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 for ipad —— 让兴趣,更有趣

点击下载 关闭
汤圆儿呀 汤圆儿呀 的推荐 sishuifanzhou.lofter.com
Re

【藕饼】全天界都知道我在追你(三十一 终)

接封神后,通篇鬼扯。地位尊崇藕×孤僻美貌饼

双失忆,撒狗血,HE

(三十一)


一只画眉鸟扑棱着翅膀飞来时,杨戬正搂着黑子坐在悬崖峭壁的边缘看墨蓝的海水暗流汹涌。

近些年,瀛洲仙岛比之从前的素雅仙气,多了些繁荣雅丽,这里被一群仙女们种满了牡丹,说是要与星君为伴,牡丹娇艳欲滴的粉嫩,在瀛洲的风里国色天香地绽放着。

云涛雾海里不知道是不是过路的画眉迷失了方向,误跌进这个小岛,一头扎在花团锦簇的牡丹丛中。

杨戬无谓地扫了一眼小鸟,发现它只剩了一缕游魂,虚弱至极,不日便会神灭形消。

可以消亡未必不是一件福气,杨戬揉揉黑子白绒绒的脑袋,未理小鸟,继续将视线转向苍茫深海。

谁...

接封神后,通篇鬼扯。地位尊崇藕×孤僻美貌饼

双失忆,撒狗血,HE

(三十一)


一只画眉鸟扑棱着翅膀飞来时,杨戬正搂着黑子坐在悬崖峭壁的边缘看墨蓝的海水暗流汹涌。

近些年,瀛洲仙岛比之从前的素雅仙气,多了些繁荣雅丽,这里被一群仙女们种满了牡丹,说是要与星君为伴,牡丹娇艳欲滴的粉嫩,在瀛洲的风里国色天香地绽放着。

云涛雾海里不知道是不是过路的画眉迷失了方向,误跌进这个小岛,一头扎在花团锦簇的牡丹丛中。

杨戬无谓地扫了一眼小鸟,发现它只剩了一缕游魂,虚弱至极,不日便会神灭形消。

可以消亡未必不是一件福气,杨戬揉揉黑子白绒绒的脑袋,未理小鸟,继续将视线转向苍茫深海。

谁料画眉来了以后一直围坟与碑绕圈,唧唧直叫,一刻也不停歇,大有再吵死谁,让这处多添一座坟的架势。杨戬被吵得头疼,抬手一道仙术,化成金丝制的鸟笼,兜头往画眉鸟身上罩去。

一进到笼子,画眉上蹿下跳,不住地冲杨戬悲愤啼叫。杨戬不耐,又一道禁制,封了画眉的鸟喙。

画眉在花团里呜呜哀啼。

哪吒做了一个梦。一片虚无里,周遭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只某一个方向,一点蓝色的模糊的光晕,光里坐着他朝思暮想的人。

这么多年,敖丙从未入过他的梦。他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暗自祈祷这个梦从现在起再也不要醒来,他就能这样一直看着他。

光影里的人却站了起来,朝他道,“哪吒。”向前踉跄移动了两步,又撞上了什么,阻止了他走向哪吒。

哪吒急忙向前跑去,依稀看见阻挡那人的是数条金丝,如同牢笼。那人隔着牢笼急道,“哪吒,你别来,别!”

哪吒像没有听见,依旧朝那人奔过去,脚下突然一沉,冰凉刺骨的感觉自脚踝传上来,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踩进一片水域里,水面极黑,与虚无的黑相连,分不清哪里是边际。他顾不得许多,仍朝着那个蓝色的人影走去,可在水域里,每走一步,他便沉下去一些,不过十来步,黑色的水已淹没到他胸前,而蓝色光影丝毫没有更近一点。

那人道,“哪吒,别来,回去。”

哪吒继续向前行去,水终于彻底将他淹没。他猛地睁开眼,惊出一身潮汗。

他数度让自己重新睡过去,于是这个梦,一直重复。在梦里他想方设法接近那唯一的光,却永远被那道不可逾越的黑色洪流阻挡。

画眉鸟愈发暴躁,开始用瘦小的身躯撞击笼体,撞得片片羽毛掉落,翅膀上几乎要秃了一块,仍不停止。杨戬奇怪小鸟为何这般奋不顾身时,忽然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气,他掉头一看,哪吒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

这一刻杨戬真想祭出三刃刀,冲上去狠狠教训一顿哪吒,至少得揍他一拳,可是在看到哪吒眉间的印记时所有想法都抛诸脑后了。

明明是灵珠的水蓝色印记不知何时变回了妖红的魔丸印记。

哪吒却目不转睛地看着鸟笼里的画眉,而后一挥袖,牢笼瞬间消失,画眉鸟箭一般冲了出来,只是它极虚弱,拼尽力气也未能到达哪吒跟前,在快要坚持不住时,它张开鸟喙。

一片带着熟悉水汽的淡蓝色仙元,飘了出来。

杨戬不禁呆住,“这是……”

哪吒也怔怔望着那片仙元,在那一瞬间,他怀疑自己依旧身在梦中,伸出去的手颤抖着,小心将它拢进手心。

画眉鸟仅剩的灵力都用在护住那片仙元,此刻吐出仙元,它终于有力气化成一个少女,只是仍旧羸弱,先瞪了眼杨戬,怪他将自己锁起来,白白多耽误了几日,而后抓着哪吒的衣料跪到地上,她的身形极淡,气若游丝道,“殿下,画眉先得殿下仙法点化,后因一己私念,为救程女竟妄图绑了星君,星君不仅不怪罪,反而以一片仙元庇护画眉与程女一世无虞,如今程女已化归尘土,仙元当归还,只是画眉遍寻世间,未等到殿下,还的晚了,还望殿下勿要怪罪。”

程女百年后,护着她的仙元也掉了出来,画眉拾得仙元,是想归还星君的。可她区区一只小妖,上天无路,求道无门,根本不可能见得到星君。仙元也是神祇的丁点元神,十分贵重,不敢轻易交给旁人。想到星君与殿下一同出现在陈塘关,想来交情不错,便决定去九龙湾殿下的私宅里等殿下,可以托殿下转交给星君。

她原本就是守宅的精怪,中途遇到程女才擅离职守,重回私宅也是职责所在。以前每隔些日子,太师殿下便会到这里小住一段时日,她耐着性子在这处等着,可等来等去,宅子一日日逐渐衰败下去,墙角的青苔饶是她再辛勤清理,还是爬上了半壁。眨眼又是一个百年,太师再未出现过。她的身体因为少了妖丹一日不如一日,还能再坚持这么久也是多亏了星君留的仙元吊着她一口气。但不论仙元多强盛,她还是明白自己大限终将至。可太师殿下却始终不曾再来此处。无奈之下,便决定四处去找一找。她转遍了五湖四海,遇到过很多地仙,虽说大多数仙衔过于低下,同她一样一问三不知,但到底凭着她的乖巧伶俐劲,还是打听到了一些事。

原来星君与殿下渊源竟那般深,原来星君早在百年前便身归混沌。这时候她就更能明白她守着的这片仙元有多重要。

画眉接着道,“殿下,程女当年替画眉挡下天劫,也是万劫不复,可红尘路上重新走一遭,虽然世世未得善终,但,亦算得一个办法。”

懂画眉的意思了,哪吒身体不受控制得僵住,像是感受到他的震动,手心里的仙元也闪了下,他心底一个希望也跟着亮了起来。视线从仙元移到画眉身上,一手扶她起来,哪吒这时候才发现她的一缕魂魄极是不稳,随时都会消散,不由得道,“你……”

画眉道,“殿下不必为画眉难过,画眉自知大限已到,此生受殿下与星君照顾良多,画眉很是感激。”

哪吒点了点头,画眉又笑道,“将养魂魄一途,画眉颇有心得,只可惜如今帮不了殿下了。”

哪吒默然无语,片刻后薄唇启合,两个字说的极轻,却有如千斤重,“多谢。”

画眉微笑,忽而脸色一变,又想起一桩极重要之事,“殿下,来的途中,曾听见一群仙者议论,说……”

她看了看哪吒的眉心,低声道,“说算来算去,算不过天道,都以为灵珠是转生成华盖星君,实则只有华盖星君才是灵珠,天地间仅一颗灵珠,也仅一位华盖星君,就如同魔丸只能是太师,即便取出灵珠,魔丸也变不成灵珠。这是天命,不能更改,灵珠强行渡给魔丸本不可取。太师身为魔丸天命所归……”

三千年后又是一场无量量劫。这话画眉未出口,因为听的人自然懂。

杨戬猛一抬头,看向哪吒眉心,难怪那处忽然就变了回来,还以为哪久不见天日,又魔化了,原来竟是这样。

哪吒浑不在意,他什么时候怕过劫数?他怕的从来只有一桩事。

画眉小心地瞧着哪吒的脸色,斟酌着提醒道,“殿下,灵珠可以转世,多走几遍红尘路虽能养好三魂七魄,只是,要入轮回也要本人愿意,殿下可曾想过,华盖星君是否真的愿意回来?”

哪吒一怔,他确实没想过这一点,一厢情愿地让敖丙回到自己身边,敖丙是否真的愿意,在彼此间已存在如此之多的伤害之下?如果不愿意,他是否真的有资格强迫他?

哪吒松开自己的手心,那片仙元与敖丙没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却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然而他没有十足的底气要求该怎么做,只能轻声问,“你愿意回到我身边么?”

仙元轻轻浮起,绕着哪吒飞了两圈,最后在他唇上轻轻触了一下,恍惚间,哪吒似乎看见敖丙带着温雅浅笑站在他面前,一如三千多年前初次见面。

画眉盈盈一笑,“看来是愿意的。”

哪吒看着仙元飘飘浮浮,不晓得画眉是怎么看出他愿意的。

尘缘已尽,画眉身形逐渐淡去,哪吒急忙伸手,欲往她身上渡些灵力,却被画眉灵巧地躲开,她浅浅笑道,“多谢殿下,画眉心愿已了,尘世再无留恋,”她调皮地眨了眨眼,“消亡不是无,而是新的开始。后会无期,殿下。”

瀛洲岛上,哪吒,杨戬,黑子目送着一只带来希望的小小鸟儿消散在海风里,一片淡蓝色仙元遁入轮回道。

*******************

一千年后。

神主庙经过重新修葺,焕然一新,杨戬坐在神龛上,瞧着真有点天神道貌岸然的样子。老远,听见一个声音遥遥唤他,“师兄!”

杨戬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怕了那烦人精,装神仙都躲不过他的骚扰。

哪吒跨步走进神主庙。神主庙如今不同了,干干净净,丝丝香火缭绕。不知道杨戬哪根筋开窍了,竟也会偶尔助一助凡人的祷祝,所以神主庙渐渐有了香火。

神龛上那尊泥塑的神像被摸得发亮,最初是一个女子来求子,说自己已生了三个女儿,再生不出儿子,就要被婆家扫地出门。杨戬闲得无聊,睁开天眼瞧了瞧,发现女子已有身孕,而且肚子里就是个男胎,便使了个仙迹告知,那女子欢天喜地,真以为是大罗神仙送子的。自那以后,每日便有女子前来求子,二郎真君神像脚后跟都给摸秃噜了。杨戬气得不得了,他又不是送子娘娘。但竟然也忍下来了,没有发作,只不再理那些愚昧女子,时日渐久,她们便知道此处并不是求子庙。

可哪吒来找他,他觉得自己还不如当一个送子娘娘呢。

果然,哪吒跨进门的第一句便是,“受不了了,真受不了了!”

杨戬都不想接话。哪吒继续道,“这回太离谱,我真不能再惯着他了。”

半年前,盛夏某一个夜,山中虫鸣不绝,蛙声成片。因私宅住了神祗,山中生物虽不通灵性,但趋利避害是天性,私宅周遭充溢的仙气像黑夜中簇亮的火光,将它们全吸引了过来,虫鸣蛙响渐近,点点萤火闪在屋子周围,着实热闹。

也着实吵得叫人无法好眠。哪吒手持长棍,将屋子外面的虫蛙驱远些,才回屋沐浴。

虽是炎夏,但山风湿润清凉,夜间睡觉需得搭一条薄毯。哪吒已换了一套胭脂色锦绸敞袍式寝衣,轻薄如蝉翼,以一条细长金线履带在腰间慵慵懒懒系着,衣摆随着走动,如朦胧云雾浮月而过。

看到床上薄毯里微微隆起的包,嘴角的笑先忍不住露了出来。他走过去,刚到床前,自薄毯里伸出一只白皙细长的手臂。他的笑更浓了,正要弯腰握住,敖丙从毯子里钻了出来,另一只手上捏着一本墨蓝封皮的书,目光澄澈淡然地将他望着。

哪吒呼吸一滞,无论何时,他都看不得他如此无辜无害的神情,在那样干净的目光里,自己会情不自禁答应他所有要求。

敖丙将书翻到某一页,递到他面前道,“南海此处水湾特产白尼参,听说品质绝佳,肉质厚嫩,鲜美多汁。”

说完,又用清澈目光看着他。

有那么一忽儿,哪吒似乎听见涎水吸溜的声响,他拿过书,翻到书封一看,《六界美食品鉴》。这意思不能更直白,他当即保证,明日就去集市,抢最新鲜的买,买一锅。

敖丙蹙了蹙眉,道,“书上说要现抓现做,方才能体会其中绝妙滋味。”

他身上是与哪吒式样相同的寝衣,只颜色不同,月白中夹杂轻微缥色,颜色素净,形容却妍丽,哪吒想,六界再无人能将混白穿出此等出尘之姿,清雅秀丽得如月晖下翠竹。如此绝色之人此时坐在床中央,正仰着头,旁敲侧击自己带他出海去捞白尼参。

他怎能拒绝?

天蒙蒙亮,鸡狗都仍熟睡的时辰,哪吒起身,到后厨米缸处,米缸旁边还有一个大瓦缸,他揭开瓦缸盖子,露出里面满满一缸的珍珠。珍珠有黑有白有粉,粒粒饱满硕大,晶莹剔透,他随手拿起一颗,发现是黑珍珠,想了想,又扔回去,捡了一粒白的,不大不小,揣进怀里。

乘着清晨的露水赶到城里,陈塘关一些赶早的商户虽未开张,但已经点亮了烛火,炊烟袅袅,烟火气初升。城东的典当行大门紧闭着,哪吒不客气地上前敲响了大门,小伙计显是刚从床上爬起来,只着中衣,对于大清晨就被惊扰好梦十分愤愤,憋了一肚子火正准备发作,开门看见来人,登时什么怨气都没了。

哪吒是他们典当行的大主顾。但凡来典当行典物换钱的,不是穷酸就是走投无路,只有哪吒,每次出现,必是拿着他们几辈人见都没见过的珠宝,爽快阔气,从不在意一二两银钱的零头,也不多噜嗦,典了物便走。

哪吒也是无奈,在凡间住久后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这些黄白之物。珍珠是他东海老丈人送的,老丈人送东西的习惯是整斛整斛送,家里都快被东海的特产堆满了。最初哪吒还觉没甚大用,嫌占地方。后来意识到过日子少不得钱币,本以为他天帅府里有不少厉害的仙家法宝,随便拿一件出来,搁在其他仙家眼里,都能让人眼馋得紧,换几个钱使使更不在话下。谁料由于过于厉害,凡间消受不起,他若是轻易掏出来,必引起腥风血雨大动荡。只好打消念头,这时候就发现了老丈人这些东西的妙处。

各类珍宝都被他当成银钱使过,后来发现还是珍珠好用,小巧,不需要使仙术收纳,价也好估。都是从许多失败的教训里得来的经验。很久以前,他曾拿着一粒粉珍珠,那颗珍珠据说后来被嵌进了当今凡间统治者的皇冠上,去集市买一匹菜叶子,结果把卖菜的老妪气哭了,非说他是某家少爷,特特地过来集市消遣她们这些平头百姓。

他便学乖了,先去典当行换好银钱,再去买他所需之物,甚至还知道了,不同颜色珍珠价值也是天壤之别,白的,是相对便宜的。

换好了银钱,他慢吞吞地来到码头,在船商那处赁了一艘带乌棚的小木船,出的价可买载三百人的黄底龙骨楼船。船商老板笑得合不拢嘴,情真意切地要为哪吒免费提供一个摇橹船工,被他严词拒绝,只要求船商派人在晌午时分将船划进九龙湾里。

做完这些,正是早市热闹之际,哪吒顺手在街市上买了两笼虾仁蟹黄馅小笼包子,配了店家秘制的鲜香蘸料,熬得浓稠的小米粥,用油纸包包好新炸的金黄的油条,点了香油绊了葱白香菜末碎虾皮的咸口豆腐脑,又去隔壁街零嘴铺子,将每样零嘴都买了一遍,有各类瓜果干片,点心糕类,炒熟的干货。

他做这些的时候,整条街探寻的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他身上,百姓们想象不出天神般容止的人物,拎着菜篮子上街采买。百姓们还知道,他住在不远处的山头上,那山头还有一位常穿素色衣服的公子。这位红衣少爷已经很让人惊艳了,素衣公子更令人拍案叫绝,如果将红衣少爷比作雍容华贵的世家子弟,那素衣公子就是翩若惊鸿的出世谪仙。尤其当两人一齐拎着菜篮上街时,几乎整个陈塘关好热闹的人都会出门围观,看他们徐徐行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一璀璨一素雅,一火热一温淑,像一副惊世绝艳的画卷,在他们眼前缓缓展开,美的不可方物。甚至会有大胆的姑娘们往他们的菜篮里丢修剪的精细的时令鲜花,他二人涵养也极好,从不以为忤,素衣公子甚至还会拾起花朵,向抛花的姑娘微笑点头示意。其实百姓也看到了,长袍底下那双十指交扣,紧紧握在一起的手,仍觉得美,花也只代表祝福。

哪吒拎着采办的东西回到家里。

敖丙已经醒来,正在收拾屋子,其实本不必亲手动作,就像也不必吃什么,但既然在凡间住了,和凡人一样的烟火气,更具人情味一些。

哪吒在桌上将早点一应摊开,敖丙收拾完便到桌边坐了,与他一起用饭。敖丙喜欢虾仁蟹黄小笼包,多食了几个。

饭毕,哪吒收拾桌子,再去后厨将碗筷收拾了,一切弄妥后,敖丙坐在院中等他,脚边另有一个大包裹。哪吒笑了一笑,走过去,一手背起包裹,一手牵着他,出门去。

船商收了钱,事办的亦漂亮,早早就将小船靠了过来。哪吒先将包袱丢进船舱,再跨进去,走到船尾,试了试双桨,还算趁手。

出发去南海那个盛产白尼参的海湾。哪吒执桨慢悠悠地划,敖丙从包袱里翻出一个小马扎,坐到他身边。

浆铲进海里,水被浆一道道分开,又合拢,推着小船悠闲往前荡。

敖丙起身回到船舱,在包袱里翻来找去,先抓起一本书,然后对着一包瓜子和一包果干纠结,不知道该先吃哪一份,索性两包都捏在手里,回到马扎上,将瓜子放在哪吒身边。

哪吒很自然地再化出四臂,两臂剥瓜子仁,两臂在另一边扇着小火炉烹茶。

划了一时,哪吒问,“大约要多久到?”

海里是敖丙的天下,他更清楚方位。

敖丙边看书边啃果干,果干核丢进海里,围在小船四周的鱼虾叼住壳便沉到水里去,他头也未抬道,“不遇风暴,约半载。”

“……”这大大出乎了哪吒的预料,都是海,谁能料到东海与南海隔得那样远,还以为两三日就能到。

若是腾云驾雾,一日就能到。但哪吒不愿,敖丙也不勉强,在海面上飘着,也颇得闲情逸趣。

海上日头正灿烂,照的海水泛着蓝光,无垠宽阔的海面只有这挺小船,如一片浮萍,悠悠然飘荡着。虽说划桨是个苦力活,但哪吒心情很不错,随口问,“丙儿,你看的什么书?”

敖丙翻翻书皮,眯起眼睛道,“柳生孤庙夜欲狐仙。”

哪吒忙碌的六只手臂齐刷刷顿了一下,而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动作。

夜晚两人歇在船舱里,白日继续赶路,敖丙有时也会化出龙尾拍打水面,帮着加快船的进度。但是他不会划船,他此生也未料到自己身为海的主人竟有朝一日需要乘船,划船这项技能他从未考虑过,于是尾巴用力一拍水面,渐出一连串的水浪,除了让船在水中央打了个旋差点倾倒之外,没起到任何作用。

哪吒只得无奈道,“丙儿,书很有意思,你读我听一听。”

赶紧收起你那兴风作浪的尾巴罢。

敖丙立刻兴致勃勃地读起那本《柳生孤庙夜欲狐仙》。

于是哪吒知道了一个穷酸书生在破庙里与一只母狐狸颠鸾倒凤的故事。念完这本,敖丙又从包袱里翻出一本崭新的,书名念给他听——《玉魂与狼大仙二三艳史》。

哪吒只觉得后槽牙一阵发酸,麻木地听完一位闺阁小姐与偷潜入府邸的狼仙胶乳相投。

突然意识到当初喜欢看《悟真篇》的丙儿是多难能可贵。

在听完十几本鸡鸭猫狗仙与人与鬼与妖的爱恨情仇,小船终于划到了南海。比敖丙预计的时间,足足短了两个月,哪吒十分怀疑是在令人血脉喷张的故事里获得了无穷的力量。

既到了目的地,哪吒便抓紧下海去捕那《六界美食品鉴》里赞不绝口的白尼参。这处海湾确实盛产海参,网撒下去,不消片刻,便捞了不少上来。

小船上有现成的炉子,哪吒将海参处理干净后,便照着《品鉴》做成三鲜海参羹,费了他不少劲,火候控制的不好,不是老了就是熬的不够鲜,好在海参量足够,他熬了四五锅才出炉这锅最成功的。将羹盛到小瓷碗里,送到敖丙面前。

敖丙早已左手执调羹右手执银箸,坐在船舱中期待地候着了。哪吒将小瓷碗摆到他面前的小木桌上,也很期待这碗他千里迢迢赶来熬煮的羹的味道。只见敖丙用勺子在汤水里搅了搅,而后眉头忽然一皱,哪吒的心跟着一紧,眼睁睁看着敖丙用筷子从里面搛一只白尼参,愣愣盯着它瞧。

哪吒觉出不大妙,揪着心道,“怎么?”

敖丙露出恹恹的神情,将勺筷放至桌上,碗也推开,“不想吃了,哪吒,咱们回去罢。”

哪吒道,“哪里不对么?”

敖丙懒懒道,“这里的白尼参多长了一根肉刺,俗气。”

从南海回到陈塘关,因借着风力,只用了两月。

哪吒对杨戬道,“花了半年功夫,就为了一口白尼参,结果因为多长一块肉,他都未尝一口,就放弃了!是不是任性,是不是太惯着了!”

说的是气势汹汹,杨戬瞥了眼哪吒,“那么不满啊?”

哪吒点头。

杨戬忍了又忍,忍无可忍道,“那你笑那么开心作甚?!”

人家也许只是撒撒娇。他都能看出来,杨戬不信哪吒不知道,非得要他说出来,他就非得不遂哪吒的愿。

哪吒嘴角都快咧到耳后,仍未收敛,“他现在很爱读才子佳人的故事,真愁人,市面上又没有什么公狐狸与书生的话本。”话锋突然一转,“师兄,我觉得轮回道诓了我。”

杨戬搔着黑子脖子下面的白毛,“哦?怎地说?”

哪吒思索片刻,“丙儿不像有四千年记忆那般沉稳。”

敖丙只剩下一片没有神智的仙元,在红尘路上轮转五世方才养好三魂七魄,可是他以前所有的记忆都散落在轮回路上,只剩下最后一世身为护国将军之子的记忆。轮回一路发生许多许多事,多到足以让哪吒纠结哪一个敖丙才是他要找回的那个,于是他以自身四千年道行,与轮回道做了一个交易,换回敖丙所有的记忆。

现在看来,虽未有什么大不妥的地方,但哪吒未经过确认,不大清楚敖丙是否真的记得四千年里的事。

越是接近,越是恐惧。他是他,又害怕他不是他。

杨戬沉默许久后,道,“有没有那四千年记忆,有什么关系,不都是他么?”

哪吒笑笑,“也是。量轮回道也不敢诓本座,吃下本座四千年道行,不干点实事怕是克化不动,指不定要噎死!”他站起身,向杨戬摆摆手,“师兄我走了,过些日子再来看望你!”

杨戬想说,千万别来,本君孤家寡人过的很好。

哪吒已消失在门口。

凡间岁月容易过,眨眼便是数十个春秋,天宫掐指一算,又算到再两千年一场无量量劫。可是被算计三千年,那两位天神再也不会信天宫,华盖星君魂归以来甚至都未上天宫听封,更别提诓他们回来。众仙派了一个仙使下凡向华盖星君打探口风,千叮咛万嘱咐要躲着太师问,别让太师知晓。

片刻后,仙使回来了,众仙急忙围上去问华盖星君可有什么对策,仙使嗫嚅半晌,才道,“星君说时辰不早了。”

众仙急不可耐,“然后呢?”

仙使看了看大家,红着脸道,“菜市即将关门,快买不到太师爱吃的石斑鱼了。”

“没了?”

仙使点点头,“没了。”

众仙脸色铁青。不知多久,仙里有个小小的声音道,“星君说谎,太师不爱吃石斑鱼,我看是星君自己想吃。”

众仙的眼刀纷纷飞过去,那个小小的声音霎时消失无踪。

凡间春光正好,院里新种了一棵梨树,梨花胜雪,树下一方石桌几个石凳,敖丙坐在其中一个石凳上,在读一个新购得的话本,花瓣掉在书页上,他伸手拿起花瓣,随手放在指尖把玩。

哪吒正从神主庙回来,顶着一头毛躁躁的发跨进大门,便看见这样一幅景色,瞬间连头发都柔软下来。

树影下的人听见动静,扬起妍丽的脸,轻轻笑了一笑,恍若春风搅动天池水,无数星辰黯淡下去,冲他道,“吒儿哥哥。”

哪吒勾起唇角,走到他身边。话本正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句,春风清,春月明,繁叶散还聚,黄莺东风第一声,人间正是好时节。


完。


——————

这一回真结束了。感谢小可爱们一路的陪伴和鼓励ლ(′◉❥◉`ლ)


Re

【藕饼】全天界都知道我在追你(十一)

接封神后,通篇鬼扯。地位尊崇藕×孤僻美貌饼

双失忆,撒狗血,HE


(十一)

一直靠仙术压制着酒劲的敖丙,在出翊圣元帅府后,稍一松懈,醉意便如洪流一般侵入四肢百骸。他感到灵智正在消失,手脚不听使唤,眼前只有那个红色的身影模模糊糊得飘荡。

神仙多清雅淡泊,怎么这个人一身红,不嫌艳俗?

但是他为什么又能将那么艳俗的红色穿的那么矜重肃穆?

此人是谁来着?怎么好像很熟悉?

敖丙脑袋混沌一片,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努力想追上眼前的人影,可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一双手及时地托住他的腰,稳住他将将要倾倒的身体。

温热的气息扑到他面前,他闭目深吸了一口。

好清冽的莲花香。...

接封神后,通篇鬼扯。地位尊崇藕×孤僻美貌饼

双失忆,撒狗血,HE


(十一)

一直靠仙术压制着酒劲的敖丙,在出翊圣元帅府后,稍一松懈,醉意便如洪流一般侵入四肢百骸。他感到灵智正在消失,手脚不听使唤,眼前只有那个红色的身影模模糊糊得飘荡。

神仙多清雅淡泊,怎么这个人一身红,不嫌艳俗?

但是他为什么又能将那么艳俗的红色穿的那么矜重肃穆?

此人是谁来着?怎么好像很熟悉?

敖丙脑袋混沌一片,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努力想追上眼前的人影,可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一双手及时地托住他的腰,稳住他将将要倾倒的身体。

温热的气息扑到他面前,他闭目深吸了一口。

好清冽的莲花香。

他的神智彻底飞到九霄云外。

哪吒端详着敖丙酡红的脸:“星君还能走么?”

也不知敖丙究竟有没有听见,只见他呆滞了片刻,方才极茫然地点了点头。

哪吒松开托在他后腰的手,扶着他手臂,慢慢地往前移动。

天宫尽头,彩霞旖旎,祥云翻涌,一派河清海晏,时和岁丰。他们携手缓慢步下高耸入云的长梯,转到一条白玉石板铺成的廊桥上。这里是天宫最大的天池,波光潋滟,水天一色,浩瀚无垠,只是水面空无一物,连只仙鹤也无,水清可见底,无草无鱼,略显孤清。

哪吒牵着敖丙徐徐行在廊桥上,忽觉手心一松,敖丙挣脱他的手,跌跌撞撞地趴到栏杆上,目光痴痴。

“怎么了?”哪吒站在他身后。

敖丙不甚清晰地嘟囔了什么。

哪吒没有听清,往前一步,稍稍弯下身子,凑到敖丙的脸侧:“你说什么?”

“东……东海……”敖丙嗫嚅。

哪吒一怔,忽而明白过来,这个龙族出身的星君怕是想家了,平时不显,此时迷迷瞪瞪地把天池当成了东海。

这个天池,该是这个天池的……哪吒望着波澜壮阔的水面,神思有些飘荡到远方。

天界无人知晓,他曾在凡间成过亲。夫人是一只妖,自古人妖殊途,怕彼此父母不同意,婚礼连亲人都是瞒着的。成亲行礼仪时,他不信天不信命,便没有拜天,只拜了彼此与彼此用物件代表的高堂。他们在凡间依偎了百年,连他行军打仗,他的夫人都悄悄跟在身边。后来他功德圆满,夫人也修得正果,两人便约好,待到位列仙班时,在天界最大的莲花湖旁相见,定不能失约。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了,没来过天宫,不知道天宫的池水里从不种莲花。莲花是西方佛界的仙品,他去如来那讨了一株仙莲,种在天帅府,希望有朝一日夫人能循着花香找来。仙莲繁茂,如今已铺满天帅府湖水,他的凡间夫人却从未现身。

天宫只知道他在找人,却不知他找的是最深爱的人。他不时后悔,如果当初让师傅、父母或者杨戬都见一见夫人,这样就有人能一起帮着记住夫人。

“唉……”哪吒幽幽叹息。这么多年过去,思念也好,恼恨也罢,统统化为云烟,他只想再见一眼夫人,亲口问一问,为何要爽约?

余光暗动,哪吒突然看见敖丙自顾自解衣衫。衣袍单薄,腰带三两下一拆,便露出一大片雪白的胸膛来,因浸了酒意,如羊脂的肤色里透着些桃李的粉嫩。

哪吒被晃了一下眼,有些头晕目眩,忙抢上前去捉去他继续脱衣的手。他们一路行来,与许多小仙娥擦肩而过,那些小仙娥遇见他们,当着他的面,她们只是看上去有些讶异,但到了背后,哪吒分明听见她们用稠扇捂着嘴嘻嘻地笑,此时在栏杆前站定,仍有许多双好奇的眼睛往这边张望着。哪吒是不太介意的,但华盖星君在天池旁宽衣解带,若是传出去,等这个有些清高的星君醒来知道此事,怕要无地自容了。他拉起敖丙半退的衣衫,把他禁锢在怀里,以免这副衣衫不整的样子被那些眼睛瞧了去。他低声在敖丙耳边问:“星君,你做什么?”

敖丙抬起水濛濛的眼,茫然道:“这水很鲜活,我想下去游一游。”

封神前,他是一尾海里的龙,看见水就想畅游一番,也能理解。

只是……

“这里恐怕不……”哪吒话未说完,敖丙忽然反握住他的手,整个人都亲昵地缠上来,用脸往他脖颈处蹭。

“星君,你!”哪吒背脊完全地僵住。他拼命往后撤,敖丙使劲往他怀里拱。

“好暖和……好暖……”敖丙喃喃,双手已然环上哪吒的脖子,很是安逸的样子。

酒气扑鼻,哪吒无奈道:“星君是把本座当成暖被了么?”

说着,便去掰扯他的手腕。

他越拉,敖丙抱得越紧。他听不清他的话,即便听清了,混沌的脑子也反应不过来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身体所触之物暖洋洋的,很舒服,与他在水里的感受完全不一样,在东海里泅水时也很舒服,但是他更喜欢这种暖和。

“诶呀,星君……”哪吒这时才发现敖丙看着单薄,力道却有千斤,他竟然挣不脱。

敖丙依然半阖着双眸,不肯松手,完全沉浸在自己所享受的舒适里。

神通广大的太子爷此刻真心实意地感受到一筹莫展的情绪。

背后一双双火辣辣的眼睛快要把他们盯出个窟窿来了。

然而,他以为这是最糟糕的时候,下一刻,敖丙甩出了一条长长的闪耀着夺目的青色光晕的龙尾,弯成一道美妙的弧度,悬在天池上空,照映得水面也折射出漂亮的青色。

四周仙娥们低低的惊呼声传来。

他上半身还窝在哪吒怀里,龙尾已高高的翘向天空,似是真的非常惬意,龙尾竟然左右摇了两下。

低低的惊呼声变成光明正大的吸气声。

哪吒目怔口呆。是一条漂亮的尾巴,他没见过别的龙的真身,不知道是不是所有龙的尾巴,都这样好看。

他静静欣赏着,突然意识到,化成真身的话,是没有衣衫遮羞的罢?

那岂不是意味着华盖星君现在几乎是裸着的?

他匆忙召出混天绫,幻化成巨大的红绸,红绸如云似雾,轻柔地将敖丙下半身团团裹住。

现下,敖丙醉的不省人事,尾巴也收不回去,没法再走了。哪吒只得打横抱起他。

原本两人身量相差无几,敖丙幻化成半个龙身就比哪吒长出一截,哪吒抱得有些吃力。

尾巴被缚住,敖丙不舒服地皱了皱眉,尾巴在混天绫里蠕动两下。

哪吒双手一颤,险些脱手,他抱得更用力些,轻声道:“星君不要乱动,本座……快要抱不住了。”

怀里的人显然没听见,身体往怀抱深处扭动着。

哪吒一个不稳,差点滑脱。这个样子是不会安稳走到府里的。他仰天叹息了一声:为了华盖星君的清誉,本座真是牺牲良多。自后背上又生出四臂,用六只手臂紧紧捞住敖丙。

哪吒抱着敖丙,绕了大半个天宫,从西边走到东边的天帅府。路上遇见无数个小仙子们,他们各个瞪大眼珠子看着哪吒和他怀里的人,怀疑自己是否出现幻觉。

那个仰之弥高的太子爷竟然亲自抱着个星君,走在天宫的大道上。

待看清他如何抱的,众仙子们又纷纷低头去找自己地上掉的下巴和眼睛了。

三千年不曾显露神迹的太子爷,这次竟然为了抱人,化出六臂来。

太子爷和华盖星君之间有猫腻啊!天大的猫腻!

哪吒步伐坚定,没有理会大惊小怪的仙子们,仿佛这是极正常不过的事。等他到得天帅府,他背后的整个天宫,都沸腾了,他抱着华盖星君缠绵悱恻的故事如飓风般,席卷了天界。

众仙家们难得在这件事上,意见出奇的一致。定然是只手遮天的太子爷为华盖星君的美色所迷住,用霹雳手段将人扛进天帅府。那华盖星君是天界最清冷的星君,太子爷如此用强,只怕不得善果。后续如何,还得静观其变。

天帅府的仙侍们看见太子爷和已经在他怀里睡过去的华盖星君,狠狠震惊了一下。但身为天帅府的侍从,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很快收敛神色,问道:“殿下,华盖星君该安置在何处?”

“收拾一处客房来。”哪吒有点奇怪仙侍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天帅府很少有客人临门,但也不是没有,客人住哪,还用得着问?

仙侍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太子爷睡觉轻,即便如今铁树开花,带了相好回来,也不会安置在自己枕边。

客房收拾得很快。天帅府里哪吒的寝殿如一座孤岛,四周十丈之内除了石板路,连花草都没有,为的就是怕惊扰他休息,客房亦离的很远。哪吒费了老大劲,蹑手蹑脚地,才没有磕着碰着半人半龙的敖丙。

哪吒躬着背,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在客房的大床上。睡熟中的敖丙一脱离温暖的胸怀,马上警惕地睁开了双眼。

哪吒还未来得及起身,对上一双墨蓝的眸子,惊喜道:“星君醒了?”

倏忽间,他又被敖丙拽得趴到了床上。

敖丙手里紧紧攥着他脖子上用一根红绳牵引的吊坠。

吊坠是他夫人送的第一份礼物,并不是定情信物,他封神后曾去凡间取过定情信物,可是一切都被大火毁掉了,灰烬里只剩下这只吊坠完好如初。

这个吊坠于他而言,是极珍重的东西,被敖丙捏在手心里,自己一颗心也被捏紧了,生怕他手上一用力,吊坠就碎了。

只见敖丙把吊坠放在手心里,左看看右看看,眼眸里因醉意带着一丝雾气,并不是清醒的模样。

哪吒想把吊坠抢回来,却听敖丙突然道:“海螺啊海螺,你怎么了?怎么变得这样小?是谁封印了你?不要担心,我这就让你恢复自由!”

说着口中稀里糊涂一顿乱念,对着海螺道:“变!”

吊坠纹丝不动。哪吒有些想笑,这个吊坠确实是海螺,被他用火系法术缩小后,当成吊坠挂在脖子上,敖丙念一通水系仙咒,怎可能解得开。

敖丙又念了几遍,发现行不通,有些急了:“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着急,哪吒更着急,生怕他不小心捏碎吊坠,忙安抚道:“别急,别急,本座这就变给你看。”

仙咒一诵,吊坠赫然恢复成拳头大小的浅色左旋海螺。

敖丙满意地笑了笑,双手捧着海螺,现宝似的递到哪吒跟前:“这个能吹响的,你吹吹看。”

“好好,本座吹。”哪吒小心地接过海螺,马上念咒恢复成吊坠大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衣襟里。

这种珍视之物,他怎可能随便放口边乱吹。

敖丙茫然地找了一圈海螺,没找着,急的甩起尾巴,一时间,整个房间都震动起来。

“诶呀……”怕他不经意间拆了自己的天帅府,哪吒只得伸手安抚他。

温暖干燥的手触到敖丙,敖丙安静下来,反抓住他,将下巴搁在他的手背上,歪着头,沉沉入睡了。

哪吒将他放好,拉上被褥轻轻盖在他身上,在客房陪着待了片刻,困意袭来,也想去睡,可手被敖丙紧紧抓着,抽也抽不出。他思忖了一会,和衣躺到敖丙身边,决定稍事歇息,他觉轻,想着近侧有人横竖睡不着,等敖丙睡熟后松开他的手,回自己的寝殿睡。

结果这一躺,竟不小心睡了过去,直睡了三天三夜。

天帅府的仙侍们都快要疯了。起初他们不知道太子爷歇在客房,以为客房只有华盖星君,便在走廊外正常地做着扫撒活计。每日昴日星君司晨啼晓之际,太子爷就会应声醒来,小仙娥如往常一样入寝殿收拾,结果发现太子爷的被褥纹丝不动,不像是回来过的样子。她也不甚在意,太子爷偶尔外出个三五天,不歇在府里再正常不过。

当她路过华盖星君的房前时,因听说星君举世无双的容貌,加上外面流言与自家太子爷的关系,心下涌起好奇,便透过窗棂缝隙悄悄往里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得了,她直接啊了一声。房间内薄如蝉翼的丝袍遮不住两条又细又白的长腿,格外夺人眼球,长腿横架在一个红衣仙君身上。

红色的衣服,仙娥再熟悉不过,那分明是自家太子爷啊!

她慌忙捂紧嘴,屋内景色让她脸红心跳,继而想起自己出声,脸色又刷的惨白,这声惊呼铁定会惊醒太子爷,待他醒了,她必然要入内请罪的。

可是左等右等,房间里没有丝毫的声音,她实在忍不住,红着脸又往里瞧了一眼。

就见床上的两个人稍稍变换了个睡姿,华盖星君的两只修长白皙的胳膊架到了太子爷的脖颈上,自家太子爷的手,松松搭在华盖星君的腰间。四条长腿此上彼下的交’缠在一处,两人呼吸深邃绵长,丝毫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仙娥见鬼一样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不多时,一群仙侍们带着惊悚的表情悄然出现在窗棂下。


————

关于车:时机合适时是会有的,虽然我写车如一坨狗shit,但是会尽量写香艳一些

关于虐:后面应该会有一点点小虐藕霸,众所周知,虐藕不叫虐,叫调’情

希望小可爱们多多评论(* ̄︶ ̄)

粉红小狗

【驰适】汽水、冰块与夏日回响

*陈牧驰x于适

*全文1.8w/破镜重圆/娱乐圈/ooooc勿上升

 

 

“来时如夏日,聚散匆匆。”——陈奕迅《不期而遇的夏天》




陈牧驰清晨是被搬家的声音吵醒的。


不同于往日这个时间段听见的所有声音,譬如海浪声、鸟叫声、乃至渔人自深夜归航带着土语的吆喝声和船底与沙子碰撞的啪嗒声,都是悦耳动听的,他便每天伴随着这种合奏从杳无边境的梦里醒来,梦里是一片虚无的白。


他所住的屋子是一片带着小院的民宿,亚热带海岛的初夏便天气炎热,陈牧驰昨晚没开空调,敞着门等自然风穿堂而过。


却不料他的一点养生小方法成了打扰他清梦的罪魁祸首。


这是岛上唯......

*陈牧驰x于适

*全文1.8w/破镜重圆/娱乐圈/ooooc勿上升

 

 

“来时如夏日,聚散匆匆。”——陈奕迅《不期而遇的夏天》




陈牧驰清晨是被搬家的声音吵醒的。


不同于往日这个时间段听见的所有声音,譬如海浪声、鸟叫声、乃至渔人自深夜归航带着土语的吆喝声和船底与沙子碰撞的啪嗒声,都是悦耳动听的,他便每天伴随着这种合奏从杳无边境的梦里醒来,梦里是一片虚无的白。


他所住的屋子是一片带着小院的民宿,亚热带海岛的初夏便天气炎热,陈牧驰昨晚没开空调,敞着门等自然风穿堂而过。


却不料他的一点养生小方法成了打扰他清梦的罪魁祸首。


这是岛上唯一一个可以长租的民宿,陈牧驰穿着拖鞋,迅速去卫生间洗漱完毕,准备去看看究竟是什么人成了他的邻居。院里熙熙攘攘的围着一群人,他抱着手臂站在远处,有些不耐烦的眯起眼来——他是有点轻度近视的,来得太急又忘了拿眼镜。


陈牧驰看见忙碌奔波的人推着好几个巨大的行李箱进了对面的屋子,院里的中年男人对着个身材高挺的年轻小男孩嘘寒问暖了一阵后,才带着一群乌泱泱的人离开。这片院子重新回到了清净的晨间时间,陈牧驰本该转身就走,好奇心驱使他多驻足了几秒。


他听见那男的和搬箱子的人说:“谢谢,放在这儿就行了,我一会自己收拾。先去补个觉,累死了要。”


听见熟悉的声音便像是被记忆当头一棒,陈牧驰微微蹙眉,还没来得及将思绪从遥远的过去拉回,声音的主人便走到他面前。


那天的阳光很好,是闷热雨季里久违的晴天。海风温柔,四周都是明媚的蓝。风吹过庭院挺立的高树,在叶尖轻轻带过,落到他的发梢上。陈牧驰很难去形容这样一幕,嘈杂的声音变成了模糊的背景板,他的心里好像蜻蜓点水似的被触碰了一下,从此记忆都是浓墨重彩,在他心里绘制出了一副难以遗忘的油画。


是于适。


很多年没见,于适倒没变什么大样子。似乎是长高了点、会打扮了点。褪去二十出头的青涩莽撞,这些年被星光衬托起的成熟韵味倒是更占锋芒。


陈牧驰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后退躲避,虽说是前任关系,但娱乐圈这种遍地是前任的一地鸡毛,放在这里讲又似乎不会太尴尬。况且那时候也都不是什么爱到天崩地裂的惨状,就连分手都和平的让人以为只是个下次再见的道别。


再者说了,这五六年的时间里,没准于适恋爱就没断过,记不记得他陈牧驰这号人都得另说。如此看来,似乎刻意的躲避便更没什么必要了。


倒是不留给陈牧驰纠结的时间,于适先发现了他。


他也愣了一下,随即淡然的走过来,朝着倚在门框边缘的陈牧驰略略点头:“好久不见,陈老师怎么在这里?”


于适这番话倒确实是斟酌一二再开口的。于普通关系而言,陈牧驰是他同行,业内人士也都对着他叫一句陈老师。于适的叫法是最为稳妥的一种,外人听了也只觉得他们并不太熟,断不会想到他们过去也曾有一段耳鬓厮磨的时光。


他知道陈牧驰刚拿下国际电影节的重大奖项,甚至在他的这个年纪来讲都万分少见。


那场颁奖晚会于适是看了的。


恰巧那天他没有通告,窝在家里看电视。百无聊赖的肥皂剧早就没法打动于适难满足的审美标准,他切换到电影频道时,才意外的发现原来今天是国际电影节的颁奖典礼直播。


说到底,于适虽然是个演员,但终究和这个奖项有着一段距离。


没有一个演员不渴望站上这个颁奖典礼的舞台——他正想的出神,偶然瞥见那个让他熟悉的身影。


陈牧驰今晚的装束格外得体,国际知名设计师品牌的高定黑色西装,暗色纹路便被衬托的没那么显眼。胸口别了一枚银色的胸针,好像是个什么勋章,他看不真切。只是胸针在舞台灯光的衬托下格外显眼,都说红气养人,倒显得陈牧驰神采熠熠,当得上星光璀璨。


于适的思绪结束抽离状态,久别重逢的尴尬也被巧妙的掩饰了过去。


他只觉得奇怪,这个时候陈牧驰不应该在剧组拿着什么新本子开研读会或者品味人物性格吗,怎么偏偏还能在个没什么名气的小海岛民宿上遇见。


紧接着他听见陈牧驰说:“休假。”


直白的省略了寒暄的步骤,于适默契的收起了脑子里来回运转的那些客套话:“陈老师刚拿了国际大奖,休息也是应该的。”


他刚想转头就走,却听见陈牧驰开口:“你来这拍戏?”


于适点点头:“是,大概呆三个月。”


他犹豫了一下,见陈牧驰的反应是有些迟钝,甚至还带了点愣神似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便选择结束话题:“我还有事,先走了。”


陈牧驰微不可闻的嗯了一声当作应答,于适险些没听到。他不知道是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觉得这相处分外尴尬,走到走廊玄关后,于适停下脚步,扭头看到陈牧驰还皱着脸站在原地,脸颊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感。


年龄的成熟感至此才初见雏形。兴许也是陈牧驰没怎么打扮的缘故,褪去舞台妆容的修饰,这股疲惫感几乎要将他压垮。


于适默默地收起视线,转身回屋。




剧组开工是在第二天,剪了彩上了香,头一天没有于适的戏份,他没在拍摄地多逗留,先回了民宿。


这间民宿靠海,亚热带的气候虽然暖和,却难免发着潮湿。于适把被褥拿出来晒太阳,初夏时节鲜少有雨,晴天总是日复一日。


他这次拍的是个电影,合作的是圈内知名导演。


于适拿到本子的时候喜欢的不行,还在家的时候便连夜做了许多批注,熬了个通宵写人物小传,第二天便约了试镜时间。


于适尤其喜欢这个剧本的结尾,男主角站在年末盛典的颁奖舞台上接受采访,有人问他你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他在璀璨的镁光灯底笑的灿烂:“我忘了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但我记得她跟我说,永远要快乐。”


看完这个剧本后,于适沉默了很久,久到在那天晚上突然想起了陈牧驰。


六年过去,他和故事里的人一样,都在淡忘着一个人。他把陈牧驰埋在记忆最深处,很少想起,鲜少追忆。


知名大导的片子是无数演员挤破头皮都想要的机会,于适对于自己能杀出重围获得男主角也很意外。待行程敲定下来,他才恍然想起,这导演好像也和陈牧驰也合作过。


他这唯一的前男友,站在与他相同的的起点上奋力拼搏,风水转圜,五年来时过境迁,他终于领先一步摘掉了于适经年渴望的星星。


临行前一晚北京下了雨,于适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高架桥上川流不息的车,深夜的城市灯火辉煌,屋内漆黑一片,雨滴把玻璃冲刷成一片橘黄色的海。他感觉自己要被浪潮席卷吞没。屋内的唯一光源变成了电视液晶显示屏上的天气播报,这一场淅淅沥沥的雨结束后,北京要揭开夏天的帷幕了。


他只觉得可惜,今年到底也没法目睹北京的夏天了。


也是奇怪,很久都没想起陈牧驰,最近脑子里却总有张熟悉的脸。于适摇摇头,拉上行李箱的拉链,只觉得是那一场颁奖典礼作祟。



于适把民宿的窗户打开,对面就是一片海。这片海域不同于这个岛上人数最多的那片沙滩,反而僻静的很。他躺在床上,很软,纯白的被子几乎要把他整个吞没。


他和陈牧驰谈恋爱是在六年前,也是北京暮春初夏的好时节。那时候陈牧驰是未露头角的热播剧新人,于适还是个小制作网剧男二,他们都二十二岁。


于适入圈晚,不是科班出身,只是被星探的惊鸿一瞥,就把他拐进了这个奇妙的大圈子。摸爬滚打一年多,最初的热情和棱角终于被磨平。他认命了一般开始随着经纪人参与各种各样的酒会,为了结交更多有价值的资源而努力。


所以当他喝的晕晕乎乎的站在会场角落时,迫切的觉得自己需要一面窗户透气。


身体上的疲乏让于适无所适从,他险些就要往后倒下了,却被一双有力的手稳稳扶住。于适甩了甩头,还好发胶喷的够,没让他的发型先自乱阵脚。


陈牧驰的手里还有一杯红酒,他快速收回手,礼貌地笑了:“小心一些。”


于适讪讪:“抱歉。”


他本以为这便是个尴尬的酒会插曲,却没想到快结束的时候,陈牧驰又走了过来。他们互相举杯,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大厅里播放着散场时缓慢柔和的钢琴曲,陈牧驰笑起来有些促狭:“可以给我你的微信吗?”


于是这一场隐蔽却叫人心动的艳遇就这么开始了。


于适不会听不懂这句十足的暗示,把酒会这种地方当作猎艳场的人太多,尤其是这个浮华迷乱的染缸。只是他心里隐隐有个念头,陈牧驰是不同的,他是染缸里未被污染的纯净水。


他们都是。


于适收拾东西搬进了陈牧驰的公寓,他们的开始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答案,于适便把那天当作答案。


通告不忙的时候他们便窝在布艺沙发上看经典电影,在低沉缓慢的西语念白里慢慢睡去。睁眼时是凌晨半夜,于适出门终于不用再做伪装。陈牧驰喜欢拉着他的手去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宵夜,他们都只穿着人字拖和沙滩短裤,上身是一起买下来的同款短袖。


北京的夏夜是有风的,但必须要在凌晨。街道上很少有车,偶尔有喝醉的行人互相搀扶,步履蹒跚的走过漫长的夜。


陈牧驰把他压在墙上接吻,于适手里的塑料袋顺着指尖滑落在地上,里面的熟食包着塑料袋滚了出来,被蹲守多时的流浪猫眼疾爪快的抢走。他们结束了一个吻,晚风吹起陈牧驰额前的发丝,露出光洁漂亮的额头。他垂眸,和于适的脑袋轻轻顶在一起,喘着气笑了。


他不计较被猫叼走的肉,他好像什么都不计较一样。


于适的恋爱实感很少有,更多的感觉像肾上腺激素分泌后为身体带来的快感。


陈牧驰的事业蒸蒸日上,于适马不停蹄的试镜、拍戏,偶尔在社交软件上互相分享几句日常,激情慢慢褪去,那样共同的空档期好像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了一样。


于适拍戏时辗转过很多城市,在南方阴冷的冬天里失眠,总会想起那些个悸动的夏夜。他的心跳在黑暗里震动,快要跃出胸腔。他翻身拿起枕边亮起的手机,只觉得世界上不会再有那样恣意的时光了。


那是他的恋爱初体验。


而后来手机上的信息也如他一般预料,陈牧驰和他心照不宣,默契地选择放弃。就如同时钟走过漫长的一圈,到了终点站便总要下车。


物欲横流的世界上大家都会有些欲望,出于心理和生理的需要选择在一起,又因为忙碌且疲于应付而选择分开。爱情里新鲜的热火一旦熄灭,那些鼓足勇气才能做出的、所有横冲直撞的事,都变成了回忆。


这是这个圈子里默认的铁律,谁都别想破坏。


于适叹了一口气,有些遗憾,却并不愿降罪给陈牧驰。毕竟他们在开始前就签下了双向的免责声明,人如浮萍,偶尔相拥,却不能永远温暖。


后来于适在家里的落地窗前,对着晌午的日光看了一本故事集。他侧过头,看着繁华的街景,摩天大厦折射着刺眼炫目的光。


正如书里所说,他们都身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


快餐时代的爱情不是互相取暖,可以分享喜悦,却无法成就对方。碰到灾难困难就直接逃避,谁也不会选择抱薪救火。


后来于适便不再想谈恋爱了。


说不清理由,直觉告诉他并非因为陈牧驰,却大部分都与陈牧驰有关。他说不上多爱,只是偶尔怀念,偶尔通告结束回家,面对空荡的房间有些陌生,三十度的夏夜,他身上吹到了遥远冬夜的风。


他的公寓越换越大,家具越来越贵,于适坐在沙发上,窗外是北京的雨夜。他突然想起街巷里抢走速食袋的那只流浪猫,第二天,他萌生出了养一只猫的冲动。


陈牧驰的联系方式沉默地躺在列表里,他偶尔按照首字母找人时看到,也只会一笔划过。


分手并没有影响于适什么,也没有影响陈牧驰什么,六年来他们不曾有过联系,甚至同台都不曾有。两个人的事业都在发展期,默契的隐藏好这段关系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于适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助理把刚买的晚饭送到房间,他打了个哈欠,把柔顺的头发抓乱,才下地吃饭。


租住到这个民宿纯属意外。


剧组精益求精,取景地现在这座偏远的南方小岛,水清沙净,游客罕至,因而岛上的民宿并不多。小岛交通不便,每日坐船去陆地上的高档酒店太折腾,何况于适也不觉得自己劳累一天之后还有力气坐船回去,干脆跟着剧组部分工作人员联系民宿。


环境好的民宿就那么几家,这家庭院海景式的民宿于适一眼中意,却没想到一个院子里的室友会是陈牧驰。


早在他得奖之后,于适就听到过传闻,说陈牧驰不接剧本、停了工作,大概是要休息一段时间。他原以为坊间传闻不可信,没想到是真的。


于适走到门口,隔着一整个庭院望向陈牧驰的房间。


那扇门紧紧的闭着,冷漠的拒绝掉一切干扰因素,在全黑下来的夜空里意外和谐。


就像陈牧驰为自己心房打上的那把锁一样。


于适曾有幸窥探其中天光,但也只是一瞬,就又重新坠入他心中无边无际的黑夜里,紧紧封锁。


他没有钥匙,所以寸步难行。



于适的前几幕戏拍的不错,他与这位知名导演是第一次合作。所谓知名,便注定要和吹毛求疵四个字挂钩。导演的要求精益求精,闹得于适接连几天下来有点吃不消。


拍戏时间的于适自然是披星戴月的,他和陈牧驰很少能碰上面,偶尔在院子里遇上也只是打个招呼,一带而过。他的助理跟了他也才三年时间,自然不晓得他和陈牧驰过去还有一腿,总是在关起门来悄悄和于适咬耳朵:“陈老师看起来好凶,这就是影帝的架子吗?”


于适迟疑了片刻,终究还是没出声辩解。


他印象里的陈牧驰是鲜活的,哪怕过去了六年,也依旧是个爱说爱笑的大男孩。陈牧驰的童真心性从不掩埋,自然而然的随着他的生活细节暴露在于适面前。这样疲惫少语的陈牧驰是少见的。


于适偶尔没有夜戏的时候,会碰见陈牧驰提着一兜子海鲜,海腥味串过整个院子飘到于适的鼻子里。他从玄关后走出来,要出门前无声的看向陈牧驰,忍着海鲜的味道,什么也没说。


兴许是好多天后,陈牧驰本人也看不下去了,再见到于适的时候举了举手上的袋子:“吃海鲜吗?”


那时候大约是下午四点多,日光倾斜,褪去浓烈灼热的炙烤,变得温和平静。于适侧过脸,朝着屋里的窗户向外看去,浪花像一片柔软的白,遥远的海岸线上,望不到彼端的终点。


这个时候,渔人带着船满载而归,码头和渡口是繁忙的,迎接着出海一天的辛勤渔民,品尝着丰硕的果实。


于适摆摆手:“谢谢,不了。”


陈牧驰以为他懒得把海鲜二次加工,善解人意的开口:“我晚上做好之后给你送点?估计你没时间自己倒腾这些。”


于适愣了愣,料想是陈牧驰会错了意,却也没拆穿他:“麻烦陈老师了,这附近有海鲜市场?”


陈牧驰说:“在东边码头,现在是涨潮了,渔民刚回来,都直接就地售卖了。这会的东西最鲜。”


于适哦了一声,挠挠头:“我就记得东边有个小镇。”


助理从玄关后面拿着一大包东西走出来,拍了拍于适的肩膀:“适总,导演叫你去一下现场,说一下明天的戏。”


于适喊了声来了,扭头冲陈牧驰匆匆点头,便着急忙慌的回屋拿剧本往拍摄场地去。


民宿的主人给了他一辆白色自行车,约莫是拍照用的,前面还有个白色的小框里放着新鲜的花。于适对代步工具没多大要求,有个车骑自然比腿着去强。他顺着环海路蜿蜒而下,车框里的剧本和盛开的月季花放在一起,纸张的角被风吹的呼呼作响。


明天要拍的这场戏是一场关键戏份,男主在遭受到打击后萎靡不振,在家里呆了很久却越发空洞,全然不再理解生活的意义。


于适看剧本的时候也觉得这场戏难驾驭,长时间揉杂进低迷情绪中,需要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演戏的时候往往需要代入角色,他越切身的体验角色,就越容易成为角色。


导演捏着剧本,皱着眉给于适说了一遍,他点点头,示意明白了,便离开摄影棚重新坐回礁石上。


海滩边清场了,没有闲杂人等的打扰反而寂静了下来,只剩浪潮的余音。


于适一只脚被海浪打湿,脑中空空,尽力回忆起这个低落的状态,却在扭头对准摄像机的那一刻败落。


导演的卡喊得很大声,于适一连几次都找不到状态。剧组的人议论纷纷,分明觉得眼神演绎的很不错,导演偏偏还要吹毛求疵。


一场戏连卡十几次,于适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果然是电影圈出名的严苛导演,于适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场务上去和导演商量场地时间问题,不得不把剩余的戏份往前调。导演只能干脆叫于适先回去,再琢磨琢磨这场戏的精髓,以及为了从身体上凸显那种疲惫感,最好今晚少睡一会。


疲惫感。


听到这个词,于适倏然愣怔,脑海里瞬间浮现出和陈牧驰久别重逢后的那张脸。



他把自行车停在院里,正准备回房间洗手,吃点助理一早拿回来的晚饭,对面的门却突然打开,室内昏黄的灯照亮了院落的一片空地,陈牧驰朝他招招手:“回来了?海鲜做好了,过来吃点?”


原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于适走的时候转眼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谁能想到陈牧驰还记得,甚至还特意为了等自己把晚饭时间延后不少。


嘴角就快要挑起来了,于适想起方才导演的话,拼命地压了回去,竭力保持正常神色说:“咱们在院子里吃吧。”


院子里有张木质方桌,正好在栅栏处,往远看是喧闹的海,灯塔亮着模糊不清的光。


于适从房间里翻箱倒柜才找出两瓶带来的鲜榨果汁。他为了保持身材,戒汽水很多年。


陈牧驰倒是看起来不大介意,递给于适一双塑料手套,邀请他尝尝鲜闷的红油大虾。


于适将社交礼仪铭记于心,也不知道陈牧驰是不是把厨房的一罐子盐都洒进这道菜里了,他吃了一口就不想再吃第二口,偏偏还要买给他个面子:“很好吃,谢谢陈老师。”


陈牧驰夹起一只虾,剥了壳塞进嘴里,半晌之后他抬起头,目光凝滞的看向于适:“…..你倒也不用勉强。”


他站起身,把这道菜重新端回厨房。


陈牧驰擦了擦刚洗过的手,扭过头正好能看见院里的于适。


月光在他脸上留下的痕迹很重,成熟男人的锐利在这时候才初见锋芒。于适一向长得年轻,漂亮的可以让人忘记年龄,六年前便是如此,他第一次见于适时,甚至以为对方刚上大学。

只是于适的脸上像是沾了什么颓废的东西,在清冷的月光下更加明显。


他原以为关心对方两句应该是社交礼仪,毕竟同处一个屋檐下,于适又是他前男友。陈牧驰自认为是不会做出吃回头草这种事的,但岛上民宿满了,谁搬走都不现实,两人还要一起住很长时间,总不能因为这么个悠远到叫人难以回忆起的身份变成隔绝在他们之间的深厚冰层。


所幸陈牧驰也没打算和自己这位前男友有多深刻的交流,左不过互相卖人情,见面不尴尬就是了。越界的事他不会做,虽然这顿饭就已经沾点边缘性,只可惜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晚饭邀约已经说出口了。


于适不来倒显得不给他面子似的。


陈牧驰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递给于适一罐:“喝吗?”


在他印象里,好像从前住在一起的时候,于适就喜欢半夜点烧烤外卖配冰啤,一度让陈牧驰觉得他酷爱喝酒。


于适伸手接过:“谢谢。”


他并不敢多喝,明天还要早起拍戏,只能抿一小口。


两人之间再次陷入长久的无话。


陈牧驰正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缓解气氛,于适却抢先一步开了口:“我看过你拿奖的那部片子,很好看。但是想给你发个信息恭喜你的,忙忘了。”


纯扯淡,于适扯着嘴角,露出个很浅的笑来。


这回轮到陈牧驰说谢谢了。


刚才抿下去的那一小口酒精不知道牵扯到了于适哪根神经,他突然不想再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单刀直入的把心里想的脱口而出:“想向陈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怎么才能演好一个人的疲惫感。”


陈牧驰举着易拉罐的手顿了顿,觉得于适这话说的过于无礼。


他自以为掩藏得很好,正因为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才选择了个与世隔绝的海岛给自己放假调整状态。谁能想到会在岛上看到前男友,还被对方直白的揭开面具,这对于陈牧驰来讲不亚于一种嘲笑。他从籍籍无名走到光芒万丈,骨子里是骄傲的,他并不允许这样的状况发生。


于适说完才愣了一下,瞬间回过味来。他这话说的并不好听,得益于他敏感的身份而言,轻而易举的戳破了对方的伪装,尽管在领悟之前他都没觉得陈牧驰在伪装。


若他真的状态低靡,又怎么会想被前男友看到。


陈牧驰靠在椅背上,长舒一口气:“抱歉,对于演技教学上的事,我自认为没办法教给你。”


演技教学?开玩笑,他可是刚拿完大奖的年轻新秀影帝。


于适抬眼看他,有些讶然:“你生气了?”


陈牧驰没有给出回答。


于适在长久的周旋中突然了悟,陈牧驰的回呛未免太小肚鸡肠,他这样暗淡的神色虽然少见,但放在谁身上都能一眼看出来。沾染着星光的人,身上突然灰败了,是一件再明显不过的事。


但正因为如此,于适也有些恼怒。


他只是秉持着市场调研的心态问一问陈牧驰,看看能不能帮自己更好的入戏,谁能想到被人平白无故的呛一顿。于适讨厌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拒之门外,这是不礼貌的方式。


他看陈牧驰的眼神重新硬气了起来,正犹豫着要不要起身回去,对方却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放下手里的啤酒罐,重新抬头看向他:“抱歉。”


“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在试图撬开我身体外面的防备,可我并没有给你钥匙。”


于适看了他一眼:“我想需要钥匙的人并不是我。”


然后起身回屋。




第二天于适起得早,去院里摆弄那辆自行车的时候特意发出了很大声。他知道陈牧驰有打开门睡觉的习惯,扭过头却见房门紧闭,陈牧驰昨晚关上了门。


上午的拍摄很顺利,下午就要继续拍昨天卡死的那一段了。于适坐在摄影棚里喝水,连他自己也说不上原因,胸口里好像总堵着一口气似的。


他仰头,猛灌一口水,去迎接下午的这场硬仗。


照样ng了几次,于适心里不大痛快,入戏找感觉的步骤也省略了不少,加上昨天晚上实打实的没睡好,终于达到了导演想要的那个状态。全剧组的人都在暗地里庆祝,于适从礁石上走下来,越过沙滩,走到摄影棚背后冲脚。


导演摆弄完设备,这一天的工作也算结束,他踩着拖鞋,干脆也到摄影棚背后和于适一块冲脚。


  “会不会觉得我对你太严格?”他突然问。


于适愣了愣,随即摇摇头:“怎么会,我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很害怕拖大家后腿。”


导演笑了笑:“一部成功的电影,需要优秀的剧本、充足的资金和适合的演员。很多角色会让一个演员出彩,但我觉得,真正成功的演员应该是让这个角色出彩。”他扭头看了眼于适,继续说:“你是有天赋的,对你苛刻一些只是觉得,你能丰富我的角色。”


他拍了拍于适肩膀,重新摆弄起对讲机,朝着摄影棚的方向走去:“加油吧年轻人,你的路还长着呢。”


于适站在原地,看着导演的背影。


他的身后是白色的影棚,天幕湛蓝,海水澄澈,浪花翻卷过礁石,他隐约从摄像机里看到刚才自己坐在那块石头上的模样,背影落寞又沉寂。


于适刚准备去和导演打声招呼,说自己先下戏回去了。肩膀被人拍了拍,于适错愕地回头。


那人就是昨天晚上还在院里和自己对呛、自我感觉被冒犯甚至有被迫害妄想症的前男友陈牧驰。


这是于适这么想的。


陈牧驰指了指环岛公路,言简意赅:“回去吗?”


 于适不太想跟他一起回去。他是骑车过来的,骑的是民宿主人送他的那辆拿来拍照的女士自行车。要是和陈牧驰一道回去,他就得推着车慢悠悠的溜达回去,偏偏他不觉得和自己前男友一块晚间散步是一件对么浪漫的事,特别是昨天还发生了点不愉快。


 而这场景也确实和于适料想的那样。


沉默大约是主旋律,盘山公路不宽,路两旁偶尔出现的摊位占了大片地方,于适不得不和陈牧驰靠的很近。要命死了,海潮翻卷的噪音遮不住陈牧驰低沉的呼吸,随着上坡的幅度变化而变换,落在于适耳边的,还有聊胜于无的海风。


他推着自行车,突然听见陈牧驰开口:“抱歉。”


于适愣了愣:“什么?”


陈牧驰放缓脚步:“昨天,我唐突了。”


于适真心实意地说:“没有,是我问的不合适。”


“我不太会做饭,这几年东奔西跑,不是吃减肥餐就是点外卖。选在这里度假是觉得这儿与世隔绝,大概不会被人发现,”陈牧驰意有所指:“就像你昨天说的那样,疲惫。”


于适没想到他会主动开口,沉默了片刻说:“正常的,连轴转的工作会压垮人的精神状态,咱们这一行也得多休息休息。”


“只是没想到你会开口问而已。”


陈牧驰从口袋里拿出张十块现金,弯腰从旁边看摊位的阿婆手里接过两根串着签子的米糕,递给于适一个:“想起来从前接不到戏的时候,觉得宁愿累死也不想一个本子都拿不到。”


于适笑笑:“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他没吃过岛上的米糕,只记得来的时候听助理提过一嘴,岛上有夜市,也就是宵夜小吃一条街,买的米糕很好吃,糯米黄米掺和在一起,却不知为何并不黏牙。


他只顾着欣赏浪潮、欣赏小屋、欣赏星空,从没想过趁着夜晚去路边的夜市逛一逛,看一看深夜的海和旁边通明的灯火。


于适不觉得那句话是客套话,名利场上人人戴着面具,他似乎对很多人脱口而出过赞美,却唯独对陈牧驰真心实意。


公司的表演课拿他的电影当作过范例,那节课讲的是眼神的运用。放出这段影片的时候,他们早已分手多年,于适却还是没由来的想起那间公寓。是不开灯的夜晚,只靠窗外微弱的路灯照进来,陈牧驰看着他,很温柔的看着他,眼睛像深邃的湖,镶嵌在暗夜这片幽沉的土地里。


有时候他不需要演,他是天生带着蛊惑的。


陈牧驰把废掉的竹签子随手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拍拍手抖掉手指上的木屑。


他说:“你也是的。”


你也是那颗等待发光的人间至宝。

     



连轴转了两天没怎么休息,于适几乎是沾床就睡。


他从下午时分睡到天黑,傍晚时分醒过一次,隐约闻到对面屋子传来的饭香,随即又想起他那个不靠谱的助理下午就跟着离岛的船走了,俩人要见面至少等到明天早上。


于适的助理叫小叶,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小女孩。当年为了追星于适公司的前辈艺人投了简历,私底下发现崇拜三年的哥哥脾气臭人品还差,一不做二不休的申请换个艺人带,还顺便坚决的脱粉了前辈。


小叶人很好,于适知道刚毕业的小姑娘不容易,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大爷公子需要人二十四小时伺候着。因此小叶并不怕他,反而还经常跟于适八卦开玩笑。


譬如昨天她还在和于适嚼舌根:“陈影帝人真的好帅,不愧是扛起大银幕的男人!也不知道将来便宜哪个女的......说实话哥,我觉得咱们娱乐圈没有配得上他的女明星!”


于适索性挥手把她轰走,不好意思告诉她你那崇拜的陈牧驰对女的没兴趣,还是你老板我的前男友。


这个时间点睁眼,于适算是补觉补了个彻底,疲累一扫而空,随之而来的是肚子上的饥饿感。


他下床穿鞋,见对面关着门,没拉窗帘,侧面的小窗口亮着盏小灯。


其实这家民宿是有厨房的,完全可以买点菜或者渔民在码头卖的大袋海鲜。如今不是海禁,成堆的海鲜堆在码头,新鲜的、品相好的都有。就连导演都在剧组喳喳嘴,说下了工有空就去买海鲜自己捯饬着吃。


不如去夜市转转吧。于适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来。


他随便从衣柜里抓了件黑色T恤套上,在运动鞋和沙滩标配人字拖之间犹豫片刻,还是选了人字拖。


从民宿去剧组的这两天,于适就发现,这地方的海水是真的多,从海堤漫过来,涨潮的时候多,退潮的时候也多。第一天剪彩的时候他穿了双底薄的运动鞋,结果袜子湿了个彻底。


岛上有两处夜市,一处在西边,是他从剧组回来的必经之地,也就是下午路过的那片;另一处在北边,靠码头很近,海鲜市场也在那附近,只是于适还没去过。


他站在院里,弯腰忍着饥饿给那辆烦人的自行车修车链子。


说来也倒霉,这辆小破自行车在他从剧组回来便不幸宕机,车链子坏了个彻底。于适那时候困,顾不上修理就急着补觉,如今车到用时方恨坏,坏的真不是个时候。


他还是不应该对一个拍照作用大于代步的自行车寄予厚望。


大概是于适晚上这一顿的叮铃桄榔吵到了对屋关着门不知道做什么的陈牧驰,对方推开门,看清他满脸的不耐和手里的动作后问道:“你要出去?”


 “是,”于适应一声:“修车呢,破车真不给力。”


陈牧驰笑笑,走过来蹲在他身旁。他也伸手扒拉了两下自行车链子,又从兜里摸出张手纸递给于适:“擦擦吧,沾一手灰。”


陈牧驰又拨弄了两下车链子说:“这车算是报废了,修不好了。”


于适不信邪:“你确定?”


“我以前拍过一个民国戏,当时组里有这么辆自行车,坏的地方都和这个一样。”


于适便不再执着于修车,随手把用完的手纸丢进垃圾桶,叹了口气:“真麻烦,这可是我唯一的代步工具。”


陈牧驰问他:“你要去哪?”


于适说:“北边的夜市吧,一觉睡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正好没去过,逛逛也好。”


陈牧驰转身,在小院旁的另一个关着铁门的地方摸索半天,最终推着辆看起来和他气质很不符合的银白色小电车出来。这东西长得和摩托车有点像,却是个实打实的电动车,城里人也偶尔叫他小电驴,反正是城市常见的骑行工具。


他拍了拍后座,看向于适:“用这个。”


于适看着这个和他俩都不太沾边的东西,难得的愣了一下。


 “嫌弃他?”陈牧驰漫不经心地笑了:“从这儿到北边夜市,至少要走三公里的环岛公路。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也可以走着去,就当锻炼。”


于适只好硬着头皮:“没有,就是之前......没骑过。”


陈牧驰点点头:“哦,我以为你不好意思骑。我还说女士自行车都骑了两天去上工,大概也不会嫌弃我们这小电车吧。”


他先一步拍拍小电驴后座,示意于适坐上来:“走吧,我带你去。”

       

亚热带气候是温柔的,西沉的落日带走了白日烦闷的燥热,少了日光浴的折磨,夜晚的凉爽便格外突兀。温度并不算低,海风吹拂,像一场慢吞吞的入侵。


小电驴的座位间没有格挡,两个座子连成一个。于适和陈牧驰挨得很近,他不知所措的抬起手又放下,并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环岛公路上人不算多,这岛上本来就没多少人,只有旺季的时候游客会相对多一些,但比起其他亚热带地区的旅游热门海岛,也能算作人烟稀少。


这片岛屿最热闹的时候大概就是晚饭点后,养老的大爷大妈捏着个扇子边扇边走,饭后遛弯纯当消食了。沿着环岛公路,偶尔有年轻情侣或是外地游客会去海边,深夜灯塔光源微弱,偶尔有那么几个孔明灯飘在海上,飘到不知去向。


摇着扇子的大妈往往神出鬼没,环岛公路上隔老远才有个路灯,并不像城市深夜的高架桥一般视线敞亮,大部分光源往往是路边散落的零星几个摊位。


陈牧驰骑的并不快,他每隔片刻就要扭头向四周看一眼,确保周围没有难招惹的中老年人之后才继续向前看路。


所以哪怕他小心再小心,还是无法避免偶然情况的出现———拦路虎老大妈不知道从哪窜出来,被陈牧驰的小电摩吓了一跳,吓得手里的扇子都丢的转了几个圈,飞到离她老远的另一边去。


同样受到惊吓的还有于适。


他被陈牧驰的急刹车吓了一跳,虽然车速本就不快,但牛顿的理论毕竟是有他传承数百年的正确性的。于适被惯性狠狠一撞,鼻尖直直怼上了陈牧驰直挺的后背。


疼,他伸手揉了揉鼻子。


那老大妈快走两步捡起扇子,操着一口并不纯正的潮汕话骂街。中国话是有一种独特的语言魅力的,哪怕你听不懂南方方言,也能清楚地通过她的神态、动作、语气判断出她想表达的主要意思。


所以尽管于适没在南方多呆过,也只停在分辨出这大妈的潮汕话里还带着点别的地七拐八扭的口音,要多奇怪有多奇怪。陈牧驰并不欲和她争辩什么,没监控的地方谁都说不清,他略略点头,潦草的道了个歉。


于适没觉得他们有什么错,正想开口争辩两句,身前的陈牧驰却突然扭过头。


“撞到哪了?疼不疼?”


“.....不疼。”于适尴尬的指了指鼻子。


他看向旁边,那罪魁祸首老大妈早就捡起扇子一溜烟儿的跑了,根本没给于适争论对错的机会。


陈牧驰似乎在打量他的鼻尖,想确认一下到底有事没事。他垂着眼,目光落在于适的鼻尖上。


对于六年前的记忆其实不甚清晰,再深刻的人时隔六年后回忆起来,记忆也都会在脑海深处泛黄褪色,慢慢的就会连清晰到微小的细节也变得模糊,像一张面目全非的旧照片。更何况那些年中于适早就被抛之脑后,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铭记。


但于适的样子还是带给他一丁点触动。


就像陈牧驰记忆里那样,他曾经是亲吻过被白皙指尖轻轻揉搓的鼻尖的。或许在缠绵悱恻的深夜里,或许在某个日光浓郁的清晨中。他记不清了,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里曾经是属于他的,随他蹂躏、任意标记。


往更早的时候回想,陈牧驰其实早就忘了当年为什么一时兴起要去搭讪酒会上孤单的于适。


或许是他一个人靠在窗口的样子太落寞,又或许是他曾站在明亮的会场里熠熠生辉,觥筹交错下像个被包装精致的洋娃娃,可以被随手当成件拿得出手的礼品被随意馈赠,价高者得。


陈牧驰身处漩涡,并不是没见到过那些污秽和肮脏,也似乎正因如此,他才从心里生出点未被完全同化的挣扎,挣扎着要去靠近与他的同类。


陈牧驰低头,看到于适紧张无措的双手垂在身侧,低沉的笑声落在于适耳边,让他无端的觉得耳垂一阵酥痒:“扶着点我吧,别再磕着了。”


 他说完就重新扭过头,把撑地的腿放回油门上。陈牧驰重新发动他的小电摩,这回速度又慢了许多,慢到叫于适恍惚以为,走完这条漫长的环岛公路,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完成。


不知过了多久,陈牧驰觉得衣服一紧。


是于适,他伸手抓住了自己的衣服,虽然只有一个小角。


指尖透过单薄的短袖轻轻戳到了陈牧驰的后背,他在于适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一个许久不曾有过的、十分灿烂的笑脸。


风继续吹,海也继续吵闹,喧嚣的摊位在身后渐行渐远。于适额前柔顺的发丝被迎面而来的风扑了个乱七八糟,他却不觉得难受。海腥味顺着风的方向悄无声息的钻进鼻腔,他吸吸鼻子,突然开口:“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什么?”


“就是挺好的,”于适说:“来之前以为剧组拍摄任务重、周期长会特别累,没想到拍摄地这么漂亮。像这样吹风散步、漫无目的闲逛的日子离我很远了。有海风、有渔民、有小吃、还有......好像度假似的。”


陈牧驰问他:“还有什么?”


于适犹豫片刻,咬咬牙说:“......前男友。”


回应他的是片刻的沉默。这场沉默甚至让于适误以为陈牧驰在生气,他对自己三番五次试探性的唐突格外懊恼,好像总让人觉得他在余情未了,于是伸出触角刺探着什么。


“对不.....”

        

“前男友?”


于适愣了。


片刻之后,他听见陈牧驰笑了。混着鼓鼓的风和微弱的噪音,显得不甚清晰,却意外的好听。


“是,前男友。”

        




于适一连几日没有夜戏,收工后总会在片场逗留一会儿。


他喜欢看黄昏时的大海,夕阳余晖撒下,海面波光粼粼,柔和漂亮。他要么徘徊在片场各个角落,有时候会代替内急的摄影师掌镜,给其他演员们拍点照片。于适的摄影技术意外的不错,光影构图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某天收工后就连导演都过来打哈哈,半开玩笑地问于适要不要试试拍电影。


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找一块没人的礁石,要么坐着看书看剧本,要么刷会手机,要么干脆就什么都不干,对着轰鸣的涛声发愣。


但他总能遇见陈牧驰。


陈牧驰的生活作息逐渐朝着老大爷的方向靠近,五点多吃完晚饭就开始饭后散步,要么骑小电车,要么徒步一公里。整个岛上就这么一片开放的海滩,他们想不遇到都难。


他从集市上一口气买了十来件花衬衫,什么颜色都有,配着几条沙滩大短裤,每天换一件。他出来之前还要精细的打理一下那头自来卷,每一根发丝都有属于它们本身的位置。但陈牧驰学会了用卷发棒,却因为岛上买不到发胶而无法定型,海风一吹,他卷好的造型就全都没了。


“我给你拍两张照片呗。”陈牧驰摸出手机,“昨天听见你助理走的时候跟你说发微博营业的事来着,忘了?”


于适一拍脑袋,是有这么回事。小叶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没想到还是叫他给忘了。


陈牧驰的拍照技术无功无过,介于营业照身份特殊,他指点于适摆姿势。一会叫他侧过身,一会又叫他背过去。于适浑身上下三百六十个角度被他拍了个遍,再拍下去于适担心手机内存预警,踩着海水往前走两步,扬言要验收成果。


陈牧驰凑过来,把手机递给他。


相册里的照片无功无过,说不上难看,但绝对不能说好看。于适一张一张划过去,勉强选出两张能看的。


正准备收工回民宿,手机又被陈牧驰一把夺回。


“我想到了一个很不错的拍照姿势!”


陈牧驰抬手,胳膊摁在于适肩膀上,把他翻了个个,整个人朝向海面。陈牧驰后退两步,指导于适摆姿势:“你这样,这个落日的光很漂亮,这样照特别有氛围感,你就站好就行了…….”


于适依言照做。他眯起眼,近海处蓄起的浪花如同交响乐的缓慢前奏。


大浪袭来,他猛然伸手,抓住陈牧驰手腕。


“跑啊!”


白色海浪淹没小腿,打湿了两人的裤脚,洇开一片腥甜的水渍。陈牧驰猝不及防的被拽走,花衬衫被风掀起一角,露出腰间紧实的肌肉线条。人字拖被海潮冲走,他却顾不上回头去捡,眼中只有于适,那个义无反顾拉起他的男人,在翻涌的浪潮中将他带走。


日暮余晖,夕阳西下。


陈牧驰许多年没这么奔跑过了,在细软的沙子上一脚深一脚浅。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狼狈不堪,或许颓败、或许萎靡,像晚秋凋零的残枝。


但没关系,陈牧驰想。


于适在这一刻带他回到了二十一岁,他的人生蓝图刚刚绘制出一个起点,绚烂夺目、光彩四溢,是他的远大前程。


他是破碎的,但没关系,那个曾经在低谷时期与他唇舌交缠、相拥而眠的少年,会在六年后,一点一点的把他重新拼起来。

        




于适现在对于下戏时看到陈牧驰这事已经见怪不怪了,甚至那天拍戏时他还被导演发现,拉过来聊了很久。于适偶尔羡慕他这种度假的人,看着他坐在摄像机后面,一边咬牙想着拍完他也得休息休息,一边没由来的感到紧张。


陈牧驰今天明显在等于适。


于适收工时天刚暗下来,他踩着拖鞋去海滩外冲脚,洗干净后转头看见推着小电驴的陈牧驰。那辆电动车实在是太小,陈牧驰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站在旁边,这景象略显滑稽。


于适套上鞋:“等我呢?”


陈牧驰“嗯”了声,问他:“晚上还有事吗,没有的话带你去个地方。”


于适懒得跟他卖关子,抬腿跨上车后座:“走吧。”


陈牧驰对于小电驴的驾驶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车速明显加快,一路沿着环山公路下坡,避开路边摆摊的商贩,这回他们没再遇到碰瓷的大爷大妈。


到地方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陈牧驰在半山腰停车。他们顺着台阶往下走,两侧森林郁郁,树木遮天。这里人明显多了起来,小孩们闹哄哄的踩着土地往下跑。这边的方言拗口又复杂,于适像是被丢进了个全然陌生的环境,耳畔只有陈牧驰低沉的呼吸声。


他向下看去,这大概是小岛的最东侧的小镇。今晚灯火通明,人群熙熙攘攘,饭香味扑鼻,于适捂住肚子,他有点饿了。


“这是哪儿?”他问陈牧驰。


“好像叫什么溪镇……我也不清楚,”陈牧驰微微低头,和他解释,“我今天早上去赶海,几个阿姨跟我说的,说这边今晚是他们的什么节,有庆典,特别好玩。”


于适笑起来:“哪有你这样的,带人出去玩都不做背调的。”


如陈牧驰所说,海滩边的镇子确实热闹非凡。黄澄澄的灯笼挂在路面两侧,吆喝声、乐声、喧闹声不绝于耳,夹杂着海浪波涛,鸟群鸣叫。带着面具的小孩们跑来跑去,一个差点踩着于适的脚,小女孩扭过头,声音清脆可爱:“对不起哥哥!”


“怎么这么多人戴面具?”于适在小摊前驻足。


陈牧驰摇摇头:“应该是什么传统习俗吧。”


于适的目光从挂起来的纸糊面具上一一扫过,品种丰富,什么图案都有。小狗、狐狸、海狸,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吓人的纯白色啊飘面具。于适使坏,踮脚拿了个小狗面具戴在陈牧驰脸上:“入乡随俗,你也买一个。”


他掏出手机,找老板娘要付/款/码。老板娘问了半天付/款/码是什么东西,陈牧驰看不下去,打断了于适的科技科普小课堂,从兜里摸出十块钱递过去:“他们这只用现/金。”


隔着面具,声音闷闷的。


小镇不大,于适一路走走停停,随便买了点小吃当晚饭。他害怕水肿或者烂脸不敢多吃,到最后只能闻着香气望洋兴叹。


“下辈子,下辈子肯定不当演员。”于适吃掉最后一口香葱鸡肉串,把木签扔进垃圾桶。


陈牧驰问他:“那你想当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于适给他举例子:“当个旅游博主,专门拍各种旅行短视频。或者再不济当个摄影师,导演今天还夸我有拍照天赋呢。”


小镇走到头,灯火暗下来,周遭又重归黑暗,只有蝉鸣与海交缠着发生声响。


陈牧驰走累了,一脚踩在柔软的沙滩上。海浪声越来越大,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喜欢演戏吗?”


于适顿住,半晌,在陈牧驰以为等不到他的回答时,他听见于适说:“这个问题,你当年问过我。那时候我告诉你,我不是只有这一条路活下去,只是因为演戏是我爱的事情,所以才选择了这条路。现在也是这个答案。”


于适在礁石上坐下,任由海水没过小腿。


天边烟花绚烂,如忽明忽暗的灯火般照亮于适的侧脸。陈牧驰隔着面具看不清晰,他只觉得此时此刻的于适像永不熄灭的火种,像源源不断的发光体。他体内的机器永远转动着。


我真羡慕他啊,陈牧驰想。


视线有些模糊了,一瞬间陈牧驰像失去了所有感知。那些喧嚣的、吵闹的都从身边远去,直到耳后传来手指的触感。


于适轻轻拿掉他脸上的面具,声音发颤:“陈牧驰……把面具摘掉吧。”


“你知道吗?有时候我觉得特别累。”过了不知道多久,陈牧驰摘掉面具,垂下头。


搬走那天,北京下了一场大雨。暴雨转阵雨,拖拖拉拉的下了两天。陈牧驰没有关窗户,斜打的雨滴全都落在窗台上,淋湿了于适养的那盆花。


陈牧驰现在就像那盆低头的花。


“当聚光灯打到脸上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没有退路了。光环会变成枷锁,四面八方的喜爱会变成枷锁,我只是一个疲于应对的玩偶。我演了太多角色,越来越觉得无法出戏,但我不想再变成谁,也不想再感受谁的人生,我只想当我自己,我只想做陈牧驰。”他声音哽咽,“我好像把自己弄丢了。”


为什么愿意和我说这些呢?


于适把这句顶到嗓子眼的话吞回去,他不知道怎么去安慰陈牧驰。此刻他只像个落魄孤单的小孩,那些人前光鲜亮丽、荣誉满身的大明星都不是他,也都不想成为他。


“你已经走到了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抵达的终点。”于适低声回答他,“但对他们而言的终点,只是你新的起点。”


他们都曾度过低潮期,为了一个出镜不到一分钟的角色在生意场上游走结交。演戏是生命中抵死不可丢弃的事,他们孤注一掷的走了六年,凭着一腔热爱,终于等到了繁花似锦的尽头。


忘了是哪一年了,于适看到了陈牧驰的一段采访视频。据说他拍电影吊威亚时不幸受伤,从很高的台子上摔了下来。现场视频将镜头对准他的脸,他骨裂的胳膊动弹不得,他疼的牙关紧咬,逼出了生理眼泪,却依旧笑着看向镜头。


事后探班记者问到这件事,陈牧驰单手举着手麦,笑起来时候天真坚定:“不疼,为了热爱的事受伤是不会难受的。”


他如此,于适亦然。


所以于适仍旧无法把那样神采奕奕的陈牧驰和现在眼前这个垂头丧气、伤心难过的陈牧驰联系起来。


他心底泛酸。


烟花放过几轮,深夜时分,人群的吵闹如退潮般隐匿。陈牧驰没再戴上他的小狗面具,过了半晌,他终于开口,声音沙哑。


“我有时候奇怪,为什么我这么愿意对你敞开心扉。可能因为最困难、最普通的那段日子是我们一起度过的,然后捱过去了,从此都是一帆风顺的坦途。”


“我意识到的有点晚了,”陈牧驰看着他,“于适,你对我而言,应该比任何人都珍贵。”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上午晴空万里,于适在海边甚至能看到对岸陆地的模糊轮廓,下午便阴云密布。空气潮闷难以忍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今晚陈牧驰照旧给于适留了晚饭,他的厨艺这两个月有所长进,基本上和外卖水准齐平。于适下戏晚,天黑漆漆的,骑着小电驴回来时,远远地望见小院里亮着一盏暖黄色的灯。


吃饭的时候并不沉默,于适会给他讲讲剧组里发生的事,或者就几场难以把握的戏和陈牧驰探讨。陈老师眼光犀利又独特,给出的见解新颖准确,于适也渐渐喜欢上了这项活动。


吃完饭,他们一起把碗筷收进公用厨房。于适主动请缨刷碗,陈牧驰不同意,叫他有空好好休息,反正第二天需要早起的人不是他。


于是陈牧驰穿着民宿老板留下来的花围裙,小院里的灯关了,于适倚着门框看向厨房,恍惚间生出种新婚燕尔的错觉。


下一秒,海风吹过,他又强迫自己清醒。


雨是从深夜开始下的,那时候于适画完剧本,倒在床上昏昏欲睡。惊雷乍现,轰隆一声,于适猝然从虚无的梦境里睁眼。他摸了摸额头,浑身像被汗泡了一遍。


晾在小院的衣服此刻正搭在椅子上,窗户和门关的死死的。是陈牧驰,于适想,他刚才来过了。


他摸出手机,刚想给陈牧驰发消息,打开微信界面又顿住。窗外雨声阵阵,电闪雷鸣,一切欲潮如海般翻涌上泛,淹过心底仅存的一条界线。


他翻身下地,踩着拖着,迎着雨幕推开了陈牧驰的房门。


陈牧驰没睡,黑着灯不知道在干什么,大约在发呆。听见开门声,他抬起头,诧异地看着湿漉漉的于适,语气里都是愕然:“你怎么过来了?”


话音刚落,又是一阵雷声。


“……我害怕打雷。”于适低声说。


太拙劣了,他想,幸好屋里没有开灯,陈牧驰坐在床上,只能看清他垂眼时露出的睫毛。


陈牧驰侧身,拧开床头的夜灯。他下床,从隔间里找出一条毛巾,摁在于适被淋湿的头发上:“擦擦,这样吹空调会感冒。”


于适能感受到,吸水毛巾很软,陈牧驰的手毫无章法,只会拿着毛巾在他头上乱揉。他在心底轻轻叹息,伸出手,覆在陈牧驰的手上。


陈牧驰的动作停了,毛巾垂在于适耳侧。


“还记得吗?六年前,我们分手那天也是一个下雨天。北京连着下了三天暴雨,郊区淹了一大片,你那天的飞机去海南,临走前给我做了最后一顿早餐。”于适想起来这些陈年旧事,声音还有些怅然若失,“陈牧驰,你会遗憾吗?”


他说完便转过身直视着陈牧驰的眼睛,炙热的视线让陈牧驰无处可避。他的人生将近三十年,从未被这样的眼睛凝视过。爱意浓郁又悲哀,他几乎说不出话来。


春风忽至,陈牧驰听到了心底坚冰消融的声音。


他终于丢盔弃甲的投降:“…….遗憾,怎么可能不遗憾。我总是在想,如果能多了解你一些就好了。不是你身体的哪个部位最敏感,在床上最喜欢哪个姿势,而是你喜欢听什么音乐、爱看哪个电影,现在想想,除了梦想,我竟然对你全无了解。”


他们这段启示于心照不宣的露水情缘,自开始时就注定了结局。如果不是分开后奇迹的出现了戒断,如果不是眷恋和不舍,如果不是命运的齿轮慈悲转圜,把他们扔进一座岛、一间房,根本不会有这段对话。


“我曾经见过太多浮夸、虚伪的漂亮皮囊。名利场上的装模作样令人作呕。”陈牧驰说。


所以我们短暂相爱时,自由的灵魂才更显矜贵。


于适伸手摘掉毛巾,双手圈住陈牧驰的脖子。他把头埋在陈牧驰胸前,却被对方轻轻抬起。吻一路从眼睛落下,经过鼻尖,最后落在嘴唇。


湿热、潮闷,这个吻不带一丝欲望。只是他想去表达爱,想去珍惜爱,想去环抱他失而复得的爱人,所以他也这么做了。


陈牧驰抬手,刮过他的鼻尖。他听见于适低声说:“你以前很喜欢亲我这里。”


“……..嗯,”陈牧驰轻轻说,“现在也很喜欢。”





作为电影主角,于适是最后一个杀青的。那天全剧组的人给他买了个大蛋糕,场务把设备一一收好,导演搂着于适肩膀,神色激动:“小于,今晚来我这,咱们吃顿海鲜全宴!”


于是当晚他就和几位编剧、几个副导演一块挤在小厨房里。他暂时没有通告了,终于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了。于适一个人连造了半盆小龙虾,惊的导演组瞠目结舌。


带来的几箱啤酒喝了个干净,于适喝的有点上头,从脸到脖子都是红的。他凭着最后一点清醒的意识,摇摇晃晃的走出导演的厨房,一头扎进一个人怀里。


他迷迷瞪瞪的伸手,在对方健硕的胸肌上摸了一把,满脸羡慕:“我靠,好大。你都能去和我男朋友一较高下了。”


陈牧驰捉住他意图明显的手,抬手挑起他的下巴,盯着于适红通通的脸:“这是喝了多少?”


于适眨眨眼,迟钝地给他比划:“差不多有…..这么多。”


陈牧驰半搂着他往回走,于适吹了十几分钟海风,醉意散去大半。他干脆继续赖在陈牧驰身上,向他汇报明天的安排:“明天晚上的飞机回北京,我还得稍微早点起收拾东西。下部戏的本子还在挑,哎对了,回北京以后你也给我选选吧,你看本子眼光好。”


他说一句话,陈牧驰就应一句。应到最后,于适颇为不满地谴责他:“你这人怎么只会说一个字?”


意料之外的,陈牧驰没有呛回去,而是从兜里摸出一串钥匙,塞进于适掌心:“拿好,不许丢了。”


于适看了半天,被酒精侵蚀的大脑暂时无法快速转动:“这是什么?”


陈牧驰说:“咱们家钥匙,还是原来那栋高层公寓,回北京有空就赶紧搬回来。”


于适握着钥匙,心中滋味难言。他沉默半晌,叫陈牧驰的名字:“陈牧驰。”


“怎么了?”陈牧驰侧过头,问他。


于适把钥匙塞进口袋里,哈哈大笑:“我们家早换指纹锁了,谁还用钥匙啊?你个小土鳖!”


陈牧驰有点无语,但看上去并不准备和醉鬼计较。他装作没看见于适右手一直揣着兜,大概在兜里攥死钥匙了。


被爱好似倒霉蛋中了彩票,溺水者抓上浮木,飘萍者有幸,得以安居一隅。


所以陈牧驰想,有于适的话,他就是最幸运的人。




---全文完.

Wavesandlove

牧于成舟/跳下来吧我接住你了

rps/he/🐟视角/有曦锐提及/33岁和34岁

全是造谣/对一些东西有自己的补充和猜测

爱的苦难、追寻与思考是永恒的命题


*BGM:原来你也在这里/亲爱的对象/听见下雨的声音


“你问我 为什么顽固而专一”


陈牧驰要结婚了。

接到他的消息时我新戏刚杀青,导演正在邀请演员去杀青宴。手机振动,我划开就看见陈牧驰的消息。

近些年我们已经很少联系。

五年前《封神》盛大落幕,之后我与他又纠缠了一年多,每次分手我都冷着脸把他的备注改成陈海亮,复合了就再高高兴兴改回much加一个爱心emoji。

最后一次分手后陈海亮就一直挂在我置顶列表底下,直到他新戏播出开始和另一...

rps/he/🐟视角/有曦锐提及/33岁和34岁

全是造谣/对一些东西有自己的补充和猜测

爱的苦难、追寻与思考是永恒的命题


*BGM:原来你也在这里/亲爱的对象/听见下雨的声音


“你问我 为什么顽固而专一”


陈牧驰要结婚了。

接到他的消息时我新戏刚杀青,导演正在邀请演员去杀青宴。手机振动,我划开就看见陈牧驰的消息。

近些年我们已经很少联系。

五年前《封神》盛大落幕,之后我与他又纠缠了一年多,每次分手我都冷着脸把他的备注改成陈海亮,复合了就再高高兴兴改回much加一个爱心emoji。

最后一次分手后陈海亮就一直挂在我置顶列表底下,直到他新戏播出开始和另一位男演员营业我才把他的备注拎出来一个字一个字改成陈牧驰。

这样我就把陈海亮留给我的二零一八了。

之前在训练营他还没有改名,我们整天海亮海亮地喊他,所以很多人到后来封神上映后还是会口误。

我原先喜欢连头带尾地喊他陈海亮,高兴的时候这么喊生气的时候也这么喊。搭戏时会喊殷郊。只有在晦涩不明的时刻,我才哑着嗓子反反复复一遍一遍喊他海亮。

我回神低头看他的消息。

陈牧驰:我要结婚了 后天

陈牧驰:请柬我让曦彦带给你了 我希望你能来

我盯住屏幕好久好久,直到导演过来问我去不去杀青宴。我把手机按灭,露出惯常的得体微笑:“不了,后天朋友婚礼。”

朋友这个称呼太可笑,我对陈牧驰只有在暧昧和遮掩时会欲盖弥彰地称他为好兄弟。事到如今,在遇见他的第十二年,我又开始说他是我的朋友。

算了,朋友就朋友吧。

我朋友确实托黄队把请柬带给了我,一同来的还有一件白西装。

我莫名其妙接过那件白西装,嘴上问着,你什么时候见着陈牧驰的?

黄队笑了一下说:“就昨天在机场,我从路演回来,正好碰见他。他婚礼要在英国办。”

我大惊失色:“啊?他老婆是男的吗?”这怪不得我,他作为演员结婚没什么,却偏要去英国结婚。我嘴上没说,心里想到了他那个新卖腐搭子。

黄曦彦笑起来肩膀一耸一耸,他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跟我说,小于,你还是去吧。

我没回答他,含糊应着,然后说:“替我跟小林问好。”

黄曦彦两年前和李昀锐结了婚,婚礼其实也只是一个聚会,除了两家的父母就只有当年质子团的一群人。

那是我印象中分手之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线下见到陈牧驰。

我那天特别开心,又特别羡慕,喝了不少酒。

一开始我拉着两位新郎拼命说话,虽然说没喝到不能思考的地步,但情绪已经控制不住了。

小林一边看着我觉得好笑一边陪着我聊,我说到半路突然觉得打扰二位新郎,端着杯子摇摇晃晃站起来找厕所。

没迈开几步,黄队在我背后说了声,海亮你看着他点。

我一下子酒醒。

回头就看见走过来的陈牧驰。

他伸手从我手里拿过杯子,盯着我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后来我俩双双离席,去了隔壁酒店,开了大床房。

不过我们什么都没做,在闲聊、沉默、泪水里度过了一个夜晚。

我们闭口不提分手和冲突,问过彼此的生活和事业,谈论有趣的事情,然后大笑,就像当时在训练营里一样。

凌晨两点我唱了一段乌兰巴托的夜,他给我鼓掌。

后来我们互道晚安,我在他安稳的呼吸中默唱孤雏,背对着他掉下眼泪。

我哭着哭着睡过去,再醒来时他已经走了,床头留着早饭。

送走曦彦后我回房间拆开请柬,先是闻到请柬上的香水味。是陈牧驰惯用的那一款。

我嘟嘟囔囔觉得这人越变越花枝招展,然后反复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好一会儿,接着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小声骂了一句。

请柬是俗气的粉色,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磨磨蹭蹭展开信纸。

开头手写“于适”——他把我名字写得倒是还挺好看——接下去的是几行冷冰冰的打印字体的废话,时间地点。我看了看,的确是英国伦敦哪个酒店。

落款又是手写的“陈牧驰”,再下面还有一行手写的小字:酒店房间已经帮你订过了。记得穿那套白西装。

我在心里怒骂好哇陈海亮你牛逼哄哄,居然敢要求嘉宾必须穿某某衣服。

我咬牙切齿想了半天,把那套衣服穿上试了。

非常合身。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

热恋期我曾经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头枕住坐着的陈牧驰的大腿,他玩手机,突然笑起来。

我问他,笑什么呢傻了吧唧的。

他抿着酒窝,把手机屏幕转过来,上面赫然是我出席活动的西装照。

“你快把衣服撑爆了。”他漂亮的眼睛弯成两瓣月亮,我被他这样的眼睛弄得有点羞恼,抬手用指尖在他的胸肌上画圈圈,然后说,哪有你夸张啊哥哥。

反击很成功,他愣住了,然后丢掉手机,拽着我的领子把我提起来,堵住了我的嘴。

我抿了抿嘴角,正要把衣服脱下来的时候摸到了口袋里有什么东西。拿出来,发现是个花朵形状的胸针。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百度也拍不出来。

但我拿着那个胸针,突然就掉下眼泪。

我其实很少哭,除了拍戏之外几乎每一次哭都是因为陈牧驰。

陈牧驰早就叫我想哭就哭,我打个哈哈说哎呀男儿有泪不轻弹嘛。

十六岁的时候我寻找所谓的爱,在海里浮沉,忍受什么人的怒火,在挣扎的时候流下泪来,被那个人揪住头发扇了一耳光。他说你他妈能不能不要搞得像我逼你,哭的烦死了。

于是我闭上眼睛,断断续续地想,这不是我要的爱。或者说,这不是爱。

后来我再也没有在这种时刻流过眼泪,甚至再往后的日子里也不愿意流眼泪。

黄河水战那场戏结束后我根本走不出情绪,几乎一整天都趴在厕所吐的昏天黑地,眼泪也倒不回去,我不知道要怎么办。

所有人都在说,于适,演的好。但陈牧驰晚上来房间看我,我一边踉踉跄跄走过来挤出微笑一边跟他打招呼。他沉默地看着我,从怀里的花束中折下一朵花别在我的T恤衫胸前口袋,然后轻声说,于适,想哭就哭吧。

我愣在原地,然后终于崩溃了。

我跪坐下来号啕大哭,陈牧驰丢下花束把我揽在怀里。我攥着前胸口袋里的花一遍遍地说,什么都没了,陈牧驰我要怎么办,他才十六岁就什么都没了。

我不知道我在说谁,他是谁谁是他,但是陈牧驰知道。

他搂着我,吻着我的发顶。

我们一直拥抱着,好像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回忆纷至沓来,我怔愣地握着那个花朵胸针,我认不出它的品种。陈牧驰后来说他那晚给我带的是一束香槟玫瑰。

香槟玫瑰的花语是我只钟情于你一人。

我当时笑着说陈牧驰你好俗啊,现在低头看那个胸针,仔细看了半天,我觉得一定不是香槟玫瑰。

我这一下是真真意识到陈牧驰要结婚了。在谈恋爱的时候我常常夜不能寐,侧身去看陈牧驰的睡颜。我想过如果他爱上别人并决定和对方厮守一生我会怎样,然后我知道我没有留下他的权利。

我希望我能自由热烈地去爱去活,那我同时也是这样为他祈福。一辈子太短而幸福太难,我的爱不能成为他的枷锁。我要他奔向更加灿烂的明天。


我没好意思直接穿着白西装去机场,因为太过扎眼,怕被粉丝认出来。还有就是因为我不想显得我很把陈牧驰的话当回事。

眼下正是暑假,旅游的人多,机场很热闹。航班是下午两点,把事情全部办好后还有两个小时才登机,我去快餐店吃了午饭,走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在紧张。

好没出息。

我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封神开机那一次我在飞往新疆的飞机上也很紧张,那是整部电影第一场戏,拍的是姬发回家。

我对自己的前路感到有些生死未卜,姬发的B号选角排在我身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于适这小子到底能不能行,不行就得下来。

到新疆落地后我给陈牧驰发了消息,我说我好紧张。他秒回:别紧张,你一定可以的!

我对着他那个感叹号乐了一会儿。

过了几秒钟他的消息又过来:到新疆了吗?那边中午热,早晚会冷,你不要觉得热了就乱脱衣服。

我心神巨震,大脑空白,心口烫了半天,火窜上来先把眼圈烧红了。我眨眨眼,然后很快地擦掉落下来的眼泪。这句话是十六岁的我用尽各种方式最想得到的东西,但最终都被当作玩笑或是越界的要求,扔在一旁不做理会。

但陈牧驰给我了。

世界上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藏的。咳嗽、贫穷和爱。我和陈牧驰之间彼此都看得门清,所以我们早在训练营里就开始瞎搞。

我在候机厅坐下来,插着耳机听歌打发时间。周围人来人往,而我的思绪坠入回忆的大海。

我和陈牧驰的第一次是在进营两个多月。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把头发留长了一点,洗完后吹起来有些麻烦。我当时就是营里有名的卷王,吹头发急急忙忙半干不干就算作结束要去复习今天的文化课笔记。

陈牧驰是我室友,他一般在我吹头发的时候洗澡,这样我们就能很快再回来一起做晚练。

那天我放下吹风机时他恰好关掉水龙头,我示意他吹风机先放这儿了,而他将将推开淋浴房的门,潮湿水汽铺过来把我裹挟。

我正要拉开卫生间的门,此刻背对着他,鼻端闻到柠檬沐浴露的味道。

于适。你头发还在滴水。他的声音在水汽里微微地闷着。

我没敢回头,也没敢看身旁的镜子。

一会儿它会自己干。我这么说,保持着手扶在门把手上的动作,没有离开,也没有转身。

我不知道气氛为什么这么奇怪,虽然我们很早就开始暧昧,但我一直没有弄明白那天究竟是一个什么契机。

我感觉到陈牧驰走了过来,然后他从我身后伸出手,湿漉漉的覆上我握住门把手的那只手。

他的声音沉沉地贴住我耳侧,会受凉,他说,我帮你吹干吧。

柠檬味沐浴露缠住我的神经,我叹了口气,转过身去。

不用了,反正一会儿还要洗。我注视着他的眼睛,看见一滴水珠顺着他的脸颊滑下来。

陈牧驰笑了一下,然后低头和我接吻。

洗脸池的台子很凉,我被冻的瑟缩,挂在陈牧驰身上微微发抖。

我们做事的时候话总是很少,我是一口气都喘不匀更不要谈说话,他是不想破坏气氛。

一发结束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容置疑地把我扣住。我说陈海亮你差不多行了,还有笔记要复习呢。结果他狠狠咬我一口,含糊道这种时候还想着笔记呢,于适。

我躲了半天没成功,陈牧驰俯下身来说,要不然你一心二用试试。

结果当然是把笔记打入冷宫,两个人足足搞到凌晨,我累的眼睛睁不开,被他放到床上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我五点准点醒来,发现自己被他箍在怀里,我动了动。

陈海亮,起床早练。我无情地叫醒他,被他用震惊的眼神瞪了。昨天和我做的是不是你?他委屈地控诉,乖乖,我们现在应该补觉。

我踹开他,捂着屁股爬起来刷牙洗脸。他站在洗脸池旁边看着我不怎么自然的动作,踌躇半天问我感觉怎么样。

和你做很新奇。我说。我说的是实话。我对陈牧驰是先有了爱才去做,而不是通过做来寻找爱。

陈牧驰没有说话,我以为他要质问我,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但他只是凑过来吻了一下我的眼睛。

想到这儿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航班已经通知排队登机,我站在队伍里,被机场的灯光晃的眼睛有一些酸。

我给陈牧驰发微信,告诉他我登机了。然后把手机关机。

我走过长长的通道,就像在训练营里无数个独自加练回来后走过的漆黑走廊,也像我人生中为了梦想和爱走过的夜路。

我买的还是靠窗的位置,大概是被陈牧驰影响了。我和他偷摸出去旅游好多次,他坐飞机一定要靠窗,因为他要看外面。我问他这有什么不一样,都是蓝天白云,他笑了笑。

我在飞机起飞的轰鸣声中,闭上双眼想起陈牧驰的话。

“只要你在身边就不一样了。那是和你一起飞过的长空万里。”

“就像世界上有很多的树,但对我来说你爬过的那一棵是绝不一样的。”

我们暧昧一个多月,乱搞四个多月,在爱情中对峙、斡旋、针锋相对许久,陈牧驰最终还是跟我告白了。

那天我拍完姬发回家那一场戏,顺利拿到姬发的角色,刚下飞机就忙不迭开手机要和陈牧驰报喜。

他比我早一步拿到殷郊的位置,此刻比我还要高兴,兴致冲冲又偷偷摸摸地撺掇我晚上一起去搓一顿。

说是要大吃特吃,实际上谁也不敢,小破忌口后就匆忙赶回基地。

正是夏夜,蝉鸣嗡嗡地响着,皮肤在燥热的风里沁出薄汗。我们的影子被路灯拉的长长的拖在身后,四面的灯光让影子纠缠在一起。

我实在太高兴了,跟在陈牧驰身边又蹦又跳,一会儿笑一会儿唱歌。

陈牧驰偶尔拉我一下,更多的时候跟我一起发疯。

晃到基地门口时我看见那每日都见的一溜儿树,其中有一棵是个歪脖子,树杈分的低,看起来很容易爬上去。

我一路小跑到歪脖子树跟前,手摩挲几下,很轻松地爬上去了。

我蹲在树杈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树下微笑着的陈牧驰。

陈牧驰慢悠悠地说,小心啊。

我在树上可以把周围的灯火都收入眼底,闻言砸吧嘴说陈海亮你废话呢,我都多大人了。

陈牧驰坏心眼地眨眨眼睛。我说树呢,让它小心别被坏人压折了。

我哼哼瞪他一眼,准备下来,这才发现上去容易下来难,地面霎时离我万丈远。我目瞪口呆,对陈牧驰说,完蛋了陈海亮,我下不来了。

陈牧驰仰着他那张漂亮的脸,草地在他身后无垠地铺开,他对我张开双臂。

跳下来吧,于适。他笑着说,我会接住你。

我定定地看了他很久,然后突然笑起来说,你接不住我的,陈海亮。

他固执地保持那个姿势,说,如果我接住你了,你就要做我男朋友。

我垂下眼沉默着,然后抬起眼睛来看他,眼底浮起一点很薄的潮气。

你知道的,我轻声说,陈海亮,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他一边微笑一边朗声说,我会接住你。

他的眼睛比我见过最亮的星星还要亮。

陈牧驰是一个非常非常热忱又真挚的人,这一点他像极了殷郊,对我来说他比冬夜的篝火温暖更甚,而人要像飞蛾扑火一样去活。

重生一次吧,我想,然后我跳下来扑进他的怀里,他抱着我,我们在地上滚成一团。

我摸到他津津的汗,他搂着我不撒手,然后喘着气说他刚才紧张死了。

我把脸埋在他的肩窝,嘟嘟囔囔地说,大笨蛋压死你算了。

陈牧驰嘿嘿笑起来,然后捧着我的脸在我脸颊上特别响地亲了一口。


飞往英国的机程是整整十二个小时,我迷迷糊糊睡了三四趟,每一趟都梦见陈牧驰。他的微笑,他落泪时泛红的眼睛,他在冬季的出租屋里给我的毛茸茸的拥抱。

我被堵住耳朵的气流搞醒,恍惚间听见乘务员甜美的声音响起来,要求乘客收起小桌板,马上要降落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心脏跳的特别快。

我把行李箱托运了,西装仔细熨过装在袋子里,袋子随身带着。我一边往嘴里丢了颗口香糖嚼着缓解耳鸣,一边想要不要下了飞机去洗手间换一下,反正英国不会有什么人认识我。

我拿完行李打开手机,看了时间才姗姗来迟想起八个小时的时差,按着英国时间陈牧驰婚礼应该是明天中午,而现在才是晚上六点。

好吧,衣服不用换了。先去酒店吧。

手机打开之后消息争先恐后涌进来,先是曦彦问我去没去,又是小林问我去没去,再是侯哥问我去没去,我心想你们三个真是,着急什么,还怪有默契。

我挨个儿回复完,估摸着陈牧驰估计也邀请了他们,我这样想着,低头被陈牧驰几十条未读消息吓了一大跳。

他急急慌慌地问了我好多好多次到哪了吃饭没飞机伙食是不是贼拉难吃有没有忘记带他给的西装,我看着那个时间他似乎一夜没睡觉。

最后一条是三分钟前。

陈牧驰:落地了吗 我去接你

我嘴角扬起来,然后觉得陈牧驰这样是不是很不合适,于是又默默把嘴角放下来。我斟酌语气,跟他说刚下飞机,手机才开。然后我又发,我说不用接了,你陪嫂子吧。

伦敦机场这个时候热闹的很,我夹在人流里,陈牧驰消息来得很快。

陈牧驰:你在哪

我认真思考到底要不要给他报个错的方位,此刻事情已经发展到一个严肃的阶段。究竟是祝他幸福坚守底线绝不和嫂子抢男人,还是放任自己几年的想念和私心。

我愁眉苦脸,敲敲打打,最终决定做一个正直的人。我相反出口刚刚打好还没发出去,陈牧驰消息过来了。

陈牧驰:抬头

我吓的手一抖,相反出口汇报闪现在我俩聊天框内。我破罐子破摔地抬起头,和左前方十米远的陈牧驰对上视线。

营销号曾说陈牧驰要等到三十岁才会是他的颜值巅峰,今年他三十三岁,我与他相识第十二年,异国他乡重逢看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完蛋了,这让我还怎么祝福他。

陈牧驰走过来,自然地接过我的行李箱。

他气质变了很多,我知道我也是,年龄阅历增长我在采访时再不用陈牧驰或是什么人帮我圆话。而陈牧驰变得有些内敛和不动声色,比如现在,他没什么表情,而我总觉得他要和我算账。

果不其然,我们沉默着往机场外走,打破沉默的是陈牧驰,他说:“为什么报错的出口。”

一个陈述句。

我正要开口,他看了我一眼:“别撒谎。”

他妈的……不是从前了……兔子比狐狸狡猾了……兔子扬言要……

我心想之前年轻,两个人玩点花样的时候他可乖,现在完全搞不定了,果然娱乐圈是个大染缸。

我叹了口气:“这不是想着要你陪嫂子么。我又不是没有腿。”

陈牧驰一下子肉眼可见地柔和下来,脸上牵出一个微笑。和我在飞机上梦见的一样。

“我很紧张。”他说,“我还没有十足的把握。”

嫉妒几乎要把我吞没。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让他没有把握就甘愿跨过八个时区谋划一场婚礼。

陈牧驰还在自顾自地说着:“他总是后退……哪怕他也喜欢我。”

我听不下去,提醒他:“他这是吊着你呢。”

我们走出了机场,陈牧驰拦了辆出租车,听见我的话忍俊不禁,我被他笑得耳朵烫:“你笑什么!”

陈牧驰跟司机说了酒店位置,我听着他说英语,觉得人们夸来夸去的那几个外国人都比不上他。

陈牧驰还带着点笑意,他侧头跟我说:“他不是吊着我。他就是傻,特别特别笨,又特别特别轴。”

我被他的笑刺得眼睛心脏骨骼一起丝丝拉拉地痛,闭上眼睛要假装睡觉,可他没打算放过我,探过身来问:“你呢?有对象了吗?”

我自暴自弃,眼皮撩开来看了他一眼:“有啊,男的女的都有。”

我又在撒谎了。

分手后我确实无数次想要开始新的关系,或者说我要开始寻找新的爱,可是遇到每一个人我都不由自主去把他们和陈牧驰比较,多像陈牧驰一点我就多有一点好感。

我知道我疯了,我被陈牧驰惯的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如果我没有拥有过陈牧驰的爱,那么再劣质的我也能接受,无外乎是我自己要不要付出真心。

可是没有如果。我触摸过一个人炽热的灵魂和爱,它曾翻云覆雨灼烧我一个世纪,把我往后爱上别人的能力都撕成灰烬。

我再也不愿意要苍白无力的爱。

我对陈牧驰的爱是活火山喷涌出的岩浆,激烈后慢慢冷却,我以为就此结束,可是岩浆凝成岩石,在我的心脏上变得坚不可摧。

可是我怎么可能不爱他。

封神三最后一场路演结束后我和陈牧驰还有曦彦小林侯哥五个人一起出去旅游,侯哥揶揄着他三十五岁了还要被两对小情侣拉出来虐狗,被我装模作样来了一拳。

那几天我好像又回到了训练营的日子,浑身都轻松。临到离开那天的晚上,五个人原本一起撸串,半途陈牧驰把我拉走,我和他在剩下三个人起哄的声音里遁了。

陈牧驰是个浪漫的双鱼男,我莫名其妙又饶有兴趣地等着他要干什么事。

跑过两条街,我们的影子都踩过斑马线的纹路,陈牧驰带着我冲进人群。

这里是个小广场,此刻聚集着很多人,仿佛都在等着什么时刻。

我转过头看着陈牧驰,他俯下身来和我说,等一等,马上就开始了。

我们就站着等着,我也不问他到底是什么事,只觉得人越来越多,这时陈牧驰突然牵起我的手。

大簇大簇的烟花在空中炸开,耳边全是人们的惊呼和笑声,而陈牧驰的手心坚定又温暖,我偏头去看他,看他瞳孔被烟花焚烧出绚丽的颜色。

他把我的手慢慢抬起来,然后垂着眼睛把我的指尖小心翼翼地贴在在他的嘴唇上。

他在漫天的烟花和人们盛大的喜悦里吻我的指尖,而我看向他眉间风月和悲悯的垂目,那一刻我只愿长久地双手合十,跪拜下来做他永世的信徒。

我怎么可能不爱他。

走在伦敦徬晚的街道上,天空透成黛紫色,陈牧驰在同我闲聊,脸上仍然是为之所爱浸出温柔的色泽,我也仍然为这点色泽动容,哪怕它不属于我了。

但是没关系,我安慰自己,世间万万人,我也分享过他的青春。

我望着身侧的陈牧驰,我知道我们之间一直有一条很深很深的沟壑。那是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

我用努力和拼命去弥补残破的过去,可是有的伤口必须用爱才能修复。

我曾从树上跳下来,让陈牧驰接住我,但我最终还是不断地意识到我和他差的太远太远,我不愿拖累他,也不愿他是要救我才来爱我。

殷郊最终被姬发亲手杀死,那一场戏几乎完全打败了我和陈牧驰两个人。当天我们在崩溃中疯狂地做了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偃息旗鼓,安静地把澡洗完,陈牧驰给我吹头发。

他关掉电源的时候嘈杂的世界猛然安静下来,我说,陈海亮,你要不要听听我的过去。

陈牧驰从来没有主动提起过我过去的事,甚至没有问过我那些东西是真是假。他仔细地把吹风机放进柜子,又拿起梳子把我的头发梳顺。

他的声音很平静,如果你愿意讲,我就听。

于是后来我们躺在床上,他把我搂在怀里,我手指弯弯绕他垂下来的一绺卷发,很慢地揭开了我的伤口。

我说我有多难过、又有多后悔,我这么拼命,就是为了不叫人看不起我。

陈牧驰一直没有说话,但他反反复复吻我的额角和鼻尖的痣。房间关了灯,但窗外映出路灯的暖光,而我看见陈牧驰湿润的眼角。

哎呀,你不要哭。我一见到他哭就没办法,伸手摸他眼睛,他握住我的手。

我不会再让你难过了。他郑重地说,而我心脏颤了颤,嗯了一声。

我往下缩了缩,陈牧驰拍拍我说睡觉吧,我说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我的眼泪从左眼流出来流进右眼,再从右眼流出来浸在被单上。

我蜷在他的身前,额头抵住他的胸口,把他的名字念成一首旧诗。

陈牧驰很聪明,他一眼就看出我身陷囹圄,囿于痛苦,但他没看出我不要他的拯救,我只要他的爱。

我听见他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缓,我在平缓中很小声地说,你不要救我,陈海亮,你来爱我就好了。


房间在八楼,我从陈牧驰手里接过房卡,顺嘴问他曦彦他们什么时候来。

陈牧驰没说话,他看着我刷开房门。我对他的沉默感到莫名其妙,把房卡插进电源口,房间亮起来,我看见大床的一角。

这时陈牧驰在我身后说:“他们没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陈牧驰猛地把我推进房间,我一个踉跄,然后陈牧驰也进来,把门关上了。

我堪堪扶着墙站定,陈牧驰背抵在门上,注视着我。

我有点火了,结婚的是他,现在干些奇怪事情的也是他,于是声音不自觉提高起来:“你干什么?”

“于适,你又骗我。”

陈牧驰老是说我骗他,往日他这样说的时候都要带点委屈神色,可这会儿他唇角勾起来,满脸是胜券在握。

我简直要笑:“我骗你什么了?”

他从鼻子里哼出声音:“你骗人,你明明一直没找对象。”

我呆了,我心想这货怎么知道的,又觉得他讲这个话,应该还有别的目的。

“你从谁那听的?”我突然觉得有点难过和尴尬,前任要结婚了,而我单身几年,见面了还被前任戳破摊面子的谎言。

真是。

陈牧驰突然直起身子走过来,吓得我连连后退,一直退到床边。

我火气达到顶峰,这人简直是有病,结婚前一天晚上在酒店大床房和前男友共处一室,嫂子也不管管他。

“于适,你还喜欢我。”他说。

我脑子里轰地响了一声。

陈牧驰比我高出一截,微微低着头,我感觉自己在他面前无限地低矮下去。

“……什么?”我在不由自主地发抖,“陈牧驰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谁喜欢你,我们四年前就分手了——”

他伸手,扶住我的肩膀,然后打断了我。

“上周,把你送回酒店的是我。”

那一刻我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被生生砸断,所有的伪装都被他卸下,撕开来露出新肉。

上周在新组演了一场很难受的戏,我饰演的角色被人利用,杀了最亲近的人。

场景是在雨中,淋了大半天的雨。一天的拍摄结束,我满脑子都是姬发射杀殷郊那一回,痛苦翻涌,人工雨水吸走浑身热量,我发起高烧。

我知道自己在发烧,而且烧到神志不清。但我不想让工作人员知道,强撑着下戏,跌跌撞撞往暂歇的酒店走,半路撑不住蹲在花坛边上,掏出手机随便按了一个号码。

当时已经凌晨一点,路上几乎没有人。

接起来的声音很模糊,我听不清那是谁,张口就是掉眼泪。

对面的声音带了点焦急,问我在哪,我不记得我有没有给他报方位,似乎过了很久,有双手把我抱了起来。

陈牧驰,我看不清那是谁,但我还记得陈牧驰就住在这个城市,你是不是陈牧驰啊。

那人顿了顿说,不是,我是李昀锐。

小林啊。虽然他和曦彦结婚两年了,但我还是吸吸鼻子说,新婚快乐啊小林。

他笑了,好好,快乐快乐。

小林你抱我,是不是不太合适,我迷迷糊糊还想着要避嫌,被拍到怎么办啊。

他没理我,我觉得这个小林好像不太通人情,以前不是这样,但我脑子烧的很乱,没有办法想事情。

那人一路把我抱到酒店,我絮絮叨叨问他近来怎么样,他都没说话。

他把我塞进被子里,我说要洗澡,他声音有点怒气,你发烧了不知道吗?你这个样子怎么洗澡,带药了吗,药在哪里?

我被他说的发愣,然后呆呆地说,小林你这样好像陈牧驰。

然后我的眼泪流下来。小林我好想陈牧驰。我特别特别想他。

那人停住了,身子半压过来,声音是低哑的。

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分手?

他还有很多很多路要走呢,我抹着眼泪,他接不住我的。

而且我是个傻逼,还是个胆小鬼,我说,我不敢要他的爱。

那人没有说话。

我自顾自地把脸埋进被子里。我还是喜欢他,小林,我真的喜欢他。

他给我掖被角,然后我觉得有一滴温热的什么东西掉在了我的脸上。

我快睡着了,只好试着勉强安慰他,哎哎,你不要哭。

他把我捞起来,喂我把药吃了,又哄我睡觉。

第二天我醒过来,烧已经退了,想起昨晚的事情我赶紧给小林发了消息,问昨天是不是他送我回的酒店。

小林当时说是,叫我放心。

但是实际上那是陈牧驰。

“所以你……你都听见了?”回想起来我难堪又难过,不自觉地提着发抖的嗓音质问他,“你明知道我还喜欢你,为什么还非要叫我来你的婚礼?还要我穿你挑的衣服?你今天不陪着你的未婚妻,就是为了跑过来戏弄我,对我说这些话?”

我牙关咬的死紧,一巴掌拍掉他扶在我肩膀上的手,思量着究竟是甩他一耳光还是给他一拳,这时陈牧驰突然说:“没有未婚妻。”

我感觉我的cpu要烧了,目瞪口呆看着他:“陈牧驰,你在说什么啊?”

“我把你带到英国来,想对你说的话不只是那些。”

陈牧驰后退一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然后单膝跪下来。

盒子里是一个戒指。

“我爱你。”陈牧驰仰起脸看着我,“从在训练营里到现在,我每一天都爱你。”

我愣愣地看着他,耳畔响起飞机轰鸣、烟花炸响、风声呼啸、大雨滂沱磔格作响。

爱。每一天的爱。

我的过去是月球崎岖嶙峋的背面,那些环形山装满了我的自负自傲和自卑,我在耳鸣声中想,陈牧驰爱我什么呢?

我看过很长很长的粉丝的留言,她们夸我的长相,夸我的努力,夸我一切都要做到最好的野心,那么陈牧驰爱我什么呢?

我曾经像疯了一样在各种地方索求爱,我会追问,我会提要求,我会发泄不满。哪怕我会因此被骂搞不清自己的地位。因为我在寻找他们爱我的细节,如果我和他们彼此相爱,我就没有做错事。

我只是要爱。我要很多很多的爱。

遇到陈牧驰以前我拿到的爱零散、变质、破烂不堪、明码标价。我当然知道爱是鲜明的强烈的,我从不躲避爱的伟大,但我浑然不知爱能像太阳一样可靠。日常升起的爱。爱。每一天的爱。

我低下头看着陈牧驰的脸,就像告白那夜他在树下张开双臂看向我的时刻。

“陈牧驰,你分清楚爱和拯救的区别了吗。”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发抖,“你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确实喜欢你,但你不要想怀抱着你那颗圣父心来救我。”

他专注地看着我。“你不要我救你,对吗?”他很轻地笑了,“没关系,我爱你就好。”

他听见了。

他听见了。

我想起那个晚上,被吻和泪水充满的失眠的晚上,跟他剖开我的过往的晚上。

“……你没有睡?”我愣愣地说,感觉到一颗眼泪掉下来,“你醒着?”

陈牧驰没有回答我,他捧着那个戒指,单膝跪着,我突然在想他膝盖痛不痛。

“跳下来吧,于适。”33岁的陈牧驰说,“我会接住你。”

那一刻他与21岁的陈海亮完全重叠,草地在他身后无垠地铺开,而我在树上,眼泪像夏日暴雨一样决堤。

“你接不住我的,陈海亮。我会压死你。”我哽咽着说。

他弯了弯眼睛:“如果我接住你了,你就要一辈子都和我在一起。”

在那个岔路口我选择闭上眼退回到灵魂的大树上,而一直到大雾散去,我才发现陈牧驰一直等在树下,从未离开。

我无法不爱他。

就像22岁那年一样,我义无反顾地从树上跳下来扑进他的怀里,而他为我戴上戒指。

“我接住你了,于适。”他在我耳边笑着说,我感觉到温热的液体滴在我的侧颈。

他又哭了。

我真的招架不住他掉眼泪。封神一路演时我们冷战,原因是我不想要粉丝骂他于是我没跟他讲过就自作主张避嫌,他气坏了。后来他呼和浩特那场前一晚半夜敲我房门,眼泪掉下来我慌得连连喊他祖宗。第二日互动我还有点生硬,结果他直接在台上哭起来,我心疼得要命,克制半天,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手忙脚乱擦他眼泪:“别哭了,别哭了,哭什么呀,我不是答应你了吗?”

他抽抽搭搭的:“我就是……特别开心。”他的脑袋在我怀里乱蹭,“我们要先在英国旅游,然后再结婚……之后要去威尼斯。之前没有去成。”

我的眼泪也掉下来,哄他说:“好,我们结婚,然后去威尼斯。”

他抱着我说:“我好爱你,于适,我真的好爱你。”

我一直一直在等的东西。我一直一直在寻找的东西。我的爱人有一双永恒的泪眼,也有永恒的为我张开的双臂。我和陈牧驰不常说爱,我们表达爱的方式是我孤注一掷地跳下来,而他伸手接住我。



注:“……一条很深很深的沟壑。那是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出自白先勇《树犹如此》

“我从不躲避爱的伟大,但我浑然不知爱能像太阳一样可靠。日常升起的爱。”出自珍妮特·温特森《我要快乐,不必正常》




写在最后。

很艰难地写了十几天,终于赶在交手机之前完成了。(非常舍不得这两位)啊啊……)

原本是邪恶乐子人,后来发现这两个b人居然是纯爱,赚我眼泪流成太平洋怒写万字长文。

想去表现的是🐟性格中矛盾的部分,比如他现实又幼稚、自傲又自卑、敏感又迟钝、坚强又脆弱、勇敢又胆怯,而与此同时在下接住他的就是永远热忱坚定的much。🐟一直在找爱,遇到much后他把爱具象化了。爱就是much,much就是爱。

尽力去写了胆小鬼最终决定真正地从树上跳下来坦然接受爱意的故事。写的不好是因为没什么能力(轻轻跪下

感谢你愿意看到这里。希望两位能支撑我走过高三,然后考上心仪的大学。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棵大树。与大家共勉。



二编。魂兮归来一下!特别特别感动,,我真的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多姐妹喜欢这篇文。妈妈!我也是有长评的人了呜呜,,

大家的评论我都看了!我会努力做到回复的!非常非常非常感谢大家的喜欢和给我的祝福!




桉橪

【牧于成舟】我的情人是流浪的风

       现实向+双向暗恋+HE

  又名《两个笨蛋的双向暗恋史》

  Summary:

  陈牧驰棱角分明的侧脸氤在烛光里,被光线柔和了面部轮廓,温柔地朝他笑笑,许是疲惫,本就温和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哑意,细密的长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浅水湾一般的阴影,对他说于适,生日快乐。

  

  正文如下:

  

  01

  

  刺耳的汽笛声忽而响起,陈牧驰才猛然回过神,抬眼间便看见了早早便已高高亮起的绿灯,来不及多想,抬脚踩了油门,在夜色里飞快驶过的车连车轮都透出几分忙乱无措。

  

  夜晚9点37分,钥...

       现实向+双向暗恋+HE

  又名《两个笨蛋的双向暗恋史》

  Summary:

  陈牧驰棱角分明的侧脸氤在烛光里,被光线柔和了面部轮廓,温柔地朝他笑笑,许是疲惫,本就温和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哑意,细密的长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浅水湾一般的阴影,对他说于适,生日快乐。

  

  正文如下:

  

  01

  

  刺耳的汽笛声忽而响起,陈牧驰才猛然回过神,抬眼间便看见了早早便已高高亮起的绿灯,来不及多想,抬脚踩了油门,在夜色里飞快驶过的车连车轮都透出几分忙乱无措。

  

  夜晚9点37分,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发出的金属碰撞声在一片黑暗中响起,陈牧驰随手打开玄关的灯,钥匙和包整齐地摆在进门处的橱柜上,多年前在部队时养成的习惯至今依旧,他习惯了一切井然有序。

  七十多个平方米的出租屋,一张旧弹簧床,一只拼接木质床头柜,客厅里是一张浅灰色的沙发,一张茶几和一个展示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到他一个人的独居状态刚刚好能被装下,却又小到化妆师拎着化妆箱和抱着工具箱的造型师来工作时,拘谨得连东西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拉开厨房里比他还矮上一头的冰箱,里面除了几瓶冰啤酒和仅剩的两个鸡蛋再无其他,在剧组加班到现在,陈牧驰实在提不起开火做饭的精神,索性开了瓶雪花,走到床边坐下,拿出手机处理工作信息。

  耽误《斗罗大陆》的拍摄进程并非他本意,只是封神的路演宣发实在意义重大,工作室几个小姑娘跟副导演软磨硬泡了几个小时,才替他争取到几天跑封神宣发的假期,条件是要加班加点把那几天的进度补回来,因此他一口气在剧组泡了一个星期,今天才刚着家,明天一早又要去赶飞济南的飞机。

  质子工作群里的信息他一条一条地过,腾讯直播,中央六台采访,之后几场路演的时间场次安排以及,

  于适不去济南。

  

  陈牧驰的指尖在屏幕上顿了顿,一路向下拖拽到消息列表的最后两个红点,于适的新头像旁显示着今天上午发来的两条未读消息,陈牧驰点进去,放大,照片里是一片海,右下角是一只指着海的手。

  手是于适的手,海陈牧驰只一眼就认出那是他们几年前在青岛取景时一起去过的那片海,没有名字,只有零星几家烧烤摊在沿海的路边分布着,夜里的生意还算不错。

  白炽灯光星星点点地缀在海岸上,在浅水湾投下一片细密而温和的光线。远处的渔船三三两两地归港,桅杆上的渔灯随船身在海浪上起起伏伏,像是遥星落入海中,随波浪摇曳,深邃却明亮。

  

  那天他们是趁导演和剧组大多数工作人员回北京开会,偷偷溜出来的。

  把背包扔过围墙,几个毛头小子一个托着另一个翻过墙,兴奋之余却又不敢发出半点杂音,连放肆的笑也尽数咬着牙关堵在了喉咙里,变成断断续续的气息从鼻子里呼出来,像是一群黑白默剧里的喜剧演员。

  

  于适没背包,背的是他厚重的黑色吉他箱,不能扔,就只能背在身上,却又限制了他的行动,只能等坐在墙头上等他的陈牧驰把他拽上去。

  相握时两人的掌心都带了些汗意,陈牧驰抿着唇,手上力气又加了几分,于适离地的那一刻,诧异地发出一声惊呼,抬头去看长发散在额前的陈牧驰。

  墙边的灯光被尽数遮挡,一片黑暗氤着微弱的光线之下,于适的眼睛亮亮的,嘴巴因惊讶而张开,从陈牧驰的角度看,恰好露出一排齿尖,很可爱,也很好看。

  电影上映,他听不少观众说于适的眼睛像小狗,温顺而乖巧,但其实陈牧驰一直觉得于适的眼睛像鹿,黑色的瞳孔亮亮的,湿漉漉的,干净而清澈,带着他性子里纯粹到有些天真的执著和莽撞,像是一只一头扎进了森林雪线的小鹿,直直地撞进了陈牧驰的世界里。

  

  几个大小伙子寻了处人不多的海滩,坐在烧烤摊上,于适豪气万丈地往桌子上拍了几张百元大钞,让店老板尽管烤,侯雯元啜着冰啤酒看黄曦彦和此沙费劲地用普通话点菜,李昀锐伴着沙滩上音响播放的男团歌曲眯着眼睛晃起脑袋,一桌子稚气未脱的男孩们闹起来场面无比混乱,偏偏这一片混乱之中还带着点诙谐性的有序。

  陈牧驰坐在热闹的烧烤摊子上,忽然间觉得有些恍如隔世,边境线的风雪日夜不停仿佛还是昨天的事,一转眼身边已经坐了一大群本应是陌生人的好兄弟。

  

  忽而袖子好像被人拽了拽,陈牧驰回过神,转过头,猝不及防险些贴上那张不知何时凑近的脸。

  于适眯着眼睛坏笑,神神秘秘地凑上来问他在想什么事,温热的鼻息全数打在陈牧驰的颈间,如同烈火燎过原野。

  

  陈牧驰红着脸吞吞吐吐,上句不接下句地给他讲边境线上的野花,暴风雪和鹿,好像刚挂了场汉语二外考试,于适却很认真地听下去了,羊肉串端上来的时候,他坐得近,顺手帮陈牧驰拿了两串放进他的盘子,然后抬起头很认真地问他,

  “那只鹿好看吗?”

  陈牧驰的呼吸一滞,兴许不只是于适温热的呼吸都打在他侧颈上的缘故,大抵也不只是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近到他能看清于适随着眨动眼睛而微颤的长睫毛。

  

  或许是他恰好撞进了一双和那只鹿如出一辙般干净的眼睛,仅此而已。

  

  

  02

  

  陈牧驰凝视着手机屏幕上那张放大后的照片,起身去厨房的冰箱里又开了罐啤酒,回到床边坐下,空出的右手在对话框里点了几下,没写完一句话又很快删除,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索性按了锁屏键丢在一边,整个人卸了力气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的一片空白发呆。

  于适如果在看他的聊天框,就会发现屏幕顶端的“对方正在输入中”闪动良久。

  

  陈牧驰忽而有些庆幸起来,还好他不会。

  

  喝空的瓶子放在一旁,陈牧驰侧目,忽然觉得今天的床头柜单调空旷得有些突兀,于是他一只手撑起身体,另一只手伸进了床头柜的抽屉里,摸出了一只白色相框。

  和客厅展示柜上那只放了质子团合影的相框不一样,

  这只相框里是他和于适在海边的合影。

  

  相片里两人并肩站在清晨的海边,留长的头发被海风轻轻地扬进氤氲的日光里,周围的一切都被细碎的光影揉碎,

  陈牧驰搭着于适的肩,露出两个酒窝,于适对着镜头,笑得眉眼弯弯,五官浸润在清晨迷蒙而温钝的日光里,有些失真。

  

  

  不该动的心思,陈牧驰一早就有了。

  

  那天夜里吃过烧烤,几个大男孩跑去了海边,在浅水覆盖的潮汐里追逐,奔跑,跑得累了,就在沙滩边上坐下,于适终于抱起他背了一路的吉他,任由海浪覆起,拍打着他的脚尖,伴着潮汐,唱起了歌。

  于适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要融在海风里,柔和的五官浸染在月光和远处的点点渔灯下,显得更加温钝,垂下的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浅浅的阴影。

  和陈牧驰偏硬的卷发不同,于适的发质更加柔软,黑色的长发散在脑后和颈间,任由其卷进风里。

  那时陈牧驰躺在他身侧的沙滩上,侧眸看着坐在月光和海风里唱歌的于适,看月光在他的鼻尖投下半点光亮,心脏像是被月光透了满盈,忽然有了些随潮汐而起一般的坦然。

  

  他骗不过自己,

  

  他喜欢于适。

  

  但他可以把这份心思藏在心里,藏起来,藏很多很多年。

  

  

  

  03

  

  门被敲响的一刻,陈牧驰的回忆戛然而止,他诧异地直起身去开门,同时在脑中一遍遍地想这个不合时宜的时间究竟还能有谁会来拜访。

  透过猫眼,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狭窄的视野里,却让陈牧驰霎时间顿在了原地,一时间不知所措。于适正背着他的黑色吉他箱,站在门外等待,嘴角微微上扬,一张漂亮的脸与周遭陈旧的环境格格不入,敛起的眸子在昏暗的楼道灯光下看不清情绪,却透出几分难得一见的沉静。

  

  陈牧驰连忙拉开门,侧过身让于适进屋,自己跟在他身后,顺其自然地接过他背着的吉他箱,又接过他手中拎着的一大袋东西——是一袋烧烤和几罐冰啤酒。

  于适把东西放下,转过身,看到拎着一大袋烧烤不知所措的陈牧驰,忍不住弯起眼睛笑,“你刚从剧组回来,八成没吃东西,就随便买了点。“

  

  “啊,好,”陈牧驰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心里却仍有些犹豫,对着一大袋烧烤炸串深夜放毒,实在不是减脂期演员的好习惯。于适脱下外套,只抬眼一瞥就能猜到他的想法,放稳自己的吉他箱,抬手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拍了拍,“我今天晚上也没怎么吃东西,就当陪兄弟搓一顿。”

  

  不知怎么回事,从一进门起,陈牧驰就觉得于适今天有些说不上来的不对劲,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忽然从青岛飞回北京,刚刚那句话也是,声音轻轻的,语气平平淡淡的,“兄弟”两个字却咬得格外重。

  

  陈牧驰搞不清楚,只好随着他的脚步进了客厅,于适也不同他客气,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伸长的腿占据了大半只沙发,好像在自己家一样,整个人懒懒地窝在灰色的抱枕堆里,

  陈牧驰在他身旁坐下,从袋子里拿出浮了一层水雾的冰啤酒,遇冷液化的水滴顺着陈牧驰的指尖一路向下,滴在他的裤子上,于适歪着身子,从茶几的另一端抽了张纸递到他面前,指尖却意外在纸巾边外触碰,一时气氛有些说不上来的暧昧。

  

  只不过看起来似乎只有陈牧驰把这无意间的触碰当回事,于适倒是全然没在意,直起身去够桌上的冰啤酒,拉开环刚要递到嘴边,却被猛然塞了一块羊肉进嘴,

  “先吃点东西再喝凉的,不然胃受不了。”

  

  于适含着那块羊肉微微歪头,瞪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凝视了他片刻,直到陈牧驰有些无措地露出一个微笑,他才收回了目光,低下头安心吃饭,嘴角却止不住地上扬。

  从进门起,于适就从他的声音里闻到了淡淡的酒意,甚至隐隐约约还能猜出他喝的是青岛不是雪花,现在却又义正言辞地让他先吃点东西,好像空腹喝冰啤酒当晚餐的是另一个人。

  

  真是好一个榆木脑袋。

  

  酒过三巡,二三十支签子都零零落落地散落在茶几上,陈牧驰的胃口被唤起,正想拿起最后一串鸡翅问于适还吃不吃最后一串,于适却抿完了最后一口啤酒,将易拉罐放在了茶几上,金属撞击玻璃发出的声响不大,却很脆,

  陈牧驰到嘴边的话又刹住,侧过眸去看于适,却忽而听他开口,

  “海亮,我恋爱了。”

  

  

  于适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出现得很突兀,然而没有应答却使这句话的出现更加突兀。

  陈牧驰知道自己的沉默比起这句话更不合时宜,只是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胃底一阵涩而酸的异样感涌起,手里刷着酱料泛着油光的鸡翅忽然就让他失去了食欲。

  陈牧驰放下鸡翅,定了定神,摆上一副诧异而惊喜的神色抬起头,胃底的异样感却愈发浓烈。

  “真的假的?嘿你小子!”

  

  于适抬起头,透过额前的碎发间,轻轻地看了他一眼。

  只那一眼,陈牧驰的表情险些崩塌。

  他大概猜得到,自己脸上的那副表情实在是不怎么“惊喜”,更像是话剧演员为了让情绪得以更直观展现而刻意摆出的夸张神态。

  

  于适收回眼神,重新把下半张脸埋进了灰色的抱枕里,也不抬头看他,“还是单恋,不会影响到上升期,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我没担心,我是真心替你高兴。”

  陈牧驰,你撒谎是一点不带打磕绊的。

  

  听见这话,于适复而又转眸,一双鹿眼微微上扬直视着陈牧驰的眼睛,而后目光落在他的脸上,最后在酒窝处停了下来,一双鹿眼里依旧有光,却着实黯淡了不少。

  

  “男的。”

  

 

  04

  

  短短两个字,下一秒半空的易拉罐在陈牧驰手中变了形,发出痛苦的吱呀声。于适抬头去看他,却看不清他的神色,只能看到他紧绷的下颌和唇吻。

  

  “接受不了我喜欢男人这个事实,是吗?”沉默良久,于适先开了口,敛起的眉眼轻轻地落在了陈牧驰捏着瘪易拉罐的手上,“别捏了,一会儿崩到手。”

  陈牧驰难得没有应下他的话,捏着易拉罐的指尖还在微微颤抖,半晌,却还是听话将易拉罐丢到了一边。

  

  良久,陈牧驰才回过神,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一个微笑,垂下的眸子里晦暗不明的情感浓墨翻滚,却又恰好是于适看不到的角度。

  “没有,挺好的,我尊重你的选择。”

  

  

  

  05

  

  其实从故事的一开始,陈牧驰就知道,自己大概要一直保持沉默,直到对于适的爱意在岁月的长河里磨灭殆尽的那一天。

  

  因为于适和他不同,

  于适的身体里有着勃发而昂然的生命力,支撑他抱着坚定的信念去走演员这条路,在这条路上顶着霜雪,不计后果地走到顶峰。

  哪怕这条路很难走,很痛苦。

  

  《封神》杀青之后,能否上映仍是未知。

  演员吃的是青春饭,没有谁敢把自己仅剩不多的青春时光尽数耗在一部命数未定的电影里,然后凭着电影的余温和不再年轻的脸在娱乐圈里立足。于是其他人都三三两两地进了组,演些普通的网剧配角,翻起点微不可见的水花,积攒起一点少的可怜的人气,也算勉强在娱乐圈找到一处狭窄的立身之地,等待电影上映的那一日。

  《封神》上映无望,《长空之王》撤档,

  面对前途渺茫的空窗期,于适那么骄傲的人,可以为了一个好的角色三天两头地往制片公司跑,可以四处投简历,拉下面子请求一个机会,四处奔波,扯下了风华正茂的年纪本应有的自尊。

  

  于适是流浪于天地间的风。

  

  陈牧驰爱他骨子里风般的畅然和生命力,

  所以他不能成为拦住这阵风的高墙。

  

  其实陈牧驰一直看得很通透。出于私心,他鲜少避讳与于适的互动,而是一贯大大方方地在镜头下发生微小的肢体接触,笑着模糊地应下台下观众各异的声音和起哄。

  

  那些刻意压抑着音量的“嗑死我了”、“是真的”、“太甜了”、“太子妃”他都听得懂,也很清楚那是粉丝眼里的怎样一种关系。

  

  他有私心,

  

  如果他们注定要一个走向光影与鲜花簇拥的大银幕,另一个留在滤镜和流量加成的普通网剧镜头里,

  那么至少多年之后,他们走向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彼此也不再有牵绊,年少时的欢喜和亲密都被岁月和名利濯净之时,于适家庭美满,而他铅华褪尽之时,

  至少他还能看着过去的录像带,

  在模糊虚焦的视频和照片里,透过回忆,坐在青岛的那片海边,去看于适被海风扬起的长发,温钝而灵动。

  

  他还记得于适那时听他磕磕巴巴地讲起高原雪线上的暴风雪,野花和鹿。

  高原上的寒风暴雪教会了他不争不抢,

  险峭的雪线教会了他保持沉默,

  雪域的野花教会了他顺其自然,

  而那只奔跃在边境雪线的鹿告诉他,他爱上于适,早已是命中注定的事。

  

  所以陈牧驰用尽了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所有的定力,把那份爱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尖,却还是止不住喜欢从眼睛里溢出来,哪怕是身着胄甲,在片场看向“姬发”的眼睛也格外明亮,

  他私下看网评,常被自来水的宣传语逗得合不拢嘴,再往下拉,发现粉丝观众在影院里看完电影,常说殷郊看向姬发的目光不清白,丝丝缕缕溢出的情感绝不仅仅是兄弟同袍之间该产生的,

  他读到这,怯了几分,不敢再读下去。

  

  他可以坦然地牵着爱人的手,并肩站在街头,十指相扣,毫不掩饰他们恋人的关系,

  但他害怕他的爱人遭到指指点点。

  

  性别不是他们最大的隔阂,舆论才是。

  

  更何况,比起他这样粗枝大叶的男人,于适应该更喜欢那些温柔可爱,身上带着恬淡体香的女孩子们。

  

  七年,他们的联系从未断过,陈牧驰就像一个守在天主像前的圣徒,敛起眉眼和心意,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堂距离神明最近的位置,在他的圣光下,安安静静地度过了七年。

  于陈牧驰而言,最好的结局或许就是于适找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妻子,生下一群像他一样淘气而可爱的孩子们,当然,如果足够幸运,一家人的合照里,或许也会有他的一点位置,他会站在相片的某一个角落里,抱着那个最像于适的孩子,露出惯常的两个酒窝微笑。

  

  可是现在,于适安安静静地坐在他面前,告诉他,他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眉眼间是满满的寂寥与无奈,

  陈牧驰的心脏疼得想掉眼泪,眼尾都有些泛红,却又忽然有点想笑,原来他战无不胜的小王子,也会有像他一样为情所伤爱而不得的一天。

  陈牧驰点点头,起身去了厨房,却后悔自己没能把头发留长,这样就能盖住他此刻已然带了些泪意的眼睛。

  

  

  06

  

  “我们已经两个认识很久了。”

  于适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倚在冰箱上苟延残喘的陈牧驰一滞,却没有打断他的话,

  他嫉妒,嫉妒得想发疯,他想不顾一切地把那个人拽到面前,拽着他的衣领仔细看,看看到底是谁能让于适这么黯然神伤,在夜里跑来他家借酒消愁,可是嫉妒和崩溃的情绪临到心口,都只剩了一句“明明可以”。

  早知如此,他明明可以在六年前青岛的海风里,可以在训练营同床共枕的那个夜晚,可以在汗流浃背却只有他们两个的健身房里,可以在《封神》杀青宴于适喝得醉醺醺倚在他肩上的那个夜里,捧起他的脸,在他的唇沿轻轻地吻一下,认真地告诉他“我喜欢你”。

  

  陈牧驰没有打断于适,

  他想听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让于适心甘情愿抛下大好前程,顶着巨大风险去爱他。

  

  “他很温柔,很细心,很会照顾别人的情绪,我受伤,他经常帮我处理伤口,也会陪我一起训练。”

  “我说什么,他都顺着我,陪着我。”

  

  陈牧驰听着他细数那人的温柔和体贴,半晌,露出个无可奈何的苦笑,转过身,倚在厨房连接客厅的门边,去看窝在沙发里眉眼含笑的于适,听他弯着嘴角说,“我想他也是喜欢我的。”

  说完,于适抬头去看他,陈牧驰倚在门框上,微微弯了下嘴角,露出一个浅淡的笑,”那就主动点。”

  

  于适闻言却微微蹙起了眉,眉眼间透出几分孩子气,“可是我怕失败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陈牧驰不说话了,嘴角微笑里的涩意却愈发浓重,

  他又何尝不是。

  

  “所以我想等他跟我主动说。”于适从沙发上转过身,趴在沙发背上看他,漂亮的鹿眼在灯光下像是两颗星,亮晶晶地看着他。

  陈牧驰一怔,许是被他的天真逗笑一般无可奈何地笑起来,“干等什么也等不到,你怎么能确定他一定喜欢你。”

  

  于适也笑了,把脸垫在沙发背上,歪头看他,“我确定,我捡到了他的日记本。”

  

  陈牧驰的神情一顿,眼睛里的惆怅落寞抽出一点,变成了迷惑,“什么?”

  

  “他在日记里说,喜欢我留长发,头发软软的,乖乖地散在脑袋后面被风吹散,”

  “说我的五官很好看,喜欢我坐在海边弹吉他唱歌的样子,五官钝钝的,很可爱。”

  于适终于站起身,绕过沙发,走到他面前站定,微微仰头直视着他的眼睛,

  “他还说,我的眼睛像小鹿,像他一次在高原边防站岗时,出现在雪线交界的那只小鹿。”

  “他说他喜欢我。

  

  陈牧驰闭上眼睛,从记忆深处找出了某个进《封神》剧组后不久就没再出现过的军绿色的小本子,高原上没有信号和其他娱乐活动,他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退伍之后这种习惯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就变成了打在手机的备忘录里,所以后来那个本子不见踪影,他也并没有过多在意。

  

  “可惜有点久了,日记是六年前的。”

  

  再睁开眼睛,于适的脸近在咫尺,温热的呼吸轻轻地洒在陈牧驰颈间,

  

  “陈牧驰,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你还要继续当胆小鬼吗?”

  

  陈牧驰没有回应,

  他只是揽住了于适的腰,补给了爱人一个迟到已久的吻。

  

  

  07

  

  卧室里那张老双人床不再发出吱呀的声响时,已经是后半夜。

  

  陈牧驰吻着于适的后颈,鼻尖是于适颈间未干涸的汗滴,手臂从身后环住他的腰,两人身量的差距恰好能让他将于适从背后完完整整地搂进怀里。

  于适眯起眼睛,嘴巴微张微喘着气,向后毫无保留地靠在他怀里,光洁的后背贴着汗湿的胸膛,紧贴的下身仍旧一片混乱,液体和吻痕交叠在一起。

  

  陈牧驰低下头,在于适的后颈一点一点地轻吻,再一路向前,直至于适自己转过身,用光裸的手臂环住他的肩颈,跟他交换了一个气息绵长的吻。

  陈牧驰撑在他身前,用目光细细地临摹着窗外的月光下于适的面部线条,温温的,钝钝的,越看越喜欢,复而又低下身子,去吻他的眼睛。于适闭着眼睛低低地笑,却也任由他去,一张脸上被陈牧驰吻的湿乎乎的,他却只是笑。

  陈牧驰又在他鼻尖上轻轻吻了一下,问他笑什么,于适睁开眼睛,直直地撞进了夜色里陈牧驰的那双眼睛,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

  

  “于适,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陈牧驰看到于适的眼睛微微上扬,在夜色里透出点狡黠,知道这是他憋着点坏时惯常的神色,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指尖插进乌黑的发丝间,将他被汗打湿的乱发一点点拢齐,声音里带了点笑意,“别闹,我认真的。”

  

  于适只好乖乖地笑。

  

  其实是一七年的冬天,

  比陈牧驰还要早上小半年。

  

  那时第二天他过生日,前一天在剧组拍了一天的戏,夜里十一点半才坐到回程的车上,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倒头就睡。

  陈牧驰也困,却还是伸出手替他拿走后座上硌人的纸巾盒,又由着他歪倒在自己肩膀上睡觉。

  车还在走,于适却被陈牧驰轻轻地拍着肩膀叫醒,迷迷瞪瞪眯着眼睛醒神的功夫,一片漆黑的车里忽然亮起一片黄晕而温柔的烛光。

  陈牧驰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小蛋糕,替他点上了蜡烛,又把打火机收起,空出的一只手指了指一旁亮起的手机屏,

  上面显示着时间 “12:00”,

  

  陈牧驰棱角分明的侧脸氤在烛光里,被光线柔和了面部轮廓,温柔地朝他笑笑,许是疲惫,本就温和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哑意,细密的长睫毛在下眼睑投下一片浅水湾一般的阴影,对他说于适,生日快乐。

  

  

  

  08

  

  清理完事后,于适已经在陈牧驰怀里睡熟了,紧闭的眼睛和微张的嘴唇陷进柔软的枕头,乌黑的发丝散乱在额前。

  陈牧驰用指尖将他眼睛前的碎发轻轻拢开,俯身在他的唇角轻轻吻了吻,而后在他身旁躺下,将他搂进了怀里,温热的体温和皮肤相贴的触感让他前所未有的满足,于是他安心地闭上了眼睛,伴着爱人轻浅的呼吸入眠。

  

  

  陈牧驰的爱人是流浪的风,

  

  风在莽撞而执著地流浪了七年后,

  

  回到了他的身边。

  

  

  

  End.

  

  

  

  

  Special Episode:

  

  第二次陈牧驰给于适过生日,已经是2022年的冬天。

  那时候《封神》上映无望,《长空之王》撤档,于适在娱乐圈混迹五年,却没留下一丝痕迹,心焦得绝望又不想放弃,接起家人的电话也不敢给什么期待,只说《封神》八成不上了,说得久了,他自己都快信了。

  

  四处投的简历像是石入深潭,寻不见一点痕迹。

  生日那天他从相册里翻了两张姬发的照片发上去,感谢网友们的关心和关注。

  他等了很久,却只多了几条评论,清一色是顶着流量明星的头像在问《长空之王》什么时候上映。

  于适凭着演员的自我修养耐着心作了回复,心里却酸涩得连笑也笑不出。

  

  离生日这天结束还有53分钟的时候,门被敲响了,于适强打起精神去开门,眼睛里还有没掩去的残余泪光,

  打开门,陈牧驰就站在门外,右手是他的行李箱,左手是一只蛋糕盒,眼睛在笑却难掩疲惫,神色温柔地站在楼道里黄晕的灯光下,冲着他微笑,

  

  他说,于适,生日快乐。

星河遗梦™

【牧于成舟】海浪

现背,rps预警

一切都是脑洞,ooc归我


 

「等我找到你 试探你眼睛 心无旁骛地相拥」

 

 

-01-

又是一年夏天,距离他们相爱已经五年多了。

距离他们分手也有三年多了。

 

-02-

是你不肯出戏。

 

陈牧驰还记得于适在分手后私下里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时隔三年,他在后台再一次见到于适。脑海里又一次不合时宜,却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季节、对方是什么语气、身体上带了什么动作,对他说的那句话。

心底似乎有什么被拨弄了。

让他眼睛有点疼。

 

现在这个人就站在...

现背,rps预警

一切都是脑洞,ooc归我


 

「等我找到你 试探你眼睛 心无旁骛地相拥」

 

 

-01-

又是一年夏天,距离他们相爱已经五年多了。

距离他们分手也有三年多了。

 

-02-

是你不肯出戏。

 

陈牧驰还记得于适在分手后私下里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时隔三年,他在后台再一次见到于适。脑海里又一次不合时宜,却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季节、对方是什么语气、身体上带了什么动作,对他说的那句话。

心底似乎有什么被拨弄了。

让他眼睛有点疼。

 

现在这个人就站在他面前,背对着他跟导演和其演员们聊天。手舞足蹈的,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开心事。

他依然为了演戏留着及肩的头发。

陈牧驰想起来当年那个慢慢留长头发的于适。

那发型很适合他。同时也再一次,再一次,让他回忆起当年对方学妲己叼簪子似的叼着那时候更长的头发骑在他身上驰骋的样子。

 

直到有人跟陈牧驰打招呼。

开玩笑说他晚了,让大家好等。

 

于适也回过头。

 

 

-03-

时光在彼此脸上留下过什么吗?

陈牧驰和于适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两人坐定后,陈牧驰贪婪的看着正在仰头大口喝水的于适。

 

他们都在按部就班地成长,于适偷偷锢了牙。陈牧驰也是努力贴近他拍摄的角色。

现在的样子似乎是情理之中。

 

于适怎么看陈牧驰的,陈牧驰不知道。

但是陈牧驰知道于适的变化。

 

陈牧驰偷偷去看过于适后来演的电影,虽然是后拍的,但却比他们一起拍的电影还早了几个月上映。这让他有些自豪——于适真的像他曾说的那样,在做一个好演员。

又让他暗暗有些不爽。

 

 

尤其是,电影里那个傲气的邓放,时不时自上而下望着什么人的时候。

陈牧驰会想起,每到训练营休息的那天,他们两个偷偷在房间里时于适是怎么看他的。

区别就是,电影里那小子看人的时候不会眼角泛红,或是咬起下唇双眼湿润。

 

他又想起那时候于适的嘴唇也和电影里不一样。他们接吻的时候,他总会尝到那柔软的双唇。他喜欢啃咬对方的下唇,这让他有种在吃小时候偷吃QQ糖的感觉。

第二天陈牧驰会坐在后面一些的地方,偷偷看对方毫无知觉地噘着嘴听文化课的样子。陷入一种甜蜜又痛苦的混乱之中。

甜蜜的是这个人现在是他的。甚至前一天刚刚跟他在床上胡作非为,孟浪至极。

痛苦的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失去他。

 

就像殷郊与姬发最后天人两隔。

呸呸呸,这个比喻不吉利。

 

陈牧驰一激灵,换了个比喻。

就像是婚前试爱的陌生人,下了床彼此就不再联系了。

 

 

他知道,于适从来都不是他的私人物品。

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就知道了。

 

因为于适从来不会对他说爱。

 

他们用嘴唇说喜欢。

用嘴唇接吻。

用嘴唇吻遍对方的各处。

 

但就是从未说过爱。

 

 

-04-

他们都知道爱太过沉重了。

那个时候他们默默无闻,甚至才刚刚走入社会。

于适开朗又明媚,坚韧又倔强,他比陈牧驰勉强大了三个月,却比对方早接触了些娱乐圈的事情,也不多。于适给陈牧驰讲他的故事,撇开里面的苦,挑了些无关紧要的有意思的事情说。说的时候脸上带着笑,陈牧驰却看出来对方眼睛里的遗憾和对现在走的这条路的不确定。最初于适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留到最后,只好抱着跟他一样的“留在这儿学习”的心思闷头向前。后来又变成不知道会不会真的拿到姬发这个角色。

于适在新疆拍摄的那些天,是陈牧驰最煎熬的一段时间。他天天踩着点关心着,鼓励着对方。终于等到他的好消息,陈牧驰那天很开心——他心里那个无可替代的姬发终于可以站在他的身边了。陈牧驰知道他爱表演,爱这个职业,知道他想往更远的地方走。

陈牧驰呢,他刚刚退伍,揣着退伍金,懵懵懂懂走进面试,又一步步横冲直撞地进入了训练营。每次月考他都努力完成,最终成为殷郊的不二人选。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当演员的这块料,导演为什么看上了他。不过既然已经在这条路上了,他也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往前走。至于走到哪儿,他希望是一直走,如果实在不行,他还有他的退伍金呢。于适倒是没担心过他,或许担心过,但是没表现出来,陈牧驰有时回忆,总是拿不准这一段。他不知道于适为了姬发这个能够光明正大站在他身旁的角色,心里是怎样煎熬的。他总觉得,对方是因为不服输,要做到最好,才啃下这块硬骨头的。

 

那时候承诺和爱都太轻了。说出口谁信呢?未来是什么样谁能拿得准呢?

他们又怎么能轻易撕毁自己与对方的未来呢?

 

于适爱表演,爱这个职业。他只是,短暂的,带着陈牧驰脱轨了。

陈牧池后来才懂。

 

二十啷当岁,懂爱,又不懂爱。

凭着一身横冲直撞的无畏,向对方索取爱。

又满腹心事地替对方完成爱。

 

以为接吻与拥抱,肌肤之亲就是爱。

以为不说出口,就不是爱。

 

 

-05-

来啦?

于适笑着向陈牧驰打招呼。

 

熟稔又亲密。

 

陈牧驰此时开始耳鸣,仿佛曾经他们一起训练敲鼓时大鼓传来的鸣响。

声音越来越大。

 

原来哪怕分开那么久,再见面也无法如小说中所读到的那样冷静自持。他想走上前去与他并肩,也想再次亲上那双会给他带来痛苦的唇,还想问问他有没有想过自己。

但他不行。

他一句想说的都说不出来。

 

他只能听到自己说。

我来晚了,大家好久不见。

 

于适,好久不见。

我似乎很想你,又似乎没那么爱你了。

 

 

-06-

于是于适不可避免的撞进陈牧驰那双忧郁的、会说话的眼睛里。

 

于适喜欢一切生动的、自然的事物。他喜欢他骑过的每匹马,喜欢在马背上感受风;他喜欢他拉开的每一把弓,喜欢射中靶心的那一刻;他喜欢唱歌,喜欢弹奏各种乐器,喜欢画画,喜欢感受自然给他带来的所有。

所以他也喜欢那双盛满对方所有情感的眼睛。

 

有的时候,于适看陈牧驰的眼睛,比听他说话还要来的真实些。

 

就比如此刻,明明陈牧驰的眼睛里写满了痛苦。

他却听到对方说的是好久不见。

 

骗子。

 

明明没有那么欣喜,怎么还笑着说什么好久不见。

 

于适感到对方的眼睛里掀起巨浪。海浪般裹挟着只有他俩能看懂的情感,向他袭来。

将他拍在心底那片已经干涸的沙滩上。

 

他明知对方在盯他,他却不敢回看。

 

 

-07-

拍摄即将结束了。晚间的凉风在提醒他,一张张与杀青的前辈的合影在提醒他,一件件被收进箱子里的行李在提醒他。最直观的是他台词本上的台词只剩一小段。明天拍完就结束了。

这几年他在剧组的时光就彻底结束了。

而他与陈牧驰已经结束了。

 

决定开始的是他,决定结束的也是他。

是他先对陈牧驰那双眼睛痴迷了,也是他先在训练之余冲他笑的,更是他,在仅剩门口一盏灯的训练室里躲开监控在装满器材的架子间拉着对方凑上去接吻的。明明对方是个大直男,开窍了也傻乎乎的。

也小心翼翼的。

当然,床上除外。

 

所以一切由他开始,一切也理应由他结束。

 

心动的理由于适在他俩分开后想过很多。

但都说不清楚。

 

那双眼睛应该是有好感的开始。然后呢?是他在面试门口惊惶地问他还好吗时,他真切感受到的关心吗?接下来呢?接下来就不好说了,于适在自己的日记本上犹豫了,他划掉了“总是在一起,成绩不相上下”,又划掉了“人很好”(这是什么理由),还划掉了“像殷郊和姬发一样相处”……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日记本上已经多了很多条黑线。

 

情不知所起。

他脑子里应景地出现这句话,随即撇了撇嘴,将日记本“啪”的合上了。

 

倒是没有到一往情深的地步。

 

于适也说不明白为什么要分析这些,只当是空闲时候的无聊之举。

高强度的拍摄让他自顾不暇,如今结束了,回到家里。于适那颗紧绷的心终于有点松动下来。他陷在沙发里不成调地拨弄着琴弦放空,边上没有陈牧驰的体温,也没有他坚实的、一旦私下凑在一起就会缠上他腰的手臂;手机里更是没有对方的信息。

他不习惯。

 

但也强迫自己努力习惯起来。

 

又是一声琴响。

 

 

-08-

或许没出戏的除了陈牧驰,还有于适自己。

 

于适在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自己当初说的那句话是在预言如今的自己。

 

他总是会回忆他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

那是一段于适一生都无法忘却,又快乐又患得患失的时光。他就如同姬发,什么都比对方考虑多一步。他听说过“剧组夫妻”,也想过他们失败后的未来,更设想过成功后身处聚光灯下的无处可逃。也正因如此,他在那段时间里投入,又焦虑。

他觉得他偷走了属于陈牧驰最珍贵的一段时光。陈牧驰的真心不应该放在他身上,应该在一个优秀、美貌但面目不清的女生身上。

他理应拥有一段美好的恋爱,而不是和自己不清不楚地在一起。

 

可一旦对方向他看过来,他就什么都忘了。

什么都不顾了。

只想冲他笑,贴近他,与他在一起。

 

他想起陈牧驰在剧组的最后一晚,他从床上翻坐起来,背对着对方,哑着嗓子说了结束。陈牧驰当时说了什么他已经混乱到记不清了,只记得他又对对方说了无情的话。

于适以为那个时候出不了戏的是陈牧驰。陈牧驰就像他所写殷郊小传一样,与姬发总在一处,他们关系很好。

是啊,关系好到两个扮演者滚上了床。

 

他觉得是对方分不清究竟是殷郊的情感,还是陈牧驰自己的情感。

 

陈牧驰倒是一次越界的信息都没有给他发过。只在逢年过节在那个大家都在的大群里礼貌祝福。

反而放不下的是他于适。

 

是他无数次想点开对方的聊天栏问问最近在做什么,分享自己的日常。是他偷偷翻着对方的朋友圈看近况。是他有时候醒来,会叫对方的名字想让对方拿水给他喝。

是他总会看到群里对方的头像后心跳加速,又故作镇定地把祝福发进群里。绿色的泡泡在对方底下,好像是在回私信。

是他依然爱这个世界,依然在不断享受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快乐,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对方。

 

他以为当初他被陈牧驰在床上弄到泪眼婆娑、胡乱说话时都没肯说出口的爱。

是不存在的。

 

没说出口的,不算爱。

 

为了掩盖谎言,就必须制造更多、更大的谎言。

为了一句不爱,也要付出更多、更大的痛苦。

 

 

所以究竟如何才能出戏呢?

于适偷偷问过和他一起拍新戏的前辈们。他们有人说认识新的人就好了;有人说时间会帮你消磨掉;也有人推心置腹跟他说,如果路不好走还想和他走下去,那就走下去吧,你已经从角色里走出来那么久了,被时光过滤后的情感已经是你自己的了。

 

那个人说,你见过大海,你看那些海浪将海里的东西推上来又带走,最后剩在沙滩上的,不就是你最喜欢的、会捡起来带回家的、好看的贝壳吗?

你心里的那片沙滩,现在还剩下的人,不就是那个无论如何也不想放下的吗。

 

海浪将他带来,推向你。

你要留住他。

 

 

-09-

那次出席活动并不算太成功,观众们都不是为了他们而来的。

陈牧驰心想,这也算是迈出第一步了。

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那他的感情呢?

他拿不准。

 

他俩坐在一处,是物是人非,也是曾几何时。

 

 

后来随着电影提上档期、上映,他们开始了见面会、路演。首映后大家一起出发去聚餐,于适如同以往在剧组一样,自然地坐到陈牧驰边上。他喝了不少酒。酒量又不好,陈牧驰特意拿了瓶可乐放在他面前。餐桌上大家聊了很多,像是从来没有分开过似的,很快又笑成一片。

转瞬之间,每个人都走出了他们的少年时代。进入了影视圈,穿上不同的戏服,出演不同的剧目,原本每天无数条聊天的群渐渐冷却,他们过着各自的日子。却在聚在一起的时候,回到了从前。

 

于适很快就喝醉了,他高兴。

高兴他努力了那么久的,似乎如同初恋的电影终于上映了。

 

陈牧驰偷看过好几次身旁的人。

他高兴。

高兴电影终于上映了,高兴身边的人也高兴。

 

席间有人聊到他之前拍的耽改剧。陈牧驰有点尴尬,又说其实没什么好聊的。于适喝多了酒放开不少,就在旁边一个劲儿笑。

倒是陈牧驰慌乱之中看向于适的那眼,被其他人看到了。

有人调侃,陈牧驰你是不是妻管严,怎么拍个耽改剧,还要看“太子妃”的反应?你俩怎么还跟电影里似的,黏黏糊糊的。

 

于适听到这话,心里咯噔一下。

他酒终于醒了点。

 

忐忑又期待。

陈牧驰会说什么呢?

 

他心里那片海,翻涌起波浪。

 

 

别瞎说,我们就是朋友。

于适听到对方说。

 

 

海浪消失了。

 

 

原来对方心里的那片海已经不属于他了。

 

于适有点心灰意冷,还有就是明知期待落空却依旧期待后的无限失落。

像是走在楼梯上,突然踏空了一节。

 

他在期待什么呢?

期待对方暧昧的态度吗?但那就不会是他喜欢的陈牧驰了。

 

可是就不期待吗?

不是的。

 

他借着要上卫生间赶紧跑了。

没想到陈牧驰也跟来了。

 

跟来干什么呢?

看他笑话吗。

于适透过镜子瞪着身后不知所措的男人。今天他喝醉了,醉鬼想干什么都可以。

 

 

陈牧驰在镜子里看见眼睛红了一圈的于适,心里软了一块。

眼前这个人酒后显出了他极少见到的示弱与委屈。

 

他想,是不是于适那天说结束时也是这样的一张脸?

自从今天见到于适后,他总是在不断回忆。他们在一起时的片段不断从深处涌出来,像是拉开了一个塞满信件的抽屉,信件一封一封从里面挤出来。

 

你还好吗?

他听见自己问。

不是的,他不想说这句话的。

 

于适摇头,不好。

 

陈牧驰又问,那怎样才会好?

于适望着对方不吭声了。

 

接着,他转过身,让陈牧驰捉住了他的双唇。

 

-1-

《道德经》里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于是,他们相爱。他们分开。他们在各自的生活里怀念对方。

 

《太玄经》里又说:玄生万物,九九归一。

于是,他们重逢。他们回忆。他们回到开始的开始,再次相爱。

 

 

在一片嘈杂中,在包厢单独的卫生间里,他们听到了彼此心中的海啸声。那声音快乐又熟悉。

有些久违了。

 

海浪将他们重新带到一处。

或许这次,他们可以在对方的海滩上安营扎寨了。

 

陈牧驰和于适都是这么想的。

 

——fin——


英俊的小号君

郊通发达/千年(一发完)

延迟搞封,自割腿肉

有点长,已完结,HE


武王克殷三年,薨逝于夏。太岁神君被贬,偶遇故人。



成王六年,云游四海的殷郊在洛邑见到了姬旦。

时执盛夏,天降大雨,殷郊好不容易找了间小庙躲雨。进了门,摘了斗笠,太岁神仔细打量起这神台上的塑像。

三头六臂,蓝脸赤发,活脱脱一个恶鬼降世。

庙外匾上明晃晃三个大字,太岁庙。

原来恶鬼就是我自己。

等回到庙里,塑像后面窸窸窣窣一阵响,没一会儿就从里面钻出来一个人。长发胡乱地束在头顶,一身麻布衣裳,手里还拿着蒲扇和酒壶。

“我是不是还没醒?”

他看看殷郊又看......

延迟搞封,自割腿肉

有点长,已完结,HE

 

 

武王克殷三年,薨逝于夏。太岁神君被贬,偶遇故人。

 

 

 

成王六年,云游四海的殷郊在洛邑见到了姬旦。

时执盛夏,天降大雨,殷郊好不容易找了间小庙躲雨。进了门,摘了斗笠,太岁神仔细打量起这神台上的塑像。

三头六臂,蓝脸赤发,活脱脱一个恶鬼降世。

庙外匾上明晃晃三个大字,太岁庙。

原来恶鬼就是我自己。

等回到庙里,塑像后面窸窸窣窣一阵响,没一会儿就从里面钻出来一个人。长发胡乱地束在头顶,一身麻布衣裳,手里还拿着蒲扇和酒壶。

“我是不是还没醒?”

他看看殷郊又看看神像,突然就咧开嘴笑了。

“原来你也会显灵啊。”

 

殷郊本想蹭他口酒喝,奈何一别经年,周公酒量不减反增,一壶好酒一滴也没舍得给昔年的老友留。

“老友?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咱俩不算朋友,从我第一面见你,我就觉得你不像个好人。”

 

他与姬旦见的第一面应该是在那一年。

是帝辛杀兄弑父,四侯去三,太子身死的那一年。

姬旦摇头,“你记错了。不是那一年。”

“那就是闻太师回朝,武成王出逃的那一年。”

“不对,你又记错了。”

“那是哪一年?”

“是闻仲出兵西岐,魔家四将于岐山埋伏我兄长,你奉广成子法旨下山那一年。”

 

那一年的殷郊犹如神兵天降,以一敌四,带着武王全身而退,直到今日岐山一代都流传着殷太岁于万军之中勇救周武王的佳话。

“这太岁庙就是兄长让我给你建的。你别看这地方不大,但是这神像可是我请最好的工匠,花了七七六十四天,精心给你修的。”

殷郊把酒壶从他手里夺下来,“你少喝点吧。七七是得六十四吗?亏你兄长在时还和我夸你是帝王之才呢…我看你是床第之才还差不多,还帝王呢…”

喝得有些迷糊的姬旦鲤鱼打挺般地坐起来。

“兄长和你夸过我?什么时候夸过?夸了我什么?在哪里夸的?”

 

殷郊这才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到姬旦那天。

岐山间,他挡住魔家四将手中法宝,口中默念法诀,眨眼之间已至西伯侯府外。

大难不死的武王亲自在门口迎接他。

一别经年,当年望乡台上错愕地看着他身首异处的姬发已经成了眼前这个处变不惊的少年将军。

他走至姬发眼前,武王双眼含笑相迎。

然后姬发一拳打在了殷郊肋下。

“下次再三年悄无声息,你也不必来西岐找我了!”

 

那一拳对于法身已经大成的殷郊来说,安慰过于疼痛。

三年时光,白云苍狗,朝中局势,瞬息万变。

可就算沧海桑田,有些事、有些人始终不会变。

多少日月斗转,殷郊坐在九仙山广成子的洞府中,想起山下的故友往事,只觉得因果弄人。

他在血流成河里窥伺到一缕天机,就好像成汤灭夏一般,西岐也将灭商。

天命玄鸟亡夏桀,凤鸣岐山诛商纣。

天命要他伐纣,昆仑要他伐纣,就连母亲也托梦要他伐纣。

来到西岐的殷郊满脑子天子血脉、真龙之气,他想不明白,殷寿有罪,可是殷商罪在何处?

看他站在门外不进,早已满身大汗的姬发扔掉了胸甲,活动着手臂,拉了他一把。

 

“走吧。天大地大,不如饭大。天大的事,也能等到填饱了肚子再说。姬旦,告诉厨房多做一个人的饭菜!”

 

就是那天,殷郊第一次见到了跟在姬发身后的那个年轻人。

长着和他一样的圆眼睛,像是一只懵懂的小鹿。

也像极了刚到朝歌的姬发。

 

吃过午饭,姬发真的带着他和姬旦去了岐山的麦田。

漫山遍野,目之所及,皆是金黄。

山河社稷,始于百姓,长于五谷,刈于君主。

夏桀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夏的气数尽了。

殷寿也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朝歌大乱,殷商基业摇摇欲坠。

殷郊记得那时的自己看向姬发的所在。

有一瞬间,天地晦暗无光,万籁俱寂,殷郊只能听见姬发的声音,还有很远处农妇的歌声。

“我知道你在想,想你该去哪,想你该怎么做。我也在想,想质子姬发已经死在了朝歌,如今活下来的是西岐的少主,而少主该怎么做,我还没想出来。”

“你可能看出来了,西伯侯膝下十子,我并不是最聪明的。大哥比我聪慧,三弟比我果决,姬旦比我圆滑,姬度比我刚直。我原本以为,西岐的少主会是大哥,所以从小到大我唯一的梦想就是做个英雄。小时候母亲给我们讲故事,他们几个最爱听轩辕战蚩尤,千古一帝,开疆拓土。我却最喜欢后羿射日,神农尝百草,六合四海,天南地北,我希望我哪里都可以去。”

“兄长去了,父亲病了,如果我再不担起西岐的大任,那就只能轮到姬鲜和姬旦。我作为哥哥,既相信他们能做这所谓的伐纣先锋,又不希望他们真的骑在马上走在我身边。”

“最近几日我总是梦到我们以前的日子,围在篝火边,吃着打来的兔子,喝着不顺口的稠酒。那时候除了你,大家都不是什么王侯将相,可我总是觉得那时候我还挺快乐的,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也美得像一个我不愿意醒来的梦。”

“苏全孝死了,鄂顺死了,崇应彪死了,姜文焕生死未卜。”

“殷郊,我才发现,原来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当年的八百质子,死伤逃亡,今日算来,全须全尾还像个人一样活着的,竟只剩下他们几个了。

“我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日你成了王,路过西岐时,我会为你折一枝麦穗。在西岐,送麦穗给人家,是愿意和他共食五谷的意思…也是希望他能留下来的意思。”

那天他把麦穗递到殷郊手边,看着姬发的眼神,殷郊什么也说不出。

“今日无论你留或不留,我都折一枝麦穗给你。”

 

“无论你怎么选,无论你选择谁。”

血脉与天意,气数与轮回,无论殷郊怎么选都不对,无论他选择谁都是错。

从前殷寿希望他匡扶商朝,姜后希望他成熟稳重,比干希望他扶正朝纲,姜尚希望他开榜封神。

所有人都把希望付诸于殷郊,但没有人愿意听听他希望如何。

姬发把麦穗递给他。

他希望殷郊留下,可是他却不能这么说。

“我只希望今日殷郊所择,他日能得偿所愿。”

 

“那你得偿所愿了吗?”

姬旦站起来,大雨倾盆,打得他衣发皆湿。他像是看不到一般站在雨里,指着殷郊身后的神像厉色而问。

“太岁神君,你,得偿所愿了吗?”

 

不知过了多久。

大雨骤停。

云开雾散。

天地之间又传来那日麦田间农妇的歌声。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纣王已逝,周平天下。

乐土所在,近在眼前。

 

殷郊开口,声音是哑的。

“没有。”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重整殷商,所以他归顺截教,与挚友反目。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天下太平,所以他烈火焚身,拉着父亲共赴黄泉。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天道公正,所以他大闹天庭,拼尽一身仙骨也要下界。

 

如今他孑然一身、无亲无故、不老不死地游荡于人世间他才明白。

他没有得偿所愿。

他再也不可能得偿所愿了。

 

 

太岁庙一别后,殷郊有三年没有见过姬旦。

他下界之时被王母封了法力,这三年,他去了很多地方。没了仙法,那就骑马。没钱骑马,那就步行。

反正他不老不死,对于凡人而言天涯海角的距离,他多用些时候总是能走到的。

文焕回了封地东鲁,偶尔觐见成王,聊的也是当年的武王,久而久之,姬诵烦了,也就不怎么愿意见他了。

已经承欢膝下的文焕抱怨起来和年轻时一样,“他小时候,我们还给他换过尿布呢!现在他才多大?十几岁的小孩!还没我进质子营的时候大了,竟然也觉得我烦了?他不愿意见我,我还不愿意见他呢!他和周公给姬发修的那是个什么破相!眼睛鼻子嘴巴,没有一处像的!”

 

殷郊舍命陪君子,只是可惜,再好的美酒他如今喝起来,也再得不了一场大醉。

“那你说该是什么样啊?”

姜文焕站起来。清冷的月光下盖住了男人花白的鬓角,恍惚之间,殷郊觉得他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朝歌。

他们的面前摆着篝火,崇应彪和姬发在附近争吵,鄂顺和苏全孝应该正在拉架。空气里弥漫着烤兔子的香气,他再多喝几杯,应该就能醉了。

“应该是…”

东伯侯的声音沉进岁月长河中,他迷茫地回头,迷茫地看着殷郊。

“…姬发应该是什么样的啊?”

时间快马加鞭地跑了那么久,久到文焕的头上长出了白发,久到武王已经成了回忆里一个模糊的虚影。

“姬发…应该是什么样的来着?”

 

周公病重那年,曾在洛邑太岁庙留下一壶烈酒。

独行世间的太岁神君带着酒壶赴约,藏在周公府上,隐去身形,听天子伏在他床前看他最后摄一次政。

姬发死前,姬旦也会像姬诵一样,伏在他的床头吗?

殷郊不知道。

那时的他在九重天上。

于他而言,武王的薨逝是天边飞过的一只鸾凤。

昔年凤凰衔书,鸣于岐山。今岁周朝已立,当还气数,归于天地。

武王曾同他有约,来年芒种,田中小亭再聚。

武王病逝于夏。

那年芒种,他没有赴约。

再下界时,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所以他砸了九重天的瑶池金殿,因为他想不通什么狗屁天道要让天下共主神魂俱灭、不入轮回。

审他时王母曾说,你迁怒的不是这天道,而是你自己。

她说的没错。

他罚的确实是他自己。

是当年没有留在西岐的自己,是那个死在姬发眼前的自己,也是那个没有赴约的自己。

 

送走了成王,太岁神君从阴影中走出,坐在周公床前。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我以为等你看到那壶酒,我早就入土了。”

“我被贬下界,天上的时间再快,也与我无关。”

姬旦看看他,有些幸灾乐祸,“为何被贬?”

“我把九重天给砸了。”

“为何要砸?”

“因为那地方我不喜欢。”

“九重天上什么样啊?”

“雕梁画栋,金砖玉瓦,美女如云,天辉威严。”

“那你为何不喜欢?”

“因为天道无情,天规不公,天帝无心,天兵无眼。”

周公像是想到了什么,“你是何时被贬的?”

殷郊不敢看他的眼睛,“武王仙去那日。”

“那你为何失约?”将死的姬旦拽住他袖口,殷郊这才知道,原来一个将死之人,力气能有那么大,“兄长到死都以为是他一厢情愿,他以为你因当年他射瞎你左眼所以不愿意见他。太岁神君,你为何失约?”

 

殷郊没有回答。

他回答不了。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

一日一夜,对于仙人,不过弹指。

 

“看过成王与我为他塑的像了吗?”

殷郊点头,“看过了。若不是文焕告诉我那是武王,我一定认不出来。”

“不像他吗?”

合上眼睛,殷郊回忆起姬发的样子。

他的眼睛同姬旦很像,圆圆的,像林间的小鹿。

他的鼻子不高不矮,很难说是什么样子,因为他总是不惜命,打起架来不管不顾。

他的嘴唇有点像女子。薄唇寡情,他这样有情有义的人,一定不能是薄唇。

他的眉毛。

他的耳朵。

他笑起来会微眯起眼睛。

他委屈的时候会像孩子一样撅嘴。

他难过起来不会哭,眼泪只含在眼睛里。

他生气的时候会皱眉,额头上会有个小小的川字。

他快意的时候。

他幸福的时候。

 

殷郊甚至能想起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麦田上的小亭,天子坐在他面前,带着笑意地看着他。

那日的他不像是武王。

那日的殷郊也不像是神仙。

分别之际,姬发轻声问他,“来年的芒种,再来看我一次好吗?我再为你折一枝麦穗,这次,我是真的希望你留下。”

 

殷郊也确实留下了。

只是再也没有人为他折一枝麦穗了。

 

“你的眼睛很像他。我见过你大哥一次,他也是这样的眼睛。”

“不像的。”周公摇头,他确实病重了,回忆起两位兄长,情难自持落下泪来,“考与发的眼睛像父亲。鲜与我没有他们那样的神态。他们的眼睛有百姓,有众生,却唯独没有他们自己。鲜与我…”

 

武王崩逝,成王年少,周公摄政,三监乱世。管叔鲜被斩,蔡数度流放,文王膝下十子,最后还是走到了自弑其兄的路上。

 

“…我最近总是梦到他们,梦到大哥没死,他成了西岐少主,我和鲜辅佐在他身侧,发同你一起,骑着雪龙驹,策马扬鞭,驰骋天下。”

周公的声音时高时低,像是断了弦的琴。他握着殷郊的手,急切地问他,“你知道的对不对?兄长不想做王,我的兄长都不想做王。考想要的是风花雪月,发所求的是自由自在,鲜只要兄友弟恭…”

 

殷郊从怀里拿出一枝麦穗。

姬旦静下来,他看着太岁神君手中的五谷,轻轻地念着什么。

“茎苦为荞,实甘为麦。西岐的孩子都知道。”

殷郊把麦穗放进他手里。

姬旦合上了眼睛。

睡着的他又变回了那个少年,跟在哥哥的身后,仰头看着殷郊的法相。

 

“兄长一直很挂念你。”

殷郊摸摸他的额头,“我也很挂念他。”

“如果我现在醒来,发现这才是梦,而我的梦才是真的,那该多好。兄长不想做王,他跟我说,入夜之后的宫闱,静得吓人。风吹过城墙,像极了女人的哭声。”

“我知道。”

“如果可以,我希望兄长能像我梦里那样,和你离开西岐。成王之后他总和我说,灌口有好酒,陈塘有鱼虾,冀州有雪原,五岳有青山。这些地方他都想去,只是可惜,没有机会了。”

周公合上眼睛。

他握紧了手里的麦穗,就像是握紧了两位兄长的手。

“兄长会希望你去的…”

 

他会希望你哪里都去得。

就如同他希望你终将得偿所愿一样。

 

 

周公死后,成王康王励精图治,息民养谷,百姓安居。

可惜昭王好战,穆王喜功,天子之位传至幽王之时,周朝气数已经快要尽了。

 

周朝国破那日,殷郊在他的麦田里捡到了一个死婴。

那孩子如同昔日成王一样,克死生母,降于天地。

只可惜他遇到的不是宅心仁厚的武王姬发,而是山中饿了数月有余的野狗。

殷郊找到他时,婴孩的左眼已经没了,内脏被野狗们翻出来吃了大半,就连四肢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他赶走了兽群,用外衣的桑布裹住死婴的尸骸。抬头想找块风水宝地埋了他时,却只看见了被血海染红的沟渠,还有几乎没有果实的麦穗。

天子昏庸,天谴将至。

这次不知道要轮到哪位明主化身鸾凤,归于天地了啊。

 

死婴最后被他埋在一棵大柳树下。

临走的时候,太岁神君折了一只麦穗,放在了那个小小的坟包前。

故人说折麦穗相送有挽留念怀之意。

若是你我有缘再见,希望我有本事能留住你在这人世间吧。

 

 

幽王身死,周朝国灭,诸侯争霸,群雄逐鹿。

秦王嬴政伐燕楚、灭韩赵,一统六国,周鼎易秦。

嬴秦只活了十四年,十四年后,刘邦项羽以汜水为界分江而治,西楚霸王于乌江自刎,汉王刘邦发兵咸阳,汉室天下自此开始。

 

又是一个大雨天。

现如今是个游医的殷郊走到了华山脚下。

他四处敲门避雨,敲到第九家终于有了转机。

这家主人是个年轻人,一身青衣,头戴斗笠,比起全身湿透的殷将军,他看起来更像是个仙人。

年轻人家中不大,两间小屋,一头老牛,院中种着一棵大柳树,两人不能怀抱,狂风骤雨不止,柳树摇曳生姿,看起来别有一番风韵。

“看什么呢?”

殷郊坐在檐下抬头。

他看不见男人的脸,只能靠着电光依稀去看男人的眉眼。眼睛看不清,鼻子认不出,嘴巴倒是很漂亮,笑起来尤其和善。

甚至有几分像那年麦田中的武王。

“没看什么。你笑起来,与我一位故人很像。”

“那你这位故人如今何在?”

“已经故去了。”

 

男人没说话,只是把茶碗放在他身边。

茶很香,却并非是茶叶的味道。殷郊喝了一口,觉得有些苦,但仍有暖意顺着四肢百骸流进身体。

“这是荞麦茶。华山上有位三娘娘,开坛布道,乐善好施。三娘娘说荞麦茶对人好处颇多,不仅清热暖身,还能让人时刻记得因果。华山上下的百姓家中都是荞麦茶,就是不知道先生是否喝得惯了。”

“茶就是茶,与因果有何关系?”

“就好比我今日迎先生进门是因,你若是强盗,将我这破屋洗劫一空就是果。在世为人需敬畏因果,否则便会像喝这荞麦茶一样,尝尽孽业苦果。”

“可若是世人都像你这般想,那我便无处可去。这雨这样大,我死在华山上也说不定。谨慎因果是好,可要是因此踯躅不前,难免会招来更麻烦的苦果也说不定呢?”

 

天地哗然寂静,仿佛只有眼前的柳树还在随风而动。

太岁神君想起幽王身死那日他在麦田里捡到的死婴,那时他也将孩子埋在了这样大的一棵柳树下。

百年已过,不知那婴孩如今身在何处,与何人相识,又有了怎样的因缘际遇。

 

青衣男人见他面有笑意,也笑着问他,“先生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感慨这世界因果,玄妙非常,恐怕连九重天上的大罗神仙也参悟不透。”

 

雨停离别时,太岁神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这小院主人的样子。

除了嘴唇之外,与昔日的故人再无相似之处。

“我看先生似乎有些遗憾?”

“不是遗憾,只是感慨。”

斯人已逝,他就算思念,也是枉然。

 

“你这院子很好,柳树很好,荞茶更好。”

殷郊替他合上半扇门。须臾天地,门里门外,仿佛两个世界。

“若你不再担心因果,不如在雨时再请人进来避雨。这样好的光景,可不能只有你一人独享。”

 

又行两日,殷郊终于见到了华山上的三娘娘。

亭亭玉立的仙子面若桃花,拢袖对着殷郊深深一拜。

“华山杨婵拜见太岁神君,百年前一别,不知神君如今可好啊。”

望着仙子的盈盈笑脸,殷郊却怎么也想不起他们在何处见过。

“神君恐怕是不记得我了。那日你在天庭受审,我就站在家兄身侧。”

“你家兄是谁?”

“灌口二郎杨戬。”

他这才想起,当日王母贬他下界,众仙哗然,只有杨戬身侧的那个仙子,似乎对他笑了一下。

“你当日为何要对着我笑?”

“九重天上的神仙都觉得被贬下凡便是这世上最重的刑罚,可是我总觉得在神君你的心里,留在那个破地方继续为天帝老儿卖命,才是真的度日如年。”

 

殷郊在杨婵的道场留了三日。

第三日子夜,华山上空雷云翻滚,他二人出门查看,只见一只黑虎自云后钻出,虎啸所至,百兽惊惧。

“那是赵公明。”

杨婵疑惑。黑虎落下的方向,分明就在华山脚下。

“你们太岁部的神仙来我华山做甚?难不成是来找你的?”

 

赵公明并不是来找他的。

玄坛真君如今是人间除瘟禳灾、主持公道的财神。

今日之所以降下劫云,自然是为了铲奸除恶。

殷郊与杨婵赶到山脚下,只看见一青衣女子跪于黑虎掌下,虽然被雷电烧焦了衣服头发,可是女子仍然不屈,咬紧了牙关还在反抗。

彩衣女子见了殷郊奋而起身,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是你!”

无辜被指的太岁神君不得要领,“是我?我怎么了?你又是谁?”

赵公明在一旁淡然答道,“她是这华山下修行百年的柳树。今夜受雷劫攒顶,是因为她害人性命。”

“我害人性命?他们杀人放火你倒是不管,我为民除害就要天打雷劈?你说我害人性命,我还要说你不辨是非,是个什么神仙?!”

殷郊看了看女子,“你说被你害死的是杀人放火的凶徒...那他们所害何人啊?”

女子恶狠狠地看着他,“那便要问问你了!那日天降大雨,太岁神君你可记得,你在那小院里说过什么?”

 

你这院子很好,柳树很好,荞茶更好。

若你不再担心因果,不如在雨时再请人进来避雨。这样好的光景,可不能只有你一人独享。

 

“他三人行路至此,借我家院子避雨借宿。子夜时分,他们见这院落只有一人居住,附近又多是老幼妇孺,所以杀人害命,强盗放火。可怜我主,一颗善心,却得了如今这身首异处的下场!我杀人,不过是看不惯这黑白不分的天道,更看不惯你这识人不清的神仙!”

 

恍惚间,殷郊又看到那日的青衣少年。

或许他说的才是对的。

在世为人,若不识因果,便如同饮下荞茶。

百年前他不识天道,所以得了这孤苦一生的苦果。

今日他颠倒黑白,所以间接害死一条性命。

 

得了雷劫的柳树一夜丢了百年道行,杨婵问她可有悔意,她却看着这空落落的院子大笑起来。

“悔意?我大仇得报,为何要悔?就算后悔,也不是可惜道行,而是遗憾美景一炬,良人已逝,昔年景致,皆不可追。”

 

若他没有为你打开那扇院门。

若他没有请你喝一杯荞茶。

若他没有和你在雨中共话因果。

“若是你没有来华山,那该有多好啊。”

 

殷郊看着柳树精的背影,抬手为她关上了那虚掩的半扇院门。

 

 

西汉两百年基业,亡于飞燕合德干政。王莽篡位,改国号为新。

新朝末年汉室后裔刘秀统一天下,光武中兴,明章之治,可惜东汉末年宦官掌权,十常侍祸乱朝纲,天下三分而未定。

 

殷郊在江东遇到了崇应彪。

九曜星官降世临凡夜宿歌楼,囊中羞涩被扫地出门。念叨着自己是不是今年犯太岁,抬头就看到了坐在酒肆二楼的太岁真神。

“你是不是跟着我来的江东?”

真太岁懒得抬头看他,“别自作多情了。云游至此不行吗?”

崇应彪一指他身后的古琴,“带着它云游?怎么没累死你呢?”

“你懂个屁!我娘...太阴星君近日托梦给我,说九重天上的琴太过冷硬,特意让我在人间寻把好琴带给她。”

“你和你母亲还有来往?当年贬你下界的时候王母可说了,无召不得回天庭,无故不得用仙法。你可别连累太阴星君和你一起受罚。”

殷郊一把夺过他面前酒杯,“不想被我连累就别喝我的酒!”

“一口酒罢了...那么多年不见,你怎么愈发小气了?”

 

二人对坐许久,无话可说。

千年已过,朝歌镐京都已化为尘埃,再说当年旧事,反而显得可怜可叹。

实在没话的殷郊指了指崇应彪的肩膀,“我记得当年我大闹天庭的时候,拿雌雄剑砍中了你肩膀…”

“你还好意思提,明明都说好了,我放你走,你演场戏。你倒好,一剑就差把我脑袋砍下来了…殷郊你是不是公报私仇,还记得当年我在朝歌砍你脑袋的事?”

“我的记性一向很好。”

星官咬牙切齿,“早知道当年不放你走了!”

 

说这句,崇应彪自己都有些后悔。

当年之事,他也觉得天不地道,所以才在一重天拦下殷郊,私放他下界。

只是没想到时不我待,一切都已经晚了。

“你找到他了吗?”

殷郊看他一眼,“我下界不是为了找他。”

“我知道,但是你找到了吗?”

殷郊摇头。

“魂归天地是什么意思不用我说吧?殷郊,或许他已经…”

太岁神死死地盯着他。

他上次这幅样子还是大闹天庭那日。

“当我没说。你真的就这么相信姜尚?你真相信他找到办法送姬发转世去了?你下界也一千年了,要是真的能遇到,估计你俩早就遇到了,除非你认不出来。这倒也是种可能。轮回转世,洗尽前尘,换个样子,换个声音,你还能认出他来吗,殷郊?”

 

殷郊最近一直在刻像。

想着故人的样子,喜怒哀乐,五官眉眼,旧日时光,全都被他刻印下来。

武王不能封神,可四海六合、天南地北却布满了他的塑像。

殷郊不敢对崇应彪说,他是害怕自己忘了他的样子。

他不敢忘了姬发,所以日夜雕刻,想把他的样子留下来。

殷郊很害怕,因为每当午夜梦回,他于幻梦中回望此生,除去蹉跎无常,余下唯一的一丝快意,竟全都与姬发有关。

是与他纵马时天上的明月。

是曾经在西岐看过的漫山麦海。

是身死前他眼中不落的泪水。

是为了他砸瑶池、毁天庭的逍遥恩仇。

 

如果他忘了姬发。

殷郊害怕他此生会如同大漠黄沙,握紧双手,却什么都留不住。

 

 

分别时崇应彪给他指了条路。

“江东最好的乐师就住在那。我没见过,不过听人说脾气极怪,你想寻得好琴,不如去他那一试。”

 

这乐师确实古怪,住的地方幽深僻静。殷郊找上门时,他就坐在院里的屏风后抚琴。

江东歌楼的名伶伴他乐声而唱,唱的是一首初秦时的小调。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好一个道阻且长啊。”

名伶歇了嗓子,笑吟吟对着他一拜,“不知先生何意?”

“若想觅知音,必先走歧途。先生门前这八十一级台阶,恐怕就是这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的意思吧。”

屏风后的琴音断了。

“三五历记中说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故天去地九万里。”

“我知道,你是想说你的琴声比起勾栏瓦舍中的乐师,不止是这九万里的差别,而是九九八十一万里的差别。”

屏风后的人笑了,“你觉得我不如他们吗?”

“不。你的琴声是我听过第二好的。”

“那第一好的是谁?”

“是我要买琴相送的人。”

“就凭先生这句话,琴我舍了,他日相见,还望这位天下第一送我一曲。”

“那我们一言为定。一月之内,我带她来见你。”

屏风后的人微动,回答他的话也轻的像是风中絮语。

“我们一言为定。”

 

人间一月之数,对于太阴星君而言,不过茶凉之息。

殷郊对月抚琴,太阴临凡相见。

许久未见儿子的姜皇后只觉得他瘦了,哪怕神仙不老不死,不会生病更不会饿瘦,星君却总是觉得他瘦了。

“天下慈母,只要孩子不在自己身边,便总是觉得孩子瘦了。”

姜皇后点了点他的鼻尖,“多年不见,你倒是在人间学会了滑头滑脑。”

 

太岁神掌管凡世气运轮回,六十年一甲子,几十个甲子轮转而过,他们母子上次相见还是在天牢里。

太阴得嫦娥庇护,得见殷郊。昔日封神台上宝相庄严的太岁部首神散发披面,仰首大笑。

太阴星君无情无欲,可是姜皇后却被亲子笑声骇得潸然泪下。

“孩子。”

几近疯魔的神官茫然地看着她。

不久之前他还化出三头六臂,杀出云霄九重,如今却只落得这般下场。

掌管刑罚的瑶池金母说,为神需无情,为仙需无爱,若是起了这爱恨嗔痴的妄念,那九重天就会变为第二个人间。

那日,姜皇后看着自己受尽苦楚的儿子,望着牢外雕梁画栋的仙宫,却想不通这九重天上到底好在哪儿。

“去凡世吧。”

三尸八苦,七情六欲。

人世再浊,也容得下爱恨情仇。天上再清,却听不得情/欲痴念。

“去凡世,当个寻常百姓,种麦子饮稻酒,穿麻衣食豆饭。怎样都好,总好过九重天上。”

 

如今再见,没了锦衣华服的殷郊,似乎真的得了逍遥自在。

殷郊带着她走街串巷,好不容易走上八十一级台阶,可找到的却只是残垣焦土。

他们找到那日唱蒹葭的歌姬,被人毒瞎了眼睛划花了脸的名伶只剩下一口气,好像就是在等他们来找。

“那日你走后,富春士族家的子弟就找来了。公子哥们新寻来的姘头,点名道姓要让他给自己筑琴。他不从,他们便来找我,毒瞎了我的眼睛划花了我的脸,就为了让我告诉他们,怎样才能从他手里买下一把琴。我不说,他们就把我打成这样,然后趁夜一把大火,把他烧了个干干净净。”

太阴原以为纣王已死,天下暴政就该结束了,可是没想到千年已过,人间却还还如当初一般,血流成河,遍地饿殍。

 

殷郊走回乐师的小院。

那日立在院中的屏风被烧得只剩下一个角,依稀可辨那是一轮圆月。

皓月当空,应有知音在侧。

美人美酒,应有琴音相伴。

夜风穿堂而过,殷郊仿佛听见有人在他耳边轻声叹念。

 

“你失约了。”

 

他转身,他的母亲站在他眼前,满眼泪水。

“为何会这样啊。”

殷郊也想问。

这世间种种因果,究竟为何如此?

 

 

汉武帝于酒泉郡设玉门关,张骞出使西域,带来漠北的葡萄美酒、宝马良驹。

汉室倾颓,玉门关却并未消亡。

当拓跋焘一统华北与萧道成隔江对峙时,殷郊做起了倒卖马匹玉石的生意。

漠北人多游牧,眼瞳深邃,鼻梁高挺,站在中原人身边更显得汉人娇小柔弱。

殷太岁来贩马时倒是没人敢这样议论他。大漠红花般的美人们,一个个见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脸却红成了葡萄美酒的颜色。

 

柔然首领以可汗相称,第三次贩马时,殷郊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漠皇帝。

“我听我的父亲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中原人来西域贩马。那个中原人长得又高又大,比我们漠北人还像戈壁上的狼群。他在沙暴中救下了我们的首领,首领说他是神仙,还为他在绿洲修了一座庙宇。”

殷郊也没想到,当年举手之劳的善意,竟然给自己在这无神无佛的西域,换来了一座金身。

大可汗为他讲起他们眼中的中原,“我的父亲说,中原人信奉神灵。他们的天有九重,地有十八层,皇帝死后魂灵会去往西方极乐之处的火云山上,庇佑世间生灵。每当他说起神,他总是很憧憬。”

殷郊的脸上没有表情,“没有什么可憧憬的。天再高,地再深,神灵无爱也是虚伪,火云山上满是谎言。与其憧憬死后,不如把握现在,做个明君贤主。”

 

可汗大喜,赐他一壶美酒,一匹良驹。

马厩中人声鼎沸,殷郊凑过去看热闹,原来是可汗的小儿子在驯服烈马。

一匹如同月光的雪白宝马。

像极了当年武王的雪龙驹。

大漠的人相信,好马只臣服于勇士。

少年急切地拉紧缰绳想让宝马臣服,殷郊却只是吹了个口哨,白马便垂下头颅,悻悻走来。

好马只臣服于勇士。

可是雪龙驹却一向最善识途。

 

马上的少年垂眼看他。

殷郊昂首回望。

弥漫天地的沙暴终于过去,大漠的夜空能看到一轮圆满的月亮。

 

“你是怎么驯服他的?”

高大俊朗的中原人没有说话。

恍惚间,他好像回到了朝歌城的马厩里。

姬发骑在他那批黑马上,笑着俯下身子。

“怎么不说话啊...”

眉眼像极了姬发的少年俯身凑到他眼前。

“...你哭什么啊,中原人?”

 

 

传说,小儿子降生时,可汗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西边的群峰中飞出了火鸟,火焰烧穿层云,带走黑夜,带来黎明,最终降落在沙漠的绿洲上。

“你不会真的相信了吧?”少年骑在他身侧的白马上,“那都是我阿塔瞎说的。我小时候,大漠里来过一个穿白衣服的道士,他对我阿塔说,我命中有一劫,劫从中原来,可避不可逃,原是因果报。那天之后我阿塔就编出这些无聊的流言,为的就是骗骗你们这些中原人。”

“那你又为何告诉我真相?”

少年指了指他的白马,“因为它信你啊。好马识途,它见你第一面就这么信你,说明你一定有过人之处。人会撒谎,马却不会,比起中原人、漠北人,我更相信我的马,至少它不会撒谎骗我。”

“我也不会。”

少年转身。苍穹辽阔,他的笑脸被夜色淹没,好像一场稍纵即逝的美梦。

“我可不会这么轻易相信你们中原人的。”

 

第二次见面时,殷郊知道了他的名字。

少年比上次见时又高了一些,稚嫩的眉眼也开始变得舒展。

殷郊来到大漠时,他正陪着自己的小妹妹骑马。

“我的名字?艾吉木。是旋律的意思。我的母亲喜欢中原的琴声,生我的时候父亲梦到了火鸟,母亲梦到了天女抚琴,所以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比起乐调,我更希望我能叫月亮。我妹妹就叫萨仁,是漠北话里月亮的意思。”

殷郊给他讲,中原流传着一个故事。从前的天上有十个太阳,有一位大英雄用弓箭射下九个,天帝记恨他杀了自己的儿子,所以便送了长生药给英雄的妻子。女人服药得长生,奔月而去,夫妻天人永隔,她日日在月宫中抚琴落泪。

“你们中原人真无趣,爱人要相隔相离,就连月亮也变成了囚人的牢笼。我们大漠可没有这样的故事,月亮就是月亮,是所有漠北人的月亮。”

 

第三次见面时,艾吉木问起殷郊为什么要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落泪。

已活过千年的太岁神凝望着艾吉木的笑脸。

属于姬发的那部分神韵已经消散在了大漠的风中。他还是俊朗不凡的,只是越来越不像殷郊刻的那些木像了。

“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他也曾坐在这样一匹白马上,像你那样对着我笑。”

“那你的朋友现在在哪呢?”

 

他?

神形俱灭,魂归天地,殷郊辗转千年都无法再与他相见。

 

“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西边有一座山叫火云山,他...应该就在那里吧。”

艾吉木陪他一起坐在沙丘上。只要他们抬头,就能看到星河璀璨,明月高悬。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呢?你很思念他对吗?每次说起他的时候,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思念他。”

“他不会想要见我的。我们曾经有过约定,我失约了,他一定很失望。”

“那你又怎么知道他对你失望呢?你没有问过他,他又没有亲口对你说过。如果他是我,就算你失约了,可是只要你出现,我就会很欣喜。”

殷郊低头看到艾吉木的眼神。

姬发也曾有过这样的目光,是林间的小鹿,大漠中的红花,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

“我...”

 

世间不知,伐纣东行的武王与自焚而死的太岁,其实见过一次面。

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一面。

十绝阵去九,张天君于西岐摆下红砂阵,轩辕坟三妖齐聚,势要一战夺去武王性命。

就是那一晚,送走了哪吒姜尚的武王在山谷关口发现了殷郊。

他尽全力阻止武王明日破阵,姬发问他为何要拦,殷郊张口想说什么,开了口却觉得胸中一阵剧痛。

“你会死的。姬发...你会死的。”

姬发恍然盯着他。

这么多年,殷郊一直不知道,在那个瞬间,姬发的心里在想什么。

是凤鸣岐山的天命,八年同窗的情谊,还是什么殷郊至今都无法参透的因果。

“你还记得当日你离开西岐时,我对你说了什么吗?”

 

我只希望今日殷郊所择,他日能得偿所愿。

 

那天晚上姬发的眼神,坚定得像是无暇的月亮。

“不管我如何选,不管我日后得了怎样的苦果,我都不后悔。”

“哪怕是死?”

“哪怕是死。”

 

他起身离开,离开时姬发轻声问他,“过几日就是全孝的祭日了,如果我说我想去冀州祭奠,你会想和我一起去吗?”

现在想来,他或许是在问殷郊,如果你不是殷商太子,我不是天命之人,你我只是一对寻常百姓,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冀州吗?

又或者不只是冀州。灌口陈塘,冀州酒泉,昆仑蓬莱,五岳二江。这些地方他都没去过,所以他到死都在念叨。

“你是在留我吗?”

“如果我说是,你会留下吗?”

殷郊没有回答。

可是在那之后的一千年里,他回想了无数遍,如果那日姬发留了他,如果那日他留下了,如果当初他没有离开西岐,那么一切是不是不会如同今日?

 

“你还太小,等你长大了或许就明白了,有些事无可挽留,有些人不如不见。”

 

 

第四次见面,殷郊为艾吉木带来中原琴。

“这琴是在长安买的吗?我听中原来的商人说,天下繁华,尽在长安。那里是不是遍地都是美酒,满目皆是美人?”

殷郊点了点他的脑袋。几年未见,艾吉木已经长到昔年姬发那般身量了。

“大漠那么多美人,还不够你看的吗?”

“就算没有美人美酒,我也想去长安。”

 

长安啊。

殷郊记忆中的长安甚至不叫长安。

那里叫做镐京。

“长安很好,繁华兴盛,钟鸣鼎食。”

“可你好像不太喜欢。”

“怎么可能喜欢呢...我唯一的朋友,死在了长安啊。”

 

第五次见面,艾吉木的左臂多出一道血痕。

“你与人打架了?”

“我是可汗的儿子,谁敢跟我打架?关外有沙妖劫道闹市,我和阿兄护送商人进城时赶上了沙暴,他们躲在沙暴里,我一时防不住。”

“你知道玉门关外在我们中原叫什么吗?八百里旱海。旱海中,应该是有龙王主事的。”

“你是要我去求神仙?从小到大我可只拜过一位神!我们柔然部落的先祖曾经遇到过一位神灵,打扮成中原人的样子,救他们出了百年一遇的大沙暴。我的阿兄们不信他,可是我信他。”

 

第六次见时,萨仁缠住了殷郊。

当年得由哥哥牵马的女孩已经长成了能自己拉缰的少女。

她骑在马背上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就是传说中那个神仙啊?为什么我都长大了,你还是不会老?”

 

第七次见时,艾吉木带他去看了月亮。

沙海上的月亮,清冷孤寂,纯白圆满。

“你看那个月亮,是不是很美?”

殷郊侧目去看艾吉木的侧脸。

这些年他看到艾吉木就会想起姬发,骑在马背上的姬发,站在麦海里的姬发,那日岐山中月光下的姬发。

“很美。”

“在大漠,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带他去看月亮。”

殷郊一怔。

“我们中原没有这样的规矩。我的朋友倒是和我说起过,在他的家乡,如果想一个人留下来,就送他一枝麦穗。”

“可这里是大漠啊,我没有送麦穗给你。”

艾吉木说的没错。

大漠生不了麦穗,就如同西岐的月亮总是没有关外圆满。

 

第八次见时,艾吉木被柔然的姑娘们簇拥着。

萨仁也拽着殷郊去看月亮。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不管看的人怎么变,月亮永远都是月亮。

“你不喜欢那些女人?”

萨仁摇头,“是他不喜欢那些女人。”

“那他喜欢的人呢?”

萨拉摇头,“他说那是个像月亮一样,永远不可能被他抓到的人。”

 

第九次见时,柔然部落人心惶惶。

沙妖肆虐关外,竟然要求柔然献出少女以做人祭。大可汗与其余部落首领拒绝献女,柔然人心涣散,恐有大难将至。

殷郊在马厩的门口找到了艾吉木。

他仰着头,虔诚地望着天上的月亮,手中握紧了他的长弓。

“我会送你和萨仁离开的。”

艾吉木没有转身,他只是看着月亮。

“你知道为什么大漠人将月亮视为定情之物吗?因为月亮哪里都能照到,哪怕相隔天涯,抬头望月的那一刻,我们都近在咫尺。”

 

殷郊的心跳如擂鼓。

他拽住艾吉木的手,想要把他拉到自己身边。

柔然少年的身影在那一瞬穿越千年,与岐山中转身离去的武王渐渐重合。

如果当年我留了你。

那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我会送你和萨仁离开的。”

“那你愿意带我去长安吗?”

殷郊停下脚步。

“我不去长安。”

 

在他身后,原本平静的沙漠突起风暴。黄沙漫天,劫云翻涌。

殷郊在浩瀚沙海中看到一个熟人。

九重天上,旱海龙王。

怪不得此地沙妖作祟。

原来是有神仙与妖孽勾结。

 

“中原人。”

殷郊看着离他们越来越近的黄沙,心中惶恐万分。

“你拿弓干什么?!”

“我的妹妹说你是神仙,你一定能将她平安送到关内对不对?”

“艾吉木!”他拦住少年的白马,“你不是说你想要去长安吗?好,我答应你,我带你去长安!”

艾吉木凑到他耳边。

殷郊觉得有什么东西落在他的侧脸。

像是一滴泪,又像一个吻。

“别忘了我啊,中原人。”

 

白马飞驰而去,一头撞上那朝城而来的黄云。

一支白色的羽箭破空而发,殷郊听见艾吉木的声音响彻天地,如同他的名字,是宇宙间最美的旋律。

“大漠的子民不信仰神明,只信仰天地。我们不会献出少女供你折辱,我们只会亮出刀剑让你湮灭!”

 

天罗地网般的箭雨,雷鸣般的马蹄声。

与神灵之力相比,他们渺小得如同蜉蝣撼树。

 

萨仁从马上坠下,挣扎爬起,想要拉住他一起前行。

“你不是神仙吗,中原人?!”

 

你不是神仙吗,殷郊?

如果做了神仙便能颠覆朝堂天道,那为什么这世上又有连神都无法留住的人?

 

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西岐。

如果当日他留住了姬发。

如果那年芒种他去赴了约。

如果如果,痴因难拔,自尝苦果。

 

“我是神仙啊...”

那日他大闹天庭,王母拈花而落,花叶落地化为藤锁,穿过他琵琶骨,锁尽他一身仙法。

今日神仙杀人在他眼前,世人供奉他为太岁,掌管人世气运轮回,可他却只能看着,什么都不做不了。

“我是神仙啊...”

殷郊只觉得自己全身筋骨剧痛难忍,漫天风沙朝他二人呼啸而来。

“我是神仙啊。”

下一刻,那日封神台上三花聚顶的太岁真神现出法相,三头六臂将黄沙走石硬生生撕出一个大口。

金光起,雷霆至,尘云破,真神现。

“你为龙王,不护百姓,反乱社稷,今遭天谴,你可知罪?”

 

 

杨戬在下界找到殷郊时,他正站在一幢新坟前。

玉门关外少有神庙,这一座不知道供奉的是谁,没有牌匾,只有塑像。

孤零零的坟包立在神庙的院子里,太岁神落寞地站在坟前。

“当日王母锁你,用的是瑶池中的莲花,落地生根,锁人仙骨。听说要想把它拔出来,疼得如同筋骨再造。”

殷郊看了他一眼,“老子乐意,你管得着吗?”

杨戬咋舌,“旱海龙王虽不像四海那般为人尊敬,但至少也是真龙。你将它剥皮抽筋,有没有想过日后如何向龙族交代?”

“那他在关外吃人劫道时,想没想过如何向天庭交代?”

杨戬挑眉。

一别经年,殷太岁倒是学得牙尖嘴利了。

 

“你是来抓我的?”

杨戬也学他抬头看天,“我是来找你回天上的。王母娘娘要开蟠桃会了,你们这些被贬下凡的神官仙君算是得了大赦。只要没有害过人,都可以回去重领仙籍。”

殷郊大笑起来,笑得杨戬后背发毛。

“你笑什么?”

“就是觉得可笑。我以为我在与天道抗争,可是在天道眼里,我不过就是个微不足道的棋子。”

 

杨戬想起殷郊被贬的那日。

那时的他同今日一样,散发披面,抬头望着长阶之上的王母,跪却不屈。

“你们口口声声说武王伐纣乃是承接天命,我今日倒是想问问你们,武王祭阵而死是不是他的天命?他早衰而亡是不是他的天命?他神魂俱散,归于天地又是不是他的天命?天命让他做天下共主,可是这天下共主只做了三年他就死了…原来天命就是这么反复无常!原来在天命眼中,你我,皆是棋子!”

 

清源妙道真君陪他从日出站到了日落。

当月亮出现在大漠的夜空中时,殷郊问了杨戬一个问题。

“姬发真的入轮回了吗?”

杨戬没有睁开额上天眼,他闭着眼睛,大漠的风撩过他的四肢百骸。

“天机不可泄露。”

“那我还有机会见到他吗?”

 

殷郊没有说话。

杨戬侧目。

太岁神君的眼角落下一滴眼泪,砸进那座新坟里。

“会再见的。”

 

天上是大漠的那轮月亮。

杨戬的天眼看到殷郊的脖颈上连着一条线。

红色的线,朝着天边飘去,像是要飞出九霄,飞向月亮。

“你和他,会再见的。”

 

十一

 

千年不回天庭,这次回去,殷郊发现当年那些被他砸坏的宫殿庙宇,竟然已经修得七七八八了。

特意赶来迎接他的邓婵玉快要疯了。

修了一千年,要是再修不好,她也要学殷郊下凡了。

“你那么多年不在,天庭上又多了不少人。王母的女儿织女是个大美人,杨戬的妹妹杨婵也很漂亮,你母亲所在的月宫新来了一位素娥仙女,更是天姿国色…”

殷郊越听越不对,“怎么全都是女的?”

“废话。男仙官一个个长得参差不齐的,老娘才懒得看他们。”

“那就没有一个你认识的?”

“前几日天帝点上来了一只猴子,当什么御马监正堂管事,说白了,就是弼马温呗。”

殷郊无奈,“天帝老儿一向喜欢用这些损招…弼马温…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号啊。”

 

殷郊上了天庭也没什么事情干,无非就是在母亲的月宫中坐坐,去中天找崇应彪打一架,顺便再去帮姬发看一眼中天紫微大帝。

在紫微宫门口,殷郊遇到了一位旧识。

当年姬发身死红砂阵,太极仙翁座下白鹤童子入梦献寿,这才有了日后伐纣立周的武王。

周朝刚立,白鹤却思凡下界,王母遣杨戬殷郊二人下界拿他,一来一回,殷郊才误了当年芒种之约。

被捉回天庭的白鹤几近疯魔。妻子皆死于他眼前,他目眦尽裂地看着眼前的太岁神,咬破了舌头笑得满嘴鲜血。

他问殷郊,你一定不知道,当年姬发将死,只一息尚存,太极仙翁让我拿着一只麦穗入他梦中。

 

梦中的他化作须发皆白的道人,站在一片麦田里,拿着麦穗和荞茶,问了武王一个问题。

“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

武王回问,“如果我选生呢?”

“那我便送你一只麦穗,留你在人间。”

“如果我选死呢?”

“那我就送你一杯荞茶,你饮尽此生苦果,我送你去往西方极乐。”

 

那时的武王阖着双眼。

茎苦为荞,实甘为麦。

他走到如今,喜忧参半,甘苦尽尝。

 

“如果我选择生,我会怎样?”

“我主用人间气运救你,这借来的寿数只能撑到你伐纣功成。逆天而为,必遭天谴,早衰而亡,孤苦一生,神魂俱灭,不入轮回。”

“那如果我选择死,天下会怎样?”

“姬旦即位,姬鲜谋反,姜尚扶持新王远渡黄河,与纣王在牧野一战。狐妖死,纣王死,三吒去二,商周共亡。殷郊自焚弑父,封神太岁。人间动乱百年,天道再选新主。”

“天道要我生,伐纣立周,天道又要我死,半路而亡。天道啊天道,你说在这天道眼中,我算什么?”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无上妙法,不可言状,非我等所能参悟。”

“那如果今日我选择生,你刚刚说的另一种天命,便不会发生对吗?蹉跎伶仃,我一人承受就够了。我只求他…我只求他们能够得偿所愿。他们会得偿所愿的,对吗?”

白鹤只记得自己点了点头。

与他对座的武王无声地笑起来。

“那就好。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天我走的时候听到他说,那枝麦穗,是苦的。”

生苦,死苦,痴念为因苦,结出的苦果自然也是苦的。

“我想他一定没想到,他为了天下人殚精竭虑,可是他想阻止的却还是应验了。”

殷郊仍然在他面前拉着纣王自焚而死。

他死时,摘星楼上回荡着他的声音。

你给我的这条命,我终于还给你了。

他死的时候,姬发一直在念他的名字。

殷郊。

姬发反反复复地念这两个字,仿佛只要一直念下去,他就还有机会,帮殷郊更改这无常的天命。

 

那之后,殷元帅砸瑶池、毁仙宫,拼得伤痕累累、满身血污,好不容易赶到火云山时,只看到了那只浴火而生的鸾鸟。

于天地之间借来的气运,最终也还是要还给天地。

杨戬将殷郊押回天庭,白鹤看着自己对面被废去仙骨的太岁神,心中没有畅快,只有悲悯。

他听见殷元帅问杨戬,你这一生,为了天道苍生,不尝爱恨,不解情仇,可是活到现在,你可有过一丝快意?

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件事,不管什么天道伦常,只想从心而为。

这样的感觉,你有过吗?

 

“一别经年,神君可好?”

殷郊对他一拜。

“人间不比天上清冷无情,自然一切都好。”

“神君还在找吗?”

“我...一直在找。”

 

十二

 

蟠桃会开,诸神献宝。

殷郊将旱海龙王的龙皮龙筋献上,他抬头,看不到长阶之上天帝和王母是何表情。

“太岁神君所献法宝何名?”

“不曾取名。如果非要取,我觉得此宝应叫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回到座上,坐在他身边的赵公明默默端起酒杯。

“这名字...取得不错。”

殷郊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位不苟言笑的玄坛真君,其实是个相当有趣的人。

 

宴席大开,织女献舞,云霄之上的靡靡之音里,殷郊越过神女的笑颜,去看远处寂寥的月宫。

同为太岁神的杨任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你在看什么?”

“月亮。”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

九重天上的神仙眼中,月亮自然是没什么可看的。

可是人间千年流转,当年一起看过月亮的人四散天下,除了一抬头就能看到的月亮,世人心中往往再无半点慰藉。

“我以前也不知道月亮有什么好看,现在我好像知道了。”

 

一曲未毕,天兵天将突然来报,御马监弼马温孙悟空,吃蟠桃、喝仙酒、偷仙丹,打了哪吒三太子,现在已经快要打到南天门了。

看织女跳舞快要睡着的殷郊没忍住笑了。

杨任怒极看他一眼,“你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所谓的蟠桃宴,终于有趣起来了。”

 

王母传旨托塔天王李靖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捉拿妖猴。

杨戬默默看了殷郊一眼。

“此景此景,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

 

执年岁君太岁在二重天遇到了这位传说中的齐天大圣。

身披金甲,脚踏金靴,手中如意金箍棒,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

妖猴提棒便打,太岁神展开雌雄剑抵挡,硬接下这一万三千斤的一击,昆仑山的宝剑被他硬生生砸出两个豁口。

“你这猴子...我不想和你打!”

妖猴收了棒子看着他,“你这神仙倒是看着面生。”

“我和大圣一样,犯了天条被贬下凡,王母娘娘开蟠桃宴,我也是才被叫回来戴罪立功的。”

“你是因何被罚?”

殷郊想了想,“因为我看不惯他们这狗屁天道。”

“既然看不惯,不如跟我一起反了!”

“虽然我不想跟大圣交手,但是大圣要是再走,就要碰上杨戬了。清源妙法真君,额生天眼,七十二变化,八九玄功,法天象地。大圣你就没想过,要是你败了如何?”

“败了那是我学艺不精,大不了回去重学,改日再战!”

“那他若是要压你在山下呢?天帝老儿连自己的亲妹妹都压在山下了,大圣你就不怕吗?”

“天压我,我便掀翻那天,地压我,我就砸烂那地!哪怕身死,俺老孙也得站着死,绝不会跪下磕头当他天帝老儿的奴才!”

 

殷郊点点头。

这么多年不曾回来,这天上地下有意思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那小神便祝大圣旗开得胜,得偿所愿了。”

 

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与二郎真君杨戬在九重天上大战一场,只打得风云涌动,天地变色。

妖猴在斩仙台问斩时,殷郊终于找到了杨戬。

他披散着头发,脸上还有血迹,额上天眼大开,表情神态如同疯人。

“原来你和他说的,是这种感觉。”

 

那年周军入主朝歌,武王曾经拉着杨戬喝酒。

半醉半醒之间,武王问他,杨戬你这一生可曾体会过一丝快意?

不顾天道,不管因果,只从心论。

这样的感觉你有过吗?

杨戬说没有,武王抬头望着月亮,笑着说他也没有过。”

 

“如果有一日你体会到了…记得告诉我那是怎样的快意。”

 

十三

 

天上一天,地下一年。

等到平息了妖猴之乱,殷郊再次下界时,五代十国皆成过往,隋文帝杨坚定都长安,隋二世杨广被叛军所杀,宇文阐将长安禅让与隋,杨侗又将长安禅让与唐。

大唐盛世,万国来朝,长安之盛,如登极乐。

这一切都和殷郊没什么关系。

他仍然厌恶长安。

就如同他厌恶轮回生死一样。

 

还是一个大雨天。殷郊留宿太岁庙避雨。

被封了千年的仙法,如今又重新做回了神仙,殷将军其实有些不太适应。

比起仙术阵法,他更喜欢机巧工具,就好像比起九霄天庭,他更喜欢人间凡世。

夜很深了,浑身湿透的太岁神君睡不着。他借着一缕月色,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刻刀和木料。

“阁下是在刻像?”

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去,殷郊发现太岁庙的外面还坐着一个人。隔着一层破烂的窗纸,他只看到一个剪影。应该是个书生,看身形挺拔俊朗,听声音气度不凡。

“是。在刻像。”

“是为自己心上人刻的?”

刻刀的声音断了,“我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刻像?”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我心上人。”

窗外响起轻笑声,“情之一字,古往今来,最是难解。”

“那你说什么叫喜欢呢?”

“这圣贤书上可没写。书上教的都是发乎情止乎礼、存天理灭人欲的道理,书上可从来没教过如何叫喜欢。不过我觉得,人此一生,不过吃喝行走,想要同食五谷,共饮清泉,行遍天下,一世潇洒的…或许就是喜欢了吧。”

 

殷郊再一次想起姬发。

他有千年的时光去想姬发究竟是不是他的心上人。

可是姬发没有。

姬发没有时间,他早就化作一只鸾鸟,魂归天地。

一切都晚了。

殷郊想告诉他,自己再也不可能得偿所愿,因为他所愿之人已经身死,不入轮回,不得转世,不登极乐。

殷郊想告诉他,其实走遍他想去的这些地方用不了很久,他已经全都走过一遍,灌口美酒醇厚,陈塘鱼虾肥美,五岳青山高耸,冀州万里冰封,昆仑云雾缭绕,大漠明月高悬,这些地方都很好,他去过了,却无法欣赏。

殷郊想告诉他,他学着当年西岐百姓的样子种过麦子,养过苦荞。他喝了自得的恶果,等了千年,却没等到那个愿意送他一只麦穗的人。

 

“阁下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起一些往事罢了。”

 

雨停之时,太岁神君在窗上看到书生的背影。

只是一起躲雨的缘分,和所有际会一样,时间到了,人就该散了。

“不知阁下贵姓?”

“免贵姓姬,单名一个玦字。进京赶考,偶遇大雨,幸得太岁庇佑。”

望着他的背影,殷郊默默记住了他的名字。

“那就祝阁下落笔如神,金榜题名。”

 

十四

 

太岁庙雨夜后五个月,殷郊在洛阳遇到了妲己。

也不是妲己,而是仍然顶着妲己皮囊的狐妖。

当年姜子牙亲斩妖狐,挨了两道打神鞭的狐妖金蝉脱壳,留下自己躯壳身死,只存了元神遁走。

千年之后,洛阳城多了一位花魁名伶,据说天姿国色,目摄人心。

 

狐妖被殷郊按着命门困在了花楼的厢房里。

妲己死挣几下,挣脱不开,索性放弃。

“你就真不怕我杀了你?”

狐妖给他也倒了一杯酒,“就凭太子殿下你和我的交情,要杀你早就杀了,还等得到现在?”

殷太岁放开她,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你还真放了?我可是杀你母亲、害你知己的罪魁祸首啊,你就这么放了我?”

“罪魁祸首不是你,”他把玩着手里的杯子,“你我,母亲,姬发,殷寿,都不过是这天道的棋子罢了。”

昔年涂山氏助禹平定天下,九尾狐便是祥瑞,后成汤伐桀立商,九尾狐就只能是被封在轩辕坟下的妖孽。

是妖是神,九尾自己说什么,从来不重要。

“你变了,太岁神君。”

殷郊拿开妖狐放在自己身上的纤纤玉手,“别离我那么近,一身的狐狸骚味,洗都洗不掉。”

 

故人重逢还未话尽千年,杨任便下界找来,说是今年新科榜眼命犯太岁,恐有大劫将至。

“他犯了太岁有大劫那是他为非作歹应得的了,这哪有问题?”

“我查过生死簿了,这个榜眼他命犯太岁早就死了,连长安城都没进去!所以,现如今这个要被天谴的人,又是谁啊?”

“这个榜眼叫什么名字?”

“姓姬,单名一个玦字。”

 

长安城外风云涌动,电闪雷鸣。

殷郊等在城外,不多时便看到杨任押着一个衣不蔽体的女人从天而降。

“搞清楚怎么回事了?”

“搞清楚了,这女人原是涂山狐妖,一日偶遇猎人,被猎户之子程勇所救。程勇的同乡姬玦乃是远近闻名的才子,为报当日救命之恩,程勇便唆使这妖狐杀了姬玦,顶了他的命数气运,这才得了新科榜眼。这所谓天劫也并不是罚他的,而是罚这狐狸,助纣为虐,不辩黑白。”

尚且年幼的狐妖仰头看着眼前的二位真神。

涂山闭塞偏僻,没有人教过她,何为善,何为恶。恩人说要杀人,她便做了,如今死劫将至,她却不知道何为生死。

 

送走了杨任,殷郊在那个破败的太岁庙找到了妲己。

妖族没有名字,她顶着别人的脸,用着别人的名字,做着身不由己的事,可死却是落在她自己身上的。

“你知道红砂阵中,我在姬发的心里看到了什么吗?从前我以为天下共主的心应该很大,至少要海纳百川。那日我窥见他心魔才发现,困住天子的原来只是一片麦田。”

 

姬发被困红砂阵百日,三妖用红砂化作红绸,缠住他的手脚,食天子肉,饮人皇血。

被折磨得精神涣散的天下共主垂着头,玉石琵琶贴着他的耳朵轻笑,“你说你为什么还不死呢?他们可都要离你而去了,封神榜上有他们的名字,日后他们全都位列仙班,只留你一个在人间。”

武王说话的声音低得要伏在他耳边才能听见,“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想做神仙的。”

九头雉鸡咬穿他的脖颈,温热的血让她躁动难耐,“你不想成仙吗?九重天上,不死不灭,你不想吗?”

 

“我知道他不想。因为困住他的从来都不是仙境。”

困住武王的只是那一片麦田。

困住武王的是姬发,是想要留下殷郊、闲云野鹤、策马天下的姬发。

 

狐妖死前曾经大叫着诅咒武王。

“姬发…我诅咒你…我诅咒你一生所致不过一场虚妄…我诅咒你只此一生不得所爱…我诅咒你神魂俱灭不入轮回!姬发…就算我入地狱…我也要把你一起拖进地狱!”

今日看来,当年她所言,竟是一语成谶,一一应验了。

 

“很多年前,我曾在长安寻到了这个。当时我只觉得讽刺,现如今我把它送给你,只为能了断我们这一场因果。”

那是一块玉环。

白璧无瑕,周到圆满。

“这是...姬发的。”

“这千年来,周王陵都不知道被盗过多少次了。它现在回到你手上,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环,是返还家乡。

百年漂泊,这枚玉环最终还是回家了。

 

几年后,殷郊在洛阳听到流言,当年的榜眼在洛阳花楼寻到一绝世佳人,家中妻子不允,他便休妻纳妾,没过几年便家道中落,最后家破人亡。

听说他死那日,曾有一只白狐在他檐上徘徊,引颈而鸣,叫声凄厉,绕梁三日,去而不散。

 

十五

 

大唐盛世,三百年光阴,贞观之治,开元盛景,可惜最终还是乱世危矣。

遍地的铁蹄烽火,累年的流年战乱,顶着赶不走驱不散的瘟疫灾情,一方游医在睢阳城外捡到了一个孩子。

大夫带着孩子走进了城内,建了院子,扎下了根。

孩子八岁那年,天降大雨,他骑牛上山采药,回来的时候带回来另一个人。

丰神俊朗,剑眉星目,样子像极了说书先生嘴里仗剑天涯的神仙。

大夫为他包了伤口,喂了米水,忙里忙外还不忘对自己儿子感叹,“咱们父子怎么都喜欢捡东西回家。”

 

不日那神仙样貌的男人醒来,作揖拜谢他父子救命之恩。

大夫不跟他客气,“既然要谢那就给钱吧。”

长得像神仙的男子上下胡摸一通,“我身上没钱啊。”

大夫捡来的好儿子一眼瞅见他腰间的玉佩,“那就拿值钱的东西抵啊。”

神仙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别的东西都可以,只有这个不行。”

“这样吧,你把玉佩压在这,什么时候筹够了钱,记得来找我换,怎么样?”

神仙把玉佩交出去的时候眼中情动,似是不舍。

他二人在睢阳城门前约定,明年今日,山上太岁庙,一手交钱,一手还玉。

“你要是敢失约,我就把你的玉佩砸了卖钱。”

神仙伸出手点点他的眉心,“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玉碎了,就不值钱了。”

 

他九岁那年,大夫教他念书识字,要他通识医理。

医馆隔壁住着的郑寡妇见到他就喊,小大夫小大夫,小大夫什么时候能学会看病,老大夫什么时候就能享受齐人之福了。

神仙笑着听他说邻里之事。

他笑起来的时候,更像说书先生嘴里的英雄。

“我可不是英雄。英雄应该救苍生于水火,我连我最想救的人都救不了,我不配做英雄。”

小大夫抬头看着他。

神仙长得那样高,他抬手想要摸一摸神仙的脸,踮起脚还差老远。

“玉佩明年再给你。”

神仙伸手弹他脑瓜,“你这孩子怎么不讲信用?”

“你再弹我脑瓜一下,信不信我明年还是不给你?!”

 

小大夫十岁那年,医馆的老牛死了。大夫请屠夫剥了牛皮,牛骨和牛肉埋在山上太岁庙门前的柳树下。

神仙来时,他就站在柳树下祭拜。死是件什么样的事,他还没想明白。

“听说人死之后,魂魄会向西去,那里有一座高山,名叫酆都。酆都山上有十殿阎罗,他们审清了魂魄的前生之罪,有罪者下地狱忏悔,无罪者会走过一座桥,度过一条河,有一个女人会给你一盏茶,喝了茶后便能前尘皆忘、轮回转世去了。”

“那人为什么会轮回呢?”

“大概是有什么心愿未了吧。”

“那会不会有人不入轮回呢?”

“这一世得偿所愿之人,自然不入轮回。”

 

说到轮回时,神仙的眼睛里好像沁着泪光。小大夫不敢再问,只好掏出那枚玉环。

“还给你。”

“怎么这次这么痛快就还了?”

“其实我老爹一直在骗你,当初是我救你回来的,他给你治伤根本就没花几个钱。”

离开太岁庙的时候,小大夫回头看了神仙一眼。

遗世独立,羽化登仙。

或许他真的是神仙。又或者他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可怜旅人。

“明年我还会再见到你吗?”

神仙站在太岁像前点头。

“如果你我有缘,或许会的吧。”

 

那天晚上,医馆隔壁的郑寡妇一直在唱一首歌。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大夫十一岁时,医术已经不凡。

那一年睢阳一带疫症四起,中症者先是高热不退,然后呕吐腹泻,精神萎靡,连续几日,形同枯槁。

坊间谣言四起,说是天子不仁,战乱不止,天道愠怒,降下天罚。

大夫把所有得了癔症的人安排在了山上的太岁庙。

小大夫衣不解带地照顾病人,几日下来滴米未进,人也轻减不少。

庙外下着如同三年前那般的大雨,他戴着斗笠出门采药,在杨柳树下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你瘦了。”神仙皱着眉头,抬手帮他把斗笠系好,“下这么大的雨还要进山吗?”

“我不采药,难道要我老爹去采吗?他那把老骨头...还不如我自己上山去了。”

“你就不怕遇到山精野怪,饿鬼走尸之类的?”

“怕什么?”他抬手一指身后太岁,“太岁神君会保护我的。”

 

疫症蔓延了整整一年,等到小大夫十二岁时,宪宗即位,削藩止乱,天下似乎又有安定之相。

医馆隔壁的郑寡妇还是三天两头跑来串门,老大夫也不生气,反倒乐呵呵听她唱曲。

听说郑寡妇年轻时也是歌楼名伶,识人不清跟着一个穷书生跑到了睢阳,书生把她卖给乡绅当小妾凑够了赶考的盘缠,乡绅死后她就没落了,每天做点给人洗衣缝补的零活,只是嗓子还不闲着,一天到晚地唱那首他听不明白的曲。

小大夫十二岁这年问了神仙一个问题,“你说什么叫做喜欢呢?”

神仙坐在太岁庙里刻像,刻得是个眉眼带笑、神采奕奕的男子。

“你还太小,问了也没用。”

“那也总得有人告诉我吧,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不得打光棍了。”

神仙放下刻刀,“喜欢就是...”

 

他看着小大夫的脸,又好像不是在看小大夫的脸。恍惚间神仙好像看到了什么过去的幻影,他伸出手去挽留,摸到的只有眼前这个还没长开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你回去问你爹吧。”

 

小大夫回去的时候,郑寡妇已经喝醉了。她伏在老大夫的膝上,轻轻地哼着那首歌。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大夫坐在院子里抬头看月亮。

神仙今天刻得那个像有些眼熟。

他怎么看,都觉得那张脸有点像是自己。

 

十六

 

小大夫十四岁,神仙带他去了一趟华山。

华山上有人成亲。穿着红裙的姑娘,盈盈对着神仙行礼,“华山杨婵参见神君。”

“原来你真的是神仙啊。”

神仙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是你先叫我神仙的,现在发现我真的是,难不成还害怕了?”

这场亲结得很潦草,三书六礼一样都没有,只是一男一女,一块盖头,还有他们俩作为见证。

“成亲不是应该拜天地吗?”

神仙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我们神仙成亲不拜天。”

“那你们拜谁?”

穿着红裙的新娘掀了盖头,“天道以万物为刍狗,既然识我为草芥,那我又何必拜他?神君掌管人间气运,那我便拜神君了。我拜的是这人间虽经浩劫生生不息,不是什么狗屁天道不辩善恶。”

 

小大夫咋舌。

美娇娘看起来柔弱。

也只是看起来柔弱。

 

新人拜了天地,喝了合卺酒,进了洞房。

要离开华山时,他抬头一望,发现更远更高的山上坐着一个道人,一身白衣,额生天眼,怔怔望着杨婵的小院,一动不动。

 

小大夫十五岁,睢阳城中的百姓传起了闲话,说医馆的老大夫是神农转世,小大夫是医圣再临,就连他们家那头新买的青牛都是地狱的牛头马面。

医圣转世坐在医馆晒黄连。

睢阳城里到年纪还没成亲的男子不多,媒婆说客磨破了郑寡妇家的门槛,只为了能问问咱们这位医圣转世打算什么时候娶妻生子。

“娶妻?可以啊,不过咱们事先说好了啊,我一没钱二没地三没功名。娶进门来就得跟我一起开医馆,刮风下雨也得上山采药,这样的日子,他们愿意过吗?”

郑寡妇跟他说不明白道理,一脚踢翻了他晒的黄连。

等到院子里只剩下他自己,他才一片一片地把黄连捡起来。

“再说了,我有心上人了,哪能再耽误人家姑娘呢?”

 

除夕守岁那夜,小大夫端着医馆做的扁食只身走上了山。

太岁神君执掌人间历法气数,像除夕这样的日子,他应该是最忙的。

小大夫在太岁庙等了很久,从晌午等到日落,山下的睢阳城放起了鞭炮,太岁神君却一直没有出现。

“我还以为今年我们还能再见的。”

回答他的只有庙里的一室寂寥。

“扁食我放在供桌上了。你别多想,是我老爹让我带给你的。”

 

走到了门口的柳树下,小大夫摸了摸树下的土地。当年的老牛恐怕早就化成了柳树的养料,此消彼长,生生不息,死亡或许就是这样的事。

我虽身死,但神魂永驻,朝阳夜幕,露水清风,你所见一切皆是我,我从来都未曾离开。

其实这样想,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事。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山道上,藏匿许久的殷郊才从神像后现身。

那碗扁食已经凉了,煮扁食的汤里大概是放了药材,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苦香。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当日小大夫问他情为何物时,殷郊只想得起李太白的这首诗。

相思如此辛苦,如果你真的是他,这辈子就不要体会了吧。

 

十七

 

小大夫十六岁那年,睢阳城久违地闹了走尸。

一开始农舍的鸡犬被咬,慢慢闹得越来越厉害,有人家的牛马被杀,甚至有孩子进山砍柴,一去再不复返。

杨任一个脑袋八个包,坐在太岁庙里唉声叹气,“我看这次,我们算是完了。十殿阎罗都拦不住了,这么多年,酆都山下的那些冤魂恶鬼早就关不住了。人间杀戮不断,世间正邪妄顾,我看啊...这人间迟早要遭大劫。”

 

殷郊坐在房顶上俯瞰着整个睢阳城。

那个小大夫已经十六岁,他长得有些像姬发,却也不完全像姬发。

太岁神曾经在他睡着时拿自己刻的像与他对比,轮廓像,眉眼像,睡着的时候很像,可是醒来就又不像了。

殷郊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姬发的转世。

他也不想再续什么前缘。

他只想看着姬发过完寻常百姓的一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娶妻生子,乐得其所。

不管这一生有没有他,只要他平安幸福,殷郊就算得偿所愿了。

 

杨任没有得到回答,一个箭步窜上房檐,蹲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看。

“你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吗?人间要遭大劫了,太子殿下你别再看了行不行?你是不是忘了上次你和杨戬三太子他们去酆都山的时候受了多重的伤了?上次还只是地府之门松动,这次要是真的开了,那我们就全都得完蛋了。”

殷郊嫌他聒噪,“你能不能别这么大声音?酆都山下地府之门里关的是什么你知道吗?那是封神前神仙大能、十二金仙的执念、情/欲、爱恨。那么多年,人间死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人在地狱洗尽前尘,那些被洗掉的七情六欲全在那扇门里。要我说,根本就关不住。清心寡欲修出来的神仙迟早要沾染红尘事,与其冥思苦想怎么堵门,不如干脆把他们放出来算了。你我最清楚,人间有人间的气运,凡人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死绝的。”

 

看着山下睢阳城的一派祥和,杨任问了殷郊一个问题。

“你就不怕地府的那把火烧到这来?凡人之躯很脆弱的,生老病死,爱恨离愁,哪一样都能要了他们的命。神君你嘴上说着人间有人间的命数,可是心里总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人是你想要保护的吧。”

“这你不用担心,只要他这辈子能自在平安,我会倾尽一切护他周全的。”

 

睢阳城里遇到走尸精怪的百姓越来越多,医馆门口挤满了来看病治伤的人。

有人问起医馆有没有丢过牛羊,小大夫面不改色地说没有。

“可能是我拜过太岁吧,就算道行再深的妖怪,恐怕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吧。”

 

小大夫十七岁那年的除夕,他循例端了一碗扁食送进太岁庙。

“好久不见。”

多年不见的神仙接过他手中的碗。

“好久不见。”

 

“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们医馆的扁食汤是苦的?”

小大夫看着这么多年殷郊刻的木像。

那个人像他也不像他。没有他那么潇洒,眉眼里满是慈悲,像是被命数磨尽了棱角。

“因为我加了黄连。有的吃就不错了,再抱怨明年就不给你送扁食了,你信不信?”

 

神仙从怀里掏出来那块他们第一次见时就戴在他身上的玉佩。

“最近天下都不太平,既然你送我扁食,我就还你样东西,可避灾祸,切忌离身。”

小大夫看着他。

那枚玉环横在他们中间。

他还记得他小的时候神仙和他说过,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

“那玉环呢?玉环是什么意思?”

神仙把玉佩系在他腰间,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

“是返还家乡的意思。”

“你刻的那些像...是我吗?”

 

殷郊如遭雷击。

“当年我问你喜欢是什么,你看着我不说话,是什么意思?你刻的那些木像,那个人长得跟我真像啊...可是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我。”

“我父亲说好大夫需游历天下增长见识,这么多年我一直没走,虽然嘴上说着是因为父母在不远游,可实际上,我一直都想再见你一面。”

“你能不能告诉我,神仙你的心里到底会不会住进一个人?”

 

殷郊还是错了。

他不应该怀念武王,不应该留下塑像,不应该藏在庙中,更不应该纠缠不放。

如果他没做这么多事,眼前人身上的因果也不会被他扰乱至此。

“会。”

“那你心上人,是你眼前人吗?”

 

神仙没有说话。

他知道,此刻无声,本就是振聋发聩的有声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神君送扁食了。明年今日,别再来这间庙宇了。”

 

在大夫离开前的一刻,殷郊拉住了他的袖口。

“明年的今天,我们再见最后一次。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关于我的心上人,关于那些塑像,还有那枚玉环。明年除夕,我在此庙等你。太岁神庇佑了你这么多年,只希望要一日为谢礼,既然大夫悬壶济世,不知道你能不能也满足我这一个愿望。”

“明年今日?”

殷郊放开手,也放他离开。

“明年今日。”

 

十八

 

睢阳城走尸泛滥,官府无法可解,百姓无方可求。

不知道是谁先发现,自从闹起精怪,全城上下似乎只有城西医馆一家没丢过牲畜,也没被妖孽所袭。

有人说这是因为大夫治病救人,所以得上苍庇护。

有人却说,老大夫捡回来的那个小大夫整天进山采药,说不定就是在山上发现了什么天才地宝。

 

一连三个月医馆都没有开张。

已经常住在医馆的郑寡妇惴惴不安,总觉得要大祸临头,右眼皮还跳起来没完。

“你儿子不是说要出去云游吗?我看你就放他走吧。难不成要他一辈子烂在这个唾沫星子都能压死人的地方?”

老大夫看了一眼在院子里晾黄连的儿子。

“不是我不放他走啊...”

是他自找苦果,不愿离开啊。

 

除夕一别后,殷郊在太岁庙迎来了杨戬。

与孙悟空一战之后,二郎神就变了脾性,从前温润如玉的清源妙法真君摇身一变成了如今冷心冷意的司法天神。

“随我回天庭。”

“回天庭做甚?”

“去了你就知道了。”

 

点齐了天兵天将,再下界时,人间枯树已然满枝绿意。

华山脚下的麦田穗实满枝,殷郊站在云头,和司法天神感慨,“这么多年,我看过最好看的麦田,竟然仍然是当年的西岐。”

 

数年过去,与三圣母相恋的刘玺变成了杨婵的丈夫,也变成了刘沉香的父亲。

华山酷暑多雨,今夜也是一个大雨天。

天上的层云滚动,电闪雷鸣,刘玺抱紧了儿子,站在窗前望向半山腰的三圣母庙。

 

云雨之上,二郎真君睁开天眼,华山狂风大作,飞禽走兽惊惧异常。

三圣母庙中的杨婵提剑而出,宝莲灯光芒万丈,大雨倾盆却沾不湿她衣袖一寸。

“杨戬你是不是疯了?”终于想明白这是道什么法旨的殷郊恨不得一脚将杨戬踹下云头,“杨婵是你亲妹妹!她犯了哪条天规,你要这么罚她?”

“私通凡人,诞下孽子,这是滔天大罪!”

“杨戬!”

殷郊话音未落,二郎神身后突然凝出虚影,牛毛雨幕竟化作寸寸刀刃,呼啸着朝着杨婵落下。

许多年前,他们兄妹还是少年时,如今的天帝也曾站在云端,将大雨化作细刃。

千年轮转,当年杀父镇母的一幕,竟然又要上演了。

 

距离华山百里之外的睢阳城里。

上山采药的小大夫下山回家,他一向都是走这条路的,可是今日这条路却有些不同。

今日过于安静了。

他顺路走回了家,走到门口,才发现不对。

医馆的门竟然是打开的。

院子里他晒的黄连,溅满了鲜血。

 

县令将大夫的尸体挂在了医馆门后。

本来他们只想杀大夫的,谁想到那个郑寡妇竟然真的认定了这个老大夫,见他身首异处,她也撞柱随他而去了。

百姓都说,医馆这三口不遇走尸精怪,是因为他们家在山上寻得仙草,仙草下肚,自然邪魔不侵。

县令又问,那如今若想福及全城,我们又该如何?

仙草已经被他们吃了。

那是不是只要吃了他们的肉,就也能驱妖避祸了?

 

大夫的尸体并不是全的。

学医的第一课便是识人,所以他最清楚,那些人剜了老大夫的眼睛,割了他的耳朵,像是走尸一样啃咬他的肉。

只有一具尸体哪够全城人分呢。

所以,下一个要死的应该就是他了。

 

小大夫曾经问过神仙,英雄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呢?

神仙说,英雄应该胸怀若谷,心怀天下,昔年我佛如来割肉喂鹰,舍身喂虎,我不知道英雄是不是要做到那地步,不过英雄的眼中大多没有自己。

如果我是个英雄就好了。

他闭上眼睛,百姓的柴刀劈在他的身上,很疼,他忍不住落下泪来。

如果我是个英雄,我大概就不会恨了。

如果我是个英雄,他的眼中大概就会有我了。

我过我是个英雄,我爹大概也就不会死了。

可惜,我不是个英雄。

他掏出怀中的玉环,回身望着山上太岁庙的方向,松开了双手。

 

当华山诸峰落在宝莲灯上的一瞬。

那枚圆满千年的玉环应声而碎。

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

比起搬山填海的动静,玉碎的声音太小,小到谁也没有听到,小到整个世间只有一个人知道玉玦为何意。

 

殷郊在太岁庙里找到了气息奄奄的少年。

他用和十岁时一样的口吻问殷郊,神仙,你说死是什么感觉呢?

殷郊看到他身上的斑斑血迹,只觉得心如刀绞。

他留下的玉环上有保护家宅的术法,如若没有,这睢阳城中阴阳颠倒、群山环绕,恐怕早要被走尸饿鬼吃得不剩一人了。

现在玉环破了,术法散了,被神力隔绝在城外的走尸一拥而入,睢阳城已经成了人间炼狱。

这与殷郊无关了。

他轻轻抹去少年唇边鲜血,像是哄他睡着一般告诉他,死,应该就像做一场梦一样。

 

少年在他怀中合上双眼时,殷郊听见他对自己说了一句话。

 

对不起。

这次失约的是我了。

 

十九

 

相传离地九万里的天上有座雕梁画栋的宫殿,名叫天宫。

天宫中最高者为帝,天帝掌握天道,管理世间清气,无情无欲,刚正不阿。

在天帝还没成为天帝的时候,他曾经有一个妹妹。

和杨戬的妹妹杨婵一样,天帝的妹妹也曾是个活泼灵动的神女。

和杨戬的妹妹杨婵一样,天帝的妹妹也被压在了群山之下。

 

朱温废哀帝李柷自立为王,盛唐气数已尽,人间战火再起。

和盛唐气数一起衰竭的还有人间气运,和九重天上的天宫。

刘沉香劈山救母,宝莲灯现世,与三圣母一起被压在华山下的魑魅魍魉重见天日,杨任口中大祸终于降临。

 

太岁神君终于到了传说中的酆都地府。

这里恶鬼恸号,天无日月,昼夜颠倒,令人生怖。

十殿阎罗急得上蹿下跳,黑白无常忙着捉拿冤魂,偌大地府,竟然没有一人阻拦殷郊。

他顺顺利利走到了奈何桥边。

世人说,地府有一条河,名叫忘川,忘川河上有一座桥,名叫奈何,奈何桥上有一个女人,她会给你一杯茶,喝下便能洗净前尘,轮回转世。

现在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

那是天帝的妹妹,是曾经高高在上的云华天女。

 

“我在昆仑学艺时玉鼎真人告诉我,杨戬刚上昆仑山时经常做一个噩梦,他梦到自己劈开了桃山,可是母亲却不在山下。等到梦醒了他才发现,那压根就不是梦,母亲真的不在桃山下,他也真的没有救出母亲。”

鬓发皆白的神女有着和姜皇后一样的神态。世间慈母,看所有生灵都像是自己的孩子。

“戬儿他还好吗?”

“他让我来这里。我猜,他是让我来找您的。”

“我的哥哥呢?”

“我不知道。天庭崩塌,天道倾颓,天帝的下落,无人知晓。”

 

云华仙子没有动。

她身上的大锁已随着天帝消散,如果她愿意,她现在就可以离开地府。

“你要喝一杯茶吗?”

殷郊看了看她递给自己的茶盏。

没有茶叶,只是清水,闻上去却有一股苦香。

“这是什么茶?”

“你希望它是什么茶,它就是什么茶。人此一生,喜怒哀乐,爱恨嗔痴,一切妄念,皆由心起。明镜自净,菩提不动,世间纷扰,皆由心生。你心中想喝什么茶,这杯子里自然就是什么茶。”

殷郊凑近闻了闻那茶的味道。

那是当年他在华山脚下避雨时偶得的那杯荞茶味。

 

“太子殿下你猜错了,戬儿让你来此地不是来寻我的,而是为了等他的。”

远处奈何桥头,一缕幽魂翩然而至,千年时光已过,他竟然还如当年麦田一别一样。

“酆都山流传着一个故事,千年前周朝太师姜子牙身死道消,死时竟然从凡间带来了一个魂魄。那魂魄残破不堪,三魂七魄只剩下一缕精魂。当时哪怕他愿意放下,就凭他那残魂之姿,也断然无法西登极乐。所以,这奈何桥的主人给姜尚想了一个办法,他们把那一丝魂魄投入轮回,辗转九世,历经九死,九死之后便能轮回圆满。”

 

殷郊看着他朝自己走来。

“九世已过,不知武王要如何选择?”

云华仙子的手中是刚刚殷郊喝过的茶盏。

如果你选择洗尽前尘,那便还有第十世。

如果你选择放下往事,那自会有人引你魂归西方。

 

武王回首。

这是千年后,殷郊第一次见到他。

他开口想说什么,姬发却笑着摇了摇头。

“你要说好久不见对不对?你错了殷郊…这不是我们千年来第一次相见。”

“我们见了很多次。”

“只是你没有认出我。”

 

千年时光如同白驹过隙,在殷郊面前闪过。

周朝国破时被他安葬在柳树下的死婴。

华山脚下与他同饮荞茶的农夫。

江东城在屏风后与他论琴的乐师。

大漠里与他赏月的艾吉木。

那夜太岁庙外本应高中的姬玦。

打破玉环死在他怀中的医者。

 

有人说,死亡其实并不是一件痛苦的事,人间道本就和天道不同,此消彼长,生生不息。

人死,应该是魂归大地,从此你见过的一切都是我,山川海阔,麦田苦荞,明月清风,玉石金戈。

殷郊一直在寻找那日消散在天地的武王,可是在他不知道的千年间,姬发已经陪了他整整九世。

每一世他们都相遇了,可每一世他都没有认出姬发,所以每一世他们都再造因果。

 

杨戬曾经在大漠里对他说,他的身上有一根线。

那根线独自轮回千年,穿越四海九州,只为了今日一场重逢。

 

那根线就系在姬发手中。

殷郊没有天眼,可是他却看到了。

那根将他二人宿命缠绕在一起的线,尽头只会在姬发身上。

 

“一千年了。”

殷郊合上双眼。

“是啊,一千年了。”

镐京成了长安,故乡的麦子落了又熟,月亮阴晴圆缺,人生老病死。

一千年过去了。

他们之间的这段因果,终于要了了。

 

“我该怎么选啊,殷郊?如果我选择轮回,我就要再喝一次忘川水,如果我选择记住,那我们就再也不见。你说,我该怎么选呢…为什么,我总要选呢?”

千年前的武王要选择是生还是死。

千年后的武王要选择是始还是终。

怎么选都是错。

怎么选都不对。

“千年前我入轮回时,曾经在心里许了一个愿望,我希望我不要再遇到你,就算遇到了,我也希望你不要认出我。我怕你恨我,我怕你还在想那一箭之仇,我怕你还放不下当年的殷商西岐,我怕我当年期冀盼望的那些可能,其实都只是我一厢情愿。”

轮回道听到了武王的愿望。

所以殷郊一直没有认出他来。

 

“你我走到如今境地,一切始于我们心中妄念。”

我们妄图颠覆天道。

我们贪恋天下太平。

我们留恋靡靡情/欲。

我们妄想做一对寻常百姓。

“这九世里,我学会了一句话。”

狂心顿歇,歇即菩提。

如果我们此时放下,是不是就能免了这蹉跎的第十世岁月?

 

殷郊的心里想了很多。

轮回因果,道法佛理,他比姬发多活了很多年,如果他想,他觉得他是能留住姬发在他身边的。

可是当他开口时,他说出口的竟然是那句话。

那句可能,葬送他所有期盼的话。

 

“你还记得千年前,西岐麦田里,你对我说过什么吗?你说不论我怎么选,你都希望我得偿所愿。”

殷郊的身上没有麦穗。

他知道或许希望渺茫。

但是如同当年武王不愿勉强殷郊一样,今日太岁也不愿勉强姬发。

如果你想放下,那我今日得的就是我应得的苦果。

如果你想再遇,就算再过一千年,我也会找到你的。

“这句话,我今日送还给你。”

 

姬发看着他,良久,他接过了云华手中的茶盏。

“灌口陈塘,冀州大漠,五岳二江,昆仑蓬莱,这些地方你替我看过了吗?”

“看了。这些地方都很好。唯一不好的是,我是一个人去看的。”

如果我们只是一对寻常百姓。

这一世,或许他们真的可以只是一对寻常百姓。没有殷商西岐,没有天道人间,只是殷郊姬发。

他仰首饮尽杯中水,身后轮回道光芒万丈,几乎瞬间将姬发身影淹没。

“再遇到我,记得我们的约定。”

 

这次轮到你折一枝麦穗送给我了。

 

二十

 

历史是车轮,它载着人间,朝着未来,疾驰而去。

夏商二周,秦汉三国,魏晋南北,隋唐五代。

大宋终成往事,大元也化为草原上的尘埃,明清在史书上也只是浅薄短小的一页。

 

人乃万灵之长。

人,是无法被拘束囚禁的动物。

他们憧憬腾云架雾的神仙,所以人造出了飞机,他们向往一日千里的术法,所以人造出了火车。

千年又千年,当曾经的平原上建起城市,当曾经的华山修起栈道,当曾经的麦田变为公路。

 

杨戬在一片虚空中睁开眼睛。

他不知道今夕何夕,也不知道自己是生是死。

他只是听到了一个声响,斩破虚空而来,将他从一场大梦中唤醒。

“还要再继续吗?”

虚空中没有人回答他。

曾经二郎真君睁开天眼。

那如同夜色的纯黑中竟然长出了一根红线。

“人间已经诞生新的因果了,就算你再跟我耗下去,一切也终将开始。”

回答他的仍旧是一片寂静。

“曾经有两个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所以我现在也来问问你。舅舅啊舅舅,你这一生,可曾体会过一丝快意?”

 

在虚空之外的人间。

西北某农业试验基地。

灰头土脸的姬发一脚踢开大门,一巴掌拍上了姜文焕的后脑勺。

“孙贼!你大半夜把我从学校叫来给你修机器,我在外面喂蚊子,你在屋里…看言情小说?!还是九生九世这种早就被人写烂了的古代言情…你小子有本事以后别走夜路!”

姜文焕被小说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就差把这个月补助全充进网站打赏作者了。

“你这人从小就铁石心肠。”

“我那叫理性克制。”

“要不然也不能到现在二十五了还母胎单身。”

姬发狠不得拿扳手拍死他,“老子那叫精挑细选!”

 

实地考察的时间很短,姬发和姜文焕还得赶回学校搬砖。

走之前村里的书记说什么也要带他们去村里转转。这几天没注意,试验基地的大棚后面竟然还有一个庙。看上去年头不短了,门口的牌子都破了,看起来隐约像是周公两个字。

姬发推开大门。

庙里面坐着一个人。一身青衣道跑,长头发扎在耳后,戴着最新款的耳机,还穿着新款球鞋。

现在的道士,打扮得还挺时髦。

小道士对他一笑,问他要不要算命,因缘际会,学业财运,只要你想,他都能算。

“好啊。那你算算,我上辈子是干什么的?”

“是个大夫,悬壶济世,但是含冤而死。再上一世是个书生,再往前是草原上的王子,弹古琴的乐师...”

“不是,你这是不是真的啊?哪有人能转那么多世?”

小道士抬手一指,“这位哥哥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西方有言,人会转世是因为有执念未尽,你已转九世,历经九死,九为数之极,十为数之尽。这辈子,你一定圆满幸福,得偿所愿,逍遥自在。”

姬发悻悻收回手心。

这小道士还挺会说话的。

 

临走的时候道士叫住他。

“我能问问你的名字吗?”

“我说了你别笑啊...我哥给我取的...我叫姬发,对,就是周武王那个姬发。”

不知道为什么,小道士的表情似乎很满足。

“是个好名字啊,万物生长则为发,姬发...是个让你此生只管向上、无需顾忌的好名字。”

 

只是希望这辈子的你也能像你的名字一样吧...

...兄长。

 

回学校的姬发顺便回了趟家。

学校的姜老师把电话打到他手机上,说是学校校庆需要拉赞助,他作为化工系的门面,怎么也得帮学校化一次缘。

姬发挂了电话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姜老头这个意思,是不是要他出卖色相?

他哥的助理崇应彪正在厨房做菜,他蹑手蹑脚摸过去,偷走一根黄瓜。

“问你个问题啊彪子...”

“你个死孩子没大没小地叫谁彪子呢?!”

“你先听问题——如果有人要你帮公司化缘,那是不是就说明...?”

崇应彪穿着Hello Kitty的围裙笑得嘴都要歪了,“学校要你出卖色相啊...祝你好运,一路好走,慢走不送。”

 

最近大家桃花运似乎都不太顺,邓婵玉那个谈了许多年的女朋友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非得和她闹分手,如狼似虎的辅导员最近天天拿着手机低声下气。

“亲爱的...我没有...谁嫌弃你结过婚啊...我不是...这不是校庆了学校事情多吗...我真不是在外面有人了啊...他们再年轻也没有你好看啊!”

姬发默默拧好一颗螺丝。

一切最终结果不是分手的吵架在他这统称为秀恩爱。

 

化缘的时间还是到了。

姜老师给了他一个地址,有点偏远,在某个城乡结合部,姬发上网查了查,是个挺有名的民宿。

依山靠湖,这个时间甚至能看到还没成熟的大片麦田。

从小姬发就喜欢自然。他喜欢脚踩在土地上的感觉,喜欢天地万物与他共鸣的浪漫。

可惜这次来是带着任务来的。

希望这位施主长得不要太丑。

 

路走到一半,天就下起了雨。

姬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最后一个坡,民宿的大门虚掩着,隐约能看见院子里那棵三人不能怀抱的柳树。

小时候他哥逼着他背诗,姬发别的没记住,到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站在柳树下,他突然有了一种令人诧异的归属感。

好像他就应该回到这里。

好像这里有一个人已经等了他很久。

 

“下雨了啊。”

姬发转身。

他身后站着一个男人。

高大,长发,像是活过来的希腊雕塑,又像是小时候听评书里面说到的大英雄。

“你好。”

男人戴着一顶大草帽,手里还拿着刚刚割下来的麦穗。

他向姬发点头示意。

姬发很多年没动过的心,突然狠狠跳了一下。

这不怪我。

谁让他长得跟博物馆里的雕像一样。

 

男人递给他一枝麦穗。

姬发收下了,转而一想,好像有些暧昧。

送麦子算怎么回事啊。

现在已经不流行送花了吗?

“我家那边有传统,如果你希望一个人留下来,那就要送一枝麦穗给他,这算是希望和他共食五谷的意思。”

姬发笑了笑,“那我可以理解为,你是在邀请我共进晚餐吗?”

男人只是看着他笑。

好像他什么也不需要,只要姬发出现在他眼前,他便已经得偿所愿了。

 

“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姬发...你不许笑我啊...是交大派来和您对接的。”

男人也伸出手。

“我叫殷郊...”

 

姬发自己没忍住笑起来。

怎么现在的爹妈都喜欢拿封神演义取名啊。

 

“...好久不见了,姬发。”

 

 

千年·完

 

果子狸肥溜溜v
(梦开始的地方) (梦想成真)...

(梦开始的地方)

(梦想成真)

!!!!!!!!广播剧出快点

(梦开始的地方)

(梦想成真)

!!!!!!!!广播剧出快点

青

点手指这一段最戳我的地方其实不在他的右手


是他的左手

只用食指和大拇指轻轻扣住她的手

其余三根指头只是搭在她的手腕上

这一抓 一翻 一扣 她只能摊开手掌

整个手背躺在他的虎口上


他的耐心温柔体现在每一寸动作

他小心翼翼没有用一点力气

却又整个环住了她


可是泥鳅怎么能让人真正抓住呢

逃走的时候掌心轻轻摩挲他的指尖

不知道究竟痒的是他还是她


一不小心剪的这么se气是怎么回事……

文字纯cpn,一起快乐磕🍬

点手指这一段最戳我的地方其实不在他的右手


是他的左手

只用食指和大拇指轻轻扣住她的手

其余三根指头只是搭在她的手腕上

这一抓 一翻 一扣 她只能摊开手掌

整个手背躺在他的虎口上


他的耐心温柔体现在每一寸动作

他小心翼翼没有用一点力气

却又整个环住了她


可是泥鳅怎么能让人真正抓住呢

逃走的时候掌心轻轻摩挲他的指尖

不知道究竟痒的是他还是她


一不小心剪的这么se气是怎么回事……

文字纯cpn,一起快乐磕🍬

居居侠找不到北 (*^▽^*)

【俊哲】普通人爱情

"我,只是那个下午,坐在窗边喝了一盏茶,然后发觉自己爱上了他。”


伪rps,采访体,一发完,双向奔赴

七年后设定,小哲视角,有私设,字数6k


建议阅读bgm:所念皆星河-房东的猫/CMJ,谷雨-桑葚上的猴子,永不失联的爱

——————————


1.

2028年三月午后,张哲瀚先生带着一把伞出现在了专访现场。

三月份的上海正值梅雨季节,步行过来的路上难免沾到雨水,他前额的碎发黏了些在脸上,却不显狼狈。

他与记者面对面坐下,笑着要了一杯咖啡,稍微扎了下略长的头发。 


张哲瀚今天前来,是为了他职业生涯最浓墨重彩的一个作品,《蔚蓝》。

《蔚蓝》是去年他作为...

"我,只是那个下午,坐在窗边喝了一盏茶,然后发觉自己爱上了他。”


伪rps,采访体,一发完,双向奔赴

七年后设定,小哲视角,有私设,字数6k


建议阅读bgm:所念皆星河-房东的猫/CMJ,谷雨-桑葚上的猴子,永不失联的爱

——————————


1.

2028年三月午后,张哲瀚先生带着一把伞出现在了专访现场。

三月份的上海正值梅雨季节,步行过来的路上难免沾到雨水,他前额的碎发黏了些在脸上,却不显狼狈。

他与记者面对面坐下,笑着要了一杯咖啡,稍微扎了下略长的头发。 


张哲瀚今天前来,是为了他职业生涯最浓墨重彩的一个作品,《蔚蓝》。

《蔚蓝》是去年他作为制片人和参与者上映的首部电影纪录片,片中包含了许多有关海洋污染的黑色产业链,上映后引发了国内外大规模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讨论。

据张哲瀚本人说,其中很多片段是他与合作伙伴宁朝深入非法排污工厂,捕捉到的真实影像。

  

因为片子本身的制作精良,和全球因此而起的海洋保护热,《蔚蓝》获得了2027年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提名。

作为一个在事业巅峰期选择退居幕后的演员,《蔚蓝》对于张哲瀚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成功。

名利双收裹挟着铺天盖地的赞扬,使得他自2025年息影以来,再次成功回到了公众视野。

  

  “第一次接触到海洋污染,是2021年的杂志拍摄。在海边,潜水教练给我们展示了她手里的海玻璃,我记得我发过一个ins,因为当时突然就被戳中了。她说人类每年都在往海里排放垃圾,但海洋回馈给我们的却是没有棱角,清澈并美丽的海玻璃。我当时就觉得,我们应该为环境保护做点什么。”

  

回想到拍《蔚蓝》的初衷,张哲瀚轻声叹了口气,周身淡淡笼罩了一层哀伤。  

拍摄的困难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个毫无经验的演艺事业工作者,就算身边有从事公益的伙伴宁朝,整个过程依然极其艰巨。

甚至黑工厂的污水排放取景本身,就耗费了两人四个月的潜伏时间。

更不提混入工厂之后,万一被发现,两人将面对的是亡命之徒没有底线的翻脸。

但提到这个,张哲瀚本人好像并不在乎。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满滩涂的死珊瑚,斑斑点点蔓延几千海里,那是人类的罪。”


  “所以不管怎样,这个片子都要拍出来的。”

  

说到这里,他语气里是诚挚的,满心满眼的坚定。

也正是因为如此,《蔚蓝》才会凭借它的真实与真诚,取得如此的成功。

但当记者问到事业上的闪光点,张哲瀚顿了一下,表示《蔚蓝》并不是他仅有的自豪。

  

  “我的人生,一共有两次重要的四个月”他笑道。

  

除了黑工厂出生入死的那四个月,另一个四个月,指的便是2021年帮助张哲瀚迈入一线,被大众发掘的电视剧《山河令》。

《山河令》讲述的是两个知己互相陪伴救赎的故事。

剧组的用心和演员的敬业撑起了这个世界观,赋予了观众一个有血有肉又跌宕起伏的武侠世界。

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山河令》在2021年爆火,带给了张哲瀚事业与名气的双收。

  

张哲瀚对《山河令》,其实是一种参杂着感恩,怀念,却又有些回避的复杂情绪。

感恩在,这其实是他出道十年以来接到的,最好的剧本。在此之前,他跑过龙套演过配角,签约公司也有,综艺也上过,但都没有机会崭露头角。

他有时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适合演员这一行。从那时起就有想过转行,不管是歌手也好,幕后也好,或许都会比演员成功。于是,他将《山河令》视为对演艺圈的最后一次告别。


但幸好是《山河令》。


如果接到的不是这个剧本,他便不会被大家看到,就不会是现在的张哲瀚。

更不会遇到龚俊。


龚俊,是《山河令》的另一位男主,也是张哲瀚的爱人。

  

提到爱人,张哲瀚嘴角不经意间便落了笑,窗外阳光洒下来,铺开了一片心底的柔软。 


  “遇到他,我用尽了十年的运气。要不是他,也不会有《蔚蓝》。”


  

2.

  没有人知道两人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就在一夜之间,他们的爱情以一种奇特的方式铺开在大众面前。

2025年十一月,同性婚姻保护法成立第二年,也是张哲瀚宣布息影的几个月之后,龚俊突然出版了一本个人自传《成名》,变相公布了两人的恋人关系。

2025年正好也是龚俊出道的第十年,书里包含了他出道十年以来的拍摄所学,探讨了很多作为演员和名人的社会义务。但与其说是自传,其中一半的篇幅都跟张哲瀚有关。 

而对于这本书,张哲瀚有压不下去的笑意。

  

  “出版这本书的时候他其实没有跟我讲,但我得知后就立刻去看了,单纯抱着好奇的心情,因为我没想到他还会写一本书。直到我翻开了第一页,看到了他写的“至我生命中的光,亲爱的张哲瀚先生。”

  

  “整本书其实一看就是他的文笔吧,炫耀一样的,就一定要说清楚他爱我。之前看到过一个很好笑但又很贴切的形容,说俊俊发糖一般就是“抓一个幸运观众来看看我跟张老师的绝美爱情。”

  

张哲瀚说完,整个人有些控制不住的向后仰去,偷笑了起来,无奈又宠溺。


那本书发布几天内

#龚俊 张哲瀚 成名#

屠了娱乐圈近一周的热搜榜一。

  

  “这就是为什么《山河令》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遇到了一个用全部勇气来爱我的人。因为我们之前约定过,如果真的成为了彼此生活中的光,那一定是我们并肩站在对方身边的时候。”


  “他在跟我求婚。”

  

张哲瀚笑得清风云淡,愈发温柔的轻轻转着无名指上的戒指。

这其实是两人公开以来,张哲瀚第一次在采访里谈到个人感情的问题。而两人初识的内容,书里其实讲的并不是那么详细。


那时,他们的确有过一段时间的感情纠葛,但主要是因为他本人没有考虑清楚,自己要什么,又或许是他本人并没有出戏。

当时自己诠释角色的方式尚且青涩,只知道把自己变成人物,那么剥离的过程就会有些许痛苦。

  

  “那您觉得,龚俊老师当时也处于没出戏的状态吗?”记者追问道。

  

张哲瀚没有丝毫犹豫,表示他知道龚老师是一个非常热枕并理性的人。

对那人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了,也不是因为温客行而喜欢周子舒。

而喜欢就要大大方方的。

所以龚俊所有示爱动作都大张旗鼓的,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意一般,在当年尚不开放的大环境下,是极其浪漫却致命的。

这便是属于那个人独一无二的勇气了。

他被那人的热情感动的一塌糊涂,但痛苦的是,因为自己的犹豫,他没能及时做出回应。


当时稀里糊涂的用周子舒的性格过了一年半,那种偷窃别人人生带来的羞愧感,最终使他对《山河令》有了一些回避的情绪。

而自己忽明忽暗的态度,或许也影响了龚俊对于《山河令》,和温客行的态度。


  “俊俊那段时间对温客行吃醋吃的严重啊。”

  

说到这,张哲瀚的语气带上了些许的歉意。

  

  “我以为我们迟早要分开的,我终究不是周子舒,他也不是周子舒的温客行。但我忽略了他炙热的心意。”

  

而龚俊貌似是因为超话冲浪看到的一些言语,认为自己耽误了张哲瀚的演艺生涯。

龚俊虽然看起来快快乐乐,大大咧咧,但其实内心也有细腻的一面,特别是当他爱惨了一个人的时候。

而张哲瀚是一个为了演戏,疯的彻底的人。

龚俊绝不想耽误他演戏。


        “我们身上没有主角光环,是不够聪明的普通人。”


一个以为不爱,一个以为不对,于是龚俊提了不见面,张哲瀚同意了。

但爱情从来没有对错之分。

  

看到张哲瀚好像不排斥关于恋情的话题,记者继续询问道:“那请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复合的呢?是因为什么特殊的事情吗?”

张哲瀚没有直接回答,他眯起了眼睛,貌似也在思考这个简单的问题,坐了许久。

相爱,对他来说,早成了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情


窗外一片残影落下,记者才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门口的樱花方才被打散了几片花瓣,风一刮落了下来。

张哲瀚反复看了那樱花树几眼,直到眼角的笑又深了些才回过了神来,摇了摇头。

  

  “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在一个特别普通的下午,因为商务去了一趟横店,在当时拍摄的附近坐着歇了一会儿脚。”

  

或许是故地重游容易带来一些新的感觉吧,就在一瞬间,那些拍戏时的互动,对方的眼神,真挚却躲闪的触碰,全部从回忆深处不受控的涌现了出来。

眼前走马灯一样,或许就是那积压着想要喷薄而出的,属于张哲瀚而不是周子舒的,缠绵爱意。

  

他顿了一下,说:“那时出戏有一段时间了,也才意识到我们普通人发掘爱意的一瞬间,不需要怎么轰轰烈烈的。”

  

  “跟《山河令》比较的话,剧中两人的爱意都萌生在一些很情绪高昂的片段。我,只是那个下午,坐在窗边喝了一盏茶,然后发觉自己爱上了他。”

  

说到这,张哲瀚一贯的礼貌笑脸有了一些松动,破壳而出的仿佛是一个尘封已久的秘密被重提的时候,发觉一切已经顺遂如意的满足。


3.

  两人的情感其实也有过一段时间的惊心动魄。如今,这依然是张哲瀚心底最可怖的噩梦,也在当年直接导致他做了退居幕后的决定。

  

2024年,他们在一起两年后,张哲瀚息影一年前。

  

龚俊因为粉丝引发的安全事故住院。

  

彼时龚俊正好处于自己事业的巅峰期,已经有三四部代表作在手,也正在筹备自己的转型作品,而张哲瀚同样也陷于工作难以脱身。

两人其实已经商量过退居幕后的问题,但因为爱对方,便都不愿意让对方放弃自己最喜欢的事业,一直没有吵出一个所以然来。

他也不愿意,放弃这个十年之后终于熬到了光明的事业。于是戏照常拍,恋爱照常偷偷摸摸的谈,只是两人见面的时间短且少。


一次,正好撞到两人拍戏的空档期,龚俊与张哲瀚说好,接了一个海南的商务,正好也是张哲瀚拍戏的地点,两人可以空出一个周末好好休息。

本以为行程加的突然,工作室也没有告知粉丝,这就是一次简单的出游而已,张哲瀚就让龚俊来酒店找他。


但毕竟人红是非多,粉丝不知道从哪挖到了龚俊新修改的行程,再一次把人堵在了机场寸步难行。

张哲瀚听后无奈,只是笑着又分享了一次《一起逃命》,就又被导演抓去对戏了。


但龚俊看到歌之后,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见面时间的他,真的选择逃了。

他撇开人群与保镖,跑向了一边通往车库的升降电梯。


但是人真的太多了,疯狂的粉丝跟着他跑去,没有保镖的阻拦,他们潮水般涌入了那间电梯。

  

太嘈杂,淹没了龚俊的劝阻,和电梯超重的报警声。

  

他逃了,一逃就差点没能回得来。


记者关于这件事是不敢问的,怕一不小心聊到那人的伤心事。

但张哲瀚好像明白记者想问什么一样,只是点点头,然后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他说,他接到助理火急火燎的通知后,人傻掉了。

他什么都不记得,只是后来听说自己疯了一般,抛下现场的工作人员,直奔海南第一医院去了。

他到达医院ICU门外只用了十几分钟,因为当时两人仅仅隔了几公里。

而现在,仅仅隔了一道门。

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如此的无力,像被人扼住了喉咙,插翅难飞。


“我甚至...都做不到在龚俊的病危通知书上签字。不是不敢,而是不能。”

说到这,张哲瀚像是心脏突然抽着疼了一下,顿住了,剩下的话甚至难以启齿。


满目的白,和刺鼻的酒精味,成了他那三天唯一清晰的记忆。

听着监视器传来的,微弱且不平稳的“嘀嘀嘀”声,他怕的几次泪湿了眼眶。他想,龚俊当时在那间超载的电梯里也会如此的害怕吗?

然后想着想着,就变成了无尽的自责和懊恼。


事故发生三天后,龚俊恢复意识,转入了普通病房。也许是福大命大,电梯掉落的残骸扎破了他的胸膛,离心脏和主动脉都不远。

但也只是不远而已。

  

张哲瀚回忆,龚俊醒来的一瞬间,没有问自己在哪,也没有问发生了什么,只是叫他快些回去拍戏。


  “你疯了吗?”张哲瀚质疑他,“你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我作为你的爱人,离你两公里远,脑子里就只想着拍戏?我还是人吗?”

  

龚俊对他说,他在这里不管呆了几天,外面都一定有风声了。

本来两人行程撞到一起就有些可疑,再呆下去,万一传出点什么,对两人的事业都有影响。


龚俊打趣说,对我,你可以选择适当的不当人,我不会怪你。

  

张哲瀚于是在那天出了院,马不停蹄的回了剧组拍戏,龚俊养伤期间没有再过来看一眼。

一个月后,龚俊出院,张哲瀚亲自开车来接了他,并且告诉他,自己打算息影了。


  “我那晚其实回酒店好好思考了一下,因为我一直不知道,在他眼里我是把事业看的比他重的。也或许我有时候的确是这样的。”


生活有的时候就是喜欢跟人开玩笑,一定要差点失去了,才会觉得这个人珍贵,不可或缺。


张哲瀚鲜少跟龚俊聊过,自己那段时间其实也在犹豫和徘徊。

他觉得自己对演员这个职业理解的还不够透彻,还想不明白娱乐需要带给大众的到底是什么。

急于弄清这个问题的他,变得越来越不顾家。

他觉得自己是时候歇一下了。


于是他花了一个月解决了工作上的所有事情,为了好好接龚俊回家。

但其实,那部戏的拍摄工期,有两个月半。 

再见对方的时候,他们都显而易见的瘦了一圈,脸上是憔悴与苍白,但眸子里只剩掩饰不住的爱意。

  

  “我跟俊俊说,他好好工作,我好好养家。俊俊当时听了都急了,说要不他息影吧,我这么爱演戏的人。”


  “我拒绝了。我想,我们都是普通人啊,生命就那么区区几十年,要专注于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我想多陪陪他。”

  

4.

  于是2025年初,张哲瀚宣布息影。

接着,在陪了爱人半年后,他在龚俊的支持下,选择去纽约大学自修幕后。

也就在这个时候,在纽约大学遇到宁朝,开始了自己对《蔚蓝》的构思。


但也是这几个月,张哲瀚在事业巅峰期抛弃粉丝的行为,终究惹来了大部分粉丝无休止的辱骂和回踩。他人在纽约受的影响不大,但每回跟龚俊通电话,都能看见那人肉眼可见的情绪低落。

张哲瀚劝他,安慰他表示自己不在乎,到后面都觉得有些好笑了,毕竟挨骂的只是自己而已。

但他没想到龚俊如此爱他。

  

  “我的心不是铁做的,或多或少会被影响到一点。我从来不表现出来,但俊俊是细腻的人。”

  

于是龚俊生日当天,作为出道十年的纪念,他发布了《成名》。

说到这,张哲瀚眼里的宠溺像是要溢出一般,笑道:“那些细节,他原来记了那么多,那么久。”

这本书的发布成功把一切舆论导向引到了龚俊身上,也变相解释了张哲瀚的息影原因。但再一次触怒了两家粉丝的那人,也被迫背上了更多骂名。

  

张哲瀚一直觉得,龚俊这个人开朗坚强,或许是加上了那么些演员品质的包装,让整个人看起来近乎完美。但总归也只是个不理性的普通人。

龚俊险些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只为保护他。

再一次,极其浪漫,也极其危险。

  

  “他也是轴”张哲瀚笑道。

  

2026年初,龚俊在社交网络销声匿迹。

一年后,也就是2027年夏天,龚俊带着精细打磨的剧本《以梦想为名》回归。

剧中,他饰演了同性恋男孩的保守派家人,完美诠释了老一辈对儿子梦想的支持,和对孩子个人认知旅途上的纠结。

凭借精湛的演技和对于同性恋的个人理解,他斩获了多项国际奖项,成功转了型。

这也是第一次,同性恋有关话题在国内被放入了影视作品之中。

  

与对方和大众结识的七年后,他们以一种变相的夫妻档,又一次占据了大街小巷的头版头条,如约站在了彼此事业的顶峰,一起发光发亮。

  

采访已经进入了尾声。

记者最后按照粉丝的要求问了张哲瀚一个问题,关于会不会恢复拍戏的问题。

张哲瀚答道,他本质上还是爱拍戏的,因为演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选择进修制片人,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以另一种角度看看演员,了解整个职业的框架。但别人的人生演多了,有时会忘了自己是谁

他冲记者神秘的眨眨眼,开玩笑的说:“或许哪天呢,我能演一演自己的人生。”


说罢,他朝窗外招了招手。

  

记者回头,才发现门外的樱花树下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个身影。

那树下站了一个人,一个在等他的人。

  

那人穿着与张哲瀚同款的白色卫衣,留着寸头,看到张哲瀚挥手的瞬间默默朝这边歪了一下头,像是在笑。

记者起身与张哲瀚礼貌地握了握手,他便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脚步轻快的,像是急于回到那人身边。

  

记者目视着他们一齐进入一辆商务车,渐渐汇入了别的车流,直到看不见,便在采访稿的文字标题写下了结语;


看似别无二致,却又独一无二 

这就是属于他们的,普通人爱情。  

  


  ——————————

  

  后记:

  2028年四月某日的微博热搜

  

  #龚俊 张哲瀚#

  

  #成名开机#


樱三
哦,有人要文里徐均朔的头像,我...

哦,有人要文里徐均朔的头像,我自己加工画的,大家自取啊👌

哦,有人要文里徐均朔的头像,我自己加工画的,大家自取啊👌

结弦于笙

【云次方/知乎体/伪现背】情侣之间舌吻接触到口水不会感觉恶心吗?

情侣之间舌吻接触到口水不会感觉恶心吗?

查看全部4,539个回答>

AYGmuscial

第一次在知乎上写回答,可能有点答非所问,先提前抱歉啦。

我和他其实算不上情侣。

第一次接吻是在学校的舞台上。我俩读的是音乐剧系,是我们老师带的第一届学生。很幸运的,花了三年时间排了一出很棒的戏,叫《吉屋出租》。(是百老汇很有代表性的一部音乐剧,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哒~)我和他在里面演对手戏,他演Collins,一个大学教授,我演他的恋人Angel,一个变装皇后。那是我们的毕业大戏,紫色灯光暧昧地打在我们身上,在渐渐暗下来的灯光和台下的尖叫声中,他吻了我。

说实话,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情侣之间舌吻接触到口水不会感觉恶心吗?

查看全部4,539个回答>

AYGmuscial

第一次在知乎上写回答,可能有点答非所问,先提前抱歉啦。

我和他其实算不上情侣。

第一次接吻是在学校的舞台上。我俩读的是音乐剧系,是我们老师带的第一届学生。很幸运的,花了三年时间排了一出很棒的戏,叫《吉屋出租》。(是百老汇很有代表性的一部音乐剧,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哒~)我和他在里面演对手戏,他演Collins,一个大学教授,我演他的恋人Angel,一个变装皇后。那是我们的毕业大戏,紫色灯光暧昧地打在我们身上,在渐渐暗下来的灯光和台下的尖叫声中,他吻了我。

说实话,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这么多人看着啊……我也不能躲避。他的脸凑过来的时候我大脑一片空白,搭在他肩膀上的手下意识地抓紧,刚闭上眼就感觉有什么东西滑了进来,湿湿软软的,还有点凉,感觉很像奶皮子(内蒙的一种小吃)。虽然不太甜,还混着一股我嘴上廉价口红的味道。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接吻的经验,特别还是这种深入的……就只能顺着他的舌头乱动。不知道是不是看不见的原因,他变得好温柔。不是说他平常很凶,只是更温柔了,温柔的过了分,仿佛我们真的是一对恋人。

我俩是舍友,是对床,我是他班长,他是起床困难户,我们互帮互助,一起吃饭一起练功一起讨论音乐剧,是兄弟也是挚友,但唯独不是恋人。

唉,人生真是神奇,大概是在那一刻,那一个莫名其妙的吻里,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不止想把他当兄弟。

我们吻了多久——七秒,八秒,或者更久?我不知道。口水肯定是交换了不少,但意外的,我不觉得恶心,一点也不。

演出结束后我先去卫生间卸妆,看见镜子里自己的眼线啊眼影啊早就糊成一团,满脸的汗,整个妆面变得脏兮兮的,我盯着镜子,就在那愣愣地想,这样他是怎么亲的下去的,太滑稽了。他正好就在这时候进来了,咔的关门声把我吓了一跳,因为心虚,我在镜子里和他对上视线又飞快的移开了。他倒好,跟刚刚在台上亲我的不是他一样,笑嘻嘻地说嘎子你在这啊,赶紧的,卸完妆咱们撸串去,就校门口那家,建新他们已经去占座儿了。

我就这么恍恍惚惚地去吃庆功宴,要毕业了,再好的朋友可能也要从此各奔东西,到最后大家都喝高了,连他这么能喝一人,也喝的趴在桌子上,没直接睡过去估计是他那点青岛基因倔强地在发挥作用。我是在场的人里面比较清醒的了,因为我胃不太好,没敢喝多少,其它人想劝我酒也被他拦了,结果收拾烂摊子的活就只能落到我身上。喝到这个点,学校宵禁早过了,我和另外几个清醒点的就把这帮大老爷们儿送到附近的快捷酒店,一个个安顿好。我和他理所当然地分到了同一间房。搞完全部,我回到房间,那个家伙早就呼呼大睡了。

他酒品不错,以往每次喝高了,也只是不说话,眼神呆呆的,谁问他话他就盯着谁看,不哭不闹,也不会像我另一个舍友那样喊破嗓子唱死了都要爱,就是特别特别的乖。

我把买回来的醒酒药放在旁边,洗了个澡准备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也对,刚刚知道的心上人就在身边,怎么睡的着呀。我干脆跑到他床边,坐在地板上,就这么看着他。他闭着眼睛,眼尾被酒劲弄的微微发红,睫毛好密好长,温顺的垂下,像睡着的骆驼一样。

骆驼不像羊,它慵懒又忠厚,虽然有点傻,但他不会走丢呀。我真的好喜欢骆驼。

绵长的呼吸声响了一会儿,我听着听着,终于有了点困意,站起来,却没忍住又低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印了一下。

真的很轻,就跟哄小孩儿的那种一样,他那时候还有女朋友,我不能像台上Collins吻Angel那样吻他。虽然我真的很想。

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二个吻。

隔天醒来他还有些宿醉,看到我的时候愣住了,似乎真的想不起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默默叹了口气,只是很平静的指了指床头的醒酒药说记得吃,转身离开了房间。

一切似乎都没有变,我们毕业了,却仍在一个城市,住的地方甚至只隔着十分钟的地铁,还是会一起去喜欢的那家店吃蒙餐。那个吻就像一颗石子打过湖面,他的湖面波澜后又归于平静,只有那颗石子沉入我心底。

我开始害怕,开始不停地接更多的活儿,用那些填满自己的时间,努力不去想有关那颗石子。然而它还是时常出现,硌我一下。在我越来越多次望着他的嘴唇发呆的时候,在我接到吻戏却突然想起他的脸的时候。

这是无数属于我的秘密碎片。

但也就到此为止。我会努力和他做兄弟,做挚友,把人生掰回正轨,直到有一天能彻底放下,笑着和他说我以前偷偷吻过你哎。我以为我可以做到的。

那天是个平安夜,我俩一起吃了顿饭,吃完走在路上消食,我突然想起家里没醋了,就去了趟超市。

可能因为过节,商店里人特别多,他就没跟着我进去。店里面全摆上了圣诞树啊彩带什么的,我拿了醋看到展销柜台上放着又新鲜又个儿大的苹果。啊好贵,一看就是专门宰满脑子粉红泡泡的小情侣的。但我想了想,还是买了一个。

出去的时候我一下子没找到他,我莫名有点慌。眼睛转过好大一圈,才在对面店门前看到他。

他在跟一个女孩说话。她穿着火红色的圣诞裙,踩着高跟鞋,白色的裙边像雪花一样簇拥飞舞。他脸颊通红地看着她,开心又兴奋的样子。

我突然就不敢上前了,走到一边人少的小巷里抽了支烟。烟盒是他的,我今天刚没收的,给了他电子烟作为偿还。烟盒皱巴巴的,一看就是被主人成天塞在贴身的裤子里,里面只剩下不到一半。我没有烟瘾,那天却一口气抽光了烟盒里剩下的所有烟。

在抽最后一根的时候,他的电话打了进来,铃声还是毕业我们一起唱的I'll cover you,手机是好几年前的小灵通了,音质特别不好,刺耳地在小巷里回荡。

他问我在哪儿,说他马上过来。

我把手机攥在手里,一声不吭。

“嘎子?喂……嘎子?”

我还是没有回答。

然而本来就在附近,他自己转了一会就找了过来,看见我,利落地挂了电话走过来,嘴角还带着笑:“我说你跑这干啥,害我找半天……”

剩下的话被我用嘴堵住了。我扣着他的手,把他整个人抵在墙上,放肆的咬他侵占他的口腔,带着一股冲人的烟味儿,把怒火撒在每一寸地方。我承认我那个时候简直是疯了,没来由的愤怒,委屈,不甘。所以与其说这是个吻,不如说是用舌头和嘴唇在打架。

他的牙齿细碎又锋利,像一把把不知名但又无比尖锐的刀,我不管不顾,浅淡的血腥味顿时充满口腔,连舌尖的辗转都颤抖的疼。

十二月的北京好冷啊,他的唇尝起来却好烫。

直到他用力挣了几下,我才如梦初醒,全身的血液都冷了下来,几乎像是被灼伤般飞快地放开他。

我突然想起那个女孩,啊,她的那身衣服真像angel。是啊,angel,纯洁又善良,真正的天使。郑云龙喜欢的angel,我不是。

那天之后我们没再联系,我知道搞砸了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后悔可以杀死一个人。我还记得最后离开的时候,他眼角通红,挂着泪珠。

一个月后,他告诉我他要去上海。

我几乎是下一刻就意识到,他不会再回来了。 

我们甚至没来得及吃上一顿散伙饭,他打电话告诉我的时候是早上八点,离飞机起飞还有不到三个小时。早高峰耗费了其中两个小时,我赶到机场的时候还有半小时。

他还是老样子,渔夫帽下的大眼睛昏昏欲睡,那条摇粒绒都起球了还是照样穿。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突然就释然了。至少还有机会可以告别。

我走过去抱住了他。

“要照顾好自己,胖子呢?”

“我找了店帮我寄养了,等我安顿好再把这祖宗接过来。”

“嗯,注意保暖,那边没暖气。”

“昂。”他好乖,看起来又像一只袒露着肚皮的猫了。

“梦想成真啦,真好。”我把头埋在他肩窝,抽了抽鼻子。

我的少年,那个傻乎乎的骆驼,他可以去到更耀眼的地方,唱他憧憬了很久的角色。真好。

我是真的这么觉得,可是也是真的忍不住想哭。

他感觉到了什么,把我的头抬了起了,用指尖一点点刮掉我的泪水。可我掉的比他擦的快多了 ,他逐渐手忙脚乱起来,嘴里慌慌张张地念着“嘎子你别这样…”

唉,好狼狈啊,我俩都是。怎么能这么狼狈。

他突然就吻了过来,像人生中第一次接吻一样,很忐忑又小心翼翼地含住我,他的舌尖像小动物一样舔舐过唇缝,带着讨好的意味,轻轻咬我下唇的时候仿佛在说“我可以吗?”

我松开牙齿让他进来,放空大脑,接纳了一个意味不明的吻。离别模糊了界限。底线,面子,一切都变得没那么重要。

“你要等我。”最后是他先结束了这个吻,用那种可怜巴巴的语气说,他看着我的眼睛好像又要哭了。

我等着泪水落下。

然而他没有,他只是眨了眨眼,把不小心溢出来的他的感伤眨了回去,拖着行李走向登机口。

那天上海没有下雨,是个很好的晴天。

无论如何,我想我都应该知足的,毕竟我曾和他拥有那么多个吻。

2018.6.27

——————-分割线—————————————

我的回答离题八百米远了,本来只是想写下来留给自己看的。感谢一路看下来的人,谢谢你们愿意了解这个故事,你们的评论我都有看哒,只是回复不过来~在这里统一回复下好了。

其实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离最后的一个吻也快两年了。现在这样,我觉得没什么不好,我俩虽然不在一个城市,每个月只能见几次,但他演的每一部剧我都有看,我们还是像大学一样了解彼此。

再过几个月我们俩要一起参加一档综艺,说实话,我好高兴,感觉又可以回到大学那样朝夕相处的时光。

我们或许可以在挚友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这大概是可以代替吻来慰籍我的一方良药。

——————-分割线—————————————

突然的更新……

我现在怀疑他可能看到了这个回答。

今晚的彩排我们又唱了I'll cover you。彩排完回酒店的路上他说好遗憾,台子不允许合上。我其实也很遗憾的,但没办法,只能说是啊不然我就过去抱你了。他看了我一眼,声音有点含混地压在嗓子底,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说:台子合上,我可能忍不住过去吻你了。

长生天在上,我差点就要爆粗了,然而我当时居然可以很淡定地回他说:傻逼,你为艺术献身的精神还真是一直都在啊。

啊,这可能透支了我未来五年的演技。

他又开始咬嘴皮子了。他说真的,嘎子,我可以吻你吗,就现在。

昏黄路灯下,他的眼睛干净地放着南方的雪,里面还盛着一个我,说出这句话时整个人好像在发光。

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分割线—————————————

好多朋友想问那晚的细节~其实也没什么啦

我们在路灯下接了一个认识以来接过的最长的吻,大冬天的,站在室外整个人都要成冰棍了。他亲完我舌头跟麻了似的,反正不是你们想的那么浪漫。就很累~接吻真是个力气活。

然后我说:zyl(他大名儿),第五次。

他抱着我,把头埋在我颈窝里问:嗯…什么第五次?

我莫名有点生气,提高了声音:你亲我的第五次!

他又反应好了一会儿,才愣愣地说:不是四次吗?

噢,对哦,有一个他不知道的。

我顿时不吭声了。

好在他也没问下去,只是突然说,嘎子,再唱一遍icu来听听。

我们就这么一路哼着歌一路走回酒店,他一直把我的手扣在掌心里。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我当然知道啦。

“just pay me back

with one thousand kisses”

——————-分割线—————————————

问了他,他说没看过这个答案(不过现在已经看过了~),看完哭了好久。之前他的票一秒售空,他也哭了整整一个下午,为音乐剧。也为了我和他。

他说他那时感觉自己突然有了底气和自信,他说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一个让更多人喜欢音乐剧的机会,一个可以光明正大的爱我的机会。

希望我们越来越好吧。大家都是。

扣下题,现在是男朋友了~

我真的好喜欢和他接吻啊,越来越喜欢,太完蛋了。

和他接吻的感觉就是非常非常的舒服~

我不喜欢喝咖啡,很苦。他有时候会在喝完冰美式之后故意来吻我,看我的脸变得皱巴巴的,特别幼稚一个人。

当然我也会在吃完大白兔奶糖之后和他接吻,于是我们就会拥有一个甜甜的,带着缠绵奶香的吻。

有一次我生了很重的病,发烧发到了四十度,他就一直守在我身边。我迷迷糊糊间老感觉到嘴唇有点痒。像啄木鸟一样,每隔一会就来一下,我勉强睁开眼,没好气地问他你干嘛!他眼袋乌青,还傻乎乎地冲我笑:帮你量体温,嘿嘿。

我们很少能有机会去电影院看电影,但是有闲下来的时候,我俩就会在家里一块看,聊聊对片子的看法。他每次看到影片里的吻戏就会戏精上身,拉着我念那些华丽而经典的台词,他的眼睛好漂亮,满溢着可以把我泡软的情绪,于是接吻成了顺利成章的事情。浮动的光影落在我们交叠的鼻梁上,这样的吻特别特别漫长,时光仿佛被一帧帧慢放。

——————-分割线—————————————

现在已经数不清我们有过多少次吻了。

印象最深的是最近一次,他跟我回了内蒙,我们在苍茫大漠中等暮色四合,又在新月初迎时燃起漫天花火。

看烟火的时候他拿着酒杯,香馥的红酒随着他的手晃动,天边的火光落进我眼里,他笑起来比烟火还绚丽。

他向我举杯。

我也举起轻抿了一口,放下酒杯过去吻他,把红酒渡到他嘴里,度数不高,但我松开他的时候,他的脸好红。

我们在火树银花中接吻。

这是我们的第十年。



*唉,天知道我一个从来没接过吻的人是怎么写出来这篇东西的……

*想要评论!!(暗示

我家的阿萨多不咬人的

【桃雪月3P】花鸟雪月04

重新看魔卡发现月意外地有八卦的一面……
樱狼做小熊那集,小狼和雪兔一起吃午饭,突然发现自己可弯可直,慌乱下把熊落在了雪兔那里。结果雪兔没追上,月大爷就大摇大摆地跑出来把熊还给狼,还要特别跟他解释说你会喜欢雪兔是因为被月亮的魔力影响了你要看清自己的心blabla……你真的很八卦唉( ´_ゝ`)
这里涉及到翼的剧情写得随意了一点,没有考据过请不要深究,lo主只看完了xxxholic,翼就看了一点点……
------------------------------------
你是因为什么而存活于世的啊?

“你要离开我们了。”
那个男人坐在宽大的椅子上,绣着太阳纹理的黑色的袍服在月色下泛出晦暗的...

重新看魔卡发现月意外地有八卦的一面……
樱狼做小熊那集,小狼和雪兔一起吃午饭,突然发现自己可弯可直,慌乱下把熊落在了雪兔那里。结果雪兔没追上,月大爷就大摇大摆地跑出来把熊还给狼,还要特别跟他解释说你会喜欢雪兔是因为被月亮的魔力影响了你要看清自己的心blabla……你真的很八卦唉( ´_ゝ`)
这里涉及到翼的剧情写得随意了一点,没有考据过请不要深究,lo主只看完了xxxholic,翼就看了一点点……
------------------------------------
你是因为什么而存活于世的啊?

“你要离开我们了。”
那个男人坐在宽大的椅子上,绣着太阳纹理的黑色的袍服在月色下泛出晦暗的光。
“我总有一天要离开你的。”
男人看着他,那是一如从前的,如同注视着自己最重要的事物的,温柔的目光。
“总有一天,你会遇见新的主人,会遇到最喜欢的人,会找到自己存在的实感。”
“我谁都不要!”月怒吼道。

然而,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个男孩坐在相同的红色鸟笼椅之上,令月有一种回溯时间的错觉。
“那么,你找到自己存在的实感了吗。”艾利欧随手将茶杯放回茶几,微笑着问道。
“……我不清楚。”月将肩膀靠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注视着庭院里的樱花树,眼中难得地现出几分迷惘。
“到底,什么是存在的实感呢?”
艾利欧没有回答他的话问题,将目光与他一同投向庭院。
“因为生来就拥有强大的魔力,过早地明白万物运行的法则,‘那个男人’几乎不曾执着于什么东西。
“库洛里多相信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存在的。挚爱会分离,拥有的会失去,快乐和悲伤,会消失在时间里。
“而他一生中唯一的一个执念,却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在最后,他选择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秩序的重建。”
映在艾利欧眼里的景象突然发生变换,庭中的樱花树很快灼灼怒放,又在瞬间凋零,一场大雪坠落下来。
月回过头,镜片的反光遮住了他的视野,令他无法分辨艾利欧此时的表情。
“花会凋零,鸟会逝去,雪会融化,季节会不断交替,这都是这个世界存在的切实的真理。”
“成为人类的话,是很辛苦的哦。”艾利欧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快乐的东西终究短暂,远去的东西不会停留,人的大部分生命,总是在悲伤和痛苦中悄然流逝。可即使是这样,他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憎恨什么人,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什么人。 ”
“这就是……存在的实感吗?”
庭院中的景象终于停止了变换,有蝴蝶穿过花海,飞向遥远的日光。
“嗯。”库洛里多弯起眼睛,没人知道这个表情曾被人称为“眼镜仔阴险的笑容”,“当你同时拥有这份快乐和悲伤的时候,就会明白什么是‘存在的实感’了。”

明明只是一点钟,桃矢却已经开始期待了。
他和雪兔说好,今天晚上来他家吃饭,而雪兔下午就会过来。
他会出现吗?桃矢烤着饼干心想。
饼干差不多出炉的时候,雪兔已经到了门口。
“啊,抱歉抱歉,”雪兔拎起手上的袋子,“半路折过去买了份蛋糕,来得有点晚了。”
“不晚。”桃矢为他关上门,“先去客厅坐一会儿,我还有东西没准备。”
“伯父和小樱呢?”雪兔跟着桃矢往里走。
“父亲出差了,小樱那家伙和同学一起去海边旅行了。”
“真好啊。”雪兔笑着说,“记得上次和桃矢去海边,回来的时候桃矢的脸上几乎只有牙齿是白的呢。”
桃矢额角抽动了一下:“只是忘记涂防晒了。我又不像阿雪,怎么晒都晒不黑。”
桃矢转身去拿茶点,雪兔坐下来,看见桌上摆着一张相片,留着海藻般美丽长发的女性抱着束玫瑰,向着镜头露出甜蜜又温柔的笑容。
“伯母这张相片是什么时候拍的?”
桃矢在他面前摆了个茶杯,向里倾倒了一些刚泡的红茶。
“啊,这张是她去世前的那个情人节,父亲为她拍的。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
桃矢又摆了盘饼干,也挨着雪兔坐下。
“这是我刚烤的饼干,尝尝看。”
雪兔咬了口饼干,嘴里发出满足的喟叹。
“真好啊。”他说,“桃矢的父母都是温柔的人呢。”
桃矢忽然想起刚认识的时候,雪兔曾告诉他,自己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只是爷爷奶奶热爱旅游,经常不在家。
后来他才知道,雪兔根本没有什么祖辈,一直都是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着。
“阿雪也是温柔的人啊。”他拉起雪兔的手,两人手掌交叠,轻轻贴在雪兔脸上,“我喜欢温柔的人。”
雪兔的脸微红,眼里闪着细碎的水光,侧脸感受桃矢掌心的温度。
他们在客厅里悄悄接了个吻。

桃矢端着蛋糕进房间的时候,却没有看到雪兔的踪迹。
桃矢在整栋楼里找了半天,终于在房顶见到了人影。
“你怎么跑去那里了?”桃矢一边抱怨,一边艰难地爬上房顶。
月没有回答,只是坐在房脊上,抬头望着天空,银色的发丝松松地束成一缕,散落在身后。
“今天是满月啊。”桃矢说。
他忽然想起上一个满月,巨大的银盘悬挂在夜里。他曾与眼前人挨得极近,他的手臂曾环过他纤细的腰肢。
有片云游了过来,遮掩了这清冷的月辉。
他看见月低下头,现出耳后一小片细腻的肌肤,那里并非全是瓷白的色泽,却落满了暧昧的红痕。
那是昨天他和雪兔亲热的时候,在雪兔耳后留下的痕迹。
桃矢下腹一紧。
或许是为了贯彻那句“体会人类的感觉”,月很少再选择用魔力消除身上的痕迹,以至于雪兔耳后的吻痕在变身后依旧被保留。
月的长袍繁复又禁欲,绣着银线的布料紧紧包裹了他身上每一寸肌肤,也显得那偶尔露出的痕迹那样引人遐思,令人忍不住猜想那延伸到衣领之下的,到底会是什么样的风光。
月似乎毫无所觉,他屈起一腿,清冽的声音低低的传来。
“桃矢,你知道什么叫做,‘存在的实感’吗?”
“存在的实感?”桃矢有些心猿意马,不得不盘坐下来,勉强遮住自己狼狈的反应。
“有人告诉我,存在的实感,就是能同时感受到快乐和悲伤这两种情绪。”
“啊啊,这样啊。”桃矢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收回视线。
“或许那个人所说的实感,就是指人类的体验吧?”
“体验?”
桃矢想了想,说:“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没有人告诉我,那是因为我与生俱来的魔力。
“没过多久,我的母亲就去世了。那时候小樱还很幼小,父亲也忙于工作,我不得不学着自己照顾自己。
“我没有母亲,也没有朋友,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觉得自己非常孤独。”
月想起雪兔第一次见到桃矢,他在大多数时候,都显得非常沉默。
“但是,后来我遇到了很多人。”桃矢眼睛没有焦距,渐渐地陷入回忆当中。
“小樱一点点长大了,她会哭会笑,会和大人撒娇,会在我们陷入危险的时候,站出来保护大家。
“社团里的同学,学校里的老师,大家都是温柔的人。
“我还遇到了雪兔。”桃矢形状分明的眼睛弯出柔和的线条,“我的心不再受到控制,我感到我的心脏会跳动,血液会奔流,会渴望和他相处的每一个时间。”
“在我度过的每一天里,幸福都会一点一点地聚集起来,今天比昨天要来得幸福,明天又比今天更幸福一些。”
“这大概就是……存在的实感吧。”
桃矢感到自己的头上蒙上一块阴影,他讶异地抬起头,看见月面对他站了起来,高挑的身形一点点地向他靠近。
遮蔽着月亮的云朵散开了,明亮的月华包裹了他们。
月将侧脸轻轻地贴在桃矢的胸口。
桃矢感到他的头发擦过脸颊,鼻端传来的,是月身上月色一样清冽的气息。
他的心脏几乎跳出喉咙,呼吸似乎停止了,汹涌的血液大力地敲击着耳膜。
月感受着皮肤相触的地方传来令人安心的体温和逐渐剧烈的心跳。
“真好啊。”月说,脸上现出一个虚渺的笑容,仿佛湮没在雾气里。

不知名育儿博主

【年上】弟弟

22.

天气很闷,郑棋元没有出汗,却觉得身上有些湿黏。他嗅了嗅,鼻间似乎都有水汽。和北京全然不同,上海像一盆凝滞的热水,他不自在地坐在出租车上,心里压得慌。

司机操着一口口音明显的普通话,他看着窗外后退的树木,手里的手机隐隐发烫,不知道是气温太高还是他的错觉。

手机震了一下。

徐均朔:哥,你在哪?

郑棋元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回答改了又改。

郑棋元:我已经到了,直接去酒店,你不用来接我。

“师傅,我改一下地址。”

车在下一个路口往右转,朝徐均朔的学校开去。他忽然想先去看看对方待了四年的地方,也给对方一个惊喜。他被自己毛头小子般的念头弄得不好意思,嘴角却不自觉露出笑意。

徐均朔:...

22.

天气很闷,郑棋元没有出汗,却觉得身上有些湿黏。他嗅了嗅,鼻间似乎都有水汽。和北京全然不同,上海像一盆凝滞的热水,他不自在地坐在出租车上,心里压得慌。

司机操着一口口音明显的普通话,他看着窗外后退的树木,手里的手机隐隐发烫,不知道是气温太高还是他的错觉。

手机震了一下。

徐均朔:哥,你在哪?

郑棋元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回答改了又改。

郑棋元:我已经到了,直接去酒店,你不用来接我。

“师傅,我改一下地址。”

车在下一个路口往右转,朝徐均朔的学校开去。他忽然想先去看看对方待了四年的地方,也给对方一个惊喜。他被自己毛头小子般的念头弄得不好意思,嘴角却不自觉露出笑意。

徐均朔:哦哦,那你好好休息。

徐均朔放下手机,闷闷不乐。

“怎么了?”顾易开了一罐可乐递给他,他手背贴上窗户,咂了下嘴,“好热。”

“他没让我去机场接他。”徐均朔抬起头,眼下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他是不是不想见我?”

顾易翻了个白眼,“他不想你辛苦呗。”

徐均朔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转着可乐罐。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坐直,说道:“顾易,你当我男朋友吧。”

顾易一口水喷出来,手忙脚乱地抽纸巾,捂着嘴巴惊恐地看着徐均朔。

“你疯了妹妹?我是直的!”

有时候顾易真的想撬开徐均朔的脑子,看看里面名为智商的那根电路中间是不是横着名为郑棋元的绝缘体。

“你是想让他吃醋还是想让他放心啊?”

顾易百思不得其解,疯狂摇头拒绝。徐均朔缠着他,喋喋不休地在他身边开展念经攻势。两人一路走下台阶,然后顾易忽然发现身边安静了。他放下捂住耳朵的手,顺着徐均朔的目光看去。

靠,这不那谁吗?

尽管他俩从未见过,但郑棋元的几张照片在徐均朔手机里他都快看烂了,一眼就能认出来。

徐均朔还懵着就被转了九十度,顾易眼睛一弯,笑出八颗牙,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咬着牙说:“妹妹,我出场费可贵了。”

郑棋元脚步一顿,脸上的笑收了收,他自然认出来那是常常出现在徐均朔朋友圈里的男孩。

“均朔。”他沉沉地叫了声,隔着不到五米的距离。

顾易的手颤了一下,寻思着自己身价还能再涨涨。

太久不见了。徐均朔愣在原地,一肚子的话想说,又觉得什么话都没意义,最终他憋出一句。

“哥,这是顾易。”

“我是小朔的男……呃,很好的朋友。”顾易迎着郑棋元的目光,出于本能,把男朋友三个字吞了回去,差点咬到舌尖。

“你好。”郑棋元伸出手。

徐均朔才发现郑棋元真的变了很多,从一个会抱着他唱儿歌的大哥哥变成了有点距离感的成熟男人。他心里涌上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压了四年的情愫非但没有减淡,反而像淋了春雨的野草疯狂生长。

他出汗的手一下抓住顾易。

顾易后背一凉,毛都要炸了,刚从郑棋元那抽回来的手仿佛已经是个死物。

郑棋元笑了笑,“不带我转转吗?”

“噢!转……转!”徐均朔一下转身,带得顾易一个踉跄。

他扭过头狼狈地冲郑棋元笑,“棋元哥,我和小朔带您好好转转!”

郑棋元其实看不太进去校园风景,也听不进去顾易背书似的介绍,他的注意力全落在走在他们中间,异常安静的徐均朔身上。

瘦了,下巴尖看上去硌人。

白了,像个洗干净的小土豆。

长高了,差不多到他鼻尖。

肩背挺不直,不知道腰伤有没有再犯。

旧模样还依稀可见,可人却真的大不一样了。脱了闹腾小霸王的壳,露出里面软乎乎的芯儿,很惹人怜。

郑棋元叹了口气,摸了摸徐均朔的头,“怎么话变少了?”

徐均朔还没恢复的大脑再次宕机。

顾易拼命咳嗽,一辆自行车从旁边经过,他借机揽住徐均朔的肩膀把他挪到了自己这边,十分刻意地叫了一声。

“小心。”

郑棋元来不及收回手,眯起眼看了看顾易。对方昂着头,一脸正气,指着旁边的树说:“这是我校最老的树。”

三人各怀鬼胎地走在一起。

“你今天刚到,要不先回去休息,改天再逛也一样。”徐均朔想了半天,还是选择战略性逃避。“到时候拍毕业照,我带你走一圈。”

郑棋元点点头,站在校门口,目光再一次落在顾易和徐均朔牵着的手上,他慢吞吞地开口。

“朔朔,酒店离这不远,你要不要来坐坐?”

酒店?顾易一下灵台清明,一堆拒绝理由还没蹦出嘴,身边下线半天的傻子倒是反应过来了。

“好。”

郑棋元又撒了个谎。酒店离得并不近,逼仄的出租车里似乎连空调也罢工了。徐均朔冒了汗,汗湿的手揪着膝盖上皱起的裤子。他能察觉到郑棋元在看他,毫不掩饰的视线下他几乎要烧起来。

“学校伙食不好?”

“嗯?”徐均朔回过神,对上郑棋元的眼睛,并没有想象中的攻击性,平和而温柔,他吐了口气,也笑了。“没有你做的好吃。”

郑棋元刷卡开门,先让徐均朔进去。

徐均朔又绷紧了弦,他回身,局促地站在原地和郑棋元对视。

咔哒一声,房门合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四年的思念在寂静中逃出牢笼,郑棋元咬紧牙,心头发热,掌心发凉,他忍得胸口发疼,才展开双臂,嘶哑地说:“朔朔,抱一下。”

徐均朔一头扎进他怀里,腰间的手臂一下收紧,死死地箍住了他。

郑棋元把脸埋进他的侧颈,嘴唇蹭过温热的血管,恨不得把徐均朔揉进骨血。

“哥,哥。”徐均朔腰侧吃痛,抵着郑棋元的肩膀往后仰,“我喘不上气了。”

郑棋元闻言闭上眼,喃喃地说:“过去的每一天,我都喘不上气。”


(爹们打钱,不好意思不更,但螺旋爆炸忙的yebz只来得及抽空参加婚礼,来不及码字,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