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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一则监狱寓言17(完结篇)舞,舞,舞

【亚瑟.柯克兰的狱中笔记】

很快我们就迎来了反击的那一天。阿尔还是来了。在见到脸上缠满绷带的弗朗西斯时,阿尔把硬面包和武器塞到我们手上。他说这算我们欠他的,以后要还。弗朗西斯沉默了一会,还是接了过去。

那堪称是最漫长也是最痛苦的一天,那道又短又浅的海峡,此刻又似乎变得和童年时代一样深不可测。在炮火中前行时,污泥和海水如同恶鬼的爪子般牢牢地抓住我的脚,但弗朗西斯却始终没有倒下去。这一天他已经等了太久。

胜利后,人们不断为它赋予新的名字,但我还是愿意称它为——D日*。

(注释:D日。是诺曼底登陆的行动代号)

 

17 舞,舞,舞

 

清晨,当阳光照射在...

【亚瑟.柯克兰的狱中笔记】

很快我们就迎来了反击的那一天。阿尔还是来了。在见到脸上缠满绷带的弗朗西斯时,阿尔把硬面包和武器塞到我们手上。他说这算我们欠他的,以后要还。弗朗西斯沉默了一会,还是接了过去。

那堪称是最漫长也是最痛苦的一天,那道又短又浅的海峡,此刻又似乎变得和童年时代一样深不可测。在炮火中前行时,污泥和海水如同恶鬼的爪子般牢牢地抓住我的脚,但弗朗西斯却始终没有倒下去。这一天他已经等了太久。

胜利后,人们不断为它赋予新的名字,但我还是愿意称它为——D日*。

(注释:D日。是诺曼底登陆的行动代号)

 

17 舞,舞,舞

 

清晨,当阳光照射在水面上时,弗朗西斯用手背蹭掉脸上的血污,勉强睁开眼望向四周。

漫天的硝烟下,是随处可见的尸体和被血染红的沙滩。

距离天亮只过去了一小会,也许枪炮声只响起了一分钟,甚至只是几秒,仿佛那些尸体都是凭空出现,但无比浓重的血腥味提醒着他——他们似乎要失败了。

出发前,他和亚瑟约定了很多胜利后的事,不过亚瑟拒绝了他,说:"一切都要等到胜利以后再说。"

弗朗西斯没说话,而是给了亚瑟一个拥抱,他能看到阴影下对方紧张颤抖的手。

"活下去。"亚瑟轻轻地回抱了他,"然后赢了他们。"

"你也一样",弗朗西斯说,“也告诉阿尔他们小心一些。”

踏上这片土地时,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从弗朗西斯的脚下传来。那场等待回归的漫漫长夜终于过去,在湿润的砂砾和脚掌接触的那一瞬间,他无法控制地流下了眼泪。曾经如同困兽的撤退,漫天飞舞的投降书再次出现在他眼前——这时,军号吹响,浪潮卷起破碎的回忆,又再次落下。

反攻开始了。

一开始,他们的境况十分糟糕,只有很少的卫兵抵达了计划的地点,对面密集的子弹让他们寸步难行。在海水潮起潮落之间,弗朗西斯身边就有无数人倒下,血肉、残肢和尸体布满了整个沙滩,有人甚至来不及呼救,就被高速飞行的子弹直接贯穿了头。他在逐渐上涨的海水中艰难地保持着平衡,胸口附近的海水被血染红,或许刚刚是中弹了,但麻木的神经已经很难让他察觉了。前天晚上,他拒绝了亚瑟提出的待在指挥部的要求,坚持走上战场。如果没有人能坚持下来,他会成为站到最后的那个人,这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事情了。

上岸后,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变。滚滚浓烟下,他四处寻找着一息尚存的人。混乱、死亡与恐惧再次充满了这片土地。是土地。弗朗西斯在恍惚间几乎忘记了人们赋予它的名字——无论是荒原还是监狱,在现在的他面前,只是土地而已,还有生活在土地上的人。

他应该向神祈祷吗?他来得及大声呼救吗?

他只能向前,向前,再向前。

双腿机械般地拖着身体前行,额头流下的血一次又一次地模糊他的视线,他不停地用衣角,用手背去擦,但无论如何也擦不干净,就和现在土地流出的鲜血一般。

他们要失败了吗?他们的未来将在这之后何去何从?

突然,远方响起了猛烈的爆炸声,一颗炮弹命中了伫立在此长达千年之久的监狱——这里同时也是敌人坚实的堡垒。那栋灰黑色的建筑物在巨响中战栗着,历史的碎片从表面剥落下来,和记忆中布满壁画的围墙、狭窄的牢房、走廊尽头的教堂一同被炸毁。

“上吧!法兰西!把陈旧的屈辱和历史都变成碎片!”

亚瑟站在火炮前,烈火倒映在他的眼中,似乎连整个世界都能燃烧殆尽。

"混蛋!"弗朗西斯握紧了手中的枪,嘶哑的笑声从喉咙中涌出,"疯子!英格兰!"

"去吧。"亚瑟大声说,"去吧!"

身前与身后的人激烈地战斗着,在充满血腥和泥泞的海滩上艰难地开拓着道路。险峻的崖壁上,卫兵将绳索凿进尖锐的石头里,用磨出血痕的手紧紧抓住上岸的希望。刺骨的海水里,人们用血肉之躯对抗着迎面而来的炮弹,浪花掀起了血水。

身后的呼声愈来愈响,子弹与炮火的声音交织着,成为反攻悲壮舞台上的交响曲。烟雾散去,阳光刺得弗朗西斯头晕目眩。在他的面前,一名满脸粘着沙粒的卫兵用哨笛吹起了悠扬的曲调——那是他最熟悉不过的乐曲,那是他的孩子们。他们和弗朗西斯一样,等这一天实在是等了太久。在笛声下,某种相似的意志在人们之间传递着,是弗朗西斯一次又一次地逃脱死神的怀抱时,拥有的相同的意志。这是他们共同的战场。

这场冲刺是如此地旷日持久,弗朗西斯几乎都要忘记了时间。他只记得要活下去,要赢下来。

渐渐地,来自对面的攻势缓慢了下来。阳光扫过翻滚的海浪,浓烟散去,监狱的废墟静静地躺在土地上。

他们胜利了。

很快,他们顺着攻势夺回了更多的土地。终于,战争结束在了一个夏季。印有宣言的纸张漫天飞舞,这场景总能让弗朗西斯想起曾经的日子。几年前,投降书在灰暗的天空上方,如同幽灵一般飘荡,一百多年前,他亲手写下的"越狱"宣言也曾通过高墙的缝隙,传遍了整个世界。

一只手缓缓地接住了通告。弗朗西斯通过脚步声就辨认出了他。

"你来了,英国。"

"来看你们的胜利仪式。"

"不仅仅是我,也是我们。"

"无聊的称谓...算了,你想怎么说都行。"

"谢谢你的坦诚。"

他们站在人群中,等待着仪式钟声的敲响。尽管这场仪式是在废墟旁进行的,但跃动的氛围还是让人们短暂地遗忘了破碎的家园和历史。亚瑟抬头望着天空,往事如同潮水般涌来,过去的一幕幕交叠着。一个唱着歌的孩子在人群中穿梭着,挤掉了亚瑟口袋里的笔记。他俯下身去捡,笔记里一些陈旧的纸张从中掉了出来,被风吹到了远方。

"为什么不捡?"弗朗西斯问。

"已经不再重要了。"亚瑟回答,转而把那本厚厚的笔记递给了弗朗西斯,"这些东西还是交给你保管吧。"

弗朗西斯接过了笔记,一页一页地撕碎,那些承载着监狱与犯人的荒唐故事随着风消失在了掌心。

"你即便把它们撕碎,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悲剧仍然会继续。"

"是啊,是啊",弗朗西斯望着亚瑟的双眼,"但是现在,最起码是现在,你愿意忘了它们,在胜利的钟声下和我跳一支舞吗?"

"勉为其难。"亚瑟笑着搭上了弗朗西斯的肩膀。

弗朗西斯向前一步,脚尖划过废墟上的石子,传出的是童年时,匕首划过世界末日那支谎言的声音。亚瑟后撤了一步,风吹动着残缺的石柱,抚摸着记忆中罗马筑起的高大的墙,和在荒原上寻找不列颠的,高卢的背影。心脏的鼓动如同无声的乐曲,牵引着他们的步伐交织在一起,他们已经分不清上面是沾着征服者的血污,还是在长达百年的权力游戏里被漫天火焰留下的灼伤。

舞步跃起又落下,轻轻敲击着地面,五百多年前的狭窄牢房里,黑死病的绝望在其中回荡着,亚瑟抓住了弗朗西斯的手,和千年前用力拉住跌入死亡时那双手一样。在那里,他们用身体支撑着对方的精神,用充满人性的吻去寻找对方。

他们逐渐脱离了华尔兹的节拍,变得狂热而又热烈——砰,砰,砰。欧洲旧时代的墙被大航海的潮流击碎,"犯人们"来到了新世界。孤岛拥抱着海洋,大陆啃咬着孤岛。带着欲望的亲吻,暧昧的厮杀交织在一起,在他们的眼中掀起比风暴更强烈的海洋。"你和我们是不一样的,英格兰",弗朗西斯曾经那样说着,但他还是在黑夜中吻着他,用执念拥抱着他。

后来——亚瑟拉近弗朗西斯,对方完美地配合他转了个圈——后来,弗朗西斯在那场"疾病"中砸碎了脚链,历史上的人们以"大革命"来称呼它,亚瑟试着杀了他七次。那名英勇的将领,永远被后世记住的拿破仑,也最终迎来了滑铁卢。亚瑟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再次杀了弗朗西斯,但他又抱着他的尸体,在雨中流着泪。

弗朗西斯在疏离又亲密的舞中抓住了亚瑟的手,亚瑟又在下一个节拍到来之前松开了他。在若即若离的时间里,弗朗西斯听说了那场足以改变世界的举动,而这一切,都只是从一台小小的蒸汽机开始。荒原与监狱的围墙相连,世界开始相连。法兰西庆幸,又兴奋,他的对手依旧是英格兰。

两次在舞步中的拥抱——两次战争。第一次,法国人耗尽了一代的勇气,他们在巨大的战争机器前,用血肉之躯维持摇摇欲坠的意识。第二次,他们在黑暗中依偎着,借着对方的温度寻找黎明。在敦刻尔克,在伦敦,在诺曼底,在巴黎,这是他们共同的战场,也是他们共同的胜利。

一舞结束,弗朗西斯望着面前那双不知是因这支舞蹈,还是别的感情而激荡的绿眼睛。

"你爱我吗?亚瑟。你爱我吗?英格兰?"弗朗西斯问。

"别开玩笑了。"

"那请你吻我吧。"弗朗西斯笑着说,"像每对在教堂前互相亲吻的新人那样。"

"我们永远不会像那样。"

"但你永远都会在我的身边。"

"不要说这种话。我恨你,我厌恶你,如果你能死,我会第一个开香槟庆祝的。"

"那就请你吻我吧。"

他们在废墟前亲吻了彼此,真诚又虚伪,热烈又荒诞,和从前无法忍耐寂寞与痛苦,享受情欲与爱时一样。弗朗西斯不愿把这种感情称谓爱,但毫无疑问,他又在每一个这样的瞬间爱上亚瑟。

“...他们会把监狱的围墙修好吗?”英国问。

“会的,就像他们每一代人做的那样…但是在此之前,如果能短暂地逃离这里,你愿意和我一起吗?”法国说。

"如果你要一个人逃出去,我会找到你,把你给拖回来的。"

"随时可以。"弗朗西斯说。

他们再次吻上对方,闭上了双眼。残败不堪的围墙如同阳光下的鱼鳞慢慢地剥离,和记载着他们故事的那本笔记一般在空中消散。

监狱从不存在,高墙并非高墙。

再次睁开双眼时,他们正置身巴黎,夕阳下的河面闪烁着光辉,街道上往来的人群声把他们拉入到生活中,这一刻,他们只是弗朗西斯和亚瑟而已。

"晚餐想吃点什么?"弗朗西斯先开口问道。

"红酒炖牛肉或者烩饭。"

"甜点吃苹果派?"

"水果塔。"

"再来瓶香槟。"

他们向人群中走去。


END

(终于了却了自己的一大心愿,写作感想我们后记见!)


隋机劝退

【Dover】About Time

《暮人镜》本的解封,时空恋旅人AU,忘发了发一下(…

 

About Time


情况就是这样,在汤米开始布置他的表白仪式前我从毕业派对溜了出来,全身而退,无事一身轻。那女孩根本不喜欢他,我为什么要看一出两相尴尬的闹剧而不是把自己扔进浴缸里?Boom!在有人戳破气球来缓解尴尬时我浴缸里温吞的水已经要把我带向海滨了,那女孩喜欢的是弗朗西斯不是可怜的、费力不讨好的汤米,而弗朗西斯在哪儿?弗朗西斯在浴室里向您问好,敬所有人,敬大学,敬所有人的光明未来。

Cheers!一小群人在不远处欢呼起来,香槟和安东尼奥都在舞池对岸。真好,我招手说安东安东,带杯香槟过来,但这傻瓜什么也没听到...

《暮人镜》本的解封,时空恋旅人AU,忘发了发一下(…

 

About Time


情况就是这样,在汤米开始布置他的表白仪式前我从毕业派对溜了出来,全身而退,无事一身轻。那女孩根本不喜欢他,我为什么要看一出两相尴尬的闹剧而不是把自己扔进浴缸里?Boom!在有人戳破气球来缓解尴尬时我浴缸里温吞的水已经要把我带向海滨了,那女孩喜欢的是弗朗西斯不是可怜的、费力不讨好的汤米,而弗朗西斯在哪儿?弗朗西斯在浴室里向您问好,敬所有人,敬大学,敬所有人的光明未来。

Cheers!一小群人在不远处欢呼起来,香槟和安东尼奥都在舞池对岸。真好,我招手说安东安东,带杯香槟过来,但这傻瓜什么也没听到,罗维娜在靠在他的背上晃肩膀。另一边费里西安诺正在投入地对围着他的女孩儿讲着笑话,手臂四下翻飞。但现在,就现在,我一点也不想像个傻瓜似的横穿人群,用无数个“借过”换回一杯酒。明天是虚构的,昨天是确实的,高中毕业前的最后一聚请多谈谈后者吧,前者我一点也不想聊了。克里斯和汤米已经开始将彩色气球缠在衣架上了,我心里简直滑过一声拉长调的呻吟,汤米,直肠子的家伙,我可怜的朋友,我以为我昨天、前天、一个礼拜前留下的暗示已经足够明显了。至少让我找个安静的地方。我抬起头,亚瑟·柯克兰正趴在楼梯扶手上阴恻恻地盯着我,手掌里拢着一杯香槟。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接着也不知道哪根弦搭错了,这家伙突然大笑起来,酒杯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砸碎在我身旁,酒水洒出来中途公平地淋湿了我们几个的脑袋。他的样子是那么兴致勃勃,眼睛里是一片北美新大陆,耸肩的样子无辜得像只是失手打翻了个空盘。我感到酒液顺着额头滑下浸湿了我的眼角,没空去思考这是他的服软、破局还是报复、发疯。

我笑了,因为汤米爱慕的姑娘今晚是注定不会如他所愿的。这时我才有点想回去了,我已经受够了派对意外和它可能的后果,我为此付出过代价。我想上楼安静一会儿。我抬起头,亚瑟·柯克兰正站在楼梯中央看着我,一副懒洋洋的逼样。我走到他身边时他侧过身让了路。“好样的,高才生。”我说。如果这时候手里有杯香槟我准会泼他脸上。但是现在我只能把卫生间水龙头的水招呼到自己脸上,或许我该装装醉就此回家。这时亚瑟·柯克兰打开门,看到我在里面又啪得把门关了,我们排完毕业剧目后他就这样,一副死相,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一排完戏他就跟我分了手,就好像把一个操完就扔的套甩进了垃圾桶,让我十分不爽。我们这个月几乎没说过一句话,我像剩下的圣诞食材一样被扔进冷冻室,下次再从里面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厕所里柠檬味清新剂气味有些过于浓烈,我感到自己的鼻黏膜在发抖,转学后我最难以适应的一点或许就在这儿了。安东尼奥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上课铃声也响了,我看走廊对面的情侣互相发射口水弹药已经有五分钟了,我们踩着铃进了教室,是西语选修,安东尼奥打了一个我要开始补觉的手势就开始了他的休眠,我从他桌框里翻出一本小说来打发时间,我过这门课主要靠看小说与和安东尼奥学一些粗鄙之语。我看得很快,词句认个大概,情节糊里糊涂,鲍妮法西亚因为放跑孤儿被传教所赶了出来,警长不许她再与别人说话,警长说要娶她。下一页是一张戏剧社纳新的传单,他们缺编剧,缺宣传,缺演员。接下来的一整节课我都在想这件事,我参与舞台剧的经验可以追溯到幼儿园,灯光和舞美设计,手里有原创剧本,我想去吗,想去。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我清楚我不是去干正事的,我知道亚瑟·柯克兰在里面,这才是我想去掺和一脚的真正原因。亚瑟·柯克兰,亚瑟·柯克兰,我对他相貌的记忆原本只是停留在十年前,但上学期末的戏剧节他最后一个出场谢幕,作为剧社的社长与导演。他们排了皮兰德罗的一部戏,他做得很好,天生的原教旨主义信徒,守着冗长的台本诚心叫人昏昏欲睡。戏剧社的负责老师就在我头顶的办公室里,我去找她时带着我的剧本和优秀的简历。时间?每周四五的晚上排练。意向?编剧,当然是编剧。她只收下了我的简历,接着一切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两个星期后,我在厕所隔间里一连打了三个喷嚏,蹲我隔间的兄弟默默递进来两张纸巾。接着水龙头的水在外面流了快两分钟,我出门在水池旁边站住,旁边的兄弟贴心地往我手心里挤了一泵自带洗手液,开始进入正题了。

“嗨。”他说。

“嗨。”我说。

“我刚在厕所门外看到了你,就一直在等这一刻。”

“哪一刻?”

“就是这一刻,”他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参演话剧?”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最后我吸吸鼻子:“我们出去说。”

上课铃在我们身后响了,但我们都没有停下来,而是翻过了楼后的一堵墙,翻进这所中学所谓的逃课胜地。此人名叫佩德罗,负责剧社的灯光和音效,现在似乎还肩负着解决演员问题的使命。于是我知道了本学期戏剧社大戏的全部进展。社长对剧本还不满意,某个重要角色仍在空缺,这是剧目目前仍无法正常排练的主要原因。于是我问他这个角色是什么,他说:“一个天使。”然后他指了指我,告诉我这是一个将要因任性被天堂制裁的家伙,设定和台本都很完美,但始终定不下人选,详细内容还请咨询剧作者亚瑟·柯克兰。但就在刚刚,就凭他在厕所外的惊鸿一瞥,他决定相信自己挑人的眼光。首先我的长相就很符合预期,其次,我笑起来不像个好人,这是意外之喜。总之今天是周五,晚上我们就可以一起去找亚瑟。

放学后我与他一同来到排演室,见到亚瑟·柯克兰之前我先见到了安东尼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最后我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帮忙打下手。”他说。

“你从没有说过你在戏剧社的事。”

“因为他是来泡妞。”佩德罗说。

“你们认识?”

我转向佩德罗,佩德罗说:“这是我堂弟。”

随后进来的是一个叫费里西安诺的小个子意大利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天使,他的双胞胎妹妹名叫罗维娜。上个月他们和安东尼奥在这里第一次见面,安东尼奥当场就有点走不动道了,这就是他开始厚着脸皮往这儿来的原因。可惜费里西安诺说她今晚大概不会过来。知道他的目标对象没戏后他哼唧了一会儿就甩手走人了。我们三个分吃一包蔬菜干,比拼谁嚼得更响,一起等亚瑟·柯克兰。

他终于来了,非常抱歉,有班级事务要处理。佩德罗做了一个将要进行一番介绍的起手势,于是我跟着他站起来。很抱歉时隔十年我在亚瑟·柯克兰脸上看到的第一个因我而产生的表情有点抽象,看到我的一瞬间他的半边脸不自然地抽动了一下,我几乎以为他要认出来了,可惜没有,或者他只是在装。他的目光移开了,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佩德罗,然后是我。当听到佩德罗说明我在这里的原因时他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有点失态地指着我说:“他来演科里?”

“是的。”佩德罗说。

“是的。”费里西安诺赞同道,“亲爱的,我举双手同意,我还以为他是你已经选定的科里呢,就是这么像。”

我第一次知道我的角色叫科里。这必然会是我的角色了,就凭他的质疑这种态度。亚瑟·柯克兰打量我一番,接着掏出剧本坐到我们旁边,开始试图找到什么可行的证据来组织辩驳。佩德罗也拿出剧本,他们在争辩,一处一处地对设定:金发碧眼身形高大,性情浮夸爱好奢华,自信到有些傲慢的地步。我坐在一旁翻看费里西安诺手里那本,从佩德罗那里我已经大概知道了剧本的脉络,有点意思的设定,有待商榷的内核。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一生中都有一个被上帝记录在册的“绝对时刻”,这一时刻往往涉及重要决策或将产生较大影响。上帝的恩泽是保证每个人拥有这一抉择的绝对正确,于是天使作为执行人,将领派任务下凡进行夺舍,替原主完成上天指派的结果。我的角色不认同这一制度,多年来选择性虚假执行该任务,被发现后开始了在凡间的逃亡,而另一位天使的任务追捕,直到他们碰到一起,参与到了同一事件中。我很意外剧作者对这样一个出走者的定义是制造混乱的爱好者,我认为他才是在试图维持真正的秩序。当我说出这想法时亚瑟的眉毛皱了一下,简直像猫抓毛线,一团灾难。佩德罗洋洋得意地搂住我的肩膀——“老兄,我说什么来着,他甚至认可科里的行动动机。”我说我不仅认可,我还觉得这本子有问题,但是我需要细读后再下结论。我以为亚瑟·柯克兰会就此火山爆发或至少追问下去。但他只是打了个暂停的手势退出了谈话,出乎意料地迅速。

“抱歉,我出去一下。”他说。

“那他现在是我们的一员咯?”佩德罗问。

“不可能。”他急匆匆地说,朝我比了个中指。

“别担心,我们会说服他的。”柯克兰走后佩德罗笑着跟我说。而我在回想着亚瑟·柯克兰刚刚那番古怪的表演。除却儿时那一段“友谊”,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但他眼中那种古怪的敌意又从何而来呢,一些不好的传闻?一些过去的印象?如果是这样他真应该搞本卡耐基读读,用一些必要的伪装给自己刻薄的灵魂打点掩护。如果他不了解我,何必急着否定,除非他已经接受了某些先行偏见——他分明认识我。我选择相信我的直觉。

我看着窗外,直到卡洛琳小姐严肃地点了我的名字,我站起来读了一段课文,我总是知道她说到了哪里,虽然我什么也没听。我希望阳光能从帘子缝隙间透进来顺便刺穿我的双眼而不是让我坐在这里挨训。下午最后一节课,安东尼奥早已经逃得没影了,基尔伯特正在操场上跟着足球队练绕杆。我不想显得无所事事,但事实是我的兴趣往往在成型前就逃得没了影。放学后我看到弗朗索瓦丝在校门外和一个男生说话。这时她看到我了,向我招了招手。她在等我,这说明我们这一家又有人临时起意,要一起出去吃晚餐。

和她说话的男生转了过来,碧绿色的眼睛惊讶地盯着我看,粗眉金发娃娃脸,亚瑟·柯克兰的名字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看到他下意识地抓了一下领带。

“亲爱的,这是亚瑟·柯克兰,”弗朗索瓦丝说,“这是我弟弟,弗朗西斯。”

“你好。”我说。我看得很清楚,亚瑟·柯克兰恢复平静的过程简直像慢动作回放。

“亚瑟在为他的剧目物色演员,我们聊了一会儿,哦,很有意思的剧目。”她欢快地说,“于是我告诉他,我家正好有个爱好戏剧的小子呢,或许能帮上忙,如何?”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亚瑟·柯克兰突然换上笑容:“谢谢,他确实像是完美的人选。”

“什么角色?”亚瑟·柯克兰,亚瑟·柯克兰。我知道他在戏剧社,上学期剧社排了皮兰德罗的《给她穿上漂亮的衣服》,我见到他在谢幕。

“一个自大的傻瓜,认为制度是错的、规则是不必要的、所有人都是愚蠢的,他相信自己的理念是世间唯一的真理。”他说,“确实很适合你。”

“重要的是他还有漂亮的脸蛋。”弗朗索瓦丝说。

“对,如果这也算是优点的话,这是他唯一的优点。”亚瑟·柯克兰盯着我。硬邦邦的像一根木头,我确信我没有得罪过他——至少从我转学到这里来后我是第一次见他,而他的发言可真够有趣、真够没礼貌的。

“上帝,你会在这里选角到下个世纪的。”我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角色,我倒是很有兴趣,我更好奇你是怎么写的,找个时间如何?我想瞧瞧你的大作,回见。”

“你们认识吗?”我们走后弗朗索瓦丝问。

“不认识。”

“太奇怪了,我以为你们结了梁子。”

“我也以为,但这是我们第一次说话。”

“古怪的英国人,跟我搭讪时还是个礼貌的小子呢。”

“他的礼貌都是装的。”我真心实意这样觉得,而且不是口说无凭。只是我无法用事实来支撑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不代表它就是错的。早饭又是奶酪沙拉。头痛在卫生间追上我了。闹铃确实不总是在我预期的时间响起因为我永远不知道那十五个手机闹钟哪个开着哪个关着。铃铃铃铃铃。鲍妮法西亚将孤儿从传教所里放了出来。这时,盛行西风使表层海水偏离海岸下层冷水上泛形成秘鲁渔场。你的作业能抄抄吗我的落在了鞋柜上我猜是和你的脑袋一起?如果你因为下雨天而不想出门那你这辈子也别想从这儿出去了这可是英格兰但这又不是必需的对吗谁会想风雨无阻地在雨里活动呢除非是基尔伯特在练球。不,我在考虑还要不要出去雨实在是太大了没完没了。哒哒,哒哒,哒哒,嘿你是在用鞋底倒数下课吗?

我看着窗外的雨,直到卡洛琳小姐严肃地点了我的名字,我站起来读了一段课文,我总是知道她说到了哪里,虽然我什么也没听。我希望这节课能被挪到露天场所,这样雨便会淋得我们都睁不开眼而不是让我坐在这里挨训。下午最后一节课,安东尼奥在专心致志地雕刻橡皮,基尔伯特早已经逃得没影了,上次见他在操场还是在上次。

“嘿,你是在用鞋底倒数下课吗?”安东尼奥说。

“不,”我说,“我在考虑还要不要出去,雨实在是太大了,没完没了。”

“如果你因为下雨天而不想出门那你这辈子也别想从这儿出去了,这可是英格兰。”

“但这又不是必需的,对吗?谁会想风雨无阻地在雨里活动,除非是基尔伯特在练球呢。”我伸长脖子向外看了一眼吗,他今天还真不在。

“基尔伯特最近去哪儿啦?有几天没见到他了。”

“现在?我打赌他在剧社。”

“剧社?别告诉我这家伙现在读得进去莎士比亚了。”

“据说有一个角色适合他。”他说,“我堂哥告诉我的,人是他选中的。”

第二天我在楼道里遇到基尔伯特,他很高兴我对此展现出兴趣。据他所言,那天他从厕所里走出来,一个叫佩德罗的家伙拦住了他,说希望他来参演一个角色——一个叫做科里的天使,高大正直,暴躁直率,在某些方面又出奇的执拗——他们都认同,这个角色很适合他。而他呢?他同意参演一半是为了伊丽莎白,上次他邀请伊丽莎白来看球赛以失败而告终,现在他要换个思路。

是个好主意。几个星期之后,基尔伯特邀请我一起去看看他的排练,他知道我或许能帮他提出些意见。于是我和安东尼奥不请自来,溜进学校小礼堂。他们进展不错,已经开始下地工作了。演员们拿着台本,亚瑟·柯克兰站在台下非常熟练地调整走位,选点精准得不可思议,这可是原创剧本,这意味着他对自己要什么样的舞台效果了然于胸。而基尔伯特的部分,恕我直言,简直是灾难片现场。比起话剧演员他更适合去做摇滚明星,永远只做自己。亚瑟柯克兰和佩德罗似乎也对此不甚满意,基尔伯特蹲下来与他们说了几句,接着朝我们这个方向招了招手,安东尼奥立刻像火箭一样蹿了出去,从刚才我就注意到他盯着与基尔伯特对戏的女演员的目光快将空气点着了。我跟在他身后来到台下,解释说我是基尔伯特的场外援助。

亚瑟·柯克兰就在我面前深吸了一口气,看起来要把肺呼出来。佩德罗看看他又看看我看看我又看看他,最后,柯克兰把手里的本子往我手里一推,说你援助吧我要歇会儿了。于是我真的开始援助,从表情到语气,从情绪到动作,最后我一边让基尔伯特读台词一边坐在台上向一旁和女演员聊天的安东尼奥借了支笔,这时亚瑟·柯克兰突然叫起来说不许改他的本子,留下我对着那两个逗号一阵苦思冥想。我的结论是我非改不可,不仅这句要改,上句也要改,整段调整也未必不可,他写的角色鲁莽、直肠子、大大咧咧,哪儿能说出这么思辨这样聪明的话呢。亚瑟·柯克兰听到这儿突然笑了起来,他站起来,用手撑着台子向上一跳,坐在舞台边缘看着我一句一句往下改,时不时提出异议,一会儿说我破坏了前后对应的伏笔,一会儿又说这样会破坏推进节奏。而我的主张是再好的伏笔和节奏在立不住的人物面前都是白搭,这个二号人物的原始动机就有问题。你都没有看完台本!他嗤了一声。我是观众,我说,观众也只看到这儿而已,我对后半部的预判是破绽只会更多。柯克兰越来越没有耐心,他坚持围读修订时逻辑已然完满,我想起他对着我吸气的样子揪起自己的肩角大大地耸了耸肩,样子夸张得将他气了个半死。我是说,他耳朵都气红了。

接着他突然靠近我,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话,让我匪夷所思。

“拜托了弗朗西斯,你能不能只是从我面前消失?”

说完后他就跳下台子向门外走去,我即刻把台本塞给基尔伯特,追了出去。

“你什么意思?”我跟在他后面。

“我说,我想让你从我面前消失,你听不懂?”

“哈,我们甚至只是第一次见面吧。”

“但我不是第一次见你了。”他恶狠狠地说,“我他妈的见你可太多回了。”

“这么巧,其实我也不是第一次见你了。”我说。

这时他突然停下了:“你不是第一次见我,你确定吗?”

“我确定。”我说。

“Fuck,难道你一直在跟我装蒜吗?”他气愤极了,“你记得所有的事,但是在跟我玩偶遇游戏,这很好玩?”

“等一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说,“话不能这么说。”

“你是在哪儿见到我的?”

我很想说其实第一次见你时我翻进你家山茶花丛里睡觉,但我只是说:“上学期的那部剧,谢幕返场。”

他神情复杂地看着我,胸膛仍然起伏不定,接着他转过头,继续直冲冲地向前走。

“等一下,这是在玩哪一出,是我错过了什么吗?”我说。

“什么都没有,你个白痴。”柯克兰留给我一个中指,狠狠关上了门。

 

 

说起我是如何当上戏剧社社长的,这件事倒是很好笑。高一下半学期我刚转学到这里,有一天,佩德罗·费尔南德斯·卡里埃多·梭罗在厕所门口找上了我,问我愿不愿意加入戏剧社,我刚来到这里时,他的堂弟安东尼奥是唯一与我从小相识的挚友。他知道我参与舞台剧的经验可以追溯到幼儿园,我做过灯光和舞美,手里还有原创剧本。而佩德罗他们缺编剧,缺宣传,缺演员,更要命的是,前社长本学期突然因事退出,他们缺一个靠谱的导演。我考量了一下,欣然同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现在需要新的朋友,我需要属于某个集体来为未来可能有流言蜚语流传至此的风险构筑一道防堤波。我还需要在某方面新的成绩来找到一个新的立足之地。

第一学期我们人手不足,手忙脚乱。但是几个很有功底的演员足够我们排一部好戏,首选是《哥本哈根》。剧本和走位是早就成熟了的,布景简单,演员只需要三个。除了原有的成员,佩德罗拉来了他的堂弟安东尼奥而费里西安诺妹妹罗维娜的存在成功留下了她。足球队的基尔伯特·贝什米特被我们拉来做道具和场务,正式演出那天他送票给比我们高一级的伊丽莎白·海德薇莉,结果当天负责灯光管理的佩德罗被一辆自行车擦进了医院,好在Q场是早就提前编好了的,我迅速走了一遍设备补上了空位,伊丽莎白自告奋勇来调光台打下手。总算一切顺利,谢幕时我们的手全都攥得紧紧的,痛痛快快地鞠躬。庆功宴上伊丽莎白爽利地答应加入戏剧社。因此基尔伯特对佩德罗摔断了一条腿这事感激涕零,有事没事就穿着球衣球鞋去医院给他讲述自己的传奇边锋生涯。我深表同情,因为我知道那家伙叽里呱啦时有多烦人,但是佩德罗似乎永远不烦任何人,或者说平等地不在乎任何人,你说他听,万事了却无痕。罗维娜在出演玛格丽特后多了两个追求者,安东尼奥现在有一半的时间在做阳光散漫的懒学生,另一半时间拿来做费心攻防的大情圣。总之,我们这伙人就这样熟了,大假小假里去开个趴喝个酒什么的。而我在筹备着我们的新剧本,原创剧目。有两位新演员加入了我们,一个假期后我会像从前那样在所有人到位之前拿出一部百分之八十预成熟的本子,剩下百分之二十做机动调整。这部戏的最终定稿叫《飞禽走兽》,其他万事俱备,但五个演员中只有四个到位,就缺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佩德罗向我传授了他的摇人经验,那就是瞅准了目标先按兵不动,然后去他楼层的厕所门口蹲他——总能蹲得到——因为是人类就得上厕所。搭话的第一步是在他隔壁隔间里向他借纸或是在他洗手时给他递洗手液。我说要是他不洗手呢。他愣了一下,说那你就再多洗一会儿,同时盯着他看看得他想起他应该干什么。接下来的两天我敬岗敬业地蹲守在厕所门口,他蹲二层,我蹲三层。我瞧上的目标对象从背影上就吸引了我,走路直挺挺的,把校服穿出了直角肩,十分端正的衣服架子。他从厕所隔间出来时我十分凑巧地开始洗手,我抬头,他也抬头。接着镜子里他的脸一闪而过,这个人连手都没洗就旋风似的消失了。

就是他了,我有这样的直觉。最后我提供的侧写是金发男士,个子不高,面部特征除了面色苍白好似营养不良以外啥也没看见,几乎等同于没有。接下来我在校门口蹲了两天,佩德罗在三层又做了两天厕所看门人,第三天我不信邪,一大早就在学校老油条的翻墙胜地蹲了半小时,终于在墙根底下接着个布包。接着一条腿跨了过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这次我总算知道如何开口了。

“免洗洗手液,要吗?”我说。

他从墙上跳了下来。

“先别走呀同学,”我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参演话剧?”

“没兴趣。”他说,“把书包还我。”

“要不要看看角色?我有剧本。”我抱着他的包不放像抱着一摞子救命稻草,“我们找你好几天了。”

“最好别找我。”

“先看看嘛,是原创剧本,”我说,“说不定你会喜欢呢。”

“原创剧本?”他问道,“叫什么。”

“《飞禽走兽》。”我说。

他犹豫了一下,转过身把包抢进怀里,还是没有看我的眼睛。

“看看。”他说。

上课铃在我们身后响了,但亚瑟没有停下来,他带着我向教学楼后溜去,又翻了楼后的一堵墙,那面墙斑斑驳驳,是拿红色的泥砖垒的,自从它靠着的那块草地被堆了几尊报废的粗砂人像后,再没有人打理了,更没有人愿意绕路特意钻进里层去。它成了悬在这个学校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的一座废弃桃花源,所谓的逃课胜地。我听说过,但从未来过。

我们靠墙坐下,我把剧本从书包里掏了出来,而他从书包中掏出眼镜。亚瑟·柯克兰因为我印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发出痛苦的呻吟,我想随后的笔记和改动恐怕会更让他受不了。他迅速地读了起来,我很贴心地递给了他一支铅笔。

他静静地读,一句话都没说。他动笔改动时我伸长脖子去看,字太小太乱,什么也看不清。于是我躺在他身旁,眼中的云没有一丝波动,像一幅凝固的风景画布。我躺在他身旁,无名氏的神祇们垃圾一般聚集在我们对面的草莽中,好一群飞禽走兽。

“难得狐狸是正派人物,我倒是第一次见。”他终于开口。

“还有一只道貌岸然的兔子,是不是也很有趣?”我说,“最开始我只是想到了穿西装的灰兔疯狂吸鼻子的画面,他有点小洁癖。”

“好吧,如果是狐狸的话,我倒是……”

“其实是兔子,”我说,“我是说,我希望你能来演兔子。”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一眼就选中我来出演一个道貌岸然的无敌小人。”

“大概?小时候他很可爱,很聪明的。”

“好吧,但很遗憾我不会参演,或许我忘记了自我介绍,我就是戏剧社前社长,我退社了。”

“我知道。”

“你知道?那你还来找我?”

“我知道,我只想让你看看。”我说,“我想让你看看剧本,然后和你谈谈它,就像这样。”

“为什么是我?我们从没有见过。”

唉,我们见过。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我从镜子里就认出他了,亚瑟·柯克兰。

“谁知道呢,一种直觉。”我说。

亚瑟摇摇头,脸上挂着一种神秘而了然的笑容:“直觉并不总会将你引入正确的地方的,相信我。我是个难对付的家伙,当我们之间的争论陷入困顿时,你只会无数次后悔自己太轻易就摁下了这个糟糕的开关。”

“那依你之见,我会在什么时候后悔?”

“我不知道。如果我加入社团,可能我们从围读环节就会吵翻天,剧本紧锣密鼓地继续修改,紧接着仅仅是每周两个晚上的时间已经无法让我们满足,我们会去咖啡厅——或是在这里继续我们的争论——然后是下个礼拜、下个月、下一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就是无法共事,完美主义成为让人窒息的疾病,我们的作品会很优秀,但彼此之间的厌恶却迅速累积,最后有一天,早上起来我想起你表示质疑时那种惯用的、尾调拔高的声音,在清醒之前先感到的是焦灼,然后是想要呕吐。”

“我很惊讶,亚瑟。这只是我们的第一次交谈,你的杞人忧天就已经将你带到了这一步了吗?”

“第一次与最后一次,又有多大区别?”他说,“你不会喜欢和我待在一起的,你不得不,但是你不喜欢。我是说真心的。”

“我说的也是真心的,我很喜欢,”我说,“虽然你一直在自以为是地自说自话,但我仍然愿意告诉你,我现在的心情就愉悦舒畅到了极点,而且并没有打消邀请你的念头。”

“那就打消掉。”他说,“你什么都不懂。”

我的胸中突然生出一种难解的烦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这些话,也不知道他对我的态度到底从何而来,还有面对没由头的失望更让人心乱的吗?亚瑟站起身来拍拍裤脚的尘土,我的剧本被拍到了胃上。我伸出手臂要他拉我一把,被亚瑟一把拍了下去。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他说。

“直觉。”我说。不把真相说出来,这才是我的直觉。

“到此为止吧,祝你们排练一切顺利。”他叹了口气,“明天别来烦我,剧本你自己看着改。”

第二天,亚瑟从厕所隔间走出来时我正在水池边洗手。我的目光与他的在镜中相对时说不上我们俩谁比谁更意外。他黑着脸退回隔间把门啪的一关,而我只想解释一句这次真不是故意的——是人类就得上厕所,在这里遇到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我想说的那句话只吐露出半个字,接着我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了,什么都说不出,因为有什么东西正在我的喉咙里缓缓流下,与此同时我却在试图挤压自己的声带发出一个“i”音,这两股相左的作用力重叠在一起让我下一秒就感到作呕,我立即捂住嘴,舌尖反馈给我的讯息来自正宗奶油浓汤。我看到弗朗索瓦丝正坐在我对面用奇怪的目光望着我,而我手里捏着不知是谁递来的两张纸巾,头脑里不知道塞填着哪一种馅料。我看到了我的姨妈、姨父和弗朗索瓦丝,柠檬黄的房间、铺着碎花桌布的餐桌上被吃完一半的食物,这是我姨妈的房子,确切来说,是她以前的房子。我看着自己的手臂、前胸,哦至少这件蓝色丝织衬衫我见过,确实是我的,但我——我是说——我?

“亲爱的,呛到了吗?”姨妈关切地问道。我“嗯嗯”地答应了两声,说我要去趟卫生间。封闭空间一定程度上让我有时间调整一番自己的手忙脚乱与不知所措。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拍打面颊。我确信我还是我,但是每一处又都与我所熟悉的模样有着微妙的不同,头发变短了,至少不如我早上出门时看到的那样长,眼角、下巴、眉毛都还是我的,但组合方式又是那样奇特且幼态。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是我年轻时的脸,年轻一岁、顶多两三岁,我穿着我那时的衬衫裤子坐在我姨妈那时的家里吃饭——我成功调取到了这段记忆——初中毕业后的那个假期我无所事事,被姨妈拉到家中常住,如果这不是幻觉、不是梦境、不是所谓虚拟现实、不是我无意间嗑了什么迷幻剂的话,我现在在圣特罗佩。

我打开水龙头将额头浸在水里,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清楚地记得上一秒我站在我高中三楼卫生间的洗手池旁,身上穿着校服。我还记得我坐在餐桌上的第一反应仍然是要把那句用来解释的话说完,我记得我上高中以来的所有事,我从圣特罗佩回到北英格兰、入学、第二学期又因“那件事”转学、加入剧社,我还记得佩德罗、费里西安诺、基尔伯特我的所有朋友我的剧本我每门课的考试分数,还有亚瑟·柯克兰。但是为什么我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两年前?

我急需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我不能在这里待太久。于是我回到了客厅,回到了我的座位上。

下午、晚上、第二天早晨,一切正常运转,时间一格一格前进,我逐渐确定我确实正处于某种“现实”的状态之下,我回到了过去的现实之中。我记得这时我每天的活动除了和海滩上的人闲聊就是抱着画板在阳伞下画风景小卡,所以现在我有成天成天、大把大把的时间来琢磨这是怎么一回事。在我没有任何意外征兆的日常生活中,首当其冲的可疑家伙是亚瑟·柯克兰。首先,来到这里之前我是在和他说话,厕所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其次,就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一天,我们之间有一场从前看只是单纯的古怪,现在想来却疑点重重的对话。他那种神秘而了然的笑容如今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对我的态度是那样奇怪,行为却又如此自然,一点也不像是对待刚认识的陌生人。最后就是他所说的那段奇怪的、预言式的剖析,那种陈述性的表述就像是在冷静地回望过去——然后说,哦,事实如此,的确如此。

如果真的是曾经发生过的呢?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一阵凉意沿着脊背向上蹿。我开始回想起那些话中的细节:如果我们在戏剧社工作,我们会经年累月地争吵,然后为彼此制造出极大的痛苦吗?猜测不无道理,但是我们并不在一个社团。他离开,我加入,事情就是这样——那么他为什么非要离开呢?这半年里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我柯克兰退社的原因,大家只是抱怨说他离开得太突然,留下的空位急需要填补。或者说,是我的加入促成了他的离开?

这是可能的,你不可否认这是可能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就像如今的我一样,柯克兰也曾回到过过去,或许这就是他为了修正自己的生活而做出的改变之一:离开剧社,主动把自己从我们或许有过的纠纷中剔除出去——前提是过去是有可能被改变的。杂谈志怪、神秘故事、小说电影,回到过去的桥段已经被演绎过太多回了,过去注定无法改变是多么经典的设定之一。现在我至少获得了亲自探索这一问题的机会,多有趣。

我的第一次证明是将我整个假期的行程做了一次大翻转。原本我会在这里待几乎一整个假期:思想闷汗发潮,既不糟糕,也不痛快。这次我却没有再做躲在生活的壳子里的寄居蟹。我去了瑞士、西班牙与希腊,在南欧度过了大部分时光。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没有任何将我再次传送回南法姨妈家的阻碍出现。以至于开学报到时我已经晒成了健康小麦色,我的朋友们和我都对此感到满意。其次,我对这次开学典礼的印象也十分深刻。我记得老天爷浇下一盆瓢泼大雨,为我的高中生涯起了一个好的开端。最终一切都在按照我记忆中的流程精准前行。雨越下越大,学生们离座避雨,最后三两成群地撤回教学楼大厅。这一切都让我兴奋,原先的轨道似乎并没有因我的小小改变而发生根本性的偏移,这意味着过去的经验仍是适用的,也意味着我能够更好地处理“那件事”。我似乎感到有什么人在盯着我看,我左右扫视了一圈,什么都没有看到。但就在这时我的目光突然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影子,这让我几乎惊叫起来——我看到亚瑟·柯克兰出现在了大厅里。

几天前我就是从背影选中那只道貌岸然的兔子的,我想这次也不会错。金黄色的头发,走路直挺挺的,十分端正的衣服架子,穿着和我一样的校服。但他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我没有发疯,也没有精神错乱,我们分明是在我转学后才再次遇到的。

现在我百分百确定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与亚瑟·柯克兰脱不了干系,他是那个变量,真相或许就藏在他的某一个指甲缝里,但我知道我绝不能指望以提问的方式获得。故技重施虽然没有创造力,但却适合引蛇出洞。我们不在一个班,但刚入学的好处是此时有足够多的集体活动可以下手,讲座、各球队的选拔、社团集中招新。我在密切关注着他,但他似乎对什么都兴致缺缺——管他的,我的生活还要继续。我提交了简历,加入了辩论社。

社团第一次集会时,我看到柯克兰稳步走进活动室,然后脸色煞白地看到了坐在前排的我。很长时间以来我都记得接下来的一幕,因为他毫不客气地“砰”一声关上了门,表情与那天在厕所里简直如出一辙。这至少让我明白了首先他是始作俑者其次他和我一样什么都记得。我坐在原地听见自己的心脏在怦怦直跳,他往何处去,我往何处去,新的世界还是旧的记忆,时间、地点、人物,三秒、两秒、一秒,三秒、两秒、一秒。

我深吸一口气,一幅巨大的海报突然扑进我的视网膜完全地横在我眼前,海浪冲击白崖,巨浪翻腾。对此我深有印象,油画社的招新宣传海报。他上钩了。我心中迅速升起一股隐秘的狂喜,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诡异至极。对,就这样,收起所有破绽,对,只是走过去,将手里那份简历投到辩论社去吧,然后就这样离开吧。

三天后辩论社第一次集会,亚瑟·柯克兰没有出现。

 

 

弄清亚瑟·柯克兰神奇能力的作用机制是我的下一个目标,他是怎么做到的,校园版本奇异博士?真实身份是复仇者联盟那种肩负使命的大特工?但观察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似乎就只是想做个普通学生而已,唯一的希望似乎就是不与我产生任何交集。是的,任何。这多少让我有点伤心。就是我走进他常去的咖啡店里点杯咖啡此后他都再也不会踏足这里,我到底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别问为什么,因为我确实在那儿碰到过他一次,此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那里。在抹除与我产生的任何交集这件事上柯克兰可以说是严防我突然有种逃避的冲动。死守,寸步不让,掐灭一切可以让我们的关系自然向后发展的苗头。为什么我会知道,因为我的柯克兰行为学试验招数繁多,频次密集,直到其逐渐从巧合可以解释的范畴脱离了出来,向着荒谬的方向发展。起初我溜进场均三个人的小电影院和他坐一排,后来我把钥匙错卡在他的储物柜门里;再后来我从楼上“失手”抛下十斤大书包砸在他面前,再一脸歉意十分无辜地前去道歉;我走在路上向他搭讪,我坐在公交车站向他问路,我站在马路对面等他向我走过来。看到亚瑟·柯克兰的脸上清晰地写着“快滚”两个字,我的心里只写着两个大字那就是“痛快”,他别想一溜烟将我的话截住,因为我总有话等着他。有时间吗?要合作吗?玩乐队吗?看比赛吗?还记得我吗?明天要一起喝一杯吗?有时他默不作声,有时又翻个白眼,有时又答应下来,第二天我从床上醒来时面对的又是旧的一天。时间在前进,时间在后退,我的聪明才智在叨扰亚瑟·柯克兰这一方面发挥得淋漓尽致,我的宝贵人生随着我发挥的精彩程度停滞不前。经历或许不作数,但我能感到有一种被封存已久的永恒的幼稚在我们心中滋长,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仿佛彼此报复似的扭曲感情,有时我甚至怀疑他对于我在陪玩这一游戏已经心知肚明,因为我分明看得出他的咬牙切齿,而我也没有刻意遮掩我的洋洋得意。柯克兰切换时间的把戏玩得越来越随意,以至于由此产生的恐惧压过了此前的玩闹心,我停下了在他周围故意打转的把戏,但亚瑟并没有停下来。他仿佛是在失控的边缘紧急迫降,或者是在加速坠毁。我感到一切都错位了,越来越迅速、越来越频繁。以至于时间似乎已经褪去了应有的刻度,而只是一串轮回的闪现、一种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东西,我开始记不得我每天在做什么,因为我似乎反复在做同一套随堂测试,吃同一道菜。有一个早上我连续三次走进便利店为同一个面包付款,最后忍不住站在收银台前询问店员“刚才你是否见过我”。我写下的便利条会在某一刻消失以至于我不确定这是真实发生过的或只是我的幻觉。我混乱不堪。我意识到我必须找到他,我要告诉他该死的停下这自行毁灭的把戏让他带我们回归常态。但不幸的是,亚瑟·柯克兰突然消失了。

我并没有夸大其词,但我一连几天没有见过他,我甚至疑心是我错过了他的又一次改换时间或是他修炼出的什么其他招数或是变成了幽灵。但他只是请假了,请假原因是自行车被路过的车擦倒摔折了手腕骨。由此我过了一礼拜安生日子。我是说,时间在稳步向前,那种洪流一样翻腾的情感似乎随着柯克兰的暂时退场告一段落,但我仍在想念他,我希望一切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让我们陷入持续性的折磨,我开始想把这段经历写进剧本里。于是我真的开始写了,就从重返十五岁的桥段写起,不断回流的时间,类似于《忌日快乐》的暗杀情节,核心是惊恐无辜楚楚可怜的主角如何揪出藏在暗处的偏执狂。写了一半,没有结尾。

亚瑟·柯克兰重回学校的那一天态度很决断,他站在我班级教室外说“我找波诺弗瓦同学”,破天荒的第一次,阵仗看起来像是要大决战。周末下午我坐在咖啡厅里等他,我到时手表显示14: 48,接着我在原地坐了半个多小时,抬头发现咖啡店的老钟表显示时间14:53。我叹了一口气,肚子里数着三二一循环了十五遍,终于等到了柯克兰戴着他完美的面具从容不迫地踏进来。

柯克兰来的时候还吊着一只胳膊,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疲惫。我撑着胳膊看他,看得他满心不自在。

“干嘛?”他说。

“恢复得怎么样?我听说你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我说。

“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

我点了两杯拿铁,柯克兰看了我一眼,他提议单刀直入,我们直切正题。

“很好,”我说,“正题是什么?”

“简言之,我希望你能回答几个问题。”柯克兰说。

“我很乐意,请吧。”场面话而已。

“好吧,首先,我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

“什么?”

“我想知道你第一次注意到我的时间与地点。”柯克兰说,“不是我们第一次打招呼,而是我第一次引起你的注意。”

“你为什么会想知道?”

“你似乎对我展现出很强的兴趣,而我想知道这来源于哪里。”

这倒是把我问住了。我为什么对他有兴趣?记忆一层叠一层,现在我甚至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口了,当然终其所有那可要一直向前追溯到七岁去,呃,我是他性别不明穿着漂亮裙子的玩伴,但明显这么说很没意思,而且他早忘了。最终我告诉他的简单版本是开学典礼上我就对他一见钟情坠入爱河而不能自拔,后来更是如此。柯克兰听完后露出一种吞了苍蝇一样的表情,我见过很多回,我打赌他现在牙床都要咬碎了。

“一见钟情?你对我?”

“对,”我说,“如假包换,已经要坠入爱河了。”

“你觉得我会信吗?”

“为什么不信?”我说,“我很愿意证明。”

“你不用证明,你是什么嘴脸我一清二楚,”他说,“相反,我知道你这样说只是因为一以贯之的轻浮,这样的说辞符合你自己的浪漫想象。”

“你又如何证明?”

“我并不想证明,因为我领教过,领教过太多次,你对此轻车熟路,我也是。”

“我倒是不知道我们之间有过这么多……该怎么说好呢,过节?”我说,“说说看时间地点,以及你是如何领教的?”

“好吧,好吧,”他深吸一口气,说道,“……我们曾经是一对,你懂我意思吗?”

“哇哦,”哇哦,哇哦,我想过无数种可能,事情会朝这个走向发展确实很难预料,我的心情简直比看到陨石在我面前砸中了学校还来得荒谬。我们曾经是一对?曾经吗?我想我知道他说的是哪个“曾经”,但又不确定,因为我的脑子里没有丝毫关于这一事件的记忆——我看着亚瑟·柯克兰,试图判断他是否在扯谎,而他的眼神不自在地飘向窗外,这倒是让这话变得可信了不少。

“我们是一对?”我谨慎地说,“如果我没有因为车祸枪击飞机失事而失忆的话,我完全不记得。”

“不管你相不相信,”他说,“这的确发生过——或者说会发生的。”

“为什么是‘会发生’?你是预言师吗?”

“你可以这么说,”他一本正经地说,“我确实可以预知未来。”

我的沉默大概有三十秒那么长,一是因为我很无语,二是因为我在思考。我大脑要眩晕了,我觉得他的也是。亚瑟·柯克兰的扯谎已经让这场谈话的荒谬上升到了艺术高度。但至少我明白了现在的情况是我知道他的把戏,但他不知道我知道,最好继续保持这个状态我才能知道更多我想知道。

“所以你预知到了在未来,我们会呃……成为情侣关系。”我说,“愿闻其详。”

“明年我们会在同一个戏剧社共事,一开始是普通的导演和编剧合作关系,后来这种关系发展成为恋爱关系,不怎么美妙的那一种,实际上非常糟糕——到最后,你明白,我们大闹一场,然后非常标准地不欢而散,分道扬镳。”

“这里没有戏剧社。”

“……我们会建一个。”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我们会建一个,就在这儿。”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呢?”

“我想说的是,我想要避免这一切的发生,你明白吗。”他说,“我不想让我们走到老路上去,而你却一直在促成它。”

“可我什么都没有做。”

“不,”他摇摇头,“事实上你做得太多了,如果我不来找你,一切仍然会朝着错误的方向前进。”

“这倒是抱歉。”我说,“但我仍然好奇,如果预言能因人为干涉而无法实现,又怎么能叫预言呢?至于促成就更是好笑,没有什么活动不为‘促成’某事的发生而存在,不是吗?”

“我无法否认,但是预言或许是可改的,考虑到它带来的后果我需要试一试。”

“哦,你连后果都预言到了,小预言家,”我忍不住因为他的蹩脚借口而笑起来,“你想从哪里开始改起,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吗?”

“我需要一个能够摆脱你的方案,”他说,“我想与你本人进行探讨是最好的方法。”

我愣了一下——向前男友请教如何摆脱前男友(对不起,还是“未来的”前男友)——也许只有亚瑟·柯克兰才能曲里拐弯转到这里来。

“我是目的论者,你知道。”他看着我平静地说,“我把它当作策略的一部分。”

他的这句话又让我哑然失笑了,当我停下来后,我看着他,感到没有比这个更荒谬的了。

“好吧,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想从我身上找突破口,”我说,“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你所谓的这段关系,但我确定你有一千种方法可以‘摆脱’我。事实上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无法摆脱的,你可以删掉我的电话、不回我的短信、不接受我的邀约、不跟我说任何一句话……天,难道我会爬到你家窗户上逼着你谈恋爱?你只需要这么做,宝贝,没有什么坏事会发生的。”

“你低估了你自己。”他说道,“我打赌,弗朗西斯,不会有比你更麻烦的家伙了。你会不断地引起我的注意。你在走廊里找到我,你在便利店与我搭话,你从楼上将包抛下来砸到我面前,你永远在我面前晃荡,如果说这些不是纠缠——”

“停一下。”我打断他,“我从刚才就想问了,你为什么要用过去时?”

“这都是你的预言吗?只是‘预言’?恕我直言,我现在并不信任你缔造的假设——即你对我们关系的过去时的‘预言’。”我说,“亲爱的,如果你不能开诚布公,今天我们只能到此为止,因为以我的判断,我认为你并没有对我说实话。”

我们相对而坐,谈话不幸陷入了一个小小的僵局,咖啡店的冷气似乎现在才有些显示出它的威力来了。

“抱歉,”最后,柯克兰抬了抬那只受伤的胳膊,开口道,“或许我们下次再谈,好吗。”

“没问题,”我立刻站起来,从容不迫地带走我的东西。

“随时找我,现在我倒是真觉得有些喜欢上你了。”

“谢谢。”他张了张嘴,冷淡地说。

从咖啡馆出来后,我感到头脑一阵眩晕。天,我和亚瑟·柯克兰吗?柯克兰试图编撰的那套解释固然漏洞百出,但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前男友,他此前的所有奇怪之举的确会变得合理。他千方百计地躲着我,千方百计地不与我产生任何联系,他说着我们之间的复杂过往,他退出戏剧社一定是因为他知道我会加入进去——可是他如何知道我会加入进去?佩德罗说他找上我是因为安东尼奥,而如果柯克兰继续做他的戏剧社社长,理论上来讲,他只需要把我拒之门外就可以破坏让我们产生联系的温床不是吗?这些种种真是无论如何也让人也想不通。

我想了一路,关于亚瑟、关于我、关于我们未来的命运,而当我抬起左脚踏进家门的一刻耳边却突然响起了嗡嗡作响的杂音:脚步、布料摩擦、杯子碰撞、人声嘈杂。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猩红色沙发上,14:53——我再三确定我的手表和店里的老钟表同频共振,没有哪个能骗到我。这时,我看到柯克兰戴着他完美的面具从容不迫地踏进来,胸前还吊着他那只受伤的胳膊。

“哦……上帝啊。”我真想大叹一口气,晕厥过去。

······      

 

……

“好吧,好吧。我们曾经是一对,你懂我意思吗?”

“哇哦,我们是一对,如果我没有因为车祸枪击飞机失事而失忆的话,我完全不记得。”

“不管你相不相信,这是确实发生过的事。”

“发生过?”我说,“如果这发生过,我不可能没有记忆。”

“我有,”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我来自未来。”

我的沉默大概有三十秒那么长,一是因为我早就知道,二是因为我需要装一装。在礼貌地表达震惊后我正襟危坐,愿闻其详:“好吧,那么你又要怎么证明这些都发生过而不是只是你的臆想?”

“我为什么要证明,这是事实。”

“那我一见钟情也是真的,你相信我我就相信你,怎么样。”我说,“所以这事是如何发生的?”

“当然,”他说,“事实上我没有什么选择,此前我的生活十分正常——直到十八岁生日——我突然回到了我十五岁,也就是现在。”

“哦?”

“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的确如此。”

“所以你是说,这事是突然发生的?我是说,你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是的。”柯克兰说。老天,我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能直接说真话,但我确定我一刻也不想在这种无意义的斡旋上浪费时间了。于是我直截了当拎起衣服就走,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尽快启动下一个14:53。14:53,归零,14:53,归零,然后是第三个14:53。

 

下一个14:53,亚瑟·柯克兰步伐依旧利落,他的手臂摆动得如此自然,一点伤都没有。我瞪大眼睛看这家伙落座,连讽刺的力气都没有了。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超出正常认知范畴。如果你足够明智的话,别打断我,听完它好吗。”

“当然。”我喜欢这个开头,简洁、有效。

“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父亲告诉我,我们家的每个男孩都有一种能力,可以回到自己出生以来的任何一个时间点,也就是说,我们有能力让自己的时间‘倒带’——只需要在一个封闭空间,只要我能从记忆里调取到某个特定的场面,我就能重回当时。”他说,“简言之,现在住在这具身体里的柯克兰来自未来——我来自两年后。”

“回到过去的时间节点?带着原先的记忆?”

“对。改变过去的走向,再次修正、再次改变,同时也保留着一切记忆。理论上来说我现在就可以拿起一把刀戳进你的大动脉,然后走进厕所、厨房、某个衣柜——任何一个只有我一个人在的狭窄空间,下一秒我就可以回到这家咖啡馆门口,再次走进这里与你喝一杯。”

“……我希望你告诉我你还没有尝试做过。”我说,事实上我知道没有。

“实不相瞒,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走进这里了,而且我很想付诸实践。”实不相瞒,我也是。

“有趣,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看来上帝并不总是公平。”我说,“但我不相信修正是毫无代价的,事实上一丁点的修正都可能带来巨大的连锁反应不是吗?如果一条漏网之鱼从来都逍遥法外,时间的秩序问题又从何谈起呢。”

“如果你在质疑过去的事件是否能被修正,很遗憾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已经造成了太多不可逆,就好像是完成了数次变轨但再也不能倒回去。”

“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可以轻松地回溯,但无法将一切退还。我只能回到当下节点的过去,从今天回到昨天、上个星期、去年——我出生以来的任何时间点,但既已改变的却无法回返。现在我十六岁,我必须老老实实地再一次长大,直到再一次来到我的十八岁生日,听我的父亲将那些话再说一遍——或许我可以打断他并且告诉他真相,但那都是我不可预料的事了。”

我的沉默大概有三十秒那么长。我在判断这次他是不是说了真话,或者说我在试图消化这个令人惆怅的回答。我想起了佩德罗、基尔伯特,我在另一所学校的朋友们,我们拥有的回忆与我们之间可能存在的未来在被卷入的这种回溯之中是如此苍白,如果柯克兰的话是真的,我们友谊的原貌是再也难以找回了——可是谁又能保证这就是原貌呢?

那天坐在姨妈家餐桌旁的那种反胃感又一次找上了我,那是我头一次被扔进这个巨大的迷宫。谁能保证这是原貌?我是亚瑟·柯克兰的“前男友”,但我的脑中并不存在任何与他相处的记忆,有的只是躲猫猫似的、无数次紧急叫停的猫鼠游戏。他修正了什么?“数次变轨”又是多少次?如果亚瑟·柯克兰在我意识到之前就已经无数次“修正”过他的生活,甚至将我也从中抹去了——那我所经历的、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建立在他的修正之上,似乎我自己也是如此。

“可以告诉我你玩这样的游戏已经多久了吗?”我说。

亚瑟柯克兰沉默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垂了下去,静静地盯着面前桌子上那一小片空白。打消沉默的话在我嘴边徘徊了几个来回,他终于开口了。

“事实上我没有第一时间尝试。我对修正过去兴致不高,并不想打开潘多拉魔盒,真的。我第一次打开它是在高中班级毕业派对之后,那天我有些太醉了。我们都在派对里——我和弗朗西斯。他几次在我身边穿行而过但没有说一句话。回到家后我躺在床上,突然很想试试父亲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于是我钻进衣柜里将时间拨回到两小时前,睁眼后我手里拿着一杯本该流进喉咙的香槟。这次我站在楼梯上把酒杯扔下去,酒泼了弗朗西斯一身。他什么都没说,给了我一个堪称恶毒的微笑就去收拾残骸。而我走进卫生间又一次把时间拨了回去。我站在楼梯上,他想上楼来,路过时我们只说了一句讽刺的话。我知道今晚的游戏是该到头了,但是我没有停下来。他那副故意恶心人的嘴脸看得我手臂发抖,我们分手前的那个月、我们分手后的整整两个月他都在那样对我,他冲着我笑,笑容里只有虚情假意和嘲讽,我用冷漠报复。但那天我并不想再没完没了地将这种报复进行下去了,我感到厌倦,我们早就成为耗费彼此大量精力的毒瘤。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一段时间我们为此甘之如饴,到头来却从始至终都像明火遇棉花一样无救,他是在拉着我自取灭亡。”

“所以你想要回去,把和我的所有交集都抹掉吗?”

“你可以这样说,一个巨大的错误就在那里,我又有了能消除的方法,我有什么理由视而不见?从前我相信爱是美好的,后来我明白其中掺杂了等量的痛苦,而我宁可都不要。”

我看着他,感到他口中的事离我迫近又茫远。柯克兰用“他”来代指我确实是对的,两年后我注定不会是“他”的样子。

“接着时间被我拨回了高二那年,他转学来的第二个学期。我们的所有缘起全因为他加入了戏剧社。起初我以为这将是十分容易的事,我只需要将他的简历轻轻一抛——我们之间不会有一点交集。但是有社员找到了他,于是事情又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如出一辙,他总是会出现,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冒出来。剧本里有他合适的角色我就将剧本改了,他却跑来挑毛病。和他辩论让我有一种熟悉的反挫感,很难形容,而厌恶又不断像浪潮一般翻涌。后来我自己退社了。”

“但是你为什么会来这里上学?”我说,“你明明知道我在这儿。”

“我不知道你在这儿。”他说,“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回到这个节点只是因为我记得升学时我有两种选择——不是那一所,就是这一所。我在开学典礼上第一次看见你时简直要疯了,我第一次想到或许过去真的无法改变。”

这时他停了下来,看着我一点一点将这些事咽下去。而我在一点一点把后面的事串起来。现在我明白了他今天为什么会这么说:“我需要一个能够摆脱你的方案,与你本人进行探讨是最好的方法”。此前我的记忆是如此决绝地被抹去了,而突然间我的知情又让他摆脱我变得如此困难,以至于我们都经历了一场噩梦似的追逐战。但要说我同情他吗?我一点也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执着,我一点也不明白。或许从前的那个“我”是明白的,毕竟我们有过那么久的共事,甚至是相爱。但正是亚瑟·柯克兰让那样的“我”永远消失了,我喜欢可能性,我痛恨我身上的可能性被这样残酷地剥夺。为此首先升腾在我胸腔中的注定不是同情,而是无法抑制的愤怒。

“你当然什么都不能改变,”我说,“到现在为止你到底改变了什么?”

“轨迹。十五岁的我根本不会入学这里,而你……”

“对,十五岁的弗朗西斯在这里。半年后,他会因为一件差点毁掉他名誉的事而转学。那是一场由他的女同学举办的派对,他被邀请,晚上她把安眠药下在他酒里,以至于第二天醒来他们赤身裸体躺在一起,而她的条件是与他交往否则就告他性侵。”我说,“而你觉得如今我还会任着一切发生,任她败坏我的名声,最后像只丧家之犬一样灰溜溜地转学吗?我不会的,我恐怕会留在这儿。”

 亚瑟·柯克兰站了起来。他的腿面撞到桌沿,但丝毫没有在意。他探身过来死死地盯着我,好像一座冰川在我面前融化而石隙中的岩浆又在此时喷发,火焰在他眼眸中跳跃了一下,我分不清是什么。

“你什么都没有改变,你在做无用功。你改剧本,换人物,加入退出社团转学玩中学生的游戏,折磨自己折磨别人好像这种折磨能起什么作用似的。但是别忘了你的目的,你的目的始终是要摆脱我。”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但是现在我还在这里,我还在这里呀。或许你确实将要成功了,但是如你所见,我被你卷进来了。我需要知道真相而你总在躲我,最后时间纠缠在一起像旋风似的原地打转——要是我早就知道,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秩序存在的证据呢?这不是你第一次改变时间,我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被卷进来,而不是永远不被缝合在错乱的时间线里呢?或许你作为变量改变了轨道本身,而我又将作为变量将一切推回原轨。”

“去你的吧,弗朗西斯。所以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在做什么?别告诉我你从频繁出现、从开学典礼——或是从我退出社团开始,就一直在冷眼旁观做着局外人?”

“对,你可以这么说。但我什么时候真正身处局外了?”

“是啊,的确。你的确不在局外,而是从头到尾都在场内。你在场内,还在用荒谬到极点的借口不断来招惹我,在我不断重新回溯后拿我当笑话?如果是这样——如果是这样,弗朗西斯,所谓高尚的秩序拥护者,天使科里,你也同样经历过一天三次甚至四次的时间错乱?无数次倒回的红绿灯后又回到马路对面,回转的跑道,所有人都在你面前倒着跑步没有尽头。你说你的一天像旋风似的原地打转那是因为我该死的失控了,那是因为我的时间短暂地脱离了我们的掌控。我时刻在攥紧拳头回头望,就好像倒回、撤销能消除掉什么似的——而你恶劣、下流、永远站在远处看笑话等待下一个一击必胜的瞬间、永远知道该如何施展自己最残酷的一面,这就是你给我点印象。你一直都是一样的。”

“是的,或许真的什么都没变。”我突然疲惫不堪。我如何反驳柯克兰对我的指控呢?或许可以,但我不想。我们站在桌子两旁像两尊石雕,我们沉默着而这沉默却愈演愈烈,颇有掀翻屋顶之势。

“但你确实让一切退回原轨了。我们永远不能好好相处。我们又退回来了,如果你并没有那时的记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在酒吧、在书店、在社团、在剧院、在电影院在邮局在咖啡馆的吵架和现在一点区别都没有,我与他从前就是这样相爱的,爱就是这样让我们分离的。分手前我觉得我们在一个永远、永远旋转着的莫比乌斯环上拼命奔跑,谁都抓不到谁,这已经不是什么所谓的爱,你只是喜欢竞技,你推崇竞技体育式爱情,肾上腺素永远分泌刺激感,永远向前滚动。”

“很抱歉,但我必须指出,现在没有人能为你的这段指控负责。或许某种程度上你确实摆脱了‘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说了你永远只能回到在此之前的时间,对吗?我注意到现在你还会提起他,总在提起他——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他就是我,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又并不是同一个人,我只是一个丝毫不知道你们往昔的陌生的家伙,你又指望我对我的爱情观、我在感情中的‘竞技体育式’倾向做出什么样的评价呢?应该接受你的评判与自我反思的人早就已经不存在了,而我没有义务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担责。

“而你,亚瑟,我的朋友,你执着至此让我如此惊讶。生活在向前、向前,你在一遍遍地倒退、倒退。老实说,如果你真的是想放下他抛弃他从此与他一刀两断,我想不到比直接去上大学更好的法子了,未来的空间如此广阔,不足两个月后前方将是无穷尽的自由与淡忘,但你看到的是另一条路,一条狭窄的回返的曲径。这让你做的一切比起修正更像是修复,比起终结来更像是测试了,回到过去,不断见到每一种开端、每一种起点、每一次穷追不舍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你想测试什么呢?你想留下什么呢?纠缠是痛苦的却是必要的,它有让你更加“确认”某些情感吗——比如说他爱你?

“不可能。”他说,“谁会愿意付出如此多的经历来修复这样一段感情?从始至终我不想再留着它即使以让他消失为代价。一开始我只是想远离他,这本该是扭动一个节点就可以做到的事。而当我不断尝试扭动其他节点时,往往事与愿违,我不明白抹去这件事为什么会如此困难。我承认我的执着已经过于盘根错节,但这始终是我的事,我的选择,我是为了我自己。”

“我们所说的没有多少不同,你修复的不是感情而是你自己。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想说,为什么你会对一个开端如此恐惧?我们的不断相遇顶多是把手搭在了潘多拉的盒子上,是否打开来全在你自己。或许你是怕你自己选择打开它——选择再对我抱以希望或是选择再次回到我们处于一路的轨道呢?我想你早就注意到这只房间里的大象了,但是否视而不见只有你自己知道,不是吗?”

柯克兰的否认像急雨敲击在窗户上。我突然有种逃避的冲动,我听到了他房间里的那只大象在喘息。既然我选择指出,他就别指望我会因此感激。我一直以为过去是笃定的,是确实存在的,我也一直相信它是由我个人的意志所做出的每个决定而交织组合的,但如今他却告诉我,我在每个岔路的选择都有可能经历过干预,这种人为把控的自由让我烦躁不堪。我告诉他如果他的目的真的在于摆脱我现在就可以友情提供十种解决方案。最简单的一种是我们一起去海边,白崖、伯恩茅斯、康斯坦丁,去火山口,钻石头、维苏威、米歇尔——都可以。他可以装作不小心地顺手把我推下去,我保证我的鬼魂会在警局里为他作证说我是失足跌落意外死亡。其次我对花生和花粉过敏,他可以买齐这两样东西骗我去玫瑰丛里野餐逼着我吃花生酱面包卷,我个人态度同上;或者现在我们大可以约法三章永远不在同一个空间里出现;或者故技重施用转学达到物理意义上的长期隔离,此举好处多多至少他不用每天看到我的脸;最后最划算最有性价比的一种,那就是我们什么也不做,但从明天开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不再见面,其他也不必再提了。

“你的建议只有第一个值得考虑。”他说。

“为什么?”我说,“我以为你回来的目的是摆脱前男友而不是谋杀他。”

“是的,无疑我需要摆脱他——也就是你,但不能以这种方式。”

我希望深吸一口气,我希望能从我的裤兜里掏出一把枪杀了他再自杀。但最后我把这口气咽了回去:“那就说说你能接受的方式,如果你真的想要什么意见的话。”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一个问题。”他说,“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别再扯一见钟情的那种鬼话。我打赌你说了谎,你从来没有告诉我实话。”

“如果你在纠结我的1.0版本,他已经……”

“不,我说的就是你。”他说。

于是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是的,我确信我是没有告诉过他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经历了无数次重置的任何一个版本我都没有这样做,也不知道有什么阻止了我。可能是我看过的古灵精怪的童话故事、匪夷所思的都市怪谈或者爱无可爱的低俗小说在其中起了些许微妙的作用。或许我的直觉又在冥冥之中指引了我,或许我身体的某个部位又在惯性中隐隐作痛,或许我确实不应该再说下去了,我不确定我是否做好了某种准备——某种我很难确切说明但又隐约有了方向的准备。我知道这是我生命中的绝对时刻,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亚瑟·柯克兰如何反应其实并不会干扰到我做出何种抉择,轨迹在变化而我却是如此稳定,柯克兰也是。

“七岁时我母亲带着我去某位远房亲戚家做客,我从隔壁翻进你家花园里看白山茶,在花丛里睡了一觉。”我看着他的眼睛,“你从房间里跑出来,找到了我。我们待了一下午、一晚上。那才是第一次。”

亚瑟·柯克兰将手臂搭在桌面上。出乎意料地,我看到他的肩膀就此放松了下来,他的沉默像玄武纪留下的岩石层一样层层堆叠流动着花纹,我可以隐约看到其中舒张的毛孔和模糊的脉络,一呼一吸,一呼一吸。他埋没在其中细细思索着什么,海水冲击石隙,一切重归原点。最后他笑了一下,露出一种了然的神色。

“谢谢。”他说。

我们默契地起身,一起走出咖啡馆,表盘上的时间是17:39。我们一起拐过下个街角,17:57进了一家面包店,然后又穿过了一条长长的街道。18:22我们走进了一家老式鸡尾酒餐吧,21:28从里面走出来,21:44我们在第二个红绿灯路口道别,然后分道扬镳像是前去赴约。22:30我回到家中,23:05我躺在床上又从床上下去坐在书桌前,我曾经胡乱贴满墙面的便利贴还好好地放在书桌上,我想写点什么又无可所写。这时我想起柯克兰所说的天使科里,或许这其中能够诞生出一个新剧本。23:53,我回到了床上,睁着两只眼透过天花板望向渺茫的银河,时间像轮盘上的筹码一样旋转飞溅出来,拉开一块蓝黑色的幕布,最终惶惶落地了。

终于我睡着了,时间完全地沉入黑夜。英格兰午后的阳光难得如此刺眼。我在幕中醒来,看到面前刷着黑漆的镂空隔墙之后开着一片炫目的山茶花,白得像火,红得像雪,明艳得像生命中的雷电与火又像生命本身。我将手搭在灼热的栏杆上,总觉得意识与僵硬的手脚之间还有距离,匹诺曹再一次回到了刚从木匠手中脱胎的那一刻,我看到自己的手腕陌生纤细像是一掰即断的枝条。花丛在云与光的变幻中忽明忽暗,我对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一切依旧是如此清楚,但我希望自己身在其中的冲动仍然如此直接,我仍然确信为了在草地上仰面倒下的那一刻、为了被一个小小的影子遮住阳光的那一刻我可以什么都不在乎,接着下一刻、下下一刻将会有序地推移,人是人的未来而不是过去的集合,未来就是这样到来的。

于是我踩上栏杆,一步一步爬到高处去,太阳饥饿地吞噬着我的视线。在顶处我把蓝色的裙摆抱起来像抱起一角天空,什么也看不见。我在柯克兰家花园的围栏上坐了一小会儿,咽下所有已经以及将要溜出喉咙的叹息,然后耸了耸肩膀,欢快地跳了下去。

 

 

 

end.


✨✨

画了一推软趴趴ε(*´・ω・)з

画了一推软趴趴ε(*´・ω・)з

Shavambacu
She wore a star...

She wore a star-shaped tambourine, prettiest girl I'd ever seen.

But I can't seem to reach her anymore.


利亚姆·加拉格曾声称《Wonderwall》中站在相框里的人应该是他。

但真相早就如同兄弟二人间的旧日感情,无从考究,也没人在意。


送给自己的22岁生日礼物。

也预祝明天咖喱格兄弟分手十一周年快乐。

She wore a star-shaped tambourine, prettiest girl I'd ever seen.

But I can't seem to reach her anymore.


利亚姆·加拉格曾声称《Wonderwall》中站在相框里的人应该是他。

但真相早就如同兄弟二人间的旧日感情,无从考究,也没人在意。


送给自己的22岁生日礼物。

也预祝明天咖喱格兄弟分手十一周年快乐。

我能怎么样啊我也很绝望啊

【翻译】莉老师:哥你吃过那种药没(就是那种药)

2005.6.19观察者报采访Noel Gallagher,缸老师依然那么老土,莉老师的精神状况依然那么美丽。

字数较多1w+,不过大家都想看的东西集中在后半部分。

采访者为知名获奖喜剧《小不列颠》(Little Britain)的制作人之一大卫·威廉姆斯(David Williams),因为诺尔很喜欢这部剧。

在车里:

David Williams: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卡姆登,你当时正在上出租车。可能是1995年吧。我跟你打招呼,你从车窗里朝外挥了挥手,像女王一样,那时起我就很喜欢你了。
Noel Gallagher:我都不记...

2005.6.19观察者报采访Noel Gallagher,缸老师依然那么老土,莉老师的精神状况依然那么美丽。

字数较多1w+,不过大家都想看的东西集中在后半部分。

采访者为知名获奖喜剧《小不列颠》(Little Britain)的制作人之一大卫·威廉姆斯(David Williams),因为诺尔很喜欢这部剧。

在车里:

David Williams: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卡姆登,你当时正在上出租车。可能是1995年吧。我跟你打招呼,你从车窗里朝外挥了挥手,像女王一样,那时起我就很喜欢你了。
Noel Gallagher:我都不记得了。

DW:你肯定记不住啦。
NG:确实像我他妈能做出来的事儿。

DW:那么,前段时间我在学院奖(BAFTA Awards)颁奖礼见到了Johnny Marr,要到了他的签名。超开心的。你会想要谁的签名呢?你现在还有特别喜欢的人吗?
NG:尼尔·杨(Neil Young)和鲍勃·迪伦(Bob Dylan)吧。

DW:你见过鲍勃·迪伦吗?
NG:我没见过鲍勃·迪伦,但我认识尼尔·杨。我们和他一起玩过四五回,在南美、加拿大和巴黎。他真的超酷。但是迪伦?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要过他的签名,我肯定会要的,再跟他握握手。

DW:你知道他认不认识你吗?他可能会认识你呢,是吧?
NG:我倒是想过,他可能听说过我的名字吧,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想起我们的歌。

DW:完全不知道真实的他是啥样,是不?
NG:嗯,他刚出了本书。叫什么来着?《像一块滚石》(Chronicles)。

DW:你看过那本书吗?你之前说你从来不看书。现在还是不看吗?
NG:我最近有在看书。

DW:在看什么书呢?
NG:不告诉你。

DW:为什么?肯定没那么难为情啦。难道是《圣经》(the Bible)?
NG:不,不是《圣经》。

DW:是那种《少年阿莫的秘密日记》(The Secret Diary of Adrian Mole aged 13 3/4)或者《哈利·波特》(Harry Potter)之类的书?
NG:不是。

DW:是什么啊?是那种让你听起来一点都不酷的书吗?
NG:也不是吧。就是我对象(missus),Sara……对这书评价不高,而且……

DW:[坚决]:告诉我们吧。
NG:[红温]:才不呢。我就是不告诉你们。

DW:是儿童读物吧?
NG:不是,不是儿童读物。是我认识的一个人在读这本书,我看了看封底写的介绍,想着:“感觉挺有意思的,买本看看。”就买了一本回家,然后我那个什么都他妈看不上的(fucking superior)苏格兰女朋友就说:“你买这垃圾看是想干啥?”

DW:这本书作者是谁?
NG:他叫……他叫丹·布朗(Dan Brown)*,我记得是叫这个吧。那本书叫《天使与魔鬼》(Angels and Demons)。

DW:好诶!这不就好了嘛。那Sara一般读什么?
NG:该死的普鲁斯特(Proust)*吧。我也不清楚了。

DW:等下。你说你从来没读过小说,但是你知道普鲁斯特是谁。
NG:我知道普鲁斯特是谁但我确实没看过书!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书。信不信吧,但真的是。

DW:那迪伦那本书呢?
NG:我不知道我想不想看那本。

DW:你肯定会喜欢啦。
NG:哼。我可能把它当我生日礼物吧。

DW:你周日就38了,是吧?
NG:我周日就38了。[五月29日]

DW:你要去度个假,是不?
NG:我要去伊比沙岛(Ibiza)。

DW:你现在的生活比10年前好多了吧?
NG:是,因为10年前我们要穷死了。

DW:是这样,但是穷不是唯一的……
NG:相信我,有钱真他妈帮了大忙了。

DW:有了钱会有点儿不好意思(guilt)吗?
NG:那不会。一点都不。一点点都没有。我13年前就开始唱歌了。怎么着也肯定不会不好意思的。

DW:诺尔,你们没有参与录制那张Band Aid 20 record*,对吗?
NG:我们在洛杉矶录新专辑来着。有时候这种事你不得不做,是吧?但是那儿有很多我们不喜欢(have a problem with)的人。

DW:都是谁呢?
NG:the Darkness。基音乐队(Keane)。我喜欢Bono。他是我朋友。我也喜欢克里斯·马汀(Chris Martin)。他也是我朋友。至于其他人……我都可能跟他们吵起来。

DW:有人找你们去live8*表演吗?
NG:我们去不了。我们那天晚上在曼彻斯特有演出。

DW:没有演出的话你们就去吗?
NG:我也不确定。如果我错了你就纠正我哈,但他们希望那些来参加G8峰会的人在休会15分钟期间看到安妮·蓝妮克丝(Annie Lennox)唱“Sweet Dream”,然后开始想,“我去,她唱的好像有点儿道理啊,你懂的。”那他妈根本就不会发生,是吧?基音唱首“Somewhere Only We Know”然后那些日本人就说:“Aw,看看他……我们真的应该把那些债务免除,你懂的。”根本就不会发生,对不?*

DW:我觉得那是在唤起公众的注意。马特[卢卡斯]和我参加了今年的喜剧救济基金会,是告诉孩子们在世界上有很多人没我们那么富有。我觉得人们很难真正关心到这些部分,除非有音乐或者喜剧这类媒介引导他们。
NG:确实,我理解。要是没有六万人在体育馆里等我们过去表演……不可能没有的。

DW:你有在电视上看第一场Live Aid吗?
NG:看了。我在威尔士里尔的一辆大篷车上看的。我们最近还又看了一次它的DVD,就是为了看[保罗]韦勒(Paul Weller)……连他妈袜子都不穿,也不带吉他,在那儿跳舞的样子。那天倒是有几个男孩乐队我挺欣赏的,比如Spandau Ballet、Duran Duran都能演奏他们自己的乐器。近几年的这些乐队都不搞那一套了,比如说Westlife和Boyzone,他们完全就是垃圾。我不是Spandau Ballet和Duran Duran的粉丝,但我真觉得现在的流行音乐(pop music)和另类音乐(alternative music)大差不差的。我觉得我第二次看Live Aid的时候更喜欢它了。

DW:我和乔治·迈克尔在喜剧救济基金会工作的时候,他说他们在Wham!那会儿整天听Joy Division。我问他们有没有一点想做那类型的音乐,他说没有。他就觉得他们做的是一件事,Joy Division做的是另一件事。你是容易被新音乐影响的人吗?还是你听了一种新类型的音乐就把它丢下不管了?你觉得hip-hop怎么样?
NG:我他妈很讨厌hip-hop。巨讨厌。埃米纳姆(Eminem)就是个白痴,50 cent是我整个人生见过最讨厌的人。hip-hop太负能量了。埃米纳姆的新歌,写他小孩的那首*——那不是你这辈子听过最荒谬的歌吗?我只是不喜欢用狗绳牵着女人到处走之类的东西。真他妈的理解不了啊。

DW:我也不太能理解。我猜那是某些人的幻想吧……
NG:我倒不是说他们有直接责任,但那就是为什么你会看到那些该死的戴着兜帽的黄毛团伙刺伤别人。我也不是说他们就得坐在那听“All You Need is Love”。但是现在的孩子们太他妈笨了(thick),他们就是很容易被影响,是不?

DW:你觉得这要归因于什么?
NG:我觉得这说明他们父母太蠢。

DW:你女儿多大了?
NG:她五岁……快六岁了。我有点像大多数爸爸。我爱孩子,但是我负的责任不够。

DW:为什么?
NG:女人们比你多了有九个月以上的经验——准备好做一个母亲。男人就大概有个五分钟吧:医生出来说,快要生了。在那之前,我想:“肯定得出点儿啥事儿……”然后就突然对自己说:“你他妈的可真混蛋!”所以我不关心我女儿几点睡觉几点起床。只要不是比我起得还早,她就会笑。不过,我觉得破碎的家庭确实会孕育出另一个破碎的家庭吧。我真觉得我爸不太……我都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有个爹样了。他工作太忙了。那时候挺难的,兄弟。我也有18年没见他了。

DW:他那时候做什么工作?
NG:你会喜欢这个的:他之前在建筑物里铺混凝土地板,但在业余时间他是个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的DJ。

DW:所以你长大的时候常听那些歌吗?
NG:我知道关于Merle Haggard, Charley Pride, Crystal Gayle为人所知的一切……你还记得“Don't it Make my Brown Eyes Blue”吗?

DW:很美的一首歌,是吧?

注:
1. Dan Brown:美国最著名畅销书作家之一,他的小说《达·芬奇密码》自问世以来,一直高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天使与恶魔》是他的另一本代表作。

2. Proust:马塞尔·普鲁斯特,法国意识流作家,代表作有《追忆似水年华》。

3. Band Aid 20 Record:1984年,为唤醒人们对贫穷非洲的认识和了解,呼吁人们关注和拯救挣扎在死亡边缘的非洲难民,英国乐队成员鲍伯·盖尔多夫(Bob Geldof)担任发起人,由数十位当红艺人以「Band Aid」为名共同灌录单曲义卖,将所得援助非洲饥民,歌曲《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就此诞生。单曲推出后,立即在全世界引起空前轰动,一周内光是英美两地就卖出约320万张。据说,它也为著名的慈善活动USA for Africa的歌曲《We Are The World》带来了灵感。
20年过去,2004年,英国艺人们再次组成「Band Aid 20」,重新录制《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

4. Live8:1985年7月13日,Live Aid慈善演唱会在英国伦敦和美国费城两地举行。奥斯卡获奖传记片《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最后正是皇后乐队1985年在第一次“拯救生命”演唱会上的表演。(具体有多牛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了,可以看一下表演名单,只有想不到没有看不到:-)
20年后的2005年7月2日,live8慈善演唱会举行,超过1000名音乐家参加了这次在182家电视台和2000家电台播出的系列音乐会,是地球史上规模最大的演唱会。本次演唱会旨在向八大工业国(即G8国家)领袖施压,希望他们能向贫穷国家伸出援手,如减免债务,指定平等贸易规则等。

5. 这件事看起来还是发生了。几天后的7月7日,参加G8峰会的领导人承诺,在2010年之前,将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从当时的每年250亿美元提高到500亿美元。

6. Eminem's new song about his kid:可能指他在2005年发行的单曲Mockingbird,听了一下,没觉得很烂,还是充满父爱的。



怎样写一首经典歌曲

DW:你觉得你写出第一首好歌(great song)是什么时候?
NG:“Live Forever”,是1993年写的。那首歌改变了一切。那首歌之前的作品听着都有点非主流(indie)。

DW:你已经打好了标准,这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我说这个是指,街头艺人也可以唱“Wonderwall”,而且听起来仍然很棒。
NG:我们会叫它们“那种”歌,我也很幸运能写一些“那种”歌。

DW:你觉得你有哪些歌是那种歌呢?
NG:“Don't Look Back in Anger”。“Wonderwall”:几乎是每个30到36岁的女人最他妈喜欢的歌。

DW:这些歌是很快写出来的吗?我和马特写小品的时候,最好笑的都是写得很快的。最差的就是我们写完还改了又改的。
NG:我表演过很多次“Live Forever”了,但每次我做吉他solo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卧槽,真好啊这歌。”

DW:我觉得新专辑的“Let There Be Love”可能是“那种”歌哦。
NG:那首我也说不好。写那首歌花了我七年。我有点儿不想把它放进专辑,因为那是首民谣。

DW:我更喜欢你的民谣。我不太喜欢摇滚乐。
NG:它们写起来还挺简单的。我已经有六首超级慢超级长的歌了,但我有点厌倦在live演奏它们了。

DW:让乐队的其他人写歌会很容易吗?新专辑你只写了五首歌。
NG:我从来没有坐下来颁布法令,突然就允许其他人写歌了。门一直都是开着的。但是最开始的10年,大家都一点儿不感兴趣。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在对乐队的方向做出贡献。我之前对那些说“真是个混蛋!”的人很生气。

DW:你在做这张专辑的时候开始和Death In Vegas乐队*一起当制作人。你是想做一张更具实验性的唱片吗?
NG:没有制作人的时候我不想去录音室。我参与制作的时候,我坐在混音台旁边,乐队其他人就坐在后面的沙发上喝个半醉,我真的很烦这样。我想:“我也想跟他们一块儿啊,再也不想当制作人了。”利亚姆讨厌制作人,但是他和Death In Vegas合作过他们的一张专辑。所以就像星球大战里的场景一样——我们得让利亚姆认为邀请他们制作专辑是他的主意。

DW:但你最后放弃了制作出来的那些作品吗?
NG:我们只是那时候还没有多少歌而已。Richard [Fearless ,Death In Vegas乐队成员]说“最重要的是氛围感(vibe)”,但是我知道氛围感也就能持续个六星期吧。我们预定了会议准备告诉他这件事,当他走进酒吧的时候,利亚姆就说:“呀,我电话是不是响了?”,然后就走了。只好由我来告诉Richard我们要结束了。告诉他我们需要写一些新歌——写出来之后我们也不会再合作了。但还是在特别专辑或者其他一些地方保留了一些东西。

DW:你是天生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吗?
NG:我总是扮演这类角色。我是乐队里提出解决方案那个人。利亚姆就执行我的方案。如果我们在一辆车里,利亚姆就是司机,我就给他导航。Gem,绿洲的第二吉他手,就负责急急忙忙跑进更衣室,给诺尔泡杯茶。

DW:他一般喜欢喝什么茶?
GEM:两个茶包。

DW:两个茶包?!我估计还得放点儿糖。真是典型的工人阶级喝法!*

注:
1. Death In Vegas:英国乐队,2002年和Liam合作了单曲《Scorpio Rising》。后与Oasis共同制作专辑《Don't Believe the Truth》,后由于观念上的不统一,取消了由他们担任制作的计划。

2. Two bags:英国传统观念中,喝茶习惯可以反映一个人的阶级——喝茶越浓,阶级越低,工人阶级饮用的往往是最浓的红茶。随着一个人阶级的提高,其饮用的茶也逐渐变得清淡。(可以把2005年的Noel和2018年Matt Morgan问答中的Noel做个比较,这里由于他喝茶放两个茶包,让David感到有些惊讶。十三年后他再次说起自己的泡茶方式:一标准茶包约克郡茶,泡两分钟,搅拌一分钟,将将达到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在《How to make a Perfect Cup of Tea》中提到的最佳泡茶时间三分钟。Matt表示自己有些“shocked”,因为这泡茶时间并不算长。或许Noel在这种意义上也完成了阶级跃迁。)



兄弟情

DW:你谈起你弟弟的时候比我想象的要更喜欢他(fondness)。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时是在NME awards*的厕所里。他走过来跟我说谜语。我不太确定他是想跟我示好呢还是示坏(?)。他跟我说到最后我真的很害怕。他有跟你说起什么吗?
NG:没有。他就是那么个人。有一天晚上他出去说:“今天晚上就像逾越节一样。”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这就像最后的晚餐*。”另一个哥们就说:“卧槽,这兄弟有点儿特别(special),是吧?”我就想:“是,他就是挺特别的,对不?我还有另一个词可以形容他……”

DW:他听起来像个苦行僧(holy fool)啊。他有说过自己是列侬转世吗?还是都是外面谣传的?
NG:他确实跟我说过那么一次。在我妈家客厅里。他用利物浦口音*跟我说了三天话。他告诉我我应该把他看成John,我寻思,“还是把你看成智障(cunt)吧,兄弟。”

DW:他是讲真的吗?
NG:不是,他就是想惹我生气而已。也可能他被附身了。我不知道。我们倒是挺合得来的。我们是唯二两个乐队原始成员了。再说回刚刚那个汽车问题:他这个司机老是想超速驾驶,我就努力让我们安全开到目的地。那就是矛盾所在。

DW:有没有你俩聊得很不愉快的时候?
NG:我俩其实都不是很擅长沟通。我们是北方人。你知道北方人啥样。他们都不乐意说话,爱搞精神内耗(suffer in silence)。

DW:你们会对彼此敞开心扉吗?
NG:我们距离敞开心扉最近的时候,就是两天前我们在巴黎吃午饭时候。我们大概20个人在那儿,包括唱片公司的人。我正在吃我的法式洋葱汤呢,突然他就冲我喊:“诺尔!诺尔!你吃过Viagra*没?”我说:“没哇,我才38呀,你吃过?”“吃过。”“啥时候?”“之前嗑了点儿。”所有人饭也不吃了,都说……

DW:“卧了个大槽啊。”
NG:这话题真的太奇葩了。他又回去吃他的牛排了。独留我一人风中凌乱。他那脑子到底是怎么给嘴发出的那种指令,说:“我得问问咱哥吃过伟哥没有”?

DW:Ricky Gervais跟我说了个事,利亚姆觉得Spinal Tap*是真实存在的乐队。这事儿是真的吗?
NG:是的,他觉得他们是真人。我们去看他们在卡耐基音乐厅演出。演出之前,他们扮成电影《风载歌行》(A Mighty Wind)里的三个民谣歌手。我们都笑了,利亚姆说:“这很垃圾诶。”我们说:“不是,他们是《摇滚万万岁》(This Is Spinal Tap)里那三个人啊。你知道他们是美国演员吧?”“他们连乐队都不是?”“他们连英国人都不是!他们其中一个娶了Jamie Lee Curtis。*”“我他妈才不信呢,”他说,然后就从音乐厅正中间大摇大摆地走了。他再也不看Spinal Tap了。他之前看那部电影的时候可喜欢了,以为他们是真的乐队呢。

注:
1. NME Awards:由音乐杂志NME(New Musical Express)在1953年创办的一年一度举办的英国音乐颁奖典礼,获奖者会得到一个中指形状的奖杯。是不是听起来有点耳熟?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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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sis成为现代第一支获得三项奖项的乐队。2009 年,Oasis获得了创纪录的 7 个奖项提名,该记录在2014年被Kasabian打破。
NME Awards有一个奖项为“年度恶棍(Villain of the Year)”,2018年NME Awards的红毯采访上,Liam表示他的哥哥Noel是比时任美国总统Trump和英国名嘴Piers Morgan更坏的恶棍。就在这一届NME Awards,Liam Gallagher获得了最重磅奖项“神一般的天才大奖(Godlike Genius Award)”,而年度恶棍则颁给了在Liam心目中还没有Noel坏的Piers Mo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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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 last supper:耶稣被钉十字架前的那一天晚上,与十二门徒共进逾越节晚餐。席间他透露有人将会出卖他。这个人指的是门徒之一犹大,他为了三十个银币出卖了耶稣,导致他被钉在十字架上身亡。

3. John Lennon出生于英国利物浦。

4. Viagra:临床治疗各种类型ED(Erectile Dysfunction )的药品,具体叫啥,不让我说。

5. Spinal Tap:美国喜剧电影《This Is Spinal Tap》中的虚拟三人乐队。

6. 指三位主演之一Christopher Guest,他也在Liam最爱的动画片之一海绵宝宝中配过音。Noel此举有点儿像是在告诉小朋友,圣诞老人是不存在的……

 


DW:我前两天碰见了宠物店男孩组合(Pet Shop Boys)的Neil Tennant,告诉他我要采访诺尔·加拉格了。他说我应该问你一些热点问题。比如,你在哪儿买衣服……你早饭吃了什么?
NG:行啊,呃,我早饭吃了什么?一碗家乐氏全麦维,我自己又往里放了点儿葡萄干。

DW:你现在是不是走健康路线了?不喝酒也不嗑药?
NG:酒还是喝的。1998年起我就戒了可卡因——还有一切硬性毒品。

DW:最后一次嗑时候发生了什么?
NG:98年世界杯有场比赛的中场休息吧。我乡下那间房就他妈跟滚石乐队的房子似的——连续几天全是人。我下午才睡醒,本来该吃点儿啥的,但我来了罐Red Stripe啤酒和一些可卡因(charlie)。嗑完以后我产生了很严重的幻觉,然后就说“再也不嗑了”。

DW:那之后你就完全戒掉了吗?也没找Paul McKenna催眠一下[来戒瘾]之类的?
NG:没有。

DW:你怎么看Pete Doherty的?NME颁奖礼上Matt和我被问到这个:“Pete Doherty:英雄还是什么都不是(hero or zero)”?我说:“咱还是说他是英雄吧——争议少点儿。”但是我又一想,应该说:“要是他戒了毒就是英雄了。”你觉得他是戒了毒好呢,还是觉得他戒了毒以后大家就对他没那么感兴趣了?
NG:我只希望他能做一张好唱片,如果他做了一张好唱片,他他妈就可以爱干啥干啥……

DW:你喜欢浪子乐队(the Libertines)吗?
NG:我买了他们的专辑,我觉得他们是个很好的乐队——但是他们这批乐队里没有一个能他妈做出真正伟大的唱片。Razorlight、Franz Ferdinand……我都见过,他们也都让我挺吃惊,但是没有一个能做出那种唱片,不仅卡姆登的酷小孩想买,伊普斯维奇广场上的人也他妈想买。Definitely Maybe问世的时候,那可是席卷全国啊……

DW:新兴英国乐队最后一张伟大专辑是哪张?
NG:我现在觉得[酷玩乐队(Coldplay)的]Parachutes是张杰作,虽然当时我不这么想。

DW:什么改变了呢?
NG:我就多听了几遍。还有就是Doves乐队的专辑The Last Broadcast,10分满分我给11。我真的有段时间真的沉迷于这两张唱片。但是我只有在朋友推荐的情况下才买新专辑。

DW:上次有人推荐你买是什么时候?
NG:就今天有个哥们还想让我买Robert Plant的专辑。他说:“真的真的巨好听”,我就……[大笑]。

DW:上次有人给你安利成功是什么时候?
NG:有个叫Edgar Jones的人。他八十年代是在一个叫the Stairs的乐队里。我一个哥们推荐了他的歌。真他妈陷进去了,兄弟。可能是我听过最好的专辑之一。

DW:他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NG:他唱起歌来像Fats Domino。他是个白人灵魂歌手。

DW:哦真的吗?像Rick Astley*一样!
NG:你有被安利成功过吗?

DW:可多次啦。你会下载音乐听吗?
NG:不,我不下。

DW:我会下,下载音乐有很多优点,但是缺点也有,就是你不会好好听它们了。我年轻时候都会攒钱买专辑的,一张就能听两个月——我觉得那是个享受音乐的好方法。
NG:你必须得去商店,用手把现金递出去,回家前坐在公交车上看看唱片套上的文字说明和歌词。我很反对人们下载音乐。这是时代的标志吧,但我不太喜欢……

DW:你有那种感到心虚的快乐吗?喜欢一些你看起来不会喜欢的表演?你喜欢宠物店男孩(the Pet Shop Boys)吗?
NG:我有点儿喜欢他们的《West End Girls》。

DW:你会经常发现自己在跟着灭迹乐队(Erasure)的歌跳舞吗?
NG:不会。

DW:那你觉得Abba乐队怎么样?
NG:我很喜欢Abba。“Waterloo”、“SOS”。

DW:你根本就不关心自己听什么才显得酷是吗?比吉斯乐队(the Bee Gees)怎么样?
NG:我很喜欢比吉斯,但只喜欢他们开始做迪斯科之前的歌(pre-disco stuff)。我买了他们64年到69年的所有专辑。

DW:[突然]那你有《小不列颠》的DVD吗?
NG:有,我有《小不列颠》的DVD。

DW:那你比较喜欢哪部呢?《小不列颠》、《办公室》(The Office)还是《凤凰之夜》(Phoenix Nights)?
NG:这对于英国喜剧来说真的很棒,是吧。我敢肯定这可以追溯到《弗尔蒂旅馆》(Fawlty Towers),你想着:“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作品了。”然后就有了《欢快秀》(The Fast Show)。你想着:“这就是最搞笑的了,我再也不可能笑这么开心”;然后《罗伊尔一家》(The Royle Family)播出了,然后你就想,“卧槽,兄弟,这绝对是我看过最搞笑的东西”。《办公室》又播出了,然后就是《小不列颠》。

DW:《办公室》是最后一件真正伟大的东西。真的很难被超越。你和利亚姆会走来走去[模仿《小不列颠》里的角色]说“我可是个淑女!(I'm a lady!)”吗?
NG:利亚姆一点儿幽默感没有,就他妈这么回事。就比如他对Peter Kay的态度。如果你是跟我们同龄的北方人,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你就不可能不喜欢Peter Kay。我们当时在巡演大巴上,有一天晚上有个人放了[一张]Peter Kay[的DVD],然后我就想:“这他妈不得把人笑死了。”我们团队里有几个曼城人,每个人都笑到头掉。利亚姆就坐在那儿说:“他他妈就是个胖沙雕,他妈的垃圾,他妈的胖白痴。”然后他就起身走了。然后有人问:“他为啥不喜欢Peter Kay呢?”因为之前在NME颁奖礼上,利亚姆拿了年度英雄大奖(hero of the year)——但是他不肯上去领。他当时穿了件很大的白色皮毛外套。Peter Kay就把他的奖杯给他拿来了,跟他说“拿着吧小哥”。然后他正准备走的时候又来了句:“我妈一直在找你这件外套来着。”当时就他妈乱套了啊!我笑得想死。

DW:你有造型师吗?
NG:没有。从来都没有。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卡姆登的一个商店里碰见一个姑娘,她说她是Sleeper乐队*的造型师。我就说:“但是他们的造型邋邋遢遢的啊!是他们自己想要那种造型吗?”“哦是的……”那也太低级了——你连怎么穿衣服都不会。

DW:但是大卫·贝利(David Bailey)*今天刚给你拍完照片啊。你有考虑很久该穿啥吗?
NG:没有。

DW:你这么酷啊。
NG:轮不到我自己说我酷不酷啦。

DW:你从来都不怕说别人坏话,但是你真的讨厌他们吗?比如说,你讨厌罗比·威廉姆斯(Robbie Williams)吗?还是只讨厌他的音乐呢?
NG:他确实参与制作了几张很好的专辑,但是他有一年一直在我们旁边。他妈的一整年我都得忍着他的烂笑话,烂衣品,而且下了舞台发现他把薯片都吃完了,一点儿没给我剩。他是利亚姆的酒友。他们有点儿像克里斯·瓦德尔(Chris Waddle)和格伦·霍德尔(Glenn Hoddle)*。[诺尔站起来模仿他们跳舞。]就好像[他们的歌]《钻石之光》(Diamond Lights)。最后他终于把我惹毛了。我们录Morning Glory的时候,他走到我们经理跟前说:“咱们演出结束之后干啥去呀?”咱们?好吧,我们可能会去吃点咖喱。你可能也会跟着。

DW:他明显很喜欢你们呀。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嘛。

DW:利亚姆[在最近的电影首映礼上]和[卡通人物]海绵宝宝*拍照片了,你觉得这是个值得骄傲的时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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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我还是别评价了吧。要不又他妈是一场腥风血雨了。

DW:那可是年度最佳照片之一啊……
NG:他老是跑过来跟我聊他那首[新专辑里的]《灵魂的意义》(The Meaning of Soul)。我说:“我已经明白灵魂的意义了。要是你在杂志上握着海绵宝宝的手还他妈不是灵魂的意义,我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了。”


· Oasis将于6月29日在格拉斯哥汉普顿公园开始巡演

注:
1. Rick Astley:只是想发张Rickroll的图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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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leeper:英国乐队,乐队领导者、主唱、吉他手是C位女士Lousie Weener。看起来造型还不错,并没有很scruf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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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avid Bailey:英国知名摄影家。

4. Chris Waddle and Glenn Hoddle:皆为英超联赛俱乐部托特纳姆热刺名宿(92/93赛季联赛改制之前没有英超联赛,而是老英甲联赛)。他们合唱了一首《钻石之光》,刚一发布就登上了英国流行音乐排行榜Top20。

5. Liam真的很喜欢海绵宝宝。据他所说,“海绵宝宝不仅有着一个充满活力和激情的精神世界,还有个朋友叫章鱼哥,吹竖笛,脾气臭,就像我们家的Noel一样。”
 在2017年接受的冰桶挑战中他点名了“海绵宝宝、火车头艾弗(皆为动画角色)以及Noel Gallagher”。


我能怎么样啊我也很绝望啊

【翻译】莉老师:我也不是那种沉湎于过去的人,离队的人走了就走了吧,我在就行

2000.4 音乐杂志Uncut采访Liam的节选,谈了关于Bonehead、Guigsy的离队以及Andy Bell和Gem Archer的加入;讨论了当时的新专辑《Standing On The Shoulder Of Giants》并维护了备受争议(包括Noel自己也说不好)的上张专辑《Be Here Now》。他甚至说了他自己这专发挥得没特别好但是这专是好专,可以说是很爱(这专)了。

非常幽默,flag插满的一集,和缸老师的这个采访可以说是相映成趣。


Bonehead离开Oasis...

2000.4 音乐杂志Uncut采访Liam的节选,谈了关于Bonehead、Guigsy的离队以及Andy Bell和Gem Archer的加入;讨论了当时的新专辑《Standing On The Shoulder Of Giants》并维护了备受争议(包括Noel自己也说不好)的上张专辑《Be Here Now》。他甚至说了他自己这专发挥得没特别好但是这专是好专,可以说是很爱(这专)了。

非常幽默,flag插满的一集,和缸老师的这个采访可以说是相映成趣。


Bonehead离开Oasis的时候,报纸说他和诺尔吵了一架,因为Bonehead在法国喝酒了,你们当时在那里录专辑。这是真的吗?
不是,没有。当时我们根本没有人特意对别人说,“听着,除非诺尔和我在一起,不然不许喝酒。”去法国前一周,我们在为新专辑排练,每他妈的两分钟我就去趟酒吧,每次我们休息的时候,我就想“去他的吧,”然后去酒吧。当时其他人都坐在那儿,重听一遍录的歌,但我就跑去酒吧。
然后等我回来,再排练的时候,我就会有点儿醉,然后我们就会有点儿小争吵。所以基本上,你说的那个消息是说我的。诺尔说了,“听着,你要是去了法国还他妈的喝醉,干脆别去了。”

然后我就说,“你他妈……”然后我就和他在电话里吵架,然后我就挂了电话走开了。Patsy就会安抚我。她说:“你看,他其实是对的。而且我很高兴终于有个人他妈的跟你说这事儿了。”因为我犯混的时候,好像没人真的跟我说过“别他妈喝了”。然后她说,“你喝了酒以后真的很脑残。”

所以我就听她的话然后说,“对啊,卧槽!”所以我就告诉Marcus[Russell,乐队经理],“给诺尔回电话,然后告诉他我会乖乖听话的(I'll be fucking sweet)。我会清醒着去的。”所以我就清醒着去了。他和Bonehead根本没什么冲突。Bonehead是喝了酒,Whitey也喝了啊,大家都喝了。


你觉得报纸在夸张化Bonehead的离队吗?
是,嗯,报纸上都在说这是因为诺尔在乐队禁酒,但都是胡说,他只禁了毒品。报纸上还说“他们要回到他们的来处(roots)”。我就说,来处,什么来处,住在价值五千万英镑的该死的豪宅里,你懂我意思?那叫回到我们的来处!

事实是,我们录专辑的时候,每个人都很好,都很开心,他[Bonehead]要搬家,他就超级迅速地做完了他的部分,然后说,“好了,我得回去搬家了。我过两天回来哈。”如果还有什么内幕的话,那我也不知道了。我只能说我看到的东西。每个人都很开心,大家都很投入,都在反复听这些音乐,闲聊,喝点儿,说“卧槽,咱们也他妈太顶了,”还有“卧槽,真好听。”然后我们就接到他的电话说他不干了,要离队。


你对此作何反应?
最开始我就想,“行吧,就这么着吧,过段时间就好了。”你懂的,这种事在绿洲经常发生。每个人都会被惹毛,然后回家待上一星期,然后冷静下来,他们就会想念乐队了,然后他们就想,“确实……”

所以我们就说,“啊,管他呢,他他妈就是不知道被什么惹到了,”或者他只是不想应付我们。我们不知道是哪个原因,除非我们和他聊聊,他当时是通过Marcus来说的。所以我们就继续做我们的部分,完成专辑然后回家。之后我们和他联系的时候,他还是说,“哦,不行,我已经受够巡演了。我想多陪陪孩子们。”


你私下里和他聊过天吗?
我没有和他聊过,没有。他给我打过电话之类的但是,你知道,我很忙啊。就是这样。他住在曼彻斯特,我们也不像还在乐队时候那么亲近了。我们都结了婚,你懂我意思,我们之前见面也不多。Bonehead一家不去参加派对。我也不太喜欢去派对,Noel才是更喜欢去派对的那个,我们只会在排练或者录影之类的时间会遇见,现在这些也不会发生了……如果他们和我不在一个乐队里,我和他们也没什么交集了。


所以你觉得Bonehead离队挺伤你心的?
是。我觉得很伤心,因为如果他在乐队里有什么不顺心的,其实我也不觉得他有什么不顺心,他就应该和我们说说这些。我们在一个乐队里这么久了,我觉得我们已经他妈的很亲近了。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们乐队,我们就会聊很多事儿。要是我在乐队不顺心,我肯定要说的。要是诺尔有的话,或者Whitey有,他们也肯定都会说。我只是有点儿难过,他们[Bonehead和Guigsy]肯定没拿我们当哥们儿,或者之类的,他们就不能直说,“哦,我感觉有点儿问题。”


Bonehead不是你巡演时候的主要酒友吗?
是啊。Whitey也是。Noel也是。Noel一直都他妈挺能喝。不,每个人都挺能喝。只有一个不太能喝的就是Guigs。我们都是哥们儿啊,你懂我意思吧?我就挺难过他们不和我说这个事儿。


Andy Bell加入乐队演奏贝斯还挺让人惊讶的。
是这么个事儿,我没和Pottsy排练过,因为我当时得了流感,不过他们排练时候我在场。Pottsy很好,但是他就是……看起来不像我们的一员,是从好的方面来说哈。而且这很关键,我觉得。不管这理论听起来多傻,你得看起来对劲才行,你懂我意思吧。

然后就是Andy Bell,我回家以后我们接到个电话,说Andy Bell已经加入了基爸乐队(Gay Dad),我完全无法接受啊。我就说,“去他的吧。”然后我们就要到他的电话号,打给他,说,“你想不想跟着我们干?”然后他说,“想。”


所以你不喜欢Gay Dad。
我只听过他们的名字。名字比较糟糕。让我有点儿发毛。


Andy Bell在Hurricane #1乐队的时候,你骂过他吗?
有的。有的,因为他就是活该。我不仅骂他,还揍了他的主唱,就这样,有的。


你揍了Alex Lowe?
是,嗯,他活该。他先骂了我们。我们当时在同一家公司,他说那些话都他妈是胡扯。你不能在自家门前拉屎啊。我永远不会骂任何Creation的乐队,不管我喜不喜欢他们。我才不会这么做呢,你懂的。那个混蛋,绝对他妈的不可能骂了我以后还不挨这么一下。然后我们就打了一小架,就这样。不过安迪真他妈很酷,你懂我意思?他很有摇滚精神。


第一次和两个不是Bonehead和Guigsy的人排练会觉得奇怪吗?
我也没觉得有啥不一样的。没有,不奇怪,兄弟。没有,因为我不是那种人。我不会沉湎于过去。Oasis属于他们的那一部分已经结束了,已经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而我还在这里。那天我走进那里,走进排练室,有两个人在那里,Gem在那里弹吉他。“好,我的麦克风呢?给我放这儿,咱就他妈开始吧。”就是这样。我不会说,“哦[模仿哭泣],”然后幻想他们还在这儿。他们选择离开乐队的,这他妈就是结局了。我就在这儿继续干我的事情。他们去干他们的事情。我们都自己干自己的。就这么个事儿,也就他妈应该是这么个事儿,兄弟。


有人说,有了这几位新成员,你们就像Creation超级天团(supergroup)一样。
Creation超级天团?什么意思,Heavy Stereo和他妈的Hurricane?他们哪里超级了?该死的Hurricane #1根本就没有什么超级的东西,除了Andy Bell,他现在在Oasis。而且Heavy Stereo其实也没啥超级的,我没有恶意哈。我们现在是Oasis超级天团。


现在Oasis的权利分配是怎样的呢?
Noel全权负责,就这。


他现在还是乐队老大(The Chief)。
对啊,兄弟。他写歌,商业上的事情也是他负责做。他是那个坐在那儿做所有决定的人。你懂的,我不想知道乐队商业上的事情或者他妈的封面艺术之类的东西,所有那些我都不想管,我只想唱歌。Alan想敲鼓。Gem想弹他的琴你懂吧,Andy想弹他的贝斯。我有时候觉得心疼Noel(I feel sorry sometimes for Noel),但他也挺想做那些的,那就让他做吧。但麦克风前,我是老大,那是我的地盘。他在他的工作上负责一切,你懂的,但是他写歌嘛。就这样了。


回顾九十年代,绿洲是那十年间最重要的事件之一,不仅仅是音乐方面,在文化方面也是现象级的。
是吧。我也觉得是。


新鲜感消失了吗?
最后一场巡演[1997/98]有点儿无聊,你懂我意思?我个人想退出巡演。我不想为这个烦恼了,因为它让我头疼。我最后一直在唱些该死的垃圾歌,而且在乐队外我又麻烦缠身,那不是我想要的。


你名声在外,说你是摇滚界最狂野的人。你感觉你是吗?
不。不是。


那你还把这名声保持得挺好。
呃,我那会儿可能是吧。也要看情况,你知道……我只是喜欢喝醉酒、他妈的开开玩笑之类的。我才不是摇滚界最狂野的人,只是别的乐队里的傻蛋都比较无聊而已。


我同意你的观点。
Brett Anderson*,你懂的。太他妈无聊了。还有谁来着?他们都很无聊。Damon Albarn*,真他妈的无聊。我们叫他Dermot Oblong。


发《Definitely Maybe》和《(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两张专辑的时候,就好像绿洲永远不会做错任何事一样。你觉得那时候事情会简单一些吗?
我觉得那都是我们奋斗来的,兄弟。不是轻而易举就实现的。我们到处表演,是吧?我们做了其他乐队都做不到的事儿。那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周围的每个人都很垃圾、很无聊。我们是个伟大的乐队,而且我们是个能让人兴奋的乐队,我们乐队的人就很让人兴奋。


你怎么看那些不想让你变得理智和清醒的粉丝?
嗯,去他们的吧。


有很多人都希望你继续以前那样的状态,不是吗?
去他们的。我现在有孩子了。我不想死。我不想当个酒鬼了。因为以后他们来看我的时候,他们会因此批评我,我都他妈50了,留着大胡子,还吃一大堆减肥药之类的。他们肯定要抱怨这抱怨那了,是吧?我牙也掉光了,看起来跟Shane MacGowan似的。所以去他们的吧,我就他妈是个摇滚歌手。他们要是想来看我,他们就会看到一场摇滚表演,他们要是不喜欢,他们就可以滚去看Robbie Williams之类的了。


整个96到97年,狗仔队都住在你家门前。你对这种持续的关注有没有一点点隐秘的喜欢呢,还是纯纯的讨厌?
纯讨厌,兄弟。


你有给他们倒点儿茶吗?
我喜欢被关注,但仅限于音乐和乐队相关的方面。我去巡演的时候,有很多粉丝在那里,你懂的,我超爱那种感觉。每个人都喊,“耶!”你懂吧,在那,在演唱会和所有那些地方。我走在街上的时候,要是有个人问我,“都好吗?”我会真的很开心。你懂吧,我喜欢那种感觉,我要不这么说,那肯定是在撒谎了。

但是要是有该死的狗仔队在你家外面,还有很多人在你家墙上写字,还有很多人在你家外面骂你老婆,那我就不喜欢了。我很他妈讨厌这些。但是除了这些,在乐队里的感觉还是很棒的,所有的夸夸(adulation),我都超爱。太棒了。我还想要更多。


你有担心过会失去这一切吗,还是从来都没想过?
没有。嗯,唯一可能会失去这些的原因就是我酗酒了,你懂我意思吧?


所以酗酒对你来说真的很危险了?
对,最危险的就是这个,因为这样的话我就会喝醉,然后我就会和Noel吵起来,然后我就会坚持我的意见(stick by my guns),他就会坚持他的意见。我就错了,他就对了,就这样了。
就现在,我要是清醒状态下和Noel吵架,我就能吵赢。要是我喝醉了和Noel吵,他就说,“你他妈都醉成这样了,你这个傻x,净说些蠢话,”然后我早上醒来时候,我就想,“哦,他说得对啊。”你一喝醉永远都要挨训的,就算你做的是正确的事儿。要是事情真的朝错误的方向走了,这时候你又喝醉了,大家肯定是怪你。但要是你清醒着,事情又不太对,他们就不能怪你了。酗酒是唯一可能让我失控的事儿。除了这个,我还是很摇滚的。


你最近有没有看到报纸上有个民意调查,是评选全英最可悲人士……
有啊。


……而你和诺尔都在上面。这有多接近事实呢?
你知道,他们肯定需要讨论这些来应付他们的生活。这就已经很可悲了,是吧,某些人坐在那儿,说,“好吧,今天我的任务是找出谁是世界上最可悲的人。”生活是对他做了什么吗,还要写一下世界上最可悲的人,他才是那个可悲的人吧。什么,就因为我没有微笑着走在街上,也不会对着镜头笑吗?就因为我让人们滚开吗,那些人用镜头对着我小孩的脸拍、批评我妻子、批评我本人。而且他们还写一些关于我的谣言?是,那我就是最可悲的人了。你要是问其他人的话,我还挺感兴趣的。挺有意思。我是个开心的男孩,兄弟。开心小伙。


你有读Paolo Hewitt的书吗,《Forever The People》?
没有,我不看他的书。


那本书是写他在《Be Here Now》巡演中的经历。
他他妈知道什么?他一直他妈的在床上待着呢,那个傻蛋。


我有点惊讶Paolo会跟你们去巡演,因为他之前不怎么喝酒。
他还是不喝。他就是个傻蛋……他写的所有垃圾,说我们要干嘛干嘛的,他都他妈的不可能知道因为他每天十点就上床睡觉了,这个傻蛋。我不喜欢这样,跟你说实话。但是有的人就这样,你懂吧。


好吧,说起来,他认为绿洲乐队在《Be Here Now》受到抨击时感到震惊和困惑。
没有。那是胡说。诺尔,写歌这块是顶尖的(bee's knees),他可能有点震惊。我觉得这专辑挺他妈不错的啊。我觉得这专做得过分精心了,有太多可卡因作伴,还有很多酒。我们被狗仔队跟到录音室,五辆车从我家开到录音室,等在外面,再五辆一起回来。他妈的就像《Band On The Run》*。

对我来说,根本没法好好工作了。你懂我意思?要是你上班路上就很有压力,你在工作中就会表现出来。我就很有压力,而且每个人都是这样。那就是我录制《Be Here Now》时候遇到的唯一一个问题。这张比周围任何人的专辑都好。有很多可卡因,有很多人在录音室周围转,这些都表现出来了。但除此之外,这是张很不错的专辑。


你之前也为这张专辑辩护过,但诺尔说过,回头看看,他确实不觉得这专有那么好。
是,但是他会觉得它好的,因为他就那样,诺尔。他就是那种人,会说,“哦,算了吧。”你懂的。这专就是他妈的很好。要是不好的话,他他妈干嘛录它?而且他说这张不好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他说那话就他妈为了迎合那些骂他的人。但是去他们的吧。这专就是很好,而且他也觉得很好,因为他写这些歌的时候我就看着他呢。他很爱这专的。

但是回头看看,这专还是有点儿疯狂的。制作人[Owen Morris]和我们一样疯,你懂我意思,他和我们喝得一样多。我们就是心思没在工作上。但是歌都很棒啊。我没特别觉得我唱得有多好因为我都迷糊着呢,但是除了这个,这张专辑是真他妈好啊。你懂吧,不是特垃圾的那种专辑。这张是专辑中的《幽灵的威胁(Phantom Menace)*》。听着,这张专辑是我们想做的,我们就做出来了。我不是说这张就是最好的,但也肯定不是最差的。可能我们没有比之前更进一步,但我们也没退步啊。

至于销量,卖了六百万张。人们说卖得不好……六百万个人喜欢啊,你在说什么呢?


咱们聊聊《Standing On The Shoulder Of Giants》吧。你录这张的时候,你会不会因为想到《Be Here Now》接受的批评而感觉压力山大呢?
不会,天地良心,真不会。因为我听到那些歌的时候……我完完全全,百分百被诺尔的写歌能力折服了。完全没问题。压力应该都在诺尔身上,因为他才是那个写歌的人,人们说,“哦,这些歌很垃圾。”我是很失望,你懂我意思,但是我肯定他比我更失望,因为他是在用自己的歌向别人敞开心扉。要是人们不喜欢《Little James》,我肯定很失望对吧,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写歌,要是人们喜欢它我肯定很开心,要是人们不喜欢的话我就会有点儿失望了,但是这点儿失望也不至于杀了我。


你认为这张专辑会让乐队在评论界的声誉回暖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太关心,讲真,因为归根结底,这跟《Be Here Now》也差不多。好吧,是,这张是可能会收到点儿批评,但是他们最开始挺爱听的,然后又他妈不爱听了,我他妈又不是精神科医生,我不知道他们这是想啥呢。那是他们的问题,不是我的。这张专,我超爱,我很喜欢它,我真的很喜欢它,不管他们喜不喜欢,我们还是要巡演这张。


事情是否如你所愿呢?
是啊。是的。


《Little James》的歌词很欢快,和诺尔在这张的大部分歌词都不一样。他的歌某种程度上有点儿黑暗,有点儿致郁。
哦对,对的。


这是诺尔在写这张专时候的感觉吗?
可能是吧,是。


你和他聊过他的歌词吗?
他根本不解释那些歌词,对吗?他就不说。


那么,当你唱歌的时候,你就得用自己的方式诠释它们了?
对,我也有感情啊,对。我不喜欢聊别人的歌,因为那不是我写的,但是我唱这些歌时候,我唱的是我自己的所思所想。


你觉得诺尔对成名这件事接受良好吗?因为这专的很多歌词都好像有点儿大彻大悟的(disillusioned)意思?
名声?他要是不想做的话,我觉得他就不会做了。他很聪明的,他完全知道他想要什么。


他在这张专辑里批评了某些人。
我觉得他批评的不是朋友们。没必要,可能……你是什么意思,可能是名声之类的?


嗯,可能是名声带来的东西。围着你们转的那些人。
只是为了讲一下,是吧,“你很努力地坐在我桌子旁边,但是你永远也坐不进来”。那确实是关于那些人的。我也就能看出这些。


你受不了他们。
受不了什么?


那些围着你们转的人。
是,确实受不了。我家是用来住人的。不是用来开派对的。而且讲真我觉得他们都很傻x。那些名人都他妈脑残一样。我很确定他们也是这么想我的,但是我不会两副面孔。他们全都那样,当面说对方有多好多好,然后背后讲人家坏话。我一见到他们直接当面说——他们都是脑残。


这时候推出这张专辑是坚持前一张的风格吗?有些歌很长,也有很长的乐器段落,这些都是人们批评《Be Here Now》的地方。
你意思它们是一样的吗?


不是。但是有很多东西是人们觉得你们不该做但你们又做了一遍的。
是,嗯,去他们的。你是在说啥?谁觉得我们不该做?报纸?


包括报纸。
对,报纸,对,因为他们就爱说,“别做那个”。我不是为了那些鞋带都不会自己系的脑残做音乐的,更别说弹吉他或者写歌了。你懂我意思?他们要是不喜欢,那也他妈没什么。他们要是骂我们,也行。我们是音乐家,他们是报道我们歌的脑残。


如果说绿洲之前的专辑是充满了酒和毒品,你觉得这张专辑会更偏向于大麻吗?
是,我是这么觉得,对。肯定:我会这么觉得。倒不是说我们录的时候一直在抽大麻。这张是用来听的,不是乱来的。


作为主唱,你对这专满意吗?
满意,哦很满意。


即使里面的乐器部分超多?
对,我觉得我唱得就挺好。


你觉得诺尔唱得好吗?
好呀。


你不介意他每张专辑都唱几首吗?
那都他妈是他的歌啊,是吧?


你不想唱那些歌吗?
不想,我还真不是很想唱那个《Where Did It All Go Wrong》,讲真。


你要是唱《Sunday Morning Call》的话应该会很好听。
嗯,我试着唱了一下,但是我觉得诺尔最喜欢这首,他的小美人(his little beauty)。我觉得这首歌对他来讲意味良多。


这首歌是专辑里旋律最优美的一首。
是,嗯,我唱了一下,但我唱起来有点儿太强硬了。我唱不了温柔的歌。


你唱民谣也很不错呀。
是,我知道,但是,管他呢。我觉得那首歌是讲他的——“I want that, I want to do that”,所以我就这么做了,而且就算我唱得挺好的,他也可能会说,“哦,不行,不行,我不喜欢这样,你唱起来像只大黄蜂。还是我唱吧。”然后他就唱他的版本,然后我就说,“卧槽,还是不跟他吵了。”


英国摇滚的未来取决于这张专辑。
有吗?


可能有啊。
不行啊宝(baby),你不能把这担子压我们身上啊。


对你们来说太重了吗?
英国摇滚的未来取决于他妈的所有乐队啊,兄弟。


大家都在等这张专辑呢,Liam。
嗯,我也很不好意思啊,亲爱的,都怪那些沙雕记者,还没等给人机会就把人给骂了,你懂我意思?不取决于我们,兄弟。这张专辑属于我们,也属于那些喜欢这张专辑的人。英国摇滚属于那些该死的乐队成员,那些写歌的人。那才是英国摇滚该去指望的人。


但有很多人对这张专辑屏息以待,这是一种赞美呀。
嗯那还挺好的,对,但是那他妈的也可能最终对你不利,哥们儿。这两种我都不想要。


不过在这种事情上,一切都可能会对你不利。
随你怎么说。英国摇滚的未来不会对这张专辑不利。要是人们不喜欢这张,那倒是会对我们不利。


你觉得绿洲仍然是最伟大的、最好的乐队吗?
我觉得我们还是,对。我觉得我们是最伟大的……我们已经睽违两年了——什么都不一样了,你懂我意思?我们离开的时候就是最伟大的乐队,我现在要从我们离开的地方继续走下去了。


你能做到吗?
如果我觉得这份荣耀不能继续下去,我也不会再做了。你知道要是我觉得我们不能变得更伟大、更好的话我今天就不会在这儿了。要是有人听我们的歌,你懂的,让其他乐队再次摇滚起来,那也挺好,但是我不太担心这事儿。我一点儿都不关心英国摇滚的未来。听着,我关心的一切就只有绿洲。我已经为该死的英国摇滚的未来尽过我的一份力了。



最后来一段采访里非常喜欢的莉哲,前情是Liam为他新出生的小朋友取名Lennon,小野洋子打电话来祝贺他,送给他一箱宝宝的衣服,并写了张卡片:

“To Lennon, welcome to the world, love, love, love, Yoko 99.”


你改变对她的看法了吗?
我对她从来没什么特别的看法。我不是那种人,会说,“哦,她把披头士搞解散了。”是他们自己把自己搞解散了,你懂我意思?她在电话里超级超级和蔼。听着,我很爱他,非常尊敬他,但我也非常确定他是个傻x,他是很厉害,但我想,如果他真的很喜欢她,那他们就是同一种人啊。我不是那种人,说,“那个该死的洋子。”我没什么问题。



注:
1. Brett Anderson:Suede乐队的主唱。

2. Damon Albarn:布勒合唱团的主唱。

3. Band On The Run:Paul McCartney演唱的歌曲。

4. Phantom Menace:电影《星球大战前传1:幽灵的威胁》。


我能怎么样啊我也很绝望啊

【翻译】莉老师:就算绿洲解散我们哥俩也永远都不会分开的,我们是兄弟诶

1997.7.12 NME的双人采访节选,比较长1.6w,因为是两个人分开采的。节选实际上只节选了缸老师的,因为他话太密了,莉老师的是全文。还是沙雕甜+flag的经典模式,记者老师从第一句开始发糖+立flag直到最后一句。

莉老师锐评了小报记者和地外生物,缸老师锐评了弟弟和地内生物(包括但不限于威乐老师、四块二老师、戈尔迪老师)两位老师各自讲述了买房事件始末(?)强推缸老师版本,有种谜之笑点。
翻译时候才发现和Liam2000年Uncut的采访跨越三年遥相呼应,但是还是决定先把那篇发出来,感觉看了那篇回头来看这篇更有感触。尤其是Liam说Noel其实很喜欢这专,但他的想法被听众和媒体...

1997.7.12 NME的双人采访节选,比较长1.6w,因为是两个人分开采的。节选实际上只节选了缸老师的,因为他话太密了,莉老师的是全文。还是沙雕甜+flag的经典模式,记者老师从第一句开始发糖+立flag直到最后一句。

莉老师锐评了小报记者和地外生物,缸老师锐评了弟弟和地内生物(包括但不限于威乐老师、四块二老师、戈尔迪老师)两位老师各自讲述了买房事件始末(?)强推缸老师版本,有种谜之笑点。
翻译时候才发现和Liam2000年Uncut的采访跨越三年遥相呼应,但是还是决定先把那篇发出来,感觉看了那篇回头来看这篇更有感触。尤其是Liam说Noel其实很喜欢这专,但他的想法被听众和媒体左右了——“他要是觉得不好干嘛要做它?”采访里感觉Noel这时候确实挺喜欢这张的,吹了半天,但是我不喜欢所以没翻(对不起:-)


Don't Want to Live Forever, I Will Live Forever

他们需要做他们自己,他们不能成为其他任何人。(They need to be themselves, they can't be no-one else.)嗯,可能是这样吧。但现在,急匆匆走过摄影棚的诺尔和利亚姆加拉格尔就是彼此。同样的发型,同样的臭脸,同样的神气,同样的保安人员:这就是兄弟俩。还穿着兄弟款(matching)坎戈尔袋鼠牌派克大衣(Kangol parkas)。

“我发誓我不知道他会穿他这件,”诺尔说,指着他衣服上的logo。“你觉得我可能故意跟这个傻x穿一样的衣服出现吗?”

“对,是,”利亚姆得意地笑,“你打给Pats说,‘他今天穿啥,他今天穿啥?我得确保我俩穿配套了。’”

诺尔翻个白眼。“呃,对。咱们得问Kangol要点广告费了。”

“太对啦!最近都啥也不能穿了。”

“对,”诺尔同意。“在没人找咱打广告之前,最近都啥也不能穿了。这也太糟糕了。你来个三明治不?”

“不,但我好想喝啤酒。”Liam转身找他的保安。“兄弟,给咱来点儿啤酒。我今晚要去巴黎啦!我已经在家呆了三天,什么都没做,就每天看两遍《Neighbours》。我都已经有点儿爱上Helen Daniels了,这一点儿都不健康!我很想晚上好好出去玩一下。肯定超棒的!”诺尔立刻开朗起来。今天早上比较一般,但这之后可能会很开心(sweeter)。
“对,”他说,用胳膊肘推了推弟弟,“只有你跟我,去巴黎!我们会好好玩一通的!Patsy和Meg要吓坏了,她们打给宾馆的房间,想着我们去哪里了,但我们根本就不在那儿。我们在外面玩儿呢!”

“对,”Liam果断表示同意,“我们肯定要出去玩!”

但现在,可能,还得花点时间给我们。火车离开滑铁卢火车站之前我们只有几个小时,但是这几个小时是值得花的,在六月的最后一天,在北伦敦的摄影棚里,用冰川般的冷静盯着一位摄影师,然后轮流对着麦克风讲一些废话和狠话(steel sense)。在他们准备发行又一张史诗级的唱片(指《Be Here Now》)之际,我们将花这段时间用来思考——两位作为这个年代最伟大也最好的乐队中的挂名领导(figureheads)意味着什么,又是什么感觉。这段时间也将会让绿洲回到擂台上,随随便便地咬掉对手的耳朵。

“我看到Hurricane #1排第35,”,诺尔说,边吃三明治(BLT)边朝他的新闻发言人点点头。这不是在祝贺他们,而是对最近在NME杂志上愚蠢地抨击利亚姆的同公司同事的开场白。“这排名离我心目中的高点还差个35名吧。”

“Hurricane #1?”Liam问,信步走了过来。“他学我的发型还说我坏话!那是在干嘛呢?但是我不想和别的乐队吵了。我现在都结婚啦。我就不搭理那个傻x算了。”

“不,你不会,你会揍那个傻x!”

“我会揍谁?Hurricane #1?我都没听过他们。那不是个搞独立音乐的乐队吗?里面好像还有个人从灭迹乐队(Erasure)出来的*?”

那么,他们回来了。自从他们的上一张专辑《(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 》以来,两年过去,几百万的销量,数以千计的小报专栏疯狂猜测,一些争吵,以及两场内布沃斯演唱会,这对继查尔顿兄弟(the Charltons*)以后最知名的兄弟俩终于又有新单曲释出。只要你有收音机,你一定已经听过《D'You Know What I Mean?》这支长达七分钟的迷幻曲。你也肯定知道这是绿洲乐队迄今为止最有野心的作品,也是他们最令人满意的(satisfying)作品之一。

“对,”这首歌的作者表示同意。这时他正看着他的弟弟——乐队主唱兼摇滚明星——拍照片。“我只是希望专辑的其他歌听起来也像那首一样。那首歌挺好的,但是下一首会更好。”

嗯,吉他手现在有点儿不高兴。但等过一会儿,在几杯Orange Hoochs*的帮助下,他会开朗起来的。他会骄傲地告诉我们,绿洲即将推出的新专辑《Be Here Now》是张融合了前两张专辑优点的好专辑。他会跟我们讲这张专辑是绿洲乐队第一阶段的第三部分,同时也是这一阶段的最后一部分;还会跟我们讲下张专辑他准备怎样对乐队的歌曲进行彻头彻尾的改变。他将自信地畅想他的未来战略,诚实地倾诉绿洲去年有多么接近解散,还有他们最近的一切事情——承认或否认所有关于他们的流言——并锐评一切,不管是毫无边界感的媒体和毒品,还是上帝和戈尔迪(Goldie*)。但现在,他要先吃完他的三明治。

和他相比,Liam的精神状况就很良好了。他不停走来走去,嘴里念念叨叨,有点儿像《欢快秀(The Fast Show)》里那个觉得什么都特好的角色。即使他也不确定一切是不是都那么好。

“你喜欢睡觉吗?”他突然问。
呃,喜欢。

“我太他妈讨厌睡觉了,我啊。无聊!我要是不用睡觉就好了,睡觉真的是浪费时间。我更喜欢醒着,活着。”

“但是,”他的一名随从说,“要是你躺在床上,怀里紧紧搂着你老婆,那样就还挺好的,是吧?”

“是挺好,”利亚姆争辩,“但是你要是睡着了,搂啥也没区别了啊。你他妈都失去意识进入梦乡了,梦里都是该死的恐龙和曼彻斯特。我更喜欢出门去,除非我连出门都做不到了。我有时候出门会感觉自己广场恐惧症(agoraphobia*)犯了。”

“就比如,我有一天去牛津街买套衣服,我就感觉害怕。我周围都是人,问我要各种东西,于是我就把那件衣服包起来,飞快上了一辆出租车,把门关得紧紧的。那样很糟糕,兄弟。不过我要是喝醉了,那倒还好。我可以和他们闹一闹,然后继续干我的事儿。这就是应付这种事的诀窍。总是要有点儿醉才行。”

他耸耸肩,溜达过去和掺和他哥哥拍照(wanders over to join his brother having his photo taken)。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Liam开始唱Tina Turner的《我受不了这雨(I Can't Stand The Rain)》*。
“你什么?”诺尔说。
“Tina Turner就是坠dio的!”
“什么意思,连《Private Dancer》都算吗?”
“这首超顶!”
“这首很垃圾!那你觉得《We Don't Need Another Hero》咋样?”
“超级他妈的顶!”
“这首也很垃圾!”
“《River Deep Mountain High》!这首最顶!”
“啊,”诺尔做了个鬼脸,“你说对了。这首确实顶。”

过了一会儿,Liam又溜达回来。

“对了,”他说,“咱还采访吗?我超想(mad for)跟人说说话。”

LIAM GALLAGHER:有一颗赤子之心的男人(the man with the child in his eyes)。有趣、不可预测、过度活跃、令人着迷也令人兴奋。拥有这代人中原始而感性,但又准确而完美的声音。他的情绪千变万化,热爱(mad for)许多不同的事情。这里就有几件他今早十分热衷的事情:历届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简称“温网”)的决赛,他已经在看《Neighbours》的空当看过好多了。真的很顶,而且他今年会去到决赛现场。Patsy Kensit,他的妻子。她很可爱,他也很爱她。婚姻:真的很顶。Patsy的儿子,James,他的继子。他们什么都在一起做,他们是好哥们儿。这也超顶。

还有什么?Hooch酒,他刚发现,这酒还挺好喝的。它尝起来像橘子果汁,但是会把你喝醉了。肯定是个好东西。他最近度假的卡普里岛(Capri,位于意大利南部),是个美丽、宁静而又神秘的地方。还有傻x(cunt)这个词。他最喜欢的词之一。
“Cunt是个伟大的词。我是个cunt,你是个cunt,他是个cunt。最好的骂人词了。Cunt!”

所以说,对,Liam确实热爱很多事情,但是也包括聊天吗?

“对,我太爱聊天了。”

他确实很爱,很爱很爱聊天。从现在一直聊到他在明亮的化妆室里坐下,让他自己参与到问答环节中。他很有礼貌,也很随和,他会回答问他的一切问题。但是如果他能只用一个词回答的话,他也就回答得那么短了。看,他也同样也很希望从这儿出去,到巴黎去。他不擅长打太极(Contrivance)。

上次NME采访你的时候,你说你喜欢当音乐明星,现在还是那么喜欢吗?
“没有了,我不是个音乐明星了。我现在是摇滚明星。而且我超爱这个头衔。”

即使你遭受了那么多小报和电视台的骚扰?
“我喜欢那样,我需要他们,需要他们给我找点儿麻烦。要不我就只能坐在家里,日渐长胖,数数我的钱。人们住在你家门前,翻翻你的垃圾桶还挺好的。会给你一些力量。”

你在希思罗机场退出上一场美国巡演,你解释说你必须要找间房子,当时发生什么?
“我去买房子啊。”

为什么一直等到那时候才找?
“因为我们就是那天把原来那间房子卖了,是吧,我们只能在十天内搬出去。我就想‘卧槽,要是我没地方住了,我才不去美国呢。我在美国就得住俩星期宾馆,回英国了还住宾馆。’我就不想去了。绝对不行。在舞台上时候,那么多人看着你,结果你没地方住?你他妈需要有个家。每个人都需要啊。家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了。”

你会惊讶于这件事在纸媒和电视上造成的争议吗?
“肯定的!说我一点儿不在乎美国!我当然在乎了!但是我们怎么着都应该取消那场巡演的。我们应该呆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呆在家里做做新专辑。”

你对诺尔的新歌满意吗?
“太顶了!这张专超级超级棒,就是很棒。一旦我们乐队在一块儿,这些就很正常了。其他人都是笨蛋。好多连怎么上床都不知道的脑残拿着相机追着你跑。他们真应该回家陪陪老婆,遛遛狗。”

你觉得这首单曲是关于什么?
“不清楚。谁写的谁知道。我没法告诉你是关于什么的。要让我说,我觉得是有人拿枪指着你的脑袋,然后他[诺尔]过来说点儿有的没的,然后就这了。你们还是自己想吧。但是这首很顶。这就是绿洲。”

典型的Liam Gallagher的一天是什么样的,比如说,你起床然后做什么?
“我早上六点起床。公园里跑跑步,拉屎放屁。也没啥了。就坐着呗,真的。买买东西,努力把生活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我挺普通的(normal),我就是个普通小伙,但是日子过得好快。你只能放轻松,冷静对待。看看《Neighbours》。不过我也真有点儿看腻了。我们在美国搞几场演唱会。回家。休息休息。倒是没打高尔夫。再就是做个好丈夫啦。”

婚姻生活怎么样?
“太顶了!”

你结婚的策略还挺难参透的。
“那些小报记者太烦人啦,是吧?他们就得这么做,我猜,把什么东西都他妈写下来。我宁愿他们写我,也不想他们写其他混蛋。我就挺有趣的呀。”

你想要小孩吗?
“想!我想要20个!然后卖上16个,留下4个!不过得把他们眉毛都取下来,他们可不能长眉毛!”

要是你能许三个愿望,你会许什么?
“我想永生不死。不我不是想永生不死,我本来就会永生不死。爱与和平吧,我是个嬉皮士,没错。我还想往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放上几英镑,然后放松放松,你懂我意思?我现在就已经很开心了,想要什么都有了,想做什么也都做过了。我24岁,从曼彻斯特的伯内基来,我拥有的东西已经超出我的想象了。但是外星人可能会在1999年登陆地球。你永远也不知道会发生啥,是吧?”

你相信有外星人吗?
“嗯……当然相信了……我倒不是害怕他们,我和他们一样聪明。他们可能巨他妈的笨,是吧?大眼睛大脑袋,兄弟,他们肯定啥也他妈的不知道,要不然他们早就找过来了,毕竟我们地球人也巨他妈的笨。所以我不怕他们。”

你想去太空旅行吗?
“我很想的。当然了,要是我能回来我才想,我可不想在太空里迷路啊。想象一下我就在那走来走去,到处看看。我肯定把他们CPU都干烧了,那些外星人,兄弟。把他们吓晕。他们会像这样[模仿外星人的声音],‘卧了个大槽,卧了个大槽!咱还是赶紧回脑残星吧!’我会让他们怀疑人生的,就我,吓得他们魂都丢了!那就是为什么他们还没登陆地球。他们会说[不知为何外星人突然有了Cockney口音]‘卧槽啊,这人在那儿我们没法登陆!’我会把他们全赶走,然后都杀了。然后把他们都染成绿色!”

你和诺尔相处得怎么样?
“稀碎(Smashing)。还是会因为奇怪的原因吵架……事实上我现在就想邦邦给他两拳!就打那家伙身上!没有啦,其实挺好的(great)。一切都很好。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的,我们是兄弟呀。(We'll never split up, we're brothers. )就算绿洲结束了,那也是结束在最高点。谁知道呢?我们可能接下来50年都还在一起呢,还在做音乐,那就超棒啦。”

你目前有学弹吉他吗?
“没有,不过我在努力了。我之前有就着吉他写点儿东西,写的是蜂鸟(Hummingbird)。这首歌叫《失落的和弦》。我也不是真的写了首歌,我把调子写出来了,然后准备开始写词了。你知道《疤面煞星(Scarface)》吗?这首歌就像那样,饱含感情。我不知道是用个欢快点儿的节奏呢,还是舒缓一点儿的,一直在改。”

“不过,不管未来发生什么都会很棒的。我是个乐观的混球,没错我就是。新专辑里有句歌词说,‘They're trying hard to put me in my place, but the future's mine, it's your disgrace’那就是我们,兄弟。”

这就是利亚姆·加拉格尔,在搭火车去巴黎喝醉之前先和自己的保镖们去趟酒吧。一个来自曼彻斯特伯内基的、普普通通的百万富翁、万人迷,一个远远领先于对手的普通小伙,现在他还得和来自外太空的乐队开启一场骂战了。


注:
1. the guy from Erasure:指与飓风一号贝斯手同名的歌手Andy Bell(出生于1964年)。1985年二人组合Erasure(灭迹乐团)成军于英国伦敦,由80年代合成器流行乐传奇人物Vince Clarke发起,他在四十多位应聘歌手中选中了曾担任多个摇滚乐团的主唱的Andy Bell。两位老师直到今年(2024)年初仍然在合作中。
放张两位的照片,左边是Andy Bell,右边是Vince Cla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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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 Charltons:指英格兰传奇球星兄弟查尔顿兄弟,利兹联名宿杰克·查尔顿和曼联名宿博比·查尔顿爵士,兄弟俩出生于足球世家,并共同获得了1966年英格兰世界杯冠军。两位的球星生涯非常精彩,退役后在教练、行政岗位也都有建树。两位关系非常僵硬,性格、观念甚至场上位置都截然不同,但最直接的导火索是博比结婚后因妻子与母亲无法共处而选择疏远母亲,让杰克感到十分不满,两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任何来往,也不一起过圣诞节。2008年,博比获得了BBC年度体育人物颁发的终身成就奖,BBC安排哥哥杰克为博比颁奖。杰克在颁奖时说:“博比·查尔顿就是我所见过最棒的球员,也是我的弟弟。”博比后来透露,在看到哥哥作为颁奖嘉宾出现时,自己“就像被电击了一样”。如今两位都已经离世。
放两张老哥俩帮助英格兰夺冠后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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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range Hooch:橙汁味硬苏打。我觉得是个广告,在后文多次出现。

4. Goldie:90年代丛林音乐(jungle music)先锋人物,大卫鲍伊非常欣赏他。
放张他和007的图片,猜猜谁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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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goraphobia:广场恐惧症,焦虑症的一种,特指在公共场合或者开阔的地方停留的极端恐惧,因为要逃离这种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会令人感到尴尬的。

6. I Can't Stand The Rain:Tina Turner演唱的一首歌曲,歌词大意是“我受不了这雨打在我窗户上,让我想起甜蜜的旧时光。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切都光芒万丈,现在我们分开了。”



那么现在,是时候迎接这位大音乐家(maestro)了。诺尔·加拉格尔有着和他弟弟完全不同的采访技巧。

“那个傻x开始说话的时候,你还是先把枕头拿出来比较好,”Liam出去的时候建议道。“先听他说一整晚,然后你就能问第二个问题了。”

这是真的。诺尔确实觉得聊天挺开心的。等他厌倦了给自披头士以来最受欢迎的乐队写歌、做幕后决策以后,他还可以通过做巡回晚宴演讲过上健康的生活。不过现在,咱就先拉把椅子,再开一瓶Hooch,听听小家伙(little fella)要说点儿啥。

带着新专辑回归的感觉怎么样?
“超他妈棒的,考虑到最开始这原本都不会发生。外界有很多炒作和猜测因为,嗯,你不巡演也不干啥的时候,他们就会写一些关于你的胡话了。我敢肯定某些地方有很多孩子大概六个月前才刚接触到音乐,他们不理解我们是个乐队,还以为我们不知道为啥活在报纸里呢。所以我们得做张唱片。我们听《Wonderwall》都听腻了,收音机里每两分钟就放一次。回到音乐圈的感觉挺好的,兄弟。”

录这张专辑时候的氛围怎么样?
“呃,最开始的时候不太好,讲真。我当时想我们可以在Abbey Road拐角那附近录,然后大家过来,大家过来以后,把他们的部分录完然后滚蛋,但是最后不是这样的。那里有好多小报记者,在走廊里闲逛之类的。所以我们在Abbey Road就录了三首,然后一录完,我们就去了Ridge Farm,那里就很好了。那才是真乐队呢。就只是坐在那里,彻夜长谈,吹吹水,做做音乐。”

《D'You Know What I Mean?》是你最后写的吗?
“和弦写出来有差不多一年了,我一直在用原声吉他做试音,尽管旋律完全不同。我是去年五月完成所有歌的时候正式写的这首歌,但这首歌其实早就有了。我们故意把它留在最后录,因为我们想先录完所有B面曲,把我们的心往录音室里收一收。我们把这首留到最后是因为我们知道那会是一首单曲。所以这首的音效听起来比专辑里的其他歌更高级一些。不过下张专辑写歌风格又会变了,这首也暗示了下一张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会搞点威尔士说唱,把MC Dafydd拉进乐队,摇滚整个山谷!”

说起来,这支单曲里面是真有NWA的采样吗?
“是的。Alan的鼓声就在上面所以你们听不出来,在吉他独奏前面一点,而且,怎么说呢,我就跟个脑残一样,在滚石采访里说‘新单曲有NWA的采样’,然后我的经纪人就说,‘卧槽!你干嘛说这个啊,你个智障,现在得付钱给他们了!’”

当Liam唱,“I met my maker and I made him cry”,你指的是上帝吗?
“上帝,对。世界末日(Judgement Day*)那天,要是真有这么一天的话,我就有话对那个傻x说了。我写歌的时候经常喝醉,或者嗑嗨,所以这首歌可能是关于该死的一切。谁知道呢?但是我确实觉得这首和专辑里那首《Fading In-Out》的歌词是我写过最好的了。说起来,也是矮子里拔高个儿了(they wouldn't have to be much cop to beat some of my f***ng lyrics),是吧?这都是关于文化形象,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我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乐队其他人也知道,即使这样你也不能轻易地下定论。这不是关于宗教的歌,不是关于颠鸾倒凤的歌,也不是关于嗑药的歌,是关于所有事情的。”

这首歌似乎把你的粉丝和上帝的追随者对立起来。你觉得如今绿洲在年轻人之间比上帝还重要吗?
“这问题有圈套啊!我只能说,毫无疑问,就是这样。对啊。足球对我来说也比宗教重要。我喜欢的一些音乐明星对我来说也比上帝重要,所以,就是这样。我希望我们对人们来说比去教堂捐款和做礼拜更重要。上帝最近去内布沃斯表演过吗?”

Liam在这首歌(指《Stay Young》)里唱得很好听(beautiful)。
“哦是的。他的歌声在整张专辑里都是顶尖的。我一月份去度假了三个星期,把他留在录音室里唱歌。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什么都没干。他们都坐在那儿说[悄悄咪咪交头接耳],‘他去度假了三个星期诶!’他们就坐在那儿,喝个烂醉,整整三个星期啥也没干。我回来了,希望这张专辑都做完了,我说,‘可以了家人们,给咱放一下你们做的歌吧?’他们就说[耷拉着脸,用超粗的声音],‘我们一直在等你回来呢,你懂吧’。但是尽管这群人都是懒鬼,这张专辑唱得是真他妈好啊。在《Fade In-Out》里唱得已经好到吓人了。录一遍就完事了,这都根本不像他。”

Owen Morris说媒体的干扰让Liam的演唱更上一层楼。你同意吗?
“是,他就是这样,他还是没搞清楚我们是怎么让他唱一首愤怒的歌的,不过他还是那么做了。你越让他生气,他唱得就越好。你越是惹他生气,越是叫他傻x,越是把报纸放他眼前然后说,‘看看他们又说你啥呢,你这个软蛋!’他就会站在那儿用歌声表达出来。但是他的生活才是最艰难的,又要当主唱,又要和Patsy生活在一起。实话讲,我本来都觉得他快崩溃了。几个月前我跟我妈妈说,‘有点儿不太好,他才24岁,这样不太健康’但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他喜欢抱怨生活,但他也很热爱它。他总是走来走去说,‘他们干嘛老是揪着我不放?’我就说,‘因为你到处打摄影师的脸啊,兄弟。那个摄影师就是一直在等什么时候你挖鼻孔,他好拍你呢。’他说,‘那又是为啥啊?’‘因为你他妈一拳干到人家嘴上啦!’”

那媒体的打扰对你来说有多坏呢?
“当你遇到其他乐队的人时,他们会被震惊的程度。The Verve乐队的Richard之前来过一次,下车的时候一群摄影师从车里跳出来,看着他,说,‘不认识这人’然后又回去了。他就说,‘这事在你家门外经常发生吗?’我就说,‘对,每天都这样’。把他吓住了。但是真的已经太久了,我都已经习惯不去注意他们了。

“我们在过去三四年间变了很多。我们一直是英国摇滚所谓的坏男孩。要是这样[做出V字手势]和在采访里说‘傻x’就是坏的话,这其实挺可悲的。我倒不会被这个困扰。我说一些荒谬的话时候,有的人会理解错误,我就能让他们在我家门外站着等。问题是他们去敲我妈家的门,她都,56了吧。她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就说,‘他说了什么?!’他们告诉她,‘他说嗑药就像喝茶一样。’‘什么?!他应该不嗑药吧,他有吗?’她就会给我打电话问,‘你昨晚说啥了’我就说,‘呃,不知道啊。提醒我一下。’‘嗯,这里有好多人说你要去炸了美国大使馆。’‘哦,这简直是危言耸听啊(其实是断章取义take out of context),妈!’”

你觉得自己像是活在其他人的肥皂剧里吗?
“确实。要是我们在巡演或者要出新专辑,我倒不介意这样,但是我们坐在那儿无所事事的时候这就很蠢了。我们甚至都没在录音室,我们就是坐在那儿什么都不干,正因如此,他们倒是编起来了。只要我们一直有事儿干,我们就都可以。就好像,这周末有很多从Glastonbury回来的人,说有狗仔队问他们,‘你们知道他们在哪儿!’他们就说,‘没有,不知道,他在家吧。我和他说过话。’狗仔队都不相信这些人。我大概和15个乐队合作过,我想。即使Radio 1这样的正规媒体都说‘绿洲已经定好表演时间。’我就想,‘我他妈没有要表演!行吧?’但是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习惯了。”

这会让你和妻子梅格的关系紧张吗?
“不会。要是真有的话,那也是让我们更亲密了。几个月前《每日星报》(Daily Star)里有篇报道,说我在纽约的时候和一个脱衣舞女在一起。《星报》封面上的那个该死的脱衣舞女说她当时和我在一块儿。当时大概早上七点钟,Goldie也在旁边,我们都和梅格熬了一整晚开派对,Marcus打来说,‘你有看《每日星报》吗?’我说,‘你说这个还挺好笑的因为刚送到。’我边打着电话边把它取回来,上面写着,‘诺尔在我身上涂满了草莓和奶油’,或者之类的话。有趣的是,在我本应该去纽约的时候,我实际上正在做一个采访,所以我去找我的律师,证明了我的护照都没盖过章。所以我直接打他们个一败涂地,这帮混蛋。

“但是,你的太太心里还是有疑虑。你太太会问,‘你真去做采访了吗?’我说,‘我就出去俩小时啊,就是坐着超音速协和飞机(Concorde*)也得仨小时才能过去呢!’然后你的哥们就都过来[拍拍NME采访者的膝盖],‘好!做得好,铁子(my son)。’这很搞笑,有两周的时间,你所有的哥们都觉得你超酷的,而你太太的所有闺密都觉得你就是个傻x。她们就跟梅格说,‘你想着蹬了他吧,那个坏蛋!’”

另一方面来说,婚姻生活怎么样?
“说不好,和单身也没啥区别,真的。只是意味着她会更经常被报纸拍到了,但是我一开始就已经告诉过她了。她老是大惊小怪的,我太太。‘看看他们又在报纸上说我啥了!哇噻!’我就说,‘我看起来像关心这个的样子吗?……不过他们有提到我没?’对她和Patsy来说挺难的,但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你懂的。”

有件事,在几天的小报上都是头版,晚间电视节目上也都在播报。对很多人来说,绿洲显然要解散了。在北卡罗来纳到底发生了什么?在希思罗机场又发生了什么?那时候Liam跑去买房子了?
“我直接跟你说当时情况吧。在英国航空公司的候机室里,他看着我的眼睛说,‘我没地儿住了,我得找个住的地方。’我当时惊呆了,我说,‘那整去吧。’我没想到他真去啊!他说,‘行,那过会儿见’我说,‘行,过会儿见’然后满心期待着他五分钟以后就会回来。他没回来。那个傻x。他真就滚蛋了!我们去了美国以后,大家都在问我Liam去哪儿了,我说,‘你们信都不会信,他没来。没错,我们刚放了三个月假,专门用来买房子的,而他决定现在,就现在,他要去找个住处。’我们最后都没绷住因为只有他才能做出这事儿来,但是对小朋友们来说这样不太好。”

那你退出那次巡演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嗯,有个故事说在得克萨斯州中部或者其他地方,在9000人面前表演是一种侮辱,我都不知道那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在伦敦大部分乐队都没法在9000人面前表演,更别说得州了。当时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们已经厌倦了表演那个节目单,我们应该直接结束巡演,直接去录音室,录张新专辑然后再回来表演新的。当你知道自己工作完成就能休息两三周时候,那还挺好的,但是那场巡演就好像看不到尽头的隧道。而且也因为我们总是处于解散(imploding)的边缘,《... Morning Glory? 》的世界巡演也才将将十二个月,U2这类的乐队花了两年才做完。但就因为我们马上解散了,所有的事情就都被压缩在一年,这样人们的钱花得才值。这也太荒唐了。每个人都在抱怨,不仅仅是乐队成员,工作人员也是,然后我就说,‘不如咱们还是回家吧?’

“他们就说,‘我们不能回家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就说,‘没有什么真能阻止得了一个人上飞机回家’。我弟(Our Kid)突然还良心发现了,说我们不能回去,这是不对的。我说,‘你就闭嘴吧,你一开始都没来,你这个傻x。’然后他们说他们不能回家,怕报纸乱写,我就说,‘我给你看看回家这事儿有多简单。’我回房间叫了辆车,坐到机场,然后回家。就是这。没有吵架——嗯,可能有点儿吧,但不是那种很糟糕的吵架,不是要……”

解散?
“嗯,我说过要是没人想继续了,那我也不关心。其实挺累的,我不是指弹吉他,而是持续的巡演。我说过,‘要是没人想做巡演了,就直说吧。我们就打包走人。也不是啥大事儿。’每个人都在抱怨,但是因为我才是负责人,那就我来说,‘我要走了。’然后我们就回了伦敦,我就说,‘我们还想继续下去吗?要是还想的话,就得再去录音室录上六个月,做张唱片然后再巡演个两年’。然后有人出了个不做巡演的好主意,我说,‘我倒觉得行,但是要是我们不巡演的话,做新唱片也没啥意义了。我们在第一次拿到唱片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表演了三年,这支乐队的灵魂就是live。要么就好好做live,要么干脆别搞了(all or nothing)。’我们一开始录这张专辑,我们就说,‘咱还有啥好抱怨的,这张太好了。’”

你的生活有危险到需要带三个保镖吗?
“没有。倒是有天晚上有个人想闯进我家*。他们试着把后门打开。但要是你开始担心这个,你就得住在乡下的大碉堡里了。”

《太阳报》(The Sun)说你刚买了一座啊!
“呃,对,是买了。我他妈钱多得没地儿花呀!但我不是担心我的安全啊。我去的演出比整个Creation的摇滚人加起来都多了。我不会因为安全问题就不出门了,不然我只能隐居了,成天坐在家里,想知道究竟谁在门口。你不能这么活啊。要是马克·查普曼(Mark Chapman*)想在街上,他就会在街上的。谁也他妈管不了。”

这些大块头每天一直跟着你们吗?
“我们做乐队的事情时候一直跟着。今天下午我们要去巴黎,所以他们也要去那里,只是为了确保没人会走丢。我一直都挺想走丢的,就好像我之前有一次和NME在巴黎!那天晚上也太棒了!我们在那个俱乐部里互相朝对方泼冰水和香槟,那多奇怪啊?我记得第二天早上我在寒冷的地板上醒来,睁开一只眼睛,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我不知道我在哪儿,我应该在哪儿住。没有钱,没有护照,什么都没有。我就想,‘卧槽。我走丢了。这也太棒了,这个。我可以像Reginald Perrin*那样消失。搞点洋葱卖卖。超级神秘!’

“我觉得里奇(Richey*)肯定就是这么做的。他把护照丢在某个姑娘房间里,兄弟,在苏格兰的某个地方。电话簿也找不到了。但是那些家伙们就是在这里确保我们不会迟到一个半小时以上的,永远不行,还有要看着我们别真把对方的屎都打出来。但是我出门的时候我不会打给他们说,‘来跟我们一起见个乐队不?’

“我们解雇了很多保安,就因为他们对我们的粉丝很坏。每九个过来跟你握手的人总有一个是喝醉酒的白痴,但是他没什么恶意,不会给你来一记勾拳的。不管怎么说我都能应付他们,我可是曼彻斯特来的。但是在你知道他到底想干啥的时候,一些傻x保安就用胳膊锁住他的头,把他扔门外去了。到最后你看起来像个傻x了。安保措施主要是为了管理层安心,因为Marcus知道我们回家的时候还没缺胳膊少腿。或者也可能缺了,但至少旁边还有个人拿着掉下去的零件呢。我还是可以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去购物。”

但是这样你就会在《太阳报》上了啊。
“但其实主要是因为我媳妇的购物习惯。没办法,就这样吧。我还是不知道音乐巨星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做自己了。”

和Goldie共事会改变你的想法吗?
“你有见过他吗?”
没有。
“他真疯了,那个傻x。超级癫啊。人们觉得我说话快,你跟他聊一个小时的,他15分钟就跟你聊完了。这还挺搞笑的,因为你和约翰·斯奎尔(John Squire*)聊天的话,15分钟的事他能给你拉到五个小时。‘最近咋样啊John?’‘啊,我……’‘我先把水烧上啊,你慢慢组织语言,好的吧John?’但是Goldie……我和他合作的原因就是,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住在一条街上,我避不开那个混蛋。

“他就跟我说,‘往这首歌里搞点吉他。’而我根本就他妈不喜欢丛林音乐(jungle music),一听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所以我们去了录音室,当时就我和那个脑残在里面,‘这歌什么调的?’‘什么什么调?!’‘歌什么调?’‘调是什么意思啊?’‘好吧是降G调吗?’‘你他妈说啥呢哥们儿啊?’我就在那儿拿着我的小吉他[Dave Rock上身],‘嗯,我是个音乐家,兄弟,你这些机器都很蠢,不配和我共处一室!我需要一个调!’然后要是有人想知道的话,最后是个降G调,我只能这么解决了。

“我想做这首歌,因为结果要么是惨淡收场,要么就是大成功,但最后落到了这两个中间。这首歌叫《Temper Temper》,是我听过最垃圾的丛林歌曲。当乐队里的人们讨论‘天才’这个词的含义时候,它的意思其实是一个坐在那儿用原声吉他演奏歌曲的人。我这么跟你说吧,兄弟,Goldie是个天才。不管他脑子里在想什么,都是一坨,但是他却很擅长做他自己的事儿。化学兄弟乐队(The Chemical Brothers*)、The Prodigy的Liam、野兽男孩乐队(Beastie Boys)——对我来说都是天才。Beck*不算因为他就用碎拍弹弹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但是你用不着非得变成鲍勃·迪伦才能成为天才。

“和化学兄弟一起工作,还有认识一些舞蹈界的人,让我大开眼界,原来还有这么多不同的工作方式。我们限制了自己,因为……摇滚。要是你不能现场制作一首歌,那就没必要做?信你个鬼!你要是不能现场制作一首歌,那就想个办法做。逼自己一把。这就是我们要走的路,还需要一点运气。”

哇哦。可杀死了诺尔式摇滚(Noelrock),而且和整个老爹摇滚(dadrock*)界都划清界线了。威勒叔叔(Uncle Weller)会怎么看你这套“机器就很好,真正的摇滚很无聊”的论调呢?
“人们老觉得我和Paul Weller平时都坐在一家酒吧后面烟雾缭绕的房间里,聊小脸乐队(Small Faces)的专辑。其实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都醉得找不着北,我们只会说,‘@#¥%……&*!该史的气车!’我们基本都不说话的,就是一些酒后的胡言乱语。我们在一块儿时候他老是说[随意模仿威勒],‘真他妈不懂你怎么能这样。’那我就只能说,‘但是你还在这儿啊。你不也就这样,你这个傻x。’我给你讲个他的故事。我们去了巴思,他在那儿录他的上一张专辑,他想让我知道他有多热爱这专,即使他当时已经有点儿上头了。他说,‘我真他妈的好爱它,我啊。’我说,‘我知道你很爱,现在你得冷静点儿。’他说,‘我知道你也很爱,但是我他妈真的超爱啊,我。’‘我理解你什么意思Paul,冷静好吗。’‘我真他妈爱,’他说,把上衣也脱了,然后把它扔进了火里面!他裸着上半身跳来跳去,大喊,‘我他妈真的超级爱,就是我!’我就像[假装自己搂着一位虚弱的老人],‘来吧,Paul,现在去睡觉吧,我现在就要带Paul去睡觉了。’我把他留在花园里,没穿上衣,手里还拿着一大瓶酒,他用他最大的声音喊,‘威辣(Wellah)!威辣!威辣!’我只能在早上八点从我的卧室里探出头去,对他喊,‘闭嘴!睡觉去,老哥(OLD MAN)!’真的很无语啊兄弟。

“人们总有这种刻板印象,音乐明星们一块儿玩的时候他们会聊点儿高深的,但其实就只是一些白痴暴发户(overpaid idiots)喝醉以后互相讲一些蠢故事而已,有些故事超级无聊,有些就很有趣。倒是把我妈吓得不轻,因为她是个老嬉皮士。她之前都说,‘哦,我以前总是看到你在看《流行金曲》上的Bono呢。’现在她就会说,‘我刚在看你看着Bono看着你看着照相机看着我看你呢。’卧了个大槽啊!我只能说,‘妈呀,咱还是少飞点儿吧啊。’”

乐队里其他人怎么样?
“没人管他们。幸运的混蛋们。Guigsy结婚了。我觉得他快当爸爸了。你要问我的话,我觉得是奉子成婚(Shotgun wedding)。呃,Bonehead又要有个孩子了。要是个男孩儿的话他们要给他起名叫King,这样他就是亚瑟王(King Arthurs)了。想想他上了学以后!Bonehead有点儿不高兴,因为他现在是唯一一个还住在曼彻斯特的人了,但是我们正在撺掇他搬过来。大家精神状况都很良好,都是乐队最忠实的粉丝。

“在美国的演出都挺好的,让我们想起我们有多爱表演我们的歌。我弟也很棒(great)。他打电话给我,特别焦虑,我就跟他说,‘你要是觉得唱歌有点费劲,就喝点黑咖啡,会帮助你打开喉咙的肌肉。’过了一会儿他又打过来,说,‘我真的超紧张,兄弟,我真的好担心啊。’我就说,‘演出前紧张点儿也挺好的。’他说,‘不是啊兄弟,不是为这个,我觉得我好像喝太多咖啡了,兄弟。’他觉得自己可能服咖啡过量了!这大傻x一杯接一杯喝了六杯意式浓缩。”

外面传来一声咳嗽,诺尔朝我们眨了眨眼。

“那就是我的信号啦。我得走了,不然就会误了去巴黎的火车,我可不想这样,我超期待我们今晚出去玩儿呢。”

结结实实握了握手,最后喝了一口Hooch之后,他和他的保镖们离开了。谁知道下次他们来这里的时候他和他的乐队是什么样子的呢?他们是征服了世界,还是已经解散了呢?不管走哪条路,诺尔·加拉格尔都会一直乘风破浪,魅力十足,才华横溢。不过他的脚还是很小。

“对咯,你也知道他们是怎么说那种脚很小的人。”

哦,当然知道啦。小小的双脚,伟大的音乐。(Small feet, big tunes.)

注:
1. Judgement Day:圣经中的审判日,也即世俗意义上的世界末日,决定人类命运的一天。耶稣基督会将死者复生并对他们进行审判,恶人将会被丢入硫磺火湖中永远灭亡。

2. Concorde:超音速协和式飞机,最快速度可超过两倍音速,世界上飞得最快的民航机,从伦敦飞到纽约确实仅需三小时,老哥很懂。现已停飞。

3. 一说起有个人想闯进他家我就想起这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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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ark Chapman:1980年12月8日晚,前"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在纽约曼哈顿区达科塔公寓遇害,枪手为马克·大卫·查普曼。

5. Reginald Perrin:BBC电视喜剧《The Fall and Rise of Reginald Perrin》主角,遭遇了中年危机之后假死,并以另一种身份回归,寻找新生活。

6. Richey:可能指Manic Street Preachers成员Richey Edwards,于1995年2月1日离开酒店后失踪,其后他的车子被发现于近郊一条桥边,近代摇滚史上最离奇的失踪案。事隔十四年后,2008年底,由于再没有新的证据证明Richey Edwards尚在人间,其家人终于接受法院的裁定,宣布Richey Edwards法律上死亡。

7. John Squire:前石玫瑰乐队吉他手。没别的主要我觉得他俩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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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he Chemical Brothers:英国电子乐队,世界最知名的电子音乐及舞曲乐队之一。后面Noel的意思是说并不是只有用原声乐器现场做出来的才是好音乐,我不确定翻出这层意思没有所以解释一下哈哈哈。Noel多次表示很欣赏化学兄弟的工作方式,乐意与他们合作,看来电子舞曲的种子早已埋下,后面只不过是释放天性罢了。

9. Beck:可能指Jeff Beck,英国吉他大师。2015年Beck在《滚石》杂志的“100位最伟大吉他手”榜单中排名第5位。

10. dadrock:代表着欧美boomer generation(指二战后,1946年到1964年出生的婴儿潮代)盛行的经典摇滚。在以往充满“阳刚之气"的摇滚年代,这批以 The Beatles、The RollingStones、Led Zeppelin 等为代表的乐手及其受众的共同身份属性定义了"老爸摇滚"的标签。如果不好理解,这里有一张m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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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nesto725_3
Liam留在了隧道尽头,Noe...

Liam留在了隧道尽头,Noel每年都想把他带回来

Liam留在了隧道尽头,Noel每年都想把他带回来

蛰咕咕肚子咕咕叫

【仏英】我或许不想吻他

#常设#

#我流遗憾dover#

#仏视角#

 

01

三十岁旧情复燃的几率是多少?

很多人都抱着天真的幻想,在二十多岁时希望那时候还能保持激情,留存对可怜的生活的爱。

但我要说,三十岁,一个人已经被工作摧残了七年,经历两段失败的婚姻,在四五个行业里辗转奔波,身心俱焚,光是灌进身体里的酒精都多了好几千杯。

那么我再问你,三十岁旧情复燃的几率是多少?

这就是我和亚瑟柯克兰悲哀的现在,也可以说是我们悲哀的一生。

他并非是从童年开始便一直在我身边,他只不过是在大学期间突然闯入我生活的刺球,他把我的大学时光搅得一团糟,还是总是拉我进一些我从没听过的社团。在那之前,我还不知...

#常设#

#我流遗憾dover#

#仏视角#

 

01

三十岁旧情复燃的几率是多少?

很多人都抱着天真的幻想,在二十多岁时希望那时候还能保持激情,留存对可怜的生活的爱。

但我要说,三十岁,一个人已经被工作摧残了七年,经历两段失败的婚姻,在四五个行业里辗转奔波,身心俱焚,光是灌进身体里的酒精都多了好几千杯。

那么我再问你,三十岁旧情复燃的几率是多少?

这就是我和亚瑟柯克兰悲哀的现在,也可以说是我们悲哀的一生。

他并非是从童年开始便一直在我身边,他只不过是在大学期间突然闯入我生活的刺球,他把我的大学时光搅得一团糟,还是总是拉我进一些我从没听过的社团。在那之前,我还不知道柯克兰会长的涉猎范围会如此地奇怪。

他初中时期喜欢和混混在一起,还差一点辍学,他的脖子后面有一块被烟头烫出来的疤痕,有一处纹身——他从来不给别人看。他最喜欢在喝酒的时候痛骂混蛋教授,也许那会他只有在喝酒的时候才能显露出流氓的本质,每次我看到他坐在学生会长席位那副正经的样子就想冲过去揭穿他。

他擅长掩饰自己,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熟练。四年以来我们总是混在一起,周末下酒吧,看球赛,在学校时就又恢复到针锋相对的状态,我们打过架,确切来说是打过很多回。我与他算不上很亲密,那时候我甚至觉得失去亚瑟柯克兰也不是什么值得伤心的事。

后来他很隐晦地向我表了白,我也毫无悬念地接受了他。在接受他之前,我的上一段恋情才刚刚结束了三天。

在互相嫌弃,每天爆发争吵的生活中,我们分开了。他去了别的国家,听说已经结了婚。

过了几年,我也结婚了。我没有给他发送邀请函,但在婚礼当天我还是看到他穿着西装,阴魂不散地站在席位的最后一排。他不可能祝福我,我当时想道,他可能在诅咒我埋入婚姻的坟墓。我们的生活就这样继续着,后来安东尼奥告诉我亚瑟离婚了。

“终于离婚了?”

我问道。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离婚了。”

那时我也处于离婚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在都没有再结婚。

“听说他回来了。”

伊丽莎白这么说。

于是我出发去机场,我不知道他的航班,坐在接机大厅里等了一天。当然了,我没有看到他,我甚至没有他最新的联系方式,手机里保存的还是他工作第一年时用的邮箱。他就像这串数字一样,一直在我的记忆里凝固着。

我开车回到家时,在附近的一家餐厅看到了他,但我没有停下车。第二天我又在中学门前看到他,但我加快脚步离开了。直到有一天,我彻底躲不过去了。我去买食材结账时,他就站在我前面。他没有回头,我也没说一句话。

某天晚上我在湖边散步,看到他正坐在长椅上摆弄汽车模型。那一瞬间我居然幻想起他小时候的模样——尽管我们大学期间才认识,我回忆了我们并不存在的童年时光:我把他的汽车模型扔进了水里,我们又打了起来,他的表情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接着我幻想了我们没有分开的结局:他并没有出国,而我也没有结婚,我们在吵闹的日子里度过这几年,甚至还领养了孩子,最后在互相嘲讽中度过晚年。

或许本应是这样。

他已经发觉到我了,但仍然没说一句话。我们之间应该爆发无数次的争吵,我的耐心总是被这家伙磨得一点都不剩,他或许经常逼迫我接受他的全部缺点,我们的日子或许并不好过。

但我认为还是要好过现在。

我们之间的沉默已经持续了将近五分钟,我开始怀疑他压根就没看到我,他还是在低头摆弄手里的小物件,就像那些年来摆弄他无聊又普通的生活,我看着他,就像一个局外人看着我无聊又普通的人生。

我们应该现在就辞职出发,像阿尔和艾米丽那样来场公路旅行,或者把所有的钱都花掉用来买酒,躺在草坪上喝得伶仃大醉,然后像十几岁的年轻人一样拥吻在一起,我会嘲讽他“工作已经把你变成一个小丑了”,他则会说“婚姻让你变得越来越像个老混蛋了”。

我们的生活都并不幸福。

我即便下一秒就冲过去吻他,也不会感觉满足,比起吻他,我或许更想和他喝点酒,唱首大学乐队时的歌,像每个老头一样缅怀过去,不断美化记忆中的彼此。我也许不那么喜欢他了,我喜欢的只是回忆和新奇感交织的错觉而已。

“你已经站在这五分钟了,弗朗西斯。”

他先投降了。

“你在镇上已经待了一个星期了,辞职了?”

“说话还是一如既往地难听。”

“去喝一杯吧?”

“算了,我可不想再喝到不省人事。”

他像幽灵一样站起身,像是要消失在我的世界一般,把我刚才回忆的并不存在的时光一并带走。

这就是亚瑟柯克兰的错了,无论是面对好意还是邀请,他总是那副样子。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把自己过得像只鸵鸟一样——一遇到不想面对的事情就把头埋起来,妄想这样就能解决问题,解决掉他面前的我。

他离我越来越远。如果再不做些什么,他就要径直离开了,如同我们在餐厅、在中学门口、在收银台前一样,以后我们的生活也不再有交集,他可能会在头发花白的时候抱着孩子回忆起自己当基/佬的日子,对方是一个十恶不赦(我很确信他会用这词形容我)的法国人。

噢,这对孩子们可不是什么正面教材。

不知为何,我料定像他这样的人是会沿着社会为一个“普通人”划定的路线走完一生的。

但是,如果想要破坏亚瑟柯克兰普通的人生也是易如反掌的,从大学时期开始,我一直都很擅长这么做。

我上前两步,把他手里的玩具模型抢过来,直接扔进了水里。那玩意激起了不小水花,如果把亚瑟柯克兰的前半生用裹尸袋装起来扔进湖里,激起的水花形状应该差不多。

“弗朗西斯!”

“是你买给孩子的玩具吗?恭喜你还要再破费一次了。”

“天哪,你好像一个精神病,我根本没有孩子。”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惊讶。

“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耸耸肩,“我以为你是和妻子吵架了,路过玩具店想给孩子买个玩具然后成功复合呢。”

“我早就离婚了。”

“是吗”,我明知故问,“难道你没有过上每个标准英国人都想要的日子吗?”

“难道你过上了每个法国人都梦寐以求的生活吗?”

“当然,无拘无束,甚至拥有把英国人的玩具模型扔进水里的自由。”

他无比自然地冲我比了一个中指,而我回敬给他一个挑衅的表情。我们嘲讽对方就像呼吸一样简单,多年的分离并没有让我们这项技能退化,对此我哭笑不得。

“安东尼奥告诉你的?”他问。

“根本就不用安东尼奥来告诉我,看你刚才摆出的那张臭脸我就知道。”

“婚姻生活都没改变你这张烦人的嘴。”

“不,我的婚姻早就结束了,亚瑟。”

但我们都默契地对各自失败的生活闭口不谈,好像那几年的记忆被剪去,直接把大学毕业后的我们拼接到了现在。

那晚,我们并没有去酒吧,也没有像年轻的疯小子一样在草坪上打滚。我和他并排坐在长椅上,如同多年未见的老友,谈及的仍然是大学和刚工作一年时熟悉的事,这是我们仅有的共同语言,所幸,我们的回忆还能兼容彼此。

我问他最讨厌的那个老教授如何了,他说那位教授一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作为对方最得意的学生参与了葬礼。

"那你哭了吗?"

"蠢问题。我不会因为一个当年克扣我绩点的人而流下一滴眼泪。"

"不,你会哭的。因为你是他的骄傲,他断定你以后会在专业内大展拳脚,发布的文章能超过他本人两倍不止。"

"事实上...",他的目光下垂,"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么顺利。"

"你可以跟我说说,亚蒂。"

"不,还是算了吧。"

谈到这里,他的眼睛变成了一潭没有生气的湖水,动人的骄傲四散逃离。我的目光在那潭水中驾驶着小船,试图打捞着他年轻的碎片,可捞上来的要么是生锈的工作键盘,要么是斑驳的信用卡账单。他不愿意向我开口,不仅是碍于情面。

"不想说可以不说。"

如果换作从前,我可能会买一罐啤酒,无论如何要撬开亚瑟柯克兰的嘴,我必须是他倾诉的最佳对象,对他来说也是一样。

"你知道吗?艾米丽和阿尔一起去公路旅行了。"我另起话题,"年轻人还是很有精力的。"

"阿尔经常发布照片,我前天还看了。"

"那你怎么不记得关注下我的?"

"黑名单里。我不想看见你得意的脸。"

"谢谢你的坦率,甚至还特地参加了我的婚礼,却不愿意看到我发的婚后动态吗?"

"我只是想围观你踏入婚姻坟墓还惺惺作态的表情。"

"那万一我过的很幸福呢?"

"那你过得幸福吗?"

我哑口无言。

"你总归是有一点没变的,亚瑟",我说,"你还是那么让人讨厌。"

"谢谢。"

后来我们又聊到东尼和基尔,在他们相对一帆风顺的生活面前,我们又变成了牢不可破的战友,把他们从烹饪喜好、说话习惯、各类怪癖全都批驳了个遍,他说东尼根本不爱罗维诺,他们只是恰好都喜欢吃番茄,我说基尔和伊丽莎白绝对每天都在吵架,离婚登记处的人见到他们都烦,最后我们都得出恶毒的结论——他们好日子肯定也过不长。

我们都默契地认为这场谈话的终点就是酒店,事实也如此。我在酒店前台开好房间后,他已经买好了……。熟练的老混蛋。

刚进房间,他就嘲讽我是不是面对男人**不起来了。他知道我吃这套,乐此不疲。我警告他小心……,但他二话没说就直接吻了我。

 

02

第二天,我们驱车前往乡下。他还是像从前那样用最高音量放绿洲乐队的歌,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一副无所谓罚单的模样让我差点以为他继承了富婆的资产。结果他停到加油站要我付油费,让我意识到他只是单纯地犯混。

"这钱你能付一半吗?柯克兰先生?"我微笑着跟他说。

"想不到你经济情况居然这么差劲了,连油钱都付不起。"

"想逃票的人是你吧。"

在互相推卸账单无果后,我们决定以最原始的扔硬币来决定谁来结账,就像当年我们扔硬币决定谁上谁下一样。不凑巧的是,这次幸运女神并没有再眷顾我——那枚硬币宣布是倒霉的法国人收拾残局。他在一边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很想踢他一脚。

我们把车停在一家古朴的民宿旅馆前。他提着两个箱子进来了,比起除了证件和钱之外什么都没带的我,他考虑的很周全,从换洗衣物到洗漱用品一应俱全。不愧是经历了两次婚姻的男人。他把箱子打开就自觉地开始布置,我去厨房检查厨具和灶台,熟练程度仿佛已经结婚了十年不止。

晚上他拉上窗帘,又和我……两次。……了以后又自顾自地抽起烟。我去厨房给他做了一碗洋葱汤,他说已经很久没喝过这种味道了,表情像极了一个孩子。

"如果",我拉开被子躺在他旁边,"我是说如果我们结婚,这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每天你的晚餐都是不重样的,甚至还有点菜的权力。"

"那我会每晚都点焦糖布丁。不过你实在是太懒,关于晚上谁刷碗的问题我们可能会吵上一整晚,最后骂骂咧咧地入睡。"

"我都已经做饭了,难道你就不能给厨子刷碗吗?"

"你就不能买个洗碗机,结束我们这场愚蠢的纷争吗。"

他处理问题显然成熟了很多,居然能想出洗碗机这个方法,而不是选择和我继续吵。他喝完汤躺在床上,我翻了个身,一只手搭上他。他没有躲开。

"那如果...我们并非是在大学才认识,而是从小的邻居呢?"我开始想象他有我干扰的童年和从小就培养起来的爱恨情仇,这样的话我们的关系会比现在要坚固得多,至少恨也是一种维持关系的方式吧。

"如果你是我的邻居,那我可是倒了血霉。凭你现在的这个发型推回小时候,你大概是那种顶着一张酷似小女孩的脸,四处招摇撞骗的人吧,从小学开始不会就有人把你当女孩追你吧,包括安东尼奥?想想就挺恶心的。"他把另一个可怜人也编到我们的"故事"里。

"猜对了一半,我小时候确实穿过裙子,但除了新来的邻居亚瑟柯克兰,其他街区的孩子都知道我是男的。一天,柯克兰夫人让你去给新来的邻居送饼干,就这么,你第一次见了我,你会脸红吗?见到一个小男孩穿着裙子坐在客厅里。"

"我不会。但这场面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冲击应该还挺大的吧,毕竟长大了知道你其实是男人。如果,我说如果我们不幸上了同一所小学,那我可能会带着天然的厌恶看你。"

"为什么?"我贴着他,感受着他…………的呼吸。

"在那个岁数的孩子看来,这和欺骗应该没什么区别吧。"

"你这么讨厌我,又讨老师的欢心,那在小学应该没少告我的状吧。还会把我的头发剪掉,我确信这件事你能做出来。"

"如果有下手机会的话,我会把你的头发剪得像一块破抹布。"

"我会拉着老师去告状,优等生柯克兰被请家长居然是因为剪了死对头的头发。你回家就会被打一顿,最轻也是被骂。你有...兄弟姐妹什么的吗?"

"你为什么总是盼着我被打或者被骂?"

"很好,我就假设你有个哥哥。你的哥哥也冷眼旁观,他平时欺负你都习惯了,甚至说是有点幸灾乐祸。你被骂了一顿后,反而更讨厌我了。"

"我难得认同你后半句,但我不会就这么放弃,在小学仍然会想尽一切方法针对你。"

"后来我们这么吵闹着上了中学,我就算不怎么学习还能保持偏优等的成绩。中学时我出席各类活动,总有人围着我转,收的情书摞起来比教科书还要高,我谈的女友几乎没有间断过。你会嫉妒吗?"

"有什么可嫉妒的。你不过是个浪荡的花孔雀而已。"

"你已经开始嫉妒我了。"

"我没有。"

"我不信。"

"凡事别对自己太自信,弗朗西斯。"

"但我觉得,在中学那会,可能就是暑假的某一天,我们就会经历第一次……。不会像现在这样,可能连………都不会带,就在我家仓库。也许一开始只是在仓库里看……,看着看着你开始………,也许你还会问我有跟人………吗,是什么感觉。"

"闭嘴。我不想被你描绘得像个………一样。"

"好吧,那就是表面上的优等生,其实已经跟很多人有一腿。我看到一半突然问你,想不想知道和男人做是什么感觉,于是我扳着你的头亲吻了你,谁知道你居然……,像现在这样...最后我发现我居然被你骗了,你熟练得很,甚至……………。"说这句话时我正摩挲着他的………,他轻轻地………,抓住了我的手。

"我不认为我那会就和你……,况且我们有什么非做不可的理由吗?只是因为我比别人更讨厌你吗。"

"得了吧。你会的。"

他对我这句话不置可否。

"在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得复杂起来了,我说不上爱你,但很多个夜晚我们都是这样度过的。"

"我会因此而更厌烦你。"

"因为你有暧昧关系的'把柄'在我手上。想想看,父辈眼中令人骄傲的小儿子...其实是个私交甚广的gay,而且还和他们深恶痛绝的法国人纠缠不清。"

"我假设的前半生就这么被你污蔑成这样了,所以我才说如果和你做邻居是倒了血霉。"

他凑过来和我接吻,颤动的睫毛像是两只扑闪的蝴蝶。他太瘦,骨头实在太硌人,当晚的睡眠质量并不是很好。甚至中途我做了一个搂着骷髅跳舞的噩梦。

清晨,我是被他踢下床的。这个可恶的英国人不仅不反省恶劣行为,反过来责怪我在半夜抢占他的被子。我们就这么在床上爆发了小小的战争,事后又望着对方放声嘲笑,他说刚才那段我们加起来的年龄都不能超过十岁,我难得认同他。

早餐时他居然开始提前行使点菜的权力,他想要吃的恰好是厨房里的食材都做不成的。我无视了他的意见,直接送上两份速冻披萨。他扭过头表示抗拒,最后还是在饥饿感的胁迫下才勉强吃下。吃过早饭后,我们沿着村镇的主街区散步,两旁的溪流声仿佛将我们并无交集的前半生又巧妙地连接到一起,他在一家手工艺品商店驻足许久,也就此继续我们前半生的假设:

"如果可以,其实我最想做一名手工艺者。"

"那我们来假设...",我望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陶器花瓶、雕塑、羊毛围巾和地毯,仿佛被一个单纯的世界所包围,"柯克兰同学的优秀成绩一直持续到大学,他是导师引以为傲的学生,但他在老爹店面继承的手艺不亚于在试卷拿的A,大学毕业后,他继承了父亲在格洛斯特郡的工艺品店...平时客人不算太多,他小时候的邻居波诺弗瓦是这里的常客。"

"为什么你又出现了?"

"因为你对我念念不忘,大学以后,甚至寄跨国快递到巴黎,只为送刻了我名字的陶瓷杯子。所以我就来了。"

"听起来挺蠢的,弗朗西斯。"

"感情总是愚蠢却动人的,不是吗?"

"你的话没什么说服力。"他取下货架上一个杯子,那小东西被做成了古怪的仙人掌形状,"而且你来店面做什么。"

"为了打扰你工作啊。"

他笑了,把杯子放在手里把玩,抚过上面陶瓷做出的小刺。

"我就知道你没安什么好心。那你呢?来英国做无业游民?"

"不。"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一本正经,随手一指旁边的面包店,"我是来寻找店面的,自从收到你的杯子后,我觉得来英国开一家法国风味的烘焙坊还挺不错的,工作日做些法棍、可颂和黑麦面包,周末可以限时供应马卡龙。"

"那我要你每天给我的店免费供应。"

"没问题,小混蛋。"我顺着他的话说,“但你每晚要支付我别的'酬劳'。”

这句话把他呛得咳嗽起来。

我们准备走出店面时,他还是折返回去,把那只仙人掌杯子买了下来。

 

03

第三天,我们路过村镇上古老的教堂时,我开始假设我们的婚礼。他说以后绝不会再在教堂举办,我提醒他我们的关系也不适合在教堂。

"在小溪边举行婚礼,不用太隆重,叫上东尼一家,伊莎和基尔,你还有朋友要邀请吗?"

"我们不该假设这些的,弗朗西斯。"

"别扫兴",我用手肘碰了碰他,"要把你的手艺店主父亲也叫上吗?确实,一开始他接受我们的关系会有点困难,先尝试着去说服你的母亲呢?夫人的态度可能会温和一些,对了,叫上你的哥哥,他小时候也许会调皮捣蛋,但总归是一家人...把店里的常客也叫上,也许是隔壁店的安德森太太,也许是村镇的老古董爱德华先生。我们还可以去福利院领养一个孩子,这样我们就是一个完整的家庭。"

"......"

"亚瑟?"

"我的父亲不是手艺店主,弗朗西斯,他只是个普通的公司职员而已。我的母亲早就去世了。我的哥哥也远在澳大利亚,几乎与家庭断绝关系。"

"...也许我们会在婚姻中争吵,一刻不停地争吵,我们教育孩子的理念是如此迥异,你想要孩子去继承你的店,但我想让孩子去巴黎做设计师。"

"不会有这样的桥段的,我没有足够的钱去供养一个孩子。"

他和昨天在手工艺品店的模样判若两人。一提到婚姻和婚后的生活,他就如同从下水道里打捞出来的旧零件一般,连抬头幻想天空的勇气都没有。这两天以来,他的一举一动为我造成了错觉。我差一点以为那是我们的旧情复燃,差一点认为手工艺店主的生活、婚后随意点菜的权力和拥有孩子的家庭是能够实现的幻想。

他实在是令人讨厌。他和我想象了我们本该度过的一生,却又在这时轻飘飘地退出了我的人生,如同抽走机器的发条,如同把时钟又拨回到我们再次见面的那个长椅。弗朗西斯和亚瑟什么都不会改变,他们还是会沿着各自的路越走越远,但我还想再尝试一下,再试着挽救下可怜的,脆弱的幻想。

“亚瑟,现在,如果是现在,你还愿意和我一起走吗?离开这里。”

“你…”,他说,“弗朗西斯,你休想再把我困在你的人生里。”

我明白了一切。

如果是二十岁,他可能真的会头脑发热,不顾一切地去追随所谓的自由,但他已经三十岁了,他的生活里只有挣扎,没有自由。

我听到灵魂深处出现了裂纹,亚瑟拿着现实的重锤,敲击着我的自以为是和傲慢。

他终于说了毕业后的经历,但是作为拒绝我的理由说的——像被用完的干电池一样被踢出实习公司,在失业吃不饱肚子的日子里找了一份十分不理想的工作,在那里待了三年毫无长进,辞职后面对着高额的贷款和前妻的开销只好打两份工,后来离婚,辞职,想要开办公司却赔得精光。十年来,他就像个陀螺一样,像个笼子里的仓鼠一样,不断地为了生计去奔跑,奔波,把梦想装在疲惫的皮囊里,和把沙丁鱼塞进罐头里差不多。他要考虑的实在太多,他摇摇欲坠的人生已经不允许他一走了之了。

"我要走了,亚瑟。"我望向远方连绵起伏的绿色丘陵,动人的生命力消失在了海的那头,"能再和我交换一个吻吗。"

"勉为其难。"

我们在教堂前的街道热烈地拥吻着彼此,如同我想象中的婚礼那样,但我们不会矢志不渝,我们也不会容纳对方的生老病死。

到旅馆后我订了回巴黎的票,他沉默地收拾着行李箱,动作却比平时要缓慢很多。我们坐在床上,静默地望着彼此,他把买下的仙人掌杯子拿出来,塞到我手上。

我们并排走过了来时的地方,混乱的、无论是存在还是我们臆想出的记忆搅在一起,我们的肉体在前面不断地前进,我的灵魂却跟在后面,拼命地扔着名为回忆的重物,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仿佛接下来的都是陌生人的故事——

本应该发生的,成千上万次的争吵、妥协、触碰和温存,如同宿命般重演的每一天紧紧地把他们包裹起来,像两个生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新生儿,可惜,他们却不是天生一对。

弗朗西斯设想了关于他们的很多,甚至包括那些遥远的未来。但十年后的现在,他只是透过人山人海望着亚瑟,他不想吻他。

弗朗西斯举着在街边贩卖机买的可乐,如同高举胜利的香槟,他隔着遥远的却近在咫尺的亚瑟挥了挥手:“再见了!十足的小混蛋!”

他看到亚瑟在说什么,但路人的嘈杂,路过的鸣笛声,盖过了他的声音,但他看出来,亚瑟的口型不是再见。

在那句无声的告别后,亚瑟释然地笑了,弗朗西斯得意洋洋的表情却消失了,如同沙漏的两端。

接着,他们的声音,身影被人群彻底淹没,他们越走越远,仿佛那些人群就是他们十年来的空白,静静地吞没他们的关系。

黄昏缓缓落下。

街边的声音重新出现。

蝉鸣钻进了十年前的夏季,又狡猾地从十年后的今天逃了出来。

身边的孩童欢笑着,送走了他们共同的记忆。

列车疾驰而过,疾驰而过——

把他们的人生运送到他们熟悉的,对方已经消失的另一端。

就在到站铃声响起的那一刻

弗朗西斯想起了亚瑟说的话

他说:

别回头。

弗朗西斯,

别回头。

FIN

 

 

Au

西罗马酱出门度假…

那谁因为太开心了出发前一整晚没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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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塔尼與空氣
弗朗西斯生日快乐! 没有赶上仏...

弗朗西斯生日快乐!

没有赶上仏诞末班车。。。

是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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