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盾冬]超时空同居 2
A1盾×雷霆冬,可能会有Bug。
﹉﹉
“所以……”Tony瞪着显示屏的实验数据,在Banner博士脸上看见了同样的惊讶。“这条手臂的技术比我还要先进……并且这个先进技术来自除了Cap之外另一个70年前的二战老兵?”
“……”Banner博士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Tony扶着额头:“我真不知道对此该作何感想了……”
“您竟然也有这种心情的一天,Sir。”Jarvis淡定地回应。
﹉﹉
“Bucky!”Steve跑回他的房间,像个找不到自家猫咪的焦急主人一样对着空气大喊他的名字。“Bucky!你在这吗?我、我知道你不是一个鬼魂了……”
“……”猫咪并没有回应他...
A1盾×雷霆冬,可能会有Bug。
﹉﹉
“所以……”Tony瞪着显示屏的实验数据,在Banner博士脸上看见了同样的惊讶。“这条手臂的技术比我还要先进……并且这个先进技术来自除了Cap之外另一个70年前的二战老兵?”
“……”Banner博士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Tony扶着额头:“我真不知道对此该作何感想了……”
“您竟然也有这种心情的一天,Sir。”Jarvis淡定地回应。
﹉﹉
“Bucky!”Steve跑回他的房间,像个找不到自家猫咪的焦急主人一样对着空气大喊他的名字。“Bucky!你在这吗?我、我知道你不是一个鬼魂了……”
“……”猫咪并没有回应他,而是仍旧藏在他看不见的角落里。
“Bucky……”Steve失魂落魄地坐在床上,将手伸向床头——那里放着他昨晚画的Bucky画像——是他澎湃心情的具象化。他夜不能寐地思索着他和Bucky的每一句对话,揣摩Bucky那些让他感到陌生的情感流露。
Bucky一直都是个乐天派,至少在Steve看来是如此。相比较之下,被誉为美国精神的Steve Rogers实际上要悲观的多。Steve时常会想,也许血清真的放大了他好的那部分,曾经那个布鲁克林的小个子远比现在的他要阴郁的多,甚至连他自己都不喜欢他。
但是Bucky不是,他比Steve本人还要爱那个小个子。他管Steve的逞强叫倔强,对Steve的无知称勇敢,Steve的古板在他看来是正直,他看着Steve,仿佛他是自吐司面包问世以来最美好的事物。美国队长是全美国的偶像,Bucky Barnes则是Steve Rogers的第一位追随者。
Steve想到这个就会无地自容。Bucky还在身边的时候他总是拼命向前跑——去参军、注射血清、上战场,他急于证明自己、为身边一切糟糕的情况担忧,想倾尽全力做些什么,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在乎。那些隐蔽的、Steve自己都回避承认的尖锐感受——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刻被Bucky安慰、自己最无力的场合被Bucky拯救、人见人爱的Bucky执着地想拉他一起得到姑娘们的青睐——每当这种时候,Steve都会更着急一点。一直到在他将Bucky从九头蛇基地救出来后,这种情绪才得到了缓解。
——那感觉太好,让Steve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他是战无不胜的美国队长,与Bucky一起去拯救世界,美丽睿智的Carter特工与他互生情愫,咆哮突击队忠诚而英勇的战友围绕身边——Steve沉醉其中,越跑越快,直到命运的悬崖来到他脚下,他一脚踏空,才骤然惊醒,终于意识到面对死亡与离别这样的庞然大物,自己也不过是一介凡人。
Bucky死了。尽管除此之外,他拥有的其他东西并未改变——他仍旧是注射了血清的超级战士、Carter特工柔情地安慰着他、咆哮突击队只缺少了一位狙击手——但Steve还是像失去了棉花填充的洋娃娃一样垮下去了。在驾驶着轰炸机坠入冰海前,如果他能有强大的求生意志作为支撑,也许就能够在最后一刻跳伞逃生——但他没有,他只是任由自己在血清的作用下沉睡在冰层中,如果不是Nick Fury发现将他解冻,那也不过是慢性死亡。
不是血清令他战无不胜——Steve想——Bucky,是你。
Steve被那些过于复杂的情绪和浓烈的情感冲击的无法入眠,于是他干脆一夜没睡,坐在床上靠着墙画了一幅又一幅Bucky的画像。
Steve将那些画拿在手里来回翻看,却发现数量少了一张。他回忆了一下,是那幅Bucky被救出来后,与咆哮突击队的成员们一起对抗九头蛇的战斗,当时他们独自对抗了至少5个军团,每个人都灰头土脸。Steve记得那时他带着缴获的九头蛇武器赶去支援,在漆黑的夜晚里只有火光映照着他们的脸庞,Bucky戴着一顶歪掉的钢盔,Steve一眼就认出了他。
Bucky也看向他,睁着那双圆圆的、永远明亮的灰绿色眼睛,脸上满是烟尘,只有鲜红的嘴唇格外显眼。
那只不过是战场上的短短几秒,却让Steve在隔了70年后的现在,试着描绘那一幕时,能够将他每一根睫毛都原封不动地拓印在纸上。
Steve站起来,对着空气笃定地说:“我知道你在,Bucky,我知道你能听见。你是不是捡到了一张我的画?”
尽管得不到回应,他还是继续说着:“是那幅在九头蛇战场的,是不是?我画了不只那一幅。有Sarah葬礼结束后的你,还有你入伍前一夜、穿着军装和我去未来博览会……这幅是我们在小酒馆的时候……”Steve的语气逐渐陷入低沉,他拿起最后一张。“……还有这张,是你在登上那列火车前,我们站在雪山上。”他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轻声呢喃着:“……是我最经常梦见的场景。我每一次,都想试着阻止你登上那列火车上。”
——那不会成功的。Bucky想。
他坐在地上,听着Steve语调略带颤抖地描述那些并未出现在他眼前的画作。
——在他渐渐恢复记忆之后,那些片段混乱、分散地涌入脑海,像是看一场第一视角的老电影般,他身处其中,却无法与主角感同身受。
九头蛇洗去的不只是他的记忆,还有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思考方式——他做冬兵太久了,甚至远远长于他做Bucky Barnes的时间。Bucky Barnes在看到一个带着孩子的母亲时会微笑起来,装作不经意地买上一个冰淇淋,然后摆出一副牙疼的样子拜托小孩子帮忙吃掉它,然后被小孩子高兴地抱着、得意洋洋地转头看向Steve,宣布这世界上没有人会不喜欢James Buchanan Barnes。
但冬兵,他是“资产”,是精密运转的机器,他不在乎人们的看法、感受,他只做一件事——夺走他们的生命。他在看到带着孩子的母亲时只会思考对方是否阻挡了他瞄准的视线、孩子手里的气球如果不小心爆炸会不会引起目标的警觉,他会从九头蛇指派给他的队员手里接过各式各样再熟悉不过的武器,宣布他的任务完成——这世界上又有一个、或几个人悄无声息地成为他的手下亡魂。
现在的Bucky Barnes由这两部分组成。
——他想要变回James Buchanan Barnes,却不得不一次次地依赖冬兵的作战技巧,他自愿背负冬兵的罪孽,却总会牵连试图保护James Buchanan Barnes的Steve。
到头来,他既不是冬兵,也不是James Buchanan Barnes。
所以在两年前的那个湖边,Steve踏上时空之旅的前一刻,106岁的他沉默寡言,面对Steve的怀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正如27岁的自己,踌躇满志,决心要跟着那个布鲁克林来的小个子,什么也听不进去。
﹉﹉
Bob捧着几本新书向自己房间走去——最上面的一本封面红蓝相间,印着:《这不是你的错》。
由于今天Bucky的机械臂没有占用洗碗机,他不必再手动刷碗,这让他的闲暇时间多了不少。
“嘿!Bob!”Yelena的声音在不远的拐角处响起,Bob转头看过去,她正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着。“你看到Fanny了吗?我一上午都没找到那孩子了。”
“没有。”他老实地说。“你去储藏室看过了吗?它总是很喜欢在那睡午觉。”
“我找过那里了。”Yelena烦恼地挠了挠头。“Friday的监控下都没有,只可能在谁的房间里——那些没有摄像头的地方。”
“噢我回我房间看看。”Bob点了点头。“我想Bucky的房间就不用了——他是唯一在房间里装了监控的。”
“是啊,奇怪的家伙……对自己甚至比对别人更谨慎。”Yelena努起嘴,思索着说:“说真的,他的洗脑后遗症比我严重很多……现在似乎好了一点,听说以前他甚至都不睡在床上。”
“是啊,我给他分享了我的书单建议他也看看,他告诉我他有老花眼,看不清那么小的字。”
“他有的时候就会搞这种冷幽默。”Yelena挑起一边眉毛:“说真的,美国队长那种古板的家伙听到这种笑话会捧场吗?”
“——我猜会吧?”Bob也一起思考起来:“毕竟他为了他丢掉盾牌被117个国家通缉——感觉上Bucky打个哈欠他都会捧场。”
“……有道理。”Yelena耸了耸肩。“我继续找了——F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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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我刚刚检测到储藏室里有未知生命体。”Jarvis在Tony试着搞清楚那个钢铁臂的接口处神奇的神经连结装置时突然向他汇报道。“我已打开储藏室的灯,为您投射实时监控。”
“哈?”Tony抽空抬头看了一眼,疑惑地停下手上的动作:“那是一个……狗?”
“我与您做出了同样的判断,Sir。”Jarvis将视角切换到走廊。“Romanoff女士正在附近,我应该对她进行提醒。”
“等一下,Jarv,”Tony阻止住他,兴味盎然地看着两个视角下Natasha和储藏室里黄黑相间的小狗离得越来越近。“继一条神秘铁臂之后我们大楼又凭空出现了一条狗,下一次是什么,苏联人吗?”
“Sir,Romanoff女士要打开储藏室的门了——”
“Yep,拉进镜头,准备把她的惊恐脸拍的高清一点,我要印在马克杯上。”
Natasha握住储藏室的门,正要拉开,却突然顿住了动作。
她轻轻松开门把手,向后退了两步,从大腿上掏出手枪瞄准了那扇门。“Jarvis,储藏室里有人在吗?”她对着走廊的监控发问。
“……Sir。”Jarvis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无波,但Tony不知为何觉得自己从那个单词里听出了“我们都知道会是这样”的意味。
“好吧,好吧!”Tony翻了个白眼,对这位特工女士的谨慎倍感无趣。“告诉她吧,然后试着分析一下这栋大厦里到底还莫名出现了多少东西。”
“为您服务,Sir。”
“一只狗?”Natasha听着Jarvis的汇报拧起了眉毛。“Jarvis——我知道你对Tony言听计从——这真的不是他让你这么说好戏弄我的吗?”
“不,Romanoff女士,我保证这是监控摄像下的真实情况。”Jarvis的声音听起来很有说服力,Natasha终于收起了手枪。
“所以为什么我们的储藏室突然有一只狗?Tony用它来做实验的吗?”
“上帝耶稣啊,我在你心中到底是个什么形象?”Tony的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弗兰肯斯坦吗?”
“比那糟糕,我得说。”Natasha拉开储藏室的门,那只有着黑色耳朵尖的黄毛小狗就站在门口,歪着脑袋看向Natasha。
“……说真的,这到底是谁领回来的?”Natasha蹲下身看了看它的名牌。“‘Fanny’……这是它的名字。看起来似乎是德牧之类的混血种——很乖很可爱。”Natasha摸了摸它的头,Fanny用它水汪汪的黑眼睛望着Natasha,然后用鼻子蹭了蹭她的手。“……没人认领?OK这样好了——同样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既然Tony得到了那个铁臂——那这孩子就属于我了。”Natasha的手上传来一阵湿乎乎的微凉触感,她站起身对着Fanny招了招手。“Come on,Fanny。”
“嘿,我可没有把这个据为己有。”Tony澄清道:“只是‘借用’一下——你没听见Cap说的——这是他那个死了70年的发小的吗?我可不敢侵占鬼魂的东西。”
“我相信,队长当时的表情看起来珍惜那东西比他自己的胳膊还要多,”Fanny乖乖地跟随着Natasha来到了复仇者们的起居室,看起来对这里十分熟悉。“如果不是为了搞清楚它使用的过程是否会给使用者带来痛苦——我觉得他碰都不会让你碰一下。”
“Well——虽然你说的都是实话。”Tony抱起双手,怪声怪气地回应。“但那听起来好像在暗示我怕他一样。”
“放松点,Tony。”Natasha给Fanny倒了一碗牛奶,看着它不急不缓地舔舐着。“那又不是值得羞耻的事,Cap发脾气的时候我们都一样害怕——有时候我觉得他都和Hulk一个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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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Bucky,Tony将他的分析数据传给我了。”Steve有些笨拙地用平板电脑点开那份资料,他现在已经完全习惯对着空气说话了。“他说那条手臂和我的盾牌是同一种材质——通过很高科技的方式与使用者的神经连接,能在98.7%的程度上达到与真正血肉一样的效果。”他垂下睫毛,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Tony都赞叹不已,我甚至觉得他是有点羡慕了。”
“……”如果他知道他那第一代机械臂都做了什么,就一定不会这么想了。Bucky捂住自己的脸,一种熟悉的罪恶感席卷全身。
“但是我还是不喜欢这个。”Steve将平板放到一边,双手交握在一起。“我还是喜欢你原本的胳膊——能够揽着我的脖子、带我去未来的那条——上面有你的味道,能透过衣服传来你的温度,在你用力时能看见上面偾张的血管、摸上去有鼓动的脉搏。”
“……”是啊,我也喜欢那一条。Bucky看向自己的右手。那一条有着所有你喜欢的特质,没有洗不清的鲜血、数不完的人命——连带着让我另一只手也不再干净。那一条我只用来拥抱你、握住你的肩膀告诉你“我会陪你到最后”——而不是一拳一拳压砸在你的脸上。即使是举起枪,我也只是为了守卫你的背后。
“……那疼吗?”Steve没头没脑地问。“虽然Tony说它不会让使用者产生痛觉,但我想那不是绝对的,我甚至不敢想象——被生生摔断——那会有多疼。”Steve呼出一口气,握住自己左臂根部。“即使是痊愈之后——我听说截肢后的人们都会有幻肢痛,过了很久也无法习惯……所以我觉得,你一定适应的很艰难。”
Bucky看见地板上方突兀地落下一滴水滴,洇湿出了小小的一个圆圈。
“……已经不再疼了。”他无奈地开口,坚持了一整晚的回避与漠视终于被那滴泪击溃,他总是拿这个固执的家伙没办法。“该死的,Rogers,我他妈的早就习惯我的金属臂了,现在它没了我才感到困扰呢——所以把它还给我,然后滚出房间,去做你该做的事。”
“……Bucky!噢天啊你终于理我了!”Steve跳起来,凭着感觉试着离那声音的来源更近一些,所以他也坐在了地上——可惜Bucky看不见,不然他就会发现那姿势和等着Yelena给它倒狗粮时的Fanny一模一样。“我甚至还以为我昨晚说错了什么——让你生气了不想同我讲话了。”
“……”其实确实有一部分原因是那样。Bucky偷偷翻了个白眼,自暴自弃地想着。
“Bucky?你还能听见我吗?”Steve明知是徒劳的,但还是试着伸出手,对着空气摸来摸去。“——我不是故意不把它还给你的,我的同事们在洗碗机里面发现了它,我也试着放回去然后打开开关,但是直到洗完烘干了,它还是在那。”Steve谨慎地解释:“所以那时候Tony说想要去研究一下它的原理——我也想知道它会不会对你有害——你知道,有的金属会对人体造成损伤,曾经Tony就因为钯中毒差点死掉——我就同意了,但是等他研究完,我一定会让他还回来的。”
“那他没有搞清楚——我是说、为什么它会出现在你们那的洗碗机里吗?”Bucky无语凝噎,搞不懂为什么Steve的画可以飘到他的手边、他的眼泪可以滴在自己的地板上,但他的振金手臂却回不来。“我很确信我是明明放在了我们这的洗碗机里。”
“我不知道,Buck。”Steve老实巴交地摇了摇头,无辜地看向前方,想要隔空使Bucky对他心软。“Tony发给我的材料只显示了这些——我唯一喜欢的是它材质的那部分,让我觉得我们多了一个共同点。”
“哦,别自不量力了Rogers。”Bucky抬起下巴,故作高傲地说:“虽然Howard造的那块盾牌形状和设计都很完美,但我的手臂可是在整个地球都属于顶尖的科技。”
Steve听着Bucky的俏皮话,觉得眼前仿佛已经浮现出了他此时的神态——猫咪一般翘起的嘴角、双眼眯起来时眼皮的褶皱,让他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哇哦,我还以为你很喜欢我那块盾牌呢——我甚至想过如果我牺牲了,就把它留给你。”
“……”Bucky听到这句话后像是被人打了一拳,刚才还有余力开玩笑的好心情荡然无存,他再次垂下视线——那滴水迹已经消失,只留下干涸后的渍痕。“……我还是更习惯用枪。”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让自己的声音听不出破绽。
“当然,你是最好的狙击手。”Steve笑起来,想起曾经Bucky在远处消灭他没注意到的敌人,不止一次地救了他。“我总是在向我的狙击手敬礼——感谢他守卫我的背后。”
“是啊,我有时候觉得你真该在身后也背一块盾牌。”
“我已经有了啊,”Steve无知无觉地说着。“我刚刚就是在说这个——你就是我身后的那块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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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会、你的意思是说——Bucky从昨晚到现在,一直在自己的房间里和一个没有实体的神秘声音对话?”Ava摊开双手瞪着平板电脑,猜测也许这栋大厦的人工智能升级到了能和她开上一个玩笑(尽管不太好笑)。“——还有Fanny在储藏室睡了午觉之后就再没出来过、现在Yelena满栋楼到处跑都没能找到它?”
“是的,女士,”Friday平板而理性的声音宣告着她没有开玩笑。“以及Barnes先生的金属臂在洗碗机中消失、Walker先生反应射击训练室的靶子上突然多了几支弓箭——这些异常现象目前都没有分析出缘由。”
“……你是想说这地方闹鬼了吗?”
“Starr女士,我无法从非科学的角度帮您进行分析。”Friday停顿了一下,再次向Ava汇报:“Reynolds先生从14:03开始帮助Belova女士寻找她的宠物Fanny——直到30秒之前。”
“他找到了?”Ava松了一口气。
“不……Starr女士。”Friday的语气变得缓慢,像是和Ava同样感到疑惑。“他消失了。”
“……”
“……那是什么意思?”Ava觉得后背一阵发凉,她拿着平板电脑开始向武器库走去。“他变成哨兵模式了?自己一个人离开了大厦?”
“我不这么认为,女士。”Friday将Bob在走廊里一边喊着Fanny名字一边依次推开各个房门的监控视频投射到Ava的平板电脑上,那上面两个监控的视角同时播放着,Ava可以清楚地看到,Bob在推开一间会议室的门后消失在了走廊里——但诡异的是,那间会议室的监控同时同步地播放着,却不见Bob的身影。
“……这到底是——”Ava咬住嘴唇,命令Friday召集雷霆特工队的所有人——并将这一切都告知大家:“让他们一起到会议室集合——就是Bob消失的那间。”Ava打开武器库的门开始全副武装。“其他人也带上武器,Bob也许有危险——”她的声音戛然而止,给枪上子弹的动作也停顿了下来。她转头看向平板电脑,察觉到了她刚刚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等一下,你刚才说,训练室的靶子上出现了弓箭——那是什么样子的?”
﹉﹉
复仇者大厦某间会议室内。
Bob围着会议桌转悠了一圈,见桌下监控的死角处没有Fanny的身影,便转身轻手轻脚地走出会议室,还不忘把门关好。
正当他打算继续搜索下一个房间的时候,却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这里是……被清洁过了吗?”Bob疑惑地歪着头,看向走廊里变得干净了的墙壁和地板——更确切的说,是变得更新了。
他有些奇怪地走过熟悉又陌生的环境,来到一处让他真正吃惊的房间——那是复仇者大楼的研究实验室,那里已经好久没人用过了……
——至少是雷霆特工队搬进去之后就没人会用那里了。
但是现在——Bob迟疑地推开门,发现里面的所有设施都正在流畅地运转着,甚至桌上的咖啡杯和饼干屑都显示着,就在刚刚这里还有人使用。
……那是Bucky的手臂吗?Bob皱起眉毛,环视了一圈展示着钢铁侠机甲的玻璃柜,几乎以为是Alexi又搞了什么新的复古派对。
Bob走过去想要将机械臂拿下来——Bucky已经找了一天了,没想到不知道被谁给拿到这里来了,Friday竟然也没有发现。Bob摇了摇头,觉得Stark研究出来的人工智能没有想象的那么靠谱。
“请停下你的动作,举起双手,告知你的身份。”古井无波的男性电子合成音突然响起,吓了Bob一跳。“我已通知楼内的复仇者们,请不要抵抗,举起双手,告知你的身份。”
“……你、你是谁?!”Bob哆嗦着抱住Bucky的机械臂,觉得这一切都很可怕,他试着呼唤熟悉的人工智能:“Friday?发生了什么?”
“请放下你手上的物品,举起双手,告知你的身份。”那道男性嗓音机械地重复着,Friday却毫无回应。Bob退后几步,似乎听见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类似于小动物的直觉——Bob觉得那些脚步声是冲自己来的。他迅速跑去推开实验室的门,飞奔向他们住宿的楼层。
Bucky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房间——Bob问过Friday。他隐约觉得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让Bob身上出了一层冷汗。哦不,他想:再这样下去他要进入哨兵形态了。
他直奔到Bucky的宿舍,一边大喊着Bucky的名字一边撞开房门,将机械臂递过去:“Bucky!有什么变得不对劲!我——”
Bob剩下的话堵在了嗓子里,他瞪大眼睛,吓地又赶紧把机械臂收回怀里。
因为房间里的人并不是Bucky,而是一个让他感到有点眼熟的金发男人。
男人拧起眉毛,绷紧了下颚看着他,站起来后高大健壮的身材让Bob感到了强烈的压迫感。
他打量了他一遍,最后将视线定格在他怀里的机械臂上。Bob注意到他的眼底燃烧起了一种被他人侵占了自己专属物时的怒火,那种怒火让Bob觉得比他的体格带来的压迫感更强。
“你是谁?你为什么拿着那个?”金发男人有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整齐的头发和棱角分明的下颌让他在板起脸时格外坚毅,他大步走向Bob,不费吹灰之力就限制住他的行动能力。
“以及最重要的——你为什么会认识Bucky?!”
我为什么讨厌斯内普
我不知道有没有跟我一样想法的朋友,感觉大家提起斯内普都在吹那句“always”,只有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恶心吗?全书我觉得最恶心的片段就是斯内普泄露预言,发现莉莉有危险又来找邓布利多。
我发现大多数讨厌他的人讨厌的点是他间接害死莉莉和詹姆,喜欢他的则说他当时并不知道预言指向的是莉莉的孩子,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可是只有我恰恰因为他不知道预言指向的是莉莉的孩子而讨厌他。如果他事先知道泄露预言会导致詹姆和莉莉死,但是因为被詹姆霸凌憎恨詹姆、因为莉莉跟他绝交因爱生恨所以主动把预言告诉伏地魔、故意想让詹姆和莉莉死我都不会这么讨...
我不知道有没有跟我一样想法的朋友,感觉大家提起斯内普都在吹那句“always”,只有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恶心吗?全书我觉得最恶心的片段就是斯内普泄露预言,发现莉莉有危险又来找邓布利多。
我发现大多数讨厌他的人讨厌的点是他间接害死莉莉和詹姆,喜欢他的则说他当时并不知道预言指向的是莉莉的孩子,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可是只有我恰恰因为他不知道预言指向的是莉莉的孩子而讨厌他。如果他事先知道泄露预言会导致詹姆和莉莉死,但是因为被詹姆霸凌憎恨詹姆、因为莉莉跟他绝交因爱生恨所以主动把预言告诉伏地魔、故意想让詹姆和莉莉死我都不会这么讨厌他。
因为我感觉大多数读者看书的时候关注的都是书中主要角色,所以讨论斯内普的时候关注的也都是他跟詹姆跟莉莉之间的恩怨。可我看书的时候,我关注的永远都是书中没有写到的、没有提到的那些平凡、普通的人。斯内普泄露预言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伏地魔会去杀死所有满足条件的七月底出生的孩子、会导致至少一家人的死亡。换句话说,如果预言指向的不是莉莉一家,斯内普根本就不会弃暗投明,他找邓布利多帮忙的时候邓布利多对他说出了七部书中最“刻薄”的一句话:“你让我觉得恶心”,这也是我看书时的感受。因为邓布利多明确指出了斯内普只在乎莉莉的生命,他只要莉莉活着,不管詹姆和哈利的死活也不管隆巴顿一家或者别的无数惨死的巫师和麻瓜的死活,甚至他也不在乎莉莉幸福不幸福活得好不好,他完完全全出于自私的角度只要他在乎的那个人活着。(自私不算错,正常的普通人都是自私的,如果我爱的人和陌生人都有危险,我也会保护我爱的人而不顾陌生人,但前提是,这个危险不是我造成的。斯内普只想保护莉莉没错,但是在纳威一家以及哈利詹姆莉莉都因为他泄露预言而有危险时,他只想护着莉莉的生命,这不是所谓的普通人的自私,普通人的自私是不害别人护着爱人,斯内普是只在乎爱人、除了爱人以外都可以去死、害死别人也没关系只要爱人活着就行,这是犯罪!)(而且他对莉莉的感情也没有深到舔狗的地步,莉莉劝他不要加入食死徒他宁可跟莉莉决裂也不听、莉莉三次反抗伏地魔死里逃生他不悔改、甚至莉莉被伏地魔盯上时他第一反应也是去找伏地魔求情也没有彻底弃暗投明。我认为只有当莉莉死了而且是被伏地魔杀死而且是被斯内普泄漏预言间接害死时,斯内普才会下定决心彻底转变,如果莉莉没死他不会悔改,如果莉莉被食死徒杀死他只会找那个食死徒复仇也不会悔改,甚至如果莉莉被伏地魔杀了但不是因为斯内普的缘故他或许会背叛伏地魔但不会加入凤凰社赎罪)
哪怕他明确的说他就是想要害死波特一家我都不会那么讨厌他,可他偏偏不是,他不是因为对波特一家的恨而泄露的预言,他只是因为他是一个食死徒,他就是一个不在乎别人生命的、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鲜血的垃圾,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漠视生命的行为,我觉得无理由的无指向性的杀人要比出于仇恨杀人更可怕。(斯内普或许没有直接杀过人,但是伏地魔不是傻子,不可能要一个废物加入食死徒甚至为了一个废物答应饶过莉莉,所以斯内普肯定对食死徒做出了贡献,因此是有罪的,每个食死徒都有罪,可能除了德拉科和雷古勒斯这种未成年勉强可以洗白。我之所以只说讨厌斯内普不说讨厌其它食死徒是因为对其它食死徒我是厌恶憎恨,斯内普后期赎罪所以我只是讨厌,所以我才会把他拿出来说)
我真的很讨厌以“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为借口,一个人所经历的任何苦难都不是他把痛苦发泄在别人身上、去报复社会的理由。谁导致了你的痛苦请你去找谁算账,而不是一副“我惨我有理”的样子加入该死的食死徒一类的恐怖组织进行屠杀。
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人们对正面角色的要求总是很高,邓布利多哪怕付出了再多他年轻时的错误总是被揪着不放,莉莉那么美好、那么勇敢的一个英雄都能被骂绿茶婊,哈利一个孩子背负起救世的责任竟然都能有人觉得他还做的不够、觉得他害死了很多人。在我的价值观里,哪怕詹姆波特是个校园霸凌的混蛋他至少在大义上无亏,而像斯内普这种是真的让我恶心。我不在乎书中描述出的主要角色间的小打小闹,我在乎的是书中没有描述的无数英勇战死的凤凰社战士和无数平白无故被迫害的普通人。(这里没有说霸凌不严重的意思,是说比起食死徒这种搞屠杀的恐怖组织,校园暴力算小打小闹,比起亲人惨死被霸凌算小打小闹。以及尖叫棚屋事件我觉得已经不算是霸凌了,是更恶劣的犯罪行为,但是詹姆及时补救了把斯内普救了回来,如果詹姆没救人那我也会讨厌掠夺者。同样,如果斯内普告密后及时有效的补救避免哈利和纳威一家的惨剧那我也不会这么讨厌他,但是这不太可能,除非他牛逼到能干掉伏地魔,否则不能算是彻底的补救。)
我看任何书都不会为那“为了你,我可以与天下为敌”的主角式爱情打动,我只想质问“苍生何罪,天下何罪”。
其实斯内普真正打动我的点是那句“最近,只有那些我无力相救的人”,他愿意告诉哈利真相愿意让哈利去送死,才是真正触动我的,因为他真正理解了莉莉的信仰,他真正明白了为什么莉莉选择了詹姆,在这一刻他才算是真正赎罪了,他才有脸在九泉之下去见莉莉。而那句“always”、那种自我感动式的一己私情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我觉得原著的斯内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角色,我最欣赏的就是他从只顾一己私情成长为一个好人,他以他最后的牺牲赎罪、他最后真正意识到了他做错的不是那一句“泥巴种”,而是他对无数麻瓜和麻瓜出身的人的歧视和伤害、是他加入食死徒助纣为虐,但他哪怕付出再多来赎罪,我也只会敬佩他而不会喜欢他,因为有的罪过是再怎么补救也无法洗清的。
作为读者我其实很喜欢斯内普这个角色,因为他的行为是有理由的,他的童年经历也是值得同情的,他最后以死赎罪更是最打动我的,但是角色和人我是分开看的,作为角色他很丰满很有魅力所以我喜欢,但是作为人他放现实中确实是罪犯,我个人认为不能因为他后期的赎罪而忽视他前期是恐怖分子的事实,也不能以他经历悲惨为借口觉得他加入食死徒是对的。(而且斯内普经历没你们所说的那么悲惨,家庭穷所以吃穿都不好但不是刻意虐待他,父亲酗酒父母吵架忽视他,但是应该至少没到肢体暴力的地步,毕竟他爸是麻瓜,麻瓜跟巫师动手是活腻歪了吗?还有亲世代是战争时期,哪怕是卢平这种好学生+级长+掠夺者buff叠满的都被倒挂金钟吊起来好几次,战争时期能有张书桌就不错了,校园一片混乱是很正常的,而且斯内普当初加入了一个食死徒预备役小团体,这个团体同样霸凌麻瓜出身的同学,据莉莉所说比掠夺者更过分。还有战争时期,十七岁成年就可以参战了,甚至十六岁未成年也可能参战,比如雷古勒斯和德拉科,所以我个人认为低年级算校园暴力,七年级的时候已经算战斗了。只能说斯内普经历确实惨但是全书跟他一样惨甚至比他更惨的也有很多)(我原本因为原著并没有斯内普被家暴的描写,并且他母亲是巫师,我以为他母亲会护着他,所以推断他父亲对他没有肢体上的暴力,评论区有人指正说官网有写他被父亲家暴,特此更正。但不影响我的整体观点。我确实只看过原著,一切推断和评价是根据原著的,如果有人发现和官网上有冲突,欢迎指正,我看到会及时更改)
另外,请某些斯内普粉明白,这个世界不是“我惨我有理”的。比方说,一个杀人犯不能因为他曾被虐待而获得减刑(除非他是反抗虐待过程中失手杀人)。说真的,与其说我讨厌斯内普不如说我最讨厌的是某些斯内普粉的逻辑,讨论人物就讨论人物不要总是说“我被校园霸凌过”“你没被霸凌过不知道滋味”这一类的话。首先,你怎么知道我被霸凌过没有,这么说话是很失礼的。其次,按照某些粉丝所谓“注定”的说法,仿佛“惨”就注定“坏”,这是很荒谬的,hp里惨的人很多但不是个个都坏,甚至有的不仅不坏还是英雄是圣人。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注定”的说法似乎是在说有凄惨童年注定成为坏人,那我们现实中谁还敢靠近那些曾经有凄惨经历的人啊?另外,我认为,恰恰是既没有被霸凌经历也没体验过恐怖袭击的人才能更客观看待斯内普这个人物、才能更清晰意识到霸凌比起加入恐怖组织的罪行真的微不足道(对比而言)。然而,因为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国度,有很多人有过被霸凌的经历却从未切实想过恐怖袭击的可怕。但是,现实中这么多人曾被霸凌过,却并未选择采取极端的方式去报复社会,被虐待、被霸凌永远不能作为加入恐怖组织的理由,这也正是我不喜欢斯内普的原因。
还有就是,不要再吹"always"了好吗?我不明白,这跟狗血言情小说中的舔狗男配有什么区别啊?而且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人死了再赎罪有什么用啊?希望大家多关注那句“最近,只有那些我无力相救的人”。我讨厌斯内普的点在于他只是因为莉莉的死才醒悟的,他不是一个好人,但是我敬佩他的点是他赎罪过程中醒悟之后的大爱。
另外,说点题外话。我承认我喜欢詹姆小天狼星莱姆斯,但是詹姆他们对斯内普确实是霸凌(肢体暴力和精神羞辱都有,詹姆和小天狼星二打一、把斯内普倒吊起来露出内裤、给斯内普起绰号进行羞辱、对斯内普之外的其它同学施咒),原著写的就是这样,我只看过原著,一切评价都基于原著。但是,斯内普在学生时代不是什么小白花,他研究黑魔法发明神锋无影这种伤害极强的黑魔法,加入斯莱特林小团体,他的朋友们种族歧视而且对同学用恶劣的黑魔法进行霸凌,严格来说斯内普学生时代不算霸凌者也算帮凶,相当于掠夺者里的彼得甚至更过分、毕竟包庇霸凌者还给霸凌者提供技术支持。个人认为,斯莱特林小团体和掠夺者打架算互殴,或者一对一单挑也算互殴,但是原著詹姆小天狼星二打一(原著不是四打一)还精神羞辱,就是霸凌。还有,斯内普当老师后对学生不是所谓严厉毒舌而是霸凌(老师相对于学生处于高位,虽然没有肢体暴力但是不比同学之间的肢体暴力轻,包括恶意给哈利打零分恶意弄坏哈利做的魔药、做同样的事情格兰芬多扣分斯莱特林加分、长期羞辱纳威哈利赫敏、甚至挑唆其它老师和学生针对纳威、将毒死学生宠物作为惩罚、公然助长对赫敏荡/妇/羞/辱、助长对哈利的头疼进行恶意揣测),原著也多次强调。学生时期掠夺者确实对不起斯内普(虽然斯内普不是小白花但是掠夺者的确过分了),我相对来说更喜欢掠夺者但我并不想给他们洗白,我讨厌斯内普但我觉得没必要特意抹黑,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自称“掠夺者粉”或者“斯内普黑”的原因。我之所以更喜欢掠夺者是因为校园霸凌最多算违法(拘留+罚款)、积极主动加入恐怖组织铁定是犯/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且掠夺者和斯内普都是霸凌者,区别在于斯内普加入过食死徒而詹姆小天狼星莱姆斯没有。我勉强能容忍曾经霸凌后来悔改,但加入恐怖组织报复社会间接害死人命实在是突破底线了。
以及,斯内普是在莉莉死后才彻底弃暗投明的,然而大家也都知道,莉莉死的同时伏地魔也消失了,所以当时食死徒们全都反水了(区别在于别的食死徒是因为老大没了斯内普是因为莉莉死了),斯内普此时反水按理来说是没用的,应该进阿兹卡班。但是邓布利多一是因为战略眼光(判定伏地魔会卷土重来)二是因为信任斯内普(相信他为了莉莉会彻底转变),所以保下了他,邓布利多保他是情分不是本分!保他就是为了换他承诺保护哈利、承诺伏地魔卷土重来时会当间谍。别再黑邓布利多了,没有邓布利多斯内普得进阿兹卡班和贝拉他们作伴,而不是享受“好人”的名声和生活,甚至如果伏地魔没卷土重来或者他背信弃义不守承诺他相当于是逍遥法外了。这也是为什么斯内普在凤凰社里人缘不怎么好、为什么第六部结尾哈利一说大家就都信了斯内普叛变,因为在外界看来斯内普和别的食死徒一样都是在伏地魔倒台以后才转变的,相当于一个恐怖组织被jc摧毁之后,恐怖分子全都投降,斯内普只是其中一个,之所以接纳他只是出于对邓布利多的信任。斯内普最后一年间谍生活无人理解确实很惨,这也是我佩服他的原因,哪怕无人知晓也坚守信念,但是这是因为他之前的前科(伏地魔倒台才转变除了邓布利多谁会相信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自作自受,不能怪凤凰社不信任他。
还有,让斯内普当老师是为了给他当间谍取得伏地魔信任做铺垫,老师的身份代表了他是邓布利多信任的身边人,老师+凤凰社成员的身份让他在伏地魔眼中价值更大,所以邓布利多必须让他当老师,斯内普也必须当老师。不然连老师都不愿意当你凭什么说你真心悔改愿意当间谍啊?你凭什么犯/罪了不进阿兹卡班啊?邓校凭什么保你啊?但是斯内普霸凌学生这点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赖不到邓校头上去。
一年前发的,当时打了tag,经过评论区提醒两天后删除了tag,在此向那些不满意我打tag的道歉,对不起真的非常对不起。但这一年来应该是不带tag的状态。我的观点是掠夺者霸凌了斯内普,且小天狼星尖叫棚屋事件涉嫌犯罪。而被霸凌不能作为犯罪的理由,斯内普加入食死徒是犯罪,且在书中背景下加入食死徒间接害死人命比霸凌严重得多,且他作为老师对纳威哈利赫敏也存在霸凌行为。但是他们又都加入了凤凰社改邪归正英勇牺牲。我个人认为掠夺者三人总体正面(加入凤凰社反抗伏地魔vs霸凌),斯内普半黑半白(加入凤凰社当双面间谍vs加入食死徒告密+霸凌),我觉得评价角色是每个读者的权力,大家当然可以有不同观点。评论区随便怎么吵我一般不删评。上来就人身攻击祝别人被霸凌/被恐袭的、骂脏话的、辱及父母的直接举报拉黑。
【闲竹】君子冢(1)
简介:京都的复杂暗涌令范闲厌倦,某日,他和五竹流连在深山之中,不期偶入疏勒法师的幻术阵,从而卷入一场接一场的惊天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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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本篇中即将出现小机灵鬼儿·范闲和绝世影帝五竹,最后的最后,他们拥有彼此,我斗胆求大家点赞、评论支持~
推荐音乐:回春丹乐队——鲜花
——五竹是叶轻眉留给范闲的光——
东风倏至,树海竹林波浪般涌动,一个矫健的身影一闪而过。范闲身着淡色劲装,将真气运于双掌,附着粗壮树干之上,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回体内,无视万有引力自由的在重重森峦中奔驰。这种使用真气的方法,是他在澹州被五竹特训时自己发明的,颇为实用。想到五竹,范闲心念一动...
简介:京都的复杂暗涌令范闲厌倦,某日,他和五竹流连在深山之中,不期偶入疏勒法师的幻术阵,从而卷入一场接一场的惊天阴谋……
预警:本篇中即将出现小机灵鬼儿·范闲和绝世影帝五竹,最后的最后,他们拥有彼此,我斗胆求大家点赞、评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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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竹是叶轻眉留给范闲的光——
东风倏至,树海竹林波浪般涌动,一个矫健的身影一闪而过。范闲身着淡色劲装,将真气运于双掌,附着粗壮树干之上,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回体内,无视万有引力自由的在重重森峦中奔驰。这种使用真气的方法,是他在澹州被五竹特训时自己发明的,颇为实用。想到五竹,范闲心念一动,在身体如同一枚箭矢般极速飞向下一根树枝时,突然强行改变方向,右手死死附住一根细枝,晃晃悠悠的吊在距离地面约10丈的空中,再看他本打算借力的树枝,已被五竹削断,在疾风中飘向地面。范闲不敢耽搁,手脚并用在树枝间摆荡,少顷已荡出数丈,眼角余光瞥见五竹背着铁纤,竟是双脚踩在树叶上,纵跃之间把他远远甩开。
范闲摘了片树叶,运起真气,将其弹射出去,五竹就像脑后长了眼睛,一个鹞子翻身避开好徒儿的偷袭,范闲已大笑而至:“嗨害嗨!”五竹在半空中拽了他的腰带一把,不想这人滑如泥鳅,把真气灵活注入身体的其他部位,紧贴着树冠哧溜滑开,五竹抓了个空,身后已无树枝遮挡,人更笔直的坠下去。范闲见状,慌忙上前捞人,两人右手交握,身体贴的极近,极难施为,范闲一记左直勾拳招呼小叔,后者足尖轻点他绷直的大腿,腾空而跃,把他狠狠摔了出去。
两人且战且跑,须臾间已交换二百余招。饶是范闲有霸道真气护体,也止不住汗如雨下,呼吸也逐渐变得滞重。“你!呼吸!不对!”五竹的棍子以极其刁钻的角度落在范闲身上,打的他吱哇乱叫。远处翠山如墨,夕阳西斜,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两人并肩而行,缓步下山。虽然吃了不少打,但范闲心里是畅快的,他伸了长长的懒腰,从喜羊羊唱到黑猫警长,脚步轻快更如跳舞一般。
自婆逻教事件以来,范闲着手处理监察院积压旧案,忙的脚打后脑勺,很久没像今天这样痛快的跑一跑了!“啊!——嘿哟!撒啦妈——”他兴之所至,也学那些伐木人喊起了山。五竹侧耳倾听,把一句“内息虚躁”咽下。
两人沿小路行至半腰山,忽听范闲问道:“叔,大宗师应该就是人类肉身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了吧。你说这世上会有超越大宗师之境的人吗?又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界定的呢?”“最高境界?不存在。”“你这话我就听不懂了。”“因为你们过于灵活且善变的标准,常常令我看不懂。好比说你醉酒斗诗三百篇,当世无可匹敌,应当算是诗人的最高境界了吧,可还是会有人说你字写的丑,策论文章也上不了台面,我就不明白了,谈诗就谈诗呗,扯什么字迹跟文章?”
范闲听他说到这上头,心虚的摸了摸鼻子:那诗也不是俺写的啊!又听五竹侃侃而谈:“还有人说你年纪轻,资历浅……这些人有无数个标准,每个人都说的头头是道,可要让他们写一首诗,他们又写不出来了。学问,学问,你们心里有一把尺,这个学问是济世用的,那个学问是陶冶情操用的,可在我看来,此学问与彼学问,又有什么区别呢?”范闲听他一口一个“你们”,似乎是把自己摘出世外,心中莫名的伤心起来:“也是,庄墨韩老先生做了一生学问,到老为搭救家人被利用,赔上了一世清名。他把藏书交托给我,我心中有愧。”
因为我不是他苦苦渴求的文坛后起之秀,也不是那个注定深耕文字,把一生献给学问的人。范闲想着,时至今日,就连庄墨韩说的“一定要活的快活”,他也没做到!良久,少年长叹一声,散尽胸中郁结之气:“人生苦短呵。”
五竹募的停下脚步,仰头望天:“天很高、也很阔,但我知道它并非真的无边无际。知道天有多高、有多阔,又跟亲身去感受是不一样的。你何必想这么多呢?管他什么狗屁境界,痛痛快快的去学习、去感受、去活就行了。”
他还是头一回听五竹口吐俚语,乐的拍手大笑。两人不知不觉间走入一片树林,空气徒然变得阴冷,范闲顺着五竹的“视线”往上瞟,发现这片树林里竟吊满死尸!也不知这些尸体在此处吊了多久,有些皮肤已呈现皮革状,身上的衣服也烂成一条一条的。或许是心理作用,范闲觉得那些尸体好像会挪动位置,他眼睛往哪个方向瞟,尸首的脑袋就往哪凑。他渐渐意识到,并不是尸体会动,而是吊着这些尸体的树枝在移动!发现这点之后,树枝籁籁抖动,顷刻间把头顶残阳遮了个干净,方才还温暖和熙的好天气,瞬间变得阴风阵阵,可怖至极。
范闲不动声色的擎了短刀在手,五竹也停下脚步:“怎么?”话音未落,只见一具尸体腐烂的嘴里掉出一坨屎黄色的粘稠液体,范闲眼疾手快的揽着五竹的肩膀往边上让了几步,那坨东西就“啪”一声掉在了地上。说时迟那时快,斜刺里两道破空之声骤起,范闲一个箭步上前,愣是把两枚暗器劈碎!他不愿意多惹事端,牵着五竹便走。“需要帮忙吗?”范闲摇了摇头,只道:“快走!”
两人疾走了约一盏茶的功夫,照道理早该出了树林,可范闲抬头一看,发现还是那些“老相识”!莫非是鬼打墙?范闲稳了稳心神,握紧刀柄,悄声道:“叔,有点奇怪。”他把所见都说了一遍,五竹问道:“你闻到尸臭味了吗?”
一语提醒了范闲,他凝神四顾,说了声:“等我。”五竹听到一阵由近至远的脚步声,没一会儿又哒哒哒的走了回来。范闲“咦”了一声,抬头看着那具面目狰狞的死尸,突然纵身一跃,冲那尸体就是一刀!只听一阵裂帛之声,范闲并不觉得自己是砍了具尸体,倒像是砍断了一匹布。四周阴色霎退,他尚未落地,眼角余光瞥见一奇形怪状的赤发大汉施展轻功朝这边冲来,左手持九环钢刀,右手持一柄金光灿灿的大锤,生的豹眼阔嘴,站幼儿园门口能吓坏小朋友那种。范闲在半空中和他对了一招,这人力气极大,喊的是他听不懂的番话——从他扭曲的面部表情来看,大抵在骂街,不会是什么好话。他虽及时卸力,仍免不了被震的虎口崩裂。这大汉左一刀,右一锤,动作并不是很快,像是有伤在身。
五竹听的半空中的器械相撞之声忽左忽右,夹杂了不少范闲的咒骂。他以铁钎顿地,朗声道:“打他天溪穴!”范闲起初被这大汉的偷袭搞的手忙脚乱,此时渐入佳境,找回一点与五竹训练时的感觉,徒然听到五竹这一喝,下意识的矮身欺近,使拳狠狠击打其胸口。大汉不意吃了这一击,本就使用不畅的真气在各个大穴间乱窜,范闲离的近,见他表情异常痛苦,是以一怔,大汉掷刀而逃,单脚蹬在树干上,借这力道腾空而起,身上的破披风猛的张开,范闲不知道他究竟要搞什么名堂,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半步,那大汉如同鸟儿般贴地飞行,突然伸手掐住五竹后颈大穴,跟抓娃娃似的挟着他,几个纵跃间就不见了踪影!
这一下变故徒生,范闲根本来不及反应,一下子失去平衡,摔的极惨。他运起轻功就追,无论是赤发大汉还是五竹,外形都极其惹眼,但诡异的是,他们就像凭空在这树海中蒸发了一般,饶是范闲漫山遍野的找,也找不出一丝踪迹!范闲情知越是此等危极时刻,就越得冷静。他在树林里留了标记,就快速下山寻找监察院同门。——监察院在庆国上下每座城镇都设有办事处,既为方便暗探们在执行任务时补充物资、提供栖息之所,也为更快捷的传递信息。此地的监察院办事处,伪装成一间开在官道边的茶铺。范闲气势汹汹上门,与掌柜的彼此核对过身份后,简单的把经历说了一遍:“你能提供多少人手帮我搜山?”
掌柜的努着嘴沉吟半晌,展开一幅袖珍地图,指着上面的红点说:“大人请看,此地叫伏龙山,翻过这座山,是一片洼地,名唤伏龙镇,二十年前是我大庆国土,住的也是我大庆子民,只是与疏勒国百姓时有来往,彼此友好通商,某天疏勒国悍然发动攻击,将伏龙镇烧掠一空,先帝派天军平叛,疏勒军一触即溃,可胜利的捷报还没送到京都,疏勒军便半夜偷袭侵扰,怎么赶都赶不走。两相权衡之下,先帝下旨弃守伏龙镇。然而,疏勒国并没有治理好这地方。因此这儿就成了个三不管地带,疏勒人、庆人、北齐人、南瓦人……都有,只是以疏勒人居多。属下猜测,大人与朋友遇见的应该是疏勒国探子,要么从伏龙镇而来,要么想通过伏龙镇回疏勒国。”“何以见的?”“那疏勒国盛产一种树木,树汁是红色的,经久不退,他们那边的男子喜用树汁把须发染红,以示勇猛阳刚。”
范闲心里暗自吐槽:这么明显的外貌特征你还潜伏个球!他又谈起在树林里遇到的诡异之事,掌柜的说:“听上去应是一种幻术。疏勒国盛行巫蛊幻术,法师有着极高的地位,但这也不对呀,怎么会让法师当暗探呢……”“等会儿,你刚说什么师?”“法师?”“是我想的那种法师吗?穿长袍念咒语,隔空取物引雷劈山,还能召唤亡灵大军的法师?”“穿着打扮上有些出入,但大体一致。”范闲嚅动着嘴唇,艰难的说:“这尼玛到底是中土世界还是封神榜?”“什么土?什么榜?”范闲转念一想,既然这世道都能有真气了,有法术也不算出格,遂良好的接受了法师的存在。他直觉这事情里还有不对的地方,但暂时没想通到底是哪里不对,干脆先放在一边,一个劲的催促掌柜,要借人手秘密搜山。
掌柜的说:“提司大人莫急,既然牵扯到疏勒国法师,这就是国事,理应由监察院派专人来应对。”说着,他已用密语拟好纸条,交给小二,叮嘱对方务必要把消息传递出去。“法师这类人物很麻烦,还是得小心为上啊。”
范闲赞许的点了点头,带上两名手下,从后门乔装而出。那两人都是经年潜伏在此的老手,拥有丰富的对敌(疏勒)经验,比范闲一个人找更有效率,很快就发现了废弃的简易法台。初次见到这东西,范闲好不容易重塑的三观又一次被震碎:那是由差不多大的石头围起来的一小片椭圆形空地,不知为何,这儿四周树木断裂,满地树叶,就像被狂风暴雨摧折过一般,但空地内连一片树叶都找不到,最中央摆着三样物事:一张黄符,一只瓦罐,一碗红色液体。
范闲差点脱口而出:黑狗血?!他带来的两人中的一个说:“大人,千万别碰那三样东西,尤其是那个瓦罐,里面必定藏着毒虫!”另一个用刀鞘指了指某块石头,道:“这上面有血迹,那大汉受了极重的伤!”“能判断出他往哪个方向跑了吗?”那人沉吟半晌,道:“一直走这条路的话,三十里开外有个岔口,往南越过元胜峰,淌过托托湖就能看到疏勒边军,但这条路极险,这人受了伤,又摄着大人的朋友,应该不会走这条路;往西北方向,六十里外就是滁州,城墙修的固若金汤,驻军十万有余,他外貌显眼,去滁州无异于自杀。”
范闲不愿去想最坏的可能性,问道:“从此地到滁州,还有其他路吗?半道中可有能提供补给的地方,比如说,客栈、村子、小镇之类的?”
那人登时会意:“倒是有几座规模很小的村子,大多建在深山之中,远离城镇,多为当地土著,说他们自己的语言,没有向导的话与之无法沟通。”
“那劳烦你找个向导来,我们去那些村子里碰碰运气。”范闲转向另一人,“这位大哥,你快马加鞭先行一步到滁州,通知那里主事的,叫他们小心提防这样一个法师。”“是。”这人行动极快,飞身上马,眨眼间不见踪影。范闲凝神盯着起伏的山脉,心想这他娘法师该怎么打,滋他一身童子尿?
他漫无边际的想着、想着,忽然意识到究竟哪里不对劲:五竹的眼睛——按范闲自己的说法,属于薛定谔的瞎。这人走路健步如飞、进退自如,能准确的知道颜色、方位、大小,但仅仅限于知道,而不是理解。对于他的这种超常感官能力,范闲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归咎于这是武术练到了极致所达成的玄妙境界。可当范闲看到头顶挂满尸体的时候,他竟没有一丝反应,直到范闲擎刀在手,他才出声询问!这至少说明,赤发大汉施展的恐怖幻术对他无效!
他进一步想到,自己把所见说给五竹听后,他已能犀利的指出破绽:“你闻到尸臭味了吗?”范闲鲜少听五竹高谈阔论江湖中事,但以这人的博学程度,或许在那一问一答之间,就已经猜出赤发男的来头,并迅速做出判断。
那也意味着,他之所以束手就擒,并非力有不逮,而是将计就计!
想通了这一节,范闲心中畅快至极,负手大笑。手下见他脸阴的能滴水,可忽然之间又纵声狂笑,抱拳问道:“大人,你想到了什么?”
范闲道:“我那小叔是故意被抓的,我们再仔细找找,这附近定有他留给我的记号。”说着,他开始躬身搜索,用短刀翻开一截树枝时,在泥地上发现两排小孔,一看就是五竹用他那根铁纤点出来的,写的正是盲文『滁州』!
且说那大汉摄着五竹,一路狂奔,天黑方歇。这人名唤沙舍,年纪在五十上下。他把五竹随手一扔,将锤子别在腰带上便离开,少顷提着两只死鸟一瘸一拐的回来,毛也不拔,就这么血淋淋的生吃。沙舍边吃边瞟着一动不动的五竹,冷哼道:“你小子挺沉的住气。”这人才动了起来,但也只是把自己蜷起来坐着,显得很怯弱的样子。沙舍把另一只死鸟扔给他,这人面现犹豫之色:“好汉,生的怎么吃呀?”沙舍细细的观察他:身材瘦削颀长,是个少年模样,一身漆黑,用的布料比较普通,眼睛处蒙了块黑布,背着根又细又长的铁纤。
沙舍道:“你怎么知道我是生吃?”蒙眼少年答道:“我没听到你生火,也没嗅到烟味,想来是怕被追踪,故意不生火。”沙舍虽是疏勒人,南庆官话说的却极好,根本听不出口音,他和颜悦色的说:“娃娃,我在这深山中苦修,前段时间遇到瓶颈,正是千钧一发之际,为避免被人打扰,在四周设下幻术结界,不想你们闯了进来,你那朋友又跟我打了一架,想是有什么误会。你放心,我不是恶人,过段时间还把你送回去的。你跟你朋友因何到此,家住哪里?你一并告诉我,我送你回家,何如?”这人说话动听至极,又讲的头头是道,由不得别人不信。
盲眼少年抿了抿嘴,似在考量什么:“不敢劳烦,我自己回去。”
沙舍循循劝诱道:“那怎么行!你眼睛不方便,这里又是深山老林,万一出事的话,我心里怎么过的去!说起来,你朋友使的功夫我从没见过,你们是哪门哪派的弟子?兴许你们师伯是我熟人呢?来来来,多少吃口对付点!”
这少年说:“与我同行的是我小师弟,我们只是个小门派,没有名号,炼丹打坐、内功心法,乃至拳脚功夫,什么都教,师父常说,‘行走江湖,功夫够用就行,切不可存争霸之心。’此次是走镖路过,半途中自个逃出来的。”
沙舍在心中回忆了一番白天的情景,暗忖道:“招式、身法倒都对的上,像杂牌功夫,不似名门大派。那末,还是杀了更好。”他眼中凶光毕现,嘴里却还在甜言蜜语:“你怎的知道提醒师弟打我天溪穴呢?”少年坦然答道:“我虽然看不见,但听力却极好。好汉的呼吸声滞重短促,如枯木在湍急河水中逆行,应是真气紊乱所致,盖天下修真气者,气门泰半在天溪穴,故作此提醒。”
沙舍听罢大吃一惊,他顿起疑心,两指并拢,朝少年一指,指间真气激射而出,堪堪要打在少年脸上之时,他大叫一声,狼狈的抱头卧倒,背后的巨岩上顿时出现两个寸许深的指洞。“你这恶徒!还说要送我回家,为什么偷袭我!”那少年气的大叫大嚷,不复方才懦弱之相。沙舍闪身上前,死死扣住这人天灵盖,强行运功检查,确认此人确实没有一丁点真气,应该只是一个天生对真气比较敏感的瞎子,冷笑道:“那你的话又有几分真假呢?”遂一掌将其拍晕。
这沙舍身负重大使命,几番权衡后,决定暂留瞎子一命。他驮着这小子在密林中行走,走的路线弯弯曲曲,有时昼夜不停,有时一停就是几夜。沙舍割树皮搓绳子,把小瞎子牢牢捆在树上,淋了一身动物血,放任瞎子破口大骂,他自己跃至另一棵树上,手持金锤屏息而待。少顷,血腥味引来一只大虫,瞎子听到声音不对,脸刷一下就白了。那虎有些年纪,肚子拖在地上,径直来到大树跟前,望着瞎子就扑。瞎子只感到腥风扑面,沙舍一跃而下,刚好骑在虎背上,用金锤猛击大虫。一人一虫滚将开来,只听虎啸吟吟,血气冲天,林中动物四散而逃,没一会胜负已分,沙舍把虎尸甩在肩上,大步流星的离开,不知做什么去,约有两顿饭功夫才回来,把瞎子解开,任他软绵绵的倒在地上。
瞎子冲他脸的方向啐了一口,被他轻松躲开,反手就是一耳光,直接把人打晕过去。同样的事情,沙舍又做了两次。瞎子察觉到他在山里绕路,可第三回捕虎之后,沙舍就改变了路线,背着半死不活的瞎子径奔伏龙镇而去。
夜里的伏龙镇热闹非凡,驼队、马车、刀客,挤的没处下脚,操各种语言的都有,人群中不时爆发激烈争吵,紧接着就是刀剑相撞之声。某个人的头颅飞起三丈高,腔子里的血溅至客栈招牌上,那身体尤在做挥刀的动作,踉踉跄跄的往前走了数步才倒毙,几个骨瘦如柴的小崽子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灵活的从大人的跨间穿过,奔到尸体跟前,眨眼功夫便把死人打劫一空,呼啸逃走。
这地方怪诞、扭曲、恐怖,空气中充斥着血汗与尘土的气味,处处都有不怀好意的凝视。沙舍进镇前已细心的乔装改扮过,背着瞎子钻进客栈。店堂内已经坐满,客人们的佩刀彼此相撞,沙舍拣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着。店小二弯腰上前,问道:“香客?”沙舍点了点头,比了三根手指。店小二会意,微笑满面的走至客人中。
『香客』是伏龙镇独有的黑话,指的是卖“香肉”抵房钱的客人。倘时运不济,大灾横行,人活不下去,就会发生人吃人的惨象,人肉,也被称作香肉。
假如说百姓吃人是无奈之举,那伏龙镇上吃人,纯粹就是一种乐趣。
不消片刻,坐在斜对面猜拳喝酒的客人与他对上了视线,借饮酒做了个极其隐蔽的手势,沙舍利用披风掩住半边身体,在他靠近时回了个手势。“跟我来。”那人说。
他随这人来到客栈后院,那人一指柴房边的小屋。沙舍冲他点了点头,驮着瞎子便走了进去。这是半间耳房,已有两名疏勒法师端坐其中。这两人的眼睛在烛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呼吸绵长,显现功力深厚。一人用疏勒语问道:“怎么回事?”沙舍解释道:“我在办事时遇到赵俊红的巡逻队,受了点伤,以致真气紊乱。”“你暴露了?”“没有,使了点手段,赵俊红相信我是个落单的探子。”沙舍踢了踢小瞎子,“我运功疗伤的时候碰到两个庆人,还打了一架,这小子满口谎话,浑身俱是矛盾之处,无论是杀是放都不合适,索性带来了。”
庆国探子都受过特殊训练,甚至会利用自己的尸体传递信息,沙舍的顾虑非常合理。另两名法师直指要害:“还有一个呢?”沙舍道:“逃了。”
三人围坐一圈商议。他们全程说的都是疏勒语,语速极快,音量又低。“事情办妥了?”“办妥了。”“确认无误?”“确认无误。”“你那边呢?”“进行的非常顺利。”“以你的本事怎会轻易让一个庆人逃脱,焉知你是不是变节?!”“你放屁!”“叛徒!”……这三人的争吵声越来越高,忽听一下压抑的尖叫,这三人居然就地扭打起来,除沉闷的击打声外,不时有血液喷溅之声和惨叫。
沙舍蹲在二楼廊下,就着窗户掀开的缝儿,观察那半间耳房。他的同伴沉声问道:“你确定这有用?”“我的幻术,无人能破。”他轻描淡写的说。
他耐心的等了一盏茶功夫,耳房内死一般的寂静,遂站起身,拍了拍衣服下摆轻松的说:“看来瞎子确实没有对外传递信息,否则听到我们三人内讧,肯定按捺不住要有所动作。”同伴点了点头,认同了这个判断。就在同一时间,沙舍清晰的在同伴的眼睛里看到一抹寒光倒影,身体还没来的及做出反应,只听极细的“噗”一声响,同伴的脸上被溅满鲜血,他的胸前也开了个血洞!
沙舍讶异的低头看去,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被贯穿,那穿透了他身体的兵器更一并穿过同伴,稳稳的钉进房梁之中。居然是瞎子的铁纤!同伴两眼上翻,软绵绵的歪倒一边。沙舍试图用真气封闭伤口的血流供应,以争取更多时间,但这也只是一个念头而已,事实上,他根本不及实施,身体已直挺挺的倒下,那双充血的眼睛里,掠过一道鬼魅的黑影,以同样的速度扭断了剩下同伴的脖子。沙舍的身体止不住的痉挛着,鲜血随着每一下抽搐泵出,很快染红了地板。
客栈内喧闹至极,不知是谁纵声高唱,荒腔走板的歌声逗的众人大笑,无人在意偏僻角落里发生的命案,黑衣少年披衣遮面,逆着人流迅速离去。
【竹闲竹cp向】时光坦诚 1.
ooc致歉
cp向、注意避雷
剧情和剧基本一致,感情线走竹闲竹
1
又是一年夏末,风轻云淡,院子里竹叶婆娑,落了一地可有可无的荫蔽。
澹州天气凉爽,窗外蝉鸣渐渐消了下去,正是要入秋的日子。
范闲依然三天两头赖在五竹的铺子里,乐此不疲地打搅他干活。
“叔,为什么天是蓝色的呀?”
五竹看了看才刚到他大腿高的范闲,语气并不生动:“因为海是蓝色的。”
范闲见怪不怪,他从来不期望他五竹叔给他好好解释这种学术问题,只继续问:“那海为什么是蓝色的呀?”
他不过是找个由头跟他说话。
五竹头也不抬:“因为阳光。”
范闲眯眼看着飘来飘去的云,五竹就这么个...
ooc致歉
cp向、注意避雷
剧情和剧基本一致,感情线走竹闲竹
1
又是一年夏末,风轻云淡,院子里竹叶婆娑,落了一地可有可无的荫蔽。
澹州天气凉爽,窗外蝉鸣渐渐消了下去,正是要入秋的日子。
范闲依然三天两头赖在五竹的铺子里,乐此不疲地打搅他干活。
“叔,为什么天是蓝色的呀?”
五竹看了看才刚到他大腿高的范闲,语气并不生动:“因为海是蓝色的。”
范闲见怪不怪,他从来不期望他五竹叔给他好好解释这种学术问题,只继续问:“那海为什么是蓝色的呀?”
他不过是找个由头跟他说话。
五竹头也不抬:“因为阳光。”
范闲眯眼看着飘来飘去的云,五竹就这么个冷淡孤寂的性子,问什么都爱搭不理。还爱胡说。
但是范闲总忍不住跟五竹讲话,又奶声奶气开口问他:“那叔,为什么池子里的水不是蓝色的?”
五竹把手里扎完的扫帚放下,站起来转身往里走:“因为水浅。”
范闲丝毫不计较五竹的敷衍,他悠哉躺在门槛边眯着眼睛晒太阳。
“过来吃。”五竹切好了萝卜丝,在阳光和煦中叫他。
“好勒。”范闲麻利地起身,凑过去吃萝卜。
“今日你随我去练剑法。”
“啊……”范闲苦着脸,超小声叨叨:“好不容易费老师让我休息一天。”
五竹耳力过人,自然听见了他的话。转过身去面对他:“你不愿意?”
范闲毫不犹豫,十分麻利地摇头:“不不不,我愿意。我极愿意。”
五竹的教学之路一开始就非常坎坷波折,五竹没有真气,教不了范闲,这么大一个小孩,什么也不懂,然而五竹从来不把他当小孩看,范闲无法,只能自己看书摸索。
范闲捧着书腹诽:我屁大一点儿孩子,连字都还没认全你就让我自己照着书学,唉,这叔太狠了,肯定不是亲叔。
话虽这么说,范闲却从不偷懒。
他磕磕碰碰引了真气入体,等到终于能学剑招,他叔却压根不教他:“我的剑招没有名字。”
“啊?”
“要旨就是快、实用、不偏不倚。”五竹把他的铁钎抱在怀里,身后竹叶葱绿。
范闲站在五竹对面,摸不着头脑:“那,我应该怎么练啊?”
“我打你,你躲。”
“啊?”
他当然是不愿意的,然而无济于事,于是从此开始了逃跑之路,每天就跟被火燎了屁股似的想尽办法跑得飞快,然而总是会被五竹叔追上,从树上打落、从路上摔倒,竹林里每日都是他千奇百怪、狼狈不堪的身影。
好在五竹叔虽不留情面,好歹不会让他真出什么事,日子就在毒和剑交错之中飞逝。
费介在第二年的春天离开了,说他已经出师了。
范闲把费介送到了城外五里,回来一言不发,钻进五竹的铺子里。
“何事?”五竹正在扎一把扫帚,如一根定海神针,定在那棵海棠树下。语调如常。
范闲噌噌跑过去,趴在桌边看五竹的表情,什么也看不出来,委屈巴巴地开口问他:“叔,我们都总要分别的,对吗?”
范闲在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被重症肌无力牢牢锁在床上,身边的人来来去去,一直都是母亲陪着他,别离总也轻淡。他自己本就无能为力,连基本起居都要仰仗他人,所有情感都轻轻压在心里,不显不露。
如今到了这儿,却甚至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像母亲那样,一直陪在他身边。
五竹声音不大,语调如常,仿若闲话家常:“我会永远跟着你的。”
范闲愣住了,呆呆看着他。
院里的海棠又开了,五竹不爱这么艳丽的花,然而这株海棠呆在这儿姹紫嫣红了一年又一年。
不过只是因为范闲常躺在这颗不合时宜的海棠上跟他讲话。
“看我干什么?”
一片海棠花飘飘悠悠,竟这般不识趣,落在了五竹的肩头。
五竹一身黑衣,一手持剑,冷冽肃杀,生人勿近。然而肩头一瓣海棠,无端动人心魄。
暗香浮动,西泠桥下情意动。
范闲心跳漏了一拍。
也不知是言语动人,还是人美如画。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范闲褪去了少年稚气,功夫没落下,虽然远不及五竹,但是练得刻苦,总有进步;他吃得比谁都多,抽条似地长个儿,个子也有五竹高了。奶奶说等一队红甲骑兵来了,他就危险了,他自己总觉得没这么简单,红甲骑兵大概有关他父亲,有关京都,有关他的来由。于是他总坐在范府门口等那队红甲骑兵,五竹就站在楼上看他。
五竹知道,范闲该走了。
澹州留不住他。
无数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在这年的夏天有了收获,大雨瓢泼中,范闲终于等到了他的红甲骑兵,他第一时间居然想到的是他五竹叔。
范闲抬头看了看,楼前无人。
他退回府里,去见奶奶。
五竹站在院里等了半晌,范闲才进铺子来,正巧看见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顺走了铺子里的东西。
“就这么让他走了?他刚才顺走的东西可不少。”
“我知道。”
“因为你根本就不关心这铺子到底挣不挣钱。”范闲莫名有些不高兴,他几步走到五竹身边:“你呆在澹州,不过是为了保护我而已,是不是?”你保护我,只是因为这是我娘吩咐的,是不是?
五竹想了想,觉得否认没有意义,回答他:“是。”
“可是你就没有想做的事吗?你自己想做的。”
五竹偏了偏头,不理会他的问题,说:“你要去京都?”
“嗯。”范闲同样不会隐瞒他:“叔,从我娘被刺杀,你把我放在竹筐里背到澹州,你就一直伴我左右。”
五竹转身站起来,看着范闲,表情与往常有些不同。
在他心中,跟着范闲是不假思索,是理所应当,是他刻进骨子里的本能。
然而,范闲好像不是这样想的。
“这几日只是红甲骑兵到访,就接二连三有人刺杀我 ,恐怕此一去,便是刀山火海。”
“对战滕梓荆,你做得不错。”五竹看着范闲,笨拙地夸奖他,仿佛在以他的方式抗拒范闲那句别离。
范闲心知肚明,咬了咬牙说:“叔…我已经长大了。”
“好。”五竹飞快地回答。他匆匆抢白,唯恐范闲下一句就是你别跟着我了。
范闲心中酸涩:“叔,我希望你做你真正想做的事情,为你自己而活。”
言毕,范闲静静地看着五竹沉静的侧脸,眼角微红。
他何尝不想五竹继续陪着他,可是天高日阔,来日方长,五竹只是他母亲的朋友,护着他不过是基于对原主的忠诚。不过是叶轻眉未散的余恩。
范闲不是这样办事的。这不符合他的原则。
他的五竹叔惊才绝艳,出剑能与大宗师打成平手,是这世间最值得珍重之人,如何能让他委屈在自己身边?
范闲不想用任何情谊、事理束缚他的五竹叔。
这么些年,他很知足了。
五竹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那计算能力绝佳的脑子像疲钝的机器,被一个年久失修的螺丝钉卡得死死的,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感到从未有过的迷茫,脑子里只剩下了最后那个念头:“你不需要我了?”
五竹语气如常,好似能接受他的任何回答。
他毕竟不会咬牙切齿。
“我永远需要你。”
滚滚洪流不知道遮掩着谁的心事,归入河道,露出了刻在石头上不为人知的一字一句。
“在我心里,你是我最重要的……”范闲想了想,接上:“亲人。”
五竹接不上话,范闲也不打算让他接,只低着头自顾自地续上话音:“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呢?”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有什么想做的事?
五竹偏了偏头,似乎有些接触不良。
想做的事?
五竹不明白,略一犹豫,摇了摇头。
他总是不懂范闲的话。
他从前也不懂叶轻眉的话,但是他也不急,反正他不懂归不懂,跟着他的小姐就行。
需要他懂的东西,叶轻眉会教他。
但是到了范闲这儿,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心慌,他总是努力去懂范闲的话:他总听不懂,但他想懂。
此刻尤甚。
好像如果不懂他,就简简单单地被取消了某种资格。
所以他此生第一次有些急躁。
我有什么想做的事?
范闲走后,他的问题一直久久地留在五竹的脑海里,他想到最后,也只觉得:我就想跟着你。
可是这样说岂不是让人瞧不起。
五竹难得像个小孩,觉得这件事不可告诉范闲,不然自己大概会难堪,虽然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难堪。
于是五竹思来想去,在脑海里翻箱倒柜找一个跟着范闲去京都的理由。
他记忆有失,最清晰的不过是伴范闲这些年岁,苦思冥想半晌,终于想起叶轻眉当年带了一路的箱子,钥匙就在京都。
他向来很在意一切和叶轻眉有关的事情,如此说法,范闲想必不会起疑。
五竹心里暗自满意,也不顾此时已夜深,拿出箱子就进了范闲的房间。
五竹进来时,范闲正收拾行李,对他来说,虽然在这儿朋友不多,生活也平淡如水,然而如今要走,他倒许多东西疑虑是否带走。倒不是他优柔寡断恋物太甚,只是这屋子里有五竹送给他的许多东西,比如剑——自然是他最初用的木剑,他的身量一年一年拉长,木剑常常刚用了不到两月就有些失当,五竹便常给他削新剑。
五竹与他对战时自然从来不会欺负他用铁钎削他的剑,范闲欢喜这些那个人一刀一刀削出来的东西,于是小心把这些木剑都收起来。
虽说长大后他就换了精炼剑,但这么久积积攒攒,最后居然收了一箱子旧木剑,他舍不得扔,又怕被五竹发现嘲笑他,就一直偷偷藏在床底下,也总觉得看着就开心。
如今要去京都,他自己知道不必带这些无关紧要的杂物:此去京都惊险,东西带的多了反倒不便,然而到底舍不得。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澹洲,所以思来想去怎么也舍不得五竹的这番心意。虽然他不过得前人泽被,五竹心里想报答的是叶轻眉,然而范闲一想到他应当是再也见不到这些破木剑了,他就总觉得不甘心,好似就此告别了一段纯粹美好的时光。
范闲重视所有和五竹相关的东西,他过于珍视这个陪他长大的叔叔:原因其实只是他上辈子被命运绑在床上,时间都像静止一样,本能地眷恋长久。
这么多年,他习惯一个人住,不要仆从,因为五竹也是。他习惯少与人争执,因为五竹也是。他习惯不再过度关注无关紧要的人,因为五竹也是。
只有一点,他没有习惯常常怀念母亲。
因为五竹习惯了。
想到这儿,范闲神色莫名,把箱子塞回床底下。
五竹进范闲的房间从来不打招呼,于是刚进来就看见范闲动作鬼祟从床边直起身,有些奇怪。
范闲被他吓了一跳,遮遮掩掩咳了一声,问他:“叔,怎么了?”
“我知道我想做什么了。”
范闲眸色一暗:他会去哪?他会去探寻叶轻眉死的真相吗?
他是叶轻眉的竹娃娃,他要离开了……吗?
“是什么呢?”范闲尾音几乎颤抖起来,他觉得自己不需要害怕,结果不过是几年见上一次、或者这就是最后一面。但是他不由自主胆怯,他几乎本能地害怕五竹接下来要说的话。
他害怕别离,他知道分别才是常事,但是这是刻在骨子里的。
“打开这个箱子。”
“这是什么?”
“这是小姐留下的箱子。”
范闲站起来,不知道五竹想说什么,转身拿了一把匕首。
“打不开,这个箱子破坏不了。”五竹抬手止住了范闲的动作,铁钎生冷。
“钥匙在京都,具体在哪忘了。我要找钥匙。”五竹收回手,微微侧过身,环起手臂:第一次撒谎难免紧张。
“好,那我们京都见。”到底是叶轻眉的竹娃娃。范闲有点想笑。
但是他们还能见面,他知足了。
“好。”五竹点了点头,心满意足。
【名著评析】《基督山伯爵》:梅色苔丝为什么没能与爱德蒙复合?
我想《基督山伯爵》原著最大的遗憾,就是爱德蒙没有和梅色苔丝破镜重圆,这也成了相当多的大仲马读者心中的刺。所以在很多《基督山伯爵》电影改编版里,爱德蒙都和梅色苔丝都重归于好了。我最喜欢的是02版《基督山伯爵》,它的拍摄细腻,手法精彩,演员们演技和颜值全部在线。更令人愉快的就是编剧摸透了观众的心理,不光让爱德蒙和梅色苔丝重归于好,还给了爱德蒙一份大礼:阿尔贝是爱德蒙·唐代斯的儿子。
哦吼吼吼吼吼~还有比这爽剧更爽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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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在看《基督山伯爵》原著的时候,我就觉得阿尔贝这个角色不是爱德蒙·唐代斯的儿子这个设定极不合理。而且只要有“阿尔贝的父亲...
我想《基督山伯爵》原著最大的遗憾,就是爱德蒙没有和梅色苔丝破镜重圆,这也成了相当多的大仲马读者心中的刺。所以在很多《基督山伯爵》电影改编版里,爱德蒙都和梅色苔丝都重归于好了。我最喜欢的是02版《基督山伯爵》,它的拍摄细腻,手法精彩,演员们演技和颜值全部在线。更令人愉快的就是编剧摸透了观众的心理,不光让爱德蒙和梅色苔丝重归于好,还给了爱德蒙一份大礼:阿尔贝是爱德蒙·唐代斯的儿子。
哦吼吼吼吼吼~还有比这爽剧更爽的么?
毫无疑问,在看《基督山伯爵》原著的时候,我就觉得阿尔贝这个角色不是爱德蒙·唐代斯的儿子这个设定极不合理。而且只要有“阿尔贝的父亲是爱德蒙·唐代斯”这个设定在,男女主破镜重圆肯定不是问题。
但很可惜的是,这并不是大仲马的原意。或者可以说,在大仲马写《基督山伯爵》至少前面三分之一左右情节的时候,没有考虑过让梅色苔丝和爱德蒙破镜重圆,没有考虑过让阿尔贝成为爱德蒙的儿子。因为梅色苔丝是爱德蒙“死”后十八个月才嫁给费尔南的。这就注定阿尔贝是费尔南的儿子。02版《基督山伯爵》中修改了这个时间,梅色苔丝在爱德蒙被捕一个月后就嫁给费尔南,因为她当时已经怀孕,急于找个接盘侠。
但是随着《基督山伯爵》剧情的深入,我越来越觉得阿尔贝不是伯爵的儿子这个设定不恰当。如果不是有“十八个月”这个前提,估计所有读者都会猜到阿尔贝的亲生父亲肯定是爱德蒙·唐代斯(02版《基督山伯爵》中的爱德蒙和阿尔贝长得也好像,智商方面也是一样地呆;阿尔贝和费尔南长得一点也不像,举手投足也毫无共同之处)
02版《基督山伯爵》剧照:谁和谁像一目了然
大仲马没有设定男女主复合,可能是最初的动机也就是基督山伯爵的原型——即鞋匠皮科复仇的真实事件中,他那个嫁给仇人的未婚妻也没有和皮科复合。这个美丽女人在真实事件中死去了,死于皮科的间接报复中。虽然皮科没有针对无辜的前未婚妻,但是他在报复她现任丈夫的时候,间接带累了她,让她伤心而死。
或许在大男子主义的大仲马眼中,梅色苔丝这个懦弱的女人没有为“死去”的爱德蒙守贞就是很大的减分项。富可敌国的基督山伯爵有权利选择更美丽、更年轻、更爱自己、更加生死相依的海蒂,这才是一个男人终极的爽点。在此基础之上,他的前未婚妻梅塞苔丝事实上依然爱着爱德蒙·唐代斯,是她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而不是爱德蒙另觅新欢报复她。所以这个世界都属于基督山伯爵了!至于阿尔贝的生父问题,如果再归功于伯爵,那实在是有点不要脸了……
我们知道,大仲马在男女问题上可不是什么道德典范,否则他不会有私生子小仲马。即便他没有代入到男主角身上,也是在一旁指挥着爱德蒙·唐代斯的行动为自己取乐。或者不如说,大仲马比他笔下的爱德蒙更冷酷更现实,更加游戏人间。只是更多的《基督山伯爵》读者比大仲马更注重感情,精神道德上更有高层次的追求,所以乐于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跌宕起伏的人生否极泰来。
即便大仲马在写作过程中想改变主意,也来不及了。因为《基督山伯爵》最初是连载模式发表在《议论报》上,整个巴黎为这个故事疯狂。“十八个月”是早就发布出去的情节不可能更改了,所以阿尔贝最终也不是爱德蒙·唐代斯的儿子,梅色苔丝也没能和她的爱人在彼此依然深爱的前提下再续前缘,留下了巨大的人生遗憾。
而海蒂的出场,显然是替代梅色苔丝成为女主角的。她和基督山伯爵共进退,最后走到一起顺理成章,尽管我没看到有读者特别喜欢这一对儿。似乎大家都觉得海蒂的存在很别扭很牙碜,她对伯爵更像是仰慕恋慕感恩而不是情感上的深爱。《基督山伯爵》已经爽文到了神话的程度,留下些许遗憾,或许就是大仲马向现实主义致敬。
顺便说一下,02版《基督山伯爵》里在梅色苔丝和爱德蒙终于相认之后,他们还睡了一觉哈哈哈
梅色苔丝心中所爱的是爱德蒙·唐代斯,海蒂所爱的是基督山伯爵。这个差别是非常大的。如果爱德蒙越狱后没能成为一个有钱的伯爵,而是成为海盗什么的,他就没有能力救海蒂。从海蒂的角度看,她爱一个救过她又帮她报了仇的有钱的基督山伯爵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金钱确实会增大一个人的魅力。可是海蒂这个落难公主会爱一穷二白的爱德蒙·唐代斯么?她不会,她甚至都没有机会认识他。即便认识他,她也不会留意他。
但是梅色苔丝一定会爱一穷二白的爱德蒙·唐代斯,而不是富可敌国的基督山伯爵。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读者基本上都是站在梅色苔丝这边的根本原因。
那么在男主自己心里,他是谁呢?他最后的留名是“你的朋友,基督山伯爵-爱德蒙·唐代斯”。
阿尔贝是费尔南的儿子,这注定了梅色苔丝的悲剧。她如果和爱德蒙再续前缘,阿尔贝会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中。对于她和爱德蒙来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就是一个母亲为儿子作出的巨大牺牲,放手伯爵和海蒂在一起,也是她对旧爱情深的证明。
或许,这真的是最好的结局。
所以我还是支持爱德蒙和梅色苔丝在一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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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竹】故城旧梦(一发完,2.7w长文)
简介:庆历某年,因各级官吏印章混乱,导致办事拖沓,庆帝下旨重铸新印,但古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有些使用旧印的官文已经运在路上,来不及拦截;有些人在新印送抵前积压大量公文,拒不办理;更有甚者,把没有盖章的紧急公文送到京都御览。上大怒,谓:“官不畏君,必有欺上瞒下之举。”着监察院大肆查验,杀各级官吏六千五百四十四人,妻女家眷充为官奴者不计其数,没收财产悉数充入国库,举国战战。此为『空印案』。关于这件大案,还有一桩不为人知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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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音乐:李宗盛——凡人歌
是夜,暴雪纷飞。一人远远奔来,头戴笠帽,身着蓑衣,却是脚步不停,似在蓬松的雪上滑行。那人忽的停下脚步,远处传来一阵...
简介:庆历某年,因各级官吏印章混乱,导致办事拖沓,庆帝下旨重铸新印,但古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有些使用旧印的官文已经运在路上,来不及拦截;有些人在新印送抵前积压大量公文,拒不办理;更有甚者,把没有盖章的紧急公文送到京都御览。上大怒,谓:“官不畏君,必有欺上瞒下之举。”着监察院大肆查验,杀各级官吏六千五百四十四人,妻女家眷充为官奴者不计其数,没收财产悉数充入国库,举国战战。此为『空印案』。关于这件大案,还有一桩不为人知的小故事——
推荐音乐:李宗盛——凡人歌
是夜,暴雪纷飞。一人远远奔来,头戴笠帽,身着蓑衣,却是脚步不停,似在蓬松的雪上滑行。那人忽的停下脚步,远处传来一阵歌声:“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在这雪原中忽左忽右,虽不甚悦耳,但嗓门洪亮,丝毫不受风雪影响,直直传入他的耳内,他抿嘴倾听一会,手中紧握着的铁钎望地上一点,人已飞起丈余高,在几个纵跃间已隐入雪坡之后。须臾,一名坦胸老丐儿在小径尽头出现。
这丐儿嘻嘻一笑,道:“那躲起来的朋友,还请现身说话!”
他话音未落,蓑衣人便从藏身处飞出,堪堪落在丐儿跟前,抖落一身风雪,原来是名眼蒙黑布的青年,那一身劲衣已被雪水濡湿,紧紧贴着肌肤,他却似全无知觉般,站立如松。
丐儿笑道:“少侠觉得着小老儿方才唱的曲儿如何?听说这是现下京都最流行的话本故事《红楼梦》中的歌儿,叫‘好了歌’。您,多少赏点?”
青年却不理会这话,淡淡的说:“你是想杀范闲,还是杀我?”
丐儿眼中徒射精光,面上却还维持着嘻笑之态:“你这话我却听不懂了。那范闲是谁?你又是谁?我为什么要杀他,又为什么非得杀你?”
青年不语,只低头疾走,忽眼前横出一只蒲扇般的大手,指节粗糙突兀,宛若老树之根。“我且问你,那范闲要是人人都杀得的恶人呢?你当如何?”丐儿沉声问道。青年毫不迟疑的答道:“范闲不是恶人,谁说范闲是恶人,他才是大恶人。”老乞丐细辩这人神色,见不似作伪,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怒反笑:“我看你不仅眼瞎,心也盲!”说着神色愈加阴沉:“我若不杀范闲只杀你呢?”
青年侧了侧头:“老人家,我该是没见过你。”言下之意,是你我以前不该有任何怨仇,你无缘无故的为何要来夺我性命?
老人仰天大笑道:“杀你便是杀你,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青年——五竹思索了一小会,一字一句的说:“你若动手,我就反抗。”
老人只觉得这人真真是匪夷所思至极:“那我要是一直不动手,你也一直不动手?”五竹点了点头。此时风声飒飒,青年身上薄衣已结了一层薄冰,他竟像觉不冷似的,依旧屹立不动。老人度他架势,似乎真要在此地站到天荒地老,他却没那份耐性,“呼”的出了一掌。他这一掌看似随意,却是挟了内力,去势极猛,激的遍地雪花乱溅,五竹闪身避开其芒,手中铁钎挽了个剑花。
老人“咦”了一声,猛地向前一窜,连出二十掌,那掌风竟把五竹周身罩住,他无真气护体,只觉得像有看不见的罩子阻碍了他的行动,无论他往哪躲,都避不开老者双掌。
五竹素性淡泊,他觉出老者此刻并无加害之意,自然也熄了杀心,把铁钎往身后背着的棍套中一搁,施展身法,左拳右掌,在极近的距离内与老者对了四百余招,只听一片“砰砰”声,两人掌拳相接,动作越来越快,竟致于声音都连成一片,难分彼此。那老者只感觉每掌都像打在至坚的生铁之上,反震的自己虎口迸裂,鲜血长流,在这至洁的雪地上流下触目惊心的痕迹。他快,五竹也快;他慢,五竹亦慢。更可怕的是,五竹始终保持着均匀的出招速度,他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使不完的精妙拳法,倒是对面的老者,渐渐力不从心,身形滞重。
老者瞪大了眼睛:“那是江南吴家的十八路掌法,你从何得知!”
五竹的语气仍是淡淡的:“二十年前,吴家在杭州挑头举办武林大会,各路英雄纷纷演示自家绝学,激励民众投戎报国,我看过。”语毕,他感慨道:“还是范闲那句话说的极对,是什么来着?……哦,‘一代不如一代’。”
这话差点把老者激至吐血,暴喝道:“你放屁!”度其形容,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却瞎扯什么二十年前!他将讨饭的拐棍一敲,只听“嗤嗤”两声,棍头突出三四十根尖刺,竟是一柄用树皮伪装的精铁偃月杖!老者大喝一声,手中偃月杖化出无数影子,径奔五竹命门!他来势汹汹,五竹避之不极,竟抬手格挡,只听嗤嗤两声,他身上衣服被倒刺剌破,一缕断发在半空中飘飘荡荡,尚未落地之时,瞎子五竹擎钎在手,也不知怎的一刺,竟生生刺穿老者手腕!
他速度极快,老者甚至不及反应,挥出下一杖时,断腕与武器一并斜刺里飞出,在洁白的雪地上洒下一串血迹,人因惯性狼狈摔倒,他眨了眨眼,顷刻间汗如雨下,双眼暴突,连说数个“你”字,却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五竹道:“别再阻我,否则我定杀你。”语毕,摸了摸怀中物事,转身迅疾离去。
凉州石桥镇,虽名字里带个“石桥”,其实地处荒漠边缘,气候燥热,别说是石桥了,就是像样的塘子都没有。一行简朴的车马徐徐穿过街市,驾车的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着一袭青色圆领衫,衣服下摆撩起扎在腰带里,圆圆的脸上自带三分笑意,一边赶车,一边与车内之人谈话:“小范大人,您瞧,过了石桥镇就是稷山县,这是最后一枚印了,等交完了印,咱们就能回京啦。”
原来,庆国的官员们人均二十枚印,起初是为了快速厘清责任,经手的是哪个部门的就使哪枚印,可渐渐的就开始混淆,甚至会出现一份文书盖满印章的情况,无形中拖慢了办事效率,各级官员彼此推脱,夹在中间的百姓怨声载道。为此,庆帝下旨收走所有冗余印章,只用一枚新制官印。
除范闲,从京都出发的队伍另有四十支,每个领队都有份任务清单,收走的印章不能就地销毁,必须记录清楚,装进特制的小匣子里,再用火漆封好,原样带回京都,由专门的官员收集起来,验收无误后再统一销毁。在这个过程中,废印少一枚或路途延误没能及时换印,都是领队的责任。
这活儿说轻不轻,说重不重,范闲就权当离京旅游了。
一路行来,庆国山水游历泰半,有些官员办事利索,范闲的马车队伍还没进城就奉上旧印,彼此客客气气的吃顿饭,在驿站借宿一晚便启程;有的官员爱摆架子,乡绅夹道欢迎、戏班连唱三天,甚至请来本城有名的才子“进行必要的文化交流”,席间酸诗并佳肴并飞,马屁共美酒一色……期间种种秩事,过于冗杂,不便记述,暂且按下不表。
眼见王启年眉飞色舞的开始计划回京事宜,范闲笑道:“老王,再怎么着这也是皇差,还是小心为上!”
王启年应承道:“大人说的极是。”眼角余光瞥见一座四四方方的土夯建筑,这种房屋是当地的特色,不开窗,但会用砖砌出透气用的小孔。他只觉得新奇,便喊范闲一道来看。范闲搜肠刮肚的想着上一世学的知识,忽然眉头舒展,笑道:“我知道了,这是烘干房!你们看,石桥镇气候燥热,日头长,这种天气最适合制作腌味和风干美食。”越往西北走,体感越燥,海拔也越高,范闲还记得小时候对着语文课本里的新疆美食插图流口水的场景,想来这个凉州在地理地位和气候上比较接近他那一世的新疆,故此大胆推测。
此时马车驶入集市,可谓人头攒动,香味扑鼻。这儿是卖酥酥茶的茶铺,那儿卖各色干果蜜饯,新鲜现烤的蜜汁羊腿,把厚实的馕饼切开,塞入沾满特色卤汁的爽滑羊肉,咬一口肉汁四溅,回味无穷,更不要说那些高鼻深目的姑娘,穿着漂亮的当地服装,挎着花篮沿街叫卖,脆生生的笑声洒满整条街。
众人只觉得两个眼睛不够看,一张嘴不够吃。范闲买了好几袋干果,尝了这袋吃那袋,吃完那个又捡起这个,眼睛不住的瞟着姑娘们的藤篮,心想这制作工艺也忒粗糙了些,没的唐突了佳人,还没有他那小叔叔编的漂亮哩!
王启年察言观色,道:“大人,这当口赶去稷山,得后半夜才到,左右也是明日换印,不如先在石桥镇驿馆住下,差个人赶去稷山知会一声,明天赶个大早换完了印,吃毕晌午饭,清清爽爽再走水路返程,岂不美哉?”
范闲初时满口应承:“行,正好我四处逛……”话音未落便醒过味来,半真半假的打了王启年一记:“好你个!”王启年笑嘻嘻的受了,一行人有说有笑的赶至驿馆,安顿完毕,范闲便与王启年、高达微服出来,边逛边吃。
范闲见高达直勾勾的盯着当地姑娘瞧,遂与王启年起哄臊他:“石桥姑娘把我们高大人的魂给勾了!”臊的高达满脸通红,连声辩解:“我不是!我没有!你们别瞎说!”这一行人才逛了一盏茶的功夫,就买了三卷地毯、十麻袋干果,都交与小厮带回驿馆,走邮路捎回家。铿吝如王启年也捎了半袋干果。范闲只恨庆国没有顺风快递,害的他这手都剁不痛快!这行人花钱大手大脚,早被那乖觉的小贩盯住,一个个拼命的往范闲眼前挤,大声推销自家货物。范闲有些乏了,抬脚走进一家茶酒铺,早有小二相迎:“贵客三位!客官,吃点什么?”
三人拣了临街的位置,王启年拿乔道:“你们家有什么拿手的,尽管上!”被范闲踢了一脚:“甭听他瞎胡扯,我出钱,听我的。”他一撩衣服下摆,大马金刀的就座。小二笑道:“瞧几位客官的打扮,不是我们本地人?那可巧了!我们这儿茶分三味,酒有二等,但最出名的就是澹州黄酒,每日晌午开卖,不到三盏茶的功夫就能卖完,您瞧这队伍,都是等着沽酒的。您几位现在拿号牌,兴许还能排上。再加上本店特产什锦干果并卤下水,这顿酒能吃到日落西山。”
范闲一听到“澹州黄酒”就来了劲,原来,他幼时常偷偷离府,跑到五竹的杂货铺里偷酒吃,其实澹州是个海港,黄酒也并非本地特产,只是南来北往的商户多了,就把他们家乡的特色吃食一并带了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又融入了澹州本地风味,形成极其独特的口感。范闲自少年离家来到京都,就再也没吃过正宗的澹州黄酒,听小二如此说,忙唤高达去取号牌排队,冲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龙小声感叹道:“乖乖儿,这场面,就是TFBOYS家的奶茶也不过如此啊!”
须臾酒至,下酒菜也已上齐,分别是:爆炒猪肝、什锦干果、水包、卤凤爪和红糖糕,琳琅满目的铺了一桌子。众人食指大动,各自埋头苦吃。范闲给自己斟了杯酒,仰脖饮尽,忽然两眼一亮,猛的一拍桌子:“就是这个味儿!”
他唤来小二:“你家老板可是澹州人士?”小二笑咪咪的打了个千:“客官猜的极准,这酿酒的是我们老板娘,土生土长的澹州人。”王启年瓮声瓮气的搭话道:“澹州人跑这儿做生意,这够远的哈。”说话间,范闲早已两杯下肚,澹州黄酒醇香甘甜,并没有辛味,回味中带着股梅子香,他越喝越快,高达见他如此喜欢,便想再买点,小二面带难色,道:“对不住,今日号牌俱已发完。”
王启年道:“我当什么大事,你跟老板娘说说,咱们愿意付订金,明日一早差人来取。这不就完了?”小二把腰弯的更低了些:“客官,实不相瞒,我们老板娘说,铺子是小本生意,每日酿的酒都是有数的,若人人如客官一般,只怕老顾客们就沽不着了。”“嘿你们……”范闲挥了挥手,王启年乖觉住嘴。
他实是没有吃够,却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小二,正待说些什么时,只听一个爽利的女声道:“对不住,实在对不住!本店概不赊买。”便有一妇人转来。范闲见她形容,只觉的眼熟,尤其那眉间两点痣,好像在哪里见过。妇人抬头见范闲之面,也是一怔,嘴唇微张,一个名字欲说不说。范闲喊道:“范小花?!”
这妇人方才敢认,激动的泪眼滂沱:“闲哥哥!”范闲离了座径奔而去,挽起范小花的手,仍如儿时一般,两人手牵着手蹦着跳着转了三圈。“小花,你,你怎会在此?你、你不是嫁到隔壁村去了吗?”范闲激动的手舞足蹈,说话也不由自主的结巴起来。范小花拭去眼泪,拽过自家男人:“这是我丈夫,我酿酒的手艺是跟婆婆学的,可惜我这男人粗笨,没学会,倒让我学会了。……澹州酿酒的铺子太多了,挣不着钱,这不,就来了凉州。”“那你跑的也太远了吧!”
范小花神色一顿,脸上的笑容也僵了几分,忙按下话头,来回搅着围裙下摆问道:“还不是为了……生计嘛!那闲哥又怎的到此了,可是来游玩?”
范闲只说自己如今在朝中做事,此番前来是负了使命。因是童年旧识,范小花招呼小二给他们加了好些菜,范闲掏出锭银子,约也不约,就要付帐。范小花坚决不受,两人来回推拒了好几次,又说了好些话儿,范闲见她不住的往左右两边瞟,便问:“怎么?”范小花尴尬的笑了笑:“恩公……不在?”
范闲乐了:“这会儿叫恩公了,当年可是一个一口‘五大哥’!嘿嘿,我这小叔叔来无影去无踪,竟是我也不知他在何处。想必他也很是挂念你,转天我把在这儿遇到你的事说与他听……”“不可!”范小花厉声道。众人顿时噤声,高达沉着脸盯着老板娘瞧。范小花忙道:“五……大哥这么忙,我怎好打扰!”范闲心中疑窦顿起,拣了些不甚紧要的话糊弄了过去,只约定明日再来吃酒。
回程路上,王启年问起范小花,范闲幽幽的说:“当年若若被接回京都,费介老师也离了澹州,我没了说话的伴儿,时常往五竹叔的杂货铺钻。我这叔叔行踪甚是神秘,十天半个月不见人也是有的,有一天,他带了个女娃回来……”
据瞎子说,这孩子是他在路上捡的。彼时恰逢蝗灾,大量百姓流离失所,冻饿至死,官道两畔堆起尸山,宛若人间地狱。五竹在死人堆边捡到这女孩。
他解开包袱,把买与范闲的糖糕分了一块给小姑娘吃,女孩见他转身,不知哪里生出股勇气,拼命抱住五竹的腰,嘴里还含着五竹给的糕,呜呜的哭着,拼命的摇头,似在央求他别走。五竹又与了她几块糕,指着仅剩的一块糕说:“这个是范闲的,不能给你了。”见那女孩还没有松手之意,他耐着性子道:“我身上没钱,要是有,定给你。”不料女孩反而抱的更紧了,哭的异常凄惨。
五竹见一时半会甩不脱,索性把孩子负在背上,快步离去。他们一路跋山涉水,径奔澹州,这孩子异常乖巧,既不开口询问五竹来历,也从不问他究竟要到哪儿去。五竹给吃给喝,她就接着;倘五竹没给,她也不开口讨要。女孩见他眼盲,又不爱开口,虽行动极迅速,但在集市中采买物资时很吃亏,便自告奋勇为他引路,帮他跟各色人等说话调度,因此一大一小一路上相安无事。
范闲听了这段因果,忍不住笑出声。他五竹叔真要走,大宗师都拦不住,何况一个饿到皮包骨头的小女孩!他小大人似的负着手,绕着女孩转了两圈:“你叫什么名字?”“小花。”女孩怯生生的答道。“无姓?”“不记得了。小范闲一拍大腿:“那你就跟我姓范,叫范小花,怎么样?”女孩乖巧的点了点头。
就这样,范小花在杂货铺里安顿了下来。范闲起初只当她是个普通人,几次来寻五竹,都发现她在拼命抢活干,浆洗衣服、拖地洒扫,乃至生火做饭,在柜台帮衬着做生意,数钱找钱,简直无所不能。范闲想着,五竹这样一个淡泊不争的性子,又是残疾之躯,能有人在旁帮衬,总归是好的。他那时沉迷于制作钻孔机,各色零件在天井里铺张的到处都是,小小一个人儿干的热火朝天,就是瞧不出来他到底在做什么,五竹也不阻止,在树下的石板凳上默默的编竹筐。
这惹起了小花的好奇之心,范闲笑着解释道:“这叫钻孔机。”他从柜台上取来两张纸,撕成均匀的长条,用浆糊粘在一处。“你瞧好了。”把那长长的纸条塞进去,腾出一只手控制小巧的钻头左右腾挪,在半指宽、成人胳膊长的纸条上连打小孔。小花凑上来一瞧,见这细孔好似按规律分布,有些相似,有些则有极其细微的差别,却是吃不透这有何用。范闲哈哈大笑道:“这是盲文!”
他把打好孔的纸条递给五竹,后者放下编到一半的竹筐,右手食指快速掠过纸面,皱眉道:“‘打雷了下雨了,快点出来看上帝’。你这是何意?”
小花拍手道:“我懂了!五哥眼睛不好,用这法子能让他看字!”
范闲把头抬的高高的:“正是!”他前世躺在病床上时,为了排遣无聊粗略了解过盲文,但没真正的学过,这一世就写了详细的母本,像编摩斯密码一样,重新整理出一套范闲版盲文。他才不会告诉小花,为了复刻出一只掌心大小的办公室用钻孔器,光是图纸他就画了好几十张,因为缺乏零件,只能自己一遍遍尝试着去做,如此反复,直到成功,幸好他有零钱,否则还吃不消零件消耗。
在年幼的范小花眼里,脑袋里充满奇思妙想的范闲简直就是神人下凡,他也很享受这小姑娘对自己的崇拜,两人关系日渐亲密,真如嫡亲兄妹一般。
在范小花看来,范闲与五竹的关系是很奇怪的。范闲脸上总带着笑,性子和善,有其他大人在场时瞧着与别的孩子无异,虽是司南伯养在外面的私生子,那也是从小锦衣玉食,嬷嬷丫环们围绕着长大,却没有一丝纨绔气,可铺子里一旦只剩下瞎子和小花,他经常口吐惊人之语,就像在一副小孩的躯体里住了个油滑的老鬼;五竹整日埋头干活,若非必要绝不开口,对范闲的一切行为都采取放任态度,他要做玩意儿就让他做,他想吃酒就任他吃——甚至还会亲自下厨炒两个小菜。有时,这两人会一起出门,直到擦黑方回,范闲时常形容狼狈,就像是被瞎子领到什么地方去疯狂打架。可若要问他究竟去了哪儿,他又是决计不说的,问的多了也只说是和五竹去跑山玩儿,路上被不会叫的驴给踢的。
这两人名为叔侄,但似亲非亲、似友非友,有时范闲怕他这小叔怕的紧,有时又浑不把他当回事,甚至还会反客为主,教瞎子说话。这瞎子也是怪,用一柄纯黑的细钎,那东西似铁非铁,没有纹饰,像是一次性铸成,小花有次出于好奇去搬动它,这东西竟像生了根,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撼动不了它分毫!
小花敏锐的察觉到,在这两人之间,范闲才是那个拿主意的,五竹只秉着“范闲高兴就好”的理念行事,怪异至极,因此,她粘这小哥哥粘的厉害,甚至盘算着让范闲引荐,进范府到他院儿里做个丫头,从此长长久久的相伴。
不想这话被瞎子听见,放下手上活计问道:“你为什么想进范府?”
小花结巴着说:“就、就是,给自己找个生计。”说着脸腾的红了。
瞎子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似乎是想起从前范建从京都调侍女过来,导致他无法接近的事,觉得有这么一个从小熟识的人在身边也好,遂点了点头。倒是范闲多嘴问道:“小花妹妹,你还这么小,怎么就急着给自己找出路?”
小花咧嘴道:“俺小?过了年俺就十一了,再过三年就该成家啦!”
范闲默不作声的走开。瞎子道:“你这主意不错。”小花忙道:“我这辈子别无所求,就想长长久久的守着闲哥,那便圆满了。”说着双手合什。瞎子隔了一会儿才道:“你此话当真?”小花伸出三根指头:“五哥不信,我愿起誓!”
那夜风凉,小花早早闭铺,听到天井里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嗝,你不地道啊,她才11,在我那儿还是个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孩子,怎、怎么一生就这、这么定了?”言语混乱,是范闲的声音,应是吃了酒。瞎子清冷的声音响起:“那我管不着,是她自愿守着你的。”范闲不满的埋怨:“我、我说东,你说西,咱俩说的压根不是一件事儿!”他长叹道:“叔呀,有时我觉着一生很漫长,明天会发生什么、下顿饭吃什么,谁也不知道,充满了变数;有时又觉着很短,几句话的功夫就定了。”“定了也能反悔。”“……”“小花陪着你,挺好。”“你呢?”“我不行。”“为什么?”“我大概不会老。”“你扯什么球淡?”“一起老,一起吃,一起玩,说说话,这样很好。”“那个词叫‘朋友’。”“朋友。”“咱俩是朋友。”
这两人说的话怪异至极,是小花从未听过的,她不觉放下活儿驻足倾听,范闲又跟瞎子扯了好一会儿:“咱俩是朋友。”“不是。”“是。”“不是。”范闲烦闷至极,梗着脖子仰天长啸:“扯他娘球!总之你此生不能丢下我不管!”
瞎子的语气仍是淡淡的:“我们不一样,小花跟你才是一样的。”
范闲听罢不语,半晌才说:“不,是你不明白,我们是一样的。”
听完这节故事,王启年感慨道:“贫家孤女,寄人篱下,也难怪她那么拼命的想给自己杀出条活路。小范大人,卑职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能讲。”“说。”“您还记得当年滕子荆救的那对夫妇吗?卑微小民,谁都能踩一脚,靠不住啊。”范闲横了他一眼,他便住口不说了。
翌日,范闲只身依约前来,酒过三巡,菜过九味,彼此都放松不少,小花一边干活一边和范闲搭话,不经意间谈到童年趣事,笑道:“五哥也是怪,少爷千金贵体,怎会跟我等贱躯一样呢!”
范闲已有六分醉意,听了这话,面色一滞,小花还在絮叨:“……范府待下人极为宽厚,每月例钱按时发放,一年还有两身新衣裳,这样的好去处啊,就是赶我也不走!……”他心知五竹所说的“一样”,指的是小花跟他年龄相仿,衰老的速度自然一样,如此方能长久相伴;他一个两世为人的老鬼,也只有在五竹面前能畅所欲言,即使举世皆知的老毒怪费介,也常因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与年龄不符的现代思想而惊异,只有五竹,不管他说什么,第一反应都不是驳斥或惊奇,而是顺着他的逻辑往下说,这令他有种被尊重的感觉。他们就像漂泊在这茫茫世界的两叶孤舟,有了彼此的存在才不致崩溃。因此,他才说两人是一样的;小花则是另有心思。三个人竟琢磨出了三种意思,直到今日才想通、想透。范闲叹道:“小花,你何必自轻,我早晚是要离开澹州的,就是老太太也有并天的时候,到时,你该怎么办呢?”
小花轻笑出声:“少爷,这已经是小花能给自己挣到的最好的命。”她抬起胳膊擦了把脸,吸了吸鼻子道:“不瞒您说,我打小就有点怵五哥哥。他这人委实古怪,干起活来昼夜不停,也从没见他吃喝,对谁都淡淡的,就跟你小时候和我讲的古墓派似的,没有一点人气儿!”范闲正色道:“小花,我正好有事问你,怎么当初玩的好好的,嫁了人就不通音讯了呢?”范小花久在凉州,又日日劳作,脸上的皱纹如刀刻斧凿般,看着不似范闲的同龄人,倒像他的嬷嬷。她把五官皱作一团,思虑了半日,扭扭捏捏的说:“我无福进府侍候,先遇着了我男人,两相权衡,还是嫁人更为稳妥。”“这一节事我知道,也不怪你。”其实范闲在心中怨过小花擅作主张,因为在他眼里,那时的小花还是个孩子,本应跟他一样拥有无限可能和自由,而不是早早嫁作人妇,被沉重的生活束缚。“我说过,我有点怵五哥哥。”
“我成亲那日,他来找过我,问我:‘为什么说好的事反悔了?’这事原是我的不对,我给他磕了无数个响头,说了好些软话,可他只是站着不动,一言不发,竟像,竟像是来索命的罗刹!”小花说着说着打了个激灵,牙齿战战,似乎是想起瞎子冷酷的脸。“后来,他就走了,我越想越怕,所以……”
范闲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他知道五竹周身散发着冷气,确实很吓人,但想不到的是,从小一处长大的小花居然也会对他产生如此大的误会,甚至不惜连夜和男人搬到千里之遥的凉州避祸!他真是既心酸又无奈,甚至笑出了声:“小花妹妹,你把他想差了!这么说吧,五竹叔就是个小孩子,你当初起过誓说要进府陪我一辈子,他只是不明白你既会违反誓言,为何还要起誓,在他的概念里,这是自相矛盾、不符合逻辑的……逻辑,逻辑是什么你懂吗?咳,我该怎么跟你解释……他那个脑子是不拐弯的,什么客套,什么人情,统通不懂。别人说什么他都当真,这么说,你明白了吗?”一番话把范小花说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愈加难堪。范闲正色道:“这都是些些小事,说开也就好了。不过,你把救命恩人想的如此不堪,却是不该!他若是那样人,当初怎会救你、收留你!”
小花慌的前来赔不是,深深一福,脑门几乎要碰到地面,范闲将她扶起,两人又聊了好些话,忽听得外间有人高呼:“护身符!”小花忙揩去眼角泪水,捏了个笑出来:“闲哥且先吃着,我去去就回。”范闲一时好奇,就跟着下楼。
却见一怪人立在柜台边,打扮的僧不僧、道不道,手持一柄布幔,上书:“济世救难婆逻教”几个大字。路过的客人、小二对其颇为尊敬,甚至可以说是巴结讨好。这人均闭着眼不予理会。小花取了钱,用围裙擦干净,双手奉与这人,对方这才睁开一只眼,给了她一道黄符,揖也不作,昂着头扬长而去。
范闲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十九年,还是第一次看到传教,只觉得万分新奇。小花见他只管盯着黄符瞧,解释道:“闲哥不知道吧?我们凉州有三宝,干果、骆驼和婆逻仙。”范闲笑道:“干果我这些日子吃的不少,骆驼想必是凉州最得力的运输工具,那这婆逻仙是?”“传说天地混沌初始,有神庙中人挟威德降世,传授人们农耕编织的知识。这婆逻仙是位苦修者,身上流淌着神庙使者之血,不知活了多少年岁,在石桥镇与稷山交界处凿洞而居,门徒三千,就连稷山县的县令也对他推崇备至,奉为上宾。这个叫‘威德令’,是保佑生意兴隆的。”
依着她的指点,范闲再度望向集市,却见这片熙攘之中,几乎家家门口都贴着一模一样的黄符。“那你刚刚……”他做了个捻钱的手势。小花道:“那是给婆逻仙的孝敬。”范闲心道:这可真是奇事一桩。他本以为这个世界只存在神庙崇拜一种宗教,想不到竟还存在自称神庙使者后裔的修行者!不免轻笑出声:“乖乖儿,这是上帝之子洪秀全呐。”小花疑惑的追问:“洪秀全是谁?上帝又是谁?”
他佯装不知,又问了好些婆逻教的事,小花一一作答。婆逻仙本名不详,只在过年时出洞与民同乐,坐在一顶法轿中接受朝拜,其余时间都在洞里苦修,如小花这般的信众甚至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婆逻教的门徒分三等十九级,每个月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发放黄符并收取孝敬的,属于第二等十七级弟子,每一个等级要做什么事,规定的清清楚楚。除每个月发放黄符、收取孝敬外,婆逻教每隔十五天举行一次小法会,每三个月举行一次大法会,再加上逢年过节的安圣法会,为皇帝、太后及皇子、公主们举行的祈福法会,一年到头不是在办法会,就是在办法会的路上。一办法会,必要收取大量孝敬。每逢婆逻仙诞辰,信众从四面八方涌进他们心目的圣地,在大弟子的指引下,远远的对着婆逻仙修行的山洞叩拜烧香,静坐冥想,第二日天亮才散。
这婆逻仙一不著书,二不谈讲,主张顺其自然、多干好事。行走在石桥镇的街道之中,范闲时常能看到雕刻着“婆逻教信徒XX敬献”字样的牌坊。早在小花携夫来到凉州前,婆逻教就已经盛行,各级官员为方便信众参拜,甚至专门规定这一天休市,乃至于沿途张灯结彩,继尔动用衙役维持朝拜的秩序。
范闲在心中粗略算了笔帐,悄声问小花,若是不买这张符又当如何?小花脸色骤变,连连摆手,只道慎言!“婆逻仙有神通,能听见千里以外发生的事,不敬神仙,是要遭报应的!”她眼中闪过凄色:“闲哥,我只要合家平安。”
范闲立时警觉,见天色不早,他辞将出来,返回驿馆。稷山县令郭有道派来迎接的队伍刚巧赶到,王启年正在院中与郭有道的师爷打磨旋,喜的高呼道:“我家大人回来了!”师爷定睛一瞧,见是一个气度不凡的青衫少年郎,推开栅栏门缓缓走来,忙上前见礼。范闲笑着虚挽了一下:“不必多礼。”王启年一早便唤高达等人备着,与驿丞交割清楚,这两队变一队,浩浩荡荡向稷山而去。
路上,范闲沉沉不语,倒是王启年、高达和师爷相谈甚欢,这师爷天生一张巧嘴,在车队行进途中,把沿途有名的山景并典故一一指与他们看。“这凉州景色虽不奇、险、峻,可胜在大开大合,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呀!”“王大人这番话说的极妙,前面就是婆逻教二十四圣洞了……”高达听着他们互相吹嘘,用极低的声音抱怨道:“不就是一堆光秃秃的土坡,有啥好看!”恰被范闲听见。
他揭起帘子点数,惊奇的道:“哪有24个洞,这不明明7个嘛?”
师爷脸色上有些不好看,复又堆起笑:“大人从京都来,故此不知。婆逻教是我凉州有名的大教。婆逻仙当年许下宏愿,不悟道就不停止苦行,在这山体上徒手挖洞,作为遮蔽风雨之用,他盘腿在山洞里打坐,直到洞体有倒塌的风险才出来,再挖第二个洞,就这样周而复始,总共挖了7个洞,然后……”
王启年抢着道:“那你们可以叫七圣洞,非叫什么二十四圣洞?”
师爷都快翻白眼了,但还是耐着性子说:“这不是叫着好听嘛!”
范闲拖长调子“嚯——”了一声,对王启年、高达道:“好听。”这两人挤眉弄眼,也不知是想起什么好笑的事。师爷夹在他们中间,满脸是汗。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车队进了稷山县,但见街道整肃,与热闹的石桥镇相比又是另一番景象。衙门两旁各摆一溜站笼,十八般刑具样样皆有,还有专人看守。郭有道四十有八,中等身材,生着一张圆脸,早早迎上来,亲自扶着范闲下车。范闲度其面容,把一句“风浪越大鱼越贵!”憋了回去。因问起这衙门口的刑具,郭有道笑着解释道:“这都是为了震慑百姓用的,作不得真!”
众人围拱着范闲、郭有道进门,衙内收拾的整洁肃净,没有华丽的装饰,倒是内厅最醒目的位置上挂着婆逻仙的墨宝,上曰“静心”二字。往来仆役脚步声极轻,如同幽灵一般。双方当面交接印章。公事了毕,郭有道便极亲热的搀着范闲的手,请他赏光吃个饭。“我们稷山偏远,比不得京都,但好在这些菜都是早起采摘,今年的头茬,新鲜的很,大人换换口味?”郭有道夹了个虾丸到范闲碗内,后者咪了一小口酒,似笑非笑的说:“大人过谦了,凉州不产菜蔬,在这个地方,头茬菜比肉还贵。嗯!这味儿虽不比我在石桥镇喝的那家正宗,但也有七分像了,郭大人怎知我爱喝黄酒?”“怎么,范大人也爱喝黄酒?”郭有道惊奇的反问道,“那咱们可真是有缘呐!来,再上一盅!今天必须喝个尽兴!”
两人把酒言欢,宛如一对失散多年的亲弟兄。席间,范闲问起婆逻教,郭有道神秘兮兮的笑道:“大人,这婆逻仙确有神异之处。”“愿闻其详。”“几年前婆逻仙诞辰,前来参拜的信徒实在太多,把整片山区围的是水泄不通,这些人特别虔诚,死活不愿意走,非要跟着婆逻仙在山中修行,时间一长,就有人因为久不进食水晕倒。这时候,婆逻仙走出山洞,教他们在山中挖一种矿石,把矿石表面附着的白色粉末刮下来,配着泉水服用,信徒们都缓了过来。婆逻仙说,即使没有福气在山中苦修,在家中修行也是一样。这才把他们都劝了回去。”
范闲感觉自己仿佛听了个天方夜谭的故事:“什么石头表面会长粉末?”郭有道笑道:“下官第一次听闻此事时,跟大人的反应一样,那是完全不信。这婆逻仙在本地已成气候,教中弟子难以计数,一入教门,便成方外之人,在这府衙之上不必下跪,长此以往,恐生大乱……”“谁规定他们不必下跪的?”“这算是约定俗成,下官的前任,前任的前任,前任的前任,听说都是如此。总不能单从我这儿破了例嘛!”“你接着往下说。”“下官曾亲自去往婆逻仙的住处,让我这师爷在众目睽睽下挖了块石头,刮了些粉末用净水冲开,递给我服用。”
这下范闲的好奇心冲至顶峰:“啥味儿?”郭有道眯着眼睛捻须笑道:“下官细细辩之,有浓烈的奶味,又香又甜,喝完后感觉好像浑身长满力气,听婆逻仙首徒说,这圣水还有……”他压低嗓门在范闲耳边说:“壮阳之效!”
范闲高呼:“乖乖儿!”郭有道一脸茫然:“什么?”原来他竟又在不知不觉中喊了句澹州土话。“这么好的东西,我高低得弄一缸尝尝!”“我的大人耶!分到这么一杯已是莫大的福份,您还‘一缸’?!”“那就弄一茶壶。”“这眼下离婆逻仙的诞辰还远着呢,不如大人先回京,把这趟差使交付完毕,等有空再到我们凉州稷山游玩?到时下官做东,保证让您玩的舒坦!”“照你这么说,如果不是那什么婆逻仙的生日,或者由他亲自指点方位,还挖不到神奇石头了?”
郭有道仍是笑:“要不怎么说这是神迹呢?”师爷帮腔道:“范大人,您有所不知,我家大人曾经也怀疑过这一点,故意另挑了一个日子上山挖石头,但挖出来的都只是普通石头,婆逻仙遣一名弟子前来,指着我们挖过的地方,叫我们再翻翻土,我们照办了,果然在坑里找到了白色神石。我记得非常清楚,在婆逻仙弟子出现前,那个坑里除了土还是土,这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王启年听罢,也颇为惊奇:“这世上真有如此神异之事?”师爷忙道:“那位婆逻仙可是神庙使者的后裔,王先生慎言!”两人脸上都浮现出虔诚之色,这个世界没有三大宗教,却有着根深蒂固的神庙信仰,即使是王启年这般贪财圆滑之人也不例外。范闲倒是没有这种感觉,始终保持着对婆逻仙的怀疑。
是夜。范闲在床上假寐。高达率人守在门外。王启年悄悄溜进来,吹熄了蜡烛:“大人,查到点东西。前任稷山县令叫周有才,不是别人,正是郭有道的同胞兄弟!听说他从的是母姓,郭有道从父姓。”范闲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我朝不是有规定么,除非皇帝恩典,近亲三代不能在同一个地方任同一个官职?”“正是,属下已经飞鸽传书到监察院,请同僚帮忙调查郭家连任稷山县令是否有皇上恩旨了。”王启年作揖道。
范闲点了点头:“继续说。”王启年又道:“卑职还查到,婆逻教每个月收到的孝敬都不缴税,全凭他们教内自己使用。稷山这鬼地方历来穷困潦倒,先祖御旨免除赋税,他们压根就不需要缴税,所以税这块真拿不着什么错。”
他度范闲神色,压低嗓音道:“小范大人,容卑职多一句嘴,纵使这郭有道确有贪腐之举,但毕竟事关神庙使者后裔,卑职觉着,婆逻仙应该是真的。”范闲乐了:“你连婆逻仙的面也没见着,怎么就如此肯定?再者说,纵使世上真有神庙使者的后裔,以皇帝的谨慎程度,肯定想尽办法把他们留在京都,怎么可能让他们在这西陲之地尾大不掉?”王启年听他议论到庆帝头上,闭口不言。范闲自言自语的说:“这事蹊跷至极,白色石头是怎么回事?郭有道为什么对我有所隐瞒?他跟婆逻教之间,还有什么牵扯?不成,我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王启年苦着脸道:“我的大人诶!这些跟您有什么关系?咱们还是早日回京复命要紧哇。您要是实在不放心,到时候派监察院来查不就行了嘛!”
范闲正待回答,忽听门外高达轻咳一声,忙与王启年一道屏息凝神,不再言语。少顷,外头传来高达洪亮的呵斥声:“什么人!”紧接着便是凌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高大人,误会,误会!”听声音,竟是郭有道身边的师爷。“我们家大人说,咱凉州气候干燥,范大人晚饭吃了炙羊肉,若一团燥火积在体内就不好了,所以特派小人送些清热解毒的饮品……大人睡了?”高达一板一眼的答道:“一路舟车劳顿,早睡了。饮品放耳房罢。”师爷忙道:“这东西可不经放,既是范大人睡下了,那小人就不打扰了,等明早再做新鲜的送过来?”“嗯,退下吧。”这高达也是个妙人,一句话把师爷的腹稿全堵死,这人怔了半晌,最后只得带着人讪讪离去。范闲在屋内憋笑憋的极为痛苦,等人都走远了,方才纵声大笑。
翌日清早,不等郭有道来请示,范闲与王启年便服潜行至街上,到处走走逛逛。稷山虽是一个县,地方其实不大,除婆逻教外,也没什么名胜景点,两人脚程极快,半天功夫走的七七八八。范闲无意中在一条窄巷里,发现一块残破不堪的石碑,碑上字迹模糊不清,顶部覆盖着附近不知哪家住户晾的裤衩,角落处还有一汪没有全干的尿渍。范闲知道庆朝有一个奇特的风俗,倘若某地发生了某件非常重要的事,就会在这个地方竖立一块石碑,把来龙去脉记录下来。因此他每到一地,第一要务就是走街串巷寻找石碑,看看这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范闲还从未见过如此狼狈的石碑,便走上去,微躬着身体窥看,上面记录着正统某某年,闻名天下的内库掌门人叶轻眉来到本地,见稷山百姓困苦,于是决定(字迹模糊不清),帮助百姓(字迹模糊不清),三日后随车队离去。
范闲大吃一惊,他母亲曾经来过这个地方?!王启年见他面色剧变,也凑上来瞧了瞧,沉吟道:“这事儿并不稀奇,想当年,叶轻眉率领的商队走遍了我大庆的每个角落,把什么地方盛产什么东西,那个地方的人喜欢、需要什么,都编纂成书,是为《风物志》,如今已被各地商人奉为至宝。听说,她每到一处,就会留下许多传奇故事,其中有些就像这样,刻成石碑,供后世传颂。”范闲冷笑道:“还后世传颂?我看这儿的百姓也不是很尊敬这块石碑啊。”“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嘛。看这上下文,似乎在说叶轻眉为了这儿的百姓,设计了一种致富的法子,三天后商队启程离开。怎么说呢,许是这法子没有传下来吧。”
确实,稷山商铺凋敝,要不是这块石碑,范闲压根不知道就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儿,居然也能跟叶轻眉扯上关系。他心中感慨万千,遂找间酒肆闲坐。忽见路畔有俩小儿猜拳:“谁秃头啊你秃头,谁秃头啊我秃头!”嬴的人眉开眼笑,只教:“把你的孝敬拿来!”把一兜子小石子划拉到自己跟前。这两个孩子极瘦,蓬头垢面,小女孩穿了条脏到辨不清颜色的开裆裤,小男孩索性什么也没穿,盘腿坐在尘土飞扬的街上,赤着脚。作为一个受二十世纪教育熏陶的现代人,范闲无法接受这么大的孩子光屁股,但他很快就发现,这好像是稷山特色。
更准确的说,稷山的大街小巷充斥着一种破败、颓唐的气息,百姓们神情呆滞,眼中无光,随处可见一堆堆的闲人,男女老小都有,半天不动弹一下。哪怕是有栖身之所的人,也必定穿的破破烂烂,跟街上乞丐没什么区别。
范闲令小二买点纸来,照他说的办法撕成一条条的,首尾糊好。他掏出改良过无数次的打孔机(迷你版),在纸条上咔咔打孔:“叔,我娘来过稷山。”他吩咐王启年把卷起来的纸条绑在信鸽腿上放飞,后者道:“大人,这不是我们监察院养熟的鸽子,恐怕不识路径。”“无碍,你只管放,他自会知晓。”虽不知小范大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王启年也只得照办:“好嘞。”范闲令他出去探查叶轻眉当年在这里做了什么,王启年屁股刚挨着凳子的边,只好领命离去。
这一次,王启年直到天擦黑才回来,一个劲的说:“怪哉!卑职找了很多百姓问讯,年轻一点的是压根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年纪大点的讳莫如深,就好像在刻意隐瞒些什么一样。”高达插嘴道:“叶轻眉在我大庆名声斐然,会不会是因为她离开后,他们出于某种原因,没再坚持下去,又害怕落人口实,所以不愿在外地人面前吐露实情呢?”“有可能,老王,你有没有打探到当年叶轻眉在这里究竟做了些什么?”王启年沉重的摇了摇头:“卑职无能,没查到消息。”
范闲宽慰道:“这里的人这么排外,你查不到消息实属正常。”王启年见他好似不太急迫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殊不知范闲心里如百爪挠心,但在郭有道的地界不好袒露心声,恐隔墙有耳,硬是熬到吃毕饭,回到自己房间,只见一道熟悉的黑影翩然而至:“范闲。”“叔!”范闲兴高采烈的上前,忽然又记起什么,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五竹道:“别怕,你尽管说话。”范闲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我就知道你在附近暗中保护,只要放出信鸽,不管它朝哪飞都能到你手上。”五竹尾随他来到茶室,两人相对而坐。“稷山,我有点印象。”“快快说来!”
“小姐来过这里。”“……叔,你这不是废话吗?”“你想知道什么?”“我娘在这里留下了一样东西,可能是某种致富之法,或者一样物事,我想知道。”五竹歪了歪头,半晌不语。范闲知他记性不好,不敢打扰,无意识的摩挲着打孔器以缓解紧张,五竹虽戴着眼罩,但范闲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了打孔器上。“小姐很会制作东西。”“嗯。”“她曾经做过一件东西。”“然后?”“在这里。”五竹伸出怀中铁钎,轻点地面。范闲强忍狂乱的心跳:“我组织一下语言,你的意思是我娘在稷山制作过一件跟打孔器一样独特的东西,对吧?”五竹点了点头。“那东西有多大,像打孔器一样小?”五竹又是一阵沉默:“不,很大。”他比了个大概范围:“是这样。”范闲咋舌道:“好家伙,那得有一间屋子大小了。”
他接着问:“这东西干嘛使的呢?”“不记得了。”“这东西造完以后,放在哪里?”“我忘了。”“我娘是用何种材料制作这东西的?”五竹又沉默了。倏忽叔侄俩异口同声:“我不知道。”范闲气到拿头撞墙:“叔啊,我的叔!”
五竹淡定的说:“看来你极想知道。”范闲都被气笑了:“你说呢!你就一点都不好奇的吗!”“好奇心害死猫。”“什么?”范闲惊异的五官都移位了。“小姐说的。”“……”“……”“我不管,反正我想知道。”“好。”五竹点了点头,像来时一样,嗖一下就消失了,只留下范闲一个人在屋内狂薅自己头发。
这人刚走,郭有道就来了,边走边嘀咕:“嘿,真奇了怪了,我刚怎么就睡过去了?……莫非年纪大了?……唷,范大人。”“郭大人。”二人见礼毕。郭有道开门见山的说:“我们稷山只是一个穷地方,一没特产,二没景色,郭某也不是那等爱好排场之人,大人赖着不走,想必是对白色圣石很好奇?”
老逼登!范闲在心中大骂,面上笑嘻嘻:“郭大人这是嫌弃我?”
郭有道拱了拱手:“郭某说话难听,还请大人见谅!更换官印绝非小事,您别看我这小小一个县衙,每日狗逼倒灶,屁事不断,所有公文都需要加盖官印才能生效,别的不说,就说我们衙门现关押着327名死囚,没有官印,就杀不了他们的头,杀不了他们的头,就得拿粮食养他们,朝廷又不出粮,这……”
范闲不耐的挥了挥手,索性耍起了赖:“不瞒郭大人说,范某一不贪财,二不好色,三不爱排场,唯独好奇心极其旺盛,要是没办法得到满足,那是吃不香睡不着难受至极。其实范某的要求也不算过份,无非就是想见见婆逻仙,亲眼看看你们怎么挖的白色圣石,再尝尝这石粉究竟什么滋味罢了!”郭有道耐心的听他说完,表情变得极其精彩:“范大人,我之前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我也讲的很清楚了,好奇心得不到满足,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郭有道嘴唇嚅动,似在极力把一句脏话憋回肚:“你我都是庆国臣子,理应以公事为先。”“郭大人此言差矣,官印已经交换完毕,我是因为不舒服才滞留稷山县的。”“你活蹦乱跳的哪来的不舒服?!”“好奇心得不到满足故此不舒服!”郭有道目瞪口呆的瞧着范闲,他为官近三十年,还从没见过如此神经病的要求!
他意识到不让范闲满意,这厮决计不肯离开,似笑非笑的说:“范大人,可听过‘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您还年轻,何必闹的如此难看?”
数名黑衣人摸进二进小院,徒见高达端坐门口,一只手端着碗,笑咪咪的让范小花为其斟酒,一只手摁在刀鞘之上,笑道:“唷,巧了诸位,你们也是来讨酒喝的?”黑衣人面面相觑,抽刀上前。高达淡然应之:“献丑了!”
这厢范闲和郭有道还在打机锋,却见师爷匆匆而来,做了个手势。郭有道眼皮一跳,面色不改:“范大人,参拜婆逻仙需要一点时间通报,下官这就派人去联系,您且稍候,下官去去就来。”范闲就像背后长了眼睛:“郭大人,咱别浪费时间了,不如我们一块去。您放心,我的人有分寸,轻易不打杀人。”
眼见形势对己不利,郭有道反而冷静了下来,冲范闲拱了拱手:“那么,烦请大人移步?”范闲似笑非笑的盯了他一眼,昂首阔步而出,郭有道带了师爷和几名衙役,一行人乘坐马车浩浩荡荡向婆逻仙栖身的“圣地”行进。
趁夜色掩映,王启年乔装潜行,他先与高达等人汇合,把范小花一家安置妥贴,携范闲的监察院提司腰牌骑马夜奔叫援。他虽武功平平,轻功却极好,敏锐的听到头顶有极轻微的“嗒嗒”声,像是一只猫儿踩在瓦片上疾奔,又如蜻蜓点水,眨眼功夫就到跟前,若非他耳力过人,绝对注意不到。王启年背后的冷汗都下来了,忙催动马儿疾奔,眼前忽的闪过一片黑影,如同没有重量的云朵般落在地上,吓的马儿人立。五竹伸手抓住马笼头,强令其冷静。王启年看清是他,方长出一口气,拱手道:“五大人。”五竹微微抬头,被眼罩遮住的双目与王启年视线相对:“你不能走。”王启年一愣:“可是小范大人吩咐……”他何其玲珑活络的一个人,眼珠一转就通其中关键:婆逻教盘踞凉州多年,正所谓强龙难压地头蛇,若搬救兵,必须找与凉州没有利益纠葛的人,这一来一去消耗大量时间,届时滞留稷山的范闲恐会出事!他深吸一口气:“大人,我们人手不足。”
五竹的语气还是淡淡的:“我一人足矣,你去接范闲。”说完就走。
王启年得他指点,忙勒转马头,途中叫上高达,一道往外郊赶去。
这厢范闲已到“圣洞”外,他展目四看,这就是片光秃秃的土坡,地势极为平缓,一览无遗,洞口以彩带装饰,隐约可见烛光闪烁,一名身材瘦削的男子站在那里,淡然的望着这边。这人身着一袭粗布袍子,腰系麻绳,赤足,头发、眉毛和胡须剃的干干净净,皆之肤色偏白,显得神态暧昧,不知是不是范闲的心理作用,总觉得他阴险至极。郭有道介绍道:“这位是婆逻仙首徒赛金仙。”范闲在心中大翻白眼:能不能取个稍微有点内涵的名字!赛金仙双手交叠搁在身前,冲郭有道和范闲点点头,就算施礼。“仙人已等候你们多时,随我来。”
日尼玛仙人板板。范闲抬脚进洞,郭有道的仆役都守在洞外,他亲自执着火把,赛金仙引路,三人转过弯弯曲曲的通道,这洞穴时窄时宽,最宽时能放下一辆马车,窄时只能侧过身体小步小步的挪,似郭有道这般魁梧身材,还得收着点肚子才能通过。范闲不免抱怨:“这地儿也忒窄了,怎么也不修修道。”郭道道解释道:“上仙说:‘要顺其自然,方能、方能悟道。’”三人又走了足有一顿饭的功夫,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片绝壁,头顶一线天,夜风飒飒,婆逻仙端坐于装饰极为华丽的法座上,看不清表情。弟子们搭起简易桥梁,引他们过来。
范闲朝下张望,峭壁也不是很高,跟他在澹州老家练武时爬的绝壁比起来差远了,但如果不慎摔落,腿断筋折还是免不了的;他抬头看了眼一线星空,心想你废这老鼻子劲干嘛,直接在上头吊根绳荡下来不就行了?他心里这样想,面色自然不大好看。那婆逻仙倒也爽快,说:“我们修道之人,最讲个‘缘’,据我观察,大人与我毫无缘份,您也不是修我道门的料,不过大人福泽深厚,或与其他悟道法门更有缘份也未可知。”这人声音干涩至极,在四五十岁上下。
范闲心想你闭着眼睛观察个鸟,咂舌道:“可惜,可惜!哎,大仙,我听说你能变出一种白色石头,石粉和水泡开,能使人饱腹,尊嘟假嘟?”
婆逻仙慢吞吞的说:“这——白~色~石~头~是~因~为~……”
“诶诶诶上仙!说来话长那咱就长话短说,您能给我一兜石头吗?”范闲嘴里这样说,突然拔出藏在靴子里的匕首,蹲在地上就开始挖。赛金仙和郭有道不动声色的看了对方一眼,这光头缓缓看向婆逻仙,后者虽脸上闪过鄙夷之色,还是很好的控制住表情,只教:“大人,你往兀儿术右脚边挖一挖。”
范闲抬头望去,却是一条魁梧至极的大汉,身如肉山,眼神犀利凶狠,显是个练家子。“您挪挪脚?”那人冷哼一声,往边上挪了数步。范闲也不计较他无理之罪,盯着那块地方看了一小会,这才抄起匕首挖掘,少顷,果然挖出一块椭圆形的白色石头,他好奇的托于掌心,看个不住,经郭有道提醒,才用匕首小心的刮了点粉末,用手指捻了捻,赛金仙早已准备好杯盏净水:“大人,请。”范闲笑了笑,把粉末倒在水中,就用匕首搅了搅,待清水变色,仰脖饮之,忽然两眼一亮:“嚯?!”郭有道笑道:“大人,味道怎么样?”“入口绵密甘甜,有股淡淡的奶味。”范闲咂着嘴回味道,“感觉……就好像回到了妈妈的怀中。”
郭有道一拍大腿:“这就对了!皇上是庆国百姓的君父,婆逻仙就是神庙派到百姓身边的母亲,为我们这些在尘世中迷途之人解惑,坚定我们的道心,督促我们修行,让我们能上下一心,一切为了庆国,一切为了庆国中兴!”
范闲莫名其妙的被他说的激动起来:“你说的没错,一切为了伟大的庆国!……这味道真挺不错的,我能多拿几块石头回去再细细品尝吗?”
婆逻仙插嘴道:“大人,俗话说贪多嚼不烂,白色圣石本身就是神庙赐予我等的一个神迹,只是为了提醒我等,不可懈怠修行,切莫本末倒置,只贪图这圣石的滋味才是啊。”他话音未落,郭有道已在一侧帮腔:“上仙说的极是。那小范大人,这圣石见也见了,尝也尝了,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不如?”
范闲假笑道:“时候不早,范某得赶紧回去睡美容觉了。”语毕,不等郭有道问出:“何谓美容觉?”他已转身离去,后者看了眼赛金仙,只得提着衣服下摆追上去,待他们好不容易沿原路出了洞,却见阵势紧张,他带来的人将一路赶来护卫的王启年及高达团团围住,高达的刀都抽了出来,在火把的映照下,散发着凛冽的寒气。
郭有道脸色剧变:“干什么?!想反?!”王启年眼尖,早早瞧见范闲,忙遥遥拱手:“小范大人,卑职来迟!”范闲笑着一挥手:“无妨!我刚刚跟婆逻仙聊的非常开心,诶,郭大人,我有种茅塞顿开之感,说不定明早睡醒,突然这道心就畅通无阻了,您说呢郭大人?”郭有道陪笑道:“小范大人天资聪慧,悟道那是迟早的事。”“说的好,我就喜欢听你说话,顺耳。”范闲笑着指了指他,拨开郭有道的人,径翻身上马,“夜色已深,郭大人回府的时候千万注意着脚下,当心别摔了。行啦,别送了,我去也!”说罢,与王启年、高达拍马而去。
三人远远的离了这地方,确定没人追踪后才勒马缓行。王启年解释了他为何折返,范闲只道:“我那小叔行事,从未出过差错,这既是他的安排,想来必有他的道理。”王启年点了点头,道:“大人,白色圣石的事,您查的怎样了?”范闲笑道:“已有眉目,现在就差最后一块拼图了。”三人骑马返回住处,高达隐藏在四周警戒,范闲在茶壶里发现一卷刻着盲文的字条,一目十行的看完,道:“换夜行衣,去城西郊谷子仓地隍庙!”王启年应道:“是!”
稷山西郊虽名为谷子仓,实际上早已荒废,倒是义庄前还有车辙印。根据五竹留下的纸条,范闲摸至第三座仓库,察觉到守门的两个兵已经没了气息,脖子上的血洞汩汩往外冒血,幸亏此地风沙极大,血腥味才没在第一时间引起其他守军警觉。两人闪身进入,地下灰尘印子俱在。王启年分析道:“从这些灰尘印来看,这间仓库本已荒废多年,但在最近的时间里,有人把一件大东西拖进来,只有进来的脚印,没有出去的脚印,这……”他们抬头,见到仓库深处一件用黑布盖着的巨物,地上堆着数具尸体。“不是我叔的手笔。”范闲戴上羊肠手套,简单查验了尸体:“都是普通民夫,全是中毒而亡。”他盯上了那件神秘巨物,喃喃的道:“这就是我娘……叶轻眉留给稷山的东西?为什么郭有道要连夜把它搬出城藏起来?这里面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范闲徒然伸手,将黑布一把掀去——
王启年吃惊的张大嘴巴,盖他半生都没见过如此怪物,如果硬要形容的话就像是用木头、金属、纱布组成的怪兽,简直闻所未闻。范闲在呆愣数秒后,像当年打开叶轻眉留下的神秘箱子一样,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竟是如此,也只有如此!”他乐的纵声大笑,幸亏王启年一把将其捂住。范闲平复了心情,上前细心的摩挲着这巨物,就像在摩挲图灵制造的“甜点”机、福特发明的流水装配线,就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的手在颤抖,眼中炽着狂热。
这是来自另一个时代的回响,是他曾切实体会过的现代文明!
“婆逻仙就是个骗子,他身边所谓的弟子都是练武之人,我趴下来挖石头的时候仔细观察过,他那个高高的法座有机括的痕迹,平台经过人工修整,岩壁边缘有细微的气流,这说明平台底下是中空的。石头之所以会突然出现在那里,应该是使用了这种障眼法。至于为什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于宽阔的平地里挖到白色圣石,这就更好解释了:提前埋的。郭有道的故事根本经不起推敲,因为他跟那劳什子上仙本就是一伙的。父母官‘现身说法’,老百姓焉敢不信?”
“白色圣石是伪造的,他们提前准备好大小合适、硬度符合要求的石头,像这样细密的凿下去一圈,边缘处留出浅浅的凹槽,填进粉末,再劝诱老百姓把它们刮下来泡水喝。这样,亲眼见证‘神迹’的信徒自会深信不疑。”
王启年恍然大悟:“石头随处可见,机括也不稀奇,我想,这个骗局最难解释的应该就是那种粉,或者说,是用这个……怪东西造出来的粉?”
范闲点了点头:“没错,这东西有个更正式的名字,叫奶粉。”
王启年一脸茫然:“什么粉?”范闲站起身,再度站到机械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就像在凭吊一位存在于另一个时空的故人,忽的,范闲脸色一变:“这机械里缺了东西!”他指着洞开的中腹,压低嗓门喊道。王启年忙上前询问:“大人,缺了什么?”他比了个大小,沉吟道:“应该是这么长,这么大。”“……您能不能说的再具体些?”“一根滤芯。”“一根什么?”“来不及解释了,明天一早县衙外依计行事。”“大人,少了你说的这个东西,这机械是不是就不能转了?”范闲抿着嘴点了点头,复道:“五竹叔不在此处,肯定是去追踪那个东西了。我相信他。”他拍了拍王启年的肩膀,两人神色复杂的望向沉默的机械。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按照这个世界的法则长到这般大,有时范闲几乎要忘记上一世的经历,忘记他的生活里曾充斥着手机、电脑、无线网、空调——现代文明高度发达、无比便捷的时代,然而现实就是如此的吊诡,总能以一种令他意想不到的方式翻出他这些不为人知的记忆。
对于叶轻眉留给稷山的东西,他有过很多设想,有些比较中肯,有些则荒唐离谱,可他压根没想过,那居然是一台能使用的制造奶粉的机器!
但要说叶轻眉不靠谱吧,仔细想想,又觉得她离谱中透着靠谱。因为凉州这地方就不适合耕种水稻,如石桥镇般的交通枢纽毕竟是少数,唯一适合干的就是放牧牛羊。古代运输业滞后,牛羊肉不经放,普通百姓对皮革制品的需求也不是很强烈,奶粉就不一样了,便于携带,方便保存。这条思路一旦打开,兴许真能改变整个凉州的经济生态!
范闲没有忘记只出现在京都贵族家中的玻璃制品和肥皂。
他孤身站在稷山百姓跟前,王启年正转着圈敲锣:“监察院提司范大人有话要说!监察院提司范大人有话要说!还在喘气的都给我过来!”
范闲看着台下一张张麻木枯槁的面孔,清了清喉咙,高声道:“诸位!”他这声音用上了真气,因此浑厚洪亮至极,止住了人们的窃窃私语。“本提司途经稷山办差,偶然发现,你们这儿都信奉婆逻仙,以能得到白色圣石为荣,甚至还有谣传,说是喝一口登天,喝两口延年益寿百病全消?你们中有送孝敬送到家贫如洗的;有为了凑孝敬债台高筑的。可在我看来,你们这都是入了邪道啊!”
台上范闲巧舌如簧,不远处郭有道咬牙切齿:这人到底想干吗?!
范闲把他夜见婆逻仙的事迹添油加醋的说了:“上仙亲口对我说了,上天降下神迹,是为了鼓励你们修道,结果你们净顾着抢石头去了,这叫本末倒置买椟还珠!你们说,你们是不是入了邪道而不自知?”见台下众人议论纷纷,范闲还故意冲郭有道站的方向眨了眨眼。“昨夜寅时,婆逻仙入了范某的梦,他老人家亲口告诉我了一种可以大量制作石粉的办法,以绝你们的贪嗔歪想!”
语毕,他一把揭下黑布。看清那庞然大物的真身后,始终保持镇定的郭有道终于身形一晃,在师爷的搀扶下才不致摔倒。
百姓中有胆大的,不免小声道:“这不是二十年前叶小姐留给稷山的怪东西吗?郭大人说这玩意沾了魔气,不能用,已经封起来了呀?”范闲高声道:“没错!就是叶小姐留给你们的东西,婆逻仙说了,他已经驱过魔,修好了!”
郭有道冷笑着出列:“范大人,怎么,你说修好就修好了?”
刹那间,台上台下两道目光杀气腾腾的撞到一处。“郭大人说的是,口说无凭,范某自然是要演示一遍的。”范闲脸上笑容不变,郭有道目光一沉,笑意堆满眼角:“那您还愣着干吗,快演示啊,大家都挺忙的。”
范闲命人提了一桶羊奶上台,解释道:“这是今天早上刚挤的鲜羊奶,制作石粉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就是把牛奶羊奶中的水份都去掉,碾碎成粉,就跟你们打乳酪是同样的道理。把羊奶,从这个口子里倒进去,这块地方模仿了你们用来晾干果的烘干房,这两根大管子,是用来输蒸气的。”他指着使劲添柴烧水的高达和王启年。“蒸汽从这儿,过渡到烘干房里。看到没有,这里有个踏板,里头装了个鼓风机,可以加速烘干的过程。然后,经过初轮蒸发的羊奶沿着管道流到此处。”
这台机器缺失了一根最关键的滤芯,这东西是经过特殊设计的,能进一步滤掉羊奶中的剩余水份,羊奶流经滤芯掉进下一道工序,已经从液态转变为固态,接着就是反复烘蒸和碾压,直到制作出雪白细腻的奶粉。如果不使用滤芯,直接使用烘干房烘干,就没办法掌握好火候,要么直接烧焦,要么结出一层颗粒很大的块状物,口感很差,奶味也不重。
整套机器至少需要三到四个人配合操作,即使如此,火候也极难掌控。
范闲十分清楚郭有道的自信来源何处,眼看就要解说到关键之处,他仍然没有要停的意思:“然后就是这里,盖子开着,是因为缺了一样东西……”
郭有道脸上笑意更甚:“范大人,日有所思夜有梦,你昨天睡觉前刚见过婆逻仙,想是与上仙见面对你的冲击实在太大,导致你做了那样一个梦。在稷山,谁不知道当年上仙驱魔封印这机器的事?不信,您可以自己去问问!”
范闲磨了磨后槽牙,徒然转身:“你——叔?”
“他们把这个抢走了。”瞎子五竹单手举着一件用粗布包起来的物事,一步步稳健的向高台走来,他周身衣服尽湿,散发着剧烈的寒气,像是从极北之地连夜赶来,不等身上冰霜化尽,便出现在此地。
等他走近身侧,范闲嗅到浓重的血腥味,不免皱眉:“你没伤着吧,叔?”
五竹摇了摇头:“这世上,无人能伤我。”
范闲一咧嘴,拍了拍他的肩膀:“好,还是这么自信!”他从五竹手中郑重的接过布包,把粗布抖开,又揭了三四层布料,那根滤芯真容才显现出来,竟是用不知名金属通体打造,历经这么多年风霜,边缘处依旧锋利。
他俯身把滤芯“咯”的一声装好,羊奶恰好流到这一步骤,忙使劲的踩鼓风机,结成块状的奶粉从通道里掉出,高达使瓷碗接了,碾成细粉,跳到台下绕场展示:“诸位瞧瞧,是不是这样的石粉?是不是这样的石粉?!”他用水泡开,随机找人品尝:“来,喝喝看,是不是一样的味道!别怕,我家范大人可是监察院提司,难道他会害你不成!”如此反复劝说,敢于品尝的百姓越来越多,无不惊疑交加:“是!就是这个味道!好像还更甜些。范大人没说谎!”
“众位,现在你们信了吧,婆逻仙真的入了我的梦,否则,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事儿呢?”范闲脸色一变,“婆逻仙还说了!郭大人霸占圣石的秘密,中饱私囊,假借神庙之名索取孝敬,坑害百姓!来人,把郭有道拿下!”
通过这场神迹现场演示,众人不疑于他,顿时群情激愤,甚至郭有道自己的衙役也迅速转变立场,跑在头里高呼:“郭有道在此!”、“抓住郭有道!”把个郭县令从门外撵到内宅,又从书房赶到屋顶,愤怒的老百姓纷纷脱掉鞋子朝他掷去,若不是范闲出手阻拦,恐怕他当场命丧。王启年运起轻功,把郭有道揪了下来,这人犹在作困兽斗:“范闲,我去你……”下文淹没在百姓们的怒骂中。
范闲还假惺惺的教:“大家别太激动啊!这种人太可恨了,他两头骗,又骗婆逻仙又骗你们!别急别急,每人都有机会踩上一脚!~”
这厢事毕,范闲率众赶往婆逻仙住处,那厮收到消息,早脚底抹油溜了,高达率弟兄在前方拦截,范闲共王启年深入山洞,山中天气莫测,不知何时起了浓雾,衬的悬崖十分可怖,似无底深渊。王启年一瞅,犯了难:“大人,他们把桥抽走了,这过不去呀。”范闲微抬下巴:“必须过去,他们走的匆忙,连法座都来不及毁去,一定还能找到婆逻仙装神弄鬼的大量证据!”“得嘞!”王启年从他的百宝箱里取出钩子和绳索,甩到对岸后钩住,“那什么我还是强烈建议您等高达他们回来以后再做打算。”“你怎么那么啰嗦!你先上!”“啊?”
这两人攀着绳索,手脚并用爬了过去。范闲甫一落地就检查法座:“我就说这里藏了机括!你还别说,这几个轴承制作的非常精细,工艺上乘。”两人径自忙碌,忽听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却原来是那天见过的兀儿术,浑身蒸腾着血气,手持一柄八十斤的铁斧,望法座便挥。“大人!他是来摧毁证据的!”这人力大无穷,偏偏动作又灵活无比,不似一般的巨人动作迟滞,兼之双掌都装了机括,那柄巨斧无论他怎样挥砍,都像是有感应般自动飞回到他手中。王启年和范闲疲于应付,他们甚至无法近兀儿术的身,只要靠近三步以内,就会被他那种散溢的无形气压迫到口鼻吐血。“大人,这人少说是个九品中,咱们根本打不过啊!”
范闲试图亮出提司腰牌,晓之以理,但这厮根本不听,巨斧看似随意的一掷,未至面前,已削断范闲一簇头发,未亏他反应极快,抓住王启年的衣领,运起霸道真气凝于左掌,几个纵跃间跳上岩壁,牢牢的粘在石头上。王启年还没反应过来,盯着下方一片尘埃,吓的嘴唇都变了色。这一下徒然强行运气,伤了范闲肺腑,他鼻血长流,却也顾不得这许多,将老王甩到一边趴好,收回左掌真气的同时,身体笔直的下坠,同时擎刀在手,使快刀径攻兀儿术下三路。
这兀儿术不闪不避,长臂一伸就去抓范闲衣领。范闲眼角余光瞥见,暴喝一声:“拼了!”弃刀改拳,瞄准兀儿术右腹一处大穴位置,“呼”的一拳攻至,彼时兀儿术手指堪堪碰到他的头顶,忽然一滞。范闲眼睁睁看着他肚腹被自己打出恐怖的凹洞,上头自己的指印还清晰可见,但那处脂肪以极快的速度复原,兀儿术的肚子竟如波浪般夸张的抖动,卸掉了他这一拳之力!范闲都看傻了,被兀儿术抓住衣服狠狠扔了出去,背部撞上岩壁才停下来,只听“咯啦”一声响,想是他断了两根肋骨,眼前一黑,喉头一甜,哇的吐出一滩血,急的王启年大叫。此时范闲狼狈至极,头发上沾满灰尘,衣服也被扯破,胸口憋闷至极,像有人拿大锤使劲砸他胸口一样,仅凭一口气吊着,但就是不肯后退半步。
说时迟那时快,忽听一下破空之声由远极近,兀儿术的身材在这种狭窄的地界打架其实很吃亏,他堪堪避过,但头皮被擦掉一大块,顿时血流如注。那物笔直的钉入岩壁,恰好就在王启年身边,让他得以稳住,不至摔落。
那是五竹的铁钎。范闲两眼一亮,也不知哪里生出的气力,竟跳将起来,指着兀儿术大喊道:“叔,他打我!”他得意洋洋的叉腰吐沫:“你完蛋了!”
五竹脚踩绳索,漫步而来。他走的极稳,似乎自己踩的不是一根麻绳,也不是站在悬崖之上,而是在平地上散步。“高达那边遭遇了一支武林高手组成的护卫队,那些人最次也是七品上,厉害的有八品上,所以来迟。”五竹还是那副淡淡的口吻,似乎根本没把这罗刹一般的兀儿术放在眼里。范闲道:“正常,婆逻教在这里经营日久,怎么可能不培养一支忠于自己的精英队伍!”他仰起头,一字一句的说:“是你打的范闲?”兀儿术运足力气,照五竹天灵盖劈去!
这五竹也不知怎的避开,取回铁钎旋身应对,只听“当”一声锐鸣,王启年和范闲忍不住捂住耳朵。巨斧与铁钎正面相碰,撞出一大片火星,竟是互不相让!但兀儿术是双手运斧,脸色涨的通红,咬牙切齿五官移位,反观五竹,竟然只用了一只手,连马步都没扎,整个人的姿态看起来就像拿棍子粘知了的小孩,放松至极!
兀儿术虽练的是硬家功夫,但他内力同样雄厚,意识到硬碰硬碰不过五竹之后,他立即调整策略,运起真气,引着五竹之力流传至他脚下,甚至快速在体内循环一遭之后返还给五竹!两人周身五步之内,石飞台塌,五竹身后的岩壁也凹进去一大块。他惊奇的发现,无论自己在铁钎上施加多少力,最终都会返回到自己身上,他下意识的增强力量应敌,兀儿术虽被迫到口鼻流血,虎口崩裂,却朝他露出一个堪称阴险的笑容!
这一切是在三秒内发生的,范闲头脑中蹦出一个词:“斗转星移!”又称:以己之力,还施彼身!他急的大喊:“叔!这样打不行!要快!”
范闲话音未落,五竹刷的没了踪影。兀儿术大吃一惊,不及收力,踉跄着向前跌去,背后已吃了一棍,待他回身反击,那人又早跑了,耳畔就听的不断有风声掠过,棍子似雨点般狠狠的落在身上。范闲看的汗毛直竖,他小时候可没少挨五竹的棍子,这瞎子打人快准狠,都是盯着关节打,兀儿术屡屡运功,运到一半就被他的棍击打断,终于恼羞成怒,挥斧砍人。五竹也绝不恋战,潦草的应付几下就跑掉,让他抓不住又甩不脱。如此几轮下来,兀儿术已经被他打的只剩半条性命,每一下呼吸都带着吭哧吭哧的声音,身子摇摇晃晃,还勉力支撑。
募地,兀儿术挥斧照范闲劈来,其实他这个时候脑子已糊涂了,分不清谁是谁,只知道自己领了必死的任务,挡他者死!五竹足尖轻点兀儿术肩膀,铁钎在他头顶点了一下,他便两眼上翻,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塌,再也没起来过。
王启年揉了揉眼睛,以他的功力,只能捕捉到五竹的残影,因此感觉他就像是一化为二,二化无穷,绕着兀儿术轻飘飘的飞舞。再去瞧那厮,鼻孔里流出两道白鼻涕,身上关节俱断,才知五竹的棍子有多狠,吓的他直咽口水。
这厢事毕,范闲押着婆逻仙及其门徒、郭有道共大量物证人证进京,直送监察院大牢。他踌躇满志的写折进宫,却被庆帝拒绝。第二天,陈萍萍派影子送来密报,称婆逻仙在牢中自尽,郭有道要求见他。他大吃一惊,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直接去了监察院。那郭有道端坐牢内,因已受过刑,手脚不便,但一双眼睛在乱发的遮掩下发出异样的光,嘿嘿冷笑。范闲斥道:“你笑什么!”
“我笑你就要死了,自己却不知道。”郭有道再次发出难听至极的笑声,“你以为我不知道婆逻仙是骗子吗?不,我知道。我这么做全都是为了庆国!”
范闲只觉得匪夷所思之至:“坑害百姓,敛财无数,你说你是为了庆国?”
郭有道白了他一眼:“凉州这个地方很穷,虽然朝廷恩准免税,但还有大量百姓吃不饱饭,饿肚子的就要去抢有饭吃的,有饭吃的焉能坐视不管,于是争执发生,甚至为了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口角发展至拔刀相向的地步。不信,你可以去翻历年卷宗,看我大庆边军是不是频繁被调到凉州平乱!”
范闲道:“这跟你害人有什么鸟关系?”
郭有道哼了一声:“怎么让反民变顺民?就得叫他们信神仙,闲着没事就多拜拜,好好干活赚钱孝敬神仙,这人就老实了,不想反了。”
范闲沉吟半晌,一字一句的道:“郭县令,你自己平时上街看过吗?稷山的百姓都快活成猪狗了,你自己府内雕梁画栋奢侈无比,这叫为他们好?!”
“只要他们不生事,就是顺民,是好民!反正凉州本来就穷,我让他们快乐的接受自己赤贫的事实,老老实实走完这一生,这有什么不好?!至于你说到我的府邸,我是稷山的父母官,我的府邸就是稷山的脸面,你以为我是为了自己修的吗?!郭某这颗拳拳报国之心,苍天可鉴!而你!范闲!你毁了他们的神!你毁了整个凉州!”
范闲怔怔的瞪着他,脸色苍白,郭有道尤在叫嚣:“郭某对皇上的忠诚,苍天可鉴呐!皇上!我要见皇上!……”
他恍恍惚惚的步出大牢,眼角余光瞥见一个坐着轮椅的身影,头也不回的问道:“婆逻仙真是自杀的吗?”他没得到回答,便快步回府,就把自己关在别院里,晚饭都没吃。
是夜。范闲提着一壶酒上了屋顶,找了个舒适的姿势躺着,自斟自饮。五竹抱着铁钎快步走来,问了句有些莫名的话:“你想写诗吗?”范闲苦笑着摇了摇头,他也不再言语,板正的坐在范闲身边。一时间,范闲饮酒,五竹出神,两人互不干扰。
范闲问起那日五竹出城追讨滤芯的事,他淡然回应:“起初是一个轻功很好的秃子,到了城外就换了人,一路往北,我想大概是想翻过大雪山,逃离庆国境内。郭有道年轻时交游广阔,我也不知道他对这些人说了什么,大抵是说范闲误国,才骗得他们如此卖命。”范闲心中一动:“叔,你这一路杀掉多少人?”
“十五人,都是江湖上有名的好手,武功最高在八品中,最次也有七品。”
“叔,一个普通人,武功要练到七品的话需要多少年?”
“这个难说,没有霸道真气这样的机缘,十年起步。”
“十年,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好不容易日夜苦练熬到七品,拥有寻常百姓难以企及的力量、速度和身体素质,结果却因为所谓的江湖道义稀里糊涂的丢掉性命,真是可笑。”范闲睨着一双醉眼,懒洋洋的说:“叔,我今天见了郭有道,你知道吗?他根本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相反,他觉得自己是个殚精竭虑的好臣子!何其讽刺!我娘留下了一台机器,本想帮助那里的百姓,结果居然被此等不轨之徒利用来蒙骗操纵百姓!这个世道怎么了,叔,你告诉我,这个世界怎么了?”
“你心里有答案,为什么还要问我。”范闲苦笑道:“对,你说的对。”他索性瘫开手脚躺下。却听五竹道:“小姐在稷山制造的是原型机,就像你小时候在澹州制作的第一个打孔器,功能并不完善,甚至有点笨拙,倘要让它真正的发挥作用,就得不断的深入研究其原理、精进它,这里面蕴含大量人力物力,远非一日之功。就像京都人用的肥皂,它能让你的生活更便利,可如果没有肥皂,人也不是不能活。对皇帝来说,驯服凉州彪悍的民风才是当务之急。”
他这番话说的有点乱,范闲却听懂了。人的心里有座大山,他来自提倡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总会在不知不觉间忘记这里是人分三六五九等的封建王朝,不培养百姓的平等意识,只提供超越时代的技术产物,这些技术要么被束之楼阁永不启用,要么就被权贵当作奢侈品霸占。如果他不是深谙这一点,也不会在稷山的时候假称婆逻仙入梦扳倒郭有道,而是满腔热忱的向百姓科普奶粉了!
“这很难,非常难。”他喃喃道,“需要我扎根在某个地方,十年如一日的教书育人,一点一点扳正人们的思想。或许穷我一生,我都做不好这一件事,还得赔上我的子子孙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那么难,动辄就会有猜忌、误会,可一旦扯到神仙,又是如此的深信不疑,膝盖也软了,说跪就跪,为何!”
“常人跪天,是想安居乐业;农夫跪地,为祈求风调雨顺;你等跪国君,则是求一个辉煌的前程。下跪仅仅是有所求,可是,安居乐业、风调雨顺和辉煌前程可不是跪一跪就能得到的。天会负你,地会负你,国君也会负你。唯一能依赖的,还是只有自己这双手。”
范闲跳将起来,冲着月亮狂吼,发泄心中烦闷:“啊!!!……”
这一吼,蕴含了范闲无边的苦痛和寂寞,无数张麻木茫然的脸闪过,他心中仍是闷痛不已。
然而,这里毕竟不是澹州海边,他的异常举动很快引起家丁注意,纷纷聚在院门外问:“少爷,您这是怎么了?”被范闲一一挥退。
范闲颓然坐下:“有些事,你明知道它是对的,但周围的人就是不理解。”
五竹侧了侧头,似在思考:“小姐自稷山一行后就意识到,不能制造出太多超越时代的产物,或许就是这个意思。”
范闲打了个酒嗝:“叔,你说那些被你杀掉的武林高手,知道自己受了郭有道的瞒骗,用生命保护了一根他妈的滤芯吗?这东西如果不是用在奶粉机里,甚至还不如一根擀面杖好使呢。”
他并未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道:“小花酿的酒。”
范闲有些惊讶:“啊。小花说她想回京都做生意,托我帮忙找铺子,你也知道,这类事情我本不擅长,就找了范思辙打听,恰好他想开酒楼,尝过小花酿的酒后觉得极好,就把她留下来了。”
“这挺好的。”“是挺好的。”“我听到风声。”“什么?”“说婆逻仙死前预言皇帝是神庙在人世的化身,专门下凡普渡众生的。不久后,婆逻教定会在凉州死灰复燃。”“你信吗?”“这座城的人什么做不出来?”“呵呵,好,好!”
两人又聊了好一会儿,直到东方渐白,范闲在屋顶呼呼大睡。
“范闲误国!”、“陛下三思啊!”、“那婆逻仙在凉州地界显现神通,无数人亲眼所见,你说假的就是假的?!”、“陛下自登基以来,北征齐国,南疏运河,武功盖世,陛下不就是我们大庆的神吗?!”、“对!陛下是真神!”……
范闲看了眼缄默不语的陈萍萍、林若甫及秦业,又看了看围帘后的庆帝。
朝会结束,范闲独个出殿,身边没有一个同行者。少顷,一名同僚迈着小碎步追了上来:“范大人。”“某大人。”范闲还以一礼。“范大人,您这是何苦?陛下没有下旨追责婆逻教,这意思不就很清楚了嘛。”范闲笑了笑,望着眼前空旷的殿堂,莫名觉得这里挤满浑身是血的鬼魂:“你是为了什么而跪?”
言毕,他不待对方回答,便拂袖潇洒离去,从远方掠过一片黑色影子,就像有只巨大的鸟儿展翅翱翔,始终护卫在范闲左右。
咳,严肃脸,这条不是cp贴,认真谈讨目前范言之间的关系。
不同于上一季言冰云完全打酱油,这一季随范闲逐步开展鉴察院工作,言冰云的戏份随之增多。
有些吐槽说,小言像范闲的小弟,这点在我看来全错,完全没有认真看剧。
我给二人定义是,名义上的上下级,实际上的合作同事关系,而且是言在考虑要不要辅佐范。
入京之前,范闲对小言的态度从他再三道谢可见,他是敬重小言的。
不然看范闲对捧哏老王,直接给钱开工资就是,不用再三道谢了。
加之第一季范闲和老王之间已经度过了最初的磨合阶段,第二季进入范闲吩咐老王跑腿的上下级日常状态。
范闲对小言另一个态度是,信任对方的工作能力。注意,这里强调工...
咳,严肃脸,这条不是cp贴,认真谈讨目前范言之间的关系。
不同于上一季言冰云完全打酱油,这一季随范闲逐步开展鉴察院工作,言冰云的戏份随之增多。
有些吐槽说,小言像范闲的小弟,这点在我看来全错,完全没有认真看剧。
我给二人定义是,名义上的上下级,实际上的合作同事关系,而且是言在考虑要不要辅佐范。
入京之前,范闲对小言的态度从他再三道谢可见,他是敬重小言的。
不然看范闲对捧哏老王,直接给钱开工资就是,不用再三道谢了。
加之第一季范闲和老王之间已经度过了最初的磨合阶段,第二季进入范闲吩咐老王跑腿的上下级日常状态。
范闲对小言另一个态度是,信任对方的工作能力。注意,这里强调工作能力,不是信任小言本人。
或者说,范闲信的是萍萍的眼光。
范闲明白,萍萍让他救回来的人一定有价值。
范闲假死带老王跑回京都,使团内部问题都是由小言出面解决。
这点藏在高达与范闲的对话里,高达说,北齐大公主催路程,得亏有小言公子出面斡旋(大致意思)。
这么大个使团,乌泱泱一群人,范闲作为使团的头,敢拍拍屁股自己先回京都,这不是心大,而是他相信小言的工作能力。
既然小言能帮范闲合作假死骗过谢必安,那么使团内部日常琐事,小言也能顺带解决。
(事实上小言不仅解决了,还能抽空谈个恋爱)(不是)
剧情推进到范闲接手一处。
这段原著里是没有小言出面的,全靠范闲自己解决。
而剧里范闲明着喜剧化套路小言,实则暴露出来剧里没有明说的一个事,范闲对鉴察院业务不熟悉。
小说里这事明说了,鉴察院的老人们对范闲只是给面子,他们相信的是陈萍萍,以及替范闲代理院内事务的小言。
书里范闲多次担忧过,加入身为自己左膀右臂的小言反水,他该怎么办。
所谓一旦裁员小言,那就是裁到了鉴察院大动脉。
(开个玩笑,院子不会裁小言的。)
一处之前的剧情有言家父子对话做铺垫,这段对话首先得圆剧情,把关着的老言放出来。
接下来父子掰头一番达成共识,老言也给小言交代接下来的任务,让他考虑辅佐范闲。
注意这段父子对话,老言对小言辅佐范闲一事的态度是提议,不是命令,话说的也是让小言考虑。
换言之,要不要辅佐范闲,小言有选择拒绝的权利。
这段父子对话划重点,老言还对小言提到,让你去北齐是院长早就定下来的事,小言说我知道。
这里就剔除了小说里言对范有怨气的因素。
众所周知,小言去北齐是被范闲之事牵连,书言对此怨念颇重。
目前基于剧情来看,小言嘴上嫌弃,实际帮助处理一处事务。
辅佐范闲之事,小言算半推半就接了。
说到这里,二人关系也就很明确了。
比起名义上的上下级,他俩就是搭班干活的同事,而且还得是范闲套路小言过来,小言要考虑干不干。
如果觉得以上这些太长不想看,那就看最简单的表面功夫。
小言和范走在一起时候是背着手的。
如果真是大哥和小弟关系,谁家小弟见大哥腰背挺直背手啊?这不科学。
这个姿态,我倾向于是剧里刻意安排的。
原因很简单,对比小言见老言那段,小言对他爹又是拍拍又是摸摸,各种哄。
这时候的小言可没有背手。
陈萍萍明着给了范闲权利,但范闲还是套路来了小言,剧里这个安排有意思。
关于海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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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1开头是(海王妈)亚特兰娜受伤昏倒在岸边被海王爸救下。
已知亚特兰娜是王室正统女王,逃婚=被追捕,目测腹部有两个大伤口,如果没有海王爸救助,有风险嗝屁然后全剧终。可见她没什么实权(或军权),全权追捕她的人无疑是奥姆爸(当然奥姆爸肯定没有没结婚就搞死亚特兰娜的动机,八成是打架时容易局面失控)
所以后来亚特兰娜后来回去履行婚约和奥姆爸结婚生娃,单从她自己角度讲,也是有几分隐忍在里面的。况且两人政见根本不合,有善果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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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蒂斯王室是按西方制度来的,但也没全按。
如果海王真的没有继承权,那他同样无权参与国王决斗。
湄拉爸在和奥姆会面时,也就没有必要提到海王也有皇室血统了。
可以参考权力的游戏,小剥皮是私生子,后来老剥皮向国王申请让小剥皮身份合法化,就能继承他的爵位了。
詹德利是私生子,为什么能继承风息堡,因为龙妈作为女王把他身份合法化了。
亚特兰娜自己就是女王,所以
所以个人更倾向于,奥姆爸之所以要推动亚特兰娜献祭海沟族,根本原因在于亚特兰娜可以以女王名义给予长子亚瑟继承权(虽说海底排外,但时间长了有女王本人影响,就不好说),到时亚瑟就成了合法长子,直接威胁到奥姆的地位。只要女王死了,奥姆就能顺利去坐王位了。
否则夫妻关系再怎么不好,总得顾忌一下奥姆还小,需要母爱吧。
就是漏了还有个黄金三叉戟。
3
维科和湄拉其实也基本和反了没啥区别。
奥姆的王位和政见(甚至生命)是深度绑定的,至少直到结尾知道亚特兰娜还活着之前都是这样的。
所以要阻止战争,就等于得把奥姆从王位上薅下来。
同样参考权力的游戏,琼恩艾琳起头反疯王,各大家族都出手了,结果最后坐铁王座的是劳伯拜拉席恩。
因为劳伯一脉的血统是离疯王最近的。
所以推翻奥姆之后,坐王位的也优先是海王。否则没其他好人选了。
反而是结尾处有亚特兰娜的允许,亚瑟上位才合法起来。
4
导剪版正联里,亚特兰蒂斯守护母盒的士兵频繁失踪(被类魔抓走),奥姆为了备战以对付陆地人,没空管。
海王1里,奥姆为了有个开战的借口,和黑蝠鲼(陆地人)勾结,袭击湄拉爸。虽然只是做戏,但后者当时确实不知情,差点被砸死。
所以奥姆一直是为了和陆地开战,不顾其他的人设。
诚然他说的是为了亚特兰蒂斯的利益。
但做出来的事比说出来的话应该更有说服力吧。
打个比方,海底人眼里的陆地人,好比天朝人眼里的美丽国。
美丽国造孽多吗?那可太多了。
想报复吗?当然想。
打得过吗?不好说,对方也确实很有实力
现在马上开战好吗?呃……
排外≠开战,亚特兰蒂斯人民想不想打陆地不好说。
奥姆确实是那个拉着天朝马上就要和美丽国开战的人。
没有明眼人阻止他,那就等着上岸被正联爆锤吧。
洛基好歹名义上只是流放中的二王子。奥姆作为海洋领主上岸被俘,只会丢更大的人。
和平共存四字虽然听来zzzq,海王2结尾也显得很包饺子,但对亚特兰蒂斯来说未必不是明智的选择。
沟通交流什么的很麻烦有时候也很憋屈,肯定没有打架来的痛快。
但共存就是这样的。
5
奥姆的人设是很惹人怜爱不假。
但我也想不到亚特兰蒂斯人民该怎么对他才算无过。
亚特兰娜需要献祭海沟族,不是因为有私生子,而且因为私生子父亲是陆地人。所以亚特兰蒂斯国家利益其实不会因此受损的情况下,规矩严格执行了。
奥姆和陆地人勾结,雇佣黑蝠鲼袭击友邦国王,湄拉爸基本就是躺枪,在海王2里挤兑他两回做报复就算完了。反正奥姆肯定没去海沟族。
(说起来奥姆也有点既要又要的意思。他对海底封建制度很不满,不满要四国国王都同意了才能开战。但要放弃其他三国的兵力自己去打陆地,显然也是不行的。他还要做海洋领主呢,不止是奥姆王)
真正追究到奥姆身上的是薅王位➕被囚禁
薅皇位在4说过了。
被囚禁是因为杀了渔夫国国王。
这样杀他国国王会是亚特兰蒂斯人民所期望信服的吗?虽然站奥姆的角度,他会觉得自己是一心为了国家才杀的。
(如果没有海王等人止战,和陆地开战时,渔夫国很可能会暗搓搓的跳反。那人国王都被杀了,跳个反也没啥吧)
奥姆没有偿命只是被囚禁,显然也有海王一家子外交出来的因素在。
国不可一日无君,如果说亚特兰娜逃婚后奥姆爸掌权非常合理,那奥姆都被合法关押了,亚特兰蒂斯反倒不能有新国王了吗?
有人看到海王2里奥姆被囚禁的样子,就大呼他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这么对待他。说说就算了,要真这么想,也是有点子搞笑的。
【海王兄弟】选择 02(小强警告)
和老人告别后,奥姆沿着原路下山,中途绕了一下,找了一块形状特别的岩石把作战服藏了起来。太阳渐渐升起,他也感觉到有些饿了,想起来亚瑟之前介绍的各种陆地食物,特别是冰啤酒,似乎在这样有些炎热的时候是个不错的选择。
海边布满了度假的人,快乐尖叫的孩子,在脚上穿着轮子到处滑来滑去的少年,身着零星布片的美女,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白发苍苍但皮肤却晒得又红又亮的老年人。他从未如此接近陆地人,这里让他想到亚特兰蒂斯的美食大道,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生活气息。
他看到了矗立在沙滩上,醒目的汉堡模型,巨大的金黄色面包夹着五六层东西,黄色的粘稠液体从五颜六色的夹层中流淌出来,看上去十分的怪异。
奥姆盯着那个模型...
和老人告别后,奥姆沿着原路下山,中途绕了一下,找了一块形状特别的岩石把作战服藏了起来。太阳渐渐升起,他也感觉到有些饿了,想起来亚瑟之前介绍的各种陆地食物,特别是冰啤酒,似乎在这样有些炎热的时候是个不错的选择。
海边布满了度假的人,快乐尖叫的孩子,在脚上穿着轮子到处滑来滑去的少年,身着零星布片的美女,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白发苍苍但皮肤却晒得又红又亮的老年人。他从未如此接近陆地人,这里让他想到亚特兰蒂斯的美食大道,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生活气息。
他看到了矗立在沙滩上,醒目的汉堡模型,巨大的金黄色面包夹着五六层东西,黄色的粘稠液体从五颜六色的夹层中流淌出来,看上去十分的怪异。
奥姆盯着那个模型看了半分钟,汉堡旁边的巨大酒杯做了一个机关,里面透明的冰块会轻微的晃动,看上去十分的冰爽诱人,这进一步帮奥姆下定了决心,毕竟亚瑟上次推荐那个蟑螂吃起来还算不错。
他像四周的游客一样,选择了一个空座位坐了下来,很快穿着制服的年轻女孩就过来递上了菜单。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冰啤酒和芝士汉堡,然后在等待上餐的同时进一步的观察这片度假沙滩。
这里的沙滩比他上岸的地方要干净明亮不少,金色的细沙与碧蓝的海水相映生辉。五颜六色的遮阳伞和躺椅散布在近乎白金色的沙滩上,然后就是一片规划合理的餐饮休息场所。一条宽阔的道路把沙滩和更远处的酒店分割开来。依山而建的酒店像一条巨大的章鱼趴在青色的山脉上,分出几个侧楼,白色的柔和的建筑外轮廓到有几分水母大厅的风韵。
奥姆的观察被送餐的服务员打断,他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点的东西,然后抬手打赏了一枚金币。服务员迟疑的拿走了金币,奥姆心想这年轻的女孩一定不知道沉船金币的价值,这样一枚,可以换陆地上很多的钱。他虽然不清楚具体的兑换比例,但从黑蝠鲼的要价,就能大致猜出。
汉堡是松软的,戴着微微的热度,饼皮有些焦香,多汁的肉饼和蔬菜被酱汁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一口下去带来丰富的口感和层次。他抬了抬眉毛,大口的咀嚼着,反正在岸上又没人知道自己是谁,不需要顾及什么皇家礼仪。
一个褐色的影子爬上了粗糙的桌面,走走停停。奥姆眼前一亮,他觉得汉堡虽然还可以,但似乎少了一点清脆弹牙的口感,这陆地的虾虽然小了一点,但是聊胜于无。果然自己添加小料以后,汉堡的味道和口感都更加丰富了。他长吁了一口气,为自己明智的选择而满意的笑了出来。
“啊啊啊啊,鲨鱼!”高分贝的尖叫突然破坏了这平和的气氛,人群随着尖叫而骚动,海里的人岸上的人都在疯狂的逃离大海。
“大白鲨!”
“食人鲨!”
海岸救生员的口哨也响了起来,大喇叭呼喊着让海里的人赶快上岸。
奥姆站了起来,看向海面,果然在近海几百米的地方,尖尖的鱼鳍露出了海面,正在躁动不安的到处游曳。距离鲨鱼不远的地方,有一对母子正在奋力的划着充气小船,但惊恐之下,小船几乎是在原地打转。
在确认那鱼鳍确实是属于大白鲨以后,奥姆快速的跑向了海边。与逃离的人群迎面相撞多少耽搁了点时间,但他靠着亚特兰蒂斯优秀的体质,还是飞快的跃入了水中。两个穿着橘红色泳裤的救生员对他大吼了几句,但最终还是没赶上来。
奥姆对准那条不该出现在这个维度的大白鲨冲了过去,直接抓住了它的尾鳍,把它拖离了这片海域。在游出去了几海里后,他才松开了大白鲨的尾巴,上下打量这只迷途的大家伙。
“你不该出现在这里。”奥姆拍了拍显然还没缓过神来的鲨鱼,这是一头成年的大白鲨,体长差不多四米,算是中等偏上的体型。这片海岸维度颇高,本来不是大白鲨喜欢的水温,但因为全球气温的升高,这里的海水温度也达到了二十多度,正是大白鲨喜欢觅食的温度。
从被迫的高速移动中缓过来的鲨鱼,用没有眼睑的金色眼球瞪着眼前的人一会,试探的张嘴咬了咬胳膊,发现了对方肌肉坚硬,并不怎么好吃,于是果断的松开了牙齿。
“好孩子。”奥姆笑了笑,如果还在家里,他也许会把这只鲨鱼训练了以后当坐骑,不过眼下这条鲨鱼还是最好乖乖的离开海岸,远离人群。如果是亚瑟在这里,大概可以用他的心灵感应对鲨鱼下命令吧,但奥姆只能敲了敲鲨鱼的吻,指了指深海的方向,示意这个走偏道的家伙回去。
好在这条鲨鱼确实有点灵性,居然真的明白了奥姆的意思,宽大的尾巴一摆,真的往深海的方向游去了。奥姆看着渐行渐远的纺锤形身影,突然觉得有点伤感,他想起自己的坐骑沧龙,过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现在如何了。那家伙除了自己,谁都不服,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恢复了自由,四海游弋。
=======亚特兰蒂斯王城======
“真不敢相信,你居然没有给奥姆一个通讯器!”涅柔斯摇晃着脑袋,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个白痴。“现在好了,我们怎么去大海捞针找他?”
“我不是和他说了,让他别走太远吗?也许我喊一嗓子他就回来了。”亚瑟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不行的话,我就让四海的鱼去找他,不是还有托坡吗?它可机灵了。”
“渔人国已经正式就奥姆被劫走的事情向我们提出抗议,虽然我们已经按照上次那套说辞应付过去了,但人家信不信就难说了。你最好让奥姆真的躲好了,否则被渔人国发现的话,搞不好假死变真死。”
“他们哪是奥姆的对手,这海里除了我,谁能在他手下讨得便宜。”亚瑟满不在乎的回到,“你也太小看奥姆的实力了。”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奥姆现在根本没有趁手的兵器,如果遇到大量的杀手,他也不一定能够逃得了。”涅柔斯还在唠叨,却看见湄拉一脸焦急的从外面游了进来。
“糟了,奥姆的行踪暴露了。”红发的女人一抬手,他们面前的水息屏亮了起来,转播着几分钟前湄拉在人类互联网上发现的东西。
【海王】(Orm/Arthur)非正式谈话·下2
预警:电影海王相关。骨科。看完海王2回来填五年前的老坑。时间线还是第一部结束后。虽然是骨科但是通篇只有话痨。用炖几碗红烧肉的功夫煮清水。人物OOC。全年龄向,也坚持骨科年下,斜线有意义,虽然话痨文大概看不出来啥东西。雷到请自觉右上角叉出,引起任何心理生理不适反应,无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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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卡洛,两扎啤酒。”
亚瑟带着奥姆在熟悉的酒馆吧台坐了下来。
“哈哈,亚瑟,我可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卡洛熟练地在亚瑟他们面前放下两大扎的啤酒。
“嗯,前段时间有点忙。”亚瑟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卡洛好奇地看了一眼亚...
预警:电影海王相关。骨科。看完海王2回来填五年前的老坑。时间线还是第一部结束后。虽然是骨科但是通篇只有话痨。用炖几碗红烧肉的功夫煮清水。人物OOC。全年龄向,也坚持骨科年下,斜线有意义,虽然话痨文大概看不出来啥东西。雷到请自觉右上角叉出,引起任何心理生理不适反应,无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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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卡洛,两扎啤酒。”
亚瑟带着奥姆在熟悉的酒馆吧台坐了下来。
“哈哈,亚瑟,我可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卡洛熟练地在亚瑟他们面前放下两大扎的啤酒。
“嗯,前段时间有点忙。”亚瑟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卡洛好奇地看了一眼亚瑟身边的奥姆,毕竟那一身打扮和气质跟亚瑟怎么看都不像一路人,在这海边酒馆的氛围里也显得有些突兀。
奥姆抬起冰蓝色的眼眸对上了卡洛的视线,瞬间而来的寒意让卡洛下意识地低头边擦着桌面边走到一边去了。
亚瑟将啤酒杯伸到奥姆的面前,“你可不能错过这个,陆地上经典美味的一大代表!”
奥姆略皱眉低眼看向面前杯子里带着泡沫的液体。
“试试!”
亚瑟拿起奥姆面前的啤酒杯直接递到他嘴边。
奥姆接住杯子,“我自己可以拿。”
亚瑟笑着用自己的啤酒杯碰了下奥姆的啤酒杯。
“干杯!”
说完,亚瑟仰头又喝了一大口。
“哈!你从小泡在海里,除了咸水味就没喝过这种美味吧!我第一次喝啤酒的时候还是九岁的时候……”
亚瑟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奥姆仰头不带停顿地直接喝干了一整大扎的啤酒。
亚瑟愣了一下,“呃……你觉得如何?”
奥姆放下空酒杯,似乎是略微思考了下,微挑了下眉梢,“……不算差。”
亚瑟看了看奥姆的空酒杯,迅速喝光自己剩下的啤酒,冲卡洛叫道:“卡洛,再给我们两扎!”
两人面前的大啤酒杯重新满上后,亚瑟举起自己的酒杯,又把奥姆的递给他。
“接下来,等我说完开始,然后我们一起喝。”
奥姆有些不解,却又鬼使神差跟着亚瑟也举起了酒杯。
“……你知道,陆地上一种友好交流的仪式。”亚瑟笑着又挤了句补充说明,突然发号:“开始!”
说完,亚瑟大口大口地吞起啤酒,浑然不顾溢出的酒水打湿他了的胡须。杯底即将见空的时候,只听身旁传来“咚”的一声,奥姆已经放下了空酒杯。
亚瑟喝干最后一点酒,重重地放下酒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他盯着奥姆一脸平静的样子,撇了下嘴低声嘟囔道:
“能喝得比我的快的只能是我爸。”
“什么?”奥姆还没反应过来,亚瑟已经又高声喊道:“卡洛,再来两扎!”
奥姆看着亚瑟,轻挑了下眉。
这次亚瑟卯足了劲,几乎是直接把啤酒往喉咙里倒,可奥姆依然是早他一步喝光了酒杯。
亚瑟斜吹了一口胡子,盯着奥姆较劲了起来。
奥姆意识到亚瑟这是在和自己比赛喝酒速度,虽然不太理解陆地人这种比赛的意义,但他看向亚瑟的冷淡眼神里还是隐隐带了一丝得意。
“再来两扎!”
亚瑟发誓,他甚至看到奥姆的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结果还是差了那么一眨眼的时间。
亚瑟捏紧了拳头,喉咙里发出了不甘的低吼。
“再…”
“嗨,这不是亚瑟嘛!”
旁边过来的几个大汉打断了亚瑟续杯的话。
“还记得我们吗?上次我们在这可没少喝酒拍照!哈哈哈哈哈!”
带头的光头胖子看到亚瑟身旁的奥姆,“这次没和你爸一起?”
亚瑟笑了笑,“这是我弟弟。”
光头胖子有些惊讶道,“你们兄弟长得可真不像!”
奥姆盯着光头胖子,眼神变得更冷了。
光头胖子有些发怵,转朝向亚瑟,“……嘿,我们今天再痛快喝一顿……”他抬起胳膊正想搂上亚瑟,手还没碰到就被一旁的奥姆一把抓住。
“啊啊!!”
奥姆抓住光头胖子的手仿佛是把铁钳,那与外貌不相符的惊人怪力让光头胖子立刻惨叫出声。
“不是什么人都是你可以随便碰的,卑贱的地表种。”
奥姆冷道,手指的力量又重了几分。
光头胖子的惨叫声更大了。他的同伴也被奥姆吓到,紧张地僵在原地只能看着。
亚瑟赶紧侧身过来挡在光头胖子面前,挑眉看着奥姆,“嘿,放轻松,兄弟。”他握住奥姆的手,“你先放开他……”
奥姆看着亚瑟,慢慢松开了手。
光头胖子立刻收回手,委屈地冲亚瑟哭诉:“你弟是有什么毛病!”
奥姆站了起来,亚瑟连忙起来把奥姆拦在身后,对受惊不小的光头胖子安抚道:
“抱歉,他最近心情不好,有点焦虑……哈哈……”亚瑟干笑了两声,“你知道,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他一边说,一边往后拉着奥姆,“嘿,卡洛,今天他们的酒钱算我账上,我回头再来结。”“……我们有事先走了,下次咱们再喝!”亚瑟打着哈哈,把奥姆推出了酒吧。
亚瑟站在酒吧门口,长叹了一口气,“你差点就折断了他的胳膊。”
奥姆一脸冷漠回道,“他应该感恩我的仁慈。”
亚瑟皱起眉头,“你说认真的?”看到奥姆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亚瑟又接着自答道,“你当然是认真的。难道你从来没和朋友开开玩笑之类的吗?我们之前喝过酒,玩得挺开心的,他只是想搂下我的肩膀表示友好!”
“从我出生开始,就是以当一名优秀的国王为目标活着。”奥姆瞪着亚瑟,“在你整天过着地表种愚蠢的玩笑生活时,我每一天都在为亚特兰蒂斯竭尽所能!为什么所有人却都是站在你那边!”
看着奥姆突然提高嗓门嚷嚷起亚特兰蒂斯的事情,亚瑟赶紧捂住奥姆的嘴把他往海岸边拉去。
亚瑟靠在围栏上,头疼地揉了揉自己的一头乱发。
每一次他试图拉近和奥姆之间的距离,奥姆总是能成功地推开并且惹怒他。
每一次他觉得自己似乎触碰到奥姆内心的温暖时,奥姆总是能给他当头淋下一大盆冰水。
亚瑟现在觉得那些繁琐的政事和奥姆比起来似乎也不算什么太大的挑战了。
亚瑟不说话,奥姆也抿着嘴冷漠地站在一旁。
两人对比鲜明却同样优越的外貌引起了不少路人的瞩目。
一个路过的黑发美女频频看向奥姆暗送秋波。
奥姆的视线不小心和她对上时,对方还冲奥姆眨了下眼睛。
亚瑟把一切看在眼里,瞥眼看到奥姆那微蹙的眉头就知道他根本不明白对方冲他眨眼的意思。
或许奥姆还会觉得“地表种”的眼皮就会无缘无故抽搐。
亚瑟有些无奈又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奥姆蓝色的眼眸转向亚瑟,“你笑什么。”
亚瑟抬起手指向刚才那个黑发美女的背影,“你知道她刚才为什么要冲你眨眼吗?”
“……不是你们地表种的眼皮抽搐么。”
奥姆理所当然地回道。
亚瑟闻言又笑了起来,然后摇了摇头,认命似地仰天悠悠说道:“我这个傻弟弟呀~”
自尊心被冒犯到的奥姆瞪着亚瑟,“不准那么叫我。”
“你知道,如果你没有整天亚特兰蒂斯长、亚特兰蒂斯短地做那些混账事的话,你也不是那么混蛋。”
“我只是尽一个国王的职责,把地表种带给亚特兰蒂斯的灾难一一奉还。”
奥姆转眼看向远处辽阔的海面,“亚特兰蒂斯沉默太久了。纵容地表种的贪欲发展,只会危害到亚特兰蒂斯的未来。”
说着,他又转头看向亚瑟,“为什么维科、湄拉甚至妈妈都支持你?所谓的和平主义只有在自己先占据绝对优势时才适用。怯弱的和平维持不了多久,大战迟早有一天会到来,还不如由亚特兰蒂斯先发制人。”
冰蓝色的眼眸变得逐渐幽深,奥姆紧紧盯着亚瑟,“为什么他们全都喜欢你?明明我才是一直以来受亚特兰蒂斯人民爱戴的国王。”
亚瑟只是默默听着,那安静注视着奥姆的金色眼眸却仿佛带着会烫伤奥姆的温度似的,让奥姆忍不住自己先转过了头。
“你这个地表杂种,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衣服都不会好好穿,不懂礼仪,还随便让卑贱的地表种碰你,粗鲁,野蛮,跟翻车鱼一样的蠢货……”
“喂喂,差不多就行了……”就算是亚瑟也有点听不下去了,他刚开口制止,奥姆那边就没了声音。
亚瑟凑过去一看,只见奥姆居然骂着骂着就闭上了眼睛,站在那一动不动了。
“嘿,奥姆?”
亚瑟轻摇了下奥姆的肩膀,奥姆直接就朝亚瑟的胸前倒下了。
“奥姆?!你这是……睡着了???”
亚瑟扶着奥姆,确认对方只是睡着后,突然反应到,“醉了?!”
【童话镇 Killian/Emma】Enseñame 教我(授翻)
梗概:关于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Emma想了很多。
(大概是S04E13时间线)
痛苦地知道
我们所拥有的可能失去
因为,只是简单地因为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知道你会为我而死,为我而生
你从未将我抛在身后
即使知道,有时候
恐惧将我吞噬
已经快七点了,而Hook仍然不见踪影,Emma叹了口气,放弃了她的甜点。
“我敢肯定他不过是太专注于他的研究了。”Snow安慰地说,Emma下意识回以一个小小的微笑。
“你说得没错。”Emma说着,轻轻摇了下头,“我带点东西给他。”她的妈妈对她的决定点了点头,而她的父亲则可疑地保持了沉默。Emma知道她的父亲在她和Hook......
梗概:关于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Emma想了很多。
(大概是S04E13时间线)
痛苦地知道
我们所拥有的可能失去
因为,只是简单地因为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知道你会为我而死,为我而生
你从未将我抛在身后
即使知道,有时候
恐惧将我吞噬
已经快七点了,而Hook仍然不见踪影,Emma叹了口气,放弃了她的甜点。
“我敢肯定他不过是太专注于他的研究了。”Snow安慰地说,Emma下意识回以一个小小的微笑。
“你说得没错。”Emma说着,轻轻摇了下头,“我带点东西给他。”她的妈妈对她的决定点了点头,而她的父亲则可疑地保持了沉默。Emma知道她的父亲在她和Hook的关系中仍然喜欢扮演超级保护爸爸的角色,但她也知道他们两个其实已经成了朋友。这就是为什么当他们意识到Hook不会来一起吃晚饭时,她觉得David的表现有些可疑。
白马王子和虎克船长,成了朋友,谁能想得到。
Emma向她的父母告别,点了她最喜欢的烤三明治配薯条(她更喜欢洋葱,但Hook喜欢Granny's的薯条)。
手里拿着纸袋,她去了图书馆,惊讶地看到Belle正在锁门。
“嘿,Emma。”女孩看见她时打招呼道。
“嘿……”Emma回答,有点困惑,“Hook在哪儿?”
“哦,”Belle有些惊讶,“我今天想整理完图书馆的书,所以我们很早就结束了研究。”
“很早?什么时候?”她问,她的声音比她想象的更高一些,但Belle似乎并不介意。
“我不确定……四点左右可能。”黑发女孩回答,开始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他从那时起没和你说过话吗?”Belle问道。
“没有……”Emma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机显示现在是七点三十分,没有未接来电和未读短信。
“也许他回家睡着了,他看起来很累。”Belle说,话里带着些许抱歉。
Emma抬起了头。她和父母之前一直在Granny's,所以如果他回了客栈她会注意到的,况且,今天早上他们一起走到这里时她并没有觉得Hook有什么不对劲。也许他有些沮丧,因为想要找到解救仙女的办法所花的时间已经太长了。她应该主动提出帮他的。
“也许你说得对。”她说了小谎来安抚对方,挥手告别。
当她回到家时,她觉得脑袋里塞满了东西。
“嘿,现在就回来了?”Snow看到她进来问道。她父亲在厨房柜台后面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当Emma没有立即回答什么时,他们一起皱起了眉头。“一切都还好吗?”
“啊是啊。我只是……”她开了个头但停了下来。她曾向自己保证过,她会对自己和家人更诚实的。“不……我的意思是,我觉得大概是的。”她有些困惑地说,就像她感觉到的那样。
“发生了什么?”David问道,与她母亲快速交换了一下眼神。
“看来Hook今天很早就离开了图书馆,他没有给我打电话,所以我不知道他在哪儿。”她说,立刻开始讨厌这听起来有多幼稚。“我知道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他从来没有这样过。”她试图解释,但仍然觉得自己像个十几岁的少年在谈论一个花了太长时间才回复短信的暗恋对象。
“担心是正常的,Emma。”她妈妈说着,眼里带着怜惜,“你给他打过电话吗?”
“不,我……”怕他不接。而这个想法更让她害怕,因为她不担心他可能有危险,她担心他可能生她的气。她觉得自己更像个孩子了。
“也许他需要一些空间。”她爸爸说,Emma睁大眼睛看着他,他读懂了她的想法吗?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让Killian生她的气,而她爸爸知道了?“他今天早上似乎……有些心不在焉……”这让她皱起了眉头。
也许他回家睡着了,他看起来很累。
她的父亲不知不觉说了和Belle一样的话。是不是Hook表现得很奇怪,而除了她以外的每个人都注意到了?不可能。不是吗?
她努力回忆着今天早上,他在公寓门口迎接她,手里拿着两杯咖啡,一杯他自己的,一杯给她的,跟她父母打了声招呼,然后一起往图书馆走去。他们在路上交谈,她告诉他童话镇里不断出现的小镇犯罪,对着现在与过去在纽约的她的不同大笑。也许他比平时更安静些?
“也许他对仙女那整件事感到沮丧。”Snow说,重复着Emma之前的想法。
“有可能。”她回答,已经在想他可能在哪里,而忽略了她父亲先前的话。
现在她的脑子飞速运转着,她不由得想到Gold的牵连让这件仙女的事火上浇油。几个世纪以来,他一直对Gold怀恨在心(这真是轻描淡写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让整件事更让人难以忍受。在她试图阻止自己之前,她的思绪又回到了她救他的那一刻,他的心脏在她的手中,而她的心,在那同一时刻,对她看到的心脏中的黑色既兴奋又恐惧。
一方面,它太小了,她以前没有见过他的心,所以她不知道他是否曾经和她在Regina或者Gold的心上看见的一个样,她很高兴看见他正在努力,当他说他正在努力变得更好时他说的是实话。可另一方面,那黑色的内核确凿无疑是黑色的,这让她感到害怕,她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他随时都可能变回去,记起他的愤怒,并决定这不值得。她不值得。
“他有可能在码头旁边。”David建议道,注意到她并没有离开她在门边上的位置,她的思绪显然在别的地方。
码头。Emma有些尴尬,她居然之前没想到这个。他是个海盗,在海上度过了数百年的时间,大海当然会给他些宽慰。
Emma头也不回地转身再次离开。可当她把车停在码头附近时,她的信心就黯淡了,她父亲的话终于抵达了她的心。她现在应该让Hook一个人呆着吗?她应该等到第二天吗?她应该去追他并要求一个答案吗?一个解释?
咕咚一声,她的头撞在了方向盘上。她怎么会在这方面这么糟糕?
当涉及到她的时候,Killian总是知道该怎么做,而且总是能说正确的话。Killian会怎么做?
这感觉像是作弊,但Emma感到绝望,也许她男朋友比她最初想象的更像她,所以也许她应该为他做她知道如果有什么事情困扰她时她会想要的事情。
让她知道,在她的小角落里有人愿意等她出去,等到她愿意开口。
于是,Emma下定决心,去Granny's等Hook回家,他们会谈一谈。她会让他知道她注意到他一整天都很奇怪(谎话),相信他可以弄明白他的问题(谎话),以及如果他需要她的话她就在那里(真话)。
但你住在我里面,和我在一起
在我心里
在这迷茫的心中
为此,我请求你,请你
教我
如何更爱你,如何感受你
你给我的爱驱逐了寒冷
我想见你
教我
如何更爱你,和你一起生活
因为我无法忍受等待和你在一起的焦急
我想来到你所在的地方
Emma觉得她等Hook回来可能已经等了一个世纪。正在关门的Ruby向她露出了一个悲伤的表情,Emma独自一人盯着自己的倒影,陷入了自己的思绪。
突然,她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她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但让她失望的是,来电显示的是童话镇唯一一家酒吧的名字。看着时间让她得出结论,这只意味着一件事——工作。
“你好,”她接起电话。电话那头,她能听到远处传来尖叫声和瓶子摔碎的声音。还没听到男人说话,她就已经站起来了。
“警长?我们这里有情况。”对方简单地说。
“我在路上了。”Emma挂掉手机,悲伤地看了一眼桌上的外卖袋,袋子现在又冷又湿,她把它留在了餐厅,然后朝她的车走去。她会回来的。
酒吧里一片狼藉,人们都站在外面看里面打斗。叹了口气,Emma从人群中挤进去,终于看见了两个男人互相掐住对方的喉咙。还有两个人试图将他们分开,但他们无视了他们继续不断互相咒骂。
“安静!” Emma喊了一声,很满意她的声音让酒吧里的大部分人安静了下来。正在打架的两个人并没有把目光从对方身上移开,不过倒是停下了挥拳的动作。“如果你们两个不老实下来,我就得带你们去警局醒酒。我们都不想那样,不是吗?”她说着走到他们中间,让他们看着她。她希望他们冷静下来,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她没有心情去警局处理他们。
“不,警长。”其中一个男人说道,另一个男人只是哼了一声。早些时候试图打破战斗的其他人将一个拉往出口的方向,Emma向他点头表示感谢。
另一个斗士生气地从桌上拿起夹克从后门离开了,Emma知道她必须确保他们不会在外面再打起来。
“演出结束了伙计们。”她对周围的人群说道,让他们开始散去。在离开这个地方之前,她觉得最好和店主谈谈,看看他是否可以解释刚刚发生的事情,这样她就知道这种情况是否会重演,双方刚才在争吵中似乎都非常亢奋。
当Emma转身去找店主时,她的目光停在了坐在吧台上的一个人影上。她的心停跳了一下,Emma同时感到愤怒和宽慰。当然,如果他不在码头,他就会在这里喝酒。尝试着控制了一下那些不必要的愤怒,Emma朝她的男朋友走去。当她走近时,她与柜台后面的酒保目光接触了,他看起来很紧张,正在清洗脏杯子,并不停地从眼角看着Hook。
Emma有些紧张,但仍试图保持冷静。
“嘿。”她说着,碰了碰他的手臂,然后坐在了他的身边。也许小酌几杯之后,他就会对她敞开心扉了。作弊。“晚餐的时候没见到你。”她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扫视着男人。他看起来有些惊讶见到她,但他的眼睛很快失去了光泽,他只是点点头,又喝了一口酒。
“嘿。”她重复了一遍,发现他手里的酒杯在微微颤抖。也许他喝的比她最初想象的要多。
“怎么了,Swan?”他突然看着她问道,似乎在她的眼里寻找着什么,仍然过于不稳地靠在柜台上。
“我应该是那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她说着,眉头皱得更深了。现在她肯定开始担心了,她试图通过他的眼睛看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但她从来没有像他读她那样善于读懂他。他的目光落在手中空空如也的玻璃杯上,朝酒保的方向稍微举了举。酒保看着Emma,她摇了摇头,决定是时候打断船长的酒了。“我觉得你喝够了,伙计。”她说着从他手里把酒杯抽走了。
“朗姆酒永远不够。”他喃喃自语,Emma对此嗤之以鼻。然后她看到他缓慢而笨拙地试图去摸他夹克的口袋。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设法把他的烧瓶拿出来,然后试图用他的钩子打开它。
这完全不像她以前看到他使用他的钩子时的敏捷,也不像她以前看到他打开他的烧瓶时的熟练方式,于是她想起了他的残疾,突然间,她受够了。
“是啊,你受够了。”她说,从他手中拿走了烧瓶,如果她此刻不那么紧张,他回应里的呜呜声会显得很可爱。“你打算干什么?一直喝到他们把你赶出去,然后跌跌撞撞地跑到Granny's,淹死在自己的呕吐物里?”她问道,语气比预想的更严厉,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她的愤怒、担忧和内疚。
“怎么了,Swan?”Hook又问了一遍,眼神柔和,带着担忧。Emma鼻子里哼了一声,她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家伙。
“你错过了晚餐,当我在图书馆找你的时候,Belle告诉我你今天很早就结束了。”她开始了,再也忍不住了。“当我回家告诉父母的似乎,我父亲说我应该让你休息一段时间,因为他注意到你今天早上不在状态,这很奇怪,因为如果你不在状态的话我会注意到的,对吧?”她的声音有些紧张,但她并没有退缩,只是抬起头,恳求着男朋友。“然后我为了等你几乎字面意思地在Granny's安营扎寨了,不得不被叫去阻止一场酒吧斗殴,最后才找到你。”Hook看着柜台上的玻璃杯,头晕目眩地环顾四周,Emma现在比之前更生气了。“你在听我说话吗?”她愤怒地问道,用她的手把他的脸转向她。目光接触后,Hook皱起眉头,眼中流露出悲伤的神色。
“怎么了,Swan?”他重复了一遍,Emma想尖叫。她站起来,决定她说完了,这次谈话不会把她带到任何地方。
“就这样吧,该回家了。”她厉声从柜台上取下他的外套,等他起身,但他只是摇了摇头。在她再次开口之前,Hook开口了。
“不,Milah讨厌我在没有她的时候喝酒。”Emma感到呼吸收紧了一下,心跳几乎停止。下意识地,她看向他的手腕,她知道他的纹身在那里。突然间,她感到很可怕。Killian显然对什么事感到苦恼,而她觉得什么事都跟她有关。这不是他现在需要的。
“来吧。”她说着,心都要碎了,轻轻地抓住他的胳膊,扶着他站起来,这次因为不同的原因尽量不叫出声来。
“Swan。”他说,突然惊讶于与她面对面,“怎么了?”他皱着眉头,Emma现在有点想哭。
“现在,我想带你回家。”她叹了口气,把他的胳膊放在她的肩膀上,不得不扶着他直走。
“没有家,只有Granny's。”他低声说,Emma 觉得自己更紧张了。她怎么会这么傻,当然,他想念他的家,想念他的初恋,想念他的手。他已经失去了太多,她从来没有想过你怎么能就那样从无中生有的事情中走出来。他帮了她那么多,她甚至不知道他的痛苦,可当他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她需要什么,她感觉怎么样。美丽又悲伤。
“Swan,Swan,Swan,”Hook突然说道。“我们在求爱。”他含糊不清地说,Emma忍不住对这个神奇的男人轻声笑了起来。
“不是我会用的词,但是是的。”她回答。前面她已经看到Granny's了。
“真是了不起……”他低声说,声音里充满了敬畏,Emma觉得她的心被他的滑稽动作融化了。
“你还能说了不起,却走不直,可真厉害。”她说着,掩饰不住自己的笑意。
“你……你应该像……像……像公主一样……”Hook说,差点在人行道上绊倒,Emma不得不把他拉到一边一点,这样他才能站着。“王子会更好……”他喃喃自语,闭上了眼睛,但她轻轻摇晃他让他保持清醒,她的大脑试图理解他在说什么。
“你在说什么?”她问。Emma从来没觉得自己像个公主,即使严格来说,她确实是个公主。但她觉得Hook也从不把她看作一个公主。
“你值得的不光是一个……一个有酗酒问题的独手海盗……”他说,他的声音越来越小。Emma皱起眉头,他的话让她似曾相识,但又说不清是从哪里来的。
“喂,小心点,你说的是我男朋友。”她声音尖锐,不喜欢他的思路。
“不,我是在说我自己……”Hook回答说,摇了摇头,Emma嘲笑他的健忘。“我只是……只是一个船上的侍从男孩……”他的话在Emma 心中激起一种保护欲,除了她自己和Henry,她从未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感觉。
“胡说,你是船长。”她说着,想为他辩护,但Killian只是摇了摇头。
“不……只是……只是一个童奴……”他喃喃自语,这一次Swan完全停了下来,她今晚第二次心跳暂停。
“什么?”她问,她的声音冷得像冰。突然间,她看到了。一个孩子独自在海盗船上。贫穷,肮脏,破碎。她讨厌那个形象。她一定是听错了。
“看,Granny's……”Killian 指着他们面前的地方说,但Emma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她可以看到它,但她不想。她想要一个解释,但也想假装这些从未发生过。最后,这似乎是一个她甚至不知道存在的神秘大盒子,突然间她有一种可怕的想法,她对Killian一无所知。
慢慢地,她抬起手,捧住他的脸,让他转向她。他似乎没有听懂他自己的话,有那么一瞬间Emma希望这只是醉酒的胡言乱语,但她内心深处也知道,即使她问,他也不会回答。他们比她想象的更相似。
“嘿……别把我关在外面。”她恳求着,绝望地希望他明白她的意思。
“我们还没进去。”他说,皱着眉头,Emma叹了口气。现在不是时候,但她血管里的冰还在。
她设法把他带到他的房间,她的思绪仍然在他的话和发生的一切上。Emma心不在焉,没有注意到他坐到了床上。
还没决定要做什么,Emma看向他,惊讶地发现他摘下了支具扔在地上。她猛然意识到,她唯一一次看到他没有戴支具是在他被那辆车碾过之后,那感觉就像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然后她总结了一件更让她心碎的事情。Killian从未对她坦白过,也从未完全敞开心扉。
她毫不怀疑他对她的感情,不,浪漫情感毫无疑问,但她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信任她。他绝对信任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她,但他的过去呢?他的创伤?他的忧愁?
“Killian……”她突然绝望地说。她跪在他的双腿之间,以便能够直视他的眼睛,一只手放在他的残肢上,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脸颊上。“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任何事情的,对吧?”他皱起眉头,她需要他明白这一点。她的手移到他的头发上,手指抚摸着他柔软的头发,同时她的另一只拇指抚摸着他手腕上的伤。她用自己的额头碰了碰他的额头,闭上了眼睛,她的声音几乎耳语。“我知道我让事情不太容易,但我不想让你觉得我不会在你身边。”
她感觉到他吞咽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Emma等着。
“我……”他刚开口,又犹豫了一秒钟。“我不知道我怎么了……”他低声回答。她轻轻点点头,稍微抬起头,以便能够直视他的眼睛,但并没有把手从他身上移开。
“没关系,”她肯定道,“你要知道,当你想通了……以及在那之前,你都可以和我聊聊。”她说着,看到他的眼里充满了惊奇。她很想留下来,但也知道他需要空间,即使他没有说出来。“先睡吧,明天我们再聊。”她向他和她保证,然后轻轻地推着他的胸膛让他躺下。
她脱下他的鞋子,只是想在房间里多呆一会儿,但等她脱完时,他已经睡着了。
Emma慢慢地环顾这个房间。这是他在童话镇的住处,但不是家。他的衣服折叠得军人般整整齐齐,非常干净,她唯一能看到的个人物品是他桌上合上的皮制日记本和一个小箱子。她小心地把他的支具和钩子从地板上拿起来,放在他床边的桌子上。
离开房间前,她最后一次用手指抚过他的头发。
并不是觉得
我做错了
我必须承认
所有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艰难的
正因如此,我会学习,我会生活
我会越来越多地拥抱你
我不想,不必,也不能停止看到你
早上了,Emma还没睡,正在一边读她在电脑上打开的文章一边做笔记。
“早上好?”她的妈妈问道,对Emma甚至没有换衣服而且还在她昨晚短暂见过她的同一个地方感到困惑。
“哦!嗨。”Emma回答,眼睛没有离开她的电脑。
“事情都还好吗?”看着女儿专注的样子,Snow一边把牛奶放到炉子上煮热可可,一边挑眉问道。今天这个早晨感觉适合一杯热可可。
“嗯哼。”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早上好。”她爸爸说着,亲吻了Emma的额头和Snow的唇,然后拿起器具准备做煎饼。“Hook昨天都还好吗?”David问,Snow期待地看着Emma。
“呃……是的。”她回答,连自己都说服不了。面对父母询问的眼神,Emma四处寻找出路,看了看时钟,吃了一惊。“该死,我必须把Henry从Regina那里接来,然后送他去学校。”她说着,赶紧去洗手间刷牙。
“你确定一切都好吗?”Snow从厨房里问道,声音里透着关切。
“是的,只是……很复杂。”Emma在试图打理头发时回答。她走出房间,看到David正在看她电脑上打开的文章。
“幻肢疼痛?”他问,现在也担心地皱起了眉头。
“是的。就像我说的,很复杂。”Emma叹了口气,显然不需要解释太多,因为她的父母看起来像是被打了一拳。“我需要问你们一件事。关于魔法森林的。”她开始为这部分做准备。
“当然,任何东西。”Snow说,似乎从微弱的恍惚状态中解脱出来。
“魔法森林对奴隶制的立场是什么?”Emma决定像拿出创可贴一样问。她妈妈的眼睛瞪大了,她父亲的头立刻转向她。
“哦……”Snow缓缓开口,与David对视一眼。“我——嗯……”她犹豫了。“在我父亲的王国里,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尽管我相信Regina有时候确实会让她的囚犯受到这种待遇。”她的母亲缓慢但诚实地说,Emma为此感到高兴。
“那其他……王国呢?”Emma问道,她的声音很严肃。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在我们所知道的其他地方并不常见,至少现在……”她父亲继续说道,他的眉头全神贯注地皱着,努力回忆他去过并研究过的其他王国的服饰。 “我知道这在较贫困的地区和有非法活动的地方是被接受的,我确实听说过儿童被雇用,因为他们……比其他类型的劳动力更容易控制。”David说完了,Emma看得出他说最后一部分时很痛苦。
“非法活动?”她重复了一遍,尽量不下结论,但很难一直认为她听到的只是醉酒后的喃喃自语。
“是的,就像走私犯和海——”她的父亲开始说,但中途被什么东西击中而停了下来。David瞪大了眼睛,Emma感到呼吸一滞,她并不是不希望父母理解她为什么要问,只是这意味着什么正慢慢开始打击她。
“噢,亲爱的。”她的母亲说道,眼中流露出心碎的神情,她再次惊讶于她身上散发出的同情心。“那真是……”Snow开口了,但似乎说不出话来。
“很复杂。”David替她说完,他的思绪似乎已经飘远。
突然,敲门声响起,打破了他们的恍惚状态。
“我要去接Henry。”Emma在敲门声中说道。抓起外套,Emma打开门,可可和海水的香味突然袭来。
“嘿。”Hook说着,脸上露出羞怯的笑意。
“嗨。”Emma说,突然感觉有些尴尬。
“我想为昨晚错过的晚餐道歉。”他说着走进房间,向她的父母点头致意。
“哦。”她回答,接过他手里的咖啡时一言不发。
“我忘记了时间,我很抱歉,亲爱的。”他解释道,开始因为她没有回答而皱起眉头。Emma注意到他没有撒谎,但不愿意解释发生的事情。
“没事的,真的。”她说,试图让他脸上的愧疚表情消失。她真的很惊讶他居然这么早起床了,但也许几个世纪以来的例行公事很难被打破,即使可能是要命的宿醉。
环顾四周,Emma发现她的父母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男朋友,他终于开始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我得去找Henry。”她说着,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把他一起带出去。
“哦当然,”他同意道,“再见。”他对她的父母说,Emma不等回答就离开了,他紧跟在后面。
“等等,Swan。”他们一到街上,Killian就抓住她的手臂说道。“一切都还好吗?”他问,Emma想尖叫。
“我们需要谈谈。”她决定道,尽管他受惊似的表情几乎让她改变主意。
“如果这是关于晚餐的,我向你发誓,Swan,那不是我的本意——”他刚开口,但她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打断了他。
“它不是。我的意思是,它是,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她试图解释,但她现在没有时间。“我现在要走了,但午饭时间到警局来,好吗?”她问。
“当然,亲爱的。”他回答,但她能感觉到他的肩膀有点紧张,所以为了让他放松,她快速地在他的嘴唇上轻啄了一下,然后离开去找Henry。一路上,她努力把自己的思绪控制得有些条理。
Emma确保让她父亲在午餐时间远离警局,她仍在努力想出完美的措词,但她害怕一切都太多或者太少了。
“午安,亲爱的。”在看到他手里拿着外卖走进来之前,她就听到了他的声音,Emma忍不住笑了。
“嘿。”她说着,飞快地吻了他一下,从他手里拿过包放在她的办公桌上,取出里面的东西。与此同时,Hook挑眉看着她。
“你确定一切都好吗?”他问道,Emma只是叹了口气,示意他坐下。
“你真的不记得昨晚的事了吗?”她开始说话,她可以看到他的齿轮在转动,试图弄清楚她要引到哪里。
“对于晚餐我很抱歉,亲爱的,我不是故意放你鸽子的。”
“这与错过的晚餐无关。”她再次保证。“你还记得你昨晚做了什么吗?”Emma 注意到各种碎片在他脑子里咔哒作响,他的眼睛里闪过理解的光芒。
“我们昨晚见过面,对吗?”他问道,看她没有回答,他接着说,“如果我昨晚有任何不当行为,我深表歉意,我通常可以拿得稳朗姆酒的。”他解释道,耳后一根容易发痒的神经滴答作响,她注意到他这个习惯动作。他不再看着她了。
“发生了什么?”她问,她的声音很柔和,试图再次找到他的眼睛。
“只是想喝一杯。”他回答,不是真的谎言,但也不是真的。当涉及到他的个人事情时,他总是这样。
“你……对我说了一些话。”Emma开始说,他睁大眼睛看着她。
“说了什么?”
“一些如果你没喝醉可能不会告诉我的事。”她回答,见他眼底满是恐惧,连忙解释。“没什么不好的事,只是……个人的事情。”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Emma 决定直接说出来:“你从来不提起 Milah。”
Hook被她的话完全僵住了,她看得出来他几乎停止了呼吸。
“或者你的童年。”她继续说道,也不忍再看他了,“或者你的手,或者任何事情。”她说完,他仍然沉默着。
见他没有反应,她抬头看他,看见他眼里满是害怕。他害怕她会要他谈论这些事情,但这不是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并不是说你必须谈论这些事情,至少不是现在。只是……我害怕你不觉得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和我谈这些。”她解释道,他用力眨了眨眼,轻轻摇了摇头。
“亲爱的,我——”他开口了,但她没有让他说完,现在她需要把一切都说出来。
“我知道我……很难对付,我知道我有太多的墙,而你总是知道该做什么和说什么让我感觉好些。你让我有安全感。”她继续说,令人惊讶的是她现在可以看着他了。“我只是想确保我为你做同样的事情,我希望能够让你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她说完了,最后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出乎她意料的是,他对她温柔地笑了笑。
“你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说着,握住了她的手。“我喜欢在你身边。”他说,这句话让她的心怦怦直跳。“我知道我可以依靠你。你要知道,我的任何犹豫都与你无关。”他看着她的眼睛说,完全坦诚。
“我……”他犹豫了一下,低头看着他们双手合十的地方。“我有数百年的遗憾和太多我并不感到骄傲的事情。我的犹豫只是因为我自己。”他又看着她。“我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接受一切。所以,如果你能再等得久一点……”他说,Emma 轻轻地笑了笑。
“我可以等。”她保证,他的眼里充满了惊奇。她觉得自己的胸膛里充满了某种她还没准备好说出名字的东西,但希望他也能感觉到。
“谢谢你,亲爱的。”Killian说,Emma仍然觉得她做得还不够,但她知道如果她不支持的话,言语是无用的。
她发誓要在他身边,永远让他知道他不需要隐瞒任何事情,她会等到他准备好。她会一直在他身边,就像他在她身边一样。
因为你住在我里面,和我在一起
在我心里
在这迷茫的心中
因此,我请求你,请你
教我
如何爱你更多,如何感受你
你给我的爱驱散了寒冷
我想见你
教我
如何更爱你,和你一起生活
因为我无法忍受等待和你在一起的焦急
我想来到你所在的地方
译注:
好长一段时间里难得读到的特别喜欢特别被戳的一个小故事,于是问老师要了授权拿过来翻译了,结果发现完全翻译不出原滋原味,还是要去看原作!(指路:英语学习网/chapters/111890983)
最近有点上头童话镇,尤其是这个黑眼线小海盗,这么old school的teenager boy式追女孩子,突然重新爱上了这种懵懂羞怯纯情状态,为了讨一个吻整整琢磨了半季,到了第四季过半也才刚刚牵手,好喜欢。当然中间还有好多次差点就要以为再也见不到对方了但即便如此也要克制地只是说一声goodbye就转身离开,痛又克制,充满脆弱感,真的很想从屏幕里拎出来抱一抱,心柔软得一塌糊涂。这家伙,平时大大咧咧没脸没皮,偏生在爱这件事上毫不含糊,毫不吝啬拿出整条命来爱他认定的人,于是有时候真的看着剧里眉眼深情的他就忍不住想要掉下泪来,原来真正的爱是这样的吗,原来真的会有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到这个程度吗。原来真正的爱情还是存在的啊。
祝大家都可以遇到像Killian爱Emma那样爱你的人!情人节快乐!
再谈王子兼一些贝布补充
之前说过十多年前曾为贝吉塔王子写过一篇8000字左右的感想文,事隔多年再看果然多出了一些别样感概。
之前的文对王子的童年就寥寥说了几句,如今再看却突然发现他的童年比我当年想的要黑暗很多,现在能脑补出一个五岁前是星球荣耀,父王骄傲的王储,虽然现在的剧场版他刚出生不久弗利萨大王就来了,但这样一来他更是被父王或者人民赋予了有朝一日打败大王的期望,然后五岁的他被带到了大王身边做质子(虽然我也不理解TV版为什么他和大王之间会互相称呼什么最疼爱最心爱的),即便依然能继续去战斗,但我想仍是由顶点碾落尘泥,就等于如果我是一个企业的头领,突然来了一个人力压我一头,还经常带给我羞辱感,那么即便我再热爱这份工作也...
之前说过十多年前曾为贝吉塔王子写过一篇8000字左右的感想文,事隔多年再看果然多出了一些别样感概。
之前的文对王子的童年就寥寥说了几句,如今再看却突然发现他的童年比我当年想的要黑暗很多,现在能脑补出一个五岁前是星球荣耀,父王骄傲的王储,虽然现在的剧场版他刚出生不久弗利萨大王就来了,但这样一来他更是被父王或者人民赋予了有朝一日打败大王的期望,然后五岁的他被带到了大王身边做质子(虽然我也不理解TV版为什么他和大王之间会互相称呼什么最疼爱最心爱的),即便依然能继续去战斗,但我想仍是由顶点碾落尘泥,就等于如果我是一个企业的头领,突然来了一个人力压我一头,还经常带给我羞辱感,那么即便我再热爱这份工作也是难熬,更别提王族骄傲啊,民族尊严和星球毁灭这些,(虽然贝殿曾嘴上说过不在乎星球毁灭,但按他临死之言来看其实他老在乎了。)然后这种日子还持续了二十多年,然后于这点我还觉得大特和王子两父子还是相似的,不仅仅是相貌,连同心性,虽然小林说过他和大特性格完全不同,其实如布尔玛感知的,还是相同的,大特能在地狱般的未来成长还能长得一幅温柔谦逊的性子,大部分原因是他身边还有妈妈和悟饭哥哥(虽然到龙珠超还是残忍地把妈妈也收走了,但幸而那个时候大特已经是成年人且有了小舞这个爱人,还有主线世界的父母,心灵还是有依托的。)而王子的性格之所以变得如此尖锐带刺(扭曲?)很大部分原因也应是他从小身边就连一个护着他,真心对他好的人也没有过,起码我不认为父王、那巴和拉哥能带给他这些,可能有人会认为他是纯种赛亚人,可能他也不在乎,但如果他这个人从来没有渴盼过爱(包括亲情、爱情、友情),那么后来悟空和布尔玛也难做到以爱来感染他,从而令他产生改变(我也赞同王子他不是被洗白了,而应该叫做改邪归正),就像一个人根本不想要苹果,你硬要给他一吨,他也不见得会欢喜,可能王子原先没有期盼过这个苹果,毕竟他从没体会过,但悟空和布尔玛给他尝试过后,他是接受的喜欢的,证明了苹果原本就能成为他的喜好。
上一篇我说过如果一个人的心是彻底冷的,那旁人也不可能把它捂热,毕竟这个世界也不是只要你付出就一定有回报的,情感是互相的,一定是他的心并非天生冷硬,而是恶劣的环境逼使他冰封了来令自己不受伤害。但情感也是他多年来在残酷的腥风血雨中所寻求的。
从大特的口中也知道未来布尔玛形容过王子‘寂寞’,所以我个人觉得王子就像官方公式书说的表面冷酷,内里深情的人,感谢出现了卡卡罗特和布尔玛温暖了他孤寂凄冷的人生,令他变得幸福起来。
另外说到到王子早期作恶的方面,从前我也没有多想,但如今想来他倒也不是一个以杀戮为乐的不可救药,前期他做的事都是基于他要达到的目标必须如此而行的事,倒不是说这样就是对的,但这总也是保留了人性的一面,最重要的是生命对于他来说还是有所谓的,所以他记得自己为了得到龙珠屠杀过娜美星的一个村庄,虽然后来那村庄的人复活,但到龙珠超他还是问出了长老:“还恨我吗?”这样的话,拼命救娜美星的小孩,并叮嘱悟空若他能活下来要恢复这个新娜美星,魔贝时杀的观众他也有记在心上,后来许愿还提到这事,说这些倒不是要为他辩白什么,原本我在古剑二写BOSS沈夜的感想评论时就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再好的事物也不可能得到所有的赞誉,能够毁誉参半已经相当不错了,这与好与坏原本就不是如此泾渭分明是同一个道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在的社会关系的立场,立场不一样,经历不一样导致同一件事在不同的人眼里会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意义。如果这个“我”是受害者,那老实说任对方有天大的理由或苦衷,那肯定还是不可饶恕的,但一般故事外的我们什么都不是,于是只会按着自己的感受去选择好恶。
而我这个局外人无非就是喜欢王子这种有着悲惨的童年少年时期,依然还保留着人性的角色而已。
美强惨我的爱。
而偏偏看漫画中表现,这个男人还是个含蓄内敛矜持害羞型,简直反差萌死我了。(我真的被王子这个小魅魔俘虏了。)
结婚多年儿子都快十岁了,说接吻两字还脸红结巴,被老婆当众下搂一下还脸红推开,(TV版还加上了被老婆突吻害羞得会说出趁我不备,你干什么呀,这种纯情小男孩的台词),所以我打死都不信他这样的男人能开什么黄腔(有亲说那巴和拉蒂兹像是老司机,我说那巴和拉蒂兹也不敢在他面前说这些啊,王子一瞪还不赶紧住嘴),于是我脑补布总和他的以第一次一定是布总推的他,然后他不想伤到布总不敢反抗,于是从了,这时候还控制不好力道嘛,但又喜欢对方不想伤害到她。(虽然有开玩笑的成分,但我也是有点认真的这样认为。)
最后补充一下上次遗漏没说尽的贝布相关。
很多人都提出过贝吉塔和布尔玛到底是怎么在一起的。
其实这个问题先不谈鸟山明需要设置的剧情因素,但就角色性格设定而言,上篇我说过的他们两个是既相似又互补的一对。
在龙珠所有角色中,他们两个人是同层次的人。
布尔玛之所以和乐平分手,说穿了和花心什么的都没有关系,根本原因就是这两人根本不是同一层次的人。
布尔玛作为世界首富,天才科学家,就是一个天之娇女。
贝吉塔作为星球王储,天生数值高的战斗天才,智力上乘,也是一天子骄子。
科学家需要钻研精神,战士也需要锲而不舍。
布尔玛欣赏贝吉塔的骨气,贝吉塔欣赏布尔玛的勇敢。
两个人都心高气傲,自我中心,但因为两个人都是有智慧,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所以也更明白对方的底线和界限。
这些是相似之处,而互补则是一个热情主动,一个内敛被动,含蓄内敛被动型注定会被热情强势主动吸引,就像齿轮一样搭配环环相扣。
另外,贝吉塔的强大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包括帅气的外表)令布尔玛爱慕倾心,而他过往的经历(我相信会沟通这方面,且布尔玛作为天之娇女绝对能懂王子的痛与失落)和那种完全不顾自身安危的拼命努力又会令布尔玛怜爱疼惜。
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兼具女性爱和母性爱,那她肯定彻底沦陷了。
而布尔玛对王子无条件,没有附加要求的爱(七年生活中的那次完全只是老夫老妻的吐槽,不是对他不工作有意见,毕竟首富她不缺钱,这段我觉得是证明他俩距离更近了,能像日常夫妻那样。)也令她成为了王子的心灵港湾,所以没人能动他的‘天堂’。
就此这两人能成为一对,并且还是长长久久的恩爱夫妻,有啥奇怪的,根本是顺理成章的事。
也再说说悟空和琪琪
其实结婚生了孩子还没有接过吻的夫妻,大家真不要认为奇怪,是真的存在的。其实悟琪夫妻某方面真的挺像现实中的夫妻的,琪琪带着少女的爱嫁给梦中情人,然后婚姻生活不如自己设想的一样,曾经失望过,愤怒过,怨怼过,但到底心里还是放不下老公的,到后来也看开了,人生不过也就是这样。
至于悟空,我觉得他是真的没有爱情这种根性在心中,现实中这样的男人也是有的,但不代表他心里没有琪琪,琪琪也就像亲人一样的存在,在乎也是在乎的,不然也就不会看到强势的对待加克的布尔玛会联想到琪琪,说出彼此都有强势的老婆,我也是喜欢琪琪的这样的话了,只是他始终不像是王子那种心思细腻些的男人,所以他不会考虑到老婆生孩子丈夫该陪伴这样的念头,还认为又不是王子生孩子,为何不能去修炼,这种没心没肺的憨憨男人,作为老婆千万别去较真,幸而琪琪也是有儿万事足,还是能平衡回来。所以两个人的关系没有糟糕到哪里去。
贝布夫妻俩因为是恋爱生子而结婚的,所以多了一份甜蜜,这也是cp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
加一个我纠结了一下有没有必要提的话题,但想想还是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就是布尔玛和乐平交往这么多年,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关系,我个认觉得吧按实际情况而言,不应该没有,但按悟空祝布尔玛生个健康宝宝那里两人的反应又实属不像。
因为如果两个人有那样的关系,至少乐平应该像小林那样问布尔玛:“你怀孕了?”,而不应该是一脸色相地说悟空是提醒他们该结婚了(如果真发生过了这么多年真不该是这种一脸色相了),布尔玛也认为悟空这样说毫无道理。
虽然我个人觉得这种事没什么,丝毫不影响贝布之前的神仙爱情,因为我也不是卫道士,我更倾向是作者根本就没有这样想过,布尔玛和乐平谈了这么多年恋爱其实还是因为剧情发展下来就过了这么多年,主线是悟空,不是他俩的爱情故事,所以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在鸟山明的脑子里出现过有还是没有。
而龙珠第一部布尔玛发福利的事,有些人动不动就说王子绿了什么的,调侃一下我觉得无所谓,但如果老这样说,我就觉得这种人实在太无聊了,和说布尔玛真爱是悟空,王子是替身一样的无聊,毫无脑子,智障一样只为这种事情兴奋。(请恕我不客气地直言。)虽然不可能停止这些无聊人的言论,但表示一下我的愤慨,也是理应如此。
另外多说一个,我一直对魔贝那里王子对悟空说:“像我这样的人竟然有了家庭,居然还觉得不错……”虽然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不过这句话令我有个感慨就是由人造人篇到布欧篇这七年里,是否从来没有过的平静幸福也令王子感觉到了不安,怕过往满手血腥的自己不配拥有这样一切?(龙珠超最新的格兰篇令我又心疼王子了)
令我想到那句话,人面临巨大幸福来临时同样需要勇气。
当时39卷漫画卷首这句关于哀悼王子的这句话多年来令我一直难忘:
像晨露般滴落,又匆匆消散,此生我来到这个世间,宛如一场梦幻……
如果是鸟山明借此说出王子牺牲时的心声,王子倒真的是个感情细腻的男人。
不过经过再一次的死亡洗礼,王子似乎是看开了一点的,所以性格有些转变了。
希望他越来越好吧。
【锤基】只要一个弟弟
summary:
一次事故让Thor撞坏了他的大脑,他的认知开始产生偏差,认为自己有两个弟弟,一个乖巧温柔,会在他受伤的时候帮他治疗;另外一个偏执冷漠,总是用稀奇古怪的恶作剧恶整自己。
但是他的弟弟分明只有Loki一个。
原著世界观
预计十章完结HE
chapter3
Loki
Loki觉得自己的神格可能需要换一下,诡计之神和火焰之神的神位可能根本不适合他,或许编故事之神和上火之神更加符合他的现状。
全阿斯加德只有Thor仍无知无觉,无忧无虑的过着自在快活的日子,殊不知一场关于他的大戏正在上演。
最开始演戏的时候,Loki心中还有些许焦虑。...
summary:
一次事故让Thor撞坏了他的大脑,他的认知开始产生偏差,认为自己有两个弟弟,一个乖巧温柔,会在他受伤的时候帮他治疗;另外一个偏执冷漠,总是用稀奇古怪的恶作剧恶整自己。
但是他的弟弟分明只有Loki一个。
原著世界观
预计十章完结HE
chapter3
Loki
Loki觉得自己的神格可能需要换一下,诡计之神和火焰之神的神位可能根本不适合他,或许编故事之神和上火之神更加符合他的现状。
全阿斯加德只有Thor仍无知无觉,无忧无虑的过着自在快活的日子,殊不知一场关于他的大戏正在上演。
最开始演戏的时候,Loki心中还有些许焦虑。因为他不知道Thor心中对他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Lopter的界定是什么。一开始Loki甚至连一个简简单单的微笑或者抬手的角度都需要反复斟酌,生怕他所扮演的Lopter形象和Thor内心构建的那个完美弟弟产生冲突,让他那令人担忧的哥哥再来一次晕倒。
可是后来Loki发现是自己多虑了,因为Thor这个傻子根本不会考虑那么多。只要Loki把头发服服帖帖的梳在脑后,穿上自己几百年前最喜欢的那种款式,Thor就会直接叫他“Lopter”。
如果这个装扮的Loki让其他人看见,他们一定会发现Loki那乖巧柔顺的形象,分明就是几百年前未经世事的小王子的模样。
后来Loki逐渐总结出了经验,在Thor面前说话尽量直白些,温柔些,而且要多叫他“哥哥”,少叫他的名字。有的时候看到Thor的样子,Loki甚至都会不由自主的怀疑自己以前对Thor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些,以至于只要他对Thor笑一笑,或是帮Thor做点什么事,Thor都会开心的跟什么似的。
其实Loki最讨厌的不是要在Thor面前演戏,只是Thor更喜欢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弟弟,“Loki”这个角色在Thor的心中就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在他扮演一个乖巧弟弟的时候,Thor就曾很直白的对他说:“要是Loki也能像你一样就好了,他有时候真令人头疼。”
更可气的是Thor的那四个朋友,在Loki第一次扮演Lopter时,Volstagg就曾在Thor看不见的地方嘲讽他:“看来某些人在Thor这里的特权要失灵了。”站在不远处的Sif和Hogun投过来冷漠和审视的目光,至于Fandral正靠在墙上,似乎正等着看一场好戏 。
Loki的反应是朝Volstagg一笑,不加掩饰的轻蔑让Volstagg瞬间噎住。还不等Volstagg再次开口,Loki森凉的声音就传入了他的耳朵——
“Volstagg,是什么让你觉得我需要Thor给我的特权?我是阿斯加德名正言顺的王子,是正统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特权在我这里不过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出言不逊之前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不要把自己内心丑恶的想法加诸于别人身上。”
“你!”Volstagg恼羞成怒,本来张嘴欲辩,却被Fandral捂住嘴脱了回去。
看着他们的背影,Loki打了个响指,一道绿色的光芒在Volstagg肩膀的地方亮起。Loki看着那道迅速隐匿的光芒钻入Volstagg的衣领,微不可查地扬起了嘴角,随后从与四勇士相反的方向
离开。
Thor
Thor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有些奇怪,比如自从脑袋受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Loki和Lopter同时出现。即使他的弟弟一如既往的温柔可爱,但Thor还是会觉得身边少了什么,就像是一个本应该存在的东西被硬生生地挖掉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Thor还是不能违心的否认自己的真心——
他想自己应该是想Loki了。
但Loki古怪的性格终归是影响兄弟感情的大问题。所以Thor有一次情不自禁的向Lopter感叹:“要是Loki能像你一样就好了,他有时候真令人头疼。”
刚才还面带笑意的和他聊天的Lopter一瞬间冷下了脸,那双Thor熟悉的翠绿色眼睛中有一抹水光一闪而过。Thor愣住了,那一瞬间他从Lopter的眼眸中看出了被藏得很深的委屈。
Thor的舌头打了结,他不太明白自己到底是那一句话惹得Lopter伤心。
他们之间的气氛瞬间冷却了下来,正当Thor以为Lopter今天不会再和他说话的时候,Lopter开口了:“如果给你一个选择,你可以只拥有一个弟弟。那么你会选择让Loki消失吗?”
“这……”Thor沉默了,Lopter话里明显的取舍关系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可就在Thor沉默的时候,Lopter却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明白什么了?”Thor不明所以地看着Lopter,但他没有问出来。
在他身旁坐着的Lopter倏然站了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回头对Thor露出了一个怎么看怎么邪恶的笑容。
这明显不是一个Lopter式的表情,Thor惊疑不定地看着Lopter:“弟弟,你怎么了?”
面对Thor的问题,Lopter收起了笑容:“恐怕要让你失望了,你不仅没有选择弟弟的权利,而且我以后会经常来让Loki来烦你的!”
语毕,Lopter扭头就走。徒留Thor带着一脸问号坐在原地。
总感觉Lopter今天好奇怪……是他说错什么话了吗?
关于贝布情感的感想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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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曾为王子写过一篇长篇分析,最近重看龙珠,再次坠入对王子和围绕王子的感情的热爱,看了很多相关的评论等等,再加上这次重看也有了新的看法,有不吐不快的感觉,因为下定决心再写一写王子,主要是贝布感情的个人看法啊。
(由于赶着下午上班,以下文字是一个上午顺着思路赶出来的,可能会表述的不够完美,请看官见谅)
本篇分析只以漫画为依据,动画的部分由于有东映原创的成分,先不放入讨论,但龙珠超漫画会提及,因为我觉得龙珠超虽然不是鸟山明亲自画,但是鸟山明作为故事总策划和指导,漫画所表现的至少肯定不会是违背他本意的内容,毕竟他甚至会给丰太郎分镜人物表情指导建议(我合理怀疑超里悟空没有...
多年前曾为王子写过一篇长篇分析,最近重看龙珠,再次坠入对王子和围绕王子的感情的热爱,看了很多相关的评论等等,再加上这次重看也有了新的看法,有不吐不快的感觉,因为下定决心再写一写王子,主要是贝布感情的个人看法啊。
(由于赶着下午上班,以下文字是一个上午顺着思路赶出来的,可能会表述的不够完美,请看官见谅)
本篇分析只以漫画为依据,动画的部分由于有东映原创的成分,先不放入讨论,但龙珠超漫画会提及,因为我觉得龙珠超虽然不是鸟山明亲自画,但是鸟山明作为故事总策划和指导,漫画所表现的至少肯定不会是违背他本意的内容,毕竟他甚至会给丰太郎分镜人物表情指导建议(我合理怀疑超里悟空没有接过吻的设定是鸟山明本人想要表达的意愿,毕竟从前他就很不喜欢东映动画随意给悟空加恋爱戏,认为会破坏他所设定的悟空的个性,他和琪琪的感情我放在后面会提一提,这里暂且先放下。)
说到贝布感情,那肯定得说布尔玛,这样也绕不开两个话题,一个是布尔玛和乐平的初恋,二是和悟空的感情关系。
先说和乐平,从大特的口中我们知道了是因为乐平太花心了,所以导致了乐平和布尔玛最终分道扬镳,但我觉得这个并非真正的原因,大特之所以会这样说,当然是从布尔玛那里知道的,但布尔玛肯定不会是要在儿子面前说前男朋友坏话的女人(布尔玛一直是个非凡女子),多半是儿子好奇从未谋面的父亲,作为母亲说起这段感情连带说了和前任的事,只是简单带过。
其实乐平真的很花心吗?至少漫画中这种信息并不明显,乐平作为一个从前患有女性恐惧症的少年,算是腼腆纯情的,问题可能出在很多亲指出过的意志不够坚定,因为长得帅异性缘好不懂拒绝,未能很好划清界限而已。
但这个也不是导致分手的主因,如果足够相爱,心意还是可以相通,这种情况也是能改变的。
关键在于其实夫妻情侣也形同敌体,讲究一定的势均力敌,不然时间越久越会失衡,难以为继。
布尔玛和乐平两个人除却相貌能匹敌之外(毕竟一个帅哥一个美女,这也是一开始能在一起的原因),其他地方越到后面越显失衡。
平心而论,以地球人的水准而言,乐平非但不差还足够优秀,但问题在于有对比方显示出差距,作为武道家方面,即便不谈悟空、王子、短笛这些天赋异禀的宇宙人,仅仅是和小林比,乐平仍是逊色,而布尔玛确实真正的天才科学家,这点即便和悟空、王子他们对上,也是不同领域里的各自精彩,再加上布尔玛作为地球首富千金,身份也优越,乐平这种即便已然优秀的男人也难免相形见绌,会产生自卑。另外,漫画里不止一次提到过两个人之间经常吵架,吵架有时候就是两个人的观念起了冲突而无法缓和,这可能源于两个人完全不同的起点和成长环境所致,就等于从前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其实门当户对背后的含义就是彼此家庭和成长环境相差不太远,对事物的看法和三观的一致性会相对更高,更能理解对方和做出相同的选择,成为夫妻一起过日子会更容易和谐。
乐平和布尔玛初认识时,两人都还是青春少年少女,因为对方赏心悦目的相貌,少年少女的心动而成为情侣,但越是经过时光的考验,越是让两人感觉到不合,特别是布尔玛,她绝对不是一个能将就过日子的女性,随着差距增加,即便没有真命天子出现,走向分手是必然。(我知道有亲总喜欢说因为作者要这样安排才能增加大特那条线的故事,哪有那么多原因,但即便以作者的意图来说也是相通的,乐平的角色价值已经跟不上布尔玛这个女主了,布尔玛继续和他在一起对剧情发展没有助益,两个人在剧情中的重要性已经不一致了,所以导致了需要分开,这依然是同一个理由,和角色性格和情感世界发展达成一致,也是为何后期布尔玛配贝吉塔,贝布CP最终能受欢迎的原因,因为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符合人物感情发展轨迹的,作者意图和角色情感达成一致才能有这样的自然而成。)
说到乐平的不合适,贝吉塔就合适?
是的,王子他确实就是非常合适,几乎像是为布尔玛量身定制的一样。
布尔玛最初找龙珠是想许愿得到一个白马王子,即便亡星了,贝吉塔怎么说确实是个王子。
布尔玛喜欢帅哥,贝吉塔的的确确是个帅哥,虽然书中没有直接评价过他的相貌,但是从大特长得像贝,已经充分说明了就是帅哥一枚。
前面说到布尔玛身为首富千金、天才科学家这些会令一般男人自卑的项目,到了王子这里只会成为他欣赏布尔玛的点,而不可能造成他的自卑,即便他荣耀的王子身份在5岁后因弗利萨而过上了悲催黑暗的人生,但他出生身份高贵,是天才战士依然是足够势均力敌的,财富这点只在他这种人眼里更不是着眼点。
布尔玛和贝吉塔两个人,天之娇女和天子骄子,两个都是自我的人,但也因此会更能理解对方的想法和底线,理解对方的经历。(王子的失落和痛,骄傲和自尊等等,相信同样作为地球第一小公主的布尔玛会比旁人更能明白他。)
贝吉塔本身的上进与不屈不挠的精神绝对是非常吸引布尔玛的(有骨气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毕竟作为科学家也同样具备这样的精神,而贝吉塔幼年和少年时期的经历同样会打动深具母性和同情心的布尔玛,这点如何看出呢?
当初刚出门冒险,布尔玛一个千金大小姐能做到亲自为一位从来不知道何为洗澡的孩子洗澡,从而已经可以看出她的母性和包容了。
而贝吉塔的过去布尔玛如何得知?且不说布尔玛是何等聪明的女子,首先爱一个人(或者先有所保留地说初期只是被一个人吸引,有好感吧)总会不由自主想去了解对方和情不自禁关注对方的,一群人在大特的指引下等待悟空回来时,布尔玛已经很留心贝吉塔了,对小林说出:“你觉得他们像吗?”时,小林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布尔玛突然在说谁。在上一个画面悟饭和短笛说起修炼时,布尔玛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贝吉塔,并和小林讨论起他来,能观察到两人长的像。(小林和悟饭都目睹过王子在娜美星第一次死亡的人,布尔玛有可能在日后的交流中得到一些信息,就如这场小林和她聊起王子一样,即便没有聊起过这段,王子的身世也不难推断他的大致经历。)
那些说布尔玛利用了贝吉塔来获得一个强的孩子,大特最强烈的愿望是保护母亲来论证贝布二人的结合是阴谋论的论点实在令人看的啼笑皆非,甚至说布尔玛前期就像个单身母亲,一位自称是单身母亲的看客还表示身同感受,我个人却觉得这种观点只是一厢情愿的代入(有位亲说的好母亲都希望孩子强但绝对不希望孩子强的可以卷入战争),布尔玛在贝吉塔在一起的初期就非常关心他,甚至这份爱是达到了一种你安我好的境界。
例如上图关心的问起王子的安危和去向。
这里还用王子的去吓亚奇洛贝,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那基本是老娘才懒得提起那个死人。
其实布尔玛坚持要带着半岁的小特来现场,甚至不顾危险开飞机亲往现场,真的完全是为了看人造人一眼?真要看什么样子其实在家都能观战,其中难道没有想见一见几个月没见的爱人?
当然,布尔玛能如此安然,是因为她的身份和她富足的条件让她具备了只求本心来追求贝吉塔,达成和他在一起,因为喜欢他所以追求他(按两个人的性格,绝对是布尔玛主动出击的)
,无须顾虑而生下爱情结晶,一是布尔玛的父母也是非一般父母肯定是站在支持她这边的,二是她的家庭条件就算是独力抚养她也养的起,更别说其实事实上布总把王子也一并包养了。
这些都支持着布尔玛能够做到因爱而爱,没有参杂其他别的因素。
至于王子引起不少讨论的那一场经典的“不顾妻儿生死”,其实包含了很多细节,需要细细去品。
大特再次出现,短笛脱口而出的一句‘特兰克斯’,王子秒懂这位未来少年是自己儿子,当中包含了很多信息。
首先,王子目前是离开了布尔玛去修炼然后独自赶赴与人造人战斗的现场的,这个从布尔玛的口中可以得知。
那么也就是说王子在离开之前,小特已经出生(不然还能是布尔玛电话通知他来着?)他知道且承认自己有了一个名叫特兰克斯的儿子(虽然同人编的很美好,说着名字王子起的,但看内衣属性而不是蔬菜属性,特兰克斯这名字肯定还是布尔玛起的。)
然后王子仅仅通过一句脱口而出的‘特兰克斯’而将眼前的少年和自己那个婴儿儿子对上号,证明了王子除却很敏锐之外,对婴儿小特的长相发色还是很了解的。
而王子在这里就知道了大特是自己儿子是一段必要的剧情吗?相连起后面的“不救”,自然是一定得在这里安排这段剧情,如果仅仅是为了让王子知道大特的身份,后面多的是机会。
对于这场不救,有贝粉说过:“哎呀,别洗啦,王子这个时候是真的对妻儿这东西没有兴趣,他是后面和大特接触,和布尔玛长时间相处才慢慢改变的。”
我可以说这不是洗白不洗白的问题,老实说即便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也有独独对自己亲人儿女好的呢,坏不坏的标准不是看他对亲人是否无情,王子在这里主要的问题还是傲娇,感情这东西即便他很坏的时候他也是有的,从前他的杀戮都是一些有目的性的杀戮,例如在娜美星他让村长交出龙珠不然就屠村,村长不交他确确实实就屠了,小林交出龙珠,他也就真的放过了小林和布尔玛,另外,我见过有针对他杀了那巴来论证他对自己人的无情(无情是真,但不是对自己人无情的这种范畴),其实关于这点首先要看造成这个结果的因在哪里,首先他和那巴是主仆关系,即便一开始设定里没有算入王子这个身份,那也是上下级关系,那巴先前违抗命令,还有那巴败给卡卡罗特令到颜面扫地,可能还存在王子也想给对方一个震慑的可能,总之他处死了那巴,但这其实并不是小林说的很残酷连同伴都不放过,那巴对于当时的王子来说并不是同伴,顶多也就是下属,甚至工具。
同族已不多,这种情况还下手是属于我们的思维,作为上下级,甚至王子与臣下,处死违令者和失败者,消除累赘(贝当时认为的),在统治思想下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老实说帝王将相行大事者从来就不是慈善家,而对于那巴来说,同样的,若不是他身份比贝低,战力比贝弱,也未必对贝有什么患难之情,同地位共鸣亲密度可能还比不上拉蒂兹。
上图王子的……是有些深意的,他杀那巴的举动也是有目的的杀,并非为杀而杀,回归正题,总之意思就是王子前期的杀戮和作恶,都是有这样做的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以杀戮为乐的那类,当没有这个必要,他也不会去做这种事,不是善良与否的问题,而是不是以此为乐,没有必要。
说回布尔玛,之所以说王子对布尔玛的的感情不是由无情通过时间转变为有情,而是一开始就有情,只是傲娇和不懂表达,岁月的流逝只是加深了感情和让他渐渐敞开心扉,变得坦率。
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生了孩子依然对这个女人和孩子不感冒,相信这个女人在往后的岁月里对他再如何掏心掏肺也是无用功,若心是冷的,那是捂不热的。
只有原本心是热的,只有这个人原本也是向往感情的才会随着影响有所改变,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王子其实一直都有着一颗炙热的心,只是前半生的黑暗和无情的环境造就了他也必须无情,不然生存都是问题了,再热的心也只能冰封着,让它变得坚硬而不能柔软。
而龙珠超漫画中看的出王子是个对感情事非常害羞、矜持的男人,所以纯粹为欲望而结合的可能性非常低,因为王子这人有洁癖,自视甚高,并且王子对生混血儿一开始还毫无兴趣的。(正是有洁癖和自视甚高这些条件使得王子同时是个专一的男人,也不会像乐平那样不懂拒绝,这点对布尔玛来说也是她倾心的原因之一,更别说王子这方面还特纯情(///▽///))
龙珠公式书也提到过王子是外表冷酷内里深情
有看过说王子和布总在一起是为生混血儿的,因为混血儿悟饭有强大潜力,但这里提出想生混血儿的是那巴,王子是否决的那位。
再说如果真的为了欲望二人何须生个孩子?两位是奉行怀了就必须生下来的人?
更别说上面提到王子是承认特兰克斯是我的儿子的。
正因为王子的心还是热的,所以悟空和布总无条件对他好,才让他如此在乎这两个人,令他产生变化,还原本我渴求。
绕的有远,先转回“不救”的场景
布尔玛来的时候,有给王子昂头看的镜头,然后紧接着大特很紧张的告诫她危险,示意不要过来。(王子这时是知道为何大特会紧张的啦,毕竟已经在前面知道他是从未来来的儿子了。)
飞机受攻击时,大特大喊出了:“妈妈。”
接下来王子发现20号也就是盖罗博士逃走了
这其中串联起来非常微妙,再来说大特接下来对王子的质问,老实说这里大特与其说是质问“不救”,倒不如说是质问“不问”。毕竟人他已经救了,他总不可能期待王子会在他救人时飞过来一把推开他说:“我老婆孩子我来救,你给老子闪开。”这种场景,他愤怒的更多是小林和悟饭都飞下来关心询问:“没受伤吧?”但某人却停留在空中依然只想着敌人的去向。
(如果王子会像小林那样飞下来问上一句,大特就不会有此质问了。)
诚然,对一般人来说,妻儿刚才面临生命危机,即便危机解除确实应该下来关心一番?这才是正常人会做的,可是王子是赛亚人不是地球人,再者现在的他更关切的实在,而不是由感情而动的无谓的举动,毕竟母子俩有没有事一目了然,既然人没事,为此飞下来询问根本是多余的行为。
接下来大特上前拦截质问,对于王子来说是他意料之外的事,所以他来了个叹号。而面对大特的质问,非常微妙的是,王子是知道这个质问人是谁,他质问自己:“为什么刚才不救他们?他们是你的老婆孩子啊!”在王子知道大特是自己儿子身份的情况这也等同于要他对着本人承认他对他们的在乎,这对这个傲娇来说,根本是逼着他反向回答你了(何况现在是感情发展阶段,是他傲娇顶峰时期),无聊这一句是真心话,因为王子肯定觉得这种质问是非常无聊了,人你也救了现在来质问我为什么不救,那是想要个什么答案?解释?刚才我一时没反应过来?道歉?对不起,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表态?我当然想救的,但你先我一步救了啊。
想想这以上都是不可能出现在王子嘴里,甚至可能一般大男人主义的父亲(或者笨拙的父亲们)都很难马上直率回答完美的质问。更别说王子别扭且傲娇,是个有感情表达障碍的人。
“那个我不感兴趣!”这句看那说话的坏笑表情,根本就是冲着大特本人故意说的,不是要逼着他表态么,他就来个口不对心,然后“别挡着我的路!”跑到别处去,他也没有一下子去追敌人,更像是马上走开不想再纠缠这个问题。(可怜的大特就这样被打击到了,但是虽然嘴上说讨厌这个父亲,但后面王子被18号打伤了大特还是不顾一切冲了过来,唉,这一家子耶。)
当然这个质问如果是布尔玛来说,效果肯定会有不同的,只不过布尔玛对王子是足够了解的,所以她非但没有质问,甚至连“不问”这点都没有介怀,只能说除了布尔玛是真爱王子,了解他,对他没有那些世俗理应会有的要求,同时也和王子是个在意实在的人,既然都被救了,那何必多BB。布尔玛的性子甚至是比王子还豁达的(王子有时候也有些黏黏糊糊的,笑!)
这里布尔玛还不知道大特是自己儿子呀,在她看来就是被一个同伴救了一样没有区别。
另外我还想到一个点,王子上图穿着的这身战斗服肯定是之前和布总在一起时,布总帮他研发的,后面还有去神殿送战斗服的戏。
面对布尔玛的提问,王子还是会耐心回答的。(回答问题咬牙滴汗,傲娇又害羞了)
看布总的话,谁说她只爱儿子不爱老公的啊,明明是因为爱老公,所以也爱着的结晶。
别再说贝布没有结婚的话了~
贝布没有结婚只是大特说的未来世界线贝布的最终状态,那边的贝布在一起不到两年,王子就战死了。
但主线世界的贝布不仅结婚了,而且结婚时间点非常令人惊讶,截取之前写过的信息,不再做重复。
我发现原来很多亲都认为主线世界的贝布没有结婚,但其实只是未来大特那边的贝布没有来得及结婚,主线世界的两位还是结婚了的(官方龙珠大全里有提到),并且相当令人吃惊的是里面写的是「その後ベジータと結婚し、トランクスを授かる」,意思是然后和贝吉塔结婚,生下特兰克斯,并指明了结婚是发生在那三年间(按我估计未来世界因为人造人是突然出现的,以两个人的性格确实结婚只是形式,但主线世界大特说了贝死在了人造人手里,所以人造人的出现时间变成了三年末命,这或许是促成结婚那么快的原因?笑,布尔玛跟王子说不想留有遗憾?赶紧去结婚(有人提到王子在地球没有身份证,但布总世界首富耶,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吧。)感觉两人独处时其实和在众人视野中的是不一样的,王子的温柔只私下对布总展现
而往后的布欧篇,贝布的感情因为经过7年的夫妻生活已经更进一步了,两人甚至有了心灵感应。
而王子自爆前也不忘叮嘱小特要照顾好妈妈,原话是先说的要照顾好布尔玛,再补了一句照顾好你妈妈。
其实布欧篇个人感觉也算是表现出王子最后的挣扎,和平的幸福也会令人惶恐,难以接受,也可能会怕总有一天会消失而宁愿自己还是从前那个无情无感的自己可以抗衡无常吧?
王子确实算是用年幼的眼眸目睹过毫无道理可言的无常湮灭。
这些等之后我单独再讲王子的时候再说。
贝布的感情其实会让我联想起漫画《玩偶游戏》里面男女主纱南和秋人的感情,其中有几点我是觉得相似的
秋人因为母亲生他难产而死,从小被姐姐喊作恶魔,欺负他,对他恶语相向,失去妻子的父亲也因为要养活两个孩子忙于工作疏忽了孩子的心理,导致秋人变成了厌世空虚,会加入欺凌,像独狼一样没有朋友,不会露出笑容的冷酷男孩子(故事开始才十岁),也是个傲娇(笑)
纱南则是一个活泼爱笑,充满活力的女孩子,(同样自说自话大嗓门(^∇^))一开始只是想阻止秋人在班里过分的恶作剧,但了解到秋人的处境后(因为是童星,所以演了一出和秋人身世有些像的电视剧,更加身同感受)决定帮助他(一开始秋人对纱南的关心是抗拒的),不仅出面让秋人的姐姐和爸爸认识到了错误,还对秋人说出了“妈妈很爱秋人,还没有生你之前就爱你了,才会拼了性命生下你,所以秋人也要好好的活下去才行。”
使得秋人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心得到救赎,喜欢上纱南(爱她到达的程度是若不是她就不行,她是我的唯一,秋人也是只对喜欢的人温柔),纱南也爱上早熟,做事有原则自律,严肃的秋人,包括有点别扭的部分,全部都很喜欢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状态我觉得是挺像贝布之间的感情发展规律的,女方对男方既有出于母性的同情怜爱,又有出自恋心的崇拜倾慕,而女方是男方的心灵救赎,是他心的港湾,所以两个人的感情才如此牢固。
最后说一下布尔玛和悟空(含括一些悟空和琪琪的感情),我看过很多替身论的说法,大意思是指布尔玛因为看到悟空变强大变帅了,真正爱的人是他,只可惜被琪琪捷足先登,所以找了与悟空最相近的贝吉塔做为替代品。
我看到这个结论真的笑出来了。
首先,替代品意味着什么?对,退而求次。
而一般什么人会做出退而求次的选择?不敢追求完美,不敢面对真我的人,宁愿自我欺骗、自欺欺人的人。
但布尔玛从哪里看的出她会是这样委屈自己的女人?而且找替代品说穿了就是懦弱的行为。
公式书对布尔玛小姐的性格说的是“极度自我为中心”,你觉得一个极度自我为中心的人真能委屈自己退而求次?
以布尔玛这种强势性格的女人,如果她真爱是悟空,并且悟空已婚,她只会做两种选择,要么坦白出来,不在乎所有人的眼光,要么洒脱说拜拜,老娘再去找属于我的世界,毫不留恋,割断重来。(如果布尔玛爱的是悟空,琪琪出来求婚,布尔玛绝不会只是个旁观者,只会跳出来,而既然那个时候不是,那以后也不可能是。)
而且我不明白哪里看出来布尔玛真爱是悟空?就因为两个人剧情里最早认识?因为在娜美星布尔玛说了没想到悟空会变得那么强那么帅?然后感叹自己选错了?
这里能看出的就是对事实的感慨而已,昔日的小弟弟都如此出色,自己目前的感情状况却令人失望,当时布尔玛并没有再加一句早知道当初要选悟空耶!所谓的选错了是针对自己现时的恋人乐平而发的感叹,原由上面说了就是她和乐平越相处越多矛盾,而且鸟山明在这里让布尔玛发这个感慨,我可以说更多是铺垫她后来会和乐平分手,会选择贝吉塔,埋下一句铺垫,甚至因为悟空有和贝吉塔相似的部分所以这里会拿出来说(对,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因为王子有和悟空相近的地方,是此时Z战士里能类比王子的是悟空,主次不能颠倒)毕竟这个时候布尔玛还不认识贝吉塔这个人要类比无法拿王子出现在这里类比。
而鸟山明本人更加没有这个想法,他最不喜帮悟空加恋爱戏份了,真要这样设定变成不伦三角恋。反而贝布是他本人盖章恋爱生子的,并且是构思了恋爱情节但不好意思画,所以省去。但恭喜好友新婚画的是贝布夫妻。
再者,如果在布尔玛心中,王子只是个替代品的话,那么肯定难免会拿他与悟空对比的,心高气傲而敏锐的王子会感受不到?王子最讨厌是被拿来跟卡卡罗特进行比较不是吗?情感是双向的,如果出于退而求次的心态找个替代品来安慰自己,这种感情不会长久的,更不会发生在两个心高气傲的人身上,切莫以小人之心 度君子之腹。
而布尔玛和悟空的关系更像是姐弟一样的亲人,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伙伴,感情不会不深刻但不是爱情,毕竟世界上的情感又不是只有爱情,王子和卡卡罗特感情也很深刻,三个人的感情非常好令人羡慕,(真要说悟空和王子的感情才好得老婆都得嫉妒的程度呢,君不见有卡贝cp),毕竟择偶来言,悟空并不符合布尔玛的要求,纵然强大帅气,这点布总一向拿捏得很清,她花痴过的男人,发现蓝将军是gay立即没兴趣了,萨博变丑也立即扔掉,外貌不过是一块开门砖,能不能在一起还是要看多方面的,而且关键的是悟空的内心并不懂爱情什么的,没有这个概念,和布总这种寻找爱的女人原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反而和从小没有感受过爱的王子合适(悟空对王子说的那句又不是你生孩子真的很欠打啊,啊哈哈,而王子竟然懂得此时若走会成为‘一生恨’。),王子就算同样痴迷修炼,但心里还是懂爱情的,所以才会在力之大会那里坚持要留下守着布总生二胎,布尔玛虽然是个身心俱强大的女性,但她也是憧憬爱情,并且需要爱情滋润的人(想起她说娜美星人没有性别很无趣就想笑。)
再者,布尔玛少女时代实在是个花痴少女,看见帅哥主动的令同伴们汗颜,甚至和乐平是一对的时候也依然没有改变过,但只从和王子在一起之后再也没有花痴过别人,还温柔稳重了不少。这也是真爱王子的一个确确实实的表现。
我觉得持替代品观点的,可能一部分是喜欢悟空,但觉得琪琪不能理解悟空,换了布尔玛肯定会更好的支持悟空练功,从而更想着两人在一起,要么就是喜欢布尔玛和悟空的青梅竹马,从而喜欢这两人在一起,类似这样的想法造成的,虽然大家当然都可以保留自己的想法,但变成一个梗来膈应别人就真的令人挺不舒服的。
其实琪琪也是个难得的好妻子,虽然可能悟饭还小的时候有过怨气和分歧,但一直以来还是爱悟空的,不然怎么能一直支撑着家庭,任劳任怨养大孩子,后期琪琪也看开了很多,而悟空也是把琪琪当成了今生的伙伴,像悟饭爷爷那样的亲人,虽然悟琪不像贝布一样因爱而结婚,但是世间夫妻最终的走向不都是从爱情走向了亲情么。因爱情而成为了亲情,成为了一家人,成为了亲人,谁能说贝布和悟琪不是殊途同归,至于生活中的是非对错,只要人家两口子没有意见就可以啦。
再说回贝布,正因为布尔玛对贝吉塔是没有计较得失的真爱,才打动了那冰封三尺的心,才令两人成为了长长久久的恩爱夫妻的,再重复一次感情从来都是双向的,单向的感情走不远。
看到超里面的两个人,令我感叹真正的深情从不用过于肉麻,一个小小的动作,一个细微的表情已经足够。
女儿出生开心的溢于言表,伸手想抱的王子
这张再次感叹布总的主动直接,生几个都可以,下次还要拜托维斯,恩爱的不行啊。
这一小段也隐含着王子和布总接吻的日常,还有一如往常害羞的王子(都已经做父亲了说到接吻还会害羞脸红的王子,我还是那句你和布总的攻受关系过于分明啦)实在是太可爱了。
王子和布总真是一对既相似又互补,天生一对的好夫妻( ´▽`)
时间关系先说着这么多,过后如果有要补充的我再整理一下
漫画看得上头,忍不住感叹,怎么会有🥕这么纯粹又特别的少漫男主角,乍看和大家都一样、细看其实一点都不一样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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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他的纯真可爱像呼吸一样自然,仿佛生来为“友情努力胜利”代言,然后冷不丁一头撞上了这捉摸不透的反差苏感。熟悉又陌生,亲和又疏离,热情又冷洌,可单纯不是伪装,深沉也并非故作,这些对立的形容在他身上就是这样矛盾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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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明看上去是心思简单的角色随着故事发展不断出人意料,这么看着平时天真呆萌的他说出了意外的话语、总是写着“我很傻快来骗我”的脸上出现了意外的表情、甚至连人物行为都在预判之外,突然就读不懂他的眼神、窥不明他的想法。这种猜不透的感觉让...
漫画看得上头,忍不住感叹,怎么会有🥕这么纯粹又特别的少漫男主角,乍看和大家都一样、细看其实一点都不一样2333👋🏻
你看他的纯真可爱像呼吸一样自然,仿佛生来为“友情努力胜利”代言,然后冷不丁一头撞上了这捉摸不透的反差苏感。熟悉又陌生,亲和又疏离,热情又冷洌,可单纯不是伪装,深沉也并非故作,这些对立的形容在他身上就是这样矛盾的和谐。
所以明明看上去是心思简单的角色随着故事发展不断出人意料,这么看着平时天真呆萌的他说出了意外的话语、总是写着“我很傻快来骗我”的脸上出现了意外的表情、甚至连人物行为都在预判之外,突然就读不懂他的眼神、窥不明他的想法。这种猜不透的感觉让人自我怀疑又欲罢不能,上一秒感觉自己想多了下一秒转念我是不是想得太简单---我懂了?我没懂。笑死鸟山明都未必懂(不是
或许一千个人不止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有一千个卡卡罗特 。
然后随着这种观看体验就很能get到鸟山明老师所说的毒药特质,迷人却危险,得不到又放不下,坦率的神秘感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遇见他的人爱也好恨也好注定再无法忘怀,更有开始恨得咬牙切齿的人最后爱得义无返顾、甘拜下风(对,说的就是你👀、还有你👀)。
当然,爱恨都好,只是不要恋上他呀,无论是爱恋还是眷恋。
他是甜蜜的精神毒药,上瘾就会有害。他不会属于谁,也不会为谁停驻,爱恋他像飞蛾扑火,燃烧殆尽也注定无法拥有。他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也应当是这样。
但是,没什么不好。
诞生于鸟山明老师笔下的悟空,一生可爱,一生被爱,一生自由。这样就好,这样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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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漫画上头产物,胡言乱语,含严重个人感情倾向,非正经角色分析,慎读。
关于《Loki》剧结局的一些想法
【提醒】提及Sylvie。不太懂打tag的规则,所以只打了角色tag。若冒犯了请多多包涵。
1.Loki有没有ooc?
我觉得得这样看。
Loki是在复联1的时间点被抓到TVA。在那之前,《雷神1》的故事里有台词直接表达,Loki从来不想要王位。而《Loki》这部电视剧就是在探讨如果不想要王位,那他想要获得什么?爱、信任、伙伴等等,总之在电视剧里提到的那些讨论,全部是Loki自我探索的体现。
他追寻的东西其实和之前电影呈现的是一样的,所以在这方面并没有人设崩塌
2.Loki被削了吗?
探讨这个问题前,我必须首先提出:这部剧的打戏和拍摄节奏有时极其拉胯。
Loki...
【提醒】提及Sylvie。不太懂打tag的规则,所以只打了角色tag。若冒犯了请多多包涵。
1.Loki有没有ooc?
我觉得得这样看。
Loki是在复联1的时间点被抓到TVA。在那之前,《雷神1》的故事里有台词直接表达,Loki从来不想要王位。而《Loki》这部电视剧就是在探讨如果不想要王位,那他想要获得什么?爱、信任、伙伴等等,总之在电视剧里提到的那些讨论,全部是Loki自我探索的体现。
他追寻的东西其实和之前电影呈现的是一样的,所以在这方面并没有人设崩塌
2.Loki被削了吗?
探讨这个问题前,我必须首先提出:这部剧的打戏和拍摄节奏有时极其拉胯。
Loki的法术能力设定非常迷惑,经常是临场变近战法师,在无关紧要的时刻又突然很厉害。
而且无论是使用武器和搏击,Loki都只能说是水平一般。
我觉得近战差是Loki一直以来的设定,但因为Loki的法术能力,在这部电视剧中也得不到长足地提现,两方面都表现一般,所以整体看上去被削弱了。
有人认为这部剧表面叫Loki,实际捧Sylvie。提出推翻TVA、附身气态怪物、杀死康,都是她做的,而Loki是个陪衬。
我的观点是,what matters,不是做成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
Loki做了什么?
他可以说是整部剧中最懂得换位思考的人。
最初他不过是作为Loki变体被TVA派去抓Sylvie。
在这部剧中,故事中所谓的正邪立场有几次反转,从Loki身为时间犯的无辜、到TVA对决捣乱的Sylvie、再到Sylvie点破TVA骗局、再到练手寻找TVA建立者,再到面对康意识到多元宇宙战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每当他更换一重立场的时候,看似心不坚定,实际上确实比每一重立场下的人要多一层全局观。
Loki向来会审时度势,而且这不是一个贬意的特质。他的圆滑使他擅于用权宜之计为自己换取生存的转机,同时分析局面对自己来说有利或不利的地方。
大部分人在拥有一个任务或者一种使命之后,就不会去思考使命本身的意义。因为如果有问题,还得费心思去探讨什么才是正当或正确的,不划算。可以说,Sylvie最后的选择便是放弃思考更合理的立场,选择了秉持最初的使命。而Loki却敏感地认知到事情背后的严重性。
Loki在短时间内多次修改立场,因为他身为一个渺小的个体,在故事里只能看到别人想让他看到的内容。对TVA和光荣使命多一份了解,他便会去修改先前的认知偏差。
说了那么多,我想说,Loki的所作所为,比同剧其他角色更具有看问题的全面性。他的态度转变跟随剧情推进不断更新,带领观众沉浸在问题讨论之中,试问还有其他那个角色做到这一点了?
3.这个电视剧最该吐槽的是他做的不像电视剧,像一个过渡。
《Loki》的结尾引出了一个更大的悬念,为电影做铺垫的目的昭然若揭。同时,却没有完全解决角色在故事里遇到的问题。使得故事不够完整。
从漫威作品整体布局的角度来说,给Loki剧设定的目标达到了;单从电视剧本身来说,沦为有头无尾的悬疑预告,完成度不足,实在是浪费了给几个绝色之前做好的各种铺垫。唉。
【TVA loki中心】幕间的星星(05)
05
阿斯加德没有糖。
他们有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宫殿,金碧辉煌、恢弘盛大;比如山野,树海绵延、浩瀚无边,迷雾环绕着洞穴,巨龙匍匐其间;他们有海,星光倒映在表面,微风吹过会带动整片银河随之摇曳;无数的河流淌过他们的疆土,在出海口汇聚,形成波澜壮阔的瀑布,肥美的金色鲑鱼在水流中跳跃,无数珍奇的植被在沿岸开花。
那是洛基被养大的地方。他曾经以为那儿什么也不缺少,是九界的中心,至高无上。
但他在TVA的员工食堂里看到了一份菜单,上边标注着:甜点。
洛基在那组亮着灯的透明玻璃橱前站了很有一会儿,眼睛盯着托盘上边摆放着的巧克力碎屑镶嵌在柔软奶油花瓣间的小蛋糕。厨师在...
05
阿斯加德没有糖。
他们有很多其他的东西,比如宫殿,金碧辉煌、恢弘盛大;比如山野,树海绵延、浩瀚无边,迷雾环绕着洞穴,巨龙匍匐其间;他们有海,星光倒映在表面,微风吹过会带动整片银河随之摇曳;无数的河流淌过他们的疆土,在出海口汇聚,形成波澜壮阔的瀑布,肥美的金色鲑鱼在水流中跳跃,无数珍奇的植被在沿岸开花。
那是洛基被养大的地方。他曾经以为那儿什么也不缺少,是九界的中心,至高无上。
但他在TVA的员工食堂里看到了一份菜单,上边标注着:甜点。
洛基在那组亮着灯的透明玻璃橱前站了很有一会儿,眼睛盯着托盘上边摆放着的巧克力碎屑镶嵌在柔软奶油花瓣间的小蛋糕。厨师在上边洒了一些珍珠样式的糖块,还有一些糖霜,看上去像是洁白的雪,薄薄地铺满一层,但不会融化。
他拿出了TVA配给给他的通行卡。而当他被告知他的“非正式临时协助人员”身份不足以让他在非用餐时间兑换一份点心时,他做了一个最简单的决定。
他偷了一碟子。烤成深色、带着焦香的、撒满了巧克力块的曲奇饼干,洛基将它们一块块扔进嘴里,借着和分钟小姐玩闹的动静,仔细品味过那些细腻的甜味。
它们在他的舌尖散开。阿斯加德没有这种东西,洛基于是忍不住又吃了一块。
当他们坐在档案馆,被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资料夹逐渐淹没其中的时候,那些丝丝萦绕的甜味仍然盘桓在他的口腔中。洛基累极了。他的双眼酸痛、太阳穴发涨、就连桌边放着的那些光线柔和的阅读灯此刻看上去都无比令人烦躁——
他和莫比乌斯已经挑灯夜读了快五个小时,他们检阅过所有的资料,一个末日紧接着另一个,但时间的长河还是太过无边,那让他们一无所获。
洛基很想发火。但是他舔了舔自己的牙齿,尝到了一点淡淡的甜味。
那些预备把资料夹全摔在地上的冲动又平息了下去。
莫比乌斯今天已经劝过他了,虽然是以那么一种拐弯抹角的方式。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你可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你可以坦然地承认,试着去接纳自己的渴望。
莫比乌斯说他可以真的想要一点什么,而不一定非得是出于诡计和算计。
那真新鲜,洛基想。他是诡计之神,当他不出于算计而做点什么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是在放纵自己。
渴望,他咂摸着那个词,听上去真是既软弱而又失格。但它们也是甜的。
洛基的双眼凝视着纸张上越来越没有意义的一排符号,很缓慢地,他从胸腔的深处聚集起一口呼吸,又长而安静地将那口气叹了出来,然后他的嘴角像两边扯了扯,他笑了,自己还不知道。
“嘿,我给你也拿了咖啡,我觉得我们需要——”
几分钟之前暂时离开了桌子一会儿的莫比乌斯去而复返。他的手上抓着两个纸杯子,里边是飘着苦香的浓缩咖啡,他给洛基的那一杯里额外加了一份奶。
但他没说完的话断在了中途,并且很快便抓着杯子站着陷入安静。
洛基趴在一堆翻开到一半的文件上。他睡着了。
所有这位高级探员曾经努力解读过的表情都从那张脸上一扫而空,余下的只有平静。
一对眉毛因为放松而微微向下压,那让睡着的洛基看上去比实际的面相更年轻。就像个孩子。
他做了一个梦。
他们又回到了阿斯加德的皇家果园,他和弗丽嘉,他们就在那棵最枝繁叶茂的金苹果树下。弗丽嘉穿了一条层层叠叠随风飘逸的裙子,她让那些布料随意地铺满草地,而他坐在她的身边,低头将所有的小花和草籽变成一个个的绳结,看着它们缀满女神的裙摆。
模糊的远方传来索尔一声野蛮的叫嚷,他模仿着战场上的战士,欢呼着战吼从一棵树的顶端跳下来,当他落地时,洛基脚下的土壤也随之颤动了几下。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当他愣了一下,从花丛里抬头去看身边的母亲时,他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在这儿。
阿斯加德已经毁灭,所有逝去的子民都化作冰冷的繁星,他们不再拥有自己的故乡和家园。
但弗丽嘉温柔的声线仍旧从身侧飘来。
“玩得开心吗孩子们?”她笑着问,太阳的碎金色闪耀在她的瞳孔深处。
索尔由远及近地跑过来,掀起一阵卷挟着花草叶子的狂风,然后他和洛基一样,两个人分左右地坐在了弗丽嘉的身边。
兄弟两个都点了点头。
“很好。”弗丽嘉回答,“这是我把你们带到这儿的原因。这是最重要的一课,我希望你们记住这片土地,不管将来发生什么,请记住这就是家的感觉。无论你们身在何处,它不会远离。”
“可我们哪儿也不会去的,对吗!”索尔高高扬起自己的一条胳膊,看了洛基一眼,“这是我们的王国!等我们将来长大了,我们就会接管它、统治它,阿斯加德属于我们,我们永远也会属于阿斯加德!”
洛基困惑地眨了眨眼睛。
不,这不是一段真实的对话。他的记忆中并没有类似的时刻,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弗丽嘉把他和索尔叫到一处,谈过关于家园的话题。
但索尔却在他的肩膀上用力推了一下,当洛基抬头看他时,索尔冲他扬了扬下巴。
“是吧,弟弟?”他一面笑一面那样自信地说,像是等不及要催促洛基给出一句附和。
可洛基却转头看向了自己的母亲。弗丽嘉对他微笑着,一串被洛基摘下的花穗正挂在她的头发上,和那些金发相互缠绕在一起。
洛基问了弗丽嘉一句完全不一样的话。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不在这儿了,你还会记得我吗,母亲?”
索尔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你在说什么呢,洛基。你不在这儿还能在哪儿?”
但洛基却固执地看向弗丽嘉。仿佛他的灵魂深处,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他的母亲会给他一个答案。
可弗丽嘉却给了他一个新的问题。
“你会因为什么而选择离开呢?”她问。
洛基摇了摇头。
“很多的——很多的问题。”他试图编织自己的措辞,但失败了,“有太多的可能性了,我不知道,万一,万一只是因为我就是这样呢?如果我就是厌倦无聊、身无长性,注定没有办法在一个固定的归所停留,如果是那样呢?”
“你会因为这样而愧疚吗?”弗丽嘉又问。紧接着,她倾斜过身子,将一条手臂搭在了小儿子的肩膀上,她的手掌覆盖在洛基的心口,温暖着那个地方。
她很认真地看着洛基,告诉他:
“千万不要,我的孩子。”
有一缕总会和他玩捉迷藏游戏的脆弱仿佛在那一瞬间捕捉到了他。而在梦中,那种感觉是那么难以拂去。
洛基的鼻子突然发起了酸。
“我不知道,母亲。”他依靠进弗丽嘉的怀抱说,“我为我们的国度哀悼,可是只有那么一会儿。我知道终有一日,我会失去你们,所有人的生命之火都已逝去,可我却仍然有强烈的渴望想要活下去。读书的时候我会忘却烦恼,当我发现宇宙中还存在更高等的秘密,当我探索它们,我甚至觉得兴奋和享受。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来处的对吗?我们的来处也应该成为我们的归处,成为我们的信仰、我们的使命,它应该是一种始终如一不会轻易偏离的东西,最终我们都为了它而活着。”
他偷看了索尔一眼,对方看着他的表情就像——很明显索尔能听懂他要表达的意思,并且他也认同。
但尽管索尔的眉头皱着,他却没有在中途打断洛基。
洛基忧愁地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然后很小声地对弗丽嘉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那是他掩埋在内心最深处,从不让任何人有机会窥探的最深的恐惧。
“万一我根本不属于任何地方呢?”他问,“就好像我出生在约顿海姆,又成长在阿斯加德,可实际却不属于这之间的任何一处。我总是太快被新出现的乐趣吸引去注意,没什么对于我来说是足够长久的,我做不到像一个阿斯加德人那样坚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它们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就好像我是最纯粹的混乱。但是这个世界不该存在最纯粹的混乱。这不合逻辑,对吗?所以我是不合逻辑的吗?我最终会被秩序给抹去吗?如果真是那样,你们也会忘了我吗?”
弗丽嘉给了他一个柔软的表情。她的一只手拂过洛基的额头,替他梳理着耳后的头发。
然后她以洛基记忆中最坚定的语气回答了那个问题。
“绝对不会的。”她说,“你并非是毫无定性的最纯粹的混乱。在你的灵魂深处藏着其他人都没有的东西,它们就像大地和山岳,万古不移。你比谁都清楚自己喜欢什么,自己想要什么,你清醒而勇敢,并且你从不轻易屈服。你拥有自由,我的孩子。”
洛基愣住了一会儿。
“我真的拥有它吗?”他不确信地问。
弗丽嘉笑了笑。
“当然了。”她回答,“你以为为什么你是恶作剧之神而不是别的神,它们是由谁决定的?没有人,洛基。能决定它们的只有你自己。这一切都写在你的神格里,在你的灵魂里,不论是现在、过去、还是未来,你将永远不会丢掉它们。只需要记住这一点,你永远都会是自由的。”
弗丽嘉的面容最终拓印在他泪眼模糊的视线中。
朦胧中,他感觉自己正逐渐远离,他的家乡、他的回忆,一切一切都在现实的背景板下变得越来越淡。
洛基望着自己的过往在眼前消融,可这一次,他的心口不再满布愧疚和迷茫了。
仿佛一扇全新的门从他的灵魂背面敞开,从中倾泻出更为广阔的宇宙和其中所有惊奇神秘的景象。
洛基伸手想要触碰它们。
一道轻轻的推搡落在了他的手肘处。
他睁开眼,抬起头,正面对上莫比乌斯一张神情疲倦的脸。
他似乎真的累坏了,但还是试着对洛基笑了笑,像是在鼓励似的。
“一起透透气?”他一面站起来一面问。
洛基坐直了身子,彻彻底底地回到现实。
然后他一把抓过自己的外套,离开座位大步跟了上去。
*
莫比乌斯的状态不太好。当他把洛基点名要的那杯果汁推过去的时候,洛基注意到他眼窝下方的阴影似乎又加深了,那让他看上去很疲倦,意志消沉。
他得承认,作为探员,莫比乌斯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要抓住另一个洛基,他充满激情、全情投入、无怨无悔。可是又为什么呢?
洛基向来知道,像TVA这样冗杂而僵化的官僚主义组织——在其他的地方还有许许多多——它们基本都是一个样,里边的成员总是浑浑噩噩,就像一枚出于无奈被卡在众多零部件当中无法逃离的小齿轮,渐渐麻木,继而应付度日。
为什么莫比乌斯就没有呢?
TVA的环境就像是真空的。这儿没有世俗的快乐,绝大部分的员工也欠缺人性,洛基想象不到还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动力可以让一个人这样努力地工作。
他把自己的猜测暂时归结到信仰上。
就像莫比乌斯自己说的,他信仰秩序,这一切就是他的生活,是他之所以存在且继续存在的原因。
可那是真的吗?只有最纯粹的秩序,而没有一点点的变量?
洛基凝视着莫比乌斯疲惫的脸,忽然忍不住想要说点什么。
在最纯粹只有秩序的世界里,还会容忍哪怕一点点的渴望存在吗?那绝对不会是属于他的世界,光只是想想,洛基就感觉自己的整副头脑都开始拒绝。可那难道就会是属于莫比乌斯的吗?
难道他就没有自己的渴望吗?
洛基想到了莫比乌斯办公桌上的那些杂志。还有他每次出任务以后会往回带纪念品的小习惯,还有他总是固定喝的那一个口味的汽水,还有他打领带的方式,他总会把它们打得有一点点歪,还有他的兴趣……关于这一点,也许是最诡异的,因为某种程度上来说,莫比乌斯的兴趣就是他自己。
洛基认为问题的答案已经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你办公桌上的那本杂志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开口问了出来。
“摩托艇的?”莫比乌斯似乎没有反应过来那个话题,他心不在焉地撇了洛基一眼,开始解释自己对摩托艇的偏好。
他的解释简短、但流畅,听上去他完全就明白自己喜欢什么样的摩托艇,以及,为什么他喜欢它们。
你明明就有喜欢的事,洛基心想。
莫比乌斯的脸色因为这个闲聊的话题而些微地被点亮了起来。他本人似乎没有注意到,但洛基完全可以理解。
“你骑过它们吗?”他又问。
莫比乌斯的反应就好像他刚刚被问了一个特别荒谬的问题。
“当然没有。”他回答,“一个TVA的探员骑着摩托艇出场,这一定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
所以仍然是因为工作。洛基安静地看着他。
就连你,也会有想要尝试、但无法尝试的事。
你放弃了那些渴望,全部献祭给了你的工作,那同时也是你的信仰。
值得吗?每一个TVA的探员都和你一样吗?
洛基的眉头又重新慢慢皱了起来。
有时候莫比乌斯会让他想起自己所熟知的那些阿斯加德人,最勇猛的战士、和最忠实的朋友。他们的文化中包含着一部分相当类似的价值观,阿斯加德人也会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毫不犹豫地献身。
在过去,那一度是令洛基嗤之以鼻的东西。
他把它们统称为“人民的劣根性”,轻而易举地就对那些人加以讥讽和嘲笑。
但现在,当他终于可以跳脱出时间线之外,尝试心平气和地放下一些偏见再去看待那个问题时,他必须承认——
他不是看不到其中的高尚之处。
那是高尚的,对你所信仰的东西深信不疑。
可如果它们是错的呢?
“你就真的相信存在一个所谓的最终结局吗?纯粹的秩序?”他问莫比乌斯,“告诉我,你研究人性,你总不会真的幼稚到认同一切绝对化的东西是存在的吧?好人就是完全好的,坏人是完全坏的?你知道这不可能。”
“你想表达什么?”莫比乌斯抬起眼神,看着洛基笑了笑,“我知道那在你听上去可能会很无聊。”
“无聊透顶,是的。”洛基回答,“但有比无聊更可怕的东西。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将失去所有的意义。想想看,假如你们真的抓住了所有的时间犯,搞定了一切,而那三个宇宙蜥蜴(“世界守护者——”莫比乌斯固执地强调,洛基只送给他一个白眼)也成功找到了你所谓的最正确结局,那么TVA还会继续存在吗?所有的人,所有这一切,你们的意义还会是什么呢?”
“我不在乎我们是否会继续存在。”莫比乌斯回答,“对我来说重要的只是做正确的事,我看到我每天都在修正时间线,这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当我们不需要帮助更多人,我想我可以在平静中生活,直到我们最终在时间的尽头相见。”
对于那样一个浪漫主义的说法,洛基的回应是一声冷笑。
“现在就求婚是不是有点太早了?”他挖苦道。而那成功让莫比乌斯被逗乐了。
“玩笑话?”他看着洛基说,“看来你的状态回来一点了。介于你又开始想在口头上占到一点便宜。”
但那不是洛基的目的。他喜欢占便宜,也喜欢挖苦人。但当他看着莫比乌斯所展现出的坦荡的态度,却忍不住觉得有点生气。
“每当我开始觉得你是个聪明人的时候,你就开始跟我强调这种破事,神圣守护者、你的信仰、还有其他的狗屎。你还老说我看着苦大仇深,真的,莫比乌斯,看看你自己。”
莫比乌斯在桌子下方松弛地伸展开自己的双腿。他没有被激怒,只是耸耸肩,回答洛基:
“有信仰也不是一件坏事。”
“信仰,都是,人造的。”洛基一字一句地告诉他,“你觉得TVA所从事的工作就是神圣的,就是高于一切的,只是因为你是被这么告知的,只是因为你们人多势众。你们的时间守护者搞出了这个地方和一大票工蜂在巢穴里进进出出,这一切让你们错觉你们拥有更高等的力量,而力量又加重了一种确信,让你们相信自己就是真理。”
“我了解你对一切权威都抱持一种天然的不信任,洛基。”莫比乌斯点点头,看上去是要从洛基的角度出发来解读他的观点。但洛基早就厌倦了这一切。
解读与被解读。
他不是被莫比乌斯记录在案的一成不变的资料。
那些是死的僵硬的东西,无论它们到底是属于现在、过去、还是未来。
而他是他。每分每秒,都在变化。
“如果我可以创造另一种权威呢?”他忽然打断了莫比乌斯的话插嘴说。
莫比乌斯停下了。他看向洛基,露出了一点疑惑的神情,但他在听。
“如果我也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呢?”洛基继续问道,“如果我招募到足够多的追随者,组建起一只同样强大的队伍来与TVA抗衡,我是否就可以灌输我自己的那一套价值观给其他人,它们也会变成一个新的信仰吗?会出现新的神吗?会有什么新的东西也跟着被授予‘神圣’的头衔?两种信仰可以同时共存吗?如果它们自相矛盾呢?难道就得发动一次圣战吗?”
他的问句一个接着一个,紧锣密鼓地蜂拥而出。那让莫比乌斯整个人稍稍坐直了一些,本能的,他从心不在焉的态度中拾回了一些紧张感。
“这是很大的野心。”他回答洛基,“我理解为什么你会有这种宏愿,对抗TVA之类的,blah blah。但它们只是假设,洛基。你办不到。”
洛基却毫不动摇地看着他。
“如果我找到另一个洛基呢?”他问,“如果我们联合在一起呢?我和我,每一个我,如果我们足够强大呢?”
有什么在空气中倏地一下被拉紧了。莫比乌斯脸上的疲惫表情不见了。他完全集中起了自己百分之一百的注意力,目光一动不动地凝结在洛基的表情里。
洛基仿佛能看到无形的防御护罩从莫比乌斯的后背一点点被抬升。
他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一位高级探员进入了临战状态。
“如果真的是那样?”莫比乌斯谨慎地开口,他的语气、每一个咬字都像是经过精密计算那样被紧致地排列开,“那么你打算要做点什么呢?”
但莫比乌斯没有想到。
在那样如临大敌的审问面前,洛基竟然忽然一下笑开了。
他在空中随意地挥舞了一下双手,然后爽快地给了莫比乌斯那个答案。
“我要带凯西去看鱼。”
“什么?”那是莫比乌斯的下意识反应。
他不是故意要表现得思维连不上线,但是真的,他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凯西是谁。
洛基第一天来到TVA时见过面的那个职员。凯西事后一直在试图向管理层控诉,洛基威胁说要把他变成一条鱼。
而他们只是被时间守护者创造出来的人。办公室职员甚至不像他这样的探员,有时不时出一趟外勤的权利。
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一条真的、活生生的鱼。
“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洛基对他说,“你们只是被时间守护者关在笼子里的鸽子。你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关在里面。”
然后,他还特别郑重其事地补充了一句。
“我还要让你骑那个他妈的摩托艇,莫比乌斯。”洛基隔着桌子对他伸出一根手指,“你要骑着它,想开多快就开多快,在一年最冷的时候,去南太平洋,这样你就可以穿着圣诞老人的套装,一边飞驰一边大喊hooray——”
Hooray——洛基对着空气展开双臂,作势那样喊了一声。
莫比乌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那些被洛基用语言描述的荒诞得没边的场景钻进他的脑袋,他的眼前浮现出自己像那样发疯的画面,然后又像打了个冷战一样试图要把那些画面压下去。
他压下去了,但他却无法压下自己的心跳。
洛基身上那种属于混乱之神的神经质的部分就像一枚锋利的钩子,穿过层层叠叠的网,勾住了他最细的一条神经。
他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反应,沉默还是讽刺。
最后他露出了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真是相当有趣的计划。”他评价说。
而洛基看上去十分受用。他环抱双臂向后靠去,朝莫比乌斯扬起下巴。
“等着看吧。”他是那么说的。
莫比乌斯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但是,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我还是宁愿你不要为了这么有趣的计划而考虑和另一个洛基结盟。”
“你害怕了?”洛基问。
莫比乌斯摇了摇头。
“那不会好受的。”他回答,然后指着洛基,“你是非常难合作的类型。不论哪一个你。”
“我承认。”洛基瘪瘪嘴,然后点了点头。
“所以我要你保证,”莫比乌斯看着他说,“你保证不会在没有我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主动接近另一个洛基。”
“害怕我抢了你的功劳?”
“比起合作,你更有可能直接被当作敌人,要么你被另一个洛基一块放倒(对此,洛基表示不赞同),要么你搞砸所有事,而你将不会再有另一个机会。到时候就连我也不能再帮你争取什么了。所以我要你亲口保证这个。”
在他郑重强调完那段话后,洛基安静地看了莫比乌斯几秒钟。
“真有意思,”他笑了一下,“你明明就不信任我,刚刚我的一句话就让你警惕了个半死,但你现在却在找我要保证?”
“说实话,我现在没法完全信任你。”莫比乌斯回答,“但我希望你能惊讶到我。我希望你能证明我是错的。”
“所以你要我保证?”
“我要你保证。”
洛基叹了一口气。
“Fine——不保证效力。”他说,对莫比乌斯竖起三根手指,“我不会擅自接触你们正在追捕的时间犯,那个更低版本的我自己。”
莫比乌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收回了眼神。
他一口将自己的咖啡喝空,然后站了起来。
“该干活了。”他对洛基说。
洛基也喝完了自己的果汁,然后起身追着已经走到门口的莫比乌斯跑去。
“不过骑摩托艇的事我是说真的,比我刚刚的保证要真多了……”
那些隐隐约约的对话最终也随着他们的身影一道融入了黑暗,消散在了走廊的尽头。
—TBC—
后记:
每次因为情节需要要写阿斯加德的时候我的心情就贼鸡儿矛盾。
有冲动一边写一边骂:娘的海盗头子,封建王国,社会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全是糟粕!
但是另一边,她又是那么恢弘、浪漫主义,是神的国度,让我忍不住疯狂把一切漂亮词往上叠加。
但这也不是重点。当洛基的注意力真正从阿斯加德和他的过去被解放出来,他才会意识到自己是自由的。
如果他只是洛基的话,那么他会不遗余力地为自己争取这份自由。
但他最终是要成为故事之神的,我对他有更高的期待。
他也会为了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争取自由选择的权利。
那些他觉得值得的人。
To the World
相信大家都看了前幾天官方發布的影片《Good Omens: Lockdown》。短短三分鐘的影片,埋了一些有趣的彩蛋,更別說直接灑糖了。讓我看了感覺,啊,我又可以搞CP了,愛情真是美妙。
你在隔離期間一邊吃著(很多很多)蛋糕,畫著克羅里的畫像,寫信給他,打電話給他,你明顯很想念他,為何不讓他過來看你吃蛋糕呢?嗯?阿茲拉斐爾,你這個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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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眼金睛的網友發現這很像是一根黑色的羽毛。從另一個角度看,有加工過,看起來像是羽毛筆,或是拆信刀?黑色的羽毛?阿茲拉斐爾,我懂你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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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些小東西。天秤座,我們親愛的地球是天秤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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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拉斐爾的書。這裡...
相信大家都看了前幾天官方發布的影片《Good Omens: Lockdown》。短短三分鐘的影片,埋了一些有趣的彩蛋,更別說直接灑糖了。讓我看了感覺,啊,我又可以搞CP了,愛情真是美妙。
你在隔離期間一邊吃著(很多很多)蛋糕,畫著克羅里的畫像,寫信給他,打電話給他,你明顯很想念他,為何不讓他過來看你吃蛋糕呢?嗯?阿茲拉斐爾,你這個笨蛋。
有火眼金睛的網友發現這很像是一根黑色的羽毛。從另一個角度看,有加工過,看起來像是羽毛筆,或是拆信刀?黑色的羽毛?阿茲拉斐爾,我懂你在想什麼。
其他一些小東西。天秤座,我們親愛的地球是天秤座的呢。
阿茲拉斐爾的書。這裡我看出三本:最明顯那本《禁忌儀式:十五世紀的召魂術手冊Forbidden Rites: A Necromancer’s Manual of the Fifteenth Century》;有一本應該是荷馬;還有一本是G.K. Chesterton,布朗神父系列的作者。還有阿茲拉斐爾把惡魔的畫像特地框起來是為了啥?難道這裡面有克羅里嗎?
但G. K. Chesterton那本不是布朗神父探案,而是他的神學探討《正教Orthodoxy》
這兩本書一本是《撒旦教與巫術:中世紀迷信的經典研究Satanism and Witchcraft: The Classic Study of Medieval Superstition》,另一本是學魔術的,《魔術:神秘入門Magic: An Occult Primer》
尼爾蓋曼的書,當然了。
阿茲拉斐爾這本食譜,我去google了一下,竟然找到了,是Delia Smith’s Complete Illustrated Cookery Course。我懷疑這次蓋曼大大自己的收藏XD
牛津地圖底下那本是《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
塔德菲爾德的地圖,亞當住的地方,在牛津附近所以也有牛津地圖。啊不過尋找亞當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這些不收起來嗎?你想去叫你男朋友載你去就好了啊。阿茲拉斐爾你真的不愛整理齁。
這影片出來之後,我又重看了一次好預兆。我重看好多次了,但這次我有了全新的感覺。假如你沒有看過好預兆,我簡單講一下,它是一本由尼爾蓋曼和泰瑞普萊契共同撰寫的小說,有改編成影集,講述了天使阿茲拉斐爾和惡魔克羅里,聯手合作阻止世界末日發生的故事。為什麼天使要和惡魔合作,他們不該是敵人嗎?他們為什麼要阻止世界末日呢?哈米吉多頓大戰Armageddon不是記載在聖經裡的嗎?是因為人類創造了偉大璀璨的文明,日新月異的科技,我們的演化和進步使我們珍貴不可替代,所以天使和惡魔要拯救成千上萬的生命不至生靈塗炭嗎?
是,也不是。嚴格說起來,讓這兩個被派駐在地球幾千年的惡魔和天使,寧可得罪自己的上司,冒著生命危險,也要拯救的,是美食,好酒,是轉角那間記得他們名字的小餐廳,是書店,車子,是音樂,戲劇,這些東西。
我第一次讀好預兆是在十二年前,書和影集加起來,我重複觀看這個故事不下十次。但這次的疫情,讓我用全新的眼光和感覺來讀好預兆。我過去沉迷於克羅里和阿茲拉斐爾的互動,還有對聖經有趣的拆解,但我從未像這次這樣,如此理解與認同他們的動機。如果世界就要毀滅了,你會想念什麼?我會想念一邊喝冰涼的飲料一邊看小說;從小吃到大的巷口麵攤;每天去散步的公園;我的書和CD;電影院;蛋糕和冰淇淋,炸雞和奶茶;坐在電腦前科科笑;在商場亂買東西。我是渺小的人,會想念的是這些微小的、一直視為理所當然的瑣事。
我很常說人類是地球之癌,要是人類都不在了地球就得救了,但現在我對阿茲拉斐爾和克羅里對於世界的迷戀與不捨感同身受。地球上的風景,山川湖泊,星晨大海,或許會在文明社會頹傾之後繼續存在,但人類製造的大大小小的東西,也是讓這世界如此迷人的原因之一。克羅里和阿茲拉斐爾最後舉杯說:to the world,在此刻被疫情籠罩的人類聽來,更加深刻,而且溫柔。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剧版科普向】家具之凭几
电视剧里帝君的半永久坐姿着实令人瞩目。
他所倚靠的家具就是——凭几。
凭几,是古代席地而坐时常用的一种家具,由一个扁平的圆弧形几面(或横直面)和两条(或三条)修长的蹄形足组成。通常被放置于席、榻之上,供人凭依,以缓解腰部疲劳和膝腿负担。是我们国家最早出现的凭靠类家具。
...
电视剧里帝君的半永久坐姿着实令人瞩目。
他所倚靠的家具就是——凭几。
凭几,是古代席地而坐时常用的一种家具,由一个扁平的圆弧形几面(或横直面)和两条(或三条)修长的蹄形足组成。通常被放置于席、榻之上,供人凭依,以缓解腰部疲劳和膝腿负担。是我们国家最早出现的凭靠类家具。
凭几最早起源于先秦,盛行于魏晋南北朝。南北朝以后,随着佛教(印度佛教中有许多垂足而坐的佛)和胡俗的影响,古人的起居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席地而坐逐渐变为垂足而坐,自带倚靠功能的高形家具也得以发展。凭几这样跪坐时用来倚伏、功能单一的小型家具,便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明清也有人使用,其中康熙爷就有很知名的一件三足凭几现存于世,但已非主流家具)。
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凭几是什么样子。
从材质上看:
《周礼·春官·司几筵》中记载:“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位。凡大朝觐、大飨射,凡封国、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诸侯祭祀席蒲筵缋纯,加莞席纷纯,右雕几……筵国宾于牖前亦如之,左彤几。甸役,则设熊席,右漆几。凡丧事,设苇席,右素几。”这里面提到了五几:即玉几、雕几、彤几、漆几、素几五种。
《西京杂记》中记载:“汉制天子玉几,冬则加绨锦其上,谓之绨几,公侯皆以竹木为几,冬则以细罽为稿以凭之。”
从以上记载,我们可以看出:
一,几和席一般是同时出现,组合使用的。
二、几与席的不同材质代表着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其使用规则和出现场合都受到礼法制约。
从形制上看:
有两足凭几:先秦到汉代的凭几多为两足。
有三足凭几:魏晋南北朝开始出现了三足凭几。
有直凭几:一根横木,两端安足,古板严肃,并无弯曲之姿。
有曲凭几:它的曲面能贴合人体,方便使用者随意调整姿势,更加人性化。
下图为河北满城汉墓出土的玉人,是一种前扶两足直凭几。
下图为河南信阳一号楚墓出土的——战国·楚·彩绘漆凭几(两足曲凭几)。
下图为南京象山琅琊王氏7号墓(东晋)出土的陶凭几(三足)以及出土时放置于陶榻上的情景复原图。
下图是元代张雨题《倪瓒像》,画上是三足凭几(有一足被挡住了)。
我们再来看看剧里出现的各类凭几:
上面三张图的凭几是青丘主要使用的一种,横木、平面,粗腿、两足凭几。青丘真是太板正了!这玩意一看就硌得慌……靠着不舒服……
而上面这个凭几出现在梵音谷。
前面我们说了,横木两足凭几不太符合人体工学,严肃板正。
我们再来看看帝君这个老神仙自己家——太晨宫的凭几(老头子走到哪儿带到哪儿)长啥样。
是不是跟上头楚墓出土的两足曲凭几非常类似?美观度和舒适度都大大提高?
非常棒,自己用的,果然必须舒服。
帝君自家凭几的材质虽然看起来像是玉几,但从道具组的角度,它更应该是个大理石纹的亚克力材质哈哈哈哈。
凭几:我凭一几之力撑起全剧帝君的半永久坐姿,我可太难了!!
真·一几之力。
全剧最佳道具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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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术向的简易科普,欢迎斧正。
打了东凤tag只是希望更多人看到,截图主要用的都是兵藏之礼和做剑匣的甜饼饼哈哈哈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