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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巳

【TV路康】餐前甜点

Summary:康斯坦丁经历了糟糕的一晚,路西法为此提前享用了属于他的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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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性难改不无道理,只是查斯花了好久反复温习这句至理名言才真正没了嚼头。他的话像康斯坦丁嘴里的威士忌,只单单刺激麻木的生物神经,拖延被负面情绪侵染的时间,但从没起过真正作用。查斯像拖一只死狗一样把这个骗子从警局里赎回来,没过两天他又能带着一身烟味去酒吧蹦哒,磕嗨后让酒瓶在一个猥琐少女的流浪汉脑袋上开花。然后被条子和那些打架闹事地关在一起,一边一脸下流地和看守讨价还价一边试图撬锁。


这个可怜的朋友并不是总能有精力去应付这个半截死在地狱半截死...

Summary:康斯坦丁经历了糟糕的一晚,路西法为此提前享用了属于他的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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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性难改不无道理,只是查斯花了好久反复温习这句至理名言才真正没了嚼头。他的话像康斯坦丁嘴里的威士忌,只单单刺激麻木的生物神经,拖延被负面情绪侵染的时间,但从没起过真正作用。查斯像拖一只死狗一样把这个骗子从警局里赎回来,没过两天他又能带着一身烟味去酒吧蹦哒,磕嗨后让酒瓶在一个猥琐少女的流浪汉脑袋上开花。然后被条子和那些打架闹事地关在一起,一边一脸下流地和看守讨价还价一边试图撬锁。

 

这个可怜的朋友并不是总能有精力去应付这个半截死在地狱半截死在人间的疯子,大多数情况下他看着砸进沙发说不清是睡了还是昏了的家伙只感觉到疲惫。他的精力和耐心架不住康斯坦丁的尽情挥霍,更何况他现在剩不下几条命分给这个骗子,家里还有女儿妻子等着他。

 

终于有一天,查斯决定一脚把这个乱七八糟的人踢出自己的生活。

 

这个世界上有种定理叫做“康斯坦丁从不道歉”,这不是说他从来不肯承认错误或者说两句“sori”,而是他向来死心不改。他被条子从警局丢出来的时候花了两分钟醒酒,花了五分钟搞清楚他被老朋友给扔了,第一反应仍然是想找个人买点粉末嗨上天。他吸吸鼻子站在街边上,头发凌乱,衣服皱巴巴的还没刮胡子,照着玻璃橱窗照照自己都怀疑自己刚被野狗啃过,像个十二块钱都不会有人想拎回家的站街女。他掏了掏口袋摸出半截的香烟咬在嘴里嚼着烟丝,搓了搓手看了对面的小巷子一眼——只要去那里,凭借他那张嘴就能骗来一支大麻——然后抬手拦了一辆出租。

 

“左街。”冰冷的枪管抵在司机后脑勺。他黑眼圈深凹,像个刚从地狱里滚出来的恶魔爬虫。显然司机不想死在一个烂人手里,于是依言开上了路。他没枪也没钱。到站之后司机看了他手上的螺丝起子之后仅仅狠揍了他一顿。康斯坦丁按着左胸,感觉至少断了两根肋骨,他爬回自己的窝,也没管沙发上全是灰尘——就算如此也比他自己身上干净多了——倒在上面安心地昏过去。半夜起来吐了三次,没有安眠药,于是他打了两支镇定,现在血管里全是他妈的化学药品简直可以直接丢到医学院教授讲台上当做用药过度的反面教材。他强撑着没有打电话,况且他没有任何人可以打电话。

 

小扎?答案是不。


再一次睡着的时候他几乎要欢呼哈利路亚。

 

路西法在他梦里出现简直诡异地要命,就算在梦里恶魔头子也不是想见就能见的,他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太他妈掉价了。

 

对于他这种长期以骗取恶魔养老保险为生的人来说,梦里要是出现什么不详预兆,多半都是真的。康斯坦丁从他的梦里爬起来跟地狱之王脸对脸,一只手撑着床面,另一只手下意识地去抓脚底下的风衣。

 

路西法看起来饶有兴趣,他看康斯坦丁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养在笼子里的小仓鼠。哦,他不养仓鼠,没准他在地下的恶魔寝宫里只有一大堆咕咕叫的饥饿幽魂。他替康斯坦丁完成了工作——拎起他的破风衣,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

 

半夜起来的人嗓子都干得要命,更别说康斯坦丁这种烟瘾患者,现在他连张嘴呼吸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嗓子在缓缓撕裂。镇定和威士忌的作用让他头痛欲裂,本来他可以在半昏迷半昏睡的过程中熬过这个,可今晚路西法把他从半死状态中拽了出来。于是疼痛和热度立刻烧上他的神经,现在他的脑袋里好像有整个一个正蹦迪着嗨上天的酒吧。

 

“嘿,Lucy,威士忌成吗?”他半睡半醒叼着那支烟,单词从嘴里说出来好像被切成了碎片,零零碎碎地撕扯。面前的恶魔头子带着一股诡异的热度,甚至眼睛里还燃烧着地狱火光,在黑咕隆咚的房间里格外显眼,康斯坦丁几乎要凑过去用那点火光来点烟——他的意识实在模糊不清,疼痛、以及灼烧感,被负面情绪包裹着排斥着,无法判断耳边的尖叫是来自自己心里意识的幻觉还是路西法带来的见面礼,大概率是后者。驱魔人头晕眼花,手上被塞进一个杯子。

 

哦,真贴心(sweet)。当康斯坦丁被这么折磨的时候,路西法会很愿意满足他的一些不过分的要求。

 

路西法审视着这个魔法骗子,破碎的、颓废的灵魂,在痛苦中打滚同时对所有人竖起中指。他的痛苦像屋顶上的风信标吸引着地狱爬虫前去,而这种情绪在今晚达到了一个令人无法拒绝的高度。今晚他灵魂散发出来的香气能让任何一个恶魔为之疯狂。

 

所以他得来看看自己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在预订单上签名的大餐,以免被其他恶魔捷足登先。于是他看到了昏睡中的驱魔人,失去意识的、安静的、疯狂的。著名的骗术大师康斯坦丁缩在床垫中间,白衬衫下消瘦干瘪的身体遍布美味的伤痕,颓废的气味被塞进这个快散了架的身躯内,几乎要溢出来。他在睡眠中颤抖着紧缩身体,像是发生癫痫一样在痛苦哭泣中抽搐着打滚,手紧紧抠进身下的床垫,力气过大弄断了指甲鲜血从指缝里流出来染红肮脏的床单。他的梦遍布血腥和阴暗,红与黑混合在一起粘腻不堪,精神大声嘲笑着意识,亡魂和诅咒一起尖叫起来一点点啃咬他的骨架。康斯坦丁口中发出痛苦的呻吟,仿佛下一秒就要溺死在其中。

 

恶魔的视线一寸一寸审视他的大餐,欣赏够了,终于决定赶走那些闹人的梦境,把他的驱魔人从梦境里的地狱捞进自己的地狱。

 

“Oh,Johnny boy,”魔鬼躺在他的旁边,用一只手撑着头,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容,“真高兴看到你还是这么——乱七八糟。”

 

康斯坦丁吞下烈酒,威士忌在他干涩的喉咙里燃烧起来。他摇摇晃晃地撑着从床上坐起来,本来他应该警惕的,他应该在恶魔出现的瞬间跳起来念出一段用来恶心路西法的咒语。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把过错归结于他刚刚干的事——他把他和查斯的友情线切断了——基本上是他最后一条剩下的感情链锁。康斯坦丁没想到这影响能有这么大。

 

作为康斯坦丁的朋友,被恶魔盯上是很正常的事,你无法向任何人抱怨自己的妻子和女儿被你拖入名为“康斯坦丁”的深渊恶魔骗局之中。赌债的代价就是生命,一次一次不断地为康斯坦丁死去,再活过来,在死去。康斯坦丁不去责怪查斯,这个可怜的老朋友已经被他榨干到太多,背负的命债沉甸甸的压在他的身上,睡梦中都听到亡魂在低声诅咒,他几乎在了康斯坦丁手中毁了前半生。而驱魔人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切断他们的友情线,防止他的债权人(恶魔)去找他老伙计的麻烦。

 

他自认为不需要感情牵制,只是查斯在他身上赋予的感情比他想象的更强大。他几乎被抽走了一半的骨头,而最终结果就是路西法躺在他的旁边,落入魔鬼口中。

 

路西法饶有兴趣地扫视着他,这种侵略性的肆无忌惮的目光让他感觉自己身上什么都没穿,不过好在他的羞耻心早在许多年前就卖给了某个无良商人,所以他只是困顿地睁开了眼,把手伸到床头去摸打火机。“哦,我不记得,自己叫了什么特别服务,虽然现在也不介意来点。”康斯坦丁懒散的叉开腿靠在床头嗤嗤发笑,手腕上使不着力软绵绵地拿不起打火机,嗓音干哑还油嘴滑舌地占着便宜。

 

路西法一点也不介意,越是不在乎的康斯坦丁越脆弱,那张精致优雅的脸上扯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来,声音仿佛蛊惑,“我可不确定你现在还能受的住任何‘特别服务’,亲爱的”他上下打量着驱魔人的身体,恶魔目光扫过的地方都在发热,该死的地狱火。

 

“而且你看起来的确是一团糟,闻起来像生活垃圾,顺便一说,你的灵魂也是,这实在不符合我的胃口。”路西法做了个惋惜的表情。

 

“那你来我这破窝里做什么,地狱之王大驾光临,不好意思没办法起身迎接,不过我可以请你喝桌子上前两个星期泡的咖啡,劳驾你自己拿。”手软了三次之后,康斯坦丁放弃了点燃那支烟。

 

“哇哦,你就是学不会礼貌对不对?”

 

“Screw you.(去你妈的)”

 

“好极了,”恶魔赞许道,毫无征兆的,他在下一秒突然掐上康斯坦丁的脖子,提起驱魔人半个身子猛地压在墙上。康斯坦丁下意识地双手抓上恶魔的手臂,可惜不管是他的精力全盛时期还是此时弱不禁风的残废状态,都没办法给魔鬼造成一丝一毫的影响。

 

“该死的,路西法!”康斯坦丁低吼了一声,刚要念咒语就剧烈咳嗽起来,整个身体抖得像筛糠,抽搐着震颤,疼痛几乎要从他的喉咙渗到心脏。

 

“哦,亲爱的,别急。”路西法漫不经心地收紧了手上的力道,看着可怜的驱魔人在窒息中像一只小猫一样拼死挣扎——甚至他还叼着那支烟。

 

他松了松手,康斯坦丁在他身下扑腾着争夺更多的生命,他的灵魂震颤着,不论驱魔人装出怎样衣服自大傲慢的欠揍样子,在灵魂深处他仍然惧怕着地狱之主,仍然害怕对视恶魔双眼中的火焰。路西法刚刚骗了他,他肮脏的、虚伪的、脆弱又颓废的布满谎言的灵魂散发着灵恶魔着迷的香气,让恶魔忍不住去想要品尝更多。欺诈师的瑟缩和躲避更加愉悦了路西法扭曲的控制欲,他现在不能吃掉他,暂时还不能。等待需要时间,也许他要等上很久才能品尝到这顿大餐。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先品尝一下餐前甜点。

 

路西法笑了笑,伸手把康斯坦丁嘴里的烟抽出来点燃,放进嘴里深吸一口,然后看了看驱魔人颓废疲惫的脸,吻上去。恶魔的吻触感灼热,像吞了一块炭火,火焰从喉咙燃烧到了全身,让驱魔人的大脑为此而混沌膨胀。路西法温柔而残忍地把他压进床垫里。


康斯坦丁在他身下发出咕噜咕噜的嘶哑的诅咒,“你会为此而堕入天堂。”

蓝衣男子带领六位白男白女
昨天做投资银行的朋友聊天,突然...

昨天做投资银行的朋友聊天,突然发现一件让我大跌眼镜的事。

之前我们在讨论智族杂志问题,结果他跟我说:“没人穿缨穗船鞋配正装。”我随口反驳:“虽然缨穗船鞋本身不是为正装设计的,除了棕色是传统运动服单品之外,只要是黑色或科尔多瓦皮就已经被广泛接受,怎么会没人这样穿?”结果他反问我:“咱俩谁是干投资银行的?”

好家伙,虽然我也是干投资银行的,这反问杀得我措手不及。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身边也有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一直以为能在华尔街上班的人在智商方面都半斤八两(关系户LOSER,经常自卑

RAQ )

其实,在他刚提到“缨穗船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脑子自动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

缨...

昨天做投资银行的朋友聊天,突然发现一件让我大跌眼镜的事。

之前我们在讨论智族杂志问题,结果他跟我说:“没人穿缨穗船鞋配正装。”我随口反驳:“虽然缨穗船鞋本身不是为正装设计的,除了棕色是传统运动服单品之外,只要是黑色或科尔多瓦皮就已经被广泛接受,怎么会没人这样穿?”结果他反问我:“咱俩谁是干投资银行的?”

好家伙,虽然我也是干投资银行的,这反问杀得我措手不及。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身边也有人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一直以为能在华尔街上班的人在智商方面都半斤八两(关系户LOSER,经常自卑

RAQ )

其实,在他刚提到“缨穗船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脑子自动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

缨穗船鞋分许多种,皮色有乌黑、炭黑、商务粽、浓咖啡色、胡桃色、干邑色、栗色、烟草色,皮料有小牛皮、麂皮、库杜羚皮。。。

科尔多瓦皮(是这个名字吗?记不清了)和鳄鱼皮哪个合适?缨穗船鞋常用的是鳄鱼皮,纹理天然采样、极为稀少(我有一双铁狮东尼的),所以理论上来说应该更适合宴会

为什么缨穗船鞋通常不适用正装?让我看看。可能是缨穗装饰本身略显浮夸。最可行的就是在视觉上降低鞋的存在感,这时常常使用黑色或无纹理的皮料。这种搭配不是不存在。我想起两天前看到的画册封面,是雨果博斯。

欸,不对…黑色应该选择乌黑还是炭黑?

短短几秒钟,我脑子里就跳出了这些信息

而这些推理对我来说,就像是查加指南的第247页第二行是帕斯泰尔,第116页第五行是巴卡迪亚一样,根本不需要学习,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

但让我意外的是,我朋友居然会惊讶。难道这种直觉式的联想能力不是人人都有的吗?

朋友是公司的副总裁,有一个和叫什么费什账户合作。我也是公司的副总裁,他妈的所有人都是公司的副总裁。想知道这种能力是只有我有吗,搞得我有点紧张


nerve n. 紧张;神经紧张;神经质

optic adj. 视觉的

optic nerve n. (医)视神经

magazine n. 杂志

art book n. 画册;画集

cover n. 封面

collaborative adj. 合作的;共同的

三声夜莺

诗意的判决…

   P2是长夜主角三人P3是参考tag 里老师画的边牧塑!

  阿加莎厨加油…

诗意的判决…

   P2是长夜主角三人P3是参考tag 里老师画的边牧塑!

  阿加莎厨加油…

辐射蟑螂肉
试了试白磷+短曝光这种危险组合...

试了试白磷+短曝光这种危险组合(。)

仅展

试了试白磷+短曝光这种危险组合(。)

仅展

羊柿子
昨天看书看到这里被狠狠萌到了

昨天看书看到这里被狠狠萌到了

昨天看书看到这里被狠狠萌到了

蒸汽机心

【悲惨世界】……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原著时间线,CR/CRE)

得著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著生命。 ——《马太福音》

一些CR/CRE短打,小安他自己拱了进来()涉及了公白飞×格朗泰尔,安灼拉×公白飞和格朗泰尔×安灼拉的相关互动,请自行摄食!

人生第一次写R视角,写得昏天黑地……

===

格朗泰尔是闲谈、胡侃、瞎说一气的大师,就和奥尔良的查理一世是网球的大师一样。一个人是网球的大师,不仅意味着他知晓软木塞、皮革、细绳、羽毛制成的球,覆盖羊皮纸的、肠线的、实木的、竹子的拍,以及在比赛结果上下注出千偷天换日的所有切口和黑话,兼又对如何在场上和那些参赛的或是围观的男男女女调情有自己独到的...

得著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著生命。 ——《马太福音》

一些CR/CRE短打,小安他自己拱了进来()涉及了公白飞×格朗泰尔,安灼拉×公白飞和格朗泰尔×安灼拉的相关互动,请自行摄食!

人生第一次写R视角,写得昏天黑地……

===

格朗泰尔是闲谈、胡侃、瞎说一气的大师,就和奥尔良的查理一世是网球的大师一样。一个人是网球的大师,不仅意味着他知晓软木塞、皮革、细绳、羽毛制成的球,覆盖羊皮纸的、肠线的、实木的、竹子的拍,以及在比赛结果上下注出千偷天换日的所有切口和黑话,兼又对如何在场上和那些参赛的或是围观的男男女女调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当然他知道网球为什么要叫网球,“Ténèts!”——我拿到了球,小菜一碟。最重要的还是,他了解球,他知道球在空中怎么飞,知道每个对手将要怎么击打,他可以用拍子轻易地将球隔着网子拨来拨去,就像在手心里盘玩,瞧着它滴溜溜地在对方的额上乱转。格朗泰尔就是这样一位大师。ABC的朋友们又喜欢这种游戏,他们远离了父辈用球作球的游戏中种种欺诈腐败的贵族传统,却酷爱用话题作球来耍。飞过网子,严肃的话题可能一转变成闲谈,闲谈又可能故作正经地板起脸来。格朗泰尔如鱼得水,他是否喜欢这种游戏,他自己也说不好,但他的热衷赛过了一切。“这种超越是双重的,也就是说,对外他比谁都喜欢讲个不停,对内他的爱好又超过了他对一切其他事物的痴迷。”赖格尔·德·莫实事求是地评价,“毕竟他是讲话下酒还是喝酒为了发表那些无穷无尽的观点助兴,还需要折进几代学者才能有个定论。”

  

那天在缪尚的后厅里,几近暮色时分,话题就是这样在大家头顶窜来窜去的。从一些激进的新闻突然变为关于路易十八的尖刻讽刺,又从笑话牵涉进关于伦理学的讨论,接着从学术里再脱出来,钻进对种种不可攻击的伟大偶像的嬉笑怒骂中。和往日一样,除了只听不讲的安灼拉,每个人都说了两句话。格朗泰尔那天兴致缺缺——他常为了路边随眼看到的一根断蜡烛或是一个集碎布的丑女人就愤世嫉俗起来。他只是追着话题闲庭漫步,比起话题本身,反而对谁加入了话题谁又退出了更感兴趣。他或许期待着安灼拉说点什么,谁知道呢。

  

“应当斥责让-雅克·卢梭,因为他的自我反对本身是对孩子犯的错。”他听热安用娓娓道来的声音轻快地说,古费拉克隔着桌子对安灼拉得意洋洋地翘起鼻子眨眼,让他大为失望的是安灼拉只是在椅子上挪了挪位子转身继续看书,“但言行合一确然是天使和上帝才能做得到的准则。就连上帝的子嗣本人也发现这条路难走得很。伟大的耶稣基督都踩到过这样的泥泞:先教他的门人为逼迫自己的仇敌祷告,然后带来一把割裂家庭的剑。”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并且他还是在同一本福音书里这么做的,前后不过隔了几页纸。在自我反对中,这也算是格外可怜可悲的一种了,这只说明万王之王也还是个人。”公白飞接道,“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的工作有时也会和卢梭还有耶稣基督犯同样的错误,我不愿意犯,但这种错误是基于事实的错误,我们非得拿法莲的战马和耶路撒冷的战车为列国的和平开道不可。”

  

格朗泰尔听到公白飞开口便抬起头来,像是闻到谁开了一个格外新鲜的生蚝。公白飞经常参与ABC的网球游戏,不比任何人少。他不若看上去那么严肃,乐于接住也乐于抛出各种很有他特点的不好笑或是过分好笑的笑话,也总是负责使话题流畅轻松地从各种亵渎讥诽的笑料转进深刻的见解。这是一位不是大师的谈话人也能轻易得出的结论,而格朗泰尔是大师,并且他很了解公白飞。他知道公白飞既不蓄意古板,也不献媚取乐,他的严肃和轻快都是他本性的一部分,是他的思考蔓延出的枝杈。公白飞总是在思考,他会因为话题和思考连接上了便热情地发表许多言论,也会从讨论中突兀地滑回自己的沉思中。这可怜的哲学家,格朗泰尔想,总是在自己嚼自己,总是为着一些无足轻重的文字游戏陷入无尽的苦思冥想中,像个烧不灭的蜡烛。可惜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让公白飞这种人陷进去出不来的文字游戏。

  

“如果列国的和平非得建立在刀兵上,嘿,那这和平也不是无尽的和平啊。种下什么就得到什么,种下战马就得到战马,得不到地球仪。以色列人在他们的伟大共和国里不得不拿出礼拜真神的时间用来调停家里那些发生在餐盘和床笫的刀刀见血让人互相杀戮的战争,好一个一代代志士前赴后继的地上天国,好一群追求这个的可敬可叹的好青年——朋友们,我可没有讽刺的意思,我从来不侮辱,也不讥笑,你们追求的确实是伟大的事业!”想到这里他嚷道,像是吐出嗓子里的馊酒坏饭,想也没想自己嚷了什么。

  

作为大师,他知道说了这话的后果,就是他说完才开始想,因而也说完才想到。至少安灼拉今天肯定会加入这不中听的讨论了。社员们盯着他看,他安慰自己。但豪迈的巴阿雷夺去了他这点最后的快乐。“以色列不以色列的我不懂,我也不关心。”他抢在所有人之前反驳,“我只知道我妈妈倒是说过一句话,她说驴子是世界上最想一蹴而就的动物,所以它们只能一圈圈拉磨。”

  

“你很快就能编出一整本《圣经·我妈妈福音》了。我赌你要是敢写,公白飞就敢背——所以你们到底是怎么做到记下每句经文在哪里的,我也就知道圣诗第129节,还是因为一个说了老大肯定要不开心的黄色笑话。”古费拉克挤兑他,不动声色地想把话题拽回去,效果不佳,弗以伊和热安都坐得笔直,似乎仍然想驳斥什么。

  

“好了。我觉得今天就到这里吧。各位晚安。”安灼拉说,把书合上便站起身。他最后终于用那动听的像是敲击水晶一样的声音说话了,格朗泰尔蔫蔫地想,就是他一开口就彻底毁了我的快乐,这个不苟言笑的忒弥斯,但他这么美,我又能说什么。他在酒气和烟雾中怏怏不乐地看着朋友们纷纷随安灼拉一起伸着懒腰互相勾肩搭背地站起来。古费拉克耸耸肩,嘴里说着“你看,还没说就不开心了”,脸上却笑得挺灿烂。公白飞愣怔了片刻,似乎还在思考什么,直到若李关切地推他,他才和其他人一起站起身。格朗泰尔正要把头一扎,丢掉球拍,把球网裹在腰上,像希腊的贤哲一样与酒瓶子和自言自语共度这个良宵,突然又听到安灼拉对他说话了。

  

“格朗泰尔,你这辈子注定做什么都不会成的。”

  

惯着安灼拉不会有好处,看看,他又开始向我评头论足了。“好上帝,这等清教徒的严苛,接下来他要禁止我们跳舞啦!世界这么大,我难道是唯一一个喜爱把语言打成结的人吗?我以为咱们社团就有好几个!”他嘟囔,几乎有些委屈。

  

“不,你不是,但你会一事无成,因为你的本质不是白色的。”安灼拉说,随即转身就走。

  

  

 

为了这句不像话的严厉批评,第二天格朗泰尔破天荒地没去缪尚咖啡厅,以此向安灼拉表示抗议。他把自己关在家里生闷气,发誓除非自己安灼拉把自己的破烂公寓当作卡诺莎城堡前来摘掉帽子真诚道歉,不然休想让自己再回到ABC的朋友们社。什么话,就算他安灼拉是天下无二的纯白人,他也不看看巴黎这些熙熙攘攘的小市民都是什么腌臜色的,像是泡坏的黄瓜、酒瓶子里的氧化铁、或是雨后的烂泥巴。他忿忿不平地想,安灼拉,你且在我家门口守着,看看下一个上门的人有多白就知道了!

  

让他大为尴尬的是下一个前来拜访他的人不是那个悭吝的该死房东老婆子,而是公白飞,而他还没来得及忘记这些气话。公白飞经常来拜访他,他们会一个喝酒,一个喝茶,发表种种天马行空,离经叛道的言论。那天的拜访也大同小异,公白飞带来了面包和新鲜的茶叶,他们把和梵蒂冈有瓜葛的艺术家全部讽刺了个遍,但他们确实精通谈话的艺术,他们两个都是,他们从头到尾没有提《圣经》的一个字。

  

如果安灼拉有公白飞的性子,他们的革命或许会容易一倍,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更早中道崩殂。公白飞告辞后格朗泰尔想。如果安灼拉好好地问自己为什么要那么说,自己当然不会和他赌气!自己当然会好好地把一切告诉他——想到这里,他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抢白公白飞。

  

安灼拉接下来的一周都没来,朋友们也没有带来任何关于他的新闻,又过了一周,格朗泰尔实在是不知道该做什么了。他沿着巴黎的大街小巷瞎逛了无数圈,在白纸上画了不少苹果的形状框架又丢掉,把自己的钱全部输给附近的小酒馆,把公寓的苍蝇全部抓住喂给蜘蛛,又从蜘蛛手下拯救这些生命,做完这些,他依然无事可做,才开始剖白自己的内心,他发现自己既不擅长也不喜欢这么做,才开了个头就想打退堂鼓。他一边喝一瓶若李和赖格尔买给他的苹果酒,一边搜肠刮肚,长吁短叹。

  

格朗泰尔承认自己是很喜欢公白飞的。他们在巴黎那些讲星相学和其他不着边际的神秘学科讲座里最初认识的时候,安灼拉都还只是个南方农村念中学的富小孩。这种喜欢来自于他们的合拍——他们总会发现些只有他们两个能想到的共同怪想法。有的话题,那些天然会把人缠绕进去的罗网,其他人不屑一顾,甚至热安、若李和弗以伊都觉得确实没有多心的必要,只有他们两个,公白飞和格朗泰尔,喜欢不求个绝对的答案,而是翻来覆去地咂摸个没完。他们永远不会觉得对方“想入非非”。最重要的是,格朗泰尔喜欢公白飞的品性,那种对绝对纯真的着迷般的痴缠,以及对不完美的事物毫不妥协的摈斥。他自己也体会过这种痴缠,他便是出于这种痴缠对人类发表种种高谈阔论的批评的,毕竟这些庸碌的小老百姓,确实离完美差得还很远。人类要是没到那种境界,他就连脚都不愿沾地,不如再喝一杯。

  

然后呢。他又想不下去了,猛灌下最后一杯酒,对着蜡烛愣神,反射蜡烛的镜子映照出他佝偻发青的脸和一双呆呆的眼睛。格朗泰尔想到米西什塔对若李讲过,对床放的镜子会叫人见到鬼魂。“什么鬼魂,不如说是人睡熟了醒来会忘记自己长什么样,把自己当成是鬼。”听了若李转述的恐怖故事,他当时发表了这样一串高见,又好好讽刺了一番这些年轻女郎大惊小怪的心性。他现在想想,在床脚放镜子确实令人恐怖,睡眼朦胧时发现镜中的人不像自己就够耸人听闻的了,如果——如果……如果镜中人更像自己了呢?

  

他还没接着想下去,就醉了。醉中他做了很多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镜子,只是一个都不记得了。


  

   

又过了一周,格朗泰尔终于不情不愿地承认,他来不来缪尚,安灼拉一点都不关心。就算他关心,他也不会理会自己的这种抗议。安灼拉向来如此。于是他一早起来灌下两瓶苦艾酒,拖着脚步歪歪扭扭地去缪尚。他推门走进后厅,最糟糕的事情出现了,后厅只有安灼拉在。安灼拉还对他说:“早上好。”他怔怔地瞅着安灼拉身后看了五分钟,才放弃了古费拉克和赖格尔会突然出现,为了报复他一个月音信全无,打算吓他一吓的幻想。

  

“我以为其他人也会在。”他说。

  

“他们去索城参加舞会了。那边有一个新成立的共和小组,我叫他们联系一下,他们会在附近住一晚。”安灼拉实事求是地说,“我还记得当时你说你对那边很熟悉,说要和他们一起去。你忘记了。”

  

格朗泰尔完全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诚实点说,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食言,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但他所感到的愧疚依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比拟。安灼拉平静的态度叫他更难受,他倒宁愿安灼拉狠狠批评他——他随即又想到安灼拉除了刚认识他的那段时间被他闹得受不了,从来没有狠狠地批评过他,他连时间都懒得浪费,这就是安灼拉的秉性。

  

“安灼拉,我知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已经不可能更差了。”他说,一屁股沉进巴阿雷的那把专用椅子,趴在桌上使劲揉搓着自己不怎么好看的脸,悻悻地说,“但我还是要说,你对我的判断一点没错。有人说过你看人太毒吗?这可不是个夸奖啊。”

  

他以为安灼拉会照旧不理他,没想到安灼拉沉默了片刻说:“我小时候父亲的一位合作伙伴来我们家拜访。我还记得那个人当时穿的衣服,昂贵到在我出生的那个小城即便是在最有钱的贵妇身上也没人见过。他们那天来是来谈一笔很大的生意。我当然不知道谈了什么。母亲叫我送他,我见他套一辆四匹马拉的豪华马车,却和邻居家的马童争吵起来,因为他踩坏了马童的桶不愿付钱。我回家就对父亲说,这个人注定很快要破产,您不要和他做生意。”

  

“然后他当真破产了?”

  

“丑闻当时闹得很大。”

  

“你当时几岁?”

  

“七岁。”

  

格朗泰尔哈哈大笑:“德尔菲神殿就缺你这样的人才!安灼拉!”笑着笑着他意识到,对自己来说这并没有十分好笑,他又故意讪笑了几下才停下。

  

“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一个人和我说两句话,他的一生都会展现在我面前,我能看透。这不是魔法,只是一种判断罢了。”安灼拉没笑也没生气,只是继续说下去,“我看到他想要什么,他会做什么,他会在哪里结束。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从不看错,一次都没有,至少目前是这样。我一直在等待我看错的那次,但从来没有。”

  

“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我求求你不要看我们的朋友。”

  

“和我看不看没有关系。我十八岁的时候认识公白飞,我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就知道他会为了自己的信念而死,再没有别的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感到痛苦,那是最让我感到痛苦的一次。但我现在学会了为他的决心感到骄傲。”安灼拉说,格朗泰尔感到他在自己对面坐了下来,与自己处于高度平齐的地方,“就算他会在无用的议题上浪费自己的心力我也不担心他,他不会动摇,但你会,你因为动摇才变成这样。你在干扰他。”

  

“这就是你对我的判断吗?”格朗泰尔腾地一声跳起,怪叫怪嚷起来,“你真叫我失望,你对我简直大错特错。难道你心中的我就是这样一个蚁狮、一个水鬼、一个把朋友引诱到我这种境地的恶人?你没有见过怀疑,安灼拉,我告诉你,囿于无的我是多么痛苦——我像是一个坦塔洛斯!我像是一个脖子上挂着信天翁,站在大海中央的水手,一个——”

  

“打住,我没有那么认为,你也不需要说那些修辞。”安灼拉说。

  

格朗泰尔嘿嘿笑了两声,跌回椅子上:“我也正好说不下去。总之你放一百个心吧。关于我们的朋友我绝对认真。我可没有存心想让公白飞落到什么地方去。我不过是想找个话题看看他会不会又把自己陷在里面,这就是我们俩的通性。我这种俗人交朋友,总得有个通性,喝酒打弹子什么的,不像你总是为了灵魂的粒子在共鸣。不过话说回来,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我说假使,假使我真能拨动这座崇高的勃朗峰。他保住了一条命,而你也永远摆脱了识人太毒的咒诅,天晓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两全其美的好事了,你只需要点个头。”

  

格朗泰尔大师的经验告诉他安灼拉这次肯定要动怒,但他只是思索了很久。“我不知道。”他最终说。

  

“开玩笑的,我绝不会。总而言之你放一百个心吧。”

  

“我知道,在这点上我信你。”安灼拉说。

  

“但你还是觉得我注定一事无成。”

  

安灼拉诚实地点了点头。“但或许也不一定。”他又出于厚道的天性补充,格朗泰尔垂了脑袋,往椅子里滑得更深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这不是格朗泰尔在ABC的朋友们社中最语出惊人的一次,前十都排不上,所以他也很快将它淡忘了。直到下一次,好几个月后,他因为完全无关的事情再次被迫剖白自己的内心,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这种感知很模糊,他自己甚至无法用言语表达。他离开自己的小公寓,沿着卢森堡公园的喷水池溜达,几只鸭子在水中游泳,有个好事的醉汉向它们丢了个酒瓶。一事无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格朗泰尔想,至少我不会向无害的生灵投掷垃圾。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怎么样。”他在喷水池下坐下,双手往背后一撑,对水中漂浮的那个湿漉漉的酒瓶说,“我有两个朋友,石膏和云石。那是两个相当不赖的家伙,我可没法比,它们是白的,我不过是你那些脏邻居的羽毛颜色。我觉得没什么不好,世界上可以没有白色,不过少了两张没有才华的画,可万万不能没有鸭羽毛,不然可要冻坏不少平头百姓。”

  

酒瓶一言不发。

  

“一个软,一个硬,这是多好的组合。但我觉得最近事情变得不太对。你们也一定没有听过这样的事情吧。石膏想要变成云石的样子。我听他说话,越来越有这种感觉,像是根木刺扎在我的指头里。我的意思是,有谁听说过乌鸦想要成为信鸽,或是骏马想要成为流星?你,你这个可悲的瓶子,随着水漂来漂去,半点由不得自己,你也从来没有想过成为你长蹼的蠢邻居吧。可事情就是这样的。石膏明明有石膏的好处,我可喜欢那些好处了,它是软的,但却又能变得刚强起来,轻得像灰,遇到水又变得很沉,并且它几乎永远是白的,虽然总有坏人想把它加在面包里——但你知道它的本性是善良的,没错。它把自己变成一种坚硬的石柱有什么好处?我也羡慕那些云石的雕像,但要我做雕像,那我可万万做不得。”

  

他说到这里,翻身又站起来,搓搓沾满泥土和草汁的手。

  

“……我是不是从来就不了解公白飞?”他问酒瓶。酒瓶转了个身,沉到水底了。

  

  

格朗泰尔冥思苦想,酒喝了一杯又一杯。他是很喜欢公白飞的,因为公白飞是个好人,并且公白飞像他。他自己深陷的地方,他知道公白飞也很难摆脱,他自己沉迷的地方,他知道公白飞也无法逃避(除了酒和享乐外,这一点上他是佩服公白飞的)他自己觉得自己还算了解自己——虽然他从来懒得花时间和精力了解自己。安灼拉说他这不成器的样子是因为没有信念,也对也不对。格朗泰尔不是没有信念而是无法拥有信念,凭什么学说、思想、观点端到他面前,他都要翻来覆去地硬是要找出几个漏洞,他用灵巧的舌头和东拉西扯的学识对所有的主张戳戳弄弄,不把它们像疖子一样戳破挤出脓水决不罢休。这才是他真正能称为专家的领域,他未尝一败,这使他在整个学生生涯享尽了聪明有才华的美名,但当他到了巴黎,偌大的巴黎不会再有人为几句机锋称赞他,他发现自己已经仅剩下怀疑的本能,再也无法克制,像是用电触青蛙腿的抽搐,他也把所有可依仗的信念全部拆解撕碎,在词语和词语之间无尽地徘徊,直至一无所有。

  

他遇到公白飞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公白飞就像他,有那种独一无二的天赋——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事物是确定的,他能找出任何事物的疑点,像手术刀一样精妙地剖开。当然他也有那种洁癖,喜好纯真的美丽,厌弃一切不完善、中间地带、以及退让取得的成果。公白飞理解他,公白飞理解使他是他的一切贪痴嗔。格朗泰尔看着不满二十岁的公白飞,不知道自己希望这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学生变成什么样。他对安灼拉没有说谎,他并不会说谎,他绝不希望公白飞最终坍陷成自己的样子,为此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他仅存的雄心。但近几年来事情在往另一个方向扭去,公白飞正在变得像安灼拉——总的来说,格朗泰尔觉得自己和公白飞的交情和安灼拉关系不大,“像安灼拉”多少是个比喻,公白飞依然是那样宽容、和善、好性子,对什么冒犯都一笑而过,依然有数不尽的奇思妙想和他分享。“像安灼拉”指的是他似乎正在变成一个异常坚定,几乎有违他本性的不断战斗的共和主义者。他开始接受暴力,接受灰色,接受那些他不想做但是事实要求他做的事情。格朗泰尔听到他说这些话,只想起当年他们谈到《马太福音》和耶稣基督的言行不一,安灼拉让大家回去,公白飞站起来的时候的愣怔。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舍不得,更不知道为什么。

  

格朗泰尔把镜子放在床脚。镜子里映出的脸,只要有半点模糊扭曲,就将是一个吓得小若李脸色苍白的可怖故事。他依旧喝醉了做梦,梦里镜子映出公白飞的脸。如果公白飞的脸变得像我,他在梦中想,那可吓人了。但如果公白飞的脸变得不像我,那岂不是更吓人。吓人的原因是照镜子的人是我。

  

他醒来,把镜子翻个面对着墙挂。


  

   

冬去春又来,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公白飞在社里和医院的事情越来越多,他拜访格朗泰尔不若往日那样频繁了,几乎一两个月或是半年才一次,依然会带茶和面包,他们照旧谈论那些和古费拉克或是安灼拉这种在某些方面缺乏想象力的朋友无从提起的话题,一直到深夜。格朗泰尔完全忘记了那些和镜子以及石膏相关的噩梦。他偶尔午夜惊醒,告诉自己,我没法让公白飞有什么转变,没法让他从石膏变成云石,也没法让他变回来。公白飞的变化早在那句圣经的引文说出之前就已经开始,早在他认识我,认识安灼拉之前就已经注定。我又不是炼金术士的点金手,我哪里能把他点化成另一个样子。

  

他这么想,便觉得心安,闭上眼睛继续沉睡,进入摩尔甫斯的那半边国度的一瞬间,他却又洞若观火如雪水淋头,这就是安灼拉所说的白色,这就是他所说的判断——这倒霉的卡珊德拉,依然没等到他希望的那个错误。我和公白飞的区别在于公白飞不会逃避。

  

某个夏天的早上,他在床上瘫成一个晒干的海星,突然听到有人叩响他小公寓的门,便踢开满地脏衣服和垃圾去开。公白飞站在门外,他这次没有带油纸包着的面包和茶,而是拎了一支编了番号的步枪。格朗泰尔睁大了眼睛盯着那支步枪看。

  

“你想和我们一起去拉马克将军的葬礼吗?”公白飞说,语气依然和许多年前他们在某个毫无道理可言的讲座上因为黄道和东方学的话题就那么莫名其妙地侃侃而谈起来时那样轻柔,“我没有强迫你做什么的意思,但大家会很高兴见到你的,我觉得安灼拉也会。”

  

他说的原因是安灼拉会很高兴见到我。格朗泰尔意识到他上次来拜访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天气很好,我觉得比起互相屠杀,更适合喝酒。我也劝你别忙,我不是那种只会跳舞的蟋蟀。你不同我喝一杯吗?”他打哈哈道。

  

公白飞拿出怀表看了一眼,眉头舒展:“我也不是不知享乐的蚂蚁,我们确实有时间小坐片刻。”

  

格朗泰尔在杂物堆里翻找,找出一杯开始变味的苹果酒和一袋公白飞上次带来的茶。公白飞把他的桌子打扫干净。说是小坐片刻,其实他对公白飞只有一个问题,想来真是好笑——就连他担心公白飞变得越来越坚定,叫他和自己一样愁肠百转的问题越来越少的时候,都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非得如此吗。”他嘟囔。

  

“你在说什么?”公白飞问。

  

“犯蠢。”格朗泰尔说,突然嗓子里有了话,“我知道这个世界本身也不太聪明,好吧,让人类掌管权力早晚要出事的,他们就连扇大门都看管不好,最适合坐那个位置的首先可能是轮船的蒸汽机,然后是上帝。人们就非得用刀枪互相戳刺,直到死光,像是木偶剧一样,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真的会死光,喷出来的不是红色的花汁是血。你明明最知道用有罪的方法是得不到无罪的天国的。”说到最后一句话他几乎有点委屈了,紧盯着公白飞看。

  

“我知道。”公白飞心平气和地说,出人意料地,他接过格朗泰尔手上的苹果酒喝了一口,脸颊浮起一抹酡红,“但如果追求无罪的方法,那不仅得不到无罪的天国,什么都得不到。”

  

格朗泰尔沉默不语,他可以就无罪的天国和公白飞辩驳到路易菲利普的王座坍塌,但他几乎是在和公白飞置气。

  

“我不愿意动那刀兵,到现在依然不愿意,动刀兵切割的不是敌人,首先是我的良心。”公白飞见状继续说,语气变得更柔和,几乎是在恳劝,“但我不会为了保有良心袖手旁观。我宁愿有罪也不愿无所作为。我相信你能理解的,我最初就觉得我们很相似,我想的事情你也都能想到。所以我请你好好想想。去街垒吧。”

  

他伸来没有握步枪的手。格朗泰尔望着那只素白的手,那团炽热的颜色在他的眼底燐燐地灼烧着。白色的。他后退一步,把手垂下。他正绞尽脑汁想要说些俏皮话搪塞公白飞一下,抬眼却看见公白飞露出了笑意。

  

“这样吗,那也没关系——回头见。”他说,敛了敛外衣,便转身往门外走去。

  

格朗泰尔回到床上,躺到中午,去了科林斯,见到了若李和赖格尔,喝酒喝到醉。他拒绝了公白飞伸出的一只素白的手,又接过了安灼拉伸来的另一只。他在二楼做梦的时候,偶尔会见到公白飞的身影,他浑浑噩噩地想了又想,如果我早上接了公白飞的手会发生什么。这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站在安灼拉身边面临子弹的时候,突然就理解了公白飞的笑容。他人生中最后一个疑问落在地上。这两者之间从头到尾就没有什么不同,并且,公白飞也知道。

骨灰拌饭愚人船

灰色或者黄色的道袍。小孟苦恼地拂去身遭尘埃。

任何对潜意识海理论有所了解的人都可以轻易推断:道袍或者道士的装扮都是锚点,如此显而易见。但为什么偏偏是“道士”呢?小孟,说实话,你没有当过道士,甚至相当缺乏神学知识;把你捏造出来的那片土地*上有道士吗?他们不是神话和小说的产物吗?你去过的那么多条世界的线条里,有多少仍然处于古老传奇的统治之下?

他那双羞愧的手蔓延出相互交缠的枝桠,是的,这是一个错误。

一个虚假的道士和错位的神话,行走在这片陌生的大地上,没有人需要我们。我曾经想我们作为故事和传说永远不会消亡,在这片被解构的废墟上…..我们会是神话和奇迹,那些不寻常的事物,正如可能性之外闪烁的一...

灰色或者黄色的道袍。小孟苦恼地拂去身遭尘埃。

任何对潜意识海理论有所了解的人都可以轻易推断:道袍或者道士的装扮都是锚点,如此显而易见。但为什么偏偏是“道士”呢?小孟,说实话,你没有当过道士,甚至相当缺乏神学知识;把你捏造出来的那片土地*上有道士吗?他们不是神话和小说的产物吗?你去过的那么多条世界的线条里,有多少仍然处于古老传奇的统治之下?

他那双羞愧的手蔓延出相互交缠的枝桠,是的,这是一个错误。

一个虚假的道士和错位的神话,行走在这片陌生的大地上,没有人需要我们。我曾经想我们作为故事和传说永远不会消亡,在这片被解构的废墟上…..我们会是神话和奇迹,那些不寻常的事物,正如可能性之外闪烁的一隅;我们会是那些你无法证实的存在,你却从不怀疑你对它的感知,这对于你而言是一个秘密,你只有在出神的罅隙会意识到它就先那里。

可是一切都搞砸了,这个叙事的一切里,我们是庄严持剑的堂吉柯德。“错位的神话”,完全的不相容者,无法掩饰的异乡人———为了锚定存在,我却是一个幽灵了。如果早知道,就该用天使或者恶魔做锚点,或者什么其他的,但是说实话,这也并不必要。我已经明白了这片海的本质。

球

多阿姆洛斯的天鹅骑士E & 叛逃的哈拉德士兵R

怎么想到这种搭配的呢问问我自己,搞了半天都是人类奇幻了但没有完全奇幻)


在魔多阴影下长大对未来毫无信念的格朗泰尔,因为没胆量作恶当了逃兵,虽然逃离了魔爪但也没剩下什么抗争的力气,在海边破烂的小酒馆里靠着廉价的酒精浑噩度日,如果结局注定是死亡那不如死在酒带来的幻梦里。

直到某一天巡逻归来的安灼拉踏着黎明的钟声从酒馆门前经过,双眼锐利烁亮的光芒刺透了一个醉汉脑袋里昏沉的迷雾,贝尔法拉斯海湾的潮水涌入他干涸的灵魂,格朗泰尔第一次感觉活了过来。


“我不信什么光明、正义、自由子民的意志,我只信仰你。”


(...

多阿姆洛斯的天鹅骑士E & 叛逃的哈拉德士兵R

怎么想到这种搭配的呢问问我自己,搞了半天都是人类奇幻了但没有完全奇幻)


在魔多阴影下长大对未来毫无信念的格朗泰尔,因为没胆量作恶当了逃兵,虽然逃离了魔爪但也没剩下什么抗争的力气,在海边破烂的小酒馆里靠着廉价的酒精浑噩度日,如果结局注定是死亡那不如死在酒带来的幻梦里。

直到某一天巡逻归来的安灼拉踏着黎明的钟声从酒馆门前经过,双眼锐利烁亮的光芒刺透了一个醉汉脑袋里昏沉的迷雾,贝尔法拉斯海湾的潮水涌入他干涸的灵魂,格朗泰尔第一次感觉活了过来。


“我不信什么光明、正义、自由子民的意志,我只信仰你。”


(好像图文无关但是就这样吧…问就是又开始每年惯例重温结果一整个戒瘾大爆发…我会往每个世界观里塞ER这是我的宿命…)


不敢吱声

杨戬终于出场喽(主播他的剧情呢。)

  好吧半夜睡不着就画一下

  

  得道都江堰,显圣灌口间,掌中两刃刀,身前啸天犬,六个好兄弟,草头神一千,无事山野里,有事也贪闲,眉间识妖孽,兵甲能胜天,说什么神尊位显,谈什么血脉金仙,小爷爱逍遥,听调不听宣。

  (不是我写的)

杨戬终于出场喽(主播他的剧情呢。)

  好吧半夜睡不着就画一下

  

  得道都江堰,显圣灌口间,掌中两刃刀,身前啸天犬,六个好兄弟,草头神一千,无事山野里,有事也贪闲,眉间识妖孽,兵甲能胜天,说什么神尊位显,谈什么血脉金仙,小爷爱逍遥,听调不听宣。

  (不是我写的)

三月蚁人瘟
我那身高2m1鞋码35的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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