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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346(我只在乎写文)

     封面是我很喜欢的几张图!很可惜没有找到我喜欢的卡思嘉和双格的图片要不然那个更加适合一点。




    我知道这个标题要有人骂我畜生了,甚至畜生不如,或者是畜生程度和格里菲斯不相上下巴拉巴拉。

     但是,我觉得如果要看剑风传奇,一定要从格里菲斯的视角看一次,要不然就无法真的爱上这部作品,因为他是双线叙事,所以先别急得骂畜生。

   代入格里菲斯,代表着你要抛去你的感性和一些道德观,已经不再心疼格斯和...

     封面是我很喜欢的几张图!很可惜没有找到我喜欢的卡思嘉和双格的图片要不然那个更加适合一点。




    我知道这个标题要有人骂我畜生了,甚至畜生不如,或者是畜生程度和格里菲斯不相上下巴拉巴拉。

     但是,我觉得如果要看剑风传奇,一定要从格里菲斯的视角看一次,要不然就无法真的爱上这部作品,因为他是双线叙事,所以先别急得骂畜生。

   代入格里菲斯,代表着你要抛去你的感性和一些道德观,已经不再心疼格斯和卡思嘉的遭遇,也就是完全理智。这条线是非常优秀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待。

     先预警一下,这只是一个漫画,哪怕格里菲斯再鲜活他也只是一个纸片人,由人创造出来的。他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全看你看待故事的角度来决定。

    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就开始我们的畜生之旅(bushi)。

 


    我是没有看动漫,只看了全部漫画的人。当时因为看动漫不喜欢开倍数,再加上我看漫画的速度会很快,所以选择看漫画。而且三浦画功表现力确实强,丝毫不比动漫差,再加上看漫画自己可以脑补声音和声线的。所以我觉得新人入坑真的最好看漫画。这样可以少走好多弯路,对于剧情的理解和人物的塑造都会丰富很多。之后把动漫全当官方延伸看待就好了。

    但是我的亲友是看动漫的,她告诉我,97版的画面相当好看。我一看确实,这种老画风只有懂的人可以欣赏的来。那个格里菲斯简直是风华绝代啊,很美又兼具英俊,丝毫不娘就是完完全全的阴柔美。但是认真起来又帅又有压迫感。

    我知道,很多人对于格里菲斯的长相,就是美,像女人,阴柔过头的美,这种好像我们现如今对于耽美漫画的受刻板印象一样。老是和女人沾边的形容词。

     但是,实际上的格里菲斯和女人完全不沾边,你就可以第一眼看出来刚出场的他就是一个男性。我相信大家看过一些很帅气的姐姐吧,但是第一眼还是可以看出来那是女性。就是那种感觉,并非模糊性别,而是那种少年少女感兼具的美感,这才是格里菲斯。

      就相貌这一点来说,新版的样子已经不能看入眼了。虽然3d确实符合写实风,但是格里菲斯的气质完全没有做好。要我说,新版的全部角色都差一点,而格里菲斯差的最多。

    后续亲友和我讨论了关于剧情方面的编排。

   我记得97版的剧情是三浦执笔写文戏,难怪那个格里菲斯那么对味原来是原作者参与了。

    然后就是新版,新版有3个剧场版还有2个tv,全是3d制造。老实说,剧场版都比tv好一点,但是也完全比不上97版。听亲友说,这个编剧和格里菲斯有仇一样,一点都没有对上味,对于格里菲斯的剧情也是没有编排好。

     我当时开玩笑:“这个编剧不会讨厌格里菲斯吧。

   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哄堂大笑。

    其实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动漫其实就是编剧对于漫画的一部分理解,刚刚也说了97版有三浦参与,只有原作者才能如此喜欢自己笔下的全部角色。举一个最恰当的例子:犬夜叉。

   桔梗和戈薇的事情,相信大家一定都知道,毕竟犬夜叉可火了在我们这儿。那个编剧很喜欢桔梗,但是讨厌戈薇,所以塑造真的相当差劲。与之相比的例子比比皆是,几乎老版的漫画都或多或少遭遇了这种事情。

    这就不得不说巨人的好运气了。属于是编剧动漫制作组和漫画脑电波对上了,毕竟一开始巨人的漫画没有那么吸引人,是后期进步得来的,但是动漫第一季是史诗级的动漫。

     所以啊,如果真的喜欢这个作品,还是以漫画为原著比较好,动漫只是官方延伸。再加上格里菲斯他新版的配音也有点.... 

     怎么说呢,森川的配音(老版)更加有气势,而且那种优雅的男性声音,一听就感觉气质出来了。也不是说考哥配的不行,总感觉新版的格里菲斯太装了,声音也偏软一点。

    确实,我得承认格里菲斯的实力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的厉害,心理素质也是。但是他不差真的。

    他只是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从而发挥到最大的。就像是那种有名的人,肯定有实力,但是也会靠着威严和名声给自己再加一层。

     所以97版的格里菲斯真的非常贴合原著的格里菲斯。给人一种其他人肯定夸大他实力和他本身的感觉,但是也感觉他其实不会和其他人说的差距太远。

    就是人才和神的区别,但是新版的格里菲斯草包的感觉太强了。

    笑死了,编剧你告诉我,是不是蚀之刻让你恨死了格里菲斯哈哈哈哈。我记得当时三浦画蚀之刻时候,有很多读者写信寄刀片,所以猜测很合理了。

     因此,我也在思考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格里菲斯,是不是也是因为动漫的原因。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无法接受97版动漫,算了新版动漫2016年出的,确实那个时候很多人都是不怎么看老番的时候。所以很多人都是以新版认识格里菲斯的吧。再加上新版做的一般般,tv做的更烂,然后格里菲斯的塑造没有上来。我也发现b站剪辑更多是新版的多,当然发不出来的更多(bushi)。

     我会这么想,就是因为我看漫画我没有那么讨厌格里菲斯,之所以我也会骂他畜生,生气感到难受是因为我心疼格斯和卡思嘉她们两个。因为格斯我也很喜欢,卡思嘉我也喜欢,所以我才会难过。

    但是当我不在意这两个人的事情,我就没有那么讨厌格里菲斯。

     为什么呢?

     进入我们的标题,代入格里菲斯看剑风传奇。

     我感觉,他就算是黄金时代其实也是理智大于感性的,我们一点点来说。

    他一开始确定梦想——我要有一个自己的国家。但是事实上,有国家就够了吗?

    其实不是这样的,就像是我们说我要100万,但是有了100万我们就足够了?肯定要更多钱,自己能够拿到的更多钱。

    所以这一点,后期的格斯就看得很清楚“他想要看看自己可以做到什么地方,所以他会一直前进一直飞。”我觉得这个才是格里菲斯的梦想。

    在这个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而且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看自己可以做到什么地步,达成什么成就。

    这个野心非常非常大,难怪可以成为神之手,简直是人原始的欲望。就是大家小时候都想当第一,当了班上第一,又想着年纪第一。只是我们认清了现实,所以大部分人放弃了,格里菲斯就是那个坚持的人。

      我说句难听的话,对于这种人来说,感情本来需求就不大。

    我就拿我举例说说吧,就是我沉迷漫画动漫,和写文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其实我就不怎么在乎同龄人在乎的爱情和友情。就是我这样下去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就是朋友,遇不到就算了,喜欢人的话,很难喜欢上的。因为本质上不需要那些东西去满足自己。

     格里菲斯大概也有这种,当然漫画是夸张化塑造,所以格里菲斯那种极端我们还是不要学习的,笑死了没有人可以学成功吧。反正就是大概这个意思,感情需求不大。

     其实格里菲斯在成为费蒙特之前也是一直在切断自己的感情。

    比如说,他一开始不是会心疼那个为他理想而死的孩子吗?但是心疼归心疼,他知道自己不会因此收手。

     这就像是:我感性层面我是会心疼,但是理性方面我知道这种事情多着,我需要赶快习惯。

     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没办法改变,我也不能保证之后这种事情不会出现,所以我只好一直走下去,而不是半途而废了。

     这就是格里菲斯被很多人觉得畜生的原因了。他心疼,但是他不心软。

     整体来说就是,他觉得自己要是因为这点困难就放弃了,那这个小孩子就白死了,然后自己难过更是鳄鱼的眼泪了。这就是他的价值观。

    我们一般都是觉得继续下去才是鳄鱼的眼泪,他反着来着。他觉得不继续才是鳄鱼的眼泪,成为费蒙特对他内心的探讨,他也是哭着看着自己的双手的血,但是他依然抱着孩子的尸体一步步走向城堡。

      这个逻辑可以解释格里菲斯后续的大部分行为。

     比如和老头的交易,也是这样的行为逻辑,我要是因为这一次性行为而难过影响之后的前途和发挥,那我这一次献身不就白费了吗?我需要更加的坚强,哪怕是洗脑,也不能放弃,绝对不能半途而废。

      真是可怕又充满魅力的男人啊。

      你可以理解为,大部分人,都是遇到这种触动自己的事情,然后心软后跑回头。但是格里菲斯是遇到这种事情之后,选择强迫自己习惯这个事情,然后坚定不移的继续走,这只是一次困难,我习惯了下一次我就不会有感触了。

      我们先不提格里菲斯的心理是否正常,他有没有精神疾病啥的。拜托这个看着就不正常,而且疯的要死同时又非常有理智。但是按照精神分析的说法来说“我们人类都有病”。

      所以,理解格里菲斯,或者是代入了格里菲斯很正常。畜生就畜生,搞得好像我们是什么正义人一样,我们只是做不到这种极致的畜生,在所谓的好与所谓的坏找不到自己的定位,所以痛苦罢了。

       但是,我不得不说,格里菲斯这些思维和行为绝对反人性了。

     他属于那种只在乎结果的类型,我们常说追求梦想的过程才是宝贵的东西,哪怕停留在某一个地方也足够幸福了。

    实际上格里菲斯也曾停留过,在这个梦想的过程中,为格斯停留过。

    这个时候我就要解释一下,格里菲斯献祭的东西和献祭之前说的“唯有你一个人,让我忘记梦想。”指什么时候。

     大概是格斯走后,格里菲斯还是在追求梦想,只是不理智变得软弱了所以被抓了。其实那次虐待他大概也不想活了,只是没法死而已,就是开摆也就是停下。

     不管讨厌不讨厌格里菲斯,我相信一年的虐待,特别是动漫有详细的解刨图,这个我不能放,然后漫画又详细描写了过程。其实有一个细节,就是卡思嘉她们在看到格斯回来了之后有说:“我们在城堡的底下总是可以断断续续听到格里菲斯的声音,这几周声音消失了。”

     说明这个变态是后续听腻了格里菲斯的声音,才割掉舌头的。还是出于“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所以我要保存下来。”这种变态的理由,所以他才会说,这个舌头是我的护身符,还得意洋洋炫耀。

      就这样了,见到格斯恨得想要掐死他,但是又心软了,因为格斯哭了。

      或者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绝望,见到格斯他就有了希望。

      这一年的恨,对于格里菲斯这样的人来说,他道德感不强,甚至没有,他只是因为单纯的感情在那一瞬间就原谅了格斯。

      我记得动漫好像删掉了黑犬的戏份吧,其实那段该有格斯和格里菲斯坐在一起,格斯给格里菲斯穿上铠甲的片段。

   在格里菲斯身边不需要说话,格斯就懂了他的想法,而且格斯在格里菲斯面前完全没有颤抖,似乎在他眼里,格里菲斯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根本没有把格里菲斯当做废人对待,或者是即使他是一个废人了。那又怎么样?

     所以格里菲斯被格斯那个行为治愈了。

     其实要是卡思嘉肯定会心疼格里菲斯这样还要穿铠甲,但是格斯是半带无奈的笑为格里菲斯一点点穿上铠甲的。

      其实格里菲斯的心理承受能力,确实没有那么强,但是绝对不弱。

      漫画刚开始,格斯遇到的那个残疾的人,他没有绝望也是因为对其他人的仇恨,但是是因为保护巴克的爱才愿意活下去的。

     仇恨或许会让一个人短暂的想要活下去,但是内心深处其实还是在仇恨中灭亡,只有爱才会让人产生活着的欲望啊。

     所以格里菲斯那个样子了,心理也愿意活下去,只是因为格斯回来了,格斯还是和之前一样理解他。

      是爱,让格里菲斯没有在那个时候绝望。

      但是我们也知道,后期的格里菲斯哪怕没有嘴巴没有说话,也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一层层变化。

     比方说,看到公主还是思考理想的事情,但是在格斯面前思考的可能大部分还是格斯的事情,即使看着格斯和卡思嘉在一起,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看着,虽然那个眼神很阴暗。

      但是,我想他应该是把那个感情压下去了,只是一点点被提起来,所以格里菲斯的理智是一点点被磨掉的。

      这一段我就不详细分析怎么磨掉的了,估计过不了审,而且这些感性的东西大家自己去看比较的好,我语言表达能力不好,我不一定可以说出来,而且有的人共情差就是无法理解也有。

    因人而异吧。

     反正,摧毁格里菲斯的应该还是格斯想要留下来,但是卡思嘉出于爱,让格斯离开这件事。

    那个格里菲斯趴在卡思嘉身上,有人是觉得这是格里菲斯想要那啥卡思嘉。

     但是,我觉得不是出于那种广泛的对性的理解,因为格里菲斯眼里他的性一直都是手段,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而使用的手段,所以他当时应该是想要卡思嘉害怕,反正就是让卡思嘉留下格斯。

     所以啊,真正摧毁格里菲斯的还是格斯的离开。

      接下来对于这个卡思嘉,格斯,格里菲斯的感情说的比较的抽象,可能大家无法理解。这是没有阅历和对于心理学,对于人的感情不敏锐的人,一辈子也不会明白的东西,所以大家就看看就好了。

    首先,从格里菲斯的梦境出发,他梦到自己被卡思嘉照顾,然后自己有了一个孩子,孩子很像格斯,然后格斯他又出去了。

    很多人说那个孩子是格里菲斯和卡思嘉的,但是我们要知道,格里菲斯失去生育能力了,所以那个应该是格斯和卡思嘉的孩子。

     大概就是,卡思嘉和格里菲斯亲热,但是又和格斯有孩子,格斯不出现在格里菲斯的梦里。

    真正的3个人在一起活着的现实。

    所以格里菲斯才无法接受,因为自己在这两个人眼里其实是没有更好的存在。不是必要的存在,或许是必要的存在,但是不是我们常规理解的必要,或许是格里菲斯不需要这样的必要。

      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卡思嘉,格斯和格里菲斯3个人的感情这么拧巴。

    因为格斯无法插入格里菲斯和卡思嘉之间;卡思嘉也不能插入格斯和格里菲斯之间;格里菲斯也无法插入卡思嘉和格斯之间。

      说到这里,我提出一个概念——心理依赖和身体依赖。

    你们也可以直接理解为,心理的浪漫倾向和身体的本能取向。

    其实一个异性恋,也可以对同性产生这种感情的,只是起决定性性取向决定因素的是身体。再加上身体的依赖其实才是时常陪伴我们的,所以最后是异性恋,还是喜欢女性。

    我之前说格里菲斯和格斯是深柜,我觉得这个只是心理层面,因为这两个人生理层面可能都是异性恋,即他们只对女性的身体感兴趣。

      因为他们之前都被男性强过,虽然这个本身就是不好的经验,但是就是因为这一层,他们更加无法接受和男性进行这种行为了。

     所以哪怕格里菲斯和格斯心理上靠的再进,他们就算是真的是两情相悦,也无法世俗意义的在一起。

    所以格里菲斯的那个幻想,格里菲斯才这么无法接受。

    就算是真的3个人待在一起了,那自己的存在其实也又可有无吧,他其实也有点嫉妒卡思嘉的存在。但是没有卡思嘉连3个人住一起都无法做到了。

    因为卡思嘉是肉体的纽带。

    这个作品对于感情有意思的部分,就在于他把精神链接的脆弱表现得淋淋尽致。这一点太现实了,虽然本来就是这样的。

     有了精神支柱,但是没有肉体纽带一切也是白搭,最终也只能看着精神支柱远去,期待偶尔的临幸,为了那一瞬间的快乐而快乐,之后都是无尽的虚无。

     不仅是格里菲斯,其实要是我,我也不会接受的,就算是切断自己对于精神的依赖也好,这种结局没有人可以接受的,于情于理都是无法接受的。

     而且这其实有点恋爱脑那味,格里菲斯不可能恋爱脑。

     其实,我也经常陷入感情和自己哪个重要的问题中。

     我身边的人朋友其实都不怎么在我的身边,我一直都是孑然一人。但是我需要一点点精神支柱我就能够活下来,但是深夜的孤独和恐惧又时常让我疑问:“如果,我黏上去,我是否就不会如此孤独了,或者是我也随便找一个男的去将就?”

    实际上,自己也明白,不可能将就的,这是自己的无聊的坚持,在大人眼里也是任性的坚持,我们常说:“尊严?尊严值几个钱啊。”

     那个时候格里菲斯才18岁,那个年纪最看中尊严了,尊严确实不值钱,但是我们不能没有,把那种软弱去掉是最好的。

    于是那个时候的格里菲斯选择了自杀。

    但是造化弄人,哪怕他如此绝望了,他也没有自杀成功。他看着自己的断手用早已说不出话的嘴巴,用着喉咙本能的嘶哑大笑着,简直就像是奄奄一息的鸟儿的悲鸣。

     确实,啃食同类的秃鹫也配自称自己为白鹰?

    但是白鹰只能存在一瞬间,如果想要白鹰永在,只能成为秃鹫,再补全羽翼。

     为了代入感,大家可以配合听着秃鹫的叫声和鹰的叫声,一定是要那个鹰界配音的叫声对比才强烈。

      但是,其实格里菲斯是犹豫的,但是他也没有下意识扔掉那个霸王之卵,但是他拼命的后退叫格斯不要碰自己。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后续的行为。

     这一点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是鳄鱼的眼泪,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你知道学习很好很重要,但是看到手机你还是忍不住去玩。然后玩了之后学习又不好,根本就是恶性循环,只好把手机放远处。

     就是这样,就是这么简单,其实很多事情发生的底层逻辑都非常简单,就像是数学题一样,复杂的运算都是绕不开加减乘除。

       从简单到难,实际上还是那一套行为逻辑不变。

      所以啊,代入格里菲斯别骂自己畜生,那就是正常的,甚至是自然的。哪怕对于格里菲斯的心理描写再少,也是可以理解他的大部分行为的,他只是抛弃了很多我们眼里很重要的东西。或者是我们只是单纯的心疼格斯。

     虽然有点强词夺理,但是如果对面不是格斯,或者是剑风传奇就是以格里菲斯的视角进行,没有给格斯戏份,我们确实不会这么恨格里菲斯。但是这样的故事也相当无聊了。剑风传奇的魅力,不是格斯,也不是格里菲斯,而是格斯加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是对于自己在世界的定位,也就是对于世界的真相执着;而格斯是对于自己的疑问,对于感情对于生死的答案在乎。

      向外和向内都是很重要的存在。

     后续的格里菲斯也确实是入我一开始说的那个行为逻辑一样,不太需要感情,然后越来越冷漠,也有本身是费蒙特的原因吧。

      格里菲斯献祭的是什么?

      鹰之团?

     那只是表面,实际上献祭的是让自己停下不飞休息的地方,就是格斯和自己的感情。

    他在献祭之前,默念的是格斯让自己忘记梦想,所以献祭的是感情。

    成为神之手,献祭的人数需要很大,同时也需要主菜。

     从黄金时代之后,黑犬追逐着白鹰,白鹰不会停下来,黑犬走走停停,脖子上带着锁链,锁链背着棺材。直到一个个伙伴一点点帮格斯把压力减轻。

    所以格斯和格里菲斯是两个不一样的线路,但是他们两个人的魅力都是毋庸置疑的。

     很多人说,大部分人不是格里菲斯而是格斯。我表示这是错误的。

    要么就是我们谁也不是,要么就是我们即是格里菲斯也是格斯。

     别把他们两个人分开来看待,不管是用什么理论知识,心理学?精神分析?宗教?神学?都不能把他们分开了谈论。

       就这么说吧,看完了漫画截止到现在,我谁也不恨,我喜欢格里菲斯也喜欢格斯。

       好,该说的已经全部说完了,没啥内涵,就是碎碎念罢了。对了很多人似乎都把我上一篇当做什么腐女洗脑包了。

    对不起,请不要这么认为,如果这么认为,那么你不适合看剑风传奇。

     这样对于感情的真挚理解,你们竟然只把这个当做同人腐向?就算是我没有多少内涵,也不要这样吧。大家我们把眼界放宽一点,那段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原著也是好磕的be美学,但是严肃向的东西我们就严肃看待,他们没有那么简单。

       以上!请大家去看97版动漫感受格里菲斯的绝世容颜魅力,以及格斯的魅力和安心感,欣赏一下卡思嘉和2个人的纠葛堪比少女漫顶峰的感情戏。

      然后漫画一定要看,一定要看!

     新版很多人说那个3d符合后期漫画都格里菲斯,大家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完全不一样。

    天了,那个对于审美的理解简直是灾难性的,我就想问制作组是不是有人讨厌格里菲斯(摇头叹息)。

      黄金时代的感情是真的,后期的冷漠也是真的,不要因为想要单纯的找一个发泄,让自己可以更好的把对于漫画剧情的苦转移到格里菲斯身上。所以说格里菲斯从头到尾都是没有感情的存在。

    就这么说吧,哪怕反社会人格也会有感情,也会被独特的东西触碰到,无性恋也会想要内心的满足和对对方的爱而产生性行为。

    人的感情很奇妙很复杂呢,是立体的多方面的,哪一个方面都可以解释得通,格里菲斯就是这么有魅力的角色,单纯喜欢一个有魅力的角色有什么不对吗?

    就算是喜欢格里菲斯就是肤浅就是颜控又怎样?他就好看就是美,而且这夸的本质上还是夸三浦的画技太厉害了。

    所以,不要怕其他人说你喜欢格里菲斯就是颜控,我们就应该大声的说出来:

     格里菲斯本来就美,就帅!

     容貌也是优点,即使这个优点看起来那么的不公平,但是现实也不公平啊(摊手)。

  只能说,对于纸片人罢了,你可以把他当真实,也可以把他当虚假。你可以喜欢也可以讨厌他,但是请不要把矛头对到人的身上哦。

  对了,这里提醒一下,就是格里菲斯之所以可以这么理性,还是因为他没有把人类当做人看待,只是当做物品对待。其实很多人都会这样的,成为人和把人当人是你需要一辈子学习的东西,而那个学习对象就是格斯。

ER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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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树立起来的形象与口碑如果毁了,才是得不偿失。

以及,如果是想把二次元相关逼去gacha分流,那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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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TER一直是以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在用户中树立口碑。

还记得当年一个姑娘的肖像摄影被盗,贵站是如何一直跟进,并帮助姑娘举证,证明她的著作权的。

如果贵站目前的运营方向是想放弃自己一直以来号称的维护原创版权立场,转而大力推广无授权收集型博主(大收集活动中你们居然在活动说明里写上了“ 收集型的更赞哦”),试图成为堆O花O类型的网站,等于是在打所有信任贵站的原创作者的脸。

当然也是在打贵站自己的脸。

收集型网站已经很多了,不缺贵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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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如果是想把二次元相关逼去gacha分流,那请问非二次元内容的摄影/绘画爱好者们又该怎么办。

其实也只是抱怨而已,如果贵站要调整运营方针,作为用户是没有办法的。

希望贵站不要令人彻底失望。


刚刚写了这么一段话发去LOFTER的意见反馈里。

如果有别的小伙伴也不满,希望能行动起来,给他们邮件。

位置在顶栏的ART右边的“更多”下方的“帮助与反馈”里。

墨茶茶斋

虽然今天是除夕,但这是一个夏天的故事,起因是我馋莲子了,突然想到这首诗遂代。

想表达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猜出来。

私设挺多bug也多,因为是夏天所以火穿得少,岁岁探出来会把领口扯松,至于为什么要加脖子上的绷带下个条漫再解释吧这个人只是在释放自己xp罢了X

画到后面已经生无可恋了可以看到严重的偷懒痕迹,边画边崩溃,不适合画漫画但还是画了,可能突出的就是一个偏要勉强罢(你

虽然今天是除夕,但这是一个夏天的故事,起因是我馋莲子了,突然想到这首诗遂代。

想表达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猜出来。

私设挺多bug也多,因为是夏天所以火穿得少,岁岁探出来会把领口扯松,至于为什么要加脖子上的绷带下个条漫再解释吧这个人只是在释放自己xp罢了X

画到后面已经生无可恋了可以看到严重的偷懒痕迹,边画边崩溃,不适合画漫画但还是画了,可能突出的就是一个偏要勉强罢(你

山の山的狗

一点点的松虚银

刀好像画反了

一点点的松虚银

刀好像画反了

不眠不觉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mrpancake
  ⚠️不要随便吃别人的骨头

  ⚠️不要随便吃别人的骨头

  ⚠️不要随便吃别人的骨头

啾啾木mmmmm
  无脑涂涂,爽完就跑,有oo...

  无脑涂涂,爽完就跑,有ooc责任全在坐忘道

  无脑涂涂,爽完就跑,有ooc责任全在坐忘道

没有一刻不在饿

女变

渊旺/ 怨女火与无情渊。

全文1.2w,借用了一些原著的设定,但是非原著自创低魔背景,不可随意使用神通。


-

广业七年,夏。


驿差从踏出大齐皇宫前往李火旺隐居之所的那一刻,雨季到来。待他到了鬼肠山脚下,诸葛渊的亲笔信在他袖中被阴湿的雨汽揉成一团汗墨,如同失意的诗人扔进池塘的废笔。他仰头看向被兰花破土的根须缠绕的三千台阶,默念了几句保佑,埋头躬身地爬行。


他一路经过了无数的山间野坟,看到形态怪异眼球突出的长尾鸟从他的身后一闪而过。路只有一条,在他须发眉睫皆滴水的时候,他看到了那爬满碧苔的小门楼子。上书何字看不清晰,但能够说明目的地就在前方。...


渊旺/ 怨女火与无情渊。

全文1.2w,借用了一些原著的设定,但是非原著自创低魔背景,不可随意使用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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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业七年,夏。


驿差从踏出大齐皇宫前往李火旺隐居之所的那一刻,雨季到来。待他到了鬼肠山脚下,诸葛渊的亲笔信在他袖中被阴湿的雨汽揉成一团汗墨,如同失意的诗人扔进池塘的废笔。他仰头看向被兰花破土的根须缠绕的三千台阶,默念了几句保佑,埋头躬身地爬行。


他一路经过了无数的山间野坟,看到形态怪异眼球突出的长尾鸟从他的身后一闪而过。路只有一条,在他须发眉睫皆滴水的时候,他看到了那爬满碧苔的小门楼子。上书何字看不清晰,但能够说明目的地就在前方。


他重新低下头来,被吓了个激灵。


刚刚还无人的楼子后面,站一女童。形貌秀丽非常,皮肤惨白如尸,裙裾瘦白如牙,浑身上下,唯有嘴唇一点血红,和一头狼烟似的黑发。她远远便问:“你做什么的?”


驿差拱手:“小的从朝廷远道而来,替当朝少傅诸葛大人传达要事。”


女童半晌无回应,他颤颤巍地抬头,见她已转身循阶而上,他也急忙跟去。未到山顶,只及山腰,那女童便不见了,只见紫黑色的群松之间,突兀而立一双层竹楼。竹子枯黄破败,虫蛀严重,风雨沥过,摇摇欲坠。他四下望去,不见竹林,不知其材料从何运来,更不见其他楼宇——想必就是此处。


门扉大敞,荒无人迹。他拖着一身泥水,沿竹梯寻上二楼,唯有门帘刮动飘扬,如同死了人家的白幡。一扇竹门轻掩,隐隐透出铜锈色的光火,驿差上前,在门外鞠躬自报家门。


久久无人应答。


自从上了这座山,他心里便无一刻不惶恐,此时更甚。他对李火旺早有耳闻,七年前天下大乱,法教肆虐,危及龙脉,李火旺为了保下大齐身受重创,此后便不再现世。而民间对这样一位立功的道士却传得神鬼莫辨,有人说他其实早已死了,在场的都曾亲眼看他脑袋落地;又有人说他是去地下捆了死亡的司命才得以复生……


驿差知道的并不比寻常百姓详细,他只从诸葛渊的只言片语里确认过,此人乃当世罕有。


吱呀一声,竹门缓缓退开,烛火飘摇。


透过昏暗的天光,他看到一位女人袒露的后背。


驿差大惊失色,几乎要夺路而逃,而当他看到铜镜上反射的那张女人脸时,双脚硬是被钉在了原地——


那张脸上,是他此生见过的最奇美的容颜。


太过不真实,以至于对方的眼神穿透镜面瞥在自己身上时,他感到了一丝不同于世间平常美人的妖冶,连见色起意的男人本能都被扼杀在恐惧之中。


她的上半张脸已是妆容齐整,黛眉的细尾刺入鬓角,眼线飞挑出一道荆棘,胭脂铺在雪肌之下,唯有两片不苟言笑的嘴唇像被吸净了血液,半点绯色不见有。她面前的瓶瓶罐罐皆是污浊的黑色,一支细毫笔架在一碟小巧玉盘上,被她长长的指抓拈起来研磨。


里面是浅浅一层猩红的液体。


驿差的腿哆嗦个不停,快要跪下的模样,赶忙抬手低头,挡住视线。那女人被看光了也毫不在意一般,大片白花花乍眼的皮肤就要把他包裹进去。


“小的打扰姑娘了,敢问您可知道李火旺大人在何处?”


“何事?”中性的声音过了很久才幽幽传来,驿差吃了一惊。


“有重要信件转交。”


“谁的?”


“呃……”驿差头皮发紧,“不好过分告知,此信不是给您的。”


“你分明刚说过,是给李火旺的。”女子身子前倾,把脸贴近了铜镜,开始点唇了。她在脑后松垮垮挽了个髻,竟然是坤道的扎法,剩下的长发滑落胸前,更多的脊背暴露。


驿差略过手背偷偷地瞟,看到她远没有想象中纤细的肩膀,和黑发夹生的后颈处,延伸出的那道恐怖伤口。


鼓胀的伤疤顺着椎骨歪歪扭扭爬至肩胛骨之下。


他倒吸一口冷气,已经明白了什么,但不愿去细想。


“李岁,”他听到她吩咐,“把信拿过来吧。”


身边一道风过,他还未有所反应,便感到一根濡湿的肉质伸进了自己怀中。他大声惊叫起来,翻身就要滚下竹梯,又被什么粗壮带粘液的肢体给捞起。


他站稳之后,看到早些时辰那个给自己带路的女童,无声立在女人房间的暗处,还是那副乖巧模样,还是一脸非人的冷漠。而信已经拿在女人手中。


驿差干呕起来。


女人没有打开,她盯着那封信上的笔迹,一动不动半柱香之久。


一切都静止在晦暗的雨热,和不知哪处房屋破损的滴漏声中。女人,女童,和他,变成了三座质地不一的塑像,他肯定自己将是最先溃败成沙的那个。


而事实是,女人先有了动作。她撕下信纸落款的那一角,剩下写满内容的纸张被她燎上了火焰。


诸葛渊的信变得焦黑,蜷曲。蜡烛的火势变旺,大滴烛泪滚落成了灰烬。


她自言自语:“我等了七年,就等来这一纸轻飘飘的草页。”


驿差讪讪道:“诸葛大人还在等您回信……”


“他有求于我,竟然还只派你来!”李火旺忽然变得暴怒,柳眉倒立,骤然破裂的女声之下重叠着一个男人的嗓音。驿差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红烛在李火旺脸上,落下柳叶摇风似的剑痕。


自知失态,她轻咳两声,声音恢复。


她说:“你怎么不去问问他,七年前发生了什么。”


“他没同任何后来的人说,对么?”


“想必在他眼里,我的命仍不如一只蝼蚁。”


风又穿堂,大雨重新落下。她披好浮纱起身,微微蠕动血红晶莹的嘴:“你走吧,他若对大齐真心,便应亲自来找我。”


“这……”驿差颤抖着嗫嚅,“我如何自证信已送达呢?”他早已放弃了思考,满脑子只想完成他的任务,离开这座鬼肠山上的枯竹楼,把这次的经历当一场冷汗涔涔的噩梦,此生不再踏入一步。


李火旺从自己的头顶拽下两根发丝,垂落在火苗上,竟未点燃,而眨眼间从青丝变为了华发。她把它交与驿差,说:“你把这个给他。”


驿差飞也似地走了。


李火旺望着镜中自己的面容,神情木然。一只独眼的鸟忽然落在他窗边,抖落一身雨水,李岁眼疾手快放出一根触手,卷入自己腹中。


李岁说:“娘,这蛮蛮鸟通常都成双成对的,怎么这只落单了,另一只一定在周围。”


“你去把另一只找来,别吃了,放血给我做口脂。”她说。


“是。”


直到李岁离开后,李火旺才张开她血染的掌心。纸条半截融化在她的血里,半截还依稀可见题写的落款:


诸葛辰墨。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庞午身为歌女,却唱不来戏,只会一些广为流传的乐府曲。她的节目总是排在戏曲之后,站在戏台后面,几百首听也听得烂熟,这一句出来便是曲子马上结束,她要准备上场的信号。


她透过幕帘偷看观众,看到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坐在下面,满头的宝珠凤冠,双眼紧闭,神态痛苦平和。


她猛地惊醒过来。


发觉只是一场经年的梦后,她扶正头饰,重新展露威严。


台上还在热火朝天地唱,唱词曲调无比熟悉,大齐的女皇帝庞午却一时想不起名字。


她这次微服私访轻装简行,低调非常,并未带太多的护卫,除了身边坐着的世子和公主,就是少傅诸葛渊。他边听着,边用扇骨打节拍子,从脸上的表情看却不太入迷。


这和她还是歌女时的记忆不甚相同。


庞午偷瞄的眼睛落在一对奇怪的组合上。她的记忆力歹毒,一眼看出他们是之前从未来过的客人。


一位红衣的道士,和一位拿扇的书生。


道士不胜酒力,从她计数开始,就喝了两盅便醉倒,倚在书生的身上,两颊酡红如瓜瓤。书生开扇挡脸,凑在他耳边说了什么,道士笑,笑得狂醉,扔下怀中剑去抱书生,书生也笑,用扇子挡开。


这是书生的第十二盅。未醉。


庞午的心扑通扑通乱跳,不知是因为快要上场,还是因为他。


他精通音律,她不仅看到他的嘴在默念戏词。他的脸上带着一丝于她而言过分深奥的浅笑,长眸微阖,扇子的摇摆富于节律。


他身边的道士,纵使神志不清,也是享受的。享受之物不同罢了。


叫好声忽的响起,银子从半空中砸落在地上,掩盖了道士率先拍火热的掌声。他示意书生和他一起,书生便放下扇子。


庞午在这时抱着琵琶姗姗登台。


她脱掉了短裾,长裙之上只着一件薄纱,用有毒的花瓣涂了嘴唇。毒素会让它微微丰满,渗出美丽的血红色。


做了皇帝之后,单是口脂便有数十种之多,庞午再没用过此种损己的方法。但她记得那味道,花毒本身无味,味道都来自于她破裂的血管。


不同于一国之君,那时的她不需用刀光剑影斩获所有人,两片肉瓣是她的弯刀,歌声与容貌是她的箭雨。这是女人的便利,也是女人的不幸。


“陛下。”


皇帝第二次从往事里抽身惊醒。她转头,看到贴身女相递上来一封竹简。掌权七年,叛军从未歇止,不只因她庶子出身,还因为性别。


“男人们宁可亡自己的国,也不愿见一女子坐上帝位。”诸葛渊适时叹道,他没有过眼,却已料到了那是地方请兵的急奏。


“此次形势空前严峻。”她说,“先生所言的大齐救兵,可否搬到?”


还未得到答复,女相又报:“驿差求见诸葛大人。”


“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


幽魂似的男人踩着戏点进来,全身污秽泥泞,扑通跪卧在地上,双手捧起无物的空气。侍卫大喝,安敢此等无礼,被诸葛渊挥退。他收了扇子,起身上前,皇帝看到他从驿差空荡的手中捏起了空荡的虚影。


诸葛渊这时才苦笑答道:“难哪……”


他回到桌边,松开了手,在所有人看清那是两根白发前,将其落进了烧红的炭盆。几点火燧,伴随着响亮的噼啪声转瞬即逝,屋内的达官显贵皆是一头雾水。皇帝紧张道:“那是何意?您说的高人,难道没有消息?”


她看到诸葛渊的眼神一瞬间变得梦幻,失去了所有焦点。而这种状态只持续了短短几秒,他再一眨眼,便恢复到往常的平和。


皇帝细细地打量他,忽然感到一阵怅惘,七年前他们在烟酒地初见,诸葛渊鬓角簪花,乌黑的双眼被清酒催生出皎月似的光华,那时的他不必在皇宫权下谋上,对那惹眼的红衣道人笑得清风入怀。现如今,对大齐过重的思虑已令他眼中光彩不复,而在眉间爬上浅浅的竖纹;至于那名为李火旺的红衣道人……


“陛下可知我说的这位高人是谁?”诸葛渊问道,像在唤醒她的回忆。她看出他在忍受痛楚,但到底不理解多年前的往事,如何还至于令当下的他语调沉重。


“李火旺,他果真死不了。”皇帝喃喃,紧接着命令:“大齐需要他,去把他找来。他已为国献过一次身,不应当拒绝第二次。”


她看着诸葛渊拱手,低下他那鼎世渊博的头颅。她所不知道的是,当年还掌握不好心素能力的李火旺现已于山中修真大成,而诸葛渊烧了那两根华发时,耳边便响起李火旺寄托于发丝上的低语。


诸,葛,兄。


他失神了,连自己都没有发觉。


“不是拒绝。”诸葛渊迟迟没有起身。“是恳求。他在求我去见他。”




广业元年,冬。


李火旺不明白,这样一首咿咿呀呀的乐府曲如何引得诸葛渊频频侧目,手里的酒都不喝了。他盯着台上的歌女看,酒过三巡,气血都涌向脑袋,重叠明灭的灯影中,只觉得那女子确实容貌非凡。


肤白如雪,玉指葱长,琵琶反抱,身段纤细。最引人的倒不是上述,而是她的嘴唇——剔透柔软,鲜艳欲滴,那红色比他的道袍还要再纯正些。开合之间,靡靡之音贯耳,直教李火旺醉得恼火。


“原来诸葛兄也并非不近女色之人。”李火旺说道。他一转头就是诸葛渊近在咫尺的侧脸,眉眼清爽万分,鼻梁直挺,杯酒入喉都显得潇洒。他不由得又往诸葛渊身上凑了凑,诸葛渊连举扇子挡他也罢了,侧耳饶有兴趣地盯着歌女看。


李火旺心里莫名不爽,干脆继续灌酒。一把扇柄伸来,按住了他的酒盅。


“佳人悦目,人之常情。”诸葛渊丝毫不害臊,“李兄,莫要再喝了,否则小生得背你回去。”


“正合我意。”李火旺本只是想想,借着酒力竟脱口而出。


诸葛渊笑起来。“你且听听这《玉树后庭花》的唱词,是不是和你印象中的不同?”


“什么同不同的,我以前可不知道你喜欢这样的艳曲。”李火旺说完,诸葛渊却没有理会,语气中有兴奋的思索,重复起歌词来:“‘妖妾脸似花含露’……这位女子怎会这么唱的,真是非同一般……”


一股气憋着,李火旺被酒呛到,咳嗽起来。诸葛渊伸手给他抚背,这时台下忽然有人起哄:“唱得什么呀,词都唱不对!”“就是,我花钱是为了听这个?不如你今晚来伺候伺候爷,爷不砸你的招牌!”


“哈哈哈!”


此起彼伏的笑声淹没了李火旺痛苦的抽噎。他被辣得说不出一句话,瞪眼看着歌女在台上窘迫万分,似乎想改口再唱,终是顶不住羞辱跑下戏台。他身边的依靠随之一空,李火旺险些翻倒,而诸葛渊早已追了上去。


他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知气的是谁,回身拔出紫穗剑,直指刚刚出言不逊的地痞流氓。满堂恶意的哄笑瞬间沉寂,更有胆子小的直接跑路。李火旺剑指一人,眼睛却扫视所有人,怒道:“我刚喝了酒,若是失手杀了人,那也是对不住各位了。”


待闹剧平息,李火旺酒也醒了大半。他在戏楼后面的花园中寻到诸葛渊和那歌女,她穿得太薄,肩上披着诸葛渊的白氅,如花似玉的面孔尚有胭脂泪痕,但阴云已扫净,正红着脸和诸葛渊谈笑。


晚风乱吹,李火旺心中藤蔓纠葛,杂草滋长。他没有上前,而是贴墙站立,默默地听他们交谈。


“……姑娘自然不必在意。”


女子笑声。“我记事太多,连唱词也分不清了,实在是丢脸。”


“看来庞姑娘的确不是口误,才将‘妖姬’唱作‘妖妾’的。敢问姑娘为何觉得是后者呢?”


庞午被问住一般,支吾半晌,才说道:“实不相瞒,我幼时学这首歌时当朝的圣上姓姬,故而不可用姬字的。只是后来不知何时,所有人都不再避讳了,仿佛这唱词本就是‘妖姬’,而我学歌的记忆反倒是一场梦幻。”


李火旺心念一动。


人一旦倾吐,就会变得滔滔不绝,庞午接着道:“我记性好,总觉得儿时和现在的记忆是断开的,并不能连上。那时的我生活在一个和这里完全不同的地方,某一天后,一切都变了,可没有人认同我,好像只有我记得变化之前的世界。”


“原来……如此。”诸葛渊沉吟。李火旺不知觉间止住呼吸,他的脑海里模模糊糊诞生出一个解释,他相信诸葛渊会比他明白得多。若庞午所言为真,那么她的记忆并没有出错。


始作俑者此刻就站在她的面前,看似闲聊地询问她的家世。


正如诸葛渊从前告诉他的,他早在姬林皇帝在位时,迫于姬姓一家的残暴无度、大齐百姓涂炭,篡改过一次历史。“忌姬姓登基。”他平静地对李火旺说过,“小生当时如此写道。”


李火旺完全不信:“世道大变,难道天下没有一人察觉?”


“那是自然。”诸葛渊提壶将泡好的茶水倒入李火旺面前的碗里,语气清淡得好似鼻尖萦绕的香气。“改变的不只是未来,过去也在同时变化。唯有一类人能感知到历史的变更。”


“何人?”


“流着大齐龙脉血液的人。”


滚烫的雾气涌向李火旺的脸,他一时看不清诸葛渊的全貌了。


“不过,就像你从未听说历史上有皇帝姓姬一样,自从我使用黄历的那一刻起,我们大齐的龙椅上便另有其人,龙脉也变更为现在的姓氏。姬姓一家,将从未有过他们称帝的印象。快喝吧,李兄,这是我用去年窖藏的露水泡的竹叶青。”


李火旺攥紧双拳,浑身颤抖。庞午或许是当今皇上在民间造出的庶女,但令他震动的不是她,而是诸葛渊——在此人眼中,哪怕皇帝也不过是风卷残页的史书中的蝼蚁,他甚至可以让它活着便了无踪影。李火旺觉得自己首次拨开了诸葛渊口中大齐的一角,并对此人产生了一种最原始的情绪。


恐惧。


我李火旺,是他的同伴,还是蚂蚁?


“李兄!原来你已经出来了,小生还打算回去背你呢。”诸葛渊从墙角探头,侧弯着腰对他微笑。李火旺一激灵,一时间尴尬不已,笨嘴笨舌地找补:“我……我出来透透气。今晚天气晴朗,你看这夜空多美。”


“是啊。”诸葛渊仰起头,朝天空伸出一只手。“金星合月,预示往后时局动荡。李兄,你体质特殊,修炼还未圆满,要照顾好自己。不论发生何事,小生也会帮你的。”


李火旺被关心得惶然,竟不知道回答什么。二人并肩走上凌晨空寂的街道,影子融为一体,李火旺分明已经酒醒,脚下却还是飘飘然。


有诸葛兄在,我定是什么也不怕了,他如此想着,没有说出口。


一季后,法教兴起,举国混战。法教信众攻城拔寨,李火旺卷入战争,在尸骸遍地的街巷消灭余党。而幽深的皇宫之内,是另一番愁云惨淡。法教意在毁灭龙脉,区区十几日内便逐个暗杀了老皇帝所有的子嗣。老皇帝在龙脉顶端的哀鸣震天动地,满城风雨,再无一人能引导大齐的命数,莫说百姓,连兵家和监天司都快要作鸟兽散。诸葛渊登堂献策:尚有一滴龙脉之血遗落人间。


司天监派出李火旺前去寻找庞午,并把她带回皇宫。临行前,诸葛渊烧红一片龟甲来为他卜卦,用兵草作为燃料,点起的火几乎不见火焰,只有四柱味如腐尸的青烟。李火旺持剑站在远处,脸上挂着铜钱面具,面具之下被熏蒸得血红的眼睛不受控制,流出青黑的泪水。


不多时,诸葛渊捧着破裂的龟甲来到他面前,手掌一片烟灰。李火旺认不出其上皲裂的纹路,形似两片带刺的兰花。诸葛渊解释道:“这是蛮蛮鸟,此鸟仅一目一翼,必须雌雄并翼才能飞行。蛮蛮好居鬼肠山,山腰有座废城,想必庞姑娘就逃到了那里。”


李火旺点点头,正要轻装上马,诸葛渊拉住他,脸上晶亮纵横。他惊得心脏停跳半拍,热流上涌,眼看着诸葛渊越靠越近,鼻尖就要与他相触时,方向一转,呼吸扫过脸颊。原来对方也只是倾身替他整理马鞍。


至于泪水,李火旺怎么忘了,那不过是烟火催生的误会。


诸葛渊见他呆愣,焦急地嘱咐:“李兄,此行路途遥远,异常凶险,务必珍重,把大齐仅存的公主还给皇位!”


李火旺跃上马背,疾驰而去,没有点头也没有回头。他害怕看到诸葛渊的星目与长睫,那样自己定会溃不成军,跳下马来掐住他的脖子,吐出一腔不可挽回的衷肠。


“我们不如放下大齐,离开这里吧。”他会说,“就我们两个,只有我们两个。找一个地方藏好了,一直到死。”


但此时他不这么想了。他的脑海里全是歌女那令人艳羡的脸皮,紧夹马背的两股因为痛苦和妒恨战战不能停。


诸葛渊站在马蹄扬起的尘土目送李火旺离开,手中龟甲上的裂纹开始渗出鲜血。这是大凶之兆,他没有告诉李火旺。


他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正被置于油锅中煎炸。




“是他让你来的?”


“不要废话,赶快把干粮吃了,接着赶路。这楼梯可真他妈长。”


“我真的……是皇上的女儿?”


“怎么,还不乐意了?等你回了大齐就是皇帝,这可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梦想。”


“诸葛大人他为什么信任我?”


“自从你们认识后,他对你的关注超过了所有人!他料到了未来或许有朝纲坍塌的一天,而你是正统,是遗珠,是大齐出事时最后的手段,所以诸葛兄这百天来一直在暗中探听你的动向和情况,直至法教暴乱。”


“你……你为什么如此生气?你若是恨我,为何还来救我!”


“嘘!把嘴闭上,有人来了。”




关押李火旺的牢房高处有一铁窗,窗外只见一槐树的枝杈。李火旺透过它,第一次见到了比翼而飞的蛮蛮鸟,一雌一雄蹲守在窗沿上,用两只呆滞的鸟眼监视他。很丑的鸟,丑到李火旺觉得他们对自己充满敌意。


他被滂沱的雨声吵醒,睁开眼睛。窗外阴霾的天空依然在牢房的地面上投下足够明亮的冷光,他慢慢把身体挪动到光圈中,仰起脸来,感受雨珠砸上槐叶再溅落到自己身上的凉意。听法教的人说,蛮蛮鸟是大水前兆,每年雨季前后才现身。


李火旺看着槐叶渐宽渐绿,估计着距离他找到皇帝的庶女,再把她送出鬼肠山已有一个月之久。他完成了诸葛渊的嘱托——最重要的那部分。为了让庞午顺利逃出信众把守的山门,李火旺替她引开了全部危险。


他本想大开杀戒再追上庞午,护送她回去,但在与法教徒交手时,他的癔症发作了。


他们没有杀他,而是剥去了他体内的黑太岁,只因他也算是大齐朝堂上的一位人物,留一条命,将来可作筹码。于是李火旺丧失了全部的行动力,终日被心素带来的迷惘困于癔症长久的发作之中。


他听到大雨的声音被一声悠长洪亮的号角斩断,一时分不清这声音来自哪方的世界。


看守们都躁动不安。两个臂膀上绑黑带的壮汉打开牢门,一人一边将李火旺扛出。他手脚缚着重铁,身上贴满符箓,迷药使每一寸皮肤被虚汗浸透。


李火旺只感到自己在上升。


他的双腿悬在飞速后退的石阶之上。很长很长。


最后,头顶愈发明亮的光点铺张开来,雨水转瞬打湿了他的全身。李火旺眯着眼睛,视线中融化的一切景物都在旋转。但他看清了自己所处的高台之下那一丛密密麻麻的兵家。


押解着他的法教头目大声喊道:“你们可看清楚了,这是谁!”


“龙脉已续,大势已去,你们的信众几乎被我等绞杀殆尽,现在这座山是你们最后的据点,尔等逆贼立刻放弃无谓的抵抗!”


李火旺的双眼猛然睁大——那是诸葛渊的声音。


狂喜令他的大脑又是一阵眩晕,他突兀地向下栽倒,被狠狠提起。雨水在他的脸上挂下一道瀑布,李火旺使劲甩头,想要把水都甩去,再看诸葛渊一眼。


法教头目冷笑:“竟推举一下贱女子做皇帝,就算今日老子不做叛军,大齐亦亡矣!你们这些对女人俯首的懦夫若敢踏入此地一步,这位李大人的小命,可就由不得你们了!”


“哈哈,你真以为我们会为了一个道士,弃大齐统一于不顾?”兵家的一位将军笑道。


“诸葛兄!”李火旺忽然声嘶力竭地大吼起来,把两方都惊得搭弓拔剑。


“你说的我都做到了!我都做到了!”他用尽全身的力量开始挣扎,撞倒了一个壮汉,又有更多的人冲上来将他压住。他胸口被挤在城垛上,好像不需要呼吸一般继续疯癫地嘶叫:


“该轮到你了!该你……啊!”他骤然爆发出一声极度痛苦的呻吟。


剧痛之后,李火旺感到自己的脖子一凉,火热的血流了下来。他不再能感受到自己的身体。


“用你们那个女人换这个疯子!多想一个时辰,我就切断一截他的脊髓,若是不从,他的脑袋直接落地!”法教头目狞笑着,将刀尖缓缓刺入李火旺的后颈。


李火旺发出了野兽一样的怒吼。


两军的叫骂声、金石剑戟声爆竹一样瞬间在耳边炸开,其中一道坚定的呐喊压过一切,准确无误地冲进李火旺混沌的大脑:“李火旺!”


李火旺一下子安静下来,看着地面上一滴滴落下的碧血,宛若这灰白大雨中唯一的颜色。他发觉自己麻木的脸颊正在现出笑意。他不信庞午,不信大齐,但他信诸葛渊。


“李兄,莫害怕!身处乱世,人不如狗。若可交换位置,千刀万剐小生也甘愿替你去受,大齐能保,刀山火海也在所不辞!”


李火旺听出了他撕裂声带的呐喊后强压的悲愤。


背后的尖刀越陷越深,李火旺的全身也渐渐凉透,他已丝毫感受不到疼痛,只有猛然冲破心房扩散到全身的绝望带来溺水般的窒息。


他从何时开始信任诸葛渊的?或许是初遇的那一刻。


“人生如寄,不应当拘泥于一时得失。国之重者,人所不能及,恰如蟪蛄不知春秋,李兄!男子汉大丈夫……”


他做的没错。为了一国,牺牲一人罢了,无可厚非。


“……待大齐安稳,尘埃落定,若你我阴阳两隔,小生定去陪你……”


都是为了庞午。都是为了她。都是因为女人。


“李兄,莫怪。”


我不怪,我不怪。我将仇恨所有人,但唯独不会是你。


李火旺开始不受控制地痉挛,像从冬僵恢复的虫那样扭动,血把他的道袍染得无比鲜艳,令脚下的几百士兵几乎无法直视。大将军一声号令,他们移开目光,高喊着冲进这法教仅存的地盘,在铁蹄践踏下,那些黑布连同周围的树木石头,都被佩戴者的血歃上一片虹影。


李火旺感觉自己脑袋一轻,砸在一滩血水上,发出石头落入清潭的温吞声响。他看到自己的身子倒下,看到漫天箭雨飞过头顶,看到兵家的煞气屠杀着一众法教教徒,看到蛮蛮鸟俯视自己的眼神。


最后,他看到诸葛渊煞白如鬼的面庞。


我讨厌雨天,他想着。我分不清落在眼眶中的水滴,哪颗是诸葛渊的泪。


女子尚可称帝,英雄唯有赴死。


不如做个女儿身。




诸葛渊伫立在细雨中看着面前的女童,任由她打量自己。她远远便问:“你做什么的?”


“小生来只为与李兄叙旧。”他微微欠身。


他随着女童爬那三千台阶。阶梯湿滑长满青苔,故而走得很慢,他即将踩过之处,兰花的根茎纷纷退让。一声凄厉鸟鸣划破空谷,诸葛渊停下观望,却不见有鸟,仰头之际,忽而觉得自己被人匆匆撞了一下。


他回身去看,狭窄的山路上仍只有他一人。但他了然,李火旺当年救皇上下山,走的是同一条路。


今日风大,松塔遍地。在稠热的松涛之中,诸葛渊看到了那栋竹楼,静立在此,像等了他一千年。李岁把他领进茶室,他四下观赏这熟悉的格局。透过窗户,看不到任何废城留下的痕迹,就连地势都变得平坦。


他有一个揣测:眼前的一切,都是李火旺修真修出来的。


“和杏岛相比,你喜欢这里吗?”一个女声在他身后响起。


诸葛渊猛地转身,李火旺几乎在同时背过身去,好像怕见他的脸。她刻意地打扮了,锦缎裹胸,红裙曳地,肩上挽一层如雾的霞色绢纱,长发却没有打理,单纯披落下来。


“李火旺变成了一个女人,”驿差大病了一场,在诸葛渊出发前上门劝他莫去,“她太邪性了。”


诸葛渊只是手上的扇子微微一顿,想起七年前那个雨后冷冽的夜晚。那夜他没有同兵家将领一同喝酒庆贺。法教尽灭,大齐全胜,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抱起李火旺的尸首,把它安顿在一处干燥的房间,用自己被血染红的发丝缝合了身体和头颅。


就在他拔出李火旺的紫穗剑将要自刎谢罪时,一双鸟儿飞了进来,落在李火旺的尸身上。诸葛渊大梦初醒,他拿出贴身保存多日的那片龟壳,抚摸其上蛮蛮鸟的裂纹,同时意识到自己带给李火旺的苦痛之深、怨憎之重,甚至已不能用死来稀释。


他伏在李火旺身边整整一夜,直到李火旺的胸口再次开始起伏。


辰时,连绵阴雨一月余后的第一缕晨光照在李火旺的脸上,诸葛渊凝视着她凌厉的侧脸,一刹那如庄周梦蝶,竟想不起是眼前这李火旺修出的容颜仿若庞午,还是初见庞午时便觉其眉眼绝类李火旺了。


从死而转生,能雌雄变换。此谓修真大成。


三日后,留下充足的粮食衣服,诸葛渊随队离开,未将李火旺修真复活一事告诉任何人,也未将他带回。他希望李姑娘醒后能忘了自己,这是他对她最后能做的弥补。


“来吧,李岁不懂事,这里潮气太重,不宜久坐。”李火旺说着,向外走去。


“李岁?”诸葛渊压下愧意,快步跟上。


“嗯,就是黑太岁。她随我修炼这些年,也有了人形,只是妖性还在。”


他们上到二楼,诸葛渊再也忍不住,问道:“这楼可是姑娘照着小生在杏岛的家建的?”


李火旺偏头,感受到诸葛渊的目光便立刻转了回去。屋子里的烛火不温不冷,诸葛渊看到梳妆台和铜镜,纱帐层层叠叠,空气里氤氲着茶香。他停住脚步,略有失笑:“李姑娘,这是闺房,小生还是不进为好。”


李火旺往小盏中倒茶,转身举到他唇边。诸葛渊七年后再见她的脸,还是忍不住屏息。


“我想着把这山变成座岛,周围都灌上海水,再建上这竹楼。”李火旺自嘲地一笑,“毕竟我心念一动便可完成。只是觉得动静太大,怕把兵引来。”


诸葛渊叹息,接过她的茶。“好纯的茶,这味道……应当是竹叶青?”


他透过茶雾对上李火旺的眼,看到对方的神情有一丝愤懑。李火旺紧追着诘问道:“诸葛兄,你来了我这里,先是问楼再是问茶,独独不问我。我知道你此行是来请我办事,女帝在位,本就不符合古来纲常法礼,总有叛军来扰实属正常。”


“那李姑娘的意思是……?”诸葛渊从不做亏心事,自然也尝不到心中有梗、低人一头的滋味。可偏偏到了李火旺这里,他也无奈了。


他希望能被直接拒绝,果断且无余地,至少令他良心好过。但李火旺毫不犹豫道:“我可以随你去再救大齐于水火。但我也有条件。”


话一出口,她的眼底弥漫开惧色,诸葛渊的心也沉底。是怕我不接受么?他苦苦暗忖着,听李火旺道:“可李岁说你是来同我叙旧的,不可说话不算话。”


她扯住诸葛渊的衣袖就往屋里拽,诸葛渊苦笑,只好依着她。他们一人坐梳妆台前,一人坐小桌旁,诸葛渊又盯着她看了半晌,心里万千思绪翻涌,直看得对方脸红窝火,才轻声地问:“那李姑娘,这些年过得可好?”


她眼角飞开一道红,别过脸去,骂道:“你还有脸问。我可听说你当了少傅。”


“姑娘消息好生灵通。”诸葛渊下意识开扇。


“皇子们天资如何?”


“尚可。”


“尚可。”李火旺学着他的语气,话锋一转,剜向诸葛渊的痛点,“既然天下太平,你为何还把我抛弃在这荒山之中?”


诸葛渊愣怔半秒,心里一横,索性坦然道:“因为想还姑娘自由,不要再受困于我。”


静默,像夏季无前兆的大雨一样,挤光了二人之间所有的空隙。


李火旺瞪着他,一条透明的细蛇顺着脸颊蜿蜒爬下。


“你早知道我对你的心思。”


“这份心意,小生或许比姑娘你自己更早察觉。”诸葛渊不忍再说下去。他感觉那条蛇咬伤了他,而自己行为无异于在用一把刀切开皮肤放毒,反而带来了更大的痛楚。他的手指紧紧扣住桌沿,关节因这剧毒不能动弹似的,故没能在第一时间拦住李火旺的动作。


她颤声道:“那便好。”猛站起身,抬手于胸前一撩,那层薄如蝉翼的绢纱便飘落在地,露出大片女人的肌肤。


诸葛渊大吃一惊,举起宽袖遮挡视线,但李火旺已然欺身来抱他,嘶哑控诉的声音竟有男女两重:“你陪我一晚吧……我就这一个条件。”




李火旺从诸葛渊的身上缓缓褪下,两人交缠的衣摆贴合在一起,只在分离的那一刻才垂落。诸葛渊喘着气,还没有从震惊中平复下来,这情绪一半是李火旺给的,还有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放纵了。


他竟然任由自己说了“不”。


他抹杀了拯救大齐的机会。他抹杀了大齐。


在这荒山野岭,在一栋破竹楼上,在其中风雨触不到一角,他们二人决定了一国的未来。什么都没有发生,而什么都发生了。


额头上滚落的水,不知是汗还是李火旺的眼泪,诸葛渊无心去擦。他放眼到窗前李火旺的背影上,看到她臂膀处被自己的手指按出的几道红痕,忽然觉得天旋地转。


这个人的身上,早已布满了他诸葛渊的伤疤。李火旺,是诸葛渊一生的愧怍聚集而成的伥鬼。


诸葛渊晃动着站起来,他傲人的脊梁仿佛被抽走,徒留肉体皮囊这一个幻影。他来到站在李火旺身后,惯性地脱下白氅,把它披上她裸露的肩膀。李火旺回眸,表情淡然,嘴角隐隐有冷笑。


“让我看看你的伤。”诸葛渊提出。


李火旺撩起脑后的长发。


“你有收到我的头发么?”


“收到了。”


“那我们两清了。”李火旺喃喃道,手指停在脖颈中间的细线。


诸葛渊意欲补救,却发现无从谈起。被倾慕之人送上断头台,后又枯守七年,何止陪上一晚,此生为她当牛做马,这罪孽也无法偿还。他不能言是什么导致了方才的率性行径,是李火旺压下来的红唇,还是快要冲破胸口的心脏?


远远没能两清,这孽债甚至如浮图塔般堆叠起来,如青丝红线纠缠不尽,要贯穿他生前身后所有的轮回。


他终是行了一礼,慢慢后退:“李姑娘,保重。”


在他离开这被血色的火光沾染的闺房前,李火旺叫住了他。


“诸葛兄,谢谢你。”她说。


她目送诸葛渊走下山路,终于笑出了声,笑得嘴角迸裂,血如泉涌。她究其一生都没有想到,所谓人情好恶在诸葛渊那里也有超过家国大义的一天。


至少这一次,她胜过了大齐,覆手从蝼蚁化为主人。至于代价,是永堕寂寞,还是国危旦夕,能换得诸葛一顾,都可以不究。


一片水珠挥在李火旺的脸上,把她带出了思绪。她低下头,看到一只独眼独翼的蛮蛮鸟站在窗棱上抖动翅膀,让她回忆起了被李岁吃掉的那只。这种鸟成双成对,常常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只倒是个例外。


李火旺收敛笑意,用手背擦着湿透的脸颊。她感到身体轻盈快要飘去,惊慌之间去寻诸葛渊的身影。


于是她明白:这山中将再也不见一袭白衣。


单只的蛮蛮振翅飞远,生死契阔都是女流的臆想,唯有此事无法修真。




-fin-






*蛮蛮,除了是众人熟知象征恩爱的比翼鸟,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任何看似比翼的两只都是雌雄同体的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