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觉得美丽的狐狸眼儿很难,我折腾了一段时间,想试着拆解一下。思路也分享出来,希望能对想画美丽的友友们有帮助!为了找个大家都有的笔刷,用的是ps19笔。不分图层,是的我画画不分图层,好孩子不要学。最大的问题是,19笔我自己用不惯,所以画的不好,只能潦草地演示一下拆解过程,最后随便上个色,没有笔触和效果。希望每个人都能实现伊修加德热门藏狐自由!这只是个拆解过程,我自己从来不这么画图因为我画画并没有线稿,意思意思就得了……(大佬们就不要看了我怕丢人。如果画画刚入门的友友应该有一小丢的帮助
因为觉得美丽的狐狸眼儿很难,我折腾了一段时间,想试着拆解一下。思路也分享出来,希望能对想画美丽的友友们有帮助!为了找个大家都有的笔刷,用的是ps19笔。不分图层,是的我画画不分图层,好孩子不要学。最大的问题是,19笔我自己用不惯,所以画的不好,只能潦草地演示一下拆解过程,最后随便上个色,没有笔触和效果。希望每个人都能实现伊修加德热门藏狐自由!这只是个拆解过程,我自己从来不这么画图因为我画画并没有线稿,意思意思就得了……(大佬们就不要看了我怕丢人。如果画画刚入门的友友应该有一小丢的帮助
【美丽喵】黑水 7-10
【美丽喵】黑水 7-10
CHAPTER 7-10
7-10
——你这样白手起家的实干家我从没见过。也许是对金钱的敏感与热爱让你对赚钱充满动力吧?
——有一点没说对,我并非白手起家。如果没有背后的托尔丹家族,没有朋友们,那么我既没有胆量也没有人脉。在伊修加德,光有对金钱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不过好在我拥有埃斯蒂尼安,一些困难便不再是困难了。
埃斯蒂尼安想为老板的乔迁之喜准备了一个小礼物,这是他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搬家的时候要给搬家的人送礼物。他倒是忘了,其实自己也是“搬家”的一份子。艾默里克看起来什么也不缺,家里也很富裕,...
【美丽喵】黑水 7-10
CHAPTER 7-10
7-10
——你这样白手起家的实干家我从没见过。也许是对金钱的敏感与热爱让你对赚钱充满动力吧?
——有一点没说对,我并非白手起家。如果没有背后的托尔丹家族,没有朋友们,那么我既没有胆量也没有人脉。在伊修加德,光有对金钱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不过好在我拥有埃斯蒂尼安,一些困难便不再是困难了。
埃斯蒂尼安想为老板的乔迁之喜准备了一个小礼物,这是他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搬家的时候要给搬家的人送礼物。他倒是忘了,其实自己也是“搬家”的一份子。艾默里克看起来什么也不缺,家里也很富裕,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埃斯蒂尼安不知道要送什么好,甚至问了师父。雅伯里克给不出太好的建议,他不是住在龙骑士基地就是住在军管区,根本没有自己的房产。他给的建议是送一套文具,被埃斯蒂尼安当场驳回了。文具?送阿光那个小崽子还差不多。我老板可是优雅的绅士!
一些电视广告给了他灵感,广告里太妃糖黄金酒看起来十分高档。广告里男演员拿起酒杯在嘴边碰一下,然后看向镜头说出广告语的样子优雅至极,埃斯蒂尼安完全能代入艾默里克。
就它了吧!埃斯蒂尼安下了这个决心,拨打了电视广告的电话。那酒真是不便宜,就算是金子汁,这个价钱也过于昂贵了。埃斯蒂尼安有点肉痛,但还是那句话: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人家好。自己现在的好生活都是艾默里克给的,自己送他一瓶贵一点的酒没什么大不了。结果等酒水送到的时候,艾默里克也忙了起来,又是经营生意又是参与走秀,埃斯蒂尼安陪着他跑前跑后,居然硬是把这件事给忘记了。直到艾默里克再次送给他小首饰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礼物没有送出。
他把装酒的礼物盒递出去的时候,心情很难说,又是兴奋又是忐忑。兴奋是因为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送别人乔迁之喜的礼物,很是开心,连话都比以前多了许多,并把这也归为重要的人生体验。忐忑的原因倒是很简单,因为怕对方不喜欢。
事实证明艾默里克很喜欢,好像他做什么他都很喜欢。
红宝石的生意做得很顺也很大,艾默里克的心情似乎变得更好。埃斯蒂尼安发现,只要他高兴,自己就高兴。不过好景不长,这中间似乎掺杂着一些小小的不愉快,听说有不懂事的“条子”盯上了这里。一个上了年纪的警长亲自登门拜访,和艾默里克说了这件事,后者开始肉眼可见地发起愁来。
埃斯蒂尼安不喜欢艾默里克这幅样子,他怎么能露出这种发愁的表情呢?他应该一直微笑才对。看来又是自己出马的时候了,他必须做点什么,至少应该安慰老板才对。他知道老板是很喜欢自己的,埃斯蒂尼安能感受到他对待自己与对待别人的不同之处,所以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安慰到他。其实这有些强人所难,埃斯蒂尼安一辈子不知道什么叫安慰,没体会过被人安慰心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别人。连“安慰”这个词他都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你是累了吗?”
“……”
“你是不是不喜欢那个大块头?”
“……”
“我帮你去干掉他!”
“不,啊……天,让我自己待一会儿,我不需要你了埃斯蒂尼安,我一个人就可以。你可以走了。”
埃斯蒂尼安甚至没听懂艾默里克在说什么,“我不需要你了”,这个句子就像一个开关,立刻连通了不必要的记忆。他上次听这个句子还是两年多以前,在实验室,军机大臣艾奥兰德清晰缓慢,一字一顿地告诉他:“伊修加德不需要你了。”艾默里克不要我了?是因为我没用吗?还是因为我做的不够好?不努力?生怕自己听错,或者误会,他又问了一遍:“不需要的话,那我真的走了哦?”
艾默里克甚至没看他,只是一只手揉着眉心,轻轻扬了一下另一只手。这动作埃斯蒂尼安是知道的,艾默里克有时会用这个动作“请”人离开。
看来有的事是没有理由的,不管是这个国家,还是老板,都会先无条件的示好再没来由的抛弃,连原因都不肯说明一下。他好像听见艾奥兰德那缓慢的声音在耳边说:伊修加德不再需要你了,再说一次,不再需要了。你是个废物,毫无用处。于国没有贡献,也没办法保住你的家。艾默里克也不再需要你了,你依然是个废物,对他毫无用处、毫无贡献,你只配去拾荒,只配吃垃圾桶里的垃圾!
不不不,我不要捡垃圾了,我绝不去捡垃圾!埃斯蒂尼安突然反应过来,努力把刚才脑海里的东西甩出去。我已经有了两年的工作经验,一定可以再找一份工作的!他觉得自己不像是被老板开除,而是像自己在逃跑。至少管家对自己不坏,是每个月给自己发钱的人,所以埃斯蒂尼安用尽全身的礼貌在走之前简短地和管家说明了情况。艾默里克的手套就放在门口的鞋柜上,埃斯蒂尼安从没想过偷老板的东西,却鬼使神差地拿走了那副手套。他记得艾默里克第一次摸他的头的时候的感觉,那种轻飘飘,温温柔柔的感觉让他总是回味。他还是很喜欢自己的老板,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要他了,但还是希望拥有一个小小的纪念品。
这总不算是偷吧。他这样想。把手套揣进口袋就出了门。
如果问他此时此刻是否真的想离开,那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埃斯蒂尼安的确总希望多一些钱去贴补家用,但他本身并不贪恋老板的财富。如果真的想得到钱,比起老老实实地赚保镖该有的工资,不如把老板全家都杀了,抢了他的钱其实会更效率,毕竟艾默里克首饰盒那大堆的金银财宝已经抵得上他好多年的工资了。埃斯蒂尼安唯一贪图的就是艾默里克对他的“好”,他认为这种好是不曾经历过的,很珍贵的东西。不同于师父和兄弟姐妹的“好”,虽然说不上来区别,但就是不小心变成了一种精神毒品。现在这“毒品”断供了,不戒掉也不行了。埃斯蒂尼安坐在十字路口的长凳上,开始思考起未来。去格里达尼亚吧,能当雇佣兵,那里离伊修加德也不远,想回家就随时回去看看。
这长凳就对着来时的方向,远远就能望见博雷尔府。他又开始郁闷起来,用手在艾默里克的手套上轻轻拉扯,甚至还戴在自己手上,在头上摸两下,算了,感觉不对。他又把手套脱了下来。
如果说人生还有什么意料之外的事,那就是艾默里克来电话了。
如果说人生还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意料之外,那就是艾默里克拖着那仿佛四百米就能跑炸的肺过来找他了。
如果说人生中还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意料之外的意料之外,那就是艾默里克甚至亲了他一口,问他以后要不要永远在一起。
埃斯蒂尼安差点就推开他了,这不就是、不就是当街耍流氓吗!他甚至都把手伸出去了,结果又放下了。
挺好,没不要我。他想。
“走,回家。”艾默里克拉起他的手说。
埃斯蒂尼安还不想回去,他现在接收的信息有点过多了,大脑委实无法消化。而且回家之后就要回到自己的房间,一想到要自己思考这么多事,他就有点抵触。“我想去散步。”
“散,都可以散。”
他们过了斑马线,沿着人行道缓缓前行。艾默里克好像怕他跑丢了一样,一直拉着他的手走路,都快使出吃奶的力气了。埃斯蒂尼安心想,他力气真小,这要是我如此用力,骨头都给你攥碎了。
伊修加德的夜景还是那副样子,不过在埃斯蒂尼安眼中又有不同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人接纳,有人负责的,不必在这个繁华的都市哆哆嗦嗦地自己过活了。博雷尔老板能给自己的保镖所需要的一切:包容、安稳、妥帖,他甚至是个可以撒娇的对象。埃斯蒂尼安在他身边被允许做任何事,他甚至可以不把自己当大人,而是当个孩子。在他身边自己不需要“懂事”,不需羡慕谁,更不需要“为了国家”。艾默里克说的“想要永远在一起”可能是针对恋爱而言,但对埃斯蒂尼安来说,这个人给出的更像是父辈对晚辈的爱护。对正常的成年人而言,一方给与另一方过于无微不至的关怀会令人窒息,一方只“给与”和一方只“接受”只会让他们在感情的地位中拉大差距,愈发不对等。可是这两个人对此毫无意识,一个人正沉浸在拥有了一位“恋人”的欣喜若狂中,另一个人则开始对老板生出了难以割舍的依赖感。
剩下的事是由艾默里克告诉他的,他们可以亲嘴也可以上床,好得不得了。埃斯蒂尼安没有“节操”这个概念,也不介意互相交付身体的行为。他很喜欢电视剧里的那些亲吻桥段,每次有这种戏码他都会看个仔细,然后学以致用。艾默里克总是很在意到埃斯蒂尼安肚子上的伤疤,就算不问,也总爱用手在那上面摸来摸去,不晓得在想些什么。
艾默里克是个非常啰嗦的人,每次上床之前都要做无数个必要的准备工作。他会准备玫瑰花浴盐,两个人在大浴缸里舒舒服服地泡个香喷喷的澡。然后他会给埃斯蒂尼安吹头发,后者爱死了这道工序,他希望人生每天都被吹头发。再之后,还要点情调,要香薰,要红酒,要一点音乐。还得磨磨唧唧亲亲摸摸好久,才会到达正题。埃斯蒂尼安也不能说是不享受这些过程,至少他很喜欢亲吻,这种感觉很令人着迷,但是直入主题不好吗?他提出过几次,不过都被驳回了。在艾默里克看来,这种事还是把准备工作做足了比较好,毕竟上床的根本目的是快乐而不是让谁痛苦,而人的器官是脆弱的,万一把对方弄伤了或者不舒适了,那都不是本意。
他居然怕把我弄伤?就他?我?埃斯蒂尼安甚至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对痛觉非常不敏感,身子骨不知道比艾默里克强壮了多少倍,但是这个人还是小心翼翼地轻拿轻放,这让埃斯蒂尼安又有点高兴,毕竟对方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他,虽然他并不需要。
如果说这段感情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艾默里克和电视里的人不同,他除了确定关系的那一天说了“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就再也没提过类似的话。电视里那些仿佛不要钱一样,每一集都会出现一万次的“我爱你”啊,“我喜欢你”啊,“我离不开你”啊,这些词汇完全不在他的字典里。埃斯蒂尼安很好奇他为什么不说这些,网上不是说“喜欢就要说出来”吗?他从来不说,是不是不喜欢?可是看艾默里克的样子,绝不是“不喜欢”。那他什么意思?“喜欢,但没喜欢到挂在嘴边的程度?”埃斯蒂尼安又思索,也许是这样,我可真聪明。
感情这东西是需要被定义的,艾默里克把他们的关系定义为“伴侣”,那他们就是伴侣。埃斯蒂尼安仍然会每周回家,这次他有些得意,自己有“伴侣”了,必须得和师父汇报一下。
“我有‘伴侣’了。”
“伴侣?什么伴侣?咖啡伴侣?”雅伯里克问。
“就是那种,可以亲嘴的。”埃斯蒂尼安带着少有的兴奋,把自己两个大拇指在一起对了一下。
这叫伴侣?这不叫找对象了吗?!雅伯里克也很高兴,没想到这世界上会有女孩子喜欢埃斯蒂尼安,这小子真是有福气。一想到他也许不远的将来就要结婚了,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了,甚至还会有个宝宝,做师父的放心之余甚至有些伤感起来。“谁家的姑娘啊,有照片吗?”
埃斯蒂尼安挠挠头,“不是姑娘,还是艾默里克。”
老父亲立刻给了这逆徒一巴掌,当然打不到,埃斯蒂尼安格挡的速度非常快。不过雅伯里克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的腿上有伤,手上可没有。再打,再格挡,再打,再格挡。
阿光早就习惯了大哥和师父的“互挠”,他们经常一言不合就动手,反正谁也不会打伤谁,就仿佛两只猫在用前腿打架。他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两个“挠”完,通常是师父先累。
“大哥,你老婆是你的老板啊!”阿光趴在饭桌上问。
“嗯。”埃斯蒂尼安对“老婆”这个词很满意,他从不纠结自己在床上的分工,但“老婆”这个词,一听就是拥有亲密关系的重要家人。当大哥的在心里表扬老弟会说话。
“他给黑帮老大当情夫去了。”雅伯里克没好气地说,“没出息,学了一身屠龙本领,现在被当成小白脸包养起来了!你长大可别学他。”
“我的钱都是工作赚来的。”
“那你的工作是什么?”
“啊……”
这对师徒又开始了下一轮对挠,阿光简直有些无语。在这小孩的心目中,大哥就是最光辉又酷炫的形象,他做的肯定就是对的。一想到能有个黑帮大佬当情人,这小孩居然有点向往。他才15岁,对情情爱爱很是懵懂,只是钟爱一切“酷炫”的设定。黑帮大佬?不能再酷了!
雅伯里克对徒弟的这个对象一点都不看好,给黑帮老大当保镖还能说是迫不得已,给黑帮老大当情夫就只能解释为破罐子破摔了。这还了得?那可是黑帮啊,自己的徒弟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黑帮大佬还能不懂?而且埃斯蒂尼安就算骨相改变了面貌,变得比以前耐看了,但那又如何?雅伯里克不认为他的相貌会让对方一见倾心。那可是黑帮啊,想搞个什么样的搞不到,非要和我家这个二傻子搞对象?那可是黑帮啊,该不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癖好,拿他当玩弄对象了吧!雅伯里克惊讶于自己的脑补能力如此之强,他的担心也更上一层楼。最让他来气的就是,凭什么倒霉事都要轮到埃斯蒂尼安?虽然他一直也没给孩子们做过什么早期性教育,但是男的喜欢女的,女的喜欢男的,这种事还用教育?以前只知道自己的徒弟脑子有点楞,从实验室之后又有点浑浑噩噩的,没想到居然能傻到搞对象都不分男女了?!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被“骗炮”了吧!
埃斯蒂尼安不满与师父对艾默里克的各种否定,他不喜欢别人说艾默里克不好。怎么不好了?明明哪里都好!于是被师父念得烦不胜烦的埃斯蒂尼安气呼呼地翻了窗出去——他倒是没忘把工资给师父留下。
见埃斯蒂尼安不高兴自己说他“伴侣”的不好,雅伯里克也便不说了。他认为这孩子以前是吃过苦的,可能有人稍微对他好一点,他就当爱情了。不过转念一想,这种事可能很多人都会经历,感情上撞了南墙之后人也会成熟,到时候就知道回头了。毕竟自己也没谈过恋爱,总不好拿自己毫无经验的事去要求别人。
又过了一段时间,雅伯里克发现埃斯蒂尼安回家的次数变多了。这算怎么回事?他不是黑帮大佬的情人兼贴身保镖吗?
“你被解雇了?”
“没啊。”
“那你天天回家做什么?”雅伯里克不解。他最近在流浪小动物之家找了一份义工的工作来打发时间,正做得起劲儿。
“他爸不同意我俩的事,所以我就搬出去住了。”
“不同意就对了!我不同意这么久了也没见你这么听话,看来还是黑帮教父说话比较好使!”雅伯里克数落道。“你现在又没事做了?那你住哪里?”
“一个面包店的楼上。”埃斯蒂尼安说,又马上补充:“那个房子是我的,是艾默里克买给我的!”
“怎么,搞金屋藏娇那套?变态。”师父嗤之以鼻。是不是金屋不知道,自己这大徒弟真的不够“娇”。那个艾默里克果然还是变变态态的,这种糙汉都下得去嘴,没救了。
厄斯蒂安和布吕斯蒙对大哥的情夫也关注有加,他们很好奇这个让大哥死心塌地跟了这么久的人究竟是什么样。他们甚至跟着大哥去过小面包店,想一睹黑帮大佬的“芳容”。这对好奇的姐弟曾经在媒体上和大哥的手机里见过艾默里克的照片,但这完全不够看,他们坚持想见见本尊。面包店主洛洛米大娘很好奇,这个沉默寡言的埃斯蒂尼安居然会带朋友回家,这可真新鲜。
“你这个住处不错诶!”厄斯蒂安感叹,“虽然小点,但是很精致啊。”
埃斯蒂尼安立刻说:“艾默里克装修的。”
“那他品位不错,我喜欢这个窗台。”布吕斯蒙一屁股坐在窗台上向下张望街道。
厄斯蒂安打开柜子看了看,里面除了一瓶太妃糖黄金酒什么都没有。她把这瓶酒拿出来,“这地方也太冷清了,什么吃的都没有。这个能喝吗?”
“不能!”埃斯蒂尼安赶紧把酒抢回自己手里,“行了行了,看够了就走吧,都这么晚了。”
“没看够。”姐弟俩回答。
埃斯蒂尼安可没那么多好耐心,他一手一个,拎着这对姐弟的后颈皮把他们扔出了面包店。今天是和艾默里克约好的日子,一会儿他来的时候看到这对傻子,那成什么样子?不过厄斯蒂安和布吕斯蒙从来就不是听话的人,他们两个像猫一样轻快地爬上了面包店的外墙,躲在阴影里等着看“情夫”。过了几十分钟,一辆黑色的车开了过来,开车的是个圆脸的开朗青年,副驾坐着一个细眉细眼的黑头发男人。
“就是他就是他!”布吕斯蒙低声说,指了指那个黑头发。“瘦麻杆一样!你说,他这么瘦,是不是嗑药嗑的?”
“他穿的可真时髦,皮鞋锃亮,一看就是个经常擦鞋的人。”厄斯蒂安点评。两个人目送艾默里克进了面包店,于是他们又开始从窗口向里面看。
“他们亲嘴诶!”布吕斯蒙又说,那兴奋劲仿佛撞破奸情一样。“难以想象那是咱哥!他是不是被什么外星生物寄生了?!”
“你小声……”
他们看到埃斯蒂尼安走到窗边,一边挂窗帘,一边对着空气对口型:你们两个,给我滚。
Estranged Nostalgia
-艾默里克x埃斯蒂尼安
-3.x后
-写得快得超乎我想象……如果有设定bug请拿艾欧泽亚百科全书抽我的脸
-角色属于se,OOC属于我
埃斯蒂尼安在黄金港歇脚时收到了伊修加德发来的信件,发信人是厄丝蒂安,信里说雅伯里克病了,希望他回去看看。
埃斯蒂尼安放下信纸,下意识的反应是不去。他和雅伯里克有一段不太愉快的经历,回去杵在病房里也是膈应他老人家。反正有一整个龙骑士团排着队去嘘寒问暖,不差他一个不肖弟子。
他又展开信扫了一遍,厄丝蒂安写得语气恳切、措辞简短,病了多久、严重不严重,一概没提;希望他回去,谁希望呢?她还是雅伯里克?
他就这样盯着信看了许久,直到莫古力邮差看不下去了,催促...
-艾默里克x埃斯蒂尼安
-3.x后
-写得快得超乎我想象……如果有设定bug请拿艾欧泽亚百科全书抽我的脸
-角色属于se,OOC属于我
埃斯蒂尼安在黄金港歇脚时收到了伊修加德发来的信件,发信人是厄丝蒂安,信里说雅伯里克病了,希望他回去看看。
埃斯蒂尼安放下信纸,下意识的反应是不去。他和雅伯里克有一段不太愉快的经历,回去杵在病房里也是膈应他老人家。反正有一整个龙骑士团排着队去嘘寒问暖,不差他一个不肖弟子。
他又展开信扫了一遍,厄丝蒂安写得语气恳切、措辞简短,病了多久、严重不严重,一概没提;希望他回去,谁希望呢?她还是雅伯里克?
他就这样盯着信看了许久,直到莫古力邮差看不下去了,催促他快点写回信,不回莫古就走了库啵。
“把这封回信送去吧。”埃斯蒂尼安扯过一张信纸,草草写下一段回复,卷起来递给莫古力,后者晃动着绒球飞走了。他最后还是决定回去一趟,他不想显得自己好像在逃避什么。伊修加德在稳步复兴和开放,他在远东都能听到越来越多关于它的消息,过去那些恩怨或许真的在淡去,一切都在向前进。堂堂前苍天之龙骑士不想做那唯一一个还在矫情的人。
他坐在飞空艇上逐渐接近这座矗立在云海中的都城时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空,库尔札斯的寒风像是从胸膛直直穿过,他下意识摸上心口,只碰到铠甲的一片冰凉。他突然间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一直不想回伊修加德。
烧毁芬戴尔村的大火也在他心里烧穿了一个洞,长久以来他用仇恨填补那个洞,这才维持这副身体正常运转。后来他遇到一些人,把各式各样的东西胡来地往洞里塞,他渐渐开始觉得复仇心或许不是唯一能填上它的东西。邪龙死后,恨意被抽走了,留下一个补得七零八落的洞,于是他开始四处游历,寻找能填进去的东西。然而靠近伊修加德他才意识到,或许是战女神过于敏锐,或许是这座城市对他过于了解,他们一眼就从花哨的补丁下看出了这个洞的缝隙。
他走下飞空艇,本想径直去雅伯里克家探了病就走,他不是很想遇到熟人,没想到还没出飞艇坪,有人已经在那里了。
“埃斯蒂尼安!”艾默里克独自站在离艇接待处的出口,用不太大的声音喊了他的名字,笑着向他走来,“太好了,我算着时间差不多也该到了。”
埃斯蒂尼安有些惊讶,他只在信中告诉了厄丝蒂安他回去的大致日期,这个日理万机的上议长是怎么知道他要回来还一个人跑来飞艇坪堵他的。艾默里克没穿他那身被埃斯蒂尼安嗤为花花蝴蝶的铠甲,只着一件伊修加德贵族常见的长袍,别说护卫了,连剑都没带上,是嫌想暗杀他的人不够多吗,埃斯蒂尼安想,他以前没这么缺心眼啊。
他有些局促地向艾默里克挥了挥手,后者笑吟吟迎上来道:“好久不见。”
真是好久不见。对当初和老友不告而别这件事,埃斯蒂尼安这些年心中还是稍有一点愧疚。在和帝国的战场上再见时,艾默里克问他,留下来吗,他摇头,他不确定对方是否希望他能留下来,他以为他的反应会更强烈一些,而艾默里克只是迟疑了一会,接着笑着点点头说,好,保重。他不去思考老友在想些什么,艾默里克总是比他考虑得更多一些,但他寻思对方大概也没有想出留他下来的理由。
“你想直接去看望雅伯里克先生吗?”艾默里克走在他身边问道。
埃斯蒂尼安点头。
他们坐上马车。艾默里克在他身边,不急不徐地向他介绍皇都的变化。他的声音有一种特别的安抚的力量,循序渐进地,从他们士兵时代熟悉的面包房说到不久前竣工的崭新博物馆。他只字未提埃斯蒂尼安这次回来打算停留多久,下次回来是什么时候之类的问题,事实上艾默里克很少催促他做什么,这次他也一如既往给埃斯蒂尼安留下了足够他喘息的空间,这份熟悉的体谅让他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伊修加德的街景已经和他离开的时候大相径庭,这座千年皇都的空气似乎都比过去轻快了一些,他们从砥柱层的大道穿过,贵族的大宅门口不见往日戒备森严的氛围,街道也热闹了不少,他甚至看到了几个拉拉菲尔族的商人。他明白了艾默里克不佩剑的理由。这座城市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一切都在他身旁这位老友的引领下向前走着,一切的伤口都在渐渐愈合。
他有一瞬间不敢走下去。
一阵寒风从车厢窗外掠过,埃斯蒂尼安瑟缩了一下,他嘲笑自己,大概真是被东方温润的气候惯坏了。
雅伯里克住在砥柱层的一栋小楼里。厄丝蒂安担起了现在龙骑团的大部分领导职责,雅伯里克偶尔也会去指导一下。女龙骑士见到艾默里克丝毫没有惊讶,她看了埃斯蒂尼安一会,似乎欲言又止,转身领他们上楼。
他和厄丝蒂安交往不深,事实上他和雅伯里克之外龙骑团的大部分人都没什么交情。那时候的他只知道向前冲,沿途丢下了很多东西,所以当其他人都开始前进的时候,他却在回头寻找那些丢下的。
雅伯里克躺在床上,曾经的苍天之龙骑士苍老之态毕显。埃斯蒂尼安站在门口不知该做什么好。艾默里克走上前去把老人扶起来靠在软垫上,雅伯里克微笑着道谢,接着看向埃斯蒂尼安,嘴唇隐约在颤抖。
他这几年来第一次希望那副头盔还在自己身上,这样对方就看不出自己脸上的情绪。他向自己师父的床边迈了一步,终于开口道,身体怎么样了。
“这几天好多了。老毛病了,医生说要再修养两个月。”雅伯里克回答道,语毕看了看厄丝蒂安,后者板着脸点了点头。
那,你好好休息。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一旁的艾默里克向他投来鼓励的眼神,尽管前者应该明知语言表达一向不是他的强项。
老人看着他的脸,长久才说道,你看上去比以前好多了。
雅伯里克说的“以前”大概是他最心急最高傲、甚至对老师举起了枪的那个时候,他移开目光,有些生硬地小声道,对不起。
老人显得有些惊讶,随即露出了微笑,摇了摇头:“不,我该说对不起,在你最痛苦的时候我这个做老师的没有尽到职责。”
埃斯蒂尼安不知道怎么回答,他那时并没有想过雅伯里克能为他做什么,对他来说既然亲人已经不在世上,其他人都没什么分别。龙诗战争结束后,他才慢慢地从回忆中捡起那些被他忽略的人和事。如今看着病床上疲倦的老人——以雅伯里克的岁数他本不应看上去这么苍老——他很久以来第一次主动地去回想自己的父亲。
雅伯里克最后对他说,希望他能回到伊修加德,不一定是现在,但人终有一天要面对自己的来处。
埃斯蒂尼安走下楼,艾默里克和厄丝蒂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来正在门口等他。厄丝蒂安要去组织龙骑士训练,便向他们告辞;以工作狂闻名的博雷尔议长大人却不急不忙地问他想不想去喝一杯。
“你很清闲吗?”
“我也是有假期配额的。事情都交代给露琪亚了。”艾默里克眨了眨眼睛,他对埃斯蒂尼安私下里总是比平时稍稍活泼一些。
艾默里克本打算邀请他去子爵府,被他拒绝了。他仍然打算今天就离开,他有点担心和艾默里克待在一起久了事情会拖下去。最后秉持低调原则,他们走进了一家敖龙族开在云雾街的小酒馆,这是一家新开张的店,以提供异国美食而小有名气。因为主要做来往客商的生意,店里见过他俩的脸的人不多。对埃斯蒂尼安来说,光是这样的店开在他认识的伊修加德就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艾默里克点了一壶据说是东方风味的酒,埃斯蒂尼安选择不提醒他,自己要了一杯库尔札斯地区传统的麦酒。谁想艾默里克尝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埃斯蒂尼安分神的工夫,一小杯已经见了底。他哑然,一会才道,你不觉得太甜吗。
嗜甜如命的骑士长摇了摇头,又为自己斟了一杯。
埃斯蒂尼安放弃和他争辩,开口道:“你和雅伯里克怎么好像很熟?”他问出了自己从刚刚开始就抱有的疑问,艾默里克就任总骑士长的时候雅伯里克应该已经退居二线了。
“我知道他是你的师父。他的病是神殿骑士团的军医在看,我有空也会常去探望一下。这段时间他和我说了不少……”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有些狡黠的笑,“你小时候、我们认识之前的事情。”
埃斯蒂尼安的脸黑了一半,一言不发狠狠地灌了一口酒。他不想问雅伯里克都说了些什么,艾默里克也不说,只是托着腮笑起来。
天色渐晚,酒馆里也逐渐热闹起来,他们挑了一个光线不太好的角落,所幸目前为止都没有被人注意到。艾默里克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问道:“你喜欢现在的伊修加德吗?”
喜欢吗?他想,伊修加德确实比他记忆中更好,但他初到黄金港时也觉得那座城市很好,这两种好有一些他无法形容的微妙的区别。或许他甚至更喜欢黄金港一些,或者乌尔达哈,那里人人行色匆匆,没有人认识他,他可以毫无负担地住上一周,看过街头卖艺的猫魅族舞团,再从蓝玉大街叫卖异域首饰的摊贩间穿过,然后再次启程向着更远的地方。而在伊修加德,他总时不时感觉到心中好像哪里缺了一块,隐隐地疼。
他的迟疑被艾默里克看在眼里,后者也不催促,说道,我没有逼你留下的意思,但我想让它变成值得你留下的样子。
他觉得对方一定误会了什么,他想,新生的那个伊修加德不会需要一个除了屠龙一无所知的龙骑士。于是他说,你做得很好了,我离开是自己的问题。
他不觉得艾默里克会逼他留下,只要他还是埃斯蒂尼安认识的那个艾默里克,他就还是会像他们初识时那样,在他的长枪顾及不到的地方,在他渴望复仇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不动声色地守着。很多事情,比如他当上苍天之龙骑士前后身侧的不满和非议,都是他后来回想时才意识到的。而在当时,把这些风声挡在他之外的,无非是雅伯里克和这位总是克制、体谅着的老友。
艾默里克注视了他很久,喝掉了最后一杯酒,狭长的眼睛眼角垂下来,在昏黄的光线下格外的柔和。
“走吧,人越来越多了。”他不再提起之前的话题,站起了身。
埃斯蒂尼安打算乘当晚的飞空艇去东方,艾默里克没有花太多口舌留他,只是执意要送他到飞艇坪,埃斯蒂尼安拗不过,只得任由他和自己一起在街道上踱着。
他一直喜欢皇都的夜晚胜过白天,虽然这么说,但过去的他无暇顾及这些风景,直到现在他才认真思考起来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夜晚的一种安定感,仿佛雪花无声地落在窗沿上,一切都安静下来,白日的喧闹或是伤痕都归入了窗口透出的暖黄的光线里,回到等待着他们的人身边,只有他在这时启程。
艾默里克送他到飞艇坪门口,轻轻拥抱了他一下。他想起这是他漂泊的几年里第一次,离开某个地方的时候有人来送,他最后望了一眼他们一起走过的万家灯火,觉得心里好像没那么空了一点。
他说,保重。
艾默里克点点头,你也是。
他转身向登艇接待处走去。
一分钟后,他回到了远处。艾默里克还没走,噙着笑意看着他。
“占星台预报,夜里大雪,飞空艇全部停运。”他说道。他看到了艾默里克的表情,突然反应过来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的耳尖有点红,他希望对方没有注意到。
真遗憾 ,艾默里克笑着说,希望你不介意在我家住上一晚。
埃斯蒂尼安躺在博雷尔子爵府客房的大床上,久违地失眠了,他把这归咎于刚睡习惯东方的被褥就回来睡皇都贵族间流行的软床。
他走到窗前,向屋后的花园望去,大雪刚刚在回廊下积起薄薄一层。花园另一侧的回廊下坐着一个人影,他无声地推开窗跳了出去——这对龙骑士来说再容易不过。光着脚踏上回廊地面的那一刻他吸了一口气,他不该忘了伊修加德的雪夜是什么样的。
他想回去套件衣服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对面廊下的人显然早就注意到了他,不慌不忙地点亮了手边的提灯。他匆匆从橱柜里扯了一件袍子披上,沿着回廊向另一边走去。
他在艾默里克身旁的椅子上坐下,后者打量了他一眼,抽出自己身后的靠枕垫在了他脚下。
“雪景真美。”他难得对美景发表评论。的确,他四处游历了这么久,还没有见过一处的雪景胜过他的故乡,即使终年飘雪,他却从来也看不腻。
艾默里克点点头:“每次看着这样的雪景,我都会想,这么美的地方,我想让每一个人都看一看。”说完他笑了,说,挺幼稚的不是吗。
埃斯蒂尼安有的时候确实觉得艾默里克挺幼稚的,他在这个国家深陷泥沼的时候相信和平、理解、希望,还有其他好听的词。别人或许觉得上议长演讲时都是在说漂亮话,但他知道艾默里克骨子里真的相信着这些东西。所以他也一起笑起来,答道,是。
艾默里克说,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告诉你天气的。
又不是你下的雪。他刚发现艾默里克在拿他寻开心的时候确实有些着恼,当然,这也侧面证明了上议长大人的幼稚与无聊,埃斯蒂尼安想。他在自己面前似乎时不时有些多余的活泼,更像是那个一箭射穿巨龙的咽喉后笑着找他讨酒的年轻骑士,而不是后来那个端庄沉稳的总骑士长。
他向面前的庭院看去,库尔札斯不是什么适合园艺的地方,他上一次来博雷尔子爵府时老子爵还在,这里只是种了一排排常青植物,现在看上去已经丰富生动了许多。
艾默里克注意到他的视线,说,都是和格里达尼亚的园艺工合作的成果,再过一个月应该就能看花了。
他哼了一声,反正你也是天天睡办公室。
艾默里克转过来看向他,蓝宝石耳坠轻轻晃动着反射着灯光,他笑着说,等有人看的时候再栽种就来不及啦。
寒冷的雪夜里两人谈起话来都有些懒,渐渐开始有一搭没一搭起来。埃斯蒂尼安谈起他在各地的经历,谈起黄金港的繁华和奥萨德草原上的风土人情,谈他甚至溜进过帝国首都逛了一圈,艾默里克有时接话,有时只是默默地听。他自觉讲得没什么意思,对方却听得入神。
他说到自己都有些困了时,艾默里克道,有机会我也想去看看。
他正准备接话,只听艾默里克继续道,但万一有人想回来时我不在就麻烦了,我得和这座城市一起等着他。
就如他在飞艇坪外,在病床前,在云廊下等着他,如最开始,他伸出手,等着他回握。
湛蓝的眼睛看着他,埃斯蒂尼安觉得自己从耳根到脸颊开始发烫。
曾经他只知向前,为了给自己的故乡复仇;现在他不断奔走,为了不让自己一回头却发现故乡已经抛下自己走到了前面。他让自己向从前的小世界之外看,别处有人会需要他;或是向过去看,过去的人和事永远不会离开。
他别过脸去避开艾默里克的目光,不知为什么他突然很想把话顶回去,他为什么非得回来不可呢,他说。
“难道‘我想他了’这个理由还不够吗?”对方的语声带着笑意,听上去仿佛这是什么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埃斯蒂尼安难以置信地转过脸去,上议长大人摆出一副洋洋得意的神色,前苍天之龙骑士今天第二次为自己把头盔丢了下来而后悔。
第二天是个晴朗的好日子,博雷尔子爵家的佣人一大早就告诉埃斯蒂尼安,飞空艇恢复运行,现在出发正好能赶上第一班。
雪后寒意更甚,屋里的炭火烧得格外的旺。他在餐厅堵到了刚刚披挂整齐的艾默里克。
“我不走了。”他说。
艾默里克不出所料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趁他还没做出反应,埃斯蒂尼安跨步上前吻住了上议长的嘴唇。后者愣了一下,接着抬起手环住他的腰回应了这个吻。
他按了按自己的胸口,一颗完整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格外的快。
END
再世为人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金鱼缸里面。放学之后,教室里的人全走光了。我们都很喜欢那条鱼,谁都喂给它一小粒鱼食。我们班有三十个人,我们拿爱把它撑死了。我们班养的金鱼死过很多条。它没能熬到所有人都对它失去热情的阶段,但是饿死也未必比撑死好。他的手指好看,苍白,那条大红的金鱼躺在他手心里的一汪水里,像朵枯萎的火焰。生物班长经常只和班主任通报一声,就把鱼尸连水泼到花圃里了。他因为这个和生活委员吵过架。他的手掌显然是个更为隆重的棺椁。我第一次觉得死是件庄重的事。
他发现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他,对我笑一笑,说真嗣君,你好啊。教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每个人挥过手告过别回了家的时候,他和我说你好啊,甚至能记...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金鱼缸里面。放学之后,教室里的人全走光了。我们都很喜欢那条鱼,谁都喂给它一小粒鱼食。我们班有三十个人,我们拿爱把它撑死了。我们班养的金鱼死过很多条。它没能熬到所有人都对它失去热情的阶段,但是饿死也未必比撑死好。他的手指好看,苍白,那条大红的金鱼躺在他手心里的一汪水里,像朵枯萎的火焰。生物班长经常只和班主任通报一声,就把鱼尸连水泼到花圃里了。他因为这个和生活委员吵过架。他的手掌显然是个更为隆重的棺椁。我第一次觉得死是件庄重的事。
他发现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他,对我笑一笑,说真嗣君,你好啊。教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每个人挥过手告过别回了家的时候,他和我说你好啊,甚至能记得我的名字。那个任课老师凭着花名册才能念出来的名字。我没有高兴,反而惶恐。被记住名字对我来说意味着开始认识,开始接近,开始一起上学放学上厕所,开始对一个人的本质失望,开始向着一段关系的结束进发,兴高采烈。我小声说,你好啊,礼节性地。
他说,要和我一起把它埋在花盆里吗?我答应了,只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拒绝。
我们拨开泥土,把它埋在太阳花的根下。好了,他满意地笑笑,为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每年开花,它都会活过来一次。
第二天早会,生活委员告状了,说他放学没有走,杀了金鱼,把尸体丢掉了。他不屑置辩。我可能被看不见的闪电劈过,邪魔入体。我站起来说,昨天晚上他和我一起,他没有碰金鱼,我作证。
下了会,他走过来说,你这个人真好玩。我没有理他,往教室外面走。我也不知道我上哪儿去,但我不想和他呆在一起。我可能凭着本能,认出他是个威胁。他让前路变得不可见,不透明,沉没在大雾的早上,动荡不安的事情即将发生。我走过长廊。我的同学们跳皮筋,跳绳,踢毽子沙包,大喊大叫。
我要跟你做朋友。你要喜欢我。他站在长廊的另一头对我喊。像个巫师一样深信不疑,但我不知道他说出来的是诅咒还是祝福。
声音像箭一样从人群里横贯过来,插在我的心头上。
那一年是1999年。诺查丹玛斯说,我们都要在这一年完蛋。大人们说,楼要塌,洪水要来,大火要来,人要死去,救世的方舟却不会再来了。在这个没有指望的年头里,门忽然开了。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吹过来。
他说得很对——至少比诺查丹马斯那个神棍要对。我们变成了朋友。没头没脑地,无缘无故地,和世间大多数关系一样,是个事故。四月踏青。我们走在队伍尾巴上,是这个班上的怪胎,包里没装零食,水壶里也没有灌橘子汽水儿。什么也没有带,没有拿,手里只拿着对方的手,就仓促上路了。
他说我们逃吧,我带你去看一个好地方。
我为这句话跟他走了很远。走到柏油马路,车,和穿西装的人不能到的地方去。田边停着一辆三轮车。骑车的人消失了。但电波信号没有。收音机里面一个男的说,各位听众朋友,下午好。今天是1999年4月1日,多云转阵雨,请您出门带好雨具。宜出游,宜会亲友,宜订盟,宜自死。诸事不忌。
我对他说,这里没有听众朋友。
他的好处是,总知道自己要到哪儿去,而且不会迷路。他可能是大洪水那一天,从方舟上飞出去的白鸽子,懂得太阳,磁场,风和洋流,懂得方向,知道哪儿有一片可以落脚的土地。我们走了太久了,我几乎疑心我们要走到创世纪的洪荒里去。我说我走不动了,我脚疼。他把背包挂到胸前,蹲下来说,你到我背上来吧。我摇摇头,不是不信任他的脊背,是不信任我的重量。
我们最后走到了一个土坡上。我知道他要给我看什么了。铁路。我喜欢铁路,它和他一样,总要走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我只要跟着好了。周围都是墓地和桃花。死人化土,四月花开了,露水滴在你我眼睛上。在这个地方生和死都带点轻佻的香气。我们把耳朵贴在泥土上,听见地底轰隆隆的雷声。那个不得了的怪物要来了,我们走了那么多路,看见了那么多无聊的人,就是为了见它。
火车是从哪儿来的,要往哪儿去呢。
他说,这不是我们能够明白的事情。
我说它会不会是一辆幽灵火车?它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但是非去一个地方不可……它的乘客认为,它非去一个地方不可。
他流下了眼泪。
你怎么了?
他说,睫毛掉在眼睛里了。
我凑过去,小心翼翼地撑开他的眼睑,去寻找那一根不存在的睫毛……他的眼睑粉红,微微颤抖,像是一个宇宙呼吸着的内壁……眼睛是红色的,又湿又冷。
火车在这样一个时刻来了。年老的绿皮火车,拖着稀疏的烟尾巴。我张开嘴,想要和他说看啊,煤油味的风冲进了我的身体里,像装满一只疲惫的口袋。但是他消失了。他去哪里了?
血肉和花香砸在我脸上。
我不知道火车经过的时候发生了什么。那一段时间不见了,记忆是一个残疾的婴儿,它的基因里丢失了某个至关重要的序列。他的头发躺在枕木上……在一个时间真空之地,我坐在一个房间里。房间里没有窗户,没有灯,没有家具。只有一台电视,一个频道。电视里放着一档野生动物的节目,讲一头刚出生的斑羚在夜晚夭折了。非洲的夜晚覆盖在我脸上。他的头发躺在铁轨上……野兽死去了,皮毛还是新鲜的。
我坐了一个晚上。墓地里走满磷火,全是堕落到地上的星星。
他死后一个月,窗台上的花开了。全班都涌过去闻它不明不白的香气。有人说,真嗣君,你怎么不去呢。我在心里想,闻什么呢。闻金鱼血肉的腥气吗。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秋天了,法桐的叶子落在人行道上。我踩着他们清脆的尸体,一路势如破竹地走过去了。有个声音贴在我耳边说,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后来我上高中了,补完课坐在末班地铁上。车厢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戴眼镜的女高中生,穿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校服,念一本西绪福斯神话。这个城市里许许多多的末班地铁,空着肚子摸黑走夜路。像那个几乎所有人都玩过的贪吃蛇游戏:写这个游戏的人说,去吧,黑暗里会有食物的。你总能在黑暗里找到点指望的。但实际上,黑暗里什么都没有。他们始终是饥饿的。在黑暗里,没有谁走一条预定之外的歧路。谁都不敢和谁相遇。谁都不敢和自己相遇。
她从书页上抬起头来,对我说: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
那天我脚底走出的水泡,一个星期后都消失了。留在我鼻子里面的血腥气,味道都冲淡了。那个班上,接近过他的死的人,都消失在人海里了。证据全部消失了。更可能是抛弃我出走了,走到没有人没有山没有海和天空的地方去。
但那个问题为什么老是缠着我?
我根本不知道它的答案。曾经被答案击中过天灵盖的人,也许已经不肯开口说话。
在一个同学聚会上,我问他们记不记得有一个八岁的小男孩,我们班上的,跳进铁轨里,死了。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揭陈年痂痕,看看它有没有忘记流血。他们说有吗?我们班出过这种大事吗?真的,没有一个人记得,十年前的四月,我们踏青的那个春天,有个小男孩死了,变成了泥,喂活了枕木边上的野草花。每年春天,每年四月开花六月花谢,他都活过来又死过去一遍,就这样了十年。他们说,不可能,如果是真的,我们都会记得的。时间让过去变成了一个虚数,变成了雪总是会化会脏的冬天。变成了口说无凭,一切都可以抵赖和勾销的春梦。一个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男孩,它的尸体可以喂饱无休无止的饿鬼岁月吗? 我的痛苦,他们在这一个瞬间失去了重力,成为了悬浮在天空里的,寸草不生的孤岛。我以为我会很难过,因为他第二回死去了。但我没有。我预期里的一记重拳,没有来。风和疼痛都没有来。击倒我的是空无一物。我不再提起他了,默默喝我的柠檬水。他们说,真嗣君,你到城里上最好的高中去了。你怎么样?我说很好啊。我没有提那些和尊严等重的习题,没有提考试和排名,没有提冷眼和欺凌。我的高中三年,在五分钟里全部讲完了。我的世界怎么这么小?像个仓鼠笼子。我整天拿着木屑磨牙,跑仓鼠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它对人生有什么意义。我在八岁火烧天空的晚上,死亡对我致以问候,拿血肉扑了我一头一脸的时候,就已经不再追问意义了。我做这些事,因为有人因此对我有所期待。
我没说,我差一点谈过一个女朋友。她约我出去看电影,黑暗里她的手一直手心向上摊着,“像一只捕兽夹”。我自投罗网了。我们的脸缓缓靠近,像舞池里试探着互相邀请的男女。我碰到了她的嘴唇,那个瞬间一颗陨石撞进另一块陨石电光石火。这个时候屏幕忽然黑了,一切都结束了。她的嘴唇湿湿冷冷的。黑暗扑头盖脸打过来了。我想起我碰过他糖果一样的眼球,也想起来一头一脸的血肉。我推开她,逃跑了。她在后面气坏了,骂我恶心,懦夫,我却回不了头了。我跑出电影院,蹲在路边吐了。蛾子扑街灯的冷光,冬天的晚上,他们会不会感到受到了欺骗,会不会难过自己没被烧死,反而被冻死了。它们的影子投在地上,被灯光扭曲成巨大的怪物翅膀。
我遇到他太早了,他死得也太早了。他给我的人生开了一个坏头。 他垄断了我人生里那个种子一样的可能性。说到死,想到他。说到爱,还是想到他。
我初中读了洛丽塔。我想如果亨伯特没有遇到安娜贝尔呢,如果安娜贝尔没有害伤寒死了呢。这个故事,会不会变成一个除了演员之外,一切徒然就序的舞台。但是不会是安娜贝尔,也会是别人的,她没有死,也会老会长妊娠纹。如果有一个高于一切的意志,他不会善罢甘休,只是他的剧本里没有故事,只有随机,混沌,和被误解的善意恶意。
我认识到,只要你渴望一样东西,足够强烈,它迟早会来的。但可能不以你期待的那个方式。潘多拉带着盒子来的时候,没人知道里面是礼物还是祸害。但礼物有时候和祸害是一回事儿。我迟早会遇到这么一个人。迟早会被他修好。迟早抛却在这个世界上。
我被酒气熏得有点儿晕,走到洗手池,拿凉水泼脸。洗手池的灯光昏黄,灰扑扑的。那个人的存在,在今天变成了一件不确定的事儿。但今天,今天在很多很多年后,会不会变成同样的一个梦呢。我们在酒桌上喝酒。我说你们记不记得上一次聚会。我一直记得,我们二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小男孩跳轨了。你们统统都不记得他了。然后他们大声反对我说,我们都记得啊,那个人,在四月里死了,在踏青的时候死了。我们到今天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跳轨。他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回忆死者的事迹,死亡把所有平淡无奇的事变成了冒险。我坐在他们里面,成为了那个最无话可说的在场者。
有个人从厕所里走出来,一边拉着裤链,一边问,我们上二年级的时候,班上真的死过人吗?
我说是的。
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儿?
我记不得他的名字了。也不记得他的脸。死者在肉身在记忆都要经历九相。
但我记得他的眼睛。我颤抖着嘴唇说,好像能够说点什么,关于他印象的残骸,他会在这句话的时间里,短暂地活过来一次。
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很湿很凉。我说。
然后我听见他笑了,他在我耳朵边上说:真嗣君。
这一刻,我原谅了他,和他重归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