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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山夕俞

【信白】老婆竟是我自己

超纯狗勾信x风流金主白


某日 李总包养了一个男大学生

——————————————————————


    “......陷进去了?”

    “陷进去了。”

    “真的?”

    “真的。”


    狄仁杰猛吸一口烟:“......第几个了?”

    “第七个了。”...


超纯狗勾信x风流金主白


某日 李总包养了一个男大学生

——————————————————————


    “......陷进去了?”

    “陷进去了。”

    “真的?”

    “真的。”


    狄仁杰猛吸一口烟:“......第几个了?”

    “第七个了。”

    “那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李白:“......”

    “上一个你也这么说。”

    李白恼羞成怒:“爱信不信!这次这个肯定是最后一个!不一样的,和他呆在一起,它就是那种......那种......那种感觉,你懂吧?”

    “就是谈恋爱的感觉呗?”

    “对!”

    “你谈过恋爱吗你。”

    “你!”李白怒了,“有完没完!”

    狄仁杰终于妥协:“......行行行,那你就跟他好好谈恋爱呗。还来我这儿喝啥酒,跟我一单身狗忧愁啥呢。”


    听了这话,李白终于再次愁眉苦脸起来,小声道:“可是......我觉得他不喜欢我。”

    “啥?”  

    “我觉得他不喜欢我。”

    狄仁杰震惊得嘴里的烟都掉了出来:“你说啥?没听清!”

    李白咬牙切齿,啪一下放下酒杯,站起身来一把揪住狄仁杰的耳朵怒吼:“我说!我觉得!他不喜欢我!听到了吗!!!!”

    “听到了听到了......”狄仁杰揉着被震得生疼的耳朵,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吧李总?李大总裁?我还以为这种凡人的问题不会出现在你这种天外谪仙人身上呢!”他观察着李白的脸色,在他再次咆哮之前赶紧继续道,“但是,怎么可能呢?那他一定是还没发现你的好,嗯......说白了,就是没有危机感!”

    李白冷静了一下,然后醉醺醺地皱眉沉思:“危机感?”

    “对!”狄仁杰继续道,“你最近才和他认识,所以他一定不了解那个大学时期追求者排的队能绕操场两圈的你!所以才不珍惜!”

    李白好像听进去了:“那我该怎么办?”

    狄仁杰情急之下胡言乱语:“让他看到这一点啊!让他知道你不是就他一个,不是没他不行!”

    “就是就他一个!就是没他不行!”

    狄仁杰:“......就是打个比方嘛......总之一句话,让他酸!让他吃醋!这样他就能意识到你在他心里有多重要了,吃醋是检验一个人是不是喜欢你的标准!这是真理!懂了吗?”

    “......好像懂了。”

    “懂了就好懂了就好!”狄仁杰只想赶紧打发了这个酒鬼,“来来来!喝酒喝酒!”


    二十分钟后,狄仁杰看着这瘫倒在自家地上不省人事的醉鬼,无语了。

    他叹了口气,拿来李白的手机,打给了联系人的第一位,那位传说中的韩信韩同学。


    “喂你好......是韩同学吗?是这样的,李白他现在喝醉了,在我家呢,你看你现在是不是方便来接他一下?嗯嗯好的,我家地址是......”

    

    果然没过一会儿,那位韩信同学就来了。这也是狄仁杰第一次见到他,终于有点明白了李白为啥能为了他变成这傻样。

    那人十八九岁的模样,应该是个大一或者大二的学生。比李白略微高一点,长得很精致,不是那种一眼望上去的精致,而是真的精致。仿佛脸上每一处都被细细雕琢过一般的完美无瑕,绝对是扔在人群中会让人惊艳的那种存在,也的确是李白这色批头子喜欢的类型。

    狄仁杰有点懂了,心道八成李白这家伙就是让人家的美色迷惑了心智。


    韩信性格看上去冷冷淡淡的,看到在狄仁杰家地板上睡成一团的李白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上前把他扶起来挂在臂弯上,无可无不可地扶着。反观李白,在站起来之后终于依稀认出了来人是谁,立马喜笑颜开敞开怀抱,整个人恨不得粘在韩信身上,嘴巴里还念念叨叨地嘟哝什么,狄仁杰凑上前去一听,听出来了四个字,老婆贴贴。

    ......丢人。


    韩信依然没什么反应,礼貌地跟狄仁杰道了谢之后,扶着人一步一蹒跚地出门了。

    狄仁杰去了阳台,遥遥观望着楼下的动静。只见韩信熟门熟路地从李白身上摸出了车钥匙,打开车门,把李白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塞到后座去,自己回到驾驶位,开车走了。



    狄仁杰说的没错,韩信的确是李白近几年来,好上的第七个人。

    准确来说也不是好上,对许多人来说例如狄仁杰,这已经见怪不怪了,只不过是李总最近又新包了一个小男生而已。

    作为知名成功人士兼年轻有为事业有成的钻石王老五,李白这癖好在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了,甚至有时候大家聚个会,都有小老板专程对着李白胃口找上那么几个漂亮的少年引荐,若看对了眼,拉近了关系,由此再与这李老总谈成几笔生意,便也不再是什么难事。

    只是不知从何时起,有心打问的人便突然发觉,这几乎来者不拒李大老板突然对旁人的引荐没兴趣了,若再细细问起,他便像是见了洪水猛兽一般退避三舍,连连摆手,直说有家室了。

    活脱脱一副妻管严样。


    这才知道,李大总裁最近换了口味,那些出自种种酒吧夜店的柔媚乖顺又漂亮的少年郎入不了他的眼了,他那新欢,是个大学生。

    竟还是个冷冰冰的冷美人。


    只是不知道换男人如换衣服的李老板这次这一个能坚持多久。

    众人不由得暗暗猜测。


    到了李白家楼下,韩信把车停好,摸出家门钥匙,便拖着李白上了楼。

    他把迷迷糊糊的人扔在床上,颇为贴心地给他脱了鞋子外套,泡了蜂蜜水灌下去,又去卫生间拿热水浸湿了毛巾,回来给他擦脸擦身子。

    李白没睡过去,半睁着眼睛,笑眯眯看着这忙里忙外的人,趁着韩信给他擦脸时扯过韩信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迷迷糊糊地老婆媳妇儿瞎叫一气。

    韩信抽出手来,面无表情道:“别乱动。”

    李白果然乖乖不动了,只是那眼珠子还恬不知耻地粘在韩信身上。

    等一切都收拾完,韩信把毛巾洗好晾好,道:“既然没事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回哪儿?”

    “学校。”韩信道,“晚上还有课。”


     李白眨巴眨巴眼睛,心知十有八九就算自己挽留韩信也还是会走,活像这世界上除了上课没什么能吸引他了似的,——可是和他在一起,分明还有很多乐子可寻啊!不过话说回来,自己都和他好了这么长时间了,别说别的,连亲都没亲过一下,这可一点不像自己的作风!不过情有可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越喜欢一个人就越会小心翼翼?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可自己也没喜欢过人呀!之前那些只不过是解决一下生理......呸呸呸!

    “咔嚓”一声,李白胡思乱想的大脑被猛然拉回了现实,是门锁被关上的声音,接着屋子里就又恢复了寂静。

    果然,韩信还是走了。


    李白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他满脑子都是韩信那冷冷淡淡的眉眼,认识了他这么久,自己好像都没有见他怎么笑过,每次和自己在一起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从不说不舍也从不说思念,难道真的对自己没一点感觉吗?那又为什么要答应自己呢?


    李白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和韩信见面,那是在酒吧里面,只不过李白是去找乐子的,而韩信是去打工的。当时李白醉醺醺的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漂漂亮亮的端着托盘的服务生,那眉眼,那长相,那气质,一下子把周围所有浓妆艳抹的莺莺燕燕衬得黯然失色。

    于是李白二话不说,从旁边花盆中折了一朵盛开的红玫瑰,叼在嘴上,把头发一抹,风流倜傥帅气无比地迈着外八的步伐去了。

    果不其然,第一次大胆示爱,被韩信不咸不淡地给拒了回来。

    然而李白愈挫愈勇,颇有些壮士一去不回头的架势,他发现每次韩信都会在那个固定的时间点来那家酒吧打工,还颇不要脸地偷偷跟踪他知道了他读哪所大学,漫漫追妻路由此开始了。


    却没想到,本是见色起意,最后竟动了真情。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了第三十四次失败,李白终于成功了。

    还记得那天自己开着车库里最拉风的那辆跑车,车上装饰着1314朵还怀抱着99朵火红玫瑰,来到了韩信宿舍楼下。

    当时韩信下了楼,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这也是李白第一次见到韩信脸上除了面无表情之外露出其他的神色。当时他还想,这是不是也能算是一种进步?

    韩信第一反应是不耐烦的,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又同意了。


    李白思来想去,难道真的是因为他家很穷,穷到不得不勤工俭学出来酒吧打工,和自己在一起,也只是为了自己的钱?

    可是扪心自问,在一起这段时间,全都是李白买一大堆有用没用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给他,韩信还总是嫌他烦不想收来着,可从未张嘴与他要过什么。

    可是要了又怎么样啊!他一点都不在意的!要了才更能说明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不是吗!!就算是星星月亮他也会给他摘下来的啊心肝宝贝儿!

    此时此刻,李大老板已经完全忘记了一开始时,这只是一段包养与被包养的契约关系。

    

    越想越是头痛欲裂,李白翻来覆去,终于从昏昏沉沉一片狼藉的大脑中扒拉出了横七竖八的几个字,好像是狄仁杰刚刚告诉他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来着......?

    哦,对了,让他醋。

    是真理。是唯一标准。


    李白悟了。




    果然,正如众人所料,花花公子李大老总李大少爷,终究是个好景不长的烂人。

    

    不久之后,某次圈内聚会,一直以来三缄其口的李大老板竟然主动询问了结束之后大家还有没有什么活动,吃完饭后更是没逃命似的火速回家,而是自告奋勇地加入了他已经许久没参加的夜生活。

     只是不知道过了这一阵子他真是修身养性了还是彻底不行了。连着几天,虽然他人坐在这里,却只是看也不看一眼周围搔首弄姿意乱情迷的男男女女,喝着保温杯里的枸杞泡水,握着手机安静坐在一边,活像是来感受氛围的。

      这时,有衣着暴露娇滴滴的漂亮男生蹭着蹭着坐在了他身边。

    “李总!坐着干嘛,来玩呀~”

    李白眉头一皱,实在受不了他身上这股呛人的香水味儿,刚想伸手推开,手机铃声这时候终于响了起来。

    是韩信。

    李白犹豫了一下,那伸出去的手又默默缩了回来,成功地给予了那男生莫大的勇气。


   “什么时候回来?饭做好了。”

    韩信清冷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李白心里良心直痛,觉得自己这个模样像极了夜不归宿还寻花问柳丢下可怜的妻子一个人任劳任怨独守空房的世纪大渣男,然而还是硬了硬心肠,硬邦邦道:“我今晚不回去吃饭了。你自己吃吧。”

    恰巧这时,那男孩子大着胆子挽上了李白的臂膀,撒娇似的不满地嗔道:“李总~这时候还打什么电话嘛!来陪人家玩玩......好不好?”

    声音透过电波,不偏不倚地撞进了韩信的耳朵。

    

    “......”他只是道,“嗯,知道了。”


    李白挂了电话,胆战心惊。

    他听到了没有?为什么没有一点反应?难道是没听到?可是他觉得这里声音已经很大了,难道是闹哄哄的,没听清?或者根本就是,他无所谓?他不在乎?他根本就不喜欢我?

    一番自我心理建设,李白还是毅然决然地剔除了那个他最不愿意接受的答案,坚决地相信,是的,韩信就是没有听清楚。

    然而干都干了,万万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李白屁股不沾沙发地在这里熬到午夜过后,这才开着车悄悄咪咪回了家。

    家里一片漆黑,竟然连盏灯都没留给他,李白心里暗暗有点高兴,以往他工作回来太迟韩信都会留灯给他的,难道今天生气了?

    结果进了屋才发现,韩信正躺在他自己的房间,睡得正香,完全看不出吃醋或者是生气的痕迹。


    李白叹了口气,心里乱七八糟心慌不已的种种杂乱思绪都在看到那个人时溜走得一干二净,满脑子只剩下了大大两个字,韩信。

    他蹑手蹑脚地凑过去,凑近了看着韩信的睡颜,实在忍不住,大着胆子,在他唇上轻轻吧唧一下。

    亲完还屏住呼吸,紧张兮兮地顿在原地好久,生怕韩信就这么醒了。

    幸好,韩信没有醒。


    李白叹气。

    曾几何时,我李白,在自己家里,想亲个什么人,怎么都得做贼似的偷偷摸摸?

    随后也释然了。

    唉。老婆真好看。


    韩信第二天依然早早起来准备早餐,然后把差点一觉睡过头的李白叫起来。饭桌上,李白斟酌着字眼慢慢开口:“那个......”

    “嗯?”

    “昨天晚上,让你一个人吃饭,没生气吧?”

    韩信淡淡道:“没有。”

    “你怎么……不问问我去哪了?”

    韩信面无表情地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不是应该在公司加班吗?”

    “……嗯。对,对。”


    韩信“啪”一声放下筷子:“我吃完了,上课去了。”

    “……用不用我送你?”

    “用不着。”

    

    李白看着他冷漠的背影,愧疚极了。

    自己昨天不但又去了那种地方,今天还骗了他。

    再这么胡搞瞎搞下去,就算他真的喜欢自己,也要被自己作没了吧。

    正坐在饭桌旁胡思乱想着,狄仁杰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老李!咋样!”他那贱兮兮的声音从那头传了过来,“听说你最近又回归夜场生活了?咋样,习不习惯?得不得劲儿?”

    “回归个屁。”李白面无表情道,“我信你个鬼。以后不会再去了。”

    “别呀哈哈哈哈哈哈……怎么了呢?”

    “还不是你出的馊主意?”

    “怎么地?黄了?”

    “黄倒是没黄。”李白叹了口气,“就是我这心里,愧疚得难受。”

    “……”狄仁杰沉默,“真不像你。不过还是得委屈一下你了,回头还是得去一趟。”

    “?”

    “老赵从国外回来了,老赵!赵云!”他继续道,“咱不得给他接风洗尘一下啊?咱寝室毕业以后好久没聚过了。不能不去啊老李!”

    “……什么时候?”

    “这周六!”

    “……”李白沉默,“行吧。我知道了。不过,我警告你啊,这是最后一次。”

    “行行行!”


    韩信这周一直没有回家来住,他自己说是早课加晚课,跑来跑去太麻烦了,于是李白也不勉强,只是每天一个电话是必须的,活像个操心的老妈子,韩信依然那样冷冷淡淡,也从不主动联系他。直到周五这一周没见的人才大发慈悲回了家,李白飞扑上去就是一个熊抱,抱完之后也就乖乖松手了。虽说他喝醉之后总是腻腻歪歪黏黏糊糊地老婆老婆,但是真正清醒的时候反而是安安分分绝对不敢造次的——,尤其是明确了自己的心意之后,更是过得安分守己,从前那油嘴滑舌的撩人模样早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周六晚上的酒吧,人都到齐了李白才姗姗来迟,口罩帽子墨镜的全套武装,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赵云惊奇道:“大晚上的,打扮成这样干嘛?有人追杀你吗?”

   李白把口罩一扯,喘了口气:“没。这不是怕被人发现吗。这地方大学生太多,我家宝儿他同学都认识我。”

    “你家宝儿?”赵云问,“那个大学生?韩信?”

    狄仁杰补充:“他新欢。”

    李白纠正:“我宝贝。”

    赵云:“......”

    “不过为什么怕被发现?你没告诉他你来这儿了?”狄仁杰问,“你又骗他了?”

    李白心虚道:“也不算是骗吧......我说是公司加班,开会。何况只是跟你们出来坐坐嘛......别的又不干什么。”

    “这还不算骗?然后你就背着他来这儿?”

    “你完了。”

    赵云一锤定音。


    其实李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本来他是打算实话实说的,结果看到了狄仁杰发给他的地址,这个叫做“夜色”的酒吧,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他心里一虚,竟是没敢说出口。

    可是心里未免也存着几分试探的意思。毕竟他也是人,也会闹点小脾气,韩信一直以来的冷淡让他觉得身心俱疲,虽说那很大程度上是韩信性格使然,可这种一味付出却始终得不到回应的感觉也够难受的。他甚至有时候在想,再这样坚持下去有意义吗?不如就像原来一样,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这段关系,高兴的时候和他柔情蜜意地玩一玩,不高兴的时候互不相干,不是会比现在轻松许多?

    可他一想到“互不相干”这四个字,一想到要与韩信仅仅用金钱和打炮来维持这段关系,和对待以前的每一个人一样,这心里就绞痛,最后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放弃。

    

    过了一会儿韩信的电话破天荒地打来了,李白对周围一圈人比了个嘘的手势,奈何酒吧的音乐实在是震耳欲聋,只好拿着手机去了卫生间。

    “——喂?”他压低声音道。

    “你大概什么时候回家?”韩信问。

    李白犹豫一下:“估计还得一会儿吧。”

    “嗯。”韩信道,“今天我和同学出去,应该会很迟回家,你不用等我了。”

    李白心里凉冰冰的,自己之前每次叫他出去都得软磨硬泡好久,结果人家同学一句话他就出去了,话就这么冲口而出:“我知道了,我人在公司,会还没开完,先不说了,就这样。”

    “好。”韩信道,“晚上回去早点睡觉。”

    旁边刚洗完手的陌生男人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显然是听到了李白最后那一句话,也把他当成不三不四的渣男了。李白却懒得理会,他闭上眼睛靠在墙上,连韩信最后那一句若有若无的关心被彻底无视了。

    他知道韩信已经相信了他的话,缓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推开门出去了。


    回到卡座才发现狄仁杰他们玩得真野,一会儿的功夫这儿就又多了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衣着暴露,浓妆艳抹,举着酒杯窝在沙发里,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看到李白到来,笑眯眯地迎上来,笑得勾引又魅惑。

    “回来了?”狄仁杰问,“怎么样?”

    李白摇摇头,微微侧身避开那些人的接触:“没怎么,我跟他说我在公司,在开……”

    他话还没说完,眼眸一抬,措不及防地,便直直看到了那站在远处的人。


    是韩信。

    他遥遥站在酒吧另一个方向,周围坐着一圈同学,手里还握着手机,显然是刚刚打完电话,还没来得及放回去,正定定地望着他。

    而不久之前还信誓旦旦说着自己正在公司加班开会的李白,此时正站在酒吧卡座旁,旁边的陪酒女郎的身体还若有若无地紧紧贴着他,姿态难堪而又暧昧不清。

    韩信脸色微微发白,扯起嘴角想笑一下,到底是没笑出来,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忽得破碎了,转身,无视了一众同学的叫喊声,拔腿就走。

    

    而李白已经彻底看清了韩信脸上的神色。

    “韩信!”

    在看到他神色的那一瞬间,突然间,李白心里所有的不坚定和动摇在这一刻,彻彻底底,全部化为了乌有。

    一旁的狄仁杰已经看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显然他也足够的了解李白,赶紧伸出手拦下他,递给李白一整瓶:“等等!酒壮怂人胆!干了这个再去追成功率翻倍!”

    李白犹豫一下,觉得他说的十分有道理,面不改色地仰头干了一整瓶,把酒瓶子扔到一边,飞速追了出去。

    

    门口已经不见了韩信的踪影,此时学校寝室也早已封寝,李白站在原地冷静了一下,推测出了韩信的去向,飞快冲向车库,也不管什么醉驾不醉驾的了,开车就走,直奔家门。

    路过楼下的时候恰巧经过个水果摊,李白灵机一动,二话不说挑了个最大的榴莲,扔下钱抱着就跑。

    所幸,他赶上了。

    进家门的时候韩信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拎着行李箱往外走,李白在门口一拦,把榴莲丢在一边,整个人呈大字状堵在那里,彻底挡住了韩信的去路;“韩信!”

    韩信低着头,看也不看他一眼:“让开。”

    

    临行前强灌的那瓶酒此刻终于发挥出了它应有的作用。

    李白咬了咬牙,硬着头皮,冒着被韩信一把推开的风险,抱了上去。

    他本意是想把韩信圈到怀里,但上了手才发现这人好大一只抱不住,最后只好委委屈屈地环住他的腰,把下巴搁在他肩上:“生气了?”

    韩信面无表情。  

    “其实我就和几个大学同学在那坐了一会儿,什么都没干。”

    “什么都没干还满身酒味儿?”

    “......”李白犹豫了一下,在老婆和面子之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前者,“这是临走的时候喝的,我朋友说...说那个,那个,酒壮怂人胆。”

    

    那瓶酒被他喝的太急太猛,刚才还没缓过劲,现在才逐渐觉得,上头了。

    “老婆老婆,我错了,原谅我好不好呜呜呜呜。”他酒后本性才又暴露了出来,身体在韩信身上乱蹭一气,继续道,“其实我......其实我乱七八糟地干了这些混蛋事,就是想试试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你总是冷冷淡淡的,又总不爱搭理我还嫌我烦。好老婆好媳妇儿我真的错了乌乌你别走......我是怂,我混蛋,我再也不搞这些弯弯绕绕来试探你了呜呜呜呜呜......”

    韩信:“......”


    想试试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

    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

    

    韩信的确,天生就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性子。

    其实在那天李白第一次见到他之前,他就早已注意过了这个人。

    酒吧里的同事吐槽说那人是圈子里远近闻名又臭名昭著的纨绔子弟,花心又多金,床伴换了一个又一个,回回见到他,怀里搂着的人都不一样。

    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个本该猥琐又油腻的花花公子,却有着那样好看的笑容?

    韩信迷惑了。


    他也万万没想到,他只不过是闲来无事跑到酒吧来兼个职罢了,有朝一日自己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活竟然会和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李白第一次叼着朵玫瑰跑来找他时,韩信脑子里闪过的还是那几个大字——人间油物。他胡乱地应付过去,还以为这一次没成功李白就会放弃,毕竟这种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暖床的人,而李白竟然出人意料的锲而不舍,最后,甚至还找去了他们学校。

    第三十五次大张旗鼓的告白,韩信终于被打动了。

    看着那满车的玫瑰花招摇过市,同学们大呼小叫,与其说韩信是被感动了,不如说是被赶鸭子上架了。

    心里那一点点心动被他彻底忽略不计。


    李白原本的模样给他留下了太过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李白现在收身养性,韩信却迟迟不肯相信他。他以为李白对自己的示好不过是风月场老手的惯用伎俩,于是将自己包裹在冷冷淡淡的外壳之下,被动地接受着却又不敢迈出雷池一步,好像只要这样,那颗早已被打动的心便也能随着无坚不摧了似的。

    李白却真的乖乖呆在家里再不出去作妖了,甚至连喝醉了,他朋友都能轻车熟路地找到自己,让自己带他回家。

    韩信很喜欢“回家”这个词。


    可那天韩信打去电话,他却分明听到了电话那边传来了陌生的呓语。

    那天韩信气得关了屋里所有的灯,把自己闷在被子里。他在夜半听到了李白偷偷摸摸摸索着进来的声音,他只是闭着眼睛装睡,感觉到李白在他床边悄声站了一会儿,然后俯下了身。

    韩信几乎心脏骤停。

    李白偷偷吻了他。

    他的味道是清甜的,不沾一点迷醉的余韵与酒气,还透着股战战兢兢,和小心翼翼。


    韩信已大约明白了他想做什么。

    虽说第二天早上起来他仍是气鼓鼓地冷言冷语,可他心里,是信了李白的。


    所以后来这次,他也轻而易举地信了。

    但是当他挂了电话回到座位,一抬头,却看到了那口口声声说着在公司加班的人,亲密地贴着姿态暧昧的女郎,隔着昏暗的灯光,他的神色模糊不清,晦暗不明。

    韩信一颗心跌到了谷底。


    可能有些人真的是,狗改不了吃屎。


    所以现在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韩信看着李白赌气似的把他的行李箱踢开,活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 “……行吧。”

    李白眨巴眨巴眼睛:“你不走了?”

   “嗯。”  韩信把他饱经风霜的行李箱移到一边。

    “真的吗!我……”

    话还没说完,一阵诡异的臭味传入了李白的鼻腔,硬生生逼他住了嘴。

    韩信:“……”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齐刷刷移向了一旁安静躺在地上的玩意儿身上,诡异又沉默。

    “……这什么?”

    李白飞扑过去把榴莲抱起来 ,尴尬道:“哈,哈哈,这不是,这不是……”这不是用来跪的吗?

    “买来吃的吗。”

    “对、对对!要不要吃?我去给你弄开!”

    “我不爱吃榴莲。”

    “……”

    “不过我看着用来跪还不错。”


    李白:“……乌乌。”

    “不过不想跪也可以。”韩信突然笑了,“但是有个条件。”


    李白看着他这突如其来的笑容,心底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韩信突然凑近了他,附在他耳边,轻声道:

    “我、要、在、上、面。”

    李白看着他,又看了看手里那棱角分明硌得慌的玩意儿,咽了口唾沫。







    老婆竟是我自己。

    后来,被小了自己七八岁的大学生狗勾吃得死死的金主李老板如是想。

    与其忍受,不如享受吧。

    


END

感谢红心蓝手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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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玄】百无禁忌(八十八)

百无禁忌


(八十八)


本章题记——


【师青玄笑了笑,道:“没什么。明兄啊,你看这桃花,生得真好。回头我要在皇城附近寻个小镇子,盖个茅屋,也种上几棵桃树。你道好不好?”


望着师青玄笑眯眯的眼,贺玄敷衍的口气伪装地露了点怯,只道:“好。”】


——(百无禁忌 十三)


待谢怜发现有些不对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


菩荠村的村民种了几颗果树,结了果子送到菩荠观,送的太多吃不完,谢怜就想着送些给破庙里的众乞丐尝尝鲜。那日花城有事回了鬼市,谢怜独自拎着一个大布袋,...


百无禁忌


(八十八)

 

本章题记——

 

【师青玄笑了笑,道:“没什么。明兄啊,你看这桃花,生得真好。回头我要在皇城附近寻个小镇子,盖个茅屋,也种上几棵桃树。你道好不好?”

 

望着师青玄笑眯眯的眼,贺玄敷衍的口气伪装地露了点怯,只道:“好。”】

 

——(百无禁忌 十三)

 

 

待谢怜发现有些不对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

 

菩荠村的村民种了几颗果树,结了果子送到菩荠观,送的太多吃不完,谢怜就想着送些给破庙里的众乞丐尝尝鲜。那日花城有事回了鬼市,谢怜独自拎着一个大布袋,还买了几包点心,登庙拜访,谁想走到破庙,空空如也,莫说师青玄,半个乞丐影儿也看不到了。

 

自从花城回来后,谢怜每日陪伴在他身边,过往的思念和心底的担忧,让他一时间眼里心里装不下别的,不知不觉已经两个月没有见过师青玄了。两个月其实不算长,但就是这短短的两个月,等到再来到这间破庙时,人已经不见了。

 

不光师青玄不见了,所有住在这里的乞丐都不见了。谢怜先是猜测他们换了住处,可师青玄没理由不告知自己,左思右想放心不下,与花城通灵,叫他帮忙找寻师青玄等一众乞丐的下落。

 

鬼市的鬼使效率很高,一天后就给到了谢怜一个地址,说破庙中的乞丐现如今全在这个地方。

 

谢怜与花城按照地址,来到皇城中繁华的一条街道上,来到那地址上显示的地方一看,是一家干净的客栈。

 

这客栈的地界很好,风水也好,装潢颇为大气,虽不像这条街上的酒楼那么华丽富贵,但干干净净,颇为清雅,来往客人竟也是络绎不绝。

 

客栈有三层,一楼二楼打尖儿吃饭,三楼是客房,在皇城中盘下这么一间大客栈,花费定然不小。谢怜花城对视一眼,心下颇为疑惑。破庙里的众乞丐,怎么会在这里?

 

正站在客栈门口,就忽听一个声音热情招呼道:“客官吃饭?里边儿请!”

 

谢怜一转头,见一个拄着拐的瘦小男人,穿着一身十分合体的干净粗布衣裳,肩膀上搭着条抹布,冲着他们笑。

 

谢怜一愣,瞪着一双大眼睛,张着嘴“啊”了半天,愣是没想起这个眼熟的店小二叫什么名字。

 

还是那拄着拐的店小二先开了口,道:“哟!这不是菩荠观的神仙吗!您二位怎么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谢怜眨巴眨巴眼,连花城都轻轻挑了一下眉。

 

那小二将他二人带到一处坐下,笑道:“神仙老爷贵人多忘事,我原是那破庙里的乞丐,人都叫我孔老三啊!”

 

谢怜这才一拍脑门儿,想起来了。可不是么,这眼熟的人正是和师青玄一道的一个乞丐!

 

谢怜忙道:“是了是了,失礼失礼,敢问——”

 

他这一问还没问出来,孔老三就吆喝了:“小齐!啊不对,掌柜的——”

 

一个身形修长的年轻男子从后间转了出来,看上去不到三十岁,眉清目秀的一副书生样,身上一件浅色的长衫,手里还拿着账本儿,迎上来道:“孔三哥,怎么了?咦?”

 

那年轻的掌柜看见谢怜花城,收起账本儿道:“您两位不是……”

 

谢怜忙道:“正是正是!敢问掌柜的,师青玄呢?”谢怜有些着急,话问得没头没尾,礼数什么的也顾不上了。

 

这年轻掌柜不是别人,正是齐琅。

 

齐琅道:“什么?谁?”

 

谢怜一顿,改口道:“老风!老风人呢?”

 

一听这名字,齐琅和孔老三都轻叹了口气,齐琅道:“二位跟我来”,说着,就引着他们往后院儿走去。

 

这家客栈大,后院儿更大,有七八间屋子和几个仓房。谢怜心道奇怪,这帮乞丐走了什么运气?这么大一间客栈,后面还有这一大片房屋小院,在皇城寸土寸金的地方,不知要花费几何。

 

齐琅领着谢怜花城二人来到一间小屋前,这屋子坐北朝南,采光极好,推门一进,才发现房间不大,但整间房里只摆有一个桌子,是个供桌,上面摆着水果糕点,清水鲜花,还烧着三柱高香。

 

这香火供奉的,是桌子后面的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像。

 

画像中的人,一身雪白长袍,黑发如瀑,双眸极亮,五官极秀美,负手含笑,站在光里——

 

正是师青玄!

 

谢怜惊道:“这是?”

 

齐琅道:“风……风……”,他掂量半天,不知道怎么称呼合适,只好道:“风神仙……两个月前,摇身一变,变回了画中模样,断了的手脚都好了,还给了我们一大笔金银,叫我们置办家业”,齐琅缓缓道,“他说他的时候到了,要走了,要回去做神仙了,不能与我们一处了,叫我们好生过日子,不要再行乞。”

 

谢怜听得瞠目结舌,花城则双手抱臂,若有所思地挑着长眉。

 

齐琅续道:“风神仙救过我们一家的命,又叫我们过上了体面的日子,恩重如山,实不敢忘。我们不知他的名号、仙职,只好画一幅神像供奉,聊表虔诚。”

 

谢怜听下来,也不知是惊讶更多,还是心酸更多。

 

师青玄与师无渡在人间的风水庙,早因祈愿不灵,被砸得砸,拆得拆,神像更是全都被砸毁,一尊不剩。新的水师风师也已相继飞升,人间修起了新的风神庙,水神庙……


谁能想到,在这繁华噪杂、花红柳绿,最是新颜代旧颜的地方,在这一条长街上,一间小屋里,还有人为他画了一副像,虔诚地供奉他。

 

谢怜正在伤神,又听齐琅道:“我们原来庙里的大伙儿,每日都来上香拜风神仙,祈求恩人神仙保佑我们平平安安,也愿他能知道我们还记挂着他,感谢着他,还没忘了他。”

 

谢怜回过神来,喃喃道:“他知道了,会很高兴的。”

 

齐琅笑着点点头,道:“方才听您二位的意思,是要找恩人?”

 

谢怜点点头,道:“您可知道他往哪里去了?”

 

齐琅道:“恩人只说回去做神仙去了,回到哪里去,却并未对我们说。”

 

几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走出了后院,回到了大堂,谢怜见问不出什么有用消息,只好拱手道:“多有打扰,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齐琅道:“二位仙家,若是有了恩人的消息,还请替我们带个话,请恩人有空的时候也来看看我们。”

 

谢怜颔首,心事重重出了客栈的门,路过客栈旁边的一家成衣铺子,就见里面正风风火火走出一个人,只听那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大笑道:“齐琅,叫小岚儿出来试试新衣裳!小六儿那小子手太笨了,抵不上我当年一半——”

 

离皇城七八十里地,有一个小村镇,虽说是在皇城边儿上,小镇子的日子却朴素得多。最热闹的一条街也不过只有一间茶舍,几个小铺子,镇子上的百姓自给自足,种地过日子,做买卖的并不多。

 

小镇的人口不多,都相互熟识得很,几世几代住在这镇子上,来个新面孔就能闹得满镇皆知。

 

这不,前一阵儿镇上就来了这么一个人,年轻人,长得白白净净,斯文得很,要说容貌,那是镇上人从没见过的俊,但要说面相……镇上有老人儿就说了,说这孩子的面相不好,福薄。

 

这年轻人来了之后,就在镇子上住下了,自己搭了个茅草屋,不知他哪里弄来的种子,也不知是什么种子,见天儿看他在屋子旁锄地,也不知种的是啥。

 

不过似乎是应承了老人儿家的话,这外来的年轻人,身子单单薄薄,瘦瘦弱弱,动不动就捂着口鼻咳嗽,一开始镇上人还以为他有痨病,但看着脸色又不像是痨,大抵就是身子骨儿弱,能长这么大也不容易。

 

镇子上很少有生人来,镇里的人也不往外走,因此这年轻人初来的时候,镇上人难免对他有些戒备又有些好奇,可小镇上的百姓朴实善良,久而久之,见这年轻人是个和善可亲的,也就来往了起来。

 

镇上人热心,见那年轻人身子弱,又孤身一人,见他种的东西不像是粮食,又向来只在街上买米做饭,便时常给他送些自家蒸得馒头、种的蔬果,来往久了,便熟络了,才知道这年轻人家里没人了,就自己一个,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无依无靠一个人。

 

再久一些,那年轻人种的种子发芽了,长出小苗儿来,才知他是种了几棵桃树。

 

那年轻人是读过书的,镇上从没出过读书人,连个学堂也没有,那年轻人说,老是白白接受乡亲们的好意,他过意不去,便在自己的茅舍旁又搭了个遮顶的木头棚子,办了个学堂,教镇上的孩子读书认字,不收束脩。

 

虽说不收束脩,但来念学的孩子家里,总也是隔三差五来给先生送些东西,都是些吃的,亲切又实在。还有心细的老人儿,会给他送来亲手做的衣裳、布鞋、被褥。

 

在镇上的日子,是那么宁静又温暖,这年轻人——师青玄,觉得自己到底还是个命好的,纵使每晚他仍然梦魇不断。

 

师青玄一身麻布的长袍,右手上拎着刚从街上买来的一小坛酒,笑呵呵地朝着街边停着的驴车走去,道:“牛大叔,又去皇城啊?”

 

一个老汉正在往驴车上装东西,闻声一转头,笑呵呵道:“师先生。”

 

师青玄笑了,道:“您老快别这么叫我,您这是去皇城卖新鲜果子去?怎么这么晚才走,那要几时才到啊?”

 

牛大叔道:“在皇城住上两天!我有亲戚在那儿做小买卖,这两天赶皇城的早集,把果子都卖了!咋?你有东西让我帮你带?”

 

师青玄从前襟里摸出些钱,道:“是了,有劳了,镇……”

 

还没说完,牛大叔就打断道:“镇宣斋的墨,文芳屋的宣纸,我知道,你每回都是要这个。”

 

师青玄笑道:“牛大叔好记性。但这次还劳烦您带些彩墨,再给我买几根毛笔,具体什么样子的我已经写好了,您拿给文芳屋的掌柜看,他挑好了就好”,说着,又摸出一张纸,塞给了牛大叔。

 

牛大叔笑道:“好嘞,回见了!”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周遭呈现一片暗蓝,南海的沙滩上,站着一个人,望着大海,几条硕大的骨龙远远地在半空中绕着圈儿,似乎想要靠近那个人,又有些怯怕似的。

 

一个人影从身后走来,停在一丈远的地方,毕恭毕敬行了个礼,道:“大人,都已安排好了,患了麻风的乞丐,身上都是烂疮,不知道能挺几年。”

 

那人头也不回,道:“就算身体的主人死了,只要他的魂魄还附在那具身体上,一样受苦。不过死人的身体总归要腐烂的,你盯紧点儿,差不多的时候就给他换一个身体。”

 

身后之人回道:“是。”

 

那人负手而立,道:“他不是喜欢‘换’吗?不是‘我命由我’吗?我倒要让他知道知道,他的命是由他自己,还是由我的心情。”

 

那人一伸手,一条骨龙便狗腿地俯身飞了过来,乖顺地停在主人身侧,那人用手摸了摸它,便转身往岛的深处走去了。

 

夏日夜短,师青玄本就觉浅,晚上入睡困难,白天不过寅时天就大亮了,师青玄窗上挂着的那块麻布帘子遮不住什么光,早早就被晃醒了。

 

师青玄虽已没了法力,但好在为人修仙时,也不算太偷懒贪玩,跟师父学过的符咒还记得些。符咒这种东西,好就好在不论有没有法力,只要画得精准,都可以用。只是有法力与没法力,画出来的效果自然不同。

 

但神仙通常就不画咒了,神仙的法力可比许多咒法强劲多了,符咒一般是人间修士用得居多。

 

师青玄被晨光惊醒后,蹙着眉轻轻叹了口气,起身下地,看了看他先前在窗边画的遮光咒,大概是用得朱砂不够好,他本身阳气又弱,这咒没两天就失了效果。

 

他昨夜被梦魇惊扰,三更天了才又睡下,这不过五更又醒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只好洗漱更衣,出门给那几棵新栽的树苗儿浇了水。

 

虽说他先前说过,教书不收束脩,但学童家里到底还是会送些钱来,也成了师青玄唯一的收入来源。他自己也在院子里种了些蔬菜,乡亲们又照顾他,日子还算过得去。

 

师青玄烧了壶热水,把昨天在街上买的饼子沾着热水吃了半个,收拾好了,就走到书桌边,桌子上铺着他没画完的一幅画。

 

这间茅屋不大,统共就能放下一张床,床边隔了块木头板子,后头是一个木桶,是他平时沐浴的地方。

 

离床不远有一个小木头桌子,可以收起来,吃饭用的。再就是一张书桌了,是他借邻居家的家伙什儿自己打的,书桌旁有个简陋的小书架,放着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和一大沓子宣纸。

 

桌上铺着的那幅没画完的画,是个人物像,只勾了个轮廓出来。

 

画中的是个男人,高高地束着长发,身长肩宽,五官还没有描出来,只有脸部刚硬的线条。

 

师青玄研好磨,提起笔,垂着眼睫,认认真真画了起来,直到外头太阳升起老高,有小童的声音在院子里问安,师青玄这才搁下笔,换了件长袍,出了门去。

 

桌上的画像已经描出了五官,端端正正,挺俊逼人,黑眉深目,高鼻薄唇,一身玄色长袍,袍角还没画好,只有几笔勾痕,一幅人像栩栩如生。

 

这么一幅漂亮人像,师青玄却不满意,已经画了好几幅了。

 

不知是哪里,师青玄就是觉得不对,怎么画也画不好。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曾想过,哪怕一辈子见不到这人了,他也能一丝一毫都不差地把他画出来……如今竟是打嘴了。

 

院子里很快响起了小童们念书的声音,窗户外头明亮的阳光照进来,洒在屋子里,画像就静静地躺在书桌上。

 

书桌旁的一个小架子上,还卷着一沓画,全是画的同一个人。但没有一张是师青玄满意的,总是不像,总是哪里不对……哪里不对呢?是头发?还是眉骨?

 

桌子后头的书架子下面,有一个木头盒子,其实那盒子里,还有一叠画像。

 

那叠画像,画的也是一个人,是另一个人。但与桌架上的那卷不同,盒子里藏着的这一叠画像,一张都没有画完。

 

这一叠画像中的人,与师青玄眉眼间六分相似,只是要么只画了个轮廓,要么只描好了衣角上的水波纹,要么就是画好了一半那人手中拿着的一柄扇子……总之,就是没有一张完成的,要是细看,能看见每张画像的宣纸纸面上,一点一块的褶皱,好像是打湿了,纸不能用了,所以总也画不完。

 

小院里是孩童稚嫩的诵读声,初夏的风吹过来,带着点温热,师青玄手里捧着一卷书,抬头看了看云,又看了看他的几棵小树苗。

 

桃树三年长成,等树长大了,就能开花结果了,就能喝上桃花花苞儿酿的酒了。

 







 

作者有话说:

周二那章更出来后,看到很多小伙伴的留言评论,我很喜欢看大家讨论剧情,但我想说,讨论的结果并不会影响后续文章的内容。

之前也说过,这篇同人文从动笔前,结局就已经想好了,过程也想好了,这篇文是有大纲的,所以后面不管出现什么剧情,都是很早以前就已经决定的,不是因为任何人的话而后更改的。

其实这篇文开始动笔时,我真的没有想过会有上百的人愿意看,愿意点赞推荐,愿意讨论剧情,这篇文最一开始其实是自己写给自己的,因为意难平,想自己写个双玄的结局。没想到走到今天,成了这么多小伙伴一起看的文了,压力还是会有一点的,怕让大家失望。

但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不止一次:这篇文是我能想出来的,双玄最好的结局,但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这话什么意思呢?不便多说。只想说,这篇文能得到这么多小可爱的支持和喜爱,实在没想到,所以有了些压力,这篇文的结局是我能想到的双玄最好最合理的结局,即便现在有了些许的关注、些许的压力,我还是会坚持自己最初的大纲设定,不会更改。我很早就说过,也很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很多人可能不愿接受,如果让你们追了这么久,结果还是失望了,我真的真的非常抱歉。(当然,这篇文离完结还有很远……)

 

另外,多说一句啊,记得我在第八章的【作者有话说】里说的吗?我说我终于要开始埋伏笔了——我埋下的那些伏笔,到现在一笔还没揭呢(其实这章揭了一笔,就是十三章的‘种桃树’的对话,埋的就是后来师青玄离开乞丐堆后的去处),所以等看到后面的剧情,你们就会知道,所有的情节都是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经定好的。

 

感谢各位小可爱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欢,我真的非常感恩。谢谢!Love and peace~

 








墨辄水云烟

【冰秋】渡山春(四十四)

  沈清秋第二日醒来,发现竟然已经接近中午。
   他睁开眼睛,恰好洛冰河将饭菜轻手轻脚放在桌上,转身便看见沈清秋正眯眼看他,目光立马亮起,来扶他起身。
   沈清秋以手遮目,实在是没脸继续回忆。洛冰河见他如此,微微一笑,耐心地哄道:“师尊,我们今日晚些再动身回去,师尊吃完饭,弟子给你上些药,然后再躺一躺,好不好?”
   沈清秋点点头,任洛冰河给他披上衣服,套上长袜和白靴,待他从床上勉强起身,洛冰河又转身去给他兑温水洗脸。
   一套做下来,洛冰河丝毫没有疲惫之态,反而精神奕奕,目光亮亮,勾着嘴角心情极好,似乎又恢复了那种朝气蓬勃的小白花的少年气。
 ...

  沈清秋第二日醒来,发现竟然已经接近中午。
   他睁开眼睛,恰好洛冰河将饭菜轻手轻脚放在桌上,转身便看见沈清秋正眯眼看他,目光立马亮起,来扶他起身。
   沈清秋以手遮目,实在是没脸继续回忆。洛冰河见他如此,微微一笑,耐心地哄道:“师尊,我们今日晚些再动身回去,师尊吃完饭,弟子给你上些药,然后再躺一躺,好不好?”
   沈清秋点点头,任洛冰河给他披上衣服,套上长袜和白靴,待他从床上勉强起身,洛冰河又转身去给他兑温水洗脸。
   一套做下来,洛冰河丝毫没有疲惫之态,反而精神奕奕,目光亮亮,勾着嘴角心情极好,似乎又恢复了那种朝气蓬勃的小白花的少年气。
   待到沈清秋洗漱完毕,坐在桌前拿起筷子,看了看桌前热气腾腾的饭菜,色香味俱佳,而出自谁的手,沈清秋用膝盖想想也能知道。
   洛冰河坐在他对面,撑着手臂,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清秋被这样的目光看得脸热,吃了一口饭,漫不经心地道:“双湖城,你还有什么地方想去,什么事想做的吗?其实也不必急着回去。”
   洛冰河道:“要说最想做事情,昨晚已经……”
   “……”沈清秋打断:“好。那今天下午就回去。”
   洛冰河给他夹菜,十分不情愿地道:“回去有什么好?师尊日日被那么多人围着,总是不能多分心给弟子。”顿了顿,又道“还有柳……师叔,听他上次的口气,很是要与师尊算账。”
   沈清秋失笑:“他能和我算什么账?”
   想想上一世对于他和洛冰河的关系,柳清歌虽然疾言厉色,觉得眼睛要瞎,但是经历种种,尘埃落定,他要和洛冰河走,柳清歌到底没有真正地阻止。所以沈清秋还是比较放心的。
   洛冰河不答,犹豫着道:“这次……师尊与我,可能会受人议论。”
   沈清秋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
   那是。以苍穹山的八卦传统,沈清秋丝毫不怀疑,在春山恨事件外加幽会被当场抓包事件之后,他还敢和洛冰河单独跑出来双人游,清静峰只怕是要炸开了锅,连带着其余十一峰不消停的闲言闲语都要抖三抖。
   洛冰河眉心一恸,尽量似有若无地道:“师尊不在意吗?”
   沈清秋笑了笑:“为师何曾教过你,因为别人的看法,而要自己处处顾忌?闲言闲语,若能避免自然是好,要是避免不了,那便接受。”沈清秋吃了一口洛冰河夹来的菜,淡淡地补充道,“其实也没什么。”
   因为他习惯了啊!!!!!!!!
   当了一世舆论焦点、知名小话本主角、向天打飞机钦点国民cp的沈清秋十分辛酸。反正剧情都是要往不可收拾,亲爹不识的方向发展,这一世不过早一些而已,不算什么,他挺得住!
   沈清秋自我安慰完,喝了口水,一抬眼,洛冰河的脸已经离得极近,然后就被拉入了怀里。
   沈清秋仰头,恰好洛冰河的一颗眼泪砸在他的眼角,滚烫。
   他听见洛冰河道:“师尊向来在意颜面,却答应和弟子在一起,说不在乎别人非议。这些……这些都是为了我。”
   沈清秋愣了愣,片刻,主动回迎,手在洛冰河腰间收紧,将他拉向自己。
   洛冰河半跪在他面前,把头埋在他脖颈里,闷声道:“师尊,你再多和我说些这样的话吧。”
   沈清秋手僵了僵。细细品味,怎么总感觉洛冰河有一种今后再也听不到,要一次听个够的意思?
   见他发怔,洛冰河似乎也意识到语气可疑,接着道:“回了清静峰,就不能和师尊这样亲密,弟子很是不舍,所以想听师尊多说说贴心的话。”
   见沈清秋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洛冰河目光一黯,手一路向下去。
   沈清秋果然立马收回了目光,一把按住他的手,咬牙切齿地训斥:“胡闹什么?为师今日还要御剑。”
   洛冰河委屈道:“雇辆马车不好吗?”
   沈清秋头疼不已,洛冰河见他脸色都隐隐发白,目光露出一点心疼忧虑,轻言细语地道:“都怪弟子太莽撞,让师尊受伤了。客房里没有备着药,我去买一些来,师尊在这里等着我。”
   沈清秋想想,也只能如此,点了点头。洛冰河还有些恋恋不舍,又在他脸上亲了好几下,才起身离开。
   门被轻轻关上,沈清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突然觉得有些没来由的心焦。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洛冰河……有些不正常。
   这些日子和洛冰河相处,沈清秋有时会有一种两人已经在一起许久的错觉。洛冰河偶尔露出的神情,目光,言语,甚至让他错觉隐隐有当年魔尊的影子。
   包括,咳咳,在那件事上,沈清秋都觉得洛冰河有一种……奇妙的轻车驾熟。
   见证过曾经的小白花是什么样,沈清秋甚至觉得,这一世的洛冰河,有时候甚至……不像是一个少年。
         而且这些感觉,好像在很久以前他就隐约有所察,但那时他却并没有细想。
   一个想法在脑海里飞快掠过,沈清秋惊出一身冷汗。仔细想想,又觉得这种概率过于渺小,还是不太可信。
   沈清秋手按眉心,陷入深深纠结之中。

 

  洛冰河在街上四下寻找,寻到了一家药铺,要了最好的药膏,又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一个淡淡微笑。
   药铺小二见他衣着气质俱是不凡,腰间悬剑,知道是修仙之人,有意搭讪:“小仙师是遇着了什么喜事 ?来药铺买药都能如此高兴。”
   洛冰河一愣,随即笑道:“近日新娶。”
   小二立马露出一个了然的神色:“原来如此,恭喜恭喜。”又奇道:“不过我听说那些仙门仙派,不是对门下弟子管束甚严?尊夫人也是修仙之人吗?我看小仙师的年纪,还不到弱冠吧,怎么门派竟然允许你们婚娶?”
   洛冰河想了想,笑着道:“许是一再坚持,总算不负苦心。”
   小二立马面露钦佩之色:“那是那是。那所谓什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真是了不起。”又喋喋不休地感叹道:“这就好比最近的新话本春山恨,那一对师徒,其间情意在下也很是佩服。那本书写的也精彩,大家都等着日后的下文,苍穹山派到处严打,大家还是照样看嘛。修仙界的这些个秘闻,哎呀实在是……”
   洛冰河从药铺的门走出,正好看到一个鬼祟人影,怀中揣着鼓鼓一物,正准备挤入街边人群中,目光微微一变。
   洛冰河将药瓶小心收入怀中,身形就动了起来,以几乎不可见的速度抓住了那人的衣领,还没等那人挣扎,就带着他连续几个起落,远离了人群。
   洛冰河找到了一处游人稀少的凉亭,然后不经意一松手,那人维持不住平衡,“哎呦卧槽”一声,毫无形象地摔趴在地上。怀中的包裹滚落出来,几十本花哨小话本哗哗翻落了一地。
   尚清华摔得七荤八素,还能感觉到来者不善,单机立断,趴在地上装死。
       还没装一会,头顶就传来少年清凌带笑的声音,顿时身体一僵,石化当场。
         “尚师叔,你好啊。”

不是问号

【多cp】如何攻略大佬受(萌新攻和他的偶像受/一发完/睡前小甜饼系列)

依旧信白云亮铠约!

如题。

背景同性可婚。


【信白】战队新人信VS老牌明星白

游戏情节全是我瞎说的(不要考究)


01

“看完青训这几场比赛,怎么?发现好的苗子没?”XP的负责人拿他的指节瞧瞧桌面,神色玩味。

李白整个人跌进了沙发,长吁一口气,“一年不如一年,中野辅配合太差了。”

“那我们这次不招新……?”

他的话音未落,就被李白的噤声动作打断。

荧屏上,蓝方打野在风龙坑边提前反蹲,而红方视野缺失,竟就这么走了过去。

除非红方打野能一打三,射手法师再补上伤害,才可能在后手的情况下打过蓝方。

负责人蹙起眉头,“辅助怎么连视野也不给……其他人就...

依旧信白云亮铠约!

如题。

背景同性可婚。

 

【信白】战队新人信VS老牌明星白

游戏情节全是我瞎说的(不要考究)

 

01

“看完青训这几场比赛,怎么?发现好的苗子没?”XP的负责人拿他的指节瞧瞧桌面,神色玩味。

李白整个人跌进了沙发,长吁一口气,“一年不如一年,中野辅配合太差了。”

“那我们这次不招新……?”

他的话音未落,就被李白的噤声动作打断。

荧屏上,蓝方打野在风龙坑边提前反蹲,而红方视野缺失,竟就这么走了过去。

除非红方打野能一打三,射手法师再补上伤害,才可能在后手的情况下打过蓝方。

负责人蹙起眉头,“辅助怎么连视野也不给……其他人就这么过去了?”

但后来屏幕上发生的一幕让李白站起了身。

好家伙,红方打野真能在这种水平的赛场上做到细节拉满的一打三。

负责人一愣,他好久没有看到当红的电竞明星露出这样的笑容了。

不由嗤笑,“一年不如一年,这个打野是例外,对吧?”

李白的眼睛里满是璀璨的光,反应过来后收敛了些,强行淡淡道:“就他吧,还不赖。”

 

02

当韩信被通知下午就可以去XP的总部参加训练时,他是不意外的。

他在意的是,一向嘴毒的李白知道他吗。

李白是他近几年的偶像。

他几乎是个天才一般的存在,出道即巅峰,在世冠赛上一战成名。

这还不止,他的厉害之处在于他状态的保持——四年了,他完全不输当初,甚至还有稳步上升的趋势。

说他是XP创会以来的扛把子,实至名归。

 

03

XP能在职业赛场上屹立不倒,大概和它的多金无法分割。

仰视这幢大楼,只一眼,一股子压迫感就瞬间倒向他。

韩信拉着行李箱,一言不发地跟着接待的人进入豪华宿舍。

“来了?”

听见里头略带攻击性的声音,韩信的瞳孔震了一震。

那嗓音不算温和,倒是带点刺的感觉。

是李白。

他立刻把头点得像拨浪鼓。

“以前和我住的人已经离开两年了。”白皙纤长的手指指向一旁的铺子,“其他地方没空位,在我这将就段时间吧。”

将就?

韩信抿了抿唇,明明是福利好吧。

可别后悔,是你先招惹我的。

不敢明说的小心思蠢蠢欲动。

 

04

“队长好。”

李白朝他笑着点点头,眼神却是严肃的。

他转头介绍韩信,调侃道:“新来的打野,我看了,其他位置也不错。你们小心点,状态不好这次春季赛就让他上场了。”

A队员上前拍拍他的肩膀,一点也不怕他的样子,“知道知道,能让你招打野的,嘶——只能献上膝盖。”

看着那只搁在李白肩上的手,韩信不由蹙了蹙眉头,一时忘记谦虚谦虚。

尴尬的气氛蔓延开来。

还好李白习惯了这些,淡定地扯开话题,“这几天要多带他几次,磨合一下。过几天再选春季赛上场人员。”

“带他?不是吧队长,你不准备上场?”

李白指了指自己,又挥挥手,无所谓说:“年纪大了,该收拾收拾退役了。再说,不是还有后起之秀吗?”

周边本来只是路过的人好像有默契似的,通通都停下脚步看他们,眼神里满是惊讶。

韩信不敢置信,“今年不续约了么?”

他的笑容略显复杂,“嗯,不续了,当教练。”

 

05

韩信突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他放在心尖尖上的那人,是不是为了给他挪位置,才选择退役的?

“中路河蟹那一波,操作有些变形了。”李白戴着他的金边框架眼镜,拍拍韩信的背,“慢慢调整。”

宿舍阳台的月亮皎洁而温柔,轻轻打在干净的脸颊上,拨开了层层的阴影。

“为什么要退役?”

李白抚上栏杆,顿了好久,开口道:“我能很明显感觉到自己反应力退步了,而且我的手腕……它没法让我再出现在职业赛场。对XP来说,你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急忙抓上李白的手腕,还不敢用力捏着,眉心紧皱,“哪里受伤了?”

“前阵子出了个小车祸。”李白坦白,“也许是命。”

看着那双无奈又悲伤的眼睛,韩信在那一刻很想把他搂进怀里。

很想。

 

06

韩信一直以为,李白对他好,只因为他是个表现良好的后辈。

直到那天打扫的阿姨过来。

李白当时在宿舍里研究其他战队的资料,准备慢慢接手教练的工作。

还是韩信开的门。

阿姨很是利落地拖完地,转身看到李白,又高兴又心疼地道:“啊呀小白偶尔也是要注意休息噻。阿姨还得谢谢你,要不是你说让这个小帅哥搬到你这来,以后我还要再去扫一间屋子。”

听见这句话,他立马不能淡定下来了,视线飘忽到李白的脸颊上。

平时高不可攀的人,此刻脸颊透着浓浓的粉色,眼神躲躲闪闪的。

韩信关注他太多年了,所以不论在哪,都很少见到那位XP.White这样。

“应……应该的……”李白支支吾吾说,又立刻埋头看资料。

甚至连纸张都拿反了。

让本来想要不打扰他的心再也不能安静,疯狂地叫嚣着喜欢。

 

07

“XP在春季赛决赛似乎状态非常不佳啊,看来White的退役还是难免对曾经的四连冠造成了影响。”女解说温温柔柔道,“希望他们能够调整好状态。”

男解说跟上,“但我们是BO5模式,前两场的失利意味着XP如果要夺得今年的冠军,就需要在接下来连赢三场。”

“XP.White虽然已经退役了,但他并没有离开XP,让我们切下镜头,他正在和队员们交流。现场的观众朋友们也在呼喊,都在感谢White四年以来的陪伴。”

镜头一直在脸边晃悠,韩信的脑子也一直在飘忽。

一只温暖的手掌覆在他的肩,透来融融的温度,“对面恶心的体系差不多拿完了,接下来该轮到我们的配合了,记住咱们的策略,每个扛到最后的人,可都是英雄。”

这几个月的训练下来,韩信终于知道了什么叫虽败犹荣。

李白又接着笑道:“韩信,别辅助了,拿打野位吧,你这个人,最擅长绝处逢生了。”

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信任。

好像他从来没有怀疑过韩信的实力一样。

 

08

“12分30秒,我们可以看到XP的辅助首先抢好了中路草丛的视野。”

“XP目前的经济优势还是非常大的,打野位领先对面第一位两千左右。第三场他们打得明显比前两场凶啊,队员的心态依旧稳定,这些时间下来都没有出现什么变形的操作。”

“这真的非常难得。”

“!XP的打野一个二技能预判到了YT射手的闪现位置,接大招,YT的AD阵亡!YT的法师歪技能到了XP的肉身上,想要闪现逃跑,却又被XP的打野预判到了!YT的双C都被已阵亡,前排和后排有非常明显的脱节,想要撤退,可是XP的辅助跟上了一手控制,射手和法师也在疯狂输出!一换四!中路兵线已经到高地,让我们恭喜XP!”

场间休息的时候,李白朝他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两人的对视,让韩信的心率又飙到了刚刚打团的时候。

砰砰砰砰,好像一只坏掉的钟。

 

09

聚光灯飘渺地落在XP的成员身上,散落成五彩斑斓的小纸条。

韩信捧着那过分沉重的奖杯,笑得很自豪。

他寻找着对面阴影中的一个人影。

有些单薄,却又牢牢锁在他脑海里的人影。

记忆中他迷恋上李白的时候,当年初出茅庐的White站在同样斑斓的聚光灯下,双眸亮晶晶的,显得他更加英气逼人。

如今不过四年,他们就换了个位置。

李白远远地看向他们,表情很欣慰,嘴唇轻启。

不够近,饶是他再怎么努力也听不见。

但韩信可以待会问他。

眼眶没来由的酸涩。

他和白白,终于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10

庆功宴开到很晚。

大家或多或少地兴奋,毕竟XP战队可是夺下了五连冠。

李白把透明的几何玻璃杯举过头顶,映出了春夜的圆月,“今天可劲喝……”

从韩信的角度能看清他颊边细小的绒毛,衬得他有点儿亲和。

“队长你醉了。”他抢过酒杯,“我扶你回去休息……”

李白在他脸颊上轻咬了一小口,不知是笑还是哭,“我已经不是队长了……”

众人突然静默地停下动作,惊讶着看向李白。

可他醉醺醺的眼眸半眯着,似乎并没认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介绍一下啊,这是我的男人,打野就该喜欢打野嘛……”

韩信只感觉自己的天灵盖被那句话震得发麻,边扶他回去边赔笑,“队长铁定喝醉了,不要当真。”

大家呆呆地点点头。

“祝福你们。”中单露出了然的表情,“我懂。”

轰轰烈烈的掌声让他有了种错觉。

好像他和李白已经在一起很久了,久到大家都已经默认了他们的关系。

 

11

不过某个混蛋队长喝得太高了,把他的睡衣吐得只能放进洗衣机转。

怎么办?

自己惦记的人只能自己宠呗。

清晨猝不及防地来临,捎上了一抹微光。

杂乱的脑袋从他胸口抬起,“我……你他妈……”

韩信被折腾得实在太疲倦,本能地捏住他腰上的痒痒肉,用昨晚哄醉酒白白的语气说:“乖,别闹,我再眯一会……”

回应韩信的是一记上勾拳。

当然没太用力,刚好把他打清醒就是。

“你拔X无情!”韩信捂住自己疼丝丝的下巴,委委屈屈的,“昨晚上还叫人家小甜甜,今天怎么就翻脸不认人了?”

李白那张英气的脸蛋终于裂开一条缝来,他上下打量了会他们两个。

好家伙,他到底干了什么???

终于,他难以置信地开口:“我把你……”

韩信在心底不怀好意地一笑,表面上却楚楚可怜地抱着被子,“对啊对啊,都是成年人了,你……不用对我负责的……”

怎么茶味这么浓呢?

他石化了大概一分钟,才反应过来,面红耳赤叫道:“你这狗,框我!”

“队长哎,别打别打……你这谋杀亲夫啊!”

结果李白肢体不协调地一个不小心踩空了,韩信为了让他不摔伤拉他一把,却也失去平衡倒在他身上。

XP的上单选手推开那扇门的时候,瞬间明白过来为什么中单会让他过来叫这俩伤风败俗的狗男男吃饭了。

韩信挂在脖子上的吊坠都还在李白的嘴里。

感情是上单猛男的阻碍,他绝对不会磕cp的。

尤其是这种上头的。

绝对不会!

“呃……你们继续,我帮你们把早饭吃了……”转身正准备走的时候又返回,“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起来吃早饭了。”

他又扭头同手同脚地走几步,然后又转身,“祝你们……早生贵子……啊嘶——”

冷不丁被打断了,因为李白摸到身边的枕头,用全力扔了过去。

 

12

他眨眨眼,“被误会了怎么办,队长?”

“叫我教练。”李白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对不住,你自己洗洗,要是嫌弃的话我可以赔给你。”

看到他的小舌头,韩信的眼神明显沉了沉,轻笑出声,“喂,队长,别装傻,真的看不出来我想对你做些什么吗?”

“什么……”被称为队长的教练显然要把装傻事业坚持到最后,倔强地瞪大他那双漂亮的眼睛,“老子不知道……”

怎么变得这么可爱了。

嘴角还是忍不住上扬,“我说,我好喜欢你啊队长。”

 

 

 

【云亮】娱乐圈新晋小生云VS演艺圈影帝亮

 

01

诸葛亮摩挲着那支纯黑色的钢笔。

表情淡淡的,清冷的眉眼让他看起来像个遗世独立的仙人。

“27号选手赵云。”他挂上一个不会出错的笑,很客套地道,“请开始你的自我介绍。”

天晓得赵云此刻内心的汹涌。

手心都是止不住的汗,热热的,心跳像伴奏一样起起伏伏。

他一路闯过初试复试,就为了能拿到这个男二的角色,没想到最后遇见的面试官竟然是诸葛亮。

 

02

赵云喜欢他。

不单单因为诸葛亮童星出道,经验老到,是他从小的偶像。

还因为那场尴尬又令人动容的安慰。

这位演艺圈的大腕难以想象地不太会安慰人,笨拙得不像话。

可他仍旧执拗地要和自己说说话。

那天的雨轻飘飘的,轻易凉透人心。

艺考那几天天发高烧,成绩自然不尽如人意,赵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傻乎乎地颓废了一阵子。

后来跑到剧组里打打杂,想着经验丰富一点对考试也有帮助。

于是碰到了诸葛亮。

他看着眼睛里带着泪花的大男孩,鬼使神差地想帮一帮。

兴许是诸葛亮不知怎么开口,终于,他道:“走,我带你去吃火锅。”

他的偶像可能一直觉得一顿火锅能融化一切烦恼。

事实恰好相反,17岁的少年有了新的烦恼

——他喜欢上了一个令他望尘莫及的人。

 

03

赵云总在金字塔的底端仰望他。

现在也是。

可少年不想永远仰望,他要与他并肩。

第二年的艺考发挥很不错。

但当他高高兴兴地去找诸葛亮的时候,他才悲伤地发现,自己压根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

想起那人好看的眼睛,赵云握紧了拳头,决定一点一点来,先挑些好剧本演。

他父母虽然并不是这个圈子的人,但好在并不缺钱,支持他演几百个好角色还是没问题的。

 

04

那场哭戏他排练了无数遍。

一切都像是肌肉记忆,咸湿的眼泪说掉就掉。

他收着情绪,并没有让自己太外露。

赵云还是从诸葛亮身上学到的。

他演戏通常是用无数的表情为一句话作铺垫,等到剧中最波折的部分,他却偏偏敛着思绪,由观众细细去品。

表演结束的时候,赵云深深出了一口大气。

还好还好,没有搞砸。

甚至当他的视线落在诸葛亮的眼睛上时,他从里头读出了一丝欣赏。

诸葛亮眯起眸,“很不错,再问一个问题,你觉得剧本里,两个男主之间的感情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爱情。”赵云的语气不容置疑,“只是不能说出口。”

温润的嗓音响起,“为什么这么觉得呢?”

“如果是友情的话,他就不会小心翼翼地注意彼此的距离。正是因为害怕暴露,才更加想要遮掩。”

 

05

一只白净的手闯入他的视野。

“以后就要演对手戏了,很高兴认识你,赵云。”

诸葛亮竟然会来演一部并不算很入流的IP改编。

明明很早之前,他就转型去正剧组了。

20岁的大男孩有些颤抖地抚上那手。

皮肤细腻光滑,手感很好。

赵云努力稳住自己疯狂的喜悦,“我也是……很高兴认识您,老师。”

一抬头,连云朵都是顺眼的样子。

剧本里两个男主甚至小手都没拉,最亲密的动作也只是男二替他盖被子。

可赵云还是雀跃不已。

对戏的时候他能闻到诸葛亮身上的香味。

很澄澈,淡淡的,像新雨初霁。

也像他这个人。

这个看起来冷冷的,却润物细无声的人。

 

06

“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事,你记得卖队友啊,别跟着我一起送死……”

剧里的男主有点毒舌,“知道知道,不然一死一送啊?”

赵云脸颊的肌肉动了动,好像要开口说话,末了又没有说一个字,只是笑着拍拍诸葛亮的肩。

很快他饰演的角色要遇害了。

生前留下的最后一个视频,就是试镜的时候,赵云的那一场哭戏。

没什么撕心裂肺的呼喊,也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告别。

他扯了扯嘴角,笑着,却已然带出一阵鼻音,“我……不能陪你走到最后了……”

啪嗒——

亮晶晶的珠子打落在手臂上。

“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开空调的时候别踢被子……”

场记的声音如雷贯耳,“CUT!!”

 

07

那场戏结束的晚上,剧组给他发了个大红包,沉甸甸的。

“小赵啊,第一个剧本就遇上我,啧啧啧,可真是运气好!”导演似乎喝得有些大,被助理蛮力拖上了保姆车,边被拖着还边说,“下次我还找你啊!”

诸葛亮拿着橙汁碰他的杯,眉眼终于带上点烟火气,“恭喜杀青。”

他有些不舍地喝一口啤酒,“谢谢老师,明天就要飞回去了。”

“我觉得你明天不会飞走的。”诸葛老师笃定道,有些意味不明地咬了咬玻璃杯沿,露出细细小小的白牙齿,“咱们回酒店吧。”

本来也就是该回去的点了。

两个人的身影在走廊的灯光下拉得很长,依偎在一块。

套房还是很大的,陈设和诸葛亮顶楼那间没什么区别。

良久,诸葛亮笑着说:“我房卡丢了,在你这蹭一晚上成不?”

赵云的木脑袋转了好几圈。

为什么不问前台拿?

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想了半天,他突然像是电池正负极相连一样,猛地短路。

赵云震惊地看向诸葛亮。

微醺的脸庞被那双纤长的手抱住了,诸葛亮扬起嘴角,“我去洗澡。”

 

08

赵云一个晚上都没睡好。

原因无他——太兴奋了。

三次啊喂三次。

他到底做了什么!

等到他终于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五点。

诸葛亮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嗓音沙哑了很多,“早。”

于是他直接被惊醒了,一双眼睛瞪得老大。

阳光透过窗帘,温和着,并不炽热。

那片光明在诸葛亮的发梢晕开,打上了一层薄薄的雾,为他加上一分暖意。

这种氛围,嘶,他是不是该表个白什么的?

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他不会拒绝的吧?

“我……”

他还没吐出第二个字,就被诸葛亮的食指压住了唇。

“我知道。”

“喜欢你……”赵云的后半句话还是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你怎么知道的?!”

“某人说的啊,‘如果是友情的话,他就不会小心翼翼地注意彼此的距离。正是因为害怕暴露,才更加想要遮掩。’”

诸葛亮的食指摩挲到他的心脏,能感受到心房鼓动的节拍,不由笑意更深。

 

09

他们就那样误打误撞地在一起了。

天真的赵云永远不会怀疑诸葛亮会有什么小心机。

但其实他有的,还很多。

诸葛亮记得那双小奶狗般湿漉漉的眼睛。

本来吃火锅那晚就准备带他回家。

可转念一想,他那么小,这不是误人子弟么。

大概是自己单身太多年,太寂寞了,一看到对胃口的小家伙就往上扑。

虽然他确实是认真的。

至于偷偷摸摸和那部戏原来的男主沟通协商,成功拿到和赵云一起对戏的机会那件事,也可以忽略不计。

 

10

赵云有点儿苦恼。

因为一件能改变他和媳妇命运的事发生了。

诸葛亮晒自家那只大胖橘的时候,不小心把远处的赵云拍进去了。

结果直接获得微博热搜火箭票一枚。

然后那群显微镜粉丝扒拉以往的日常微博,发现他们两个已经瞒着粉丝同居了半年。

#影帝

[好家伙,年度大瓜]

[应该不是什么兄弟情结局吧……]

[万年的铁树开花了???]

[亮仔强悍啊]

[这是因戏生情?]

[两个人好像还戴了情侣对戒(图片)(图片)]

[阿伟死了,胖橘好可爱]

[祝福吧祝福吧,艾玛我家亮仔终于不是单身狗了]

[坐等官宣]

[云妹的动作好可爱好萌啊……捂脸]

[好好嗑!]

……

诸葛亮放下手机,从背后抱住他,语气里满是掩盖不住的愉悦,“官宣么?”

媳妇都这么说了,赵云怎么可能拒绝呢?

他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宠溺地揉上诸葛亮的头发,傻傻地笑了一声。

 

11

大家都没发现自己站反cp了。

直到赵云和诸葛亮有意为之的深夜官宣。

赵云:把大佬娶回家了(笔芯),谢谢大家的祝福

诸葛亮:嫁给理想型啦(图片)

 

12

吃瓜群众表示他们简直不是人。

 

 

 

【铠约】因为历劫被劈“傻”了的青龙VS万受无疆的人妻朱雀神君

(不要问我为啥突然古风了,咱也不知道w)

 

01

天界的众神仙均知,上古神兽们将主宰六界的气运。

他们虽会身陨,魂魄却不消散,以五千年为轮回,忘却前尘,重获新生。

而那朱雀神君与青龙神君须诞下一子,此子通身火红,却是条龙,灭邪祟守乾坤,是为天地命数中的护神。

因而这一世,朱雀神君自小便知自己将有个将要共度此生的夫君。

他们在远古相爱,如今却已是形同陌路,互不相知了。

只是听闻青龙神君高大英俊,待人谦逊,是个好神仙罢。

 

02

变数却只在瞬息之间。

那日九天的晚霞红雾雾的,像仙娥们柔美的布纱。

朱雀神君踩着祥云,自瑶池采药而归,遥遥望见一只尾鳞皆被烤得焦红的黑龙。

小黑龙哽咽着,翻出里肉的伤口渗着血。

几个天兵似是要压着去天牢。

龙族?

不知这小龙竟是犯了什么错。

他也算是半个龙族的人,便要上去一问究竟。

“神君。”其中一个天兵恭敬道。

百里守约蹙着眉,“他可是闯了什么大祸?”

“未曾,只是他忽的出现在此处,我们正当值守,想着是哪位仙龙的孩子,要去替他疗伤。”

他抚上龙头,小黑龙不顾疼痛,亲昵地在他掌心蹭蹭。

那小家伙连龙角都柔软不已,却是受了这般重的伤。

朱雀神君于心不忍,“我来治他,刚好从瑶池采了几味仙灵芝。”

仙友们皆知,这朱雀神君是个医术顶好的,甚至有起死回生之力。

而他又心善,最看不得小孩子受苦。

能避开多余的活计定是轻松的。

几个天兵更加尊敬地向他鞠一躬,“神君能照料他,就是他的福气了。”

 

03

小黑龙的伤却是令他颇为棘手。

朱雀神君有些担忧。

可小龙可爱的紧,上药时也乖巧异常,见他蹙着眉头便缓缓腾起爪子,搭上他的手。

似是在宽慰他。

心口一暖,“别怕,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某日清晨,无间湖一片静谧。

朱雀唤着“小黑”,但远远的并没有回音。

他急匆匆跑去,见小黑的伤口再次裂开,血流不止,染得绒布都艳红夺目。

这么多天来,他什么灵药没用过,什么法子没试过。

可怎么也不见效,那伤口像是经历天劫一般,无法愈合。

小黑龙的气息已然轻微无比,朱雀神君一狠心,顾不得他法。

若青龙神君是个明事理之人,定会理解他此刻的决定。

他在黑龙身上留下朱雀的红印,以上古神兽的气运保住了他。

这事本只有仙侣间才能做,可人命关天,他无法眼睁睁看着这么一个乖巧的孩子离去。

他父母得多撕心裂肺。

 

04

不知是因为朱雀烙下的红印,还是因为他做饭太好吃,小黑龙摇身一变,愈发英气,一派少年模样。

这些年,他不是没有打探小龙的父母,可龙族似是以黑龙为大忌,派去打听消息的仙童皆是丧气而归。

小黑龙没有亲人,只有他了。

“守约,我从无间湖钓了只大鱼!”小墨一笑就有深深浅浅的两个小酒窝,“我厉害吧?”

守约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小墨。

朱雀神君揉揉他的发顶,不由欣慰道:“不错,那今晚吃红烧的,怎么样?”

“嗯!”

 

05

后来小墨一月一个模样,眨眼比他都高了。

他坏也坏在长得太端正,让周边的小仙娥们蠢蠢欲动。

他不知小墨对他竟是那般想法。

无间湖边来了几位客人,龙族派来的,给他带了枚玉佩。

上头刻着云纹的龙样,栩栩如生,自然是定情信物。

朱雀神君的内心却没什么波澜。

他总是不由怀疑自己在上一世是否真的同青龙神君恩爱无比。

也许他们只是受天道的诅咒,毫无抵抗地在一起了。

小墨撞见了那几人,狐疑地问守约,“他们是谁?”

“龙族派来的使者。”

“那这枚玉佩呢?”

小墨吵着要抱他,守约便像他幼时般将他搂在怀里,心跳声愈发猛烈起来,“是我未来夫君赠与我的定情信物。”

不知怎的,朱雀神君的心口忽有一片悲凉。

他不想嫁过去。

一听这话,小墨的脸色沉了三分,他紧紧捏过守约的下巴,居然亲了上去。

朱雀神君再是迟钝,也该发现了这条小龙的想法了。

“不行,你不能嫁给他,你是我的!”

百里守约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打他,掌心落在他脸上的一瞬间,他忽的眼眶酸疼,“胡闹,这是天道,我和青龙会永远在一起!不仅是此生,还有生生世世……”

“不就是龙族的首领?我迟早会摘下他的头,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便气势汹汹地跑开了。

只留守约一人长叹气。

或许,他也是喜欢小黑龙的。

喜欢他飒爽的样子,喜欢他温暖的拥抱,喜欢他黏糊糊的陪伴。

连缺点都愈发可爱。

 

06

可他有什么办法?

他有自己的责任。

若扪心自问,他想,自己在某一刻定是恨极了天道。

小黑龙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等守约点着天灯守着日日夜夜,他才猛地发现自己太过寂寞。

他早已习惯这湖边,有个人等他回家了。

他还没看到小墨归来,龙族的喜轿便先至无间湖。

“神君,这是天蚕丝制的喜袍,请您收下,准备准备,便要去清泉山了。”

朱雀神君扼住自己想要找回小墨的冲动,挤出几个字来,“好……”

 

07

他盖上红盖头,透过下头的一丝缝隙,留恋地看着无间湖的水岸。

小墨要是回来了,看到他不在,会不会失望?他会不会做些傻事?

若是他真的去找青龙怎么办?

青龙的修为绝对不在自己之下,他能救出小墨吗?

喜鹊架着他的轿子,稳稳地将他抬过银河。

漫天的星光间,他仿佛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细看,又消失了。

好似在告知他,曾经的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08

青龙神君扶着他的手臂。

雪白柔软的。

这双手曾经抚摸了他很多次。

养伤的时候他用这双手揉他的头发,做噩梦的时候他用这双手环着他,尚未恢复记忆时,他还用这双手打过自己的脸。

他那时还真是不懂事。

青龙神君暗骂自己的粗笨。

果不其然,挑开红盖头时守约的眼眶都红了,他颤抖道:“你是……你是小墨?”

“嗯,是小墨,是青龙,也是阿铠。”

守约身上那股药香忽的近了,随后铠便落入一个怀抱。

他红着耳后根,趴在他肩上,“你怎么会是青龙呢……”

青龙神君在他耳尖落下一吻,“十二年前,我为救下族人,被一道惊天雷打至元神分散,是你救了我。”

“那你还吃自己的味……”

被说到痛处的青龙神君脸颊烫烫的,“我那时尚未恢复记忆。”

朱雀就咯咯笑,“害我还恨死天道了,我恨他为何要分开我和心爱之人……”

“心爱之人?”

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他慌忙将脸又埋进铠的胸膛,“就……心爱之人呗……”

 

09

天道是个非常好的借口。

青龙神君将他折腾一遍又一遍,还美名其曰:“遵从天道。”

 

10

不过一两年的光景,火龙便诞生了。

小小个的一只,从蛋壳里头微微探出个脑袋。

百里守约任由他亲昵地爬上自己的手臂,眼眸盈盈,“阿铠,和你小时候长得好像啊……哎,颜色像我,果然是咱俩的孩子。”

青龙神君认认真真地盯了好一会,喜悦地抱着朱雀好久没动。

九天的神雀绕着清泉山唱了半晌的歌。

 


羊驼菌

【云亮】穿书成反派这种事也轮到我了吗

☆网文小说男主云 x 穿越反派魔头亮

☆根正苗红中二少年 x 深藏不露逗比美人

长篇  死后穿书 系统文  he  私设如山  (能猜到故事算我输)


因为特殊设定,这篇亮的武力值会非常高,请不要奇怪,毕竟他是开局直接六神装的挂逼,还继承了国服号,而可怜的钻石云仔只有一双鞋。


——直到卧龙君死后的第七年,世间依然无一人知晓,江湖上万人敬仰的赵大侠,他的白月光、心头血,是曾经巫山里那位人人得而诛之、最后却连自己的剑都不愿再拿起的冷血美...

☆网文小说男主云 x 穿越反派魔头亮

☆根正苗红中二少年 x 深藏不露逗比美人

长篇  死后穿书 系统文  he  私设如山  (能猜到故事算我输)



因为特殊设定,这篇亮的武力值会非常高,请不要奇怪,毕竟他是开局直接六神装的挂逼,还继承了国服号,而可怜的钻石云仔只有一双鞋。






——直到卧龙君死后的第七年,世间依然无一人知晓,江湖上万人敬仰的赵大侠,他的白月光、心头血,是曾经巫山里那位人人得而诛之、最后却连自己的剑都不愿再拿起的冷血美人



卷一  天机(上)


——行巫山 闻九歌 逢山鬼


0.


据说巫山之上,有这样一位魔头。


他生性无情,冷血狠戾,却修为极高。一百个人进入巫山, 他杀掉九十九个——剩下的最后一个,还被废去毕生武功,只是为了让那人吊着一口气,回来告诉整个天下,踏进他卧龙君的地盘,就是这个下场。


无论怎么说,自古以来,巫山也是块钟灵毓秀的福地,不仅崇山峻岭自成天险,更有奇珍异草丛生。而近一百多年来,这个魔头,却独自一人将此山据为己有,设下重重机关,不许任何人采摘一花一草,猎一鸟一兽,否则便会惨遭他毒手,实在是不可理喻、自私无比!


尽管每个见过卧龙君的人都说,此人有着天人之姿:容颜皎皎如月华流照,身姿翩翩似流风回雪,但仍旧改变不了,他是个穷凶极恶的魔头的事实。


——传言,他有一架琴,叫做“天机”,琴音玄妙诡谲,能吸干人内力,把所有听到琴声的修行者,统统变成残废。


——还有一把剑,杀人不见血,剑刃出鞘,如万千雪光纷飞,能取百人性命于须臾之间。


要形容的话,就是这个人,他明明强到像个神,行事作风,却恶得像个鬼。


所以只要他活着,就没人敢踏进巫山半步。


……


整整一百五十年内,只有一个人,懵里懵懂地闯进了他的地盘,最后完好无损地出来了。


不错,在巫山摘了一把灵草之后,居然能够毫发无伤、全身而退……这是何等的逆天鸿运?


一时之间,简直是震惊江湖!


就在众人纷纷猜测,会不会是冷血魔头总算转了性子、不再为祸一方的时候,那个吉人自有天相的少年,却带来了另一个更为惊天动地的消息。


……


茶馆之内,人声鼎沸,只见一群形形色色的江湖人士将一个少年围在中间,吐沫星子与茶沫乱飞:


“小鬼,你说的是真的吗!”“这魔头活了有一百七十多年了吧,说死就死啦?”


“何止一百七!我太爷爷年轻时,还见过他一面呢!据说他容颜永驻,我看啊,根本就是个妖怪!”


“不会是驴咱们的吧?你真是从巫山回来的?”


——而那个被众人围在中间的少年,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乍看之下,也是个习武之人,身形挺拔,五官硬朗,被如此左一言右一语地催促着,一张嘴哪里说得清楚?情急之下,提高嗓音道:


“各位前辈、各位朋友!请听我说完!那位先生,他更像是突发急症,虽危在旦夕,但应该还有救、并没有死……各位都是侠肝义胆的侠士,能否请位郎中上山替他诊一诊?”


一番话散入人群,前一秒还吵吵闹闹的馆子,立刻陷入了死寂。


片刻后,爆发出了一阵刺耳的哄笑。


“哈哈哈我没听错吧!请大夫去治卧龙君?”“活得不耐烦了吧?!”


“妈的笑死我了……要人上巫山去!真他妈是不要命了!”


“喂?你小子耍人呢?”


面对此般情形,少年辩解道:


“人命关天之事,何敢戏言!”


这一回,人们见他神情严肃,无半分玩笑之意,便渐渐收了声。


……


很快,有人开口劝说起来:


“小兄弟,看你年纪还小,心眼也不坏,可能是真不晓得那是个什么人物。我就姑且相信你好了。假如果然如你所言,‘那个人’不行了,那对在座各位来说,着实是一件天大的幸事。这时候,谁去救治他,那就是与天下人做对,以后也别想在这江湖混了!所以,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一段话,讲的那是语重心长、有理有据。并且此言一出,马上得到附和:


“是啊,而且那家伙现在,是人是妖还是鬼都搞不清楚——没准一百多年,早修成什么精怪了。咱们去救个什么劲?还是死了好。死了干脆。”


“说的对!死了好!”“死了干脆!”


转眼之间,一片唱衰声此起彼伏。只见那少年沉默半晌,仿佛终于彻底明白,今日这大堂里,是不会有一个人去救人的。便闭上嘴巴,不再多费唇舌。


直到他抱拳行了个礼,不发一语地从门口走出去了,身后还传来那些正义善士笑吟吟的安慰:


“小兄弟,想开点。这就是恶人有恶报!不怨你!”




赵云真的不明白,他只是来找郎中的,为何却见识到了一番世态炎凉。


要说他现在,也算是初涉人世的年纪,身上自带一股血性,凡事总是不信邪、倔脾气。其实上巫山之前,赵云也打听到了关于“占山王”魔头的传说——但那又如何?闲言碎语,没亲眼见着,他就不往心里去。


结果,他还真在山头遇到个怪人。


不仅古怪,模样还很好看,又不是寻常的好看,更叫人过目不忘。


那个人身上不知挂了些什么东西,一走起路来,就窸窸窣窣地响,如环佩叮咚。正所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赵云抬头望去,便见得一位仙鬼般气质卓然的男子,从幽篁中飘然而出……


此人白衣广袖,外袍像一片雪云轻覆在身上,衣袂扫过林叶,沙沙作响。银发在风中飞扬,若冰辉飘散。初看之下,一张面庞生得极其俊美,一道朱砂长痕印在眉间。但再看时,却又令人感到有点过于冰冷、不近人情,一对秀眉如剑锋飞入鬓角,三寸霜雪凝在眼睫……


这样一个人,从竹林深处缓步而出,那画面实在是惊艳、难以言喻的震撼,尤其他那双冷浅色瞳孔中,还自有一番睥睨人间的神态。


不等赵云反应过来,这就是传闻中那个冷酷无情、心狠手辣的魔头卧龙君时,前一秒还淡然自若的人,忽然眉一皱,像遭受着什么巨大的痛苦一般,弯腰跌跪下去!


只见对方背脊低伏,肩膀战栗,喉咙中泄出压抑的低吟,赵云大惊,一时也搞不清楚原因,只得匆忙跑上去——没想到,那人居然一头栽倒在地!


赵云:?!


——然后,直接眼睛一闭,就此昏死过去。




卧龙君生死不明。


赵云站在医馆外面,心情沉重。


巫山上那个人,命都要没了。而山下这些人,还觉得是件天大的喜事。


大概因为从头到尾,那个被称为“魔头”的人,实际上都没有对他做过什么,所以赵云不太理解旁人那种喜闻乐见的心态。他只知道,自己四处奔波,腿都要跑断了,也没一个医生愿意随他上山。


他所求医者中,给人面子的,客客气气请他出门。看他笑话的,阴阳怪气肆意嘲讽。脾气不好的,直接把他轰出去。


一整天,他都在这样被人赶过来赶过去。


赵云感觉有点不是滋味。


直到第二天,他离开小镇前,心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回到巫山山脚下,对着最高的山峰——碰到卧龙君的那座,行了个礼。


“前辈,对不住。”赵云说,“不是我不想帮您,而是家师病重,我必须尽快赶回,没法久留此地。”


“愿您平安挺过这一关。”


“……抱歉了。”




1.子龙莫慌  先生来了




一个月后。


楚镇上青石长街,车马辘辘。一个披着黑斗篷的人撑着一把伞,走在路边。


小雨如银丝,洗亮了石墙黛瓦。雨声细密,也掩盖了他一身的窸窣之音。


诸葛亮下山这天,正是个阴雨天。楚镇上却热闹依旧,不知是遇上了什么好事,路上行人个个都笑容满面。


他走进一家客栈,刚迈进门槛,手中就被塞了张请帖:


“来来,玄机门办庆典!诚邀天下武修前往参加!……这位公子,看你也像是位江湖中人!不如赏个脸,三个月后,太行山上见?”


于是诸葛亮低头看了一眼帖文,兜帽遮掩下的面庞上,不知是什么表情。


【普天同庆!恭贺魔头卧龙君身陨巫山】


诸葛亮:……



客栈大堂。


“小子,是不是你到处跟人说我死了?”


一声又低又冷的呼唤传来,赵云吓了一跳,一抬头,正见一个来路不明、语气不善、披着斗篷的男子一撩衣摆,悠然坐在了自己对面。


他赶忙放下碗筷,擦了擦嘴角的油。这期间,桌对面那人已将自己头上兜帽摘下去,露出底下一张极其俊美的脸。


白皙的面庞,说不尽的清冷,眉心一抹朱砂,像一道洒在冰霜上的血。


赵云:“!”竟然是他!


他口中的“前辈”二字还没喊出来,便被诸葛亮一抬手,制止住了:


“你先把饭吃完。”


……


被自己一直误以为重病垂危的“大恶人”盯着吃饭是什么感觉?


赵云说不上来。


他连碗都捧不踏实,眼观鼻鼻观心,食不知味。


“看我作甚?”


他这边心里正犯嘀咕,桌对面的人就一挑眉,“怎么,不吃了?”


赵云干脆放下筷子:“饱了。”说完,还打了个饱嗝,顺便摸摸胃,以表示自己是真饱了。


诸葛亮目光一扫,蹙眉:“剩这么多……”


“咳……”


见他推开碗,一副酒足饭饱、全然不打算继续吃的态度。诸葛亮居然一伸手,又取了一双干净筷子:“既然你不吃了,那么……”


面前的碗被一只修长的手拿过去。


“我开动了。”


赵云:………………




赵云真的很迷惑。


难道自己今天出门没看黄历么?


不然,他怎么会碰上这等怪事:投店吃饭,却遇到江湖人称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绝世大魔头。


然后一个月前,他才闯到过对方地盘上,一度以为人家快凉了。


接着,他不但自己把这件事给捅了出去,还不小心弄得人尽皆知了。


结果现在,正主不仅记得他,还杀下山来找他算账了!


并且当着他的面、顺了他的饭碗,开始吃他吃剩的饭???


简直活见鬼!


……


不过,尽管在无数传言中,卧龙君杀人不眨眼,是个十足的恶徒。但这么个魔头坐在对面,要说怕,其实,赵云是不太怕的。


一是因为他天生胆子大,从小就不知道“怂”字怎么写。二是因为他人比较倔,初见时没体会到对方所谓的“冷酷无情、心狠手辣”是个什么玩意——那么今天除非诸葛亮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或者当他的面杀人放火,否则无论风言风语怎样妖化卧龙君,他都能当一个屁给放掉。


要问赵云此时内心的感想,那就是:前辈精神头十足,胃口大开,可见身体已没有大碍。实属不幸中的万幸……!


所以,不怕死的赵云选择留下来,陪诸葛亮吃饭。




这家客栈很良心,米饭可以添,菜汤也不要钱。于是诸葛亮吃的一碗接一碗,赵云看的一愣又一愣。


终于,赵云忍不住,问道:“前辈,您很饿么?”


诸葛亮低着头,小声:“嗯……”


其实不用回答,光是看诸葛亮的状态,就能明白了:赵云想,原来一个人可以既保持吃相优雅从容的同时,又给人一种他已经饿了好几天的感觉……他不假思索地抬手,招呼道:“小二!我要加菜。”


小二一阵风似的来了:“客官!来嘞!”


赵云豪爽地说:“前辈,想吃什么,尽管点。单我来买。”


听他此言,诸葛亮眼睛霎时一亮,抬眸笑眯眯地问:


“这么好?”


这一笑,如春风化雪,与冷着脸时肃杀的模样判若两人,赵云看在眼里,心竟微微一跳:“权当赔礼道歉,前辈不必客气。”


哪知诸葛亮真不和他客气,直接问小二:“有辣的么?”


“有有有,客官看这儿,麻婆豆腐,辣子鸡,夫妻肺片……”小二递上菜谱,一口气报了七八个。


诸葛亮说:“全都来一份。”


赵云:……!


当满桌都被摆上清一色的红时,赵云终于确定,一个月前,绝对绝对是自己眼花了!


——否则如此有烟火气的一个人,当初在巫山上,自己怎么就能把人家当成仙或者鬼了呢?



赵云的荷包瘪了。


饭钱结完,他把荷包倒过来,再没倒出一文钱。


“唉……”


算了算了,就当是,破财消灾吧……


“少年,多谢款待。但你还是得回答我……”诸葛亮从袖中取出一物,展开,“这个,是怎么回事?”


是那张“普天同庆”请帖。


恭贺魔头卧龙君身陨巫山


赵云立刻低下头,心虚地“咳!”了一声。


不过还别讲,别的他不会,但是,在自己中意的人面前装乖,他很有一手。


“前辈,其实那天,我真的是下山去给您请郎中的。”只听他用一种极恳切的声音倾诉道,“可没人理我。”


诸葛亮狐疑:“……你这么好心???”


“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赵云语气越发可怜,“没有帮到前辈,反给您添乱了。”


诸葛亮揉了揉眉心:“……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赵子龙。”


“你就这么告诉我了?”诸葛亮冷笑一声,“你不会今天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吧?”


“我听说,前辈杀人,从不问姓名。若您想加害于我,我执意不告诉您姓名,又有何意义。”


诸葛亮直接无语了:“你这胆子是哪儿练出来的?”


赵云困惑地看他。


诸葛亮摆摆手:“算了。”


顿了顿,他又缓缓地开口:“……其实,也不算是给我添乱。”


“我早有隐退之心,且立誓再不残害无辜之人。只要你答应我,今日之事绝不外传,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当我一个月前真的死了,那先前与你的误会,便一笔勾销……赵子龙,你看如何?”


赵云怎么都没想到,诸葛亮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他犹豫了一下:“前辈身体已无恙?”


诸葛亮正色道:“实不相瞒,尚未痊愈。”


接着,他突然起身,越过桌面,就着一个弯腰的姿势,将 唇 凑到赵云耳边,压低声音道:“所以,若此时再有外敌联合攻山,我必是、凶多吉少……”


猝不及防拉近的距离,落在耳边的吐 息,与清冷的声线,赵云只觉得大脑一空,耳廓发 痒。


诸葛亮俯身靠近的一瞬,他看清对方因为吃多了辣椒,而微微泛起润 红色 泽的双 唇,以及如凝霜一般纤长颤 动的睫毛。那灌入耳中的最后四字,更是低柔得宛如气 声。


赵云连忙一缩脖子,承诺道:


“我不说。”


闻言,诸葛亮一笑,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


“真乖。”





2.卧龙此人  有点毛病




一阵风吹过,拨得长街一排屋檐下的铃依次响起,泠泠如乐。在楚镇,檐下系铃是种习俗。而每当风来雨至,这种清脆的铃声,就会飘满街巷。


诸葛亮起身离开时,发现那个发请帖的小伙子还在门口。


他突发奇想,走过去问:“你们玄机门的庆典,有酒席没有?”


这一次,小伙子看见他摘下兜帽后露出的容貌,瞬间吃了一惊——但明显不是被吓的。


“当、当然!”只见他脸色一红,答道,“宴四海之宾,来者便是客。”


“随便吃喝?”


“随便吃喝!美酒佳肴、一样不少!……”


诸葛亮又低声问了几句。赵云跟在后面,耳朵都支棱起来了。


他平生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奇葩。


怎么会有这种人?别人敲锣打鼓给他办白事,他不仅不生气,还上赶着去凑热闹。看他兴趣盎然的神情,赵云毫不怀疑,假如那天台上有人扯一嗓子,大吼一句:“魔头恶有恶报,死的好!”在台下,诸葛亮会是第一个拍手鼓掌的。


等等!


赵云灵光一闪。


——前辈该不会是另有图谋、想到庆典上来个一锅端吧?!


要知道,虽然卧龙君恶名远扬,不管是骡子是马,提到他时都得真情实感地骂上几句,但公开与他叫板的,近十年已几乎没有了。


为什么呢?


因为所有这样干的人,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赵云听说,百年之内,曾经有许多不满其恶行的义士,结成联盟,前赴后继地杀上巫山……然而最终,这些“英勇就义”之人,他们的师门亲友,却连上山收尸也不敢。基本是卧龙君自己受不了一群外人死在家门口,随便找个日子抛下山的。


后来多少武林人士敢怒不敢言,每年烧香都要问神仙:卧龙君什么时候死?


多少门派规定入门时,要对着一件绘了八卦纹样的白衣踩上一脚,以示与此人不共戴天,方能拜师。


又有多少宗师含恨而终,逼着门徒承诺,终有一日,要踏平他的巫山、拔光仙树草木、猎尽山林野兽,将他住的古墓付之一炬……


如果说,寻常江湖恩怨,都是你来我往、冤冤相报何时了,那在卧龙君这里,就是恨之千千绵绵不绝,却屁也不敢放一个。


直到近十年,人们才总算学乖了,不再成群结队喊打喊杀送人头。真正志在复仇者,皆选择卧薪尝胆、等待时机。


于是赵云灵机一动:难道前辈这一次,是准备对仇家一网打尽,才使诈死之计的么?……


当时赵云不知道,他这如意算盘,打的实在是好——好到诸葛亮自己都没想到。


……


这边诸葛亮吃饱喝足,已是心满意足,也不和赵云多废话,直接拿过靠在门边的伞,出门走了。


他撑开伞,走进雨里,经过屋檐下时,一连串雨珠泼上伞面,敲出落子一般啪嗒啪嗒的声音。


不料没走几步,便听赵云在身后喊道:


“前辈!等等!”


诸葛亮停下脚步。


赵云道:“晚辈有一不情之请!”


诸葛亮道:“需要什么药草,自己上山去采,不用跟我讲。”


赵云愣住:“前辈怎么知道?”


诸葛亮笑了:“我知道的,比你想到的更多。”


他还知晓一个月前,赵云上巫山就是为了找药草,给他卧病在床的师父熬药。这一回,大概是上回的草药煎完了,才去而复返。


赵云支支吾吾:“抱歉,晚辈本不想打扰前辈,无奈那白杜衡草,是买不到的名药,只有巫山才长……”


诸葛亮似乎想到什么,说:“赵子龙,你过来。”


听他此言,赵云仅仅犹豫了一瞬,便埋头穿过雨幕,乖乖钻到了诸葛亮伞下。诸葛亮则把伞柄递到他手中:“拿着。”


赵云云里雾里地接过伞,他个子很高,比诸葛亮还高一点,二人挤在同一把伞下时,空间难免局促。


实在不能怪他,而是这样比肩接踵地挨着,一个低头,便能将对方的模样尽收眼底,他没法不紧张。


冷风吹过,细密的雨帘缕缕倾斜,赵云默默将伞倾向诸葛亮那边。


他垂下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面庞,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在心底滋生出来。


也得亏他胆子大,与卧龙君共撑一伞,仍有闲心去观察人家。


只见那人额头上的朱砂长痕,在被风拨乱的刘海间时隐时现,延至眉心,像是一道法术刻成的烙印。而诸葛亮的耳垂上,坠着一对深红色的晶石——那是一副红晶耳坠,在人脸颊旁轻晃,仿佛两滴凝固成冰的血。


其实先前吃饭时,赵云就注意到这些细节了……不止是耳坠,诸葛亮的双手十指,还戴满十枚色泽古朴、样式奇特的铜戒。


如此一身装扮,真是说不出的古怪。不由得令他想起最近听到的种种传言。


是的,传言。


虽然天下之大、江湖之远,似乎从来无人知晓卧龙君真名是何,又师承何处……但有人考据过,据说,只是据说——他曾是一位巫师,很擅长奇门遁甲之术,身上每件物品,都是暗藏杀机的机关。


这些机关由法力牵动,藏在衣裳之下,主人一走起路来,就窸窸窣窣地响。


外敌近身时,只要他一抬手,便是冰弦铮鸣,寒光破雪。纵是坚如磐石之物,也难保不会被撕成碎片。


至于他常年披着的那件绘了八卦纹样的白衣,有人说,是巫师祭祀时所穿的祀神服,也有人说,是披麻戴孝的丧服。


总之,如果不是嫌自己命长,就离这个恶鬼一般的男人远一点……


……


……


已经近的不能再近了。赵云想。


就差直接碰到了。


……


正当赵云这么想的时候,诸葛亮拉起了他垂在身旁的手。


赵云:……!!


接着,在他的注视下,诸葛亮居然从自己的右手无名指上,取下十枚铜戒中的一枚,对着他的小指比划了一下,就要帮他戴上去……


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赵云登时缩了一下手,一个后退,二人头上的伞也歪了几寸。


于是,一阵雨珠溅上诸葛亮的肩膀。


见对方半边身子被这样淋进了雨里,赵云又慌忙上前,把伞举正——诸葛亮也在此时抬眸,看了他一眼。


“……”


二人之间,尴尬的沉默……诸葛亮解释:“此物能保你在山上不触发任何机关,还是收下为好。”


似乎为了缓解气氛,他说完之后,便转开了视线。


“……还有,若是你路上差钱,多采一些药草拿去卖,也是可以的。”


听到这里,赵云瞬间觉得自己刚刚做了一件伤人的事。


前辈这是……在为吃空了他的钱包而介怀么?


大概因为他本就不是那种偏听偏信的人,也不喜欢人云亦云。所以既然自相遇以来,诸葛亮从未展露过分毫恶意,他便不忍再以世人的恶意揣测他。


毕竟比起外界的流言蜚语,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问道:“……前辈此言当真?”


“你一路劳顿来蜀中,不就是为了寻药草么?那东西我山上多的是,不差分你的这点。”一番话,已是挑的格外分明。


这时候,赵云才发现,眼前之人举手投足间,的确带着一种和街上铃音相近的声响,叮铃叮铃的……只不过那声音更轻,融在一片雨声铃声中,就有些听不真切。


屋檐下,几只雨燕掠出,飞上烟雨空濛的天空。





3.似人非人   如仙如鬼




赵云打算回师门了。


因为这次有诸葛亮带路,他上山十分轻松。不过,诸葛亮好像懒得和他磨叽,趁着他找药草的功夫,便走的不见人影。而他正巧记挂家师,无心逗留,所以摘够药草也下山了。


说到赵云的师父,那可真是位了不得的人物。


此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江湖名宿,枪法与武术造诣都极高。只可惜,赵云已是他收的关门弟子,昔年一代宗师,如今已然风貌不复、垂垂老矣。


由于在赵云之前的两名师兄,皆已出师,这每日照料师父的工作,自然就落到了他身上。


这边,赵云捧着个药碗走进屋:“师父,徒儿此行遇上一位恩人。”


听他此言,靠在榻上的师父立刻咳嗽几声:“咳、咳!子龙啊,你不会又给人坑了骗了罢?”


赵云想了想:“……也不算吧。”顶多是垫了一顿饭钱,一次性把荷包掏空了。


师父瞬间无语了:这不就是给坑了骗了么?


赵云坚持:“是徒儿自愿的。”


师父干笑两声:“……呵呵,依为师看,是你自以为的自愿罢?”


赵云道:“师父多心了。他那样的人物,哪有闲心行坑蒙拐骗一类事。”


说着,又补充道:“况且,徒儿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图谋的。”


……


——没什么可图谋的。


倘若了解到诸葛亮的真面目,赵云一定会立马反手抽自己一巴掌。


而如果诸葛亮听到这一番话,绝对会说:坑、蒙、拐、骗——巧了,这不正是他混的最熟的几种业务么?


……


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走,怎能不骗人。


但摸着良心讲,诸葛亮也非是诚心要坑骗赵云。


要不是他在山上喝了整整一个月的风,嘴里淡得都快出家了,也不至于跟饿死鬼投胎似的,把赵云的盘缠一顿吃空。


若要追究起来,此事还得怪卧龙君。


……这话真是说起来怪,听起来更怪。


可真相就是如此。


赵云绝对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此行遇到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月前巫山上那位面若冰霜、如仙如鬼的魔头。


虽是同一副容貌,同一具躯体,甚至同一身修为……但是,内里的灵魂,却换掉了。


没错,就在那一天——他下山求医的那一天,真正的卧龙君,已经被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给魂穿了。


……


现在,正式介绍一下咱们的两位主角。


诸葛亮,真实年龄二十七岁——一个住在卧龙君身体里、自幼学习马列毛思想、在党的光辉照耀下长大的社会主义三好青年。


生前没什么光辉事迹,就是大公司里一名从早干到晚、再从晚干到早的普通程序猿。


后来,因为高估了自己的心脏抗压能力,这位信奉“今日事今日毕”不干完活就绝不睡觉的社畜码农,在连着通宵数天之后……英年早逝了。


真是呜呼哀哉,也无可奈何。


……


赵子龙,目前年龄十七岁——一本男频网文小说中人设正到不能再正、走寻常成长系路线的热血男主角。


虽然前期平平无奇中规中矩,但到了后期该开的挂一个没少开,除了很神奇地从头到尾都是个寡王以外、和其他传统大男主实在没多少区别。


如果不是次元壁破裂,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永远也不会见面。


但是。


就在那一天。


诸葛亮过劳猝死的那一天。


二人既定的命运,却悄然发生了转变。


……


心脏处猛地传来难以言喻的疼痛,一阵漫长的窒息感之后,熬夜编程的诸葛亮发现,自己居然飘到了半空!


正当他沉浸在“我怎么就这么跪了?”、“能不能给个机会”、“再也不头铁修仙了……”等种种追悔莫及的情绪里时,虚空之中,一个带有少女质感的机械女音,突然在他脑海内响起。


「恭喜您!获得了一次转世重生的机会!」


诸葛亮:???


「尊敬的用户,您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穿书总部为您绑定的私人系统,您可以叫我小妲己。」


……


那一刻,诸葛亮完全懵了:什么东西、转世重生……穿书总部、私人系统?


机械音解释道:「人死不可复生,但是经过评估,您具备优化网文小说质量的S级能力。因此,总部决定派遣您穿进书中世界,与固定角色进行对接,请您针对读者反响,改良剧情,以达到提升作品口碑的目的……」


一长串解说源源不断冒出来,比他平时打字还快,诸葛亮的思维有点跟不上。


慢着,慢着,这事儿不单纯,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等等……”


「再次强调:只有完成总部分派的任务,您才能完整获得账号所有权,彻底完成重生……」


听到这里,诸葛亮终于听懂了。


所以,这是要强行把他变成纸片人的意思么?


能商量么?他能选么?


系统:「小说及任务无法选择哦。」


诸葛亮:……


系统:「不过,您可以选择人设类型。」


诸葛亮:!!


行吧,怎么说呢,就冲这一点,还算人性化。


于是,在脑袋里迅速把生前刷过的各种网文套路都回顾一遍之后,诸葛亮问:


“有没有那种,数值天花板,不愁人身安全,不用跑很多剧情,平时死宅在家,和主角团也没仇没怨的世外高人角色?”


系统沉默了几秒。


然后回答:「有。」


诸葛亮惊了:还真有这等好事!


系统:「已为您激活账号,小说《惊龙翔九霄》、人间最强巫师一角:卧龙君。」


「本作任务:帮助男主赵子龙建立更符合读者期待的感情观,改变其直男人设。」


「首要规则:不可篡改与感情线无关的关键主线剧情。否则,将视违规程度,给予警告、冻结账号、以及注销账号惩罚……」


人间最强巫师??诸葛亮心想:先不提那惨不忍睹的文名,光是这一头衔,就已经够中二的了啊。


而且这任务发布,怎么听起来那么像是派他去搞传销的呢?


「在此预祝您任务顺利,小妲己将全程为您提供服务~」


就是……这么回事。


反正,等到诸葛亮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被丢到了一片鬼都不稀罕来的深山老林里。


而他的身上,也里三层外三层地穿戴着各种一看就很不简单的高级装备。


……



众所周知,巫山中有一座“墓”。


虽然被叫做墓,但其实,它里面什么也没埋,反而修成了地宫的模样,地形复杂,石室相连,幽暗不见天日。


——不错,这正是卧龙君本尊挖的,逾今已有一百五十年以上的历史。而诸葛亮穿越来的第一晚,就被迫住到了这座墓里。


当然,第一眼看到墓门的时候,他便反应过来了:自己好像被骗了?


“这里是……我家?”


系统音果然响起:「小妲己为您解答疑问!此地名为“山神墓”,正是卧龙君的居所。」


诸葛亮直接傻眼:开玩笑呢,正常人谁住坟里头!合着这角色是什么古墓派传人吗?


“我说的‘死宅在家’不是这个意思!你这明显涉嫌营销诈骗了吧?”


系统:「…………」


哦,还会装死。


很快,诸葛亮就悟了:这个所谓的私人系统小妲己,它就是选择性耳聋。触发基础设定时会简略解说,但所有对它不利的话,它都当没听见。


真就和现实中的游戏运营商一个样子。



“小妲己,在么?”


「在哦,请问有什么疑问?」


“第一,这里没有床,我晚上睡哪?”


「……」


“第二,这人的衣服,到底要怎么脱?”


实在不是诸葛亮事多,而是他拿到手的这个号,太有毒了。暂且不深究一个巫师住墓里到底是为了什么,光是他这身衣服,就很反人类啊!


于是,片刻的沉寂后,系统现身了:「已为您发送《惊龙翔九霄》原著全本,附赠卧龙君日常生活指南、装备介绍、满级技能压缩包及安装包……请问您需要解压并安装吗?」


诸葛亮马上同意:“装,现在就装!”


「好的。」系统开始读进度条。「此过程需要消耗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小妲己将继续为您答疑……」


「关于您晚上睡哪这个问题。由于山神墓中并没有常规床榻,只有用于修行的冰床。所以,您可以学习卧龙君,尝试睡绳子哦~」


诸葛亮:??????


「无需担心适应问题,不管您生前是有颈椎病还是腰椎病,穿越过后都不存在了。因为您现在已经彻底继承了角色修为,身体很好。」


“………………………”


「至于穿 脱 衣服的教程,详情见日常生活指南。」


「除此以外,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有。”诸葛亮一扯嘴角,嘲讽道,“这人是不是不用吃饭,天天喝蜂蜜?”


系统淡定地回答:「您也不必完全参考神雕侠侣——只要您愿意,一切不影响到主线剧情的部分,都是可以更改的哦~」


哦,不止会装死,还会跟他抢答。




Fine,诸葛亮想。


看来,要么是这个卧龙君本人有病,要么就是把他写成这样的作者有病——否则谁会在男频文里把小龙女的设定用到一个男人身上,还特么是个魔头?


诸葛亮感叹:自己大概是史上最卑微的穿越人了,不仅没吃没喝没床睡,还要担心下山暴 露 身份被原主结下的仇家群起而攻之。


瞧瞧,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


不过,人类的本质是什么?


真香。


作为一个信奉人文科学二十七年、一辈子没搞过封建迷信的985高材生,诸葛亮竟然也没逃过这一定律。


而且这事儿真怪不了他,试问在一本不讲逻辑的男性向小说里,做反派前期最爽的一点是啥?


——那绝对是强啊!假如不是系统警告连连,第三天试身手时,诸葛亮能把一座山都给打秃了。


只见诸葛亮一边打量着自己的手,一边嘴角上扬,完全沉浸在刚刚法术爆发的美妙感受中。


如此修为,不愧是天花板级别的人物!


“实不相瞒,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他若有所思地问,“假如此人是人间最强巫师,那么赵子龙……”


系统立刻回答:「主角现在不是您的对手。」


诸葛亮懂了:现在不是,意思约等于,以后就是了。


“咳,我有点想打他一掌。”他心痒痒道,“就一掌,打着玩。”反正小鬼迟早要长大,总不能等到被超越的那天吧?正所谓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


“可以么?”


系统:「谋杀主角,将予以销号处理。」



真小气。


诸葛亮不服:他又不会下重手,何况他昨晚才刷了一遍原著,记得赵云特抗揍,免伤buff叠得都溢出了,还能被自己一掌打死不成!


系统:「友情提醒,现在故事还未进入主线,主角很弱,绝对受不住您一击。」


诸葛亮不屑地哼道:“他能怎么着?”


系统含蓄地形容:「恐怕会飞到对面山头上。」


诸葛亮眼光登时一亮:“哦?”





4.子龙少年  谈恋爱么





诸葛亮还是贼心不死。


主要是,系统越不让他打,他就越想打。


于是,他迅速给自己揍赵云编了个无懈可击的借口。


“小妲己,你看,按照设定,我是个坏人,对么?”


系统:「对。」


“那么,一个坏人想欺负主角,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是……?」


“所以揍他一顿,只能说明我很称职,是不是?”


系统无语。最终,仁至义尽地吐出一句话:


「按照规律,只要不作死,就不会死。因此,我劝您,耗子尾汁。」


……


赵云不知道诸葛亮想揍他。


因为他目前仍然处于一个麻瓜一般的状态——还是又菜又不怕死的麻瓜。


诸葛亮刷完小说就发现了:别看这少年外表正直温厚,其实他骨子里满是中二血,脾气死倔死倔的,宁可反复在危险边缘小心翼翼地试探,也不肯像正常人一样老老实实。


所以,虽然十分万分以及亿分地想趁赵云菜时欺负他,但是诸葛亮并没有忘记,自己的首要工作,是给这个榆木脑袋开光。


没错,这就要提到那个任务了:帮助男主赵子龙建立更符合读者期待的感情观,改变其直男人设。


别的都可以放,唯有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


诸葛亮也是没有办法,毕竟在书中世界,剧本就是王道。否则如果按照原剧情发展,卧龙君这个角色,在大结局之前就会领盒饭。而目前所知唯一能为他拔掉死亡flag的存在,就是系统。


作为一个好不容易才死而复生的人、诸葛亮当然不想活了又死。于是,他不仅把小说逐字逐句研究了个遍,还特地向系统讨要了网上所有关于这个ip的讨论、媒体软文、甚至同人衍生……


不料最终,却推导出一个十分蛋疼的结论:


自己的死,真特么跟赵云没有半毛钱关系!


不如说,他根本想不通“自己”是怎么死的?……讲实话,第一次看到卧龙君没了那一段,诸葛亮直接懵了。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太草率了。


寥寥数语,便交代了这个所谓的人间最强巫师,最后的结局。


【他静闭双目,坐在寒玉榻上,已然失去了生者之息,而那张面庞,在气绝之后,依然是年轻时俊美无双的模样……一时之间,即便察觉此人已经死去,不会再有任何异动,也无人敢上前。】


前期的铺垫、渲染,全部中道而止。山神墓的副本,也随之戛然而停。


站在读者的角度看,此人的一生,当真是扑朔迷离。直到他下线,作者仍然没有揭开他的庐山真面目。


于是,便有人猜测,说卧龙君这个角色,就是为了填补世界观而存在的——妥妥的工具人,又碍于其设定过于强大,不能真的让他与主角对上,干脆直接写死。


而由于主线剧情里,他几乎没怎么出现过,所以读者对其的八卦心与yy,是远远大于厌恶的。在论坛扒战力体系的时候,更是能为了排后期究竟是他强,还是赵云强而撕起来。


比如这种:


【理性讨论:《惊龙注孤生》里,满级赵子龙究竟能不能打得过卧龙君?】


【如果卧龙君不死,《惊龙》结局或将不同……】


还有这样的:


【其实卧龙君早就预测到了一切,自杀是为了永守山神墓中的秘密!】


【求问:卧龙君到底是黑是白?为什么他死后只有赵子龙能继承他的天机琴???】


……


作为一个露 脸次数屈指可数的配角,其话题热度竟一度达到ip排行榜第二,可见读者对其的好奇心。


而话题讨论度最高的,当属诸葛亮接到的那个最终任务:赵孤寡究竟什么时候能有对象。


别说听起来太恋爱脑,只有刷完小说的人才知道,这才是本作“第一大悬案”。


起初还有人带节奏,说单男主文就不配感情线是不是,盖个官配能死吗。然而到了完结篇,大家居然渐渐地……就习惯了。


看看当时圈内最流行的梗就能明白了:


或许有一天,柯南会长大,海贼王会完结,但是,赵子龙,绝对不会有对象——因为作为网文界第一寡王,他必须时刻散发单身狗的清香!


既然大环境如此,那么女粉扎堆的社区是何等惨状,就可想而知了:


【为什么剑仙都快脱单了,我家崽还是一个人……】


【新人报道!我愿用一辈子单身换子龙开窍!】


【上联:惊龙cp千千万。下联:没一个和爷有关。横批:小丑竟是我自己】


对此,诸葛亮深以为然。


不说别的,光凭着注孤生这一项成就,赵子龙就能俯视江湖宵小,在本作中一骑绝尘。


而且作者还十分地不给人活路,每当粉丝看到苗头、在评论区大呼云儿终于要脱单、快快买股的时候,下一话更新,一定——是一定,这个人就会被发官配,或者是变成炮灰——无论男女。


甚至于到了最后,一些书粉被逼无奈,磕起了赵云和他的龙枪。


当然,或许正因为没有官配,《惊龙》在同人太太手下的拉郎,才更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邪教百出。


窝在山神墓里研究同人的最后几天,诸葛亮从最开始的大呼内行,到天雷滚滚,再到羽化升仙……


后来的后来,他几乎完全佛了,心里默念着:应该已经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他这个出家人了……


结果——


【天呐,双龙好刀又好香,呜呜呜我宣布从今天起本人就是他俩的cp粉!】


诸葛亮:??????


靠,这是什么东西?!


【双龙才是真强强,谁磕谁知道,只有两个最孤独又最强大的人才能互相理解!】


等等,双龙?是哪个龙和哪个龙,又是哪个龙左,哪个龙右???


【呜呜冒死安利双龙!他们,一个,是光明磊落、忠肝义胆的草根大侠,却常常受到嫉妒之人的冷嘲热讽与贬低。另一个,是无人理解、俯视一切的最强巫师,龙儿生前明明把全世界都拒之门外,最后却将自己最珍贵之物,留给了子龙……】


【我感觉龙儿就是为了子龙死的,因为他算出自己时日无多了,我这里有细节分析】


诸葛亮还能怎么着?


二话不说,赶紧退出保命啊!


他的三观碎了:这是什么直男误入同人圈的人间疾苦!


他本以为在妹子多的平台,能找到更多关于cp的灵感,没想到……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真爱原来是赵云!


大意了,这波真大意了。


诸葛亮就不明白了:卧龙君和赵子龙,这两个人,光是年龄就差了一百六十岁,都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原作互动约等于零,究竟怎么拉上的郎!


就像看hp的时候,谁特么会去磕哈利波特和格林德沃?魔鬼吧!


还有那个“龙儿”出处是什么啊?不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吧?不会吧不会吧?!


……


更糟的是,他这边正遭受一万点暴击,那边系统还嫌他死的不够彻底,又跳出来补刀:


「小妲己已为您整理好《惊龙》同人cp爽文合集~」


诸葛亮心下一惊。


“不用了……”只见他生无可恋地躺在绳子上,双手捂住脸,“我已经瞎了……”


系统:「收到,那么,小妲己为您开启“朗读”模式。」


诸葛亮险些垂死病中惊坐起:什么、原来还有朗读模式???


……


然而来不及了,系统已经念上了:


「赵子龙轻松打落空中飞来的暗器,一把擒住来人的手,顺势将他揽 进怀 中,叹息一声说道:“您总算肯让我靠近了……”」


「面对他这一出格的举动,卧龙君瞪他一眼,眸中寒光四溅,好似下一秒就要使出杀招。但是那按着剑柄的手,却并没有继续动作。」


「“我知道,您一直都能杀我,但是,您就是不杀。”赵子龙说着,依偎到人耳边,压低声音,“您这样,我没法不多想……”」


「卧龙君眼神一凛:“赵子龙,我劝你休要得寸进尺。”」


「赵子龙笑了,手直接握住他掩盖在宽衣下纤 瘦的腰,柔声唤他:“龙儿……”」


啊!!!!!!!!


诸葛亮彻底炸了。


——他受不了了,他要下山,他要胡吃海喝,他要去找蒸煮赵云洗眼睛。否则无论怎样、都缓解不了被雷文轰炸之痛!




tbc.





关于文的各种废话:


1.巫山,不是你们想的那个巫山,来自对屈原《九歌·山鬼》中山名的一种解读。

2.卧龙君,这个角色,是个私设,和亮的啥皮肤都没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名字,因为原小说作者没给他编,他在书里只有个称号,所以诸葛亮这个名字,只属于亮一个人。

4.主角,这篇文真正意义上的主角其实是三个:云,亮,和卧龙君。

虽然主角是三个,但是cp都是1v1,不用担心。

5.双龙。

这个真是邪教,站了后期会打脸

文里的三次元他家大概属于这种情况:云左云右各一半,还有一些吃互攻,对家和无差根本分不清,圈子超级冷,粮食又雷又刀又多【哔——】

(这个不关羊驼的事,我万年不逆!)

云左推:年下腹黑强势狼狗攻×高贵冷艳傲娇清冷受

说白了就是一群想看美人被压的lsp

云右推:外冷内热霸道美人攻×蠢直暖心阳光奶狗受

本质云粉,滤镜四十米厚,被同人拉郎里的各种渣攻伤到,于是……想找个一刀999的总裁来宠主角

都是假的

云喜欢的只有亮,不会有替身或者认错这样的梗哈。



这篇和花神一样,月更,每更都会很长。喜欢的话请给羊驼评论~感谢陪伴(⸝⸝•‧̫•⸝⸝)





The Second Second

【德哈】指腹为婚

※我流ABO,不开车的ABO

※第一次德哈ABO,送给阿亚❤

※恭喜 @籾山阿亚 五千fo!


哈利成年了。

哈利憎恨成年。

因为成年意味着一件事——他要直面自己的婚约。

哈利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个未婚夫,打赌打输了来的。他爸爸一提这个未婚夫就咬牙切齿,在家里翻《诅咒大全》,专挑恶毒的来,盼着对方年少早夭。

但是没有,老波特一咒就一直咒到哈利十七岁,说明对方活的肢体健全,挺好。

哈利一想到这儿就叹了口气。

和两家的爸爸不同,哈利的妈妈和对方的妈妈关系很好。这赌本来也是两人开玩笑赌的,没想到被各自的丈夫上纲上线,还立了个不大不小的魔法契约,横竖是...

※我流ABO,不开车的ABO

※第一次德哈ABO,送给阿亚❤

※恭喜 @籾山阿亚 五千fo!

 

哈利成年了。

哈利憎恨成年。

因为成年意味着一件事——他要直面自己的婚约。

哈利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个未婚夫,打赌打输了来的。他爸爸一提这个未婚夫就咬牙切齿,在家里翻《诅咒大全》,专挑恶毒的来,盼着对方年少早夭。

但是没有,老波特一咒就一直咒到哈利十七岁,说明对方活的肢体健全,挺好。

哈利一想到这儿就叹了口气。

和两家的爸爸不同,哈利的妈妈和对方的妈妈关系很好。这赌本来也是两人开玩笑赌的,没想到被各自的丈夫上纲上线,还立了个不大不小的魔法契约,横竖是断不了这门亲了。为此,波特家搬到了英国南边(抽签抽的),对方则搬到了英国北边(也是抽签抽的),两家夫人来去自由,两位爸爸打死不见。

但是现在,不见也得见了。没办法,哈利十七岁了,已经成年,还早早分化成了Omega。而对方,他那位素未蒙面的未婚夫,如今也已成年,还好死不死地是个Alpha。

哈利是无论如何不愿意和一个没见过面的Alpha结婚的,什么见鬼的魔法契约,不是他签的,干他屁事。说到底,二十一世纪了,巫师和麻瓜通婚自由,手机平板走入霍格沃茨,什么指腹为婚AO搭配,去见梅林的大裤衩吧!

这么想着,刚刚成年的哈利·波特趁着夜深人静,翘了自家的门锁,含泪告别自己的雪枭,离家出走了。

没带抑制剂。

 

德拉科成年了。

德拉科憎恨成年。

因为成年意味着一件事——他要直面自己的婚约。

德拉科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个未婚夫,打赌打赢了来的。他爸爸一提这个事就洋洋得意,说当初那场巫师决斗,他就说邓布利多非得跟着格林德沃言归于好,波特那老鬼不信,拿他们凤凰社领头人跟个什么似的,到底是输了。

德拉科恨啊,还没学会用魔杖就开始扎小人,一个小人上写邓布利多,一个小人上写格林德沃,直到他妈妈告诉他:你这个没有用的,是麻瓜们骗人的。

德拉科恨啊。

他如今十七岁了,已经成长为一个优秀的Alpha。他听说他那位未婚夫分化成了Omega,他妈妈挺高兴,说这事基础虽然是个玩笑,但AO搭配干活不累,自家儿子真有福气。他爸爸也挺高兴,说本来还怕是个Beta配不上自家,是个Alpha自家儿子被欺负。现在是个Omega,生理上非常匹配,心理上应该挺听话的,挺好挺好。

可德拉科不高兴。他是个优秀的Alpha,这就意味着他分化以后就见到很多Omega——倒贴的Omega。德拉科简直要做噩梦了,虽然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让他对Omega彬彬有礼,但他一想到Omega那副无论男女都矫揉做作的模样就想吐。

我们不能责怪年轻的马尔福,马尔福家有权有势,贴上来的确实很多掉根头发都哭哭啼啼的绿茶婊——其实他们大多都有独立自主的心,就是错误估计了马尔福家未来继承人的喜欢类型。

但年少的马尔福已经被弄得观念扭曲了,他一想到自己得和一个见天哭唧唧的Omega过日子,就觉得头发都要掉光了。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离家出走。

年轻的马尔福自己收拾了行李,带好足够的加隆和麻瓜钱币,离开了自己温暖的家。

遇到了一个没带抑制剂的Omega。

 

现在无论是麻瓜界还是巫师界都提倡ABO平权,更何况一根小小的魔杖大大加强了Omega本身的实力,ABO平权运动在巫师界已成定局——非常成功。

麻瓜界在这件事上也效果显著,但人渣仍然存在。有趣的是,人渣一般不是A对O,而是B对O。Alpha天生就是领导资质,在哪儿都能横着走。Omega长期处于被歧视的保护地位,平权后“被歧视”没了,但仍然享有优待。这就使得中间人群非常不平衡,而Beta们对Alpha总是无可奈何的。因此,当一个流氓Beta偶然遇到一个没带抑制剂的、发情期的Omega,自然而然地动起了歪心思。

哈利就是这个没带抑制剂的、发情期的Omega。

离家出走前哈利绝对没想到这种情况。他已经在麻瓜世界逍遥了一个星期,可能是因为远离了巫师的环境,他的发情期提前了。这实在不是一个好事,以往哈利的发情期都是一杯抑制剂入口,接着就活蹦乱跳上山打虎。但这一次,他忘带抑制剂了,而且很不巧,他没有固定住所。

这意味着就在这个紧急的时刻,哈利没有办法立刻找到一个避难所。他就像一个可口的大蛋糕一样跌跌撞撞地走在马路上,和一个并不可爱的流氓Beta不期而遇了。

德拉科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哈利,他是闻着味儿来的。Omega甜美的信息素对Alpha有天然的吸引力,德拉科有心不理,却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本能。他下意识地摸着空气里冬青的味道找到Omega,就看见那位在他印象里应当是软弱无力的Omega一脚踹在对方老二上,接着抽出魔杖干脆利落,先是一个锁腿咒,接着就是一个蜇人咒,最后用了一个昏昏倒地,再接一个一忘皆空。一套咒语自然流畅,满面潮红的Omega似乎仍然不满,扶着墙狠踹了对方一顿。

德拉科完全看呆了。

卧槽这是一个Omega么?

德拉科的信息素被Omega 的信息素勾得扩散开来,他走神了一下子,没压住,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黑发碧眼的O腿一软,把魔杖对准了自己。

德拉科赶紧抽出了自己的魔杖。

“我没有任何恶意!”他说,“咒立停!”

一个昏昏倒地在半空中炸成了烟花,哈利并没有松一口气。刚才堵住他的不过是一个Beta,还是个麻瓜Beta,对付起来轻松得很。但现在,一个Alpha,还是一个巫师Alpha——哈利有点后悔自己离家出走了。

不过这个Alpha还挺好闻的……

哈利赶紧给了自己一耳光。

“没有恶意你就退远点!”他气息不稳地对那个震惊的Alpha喊,“你是个A你不知道么?”

德拉科赶紧往后退了几步。

“你的抑制剂呢?”他站在巷子口问。

“我——我没带。”哈利说。他勉强靠着墙,已经止不住地往下滑了。

“你住哪里?”德拉科又问。

“我……我来玩的……”哈利的声音已经变得软糯起来。他的身体在提醒他,眼前的人是个Alpha,是他正好需要的Alpha。他现在正在发情,他应该走过去,请那个Alpha占有自己……

哈利又给了自己一耳光,毫不留情。

“滚!”他哑着声音说,“滚!”

德拉科没有滚。

他真的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Omega,发情期见到一个Alpha只会喊对方滚。他以往见到的Omega都会趁着这功夫火急火燎地扑上来,在他身上又黏又蹭了。可这个Omega大不一样,最起码他发情期的时候非常凶残,对别人对自己都很凶残。

德拉科并不怜悯地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Beta,收起了自己的魔杖。他看着那个黑发碧眼的、警惕无比的Omega,很绅士很纯良地提议:“你需要帮助,临时标记怎么样?”

 

哈利靠着一个临时标记,和一个临时的Alpha钻进了旅馆。

一个常年用抑制剂的Omega,哪怕这抑制剂效果再好没有副作用,也足够这波情潮叫人作呕。哈利并不歧视Omega,也对自己Omega的身份没有意见。可他独独讨厌这个傻逼发情期,就像很多女性憎恶生理期。

此时,勉强靠着临时标记支撑理智的哈利歪在那个临时Alpha怀里,刚刚建立起来的联系让他一点也不想这个Alpha远离自己。德拉科也深谙其中道理,哈利的一只手揪着他的衬衫,叫他没办法脱离。冬青的香气和山楂的混在一起,德拉科低头看着怀里人打湿的额发,觉得口干舌燥。

“临时标记不比抑制剂好用。”过了一会儿,德拉科说,“你在里面锁好门,我去买一些回来,好么?”

“麻瓜的抑制剂对巫师也有用么?”哈利含混地说。

“抑制剂加上隔离咒,最起码没人能影响到你。”德拉科说。

哈利抬起头,稍微看了德拉科一眼。

不怪哈利,他对Alpha其实有很大偏见。托他亲爱的父亲的福,他素未谋面的未婚夫是一个骄傲自大、蛮横无理、一点也不尊重Omega的大Alpha主义的Alpha。哈利一开始并不相信,因为他也有A朋友,他的A朋友都是挺正常的A。直到某一天,詹姆·波特联手小天狼星·布莱克,撩动群演,好好地来了一场大Alpha主义未婚夫的批判会。彼时哈利刚刚分化,正在一个认识新性别的阶段,被哄得一愣一愣的,一想到自己要和那么一个东西结婚,好悬哭出来。

而他眼前这个Alpha倒是彬彬有礼,绅士可嘉,发情的Omega坐怀都不乱。

哈利一边想着,一边在德拉科的颈窝里蹭了蹭。他诱人的腺体就这样暴露在德拉科的视线之下,那上面还有德拉科留下的牙印。德拉科觉得自己都要烧起来了。他的某个部位完全不受控制的硬挺起来,直愣愣地戳着哈利的腰。

哈利立刻打了个滚,滚到床上,还把自己卷了三卷,鼻子缩在被子里。翠绿的眼睛望出来,一眨不眨地看着德拉科,德拉科心尖一颤,简直痛恨自己的生理反应了。

“我去买抑制剂。”他立刻站了起来,“你记得锁门。”

 

哈利没想到自己跑到麻瓜界还会遇到巫师,这巫师还是个A。而且这A也是个逃婚出来的,让哈利觉得倍感亲切。

这位巫师自称他叫德拉科·费尔顿。

总得来说,德拉科给哈利的感觉非常不错。他们都喜欢魁地奇,都是找球手,哈利喜欢查德里火炮队,德拉科喜欢弗拉察雄鹰队——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

德拉科还对魔药非常有见地,这让哈利觉得非常有趣。他一向认为魔药使人烦躁,但不得不说,他很佩服能玩得转魔药的人。

德拉科同样没想到自己会在麻瓜界遇到一个逃婚的巫师同伴,还是个O。这位名叫哈利·约翰逊的朋友是一位优秀的找球手,喜欢查德利火炮队,在黑魔法防御术上经常拿O。更别提,他还有一双勾人的绿眼睛,当这双绿眼睛望着自己的时候,德拉科发誓,他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

两个人都是麻瓜界的新客,对麻瓜界充满着防备和好奇。哈利是Omega,还是一个忘带抑制剂的Omega。麻瓜的抑制剂对巫师固然有用,加上一个隔离咒足够让哈利在发情期时更勇猛地暴打那些被信息素勾引的神志不清的人。但这一切都没有一个临时标记有用,也没有一个在关键时刻气场全开的Alpha有用。

哈利简直要对德拉科的临时标记着迷了,或者说,他为德拉科凑近自己腺体时嘴唇的热度和牙齿带来的疼痛深深地着迷。

越是着迷哈利越想——

“要么干脆我们结婚算了。”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哈利一边喂鸽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德拉科高高地挑起眉毛。

“我以为你是有未婚夫的?”他问。

“干我屁事。”哈利简单粗暴地说,“托我爸爸的福,这未婚夫我见都没见过,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真巧。”德拉科说,“我那位未婚夫被他家护得严严实实的,特别娇嫩,压根不让我见。”

“所以你觉得呢?”哈利瞥了德拉科一眼,“我腺体都被你咬了……”他扳着手指算了算。出来三个月,四次发情期,都是德拉科的临时标记解决的。

“四次了。”德拉科说,“但临时标记不能说明什么,你不是很清楚么?”

“所以,你是想跟我说明什么?”哈利直起了腰。鸽子们没人投喂了,不一会儿挥舞着翅膀扑棱棱地离开。哈利在振翅声中眨着眼睛,慢慢道:“可你不是有未婚夫么?”

“未婚夫跟我有什么关系。”德拉科说,“如果你真的想……”

哈利干脆地吻上了德拉科的唇。这是两人之间一直没有跨过的那条线。

毕竟,他们各自的婚约有魔法契约限制,虽然眼下跑了出来,但最后难免要被拽回去。因此他们一直维持着临时标记的关系,维系着临门一脚的距离。而眼下,已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他们拉扯着幻影移形,落到旅店的房间里。Alpha的信息素密密麻麻地缠绕着Omega,时间正好,这是第四个月的开头,哈利的第五次发情期。

“你想好了么?”德拉科贴着哈利的耳朵轻声问,“哈利,完全标记的话……”

“你怎么这么多话!”哈利说,狠狠地咬住了德拉科的唇。

 

莉莉·波特和詹姆·波特都没想到,离家出走的儿子回来以后,身上带着别的Alpha的味道。如果不是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詹姆绝对二话不说就去阉割了那个欺负他儿子的王八蛋。

“哈利。”莉莉摸着哈利的腺体,欲言又止。

“没什么好说的。”哈利抬着下巴说,“我和费尔顿已经私定终身了,我才不和那个马尔福结婚!”

詹姆·波特头都大了。实话说,虽然他不满意这桩婚约,但抛开魔法契约不谈,马尔福家那个小子还是挺可以的。尤其现在,儿子在麻瓜界走了一遭,回来不知道被哪个野男人标记了,更显出马尔福家那小子冰清玉洁来。

詹姆气得跳脚,倒是莉莉很冷静。莉莉冷静地说:“本来也没希望你真的和一个没见过面的人结婚,不过既然这样,该见还是要见一面。”

“那契约怎么办?”哈利问。

“契约只说我们两家的孩子结婚。”莉莉说,瞪了詹姆一眼,“不行就委屈一下莱姆斯和朵拉,喊我们两家一声爸妈。”

 

后路都安排好了,魔法契约也准备被糊弄了。两家约在一个中部的城市见面,一见面,那位差点就要哈利喊爸的老马尔福得意洋洋,说道:“这可是你们家先毁的约,真是我的荣幸!”

詹姆呲牙咧嘴:“是我思来想去,你家儿子就是配不上我们家哈利!”

“别听卢修斯乱扯。”纳西莎和莉莉说,“其实你们不找我们,我们也要找你们的。德拉科出去一趟回来,说遇到了心仪的Omega呢。”

“奸诈!”詹姆立时破口大骂。

哈利却眉头一皱,问道:“马尔福夫人,您说您儿子叫什么?”

“德拉科啊。”纳西莎说,“怎么,你爸爸连名字都没让你知道?”

哈利望着卢修斯那张越瞧越熟悉的脸,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们约好在哪个包厢来着?”他又问。

“咦?”纳西莎奇怪地问,“我听你妈妈说,你对德拉科一点兴趣都没有来着啊?”

哈利浑然不理,莉莉给他指了方向,他二话不说就冲了进去。

两对家长面面相觑,不一会儿,就听房间里传来惊喜的声音,喊得却不是房间里两个人任何一个的名字。

“费尔顿!?”

“约翰逊!”

两对家长继续面面相觑。

“你儿子出去把人家Omega标记了?”詹姆愣愣地问。

“是啊,真巧。”卢修斯愣愣地说,“你儿子被标记了?”

詹姆和卢修斯面面相觑。

詹姆和卢修斯扭打在一起。

纳西莎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掩着嘴笑了。

“这下消停了。”她说,“恭喜恭喜。”

“是恭喜恭喜。”莉莉说,“莱姆斯和朵拉不用喊我一声妈了。”

纳西莎似乎挺惊讶:“喊你妈?你们想把魔法契约糊弄过去?”

莉莉点了点头。

“怎么,詹姆一直到现在都没查出来?”纳西莎显得更加惊讶了,“那个魔法契约其实没有任何效力,说什么违背了就会受到非常可怖的惩罚,都是卢修斯骗你们的呀!”

“什么?”莉莉也惊讶起来,“可那会儿詹姆的手背上确实出现了契约标志……卢修斯也是呀!”

詹姆的拳头似乎挥舞得更有力了。而包厢里的德拉科和哈利正尴尬于“我千方百计想逃婚最后却和逃婚对象滚上了床”的诡异事件中。过了片刻,哈利恨恨地嘀咕道:“你以前遇到的都是什么Omega啊?”

“你也是。”德拉科神色复杂,“你爸爸到底把我说成了什么王八蛋啊?”

德拉科和哈利望着彼此,冬青和山楂的香气完美契合,在小小的房间里一勾一荡。

他们相视而笑。

 

——THE END

Joe✨
-sir 是你抓我啊....还...

-sir 是你抓我啊....还是我抓你呢 嗯?


黑/手/党德X小警/察哈

被堵在小巷子的哈利/////

好久没更了 最近手上要画的太多了 偷闲摸一张脑洞

-sir 是你抓我啊....还是我抓你呢 嗯?


黑/手/党德X小警/察哈

被堵在小巷子的哈利/////

好久没更了 最近手上要画的太多了 偷闲摸一张脑洞

马克杯与鎏金钵

【DH】青春期怪兽

青春期怪兽


1、

哈利波特的额发看起来太长了,在他低头往羊皮纸上写些什么时,刘海总是调皮地越过眼镜挡住他的视线。每当这时,他就会用左手把刘海拨到一边,偶尔思索得过于认真,就会用大拇指与食指捻几下头发。

哈利波特的眼镜度数并不是正好的,他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带着度数略浅一些的眼镜。所以有时候他看向远方的时候,会稍稍眯起眼睛才能看清。如此,在魁地奇比赛之前他会调试很久的眼镜,保证在高速飞行时能看到几十米以外的金探子。如果是哈利波特抓到金探子赢了比赛的情况,他要呆愣一会儿才能看清凑过来庆祝的格兰芬多队友到底是谁,因为他不是很习惯过于清晰的视野。

哈利波特吃饭的时候...





青春期怪兽

 

1、

哈利波特的额发看起来太长了,在他低头往羊皮纸上写些什么时,刘海总是调皮地越过眼镜挡住他的视线。每当这时,他就会用左手把刘海拨到一边,偶尔思索得过于认真,就会用大拇指与食指捻几下头发。

哈利波特的眼镜度数并不是正好的,他习惯在日常生活中带着度数略浅一些的眼镜。所以有时候他看向远方的时候,会稍稍眯起眼睛才能看清。如此,在魁地奇比赛之前他会调试很久的眼镜,保证在高速飞行时能看到几十米以外的金探子。如果是哈利波特抓到金探子赢了比赛的情况,他要呆愣一会儿才能看清凑过来庆祝的格兰芬多队友到底是谁,因为他不是很习惯过于清晰的视野。

哈利波特吃饭的时候喜欢从最右边的食物吃起,如果遇到不喜欢的,比如花椰菜,他会下意识地将不喜欢的菜往左边推。假使观察不仔细的话会以为哈利波特格外偏爱花椰菜,他特别狡猾地一直用叉子摆弄那些菜,好似真的吃了很多,连赫敏格兰杰也没发现他挑食。

哈利波特左腿要比右腿细一些,他站立的时候习惯将中心放在右边。哈利波特礼貌地微笑是抬起两边眉毛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要是真的觉得好笑他是会皱着鼻子大笑的。哈利波特嘟起嘴是因为在发呆,没有其他意思。哈利波特一天要喝很多水,大部分时候不是因为渴而是由于害羞,拿着杯子可以盖住大半个脸。

 

这些事情德拉科马尔福都知道,他花了很多时间观察哈利波特,还为此写了一本笔记,如同这是他的一个学生暑期研究项目。不过,这个项目可绝对久于两个月,硬要说时间的话,好吧,他这样做已经四年七个月零六天了。要不是他找不到这本笔记了的话,德拉科可能把“哈利波特被告白的时候会故作正经,可耳根早就红透了,表情变得像是吃了什么酸东西一样。”这条写进笔记的。

 

 

德拉科得到这个结论花了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前他正坐在图书馆的另一边看书,和哈利波特差了好几个书架,这个位子能保证他从层层叠叠书架的缝隙之中正好瞥见波特。德拉科就坐在那个隐蔽的地方,目睹一个拉文克劳的男生坐到了哈利波特对面的位置上,压低声音和波特说了好多话。一开始波特好像很惊讶,慢慢得小动作就变多了起来,耳根变红,最后却是皱着眉头在笑。德拉科很好奇那个拉文克劳到底说了些什么才让哈利波特看起来那么怪,直到后来潘西过来八卦说哈利波特有了男朋友时德拉科才彻底想通。他坐在斯莱特林长桌旁慢条斯理地喝着最讨厌的南瓜汁,后知后觉地终于明白波特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时候红头发与麻瓜种会坐在另外的地方假装看书还时不时笑嘻嘻地往波特那边瞧。

 

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他想。可是德拉科没想明白的是那样一个之前跟哈利波特没有一点交际的人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波特原来是那种、那种如果被告白的话就会答应的人吗?德拉科说服自己并没有觉得苦恼,他忽略了周身寒毛倒竖的不适感,沉下心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黏糊糊的南瓜汁。

 

德拉科很想将自己的注意力重新放回面前的炸鱼条之上,他对炸鱼条一直保持着一种奇怪的情感,肯定不是讨厌,虽然他口头一直抱怨着这种英国传统而具有强烈特征的食物;也不是喜欢,要是每天吃炸鱼条他肯定受不了;但他肯定炸鱼条比起咸腥的鱼块要好多了。德拉科拿银叉拨弄了几下炸鱼条,眼角的余光却注意到波特的男朋友走到格兰芬多长桌边上,带着一种令人生厌的愉悦表情将手掌放在了波特的后背上。

 

德拉科浑身一僵,试图转过身与布雷斯对话。

“你今天很沉默。”德拉科说。

“我在懊悔。”扎比尼无辜地耸了耸肩,“早知道波特如此好追,我绝对会试试的。”

另一边的潘西叉了一口蔬菜色拉进嘴,安静地咀嚼着,还露出嘲讽的表情。放下叉子时她冷不丁地用磨得很尖的指甲越过德拉科戳了一下布雷斯,引得布雷斯小声叫唤了一记。

“说得不错布雷斯!我打赌现在有很多人渣都这么想,你果然没让我失望。”

布雷斯揉着自己被戳痛的手臂,不满地转向潘西:“我是非常认真地在遗憾,那可是哈利救世主波特,如果我和他约会过,就算是只有一小段时间,也会让姑娘们对我的兴趣增加不少。我是说,一个约会过救世主的男人?谁不想要呢。”

 

“我们现在知道救世主的致命吸引力了。”潘西又在扎比尼身上磨了两下指甲,“我说德拉科,就算你不喜欢炸鱼条,能别再用叉子戳它们了吗?简直像是给它们来了几个粉身碎骨。”

“有时候我对我们吃炸鱼条的频率感到惊奇,”德拉科放下叉子说,“我可以理解这是由于大部分人都对炸鱼条拥有特殊的感情,但我还是希望能够考虑到小部分人的心情。”

“……是吗?这真是对……炸鱼条很公允的说法。”扎比尼眨眨眼睛,“我以为你会对哈利波特的事情进行评论。”

“不足费心。没人想到救世主如此廉价,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嘲讽他的。”德拉科说。

 

潘西和扎比尼对视一眼,很默契地闭上了嘴。

 

 

去触碰哈利波特有一些禁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无论何时不要去摸他的脑袋。不论关系多亲近,只要手贱去揉他的乱发,他必定会怒目而视。哈利波特也不喜欢被别人拍肩膀或者搂着肩这样的动作,他对自己的身高有隐秘的在意,勾肩膀这一动作会让他觉得被轻易够到的自己矮人一截。所以当想要与哈利波特有身体接触以表示友好时,可以选用的方式是手臂的触碰、用力较小的肘击以及拍打背部。更亲昵一点的做法则是将手掌放置在哈利波特的背上,不要轻易移动(如抚摸),这是一种让他能有意识到自己被碰到了,却不会产生反感的做法。

 

毫无疑问哈利波特的新男朋友做得很好,简直是照着教科书来似的。德拉科用眼角的余光也能发现哈利波特的耳根又开始发红,微微抿起了嘴。要让德拉科来说的话,这个动作象征着鼓励。他会约波特出去吗?德拉科这样想着,不自觉地将汤碗推了远一些,他的胃有一种奇特的灼烧感。

 

当然会了,不论在今天之前他们是怎样的陌生人,现在他们已经是恋人了。德拉科看向格兰芬多长桌的时候被罗恩韦斯莱发现了,对方用手肘顶了一下哈利,使德拉科成功获得了一个来自哈利波特的瞪视。德拉科不会承认,这的确稍微抚平了他胃里的不适。而在下一刻,德拉科感受到了自己的血液在血管中好似熊熊燃烧的岩浆——波特的男朋友弯下腰凑到了波特的耳边,德拉科依旧没法听清他们说了什么,但他肯定那些话里有很多都是调情的部分,因为哈利波特那整张愚蠢的脸都变得通红。

 

小母鼬吹了记口哨,连乱糟糟的麻瓜种也笑得很高兴,现在他可以肯定的是那拉文克劳所说的并没有德拉科想象的那么下流,至少没有到让觉得男生说的一切都很下流的贞洁卫士般的姑娘反感的地步。他无法不去思索到底是怎样的话才能让哈利波特脸红成这样,可能是“脸上有汤渍,需要我帮你擦掉吗?”也可能是“我不能忍受在远处看着你吃得那么甜蜜,我能加入你吗?”奇怪的是,德拉科心里只有一句话:“我会等的,慢慢来。”这句话毫无来由,却在此时占据了德拉科的脑海,好像他真的在这一刻出现在格兰芬多的桌边,用手抵着哈利波特的背,弯下身带着温热的呼吸对波特说:“我会等的,慢慢来。”(I’ll wait.Take your time.)

 

他也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很明显,整个霍格沃兹都对哈利波特的男朋友非常好奇,截止至第二天早晨,德拉科已经听说了那人痴迷哈利波特原因三个版本的传奇故事,当然,如同布雷斯所说,所有人对此人的兴趣达到了一个巅峰,不仅是他与哈利波特的故事,还有这人本身平淡无奇的人生经历都变成了霍格沃兹交流的热门话题。

 

“看起来那个幸运的人是在图书馆与哈利波特结缘的。”布雷斯说,“我就知道我应该多读一点书的。”

“那个故事听起来没有可信度。”潘西摊手,“谁会相信哈利波特会与人交换读书笔记?哈。我更相信狂热粉丝的说法。他们是应该直接建立一个哈利波特粉丝俱乐部,我们都看到了人们对他的热情。噢,德拉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什么?”

潘西摆摆手,又将注意力收回到面前的手镜里自己的倒影上去了。

布雷斯总结道:“她就像个鹦鹉。”

德拉科看着顾影自怜的潘西点点头。

“你看,整个霍格沃兹有那么多迷恋波特的人,但是只有一个人成功了,一方面我们都很嫉妒他的幸运,但另一方面,还是应该说深受鼓励的。啊,德拉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啊?”

“你觉得他们相配吗?”

“……”

潘西看着镜子说:“好的,我们都知道你的答案了。”

“什么?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德拉科,这只不过是青春期而已,他们不会走到最后的。他们最多只会接个吻,上个床之类的。”布雷斯试图用轻松的语气说。

潘西拍了记布雷斯的脑袋:“你在把事情弄得更糟。”

德拉科想开口说“到底是让什么变糟?”但是他明白的,他接受了扎比尼的想象,那个场景让德拉科的喉咙被尖刀刺穿,即使他试图张口,他也无法在这个状况下发出任何声音。

“实际上,”潘西想要补救,“按照救世主的纯洁来看,我们还需要好几个月才能看到这一切,或者就哈利波特的道德观来说,他不会在结婚前和人上床的。”

“很有可能。”布雷斯附和道。

 

有可能那个男孩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过最后他会弄明白的,有些人能有幸看到过程,所有人都能看到结果。德拉科想,很明显他是那个只能看到最后的人。

 

 

 

2、

对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他们乱成一团的思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但是哈利波特在某种意义上忽然明白的是:实际上青少年从不用脑子,也没法从心——因为荷尔蒙掌控了一切。好吧,他的意思是,他能感受到的动力源并不是来自他的思想,而是他的下半身。

 

如果他不是巫师的话,他一定会说服自己说这是因为魔法,或者其他神秘的东西。不过他正隶属于这神秘的魔幻的一切,所以相信他,这一定不是魔法。

 

这就叫青春期。

 

当他和秋张的进展并不顺利的时候,他曾经觉得是对方如同水一般的感觉有问题。你知道,像水一样,当他和秋张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意识到她的存在感包裹住了他,太强烈了,他找不到缝隙,甚至可以说透不过气。每当他想要开口的时候,水压就会束缚住他的感官;每当秋张开口时,哈利甚至会下意识的屏住呼吸。不过这一切太好说明了,青春期。你永远没办法想明白在青春期时你对一个女孩的好感究竟是什么样的。

罗恩总是打趣说:“怎么了兄弟?太过紧张了吗?”是的,哈利太过紧张了,渐渐地他明白这种紧张可能并不是好的意味上的。于是与秋张之间的故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他将此归咎于并不好的张力。

可能是性张力,谁知道呢。

 

这也叫青春期。

 

然后哈利注意到了另一个女孩,噢,可能他不能说以此为傲,但是对于情绪紧张折腰面前的他也属于最好的选择了。

——金妮,那个哈利最好朋友的妹妹。

哈利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这个姑娘,在他还没饱受青春期折磨之时他已经学会了正确面对这个姑娘,同时哈利也意识到金妮没来霍格沃兹前就对他抱有一种奇特的感情,当然对此他也并不引以为傲。不过这总是好的,能让事情变得轻松很多。

当金妮发现来自哈利的视线变多,不出哈利的意料,她对此表现得兴奋起来。这很不错,至少哈利一开始是这样想的。很多时候哈利不用主动出击,金妮自己就会跑来与哈利对话,是的,热情如火,就像她美丽的红头发一般,而且哈利也没有感到要让他窒息的紧张感。噢,青春期,哈利以为他青春期的躁动,那些多余的能量可能就会在他与金妮纯洁的互动中被耗尽,他也不会再受到任何来自自己乱糟糟脑袋(这里是指思维)的折磨。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荷尔蒙、或者说他的思维依旧没有对此表示满意。

 

金妮是这样一个女孩,她美丽、自信、充满活力。她是任何一个霍格沃兹男生可以用来缓解青春期的女孩,没有任何不尊敬的意思。哈利知道金妮是很多男生想要的那个女朋友,她也曾经成为过其中几个的女朋友,所以在这个状况下,金妮对于肢体接触并没有像纯洁的哈利那样在意。她十分自然地就能挽上哈利的手臂,也能十分顺畅地在表示祝贺时将手放在哈利的胸膛上。一开始他挺高兴的,虽然他的身体会自动在那个时刻僵硬一下,不过没有紧张感这点给了哈利自信,他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处理好这一切。他是说,一个漂亮极了的、对肢体接触有兴趣的青春期女孩,哈利还能想要什么更好的呢?

除了解决他那可怕的肢体僵硬问题。

 

噢,别想歪了,不是那个特定的部位。哈利遭受的是他不自觉的全身僵硬。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多么讨厌与人肢体接触的人,没人料到这个不是吗?当又一次金妮双手拉住他的一支胳膊时哈利笑得很僵时,金妮尴尬收回手,并带着一点鼻音地问他:“你讨厌我,对吗?所以是我感觉有错,你并不希望我在身边是吗?”

哦不,当然不,我只是讨厌这个。哈利想。他是这样说的:“噢不,金妮,我当然不是讨厌你,只是我不喜欢……”

“我明白了。”金妮说,然后她笑着走掉了。

 

哈利那时真的以为金妮理解了,他也在加紧处理这些厌恶肢体接触问题。不过很快他就在霍格沃兹的走廊里看到金妮亲吻着一个拉文克劳男孩,那个场面真的是非常火热,哈利都在想人类是否能做到那个了。

 

名为青春期的怪兽真是令人捉摸不定。

 

不过它从来没有打算放过哈利。

在他为没有成功能和金妮好好说明白这件事情而惋惜的这些日子,欲壑难填的青春期让他的感官变得异常灵敏,哈利终于感受到了来自其他人的视线。那视线并不不是能够轻易发现的,若有若无,有时温暖有时炽热有时夹杂关心,与他人生中所体验到的带着好奇、疑问甚至恶意的视线都截然不同,而且最关键是的,慢慢地,哈利感受到的是,这视线一直在那儿,而他却愚蠢到根本无法找到来源。

直到一个他根本无法说出名字的拉文克劳找到哈利,用湿热的明显也饱受青春期怪兽折磨的声音和语气向他诉说渴望甚至思念。他用讲故事的语气对哈利说了很多甚至哈利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细小的习惯,来证明这段感情并不是临时起意或者空穴来风,他注视了哈利足够长的时间来发现这一切,而且是要接受这一切。

哈利没有置若罔闻,青春期的热忱在当下缠住了他的心神。他陷入了奇怪的循环,终于又被对方那的确带有爱慕的视线从漫长的沉默中拉了出来。

他认为值得一试。

这个人是金妮男朋友的朋友,有趣的是,他是在陪金妮现任男友偷看金妮时喜欢上哈利的。哈利对此没有什么记忆,不过后来对方那放在他背上轻柔的手,并没有让哈利觉得窒息。青春期怪兽在他的身体里喃喃叫唤了一声,哈利第一次没懂它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不过,奇怪的是他一开始以为这些视线来自马尔福。

 

真是太奇怪了。

 

3、

在哈利波特有了个男朋友这样的八卦传满霍格沃兹的那天晚上,身为绯闻中心的哈利在闲逛时遭遇了只身一人刚从天文塔下来的德拉科马尔福。当时德拉科正抱着一本松绿色的硬皮笔记本,看起来像刚刚在做天文课作业的样子。

他在看到哈利的瞬间愣了一下,哈利注意到德拉科视线往边上瞥了瞥,有种想要装作没看见的意思,不过很快就又恢复正常。哈利下意识地往前走了一步,用身体住了那条并不宽的走廊口。

 

德拉科像是被迫似的开了口:“一如既往的乱糟糟啊波特。现在你能顶着爆米花头从我面前走开吗,你挡着我的路了。”

哈利感到自己胃里像是伸出了一只手,不让自己就此给马尔福让路。他们从不忽略对方,在狭路相逢的时候起的冲突比野狗身上的虱子还要多。而现在马尔福对他的挑衅太单薄了,单薄到若是平日的哈利就会就此翻个白眼侧身让他过去,不过此时他像是感受到自己腿的蔓延,它们仿佛长在了这条路上。哈利将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颇具架势反问德拉科:“就这些?真的就这些吗马尔福?”

“干嘛?你想要什么?”

“没有拿我有男朋友这件事情取乐?”

“这是你的人生选择,我觉得没有取乐的必要。”德拉科平白吞了口空气,眉头微皱地审视哈利。

“成为一个格兰芬多也是我的人生选择。”

“不,那是你的出身,很遗憾你无法选择。”

“所以我的身世你就可以哪来取乐了?”哈利用力瞪大了眼睛,忽然顿悟一般笑了起来,“噢,等等,我明白了。你没有拿我的性向来取乐这件事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你也是同性恋,或者你觉得。”

“什么?不。你现在可以走开了。”

“大新闻。马尔福是个同性恋。”

哈利咧开嘴,有些得意地将一边的肩膀抵住墙壁。他看到德拉科用力眨了几下眼睛,像是确认眼睛里有没有进脏东西似的。

 

德拉科停顿了一会儿,忽然用很低的嗓音说:“你脑子有什么问题?是含你男朋友OO含得有毛病了吗?”

“……”哈利像是消化不良一般抑制住了打嗝的冲动。

当德拉科说出这不寻常的粗俗话语之时,哈利终于意识到自己刚刚所做的是百般给对方寻求机会嘲笑自己——一种罕见的,始于哈利的挑拨。德拉科的用语是这般直白,如同突然在哈利面前放了一面镜子,让他看清自己所做是多么的荒谬。

“怎么了?他OO太大让你没法说话吗?”

“你真是个混蛋(Dick,俗语,意为OO)”哈利反驳。

“干嘛?你想要来舔我吗?”

“……”

在哈利为此羞愧之前,他意识到德拉科已经先于他对自己的不当用语产生了懊恼——德拉科的嘴角微微向下撇,视线开始游离起来。

“如果你也同意的话,我要结束这没有意义的对话了。借过。”

“哦。”

哈利侧身让对方通过,在确认德拉科走远了之后缓缓蹲下了身。

 

唔。我到底是出了什么毛病。哈利快速用手挠了几下头,然后将脑袋埋入自己的臂弯之中,假装没有感觉到自己红透的脸庞。

刚刚马尔福是有点害羞了吧?那么他是对哪部分害羞呢?是对自己同性恋身份被揭穿的恼怒、还是因为自己提到舔他的话呢?他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些不该有的画面,那个金发男子半躺在羊毛地毯上,身上不着一缕,唯有铂金色的毛丛中半硬的器官微微发红。这样的画面一闪而过,却让哈利不得不多在那里蹲了一会儿来等自己的反应褪去。

他完全忘记了自己对新男友谎称要单独待着完成作业,却莫名其妙晃到天文塔的事实。

 

在哈利走回格兰芬多塔的时候,看到入口画像处站着一个看上去有点眼熟的身影。

那人的棕色卷发垂在脸庞,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胖夫人说着话,而胖夫人的画里,头一回变得极其绿意盎然。

哈利没由来地感到一阵不安,随即才想到自己不该在宿舍外出现。

“嗨,诺亚。在等什么人吗?”

他故作轻松地挥了挥手,没意识到自己手放下的时候正轻握成拳放在了身体侧边。

诺亚转过身来对他笑了笑,立马注意到了哈利的不自然。他“嘿”了一声,指指哈利握着的拳头说:“你看起来有些紧张,不想看到我吗?还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啊?完全没有。没有在紧张,我是说,很高兴见到你。”

哈利将五指伸展开,在裤子上蹭了蹭,又觉得窘迫一般把手摊在了诺亚的眼前。

 

“好吧,你看起来‘完全不紧张’。”诺亚挑了下眉,这个动作让哈利想到另一个人。不过在他继续思考下去之前,诺亚突然伸手握住了哈利摊在那里的手,与他五指相扣,又将他的手拉到唇边,没有亲下去,但已足够让哈利的手背感受到他温热的鼻息。

“我只是过来和我的男朋友说晚安。”

诺亚的视线与哈利对上,像是在确认下一步该怎么做似的。最后只是又笑了一下,脸上映出了个小小的酒窝。他小心翼翼地捏了一下哈利的手,将哈利的手背放在了自己的眼前,眨了几下眼睛。软软的睫毛刮过哈利的手背,痒痒的像是挠过哈利的心。

“蝴蝶之吻(Butterfly kisses:指用睫毛进行的亲吻。)”诺亚用极小的声音说道。

“我很高兴。”哈利红透了耳根,也用很轻的声音回道:“嗯,晚安。”

“晚安。”诺亚说。他慢慢放开了哈利的手,没有直接转身走开,而是面对着哈利往后退了几步,很俏皮地向他招了招手。

哈利感到自己的额头也发热了,他就这样注视着诺亚直到对方的背影消失。哈利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不是牵绊就是桎梏,极有可能是一致的,他想。

“真是个极好的小伙。”胖夫人说,“或许你应该告诉他我们的口令,我会极乐意让他进来的。”

“是的,他是。不过这是不被允许的不是吗?关于将口令告诉其他学院的人。茴香麦片。”

 

哈利晃进公共休息室,他的脚步变得轻盈,并暗暗在心中下了一个决定。

噢,青春期怪兽,他要和自己男朋友多待一些时间。

以及,绝对不会再给马尔福取笑自己的机会了。

 

 

4、

德拉科在斯莱特林长桌边上坐下的时候,布雷斯脑袋上正飘着一朵积雨云。正当德拉科准备当作没看到的时候,那朵越来越黑的积雨云里忽然闪了几下,发出了阵阵雷声。

 

“太吵了!”潘西扔了粒葡萄过去,不偏不倚地砸中布雷斯的太阳穴。

 

布雷斯完全没有动弹,雷声依旧滚滚。德拉科看了那朵云一眼,觉得再不劝劝,这雨必将落下,自己坐在离他那么近的地方是百分之百会被牵连的。

他伸手招来一杯牛奶,放在了布雷斯面前。布雷斯鼻子抽了几下,便用双手抱着牛奶,头顶上的雷声也没那么大了。

“大清早的,说吧,你是干嘛?”德拉科给自己的红茶里倒了点牛奶。

布雷斯喝了一口牛奶,郁闷地回答:“没什么,我就是没事生个气。”他抬头看了眼自己顶上的云,又悄悄往格兰芬多长桌那里看了一眼。

潘西只能再拿葡萄扔他。

 

德拉科见全校师生都兴致勃勃地往那里看,也大大方方地看过去。有一只大约是瓷盘变作的迷你白色袋熊正在众目睽睽之下慢吞吞地爬上格兰芬多长桌,踱步到哈利面前盘子边上坐好,又掏啊掏啊从腹部的袋子里掏出一颗水灵灵的草莓放在哈利波特的盘子里。

周围传来一阵抽气声,很多低年级小女孩大叫“好可爱”。哈利捏起草莓,对着拉文克劳长桌那里的诺亚甜甜地笑了笑。袋熊用后腿挠挠脖子处的痒痒,又翻了个跟头。

 

德拉科隔得老远看着他们俩的互动,心里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他在桌子底下掏出魔杖,偷偷施了个魔法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正在哈利拿手指头在挠着白袋熊腹部跟它玩耍的时候,又有一只银色的小猫蹦跶上了哈利的盘子,十分了不起地将自己嘴里叼着的樱桃放了下来。转个身用尾巴沾了沾边上的果酱,在哈利的盘子里写下“Cherry Boy”(樱桃男孩,指处=-=男)的字样。全部完事之后还嫌不开心,又跑过去用尾巴抽打了那个袋熊,袋熊被打得撅了个跟头,愣在那里一下没起来。

银猫咪则一手按着哈利的盘子,趴在那里舔起了沾着果酱的尾巴。

 

凡是看到小猫用尾巴写了什么的人都在那里偷笑起来,有几个好奇心作祟假装站起身来拿远处的面包,在偷看到“Cherry Boy”的字迹时都忍不住喷了。哈利自己也在那边抿着嘴笑,他摇摇头,拿手指弹了记小猫的额头,激得小猫弓起背对着他直哈气。

哈利没敢回头看,但是他隐约听到了布雷斯在问“我的叉子呢?”。罗恩在边上伸手戳了记小猫,结果被挠了下,他一边笑一边在说:“谁干的那么傻的事!我说伙计,别恼,一定是有人嫉妒你啊哈哈哈哈。”

哈利没响,直接拿起草莓吃掉了,在小猫又要发作之前把小猫变回叉子。想了想又觉得不忍心,将白袋熊揣进了口袋,末了还不忘偷偷将那颗樱桃捏在手心里才离开长桌。

 

他不知道他最后的动作有没有人看见。

 

哈利一整天上课都在玩那根樱桃梗,连着的樱桃红得发亮,看上去就甜嫩多汁。不过哈利表面上一直在盯着那只白袋熊犯傻,后来他又给白袋熊施了几个延续的魔法,让它一个人在自己的文具上玩得可开心。哈利心里想着要是诺亚跑来找他,他就告诉诺亚说他要一直留着那个白袋熊,不让它变回瓷盘,好像是个纪念品。

赫敏在哈利进图书馆的时候就看到他了,她往边上移了移,空出了一直给哈利留着的位子。结果哈利坐下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口袋里的袋熊掏出来放在桌子上。

赫敏说:“你这么在意这只熊啊,也没见你主动去找诺亚啊。”

哈利身体僵了僵,只能“嘿嘿”了一句。赫敏当作他又不好意思了,也就转过头继续自己看书。

过了没多久罗恩来了,身后竟然跟着诺亚,好像短时间内已经和对方聊得很投机。这让哈利觉得蛮奇怪的,毕竟对面还坐着金妮的男朋友,他就被罗恩瞪了好几眼。

赫敏又往边上位子移了移,表情很受不了似的。哈利用双手捧起袋熊递给落坐在他身边的诺亚,在他看到诺亚忽然柔软起来的表情的时候心里想,果然留着袋熊是个好主意。

诺亚也就拍了拍袋熊,把袋熊放在了哈利的笔袋上就拿出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放在桌子上。在伸手拿书时侧身悄悄对哈利说:“我也很高兴。”

哈利感到很温暖,心想自己的恋情终于坚实地走向了第一步。

他将手塞进口袋里,偷偷拿手磨蹭了几下里面的樱桃光滑的表皮,又把禁忌的水果放得更深了些。

 

 

今天和哈利的平日也没什么不一样。

只不过当他如同平时一般想要问赫敏问题时,赫敏总是装作没听见,这时诺亚就会接过他递过去的书,凑过去给哈利讲讲那冗长魔法历史中不为人知的小细节。哈利很认真的看着书上对方手指点的位置,忽然发现对方讲解的声音停了下来,当他不解抬头时,视线与诺亚对上了。

在哈利能够抬手之前,诺亚已经帮忙将哈利过长的刘海拨到了另一边。哈利不自觉的捏紧了写到一半的羊皮纸,那粗糙的质感让哈利的指尖有些发热。

 

……太过了。

哈利差点跳起来大叫“不要动,我自己来!”,好在几个呼吸之后他抑制了这种冲动。

他下意识地再次抬手将已经被弄妥帖的刘海再次捋到耳后,同时确保自己没有主动移开与诺亚对视的视线。但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感得紧张,心也没有咚咚跳得厉害。

“谢谢。”哈利干巴巴地说。

诺亚看了看他,也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又重新把视线移回书本,继续给哈利讲解。哈利愣了一会儿,忽然又感到有人在看他。

他飞快瞥了诺亚一眼,对方依旧在看着书给他讲课。

哈利的心这才砰砰跳了起来。他想了想,又坐的离诺亚近了一些,直到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可能,他是说有那么一点点可能,当然不是说他肯定,他只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怀疑,他的神秘观察者是不是另有其人,

 

哈利像是附和诺亚的话一样点了点头。他将充满探索这一切的机会,现在要做的不过是忍下这狩猎前的兴奋。

 

 

5、

德拉科瞪了忽然叫唤了一声的布雷斯,才发现原来布雷斯是被头顶上的雷劈了一下。

一开始他以为早上布雷斯顶上的那朵云是属于霍格沃兹大堂里环境魔法的一种,后来发现在这一整天中,无论布雷斯走到哪里都是乌云罩顶的。

他想布雷斯大概是得罪了什么人,所以才会遭受此劫。

 

潘西却放下手中的时尚杂志,像是对着不成才的儿子那般叹了一口气。

 

布雷斯哀怨地拿手摸了几下自己的发梢,看到手中沾了点黑色的粉末后愣是发出了更大声的惨叫。在德拉科发飙前他凑了过去说:“先说一句啊,这不是我自作孽的结果。要是我说的话,这些都是我身为乐于助人好男人的证明。”

潘西假笑一声,拿起杂志将布雷斯揿在桌上。布雷斯脑袋上的云朵散开了点,终于不再雷声阵阵。

不远处的平斯夫人将眼镜推了推,坐在书堆中威胁说:“要是他脑袋上的下起雨来的话,我会第一时间将你们赶出去的。”

“好的夫人,没问题夫人。”布雷斯脸贴着桌子回复道,“我就知道我不是一个读书的人,我能离开了吗?”

“不可以。”潘西按着布雷斯脑袋的手劲又加重了些,“德拉科,你也能认真做古代魔文课作业了吗,不要四处张望。”

德拉科嗔怪地看了看莫名其妙耍宝的两人,在重新摊好羊皮纸准备继续写作业时忽然大力捏断了手中的羽毛笔。

布雷斯头顶的云终于不负众望地哗哗下起雨来。

下一瞬间,他们三人已经被平斯夫人用魔法赶了出去。

 

德拉科抹了一把脸,生气地朝布雷斯吼了句:“我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要和你一起被赶出来?”

布雷斯根本动不了,他走到哪儿雨云就跟哪里,只能抱着胳膊颤抖了几下,委屈地回答德拉科说:“我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做……是不是你看见哈利波……嗷!!”

潘西收回掐了布雷斯嫩肉的手,想要用“哎嘿~”的表情揭过这件事情,可惜德拉科不傻,他恶狠狠地瞪向了那另一只手上还握着镜子的姑娘。

“我们能不能回公共休息室说这件事情……?”潘西弱弱地说。

 

地窖常年不熄的壁炉火边,德拉科少年正坐在单人雕花椅上,双手倚着扶手,看上去就像个帝王。

潘西坐在他右手边的双人沙发上,假装玩着自己的指甲。

而布雷斯只能坐在沙发的木质扶手上,脑袋上的云变得越来越厚,不过总算不再下雨。在他企图用魔法弄干自己衣服时,德拉科无情地对他施了一个缴械咒。

 

“说。”德拉科冷冷地吐出一个字。

布雷斯抖了一抖,他觉得不仅是湿衣服的关系,头顶上的云看上去马上就要下雪了。

“都是潘西的主意!我是做出牺牲的那一个!”

“我们这样做是为你好!”

潘西断然坐正,面目诚恳地看向德拉科。

“说。”德拉科重复。

“好吧,我只是在测试一个魔法……布雷斯头顶上那个云是可以看出你的情绪的观照请不要生气我们只是在担心你!”潘西说得飞快,到最后她都吓得要闭上眼。

 

德拉科没响。

 

就在布雷斯以为头顶要下冰雹之时,结果云又重新变白了,看起来蓬松了许多。

 

“所以平斯夫人把我们统统赶出来只是因为布雷斯头上的云连接的是我的情绪,而施法者是你?”

“……对。”潘西说,她睁开一只眼睛悄悄地瞄了几眼德拉科,他竟然微笑了起来。潘西顿了顿,她视死如归地说:“所以刚刚布雷斯坐在图书馆里莫名其妙被雷劈,我猜应该是你看到了哈利波特和他男朋友坐得越来越近了……”

“所以说我根本就是在为你牺牲啊德拉科!”布雷斯边瑟瑟发抖边不怕死地说。

“听起来这云挺有用的。”德拉科的脸在火光中阴晴未定,忽然,他挑起了眉毛,“最后你们说到点子上了,那就让我们玩票更大的。”

 

霍格沃兹四个学院的学生拥有完全不同的特质,但是要说起共同点,那还是存在的——他们的好奇心都能杀死猫。

 

“哎呦扎比尼,你头顶上的云怪好看的呀!”一个路过的格兰芬多评论道。

“是什么新时尚吗?”赫奇帕奇姑娘凑过来问。

“看起来构造很复杂。”拉文克劳推着眼镜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蠢死你得了。”斯莱特林在心里嘲笑。

 

哈利回头给自己叉了几块炸鱼条,又添了点蔬菜色拉,不再理会斯莱特林长桌那边的闹剧。白袋熊正泡在一个空空的汤碗里惬意的玩耍。

“能坐这里吗?”诺亚走到哈利边上问道。

哈利点点头,想要让出自己右边的位置,结果诺亚摆摆手,硬是坐在了哈利的左边。

罗恩和赫敏偷笑着坐到了长桌的斜对面,离得有些远。哈利回复了一个抱歉的笑容,这实际上也是个谜,哈利想。罗恩往嘴里塞了很多食物,还企图和赫敏说着话;赫敏一手翻着书一边慢条斯理地进着午餐,还时不时地对罗恩附和两句。只有哈利明白赫敏不是在搪塞罗恩,她那看似无心地点头和摇头其实是在认真聆听罗恩之后的反应。虽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罗恩和赫敏是怎样忍受对方的,可现在哈利明白这大概是一种互相作用,两人之间的不同都被相互之间的张力给填平了。问题是他们至今没有说开,当事人甚至都没有感受到这点,可能也是青春期的错吧。

一定是需要一个契机,哈利思索着,无意识地用叉子将花椰菜往左拨。不过说起来给赫敏找个男朋友和给罗恩找个女朋友或许都没有什么用,嗯,还是要其他人的帮……咦?

哈利低头的时候发现自己拨到左边的花椰菜突然少掉一个,紧接着他的瓷盘上方出现了一个叉子,迅速的夺走他碗里左边的花椰菜。诺亚调皮地往赫敏那里看了眼,将自己叉子上的花椰菜塞进嘴里,左手食指抵住嘴唇对哈利比了个“嘘”的手势。

哈利轻轻地“啊”了一声,心里有些吃惊。

“知道你不喜欢这个。”诺亚咀嚼完毕后眨眨眼,“这是我们的秘密,也是我的秘籍哦。”

“谢谢。”哈利说,他自己也叉起一个被他冷落的花椰菜,递给了瘫在汤碗里的袋熊,然后有些无可奈何地笑了起来。袋熊接过花椰菜,像是抱个娃娃一样抱在胸前,表情很是满足。

“只为你服务。”诺亚对他挤了下眼,也继续吃他自己食物了。

你却不知道我讨厌炸鱼条。哈利戳戳炸鱼条,脸上带着笑放下了手中的叉子,用手拿起一条炸鱼条蘸了点蛋奶酱塞进了嘴里。

 

“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布雷斯几近崩溃地揉了下自己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短发,瞪了眼自己头顶上突然变成台风天的情绪云:“他们不是进展得很好吗?这个魔法是出了什么问题?!哈利波特他笑得挺开心的,吃东西也不是很爽快吗?怎么忽然就刮起了大风啊?”

潘西把自己的杂志拿了远些,又赶忙护着碗里的蔬菜不被刮走,却看到另一边的德拉科已经拿着盘子坐到远处了。

“也许他是个情绪起伏比较大的人,他才刚刚开始谈恋爱,或许比较激动吧……”德拉科瞟了几眼,“可能这是他害羞的情绪表达。”

“不可能!”潘西也拿着盘子坐得远了些,“他没有表现得害羞,这也肯定不是正面、积极的情绪……我是看过这个魔法使用说明书的人,相信我,他绝对是在不开心。”

“那害羞应该是怎样?”布雷斯双手捂住自己的头发,咪着眼睛感觉很痛苦的样子。

“会起雾!开心的话应该是出太阳的!感到幸福的话会有小鸟在云间唱歌的!”

“真是愚蠢的魔法。”德拉科说,表情却并不是没被取乐,“我明白了。”他叉起一块炸鱼条说,“其实他很讨厌炸鱼条。”

“那他为什么要吃?”

“因为他喜欢蛋奶酱,炸鱼条是桌上唯一能蘸蛋奶酱吃的东西。”

德拉科早就了解哈利的个性,现在可还是被哈利这忽然涌起的情绪给吓坏了,而哈利本人并不知道他自己的情绪变化被邻桌三人掌握的清清楚楚,他只是在拼命将炸鱼条按入装着蛋奶酱的玻璃碗里。

莫约是五六分钟后,布雷斯顶上的风渐渐小了起来。诺亚从桌边站起,好像是要赶去准备下午的课。走之前他照例将手放在了哈利的背上,在那一瞬间布雷斯感到自己起了鸡皮疙瘩,巧合的是,德拉科同样也是如此。

像是他有多不能忍受这个似的。

“你的脸,”潘西忽然说,“我永远没有办法从你的表情中读懂你到底是怎么想,不过你喜欢……不,在意波特这件事情我肯定是猜对了。你看上去没有在嫉妒,反而有种不情愿的宽慰……这到底怎么回事?唉,所以我才想用这个情绪魔法,现在我又不明白你在想什么了。”

“没关系,我也不是很明白。”德拉科说。

他才十七岁,当然不用弄懂自己是怎么想的。要是明白了的话,整个漫长的青春期就没有意义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德拉科对自己说,波特是他整个童年、甚至整个青春期的一个谜,而他对波特的感觉则是另外一个更大的谜。

无论如何,他都可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到更好的藉口,这才是青春期怪兽最好的存在理由。

 

 

“他看起来真的蛮喜欢你的。”赫敏拿着书重新坐回哈利边上,像是检查似的察看了一下哈利的盘子。在看到袋熊手中抱着一颗花椰菜时她无声地笑了,又拿了颗带着香气的杏子递给了袋熊——袋熊被眼前突如其来的礼物惊呆了,又没有多余的空隙留给新来的杏子,一时抱着花椰菜不知如何是好。

“我想他是。”哈利点点头,也把注意力放到了袋熊身上。

袋熊本来是躺着在汤碗里,肚皮朝上,正稳稳当当抱着身体二分之一大小的花椰菜幸福地打着呼噜,在黄澄澄的杏子出现后,它既想将杏子抱进怀里,又不想把怀中的花椰菜放到边上,最后想了半天,终于只能将花椰菜放下用面朝下的姿势一手揽过一个趴在那里,但是显然姿势很不舒服。

“那你呢?”

“我几乎不知道他是谁。”哈利说,“很明显他知道很多关于我的事,而且不是那种肤浅的‘知道’,这也是之前我为什么答应试试看的原因。”

“听起来还不错。”赫敏这样说,表情却截然相反,显得很不赞同。

“不过,经过这两天,我忽然发觉,可能他不是真的理解我。他是‘知道’知道我的事,”哈利比了个手指引号(弯曲食指和中指),“不过我觉得他不是真的懂,感觉他所有关于我的知识都是道听途说来的。”

“你这样说听起来像是存在一个‘哈利波特学’的教授似的。”

“正是如此,而诺亚感觉起来像是那个教授的学徒。”

“可能你还没有进入状态。”赫敏评论说。

“可能。”

罗恩终于结束了他漫长的午餐,也打着嗝坐到了赫敏的身边。

“哈利,你对他的要求太高了。诺亚是个好小伙,我敢打包票。”

哈利耸肩:“是。”

“所以,你要明白的是,你才十七岁,这不是说你现在就是在寻找‘the One’,那个可以共度一生的人。你应该放轻松面对这一切,仅仅只是享受它,发现一段恋情的乐趣。”

在哈利有任何回应之前,赫敏先狠狠瞪了罗恩一眼:“你真是不可置信。”说完像是害怕听到回应一般,她立马拿着书离开了。

“我是吗?”罗恩向后仰身体,尽量转向赫敏离开的方向,“我真的不可置信吗?”

“别逗她,罗恩。你不该这样表现的。”哈利对罗恩说,“不过我明白你的观点。”

“你喜欢吗?你会这样做吗?”

哈利做了个充满疑问的表情,也起身拍拍罗恩:“你也应该更努力一点。”

“对什么?”

“对赫敏。”

“我不明白。”罗恩脸有点红。

“你明白的。”哈利微笑,“只不过是青春期。”

他想直接将汤碗揣走,又怕家养小精灵直接找到宿舍。最后他只能先将袋熊装进衣服口袋,小家伙似乎很在意自己的两个玩具,直接从口袋里探出脑袋,用爪子扒着边往外看。哈利想了想,只能拿起被水煮过的花椰菜直接塞进嘴巴吃掉了,咀嚼的时候觉得头都大了,舌根有了错觉似的发麻。他又拾起那个黄得发橙的杏子递给袋熊,出乎意料的是,小家伙开开心心地接了过来,也没有再去找那个突然不见的花椰菜了。

 

没错,就是这样。哈利想,或许他只需要找到那个‘哈利波特学’的教授就可以了。

 

 

 

6、

观察哈利波特谈恋爱,对德拉科来说是一件只差一点点就能被称为“折磨”的事情。

他从没有看到过哈利波特和别人这样亲昵,虽然这大部分是因为哈利并没有谈过恋爱。不能说哈利是一个自敛的类型,毕竟青春期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手脚往哪放产生怀疑。不过德拉科能看出哈利性格中敏感的部分——与其格兰芬多狮子外皮正相反,他很能感受他人的情绪,当然也十分在意自己的。

哈利并没有与自己的男朋友有任何情侣间的行为,甚至连牵手都没有过(至少在德拉科的观察下),德拉科几乎可以百分之九十地肯定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他们也不会有这样的亲密。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身为情侣依旧有很多肢体接触——坐在一起时紧挨着的大腿、解惑时不小心触碰到的手指、捋头发触碰到的额头……这些都会让德拉科肌肉发紧,他像是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腰肌、腹肌、以及肱桡肌,第一次感受到它们在自己情绪波动时变得硬邦邦的。

但这些都还称不上是折磨,索性他能直观地感受到哈利的情绪,即使只是通过布雷斯头顶那滑稽的情绪云。德拉科明白哈利在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情绪都说不上是多么愉悦,有时候他也能看到哈利装作迷糊地侧过身,以躲过那些看似漫不经心又紧张兮兮的接触。

这些都让德拉科内心中的青春期怪兽闪过细微愉悦的希望火花,它们倏地窜起又倏地炸开,在亮过之后却都重新让德拉科感受到那股沉得要命的黑暗。

 

毕竟他的初衷并不在此。

 

寻找那个“哈利波特学教授”,对哈利来说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当他又花了几天时间,才终于确认那个之前感受到的注视他的目光并不来自于他的男朋友诺亚之时,哈利惊讶地发现对此他是万分轻松的,那种感觉好像面对一件非常艰难的任务,结果花了半天就完成了的喜悦是如此强烈,强烈到他根本无法忽视青春期怪兽在空旷宁静的山原上嚎叫了一声。

之后他又发现每当他与诺亚在一起时,对于那特定视线的感觉会变得更加强烈。所以他并没有很快地与诺亚说清,而是带着愧疚地继续默认了对方在他身边的存在。在诺亚小心翼翼地凑过来时,哈利总是试图把感官功能调到最大,却无论如何也抓不住那视线的来源——即使他心中大抵有个概念在,可不能确信就等同于无知。每每他在离诺亚最近时,他都“碰巧”转向那个特定的方向,遗憾地是,余光中的那人没有一次真的在看向他那边。

哈利的人生之中从没有感到过如此焦急,他甚至觉得缺氧,口鼻都被青春期怪兽的爪子捂住不能呼吸。好几次他都想直接问诺亚,“欸你能告诉我你关于我的一切都是从哪里听来的吗?”,话到嘴边又被赌了回去,可笑的是,同样是那个青春期怪兽干的好事。

一方面是骄傲,他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好在再次开始时不再对另一个人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则是内疚,哈利也是真正感到对方目光中的爱慕与诚恳,不算太浓,可是对于青春期的男孩已是足够的迷恋。

 

然而他的心思早已飘远。

 

“你没在听。”

诺亚和哈利并肩走在校舍,他突然在一扇彩窗边停下,夕阳透过迷幻的玻璃打在他的脸上,棕发透过强光不再恭顺,却像森林中着的火。

哈利不解地滞住脚步。

“我在听,你在说我的飞行习惯,不论往哪边飞都有些右倾,像是右腿太重似的。好吧,很有趣,哈哈。”

“是假的。”

“什么?”

诺亚抿了下唇。

“我是说你的笑容,很明显是假的,我知道你的习惯,哈利。你真的觉得好笑的话,笑起来会皱着鼻子。”

“我也是在打趣,我不可能真的嘲笑我自己啊。”

哈利镜片有些反光,诺亚下意识眯了眯眼睛。

“你一直就没把我的话当真。”诺亚说着便伸出自己的手,“证明它,证明你是真的在意我,在意我说的话,牵起我的手。”

哈利看了看四周,想了想还是没有伸手:“诺亚,这是在校舍,很多人会看见的。”

“这不是真的。”诺亚说,“你就根本没在认真对待我。”

哈利退后了一步,他对诺亚突发的咄咄逼人有些难以应对。

“证明它。”诺亚重复,“牵起我的手。”

“好吧。”哈利说,“那你先证明你有观察我飞行的证据。告诉我,这个赛季除了格兰芬多和拉文克劳之外比赛的情况。你说你一直在默默观察我,那你一定会观看我出场的比赛。说吧,我到底捉住金探子几次。”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

“你几乎过目不忘,诺亚。之前你看了赫敏的麻瓜历史书几眼就能记得英法百年战争的每一场战役的名字和发生时间。魁地奇比赛的比分和赛况对你来说根本是小儿科。”

“……”

“你还说过我在二年级的时候有段时间想要尝试做个左撇子,用左手拿叉子吃饭了两个月。可你是从金妮的男朋友开始追金妮时才注意到我的,说吧,你是怎么发现我二年级的事情的?”

“是罗恩告诉我的。”

“罗恩是个连西莫剃了板寸都要花一个礼拜才反应过来的人,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这种细节过。”

“……”

“不要说谎了,诺亚。告诉我,你一定是有一个其他渠道知道的,那些关于我的事无巨细的内情。”

“我……”

哈利上前一步,两只手握住了诺亚的肩膀,一字一顿地说:“诺亚,我不会怪你欺骗我的。我只是想知道这些,这对我很重要。”

诺亚眨了眨眼,感觉在强光的刺激下都要流下眼泪了。

“如果我告诉你的话,那我们之间还有机会吗?”

“诺亚。”哈利出声提醒,“告诉我,好吗?”

 

哈利正对着自己眼前的笔记本发呆。

 

傍晚的时候诺亚终于吞吞吐吐说出实情——他在通往拉文克劳塔的路上拾到了一本记录着哈利波特琐碎习惯的本子。在那之前他已经注意到了哈利,并偷偷地心生爱慕。

他也挣扎过,但在无法调查出本子主人身份之后,还是决定利用这本笔记的内容来与哈利交往。

诺亚真的以为一切会很顺利,他也想过会被抓包,只是绝没有现实那么迅速。他以为,至少能等到哈利有点喜欢他。

哈利责怪不了诺亚,因为在这短暂的二十天中,他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敷衍对方并企图寻找真相的。他没有说出他察觉到的,所以他自认几乎是半个同谋。

 

这是一本松绿色硬皮封面的笔记本,上面什么都没有写。底页也依旧没有著名,诺亚和他都仔细检查过了。

 

他当然觉得这本笔记眼熟,也很快想起究竟是在哪里见过这本笔记本。

——马尔福。

在他还和诺亚交往的日子中,哈利不是没猜测过那个所谓的“哈利波特学教授”就是马尔福。只是在无数次的回头后失望地发现,那个铂金色脑袋很多时候都是在自顾自地做其他事,没有对任何事情感兴趣的样子,就像他一直以来那样。

饶是如此,哈利心中一直猜测的人选还是德拉科马尔福,毕竟在哈利的人生中,觉得对自己颇具毅力的惟有那个从没停止找他茬的那个尖下巴的苍白混蛋了。

所以在诺亚递来这本笔记本时,哈利接过的手几乎是颤抖的。

他的心跳声要撞破他的耳膜,接过来之后发觉自己手心出了很多汗,只能换手拿着本子在裤子上蹭了蹭。

诺亚看向他的表情有些哀伤,哈利僵硬地说了感谢的话语。可再抬头时诺亚依旧用湿漉漉的眼神盯着他,那神情如同拴着的小狗要送主人去远行。

他看着这样的诺亚根本说不出宽慰的话语,也只能将笔记本夹在腋下,郑重地与已经成为他前男友的诺亚说再见。

哈利第一次抬手揉了揉诺亚柔软的棕色卷发。夕阳逐渐沉下去了,光射入的角度越来越低,在那样暖色的光芒下诺亚的发几乎浅得有些金。

直到诺亚抽着鼻子转身离开时,哈利第一次认识到他做了什么。

哈利波特,在追逐可能大错特错的东西。

 

哈利有太多证据可以证明这本笔记本来自马尔福,但在翻开这本笔记本之前,这些证据又似乎显得太少。

他以为他拿到这本本子之后,身体里的青春期怪兽会兴奋地嚎叫,催促他把这个深藏在层层叠叠伪装之后的人给找出来,但是一想到可能属于马尔福……哈利的青春期怪兽竟然躲到了很深很深的地方,连头都不敢探出来。

人生中所有时刻的紧张感加起来都比不上现在,哈利一人在饭点躲在寝室之中,倚着床板抱着膝盖盯着床尾那本送绿色的笔记本。

问题是,他并不是在紧张之后该怎么面对马尔福——他学生时代的宿敌、对手,这世界上与他最不对盘的人。甚至想到那样的马尔福一直抱着隐秘的感情在偷偷观察他,哈利感到的是一阵没由来的兴奋。

而在那之前,哈利首先要确定的是这本笔记本属于德拉科马尔福。

——要是打开之后不是马尔福的笔迹怎么办?

哈利能认得马尔福的字迹,在各种情况下,他只要瞥一眼就能确定是否属于那个偶尔会写小纸条嘲笑他的混蛋。这正是他迟迟不敢打开笔记的原因。

……这样说来,他似乎不能忽略为何他极其希望是德拉科马尔福的原因。

他可能,也在秘密的渴求马尔福。

 

哈利手脚并用地爬到了床尾,深吸一口气,打开了笔记本。

 

哦。

 

8、

哈利和诺亚分手的消息依旧像他们在一起的八卦一样传得飞快。

 

期间布雷斯由于情绪云带来的的惨状甚至连德拉科也要大叫往事不要再提,一方面德拉科对这个事实感到有些开心,另一方面他又对诺亚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同情。

也许太懂哈利波特的对象对于波特来说太没有挑战了。

他自问能否做得更好,答案破天荒的是未知。哈利波特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所有的反应都是不可预料的。

所幸之后布雷斯的顶上的云都很给面子,通常是薄云浅浅盖过温热的太阳,有时清风拂面。

这就够了,德拉科想。只要哈利波特开心,那也没什么不好的。可在要求潘西移除这个魔法时,却被潘西拒绝了。

“我还想再看看。”潘西锉着指甲说道。

 

日子又回到了往常,哈利谈过一场恋爱的故事很快就没有人再提及了。倒是诺亚,他变得变得比以前受欢迎许多,走在校园里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人会跟他打招呼——正如布雷斯所说,人们对于哈利波特的男朋友总是抱有好奇心的。

德拉科的生活则与以前没什么不同。他依旧在偷偷摸摸观察着哈利波特,依旧在观察中面无表情装得若无其事。只不过在次数不多的狭路相逢时波特总是没说几句就看他几眼走掉了,德拉科转头看看布雷斯头顶的云,心想波特大概是心情太好,所以反而变得不想与他计较。

他从来没有见过波特这样,比以往更积极,甚至颇具心思去偷偷推动他两个好朋友的“小问题”——波特和那个看似痴线的卢娜洛夫古德密谋了一会儿,洛夫古德便在某天吃饭时凑到格兰杰边上说了什么。韦斯莱突然如临大敌,从那一瞬起防火防盗防卢娜,没多久就和格兰杰摊牌。洛夫古德表情变都没变,和哈利挥挥手就回到了拉文克劳长桌。

哈利看着红着脸依偎在一起的一对好友好像很是欣慰。

 

德拉科第一次由衷地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这种哈利波特的研究活动了,就算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始终无法参与。

从一开始便是由于“无法成为朋友”才开始的行为,到现在,已经证明了“根本无法成为朋友”。所以,也不必要去实践“永远无法成为朋友”这种事实的必要了吧。

他拿起那本天文学的笔记本,强迫自己拖动腿往外走。

 

啊,竟然下雨了。

德拉科站在天文塔的露台门口,心里有些郁闷地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以及湿漉漉的地面。他依旧站在原地,没有后退离开的意思。

很快雨声就渐渐大起来到了可以听到的响度,风吹起来的时候就会有雨滴飘到德拉科的脸上,鞋尖也迅速地被打湿。

可能赶不上了,德拉科想。他错过了前几天的天晴,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很多事情都不是等待就可以解决的。

 

雨声大到盖过了身后木质楼梯作响的嘎吱嘎吱声。

 

“会下一整夜。”

 

德拉科回头的时候看到哈利波特正站在他的身后不远处的阶梯上,有几滴雨打到他的眼镜上,他拿下眼镜在外袍上擦了擦又戴了回去。

“波特,我不记得你选了天文课。我猜这次并不是偶遇?”

“正确。”哈利说,“嘿马尔福,能借我看一下你的天文学笔记吗?”

“我假设你对天文学……”

没等德拉科有所反应,哈利迅速从他手中抢过那本松绿色的笔记本,自顾自地翻了起来。

“谢谢,我对天文学的兴趣还好。”哈利将笔记本还给他,“不过绝对不如对这本笔记本的兴趣高。嘿,你最近有丢东西吗?一本硬皮的、松绿色的笔记本,就像你手中的那样,我猜你太过中意而一次购入了一打?”

 

他知道了。

这个想法,或者说事实击中了德拉科,他喉头发热,忍不住张嘴咽了几下口水。

“我是拥有很多,不过可能掉了其中的一两本,甚至是空白的。”

德拉科知道自己的辩解是过于苍白,但他能做的惟有这些。

 

“太迟了,我手中这一本百分百属于德拉科马尔福,毕竟我刚刚检查过笔迹了。”哈利掏出那本写着自己这5年来秘辛的本子,“看,一模一样,这本绝对是你使用多年的。”

“这不是……”

完了,一切都完了。德拉科想,哈利波特知道了他那恶心的秘密,很快就会告诉其他人——“德拉科马尔福痴迷他的敌人哈利波特”,或者更糟糕,“德拉科马尔福是哈利波特的变态跟踪狂”。

“你是怎么做到的?”哈利翻着手中的笔记本,“‘哈利波特讨厌花椰菜但是假装喜欢它’?没错,不过实际上我更讨厌炸鱼条,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种油腻腻又带着腥气的食物。”

“我知道。我还知道你喜欢蛋奶酱,这是你吃炸鱼条的唯一理由。”

“你知道?你知道为什么没有写上去?明明看起来事无巨细。”

德拉科舔舔嘴唇,试图缓解虚假的干燥感:“因为这太黑暗了,是属于哈利波特的黑暗小秘密。”

“这的确是。”哈利点头,又指向另一条,“还有这里,‘哈利波特讨厌紫色 ,所以连带所有紫色的食物都会让他反胃’?天哪这也很黑暗,你不应该写的。”

“可能。”

“‘哈利波特秘密地喜欢自己的左手,所以曾经想要成为左撇子’?噢我的天,这实在是太过了,有些恶心。”

“你觉得恶心?”

德拉科的胃又开始痛了,他得拼命忍住才不去抚慰自己的腹部。

“当然恶心了,不仅恶心,我还觉得非常病态。”哈利合上笔记本,“所以马尔福,告诉我,你是如何做到弄丢了这本恶心的笔记本还如此闲适,甚至一点儿也不焦急的,我说?”

德拉科后退了一点,感到了雨几乎要打湿他的后背,凉意是如此明显,但他感到的冷却不是由此而来。

 

“我一点也不焦急是有原因的。听着,我并没有‘弄丢’它,波特。”德拉科说,“我是‘放弃’了它,希望它能到一个让你觉得不那么恶心的人手里。”

空气有一瞬间蒙蔽了所有的感知。

 

“你什么?”

哈利震怒,他忽然觉得这些天感受到的幸福快乐就要散发在这沉重的气压中了。马尔福不想要他,甚至想把他就这样让给别人,像是一个偶尔在店里看中的小玩意。他怎么敢?马尔福怎么敢这么做?

他以为马尔福只是弄丢了这本笔记,所以才会有诺亚的事情。但很明显不是这样,马尔福完全不想要哈利,一点儿也不想要,他甚至没有费心争取就拱手相让了。

哈利要疯了。

“波特,这本笔记本绝对不是‘碰巧’落在一个也喜欢你的手里的。”

“也?你喜欢我?”哈利笑了一下,但绝对不是好的意味上的,听到马尔福承认喜欢他的喜悦早就被马尔福不想要他的想法盖过,“你喜欢我,做了这所有的一切,花了那么多心思,然后把它交给了另一个人?你以为我是你可以操控的什么东西吗?”

 

“我不想辩解什么。不过,你的幸福就会是我的幸福了。”

德拉科这样说着,舌尖抵住所有门牙,企图以此镇住所有疼痛。

“放屁。这些都是鬼话。”

哈利绿色的眼睛瞪地史无前例得大,忽然气势汹汹地拉过德拉科的衣领,恶狠狠地把脸凑了过去,用睫毛在德拉科的脸颊上扫了扫:“‘哈利波特太纯洁了,最好的亲近是蝴蝶之吻’?当你写下这个并把笔记交给别人企图让别人来对我实行的话,那就他妈的一点也不甜蜜也不幸福!德拉科马尔福!”

哈利停滞了一下,喘气声忽然变大:“所以你不要假装自己是情圣!”

“你不应该知道这些,你应该做的是享受这一切。刨根问底去毁坏你能够得到的幸福,这还真的很像你会做的。”

“然后让你觉得能操纵我的人生?抱歉,马尔福,没那么容易。”

“或许只是诺亚施行力不足。”

哈利气笑了。

“我竟在企图在和一个带着假面的马尔福讲道理。听着,现在你就假设明天是世界末日!你可以褪去所有虚假的伪装了吗?!”

德拉科摸了摸脸上被哈利睫毛刮过的地方,遗留的感觉依旧足够冲击他的大脑。他看着就在咫尺的哈利波特,他所有的呼吸都直接与自己交汇,扑面而来的是温暖。

“如果是世界末日的话,那么我会这样做。”

 

他一手搂住哈利,另一只手从哈利的腋下穿过托住哈利的后脑勺,直直地吻了上去。

如果是纯洁的话那就打破纯洁,如果厌恶亲昵的话那就让他习惯。德拉科这样想着,用舌头抵住了哈利的唇,强迫他接受自己。哈利的黑发擦过他的手,似乎是被他的动作所震动,而头发的主人却并没有推开他,就这样任他舔舐,在末日终于来临那一刻张开嘴接受了他。

当他们的舌头触碰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感受到了颤抖,是的,在那一刻德拉科终于明白哈利对他的渴望并不会少于他,哈利陷入了他的怀抱之中,并且毫无抵抗地沉溺于此。

当他们终于分开时,哈利望向德拉科的眼睛,用那张刚被吞噬无数次的嘴说:“你真是个混蛋(Dick)。”

“是的,我是。”德拉科说,“现在我感到了你的。”

不等他的动作,哈利就直接将那个舌灿莲花的家伙拉向自己。

“闭嘴,只要继续吻我就可以了。”

 

当青春期怪兽的咆哮逐渐平息,潘西抬头看到布雷斯头顶的云中忽然飞出几只小鸟,愉快地低低鸣叫着。

 

“是恋爱啊。”潘西说。

 

 

【已完结DH】

十日麻瓜(BE十日麻瓜番外

Yin Yang(normal ending)

See You at the Bitter End(BE)

恐同症(he)

The Hardest Part(he)

Hurts like heaven(he)

几年前的圣诞段子(he)


一个tips:我自己觉得是两篇BE写得更好  

啊星月月(请看置顶

【德哈】预防德拉科喜提哈利计划

summary:詹姆斯.波特就算是把火弩箭吃下去也不愿意让德拉科马尔福跟他爹哈利波特喜结连理……


詹姆是哈利捡回来的崽,单身爹带娃设定

又名:马尔福滚出波特家门——詹姆

一家三口鸡飞狗跳的脑洞片段

——————————————————

[我第一个实名制反对这门亲事!]詹姆斯站在家的桌子上,手里还抓着根不知道从哪家倒霉娃子手里抢回来的手杖。[德拉科马尔福不能进我们波特家。]


[你先下来,]哈利波特叹了口气,家里的孩子虽说经过把各种各样的事情搞得鸡飞狗跳,简直是熊孩子的优秀模范,小怪兽里的领头人,但也不至于在这件事上突如其来的……偏执。


[无论如何都不行,真的不行!]...

summary:詹姆斯.波特就算是把火弩箭吃下去也不愿意让德拉科马尔福跟他爹哈利波特喜结连理……


詹姆是哈利捡回来的崽,单身爹带娃设定

又名:马尔福滚出波特家门——詹姆

一家三口鸡飞狗跳的脑洞片段

——————————————————

[我第一个实名制反对这门亲事!]詹姆斯站在家的桌子上,手里还抓着根不知道从哪家倒霉娃子手里抢回来的手杖。[德拉科马尔福不能进我们波特家。]


[你先下来,]哈利波特叹了口气,家里的孩子虽说经过把各种各样的事情搞得鸡飞狗跳,简直是熊孩子的优秀模范,小怪兽里的领头人,但也不至于在这件事上突如其来的……偏执。



[无论如何都不行,真的不行!]詹姆斯波特摇头如同田野里被风吹得起起伏伏的麦田,频率都要追上鼓风机。


[哈利!你先听我说,德拉科马尔福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最恶劣的人,他在你面前的好绝对都是装的,我要跟你说……]



[你说,]哈利波特叹了口气,[先从桌子上下面再说,詹姆,你也不是小孩子了,应该明白这张桌子不太能承受你的重量。]


詹姆斯波特回忆了一下平日里哈利波特端上这张桌子香喷喷的可口饭菜,想起花样繁多还精致美味的饭后甜点……万一这个桌子裂开了,哈利波特今晚一怒之下干脆不煮饭让他自生自灭,这可得不偿失。



将把德拉科马尔福扫出波特家的大门这一名留青史力挽狂澜的重大使命和今晚还能继续吃到哈利做的芒果奶冻卷还有说好的草莓绵绵冰,聪明的詹姆斯波特果断选择后者。


没关系的,驱逐德拉科马尔福任重道远,不是一天两天能够一蹴而就,但他足够的有耐心,只要准备工作做得足够多,很快就会有可视性强的成果……


大概吧。



德拉科马尔福是什么时候涔透进入他们家里的,这个詹姆可真的无从回忆,反正想追他爹的人可以从霍格沃兹拍到国王十字车站,里面的男男女女他也无从考究。


自家老爹是不食人间烟火类型的,拒绝别人的表白都礼貌又温和,把[就算我不是高贵,你也真的没机会]的横幅贴在人脑壳上你也觉得如浴春风。


到底是哪一环节出了纰漏,才让哈利爹的人生大事竟然不过他詹姆斯波特的审核就这样鲁莽定夺,怎么听都完全不行!




詹姆斯波特,男,长得跟他没有血缘的靓仔老爹哈利波特有着高达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除了眼睛的颜色和五官稍微带点区别,感觉完全就是亲生父子。


哈利波特的五官里带着清秀和柔和,尤其那双绿眼睛常常成为为人称道的存在。而詹姆斯则偏向英气逼人那种,放在外面只要他老老实实不搞事不做声,绝对是众多女孩子的爱慕对象。


然而只是如果,现在他三天两头就是去打扰莉莉伊万斯,那孔雀开屏的模样其实跟德拉科也差不多有得一拼,这可能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吧。




事实上詹姆斯和隔壁小天狼星简直是混世魔王的梦幻联动,达到了一加一大于三的神奇效果,足以拆了几栋屋子绰绰有余顺带给你扫荡花园。


这叫什么,这就叫附带赠品,简直是哈利听了沉默赫敏听了惹火,能一巴掌把这瓜娃子后脑勺翘起来的毛锤下去。




詹姆斯波特除了不听话的时候都是听话懂事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孩子,就连霍格沃兹的邓布利多教授都赞口不绝,总而言之哈利波特就是教儿有方好爹代表,就连格林德沃都觉得很不错……是不可能的。


现在他觉得自己足够大了,当然要帮助爸爸驱逐讨厌的蛀虫——这个蛀虫特指德拉科马尔福。



[他一定就是来破坏我们父子感情,破坏家庭和谐的带恶人!]詹姆斯对小天狼星如是说,对方听了连连点头。


[我要保护哈利不被恶人欺骗,保护好我们的家!]詹姆斯继续豪言壮语,小天狼星继续点头。



[说起来,你知道德拉科马尔福是谁么?]


[知道啊,我舅舅。]小天狼星回答得云淡风轻,好像只是告诉他今晚一起去吃烤肉吧这么简单。



[???啊这,]


[没事没事]小天狼星摆摆手让好友放宽心态,[我也想骂他很久了。]


[???]


是挺家庭和睦的,是挺好的,詹姆斯眨眨眼,他想回家找哈利吃饭了,不知道今天哈利会煮什么呢,希望是南瓜派。




在他四岁那年,战争英雄哈利波特收养了不知姓名的遗孤,然后本来就不记得自己是谁的小男孩就有了名字——詹姆斯波特。


[他和你长得真的很像,哈利,]赫敏和其他身边的人捏着詹姆斯波特肉乎乎的小脸蛋,[简直跟你以前一模一样。]



这话听得哈利波特和詹姆斯波特一起沉默,一点都不怕生的小家伙立刻拉住他的手,抱以疑惑又好奇的眼神,盯得哈利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开玩笑的,]赫敏赶紧打圆场,[詹姆,以后就要跟哈利生活了,先叫声爸爸给哈利听听?]


[哈利,]小孩子毫不客气地直呼其名,一点都没有打算喊那句爸爸,哈利倒是不在意这娃叫自己什么,于是顺理成章地把他领回家。



詹姆斯波特是不叫哈利爸爸的,他从来毫不避讳地直呼其名——反正另一位当事人也不在意,[毕竟我也不是詹姆真正的爸爸,只要是一家人就够了。]


就这样詹姆斯波特顺理成章进了哈利波特的户口,詹姆收获一个比起说是爸爸更像哥哥的家人,哈利也摆脱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境地,赫敏看了还挺欣慰的。



[话说你不是很想给哈利找个对象么,]小天狼星往嘴里塞进一颗巧克力跳蛙,[明明以前这么积极,现在怎么死活不肯接受马尔福了。]


[那能一样么?拜托了大脚板,虽然不清楚你有没有,但也希望你用脑子想想,那个不是别人,是德拉科马尔福。]詹姆斯痛心疾首,好像不是他爸给他找了另一个爸,而是自家闺女今天就要出嫁。



[都是对象而已,怎么不一样了。]小天狼星确实也对德拉科马尔福毫无好感,但他就是要看到詹姆气的原地哽咽说不出话来。


[话说詹姆,你该不会是那种离开了你的老父亲就不能独自逍遥的爹宝男吧。]他干脆开始在詹姆的雷区翩翩起舞。



[西里斯.布莱克!]詹姆斯波特怒吼一声。


[闭嘴詹姆,我不想听到那个混账姓氏,也别这么喊我。]小天狼星跟着炸毛。



就在这一鹿一犬剑拨弩张的凶狠对峙的时刻,房门被哈利咯吱地推开,手里还拖着一盆刚出炉的芒果千层,[又怎么啦,刚刚不就是才一起玩得很愉快的?]


[完全不用担心,哈利,一看就是詹姆这小子的错。]小天狼星翘起二郎腿,[不过无需担忧,看我马上就帮你收拾他。]



[……]詹姆那灵光的脑袋瓜还没从这一波背刺里头转动过来,他听到自己脖子喀嚓一声脆响。


[好啦好啦,]哈利说不上很护着自家的崽,但打圆场能力还是一流水准,[先吃东西吧,别搞出太大动静,我要出去了。]



[哦,好……]詹姆往嘴里塞进一块甜甜软软的芒果之后忽然警觉,[哈利你去哪,赫敏不是今天给你放假了么!!]


[对啊,]哈利波特回答得顺理成章,[所以德拉科约我出去了嘛,冰箱里面有做好的菜,我先走啦,不然估计他等急了。]




[我爸不要我了,大脚板,我好可怜。]詹姆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泪水。


[好耶,你还记得哈利是你爸,不错的,詹姆。]



[这时候就不要纠结这件事了行吧。]


[哦,恭喜你詹姆,马上就有后妈了。]小天狼星用捧读的语气一字一顿念出来,[可喜可贺,可喜可贺,我都要替你高兴了詹姆。]



[既然你这么高兴,]詹姆微微一笑,[这个马尔福不如让给你如何?我看怪合适的。]


[别这样詹姆,太客气,我会困扰的。]小天狼星一天说,一边抢走那块有奶油裱花的蛋糕,连着夹层的蓝莓酱送入自己嘴里。




[话说詹姆,你到底是怎么看待哈利的事情的。]小天狼星听到外面的门关上的瞬间,咽下那块蛋糕,忽然转过头颇为严肃地看着詹姆斯。


[他是我无可替代的家人,我当然要守护好他。]



哈利是战争英雄,是把大家从水深火热里拯救出来的救世主,小小的詹姆开始崇拜着自己的监护人,但深入接触之后发现哈利波特并非世人想象的那样无暇崇高。


他只是一个失去了家人的,孤独又温柔的又肩负太多责任的,被推上神探以后无所适从的普通人罢了。



渴望摆脱过分沉重的,挤压得呼吸困难的责任,渴望像正常人一样平静愉快地活下去,最起码的,渴望能和家人一起生活,这不都是人之常情吗,但是哈利波特不能。


他先是在黑暗笼罩的岁月里成为象征希望的明灯,即使太阳已经重新升起,仍然继续被困扰在过去的黑暗里,无法真正自由自在存活下去。



詹姆是意外而来的孩子,自动自觉地钻进哈利的怀抱里,手里还握着一片小小的星光将夜晚点亮,[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男孩咯咯咯地笑着。


哈利只是微笑,偶然包容他的任性和为非作歹,就这样互相牵挂着。



[那你为什么那么排斥德拉科马尔福?有人陪着哈利,看起来也不算太坏吧。]


[你去看看就明白了,]詹姆斯长叹一声,[他就仗着自己救过哈利,总是这样便宜占尽。]



[救过哈利?等等,把话说清楚一点。]小天狼星倒是想象不出德拉科马尔福救人的操作。


[没时间了没时间了,待会再说,要跟丢了!]詹姆斯把最后一块芒果塞进嘴里,奶油就不擦就跳起来,[快跟我走!!]





[你的守护方式就是跟踪哈利和马尔福约会,顺便等着搞破坏么!]跟着詹姆斯的小天狼星一脸震撼,一副你到底都守护了什么啊的表情。


[嘘,别吵西里斯。]詹姆放下那个韦斯莱双子发明的魔法望远镜,[我怕他图谋不轨。]



[……看起来你才是图谋不轨那个。]西里斯叹了口气,不过现在事已至此,他也不可能丢下好损友詹姆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詹姆斯波特固然不怕哈利波特,他老早就发现自己这个名义上的的老爹对震慑自己压根起不了应有的作用,只是哈利波特知道他干了坏事大概就摸摸他的乱毛,好声好气地劝告下次不要了,然后收拾那一地鸡毛——不排除是两地。


但赫敏格兰杰知道了事情的严峻性是截然不同的,这位担任魔法部部长的女性可以提起詹姆的鹿脖子,然后把他训得四脚朝天,灰溜溜地去找哈利求情,并且大部分时候找不到。



[听好了西里斯,别的都不怕,只要不被赫敏格兰杰发现……]詹姆斯正在对小天狼星进行部署安排。


[你们俩小家伙在讨论什么呢?]身后忽然传来了罗恩韦斯莱的声音。



[???!]他们两个齐刷刷地回头,手已经被韦斯莱双子一人一边按住了。


——————tbc or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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