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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与爱的24行诗·3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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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反派小年

【隐囚/ABO】发明家洛伦兹与他夫人一生的故事

*中世纪pa,AO


*全文1.1w


和许多贵族的omega们一样,卢卡斯在十四岁的时候理所应当地嫁人,命运是早就织好的腐朽华服,将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一个还未见过几面的alpha是他出生就冠以的命运。出嫁那天他是刚开放还一无所知的百合花,捧着洁白的花束缩在新婚丈夫的身后,丝质的头纱遮住了半张脸,蹭得他痒痒的。卢卡斯眨了眨眼睛把头纱撩起来,拽着丈夫的衣角打量着很多宾客。而他新结为的丈夫用手包裹住他的手指,两个人的皮肤间隔着一只薄薄的白色蕾丝花边手套,在多年以后的葬礼上,卢卡斯仍戴着这副手套。“不要紧张。”他的丈夫阿尔瓦·洛伦兹说道,卢卡斯咬着嘴唇点头,几乎用掉了人生中所有的...

*中世纪pa,AO


*全文1.1w


和许多贵族的omega们一样,卢卡斯在十四岁的时候理所应当地嫁人,命运是早就织好的腐朽华服,将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一个还未见过几面的alpha是他出生就冠以的命运。出嫁那天他是刚开放还一无所知的百合花,捧着洁白的花束缩在新婚丈夫的身后,丝质的头纱遮住了半张脸,蹭得他痒痒的。卢卡斯眨了眨眼睛把头纱撩起来,拽着丈夫的衣角打量着很多宾客。而他新结为的丈夫用手包裹住他的手指,两个人的皮肤间隔着一只薄薄的白色蕾丝花边手套,在多年以后的葬礼上,卢卡斯仍戴着这副手套。“不要紧张。”他的丈夫阿尔瓦·洛伦兹说道,卢卡斯咬着嘴唇点头,几乎用掉了人生中所有的力气。乐队在奏响婚礼进行曲,卢卡斯挽着阿尔瓦的手臂走在鲜花簇拥中,而他一个月前,才刚刚得知自己要嫁人。


阿尔瓦·洛伦兹第一次见到卢卡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会爱上其他人了。赫尔曼死于研究事故后,阿尔瓦整理好这位疯狂的发明家生前的遗物以及财产后敲开了巴尔萨克家的家门。巴尔萨克夫人面露疲态,眼睛微微肿胀,那是终日以泪洗面留下的痕迹。“请进吧。”她用哑掉的嗓子说,然后为他沏了一壶苦得呛人的茶水。巴尔萨克夫人抹着眼睛向他致歉,称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购置物品。丈夫的离去让她失去了所有的动力,即便他生前并不关心家庭。阿尔瓦将赫尔曼的遗物递给他,声称希望这些东西能给对方一点安慰。巴尔萨克夫人打开沉甸甸的袋子一样一样地看过去,阿尔瓦借机与她告别,刚站起身里屋的门就被打开,一个棕发的脑袋探了出来,他问道:“妈妈,是爸爸回来了吗?”


在曾经一同做着科学研究的时候赫尔曼向阿尔瓦讲过自己有一个孩子,由于分化成omega的缘故他需要早早物色亲家。那时候赫尔曼揶揄地瞥了至今未娶妻的阿尔瓦一眼:“我把他配给你怎么样,我信得过。”阿尔瓦那时候低着头笑,说,省省吧,我都快能当他父亲了。


他是第一次见这孩子,脸颊很红,像是刚在外面玩闹过。他穿着omega们常穿的宽松长裙,颈边的布料围了一圈花边,露出的小腿上套着白袜子,沾了点尘土。眼睛很大又很纯真,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而后绽放出一个天真的笑:“你好,先生。您真好看。”


那时候阿尔瓦样子很平静,回了个微笑就算作罢。那孩子跑到母亲身边,巴尔萨克夫人伸出手,揉了揉他细嫩的脸颊。于是他很开心地嘟起了嘴。巴尔萨克夫人这才意识到她没有介绍这个年轻的omega,她很抱歉地对阿尔瓦点点头,慈爱又哀伤的眼神看向身旁的独子:“他叫卢卡斯,随我姓巴尔萨克。卢卡斯·巴尔萨克。”


听见母亲重申自己的名字,卢卡斯停下摆弄手上木质玩具的动作,抬起头看两个大人。他搞不懂这些胡乱的人际关系,这是当然的,毕竟他只有十四岁。即便拥有着过人的头脑,也无法在这时明白父亲狂热的殉职所带来的后果,无法明白母亲看他的眼神究竟是什么意思,当然也无法明白,这个陌生而高大的Alpha看向他时,眼底汹涌的情绪。卢卡斯只是坐在一旁,不断望向门外,似乎在等什么人回来。


阿尔瓦强忍住与他对话的念头,再次与巴尔萨克夫人告别。踏出门槛的时候他听见身后淅淅索索的拖动椅子的声音,然后是omega脆生生地询问:“妈妈,那个叔叔认识爸爸吗,他有没有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


他听见巴尔萨克夫人的抽泣声。


卢卡斯·巴尔萨克。阿尔瓦惯念前半段,即使在接下来的数十年里改为卢卡斯·洛伦兹,他仍旧只念前面真真正正属于那个孩子的一部分。这个名字在那个夏天成为了他的梦魇,他不断地实验出错,严重到中止了实验,每天无意义地重复着连接电线与分开的过程,似乎是在妄图这一点小小的电磁能通过沉闷的大地亮在巴尔萨克家里,把那些不为人知的情绪通过灯光悄悄带给卢卡斯,天真的孩子。


或许是雪白的长裙,或许是灰绿色的眼睛,或许是顺滑的棕发。卢卡斯如同一颗跌进鞋里的硌脚石子,一遍又一遍地折磨着阿尔瓦,直到他的心脏都磨得血肉模糊。他有一天去买东西,店主是个中年女人,认识阿尔瓦,并觉得他在做的事情非常了不起。店里有几个孩子在玩,看样子全是omega。


店主以为他看上了其中的谁,一个一个的介绍过去。如果谁能嫁给大发明家阿尔瓦·洛伦兹,那将会是件荣耀无比的事情。阿尔瓦摇摇头,示意自己并无此意。他拿着整整一纸袋子的肉桂面包走在回家的路上,依旧在想卢卡斯。然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是喜欢雪白的长裙,灰绿色的眼睛与顺滑的棕发,他就是单纯地爱上了卢卡斯,所以那个男孩的浑身每个地方都在折磨他,如同看得见的伤,血淋淋地疼痛。


夏天几乎所有人都在恋爱,空气中充斥着新洗的葡萄香气,糖果融化的黏腻味道,还有篝火晚会留下的余烬。阿尔瓦在夜晚时分听见外面的alpha与omega依偎着讲着永不分离的誓言,这个谎的开端能追寻到人类的起源。语言是最有用的话术,它不需要任何证实,就足以单纯的人去相信一生。


爱情难以吐露,如同塞死的瓶口,渗出的水被挤扁又重构,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阿尔瓦向巴尔萨克家求亲的前一天去镇上最好的裁缝店取新订的一身衣服,店长是个年老的女性Beta,说着一口并不流利的塞尔维亚语,里面夹杂着听不懂的土话。见到他,店长非常高兴地把崭新的黑呢衣服递到阿尔瓦的手中,好奇地问为何心血来潮要做身衣服。毕竟在镇上绝大多数人印象里,这位醉心于物理研究的发明家从来不拘泥于这些事情,就连他故去的朋友赫尔曼都无法在放松时刻拉他去酒馆里掷几个骰子。


“我要娶妻了。”对于店长的问题,阿尔瓦·洛伦兹只回复了短短几个字。他礼貌地笑了笑便离开,独留震惊的老人和她店里帮她分担累人的裁缝活计的女儿们,她们互相对视了一眼,最年轻的那个女孩说,他一定是被魔鬼附身了。


这不怪她。几乎所有人知道阿尔瓦要娶妻之后都是这个反应,毕竟他的大半生都与物理为伍,从未和任何omega有过任何风流的传闻。这其中不包括巴尔萨克夫人,两年之后她在某一次对话中谈起这件事时说,赫尔曼死的时候他就该结婚了,只是没想到最后婚事仍要落到她家。说这话的时候她还穿着服孝的衣服,面容憔悴,却已经不必像从前那般担心omega独子的归宿。


当她打开门看见穿戴整齐的阿尔瓦时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样正式的装束她上一次见还是年轻时赫尔曼向自己的求婚。家里到处都是悼念的气息,死亡盘踞在家庭里,和外来人格格不入。


巴尔萨克夫人打开窗让空气流通,坐回来问阿尔瓦为何再度登门。很显然她没有听到传遍小镇的那件事,丈夫的死让她再也听不进传闻逸事。阿尔瓦看向客厅里空着的花瓶,意识到不久之后那里将会插满意味着婚礼的鲜花,他说:“我是来求亲的。”


巴尔萨克夫人听完后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阿尔瓦搞错了,可面前的Alpha绝无说笑的意思。像是为了求证,她将家里唯一的未婚omega带了出来,卢卡斯刚从午觉中被吵醒,穿着宽松的睡衣被母亲拉着从后院的卧室里来到了客厅。巴尔萨克夫人帮他整理头发,询问他是想要嫁人。


“只要别打扰我睡觉,什么都行。”尚未睡醒的卢卡斯睡眼朦胧地揉着眼睛,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方才同意了什么。


巴尔萨克夫人很歉疚地对阿尔瓦颔首。声称这件事需要等他睡醒了再商讨。阿尔瓦并不着急,他知道巴尔萨克夫人总有下定主意的那一天。果不其然在第六天时巴尔萨克夫人领着身穿漆黑色长袍的卢卡斯登门,第一句话便是:“我想了很久,决定把他嫁给您。”


她压低了声音,以免被卢卡斯听见:“您知道的,单身的贵族母亲带一个分化不久尚未许配的omega是件难事。况且我疾病在身,难以护佑他终生。”她不舍的眼神落在了卢卡斯身上,却依旧下定了决心:“所以,您是非常好的选择。更何况您爱着他。”


“我很高兴您认可我的感情。”阿尔瓦向巴尔萨克夫人伸出手,而对方摇摇头说,他是您的了,与您握手的该是他。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卢卡斯已经好奇地跑到了阿尔瓦做实验的房间,远远地站着看那些带着新奇思想的仪器,很多东西他的父亲生前也给他看过,他很喜欢这里。可是当母亲称要将他嫁给这个屋子的主人时,卢卡斯还是害怕地往后躲了躲。


“没关系,”阿尔瓦如此说,可话语已经证实了一件事情,“婚礼筹备大概一个月,你还有很多时间去学习如何当一位妻子,以及一位物理学家。”


巴尔萨克夫人有些意外,她本以为这个alpha只是想要她的孩子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干着omega该干的活,却没想到他还有别的打算。不过她没有心思想其他的了,在一个月内教会卢卡斯是件难事,因为他既不喜欢做家务,也不喜欢针线活。


所以只能从标记开始讲起,她请来镇上非常擅于做这件事的妇女,那是个alpha,却已经如此教导过几十名omega出嫁。卢卡斯听得面红耳赤坐立难安,同时却有些隐隐的期待——在这段时间里他已不惧怕婚礼,并不是因为他认定了这是omega的命运,而是他得知嫁过去后就可以做父亲曾经做过的研究。不过巴尔萨克夫人警醒他,不许像父亲那般狂热,也要提醒丈夫注重家庭。


嫁人的流程卢卡斯已烂熟于心,这段时间里他除却家务与针线已经全部学会,很有巴尔萨克夫人当年的模样。婚礼当天他起早并穿上工期足足一个月的婚纱,发间别上香橙花并蒙上面纱,在家里静静地等待着新婚丈夫的迎娶。他依旧紧张,身体在轻微的发抖,但别人以为他是兴奋的缘故。街面上到处都是花环,人们在街道的两旁祝贺着新婚的alpha与omega。


教堂仪式交换戒指时卢卡斯发抖更甚,阿尔瓦垂眸轻轻地把戒指戴在了他戴着蕾丝花边手套的无名指上。宾客们一阵欢呼,就在这时卢卡斯突然停止了发抖,并且突然想起接下来的流程,凑上前踮起脚吻住了他的丈夫。 


婚礼结束后人们的狂欢并未停止,他们一边痛饮海对岸带来的酒一边送别新婚夫妇,目送他们回到他们的家里,有人吹起促狭的口哨,祝你们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于是alpha们哈哈大笑,天上燃起结婚庆贺用的焰火。


卢卡斯听不得这些话,害羞得不能自已。他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深夜洗好澡后躺在床上,呼吸不规律地看着身旁的alpha。他已学会所有知识,却难以开始第一步。阿尔瓦扣住他的手指,轻声说不要怕,窗外的人们还在欢庆,卢卡斯安下了心。他放松了自己的全身,也学着阿尔瓦的样子轻声开口。


“您来吧。”


“不必对我用敬称。”阿尔瓦说完后亲了亲他的额头,带着新婚的妻子进入良宵,二人信息素的味道浓得化不开。第二日刚打开窗户,前一夜宿醉的人便笑着调侃他精力了得,信息素在街上飘了一晚上。阿尔瓦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妻子还在睡觉,那人于是大笑着离开。


卢卡斯在新婚的第二天就开始学习电磁学相关的知识,在稿纸上写写画画一通后拿给阿尔瓦看。稿纸斜上方是他的署名,刚结婚的omega还保留着以前的习惯,花体字写着卢卡斯·巴尔萨克。阿尔瓦于是放下纸张,手指指向那处署名道:“首先,你要学会写对自己的名字。”


卢卡斯·洛伦兹。卢卡斯写完这个名字以后重新读了一遍,这是一个全新的他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阿尔瓦都是一个优秀的丈夫。他每天清晨会去院子里剪一束花插在床前的花瓶里,并做好早餐等待卢卡斯醒来。卢卡斯还保留着从前的习惯,睡到孩童该醒的时间才醒。


有人来家中做客时提醒他不可以再如此,他现在是有丈夫的omega,务必比丈夫早起半个小时去做早餐与准备盥洗用具。卢卡斯拿着涂着鲜艳彩漆的杯子听他讲话,目光却总往那间电磁相互作用的房间看。就在这时阿尔瓦结束了手上的工作,坐到他的身边,随手将实验剩下的磁铁放进卢卡斯的手心里,对来客说:“我愿意让他继续睡。你知道的,法律没有规定一个omega必须负责配偶的起居。”


卢卡斯愣愣地看向手中的磁铁,它被新婚戒指所吸引,靠在他的无名指上。



在卢卡斯十六岁的时候,他的知识与实践已经足以单独完成一次实验。比起这个,更惹他人注意的是他完全进入成熟期的外表,棕发留得稍长,灰绿色的眼睛看人时不再把情感完全表露出来。褪去了童稚却依旧保持着好奇心,同时维持着少年omega与妻子的形象这件事让许多omega艳羡不已,连巴尔萨克夫人都感慨他比自己出嫁时做得更好。


住在镇子上最偏远地方的老人见到卢卡斯时啧啧感慨,“他简直和洛伦兹从前一模一样”,旁边他的儿子一边用军刀刮着胡渣,一边说:“因为他就是洛伦兹夫人。”


老人非常不满地摇头:“但他绝对不只是洛伦兹夫人。”事实证明他说得没错,这一点在几年后的葬礼上得以证实,不过在那时,这位老人早因年老而走入了坟墓。也许是道破了天机,他死后坟墓哀嚎了三个月有余。


即使卢卡斯的能力已经可以单独研究,阿尔瓦同样未禁止这件事,但他依旧喜欢和阿尔瓦一起研究机械的运转,趴在桌子上观察着实验的结果,并且主动负责记录,把每一页记录纸上写上两人的名字,阿尔瓦·洛伦兹,卢卡斯·洛伦兹。


镇上几乎每个人都称卢卡斯嫁得非常好,不必包揽恼人的家务活,不需要焦头烂额地忙于omega们如何分走alpha的宠爱、抑或是处理家里理不断的矛盾,只需要陪着丈夫干自己愿意干的事情就好。


事实上夫妻的关系并不像他人所说的那般永远和睦,事情很简单,卢卡斯进入了青春期。这来得实在有些晚了,且仅仅表现在他的研究上。倘若他与阿尔瓦起了分歧意见,如果阿尔瓦不能在每个方面都说服他,那么卢卡斯便会不断地追问,直到阿尔瓦将他打包放到床铺上,任凭信息素铺满房间为止。


但是卢卡斯的青春期持续得很短暂,因为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对他来讲冲击力巨大的事情。巴尔萨克夫人在某个星期二被人发现死于家中的客厅里,身体常年的病痛与丈夫死后的冲击还是拖垮了她。她似乎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亡,穿上了在衣柜里置封多年、用樟脑丸保存完好的那身嫁衣,雪白得一如当年,款式过时与岁数渐长也难以剥去她的美丽。她平静地伏在餐桌上,面前放着几朵正在凋谢的香橙花,如同她死去多年的婚姻。在她死后很多年有人如此评价,“她在生命的末尾又嫁了一次人”,但早已了解父母的纠葛的卢卡斯——那时候他被称之为遗孀洛伦兹夫人——却毫不留情地反驳:“她只是在告别一生中最灿烂的少女时代。”


但无论是什么,都无法改变人逝去的这一事实。卢卡斯在外人面前表达得很平静,为母亲梳头发的手指却在发抖,他对葬礼一无所知,却必须保持着很强大的模样。在多年以后他亲历的第二场葬礼上他做得很好,比这一次还要好。阿尔瓦一直陪在他身边,夜幕降临他人散去的时候,卢卡斯终于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如同要把十几年的母子情分全部通过眼泪传递给阿尔瓦那般。


“我知道,我知道。”结婚两年,阿尔瓦已经彻底明白妻子想要表达什么。他亲吻卢卡斯的眼睛,盐的味道干涸在他的嘴唇。他们少在这张床上说过那么多的话,这次却一口气聊到了天明,直到omega哭累了昏昏沉沉地睡过去,阿尔瓦替他捻好被子,这段回忆才彻底结束。然后阿尔瓦坐在床边,想着当年巴尔萨克夫人说的那些话,他这样坐了很久,似乎在和巴尔萨克夫人对话,最后他对着月光承诺。


“我不会再让他哭了。”


阿尔瓦·洛伦兹在数年后面对行刑仪式时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没有兑现这个承诺,家中的妻子在他被押走后想必会泪流如昔日。仅有月光听见他的誓言,但他死在阳光灿烂的白天。



不知何时起,身边来往的人都在催促他们生育孩子。卢卡斯在繁琐的反复实验中抽出时间应付其他已婚omega的聚会,阿尔瓦提出帮他推掉被他拒绝,“如果我这么做,那么他们就会将我剔除于omega间”。阿尔瓦一面为卢卡斯的考虑缜密所赞叹,一面又开始担心于以后的研究会遭到过多的非议。


他担心这些的时候,卢卡斯正坐在omega中间,他人软若无骨的手指抚摸他的小腹:“你该生个孩子,洛伦兹夫人。”说话的omega向卢卡斯展示自己足月的肚子,即使他比卢卡斯还要小两岁。卢卡斯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被别人捉住手腕:“洛伦兹夫人,生育孩子是我们的职责。”


没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大家好像笃定了他会温顺地听从这些话语,就像那些畜栏里淡定吃着一把又一把鲜草的羔羊。卢卡斯从香水味道的人群中挣脱出来,回到电磁与电磁相反应的屋子里时才终于松了一口气。阿尔瓦正在记录今天的实验,见他一身别的omega信息素的甜腻味道,替他开了窗,又把早晨新摘的花与一杯水移到卢卡斯面前,做完这一切才继续忙碌。


他是有资格抛下这些事情去照顾卢卡斯的,因为后者完全可以接替他的工作。就像他回来时发现实验笔记上已经多了几行话,只是字迹潦草,足以显示出其心不在焉。卢卡斯在阿尔瓦平和的目光下终于说出了自己的顾虑,说话时看向自己的小腹,如同看还没结过果的瘪瘪花朵。阿尔瓦听见后首先是笑,俯下身询问他的意愿。卢卡斯犹豫的眼神在看到桌上的手稿的一瞬间变得坚定。


“不,我是说,暂时不。”


“在完成我们的理想之前,我不希望你我之间多出什么阻碍。”


但是多年后,遗孀洛伦兹夫人其实是后悔于没有早早要个孩子的。他依旧带着蕾丝花边手套,目光看向几乎化为齑粉的花朵,那时候他已经不再亲自实验,而是开始写书,出版的书籍在整个国家都流行异常,每本书的最开端都要写上阿尔瓦·洛伦兹的名字,如同十四岁那一年的终身标记。


“那么就不要。”阿尔瓦亲他的额头。



十八岁那一年,卢卡斯获得了他人生中第一件发明,实验成功的那天他扑进阿尔瓦的怀里又哭又笑,眼泪抹湿了alpha的领口。这件发明大大减少了电能的消耗的同时又提升了效率,很快在镇上风靡起来。然后整个镇、隔壁镇、隔壁镇的隔壁镇都知道了发明家阿尔瓦·洛伦兹那位了不起的夫人,前来观摩的人踏破了门槛,在知晓他们结婚四年后还没拥有一个孩子后,提供可收养孩子的人再次踏破了门槛。卢卡斯刚结束几个月的连轴转,正是需要补眠的时刻,于是阿尔瓦闭门谢客,只为给妻子一个最舒适的睡眠环境。


这些人卢卡斯见过一部分,至今记忆犹新。因为在几年后喊着要连同他一起杀死的人中也有他们,人永远是趋利避害的生物,他在不该学会这个知识的时候早早学会了,并运用一生直到自己戴着蕾丝花边手套葬在阿尔瓦身边为止。


那时候有位来宾带了照相机,主动提出为夫妻二人拍摄一张相片。卢卡斯有些局促地面对着镜头,阿尔瓦则站在他的身边温和地笑。这是发明家阿尔瓦·洛伦兹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数年间被人指责唾骂,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又被后人赞叹。他们看到的版本只有温和笑着的阿尔瓦,有人有意裁掉了卢卡斯的部分,当时的想法是祸不及这样一位美丽的遗孀以讨他的欢心,却误打误撞地让阿尔瓦的照片以单人的部分流传了下来。


出色的发明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其他的影响,他们依旧安安静静地过着一个alpha与omega该过的日子。很不幸的是,国家的两个派别爆发了战争,战火席卷每一个平静的小镇,无数热血得如蚊蝇的alpha们要去为了自己的党派而战,omega与omega相互依偎,以泪洗面希望丈夫能平安归来的同时,还要担惊受怕于随时可能到来的军队,落单的omega像烹饪好送到嘴边的肉,没有人会不去品尝。


战争的消息在一个月后才到达小镇,那时候卢卡斯在画手稿,听到消息时折断了鹅毛笔,断墨倾泻流满整张稿纸,他愣愣地举着满手的墨直到阿尔瓦走进来抱住他。有许多面生的士兵在街上巡逻,他们的队伍一日接一日地壮大,煽动的情绪挤满了小镇,酒吧里的人比以往多了几倍。


他们带来各种肤色的omega,租着酒吧旁边的屋子为士兵们提供服务。这些omega受到原住民的嫌弃,却也同样鄙夷他们。偶尔他们会走出那些屋子,一间间房屋地打量过去,他们最喜欢的是阿尔瓦的宅邸,他的面容与教养是这些混迹于各地的omega从未见过的。他们之间打赌,谁若能将阿尔瓦带进小小的屋子,他人要给那个人一百第纳尔。没有人不同意。他们有多痴迷阿尔瓦,就有多恨卢卡斯。当卢卡斯站在窗边记录今日的实验时,外面的黑白混血omega们便会大声用黑话咒骂他,然后他们会听到卢卡斯标准发音的回复,他会的语言一点也不比这些满世界乱跑的人少。


omega在记录的间隙抬起眼回应别人的挑衅,后颈毫不遮掩地露出来,上面是丈夫留下的终身印记。“狂妄的小洛伦兹”。这是士兵们里新流行的话,“他只是站在那里,别人就知道阿尔瓦的目光一辈子都不可能从他身上转移”。卢卡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只是不屑地笑两声,把手稿给阿尔瓦看,继续两个人的研究。而阿尔瓦更不可能受到那些屋子的诱惑,他从第一次见到卢卡斯起就不会再容下其他人,即使酒吧旁的屋子里根本不会滋生爱情,他也对此完全不感兴趣。


在夫妻二人的新一项研究即将完成时,保守派彻底占领了这个镇子,与之而来的是大型的审讯。阿尔瓦被带走的那一日卢卡斯甚至还没睡醒,门被踹开的瞬间翻身从床上警惕地打量着入侵的人。阿尔瓦把他护在身后,平静地面对士兵的问题。


“姓名?”


“阿尔瓦·洛伦兹。”


“是否做出了这项发明?”他们把照片扔下来。


这项发明是主负责人是卢卡斯,他下意识地想要说作者是自己,以免让自己的丈夫受到伤害。就像母亲曾经告诫的那样,要尽一切可能去保护自己爱的alpha。但是阿尔瓦极轻地对他摇了摇头,说:“是我。”


“为激进派研究工具,真有你的。”为首的士兵把目光挪到坐在床上穿着洁白睡衣长袍的卢卡斯身上,眼神一下变得火热,“你家这个omega,不错。”


“如果您不想因强抢他人妻子而遭受骂名,那我劝您还是不要再看他。”阿尔瓦的声音骤然冷下去。


被带走前士兵给了他们二人一些独处的时间,阿尔瓦的指尖替卢卡斯擦掉眼角的泪水,omega脆弱得像初见那般,但他宁愿自己什么也不要懂,这样就可以不去理解心爱的人也需要与自己分离终生的痛楚,阿尔瓦为他戴上那副白色的蕾丝边手套,并许诺下一次一定为他定做一副新的。卢卡斯不断地哭,抽噎声堵在嗓子里以免被外面的士兵听到。他说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做错,追求真理难道也是一种错吗。阿尔瓦捧住他的脸,最后一次亲他的唇。


“不要怕,卢卡斯。不要怕。”


“你是个成年omega了,同时是位伟大的物理学家。你要藏锋,等到战争结束后再继续研究。你还那么年轻,以后若遇到了爱你、你也同样爱的人就嫁给他吧,这种人不会对你不好的。但是,卢卡斯,不要忘记我爱你。”


卢卡斯的泪水一滴滴地落在手背上,家里的门被砰得一声关上,那个人再也没有打开过它。很久以后遗孀洛伦兹夫人在书里写道:事实上我一辈子都要困在这座坟里,心甘情愿地守着活着的墓,他不会爱上除我以外的人,我也是啊。我十四岁就嫁人,十八岁失去了丈夫,可那四年的时光又是谁能比拟的呢。



阿尔瓦被枪决的那天卢卡斯静静地坐在家里,他没有收到提前的行刑通知,事实上大家都没有,枪声也很小,并没有传遍整个镇子。他在学习剪花,阿尔瓦先前种下的那批花在走后只活了几株,卢卡斯慢条斯理地理着花,如同没有灵魂的空壳。兀地被花的刺扎到了手指,血液从细小的伤口流出。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响亮的枪声,他以极快的速度站起身冲出屋子,把街上的马夫吓了一跳:“洛伦兹夫人,你出来干什么,小心一点啊。”


“你没听到吗,枪声?”卢卡斯一边极快地整理衣服一边问,马夫耸了耸肩表示并没有。他于是飞快地奔跑起来,一路往军人驻军的行刑场跑去。他有预感,会在那里看到与自己分离一个月有余的丈夫。路上很多人奇怪地问洛伦兹夫人你上哪里去,只有住得离行刑场很近正在打磨军刀的年轻alpha同情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节哀顺变。卢卡斯生平第一次骂了脏话:“去他妈的节哀顺变,我要见到我丈夫。”


狂妄的小洛伦兹。当他喘着气来到行刑场时,几个士兵朝他吹了声口哨。卢卡斯把包着头发的头巾解开,长长的棕发暴露在空气中,他每走一步眼神就凶狠一分,最后站在军官面前,即使低了他一个头也没法阻止那浓烈的杀气:“我丈夫呢。”


军官拍了拍手,于是几个人将已经没了生息的阿尔瓦抬过来。卢卡斯冷笑一声,所有的恨意凝在唇间:“现在,差你的人把他送回去,我要给他下葬。”


阿尔瓦临终前镇定自如,他想起他与卢卡斯的初遇,那时候卢卡斯还是个天真的孩童,转眼成为能够独自研发一台机器的成年omega。他想起卢卡斯灰绿色的眼睛噙满泪水的模样,很愧疚地想,抱歉巴尔萨克夫人,我还是让他哭了。最后他睁开眼睛面对枪口,其中火药摩擦手枪上膛,“砰”。这声响连最近的刽子手也只能听见个大概,却转瞬传到了卢卡斯的耳中。电磁间的共鸣让他一路奔跑,最后两枚磁铁紧密地贴合在了一起。


卢卡斯带着几个士兵返回镇上时很多人都以为他疯了,抑或是做了什么交易才能让这些人那么听他的话。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做,士兵将阿尔瓦的身体放在他的家中后就离开,街坊邻居挤在门前,齐声发出压低的悲鸣。事情的主角,卢卡斯却异常镇静。他按照习俗为阿尔瓦下葬,这不是他第一次接触葬礼,但是是第一次一个人主持这一切,整个葬礼上他都面无表情,手上戴着的是白色蕾丝边手套与结婚戒指,卢卡斯安静地倾听每个人的悼念,甚至收下了军官送来的一束花,虽然在收到的下一秒就把它扔了出去。这期间他的脊背永远挺得笔直,似乎没有任何东西会压垮他。


有人说在每个夜晚他都要放声大哭,也有人说他早已与军官好上,把昔日的丈夫忘在九霄云外,葬礼不过是赎罪。这些话一律进不到卢卡斯的耳中,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看着曾经的手稿,阿尔瓦与他的笔迹像是新的一样,想要流泪的情感也如同新的一样漫上来。他就这样一张张地翻看过去,最后落到最开始那一张,稚嫩的笔迹与划掉的“卢卡斯·巴尔萨克”,他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个名字了,阿尔瓦从未叫过他后面的姓氏,无论是巴尔萨克还是洛伦兹,他都未曾叫过。卢卡斯的手指落到那个名字上,他似乎看见好奇的自己对着磁铁摆弄,然后簌然落下泪来。他曾想过做好这个发明后就生一个孩子,把他或者她养成当年自己那般天真的模样。但是他不会再有机会了。


卢卡斯依旧住在那件屋子里,随着年龄的渐长,他学会了曾经怎么都学不会的活,他学会了做早午餐与种植,缝制衣服与打扫家庭。其实不是学不会,而是有人能让他学不会。在卢卡斯二十二岁的时候战争结束了,士兵和黑白混血omega们在一夜之间撤走,什么都没改变,却给无数人带来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他终于能把这些先前明令禁止的研究摆到桌上,独自一个人完成丈夫的遗愿。有些人来看他,他如同当年的阿尔瓦那般彬彬有礼语言客气。他们叫他“遗孀洛伦兹夫人”,虽然他只有二十二岁。


有的omega二十二岁才迟迟出嫁。以卢卡斯的样貌与才华,无数人都愿意将他带回家中。但卢卡斯拒绝所有人,并把家中宅邸的署名挂在门前,“洛伦兹”。他仍姓洛伦兹,似乎要这么一直姓到坟墓里去。


也有想要强行掳走他的,那个人曾经吹嘘只要把卢卡斯抢走就可以得到这个omega,并邀请非常多的人来围观这一仪式。他破门而入,吹着下流的口哨喊卢卡斯“狂妄的小洛伦兹”,他进到屋子后的三秒后,沉闷的屋子里骤然爆发出一声枪响,人们受惊得到处逃窜,有人壮着胆子走进房门,陈设没有改变,是阿尔瓦生前摆放的模样。卢卡斯·洛伦兹散着头发,坐在餐桌正中心的一把椅子上,两只手紧紧握着一把枪,枪口指向的方向是那人穿孔的脑袋。发觉闯入者的目光,卢卡斯抬起眼,灰绿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杀意。


“请您出去。”他说。


卢卡斯理所当然地被带走了,却又在法庭上被无罪释放,因为整个镇子的人都为他辩护称他被逼到走投无路,只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枪究竟由何而来。宣判结束后卢卡斯穿着黑色长袍重新回到家中,法庭没有没收他的枪,一个omega保护自己的最好手段除了一个深爱自己的alpha以外,便是一把手枪。



他在二十五岁时不再做实验与发明,即使他这些年的发明已经风靡全国。“我要写书。”他在某天向面包店的老板这么说。老板一边指挥着长大的omega们揉面团,一边问:“那你要写什么呢?”


“我要写有关他的一切。”


他做到了。阿尔瓦·洛伦兹的传记出版于卢卡斯二十七岁生日当天,并获得了极好的反响。当初那个发明家的冤罪终于被洗涤,求知并没有任何错误。发售当天卢卡斯坐在家中,他已学会所有omega的活计,但是他应该照料的那个人早已由他亲手下葬。他没有忘记替阿尔瓦买一本,放在他的柜子上以免对方忘记阅读。


三十岁时卢卡斯同时出版两本书,关于他、关于阿尔瓦、关于电磁学,他把他的一生与阿尔瓦的一生都写了进去。落笔的最后隐隐有预感。于是他像巴尔萨克夫人那样寻找着衣服,却在手触碰到婚纱时愣住了。他似乎下定了某种决心收回了手,开始翻那件洁白的睡袍。自从阿尔瓦死后,他就再也没穿过这件象征分离的衣服。但此刻卢卡斯很认真地穿上,又将白色的蕾丝边手套整理好,这依旧是他新婚时的那副,而后静静地等待着死亡。


死神和他耍了个玩笑话,他就这样坐了一整夜,直到等得不耐烦时,才一把抓住身边的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他什么都没有说,枪口替他说了最后的遗言,这一次全小镇的人都听见了,“砰”。


别人闯进来的时候遗孀洛伦兹夫人偏头倚在沙发上,发间绽放出一朵鲜红的花。他一生都不喜欢鲜艳的花朵,阿尔瓦为他种的多是百合、铃兰、白色月季,白得耀眼,一如那身omega们都会穿的长袍。


这就是发明家洛伦兹与他夫人一生的故事。


你也许想要知道的另一件事情,关于那把枪。


被带走的那天,阿尔瓦从柜子里抽出一把手枪塞到卢卡斯的手中,低声道:“我知道以后会有人想要伤害你,这是我最后能保护你的方式了。”


“换弹,上膛,开枪。”阿尔瓦眷恋的目光落到卢卡斯的身上,他曾经想这样看他一辈子,后来发现,一辈子也是个奢望,“总用一天你会用到的,别哭,记住了吗?”


卢卡斯把枪埋进被子里,抹着眼泪轻声默念:“换弹……上膛……开枪……”


“我的天才,我的骄傲。”

—————————————

感谢@月宫春 ,我的灵感缪斯。

参考:拉瓦锡&拉瓦锡夫人、《百年孤独》《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

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点评论吧,我好喜欢这篇。

“他是谁呀?”

“首先,你得把他养大。”

饭桶人
半夜荀郭瘾大爆发了我饭呢?!饿...

半夜荀郭瘾大爆发了我饭呢?!饿得难受开始自割腿肉。。。

半夜荀郭瘾大爆发了我饭呢?!饿得难受开始自割腿肉。。。

阿冷妲沃

【寅城】千次的吻

*CP主寅城,副辰菲、离危

*世界观都是胡诌,逻辑不严谨,稍微拉大了年龄差,虽然不太重要

 


方灿(20-30岁):能够使物体失重(代价是体力加速消耗)

李旻浩(18-28岁):能够精神控制对方(代价是精神出走)

徐彰彬(16-26岁):能够读取对方思想(代价是疯狂健身代泄这些想法)

黄铉辰(12-22岁):能看到肉眼无法看见的东西(代价是短暂性失明)

韩知城(12-22岁):能够制造异空间瞬间转移和储藏物体(代价是身上负重感加剧)

李龙馥(12-22岁):能够和非人类进行对话(代价是间歇性失声)

金昇玟(12-22岁):能够改变物体温度,使其瞬间燃烧或结冰...


*CP主寅城,副辰菲、离危

*世界观都是胡诌,逻辑不严谨,稍微拉大了年龄差,虽然不太重要

 


方灿(20-30岁):能够使物体失重(代价是体力加速消耗)

李旻浩(18-28岁):能够精神控制对方(代价是精神出走)

徐彰彬(16-26岁):能够读取对方思想(代价是疯狂健身代泄这些想法)

黄铉辰(12-22岁):能看到肉眼无法看见的东西(代价是短暂性失明)

韩知城(12-22岁):能够制造异空间瞬间转移和储藏物体(代价是身上负重感加剧)

李龙馥(12-22岁):能够和非人类进行对话(代价是间歇性失声)

金昇玟(12-22岁):能够改变物体温度,使其瞬间燃烧或结冰(代价是四肢麻痹)

梁精寅(8-18岁):能够使时间暂停或回溯(代价是选择性失忆)

 

 

 

千次的吻

 


我是被铉辰哥和龙馥哥在雪地里捡到的。


当时我八岁,对此前的人生印象全无,连梁精寅这个名字都是很久后的某天突然想起来的,在想起这个名字之前,大家一直叫我伊恩,因为我随身携带的项链上刻着“I.N”的罗马字母。


据说铉辰哥和龙馥哥捡到我的时候,我整个人冻得快发硬,身上没有一块能看的皮肤,正和一头棕熊殊死搏斗,就在熊快要扑上我的那一刻,时间突然静止了,等龙馥哥恢复神志,发现我已经原地消失,只剩棕熊仰天怒吼。


所以他俩断定我是能力者。时间静止的时间不长,只有30秒,被冻到几乎休克的我根本没跑远,只是找了个熊钻不进去的洞躲了起来,但龙馥哥他们找我很是费了些力。因为当时他俩使用异能过度,一个变成了瞎子,一个变成了哑巴,彼此沟通都费力,遑论在冰天雪地里找一个躲起来的小孩儿。


我至今都想象不出来他们是怎样找到我的,或许是命运的安排。


铉辰哥则称之为爱情的力量。


他说如果两个人接吻一千次,灵魂就能共通。他和龙馥哥的爱情已经超越了肉体、光线和声波,使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


铉辰哥的思想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像青春期少女,龙馥哥则是外表上像,尤其他戴假发穿粉红裙子和白色长筒袜的时候,所以我看他俩就像看两个青春期少女谈恋爱。


恋爱对我来说不是必需品,有自然好,没有也不强求。李糯哥告诉我,女人都不可靠,男人更是,都不如爱一只猫来得合算,所以他养了三只。


昇玟哥就问他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不是因为自己。李糯哥听完狂翻白眼。


都有点自知之明吧两位,我如此评价道。


方灿哥则会凑过来抱我,像蹭心爱的玩偶一样,亲昵地说,我们伊恩尼还是孩子呢,要谈什么恋爱。


不愧是把skinship狂热爱好者龙馥哥带大的灿哥。我一边拼命躲他,一边默默赞同——做孩子好啊,谁不想一辈子做孩子。如果恋爱的代价是失去哥哥们的爱,那还不如不谈,毕竟哥哥们的爱虽然有时候沉重,但却是无条件的。


当然我这种自私又实际的想法也不会表露出来,在哥哥们眼里我依旧是一个由于不停丢失记忆而情感淡漠的小孩。


其实我丢失的记忆通常无关紧要,而且大部分是暂时性的,或许某天就会想起,所以很好的一点就是,我可以伪装自己丢失的那部分记忆。对于我的这点小聪明,铉辰哥和龙馥哥是完全相信的,其他哥哥不会去深究,只有知城哥会当面说我在耍赖。


他说我耍赖的那件事是我忘记了自己亲过他。


但很不巧,偏偏这个我确实是忘记了。我无数次试图回想知城哥描述的那些片段,但大脑就是一片空白,甚至稍微想个开头就让我痛苦,所以只能放弃。知城哥以一种失落的看背叛者的眼神看着我,说:伊恩还是小时候可爱,长大了就变得狡猾。


我认为他这么说是不对的,就算我记得,如果我不想承认,他也不能逼迫我,人总是要有一个隐藏自我的私密空间。但因为足够清白,所以心理上会产生被误解的羞恼,迫切想要自证。


于是我就说,你可以让彰彬哥来读取我的思想,看看我究竟记不记得。他见我较真了,就变得更较真,真的去喊彰彬哥,结果我俩被彰彬哥语重心长地教育了一顿。


所以为了找到心理舒适区,我更愿意和铉辰哥龙馥哥他们待在一块,昇玟哥也可以。前两人实在是很单纯,总愿意无条件相信我,而昇玟哥则更多地把我当同龄人,虽然他有时候喜欢口头上占我便宜,用捉弄的语气喊我“忙内啊”,但因为是事实,我也无所谓。


知城哥更愿意和李糯哥待在一起,或者彰彬哥,像是要混入哥line的感觉,但据他所说,是因为和哥哥们相处更有被宠着的感觉,在这点上我和知城哥共情了,我们都是想要获得爱的孩子,只不过我在年龄上天然占有优势。可知城哥着实是个矛盾的人,他一方面想被哥哥们爱,一方面却总爱喊同龄人弟弟,我既不能给予他哥哥的爱,又成为不了他唯一的弟弟,所以我并不能在知城哥那里获得特权。

 



知城哥是除了灿哥以外,我们这个“ODDINARY”小团体里第二元老级别的成员。灿哥逮到他的时候,他才10岁,正试图偷一位贵妇手上的戒指。就在他几乎得手的那一刻,知城哥感到了一股强烈的不可抗力,然后整个人就被莫名其妙提到了半空中。除了偷东西在其他方面胆子都不是很大的我们的知城哥,失重带来强烈的恐惧,致使他撕心裂肺地叫起来,因为被提得过高,下面的人根本听不见,倒是避免了出丑。就在他快被吓晕过去时,突然有人抓住他的后颈,把他挂在了教堂的时钟指针上。韩知城瑟瑟发抖,不停求饶,惩治他的正义之士也没有做出更过格的举动。


在教堂十字架尖顶的下方,韩知城像一只被掐住命运后颈的花栗鼠,惊恐地看着眼前如同教父般仁慈而悲悯的方灿,他脚下不着一物,却能稳稳当当地悬空而立,太阳正好直对着韩知城的眼睛,照得他满眼发黑,仿佛只有方灿的身周散发着光。韩知城活了十年,偷过无数奇珍异宝,甚至包括总统的烟斗,从未失手,他的世界只有成功一种概念,罪恶与救赎那玩意儿根本不存在。但那一刻,面对问他要不要跟自己回家的方灿,毫无信仰的他开始忏悔。


当知城哥把这段并不光彩的经历第六遍讲给我们听时,被迫听过最多次数的铉辰哥就会用手堵住耳朵抗议:呀,韩知城,这是值得反复称道的事情吗?


作为最后一个加入团体的李糯哥却觉得很新鲜,眼睛睁得圆溜溜的,像只遇到新鲜事物的猫。李糯哥对于不感兴趣或听不懂的事情总是魂不守舍的样子,但明显知城哥的轶事让他觉得有趣。他很认真地问韩知城,那你能把金昇玟的牙套偷走吗?


还没等昇玟哥无奈地叹息完,知城哥就皱眉摆手:噫,谁会偷那玩意儿,都是口水。哎一古,越想越恶心。


昇玟哥扯着嘴角,一边舔着让他很不爽快的牙套,一边反击让他更不爽快的韩知城: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偷过伊恩的矫正器。


这大概也是我记忆缺失的部分,所以刚听到时,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都很惊讶,只有知城哥的脸红了绿、绿了红,像偷了一盏交通信号灯。


龙馥哥觉得奇怪,问,真的吗?你要伊恩的矫正器做什么?


知城哥给不出合理的答案,只能支支吾吾说,阿尼,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可他越是这样,大家就越好奇,最后知城哥恼羞成怒地拍了下桌子:金昇玟,你这小子,哎一西——


昇玟哥一脸“谁让你惹我”的表情。


据知城哥解释说,那段时间我总抱怨矫正器戴着不舒服,但因为伪造的身份证过期还没来得及办新的,进不去正规医院,所以他就趁我睡着的时候,悄悄用异能摘了下来,调整好之后重新还给了我。这一切应该是在我的睡梦中进行的,难怪我没印象。


龙馥哥听完,遗憾地说,啊,早知道我戴矫正器不舒服的时候也告诉韩尼了。


龙馥哥是很真挚地表达自己的感想,但知城哥几乎要崩溃,他忍无可忍道:你不是可以自由出入医院吗?能交给医生处理的事情就不要交给我啊,小子!


铉辰哥就站起身说:嘴里放尊重点,叫谁小子呢!


为了避免他俩打起来,灿哥和彰彬哥一人拽住一个往后拖,用肢体暴力解决肢体暴力。


如果他俩真打起来,说不准谁会赢。铉辰哥虽然个子高,但肌肉似乎只是为了好看的存在,他连抱昇玟哥都发抖,估计只有龙馥哥的体重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知城哥的肌肉则是通过长期锻炼形成的货真价实的产物,结实但不夸张,无论哪块都练得恰到好处,当然最漂亮的还是胸肌。


我曾经当着他的面这样夸他,结果他一脸惊恐地捂胸,问我为什么要这么说。


只是陈述事实的夸赞而已,这哥明明经常自夸,我夸他的时候他却要抗拒,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我们这群人私底下没少排过胸肌顺位,大概因为都是男的,所以格外素无忌惮些,甚至会讨论如果大家都变成女人,会是什么罩杯。彰彬哥说,龙馥肯定是A。本来还兴致勃勃夸赞彰彬哥胸肌的龙馥哥,脸色一下子失落起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穿公主裙但胸前平平、像未发育小女孩一样的瘦弱躯干,用同样未成年少女般的小手拼命搅着裙边的蝴蝶结,开始沉默。彰彬哥见势不妙,赶紧补救说,我们龙馥这样的身材最讨人喜欢啦,特别可爱,穿公主裙也可爱,像哥如果穿公主裙走出去,肯定是要被当成变态抓起来的。


龙馥哥的面色这才稍微缓和了些,铉辰哥就在一旁用自己的手包裹住他的小手,轻声安慰道:龙馥儿别伤心,我如果变成女人的话,肯定也是A啊。龙馥哥看到自己的手指消失在铉辰哥的手掌中,委屈道:可是你手大啊。


什么都是XS但什么都喜欢XL的龙馥哥,注定不会在尺寸方面获得优越感。


手大有什么用?铉辰哥反驳说。


李糯哥开始咳嗽,说:还是有用的。


昇玟哥罕见地附和他:还是有用的。


铉辰哥见他俩妨碍自己哄龙馥,不满地皱眉,有什么用啊?一点用没有!


结果,龙馥哥想了想,居然也赞同起那两人,点头道:嗯,是有用的。


铉辰哥开始委屈。


龙馥哥凑到他耳边小声解释原因。


铉辰哥的脸越来越红,像被李糯哥掐住脖子塞了五张纸巾,语无伦次:这样说……嗯……这样说也没错。


等龙馥哥说完,铉辰哥的神情又变得有些得意起来。


他们自以为在我面前打哑谜,其实我全都清楚,我的手和铉辰哥的手尺寸一样,所以对手大的优势再清楚不过,只是我不会像铉辰哥那样,为了哄喜欢的人而不惜自我贬损罢了。


只有知城哥不懂他们在鬼鬼祟祟地说些什么,问:干嘛咬耳朵,直接说出来不就好了,我们之间也要瞒着吗?


龙馥哥认真地解释:对不起,因为真的是不方便告诉韩尼的事情。


灿哥和彰彬哥赶紧扯开话题,说我们不是在聊罩杯吗,为什么扯到手的尺寸上来。


知城哥是那种别人越回避他越锲而不舍的类型,他说罩杯有什么讨论的必要,反正我们也不可能变成女人,再说,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铉辰、龙馥和昇玟肯定是A啊,他们仨纸片似的,我们几个健身的肯定有C了吧,说不定D也是有的。


我问:那我呢?


韩知城没想到我会开口,转过头,眼睛圆溜溜地盯着我,语气有点不可思议:我怎么知道?


我说,你不是说显而易见吗?


他理直气壮,你又不肯人抱你,肉眼怎么测得出来?


我开玩笑地张开手臂,问,那你要来抱吗?


知城哥像看见了什么稀世罕见的怪状,又惊恐又惊喜:为什么突然这么主动?你真的是梁精寅吗?


哥哥们悄悄朝我竖大拇指,感谢我成功把知城哥的注意力转移走。


知城哥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半推半就地抱住了我,我俩的胸膛撞在一起,触感美妙得几乎让我叹息,知城哥的心脏跳得好快,连带着我的心跳也急促起来。没抱一会儿,他就慌乱挣脱开我的怀抱,根本不敢和我对视地强装淡定道:你小子还不赖嘛。


那有C吗?我盯着他问。


他像不小心咬了自己舌头那样,结结巴巴说:C……嗯,C应该是有的。


我说:而且我的尺寸和铉辰哥一样,是20cm哦。


他像是吓了一跳,几乎要跳起来,声音都变得颤抖:嗯?什么?什么尺寸?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我弯起眼睛笑,很乖巧地回答,当然是手的尺寸啦,哥在紧张什么呢?


哥哥们的神情纷纷从赞许变成了隐忧,只有龙馥哥很天真地张大嘴,发出一声惊叹:哇,那伊恩尼是冠军呢!



 

在这之后,彰彬哥找到我,问我有没有什么话想跟他说。


我说,没有。


于是,彰彬哥单刀直入:你和知城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说,看知城哥可爱,所以想逗一逗他。


彰彬哥显然不满意这个回答,他说,那你怎么不逗我?


我说,哥可爱吗?


彰彬哥说,我不可爱吗?


我说,哥可以去照照镜子。


彰彬哥气得一天没跟我说话。


紧接着,李糯哥来找我。


他比彰彬哥手段强硬得多,一上来就警告我,如果我不说实话,他就直接精神控制逼迫我说。


我说,哥这是要违纪吗?


他说,只要让你抓不到证据就行。


我说,随你吧,其实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告诉昇玟哥,你一见不到他,就到处问人他在哪里。


李糯哥说,不要造谣没有的事情。


我说,有没有先试试看再说,昇玟哥相信了就行。


最后还是得让灿哥过来。


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解释说,哥哥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


灿哥的语气很温和,伊恩,一转眼你都十八岁了呢。


我说,对啊,我都来这里十年了,你们还不了解我吗?


灿哥说,正因为太了解了,所以才觉得反常。你还记得自己亲过韩尼吗?


我说,这个我是真的不记得,我对天发誓。


灿哥说,那你记得韩尼亲过你吗?


我说,虽然不太记得,但我觉得这个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灿哥说,那你记得韩尼被污染过吗?


我瞪大眼睛:什么时候的事情?


灿哥说:你第一次出任务的时候。



 

作为异能者,我们拥有普通人不具备的特殊能力,但也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消耗越大,付出的代价越严重。比如我可以让时间暂停,却会因此丢失部分记忆;铉辰哥可以看见肉眼无法看见的东西,却会短暂性失明;彰彬哥可以读取对方的想法,却要依靠大量健身来代泄这些思想,为了保持体力,又不得不养成了暴食的坏习惯。


知城哥的能力是通过创造异空间瞬间转移和储藏物体,虽然我俩能力作用的维度不同,却都是在关键时刻保命的可靠异能。我会丢失记忆,知城哥则会加剧负重感,不只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理上的。知城哥试过健身,但获得的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这种负重感和彰彬哥被迫获取的思想垃圾不一样,垃圾可以代泄,负重感却很难排解。他试过给身体打各种钉子,眉钉、唇钉、舌钉,还有各种被衣服遮挡的部位,他企图把自己折磨得千疮百孔,在迷离的痛楚中获得一丝短暂的清明。这起到过一些作用,但在逐渐演变为自残倾向时,被灿哥强行制止了。无法纾解压力的知城哥变得愈发痛苦且神经质,仿佛只要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彻底崩溃。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房间里一切尖利的物品都被没收了,墙壁用海绵和布包裹,知城哥在柔软的禁闭中,像无魂的尸体一样,仰躺着注视天花板,血和泪都流不出来。


谁也帮不了韩知城,彰彬哥一试图读取他的大脑就会头痛欲裂,甚至口鼻流血,李糯哥在对他进行精神控制时也是如此,铉辰哥说他看到知城哥的保护壳非常脆弱,有很多污染源虎视眈眈地围绕在他周围,等着知城哥崩溃的那一瞬间彻底吞噬他。


我依稀能想起一些当时的记忆,大概是两三年前,那个时候的知城哥确实总躲在房间里,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来,如果遇到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李糯哥和彰彬哥会轮流陪在他身边,并且是寸步不离地紧紧跟着。


我第一次出任务的时候——我第一次出任务是什么时候?


是十五岁,还是十六岁,好像那天是我的生日来着。


虽然是个吉利的日子,但遇到的事情并不吉利,铉辰哥和龙馥哥那边需要解决的是个大麻烦,由于使用异能过度,又双双成为残疾人,只得出动昇玟哥和方灿哥顶上,就剩下李糯哥和彰彬哥可以陪我出任务。彰彬哥让李糯哥留下来照顾知城,自己陪我出了任务——是个不小的怪物。


上面大概以为我有很多哥哥作帮手,所以刻意加大了难度,彰彬哥光是靠近那个怪物,就已经满头大汗,他说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尖锐的啸叫声,比韩尼的大脑还要让人头疼,韩尼的大脑是繁杂而沉痛的连续撞击,而这个怪物仿佛全身都是用刀子扎成的。他从一大串毫无逻辑的思想中,读出了只言片语,了解到这怪物大概是被抛弃的人类怨念的集合体。


我说我的异能对这个束手无策,最好还是让昇玟哥过来把它烧掉或者冻成冰化石,也可以让灿哥通过控制重力将它彻底粉碎,但这两位哥自顾不暇,根本联系不上。彰彬哥实在支撑不下去,在口鼻溢出鲜血的那一刻,联系上了李糯哥。


之后的事情我忘了,大家也不肯告诉我。


但好像就是从那之后,知城哥逐渐恢复了正常。


被污染?


知城哥恢复正常的原因是因为被污染吗?



 

污染,顾名思义,就是被怪物侵蚀,程度轻的话是可以自愈的,重一点可能需要看医生,最坏的下场就是自己变成怪物。这样看来,知城哥的程度应该不算重,否则他现在怎么可能活蹦乱跳、虎虎生威,完全看不出是曾经患过心理疾病的人?


方灿哥见我还是没有领悟他的意思,叹口气说:伊恩,你在帮助韩尼治疗的过程中,到底有没有被污染?


这是怎么回事?


我又不是医生,异能力也不是治愈,我帮助知城哥治疗?我是在丢失记忆的同时,丢失了一项很重要的能力吗?


我百思不得其解。


方灿哥叹气,看来你是真的忘记了,精寅,你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忘掉。


我说,不用担心我被污染啊,都这么多年了,要污染早就表现出来了。


灿哥说,虽然是这个道理,但总不排除特殊情况,之前也听说过被污染的人当时没有任何症状,很久之后症状才显现出来的情况。


所以,他们以为我对知城哥的异常态度是被污染后的表现。


这真的是非常滑稽。


我宁愿他们认为我是个色中饿鬼,觊觎韩知城的美好肉体,也不希望在哥哥们眼中成为一个被污染这么多年的异类。于是我很认真地强调,我当时真的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才去调戏知城哥的,但他们不相信,就像我不相信自己亲过知城哥一样。


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一个正常的梁精寅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就像在我曾经的认知里,一个正常的我不可能去主动亲韩知城。


刻板印象,难以根除的癌细胞般的存在。



 

愿意相信我的还是铉辰哥和龙馥哥。


他们俩说我的周围一片清朗,比我们组织的未来还要明亮,不存在任何浊物或者杂音。彰彬哥和李糯哥的能力因为被上面严格控制,若非当事人同意不能随意对同伴使用,所以就算他俩再蠢蠢欲动,只要我不松口,也无济于事。


至于我为什么不松口,当然是因为我心虚,我承认自己确实是爱上了知城哥,不是对哥哥的那种爱,而是希望占有他的那种充满欲望的爱,这说来很奇怪,我总觉得缺失一个节点,或者说一个契机,这必定不是crush,因为我俩遇见的时候我才八岁,但也不像是日久生情,说实话,知城哥在队内的第一顺位怎么也轮不到我,而我的第一顺位,似乎也不应该是他。


不应该,但是,是有可能的。


我问龙馥哥爱情是什么?


龙馥哥说,爱情就是看见他的时候心里满满当当的,离开他就会失落,看到他受伤比自己受伤还要痛苦,想要靠近他、拥有他,只要跟他一起,不管怎样都是幸福的。他说完一长串,然后眼睛亮晶晶地问我,我们伊恩尼是真的喜欢上韩尼哥了吗?


龙馥哥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似乎对自己主动问弟弟这种问题感到害羞。


我在他殷切的注视下缓缓摇头,没有,我对韩尼哥没有这种感觉。


龙馥哥感到惊讶且失落:怎么会?


铉辰哥说,那你是仅仅想和他上床吗?


龙馥哥赶紧去捂他的嘴,说你怎么能在孩子面前说这种话。


怎么就不能了,他都十八岁了呀。黄铉辰说,我们俩十八岁的时候不知道睡过多少次了。


龙馥哥脸红成熟透的水蜜桃。


他们俩放荡起来能在我隔壁房间叫一天床,却又总是在一些场景下不合时宜地纯情着。


我想了想,床肯定是想上的,但也不仅仅是,像拥抱、KISS什么的也是想做的。不一定要无时无刻盯着知城哥,我倒更希望我们彼此独立些。


铉辰哥从身后抱住龙馥哥,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两个人紧贴得像连体婴似的,对我说:你这种情况,问我们俩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如去问李糯哥和昇玟。


李糯哥义正词严地强调,他和金昇玟不是炮友关系,而是没关系。


昇玟哥说,嗯,确实说好离婚来着,但是严格意义来说,和李糯哥也没有举行结婚仪式,所以我们俩的情况有些复杂。


我说那就不谈结婚离婚这些复杂的,只说对于李糯哥个人,你的想法是什么。


昇玟哥认真地想了片刻,然后叹气道,哥就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存在啊,但是爱大于恨,所以怎么看都还是可爱的,连生气都是可爱的。虽然总是吵架,可还是忍不住想去抱他。


我点头,我看知城哥也很可爱。


知城长得本来就可爱,昇玟哥说,我看他也是可爱的,但是和李糯哥的可爱不一样,你懂吗,就是李糯哥会给人一种牙痒痒的可爱。


感谢昇玟哥的深度解析,我仔细想了想,知城哥的可爱不仅让我牙痒痒,连心脏都会痒,我甚至会幻想他哭起来会是什么样子。


昇玟哥就告诫我,说你悠着点吧,少发点疯,别人还没有追到手,就被吓跑了。


兜兜转转问了一大圈,几乎大家都知道我打算追韩知城了,只有知城哥本人还被蒙在鼓里。我趴在沙发上玩手机,他看见,啪嗒啪嗒跑过来,我抬起眼皮看他,他隔着空气,假装对我的额头啵啵了一下,再啪嗒啪嗒跑开。


啊,浑身上下又开始痒了。


知城哥比我还没记性,他已经全然忘了那天拥抱时我怎么让他难堪的,没事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在我面前晃荡。连铉辰哥都看不过去,提醒他:韩知城,要记得穿上衣啊穿上衣。知城哥却觉得他莫名其妙:刚健身洗完澡是真的很热,又没碍着你,管那么多干什么?铉辰哥扶额道,注意点吧,毕竟咱们这伙人都不太直。


知城哥了然,他说:你放心吧,龙馥跟你在一起后,就没和我啵啵过了,别这么疑神疑鬼的,你要相信龙馥。


铉辰哥见他如此迟钝,简直没救了,只能叹气:自求多福吧,韩知城。


而我,作为铉辰哥眼中会将知城哥吃干抹净的凶猛动物,却迟迟没有进行下一步猎捕计划。我宁可晚上幻想着知城哥在我身下被操的模样手冲,也做不到直接站到他面前说,知城哥,要不我们俩在一起吧。


因为在这点上,我和昇玟哥的想法一样,就是知城哥大概率会被吓跑。


知城哥的取向一直是个迷,我猜测过他可能喜欢彰彬哥,也猜测过他可能喜欢铉辰哥,后来还猜测过他可能喜欢李糯哥,显而易见,一个都不是,但知城哥看起来着实不像会喜欢女人的类型,那么剩下的唯一解释是,知城哥无法拥有爱情。


世界上存在很大一部分抗拒爱情的人类,他们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对爱情没有向往,所以连性欲也无法产生。就算知城哥浑身上下的敏感点都打上了钉子,但他看起来还是一个眼睛圆溜溜的小男孩,会偷偷来场恶作剧然后肆无忌惮大笑的那种小男孩。


明明我才是弟弟,却总有种追求未成年的罪恶感。


我问铉辰哥当时对龙馥哥下手时,会不会也有这种罪恶感。铉辰哥说,肯定是有的,龙馥儿太像天使了,感觉抱他一下都会让他掉羽毛,但因为很早就认识了,习惯以同龄人的方式相处,所以也不会觉得奇怪。而且龙馥啊——铉辰哥压低声音说,懂的东西真的比想象中多很多,也很喜欢探索新的方式,是很棒的伴侣呢。


那知城哥也会是这样吗?


说不定呢?

 



灿哥试图说服我接受彰彬哥检查的计划一拖再拖,这时上面下达了一个任务,涉及的保护对象身份很重要,需要八个人一起执行,灿哥说,这次看我表现,如果足够优秀,就不再劝我接受检查。


灿哥这个人,总是考虑得最多、最复杂,过于周到和谨慎,作为旁观者,有时候也会替他累。我想,反正迟早是要向知城哥坦白的,如果实在没办法,让彰彬哥好好看看他好弟弟的龌龊思想,正视下梁精寅其实是个充满欲望的臭男人这件事实,也算给我们兄弟间更近一步了解彼此的机会。


任务地点是一场聚会,上面为我们要到了邀请函,但是需要我们伪装身份。我的最简单,就是普普通通的服务员,大概是上面对我实在没有信心。龙馥哥扮演的是李糯哥和昇玟哥的女儿,后两位伪装起夫妇来实在过于轻车熟路,龙馥哥对这次的挑战更是跃跃欲试,虽然作为女装爱好者,他搜集了一大堆花里胡哨的裙子,但也只在家里穿穿,更多是为了满足铉辰哥,真正在大众面前当女孩子还是第一次。铉辰哥的身份是一位来自乡下的富绅,由于不常进城,所以迟钝些也没关系,彰彬哥负责扮演他的手下,防止他露馅。方灿哥和知城哥则是一对魔术师兄弟,到时候还有上台表演的任务。


作为伪装大师,知城哥负责为我们化妆。由于我的装扮最简单,只需要换件西装,闲得无聊就站在旁边观摩。知城哥帮李糯哥涂口红的时候离得好近啊,大概两人的呼吸都会纠缠在一起吧,难怪后者紧张得变成了一只正襟危坐的兔子。兔子一样的李糯哥,像是会从知城哥的魔术师礼帽中凭空蹦出来又凭空消失,仅仅是兔子,所以知城哥不会紧张,甚至靠得更近。


我捏紧手中的纸杯,里面剩余的水洒出来,这时昇玟哥走过来挡住我的视线:伊恩,你不是应该提前出发吗,服务生出现过晚的话,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哦。


隔着他的肩头,我看见知城哥已经直起了身子,对着李糯哥发出“真美啊”的赞叹。


于是我移开视线,拍了拍昇玟哥的肩:知道了,哥加油吧。


在昇玟哥“你也加油”的祝福声中,我独自奔赴了现场。被我顶替的那位服务生估计现在还坚守在自家的马桶上,因为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一天就这么倒霉而长吁短叹。从后台混进宴会非常简单,前后都有人帮忙打点好,我们似乎只是台前的演员而已。


雇佣我们的那位显贵受到了死亡威胁,凶手大约就混在今天的人群中,说不准是宾客,或是表演者,或是和我一样的服务生。


我的任务仅仅是时刻守护这位显贵和他的家人,在紧要关头暂停时间给他们制造逃命的机会。所以刚开始我无所事事,只是跟着周围的同事一起帮忙布置宴会现场。有人来找我搭话,问:你就是新聘的John吧。我怕他之前见过我,不敢和其对视,只是半低着头拜餐具,点头应和。结果那人不依不挠,一个劲儿盯着我看,直惹得我背后发毛,他才咂着嘴,以一种油腔滑调令人生厌的老练语气说,难怪小姐指名要你,长得还真是帅气呢,好好干的话,不会仅止于服务生哦。


他拍了拍我的肩,带着点过来人提携的意味,我只会干巴巴地笑,说谢谢前辈。


在场所有人都有嫌疑,我不能掉以轻心,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我只能找了个借口尽量远离这些喜欢套近乎的麻烦家伙。


我待的那个角落刚好可以看见知城哥的后台,他正在低头调整束腰,酒红色的绸缎质感的束腰,将知城哥少女似的细腰勒得愈发旖旎,仿佛我只用一双手就能完全拢住。如果掐着知城哥的腰把他往自己怀里带——光是产生这个念头,就让我的天灵盖获得极其畅快的舒爽,然后酥酥麻麻地传遍全身。


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知城哥突然转过来,瞪了我一眼。虽然我知道他只是为了警醒我,但还是不由得去反复回味这一眼,硬是咂摸出了些许娇嗔。


当然我不至于忘记任务在身,收回目光,继续忙碌自己的事情,这时候宾客陆续进场了,我看见龙馥哥一手挽着李糯哥一手挽着昇玟哥走了进来。他戴着浅金色的及腰长发,身上是一件浅蓝色的公主裙,被白丝袜包裹的小腿纤细而玲珑,隔着老远都仿佛能听见他脚下小皮鞋“哒哒哒”的声音。


我过去给他们倒香槟,龙馥哥捏着嗓子说“谢谢”,他的异能使他的声线变幻起来毫无压力。我说,三位看起来很幸福呢。李糯哥皮笑肉不笑道,托你们老爷的福。韩知城给他化的妆实在美艳得很,即使阴阳怪气,也显得那么赏心悦目,活脱脱高傲贵妇人的做派。昇玟哥问龙馥哥,我们菲菲公主nim觉得这里怎么样?龙馥哥装模作样环顾四周,夸张地回答,好大好漂亮,而且收拾得很干净整洁呢。


意思是他没有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


看来凶手还未出现,或者躲在了我们察觉不到的地方。暂时无从下手,我们又重新分散开,心照不宣地扮演好各自的角色。


很不巧,铉辰哥被一位富家千金给看上了,这位穿着时尚性格泼辣的女孩正百般纠缠着几乎抱头貂窜的铉辰哥,为了解救自己无用的傻瓜主人,彰彬哥只得找了个借口带着铉辰哥离开。于是他俩来到了后厨。


我也趁机端着盘子跟过去,问,两位客人需要什么帮助吗?


铉辰哥说,化妆室在哪儿?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要去卫生间解决生理问题,只是要给我们制造足够长的接头时间,所以我把盘子交给路过的同事,带着他们去找卫生间。


铉辰哥说,宾客都没有什么异常,但是这家主人为什么还不出现?


我们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被保护对象都没有登场,难道凶手已经直接越过宴会,去找上了他们?


铉辰哥说要去主人居住的别墅区看看,彰彬哥让他不要轻举妄动。这时宴会大厅传来欢呼声,我们赶过去,发现灿哥和知城哥已经开始表演魔术了。而迟迟没有出现的主人一家,此刻正坐在最前排的位置,兴致勃勃地观赏着,这家的女儿和伪装后的龙馥哥看起来差不多大,十五六岁的样子,头发高高盘起,露出长期跳芭蕾才能练成的天鹅颈。知城哥从他的魔术帽里变出一捧玫瑰,递给这位美丽的小姐,她惊叹着接过,下一秒玫瑰就被烧成了灰烬,但小姐却没有被烫伤,因为知城哥当即将燃烧的玫瑰用透明的异空间隔开了。


大家都以为是韩知城的幻术,只有铉辰哥咬牙切齿:金昇玟到底在干什么?


之后,这位没得到韩知城玫瑰花的小姐就迷上了韩知城,眼神一刻也不愿错开,哪怕灿哥在她面前表演了令众人起立鼓掌的悬浮幻术,她也只是痴痴盯着知城哥。


哦莫,精寅遇到情敌了。铉辰哥摇头。


我说滚。


铉辰哥说,别生气,哥帮你杀了她。


这位美丽的天鹅般的小姐在下一秒就被铉辰哥隔空抹了脖子,她雪白的颈项中浮现出一圈细丝,涌出的却不是鲜血,而是大团黑雾,与此同时,她身边的老爷夫人也迅速干瘪下去,原来这三具躯体只是用假人皮缝的空壳。宾客们纷纷尖叫着四处逃散,而我们的任务也以失败告终。




回去的路上,大家一言不发。


快要到家时,黄铉辰才开口质问金昇玟为什么要这么冲动,昇玟哥耸了耸肩,反正已经晚了,想速战速决来着。


铉辰哥说至少我们本来可以捉住那个怪物,可它被你一吓就立刻逃走了,我根本来不及看清,似乎有个时空传送门似的,倏地就消失了。


昇玟哥说,我也没想到它会有这种能力,倒是有点像韩尼。如果是这种能力,就算我们再谨慎也很难抓住,除非精寅的反应比它还快。


其实正常情况下我应该可以,但当时我的注意力显然没有很好的集中。出于羞愧,我低着头保持缄默。


龙馥哥担忧道,那原本的那家人哪里去了呢?


彰彬哥说他读取了一些佣人的大脑,发现这家主人从昨天晚上开始就闭门不出,大家都以为是为了确保安全,也就没产生怀疑。


那么怪物应该是知道了我们的计划,提前登门拜访了。


既然这家人闭门不出,怪物又是怎么混进去的呢?原本的三个人又是怎么消失的呢?李糯哥问。


昇玟哥说,或许说有我们看不见的密道?


见大家一筹莫展,方灿哥说,不如我们先静下来好好分析一下怪物。


首先这个怪物可以瞬间转移,却无法连同肉身一起转移,所以这家的主人要么是自己离开的,要么还在那栋别墅内,只是被怪物囚禁了起来。而且这个怪物并没有想破坏宴会,从一开始就在粉饰太平,那么它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龙馥哥说,我觉得它和这家人应该本来就很熟悉。


灿哥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声音不会骗人,如果闯入的怪物带有外来侵略性,哪些早已习惯了主人气息的物品们不会这么平静,必定会发出排外的窃窃私语。


我们不是迪士尼公主,无法和非生物对话,龙馥哥却可以,这听起来很荒谬,但事实如此,而且死物永远比活物更可靠。


看来我们需要调查一下这家人的背景,方灿哥说着,拍了拍身边出神的知城哥,问,韩尼,你从刚才就一直魂不守舍的,怎么了?


知城哥这才像从梦中惊醒一般,整个人抖了一下,看见大家关切自己的眼神,故作轻松地挤出一个笑:没什么,可能是有些累。


事情肯定不像知城哥说得那么简单,凭着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大家都能看出他的不对劲。但他不愿意说,别人也不好问。



 

那家人的过往很快就尽数展现在我们面前。他们原是普通家庭,因为丈夫早年的慧眼独具,看准了市场,在全民创业的热潮中占领了先机,加之妻子能说会道,频繁出入夫人们的社交场合,结识了很多有用的人脉,使得他们在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里一跃成为国内名列前茅的财阀。但毕竟白手起家,比起世代积累的大家族到底底气不足,故而总是战战兢兢,生怕哪天就被竞争对手联合起来整了,所以一直非常谦逊低调,业界口碑很不错。


他们夫妻俩早年生了一个女儿,天资聪慧,养到十五岁却突然夭折了,妻子悲痛欲绝,为了弥补这份伤痛,已经不算年轻的夫妇俩又生了个孩子,就是现在这位漂亮的小姐。据说是位舞蹈天才,还没成年,就当了某顶尖艺术高校芭蕾舞系的首席,看上她的婆家能排成长队,可谓前途无量。


我们都猜测,那个怪物是不是他们第一个女儿遗留的怨念。可按道理说,这位夭折的女儿生前也备受宠爱,夫妻俩为了给她治病,花了不小的代价,她没理由去怨恨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可是光靠我们凭空想象,也找不出真正的答案,所以还是决定前往别墅一探究竟。


这栋别墅里凭空消失了三个人,又是大晚上的,显得格外像座凶宅。铉辰哥和龙馥哥紧紧贴在一起,大气也不敢出,其余的人只好分散在他俩周围,防止他俩被吓到忍不住尖叫出声,坏了计划。龙馥哥半躬着背,整个人抖得厉害,像只应激的小猫,他说周围的一切东西,包括桌椅地板和墙壁,都在警告我们滚出去,铉辰哥自己也怕得只敢把眼睛睁开一条缝,还要分神去帮他捂耳朵,不住地低声安慰他。


虽然算不得什么能搬得上台面的大事,但某种程度来说也算患难见真情。


我也想安慰走在我左前方的知城哥,可惜他并不给我逞英雄的机会,自顾自地走着。


突然,四处打探的昇玟哥不小心按到了一个开关,前方缓缓开出了一个暗道,方灿哥朝立了大功的昇玟哥竖起大拇指,然后带头走了进去。


好家伙,是他们家藏金子的地方。


作为毫无自由的被雇佣者,我们几个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一进来,难免有些晕头转向。知城哥的精神总算被财富刺激得集中了些,他走过去,朝其中一根金条缓缓伸出手。突然,那根金条凭空消失了。知城哥猛地停住动作,他向我们解释道:不是我。


是那个怪物!


密室的门突然关上,我们被彻底断了后路。


知城哥试图创造异空间,将我们转移出去,却发现能力被封印了,因为这里本身就是怪物创造的虚假时空。龙馥哥痛苦地捂住耳朵蹲下去,他被金块发出的刺耳响声折磨得站不稳,铉辰哥紧紧抱住他,并呼唤李糯哥过来安抚他的情绪。李糯哥说,我只能控制他的精神,让他产生幻觉,但无法减弱这些声波给他带来的伤害。


唯一的办法只有逃出去。


但这个密室设计得天衣无缝,连个出气口都找不到,难道我们只能在这里陪着这堆假金条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


方灿哥问铉辰哥能不能看见怪物的位置,铉辰哥摇头,方灿哥说,说明这个怪物现在不在这里,而是在外面观察着我们,只要我们把它刺激进来,找到它进入的入口,我们就能出去。


这件事情交给彰彬哥,他见识过太多人不堪的想法和情绪,也许更容易刺中怪物的痛点。由于我们不清楚怪物的身份,只能暂时默认它就是夭折的大女儿,彰彬哥细数父母对她的关心呵护,试图感化她,但费劲口舌,怪物根本不声不响。难道我们真的猜测错了方向?


李糯哥叹气,说彰彬哥太善良,怪物必定是不能被感化的,还不如直接骂它有用。于是他便开始怒斥它贪婪、无耻,明明是个死人,还要觊觎自己父母和妹妹的财产,妄图夺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人各有命,得不到本来就是活该,因此产生嫉妒简直可笑。就算迫害陌生人都应该羞愧难当,何况是最亲的家人。


起初并没有什么变化,但过了会儿,龙馥哥突然疼得大喊,抱着头,几乎要在地上打滚,他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铉辰哥都无法压制住他,被他狠狠推开。龙馥哥用头撞着墙,疯狂地咆哮道:你懂什么!你们这群什么都不知道却自诩正义的人又懂什么!


怪物污染了龙馥哥。


这是我有记忆的第一次眼睁睁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污染。我看到平日里漂亮温柔得洋娃娃一样的龙馥哥脸上突然爬满了黑色的裂纹,如同宝石般美丽的瞳孔被浓密的黑雾覆盖,他伸手掐住了自己最爱的铉辰哥的脖颈,把他死死抵在墙上,铉辰哥根本挣脱不开,由于无法呼吸而面色涨红,但他依旧不忍心下手伤害龙馥哥,只能悲伤而痛苦地望着他。


对不起,龙馥。昇玟哥说着,虽然很不想你受伤。


他冻住了龙馥哥的四肢,使其无法动弹,然后众人冲过去,掰开龙馥哥的手指,把铉辰哥解救出来。铉辰哥刚一获得新鲜的氧气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他的脖颈上留下了五道很深的手指印,是龙馥哥娇小而可爱的手指形状。


我们用结实的绳子捆住龙馥哥,把他像个受难的公主一样捆在屋内的架子上,确定他无法挣脱后,昇玟哥才给他解了冻。融化的水沿着他青紫的皮肤淌下来,龙馥哥被折磨得唇色惨白,整个人几乎晕厥过去,铉辰哥不顾自己的伤口,过去替他揉搓被冻僵的皮肤,他一边掉眼泪一边很认真地照顾着龙馥哥,就像他失明之后,龙馥哥细心地照顾他那样。昇玟哥蹲在他俩身边,默默提高温度,帮忙烘干龙馥哥浸湿的衣物。


怪物见龙馥哥再没有附身的必要,企图逃走,但这次我不会轻易让它得逞的。龙馥哥脸上逐渐消失的黑色裂纹突然卡住了,尴尬地滞留在退缩的半途。李糯哥逼着它从龙馥哥的身体里滚出来,因为不是全部本体,它没有反抗的余地。我们联手控制住它,彰彬哥终于读出了它的身份,她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而是养女,严格意义上来说,连养女都不是,而是一个替代品。由于信息不完整,暂时只能读出这些,当务之急是要离开这里。


从这个怪物的思想中,我们找到了出口,被灿哥大力破开,总算是逃了出去。


我们找到一个相对安全的房间一边照顾龙馥哥,一边想办法。那一小截怪物被囚禁在专业的容器里,它的本体却迟迟不敢出来寻找,看来是打算壮士断腕了。知城哥从灿哥手中要到这个小瓶子,然后坐到角落里对着它发呆。


我走过去,跟他坐在一起,问:哥研究出什么了吗?


本来以为他会和上次一样,找个理由搪塞过去,谁知他转头看我,看了好久,然后说:伊恩,你还记得我被污染的那次吗?


我说,不记得,但听说是我救了哥?


他点头,神情似乎有些失望又有些难过。他说,其实我也不记得了,我昏迷了很久,感觉那段时间你一直陪在我身边,跟我说话。等我真正从自己房间里醒过来,已经是一周以后了。他们说你当天把我背回来以后,就没有再陪着我了,而且我虽然昏迷着,身上已经不存在任何被污染的残留痕迹了。所以我一直很想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是怎么救的我。


我也很想知道,但是很遗憾。如果我还记得,或许龙馥哥就不会受这么重的伤。


对不起。我说。


知城哥说,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啊。


如果我再强一点就好了,总感觉没帮到大家什么忙,虽说也许曾经救过知城哥吧,但是知城哥受伤也是因为我啊,如果我能一个人完成任务不拖累大家该多好。这样弱小而无用的我凭什么获得哥哥们这么多的爱呢?


但就连这番话我都无法说出口,真是软弱到不敢承认自己的软弱。


知城哥察觉到我沉默背后的挣扎和痛苦,他握住我的手:伊恩,不要自责,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所以不需要道歉。


这样的知城哥简直像被龙馥哥附了身,但我知道他是在很认真地开导我,意识到这点后,我的情绪连同身体都开始颤抖,体内的水似乎承受不住这种颤抖,被迫从眼眶中流出。知城哥抱住我,轻轻拍着我的后背,缓缓说:不要哭啊,伊恩尼。哥哥真的不能没有你。


他说的是哥哥,而不是哥哥们。


我紧紧地回抱住他,仿佛要把他揉进我的骨血里,我也不能没有知城哥。


他似乎吻了我的侧颈,这次我要在失忆前赶紧记到手机备忘录上。



 

知城哥告诉我,他觉得这个怪物的气息似曾相识,但由于他并不具备这方面的异能,便疑心是自己太过敏感。从怪物污染人体的方式来看,也和三年前他被污染的那次很像,所以左思右想还是决定说出来。


我们去请示了灿哥,灿哥认为哪怕只是一个极为不严谨的猜测,都不能轻易放过,于是给上面发消息,请求把那次任务中遇到的怪物档案调出来。


这需要花费些时间,为了稳妥起见,知城哥将这个房间隐藏了起来。他现在的能力比起三年前长进不少,也已经能很好地自我化解副作用,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克服心理障碍的,但时间也大约在被污染之后。


他细致地布置完一切,转头发现我一直在盯着他看,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笑了一下:怎么了吗?


哥这样大量使用能力,会感到累吗?


对于我的这个问题,他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还好吧。


昇玟哥从我们旁边路过,感慨了一句:正是身强体健的年纪啊。


知城哥就说,你也试着举举铁,对增强身体素质很有效果。


昇玟哥礼貌拒绝,不用了,铁举多了会变笨。


知城哥居然毫不怀疑:是吗?难怪我现在老觉得自己脑袋转不过弯,想个东西得想半天,刚说完的话转眼就能忘。


我就笑,哥怎么跟我似的。


本来只是句玩笑话,因为正常人都会遇到上一秒做的事情被打断就再也记不起来的情况,但知城哥的脸色突然凝重起来,他说,伊恩,我确实觉得我在不断丢失记忆。


因为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所以很难察觉,但某天知城哥躺在床上细数过往时,发现很多他本应该烙在记忆里的事情都变成了空白。


比如?我问。


他说,比如什么?


比如我亲过你这件事?


他表情变得茫然,我是不是曾经很笃定你亲过我?我还说了一大堆描述当时场景的话,但我只能记到这里,其余的细节我全忘了。而且我现在已经完全记不起你亲过我了,甚至会怀疑这件事真的没有发生过。


我说,你以前说过很多遍,很多遍,就算我记不起来,你也会一直重复。


他问,我当时是怎么说的?


我说,你说那天阳光很好,你站在阳台上浇花,我因为起晚了,肚子饿得很,正在翻冰箱找吃的,翻了半天才翻出两片过期的面包,其余都被哥哥们日掏夜掏地掏空了。你看我失落的样子有点可怜,所以让我先去洗漱,说你浇完花就陪我出去买早饭。等我洗漱回来,你刚好浇完,抱怨了句好累啊,突然我从后面扑过来抱住你,你吓了一跳,但我的力气太大了,你挣脱不开,紧接着我就亲了亲你的脸。


知城哥聚精会神地听着,听到这里,突然问:只是亲了脸?


我点头:你是这么说的。


那之后呢?


之后你就很夸张地挣脱开了,然后摸着我的额头说,这孩子是不是饿出幻觉了,把哥当食物了?


知城哥说,那我真挺扫兴的。


我问,哥觉得自己应该是什么反应?


知城哥说,最起码回亲过去吧,反正不能吃亏。


我看着他,突然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左颊,他吓了一跳。我说,我亲的应该就是你的这颗痣吧。


他说,你不是不记得了吗?


我说如果再重新来一次,我还要亲这里。

 

 

这番暧昧的对话进行到这里,被灿哥打断,三年前的档案出来了。虽然彼此都有些意犹未尽,但我和知城哥还是迅速调整好情绪,凑到了灿哥身边。


三年前那团巨型怪物集齐了数十位被遗弃者的怨念,经过性别、年龄和国籍的筛选,他们最终确定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但这份档案里仅仅记录了她十二岁以前的记忆。从中可以看出她的家庭非常贫困,她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作为最中间的那个,她受到的关爱一直很少,到了年纪家里也迟迟不肯送她入学。八岁那年,父母把她卖到了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那户人家也有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儿,但似乎身体不太好,女孩就成为了这家女儿的陪读。由于天资聪颖,女孩学起东西来很快,所以如果出席一些重要场合,这家人会让她假装他们的女儿,以此博得大家的称赞。刚开始女孩儿觉得很开心,因为见到她的人都会夸奖她,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获得这么多的关注和爱,但久而久之,她发现自己在外面得到的称赞越热烈,回到家以后养父母对她的态度就越冷漠。不过是个买来的替代品而已,她听到养母私下里和别人谈起她,亲生父母都不要的东西,怎么配呢,这些本来就该是亲生女儿的。


听到这里,我们几乎可以确定这部分怨念和别墅里的那个怪物来自于同一位主人。这家夫妻生了一位先天身体不好的女儿,后来又买来一位养女,因为过度的虚荣心,让聪慧而健康的养女冒充自己的亲生女儿,却又因为养女的过于优秀而忌恨她。那养女究竟是怎么去世的呢?


按道理,亲生女儿因病去世,养女便可以获得自由,难道是因为害怕她出去泄露秘密,所以痛下杀手?那这样完全可以把她关在家里,何必要迫害另外一条无辜的生命,未免过于残忍。


灿哥说,当初这对夫妇本就是通过非法途径买来的养女,所以根本无法帮这个女孩子争取到合法身份。


李糯哥想不通,他认为既然亲生女儿没了,直接让养女彻底顶替她不就好了,反正这么多年大家见到的都是她,完全可以假装亲生女儿活着。昇玟哥说,一看哥就没生过孩子,这家人本来就不待见养女,嫉妒她的健康和活力,这下看到她更得触景伤情,徒增怨愤。李糯哥无法反驳,只能撇嘴:说得好像你生过一样。


虽然死因未明,但养女肯定不是自然死亡,所以才会想要报复自己的养父母。她八岁前的怨念来自于对原生家庭,八岁后转移到收养家庭,自始至终都没有被当作一个完整的社会人对待,也是令人唏嘘。


这时躺在床上的龙馥哥突然痛苦地挣扎起来,额头上冒出大滴的汗,铉辰哥赶紧俯身检查,但他看不出什么异状。龙馥哥嘴唇动了动,似乎在说什么,铉辰哥凑过去听,只听清楚了几个零碎的单词:“下面……好冷……接吻……”


铉辰哥着急地皱起脸,他看起来比龙馥哥更需要求救:怎么办?龙馥是不是体内还残留着污染?


彰彬哥安慰他,一时半会儿肯定是难以彻底清除的,估计等养一阵子,身体才会慢慢代谢掉。


知城哥也听见了一点,他疑惑:接吻?龙馥要和谁接吻?铉辰?还是说这是那个养女的话?


灿哥认为应该是养女的话,下面可能是指地下室这类的地方,说不定她在这里受到过虐待。


于是下一步我们决定出去找找,看看这个别墅里有没有地下室。


并没有花费很久时间,主要龙馥哥在靠近污染源时反应会更剧烈,他被铉辰哥背在背上,手指尽数掐进铉辰哥的肩膀肉里,后者痛得闷哼,下唇都被自己咬破了。灿哥心疼地递给他绷带,说:真是苦了你们两个了。铉辰哥摇头,努力憋出一个轻松的笑。


当地下室尽数展现在面前时,这次我们先停了下来,知城哥创造了一个异空间,把这里转移到他的地盘,将主动权先抓在手中,然后我们才谨慎地走了进去。里面的温度确实很低,安静而空旷,像是关禁闭的屋子。知城哥走进去时整个人抖了一下,我见状,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了他。


他有些惊讶地扭头,看见是我之后,就很开心地笑了,隔空朝我啵啵了一下,轻浮而甜美的,让我在寒冷中感到了些许燥热。


昇玟哥默默将温度提高,防止众人着凉。


铉辰哥环顾四周,表情逐渐变得不忍,他说这里充满了那个女孩子的回忆,每个画面都清晰得像昨天发生的事情。这家人虐待女孩的方法就是把她独自关在这里,短则一天,最长的时候关了一周,每天只送一顿饭,还是些残羹冷炙。地下室的平均温度只有五六度,女孩子穿着单薄衬衣根本承受不住,经常被冻得晕过去。他们不能给她的身体留下疤痕,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折磨她,在这样阴暗寒冷的地方,让她反复品尝被抛弃的滋味。


送饭的通道是个宽五十厘米高三十厘米的方形洞口,平时从外面反锁,到了饭点,由专人打开,扔点东西进来,这是女孩唯一可以看到光亮、获得温暖的通道。某天,她听见洞口被打开的声音,但她太冷太饿了,根本没有力气,只能蜷缩在角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方向,麻木地期待会丢进来什么食物,冷硬的馒头、过期的面包,还是干裂的烙饼——都没有。


她看到一双纤细苍白的手费力地伸进来,然后是小巧秀气的头颅,接着是整个瘦弱到几乎只剩骨架的身子,明明是风一吹就能飘走的模样,却像童话故事里会发光的精灵那样,突如其来地闯进了女孩的世界。


是那个病秧子。


她给女孩带来了温热的饭菜,还有一些保暖衣物——她费力地把这些穿到了自己身上,整个人都被捂得面色潮红。


女孩对这位病小姐的情感是极其复杂的,她所承受的苦难几乎都来源于病小姐,但世界上唯一能给予她温暖和关爱的也只有病小姐。养父母嫉妒女孩,女孩就嫉妒她们的亲生女儿,只有病小姐本人谁都不嫉妒,连对她最残忍的上天也不怨愤。也许上天给了她纯白的皮肤,也给了她纯白的心灵,任何尘垢都落不上去。


病小姐抱着女孩,说她是自己的光,如果可以,自己一直做个影子就好。女孩被她的骨骼勒到生疼,很疲惫但很较真地想,明明事实是相反的,难道生病的人看到的世界也会颠倒吗?


其实病小姐虽然纯真,但并不愚蠢,她说自己能看出来,父母最爱的只是面子,连自己都要往后排。不过幸运的是,她还能依靠血缘关系从父母那里得到爱,所以要匀出一半来给本该拥有却无法得到的女孩。


女孩就问,那你怎么给我呢?


病小姐想了很久,最终她从一本烂俗的爱情小说中得到了答案,她说:如果接吻一千次的话,灵魂就会共通,我们就是纯然一体的了,那么我全部的爱都是你的。


这本书显然铉辰哥也看过,所以更加感同身受,当他把这些回忆复述给我们时,自己红透了眼眶,泪水簌簌地往下掉。


知城哥说,确实是个很美的故事,但我们还是不知道养女是怎么死的。


我有时候觉得知城哥不解风情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让人想咬着牙把他狠狠地亲一顿,亲到他大喊:我不想再接吻了,就算吻一万次,我也拥有独立的灵魂!


啊,我居然连他会喊出什么话都了如指掌,但我还没有真正和他接过吻。

 



彰彬哥说,我觉得这家人应该就被关在这里,如果养女想报复他们,肯定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但这里徒有四壁,只有一张椅子,根本找不到隔间或者暗门。


昇玟哥说,会不会已经转移了?那怪物不是也擅长瞬间转移吗?


灿哥说,它不能转移活人,只能造个空间把他们关进去。铉辰,你看看这里有没有一个看不见的空间存在。


铉辰哥努力从悲伤的情绪中抽离,他吸吸鼻子,环顾周围,然后摇了摇头。


我说,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这张椅子,会不会是这个?


铉辰哥觉得我的想法很有童趣,他说,这就是张普通的椅子啊,而且椅子才多大,怎么藏三个人?


知城哥却突然睁大眼睛,像找到了新思路一样,突然惊喜道:有可能的!虽然很困难,花费的精力很大,但将空间压缩到一个实物中,是隐藏空间的好办法!我以前偷东西的时候,经常这样!


铉辰哥说,其实最后一句你的语气可以不用那么骄傲。


但知城哥又很不解,这是自己独家发明的衍生能力,为什么养女会知道,难道是多年前污染他时窃取了过去?


想要撕裂空间估计很困难,只能让李糯哥试试能不能对里面进行精神干预。事实证明李糯哥可能真的是这个怪物的克星,过了没多久,椅子突然发生了剧烈的颤抖,从它木质的椅背处产生了透明的空气波动,仿佛被撕裂了一个口子,紧接着大团黑雾和三个被困的人影滚了出来。


彰彬哥表情一言难尽,他对李糯哥说,它在骂你神经病,说你才是未成年就搞同性禁忌爱的家伙。


昇玟哥说,某种意义上,这位怪物xi并没有说错。


李糯哥冷酷道,闭嘴。



 

这时龙馥哥醒了过来,他先是很小声地唤了句“铉辰”,除了背他的铉辰哥,我们都没有听见,连铉辰哥自己都以为是幻听了。之后他轻轻地动了一下,艰难地半睁开眼,看见铉辰哥脖子和肩膀上的伤口,就算嗓子哑到话都说得断断续续,还是很震惊且心疼地问:“铉辰……伤口……怎么了?”


铉辰哥这才意识到龙馥醒了,差点高兴到把头扭过一百八十度,狠狠把龙馥哥亲个遍,连声说自己没事。


龙馥哥挣扎着从铉辰哥的背上下来,但还站不太稳,铉辰哥赶紧扶住他。龙馥哥很缓慢地走到怪物面前,怪物可能知道是自己害他变成这个样子,有些心虚地缩小了一倍。


龙馥哥声音哑得像哭坏了嗓子的猫,他说,觉得我很像她吗?所以感到讨厌?


我觉得怪物应该是低下了头,像做错的小孩那样。


龙馥哥继续说,虽然一路上我昏睡着,但总能听到周围各种器具们的声音,很乱,它们见到的事实都只有一部分,拼在一起,大概能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她的身体撑不住了,只有靠换器官才有一丝生机,本来以为你是帮她父母挣面子的替身,结果却得知你原来只是她的备用器官,在父母眼中,连完整的人都算不上。这个突如其来的残酷事实并没有怎么打击到你,你甚至会幻想,如果把自己身体里的一部分放进她身体里,是不是两个人就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永远陪伴。但是她不同意,每天都要重复很多遍“要一直在一起”这样的承诺的她,看上去永远不可能违背誓言的她,成为了背叛者。她宁可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拥有你的器官。原来你被骗了,一个连踩到蚂蚁都会道歉的圣母病秧子居然是个骗子。


彰彬哥痛苦地皱眉:她让你不要说了。


连踩到蚂蚁都会道歉的龙馥哥伤起人来比李糯哥还残忍,他一字一句缓慢地把刀子扎入对方的心脏,却又只是像给生日蛋糕插上蜡烛:她真是太讨厌了,所以要把她从天堂拽到地狱才好。嘴上说着最理解自己,结果到头来还是要和万恶的父母站在一条线,逼迫自己彻底变成她。都疯了吧,是疯子吧,怎么可能让这群丧心病狂的人得逞啊。所以,你选择了自杀。


怪物泄了气一般的,跪在地上不动弹了。


两个女孩居然都死于自杀,这是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为了防止怪物先假装示弱然后趁机反抗,我把时间暂停住,示意知城哥先把它囚禁到一个逃不掉的地方。我的这点先见之明给大家省去不少麻烦,控制怪物的行动后,审讯起来就方便很多。


它倒没有特别不配合,只是希望我和知城哥来问它话,彰彬哥说,原因是我们俩看上去笨一点,不会像李糯哥和龙馥哥那样恶毒。


龙馥,恶毒,天知道这两个词是怎么联系到一起的。


知城哥咋舌感慨着。


我说,难道最令人在意的不应该是前半句吗?


知城哥这才反应过来,一拍桌子,大声质问:对啊!说梁精寅笨也就算了,凭什么说我笨!


怪物说,三年前我都把你的异能学过去了,你还浑然未觉,要不是你身边这小子,恐怕你人早没了。


知城哥这次没有拍桌子大喊“好卑鄙,果然是这样偷学的”,而是精确抓住了重点“三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怪物好像叹了口气,好像又摇了摇头,它说:你俩居然把这段全忘了。

 

 

 

那天徐彰彬把李糯喊过来后,韩知城也跟了过来,他虽然状态不好,但还是很努力地帮我分担着麻烦。他把这个究极缝合怪巨无霸分解成了数十块,分别锁进各个空间,由李糯逐个击破。这项巨大的工程进行到最后,韩知城实在承受不住,致使其中一个怨念逃了出来,污染了他,并将他反锁进了异空间。这个怨念就来自于养女。由于长期接受模仿训练,所以她变成怪物后的学习复制能力也很强。不幸中的万幸是,我当时反应足够快,趁时间暂停的片刻,陪知城哥一起进入了那个空间。


当时的知城哥消耗异能过多,本就是极其脆弱的状态,加之又被污染了,变得非常分裂和混乱,有时候仿佛是养女,有时候又仿佛是他自己。他整个人蜷缩成很小的一团,看上去痛苦得快要碎成无数块,就像他制造的那些零碎空间一样,每一个空间都是凌迟他的利刃。我紧紧抱住他,可能我的怀抱比较温暖,他像个怕冷的孩子一样拼命往我怀里钻。一会儿自言自语,一会儿嚎啕大哭,一会儿又攥着我的衣襟告状般的,说自己好累,每天都像背着巨大的石头走在悬崖边上,如果突然失去平衡,就会掉下去尸骨无存。他说自己并不是从小就喜欢偷东西,刚开始只是觉得奇怪,因为周围人都没有他这种能力,所以忍不住想试一下。明明试完就想把东西还回去的,但那些人不等他归还,就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他小偷,说他是扒手,因为证据确凿,连父母都不相信自己。他试图通过展现异能向大家解释,结果更是被当作怪物、异类,认定他不知道从哪里偷学了巫术,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小孩。在被父母赶出门的那一刻,韩知城终于醒悟:既然大家都说他是小偷,那么他何不如了所有人的愿,所以当晚他偷走了镇上所有人的内衣内裤,把它们打成一个巨大的蝴蝶结,挂在村门口的告示栏上,然后逃之夭夭。


自由之后的韩知城开始了每天靠偷东西度日的生活,他什么都偷,最开始只是偷食物,后来是衣服,再后来是首饰,最后专门潜入权贵的家里,偷他们最在意的东西,然后看着他们惊慌又愤怒的蠢样哈哈大笑。但偷东西并没有让他获得快乐,反而使他越来越疲惫,他好像变成了一个填不满的空壳,随身携带的物品越重,他的内在就越空虚,那些沉重的甩不掉的东西几乎要从外面将他压垮。即使后来遇到了方灿,症状也只是稍微减轻了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蜷缩在床上,不停反刍过往。


其实我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人,或许在某方面存在特长,但在变现为有用的能力时,往往需要承受其他人数倍的痛苦。世界上不存在无需付出代价的强大,越是想要无坚不摧,就越可能不堪一击。


我并不能给知城哥什么可靠的建议,因为我一生中的空白太多,是个很难积累起经验和阅历的人,但是这样脑袋空空的我每天都活得很轻松,所以我只能很自以为是地给出建议——那就试着去忘记吧,像我一样,做个没心没肺的人,会不会好一些。


我不知道知城哥有没有听进去。


他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养女,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只是听到他说:要怎么样才能做到?接一千次吻吗?这样我们就会成为一体吗?那么就接吻吧,每天吻十次的话,一百天就够了。让我彻底变成你吧,我好想变成你。


知城哥痛苦地哭泣着,黑色的裂纹如同蝴蝶翅膀的纹路,爬满他的整张脸,但这样的知城哥并不可怖,更像受难的圣母玛丽亚,由于承担数倍的苦难,显得格外美丽圣洁。没有人能不怜惜这样的知城哥,没有人能不爱这样的知城哥。于是我吻住他,我想要拯救他,拯救我心爱的玛丽亚。


可吻上去之后我才发现,虽然需要被拯救的是韩知城,最后获得救赎的人却是梁精寅。


他那时候还戴着舌钉,触碰到时会产生一种奇特的快感,明明在探寻他最柔软的部分,却还是会触碰到他的尖锐和挣扎。知城哥从来没接过吻,我也是,我俩就像似一颗生涩的柿子去催熟另一颗未熟的浆果,最终都熟透了,知城哥翻出甜腻而软烂的汁液。


我们被困在谁也找不到的时空里,真的接了一千次吻。


当然,这些都是我找回记忆后经过加工润色写出的文字,彰彬哥实际的转述过程异常艰难,他甚至几次想要起身逃跑,但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制止住了他。


而那位年仅十二岁的未成年怨念当然不知道,她幻想中的美好接吻居然这般不堪,早就吓得落荒而逃,并成功被李糯哥控制住。所以她其实也不理解为什么韩知城的污染莫名其妙消失了,也不明白我们是怎么得以逃脱那个时空的,所以她归为爱情的力量。


她可真应该和铉辰哥成为忘年交。


虽然我也赞同这种说法,而不赞同知城哥所说的是因为她太弱了,偷师却学艺不精,所以到一半就坚持不住了。因为醒来后不断忘却记忆的知城哥明显就是被我同化了,这点无法栽赃给小怪物,所以一千次的吻绝对不是传说,是爱情的咒语。

 



回忆完一大堆知城哥和我的往事,彰彬哥终于长长输出一口气,说:现在该进入正题了吧,说说这次作乱的目的是什么?


怪物感到莫名其妙:你个传话筒,当什么审讯官?


徐彰彬扫了眼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的我俩,无奈又愤怒道:你觉得这两人现在还能像正常人一样和你交流吗!


怪物说,本来正常人就不能和我交流。


濒临崩溃的彰彬哥还是凭借着高度的职业素养,硬生生将这份气忍了下来,凭一己之力问出了事件的全部真相。


 


其实现在的那位天鹅般的小姐也不是夫妻二人亲生的。他俩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已经无法生育后代,但又不甘心多年的努力功亏一篑,就从一位刚生下私生女的可怜舞女那里买走了她的孩子。


这一切被滞留在家里的养女目睹,她只觉得非常滑稽和讽刺。


天鹅小姐的成长经历显然也并不顺遂,她表面上越是优雅得体,内心就越是叛逆挣扎。在一次偶然的外出中天鹅小姐遇到了兼职快递小哥的大学生John——很不巧,就是我顶替的那位——并立刻陷入了少女的crush中,百般央求才将John要到了家里。那个死亡威胁其实是天鹅小姐写的,她只是想通过伪装绑架自己,到时候让John来一出英雄救美,逼迫父母同意他俩在一起。谁知道,她那最珍爱生命的父母立刻报了警,并将事实无限夸大,所以才惊动上面找到了我们。上面估计也被唬住了,把计划修修补补,最后竟让我代替了男主人公John。


而一直暗中观察的养女本想趁此机会让他们一家的丑闻曝光,就先下手为强,将他们仨都关了起来,自己则借着天鹅小姐的假壳子,打算随便找个美男子调戏一下,使其高贵的形象在众人面前破碎,然后再顺势揭露夫妇二人非法买卖虐待女童的罪行。


谁知道昇玟哥一把火把她烧醒了,她在电光石火间认出了知城哥,吓得落荒而逃,才牵扯出之后种种。


本来只是一个人为的乌龙事件,但多方合力,乌龙中又生乌龙,才将局势牵扯得扑朔迷离,好在最后真相大白,夫妻二人的罪行得以揭露,误打误撞也算实现了最初的目的。



 

虽然这次的任务完成得磕磕绊绊,但很大程度是因为上面决策的失误,所以我们幸运地逃过了写检讨书的惩罚。


只有知城哥觉得不公平,错误总是要有人来承担的,所以应该让上面写份检讨书。


我说,那哥亲自去说吧。


他气得给了我一拳。


一点也不疼,像被棉花软糖撞了一下,我装模作样地揉了揉,凑到知城哥耳边无病呻吟:好疼啊——


他刚开始不理我,被我喊烦了,就红着脸气冲冲地给我挨打的地方恶狠狠揉了两下。


我说,要啵啵才能好。


龙馥哥和铉辰哥羞涩转身,灿哥目瞪口呆,昇玟哥冷静非常,彰彬哥和李糯哥则不约而同发出了呕吐的声音。


知城哥用手放在嘴边,很不耐烦地模仿啵啵声,耳朵却红得可以去腌泡菜。


我笑着低头亲了亲他嘟起的嘴唇,知城哥报复性的动作戛然而止,他僵在原地,耳朵没腌到泡菜,先把整张脸和脖子给腌红了。


我说,一千次接吻会忘记的话,那么就吻一万次吧。


哥和我两个健忘鬼一起努力,怎么样?


知城哥过了很久才仿佛从异空间tour回了现实,他缓缓眨了眨眼睛,然后凑过来轻轻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有些害羞但很努力地认真看向我:不吻够次数的话,哥会把你关起来强行补齐的。


我张开怀抱,乐意至极。


 

Fin.

 


宫保fj

设定来自kiss the radio的skz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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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溪渡似得交情

【发邑】白驹过隙

姬发x伯邑考,西岐骨,年下

sum:对内对外双标弟弟回到他快乐小狗时期,误打误撞搞到了美人哥哥

没考据,都乱编的;没写完,没想好写多少,饿了自己炊点的产物。 ​


        雪龙驹老了。

  一匹年逾三十的老马,皮毛已没有过去亮丽,照顾它的宫人每天寸步不离,却总一不小心就让它跑出去。

  “王……”

  宫人趴伏在地上发抖,武王没抬头,继续做手上的事,淡淡嗯了一声:“又去哪儿了?”

  “西城门……在西城门被拦住了,徘徊不前!”

  武王不说话,长久的沉默在殿上蔓延。他如今正值壮年......

姬发x伯邑考,西岐骨,年下

sum:对内对外双标弟弟回到他快乐小狗时期,误打误撞搞到了美人哥哥

没考据,都乱编的;没写完,没想好写多少,饿了自己炊点的产物。 ​


        雪龙驹老了。

  一匹年逾三十的老马,皮毛已没有过去亮丽,照顾它的宫人每天寸步不离,却总一不小心就让它跑出去。

  “王……”

  宫人趴伏在地上发抖,武王没抬头,继续做手上的事,淡淡嗯了一声:“又去哪儿了?”

  “西城门……在西城门被拦住了,徘徊不前!”

  武王不说话,长久的沉默在殿上蔓延。他如今正值壮年,每天没日没夜地操劳,已经很久没有事能引起他的情绪起伏,天下人来人往,无数面孔就那么一晃而过,转眼就连是谁都不记得了。一些细枝末节的、无法颠覆他的事,听到也只是一句“知道了”。

  “知道了。”武王掩卷,也没让人走,宫人依旧跪着,不敢动作。

  这个宫人很受他的信任。他出神地想。雪龙驹受过一次砍腿的伤后,他再不敢带着上战场。人人都知道武王的坐骑是一匹莹雪出尘的白马,每每交战近身,既斗不过他的人,便会在他的马身上做手脚。白马的血那样刺眼,顷刻间流淌成血泊,那年他已然独当一面,面对倒在地上的雪龙驹,眼睁睁看着受伤的马蹄不停抽搐,阵阵无力感突然袭来。

  那是一种他不愿再尝试的感觉,被摆布,被要挟,被逼迫,被推着向前走,毫无办法。

  于是便有了专门照顾雪龙驹的人,是他专门从西岐宫人里挑选出来、以前负责养马的旧人。这么多年安安稳稳,也可能是太安稳了,舒展不开,雪龙驹觉得憋闷。

  那就去看看吧。

  

  雪龙驹很有玩心。武王来找它,它用脑袋拱着推着,撒娇一样要人上马背。

  武王难得笑一笑,顺从地挥退宫人,像个少年人,翻身趴在马背上,从西门嘚嘚出城。守城士兵犹疑地在他脸上和马所腰牌之间扫视好几圈,武王任他打量,很好脾气地等待士兵请示。这段时日雪龙驹偷跑又被带回去的次数太多了,西城门上下都认识这匹武王爱马,突然冒出来个人要带马出去,哪怕有腰牌,他们也不敢随意放行。

  等待过程中,武王还很有耐心地和这个小兵搭话:“多大了?”

  小兵下意识用与上官说话的紧张回道:“十五了,大人。”说完顿时反应过来,他这么紧张作甚?都怪面前这个人气势太足,比他们百夫长还要威严。

  “哪里人啊?听口音像西岐的。”

  “西岐东,东山。”小兵满脸严肃地磕磕巴巴。

  武王又细细问了哪处山,哪处河,家里有几口人,以什么为生,然后突然问“你听说过先世子吗?”

  小兵一愣:“什么?”

  武王抬眼看见走来示意放行的伍长,笑了笑:“没什么。”

  守门士兵一层层收回木栅,穿过城门,出去便是阳光大盛,雪龙驹打个响鼻,向城外走,脚步越来越快,快到飞奔起来。城门外有一丛桃花开得正好,雪龙驹一跃而起,刺目的阳光随之照来,武王闭眼,随它怎么跑。

  “雪龙驹——”

  他抱着马,流云般飘逸的鬃毛里,挟着一支顺手折下的桃花。

  

  一人一马在城外荒原上越跑越偏,日月轮转,星河漫天,武王抬头看天,能辨认出方位,便也不管了,专心陪这匹马四处转悠打猎。夜深露重,武王衣服沾了露水,找个干燥的地方搓个火堆,和马挨着靠着烤火。春夜多少有些凉气,风从鬓边奔过,草屑混在冷清的气味里,吹得思绪也飞散。

  雪龙驹在打瞌睡,头一点一点的,鼻腔发出咴溜咴溜的气声。武王摩挲着白马的毛,手感不如当年的好,有种骨子里透露的疲惫。这一晚上他总觉得自己想了很多,很多人很多事,他们就那么飘过去,一件都没留下,消散在空荡荡的荒野里,到如今只剩他和这匹马。

  武王在周围找了几根草,空心的,扎成一捆收在怀里。附近有条旧道,荒废很久了,他提剑翻找半天,最后借明朗月光看到一些辙痕,手探过去摸摸,是新的,没走太偏。

  大概休息到五更天,火堆燃尽,雪龙驹低头拱他,他眯着眼翻上去,半梦半醒间恍惚有只手温柔地按了按他的头。

  武王瞬间清醒,睁眼之前就按住佩剑。

  马在原上奔跑,时间越长,风里夹杂的冷兵器特有的腥味就越重。他垂着的另一只手在雪龙驹脖子上轻拍两下,示意去前面的山里。

  

  雪龙驹冲进树林,武王一手脱掉外袍,前面有处适合藏身的山坳,他把外套系在树上,砍几段树枝,随手削成简单的木箭,在周围收拾出一个陷阱。拍拍马的头:“借点尾巴。”用刀剜下一截莹白的尾鬃,转手系在一根棍子上。全部布置好没用到半炷香,又扯了块布把马蹄包起来,观察片刻,牵着马边走边掩饰,藏到对面的山壁石滩上。

  雪龙驹很聪明,趴在一片碎石里,白毛沾了灰,加上早晨晨光朦胧,轻易看不清这里有一什么。武王自己则蹲在树上,进山口和先前布置的地方都能看清,闲着没事还做了一把简陋的弓,对着远处比划比划,看到树丛悉索,果真有人追过来了。

  第一个人出现在视野里,马的耳朵警惕动了动,武王忽然觉得牙有点酸,咬的。

  追兵来了几十号人。

  果然,先有人发现他藏着的衣服和马尾,一群人分了一队去那边,剩下的人往其他方向继续找。先遣走到那边附近,一支箭破空而来,擦着一群人的脸扎在木杆上,旋即陷阱数箭齐发,追兵大乱,向四周撤去。

  虚则为实。

  武王目光灼灼,又一支箭飞出,射中斜对面的树丛,布条应声而断,事先埋好木片四处飞溅,树影幢幢,似有人穿行而过。剩下一队人果然往那里去。他拉开弓,这次搭了三支箭,弓弦紧绷,骤然松手,三箭齐发!

  雪龙驹立刻起身,武王甚至没有去看是否射中,收了弓一跃而下,奔马载着他如同离弦之箭疾驰向山谷外。

  三支箭同时命中三处埋伏,山谷内大乱,鸟群一下全出来了,根本看不清人在何处。武王伏在马背上,把一众躁乱扔在身后,心情再没有这么畅快过。

  简直像,简直像……

  白马似乎永远不会累,越跑越快,越跑越快,快到跑过时间,载着的人褪去积年征战的疲敝,眉眼愈发明亮,夹杂的白发转为乌黑,一层一层消失,彻底褪去了所有岁月痕迹!

  年轻的武王抓着缰绳,张扬地驾马飞驰!

  “跑吧,马儿!”

  穿过最后一层树林,外面又是大片荒原,晨光透过树林筛在地上,像一层光线织就的屏障,外面金色绵延。雪龙驹飞身而起,武王抬手侧身,一侧小臂对准前方,似是冥冥中的感应,要撞碎什么——

  轰一声,马蹄落地,更大的奔马声瞬间如同洪流包裹住他,无数少年人的笑声撞进怀里,武王猝然抬头!

  

  “姬发!!!”

  “姬发,你干什么呢!”

  “少公子小心!”

  “姬发——”

  有人驾马从他身侧飞掠而过:“发什么呆呢,姬发?”

  一帮人笑闹着,在马背上推推搡搡。

  “你要输啦!”


        大片大片阳光铺在马场上,几个人见姬发不跑了,纷纷围过来。伯邑考绕着弟弟转了一圈,左看右看没看出来哪儿伤着了,刚刚一路跑马也没见摔着,结果他现在抓着缰绳哇哇哭,哭的真情实感嚎啕抹泪,这是怎么回事?

  “哥……”姬发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伸手要扯他哥的袖子。伯邑考顺从地凑过去,这小子伸手就把人搂着,脸上有什么统统糊到他哥怀里,一点形象都不要:“哥,哥我好想你啊……啊……”

  伯邑考对着弄脏的衣领袖子默默抽气,忍了又忍,先支开周围的人,然后捏住弟弟的后脖颈,往后提开一点:“前几日我刚来的时候不哭,现在倒是想起来了?”

  姬发不管,小狗一样往伯邑考怀里钻。这黏糊劲生平少见,伯邑考颇为稀奇,难得被弟弟搂着撒娇,作为兄长那颗平日里端着的心也颇为受用,便不计较弄脏衣服这点小事。

  人死不能复生,姬发只当这是痴梦,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做这样清晰的梦,说什么也要赖在兄长身边好好摸两把。

  活的,热的,心在动!眉眼也是灵动的!

  姬发又想哭了:“真好,你还没死……真好。”

  他哥伸手弹了下脑门:“生死之事,切莫妄言。哭完了?走了!”

  

  一路上姬发装傻弄痴,从伯邑考那里套了点话。也亏得是亲哥,多少漏洞都不当回事,问什么答什么,一边聊一边并辔回营地。

  这里和姬发经历过的有些区别。此时他刚来朝歌三年,几个月前西岐送贡品进朝歌,少主离家日久,家里上下都想他,伯邑考便跟着车队来了,捏了个族兄的身份,一路上有惊无险。

  姬发记得,西岐只有两位公子,他来做质子,伯邑考就得留下继承侯位,是未来的西岐之主。西岐不能让两位公子都身处朝歌,太过危险,是以过去做质子的八年,他从未得以和兄长见面。如今倒是奇怪。

  伯邑考欣慰于他的反应:“长大了,不是小二愣子了,知道思考这些关窍,不错。”

  西岐确实考虑过这些。

  “父亲出发前卜了一卦,说我们日后能见面的机会会越来越少。你知道的,父亲向来不出错。”伯邑考拢着袖子,转头仔细端详姬发的面容,“倒是没想到你变化还挺大,待我把你的画像带回去,父亲定要吃惊。”

  姬发低头不语,沉默片刻,忽又笑了一声:“是的,是这样。”

  他伸手过去,把兄长的手握在掌心。这年岁的伯邑考他亦是第一次见,少年人正在长开,比起阔别八年后,现在的他还没有稳重地那么完美,偶尔一点或喜或悲还能从神色间察觉。这是一块正在雕琢的玉。

  用他多年后的眼光来看,比起未来,现下他哥更具有一种莫名的吸引。行事规矩,衣着整洁,衣领贴紧身体,低眉敛目,头发一丝不苟地高束。姬发侧目看他,偶尔会看到衣领和乌发间,低头时露出一小片优雅的后脖,白皙的,连着一点绒绒碎短发。就像伯邑考举手投足,时不时泄露出一点未得打磨圆润的大公子的骄矜。

  这样还带着青涩风华的少年人,总会让追随者期待他以后会成长的多么优秀,不由自主去注视他。

  只是天不遂人意,西岐的大公子,当之无愧的西伯侯世子,没有未来。

  

  质子旅因为来历,里面的人没有一个不思念家乡的,看到姬家特地派人过来看望姬发,多少有点眼热。于是一群人凑一凑,向上峰打了招呼,以照顾客人的名义聚在一处喝酒。

  “你小子哭什么,今天看到你哭好几回了!”姜文焕试图扒拉开搂着他喝的醉醺醺的好兄弟,姬发顺从地松手,一抹脸,转而搂住殷郊抱头痛哭。

  伯邑考也喝了不少,面颊泛红,这会儿正坐在人群外,一手支着额头,一手搭在窗边,就着冷气醒酒。

  姬发缓过来了,拖着殷郊朝他哥那里去,献宝似的拍拍肩膀:“哥,这是殷郊,我最好的兄弟。”

  后面一群人起哄大笑,姜文焕“嘿”了一声,热热闹闹的。伯邑考放下手臂,笑着和二人碰杯。崇应彪根本不往这边看,闷闷地喝酒,没一会儿就摔了杯子,甩开门帘回去自己住处。

  

  “其实你就是姬发的哥哥吧。”屋里一堆人闹腾,也就窗户这边清静点,姜文焕给伯邑考斟了一杯,自己也坐下,靠在墙边长吁一口气。

  杯子里的东西伯邑考尝了一口,是水,他顺着姜文焕的视线看过去,浅笑着:“在下姬氏伯亭侯之子,自小长在西岐宫里,虚长几岁,算是少公子的哥哥。”

  姬发这会儿不闹了,安安静静趴在桌上,一双眼睛亮亮的,在质子们脸上来回转。看的最多的还属殷郊,看着看着就耸眉拉目,面色再复杂不过,然而转瞬间又高兴起来,几乎要摇头摆尾。

  姜文焕看着那边,眼神不知道落在哪一处,话语间有点艳羡:“你们家人感情真好。”他靠在墙上,一副要长谈的架势:“你知道吗,姬发总和我们提起你。”

  知道他说的是西岐大公子,伯邑考也不否认,伸手过去,两人酒杯一碰,偷偷喝水,有种心照不宣的意味。

  “他说他很崇拜你。”

  

  姬发有个哥哥,这不稀奇,全质子旅都有哥哥。稀奇的是姬发很推崇他的哥哥。

  在他嘴里,伯邑考是天才,什么都会,他最开始的骑射功夫就是哥哥教的,最开始的读书认字、学朝歌官话,都是哥哥教的。

  在西岐启蒙读蒙学,哥哥教一帮小孩认字,姬发偷溜出去玩,玩过了又跑回去。大殿主位身后有一架屏风,他趴在屏风顶上往下看,午后阳光斜照,伯邑考整个人沉浸在微金的光海里,微风卷过束腰,身姿如玉,一言一行说不出的雅致好看。

  后来是一次较量,比射箭,姬发卯足了劲要赢,臭小子脑袋都要磨尖了,想尽办法争强好胜,最后略胜一筹。

  

  姜文焕无情嘲笑:“要不怎么说他傻呢,就赢这么一次,赢到朝歌当质子来了。”

  伯邑考端着酒杯,无奈笑笑:“赤子之心,不可辜负罢了。”

  人群忽然一阵动静,鄂顺从包围圈里钻出来,往这边招手示意:“那个,邑兄,他们喝倒了。”

  伯邑考整理衣服,起身前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看起来很像大公子吗?”

  像,气质像,但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姜文焕仰头一饮而尽,随手抛了杯子,扶着墙站起来:“姬发藏不住心思,那天你一来,他看你的眼神,任谁都知道你是不一样的。”

  “你就是他心心念念的长兄。”

  

  

轩
初恋竹马组完胜,不懂话梅的本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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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隐士

野猫,家犬,动物龋齿

金昇玟 × 李旻浩

*已婚设定/牙医&舞室老师


1.


李旻浩和金昇玟又吵架了。


这在他们的朋友圈子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反正这两个人是日常把拌嘴当情趣的幼稚情侣,啊,不对,从去年起,应该叫做幼稚夫妻了。

吵架是比泡菜汤还频繁出现在他们家里的常客,或许是命中注定,金昇玟和李旻浩从相识起就伴随着火药味。大学时期,他们分别作为医学院和艺术学院辩论队的成员,在辩论赛上相遇了。

一般恋人回想起初次见面,脑海中浮现的关键词应该是浪漫、心动、一见钟情。但他们却......

金昇玟 × 李旻浩

*已婚设定/牙医&舞室老师

 

 

 

1.

 

 

李旻浩和金昇玟又吵架了。

 

这在他们的朋友圈子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反正这两个人是日常把拌嘴当情趣的幼稚情侣,啊,不对,从去年起,应该叫做幼稚夫妻了。

吵架是比泡菜汤还频繁出现在他们家里的常客,或许是命中注定,金昇玟和李旻浩从相识起就伴随着火药味。大学时期,他们分别作为医学院和艺术学院辩论队的成员,在辩论赛上相遇了。

一般恋人回想起初次见面,脑海中浮现的关键词应该是浪漫、心动、一见钟情。但他们却不一样,心脏确实也“哐哐”地剧烈跳动了,只不过是被对方强而有力的论据,和咄咄逼人的攻势给砸的。

那一场辩论赛是金昇玟的队伍赢了,不过李旻浩被选为了MVP辩手。两边队伍一起拍合照的时候,两人阴差阳错地站到了一起。

明明刚才打辩论赛的时候也对视了,甚至在自由辩论环节针锋相对过,到这时候却不知道在不好意思些什么,一碰上目光就匆匆移开了。

在离开之前,李旻浩始终觉得金昇玟有话想说,但到最后都没有听见他出声。结果导致李旻浩那一整天都觉得有哪里不舒服,总是想起金昇玟的脸。

 

第二次见面是在一周后,艺术学院的新年晚会上。医学院的金昇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身边围着的朋友倒是艺术学院的,音乐系的韩知城,还有舞蹈系的黄铉辰和李龙馥。

李旻浩也是舞蹈系学生,比他们大两届,表演结束后被好几个学弟学妹围住要联系方式。于是黄铉辰推了金昇玟一把,怂恿他:“反正那么多人,你也趁现在混进去要个号码呗。”

金昇玟看着那样的场面,反而更迈不开步子。就算拿到号码也不会联系自己的,对方那么受欢迎。金昇玟没有信心,飞快摇了摇头,拉着朋友们说走吧,走吧。

然而李旻浩却忽然朝他们这边走过来了,把手机伸到金昇玟面前,摆出了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你输一下手机号。”

当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尤其是当事人金昇玟,像被框进了静止画面,好半天没有动作。

“快点,手都要举酸了。”李旻浩催促道。

金昇玟这才赶紧接过手机,啪嗒啪嗒输入了自己的号码。李旻浩看他那副又懵又藏不住欣喜的样子,竟然也有点克制不住嘴角上扬。他只是觉得如果放任金昇玟就这么一句话不说地走掉,自己今晚准又要被什么事堵着心里不舒服睡不着觉。

 

但结果是两人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开始搞起了暧昧。当身边朋友以为他们好事将近的时候,两人却开始闹别扭冷战;当身边朋友以为他们没戏了的时候,两人又频繁地见面约会,就这样反反复复了半年,终于在某一天正式交往了。

也不是什么特别的、重要的日子,甚至没有鲜花和告白,他们只是坐在大学食堂里面对面吃饭,李旻浩说今天的泡菜炒五花肉挺好吃的,我们在一起吧。

金昇玟看起来呆呆的,默不作声地把自己碗里的泡菜炒五花肉都夹给了李旻浩。后者看着他的动作,感到些许无语,重点是泡菜炒五花肉吗?这个傻子是不是在走神,所以没听见后半句话。

被金昇玟送回宿舍的路上,李旻浩一直在想,刚才的话要不要再说一遍。但万一他其实听见了,只是没想好怎么回答,那自己再追问岂不是太没面子。

这是需要犹豫这么久的事情吗,更何况本来应该由金昇玟提出才对。都是因为两人相处时,一旦氛围要往告白的方向发展,他就太看自己的眼色了,李旻浩不得已才主动先说的。

不是今天食堂的泡菜炒五花肉好吃,是今天坐在对面的金昇玟穿着印有小狗图案的卫衣,怎么看怎么可爱。李旻浩趁着有一股冲动的时候把话说出了口,本以为对方应该高兴得把尾巴摇到天上去了,谁知他却跟个哑巴似的,从头到尾一声不吭。

李旻浩越想越气,正打算甩开他自己走掉,忽然就被拉住了手臂。

下一秒,金昇玟亲了他。

就算这条小路上没有其他人,两人的耳朵还是一起变得通红了。金昇玟牵住他的手说:“在一起了就不能分手,不管哥以后会不会觉得我很讨厌,都不能分手。”

李旻浩被他用异常认真的眼神看着,心跳简直比刚才对他说在一起时还快,不知道什么分手不分手的了,只想他能够再亲自己一次。

 

得知他们终于从朋友不像朋友、恋人不像恋人的奇怪关系中毕业,黄铉辰等人最为庆幸。一边是好朋友,一边是同院学长,总算不用通过他作为中间人来回传话了。

然而并没有消停多久,金昇玟和李旻浩在经历几个月的甜蜜热恋期之后,很快又恢复到了动不动就吵架的相处模式。李旻浩快毕业的那段时间,因为各种压力,两人闹得尤其严重,简直让人担心他们会不会就这么分手了。

但是这对情侣永远出乎人们的意料,他们不仅没分手,还在金昇玟毕业一年后发来了婚礼邀请函。

像刚交往时一样,结婚后两人度过了一段新婚甜蜜期,接着又是吵吵闹闹地过日子。所以对于李旻浩和金昇玟吵架这件事,他们身边的朋友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只是这一次的情况似乎不太乐观,听说两人几乎到了要分居的程度,如果再恶化下去,恐怕一时冲动跑去离婚也不是没可能。

毕竟是这么多年看着他们从相识、到恋爱、再到结婚的朋友,谁都不希望他们真的走到离婚的地步,于是黄铉辰和韩知城想了个法子,派出了杀手锏——李旻浩的表弟——梁精寅。

 

 

“可是,万一我劝不动他们怎么办?”对于突然降临到自己肩上的重任,梁精寅没有信心能够完成。他深知这是件苦差事,他表哥李旻浩和表哥夫金昇玟,哪个都不是好对付的主。

韩知城拍拍他的肩,安抚道:“你不用做什么,只要待着,就能缓和他们之间的氛围了。”

“对,”黄铉辰附和,“伊恩尼啊,拯救你表哥表哥夫的婚姻,就只有靠你了。”

梁精寅环视了一圈眼前将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的哥哥们,无声地叹了口气。

 

 

 

梁精寅和他的一箱行李被金昇玟从学校接到他们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他上一次来这里做客是去年,小两口新婚时期,邀请了亲友们开暖房party。

那时候这个家刚装修好不久,从天花板到地板、从玄关到卧室,所有东西都是崭新的感觉。而现在比起那时,房子里添了非常多的居住痕迹,入户门外踩脏的地毯、随手搭在沙发上的外套、茶几上喝了半瓶的饮料、从烘干机里拿出来还没来得及收好的衣服……虽然昇玟哥会整理,但依然随处可见两人长时间共同生活的证据。

“肚子饿吗?想吃什么?”金昇玟走到厨房,刚打开冰箱,玄关的门也被打开,李旻浩回来了。梁精寅原本和他们俩都很亲近,但可能是因为知道他俩正处于闹离婚的情况,导致他和他们在同一空间里共处也变得莫名拘束。

这种尴尬在李旻浩换了拖鞋走进来、转头和厨房里的金昇玟碰上照面的瞬间达到了顶点,梁精寅在客厅如坐针毡,开始后悔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掺和人家的家事。

但是这两个人却好像丝毫没有因为他的突然到来而感觉不自在。金昇玟被李旻浩盯了一眼,就自觉地走出厨房,转而去收拾洗好的衣服。梁精寅看着李旻浩自然地交替了流理台前的位置,怀疑自己漏听了他对金昇玟说的一句“我来吧”。

 

李旻浩煮了点海鲜拉面,梁精寅本来不饿,闻到香味就饿了,乖乖坐在餐桌前等待投喂。他看李旻浩只拿了一套餐具过来,便问:“哥不吃吗?”

“不吃,这么晚吃东西容易胖。”

“……”梁精寅用筷子把大虾送进嘴里的动作一顿,扯出一个生硬的笑,“哦。”

听见对话,金昇玟进厨房拿了副碗筷不请自来,在梁精寅旁边坐下。刚要盛点面,锅就被李旻浩挪远了,“又不是给你煮的。”

金昇玟的手停在了半空中,梁精寅连忙打圆场:“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昇玟哥一起吃吧。”

李旻浩没再管金昇玟盛面的小动作,把关注点放在了梁精寅身上,“为什么说要出来住,学校里有人欺负你?”

今天白天,梁精寅问他能不能到他们这借住几天,电话里语气还挺迫切的样子,做哥哥的难免关心。考虑到今天晚点才能离开舞室,李旻浩不得已给好几天没有通话记录的金昇玟打电话,让他下班以后去大学接一下梁精寅。

当时金昇玟在牙科诊所,看到手机来电显示“旻浩哥”,还担心他出了什么事才突然联系自己,好在只是被指派去接小舅子回家。金昇玟对李旻浩的这个表弟也是喜爱有加,一直把梁精寅当作亲弟弟看待,现在听见他可能被人欺负,自然也顾不上吃面了。

被两边用十分关切的目光看着,梁精寅赶紧搬出提前编好的理由:“不是啦,就是跟室友闹了点矛盾,不是什么大事。”

“我说我哥是20届的李旻浩,谁还敢欺负我。”梁精寅对他们笑笑,心里因为说谎而有些惭愧。不过这应该算是善意的谎言吧,如果他们能快点和好,自己也就用不着在这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他们家里两间卧室,自从上次吵架之后,金昇玟就搬去次卧睡了。梁精寅想着机会来了,都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只要把他俩弄去一个房间睡觉,总能重归于好了吧。他刚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行李箱搬到次卧,就听见李旻浩叫他到主卧跟他住。

不等梁精寅回话,金昇玟就走了进来,“精寅跟我一起睡吧。”

“梁精寅是我表弟不是你表弟,为什么跟你一起睡?”李旻浩也进来了,准备把人领走。能不能稍微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梁精寅在心中无奈咆哮。他已经长得这么大了,但哥哥们好像还是把他当成小孩子,哪个大学生会想和哥哥一起睡觉。

他冲两人大声喊:“我要自己一个人睡!”

 

于是金昇玟今夜的归宿是客厅。

他抱来毯子和宜家小狗,肩宽腿长的成年男性蜷缩在沙发上的样子多少有点可怜。梁精寅洗漱完从浴室出来,看见这一幕也于心不忍,但转念一想,他觉得昇玟哥可怜没有用,要让旻浩哥觉得昇玟哥可怜才行。所以他打消了叫昇玟哥进次卧一起睡的念头,用毛巾擦着头发关上了房门。

金昇玟看了会儿手机,准备睡了,关了客厅的灯,才发现主卧的门没关紧,漏出了里面的光线。他走近去看,李旻浩已经躺在床上了,估计又是懒得爬起来关灯。

所以他把门推开了点,对里面说:“帮你把灯关了哈。”

李旻浩没理他,金昇玟当他是同意,便伸手关了里面的灯,退出来时把门也关好了。

卧室里暗下来,李旻浩反而坐了起来,隔着房门怒气冲冲地瞪了外面的人一眼。人人都说金昇玟聪明,但他觉得,金昇玟绝对是个傻的。

 

 

 

第二天因为有早课,梁精寅早早起了床,上学习惯了在宿舍囤点面包、随便吃点就去教室的他,第一次见到这么丰盛的早餐。

丰盛具体体现在:李旻浩做了双人份韩式早餐,泡菜饼和豆腐汤,他一份梁精寅一份;金昇玟点了西式早餐外卖,三明治和玉米浓汤,同样也是双人份,他一份梁精寅一份。

这两个人怄气较劲的方式真是比小学生还小学生,梁精寅只好全部都吃掉,否则一定会有一方不高兴。

李旻浩说吃完早餐送他去学校,梁精寅摇摇头说不用麻烦,他可以自己坐车去。但李旻浩又说反正他早上没事,梁精寅就没有再推拒。

 

梁精寅坐上副驾驶座,想起昨晚是昇玟哥开这辆车来接自己的,于是随口一问:“哥,你把车开走了,昇玟哥上班怎么办?”

“让他自己想办法,”李旻浩发动车子,把车开出了公寓的地下停车场,“买这车我也出了一半的钱,为什么我不能开?”

好的,梁精寅选择闭麦。

 

 

梁精寅上的大学也是李旻浩和金昇玟的母校,距离他们现在住的公寓不过二十多分钟的路程,但直到今天送梁精寅来,李旻浩才发觉他很久没有回母校看过了。

北门似乎翻新过一次,周边的店铺也换了好几家。李旻浩还记得第一次和金昇玟约会的时候,金昇玟就是在北门等他的。

那天下了点雪,李旻浩远远就看见金昇玟蹲在路边逗小狗玩,脑袋左摇右晃的,比小狗还像小狗。李旻浩故意绕到他后面,出其不意地给他戴上了卫衣帽子,开他玩笑:“在和你的同类交流吗?”

金昇玟转过身子站起来,看见被雪润湿睫毛和发顶的李旻浩,怔了怔才开口说话:“……哥好漂亮。”

明明是金昇玟脸上一副完全心动的样子,李旻浩的心跳却也加速了起来。从那个时候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好像会无可救药地栽在这个家伙手里。

 

 

 

2.

 

 

劝和进展为0%。梁精寅在没有金昇玟和李旻浩的群聊里向众人汇报,收到一连串鼓励慰问。梁精寅觉得他们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让他们自己过来住,绝对第二天就逃跑了。

此时此刻,大好的周末早晨,金昇玟和李旻浩就不知道因为什么,在浴室里吵吵闹闹了起来。梁精寅决定装作没听见,手里打字回复李龙馥发来的提问“他们这次又是为什么吵架?”,梁精寅说不知道,他不敢问,总觉得知道得太多会被灭口。

他靠在沙发上,忽然发现本该和他倒在一起的小狗玩偶不见了。他伸长脖子探头往主卧里看了看,那团毛茸茸的棕色好好地躺在床上——那里应该就是它原本常待的位置。梁精寅瞬间明白了什么,立马往群里发:啊,好像有1%了。

 

昨天晚上,梁精寅照常睡下了,所以他不知道客厅里是否发生了什么。

凌晨一两点,李旻浩出来接水喝,路过沙发的时候看见叮mo——那只宜家小狗掉在了地上,而它的主人——那只大狗金昇玟则无所察觉地睡着,模样乖巧无害,就好像让玩偶凄惨地躺在冰凉地面上的人不是他一样。

李旻浩顺手把叮mo捡起来,搭在了金昇玟身上,正要回房间,金昇玟翻了个身,叮mo又掉了下去。李旻浩无语地停住了脚步,他知道金昇玟绝对醒了,绝对是故意的。

金昇玟本来就睡得浅,再加上如果是李旻浩有动静,他更容易醒来。

李旻浩经常感冒,有时会在夜里咳嗽,就算只是翻身起来在床头找纸巾,金昇玟都会跟着醒来,迷迷糊糊地用他那黏乎乎的声音问有没有事。李旻浩知道这一点,所以刚才为了不吵醒他,已经尽量控制动作轻慢,也没有打开客厅的灯,结果不小心撞了一下茶几桌腿。

金昇玟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醒的,在他眼皮子底下装睡,还“虐待”玩偶。李旻浩在心里嗤笑一声,干脆拎起叮mo往房间走。果不其然,金昇玟把毯子一掀,起身跟了过来,咬字不清地问:“干嘛绑架我的叮mo。”

“信不信我先把你撕票了。”李旻浩语气凶,但是并没有把人阻挡在门外。于是金昇玟终于懂得抓住时机,侧身窜进卧室,和叮mo一起回到了他的“老家”。

床的另一半陷了下去,李旻浩躺进被子里,感受到身边人熟悉的温度,闭上眼睛,没多久便入睡了。

 

 

至于早晨两人在浴室里吵什么,是金昇玟要抹润肤乳,但是现在在用的这一瓶已经见底了,所以很难挤出东西来。他把瓶口朝下用力甩了甩,结果乳液全部溅到了一旁正在刷牙的李旻浩身上。

李旻浩忍了忍才没有把漱口水往金昇玟脸上喷,他吐掉嘴里的泡沫,骂骂咧咧:“劝你把它拿好了,否则我会把这里面剩下的都倒在你头上。”

金昇玟想笑但不敢,怕不能完好无损地走出浴室的门。他抽了几张纸帮李旻浩擦掉脖子上的润肤乳,看着乳白色的液体顺着他的锁骨往下流,李旻浩还穿着宽松的居家睡衣,这样的画面不禁令金昇玟浮想联翩。

李旻浩见他动作磨磨蹭蹭,脸上神情微怔,还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一下子就猜到他脑子里浮现了什么黄色废料。

“金昇玟你……”他恼羞成怒,重重地放下水杯,刚一开口,剩下的话就被金昇玟堵在了嘴里。金昇玟整个人贴了上来,将他抵在洗手台前,一下又一下地舔吻他的嘴唇。

感觉到李旻浩并没有非常抗拒,金昇玟便伸了舌头进去,与他的纠缠在一起,尝到浓浓的薄荷牙膏味。

什么啊,被亲得晕晕乎乎的李旻浩心想,他们好像还没有和好吧。

 

 

今天金医生轮休,但是周末往往是舞室课最多的时候。李旻浩准备出门,看了眼坐在沙发上跟着金昇玟看无聊电视剧的梁精寅,问他要不要跟自己一起去舞室。

“你之前不是说也想学学街舞吗?就当来试上一节课。”

他不提,梁精寅都忘了自己还一时兴起有过这样的想法。虽然只是想想,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免费的舞蹈课不蹭白不蹭。他回房间准备换一套外出的衣服,却发现昇玟哥鬼鬼祟祟地跟了过来,“精寅啊。”

“你跟去舞室之后,”大概是怕外面的李旻浩听见,金昇玟小声对他说,“……能不能帮我盯着点旻浩哥。”

梁精寅一时半会儿没听明白,“什么叫盯着点旻浩哥?”

“就是,”金昇玟吞吞吐吐道,“就是看他身边有没有走得比较近的人……”

“?!”理解了其中含义之后,梁精寅吃惊地睁大了他细长的狐狸眼睛。

 

 

休息时间,梁精寅坐在舞蹈教室角落,打开kakaotalk群聊汇报情况:我可能知道他们为什么吵架了,昇玟哥好像怀疑旻浩哥出轨。

他们都说不会吧,不可能吧。梁精寅也觉得他表哥不会出轨,虽然他们表面上不拌嘴不舒坦,但梁精寅知道其实他们都很喜欢对方。可是昇玟哥也不像在开玩笑的样子,他寸步不离地跟在旻浩哥身边盯了大半天,没有发现他和谁有过度亲密的交往。

梁精寅偷拍了一段李旻浩上课的视频发给金昇玟,表示一切正常。谁知金昇玟却不高兴了:他怎么还碰别人的腰啊。

 

[17:29]

I.N:[/擦汗]拜托,哥,教课啊,难免有点身体接触吧!

I.N:我觉得旻浩哥跟他同事和学生的关系都挺普通的

Ksm:也不可能当着你的面就……

 

[17:32]

I.N:昇玟哥,你真的怀疑旻浩哥有外遇啊?

Ksm:其实也不是

Ksm:就是觉得他最近有点古怪

I.N:怎么说?

 

梁精寅做好了耐心倾听并帮忙分析的准备,金昇玟却不回复了。真是的,他在心里骂,一对麻烦夫夫。

 

 

 

晚上,李旻浩在房间里健身,金昇玟和梁精寅在客厅继续看那部无聊的电视剧,吃完了一整包薯片。

梁精寅看了眼主卧的方向,随口说道:“真佩服旻浩哥。”

“精寅啊……”金昇玟又用很小的音量跟他说话,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如果我说,旻浩哥明明跟我结了婚,却还这么努力保持身材,让我感觉不大开心,你会不会觉得哥有点作?”

梁精寅听了,足足语塞了好几秒才回答:“……那何止是有点。”

金昇玟的神情肉眼可见地黯淡下去,于是梁精寅又立刻补充:“但你们不就是这样吗,作作的才是你们嘛。”

这话也不知是褒义还是贬义,金昇玟没来得及细细琢磨,就听梁精寅继续道:“旻浩哥是舞蹈老师,需要维持身材不是很正常的吗?”

“但他最近尤其注重形象,宵夜也都不吃了,以前只要我说想吃,他就会陪我吃,”金昇玟像个明察秋毫的神探,向梁精寅悉数道出他从蛛丝马迹中发觉李旻浩不对劲的地方,“最诡异的是他还买了护肤品,以前他都不怎么爱用那些东西的。”

“可能他就是觉得年纪到了,不得不用了吧。”

金昇玟没接话,大概还是不太认同梁精寅的看法,因为金昇玟一点也没觉得李旻浩“年纪到了”。在他看来,李旻浩和四五年前自己刚认识他时相比没有变化,依然像个偶像艺人一样俊俏漂亮。

“所以哥觉得旻浩哥是有了新欢才这样的?”梁精寅问,“为什么不直接问问旻浩哥呢?”

“你以为他会说实话吗?”

两人正说着,看见李旻浩从房间里出来了,于是双双默契地转移了话题,装作在讨论电视剧剧情。李旻浩去厨房榨了杯蔬果汁,回来坐到了沙发另一边。

梁精寅坐在他俩中间,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不一会儿,两人就因为电视剧剧情吵了起来,一个人认为主人公做得不对,另一个认为这情有可原。在他们试图询问自己的看法并拉票之前,梁精寅率先逃离了现场,“忽然想起有个课题还没做,我先去做作业了!”

梁精寅溜回了房间,金昇玟和李旻浩反而没兴趣争了,客厅只剩下电视机的声音,主演用蹩脚的台词功底说着忏悔的话。

这部电视剧确实无聊,金昇玟时不时地去瞟李旻浩的侧脸,每一眼都觉得印证了自己的观点——旻浩哥就是好看。

所以他担心李旻浩身边出现可疑分子,就算李旻浩没有这个意,对方也可能有那个心。

“干嘛?”来自一旁忽上忽下的视线仿佛在他脸上挠,叫人不能不在意,李旻浩睨了金昇玟一眼,没好气地问。

金昇玟心想,我还想问呢,哥干嘛那么漂亮。李旻浩看着他觉得好笑,这人怎么还莫名其妙突然间委屈上了。

李旻浩越是这样看他,金昇玟越觉得心痒痒,慢慢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挪到了他身边。他一只手覆上李旻浩的大腿,另一只手搂住他的腰,就这么吻了上去。 

虽然有多种蔬菜水果混杂在一起的味道,但金昇玟不觉得难受。李旻浩说的话像利刃,可他的嘴唇永远是软软的。他猜李旻浩一定也很喜欢和自己接吻,不然怎么即使生着气,他也没有推开自己。

一天之内亲了两次,亲得心满意足的金昇玟心想,难道我们其实已经和好了?

 

 

 

答案当然是没有。

今天李旻浩依然没有像往常一样,用他威胁式的口吻叫金昇玟起床,也没有给金昇玟准备早餐和午饭便当,更没有在上班之前呼噜呼噜金昇玟的头发,告诉他晚上预计几点回家。

其实金昇玟不知道李旻浩为什么生这么久的气,他们这次吵架的导火索也和以往差不多,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睡一觉起来就会忘的那种。

有磨合才会有争吵,争吵过后才能更好地磨合,即便他们已经在一起四年左右,但人活在世上,世界日新月异,人自然也会不断变化,金昇玟都能理解。

可是这一次李旻浩居然放狠话说“那就离婚算了”,金昇玟不能接受,当初明明说好在一起就不能够分开,无论如何都不能——他就是这么执着的一个人。

所以当时他没再继续和李旻浩吵下去,而是主动离开了他的视线,“哥,我们都冷静一下吧。”

 

回到现在,李旻浩走后,金昇玟气馁地倒了下去,把脸贴在餐桌上,“旻浩哥该不会真的厌倦我了吧?”

梁精寅吃完早餐,自觉收拾了餐桌,拍了拍昇玟哥的脸安慰他:“不会的,要是旻浩哥真的厌倦了哥,哥现在就不能在这了。”

有一定的道理。金昇玟坐直身子,但表情依旧丧丧的,像耷拉着耳朵的大型犬。其实梁精寅有一个主意,但他怕弄巧成拙、好心办坏事,所以考虑再三才对金昇玟说,有时候正面直进没有用的话,要不要试一试从侧面套话。

 

 

于是这个晚上,李旻浩从舞室回来,迎接他的是空无一人黑漆漆的家。洗完了澡,金昇玟和梁精寅还是没有回来,他给后者发消息:什么啊,金昇玟擅自带你去哪里了。

 

[21:33]

I.N:我在朋友家看电影,没有和昇玟哥在一起啊

Lee Know:哦

Lee Know:那金昇玟今天在加班?

 

[21:36]

I.N:昇玟哥好像说今晚和同事吃饭

I.N:他现在还没有回家吗?

Lee Know:最好别回来

 

[21:51]

Lee Know:他和什么同事吃饭?该不会是那个实习生吧

 

“什么实习生?”

“哥怎么知道我最近在带一个实习生……?”

家楼下的咖啡厅里,梁精寅和金昇玟两颗脑袋凑在一起,看到最新一条消息后不约而同地发出疑问。他们对视一眼达成了共识——看来,问题就出在这了。

 

 

 

3.

 

 

先前说到,大学时期,李旻浩快毕业那会儿,两人也颇为严重地闹过一次。那时候李旻浩因为毕业和工作两边的事忙前忙后,心情一直处于比较烦躁的状态,很难顾及到金昇玟,又因为没有太多时间见金昇玟而更加烦躁,陷入恶性循环。

这也导致他们在短暂的见面时间里越容易发生争吵。有一次他们吵了几句,金昇玟坐在草坪上垂着头,李旻浩看着他,第一次有了很不忍心的感觉,沉默地想了许久,冷静下来后对他说:“昇玟,如果你觉得……”

金昇玟马上抬起头,不让他把一听就是要分手的话说完,“我会等着哥的。”

“我知道我帮不上什么忙,如果哥需要我,我随时都可以听哥的牢骚。如果哥不需要,就等忙完了再来找我,反正我会在这里,一直等着哥的。”金昇玟仰着头,路灯暖黄的光洒在他俊朗的脸上,光影将他勾勒得温柔。但最温柔的,还是他望着李旻浩的那双眼睛。

李旻浩在那样叫人安心的温暖之中被融化了,他想金昇玟好像真的很喜欢自己,只要他一直这么喜欢自己,或许真的能和他度过一辈子也说不定。

 

 

只要他一直这么喜欢自己。

说出来能令所有人大跌眼镜——李旻浩会害怕有一天金昇玟不再那么喜欢自己。这很不像他,也很难以启齿,所以李旻浩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即便在他真的面临安全感不足的时候。

上上周某一天,李旻浩下班早,便突发奇想拐去了金昇玟工作的诊所,打算等他晚上一起去趟超市,添置些生活用品。

他没有提前和金昇玟说,惊喜也好惊吓也罢,他就想逗金昇玟一下,结果被前台护士当成了患者,问他有没有预约。

李旻浩不知道找自己的爱人也需要预约,金大医生估计是很忙的样子,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的男生,说他是金医生手下带的实习生,有什么想咨询的可以先找他。李旻浩有点意外,金昇玟也才毕业出来工作两年,竟然已经可以开始带实习生了。

这个男生应该是刚毕业,也可能还没有毕业,一身青涩的感觉,小脸也白白嫩嫩挺精致漂亮的,说话时带着腼腆的笑容。李旻浩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态,问了他奇怪的问题:“金医生是不是你们这最好的医生?”

男生大概是有点被问题难到,犹豫了一下才想好话术:“……这个我不太好说,但是金医生绝对是很专业的。”他还给李旻浩介绍了金昇玟的履历,说他擅长哪些项目——这些李旻浩确实不知道。

或许是自己有些敏感了,李旻浩听这个小实习生的语气,觉得他对金昇玟是有崇拜的感情在的。

于是李旻浩的心情变差了,没有按原计划在这等金昇玟下班,而是一个人先走了,超市也没有去,所以浴室里快用完的润肤乳一直没有新的补上。

 

无巧不成书,当天晚上李旻浩就看见实习生下班后还给金昇玟发消息,尽管问的是工作上的问题。他不是故意要看金昇玟手机的,只是金昇玟在去洗澡之前让李旻浩帮他给手机充下电,他碰巧看到的。

就那么几行字,让李旻浩心里不舒坦了一晚上,隔天早上因为在床上找东西,弄乱了金昇玟刚刚叠好的被子——这种芝麻大的小事跟金昇玟吵了架,一怒之下,离婚的话就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了。

后来他想,他可能是想从金昇玟那里确认什么。他想听到金昇玟说“不可能,我是绝对不会跟哥离婚的”,但金昇玟只是说,“我们都冷静一下吧”,这让他直到今天也无法释然。

 

 

为了不暴露两人联合说谎,金昇玟先回了家,梁精寅继续在咖啡厅待着。他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搬回学校宿舍了,接下来的问题交给旻浩哥和昇玟哥自己处理,他只能帮到这了。

刚才在李旻浩发来消息之前,金昇玟一直念念叨叨万一哥真的不关心我的死活了怎么办,梁精寅听得都烦了。事实证明李旻浩永远是刀子嘴豆腐心,装作不在意,其实明明就很关心金昇玟去了哪里。

梁精寅鬼主意的灵感来源于昇玟哥怀疑旻浩哥出轨,他觉得可以用相似的情况来探探旻浩哥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激将法。只是没想到才刚铺垫了个开头,连“外遇对象”都还没找好,旻浩哥就自曝了他心里真的有个假想敌。

金昇玟不喜欢在下班后和同事联系,但为了验证猜想,不得不问了实习生,前阵子有没有一个眼睛大大、门牙像兔牙的帅哥来过诊所找他。

实习生说有,还说那个人有点奇怪,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不像来看牙的,倒像其他诊所来挖墙角的。

金昇玟不觉得自己和这个实习生弟弟有过什么过界的接触,但又想到自己不也无凭无据地怀疑李旻浩想勾搭别人吗。人类在爱情里好像难免变得多疑,往往越是容易产生嫉妒心,越是证明爱意存在。

 

 

可是李旻浩不问,金昇玟又不好主动解释。他回了家,李旻浩也只是在做自己的事,故意无视他的存在。金昇玟知道他一定很想问,但又碍于自尊心问不出口。

夜里睡下后,金昇玟冒着被揍的风险,转身把李旻浩抱进了怀里,亲了亲他的额头,轻声说“晚安”。寂静之中,李旻浩在他怀里意外地很安分,头抵着他的胸膛小幅度蹭了蹭,像只猫。

 

 

 

第二天梁精寅收拾了行李箱说要回学校了,李旻浩问他:“室友矛盾解决了?”

“啊,对,”梁精寅点点头,“我道歉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旻浩在梁精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教了一课,矛盾要靠道歉来化解,这是在他眼中还没长大的弟弟也明白的道理,怎么自己就做不到。

 

 

梁精寅住回宿舍了,金昇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得住回次卧去。睡前,李旻浩洗漱完走进房间,看见的就是金昇玟抱着叮mo坐在床边、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画面。

金昇玟问:“哥,我能睡这吗?”

“你本来不就睡这?说得好像我欺负你一样。”

小狗开始耍赖:“哥就是欺负我,我都好几天没吃到哥做的饭了。吃不到哥做的饭,我上班没精神。”

“是吗,如果我身边有很可爱的同事,上班应该不会没精神。”

李旻浩的话听着多少有些阴阳怪气。金昇玟不由得叹了口气,只想快点把话说开,“哥之前是不是去诊所找过我?”

李旻浩明显停顿了一下,却不承认,“我去找你干嘛?我的牙比你的还健康多了。”

“延硕都和我说了……”

“延硕?”

“就是你那天看到的实习医生。什么可爱的同事,哥不就是想说他吗?”

叫得还挺亲密,李旻浩听着,气不打一处来。始作俑者倒是淡定,拿来了手机,给他看自己和实习生的kakaotalk对话界面。接在对方说“倒像其他诊所来挖墙角的”后面,金昇玟回复:以后他来的话要告诉我,他是我老婆。

李旻浩的耳朵一下子就红了,他推开金昇玟的手机,别扭地说:“我不会去的。”

“那我就在候诊室摆上我俩的合照。”

“疯了吧?”

金昇玟抱住他,把头靠在他肩上,声音闷闷的,“要是哥能对我坦诚一点就好了。”

李旻浩的心颤了颤,他不是特别喜欢skinship的人,但是从金昇玟的拥抱中却能得到一种特别的安慰。良久后,他开口问:“你昨晚跟谁吃饭了?”

“说了哥不能骂我,其实我和精寅在一起来着,我们骗了你,”金昇玟把他抱得更紧了些,“因为我想知道哥对我生气的真正原因。”

“现在我知道了。我只爱哥,哥也只爱我,以后不要再说什么离婚了。”说到最后这里,金昇玟的语气有几分严肃。

他听见李旻浩很小声但确确实实“嗯……”了一声,心情瞬间明朗,吧唧亲了他哥一口。但是没过几秒,美好的氛围又被打破,李旻浩说:“不过你不觉得那个实习生真的挺可爱的吗?”

金昇玟警戒起来,不知道李旻浩说这话又是什么意图。

“看起来乖乖的,像是你会喜欢的类型。”

“什么啊,哥对我有什么误解,”金昇玟皱起眉头,“其实是哥自己喜欢这个类型吧?”

李旻浩笑了起来,故意顺着他的话应道:“是啊,我觉得他挺好的,比你年轻比你可爱。”

话音刚落,金昇玟就不满地把李旻浩扑倒在了床上,拱来拱去地亲他,直到李旻浩说不出气他的话了才停下来,看着他认真道:“哥不知道吗,其实哥最可爱了。”

李旻浩感觉脸颊发烫,撇开了脸不与他对视,回想起自己这段时间的种种行为就觉得羞耻,竟然因为一个年轻小男生而产生了危机感,在意起自己的外形对金昇玟的吸引力。

“而且,在哥心里我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吗?”

“不是吗?”李旻浩反问他,“你不是觉得我好看才喜欢我的吗?难不成你是喜欢被我骂啊?”

金昇玟想了想,也说不清楚当初第一次在辩论赛上见面的时候,为什么会被李旻浩吸引。他傻呵呵地笑,“可能都有吧。”

他本以为李旻浩又会用看笨蛋的眼神看他——金昇玟对那个表情已经很熟悉了。没想到接下来的发展却是陌生的情况,李旻浩忽然冒出了一句道歉:“对不起,那天早上弄乱被子不整理是我不对。”

金昇玟愣了愣,从这哥口中听到示弱的话太难得了,他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没关系。”他开始脱李旻浩的睡衣,同时狡黠地笑起来,“如果是这样弄乱的,我就不会唠叨哥了。”

 

想要将张牙舞爪的野猫驯服为温良亲人的家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但勇敢小狗不怕困难,因为他知道,这只猫咪冲自己发脾气,其实就是一种代表依赖的撒娇。

 

 

 

Fin.


不要再吃炸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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旻城太折磨人了,用脸霸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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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菲】说出愿望吧(Genie)

又名∶家养小精灵非说自己是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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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光

【0710垃圾桶24h/掉落】莺莺

全文3k,写了时小将军和永安皇帝的两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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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世味烹作茶。>


-燕返-


皇城的夜里有鸟雀落在梧桐树梢头,一轮明月云山雾罩挂在天边,光芒圆润又温和地留在御书房的桌案,狼毫笔尖沾满了墨搭在玉质笔洗上,年轻的永安皇帝就是独自在深夜批奏折也风度不减,坐得端端正正,眼尾带着一点困倦。


十三皇子承袭大统,接过盘龙雕凤的玉玺圣印,江山兜兜转转往下一代,河海依旧奔腾不息,富丽雅致的九重宫殿依旧威严又厚重。少年天子遥坐明堂,盛世在雷霆手段下草偃风从,比起前朝多了几分海晏河清的味道。...


全文3k,写了时小将军和永安皇帝的两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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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世味烹作茶。>

 

-燕返-

 

皇城的夜里有鸟雀落在梧桐树梢头,一轮明月云山雾罩挂在天边,光芒圆润又温和地留在御书房的桌案,狼毫笔尖沾满了墨搭在玉质笔洗上,年轻的永安皇帝就是独自在深夜批奏折也风度不减,坐得端端正正,眼尾带着一点困倦。

 

十三皇子承袭大统,接过盘龙雕凤的玉玺圣印,江山兜兜转转往下一代,河海依旧奔腾不息,富丽雅致的九重宫殿依旧威严又厚重。少年天子遥坐明堂,盛世在雷霆手段下草偃风从,比起前朝多了几分海晏河清的味道。

 

琉璃瓦顶的边角翘起,似乎能碰到望城的月亮,而深宫中有人身着夜行衣,足尖踏檐而过,踩在屋瓦上轻飘飘没有声音,只有掠过树梢时惊起栖息的鸟雀,扑棱棱划破了夜空的寂静。那人轻功了得,并未回头,直奔御书房而去。

 

此梁上君子正是年关回京述职的时停云。

 

今年初雪来得格外早,宫中的红墙绿瓦上白雪皑皑,驳杂着素淡又庄严肃穆的气势,时少将军先是扫平南疆,又大破突厥,一路战功赫赫,声望甚至超过了当年时惊鸿的威名。正值新帝登基后第一次祭天大典,驻扎边城的时停云自请跨马回京见天子,祭奠给时家以信任与荣光的严家先祖——还要偷偷先见他久居明堂的心上人,给严元衡一个惊喜。

 

回京的消息就写在上月递给朝中的折子里,严元衡早知道这个消息,也早就开始心不在焉,只嫌车队的脚程太慢,不能披星戴月、日月兼程。

 

他今晚照例把自己关在御书房,逼迫自己在夜深人静之时把这几天积压的折子批完——白日里的御书房附近,照样是连麻雀都不敢叫一声的,但夜间飘忽的烛火照出影影绰绰的人影,就好像真有人在旁边“红袖添香”似的。

 

皇上疑心自己熬出了相思病,病得草木皆兵,而他心心念念的心上人正溜了一圈皇城的屋顶,方在几乎一模一样的勾梁画栋中找到陛下坐落的东厢,施施然停在窗前,靴子踩在地面也没有声音。

 

时停云勾着窗沿,悄悄把窗户拉开一些, 心里开始犯嘀咕:元昭与他说元衡近来总夜宿御书房,批起折子连寝宫都不回,这是勤政爱民到怎样丧心病狂的地步?

 

他没想到手上动作太猛,木质的窗框不堪重负地吱呀一声,发出此夜的第一声噪音。

 

时停云:“……”

 

真失算。

 

原本闭眼假寐的严元衡突然坐直了,胳膊撞到了龙椅扶手,目光里带着一丝茫然,下意识扶住了桌上被风吹起一角的纸张,烛火因为这点不大不小的动作微微摇晃起来——皇上眨了眨眼,它似乎拉出了两个人的影子。

 

有人从窗口翻进来,衣角带起冬夜冰凉的气息,一只手抵着严元衡的肩,另一只手捂住了他的眼睛。严元衡被指腹间的茧子硌了下,下一刻反应过来此人是谁,被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头,紧紧握住了不速之客的手腕。

 

“……抓住你了。”严元衡低声说。

 

时停云没答,笑眯眯地凑近,温热的吐息落在他的鬓角,轻轻咬着牙道:“陛下想我没有?”

 

他似乎天生骨架就比别的男子细些,挽着个高马尾,玄衣显得身材颀长,二十岁了还有种身体抽条生长似的少年感,严元衡抓着他的手腕时越发清楚地感觉到这点,觉得自己都快淹死在这双桃花眼里——新皇几乎无暇思考时停云见他的第一句话是怎样的旖旎暧昧,等反应过来的似乎脸都红了。

 

少将军盯着他歪了歪头,神色一派专注,像真的在等他回答。严元衡红着脸一声不吭,摩挲了一下时停云的腕骨。

 

他想时停云想得要命,想边塞路途遥远,春风都吹不出玉门关。那路太远了,信使往来一回就是小半月,边疆老往朝堂递折子容易惹人非议。他的满腔思绪也只有半夜才能涌上来,塞满了整个胸口,被名为时小将军的想念压得喘不上气。

 

现在日思夜想的人披着一身风雪站在他面前,严元衡要抓紧他,才有一丝难得的实感。

 

时停云一直弯腰盯着他也不嫌累,自顾自地说:“我一路上快马加鞭,比他们拖家带口的脚程起码快三天,阿书领头很靠谱,行路也不算慢--但我实在是一刻也不愿意等了。

 

这是他挤出来的三天,深夜躲进御书房,给皇帝投怀送抱。

 

“想得要命……”严元衡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下一刻把他抱了个满怀,把时停云搂得喘不过气,“一年太久了,素常,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年这么久。”

 

时停云反手勾住他的脖颈,露出个弯起眼尾的笑,凑上去亲他的喉结。

 

年轻人的小别胜似新婚,思绪像干柴一点就着,时时刻刻都炽热直白;等时间沉淀成年轮后,便压紧成了更深重、更细致入微的情意,一笔一划都镌刻在骨血里——那就是以后的时将军和永安皇帝的克制与思念了。

 

 

 

-惊鹊-

 

六王府。

 

时停云顶着严元昭促狭的眼神,干巴巴地解释道:“这事说来话长。”

 

今上坐在一旁,默不作声地抿了口茶,紧紧盯着他不放,忽略了六王爷在边上挤眉弄眼。

 

锦柔正在绣荷包,咬断打好结的一截丝线,戳着针奇道:“很长么?”

 

昨晚时停云能顺顺当当溜进御书房还要多亏严元昭给他开门放行,今日少将军就把皇上拐带出宫,来和他这好兄弟喝一口王妃新采的茶,谁知道严元昭直冒坏水,憋了一肚子的料要告诉严元行,今日少将军就把皇上拐带出宫,来和他这好兄弟喝一口王妃新采的茶,谁知道严元昭直冒坏水,憋了一肚子的料要告诉严元衡。

 

时停云当然拦不住。

 

“不长啊。”严元昭毫不留情地揭他老底,“有些人听说皇上遇刺,连当朝特使都扔在军中不管,自己拍拍马就要回京护驾……忠君之心天地可鉴啊,是吧十三弟?”

 

严元衡愣了一下,抱着茶杯睨向时小将军,后者天不怕地不怕的脸皮居然泛起红来,似乎脑门上都冒热气。

 

他穿的是做皇子时常穿的雪青色长衫,眉目清俊温雅,身形高挑端正。若说陛下身着龙袍时有种俯瞰山河的浩荡威严,现在则像一把敛去锋芒的长刀, 更薄又更明利,瞥过时停云的那眼像个真正的贵族少年,自有一派干净清澈的风姿。

 

美人美矣,时少将军被美色所惑,一瞬间也变成 了闭嘴鹌鹑。

 

严元昭点点他:“哑巴啦?你六爷可是字字属实,绝无虚假。”

 

“我就......相思成灾呗,不准我犯个相思病啊。”时停云心虚地蹭蹭鼻子,在严元衡面前不肯抖露出一副毛头小子的冲动模样。

 

严元衡听见相思病这三个字,觉得喉咙发干,又把杯子递到嘴边,才发现瓷杯里早就滴水都不剩了。

 

那是时停云大败突厥之后的事情,蛮子被揍得一泻千里,窝窝囊囊躲在边线外不敢再犯,朝里派六王爷作特使,大包小包带来的都是真金白银的赏赐,严元昭更是毫不客气地拖家带口,把王妃也带来看看边塞风光,一路花着皇帝的钱吃喝玩乐。

 

时停云有边防要务在身,设宴款待了他六爷,没敢玩什么不醉不休,不过正值签订降书之际,全军庆贺,才跟着浅浅喝了两三杯。

 

失策就失策在这几口酒——灯火昏黄时没看清坛封,他们开的是洋人泊来的烈酒,两三杯就把时停云喝的脑子发沉,严元昭酒量比他好些,也觉得头重脚轻,突然有密探急急地掀开帘子,说皇上遇刺昏迷不醒。

 

六王爷一路游山玩水来, 耽搁了好些光景,居然和小半月后才出发的皇城信使前后脚到了北府军大营!

 

时停云头晕,一听说严元衡出事,四匹马都拦不住,马上牵出千里马要回京护驾,上来拦着的副将小兵均告失败,连阿书都差点吃了醉鬼的时家枪,最后还是严元昭死死抱着他的腰,好不容易才把他从城关截下来。

 

这事往好了说是忠心耿耿,往坏了就是喝酒误事、渎职失守,时停云酒醒后自认失职,在三军中自我检讨,还好当时正值突厥败退,汉军气势高涨,这点过失在少将军的功劳中也显得无可厚非,就这么压了下来。

 

实际上望城的消息七传八传早就变了调,皇上在边疆的两年不是白待着做花瓶的,那剌客刚近严元衡的身就被劈手把刀夺了,连一点油皮都没擦破,有惊无险就过去了。

 

时停云也瞟向严元衡。

 

严元衡摸了摸喉结,那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亲吻的温度,有些吃味道:“皇兄与停云交往甚密。”

 

严元昭促狭道:“不及十三弟万分之一,人家快马加鞭、不辞万里也要来见你呢。”

 

严元衡一把按住桌下时停云在他腿上乱勾的足尖,正色道: “若是少将军在边疆受袭,严元衡会赶到的。”

 

即使他权高位重,轻易动弹不得,依然也不辞万里。

 

山远天蓝,阳光灿灿,时停云没有去劝什么大局为重保全圣体,欣然接纳了严元衡的回应,从院里看向楼外车水马龙的繁华街市——海晏河清,确实担得上盛世二字。

 

世间众生皆有所求,良人求永结同发,离人求燕返故榻。少将军想,既然他的爱人是九重宫殿之上的君王,他也只能替陛下求一副天地自然的锦绣河山,让元衡高坐明堂,光风霁月,做一世圣人。


FIN


没来得及细化,欢迎捉虫。

光头老泥菇
待乐声落下,冬歌才怔忡着落下泪...

待乐声落下,冬歌才怔忡着落下泪来。 他转头看向摄影机,一滴眼泪耶恰在此时落下


好喜欢喜欢冬歌哭哭嘿嘿嘿 

待乐声落下,冬歌才怔忡着落下泪来。 他转头看向摄影机,一滴眼泪耶恰在此时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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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小白牛
-鸣潜的情感形态 可能有人看不...

-鸣潜的情感形态


可能有人看不懂我就稍微写一下,以下均个人理解)相对来说yzm感情的私欲(非性/欲)会比较重所以在这里是比较弱势的一方,加上中后期的隐忍和长期的求而不得会显得有点卑微。

小潜的性格我认为是比较强势的一方,但是内里很缺爱,童年对他的影响是真滴大,他其实一直在依靠别人,没有依靠和念想的话他是活不下去的,之前的依靠是韩木椿,小椿死了之后就变成了严争鸣,但是在小椿之后就变得很害怕依靠的人突然有一天没了,所以拼命让自己强大,反来保护依靠的人和门派。我觉得如果这俩接吻的话多数是小潜主动的(但是因为yzm见不得光的私欲所以会被反客为主)。当然这只是表层,深层自行理解


【补充...

-鸣潜的情感形态



可能有人看不懂我就稍微写一下,以下均个人理解)相对来说yzm感情的私欲(非性/欲)会比较重所以在这里是比较弱势的一方,加上中后期的隐忍和长期的求而不得会显得有点卑微。

小潜的性格我认为是比较强势的一方,但是内里很缺爱,童年对他的影响是真滴大,他其实一直在依靠别人,没有依靠和念想的话他是活不下去的,之前的依靠是韩木椿,小椿死了之后就变成了严争鸣,但是在小椿之后就变得很害怕依靠的人突然有一天没了,所以拼命让自己强大,反来保护依靠的人和门派。我觉得如果这俩接吻的话多数是小潜主动的(但是因为yzm见不得光的私欲所以会被反客为主)。当然这只是表层,深层自行理解


【补充部分】为什么我要想了一个晚上,是因为觉得鸣潜之间不够色,这也是我很少想画他俩同框的一个原因,我也不想别人说这是一对无欲无求的cp,毕竟爱的外在表现之一是肌肤之亲,他总有色的可能性,鸣潜更是需要挖掘细品,像茶,细品回味无穷。

爱也分很多种,大多人喜欢失控的爱,其实温柔的爱也很好,互相小心翼翼怕对方碎了,他们也不适合太激烈的,所有的担惊受怕和巨大的情感都藏在了心里,只有互相触碰能缓解一些。然而六爻里面更吸引人和感动的是家的概念(个人认为还有如椿),要细品鸣潜不容易,很容易就搞混了,有人说鸣潜的爱很突兀,其实只是他们把对方包在自己的心里严严实实,露在外面的都是刺,连自己都不愿意细想。

严争鸣在我印象里虽然穿得仙风道骨但人却是最入世的一个,小潜反而是最超脱的一个,可能他们各自都好好做到了小椿嘱咐的事情,以及各种各样的无可奈何导致,但是他们都成为了最好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