟,你是那么好的孩子,不该被他耽误。”
金昇玟惶惶然躲开,他跌跌撞撞地后退,撞上客厅里那架昂贵的钢琴。破碎的音符在身后一层层漾开,落在他耳中成了一首孤世悲歌,正在沉重地颂咏他和李旻浩命中注定的结局。
金夫人的声音从身后飘来,从金昇玟的左耳荡到右耳,像蒙在云雾里,叫金昇玟听不大真切:“去吧,说不定你还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叫他下辈子放聪明些,不要再不自量力了。”
他狼狈地推开李旻浩出租屋半掩着的门,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金昇玟挪不动步了。他看到他李旻浩,他如珍视宝、视作全世界的旻浩哥,修长的脖颈上落了一道可怖的深痕,就那么睁着那双漂亮的眼睛,倒在一大滩血泊里。
他满目都是将他吞噬的、铺天盖地的猩红,金昇玟的呼吸彻底碎了,他清晰地听到有什么被重重地摔落在地上的声音,发出悲拗凄厉的脆响。
李旻浩左手仍旧捂在伤口上,黏腻的猩红从他的指缝中汩汩淌出,他如一尾上岸脱水的鱼,在绝望脱力地抽搐。金昇玟双膝一软便跪在他身侧,不知所措地握住他冰凉的手,撞上李旻浩投来的眼神,浑身都在颤抖:“哥……我打电话叫医生……哥,旻浩哥,李旻浩,你再坚持一会儿,我现在就去叫人!”
李旻浩却轻轻勾住他的手指,金昇玟发现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透亮,并没有因为疼痛和灵魂的抽离失焦,反而柔和平静,带着一点缠绵的缱绻。金昇玟死死拉住他的手,读出了李旻浩的嘴型,和游丝般的气音。
他说金昇玟,不要哭。
金昇玟顺着他无力颤动的手指,无意识地摸了一把面颊,他才意识到自己在流泪。自懂事起,金昇玟便没再哭过。他本身便是精神足够强大的类型,从小又顺风顺水,是求仁得仁的尊贵小少爷,从未经历过什么能令他失控的重创。他不喜欢眼泪,不喜欢被赐予这种情感却无力挣脱的绝望,他跌倒了会拍拍膝盖爬起来,想要的东西会拼个头破血流去争。
而他唯一豢养在温室里的玫瑰,他全心全意想要守护的,只有李旻浩一个。玻璃破碎,娇花凋零,金昇玟成了在支离崩析的星球里下坠的一缕意识,不能再被唤醒,他也不想再醒来。
将死者眼前会走马灯般地映出他短暂的一生,可金昇玟却透过在模糊氤氲的视线,在李旻浩身上看到了他二十多年的青春,他漏了一拍心跳的悸动,他们在外人眼里那般微不足道、飘忽卑微的爱情,看到他曾经是如何虔诚而热烈地望向李旻浩,望向他至死不渝的爱人。
李旻浩还在用力地喘息,他被金昇玟环在怀里,视线总是瞟向床头。金昇玟胡乱抹了一把脸,看到橱柜的第一个抽屉并没有完全关上,他拉开后看到了两张信封,一封天蓝色的信封略微泛黄,能看出略有年份;另一封则崭新洁白,封口处不太工整地写着金昇玟亲启。
有血和眼泪的混合物滴落,金昇玟顾不上太多,迎着李旻浩殷切的视线拆开他留下的书信。
开头是一句金昇玟xi,手掌大的小皱人画了满纸,右下角是他潇洒飞扬的签名,只有信纸的最后两行写了字。
“我是真的真的很讨厌你,下辈子也不要再来找我。”
“天气很好,小狗不要再哭鼻子了。”
李旻浩瞳孔涣散,金昇玟怀里的温度逐渐冷却。他颤着手放下信纸,搂着他不会再流血受伤的爱人,终于放声哀恸痛哭,无言地主持着这场玫瑰的葬礼。
End.
“To 旻浩哥!
是我金昇玟没错,你最讨厌且没有之一的弟弟,看到这里请不要把情书丢掉。
想说的是对哥的感情产生了一些变质,十八岁也到了可以负责任地说喜欢的年纪,每天看着哥会感到很疲惫,所以终于决定向哥来坦白。
不想吵架,不想做哥的弟弟或是关系生分的小少爷,因为喜欢,所以已经决定尝试追求哥了,或是单方面成为哥的猎物……是做了决定的事情,旻浩哥不同意也没办法呢^^
今天天气很好,要从现在开始尝试做情侣吗?
From,
金昇玟”
【离危】病
[图片]
be like↑
伪现背 有改动 纯爱搞暧昧 (我爱暧昧一辈子
7→2 2→7不自知
ooc归我 爱情归爸妈
李旻浩毫无预兆的生病了。
回归期本来就忙的连轴转,李旻浩休息不足的情况下又第三次染上新冠,痊愈没几天就去泡练习室为年末的编舞做准备。好几次方灿都背着电脑回宿舍的时候还听到邦邦的脚步声。
"旻浩...
be like↑
伪现背 有改动 纯爱搞暧昧 (我爱暧昧一辈子
7→2 2→7不自知
ooc归我 爱情归爸妈
李旻浩毫无预兆的生病了。
回归期本来就忙的连轴转,李旻浩休息不足的情况下又第三次染上新冠,痊愈没几天就去泡练习室为年末的编舞做准备。好几次方灿都背着电脑回宿舍的时候还听到邦邦的脚步声。
"旻浩啊?"方灿数不清这周第几次推门进去,迎上李旻浩那张瘦削的,布满汗水的脸:"早些休息吧,身体要紧。"
"啊,内。"李旻浩关了音响,把羽绒服往身上一披:"走吧,一起回去。"
一冷一热一冷一热的,李旻浩感冒了。大家都在私下讨论要不要向公司请示给他几天假调理一下,不知道哪个叛徒泄露消息,惹得他某天风尘仆仆的回来看到七个人又聚在客厅嘀嘀咕咕,扒开黄铉辰钻进包围圈里挨个扫视一遍:"怎么,年末不带我了?"
李旻浩拖着除了队内八个人没有任何其他人知道的病身子上了台,累死累活最后连镜头都只能靠蹭队友的。
大家刚看完舞台复盘的时候都兴奋的不行,甚至李旻浩本人都没意识到哪里不对。吵着嚷着看完第二遍才发现几乎查无自己这个人。随之而来的是尴尬的沉默,七个人想看他又躲躲闪闪的不敢光明正大的看,李旻浩打哈哈问他们干嘛这幅表情是我失误了吗。看出来他不想就着这个话题说事儿,都一笑了之了。
算了,习惯了,长得太漂亮又不是他的错。
洗完澡躺在床上翻手机,看到不少为他打抱不平的言论,李旻浩笑一下。啊,做到这种程度的话也不觉得那么遗憾了。
【kkt消息提醒】
莫?
啊,金昇玟那只狗崽子。
【哥】
[read]
金昇玟看着秒读的聊天界面慌了一下。
什么啊,这个时间早就该睡了吧?还是说因为这个伤心到睡不着,阿西…
本来想长篇大论认真给哥做心理辅导的小狗被打乱阵脚,从床上猛的坐起来挺直腰板,删删减减好半天只发出去一句【早点睡,注意身体】
李旻浩看着对面持续了快三分钟的正在输入最后只打出来这么一句话差点笑出声。
【啊,知道了】
他跟金昇玟的关系,非拽出一个词形容的话,只能用暧昧,或者说暧昧中的暧昧。"可观z"这个营业设定套在两个人身上,每天暴露在镜头下的时间多之又多,导致私下相处也带了点来回推拉的意味。上次MANIAC回归世巡期间,金昇玟某天喝酒喝的迷糊,扒在李旻浩身上哼唧。回了宿舍被放倒到床上,长手一捞把刚想转身就走的李旻浩拽的跪上床弯下腰,睁着水亮亮的眼睛悄悄的问:
"哥,喜欢我吗?"
李旻浩乱了,视线在小狗微张的嘴唇和眼睛之间跳动好几来回,明明没给回应,最后却看到金昇玟开朗的笑,说:"我也喜欢哥!"。然后就乖乖松手钻进被子睡觉了。
那天晚上李旻浩头痛欲裂,说的喜欢到底什么意思,他喜欢金昇玟吗,喜欢啊,他喜欢队内所有哥哥弟弟,在镜头前总说着"最不喜欢是金昇玟"之类的话,其实对这个从外表到行为都像小狗的弟弟喜欢的不得了。他喜欢金昇玟吗,如果是那种喜欢的话……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脸,吞了片安眠药强制关机了。第二天金昇玟和没事儿人一样照常跟他打招呼,一点不自然的感觉都没有,李旻浩就全当是自己矫揉造作。
年末的第二天是照例的假期,李旻浩睡的异常的死,临近下午一点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瞬间差点忘了今夕是何年。
最近休息太少了才这样的吧,他敲敲脑袋下了床,肚子一阵响动,走到客厅发现刚吃完午饭的成员,东倒西歪的倒在地上沙发上。李龙馥和金昇玟在打游戏,黑白配输了正收拾垃圾的韩知城率先看到了他。
"哦莫,哥终于醒了,再晚来一会儿你的这份就要像早餐一样被我丢掉了。"
"喔,谢了。"
一屁股坐到盘着腿的金昇玟旁边,后者带着蓝牙耳机,感觉到身边的软沙发凹陷下去才抬眼,看到李旻浩也没什么反应,淡淡的飘过来一句"哥醒了啊"就又投身到游戏里了。
鳗鱼盖饭和炒年糕,加了芝士的,甚至还贴心的给他买了布丁。但李旻浩强撑着吃了半盒就感觉胃里一阵阵不适,皱着眉毛把筷子放下,捏了捏太阳穴向后靠去。
"啊,死了。"金昇玟无奈的把手机放到腿上,瞟到了桌子上未见减少的饭,回头看向正闭着眼睛五官微皱的李旻浩。
"哥?"他把耳机摘下,带着手机通通扔到黄铉辰身上委托他陪龙馥玩儿,不顾那人的吵嚷凑到李旻浩旁边:"不舒服?还是没睡醒?"
李旻浩没给他回答,单纯摇了摇头。金昇玟伸出手去碰额头,感觉到指关节传来的异常的温度。
"莫啊,发烧了吗这不是……"
"发烧?"
捧着电脑写demo的方灿猛的抬起头,把电脑扔到一边,翻抽屉找出来一支电子体温计。剩下六个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眼巴巴的盯着那个枪一样的玩意儿抵到李旻浩头上,好像下一秒真要窜出火花闹命案一样。
"三十八度了,回家休息休息吧旻浩。"
李旻浩刚想拒绝,被金昇玟抢过了话头。
"我送哥回去。"
于是李旻浩裹着棉袄出现在金昇玟的副驾上。
"我说…就这么几步路,没必要开车。"
金昇玟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冻的他打了个哆嗦。
"哥好像从来都不知道怎么照顾好自己。"
"哦?是吗?"李旻浩觉得好笑,撇过脸看着车窗外:"不知道哪个人带着腰伤还逞强去做大风车,回家龇牙咧嘴的又贴药又按摩的。"
"既然都感冒了为什么不休息几天再去练习?"
"你管我?我的身体我自己最清楚。"
"清楚到自己发烧都需要别人来发现。"
"金昇玟!"
往日温顺不会和哥哥顶一句嘴的金昇玟不知道搭错哪根弦,一下一下逼的李旻浩节节败退,最后只能用自己仅剩的还算有点威慑力的愠色结束这次争吵。
金昇玟捏着方向盘的手关节泛白,不再说话了。
李旻浩没打算让金昇玟进自己家门,下了车大步冲到门前,掏钥匙开门进屋转身摔门动作一气呵成,料着金昇玟肯定站在门前,大喊道:"你任务完成了,可以回去了。"
门外没有回应,手机上跳出来消息提醒。
【开门】
【你自己在家不行】
【烧严重了怎么办】
哈,现在会说好话了,怎么不见刚才那副架势了。
[用不着]
[我说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
【哥】
【我错了】
【开门,你自己真的不可以】
李旻浩看着那句道歉的话莫名觉得愧疚。倒也不是和他置气,他真觉得小小感冒发烧还没到需要人寸步不离照顾的程度,那不成废物了。
"好了,我没生气。"李旻浩选择用对话的方式,显得更真挚一点:"真的不需要,你明天还有放送吧,自己也多注意休息,别跟我一样。又不是第一次感冒,我睡一觉就好了,明天照样生龙活虎。"
外面沉默了很久,似乎在思考李旻浩话的可信度,最后选择了妥协,叹了口气应了一声,走了。
李旻浩给顺东多利添了猫粮,订了下午五点的闹钟回卧室睡觉去了。
结果醒来的时候是半夜一点。
李旻浩这回切实感受到自己发烫的身体了,眼球干涩无比,闭着眼睛缓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睁开。掀开被子打开床头灯,昏昏沉沉的意识到自己真的需要吃点药了,趿着拖鞋一摇一晃的去到客厅翻急救箱,差点一头撞到门框上。他眯着眼迷迷糊糊看到某盒药上写着"退烧"的字样就吞了两片,再次回到卧室一头倒到床上,甚至被子都忘了盖。
再次睁眼是在上午九点,李旻浩只觉得烧的温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想把自己撑起来找点吃的补充补充营养,结果刚坐起来就一阵头晕目眩眼前发黑,脑袋一歪好巧不巧又撞到床角。他吃痛的捂着后脑勺自暴自弃的躺回到床上,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大脑宕机着下意识点开了金昇玟的界面,在点下"拨通"的前一秒及时停住手。
吃错药了吧,想着给他打电话干嘛…
恰卡曼。李旻浩混沌的脑子突然灵光一下。
"喂不是吧?!"他抓起枕头边的药盒,用仅剩的理智计算了一下。前天过期。
哈。他把药盒用力扔到远远的地面。坐地等死吧,感冒高烧吃错药两天只吃了一顿饭,再不来人他真要死在这个家里了。
昨天刚说过不要他照顾…
李旻浩思考了一会儿,从金昇玟的界面切出去,点开了方灿的。
方灿是队里唯一比他大的成员,今天行程也只有下午的一个直播,明明是最好的人选。
但……
人在最无助最需要关心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对自己最信赖的人有着格外的渴求感。只不过李旻浩不知道这件事罢了。
最后还是闭着眼睛拨通了被他备注成"昇mo小狗"的电话,对面刚一接起就慌张的堵住他的话头:"哥,我在vlive,vlive中。"
想问他还有多久结束,结果一开口嗓子哑的发不出声,狠狠咳嗽了几下。
"哥?"
另一边金昇玟察觉到不对劲,皱着眉毛暂停了直播,对着话筒一顿质问:"怎么了?不舒服还是严重了?体温量了吗?吃药没有?我就告诉你昨天不应该让我回来你非……"
"昇玟尼……"
金昇玟火气都上来了,硬生生被这一声又哑又带着尾音疑似撒娇的名字喊的麻了半边身子,叹了一口气无奈的问:"内?"
"四十度了…脑子要坏掉了…"
脑子已经坏掉了,要不然不会这么和他说话的。金昇玟确信。
"…等我。"
金昇玟回到宿舍,意料之中在床单下面找到了李旻浩家里的备用钥匙。风风火火不顾李龙馥抛出的问题推门走了。
"莫呀?"梁精寅站在宿舍门口刚掏出钥匙,差点被冲出去的金昇玟撞一个踉跄。疑惑的向李龙馥投去疑问的眼光。
李龙馥抽抽嘴角。
"李糯哥又出事了吧。"
金昇玟进了李旻浩的房子,鞋踢在门口勉强保持着整齐。拖鞋都没想着穿就直冲卧室而去,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担心那么着急,生怕自己再晚一点到李旻浩身边他就会难受一层又一层。
李旻浩很乖很安静的躺在床上,缩在棉被里,只漏出鼻子以上的烧的发红的半边脸,眉毛皱着。听到来人的动静抽动了一下,眼睛眯了半条缝确认来人是他想要的弟弟,从鼻腔里发出一声难受的哼哼。
金昇玟把他下半张脸扒出来,蹲在床边用手去摸他额头。刚从外面沾满冷气的手一下接触到李旻浩滚烫的皮肤上,后者猛的躲开。而后又觉得凉凉的贴着很舒服,虽然不想这样但此刻大脑已经听从本能的支配。于是金昇玟先是看到李旻浩像碰水的猫一样皱着脸躲开他,刚想把手收回去说一声抱歉,话还没开口又被人拽回去贴上脸,还是像猫一样来回蹭。
金昇玟傻在那里了。
现在对他一点防备都没有的哥,头发凌乱的散在太阳穴两边,微张着因为体温过高而格外红的嘴唇,抓住他的手腕,闭着眼睛把自己的脸颊送到他的手心里贴。喘出的热气打在金昇玟指根,烫的他耳根发红。
"阿尼,哥,阿尼,这样没用……"
不用体温计也能看出来到底烧的神志多不清醒了,金昇玟抓起刚放在床边的钥匙说:"我出去给你买药。"
以为李旻浩会听话的放开手所以转身就走了,结果半步都没迈出去就被拽回去,李旻浩睁开眼睛,带着发红的眼尾问他:"那你还回来吗?"
……没人告诉他是这样的
金昇玟觉得自己再不出门冷静一下就也要烧起来了,坚定的给了他肯定的答复后得到了释放,跌跌撞撞的逃出了房子。
李旻浩听到"嘭"的一声摔门,望着天花板呆了一阵,突然笑起来。
哎呦,那个反应。
他正回味小狗落荒而逃的狼狈背影时,多利突然出现在门前,冲他叫了几声。
"啊,米安内,把你们忘了。"
李旻浩强撑起来自己都快软成烂泥的身体,刚想尝试迈出一步就感觉一片天旋地转,晕的他阵阵反胃,胃里抽搐痉挛往他的喉口直推着酸水。于是他三步两步冲到卫生间,对着马桶狠狠吐了出来。
妈的……这什么事儿啊……
食物摄入太少所以吐出来的基本全是胃液,李旻浩扒着马桶边的胳膊颤着,眼前被刺激出的泪水模糊一片,发誓自己以后绝对不作践身体了。
金昇玟刚一开门就听到卫生间里传出来的干呕和剧烈的喘息声。
"哥?!"
这次鞋都懒得脱了,把药扔到沙发上跑到李旻浩身边想给他顺气,结果被人无力的推了一把告诉他走开。
李旻浩别着头不让金昇玟看见自己。太狼狈太失态太无助了,他在金昇玟面前一直是可靠稳妥又强大的角色,金昇玟绝对会讨厌死现在这样的自己。
明明没用力,或者说根本用不上力,金昇玟还是后退半步,抿着嘴走了。
你看,就说的吧,完全不会挣扎的离开了。
李旻浩又是两次干呕,什么也没吐出来,脱了力,缓缓跪坐到地上,胃里暂时消停了,他撑着头喘气。
就不该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谁过来都好,谁看到他这幅样子都好,唯独不能是金昇玟。他就是害怕自己的形象崩塌,怕金昇玟因此不再像只小狗一样每天都来烦他。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再养一只小狗。怎么办,明明金昇玟才是小狗,李旻浩却觉得自己要被抛弃了。光是想想以后他以后用厌恶的,或者用不上厌恶,单纯不带感情的眼神看着他,李旻浩就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金昇玟的再次到来打断了李旻浩心里的一万种最坏打算。
他左手端着小水盆,盛着温水,里面泡着毛巾,一言不发的拿出来拧干叠好,蹲到李旻浩旁边想给他擦嘴,又被躲开。
就这么不愿意信任他吗,那还打电话给他干什么?
金昇玟压着火气没质问出声,用左手箍着李旻浩的后脖颈强制他转过脸,脸上阴云密布,手上的动作却轻的不得了,对待瓷娃娃一样生怕用一点力就会留下难看的划痕。
李旻浩却忽略他眼里的心疼和隐忍,只能看到金昇玟紧皱着的眉。他个小洁癖快讨厌死了吧,真是的。
金昇玟站起身,走到客厅给他倒了杯热水,自己抿了一口以后拿过来,递到他手里:"漱漱嘴。"
李旻浩也听话的照做了,金昇玟趁着这功夫又投了两遍毛巾,随后第二次蹲到他身边,把他额头上的冷汗擦干净。毛巾扔进盆里,接过空杯子,挽着李旻浩的胳膊扶他回卧室。
"我说…我不是残疾,能自己走。你用不着…"
"打电话来不就是让我照顾你的吗,哥?"
"……"
李旻浩又被塞进被窝里,金昇玟取出买的两盒药,眯着眼睛凑近看了看要求,利落的掰出几粒胶囊连带着水递给李旻浩。看他吃完以后伸出手去接水杯,看到李旻浩犹犹豫豫想说什么又不敢说出口,金昇玟歪歪头。
"那个……顺东多利还没喂。"
金昇玟看了看墙上指向十一点的时钟:"哥自己也还没喂呢。"
"?"
莫呀,什么时候这小子这么会呛人了?
李旻浩张开嘴,顿了好一阵都没想出来用什么怼回去。
"再眯一会儿,"金昇玟给他掖了掖被角:"我去喂顺东多利,顺便喂喂你。"
没忍住顺了一把李旻浩的头发,贴心的给他关上卧室门出去做饭了。
"…疯了吧。"
李旻浩被子一蒙倒头就睡。
四十多分钟之后金昇玟又进来了,端着碗蔬菜粥。看到捂的头发丝都没漏出来的李旻浩,忍着笑把他从被子里捞出来坐起,粥递到还懵着的他手里:"还在生病所以就给哥做了清淡的,泡菜汤什么的过几天再吃吧。"
"啊,内,谢了。"
有人照顾确实舒服多了,李旻浩吃完以后让金昇玟给自己测了遍体温,三十八度八。
"莫呀这不是已经快好了?"李旻浩在看到体温枪的数字以后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金昇玟脸又黑下去,叫了一声哥,而后又摇摇头:"还是多休息,明后天就会好彻底的。"
金昇玟实在没想到李旻浩会不长记性到这种程度。
几乎是寸步不离的照顾了一天,打地铺在他卧室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量体温已经掉到三十七度七了。金昇玟还是不放心没让李旻浩亲自下地做饭,看着他吃完早饭和药以后回了公司,给粉丝做了昨天临时截止的直播补偿。还是没有行程的一天,跟方灿借了灿房练嗓子,一泡一个小下午,临近日落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唱了这么久。没打招呼就收拾东西又去了李旻浩的房子看看他恢复怎么样,结果一开门就看到那哥穿着短袖薄睡裤光着脚在地上追着猫来回走。
"哥。"
李旻浩抬起头,惊异于金昇玟的到来。
"哥怎么穿这么少,刚退烧就又想再经历一遍吗?"
他视线一转,发现挂在跑步机手把上的外套。
"?"
"阿,阿尼阿尼阿尼,"李旻浩扑过去把外套拿下来,冲金昇玟举了举:"上次跑完就挂在这了。"
"上次?"金昇玟走近他,看见额头上还没干透的汗珠:"哥,撒谎可不是什么给弟弟做的好榜样。"
"我没有撒谎啊?"李旻浩睁着大眼睛非常理直气壮:"你别总污蔑人啊金昇……"
"啊,内,哥没撒谎。"金昇玟打断他说话,主唱的声压优势居然在这种时候体现出来:"因为上次就是今天的不久前对不对?"
"……"
阿西……怎么就被他抓到了……
李旻浩闭了闭眼睛不再看他。
"啊,内,我还没好彻底就又去锻炼体能了,米安内。"
金昇玟眉毛皱的更紧了。
"哥在和我道歉?"
"不然呢?"
李旻浩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金昇玟这几天积的所有气不往一处来。先是自己带着还虚弱的身子一熬熬到半夜三四点,再生着病在舞台上往死里跳,真烧起来以后给他打电话却又表现出一副不需要他的样子,现在又出着汗穿着夏天才会出现的衣服光着脚走在冬天的地板上。之前无数次金昇玟想说教他,即使自己才是弟弟。鉴于李旻浩病号的身份始终抑在心里,此刻再也忍不下去。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想着照顾自己的身体?"
李旻浩愣了一下,这是金昇玟为数不多的不叫他敬语的时刻。
"呀,我这不是在增强抵抗力防止这种事情再出现吗?你急什么?"
"锻炼是现在该做的吗?等不到自己好的彻彻底底以后再做?"
"你怎么知道我好彻底没有啊,你叫李旻浩还是我叫李旻浩?"
"喔,叫李旻浩的人当初信誓旦旦的告诉金昇玟不需要人照顾,结果第二天就打来电话了。"
"打错了不行吗?!"
李旻浩一时不知怎么反驳,脑子一抽冒出这么一句话。
"……打错?"
"对啊,打错了,"他硬着头皮狡辩:"你和灿哥离的太近,不小心点错了,当时没力气改了就凑合了。"
金昇玟盯着他,许久后笑了一下,说不清是自嘲还是苦笑还是真心觉得好笑。他顶了顶腮,自顾自点着头重复着:"打错了,打错了。"
原来生病想见的第一人选不是他,头脑不清醒的时候想的人不是他,撒娇和亲密的小动作谁来都是可以看到的,推开他是因为清醒了一点结果看到的不是自己喜欢的人吧,总之这一切不是他金昇玟专属的,谁都可以拥有,或者说专属于另一个人的,只不过误打误撞被他金昇玟抢去了。他还像只傻狗一样,那么多次以为这哥是不是对自己也有感觉,要不然怎么会做出那种行为。
金昇玟胸腔都感觉被堵死了,不知从何而来的委屈铺天盖地的涌向他,嘴角往下撇去,鼻子一酸感觉眼睛要开闸。在眼泪落出来的前一刻转身想离开,结果被眼尖的李旻浩发现,一把拽住他的手腕拉了回去。金昇玟抬着头不看他,眼泪顺着太阳穴流到下颔线再到脖子。
这么扯淡的理由还有谁能当真啊……也就这只他说什么都会无条件相信的小狗了。李旻浩叹了口气问他:"反应这么大干嘛?我……"
逗你玩的这四个字还没说出口,金昇玟大声的问了回去。
"为什么反应这么大,哥怎么问出来的,还看不出来吗?"
忍不了了,拒绝也好同意也罢,他金昇玟受够这种暗戳戳吃醋担心不敢表现出来的日子了,就算被拒绝也想让李旻浩知道他的心意,再不说出来的话真的要疯掉了。
"我喜欢哥喜欢的还不够明显吗?当时接到电话的时候又担心又开心,想着,哥原来需要的是我。结果现在告诉我是别人吗?李糯哥,粉丝都能看出来我喜欢你的,你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还是说你已经看出来了,说这话只是想让我死心……"
金昇玟抽抽鼻子,不顾李旻浩震惊的表情接着说。
"哥为什么不能就一直骗我骗下去,我有好几次觉得哥也喜欢我是不是,在网上看到关于我们两个的内容也会想会不会是哥的真情流露。哥,我喜欢你喜欢的要疯掉了,每天脑子里除了工作舞台就是李糯哥,摄像机前也忍不住要去看哥……我真的好喜欢你……"
事情是怎么从生病这件事转变成金昇玟哭哭啼啼跟他表白的,李旻浩不懂。小狗在他面前边泄洪边抹眼泪一口一个哥叫的他头晕眼花,短短几分钟把他这四年能听到金昇玟说的"喜欢"都听了一遍。小狗的直球打的他手足无措。只能傻愣愣的呆着。
他喜欢金昇玟吗?!他喜欢金昇玟吗?!他需要在几分钟内把这个他思考过无数个夜晚的问题得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那些醋他李旻浩也没少吃过,每次看到金昇玟被其他哥哥按在地上或者抱在怀里揉来揉去的时候,他都希望金昇玟能咬回去抓回去,装腔作势把他们吓跑就好,但金昇玟就像只小狗一样乖乖的把肚皮亮给他们看,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不爽的要死,半天没个好脸色。
真的没感觉吗,那天被他拉着问"喜欢我吗"的时候,一点肯定的想法都没有吗,李旻浩?
思考的时间太长,金昇玟眼泪不再流了,把脸擦干净低着声音说:"哥请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我不想因为这件事跟哥连朋友都当不成,切拜。"说完就抽出手转身要走,李旻浩下意识去抓,又不知道要是真把人留住之后说些什么,只能看着金昇玟朝门外走去。他知道,金昇玟如果这时走出了这间房子,他们绝对再回不到以前那种相处方式。
李旻浩脑子突然就闪过之前看过的一句话。
一旦怀疑产生,罪名即成立。
如果真的没有那种感情的话,他为什么犹豫呢,为什么辗转反侧那么久只为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换任何一个人对他说这番话,他只会诚恳的向对方道谢,接着道歉。
从他开始尝试寻找自己对金昇玟的特殊对待来求证自己的心意时,他已经期待着最后的结果是肯定了。那还在犹豫什么呢。
在金昇玟的手握上门把的前一刻冲过去拽住了他,让他面对自己环腰抱了个满怀。金昇玟被撞的后退半步,后背抵在门上,两只手滞在空中,颤着声音轻轻问:"……哥?"
李旻浩在自己抱住金昇玟的一瞬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于是他抬起头,扣住金昇玟僵住的手,在他嘴角轻轻落下一吻。
"昇玟呐。"
他的小狗在过去喜欢的太卑微太无助了,要从现在开始让他幸福。
"我、爱、你。"
END.
[离危]用力过猛后成为了死去的白月光?21
(be爱好者到这里就可以撤了)
主72带一点46,35
关于穿成书中大反派努力伪装恋爱脑苟活,但随着故事发展却一不小心成为男主死去白月光的搞笑故事。
你骗我,我骗你,我们一起甜蜜蜜?
恶犬但黑化前期纯情男大学生🐶×一见钟情但满嘴跑火车沙雕小辣椒🐰
超级ooc,文笔巨烂无比,提前避雷。
勿上升哦!
“李旻浩,我们真的不能重新开始了吗?就像以前那样……”
“重新开始……像以前那样?”
李旻浩苦笑着看向眼前这个眼角鼻头都红成一片的人,他总是能摆出这样无辜的表情让人心软,可此时李旻浩却只是想笑。
“你傻不傻啊,我们从来都没有过开始,又...
(be爱好者到这里就可以撤了)
主72带一点46,35
关于穿成书中大反派努力伪装恋爱脑苟活,但随着故事发展却一不小心成为男主死去白月光的搞笑故事。
你骗我,我骗你,我们一起甜蜜蜜?
恶犬但黑化前期纯情男大学生🐶×一见钟情但满嘴跑火车沙雕小辣椒🐰
超级ooc,文笔巨烂无比,提前避雷。
勿上升哦!
“李旻浩,我们真的不能重新开始了吗?就像以前那样……”
“重新开始……像以前那样?”
李旻浩苦笑着看向眼前这个眼角鼻头都红成一片的人,他总是能摆出这样无辜的表情让人心软,可此时李旻浩却只是想笑。
“你傻不傻啊,我们从来都没有过开始,又怎么算得上重新呢?”
“像以前那样,我追在你后面,像个舔狗一样围着你转,对你掏心掏肺的,你是很喜欢我那种犯贱的样子吗?”
李旻浩一直觉得追求爱情时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即使自己多迈出一步也无妨,感情这件事本来就不是绝对平等的,付出真心的人根本就没有错。
可他仍然不惜用最难听最刺耳冠在自己头上,把自己的心踩在脚底下,因为他真得太累了,累得连羞耻已经顾不上了。
“不是的!我没有那样想!”
金昇玟猛地摇头,这种流沙逝于手心,越攥紧越握不住的无力感让他满心恐惧,就像触碰风却只能任由风在指尖处绕过散开。
“等事情都结束了,我可以像你爱我那样爱你,我可以比你爱我还爱……”
“你那不是爱,你不爱我!你只是习惯了我爱你,所以我要把爱收回去你又舍不得了!”
李旻浩真得觉得自己憋了两辈子的眼泪都是为了在今天留给金昇玟这个冤家,如果现在要是有人愿意举着手机拍一段到油管上,绝对会是点赞评论超多的苦情大戏。
他连替金昇玟挨棍子都能忍,可他真得不想再去掰扯什么爱了。
“不是的,你不要哭,我爱你的,我真得爱你的!”
在运动会的拥抱,在花店前的蓝雪花,在教学楼后的巷子里的挺身而出,又或者说早在甜品店前的那个亲吻时,他的心就已经像是海绵浸满了李旻浩这片湖水,带着李旻浩的痕迹沉甸甸地跳动。
那不就是爱吗?
“你相信我!”
相信?
李旻浩很想说他就是太相信他才会被骗成成这个样子。可是到了现在,说这些矫情话又有什么用呢?
他只是点点头,然后机械地扯起嘴角说——
“好,我相信你。”
金昇玟睁大了眼睛,用袖子胡乱擦掉眼泪,像是捡到失踪已久的心爱飞盘的金毛,就连发丝都写满了兴奋,笨拙地亲吻李旻浩的额头眼角,然后紧紧地将他抱在怀里。
“你等我,一定要等我!”
就连临出病房前,他都急切地看着自己。而李旻浩只是平和的看着他,然后在金昇玟转身的一瞬间,收回了笑容。
接下来的这两天清净了不少,但也还是有些小插曲。就比如说徐彰彬帮着自己把剩余的股份转赠给龙馥,就比如说黄铉辰跑过来痛哭流涕用了自己一整包纸。
“哥……求你了告诉我龙馥在哪吧,我真得没办法了……”
黄铉辰坐在椅子上捂住脸,眼泪却从指缝滑落。他尝试过所有定位李龙馥的方法,可是他就是没办法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你爱他吗?”
李旻浩停下了戳羊毛毡的动作,从抽屉里掏出一包新的纸抽扔过去。
“我当然爱!”
“可铉辰啊,我还是那句话,人不能什么都想要”
最后的最后,黄铉辰是怎样落寞地离开他已经不记得了,但记不记得也都没关系了。
【宿主,你好像变了,不像以前那样满嘴跑火车天天说一些让我难以招架的沙雕言论了。】
[变了吗?哎呀,人在不断长大,哪有不会变的呢?]
一周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只要再完成一个现场的转让仪式,公司的对接也就算是完成了。
他出院时静悄悄的,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在阳光下伸了个懒腰,轻嗅夹杂着草木香的风的味道。
清晨的阳光撒在大海上,随着波浪的翻滚泛起浅金色的碎片。不知从何处飞来的海鸟在空中盘旋,带着咸意的潮湿海风吹乱了发丝,扑在脸上凉凉的,却让人忍不住靠近那阵风,靠近那片海。
李旻浩靠在栏杆边,呆呆愣愣地盯着被船搅乱的水流,初升的太阳是那样耀眼,好像要把一切都融化在它无法阻挡的热情之中。
“哥,你在这干什么?”
签过了协议,金昇玟从伪善恭喜的人群中挤了出来,远远就看见李旻浩站在甲板上,海风吹动他的碎发,像是一只停落在阳光下振翅的蝴蝶。
“吹风啊,你看,多好的阳光是不是。”
李旻浩似乎早就预料到金昇玟会来,并没有多么惊讶,只是伸手扯了扯他的领带,嘴角含着淡淡的笑意。
“我就说嘛,把额头露出来好看多了。你看,打上了领带,穿上西装,真得一下子就变成了帅气的大人了。”
或许是今天的场合实在是太重要太特殊,平时总是留着乖顺刘海的金昇玟在今天将额前的碎发掀起,一身正装格外的矜贵。
“哥喜欢吗?”
金昇玟没有理会被李旻浩拽住褶皱的领带,只是温柔地盯着他,盯着他的爱人。
“喜欢呀,不过平时的你也很好看。”
这是实话,无论是穿着卫衣的乖乖男大,还是现在这个满身贵气的贵公子他都觉得好看,一见钟情的人总是这样,即使对方一个笑容都能融化坚冰。
“你还记得我第一次给你做泡菜汤的那天吗?我站在屋外等你回来……”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金昇玟,996和原文的描写有多惊艳对他而言都不过是苍白无力的文字,可真当他看到金昇玟的那一刻,他才知道一见钟情也不全是虚构。
“当时你背着背包,镀着阳光向我走来。明明天空是那么的蓝,花朵也那样恣意,落日的余晖那样动人……”
“害,你说哪个不比你这个拉着臭脸的小子更让人心动呢?可是我的视线还是只能落在你的身上。”
“你知道当时我在想什么吗?”
“……想什么?”
李旻浩弯起眼睛,瞳孔映满阳光,让金昇玟想起那天李旻浩也是这样冲着自己笑,然后对自己说出我爱你。
“我当时在想,原来这样一个年轻好看的人竟然是我的。”
“只是我很难过,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不开心呢?”
不善言辞的人不是因为他不会用绚烂动人的词汇来描述他的内心盛景,只是因为那份羞涩让他把爱埋在心里,像是含羞草紧紧包裹自己的叶片。
可是李旻浩已经不害怕了,都到这种地步了,他还有什么可羞涩,有什么可不敢说的呢?
直白的语句让金昇玟心头一紧,他从来没有听过李旻浩这样毫不掩饰地真挚表达全部的爱。
他一直不清楚李旻浩究竟为什么爱他,宁愿成为月亮追赶在他这个满心仇恨的行人身后。
原来,竟然只是因为这样一个简单的原因,夕阳下匆匆一瞥就让他的傻哥哥这样心动,甘愿为他遍体鳞伤。
“你也知道我就是这样笨,想着不管你多难接近,不管你是不是满心算计,我都要试着爱你……”
李旻浩平淡的话语像是无形的绳索将他的心捆了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收紧之下除了悔恨的痛意,还有莫名的慌张。
说不上为什么,他只是觉得他要抓不住李旻浩了。
“哥……我们不说了,回家喝泡菜汤吧,不说了好不好。”
“哎呀你哭什么……多丢人啊。”
李旻浩被他这一举动逗笑,毫不嫌弃地用袖子擦掉他的眼泪,轻轻揉着他的脸好似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傻昇玟,你怎么这么天真啊,都到这种地步了,你怎么还觉得我们能一起回家喝泡菜汤啊?”
“我知道,被抛弃过的孩子就是会不受控制地质疑所有人的爱,所以我已经不怪你不相信我了,这并不是你的错。”
“但这同样也不是我的错啊,为什么要我来付出代价呢?”
他眨眨眼,努力赶走瞳孔上的水雾,可是还是一滴滴地滚落,顺着栏杆落入慈悲的大海之中。
“我总是告诉别人你是一个缺爱的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所以即使你偏执你多疑我都可以容忍,你无处安放的任性我也都可以接纳。”
“我只是喜欢你快乐,我也喜欢你展露你的孩子气。”
“可你也清楚的吧,你已经不是孩子,是个成年人了。你知道吗,昨天我才突然想起,我其实也只比你和龙馥大了两岁而已,两年的时间我又能比你们坚强到哪去?”
“我把你们当孩子,谁又把我当孩子呢?”
李旻浩真得觉得自己变得苍老了,明明他也是一个青春正好的年轻人,却好像在这耗了一辈子。他是时候该好好休息休息,把他的心找回来了。
“我……对不……”
口腔泛起苦涩的意味,越是这样云淡风轻的真心话越让金昇玟觉得溺亡在悲伤的海里,连根浮木都找寻不到。
泪水决堤,海风吹在身上让他忍不住发抖,弥补的话语在心头滚了千百遍,可是却哽咽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预计5分钟后即将到达目的地,请宿主做好准备。】
“金昇玟,做一个善良的人吧,别让自己被什么仇恨磨灭了本性。你不坏的,这个世界也不坏的。你不能因为有人踩坏了你的花,你就要把世界上所有无辜的花都杀掉,这是不对的。”
“等到你复了仇拿下了金家,就好好成为一个活在阳光下的人吧,到时候……我会为你高兴的。”
“你要去哪!你要……扔下我?!”
甲板上陆陆续续涌入人流,哄笑声嘈杂,可是金昇玟却置若罔闻,只是死死拉着李旻浩的手,像是走投无路的困兽嘶吼着,想要把他紧紧攥在手里。
“你不能撇下我!你说……说过爱我……要永远陪着我的!”
【预计3分钟后即将到达目的地,请宿主……做好准备。】
“昇玟啊,这个世界上谁又一定是谁的呢?我被爱困在了你的身边,可是为了自由我也可以随时解开我的锁链,你是抓不住我的。完全的占有与完全的放手都不是真正的爱……”
“那什么才是爱!你要离开我,这就是你说的爱吗!”
金昇玟声嘶力竭地大喊,眼中是无措的红,眉头拧在一起却满是委屈的眼泪。
【预计1分钟后即将到达目的地,请宿主做好准备!】
“愿意付出全部的爱意却仍保留自由的心与清醒的意志,金昇玟,这才是爱。”
轻柔的吻落在唇上,带着决绝的意味,混杂着眼泪的咸涩让金昇玟的头脑一片空白,再次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被李旻浩用力推出了生与死的距离。
“金昇玟,我要走了。”
他看见李旻浩带着泛红的眼眶在朝霞下对他粲然一笑,眼泪晶莹剔透就像他透明却真实存在的爱意,直到阳光照射才能看出其中蕴含的色彩。
“天啊,有人跳水了!快救人!”
“那是谁……靠,李旻浩!呀,快点,把金昇玟按住!”
“啊!怎么回事……来,来人!快靠岸!”
尖叫声、呼救声飘在耳边,想要扑上来就此跟着哥哥的脚步一起长眠海底的金昇玟被冲上来的黄铉辰死死拖住。
安保人员压着他的脑袋,将这个随时随地都要发狂的人按在粗粝的甲板上,用对讲机通知船上发生的一切。
“帮帮我,我的哥哥掉水里了,我的月亮掉水里了!”
“求求你们了,谁都好,帮帮我吧!怎么办,谁来救救他!”
可是金昇玟的嘶吼在这一片混乱中实在是太微小了,直到镇定剂注射进血管失去意识的前一瞬,他还死死朝着大海的方向伸出挣扎磨破的手。
眼前是万里无边的天空,身下是包容万物的大海,下坠的身体划破空气伴着海鸟的鸣叫,风却向上托起李旻浩的眼泪,此刻自由不过触手可及。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系统将于一分钟后与您解除绑定。】
【虽然很不舍得……但我会记住曾有一个叫李旻浩的宿主扭转了这一切。】
【996再次祝愿您前路无忧。】
【再见……】
[离危]用力过猛后成为了死去的白月光?20
主72带一点46,35
关于穿成书中大反派努力伪装恋爱脑苟活,但随着故事发展却一不小心成为男主死去白月光的搞笑故事。
你骗我,我骗你,我们一起甜蜜蜜?
恶犬但黑化前期纯情男大学生🐶×一见钟情但满嘴跑火车沙雕小辣椒🐰
超级ooc,文笔巨烂无比,提前避雷。
勿上升哦!
【宿主,我们就一直这样呆在医院里真的好吗?要不还是回家吧,或者出去散散心也行啊。】
送走了弟弟们之后,996感觉李旻浩的精神状况明显好了不少,最起码不再像前两天那样夜不能寐而靠在窗台边吹风,也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感到焦躁不安。
没了牵挂的李旻浩反而过上了一种近乎摆烂的人生,成天窝...
主72带一点46,35
关于穿成书中大反派努力伪装恋爱脑苟活,但随着故事发展却一不小心成为男主死去白月光的搞笑故事。
你骗我,我骗你,我们一起甜蜜蜜?
恶犬但黑化前期纯情男大学生🐶×一见钟情但满嘴跑火车沙雕小辣椒🐰
超级ooc,文笔巨烂无比,提前避雷。
勿上升哦!
【宿主,我们就一直这样呆在医院里真的好吗?要不还是回家吧,或者出去散散心也行啊。】
送走了弟弟们之后,996感觉李旻浩的精神状况明显好了不少,最起码不再像前两天那样夜不能寐而靠在窗台边吹风,也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感到焦躁不安。
没了牵挂的李旻浩反而过上了一种近乎摆烂的人生,成天窝在病房里戳着羊毛毡,懒懒地不爱理人,除了睡眠依然不好之外也没再有什么大的副作用。
[那两个小子巴不得我能待在医院里不去阻挠他们,回家不过也就是换种方式继续被监控。]
一周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算算时间龙馥应该也已经在澳洲安顿了下来。徐彰彬的突然离职虽然蹊跷,但是看在他病历在手,又是李旻浩的死党,黄铉辰因为股份收购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的根本没有时间再去怀疑背后的真相。
金昇玟很少来医院看他,一是股份收购掌握绝对控股权确实时间耗费精力的事情,二来每当看到李旻浩那张憔悴而瘦削的脸,愧疚与心痛都会交织着,从脚底蔓延至头顶,让他几乎想从病房中落荒而逃,把一切都甩在身后。
他觉得逃避是一件令人嗤之以鼻的事情,比起畏手畏脚地捂住耳朵,带着利刃斩掉拦路虎的头颅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可是在面对李旻浩时,他又下意识地规避隐瞒所有的真相,明知道结局但还是想要偷走一点点平和的时光。
虽然心底里早就因为李旻浩的反常暗暗猜测到他已经知晓了一切,但还是拼命地把那个想法连带着连天的慌乱压在心底。
他们相处的大部分时间都豪无交流,又或者应该说是李旻浩单方面不想和他交流。他尝试着扔出话题,可李旻浩偏偏恍若未闻,只是一下一下戳着他的羊毛毡,那样专注,那样认真。
李旻浩的表情总是很平淡温和,不笑,但面上也无愤怒。他只是下意识地屏蔽了金昇玟的存在,就好像他和医院阳台摆放的多肉绿植没有任何分别。
只有在实在被金昇玟烦得受不了的时候,才会把戳针一扔,敷衍地应上一句,然后窝进被子里合上眼睛丝毫不理金昇玟欲言又止的落寞神情。
他知道李旻浩不开心……
但金昇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已经习惯一个人缩在阳光也不肯光顾的角落,不肯吐露自己的内心,也对别人的想法毫不在意,冷眼旁观一切,也不屑于去学习爱人。
他的心门关的死死的,只要看上一眼就会让想要踏足的人望而却步。但李旻浩偏不,他像是无形的风挤进门缝,在门后空旷而无人的山谷里呼啸。
走进他的心难如登天,可是一但走了进去他就会咬死了那人不肯让他离开。李旻浩就是那个他不愿放手的人,即使是他自己亲手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他觉得他应该做些什么让李旻浩开心起来,可是布丁和蓝雪花都不能让李旻浩的表情明亮起来,这种无力感让他心慌,就好像本来应该属于他的李旻浩正在一点一点地溜走。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一个宠物陪在自己身边会好受一点。”
李旻浩的话回荡在耳边,无可奈何的他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运动会结束时路过的那家宠物店前。
他记得李旻浩很喜欢窗边的那只小金毛。那样活泼好动又温和的小生命无论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心软。
他依然不喜欢李旻浩的目光被其他任何事物分走,可比起自己心里那点可怜自私的卑劣想法,他觉得李旻浩的笑容更加重要。
但是他可能就是没有那种运气吧,窗边的小金毛已经被人买走了。不过就是它在又能怎么样,医院难不成还会允许他把金毛带进病房吗?
到最后,他还是没办法。
“你哭什么啊,金毛没了可以买其他的宠物啊,你看这些新来的小家伙,多可爱啊。”
一个大男人站在自己店前哭,换做是哪个老板都受不了。
他极力地推荐着各种各样可爱的宠物,可是金昇玟只是瘪着嘴转身离开。
对于黄铉辰的出现,李旻浩并不感到意外。在他一脚踹开病房的门的一瞬间,他就已经猜到了黄铉辰的来意。
“龙馥呢?李龙馥呢,你把他藏哪去了!”
黄铉辰猩红着双眼,红丝遍布白色的眼球,额头甚至都因为恼怒而鼓起了青筋。他像是暴躁的狮子,狠狠揪住李旻浩的领子咆哮着想要他把自己的爱人还回来。
可是李旻浩只是那样定定地看着他,嘴角甚至勾起了弧度。
“我怎么知道他去哪了,你的爱人你不自己看好,你来问我?腿长在他身上我又怎么管得了他?”
“你胡说!”
李旻浩平淡地态度让他更加愤怒,他已经三天没有李龙馥的任何消息了,打不通的手机和没有回复的kkt,甚至连人都消失地无影无踪。而当他查询李龙馥的证件时,却发现并没有任何的购票痕迹。
李龙馥就这样消失在他的视线里,让他的心一阵阵地发慌,失而复得的喜悦被再次分离地恐惧取代,他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去理智撕咬一切夺走李龙馥的人。
“他最后见的人是你,不是你把他藏起来了还会是谁!”
“没错,就是我,就是我李旻浩给他藏起来的又怎么样!而且我告诉你,你永远别想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看着黄铉辰怔愣了一瞬,然后更加用力地扯着自己的领子,没有弹力的病号服勒在后颈,磨出一条红印。
“李旻浩,我再问你一遍,李龙馥去哪了!”
“我说,我不知道!你杀了我吧,我死都不告诉你!”
他好不容易把李龙馥拽出这场纷争,他又怎么可能把弟弟推到风口浪尖上。他并不害怕激怒黄铉辰,也不担心他会杀了自己,因为股权的转让离不开他的签字。
所以当黄铉辰的手扼住自己喉咙,用力收紧时,他也只是忍不住地狂笑。
他觉得自己几乎要被勒得窒息,脸涨得发紫,可是他还是嘲笑这个无能狂怒的人。
大脑逐渐变得一片空白,身体因为缺氧而忍不住发抖,肺部像是滚过厚重的烟不断的收缩,颈间的压迫感让他几乎不能聚拢意识。
“告诉我他去哪了!”
“你……做……梦……”
黄铉辰的脸色更加难看,一时之间他甚至不知道究竟被掐住脖子的到底是他还是黄铉辰。
真可怜啊,被爱折磨成一个疯子。
黄铉辰但凡能早点认清自己的心,哪里还有这些波折。
勉强能用的耳朵仍在卖力工作,随着一阵急切的脚步,脖颈上的力道忽然松了下来,空气猛然灌进喉咙,在肺中横冲直撞,求生的本能让他强忍住疼痛,大口地喘着粗气。
“你疯了?!”
金昇玟心有余悸地看着被自己一拳揍到地上黄铉辰,指尖颤抖地抚上李旻浩脖间的青紫。
“李旻浩?能听见吗,李旻浩!”
他感觉金昇玟的手在拍打自己的脸颊,但是窒息带来的眩晕让他久久无法作出回应,只是睁着无法聚焦的双眼盯着天花板,直到身体的掌控权回到自己手中才眨眨眼睛,剧烈地咳嗽起来。
“你是要掐死他吗,谁叫你动他了!”
金昇玟也顾不上什么教养礼仪,拽着黄铉辰的领子就是一拳,后者只是露出怪异的笑容,毫不留情朝金昇玟的脸上也招呼了一拳。
“你倒是问问他把李龙馥藏哪去了啊!”
黄铉辰擦掉嘴角的血丝,双目赤红地推开金昇玟,眼睛中是藏不住的悲愤,泪水也止不住地滚落。
[真有意思,两个人跑我病房来打架,我多大面啊。]
【……你们都疯了。】
“你冷静下来,你要是真杀了李旻浩你觉得李龙馥能原谅你吗!”
金昇玟拖着黄铉辰要往病房外走,他不能让这个一点就炸的炸弹再靠近李旻浩,可是那人冷笑起来,狠狠甩开他的手将他一把推开。
“你爱李旻浩是吧,你以为他知道你做的事情就能原谅你吗!”
“黄铉辰你给我闭嘴!”
被揭穿的恐惧涌上心头,金昇玟伸手想要捂住他的嘴,可是黄铉辰早就预判他的行为,从包里掏出那份拟好的股权转让书扔到李旻浩的面前。
“哥你还不知道吧”
他蹲在李旻浩面前,面上满是癫狂的笑意,残忍地要将自己的好盟友一起拉下水
“金昇玟——你的好爱人,他从一开始就在骗你,他骗了你的公司,骗了你的爱,甚至不惜给你下药就为了保险柜的密码。”
“不过他据理力争,还是给你留了5%的股份”
“你看,他可真爱你。”
他加重语气,甚至是从牙缝里挤出那句真爱你。可是李旻浩并没像预料之中那样绝望,反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知道啊”
李旻浩翻开转让合同,看都没看一眼其中的款项就解脱一般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平和的声音在空中回荡,剑拔弩张两人皆是一愣,然后慢慢转头看向嘴角噙着笑意的李旻浩。
“我全都知道的,你们的计划,金昇玟给我下药,我都知道啊。”
李旻浩笑得灿烂,可是金昇玟却觉得冷得发颤。黄铉辰不可置信地看向李旻浩,却被后者轻轻地捧住脸。
“我的傻弟弟,你是大人不是小孩了,人不能什么都想要的,这是你自己选的,所以带着合同走吧。”
“……李旻浩,你比我疯。”
黄铉辰失魂落魄抽走李旻浩手里的合同,在临出门前扔下了这句话。
屋内再次寂静下来,李旻浩叹了口气,把在打斗之中摔落的玻璃碎片扫进塑料袋里,用胶带缠了一圈又一圈。
刺啦的胶带声划破空气,金昇玟觉得自己的心也要随着这刺耳的声音扯落成一瓣又一瓣。
李旻浩……都知道?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计划,知道自己的不堪,那为什么还要对他那样好,把他放在身边任由自己将他撕咬成一块一块。
“你为什么……你都知道你为什么……”
他几乎说不出完整的句子,可是李旻浩却将手中的胶带啪地摔在桌子上,全无刚刚面对黄铉辰的那种淡然。
“为什么!金昇玟你不知道为什么吗!我说过那么多次我爱你,就差把爱你写在脑门上了,可是你就是不肯相信我!”
“你宁肯下药都不肯试试自己的生日,你现在还过来问我为什么?!”
“我甚至想过成为你复仇的工具,不管复仇有多难我都帮你。”
“可是你就……你就是个自私鬼,为了密码,为了钱……你能都昧着良心说爱我……滚吧你!”
李旻浩本来觉得自己这颗千疮百孔的心已经插不下刀子了,可是当他再次把自己的爱剖出来放在金昇玟面前,把自己所有的不堪都明晃晃地摆出来,他还是可悲地发现自己的心痉挛地发痛。
“我不走!你说过你爱我的,你不能把我踹开!”
金昇玟紧紧握着拳头,将血沫咽下,喉头的腥甜远远压不下内心的惶恐。他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欺瞒早就被李旻浩洞悉,他甚至不敢去想李旻浩这些天的煎熬。
“你还说过你爱我呢!你不还是骗了我吗?!钱和地位都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要我把这颗没人要的心也挖出来给你吗!”
“我给过你的,你自己不要的啊。难道事件发展到这种地步都是我的错吗?!”
李旻浩大口喘着粗气,身体也在止不住的发抖,憋在心里的眼泪终于痛快地滴落下来。
这样痛骂一顿金昇玟本应是一件解气的事情,可是心里除了麻木还是麻木,就连被同样哭到颤抖的金昇玟抱在怀里心也不能泛起一丝波澜了。
后颈处已经被金昇玟的眼泪打湿,湿湿热热地就像这个拥抱一样让他难受,他已经提不起心力再去吵去闹。
“我的好昇玟啊,你知道吗,你说你爱我的时候我真得特别开心,但是我怕你笑话我明明是哥哥却比弟弟还笨,就一个人悄悄地在房间里笑了好久才拿着礼物出来。”
他轻轻拍拍金昇玟的后背,满目的疲惫。
“早知道,就不那么着急出来,在房间里多幸福一会儿好了。”
“早知道,我就不说我爱你了,至少还没那么丢人。”
【离危】火的孩子在跳舞
值得注意的:
·“我哥和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了”式267文学
·26亲情向 76友情向 感情线只有272
·6性别认知障碍
·全文3.3w 请勿上升真人
1
第18名,比平均分高三分。
开学前摸底小测的成绩出来了,昇玟把成绩条一点点小心地对折好然后放进笔袋里。金昇玟就是这样的孩子,不会特别用力地读书,但是认真地把每节课都听好,在好的学校里,一群聪明学生里聪明得不那么显眼的那一个。
这对昇玟来说不是什么意外的成绩,把它塞进笔袋之......
值得注意的:
·“我哥和我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了”式267文学
·26亲情向 76友情向 感情线只有272
·6性别认知障碍
·全文3.3w 请勿上升真人
1
第18名,比平均分高三分。
开学前摸底小测的成绩出来了,昇玟把成绩条一点点小心地对折好然后放进笔袋里。金昇玟就是这样的孩子,不会特别用力地读书,但是认真地把每节课都听好,在好的学校里,一群聪明学生里聪明得不那么显眼的那一个。
这对昇玟来说不是什么意外的成绩,把它塞进笔袋之后就没有再关心了。懒得去听班主任在讲台上又说些什么每年开学都会说的话,他把那本包着帕恰狗的日记本拿出来趴在桌子写日记。
手肘稍微伸得过界也没有关系,因为金昇玟的同桌上学期末转学了,所以一直到现在那个位子都是空着的。
金昇玟一直低着头,突然听见身边有噪杂的声音。他抬起头,发现班主任招招手,走进来一个男孩。也许同龄人之间用这个词似乎不太恰当,但是他确实看起来小一点,甚至不像韩国孩子,像《死于威尼斯》那种电影里会出现的欧洲小男孩。
然后“小男孩”抓紧书包带,慢慢走到讲台上,有点紧张地开口说,“大家好,我是从澳大利亚来的felix,我的韩文名是李.龙.馥,希望能和大家成为朋友!”
说完他很夸张地鞠了一个躬。李龙馥的韩文讲得不好,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一字一句,有一种很奇怪的口音,再加上他的动作,让他看起来实在很滑稽,前排几个调皮的男生已经笑出来。
金昇玟也想笑,但是他觉得这样太不礼貌,克制着嘴角抽搐了一阵。但他抬头却发现李龙馥的耳朵很红,身子也在微微发抖,他一下子正色起来,觉得不好笑了。
班主任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下去找个位子坐。李龙馥理所当然地坐在了金昇玟旁边,因为如果不想一个人坐到后面去的话,教室里只有这么一个空的位子。
那天天气很好,出了太阳,阳光从教室侧窗一直照到坐在靠窗同学的脚背上。金昇玟在日记本新的一页上写“开学第一天,天气晴。从澳洲来的小男孩李龙馥成为了我新的同桌,名字很特别吧,他很努力地跟我解释说,意思是龙的香气,我听了之后也觉得很好。看上去是可爱的人,希望能成为朋友~”
金昇玟已经很久没有同桌了,久违地有人坐在身边的感觉很奇特也很好。他不想要冷落新同学,如果没有人主动跟李龙馥搭话的话,那这个人就该是同桌昇玟。
金昇玟把写着自己名字的练习册递给李龙馥。他盯着那个名字一会,有点拗口地喊了他一声,“昇玟?”
金昇玟笑起来,点点头又把本子拿回来。
金昇玟想要对李龙馥好一点,也想要快点变得亲近。但和李龙馥说话很辛苦,因为李龙馥的韩语实在是不好,有些时候听不懂,得要写出来才行。如果碰到比较生僻的词语连写出来也不能理解。因为不是韩国的青少年,所以互联网论坛上那些流行的段子也玩不了。金昇玟实在有些累了,撇撇嘴,又趴回自己的桌上。
中午吃饭的时候拿着食堂打好的饭,准备去找精寅来着。但是仔细一想比他小一届的精寅还有一周才开学呢,于是金昇玟晃晃脑袋,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下。
过了一会李龙馥端着盘子走到他面前,有些迟疑地说,“我可以坐在你对面吗?”
金昇玟坐里含着饭,抬头看他一眼含糊地嗯了一声,李龙馥就在他对面坐下。拿出一个塑料的餐盒,推到金昇玟手边,“请吃这个吧!”
“什么?”
“布朗尼~”说到这个李龙馥有点自豪起来,“我自己做的,我在澳洲的时候...经常做给朋友吃,昇玟尼也吃吃看吧!”
金昇玟用筷子夹了一块,味道很特别,总之不是便利店随便能够买到甜的发腻的那种,巧克力苦苦的味道很重,也很香,一口咬下去感觉很绵密,很扎实的味道。
李龙馥一直用期待的眼神盯着他看,金昇玟就在这样目光的注视下开口发出赞叹,“啊,果然自己做的跟店里胡乱买的差太多啊。”
有点拐着弯的夸赞,李龙馥花了一段时间消化理解这句话,然后像突然加载出来一样笑起来,“谢谢!如果还想吃的话,多拿几块吧!”
金昇玟在这种热情攻势下半推半就地吃了好几块布朗尼,最后几乎完全没能吃下学校的午饭。
金昇玟在抬头和李龙馥讲话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半掩着脸,嘴巴放在手后面嚼,看上去很优雅。但金昇玟知道肯定不是什么用餐礼仪那回事儿,因为一上午李龙馥都是这么半掩着脸讲话的。
“为什么...总是遮着脸?”金昇玟忍不住问。
“因为,不好看。”李龙馥中间迟疑地顿了一下,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出“不好看”这个词。
金昇玟那时候没能想到李龙馥本来就没有不好看,他只是单纯觉得这样的回答很神奇,“那难道要一直捂着脸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
“不是的。”李龙馥又有点说不清话了,“离昇玟尼这么近的话,会看到。”
“看到什么?”金昇玟停止了吃饭,瞪大眼睛看着他。纯粹是出于好奇才一步步追问的,却无意中有点咄咄逼人。
“雀斑啦。”李龙馥下意识向后躲了一下,飞快地拿掉了手给他看一眼又遮回去。
金昇玟用力眨眨眼睛,实在是没有看清,“抱歉...能再看一次吗,我没有觉得难看。”
李龙馥慢慢地把手放下来,金昇玟凑近了看一眼,眯着眼睛笑起来,“很可爱啊,龙馥xi的雀斑。感觉很神奇很特别,因为从来没有在韩国人脸上见到过,果然是澳洲来的孩子吧!”
“真的吗?”听到金昇玟这么说的李龙馥眼睛都亮起来。
“真的啊。”金昇玟边说边又夹起来菜来,自然的动作使他所说的内容的可信度增加了,“以后不用捂着脸了,至少跟我坐同桌的时候不用。如果还觉得不好意思那跟别人见面的时候再这样吧。虽然我觉得别人也会觉得可爱的。”
“哇。”消化完金昇玟这么一大段话的李龙馥好像很激动,“我可以抱你一下吗,对不起,因为这个事情一直很困扰来着,但是我真的好高兴你这么讲。”
还没等到金昇玟说什么,李龙馥就隔着桌子很夸张地抱了他一下。金昇玟讪讪地笑起来,几乎从来没有被男生这样子抱过所以有点被吓到,但他之后就会知道李龙馥就是这样的,开心起来要很尽兴地通过身体接触去表达。
李龙馥把掩着脸的手拿掉了,金昇玟这才看清李龙馥到底长什么样。根本不是不难看,而是很好看,是可爱又帅气的那种样子,下巴尖尖的小脸一张,眼睛在这样的脸蛋上显得特别大,让人联想到猫的五官排布。
想到这里,金昇玟一下子笑出来。
“莫?昇玟尼在笑什么啊?”
“没有人说你像猫吗?猫咪,长得很像呢。”
李龙馥也笑起来,“第一次听说欸,既然这么说了那我觉得昇玟尼很像狗狗~”
“这个倒不是第一次听说,大概有100个人都这么说过了。”金昇玟故意有点炫耀地这么讲。
李龙馥想了一会,“那~我是第101次认证!”
金昇玟觉得能说出这样的话的李龙馥很可爱,在桌子上无话可说地笑成一团。
也许真的要感谢好吃的功臣布朗尼nim,一起吃了午饭之后两个人稀里糊涂地亲了很多,应该交上朋友了吧,总之成为了英韩混杂就是打着手语也硬是要交流的那种关系。
虽然班主任叮嘱了班长稍微照顾一下龙馥,但最后都变成昇玟跳出来说还是我来吧。无论是美术教室还是生物实验室都带着去了。开学第一天的课程不算紧张,下午三点多就放学了,一起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昇玟也是很自然地问了,“你要怎么回去?要一起走吗?”
李龙馥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不用啦,有人来接我哦。”
金昇玟有点意外地点一下头。
走出校门之后看见人群像从一个大果酱瓶里倒出来的果酱那样扩散开,李龙馥高高地招了招手,成为了跑得最快的果酱。
迎接龙馥的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看不清正脸。龙馥接过他手中那杯巧克力冰沙,然后亲昵地凑上去撒娇,金昇玟想起自己的形容,像一只真正的小猫。金昇玟还没有能够真正理解李龙馥那些过头的skinship,总之这不是该出现这个年纪的韩国男生之间的行为,这种反常难免让他产生想法。
金昇玟心思紊乱地走回家,因为这个新朋友而大脑乱糟糟的。
金昇玟想起他最后抬起头时看到的那张侧脸,几乎只是刹那间却如此清晰地记住了他的样子。
鼻子,耳后,到下颌,锋利而漂亮,夜色下一条切断玉的激流,一把月牙做的弯刀。不是长得具有攻击性,而是本身的气质让柔和的五官产生了生人勿进的联想。人不都是趋利避害的吗,就像碰到尖锐的物品会依靠本能躲开一样,看到那样的男人也会有躲开的想法。
为什么龙馥这样善良的孩子会认识这样的人呢。
男朋友么。金昇玟提了一脚路上的石子,脑子里不禁冒出这样惊人的想法。
金昇玟一下子飞快地跑回家,然后站在家门口大口大口地呼吸着。金昇玟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可能要睡不好了,因为男人的样子一直横亘在大脑皮层之中。不是趋利避害么,但是本能已经失效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对于他和李龙馥关系的猜测之上,更加像黑洞般吸引着他的魅力。
2
第二天几乎到学校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昨天跟你一起回家的那个人是谁?”
得到的答案却压根不值得金昇玟失眠一晚上,李龙馥看到他好奇的样子相当意外,只是理所当然地说,“啊,是我哥啊,你昨天看到他啦?”
金昇玟泄气了,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点点头,一下子觉得把事情那样想的自己很糟糕。他闷闷地问,“是亲哥么?”
“啊....”李龙馥短暂的犹豫反而让金昇玟意外起来,他撑起身子跟李龙馥对视,看到李龙馥眼里闪过无措的神情,然后才反应过来说,“啊,是啊。他也姓李啊。”
“叫李旻浩。”李龙馥边这么说着,边工工整整在作业本上写下这个三个字。
比起龙的香气,这个名字倒像是一个正常韩国人会使用的名字,冲到明洞喊一句会有20个人回头的程度。虽然李龙馥的迟疑很可疑,但也认证吧。
金昇玟点点头,闭上眼睛又是那张已经成为一个小小画片的侧脸,在金昇玟一次次回忆中变得不再清晰然后重塑。
是一个随时可以抛在脑后的名字,却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忘记的脸。在关系疑团初步解除之后仍然记起那样的画面让金昇玟感到恐慌,他大脑乱糟糟地问,“你哥是什么样的人?”
“是...很好的人,比起耀眼的长相来说,品行更加耀眼。是对我很好的人。”李龙馥笑起来,仰着脸转过来,“怎么样,要我让你们认识一下吗?他会很高兴我有新朋友的。”
李龙馥那些主观性太强的评价都丧失意义,金昇玟把每个逗号都草草跳过,只回应最后一个问号,然后在还没能思考之前就用力地点了点头。
***
有一见钟情那回事儿吗?不是说爱情,绝对不是。而是说,有没有可能看到一个人的瞬间,会觉得大概得跟这人纠缠一辈子,或者产生如果没法认识他绝对会很遗憾的想法。肯定不是要成为家人,所以不是亲情。也不是用朋友这样的词能够胡乱概况的,所以不是友情。那么就只剩下爱情这种选项了吗?人类这种复杂且聪明的个体为什么被关在了三个匣子里。
很久之后金昇玟回忆起自己刚认识李旻浩的时候的情感,他想这可能是一种碰撞,一种自毁性,一种冒险精神。
李旻浩不是那种他中规中矩循规蹈矩人生会出现的人,李旻浩是他17岁最大的变数,万恶青春期的一把快刀。他在这个迟钝的世界呆了够久了,然后趋利避害失灵,看到李旻浩的瞬间他想我们能不能认识一下?让我干脆地痛一下。
遇到李旻浩之前金昇玟以为自己是个乖孩子,现在才知道乖孩子都是没有被危险诱惑过的可怜孩子。如果有蛇和苹果的话,任何人都能走出伊甸园。金昇玟轻易地接受自己的离经叛道,他有一点暗戳戳的坏劲儿,包在那名叫“调皮”的糖纸里。
李龙馥叫金昇玟周末去他家玩,既是想要带好朋友回家,也是兑现那个让他认识哥哥的承诺。
李龙馥趴在小小的阳台上给金昇玟发kkt,一会说“向前走吧”一会说“在这里转弯”,最后把两个人都弄晕了。金昇玟一个电话打过来,李龙馥大笑起来,干脆说,“昇玟尼,站着别动,我来接你吧。”
李龙馥穿着大T恤和短裤,脚上踩着拖鞋,像小鸽子一样劈里啪啦地跑过来。
昇玟穿了薄卫衣和黑色牛仔裤。虽然和龙馥说好的时间是下午7点钟,但是金昇玟从6点之前就开始盘算着要穿什么,真的好像初date一样,要第一次正式地见到那位哥。不穿校服的日子完全不懂时尚这种东西,怎么样才能看上去年轻些又不那么幼稚呢。甚至在校庆表演时穿过的西装都拿出来试了,太蠢了,最后还是穿了平时每天都在穿的灰色卫衣,搭了一件牛仔裤。
李龙馥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金昇玟这“暗藏心机”的的ootd上,他抓着金昇玟的手臂一路不停地给他介绍。其实李龙馥住的小区很旧,几乎像是穷孩子才待的那种地方,连门牌号也难以分辨清晰。金昇玟在过去的17年里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这也是为什么他找不到李龙馥的家。
但李龙馥还是那副眉飞色舞的样子,连路边的蒲公英都要给金昇玟介绍了。金昇玟知道,除了他自己曾经不喜欢的雀斑以外,李龙馥根本是那种把苦难不当回事儿的那种人,准确地说,几乎丧失贫富与阶级的意识。
这样也好,昇玟有时候不喜欢看到不那么富有的人脸上那种无可奈何的窘迫,那种底层人民苦涩的刻薄,李龙馥没有。
他拉着金昇玟在小巷子里乱窜,这下肯定记不住路了,等晚上回去的时候还要李龙馥送。两边高楼之间的间隔那么窄,让人怀疑楼房居然还能这么建?挤得走在中间的人变成薄薄一片,喘不过气来。
李龙馥一直拉着金昇玟走到他们家楼下,准备上楼的时候又绕去楼后面的一小块空地。李龙馥蹲下来,模仿着发出小猫那样叫声,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就从草丛里跳出来。
李龙馥从短裤口袋里摸出半根香肠,然后小猫就凑过来,一点点把剩下半根吃完。
李龙馥摸了摸小猫的头,跟金昇玟解释说,“这是这里的流浪猫,我和哥每天都会轮流来喂它,今天轮到我了。”
李龙馥的家可能是他们小区里最旧最偏的,也因为这个原因住客很少。走进楼梯间的时候要发疯一样地不停用脚弄出声响,经久失修的老爷爷声控灯才会给出反应。
打开门之前很紧张,后颈都在出汗。但其实完全是自己内心铺垫造成的,打开门之后也就那么回事,房间里收拾得很干净,和外面形成了很大的对比,像小小的世外桃源。家具很少,但是有香喷喷的味道,闻上去心情会变好。
李旻浩站在厨房里,转过来和他对视的那一眼,金昇玟感觉自己的心里被撞了一下。
李旻浩的头发好好地垂在额前,腰间围着围裙,对着这样温和平静的神情,没办法再说出混混两个字。好像之前的那次初遇只是金昇玟出于主观的恶意推断一样。
但是依然漂亮,像快乐王子雕塑最顶上的那颗红宝石。
龙馥向李旻浩喊了声昇玟来了,他冲金昇玟点点头表示致意,露出一个不明显的笑容。
想要认识的大人。金昇玟把李旻浩归到了这一类。
那时候昇玟还不知道李旻浩只比他们俩大两岁,也只是刚刚成为社会公民的年纪。在青涩的小草莓小土豆那儿,李旻浩抽条得隐忍而反骨,于是成熟得这么出类拔萃。拥有像大人一样在关键时刻做出决断,说一不二的魄力。
新朋友的到来让李龙馥很激动,他全程唠唠叨叨给金昇玟展示他的那些小东西。金昇玟很无耻地走神了,因为他听见厨房烹饪的声音作响,这是他们家不会有的热闹的声音。
李旻浩做好了炸鸡端到客厅的桌子上三个人一起吃,即使是别人家的哥哥,别人家的炸鸡,这份在一张桌子上一起吃饭的温暖也像偷来的一样给他带来了触动。虽然有更好的家庭条件,但是平时能陪他吃饭的总是保姆阿姨,相比之下还更愿意过这样子的日子呢。
李旻浩毕竟没有到真正能做家长的年龄和身份,不可能在餐桌上一直笼络气氛地说着这个那个的,反而是金昇玟先主动开口,“做得很好。”
“谢谢。”李旻浩说。他看上去挺高兴的,但碍于金昇玟是不熟识的后辈所以没有好好地高兴出来,折合成了一个轻飘飘的眼神丢过来,反而让金昇玟突然心跳得有点快。
李龙馥把他的那份吃完了,跑去厕所洗手。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气氛一下子有点尴尬而暧昧,准确地来说,是他们两个人的尴尬,金昇玟一个人的暧昧。
金昇玟没有抬头看他,他轻轻地用筷子戳了戳炸鸡被烤得冒出香气的脆皮,“该怎么称呼呢,可以喊你哥么?”
“嗯,就喊吧。按照想做的来。”语气听上去挺亲切的,但还是隔一层,那种因为不在乎而产生的豁达。
李旻浩是土生土长的韩国人,这是金昇玟之后才知道的,那时候能感到的只是李旻浩韩语很好,他以为是在韩国呆了更久的缘故,毕竟也是人家家里的事情,没有好意思主动去问。
他和李旻浩两个人的氛围不太一样,不是同龄人,所以也没可能肆无忌惮地说平语和开玩笑,但是因为都是韩国人的缘故,比李龙馥又多一层血液里的亲近,不是真的相敬如宾的关系。反而有点拿腔拿调,像不动声色地较着劲,金昇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自作多情。
总之风儿龙馥回来之后这片像云层一样停留在两人上空的氛围完全被吹跑了,他总有把一切都变成爆米花棉花糖的能力。李龙馥飞快盘腿坐到椅子上,亲亲热热蹭到金昇玟旁边,“你们刚刚聊什么呀?”
金昇玟又低头专心吃炸鸡,把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没什么。”
吃完饭金昇玟想要去厕所洗一下手,不记得刚才龙馥往哪走了,就无头苍蝇一样地转了一圈,然后试探性地推了一下门。
龙馥却在这时候突然很紧张地跳出来大声说,“啊,不要开那个房间!”
说完才记得解释一下,“那是我房间,东西太多了,没有收拾,昇玟尼不要看。”
金昇玟像被烫到一样迅速地把手收回来了,然后顺着他的指示找到了厕所。
金昇玟把游戏机带来了,是龙馥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带的,好好地装在书包夹层里的两个手柄,结果家里的电视机型号太旧了连不上,龙馥一下子肉眼可见地沮丧起来。金昇玟安慰他说没事下次来我家玩。
在他们呆在沙发上有点失望地发呆的时候,李旻浩默默地从房间里拿了电影碟片出来,是魔女宅急便。李旻浩问他们要不要看,龙馥点头如捣蒜。
看电影的时候,昇玟跟龙馥坐在一条沙发上,李旻浩坐在剩下的那一个。因为关心和在意的那哥就这么明晃晃地戳在视线可及的地方,所以简直没有办法集中在电影的情节上。总是下意识就往那边看去。
很少有呆在同一个房间里的机会,更加显得珍惜。李旻浩周身的气体,横亘在金昇玟的眼前,阻挡了他和外界的联系。
吃饱了又看完电影,时间已经很晚了,李龙馥在他旁边哈气连天,抱着枕头眯着眼睛笑起来。昇玟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角说,我好像该走了。
“我送你吧,等下你又不认识路。”李龙馥揉揉眼睛也跟着站起来。
“我送吧。”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墙边抱着手臂的李旻浩冷不丁地说,“龙馥累了的话就早点休息。”
没什么纠结就这么决定了,跟在李旻浩身后下楼的时候心情很诡异。由于事先对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有太多过度读解的期待,所以眼下反而没有什么太特别的感觉。只是心脏还扑通扑通不争气地飞快跳着,在狭窄寂静的小道里显得格外明显。
“送到车站就行了,我会坐车回去的。”
“嗯。”
金昇玟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追上去跟李旻浩并排走,然后说,“加下kkt吧。”
李旻浩又嗯了一声,没好意思拒绝,就把手机递过去。
“哥除了嗯还会说什么?”金昇玟鼓起勇气调侃了句。
李旻浩这下扑哧一声笑出来,忍俊不禁地掀着眼皮子看他。
“为什么笑?”
“你挺有意思的。”
金昇玟打开手机看见好友申请被通过的消息。李旻浩的id叫【健康地生活吧1025】,像老顽固一样,好搞笑。头像是一只小猫,金昇玟认出是他跟李龙馥轮流喂的那一只,“哥喜欢猫吗?为什么不把它接回来养呢。”
李旻浩没什么表情地转头看了他一眼,“连自己都养不好,就不养猫了。”
金昇玟以为他在开玩笑,配合地笑了两声没有再说话。
就这么沉默着一路走到了车站。与其说希望这段路变得更长,不如说金昇玟根本就晕乎乎的,好像每一步都走在云层里一样忘记了时间的长短,直到李旻浩跟他说到了,他才反应过来啊到了。
李旻浩跟他挥挥手说要走了,金昇玟说等一下,李旻浩有点不解但依然站住了。金昇玟想说很多但最后只说出客套的话,他说谢谢你招待。
李旻浩说没事。
然后金昇玟又说,平时能跟你kkt聊天吗。说完他觉得自己太奇怪了,连忙补了一句,因为没有像哥这个年纪的朋友,觉得很新鲜,想要多聊聊。
李旻浩愣了一下,说有空的时候可以。
金昇玟点点头。他不让自己再说什么了,在李旻浩那里的形象可能已经从有意思的人变成可疑的人了。于是在公交车到来的时候飞快地跳上了车。
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金昇玟想给李旻浩发点消息,但不知道发什么,于是发送过去两个常用的小狗表情。那边一会才给他回复,估计是才走回家。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睡了,你别给他发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到家的话说一声】
金昇玟快到11点钟才从车子上下来,即使家里没人管他也够晚了。但是因为李旻浩的消息,第一次有被人关心着的感觉,即使他可能是完全出于礼貌的随口一说。想着这条消息所以从车站一路飞快跑回家,然后打开那空荡荡大房子的第一盏灯。
在冷冷清清的大吊灯下,因为激烈运动的身子不停冒着汗,赶紧发了“到了”两个字过去,李旻浩马上回了“那也早点睡吧”。
金昇玟有点呆呆地举着手机,这下除了身体,连心脏也变得温暖了。
3
感情问题其实不知道要跟谁讨论。精寅是比他在这方面更没有了解的孩子,知城的话,看起来有不少小聪明,但是谈及实干也并不是能给他提供多少建议的感情大师。于是最后决定打电话给了在加拿大读书的亲姐姐,电话被隔着一个太平洋接起来,姐姐问,“哦,什么事啊昇玟?”
“如果看到一个人,会有亲近的想法;被他关心的时候,会很幸福,也很在意;独处的时候心脏会跳个不停;那么...”
金昇玟的话干脆被打断,对面的姐姐一下子激动起来,“莫呀,我们昇玟有喜欢的人了吗?世界最初狗狗恋爱puppy love~”
“这样的话,是喜欢么。”
“当然是啦,感觉有点陷进去了啊,pabo昇玟尼。”
金昇玟没有能跟姐姐说出口的是,对方是男生,那这样也能算是喜欢么,是比我自己更年长的男生。
挂了电话之后金昇玟躺在一个人的卧室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果然还是喜欢吗,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产生了的那种情感,果然还是被归类到爱情中去了么。
因为这通电话和心中产生的想法,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坐在李龙馥身边有点心虚。
有时候也会羡慕龙馥有那样的哥哥,跟李旻浩这个人本身没关系,而是说像他们这样年龄的男生,有一个看起来很会打架,能够好好地“罩着”自己的哥哥是件很酷的事情。
但是因为那人是李旻浩,事情就又有点不一样。反而开始庆幸没有哥哥了,否则要是喜欢上真的哥哥了,事情会变得更糟糕。
下课去隔间打水的时候一直欲言又止,身为朋友想要把这些话全部告诉龙馥,但是又害怕他被吓到,也有点不知道从何说起,“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喜欢上你哥哥了”,这种话还是说不了吧。
于是低着头看跟在李龙馥后面,盯着自己的脚,最后还是清了清嗓子开口,“Felix。”
“嗯?”
“男人喜欢上男人的话,奇怪吗?”金昇玟没有抬头,一口气流畅地说完了这句话。
李龙馥有点愣住了,脊背微微僵住,眼睛瞪大了,惊讶这个事情本身更惊讶金昇玟为什么突然跟他说这个。但是为了避免误会,他马上说,“不奇怪啊。”
“那...我有喜欢的男人,这也不奇怪吗?”
李龙馥张大了嘴巴,但还是摇了摇头,“不奇怪。不过昇玟尼...你是同性恋吗。”
“不知道。”
“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个?”
“因为把龙馥当作亲近的朋友。”
李龙馥好像被金昇玟的话戳到了,浑身震了一下,突然转过头定定地看着他。
“那,我也有要坦白的事情。”龙馥很用力地这么说,这使他本来就不太好的韩语因为重音错误显得更奇怪。金昇玟知道现在不是该笑的场合,内心那点笑意也被李龙馥正经得恐怖的神情吓回去了。
正好是大课间,两个人就这么一路边走边聊走到了根本没有人的阶梯教室。金昇玟正准备好好地听李龙馥讲下去。李龙馥却突热像喘不过气了一样。他一下子蹲到地上,把手机界面调到他的ins界面,然后高高地举起来递给金昇玟,“对不起,我说不出来,你自己看吧。”
金昇玟接过他的手机,被那个界面吓了一跳,但又怕李龙馥难过,只能硬生生把惊讶的表情憋回去,整个人神情看起来很古怪。
李龙馥的ins名是“kitten♥”,简介写着“莉莉芙正在前进中~~~!ᘏ▸◂ᘏ ”然后还加上了一大堆糖果一样浮夸的表情符号。头像是被短裙覆盖的大腿,长长的过膝袜勒出了一圈肉。
李龙馥的账户没有建多久,已经有几万个粉丝,完全insider的样子。首页的照片都看不清人脸,是各种各样穿着裙子的自拍,光洁发亮的大腿和手腕,和被蕾丝蝴蝶结包裹的局部。唯一一张露出半张脸的是对镜自拍,带了金色的长假发,万圣节那天发的,得到了2000多个赞。
“看完了么。”李龙馥从底下抬头看他。
金昇玟点点头,把手机还给他。
李龙馥像是很艰难地做出决定之后那样说“被吓到了吧,不是异装癖,而是根本就想要变成女人。知道那个吗,一种病,从生下来就觉得自己性别错误了的病。”
“你来我家的时候也是,不让你进我的房间是害怕你看到我的裙子和假发,我还会用口红和香水,总之...”想要一口气把那些话全说完的李龙馥看起来真的不能呼吸了,坦白的表情很痛苦。
金昇玟听不下去了,“我知道了,那个,龙馥,如果很不舒服的话不要勉强自己说了。”
“可是我想把那些都告诉你。”
金昇玟也蹲下来了,他到李龙馥的身边轻轻地抱了他一下,然后被李龙馥很紧地回抱住。金昇玟感受到龙馥在不停发抖。
“做男人的每一天都让我觉得很痛苦,在学校里走进男厕所的时候,会喘不过气来。这件事情除了昇玟尼也只有李糯哥知道了,虽然担心会觉得我是奇怪的人,但是把这种事情憋在心里就觉得更难过了。于是听到昇玟尼这么说的时候,觉得一定要把事情都告诉你。”
“没事了,lix呀。”金昇玟摸了摸龙馥的脊背,然后拉着他站起来,“我们不都是奇怪的人吗。”
“相比之下,我好像过分得多呢。”
“都已经成为被社会扔下的人了,还说什么过分不过分啊?”金昇玟开玩笑地说。
李龙馥一下子被他逗笑了,抓着他的手臂贴着耳朵小声地说了句,“谢谢昇玟~”
“呀,龙馥。”金昇玟边往教室走边说,不动声色地把话题扯开,“不好奇我喜欢的人是谁么。”
“是我认识的人吗?”
“嗯。”
“谁啊?”
“李糯哥。”
****
喜欢一个人的话,得要不停发消息才行吧?好像一直都是这个道理,那么难道爱会让人变成骚扰狂吗?可是不管怎么样得要把自己挤进对方那个世界吧,否则的话,连成为备选的资格都没有。
名义上是说要上交手机的,但因为管得很松,所以几乎没有人真的去交。今天中午金昇玟没去食堂,一个人叼着吐司面包在桌子底下给李旻浩发消息。
【昇汪:吃饭了么哥^^】
【健康地活着吧1025:嗯】
【昇汪:在忙吗?】
【健康地活着吧1025:还好】
`每天的对话也就只是这样而已,那哥完全冷都男。偶尔主动说龙馥的消息,也没有很大兴致的样子。仔细一想,哪怕是哥哥也该对已经这么大的弟弟保持适当的距离吧,况且想要知道什么直接问龙馥就知道了。
只有问到猫咪的时候,会积极一点,说要猫咪的照片,也都会好好地发过来。
去龙馥儿那下手问的话,也会觉得很奇怪,况且李龙馥所有评价个人感情色彩都太强,也并没有办法提供多么准确的情报。只是从那儿知道了李旻浩之前没有谈过恋爱,也是相当难搞的人。
放学龙馥要值日,因为龙馥是新来的,他们俩值日没有被安排在一组。金昇玟问要不要等他,龙馥说不用。金昇玟就嗯了一声然后先回家了。
回家路上打开手机又给李旻浩发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你平时都不用上学的么?】
【昇汪:放学了呀】
【know1025:可是上课的时候也】
【昇汪:啊....】
【昇汪:厌烦了吗?】
消息变成已读了很久之后,那边才迟迟地回了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嗯】
【健康地活着吧1025:看在龙馥的份上才一直在回复的】
【健康地活着吧1025: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嗯 昇玟?】
【昇汪:啊,米安】
过了一会。
【昇汪:喜欢哥啊】
一分钟金昇玟把这条消息撤回去了。
【健康地活着吧1025:看到了】
【健康地活着吧1025:你不知道吗?我们俩根本不一样,妈妈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吗,不要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呆在一起,离像我这样混混一样的人远一点】
【昇汪:我妈妈没有说过】
【健康地活着吧1025:那我现在告诉你吧,离我远一点】
【健康地活着吧1025:和龙馥接着好好做朋友吧,说到底我和他也不是一样的人。但是别再来找我了,谢谢】
哪怕是以平常心著称的男高中生看到这样的消息也要晕倒了,从追求者那里收到了差不多彻底拒绝的消息。跟平时对话的态度来说倒不算特别反常,但是相比那天真正在家里见到李旻浩来说是急转直下的氛围,真的是看在李龙馥的份上那天才这样的吗。但是哥不知道吗,就这样轻易地骗走了一颗心。
金昇玟连表情都丢了,不知道为什么搞砸,和他挥挥手告别的脆弱的初恋。
没有办法跟龙馥说,一直以来很少谈论这个就是因为觉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龙馥无论以什么身份插进来都不太好。
如果利用龙馥而逼迫李旻浩给自己回消息的话,那也太卑鄙了。再说最终的目的也不是什么要和哥发够1000条消息,而是要成为更亲近的关系。真的这么做了大概也只会把关系推得更远。
因为太难过了所以没再打开手机,回家之后胡乱地吃了晚饭再做了作业就上床了,结果发现没能睡着,一直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到了凌晨,眼泪也没能流出来。
由于这个缘故,错过了龙馥的消息。
如果那时候接到了他的电话,事情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
为什么灾难总是在同一天到来的啊。“祸不单行”这样的话是全人类都适用的真理,还是古老的东方诅咒呢。人生是一只这么痛苦的吗还是只有青春的时候这样。
昨天刚刚失去了爱情的金昇玟今天又正好在厕所听到这样的话:
“...”
“高二四班李龙馥。”
“莫?”
“昨天那小子的名字。”
“啊...西八,那个娘炮?差点忘了,起得什么狗屁名字。”
“居然要忘了?我还能回想起来呢,看到他露出那种表情真是tm的爽啊ㅋㅋ”
“把作业也都爽快地扔进厕所了,真是疯了ㅋㅋㅋ。哥们儿不是坏人吧,是看到他那副样子实在恶心所以才做的正确的事情对吧。”
“当然...我们哥想教训谁还不是正义?”
“完全解气ㅋㅋㅋ本来昨天因为主任那几个恶心老头很生气来着,真好遇到这小子给我撒撒气。不男不女的垃圾,给我出气是他的荣幸。”
接下来的话金昇玟没有再听见了,听到拉链向上拉上的声音,然后对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消失在厕所里。金昇玟想他们应该走了,才慢慢从隔间里走出来,比起生气什么的,完全因为惊讶而不知所措。
那些话是真的吗?李龙馥,高二四班没有重名的李龙馥,全首尔仅有的珍贵的我们馥儿,真的遭遇了这些事情吗?
金昇玟被乱起八糟争先恐后涌上来的想法淹没了,飞快地摸出手机看见未接来电,是他正为李旻浩黯然神伤的放学后。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生的吗?
金昇玟没有办法再思考下去了。他飞快地跑回教室。这时候正是放学,李龙馥刚刚收拾好书包站在那里等着昇玟从厕所回来,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准确来说,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两样,完全不是委屈地受了欺辱之后的神色。
金昇玟一把拉住他的手臂把他往阶梯教室走,李龙馥一头雾水地被他拽着往前。
等到四下没有人之后,昇玟让龙馥站在他对面,两个人很近地对视。金昇玟开口说,“说一下吧,龙馥,昨天放学发生了什么。”
李龙馥的眼睛里有短暂的惊讶,然后他就像以前一样笑起来,“什么啊,什么都没发生啊,做完值日我就回家了。”
金昇玟有点生气了,抿着嘴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然后突然蹲下来打开李龙馥放在脚边的书包。
“昇玟你干什么!”
金昇玟把那些被弄湿又烘干的课本拿出来,怼到李龙馥面前,“lix,连它们都还记得,你要假装忘记吗。”
他伸手去抓李龙馥的手臂,“为什么不告诉我?龙馥。昨天你本来想打电话跟我说什么,我没有接到,对不起。你能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李龙馥的表情在金昇玟把那些书翻出来的一刻就完全变了。好像翻出来的不是书,是他半新不旧的伤口,因为受伤之后只是草草地处理而发炎了,在揭下创口贴的那一刻疼得难以忍受。
金昇玟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温柔一点,他摸上李龙馥发抖的后颈,“你慢慢地告诉我,是谁?他们打你了吗?”
李龙馥好像哭了,他张大嘴巴半天不能说出来一个字,只是像一条溺水的小鱼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金昇玟已经后悔了,心软得太快,他让李龙馥靠在自己身上,“对不起龙馥,我不问了,你不用说了。”
李龙馥用力地抱着他,这下真的哭了。眼泪鼻涕全部蹭在金昇玟的校服外套上,他这只小鱼哭得丧失鳃呼吸功能,每一次都差点要窒息过去,哭得海都咸了,金昇玟的心都剧烈地痛起来。
还要追问什么过程呢,压根就不会惹事的龙馥,可能连韩语骂人的词都没有学会。什么都没做却挨了打,这种事情难道是我们龙馥的错吗。
李龙馥终于从他身上起来,哭得肩膀一抖一抖,金昇玟从书包里翻出带着小猫印花的纸手帕递给他。李龙馥努力地平复了情绪,克制着声音的颤抖说,“求你了,不要告诉我哥。”
金昇玟之前都没往这边想,被李龙馥这么一说反而想起来,“为什么?这种事情应该让他知道。”
李龙馥脸上还爬满了泪痕,两只手过来牵他,还晃了晃,有点意味不明撒娇的意思,“真的,求你了。”
金昇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再拒绝龙馥了,否则就真的是坏人。他点点头说好吧。
因为出了这样的恶性事件,所以金昇玟主动请缨要送他回家。李龙馥说不用,又不是在回家路上发生的,但是李龙馥还贫瘠的韩语水平让他拗不过金昇玟,于是就那么答应了。
在阶梯教室耽误了太多时间,走出教学楼才发现下雨了。只有李龙馥带了伞,两个人就撑了一把伞回家。
金昇玟记路的水平还不错,自从上次去他家玩之后记住了这条路。和李龙馥道别之后看到他跑上楼就打算回家,撑着龙馥的伞在楼下站了一会,突然看见李旻浩回来了。
李旻浩走的不是这个方向,走过来的时候因为建筑物的遮挡不一定看得见金昇玟。他撑着一把透明的塑料伞,绕到楼后面去给小猫喂东西吃。
雨越下越大了,李旻浩给他自己和小猫撑出一个小小的天地。就像他对这个世界的方式一样,苦难和流言像雨般落在他身上,但他还是给自己和龙馥一个小家。
直到现在看见他的瞬间还是会产生铺天盖地的情感。所以可以确定的是还在爱着。为什么?怎么办?爱到疼的地步。
像在下雨天爆发的那种病症,爱出了风湿骨病,正在生长的青春骨头每一处都阴沉沉地疼着,不知道是在疼他还是在疼被拒绝的自己。
对猫都这么温柔的那个男人,昨天却对自己说出了完全残忍的话,可能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吧。
金昇玟不知道自己失魂落魄地在雨里站了多久,直到李旻浩在一个抬头的对视中看见他,然后很快上了楼。
金昇玟还站在那儿,突然听见手机弹出消息的提示音,来自【健康地活着吧1025】。
【谢谢你送龙馥回来】
过了一会,又是一条:
【雨下大了,走吧】
4
如果那天晚上没有遇到李旻浩的话,金昇玟和他之间的关系可能也就这样结束了,混迹在青春期无数个风一样无疾而终的短暂感情里,没有什么两样。
可是到底又把他们缠绕在一起了,分不清始作俑者是金昇玟深深浅浅的难以释怀还是命运本身。其实从龙馥像受伤的蝴蝶一样胡乱撞进这常规生活的时候就开始,感觉自己的每一天并不是掌握在手中的,而是像浮萍一样,任由天上的那一位掌控着。
是从书店回来的路上遇到了那哥,本来只是想去支持一下喜欢的作家新出的轻小说,结果不知不觉就捧着书在店里看完了,一抬头已经10点钟。金昇玟有时候有很奇怪的道德感,不好意思就这样空着手离开,就把明明已经看完的书买回了家。
因为太晚了想要早点回去,所以走了平时不太走的小道。那里通常很少有人经过,在夜晚,黑黢黢的小道尽头更像安静的无底洞般恐怖,金昇玟在内心给自己打了气然后走进去。
小道并不是太长,走了两步就发现今天的无底洞并不是安静的,随着越走越近人身越来越嘈杂,是那种小混混街头坏孩子推搡互相骂着脏话的声音。在下一个转角,他突然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金昇玟的第一反应是否认,他以为是自己的朝思暮想导致出现了愚蠢的幻觉。
李旻浩在这里多么不合时宜。虽然第一次见到李旻浩的时候,就能感受到他身上不善的气息,也用“混混”这种词去形容过他,但真正看到这种场面的时候,依然觉得突兀。
晦暗不明坏了半盏的路灯灯光照在李旻浩的侧脸上,像带有腐蚀性的月光。
就算李旻浩是坏人,他也应该是带上浮夸涂鸦兔子头套抢劫大都会的无政府主义者,或者哥谭最新盛放的恶之光。总之就是,本该是刺杀国王的美丽匕首上的红宝石,现在却掉进了路边的堆满垃圾的水沟里。
正如李旻浩之后会说的那样,是啊,你想错了,就只是这样的烂人而已。但当金昇玟看见他的嘴角流着血的时候,本能开始占上风,他不再有那些关于善恶的联想。
当他眼看着眼前为首的那个大块头说着他听不清的脏话,往李旻浩的面中砸下去的时候——
他不再有思考的能力。
金昇玟冲上去,像一道谁也没注意的闪电。他毫不犹豫地牢牢抓住李旻浩的手腕,已经无暇顾及那里是不是因为他太用力而浮上一圈浅红。
金昇玟在这里住了17年,对地形太熟悉,错综复杂的高楼大厦怎么样能躲过那些人的追逐。金昇玟也清楚。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被他抓住的李旻浩也许说了话,也许没有。总之在那个时间里,金昇玟什么事情也顾不上。
轻小说早就不知道被扔在了哪个快速跑过的转角,等到他不再能听见后面的斥骂声和脚步声才找回一点点理智。
他放开李旻浩的手,然后自己站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两个人就这么长久地面对面恢复着呼吸,在某一个对视之后李旻浩突然一把冲上去抓住金昇玟的衣领,逼迫对方看着自己,“西八你是疯子吗金昇玟?多管什么闲事啊?英雄救美的感觉很爽吗,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如果你没有把他们甩掉会怎么样你想过吗?”
如果平时哥说出这种话也许还有些威慑力,但现在嘴角的血干掉了的哥看起来太狼狈了。这些话也变成了逞强的意思,表情看起来很好笑。金昇玟还没能平复好呼吸,大脑一团乱,居然稀里糊涂傻笑了起来。
他笑完了,就把嘴角一点点放下来。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李旻浩的嘴角,“哥,痛吗。”
李旻浩对他小子不按套路出牌的反应难以理解,吃痛地发出倒吸冷气的声音,向后躲开他的手。
金昇玟从口袋里不知道为什么翻出一个创口贴,贴在了那个受伤的地方。这下哥看起来更没威慑力了,成为受伤的小兔子。
李旻浩本来想阻止他的动作,已经抬高的手却又放下了。他没能说出的难过的目光抬眼看着他,像看一个真正无药可救的坏孩子,“昇玟,这些事情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能看到你受伤,不能看到你挨打,这样我会心痛。”
金昇玟又笑起来,笑得很难看。晕晕乎乎好像做梦一样。
说出这些话时候他还没有哭,心脏却已经出现裂痕了,只是流出来的不是血,而是17岁的眼泪。
李旻浩愣了几秒,突然一下子挣脱他搭在身上的手,然后猛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的嘴巴嘴唇张张合合,终于冲刚刚救下自己的那个人爆发了。
他把那些话全部报复性地一股脑说出来。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别露出这种表情了。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金昇玟?我是要去地下拳馆打黑拳来赚钱的人,我是跟那群混混一路的人,我是会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人。”
“说真的,看你这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爽很久了,嗯,金昇玟?根本没有尝过贫穷的滋味吧,知道被逼上绝路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吗,几乎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去做,你呢,你能理解吗?什么都不懂,为什么能够在这里说喜欢?你有什么资格啊,你们这种养尊处优的孩子就是幸福,就像看到路边的流浪猫第一反应是为什么不接回去养,知道要负责任么。”
“狗崽子,及时止损吧,我从来不想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但我一开始就说了,我们从头至尾tm就不是一路人。”
金昇玟好像惊呆了,眼睛一点点睁大。梦醒了,张开的嘴巴定格在空中。然后突然又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抖动起来。
是哭了吗,昇玟尼。
拜托了,最多也只能把话说成这样了。拜托了,就这样哭泣着捧着17岁破碎的心逃走吧,反正还年轻着也会爱上别的更好的人吧,就让没能说出我也爱你成为我一个人的遗憾吧。
虽然那些话也有不少是真的,但是对于金昇玟说出这些话实在变成了很坏很坏的人,就这样开始讨厌我也没关系,大哭一场之后当作仇人也没关系。
拜托了,退缩吧,在我还没有无法抑制自己向你靠近之前。金昇玟是燃烧着的青春火焰,被光热吸引的同时,触碰之后也有受伤的风险。
金昇玟突然抬起头来,“不知道哥是这么想的。”
李旻浩期待接下来全盘接受金昇玟的失望和心碎,却听见金昇玟说,“对不起,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没能做好的地方。让哥感到不爽是我的错。”
这下轮到李旻浩说不出话来了。
金昇玟用力吸了一下鼻子,却还是忍不住哭出来了,说话的声音都在强烈颤抖着。他一股脑拿出口袋里面装着的小狗钱包,然后把它整个都塞到李旻浩手里,“这是我全部的零用钱,大概有12万,如果没有办法过下去了就来找我。”
“完全不是施舍,也不是送出去的礼物,而是一笔交易。好像确实没有资格说爱哥,那就当作我买下了哥的健康吧。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但是看到哥受伤就会心碎这是没办法控制的事情。就当我为了自己不再痛苦而买断了哥伤害自己的权利吧,不能再用那种方式来赚钱了。”
“别的工作也会帮哥找的,虽然还没有想好最合适的办法,但是总还是会有的。”金昇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因为他哭出了一个滑稽可笑的鼻涕泡,“如果钱不够的话,下次还会补上的。”
李旻浩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接过了金昇玟的钱包,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像捧着金昇玟烫手山芋的爱一样。
金昇玟没有逃走,为什么听了那些难听的话还能爱着呢。李旻浩看着在路边哭成一团的金昇玟,很小声地说了句,“昇玟哪,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昇玟这样的好孩子,本来付出去的爱都该得到回报,本来应该被人温暖地对待,本来不该听到这些中伤的话语。可是,为什么偏偏要喜欢那么糟糕的李旻浩呢。
李旻浩伸手捂住了脸,一下子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出生以来从没有对自己做的事情后悔过。今天晚上却开始反思自己过去对金昇玟做的那些事情是不是对的,好像犯了真的很大的错误。
明明没有做好的人只是李旻浩自己而已,却让金昇玟陪他蒙在鼓里受苦。到最近也变成了使用“我做这些事情是为你好”免死金牌的烂大人。自顾自地给金昇玟不该由他管的人生判了罪名。
金昇玟没有再哭了,就这么用湿乎乎的脸颊和眼睛望着他。在月光下那张脸像天使一样,潮退之后的海岸,给李旻浩一团乱躺在下水道的人生双手奉上爱的天使狗狗。
李旻浩盯着他看,死死地盯着他看,咬牙切齿地盯着他看。他把脸转过来这么跟他面对面,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亲密过,现在他们之间只隔着眼泪。李旻浩看见他深深的瞳孔,纯纯粹粹的亚洲小孩,那双眼睛深得那么黑,黑得那么痛。
李旻浩痛得心坏了,让他不能再看下去,会被那种神情刺伤。年轻多么好,说一些毫无根据的话也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因为还没有活到找到人生最终的答案和最好的出口,所以只能用爱在这条路上一直逃跑。
他闭上眼睛伸手托着金昇玟的下巴,用恶狠狠地气势撞过去,落到嘴唇上的时候却消成温柔一片,没有惊动嘴角的伤口。
金昇玟浑身上下惊讶地抖了一下,然后又反应过来做出回应。
他和李旻浩在月光下接吻,在大吵一架后接吻,在刚刚从真正的小混混手上逃出来之后接吻。像人生最后一次接吻那样接吻,没办法定格这一刻,世界下只剩下两个人,日子好得像是偷来的。
拜托别责怪逃跑的孩子。世界已经烂透了,如果不努力相爱,那要拿它怎么办才好?
5
到最后李旻浩还是把小狗零钱包还给了金昇玟,但似乎和那哥开始交往了。
似乎...??
为了推开他而无理地说着不要再发kkt了的话被收回去了。消息也都会好好地回复,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撒娇,会发一些可爱的表情贴图和兔子发火的照片。这样的哥的面貌很神奇。
哥身上有那种气质,就是能把什么糟糕的情况都扔给他去解决,即使过程搞得一团乱,最后也能神奇地收拾完全部残局。
“像未婚先孕之后独自带孩子的新手单亲爸爸”,金昇玟在某次又跟着李旻浩去喂猫的时候忍不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了口,当时立刻就挨了揍,李旻浩大声嚷嚷说“呀,金昇玟是疯子吗?”
但是这种气质很有魅力,可能这就是年长者的感觉吧。金昇玟能见到爸爸妈妈的时候很少,姐姐也因为年龄差得很多,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姐姐就去了国外。虽然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也在关心他,但这总是不一样的。
独自在家肯定是孤独的,和李龙馥两个人也只像是趁家里人不在而玩闹的孩子们。但李旻浩不一样,如果李旻浩出现了,屋子就会有家的感觉。
哥是被迫长大的,金昇玟知道。像那种为了快点摘取果实而施了肥的大树,明明年龄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却要成熟到那个程度。因此也有做不好事情的时候,或者因为这种非自然成长而痛得不行的时候。
因为这个缘故,享受着哥的成熟的时候会有负罪感,但也因此很喜欢那种不动声色给失误的哥帮上忙的瞬间,和只在他面前展示的幼稚胡闹与孩子气。
哥总是热的,虽然靠近他的时候能感受到他皮肤的温度,但金昇玟说的不是这个。在金昇玟眼中,世间万物都有冷热的属性。一个人在大房子里吃的精美晚饭的冷的,没有出太阳的天气是冷的,没有收到消息回复的聊天界面是冷的。肌肤、怀抱、亲吻、生命,这些东西则都是热的,热的东西总是好的。
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的消息两个人心照不宣地都没有告诉龙馥,于是就弄得跟早恋偷情一样。主要是也不知道龙馥会不会高兴,好像好哥哥和好朋友同时叛变了。
***
专属的提示音响个不停,是李旻浩又发来消息。
【健康地活着吧1025:呀,周末有空吗?】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要生日了,打算出去给他买礼物,一起来哦?】
【昇汪:莫啊这种事情为什么是哥跟我讲】
【健康地活着吧1025:龙馥没说吗】
【昇汪:阿尼】
【健康地活着吧1025:可能还没来得及】
【健康地活着吧1025:不要跟着来么?】
【昇汪:阿尼】
【昇汪:知道了哥ㅋㅋ会来的】
和李旻浩在二手市场的门口见面了,这里是李旻浩发现无限财宝的地方。刚搬进那家出租屋的时候里面几乎什么家具也没有,全是从这里搬过去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丢弃的几乎全新牛皮沙发,还有附带着漂亮浮雕的半身镜,都是只在这种地方才能找到的高性价比商品。
两个人就这么乱转着,走到一半那哥突然伸过来牵住了金昇玟的手,完全吓了一跳,虽然他本来就是挺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抬头看见李旻浩还是那副气定神闲事不关己的样子,却发现耳朵在悄悄地变红。
西八,爱情就是能让人变得这么奇怪的东西么。这下真是不知道谁心跳得更快了。
把给龙馥挑礼物的日程安排变成了意外的date完全是这两位的错,龙馥啊米亚内,我们善良的lix会原谅这两个爱情疯子的吧。
市场里有很多亮晶晶的东西,像钻石一样值钱肯定不可能,他们也买不起这么贵的东西,但是在阳光下也闪着美丽的光。龙馥有耳洞,本来想着送给他耳钉好了。但是金昇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拉着李旻浩凑到耳边说了一句,“哥,我们送龙馥裙子吧。”
哦?这倒是不错的想法哦。
于是就这样几乎是人生第一次踏入了女装店。龙馥很瘦吧?嗯,连60千克可能都没有。要买什么码子啊,感觉完全不懂这些。
“好像给女朋友挑衣服一样。”金昇玟在柜台间穿梭的时候忍不住开玩笑说了句。
李旻浩抬起头看他,冷笑了一声,“还有这种经历哦?金昇玟。”
“欸,没有啦。”
店里的服务员终于看不下去他们两个人毫无头绪地走来走去,笑眯眯地主动走过来帮忙,“两位是给谁买衣服呀?”
金昇玟刚下意识长大嘴巴思考措辞,就被李旻浩在暗处拉了衣角,飞快地回答说,“是妹妹。”
“啊~这样,那请问大概是什么样身高体型的女孩子呢?平时喜欢什么样的风格?”
“大概这么高吧?到我这里。”李旻浩边说边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很瘦,55千克多一点吧。平时喜欢...大约是可爱甜美之类的吧?”
店员托着下巴,听完李旻浩的描述之后认真点了点头,然后从货架上找出一条裙子把它高高地举起来给他们俩看。是一条baby蓝的裙子,很长很华丽,还有那种夸张的费解的泡泡袖。就李旻浩和金昇玟两个人人生中少得可怜和异性相处的经验来说,可能只有是迪士尼公主出席化妆舞会才会穿的裙子。
“怎么样?这条裙子卖得还不错,虽然是中古货,但意外找到了好几条一样的。喜欢的女孩子很多。尺码的话,也能找到合适的。”
阿尼,哥,这种程度真的不会太超过吗。金昇玟一转头跟李旻浩对视,看到一张同样表情错综复杂的脸。
店员挠了挠下巴,也感受到了两位的不满。啊,在哪里做得不对,是因为看起来太夸张了么。
“店员nim,给我们看稍微简洁一点的裙子吧。”
店员突然转身走进了那个衣服做成的大山,有点滑稽地用不太灵活的身体翻找了一番。然后找到一条有着蕾丝花边和漂亮串珠的白色连衣裙。
“啊,这个系列是卖得最好的了,几乎刚进货就全部卖完了。这是剩下的最后一条,尺码也合适的。”
那条裙子很长很乖,花纹的刺绣也很精致,面料比较厚实,像那种古董娃娃穿的裙子。或者是古堡里的公主在森林里玩乐的时候会换上的休闲裙子,给龙馥儿穿的话,应该也会合适的吧?我们妖精龙馥儿,这下真成妖精公主了。
怎么样,哥?
就是这条了。
店员满意地拿着裙子去柜台打包了。本来一窍不通的客人接受了她的推荐让她心情很好,哼着小曲把它装进袋子里。
“拜托包装得精致一些吧,是要送的生日礼物。”
“啊,原来是生日礼物吗?”店员有点惊讶地反问道,于是把已经放好的裙子又拿出来,用丝绸般的缎带绕了好几圈再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放进去。两个人好像看表演一样看着这一切,因为是从来没经历过的事情,感觉很新奇。
跟店员说话的时候金昇玟像小狗一样趴在柜台边,李旻浩忍不住摸了一下他的脑袋。金昇玟就一下子抬起头用口型说“干嘛”,李旻浩不说话,转过头自顾自地笑起来。
6
一周后从龙馥那儿收到了官方的消息,在上自习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小猫一样蹭着课桌靠过来,压低了声音,“昇玟尼,星期六我要过生日了,来我家玩呗。”
“怎么现在才说啊,来不及准备礼物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去金昇玟敬佩自己的演技。
“欸~那个是不需要的啦。”李龙馥眯着眼睛笑起来,挥挥小手。
“好哦。”金昇玟一边抬起头以防有老师走过来,一边轻轻推龙馥,“坐回去啦,小心被老师看到了挨批。”
虽然已经买了裙子,也装模作样地从李龙馥那里收到了“不需要礼物”的话,但还是觉得和哥合送一个不太合适。翻出了家里的没有开封的香水,是之前来家里做客的时候送给还在青春期的姐姐的。姐姐在青春期的时候是留着干练短发的完全cool girl,那种小女生一样的味道反而不要用,于是一直闲置了。
金昇玟把它拿出来,去网上搜了一下香水的保质期很长,打算当作礼物送给龙馥。讨厌美式和柠檬汁奶茶也会选择全糖的我们felix,希望能够喜欢这个吧。
就这么把香水装进小狗帆布袋里在周六那天去了李旻浩和李龙馥的家。和那哥在一起之后第一次跟他们俩同时出现在一个空间里,不经意对视上的时候感觉好奇怪,有点像暗渡陈仓那种意思。
门是李旻浩给开的,背过身的瞬间冲金昇玟使了个意味不明的眼色,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内心的想法是哇西八真想亲他。然后就这么带着克制欲望之后微妙的眩晕感走进了熟悉的客厅,龙馥赤脚坐在地板上准备大富翁的骰子。金昇玟刚坐到他身边,就被龙馥立刻搂住了,“哎一股我们昇玟尼,看到你心情真好。”
金昇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刻意无视了李旻浩在不知道哪里看着他有点嘲弄和玩笑的眼神,把目光专注到大富翁上,“啊,要开始玩吗?”
“嗯!”李龙馥边说边用力点头,拿出两个塑料小人,“这是我,这是昇玟尼。”
地图上写着各自国家的名字,骰子掷出了“3”。李龙馥捏着小人一路跳了三格,正好跳到澳大利亚,他愣了一下,然后转转脖子,“啊...这个好像无条件要买地呢。”
“无条件”,这种完全是韩国才会有的词语。原来不知不觉中澳大利亚孩子龙馥已经把韩语说得比以前好很多了。
金昇玟在意大利和新加坡盖了房子,因为这都是小时候妈妈带着去过的地方。两个人根本没有在算计而是凭着自己的主观喜好一通乱玩,最后虽然执拗地买下了的故乡没能给李龙馥赚到过路费,但是截至游戏结束的时候手上的资金比金昇玟多200块。所以是寿星胜!
在两个人这么玩闹着的间隙里李旻浩把晚饭做好了。带着大大的烤箱手套把惠灵顿牛排从烤箱里抬出来,嘴里发出“锵锵锵”的声音。一年仅有一次下了血本做出来的牛排,是正牌男友金昇玟也得托龙馥的福才能够吃到的。
两个小子被香味勾得飞快地坐到了餐桌旁。一边吃着牛排李龙馥一边忍不住发出感慨,“哇,之前生日都是我跟李糯哥两个人过,今年居然是三个人了。”
哎,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那个吧?听到这样的话的金昇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不仅是以你好朋友身份,也是因为是哥哥的交往对象才出现在这里的。反而是李旻浩闻言恬不知耻地大笑起来。
吃着吃着下意识给李旻浩夹了放在自己手边他可能难以拿到的薯条。虽然哥自己一个人也能好好地活,但是在细节中反过来照顾哥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每次一起出去约会的时候也是这样,总是会主动负责拿麦当劳的餐盘或者咖啡的吸管。
却忘记现在是在龙馥面前了,夹过去之后才反应过来于是被自己的行动吓到。抬起头看见李旻浩在那边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笑是嘲笑的那个笑。龙馥在低头专心吃着牛排,欸,不是刚才还好像抬着头在走神的吗,什么鬼啊,故意装没看到还是别的意思。
吃完了晚饭之后端上来了李旻浩自己做的黑森林蛋糕,真的不知道那哥在哪里当大厨去了,不上学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上学的人一辈子也学不会的才能。
金昇玟突然发现李旻浩嘴角的伤口完全好了,原来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吗?脸上不再有新伤而变得光洁起来,在餐厅的暖光下温柔得像家一样。
蛋糕上插着18岁的蜡烛,关掉了客厅的灯,英文和韩文的生日快乐歌都给唱了。李龙馥把腮帮子鼓起来然后吹灭了蜡烛。闭上眼睛许了愿,三个愿望中说出来的那个是“希望能一直一直都这样三个人过生日。”
当昇玟把香水拿出来的时候,李龙馥的嘴巴变成了“O型”,当李旻浩把裙子也拿出来的时候,李龙馥的嘴巴彻底合不上了。
可以说能够以自己接受的性别出生在世界上,然后像爸爸妈妈期待地那样爱上异性的人都是幸运的的人。如果金昇玟和李旻浩是有点艰难地偷偷相爱了的话,那么龙馥应该过得更辛苦吧。像穿了不合适的鞋子而让脚很痛,龙馥和他受伤的脚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18年。
金昇玟想到李龙馥跟他坦白的时候那个喘不过气的样子,在best friend之间都是难以启齿的事情,要怎么样拥有勇气去走下一步?
所以就在只有3个人的场合短暂地成为幸福女孩吧,做李糯哥的妹妹,金昇玟的女生好朋友。
“试穿一下吧,龙馥啊。”李旻浩这么说了。
抱着裙子激动地快说不出话的龙馥找回一点语言系统就不好意思地慌忙拒绝着,“啊,不行不行。”
“试一下嘛龙馥,如果不合适的话还得跟哥去退。”金昇玟也怂恿着。当然说的话是谎话,因为那种店是退不了的。
李龙馥本就没有完全熟练的韩语,面对这两个突然统一战线的本土韩国人现在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李旻浩突然一拍桌子大声宣布,“哥跟你一起穿吧!虽然不是想要变成女人,但是一直想要试试看穿裙子呢。”
金昇玟和李龙馥听到这话都惊呆了,可是李旻浩的表情却不像是闹着玩的,直接冲进卧室拿了条红色的裙子出来,是妈妈留下的。李龙馥跟在他后面已经慌乱地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在一直说着“不行不行。”
李旻浩勾着嘴巴笑起来,“哥是认真的。”
谁也没能拦住下了决心的那位,拎着裙子就冲进厕所换衣服了,还变本加厉的涂了口红,戴上了珍珠项链。走出来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各方面都吓了一大跳。首先是太漂亮了,平时不觉得是像女人的脸,现在居然也觉得非常合适。然后是衣服没能遮住健壮的手臂,那样的脸配上那样的身材看着很诡异,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龙馥已经连滚带爬地在李旻浩出来之后跑进厕所换衣服,现在客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李旻浩就这么穿着长长的红色长裙,扭着身子走到金昇玟面前。西八,一小时前,不是,五分钟前还没能想到人活着活着还能看到这种画面。
金昇玟觉得自己心脏可能也差不多停了吧,呼吸也没能听见了。那张脸就这么靠过来的时候,红色的大火一般无比美丽的我们哥。
李旻浩的手搭上金昇玟的肩膀,看起来淡定的样子其实耳朵早就像衣服一样红透了。咄咄逼人靠近的时候,金昇玟几乎下意识搂住他的腰,然后李旻浩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很明显的唇印。
“完全疯了疯了疯了。”金昇玟一边这么不停碎碎念一边立刻推开了李旻浩,开始对着玻璃窗反光用餐巾纸粗暴地擦着脸,好赶在龙馥出来之前擦掉那个印子。
罪魁祸首就这么交叠着手臂靠着墙站着,然后发出得逞的大笑。
在这时候龙馥也换好衣服出来了,妖精公主穿上他的白裙子,亲哥哥比划出来的尺寸太标准了,就像半夜偷偷量了身材然后定做的一样合适。因为没有李旻浩那种肌肉,也留着更长一些的头发,所以几乎和会在弘大看到的那种漂亮女生没有什么两样了。
“我们去楼下放烟花吧!我买了那个!”
真的丧失理智了吗??穿成那样出去被人看见的话...只是恶作剧而已,要这么解释吗?虽然后门的空地那里几乎不会有人,可是万一呢?
当时没人考虑这些了。龙馥儿找到一双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高跟鞋,李旻浩就这么在长裙下面穿了运动鞋就下去了。
金昇玟也跟着他们俩下去,从背影上看起来更魁梧的哥,看起来像什么舞台剧演员,很滑稽。面前的两个不是疯女人也不是疯男人,而是两个疯孩子。
李旻浩把收音机也拎下去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二手数码市场买回来的,被他连续敲击数十下之后终于看着眼色开始运作。
说着放首歌吧,然后歌声就从收音机里出来,倾斜在屋子后面的那片水泥地上,填满了只属于他们的夜晚:
불어후후
呼呼地吹
빨간불티야
是红色火花
이까만어둠을
将这漆黑的夜
동그라니밝혀
团团地照亮
내앞을비추는너
照亮我前方的你
어디든갈수있어
能去往任何地方
작은새처럼작은새처럼
像一只小鸟像一只小鸟
이제타이밍이야너의시간이야
现在就是时机是属于你的时间
烟花在已经变黑了的天空爆炸又绽放开,哥就在那片空地上和龙馥一样跳起来舞来。曾经是舞社第一名却因为没有钱而没能去上的哥,这是之后才知道的事情。那个夜晚只能看见的的是,穿着红裙子的哥像火花一样燃烧与闪耀着。
내마음도너같아
我的心也如你一般
지금가장뜨거운
此刻最滚烫的
내안의작고작은
我心中那小小的
불티야불티야꺼지지말고피어나
火花火花不要熄灭绽放吧
불티야불티야새벽을훨훨날아가
火花火花在凌晨翩翩飞舞吧
새불티야불티야춤추듯온몸을살라
新的火花火花舞动般全身燃烧吧
为什么那么幸福的时刻会想哭呢,一辈子可能也不会有更幸福的时刻了。金昇玟觉得自己的眼眶里一下子都是泪水了,像凑近火光会忍不住要掉眼泪一样。本来不是脆弱的人啊,为什么会这么想哭呢。
结果是龙馥先哭了。突然一下子蹲下来捂着脸呜呜地大哭起来。真的,因为太幸福太尽兴太享受了才哭的。抬起脸来是流了满脸泪水却还笑着的脸。
不知道要怎么把这一刻收藏下来了,如果能在这里终结就好了,否则就要过上慢慢将美好记忆遗忘的日子了。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会记住的日子,最终那些印迹也会随着时间而越变越淡,这样的事实让人太心碎了。
最美好最没办法守护的东西大概就是记忆了吧,18岁的妖精公主,和火花一样燃烧的哥,这一切拜托拜托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金昇玟的大脑里吧。
7
人会爱什么样的人呢?会爱漂亮的人,会爱善良的人,会爱富有的人,会爱对自己好的人。那么怎么样才能找到最漂亮最善良最富有对自己最好的人呢,一定要认识了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女人才行吗?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件事。所以爱就是爱了,人会爱命运让你走向的那个人,当你看到他觉得内心流动着一切或好或坏难以平复的情感的时候,那就是爱了。
因为无法认识所有人,所以不是客观的第一名。但是爱让人产生主观的第一名,不是任何方面做得最好的那一个,却是心里最绝无仅有的那一个,爱的一部分是由排他性组成的。
好的爱让人变得轻飘飘,变得圣洁起来。金昇玟看到李旻浩的瞬间,也觉得世间全部的不幸都停止了下坠,他越过一切让他们并不相称的身份年龄与阶级说,我和哥,我们都会走向好好。
给龙馥过完生日之后的那个星期,午休的时候龙馥突然从过来说,“那天晚上,我其实都看到了,和我哥哥在谈恋爱吧?”
“啊,是的。”金昇玟有点意外地点了一下头,“那你觉得,这是好的事情吗?”
“是好事吧。”李龙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但是想说的是——”
李龙馥转过脸用很认真很严肃的眼神看着他,“昇玟尼,我哥哥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
“我当然知道啊,不然为什么会喜欢他?”
“不是,我的意思是....”李龙馥卡了一下,有点说不下去了,“因为昇玟很优秀,所以是输一次也没关系,是输得起的人。但哥不是。哥好像已经足够辛苦了。”
李龙馥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是不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对不起啊昇玟尼。”
金昇玟去轻轻地抱了一下李龙馥,“我知道,真的。我努力不给他带来辛苦,好不好?”
放学之后给龙馥发了这样的消息。
【昇汪:可能不会相信那个,只是和他认识了没多久的人会这么喜欢他吗,也大概会有这样的想法。还是想说真的很爱哥,不会因为来得迟就变得少。如果语言没有办法让人信服,那就会做出让人信服的行动来。虽然哥可能不太需要吧,但是我和龙馥大概是一起守护他的关系】
【昇汪:其实我们三个是互相守护彼此的关系ㅎㅎ】
【昇汪:第一次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肉麻太恶心了啊。米安ㅠㅠ就当作酒后发疯一样在看完之后把这些消息全部删掉吧ㅠㅠ】
【lix___:哎一古;;昇玟呐】
【lix___:好爱你,好爱大家】
****
其实早在李旻浩用那种火急火燎的语气打过来电话的时候就该感觉到不对的。好像从来没把什么事情放在心上过的李旻浩居然也会有那样着急到反常的时候。
“金昇玟,学校里有人欺负龙馥吗?”
“啊?”金昇玟愣了一下,只能想起一个月前的事情,于是也想到了龙馥哭着说不要告诉哥的样子。权衡了一下之后决定遵守对朋友已经许下的承诺,“没有那样的事情。”
“你确定是‘没有’?还是你不知道?或者说你在瞒着我?”李旻浩在电脑那头冷笑起来,“说话注意措辞哦小子,要不要再仔细想想看?”
“阿尼,哥。”金昇玟了解李旻浩发火的前兆,有点乱了阵脚,打算把这个话题引开,“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去直接问龙馥而来问我呢。”
“他会告诉我吗?”好像是真的在发问似的。
“不问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如果他没有主动告诉我,那就是不想说。实话说我拿龙馥没有办法,但是对你不是。你现在看起来很可疑啊,金昇玟。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站在他那边,但是等我真的发火了这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金昇玟讪讪地干笑了一声,“哥好像在威胁我一样。”
“也许不是好像呢。不想再跟你浪费时间了,滚出来见我。”
等金昇玟拿着手机匆匆跑过来的时候,李旻浩已经半靠在路灯上吃了很久的棒冰了。塞了一个到金昇玟手里。一路上已经被吓得不轻的金昇玟此刻都有些头晕目眩,什么东西啊这是可以吃的吗掺了毒药还是吐真剂啊,西八真的是鸿门宴啊也许是什么断头饭或者最后的晚餐吧。
李旻浩在一旁看不下去,一把把棒冰抢回来,“你要不想吃别吃了。都tm要化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啊哥。
金昇玟又把棒冰接回来,在李旻浩并不友善的目光沐浴下大义凛然地撕开了包装纸。
“行了,来算帐吧。”
“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有没有这事儿。”
金昇玟嘴里的棒冰被他一口咬断半截,在嘴里冻得他讲不清话。咽下去这一口之后抬头跟李旻浩对视,完全是要么说要么死的眼神。对不起啊龙馥,在人身安全被威胁的情况下可以不遵守承诺吗?况且觉得这本来也确实是理应告诉那哥的事情。
那时候金昇玟还不知道他自以为是的道德和逻辑会酿成什么样的后果,也许17岁的男孩骨子里无论如何残存好斗性的正义。于是迫于淫威点了头,“是有这样的事情。”
李旻浩又冷笑一声,“你小子挺行啊,还帮着他瞒我,他给你什么好处?”
“哥有什么办法?还不是去打架?”金昇玟蹲在李旻浩旁边,没敢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回应,居然胆大包天地顶起嘴来。
“那怎么办,让龙馥一直这样挨打么?”
“‘一直’?”金昇玟感到很惊讶,然后一下子抬起头跟李旻浩对视,撇清关系,“我只知道一次,那时候我们俩还没有交往。”
“昨天在他身上看见那么大的伤口,还很新。”李旻浩把最后一口棒冰一股脑塞进嘴里,把棍子随手扔进垃圾桶,腾出两只手给金昇玟比划。
“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连我都不说,告诉你又有什么用?”
说不出话来了。
“所以哥真的要去打架?找到欺负龙馥的人然后把他们都揍一顿?说下次不许再欺负龙馥了?”这样的计划真正说出来显得又幼稚又理想主义,可是确实是出现在李旻浩脑子的念头和即将会去做的事情。
就像那段时间赚钱的唯一手段是打黑拳一样,现在好像也只剩下这条路可以走。不是所有人的人生都有A和B的两种选择的,至少哥和龙馥的人生没有。
只有YES OR NO。YES是继续忍受挨打,NO是挥舞起拳头反抗。
看起来太荒唐了,他们没有出路的日子。失去了公平的坏的世界,像大山一样压在被迫成为了坏孩子的哥身上。所以当真正开始讨论这件事情的可行性的时候,李旻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金昇玟也把棒冰吃完了,他蹲在地上捂住脸,感觉自己好像仗着什么身份在无理取闹,“哥没有收我的钱,我要买哥的健康的那件事,还作数吗?”
李旻浩很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从后面揪着他的领子让他站起来。就这么在马路边揽着他脖子胡乱凑上去吻了他一下。
刚吃完棒冰的昇玟舌头微微发凉,李旻浩的吻看起来又像是安抚又像是讨好。李旻浩拍拍他汗津津的脸,“昇玟,我答应你,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架。”
如果那时候拦住了哥就好了。
但是没有如果。因为没有选择。
***
失联了。
没再能联系到他们,无论是哥还是felix都。最后一条消息是在做出那个决定之后的那个周一。
【健康地活着吧1025:完事了】
金昇玟那天睡得很早,第二天早上起来才回了消息。
【昇汪:把坏人全揍了?】
【昇汪:爽吗哥ㅋㅋㅋ】
【昇汪:报仇的感觉...kk】
然后就再也没有收到一条消息。龙馥从第二天开始没有来上学。
完蛋了,金昇玟在内心对自己这样说。完蛋了,真的出事了。不是什么女人才有的那种狗屁第六感,而是对着空空的同桌座位和正好发生的那些事情任谁看都能联系上并觉得完蛋了的现状。
总不能为了让自己活在幻想中而丢弃理智去否定现实,再说联系不上哥和龙馥的世界算哪门子幻想世界,是糟透了一天都难以忍受的日子。
帮着英语课代表一起抱着本子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和课代表同学撒谎说了有学习上的问题要问老师就留在了办公室。等着班主任回来的时候走过去,小心地问,“老师nim,想要知道一下龙馥xi为什么不来上学了?”
老师对他的问题似乎感到很意外,短暂地露出了那种因为招架不来而慌乱的神情,然后故作镇定地推了推眼镜,“啊...他们家里自己出了点状况,本来不也是澳洲移民来着么?来韩国可能也不会长久读书吧,总之是办了退学之后走了。”
金昇玟脑子里已经一团乱了,却还是维持着表情跟老师点了头道了谢。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却被老师喊住,“啊那个昇玟,你跟龙馥是朋友对吗?”
金昇玟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以为老师接下来会说些什么。
但老师只是叹了口气,拿起眼睛布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啊,没什么事情了,你走吧。”
头晕眼花地从办公室回到教室,明明是短而熟悉的路好像没有尽头一样走了很久,差点撞到几个穿着短裙正和好朋友激动聊着天的女孩子。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回到了座位上。
家里出了点状况,不会长久读书,退学....西八这些都是什么啊,分开都能明白意思的词语,现在却都无法理解了,成为几个大大的白底黑字韩语词汇卡片出现在金昇玟的大脑里。金昇玟知道老师肯定隐瞒了情况,但是现在哥和龙馥是值得相信的吗?在他们不回自己消息之后居然也动摇了。
“不会长久读书。”这种事情到底是把龙馥开除而编造出来的借口,还是一开始就等着金昇玟掉进去的陷阱。金昇玟已经不知道了。这tm难道是在拍电影吗,昇玟的楚门世界,楚门好朋友龙馥,楚门爱人李糯哥。
龙馥的手机在35个小时后终于启动了,然后立刻给金昇玟打了电话。听到龙馥声音的昇玟鼻子酸酸的,没想到龙馥在电脑那头直接哭了。
在龙馥带着哭腔一团乱的话语中大概复盘出下面的内容:
在那天晚上8点多的时候直接被叫去了学校。那个时候打人事件刚过去2小时。
想要坐牢吗?嗯?虽然是第无数次打架,但还是第一次打了这种不是混混而是真正有身份的人,果然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他们的力量。
还是未成年吧?还有3个月才20岁,仗着未成年所以可以随意地干任何事情?呵,没有监护人啊,把这个事情说出去下场会更惨吧,小子,想要这件事情闹大吗?
我们家孩子欺负龙馥?我们家的好孩子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你有证据吗?他身上的伤口?怎么能确定是我们家好孩子打的?万一只是随便撞到了哪个墙角呢?
西八是混蛋吗,那种伤口怎么可能能够自己撞伤啊。任谁看都是挨了揍之后留下的痕迹。
监控?对不起啊,学校里的厕所没有监控。走廊吗?摄像头正好坏掉了呢。
总之就是,最后的仁慈是给我们家孩子道歉并且赔偿医药费。不送你去监狱了,真tm羡慕你啊,遇到我们这样大度的人很幸运吧?
恶心,恶心,恶心坏了。完全彻头彻尾的恶人在这里谈什么仁慈。西八,吐一口痰在地上让你擦干净而不是舔掉这就是仁慈吗,西八。
把身上能够拿出来的23万全部都拿出去了,那天晚上差点在路边喝西北风。龙馥其实从那个时候就想打电话给昇玟,但是李旻浩说绝对不要。
绝,对,不,要。
谁都无法违抗的那种样子下的李旻浩,于是干脆就把一切通讯工具都关上了,出现了那种失联的局面。
“那现在李糯哥在干嘛?”
“他在阳台上抽烟,完全疯了,每一天都在不停地抽烟,好像要死掉了。”
“你把电话给他,我要跟他说话。”
“肯定不行!”李龙馥压低了声音还是难免激动起来,“他现在不想跟你说话,我是偷偷在卧室里给你打的电话。”
金昇玟不知道说什么,也并不想哭,眼泪似乎倒着流流到嘴巴里了,整个舌苔和喉咙都是苦的。
李龙馥把电话挂了。走出房间,看见李旻浩就这么拿着根烟双目无神地盯着他。
李龙馥被他看得心虚,扯开了话题,“哥能不能不要抽烟了。”
李旻浩把烟掐灭扔进了垃圾桶,伸手摸摸李龙馥的后脑勺,“又哭了?”
“嗯。”
“一个人在房间里哭的?”
“嗯。”
李旻浩扯着嘴角,露出了那天之后第一个算不上笑容的笑,“打电话给昇玟了吧。”
8
“昇玟尼,最近过得还好吗。”李龙馥不来上学的第5天,他又打电话给金昇玟。说出来的话好像5辈子没有见过他了那样,于是觉得有点滑稽,轻轻地笑了一下。
好个屁啊,没有你们两个的人生怎么能好起来呢。虽然在过去的17年有很多日夜都是这么浑浑噩噩过来的,但是就像一直走在冰天雪地的人突然找到了温暖的火苗之后,尝过好的东西要怎么样才能劝说他放弃这一切呢?真的好像过去了5辈子那样感到刺骨的寒冷。
但是对着话筒故作轻松地说,“还可以吧。”然后又故作轻松地问,“那哥还是...不愿意见我吗。”
李龙馥低着头,一手拿着话筒一手在桌子上胡乱走神画着圈,“嗯。他知道我在联系你,也没有说什么,但是每次都会露出那种如果我让他跟你说话会把我打一顿的眼神。”
金昇玟笑起来,“莫啊,说什么呢,哥最不会打的人就是你了。”
李龙馥也被自己的玩笑逗乐,笑了两声然后小说地说,“对欸。”
“什么时候可以见你一下吗。”
李龙馥的语气突然有点慌张起来,“啊,这个不行...”
“嗯?”
“昇玟,我们要走了。我和李糯哥。”本来不想提这个的,李龙馥快要说不下去了,“我们在准备搬家,房子也没再租了,明天就走。”
“去哪啊?”
“不知道。也许是釜山,也许是更远的地方,也许会离开韩国。总之不会呆在这里了。”
然后就一句话也没能听见,好像掉进了水里,要不然就是掉进冰窟了。龙馥还在那边徒劳地喂喂喂,金昇玟却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搞错了吧,游戏能重新开始吗?重新创建角色选择地图,西八,得要避开现在呆的这个世界,0星差评不推荐。有那种地方吗,哥和龙馥和昇玟永远生活在一起的世界,得去那儿才行。
一直没能得到回应的龙馥把电话挂了。金昇玟还是这么举着话筒放在耳边,“嘟嘟嘟——”的电子音。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绝望的,而不是在更早的时候,在龙馥挨打却找不到解决办法的时候,在哥赔上23万的时候,在听到老师说“不会长久读书退学了”的时候,原来都悄悄怀着侥幸心理是吗?
李旻浩身上有那种解决一切烂摊子的魅力,好像什么事情都能笃信船到桥头自然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悄悄地在内心说服自己这次也一样了。就像看超级英雄电影,总有充满力量的超级英雄在最后一秒冲出来逆风翻盘。
啊,原来哥不是超级英雄啊。
“房子也不会再租了。”感到一切结束的似乎是这句话,这是真正的末路了,产生了那样的想法。那个承载了三个人全部热腾腾的玩闹和幸福的屋子要丢下吗,还有在房子后面空地上梦一样的火花,这也可以丢下吗?啊对了,流浪猫!这要怎么办,如果舍得离开金昇玟的话,那这个也舍得吗。
西八,真的大脑乱如麻了。
现在是晚上6点,离龙馥接了那个电话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金昇玟还是没能把半条灵魂捡回来,一个人坐在卧室里,看见窗边太阳行走的轨迹,从东边一直到西边。躺倒了在了自己卧室的床上,想打电话给姐姐,于是没反应过来那边是几点钟就胡乱打了越洋电话过去。
却在姐姐接起电话之前先找回了理智。就算接通了要说些什么,喜欢的人要走了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求着他留下来,明明知道那样不可能,和姐姐聊又会有什么多余的选项出现呢,似乎也有点厌烦不相干的人干预他和哥的感情,因为爱是排他性,他们有太多无法跟第三人交谈的词不达意。
打给哥吧。
脑子里骤然出现了这样的想法。就算他不愿意接,不会接,也打给他吧,连通话的勇气都没有,靠着龙馥在传达的拒绝的含义,这样的态度也无法证明真心地想要和哥在一起吧。
不是突然拥有的勇气,而是突然想要展现的真心。
事到如今了还要留下遗憾吗?
[正在呼叫中...]
金昇玟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前几次压根没有打通,打到第五次的时候通了,但是很快把他电话挂了。金昇玟看见卧室墙上的时钟,是七点一刻。
他穿上外套飞快地冲出了家门,平时都是坐着公交车去那个家的,今天却连最后的耐心都没能留下。那条曾经无比熟悉的道路,被无条件地延长,因为急切的心情而像没有尽头一样,在17岁的金昇玟脚下变得薄薄的了。
李龙馥,李旻浩。闯入他17岁生命的李姓男人们。他的友情和爱情在此刻都命悬一线。跑得太快所以几乎有了向前冲的感觉,似乎下一秒就会立刻脸着地地摔一跤,柏油马路离他这么近。
不是去挽留,而是道别。这是事实,但是金昇玟把它避开了。风呼呼地在耳边吹着的某一瞬间好像哭了。流动的空气极快地划过他年轻的眼睛,那双小小的黑色的海于是涨了潮。也可能没哭吧,因为强烈的心情过了头,铺天盖地压过来的瞬间把表情丢了,也或许也因为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平时坐车都要花上半个多小时的路程,飞快跑着居然没有到一小时就到达了目的地。气喘吁吁地看着那栋破旧的房子。屋后的场地上,在眼睛睁开和合上的某一刻好像还能看见穿着裙子发疯的那一天,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划掉最后一根火柴点燃的火花,最后的爱情,金不换的燃烧青春。在恍惚间全部重现了。
走马灯,人死之前才会一幕幕播放的。现在金昇玟蹲在地上疯狂喘着气的时候也出现了走马灯。那也是死亡吧。他现在和李旻浩隔着的4层楼,是他初恋与死亡的距离。
天已经完全黑了,这地区的电力供应比较糟糕。路边没有完善的电灯,光亮的来源是楼房里的住户。李旻浩和李龙馥住的那栋楼住户并不多,寥寥无几亮着光的房间,金昇玟一眼就能认出哪片小小的光亮地下浸润的是他们两个人。
这是最后的光亮了。耗尽了金昇玟最后的夜晚。
金昇玟终于把气喘匀,他又给李旻浩打电话,没有人接。
金昇玟打电话给李龙馥,那边接起来了。李龙馥的声音有点发抖,“怎么了,昇玟尼?”
“打开窗户看看,我在楼下。”
然后是立刻从窗户里探出来的熟悉的脑袋,在逆着光的夜色里那么清晰,以至于他看见那后面一闪而过站在暗处的人影,是李旻浩。
“你来干嘛啊?”说着好像有点埋怨的话,但根本不是那样的语气,李龙馥又有点带上哭腔,却一眨不眨地跟金昇玟对视。
“让哥接下电话吧,真的真的拜托了。”
看着李龙馥把电话硬生生塞到了李旻浩手上,这一次他没有拒绝,慢慢地把电话放到耳边。金昇玟听见他的呼吸声,当下心里抽抽地疼。
把所有情绪都收住了,故意像小孩子胡闹一样在李旻浩面前说出那些话,“哥,明明已经拼尽全力的去爱了,为什么还是不能够?”
很久之后那边才听到了回应。
“昇玟尼。”李旻浩几乎是这辈子第一次这么喊他,“做一个不需要用拳头也能守护别人的人吧。不要像哥一样。”
可是一直想要守护的人也是哥啊。
哥难道不知道吗?
西八,说那些话出来干嘛?心疼得几乎要不会跳了。简直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只有痛觉。是被带走了吗,在李旻浩接起电话的时刻,或者更早,早在爱上李旻浩的时刻,已经被用小刀一点点从胸口挖下他稚嫩的流着血的心。
电话被残忍地挂掉了。金昇玟在学校合唱队当主唱的清亮嗓子这下派上了用场,他站在楼底下,把手摆成喇叭状然后放到嘴边,大喊的声音把麻木冷漠的夜晚撕扯出乍亮。
“龙馥!到可以穿裙子的地方去吧!”
“李糯哥,到不会痛的地方去吧!”
喊完那些话之后立刻捂着脸蹲在了地上,粗粗的眼泪流淌在指缝间。
几乎用光了所有力气。本来狂奔过来就已经是过分的消耗了,现在就是变本加厉地到达了透支的地步。透支了未来十年所有拼劲全力去爱的能力和孤注一掷的勇气,都花在今天晚上了,成为送给哥最后的告别礼。
能恨他吗,贸然闯进来给了爱却又贸然收回去的人,几乎快要毁掉了昇玟原本枯燥循规蹈矩的一整个人生,到最后关头还不愿意跟他见面,只是说着看似漂亮的空话。都已经知道你不是超级英雄了啊,拜托拿下那些卡通面罩吧,在金昇玟面前的话,露出一点脆弱和不舍又怎么样呢。但还是装模作样着,这就是大人的世界吗,长大是被逼无奈的催化剂,逞强是你们的代名词。
那么该恨命运吗,好像也没办法,是命运才让两个人相见的。回到最初的起点会希望龙馥的同桌不是自己,那天放学没有看到李旻浩的侧脸吗。不会的,并不会的。就算痛也要无条件守护的那些美好的过去,即使时间倒退至第一天也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压根不知道回家的路怎么走的。丢了半条命般只是被腿牵着走,走到一半的时候看见龙馥发来的车票信息,是去仁川的,明天早上9点钟发车。
【昇汪:我不来送你们了有考试真的来不了】
【昇汪:祝你们一路顺风到达目的地之后要记得联系我】
不要忘记我。
然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失去全部意识晕倒在家门口之前,这是给李龙馥发出去的最后两条消息。
***
李旻浩的声音一点点被夺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彻底沉默起来。本来是孩子气和大人感交错的那位哥,犯错之后好像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到了孩子气上,于是在反省中彻彻底底地把那部分割舍了。
李龙馥有时候也会故意摆出情绪高涨的样子,可是每次李旻浩只是很辛苦地露出笑着的表情附和一下,不知道谁是更辛苦的那个了。
说最多的话是在被迫接了金昇玟电话的那时候,其实也没说两句,但是好像短暂地喘上了一口气。李旻浩站在窗边目送着金昇玟离开,在弯弯曲曲狭窄的小路尽头变成看不见的点。鼻子似乎酸了一下,李龙馥瞧着眼色地把自己变成一块小猫被子,安安静静地裹上来。
龙馥躺在他怀里,能感受到极近地贴到胸腔的时候,从那里发出来微微的震动。李旻浩轻轻地笑起来,默默李龙馥毛茸茸的发顶,“我没事啊,龙馥。”
李龙馥不说话,把他抱的更紧了。那两声笑顺着身体这么传过来,好像来自洞穴,小石子砸到平静的水面然后荡漾开不紧不慢的涟漪一圈圈,在宇宙尽头所有能量耗尽前那个仿生机器人最后的求救信号。
李旻浩没用什么力把他推开去理行李,没有住多久也没有钱买太多生活用品,所以压根没什么好理的,李龙馥从衣柜里翻出那条李旻浩和金昇玟送的裙子与香水,一声不吭地塞到箱子的角落里。
打开手机看见金昇玟那条消息。
“昇玟说他明天不来了。”
李旻浩好像等着这句话一样飞快地嗯了一声,可是李龙馥偏偏看见他往行李箱里叠着衣服的手在空中一滞。
晚上的时候李龙馥抱着枕头跑到李旻浩房间说能不能跟哥一起睡,李旻浩没说话,就点了头。小猫爬上床乖乖躺倒大猫身边。不再说话之后两个人的呼吸这么明显,在最后的夜晚的空气里交叠。
“哥。”
“睡吧。”
李龙馥在很晚的时候睡着了,所以不知道李旻浩就这么僵硬地躺在他的身边,盯着天花板到了天亮。
昨晚和今天又有点不一样。昨晚是任何人都在心照不宣不动声色中期待剩下人做出什么决断的最后夜晚,但今天几乎只剩下匆匆忙忙得赶上的火车了。像李旻浩的恐高症,不敢自己去高层的地方但是真正被迫坐上过山车又没事。
他是需要推一把的人。买车票的时候其实压根不知道自己去仁川干嘛,但他知道他需要这个最后的截止时间推一把。
胡乱地吃完早饭就一手拉着李龙馥一手拉着行李箱出门了。通宵使他的五感都过分得敏感起来,那么一个显眼的黑眼圈凝重地挂在眼下。
走了,真的结束了。一直回头看那栋小楼的人是李龙馥而不是李旻浩。不是因为李旻浩不想念,是因为李龙馥有李旻浩推一把,但是李旻浩只有自己咬牙切齿地离开。如果随便回头的话,任何不设防的某一眼,也许最后都会成为在怀念和不舍面前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太好用的行李箱轮子在不平整的马路上碾过,发出格拉格拉的巨响,似乎跟所有的路人昭示他们要走了。
就这么行尸走肉般的去火车站出示了证件和车票,然后去了月台。
金昇玟不会来了。
离发车时间只剩下五分钟。内心还有没有对他惊喜出现的期待已经无从得知,李旻浩只希望能骗过自己,把伤痛降到最低。
一声不吭地上了车,订了两个位子,靠窗的那个自然而然留给龙馥。李旻浩抬头看着红彤彤的电子提示告诉他下一站停靠哪里。在整个时候,正发呆望向窗外的李龙馥突然激动起来,用手肘不停地碰着李旻浩示意他向外看去。
李旻浩抬起头,然后看见他。
看见在离站前向自己匆匆跑过来的金昇玟,他夸张地比划出动作,然后大声地说着我爱你。
李旻浩看见被两层玻璃吞没只剩下口型的那句话,看见最后告别的那一眼,那些拼命燃烧得毕剥作响的日子最终成为回声。
他看见变得越来越小直到他不再能看见的昇玟,这瞬间他的心脏是真空的,世界对于他们俩是真空的,如此空荡荡只剩下这两个,连空气成为都多余的。
他看见无声的眼泪成一条扑灭大火的河。李旻浩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微微发抖,他打开kkt,找到被偷偷放在最上面的那个头像,发出最后一条消息。
【我也爱你,所以不要哭】
尾声
是的,哥。除了希望把坏人全部赶跑的想法,和龙馥永远也不会有尽头的友情与祝福,对哥的思念与爱以外,我的内心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下的火花。哥和我拥抱的时候,触碰到那些火花了吗?
我爱你,哥,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
两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下了大雨,金昇玟的同桌又变成空荡荡的桌椅,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分心,雨声那么大,他们都往窗外看去。
没有带雨伞,好在只是暴雨,在放学前天放了晴,走出校门的时候居然看见了彩虹。
在那个时候,收到了李龙馥打来的电话。
“昇玟呐,过得好吗?”
本来心情很一般的,在听到了李龙馥这样高涨的语气之后也难免高兴起来,抬头看着彩虹说了“嗯。”
“我现在找到了新的学校,虽然还没有特别亲近的人,但是大家都很友好。”
“那很好~”
“还有就是,我接了头发哦!现在变成长头发啦。”
“哇,肯定漂亮。”金昇玟没能看到照片,只是想象了一下就说,“如果是lix的话会很合适。”
两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最后又绕回他们避开的那个话题来。李龙馥有点小心地问,“我去叫哥来跟你说话吧?”
金昇玟刚想说不用,就听见电话那头李龙馥去喊李旻浩的声音,李龙馥迟疑了一下,然后喊了一声“欧巴。”
一段长久的沉默之后他听到李旻浩的呼吸,那么久了他还是仅凭那些熟悉的频率就能辨认出来。
金昇玟就这么拿着电话,却感觉自己每根手指都要因为这呼吸而慢慢脱力拿不住了。
他怕李旻浩不说话,也怕李旻浩真的说点什么,几乎是抢着说,“我领养了那只楼房后面的小猫,因为听了哥的话,想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他现在在我家生活的还不错,我想要做一个合格的主人所以什么指南什么攻略全看了。我给他起名叫幸福,是好的名字吗?因为想到他就会想到我们过去幸福的回忆所以这么叫了。”
金昇玟劈里啪啦地说完那些之后又说,“哥,我给你唱歌吧”
像是等了又等的汇报演出一样,就这么毫无伴奏地对着话筒荒唐地唱起歌来了。
“오랜 기다림 너의 시간을 믿어
长久的等待相信你的时间
나를닮은너불티를깨워
好像我的你将火花唤醒
더타올라라후후후후
燃烧吧呼呼呼呼
꺼지지않게
不要熄灭
더크게번져후후후
继续蔓延开吧呼呼呼
지금가장뜨거운
此刻最滚烫的
내안의작고작은
我心中那小小的
불티야
火花 ”
唱到后面金昇玟一贯视为自负心的声音突然颤抖起来,但是李旻浩什么也没有说,就是这样很耐心地把全部都听完了。
李龙馥第一次见到李旻浩那样的表情,那天下午的阳光洒在地板上,金灿灿的,李旻浩举着话筒,很安静很安静地笑着。
Fin.
【辰菲】青鸟的脊髓
全文2.2w 年下辰
有站街女装情节注意避雷
“我跌跌撞撞地行走,听从命运的摆布,怀着肉眼不见的快乐,和对你秘密的思念。”——吉皮乌斯
——————————————————————
《青鸟的脊髓》
1.
15岁的那年夏天黄铉辰跟着他妈搬进了一条破旧的巷子里,他们住的屋子窗户朝北,冬冷夏热,房间很小,被一条帘子隔成两个更狭小的空间,黄铉辰的床被摆在里面,窗口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排霓虹灯招牌,廉价的灯光在黑夜降临时准时亮起,黄铉辰躺在没有窗帘的窗户下,刺眼的霓虹灯常常让他无法入眠。......
全文2.2w 年下辰
有站街女装情节注意避雷
“我跌跌撞撞地行走,听从命运的摆布,怀着肉眼不见的快乐,和对你秘密的思念。”——吉皮乌斯
——————————————————————
《青鸟的脊髓》
1.
15岁的那年夏天黄铉辰跟着他妈搬进了一条破旧的巷子里,他们住的屋子窗户朝北,冬冷夏热,房间很小,被一条帘子隔成两个更狭小的空间,黄铉辰的床被摆在里面,窗口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排霓虹灯招牌,廉价的灯光在黑夜降临时准时亮起,黄铉辰躺在没有窗帘的窗户下,刺眼的霓虹灯常常让他无法入眠。
于是他坐起来,趴在窗口看马路对边的街道,这里算是红灯区,霓虹灯下的路边站着花枝招展的女人,她们拦住过往的车辆,敲开紧闭的车窗试图坐上那些男人的副驾驶,用一晚上的肉体换取几百块的生活费。
黄铉辰的母亲也是其中之一,她就站在对面街道的酒吧门口,有时候带她走的是愿意为她打开车门的破旧轿车,有时候是从酒吧里走出来的喝的醉醺醺的男人,又或是领着不同的男人回到出租屋,在帘子另一边的那张狭窄的床上做爱。她也常常一夜无所收获,在天亮前回到出租屋里,用廉价的卸妆水擦掉已经晕掉的眼妆,然后躺在床上睡去。
日复一日,黄铉辰每天都会看着马路对面的母亲,看她趴在轿车的窗口,看她跟着不同的男人离开。
劣质的霓虹灯管年久失修,闪烁的灯光让黄铉辰感到眼晕,那些女人大多千篇一律,她们的脸在斑斓的彩色光晕下模糊的要命,短到腿跟的包臀裙和几乎裹不住胸脯的布料,黄铉辰记不住除了母亲以外的任何女人,其实也没有必要,因为大多数人在这里呆不久,甚至或许有些人在某个晚上被男人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除了一个人。
那是个很年轻的女人,长长的金色长发垂到胸口,她是最近才出现在这里的,她常常靠在一家24小时杂货店门口的路灯下抽烟,黄铉辰某天夜里下楼接他喝得烂醉的母亲时曾看到过她的面容,她和其他的女人一样画着浓重的眼妆,脸色雪白嘴唇鲜红,艳俗的妆容却无法掩盖她年轻饱满的面容。
黄铉辰架着醉醺醺的母亲从她面前经过,她指尖夹着烟,抬起眼皮瞟了瞟面前狼狈的母子。
她的眼神太过冷漠又怜悯,这很矛盾,也是这条街上女人不曾拥有的姿态,黄铉辰难以形容,却无法控制地在她的注视下没由来的感到自卑,他不敢再去看她,母亲身上弄种刺鼻的酒气熏得他快要窒息,他再抬不起头。
那日后黄铉辰趴在窗口看着的人就变成了那年轻的妓女,黄铉辰觉得她应当是这条街上最好看的女人,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男人为她驻足,她不需要去拦停开过的轿车,因为那些车都会为她停留。
只是黄铉辰很少看到她上车或是跟着那些男人离开,大多数的夜晚她都靠在盏忽亮忽暗的路灯边,看着街上的女人一个个离开,她不会因为一晚上没有任何收入而懊恼,更不会因为别的女人过来抢着上了为她停下的轿车而暴怒,这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她像置身世外的旁观者,或是一场电影中最无法入戏的观众。
一连许多日黄铉辰都趴在窗口远远地看着那漂亮妓女模糊的面容,直到有天夜里他的母亲终于坐上了某辆轿车的副驾驶,黄铉辰知道他妈大概一夜都不会回来,于是他再也等不了,急匆匆地下楼,从阴暗的巷子里跑入那一片糜烂的霓虹灯下。
他是在跑过马路时才想起来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他只是想要再看一眼那个女人的脸,却找不到任何合适的理由或借口。他站在街边,看着熟悉而陌生的金发女子如同往常一样靠在路灯下抽烟,她穿着普通的白衬衫,裙子不长不短落到大腿中段,她的面容在绚烂的灯火下显得格外不真实,黄铉辰觉得自己像是站在另一个世界看她,她仿佛是在画里,不过几米的距离却让黄铉辰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触碰到她的身体。
他们的视线隔着一片廉价香烟的烟雾相汇,黄铉辰的心脏猛得狂跳起来,他低下头,跑进了这条街上唯一一家半夜开着的杂货店,习惯性地买了他妈常抽的烟和打火机,出来时却发现女人正站在杂货店外,她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看见黄铉辰出来就抬头冲他笑。
“借个火?”她说。
她的声音太低了,那不是属于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黄铉辰愣在原地,呆呆对着那张精致的脸蛋和金色的长发发怔,借着杂货店内白炽灯散落出来的光源,他终于看清了那纤细脖颈上突起的喉结。
那一刻黄铉辰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因她的美貌而驻足,却很少有人会愿意带她离开。
因为她不是她,他是个男人。
可是黄铉辰却依然鬼使神差地走上前,从口袋里摸出刚买的打火机凑到他的面前替他点烟。
他们靠得很近,火苗燃起的那一刻他的脸忽然被点亮了,他变得生动起来,像是从画里走出来,微弱的火光映着他的脸,黄铉辰看着,忽然心脏和捏着打火机的手一道颤抖起来,火苗也跟着摇晃,窜起的火舌将烟头烧黑。
男人就着黄铉辰的手吸了一口烟,他盯着他的脸看,又看了看他颤抖的手,将那口烟雾吐在黄铉辰脸上,那烟不是什么好烟,味道呛人得要命,他看着黄铉辰被呛得无措地咳嗽,忽然又笑了,他说我叫Felix,你叫什么?
“黄铉辰。”男孩儿还在咳嗽,他的嗓子很紧,短短三个字的回答里都嵌着两声咳嗽。
“那么黄铉辰小朋友,你知道给妓女点烟意味着什么吗?”
黄铉辰当然知道,可是他没有钱,他妈每个月给他的那么点钱都让他拿去买了画纸和画具,他没有钱带他走,哪怕只是在巷子里逗留一个小时,黄铉辰也买不起。
但Felix还是跟着黄铉辰走了,他不跟任何一个男人走,却在这样一个普通的深夜,跟着一个17岁的男孩儿回了家,那并不能称为一个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房间,他坐在黄铉辰那张窄小的床上向窗外望去。
原来你每天就是在这里偷看我的,他说。
黄铉辰羞红了脸,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看见Felix转头看向床头散乱的画纸他连忙扑上去,他的手掌触碰到Felix捏住画纸的指尖,像是摸到火苗被烫伤般地立刻缩了回去。
那张薄薄的画纸被Felix举起来,他看见灰白的街道和霓虹招牌,半夜还营业着的杂货铺,有人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人物是整张画面中被描绘的最仔细的意象,Felix能看到那一块被反复修改的痕迹,只是脸是模糊的,五官被画上又擦掉,留下了模糊的灰白色。
他抬起头看见满脸通红的黄铉辰,男孩儿试图伸手从Felix手中抢回那张画,却被Felix扬起的手躲开了。
他说你再给我画一张吧,今晚我陪你。
黄铉辰怔了怔,然后慢慢收回手抿起嘴唇,他说我不要你陪,话音落下就觉得自己语气太生硬,又急忙补充说我的意思是不用陪我我也会给你画画的。
他低着头,泛黄的T恤的衣角被他攥在手心揉皱了,他喃喃地说我画得不好,你不要生气。
Felix是在天亮前离开的,黄铉辰躺在床上听着他高跟鞋踩在破旧楼梯上的嘎吱声,那木板脆弱得像是下一秒就会被尖锐的细跟踩断。
直到听见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的声音,黄铉辰吊着的心脏才终于落回胸口,他翻身爬起来趴到窗口,看着Felix从巷口走出来,看着他跑过马路,他手里薄薄的画纸被风轻轻吹动,他就停下脚步小心地将画纸叠起来,然后才继续沿着一路的霓虹灯向前走,直到远远消失在夜色中。
天微亮的时候黄铉辰的母亲回来了,高跟鞋压迫木质楼梯的声音相比几个小时前的要沉痛许多,黄铉辰本就没有睡熟,又在这沉重而尖锐的声音中醒来,伴随着生锈的门锁被打开的声音,他转过头看着黑沉沉的帘子,女人甩掉高跟鞋,外套被随手扔在床上,疲累的脚步和呼吸都像是被隔绝在另一个世界,直到帘子被拉开,黄铉辰抬眼睛看见母亲融化的黑色眼线,女人也低头看了看他,但她似乎并不在乎自己的儿子凌晨五点还没有入睡这件事,她只是将几张皱巴巴的纸钞放在黄铉辰的床头。
黑色的帘子再次被拉上,女人连衣服都没换就躺下了,逐渐均匀而沉重的呼吸声像是掐住黄铉辰脖子的手,让他无法继续入睡,于是他坐起来,再一次趴在窗口,太阳慢慢爬上来,已经断了电的霓虹灯牌被金色的日光一点点打亮,像是本该溃烂的生命似乎被点燃了。
黄铉辰看着日光,忽然意识到这似乎是第一次从这个窗口看见白日的街道。
这条破烂不堪的街道在清晨日光的渲染下好像真的短暂地活了过来。
短暂又虚假地活了过来,只在太阳升起的那短短几分钟里。
2.
黄铉辰有一辆自行车,他妈说是他那素未谋面的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在他上高中前他那传说中的爹还时不时会给他妈所谓的生活费,甚至连他们住的房子都是那个男人付的房租,所以至少在那之前他们的生活还算过得不错,黄铉辰甚至还从他那里得到过一笔用来买画具和颜料的钱。
初中毕业那年,也就是差不多三年前,这个男人忽然就消失了,黄铉辰他妈也不是什么会过日子的女人,很快他们的生活就拮据了起来,在男人为他们预缴的房租到期后,他们从还算宽敞的两居室被赶了出来,搬进了那条逼仄的巷子里,他妈也继续干起了老本行——或许她早就预见到有这么一天,在她第一次敲开某个男人的车窗时她似乎就已经将她的一生看到了尽头。
黄铉辰的那辆自行车坏过一次,那时候他已经没有钱去修车了,于是他蹲在巷子里,用从街口五金店借来的工具对着自行车的链条和链轮研究了一下午,竟然真的给他修好了。
这当然算是幸事,毕竟他家到学校的距离有个五公里,虽然并不算太远,但他没有多余的钱去坐公交车,骑车上下学是他唯一的选择。
他踩着自行车转进繁华的街道里,停在一家画材店门口,清晨他母亲放在他床头的那几张纸钞都被他揣进了口袋里,也只够他买素描本和铅笔橡皮之类的东西,颜料太贵了,他很久没有用过颜料了,跟着他一起搬进巷子里的画笔被放进盒子里藏在床底,便再也没有被拿出来过。
黄铉辰拿了素描纸和铅笔,他站在货架前犹豫了一会儿,又在心里算了算价格,最后还是多拿了一盒彩铅去结账。
他从货架后面走出来的时候正好有人在柜台前结账,是个很瘦的男人,穿着浅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他提起装着颜料的袋子准备转身离开时突然和黄铉辰对上了视线。
那眼神好熟悉,比他的脸更让黄铉辰觉得熟悉。
他恍然回到某一个深夜,看见一双被浓重黑色眼线和睫毛包裹的眼睛,看见那张雪白的脸和红色的嘴唇。可是现在看着他的人却有一双很干净的眼睛,他的皮肤也很干净,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橱窗洒在他的脸颊上,他的颧骨上缀着的是漂亮纯净的雀斑,不是粗糙斑驳的化妆品。
那个男人看了看他,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开了,黄铉辰不知道为什么很想要留住他,可男孩儿的脚步却和喉咙一样干涩,将他生生钉在原地,他说不出话也迈不开步子,眼睁睁看着男人推开玻璃门离开,看着他走进阳光里。
黄铉辰背着他的素描纸和铅笔回到家的时候她妈还在睡觉。
女人侧着身体,半张脸埋进枕头里,劣质的化妆品蹭在枕头上,像是夜晚街对面的霓虹灯一样斑斓而肮脏。
黄铉辰绕过女人的床,将书包扔在床边,从里头拿出素描纸和铅笔,小心地放进床尾的木桌子下的小柜子里。这是他秘密的储藏室——他的父亲消失后他妈就不再允许他画画,因为这很费钱,但女人也不管他,从不踏进属于黄铉辰的一亩三分地,那一张薄薄的帘子将这对母子隔断,也将他们的生命隔绝开来。
他坐在书桌前写完了作业,又去厨房做了饭,直到晚上快九点女人才醒来,拖着一身破碎进了浴室,再出来时又是浓妆艳抹的样子。她像是换了一个面具,同时也换了一身布料,坐在餐桌前沉默地吃完黄铉辰留给她的饭菜就出了门。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黄铉辰等女人出了门才拉开帘子走出来。他收拾完碗筷,又躲回帘子后头,从柜子里拿出素描纸和彩铅。
他其实并不满意那天夜里送给Felix的那幅画,那幅只有黑白画面的素描,他想把Felix的金发和窗外那条霓虹街道都留进画里,彩色的鲜活的。
他能画黑夜里糜烂又绚烂的街道,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牌和来往穿着红绿的路人,可是落笔却画不出Felix的模样,他的五官在黄铉辰的笔下依旧空白。黄铉辰不是不知道自己应该画什么,浓重艳丽的妆容,黑色眼影与血色般的唇膏,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但黄铉辰却偏偏无法下笔,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双干净的眼睛和漂亮的雀斑。
这太割裂了,他明明没有见过Felix素颜的样子,却擅自将一个一面之缘的男人的模样安在了Felix的身上。他感到极其怪异,却又觉得这两个人是无比统一,这导致他迫切的想要与Felix再见一面,于是他爬上床,如同每一个晚上一样趴在窗口看向对面的街道
他看见他的母亲和往常一样站在酒吧门口,来来往往的男人对她或是搂抱或是耳语,却也只是擦身而过无人驻足。
他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多,才看见Felix的金色长发出现在这条街道的某个转角处,其实街上的女人们很多都染了浅色的头发,但漂白剂使得她们的头发枯燥如一把稻草,过度损耗的头发衬得她们更加脆弱狼藉。
但Felix的头发却很漂亮,像是第一次漂染的头发,又或是天生的金发那样自然,黄铉辰想过或许这是一头假发,那天Felix坐在他的小床上时,他太过紧张,不够明亮的灯光下他只看见了如同细碎金沙般灿烂的发尾,风吹起那段金发时像是细砂从他的手中落下那样顺滑,黄铉辰想,不管怎么样,那一定是这条街上的女人不会拥有的被仔细呵护的头发。
黄铉辰远远地看着Felix走到杂货店门口的路灯下,他今天也穿着白色的衬衫,衬衣下摆塞进百褶裙里。他只是站在那里,周围路过的人都愿意回首看他,不过十来分钟就有好几个男人走上前与他搭讪,可是他只是摇头,然后抬起头向街对面望去。
他是在看这里,他是在看我,黄铉辰想,他的心在视线与Felix交汇的那一刻狂跳起来。
可是他等了一夜,只等来了一无所获归家的母亲,一连几日都是如此,他在深夜看着Felix从街角走来,在天色亮起来前再看着他离开。
直到周五的晚上,黄铉辰终于看到自己的母亲跟着一个男人上了车离开,这意味着他终于又得到了一个能与Felix说话的机会——他每天通过床边那小小的窗口与街对面的Felix对望,这让黄铉辰产生了一种他们正在背着他母亲偷情的错觉,而事实上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穿上外套出门,踩着楼梯发出的吱呀声让他感到紧张,他小心翼翼地走下楼,转出巷口站在路边看着马路对面的Felix。
Felix也看见他了,他微微抬起手,指尖夹着烟,烟雾向空中飘去,他将烟头扔在地上,伸出穿着白色凉鞋的脚踩了上去,他又抬起手,对着黄铉辰轻轻招了招手。
黄铉辰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就迈开步子向对街跑去,他跑得太急了,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在他身边堪堪停下,车主摇下车窗伸出头对着他破口大骂,但黄铉辰似乎听不见了,他的心脏在轿车急刹的那一刻短暂骤停,又在看见Felix拿出一根香烟咬在齿间时极速跳了起来。
马路其实并不宽,但黄铉辰却觉得自己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终于又站在了Felix的面前。
他盯着Felix唇间没有点燃的烟,张了张嘴却是先呼出了口气来。Felix看着额头冒汗的男孩儿笑起来,他说怎么,今天有钱了?
黄铉辰脸热起来,他咬着嘴唇摇头,又去摸口袋才发现自己买的打火机放在门口的柜子上被他妈拿走了,于是捏着衣服的下摆犹豫了半天,Felix倒是耐心地等他,直到他抬起头,才笑了笑从裙子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放进黄铉辰手里。
那廉价的塑料打火机此时此刻仿佛如同一整个宇宙那样沉重,黄铉辰把它捏在手心,就像是握着一支画笔,却始终画不出Felix的脸,他捏着小小的打火机,迟迟无法举起来为Felix点烟。
他犹豫了很久,于是Felix也等了他很久,直到他终于有勇气抬起头,对Felix说道,我想画你。
可以让我再为你画一幅画吗?他问。
Felix再一次跟着黄铉辰回到了那间狭小的屋子里,他坐在黄铉辰的小床上,看着男孩儿从床尾的柜子里拿出他新买的素描纸和彩铅,他将东西在那张不大的桌面上一点点铺开,然后抬起头看着Felix,漂亮的嘴唇抿起又放松。
“可以让我画你没有化妆的样子吗?”黄铉辰问。
“为什么?”Felix几乎是立刻反问道,而又欲盖弥彰地解释,“我素颜也没什么好看的,一个普通男人的样子罢了。”
他这样说着,又转头去看男孩儿失落的眼睛,他似乎是有些不忍心,最终轻轻叹了口气说你不要失望才好。
他下了床,光脚站在陈旧还有些发霉鼓起的木地板上,跟着黄铉辰走进那只能容纳一个人的窄小的洗手间,他站在水池前,黄铉辰就站在门外看着他,看他用自己母亲那廉价的卸妆水沾湿纸巾,一点点擦去脸上的妆容。
先是浓重的眼妆,卸妆水的效果不是很好,Felix擦了好几遍才把黑色的眼线和乱七八糟的眼影全都从眼睛上抹掉,有一些像黑色颜料一样的眼线被卸妆水化开晕染在眼角,黄铉辰看着Felix抬起眼皮对着镜子用手背随手抹掉。
接着是口红,Felix捏着纸巾,从左到右抹过他的嘴唇,口红被抹到他的嘴角,拉出一条血红色的印记,他也没管,又用卸妆水浸湿纸巾,开始擦脸上的粉底。
遮盖他本身皮肤的那些粉终于被一点点擦去,露出他原本的面貌来,他捏着纸巾的手划过颧骨,粉底被带走的同时黄铉辰看见了如星点一样的雀斑,那些雀斑像是被禁锢已久的囚徒终于找到了逃生的出口,争先恐后地跳跃着来到灯光下。
黄铉辰目不转睛地盯着Felix的雀斑看,看他擦干净脸上的妆,又突然伸手扯掉了金色的假发——黄铉辰是在那一刻才意识这是一顶假发,假发被Felix轻轻放进黄铉辰手里,他转身打开水龙头洗了脸,又用沾水的手抓了两下黑色的短发,才再一次转过身面对黄铉辰。
那是一个年轻又漂亮的男人,请原谅黄铉辰在当下无法找出别的词语来形容Felix,他分明就是那天下午黄铉辰在画材店里见到的那个男人,可他又是如此的不同,白日里的颓然阴冷像是被抽干了,在夜晚他似乎是被赋予了生命,从皮肉包裹着的骨头里长出即将开败的白玫瑰,他太过美丽,像是处在衰败前最最绚烂的那一刻。
他静静地看着黄铉辰,那一刻黄铉辰似乎已经忘记了常常站在路灯下抽烟的那个漂亮“女人”的模样,眼前Felix干净又纯粹的脸让他无法移开视线。
黄铉辰看着Felix抿起嘴唇对他笑,如同他们第一次交谈的那天晚上Felix抿着红唇对他笑,一样却又完全不一样。
他说,很高兴见到你,我叫李龙馥。
和李龙馥第一次跟黄铉辰回家一样,天亮前李龙馥就走了,只是这次他没有带走黄铉辰为他画的画。
那张画画得很快,他捏着薄薄的素描纸坐在黄铉辰的小床上看了很久,他的手指一点点划过画纸上的线条,一下下触碰他脸颊上的雀斑。
他看着,慢慢笑起来,他说我有那么好看吗?又说谢谢小朋友把我画的这样好看。
他垂下眼睛,拿着画纸的手也跟着放下来,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好久没有说话,半晌轻轻吸了口气,如同重新被拧上发条的洋娃娃,逐渐活了过来。
他将画纸放回黄铉辰的手里,他说我很喜欢。
“但是我现在不能拿走它,先麻烦你替我保管它吧。”
李龙馥走了,他拿着那顶金色的假发踩着白色的凉鞋离开了,那凉鞋是平底的,踩在木楼梯上的声音很轻,他整个人似乎都瘦得没什么重量,沉重尖锐的只有上一次他来时穿的那双红色高跟鞋。
黄铉辰仔细听着他下楼梯的声音,心脏再一次高高悬起,直到他看见李龙馥的白色裙角出现巷口。
李龙馥就着夜色慢慢地走过了马路,走到他常在的那盏路灯下时突然停下来,他转过身抬起头朝黄铉辰所在的窗口看了一眼。
那盏陈旧的路灯电路早就老化了,如今正是不灵光的时候,站在夜幕中做一盏没有光亮的摆设,却离奇的在李龙馥回头的那一刻突然亮了起来。黄铉辰便借着这一点昏黄的亮光看向李龙馥,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李龙馥似乎站在那里轻轻对他笑了,他其实并没有看清,但他却又没有理由地感到笃定。
李龙馥没有盯着黄铉辰的窗口看很久,不过十几秒钟,他便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头,和上次一样,很快他就消失在了街角的某个转弯处。
而当黄铉辰再看不见李龙馥背影的那一刻,马路对面的那盏路灯,忽然又灭了。
3.
这条街上死了个女人,应该是个妓女,人失踪了好几天和她同住的室友才发现,尸体被扔在马路对面酒吧后头巷子里的垃圾箱边上,用黑色的垃圾袋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穿着白色凉鞋的脚。
警察发现她的时候,尸体在高温下已经高度腐烂呈现巨人观,巷子里恶臭无比,黄铉辰清晨骑车去上学时路过就看见一群人围在巷口,有穿着制服的年轻警察从巷子里跑出来蹲在路边呕吐。
晚上放学回来时黄铉辰去杂货店里买东西,在货架后面听见老板和相熟的客人讨论那死去的妓女,他说真是怪吓人的,那女人的十根手指都被切掉了,又说两年前这里也曾经死过一个女人,和这次被杀掉的妓女的死相如出一辙,只是那个女人不是妓女,而是在几公里开外的学校上学的大学生,据说是个学画画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她的画具就散落在不远处,警察也说不好是不是同一个人干的,但两年前的那个凶手确实没有被抓到。
当天夜里这条本一到夜晚就人声鼎沸的街道迅速沉寂了下来。
这骇人听闻的案件似乎吓坏了所有人,就连深夜常开的杂货店也在夜晚到来时拉下了闸门,对过的酒吧门开着却没人进出,霓虹灯牌照着空荡荡的街道,黄铉辰趴在窗口看着,他第一次觉得这里竟然也可以这样安静。
他的母亲也没有出门,坐在帘子另一边的床上和人讲电话,她对着电话那头的人唾骂这名凶手和死去的女人,骂他们打乱了她的生活,骂他们害她至少好几日赚不到钱。他们这样的人日子过得本就拮据又动荡,虽没还没到饥一顿饱一顿的地步,却也需要为下个月甚至是下周的生活费发愁。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在最初几日极度恐慌的氛围散去一些后,这条街道的深夜逐渐开始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先是能看见酒吧外招揽客人的服务生和零星几个妓女,再后来杂货店也跟着开了门——这条街上的人都需要钱来维持本就不富裕的生活,他们没有积蓄支撑太久没有收入的日子,哪怕是顶着杀人犯就在周围的恐惧,也需要在夜里出门讨生活。
李龙馥便是最早回来的那些人之一,甚至黄铉辰隐约觉得她其实一点都不害怕,当其他的几个妓女都选择一起站在较亮的地方时,他却依旧靠着那盏时亮时暗的路灯,一天又一天,他冷眼看着这条街上的人,也偶尔抬头看向趴在窗口的黄铉辰。
黄铉辰却是害怕的,他听人说死去的那个妓女很年轻也很漂亮,他担心李龙馥的美丽会为他招来杀生之祸,每天夜幕降临后等待李龙馥出现的那几个小时成为了他最心慌的时间,他怕李龙馥来又怕他不来,怕第二天清晨被发现在酒吧后头垃圾箱旁边的人会是李龙馥。
他想要让李龙馥回家去最近别再来这里了,奈何他妈依旧没有出门,黄铉辰怕他妈察觉自己和李龙馥有来往,只能借着下楼买东西的理由偷偷地和李龙馥说几句话,只是完整的话没能说上两句,却还是被他妈发现了。
那晚黄铉辰回家时等待他的是母亲的咒骂和一个响亮的巴掌。
他确实很久没有见到他妈对他说这样多的话了,同时他也没想到这些难听的辱骂是他母亲唯一想对他说的话,他早知道他妈不喜欢他,却依旧拉扯着养他到这么大,但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他妈对他有这样多的怨气和憎恶。
这场单方面的情绪宣泄终于在黄铉辰他妈抓着他的头发又给了他一巴掌后拉下帷幕,期间黄铉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也确实说不出任何解释或回答。第二天早上他顶着半边肿着的脸去上学时,女人还睡着,干净的脸上有隐约可见的泪痕,黄铉辰无法再看,怨恨和愧疚几乎将他吞没,他只能别过头匆匆下楼,蹬上自行车一路向学校骑去,试图让风吹散他所有烦恼。
可惜风带不走黄铉辰任何的烦恼和不幸,却带来了更多的绝望。
当天放学回家后他看见的是一室狼藉,他所有的画具都被翻了出来,铅笔被摔断画纸被撕烂,以及跟着他一道搬来这里的那些画笔,也被从床底下找了出来全部折断。
他看着地上的残片一时间有些愣住了,他说不出话,半晌才慢慢蹲下身捡起一支被折断的画笔捏在手心,他无法描述他的情绪和想法,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却又在想到他的那些已经画完的素描时猛地反应过来。
他绕过母亲的床,一把拉开黑色的帘子,就看见他妈坐在他的床上,女人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一叠画纸,正在仔细地一张张看过来。
那些画纸被女人捏在指尖,黄铉辰却觉得他的心脏也被掐住了。
女人抬起头,冲他笑了。黄铉辰已经记不得上一次母亲对他笑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他的回忆里只有母亲对着男人虚与委蛇的谄媚笑容,却找不到一丝她对自己微笑的记忆。
女人扬了扬手中的画,说画得真不错,把那婊子画得是真漂亮。她的语气真诚而讽刺,嘲笑般地又侧头看了眼被放在最上面的那张画,画上的李龙馥夹着烟转头笑着,金色的长发垂在胸前,风吹动他的长发和百褶裙,他太耀眼了,即使站在廉价的霓虹灯下,也依旧没有人能逃过他的蛊惑。
美丽会被性别所界定吗?当然不,黄铉辰从不会因为得知李龙馥是个男人而放弃用美丽这个词语去形容他,他甚至在看到了李龙馥不施粉黛的模样后更觉得自己找不出旁的形容词来描述李龙馥。
只是在他妈的眼里,李龙馥确实过于美丽,美到她不会怀疑李龙馥其实是个男人,这样的美丽让她嫉妒,让她憎恶,她嫉妒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所有男人的青睐,憎恶他连他的儿子都蛊惑去。
她终于无法控制自己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她紧紧捏着手里的那叠画纸,涂着鲜红色指甲油的长指甲戳在画面上,戳在李龙馥高挺的鼻梁上。
黄铉辰心被揪住,他冲母亲喊道:“你松手!”
“要打要骂都随你便,求你把我的画还给我,求你了。”
女人当然不会如他意,她突然大笑起来,她说你就那么喜欢那婊子?
“我辛苦赚来的钱你是不是都拿去给她了?你是不是还带她回过家?来过几次?!”
“我每天对着男人陪笑,忍受那些让人恶心的事情来养你!最后居然都被我的好儿子拿去便宜了那婊子?
她厉声辱骂着黄铉辰和李龙馥,在不断的咒骂中逐渐有些疯癫起来,她双手扯住那一叠薄薄的画纸,用力到手上暴起青筋。黄铉辰试图阻止她却没想到她的力气这样大,在拉扯中女人的手腕使力,终于将那叠画纸撕成了两半。
黄铉辰是在那一刻停下动作的,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疯狂地撕扯着那些画,画纸被撕成小小的碎片,然后她抬起手挥向空中,那些碎片就如同雪花一样飞起来,再轻飘飘地落下来,落在发霉的木地板上,就像花瓣落进雨后湿润肮脏的泥地里。
他低头看着地上的残片,慢慢地跪了下来,他试图去捡起一些纸片,却发现他即便是捡起来拿在手中,也分不清是哪一幅画面的残骸了。他垂着头,像是被人掐住了咽喉一般无法呼吸,窒息带来的疼痛感让他感到晕眩,地上的纸片又变成了雪花,他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
但他还是想要去把画面的残骸都捡起来,手还没来得及伸出去,一只脚抬起又落下踩住了那些纸片,他跪坐在地上,抬头去看他母亲因怒火而扭曲的面容。
他张了张嘴,声音干涩沙哑,他问为什么?
“你从不管我,你像养一只狗一样圈养着我。”
“不,我连狗都不如,宠物尚且能在主人心情好的时候得到一些宠爱,而我在你这里却什么都得不到。”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生下我,又为什么要将我养大,你不管我,却要因为我和谁说话带谁回家而愤怒,可这世界上每个我遇到的人对我都比你对我更好,包括他。我就是喜欢他......”
黄铉辰的话没有说完,就被他妈的一巴掌打断了,尖锐的指甲划过男孩儿白净的脸颊,留下一道突兀的伤口,慢慢地有鲜血从伤口里渗出,沿着他的脸颊像下滑去。
女人正在发抖,她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遏制住自己试图掐死黄铉辰的想法,她的声音尖锐刺耳,她尖叫着说你为什么不去死。
“你早该死了!在你出生前在你出生的那天!你和你爸和那个男人一样恶心!你们都该死!都该去死!你滚啊!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黄铉辰抬起手,用手背蹭掉脸颊上正在往下滑落的血,他站起来,忽然冷静了下来,他再次低头看了一眼地上零落的残片,又抬头对女人轻轻笑了。
他说好,我滚了。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他还背着上学用的双肩包,再次拉开黑色的帘子,绕过那张床,打开家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4.
黄铉辰在跑,他重重地踩着几乎下一秒就会断裂的木头楼梯向下跑去,拐出小巷漫无目地跑着。
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他只是跑着,试图逃离,离他的过往他的未来都远远的。
等他终于喘着粗气停下脚步环顾四周时,才意识到自己拐进了家对面街道上某个酒吧后头的巷子里,他认得这里,不远处就是前几天那个被杀害的年轻妓女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他靠着墙角站着,能远远地看见一排绿色的垃圾箱,以及一旁地面上残留的白色粉笔得印记。他渐渐感觉有些不安,下意识向后退了两步,最后慢慢地蹲了下来,双手抱着膝盖,又将头埋进自己的臂弯里。
脸上的伤口蹭着他的手臂,他的心脏因伤口的疼痛紧缩起来,他觉得痛,眼底却干涸,一滴眼泪店都哭不出来,他想起他的画想起李龙馥,只能紧紧地咬住了牙关,试图用力量来对抗身体内部的疼痛。
但很明显,他从一开始就失败了。
他不知道自己蹲了多久,蹲到脚都麻了也不想站起来,直到他听见了脚步声,有一只手轻轻落在了他的头发上,他慢慢吞吞地抬起头,歪过头恶狠狠地去瞪那不请自来的客人,却措不及防地撞进一双玻璃般透亮的眼底。
那是李龙馥的眼睛,他的眼周干干净净,那一片雀斑从颧骨越过鼻梁,安静而清晰地卧在他的脸上。
黄铉辰看着他,忽然呼出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李龙馥领着男孩儿回了他的出租屋,离黄铉辰的家不过隔了一条街的距离,那是个不大的屋子,但也要比黄铉辰的家宽敞一些,屋子里东西不多,都收拾得很干净。
李龙馥让黄铉辰在餐桌前坐下,他从橱柜里找出一个急救箱拎过来放到桌上,他在黄铉辰身边坐下,从箱子里取出镊子棉球和消毒酒精,他把酒精倒在棉球上将其沾湿,然后用镊子夹起棉球小心地触碰黄铉辰的脸颊。
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先是慢慢擦去伤口周围的血迹,然后换一个棉球再轻轻按在伤口上。
酒精接触到伤口的那一刻黄铉辰的身体本能地瑟缩了一下,疼痛细微却尖锐,顺着他的皮肤流进血液里蔓延至全身,他看着面前李龙馥慎重地处理他脸上细小伤口的模样,原来紧缩着的心脏忽然就放松了开了,像是水阀被人拧开,液体再次流通,他看着李龙馥,毫无征兆地留下了眼泪。
他的眼泪流得好突然又好快,泪水几乎是瞬间冲出了眼眶如同瀑布一般顺着他的脸颊滚到了下巴上,再滴落在他放在膝上的手背上。
李龙馥被他吓到了,顿时不知所措起来,他慌乱地放下手里的镊子,手忙脚乱地攥住自己T恤的袖口给黄铉辰擦眼泪,他软着语气说怎么突然哭了,是我弄疼你了嘛?
黄铉辰摇头,试图用手背抹眼泪却被李龙馥制止,他找来纸巾一点点擦去黄铉辰的眼泪,他柔声说别哭啦,我会轻一点的,一定不会再弄疼你了。
黄铉辰听着鼻子又猛然酸涩起来,他紧紧咬着牙关才忍住了即将滚出眼眶的眼泪,似乎从小到大没有人这样给他处理过伤口,小的时候他也有过和旁的小孩一样调皮的时期,整天上蹿下跳总免不了磕碰,可他的母亲从不会在意这些,她不会细心地为他处理伤口,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冷着脸抓着年幼的黄铉辰到水龙头下,让水流冲洗伤口,也不管小孩疼得哇哇大哭,给他贴上创可贴似乎是女人能做到的最大的努力。
这样的事情发生次数多了之后黄铉辰就学乖了,他不再和别的小孩一起调皮捣蛋,不做容易受伤的运动,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安静地坐着看书或画画。
黄铉辰看着李龙馥抿着嘴,小心翼翼地再次拿着镊子夹起新的酒精棉球触碰他的伤口,他的动作真的如他所说那样轻柔,可是酒精与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裂口接触,细胞快速收缩引起神经反射而导致的疼痛无法避免,但黄铉辰这次却没有反应了,他的心软了下来,眼泪似乎将他血液里的疼痛全部洗刷干净,他的身体终于不再痛了。
处理完伤口后黄铉辰终于算是清醒过来,他这才发现这间不怎么宽敞分出租屋西面的墙上却挂着一副很大的画,黄铉辰趁李龙馥收拾急救箱的功夫站起身凑近去看。
这是一幅油画,画被看上去精致昂贵的画框包裹,画的是一只鸟站在树枝上看着即将升起的太阳。
那是一幅温暖美丽的画作,黄铉辰有些看呆了,他的手指下意识地轻轻触碰到画框的一角,然后又触电般地迅速收了回来,他仰头看着画面上的小鸟,轻声说:“青鸟......”
“你看出来了?”
黄铉辰闻声转过头,李龙馥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边,也抬起头看向那幅画。
“是象征幸福的青鸟。”黄铉辰说,“画得真好,是能让观画的人也感受到幸福的色彩。”
李龙馥笑了,他弯起眼睛,眼下的雀斑瞬时如同活了过来似的变得雀跃起来,黄铉辰没见过他这样真切的笑容,仿佛从前他所遇见的李龙馥都是带着面具,只有这一刻的他才是真实而鲜活。
他笑着说:“是吧我也觉得画得好,是我姐姐画的。”
“可惜她现在不在这里了,不然可以介绍你们认识,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那她去哪里了,黄铉辰问道。
“佛罗伦萨国立美术学院。”李龙馥回答说,“她被佛罗伦萨美院录取了。”
他的声音隐隐喊着不易察觉的骄傲,但很快语气又落了下去,嘴角慢慢收拢,他垂下眼如同自言自语一般轻声说:“可惜没有青鸟能在白天存活,也没有人能拥有青鸟,活着的青鸟从不为人所保留。”
这天是周五,黄铉辰拉不下脸面回家去,于是就厚着脸皮赖在李龙馥家,他坐在床边,看着李龙馥将原本已经取出来的白色连衣裙又放进衣柜里。
李龙馥的出租屋在街道的另一边,窗户向着街道的背后,街道上的霓虹灯光无法像直射黄铉辰的窗户那样照进李龙馥的窗,于是黄铉辰终于久违的又一次看见了真正的黑夜。
他看见了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弯弯的却也很亮,他趴在窗口,头一次是向上看向空中的月亮,而不是向下看着马路上熙攘的人群。
那夜黄铉辰睡在床的内侧,蜷缩在墙边,李龙馥侧身面朝着他躺在他的身旁,黄铉辰觉得自己像是在梦里,他借着月光看清李龙馥的面容,忍不住去数那如星点一样的雀斑。
一颗,两颗,三颗。
他从脸颊数到鼻梁,又颧骨数到眼睛,李龙馥的雀斑真的像是星星那样数不清,黄铉辰忽然很想触碰一下那片漂亮的雀斑,他想李龙馥的雀斑应该是什么触感,又会是什么味道,在那一刻他又很想亲吻李龙馥,这是他从没有过的想法。
但他只是抬起了手,而他的手指最后却落在了自己脸上那条盖住伤口的创可贴上。
他渐渐闭上眼,又想起屋里的那幅青鸟油画,他想或许李龙馥说得对,莫里斯笔下的花园里没有会在白天存活的青鸟,也没有能被人所保留的青鸟。
可是对黄铉辰而言,他只是在夜晚短暂地触碰到了青鸟的翅膀,那一小片创可贴就像是青鸟的一根羽毛,那样轻却也足够让他感受到幸福了。
夜里黄铉辰睡得很沉,李龙馥身上没了呛鼻的烟味,只有衣物洗净后的肥皂香,黄铉辰就在这令人感到平静的味道中沉沉睡去。
他这一觉睡到了快中午,起来之后又借着自己从上初中开始就没吃过一顿他妈做的饭这样的可怜经历勾得李龙馥心软,成功留下来蹭了顿饭。
他确实很久没有体验过等饭的感觉了,坐在餐桌前能看见李龙馥在厨房里切菜的背影,切菜、开火、热油与食材碰撞的声音,逐渐散近空气里的香味,这一切都对黄铉辰来说都很熟悉,却又陌生的要命。
准确的来说是从昨晚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对黄铉辰而言都应该很陌生,他像是寻找青鸟的蒂蒂尔,渴望多年的东西从未得到过,却又在这样普通的一天里突然得到了全部。
他转头看向墙壁上的油画,日出时分金色的阳光洒在青鸟地羽毛上,他想,或许他是找到了真正的青鸟,能够为他所有在白日里存活的青鸟,不然怎么解释他的幸福从何而来。
黄铉辰的幸福感一直保持到李龙馥把他送出门,听见人又叹口气说我把你送回家吧。
“别再和你妈妈吵架了。”李龙馥说。
黄铉辰点点头,白天的街道相比夜晚更要安静一些,这里的人大多白日里不出门,黄铉辰想,像是不配活在天光下一样,直到入夜才有资格出来活动。
但今天的街道却很热闹,许多人围在一条巷子前,无数窃窃私语相叠,黄铉辰走过时停下脚步朝里头张望了一眼,这场景似曾相识,他心里咯噔一下,和那天警察在酒吧后巷里找到年轻妓女的尸体时一样热闹。
他并不想参与这些,于是拉住李龙馥的手腕想要快步离开,却被人从身后突然叫住了,他转头去看,时他家对面开杂货铺的老头子。
杂货店老板的表情很古怪,他看着黄铉辰支支吾吾欲言又止,又瞟了一眼李龙馥,问了一句你昨晚上去哪了?
黄铉辰也觉得奇怪,他说昨晚睡在朋友家了,怎么了?
老板舔了舔嘴唇,又在原地踌躇半天,黄铉辰瞧他这样子反而不安了起来,白日里吵闹的街道本就不是什么好兆头,吸引活在阴沟里的人跑到日头下来凑热闹只能是坏事,从不可能是好事。
黄铉辰根本不想听这些事,他渐渐有些不耐烦,对杂货店老板说如果没什么要紧的事我先回家了。
杂货店老板连忙又喊住他,老头子着急起来,最后一跺脚说你快进去看看吧。
“听说,是听说,这里头出事的是你妈妈。”
午后的气温很高,太阳直射着路面少的人发晕,而黄铉辰也是在此刻突然觉得眼晕起来,他耳边传来尖锐的声响,他知道自己耳鸣了。
他听不见那老头后面说的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拨开人群冲进了巷子里,他跑得太快太急,站在警戒线外头的警察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也就更没拉住他,黄铉辰便直挺挺地冲进了警戒线里的现场。
他一眼便看见了躺在地上的女人,她的周围站着几个穿着制度的警官,有人端着相机蹲在地上对着女人的尸体拍照。
黄铉辰忽然觉得自己的脚似乎有千斤重,他站在原地迈不开步子,他无法走近也无法逃离,只能在离女人五步开外的距离看着她。
女人身上还穿着是昨晚黄铉辰离开时的那套居家服,她的手指不见了,十根手指全部被砍断,散落在她的尸体周围。她没有化妆,脸上干干净净,皮肤却是惨白又透漏着衰败的青灰色,她死前最后一刻的表情看上去不甘而怨恨,黄铉辰对她这样的表情实在太熟悉了。
黄铉辰看得发愣,直到有警官上来拉住他的胳膊想把他带出去时,他才突然回过神来,警官问他是不是认识死者,他僵硬地转过头张嘴说,这是我妈妈。
“死的人是我妈妈。”
说完他突然背过身弯下腰呕吐起来,他的脑海里闪过女人血淋淋的双手,被鲜血染红的白色居家服以及她到死都不愿意闭上的占满了怨毒的眼睛。
他吐完抬起头看向巷口,李龙馥就站在那里,他身边没有站人,本来拥挤的人群却自动离开他的身边给他让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
黄铉辰离他太远了,他看不清李龙馥的眼神,但却无端想起了他第一次下楼见到李龙馥的场景,他扛着烂醉的母亲,在李龙馥冷漠而怜悯的视线中落荒而逃。
他觉得李龙馥现在大概也是这样看他的。
他喘着粗气,喉咙灼烧般的疼痛,视线一片模糊,他想着如果他昨天没有和他妈吵架,如果没有赌气离开,如果他晚上没有赖在李龙馥家而是回来家里。
他又想,李龙馥其实说得对,他没有得到青鸟,李龙馥也没有,因为青鸟一触即死,从不能为人拥有,他们只在那花园里存活。
而黄铉辰,却从来都没有进入过那满是青鸟的花园。
5.
黄铉辰这几天都睡得很沉,他母亲的死导致这条街道又一次迅速陷入了死寂。
女人的尸体被送去解剖,黄铉辰在警察局里浑浑噩噩做完笔录就回了家,他看着母亲乱糟糟的床铺,看地上散乱的高跟鞋,桌上放着吃了一半的方便面,一切都像是最平常不过的状态。
但黄铉辰知道不是这样。
他把母亲的高跟鞋一双双收好,脏掉的被套床单都拆下来拿去洗,方便面倒掉,地上像雪花一样的画纸碎片被他用扫把扫进畚箕,然后统统倒到垃圾桶里。
做完这一切他坐在女人空荡荡的床板上发呆,过了一会儿又突然站起来把用于隔开他与女人的黑色帘子拆了下来。
那块帘子被他挂在了床边的窗口,成为了一块黑色的窗帘,深夜时接到对面闪烁的霓虹灯再也无法穿透窗户照在黄铉辰的身上,于是他终于又一次拥有了睡眠,在黑夜,在如同黑夜的白日,他昏昏沉沉地睡着。
某个清醒的傍晚他短暂地拉开过窗帘,看见李龙馥就站在对面街上的老位子抽烟,黄铉辰想起自己每次看见他的时候他似乎都在抽烟。
李龙馥今天没有戴假发也没有化妆,穿着他的白T恤和牛仔裤,黄铉辰垂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街对面的人忽然抬起头,他们的视线撞在一起,黄铉辰沉寂的心脏在那一刻猛然跳动了起来。
近日他常常做梦,梦境光怪陆离,他梦见过很多次青鸟,他伸手去抓,在触摸到青色羽毛的时候,小鸟就像被人折断了翅膀一样突然掉落下来,落在黄铉辰的手心。
青鸟死了,死在他的掌心。
黄铉辰在那些梦里抓到过很多青鸟,但那些都不是真正的青鸟,因为它们最终都死在了黄铉辰的触摸下。
他靠在床边看黄昏下站在街道对面的李龙馥就像是在看他梦里的那一只只青鸟。他渴望得到青鸟,从而得到他从未拥有过的幸福,却又害怕在触碰到那只青鸟的瞬间便杀死了他。
他想,他身边的人似乎总没什么好下场,最后连他妈也死了,死在他们发生争吵的那一晚,死在他安稳睡在李龙馥身边的那一晚。
青鸟会眷恋他这样不幸的人吗?黄铉辰不知道,他拉上黑色的帘子,将温暖的余晖留在窗外,屋子里再次陷入黑暗,他的心脏再次归于沉寂。
某天清晨黄铉辰在半梦半醒间听见他们楼里那脆弱不堪的楼梯被踩踏发出的响声,很轻但是很熟悉,他想起那天晚上李龙馥穿着白色凉鞋离开时的脚步声,这样的声音总让他记起每一次的分离。
他知道李龙馥来了,脚步声停在他的家门口,黄铉辰闭着眼睛没有动,他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但应该不太久,李龙馥就离开了,楼梯发出痛苦的声音,像是切割人类肉体时发出的惨叫,黄铉辰又想起母亲被切断的十指,突兀又模糊的断口占据着他的脑海,让他忍不住做呕。
但他却在那一刻忽然翻身下了床,他没来得及穿鞋,光着脚跑出了家门。
黄铉辰站在昏暗的楼道里像楼梯下看去,刚走到楼梯转角处李龙馥停下来脚步,他抬起头,视线飘起来又落在黄铉辰的脸上。
黄铉辰看不清李龙馥的脸,他只能看见李龙馥金色的长发和白色的连衣裙,他不知道李龙馥来做什么,街上寂静无声,只有零星几块霓虹灯招牌在夜幕降临时自动亮起,似乎是想让人记得着这条街道曾经的喧闹和糜烂。
但他好像又知道李龙馥是来做什么的,他如同每一次与李龙馥隔着街道对望的那样看着楼下的人,再一次感受到奇异的亲密感,明明他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但却又像是什么都已经发生了。
他紧紧握着楼梯的扶手,陈旧的木头上突起的木刺扎进了他的手心,十指连心于是他的心上也被绕上了尖锐的荆棘。
痛吗?他问自己。似乎都没有李龙馥拿着酒精棉球往他脸上伤口上按的时候痛。
他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他太久没有和人说话了,就像是一个哑巴突然被人告知其实他能够发出声音。他深呼吸了几次才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喉咙,发出声音的那一刻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如同声带被人撕开又缝合起来那样嘶哑。
“别再来了,”黄铉辰说,“你会死的。”
李龙馥低头笑了,很快他又抬起头,声音里也藏着笑意,他说没关系的铉辰,因为只有死了才知道这不是真正的青鸟。
他藏在黑暗里,黄铉辰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听见他低沉的声音,他又说谢谢你,我走了。
于是他真的走了,踩着木楼梯痛苦的叫声离开了。
黄铉辰回到房间里,他再一次爬上床拉开黑色的帘子,和每一次一样看着李龙馥穿过马路走在霓虹灯下,最后消失在街道的某个拐角处。
青鸟飞走了,黄铉辰看着李龙馥的背影在心中说道,但至少青鸟没有死在他的手上。
他拉上了黑色的窗帘。
李龙馥却没有同他说的那样真的离开,三天后的深夜他又来了。
黄铉辰被急促的脚步声吵醒,楼梯发出的喊叫听上去要比任何一次都痛苦和惨烈,很快激烈的敲门声响起将黄铉辰彻底从梦中拉扯回现实。
他光着脚去开门,打开门的瞬间李龙馥几乎是摔进来的,他忙扶住李龙馥的肩膀,却摸了一手的湿润,他一手架住李龙馥一手挣扎着摸到了墙上的开关按了下去,灯光亮起的瞬间他看见了李龙馥颤抖着的带血的睫毛。
李龙馥浑身上下都是血,漂亮的金色假发上沾染着大片的血迹,他画着浓烈的妆容,雪白的粉底上粘着血,他的白色连衣裙几乎被血浸湿染成了鲜艳的红色。
他剧烈地喘息着,眼泪大颗地越出眼眶落下来,将脸上的粉底和血都冲开。
他跪坐在地上,用力抓着黄铉辰的手,和他的呼吸一样用力,他边喘便抬起头对着黄铉辰扯出一个笑,他说别怕,我身上没有我自己的血。
他的手颤抖得很厉害,似乎整个人都脱力了,黄铉辰只能让他就这么坐在地上,自己找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出来。他替李龙馥把假发摘掉,又去洗手间拿了卸妆水和纸巾,一点点擦去李龙馥脸上的妆容和血迹。
黄铉辰几乎用完了他妈留下的那半瓶卸妆水,才将李龙馥的脸彻底擦干净,他绞了干净的毛巾给李龙馥擦脸,将他的眼泪也一起摸去。
这时候李龙馥似乎终于缓过来了一点,他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安静地被黄铉辰牵进浴室,他脱掉已经变成红色的连衣裙,浑身赤裸着靠在墙边,由着黄铉辰用湿毛巾一点点擦他身上沾上的血迹,
他依旧在发抖,被黄铉辰抱住的时候他抖得更厉害了,他尖锐的下巴刺在黄铉辰单薄的肩膀上,落下的眼泪像是掉在皮肤上的烟头,烫得黄铉辰也忍不住颤抖。
李龙馥说对不起,说了很多遍对不起,他说我最后还是把你牵扯进来了。
黄铉辰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说没关系。
“我什么都没有了。”黄铉辰说,“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和我有关系的人也死了,我想要你牵扯我,我希望你牵扯我,这样是不是才能证明我其实也是真实存在的人,哪怕妈妈死了我也不会变成没有人看得见的幽灵。”
他把拿出来的干净衣物套在李龙馥身上,李龙馥太瘦了,黄铉辰得T恤穿在他身上都显得松垮。
黄铉辰找了个铁盆出来,他们蹲在浴室里将李龙馥那带血的连衣裙烧了,鞋不好烧黄铉辰就把它洗干净放进了他妈的衣柜里。
李龙馥将那顶金色假发扔进火盆前还有些犹豫,他把假发拿在手里轻轻摸了摸沾血的发尾,然后手一扬假发就落进了火盆里,瞬间被火舌吞没。
他说漂亮吗?这是我姐姐的头发做成的假发。
“我没有骗你。”李龙馥说,“她确实被佛罗伦萨美院录取了,只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去,就被人杀死了。”
这本来应当是一个很完美的家庭,相爱的父母,优秀得长女和乖巧的幼子,李龙馥17岁以前的生活太过幸福,17岁那年他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姐姐即将离开他去很远的地方念书。
“姐姐画画很厉害,拿过很多奖。”他低头看着铁盆里的火焰说道,火光印在他的脸上让他的表情看上去好不真切,“她给我画过很多画,很好看,我在她的画里总是那么好看。”
他抬起头冲着黄铉辰笑了笑说,和你笔下的我一样好看。
可是一切幸福的泡影都在三年前的那个初夏被彻底摧毁,年轻的女孩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终于放松了下来,为了庆祝被梦想中的院校录取,她染了满头的金发,换上漂亮的白色连衣裙,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脚上那双白色凉鞋是李龙馥送给她的毕业礼物。那天夜里她和朋友们一道出去玩,李龙馥和父母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是到了第二天凌晨他们都没有办法联系到女孩儿,报警后的十个小时内,警方找到了女孩儿的尸体。
她还穿着那条漂亮的白色连衣裙,孤零零地躺在红灯区某条巷子里的垃圾箱旁,本该捏着画笔的纤长手指统统被切断,她背包里常带着的素描笔和本子散落在她的尸体周围,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脚上穿着李龙馥送给她的白色凉鞋。
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太过脆弱,这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几乎是在女儿尸体被发现的瞬间就变得支离破碎,后来的故事就不必再说了,李龙馥的母亲很快就病逝了,他的父亲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死在一场酒驾事故中,不过短短三年,李龙馥就失去了他所有的亲人。
这一切发生的实在太快了,快到李龙馥花了很久时间才接受这些事实。
“三年了,三年前的某个夏夜,我坐在家中院子里的秋千上等姐姐回家,想看她新染的金色头发,但最后等来的只有她的尸体。”
“三年过去了,杀害她的凶手在这个世界上又活了三年,杀死了多少人我无从得知。”他抬起头,他的眼底闪着火光,在那瞬间迸发出诡异而热烈的光芒,“但在今天,他终于死在了我的手下。”
“我终于杀死了害死姐姐的人了。”
“我一眼就认出他了,他紧紧盯着我的金色头发和白色凉鞋,他把我带去巷子里,于是我用刀穿过他的身体把他钉在地上,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一根根切掉了他的手指。”
李龙馥想起男人惊恐的表情,却一点都体会不到复仇的快感,因为这样的表情让他时时猜测姐姐被杀害时是不是也是如此恐惧。
他看着火焰烧尽了最后一段金色的发尾,好像也烧掉了他心中绷着的最后一根线,他转过头对黄铉辰笑,他看上去是从未有过的轻松和释然。
你和我姐姐很像,但又很不一样,他说。
他说谢谢你画我,对不起。
黄铉辰并不知道这句对不起意味着什么,只是他的心脏在那一刻本能地紧缩起来,他似乎窥探到了离别的气息,这促使他条件反射般地拉住了李龙馥的手。
他们的手都很热,他手心冒汗,汗津津的手掌将李龙馥的手拢在手心。
这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为什么李龙馥会打扮成女人的样子,为什么他会拒绝所有为他倾倒的男人,为什么他会在这条街上有妓女被杀害后依然完全不感到害怕。
因为他自始至终都知道他要找的那个男人是谁。
奇妙的,黄铉辰却突然平静了下来,他握着李龙馥颤抖的手,听他断断续续地将自己短暂的人生讲给黄铉辰听。
他日复一日画着浓重的妆容,戴着假发穿着裙子,站在那盏老旧的路灯下,忽明忽暗的灯光将他沉进浓重的夜色里,他依靠廉价的霓虹灯光寻找毁掉他家庭的凶手,同时却也是吊着他生存意志的唯一希望。
直到他遇见黄铉辰,直到黄铉辰给他画了第一幅画。
像是他在荆棘从中苦苦挣扎时忽然从面前飞过的青鸟,他想要伸手触摸,却又怕青鸟会和他姐姐一样,在被人抓住的瞬间死亡。
直到有温热的手掌贴上李龙馥的脸颊,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流泪,黄铉辰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擦拭他的眼泪,像是他为黄铉辰处理伤口那样,一点点轻轻蹭着,男孩儿脸上的伤口已经快长好了,留下一道细细的痕迹。李龙馥也伸手去摸,指腹贴上去碰了碰,然后他捧着男孩儿的脸,轻轻吻住那道伤口。
那一刻黄铉辰的大脑应该是空白的,但他却突然想起,这个吻似乎是他们之间做过最亲密的举动,这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吻,只是嘴唇与伤口轻微的触碰,在这条以性为生的糜烂之地,他们最近最亲密的接触,只是这样的一个吻。
后来黄铉辰曾在梦中无数次梦到过这个吻,他也画过,用不同的笔触不同的方式画过许多次,却无一例外无法画出他记忆里的画面,他甚至有过怀疑这个吻是否真实发生过,是否因为他们分别的时间太长,他的大脑编造出这样一个谎言来抚慰他孤独的生命。
李龙馥走之前要走了那张他存放在黄铉辰这里的速写,那是唯一一张完好无损的画,因为被黄铉辰随身携带在书包里,而逃过被他母亲毁灭的命运。
李龙馥用一张老照片来换这张画,那张很小的相片被他一直捏在手心,现在又被向下放在黄铉辰的手心。他将画纸小心折叠然后放进口袋里,黄铉辰则拿着照片没有翻过来看,他照例送李龙馥门口,听见李龙馥说了声再见,然后又说了句对不起。
黄铉辰很想问问李龙馥他们真的还会再见吗,又很想问问李龙馥可不可以再抱他一下。
但他最后也只说了再见,门便被李龙馥关上了。
他听着球鞋踩在木楼梯上的声音,又趴到窗口,最后一次看李龙馥跑过马路。他意识到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李龙馥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裤,踩着运动鞋跑在这条街上的模样,他看上去和普通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短发在风里飘动的样子鲜活得要命,他活着,真实的活着,终于要从糜烂的梦境花园里飞到太阳底下,飞到真实的世界里。
李龙馥消失在街道的某个转角处,和他每一次离开时一样。他留给黄铉辰的只有一双白色的凉鞋和那张老照片,照片上是黄铉辰母亲还年轻的时候模样,她抱着还在襁褓之中的孩子,身边站着算得上是挺拔的男人。
黄铉辰心里也有猜想,但他却没机会再亲口问问李龙馥是从哪里得到这张照片,因为他再也没能见到李龙馥,在这条街上。
-尾声-
紧赶慢赶,我最后还是赶上了黄铉辰在首尔举办的画展《青鸟》。
我到首尔那天已经是展出的最后一天了,一下飞机连行李都来不及放回家,我拖着拉杆箱就冲去了美术馆,总算是在停止入馆的前五分钟踏进了展厅的大门。
站在展厅正中央那幅巨大的油画前时,我都还觉得自己的头发上沾染着济州岛海风咸涩的气息,与画面上描绘的灯红酒绿格格不入。
这样的画面对我而言并不陌生,因为那是黄铉辰很擅长的风格,色彩鲜明对比强烈,整条街道似乎都被酒精与性爱的糜烂气息所淹没,我站在画前,好像也能听见嘈杂的人声和呛鼻的酒气,称得上是画功出色细节精巧,只是我没还能将这街道上的一切看得很仔细,因为很快我的视线就被画中央的人吸引了。
那是一位金发女郎,她指尖夹着烟站在路边,路灯散落的光晕将她笼罩,也将她与这条街道割裂开来。这其实有些突兀,因为描绘她的色彩相比起整幅画面而言要柔和太多,这让她看上去是不属于这条街道的,但她却本应该是。这样的处理让人感觉她在画里又更像是在画外,与我一样带着审视与寻找的视角看着这整条街道。
我从黄铉辰拿到第一个国际大奖时开始关注他,他其实不常画人物,世人评价他为数不多的人像作品大多相似,似乎总是投射了谁的影子在画里,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会导致他的创作很大程度上被局限住。
但与我而言我总会忍不住猜想这到底是谁,他画中那个影子到底是谁,是怎样一个人,能从未被他提起却又处处藏匿于他的作品中。
而在此刻,我似乎终于找到了那个“他”。
或者可以说这次的画展就是为“他”而办,因为几乎每一幅被展出的画作的主角都是“他”,即便装扮与性别不同,但我依旧一眼认出后续那些画作中的少年就是第一幅画中的金发女郎。
我一路走过去,一幅幅画看过去,在我看来这些画作更像是被记录的过往,似乎黄铉辰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有“他”的陪伴。
少年盘腿坐在一张小床上,转头看向窗外的霓虹灯;或是在画具店里,弯腰细细查看货架上的商品;还有在校门口,穿着校服倚靠在自行车旁抱着手臂等人;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趴在课桌上打瞌睡的少年;画室里他坐在窗边低头看书,又银杏叶被风吹进来落在他的书页上。
还有少年在山间光脚踩在小溪里;在海边沙滩上顺着落日余晖散步;在教堂外的广场上看穿着婚纱的新娘抛起捧花;也有游乐场里,头上戴着幼稚又可爱的兔耳朵发箍,手里还拿着冰淇淋和气球。
而我又同时能在这些画面的角落里找到黄铉辰的存在。床边散落的画笔,课桌上写有黄铉辰名字的课本,画室里画架上画了一半的油画,沙滩上的另一串脚印,游乐场里少年脖子上挂着的另一只狗耳朵发箍。
我像是窥探到了黄铉辰与“他”的生活,他们一路走来的过往与回忆,如同一场电影在我面前被逐帧放映。
这太美好了,我想,但是我却又清楚地知道这个“他”其实是不存在的,“他”根本没有参与黄铉辰人生中那么多的片段,所有被那些记录的瞬间都是虚假的。
所谓的“虚假”是黄铉辰自己写在了画展的导览手册上,他说这是臆想是幻想更是永远不会实现的希冀。
我在来之前上网看了一些关于这次画展的评论,评价相比之前的几次展出而言算得上差,好一些的言论也是说这些作品无功无过,更有甚者怀疑他的精神状态,是否是他悲惨的童年与少年时代导致他出现了精神问题,少年是他幻想出来的产物,为了陪伴他孤独的人生,却又让他深陷其中无法挣脱。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我似乎没有资格去做任何评价。我能感受到这些画作的真实与虚幻,真实是每一个场景都是真实存在发生过的,虚幻是或许这些场景中不存在的只有那个“他”。
可是画中的少年是那样鲜活,我看着画里的他,似乎伸手就能触碰到他脸上如星子般的雀斑,我从所有温柔却热切的色彩与笔触下深切地感受到了黄铉辰的渴望与思念。
他是爱他的吧,我想。
我逐渐感到痛心与不舍,几乎要在画中少年明朗的笑容中落下眼泪来。爱一个不存在过的人是什么感觉,我从未体验过,或许是我无法想象的痛苦,需要一遍遍幻想有他陪伴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的,需要一次次画下大概是梦中才会出现的与他共度的时光。
我渐渐有些看不下去了,于是只能将每一幅画看得更慢更仔细,我有些太过入神,直到看到最后一幅画时我才意识到电影已经走到了尾声。
我走到那幅与入口处的画作一样巨大的油画前时,已经有人站在那里了。
我无心于旁人,只抬起头看画。画面中呈现的也是那条街道,那条承载着黄铉辰最痛苦却也最重要的少年时代的街道,我见过很多黄铉辰所绘的街道,但只有这一幅不一样,没有灯红酒绿与人声鼎沸,画中的街道安静得可怕,零星闪烁的霓虹灯牌更显得街道的空荡与沉寂。
画上没有别的人物,只有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正在奔跑的少年,他穿着破旧的运动鞋,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T恤,风吹乱了他黑色的短发。
我看不见少年的脸,但我知道黄铉辰画的是“他”,他没有回头,奔向了黑夜中即将呼之欲出的天光。
我与另外那外参观者在这幅画前站了很久,直到即将闭馆的广播响起我才回过神,有工作人员来请我们离开,我揉了下湿润的眼角,放下手时瞟见了另一位参观者的侧脸。
那似乎是一位五官棱角很锋利的青年,他穿着最普通的卫衣牛仔裤,却也挡不住他姣好的五官与出挑的气质,我看见工作人员走在他身边时不时抬头看他,于是我也好奇地再一次转头看他,却瞬时与青年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在那一刻我似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因为我看见了那一片如星海般的雀斑,青年的脸庞与画上的少年何其相似,除了更为锋利的轮廓和成熟的气质,谁也不会说他与画上的少年是两个人。
我愣愣地看着他,青年抿起嘴角冲我笑了笑,轻声说了句谢谢便走了,我是想要喊住他的,但张开嘴却没能发出声音。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像是又看见了破晓时分在马路上奔跑的少年。
原来他存在,原来他真的存在。
太好了,我想。
原来黄铉辰不是爱一个虚假的人,幸好,幸好。
幸好,他真的存在。
END
人间生存指南
*双一/人外
*感谢老板约稿
(上)
雨夜,黑色的夜幕随着愈下愈大的暴雨,笼罩了整个梅城。
有人的雨靴踏破了雨幕,很快地消失在了小巷的深处。豆大的雨珠下,脚印很快就被冲刷殆尽,连一丝痕迹都看不出。
路越来越荒凉,破败的居民区几乎没有监控。早就废弃的工厂在暴雨的冲刷之下,蒙上了一层模糊的雨雾。空洞的水泥房,睁着无神的双眼,默默注视着大地上的一切。
那人很快就闪身进了工厂,毫无知觉地走进了那只钢铁巨兽的兽口之中。
雨声如鼓,密密匝匝地堵住了人的耳膜,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只能偶尔分辨出远处的几声机车响,随后便是无尽的骤雨。
雨是真的很大......
*双一/人外
*感谢老板约稿
(上)
雨夜,黑色的夜幕随着愈下愈大的暴雨,笼罩了整个梅城。
有人的雨靴踏破了雨幕,很快地消失在了小巷的深处。豆大的雨珠下,脚印很快就被冲刷殆尽,连一丝痕迹都看不出。
路越来越荒凉,破败的居民区几乎没有监控。早就废弃的工厂在暴雨的冲刷之下,蒙上了一层模糊的雨雾。空洞的水泥房,睁着无神的双眼,默默注视着大地上的一切。
那人很快就闪身进了工厂,毫无知觉地走进了那只钢铁巨兽的兽口之中。
雨声如鼓,密密匝匝地堵住了人的耳膜,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只能偶尔分辨出远处的几声机车响,随后便是无尽的骤雨。
雨是真的很大。蔡程昱即使穿着雨衣,都觉得身上要被打湿了。他估算了下时间,估计差不多了,也慢慢走进了工厂。
甫一走进,就闻到一阵血腥味,隐在潮湿的雨味里,幽幽钻进人的鼻腔。
不远处,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抽搐着,隐约可见是个人的样子,蔡程昱没管,眼神飞速掠过它,落到一旁足有一人高的鳄蜥上。
它安静地立在那团尸体边,鳞片不甚明显地反射着光,大致可以看出是个橄榄色的家伙,下腹偏红,与它吻端的血迹微妙地融合在了一起。见到蔡程昱,它的瞬膜快速地合了一下,金色的圈孔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见到蔡程昱的那一刻,他快速地化成人形。
哪怕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蔡程昱还是没由来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他拍拍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递出自己一早就准备好的麻袋:“给你带来了。”
“不好意思,”他张口说话了,“把你拖进来了。”
为了递麻袋,蔡程昱又走近了几步,终于鼓足勇气似的,望向地上的尸体。他身体紧绷了好几秒,随后才闭上眼睛呼了口气:“我以为我做够了心理准备就不想吐了……”
他顺了口气,过了会,反应过来刚刚张超说了什么:“啊?……没事儿,又不是你胁迫我帮忙的。”
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瞳孔微张:“所以,接下来你要做点什么?我第一次参与杀人,呃,可以说他是人吗?”
张超沉默三秒,再一次对这个人类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理论上来说不是……关于第一问题,你最好还是不要了解。”
蔡程昱表示理解,仍然好奇地看着他:“你们族内自己的处理方法,是吧?”
鳄蜥罕见地叹了口气:“你先把身体转过去,蔡蔡,不然我不好处理。”
蔡程昱照做了。转过身的那刻,正好有夜风穿堂而过,将血腥味向远处吹散,也让雨水和泥土的潮腥味越发明显,让他想起几个星期前的那个雨夜,星星、夜色、小路,倒在路边的人。
以及那双金色瞳圈。
时间倒回三星期前。
梅城大学内。
蔡程昱抱书包走过连廊的阳光。和迎面而来的老师问了声好,身边的朋友继续絮絮叨叨地抱怨:“不是,这次期中考真要这么干吗?后面的内容要我们自学,哎你别说话,我知道你肯定自学好了,但我不行啊!反正不止我一个,要是我课上高呼一声,全班少说三分之二的人都会说不行……”
蔡程昱耳朵有点疼,又往上抬了抬书包,里面全是老师嘱咐他搬去阅览室的书,据说花了好多钱专门买来的,磕碰坏了他可赔不起。
朋友还在说着:“……我连作业都没做完!哎说起作业,你这次王老师的课,小组作业准备找谁?我是跟着你混了嘿嘿嘿。”
朋友讨好地笑了两声后,打了个顿,忽然有点神秘地说道:“听说张超他们组已经开始了。”
听说张超如何如何,对蔡程昱来说是个熟悉的句式。
蔡程昱如今大二了,对张超本人究竟如何仍然一无所知,但却从无数人嘴里听说过他的各类事迹,比如小组作业又挖了个老师喜欢的创新点啦,比如某个考试比他高了一分啦,比如蔡同学你这次在某个老师那里的等地比他高啦,又比如说他考试前经常消失,据说是在外租了酒店学到半夜。
对前面这些话,蔡程昱一直秉持着听过就算了的态度,不过常对最后一点将信将疑。
——毕竟看他也没什么黑眼圈的样子,用功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除了这些,还有些小道消息,比如说他和哪个学姐走得很近,又比如张超本人好像更喜欢吃抹茶味的冰淇淋。不过说起来,既然他都能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么多离谱的消息,张超本人应该也听了不少关于他的。
他俩不在同班,也不在一个组织,关系网也不怎么交叉,照这么稀薄的大学人际关系来说,他们应该老死不相往来。只可惜总有原因让他们狭路相逢。
一二班的师资大体重合,少不得在两个班互相比较,蔡程昱和张超的成绩又好得离谱,常年稳坐年级前二,大致呈一种不是你第一就是我第一的状态,于是让这种隐隐约约的比较显得更加焦灼。
于是,从第一次考试开始,蔡程昱的耳边,就常萦绕着“张超”二字。
说到现在,蔡程昱觉得,如果自己和张超遇见,都可以预判他去食堂的下一秒是要吃酸菜鱼还是石锅饭了。
他及时打断了朋友再次向他输出“听说张超”的话,赶忙道:“我还要去阅览室帮老师理书,先走了啊。”
没等他回答,他就先跑了起来,留下朋友一句无奈的“记得下午的会”。
他一路小跑,穿过熙攘的走廊,耳畔的风簌簌地吹拂,将他的额发吹得上下飞扬。终于到了阅览室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一片,蔡程昱轻声喘了口气,对老师拉开了书包拉链。
阿姨见惯他帮老师打工,笑道:“小蔡啊,又来啦?这次是李老师借的书吧?放C区12号,小心点啊,要不要阿姨帮你?”
蔡程昱擦了把汗,露出亮晶晶的虎牙:“没事儿阿姨,我自己去就行,我等下回来登记。”
说完,他就把书包放推车上,轻快地推着它走了。
C区是他们专业书的非借区,只有老师才有权限借动,因此不少都蒙了尘。蔡程昱往里塞进最后一本,拍了拍指尖的灰尘,转身正欲走人,忽然在角落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刚刚还在被谈论的人此刻正坐在柔软的沙发里,膝上放着一本笨重的大部头,戴着副金丝边眼镜,也不知道是不是刻意耍帅,颇有副精英的模样。
张超聚精会神看着,丝毫没注意蔡程昱正在打量他,骨节分明的手翻过一页,很是好看。
蔡程昱瞟了两眼就走了。
他和张超被迫对立了一年多,他本人对他倒是没有任何恶意,但日子久了,也不免暗暗较劲,对张超的各类事留心了起来。他凭着记忆回想了一下C区被抽走的那本书的名字,在心里记下了,准备下次也借来看看。
直到蔡程昱的背影消失在这个角落,张超的背才渐渐地松了下来。
这里常年僻静,如果不是蔡程昱突然造访,他也不会选择带上那副眼镜——
平光镜片的反光之下,不会有人看见,那双与人类无异的瞳仁里,一对瞬膜不受控制地翻合了一下。
而那人仿佛正在极力隐忍,肌肉紧绷,仿佛抑制着血肉里某种东西的翻涌,连额角都渗出了细小的汗珠。
开完会后,蔡程昱又被迫留下来帮了组织部好久的忙,这才慢吞吞背着书包走回寝室。
九点多,路上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校园内的灯光依旧昏黄,只能让人看清眼前的小路。蔡程昱撑着伞,一个人沿着路边呼吸新鲜空气。
新学期,迎新、活动还有学业,突如其来的压力压在他肩膀上已经有几个月了,重得让人都有些喘不过气。饶是蔡程昱这种压力阈值不低的人,也难得生出一些迷茫和疲惫的心思。
这时候是晚课最后一节课下课,路上难免人多,他特意挑了一条僻静的小道,从学校的暖房绕了一大圈,只为这一点独处的时光。
走着走着,蔡程昱忽然觉得有些不对。
小路僻静是僻静,但太僻静,往往令人生出一种阴幽的错觉。雨夜风凉,吹到身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蔡程昱独自行径,只能听到远处的人声,以及自己的脚步声。耳后被风惹得一阵酥麻。
他直觉一向很准,这条路在今夜无论怎么看都令人感觉不妙,只好皱起眉加快了脚步。
路过暖房的时候,他还看到假山的石头下横横竖出几条长枝。
“这时候风还能把树枝打下来……”他心里嘟囔了一句,快步走过。
下一秒,他从脖颈直接麻到了天灵盖。
那压根不是什么树枝,而是一条手臂!
要是他不是忙活了一白天,而是看了场恐怖电影,这时候只怕已经叫出声了。
蔡程昱花光了力气把自己全炸了的毛顺回来,然后像是老旧的机器那样,一顿一顿地转头。
那里的的确确躺了个人,就在暖房的转角,假山的前面,那人虚弱地躺在地上,一条胳膊伸到一旁,就在刚刚被蔡程昱当成了一截树枝。
隐约的灯光下,他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张超?”蔡程昱回过味儿来,叫了他一声,快步走过去,“你还好吧?怎么倒这了?”
张超堪称虚弱地半靠在假山的石头上,眼睛一直紧紧地闭着,他好像在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才不至于让自己发出声音。
蔡程昱碰到他身体的时候就察觉了不对:他体温低得要命。
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也不为过,在这个有些凉意的雨夜,他甚至被他身上的温度冰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把他的额头,依旧是一手的冰凉。
“……走。”
张超咬着牙,对他道。
蔡程昱皱着眉说:“什么?你声音太小了……要不要我打120?”
张超身上一阵剧痛,耳边嗡鸣一片,快要压不住体内翻涌的血肉,他心道倒霉。怎么都想不到,今天两次失态都能撞上蔡程昱。
这人是不是偏偏喜欢挑这种僻静地方走!
咬着后槽牙,额上青筋暴起,他随口扯谎:“去我寝室拿药,609,二号桌。”
蔡程昱愣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快速地起身离开。等到脚步声渐渐消失,张超这才松了口气,滔天的痛楚已经让他没有了思考的能力。紧握的拳头松开的那一刹,他终于松开压制,手臂上的鳞片一层层翻涌而上,覆盖住他冰冷的皮肉,它们最终蔓延至他的指尖,坠化成乌黑的尖甲。
张超终于在逐渐减弱的嗡鸣声里,放松了身体。
细雨飘洒,周遭虫鸣一片,张超喘了口气,正准备起身,忽然察觉不对——
不远处,蔡程昱快速转身折返,对着他的方向喊道:“不对,张超,我背你去……”
话到一半,戛然而止。
在张超错愕、后悔甚至有些无措的目光里,他如遭雷劈,僵在原地。
在见到那只形状怪异的手臂,和那双有着金色圆圈的诡异双瞳的那刻,蔡程昱气血上涌,浑身的血液全部流向了大脑,四肢冰凉无比。
足足有一分钟,蔡程昱发不出任何声音,仿佛被那双能摄人心魄的双瞳定在原地,抽走了全部魂魄。
他听见自己有些颤抖的声线:“张超……?”
张超心里只剩完了二字,自己因为强制化形,本来就不剩下多少体力,如今还多了蔡程昱这个麻烦,他快速地在脑海中过了几遍,只能想到把蔡程昱打晕,喂点血到生病,第二天告诉他那是你晕了以后的梦这个常规处理方案。
张超行动力惊人,为了不给人制造二次惊吓,忍着血液沸腾般的痛苦,把本体又收了回去,站起来走了过去,没事人似地笑笑:“……怎么了?我好多了,谢谢你。”
蔡程昱全身紧绷,嗓子发紧:“你……”
张超怕他大喊大叫,一侧的手已经举了起来,将将要劈砍下去的那刻,听见蔡程昱说:“我不管你到底是什么人……你病真好了?”
张超动作一顿。
对这个人类的脑回路感到疑惑:……?
对于前二十年,生活在美好的唯物主义世界观里的五好青年蔡程昱而言,鬼神妖魔等一类的概念,应当只存在于文艺作品之中,而不是和他生活在一个学校,并且互相争夺第一的同学身上。
因此当他看到张超那副模样的时候,三分之二的思考能力就已经被剥夺了,剩下的三分之一,则运转着他最开始惦记的事情:“……真没事了?”
张超大概真没见过这么单纯的善良人类,下手都迟疑了一刻。也正是这一秒的迟疑,让他错过了打晕蔡程昱的最佳时机。
血液再度沸腾,灼烧般的痛苦,从指尖一路蹿升至太阳穴。
“呃……!”张超狠狠掐着自己的手臂,这次被人暗算,他压根没有往日压制血脉的力量。暴露的不安和巨大的痛楚,让他在最后一丝清明里转换了方案,如同一个赌徒,把注押在了今天才第一次说上话的蔡程昱身上:
“带我……出去。”
“……谢谢。”
整洁的酒店,张超身上披着蔡程昱的外套,又用浴袍把自己裹了一圈,阴影之下,隐约可以看见从他胸口蔓延至下颌的鳞片。
“没事。”蔡程昱咽了口口水,仍然不大清醒。他刚刚全凭着本能把张超架出校门,再打车开房。
由于张超裹得严严实实的,前台小姐还用奇怪又见怪不怪的目光看了他一会。
蔡程昱终于从天旋地转里解放了一些,身上仍是湿漉漉的衣服,他坐到对面的椅子上,呼出一口气:“我应该不是在做梦吧。”
张超苦笑了一下:“不是。”
蔡程昱这时才感到自己有点晕,估计是缺氧了。他把脸在手掌心里埋了一会,直到眩晕感消失才又直起身子。
张超以为他再抬起来的时候,会是一张厌恶、嫌恶,或是明显的,带着恐惧的脸,因此做好了解释和安抚的准备,但对面的蔡程昱只是怀着试探问道:“所以,这是怎么回事,你可以告诉我吗?”
张超愣了一下:“你不怕我吗?”
蔡程昱诚实道:“怕。”
他坦诚地伸出手,指尖仍然在不受控制地发颤:“……但看你现在的样子,又好像是我知道的那个张超。”
他又想了一下:“不过你本来就是张超,是吧?”
张超“嗯”了一声。
蔡程昱在这声“嗯”里莫名找回了安全感,他揉了把脸,居然笑了,自顾自说道:“说起来你可能觉得我太天真了,但我的确没从你身上感受到敌意,所以才会帮你。”
张超眼底神情微动,眨了下眼睛。蔡程昱发现他的瞳仁此刻正在向外缓慢外溢,那股黑色逐渐充满了整个眼瞳,而方才见过的那一圈金色,正从那浓似墨的瞳仁中缓缓浮现。
这不是一双人的眼睛。它看着你的时候,仿佛一只冷血动物无声无息的凝视,早被刻在基因中的防备使人心生恶寒,蔡程昱不知道张超是不是刻意露出这双眼睛来吓他的,虽然才认识,但他觉得此刻的张超,比起学校里的那个人,更像在雾中。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只能看清他冷默的金色瞳圈。
“要解释的有太多了,”张超忽然开口,“世界上确实存在我们这种生物,你不适合被卷入这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让你忘记这段回忆,代价是生一场大病……不过你的期中考应该会受影响。”
说完,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有些紧张地等待对方的回应。
“……噗。”
蔡程昱忽然不合时宜地笑起来,他骨架匀称,脸上兜得住肉,因此笑与不笑的时候都给人一种亲近感,笑时尤甚,连小痣都仿佛轻飘飘的,他声音忽然放松了下来,在对方不解的眼神里说道:“不用了。”
张超愣了一下:“我会给你补偿,你不用担心……”
“真不用了。”蔡程昱真诚地望着他,身体姿态已然告诉对方,他如今很放松,想了下,对张超解释道,“不管你是谁,现在居然会和我谈期中考试,那就说明你真的对我没有敌意。”
这是张超第二次见识蔡程昱的个人哲学,还不能完全跟着他神奇的脑回路走,但对方蓬蓬勃勃像个初升的太阳,暖融融好似春日里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太阳和小狗都是拥有爱的物种,也有用不完的好意,所以世上的一切都可以围绕它们打转,和他们分享苦乐忧愁,接受来自他们的温暖和怀抱。
他对蔡程昱的认识在此前只止于擦肩而过的几面之缘,在如此狼狈的夜晚,他隐约感到他好像确实是个发着热的毛绒团子。他是一只冷血动物,气温抵达21℃,便会从冬眠中彻底醒来,寻找热源。与他而言,温暖的毛绒团子,是严冬以外可以相信的东西。
只是他不太能理解毛绒团子的话语。
蔡程昱补充道:“我不会说出你的秘密。”
他眼神真挚,对一只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的鳄蜥而言,他已经有了分辨谎言的能力。
如果不是燃烧血脉的虚弱,让他几乎无法再思考,张超可能根本不会做出这个决定。
也不会改变自己日后的轨迹。
“可以。”直到后来张超也没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动摇的,当时的他只是照例冷下神色,伸出布满鳞片的右臂,威胁道:“如果你说出了这个秘密,我会把你和所有知晓秘密的人,全都杀死。”
他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怎样大胆、冒险的决定。
蔡程昱眨眨眼睛:“我不会的。”他拍拍自己:“我很惜命的。”
张超下意识也眨了下眼睛:“……嗯。”
“但我也而不会和你多说关于我们的秘密。”
蔡程昱轻快地说好,他心情很好地和他稍微聊了一会,准备先去浴室洗个澡,又顺便邀请他一起点外卖。等到一切都已妥当,已然是十点半了。
学校是回不去了,蔡程昱窝在桌边吃烧烤,看见张超仍然裹着浴袍坐在床上,邀请道:“你真的不吃吗?”
还不能化回人形,张超连动摇都没有,摇了摇头:“你吃吧。”
蔡程昱失望地叹了口气,继续之前的聊天,聊了会,他忽然开口:“所以你究竟是什么生物?”
看见张超的目光,他解释道:“我就是有点好奇……你知道吧,我之前一直是个唯物主义者。”他小心翼翼地试探:“每个人都有保留秘密的权力,我一定守口如瓶。或者,我只是看看。”
张超沉默了一会,蔡程昱一个人等了一会,心里叹了口气,兀自啃完了剩下的牛肉串,一头软毛上下耸动,像个小动物。
然后他听见张超道:“可以,只要你不会被吓到。”
蔡程昱眼睛一亮,抛弃了烤串,走向了张超。
酒店的灯是暖黄色,倾泻下来会给人一种温情的错觉,张超掀开浴袍的时候又和蔡程昱确认了一下,看见他毛茸茸的眼神,喉结上下滚动。
浴袍被那双布满鳞片的手掀开的时候,露出了下面似人非人的真容。
张超全身都被近橄榄色的鳞片覆盖,脖颈处通向胸腹的则是红粉色,一双尾巴顺着衣摆,安静地在床铺上蛰伏。
他没说话,也没有和对方对视,目光如一片雾,落在被衾之上。
蔡程昱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一会。
张超许久等不到他的声音,不甚明显地苦笑了一下:“你害怕的话也没事,这是正常现象……”
身体的疼痛仍在继续,血脉的力量叫嚣着要让他变回原形,但他知道不行,他会吓到眼前这个青年,他已经在夜色深处行走了很多很多年,不能放弃这一时半会的忍耐。
蔡程昱只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人的躯体与动物的形态结合在了一起,超脱人体的线条被黑青的鳞片包裹。尝试伸出手,像是想要触碰他。属于人类的指尖伸到半空,距离他坚硬的鳞片只剩下几厘米的距离。
他回过神来:“可以吗?”
张超没有说话,他当作了默许,于是指尖前行,落到了冷硬的鳞片之上,属于人类的温度逐渐包裹他的掌心,合拢,相握。
随时能划破眼前人脖颈的鳞爪,安静地卧在人类的手掌中。
“鳄蜥。”张超忽然说,“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一只鳄蜥。”
(下)
没什么好意外的。
在尝试与人类和谐相处第十八次失败以后,张超给对方喂下了自己的血液,看他大病一场,模糊地说自己做了个不太好的梦。
然后他离开了那个城市。
没什么好意外的。人类是一种自大而傲慢的生物,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统治了这个世界数千年,就当真是这里的主人。他们无法容忍其他智慧生物的出现,对它们充满好奇,却像叶公,当他们当真露面,只会害怕发颤。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任何在这个星球上的生物,都是与他们平等的存在。
包括亿万年前走向另一支演化道路的他们。
他是变异后的鳄蜥的一员,他们早已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许久,看着人类的星火蔓延到每个角落,偶尔化成他们的模样。鳄蜥一族一向不爱动,拥有智慧和化形能力后更是如此,他们常年在人类未曾踏足的山林间保持睡眠。
张超是少有的亲人的一类。不过也可能很快就不是了,他在心里这么自我调侃。
混在人类堆里又读了个大学以后,张超对人类身份适应良好。但保持着某种秘密混迹人堆总是孤独的,他的孤独感近似于天空中的夜星,每一颗看上去都无比接近,却只是在某个人的眼中,以光芒的形式短暂地相遇。
自从上次被那个人眼中的害怕与恐慌刺伤,他已经决定好隐瞒身份,朋友劝他没必要,实在不行就回洞里躺着。张超摇了摇头,说他天生不适合洞穴。
没办法,苦闷与孤独是自找的,要是天生与这个世界的逻辑自洽,也自然不会产生痛苦。他如此自我调侃地度日,一直到了大二。
大二。又有新的鳄蜥混入了这个城市,这是张超的自我感知,同类的气息是一种直觉,但没想到对方并非和平分子,做出了不少起令他们生恶的事情。
除掉他,这是张超的责任。
随后就是蔡程昱知道的事了,他不幸中招,几乎忍不住化形的欲望本能,一个人在僻静的角落捱了半天,终于忍住了翻天倒海般的苦痛,却在要离开学校的时刻再次复发,他只能寻找一个更加僻静的角落,好不惊动任何人。
——但蔡程昱来了。
他对他的名字早有耳闻,属于隔壁班熟悉的陌生人的程度,他幻想过他们可能会见面,交友,交手,但没想到会是以这种方式。
一只虚弱的鳄蜥,一个普通的人类。
他闭上眼睛,以为降临的会是一次恐惧的刺伤,但在惊慌之后,那个有着自我人生哲学的暖呼呼的毛绒团子,向他走了一步。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他松动了窝在自己心中洞穴千百年的身体,做出了充满冒险的一步。
“鳄蜥。”他说,“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一只鳄蜥。”
“早啊,超儿。”当蔡程昱开始和张超打招呼的时候,梅大的学生开始怀疑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
“早。”张超装作没事的样子,招了下手,回应了他。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当他可以恢复人身的第二天,蔡程昱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在学校里和他聊天了。
张超忍着周围的视线,低声说:“你这么直接和我打招呼……会不会不太好?”
蔡程昱疑惑地问:“为什么?”
张超噎了一下:“因为我们之前是不认识的?”
蔡程昱笑开了,眼睛弯弯的:“那我们今天就认识了。”
他借着平光镜打量了一下蔡程昱,这个二十岁的人类全身都散发着那股毛茸茸暖呼呼的感觉,应该是刚刚下课,整个人都很轻松。
蔡程昱忍着笑,终于继续道:“事情是这样的,李老师今天又运了几册书,需要重新整理一边书册名单,叫我拉个人帮忙,但我朋友临时有事,我看你比较顺眼,就找你了,可以吗?”
张超嘴角抽搐了一下,他想说点什么,但阳光落了下来,下节课即将开始,没有时间给他多想。张超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实在受不了周围人惊讶的目光,只好答应了:“好吧,今天下午正好没事。”
于是隔壁班的张超莫名其妙和蔡程昱认识了,两个人没有因为争胜负打起来,并且友好地一起去理书。
下午的阅览室基本没什么人,他们两个推着车,再次绕到非借区。
车轮咕噜咕噜地滚动着,张超漫不经心地推着推车,看蔡程昱沿着书架查询号码,悠悠地出神。
昨天的他们还不熟悉,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现在在同一个地点,他已经知晓了他的一点秘密。
人类青年此刻在书架前站得笔直,阳光正巧落在他的身侧,留下一道金色的弧圈。阅览室很安静,他低声嘟囔了一句,随后道:“……3614,就是这里,我们把书放上去吧。”
张超从思绪里抽身,嗯了一句,伸手把书递了上去。
这个下午过得很安静,蔡程昱什么都没有多说,也什么都没有多问,他就像秋日午后的太阳,有着并不滚烫的温度。
他说一句,张超低头记录一次,走过了几个书架,也迁徙了几次太阳的光线。
他们谁都不会提一个藏在黑夜里的故事,明明应当割裂得让人有些不适,但张超只觉得阳光温暖,是他会走出洞穴活动的时节。
整理完已将近饭点,蔡程昱很自然地邀请他一起去食堂用餐。
酸菜鱼或是石锅拌饭。蔡程昱忽然想起昨天心里的吐槽,看见张超端着石锅拌饭的时候忽然笑了起来。
张超不解地看他一眼,疑惑道:“怎么了?”
蔡程昱说了句没事,闷头又笑了一声。
食堂的饭菜依旧这样,张超尝不出新鲜来。他口味叼得很,于是也没有多吃,看蔡程昱吃得开心,他放轻了目光,忽然开口:“半个小时以后,我应该会去和小组成员开个会。”
“哦……”蔡程昱放下筷子,咽下嘴里的饭,若有所思,“我朋友昨天刚和我说,你已经开始了,你动作果然比我快。”
蔡程昱继续道:“那你现在就要走了吗?”
“嗯。”张超点头。
蔡程昱想了一下,对他笑笑:“那明天见。”
“好,明天见。”张超从椅子上起身,把餐盘放到指定的回收处,走出了餐厅。
暮色四合的校园,熙熙攘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味,它们在张超面前无所遁形,甚至像是一条可以看见的细线。他曾经无数次在细线中穿身,但从不觉得绳的另一头,能系上自己的气息。
但现在稍微有点不同了,毕竟有一个人类可以分享他的秘密。
……尽管张超现在真的非常后悔自己昨天的决定。
如果可以穿回过去,他会一巴掌拍晕那个因为虚弱而脑子不太清醒的自己。
一旦出了错,他们的秘密将会有暴露在世人面前的风险——哪怕他们有能力将这件事摆平——张超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相信蔡程昱,可能只是因为他看起来值得信任?
未知对于人类而言是恐怖的,但蔡程昱显然有自己思考的法则,他如此轻易地就接受了他的存在,与他的鳞爪相握……
也许他真的孤独了很久,张超走在熙攘的人群里,思考半天,如此想到,他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类了。
却还没为鳄蜥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张超和蔡程昱的回忆同时因闹钟的响起而中止。
蔡程昱手忙脚乱地把手机掏出来关掉闹钟,拍了拍心口:“吓死我了。”
闹钟的声音很响,回荡在工厂内,像是什么奇怪的信号。
声音乍然消失后,又显得空空荡荡。张超已然做好了某种处理,对蔡程昱说了一声你可以转过来了,就把麻袋中的东西拿了出来,开始给工厂做了清理。
血迹、DNA、脚印……
看着张超娴熟的动作,蔡程昱道:“你以前也这么做过吗?”
张超“嗯”了一声,不着痕迹地道:“活久了总会遇到一些事情。”
工厂外的大雨仍然没有停歇,蔡程昱身上湿漉漉的,他拨了拨额发,忽然开口:“超儿,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你看起来总是很孤单。”
张超心头一跳,面色没有变化:“嗯?”
“以前我没这么觉得,毕竟我们不熟,你只是隔壁班的‘张超’,”他又因为这个称呼兀自笑了两下,“我那时候就觉得你很厉害,当然了,我也很厉害。那个晚上我被你吓得快死了。但我觉得你很孤单,所以我才会答应把你带去酒店。”
张超心里波涛忽起,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他知道这又是蔡程昱的人生哲学,总有逻辑链是他看不透的。
他和蔡程昱开了个玩笑:“因为孤单的人不会伤害你吗?”
蔡程昱煞有其事地摇摇头:“不是。”
他继续说:“后来我还是觉得你很孤单。是因为物种不同吗?你对人类有很强的戒心。”
这是蔡程昱第一次如此明显地把他们身份的差距摆到明面上,张超的动作停了一下。
蔡程昱注意到他的动作了,但没有说明,只是戴上手套,接过他手里的试剂,忍着恶心一起操作了起来,他没有问刚刚还在这的那个你同类的尸体去哪了,张超有自己的一套法则,他无权干涉。
“你站在人群中的时候,给我一种随时可以被摘走的感觉。所以我那天下课会邀请你……”
“蔡程昱,”张超说道,“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会杀了你。”
蔡程昱转过头看他。
明明就是属于人类的一张脸,双眼狭长,皮肤白皙,但他自己也没有彻底认同过这个身份,蔡程昱笑了:“你不会的。”
这几周里他们熟悉了许多,张超开始叫他“蔡蔡”,和他分享一些见闻,也出去约过一顿饭,朋友们讶异于他们终于认识了。而那天,张超喝到有些醉。
他俩酒量都不好,蔡程昱迷迷糊糊地把张超架回寝室,听见他在月明星稀时说道:“……你怕我吗?”
蔡程昱起初没听清,“嗯?”了一声,直到张超笑说没事,他才反应过来这个人方才说了句什么。
蔡程昱没说话,一路沉默地把他护送回寝室,然后坐在阳台琢磨了一会,忽然懂了些什么。
大雨滂沱,他在此刻回答了张超当时那个问题:“我不是很怕你。”
“这段时间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后来我发现答案其实很简单。你只是一种和人类不一样的生物而已,连人类自己都搞不明白自己,和周围的人有很多隔阂,你为什么要在意物种呢?”
已经彻底消除了所有的痕迹,蔡程昱的脚有点发麻了,他站了起来,低头看着张超:“其实是你比我更在意这件事情。”
张超的瞳孔逐渐向外扩散,金色瞳圈隐隐有显形的趋势,蔡程昱叹了口气,低声开口,也不知道是在和谁说话:“你别想吓我。”
“你比我强大,比我拥有更多的信息,按理来说你是俯视我的那个,”蔡程昱冷静地分析着,“但你是一只心肠柔软的鳄蜥。所以反倒平视我了。”
他发现了,张超有点儿像只刺猬,当人的时候,他一副聪明而精明的样子,其实是因为他并没有完全认同“人”这个身份,所以才能随心所欲地演绎。但他只是只刺猬,孤单了好一会儿的刺猬,一个人窝在洞里,不敢出门,被人戳了一戳,就恨不得用所有尖刺保护自己。而他依旧在渴望。
他喃喃:“……不然,你明明可以自己解决这一切,为什么要叫我来呢?”
他于一星期前再次锁定了那只鳄蜥,设计将他引到这里。
而三天前,他找到了蔡程昱,拜托了他带上他准备好的东西,跟着来一趟。
废弃的工厂里,临时光源是张超带来的照灯,已经在一旁泛出昏暗的色彩,但蔡程昱的眼睛依旧亮晶晶的,好像能看清谁的秘密,他说:“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说说你的故事。”
张超没有说话。
蔡程昱继续道:“你也可以不信任我,不信任是人类互相拥有的权力——你也拥有。”
大雨仍然下着,工厂里寂静无声,张超无声地动摇了。
蔡程昱忽然道:“我想看你的样子。”
“试试嘛,”他笑了,“我还没好好看过你的样子。如果我真的被你吓跑,或者透露你的秘密,你就喂我喝血……代价是考砸一场试。”
“蔡蔡,”张超终于开口了,“你刚刚已经见过了。”
蔡程昱坚持地道:“那为什么不可以给我看看呢?”
他是个神奇的人类,有一套自己的运算法则,会绕过世人的许多贪痴嗔念,到达他所想到达的远方。可能有点儿大条,可能有点莽撞,但对他而言,这些都无所谓。
张超没说话,但蔡程昱笑了笑。
他的心跳得有点快,张超想。也许这预示了什么。
他闭上眼睛,血肉瞬间翻涌膨胀,人类的身躯在那一刻已经悄然变形。下一秒,冰冷的甲壳铺展开去,一条长尾缓缓拖地。
他睁开双眼,黑色占满了它的眼瞳,冷默地注视着他。
张超紧张地注视着面前的人,以他自己的身躯。
蔡程昱走上前去,用手摸了摸他冰冷且坚硬的鳞片,巨物缓缓地呼吸着,小心翼翼地占据着人类所造的空间。
蔡程昱双瞳清澈,注视着他身上的每一条纹路,拥抱他起伏的身躯。
“你看,”他贴在他身上,并未有他想象中的颤抖,“两个物种拥抱了。这本身就是一件神奇的事。”
-END-
老板点了人外,要求自由发挥,于是写了个不太像爱情的故事(?)更多还是和孤独感和如何确认自身存在有关。
感觉双一会很适合探讨这种话题,哪怕他们因身份的差距而被拉远距离,但永远会因为自身的特质,或主动或被动地重新回到解决问题的轨道上。
【嘎龙】噩兆
*消极怠工的天使、十分慈祥的恶魔以及犹豫不决的可怜小男孩。反向好兆头au
-
黄子弘凡早就醒了,可他一动也不敢动。因为此时病床对面的阴影显然不正常,跟白天完全不同——黑暗中它看起来不再像是立柜,而是一个高大的、长有翅膀的人形。
于是他悄悄问:“高杨,高杨…你能看见吗?”
回答他的只有呼吸声。
“高杨,你快别睡了!高杨!”
病友高杨与他仅有一条过道之隔,此时睡得正香,仿佛不会被任何响动所惊扰。黄子觉得那片阴影好...
*消极怠工的天使、十分慈祥的恶魔以及犹豫不决的可怜小男孩。反向好兆头au
-
黄子弘凡早就醒了,可他一动也不敢动。因为此时病床对面的阴影显然不正常,跟白天完全不同——黑暗中它看起来不再像是立柜,而是一个高大的、长有翅膀的人形。
于是他悄悄问:“高杨,高杨…你能看见吗?”
回答他的只有呼吸声。
“高杨,你快别睡了!高杨!”
病友高杨与他仅有一条过道之隔,此时睡得正香,仿佛不会被任何响动所惊扰。黄子觉得那片阴影好像移动了,或者说离自己更近了,吓得他赶紧蒙头钻进被子里连大气都不敢出。
那是什么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钻被子这种鸵鸟行为阻止不了任何事。那个东西无声地走向床头,在月光下显现出全貌来:是一个男人,黑发黑衣,身后是漆黑的巨大双翼。他神情肃穆,对着病床中央那团鼓包说道:
“来,小孩儿,你出来。”
-
阿云嘎是天使,传统意义上那种。人们通常对天使有所误会,尤其在这样一个无神论国家,认为天使只不过是虚构的神学形象——然而它们真实存在。多数人对天使的工作范畴也抱有误解,它们确实会带来奇迹、送上祝福、提供庇护、引渡亡灵,但它们的职责不包括给情侣牵线或射箭,那是月老和丘比特的事,具体归谁要分辖区;还有一件事阿云嘎也已经解释过很多遍,它们不送子。孕育的奥秘不是神迹,而是生物学,九年义务教育都讲过,老是问这个干什么?
工作令阿云嘎厌烦,即使他当天使的时间不过区区两百年。曾有好几万人因他施的奇迹而欣喜若狂,这确实让他欣慰,但也只是在头两年,即便是善事,重复上两百年也成了酷刑。况且,并不是每项任务都那么轻松愉悦,比如现在他面对的这个小男孩。
“我要死了吗?”那孩子惊恐地望着他。
“嗯,应该吧。”阿云嘎看了一眼名单,“如果你是叫黄…子弘凡的话,这时候已经没救了。你是黄子弘凡吧?”
黄子弘凡死命摇头,阿云嘎能看到他全身上下流淌着恐惧。“撒谎,”他眯起眼睛盯着这孩子,“两百年间我兢兢业业从未失职过,不可能找错人。上天堂的机会多少人求之不得,你却如此抗拒,为什么?”
“…稍等一下,”黄子弘凡插嘴问,“你刚才说,上天堂?你要带我去天堂?”
“是的。”
“所以你是个天使?”
“不错。”阿云嘎说,指向名单左侧的一处标记,“你今年十三岁?”
黄子弘凡忽然态度强硬起来。“虽然我脑袋里长了个东西,你也不至于拿我当傻子吧。”他双手抱胸,显得十分恼火,“你肯定不是人,但也绝对不是天使!不管你要带我去哪儿,反正不是天堂。”
阿云嘎问:“我不像天使?”
越来越过分了,黄子弘凡心想,根本就哪儿都不像,打扮得好晦气啊。他鼓起勇气回答道:“非要说的话,从外表上看你完全就是一个恶魔。”
“怎么判断的?”阿云嘎面无表情地问,让黄子弘凡觉得他似乎不想知道,只是在等自己走完流程而已。“呃…最明显的,你穿黑衣服,”他还是回答了,“恶魔才一身黑吧。电影里天使都是那种清新闪亮洁白的,跟你不一样。”
“很洋气,好吗?我喜欢山本耀司风格,”天使干巴巴地说,“而且我坚信他终将加入我们。还有,那些破电影都是假的,我们现在早就不对制服做统一要求了。”
“那就是以前有要求呗?”
“有,公元一世纪那会儿吧——你这孩子话这么多呢?”
“行吧,那我不管你穿什么了。”黄子弘凡耸肩,“可你连翅膀毛都是黑的,这怎么解释?”
阿云嘎逐渐烦躁起来。“我可以改变外貌,明白吗?我现在就能把这玩意染成白的。”他抬起翅膀来,向黄子展示根部短短的绒羽,顷刻间它们全部化为白色;接着他一挥手,那对庞大的东西就消失了。“我还能给它收起来呢。白翅膀配黑衣服不仅难看还容易染色,到时候我怎么办,洗吗?摘下来拿洗衣机甩?”
黄子弘凡呆望着他,表情诧异。“你不天使吗?”他问,“施个法给它弄干净啊。”
“你以为能力想用就用?”阿云嘎反问,“要打报告的,多丢人。如果能随便用,我现在就让你这个小孩儿变哑巴。”
黄子闻言打了个哆嗦,表情将信将疑。
“行了,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没有我就走流程了。”阿云嘎问。
“有,”小孩儿举起手来,上课提问似的,“你也会带走高杨吗?”
他们两个同时转头看了一眼,高杨依旧熟睡着。“会,不过要等到几十年后,”阿云嘎说,“他没什么大事儿。”
“最后一个问题,你对高杨做了什么吗?怎么咱俩聊了半天他还不醒啊。”
“黄子弘凡,操心操心你自己吧。”天使说,“我是特意来接你的,他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我,等他睡醒,就会明白这一切。咱们现在能开始了吗?”
他低头看向黄子,态度比先前软化不少。孩子最终认命地点头答应了。
于是阿云嘎清清嗓子,把那张报告纸端到胸前。“目标对象十三岁半,罹患恶性肿瘤。”他念道,“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展现出惊人的艺术天赋。多次荣获三好小学生称号,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对小动物有爱心,渴望成为科普作者,为公益活动捐过款,在世期间二十八次扶老奶奶过马路,有时候也扶老爷爷。好孩子,你注定是我们的人。”
他向黄子弘凡伸出手:“来吧,我带你去过更新更好的生活。”
小男孩看看他,又看看他的手,神色明显有些畏缩,可最终还是坚定起来。“如果这事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那么,好吧,”他说,“说不定我会更快乐。”
随后他轻轻握住了阿云嘎的手。
从两只手的交接处溢出一丝光,逐渐扩散,将整个房间都映亮了;在这光芒之中黄子体会到一阵温暖的失重感,身体似乎变得很轻,比一张纸或者一朵云还要轻盈。他大概马上就要脱身于此,在天使的带领下飞往遥远而明亮的那方去——
然而,并没有。飘飘欲仙的感觉突然消失了,他仿佛被一阵蛮力重新拽回到地面上。黄子弘凡睁开眼,发现自己还坐在熟悉的病床上,而阿云嘎站在他对面,同样满脸困惑。
“难以置信,”天使自言自语道,“从没遇见过这种情况。”
病房的门不知何时被打开了,一个身影快步走进屋内。这个男人大面积地穿着白色,与阿云嘎形成鲜明对比。他走过来,未经允许便直接坐在了床沿上,用最轻柔的声音问道:
“晚上好…抱歉打扰你们。请问是黄子——哦,还是个复姓——弘凡小朋友吗?”
-
郑云龙是个恶魔,不太符合刻板印象的那种。许多人认为恶魔住在黑暗潮湿的地底,脏污遍体面目可憎,在沼泽里洗澡,所到之处尽是腐坏与死亡的气息——虽然这些事郑云龙全都不会做,而且他偏爱温暖、绵密的泡泡浴,泡澡的时候还需要开倍速看上一集《甄嬛传》,依旧不影响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恶魔。他年轻的时候或许不注重外在形象,现在则对此十分精心了,毕竟,这年头谁会把邪恶写在脸上呢?
即便到了今天,他的一些同事依旧热衷于烧杀抢掠,他倒不屑于做那些事。相比直接的暴力,郑云龙更偏爱唆使他人进行经济犯罪,那才是他的长项。两百年间,他的罪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数十场暴动、数百万人失业,至于有多少人为此锒铛入狱,他懒得统计。多么浓烈的罪恶气息!每当他从那群恶魔身边走过,便听到它们这般窃窃私语。瞧瞧他!穿着那套白西装晃来晃去,真不明白这身行头能带来什么帮助…
话虽这么说,地狱里穿白衣服的倒是越来越多了,弄得王晰总是在开会时批评氛围“不够阴暗”、“不成体统”。郑云龙倒不会被点名,反正从前的成就足够让他高枕无忧了,在人间,这样的人被称为销冠。
早在一百多年前,郑云龙便遇见了阿云嘎。彼时他身上罪恶气息尚不浓重,而阿云嘎也不算什么老练的天使,因此对方没能辨认出恶魔的身份,只当他是个人类。
“多么气派啊,这些会动的盒子。”正当阿云嘎站在路旁观察早期汽车时,郑云龙凑过去跟他搭话,对方点头以示赞同。于是他得寸进尺道:“要我说,地狱的交通工具实在不美观,应当引进几台这个。”
阿云嘎闻言瞪了他一眼,警觉地退开两步——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只恶魔。“地狱?”他皱着眉仿佛看见了什么病毒似的,“不好意思,我认为咱们无法交流。”
“别这样,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天使,想交个朋友而已。”
“交朋友?没这个必要,谢谢。”
“你们天堂是说话之前必须带个反问句还是怎么的?”郑云龙逐渐失去耐性,“对,交朋友,没听说过啊?我以为你们天使都挺和善呢。”
阿云嘎依旧瞪着他:“这种行为在我们那儿是被严令禁止的。”
“我们也是啊,”郑云龙满不在乎,“但指望恶魔守规矩是行不通的。要我说,如果你也愿意,我们就此培养一段友谊,也没谁能发现,你说是吧……”他瞄了眼对方胸前的工牌,“…阿云嘎。你们还戴这种丑东西?”
“我看未必。”阿云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上下打量着他,“你一个恶魔来此地有何贵干?”
“我携带来自北方的鼠疫,并将它们散播于此。”郑云龙回答道。
“而我将完整的防治方案交给一位医生,由他来实施。”阿云嘎说,忽然皱起眉,“这样看来,我们岂不是功过相抵了?”
郑云龙点头。“也许是,随便吧。”他说,“地狱方面不计较这些,他们只看我都做过什么。”
阿云嘎随他的话陷入沉思。“既然如此,也许能转变为一桩好事。”他忽然有了提议,“如果你的每次行动,我都能提前知晓,并在之后施加补救措施…”
“这样勉强能算是我们都完成了目标,”郑云龙接了下去,“并且没对世界产生任何影响。”
“你意下如何?”
“我无所谓,工作怎么干不是干呢。”
阿云嘎说:“除了引渡灵魂之外,其他自主性质的任务我们都可以这么做。”
“确实可以。”
他们最终达成了共识,即使几分钟前气氛还剑拔弩张。“这只是合作关系,”阿云嘎严肃地重申,“不是交朋友。”
“你怎么想都行。”郑云龙和蔼地说,“那么,再见,天使。”
保险起见,恶魔和天使在一个世纪内只见过四次,但他们已经是朋友了——虽然只有郑云龙单方面这么认为。毕竟,朋友之间才会互送伴手礼。
“我觉得咱们应该去喝一杯。”在第四次见面时,他这样说道,那是世纪末的最后一天,烟花在广场上空绽放。“天使能喝酒吗?”
“能喝。不过,为了什么呢?”阿云嘎问,摩挲着外套上的布艺胸花。那个工牌大概早就被他永久性销毁了。
“不知道,为了新世纪?”郑云龙无所谓地晃晃脑袋,“或者为了庆祝你的功绩,毕竟你成功解决了千年虫危机。”
“少不了你的帮助。”
“我就是觉得咱们该找个理由在一起喝酒。”
阿云嘎叹了口气。“下次吧,不是在拒绝你,我是真的在说下一次。”他说,“我马上就要回到天堂参加跨世纪会议,这是惯例,不能批假。等这事儿结束,咱们可以选一家餐厅,我知道几家很不错的餐厅。”
其实郑云龙心里想的是酒吧,但他还是默默点了点头。新世纪如期而至,过了十年,又是十年,他们再也没见过面,直到今天。
“我知道你很想喝酒,但现在不是时候,”阿云嘎诚恳地说,“这孩子是我的任务。”
郑云龙举起手,掌心凝聚一团焰火,火中有张纸凭空浮现出来。“巧了,”他说,“我也接到了这项任务。”
两人把两张单子并在一起看,上面写着完全相同的两个名字。
“引渡亡魂这方面,天堂和地狱的业务不是不重叠吗?”郑云龙小声问道。
“不清楚啊,”阿云嘎低语,“没碰见过这种事。”
他们在一旁交头接耳,当事人黄子弘凡就面无表情地坐在床上看着。
他问:“合着你俩还认识呗?”
-
“我现在不是很信任你了。”黄子弘凡梗直脖子盯着阿云嘎。
“先是把我吓个半死,接着讲了那么半天说服我相信你,突然这家伙又出现了,最后你告诉我你也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感到脑子里一团乱麻,“而且我怎么感觉他看着比你像天使啊。”
听到这话,郑云龙立刻露出无害的笑容,黄子弘凡指着他那张笑脸:“你瞧瞧,多像。”
阿云嘎反驳道:“你没看见他那张名单会冒火吗?多典型的地狱美术风格。”
“也就这一点不像,”黄子说,“我现在真的搞不懂天使和恶魔都是什么风格了。”他看向郑云龙,“你们恶魔闲着没事的时候都干些什么,随机宰个人吗?”
“我嘛?我喜欢在晴天钓鱼,”郑云龙说,“吹一吹江畔温柔的晚风。很舒服的。”
爱好也很健康啊!黄子弘凡感慨,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但会伤害到很多鱼。”阿云嘎说。
黄子弘凡并不认同。“鱼不就是用来吃的吗?”他反问道,郑云龙对此赞赏有加。“非常好,”恶魔说,“你这发言一听就是我们的人。”
“他不是你们的人。”
他们就此事争论不休。“接下来怎么办?”黄子弘凡感到头大,“你们俩不是朋友吗,不会现在就要争抢我了吧。”
阿云嘎硬邦邦地甩出一句:“我们不是朋友,我俩总共才见过四次面。”
“对,但是有一百多年的通讯往来。”郑云龙笑眯眯地补充,随后把两张单子举起来仔细辨认,“都是真的,也许是分配上出现了问题。”他照着自己那张念道:“四岁,在乡下打碎一篮子已受精的鸡蛋;六岁,用放大镜烧死两窝蚂蚁。一八年春节,坐扁了三十多个刚包好的饺子——都是你干的吧,黄子弘凡?”
是,黄子弘凡颤颤巍巍地承认了。
“将九只蝴蝶、十二只蜻蜓、二十六只甲虫残忍杀害并做成标本,”郑云龙继续念道,“别怕,我去年送走的那个昆虫学家战绩比你还高几百倍。幼儿园时看同学摔屁股蹲儿爆笑出声,参加夏令营偷窥室友洗澡并往里泼凉水,最喜欢的漫画家是谏山创和藤本树,作家是恰克帕拉尼克——这孩子的履历怎么看都是我们的人啊。”
黄子听他念着,越听越觉得透不过气,很庆幸高杨没有醒过来。“别念了,师傅,求求你不要念了,”他告饶道, “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是罪不至此吧!我十三岁,十三岁啊,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啊。”
“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你的简历还挺够看的。”郑云龙说,“而且地狱里其实也挺好玩的,又不是每天都受刑,做一休一,法定节假日也会放。下边还有好多明星和艺术家哦。”
阿云嘎打断了他。“行了,别吓唬他,”他说,“还不确定这件事究竟要怎么处理。”
郑云龙摇摇头,用口型说:最好快点确定下来。然后他掏出怀表冲阿云嘎敲了敲表壳,他们清楚地看到指针指向了十一点五十八分。
“看来上报已经来不及了。”阿云嘎说。
郑云龙垂眼看向黄子弘凡,显得有些疲惫。“我们要拿你怎么办呢,小朋友?”他轻声问道。
当零点钟声敲响,便意味着旧任务结束,没有被引渡的灵魂会消散,不再归属于任何方向。
郑云龙忽然说道:“他先来的,跟他走吧!”
“让黄子弘凡自己选吧。”
“感谢你的公正,难道你觉得我这边有什么竞争力吗?”恶魔笑了起来,“任何正常人都不会抛弃天使选择与魔鬼同行。地狱不缺这一个灵魂,带他走吧,既然这孩子能同时出现在两张名单上,这就是他应得的权利。”
他们对视片刻,阿云嘎庄重地点了点头。“我会记住今天的事。”他说,随后再次向黄子弘凡伸出手。
一切就绪,黄子却忽然紧张起来。“你刚刚说还有两分钟,”他颤抖着说,“我只剩两分钟,对吗?可是我还有好多、好多事没做完。”
“我的意思是…我还…我还没…”他试图辩解什么,却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最后双手颓然垂在身侧,“…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病房安静下来,听得见表针读秒的声音。而高杨自始至终都在熟睡,遨游在此生最绚丽的梦境里;明早九点他将醒来,然后发现房间里的另一张床变得又空又冰冷。
“你在害怕,还不想离开,”阿云嘎轻声说,“这很正常,没什么可难为情的。”他的双眼在黑暗中依旧闪着光,“我接手的每个人都会在最后时刻感到遗憾,任何一个人都是。”
“我倒有个主意。”郑云龙说,阿云嘎似乎明白了什么,表情变得有些复杂,但并没有阻止他。
郑云龙开始温和地引导着黄子弘凡。“嘿,看着我的眼睛。”他说,随后转头提醒阿云嘎,“你也一样。”
事实上,不需要提醒,从恶魔出现开始阿云嘎的视线就几乎没从他脸上移开过;天使似乎违背了自己的意志,有点儿被恶魔迷住了。
“二百年来从没出过这种事,这证明你是个特别的人,因此我要送你一份礼物。”郑云龙对黄子说,同时张开双臂,“你们得伸出手来拽住我,让咱们三个连成一条线。”
“然后就是等待。闭上眼睛,等我叫你睁开再睁开——现在睁眼吧。”
黄子弘凡张开眼,发现郑云龙不知何时把脸凑了过来仔细端详着自己。“有什么变化吗?”对方得意地问,黄子苦思冥想,终于注意到房间里的秒针转动声消失了。
“我暂停了时间,恶魔的一点小伎俩。”郑云龙说,“接下来你将度过历史上最漫长的两分钟。去做你想做的事吧,无论是什么,我们都会带你完成,谁也不会注意到咱们仨。”
黄子弘凡的表情一时精彩纷呈,说不清是惊喜还是悲伤,他扭头望向阿云嘎,对方露出无奈的笑容。黄子没有说话,却满脸都写着疑问——为什么他的能力可以想用就用?
“身为恶魔,最臭名昭著的特点之一……”阿云嘎耸肩道,“就是对权力的滥用。”
-
“我想去整座城市最高的建筑上看星星,”小男孩说,“带我去看星星吧。”
下一秒,他们便坐进了了摩天轮,并伴随着吱呀声升至最上空。一团夜雾盘踞于他们头顶,在郑云龙打了个响指后便散了,群星开始显现。“酷啊,”黄子弘凡毫不吝惜赞美,“这个技能好实用。”
郑云龙说:“不然我也没法保证每次钓鱼都是晴天。”
“当恶魔真好,”黄子弘凡说,引得阿云嘎警告地看了他一眼,“晚上也能进游乐场,连工作人员都不需要,真自由。你们经常这样玩吗?”
“只有一次,他带我去坐了缆车,之前没人见过那种东西。”阿云嘎回答,“边坐边聊天,那天我们一共玩了十次缆车。”
黄子弘凡说:“我只在外面看过摩天轮。搬到这里之后就每天都在看病,我总说下周就来玩,下个月来玩,可一直没机会来。”他来回打量着他们两个,“太不可思议了。你们真的存在吗?还是说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
“很重要吗?”阿云嘎反问他,而黄子没有回答。
“要是我想去别的城市也可以吗?”过了一会儿,黄子弘凡问道,“可不可以到更远的地方,去外省行吗?”
阿云嘎点头表示没问题。“去哪儿都行,”郑云龙说,“哪怕你想看升旗我都能办到,就是缺少那种氛围感而已。我说过,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黄子弘凡又期待地看向阿云嘎。“随便,务必使劲折腾他,”阿云嘎说,“反正他不用写报告。”
既然有的是选择,黄子也逐渐气定神闲下来。“我一直很好奇民政局里长什么样,”他说,“反正再也没机会去了。”
郑云龙告诉他:“可以。不过要做好心理准备,这是一个由于你们人类的臆想才显得梦幻的场所。”
他又打了个响指,片刻过后黄子弘凡便兴致缺缺地从那栋建筑里走了出来,表示也就那么回事吧。郑云龙说:“我倒挺爱来这地方,能收集破碎的心。”
“不过瘾,”黄子弘凡说,“我还想再做点儿别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按照指示逛遍了黄子向往的每个地方,还吃到了很久没买到过的那种冰淇淋。小男孩的想法是如此之多,如此离奇,而郑云龙永远只给他肯定的答复,阿云嘎一直跟在旁边,偶尔闲谈,多数时间只是沉默地前进。有几个瞬间黄子似乎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也忘记了身边是谁,除了快乐什么也感受不到,单纯沉浸于自由的幻梦中。
“我想回家了。”当他们坐在北美巨红杉的枝干上时,黄子弘凡忽然说道,“我的意思是,想回有爸爸妈妈和弟弟的家。”
郑云龙说:“这个时间他们都在睡觉。”
他们果然在睡觉。黄子蹑手蹑脚地穿梭于各个房间中,给每个人许多亲吻,时间对他们来说是静止的,所以他们不会有任何感觉。
“我能留下东西吗?”黄子问,他坐在客厅地板中央,就像小时候那样,“我想写封信给我弟。”
“我批准了。”蹲在他身旁的阿云嘎说道。于是黄子弘凡推门走入书房,开始寻找纸和笔。“感觉真怪,”他说,“我都记不清上次写字是什么时候。”
他抽出一张白纸,写下第一行字。
「亲爱的梁朋杰:
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
郑云龙噗嗤一下乐出声来。黄子弘凡继续写道:
「奥特曼也是假的,不要相信光。
也没有小龙女和楚留香,武侠小说都是编的。盗墓小说更是编的!
没有美国队长,没有蝙蝠侠,漫威和dc的英雄都是假的,不存在的,不要当真,别老觉得自己能拯救世界。
不过黑袍纠察队是真的。」
“不错,”郑云龙憋得脸都红了,“我很欣赏你的观点。”
「飞天意面神教也是假的。」
“那个是真的哦。”郑云龙说,“煮不在糊。”
阿云嘎说:“你可别糊弄他了。”
深思熟虑后,黄子弘凡又填上一句:「天使和恶魔真的存在,不过天使没有那么温柔,恶魔也没那么坏。总之它们都不太好辨认。」
「最重要,也是必须记住的一点,」他结尾道,「你哥是宇宙无敌金刚霹雳超级大帅哥。」
写完以后他先是把信纸摆在桌面上显眼的位置,想了想,最终又塞进抽屉底层。“ok了,就这样吧,”他说,“我暂时想不出其他能做的事了,只想在家里多呆一会儿。”
他们仨并排坐上了沙发。“你确定吗?”郑云龙问,“我可以让时间停滞很久,但这个夜晚总要有结束的时候。”
“我已经足够快乐了,感觉就这样结束也没问题。”黄子弘凡回答,紧接着他忽然问:“你们有什么一直没能实现的愿望吗?”
“好像没有,”郑云龙说,“想做的事很多,但基本都能做到。”
阿云嘎则解释道:“其实天使不常产生什么私欲,即使产生了也很少会付诸行动。我们的欲望远不如其他物种强烈,只有这样才能持续工作,不断完成任务,更多地作为「天使」而不是「自我」存在。”
“怎么可能,”黄子弘凡诧异极了,“你们又不是机器,难道天堂能控制你的脑子吗。郑云龙喜欢钓鱼,这种想法从他脑袋里产生了,所以他就去钓,很简单啊。你有没有自己的爱好?”
阿云嘎顺着他的提问思索起来。“也许有吧,”最后他回答道,“我不清楚那算不算爱好。”
“我喜欢观察食草动物,看它们吃东西的样子,还喜欢那种穿过青草的风,你知道吗?其实我们能看见风的轨迹。如果某一天要结束永生的话,我大概会去放牛或者羊,感觉能挺有意思的。”
“当然算啦!”黄子弘凡说,“这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癖好,这才是你嘛。”
郑云龙问:“养马不好吗?”
说不清,阿云嘎摇摇头,也行吧。
“养小矮马,”黄子弘凡接茬道,“教它们点烟倒酒给人烫头。”
阿云嘎说:“你要是再多听点儿相声就很难上天堂了。”
他们尽量表现得自然,仿佛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夜晚,不过要是仔细分辨的话依然能发现些许端倪;时间是静止的,所以不会有风吹进来,阳台被投下凝固的月光,而且也听不见冰箱运行时那种微弱的电流声。
“我死以后会发生什么?”
黄子弘凡问道。
我的衣服和玩具会被处理掉吗,那些没看完的付费漫画章节又该怎么办呢?医院门口那只三花猫每天能吃饱吗?如果大家想我了,和我说说话,我会听见吗?
“你房间里所有东西都会保留原样不变,”阿云嘎回答,意识到这孩子有着操不完的心,“至于付费漫画,你妈妈会在两个月后发现那个账号的存在,然后把它停掉了;猫会在冬天到来之前被某人带回家。如果有人十分想念你,呼唤着你的名字对你说话,那么你将在天堂收到一封来信,要是人缘够好的话,大概能堆满一屋子。”
郑云龙插话打断他:“你们天堂有那么多分拣员?”
而阿云嘎冲他浅翻了个白眼。
“到了明天,当他们发现这件事以后,会感到非常非常难过。爸爸妈妈会哭,朋朋会哭,而高杨大概会哭得停不下来,大家会伤心很长一段时间,但这些都会过去,因为一切都终将过去。人类在难过的时候可能做出任何事情,但到了最后他们都得放手。总有一天,他们会带着平静的微笑再次谈起你。”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黄子弘凡问道。
郑云龙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当然,这可是天使,还能骗你不成?”他说,“他们天使能预见未来。”
“想跟我一起看看吗?”阿云嘎询问他。于是黄子飞快地、用力地点头。紧接着他忽然看到了一些场景——与其说是看见,更像是那些场景被直接塞进了他脑子里似的,因为它们异常清晰又互不连贯。他看见梁朋杰上了中学,依依不舍地和爸妈作别;很快他又看见三个人兴奋地围着一张红色通知书,意识到那是什么以后,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最后他看着爸爸妈妈和弟弟在晴天里一起登山,行至溪流边,爸爸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入水中,并目送它漂远——那是黄子最喜欢的一顶帽子。
黄子弘凡坐在在原地看了很久很久。随后他像是忽然下定决心似的,凑过去给了郑云龙一个亲热的拥抱,“谢谢你送我这么开心的两分钟,你真是个好人。”他说。
“噢,谢谢,孩子。”恶魔说,“听你夸我可真难受。”
自从看过那些场景,黄子弘凡脸上便始终挂着微笑,这笑容一直到他站起身来走向阿云嘎时也没有消失。他主动伸出手,对阿云嘎说:
“我觉得,这一次我准备好了。
-
为了保证仪式顺利进行,郑云龙不得不暂时离开房间。白光闪过后他推开门,意外地看到阿云嘎还站在原地。
“你怎么没去送他?”他疑惑极了,环顾着房间,“黄子弘凡呢?”
阿云嘎转过身来面向着他。“又回到了那张病床上。”他说,“而且,明天一早他的主治医师就会发现肿瘤奇迹般地消失了。
他讲话时,双手掐着黄子弘凡的名单,月光映亮了他们俩的脸庞。紧接着他突然扯碎了那张纸,将它一分为二,随意地揣进风衣口袋里。
郑云龙目瞪口呆。“我早听说长期跟恶魔保持联络会影响精神健康,”他有些颤抖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你终于疯了吗?你销毁了名单?”
“我喜欢那孩子。”对天堂忠心不二、善于服从命令的天使说,“他应该继续活着,这是他应得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了一阵雨,在窗外纷纷落下,大概是被郑云龙驱散的那团云又飘了回来。从理智的角度考虑,恶魔清楚这无疑是大逆不道的罪行,并为此震惊万分。但从情感的角度……见鬼的,他为什么要从情感的角度考虑问题?
“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最终他问道,依旧无法掩饰语气中的震撼。
阿云嘎看上去居然有几分洋洋自得。“我设想过一些可怕的惩罚,”他回答,“但我现在觉得,他们根本不会发现。我已经完成了手头所有的任务,除了这一桩,等到他们核对时,会发现当天的记录已经全部损毁。天堂不会在乎这次小小的失误,即使他们在乎,并最终查明了,那么我就把名单重复的事如实上报,告诉他们黄子弘凡如今在地狱——余笛跟洪之光绝对不会愿意屈尊去实地核查的。”
“而我们的小男孩儿,他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人间度过漫长而美好的一生。”
“他会记得我们吗?”郑云龙思索,“我可不希望几十年后有个老头子冲我喊「嘿,你就是带我逛民政局的那个」,那可太丢脸了。”
阿云嘎被他描述的场景逗笑了。“他不会记得任何事,”他回答道,“那孩子见过未来,但他最终没有离去,所以未来的轨迹已经发生了改变。他看到的画面还有那两分钟的记忆都会被抹去。”
“嗯……行吧。”郑云龙耸肩,“真遗憾,我觉得驱散云那一招还挺帅的。”说完他凝重地看向阿云嘎,“不是故意破坏气氛,天使,但我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劲。”
“我们从未这样长时间接触即将离世的人类,今天的事可以算作一次新奇体验。但如果这仅仅是个开始呢?一个灵魂同时出现在天堂和地狱的名单上,放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今天我们这样决断了,可谁又能保证以后不会遇到这种事?到时候又该如何处理?”
阿云嘎低下头。“所有已发生的,都是神圣的旨意。”他平静地说,“无论这代表着什么,我们都得去接受它。”
“天堂与地狱互无交集,和平共存已有几千年。而从今往后,两者的界限或许会越来越模糊。我不知道这转变意味着什么,但除了接受转变什么也做不了。”
“不知道你这边是什么情况,”郑云龙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反正我为自己设有一处避难所——即便某天世界化为一团燃烧的浆糊,它仍会存在。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投奔我,毕竟咱们是朋友。”
阿云嘎静静地回望着他。
“通常来说,人类把一对一的、具有完全排他性的亲密关系称作恋爱。”天使说道,“是与朋友截然不同的一种概念。”
“因此,我们从来不是朋友——以后也绝不会是。”
郑云龙张了张嘴,在一天内第二次感到目瞪口呆。“你居然是这样想的吗?”他问道。
“你说过我怎么想都行。”
“我当时可没想到这么远。”郑云龙连连摇头,“天使才能预见未来,我又不能。”
天使询问他:“即使我是这种想法,也能去你的避难所吗?”
“当然了,当然可以,无论如何你都能去。”郑云龙回答,少见地感到头晕目眩,“不过先别管它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
“在那之前,我们应当先去约会。”
他们还站在黄子弘凡家的客厅地板上,附近熟睡着三个人类,因为阿云嘎的存在而经历着他们毕生最奇幻的梦境。屋外雨已经停止,繁星隐退,一枚银币似的月亮挂在窗边。
阿云嘎笑了起来。“说到约会,我猜你周六不用工作?”他试探地问,“我记得自己欠你一次。”
“猜对了。”郑云龙微笑着回答道,“而我猜测,松鹤楼露台上会有位置为我们空出来——周六可是个艳阳普照的大晴天。”
end
【徐州站】ACQUAINTANCE【南北双一】
※伪现实背景,忘爱侯群症AU
※OOC!OOC!OOC! 不要上升!!!!
※忘爱症候群:由于某种原因忘记了最爱的人。一直在拒绝对方是此病的特征。不论回忆起多少次都还是会再度遗忘。 能够治愈此病的方法只有一个,那便是,所爱之人的死亡。
(来自网络,文中有二设)
蔡程昱排练结束的时候屋外夕阳欲坠,很是好看。
同...
※伪现实背景,忘爱侯群症AU
※OOC!OOC!OOC! 不要上升!!!!
※忘爱症候群:由于某种原因忘记了最爱的人。一直在拒绝对方是此病的特征。不论回忆起多少次都还是会再度遗忘。 能够治愈此病的方法只有一个,那便是,所爱之人的死亡。
(来自网络,文中有二设)
蔡程昱排练结束的时候屋外夕阳欲坠,很是好看。
同行的几位有的已经站在原地寻找角度,也有的直接咔嚓一张,上传朋友圈。蔡程昱素来没有这种兴趣,低着头刷朋友圈,给几位一一点赞,往下看还是老样子:有娃的晒娃,有对象的秀恩爱,个别妻管严开着屏蔽抱怨,下面是一串都是那些单身的幸灾乐祸。他随手翻了翻,给出新歌的几位点赞宣传,正好那边几位文艺青年也上传完毕,嘻嘻哈哈勾肩搭背约着晚上去哪嗨——我可不行,英年早婚的蔡老师摆着手拒绝,家中领导发话,还要回去做家务。
吃完饭开车回家的途中妻子打来电话,小声抱怨着上司的不近人情。她临时被派到外地出差,赶不上丈夫的音乐会。没事没事,蔡程昱手搭在方向盘上等红灯,我天天唱给你听。说着还即兴来了一段,妻子在电话那头配合地喊bravo,又说起她心心念念的书房,别忘了收拾,我前些日子买的柜子应该要到货了,专门给蔡老师放奖杯,还请蔡老师百忙之中抽空理理?
诶晓得啦,绿灯亮起,蔡程昱跟在车流后缓慢前行,一定完成任务,等你回来检查。
蔡程昱上楼前习惯性的看了眼邮箱,里面果然躺着一张明信片,随手拿起放进公文包里,转身去按电梯。
这不是他第一次收到Z先生的明信片。
说来话长,蔡程昱虽只比他妻子早一年毕业回国内任教,但读研时就看中了这一片房型,三室一厅的房屋搭起两个人的家正正好好。只不过有一点怪事,自他搬来没几个月就在邮箱里看到了一堆明信片,收信人被称为“beloved”,寄信人只留下一个字母Z,像是日本漫画里那些来路不明的角色。蔡程昱起先以为是寄错,可是没有寄信地址又无处可退,连着两次后又觉得是朋友玩笑,周围问了一圈都说不是,倒是有个作家朋友打趣说怕不是故意抄错找个地方当树洞吧。蔡程昱看了几张,都是些生活琐事,淋雨拔智齿在伦敦广场喂鸽子,连明信片好看所以寄过来的理由都用了两三遍,他想想也觉得有理,索性全收起来。同妻子谈及此事,对方也觉得新奇,却很少过问。
收拾书房也不是什么重活,书房里他和妻子各占半壁江山,不过参加声入人心后的不少东西都收在箱子里,今晚整出来等到明早就放出去晒太阳。奖杯奖状,当年粉丝送的玩偶信件,油爆虾就霸占了大半视线,中间还夹着一个企鹅玩偶,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干脆放在一边。等把箱子搬空自觉大功告成,还没来得及从地板上站起来,就看见箱子最里面躺着一张明信片,背面写着一串邮箱地址,看前缀应该是自己以前注册过的,蔡程昱在脑中搜索一遍全无印象,转身放在书桌上。拍拍手起身去把东西一样样搁到阳台,又把书房扫了一遍,这才坐下来开电脑。
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蔡程昱漫无目标地网上冲浪,点开一个个界面再叉掉,也不知道之前妻子搜过什么,好几个首页上都是十几年前他在声入人心时候的视频。
实在无聊的某人看到了手边的明信片,百无聊赖下,或者说他自己总有种预感,他打开网页登录了那个邮箱,是十几年前他惯用的密码。收件箱早被垃圾营销覆盖,匆匆扫了一眼也没有什么消息,刚准备退出却发现最新收信里有一封发给他的,时间就在几个小时前。
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蔡程昱侧头看了眼时间,时间尚早,鼠标滑过去,点开了那封邮件。
“致蔡程昱先生:
同你说个好玩的事情,前几天订机票的时候没注意,今天一路飞奔到机场时才发现自己看错了时间,至少要在机场打发三个小时。现在我对面坐着一对小情侣正在追剧,他们大约看得太入迷没有发现耳机线有些脱落,我无意听见,没想到是你的新歌,异国他乡能听见中文歌我已经倍感亲切,听出是你的声音我都想感叹一下缘分。话说当年深深不是说在外面听见自己的歌只觉得尴尬无处可逃,这些年我倒是想体会一把这样的待遇,可惜没机会——开玩笑,你知道吗,上周韩总告诉我出门逛街在大屏幕上看见她儿子我那张高度精修美颜后的脸。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那个宣传片,忘爱症候群。
半年前我毫不犹豫接下这个推广,他们工作人员面对我过于良好的接受度,选择连夜发来无数专业文献实际案例来佐证真实性,以确定我对这个病症没有什么文学上的误解,弄得我哭笑不得只能坦白真相——或许你猜到了,我亦是患者之一。
忘爱症候群,人们总觉得是小说家臆想出来的桥段,朝夕相处的人突然在对方的脑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多荒唐。那些本属于两个人的记忆活生生断了一半,连同过去与未来都无处可寻,假若我就此开口说我们曾经是情侣关系,你怕是以为我胡言乱语,就此退出网页。但蔡蔡,请至少给我一封信的时间,让我说完一个七零八落的故事。
可我该从何说起呢蔡蔡,说你我在九月的长沙初遇,那时候我还没来得及完成我的减肥大计你还没换你的高贵发型,旁边人起哄让我们快点拍张合照好让他们期末当锦鲤转发,你毫无形象地笑作一团,说临时室友你好啊,我叫蔡程昱。彼时我还想保持我的高冷形象,没想到才过几天就因鹌鹑蛋直接进入逗比行列。
他们总说我们的相似,去声入人心是深谋远虑下的冲动,任有旁人嘲笑我们不撞南墙不回头,相似的头衔,不同的经历:你在舞台上闪闪发光,我在台下被流感折磨。那时候太幼稚,没考虑过旁人会就着一个镜头进行多少解读,大脑一热脱口而出,等到冷静下来才想起自己的处境。
这件事后来被无数人问起,甚至我们都把它当成梗玩,仍有人觉得我们心有嫌隙,被迫营业。可是他们怎么会看见呢?节目播出那晚你又特地来找我问我要不要吃夜宵,我说好。借着一瓶啤酒我壮胆向你表白,可惜那掺着寒风的酒精过于上头,我当场断片,醒来时你理直气壮要对我负责,而我只想握住你的手落下一个吻。我说过我是泪点很高的人,但是挡不住你站在我面前流着泪,笑着说再见。
专业第一的头衔,试录时期的搞怪合照,酒店楼下的筒骨粉,无法挂房账的自助餐,午夜场的电影院里我吃完了一桶爆米花而你喝光了双人份的可乐;在琴房里等着彼此下班,写个小作文都要被催版权费,练签名也值得串门掰头;你曾说着要把吵架梗玩上十年,我嗯嗯啊啊地应着,顺便抢走你盘子里最后一个油爆虾。
巡演时我们终于如愿同台,真爱乐章,记得吗?我们站在剧院里歌颂爱情,要在高堂满座中诉说隐晦爱意。哥哥们在后台苦口婆心劝我们注意,我们只顾着傻笑。你陪我从长沙飞到青岛一起度过我22岁的生日,又顺理成章地抱走了那只名叫“超超”的企鹅玩偶,长沙的雨北京的风上海的月,我们说未来要一起合作,要让更多人走进歌剧院,要让更多人听见我们的声音。
你看,我们也曾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不得不说蔡蔡你说的没错,我大概是真的不适合写作文,都说要有主题大意重点事件详略得当,可我乱七八糟写了那么多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懂。说实话我只是想你了蔡程昱,成年人应该向前看,可是我真的很怀念那些时光,粉丝说我们那时穷得只剩下快乐,差不多吧,那时候,不知道往前走会碰到什么会得到什么,每日去琴房练歌,凌晨被抓起来录节目,闲得无事就去楼下抓娃娃或者约一次茶颜悦色,然后发朋友圈秀个恩爱,和普通的校园恋爱也没什么区别。
之后你我回到校园,你去了茱莉亚我也如愿考到了德国,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谈恋爱,好友担心我们会被这漫长的距离与时间击垮,可是没想到却是老天快了一步,干脆利落地斩断所有。
多好笑,蔡程昱,我无数次回忆起那天都觉得可笑,几个小时前我们还在视频聊着下一个假期,下一刻黄子弘凡连环夺命call我说大事不好蔡蔡失忆了不记得你了。
不想骂人是假的,我飞快地订了机票,直到跑向机场才想起给导师请假。我不知道要不要给你发一通消息,黄子不会骗人,今天也不是愚人节,可我该和你说什么,我不知道。那一刻我真真切切考虑过,要是你真的忘记了我,那我们便从头来过。
可是谁让命运无常呢?医生说这叫忘爱症候群,算是一种大脑自我保护机制。忘记挚爱无药可解,除非爱人死亡才能回想起曾经丢失的回忆与感情,但是随着岁月流逝,那回忆也会渐渐模糊,那感情也会渐渐消散。他告诉我曾经有位患者年轻时忘记了爱人,后来两不相见,七十岁时他爱人病逝,他早就不记得生命里还出现过这个人。
听起来就很俗套是不是?我当时牵着你走在异国的街上,恨不得胸前挂块牌子标明自己的身份,其中“蔡程昱的男朋友”这几个字应该大写加粗。等地铁时你又问了一遍我的名字,我说我是你的男朋友。然后你说对不起,忘记了我。
蔡程昱,你居然在为这该死的命运向我道歉。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完了,我们也完了,我们明明走过了那么多,你不怕世俗偏见我说服了我的家人,我们隔着6386公里的距离相爱,我们经历了那么多,克服了那么多,除了你,除了你忘记我这件事。没有什么从头来过也没有什么土拨鼠之日初恋50次的剧本,你就是忘了我,因为你爱我。
爱,为什么这世间的一切都和爱有关,作家写爱情画家画爱情我们也要歌唱爱情好像这世界上离开了爱就无法运转太阳就不会升起一样,我爱你所以我向你表白,你爱我所以最后你忘了我,多荒唐多可笑。
我觉得你一定认为我疯了才会说这些,可事实就是,你曾经爱过我。
那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拜托黄子以及其他相熟的兄弟朋友保密,然后大张旗鼓地单方面宣布与你分手,撤下置顶的聊天框删除所有的聊天记录,毁尸灭迹的最后一步是删去你手机里我的指纹。最后我背着包故作潇洒离开,第二天果然如常,你面对黄子的试探真诚发问,张超是谁。
我以为我可以放下的,就当和平分手,就当是把你我的结局快放——可是我做不到,我无法完全置身事外。我看着你谈恋爱分手又谈恋爱,一方面希望你幸福一方面又害怕你会像忘了我一样忘了她,我有些庆幸我们还没有向你妈妈坦白一切,你不用面对那些无端的职责。但是与此同时我嫉妒着他们,我嫉妒每一个被你爱着可以在你生命里占有一席之地的人,我甚至想过难道是你爱的不够深所以单单忘了我是吗?
……就当我在说疯话吧。
蔡蔡,我现在看屏幕只觉得眼睛酸涩,你要是看到这记得休息眼睛。”
蔡程昱下意识眨了眨眼,后知后觉地,他伸手拧开桌上的台灯,暖色的灯光滚落在电脑边的那小株薄荷叶上,散发出勃勃生机。他回头去看,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企鹅身上,而玩偶无知无觉,依旧微笑。
他几乎要怀疑那是个过时的玩笑,梅溪湖是他人生的转折点,那些兄弟的来回去往他总是在关注,没有道理平白忘记什么——真爱乐章,他当然记得,节目里和方方合作过,歌手上也同其他三个哥哥合作,巡演时他唱过,一次独唱,一次中文版。
可是忘爱症候群,他切换页面开始搜索,在一片广告与疑问里他看见了那首推广曲,张超,他默念着歌手的姓名,很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如同向大海投下一颗石子,激不起任何波澜。他看了眼手机,划去弹出来的新闻,翻出了和黄子弘凡的聊天记录,想要打字时又顿住,是谁,他想询问谁。
“——蔡蔡,我现在看屏幕只觉得眼睛酸涩,你要是看到这记得休息眼睛。你不用同情我怜悯我或者觉得你有错,你什么都没有做错,请当是听一个陌生人在机场里闲得无聊打发时光。这个人说他毫无保留的爱着你,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依旧。
我路过山川河流会想起你,我听着路边的吉他声会想起你,我蹲在广场上喂鸽子的时候会想起你,就算是早起时偶尔碰见停在窗台上的雀鸟,我都想告诉你。
可是我见到你又能如何呢?你生活美满事业顺利,不需要一个陌生人挤进来念叨一段只有一个人记得的故事,可我不甘心,蔡程昱,我不想就此认输做你人生最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我开始给你写信,不知道你有没有收到,啰啰嗦嗦写了好几年。都说现在科技发达人人一部手机,连电子邮件都鲜少使用,明信片的收藏价值大于实际用处,连情窦初开的小学生都不屑于手写情书,宁可游戏花钱证明。我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路边的邮箱风景点的邮局,贴上足够往返的邮票再留下一个似是而非的称呼,那明信片就随着大部队奔波在路上,也许会在你家楼下的邮箱里躺到天荒地老,或者随着“啪”的一声盖上查无此人的印章无处可退。嘿,这才有意思呢!
旁边的姑娘们等的无聊已经开始玩塔罗牌了。
前些日子在哪看到过,说你梦到谁就是在忘记谁,梦到三次就是缘灭。
不准笑,我信了。
可是蔡蔡,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梦到你。
说来好笑,其实我也是挺矫情一人,高杨曾经说我是恋爱脑少女心,和你谈恋爱那段时间不仅要把微信聊到手机卡机,QQ上还要挂着大火花和轮船,典型的网恋情侣。后来什么都没了,连在梦里都不曾见过你。
说到这我又想起来,毕业回国那年我见过你一次,在高铁站,我在星巴克里无所事事等着广播通知,而你带着女朋友推着行李下车,你们看上去就很般配,我有些紧张,生怕你们推门进来,而我无处可逃。可惜你们没有,你只顾低头和她说笑,一路直走出了高铁站。方才和我聊了十分钟的营业员问我是遇到了熟人还是前女友,我只能岔开话题同时盘算着到底怎样才能去你的婚礼。
感谢群发电子请柬,我去成了你的婚礼。
蔡程昱,真的不公平,都说谈恋爱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我在你婚礼上连个伴郎都捞不到,只能和他们聚在一块,看你和新娘说着山盟海誓,交换戒指与未来。新娘应该就是当时在星巴克时看见的那位姑娘,你们真的很般配。黄子全程站在一边盯着我生怕出现砸场子抢亲的闹剧,我说你超哥是这样的人吗?这兔崽子居然点头说是,要不是在你的婚礼现场我一定把他凑一顿。
我不得不承认,岁月无情,几年不见,我已经不知道你改了喜好变了习惯。都说当两个人只剩下回忆的时候他们就没有了未来,我想我们早就置身这种情形,不过是我抓着往日回忆不放,为了二十一岁的蔡程昱,为了那句爱人,你既然已经向前走去,我自然没有理由还停在过去。
那我便祝你们百年好合,祝我长命百岁。
我当然也谈过恋爱,带着姑娘去电影院游乐园或者看音乐剧歌剧,我以为我放下了,可是真的要面临谈婚论嫁那天我又害怕退缩了,我不能辜负人家姑娘,我无法欺骗自己,我只能告诉韩总说妈对不起你儿子现在无欲无求只想好好活着。
我去过忘爱症候群患者的机构,与其说是互助倒不如说是互舔伤口,每个被遗忘的背后都藏着一段曾经不羡鸳鸯不羡仙的爱情。以至于我常在想,忘爱忘爱,到底是患者忘记所爱还是被遗忘的不会再爱。年纪轻轻失去爱人的,痛不欲生;被遗忘的,眼里总还存着些许希望,总想着来日方长,或许呢。
诶,我听见别人在讨论他们养的猫,我想起当时奶油很黏你,平时傲娇惯的妹妹每次你一来就傻子一样绕着你转。前两年他们走了以后我在家只养植物,还托人送了你一小盆薄荷,也不知道长得如何?反正我家里最后一盆文竹前几天也死了,韩总在电话那头说我糟蹋花草,可是蔡蔡你说说,单身男人能照顾好自己已是不易,看来我还是比较适合去养仙人掌。
蔡蔡,我打字打的手疼。
哈,我运气不错,刚敲完这行就听见广播开始播报我的航班,好了,就此打住,希望我还来得及赶上你的音乐会。
张超”
蔡程昱久久地,久久地盯着屏幕上的人名,桌上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一下一下撞击着他的神经,仿佛一时间全世界的消息都集中在此如浪潮吞噬他的心脏。恐慌,害怕,有什么要破土而生,是冰雪消融,是山崩地裂,是长大的孩子终于推开那尘封已久的储藏室——
可是什么都没有,那灰尘散去只留下满是狼藉,破碎的玻璃窗外是一片黑暗。什么也找不到也不知道该找些什么,狂风吹来,只觉得冷,不觉得疼——他到底忘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不该是这样啊!
他想,不应该是这样啊。长了智齿就应该拔掉,生病不舒服就该去医院,做错了事情如果不能弥补那就下次改正。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尾生抱柱那是痴儿说梦,小孩子才会计较得失,成年人就该学会及时止损,感情上亦是如此,哪有什么一腔情愿,不如及时放手给彼此一个结局。
那张超呢?他不知道,那回忆一点点蔓延浮现,却也只剩一个朦朦胧胧的背影。模糊记忆间只想起那年梅溪湖的冬天,有天天气不错,难得不用录制排练,他和张超明明只隔着几个房间却非用着手机聊了许久,临近中午他问自己饿不饿,于是顺理成章地约了筒骨粉,那天的筒骨粉很好吃,店里放着舒缓的音乐,他们坐在角落里谈论未来,二十出头的少年还不知愁滋味,言语间都是溢出来的欢喜。
——原来我曾爱过一个人,毫无理由。
蔡程昱突然慌了,他顾不上那些电话,急急忙忙地推开椅子想要去找,脚步踉跄险些摔了一跤,那明信片依旧安静地躺在原位。他从未发觉原来那薄纸重到接不住,像是即将被裁决的囚徒,等待达摩克利斯剑的审判。只见明信片上依旧寥寥几笔,大约是写信人还有急事,匆匆写下的文字还有好几笔纠缠在一起。那封信依旧寄给他的爱人,来自Z先生。
“纵使你想起我,也请不要惦念”
——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砸落在结尾那个潦草的爱心上。
尾声
蔡程昱的个人音乐会第二天如期举行。
将近结束,蔡程昱望着观众席开口道:
“下面这首歌,送给我一位,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好的朋友。”
熟悉的前奏响起,光线如泉水般倾斜而下,洒落在舞台上,衬得影子都分外孤独。蔡程昱顺着灯光望过去,前排有一个空位,空荡荡的,异常突兀。
他闭上眼,恍若又是那年梅溪湖。
这首真爱乐章,没有你,我独自歌唱。
——————END——————
列车前方到站,宿州站,请各位旅客至 @酒心酥与甜奶糕 处等候
【黄子弘凡x高杨】月亮躲在云彩后面
如果有阅读提示的话,那就是要坚持看到最后。
多一点评论^ ^
黄子弘凡出生时,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太阳升空,赐福世人。长生天徐徐展开舒缓的蓝,风吻过草尖上的水雾,彩帐前血红的布被撤下,嘹亮的女声唤醒沉睡中的民族——乌乐!乌乐!
于是牛和羊,男人和女人,手牵着手奔向晴空,他们笑着簇拥着欢呼着雀跃着,是乌乐,乌乐来了。那小小的、小小的、雪白的云朵躺在一团刺满了古老图腾的襁褓里,乖顺地趴在可汗王的胸口,他被抱出来,供族人仰望。
张超站在他父亲的身侧,他已拔了个子,生得越发雄...
如果有阅读提示的话,那就是要坚持看到最后。
多一点评论^ ^
黄子弘凡出生时,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太阳升空,赐福世人。长生天徐徐展开舒缓的蓝,风吻过草尖上的水雾,彩帐前血红的布被撤下,嘹亮的女声唤醒沉睡中的民族——乌乐!乌乐!
于是牛和羊,男人和女人,手牵着手奔向晴空,他们笑着簇拥着欢呼着雀跃着,是乌乐,乌乐来了。那小小的、小小的、雪白的云朵躺在一团刺满了古老图腾的襁褓里,乖顺地趴在可汗王的胸口,他被抱出来,供族人仰望。
张超站在他父亲的身侧,他已拔了个子,生得越发雄壮,像极了他应有的样子。他一只手攥着鞭子,另一只手握着马缰,这已是明示了,可汗的小乌乐是个哥儿,他将来是要纵马挥鞭草原上,殉身于无际之中的。
蔡程昱掀开帐子走出来,他穿一件明黄色的蒙古袍,母亲教他用马鞭草搓绳,别在发间,茸茸得很亮眼。他端着一个铜盆,里头沉甸甸装着血水。他在俯首叩拜的族人面前缓步行过——他已是年长的孩子,阿云嘎的血在他的身体里开始作用。
这是他母亲为繁衍长生天的子嗣而流下的血。
这是阿云嘎第五次做父亲了,他抱着怀里的孩子,张超在他身边朗声宣告:可汗告布四方,长生天庇佑,少主临世,全族境内,沐水而歌。
阿云嘎眯起眼睛,在一片雾蒙蒙的金色里,托起他的孩子,让初升的太阳吻过他每一寸身体。他亲了亲孩子柔软的额头,张超用雪白的哈达缠裹起自己最小的弟弟,伊布从跪伏的族人手中捧过潺潺圣泉水,由阿云嘎亲自点在他额间。
他说,这会是我们最后一个孩子,云的小王子。
方书剑蹲在帐子里,牵着郑云龙的指尖。他才做了母亲,额发湿漉漉的,像刚从水中被捞起。奴隶们来来往往,将沾了血的产房清理干净,挂上喜迎娇生的彩带。他乖乖趴在额吉身边,甚至伸出小手来为他擦汗,“额吉,你累吗?”
一回生二回熟,郑云龙露出疲惫的笑容,他说,你也是这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大抵是累了,他声音放得很柔缓,与平时并不大相似。像讲起一个古老的故事,他看着自己的小孩,“你出生的时候,整个草原都被烤得很滚烫,风和空气像要烧起来了一样。你出来得很快,好像等不及了似的,不像你弟弟。”
小孩懵懂地点了点头,他懵懂的事情太多了。
比如他不晓得为什么张超在家的辰光越来越少,现在他总和父汗一道出门,再一同归来。他也不明白,蔡程昱为什么总喜欢关着门,连骑马也很少了,反而开始动起针线的心思。就连梁朋杰,那个还在靠吃羊奶增补的小孩,为什么父汗总望着他叹气。
这时候一阵风卷进来,是他父汗。
伊布把方书剑抱走了,蔡程昱在外头关上帐子。阿云嘎将初生的婴孩放在郑云龙胸口,小孩子生猛地开始用餐——这是他光临这世界的第一份厚礼,用他额吉的血肉滋养他幼嫩的生命。
“你觉得我留得住他吗?”
郑云龙轻轻摸着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与张超最像,在肚子里就很能折磨人。才一出生,啼哭就那样嘹亮,惊得起天边外的飞鸟。他抬手去抚阿云嘎的眼角,那人顺势攥着他的手,“这会是个好孩子,草原的孩子。”
嗯,他低低应了,顿了顿,说,你一个人太单薄了。
黄子弘凡曾经这样不平凡地出生在这片地方。
他是整片草原上最年轻的主人,养到三岁时,郑云龙亲自抱着他上了一匹汗血宝马。那马驹儿与他一样稚气未脱,却淌着高贵的血脉,昂首阔步,好不威风。缰绳将他幼小的手磨出渗血的红痕,他也不哭,一双眼睛很是兴奋。
大概因着是老幺的缘故,他被娇惯得很坏。梁朋杰学着用棒针打绒饰,他在旁边鬼鬼祟祟地看,然后把才踩过马粪的靴子踏上他的花样——他很会选人欺负的,梁朋杰就连告状都是留余地的,他找准了软柿子,然后一把捏下去。
也是因着这个缘故,他对离别的认知,比世人都要稍晚一步。
他喜欢和方书剑一起出去,两个人骑着马四处乱跑,在草地上打滚儿,沾了一身晨露。头靠头看星空,星星又大又亮,像要从浓稠的、海洋一般的蓝色里滴落。方书剑说,你看,这像不像额吉的眼泪。
“蔡程昱就要回来了。”
黄子弘凡想起张超今晨在吃奶疙瘩时讲的话,蔡程昱,这个名字他是陌生的。这并不能怪他,他长到能记事的年纪,蔡程昱就变成绿油油的草原边境线上渐行渐远的一个小黑点了。游牧民族行踪不定,远嫁便是久别。
“那很好。” 方书剑说,“他回来可以教教梁朋杰怎么绣鹰翅膀,他绣的那个像扑棱蛾子。” 黄子弘凡翻了个身,蓝色的蒙古袍上湿了一团,他皱着眉托着下巴,问,方书剑,你什么时候嫁人?
“你怎么晓得我要嫁人?”
方书剑反问他,同样在草地上翻了个身,他身上那件袍子是梁朋杰给他缝的。这个孩子身体不好,不知是否因为这个缘故,他格外恋家。松香色的料子上,他给方书剑刺了两朵云,一道金色的闪电劈空而过。
黄子弘凡皱眉,方书剑确实不像要嫁人的样子。他比梁朋杰还要大一点,可这几日额吉已经在教梁朋杰如何打奶做茶。黄子弘凡趴在郑云龙膝盖上偷用他的茶碗解渴,听他说,砖茶味苦,加了奶又咸涩,你要摸清你丈夫的口味再做,知道吗?
“那父汗喜欢喝什么?”
他插嘴,把桌上的果干丢进母亲的茶碗里,咕咚咕咚下咽。郑云龙在他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子,道,你怎么一点儿没个正形。我还小嘛,黄子弘凡咕哝。梁朋杰低了眉眼,他敏感细心,他知道他们不小了。
“锡林格勒上有一种花儿,叫柳兰。”
他额吉摸着梁朋杰的头发,说,把柳兰的花瓣摘下来,再一片一片放进茶里,你父汗很喜欢。梁朋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大概知道他父母在锡林格勒的日子,一无所有,可年轻的爱却沸腾着要满溢出来。
我也会这样爱吗,他不敢大声地想。
梁朋杰已经在学如何伺候丈夫了。那天张超来检验他骑射,露出腰间挂着的一个羊肚皮兜儿,黄子弘凡新奇地摸来摸去,问他为什么这上头伤痕累累。大哥抢过那小兜,说这是蔡程昱在家的时候缝的,缝得不好。
那蔡程昱当年也是学过做东西的了,因为他要嫁人,嫁人是要学东西的。方书剑却不,他还是骑马射箭,前阵子学会单手拉缰在马上做很漂亮的倒挂。父汗和张超回来的时候,黄子弘凡跑过去帮他们牵马,听见他们在给梁朋杰议亲。张超说,前阵子格勒骑射营,有几个出挑的儿郎,我会留心。
嗯,阿云嘎捏了捏长子的肩膀。
张超问,那书剑呢,您怎么安排他?他父汗说,书剑吗,书剑再等等吧。
黄子弘凡对婚姻的认知,是从他的兄长们开始的。
“来,黄子,过来。”
他额吉在呼唤他,他过去,任由摆弄。他被换上很漂亮隆重的蒙袍,缀有厚重精美的滚边的那一种。他已到了年纪,自此之后要正式被带出去见人。阿云嘎坐在主位上,笑眯眯地看着郑云龙将黄子弘凡满头的小辫儿扎得整齐利索,又为他戴上羊绒抹额,正中镶一颗亮眼的翠玉,好一个霁月光风的小王子。
“你别乱动。”
额吉扶正他一上一下的肩膀,把一颗圆润明亮的白珍珠簪进他发丝里。梁朋杰在旁边端着盒子,他又拿出来一颗,顺着往下簪,一颗接着一颗,沿着发辫插了四五枚。阿云嘎拊掌笑,说你不至于给他戴这样多,倒像是露富。
“你懂什么?”
郑云龙没好气儿地瞥他一眼,说,回疆这两年很在势头上,这一次来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输人不输阵。他给黄子弘凡掸了掸衣领,摸着他肩头已经渐渐锋利起来,骨骼有了成人模样,一时无言,半晌才道,真是个好孩子。
“去吧。”
他将黄子弘凡推出帐子。
阿云嘎牵着黄子弘凡,张超走在他身侧,方书剑在身后。等到了帐子口,阿云嘎松开了手,将黄子弘凡放在方书剑身后,俯身,对这个年纪最小也最顽皮的孩子说,少说话,好吗?
黄子弘凡用力地点点头,他很晓得轻重缓急,刁蛮任性只对家里人。回疆,回疆是哪里,大概是离自己很远很远的地方吧,那不是他的家。
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只看见对面花团锦簇,主位坐着回疆的王。他身边坐着个男人,骨架雄壮、身姿笔挺,大抵是他膝下颇有希望的儿子。再往后看,是二三个年纪轻轻的男郎,看着就很稚嫩,估摸着与自己一般岁数。
再向末位看,端坐着一尾白裙。黑发如瀑,细辫儿紧实,一双眼睛灵动,骨子里透着矜贵。回疆王向阿云嘎拱手,说,这是我回疆的王子和公主。阿云嘎微微颔首,长臂一展,指着他们道,我的几个孩子。
回疆献礼,一盘盘金玉珠翠被捧上来。黄子弘凡端坐得百无聊赖,喉咙有些干渴,于是伸手去抓奶茶壶,却在此时,闻得幽幽的香气。
“请。”
声音很轻很柔和,像涓涓的细流,喀什的最后一滴眼泪。一团红悄悄地来了,在他身边跪坐,端上一杯红彤彤的水。原来是位姑娘,红艳艳的裙子,上头绣满了一朵又一朵娇滴滴的格桑花。半旧的小羊皮靴,红花绿叶的小帽后垂着刺了金色云纹的长纱。手链儿缀满了铃铛和细珠子,风儿路过时叮叮当当,像一首唱不完的歌。
白裙子的公主开口了,“这是我们回疆特产的石榴汁,鲜果子生榨出来的,请可汗和列位王子赏脸。”说着,那云雾一般的眼神若有若无地在黄子弘凡身上缠绵,久久难去的样子很是温存。回疆王看黄子弘凡有些愣神,笑道,小王子莫见怪,我们回疆的姑娘都大方,有什么说什么。
公主抿唇笑,说,高杨,再给小王子添一杯。
高杨,原来你叫高杨么?
黄子弘凡侧过头去,近乎偏执地看他。眉眼纤细漂亮,骨架匀润肌骨洁白,像掌心里一块清凉的羊脂玉,柔滑得像泉水。他伸手去拿那瓶子,露出蝴蝶翅膀一般轻俏的指尖,又为黄子弘凡斟满一杯红彤彤的汁水。
他将杯子递过来,黄子弘凡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两个人猝然四目相对,年轻的男孩一失足,掉进一生的情潮,自此泥足深陷。
“你很漂亮。”
草原的儿郎有一说一,他在这里放纵惯了,没人敢对他不吝赐教。那人好像被这话惊着了,却又好像意料之中,总之他眉眼凝聚起来的那团疑惑和惊讶是淡淡的一缕烟雾,惊不起厚重的波澜。
后脊开始冒汗,张超清了清嗓子,这是警告。方书剑没说话,他只是把茶碗端起来又放下去,目光落在自己父汗身上。那人皱着眉,显然并不愉悦。黄子弘凡听清了张超的暗示,松了手,只握着了他云雾一样、水红色的袖子。
“这是我女儿的使唤,两个打小一块长大的。”
回疆王适时开口,云淡风轻,口气令人捉摸不定。
蒙维两族的年轻儿郎,照例是要有一场友好交手的。
张超赶的是头场,与他缠斗的是回疆王钦定下来的少主子。自他五岁后,郑云龙再没送他上过马,可那一次却拉着绳子半晌,给他长子穿着的那双长靴上牢牢系了扣。张超望着他,轻声说,我会给阿爸长脸的。
说完,一扬鞭,马蹄扬尘,哒哒地去了,只留下一个腾风而起的背影。
方书剑也上马了,他使一把长鞭,这原是郑云龙的看家本事,当年一板一眼教给了蔡程昱。可惜,他已用不上了。后来给方书剑挑兵器,看他身形单薄,宜用灵巧之物,才将这游鱼一样的水龙鞭给了他做贴身的武器。
最后是黄子弘凡,对面迎战的一样是回疆最年轻的王子。
阿云嘎看他翻身上马,说了一句,要像男人一样去战斗。郑云龙皱眉,他知道这个孩子被娇养惯了,阿云嘎须得激一激他的血性。黄子弘凡点了点头,一眨眼便策马飞了出去,分秒之内便不见人影。
“张超是要赢的,方书剑最好是输。”
郑云龙将手放在阿云嘎的掌心里,将目光投向遥远的、太阳落下的地方。草原的风凝重厚滞,涩涩的卷在脸上,油亮的金色缓缓地枝蔓开来。年轻的回疆公主坐在他父亲身边,端一盏奶茶,被咸口冲得咳嗽。
可汗点了点头,与对坐的回疆王共举杯,轻声对可敦道,黄子弘凡呢?
“黄子弘凡么,能赢最好,输也不打紧。” 他着实是聪明,已看透自己丈夫的心意,于是顺从地沿着他的思绪向下,道,只要他能打上来一点有头脸的东西,就够了。顿一顿,又道,西域相中他了,我看得出。
“厮配一位公主,也相衬。”
显然阿云嘎也是一样的想法,他顺着郑云龙脊梁上下抚摸,小声道,我嘱咐过张超,有他在,你放心。
黄子弘凡是最后一个回来的,枣红马上高高坐,浑身几道血印。脸上蹭出些紫红的伤口,还隐约向外渗血,颇有些绝地里育养荣光的斗士模样。梁朋杰已定了亲事,照规矩不见外客,今儿却得了额吉格外的允许,戴着个面纱混在人群里,见了这一幕,也不管其他,急匆匆上来就抓着他的袖口。
郑云龙一下子就急了,表面上还坐得很端重。阿云嘎紧抓着他的手,两个人一起表演云淡风轻。他们的小儿子瘸着腿下了马,拎出一个笼子,里头血淋淋两只红尾雁。他生抓着腿把它们拎出来,三两步上前,跪在主位前。
“黄子弘凡献礼。”
两只大雁都已经奄奄一息,他托着放在双手上呈递上来,一时间满座面面相觑。大雁在这草原上是稀罕物,能射中已是不易,只是这血肉模糊的两只飞禽赤裸裸被摆上来,谁面子上也不会觉得好过。
张超在此时站出来,他才打马而归,一只手被咬到见骨。蒙医正给他包扎,却被他挣扎着爬起来,吃力地走到面前,冲回疆王拱手:“晚辈冒犯。曾听闻汉族婚俗,男家求亲,有纳采六礼之说,其中大雁因着生性忠贞,配偶一方死去另一方便终身守洁而颇有美名,是以聘雁为聘礼之中必不可少的一品。”
“幼弟鲁莽,擅自打下一对雌雄雁来,还请体恤。”
回疆王脸色转好,拊掌而笑,道,好后生,你看上我哪一个孩子,说来便是。
张超生生跪下,朗声道,“晚辈斗胆,替幼弟求娶回疆博乐公主。”
这是张超五岁以后,阿云嘎第二次睡在他身边。伤口处理得不周到,溃烂发炎,一入夜整个人就火烧火燎一般。奴隶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吓得浑身发抖,连滚带爬地去了主帐,郑云龙连鞋也顾不上穿,光着脚跑出来,阿云嘎紧跟其后。
年轻人烧得模糊,意识却好像还醒着,紧抓着床褥,说,阿娘,我不知道我做得对不对。郑云龙眼睛湿湿的,捋着他的额发,轻声道,你是最好的兄长,我和你阿爸最骄傲的儿子,你知道吗?你永远是,永远永远。
“我怕黄子弘凡会恨我。”
他讲话很缓慢,因为没剩下多少的力气,他说,我怕他不懂我,怕他讨厌我。
火苗腾地烧起来,阿云嘎端着水盆走进来,奴隶涌入想要帮忙,都被他喝退。郑云龙亲自用冷水投了毛巾,一点一点给他擦拭,笑着说,你知不知道你小的时候每次生病,都是阿爸阿娘亲自照顾你,陪着你。
只是后来孩子多了,你阿爸又做了可汗。
张超眼睛钝钝的,过了好久,他才像对自己投降了一样,说,我很想回去那时候。
“好孩子,你告诉阿爸,你是怎么把大雁打下来的?”
张超闭上眼,他回忆着那时刻,努力把它讲出来,因为他知道阿云嘎不想他睡着,闭上眼睛这件事太可怕了。郑云龙捏着他的手,张超说,我一早打听好那一块地方近来总有大雁,就先去了,把我的箭尾换成黄子的。
“您还记得当年教我射箭的时候么,您说,要看清风的方向。”
我好像看清了,他低低地笑,说,我一拉弓,它就掉下来了,然后我就把它绑在黄子弘凡的马背上。
梁朋杰坐在旁边,慢慢地绣一只鹰,针扎破了手指,眼泪下落。血染红了白线,他胡乱地去揉搓,直至鹰的眼睛变成红色。
迎亲那天,黄子弘凡打扮得很精神。他长大以后为数不多次地见到了蔡程昱,他匆匆忙忙赶回来,带来一束雪白的绒花,一团一团轮廓柔软。他一朵一朵摘下来,别在黄子弘凡的发间,跪在地上替他打理袍子的下摆。
这是他不够熟悉的兄长,专程为他赶回,只为参与他的生命。
他已经几日少食少水,整个人看起来很苍白,有种随时就会倒下的无力感。人群把他包围,花白胡子的老仆替他穿戴新郎衣物,苍老的声音是那样厚重,说,我头次见你,你还在你父汗怀里呢,像小羊羔崽子似的。
“你哭声响得很,当时我们就说,你一定是可敦的好孩子。”
男人女人都在帐子外唱起歌跳起舞,欢呼的气氛海浪一般地蔓延,他们的小王子就要在今天娶亲,娶的是回疆公主。阿云嘎摘下自己的抹额,戴在黄子弘凡的额头,郑云龙为他腰间挂上叮叮当当的环翠配饰。
梁朋杰挽上他衣服上最后一个暗扣,那是他为黄子弘凡缝的,一只小小的黄狗。方书剑咧开嘴笑了,这是他和黄子弘凡的秘密,两个人偷偷在自己帐子里养了一只狗,连名字也没有,晚上不睡觉就跟着它四处乱跑。
黄子弘凡也笑了,笑着笑着眼睛就湿了。
他从来未觉得自己身上这样沉,他扛了好重好重的东西。金子银子,各种宝贝,都穿戴在他身上。所有人包围着他,在今天他是绝对主角,被拥簇被关注。他跪在阿云嘎和郑云龙脚边,磕了头,转身离开了帐子。
迈出去的那一瞬间,他看见草原上泼满油脂般的金色。
就像他出生的那一天。
一张张挂满笑容的脸让他无措,原来这就是王族的宿命,你的命运从来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他记得梁朋杰定亲的时候,额吉一整天没有出帐子,连带着父汗也心情抑抑。再有,他曾经听说蔡程昱出嫁的那天,连头都没有回。
原来这就是婚娶么?
马已停在了新娘的帐子前,陪娘们团团簇拥上来,非富即贵的回疆贵族小姐们远道而来,只为将回疆最美丽的月亮献给蒙族的王子。他被挡在门外,要按规矩破门,才能抱得美人归。
红绒布打开,是一只羊颈骨。
黄子弘凡愣在原地,半晌不得动弹。
他认得这只羊颈骨,在那上面斑驳的血痕还没有像今天这般干涸成一团暗红的时候他就认得。那是那一日,蒙古与回疆的儿郎们交手骑射,他一匹马杀出重围,不管飞禽走兽,径自去猎了一只羊来。
用随身的匕首割开喉管,让它不再挣扎。再之后随手几刀将整只羊活活拆开,手伸进去,硬生生掏出一整根羊的颈骨来,在石头上打磨圆润。他保留着上面鲜活的血迹,蒙古的儿郎不怕血,血是生灵的加冕。
黄子弘凡将颈骨贴身放好。
他知道张超为自己准备了一对大雁,他以为这只是长兄替他在父母外族面前遮掩的一点手段,于是他接受了,并且把它献了上去。只是他完全没有想到,张超会替他做那么大一个主——直接向回疆求亲。原来父汗只为张超一个人请的汉族先生教给他的,是这种东西。
那晚他跑出去,在老地方撞进了他的梦乡。
高杨穿一身雪白的维吾尔族衣饰,银纱随风飘着,站得很萧索。黄子弘凡在背后看着他,沉默,沉默,只是注视。这个人像是会被他的眼神看到融化,变成潺潺的流水,滋润过蒙古绿草如茵的土壤,之后便无声无息地流去。
再不能相逢,黄子弘凡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他走上前去,高杨笑着偏头问他,为什么今天没有骑马过来。黄子弘凡哽住了,他不知道高杨现在还在关心他们的约定——是,高杨告诉过他,自己在新疆从来没有骑过马,黄子弘凡信以为真,于是每天晚上都拉着马来找他,让他坐在自己的马匹背后,跟着他去看蒙古生生不息的沃野平川。
从怀里取出羊颈骨,黄子弘凡单膝下跪。
高杨看着那块带血的骨头,才明白原来这才是黄子弘凡今日的战利品。他看到眼窝潮湿,因为在维吾尔族的婚俗里,羊颈骨有着别样的意义。新郎迎亲,被陪娘们拦门时,要徒手拧断羊的脖颈以展示力量——也因此,羊颈骨是某种程度上婚姻的信物。
“我把它献给你。”
这一句话,倒像是给一生的缘分画上句号。高杨看着他,他知道黄子弘凡有很好的家庭,在爱里被滋养。这个小孩和蒙古是连着脐带的,割舍不断的,阿云嘎和郑云龙的血在他的身体里生生不息。
就是他,蒙古最小的王子,将要迎娶回疆的公主,拥有一桩圆满的婚姻。
他指了指手腕上的一朵银白色的云痕,轻声说,如果不是它。
云家的小孩都有,在每个小孩出生的时候,都由郑云龙抱着,让萨满在他们身上勾画。随着他们身体一点一点长大,那朵云却仍然在原来的位置。黄子弘凡对高杨说,我额吉告诉我,不管我走到哪里,这朵云都会带我归来。
“我曾经不相信,我以为我会像一阵风,自由自在的去遥远的地方。”
笑了,他说,直到它将我召唤。
“高杨,我,我很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喜欢你。你的头纱被风吹到我脸上的时候,我被石榴汁呛到然后你看着我笑的时候,每个时刻,我都觉得我好喜欢你,我的喜欢在不断不断地变多。”
顿了顿,风从耳边吹过,天空里的云雾散了。
高杨听见黄子弘凡说,但是我不能告诉你了,如果我不能对一颗石头激起的浪花负责,那就不该扔这块石头,对吗?
后来黄子弘凡去了张超的帐子,郑云龙正给睡着了的阿云嘎盖上毯子,看见他来,眼底里波澜无惊。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心软,他们是连着血肉的至亲,谁也不能真正恨谁。
黄子弘凡坐下来,看着张超被缠上纱布的小臂,听他额吉说,他大哥追着一匹野狼跑,进了狼群,找不着用来点火的木头,只好硬上。“缠斗了半个时辰,扛了一只狼回来。” 郑云龙指了指角落里的尸体,低声说。
眼睛潮湿,他好像有点想哭了,目光闪闪地看着他额吉。
额吉摸着他的头发,说,哭吧,你父汗才为你大哥哭过一场呢,不怕丢脸。
不管你走到哪里,这朵云都会带你归来。
黄子弘凡看着那羊骨头,整个人沸腾了,他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让他攥着那东西直直冲进了帐子,然后在人群的簇拥下看见了他的新娘。
穿着蒙族婚服、耳边带了白绒花的新娘,有着蝴蝶翅膀一样的指尖,和幽幽的香气。他像掌心里的涌动的河流,少年人穷追不舍的梦乡,喀什的最后一滴眼泪。他笑着,坐在花的海洋里,向他张开双臂——
“你该抱我出去了。”
欢呼声中,黄子弘凡一步一步迈过去,将他打横抱起。族人们唱着歌跳起舞,在他们身边点起火把,鲜艳的颜色在四处跃动,像少男少女蓬勃不休的心跳。高杨搂着他的脖子,轻轻笑着,像银色的铃铛被春风吻过。
回疆的姑娘们笑着拥挤着,说,博乐公主是我们回疆最美的月亮,你要如珠如宝地待他!
直至坐上一匹马,黄子弘凡载着他往自己的帐子里去,他们才得了说话的契机。高杨说,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你的新娘是我?
我一直希望是你,黄子弘凡说。高杨被他这句话哄得很高兴,轻声笑了起来,说,你看天上,是不是只有一轮月亮?那我们回疆,也只有一个博乐公主。顿一顿,道,前次你在宴会上看见的,穿白裙子的那一位是郡主,宗亲家的孩子。
“这是为什么?”
高杨说,公主总要嫁给王子的,回疆公主远道而来,是为在可汗的儿子里挑一位婚配。稍停,他说,可我不想嫁给应该的人,我想嫁给喜欢的人,像石头落进河水里头,一圈一圈荡漾开,你明白吗?
“所以我对父王说,我就普普通通地过来,爱上谁就跟了谁,倘若您容不下我,回疆只当高杨死了便是。那之后,就让郡主替我婚丧嫁娶吧。”
他云淡风轻,却决绝到残忍。
“直到那天第一次坐上你的马,我才知道回疆公主原来天生就该嫁给蒙古王子的,这是我的命。”
他想起那天,他躺在父亲的膝盖上,父亲问,阿云嘎有那么多的孩子,一会儿你见了,如果有欢喜的,就向我眨眨眼睛,好吗?结果,回疆王哪里想得到他的月亮公主忘掉了眨眼睛,头也不回地奔向了他的宿命。
“所以,我笑着,我跑着,来认命啦。”
风吹起红纱,年轻的新郎吻过他的新娘。
【超昱】向告别飞驰吧0-5
#旧文重修#具体设定见合集原文
0-
周围是单调的、沉闷地、让人眩晕的白色。
坦言说这里的椅子并不舒服。
冰冷的铁皮贴在他背上,像面前女人的微笑一样渗入骨髓地凉。
“别害怕,” 女人机械地开口,
“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举行遣送仪式。”
而在此之前他们问他很多问题,复杂如你是谁,简单如他是谁。
他一句也不回答,只是望着右边那块磨砂的玻璃发呆。
白色、白色。
——外面可能在下雨。
他敏锐的捕捉到一些细微的声响,滴答、滴答,水滴和秒针移动达成出奇一致的同频,手指不受控制地敲起来。
或许应该是最后的倒数。
他闭上眼睛:三、...
#旧文重修#具体设定见合集原文
0-
周围是单调的、沉闷地、让人眩晕的白色。
坦言说这里的椅子并不舒服。
冰冷的铁皮贴在他背上,像面前女人的微笑一样渗入骨髓地凉。
“别害怕,” 女人机械地开口,
“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举行遣送仪式。”
而在此之前他们问他很多问题,复杂如你是谁,简单如他是谁。
他一句也不回答,只是望着右边那块磨砂的玻璃发呆。
白色、白色。
——外面可能在下雨。
他敏锐的捕捉到一些细微的声响,滴答、滴答,水滴和秒针移动达成出奇一致的同频,手指不受控制地敲起来。
或许应该是最后的倒数。
他闭上眼睛:三、二、一——
1-
一。
有人在靠近他。
主板缓慢地重启,感知和意识也一点一点回到他的躯体里,感应器敏锐地察觉到,有生命在向他靠近。
二。
倒下前的景象一点一点重现,他依稀能够拼凑出现在这一切的缘由。
被他追到穷途末路的反叛者在最后一刻暴起,和他体格相似的仿生人骂着他听不懂的脏话,夹杂着一些对”自由“的辩护。他听不懂这些,只知道作为回收者的使命是将面前免费的同类带回,交给社区进行遣送。
于是他把刀从手臂里弹出来,在逼仄的巷子里跃起。可失控的对手使用枪械,那是社区百年不曾出现的禁品。
火光乍现,于是——砰——一切都在这里终止。
三。
面前的人还在靠近。
热敏感应涂层告知他那是一个生命体,会呼吸,会心跳,恒定体温的生物——多半是一个人类,是仿生人守则里他需要效忠,需要臣服,而不能伤害的神祗。
他悄悄把指尖弹出来的刀锋收起来。
三秒之后总控完成检查和修复,Ending的页面生成再自动确认,他不清楚自己现在是否处在危险的环境里,又是否又反击的能力,只能迟迟地睁开眼睛。
他看到面前站了一个男人。
男人瘦瘦高高的,衬衫卷到小臂,露出的一截几近病态的白的手臂沾上了褐色的机油,正浑不在意地往自己胸口的背带工装上蹭。
“醒了?”男人居高临下地看他一眼,眉眼弯弯地笑起来,
“你还挺难修的。”
小仿生人轻微地皱了一下眉头,给予系统提供的语言偏好作出判断:“抱歉,我是仿生人。”
“我知道啊。”
来人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我是蔡程昱,你叫什么?”
“我不是伴侣或家政仿生人,”他解释道,“我没有名字,只有编号,ZC0425。”
“行,那你叫张超好了。”
叫蔡程昱的男人并不看他,把工具箱收好,自顾自地决定了他的姓名。
房间里的光照好得出奇,张超一瞬间被晃了眼睛,他在这一刻难得有点不真实的奇怪感觉。他好像不得不遵循面前这个人类命令式的话语,但准确来说他并不是他的上级。而被一个人类给予名字往往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向来意味着束缚,捆绑,和新的限制。
于是他礼貌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ZC的话就叫张超吧。或者你想叫周成?”
“我是问为什么要给我起名字。”
蔡程昱莞尔,大言不惭道:“因为我救了你。如果我不管你,你就会变成一堆零件,烂在巷子里死掉。”
张超眨眨眼睛。
蔡程昱的话很难理解。
输入的程序告诉他世界应该是秩序的结合——
旧塔的摧毁完结于先祖重新建造一个社会,用规则来规范平等;穿指定的衣服,每天注射药物,服从宵禁,绝不撒谎。精确的词汇和情绪抑制剂是必需品,人类在这一点上无限趋近于仿生人,因此他们之间不存在异己。十二位长老从字典里把一切抹去——冲突,恐惧,痛苦,嫉妒,憎恶,这些无意义的词语,不过是历史罪恶的一角窥探。
可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显然是规则之外的存在,穿不常见的衣服,说晦涩难懂的语句,牙齿之间咬着一线,用一种微妙的掌控感说出他系统的词典里都找不到的词汇。
“死,”他学着他把嘴唇扯成一条平直的线,“是什么意思?”
蔡程昱歪了歪头:“或许…...你们更常说遣送?”
遣送——哦,遣送。
社区可以居住和使用的资源都非常有限,每个月会选择到达年龄的老人,不适合送养的新生儿,和不满足健康指标的少年人参加遣送仪式——长老说他们会被送到另外的地方度过美满的人生,社区的其他成员会坐在台下,观看他们曾经留下的映像,一遍又一遍的默念他们的名字。
在张超的记忆里,那是很温暖的事情。
可蔡程昱现在说,那是死亡,没有意识,没有明天,也没有所有承诺的温暖的以后。
“医师把药剂注射到这里,”男人冷笑着扬起手臂挥了一下,“然后他们挣扎着,失去意识和呼吸,冰冷然后在塔之外的土壤里腐烂。”
“就像你回收仿生人一样,人类也回收自己的同类。”
张超的眉头皱起来。
他做回收仿生人很多很多年,那是很清闲的工作,毕竟社区里出现免费的仿生人概率停留在“偶尔”的阶段。大多数时候他正常的生活,住在距离指挥塔很近的系统员工宿舍里,可以免费使用楼下的健身房,即使他并不会增长肌肉或脂肪。而“偶尔”真的发生时,首席长老通过影响传递在他面前,年迈的女人永远笑成一个样子,对他说辛苦了编号ZC0425,这次也需要你把不乖的孩子们带回来。
他从没想过他们在承受怎样的后果。
他回收过自己的同伴,曾经和自己同一个训练站的前辈,而蔡程昱现在告诉他,他们被“杀死”了,拆解成琐碎的零件。
而人类已经坐在床沿上晃腿,突兀地把手腕贴在他扬起的颈后的传感器上。
“抱歉哦,但这句我说的是实话。”
张超倏地睁大眼睛——他不受控地掉了下去。
周围都是流动的白色,像茧房一样把他包裹起来,缠绕的透不过气来。
远处有哭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他身旁有人匆匆的推着担架跑过,白布之下隐隐是一个人的轮廓。
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为什么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他只能站在这里,定定地看着面前有人跪着哭嚎,带着他前所未见的,汹涌的情绪。
而他的身体往前走,一墙之隔的地方也有人在哭,细小的声音,新生的婴儿被助产士抱在怀里,掌心攥着旁边床上女人的一根手指。
张超不受控制地想要靠近,可下一秒一阵天旋地转,他又回到那张柔软的单人床上,蔡程昱的手腕在他颈边拉开一段距离,面色如常的注视着他。
他有太多问题想问,比如:“你刚刚做了什么?”
“只是传了一段别人的记忆给你。”
蔡程昱耸耸肩:“用我注射留下的针孔,接触你的感应端口,就可以了。”
再比如,“你是谁?”
“传承者。”男人顿了一下,“十年前的那个。“
”如果你超过十岁的话,应该听说过我——被列入禁止谈论名单里那个反叛的前传承者。”
传承者是社区里最特殊的职业。上一位传承者消失后至今的授职大会上没有出现新的替代品,因为这个职业比其他任何都要看中天赋。
没人知道那是什么天赋,也没人知道他们工作的内容,社区的居民只知道如果今年有传承者出现,那他会在授职大会的最后被点到名字,在万众瞩目之中,收到一块三角形的积木。
我没有什么特殊,蔡程昱歪歪头。
而传承者也没什么特殊,不过是坐在单人沙发里等着前辈者把手腕贴上来,被迫去经历和记住无数被遗弃的,不属于现在的记忆。
可张超还是不解。
“刚刚,”他不自觉的吞咽口水,“刚刚我看到的是什么?”
“是生与死。”
蔡程昱平静的回答:“是不属于孕母,不属于育儿室,不属于认养家庭的新生,和于遣送别无二致的死亡。”
“是人类无法面对的真相。”
警报系统响起,他在这个瞬间意识到强大的压迫感,继而迅速作出反应想要战斗或是撤离。
男人敏锐地察觉到他的意图,不甚在意地把门禁系统打开了,头也不回地对他说:“你可以选择离开,不过我要消除你的记忆。”
他张张嘴却无法发出任意一个音节,就像他垂在床下的腿被地毯上炸开的毛线束缚,僵硬的撑起他的躯体,就再没有动作。
良久,蔡程昱像是感觉到小仿生人在他背后站成了一尊石像,于是闷闷地笑起来:“或者你可以留下,我目前缺少一个管家。”
张超艰难地开口:“很抱歉,但我并不是家政机器人。”
他还是笑着,天顶的玻璃窗里洒下一束光,轻柔的把蔡程昱包裹在里面。男人毫不在意的向上伸了一个懒腰,
“忘记说了,”蔡程昱漫不经心,
“我刚刚修理时还给你下载了家政板块的插件。”
2-
蔡程昱的房子很奇怪。
——张超第三次爬到房顶给他擦玻璃的时候这样想。
几乎没有人会在倾斜的屋顶上开辟一扇窗户,正对着餐桌的上方,吃早餐时仰起头,就会得知今天的晴雨。
张超原先住在回收者休息室,每个仿生人都有对应序号的休眠仓。那个方形的,密闭的房子没有窗户,四周都是雪白的墙。于是他们也从不向上看,因为那里只有永远保持同一个颜色的灯。他也曾路过很多人类的住宅,那些林立的水泥盒子上嵌着一块小小的玻璃,密闭的,永远无法开启的,用来抵御夜间浓度增高的烟尘和废气。
可蔡程昱的窗子不是这样,即使他生活在毒气浓度最高的边境。他的窗子在倾斜的屋顶上,打个响指就会自动开启,风吹进来,把纸张卷地沙沙作响。
这是我自己改的,他吹个口哨说,很酷吧?
张超如实回答,并不是很酷,只是很奇怪。
蔡程昱耸耸肩:“习惯就好。”
他的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很奇怪,在张超常识系统的认知以外。
比如蔡程昱的房间里有很多镜子,比如蔡程昱在会在宵禁之后跑出门唱歌,比如他会使用不恰当的语言,再比如从不进行每日注射:他的冰箱里有无数苹果和新鲜的血浆,每天早上他只是平淡地把涂上了自己血液的苹果贴在注射器上,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药物被推进苹果柔韧地纤维里,留下一个无法修复的针孔。
“目前还没有失败过。”
蔡程昱眨着眼睛这样说。张超有些不解地歪头:“可是社区规定人类必须进行每日注射。”
“授职仪式之后社区的规则就不再适用于我。”男人有些得意地笑起来,“我可以撒谎,可以隐瞒,可以在导师有需要时穿非特定的服装。”
“虽然他们从没说过,但我认为我也可以不必注射。”
这之间并没有任何逻辑可言,于是张超追问:“为什么?”
“因为我是传承者——传承者需要感知。”
“注射器里的药物是控制情绪用的,”蔡程昱的嘴角还勾着一个弧度,看起来颇有些嘲讽,“我应该是有情绪的,不然用什么来容纳被他们所遗忘掉的痛苦。”
张超愣了一下。
这些天他经历了很多次的记忆传递。
前任传承者学术专精,能像他的老师一样把久远的、散落的记忆传递给别人。
他在第一晚得知“死亡”的真相,在第二晚去到满眼是血的战场,第三晚进入叫作剧院的东西听了一场歌剧;蔡程昱只是在每一个平凡的晚餐后询问他是否想要获得一段新的记忆,而张超像被禁书里的恶魔操纵一样,不可自控地应允。
他忽然间见了太多东西,这导致他的系统频繁地紊乱。前天夜里充电装置反复的重接迫使他从休眠里醒来,而黑暗里床榻之上的人类蜷缩着,被子上褶皱的柔软山脉印在他的眉心,脆弱得支离破碎。
蔡程昱在做噩梦。
人类应该有梦这个东西,他如是说,如果不固定注射针剂的话,他们大概率会在梦里经历截然不同的、荒谬又真实的异世界人生。蔡程昱还说他时常做噩梦,很多个早上他都汗津津地从床上撑起来,笑着开玩笑说,报告长官,确认存活。
这好像是很微妙的说法。
不然怎么会让他们之间的氛围也变得微妙呢。
蔡程昱每次说起这样的话都让张超迟疑。起先他以为这是对不规范用语的抵触,可后来事情好像在往完全相反的地方发展。
他逐渐陷入蔡程昱说这句话时挑起的眉梢搭成的陷阱里,这是不好的征兆。张超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敏锐,都多疑,却又在蔡程昱安稳地把脚踩在毛茸茸地毯上的瞬间放松下来,好像传承者就有掌控一切的能力。
可蔡程昱也不过是一个脆弱的生命。
张超可以随时杀死他。
这个比一般人更虚弱的男人,会悄声无息的死在这里,毫无反手之力。
可他从没有想要这样做过,或许是蔡程昱给了他一个名字做镣铐,又或许是天生不可违背的准则,让他永远没有伤害人类的可能。
但如果这一刻有任何另一个人类要伤害蔡程昱,张超会毫不留情地结束他的生命。
玻璃上的污渍被抹去,张超贴在玻璃窗上向下望。
蔡程昱毛绒绒的发顶中间有一个圆满地涡旋,餐桌上的果酱瓶子里粘稠的草莓灵魂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份被看过很多遍的旧报纸被丢在地上,掩盖住毛毯之上蔡程昱随意丢弃的那两只拖鞋。
蔡程昱开始不穿袜子了,春天要来了么?
他从系统里调出一份日历来做判断,一抬头恍惚看到红瓦片的缝隙里有新生的蒲公英随风飘摇。阳光暖融融的,从他背后跳进窗子,再跳到蔡程昱握着餐刀的指尖。系统突然发出一声警报,他的情绪波频又陷入了异常。
他明明什么也没做——在这个瞬间,他只是想念蔡程昱贴在他脖颈的那一截手腕。
张超顺着梯子爬下来的时候,蔡程昱正准备出门。
同居的人类刚刚好像修了一下洗碗机,扳手和脱下来的工装还就扔在椅子上。张超举着抹布进门的时候正好看见他换衣服,宽大的卫衣还没来得及落下,遮住那一节腰身。
他没来由地有些局促,错开视线吞吞口水,不自然地问道:“你要出去么?”
“嗯,去悬崖边走一下。”
蔡程昱很随意地整了整领子,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你要一起么?
蔡程昱好像过于喜欢去悬崖边散步了。不听音乐不睡觉也不阅读时,他几乎把所有时间花费在漫无目的地走路,摇头晃脑,蹦蹦跳跳,沿着悬崖边陡而窄的小路往前走。
张超大多时候不同他一起,偶有同去的时候,也只是远远跟着。
人类为了限制仿生人的能力,为在陆地工作的仿生人都植入了“恐高系统”。张超因此无法直视深渊,他不可避免地觉得那里有要将人吸进去的黑洞,会把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夺走。
而蔡程昱很喜欢那里。他时常坐在崖边往远处看,即使那里除了太阳什么都没有。
“你知道么,”他现在坐在那里头也不回的和张超说话,
“很久以前人类也会飞的。”
张超一板一眼地回答:“抱歉,我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
蔡程昱自顾自地说下去:“不是飞行器,也不是模拟舱,是真实的,摸到云层再落下来。”
“那时候世界很大很远,自行车不能到每一个角落,于是人们发明飞机,奔赴天涯海角。”
蔡程昱屈起手指做一个小人:“——而有的人在最高点跳下去。”
张超想如果他是人类,此刻也许会屏住呼吸。因为蔡程昱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零星一点笑意藏在倾覆的星河里,他说他们从飞机上跳下去,背着小小一个包裹,只为了追逐风和生命的极致。
“你要试一试么,”传承者眨着眼睛看他,衬衫的袖子挽到小臂,露出白皙手腕上早已结痂的针孔。“飞的感觉。”
往前是深渊,是他所畏惧的所有,天生的禁锢,无从逃脱的诅咒。
可蔡程昱站在那里,眉眼一如既往的柔和。就在这个瞬间有什么东西无声地破碎,张超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想,想要走到他身边去,想要轻声地问问蔡程昱,那你呢,你又在追逐什么。
于是他往前走了一步,低下头让蔡程昱的手腕贴上他的颈侧。
我要跳下去了,他想。
最后他看见蔡程昱湿漉漉的褐色眼睛,思绪“啪”的一下,毫无征兆的断开了。
——或许应该找个时间去考一下家政证书。
张超最后这样想。
3-
龚子棋来访的那天天气晴好,蔡程昱缩在被子里睡懒觉。
来者在飞行训练服外面穿了一件皮衣,斜倚着门廊砖红色的墙壁,茶色墨镜下隐约露出锋利地眉眼,看起来不好招惹的样子。
张超拉开门的瞬间人生第一次的感受到了“意外”。
门外的访客看起来着实像个危险分子,蔡程昱给的回忆里出现过的那种,在袖管里藏枪的人。蔡程昱的房子在靠近悬崖的地方,社区最边缘的地带,离这里最近的另一栋房子也有两小时的骑行距离。张超就在这个瞬间怀疑蔡程昱是不是被盯上了,才要躲到这个不适合人类居住的角落度过余生,只是在他短暂居住的半个月里,从没有人敲响过这扇门。
“抱歉,您找谁?”
“你是谁?”
男人同样的不解,眉头压得更低了,带着一点戒备意味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到他颈侧闪着蓝光的芯片才恍然地问道,仿生人?
张超点点头,冷静地伸出手进行自我介绍:“仿生人ZC0425,张超。”
“蔡程昱!”男人按照固定礼节握住他的手,却并不答话,只是扯着嗓子对屋里叫,“蔡程昱?!”
半晌蔡程顶着一脑袋鸡窝气势汹汹地从卧室杀出来了,越过堵在门口的张超就给了门口的人一拳。
“龚子棋一大早的你吵什么!”
被叫做龚子棋的人却笑起来,嘴角挑起来,明媚地和刚才判若两人,抬手握拳在蔡程昱肩膀上碰了一下:“蔡!我刚差点以为你没了!”
蔡程昱无语:“龚机长,你的规范用语呢。”
“不是,”龚子棋挠头,“我是想说你家这个仿生人......我以为你已经不住这里了。”
“不住这里我能住哪里。”
蔡程昱把张超拉到身后,侧身放龚子棋进来,随意的介绍了一句:“这是张超,我找的家政仿生人。”
龚子棋的动作滞了一瞬,转而继续面色如常的走到桌前坐下,低着头嗯了一声,说挺好的,免得你每天住垃圾堆里。
张超有点无措,跟在蔡程昱身后往屋里走。小主人背在背后的手不动声色地在他掌心里挠了一下,压低声音解释道,
没事,是我朋友。
嗯。他点点头,恍然感到一瞬间感到本不属于他的,失落的情绪。
蔡程昱的朋友还带来了一个纸箱子。
苹果、针管、草莓果酱、旧唱片和一包香烟。东西乱七八糟的扔在箱子里,被搬进来的时候发出零散的声响。
大部分东西在社区的市面上难以见到,针管是管制物品,草莓果酱因为糖分过高被列入禁食清单,而香烟从名字开始被完全抹杀,张超看到细长的烟草卷依然觉得陌生,沉思半晌才觉得曾在蔡程昱的唇齿之间看过相似的东西。
蔡程昱把烟挑出来,皱着眉头啧了一声:“怎么只有一包啊。”
“搞到一盒算不错了。再过会估计连苹果都买不到了。”龚子棋拎出一个苹果啃了一口,“正好你也少抽一口,贾凡下个月过来。”
蔡程昱不说话了,闷闷不乐的坐在桌子旁边看龚子棋啃他的苹果。屋里的氛围并不算好,张超从厨房端出茶水来,蔡程昱却转手打发他把面包边拿出去喂麻雀。
家政管家前脚踏出门他就把烟点上了,皱着眉头咬住烟嘴,熟练的吸一口。
“烟在哪搞到的?”
“黑市那个古董店老板仿的。”龚子棋呷了一口茶,苦得脸都皱起来,“你这茶叶什么时候的啊?”
蔡程昱晃着腿笑他:“不知道,估计那个小仿生人自己翻出来的。”
听到“仿生人”三个字龚子棋不笑了,认真地看向蔡程昱:
“你又想干嘛?”
“什么干嘛?”
“仿生人——你找家政仿生人干什么?”
“我捡到的。”蔡程昱不看他,盯着烟头上一点火星子发呆,“而且他有名字,叫张超。”
“你起的?”
“是啊。我起的,跟编号首字母一样。”
龚子棋把杯子拍在桌上,嗓子里压着吼:“你疯了蔡程昱?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Z开头的都是特殊职业!”
“我知道啊。”
蔡程昱拽着袖子伸手,把溅出来的水珠擦了,
“是个回收者,还挺能打的。我见到的时候半只手都插在人家胸口的零件里,自己腿还被卸了一条。”
龚子棋彻底无语。他这辈子可能都不能理解自己发小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于是他只能又一次嘱咐到:你自己的命自己悠着点。
他盯着窗外喂麻雀的张超看。小仿生人举着褐色的面包边踮起脚,固执地等着飞鸟的到访,像金色麦田里笨拙又生涩的稻草人,守望无望的黄昏。
“全世界你最没有资格这样说。”
蔡程昱这样说着,然后笑起来。
4-
最近几天边境总在下雨。
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的砸在屋顶的玻璃上,蔡程昱半夜被吵得睡不安稳,翻来覆去地入不了眠。第二天张超发现他生病了,整个人蜷缩在被子里,脊背上的冷汗浸湿了睡衣。
“天气太凉了。”
蔡程昱解释道,打着哈欠坐起来,从冰箱里摸出一杯冰可乐就喝。
贾凡昨天来过,坐在龚子棋的摩托车后座。高大的男人是一名医生,据龚子棋说,他每个月来看蔡程昱一次,为他做一些定向检查。张超不知道贾凡来说了些什么,因为蔡程昱把他和龚子棋一起赶了出来,他们俩挤在一把小伞底下,站在门廊外紧张兮兮地等待。只是贾凡出来的时候脸色不好,眉头皱得死紧,一言不发地跨上龚子棋的摩托,在他们震惊的眼神里扬长而去。
最后龚子棋走了三公里找到一辆尚且能用的自行车,而蔡程昱拉开门把张超救进屋去,一言不发地提前上床睡觉。
现在他烧起来了,皮肤比平常高两个摄氏度,张超不小心的碰一下都要发抖。
他从药箱里翻出一点药粉冲给蔡程昱喝,端着水杯路过镜子,恍然想起蔡程昱说审视自己是自我意识的开始。于是张超停下来,站在镜子之前静静看自己一眼。
相似的个子,相似的体格,相似的发色和相似的小痣,他明明和团在床上那个人类有着如出一辙的外貌,可他永远不会像他一样脆弱。
张超艰难地承认,他们从一开始就截然不同。
“为什么会发烧呢。”
他回来的时候闷闷不乐的,声音很低,毫无厘头的问蔡程昱一个问题。
男人歪歪头,乖顺地把汤剂喝下去:“这很复杂。但大概可以解释为人类无法完全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而我们又不能和环境完全和解。”
张超显然不满意这样的的答案,他坐在地毯上仰头盯着蔡程昱。
被看得不自在的男人叹了口气,错开视线不看他:“干嘛啊......”
“我觉得你在隐瞒,”张超还是看他,“你在撒谎。”
“我有撒谎的权利,你忘了么?我是传承者。”
张超像是被激怒了,他的系统里少见的出现了如此激烈的情绪。他猛地凑近蔡程昱,攥紧他发热的手腕,几乎控制不住地说:“我以为你不必对我撒谎。”
蔡程昱的眼睛里闪烁着太多的意味不明。
他掰开张超的手指,终于舍得直视他的眼睛:“这不是你应该知道的事情。”
“我只是想帮你分担一点。”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张超慌乱的把手放开,蔡程昱的手腕上有泛白的四个指印。这一瞬间他慌张起来,恐惧后知后觉地涌上来:或许他用一个月的时间认识雾气里的蔡程昱,而只用一个瞬间就让他只成为雾气。
认识蔡程昱之前他从没有如此丰富的情绪,而认识蔡程昱之后他甚至会感到后悔,后悔在刚刚的刹那做了错误的决策,可能伤害到床榻上还在生病的脆弱人类。
他从没有如此审视过自己。
而蔡程昱静静的看着他陷入自我拉扯,半晌无奈的笑起来。
他拽过张超的手,紧紧地十指相扣,然后贴上自己的心脏。
“张超,”蔡程昱温柔地说,“这是我的心脏。”
皮肉和骨骼之下有什么东西在跳,滚烫地,鲜活地,在张超手心里跳动着。
这是我的心脏,我所有的软肋
——我所有不同于你的秘密,这一刻都在你手上。
5-
雨终于停了,路面沾着尘土,黏腻的触感。
蔡程昱熟练的从铁丝网上的破洞钻过去,衣角避开攀生的蔷薇的尖刺,稳健地跳下水泥高台落在另一侧。
他冲张超招招手。
“过来,”他的人类说,
“张超,我有东西想给你看。”
半个小时前他的人类做了很僭越的事情,他扣住张超的手掌说要告诉他自己所有的秘密。而他们现在到这里,铁丝网以内是一个游泳池。疯长的蔓生植物攀援而上,组成一块绿色的墙。外面的看不见内里的景象, 等他进入方才明了。
那像是一所废弃的学校。
书桌和椅子堆在操场正中,花墙的尽头有红房子的断壁残垣。张超追上在前面跑起来的蔡程昱,他们并肩穿过长长的回廊,古旧的木质楼梯和空荡荡的图书馆,从二层的栏杆翻身跃下去。
那里有一个游泳池。
露天的泳池废弃很久,水却满满当当的。或许是刚下了暴雨的缘故,树叶在水面停泊,浑浊得看不清深浅。
蔡程昱站在他面前脱掉了外套。
张超看着他把皱巴巴的西装丢在地上,沾上泥水也浑不在意。他有些慌乱的去抓蔡程昱的手腕:“你做什么?”
“这里,”蔡程昱笑起来,伸手指了一下身后,“这里是‘门’。”
“什么?”
“是我所有秘密的门。”
“张超,”蔡程昱一跃而下,从池中冒出一个小脑袋来,头发湿湿软软地贴在额头上,“张超,我现在要把门打开了。”
他眨眨眼睛:“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救我。”
“这是命令。”
蔡程昱消失的第五分钟,他开始感到焦急。
人类可以忍受的平均等待时间是十五分钟,蔡程昱曾跟他说过这样无用的知识。然而张超现在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语:首先社区的泳池纵深应该不超过一米五,其次他大概不属于“人类”的范畴。
而蔡程昱还对他说,不要救我。
他们相处的所有时间里,蔡程昱从没有对他下过任何命令。他会说你可以把牛奶递给我么,会说帮我递一下浴巾好不好,会说今天的早饭不好吃。但他永远给他留有退路,让他保有为数不多的选择权。
而蔡程昱给他的第一个命令好像是要把他自己置于死地。
张超清楚他们之间有不可违背的从属关系,从蔡程昱给他一个名字而他心甘情愿地回应那一刻开始,他就和仿生人基本守则永远被绑定在一起。
可是他看不见蔡程昱。
水色浑浊,蔡程昱潜入水里之后连影子都消失不见,好像世界上从来不存在这样渺小的,单薄的一个生命。
可是他确实来过,在半个小时之前他还抵着他的额头,呼吸喷吐在张超的嘴唇上,让他平稳的情绪波一次又一次的失衡。
风吹过来,树上残留的雨滴汇进池里,落成一个饱满的圆圈。
张超觉得他浑身都凉下来,有什么东西叫嚣着要从他胸口冲出来——他好像不能接受失去蔡程昱这件事。
这太糟糕了。
他跳下去,水从鼻腔涌进来,陈腐腥臭的味道包裹着他。张超闭上眼睛,伸出手向下潜。
这太糟糕了。他耳边哭声又响起来,深海里好像也有包围他的白墙,跪在他面前的人变成蔡程昱,躺在白床单底下的人变成蔡程昱,被人握住手指的人变成蔡程昱。教他“生与死”原貌的人挣扎着变得冰冷,指甲变成青紫色,胸腔之下跳动的心脏变成乖顺的哑巴。
人类就是这样脆弱的生物。
他们没有壁垒,没有芯片,没有空气净化系统,可他纤薄的皮肤之下,有跳动的脉搏和温热的血液。
这就是他着迷的所有。
蔡程昱身上温温吞吞的温度让张超着迷。
他好像比他的仿生皮层要热一点,张超靠近他的瞬间想靠近堆满燃料的壁炉,在整个冬天里他为数不多的“想要”。他意识到自己的变化了,这太糟糕了,他或许要成为原先被自己回收的那类人。
于是他跳下去。
违背规则,不顾一切。
张超在黏腻的水中碰到蔡程昱时他还在尝试着像更深处潜泳,很奇怪这一方小小的池塘深不见底,他们上下都没有光了,在混沌的黑暗之中张超紧紧地把他抱在怀里。
蔡程昱无望地挣扎,张超却扳过他的下巴吻上去。
浑浊的污水里他亲吻他,把空气渡进他的口腔里。人类的咳嗽闷在嗓子里,他在张超怀里抖得像水面上飘摇的落叶,直到小仿生人轻柔地按住他的脑袋,不容置喙的加深这个吻,他才乖乖软在他的怀抱里,好像终于放弃了最后那一点执拗。
张超拖着他浮出水面。
而蔡程昱仰着头喘气。
他看起来好狼狈,但好在张超也全无差别。他甚至不敢去看蔡程昱的眼睛——夜色,风雨,浑浊的水迹之中唯一明亮的痕迹。
而蔡程昱仰着头突兀地笑起来。笑着笑着掉了眼泪,滴滴答答的顺着往下淌,流成一条澄澈的河。
“恭喜你,”衬衫黏在手臂上,他呜咽着抱住张超。
“你免费了。”
TBD.
【南北双一/超昱】岁岁年年
#算是《一泓海潮》的番外 可以独立食用
#冬季碎片(流水账)3k字掉落
#年前写的 这里删掉了一句新年快乐(。
(悄悄:最近在努力复健了 修完了无条件ww 放在春风ls的新本里做guest!
蔡程昱去北京那天遇上下雪。
是北京二零二零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出乎意料的大又来势汹汹,纷纷扬扬的落成一则“航班取消”的红色通知,把他从虹桥机场狼狈地赶出来,身后跟着一群收获“失而复得”意外之喜的粉丝,匆忙地往高铁站赶。
好在室外的拍摄也不得不往后推迟,助理发来消息,于是他多了一天假期,缩在车厢里有潮湿气味的红色座椅里,慢...
#算是《一泓海潮》的番外 可以独立食用
#冬季碎片(流水账)3k字掉落
#年前写的 这里删掉了一句新年快乐(。
(悄悄:最近在努力复健了 修完了无条件ww 放在春风ls的新本里做guest!
蔡程昱去北京那天遇上下雪。
是北京二零二零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出乎意料的大又来势汹汹,纷纷扬扬的落成一则“航班取消”的红色通知,把他从虹桥机场狼狈地赶出来,身后跟着一群收获“失而复得”意外之喜的粉丝,匆忙地往高铁站赶。
好在室外的拍摄也不得不往后推迟,助理发来消息,于是他多了一天假期,缩在车厢里有潮湿气味的红色座椅里,慢慢悠悠地跨越一千三百公里。
越往北天色越暗。窗上泛起了雾气,他划开一角往外看,指尖冻得通红。
蔡程昱鬼使神差的拨了张超的电话,对面接起来很快,他却没想好有什么要说,任由着情绪在无形中发酵,呼吸从千里之外奔来,变成断续的声波。
沉默了半晌张超先笑起来,震得蔡程昱心口痒痒,脸悄声无息的红了,虚张声势地质问道:“张总怎么笑这么开心?”
张超把笑声闷回嗓子里,故作镇定地和他打太极:“蔡老师难道不开心么?”
“当然开心啊。”
蔡程昱也笑起来,尾音带着一股懒散劲,“记得来接我回家。”
张超声音低低的,停车场天然的混响:“放心,在等了。”
高铁上戴着隐形眼镜睡不舒服,一上车他就仰在副驾上陷入昏迷,再醒来已经停在张超家楼下的地下车库里不辨天日。
车里暖气开的很足,张超的大衣搭在他身上,蔡程昱到底是被热醒的,脸又红又烫,脑袋昏昏沉沉,睁开眼就皱起了眉头,本能地去找张超在哪儿。
年长些的恋人就坐在旁边揉眉心,方向盘上架着蔡程昱看不懂的复杂的报表——他恍然间才想起已经到了年末,他忙得焦头烂额在各种晚会录制之间苟延残喘,张超运营着公司大小事物和几百号员工,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他们已经有很久没见过面了,是用月做计量单位也不嫌奢侈的离别,甚至在昼夜颠倒的作息里连“早安”和“晚安”都难以达成一致。
于是蔡程昱贪心地再多看一眼。
张超自然地接过他的目光,偏过头来问了一句:“醒了?”
“嗯……今天不忙么?”
“下雪了,交通不方便,”张超伸手在蔡程昱的额头上贴了一下,“让公司放了一天假。”
“哦……”他到底是还没醒透,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小猫呼噜来,又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几点了?
张超收起材料:“五点半,饿么?”
“饿,”
蔡程昱突然想起什么,突兀地坐起来眨眼睛,大衣扑簌簌地落到他腿上,堆成一条柔和的山脉。
“交通不方便张老板还亲自来接我?”
那不是你着急要跑过来?航班都取消了。张超腹诽一句,却没说出口来,只是错过头不看小恋人,末了挤出一句,
“见你的时间太少。”
蔡程昱不答话了,咬着嘴皮盯着张超发红的耳廓和颈侧,在五秒或者更久的沉默以后终于败给那一点似有似无的笑意,凑过去贴上恋人的耳朵挤出一句:“你想我了。”
张超又笑起来,舒开眉头皱出的“川”字,笑着揉了揉蔡程昱的脑袋,舒了一口气坦言道,是,我想你了。
被想念的小朋友朗声笑起来,眉眼弯弯地伸个懒腰,吧唧一口亲在张超的侧脸上。
他刚刚那个瞬间听见一句很难得的想念,蔡程昱知道那对于张超来说无疑于一种示弱——就好像剥落他革履的西装和上面的烟酒气,再剥落他宽的肩膀和年长者的架子,让他变成柔软的,模糊的,一团猫咪的肚子。
或许是和卡卡瑞比待久了,张超也染上一点猫的脾性。
敏锐,谨慎,边界感清晰而强烈,唯独在蔡程昱面前才不设防备。
张子自己好像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直到在茶水间听到新来的实习生哭着说张老板太凶了,才神情凝重地抓住高杨质问,我是不是和小孩们有代沟了。
步入三十代之后他确实很少笑,这也符合张超对自己的认知,一个成熟的大人,果决的管理者,或者是像他父亲那样标准的人生。
高杨挑了一下眉毛,告诉他大概没有任何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板会在下午茶时间一次性吃掉两块榴莲慕斯然后和男朋友打视频电话。
“张总,停止凡尔赛好么,”
高杨默默把蛋糕叉丢回外卖纸袋,低头发微信和黄子弘凡吐槽,
“通常您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年少有为,幸福美满。”
蔡程昱忽的在暖风的裹挟里回溯到这个片段,黄子弘凡在节目后台和他讲述时手舞足蹈地样子不受控地在脑海里闪回,他”噗嗤“一声笑出来。
张超伸手按开他的安全带,车门锁弹开有“嗒”的声响。
“在笑什么?”
”在笑......”蔡程昱握住张超的手,手指滑进指缝同他相扣。
“在笑张总感觉不到的幸福美满啊。”
晚餐在家随便煮了点速食意大利面吃,蔡程昱穿着袜子去厨房洗盘子,走到门口被张超摁住找拖鞋。
“麻烦诶。”
小朋友小小声念了一句,被提着拖鞋杀回来的张超听到,于是一手拎拖鞋一手拎蔡程昱的耳朵,在哎呀哎呀的叫唤声里恶狠狠地说:“寒从脚起知不知道!”
“这话说得很像我妈那代人。”
蔡程昱说着吐吐舌头,脚底抹油躲过张超的重锤溜进厨房里去,把盘子丢进水槽里,偷偷瞥了一眼自家张总的脸色。
倚在门框上看他的人倒是如常,好像比起上次见面,已全然不在意关于年龄的话题,只熟练地把脚边想溜进来的猫咪都丢出去。
我们张总好像长大了。
他的脑袋里骤然闪过这样荒唐的念头,只好打开水龙头去掩盖自己的笑意。在水流敲击水池的背景音里,蔡程昱含着笑意说,怎么办呀张超。
怎么办呀张超,我好爱你。
突然被表白的人还在状况外,抱着手臭屁地嗯哼了一声。
“贿赂是没有用的,努力刷你的盘子吧蔡长工。”
遵命遵命。蔡程昱抬手往他身上甩水,张超笑着躲了,回头就看到暖光落在蔡程昱肩上,不如舞台灯那么璀璨夺目,但同光里的人有相称的柔和。
“明天几点走?”
“下午两点,先去造型室做头再拍摄。但是不能吃午餐。”
张超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大抵是害怕水肿的缘故,就不再说话,只是走过去环住恋人的腰,低头埋在蔡程昱颈窝喃喃:“瘦了。”
他没见到小孩的几个月里蔡程昱又瘦了一圈,抱在怀里没有饱满的实感。宽松的毛衣和皮肉之间的空气被锁紧的怀抱挤出去,系数跑进张超心里,让他的心房空荡荡的。
蔡程昱偏偏头,用脸颊蹭乱张超的头发:“没事,我胖起来也快。”
“辛苦了。在剧组。”
“你也是。”
“才不会,”年长者闷声笑起来,“想你更辛苦一点。”
蔡程昱的饭晕时间拉得很长。
从吃完饭做了一组温和减脂再洗过澡,就窝在沙发上慢慢悠悠地发呆。
张超捧着手机打游戏,杂志翻开倒扣在膝上,屏幕变成灰色时抬起头看蔡程昱一眼。
小孩歪在旁边刷朋友圈,眼皮粘在一起又艰难地分开,看了半晌打了个哈欠,任命地按下锁屏闭上眼。
”别睡,”张超伸手拍拍他,“晚上又要失眠。”
“可是好无聊,就会困。”
于是张超问小朋友,要不要出去玩雪?
蔡程昱闭着眼睛摇头,一只脚从小毯子里露出来晃晃悠悠。
困了。小孩说。“但是我有点想吃宵夜...?“
张超裹上外套,晃过去把阳台的玻璃门打开一半,坐在地上的蒲团上点燃一支香烟。冷风吹进来,蔡程昱打个寒战,在明明灭灭的火光里看张超的眼睛。
“吃宵夜会被经纪人骂吧?”
年长者在迅速消散的烟雾墙壁后笑起来,随后又摸出手机来摁亮,“不过你想吃什么?”
“算啦还是不吃了,明天还是不要肿比较好。”
“晃我呢是吧,蔡程昱小朋友?”
被叫到名字的小朋友披着咕噜噜地翻身,披着小毯子跑过来,坐在他的蒲团边边上。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
“是十万个为什么吗?”
“是啊,”蔡程昱眨眨眼,“还有很多问题想问。”
“比如?”
“比如……北京过年不能放烟花,我们去迪士尼过好不好?”
“嗯哼?”
“还有,可不可以养一只小狗?佳哥家里就有小狗。”
“果冻?那是大狗。”
“嗯,还有。还有最近我的助理结婚了……”
蔡程昱眼睛亮亮的看过去,张超愣怔了一瞬,旋即笑起来,点点头接住他所有的期待。
“那你想什么时候结婚?”
“下一部剧播完好不好?我可以放假,我想去……”
张超温柔地打断他:“我知道,你想去冰岛结婚。”
“嗯!”蔡程昱点点头,埋在自己的衬衫上深吸了口气,规避一些二手烟的伤害。“还有你什么时候把烟戒了?”
张超失语了一瞬:“失业或者退休。”
“戒了吧。”
蔡程昱叹了口气,拽掉烟就吻上去,忍着咳把张超口腔里的烟气都吞吃殆尽。
张超按着蔡程昱的脖子把亲完就要跑的小朋友拽回来,仰起头又吻了上去。
“还有么?”
“嗯......我想想。”
蔡程昱放松下支撑的手臂,舒舒服服地缩进张超的怀抱里。
“不要着急。”
张超一下一下抚平他背脊上毛衣褶皱构成的崎岖的苦难,柔声说,
“我们还有今年,明年,岁岁年年。”
【弘杨】日暮燃烧
||史密斯夫妇au,1w+
||艰难复健
梗源来自电影《史密斯夫妇》,部分设定来自 @TiAn缇安 太太的上世纪黑帮故事,感谢老师授权!
A.
香港十八区之一,深水埗。街道狭窄,唐楼老旧,底层群众在此扎根。地铁口有人卖唱,有人乞讨,有人揽客。几个流浪汉胸口赤卝裸,歪斜着坐在闭户的商铺旁。
晚上六点一刻,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明面上的交易热闹非凡,至于暗处的、非法的,在荔枝角道这条人流庞杂的长街上也自然不少。
黄子弘凡此刻处于精神高度紧绷的状态。他和搭档已经追踪一个名叫Micheal的目标一周有余。这个表面公务员实则毒卝品贩阴险狡诈,作恶...
||史密斯夫妇au,1w+
||艰难复健
梗源来自电影《史密斯夫妇》,部分设定来自 @TiAn缇安 太太的上世纪黑帮故事,感谢老师授权!
A.
香港十八区之一,深水埗。街道狭窄,唐楼老旧,底层群众在此扎根。地铁口有人卖唱,有人乞讨,有人揽客。几个流浪汉胸口赤卝裸,歪斜着坐在闭户的商铺旁。
晚上六点一刻,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明面上的交易热闹非凡,至于暗处的、非法的,在荔枝角道这条人流庞杂的长街上也自然不少。
黄子弘凡此刻处于精神高度紧绷的状态。他和搭档已经追踪一个名叫Micheal的目标一周有余。这个表面公务员实则毒卝品贩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幸而黄子弘凡和他的金牌搭档们已经合作三年,默契无双,任务至此还算容易。
按道理来说他不应这样紧张,只要他准确揪出Micheal,再将5克硫喷妥钠和100 mEq氯化钾注入他的静脉,任务就能顺利结束。但他还是感到焦虑,倒不是因为他要在今天——七夕节——杀人,而是因为他必须得在七点钟之前赶到中环,赴他亲亲新婚爱人的甜蜜晚宴。
他和爱人一见钟情,认识不过两年,恋爱不到六个月,就宛如出膛的子弹一样迅速结了婚。搭档们在得知他将要结婚时表示难以置信,毕竟干这行的人宛如刀尖行走,一个不慎便是深渊万丈,谁都无法确定明天。
“你是认真的吗?”搭档之一梁朋杰惊讶得说了句参杂东北味的广普。
搭档之二张超和搭档之三方书剑同样表示难以赞同,“这太冲动了,黄子。你们才认识多久?你有足够了解他吗?婚姻不是游戏,互相了解才是基础......”
彼时黄子弘凡在训练场将沙袋打得砰砰作响,头也不回地擦了把汗,“我就是通知你们一下,不是来寻意见,”又挥出一个漂亮的右勾拳,“婚礼后天举行,赏个脸。”
方书剑依然皱眉,“那你这位..嗯...Mr. Right,知道你的工作吗?”
黄子弘凡笑了,尘土沾在他汗水遍布的脸上,显得他面色更深,他眨了眨眼说怎么可能,我告诉他我是审计师,这样以后所有行动都可以解释为加班。
张超看了他一眼,“你这样对他不公平,万一哪天你....对吧,到时候怎么办?”
万一哪天你死了,他怎么办。
黄子弘凡动作不停,拴系沙袋的铁链哗啦作响,他说,我只知道我很爱他。“他温和,聪明,贵气,沉稳,”每说一个形容词便打出一拳,“他就像我的另一面,为了他我会不惜一切活下去。”
训练室静默良久,梁朋杰叹口气妥协,“他叫森么名字?”
“高杨。”
黄子弘凡摘掉拳套,扶稳沙袋,“他是个大提琴手。特别好看。特别,特别特别漂亮。”
张超发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惹。
漂亮是真的漂亮,张超方书剑梁朋杰在见到高杨之后如此评价,大提琴手儒雅随和,连指尖都是剔透的淡粉,整个人白皙、挺拔,一眼看去,是温室里的亭亭的绿植。在鲜花和祝福中,这对新人深情凝望,庄严宣誓:我将爱你,珍惜你,对你忠实,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婚后的黄子弘凡在完蛋路上铿锵前进。他自己没察觉,但完蛋气质已经十分明显。训练场里克制不住地以「我的羊」为主题进行中文造句,譬如,我的羊真好看,我的羊不会包粽子,我的羊不只会拉大提琴,唱歌也好听。我的羊笑起来的声音像老大爷。
张超数次冷酷无情干净利落地让他把嘴闭上。作为一名黑客,他需要安静的工作环境。而黄子弘凡这种痴汉行为大大降低了他的办事效率,他感到自己旁边多了一只蜜蜂,哦不,一群蜜蜂。
作为ayl旗下顶级黑客之一,他不能容许自己翻车,但俗话说得好,越担心翻车可能越会翻车。终于某天,他黑错了电梯系统,把那节封闭空间里的无辜群众吓了个半死。
张超心烦意乱,忍无可忍,甚至萌生更换搭档的念头,然而三个月之后,黄子弘凡突然停止了我的羊系列演说,回归最初执行任务的状态。
也不是最初的状态——还是会出现我的羊,只不过变了味道。
我的羊今天又出去演出了。
我的羊不让我碰他的大提琴。
我的羊排练时间好卝紧张,天都没亮就走了。
好吧好吧好吧,张超不易,张超叹气,安抚搭档情绪成为他的工作之一,究其原因,他认为良好的情绪有助于提高任务成功率,遂找来方书剑梁朋杰,免费做起情感咨询师。本着关怀弟弟的人道主义精神,方书剑点头同意;本着任务成功率提高有助于薪酬暴增的可能,爱钱人士梁朋杰欣然赞成。
在黄子弘凡又一次“我的羊最近做饭越来越难吃”的吐槽来临之际,张超方书剑和梁朋杰来到黄子弘凡身边。训练场灯光阴暗,黄子弘凡一个不注意被三人压坐在拳击场的空地上。
“黄子,我觉得我们需要聊聊,”张超看着一脸惊恐的黄子弘凡开口,“关于你和你的羊的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这种心态实在不利于工作。”
黄子弘凡放松了五官,“所以?”
“关于你和你的嗯..另一半,”方书剑接上,他无法卝像张超那样平静流畅地说出「你的羊」,“我们做了一些功课,接下来你只需要回答几个问题。”
黄子弘凡点头,“好。”
方书剑张超梁朋杰坐到他对面。
“从一分到十分,你会给你们夫夫感情打几分?”
“..一分是超级不幸,十分是perfectly happy?”
张超:“你怎么想就怎么说。”
“好吧,”黄子弘凡想了想,“我的答案是八分。为什么是八分呢,就是首先我很爱我的羊,他漂亮,而且温柔,而且他有些可爱的癖好,比如他看手机时会皱鼻子,而且他对电子设备有些天然的迷茫,经常需要我帮忙这样。但是为什么要减去两分呢,因为我老是觉得他爱大提琴胜于爱我,而且他工作太忙,最近也不常做饭,这倒也没什么,重点是我有点担心他的胃....”
“好的可以了,”梁朋杰翻了个白眼,伸出手打断他,“你只需要打分就足够,不需要解释为什么,OK?”
黄子弘凡耸了耸肩:“fine.”
“接下来这个问题...”方书剑脸色有些不自然,咳了一声,“你们..呃..how often do you have SEX?”
“啥..啥意思,这个也要打分吗?”黄子弘凡换了个坐姿,摸卝摸鼻子又挠了挠头,“这个打分是指频率还是什么..质量啊还是什么..啊?”
“不用打分,”张超说,“评价一下。就说说这个星期吧。”
“啊我想想,如果算上周末的话,那可能是两次的样子,其实有点少,但是上星期一共有三次,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嗯...因为他这周又要开始演出了嘛。”
“...你不需要解释为什么。”梁朋杰又一次说道。
“fine, fine, fine.”黄子弘凡很敷衍。
方书剑:“你们怎么认识的?”
“啊?你们不知道吗?我没和你们讲吗?”
梁朋杰:“你只是某天突然说要结婚了,让我们去参加婚礼,我们问了他的名字,你说他叫高杨,然后就是三千字你羊彩虹屁,你个臭猪。你从来没讲过你们怎么认识的好吗?”
黄子弘凡喔一声,很幸福地:“我们俩是....相亲认识的。”
张超梁朋杰方书剑:“...就这样?”
“相亲怎么了,”黄子弘凡不以为意,“相亲可靠!他是房东推荐给我的。两年前,在尖沙咀的K11,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他刚结束演出,还带着他的大提琴。我们先吃了稻埕,去文化中心看了《弄臣》,然后在星光大道吹海风,最后去Rosewood Hotel过了一夜。太美妙了,第二天就在一起了!”
张超看了眼方书剑又看了眼梁朋杰,沉默半晌,“是这样的,黄子,以我的逻辑...我理解不了你最近的低落心情。”
黄子弘凡软软地叹了一声,“我只是觉得他对我冷淡了。或者说…他总是在工作——一个电话就消失,大提琴手有这么忙吗?”
方书剑:“你有和他聊过吗?你的想法。”
“当然聊过,我说你为什么总要排练,他说,你不是也总在加班。我又说,可是你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他说那是因为要筹备圣诞节汇演。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不能只容许我加班,不容许他加班。但我本来还想问其他,结果他就拿那种眼神看我,你们不懂,那种眼神。嗯...总之这事儿就过去了。”
梁朋杰竖起拇指,你真完蛋,黄子弘凡,他说,你真完蛋。
“你结婚就知道了,”黄子弘凡说,“我不是怀疑他出轨,我能感受到他还爱我,但是…就是有些怪..我觉得我看不透他。”
“这件事你没必要太担心,”方书剑说,“你们恋爱不久,结婚不久,对彼此了解还不太深入。慢慢来。”
“嗯...”
方书剑接着讲:“有的夫妻..呃...夫夫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去磨合,有的几个月,甚至更长,需要两年三年——但你们连相遇都不过两年多一点,所以现在暴露问题是很正常的现象。还有时间沟通解决...而且我认为只要相爱就没什么大不了。”
“有道理。”
张超说,“搞艺术的人大概都比较浪漫。多布置些小惊喜。”
“有道理。”
张超接着说:“细心点,比如去接他下班,对吧。”
“嗯,对。”
黄子弘凡转向梁朋杰。
梁朋杰憋了半天:“祝你幸福。”
黄子弘凡白他一眼。
和大多数婚姻比起来,黄子弘凡很幸福。嗯....抛去爱人工作狂的特质、长时间不定向的排练、日渐减少的共处时间,确实还算幸福。黄子弘凡的烦恼只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因为业务进入忙季,疲惫和无奈就被抛到脑后。直到某天晚上,他才惊觉好久没有同高杨拥抱接吻。彼时他们背对背躺在床上,姿势好像两个疲倦的敌人,坚硬的脊骨背刺对方。黄子弘凡清醒了一瞬,犹豫着要不要侧过身去抱住高杨,没过几秒,因为白天过量的训练怠倦不已,闭上眼睛。
他不知道背后的高杨一直清醒,眼神灰暗不明。
日子如水温吞流过。黄子弘凡不是没想过要给高杨制造一些浪漫,但是计划全部因为各种任务搁浅,从未实践。你不能指望他刚在葵涌扭断人的脖子,下一秒就出现在海洋公园,也不能期待他刚在天际100开完一个脑袋后就怀着恋爱的心思和高杨站在观景台上观看一场壮丽的日落。他不是没想过要去文化中心买一张高杨音乐会的票,只不过一想到曾经在交响乐最后一刻将刀尖插进别人的心脏,就感到荒诞无比,完全无法对音乐会场有任何浪漫想法。
所以当高杨提出一起过七夕节的时候,黄子弘凡首先感到轻松,这说明高杨也意识到他们的感情可能出了问题,并且勇敢迈出了第一步,为他省去诸多力气。第二反应是用不用在那天晚上杀人,大脑花0.1秒得出答案,答案是需要。黄子弘凡迟疑一下,他问高杨什么时间。
高杨说七点,地点在中环龙景轩。龙景轩正位于四季酒店4楼,高杨眼底绮丽潋滟,嘴角绷不住笑意,这模样让黄子弘凡心旌摇曳,很自然地凑过去亲了亲他的额头,浅笑着说好。
——妈卝的,这时间这地点,他要是不能准时赴约就是蠢猪。
所以此时此刻黄子弘凡担心的不是任务能否完成,而是能否提前半小时解决这个什么鬼Micheal,好让他有充足时间赶到四季酒店,有余力喷一层发胶再换套西装,甚至能绕远去旺角花墟买一束艳俗的玫瑰。
他内兜里面藏着两根针管。从左到右,注射顺序不能出错,否则Micheal的死亡过程会十分痛苦。整理好衣襟,他继续伪装成学生模样蹲在糖水铺门口来回张望。黄子弘凡不近视,鼻梁上的金属框架在外人看来不过是近视镜,实际上镜片里面镶嵌着智能芯片,两片薄薄的晶片正在帮他飞速识别每个穿行而过的面孔。
四条街之外的西九龙中心停车场上,驾驶位上的梁朋杰百无聊赖,后座张超已经掌控附近的监控系统,而方书剑紧盯眼前的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的是黄子弘凡眼镜上传回的同步画面。
瞳孔扫到转角一个低头疾行的人影,镜片上随即出现一个紧紧追随的红色方框。与此同时隐形耳机里传来方书剑的声音。
“十一点钟方向,灰色短袖,藏蓝色长裤。”
“Roger that.”
身后海鲜大排档喧嚣扰攘,主厨正飞速翻炒蟹块,大火烧进油锅,带的附近一片光亮。食客划拳饮酒,陶醉在酷热的夏夜。没有人留意他。黄子弘凡起身向荔枝角道行去,衣衫被微风撇开,他将那针管擒在手里,走的疾而稳。心跳正在加快。这是正常现象,捕食者在狩猎时总会肾上腺素飙升。
黄子弘凡跟着Micheal转角走入一条窄路,人声减弱,脚步声逐渐清晰。他知道Micheal会在十几步后再次右转,那有一处楼梯,狭窄幽深,隐在两幢高楼中间,黑夜几乎让它消失不见——那是个解决猎物的好地方。
注射器的护帽已被拔掉,他要在Micheal正好登上第一阶楼梯的时候捂住他的嘴巴,然后将药物推入他的身体。这是一条下坡路,黄子弘凡估算了一下,两人之间不过几步距离。他小跑起来。
当然Micheal不是吃素的,在听见身后加快的脚步声的瞬间,他警觉地、如同条件反射一样向前跑去。黄子弘凡眼神一冷,日复一日的训练让他体能瞬间爆发,长而幽深的小街脚步声疾如骤雨,没过几秒响起一阵混乱的撞击声。
一声嘶哑的喊叫被生生掐断。黄子弘凡左手死死勒住Micheal的衣领,趁他因为缺氧窒息而失声时将溶解了5克硫喷妥钠的针头刺入他的静脉,果断一推到底。他将Micheal掼到地上,狠狠捂着他的嘴巴,防止他因为过量的镇静剂而痛苦嘶叫。不到十秒,Micheal便失去挣扎的力气,抽卝搐着瘫在地上。
黄子弘凡找出注满氯化钾的注射器,在Micheal绝望的眼神中将药剂注入他的血管。
“不会太疼的哥们儿,”黄子弘凡的膝盖死死压着他的喉结,针筒中的液体逐渐减少,他知道Micheal已经无法听见他的话,“你应该感谢我,过量的镇静剂让你在死的时候没那么难受,虽然我们一致认为对付恶魔就要用对付恶魔的方法,比方说不用硫喷妥钠这种常用于麻卝醉的药物,而是直接注入过量氯化钠,让你的心脏细胞失去活动能力....但那往往要持续几分钟,很可能会让我今晚的约会迟到....”
他当然听不到回音。Micheal已经死了。他把针管拔卝出,看了一眼带血的针头,“任务已完成。”
方书剑的声音在隐形耳机中响起:“清理车将在一分钟后到达,可以撤离。五分钟后桂林街荔枝角道路口见。”
“明白。”
黄子弘凡将温凉的Micheal拖到楼梯拐角,摆正,手放到胸前,远看就像一个无家可回的可怜人在路边打盹儿。他拍干身上的灰尘,如来时一般轻快地走出长街,隐入滚滚闹市。
任务的顺利完成让他浑身轻松,他小步紧跑朝汇合地赶去,边跑边不忘了问:“你们说我有时间去花墟买一束花吗?”
“底迪,”耳机里传来梁朋杰的声音,“现在还差五分钟六点半,我不认为买花是个很好的决定,你知道去中环要经过多少段隧道和桥。”
黄子弘凡说声好吧,隔不久又问:“那你们有帮我带西装吗?”
耳机里一片沉默。
黄子弘凡看着远处疾行而来的轿车,预感不妙,车辆在他面前缓缓停下,他小跑两步打开车门,“我约会的西装,你们有帮我带吗?”
“别吧,好哥哥们,”他关上车门,扫过一个个雕塑般的面孔,“我这一身汗味土味血味,你们让我穿这身去见高杨?我今早说了啊,在我的办公桌旁边,有一套利落的帅气的贴身定制的黑西装,那是我为了今天晚上特意、特意去Burberry定制的...”
“黄哥,”张超被他念的脑瓜子疼,“车里有一套我的西装。褐色的,你先试试。”
于是在还差五分钟七点的时候,一身深褐色的黄子弘凡站在了中环的四季酒店门口。
张超和他身型差异不大,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裤腿漏风。他朝轿车里的三人挥了挥手,刚要转身,后座的张超急匆匆摇下车窗,指了指他的里兜,枪,他朝他对口型,枪!
黄子弘凡急忙低下头撩卝开衣摆,那里面赫然躺着一把瑞士迷你手卝枪,隔着两层布料,只有5.5厘米长的左轮手卝枪让他近乎无感。已经七点,黄子弘凡知道高杨肯定看不出来这把枪,但想到吃完饭后一定会发生的某些行为,到时候万一露出马脚,岂不是百口难辩。他连忙小跑到车门边,就要把枪还回去。
然而车里三人再次朝他挤眉弄眼,示意他立即停下。三年的搭档经验让黄子弘凡顿住脚步。他回过头去,见辉煌灯光下,高杨正提着他的琴箱穿过人群朝他步步走来。
高杨今天穿了一身藏蓝色西装,就如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一身藏蓝色外加一把大提琴盒。
黄子弘凡想起两年前的自己,当初赴宴时好像也是一身褐色,只不过那时他刚结束任务,兜里揣着一把正常型号的SIG P226R。那天他稍稍迟到,赶到稻埕时,于人群中看到一个端坐的身影,觥筹交错间有些寂寥,又好似乐得如此寂寥。他走过去,扬起笑脸问他是不是叫高杨。男人说是。于是黄子弘凡伸出手说你好。
大提琴家的手并非如他所想般柔软光滑,指腹上长着粗粝的茧,掌心交握,他感到手背像被落叶刮过,然而皮下脆弱的搏动的血管又在提醒他,这人确乎是个大提琴家,优雅,秀气,又单薄。黄子弘凡活跃的心脏将枪管捂热,彼时不到春分,他却已经走入春天。
“阿黄。”高杨已经走到他面前。
黄子弘凡若无其事地将西装理好,笑开。
“羊,我这身衣服好看吗?”
高杨眯了眯眼,目光从他胸膛起始,向下打量他的腰卝腹和皮鞋,最后抿了抿嘴,很满意地:
“不错。”
B.
“不错。”
龚子棋以为自己听错了,半晌轻笑一声,“高杨,我真搞不懂你。半年之前你还说什么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现在就和我说结婚感觉不错了。”
“原话不是这样,你少断章取义,”高杨盯着瞄准器,一千米外的山间小路上,正有几人信步走过,但他显然不打算接着讲,换了个话题,“撤退路线是什么?”
“最佳路线是斜坡背面,第二选择是沿着这条路走,沿途有巴士站。等下...”龚子棋举起观靶镜,“目标已进入狙击范围。”
高杨举起M40A3,“距离。”
龚子棋快速扫了一眼手边的距离卡,“890码,正在接近中;风向四分之三强,偏左两分。”
打开保险栓。
“900码,目标已在山间平地。”
高杨调整瞄准镜,选择1000码射击距离,十字对准了其中一个人的脑袋:“on target.”
“随时准备,”龚子棋低声道,“Fire when ready.”
深呼吸三次再缓慢吐气。扳机扣动,平地上空扬起一片血雾。
“击中目标,”龚子棋语音低而快速,“射程920码,风向四分之三强,可以射击”
子弹穿膛而出,正中目标脑袋。
“击中目标。瞄向那棵椰子树,射程770码。”
“I see him Russel, I see him.”
话音未落,目标重重坠在地上。
“击中目标,”龚子棋松了口气,切换线路对总部汇报,“指挥部,这里绵羊。威胁已解除。”
耳机里响起反馈:“任务完成,可以撤退。”
高杨慢慢起身,轻巧地活动一下手腕,把M40A3小心翼翼装入枪包,再打开以假乱真的大提琴盒把枪包放进去。
他们按照线路一走下狮子山。
高杨明显心情很好,他刚结婚,满脸龚子棋无法理解的轻松惬意。搭档两年,龚子棋从未在表情管理几乎可以算作AI的王牌狙击手的脸上见过这种神情,春风拂面,春暖花开,春光明媚。他知道搭档不擅长调动五官,多数时候柔和儒雅,那是因为人家天生如此,就连崩人脑袋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这人日常保持着无聊且精准的作息,逻辑跳约,有时让他接不上话,笑眯眯的样子让人难以分辨他究竟是生气还是开心。除此之外,高杨有一手让人难以下咽的厨艺,以及友好怼人的本领。
平淡的表情为他增添了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在龚子棋没成为他搭档的时候就有所耳闻,每次训练总要多留意两眼。
后来他成为高杨的搭档。高杨在一次训练中满含笑意地说,老龚,我昨天完成了一项壮举。
那是他们组成搭档后的第一次实地演练。龚子棋没想到高杨会开启话题,一面留心训练场上的动静,一面支楞耳朵听他完成的壮举。在精准击杀一个目标之后,高杨不紧不慢地说,昨天双十一,我买了三百个地漏。
龚子棋哧了一声,好像一个因为受潮点不起火的哑弹。
高杨依然目光紧锁在瞄准器上,也笑了,嘴角幅度没有很大,毕竟还在端着枪。
那之后龚子棋就知道高杨平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有时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心。比如此时龚子棋就不懂得高杨为什么心甘情愿和那个没见几面的恋人走入婚姻。
“阿黄是个审计师,”天气很好,穿过树叶罅隙的日光落在高杨奶白的脸上,“审计师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和我的工作节奏相似。这样的话,执行任务时不会被打扰。”
龚子棋问他,“你是看中他是个审计师还是看中他这个人?”
“都有吧,”高杨耸了耸肩,“黄子弘凡是很好的人。但显然如果他不是审计师的话,我不会和他结婚。”
“那你爱他吗?”
高杨有些踌躇,他似乎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声音在山间鸟鸣中响起,轻飘飘的,“不知道。”
龚子棋啧了一声,没再说话。
但高杨继续说了下去,“我们两个是相亲认识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概房东太太看我孤苦伶仃,给我匹配了个热情似火的小朋友。”
“她知道你喜欢男生?”
眼前逐渐开阔,两人抄了条近路,跨过栏杆走到公路上,“之前她给我介绍过一个姑娘,我告诉她我对女生不感兴趣。”
龚子棋喔一声,感觉没什么好讲,遂祝一句新婚快乐。说实话他不看好这段婚姻,但他真心希望搭档幸福。朝生暮死,他们是最看不清未来的人,也是最清楚未来的人。活着的意义就是执行任务,架枪、瞄准、射击,重复着单调的生活,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掏空自己。所以有些人酗酒,有些人赌博,有些顶入女人的身体,在比杀人更刺卝激的活动中,他们找到存在的证明与意义。
龚子棋身上有大大小小的纹身,他迷恋刀锋割过皮肉带来的轻微刺痛,仿佛忏悔赎罪,用疼痛弥补那些枪口下的亡卝魂。而高杨是为数不多的,精神稳定且没有怪癖的正常人。只不过龚子棋从未在他口中听过“未来”或“以后”这种字眼。
如今他结了婚,是否会因为另一半的存在而有所指望。龚子棋盯着眼前的路,路的中央笔直平坦,路的两侧堆满碎石,他们走在倾角近乎三十度的山路上,一眼能望到脚下的楼宅。
“老龚。”
龚子棋很无奈地看高杨一眼,“我说你都结婚了,对我的称呼改一改好吧。”
高杨没管他,两年来都是这么叫的,改也改不过来,他调整一下琴盒说,我又想了一下,我对阿黄也不是没有感情。
龚子棋抬了抬眼皮,很给面子地问了一句,“怎么说?”
高杨没答,他感受到自己稍微加快的心跳,这源头和雄鹿热不同,让他有点忌惮。
遇见黄子弘凡的夜晚,他的心跳比现在还要异常。
那还是二月份的时候,天气转暖,但依然需要穿薄外套。自从他拒绝房东太太介绍的上一个对象之后,确实再没有其他漂亮的年轻姑娘通过WhatsApp联系他,高杨得了阵耳根清静的时光,仅专注于杀人和复命,充分体验独自干饭的快乐。
很显然他松懈太早,房东太太是个热心肠过分的富裕阿婆,已至退休,清闲得要命,把他当作自己儿子看。一月份收房租的时候又说,我近嚟识了個靓仔,歲數同你差唔多,介绍畀你好唔好?没等高杨推辞,又说,佢系auditor喇,同你一樣都好忙,系我嘅另一个房客咁樣...你哋在外好辛苦,不如交朋友互相幫助。
高杨心里无奈,他正在给自己的狙卝击卝枪做清洁保养,拆了一半没拆完,只想打发房东赶紧离开,于是疏离又礼貌地答应下来。当晚就收到一条讯息,他和那人随意聊了几句,没想到对方也是内地人,为了永居才留在香港,当下生出很多亲切感。出门在外总要抱团取暖,高杨也不例外。他边研究下次任务的狙击点以及撤退路线边回复对面的消息。
聊天得知对方叫lars,中文名黄子弘凡,是个极其健谈的人物,打字速度奇快,聊七句高杨回复一句,大概嫌他回复太慢,黄子弘凡问他要不要语音。
高杨从未有过第一次聊天就语音通话的经历,没想到犹豫之间一个语音电话已经打了过来。
他有些慌乱,清两下嗓子又盯着屏幕看了半晌,最后按下接通。
“Hi, lars.”
“Hi高杨——晚上好,”lars很快地接了一句,“你的声音真好听。”
毫不掩饰的赞扬让高杨浅笑出声,他莫名快乐起来,合上笔记本走到窗边。香港夜晚的云像雾,不见星光。
“我是四川人,”黄子弘凡一股脑地说下去,为了逗他开心似的说了几句四川话,“就在成都那边儿。”
“那你很能吃辣了?所以起名叫辣丝?”
“哎我是很能吃辣,但不是因为这个叫lars,而且是lars,不是辣丝,”黄子弘凡听出他在开玩笑,“我喜欢四川的辣,那是种油油的香香的辣,和香港这边很不一样,香港的辣直冲嗓子眼儿,不大好吃。”
“嗯。”
“你呢?”黄子弘凡反问他,“你是哪里人?”
“我是...”高杨顿了顿,他想随便报个地名混过去,但又觉得欺骗黄子弘凡这样善良的陌生人有违良心,“我是新疆人。”
黄子弘凡似乎对新疆很感兴趣,缠着他问了许多家乡故事,末了问他怎么大老远跑来香港。说实话高杨不太想答。香港暗流汹涌,是政治力量争斗的漩涡,组织将他平调过来,无非因为这里有更多该取的人头。
但他早对这种问题应付自如,遂用当时搪塞房东太太的原装句式答道:“我是大提琴家,这边舞台机会更多——香港是个很好的跳板,我以后应该会出国深造。”
黄子弘凡听完说,好想去看你表演啊。
您可别来看我表演,高杨心里想着,面上仍旧带笑,客客气气的,“好啊,什么时候来,我给你留票。”
“最近要IPO啦没时间。抱歉,有空去看。”
“没关系。”
“我们要见面吗?”
黄子弘凡换了个话题。
“我都可以,”高杨对电话那头的年轻人颇有好感,忽略了对方有可能对自己生活带来的偏离和不确定,“你什么时候有空?”
“....周日可以吗?”
“你等等,我看下排练时间,”他走到桌前打开电脑,周日有个简单的「清理」工作,应该没什么问题,保险起见,“我晚上八点之后都可以。”
对面传来一句利落干脆的好。
夕阳残照,六点钟的太阳遁逃飞快,天边仅剩一缕血色。
朗豪坊楼顶寒风凛冽,高杨盯了一个小时瞄准器,眼睛干涩,不得不移开视线稍作休息。身旁龚子棋依然监视着对面的CORDIS酒店,计划有变,目标人物迟了一个小时还没到,高杨想到今晚的饭局,心思飘忽不定。
“怎么了?”龚子棋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没事,”他随意擦拭几下枪管,事实上这次行动着实大材小用,近距离直射几乎不需要考虑风速和风向,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任务结束之后你去哪里?”
“怎么?”
“我要去中环,捎我一程?”
龚子棋看他一眼,“去中环做什么。”
“留心你的观靶镜,”高杨慢悠悠,“新认识一个朋友,在审计所工作。今晚第一次见面。”
“可以啊高哥,”龚子棋活动一下手腕,“生活还挺丰富。”
“你就说能不能。”
龚子棋说声可以,话音刚落,对面终于有了动静。四十楼进来一个提着行李箱男子,几个高大壮硕的人物紧随其后。
齐了。龚子棋对上个数,迅速进入状态,“看到办公桌旁打电话的人了么,瞄准他。”
高杨危险地眯眼,对准,“已经瞄准。”
“可以射击。”
子弹瞬间穿透玻璃,玻璃碎片纷扬如暴雨,在灰黑的街道上铺满,巨大的破裂声响惊得人群顿作鸟兽散。客房内血洒满地。高杨紧盯瞄准镜,持续不断快速抬枪射击,五次叩击,五人倒地,弹无虚发,血流成河。
龚子棋接通内网汇报任务结束,此时警笛声已由远及近,得到撤离指令后两人飞速起身,拆枪背包,从最优逃生路线一路狂奔,一分钟后落地朗豪坊购物商场,到门口连忙脱下外套摘掉防风镜,露出衬衫T恤,脚踩通天电梯缓慢下驶。两个戴着金属框架的高挑青年,一个儒雅一个张扬,分别背着大提琴盒和吉他盒,发型凌乱得好像被人追着跑了好几公里,他们快步走入旺角地铁站。红色砖瓦砌成的墙上有一扇铁门,推门进去,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人群之中。
路通往地下停车场,此地漆黑一片,两人急促的喘声异常清晰。高杨朝龚子棋笑了一下,神情里颇有几分得意。
“我刚刚有几个是clean kill shot?”
龚子棋瞧他一眼,“我没注意。应该不是全部。”
两人各自把枪放进后备箱,照例由龚子棋坐驾驶位。
高杨撇撇嘴,“算了,不重要。”想了一会又说,“能捎我去K11吗,在尖沙咀。”
正是晚高峰,车辆在马路上挪蹭个没完,到了尖沙咀已是七点半多,高杨本能地拎枪下了车,等龚子棋一脚油门开走才后知后觉地提着大提琴盒冒冷汗,带枪赴宴可还行。但他来不及细想,身上仍残存着硝烟味道,只好去G2000新买了套藏蓝色西装穿在身上,再把旧衣服塞进枪包。
忙完这些已是将近八点,高杨匆忙向稻埕赶去,边跑边疑问自己究竟图什么搞得如此狼狈,就图一个乐观开朗的陌生人么?他想不明白,被服务员一路领到预订座位,望着对面空荡的座位发怔。大提琴被摆到窗边,一个最不易发现的位置。高杨抿了抿嘴唇,这是他紧张时下意识的举动,他希望黄子弘凡眼神差点,千万不要让他展示什么鬼的大提琴,不然真就完蛋。
狙击手高杨还从未在训练场以外的场合如此狼狈。
要命。他按下心思翻开菜牌。
看到第五页时他听到服务员蹩脚的普通话,随后是一个元气满满的男声。脚步声由远及近,他感到头顶的光约微暗了几分,于是抬头。
逆光的缘故,高杨第一眼落在对方的颧骨,骨骼微微拔高,把面部轮廓显得颇为锋利,瓜子脸,线条干练。第二眼落进这人的眼睛,单纯清澈,下垂眼让他想起还未断奶的狗崽,介于成熟与青涩之间。两个人都礼貌地笑笑,他看见面前的人率先伸出手,向他说声你好。
“你好。”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
黄子弘凡,高杨默念一遍他的名字。这人精瘦有力量,不像外观所显那般纤细。倒和一般审计师不太一样,看来长年累月的加班尚未拖垮他的身体。
他把餐牌递过去,两人商量着点了些招牌菜外加两份甜品。
高杨给黄子弘凡倒了杯茶,问他,“最近忙吗?”
黄子弘凡立即摆出一张苦瓜脸,说了三遍忙,“忙死了。今天还在加班。”
“我对审计不了解,这样看来确实很辛苦。”
“不了解挺好的。这个工作外表光鲜亮丽而已。你呢?我刚才看到你的大提琴盒了,刚排练结束吗?”
见鬼,他是怎么发现的。高杨面带微笑,“刚演出结束。”
黄子弘凡十分崇拜,“真好。我的生活就是工作工作工作,从来都没有自己的时间。一直想学乐器来着,结果拖到了现在。大提琴好学吗?”
“大提琴琴弦比较粗,对手指力量要求更高...多练空弦、音阶和琶音这些基本功会比较有好处,最重要的是坚持。”一通回答行云流水。
黄子弘凡听得津津有味,一派自然的天真烂漫,雪亮的眼神搞得高杨很紧张,生怕自己背错了什么话,让一个真心热爱大提琴的人士入了歧途。好在黄子弘凡没有深问,又聊几句就把话题往别处转去。他们聊音乐剧,聊家乡,聊些两地差异,没想到兴趣有很多重合。
黄子弘凡刚来香港的缘故,粤语讲不好,他说自己有种漂泊不定的感觉,很难融入这座自由贸易港。这让高杨想起过去的自己。需承认语言是打开一座城市的密钥,一方水土一种语言,骗不了人的,讲粤语的香港,吵嚷、呼啸、错综复杂,北方的高杨初来香港时只觉聒噪,后来被迫要讲,被迫地学,终于能透过整一套全然陌生的语言看进这座城市的烟火。
“慢慢来。”他对黄子弘凡这样说。
慢慢来。
话是这么说,好笑的是生活永远事与愿违。高杨怎么也没想到当晚的结局是被黄子弘凡紧紧拥卝吻滚到床上。直到黄子弘凡的膝盖抵进他的双卝腿,他还处于大脑当机的状态。他们刚刚去看了歌剧,又大半夜跑去维港看夜景,最后踩着星光大道一路畅谈,但他们究竟是怎么...怎么达成共识上了床的?是因为他喝了太多红酒以至于压抑不住笑容,还是因为他在歌剧结束退场时不小心抓卝住了对方的手腕,还是因为海风过于轻柔,而黄子弘凡眼底又清亮如同星光坠落,让他怔然,迟了一秒才转过头去?
他不知道,一定是喝了太多酒,太多酒。高杨挣扎着想要逃离,但是被黄子弘凡深深按进床里,唇卝舌覆上,他被吻醉,年轻人将他双手抬高压过头顶,他这才发现黄子弘凡力气大得可怕。黄子,黄子,他喘着,盯着对方炽热眉眼。他压抑着自己反手锁住对方脆弱脖颈的冲动,同时希望自己的大提琴盒上好了锁。
黄子弘凡抵上他的额头,指尖探卝进他的身卝体。高杨恰当地含卝泪、瑟卝缩、轻声叹卝息,一如普通人被卝破卝入的模样。
事实上身为一名狙击手,他早就被训练得刀枪不入,这类痛感如同隔靴搔卝痒。但他依然抱紧黄子弘凡,同他坠入火焰。酥麻从脊背传向四肢百骸,他绝望又兴奋地发现,一切正在偏离正轨。
*
感谢看到这里的你。
大概就是一个Ending啦!
这个故事写于去年十二月,因而文中有些梗已经过时。一直觉得写得很烂所以没有放出来,感谢 @阿栀是光啊 的鼓励,最终修修改改与大家相会于七夕。
最后祝大家每天快乐!
【南北双一】真没睡
*无差
*喜剧对话 高杨、龚子棋工具人 一些吵架line的吵架现场
*掺杂龚朔
*灵感就是真没睡那首歌 听过的就懂 没听过的建议搭配做bgm更好笑
*说实话本人平时基本这么说话
*笑到了的话来评论里和我聊聊天 好久不见属于是
张超说,真没睡。
蔡程昱说,真没睡?
高杨始终觉得张超不是什么好朋友,自己和张超做朋友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交友不慎。
为什么他这么说呢?因为作为一个好朋友,就不应该在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在高杨窝在沙发上用switch打游戏的时...
*无差
*喜剧对话 高杨、龚子棋工具人 一些吵架line的吵架现场
*掺杂龚朔
*灵感就是真没睡那首歌 听过的就懂 没听过的建议搭配做bgm更好笑
*说实话本人平时基本这么说话
*笑到了的话来评论里和我聊聊天 好久不见属于是
张超说,真没睡。
蔡程昱说,真没睡?
高杨始终觉得张超不是什么好朋友,自己和张超做朋友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交友不慎。
为什么他这么说呢?因为作为一个好朋友,就不应该在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在高杨窝在沙发上用switch打游戏的时候狂敲自己的房门——如果自己再晚十秒去开门隔壁房客都会报警的那种程度。
高杨拉开房门刚想说点什么,张超率先蹦出一句来。
张超说,真没睡。
张超说,我比窦娥都冤。
高杨:?
如果高杨在见到张超的那一刻可以大发善心地给龚子棋发个消息,龚子棋会双手赞成高杨关于交友不慎的观点。但是高杨没有,于是被迫出现在蔡程昱房间的龚子棋决定把高杨那个观点置换成:蔡程昱、张超和高杨都不是什么好朋友,自己和这群人做朋友生动阐述了什么叫交友不慎、羊入虎口。
龚子棋把以上观点如实发给微信那头的徐均朔。
徐均朔很快回复:说出去谁信呐!
龚子棋:?
徐均朔没再回,龚子棋只得面对面前的蔡程昱。
他刚想开口问蔡程昱发生事情严峻到非要他亲自出山来做情感导师,蔡程昱就冷笑地蹦出一句。
蔡程昱说,真没睡?
蔡程昱说,说出去谁信呐!
龚子棋:?
龚子棋打开某云音乐点击播放:姜云升-真没睡
张超说,高哥,你听我说,你能听我说吗?
高杨说,咋了,我要是说不能你能出去吗?
张超说,不能。
高杨说,那我相信你一定没听过一个聪明人说能傻逼说不能的故事。
张超:……
张超说,您骂也骂了,我能不能说了。
高杨低头拿起switch说,能。
张超说,蔡程昱给我赶出来了。
高杨说,说点肉眼不可见的。
张超说,主要是这样,晚上不是录节目吗?
张超说,那不是下班就有粉丝等下班吗?
张超说,那我的超级厉害们不久兴送点东西吗?
张超说,虽然也不懂为什么老爱送红玫瑰。
张超说,但是送我就收啊,咱也不是那挑剔的人。
张超说,然后不是就跟大家一起吃夜宵去了吗?
高杨说,稍微打断一下,张超。
张超说,哥你说。
高杨说,有没有考虑过去德云社进修一下,然后把美声的声进化成相声的声,开辟处我国美声新领域呢?
张超说,过奖了。
高杨说,这不是一句夸奖。
张超说,但是我被夸奖到了。
张超说,那不是一起吃夜宵去了吗?然后就今天录制得顺利嘛,就说喝,喝点。
张超说,喝了,喝蛮多,但也不是特别多,毕竟我是个内蒙山东人。
高杨说,你这样很难让人觉得你没喝多。
张超说,这不是重点。
张超说,然后桌上的大家怕出事嘛,就说得送回房间。
张超说,本来我们这一波有那么三四个人一起的。
张超说,好死不死的,到房间门口就剩我和另外一哥们了。
张超说,好死不死的,我靠在房门口和人聊了那么两句,就要挥手告别了。
张超说,好死不死的,蔡程昱回来了,看见我手捧粉丝送的红玫瑰,和一带着酒气的陌生男子在打开的酒店房门口聊天。
高杨说,哟,巧了吗这不是。
张超说,咋了你在逃德云社捧哏是吗?
张超说,把你那手机播的虽然他送了我玫瑰花给我掐咯!
蔡程昱说,你是没看见啊,那真是没眼看。
龚子棋说,那到底是看见了还是没看见啊。
蔡程昱说,看见了,看得真真的。
蔡程昱说,我想着张超今晚录节目,累,又说去吃夜宵的时候喝酒了,我就点了个粥和豆浆的外卖,刚下去拿完上来。
龚子棋说,哪家外卖大半夜的卖早饭。
蔡程昱说,你废什么话。
龚子棋说,那你别说,给我说馋了。
蔡程昱说,微信发你了。
蔡程昱说,刚下去拿完上来,
蔡程昱说,准备给他送他房间去。
龚子棋说,啊合着你俩分房睡啊。
蔡程昱说,没有,我回自己房间拿个充电器接过躺下刷手机就忘记时间了。
蔡程昱说,龚子棋你是个人肉点歌器吗把你手机上忘记时间那歌给我关了!
蔡程昱说,然后呢,然后我就看到张超啊,你知道什么状态吗?
龚子棋说,那我上哪儿知道去。
蔡程昱说,不是所有问句都需要你回答明白吗?
蔡程昱说,他,捧着个玫瑰!靠在房门口,房间门和他衬衫上面四个口子一样大开!和一个一米八往上的小帅哥聊天还笑得花枝乱颤的。
蔡程昱说,你说要真没睡他为什么把扣子解那么开。
蔡程昱说,没睡也是还没睡的没睡。
龚子棋把外套拉链拉到嗓子眼。
蔡程昱说,你不嫌勒得慌吗?
龚子棋说,我不嫌命长。
高杨说,那然后呢?
张超说,就是一些肉眼可见的事实了。
高杨说,那怎么办呢?
张超说,不知道啊,这不是找您来了。
高杨说,我看蔡也不是什么不讲理的人,纯粹是在气头上,你再坐几分钟就回去道个歉就好。
高杨说,你俩吵架不跟我吃饭似的。
张超说,怎么说。
高杨说,我一天起码吃三顿。
张超说,我不敢回。
高杨说,你怕啥?
张超说,我怕三尺白绫六月飞雪。
高杨说,不至于。
张超说,为什么不至于,白绫价贵吗?
高杨说,是直男就不要看甄嬛传。
高杨说,主要是今年厄尔尼诺现象很显著。
张超说,谁是直男,你是吗?
高杨说,我这边有一罐新疆野枸杞你拿回去泡水喝,明目补脑。
张超说,野枸杞,有多野,半夜十二点不回家的那种吗?
高杨说,再野一点,凌晨一点在好友酒店房间纯聊天的那种。
张超说,我迟早被你气出个好歹来。
高杨说,那我为世界和平的大功臣。
张超说,我……
高杨说,别你了我了,我给你护送回去行吧,要是一有不对我马上报警好吧。
蔡程昱说,其实呢,我也知道。
龚子棋说,你又知道了。
蔡程昱说,我也知道应该是没睡。
龚子棋说,那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不是渺小了一点,我可以打你一顿再走吗?
蔡程昱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龚子棋说,那我听得出来。
蔡程昱说,我知道张超没睡,但是我就是不懂。
龚子棋说,你又不懂了。
蔡程昱说,要是徐均朔捧着玫瑰花,衣领打开靠在房门口和一一米八多帅哥聊天你咋想。
龚子棋说,刚演完面试。
蔡程昱说,交友不慎这个词在我们俩之间体现得淋漓尽致。
龚子棋说,那可不咋的。
蔡程昱说,我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不能把他那泛滥的桃花收一收!
龚子棋说,也不见得都是泛滥的桃花,也许是星星之火你下次加入他们的对话可能就会发现他们在密谋成立支部二缺一就等你来做支部书记呢?
蔡程昱说,挺好,成立了我发展你入党,等你去燎原。
龚子棋说,放火罪是重罪。
蔡程昱说,怎么了,对我国刑法有一定的研究经验呗。
龚子棋说,对,主要是和你俩做朋友高低得多看看故意伤人那几节来平复一下心情。
龚子棋说,你差不多得了蔡程昱,再不让我走,等会徐均朔就来你房间门口拿音箱放真没睡。
蔡程昱说,法治社会,咱不兴这样。
龚子棋说,你也知道法治社会,就咱俩现在这样我都可以报警告你非法拘禁你懂吗?
蔡程昱说,说出去谁信呐。
于是起身送龚子棋出门。
蔡程昱才一拉开门,就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衣扣半开的张超,一个是看起来刚洗完澡过了个浴袍救出来的高杨。
而从门口两人的视角来看,门内侧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把外套拉链拉得贼紧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一样的龚子棋,一个是应该是因为太激动而两颊泛红的蔡程昱。
四个人对视了五秒,高杨和龚子棋感受到了一些电光火石、刀光剑影、腥风血雨,莫名其妙的心电感应降临在四个人的心头。
于是四个人脱口一句:
“真没睡!!!”
【七夕0:00︱苦艾酒】落日.
第1杯夏日冰饮已经来临,请二位共同享用。
阅前须知:
无差。全文1.2w+,大学生蔡&主唱超
本文存在读者可能无法接受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对恐..同行为的描写,睡...粉行为等。
文章创作请与现实分开。请勿模仿文内任何行为。
本联文第六篇为本文番外。请配合番外阅读。
苦艾酒(Absinthe):两百多年前一名瑞士医生发明的一种加香加味型烈酒,最早在医疗上使用。不少杰出的艺术家和文学家都是它的爱好者。毕加索、梵高和德加都画过以苦艾酒为题材的作品。
BGM:東京事変-落日
张超明天不会被挂在网上骂吧,睡...粉诶,...
第1杯夏日冰饮已经来临,请二位共同享用。
阅前须知:
无差。全文1.2w+,大学生蔡&主唱超
本文存在读者可能无法接受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对恐..同行为的描写,睡...粉行为等。
文章创作请与现实分开。请勿模仿文内任何行为。
本联文第六篇为本文番外。请配合番外阅读。
苦艾酒(Absinthe):两百多年前一名瑞士医生发明的一种加香加味型烈酒,最早在医疗上使用。不少杰出的艺术家和文学家都是它的爱好者。毕加索、梵高和德加都画过以苦艾酒为题材的作品。
BGM:東京事変-落日
张超明天不会被挂在网上骂吧,睡...粉诶,然后就继续发散成玩摇滚的没有好东西。他的思维乱飘,像只不知道往哪去的兔子,东奔西跑最终狠狠撞向树桩。
然后变成被农夫拎着耳朵奔向死亡的蠢兔子。
蔡程昱捏着一张门票,站在检票口无所适从。他已经忘记这张被他糟蹋得皱皱巴巴的纸原来长什么样子了,连颜色都记不清楚——远处的灯牌实在过于花里胡哨,搞得他的视野都变了个色,紫紫红红的一层。
蔡程昱本来这辈子应该和"Silence"搭不上半毛钱关系,他一个学歌剧的,又从小到大当惯乖小孩,宁可蹲在操场抓虫也不乐意挥洒一点激情,可以说是非常不摇滚。更何况蔡程昱自己也算不上摇滚爱好者,甚至不怎么听相关的歌。他是除了Queen之外叫不出半个乐队名那种人。但是他有个习惯着实是好:不浪费。
前半场live他听得半懂不懂,场下人挤人人挨人,但是说到底也没多少人。乐迷在那摇啊蹦啊他也跟着嗨,反正乐一乐,谁还不会了?台上一共五个人,主唱张了双狐狸眼睛,人在远处看不清楚化了个什么妆,反正在蔡程昱的印象里男的不会在脸上贴亮片,他也不是很明白这玩意怎么贴上去的。但这点花里胡哨的东西倒还挺适合这场演出,像外头灯箱制造的滤镜被切碎了撒上来,场里又朦胧一片。
蔡程昱在不适应的场合就爱自顾自找乐子发呆,场里灯光突然一断,差点没给他吓得背过气。现场里的人群全都抬起头望向舞台交头接耳。把他拉回神的还是刚刚被他觉得奇怪的主唱:男人打着手势示意现场稍安勿躁,手里的麦克风算是彻彻底底没声了,只能当个摆设。过了好一会后台才递上来一个小蜜蜂,亮着红光,现场一瞬间颇有高中教室突然停电的氛围。
大家好,实在抱歉出现突发情况,刚才场地方说是附近有电路抢修造成的好像是——这样,还是老规矩,有觉得被亏待了的可以到时候办退款,接下来半场我们还是唱——大家点歌,会的都唱,就是得听我干唱了。
末了他还很幽默地补上:
“应急灯这就开,别让我发现有人借着机会偷鸡摸狗。”
“我就最烦在摇滚现场当贼的。”
现场哄堂大笑,有人一边笑一边半开玩笑地骂,张超,学人家二手玫瑰在现场的词就学全啊,穿个裤子在这说,多见外啊¹。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下意识抬了一下手,大概率是想把头发往后撸一把,然后又想起自己喷了定型喷雾不敢造次。应急灯亮起时乐手们都绕开他下场去了,台下又是一阵叽里呱啦,蔡程昱没给整明白,脚上的新鞋磨脚,他想赶快退票回宿舍了。
台下观众的点歌收集起来还要得了一会儿,自愿帮忙的乐迷在下头收,张超就在台上先唱起来了。这首曲子不像Silence的风格,蔡程昱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旁人交谈才捕获关键信息,张超唱了首九九年出的日语歌²,也不知道纯粹是为了救场还是暗示。
有什么好暗示的…真爱乱脑补。蔡程昱把百般无聊写在脸上。
蔡程昱突然觉得脚底那双鞋没这么磨人了,可能是因为自己调整了个姿势。回住处的时候十一二点,朋友问他,你觉得怎么样?他云里雾里点点头。其实他本来不只想点点头了事的,他想说你喜欢这乐队的主唱吗,给我讲讲他,我觉得他挺厉害的。但他觉得喉咙被蜜粘住了似的,什么都讲不出口。
那张被揉皱的票被蔡程昱夹进自己珍藏的一本日记里,舒展开了身子。这之后人们总在不大的演出场地频频看见个小孩:穿着各式印着卡通人物卫衣或者套头衫,已知花纹有布朗熊、米奇、皮卡丘;每次都挤在最前排瞪个圆不溜的眼睛,又不太会蹦,像只笨拙的小熊学习如何看现场。
键盘手肩膀撞上年轻主唱,一开口自带刻薄,不会是你在外头卖屁股惹的小孩儿吧。后台一下静了,众人的目光都聚焦于话题中心的男人,烧烫的刀。场外是静的,因为观众早就散场了——或许这么说不恰当,因为还有只傻不愣登小熊在那站着,很固执地同staff讲,我真的是粉丝好吧,我准备了礼物的!
那键盘手还是一脸揶揄,怕被嚼舌根啊,怎么不出去看一眼呢,哥几个都没这种爱好好吧。结果被张超一把推开,只能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上台的路上。后台又重归喧闹轻松。
小熊——蔡程昱——焦急地台下踱步,他实在是没准备什么礼物,只好从双肩包里掏出自己的乐谱充数,顺带证明身份。瞧嘛,都说了我是专业乐迷好吧。台上闷着声的脚步催他抬头,先前在台上唱歌的男人两手空空走过来,连演出服都没换。
staff共张超讲了几句,又示意蔡程昱这就是要找的人。于是这人就急飕飕把乐谱举起来递到他面前,又很诚恳地解释。也不知道张超听没听进去,总之蔡程昱的乐谱就这么被张超抽过去了。
“学歌剧的啊?男高?”
小熊脑回路暂时没联通,回应只有点头。
张超把谱子递回去:“你唱两句,唱的好我就收这礼物。”
蔡程昱没懂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还考上了呢?
小男高音向来专业成绩好,一开嗓像是自己登台,鸟雀叽叽喳喳飞出山林,晨光穿透厚重云层倾泻而下。只是这两句还没唱完,他手里的乐谱就被张超顺势抽走了。蔡程昱仰头的时候还一脸茫然,最后只收到张超近乎随意的一句谢谢和一张小纸条,上头是一串铅笔写的数字,大概是电话号码。
蔡程昱盯着纸条左看右看,仰起头试图看看透过光能不能发现什么,无功而返。
穿着吊带裙的女粉丝很明显被张超摔在茶几上的乐谱吓到了,攀着键盘手胳膊的动作都僵硬几分。圈里老有传闻,说张超看着一米八几的个子,长得也是张帅哥脸,但就只爱睡..男的。女孩儿们也有不信邪的,求着贴着往他身上探,最后不是知难而退就是更改目标。吊带裙搂着身边男人,眼神往张超身上扫——她就是刚才说到的两类人中的一员。张超的眼神像刀,在她本来良好的情绪上划了一道痕。
贝斯手喊他留一步,吃了饭再回去呗。伴着带来的衬衣叠成方块塞进双肩包,张超根本没回头。我还有约,他讲,明天排练我请中饭。粉紫色耳返被装进盒子又丢进背包,后台真真正正少了个人。坐在墙角沙发上的女孩儿停了涂指甲油的动作,好奇地探头探脑:“他这耳返也太丑了点吧……!”
也不知道谁随口一答:“张超和不知道哪个搞过的的去买的,反正他挑一个搞不要十天半个月地折腾不罢休,搞完就挥挥手byebye。搞不懂他的。”
键盘手皮笑肉不笑:“怪胎,老早就这样了。
一结束就回了宿舍的男大学生不在乎这个,他微信聊天列表多出一个布偶猫头像,id就明晃晃写着张超Silence。聊天界面停留在张超通过申请的那天晚上,蔡程昱问他,头像是你养的猫吗?张超第一反应回了几张猫猫生活照,然后才答他,对啊,叫奥斯卡,布偶。
蔡程昱对猫猫狗狗怀有极大好奇心,抓住机会一阵猛问。也没哪个铲屎官不爱分享自家主子,张超就顺着他的话说:没呀,很乖的,也不怎么挑食,就是换季爱感冒。张超是个爱聊天的主,每天屁大点琐事都能发个照片啥的来汇报。蔡程昱每一张能翻来覆去看大半天,力图个大侦探挖出每一处细节。
胳膊怎么了?文字从蔡程昱打字的指尖滴滴答答奔向张超。他指的是胳膊处的一处擦伤,看起来是颇为严重的挂彩。张超回复得轻描淡写,说是下楼梯看手机不看路摔的。言下之意要蔡程昱走路悠着点。声歌系知名高贵王子听了直摇头,张超算是啥呀,一不算兄长二不算朋友的,干嘛这种语气讲话。没意思。
说着没意思,他又戳开那张照片,擦伤和淤青掩在卷起的衣袖下,或许真的只是擦伤,又或者是冰山一角。你怎么摔这样的,他问。
张超搪塞水平一流,充分动用自家猫主子美貌资源。几张奥斯卡犯傻照片配上他的说辞显得正合适。就是为了给它拍照啊。张超回复如上。
每天都能收到美猫照片的蔡程昱躺在上铺翻来覆去,手机光映在他脸上荧荧一片。舍友困倦的声音丢过来,蔡程昱你特么吃错药了吧,现在一天到晚往live house跑,大晚上的还不睡觉,精力充沛就帮我把近代史笔记抄了,谢谢你蔡大爷。蔡程昱向来不爱给其他人添麻烦,麻溜儿连声回答,嗯呃嗯嗯好马上睡,话音刚落就被手机屏幕砸了脸。可以约等于和屏幕上的布偶猫赛博接吻,痛得小蔡同学呲牙咧嘴。自从那天加了张超微信以来,生活中的话一切似乎都顺风顺水。
但是舍友此言不虚,蔡程昱身体力行证明有一就有二,自第一次之后从未缺席过Silence的演出。甚至不惜跟着一路跑到外地去当音乐节上Silence这糊底乐队为数不多的铁粉。有女孩儿在场下试着和他搭讪,小帅哥,我看你天天来诶。他搪塞几句嗯嗯啊啊也挡不住年轻女孩儿的好奇:你还喜欢什么乐队呀?平常听什么歌呢?什么星座啊小帅哥?
蔡程昱绞尽脑汁应付了,摩羯座,学歌剧的——话都没说完就听见女孩儿的惊呼,那你怎么会来听这个!学歌剧的还听这个歌啊?!这次他回答得格外快。
“朋友介绍给我的,我觉得他们主唱特厉害。”
女乐迷嘟囔了几句,转过头去把先前脱下的外套安置好,面对蔡程昱时又是皱着眉的一脸担心了:“他们乐队的歌是不错啦…主唱又是主心骨——可其他乐手也不差诶,我就是喜欢这个鼓手才来的,因为我在学架子鼓!不过……”她把话锋一转,“反正他们睡..粉这事儿人尽皆知了,不过成年人了嘛,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不懂为什么一定要想尽办法去爬别人.的床,难道和搞艺术搞就能变成缪斯吗?”
她说这话的时候台上演出已经要开始了,张超单独一个人先走出来,追光没有跟着他打过去,只留下一个暗沉沉身影。蔡程昱用余光瞥了眼,刚刚女孩儿说的话在他心头绕来绕去。
难道和搞艺术的搞就能变成缪斯吗?
他差点没笑出来,痛苦地忍着笑说,可能就是觉得又有才华又帅吧,我也不明白。蔡程昱没在笑女孩儿的话——明明自己才是更搞笑的那个人,他自己不就是觉得张超抽走乐谱的一瞬间把自己当成缪斯了吗?蔡程昱盯着台上。正中间的立麦已经亮起来了,张超在念开场前的注意事项——耳朵都听出茧子的文字。
前一天他跑出去宵夜嗦粉还遇见张超。烧烤摊边上的风连带着变得油腻腻,张超就突然出现在他背后一拍肩膀,吓得他差点没把手里的筷子都丢出去。这举动成功把张超逗笑了。
“不回宿舍啊?”他问。
蔡程昱的解释很到位,刚刚图书馆出来,我实在不想回去吃泡面了。哎呀…大不了就是找宿管求情嘛。他一边说,张超就一边拖着塑料板凳坐下了。脚下的地砖是裂开的,歪七扭八,缝隙里满是沾了油污的积水,稍微不注意踩上就全溅起来伤及无辜。蔡程昱对那天聊了什么或者米粉味道怎么样已然不记得了,只记得张超埋着头在他边上咬吸管喝雪碧。
你不吃什么吗?蔡程昱腮帮子鼓着嚼嚼嚼,颇像仓鼠。
张超只是笑,头顶上靠沾了油渍的电线支撑的灯不那么亮,反倒是远处各色灯牌占了上风,以至于蔡程昱这次看不清他脸上有没有那点亮片。
队友说我太胖啦,还是不吃宵夜为妙。张超答。
蔡程昱盯着他那截手腕,实在觉得这句判断没有道理。
从回忆里醒神的时候才是惊醒,他莫名其妙想,要是能和张超..睡..一次就好了。像是标新立异的叛逆。
蔡程昱很难解释自己的脑回路,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趟。可能是张超那副粉紫色的耳返和四起的传闻的问题,也可能是和他私下聊天的张超和台上的张超反差太大。硬要说的话,怪罪张超说他扎进去的衣服勾出来的一星半点腰..线也行。蔡程昱偶尔出校时遇见张超背着吉他包等公交,圆领卫衣或是款式简单的外套和吉他包上油漆笔涂鸦毫无关联。
还是张超先抬手打招呼。暖洋洋太阳光线底下人人都能被染得很好说话的样子,蔡程昱脑子一直,迅速开口:你包上的花是自己画的吗?张超很坦然的摇头,没,原来认识的人画的。或许结合谣言来看大可以说是出自炮..友之手。但蔡程昱没在地铁上拆穿他,心照不宣,像是对暗号。又或者说,一种默契。
他开始试着约张超出来吃饭、跑步或者坐在马路边什么也不干。张超全部照单包揽,半句拒绝也没有。天气一天天冷起来,张超不知道从衣柜哪儿翻出来一条格子围巾,配色酷似糖炒栗子。他吉他包也换了个,透明的外壳,还有不知道哪来的贴纸。蔡程昱近乎一个都不认识,又不敢问,只能悄摸往上头瞟。
到最后他也只勉勉强强认出个几何形状拼出的孔雀logo³:张超晚上给他推荐歌的时候发过。蔡程昱那天还特地点开专辑封面,下方角落里就是这枚图标。
彼时他俩已然是能互相开玩笑的关系。蔡程昱盯着张超透明的吉他包神游天边,张超像是有两个自动切换的模式,一回到Silence就变得格外要强且感情充沛,哪怕活在那些和乐队有些关系小道消息里也比和他吃宵夜的时候要沉稳些;一卸下Silence的头衔,又显得格外随性,甚至有些小孩儿脾气。
就比如说现在:蔡程昱真的搞不明白这人哪搜罗来的烟花,纤细的几根捆成一把。一共好几把呢,真论起来也不知道何年何月能放完,给蔡程昱吓得半天没说话。
“我们俩把这解决了吧,就在这放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点燃。”张超在包里摸了半天,最后掏出个两块钱买的塑料壳打火机。公园的角落就他俩,显得氛围格外诡异——说是挺可爱好呢还是莫名其妙好呢?
蔡程昱是个懒得问这种问题的主,反正解不解决不会带来任何困扰。张超说放烟花他就真的拆了一把,分出来几只就要点。只不过他使用打火机确实过于不熟练,烟花棒没点着,手倒是着实被烫到了。张超甚至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蔡程昱心里已经开始脚趾甲扣地板了,怎么这也能失败!好在张超除了这一声笑之外没有别的表态,他得以再来一次。只不过这一次张超说话了,还很用力摇了下他肩膀。
“我.靠,蔡蔡你看那边。”
蔡程昱尚且一脸茫然转头,几个砖红色大字在灰墙上张牙舞爪::禁止烟火。他手里摇烟花棒的动作都停了,左看右看四处张望只瞧见一群老大爷在下象棋,于是主动压低声音。他问张超,我们俩不会被抓吧?
“谁抓我们?”
“城管啊!或者..警察?”
张超这次根本没试图忍笑,背过身去笑得肩膀一抖一抖。蔡程昱正纳闷呢,就看见背过身去的人突然停住了。顺着再往前一看,一个戴着红袖章的人在往这儿来,嘴里骂骂咧咧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反正蔡程昱就没听懂这儿本地人讲话过。他正想问张超呢,这算怎么回事——还没说出口就被张超抓住了手腕,拉着一路往出口跑。这算是苦了运动能力一颗星的小蔡,关键在于他跑得气喘吁吁还要一路跑一路讲话。
“不是,有什么好跑的!”
“蔡程昱你是傻了还是脑子被烟花炸了,”张超连头都没回一个,背着个双肩包拉着蔡程昱往前直冲,手心是热的,熨得人心里很服帖,“公园管理员来骂你了,你跑不跑?”
蔡程昱心里服帖了,嘴上还是不服气:“万一不是骂呢,不是,我就是觉得那地方放烟花应该拍照留念好吧!”
“能说话说不能说话嘴闭上,怎么跑不起还爱叨叨?”
蔡程昱抬头看了眼天,乌压压一片,应该是要下雨了,空气里闷着一片水汽。
“张超——”他喊了一嗓子,没人理,于是又就继续问,“他们说的那些是真的吗?”
张超没理他,这时他们已经跑出公园了。蔡程昱回头去,没看见那个嘴里骂骂咧咧的人,心里总算有了点着落。他就不乐意听别人和自己叨叨。
“别看了,人家回去了肯定跟家里人吃饭的时候说:‘那什么,今天俩小兔崽子给我这儿整得全是烟…’,再慢两步就被抓了好吗蔡大爷。”
“但我们确实在那放烟花了啊,这不是违规吗。”
张超很显然懒得同他争论了,蔡程昱想,或许这就和上学那会大家明知故犯一个道理,小小的、容忍范围内的顶撞带来的成就感。他又忍不住仰头望向被乌云遮住的天,这肯定是要下雨了。
那把烟花棒到底还是没放完。
后来张超的消息还是准时准点送达,是张他在后台偷偷拍下的照。蔡程昱一眼就看见自己那件粉色卫衣,张超大概就是为了笑他穿得像个高中生才特地拍的。他正要回,就又瞟见“张超Silence”跳成了正在输入中,明晃晃一个对话框跳出来:你不会是高中生未成年吧蔡蔡。
聊天界面这头老半天没有回音,最后弹出一张蔡程昱的校园卡。男孩大概是觉得不被信任,像只被惹毛了猫踩键盘。我看起来有那么不可信吗?
蔡程昱猜张超现在正在喝着咖啡顺带咬吸管,因为每次结束演出后张超回他消息都是说在买咖啡——那现在屏幕那头的画面应当是张超啃着吸管啪嗒啪嗒打字。蔡程昱这会儿还在自己的想象里,全然没注意到张超问他:
“吃不吃宵夜,后门等我一会儿。”
大概是看他半天没回,张超又补了句,我接你进后台。
蔡程昱哪见过这种场面。他一路往目的地走就翻了一路聊天记录:他俩聊得最多的就是生活琐碎,诸如奥斯卡今天又乱闹脾气不肯吃新猫罐头啦、早上袜子穿反了下午才发现啦…偶有几次张超发语音过来,小段而又不成形的试唱。末了补一句语音,你帮我听听怎么样,我好改。
每每这种时候蔡程昱只能苦抓半天后脑勺憋不出来,最后想出来一句,超儿你怎么想起来问我。等到讯息都送达了,蔡程昱才很后悔地想,这称呼也太僭越了。那天学架子鼓的女孩儿的话还在他耳边上绕来绕去,女孩儿说,反正他们乐队睡..粉的事情都传遍了。张超怎么回他来着——哦对,是这么说:你专业呀,小艺术家。
所以张超这是想干嘛呢?蔡程昱坐在livehouse后门口边上,像只困惑的小熊猫。张超要睡..粉?高质量睡...粉吧那也得是,都聊了两个月了。声歌系的高贵白菜打着心里那把算盘——就算张超是想睡...粉又怎么样呢,又不是下了迷魂汤,反正你情我愿的…。但一想到这儿他心口里又有点泛起酸溜溜的味道,张超那对紫粉色耳返的传闻人尽皆知。
昏黄色路灯笼在他头顶,晕人视野。张超推开后门的吱呀声是午夜的闹钟,蔡程昱这时候才醒。或者说他现在才觉得真的要踏进一场梦境去。
他就一路沉默地跟着张超走过后台,地板上礼花碎片矿泉水瓶一应俱全,空气粘稠而又沉默,凝成一道河。张超身上演出服还没换下来,几星半点亮片闪粉构成河面上映的星,晃眼。好像化妆品也是这样,如果张超现在去卸妆,那么卸妆巾上也会有闪闪的亮点。蔡程昱深更半夜刷朋友圈看到过推文,说这些闪粉很难被完全滤干净。于是这些亮闪闪的光现在淌在他心头那道河。
屋子正中间的矮茶几上可谓是一场行为艺术:一把货真价实的菜刀插在奶油蛋糕中间,可能乐队里的人乱七八糟点过生日蜡烛,又或者这个蛋糕就是个蜡烛,焦黑一层在面上,只需一丝半点二手烟就能营造爆炸现场效果。后台已经没有人了,空落落一片,头顶的吊灯大概是坏了,一闪一闪的,蔡程昱起先还以为是自己眼睛出问题。
“太忙了来不及收拾。”张超的解释毫无说服力,蔡程昱甚至觉得这就是一场人为的展览,甚至自己被带来也是计划之中的实验。但是没关系,他不在乎这个,从他这里取走一点数据算多大的事儿呢?五毛都不用给,livehouse几个晚上就能换来——他还自己出门票钱。张超真是做了笔划算买卖。
他早些时候旁敲侧击问张超睡粉的事,张超回复得异常平静。他怎么说的来着——蔡程昱得再回忆一下,此时此刻他脑子里也只有些乱七八糟的句子,多出自于张超之口。
以至于他知道张超这次想问什么,甚至远早于张超给他开门,乃至问他要不要吃宵夜。他甚至还有种隐隐约约的错觉,或许这是唯一一次机会。蔡程昱觉得有些好笑,他自己居然也不反感张超定下的一....夜...情,反倒是忧郁起了做不了永恒的缪斯。
这算哪门子事嘛。
跟着张超上楼的时候他还在想,虽然说是这么说,可我还是赚了——也不是谁能都有机会和Silence的主唱共度一晚吧。事实证明蔡程昱确实可以算作是赚了,张超和他躺在一起的时候格外爱说些有的没的,诸如这房子太老了,厨房里停用的水池千万别碰,下水道里都是密密麻麻的小蟑螂。
蔡程昱的呼吸打在他颈窝上,小小地喘气。那你为什么挑这儿住啊,便宜吗?他点头,刘海散在额头上,近乎挡住眼睛。张超还在继续说自己的——房里热水全靠煤气,如果不开通风扇——
蔡蔡,他这么喊,声音是哑的。
你别这么急,没人和你抢。
蔡程昱终究没弄明白张超没说完的半句话是什么。夜晚光剩下没关紧的窗、张超被汗浸湿的发都可以算作记忆碎片的一部分。他讲话有点闷声闷气的,不知道是两个人贴的太近还是别的原因作祟。张超,他说,我听说Silence出了点事,真的吗?
他能说出这句还还得归因到那天和他搭讪的女孩儿。那天直到结束这人都在他边上站着,大概是女孩儿心细看出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对话也变得无聊起来。
你不会是g.a.y吧?她对着蔡程昱眨眼睛,像是很期待答案。蔡程昱顶着个西瓜头倒是很实诚,一五一十交代:
“我不知道啊。”
这下女孩儿又要捂嘴震惊状了。她说,我觉得你还是警惕一下这种问题吧,万一是恐..同的人在试探你呢——Silence最近配合不太好,我觉得跟张超肯定有点关系吧。
瓜皮头小蔡没反应过来,演出已经结束了,场里的人海开始流向外面的世界。这是蔡程昱最后的机会,他很大声得问,你说什么?
他队友好几个恐...同,你不知道吗?女孩儿的圆眼睛没再看过来了。蔡程昱重新看回台上,这才发现键盘手和贝斯手他没见过。
来帮忙的啦。女孩儿试图解说。
张超没答话,他的眉眼在过于昏暗的灯下看不清楚。蔡程昱觉得他哭了,没来由地这么想。张超在试图转移话题,他问蔡程昱,你不觉得这灯太暗了吗。秋天气温降下来,人心还是燥的。蔡程昱也没搭理他,只试图去勾住他的右手,成功了。这会儿他才确信自己的判断,问张超,你打架了吗?
对方没有回答。窗帘隔绝了老旧小区里男人女人打麻将传来的嬉笑、又或者是哪家小孩儿作业写的太慢正在挨训。一并被阻挡的还有蔡程昱见过的灯牌,五颜六色混作一团,给黑夜上色。挡不住的是雨声和潮气,连带着张超的掌心也是潮的。蔡程昱试着捏了捏他的手,这次不再是上次那样的温热了,不知道是不是天气。渐渐地窗外的雨声也模糊了,和风吹树叶的飒飒声纠缠不清。
蔡程昱又问了一次,准确来说这也是最后一次问这种问题。他说,张超,那些人说的是真的吗?——我不乐意不清不楚的。
我不是很在意你说真的还是假的,我只是不喜欢被蒙在鼓里——他还特地强调一遍,生怕张超听不懂。
张超艰难地扯出一个笑,不怎么好看,显得他脑子坏了在犯傻。他说,是,他们说我是g.a.y,没错啊。
“但至少我不至于害怕隔三差五有人来找我说“你负责”吧。有的人冠冕堂皇指认黑羊,不就是为了找替罪的吗。”蔡程昱听出来他嗓子里是哑的。
我没怪你。小蔡慌忙解释,最后又陷入束手无策的境地。
张超给了他一个拥抱,极其缓慢地。他说,我也没心思骗你,蔡程昱。但是我得走了,我妈也劝我回去,打算出国一趟。
蔡程昱接受这个怀抱时心里莫名想,还好这个拥抱是热的,不像先前的手心。他总算想起来张超那天说的什么了——“只别像有的人长了张人脸,做不出人事。——我没骗过谁。”
醒过来的时候张超坐在床边,戴着那副粉紫色的耳机听歌,一头乱毛一晃一晃。蔡程昱还在犯迷糊,只见张超在喝酒,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抬起胳膊就要揉眼睛。
蔡蔡,张超喊他。
蔡程昱莫名其妙扭头,一脸没睡醒,声音都懒洋洋的,什么事啊?张超又说半截话,喊完人就不理他。蔡程昱只能裹着一床绒毯挪动过去——手机屏幕上什么玩意…没看清。你喝的啥呀,他好奇地凑近了看。张超顺带着把杯子挪了个位才搭理他:“气泡水。”
还没清醒的蔡程昱尽力爬起来,拖鞋也懒得找,直接光着脚啪嗒啪嗒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房时才缓下来些。路过客厅时他环视了一圈,发现电视柜上都灰蒙蒙一片,上头却放了瓶酒,看着干干净净的。进房门的时候他随口一提,张超居然反倒认真翻出消息记录给他看。联系人备注写的抢冰激凌的,大致意思就是这酒是朋友送了调侃他的。一看日期:一年前了都。
“苦艾酒,他开玩笑送的。历史上很多艺术家爱喝这个,他拿这笑我玩乐队。”
蔡程昱总在某些地方脑筋直不楞的:“我是觉得你挺艺术家的啊。”——不知道哪来的结论。他下午还要回学校去,两个人又一觉睡到中午,时间已然不多了。张超一边听他下结论一边开吉他包,拿出来的是把木吉他,和他背去乐队的大可以算不同的两种乐器。言下之意就是要他点歌。结果蔡程昱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听的都没法唱好吧!
张超像是想说点什么,但最后只能作罢。
那之后蔡程昱还是去听live,只不过场地从台下换到后台。乐队里大概是出了什么争执,每每下台都变成了原成员们走在最先,随后是支援乐手,最后才是张超。后台里时不时有女乐迷推开铁门探头探脑,和蔡程昱对上眼神的时候往往一惊,于是气氛变得僵硬了。好不容易捱到演出结束,蔡程昱认定自己更爱在舞台下的位置,憋闷的后台着实不适合。
演出结束的时候张超脖子上挂着粉紫色耳返最后一个回来,开口很凶,压着眉头。
“没必要吧,跟我有矛盾对着演出撒什么气。”
键盘手懒洋洋往旧沙发上一坐,后台的换气扇开了也近乎没开,闷热有如夏天。他一向对张超没好脸色,现在连理都懒得理一句。鼓手试图把张超往后拉,像是早有经验。蔡程昱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能僵硬地呆在那儿。
“这男的谁啊,你带的鸭?”键盘懒洋洋抬眼看了下坐在对面的蔡程昱。
蔡程昱忘了后头两个人具体说的是些什么,甚至都没有听完整段对话,捞起包背上就起身要走。门外头风都是凉的,甚至可以说是冰的。这次他再没等张超来开门,动作轻车熟路。门里是闹的、但蔡程昱听不清他们都在骂的些什么,也弄不明白有没有动起手来。天气预报说还有一个小时就要下雨,他得赶路回宿舍去。
唉,何必拿天气给自己当挡箭牌。
一路上他实在是来气:那个男的这话算什么意思?指桑骂槐?他想张超不是那种人,刚才应当是顶了天不过吵起来,至少不至于打架,也不至于真的是在骗他,来瞒下做过的事。或许只是那个人借着自己骂张超呢?——当然,他是到了宿舍气消得七七八八才想清,摸出手机给布偶猫头像发消息。聊天窗口一片死寂。
我就不该收同学送的那张票,他想,那天守在宿舍和广东舍友尝试清水煮火锅蘸麻酱也比拖进烂摊子里好。人心里有事就容易失眠,蔡程昱一躺躺到凌晨也没能睡着。窗外的雨声伴风声当伴奏,他点开布偶猫头像开头的账号,关于今晚还是杳无消息。他又习惯性顺着点开朋友圈,布偶猫头像赫然出现在屏幕。张超难得一连发了两条朋友圈。
人家总在乎谁在台上演,演得如何。我却注意台下是些什么人,为这些人,值不值得演——因此我始终难成为演员。
无论由谁看,都愿上台演——我不作这样的演员的看客。
无论由谁演,都愿在台下看——我不会对这样的观众演出。
找到了我愿意看的演员,而找不到与我同看的人,观众席空着,所以那位演员不登台,所以我又成不了他的看客。
这便是我的有神论及我的无神论两者之间的酸楚关系。
——《庖鱼及宾》木心
这是第一条。
公告:
本月最后一场演出后本乐队将暂停一段时间。现主唱张超因个人原因将退出Silence.望见谅。
这是第二条。
蔡程昱突然觉得喉咙里梗着什么,像是一团气,咽不下吐不出。他突然有些后悔没弄清楚就赌气开门离场——张超说的理由是真的吗?他又开始怀疑了——但他不该这样的。不知道是出于悔改还是习惯,蔡程昱还是给他发消息:学校里多了一窝小猫,猫妈妈是长毛的、今天早上上课去看到只不知名虫子…张超半条消息都不回,但也没屏蔽他。
对话框里铺满蔡程昱的绿色文字泡。像是变成他的废纸篓。张超还是缓慢更新朋友圈,不应季的服装和画质暴露了旧照片的身份,蔡程昱甚至在里头一张合照里看到同校的学生,好像还是音乐剧专业的。
他守着一路看,最后摸到了张超的唱吧。里头堆着一堆陈年作品,和零星的更新,最前头排着白桦林⁴和The Greatest⁵,但蔡程昱至今没有勇气点开。
他最后一次见到张超还是在live上,他因为同学的赠票来看了第一场,又拜托同学去买最后一场的门票。张超一个人抱着吉他唱完了最后的半个小时——老规矩吧,这次没有人起哄,没有人窃窃私语。场里难得静下来,只听得到张超一遍又一遍唱,beautiful world,beautiful boy⁶,除此之外只剩下无意义的哼唱,像为语言和感情打马赛克。他用回忆填补别的歌词,尽管他对日语一窍不通。他在张超那副紫粉色耳机里听到过——或许有一句only love,可他实在记不清了:可能张超从来不在乎这句词,蔡程昱自己拿不清原因。
他站在人群的最远,尚且不知道台上瘦了一大圈的男人正在告别。蔡程昱突然觉得自己和自己曾不解的那些年轻女孩们也没什么差,心甘情愿献上自己的一部分,误以为自己可以当永恒的缪斯。他转身提前离场,没有听见在人潮渐渐淡出的现场,张超唱的最后一首歌。信号灯由红转绿⁷——也有人说是蓝色——过马路的行人成群结队,行色匆匆。蔡程昱也被裹挟在内。
“当我又飞到这里/俯瞰着模糊山顶/孤身藏在夜空里等你的回音”
“就当作是我不吉利/不能拥有美好幸运/只愿你 远方能感应”⁸
——当然,蔡程昱猜不到边角皮毛也着实不可能,哪怕他从没看见过房间里曾经出现的其他男人,也没见过那本蒙灰的毕业证书,明晃晃写着声歌系学生张超。
“当我又降落这里/穿行在蛮荒森林/扑腾着倔强却又分叉的羽翼”
“飞上枝头的都风趣/占了巢的都在窃喜/但想到你/就不会勉强合群 ”⁸
台上抱着吉他的主唱终于起身,先是对着听众鞠躬,然后是队友们,最后的最后是出口。或许过去也有听众,和刚才提前退场的人一样,没听完一首歌。
但是谁知道呢,反正都可以算是张超故意表述的。
问题就在于:黑羊⁹能担任表述者吗?
①学二手玫瑰的词:张超台词“最烦在摇滚现场当贼的”是学的二手玫瑰乐队主唱梁龙。因此文中表述为幽默的语气。粉丝调侃是指梁龙的夸张造型。
②九九年出的日语歌:指日本歌手椎名林檎代表作,丸の内サディスティック,即丸之内虐....待狂。
③孔雀logo:即乐队東.京.事.変标志。
④白桦林:此处是指张超cover了赵鹏老师版本。
⑤The Greatest:该作品纪念了被反同极端主义者枪杀的49名同.性.恋.者。
⑥Beautiful world. Beautiful boy:宇多田光作品Beautiful World歌词。
⑦信号灯:对应欅坂46单曲 黒い羊 此处借用了首句歌词:信号灯到底是蓝色的呢,还是绿色的呢?
⑧…不会不合群: 歌词出自乌鸦 许嵩专辑《呼吸之野》收录曲 ,与下文黑羊对应。
⑨黑羊:
⒈欅坂46单曲 黒い羊,文中张超角色灵感来源于该曲目
⒉Black Sheep 害群之马
⒊黑羊效应 此处白羊并未代指乐队成员
下一杯冰饮:@滨海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