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小也 小也 的推荐 xiaowangzi257.lofter.com
Pilgrimage
ok设想的注定没法出名的车库乐...

ok设想的注定没法出名的车库乐队:Eddie毫无疑问主音吉他,steve哥给robin唱的那两句至少没跑调加上charming boy所以滚去当主唱,billy各方面来说都是刻板印象卖身贝斯,Jonathan感觉是玩民乐的(没有代餐blq的意思),argyle大概是dj吧、、不知道、、、跳个舞的那种,,

  小小乐队囊括了金直滚直朋克哥流行天王嘻哈哥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指会打起来

ok设想的注定没法出名的车库乐队:Eddie毫无疑问主音吉他,steve哥给robin唱的那两句至少没跑调加上charming boy所以滚去当主唱,billy各方面来说都是刻板印象卖身贝斯,Jonathan感觉是玩民乐的(没有代餐blq的意思),argyle大概是dj吧、、不知道、、、跳个舞的那种,,

  小小乐队囊括了金直滚直朋克哥流行天王嘻哈哥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指会打起来

折枝花满衣

我心中每对樱CP的磕点

今天回顾了每对樱CP的入坑视频和文章,心里有很多感慨,我在每对樱CP身上都能看见我心目中爱情最好的一面,所以想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

【鸣樱】:

  前调:夏天的橘子味汽水(酸酸甜甜的小情侣,热热闹闹的欢喜冤家~)

  中调:甘甜微酸的柠檬糖(同心同德、相互扶持,互为彼此最坚硬的铠甲)

  后调:回味醇香的苦酒(相爱不能相守,回忆刻骨铭心,梦醒唯余苦涩。)

  这对就是我心中热血漫最好的男女主典范,没在一起是最大遗憾。没想到续作更是将之升华为现实主义巨著,不惜折磨上一代主角团,也要让观众在动漫里体会生活的艰辛。岸本在描写不幸的婚姻生活方面,堪称一代宗师!

  疾风传到此为止......

今天回顾了每对樱CP的入坑视频和文章,心里有很多感慨,我在每对樱CP身上都能看见我心目中爱情最好的一面,所以想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

【鸣樱】:

  前调:夏天的橘子味汽水(酸酸甜甜的小情侣,热热闹闹的欢喜冤家~)

  中调:甘甜微酸的柠檬糖(同心同德、相互扶持,互为彼此最坚硬的铠甲)

  后调:回味醇香的苦酒(相爱不能相守,回忆刻骨铭心,梦醒唯余苦涩。)

  这对就是我心中热血漫最好的男女主典范,没在一起是最大遗憾。没想到续作更是将之升华为现实主义巨著,不惜折磨上一代主角团,也要让观众在动漫里体会生活的艰辛。岸本在描写不幸的婚姻生活方面,堪称一代宗师!

  疾风传到此为止,我可以洒脱一笑,称一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博人传开播,我不禁郁愤难平,拯救世界的英雄竟然活成了行尸走肉的模样。

  我曾经认可并理解疾风传的结局,因为人的一生当中会遇到太多人,随着心态的转变在不同时期当然会欣赏不同的人。成熟后的鸣人在均衡思索现实后,选择娶了雏田,成就每个人都大团圆的结局,在我看来无可厚非,完全可以理解。

  可是博人传的播出,让我看到了残忍的现实。我不能接受,我看着长大的那个小太阳鸣人,意气风发的少年,拯救世界的英雄,和我一样成为了被生活磋磨的普通人。他仿佛失掉了灵魂,为了屏幕外他的创造者,疲惫而心累地活着,如同局外人一般被排挤出了第七班——他心灵永远的归处。他只能偷偷看一眼,然后孤独地回到自己的家,为了心中的良知,为了别人的幸福,逼迫自己继续承担着父亲、丈夫的责任。

  小樱同理,但是小樱比鸣人幸福的一点就是,她至少和第七班的伙伴生活在一起。第七班那深刻的羁绊,让樱和佐助之间哪怕只有同伴情,也足够心甘情愿的走完一生。但是那个温柔贤惠的樱,终究也丧失掉了一部分的自我。

  只有鸣樱!只有鸣樱结局,才能成全这两个人最完整的模样!爱情应当是让两个人在保留自己初心的前提下,成就自己更成熟更优秀的样子。而不是失去自我,特别是最初的那颗赤子之心。

  鸣樱是年少的心动,是目标一致,一路相扶相携走来的知己,也是最了解对方的那个人。无论鸣雏,还是佐樱,在一起时都不如鸣樱自然。或许只有在对方面前,他们才能做回最真实的自己。

  我想这应该是爱情的真谛,也是普通人更容易达到的爱情最好的样子。

  附一组质量极高的鸣樱婚后生活同人图,纯属分享,侵权必删。

  

【佐樱】

  前调:酸甜可口的番茄汁(花痴少女和傲娇少年,暧昧双箭头,宛如在看少女漫)

  中调:辛辣刺激的烈酒(昔日恋人,今朝宿敌。国仇家恨的制约、爱恨交织的虐恋。)

  后调:寡淡提神的清茶(人近在眼前,两颗心却远隔天山。爱意可以消除仇恨,陪伴却不能磨灭伤痕。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佐樱是一对被命运玩弄的可怜人。下忍佐樱我按头结婚,结局佐樱我只能劝离。佐助是我认为刻画最深刻的角色,因为他的改变是最深刻最无法挽回的。如果说带土到死也在追逐着年少的自己,那么佐助就是真正地变了。

  他以前,只是个傲娇臭屁的帅气小男生,有正常人的情感,会为樱的付出而感动。下忍时期的佐樱很暧昧,甜甜的很安心,如果生活就这样发展下去。大概就是高冷男神X甜酷少女的剧本,是个可靠的男朋友呢。

  然而造化弄人,佐助在经历诸多变故以后,很难评。我只能说按照岸本的写法,纯纯抖m,不把他打服就没办法讲道理(这点很有小日子风范呀),这样看来只有鸣人能拯救他。春野樱为他俩付出的已经够多了,卑微到总是让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使得她的剧情看起来总是不爽,b站有个视频“假如春野樱开局就掌握百豪之力”,弹幕几乎没有喷的,一堆直男嗷嗷叫好,说樱早该这样狠狠鞭打佐助了)。爱人先爱己,独立健全的人格是爱情的基础,只有一方付出牺牲,必然不能长久。

  我真心喜爱樱,认为她值得一个真正疼爱关心她的人。在经历差点被佐助杀死、被嘲讽没用、幻术穿心之后,她应该拾起自己的尊严,寻求真正平等健康的爱情。或许佐助结局时,向樱道歉,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已经造成的伤害,过去岁月的伤害,能用轻飘飘的道歉来弥补吗?和樱结婚,更不应该成为弥补,因为春野樱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归宿。

  所以,我只接受前期的佐樱,或者佐樱就是相爱相杀(起码这样还是平等的),而不能是樱原谅佐助的伪团圆结局。

【卡樱】:

  前调:温暖可靠的阳光气息(来自年长者给予的安全感,尚未成长时的踏实港湾)

  中调:一坛醇香的美酒(年长者眼含欣赏地看着自己精心呵护的花儿绽放,既自豪又感慨。年幼者却逐渐注意到那岁月沉淀的成熟和魅力,留恋他给予的安心与可靠。)

  后调:酿酒为醋的变质过程(温度升高啦!一个压抑欲望不断退让,一个打破世俗步步紧逼。)

  卡樱一度是我觉得第二完美的结局,鸣佐➕卡樱,太好啦,我们第七班找到自己的四角大平衡啦!

  回归正题,卡卡西是我认为的火影里守护小樱最多的人(尤指情感上)。第一,同年龄段的女生总是比男生成熟。第二,鸣佐二人为羁绊发起狂来让我非常看不懂(动不动就生啊死啊的,要被你们木叶友情吓晕了)。和他们比起来,小樱就是个突兀另类的正常人,那么卡卡西就是第七班里唯二的正常人。

  1.中忍考试,在鸣人不解小樱为什么下那么重的手时,一针见血指出小樱是个善良的孩子,只是想让井野与她公平战斗。

  2.在樱刺杀佐助时,卡卡西救下了樱,并要替樱承担这份刺杀同伴的决心。

  3.四战结束时,樱试图用告白佐助的方式避免鸣佐大战,明智地选择打感情牌。然而佐助误解为恋爱游戏,并一顿嘲讽输出。卡卡西那句:“樱并非是为了独占你。这个差点被你杀死的女孩,到现在都还想着你,为你流泪。那是因为她爱着你,并为此而痛苦!”佐助神奇地来了句“我不喜欢她,也没理由被她喜欢”,卡卡西反驳他:“只要在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有理由就够了。”这两句话直击本质,穿透人心,一下说到我心坎儿上了,也让我感受到了他对樱深切的心疼。

  4.在佐助嘲讽樱没用时,站出来打圆场,还拉上鸣人,虽然最后佐助连他也一起骂了。

  5.鸣佐走后,卡卡西摸小樱脸的那个动作,满是疼惜又隐含暧昧。卡卡西老师,你敢说这是纯洁的师生情能做出来的动作?你有本事在樱醒的时候做啊!!!

  卡卡西,一个历经沧桑仍存赤子之心,而且巨帅还是覆面系的轻熟风大帅哥,从此一跃成为我心中火影最具魅力(性格稳重从不搞抽象)的男人。

  年上的魅力就在于此,他亲眼见证了樱花的成长与盛放,也要亲手将这盆精心呵护的鲜花交到别人手里。卡卡西前期一直是佐樱最大粉头,很难说没有佐助与曾经的他性格相像的成分。

  樱的开心失落,在佐助与鸣人中间的纠葛,他都看在眼里。他始终用一个可靠的师者身份,极守分寸地照料她、呵护她、引导她。可是樱没有被佐助好好对待,在我印象里,卡卡西甚至是有些偏心的,他总是保护着樱,为樱说话。

  如果卡卡西能放纵自己一点,在樱失落时,不是恪守身份默默心疼,而是趁虚而入,他俩都能有美好的未来。卡卡西,前半生活在带土和琳的噩梦里,后半生还要一个人孤独地走下去。如果卡樱在一起,卡卡西伤痕累累的心会被慢慢治愈,会被樱带来的爱情和亲情填满,可以拥有奢望了半辈子的热闹温暖。而樱,也会拥有一个温暖可靠的避风港,会被宠成当年那个娇纵任性的小姑娘。

  咱就是说,要不卡卡西老师你别忍了!

【鼬樱】

  从这个开始,就是远离原作,倾向于自己的XP了。我磕这对的两点要素:

 1.晓之朱雀X木叶忍者

       鼬是背负罪恶却心怀光明的叛忍,樱是在光明中长大的纯粹忍者。当他俘虏了她,是否会因为对木叶的感情,而选择放这个优秀的女忍者一命?而樱,是否会因此对他产生好奇,并逐渐了解他的过往?

  宿敌可以变成妻子的!

2.哥哥X弟媳

  禁忌的不伦之恋(伪)。

  未叛变:鼬因为佐助的缘故,对鸣人和樱也多有关注。比起傲娇难哄的弟弟,温柔帅气的哥哥是不是更能吸引小樱呢?毕竟宇智波兄弟长得几乎一样嘛,那鼬肯定也是在樱审美点上的。

  已叛变:因为佐助的缘故,鼬会在不妨碍的前提下,帮弟弟的队友一把(忍者之路里,鼬樱公主抱狠狠磕到啦!)

  总之都是出于爱护弟弟的前提,关注并保护樱,但却不自觉被樱吸引。哥哥爱护弟弟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娶了他的暧昧对象。

  面对鼬哥哥温柔强势的进攻,我们小樱终于能拥有害羞又幸福的正常恋爱啦!

  佐助一定很烦总是追逐着自己的女队友,让哥哥替你解决烦恼吧!

  敢不珍惜女孩子,就做好她成为你的恶毒嫂子的准备(凶)!

【宁樱】

  路人班的天才少年X主角班的绯闻女主。

  总觉得十二小强们对彼此间的八卦都了如指掌,尤其是第七班那痛彻心扉的大三角虐恋,是不是也让其他伙伴唏嘘不已呢?

  作为同伴,宁次一定听说过七班的爱恨情仇,但他大概不关心这个。如果有和樱搭档的机会,在目睹樱的失落悲伤之后,他一定会产生想开导樱的同伴义务。进而了解樱是怎样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他们的感情路线大概是:卡卡西班的女生/隔壁班的天才→欣赏的优秀女忍/敬佩的可靠队长→樱/宁次君

  嘿嘿……

【鹿樱】

  被迫打工的智谋军师X为爱降智的怪力少女。

  怕麻烦的吃瓜群众X木叶绯闻女主

  鹿丸一直认为樱是聪明又强大的女忍者,他在接纲手的任务时,还软磨硬泡要求把樱派给他,一起执行任务。然而这样聪明的樱,在遇上佐助的事情时,总会失去理智。他会不会也在内心惋惜过呢?

  不过第七班的爱恨情仇,那是能上升到毁天灭地程度的,鹿丸绝对避之不及,不敢招惹绯闻女主。

  但我就想看他为爱主动承担麻烦的样子(笑)

【斑樱】

  1.想看樱超级加辈,一跃成为佐助的祖奶奶。期待佐助的表情。

  2.斑真的是那种天生的领导者,枭雄气质,这点不同于鸣佐卡等人(火影的政治水平都不太高的样子)。他对樱的印象可能是:一个优秀的后辈、潜力十足的女忍、千手阵营预备役接班人。

  樱在一开始必然会处于弱势地位,但终将成为与他平等对话的身边人(期待)。

【我樱】

  少年帝王X和亲公主(伪)

  

【总结】

  all樱是我唯一一个能接受的杂食向同人。因为樱真的是个温暖阳光,能给身边人带来幸福的女孩子。毕竟拉郎配也是有门槛的呀,只有樱让我觉得,无论和谁在一起,她都能给对方带来幸福。

       她在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拥有健全的爱人的能力。

  这是火影世界里,大部分人所缺失的东西。人的一生,基本都是在追求自己没有的东西。这样活在阳光下,明媚温暖的樱,怎么能不吸引他们呢?

  优秀的同人,就如同一个个平行世界,我希望至少在这些平行世界里,他们能获得弥足珍贵的幸福,也补全我的一点点遗憾。

  感谢所有能坚持看到这里的朋友!

  

  

十一点三十二

【格兰芬多式礼物|14:00】哈利·波特与电灯泡困境

上一棒:@临幺 

下一棒:@繁星夏水 


summary:战后恢复期,相较于心理重建与食死徒余党,救世主目前最迫切需解决的问题为如何与热恋期好友相处。

*战后,罗赫前提铁三角cb,存在已分手未复合的哈金


1.

距离新年还剩三天,哈利发现罗恩在给赫敏织围巾。


他钻进房间时桌上摊开一本《魔法织物教程大全》,罗恩抬头,书转个面推到他面前,问:“我想在围巾上加只动物图案,你选哪种?”


圣诞刚过,哈利在陋居暂住,他前半生中无限接近于家的地方,今年却略显冷清:罗恩暂时缺席,他跟着赫敏去拜访她的父母;金妮与他仍处分手状态,且在大战后的半年内还没说过一句话。因为...

上一棒:@临幺 

下一棒:@繁星夏水 


summary:战后恢复期,相较于心理重建与食死徒余党,救世主目前最迫切需解决的问题为如何与热恋期好友相处。

*战后,罗赫前提铁三角cb,存在已分手未复合的哈金


1.

距离新年还剩三天,哈利发现罗恩在给赫敏织围巾。


他钻进房间时桌上摊开一本《魔法织物教程大全》,罗恩抬头,书转个面推到他面前,问:“我想在围巾上加只动物图案,你选哪种?”


圣诞刚过,哈利在陋居暂住,他前半生中无限接近于家的地方,今年却略显冷清:罗恩暂时缺席,他跟着赫敏去拜访她的父母;金妮与他仍处分手状态,且在大战后的半年内还没说过一句话。因为后一个原因,哈利稍微尴尬,好在他与这个家庭足够熟悉,除二位当事人之外没人在乎他是她们家唯一女孩的前任这件事。


节后他的两位好友双双回归,手臂相挽,笑容甜蜜,显然一切顺利。格兰杰夫妇绝非一般人,当年放心将女儿送进魔法学校(并在几乎每年经历一次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冲进教务部要解释),如今也对她带回一个巫师男友接受良好。赫敏计划在陋居待到学校圣诞假期结束。他们共同耽搁过一年学业(为了拯救世界),但只有她坚持返校重修。


哈利顺势留下,这两个人参与过他太多的人生关键时刻,跟他们保持行动一致已经成为习惯。又与罗恩分享房间,仿佛第一次拜访他的家,不同的是十二岁的罗恩·韦斯莱不会在灯下对着杂志挑选针织围巾花样。他的编织技术在过去半年内小有成效,实在超越常理,哈利只能认为爱确为一种超出可探究范围的伟大超自然力量。


他在类似的事上并不敏锐,但足够了解罗恩,所以立刻了然:“是赫敏?”


罗恩仿佛默认,脸上漾出一种甜蜜的羞涩表情:“新年礼物。她说过我织的帽子和手套漂亮又暖和。”


哇哦。哈利尴尬了一瞬,不大适应这种神情在过于熟悉的脸上出现。他们三人之间当然从无互送新年礼的传统,但他没多问,知道热恋期情侣自有将一切节日过成情人节的本事。何况现阶段罗恩和赫敏之间在关系层次上高他一级,开启新的有别于与他之间的相处模式也理所当然。


他晃两下脑袋,注意力移到罗恩的问题上,低头看书,指出一个最顺眼的:“这个吧。”印作图案的金色小狮子一扬尾巴,很精神地抖了抖脑袋边上一圈鬃毛。


“哦,这个没问题。”罗恩迅速接受这一答案,态度干脆得令哈利惊讶: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为给女孩送礼的最佳咨询对象了?


“其实我不大觉得我值得信任。”他提醒,真的很有自知之明,“这种事情你还不如去问——”


金妮的名字从舌尖划过,脑中警报声大作,他咬住舌尖,把它拽回喉咙。好在罗恩足够神经大条,全然没意识到话题险些滑向一场危险事故。他随口嘟囔问你就够了,一边坐上床,盘腿,小狮子图案样例摊在膝盖上,从床头柜拿出半成品——金红相间,无新意但安全的格兰芬多经典配色,幸亏罗恩没有继承他母亲对编织品的审美。倒不是哈利对莫丽的圣诞限定毛衣有何意见,但它肯定不适合送女朋友。啊,说得就像他很了解女孩心思一样。他一个跟前女友同处一个屋檐下几天都不知道如何挽回恋情的人有什么资格评价。


哈利情绪低落,慢吞吞爬上另一张床,躺下,盯天花板发呆。罗恩正在灯下摆弄毛线团,研究图案绣法,兴致很浓,好心情地哼歌,把悲情旋律唱成甜蜜小调,俨然一副陷入爱河的模样。


对比过于鲜明,哈利悲从中来。偏偏他不能为此抱怨,或者倾诉,因为罗恩·韦斯莱不巧是他前女友的亲哥哥。


他心烦意乱,闭上眼,入睡时罗恩哼出的旋律还在耳畔。结果是当晚做噩梦,被一只浑身金光的狮子追杀,拼命逃窜,途中遇见罗恩赫敏,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任由他在一旁狼狈求生,仿佛听不到他的求助。


哈利最终没被狮子吃掉。他在目睹他们甜蜜拥吻时吓醒,感到口干舌燥,下床找水喝,点亮灯,半条围巾在桌上团着,小狮子已经出现一个头,在灯光下快活地冲他眨眼。


他彻底睡不着了。


2.

距离新年还剩两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了趟对角巷。当日哈利出现在午餐桌上时金妮盯着他愣了三秒,在他开始胡思乱想前,刚下楼的乔治讶异出声:“呀,哈利,你还在这里!我以为你跟他们出去了呢。”


原来如此。乔治的话在他脑子里转过一圈,意识到金妮看他是因为她以为他今天不会出现。也不怪她,之前提过,三人同时行动已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旁人也受影响,已经到了看到其中一个时会自动补充上另外另外两位的地步。然而此刻的情况是三角形的其中两角已经双宿双飞,撇下他孤零零一个独守空房(什么用词)。


——好吧,其实不算撇下,他们替韦斯莱夫人购物,出门前也问过他,但当时二人十指相扣,眼睛就快黏上对方,把“如你所见我们感情甜蜜发展稳定每个跟我们同时出现的人都会变成尴尬的第三者”写在脸上。前一晚梦境带来的冲击太大,哈利心有余悸,决定不去自找麻烦。


他们在日落前返程,提着糖果、可可脂、蜂蜜酒、烟花、羊皮纸和羽毛笔、厚重的书、魁地奇扫帚保养油、火龙皮手套、飞路粉、胡椒、黄油、砂糖、牛奶,铁证如山,看来真是去采购而非借机约会,但或许一起购物本身就是比在帕笛芙夫人茶馆里接吻更亲密的举动。


家中空缺的柜子被一点点塞满,莫丽看一双孩子的目光近乎慈爱。她在晚餐桌上直接谈及婚礼一词,吓得罗恩把勺子掉到地上,脖颈颜色与头发连成一片:“妈,赫敏还在上学!”韦斯莱夫人咯咯笑:“当然不急,你们都还小。——不过我们随时欢迎你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也随时准备让罗恩成为格兰杰家的一员,我想让你知道这一点,赫敏。”


桌上一片欢声笑语。哈利坐在热闹的家的氛围中,也跟着笑,在这种时刻表现出难过或者烦闷很奇怪。哦,赫敏和罗恩在谈恋爱,他们未来当然会结婚。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从没想过这件事。


“婚姻”这个概念在脑中成型时他下意识找金妮的目光。他想对视,但她避开了。


3.

哈利仰躺在床,盯着天花板,反复咀嚼一种由沮丧、烦闷、或许轻微不安组成的复杂情绪。这很不合逻辑,世上没有任何人——或许他们的亲人除外——比他更加盼望罗恩跟赫敏能够幸福,为什么他会如此抵触他们即将(并非立刻,但迟早的事)成为一家人这一事实?


思绪万千。家这个概念于他而言终究太过模糊。他想到戈德里克山谷里的坟墓,旧照片、旧信件,只言片语,零碎地拼凑出他本该拥有的一切。以及小天狼星,他切实而短暂地拥有过的一位教父,两年。


霍格沃茨于他而言几乎是家。莫丽和亚瑟几乎将他当作亲生孩子。罗恩与赫敏在他心中的地位几乎与家人等同。几乎、几乎、几乎,哈利感到即将被这个词杀死。掐断思路,他果然不适合想太多。


晚些时候他在厨房遇见赫敏。她在做巧克力,很传统的情人礼,属于谁不言而喻,鉴于另一位也正在准备她的新年礼。哈利立刻开始后悔,他已经不需要再为他们的恩爱找更多证据。


“嗨哈利,”迟了,赫敏已经看到他。她语气轻快,对他的情绪毫无察觉,“你过来看看。”


她坦然将已成型的作品给他看,玫瑰、花瓣、爱心、五角星,各种形状的巧克力齐整排列,漂亮精致,十分像样。哈利勉强提着嘴角,评价:“很漂亮的礼物。”


“我在想还能做成什么样子。”赫敏愉快地说,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居然丝毫没发现好友的异常,“或许可以选某种动物,你觉得狮子怎么样?”


哈利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她和罗恩真的很配。


而他嘴动得比大脑快:“不要狮子!”


啊?赫敏少见地露出完全茫然的神态:“为什么?我还觉得很合适呢。”


“拜托了,虽然跟我无关,但请不要是狮子。”哈利对她说话的语气前所未有地诚恳,“我不想再被追杀了。”


赫敏盯着他,罕有的大脑一片空白,世上很难存在什么事能令本年级最聪明的女巫全无思路——梅林在上,她甚至能够摸准罗恩·韦斯莱曲折离奇的思维模式。她开始考虑是否需要拔出魔杖,没有采取行动的原因是确信夺魂咒应当没有破坏语言中枢的功能。


“狮子巧克力,”她缓缓道,用上此生最不耻下问的态度,“和你被追杀,究竟有什么联系?”


哈利真的思考了几秒该如何描述,他总不能说,因为我梦见边被狮子追杀边看你跟你男朋友接吻,所以我现在看到你们俩的爱情和狮子扯上关系我就发怵。最终他决定简化表达:“我做了噩梦,有关你们和被狮子追杀。”他说,“赫敏,说真的,世界上有那么多种动物,就当是为了我的睡眠质量,换一种吧。”


4.

距离新年还剩一天。亚瑟提议到霍格莫德跨年,于是他们出现在这座巫师村落街头。珀西不住地抱怨天气、吵闹的人群、无谓的节日气氛,乔治忍无可忍,给他施了个恶咒,上下嘴唇黏在一起,成功逗笑包括哈利在内的一圈孩子,然后被莫丽提着耳朵勒令他给哥哥解咒。


魔法互殴被禁止,物理攻击太粗鲁,乔治和珀西开始就路遇的每个话题互呛:在圣诞节过去快一周的情况下仍然保持圣诞装饰是愚蠢的做法。哈,我就是在七月份挂圣诞树你也管不着。我不认为你所谓的小发明是正经人会感兴趣的东西。你是说和你一样的呆瓜吗,哦拜托,我宁可他们离我远点。你跟我吵架的方式蠢得像走廊上乱扔粪蛋的一年级生——慢着,你真干过这事。你对此有意见的原因是你当年被击中过吓得哭鼻子。


莫丽:“谁下一个说话,我保证让他刷一星期的碗。”


安静了。


霍格莫德节日氛围浓郁,有一半是刻意维持的效果。圣诞装饰还没撤去,广场中央立起一棵巨大的圣诞树,头顶挂满冬青树枝、彩灯和叮当作响的铃铛,企图借此挤掉头顶挥散不去的阴霾。巫师社会像个停摆了两年的机器,如今正艰难地缓慢恢复运转。战时惨状仍有存留,很多店铺至今关门,因为两年来损失惨重,又或者因为店主死在黎明之前。这里却因此比往常每一年都要热闹,人们选择用尽可能享受更多当下幸福的方式掩埋掉旧日痛苦。


离跨年还有一会儿,太多人挤在一起行动不便,大家暂时散开来。亚瑟和莫丽选择在广场附近等待新年钟声,乔治跟查理钻进猪头酒吧找阿不福斯叙旧,芙蓉和比尔准备去逛长袍店,金妮路遇在校的朋友,一群女孩儿叽叽喳喳走远。哈利下意识回头寻找他的两位朋友,动作顿住:他刚想起来他已经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能跟他们一起跨年的关系。


会打扰吗?哪怕罗恩和赫敏不介意,他也不愿做那个多余的第三者。否则他们两个踩着零点互送礼物的时候,他在一边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


思绪飘忽,一个雪球飞过来。罗恩冲他大喊:“嘿,哈利!我们去打雪仗,你怎么想?”


他动摇了一瞬,随后一只手落到他肩上。珀西微笑,压低声音:“你不想插在他们两个中间,对吗?”


哈利只犹豫半秒就点头。珀西心领神会,抬高声音对罗恩说:“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吧,他已经咳嗽一路了。让他到温暖的室内去坐一会儿,而不是跟一块儿到雪地里乱跑,可以吗?”


哈利在一旁补上恰如其分的惋惜:“我最近一直有点感冒。”


罗恩怀疑地打量二人一眼,还想开口,赫敏抓住他的手将他拉走。哈利确信她回头时对他比了个“抱歉,但是谢谢”的口型。


他分不清自己此刻应该失落还是松一口气。回头,撞上珀西的眼睛,视线从镜片后面穿过来看着他。哈利胸腔内的复杂情绪立刻被新涌起的感激之情代替。


“你记得大概两年以前你认为我是个自大的精神病吗?”


“呃,”珀西表情抽搐了一瞬,好像有点窘迫,“对不起?”


“我是想说,我现在完完全全地原谅你了。”哈利扬起一个巨大地笑容,开朗道。


5.

他们在三把扫帚里找了个位置。店内人来人往,黄油啤酒摆上桌,他和珀西·韦斯莱隔着轻缓上升到雾气对视。


一时沉默,他们其实不算太熟。哈利搜肠刮肚寻找普适的安全话题:最近怎样,魔法部的工作还顺利吗?我在准备傲罗考试,已经进终面了。谢谢,借你吉言。不,我不喜欢在黄油啤酒里加辣椒。我记得黑湖边那棵榉树,那是我最喜欢的背书地点。我挺好的,谢谢你。


“其实你也不大适应吧。”珀西盯着桌上的玻璃杯,忽然说。


啊。哈利忽然不安:他能感到话题正滑坡向危险区域。但珀西永远过分认真,用他写坩埚底报告的态度闲聊,严谨、直白,毫不迂回:“我也一直不适应。大家都不适应,只不过大部分人认为忽视这一点才是好的选择。”


“哪怕在刚才,我发现自己完全不适应只跟一个人呛声。从我有记忆开始,和我进行这种争执的声音一直都是几乎相同的两道。”他深吸一口气,艰难,但是坦率,并不试图遮掩在那刻浮上眼睛的泪光,“并且我非常、非常、非常地,想念弗雷德。”


亲人团聚的场合会令缺失的部分更显而易见,一整个假期,他们所有人默不作声地回避这个名字。哈利没准备好听任何姓韦斯莱的人谈及他,更未想到首个揭开伤疤的是向来循规蹈矩到死板,且在兄弟姐妹中看似与弗雷德关系最不好的珀西。


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哈利僵了半刻,几乎为此感到惊讶:他自认做不到用这样的口吻言论小天狼星。他似乎知道分院帽把珀西放到格兰芬多的原因了。


店内人来人往,喧闹嘈杂,没人在意坐在角落的两个人。气氛被推到很适合推心置腹的节点,他们的确并不相熟,但哈利确实需要对谁说出点什么来,即便真正开口时磕磕绊绊:“啊,我其实对很多事都不适应。”


脑中闪过小天狼星、邓布利多、卢平、甚至塞德里克,他迟疑,果然还是无法坦然说出任何一个名字。


他尝试转换思路:“我不适应罗恩和赫敏变得那么恩爱,呃,也不完全是,这和上学时他们亲热把我抛在一边的感受不同。我那时只是尴尬,有时甚至会笑,但是,就是,我发现他们是真的会结婚。”


脱口而出:“我怕他们成为真正的一家人这个概念。我怕被落下。”


哈利在这个瞬间恍然,打结许久的脑神经终于梳理顺畅,同时心脏被穿出一道孔:哦,原来是这样。原来我一直以来是这么想的。


外面有积雪没化,但店里相当暖和,他被热气蒸得舒适,于是在此刻平静地承认:我只是太渴望一个家。


珀西平静的目光透过与罗恩相似的蓝色眼睛落到哈利身上。他静默两秒,忽然弯起眼睛露出一个很浅的微笑。


“这得看你对‘家’的定义是什么。”这位拥有全世界最美满的家庭的人说,“如果你追求的是某种安定而幸福的归属感,那么实际上你早就有了。”


6.

零点将近,珀西嫌室外冷不愿出门,哈利独自混进广场中央的人群。


果然很冷。他哆嗦两下,将外套领口往上扯,脸埋进去。冷空气里带着雪的清爽气息,风吹过时长久以来沉甸甸压在心里的郁闷情绪竟莫名得到缓解,倾诉就是有此奇效。


因而当两人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哈利真心地感到高兴,绽开一个笑:“嗨!你们也在?他们说这里有新年倒计时。”


罗恩和赫敏喜气洋洋朝他挨过来,一左一右将他挤在中间,很熟悉的站位。罗恩在他耳边喋喋不休:“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出来,没人能跟珀西单独待在一起两个小时以上,我花十七年总结出的经验。而且他绝对比期末周的赫敏更无聊——对不起赫敏,亲爱的最有趣的最刻苦的最靠谱的无数次用课堂笔记救我于水火的敏——”


他拖长声,夹着嗓子作出一种刻意逗趣的矫情的甜音。赫敏隔着哈利锤他一下,努力绷出生气的表情,眼睛却还在笑,耳垂染上红晕。


广场中央立着新建成的钟塔,时针即将走完今年最后一圈,倒计时被用扩音咒放大,滴答,滴答。无数人在此刻抬头,他们融入人群,期盼着、等待着。时针指向十二点整的那一秒,雪花无预兆地从天上落下来,很细小的,在寒风中纷纷扬扬地飘。四周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他伸手,剔透的冰晶颗粒化在指尖。


脖颈上有一阵暖意忽地袭来,紧跟着是用力过猛的窒息感,哈利不得不大喊:“罗恩,你想把我勒死吗——你为什么要把送给赫敏的围巾系在我脖子上!”


等下。围巾。新年礼物?


他下意识将它抓在手里,低头去看。那只害他做噩梦的金色小狮子正在围巾上绕着圈追逐一把飞天扫帚。哈利眨了两下眼睛:他确信飞行与赫敏·格兰杰绝对八字不合,在给她的礼物上绣飞天扫帚相当于送占卜课的水晶球或者不及格的考卷。


他抬头,赫敏冲他狡黠地笑。她手里是一整盒的巧克力,被掀开盖子得意地炫耀:玫瑰、花瓣、爱心、五角星,还有金色飞贼、牡鹿,甚至一副缩小版的眼镜,整整齐齐躺在礼盒里。


哇。哈利是真的全然没想到这种发展,他过了五秒钟才想起去接那个盒子,问:“你们今年怎么想到……?”


“啊,这个。”罗恩寻找恰当的表达方式,“因为我跟赫敏注意到你最近不太开心——”


“——而且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赫敏自然地接话,“我们不想让你感到被抛下,尤其是在这种时刻。新年快乐,哈利,以及往后的每一年。我跟罗恩会一直在,并且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落下你,你要相信。”


“我们肯定会在婚房里给你留专门的房间的,”罗恩信誓旦旦,用签署协议的正经语气胡说八道,他这一点很像乔治,或者说很像弗雷德,“随时欢迎你打扰我们的二人时光——哦,绝对没有想拿你当调情的一环的意思。”


哈利应该笑,却竟然眼眶发酸。他看着他们:雪花在发尾融化,红色的头发,棕色的头发;眼睛弯的弧度一模一样,蓝色的眼睛,褐色的眼睛。


这两个人,他们两个人。在他被额头的疤痕和无法选择的命运裹挟、与一个事关世界存亡的伟大计划息息相关的前半生里,他们是与他同样一无所知着、同步经历一切冒险的两个,是离他最近的两个。他眼前一时走马灯:哈利·波特的人生从首次登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那一刻按下起始键,不过片刻,罗恩和赫敏一前一后钻进他的车厢。命运从那一刻开始缠绕交织,从女盥洗室的巨怪一直延展至霍格沃茨的最终战场。他们和他在休息室一起赶作业、走廊上并肩穿梭赶去上课、周末在霍格莫德闲逛、聊魁地奇、聊天气、聊琐碎的校园日常;他们追随他出生入死无数次、被他救过也不要命地救过他无数次,最先给予他友情的人,最先令他感到爱的人。


救世主曾经坦然地赴死过,以为自己站在人生终点时,也早接受过孤独的结局和永远不会到来的明天。索命咒落在他身上那一刻,死亡已经将他吞饮;可他终究比他的父母和长辈们更好运。


而眼下,一种安稳平和的幸福感与柔软的围巾一起包裹着他:明天会来,未来还有很久很久,他身边有人陪伴,一如既往。怀着必死的决心跳下悬崖,以为即将粉身碎骨,却被稳稳当当地接住。哈利在此刻迫切想要拥抱,于是几步上前,同时搂住他们两个。


两人显而易见地发愣。哈利有些许的难为情,但时机太恰当,又或许受到珀西的影响,他飞速在他们耳边轻声说:“我爱你们。你们两个。”


随后很快地松开。二位好友惊讶地对视,罗恩抓了抓脑袋,尴尬,但也高兴:“哥们,我妈妈现在都不会这么干了。……等等,你是哭了吗?”


哈利镇定地擦掉滑到脸颊的眼泪:“没有,刚才的不是我,是平行时空被分进斯莱特林的邪恶版哈利·波特。”


赫敏哧地笑出声。她是他们中更乐于坦率表达情绪的那个,在这种场合下也总最自在:“谢谢你哈利,我很感动,但我还是要在接下来一整年里就这件事嘲笑你。”


他们一起笑,在飞雪与笑声里,新的一年准时降临。黑暗战争的历史被留在去年,噩梦过去了,魔法世界还在,有关爱与勇气的童话故事仍能继续,救世主没有为救世而牺牲,他被接住了,他活得很幸福。

END

圆景光未满_乐园通路

跟着赫敏学管理:如何管教集体中人见人爱的捣蛋鬼

请各位读者假设一下:

假如你被领导任命为一个管理者。你是个道德感高、遵守规则的人,决心把这份工作做好。然而你的集体里存在这样的刺头儿,他们不守规则,但很受欢迎。管理他们可能会面对被误解被排斥的风险,不管他们你又过不去自己的良心。请问这时你该怎么办呢?

进入五年级被选为级长的赫敏·格兰杰,就面对了这样的问题。而她的集体里那对“人见人爱的捣蛋鬼”,正是书里的格兰芬多同学和书外的读者都十分喜欢的韦斯莱双胞胎。

在这种情况下,赫敏又做了什么,在管教双胞胎的同时,反而收获了他们的尊敬呢?

请看——

赫敏面对的问题是:双胞胎正在制造的“速效逃课糖”还是半成品,需要人体实验,因此招募......

请各位读者假设一下:

假如你被领导任命为一个管理者。你是个道德感高、遵守规则的人,决心把这份工作做好。然而你的集体里存在这样的刺头儿,他们不守规则,但很受欢迎。管理他们可能会面对被误解被排斥的风险,不管他们你又过不去自己的良心。请问这时你该怎么办呢?

进入五年级被选为级长的赫敏·格兰杰,就面对了这样的问题。而她的集体里那对“人见人爱的捣蛋鬼”,正是书里的格兰芬多同学和书外的读者都十分喜欢的韦斯莱双胞胎。

在这种情况下,赫敏又做了什么,在管教双胞胎的同时,反而收获了他们的尊敬呢?

请看——

赫敏面对的问题是:双胞胎正在制造的“速效逃课糖”还是半成品,需要人体实验,因此招募同院同学做试验者。然而赫敏不同意把安全性不确定的东西在未成年人身上做实验。

她一开始就告知了双胞胎这一点,绝对、绝对不搞偷袭。

<blockquote>

“说得对呀,老弟,”弗雷德一边浏览课程表一边说道,“如果你愿意,可以来点儿鼻血牛扎糖,很便宜的。”

“为什么便宜?”罗恩怀疑地说。

“因为鼻血会一直流个不停,最后你整个人都缩成一团。我们还没有研究出解药呢。”乔治说着开始吃一块熏鱼。

“谢谢啦,”罗恩闷闷不乐地说,一边把课程表装进了口袋,“我想我还是去上课吧。”

“说到你们的速效逃课糖,”赫敏严厉地瞪着弗雷德和乔治说,“你们不能在格兰芬多的布告栏上贴广告招聘试验者。”

“谁说的?”乔治说,一副很吃惊的样子。

“我说的,”赫敏说,“还有罗恩。”

“这事儿跟我可没关系。”罗恩赶紧说道。

赫敏气呼呼地瞪着他。弗雷德和乔治哧哧地发笑。

“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改变腔调了,赫敏,”弗雷德说,一边往一块烤面饼上涂抹厚厚的黄油,“你们开始上五年级了,很快就会求着我们要逃课糖。”

——卷五12章

</blockquote>

这一段中赫敏把自己禁止双胞胎招募试验者的理由表达得很清楚:产品还不完善,对试验者的健康可能有害。

而双胞胎也把自己的态度表明得很清楚:他们不在乎,他们也不怕赫敏,他们会继续招募试验者。

然后就是双方的第二次对峙:

<blockquote>

可是赫敏根本没听,她正眯起眼睛看着房间那头的角落,只见弗雷德、乔治和李乔丹正坐在一群看上去天真幼稚的一年级新生中间,每个新生嘴里都在嚼着什么东西,看样子是从弗雷德手里提的那个大纸口袋里拿出来的。

“不行,对不起,他们实在太过分了。”赫敏说着腾地站起身,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来,罗恩。”

“我—— 干吗?”罗恩说,显然是在拖延时间,“不—— 算啦,赫敏—— 我们总不能干涉他们发糖给别人吃吧。”

“你心里很清楚,那些是鼻血牛扎糖,要么—— 要么是吐吐糖,要么—— ”

“昏迷花糖?”哈利小声提醒道。

那些一年级新生就像被一把无形的大锤砸了一下脑袋,一个个在座位上昏了过去。有的扑通滑到了地上,有的只是瘫倒在椅子的扶手上,舌头伸得老长。在一旁观看的人多数都哈哈大笑起来,赫敏则挺起胸膛,大步流星地直冲弗雷德和乔治走去,这会儿他们正拿着带弹簧夹的写字板站在那里,仔细观察那些神志不清的一年级新生。罗恩的身体从椅子上抬起一半,迟疑地悬在那儿片刻,然后低声对哈利说:“她已经控制住了。”接着他把他那瘦长的身体尽量压得低低的,缩在椅子里。

“够了!”赫敏威严地对弗雷德和乔治说,他们俩都微微吃惊地抬起头来。

“是啊,你说得对,”乔治点点头说,“这个剂量看来是够劲儿了,是不是?”

“今天早晨我已经对你们说过了,不许在同学身上试验你们的这堆垃圾!”

“我们付钱给他们了!”弗雷德气愤地说。

我不管,这可能很危险!”

“胡扯。”弗雷德说。“冷静点儿,赫敏,不会有事儿的!”李乔丹宽慰她说,一边在那些一年级新生中间走来走去,把紫色的糖果塞进他们张开的嘴巴里。“是啊,你看,他们现在都醒过来了。”乔治说。

有几个新生确实开始动弹了。看到自己躺在地板上或瘫软在椅子上,显得非常震惊,因此哈利可以肯定,弗雷德和乔治事先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些糖是做什么用的。

“感觉还好吧?”乔治亲切地问躺在他脚下的一个黑头发的小个子女生。“我—— 我想是吧。”女生颤抖着说。“太棒了。”弗雷德高兴地说,可是紧接着赫敏就把他的写字板和那一纸袋昏迷花糖都夺了过去。“根本不是太棒了!”

“当然是太棒了,他们都还活着,是不是?”弗雷德生气地说。

“你们不能这么做,万一害得他们中问有谁患上重病呢?” “我们不会让他们得病的,这些糖我们已经在自己身上试验过了,现在只想看看是不是每个人的反应都一样—— ” 

“如果你们不停止这么做,我就要—— ” 

“罚我们关禁闭?”弗雷德说,声音里透着一种“我倒要看你敢不敢”的意思。“罚我们写句子?”乔治嘲笑着说。房间里在一旁观看的人都笑了起来。赫敏尽量把身体挺得笔直,眯起眼睛,一头毛蓬蓬的头发似乎噼噼啪啪地闪着电光。

“不,”她说,声音因愤怒而微微发抖,“但我要写信给你们的妈妈。”

“你不会的。”乔治说,大惊失色地从她面前退后了一步。

“哦,会的。我会写的。”赫敏毫不含糊地说,“我不能阻止你们自己吃这些无聊的玩意儿,但你们不能把它们拿给一年级新生。”

弗雷德和乔治看样子完全被吓坏了。显然,在他们看来,赫敏的威胁是很阴险的一招。赫敏最后又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把弗雷德的写字板和那一纸袋花糖塞进他怀里,然后大步走回她炉火旁的椅子前。

——卷五13章

</blockquote>

警告无效后,赫敏单枪匹马地站出来,与双胞胎对峙。她完全不害怕双胞胎可能有的狡辩或讽刺态度,更不害怕这样可能会得罪朋友。

双胞胎一开始还是玩笑的态度。他们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幸好也确实没有危险)。但是当赫敏采用“我要告诉你们妈妈”来威胁他们后,双胞胎似乎是吓坏了,屈服了——

但是仅仅因为赫敏说要报告韦斯莱夫人吗?当年珀西不知多少次用“我要告诉妈妈”的方式来管教弟妹,他们有一个人听过他的话吗?

赫敏和珀西的不同,就在下一句话。

赫敏在制止双胞胎后,她并没有没收双胞胎的记录和商品,而是立刻还给了他们。这充分说明了赫敏的动机是无私的,就是为了保护小同学的身体健康,而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级长权力、享受被双胞胎畏惧或求情的快感。

而赫敏的大公无私,在接下来的另一件事中,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blockquote>

很难集中思想,尽管他知道小天狼星在火中现身还早,但还是忍不住过几分钟就朝火里看看。屋子里吵得要命:弗雷德和乔治好像终于完善了一种速效逃课糖,正在向起哄喝彩的人群演示。

弗雷德先咬橘黄色的一头,马上大口呕吐起来,吐进摆在他面前的桶里,然后又强咽下紫色的一头,呕吐立刻停止。每过一阵,李.乔丹便懒洋洋地清空呕吐物,用的是斯内普常对哈利的药水使用的消失咒。

呕吐声、喝彩声,人们纷纷向弗雷德和乔治订货,哈利简直没法集中思想写增强剂的正确配方。赫敏也不帮忙,欢呼声和呕吐物落到桶底的声音问夹杂着赫敏不满的冷笑,哈利觉得这更让人分神。

“去阻止他们好了!”他烦躁地说,第四次划去写错的狮身鹰首兽爪粉的分量。

“我不能,他们技术上没有犯任何错误,”赫敏咬着牙说,“吃脏东西是他们自己的权利,我也找不到一条规定说别的傻瓜不能买它,除非能证明它有危险.可看上去并没有……”

她和哈利、罗恩看着乔治把呕吐物喷射到桶里,吞下剩下的糖,直起身来微笑着张开手臂,博得长长的喝彩。

</blockquote>

双胞胎改为在自己身上试验速效逃课糖。赫敏很明显对此感到心烦,但她却并没有去阻止双胞胎,理由是:双胞胎吃脏东西是自己的权利,如果不能证明这有危险,她就不能去阻止他们。

而这一点正体现出了赫敏对于“权力与自由”的辩证性看法: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权力负责,每个人也都享有自己的自由。赫敏看重自己身为级长的权力。她对集体负责、对集体中的弱者负责,所以会阻止双胞胎让弱势的小同学陷入健康风险。但是因为赫敏尊重双胞胎的自由,所以即使双胞胎的行为让她不高兴,她也不会干涉双胞胎的自由。

在“管教双胞胎不要拿小同学试验半成品”这件事中,赫敏态度上做到了毫不畏惧、有理有节;方法上做到了妙招迭出、直捣黄龙;执行上做到了既能铁面无私,又不以权谋私;原则上做到了既以集体利益为先、又不干涉个人自由。

格兰芬多的另外两位级长,都没能做到赫敏这样。珀西虚张声势,也做不到完全大公无私。而罗恩在面对强势对手(比如双胞胎)时退缩,在面对弱势者(比如有把舒服椅子的小同学),又难以克制自己弄权的冲动(抢小同学椅子坐)。

而赫敏与他们的差别,分别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从之后双胞胎的反应中就能看出来了。

<blockquote>

“别傻了,”赫敏说着直起身子看着他,就像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似的,“就在乌姆里奇在炉火里四处搜索,对所有的猫头鹰进行搜身的时候?”

“嗯,我们认为我们能够找到一个办法躲过去,”乔治一边说一边笑着伸展着身体,“这是个很简单的调虎离山行动。好了,你有没有注意到,复活节假期里.我们在蓄意破坏的前线上一直相当安静呢?”

“我们问自己,破坏闲暇时间有什么意义呢?”弗雷德接着说,“我们回答自己,根本没意义。当然了,要是我们这么做,就会干扰大家复习功课,而这正是我们最不想做的事情。”

他装出庄重的样子朝赫敏轻轻点了点头。赫敏听了这些想法,显得相当吃惊。

“但是从明天开始,工作就恢复正常了。”弗雷德轻快地接着说,“而且既然我们想要引起一些骚动,那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让哈利和小天狼星聊一聊呢?”

——卷五29章

</blockquote>

双胞胎在这里用亲昵的语气跟赫敏开玩笑。请读者们回忆一下,双胞胎什么时候用这种语气对珀西和罗恩说过话?他们对珀西和罗恩,哪怕是为了开玩笑,什么时候表现出过对“复习功课”这件事的尊敬?

很显然,赫敏,作为级长,已经通过自己的公正、严肃、节制,获得了双胞胎的尊敬。

尾声:

赫敏一开始其实是不赞成双胞胎的笑话商店事业的,觉得这东西“没用”。但是当双胞胎用天才般的烟火吓唬了乌姆里奇后,赫敏异常热情洋溢地表达了对双胞胎的赞扬和钦佩。

<blockquote>

结果乌姆里奇当上校长的头一个下午,全都用来在学校各处跑来跑去,应付其他老师的要求。离了她,这些老师好像谁都没办法清除自己房间里的烟火。放学的铃声响了起来,他们拿着书包朝格兰芬多塔楼走去,这时哈利非常满意地看到,衣冠不整、被烟火熏黑了的乌姆里奇正步履蹒跚、满脸是汗地走出弗立维教授的教室。

“非常感谢你,教授!”弗立维教授用尖细的声音说,“当然了,我自己能够清除这些烟火棍,但是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有这个权力。”

他满脸笑容,当着脸上污七八糟的乌姆里奇的面关上了教室的门。

那天晚上,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里,弗雷德和乔治成了英雄。连赫敏都奋力挤过兴奋的人群去祝贺他们。

“这些烟火太奇妙了。”她钦佩地说。

“多谢,”乔治说,他显得既惊讶又高兴,“那是韦斯莱嗖嗖一嘭烟火。只不过,我们把存货全用光了;现在我们又得从头做起了。”

“可是这么做很值得啊,”弗雷德说,他正在接受吵吵嚷嚷的格兰芬多学生的定单,“如果你想把自己的名字列入定货名单,赫敏,你可以付五个加隆买简装火焰盒,付二十个加隆买豪华爆燃……”

——卷五29章

</blockquote>

赫敏与双胞胎之间的友情,由间接关系建立,但是在双方共享的品质中成立:同样的聪明机敏、同样的创造性、同样的正义感、同样的反抗权威的精神。赫敏和双胞胎之间的友情,无疑是HP中被人忽略但十分亮眼的一笔。

兰骨_(缘更版

【12:00/西里斯中心】飞越银河

"I will go far, far past these hills, far past these seas, until I am near the stars."

“我会走得很远,远过这些山丘,远过这些大海,直到靠近星星。”

  

  “我坠入爱河了。”

  西里斯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詹姆正在写——或抄,管他的呢——黑魔法防御术论文。他的手腕一抖,莱姆斯的论文上立刻出现了一大片墨迹。

  ...

"I will go far, far past these hills, far past these seas, until I am near the stars."

“我会走得很远,远过这些山丘,远过这些大海,直到靠近星星。”

  

  “我坠入爱河了。”

  西里斯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詹姆正在写——或抄,管他的呢——黑魔法防御术论文。他的手腕一抖,莱姆斯的论文上立刻出现了一大片墨迹。

  “谁?什么?谁坠入爱河了?”论文的主人从帷幔后面探出脑袋来,脸上带着和詹姆一模一样的惊愕神情。彼得则站在箱子旁边大张着嘴,好像突然被谁施了一个统统石化。

  “淡定,伙计们。”当事人泰然自若地捋了捋头发,“我。”

  詹姆深吸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发出尖锐爆鸣声就被西里斯展开的大幅海报晃了眼——那是一张麻瓜海报,花花绿绿的一堆字母中间是一个奇怪但酷炫的钢铁巨物——线条流畅的车身、拉风的车轮、冷冷的光泽、身后甚至还能喷出浓烟,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酷毙了”。

  “我爱上了它,不可自拔。”西里斯深情款款地用目光抚摸着海报上的图像,“总有一天我要搞来一辆。”

  莱姆斯翻身从床上跳下来,顺手帮彼得合上了他的嘴巴,“摩托车?好吧,情理之外,意料之中——那是我的论文吗?”

  “意外意外。”詹姆心虚了一秒,赶在莱姆斯摸索出魔杖前把多余的墨水吸走了。他丢下羽毛笔,凑近了西里斯的海报:“确实酷。以及,大脚板,你的用词糟透了。我刚刚真情实感地为霍格沃茨绝大多数姑娘们的芳心哀悼了一下。”

  “可我确实爱上了它。”西里斯捂着心口,一脸神往,“想想吧,我可以骑着它跟风赛跑,然后——”

  “然后飞向银河,”詹姆兴高采烈地补上了后半句,“去寻找你自己。最亮的天狼星嘛。”

  “喔,亲爱的。我真喜欢这个主意。”

  他们击掌的时候彼得小心翼翼地补了一句,“呃,那个,摩托车不会飞……”

  “哦……”詹姆有点惋惜,“麻瓜们一般用它在地上跑,是不是?我不太了解这个。”

  

  西里斯思索了一会儿。

  “没关系,”他大声宣布道,“我会让它飞起来——如果我真的有一辆。”

  

*

  西里斯·布莱克一向说到做到。

  雷古勒斯看着哥哥把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零件弄进了阁楼,不由自主地问:“你从哪儿弄来的?”

  “这你就不用管了,雷尔宝贝。”西里斯抹了一把额上的汗,他自暑假回家后一直冷淡的神情消融在了笑意里,“听说过摩托车吗?”

  雷古勒斯的嘴角弯了弯,“听说过。你的心动对象。”

  “去你的。”西里斯快活地骂了一句。

  雷古勒斯确实知道。自称掠夺者的家伙们(除了西里斯)在上个学年的某一天将这东西的海报贴满了整个城堡,并大肆宣扬这是西里斯的“小女友”。大部分人——包括西里斯自己都为此哈哈大笑,另一部分女生则对这种虚假营销表示出了极大的不满。几乎整个霍格沃茨都没法儿置身事外。

  眼下这位——呃,“摩托车小姐”,看起来有望被组装成功。阳光从狭窄的窗口溜进来,让那些零件看起来闪闪发光,也让西里斯的眼睛里多了几分神采。雷古勒斯没意识到自己抓紧了阁楼的门把手。

  “克利切不会来的。”他这话像是某种保证,“妈妈也是。”

  西里斯吹了声口哨,“不胜感激。”

  

*

  等摩托车真正组装好时,已是夏末了。不管怎么说,沃尔布加确实没过问大儿子究竟在哪儿搞些什么鬼——她更改了战略,从歇斯底里地与西里斯对峙到冷淡地权当家里没这个人。直到猫头鹰送来O.W.L.的成绩单时她维持了许久的漠然才融化了一点儿。

  西里斯不在乎这些。他近乎痴迷地看着自己花了大半个暑假亲手组装起来的庞然大物。车身反射出的细碎阳光落进他眼中,仿佛要燃烧起来。

  然而此刻,这辆自由、力量和美的化身还缺了点东西。

  “我决定在开学前一天给沃尔布加送一份礼物。”他对前来参观的雷古勒斯说。

  “你又直接叫妈妈的名字。”后者微微皱起了眉毛,眼睛里却有着零星笑意,“你要送她什么?”

  笑意慢慢转化成了疑惑,雷古勒斯眼睁睁地看着哥哥举起了魔杖。

  在被魔咒迸发出来的耀眼光芒刺痛眼睛之前,他听到了西里斯的回答:

  “——一份来自禁止滥用魔法办公室的警告。”

  

*

  “梅林啊,这真的很酷。”

  深夜的禁林里按说不应该有这么多人——唔,这么多学生。四个男孩停在一片空旷空地上,围成一个圈。他们中间的地面上摆着个模型似的小玩意儿。

  最先出声的、顶着一头乱发的詹姆蹲了下来,“那就是说,大脚板,你已经改造完了……导擎?”

  “引擎。”莱姆斯看着西里斯瞬间挑高的眉毛,好心纠正道。

  车主对他一笑,接着伸长胳膊想把死党的鸟窝头揉得更乱(詹姆跳到了彼得身后,就好像后者能挡住他一样),“当然。”

  西里斯没再追击。他高高兴兴地用魔杖点了点那东西,于是它在男孩们的眼前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变大、变大——

  曾经只存在于海报上的东西此刻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他们眼前。另外几个男孩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用视线向西里斯创造的这个奇迹致敬。后者心满意足,拍了拍那散发着干净皮革味的座位。

  “我那好妈妈快气疯了。”西里斯以一种实事求是的口吻说,“我在暑假的最后一天以月亮脸吃巧克力的速度——嘿,伙计们,别笑得那么开心,”(他刚刚敏捷地躲开了莱姆斯的肘击),“好吧,以我在魔法史课上入睡的速度完成了改造,又把它缩小了。沃尔布加进来的时候以为我施咒是因为在和雷古勒斯互相攻击呢。”

  所有人都咧嘴笑了起来。詹姆假模假样地说:“我真替布莱克夫人感到遗憾,她差点就能发现自己儿子的一段恋情——”

  “你更该为大脚板感到骄傲,”彼得笑嘻嘻地插嘴,“他把自己的小女友保护得很好。”

  “我站小女友这边。”莱姆斯毫不犹豫。

  西里斯连翻了两个白眼,“哈,我很爱我的小心肝儿,谢谢你们没用的关心。”

  

  “谁想先来完成一次空中夜游?”

  

*

  西里斯和沃尔布加的词典里都没有“退让”这个词。

  所以尖锐的家庭矛盾爆发出来也是早晚的事。母子关系从沃尔布加使出第一个钻心咒开始就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了,他们明明早就意识到了这个不可忽略的事实。而观念和信仰的对立成了这场爆发的催化剂。

  沃尔布加的声音里全然没有往日的冷淡。她的魔杖拿得很稳,杖尖直对着大儿子。“那是属于纯血家族的荣耀。”

  “荣耀?”西里斯微微偏了一下脑袋,讥讽地反问道,“跟随着那个草菅人命的恶棍,制造战争、死亡、混乱、伤痛,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高人一等而不是罪大恶极?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荣耀?”

  “孽畜,你怎么敢——”沃尔布加装出来的冰冷神情像面具一样从脸上脱落了,碎成上万个小块。她猛地挥了一下魔杖——

  但西里斯比她更快。几乎是瞬间,一道白色的、厚厚的屏障横亘在了他与其他人的中间。哪怕这种时刻站在二楼的雷古勒斯也不得不叹服于他精湛的无声咒。克利切在尖叫,奥莱恩砰地推开书房门下楼,一道流光像受到召唤似的迅速飞向西里斯——

  “好的,好的。”西里斯心平气和地说,“谢谢你们。我受够了。”

  他举起魔杖,动作果决得像在心里排演过千万遍那样。布莱克家族离经叛道的长子仅用一个放大咒就让他引以为傲的麻瓜摩托毁了格里莫广场12号的起居室。他跳上这头钢铁巨兽,甚至还有闲心转头对高举着魔杖的父母笑了一下。

  雷古勒斯突然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西里斯,别!”

  然而西里斯看都没看他一眼,“我想这么干想了十六年了,傻瓜们——后会无期!”

  他一脚踩下油门。身后的魔咒和骂声都被铁甲咒阻隔开来,摩托车直直地撞向老宅的墙壁。

  砰——

  震耳欲聋的坍塌声之后破碎的窗户玻璃和砖土的残骸混杂在了一起。墙上多出来的大洞像一张大嘴,肆无忌惮地嘲笑着呆愣的布莱克夫妇。三秒钟前一个不顾一切的灵魂砸开了身上的枷锁,从那儿奔向了自由。

  

  风刮得西里斯脸颊生疼。给摩托车施的静音咒太成功了,然而他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想象出来那威风凛凛的轰鸣声。一幢幢楼房随着摩托车的上升在他的视野里变成挤挤挨挨的小方块儿,西里斯畅快淋漓地大笑起来——在这不知道有多少英尺的高空上。

  他向着高悬的那轮皎洁月亮飞去,甚至伸出一只手来想要触摸几乎近在咫尺的星星。它们意味着自由或别的什么东西,它们的光芒对这个叛逃者有着无可比拟的吸引力。

  于是他驶向银河。

  

  FIN.

————

开头引自西班牙诗人洛尔迦的《小广场谣》。

兰骨_(缘更版

【麦格中心】无悔路

●始于1953年的故事。有参照官设加入私设。

●没找到很多我们猫猫教授的故事,于是决定自己写。要返校就提前发了,祝教授10.04生日快乐!

  

In Minerva McGonagall's life, the word "regret" has never been used.

米勒娃·麦格的人生里,从来都没有“后悔”这个词。

  

  米勒娃·麦格在二十四小时前拒绝了恋人的求婚。

  她冷静得过了头,一边往烤薯饼上抹草莓酱一边盯...

●始于1953年的故事。有参照官设加入私设。

●没找到很多我们猫猫教授的故事,于是决定自己写。要返校就提前发了,祝教授10.04生日快乐!

  

In Minerva McGonagall's life, the word "regret" has never been used.

米勒娃·麦格的人生里,从来都没有“后悔”这个词。

  

  米勒娃·麦格在二十四小时前拒绝了恋人的求婚。

  她冷静得过了头,一边往烤薯饼上抹草莓酱一边盯着窗外那丛老式灌木玫瑰瞧。直到母亲在厨房里叫她的名字,“米勒娃?”

  米勒娃应了一声,娴熟地接过满满两盘黄油饼干来。把盘子往餐桌上放时她察觉到了伊莎贝尔探究的视线,干脆转过头来。

  “你怎么了,亲爱的?”后者语气中的担忧居多,“昨天一整天你都有点不对劲。”

  “我很好。”嘴角的肌肉牵动,米勒娃感觉自己应该是笑了一下。

  做母亲的耸耸肩,不相信但没再追问下去。她叹了口气,“两天后你就要去伦敦了。”

  伊莎贝尔凝视着女儿的双眼,这姑娘和她的父亲很相像,外貌和性格方面都是。

  “米勒娃,米勒娃。你的名字来源于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她把手搭在女儿肩上,语气郑重,“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只希望你健康快乐,不会为自己的决定而后悔。”

  母亲身上好闻的栀子花香莫名让她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米勒娃闭上眼,让自己埋进她的怀抱里。

  “我从不后悔。”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这样说道。

  

*  

  “那个女麻瓜……”艾德里安在办公室里悄声(或自以为悄声地)跟同事们讲着一个新来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姑娘如何笨手笨脚地弄乱了三本档案册。她越说越激动,并由此得出“麻瓜都是低能儿”的结论。

  米勒娃头也没抬,声音却清晰有力:“她叫卡茜·布朗,是位女巫。在要求她去完成这项毫无必要的任务后,你并没有告诉她具体需要如何整理。”

  办公室内寂静无声。许久之后,艾德里安用古怪走调的声音问:“这么说……麦格,你是个‘亲麻瓜分子’啰?”

  “如果你选定了这个称呼的话,那么我是。”米勒娃毫不理会周围的窃窃私语,扬起下巴直视着这位同僚。

  艾德里安在这样锐利的目光下退缩了一点儿,“好吧。”她咕哝着,“我刚刚只是开玩笑。”

  “我想也是。”米勒娃平静地说。

  

  天色渐晚时米勒娃幻影移形到了霍格莫德的小路,走向了三把扫帚。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了。

  工作一年后她仍未对自己的新家和岗位产生归属感,反而愈发思念苏格兰。她不可抑制地思念家人、那栋牧师老宅、周遭成片的麦田——以及昔日的恋人,杜戈尔·麦格雷格。她无法对他解释自己的身份或其他的什么东西,甚至给不出分手的原因。

  但我不后悔,她这样告诉自己,我选好了路就要走下去。

  她要了杯热气腾腾的黄油啤酒。至少眼下,这饮料能带给她一丝慰藉。

  “麦格小姐?”

  一道略有些惊讶的男声在一片嘈杂里传进她耳边。米勒娃条件反射似的抬起头,隔着酒杯上方那些泡沫与自己的上司埃尔菲斯通·乌奎尔特对上了视线。

  “晚上好,乌奎尔特先生。”

  她想要站起来,却被对方的手势制止了。埃尔菲斯通微微一笑,“非工作时间不用这样。”

  米勒娃又抿着嘴坐了回去,在埃尔菲斯通询问他是否能坐在这儿时点了点头。她挺喜欢这位大她不少的上司,他随和而坚定、没什么架子,却有着出色的能力。至少在工作方面,他们磨合得很好。

  “还是没能习惯伦敦的生活吗?”埃尔菲斯通关切地问。

  米勒娃摇摇头,“已经好很多了。”

  那晚他们一边慢慢品味着黄油啤酒一边闲聊,从一些同事对麻瓜强烈的歧视与偏见到魔法部甚至整个魔法世界的未来。谁也没有刻意引导话题,他们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谈论着。他们告别时已经开始用教名互称了。

  幻影移形回家前米勒娃对埃尔菲斯通挥手告别,而他笑了。

  “明天见,”埃尔菲斯通说,“跟你聊天真愉快。”

  “我也是。”米勒娃报以微笑。

  

*

  “我认为你最好再仔细考虑一下。”埃尔菲斯通把那份刚递过来的辞呈放下,抬头看着她。

  “何必呢?我会回到霍格沃茨——这就足够了。”米勒娃轻松地说。

  年长的男人摇摇头,“在升职的机会来临时时选择离开?不愧是你,米勒娃。”

  听到自己的名字时她笑了一下,“至少我不会后悔。”

  埃尔菲斯通叹了口气。一分钟后他拿起羽毛笔,在那张待批示的羊皮纸上签了自己的姓名,一如两年前他在她的入职申请书上所签的那样。

  “我刚刚失去了一位效率和天赋都极为出色的职员。”他微微一笑,“现在我可以多一位这样的朋友吗?”

  米勒娃的回答是向他伸出了手。

  

*

  霍格沃茨的生活比在魔法部里愉快很多。米勒娃有了与她最尊敬的师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共事的机会(她正是在他的指导下练成了阿尼马格斯)。她一心工作,继而发现引着那些孩子像她当年那样一步步走向未来真是愉快的事。

  她尽量让自己忙碌得像只陀螺,在魔法部的工作经历甚至拒绝杜戈尔的场景都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她告诉自己,将杜戈尔的来信锁在床底下的盒子里总比把魔杖锁在那里强。

  米勒娃和埃尔菲斯通维持着良好的友谊,和大部分同僚也是这样。经年累月,她已经习惯了“麦格教授”的称呼。

  父母在她动身去霍格沃茨前来看过她一次,那时的伊莎贝尔泪眼婆娑,但仍带着笑意搂住了她。

  “你比我们都要勇敢,”她说,“米勒娃,向前走吧。”

  他们时不时会从苏格兰寄信来,米勒娃总是乐于读到家乡的新变化,这偶尔会使她产生一种“从未离去”的感觉。

  

  米勒娃像往常一样将书房的窗户打开,让那只神情威严的谷仓猫头鹰飞进来。后者放下信后亲昵地啄了啄她的手指,米勒娃不禁为此笑了一下。

  “回头见,艾拉。记得替我向爸爸妈妈问好。”

  猫头鹰轻轻叫了一声,展翅飞向远方。米勒娃这才拿过来母亲的封信。

  

  “……高地附近新种了一片玫瑰花田,真的很美——你还记得杜戈尔•麦格雷格吗?那些花儿就是他们家的。他不久前娶了另一个农场主的女儿,接着突然开始种玫瑰,你父亲猜测他们可能想发展花卉业呢。还有……”

  

  米勒娃的视线久久停驻在这几行字上。

  杜戈尔结婚了。大脑这样告诉她。

  ——有枚子弹裹挟着曾经的美好岁月、呼啸着穿越过时光洪流而来,正中她的眉心。这是一场延时了多年的袭击。

  她仍感到震惊,眼眶甚至有些酸涩。米勒娃不常有这样的感受,仿佛失去了的东西又失去了一遍。

  下一节有三年级的课,于是她闭上眼,以便还未成形的泪水流回心里。一分钟后米勒娃•麦格拿起教案和课本,大步走向了变形术教室。

  

*

  “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

  “你最好别真这样做。”

  “快走吧,今天的作业好多……”

  米勒娃撑着讲桌目送学生们远去。最后一个身影消失在门边时她颓然坐进了最近的椅子里,心中的酸涩又重新占了上风。

  一下午的时间里她展现出了出色的自制力,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但现在,她只想留在这儿冷静一下。

  

  米勒娃再醒过来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全然黑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彻底错过了晚餐。

  酸涩感依旧啃噬着她的心,愈演愈烈。午后憋回心底的眼泪在此刻决了堤,于是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仅用了一瞬就泪流满面。

  听见门外的脚步声传来时她慌忙擦去泪水,紧接着,阿不思·邓布利多出现在她模糊的视野里。

  “抱歉,米勒娃。”后者礼貌地垂下眼,“我本以为你忘了熄灯。”

  那晚他们交换了彼此的故事,两个极其克制和注重隐私的人之间就此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关系。米勒娃仍记得邓布利多那时的一句话,并确信自己至死也不会忘却。

  “人这一生都在不断地得到和失去。”他的声音很轻,仿佛一声叹息,又好似一句箴言。

  

*

  “这地方……好多情侣。”米勒娃咕哝着,对着帕笛芙茶馆充满少女心的装潢皱了皱眉。

  这是个难得的假期。埃尔菲斯通得空来看望她,并邀请她来霍格莫德喝一杯——就如他们第一次了解对方时那样。只不过,他选在了帕笛芙茶馆。

  令米勒娃大为惊奇和尴尬的是,他居然在这里向她求婚了。

  “我并不是一时兴起,”埃尔菲斯通撑着脑袋说,“我不敢狂妄地断言我能彻底看透你的灵魂——”他坦诚地望进她眼底,“但我至少敢承认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米勒娃咬着嘴唇,不可抑制地想到了多年前杜戈尔与之相似的说辞。

  她十分珍视与曾经上司的这种友谊,但并不打算将其异化成“爱情”。她不得不承认,在内心深处,米勒娃·麦格或许依旧爱着杜戈尔·麦格雷格。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拒绝。

  埃尔菲斯通很平静,甚至微笑了一下,“还是朋友,对吗?”

  米勒娃点点头。然后她听见他带笑的声音。

  “你一直在做你自己,或许我就是喜欢这一点。”

  

*

  米勒娃送走一届届学生,自己也一点点成熟。那之后埃尔菲斯通偶尔也会求婚,而她依旧选择拒绝。情爱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已没法在她的生命长河中掀起大幅波澜——在得知杜戈尔意外身亡后便是如此,痛心过后她几乎是得到了某种情感上的解放。

  

  时间走得悄无声息又匆匆忙忙,“纯血至上”的理论逐渐侵蚀了魔法界,伏地魔的势力开始抬头。

  “斯莱特林扣二十分!”

  米勒娃愤怒地制止了一小群斯莱特林的学生伤害一个赫奇帕奇的新生。三小时后她去往邓布利多的办公室时仍余怒未消,简洁有力地概括了近来发生的种种恶性袭击和外界局势。

  邓布利多耐心且认真地听完了她的话。

  然后他问,“要加入凤凰社吗,米勒娃?”

  

  了解完后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加入,就如当初毫不犹豫地离开魔法部一样。

  “我能分辨是非对错,”她干脆地说,“人的未来该由自己决定,而不是什么荒唐的血统。”

  “如果说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就显得太自大了。”邓布利多在微笑,蓝眼睛里闪着愉快的光芒,“但我所熟知的米勒娃会这样做。”

  

  “我们一共有多少成员?”

  “你是第二个。”邓布利多眨眨眼,“第一个是我。”

  “……”

  

*

  那毋庸置疑是一段极为黑暗的岁月。

  战争和牺牲像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姐妹,她参与过无数次战斗,甚至亲眼目睹过自己曾经的学生战斗至死。米勒娃咬紧牙关,一步步向前走。她坚信黎明最终总会到来,哪怕是生生被他们创造出来。

  ——事实也的确如此。哈利·波特反弹了伏地魔的索命咒,一代黑魔王就这样被一个刚满一岁的婴儿打败,像做梦一样。她最喜欢的两个学生被他们最好的朋友所背叛,却换来了黑魔势力的溃散。

  

  把小哈利安置在德思礼一家的大门台阶上时米勒娃拼命眨眼,以防止泪水流下来。

  那泪水里该有很多东西,为这个孩子,为他的父母,为大战中的惨痛牺牲……为他们所失去的一切。

  她以阿尼马格斯形态溜过女贞路的街角,抬头时又看到了划过天幕的流星雨。

  明天大概会有个好天气。

  

*

  又一年仲夏时埃尔菲斯通来到了霍格沃茨看望她。因为这场战争,他们已经许久没见面了,甚至连书信交流也少得可怜。

  埃尔菲斯通的发丝已经染上了白色,但笑容仍未改变。他们沿着黑湖散步的同时闲谈着,让思维的火花碰撞成一曲交响乐,一如当年。

  埃尔菲斯通停下脚步。

  他的口气很温和,“你知道的,米勒娃,我的想法从未改变。”

  米勒娃很清楚他说的是什么,而这次她选择了接受。

  岁月足以让他们深入了解对方的灵魂——她看着对方惊喜的神情,嘴角上扬。

  

  简朴的婚礼后他们搬进了霍格莫德的一幢小房子里。埃尔菲斯通买下了它以便米勒娃每天去学校。他已经退了休,现在热衷于撰稿和园艺,米勒娃得空时也会帮他。于是他们的房子周围种满了长夏石竹、桃叶钟型花、蔷薇、羽衣草等等等等,米勒娃的侄子侄女每次来玩的时候都能发现新种类。

  她本以为这样美好的日子能持续到很远很远的未来,直到三年后埃尔菲斯通被一株毒触手咬伤。

  他死了。

  圣芒戈的治疗师束手无策地搔着头请她节哀,她丈夫血液中的毒素已蔓延至心脏。米勒娃早已忘了自己当时的反应,只记得埃尔菲斯通那双柔和的、含着点哀伤笑意的眼睛。

  做自己。他用口型对玻璃门外的她说。

  

*

  米勒娃又重新搬回了霍格沃茨。

  她无法忍受独自一人待在那所充斥着他们回忆的房子里。那里的一切——哪怕是空气都能化成一把钝刀子,将她的心捅的千疮百孔。

  她彻底将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以此筑起屏障将痛苦隔绝在外。

  

  往后几年都安稳平淡地过去了,生活中最严重的事故也不过是韦斯莱双子的恶作剧。直到1991年,哈利·波特入学。

  看到这孩子站在礼堂外面的一瞬间她几乎要以为这是1971年,詹姆·波特刚入学的那一年。直到哈利抬起眼看她,那双眼睛像极了莉莉。

  她为了让他破格担任魁地奇球员而去找了邓布利多,而后者愉快地批准了这一申请。

  “他飞起来就像他父亲。”米勒娃半是伤感半是激动地说。

  “我想你可以期待一下魁地奇杯。”邓布利多说。

  

*

  哈利对上伏地魔的傀儡奇洛、金妮被掳进“密室”、他们以为的叛徒(梅林在上,西里斯这些年够苦了)逃出阿兹卡班……伏地魔复活、凤凰社重组。

  米勒娃的日子过得并不顺当,她想哈利也是如此。她看着这个外表像詹姆、骨子里却更像莉莉的孩子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去担负那些对他来说太过沉重的使命,一点点走向或许是早已注定的结局……

  她从不后悔在哈利的就业咨询时公然支持他,从不后悔阻止那个姓乌姆里奇的女人带人偷袭海格,甚至不后悔因此被击昏至圣芒戈。

  好吧,有一点点后悔。她早该拔出魔杖的。

  

*

  然而米勒娃从未想过,阿不思·邓布利多有一天会死在昔日学生、如今同僚的手下。

  ——你会想象太阳的陨落吗?

  哈利告诉她这个消息时她几乎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她宁愿是这样。

  可现实就是如此不留情面。

  短暂的失态后米勒娃迅速调节好情绪,把悲伤压回心底,像曾经做过的很多次那样。她试着卸下哈利身上的一部分担子,而那孩子坚定地走上了邓布利多指给他的那条道路。

  没关系,米勒娃盯着校长室里邓布利多沉睡的画像,在心底默默发誓。我会尽最大力量守护好学生们和霍格沃茨,哪怕是以我的生命为代价。

  

*

  举起魔杖在最终决战召唤石墩时她依然是这样想的。

  她是米勒娃·麦格。她会在自己选定的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无怨无悔、至死方休。

  

  FIN.

————

  想要评论www

暮时晓星

【HP/哈利&佩妮&达力中心】牵牛于雪夜盛开

哈利、佩妮、达力中心。含有对战后波特家和德思礼家生活的捏造。有哈金提及。

全文2.3w,一发完。


01

11月初的一个清晨,现任的傲罗办公室主任睡得正香,厚重的窗帘轻易地遮挡住了深秋时节已显颓势的日光,整个主卧笼罩在令人舒适的昏暗中,正适合睡懒觉。孩子们都在霍格沃茨,就连莉莉也在去年到了上学的年纪,因此波特夫妇终于能够完全支配自己宝贵的周末时光。前阵子傲罗司刚刚了结完一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哈利决定慷慨地奖赏自己一个周末的懒觉。

但是晨间香甜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窗外传来了一阵咔哒咔哒的响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抠挠或者敲击玻璃,还伴随着一两声狗吠似的叫声,把哈利从本就不深的睡眠中(职业...

哈利、佩妮、达力中心。含有对战后波特家和德思礼家生活的捏造。有哈金提及。

全文2.3w,一发完。


01

11月初的一个清晨,现任的傲罗办公室主任睡得正香,厚重的窗帘轻易地遮挡住了深秋时节已显颓势的日光,整个主卧笼罩在令人舒适的昏暗中,正适合睡懒觉。孩子们都在霍格沃茨,就连莉莉也在去年到了上学的年纪,因此波特夫妇终于能够完全支配自己宝贵的周末时光。前阵子傲罗司刚刚了结完一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哈利决定慷慨地奖赏自己一个周末的懒觉。

但是晨间香甜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窗外传来了一阵咔哒咔哒的响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抠挠或者敲击玻璃,还伴随着一两声狗吠似的叫声,把哈利从本就不深的睡眠中(职业使然)吵醒。金妮似乎也听到了这阵声音,但是她只是在被子里翻了个身,像是追逐热源一般往哈利的怀里拱了拱,便继续呼呼大睡,把这阵扰人清梦的响声丢给他应付。

哈利哼哼唧唧了一会,习惯性地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索了一阵,还没睡醒的脑子才慢半拍地想起自己现在并不是在出外勤,魔杖没有塞在枕头底下。他极其不情愿地把右手手臂伸到被子外面的冷空气中,仍然闭着眼睛在床头柜一阵摸索,好像要拍掉一个恼人的闹钟。半晌后他终于摸到了魔杖,便朝着外面一挥,将窗户和窗帘拉开一条刚刚好足够一只猫头鹰通过的小缝,避免阳光过多地涌入房间内,打扰到妻子的睡眠。

哈利的猫头鹰巴克裹挟着一阵寒流飞了进来。它是一只雄性雪枭,和哈利从前的猫头鹰海德薇一样,拥有雪白的羽毛和琥珀色的眼睛,但是体型比它更小,并且背部没有它那么多褐色的斑点,羽毛也不如海德薇从前那样那么富有光泽——今年是巴克来到波特家的第二十个年头,魔法信使的寿命一般比普通猫头鹰更长,但即使按照魔法世界的标准,它也已经步入老年了。当年哈利进入魔法部工作后,需要经常保持联系的人数大增,因此他一个人到对角巷给自己买了一只新的猫头鹰。他原本并不打算再买一只雪枭,担心这会让自己经常想起海德薇,而他最不缺的就是怀旧和感伤。但是他刚一踏入咿啦猫头鹰商店,就听到一阵狗吠似的叫声,扭头一看,居然是一只小小的雪枭在笼子里冲他鸣叫,琥珀色的大眼睛顽皮又好奇地盯着他。小猫头鹰那独特的叫声令哈利想到了小天狼星有时候会发出的那种犬吠般的大笑,而那种眼神是他经常在正在酝酿恶作剧的双胞胎身上看到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付完账提着笼子走出了商店。[1]

巴克喜欢捉弄哈利,这是它表达爱意的方式。它洗完澡或者刚刚结束一场雨中飞行的时候总是喜欢把羽毛上的水珠往他脸上甩,还特别喜欢亲昵地啄咬他那头乱糟糟的黑发。但是猫头鹰此刻应该是有一点点生气的,因为它的主人刚刚把它在寒风中关了半天才放进来。睡眼惺忪并且没戴眼镜的哈利并没有注意到它腿上绑着的信筒,大概以为它今天早上只是飞出去寻找食物了,将它放进来之后便倒头就睡——他马上就会后悔的。

下一秒,哈利那头乱草般的头发就遭到了猫头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大有当年海德薇为了给他要到回信而疯狂啄咬罗恩和赫敏的气势。他一边哀嚎着求饶一边扯过被子拉到头顶保护自己,彻底地吵醒了金妮,于是金妮干脆一扯被子,让他整个人都暴露在巴克的攻击范围之内。哈利别无选择,只得认输投降,从床头柜抄起他那副独特的圆框眼镜戴上,开始从巴克的腿上解信件。取完信之后还在生气的猫头鹰直接飞出卧室找它的水槽喝水了,把仍然揉着脑袋嘶嘶地喊痛的主人晾在原地。

哈利没好气地拆开手里的信封,尤其是在看见信筒上印着魔法部的纹章后,小声地咒骂了一句那些大周末还要他加班的同事,如果这句话被莫丽听见会让她皱起眉头。但是当他抽出信之后,才发现这并不是巫师们常用的羊皮纸,而是一种在麻瓜中常见的信纸。他把刚刚随手一丢的信封翻过来,发现上面写着“哈利·波特收”,但是收信人的地址上写着“魔法部 麻瓜联络处”——一般来说,巫师之间的通信是用不着写地址的,因为猫头鹰信使们自会知道该去哪里找到它们的收信人,只有巫师和麻瓜之间的通信例外。如果是巫师给麻瓜寄信,会按照麻瓜的习惯写上地址再交给猫头鹰(就像当年霍格沃茨寄给哈利的录取信一样,当然也不排除像亚瑟·韦斯莱一样想要体验麻瓜邮政系统的人存在);而反过来的情况,一般是寄信人通过麻瓜的邮政系统给魔法部在其中设立的联络处寄信,然后再由麻瓜联络处的人用“正常的方式”(同样是据亚瑟所说)交给收信人。[2]

也就是说这是一封来自麻瓜的信件,哈利实在想不通会有谁在这个时候给他寄信。当然,他和达力姑且还保持着互寄圣诞贺卡的程度的通信,但眼下并不是什么节日。除非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二十年前,达力第一次给他寄信的时候,他简直怀疑自己认错了信封上的字母,达力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麻瓜联络处的联系方式(现在想来可能是佩妮姨妈告诉他的),写信邀请哈利去参加他的婚礼。在此之后,达力在他的两个孩子先后出生时也给哈利写过信,但是哈利很怀疑他会在现在又迎来一个孩子,于是带着满腹疑问展开了信纸。

 

哈利:

我的母亲于10月30日不幸因病去世,葬礼预定于11月3日上午10点在萨里郡的布鲁克伍德公墓举行。如果你能够抽空参加,我将会非常感激。

达力·德思礼

 

哈利缓慢地读过这些略带颤抖的文字,他总是很擅长从字迹推断写作的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可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经常研究别人的笔迹,后来在傲罗司工作的经验也强化了这一技能。他和达力的通信并不多,达力的字算不上好看,但是寄贺卡的时候会写得更为认真一些。从这封信上的笔迹能看得出他心烦意乱,已经没有余裕让自己的字迹显得更美观,但是又由于信件内容的严肃性不得不尽可能一笔一划地工整。

老实说,佩妮姨妈去世的消息带给哈利的惊讶远多于悲伤。德思礼一家几乎可以说是他和麻瓜社会仅剩的联系,他们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他们的存在本身——某种仿佛亘古不变的存在。公平地说,达力相比他小时候的变化还是挺大的,哈利十多年前在达力的小女儿出生后曾经造访过他家,那个时候他的体重基本上已经下降到了接近普通人的水准。但是老弗农·德思礼和他的妻子,哈利上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还是在达力的婚礼上,而那时他们表现得与他从前还住在女贞路时的样子差不多。在那之后他自然也没有费心与他们保持联系。

哈利的脑中浮现出了佩妮姨妈在达力的婚礼上一边掩面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喊着“达达小宝贝”的情景,她在婚礼上的表现和平时没有什么很大的不同,顶多是变得更加夸张了一些,哈利当时还暗自觉得很好笑。但是时光飞逝,二十年毫无联络的光阴如同被人悄悄按下了快进一般溜掉了,一转眼他就收到了那个还在为儿子结婚喜极而泣的女人的死讯。而且,他再一次看向表哥的来信,10月30日,和莉莉·波特去世的日子只隔了一天……

哈利感到胃里传来一阵不舒服的感觉,而他清楚地知道这与他还没吃的早餐无关。

“怎么了,亲爱的?”察觉到他的神色,金妮轻声问道。

“是我的姨妈,她前两天去世了。”哈利将信纸重新塞回到信封里,感觉嘴里也干巴巴的。

“噢,天呐,我很遗憾。”金妮握住了他的手。

但是哈利知道她这么说主要是出于礼节,金妮和她的哥哥们一样,一直都不喜欢德思礼一家。

“她的葬礼在11月3日举行,”哈利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挂历,“是下周二。”

“如果你不想一个人面对的话,我可以请假。”金妮善解人意地说。

“不用了,金,”哈利感激地捏了捏她的手,“我想我能应付得过来。”

 

11月3日是一个阴天,窗外浓云低垂,天空仿佛随时要塌下来,还刮着刺骨的寒风,距离成为完美符合葬礼气氛的天气只差一场冷雨。当然,这是对大多数人的印象来说。对于哈利而言,让他记忆深刻的葬礼总是发生在晴朗的夏日。

阿不思·邓布利多的葬礼在夏季最最美丽宜人的日子里举行,教师和学生、官员和记者、人鱼和马人都前来致意。温暖的阳光照在草地上,湖边吹来一阵阵凉爽的微风,多年以前,这样难得的好天气也曾在戈德里克山谷的盛夏出现过。

霍格沃茨大战之后,幸存的人们在黑湖边为五十多个于保卫城堡的战斗中牺牲的英雄举办了集体葬礼,大部分的牺牲者被就近安葬在了霍格莫德的墓地中。这是哈利第二次参加葬礼,也是他第一次在葬礼上发言——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最有资格这么做的人。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战后一片狼藉的场地,将劫后余生的疲惫照向每一位葬礼参加者的身躯。

战后第三年的夏天,他们成功为雷古勒斯·布莱克恢复了名誉。能够证明小天狼星弟弟的壮举的只有一个衰老的小精灵的证词和一个假挂坠盒,比起直接的证词和证物,似乎“救世之星”的担保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哈利已经不再是13岁时那个人微言轻的未成年巫师了。魔法部为布莱克兄弟俩一起追授了一级梅林勋章,比起表彰死者的功绩,更像是向仍然活着的人做出补偿。哈利、罗恩和赫敏带着克利切一起,为布莱克家族两位最后的继承人一起立了一个衣冠冢,与詹姆和莉莉的合葬之处只隔着一排墓碑。没有遗体,自然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葬礼,但是哈利亲自为两人选定了墓志铭,就像邓布利多曾经为他父母做的那样。那一天,戈德里克山谷艳阳高照,波特、邓布利多、佩弗利尔、布莱克……墓园里明亮得让人忍不住流泪。

佩妮·德思礼的葬礼在萨里郡的布鲁克伍德公墓举行,这里离小惠金区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是英国最大的墓地,也是欧洲最大的墓地之一。有不少著名的麻瓜都埋骨此处,包括科学家、艺术家、演员和歌手,政治家、军人以及刺客,甚至还有一位英国国王。[3]不管那些人生前多么尊贵显赫,死了之后都被土地一视同仁。哈利今天穿着一套黑色的麻瓜西装,是收到达力的信之后匆匆去麻瓜伦敦买的。从前为了参加达力的婚礼准备的那套西装已经不太合身了,他不想冒着出错的风险用魔法改它,家务咒语从来就不是他擅长的领域。放在三十年前,哈利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人生中唯二穿着正装(对于当时的他而言,礼服长袍显然不在正装的范围内)的经验都是为了德思礼。

他先是幻影显形到了小惠金区,然后再按照“麻瓜的方式”,也就是打车前往墓园。邓布利多曾经说过,贸然幻影显形到别人家门口的台阶上是不礼貌的,哈利猜想这个规则对于麻瓜的墓园也适用。

他下车的时候掏出魔杖变出了一捧花束,然后捧着花束费了一些劲才找到准确的位置。布鲁克伍德公墓实在是太大了,麻瓜们的人数比巫师多得多,他们的墓地自然也就比巫师的大得多。德思礼们在墓地一个偏僻的角落找到了地方举行葬礼,哈利看到达力·德思礼正站在人群的外围迎接前来吊唁的人们。

他仔细观察着多年未见的表兄,他记得达力的头发曾经呈现出一种良好营养特有的油光水滑的金色,但是如今看起来就像是枯黄的稻草。达力的面庞早已不似过去一般圆润,一方面是由于他长久以来的减肥努力卓有成效,一方面是由于岁月已经无情地夺走他面颊的水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皱纹像爬上哈利的嘴角那样爬上达力的眼角。哈利注意到达力的眼眶甚至有些凹陷,蓝眼睛布满血丝,黑眼圈堆积在眼底。最显眼的还要数他如今的身材,哈利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有一点微胖,但是现在那些脂肪已经荡然无存,不知道是被努力减掉了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消耗掉了。在萧瑟的秋风中,他甚至显得有些单薄,在二十年前,这是哈利做梦也想象不到会出现在达力身上的词语。

似乎是心有所感,达力正巧在这时转过头来,也看见了他。没有寒暄,这对多年未见的表兄弟沉默地握了握手。达力的变化显而易见,如果说多年以前,邓布利多的死亡让哈利一夜之间长大了,那么佩妮的离去就是让达力一夜之间苍老了。哈利想挤出一句安慰的话,但是很清楚自己说什么都显得空洞,他和德思礼一家的关系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亲密。尽管自己比达力拥有更多送别至亲和朋友的经验,但在这个场合之下也无济于事。于是他只好拍拍达力的肩膀,礼节性地说了一句“节哀顺变”。

达力紧紧地抿着嘴唇点了点头,那副表情和佩妮姨妈有一点像。他的视线在哈利手中的花束上停留片刻,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谢谢你。”

 

葬礼在10点钟准时开始,哈利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能够把大部份宾客都尽收眼底。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瘦小男人开始发言,内容无非是“忠诚的朋友……妻子……温柔的母亲……”之类的。哈利并非有意要走神,只不过他参加过的葬礼太多,而大部分的葬礼又确实都大同小异。除了那几场让他刻骨铭心的葬礼之外,他还参加过许多同僚或者官员,名人或者政要的葬礼,谁让他从事的是这么个死亡率不太好看的职业,碰巧又爬到了这么个比较高的职位,同时还有那么点名气呢?虽然他以前从未参加过麻瓜的葬礼,但是麻瓜和巫师的葬礼有不少共同之处。也是一袭黑衣、心思各异的人群,也是一场致辞、毫无特色的词汇,唯独少了点自动拉开的椅子、凭空燃烧的白色火焰或者突然冒出来的墓碑。哈利·波特跟佩妮·德思礼最后的两次交集,一次在婚礼,一次在葬礼。似乎巫师和麻瓜,婚礼与葬礼,差别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

神游的时候,他开始下意识地观察着人群,有时在脑中揣摩他们的身份。这可以说是一种职业病,他选择在后排坐下也是因为这个位置最方便观察和掌控全局。傲罗的战斗本能已经刻入了他的身体,对于如今傲罗司的新人们来说,他就像是一个更为温柔、健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意味)的疯眼汉——当然,现在的新人们只能从前辈的讲述中拼凑对阿拉斯托·穆迪的印象了,而对于那些资历足够老的前辈来说,这个比喻本身就会让他们发笑。

前排坐着的都是和死者关系最近的亲属,弗农·德思礼坐在哈利的正前方,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其后脑勺和后背。不像自己的儿子,老德思礼始终未能摆脱那些亲切的脂肪,但是他也并非全无变化。如果说弗农姨父过去像是一个随时都要爆炸的气球,那他现在就像是一个已经被戳破的皮球,正在缓慢地往外面漏气。他的头发全白了,并且脑袋顶上已经有点稀疏,正在发展出像亚瑟·韦斯莱靠拢的趋势,当然这个评价必须小心别被他听到;他的背微微佝偻,显得他像是被自己那可观的体重拖拽下去了一样。哈利刚踏入葬礼会场的时候跟姨父打了个照面,那时他的心里还稍微有点不安:他没有忘记自己上一次出现在类似的重要场合,也就是达力的婚礼时弗农姨父的反应。气球隆隆地咆哮着,质问为什么“你们这类人”会出现在自己儿子的婚礼现场,然后像威胁11岁的哈利一样色厉内荏地说,他不想在当天看到任何荒唐、不正常的事情。然而今天,弗农姨父看见他的时候只是表情不明地盯了他一会,最终却什么也没说。于是哈利越过他,在葬礼开始前几个宾客惊异的目光中将手中的花束献了上去。

弗农身边坐着达力和他的妻儿。达力的妻子,哈利不记得她的娘家姓,只记得她的名字叫阿琳娜,正用一只手臂扶着丈夫的身体,好像担心他随时会倒下来似的。阿琳娜是一个瘦削的棕发女人,她和达力结婚的时候,达力的体型还比较——用弗农和佩妮的话来说——强壮,两个人看起来就好像小号的弗农和佩妮。而且哈利能感觉到,她跟佩妮姨妈一样也不太喜欢他,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到了她。不过这位年轻的德思礼太太和佩妮姨妈不太一样的一点在于,她一直小心地不让自己不欣赏的态度表露出来。只不过,这瞒不过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后来又接受了傲罗训练的哈利。[4]

阿琳娜·德思礼的左侧坐着他们的两个孩子,长子安德鲁比小詹姆大两岁,按照麻瓜的法律也已经成年了。与他的母亲不同,他觉得自己这位表叔很令人感兴趣,即使自己只在读小学的时候跟他见过一面。小女儿多萝西则和小莉莉一样大,她还不太能完全明白死亡的含义,哈利能看到她的母亲正在低声地跟她解释着什么。[5]

达力和弗农身后,坐着玛姬·德思礼和几个哈利从没见过的陌生人,他们的面孔倒是有一种莫名的眼熟,从他们坐的位置和他们的长相来看,他们大概都是德思礼家弗农这一边的亲戚,因为佩妮显然已经没有活着的娘家人能坐在这里了。玛姬姑妈看到哈利的时候一点反应也没有,她大概早就已经连同被吹胀这件事一起忘记了他是谁。

这些亲戚后面坐着一群毫无共同点的人,其中大部分是男人,有几个看起来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有几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也有几个看起来年纪跟弗农姨父差不多,而几个女人的年纪看起来都比较大了。那些男人也许是跟德思礼父子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或者同事,其中一个长得有点像皮尔斯,但哈利不敢肯定那是不是他。至于那些女人,佩妮姨妈的交际圈其实小得可怜,她没有关系好的同事,大概也没有跟她关系亲密到会来参加她的葬礼的邻居,也许那几个女人是她学生时代的朋友。

就在这时,穿着黑色西装的瘦小男人结束了他那连篇累牍的发言,人们稀稀拉拉地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哈利也跟着站起来,让潜意识和本能控制着他的身体半自动地继续参与葬礼接下来的流程。但是他脑子里正在想的却是佩妮姨妈神经质地拍着碗柜的门把他叫醒的情景,就好像她会突然神经质地从棺材里面也敲起来一样。

 

然而,葬礼平平无奇地结束了。没有拍打声,也没有什么东西突然消失不见,或者任何其他会被老德思礼夫妇痛恨的“荒唐、不正常的事”出现。哈利觉得自己没有理由继续呆在这,便打算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幻影移形,但是还没等他迈开脚步,达力就朝他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哈利,你等下有空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

哈利觉得自己似乎也没有理由拒绝,所以他用眼神示意达力继续说下去。

没有拒绝就代表着肯定,于是达力只是简短地说了一句“跟我来”。两人一路沉默着来到了停车场,达力在一辆蓝色的车面前停了下来,然后他打开了后尾箱,从里面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白色纸袋。

“妈妈叫我把这个交给你。”

“给我?”哈利惊讶极了,他的眉毛抬得如此之高,以至于额头上的那个伤疤都跟着往上移了一点。“她给我留下了东西?”

纸袋里面装着一个深灰色的物体,看起来像是一件斗篷,不对,更像是一张毯子一样的东西。哈利对它毫无印象,也看不出它有什么特殊之处,值得佩妮如此大费周章,让达力在她死后转交。他又在纸袋里摸索了一番,企图找到一张便条或者一封信件,以及其他什么类似的东西,对当下的情况做出解释或说明,但是纸袋里除了毛毯之外什么也没有。

哈利抬起头,问道:“她有没有——”

“——没有,”达力生硬地说,“她不肯说这是什么,也没有说为什么要给你。但是她再三叮嘱过我,一定要把它亲手交给你,不能用你们的方式寄,她怕会路上遗失。”

“噢,好吧,谢谢你,”哈利干巴巴地说,觉得绞尽脑汁猜测一件神秘的遗赠到底有什么用途和深意的经历这辈子有一次就够了。他将纸袋挂在左手胳膊上,从西装的内袋里掏出魔杖,尽管幻影移形并不需要使用魔杖。他只是用这个动作暗示达力,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或者什么别的话要说,他就打算离开了。

达力没有动,于是哈利向后退了几步,以免过于近距离的幻影移形不小心波及到他。

“……等一等!”

巫师停下了动作,扭头注视着他的麻瓜表兄。哈利能从达力脸上的表情看出,无论他打算说什么,一定已经准备了很久了,一直到现在才说出来。但不是像汤姆·里德尔那样,精心思考后拿捏住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以获得一个最满意的回答,而是在最后一刻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说出口。于是他再一次用沉默表示了默许。

“你们那类人,我是说,你们巫师,”达力艰难地开口了,“会因为疾病——”

“——而死吗?”这次换成哈利接过了他未完的话头,“当然会,我的祖父母据说就是因为患了龙痘疮而去世的。”[6]

达力张了张嘴,似乎想问龙痘疮是什么,但他嗫嚅了一下,最后只说道:“那……我们的疾病呢?比如……癌症?”

我们的疾病是一种很滑稽又意义不明的说法,但是哈利听懂了。

“当然会了,达力。巫师也是人,也会生病,也会死。”

“没有……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

达力沉默了,双眼低垂,看不清表情。但是随即,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知为何显得有些释怀甚至解脱。

“谢谢你,”他说,“我是说真的。”

哈利点了点头,他没有问达力在谢什么,也没有说不用谢,他只说,“再见。”随后他转身走了三步,原地转了个圈,在达力的注视下幻影移形了。


02

12月中旬的一天傍晚,巴克再次为哈利从麻瓜联络处带来了一封信,不用说,这肯定又是达力寄的。短短一个月内,他们俩简直消耗掉了平常一整年的联络份额。哈利心有余悸,他透过窗户远远地看到一个白色的小点向波特家靠近的时候,就赶紧打开了窗子,巴克这次对他很是满意,站在他肩头亲热地蹭了蹭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栖木上。

他将信封拆开,发现里面有一张信纸和一个稍微小一点的信封,小信封是黄色的,还有点厚,好像在里面塞了好几张纸。为什么达力要多此一举地在信封里面再塞一个信封?哈利将小信封转过来,看清了上面的字:

 

萨里郡

小惠金区

女贞路4号

楼梯下的储物间

哈利·波特先生收

 

有那么一瞬间,哈利以为他当年的入学通知书(甚至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地址)有一封侥幸逃过了弗农姨父的清缴,在多年之后又寄给了他一次,但是他很快反应过来这并不是来自霍格沃茨的信件。霍格沃茨的录取信装在羊皮纸的信封里,而这个信封似乎是用胶版纸做的;当年的信封上用一种翠绿的墨水写着地址,而这个信封上面的墨水是深蓝色的,看起来有点像圆珠笔的墨水,字迹有点细,不知道是因为圆珠笔的墨水不太够了,还是因为写信的人力道有些虚浮,哈利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最重要的是,信封上面并没有印上霍格沃茨的纹章。上面没有封蜡,看起来像是被胶水粘了起来,他注意到它有被拆开过的痕迹,封口边缘残留着撕开后留在原地的纸张纤维,但是之后又被人小心地重新粘了回去。

他拆开小信封,从里面抽出了足足十张洁白的信纸:纸页没有泛黄,意味着这封信写就的时间远比他11岁那年更近,于是他忍不住先去看了一眼落款,只见那里写着“佩妮·德思礼”。

 

■■■哈利:

 

开头的单词看不清楚,看起来像是被涂改过几次,最后写信的人还是觉得不满意,于是干脆把它划掉了。以前还在霍格沃茨的时候,德思礼一家在不得不给他寄信时,比如圣诞节,总是把起首语直接省略,但是从这封信的长度来看,如同写便条一般省略起首语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哈利猜想从没对他写过起首语的佩妮姨妈可能是不想叫他“亲爱的”(一般是亲人和朋友给他写信)或者“尊敬的”(社会上大部分巫师给他写信),又想不出什么别的合适的词,最后就变成了这种滑稽的结果。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死了。当然,其实你永远不会看到它,因为我打算写完之后就把它丢到你以前待过的碗柜里面去,不告诉任何人它的存在,并且永远不寄出去。只有这样,我才有办法写下我接下来要写的东西,因为我知道你绝不会看到。

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是快要死了。癌症,胃癌,我想就连你们那类人应该也知道它的厉害。也许我还有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医生说最多还有半年,继续治疗已经没有意义,不如想办法提升我最后的时间的生活质量——弗农骗我说我的病情有所好转,可以暂时出院一段时间,其实我全都听到了,他们当时以为我睡着了。疼痛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我连写字都费劲,医生给我开了超出治疗期间合理剂量的吗啡,但是吗啡的镇痛效果也远不如最开始的时候,我整夜整夜地难以入睡,然后有一天晚上我忽然想,如果有人能给我念一句咒语,让我感觉不到疼就好了。

多年以来,我一直坚定地假装魔法并不存在,你走了之后,我们没有再搬回过那座房子,因为弗农觉得那里再也不安全了。而我假装我们离开女贞路只是因为在那里住腻了想要换个环境。我决定彻底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就像过去那些被我扫掉的厨房垃圾一样。我知道婚礼之后达力还和你保持着联系,但是我们从来不提起你,直到我被查出癌症来,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中期。我一开始瞒着达力,但是他来过复活节的时候还是知道了,他在杂物房里找扫帚的时候发现了被弗农藏起来的诊断书。于是他二十年来第一次跟我提起你,他说你们那类人一定会有办法的。我拒绝了他的提议,我的尊严不允许我第二次低声下气地恳求你们。

后来,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医生对弗农宣判了我的死刑。那一天晚上,弗农假装很随意地跟我提起你,说不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再跟你联系过。第二天晚上,弗农故作轻松地跟我说,他觉得我们从前对你不够好,他有点后悔,他当时应该在达力的婚礼上跟你修复关系。我说,都过去了,弗农,他现在肯定有自己的生活,还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做什么呢,别给自己找不痛快了。第三天晚上,弗农犹豫了半天,问我,你觉得他会恨我们吗?我说,他理当恨我们,弗农,我恨我的妹妹,我恨他的母亲,因此我也恨他,我想不明白他有什么理由不恨我们。第四天晚上,弗农问我要怎样才能联系上你——他知道我曾经跟你们这类人通过信,他说他愿意跪下来求你,愿意做任何事情,只要你用魔法救我的命,如果你想报复我们从前对你的虐待,他愿意一个人承受你的怒火。然后我说,别傻啦,弗农。

我相信弗农说到做到,我很高兴他能够为了救我克服对你们那类人的厌恶和恐惧,就像当年他没有因为莉莉的存在而疏远我,说明他爱我胜过一切,我很感动。但是这没有什么用,是不是?爱也不能阻止我马上就要病死了。我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来求你,什么尊严和面子都是屁话,我才不想为了这些东西死掉,我上一次就是

 

这一句话写到一半就被匆匆掐断,最后半句被划掉了。看来即使在这封如同自白的长信中,也有些话是佩妮说不出来的。

 

我还没有活够,我才不到65岁,我才刚开始准备享受天伦之乐,死亡是我在这世界上最后一件愿意体验的事情。如果有办法让我活下来,我一定会积极地追求。嘲笑我吧,我就是这么怕死——不像你,你当年从摄魂怪的手里救下了达力。或者说你其实也怕死,但还是救了他。我知道我应该要为了这事感谢你,但是当着你的面我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我很高兴达力在这一点上做的比我好,既然你后来还愿意参加他的婚礼,愿意和他保持联系,哪怕只是一年两张贺卡,大概也说明你没有恨他——而我所求也只有这点了。

我不来求你救我,是因为我知道这没有用,我注定是要死的,魔法也救不了我。弗农和达力觉得魔法无所不能,因此他们从前因为你畏惧它,现在为了我渴求它。但我,我早已过了愚蠢地渴望它的年纪,我已经看清了它的本质:它不是祝福,而是诅咒。莉莉会变那些无聊的把戏,让花朵凭空绽放讨人欢心,把茶杯变成老鼠吓人一跳,还能让自己在空中滑翔,我不知道她在你们那类人当中水准如何,但是既然她当年当了级长——说得好像有谁在意她那愚蠢的徽章一样——大概不算太差,但是学会这些也没能阻止她的死亡。魔法没能救得了她的小命!既然魔法连她的命都不肯拯救,我又怎么能指望它会救我呢?所有人都莉莉长,莉莉短的,但她最后却死了,难道我还能比她更受欢迎?

 

这一段的末尾,字迹逐渐变得狂躁、急促、有力,它们的内容似乎刺激了佩妮,让她越写越激动,短时间内爆发出了一股惊人的力量,让原本虚浮的笔划变得力透纸背。

 

治疗结束之后,弗农为我办理了出院手续——方便我享受我最后的时光。我不顾弗农和达力的反对搬回了女贞路。等死其实是一件很难熬的事情,你知道自己注定要死,但是不是现在,可能是下一刻,也可能是半年后,你的头脑试图平静地接受自己要死的事实,但是你的心却强烈地想要活下去。他们说莉莉是被谋杀的,也就是说,从她意识到自己要死了,到她真的死掉为止,并没有经过太长时间,煎熬和痛苦说不定只在一瞬间。而我却每天都害怕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害怕疼痛和胆战心惊的折磨永无止境,她就连死法也比我幸福,真令人讨厌。

 

一瞬间——却如同永恒一般漫长。但是哈利没法责怪佩妮,因为她没有感受过摄魂怪令人绝望的寒气,也没有听过莉莉·波特临死前的尖叫,更没有见过那道耀眼的绿光,她无法理解。而且,这段不近人情的文字反而让他产生了奇怪的共鸣,在走向那片禁林的时候,他不也曾经嫉妒过父母的死亡吗?走向禁林的旅程不比他母亲挡在他身前的时间短,却也不比他姨妈在病中徘徊的时间长。

 

为了不让对死亡的恐惧把我逼疯,我开始用回忆把自己淹没,陷入回忆的时候,我就能忘记时间,甚至忽略疼痛,也许这就是我最终能学会的魔法。那个老头说错了,我并非全无天份。我总是不自觉地回想起小时候的事情,也许是因为死亡老是让我想到莉莉,有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自己都以为我已经忘了,但是实际上我还记得,它们似乎早就埋伏好了,准备在我最绝望最脆弱的时候给我当头一棒。我有时候忍不住会想,莉莉临死前又在想些什么?她的时间很短,肯定不可能像我一样,把过去都巨细靡遗地嚼一遍,但我又听说人死之前会在走马灯里看到一生的回忆,哪怕时间很短……我从来不知道她的死的细节,没人跟我说过,或者有人想跟我说过,只是我不愿意听,很奇怪,这件事我反而不记得了。我甚至想过问一问你,但这个想法刚一冒头就把我吓了一跳:去找一个二十年没有联系过的人,只为了打听莉莉被杀时的细节?别开玩笑了,我一定是疯了,癌症让我的脑子也变得不正常了,更何况你那个时候还那么小,怎么可能记得呢。

你还那么小,是啊,你还那么小。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我把你从我家门前的台阶上抱起来的情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把这种无谓的小事记得那么清楚。你裹在毯子里睡得正香,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你的头发——我早该看出来那个该死的征兆——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乱七八糟,跟野草一样乱,头上还带着那道可怕的伤疤。这竟然是那个莉莉的儿子!我真是看不出来,你到底哪里像莉莉了。而且,事实很快证明,你惹人厌的本事比她强得多,我看这要归功于你那无礼的父亲。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说服弗农见见我那怪胎妹妹和她的怪胎男友,结果他们两人第一次见就大吵了一架!后来我们又在我和弗农的婚礼上见了一面,我本来不想让莉莉来,但是我的父母坚决不肯同意,我只好答应,结果她带着她那目中无人又狂妄自大的男朋友一起过来,在我大喜的日子里和弗农吵了一架!我当时想,就忍一忍他们吧,佩妮,就这一场婚礼。就像后来达力结婚的时候,我说,就忍一忍他吧,弗农,就这一场婚礼。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的父母又要求我必须也去参加婚礼,哼,我要兑现我之前的诺言,绝对不会去,反正再也不会见了。结果,他们确实跟我再也不用见了,却干脆把你丢给了我们!那个邓布利多,从前我给他写信的时候不肯接受我,现在却留一封信丢在台阶上,求我收养莉莉的儿子——是他和他的学校,还有那个可怕的男孩把我的妹妹变成那种人,现在他们还来求我办事!那个斯内普家的男孩,说你们那座荒唐的城堡是所有小巫师的庇护所,那个波特,跟她结婚的时候发誓说要永远保护她,结果呢?!你们那种人,根本毫无信用可言,魔法给我,给她,带来的都只有不幸!

后来,他们说杀害莉莉的那伙人又开始活动,还想杀你——是啊,你,又绕回到你身上了。我记得你那时还没有满17岁,我记得莉莉死的时候才21岁,她比你当时大不了多少。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到达力跟你道谢了,我当时有一股奇怪的冲动,我想说,如果那伙人真的找上了你,或许你可以替莉莉报仇,或许你的运气会比她好一点,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她好一点;但是莉莉都死在了他们手里,你又怎么能赢得了呢,于是我又想说,快跑吧,躲起来,别去送死,逃到一个他们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静静地过完下半辈子,别落得跟莉莉一样的下场;可是我又很清楚,你不是会因为怕死而逃跑的人,不然你也不会去救达力了,你会像莉莉一样去跟他们战斗——然后你会像莉莉一样死。这次大概是真的最后一面了,佩妮,你以后再也不会跟他相见了,有什么要说的话赶紧说吧,不然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但是我想说的话太多,它们一时之间争先恐后地涌上来,堵在我的嗓子眼里,还包括那些已经被我憋了十几年的,想对莉莉说的话——于是我就这么错过了时机,让那些话又在我肚子憋了二十多年。

 

如果当时佩妮姨妈打算开口,哈利会在她开口之前猜到她要说什么吗?他有一种古怪的天赋,当人们犹豫不决或者欲言又止的时候,总能猜出他们想要说的大概是什么。也许佩妮姨妈自己也不知道她想说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种倾诉的冲动驱使着她在离开之前胆怯地看了他一眼。

 

其实我知道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敢,我已经逃得太远,回不了头,跨不过我心里的那道坎,于是宁愿让该说的话都烂在肚子里,胃癌说不定就是我的报应。直到死亡和过去一起追上了我,我再也憋不住了,才终于打算把这些话讲出来——即便这样,我也不敢讲给你,或者任何一个活人,也不敢讲给莉莉,或者任何一个死人,我只敢讲给这张纸,讲给我自己。

如果我真的想说的话,跟你相处的那无数个日夜我早就说了,局势并不是在一天之内变坏的,从达力被摄魂怪袭击开始我就已经感觉到了,我只是不愿意去想。我不愿意想她,哈利,我不愿意想是因为我兀自嫉妒她那么多年,导致我永远失去了跟她和解的机会,所以我把嫉妒当成厌恶,把悔恨当成仇恨,只要我觉得我恨她,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想要说服自己恨她也很容易,我先恨斯内普和波特,他们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再恨邓布利多,把一个那么大的烂摊子丢给我,然后恨魔法和那个世界,因为它们拒绝了我。最后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恨她。也许先后顺序有些不同吧,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这并不重要。一旦完成了这一步,下一步也变得顺理成章——那就是恨你。

是啊,是啊,恨你。尽管我很清楚,在所有这些人里,我最没有理由恨的就是你,你是最无辜的,可是我不恨你的话,我精心堆砌的逻辑就会粉碎,我就没法继续心安理得地恨她了。只要我恨你,那么你肯定也会恨我,她也会恨我,那我自然就能继续恨她。绕晕了吧?没关系,这种病态的想法和逻辑你本来就没有必要理解,但你确实应该恨我,我虐待你,忽视你,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监护人,如果邻居看到我是怎么对待你的,大概马上就会报警。我做的唯一一件正面的事情就是没有把你饿死,即使这样,你还是成长为了像莉莉一样的人,你的眼睛跟她的一模一样,你在达力欺凌了你那么多年之后救了他的性命——或者是灵魂之类的东西,随便你们怎么叫,就像莉莉在我对她不理不睬七年之后还是来参加了我的婚礼。我不敢说我有多了解你,尽管跟你朝夕相处了十年再加上六年的暑假,我却连你现在会过着怎样的生活都完全想象不出来,但我同时又很确信你绝对不会从那伙人的面前逃跑,因为这正是像莉莉这样的人的特点。

 

写到后面,笔划已经在剧烈地颤抖,辨认起来也越来越困难,信纸上还有一些深色的水痕,有些滴在了文字上面,如果佩妮用的是某种巫师们常用的不防水的墨水,一定已经晕开了一片墨渍。

哈利不得不从信纸间抬起头,像是刚从深海中浮上来一样,感到喘不过气。观看一个临死,或者说已死之人最深切的自我剖白——他们活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说出口的话语——哈利熟悉这种感觉,他曾在观看斯内普死前交给他的记忆的时候体会过,也曾在脑海中的国王十字车站与邓布利多交谈的时候体会过。斯内普临死前那句“看着我”和邓布利多讲述自己过去时动情的痛哭又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仿佛是昨天才发生的那样清晰。他下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猛然想起今天早些时候金妮说过要加班赶一篇稿子,孩子们还没放圣诞假,现在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不由得十分庆幸,这种最最私人的时刻,即使是亲密如妻子和儿女,他也不想被人撞见。

我恨佩妮姨妈吗?他问自己。他不是很确定,他只知道自己并不爱她——有一个那样的童年,确实很难爱她,但是不爱并不一定就代表着恨。他这辈子恨过很多人,十三岁的时候短暂地恨过小天狼星,后来他发现自己恨错了人;然后他恨彼得·佩迪鲁,但他还是劝小天狼星别杀那个叛徒,因为对于他而言,比起雪恨更重要的是教父的清白,而那一瞬间的怜悯最后反过来救了自己一命。小天狼星死后,他疯狂地恨着贝拉特里克斯,纯粹的恨燃烧着他,驱使着他生平第一次念出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咒语。但是钻心咒并没有发挥该有的威力,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仇恨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有力。他跟斯内普的互相仇视从一年级就开始了,这种恨意在发现是斯内普泄露了预言和目睹他杀了邓布利多之后达到了巅峰。后来,斯内普在临死前把自己隐藏了半辈子的愧疚与悔恨交给了他,尽管这并不能使自己轻易地原谅他做过的事情,但他确实再也无法像一无所知的时候那样深刻地去恨他,更何况恨一个死人比恨一个活人难得多。他最后选择用自己儿子的中间名来纪念那个男人,纪念他在阴影中的贡献,说明他最终还是放下了对斯内普的仇恨,而这正是斯内普没有对他父亲做到的事。他甚至还恨过邓布利多,恨他的遮遮掩掩、拐弯抹角,恨他对自己的忽视和隐瞒,恨他对自己的操纵和欺骗,但是最终他决定沿着邓布利多画下的那条蜿蜒曲折、险象环生的道路走到最后一刻时,其实已经自己做到了释然,而在国王十字车站见过老人的泪水之后——他从未在邓布利多意识清醒的时候见他流过这么多的泪——他怎么还能恨他呢?

他是一个感情充沛、爱憎分明的人,他爱过许多人,也恨过许多人,但是能让他自始至终都那么坚定地仇恨的人只有一个,因为那个人到最后都没有一丝忏悔,而那个人不该是佩妮——甚至到最后,他对汤姆·里德尔都抱有一丝怜悯。也许在他小时候,在那个忍饥挨饿的童年,他曾真切地恨过佩妮,但是就像佩妮说的,那确实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时间总是能冲淡一些不那么刻骨铭心的恨意。不要怜悯死者,怜悯活人——尤其是那些心中没有爱的人,这是邓布利多在那片幻境中对他说的,因此比起仇恨,他更加怜悯佩妮,怜悯魔法世界对她的拒绝,怜悯她被自己的嫉妒所吞噬。但实际上,佩妮的心中也是藏有爱的,不是吗?只是她把它藏得那样深,藏得比阿不思·邓布利多的悔恨还要深,藏得比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愧疚还要深,被她的嫉妒牢牢地掩盖住,深得她自己都以为不存在了,深得她以为那其实是恨。

哈利暂时放下了信纸,起身把窗户打开一条更大的缝,让寒风涌了进来,他觉得自己正逐渐找回呼吸。但是佩妮并没有像这位本该不存在的读者一样给自己喘息的机会,也许她觉得一旦自己停下来,就再也没勇气把这些话写出来了,只见狂乱的笔迹继续写道:

 

我现在正缩在楼梯下的碗柜里写这封信,这里是这么地狭窄,我的腰都没办法挺直,我不知道当年你怎么能在这种地方活下去。达力去上班了,弗农被我打发去超市买东西,回来之后还得负责做饭。从前都是我做这些事,现在该轮到他了。

屋子里没人的时候,回忆总是更容易涌上来。其实我更想住回我以前的那个家,我和莉莉的那个家,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之后,人就会格外开始怀旧。但是那个家已经不在了。我父亲在莉莉结婚之后没多久就出车祸去世了,我母亲思念成疾,接着一年之后莉莉也死了,更是给了她一个巨大的打击。两个月之后她便也去世了,伊万斯家顷刻间只剩下我一人。母亲死后,我把老房子卖掉了,我还想把所有莉莉寄给我的信找出来烧掉,但是一封都没有找到,因为它们在我收到的时候就被我扔掉了。

所以我只好住回这里,住回女贞路4号,因为这栋房子里还有最后一样能把我跟过去联系在一起的东西,莉莉的最后一件遗物,它现在就放在我的手边,当年你就是被包在这个毛毯里面放在我家门口的台阶上。当然,它甚至有可能根本就不是莉莉的,只是那个把你带过来的人随手给你裹上的——我情愿相信它就是莉莉留下的。她曾经在家里展示过,用魔法给我妈妈织了一条围巾,织得很丑,但妈妈却很喜欢,直到死前的那个冬天还戴着。然后莉莉又说要给我也织一条,但我拒绝了她。也许之后她的手艺,或者魔力——管它是什么——进步了也说不定,这条毯子至少比那条围巾好看。我想,在我死后,它应该被交给你。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姐姐,但是你肯定是能让她感到自豪的儿子,你比我更有资格拥有她的遗物,尽管它已经被我霸占,或者说遗忘了很多年。我以为它早就被我丢掉了,但它其实就在那间杂物房里,如同那些我以为早就被我忘记的往事一样。

这是否就是莉莉对我的惩罚?因为我拒绝给她一个和解的机会?所以我在这个将老未老的年纪,一个人孤独地被困在家里,数着日子等死神找上门来,被恐惧、罪恶感和悔恨淹没,而我寻求的机会已经永远不会再有。她死前是否还在恨我?哪怕在这样一张仅供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的小纸片上,我也不敢直接向她寻求这个答案,只能拐弯抹角地在想象中问她的儿子。问你是很安全的,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知道千里之外我正在纸上写下这些东西,但是问莉莉——天啊,我不知道,既然魔法是真实存在的,也许很多其他的事情也超乎我的想象。万一,万一她其实从未离去呢?万一她的灵魂在消散的时候,也同时融入了尘世间的一切呢?万一生者在世界上的一言一行,其实都被亡魂注视着呢?我不敢问她,我害怕我真的能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听到她的回答。我甚至从来没有去祭拜过她的坟墓,我甚至根本不知道她被埋在哪里——我知道如果我开口问的话,肯定会有什么人愿意告诉我答案,也许是你,也许是那个邓布利多,但是我不敢。

而我现在终于也要死了,不用我去寻找她的坟墓,因为坟墓正在向我走来,我马上要变得和她,和我的父母一样了。随着我写下每一个单词,我能感受到我那早已变得冷硬的心在我这副已经无法再支撑它多久的病躯中疯狂地搏动,好像在宣告终结的倒计时,我甚至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写完这封永远不会见天日的长信之后就会立刻力竭而亡,而我写了那么多只是为了推迟那一刻的到来……死后的世界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的话,像我这种人,能够去往和她那类人一样的地方吗?我不知道我是否期待一个肯定的回答,万一她不肯原谅我,万一她还是恨我,万一我连死后都寻求不到第二次机会可怎么办呢?我■■■■■■■■■■■■■■■■■■■■■■■■■

 

一段反复的涂改,内容已经无法辨认。

 

我知道,如果我稍微有一点骨气,就该给她写一封求和信,托你在我死后带到她的墓前,但如果我能做到的话,我就不会拖到现在才做了。她在那儿,和她的丈夫,可能还有其他的同类待在一起,她不会愿意见到我的信的。

也许我该试一试,勇敢一点,佩妮,反正这只是你想象中的一封信罢了——如果,我是说如果,这封信真的能被你看到,那么请你帮我在她的墓前放一束牵牛花,这样至少在我们这对失败的姐妹死后,代表我们名字的花还能够共存。


被重重地划去了,但是仍然可以辨认。


算了,我还是别犯傻了,你怎么可能会帮我。你恨我。但我还是会让达力把毯子还给你,这是我在那么多年后唯一能给你的补偿。

你的,

佩妮·德思礼

 

长信终于结束了,哈利仿佛得到了某种赦免一般呼出一口气,将这一沓信纸搁在了床头。佩妮固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但最终,尽管不是以她自认为正确的方式,她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犀利地看穿了魔法的本质——或者说,爱的本质。这两者并无区别,因为爱本就是最伟大的魔法。一个音乐般温柔的声音隔着多年的岁月在他的耳边重新响起:“消失的东西都去了哪儿?”另一个透着可怕寒意的声音回答道:“化为虚无,也就是说,化为万物。”[8]

哈利起身拉开衣柜,在一个不常用的小格里取出了那个白色的纸袋,他当时并没有仔细端详,毯子乍看之下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之后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用颤抖的双手将毯子展开,铺在床上。这是一张深灰色的毛毯,一点也不大,比他那件隐形衣小得多,实在很难想象39年前就是它裹着自己,飞过了布里斯托尔的上空。海格告诉他,那个时候他睡着了。毯子的右下角用细细的金线绣着两个小小的字母,乍一看有点像格里莫广场12号墙壁上的挂毯,布莱克家族的族谱上也是用这样的金线绣着名字。他的心脏剧烈地鼓动着,因为毛毯上绣着的无疑是他名字的缩写:H.P.,也就是说这条毛毯确实是从他在戈德里克山谷的那个家里带出来的……这也许是詹姆或者莉莉买的,然后由他们绣上了金线,但是他像佩妮一样,更愿意相信这是莉莉亲手织的。他想到了莫丽·韦斯莱,她现在依然坚持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给孩子们——包括更年轻一辈的那些——织韦斯莱式的家庭毛衣,他和金妮的衣柜里面有一个区域专门用来放这些暖乎乎的织物,莉莉曾经是不是也像莫丽一样擅长织毛衣呢?

他用手指摩挲着金线,像是要触摸到那早就从上面消散的温度,这两个字母是由他们两人中的哪一个绣上去的呢?他见过父母的笔迹,但是在羊皮纸上写字和在毛毯上刺绣毕竟是不一样的,他无法辨认出这是父母中哪一位的手笔,于是他就像第一次在冥想盆里看到詹姆写黑魔法防御术的考卷一样,像第一次在小天狼星的房间里找到莉莉的信一样,如饥似渴地端详着它。

 

当哈利终于承认他再也不能从那上面看出更多的信息时,他把目光转向了跟随小信封一起寄过来的另一张信。相比起佩妮的信,这封信的长度显得不值一提。

 

亲爱的哈利:

这封信是我整理妈妈的遗物的时候发现的,我们一开始没有想到要去搜寻碗柜,所以直到现在才找到它。我自作主张地将它寄给了你,因为我觉得你应该读到它。尽管妈妈不打算把它寄出去,但是收件人上面写的确实是你的名字。

我很抱歉,自作主张地看了妈妈写给你的信,我知道这应该是你的隐私。但是我实在是太想念她了,我想尽一切办法搜寻她留在这世上的痕迹,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封信。我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想要再看一看她写过的信,好像这样就能再听到她的声音一样。

我无法对妈妈信里写的东西发表评论,因为她是我的妈妈;但是我希望能完成她最后的愿望,因为她是我的妈妈。

如果你不想帮她,我非常理解,但是请你告诉我莉莉姨妈的坟墓在哪里,我想以儿子的身份帮妈妈完成这个愿望。我知道那封信里那个没有说出口的才是她真正的愿望。请你帮帮我。

你的,

达力·德思礼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信封上有着拆开却又被重新封好的痕迹。哈利木然地看着比平时更用力的笔划暴露了达力内心的不安,他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翻找羊皮纸,直接用一个无杖无声的飞来咒召唤了一只羽毛笔,在信纸的背面匆匆写下他的回信。

 

达力:

你一个人找不到他们的坟墓,巫师的墓碑对麻瓜是不可见的。

平安夜,晚上7点,我会到你家去。不用担心季节,我会准备花束。

哈利

 

“去吧,巴克,去找达力·德思礼。”


03

一周之后,平安夜如约而至。快到7点的时候,哈利从达力现在住的街区的街角冒了出来,他来得那样突然,悄无声息,简直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

他穿一件麻瓜式样的浅色大衣,但是披着一条很短的深绿色旅行斗篷,登一双带系带的黑色军靴,圆框眼镜后边明亮的翠绿色眼睛正打量着街道。

他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因此他拆开一块巧克力蛙,被施了魔法的巧克力块突然蹦了出来,在奔向自由之前被找球手敏捷地抓住了。他将巧克力蛙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做了个鬼脸,把印着哈利·波特的画片胡乱塞进了大衣外侧的口袋,画片上那个顶着救世之星称号的年轻人在被他塞进口袋里之前也朝他做了个鬼脸。也许我下次应该换一种零食来垫肚子,他想,年纪越大脸皮越薄,更何况巧克力蛙也太甜了,柠檬雪宝就挺不错的。虽然金妮知道他又不好好吃晚饭的话大概会杀了他。

路上没有其他的行人,一棵圣诞树孤零零地杵在路边,身上挂着歪歪斜斜的彩灯。路面上铺满了雪,因为沾染了汽车轮胎上的尘土而呈现出一种脏脏的灰黑色。家家户户的窗子里都溢出了温暖的光线,显得外面的街灯放出的光芒越发的孤独。冥冥之中,哈利选定了自己第一次祭拜父母坟墓的日子,但是也许达力会觉得和家人一起过平安夜更重要,根本就不想理他。他忽然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用熄灯器把这整个街区所有的光亮都熄灭。

但是熄灯器并不属于他,于是他继续向前走去。

达力正站在前院的草坪上等他,手里捏着一张两面都写了字的纸片。屋内传来了一个小女孩的欢笑,一个少年的抱怨,还有一个女人饱含爱意的嗔怪,但是他只有一个人。

“准备好了吗?”哈利朝他点点头,权当做招呼。

达力也朝他点点头,权当做回答。于是哈利从大衣的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一个陈旧的钥匙圈。

“这是什么?”达力皱了皱眉头,似乎他以为哈利藏在外套里的会是一捧花束,而不是一个古怪的钥匙圈。

“一个门钥匙,或者说,它马上要变成门钥匙,”哈利看了看左手那块曾经属于费比安·普威特的手表,几颗星星在没有指针的表盘上跑动,但是他显然看明白了。“时间刚刚好。随从显形对于没有经历过的人,尤其是麻瓜来说,有一定的危险性。我猜你大概也不喜欢飞路网,所以我们用门钥匙过去。”

“什么意思?”达力警惕地问。14岁那年女贞路4号的壁炉被韦斯莱先生擅自接入飞路网之后的记忆在他脑海里复苏,他感觉自己的舌头似乎又肿了起来。

“门钥匙,就是传送门,或者类似的东西。我让魔法交通司的人给我开了一个自己制作门钥匙的许可,”哈利抽出魔杖喃喃地说,“你得承认熟人有时候还是很方便——没什么。”

在达力沉默的注视下,他清了清嗓子,用魔杖的尖端对准钥匙圈,在脑海中想象着戈德里克山谷的画面,念道:“门托斯。”

一阵柔和的蓝光从钥匙圈上冒了出来,然后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

“抓紧了,”哈利把钥匙圈递了过去,“我可得提醒你一下,对于第一次用门钥匙的人来说,那个滋味可算不上美好。”

达力用怀疑的眼神瞪着他,但还是伸出一根手指勾住了钥匙圈的金属环。

下一秒,两人同时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肚脐眼处钩了一下,然后就是天旋地转,萨里郡消失在了黑暗中。

 

表兄弟俩出现在村子中心那个小广场的入口处。哈利以一种多年刻苦训练后特有的优雅姿势落地,但是达力捂着肚子踉踉跄跄地撞到了他身上,把两个人都带着倒在了地上。哈利挣扎着摆脱达力的纠缠,站了起来,朝广场内走去,达力不安地跟在他身后。

圣诞前夜的戈德里克山谷和他多年以前第一次来的时候相比并没有什么明显变化,时间在这个小村庄里像是放慢了脚步,甚至凝滞了。夜空仍然是深蓝色的,与多年前别无二致的星星在这个远离城市霓虹的小村庄仍然清晰可见,被踩实了的积雪反射着暖黄的灯光。有几家店铺改换了招牌,但是邮局、酒吧和教堂都没有什么变化。广场上的圣诞树似乎换了一个位置,但是哈利不能肯定。如果一个地方你每年都会来,就无法敏锐地发现一些微小的变化了。

他在纪念碑面前驻足,等着它变成三个人的雕像,这是他每次来戈德里克山谷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三双石刻的灰色眼睛正注视着哈利,他能够透过它们看到榛子色和翠绿色的光彩。婴儿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让哈利感到十分熟悉,他曾在小詹姆、小阿不思和小莉莉的脸上多次看到过这种快乐。也许在孩子们出生后,他自己也逐渐找回了露出这种快乐的神色的力量。他看了看石刻的詹姆,男人的雕像正无限温柔地凝视着坐在妻子怀中的小婴儿,哈利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看到天空中又开始飘落细小的雪花。

达力理所当然地对他盯着一块刻满名字的战争纪念碑的行为感到奇怪,但是什么也没说。直到哈利看够了,说了一声“走吧”,两人才一起往教堂后面的墓地走去。

哈利轻轻推开墓地入口的窄门,达力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未经踩踏的积雪在两人的脚下发出吱吱嘎嘎的轻响,彩绘玻璃的投影将前路照亮。哈利抽出魔杖,暂时解除了墓地里的麻瓜屏蔽咒。他没有学过这个咒语的反咒,但是曾经的逃亡生涯中对这个咒语的多次运用足以让他搞明白反咒的原理。达力惊异地瞪着突然变大的墓地和许多凭空冒出来的墓碑。

哈利开始沿着一条固定的路线向墓地深处走去,艾博……邓布利多……佩弗利尔……史密斯……博恩斯……芬列里……波克斯……巴沙特……还有布莱克……然后,到了,波特。[8]

白色大理石的墓碑像是在黑夜中发着光,不用他说明,达力已经看到了墓碑上刻着的字母,哈利觉得自己似乎能听到他咽口水的声音。意识到自己不是那个在父母墓前最紧张的人,这种感觉真奇妙。自从在逃亡途中和赫敏一起来过一次之后,接下来的每一年,哈利都会谢绝两个朋友的陪伴,在万圣节的夜晚独自造访父母的坟墓。直到后来他和金妮结婚,有了孩子,他才带着妻子和孩子们一起来到这片墓园。祭拜的日子不再固定在父母的忌日,因为孩子们总是心心念念想要和韦斯莱家的表亲们一起过万圣节。后来,孩子们都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们的万圣节都在霍格沃茨的礼堂里度过,于是他又恢复了早年的习惯,在万圣节晚上孤身造访。战争结束之后,他要么独自前来,要么带着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家人一起,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带着达力过来。只不过,严格来说,达力也算是与他血脉相连的家人——通过莉莉和佩妮·伊万斯。尽管哈利很不情愿,但他确实曾经把那个地方称作家。

他挥了挥魔杖,一捧玫瑰花出现在手里,与他第一次在父母的坟墓前献上的花是同一种花。哈利轻轻将花束放在墓碑下面,然后偷偷瞥了一眼达力。达力看起来很不自在,两手无措地垂在身侧,拳头不自觉地攥紧又松开。哈利忍住一股叹气的冲动,用魔杖在空中画了个圈,一个由牵牛花编织而成的花环出现在手上。与玫瑰和百合花不同,牵牛花的茎太细又太软,不适合做成花束,只能编成花环。

“你是她的儿子,这件事应该由你来做。”哈利将牵牛花环递给了达力,简短地说。

达力迟疑地接了过去,一瞬间显得有些不情愿,但是旋即他想起了自己在信里写过的话,这似乎给他提供了某种决心。

“莉莉姨妈,”他对着墓碑小心翼翼地开口了,然后顿了顿,似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补了一句,“詹姆姨父,”他像哈利一样将手里的花环轻轻地搁在墓碑前,紧挨着哈利的玫瑰花束,“我是达力·德思礼,是佩妮的儿子。我……她……”

达力卡住了,脸上浮现出罗恩听到要由自己来销毁挂坠盒时露出过的那种惊恐和退缩。哈利没有好心帮他说明来意,有些坎注定要自己亲自迈过去,佩妮没有做到,只能求助于她的儿子,但是她的儿子没有办法求助任何人。

即使在夜色下,也能看清达力的脸正因为疯狂地搜索着合适的词句而涨得通红。直接把佩妮的信拿出来或许是轻松解释一切的好方法,但是信已经被他寄给了哈利,他也没有那个胆量去把它要回来。达力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尴尬气氛正在蔓延,佩妮在信里说他离开之前向哈利道谢了,但是除了她和弗农之外,当时在场的其他所有人都不会认为那是一句“谢谢”。在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停顿后,达力终于磕磕绊绊地继续说了下去。

“我今天来这里,是为了——为了完成我妈妈的遗愿。”他把“遗愿”这个词咬得很重,似乎是在提醒自己佩妮确实已经逝去的事实。“我妈妈,她对过去发生的事情感到——后悔,她想跟您——想跟您……”

有那么一瞬间,哈利几乎以为达力要把那个词说出来了。但是他忘记了,达力对自己早逝的姨妈以及自己母亲的往事仅有的了解全部来自于佩妮那封语气强烈的信。身为一个旁观者,一个局外人,达力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或者一句合适的话概括佩妮·伊万斯对她妹妹复杂的情感。老实说,就连在斯内普的记忆里窥视过他们的童年的哈利也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有些坎注定要自己亲自迈过去,佩妮没有做到,达力也无法帮她做到。

达力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最终只是简短地说:“她希望我带一束牵牛花来看您。”

伊万斯姐妹至死都未能迎来和解,但是他和达力在多年后至少能够互寄一张圣诞贺卡,出席对方的婚礼,甚至两人最终还一起面对了各自至亲的死亡,哈利觉得这至少算一种进步。

“你觉得——你觉得你妈妈会原谅她吗?”达力把脸转到了一边。

从小到大,哈利在各种情况下听到过人们告诉他,或者问他詹姆会怎么做。父亲的老朋友们在他身上看到了他父亲的影子,他也会跟他们争论詹姆的行为准则。他知道父亲大概最终会原谅彼得的背叛,也确信父亲不会支持莱姆斯丢下自己的妻儿去跟他找魂器,但是几乎没有人跟他这样聊过他的母亲。小天狼星和莱姆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更多地谈起他的父亲,除了他们之外的其他人更多时候也把他当做他父亲的翻版,只有极少数的时候人们才会想起莉莉其实也会透过他的绿眼睛往外看。那个时候还活着的人里面对他母亲感情最深的大概要数斯拉格霍恩、斯内普和佩妮,但是这三个人里面有两个人对他的母亲闭口不谈,另一个人在教他的那一年里花了大部分的时间躲他。后来,小天狼星和莱姆斯也离开了他,能够跟他谈起父母的人就更少了。战争之后,麦格跟他讲过一些他父母读书时发生的故事:从废墟中爬起来总是很难的,人们更愿意从温暖的过去汲取力量。不过哈利能看得出来麦格更了解的也是詹姆,因为詹姆在变形术上面总是表现得很好,是她最喜欢的学生,而且还是一个魁地奇天才。

但是哈利觉得自己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她大概会希望原谅她的。”

希望,总是一个美好的词语,但又包含着太多不确定性。

“走吧。”达力待不下去了。夜色更深了,他打了个哆嗦。

“走吧,”哈利也说,他最后看了一眼父母的坟墓,恢复了墓地里的麻瓜屏蔽咒,“我快要冻僵了。村子里有一家小酒吧,我们去喝一杯,然后我再送你回去。”

 

表兄弟俩踏着来时的脚印离开了墓地,一层薄薄的积雪在墓地的窄门再次被推开时从上面轻轻地抖落下来,小教堂内几十年如一日地响起了颂歌,花环上的牵牛花瓣在俩人身后的夜风中微微颤动。12月早已过了牵牛的花期,平安夜的寒冷让花瓣的边缘有点蔫了,上面的水珠已经被冻成了冰碴,但是远远看去,仍像是一丛紫红在雪夜的微光中盛放。


  1. 根据百度百科,雄性雪枭有时候会发出包括狗吠声、咯咯声、尖鸣声、嘶嘶声和碰击喙在内的声音。巴克(Bark)取自狗吠之意。其实小编也不知道猫头鹰为什么会学狗叫。

  2. 这段跨界通信是我编的,灵感来源于HP7第33章,斯内普的回忆中莉莉说她怀疑麻瓜邮政系统里安插了巫师。

  3. 布鲁克伍德公墓是一个真实存在的著名公墓,就位于萨里郡,但是小惠金区和女贞路是jkr虚构的地名,所以我随便乱编了两者之间的距离。

  4. 达力的妻子的名字是我编的。fandomwiki中只提到达力后来结婚了并且有了两个孩子,没有提到跟妻儿有关的具体信息。

  5. 同上,孩子的名字、性别和年龄也是我编的。

  6. Fandomwiki上提到过哈利的爷爷奶奶,也就是詹姆的父母因为罹患龙痘疮而去世。

  7. 伊万斯夫妇去世的时间和原因也是我编的。

  8. 出自HP7第30章。哈利在拉文克劳塔里面找魂器,阿米库斯·卡罗想要进去抓他的时候门环提出的问题。后面一句是卡罗要求麦格开门时麦格的回答。

  9. HP7第16章里提到,哈利和赫敏在寻找詹莉的墓碑的时候,不时看到几个在霍格沃茨见过的姓氏,我从他们一年级时的分院仪式上提到过的姓氏里面随便选了几个幸运姓氏埋到了戈德里克山谷。另外私设巴希达·巴沙特最后也被葬在了戈德里克山谷的墓地里。


本文灵感来源于我某天在fandom上闲逛翻哈利家谱的时候发现佩妮的名字后面有一个代表已逝的符号(†),怀着极大的兴趣点进词条之后发现居然是倒霉孩子里面的设定,而且也没提她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死的。词条原文如下:

At some point before 2020, Petunia passed away for unknown reasons. -Harry Potter and the Cursed Child, Act One, Scene Seven - Petunia's death is first mentioned on the night before the start of Albus's fourth year.

总之虽然我没看过倒霉孩子也不打算去看,但还是把这个设定拿来用了。在我看来虽然感情的性质大不相同,但佩妮确实和斯内普一样对莉莉抱有一种愧疚。不同之处在于,斯内普有勇气用他剩余的整个人生去赎罪,而佩妮选择了逃避,正如jkr说的那样,多年以来假装正常人的行为已经把她的心变硬了。于是我尝试着给佩妮一个机会,但是要付出稍显沉重的代价。每个人都值得第二次机会,只不过这对莉莉来说来得太晚了,而佩妮最终也没有跨出这一步,所以我选择让过去在她们的儿子身上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正好jkr确实也盖章过哈利后来和达力和解了。老邓曾经说过,哈利在外表上或许更像詹姆,但是骨子里更像莉莉。母子俩都是非常善良坚强的人,我认为他们会选择给佩妮这个机会,就像哈利能够肯定斯内普的贡献一样。斯内普一直没能放下对詹姆的恨,但是哈利承认了他的勇气,佩妮直到离开女贞路也没能克服对莉莉的嫉妒,但是哈利能够跟达力和解。哈利从长辈身上继承了很多东西,也做到了他的长辈做不到的事情,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

另外,本文绝无洗白德思礼一家在哈利童年对他的虐待之意,如果你看出了这种意思那绝对是因为我笔力不足。

lofter竟然连右对齐都没有,真是难以置信

感谢评论区读者的指正,修改了佩妮信中的一个年龄bug


暮时晓星

【HP/孙世代】赠阿不思

*孙世代文学,大量造谣,魔杖理论全是我瞎编的

*用到了我另一篇文《詹姆·波特与凤凰社》里面“巫师的姓名含有魔法意义上的力量”的设定,但是跟那篇文没什么关系,没看过也没问题。


八月中旬的一天,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一个人推开了对角巷一家又小又破的商店的店门。

奥利凡德魔杖店门上的金字招牌早已脱落,尘封的橱窗背后是昏暗的烛光。门铃在阿不思推门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他走入店内,感到八月炎热明媚的阳光一下子离他远去,陈旧的橱窗和关闭的店门将他与外界隔离开来,几千个堆叠在架子上的魔杖盒似乎下一刻就要倾倒下来,使本就狭小的店面显得更加逼仄......

*孙世代文学,大量造谣,魔杖理论全是我瞎编的

*用到了我另一篇文《詹姆·波特与凤凰社》里面“巫师的姓名含有魔法意义上的力量”的设定,但是跟那篇文没什么关系,没看过也没问题。

 

八月中旬的一天,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一个人推开了对角巷一家又小又破的商店的店门。

奥利凡德魔杖店门上的金字招牌早已脱落,尘封的橱窗背后是昏暗的烛光。门铃在阿不思推门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他走入店内,感到八月炎热明媚的阳光一下子离他远去,陈旧的橱窗和关闭的店门将他与外界隔离开来,几千个堆叠在架子上的魔杖盒似乎下一刻就要倾倒下来,使本就狭小的店面显得更加逼仄。

店内看起来空无一人,只有尘埃在透过橱窗的晦暗光柱下飞舞,阿不思感到自己的内心开始打鼓,有点后悔拒绝了爸爸陪同的提议。早知道就不该跟詹姆打这个赌,明明那家伙来买魔杖的时候也是让妈妈陪他一起来的。阿不思犹豫片刻,正要朝货架深处的幽暗开口询问,突然听到某个架子后面传来一阵响亮的咔嚓咔嚓的声音,这使得他几乎被吓了一跳。

“上午好。”突然出现的奥利凡德先生轻声说道。

“您好,”阿不思紧张地说,“我想要——”

“——买一根魔杖。”奥利凡德先生顺畅地接过他的话,“当然啦,人们到我这里就是为了买魔杖。我想也是时候该见到你了,年轻的波特先生。”

他一边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一边回忆道:“一看到你,我就想起了你父亲来我这里买走他那根魔杖的情景,你和他长得可真像,你甚至继承了他的眼睛——我当年也是这么跟他说的,说他有着母亲的眼睛。”

阿不思不自在地推了推眼镜,显然他已经多次听闻别人对他这双继承自父亲和祖母的眼睛发表评论和感慨。他不知道该如何接话,而奥利凡德先生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冬青木,凤凰羽毛,十一英寸长,漂亮又柔韧。非凡的组合——冬青木很少能够和凤凰羽毛配对成功,因为这种木头反复无常的特性与凤凰超然的特质有着奇异的摩擦。但是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会产生一种所向披靡、无人可挡的组合。”

奥利凡德先生走到了阿不思跟前,用他那银白色的双眼仔细地打量着阿不思的面孔,阿不思能看到他浑浊的双眼内倒映着自己拘谨的身影。

“而你的母亲,选择了紫杉木魔杖,”奥利凡德先生继续说道,“当然了,实际上是那根魔杖选择了她。九又四分之三英寸,独角兽毛,同时合乎逻辑地易弯曲。非常适合用来施恶咒,令人生畏的魔杖木与忠诚的杖芯的组合,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你父亲似乎命中注定与持有紫杉木魔杖的人纠缠不清。”

奥利凡德先生挪开了脚步,这使得阿不思悄悄松了口气。“好了,年轻的波特先生,让我们开始吧,”老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古旧的银色卷尺,“你的惯用手是哪只?”

“右手。”阿不思答道。

于是卷尺自动飞到了他的眼前,开始丈量他的身高、头围,然后绕着他的右臂和手掌飞来飞去,奥利凡德先生站在一个会自动移动和升降的梯子上,在货架间穿来穿去,寻找着合适的目标。

“嗯,虽然魔杖不像学院和守护神那样有着强烈的家族遗传倾向——毕竟每一根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你不可能找到两只完全相同的独角兽、火龙或者凤凰——不过先试试和双亲类似的魔杖也不会有问题。先来试试这根吧:山毛榉木,凤凰羽毛,十英寸,不易弯曲。”奥利凡德先生一边说一边递过一根魔杖。

阿不思接过后轻轻挥了挥,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不等他开口,奥利凡德先生就将其夺过。

“显然不是这个,”他说着,将另一个魔杖盒用漂浮咒送到阿不思面前,“试试这根,紫杉木,龙心神经,九又四分之一英寸,坚硬。”

阿不思又挥了挥魔杖,奥利凡德先生身后的桌子上摆着的玻璃水杯应声炸裂。

“对、对不起——”他急急忙忙地道歉。

“不用在意,不用在意,”奥利凡德先生用一个“修复如初”把杯子复原,“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所以我每次喝水的时候都会记得把杯子里的水喝完。让我想想……悬铃木,独角兽毛,十三又四分之一英寸长,挥起来嗖嗖响,试试看。”

而这一根魔杖的尝试也以失败告终,阿不思又试了几根魔杖,没有一根能让奥利凡德先生满意,但是奥利凡德先生反而显得越来越兴奋:“看看,越是挑剔的顾客越是能凸显魔杖的水平,而你们波特家的人似乎都对魔杖颇为挑剔。你父亲就不用说了,你哥哥当时也试了很久的魔杖:云杉木,凤凰羽毛,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令人惊讶地柔韧。非常华丽的组合,特别适合有着良好幽默感、无畏的施咒者。”

阿不思暗暗把这条情报记下来,等到詹姆嘲讽自己在挑魔杖上面花了太长的时间的时候(“比莉莉思考生日的时候穿什么衣服去动物园还久!”他甚至可以猜到哥哥会怎么说),就可以拿来反击。

奥利凡德先生陷入了片刻的沉思,然后他再次爬上了梯子,向着货架深处滑去。

“或许应该试试这根——”奥利凡德先生的声音传来,“冬青木,独角兽毛,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柔韧……”

阿不思抓住魔杖轻轻一挥,忽然感到指尖似乎有微弱的电流窜过,一簇金银相间的火花从魔杖尖端涌出,昏暗的室内霎时被跃动的光斑照亮,不需要任何人说明,他就意识到自己找到了正确的魔杖。

“太棒了,太棒了,真是有趣……”奥利凡德先生喃喃道,一边从阿不思手中接过魔杖,将它包好放入盒子内。

“呃,对不起,先生,可是您觉得有趣在哪里呢?”阿不思问道。

奥利凡德先生继续着手里包装的工作,回答道:“我说过,魔杖并没有明显的家族遗传倾向——起码魔杖木没有;而魔杖芯,由于我们奥利凡德魔杖只会使用三种杖芯,所以就算父母和孩子的杖芯相同也不能代表什么,很有可能只是巧合。你的父亲、母亲、哥哥,他们三人的魔杖木都与各自的双亲不同,而你的魔杖——”

“冬青木,和我爸爸一样,”阿不思将话头接过,“可是这也不能代表什么,不是吗?毕竟我们的魔杖芯不一样。”

“尽管魔杖木相同的情况并不常见,但是单从这一点来说,的确如此。”奥利凡德先生将装有魔杖的盒子放入一个牛皮纸的纸袋里,“只不过考虑到你的哥哥,情况就不一样了——他的杖芯是凤凰羽毛的,和你父亲的杖芯一样。你们兄弟二人的魔杖单独来看都没有什么奇异之处,但是合起来看却像是你们分别继承了你们父亲的魔杖木和杖芯。”

“可是,我还是看不出这有什么不同寻常的,”阿不思依然没有跟上奥利凡德先生的思路,“我和詹姆的魔杖与我爸爸的魔杖在一定程度上有联系有什么奇怪的吗?”

“魔杖并没有明显的家族遗传倾向,”奥利凡德先生把这句话又重复了一遍,像是在教导一个不太聪明的学徒,“而你们兄弟二人的魔杖却表现出了这一倾向。我想,这大概意味着,那根冬青木的凤凰羽毛魔杖和你的父亲的确是天作之合,以至于他们之间的互相吸引甚至能够通过下一代的魔杖体现出来。”

阿不思没想到话题又绕到了爸爸身上。诚然,奥利凡德先生不像巫师界的大多数人一样,一提到哈利·波特就两眼放光,化身为疯狂的崇拜者,但是这依然让阿不思感到不太舒服,可是他也说不出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想到哥哥每次从霍格沃茨寄回家里的信都要抱怨一句又有哪个狂热的同学七拐八弯地拜托他帮忙搞一张救世之星的签名(而这个称号在他们家庭内部通常被用来开玩笑,尤其是在妈妈抱怨爸爸又因为加班不能去陋居过节的时候),没办法,身为哈利·波特的家人,你就得忍受这些过分的关注。

奥利凡德先生用谈生意的口吻说道:“七加隆。”

阿不思从口袋里数出七枚金币,心中盘算着一会用剩下的西可和纳特去买点什么,将手中的金币递给了奥利凡德先生。

就在他即将从奥利凡德先生的手中接过纸袋的时候,两人正上方的货架顶层突然有一个狭长的盒子掉了下来,正正地砸在了阿不思的脑袋顶上。大概也是装着魔杖,盒子本身并不重,但是盒子的尖角正好嗑在了阿不思头上,让他忍不住痛得大叫一声。

一直看起来古井无波的奥利凡德先生也慌了神,连忙问道:“非常抱歉,波特先生,你没有事吧?对不起,这是我的失误……”

奥利凡德先生的声音忽然小了下去。

“我没事。”阿不思揉了揉头顶,弯腰把掉到地上的盒子和甩出来的魔杖捡了起来,而他一抬头就看到奥利凡德先生的神色变得十分古怪。

他悄悄瞥了一眼手里的魔杖,但是并没有看出什么特殊之处。魔杖一尘不染,木制的柄似乎上过蜡,光洁如新,一看就受到了很好的保养,只不过握把上包着的皮革有些微微开裂,表明这根魔杖大概是有些年头了。阿不思正欲询问,突然感到握着这根魔杖的右手中有暖流涌起,一圈柔和的光晕从魔杖上漫出,一股奇妙的冲动从他的内心迸发出来。

尽管和之前的感觉不太一样,但是毫无疑问,这种现象只有一种解释:这根魔杖选择了阿不思。同时被两根魔杖选择的情况显然并不多见,但是应该也不至于完全不可能,更换过魔杖的巫师不在少数,这说明了魔杖与巫师并非一定是一一对应的。而且,虽然这么想未免有些狂妄自大——阿不思本人是不会产生这种想法的——不过,身为那根特殊的冬青木魔杖与传奇般的老魔杖共同的主人哈利·波特的儿子,和魔杖之间发生一些不太寻常的故事,好像也不是很意外。

只不过,奥利凡德先生看起来却大为震撼:“太奇妙了,太奇妙了……不对,我应该想到的……简直是宿命的安排啊……”

这次总不能还跟我爸爸的魔杖有关吧……阿不思腹诽道,耐心等待着奥利凡德先生解释他的话。

“接骨木,龙心神经,十四又四分之一英寸,不易弯曲……”奥利凡德先生用一种颇为怀念的语气说道,“这是我父亲热尔韦斯·奥利凡德的作品。”

怪不得这根魔杖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阿不思点了点头,随即陷入了犹豫之中,现在有两根魔杖同时选择了他,而他必须要在这两根魔杖中间做出抉择。

“您可以为我介绍一下这根魔杖吗,奥利凡德先生?”阿不思礼貌地问道。

“当然,”奥利凡德先生点了点头,“这是我父亲早年的作品,它被制作出来的时候我甚至还没有出生。1892年的夏天,一个11岁的男孩从我父亲这里买走了它。”

“买走了?可是……”

“没错,这是一根二手魔杖,这也是它在我这里待了那么多年都没有被卖出去的原因。”奥利凡德先生从阿不思手中接过魔杖,温柔地抚摸着。“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巫师们有时会主动把自己的魔杖转手,但是我一般是不接受回收并出售这些魔杖的,因为魔杖被赠与或转让之后的效果会打折扣,尤其是白蜡木、金合欢、榛木以及独角兽毛的魔杖,它们总是牢牢地忠于第一任主人。尽管有些类型的魔杖并不排斥改变效忠的对象,但是前提是它的新主人能够打败原本的主人。无论如何,一根原本属于他人的魔杖几乎不会主动选择一个新的主人。”

“那是什么让您选择收回了这根魔杖?”阿不思好奇地问。其实他还想问既然如此这根魔杖为什么还会选择他,但是直觉告诉他问问题要一步一步地来。

“1945年的一天,这根魔杖的前任主人找到了我——当时我父亲已经退休,这家店由我负责经营。”奥利凡德先生说着,眼珠向后转了转,表明他陷入了回忆之中。

“它原本的主人获得了一根新的魔杖,那是他在决斗中赢来的,似乎是有什么原因让他决定以后要使用那根新魔杖。但他不愿这根魔杖就此荒废,于是就将这根魔杖托付给我,希望我能够为魔杖找到一个合适的新主人。我原本打算拒绝,但是我能够听出他的语气非常真诚,看得出他对这根魔杖的感情很深。他看起来并不是急着用钱,之所以来找我而不是在随便哪个二手市场把魔杖卖掉,就是为了给魔杖找一个能够相配的新主人。而且这确实是一根好魔杖,就此蒙尘未免太可惜,于是我答应了他。但同时我也告诉他,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给魔杖找到合适的新主人的,几乎等于不可能。我本来打算的是如果有哪个客人在挑选魔杖的过程中看上了它,并且在了解了它的来历,以及它不可能完全忠于新主人的情况之后依然决定要它,就将这根魔杖卖给这位客人。可是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注定,从未有任何客人主动询问过跟它有关的信息,仿佛是魔杖自己不愿意被别人注意到一样。于是我就把它收到了架子的最顶层,直到今天它自己掉了出来。”

阿不思从这段曲折的历史当中捕捉到了两个关键的信息,这让他对这根魔杖的原主人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1945年,决斗……”

奥利凡德先生赞许地看了他一眼,肯定道:“你很敏锐。没错,这根魔杖原本的主人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它陪伴他度过了全部的学生时代和一部分的中年时光。”

阿不思阅读过不少这位与他同名的伟大巫师的传记(不包括《阿不思·邓布利多的生平与谎言》,因为他的父母、舅舅和舅妈都强烈反对),对少年和中年时代的邓布利多有着一定的了解,他的脑中几乎是立刻浮现出了这样的一幅画面:奥利凡德蒙尘的橱窗后面站着一个穿着衬衫、马甲和长裤,有着赤褐色头发和湛蓝双眼的小男孩。像是所有11岁的小巫师一样,他终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第一根魔杖,脑子里装满着对未来生活和霍格沃茨的期待。他走出店门,来到明亮的阳光下,只留下一个掩饰不住兴奋的背影。然后画面一闪,渐行渐远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赤褐色头发和胡须的中年男人,他还没有戴上那副有着半月形镜片的标志性银框眼镜,但是原本光洁挺拔的鼻梁看起来已经和后来一样歪歪扭扭,似乎是断过。他穿着颜色鲜艳的西装,披着长长的旅行斗篷,踏着寒流和雨水的气息,慢慢地走进奥利凡德那破旧的小店,兴许是在黄昏或者午夜。他冷静地将陪伴自己经历了诸多风雨波澜、助自己赢得了险恶决斗的魔杖交给面前的魔杖匠人,锐利的蓝眼睛里却写满了不舍。

阿不思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投向旧魔杖的视线不由得也带上了几分尊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根魔杖可以算是那位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巫师的搭档和遗物,只不过……

“既然它已经有了主人,而且它的主人并未被我打败,它又怎么会选择我呢?”阿不思诚心诚意地问道,总不能是因为他的名字也叫阿不思吧?

“这的确很难用现有的魔杖学知识解释。”魔杖制作人说着,一边给自己倒了杯水,连续不断的讲述让他有些口干舌燥。“只不过,魔杖学本身就是一门充满神秘的复杂学科,一般的巫师对它知之甚少,就连我这样毕生研究魔杖学问的人也不能断言已经完全掌握。”

只不过,奥利凡德先生并未因这个超出他知识水平的现象表现出低落,相反,他看向邓布利多的旧魔杖的眼神变得向往又着迷,像是一位航海家发现了从未被地图标绘的新大陆,或者一位学者发现了某个足以震惊世界的研究成果。他银白的双眼一瞬间燃起某种炽热的光芒,令阿不思感到有些退缩。

“我是否可以假设你对邓布利多青年时代的故事有所了解?”魔杖制作人问道。

见阿不思点了点头,奥利凡德先生感叹道:“看来丽塔·斯基特的传记确实流传甚广啊。”

才怪呢,阿不思皱了皱鼻子,我才不会看那种厕纸都不如的东西。

“魔杖选择巫师,一切用现有的魔杖学知识难以解释的现象,都可以回到这最基础的规律寻找答案。”奥利凡德先生说,“魔杖与巫师之间的联系是十分复杂的,最初是互相吸引,然后是互相探求……如果你对邓布利多的青年时代足够了解,你就会意识到那时候的邓布利多是可以用‘野心勃勃’来形容的,而他的魔杖自然也看中,或者说从他那里吸收了这个特点。也许这根魔杖就像是青年时代的邓布利多一样,不愿意被困在这狭小的货架上,虚度光阴。这给魔杖易主提供了可能性,有些忠诚的魔杖在失去主人之后也会随之死去,但是比起永远被束之高阁,找个新主人重新发挥自身的价值似乎更符合这根魔杖的意愿。”

“但是它怎么会选择我?”阿不思问道。

“魔杖选择巫师的原因和标准从来都不明确,”奥利凡德先生摇了摇头,“不过如果非要我给出一个猜测的话,我会说也许是因为你拥有和这根魔杖原本的主人一样的名字,波特先生,毕竟这很难用巧合来解释。你想要这根魔杖吗?既然它主动选择了你,我相信它在你的手里会有着很好的发挥的。”

阿不思思索了片刻,拒绝道:“还是算了吧,已经有一根魔杖选择了我,我也打定主意要那根魔杖了。而且我带的钱也不够将两根魔杖同时买下来。”

奥利凡德先生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阿不思知道这代表着什么,邓布利多从前的魔杖即使不拿来使用,作为收藏也有着极高的价值,他这么干脆利落地拒绝会不会使魔杖制作人不高兴?奥利凡德将不久前从阿不思手中接过的金加隆放到柜台后的抽屉中,把装有先前那根魔杖的纸袋重新递给阿不思。阿不思接过纸袋,轻声道谢,然后转身欲走,眼角的余光却瞥见奥利凡德先生并没有把邓布利多的旧魔杖放回货架顶上,而是郑重地用纸包好。

“你还是收下这根魔杖吧,波特先生。”奥利凡德先生叫住了阿不思,“它毕竟选择了你,下一个能获得它认可的有缘人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才会出现。”

“这……”阿不思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我不能收下它,我没有带足够的钱……”

“这根魔杖呆在我这里并不是为了转卖,”奥利凡德说,“购买它的价钱已经在1892年的时候由邓布利多支付过了,你可以把它当作一份赠礼。”

见阿不思还在犹豫,加里克·奥利凡德终于讲出了他最后,也是最微不足道的理由:“而且,站在我个人的角度,比起在看不见的角落独自老去,我也希望我父亲生前的这份作品能够重见天日。”

 

阿不思心情复杂地提着装着两根魔杖的纸袋走出了奥利凡德的店门。严格来说,多一根魔杖产生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他却感觉自己手里的纸袋重若千钧。奥利凡德先生似乎打定主意认为邓布利多的旧魔杖从货架上摔下来正好砸在阿不思的头上也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表现——尤其是它正好挑在阿不思选好了自己的魔杖打算付款走人的时候。好吧,姑且不论阿不思对这一阶段的推测是否相信,但是紧接着他捡起魔杖后的反应却是不争的事实,奥利凡德先生不由分说地把这根最伟大的巫师的遗物塞给阿不思,并对自己终于了却了一桩遗留多年的委托而心满意足,全然不顾阿不思本人因此产生的心理压力。

梅林啊,这可是两根魔杖……听说过有麻瓜使双剑、双刀甚至双枪的,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个巫师同时用两根魔杖啊!这听起来甚至有点蠢……阿不思恍惚地想着。

“阿尔!阿尔!”有人在喊他。

阿不思如梦初醒,左右环顾着寻找熟悉的声音。

“在这呢!”不远处的福洛林·福斯科冰激凌店外的阳伞下,爸爸和哥哥正在朝他招着手,两人对面的空座位上堆满了不久前采购的新课本和其他学习用具。

阿不思赶紧迈步朝阳伞下的小桌走去,还未等他落座,詹姆就叽叽歪歪地叫道:“太慢啦!太慢啦!买个魔杖还要磨蹭那么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莉莉在挑衣服呢!”

“切,也不知道因为挑魔杖的时间太长而让奥利凡德也印象深刻的人到底是谁。”阿不思嗤笑道。

哈利微笑着看着两兄弟进行一些没有营养的斗嘴,一边把面前的一盒冰激凌推给阿不思:“听说你今年就要去霍格沃茨,这是福斯科先生请你的,尝尝看吧。”

“谢谢您,福斯科先生。”阿不思接过冰激凌,对着店内乖巧地道谢,冰激凌店的老板回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冰激凌不知道在外面放了多久,但是完全没有融化的迹象,也许是被施了什么保温的小魔法。看着阿不思喜滋滋地吃起了冰激凌,眼馋的詹姆对着哈利撒娇道:“爸爸,我也想吃冰激凌嘛,好不好?”

“不行,杰米,你今天已经吃过一盒了,”哈利温和但坚决地拒绝了他,“不要以为你妈妈没看到我就会让你胡来。”

“妈妈呢?”阿不思一边吃一边问道。

“她带着莉莉和你的舅妈们一起去逛摩金夫人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哈利耸了耸肩,摆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杰米,你要是个真正的格兰芬多,就别只对着我抱怨,有本事你现在冲进摩金夫人跟妈妈说她挑衣服的时间比莉莉还久。”阿不思一边舔着冰激凌,一边对詹姆做了个鬼脸。

“我已经是个格兰芬多了,亲爱的阿尔,现在需要锻炼胆量的人是你。”詹姆笑嘻嘻地回击道,“你要是没胆子把刚刚的话讲给妈妈和莉莉听,你就等着进斯莱特林吧。”

“我才不会进斯莱特林呢!”阿不思涨红了脸,大声地反驳道。

“够了,詹姆,”哈利及时制止了又一轮新的争论并转移了话题,“阿尔,你的新魔杖怎么样?”

“呃……”阿不思显得有一些扭捏,他想把在魔杖店里发生的事情告诉爸爸,但是当着哥哥的面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哈利察觉到了他的为难,体贴地没有继续追问,转而对着詹姆说:“去摩金夫人看看你妈妈和妹妹逛得怎么样了,告诉她们阿尔已经买完魔杖,我们可以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

“我才不要呢,”詹姆撅了噘嘴,“为什么不让阿尔去?”

“因为他还在吃冰激凌,不适合带着黏糊糊的甜品走进服装店,”哈利说,“好了,快去,如果今天回家太晚你可就别想着吃糖浆水果馅饼了。”

詹姆嘴上抱怨归抱怨,但还是推开椅子站了起来,双手插兜朝着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走去。

从詹姆远去的背影上移开视线,哈利重新转向了阿不思,并递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阿不思吸了吸气,从纸袋中拿出了两个魔杖盒,将它们分别摆在桌上。他略去了奥利凡德先生对冬青木魔杖发表感叹的部分,重点讲起了邓布利多的旧魔杖的故事和奥利凡德先生对此的推测。

 

“只不过,我不明白,”阿不思最后说道,“单凭一个名字,真的能让一根已经认主的魔杖主动选择别人吗?”

“其实,倒是还有可能有一种原因,”哈利用一种略带怀念的眼神看着他过去的校长的旧魔杖(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根魔杖),摸着下巴说道,“不过奥利凡德先生应该是不会知道的。”

“哦?”这激起了阿不思的好奇心,有什么秘密规律是身为资深魔杖制作人的奥利凡德先生都不清楚,而爸爸却知道的?

“也许是因为老魔杖的联系,”哈利没有卖关子,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奥利凡德先生可能知道我拥有老魔杖,毕竟伏地魔曾经拿到过它,不过他应该是不知道邓布利多也曾经拥有过它的。”

老魔杖的秘辛对于阿不思来说很大程度上属于睡前故事的一部分。作为脍炙人口的巫师儿童故事集《诗翁彼豆故事集》中的名篇,三兄弟与死亡圣器的传说对于阿不思这个佩弗利尔的后人来说自然有着别样的意义,这使得他对三个死亡圣器在历史中的痕迹格外有兴趣——自然,也包括它们在他出生前的那场战争中扮演的角色。对于经历过的人来说,那场战争留下的是刻骨铭心的伤痛,但是对于他和詹姆、莉莉这样在和平时期出生的孩子而言,战争时期的往事更像是令孩子们心潮澎湃的英雄传奇和冒险故事,更别提故事的主人公就在你的身边了。

哈利给出的这个原因乍一看好像有点道理,但是仔细一想似乎又不是很能经得住推敲。夺取老魔杖的所有权的条件是打败它的前任主人,也就是说从邓布利多的手中夺取了老魔杖的人确实也满足让他的旧魔杖改变效忠对象的条件,但是这个人明显不是阿不思,甚至不是他的父亲,尽管哈利确实是老魔杖的现任主人。如果非要说阿不思和老魔杖有什么关系的话,他可以说是打败了打败邓布利多的人的那个人的儿子——梅林的胡子啊,禁止套娃!当然,根据奥利凡德先生的说法,阿不思自己的魔杖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哈利的魔杖与哈利的强烈联系,但那指是另一根冬青木魔杖,而不是老魔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老魔杖的所有权可不是通过血缘来传递的。”阿不思反对道。

“的确不是,但是另外两个死亡圣器的所有权却都是通过血缘传递的。”哈利显然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

“我们家的隐形衣就不用说了;复活石从佩弗利尔家族流入斯莱特林的手中,然后又成为冈特家族的传家宝,也一直流传在佩弗利尔的后裔之间,直到它被伏地魔做成魂器,最终被邓布利多找到并摧毁。而且如果你继续关注它被摧毁后的命运,就会记得它被邓布利多塞在一个金色飞贼里留给了我……”说到这里,哈利的声音突然显得有些感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忆起了那段艰难的岁月。当他把他学生时期的冒险经历讲给孩子们当睡前故事听的时候,偶尔也会流露出这种语气。

“老魔杖虽然是通过击败前任主人转手的,但是其命运却并没有摆脱冥冥之中血缘的联系——它从安提俄克·佩弗利尔那里经历了千年的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来到了我这个佩弗利尔后裔的手中,这就是最好的证据。而且,老魔杖提供的或许也只是这么一种联系,同为拥有过它的人,波特这个姓氏与邓布利多这个姓氏从魔杖学的角度产生了联系,而姓氏又是与血缘密切相关的。”

这么一说好像又重新变得有道理起来了……

“而且,邓布利多也曾经持有过隐形衣,这么看的话,那‘波特’和‘邓布利多’就不止在老魔杖的层面上有着联系,而是在三个死亡圣器之间都有着联系”。熟读三兄弟传说的阿不思立刻就联想到了那件最不起眼,却在自己的家族中流传了最久的圣器,然后又想起了邓布利多也曾经将其保管过一阵子。

“没错,”哈利点了点头,“这样一来,你的名字和姓氏就都与邓布利多本人产生了某种层面的联系。而巫师的姓名是在魔法的意义上含有力量的,也许这种力量被邓布利多的旧魔杖察觉到了。”

其实非要说的话,阿不思的中间名也和邓布利多有着某种魔法上的联系,毕竟斯内普和邓布利多都当过霍格沃茨的校长,甚至他们在任期间的校史都是一同修订的:原本《霍格沃茨,一段校史》的修订周期是一任校长的任期,按理来说在邓布利多去世、斯内普出任校长后就应该要进行修订,但是因为战争期间的种种局势原因被一拖再拖,直到战争结束了一年多才提上日程,而这个时候霍格沃茨的校长已经变成了米勒娃·麦格,前两任校长在任期间的校史自然就被一同修订了。而且……不过阿不思能猜到为什么爸爸没有把这层联系说出来:尽管是在邓布利多本人的授意下,通过杀戮咒建立起来的联系仍然似乎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首名(first name)、中间名(middle name)、姓氏(surname)。三个不同的名字,分别指向了阿不思·邓布利多本人、他的终结者与他的继任者,尽管这三者都不是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本人,但当这三种命运与魔法上的奇妙联系通过名字的力量聚集到一个人身上的时候,邓布利多年轻时持有过的旧魔杖就被这种联系所影响。龙心神经永远追逐强大的魔法,而接骨木则往往被特殊的命运吸引,它们在年轻的邓布利多身上看到了力量与伟大的命运,如同那时的邓布利多一样,不甘就此沉寂的魔杖自然也会不自觉地追寻与曾经的主人共享着某种相似之人——“记住,永远是魔杖选择巫师。”

只不过,来自这根魔杖的认可与选择是这样的沉重,阿不思不知道自己是否配得上成为它的新主人。由他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11岁小孩接过自己年轻时的魔杖,阿不思·邓布利多本人会满意这样的安排吗?能得到邓布利多的魔杖的认可自然算得上某种程度的荣誉,但是阿不思却觉得这不是源于自己本身的实力和努力,反而微妙地感到有些沮丧。

“仅仅是因为这样而已吗,因为名字?”难道我本人就一点也没有足以让魔杖选择我的特质吗?阿不思没有把这个孩子气的疑问说出来,仅仅因为名字上的联系获得邓布利多的魔杖的青睐,这给他的感觉很像他因为身为哈利·波特的家人而获得的关注,而他讨厌这样。

然而哈利却看出了阿不思心中所想,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他。他将自己的冬青木凤凰羽毛魔杖拿出来,摆在阿不思的面前,说:“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孪生杖芯的故事吗?你觉得我的魔杖为什么会选择我?”

阿不思不知道这跟爸爸的魔杖有什么关系,但还是点了点头,老实回答道:“记得。因为你和伏地魔之间的特殊联系,你命中注定要使用跟他的魔杖有着孪生杖芯的魔杖。”大战之后出生的孩子对那个名字没有恐惧,因此阿不思很自然地说出了它,就像拂过一个历史中的影子。

“你可以这么说,但是,无论是出于何种联系,被预言绑定在一起也好,被伏地魔本人的灵魂碎片寄宿也罢,在伏地魔死后,这种联系都已经消失了。”哈利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的闪电形伤疤,“如果我的魔杖仅仅因为这种联系而选择我,那么在联系消失之后,它应该就不会再认可我。”

他一边说着,一边挥了挥自己的魔杖,阿不思新获得的两根魔杖从桌子上一跃而起,躺入各自的纸盒内,然后两个纸盒又自己盖上、码好,飞到了阿不思手旁的纸袋中,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堪称一场精彩的无声咒表演,施咒者本人的高超技艺和来自魔杖的默契配合缺一不可。冬青木魔杖仍然忠实地执行着哈利的命令,他们之间的紧密联系并没有随着宿敌的落败而解除。

“看,它依然是我的好搭档,”哈利微笑着说,“我觉得你可以对魔杖的选择多一点信心。我想,魔杖选择你,既是因为名字,也不只是因为名字。因为名字的意义除了纪念,更重要的是寄托期望与祝福,我们给你起了两位霍格沃茨校长的名字,不仅是为了怀念他们,也是希望你可以成为他们那样优秀的人。”

不远处的街角,另外三人已经从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回来了,詹姆走在最前面,手里拎着好几个购物袋,金妮牵着莉莉,两人正在跟赫敏和安吉利娜挥手道别。哈利摸了摸阿不思的脑袋,接过他手中吃完的冰激凌包装盒扔到了身后的垃圾桶里。

阿不思悄悄拉了拉爸爸的衣角,趁着妈妈、哥哥和妹妹还没有走近,问道:“如果邓布利多教授对我不满意怎么办呢?”

这个担忧在哈利看来毫无必要,但是他知道阿不思为什么会这样想。作为战后出生的孩子,邓布利多对于阿不思来说是什么呢?巧克力蛙上的画片、近现代魔法史著作上的黑色铅字、传记附录里的一封封陈旧信件、老照片上的褪色笑容、如尼文版《诗翁彼豆故事集》内页的斜体批注、新版《霍格沃茨,一段校史》的重点章节、爸爸妈妈学生时代的校长、万人敬仰的最伟大的巫师、如同梅林一样在伟大的传奇故事中为主角提供帮助的白胡子智者……但唯独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作为一位曾经接受过邓布利多的魔杖的前辈,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哈利一边牵起阿不思的手一边说道,“在霍格沃茨的校长办公室里有着历代校长的肖像,我曾经在那里向邓布利多教授讲述过我打算如何处置老魔杖。如果你真的很想要得到邓布利多本人的认可,不妨去那里见见他。”

“真的吗?”阿不思的眼睛亮了起来,哈利给孩子们讲过很多他在战争时期的逃亡往事(孩子们最喜欢闯入古灵阁然后骑着龙逃走的部分),但是很少讲发生在城堡里的战斗的细节,这是阿不思第一次听说校长办公室里的谈话。

“是真的,他一定很乐意看到自己年轻时的旧魔杖找到了新主人,”哈利说。

“我想,你可以把这看作一份赠礼。”

 

一份来自阿不思·邓布利多的赠礼。

 

 

文中出现过的所有非官方魔杖设定均来源于我本人通过魔杖测试得到的结果,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

以下解析全部摘自魔法工具集:


哈利·波特:冬青木,凤凰羽毛,十一英寸,漂亮,柔韧(原著设定)

金妮·韦斯莱·波特:紫杉木(官方设定,JK罗琳在推特上发表过)独角兽毛,九又四分之三英寸,合乎逻辑地易弯曲(紫杉木以外的属性为私设)

紫杉:紫杉木魔杖比较稀有,它们的理想主人同样也不同寻常,有时甚至是臭名昭著的。紫杉木魔杖据说具有赋予其持有者生与死的力量,当然,这特征可能对所有魔杖都适用,不过紫杉在决斗和各种恶咒的领域有着特别黑暗与令人生畏的名声。不过,用紫杉木魔杖的人更容易被黑魔法吸引的说法是错误的(不熟悉魔杖领域的人常常会犯这个错误)。适合紫杉木魔杖的巫师同样可能扮演他人有力的保卫者。使用这种最长寿的树木开辟而成的魔杖的持有者几乎在英雄和恶棍中平分秋色。与紫杉木魔杖一同下葬的巫师坟前通常有一颗魔杖长成的守卫坟墓的参天大树。能确定的是,紫杉木魔杖绝不会对平庸或胆小的人称臣。

独角兽毛:独角兽毛通常能施出最稳定的法术,最不可能出现波动或堵塞的情况。杖芯为独角兽毛的魔杖一般情况下最不可能向黑魔法屈服。它们是魔杖中最忠心的存在,通常牢牢依附着第一任魔杖主人,不论主人是否造诣很高的巫师。使用独角兽毛作为杖芯的小劣势是:它们制成的魔杖不是最强大的(不过魔杖所用的木材可能弥补这一点),还有,如果遭遇粗暴处理后它们可能变得忧虑;这种情况下的独角兽毛可能“枯萎”,杖芯会需要更换。

詹姆·小天狼星·波特:云杉木,凤凰羽毛,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令人惊讶地柔韧(私设)

云杉:拙劣的魔杖工匠将云杉木称为一种很难制作的木头,不过这么说只会显示他们自己技术略拙。使用云杉木魔杖需要特别灵巧的技术,天性小心谨慎的人与这种魔杖并不相称,笨拙的人使用这种更是危险的。操作云杉木魔杖需要具有强硬的作风,因为它通常对应该施展什么样的魔法有它自己的见解。不过,当云杉木魔杖遇到它的对手的时候——以我的经验,通常是有着良好的幽默感、无畏的施咒者——它会摇身一变成为超凡的帮手,对主人极度忠诚并可以产生特别出华丽、引人注目的效果。

凤凰羽毛:最稀少的杖芯种类。凤凰羽毛能施出最多种类的魔法,但是,要显露这个特质所用的时间会比独角兽毛和龙神经杖芯显露特质的时间长得多。凤凰羽毛是最具主动性的杖芯,有时候甚至会根据自己意愿行动,许多巫师不喜欢这一点。凤凰羽毛制作的魔杖对于选择潜在主人最为挑剔,这是因为凤凰是一种非常独立自主、与世隔绝的生物。这类魔杖最难以被驯服或个人化,它们对魔杖持有者的忠诚也是最来之不易的。

阿不思·邓布利多(第一根):接骨木,龙心神经,十四又四分之一英寸,不易弯曲(私设)

接骨木:接骨木是最稀有的魔杖木,名声很不吉利,比其他任何魔杖更难驾驭。它具有非常强大地魔法,不过不屑与任何能力与它魔法不相配巫师为伍;只有非凡的巫师才能与接骨木魔杖配对成功。旧时的迷信中说,“接骨木杖,永不兴旺”(wand of elder, never prosper)来源于人们对接骨木魔杖的恐惧。不过,实际上这种迷信并没有根据。愚昧的魔杖工匠不制作接骨木魔杖更多是因为觉得成品卖不出去,而不是因为对这种木头的恐惧。事实上,只有非常不寻常的人能与接骨木魔杖配上对,当这种罕见情况发生的时候,我能确信这名巫师会拥有特殊的命运。我在职业生涯中发现的另一关于这种魔杖的实例是,花楸木魔杖持有者对于接骨木魔杖持有者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龙心神经:一般说来,龙的神经制作的魔杖是最强大的、施出的咒语最为耀眼。以它为杖芯的魔杖与其他魔杖相比,学习能力更强。虽然它们能接受易主——如果新主人战胜原来的魔杖主,不过,它们对现任主人的契合度是很高的。使用龙作为原料的魔杖通常最容易向黑魔法屈膝。不过,它们不会出于自愿向黑魔法偏移。它们也是三种杖芯中最容易出意外的一种,性能最为不稳定。

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冬青木,独角兽毛,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柔韧(私设)

冬青木:冬青是比较稀有的魔杖木之一,传统上被认为具有防护的作用,它在需要帮助克服冲动与愤怒的主人手中最为自在。同时,冬青木魔杖常常选择喜爱危险与高尚的任务的主人。冬青木魔杖是根据杖芯不同性能变化最大的的魔杖之一,与凤凰羽毛配对的时候尤为不易,因为这种木头反复无常的特性与凤凰超然的特质有着奇异的摩擦。不过在冬青木与凤凰羽毛配对这种异常情况发生的时候,这种组合是所向披靡,无人可挡的。

独角兽毛:独角兽毛通常能施出最稳定的法术,最不可能出现波动或堵塞的情况。杖芯为独角兽毛的魔杖一般情况下最不可能向黑魔法屈服。它们是魔杖中最忠心的存在,通常牢牢依附着第一任魔杖主人,不论主人是否造诣很高的巫师。使用独角兽毛作为杖芯的小劣势是:它们制成的魔杖不是最强大的(不过魔杖所用的木材可能弥补这一点),还有,如果遭遇粗暴处理后它们可能变得忧虑;这种情况下的独角兽毛可能“枯萎”,杖芯会需要更换。

 

本文又名《为了一碟醋测了一堆魔杖》,测出来老邓第一根魔杖也是接骨木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惊了,这什么命中注定的老魔杖使用者,我又改了两个我不是太确定的问题的答案,再把亲友叫过来做了一遍测试,出来的结果依然是接骨木,这也是我最终坚持采用接骨木而不是花楸木的原因(我知道有很多ggad文会把老邓的第一根魔杖设定成花楸木,看了花楸木的解析之后哎呀不得不说其实还是挺合适的)

詹姆和阿不思分别继承了哈利的杖芯和魔杖木的想法是我测出了他俩的魔杖之后才产生的,谁能想到真的就是一个凤凰羽毛一个冬青木呢,不得不说真是一种命运的巧合啊(喜)

金妮的魔杖真的是紫杉木的,这是罗琳本人在推特上说的,看到的时候我也惊了,紫杉木擅长用恶咒,金妮的蝙蝠精咒出神入化的原因找到了(草)

按理来说奥利凡德不应该那么清楚老邓青年时代的经历和心理状态,考虑到生平与谎言的传播度,就当战后传记文学百花齐放,老邓的过去被彻底研究透了罢(。)有心的话应该还是能从ggad的往来信件以及戈德里克山谷村民的回忆中挖出很多东西来的,不一定非要像丽塔斯基特那样搞那些下作的手段。不过奥利凡德对这段往事的了解主要还是来源于生平与谎言,所以和事实有一定的出入。

至于两根魔杖怎么用的问题,那就干脆分工合作!平常用自己那根,决斗的时候用老邓那根,打架嘎嘎赢

另外最近诡秘看多了,“波特这个姓氏与邓布利多这个姓氏从魔杖学的角度产生了联系”这句话被我顺手敲成了“波特这个姓氏与邓布利多这个姓氏从神秘学的角度产生了联系”……虽然从这七拐八弯的强行联系上来看确实挺神秘学的哈,毕竟是看一眼甚至想一下就能建立上联系的场合(大嘘


暮时晓星

波特与卢平

搬运保存一下微博上的碎碎念和口嗨,方便我以后回味(喂)

2023.12.08

突然觉得,波特父子和卢平父子的对照非常有趣啊。首先是哈利和泰迪,泰迪的定位感觉是孙世代版的、命运没那么沉重的哈利,他跟哈利一样是战争孤儿,并且有一个很爱他的教父,而这个教父是对他父亲非常重要的人。孙世代的几个孩子(不考虑名字的话),詹姆是对哈利父辈人设的继承(他的性格太掠夺者了),阿不思是对哈利本人外貌和性格的继承,莉莉是对金妮的继承(发色和瞳色遗传自金妮,而且尾声的十九年后里年龄不够却吵着要去霍格沃茨的举动跟hp1里的金妮一样),而泰迪这个教子则是对哈利童年和少年时期身份的继承,同时成为了哈利自身子辈和父辈身份...

搬运保存一下微博上的碎碎念和口嗨,方便我以后回味(喂)

2023.12.08

突然觉得,波特父子和卢平父子的对照非常有趣啊。首先是哈利和泰迪,泰迪的定位感觉是孙世代版的、命运没那么沉重的哈利,他跟哈利一样是战争孤儿,并且有一个很爱他的教父,而这个教父是对他父亲非常重要的人。孙世代的几个孩子(不考虑名字的话),詹姆是对哈利父辈人设的继承(他的性格太掠夺者了),阿不思是对哈利本人外貌和性格的继承,莉莉是对金妮的继承(发色和瞳色遗传自金妮,而且尾声的十九年后里年龄不够却吵着要去霍格沃茨的举动跟hp1里的金妮一样),而泰迪这个教子则是对哈利童年和少年时期身份的继承,同时成为了哈利自身子辈和父辈身份的衔接。

哈利和莱姆斯在父辈的友人这个身份上的对比也非常有意思,莱姆斯曾经说过老邓选他做级长一定程度上也是希望他可以对詹姆和小天狼星某些出格行为做出约束,但实际上在他们犯错的时候莱姆斯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害怕指出和阻止他们过分的行为会影响到他们的友谊。但是在hp7里,当莱姆斯说要和哈利他们一起去找魂器的时候,哈利宁愿跟他大吵一架也要阻止他这么做。要知道在小天狼星死后,莱姆斯已经是仅剩的、最贴近哈利父辈身份的存在了,同时他还有一层师长的身份,他的身份对于哈利,比詹姆的身份对于他自己,直言批评和指出错误的难度要大得多。而哈利对他说的话非常非常重——“你幻想步小天狼星的后尘”、“懦夫”(当然这也有因为在生气的缘故,生气的时候说话特别难听这点倒是像莉莉)。

如此看来,哈利跟他的父辈们的关系确实是照应-继承-超越

哈利跟莉莉的对照又和他与父辈的对照不完全一样,因为莉莉是完美的,哈利从她那里继承的一切也都是美好的,他们之间只有继承,莉莉没有缺陷需要他来超越。不过他们之间仍然有一种不同于继承的对照关系。伊万斯姐妹至死都未能迎来和解,但是哈利和达力,在多年之后却在一定程度上迎来了和解。莉莉和佩妮无法和解并不是莉莉自身的错,所以这个对照不是对缺陷的超越,而是对莉莉自身遗憾的弥补。

暮时晓星

预言的隐喻

2024.11.06

画命运之轮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纳吉尼才是最后一个摧毁的魂器这个安排。

哈利在赴死前夕还没有杀死纳吉尼,所以他不得不找到纳威交代这件事,这应该是他全书最初也是最明显的“邓化”,因为他“必须像邓布利多那样保持头脑冷静,确保有人替补,有另外的人把任务执行下去”。在组织da的时候,哈利仍是一个不自知的领导者,虽然大家都把他视为领袖,但他自己并没有这份自觉,而且da的主意、包括da的名字最早也都不是他提出来的;交代纳威杀死纳吉尼是他第一次有意识地、主动地把自己摆在了棋手的位置——明明他也仍是别人的鸿篇中被摆弄的棋子,但他强迫自己像邓布利多那样思考,像邓布利多那样...

2024.11.06

画命运之轮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纳吉尼才是最后一个摧毁的魂器这个安排。

哈利在赴死前夕还没有杀死纳吉尼,所以他不得不找到纳威交代这件事,这应该是他全书最初也是最明显的“邓化”,因为他“必须像邓布利多那样保持头脑冷静,确保有人替补,有另外的人把任务执行下去”。在组织da的时候,哈利仍是一个不自知的领导者,虽然大家都把他视为领袖,但他自己并没有这份自觉,而且da的主意、包括da的名字最早也都不是他提出来的;交代纳威杀死纳吉尼是他第一次有意识地、主动地把自己摆在了棋手的位置——明明他也仍是别人的鸿篇中被摆弄的棋子,但他强迫自己像邓布利多那样思考,像邓布利多那样面对自己必然的死亡,像邓布利多那样安排别人在自己死亡之后接手未竟的事业。这一刻他从“彻头彻尾邓布利多的人”,变成了“邓布利多那样的人”。小天狼星的死使他失去了最接近父亲的那种最纯粹最无条件的爱,邓布利多的死使他失去了最接近长辈的那种最后最强大的庇护;与莱姆斯的争吵以及成为泰迪的教父让他超越了父辈的缺陷,终于达到了与他们完全平等的境界,像邓布利多一样思考和谋划则是让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完全的、可依赖的领袖,能够像他曾经的师长那样站在更高的指挥台,用更广阔的视野思考问题。

然后是由纳威来摧毁纳吉尼这一点也有着非常强烈的象征和隐喻意味。伏地魔的第一个魂器由预言之子摧毁,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也由预言之子摧毁,两者组成了hp里无处不在的首尾呼应和对称结构的其中一部分。哈利摧毁里德尔的日记本开启了老邓对魂器的研究之路,于是伏地魔维持自己不败的武装开始被人层层剥落;纳威砍下纳吉尼的头颅则是剥下了保护伏地魔生命的最后一件铁衣,终于结束了寻找、摧毁魂器的这条漫漫长路。一个预言之子给了伏地魔的不败之身致命一击,由此另一个预言之子可以给伏地魔的凡人之躯致命一击,两者分别在灵魂和肉身上最终杀死了伏地魔。特里劳妮的预言并非在伏地魔选择了哈利的那一刻就与纳威无关了,格兰芬多宝剑砍落蛇头的破空之声便是那预言在多年之后的回响。

Aunicorn

关于先知罗恩的可能性?

“罗恩可能是一个先知”,这也是一个外网hp圈存在的比较久的理论了,并且在原著中有不少支撑,我看这边没有多少说的,就整理一下,同样当娱乐和开个脑洞好了

这种可能性第一次出现在第一部,在分院之前,罗恩被双子骗的以为分院仪式很严格,于是发出了这样的吐槽

    

•“看来,我们只要戴上这顶帽子就可以了。”罗恩悄悄对哈利说,“我要把弗雷德杀掉,听他说得像是要跟巨怪搏斗似的。”

  

而很巧的是,在后来,他们果然就和巨怪决斗了,并且罗恩还拿下了一血,之后,在哈利带罗恩看过厄里斯魔镜后,罗恩对镜子同样产生了“不好的感觉”,这种不好的感觉在之后也被邓布利多证实是对的,魔镜会让人迷失自我

 ...

“罗恩可能是一个先知”,这也是一个外网hp圈存在的比较久的理论了,并且在原著中有不少支撑,我看这边没有多少说的,就整理一下,同样当娱乐和开个脑洞好了

这种可能性第一次出现在第一部,在分院之前,罗恩被双子骗的以为分院仪式很严格,于是发出了这样的吐槽

    

•“看来,我们只要戴上这顶帽子就可以了。”罗恩悄悄对哈利说,“我要把弗雷德杀掉,听他说得像是要跟巨怪搏斗似的。”

  

而很巧的是,在后来,他们果然就和巨怪决斗了,并且罗恩还拿下了一血,之后,在哈利带罗恩看过厄里斯魔镜后,罗恩对镜子同样产生了“不好的感觉”,这种不好的感觉在之后也被邓布利多证实是对的,魔镜会让人迷失自我

  

•“想下棋吗?”罗恩问。

 “不想。”

 “我们去看看海格怎么样?” 

“不去……你去吧……”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哈利,你在想那面镜子。今晚别再去了。” 

“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是对那东西有一种不好的感觉——而且,这么多次你都是侥幸脱险。费尔奇、斯内普和洛丽丝夫人正在到处转悠。如果他们看见你怎么办?如果他们撞到你身上怎么办?”

 “你说话的口气像赫敏。” 

“我不是开玩笑,哈利,真的别去了。”

       

•“也对,也不对,”邓布利多轻轻地说,“它使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你从没有见过你的家人,所以就看见他们站在你的周围。罗恩·韦斯莱一直在他的几个哥哥面前相形见绌,所以他看见自己独自站着,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

“明天镜子就要搬到一个新的地方了,哈利,我请你不要再去找它了。如果你哪天碰巧再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好了,为什么不穿上那件奇妙无比的隐形衣回去睡觉呢?”


成年人都有可能在魔镜前迷失被逼疯,而年仅11岁的罗恩即使看到了自己最渴望的东西,仍旧感觉出了魔镜的本质,所以也许我们也可以认为,罗恩确实有某种他自我尚未察觉的能力或是特质,并且同样,如果放在先知的语境条件里,罗恩之所以感觉到魔镜异样,也有一种可能是魔法石被藏在其中,而他因为这种能力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参透了真相

  

而关于罗恩参透真相这点,第二部更是有很多地方可以佐证,第一个是他在其他人之前察觉出了洛哈特是个没有真才实学的人。

  

•“我真不敢相信,”他们三个仔细研究纸条上的签名时,哈利说,“他根本没看我们想要的是什么书。” 

“因为他是个没有脑子的蠢货。”罗恩说,“管他呢,反正我们想要的东西已经弄到手了。”

 “他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他们小跑着去图书馆时,赫敏尖声说道。

  

同样,他也察觉出了里德尔的日记本可能有危险,并且之后事实证明,这一切确实都是这本日记本搞的鬼

  

•哈利和罗恩顺着桃金娘指的方向,朝水池下边一看,只见一本小小的、薄薄的书躺在地上。破破烂烂的黑色封皮,和盥洗室的每件东西一样,完全湿透了。哈利上前一步,想把它捡起来,可是罗恩突然伸出一只手臂,把他拉住了。

 “怎么?”哈利问。

 “你疯了吗?”罗恩说,“可能有危险。” 

“危险?”哈利说着,笑了起来,“别胡扯了,怎么可能有危险呢?”

 “说出来你会感到吃惊的,”罗恩说,恐惧地看着那本书,“我爸告诉我,在被魔法部没收的一些书当中,有一本会把你的眼睛烧瞎。凡是读过《巫师的十四行诗》这本书的人,一辈子都只能用五行打油诗说话。巴斯的一位老巫师有一本书,你一看就永远也放不下来!你走到哪儿都把脸埋在书里,只好学着用一只手做所有的事情。还有——”


并且更神奇的是,罗恩甚至猜出了里德尔杀了桃金娘 

    

•我希望知道为什么有人想把它扔掉。”哈利说,“另外,我还很想了解里德尔是如何获得对霍格沃茨的特殊贡献奖的。”

 “什么都有可能,”罗恩说,“也许他得到了三十个 O.W.L.证书,或者从大乌贼的巨爪下救出了一位老师。也许他谋杀了桃金娘,那一定使大家都感到称心如意……”


由此可见,罗恩不仅有无意中参透真相的能力,并且在原著中的占卜课上,他对未来的预测也十分准确


•“该我了……”罗恩看着哈利的茶杯,因为太用心,额头上都起了皱纹,“这一块有点像个圆顶高帽,”他说,“说不定你要去魔法部工作了……” 

他把茶杯掉了个方向。 

“可是这样一看,又更像是一颗橡实……那是什么呢?”他看了看他那本《拨开迷雾看未来》,“‘一笔意外收入,一笔横财。’太棒了,你可以借给我一些。

在这里,罗恩预测哈利要去魔法部工作以及会意外发一笔横财,这俩点在后面都成真了,哈利确实成为了傲罗在魔法部工作,在火焰杯中,他也意外被选中并且由于塞德里克的意外死亡成为了三强争霸赛的冠军,发了一笔横财,更巧的是,哈利后面确实把这笔钱借给了弗雷德和乔治经营笑话店,而笑话店后面又由于弗雷德的死亡使得罗恩为了帮助哥哥乔治而加入进来。

  

同样,第四部中,在做占卜课作业时,罗恩同样也预言了哈利的未来

  

•“好主意,”罗恩说着,赶紧把这一条写下来,“因为……嗯……因为水星。你呢,你被一个你以为是朋友的人背刺,怎么样?”

  

而后面证明,哈利确实被他以为是朋友的假穆迪,实际上是小巴蒂·克劳奇背刺了,同时,在这之前,他也在谈话中预言了邓布利多有可能会被黑巫师欺骗

    

•罗恩不耐烦地说,“我知道邓布利多很出色,很了不起,但那并不说明一个非常狡猾的黑巫师就骗不了他——”

  

以及,罗恩还在开玩笑的时候说老克劳奇会挂,这在后面也变成了真的


•“可能是珀西给他下了毒吧。”罗恩说,“他大概以为,如果克劳奇断了气儿,他就会成为国际魔法合作司的司长了。”  

    

同样,在第七部中,罗恩还准确的预测了伏地魔的名字被下了恶咒

  

“降敌陷阱,”赫敏最后朝天挥舞了一下魔杖,“我只能做到这样了。至少,如果他们来了,我们应该能发觉,可我不保证这能挡住伏——”

 “别说名字!”罗恩厉声打断了她。

哈利和赫敏面面相觑。

 “对不起,”罗恩撑起身子看着他们,轻轻呻吟了一声,“它让我感觉像一个——一个恶咒什么的。我们不能叫他神秘人吗,拜托?”


我们都知道到第七部的时候,罗恩已经能像哈利一样直呼伏地魔的名字,甚至是拿他的名字开玩笑,“我忘了我们是在流动图书馆追踪伏地魔呢”,而在他们从魔法部逃出来后,罗恩确突然又拒绝直呼伏地魔的名字了,这一反常的表现,以及罗恩又提到了他的“感觉”,甚至说出了这是恶咒,如此具体的察觉,很难仅仅归为敏锐,很有可能这是他的某种类似第六感的能力再次起了作用

  

同样的,罗恩的这种“神奇第六感”,在三人组在咖啡馆对战两个食死徒的时候也有证明

    

•“是多洛霍夫,”罗恩说,“我以前在通缉布告上见过他。我想这个大个子准是多尔芬•罗尔。”

(....)

“我们拿他们怎么办呢?”罗恩在黑暗中小声问哈利,然后又把声音压得更低地说,“把他们干掉?不然他们会杀死我们的。刚才就差点得手了。”


在这里罗恩建议他们三个杀死这两个食死徒,这是因为他担心放了他们他们会继续行凶,这在后面也得到了某种证实,因为他们放掉的其中之一的食死徒多洛霍夫在之后杀死了卢平,所以某种意义上,如果当初其他两人听取了罗恩的意见,也许卢平就不会死了


罗恩可能有预测的能力还可以用他在巫师棋和魁地奇上的能力进行证明,我们都知道罗恩在巫师棋上不仅仅是擅长,可以说是天才神童级别的,而下棋需要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预测对方的行动以及预测自己行动的后果,如果罗恩有先知的能力,那么他在巫师棋这方面的天赋也有可能是由于这种能力导致了他在下棋方面的强直觉,同时,魁地奇守门员也是一种需要预测对方投球方向和方式的职位,虽然罗恩会因为不自信想太多而发挥失常,但我们可以发现,在罗恩不想那么多,纯凭借自己的感觉的时候,就可以达到完美甚至超常的发挥,这在罗恩五年级最终赢得那场魁地奇比赛的时候也有证明。

  

•“我的意思是,我已经漏掉了戴维斯的那个球,所以信心不是很足,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布拉德利突然从什么地方朝我冲来,我想——这次准能行!我用一秒钟左右的时间决定往哪边扑,你们知道,他那样子好像瞄准的是右边的圆环——我的右边,他的左边——但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是在伪装,于是我冒险往左边飞去——我是指他的右边——然后——嘿——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看到了。” 

罗恩是否有先知的能力,我觉得虽然原著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但很有可能他确实有自己尚未发掘和察觉的隐藏占卜天赋,或者说是力敏,如果hp之后再出什么衍生和后传,这也许是展开延展这个角色的有趣方向之一。



Coldness

【饭碗cp】诀别书

范闲,见字如面。

 

自京都一别已有六年,总听人说你吃不惯外头的菜,怪食材不够新鲜,怪厨子舍不得放盐,明日你回京,一石居里已备好酒菜,咸鲜浓重,想来你会喜欢。

 

思辙上月自北齐返京,人瘦了不少,也沉稳了许多,虽牌九仍不如我,却不再急躁,隐隐可见家主模样,你无须担心。

 

对了,随他一同回来的还有一位北齐姑娘,人干练利落,瞧着与思辙很是登对,想必府中不日便可再添新人,在此提前恭喜。

 

前日同若若上一石居吃了次酒,老板新雇的酿酒师傅技艺高超,时令的桃花酿清甜扑鼻,柔而不淡,若若临行前还为靖王世子提了一坛,去时虽不言语,但我看她眉目带笑,心...

范闲,见字如面。

 

自京都一别已有六年,总听人说你吃不惯外头的菜,怪食材不够新鲜,怪厨子舍不得放盐,明日你回京,一石居里已备好酒菜,咸鲜浓重,想来你会喜欢。

 

思辙上月自北齐返京,人瘦了不少,也沉稳了许多,虽牌九仍不如我,却不再急躁,隐隐可见家主模样,你无须担心。

 

对了,随他一同回来的还有一位北齐姑娘,人干练利落,瞧着与思辙很是登对,想必府中不日便可再添新人,在此提前恭喜。

 

前日同若若上一石居吃了次酒,老板新雇的酿酒师傅技艺高超,时令的桃花酿清甜扑鼻,柔而不淡,若若临行前还为靖王世子提了一坛,去时虽不言语,但我看她眉目带笑,心中大抵也是欢喜的。

 

而今先帝仙逝,新帝恩威并施肃清朝堂,去年大旱,赈济款拨的及时,流民比从前少了很多,你将他教得极好,是顶合格的老师。

 

逆贼范闲已然消失于世间,你做完了你的事情,你已不再有遗憾,我也该去兑现我的诺言了。

 

上次共处时我们刚刚成亲,你奄奄一息卧于床榻,你要下江南,我没拦你,却也未与你同去。那时我才得知二哥遇刺的真相,为你削的梨子支离破碎,我亦心乱如麻,我情愿你骗我,自欺欺人很蠢,却是一种本事。我想过与你糊里糊涂地过一辈子,因为我爱你,因为你爱我。

 

可恰恰又因为你爱我,你才不会瞒我骗我。这本身便是不成立的伪命题,我们,也没办法毫无芥蒂地携手走过这一生。

 

况且横亘于我们之间的,也不止有一个二哥。

 

我二哥、我娘亲恶贯满盈罪恶滔天,百姓恨不能剥其筋骨啖其血肉,最终身死他乡不得善终,合理。

 

二哥想杀你,五竹抢先杀了他,也合理。

 

可世间感情原本就没有道理可言。

 

你知道的,我自幼身子弱,母亲不允许我见外人,不嫌我、不怕我、真心待我的人,除了灵儿,也就只有二哥。

 

娘亲是天上地下最美的女人,她的美貌却如同她养的花,美艳娇贵之下掩埋着无数血泪与白骨森森,这是她赖不掉的血债,即便九死亦无力偿清。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宁肯抗旨也要送我出嫁,替我梳妆,告诉我比她更美的人必须是我,让我把她从心里给挖出去,然后拂袖离去,同你继续相斗,至死方休。

 

她讲这话时我仔细地看她,母亲鬓间添了许多白发,转身前像我一样红了眼眶,无论她表现得有多薄情寡义,无论她先前对我有多少亏欠,我可以确定的是,起码在这一刻,她是爱我的,她羡慕我,却愿亲手送我进入人生下一程,去过她没有过的日子,最好,能享她从未拥有过的幸福。

 

其实从小到大,我都是孤身一人,有过许多不如意的时候,长公主做母亲并不算称职,我明白,她也明白。

 

亲缘情爱,孰深孰浅,说不清楚,本也是一笔算不明白的糊涂账。

 

就好像,我在你虚弱之时在身上放了匕首,你察觉到我反常的恨意,却仅嘱咐我不要把刀藏到袖子里,容易伤到手。

 

又好像,真相以惨烈的方式昭示于我,我胸中愤恨难平,杀人利器在手,却只是为你削了一颗梨。

 

你下江南前我没有与你面别,单单隔空同你抱了一下,此后六年,你我虽有夫妻之名,但再也不曾相依。

 

不要怨我狠心,我只是怕见到你之后我便舍不得。

 

人间还是很美好的,有顶好看的油菜花,有潺潺流水冽冽清泉,有油汪汪的鸡腿和喷香喷香的五香鸭,有亲人,有挚友,还有你。

 

我曾经不怕死的,我原患有顽疾,一场伤寒、一次急病甚至一阵冷风就可能会要了我的命,死亡于我而言并不可怖,只会叫爱我的人心生凄然,我并无惧。

 

但遇到你之后,又经了那样多的事情,我却失了这些勇气,我有些害怕死亡了。我怕死后大宝无人看顾,怕灵儿黯然神伤,怕爹一把年纪还须操持我的丧事,也怕再也见不到你,听不到你叫我婉儿,再难闻说你旁敲侧击打听我的近况,将我需要的、不需要的皆一股脑送过来,借的还是旁人的名义。

 

尽管如今你我多年不见,可总归你知晓我置办了什么东西,我明晰你离京又是去了何处,你能想象我坐于厅堂之中抬腕刺绣,绣出难看的样子也习焉不觉;而我能预料你是如何高骑马上,路途无聊,我猜你定然下马折过几只杏花。

 

这是终有所归的、实实在在的思念,哪怕我俩有再多的恩怨与纠缠不清,不论前路漫漫去路迢迢,那些说出口或说不出口的关心与爱,总有一日,会随阳光雨露、笔墨信笺,兜兜转转,送达彼此身边。

 

然而倘若你我之间有一人身死,所有的猜测、拉扯、心知肚明的试探与留恋,这一切的一切均将没有了意义。

 

六年前我便告诉你,我要杀五竹,而你也告诫我,五竹身手与大宗师无差,我伤不了他。

 

我那时讲,能不能,不代表该不该。

 

作为南庆子民,我理应唾骂林珙,因他结党营私草菅人命,五竹多次护你,是你敬爱之人,同样是除暴安良的英雄,我若杀他,我亦有罪。

 

可作为林婉儿,二哥是陪我度过漫长岁月的至亲,五竹欠了二哥一条命,我当为他报仇,不死不休。

 

早前我背叛了二哥,而今尘埃落定,爹远离朝堂,三日前已收到大宝平安返乡的书信,我没什么担忧的了。

 

我该亲自向他赔罪。

 

我清楚,我不会功夫,身子纵使无病也称不上健壮,以命搏命,我会是死的那一个。

 

于情于理,我都应是无悔的。

 

但我还有你。

 

范闲,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是你为我根治顽疾,予我城南花海,带我领略世间美好,叫我知道我在世上不再是孤独一人,你,永远与我同在。

 

大婚那日,我曾以为我是世上最幸运的人,星空见证,往后余生,再不独行。

 

可是范闲,我不想负你,也不愿负我的良心。

 

你在外奔波的几年中,我亦忙了些利己的事,手上沾了血,谈不上什么无辜。

 

还记得我送你的那片星空吗?那依旧是我最美好最珍贵,也是最干净的东西。

 

它现在完全的属于你了。

 

想我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星空,我没有走,只是化作一尾银鱼游弋于天河,假若星星眨了眨眼,那是我正冲你挥手示意;假若微风拂过耳畔,那也是我在与你依偎相伴,不叙离别。

 

等你到了该来见我的年纪,我会去接你,你莫要着急。

 

所以范闲。


我祝你,万事顺遂,余生安康。

 

不念。

 

爱妻林婉儿至上。


Fin


猫姐Iris

家庭聚餐 (尼克x朱迪)

【其实这篇除了官配之外还有好多芬尼克的戏哈哈哈哈】

【一万字的短篇orz】


今天工作狂朱迪和工作狂尼克竟然提交了放两天年假的申请。

“丰收节?”局长的语气表明他之前从没听说过这玩意儿。

“是的,这是农区的一个节日,家庭成员聚到一起,感谢过去一年丰收之神的照顾,并祈祷新的一年也能有好的收成……”朱迪解释着,尼克负责站在一旁点头——毕竟他心里也不太清楚那是啥,说到底,他是个城市狐狸,“这对于以种植业为主的地方来说,算是个大事儿。”

“好。”令人惊讶的是,局长竟然爽快地签字了。没有从鼻子里哼一声,没有翻白眼,也没有抖抖自己的耳朵。事实上,他甚至从办公桌后面探身把签好的表格递到了...

【其实这篇除了官配之外还有好多芬尼克的戏哈哈哈哈】

【一万字的短篇orz】




今天工作狂朱迪和工作狂尼克竟然提交了放两天年假的申请。

“丰收节?”局长的语气表明他之前从没听说过这玩意儿。

“是的,这是农区的一个节日,家庭成员聚到一起,感谢过去一年丰收之神的照顾,并祈祷新的一年也能有好的收成……”朱迪解释着,尼克负责站在一旁点头——毕竟他心里也不太清楚那是啥,说到底,他是个城市狐狸,“这对于以种植业为主的地方来说,算是个大事儿。”

“好。”令人惊讶的是,局长竟然爽快地签字了。没有从鼻子里哼一声,没有翻白眼,也没有抖抖自己的耳朵。事实上,他甚至从办公桌后面探身把签好的表格递到了朱迪手里,并且(用他一贯的严肃表情)说:“替我跟你的父母问好,他们真的培养出了一个优秀的警员,我希望有一天能当面感谢他们。”

“谢谢局长!”朱迪接过表格,和尼克一起离开了办公室。

门在他们背后关上的一瞬间,朱迪和尼克惊恐地四目相对。

“你听见局长刚才说——”

“‘替我跟你的父母问好’?我从来没有——”

“——而且他还说我是一个优秀的——”

“——他这么觉得很正常,但是当面感谢——”

“——他哪根筋搭错了?”

“一定是因为他还沉浸在上周跟夏奇羊的见面里。”尼克推测道。

“你说得对,她可是实打实地跟他聊了五分钟,还搂着他的肩膀说感谢他为动物城做出的贡献。”朱迪转头看了看办公室门,“你有没有发现这两天他布置任务的时候看起来也很开心?”

“可怕。”尼克揽住朱迪的肩膀,“嘿,让局长自己开心去吧,你愿不愿意再给我讲讲,呃,丰收节的事儿?”

“我觉得我在里面的时候讲得还挺清楚的啊?”朱迪疑惑地抬脸看着尼克,“你瞧,丰收节是农区的一个——”

“不不不,胡萝北,这部分我记得。我是说,你们在这个节日都会干什么?有什么习俗?我应该准备点什么?”尼克的尾巴从一边扫向了另一边,暴露出最后一个问题才是他最想知道答案、最让他紧张的。

朱迪早就对尼克的这些小动作了如指掌。

“别担心,蠢狐狸。”朱迪拍拍尼克搭在她肩上的爪子,“你只要跟着我回去,正常表现就好了,他们会喜欢你的。”

“喔。”尼克用鼻子蹭了蹭朱迪竖起的耳朵,“像你喜欢我那样地喜欢吗?”

朱迪微微一笑,耳朵一动,精准地在尼克的鼻子上一拍:“我说过在警局里不要这么浪。”

尼克抬起爪子揉揉鼻子,该死,他的女朋友就连教训他的时候都这么迷人:“好的,我亲爱的女士。”

 

“要回家啦,明星情侣?”

朱迪和尼克经过前厅时,豹警官咽下嘴里的甜甜圈,愉快地招呼着他们。

“是啊,本。”尼克跟豹警官碰了碰拳头,后者收回爪子之后,忧郁地补充道:“我会想你们两个的。”

“我们后天就回来,准备好尝尝我们那儿的胡萝卜甜甜圈吧!”

“哇,朱迪,你真的太棒了!”豹警官高兴地跟朱迪击掌,“不过……少放点胡萝卜,可以吗?”

“多吃点胡萝卜对身体有好处。我是说,你看看她……”尼克爱意满满地看向朱迪,她家农场的胡萝卜一定是世界上最神奇的胡萝卜,不然她怎么会这么聪明,这么勇敢,这么——

“我也许是个猫科动物,但我也得说,请不要虐狗!”豹警官捂住脸哀嚎着,“假期愉快,老伙计们,现在快去赶火车,好吗?”

 

想到要回家过节,朱迪的心情就很好。

镇子里的节日氛围总是特别棒。集市提前一周就会开始卖各种色彩斑斓的餐桌装饰品和彩纸包的糖果点心,还有精巧的丰收神小雕像可以买回去放在壁炉上。每家门上都挂着叶子和麦秆编成的圆环,屋顶的四角都要挂上一小篮果实。院子门口放着全家齐心协力装饰好的大筐,这是丰收节晚宴后第二天清晨会用到的东西:家长带着孩子们走上街头,在整个街区每一位邻居院子门口的筐里放上一些自家地里产出的作物,一方面是为了祈求整个社区来年都能有好的收成,另一方面也是农户们祖祖辈辈养成的互帮互助共进退的习惯。

这样的习俗对尼克来说特别新鲜,所以当朱迪一边推着购物车蹦蹦跳跳一边对他讲着这些的时候,尼克听得津津有味。朱迪买了很多城里才有的新奇零食带回去给弟弟妹妹们,当他们在超市外碰上闪电的时候,她甚至高高兴兴地跟他聊起了天,还听他讲了三个笑话。

可能三个还是太多了点。

因为当朱迪和尼克冲进火车站的时候,他们那趟车已经开走了。

“不不不不不——”朱迪绝望地看着空空荡荡的站台,“我们得买下一趟车的票回家,或许还能赶上——不!”她的耳朵猛地垂了下去,小鼻子也抖了起来,尼克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兔窝镇方向的电子时刻表里,他们那一班车的状态还显示着“已发车”,而之后的所有列车状态都是“停运”,原因:“道路检修,18:00-24:00。”

尼克望望已经僵住了的朱迪,安慰地摸摸她的头,一边掏出了手机。

“天哪怎么会这样……我答应爸爸妈妈一定会回去的……他们那么想我,还有小家伙们……”朱迪难过地拽着自己耷拉下来的耳朵,她扯得那么用力,它们仿佛要变得更长了。尼克赶紧拉开她的爪子,一边揽着她往车站外走:“嘿,其实开车回去也不远。”

“但是你我都没有车,这就是为什么一开始我们就买了火车票……”朱迪瞪大了眼睛,“喔尼克,我们绝对不能擅自开着警局的车回家,那违反规定!”

“甜心,我看起来大概不像个正直的家伙,但请记住我现在可是个规规矩矩的动物城警察。”尼克习惯性地抬爪指向警徽,却想起现在自己穿着的是便装,为了缓解尴尬,他转而拽了拽自己的领带,“嗯哼,我虽然没有车,但是我认识有车的朋友啊。”

朱迪无奈地看着尼克:“哦,我希望你别误会我接下来要说的话。我喜欢闪电,但是他开起车来像个疯子,我真的不想一边感谢他送我们回家一边盘算着在哪一刻逮捕他。”

“谁说是闪电了?”此时他们正好走出车站外,尼克拍拍朱迪的肩,示意她看向路边。

有点破的橘黄色面包车,车身侧面喷着乱七八糟的涂鸦。

“听说小狐狸和小兔子需要大哥送他们一程?”芬尼克摘下墨镜,冲他们抬抬下巴,“上车。”

 

“真的太感谢了,我没想到尼克会麻烦你……”路上朱迪真诚地向芬尼克道谢。

“我跟芬尼克不只是捞钱同伙的关系,更多的时候我们像一对兄弟。”尼克转脸冲朱迪微笑。

“还是捞钱同伙比较好,谢谢你。”芬尼克冷静地说,一边从后视镜里望向朱迪,“这个家伙发消息说你们要回去过……什么来着?丰年节?”

“丰收节。”尼克纠正道。

“对,那个东西。然后他说你们误了火车,而你看起来像要抓狂了。”

“你这么说了?”朱迪一爪拍上尼克的头顶,尼克缩起了脖子:“并不是用这个词,但是……”

“放过他吧,小兔子。”芬尼克懒懒地瞥了一眼车窗外,太阳快要落山了。

“你能别再叫我‘小兔子’了吗?”朱迪愤愤地抱着胳膊,“我甚至比你还要高——”

“我是只耳廓狐,这又不是我的错。”芬尼克瞪着朱迪,“我再老点都能当你的叔叔了,小兔子。”

“我们都知道你没有那么老,小飞象。”尼克翻了翻眼睛。

“好的,剧透警告,五分钟之后我们将要经过山谷上方,我会把车开下高架桥,跟你们两个同归于尽。”

“好了好了,提身高的事情是我不对。来颗巧克力豆吗?”朱迪翻了翻袋子,掏出一盒彩色糖豆。

“你以为我多大,六岁?”芬尼克哼了一声。

“饼干?”

“你以为我多大,六十岁?”

“棒棒糖?”

“听起来不错,谢谢。”

“他们应该在包装上写:‘居家旅行,老少咸宜’。”尼克剥开糖纸,把棒棒糖塞进芬尼克的嘴里,又给朱迪和自己拆了两根。他们都安心地吮起了棒棒糖。

天已经彻底黑了。

 

到家的时候,霍普斯先生和霍普斯夫人都在院门口等着呢,连带着一大批小兔子们。

“妈妈,爸爸!你们应该待在屋子里的,晚上这么冷!”朱迪欢快地扑进了父母怀里,然后迅速转回身来,向他们介绍,“这就是尼克,我跟你们提过的——”

“经常提。”一个弟弟说。

“提了很多次呢。”一个妹妹补充道。

“他看起来可真帅气!”另一个弟弟惊叹着。

“嘿,别这样!”朱迪暗自庆幸夜色和自己的毛能够掩饰自己的害羞,“另外这位是芬尼克,尼克的朋友。我们没赶上火车,是他送我们回来的。”

芬尼克沉稳地点了点头,转身拉开车门:“那我先走了——”

“不要走。”霍普斯先生急忙说,“请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吧。”

“呃,这样一个家族团聚的时刻,我大概不应该……”芬尼克(令人惊异地)像个绅士一般地推脱着。尼克觉得他可能只是难以接受这种其乐融融的场合,毕竟街头混混是不太熟悉家庭温暖的——或许很久之前也有过,但实在是太久了。

“请您留下来吧,真的,”霍普斯夫人坚持道,“我们绝对不会在丰收节团聚的晚上让一位客人饿着肚子回去的。”

“我真的觉得——”

“孩子们,来邀请这个大哥哥留下来好不好?”霍普斯夫人招呼着她的小宝贝们。

于是,两百多只小兔子齐刷刷地望向芬尼克:“拜——托——请——留——下——”

两百多只。

小兔子。

水汪汪的大眼睛。

嫩得像水仙花瓣一样的声音。

“好吧我留下。”芬尼克投降了。

小兔子们为自己成功地说服了这个大哥哥而开心地蹦跳着。

芬尼克仰起头,看见尼克正捂着嘴偷笑。

“嘿,这只是看在他们叫我大哥哥而不是大叔的份儿上。”芬尼克板着脸说。

“当然,当然。”尼克的爪子依然搭在嘴上,“不过也不知道是谁刚才在路上还坚持觉得自己‘再老点都能当叔叔了’。”

“哈,哈,哈。非常好笑。”

“年轻点儿感觉也不错,对吧,大哥哥?”

“闭嘴。”

 

尼克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桌子。

霍普斯先生和霍普斯夫人坐在一头,朱迪和尼克挨着他们,小家伙们亲亲热热地挨在一起,占满了长桌两侧的空间。在朱迪和尼克对面、几只小兔子中间,挤着一脸懵逼的芬尼克。

“家人这么多,吃个饭挺不容易的吧?”尼克笑着问霍普斯夫妇。

“那还用说。”霍普斯先生帮尼克盛了一碗炖汤,“我有两个兄弟感情好到连结了婚之后都不愿分开,两家住在一起,他们吃饭的时候要用到传送带。”

酷。

尼克打量着汤锅旁的摆件,那是个木制雕像,刻的是一只穿着宽大布袍的兔子,兔子一爪抓着一顶草帽,另一只爪子里握着一根法杖,法杖顶端弯成了一个圆弧,圆弧里还有一个悬挂在那里的微缩胡萝卜。

“这是丰收之神吗?”尼克伸出手指想戳戳那个胡萝卜,但他控制住了自己。

“是的。”霍普斯夫人把雕像移得更靠近尼克一些,以便他更清楚地观察,“事实上,不同物种对丰收之神有着不同的想象。在我们这儿,丰收之神是一只兔子,而在别的动物那儿,或许是猪,羊,浣熊……大家的共识是,丰收之神可以随意变成各种动物的形态,像个普通动物一样地走到田里,视察作物或者给出一些种植建议,然后不留痕迹地离开。”

“哇哦。”听起来是个亲切随和的神,就像这些淳朴的种植园主一样。

尼克觉得自己或许需要被指导一下。他曾经尝试着在空罐头里种过花——混混也是可以有对精致生活的追求的,尤其是像他这样帅气的混混。但是他从没成功过。他见过的最接近“罐头上开出花来”的场景,大概是朱迪有一天回家时碰翻了门口的购物袋、一脚踩上了刚买回来的罐头。

“这对你们城里动物来说可能有点难以理解?”霍普斯先生和善地问尼克。

“是有点,”尼克承认道,“这一切听起来都很新奇。”

“可以想象。”霍普斯夫人端上一盘特意给尼克和芬尼克做的鱼肉馅饼。

芬尼克咬了一口馅饼,一只小兔子问:“为什么你需要吃鱼肉?”

“因为我是狐。”芬尼克说。

另一只小兔子探头看看芬尼克的尾巴:“为什么你的尾巴这么大?”

“因为我是狐。”芬尼克无奈地说。

还有一只小兔子轻轻地戳了戳芬尼克的耳朵:“为什么你的耳朵宽宽的?”

“因为我是狐。”芬尼克非常无奈地说。

“为什么你和尼克哥哥都是狐,可他那么高,而你……跟我差不多高?”

芬尼克阴着脸吞下了鱼肉馅饼。

他们兔子都这么喜欢身高梗吗?!

 

餐后甜点是非常美味的苹果派。

小兔子们一起埋头吃派的样子像是两列小巧而柔软的甜点收割机。

霍普斯先生给尼克倒了一杯蓝莓酒,霍普斯夫人在杯子边缘插上一片雕出花边的胡萝卜:“听朱迪说你很喜欢我们家的蓝莓?”

尼克握住杯子,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看朱迪:“你连这个都说了呀?”

“朱迪讲过很多你的事呢。”霍普斯夫人回忆着,“她说你把你做警察之前赚的钱都捐了?”

“是的。捐给了一家旨在减少未成年动物间霸凌行为的公益组织。”尼克感觉朱迪在餐桌下面握住了自己的爪子,他知道她是担心他又因为想起那段经历而难过,他轻轻地捏捏朱迪的爪子,让她知道自己一切都好,“唔,当初我的钱挣来得太容易了些,在我打算成为一名警察的时候,我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来回馈这个社会。”

“以及抵了这些年没交的税。”

“……抱歉,你为什么要拆我的台来着?”尼克摸摸朱迪的耳朵。

“工作习惯。”朱迪吐了吐舌头。

霍普斯夫人喝了一口蓝莓酒:“朱迪也讲过一些你们工作上的事情,比如你们一起破的案子。”

“虽然朱迪现在算是个了不起的角色了,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小丫头是个开罚单的。”霍普斯先生嘟哝着,不过在看到朱迪的眼神时他退缩了,“我相信你明白,宝贝儿,安全,还有这些那些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朱迪随口应着,一边给尼克递了一个“总是这样”的眼神,尼克端起酒杯挡住脸,偷偷笑了起来。

“我们为你骄傲。”霍普斯夫人怜爱地揉揉朱迪脑后的毛,“但是说真的……”她拉起朱迪的爪子,把它覆在尼克放在桌上的爪子上,“你们一定要保护好彼此,我的孩子们。”

芬尼克低声对小兔子们说:“如果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幼稚小鬼,现在可能都要感动得哭出来了。”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尼克一边揉眼睛一边瞪着芬尼克。

“我说这酒不错。”

“哦,闭嘴。”

 

晚饭后大家都在客厅里歇着,芬尼克说自己该回去了。朱迪指出他喝了不少蓝莓酒,芬尼克表示“怎么的小兔砸,你要逮捕我不成?”

小兔子们搬出了杀手锏:“请——不——要——走——”

芬尼克:“……好好好不走不走。”

“我觉得你将来可以当幼儿园园长。”尼克看着被小兔子们围在中间的芬尼克若有所思。

“我拒绝。”芬尼克把一只不停地尝试着拽他耳朵的兔宝宝拎开。

“尼克,要不要去看看家庭照片?”霍普斯夫人招呼着尼克。

“我建议你拒绝。”芬尼克说,一边摇摇手指示意两只小兔子不要揪他的尾巴。

“别这么愤世嫉俗,伙计。在我看来这是跟长辈增进关系的好机会。”尼克耸耸肩,转身跟着霍普斯夫人和朱迪走进了书房。

霍普斯家显然是很有条理又喜欢阅读的兔子。尼克望望高至天花板的厚重书架:“霍普斯夫人,哪一本是你们的家庭影集?”

“全都是。”

什么玩意儿?!

看来,姜还是老的辣,狐还他妈是老的狡猾。

尼克瘫倒在沙发上。

“别慌,小伙子。”霍普斯夫人笑着拍拍尼克,“我们不会今天就让你认识所有亲戚的。来看看这两本吧。”她从书架上抽出两册递给尼克,一册上面写着“合影”,另一册上……

“我可以看吗?”尼克举起那本相册,向朱迪展示封面上她的名字。

“噢……”朱迪咬了咬嘴唇,带点埋怨地冲妈妈抖了抖耳朵。

“可以。”霍普斯夫人替朱迪回答道。

“谢谢您,霍普斯夫人。”

“叫我邦妮吧。”

尼克打开了相册,一只被爸爸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兔子闯入了视线,她看起来那么小,但是她有好大好大的紫色眼睛。

“她遗传了我的眼睛。”霍普斯夫人骄傲地说。

“和我的眉毛。”霍普斯先生从沙发后面低下头来看照片。

尼克又往后翻了一页,这里的朱迪穿着一条印满胡萝卜的小裙子,小嘴微张,好像要说什么。

“我记得我不喜欢这条裙子。”朱迪点点那张照片。

“是的,在我们按下快门之后你就这么说了。”

再大一点儿的朱迪开始显露出了对警察这个职业的热情。在一张照片里,她的整张脸都被滑下来的大警帽遮住了;另一张照片里,她拿着一把玩具枪,象模象样地瞄准了一个彩陶花盆。

“你没有真的开枪吧?”尼克开玩笑地碰碰朱迪。

“没有。”朱迪转脸问霍普斯先生,“你们还留着它呢吗?”

“当然。我们现在拿它装糖果。”

尼克继续往后翻,在他的膝盖上,朱迪随着翻动的纸页越长越大,渐渐变成了一位年轻的女士。尼克看到了中学毕业典礼上的朱迪,看到了要出发去警校的朱迪,看到了警校结业式上的朱迪……再往后翻,出现了印着朱迪照片的剪报(《兔警官拯救了动物城》),还有一些跟警局同事的合影。

“有时候我们会把她发给我们的照片洗出来。”霍普斯先生拍拍朱迪的脑袋。

尼克再次翻过页去的时候,耳朵猛地立了起来。

他看到了他自己。

入职第一天他和朱迪在警局大厅里的合影,他还记得照片一角的一小片污渍是因为豹警官帮他们拍照时刚吃完了半盒甜甜圈,一不小心把爪子上的巧克力蹭到了镜头上。

他和朱迪在一次表彰仪式后的自拍,他们因为一场出色的抓捕行动获得了嘉奖,他们冲着镜头咧嘴笑的同时都揪起了别在胸前的奖章。

他和朱迪轮休时在公寓里的留影,那回他们一起烤了个胡萝卜蛋糕,他用糖浆在上面画了自己和朱迪,朱迪说他画画的水平像她五岁的弟弟。他们模仿着蛋糕上扭曲的表情做起了鬼脸,然后跟蛋糕合照。

“我喜欢那个蛋糕。”朱迪轻声说,一边把脑袋靠上尼克的胳膊。

“画得很可爱,像麦克一样。”霍普斯夫人说。

“您五岁的儿子?”尼克不好意思地抓抓后脑勺。

“唔,事实上,五岁的是马克,麦克今年三岁。”

朱迪转头把脸埋在尼克身上,不过还是没掩盖住她的笑声。

“我们特别期待在这里加上更多的照片。”霍普斯先生说,“比如,你们的婚礼?”

“还有你们的小宝宝!”霍普斯夫人一脸神往,“想象一下,一个像朱迪的小姑娘,一个像尼克的小帅哥……朱迪丝和尼古拉斯!”

“或者朱利安和妮科尔,”霍普斯先生托着下巴,“儿子像朱迪,女儿像尼克……”

“或者这些都要!”霍普斯夫人开心地拍拍爪子。

朱迪和尼克让长辈们自由地沉浸在了畅想里。他们打开了全家合影,那本影集里的很多张照片都是折叠式的,拉开的时候像过于长的手风琴。看过几张合影后,尼克已经练就了在一堆兔子中一眼认出朱迪的技能。

“了不起。”朱迪这样评价道,然后趁着霍普斯先生和霍普斯夫人还在忙着设想她跟尼克的第36个孩子应该叫什么,凑上去亲了亲尼克的脸。

 

噢,沉迷在恋爱中的小青年。

他们为什么还不出来拯救我一下?!

独自跟一群小兔子待在一起的芬尼克这样想着,一脸生无可恋地坐在壁炉边。

小孩子们有无数的问题。他们缠着芬尼克,让他讲讲动物城的样子。

“动物城……很大。有很多很多不同的动物。”

“也有兔子吗?”

“当然。你们的姐姐不就是兔子吗,小傻蛋?”

“城里也种胡萝卜吗?”

“不。没有地方种胡萝卜。”

“地都去哪儿啦?”

“盖房子,高楼,公路。”

“高楼是干什么用的呀?”

“用来住的。”

“所以你住在很高很高的楼里吗?”

“不,我住在车里。”

“哇——”小家伙们觉得这听起来特别酷。

真是一群小傻蛋。芬尼克想着,剥开一颗糖丢进嘴里。小兔子们把更多的糖堆在他面前,作为听故事的回报。

“那我们以后也可以进城去吗?”

“如果你们想的话,就可以。”芬尼克觉得城里其实没有那么有趣。唔……城里人的钱倒是很好赚,毕竟城市越大,包容性越强,他们这样的家伙也就更好生存。但是这些话大概还是不要跟小崽子们讲了。生活总有一天会打碎他们愚蠢的幻想的——呃,看看朱迪,倒也未必。但是朱迪也不是顺顺利利走到今天的。谁又能一直顺顺利利的呢?

“你在想什么呀?”一只小兔子轻轻捅了捅望着炉火出神的芬尼克。

“想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会在哪里。”芬尼克随口答道。其实答案显而易见:他会在他的车上,在城市的一条巷子里,开一听啤酒,听着rap,思考第二天去哪儿捞钱。

“你不能一直留下来吗?”

“不能,小兔子。我有我该去的地方。”

“可是我们喜欢你。”小兔子们围得更近了。

那是因为你们没有看见我阴森的一面。

愚蠢的兔子。

芬尼克又剥了一颗糖,他注意到了身边一只小兔子热切的眼神。他顿了一下,耸耸肩,把糖放进小兔子嘴里。

他莫名地冒出了这样的一个念头——或许是生平第一次:希望这些小傻蛋永远不用看到那么阴暗的东西。

哈,永远。多么天真的一个词。

完蛋,我可能是被尼克恋爱后的傻气传染了。

 

到了该睡觉的时候,芬尼克依然是小兔子们心爱的伙伴。他们甚至问妈妈可不可以跟他睡在一张床上,霍普斯夫人耐心地说:“这妈妈说了不算,你们得问大哥哥愿不愿意。”

“大哥哥宁愿跟你们俩睡一张床。”芬尼克倚在朱迪卧室的门边,看着走廊上那一群小兔子。

“你不会想的。”尼克狡黠地笑了笑。

芬尼克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朱迪无辜地冲芬尼克微笑,一边狠狠踩了尼克一脚。

“小兔子真是一个可怕的物种。”芬尼克叹道。

“可是你看起来跟他们相处得还不错。”朱迪想了想,“嘿,我们家有一些远房亲戚是迷你兔,如果你想要认识的话……”

“你说的认识是指尼克对你这样的‘认识’吗?”

“嗯哼……是的?”

“小兔子,别说我没兴趣发展一段感情,就算我有,这样的日常……”芬尼克瞥了一眼小兔子们,“也就你们兔子受得了。或者田鼠,或者,反正你懂的。”

“大哥哥!要不要来看我们的故事书呀?”小兔子们跑进卧室里,又跑出来一起冲芬尼克招手。

“可怕。”芬尼克重复着,两爪插兜向他们走去,走了两步,他回过头来,“嘿小兔子,你刚才好像又暗示了一遍身高的事儿,我不喜欢你这一点。”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我道歉。不过你也依然在叫我‘小兔子’,我其实也不欣赏这一点。”

“这么一说好像挺公平。”芬尼克眯起了眼睛,“咳,我猜如果以后我还跟尼克保持着联系的话,我在忍受他的基础上也得忍受你。我可能会适应的。”

“忍受我?嘿,我可是个天使。再说了,你不是很好地适应了那群小可爱吗?”尼克冲小兔子们那边偏了偏头。

“有件事情你最好知道一下,我现在就在忍受你,兄弟。”

“这么说你的确也觉得我们有时候像兄弟。”尼克眉开眼笑,“我真是太高兴了,儿子。”

芬尼克迅速折回来照着尼克的小腿踹了一脚。

 

“所以……你觉得怎么样?”

夜深兔静,尼克靠在床头,看朱迪摆弄着一边的小台灯。

“什么?”朱迪看向他。

“我……表现得怎么样?他们喜欢我吗?”

这句话听上去太缺乏安全感,太渴望认同,就像……一个为了被接受,什么都愿意去做,最后一定会受到伤害的家伙一样。

所以尼克迅速挠了挠鼻子,笑道:“没事,我就是随口——”

“他们非常喜欢你。”朱迪扑进尼克的怀里,把爪子按在他的胸口,“你不需要这么紧张的。”

“你想给我的心跳开一张超速罚单吗?”尼克抬爪搂住朱迪,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好啦,我承认我可能是有点焦虑……”

“对,有点。”朱迪翻了翻眼睛,然后她抚上尼克的脸,让他直视着自己,“听我说,我的爸爸妈妈真的真的很喜欢你。而且,单从他们完全不介意我们睡在一间卧室里这一点,你应该就能感觉到了。”她轻声笑了起来,“喔,说真的,兔子父母对孩子的保护欲强到你没法想象。”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对于你跟我,他们已经完全认可了?”尼克捋了捋朱迪的长耳朵,它们在他的爪子下服帖地垂下去,等他收回爪子的时候又迅速翘了起来。

“是的。”朱迪直起身来跪在床上,对尼克的耳朵做起了同样的事情。

一番最终也没有决出胜负的耳朵大战之后,他们老老实实地躺下,关了灯准备睡觉。

“嘿……”月色下,尼克轻轻地往朱迪的脖子里吹了口气,“我在想之前你爸爸妈妈讲到的那些事情。”

“哪些?”朱迪翻了个身面对着尼克。

“唔,结婚,养小家伙们,之类的?”

“喔。”朱迪的鼻子抖了抖。

“你觉得这些事情会发生吗?”

“当然会。”朱迪回答得有点太快了,“你看,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动物在结婚,在生小宝宝,当然会。”

“我不是说那些动物。”尼克摸摸朱迪的脸,“我是说,你想象过这些事情发生在你跟我身上吗?”

朱迪一言不发地翻过身去,留给尼克一个背影。

尼克怔住了。

他努力了一番才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哈,没关系,如果你——”

“我想过。”

朱迪轻声说。

“哦。”尼克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事实上,我经常在想。尤其是看到你跟我的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那么开心,我们一起看着我们的照片,那么多开心的回忆……我想要他们说的那些东西,我特别想。虽然我觉得现在谈这个还早,我目前也更愿意全心投入工作,但是我知道我想要那些事情发生。”

“哦,朱迪……”尼克温柔地搭上朱迪的肩膀,想让她翻过身来看着自己,朱迪摸着他的爪子,没有动弹:“不,我现在不会转过去的。我觉得我的脸红得像大先生插在口袋里的花。”

尼克觉得她大概没有夸张,因为她的耳朵好像都比以前红了一点。

“咳,虽然你现在大概很害羞,我还是想确认一下……”尼克盯着朱迪的后背,“也就是说,你将来会愿意跟我结婚?”

“……是的,我愿意。”

屋子里安静了片刻。

“咔哒”一声。

“也就是说,你将来会愿意跟我结婚?”

“是的,我愿意。”

咔哒。

“也就是说,你将来会愿意跟我结婚?”

“是的,我愿意。”

咔哒。

“也就是说——”

“尼克!”朱迪猛地扑到尼克身上,去抢那根胡萝卜形状的录音笔,尼克一边搂住朱迪一边把胳膊伸得长长的,不让朱迪碰到。努力了一番后,朱迪气哼哼地趴在尼克胸前:“你不觉得这根录音笔做得太多了吗?”

“你希望我删了它吗?”尼克挑挑眉毛。

“当然!”

“好。”尼克轻巧地按了几下,删掉了录音。

朱迪没料到尼克这么爽快,整个兔都惊呆了:“哇哦,你居然真的删了。”

尼克把朱迪从身上拎起来塞进被子里,自己也钻进被子里躺好:“反正我下次再问你这个问题的时候,还能得到一样的回答。”

“这点你说得很对。”朱迪拍拍尼克的脑袋,靠在他怀里安心地合上了眼睛。


-END-

蜜桃乌龙茶

李承泽BG推文+记录(重发/精简版)

太太们都是小天使❤

希望能撑住==


🍑原创女主🍑

太太们都是小天使❤

希望能撑住==


🍑原创女主🍑

🍑泽若🍑

      




Aunicorn

关于罗恩的另一个特质

当谈到罗恩的优点时,很多人会提到勇敢、仗义、幽默等等,但我觉得很多人还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他愿意改变自我的这一个特质,我发现很多黑子总是只提到他的缺点,强调他的错误这一面,却总是忽略他改正他的缺点,弥补他的错误的另一面。

  

四年级的时候罗恩因为嫉妒在舞会上和赫敏吵架,这件事已经很多人嘴过罗恩,我也不用多说,但是很多人忽略了罗恩其实后面克服了这个事情,还在比尔和芙蓉的舞会上邀请了赫敏跳舞


•克鲁姆耸了耸肩膀。他像芙蓉那样伸出手,与哈利和罗恩分别握了握。从罗恩的表情看,他似乎正在忍受某种痛苦的内心冲突。克鲁姆已经准备走开了,罗恩突然说道:“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赫敏转过脸...

当谈到罗恩的优点时,很多人会提到勇敢、仗义、幽默等等,但我觉得很多人还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他愿意改变自我的这一个特质,我发现很多黑子总是只提到他的缺点,强调他的错误这一面,却总是忽略他改正他的缺点,弥补他的错误的另一面。

  

四年级的时候罗恩因为嫉妒在舞会上和赫敏吵架,这件事已经很多人嘴过罗恩,我也不用多说,但是很多人忽略了罗恩其实后面克服了这个事情,还在比尔和芙蓉的舞会上邀请了赫敏跳舞


•克鲁姆耸了耸肩膀。他像芙蓉那样伸出手,与哈利和罗恩分别握了握。从罗恩的表情看,他似乎正在忍受某种痛苦的内心冲突。克鲁姆已经准备走开了,罗恩突然说道:“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赫敏转过脸,望着那些没有马拉的马车顺着车道朝他们缓缓驶来,脸上泛起了微笑:克鲁姆显得既惊讶又欣慰,为罗恩在一片羊皮纸上签了名。

  

•哇,”他快速地眨巴眼睛,看着赫敏匆匆朝他们走来,“你看起来棒极了!”

  

•可是他脸上的笑容突然隐去了:威克多尔•克鲁姆坐在了卢娜空出来的座位上。赫敏看上去既高兴又慌乱,但这次克鲁姆可不是来恭维她的。他皱着眉头说:“穿黄衣服的那个男人是谁?”

“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是我们一个朋友的父亲。”罗恩说。他口气里火药味很浓,表明他们并不打算嘲笑谢诺菲留斯,尽管那人明显可笑。“我们来跳舞吧。”他突然地对赫敏说。

赫敏显得很吃惊但也很高兴,立刻站了起来。他们一起消失在舞池里越来越拥挤的人群中。

  

还有出走回来之后,罗恩除了带回了新的魔杖、新情报,甚至还担任了三人组的领导

  

•一星期又一星期过去了,哈利尽管沉浸在自己新的心事中,却也不能不注意到罗恩似乎正在负起责来。可能因为决心要弥补自己出走的过错,也可能因为哈利情绪日渐低落而激起了罗恩潜在的领导才能,现在是他在鼓励和敦促另外两个人行动。

  

以及在家养小精灵事情上的观念转变

  

•“等等!”罗恩突然说道,“我们把谁给忘记了!”

 “谁?”赫敏问。

 “家养小精灵,他们都在下面的厨房里,不是吗?”

 “你是说应该让他们参加战斗?”哈利问。

 “不,”罗恩严肃地说,“我是说应该叫他们赶紧逃走。我们不想再出现更多的多比,对吗?不能要求他们为我们去死——”


上面说到的是改正缺点,而说到罗恩为了他人优化自我的也有很多,比如说他为了帮赫敏赢巴克比克的案子读了一堆书

•罗恩把巴克比克上诉的事接了过去。不做作业时,他便埋头翻阅厚厚的书籍,诸如《鹰头马身有翼兽心理手册》《珍禽还是恶兽?》《鹰头马身有翼兽之残暴性研究》等。他太投入了,以至于忘记了要对克鲁克山凶狠一点。

他同样为了更好的理解女孩子读了一整本书

  

•“一本书?”哈利接过那个长方形的包裹,说道,“有点告别传统了,是不是?”

 “这可不是一般的书,”罗恩说,“是沉甸甸的金子啊:《迷倒女巫的十二个制胜法宝》,解释了你需要知道的关于女孩子的所有事情。

  

我真的很喜欢罗恩愿意改变自我这点,我也一直觉得,罗恩可能是三人组里角色流动性最强的,他实际上是个很愿意去改变的人,这使得他很有可塑造性和潜力,有各种可能,全七部下来,这个男孩不断为着自己爱的人改变再改变,最终成长为最好的自己,我发现这点非常迷人。

很多时候,我发觉年龄越大,好像就越欣赏罗恩,在年纪小的时候,很难体会到这种品质,因为那时候大部分时间都觉得自己是人生的主角,是老天眷顾的,是哈利和赫敏,不会犯错不会搞砸不会失败,但越长大,脱离了长辈的保护,接受了生活的打击和挫折,周围的各种酸甜苦辣,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曾经犯的傻和错误就越发现,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并且不断地优化自我,这才是对我以及可能很多人来说,真正难能可贵的品质。

Aunicorn

另一个电影没有拍出来的罗赫桥段

‘Wait,’ said Bellatrix sharply. ‘All except … except for the Mudblood.’ Greyback gave a grunt of pleasure. 

‘No!’ shouted Ron. ‘You can have me, keep me!’

“等一下,”贝拉特里克斯尖声说道,“...

‘Wait,’ said Bellatrix sharply. ‘All except … except for the Mudblood.’ Greyback gave a grunt of pleasure. 

‘No!’ shouted Ron. ‘You can have me, keep me!’

“等一下,”贝拉特里克斯尖声说道,“除了……除了这个泥巴种。” 格雷伯克满意地哼了一声。 

“不!”罗恩大叫道,“你们可以留下我,留下我!” 贝拉特里克斯一拳砸在他的脸上,击打声在屋里回响。


Harry could feel Ron shaking.

哈利可以感觉到罗恩在发抖。

    

‘HERMIONE!’ Ron bellowed, and he started to writhe and struggle against the ropes tying them together, so that Harry staggered. ‘HERMIONE!’

“赫敏!”罗恩吼道,拼命扭动想挣开把他们捆在一起的绳索,拽得哈利趔趔趄趄,“赫敏!” 

  

Hermione’s screams echoed off the walls upstairs, Ron was half sobbing as he pounded the walls with his fists,

赫敏的尖叫声在楼上回响,罗恩抽泣着,用拳头砸着墙

  

(罗恩原著哭的时候不多,但唯二两次如此脆弱的时刻就是砍魂器和认为赫敏有生命危险时,这不是肤浅的保护,他真的为赫敏的安危感到痛苦和深深的恐惧,他把她看的比他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如果这不能证明这个男孩爱赫敏胜过一切,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Aunicorn

驳“罗恩拖后腿”论

讲真,这说白了也就是电影带起来的谬论和刻板印象,这里我们再看看原著,看看真正的罗恩到底是什么样的(无奈叹气)

  

因为电影罗恩塑造的“胆小”形象,似乎一些人有着罗恩“临危就乱”的印象,但实际上,原著无数次证明,在危机关头,罗恩通常是很镇静的,这在第一部就有体现


•“拜托你快点想,我透不过气来了!”哈利大喘着气说,拼命扯住一根要缠住他胸脯的藤蔓。

 “魔鬼网,魔鬼网……斯普劳特教授是怎么说的?说它喜欢阴暗和潮湿——”

 “那么就点火烧它!”哈利几乎要窒息了。 

“是啊——当然可以——可是这里没有木柴啊!”赫敏大声说道,焦急地拧着双手。

 ...

讲真,这说白了也就是电影带起来的谬论和刻板印象,这里我们再看看原著,看看真正的罗恩到底是什么样的(无奈叹气)

  

因为电影罗恩塑造的“胆小”形象,似乎一些人有着罗恩“临危就乱”的印象,但实际上,原著无数次证明,在危机关头,罗恩通常是很镇静的,这在第一部就有体现


•“拜托你快点想,我透不过气来了!”哈利大喘着气说,拼命扯住一根要缠住他胸脯的藤蔓。

 “魔鬼网,魔鬼网……斯普劳特教授是怎么说的?说它喜欢阴暗和潮湿——”

 “那么就点火烧它!”哈利几乎要窒息了。 

“是啊——当然可以——可是这里没有木柴啊!”赫敏大声说道,焦急地拧着双手。

 “你疯了吗?”罗恩喊道,“你到底是不是巫师?”


是的,电影就是在这里做出了第一个牺牲罗恩形象的改编,是的,如果仔细阅读原著的伙伴可能会发现,赫敏实际上在小说前期并不总是十分勇敢,她在危机关头会慌张和害怕,某种意义上,电影在这里交换了罗恩和赫敏的性格,原著中罗恩才是提醒赫敏该怎么做的人,电影甚至还加了更无语的改变,让罗恩大吼大叫,被放下之后说“幸好我们没有惊慌”,可以说是一种极度ooc

  

罗恩临危不乱在第二部也有体现,在《密室》,哈罗一起去找阿拉戈克,即使罗恩面对他最恐惧的东西,蜘蛛,他都没有像电影那样表情夸张动弹不得,原著中,就算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也完全知道该如何配合哈利。

•随着一阵刺耳的声音,汽车在哈利和罗恩面前停下,车门猛地敞开了。 “带上牙牙!”哈利一边喊道,一边钻进前座。罗恩拦腰抓住狂吠的大猎狗,把它扔到后座上。车门砰地关上了。

  

同样,当面对洛哈特的时候,罗恩把他的魔杖扔到了窗外,他和哈利的这段配合不得不说真的很绝

  

•“由衷地抱歉,孩子们,我不得不给你们施一个遗忘咒。不能让你们把我的秘密到处张扬。不然的话,我的书就别想卖出去了……” 哈利及时地拔出自己的魔杖。洛哈特刚把魔杖举起,哈利就大吼一声:“除你武器!” 洛哈特被击得倒退几步,摔倒在他的皮箱上。他的魔杖高高地飞到空中,被罗恩接住,扔到敞开的窗户外面去了。

  

罗恩还提醒了哈利说蛇语打开密室

  

•“哈利,”罗恩说,“你说几句话,用蛇佬腔说几句话。”

 “可是——”哈利拼命地想。以前,他总是在面对一条真蛇时才能说蛇佬腔。

他死死地盯着那条刻出来的小蛇,试着把它想象成一条真蛇。

 “打开。”他说。 

他抬头看着罗恩,罗恩摇了摇头。 

“不行,你说的是人话。”他说。

 哈利又转过头去望着那条蛇,强迫自己相信它是活的。哈利想,如果他把头晃动几下,那么摇曳的烛光就会使那条蛇看上去仿佛在动似的。

 “打开。”他说。

  

到了第三部,从面对巴克比克被“斩首”到面对小天狼星,罗恩都十分沉着而勇敢,可以说这整个桥段都可以算是罗恩的高光时刻

  

即使面对巴克比克“死亡”,罗恩也明确地知道该怎么做,并提醒了哈利和赫敏离开

  

•哈利也很震惊,脑子里一片空白。三人恐惧地呆立在隐形衣下。落日最后的余晖给场地涂上了血红的光,投下长长的阴影。然后,他们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狂嚎。

 “海格。”哈利低声说,不假思索地就要转身,但罗恩和赫敏抓住了他的胳膊。

 “不行,”罗恩说,他的脸色苍白如纸,“要是让他们知道我们去看过他,海格会更倒霉的……” 

赫敏呼吸急促不匀。

 “他们——怎么——能?”她哽咽道,“怎么能?”

 “走吧。”罗恩说,他的牙齿好像在打架。

  

到了面对小天狼星,罗恩也毫不畏惧

  

•但是大狗扑过来的力气过猛,从他身上滚了过去。哈利觉得自己好像断了几根肋骨,他努力想站起来;他听到大狗咆哮着掉转过身,准备再次袭击。 

罗恩站了起来,在大狗又扑上来时把哈利推到了一边。大狗咬住了罗恩伸出来的胳膊。哈利冲上去揪住了那畜生的一撮毛,但它像拖一个布娃娃一样毫不费力地把罗恩拖走了。 

(...)

 “荧光闪烁!”他低声说。 魔杖的荧光照出一棵粗大的树干,原来他们追着斑斑跑到了打人柳的树影里。柳条像在狂风中一样嘎吱作响,鞭子似的来回抽打着,不让他们走近。 那大狗就在树干旁边,正在把罗恩倒拖进树根间的一个大洞里——罗恩奋力挣扎,但是他的脑袋和上半身正在消失——

 “罗恩!”哈利大叫,想要冲过去,可是一根粗树枝凶险地在空中抽打着,逼得他退了回来。 现在他们只能看到罗恩的一条腿了。罗恩用腿勾住了一条树根,希望能阻止大狗把他拖入地下——然而啪的一声可怕的脆响,像枪声划破夜空,罗恩的腿断了。一眨眼间,他的脚也消失了。

 “哈利——我们必须去找人帮忙——”赫敏惊恐地叫着,她也在流血,柳条在她肩上抽了一道口子。

 “不行!那畜生大得能把他吃掉,我们没有时间——”

“哈利——没有人帮忙,我们不可能钻过去——” 

又一根枝条打下来,细枝子像拳头一样攥得紧紧的。 “那条狗能进去,我们也能。”哈利喘着气说,一边左冲右突,试图绕过那些带着恶意嗖嗖摆动的枝条,可怎么也躲不过;他若想再靠近树根一寸,就肯定会被打到。

 “哦,救命,救命,”赫敏绝望地低喊,在原地团团转,“求求……”

  

到这里你也许可以看出来,电影再次交换了罗赫的性格,并且很“鸡贼“地改动了罗恩被小天狼星拖进树洞里的原因,改成了小天狼星直接拖走了他,他需要被哈利赫敏救,而在原著中,小天狼星是想拖走哈利,罗恩是为了救哈利才被小天狼星拖走的,他的腿伤也是因为他企图抗争被拉断,而他甚至连叫都没叫一下,电影的改编完全把这段歪曲了,罗恩的举动其实是一种自我牺牲,是一种英雄之举,罗恩一直是个斗士,而不是“被拯救者”。

  

•“罗恩——你怎么样?” 

“大狗呢?” 

“没有狗。”罗恩呻吟道,痛得咬紧牙关,“哈利,这是个圈套——”

 “什么——” 

“他就是那条狗……他是个阿尼马格斯……” 

罗恩瞪着哈利身后,哈利迅疾转身,阴影中的那个男子啪地关上了房门。

(....)

他下意识地冲向前去,但两边有人扑了上来,两双手紧紧拽住了他……“

不要,哈利!”赫敏恐惧地小声说。罗恩则冲着布莱克说话了。

 “你要杀哈利,就必须把我们也杀掉!”他激烈地说,虽然勉强站起时他脸上更是血色全无,身体也在微微摇晃。 

布莱克阴郁的眼睛里有什么一闪。

 “躺下,”他平静地对罗恩说,“你会把那条腿伤得更重的。” 

“你听见了吗?”罗恩虚弱地说,一边艰难地抓住哈利保持站立,“你必须把我们三个全部杀掉!”

  

这真的是我在原著最喜欢的桥段之一,罗恩,一个13岁的男孩,腿受了重伤,面对一个他认为是杀人犯的人,能够冷静地提醒同伴,并且拖着伤腿,毫不犹豫地保护同伴,我一直说罗恩有着憾不畏死的性格,在最极端的环境下他骨子里的那种强悍就会爆发出来,我想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而有些人还奇怪为什么赫敏喜欢他,I mean look at this boy🥺)

  

同样,三人组也是一起击昏的斯内普

  

•哈利瞬间下了决心,在斯内普的脚步跨出之前,哈利已经举起了魔杖。

 “除你武器!”他喊道——但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声音。一阵气浪把那扇门震得格格作响,斯内普的身子飞了起来,撞到墙上,然后顺着墙滑到地上,头发里渗出一股鲜血。他昏了过去。 

哈利回头一看,是罗恩和赫敏同时想到了解除斯内普的武器。

  

第四部没有什么三人组一起面对危机的剧情,但是为了帮哈利练习昏迷咒,罗恩可是当了他的“活靶子“

  

•“我们能不能绑架洛丽丝夫人?”星期一中午罗恩提议道。他躺在魔咒课教室的地板上,刚才连续五次被哈利击昏又弄醒。“用它来练习练习。或者用多比,哈利,我打赌他为了你什么都肯做的。我不是抱怨,”——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揉着后背——“可我浑身都疼……”

  

放在现实里就是为了帮朋友连拳击我自愿反复被打晕又唤醒再打晕,我觉得如果这不能说明罗恩对哈利是真爱,我也不知道说啥了

  

接着在第五部,当赫敏和哈利被取走魔杖,引开乌姆里奇时,是罗恩带领纳威等人击倒了看守他们的学生,带回了哈利和赫敏的魔杖

  

•“可是,没有魔杖,我们什么也干不了。”赫敏绝望地说,挣扎着从地上站了起来,“而且,哈利,你打算怎么去伦敦呢?”

“是啊,我们也想知道这一点呢,”她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罗恩出现了,金妮、纳威和卢娜匆匆跟在他后面。几个人的模样看上去都很狼狈——金妮的面颊上有几道长长的抓痕;纳威的右眼上方肿起一个大紫包;罗恩的嘴唇在流血,流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厉害——但他们一个个都显得很自豪。

 “怎么样,”罗恩说,他拨开一根低垂的树枝,把哈利的魔杖递了过去,“有办法了?”

 “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哈利惊讶地问,从罗恩手里接过魔杖。 “两个昏迷咒,一个缴械咒,纳威施了一个相当精彩的障碍咒,”罗恩得意地说,他把赫敏的魔杖也递了过去

  

到第六部,当哈利和邓布利多一起去寻找魂器后,罗恩按照哈利告诉他的通知了DA军,并且参加了天文塔之战(而且这段赫敏并不在,大概率是在霍格莫德放哨)

  

•因为罗恩、麦格教授和卢平正在那边各自迎战一个食死徒。

  

第七部就更多了,罗恩在咖啡馆救了赫敏 

  

•罗恩几秒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隔着桌子扑过去,把坐着的赫敏推到一边,食死徒咒语的力量震碎了砖墙,罗恩的脑袋刚才就在那个位置。

  

在马尔福庄园救赫敏,同时模仿了小矮星的声音让他们避免了被发现的风险

•门开了。短暂的一瞬间,虫尾巴凝视着看似空无一人的地牢,三个小太阳耀眼地悬在空中。哈利和罗恩扑了上去,罗恩抓住虫尾巴握着魔杖的手臂,迫使它举向上方,哈利用手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出声。三人默默地搏斗,虫尾巴的魔杖发出火花,他那只银手掐住了哈利的喉咙。

 “怎么啦,虫尾巴?”卢修斯•马尔福在上面喊道。

 “没事!”罗恩答道,还像样地模仿着虫尾巴呼哧呼哧的声音,“一切正常!”

  

打了贝拉一个措手不及,救了赫敏

    

•罗恩冲进了客厅。贝拉特里克斯吃惊地回过头来,转而把魔杖指向了罗恩的脸——

 “除你武器!”罗恩咆哮道,用虫尾巴的魔杖指向了贝拉特里克斯,她的魔杖飞向空中,被飞奔在罗恩身后的哈利接到了。

(...)

罗恩跑过去从一片狼藉中把赫敏拉了出来,哈利也抓住机会,飞身跃过扶手椅,夺过德拉科手中的三根魔杖,全部指向格雷伯克

  

及时配合哈利,捡起了控制火龙的丁当片

  

•“我们需要他,”拉环说,“没有古灵阁的妖精就进不了金库,而且我们需要丁当片!”

“魂魄出窍!”哈利又说道,这声音在石头甬道里回响,他再次觉得那飘飘然的控制感从脑部流向了他的魔杖。鲍格罗德再次顺从了他的意愿,迷惑的表情变成了一种礼貌的淡漠,而罗恩急忙捡起了装有金属工具的小皮包。

  

提醒哈利可以询问其他同学是否知道魂器


•罗恩突然转向哈利。 “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帮忙?” 

“什么?” 

“他们可以帮忙,”罗恩压低了声音,除了站在他和哈利中间的赫敏,谁也听不见他说话,“我们不知道那东西在哪儿,又必须赶快找到它。我们用不着说那是魂器。” 

哈利的目光从罗恩移向了赫敏,她喃喃地说:“我认为罗恩说得对。我们连要找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我们需要他们。”看到哈利还在迟疑,她又说:“你用不着每件事都一个人去做,哈利。”

想到用毒牙摧毁金杯,并且成功模仿了蛇语

  

•“你们俩到底上哪儿去了?”哈利喊道。

 “密室。”罗恩说。

 “密——什么?”哈利说着,在他们面前摇摇晃晃地刹住脚步。

 “是罗恩,都是罗恩的主意!”赫敏激动得气喘吁吁,“真是绝妙,不是吗?你走了以后,我就对罗恩说,即使找到了另一个魂器,又怎么毁掉它呢?那个金杯还没能毁掉呢!于是他就想起来了!蛇怪!” 

“什么——?” 

“除掉魂器的东西。”罗恩简单地说。 

哈利的目光落在罗恩和赫敏怀里抱的那些东西上,才发现是从一个死去的蛇怪身上掰下来的弯曲的巨牙。 

“你们怎么进去的呢?”哈利把目光从蛇怪挪到罗恩身上,问道,“需要说蛇佬腔呀!” 

“他说了!”赫敏小声说,“说给他听听,罗恩!” 

罗恩发出一种难听的、窒息般的嘶嘶声。 

“你打开挂坠盒时就这么说的,”他带点歉意地对哈利说,“我试了几次才说对,不过,”他谦虚地耸了耸肩,“我们总算进去了。” 

“他真神!”赫敏说,“太神了!” 

“所以……”哈利努力跟上他们的思路,“所以……” 

“所以我们又干掉了一个魂器,”罗恩说着,从外衣里掏出赫奇帕奇金杯的残片,“是赫敏刺的,觉得应该由她来,她还没享受过这份乐趣呢。” 

“你太有才了!”哈利喊道。

  

和哈利一起击退了巨蜘蛛

  

•赫敏失声尖叫,哈利一转身,明白了她尖叫的原因。一只像小汽车那么大的巨蜘蛛正从墙上的大豁口爬进来:阿拉戈克的一位后代也参加了战斗。

 罗恩和哈利同时大喊,两个咒语撞在一起,巨蜘蛛被打退了,它的腿可怕地抽动着,消失在黑暗中。

  

及时提醒了赫敏不要击昏巨人,避免了半个城堡被压塌而导致更多伤亡

  

•“哦,天——!”赫敏尖叫,她和罗恩追上哈利,抬头注视着正想从楼上窗户往外抓人的巨人。

 “别!”罗恩大喊一声,抓住赫敏举起魔杖的手,“别把他击昏,他会压塌半个城堡——”

  

制服了打人柳

  

•罗恩环顾四周,然后用魔杖指着地上的一根树枝,说道:“羽加迪姆勒维奥萨!”树枝一下子从地上飞了起来,像被风吹着一样在空中旋转着,然后嗖地穿过打人柳的那些凶险的枝条,直朝树干冲去。它捅了捅树根附近的一个地方,顿时,扭曲抽打的柳树便安静下来。

 “漂亮!”赫敏喘着气说。

  

和纳威一起打败了格雷贝克

  

•他还看见罗恩和纳威打败了芬里尔•格雷贝克

  

综上,总之,不信谣不传谣,Steve Kloves,俺一生之敌


Aunicorn

罗恩的魔力水平,罗恩是否魔力敏感?

就当开一些小脑洞吧,当讨论魔力的时候,我觉得罗恩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点,似乎jkr有意无意中给罗恩开了很多不经意的bug级的挂,下面做个不正经不负责分析,全当娱乐


二年级小罗同学朝马天龙施了个鼻涕虫咒,虽然这个咒语因为魔杖坏了的缘故反弹了,但是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罗恩当时施的是无声咒,是的,高年级才掌握的无声咒,如果罗恩魔杖当时没坏,这个咒语很可能就成功了,而且我们都知道魔杖是认主的,这点手握心在敌营的老魔杖的老伏大概深有体会,更何况罗恩的第一根魔杖实际上不是他自己的,是他哥哥查理的,而他哥哥的魔杖特性是这样的:

  

白蜡木魔杖会永远坚守自己真正的主人,不适合留给或者送给其他的人,因...

就当开一些小脑洞吧,当讨论魔力的时候,我觉得罗恩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点,似乎jkr有意无意中给罗恩开了很多不经意的bug级的挂,下面做个不正经不负责分析,全当娱乐


二年级小罗同学朝马天龙施了个鼻涕虫咒,虽然这个咒语因为魔杖坏了的缘故反弹了,但是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罗恩当时施的是无声咒,是的,高年级才掌握的无声咒,如果罗恩魔杖当时没坏,这个咒语很可能就成功了,而且我们都知道魔杖是认主的,这点手握心在敌营的老魔杖的老伏大概深有体会,更何况罗恩的第一根魔杖实际上不是他自己的,是他哥哥查理的,而他哥哥的魔杖特性是这样的:

  

白蜡木魔杖会永远坚守自己真正的主人,不适合留给或者送给其他的人,因为这会让它失去力量和技能。如果魔杖的杖芯是独角兽毛的话,这种趋势则尤为明显。

  

没错,查理的魔杖就是这种白蜡木加独角兽毛的叠debuff魔杖,而罗恩在他的第一根魔杖,也就是他哥哥查理的魔杖断掉之前,他居然就这么用这根不是自己的破魔杖平稳完成了第一年的学业,甚至还关键时刻施出了漂浮咒打晕巨怪救了小赫,想想也是....有点厉害。

  

然后第二年的时候,因为亚瑟中了奖,罗恩终于买了属于他自己的魔杖,而关于这根魔杖——柳木魔杖的特性是这样的:

  

柳木是一种极为罕见地拥有治愈力量的魔杖木材。加里克·奥利凡德提到它理想的主人无论多么想掩盖,也常会没来由地缺乏安全感。

许多自信满满的客人坚持要试用柳木魔杖(被它们的美丽外表和适合高级无声咒的好名声所吸引),但是柳木魔杖通常会选择那些有巨大潜力的巫师,而不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奥利凡德家族有一条格言就是“拥有远大抱负的人最适合柳木”。

  

是的,柳木魔杖会选择有巨大潜力的巫师,我想这也在某种意义上承认了罗恩的能力


接着是五年级的时候,小罗在owls考试上把一个盘子变成了蘑菇,他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都知道,根据甘普变形法则五大例外,食物是不能通过变形咒变出的东西,然而.....

  

搞什么,JKR!

  

好家伙,我知道这大概是一个罗琳忽略的bug,但是这挂开的,直接突破魔法世界自然法则了【。

  

接着还是五年级的时候,魔法部神秘事务司一战,罗恩和金妮还有卢娜被四个食死徒追杀并击倒了他们,原著提到金妮和卢娜合力击倒了一个,那言外之意说明什么呢——

  

罗恩,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一个人打倒了三个成年食死徒

  

罗恩·决斗大师·韦斯莱

  

再接着是六年级的时候,罗恩无意间让霍格沃茨礼堂下了雪


“哇,”当哈利终于说完时,罗恩叫道,手里的魔杖对着天花板乱晃,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哇,你真要跟邓布利多一起去……去消灭……哇。” 

“罗恩,你在造雪啊。”赫敏和颜悦色地说,一边抓住他的手腕不让魔杖指向天花板,那儿已经开始有大片白色的雪花飘下。


还有一些零碎的点,比如说在密室时,罗恩感觉到洛哈特是个骗子,罗恩在刚看到里德尔的日记就感觉到不对劲,罗恩开玩笑无意说中了桃金娘被里德尔所杀,还有有媚娃血统的芙蓉对罗恩的影响很大,以及罗恩刚接触挂坠盒的时候,就先感觉到了魂器的异样


他又把挂坠盒交给罗恩和赫敏,他们各自使出浑身解数,也都跟他一样不成功。

 “可你感觉到了吗?”罗恩把它紧紧地捏在手中,小声问。 

“什么呀?” 

罗恩把魂器递给哈利。

过了片刻,哈利明白了罗恩的意思。他感觉到的是自己的脉动,还是挂坠盒中有东西在跳动,像一颗小小的金属心脏?

  

还有当然,魂器本身对罗恩的影响也更为严重


“因为这东西对我有害!”罗恩望着石头上的挂坠盒,直往后退,“我对付不了它!我不是在为自己找借口,哈利,但这玩意儿对我的影响比对你和赫敏要大

  

以及,罗恩很早以前就察觉到,伏地魔的名字被下了咒,会招来食死徒


“别说名字!”罗恩厉声打断了她。

 哈利和赫敏面面相觑。 

“对不起,”罗恩撑起身子看着他们,轻轻喘了一声,“它让我感觉像一个——一个恶咒什么的。我们不能叫他神秘人吗,拜托?”

  

由此可见,罗恩一直有一种神奇的第六感,我们这里可以开一个脑洞,会不会,所有这些都是他作为一种强魔法源对其他魔法源的共感?罗恩实际上魔力敏感呢?


还有,就是小罗最后一部讲蛇语这件事,大家都应该知道蛇语是一门语言,仅仅是模仿不应该能管用,然而到小罗这里,它.居.然.就.管.用.了

  

•“你们怎么进去的呢?”哈利把目光从蛇怪挪到罗恩身上,问道,“需要说蛇佬腔呀!”

 “他说了!”赫敏小声说,“说给他听听,罗恩!” 

罗恩发出一种难听的、窒息般的嘶嘶声。

 “你打开挂坠盒时就这么说的,”他带点歉意地对哈利说,“我试了几次才说对,不过,”他谦虚地耸了耸肩,“我们总算进去了。” 

“他真神!”赫敏说,“太神了!”  

  

  

综上,罗恩,一个bug到可以做下任黑魔王的人,去当了笑话店老板(bushi




喵酒(已停用)

819排球日,果然还是画了乌野一年级!

大家都以自己的方式在成长和进化,真是太好了~

(发个定时试试,这次有点赶,大家看个乐呵!)

819排球日,果然还是画了乌野一年级!

大家都以自己的方式在成长和进化,真是太好了~

(发个定时试试,这次有点赶,大家看个乐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