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冰】人贱则无敌
德三虽然美丽,但实在太能作。李云祥在酒吧把人从声色犬马里捞出来扔进车里——车是德三的,上回撵他当代驾留了钥匙,白讨一次换胎,这把正好开来。他关上后侧门,刚坐进主驾驶拉上安全带,德三像条鳝似的爬着钻副驾来了,长手长脚卡在前座缝隙,扭半天蹬不过来,李云祥没眼看,抬手扯了他一把。待人坐稳、整理好领口,李云祥闻到缥缈的烟草气味,混合一股难以描述的花香和药材,乍一嗅特像卤煮大料里的干香料。
“谁吐你身上了?”他说。
德三翻个白眼,“有病。高级香水,懂不懂啊?”
“不懂。”李云祥脚踩油门,“你干脆别个八角桂皮出门算了。”
德三不搭理他,摸一圈口袋没找到打火机,肯定落卡座里了,叼一根烟朝李云祥努嘴示......
德三虽然美丽,但实在太能作。李云祥在酒吧把人从声色犬马里捞出来扔进车里——车是德三的,上回撵他当代驾留了钥匙,白讨一次换胎,这把正好开来。他关上后侧门,刚坐进主驾驶拉上安全带,德三像条鳝似的爬着钻副驾来了,长手长脚卡在前座缝隙,扭半天蹬不过来,李云祥没眼看,抬手扯了他一把。待人坐稳、整理好领口,李云祥闻到缥缈的烟草气味,混合一股难以描述的花香和药材,乍一嗅特像卤煮大料里的干香料。
“谁吐你身上了?”他说。
德三翻个白眼,“有病。高级香水,懂不懂啊?”
“不懂。”李云祥脚踩油门,“你干脆别个八角桂皮出门算了。”
德三不搭理他,摸一圈口袋没找到打火机,肯定落卡座里了,叼一根烟朝李云祥努嘴示意,后者瞥他一眼,并不理睬。德三脾气上来,不管李云祥是不是在专心开车,自顾自往他外套口袋里掏,动作大,扯得李云祥急转弯,皱起眉连哎几声,“我没带!松手!不然撞树上。”
德三掏个空,自然知道他没骗自己,无所谓地摊开手,“行啊,你李云祥有胆子撞,我就拉你一起死。”
李云祥料他再多说几句又得发酒疯,挑了个地掉头,拐了方向。
“你去哪?”德三眯眼睛看车窗外。
“回我家。”
“其实我对你没有什么兴趣。”德三晃晃手指,“你不用使手段,咱们就几夜而已。”
李云祥冷笑一声,“哦。三公子以为我想做什么?”
“我爹地早晚宰了你。”
“是吗?”李云祥甩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猛刹,停在路边,灰土飞扬,“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等你家老头找到你,我都拿你煲汤喝了。”
德三觉着,李云祥今天耐心实在十足。他本能有些警觉,谁知道这个脑残葫芦里又卖什么药。要不是他怕酒驾在路上乱飙被父亲知道了得挨两巴掌,他真想自己开回去。
谁要睡李云祥这破烂地方,床他吗都是硬的,浴室还没他半个大。一股穷味儿。但他没说,他刚才喝得多,现在才上头,看李云祥有八只眼睛。
真傻逼。李云祥脑袋变海葵了。
他要是说了,李云祥高低给他两拳,这莽夫劲大,蛮横得很,他战力严重不足,绝对处于下风。凭良心讲,德三相信李云祥是个热心善良的好青年,可对上自己不一定,能犯浑必抽疯,逮到机会就下死手。他打输了,爹地会换龙头杖抽他,负伤两次太丢人。
所以,德三认为他根本不是怕李云祥,而是自保。因此,他颇为得意地推开车门,难不成李云祥真敢揍他?他偏不给对方把柄。怎么样?他晃悠着站起来,靠在车身,故意解开骚包衬衫上的两颗纽扣露出胸膛,拍了拍肩膀。
风又卷起那股香气。
李云祥烦躁地走近两步,捏住德三的脖子,“谁给你喷的?”
“你管得着么?”
“再问你一遍,好好说。谁喷的?”
德三歪过头,“嗯……你没看到吗?我旁边那个啊,人长得好看,哄人还好听——怎么,你也喜欢那款?”
“‘也’?”李云祥低下头轻笑,德三是个瞎子么,那男的眼睛都快黏他腕上表盘里了,“行。你喜欢这种是吧?”
“还行。你要真喜欢,我给你联系方式,喏,刚加的。”德三顶着李云祥外套上的一个小洞,皮衣烧了挺显眼的,可能上回盖着他的衣服抽烟掸上去了。他没在意李云祥急速变化的表情,只想着,李云祥,你是真他吗穷啊,不能换一件么?实在不行求求三少爷,保准给你打点钱。
等他回过神,李云祥已经靠得非常近了——近得不正常了。德三恍然,他被李云祥困在对方的身体与车之间,膝盖也被李云祥的腿夹住,动不了。
李云祥的大腿异常结实,两边一并,紧紧抵住他的膝盖,他竟然使劲也分不开,如同被焊住。
德三忽然福至心灵,吸一口夜风,平静地讲,“李云祥,我开玩笑的。双倍报酬,你送我回德兴。”
“双倍?”
“三倍。”
“三倍?”
“你打我一顿也行。”
“三少爷,”李云祥摁住德三的肩膀,“你不是对我没兴趣吗?我打你干什么?”
“我觉得那香水也不是特别好闻。”
“嗯。”李云祥的手上滑,捏住德三的耳朵,“我改主意了,三少爷。”
德三垂下眼睛,还在看那个烫出来的洞,莫名其妙地抖了一下。他听见李云祥咬牙切齿地说:“我哄哄你,怎么样?”
德三想立马化龙飞掉,但他是真的怕了哪吒元神,酒精又开始作用,甚至比先前更眩晕,他怀疑李云祥打算掐死他,可李云祥的手分明还在揉他耳朵,又痒又痛,耳钉早就被扔到地上了。
李云祥追着他的眼睛,讲,“想听哪种哄法?”
“想吐。”他诚实地说。不是招惹李云祥,是真的想吐。李云祥揉得他脑袋晕,脸凑得又近,太热了。他说完就后悔。
果然,李云祥呼出一口气,“德三,待会别哭。”
【你能跟人机计较什么】(昭白/荡茂)
“所以,”白起困惑地说,“他是在气什么啊。”
前情非常简单:嬴荡恢复记忆之后就进入了喜闻乐见的复读秦史环节,他自己的部分短得要命,没两眼就看完了,迅速往后翻去找甘茂的戏份——昭王元年,茂去秦奔齐。
嬴荡:?
他缓缓扭头,看向嬴稷。嬴稷面不改色:“看我干嘛,武王二年张仪还死于魏呢。我根本没对甘相动手,人家很明显是被商君和张子的前车之鉴吓跑的,黑锅里有你一半。”
“那为什么后面政儿的时候又冒出来一个甘罗?他跑路匆忙到连家人都没带走?”
“是。”白起把成摞的史书放回书架上去,“甘将军出奔时求苏代先生替他接应家人,未果。王上攥着他的家人,是使其不能为六国所用;六国留他不放,是使其不能为秦所用...
“所以,”白起困惑地说,“他是在气什么啊。”
前情非常简单:嬴荡恢复记忆之后就进入了喜闻乐见的复读秦史环节,他自己的部分短得要命,没两眼就看完了,迅速往后翻去找甘茂的戏份——昭王元年,茂去秦奔齐。
嬴荡:?
他缓缓扭头,看向嬴稷。嬴稷面不改色:“看我干嘛,武王二年张仪还死于魏呢。我根本没对甘相动手,人家很明显是被商君和张子的前车之鉴吓跑的,黑锅里有你一半。”
“那为什么后面政儿的时候又冒出来一个甘罗?他跑路匆忙到连家人都没带走?”
“是。”白起把成摞的史书放回书架上去,“甘将军出奔时求苏代先生替他接应家人,未果。王上攥着他的家人,是使其不能为六国所用;六国留他不放,是使其不能为秦所用。三世之后,乃有甘罗。”
白起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嬴稷悄悄瞥着纸页——甘罗曰:应侯欲攻赵,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而立死於杜邮……顿时头痛得难以言喻,迅速从椅子里跳起来:“哈哈哈忽然想起来我还有个期中pre没做我去找我组员了——”
“别啊,”嬴荡胳膊一揽把他夹住,狞笑着往怀里按,“稷弟,跟哥细说说昭王元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嬴稷被嬴荡的胸肌挤得无法呼吸,艰难道:“白大哥、白大哥救我——”
白起显然在“嬴稷在求救”和“对先王动手不太好吧”之间有所犹豫,还没做出决定,忽然伸展手臂,准确从半空中截住一只滴着水的苹果。甘茂倚在门边,清脆地咬着另一只苹果,皮笑肉不笑:“哟,王上现在来给我申冤呢?”
秦国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传统源远流长,甘茂之冤归根结底还是得怪武王死得太早。嬴荡错觉甘茂牙齿间恶狠狠嚼成碎片的可能不是苹果而是自己,后背有点发毛,也顾不上趁机脱身的弟弟了,赔笑道:“老师,我也不是故意死的呀?”
白起也开始啃苹果了。
“故意(让别人)死的”嬴稷因为甘茂堵在门边不好出去,真的很想转移掉这个话题,整个人坐立不安,忽然间灵光一闪:“荡哥你不是说想和白大哥练练么?”
甘茂之前说“虐待三点五旬老汉”倒也不全是夸张,毕竟是吃体力的项目,搏击运动员三十五岁都该退役了,还得是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对招。白起隔空和嬴荡对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白将军,打狠点,”甘茂冷冷地说,“最好直接打死。”
白起说:“好的。”
这已经是固定节目了。每当嬴荡欺负嬴稷,嬴稷就开始深情呼唤白起,而甘茂这种时候只会给白起加油,形成一条离奇的食物链闭环。嬴稷试图在去格斗室的路上逃走,被嬴荡一把抓了回来:“小白大展身手,你不当观众?”
其实他比白起小两岁,但从小就坚持管人家叫小白,认为这样听起来比较萌,而且显得自己很霸气。
武王昭王站在一起才能看出来两兄弟身高没差多少,只是嬴荡要比弟弟壮实得多,不愧是一头力能扛鼎的人形暴龙。白起身上的肌肉反而没有嬴荡那么夸张,薄而匀称地贴在骨骼之外,仿佛并不曾蕴含多么可怕的爆发力,只有一双眼睛寂静如长夜,近乎无机质,叫人错觉看见了神像丹漆点成的瞳孔。
“得罪了。”他说。
嬴荡挥拳前冲!
嬴稷被迫坐在旁边,也没观战,纯欣赏白起简洁利落的身法,随口说:“甘相,你觉得谁会赢啊?”
“战斗不是单纯看力气,当然白将军赢。”
嬴稷笑道:“如果单纯看力气呢?”
甘茂把苹果核轻轻一丢,完美落进垃圾桶:“鼎会赢。”
嬴荡紧急打了个暂停的手势,回过头来,崩溃地说:“这个梗两千多年了还没过去吗老师?”
“也不尽然。”白起索性止步调息,客观评价道,“臣惯于用剑,武王手中若有重锤或长枪,以力破巧,胜臣并非难事。”
“你可别夸他。”甘茂说,“他本来就膨胀,我让他增援他不打招呼就御驾亲征,把人吓得半死。现在白将军一表扬,他更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了。”
在场唯一没上过前线的嬴稷感觉有被排挤,故意说:“听起来,白大哥好喜欢荡哥啊。”
白起点头:“武王技艺精湛,是个好对手。”
甘茂右眼皮一跳,果然又听嬴稷说:“那白大哥心中,甘相如何呀?”
“我挺喜欢甘将军的。”白起思索了一下,说,“他当了上将军之后,军营的伙食就好多了。”
能让白起用上“挺喜欢”这三个字,说明伙食真的是很好了。甘茂越听越不对劲,刚想打岔又被嬴稷抢先:“这样啊。那你是不是也挺喜欢斯相?”
“他一直很照顾我们啊。”
“政儿?”
“沉稳可靠,帝王之风。”
“噢。”嬴稷微笑道,“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啊。”白起说。
嬴稷扭头就走。
剩下的三个人沉默了五分钟,在嬴荡和甘茂难以言喻的目光中,白起慢慢开口:
“……我说错什么了吗?”
“我感觉难。”嬴荡说,“一般来说在小白的问题上小米自己会哄自己,所以不用哄;要是他哄不好自己了,那也不用哄了……”
“但我还是没有理清这个逻辑。”白起说,“面对‘喜不喜欢’这种问题,回答只能是‘是’或‘否’吧?莫非其实我应该说不喜欢他?”
……那昭王就真的要炸了。甘茂单手捂住眼睛——他现在有点理解李斯为什么喜欢做这个动作了——尽量委婉地说:“你之前有没有回答过这个问题?当时他是什么反应?也许比较一下就能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白起沉思良久,说:“有。”
甚至还不止一次。
白起和嬴稷差六岁,这在成年之后看起来当然不算什么。但在一年一个样的小时候,差六岁,意味着白起高考的时候嬴稷小升初,也就是说在白起上中学情窦初开的年纪,嬴稷真的是个实打实的儿童。好消息是白起对感情这种东西天生淡漠,甚至一度认为自己是无性恋,围观身边情侣时只有一种淡淡的“这些神经人类到底在干什么”之感。自然,这种难以征服的高冷让他更受欢迎了。
但他对此毫无感觉,放假回家也只是对嬴稷说:给你带了礼物,在我书包里,自己翻吧——然后就补觉去了。嬴稷兴致勃勃钻进他书包里,在试卷和笔记本的间隙艰难地翻出了……一盒巧克力。
啊啊啊啊啊对的对的对的不对不对不对这对吗?嬴稷颤抖着打开金粉色的礼盒,形貌各异的巧克力上静静躺着一张卡片:白同学……
是别人送白起的。
天都塌了,不仅不是白起给自己的,甚至还是别人给白起的!
嬴稷无助地抱着香喷喷的巧克力礼盒,甚至不能去要个说法——想来只能得到一句“我不是恋童癖”。他失魂落魄地在白起门口蹲到了开饭前,差点被忽然推开的门撞出去,白起惊了一下,把他拉起来,问:那个文具盒,你喜欢吗?
……原来真正的礼物还在底下,是一只超级无敌炫酷变形多层文具盒。
白起自己也不知道巧克力是谁塞进来的,随手拆了礼盒就要分给所有小孩,嬴稷忽然跳起来抓住他的手:能不能只给我一个人!
因为这真的是白起送的巧克力了。
可以,但一次吃多了会蛀牙。白起说。他没扯开被嬴稷抓住的那只手,还用另一只手去擦嬴稷眼眶边缘隐隐的水痕:怎么了?
……没什么。嬴稷含糊其辞。又忽然双眼灼灼地问: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嬴荡不知何时掏出了一碟瓜子:“你怎么说的?”
白起沉默了一下,说:“我说我好像不喜欢人。”
甘茂重新捂上了脸……
第二次大概是嬴稷十五岁的时候。白起固然早就对他的身体接触脱敏了,但隐隐约约还是感觉有点别扭:主要原因是嬴稷睡相奇特,总是睡着睡着黏身上了,小时候还能当作萌点,这么大了只能理解成想斗殴。暑假的大上午白起又被热醒,挣扎半天居然没能把八爪鱼从身上撕下来,无奈之下捏住了嬴稷的鼻子。
嬴稷不能呼吸,终于醒了,疑惑地睁眼。白起抓起自己的枕头说:我换个房间睡。过了半小时另一个人也抱着枕头啪嗒啪嗒来了:你就这么不喜欢我吗?
嬴荡不知为何不说话了,捏着一颗瓜子有点呆滞。甘茂虚弱地问:“所以你是怎么说的?”
“……我说我对事不对人,就是别人这么做也不行。”
还有一次其实就是前年的事,白起在外地工作莫名被人狂追,他自己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嬴稷在电话那边气得大哭: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吗!
“理论上我现在应该问你说了什么,”甘茂平静地说,“但我已经不抱希望了。白将军,你真的很神奇。”
嬴荡默默点头……
白起开口时也有点艰涩:“我当时说……”
“‘别学你政哥,拒绝早恋从你做起。’”
死一样的寂静。
“……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同情昭王。”甘茂扭开脸,幽幽地说,“从他的视角看,你实在完全不喜欢他啊。”
“真的,老师,”嬴荡抓住他的手,真心实意地说,“你愿意揍我真是太好了。”
“你来干什么?”嬴稷头也没回。
“这话该我问你吧?”嬴荡说,“你不去做你的期中pre,跑过来看你自己的墓?”
弟弟没理他。他后退一步,夸张地大叫:“嚯!好小的坟包!”
昭襄王陵确实是这附近最小的,既不如前面的悼武王也不如后面的庄襄王,和墓主人漫长而辉煌的人生非常不相称。嬴稷蹲在地上用小树枝戳着什么,声音特别冷静:“我活着的时候,不太愿意想死后的事。”
国君通常从继位开始修自己的陵墓,由于秦王一般都不太长寿,这其实是个相对还有点紧迫的任务。结果秦王稷好像对这个任务一点都不热衷,宁可挪用经费去当军费,就有人劝告说事死如生,你以后在幽冥之下难道不需要宫人服侍军队拱卫吗,也别修得太不像样了。秦王稷说我怕什么呀,我有这么厉害的将军,到那时候你一定……你肯定是陪着我的吧!
昭王陵高踞坂塬,俯瞰平舒道。秦军东征出师班师都是这条路,但盖世的名将再不归来。
“死么,”嬴荡轻声说,“死是很孤独的事情。就算那一刻所有人都簇拥在你身边,又有谁能真正陪着你呢。”
“怎么不能,”嬴稷说,“生杀予夺者为王,穆公不就让他最好的大臣殉葬了么。”
嬴荡奇怪地看着他:“都是死过的人了你说这话你自己信么?每个人都只是死自己的,就像每个人都只能活自己的,那么你叫别人去死对你能有什么安慰?”
“我现在觉得自欺欺人的是你,哥哥。”嬴稷戳断了一截树枝,从草丛里重新捡了一根,“如果你确实觉得死完全是一个人的事,又为什么嘱咐说归咸阳后一定要他给你扶灵呢?”
一下子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只有树枝抠土的声音沙沙沙沙,风摇动草叶萧萧飒飒。
秦昭襄王继承王位的过程绝非一帆风顺水到渠成,有些人希望从中分得一些利益,更多人想要他在触摸王冠前去死。他从燕北归抵咸阳时其实颇有几分狼狈,他离开太久了,对这里陌生到有点害怕。负责护送他的百夫长非常年轻,在衣袖的遮掩下安慰地握了握他的手指。
每个人都对王位更迭很有想法,唯独权力中心那个最瞩目的人安静地坐在祭庙之下:秦王既然不再是嬴荡,那么是谁都无所谓了——但他说留给你,那就只能是你。头衔显赫到骇人听闻的大秦左丞相兼上将军此时其实才四十出头,正当盛年,长发却一寸寸白尽,寂寂地铺满肩头背上,像大雪覆盖沉默的夜色。
有人上前行礼,说大家暂且议定了几个谥号,请甘相过目……丞相满是剑茧的手指轻轻抚过素白的帛书,目光慢慢顿在某处,自言自语般地念:
悼武。
“好吧,我告诉你,你可别说出去。”嬴荡在嬴稷身边蹲下来,饶有兴致地看他又挖断了一根树枝,“我死的时候可害怕了……我胡乱地想他会笑我么他会骂我么,毕竟我死得这么潦草让他很失望吧。浑身都特别疼,也不知道死了会到哪里去,会经历什么。这么多人都在,可没有一个人能握着我的手叫我别怕。”
“这样看来我比你勇敢一点。”嬴稷低着头说,“我死的时候,只觉得终于结束了。”
“我靠我死的时候才二十三岁,你都七十五了当然比我容易接受多了,你不能拿这个拉踩我吧嬴小米我亲爱的弟弟。”嬴荡横眉立目,“而且你要等的那个人已经在地下了,你是去见他的啊这怎么能比!”
他反驳到这里怒气忽然奇异地消散了,他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等等,他比你大六岁没错吧?五十年……五十六年……你赶在五十七年之前死掉是怕自己比他大了就叫不了大哥了么?”
嬴稷终于用小树枝把土里的东西翻出来了,很无趣,只是一颗被蚯蚓推去底下的石子。他拍拍手上灰尘,站起身来:“我有一点特别好奇,出于对遗传的信任,我不太觉得你对他的感情能有那么健康。你做那些事的时候,真的一点也没想过物极必反么?”
秦悼武王沉默了一会儿。
“你们弃置他的才能,虚耗他的人生,让我尤为恼火。”他淡淡地说,“可若后人提起他的时候,说他是昭襄王的丞相,或什么楚怀王的将军,想来也真是叫人……生气啊。”
嬴稷正好比嬴荡小四岁。所以秦昭襄王继位的时候,和秦悼武王继位的时候,一样是十九岁。天光黯灭,秦宫从东角门起传彻铎声,回廊边的灯火一颗颗亮起来,像坠落后被禁锢在纱网中的星辰。象征哀悼的纯白在月色中泛起微蓝,属于死去的王的纪年还剩下最后一个月,新王所过之处无不退避叩拜。刺有玄鸟的衣摆逶迤而去,盛年白发的丞相忽然说:百夫长。
新王身侧,静夜般的目光循声而来。
君王垂爱……是非常危险的东西。
他微微地笑着。眼瞳明彻如镜,仿佛同时映照已经和将要发生的一切。
“常言道低质量的恋爱不如高质量的单身……”甘茂说到这里自己都感觉没什么说服力,勉强续上后半句话,“……实在不行分了算了。”
你自己看看分得掉吗。他们两兄弟一个是“不管我是死是活你都是我的”,一个是“你是我的不管你是死是活”……不管是丧偶还是被丧都分不掉吧。白起难得地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眼神,想说点什么但又忽然难言,最后沉沉地叹息。
“说真的,白将军,”甘茂说,“我觉得真正的问题是,你究竟喜欢他吗?——我不是说爱,是说喜欢。效生尽死和相伴相守,完全是不一样的事情。如果你确实不需要那种生活,你也有权对他说:时代变了。”
他左手并掌成刀,又用右手比了个开枪的姿势,轻轻击倒了左手。他作为纯粹的现代人生活的时间比所有人都要长,经历也最复杂,刚来嬴家的时候看人习惯先眯眼后聚焦,过了大半年才适应没有瞄准镜的日常生活。前世他死前在齐国虚领着上卿的职位,听闻秦将白起以伊阙成名,因此今生得知他最后成为百战百胜的武安君却又蒙冤而死时并不觉得意外:飞蛾的灰烬看另一只扑火的飞蛾,也无非如此而已。
人生而不平等,平等的唯有死亡。有些人坐拥资源,有些人手握才能,很多时候前者畏惧后者,因为资源毕竟是可以被掠夺的东西,于是千方百计系上缰绳套上镣铐。所以为人臣者,最渴望的就是一个不怕自己的主君。生命得以燃烧时爆发出的喜悦,几乎是一个人能够享有和给出的最盛大的爱,为此或生或死又岂是难事?
但喜欢是另一种东西。那不是燃烧,而是浸润;不是高歌,而是私语。白起默然良久,低声说:“我爱他。也许我喜欢他。也许我是喜欢他,但我不知道要怎么喜欢。”
“这不是问题,白将军。”最初就给出过注定不会被听取的警告的前辈说,“人的心本就是一颗悖论,你想要去喜欢、或努力不喜欢的时候,都已经在喜欢了。”
他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何况喜欢的对象也不是什么正常人……一个是抢劫,一个在勒索啊。”
“就是抢劫最后也得你投降啊,不要不好意思承认嘛老师。”嬴荡说完,脸朝另一个方向扬了扬眉,“我把勒索犯抓回来了,接下来随你处置。”
被亲哥拎住命运后颈的嬴稷:“……你的大缺大德我以后一定会报的。”
忽然间好像所有人都在等白起说话。毕竟嬴稷那边完全不成问题——他嬴小米能在一台全自动爆米花机里滚两辈子,除了真爱和受虐狂简直无法解释。白起被六只眼睛看得有点汗颜,硬着头皮道:“呃、我说话都是字面意思,你不要自己解读出奇怪的含义来……”
……然后加一些奇怪的戏。
他们四目相对。白起不太和人对视,他的目光过于锐利,像羽箭对准猎物,容易把人看得不舒服。嬴稷倒有一双含情凝睇的眼睛,小时候出坏点子被抓包就立刻堆出柔弱的泪花,而今也随时描画喜怒哀乐,却说不准几分真假。但此刻一应伪饰都作一空,这双眼睛像拂去了水面落花的井,深得叫人害怕。
“我恨你的时候总是更恨自己,”他说,“我恨我始终还在指望你爱我。”
“你可以指望。”白起说,“天底下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怀有希望是一种罪过。”
书房里又静默半晌。嬴稷说:“没啦?”
他简直有点恼羞成怒:“你就没两句好话来哄哄我??起码你尝试一下呢??”
这人又在气什么啊。白起迷茫地回头求助。嬴荡“啪”地一声盖住自己的脸,痛苦道:“你们这剧情还单曲循环上了是吧!还好老师跑了啊,不然岂不得被你们这啥锅配啥盖折腾死!”
“撤吧。”甘茂幽幽地给出建议,“优秀的匹配机制,大概也可以称之为报应……”
非战斗人员迅速跑路,留两个人面面相觑。书桌上被抛下的诗集刚翻到一半,一枚树叶作书签,压半阙天台词:
业火未消,尘缘相误,一别顿成今古;
待重来、烟水茫茫,惆怅乱红如雨。
【上美藕饼】一家三口
我要大逆不道地试写这一对的纯爱。
非典型纯爱,阴间风味。
有龙生子,注意避雷。
(1)
不知不觉已经被哪吒养了这么多年啊。
敖丙被推出房间,轮椅停在仙草圃里,脸颊垂着。
哪吒正和二郎神对坐品茶,谈不上热络,但总比和仙界老头们虚与委蛇好。
二郎神招招手,哮天犬从仙草圃里跃出来啃杨戬手里的点心。哪吒扫了一眼,扬声道:“丙丙——”
昏昏欲睡的小龙打了个激灵,自己摇着轮椅过来,仰着脸看哪吒。哪吒习以为常地把吃了一口的点心塞给他,敖丙的脸鼓起来,慢慢吞咽。
二郎神老早就觉得这二人的相处有些意思,想瞧个明白,可惜前几年敖丙身体弱得出不来门,如今刚刚才能跟着哪吒四处走走。
他冲哪吒挑了挑...
我要大逆不道地试写这一对的纯爱。
非典型纯爱,阴间风味。
有龙生子,注意避雷。
(1)
不知不觉已经被哪吒养了这么多年啊。
敖丙被推出房间,轮椅停在仙草圃里,脸颊垂着。
哪吒正和二郎神对坐品茶,谈不上热络,但总比和仙界老头们虚与委蛇好。
二郎神招招手,哮天犬从仙草圃里跃出来啃杨戬手里的点心。哪吒扫了一眼,扬声道:“丙丙——”
昏昏欲睡的小龙打了个激灵,自己摇着轮椅过来,仰着脸看哪吒。哪吒习以为常地把吃了一口的点心塞给他,敖丙的脸鼓起来,慢慢吞咽。
二郎神老早就觉得这二人的相处有些意思,想瞧个明白,可惜前几年敖丙身体弱得出不来门,如今刚刚才能跟着哪吒四处走走。
他冲哪吒挑了挑眉,去梳了梳哮天犬的毛。果然哪吒还是三岁心性,看杨戬和狗处得好,他也要比,他朝着敖丙手一摊开,敖丙非常识相的——几乎是被驯化地在他手上蹭了蹭。
那双秀丽的雪青色眼睛眯起来,没有人看得清他的神情。但是龙尾巴荡下来了,一双春芽似的角勾着,像是在漫长的依恋演绎之中把假意酿成了真情一样。
哪吒很满意地又喂了一块点心给敖丙。
杨戬啧啧:哪吒真能驯啊。
敖丙吃饱了,一会儿又在金乌底下睡过去。
哪吒乐得逗着哮天犬玩,他没什么狗玩具随身带着,摸了半天,摸出一条龙筋来当逗狗棒,用尖尖吊着狗扑来扑去。
杨戬看了一眼赤红的龙筋,又看了一眼睡得一团无知的敖丙,挑眉:“哪吒,你不怕他对你还是恨的,想杀你?”
哪吒奇怪道:“他又杀不了我。”
杨戬被噎住了。他其实想说的是恨的事情,却又幡然醒悟哪吒压根不在乎敖丙是爱是恨。他要的只是好玩,敖丙已经封仙,那就是一个永恒的玩具。谁会在乎玩具的喜怒哀乐呢。
二郎神还想再说什么,又极为明智地在三太子面前住了嘴,只看着哪吒玩腻了,施施然站起身来:“小爷走了,有空再会。”混天绫卷走了桌子上几盘还没动的糕点,“你这儿吃的不错,给丙丙带走了。”
虽然二人常处一室,但是敖丙身子骨差,好几年才怀上龙蛋。
刚刚得知自己有.孕的时候,敖丙几乎是惶惑的,他不知道怎么生,也不知道如何孵,最重要的是,他不知道哪吒是什么反应,会不会把这蛋掏来煮了。他只能尽力蜷着身体,伪装成风平浪静的模样,笑脸盈盈地瞒着哪吒。
他并非善人,尝尽恶果,怨畏长生,只有一点温情,都挤出来给这个蛋了。他想……他想孵出来一条小龙,能无忧无虑在东海遨游的小龙,一生不受抽筋剥皮苦楚的小龙。这荒凉的愿望点亮了熬日子的敖丙。
哪吒都感受到了怪异,以往像老式壁画一样毫无生机的敖丙像是骤然被点了睛,从那瘫.软的皮囊里迸发出生机来。他端坐在轮椅里,很乐意被推出去见见天日,有时还会对着肚子喃喃自语。
等等,肚子?哪吒贴近敖丙,一把按住敖丙小腹,欢快地看着秀丽面容变得惨白。
“你藏了什么?”哪吒笑问。“衣服里面还是肚子里面,我拿出来瞧瞧,丙丙?”
敖丙本能地甜笑起来,与此同时哪吒感受到他按住的身躯开始发冷、颤抖,他从来不敢说谎,“是我们的孩子,吒吒。”
孩子。哪吒怔然,轻轻松开敖丙,手在身侧攥起。他一直以为孩子这种东西只有夫妻生出来。虽然哪吒厌恨所谓的血缘父母,但是人间幼年时也曾在屏风后撞见到两位长辈谈情,殷夫人守礼,李靖那老不死的也假正经,只有目光交织在一起无穷无尽。那目光比藕丝还黏.腻,让哪吒觉得,夫妻之间的对视就能让小孩儿降临在母亲肚子里。
肯定是有哪里不对。我和敖丙?不是夫妻,也没有过那样的黏.腻……所以曾经见过那种藕断丝连的目光到底是什么……哪吒并不知道,他也觉得无所谓。在这完全颠倒混乱的关系里,孩子是他唯一想探究的事物,那隆起的小腹里会有和自己一样的幼子诞生吗,ta也会在三岁时自刎,重塑莲身吗?
当哪吒回过神时,他的手又重新搭在敖丙的肚子上了,敖丙一错不错地盯着哪吒,嘴角还带着迎合的笑,瞳孔却抖动着,小腹也绷着。
哪吒毫不在意地忽视敖丙精心掩饰的提防,隔着小腹摸了摸幼子。
庭院池中,莲花万绽。
“所以,小孩怎么生。”
三太子再一次光临二郎神寒舍。
“你是觉得我给哮天犬做过剖.腹.产是吗。”杨戬非常无语,一边无语一边乐,“敖丙还真的乐意给你生啊,我以为他会悄无声息地把你的孩子搞死。”
哪吒被说得周身三味真火都烈了,咬了几口蟠桃才压下来:“他不敢。”
哪吒总结:“他不仅不能把孩子害死,还必须对孩子好。我需要一个对孩子好的母亲。”然后我再做一个对孩子好的父亲,就不会再养出一个哪吒。
“哟,当爹了口气就是不一样了。”杨戬挑眉,“看好你家敖丙,求王母娘娘保佑他别难产吧,我妹当年生产折腾了半条命。”
哪吒临走时又顺走了所有点心。
敖丙生蛋前夕已经被孕反折腾得昏昏沉沉,他又动不了,为了能照顾好孩子,哪吒整日整日把他搂在怀里,喝水怕他呛了,吃东西怕他噎了,身子酸了也帮忙揉。幸亏是三头六臂,不然还真照顾不过来。
敖丙生蛋前最后一次醒来,看见哪吒那张常年稚嫩可爱的笑面,突然尖叫了一声“别过来……别杀我……”漫长神志不清、疼痛难忍快逼疯他了,终于演不下去。
哪吒用右边第二只手臂掐着敖丙的脸,和目光涣散的敖丙对视许久,敖丙在他怀里抖得像筛糠,终于像是想起了什么,好声好气找补:“对不起……吒吒……我和你开玩笑的……谢谢你照顾我……”那双雪青色眼睛暗暗淡淡,恐惧被理智强行退.潮,只剩下一如往常的乖顺。
哪吒默然良久,用另一只手把混天绫抓起来,蒙住敖丙的眼睛,不让他再看到自己,说,“睡吧。”
那一日转过天来,敖丙就发动了。他疼得直痉.挛,本来毫无知觉的下半身如今也攒起翻滚的痛楚。哪吒一直蒙着他的眼睛,他便假装不知道是哪吒——他想不通哪吒为何这样玩他,但是他也没有力气探究了——他胡乱地喊着父亲和兄弟姊妹的名字,哪怕已经阔别多年。一片黑暗里,有几只手扶着他,和他交握。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他依稀听到姻缘仙的声音:“要不要把蛋剖开肚子拿出来……瘫了使不上力气生……”
他又听到哪吒的声音……或许是哪吒吧:“让他自己生,生不出来我就用龙筋勒死他,勒他个七魂俱灭。”
那手还在扶着他,他在怯怯的恐惧与皈.依之中猛然生出旧日的恨,掐了一把对方的皮肤,又在恨意中攒够了力气……他不要……再被哪吒杀一次了……哪怕是死,也不要哪吒杀他……!软趴趴的龙身急剧抽搐,隆起的小腹收缩,敖丙挺动身体,把龙蛋产了下来。
冰蓝底,火焰纹,哪吒极兴奋地把蛋拿起来,左手左手右手右手翻来覆去地看,足看了一炷香的时间。
我有孩子了。哪吒慢慢地自言自语。
他终于想起要把龙蛋到手的喜悦分享给孩子的母亲,也就是他的“妻子”。哪吒想了好几夜,姑且把敖丙算作妻子,因为他观察了一下,天庭里有孩子的人大都是夫妻关系,也有像孙悟空拔猴毛的,他和敖丙更符合前者。哪吒一回头,敖丙还保持着最后脱力的模样,一动不动地窝在床笫间未醒。
那也没关系。哪吒相当熟练地牵起小龙的头,把他一长条盘起来,秀气的头颅搁在蛋上,摆成个孵蛋模样。
哪吒在床头碟子里备了蜜水和点心,蕴起三.昧.真火小心地在床底下热了热,感受到被褥渐渐温暖,自己也上了床,侧身躺在小龙饼的身侧。看看敖丙又看看蛋,哪吒灵动如孩童的双眼流露出一些不常见的情绪,但是又像浮沙一样不留痕迹,只剩下欢喜与疲惫:“我有孩子了。”
“你必须爱他。”
敖丙一个月后才坐得住轮椅,哪吒又踩着风火轮把他推来推去,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他也选择性忘记怀孕时发生的种种,捧着哪吒玩。
夕阳西下,一般到这时候,哪吒便会推他回去孵蛋。
今日,回去的车轮骤然停下。敖丙看到哪吒的笑容……那精心灿烂的笑容突然闪烁着消去,少年的神情从快乐迅速变为严肃:“敖丙。”
直呼大名会比“丙丙”更让敖丙慌乱,他已经不适应生疏了……虚情假意的亲昵砒.霜已经无法戒断,他试着回应:“吒吒……怎么了……”话没说完,已经有了哭腔。
哪吒背着光打断,语气短促而不容置疑,仿佛今生今世只说一遍:“你必须爱他。”
他们像一对爱侣依偎在夕阳里,靠得很近,龙尾被哪吒的一只手摸着,让对话变得旖.旎。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场严肃甚至于性命攸关的谈判,也是哪吒第一次把敖丙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来交流。
敖丙停顿了。自己和哪吒之间的“ta”,还能有什么,只能是孩子。
他失神地望着哪吒:这样一段藕,竟然有在乎的事物吗。在敖丙放弃反抗走向漫长的灭亡的第无数年,他终于知道了哪吒的软肋,幸运又不幸的是,那也是敖丙自己的软肋。
敖丙不再反抗了。当他和哪吒有相同的软肋时,他们就更像夫妻而非仇敌了。
“我一定爱我们的孩子。”敖丙回答。
“这就对啦,丙丙。”哪吒的气势消去了,他推起轮椅,在夕阳下的仙草遍野中奔跑,又笑起来:“我爱他,你也爱他,我们的小孩就是最幸福的小孩了!”
“是呀。”敖丙也温和地笑。
他们没有许诺爱彼此,只约定都爱那个未降生的孩子。
然后在爱屋及乌中和对方过一生。
【后记】
“娘亲。”长着龙角的幼女扑在敖丙怀里,敖丙手软脚软,抱不住她,哪吒赶紧把两条龙一起扶住,“你要玩,我带你去拆炼丹炉,或者去逗哮天犬也行,你别闹你娘,他身体不好。”
敖丙:“我没事的,吒吒……”
哪吒越过女儿看了一眼敖丙。
敖丙抿抿唇:“去吧,你别带着女儿别玩太晚。”
哪吒经过一番研究,发现之前和敖丙相处时,敖丙太听话了,像玩宠,但不像个父亲平起平坐的好母亲。为了给孩子一个像样的家庭环境,他让敖丙端起妻子的架子,哪怕妻管严也无所谓。
敖丙极不适应,一开始每次讲话都打哆嗦,偷偷看哪吒的反应,哪吒便扶着他听他讲,时间久了,终于像有主心骨的样子了,也敢当面提醒哪吒别带着女儿闯祸。
“那我们走了。”女儿一蹦一跳地牵上哪吒的手。
“我和爹带好吃的回来!爹每次都直接从人家那抢。”女儿眨巴眼笑,“闹得全天庭都知道三太子疼我娘。”
敖丙抱着哪吒给他披上的薄毯子,目送二人走远。
莲花万绽,永不凋谢。
当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相爱时,爱与不爱再难分辨。
俄罗斯当代艺术家
Denis Korobkov
他的作品有着独特的 “梦核美学”,光影交织,唯美浪漫,将古典与梦幻巧妙融合。
偏爱使用具有怀旧感的色彩,像复古的暖黄色、棕褐色,营造出陈旧、褪色照片般的视觉效果,唤起人们对过去模糊记忆。
在他构建的充满 “梦核美学” 的画面里,高光犹如梦境中的神秘光源。比如在描绘古老的、光影斑驳的房间时,从破旧窗户缝隙中透进来的高光,并不是现实中那种清晰、强烈的光线,而是带着一种朦胧且柔和的特质。
这种高光仿佛来自另一个维度,模糊了现实与梦幻的边界,让观者仿佛置身于一场奇幻的梦境之中,强化了整个画面如梦似幻的氛围......
俄罗斯当代艺术家
Denis Korobkov
他的作品有着独特的 “梦核美学”,光影交织,唯美浪漫,将古典与梦幻巧妙融合。
偏爱使用具有怀旧感的色彩,像复古的暖黄色、棕褐色,营造出陈旧、褪色照片般的视觉效果,唤起人们对过去模糊记忆。
在他构建的充满 “梦核美学” 的画面里,高光犹如梦境中的神秘光源。比如在描绘古老的、光影斑驳的房间时,从破旧窗户缝隙中透进来的高光,并不是现实中那种清晰、强烈的光线,而是带着一种朦胧且柔和的特质。
这种高光仿佛来自另一个维度,模糊了现实与梦幻的边界,让观者仿佛置身于一场奇幻的梦境之中,强化了整个画面如梦似幻的氛围,给人一种不真实但又极具吸引力的视觉感受。
他画作中的高光常常暗示着虚幻与现实的交织。有时候,高光会出现在一些超现实的元素上,如悬浮在空中的发光物体,或者人物身上散发的奇异光芒。这种高光处理让这些超现实元素更加醒目,同时也与画面中相对写实的部分形成对比,巧妙地传达出一种现实与梦境相互渗透的感觉,仿佛在真实与虚幻之间徘徊,引发对现实和潜意识世界的思考。
李代卫“兴”篇(旧文)
此文为之前“李延年篇一”的加长篇。原来后面还写了一段,我给忘了,只传了前半部分,这篇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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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封五年,秋。
风雨凄凄,连天衰草惆惆怅怅地开始了她色衰爱弛,被天地嫌弃的闺怨生涯。房檐上的铜铃,原该清脆如顽童嬉笑的叮当脆响,此刻也被侵上了层闷涩黯哑的苍老感。
这蔓延而绵长的秋色冷态,却一丝也奈何不得飞翔宫内莺歌燕舞的声色情热。
一旁抚琴的李延年眼见着刘彻渐渐止了自斟自饮的兴头儿,一双满溢春色的眼珠子,直勾勾锁在舞场中的妹妹李夫人身上,心中又是快意,又是讥诮。
原来陛下你的深爱也不过如此,人死了,就如灯灭,连丁点思念的痕迹也没。
卫青,原来过去我还是高看你了,今后莫想再碍...
此文为之前“李延年篇一”的加长篇。原来后面还写了一段,我给忘了,只传了前半部分,这篇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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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封五年,秋。
风雨凄凄,连天衰草惆惆怅怅地开始了她色衰爱弛,被天地嫌弃的闺怨生涯。房檐上的铜铃,原该清脆如顽童嬉笑的叮当脆响,此刻也被侵上了层闷涩黯哑的苍老感。
这蔓延而绵长的秋色冷态,却一丝也奈何不得飞翔宫内莺歌燕舞的声色情热。
一旁抚琴的李延年眼见着刘彻渐渐止了自斟自饮的兴头儿,一双满溢春色的眼珠子,直勾勾锁在舞场中的妹妹李夫人身上,心中又是快意,又是讥诮。
原来陛下你的深爱也不过如此,人死了,就如灯灭,连丁点思念的痕迹也没。
卫青,原来过去我还是高看你了,今后莫想再碍我的路了。
四下扫了眼殿内帷帐,有艳丽的橙黄、秀雅的粉红,幽静的茄紫,唯独少了蓝色。不止是飞翔宫,整个永巷都约定俗成的守了这个不成文规矩。
犹记得年少时,他因犯法遭了腐刑,被派往上林苑的犬台宫①饲养狗,私下里就听说了这个规矩由来的秘闻。当时一个还算得刘彻宠爱的夫人穿了套天空蓝的曲裾深衣赴筵席,刘彻当时未说什么,过后她却成了冷宫中的一缕怨魂,再未得刘彻召见。不甘心的她费尽千金才得知真相,那日刘彻在散席后,亲口向宦官春坨讥诮她,“就她那样子,也配穿蓝色。”
后宫女人除了卫皇后和王夫人,还没有一个真正受宠的。大家都不敢打赌,自己在陛下眼里就配得上蓝色,皆心照不宣地不再穿蓝色衣裳,包括帷帐帘幕也能避就避蓝色。但是在陛下眼中谁够格,却无人能探知到,或许有人知道,只是不敢说出来。
直到那一天,他被刘彻招到宣室抚琴,恰巧卫青来了,一袭简简单单毫无花式的天空蓝袍服,却穿出了如月华般淡然脱尘的气质。
不过这样的姿色,在他眼中,还够不上对手。他的自信告诉他,他的姿容绝对强于卫青。自有意识来,只要他出现,身周别说男儿,至少五成的女子都免不了嫉妒他。果然,在他已是去势之人的劣境下,依然博得了刘彻恩宠。
心中讥诮着:都大将军了,还这么没眼力见儿,等会儿看你怎么出丑。
当时的他还在承宠盛期,丝毫没有意识到天家凉薄无情的可怕性,都未察看下刘彻的神情,就直接说开,“大将军真不愧为军中猛将,四肢强悍,心思单纯。竟不知道蓝色,那可是代表高天的颜色,可不是一般人穿得起的。”
没想到话音还未落,反遭刘彻一顿抢白,“他穿不起,难道还是你一个阉人穿得起。”凝结成冰刃的冰寒眼刀直直剜着他,戳的他浑身如坠冰窖,伏地磕头如捣蒜,也止不住冷颤不住的身躯。
刘彻毫不理会他的求饶,当即叫侍卫进来,拖他出去杖打。就当他以为一切已成定局时,刘彻突然间静默了,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种诡异到没有生机的寂静中。
忐忑不安的他悄悄抬了抬眼,却看到了这辈子最难以置信的场景。
卫青没有只言片语,只是淡淡地看了眼刘彻,然后微微敛目,低垂着头,脸色沉抑,好似在为刘彻的凶残不开心。刘彻似是十分不甘,拉长着脸,死盯住卫青,似乎要暴怒的前奏,却又咬牙硬忍着。
突地,刘彻竟是从口中溢出一丝吃吃的笑,对他道:“滚吧,大将军国之栋梁,岂是你们这些蠢奴能说三道四的。”语气明显轻快了起来,好似刚一场怒火只是一场玩笑。
李延年还来不及庆幸逃过一劫,猛然间感受到刘彻投向他的视线,悄悄回睄一眼,幽深的黑眸内,目光凶狠如同鬼噬,吓得腿肚子一软,刚撑起的半个身子,瞬间又瘫软于地。
这才完完全全明白,原来刘彻并不是真的想放过他,只是为了讨好卫青。
原来这个天下至尊,高天之子,仅仅为讨好一人,竟然也要放下身段。
一瞬间,他知道他探到了宫廷内最大的秘密,却也跌入了无尽的深渊。
…………
叮铃铃~~叮铃铃~~~
李夫人舞姿翩跹间,缀满小银铃的纤腰上,发出一声声清脆悦耳的叮当响,混搭在抑扬顿挫的歌声琴音中,将一首格调本就欢快的《野有死麕》,演的越发热情奔放,而李夫人更演活了烂漫少女的活泼风姿。
今日李夫人并未着舞衣,只穿了件颜色较为艳丽的桃红色曲裾深衣,头上挽着甜美可爱的双平髻,再简单插上两支玉簪,十分俏丽的少女扮相,同平日的妩媚娇妍形象大为迥异。
刘彻看得心痒难耐,一曲方毕,便招李夫人坐身旁。
李夫人莲步轻移间,纤腰上的银铃铛再次殷殷作响,恍若邀楚怀王赴阳台春梦的巫山神女。
刘彻不禁看得醉了,一手搂着李夫人腰,一手把玩着她腰间银铃铛,笑颜灿烂,“朕的夫人就是棒,如此单调的银铃都能变成天籁,朕真要三月不知肉味了。”
李夫人娇羞地偎在刘彻怀中,声音谦虚而绵婉,“妾不敢居功,妾和二兄是听说了西施的‘响屐舞’,妄取一二分精华罢。”
“夫人不必谦虚,朕看夫人就是朕的西施。”一阵香风袭来,撩动了李夫人的薄衣广袖,同时也撩拨了刘彻的欲火,手开始不安分地摩挲进李夫人胸前雪痕。
李夫人羞得两颊绯红,赶紧拉住刘彻手,轻声道:“陛下,她们都在呢。”
李延年急急离座,引了一众宫妓退出。
“夫人这下可推不掉了吧。”刘彻嬉皮笑脸地将头蹭着李夫人颈间,待吸足她雪肤上的香气,横腰抱起,直入寝室。一时间,浓烈的旖旎春色,飘散整个飞翔宫。
李延年站在殿外长廊边,遥望着茂陵方向阴沉沉的天空,激动的恨不得仰天嘶吼开。左右看了看来来往往的宫女侍卫,强迫着自己压下这份悸动,将全部的得意之情都承载在一张笑得弯弯的薄唇上。
这下好了,最大的对手终于只剩下一抔黄土,再也折腾不起一丝浪花来了。
卫青,哈哈,看到了吧,属于你的风光已经过去了,接下来就该我们李家上场了。呵呵,你想不到吧,口口声声说爱你的陛下,在你尸骨还未寒之时,就已经沉溺在我妹妹的巫山神女春梦中了。
他直到今日还清晰地记得平阳长公主在把他们兄妹献给刘彻时,眼中散发的疯狂如赌徒般的光芒。可惜当时的他完全被突如其来的幸福魇迷住,丝毫没有认清背后的纠葛谜团。
等他傻傻地将刘彻赐予的新鲜恩宠,当作真心实意,并一次次在他不知进退的言止间,消耗殆尽,这才跌跌撞撞寻到了真相。
为了让刘彻放手卫青,让卫青对刘彻死心,平阳长公主在和卫青成亲后不久便四处寻找美男美女,凭她对刘彻喜好的了解,亲自督促教导,以期他们能获取刘彻欢心。
然而平阳日盛一日的失落,卫青更为频繁地被宣召入宫,还有妹妹李妍谨慎压抑的容止,无一不说明了一个残酷的事实,他们都输了。
刘彻虽对平阳这样的“好心”坦然接受,不过三五天,这份好意便成了永巷中再不见光的藏品。
李夫人已经是平阳上奉的最成功的礼,将近六年的光阴,都是永巷中广为人知的独霸后宫之宠。虽说背后逃不过卫青的影子,但那又如何?只要能获宠就好了,只有傻子才计较对现实毫无助力的屁内情。
更何况这个“内情”如今已随着人去情灭,永远湮没在暗无天日的黄土下了。
幸而上苍总还算有些公平,你终于走了。
虽然晚了些,可终归让我等到了。我和妹妹都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赌,可以玩,你就好好在地下歇着吧。
李延年宛若解气一般恨恨地往地上啐了口痰。
他永远也不会承认,对卫青,他是如何疯狂的嫉妒。
倏忽一阵冷风吹来,冰凉凉的,侵入骨髓,周围的宫女侍卫都禁不住打起哆嗦。李延年只穿单薄的一层深衣,却没有丝毫的冷意,风再冷,也冷不过那人的心肠。
诚然,刘彻对卫青两个月来的不念不思,他很是激动、快意,但更多的却是冰冻彻骨的寒心。
连那样的深情,都能说断就断,那么他们这些人呢,是不是说扔就可以扔了。
当真是刻薄寡恩呀。
现在的他已经明白世上最不可靠的便是感情,特别是帝座上的那个,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努力攫取能让他安心的无边富贵。
————
淅淅沥沥的雨丝敲打在门窗上,激出一声又一声细碎的呜咽,无端惹得烦心人心中更添烦闷。
退去爱潮的刘彻仰躺在香气馥郁的松软大床上,努力闭着眼,想着一些让他快乐的好事,以驱赶掉这难捱的不眠煎熬。看着身边早已睡熟的李夫人,心中竟萌生出几分羡慕。
腾起的秋风呼啦啦一下拍来,拍的门窗上那烦人呜咽声越发洪亮,声声催断人的心魂。当中似乎夹着一丝叫喊声,好像在叫人?叫什么?似乎是?
刘彻心突突一跳,怎么可能,可他明明好像听到了“陛下”二字。
鼓足勇气,竖着耳朵,细细聆听,除了风声雨声,却又什么也听不到了?
刘彻说不清是放松还是失落,身子瘫软的没有一丝气力,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那一抹淡然身影。
一如既往行着丝毫没有破绽的标准臣子拜礼,不带感情的礼节性吐出一声,“陛下。”
仔细想想,自他死后,这两个月似乎很少想到他。
这么说我也不是少不得你,是吧。
刘彻心头一阵狂喜,仿佛抓到了卫青的死穴,龇牙咧嘴地想道:等我哪天也到茂陵和你相聚了,就要这么说,好好气气你。
还没开始高兴情绪的发酵,又一个声音已自我否定:不,他不会生气的,只怕他还巴不得呢。
不管我怎么做,对你好也罢,特意挖苦虐待你也好。你总是一声不吭的承受,始终将我排斥在你的世界之外。
那我对你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区别?
混蛋。
刘彻攥紧拳头,回想着两人过往一幕幕,对于卫青的思念渐渐被一种难以言表的无奈和痛恨取代。
你总是想着离开我,总怕我们关系被人发现。难道在你眼里,我还不如那些狗屁名声。
侧过头,李夫人凌乱的青丝摊在他身侧,柔顺乌黑,犹如最上等的黑绸缎。
可惜还是比不上卫青的一半,世上没有人能比得上他。他只要闻着那人青丝上淡淡的青草香味,就可以睡的安心。
刘彻默默地念着思着,神识渐渐恍惚起来。
四壁的雁鱼灯散发出幽黄的光芒,将一切都带入一种如真似幻的梦境中,微微拂动的帷帐,给这方梦境注入了生气,幻的愈发真实。
在看到那人第一眼时,命运的齿痕就开始转动了,他们之间不死不休的纠葛便注定了。
————
刘彻想着想着,越发觉得卫青的可恨,只觉得自己就是全天下有史以来最窝囊的君王,没有之一。从古到今,有哪一个君王,像他这样,为了得到一个人的心,足足花了六年的功夫才吃到人,而且还得不到完整的心。
不清楚他的心究竟有多少在自己身上,这更是刘彻无法原谅无法释怀的根本因素。
他还记得和卫青关系最僵的一段时间,有一天晚上,卫青半夜离开,第二天晚上,为了惩罚他,将两人的青丝各抽出一绺,打成死结。第二天剪断后威胁他,离开一次,剪一次,直到光头。
那人是死要面子的,特别是这种毫无意义的小面子。刘彻将卫青这点看的很透,自然能吃得透透的。
可恶!!!
刘彻又一个不顺气:为什么总要自己用尽手段,他才会留在身边。
无意识之间,刘彻把恨意全撒在了李夫人的青丝上,再一次使用上了当年打死结的狠劲,终于弄醒了身旁的李夫人。
李夫人挣开眼皮,看到刘彻正在将两人青丝系成死结,讶异地唤了声:“陛下。”心中隐隐带着几分欣喜,这种亲密举动刘彻可是从未有过。
刘彻被这一声叫,瞬间清醒了,对着系成死结的青丝愣怔了许久。
终究他还是没法忘了卫青。
心思灵透的李夫人很快就明白了刘彻不过又把她当成了替身,神情一黯,却还是强颜欢笑道:“陛下,怎么还不睡?”
刘彻并没有回答,沉默地掏出枕头下短刀。这是他的习惯,不管到哪儿,刀一定要带在身边。刘彻拔刀出鞘,紧挨着死结边缘割断,披衣起身,将结成死结的头发丝放在雁鱼灯的烛火上燃烧。
待刘彻回走到床边,依旧和过往一个样,不论做出什么样奇怪的事,绝不解释。
李夫人努力抑制住汹涌欲出的哀怨,勉强装出一副以夫为天的贤妻姿态,半句不问。又温声道:“陛下,妾刚不小心睡着了,都忘叫女医来了。”
“卫青,我刘彻向天发誓,只要你还在世一日,刘彻绝不再有孩子。”
卫青慌张地急急捂住刘彻嘴巴。“陛下,你这是逼臣当。”
刘彻抓住卫青的手,笑截道:“仲卿,你把朕当什么了,朕不是昏君,很多事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过的。你想想看。我父皇时发生的七国之乱,还有朕登基后面对的那些虎狼宗室诸侯王。据儿性子又柔弱,朕还想着和朕的仲卿长命百岁,若是生的太多,往后不是给据儿留下大祸根么?朕已经有四个儿子,足够了。”
私情国事两兼顾——这是刘彻一直引以为傲的自信,他的一生也的确把这一绝招用得炉火纯青,当中大部分更是都用在了他的仲卿身上。
谁让他的仲卿身怀大义,吃这招呢。
那时刘彻也确实如期待般看到卫青真心流露出笑容的感恩,当时他心想,用两人的情意要求卫青也如是做,卫青也是愿意为他付出这些吧。
结果自然是完美的,卫青也终生再无子嗣出生,只是他从来都没有认清楚,卫青的决定是为了皇帝多些,还是为了刘彻多些?
如今诺言随着人都离开了。也没必要死守着了。
刘彻垂下眼帘,默了默,揽过李夫人的身子。“夫人,这几年辛苦你了,以后都不用女医了。朕希望和你有个孩子,未央宫太冷清了。”
李夫人心中冷笑:自然冷清了,十四年后宫没有婴儿出生了,能不冷清?
入宫前,她也和不少人一样,以为刘彻是荒淫无度才导致子嗣匮乏,自从她承受了那惨不忍睹的经历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人为的。
也是她太天真了,那么明显的证据,怎么她就没能想到?什么卫子夫专宠霸天下,荒谬,十一年了,除了一个卫子夫,没有一个后妃有喜。且不说这样的专宠偏偏在一生下太子就失宠了。单那四次的身怀六甲安养期,陛下能忍得住不偷腥?
之后接连几年倒是连生了几个,后来呢,十四年了,就这么无音无讯。
自元封初年入宫来,五年来,似乎她是得了刘彻的专宠,可谁又知道,刘彻来的一多半夜晚不过是批奏折度过,而她们欢好的那些日子里,每每承宠完,他都吩咐两个女医送来汤药,避免她怀孕。
一面贪恋她的美色,一面却硬要守着你们的爱情。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你为了他究竟要做到什么地步?
现在他离开了,你就回头了?
哪怕身为奴,我的心却没那么贱,甘为心奴!
可是她没法发泄出来,为了家人,一点点流露的迹象也不能。
李妍知道刘彻在等着她无比欢喜地谢恩,这样天大的恩情,怎么能不谢恩?
至少你愿意给我一个堂堂正正当母亲的机会。
陷入自我痴惘的李妍并不明白,刘彻此事的决定,除了私心,也有国事上的考虑。
李妍努力装出一副开心的模样,盈盈含笑,两手合拢放胸前,微屈膝,低头行礼。“谢陛下。”
刘彻满意地扬长而去,似乎完全没察觉到李妍眼中的落寞与苦涩,或许他明白,只是不愿意去理解、去体谅罢了。
我是个盲人。 深夜回到公寓,以为室友已经睡了的我,摸黑回到房间休息。
第二天家里却围满了警察。
室友昨夜被杀了。
他们告诉我,客厅墙壁上用死者的血写了一行血淋淋的大字——
【庆幸自己是个瞎子,对吧?】
1
我患有先天性的眼疾。
用俗话说,我是个盲人。
我并不是一出生就什么也完全看不见,我的视力,是在我上了初中之后开始下降的。
从清晰可视,逐渐下降为模糊不清,再到十几米开外人狗不分,最后到现在这样目不视物,整个过程大概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
所幸我现在已经适应了失去光明的生活,找到了一份可以养活我自己的工作,和公司的同事在离公司不远的大楼合租了一间二居...
第二天家里却围满了警察。
室友昨夜被杀了。
他们告诉我,客厅墙壁上用死者的血写了一行血淋淋的大字——
【庆幸自己是个瞎子,对吧?】
1
我患有先天性的眼疾。
用俗话说,我是个盲人。
我并不是一出生就什么也完全看不见,我的视力,是在我上了初中之后开始下降的。
从清晰可视,逐渐下降为模糊不清,再到十几米开外人狗不分,最后到现在这样目不视物,整个过程大概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
所幸我现在已经适应了失去光明的生活,找到了一份可以养活我自己的工作,和公司的同事在离公司不远的大楼合租了一间二居室。
我喜欢安静,本想一个人独居,拗不过家里人的坚持。他们坚持要我和某位可靠的人一起合租,如果我遇见了什么意外,最起码身边有个照应。
阿伟是个不错的室友,交房租很爽快,事儿也不多,但要论是不是个可靠的人,就另当别论了。
比如他是个花花公子,明明有个异地恋的女朋友,却还是隔三岔五带回不同的女伴,嗜酒爱吹牛。
比如那天,他早早地便告诉今晚会邀请几位关系要好的同事一起来家里喝酒,邀请我的加入,我婉拒了他。
我知道他们在一起喝酒会吵成什么样,盲人的听力更敏锐,我不喜欢喧闹,于是告诉他我会像往常一样出门散心,等到其他人走了才回来。
我拄着盲杖,在惯常的公园湖边散步。晚上 11 点整,手机设置好的闹钟响了。
阿伟招待朋友过来喝酒的时候,我每次都是差不多这个时间点回去。
从公园走回小区大约需要 20 分钟,正好赶上其他人要走,可以寒暄几句。既不会浪费太多时间,又不至于显得完全躲着他们。
这里房租便宜,是栋没有电梯的老破小。
「11,12,13……」
我数着楼梯的阶数,走上三楼,向左手边走出大概三十三步的距离,会正停在我们的门前。
里面一片寂静。
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他们结束得这么早。
我摸出钥匙,在黑暗中摸索到冰冷的金属把手,本想向下摸到钥匙孔,没想到门竟然应声而开。
我心里犯了声嘀咕,阿伟这小子不知道喝了多少,竟然忘记了锁门。
「吱呀——」
门应声打开。
一阵冰冷的穿堂风冰着我的脖颈,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阳台门坏了,一直没有修好。
屋内的空气里弥漫着酒精、ẗŭ̀ₕ烟草、汗水以及热闹后寂静的味道,随着夜风扑面而来。
「我回来了。今天结束这么早?」
我一边说,一边走进来将门在身后合上。
又是一声「吱呀」。
房间里安静得能够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我感到很疑惑。
「阿伟?」
我屏息听了几秒,没有人答应。
只有「嘀嗒」、「嘀嗒」的滴水声在回应我。
厨房的水龙头应该找人修了,我在心中记下这件事。
这小子是出去了还是已经睡下了?我说不准,犹豫要不要将大门反锁,我可不想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他叫出来开门。
这时,除了我的呼吸声,我还听见了另一个人的。
沉重、均匀而有规律。
虽然十分微弱,但我的听觉很敏锐。
呼吸声像是从阿伟的卧室方向传来的。
「阿伟,你睡了没?」
只有若有若无的呼吸声在黑暗里回答着我。
我放下心来,看来这小子是喝多睡着了。
认为他已经回房间休息,我便不再出声叫他。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洗漱后正准备入睡,接到了一个公司同事的电话。
「喂?嗯,我已经到家了……阿伟?不知道,他在我回来前就已经回房间睡了,我还没和他说过话……如果你有工作上的事,明天来找他吧……好的,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挂断电话后,我没费多少工夫就睡着了。
劳累了一天,那晚我睡得很熟,直到第二天,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将我吵醒。
「谁啊?」
我睡意蒙眬,摸索到门边,将卧室门打开。
扑面而来的是一股陌生的气息。
瞎了眼睛的人,对别人身上的气息总是格外敏感。
这时我才意识到,房门外有许多人说话、走路、翻动东西的声音,他们似乎都围在客厅里。
「警察。」
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我听见衣料摩擦的声音,我想他是在向我出示证件。
「警察?」我惊讶地重复,「你们在我家里做什么?」
「有人报警。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我住在这里,这是我租的房子。」
然后我报上了我的姓名。
沙沙声。
他在记录我说的话。
「你整晚都在……」
可能是察觉到我眼睛的失焦,说话的警官愣了几秒。
「……你是个瞎子?」
意识到这话有点没礼貌,他咳嗽了一声。
「对,我看不见。谁报警了?怎么了?」
我很疑惑。
但对面的人没有说话,我想他是不是正拿手在我眼前晃,看我是不是真的看不见。
「那人没问题。我们找附近邻居核实过了,是个盲人。」
有个声音越过眼前这人的肩膀,传到我的耳朵中,听上去是他的同事。
我感到非常茫然,忍不住大声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
一阵脚步声。
而后一个新的气息伴随着皮鞋踏在地板上的声音,在我的面前停住,和刚才喊话的是同一个声音。
从声音发出的高度判断,比刚才的那位警官要矮上一些,声音很年轻,但有种让人难以抗拒的威严。
「你和别人合租?」
我呆愣地点点头。
「室友叫什么?」
「苏伟。问这个做什么?」
一个念头挤进脑海。
「难道说,阿伟他……」
「阿伟死了。」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脑袋瞬间变得一片空白,我感觉双脚像是被抽走了力气,天旋地转。
年轻警官继续说:
「苏伟的女朋友今早给他打了十几个电话,没能联系上他。委托送外卖地在门外的地毯下用备用钥匙开了门,一打开门,他就被吓得魂飞魄散,立马打电话报了警。当我们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的时候,在他的卧室里发现了他,很不幸,你的室友早就断了气。据现场情况判断,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是他杀。」
我几乎没能听完警官的后半段话。
阿伟死了?
不,准确地说他是被人杀死了?就在这儿?在我们的公寓里?
冰凉的寒意爬上了我的脊背。
就在和我一墙之隔的地方?!
短暂失去了理智思考的能力,我呆呆地问:
「他怎么死的?」
「被人从胸膛捅了一刀,一刀毙命。不过现场没有发现凶器。厨房刀架上有把水果刀不见了。」
「那是我才买的一套刀具。」
两位警官交换了一个眼神,看来他们确定凶器了。
「你们是不是要抓走我?」
「按照程序,我们需要你配合接受调查。」
肢体健全的正常人对于残疾人总是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或许正是出于对我的同情,年轻警官的语气变得缓和。
「不过不用担心,你的嫌疑已经被排除了。」
「啊?」
我怔住了。
这时,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年轻警官说阿伟死在卧室里,他的卧室房门并不正对入户门,那为什么送外卖的小哥一打开门却被吓得魂飞魄散?
他究竟看到了什么?
高个子警官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
「你真是命大。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我不明白。
年轻警官接过话头:
「凶手在客厅的墙壁上写了些东西。」
「什么?」
「我说出来你可别被吓晕过去。」
我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做心理建设。
「说吧。」
「墙壁上有一排像是沾着血写的文字,【庆幸自己是个瞎子,对吧?】。」
在我的嗡嗡耳鸣声中,他的声音显得格外悠长。
「——也就是说,昨晚你回家的时候,和杀人凶手撞了个正着。他或许就站在角落里,静静看着你的一举一动……」
2
我花了不少时间才从震惊和后怕中恢复过来。
那位年轻的警官姓「林」,刚入队不久,负责我的笔录。
「我们找一个安静一点的地方。」小林警官拍拍我的肩膀,将盲杖交到我的手中。
嗯,我听着警戒线外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好事居民的议论,内心赞同小林警官的话,这里是有点太吵了。
「哇呀呀,好吓人。」某个上了年纪的大妈夸张地拍着胸脯。
吓人还在这里围着不走。
「谁死了?谁死了?」听声音像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黄毛街溜子。
不是我,很抱歉。
「听说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
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头声音,明明上了年纪,谈起变态杀人狂精神却格外矍铄。
「啊?你怎么知道?」
大妈惊讶地问。
街溜子插嘴说:
「没听说吗?杀人的家伙竟然用血在墙上写了东西!」
「我靠,别搞。」
「是真的,我听报案的那个外卖小哥说的。」
「写了什么?」
又害怕又好奇。
老头的声音低了下去,几秒后,人群传出惊呼。
当我跟在小林警官的身后穿过警戒线的时候,人群又是一阵惊呼。
我听见他们在小声地议论。
「他难道就是……?」
「肯定啦!这附近哪里还有第二个瞎子。」
「我去,那么刺激。」
兴奋的战栗如电流穿过整个围观人群。
忽然有人拉住了我的手臂。
「采访一下!和杀人凶手共处一室的感觉刺不刺激?」
有了个出头鸟,其他人都七嘴八舌地围了上来。
「你当时什么感觉?」
「现在你是不是怕得要死啊,哈哈?」
「你不会和凶手是一伙的吧?那么大个人进家里你没感觉?」
「我看你这家伙才是杀人犯!别装了!」
「小心这条小命哦,说不定会被杀人灭口~」
最后在小林警官的介入下,我才终于得以逃离居民舆论的漩涡。
即使看不见,但我也能感受到他们一直黏在我后背上的目光。
一个上午本就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从人群脱身的时候,我越发感到口干舌燥,四肢无力。
小林警官找了一家附近的咖啡店。
「一杯浓缩,谢谢。你要什么?」
「只要白开水。」我有气无力地回复。
「普通人遇见杀人案的时候会很兴奋,当然,前提是和他们自己无关。」
我面色苍白地点点头。
小林警官安慰了我几句,便正式开始了询问。
「你和死者,苏伟,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在同一个公司上班。」
「什么公司?」
我报上公司的名字,补充说:
「一个游戏公司。」
他狐疑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个盲人在游戏公司上班?
我解释说我帮他们测试游戏里无障碍模式的优化,也就是专为我这样的无视力玩家所开发的辅助技术,比如声音提示、触觉反馈等。
但我知道这不过是招我进去的由头而已,当地有给雇佣残疾人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个恐怕才是我被录用的真正原因。
我在公司里实际干的活,跟个吉祥物差不多,每天主要和不同的人八卦唠嗑。
小林警官似懂非懂。
「那苏伟做什么?」
「写程序。」
他换了个话题,让我讲讲我记忆中昨晚发生的事。
我便如实告诉他,下班时,阿伟告诉我今晚他会邀请几个玩得好的同事来家里喝酒吹牛,问我要不要一起。我婉拒了他,决定晚上在附近的公园散散步,等他们快结束的时候才回去。
「你知不知道来喝酒的有哪些人?」
「胖子,瘦猴,光头,还有……烟鬼和胡子。」
「真名呢?」
我一一把他们的姓名告诉了小林警官。
「继续。」
「我在外面晃悠了一圈,回到家的时候差不多是 11 点 20 分,最多不超过 11 点 30 分。」
「你确定?」
我点点头,将手机设置闹钟的事与从公园走回公寓所需的时间告诉了他。小林警官非常谨慎,让我描述具体是从公园的哪个地点走回家的,我想他们事后应该会再次确认所需要花费的时间。
「我到家的时候,是不是……」
我非常迟疑。
小林警官猜到了我想说什么,点点头,「恐怕苏伟已经遭遇不测了,凶手还没有离开现场。」
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在 11 点至凌晨 1 点之间,现在看来,在 11 点 20 分前后的可能性非常大,大大缩小了排查范围。
「凶手难道在胖子他们五个人中?」
我有些难以置信,毕竟大家都是朝夕相处的同事。
「根据邻居的描述,他们五个人是在 10 点 30 分左右离开的。暂不能排除他们中某人折返作案的嫌疑。」
「可我回家的时候门没有锁啊?谁都有可能进去杀死阿伟吧。」
「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发现财物丢失。推测熟人报复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我们会调查每个可能性。」
我想了想,觉得小林警官说得有点道理。
这时,服务员将我们的饮品端了上来,小林警官夹起两块方糖放入自己的杯中,然后将我的白开水推至我的面前。
「地毯下面有备用钥匙这件事,都有谁知道?」
「和阿伟关系好的朋友应该都清楚,具体谁知道、谁不知道,我就不了解了。因为我们租的老小区离公司近,阿伟亲近的同事经常下班来找他喝酒。有时阿伟加班,他们就用备用钥匙自己进来,用了再放回地毯下。」
「在你提到的这五个人内,有没有谁和苏伟有过恩怨?」
「胡子,也就是胡多元。」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他一直认为是阿伟抢了自己升职加薪的机会,那是两个月前的事。」
私下里,胡子在我面前抱怨过几次。
「有埋怨还一起喝酒?」
「我也不清楚,可能他们聊得来吧。那个……」
「怎么了?」小林警官停下记录,看着我。
「你们为什么不怀疑我?我当然也不想被怀疑啦,只是我觉得有点奇怪。」
「我们当然也考虑有可能是你杀了人,再在墙壁上写下那些字,伪装成你回来的时候屋里还有第三人的假象。」
凶手用阿伟卧室里的毛巾包裹住手指沾上血,为了掩盖笔迹,特意写得歪歪扭扭。
即使我看不见,但只要我熟悉房间的构造,依然可以做到。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现场太过整洁。」
小林警官正襟危坐,语气变得十分严肃,让我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现场没有打斗痕迹,苏伟是在睡梦中被一刀毙命,凶手需要先瞄准再落刀。他带走了凶器,非常小心地打扫了现场,我们没有发现可用的指纹。这需要一个理智清醒且眼睛能看见东西的人才能做到。同理,刘元居,也就是胖子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为什么?」
「据其他人交代,刘元居昨晚喝得最多,烂醉如泥,被送上出租车时意识不清醒。如果是他折返回来杀死苏伟,现场不会被打扫得如此干净。我的同事联系了那位出租车司机,获得了同样的证词。」
「那就是在其他四个人中间……」
「三个人。李曹,也就是你口中的烟鬼,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离开苏伟家后他在路边烧烤摊点了几份烤串,老板对他印象很深。他一直待到接近 12 点才离开,没有作案时间。」
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其他三个人。
想象里,瘦猴眼神精明,光头满脸横肉,胡子挂着奸笑。
究竟是他们中的哪一个,在昨晚的杀人现场,拿着刀沉默地监视着我。
黑暗里浮现两个红色的光点,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一段压抑的呼吸声。
我想起了另一件事。
我咽了口唾沫,想喝口水润润嘴唇,喉咙却干哑如常。
「警官……现场有没有什么液体垂直滴在地板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的痕迹?」
「你是说【滴落状血迹】?有的,就在死者的卧室门口。法医推测凶手曾持凶器在门口驻足了几秒,血滴从凶器上滴落。」
小林警官有些惊奇。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苦涩地笑了笑。
我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昨晚我听到了。」
「嘀嗒」。
「嘀嗒」。
血液滴落的声音。
3
小林警官又问了我一些其他问题,我如实回答。
下午晚些时候,他们结束了对公寓的取证调查。阿伟的卧室和一部分客厅被警戒线封起来,不允许人进入。
我被特许回家取点常用的衣物,这段时间我打算在外面找个酒店开个房间。
「需要我的帮助吗?」
临走时,小林警官问我。
我摇摇头,谢谢他的好意,我不想耽误他的工作,我更宁愿他们早日抓到凶手。
再次回到这个房间,我觉得比早上离开时更加阴森了。
阳台的穿堂风里似乎有阿伟的鲜血、尸体与怨气的味道,从我的领口灌进去,吹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背阳的居室下午照不进多少阳光,我紧了紧身上单薄的衣物。
初春温度不高,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很冷。
现在我只想赶快离开。
我打开我的房间门,从床底拉出行李箱,取了几件衣服,丢在床上。
中途我上了个厕所。
「哗——」
在冲水声中,我听见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咔嗒。」
这个声音我再熟悉不过。
是门锁打开的声音。
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停跳了几拍,全身的肌肉立刻绷紧,正在系腰带的手指停在半空,僵硬无比。
我是有锁门的习惯的,但我不记得刚才进来的时候有没有反锁。
到底锁门了没?
越想回忆,大脑越是一片空白。
大气也不敢出,我屏息聆听卫生间外的动静。
好几秒过去了,什么动静也没有。
就在我觉得是自己听错了,正要松一口气的时候。
一个微小的声音刺破了周遭凝固的空气。
「吱呀——」
心脏按捺不住地狂跳。
门打开了!
有人进来了!
我全身的寒毛竖起。
开门的人小心翼翼地控制门不要发出声响,我几乎能够想象出那人用全身的力气握住门把手,一寸一寸开门的景象。
绝对不会是警察。
是谁?!
好事的邻居,还是……杀人凶手?!
站在狭小的卫生间里,我有些缺氧,手指发麻。
那人来这里做什么,取回证据?还是来杀我灭口?
但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快报警!
对,快报警。
我摸索着全身上下的口袋,绝望地意识到手机被落在了外面。
现在怎么办?
装没人是不可能的,床上的行李箱、散落的衣物、卧室内的手机,无疑不代表了里面有人。
这时候,我听见了细细的沙沙声。
鞋底的砂石颗粒掉落在木质地板上,与柔软的鞋底摩擦发生的细小声音。
在卫生间门外停住了。
我的心几乎停止跳动。
他在等我出去!
我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现在只有装什么都不知道。如果惊慌失措,说不定会招来杀身之祸!
我装出刚刚上完厕所的样子,再次按下冲水键,然后鼓足全身的勇气,缓缓打开卫生间的门。
外面非常寂静。
但我能够听到,近在咫尺的、温热的呼吸声。
那人就在房间里。
脊背发凉,我巴不得立刻夺门而出,能跑多远跑多远,但我不能让他察觉任何异常。
我目不转视,摸索着走到放手机的地方,手一摸,心中又是一凉。
手机被拿走了!
彻底绝望,我硬着头皮回到行李箱前,恨不得将所有的衣物一股脑塞进去,提起箱子就跑。
这人到底想做什么?
不是来杀我的,不然刚才我从卫生间出来时就动手了。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将衣物放进行李箱。
柔软的纤维,凹凸不平的编织纹理,是一件薄毛衣。
质地较硬,表面粗糙,编织得很紧密。我将牛仔裤折叠放进行李箱里。
平滑的亚麻,柔软舒适,是一件衬衣。
我颤抖着将衣服叠好,手习惯性地伸向一旁——
柔软细腻的触感,温暖的软乎乎的东西。
是人手!
「啊——!」
我大叫一声,闪电般地缩回手,再小心翼翼地探过去的时候,人手的触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冰凉的方形物体,我的手机。
「奇怪,是错觉吗?」
我惊魂未定,明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却必须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给那人看。
拉上行李箱,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心里的恐惧像是沸腾的开水,开门的时候还撞上了门框。
我顾不上额头的疼痛,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压抑着要跑的冲动,拖着行李箱,亦步亦趋离开。
一直到走出单元门,走到小区的广场,听见居委会大爷大妈们打牌聊天的声音,我才终于如释重负,像是从地狱里爬出见到了阳光,大口大口地呼吸。
在春寒料峭的时节,我的后背竟然被汗水濡湿一大片。
看来我得做点什么了。
4
那天惊吓之后,我一夜无眠。
一睁眼翻来覆去的结果是我第二天顶着一个大黑眼圈去公司。
不出所料,公司表面上风平浪静,等到领导不在的时候,同事之间早就炸开了锅。
「听说了吗?苏伟竟然被杀了!」
「你那消息早就过时了,没听最新消息吗?凶手就在我们公司!」
「领导来了,嘘——小点声。」
尤其是我所在的地方,更少不了议论。想必大家都听说了我回家的时候,和凶手撞个正着的事情。
午休的时间刚过,一个实习生围了过来。
「喂,你昨晚真的什么都没有察觉吗?」
我苦笑。
她还是不死心。
「气味呢?我听说眼睛看不见的人,其他感官都很敏锐,你可不可以凭味道确定是那几个人中的哪一个?」
当我是狗吗?
「一切都很正常。」
我说的是实话。
另一个女人插话说:
「我和你赌 10 根辣条,一定是光头干的。」
「为什么?」
「你没听说吗?昨晚光头和阿伟因为隔壁部门新来的小美女的事,借着酒劲吵了一架。」
「那个新来的美术总监?」
虽然我从没有见过他们所说的那个新人,但光是凭周遭人的描述,我能想象出那是一个标致的美人,有着足以匹敌当红女明星的姣好容颜,是公司内不少单身男性心目中的女神。
程序员是母胎单身的高发职业,像阿伟这样的花花公子是个例。
一听有瓜可以吃,众人心照不宣地停下手中的活,围了过来。
「什么什么?前女友?」
「光头在表达对女神的崇拜,阿伟嘲讽说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他要是有那个魅力可以泡到这种级别的美女,也不至于母胎单身二十多,还说小美女他早就玩过了,干巴巴的,只有光头这样没人要的才会稀罕这种二手贱货。」
「你听谁说的?」
「烟鬼啊!一大早就在公司到处说昨晚发生的事。」
「那家伙可能是所有人里最轻松的一个。」
一位年纪稍长的员工语重心长地说。
见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他有些得意。
「我有个发小在警队,向他打听了点情况。现在警方排除了烟鬼和胖子的嫌疑,一个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一个喝得大醉,没有行凶的能力。」
年轻的实习生若有所思:
「那不就是柯南经典的三选一?瘦猴,光头和胡子?」
「我觉得是瘦猴。有次我无意中瞥到他视频网站的收藏夹,爱看的都是些什么暴力血腥的血浆片,像是干得出这种事的人。」
「但是瘦猴没有动机啊?」
「我听 HR 部门的朋友说,有人举报瘦猴私下虐待动物还拍下视频发在网上,对公司影响不好。瘦猴和阿伟平时走得近,不会是阿伟举报的吧?这样不就有动机了?」
「如果说谁最有动机杀人,我投光头一票,那家伙面相不善,脾气又暴躁。回去路上越想越气,干脆把阿伟干掉也说不定。」
年长的程序员语重心长地说:
「光头说自己离开阿伟家后在网吧打游戏泄愤,那家网吧碰巧监控坏了,也没人记得见过他。」
见他有如此内幕消息,其他人更来劲了。
「瘦猴和胡子ṱųₐ呢?他们两个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唔……这个嘛……」
众人有些急,抽烟的递上好烟,不抽烟的贡献出刚送到的奶茶,他才终于决定不卖关子,慢悠悠地开口。
「瘦猴和胡子说他们两人一起走路回家,但没有第三方可以给他们做证。」
某人双手一拍。
「我知道了!瘦猴和胡子是共犯!瘦猴和胡子一向关系亲密,因为胡子对阿伟埋怨已久,他们两人协手杀死了阿伟!一个人动手,一个人把风……」
「不。」
我打断他。
「凶手只有一个人。」
「咦?」其他人发出疑惑的声音,「你咋知道?」
我故弄玄虚地说:
【VD】巴托里夫人的情人
西幻AU,屠龙勇者与龙的故事,年轻的小哥哥(大概)和美艳寡妇D,寡妇文学(外加一些捏造、设定修改和强度调整,ooc预警),疯婆娘唉嘿~(字数预警35000➕)
(一)远方来客
无人的村落废墟里还留着焦黑的墙垣,本该生长小麦的土地饱浸了腐烂的血腥味。
这里的死寂很快就被打破了。来人刚经过了一棵枯树,他头顶的乌鸦就警觉地转过红色的眼睛,扑棱棱留下一声凄厉沙哑的哀叫。
“太惨了,简直像十只恩浦萨女王打了场群架。喂,V,你真的确定前面有人烟吗?说不定还没等你到,委托人就被意料之外的战争碾死了。”格里芬好不容易蹭掉了绑嘴的细绳,但身体还被五花大绑着拖在地上,绳子的...
西幻AU,屠龙勇者与龙的故事,年轻的小哥哥(大概)和美艳寡妇D,寡妇文学(外加一些捏造、设定修改和强度调整,ooc预警),疯婆娘唉嘿~(字数预警35000➕)
(一)远方来客
无人的村落废墟里还留着焦黑的墙垣,本该生长小麦的土地饱浸了腐烂的血腥味。
这里的死寂很快就被打破了。来人刚经过了一棵枯树,他头顶的乌鸦就警觉地转过红色的眼睛,扑棱棱留下一声凄厉沙哑的哀叫。
“太惨了,简直像十只恩浦萨女王打了场群架。喂,V,你真的确定前面有人烟吗?说不定还没等你到,委托人就被意料之外的战争碾死了。”格里芬好不容易蹭掉了绑嘴的细绳,但身体还被五花大绑着拖在地上,绳子的另一头被握在年轻的猎人手里,破烂的黑色斗篷遮住了他的身形。他似乎听进去了这番谏言般,停下脚步,兜帽下那双冰蓝的眼睛无慈悲地瞥了眼忠心耿耿的部下,抬起一脚就踩在了格里芬的脸上。
“快住手,臭小子,”格里芬蛄蛹着吐掉啃进嘴里的泥,“呸呸,土里全是死人味,我说你,只是不小心带错了两次路,不至于这么对我吧!”
“闭嘴。”青年面无表情地将那张呱躁的嘴往土里碾了碾,像豹子一般弓起脊背,手搭上腰间的剑。
前方的废墟里传来一阵压低的咒骂,紧接着钻出了一个人,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他的盾牌和披风上是“紫水晶球与蓝龙”,中间还装饰了一面更小且格格不入的白底“黄金剑”。他身后又跟了四个一样纹章而装备更简陋些的骑士。
“还算有点本事,”他把弩挂回腰间,带着人拦住了去路,“你最好不是从那边来的。”
“我奉万福的教皇陛下口谕而来,你们是阿卡汉姆伯爵的人?”青年收起架势。
领队眯眼看了他一会儿:“猎人?那个能单独狩猎红蜥蜴群和朱迪卡的猎人?”
“你可以叫我V。”青年点了点头,拿出一份按着相同纹章的火漆书信,亮眼的银发从兜帽边缘露了出来。
“我是胡桃,好运的胡桃爵士,别这么看我,乡下人起名就这样。啧,你看起来也太年轻了,而且这副长相,不会也想着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吧,”领队确认了信件,上下打量着猎人,表情似笑非笑,“我听说你们这种猎人如果长得太年轻,要不就是菜鸟,要不就是活了很久的老怪物。如果你是前者,我劝你不如立即返回,伯爵大人也不会为难你的,别总想着靠几根白毛和两只眼珠子能带来幸运。”
“嘎嘎哈~V,你听听他在说你什么!”格里芬突然幸灾乐祸地插嘴,把几个骑士都吓了一跳,“别举剑,我是这家伙的……使魔,我敢发誓,V可不是什么老东西,他就是个毛没长齐就很厉害的处男。”
不知道是谁笑了一声,被领队狠狠瞪了一眼。
V瞥了眼地上的狮鹫,那对冰蓝的眸子看向对方:“奇怪的言论,阁下,我又不是来聘女婿的,猎物也不会因为猎人长得顺眼而自投罗网。”
“好吧,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走吧,猎人,伯爵大人等候多时了,如果你有什么想问,可以边走边说。你那能说话的使魔……”
“它这样就很好。”V不咸不淡地把格里芬的抗议抛在身后,拖着可怜的狮鹫从开阔地走进树林,又硬拉着绳穿过刺挠的灌木丛,前面就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小镇,饱经风霜的石墙围绕着它,已经被居民尽可能地加高,护城河上架着唯一的门桥,里面最高最气派的城堡的主体,却是一座观星塔。那些齿形城垛和突出塔楼上,布满了威力巨大的重弩,每一个都被刻上了破坏符文,过去人们用它们猎龙,而龙灭绝后它们又变成了杀死同胞的战争机器。
他们从大门进去,一路穿过小镇时并没有引起居民太多注意。事实上,人们都聚集在广场,人群激昂又喧闹地围在一起,中间的高台上站了两名神职者,他们刚刚诵读完经文,随后一名士兵举着火把走过来,将死刑犯脚下洒上松脂的柴堆点燃,黑烟卷着人肉烧焦的气味冲上天空,在惨叫中,人们的情绪被点燃到极点,可以看到旁边还有数个同样圆形的炭迹。
无视格里芬的尖叫,V避开脚下黑乎乎的烂菜叶和马粪:“他们在干什么?”
“审判,又是个刺客,这种事情很常见,最近更常见了,”领队冷哼一声,“我们还抓到过一个内应,他放了十个暴徒进来,差点打开了城门,当然半个月前他已经被吊死了,就在你来的前天夜里,那家伙的头和身体断开了,他的尸体掉下来被受害者的家属打成了浆糊,我们去收尸的时候只找到了半个凹下去的脑袋。别这么看我,对待敌人必须残酷,否则我们要怎么保护领地和女人孩子,难道不是吗,猎人?”
“从一开始你就一直在和我讲谜语。我不了解情况,对大人物的纷争也不感兴趣,我曾见过交战的领主双方都对平民动过手。阁下,我的业务范围也不过是帮挥锄头的农民砍掉破坏农田的贝希摩斯,或者帮牧羊人找到被火蝙蝠抓走的羔羊而已。”V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
“具体伯爵大人会告诉你的。不过,如果你不是吹牛的话,你确实如传闻中像个怪物,妈的,正常人根本不会去杀那玩意儿,猎人也不接这种委托,你知道杀一头贝希摩斯能用我们多少人吗,六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加上一名巫师学徒,杀它的损耗比糟蹋的地都值钱。所以你都收多少钱?”胡桃爵士好奇地问。
“这要看你有多少钱。”V尴尬地扯了扯嘴角,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贝希摩斯这么值钱。格里芬刚想抖出只收半个先令,脑袋就被不小心拖到了石头上。
“老天,农民说不定一个先令都付不出。”
“那就下次在贵族身上讨回来,猎人又不是圣母,委托人用命换来的钱都会为了买命花出去。”
他们进了内城,来到环形城堡内部,属于巫师的观星塔就被围在中间。
“伯爵大人,您要找的猎人已经带到了。”领队恭敬地对着大厅中央孤零零的紫水晶鞠躬。
“那就让他上来吧,好运的爵士。”紫水晶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V按照指引将手按在水晶上,一阵光芒过后,格里芬和骑士都不见了,眼前的景象陡然一变。非常典型的巫师的炼金室,坩埚、天平,旁边堆满卷轴、草药、矿物、怪物的骨骼和犄角,阿卡汉姆伯爵面色憔悴,像个披着干枯人皮的骨架一样,坐在水晶球前,背后挂的旌旗上是那个华丽的家族纹章,龙被圈在水晶球内,仿佛被中间那个突兀的黄金剑镇压,真是奇妙的家徽。
“日安,大人,‘无剑的屠龙者’,自最后之龙陨落后,新生代的猎人都很敬仰您的传说。”V拉下兜帽,语气恭敬,行动上却毫不客气地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所以,不知道强大如您的屠龙者,有什么需要我来做的事。”
阿卡汉姆混浊的眼睛睁开,在看清猎人的外表时猛得站起来,椅子咚地一声倒在地上,咒语差点就要从喉咙里诵念出来。不过他马上意识到了自己在年轻人面前的失态,擦了擦额头渗出的冷汗,挥手让座椅飘起来重新站稳,坐下长舒一口气,随即,是一阵狂喜。
“太像了……这次肯定能成功……”阿卡汉姆干枯的手指激动地像两只空中颤抖的鸡爪,抓住年轻人的袖子,直到年轻人微微皱眉,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衣袖。
老伯爵咳嗽了起来,声音像是有人来回摆弄生锈的门轴,他脸上呈现出茄子般的紫色,几乎要让猎人怀疑这老头企图用憋死自己的方式给他扣上一顶杀死贵族的罪名。好在老伯爵终于缓过气来,一种习惯于发号施令的傲慢又回到了他的脸上,那张皱巴巴的脸在摇曳的魔法烛火下显得刻薄又诡谲:“感谢你的赴约,年轻人,帝国新生代最杰出的猎人。”
“比不上您的名号,别绕圈了,伯爵大人,到底要我狩猎什么?”V显然没有了耐心。
“耐心点,孩子,这是你离‘屠龙者’的荣耀最近的时刻。”阿克汉姆抚摸着手上镶着宝石的扳指。
“屠龙者?您是说,委托我去狩猎一条龙?恕我直言,二十年前阻止了‘双子之祸’的扩大,击败了两头发狂的魔龙,被传唱的屠龙者不就是您吗?”V奇怪地看着他,总有些巫师老年后会走火入魔,这个老头恐怕也到了这个时候。
“不,我没骗你也没疯!就在森林西边,三十英里外,有龙!他披上了人皮,控制了特米尼格堡并奴役了原来的领民。”
“披上人皮?”V显然没想到会听见这个,年轻的猎人语塞半晌,“这种老掉牙的传说只有小孩才会相信,您不会想用这种蹩脚的谎言让我去暗杀敌对领主吧?伯爵,就算是自由猎人,刺杀贵族也是重罪,我不会接这个委托。”说完就准备离开。
“等等,我有证据!”伯爵突然捋开宽大的袖子,露出干瘦布满褶子的手臂,那衰朽的皮肤上,是密密麻麻干涸血渍般的暗红纹路,如同狰狞疯长的荆棘,“这是龙的印记,它已经遍布我全身,”他从年轻人的眼睛里看到了没能掩饰的惊愕,继续道,“许多典籍里都讲过这个不是嘛。你知道为什么和龙的战斗必须不死不休吗?因为一旦失败就会招致报复,要不命丧当场,要不就会被龙用印记标记,一等恢复就向屠龙者复仇。这种狡诈的畜生,生命又比人类长得多,他们只要小睡一觉,年富力强的猎人就变成了半截入土的猎物,只要有这个印记在,不管对方躲到哪里,他们都能嗅着味道找到他,”阿卡汉姆长叹一口气,“我试过了所有办法,都去不掉这个印记。”
“所以你的意思是,龙没有灭绝,当年的恶龙有一只活了下来?”年轻的猎人摸了摸下巴:“那你躲着那条龙不就好了,这座观星塔,如果我没看错,上面被刻了三十多层防御符文,哪怕那头龙把领地夷为平地,你也可以毫发无损。”
“我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是我现在是伯爵,我效忠于教皇和帝国,我只能保护我的领民。项链戴久了就会变成枷锁,我没有选择。”阿卡汉姆苦笑,“那头野兽为了力量,吃掉了他兄弟的心脏,他变得更强了。更可怕的是,他又学会了人类的游戏,他现在是敌国的新贵,特米尼格堡的主人,他在复仇中找到了新的乐趣——玩弄人类的规则。西面那群野蛮人的上一任国王就是个让酒色掏空的蠢货,被披着人皮的野兽迷得失了魂,后来他被人发现死在了床上,他所有有贤能的继承人都先后被残忍地杀害,唯一一个被捧上去的小儿子可能被吓破了胆,对那头龙唯命是从,只要他开口,钱财就会源源不断地运过去。”
“所以你和他开战了?”笃定的语气。
阿卡汉姆痛苦地抱住了头:“对,事实上他已经追杀了我二十年,无论我逃到哪里,他的刺客都源源不断,他从不露出原型,只靠着印记和巨额的悬赏就让我吃尽了苦头,那个该死的怪物!”阿卡汉姆咒骂了一声,恨恨道,“虽然这个印记让我能在他靠近时反向获得他的行踪,但我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我只好造了这座观星塔,以我的自由为代价,只要在观星塔里,无论我身体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都不会死。于是,那头龙为了逼我出来,盯上了我本要献给教皇的东西,他对外界声称和我只是有些私人恩怨,如果我不能交出魔具,就要我的命,如果我不出来,那他就踏平我的领土,杀掉我的领民。”
“这是挑衅。难道教皇和皇帝没有动作吗?”
“我是因为屠龙的功绩得到的授封,教皇能念及我的功绩将委托转交给你已经是恩典了,他不会为了所谓的私人恩怨就绝罚一个贵族,更何况没有了龙,帝国也不需要屠龙者了,皇帝比起捍卫一块无用的土地,更想把我处理掉。他们都不会出兵,那头狡诈的龙算准了这一点,而我,如果不应战一定会丢掉领地,甚至被皇帝剥夺所有头衔流放,那头野兽想彻底毁掉我!”
“您落到这一步完全是咎由自取,他能追杀你二十年,这个仇恨不可能解开的,伯爵,与其缩在龟壳里,不如像个男人一样去迎战,好歹你也沐浴着他兄弟的血享受了二十年荣华富贵了不是吗。”V冷峻的声音毫无起伏。
“这不可能的!我也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普通的野兽再强也不足为惧,可学会了人类游戏的野兽就会变成可怕的怪物。”阿卡汉姆发出嘶哑的尖叫,“听着,年轻人,你是现在帝国里唯一一个有望杀死龙的猎人了,我可以给你封爵,可以把我一半……不,全部的财富都给你,只要你能杀死那头龙,把剑狠狠扎进他的心脏,只要你杀死他,无尽的财富和名誉都会随之而来,没有人会觉得你杀了一个贵族,人人都会为你除掉一个画皮的怪物而拍手称快!”
年轻人的脸色微微一变,犹豫着抿了抿唇,烛火让他的眼睛闪烁不定,似乎是对黄金动了心。伯爵如同抓住浮木般抓住了那一瞬间的迟疑,继续游说道:“孩子,你并不是为了金钱去做这件事的,而是为了正义,那头疯龙喜欢杀人取乐,人类对他而言就是脆弱的玩具,他的残暴可是远近闻名,他和女巫勾结,那个魔鬼的仆从教唆他抓了处女用作鲜血浴,泡出一副漂亮的皮囊再去引诱无知的猎物,他有个癖好,就是喜欢白发蓝瞳的男人,他豢养那些情人,等玩腻了,再拔掉舌头,挖出眼睛,钉死在木桩上,却总是还有为了金钱不怕死的家伙不惜找流浪巫师变容也要凑上去。”
猎人的眉头皱了皱,那双湛蓝的眸子里晃过不悦的光点,他的语气冷硬了许多,“这就是你的目的?让我去当他的情人再刺杀他?你觉得我是为了钱能不要命的蠢货?”
“别担心,那些人都是听着传闻就凑上去的傻瓜,事实上,除了我没人知道为什么他喜欢白发蓝眸的男人了,”阿卡汉姆悄悄扫视V的脸色,这张脸总是让他感到一丝心虚的恐惧,他再三确认了对方的瞳孔,是圆形的、昏暗中放大的人类的瞳孔,到这里,他才放心地吞下一口干涩的唾沫,“那是他死去的兄长的样子,对,另一条龙,他们是兄弟也是伴侣,而你和他的人形很像,非常像,简直一模一样,我现在还记得那条龙的名字……”,阿卡汉姆打量着V的表情,袖子里的手已经悄悄摸到了藏起来的魔杖,缓缓吐出音节,“维吉尔。”
猎人的脸上毫无波澜,室内随着叙述的停止骤然寂静,阿卡汉姆听见青年从鼻腔里哼了一声:“好吧,把那头龙的信息告诉我,这不是普通的狩猎,伯爵大人,不论你之前对他们做了什么,我需要你知道的一切情报,越详细越好。”
“年轻人,你的勇气与大义一定会得到神的祝福。神给了你这副面容,你是天授的唯一能斩杀那头恶龙的勇者。”阿卡汉姆彻底松了口气,手从袖子里又放了出来,老伯爵挤出一个皱巴巴的丑陋微笑,“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那头龙叫但丁,不过如果你去镇里打听,可能会听到他的另一个称呼——特米尼格的鲜血侯爵夫人,大战在即,还请不要把真相告诉我的骑士们。听着,年轻人,到时他一定会用尽手段迷惑你,你必须记住,无论他多么富有人情味,他都是能吃掉自己血亲获取力量的野兽,恶龙是没有感情的,绝不能相信他给你的温存。后天就是他给我投降的时限了,如果让他继续下去,这里一定会血流成河的,所以,为了拯救更多的人,请你一定要杀死他!”
“好吧,我可以试试。”V瞥了一眼有些癫狂的老头,给出了自己的忠告,“这显然是场豪赌,如果我失败了,为了你的子民,你最好主动投降,慈悲的屠龙者大人。”
V从城堡出来时,天光已经暗沉,格里芬和骑士都不见了踪影。异乡的猎人拉低了兜帽,他走过堆满杂物的狭窄街道,大腿还没他胳膊粗的小孩举着粗制滥造的藤盾从他身边跑往校场,转弯时碰上了三三两两巡逻的骑士,领队向猎人颔首点了点头,一些平民自发组建的巡逻队刚刚出发,这些民兵没有全副的铠甲,他们兜里塞了妻子准备的带来幸运的洋葱或蒜瓣。
好心的杂货铺老板娘拦下了路过的猎人,一只干巴巴的蒜瓣被塞到他的手里。
“?”V斗篷下的眼睛迷惑了一瞬,僵硬着不知道要不要接,肩膀却猛得一沉,格里芬的声音和胡桃爵士的声音一近一远地传了过来。
“收下吧,不懂人心的小子。”
“拿着它,别辜负霍森太太的好意。”
不太熟练地扯了扯嘴角,V接过了这位女士的礼物,直到他们走远了些,才小声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幸运物。”刚从校场回来的骑士带着猎人往唯一的小酒馆走去,“我刚上战场的时候也带过,那时候我才刚够到马肚,你以为为什么我被称作‘幸运的胡桃’啊,尤其是这次我们的对手是个吸血鬼。”
“那你的幸运可能要失效了,这次的对手可没吸血鬼那么好对付。”V抿了一口麦酒,酸涩古怪的味道让他眉头紧皱,他摩挲着木质杯壁的花纹,在油灯温暖的火光下,说出的话却像个吐着信子的蛇,“一个暮年的屠龙英雄,被皇帝冷落的草根贵族,这座小镇一共才多少户人家,附近的田舍也被战火烧了个精光,就算退守城墙,你们也会被围困后饿死在城里。”
胡桃爵士把喝空的酒杯往桌上咚得一放,喊了嗓“再满上”,他摸了摸腰间悬挂的剑,朗声道:“那又怎么样,零零碎碎的冲突有多少次已经没人记得请了,那个毒妇烧了我们的村子,杀死了我们的女孩和精壮劳动力,我们也想过刺杀,但是派出去的第二天,刺客就会被串在木桩上,死得和她那些情人一样,唯一的不同是被放干了血。”
“她抓走了那些女孩里,有的还没成年,有的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有时是在冲突中消失,有时只是出个门就被掳走了,失踪者最近越来越多,短短两个月消失了十几个人,都是好人家的女儿!”胡桃爵士狠狠地砸向桌子,“她的骑士确实一个个都武装到了牙齿,可如果我们投降,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要怎么想,现在我们已经不死不休了,她前些日子还扬言要屠城,她说的时间就在后天了,我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更何况伯爵大人还是最强的巫师和屠龙者。别看我这样,以前我也是单独杀过吸血鬼的,只要能靠近,我也能砍掉她的头。”
周围的人听到了骑士的发言,纷纷附和起来,男人们举着麦酒,互相鼓励着,不知有谁突然站起来唱起了古老的战歌,一时间,昂扬崇高的战士之血在每个人的心脏中鼓动,酒馆被低沉如雄狮般的歌声环绕。猎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终究没有开口,他留下几枚便士就悄悄离开了。
是夜。空气中浮动着稻草味和牲畜的骚臭,马童听话地把猎人带到最好的几匹战马前便退开了,刚刷洗完的几匹战马耳朵不安地甩动,咀嚼着混了豌豆茎的燕麦。
“你知道我今天在校场看到了什么吗?骑士群里混着光屁股的小孩,牙松了的老狒狒连矛都举不稳,嘎哈哈哈,老天,我都不知道那个蠢货伯爵是怎么忽悠他们上战场的,别说是国王的吸血鬼情妇了,就是个普通贵族小姐挥挥扇子也能碾死他们。”格里芬的呱躁中,猎人皱着眉审视每一匹战马,最终牵出一匹还算看得过去的黑色骏马,重新绑好笼头鞍垫,轻巧地翻身跨上马背。
“V,这么晚了你要去哪?我还等着睡城堡里塞满棉花的大床呢。”执起缰绳,小腿轻夹马腹,手腕一抖,“啪”地一声让战马听话地跑了起来,年轻的猎人伏低身躯,腰间佩剑被外袍裹在浓稠的黑夜里,冷风从耳边吹过。
格里芬的振翅声从背后追了上来,一起的还有狮鹫惊恐的声音,“你不会真的要去当倒贴的小白脸吧,回来!你死了我也会死!镇上的人疯了你也疯了吗?!你是一个人类!人类!再强也不可能对付吸血鬼的同时招架几十个骑士,你和你那片破蒜瓣加在一起还不够煮锅菜!”
此时猎人举着伯爵的符节已经出了城门,一头扎进黑暗的森林里。火光在蹄声中远去,只剩下惨白的月光从树叶的缝隙里照到狮鹫身上,它听见青年慢悠悠地说了一句堪比惊雷的话。
“不是吸血鬼,是龙。”
格里芬一下子撞在了树干上,V不得不收紧缰绳,不悦地停下等没用的使魔爬起来。这次可是这只笨鸟自己撞上去的,他摸了摸战马的头,安抚坐骑的情绪,“阿卡汉姆不想告诉他们真相,为此他和我专门签了一个契约。到现在,他们还以为自己面对的是最多有些尖牙利爪的女吸血鬼。”
格里芬用鸟语骂了一串很脏的脏话。
“没关系,我知道对龙魔咒,只要稍微修改几个音节就能让龙丧失行动力。”V难得耐心。
“我们认识了两年都没见你用过魔法,更何况刚见面时你连魔力都没有,从哪里学对付龙的魔法,别告诉我是阿卡汉姆用一个下午教会了你毕生绝学。”格里芬感觉自己压力大得要脱毛了。
“我确实见他用过一次。”
“你吹牛就吹牛,自杀能不能别带我一起,我们回去吧,求你了,V。”格里芬苦口婆心。
“我不能让他们打起来,这样动静太大了,一旦教会介入他的处境会很危险。”
“你现在的行为更危险!V,我还没活够不想给你陪葬,别掺和这破事了,两个领主打仗怎么可能不死人,你是猎人又不是圣母,黄金以后还能大把地赚,行行好吧放过我,前面是地狱啊。”格里芬以翅掩面,一把鼻涕一把泪,等它把翅膀从眼前拿开,却发现这一根筋的死小子早就驱马跑出去老远。
“我有我的理由,”森林另一边那座古老阴暗的堡垒越来越近,衣袍猎猎作响,他如同一柄锋芒出窍的剑,猎人的眼睛在月光下反着幽蓝的光,“地狱也不能拦我。”
骏马踏碎了腐烂的枝叶,带着年轻的猎人穿过一条无名河床的遗址,远处时不时传来森鸮幽魂般的长啸,夜雾中树干被虫蛀出一张张可怖扭曲的人脸,地上到处是盘绕的植物根茎,像是地狱里伸出的渴血触须。
他与一棵枯树后的骷髅擦肩而过。那人的衣服已被煤油般的腐液浸得不成样子,勉勉强强能看出一点浅蓝的原色,看样式是个男人,泛绿皮肤下发臭的血肉被食腐的鸟兽啄食了大半,难啃的红色带着白筋黏在骨架上。他的眼珠不翼而飞,被鸟兽撕裂的头皮耷拉下来,挂在凝固着惊恐与痛苦的脸上,隐约看到几撮被血污粘成束的白发。一根接近十五英尺的尖头木杆贯穿了骷髅的盆腔和胸腔,抵着上颌的牙齿刺向上空密不透风的树冠。
在那些杂乱的灌木和扭曲的树干间,斜立着数个相似的木桩,辐射状围绕着远处山坡上那座噩梦古堡,像是迎宾的雕塑,带着领主恶意而无声的警告,仿佛只要稍稍拨开土层,就能被下方的灼热恨意烧成灰烬。天空中,不祥的黑色飞鸟发出了报丧的鸣叫。
V猛得收紧缰绳,战马的前腿腾空,嘶鸣着被强行转了方向,数个法阵亮起,连锁的引爆让这一小片森林亮如白昼。V从马背一跃而下,轻巧地受身落地,拔剑架住背后袭来的一击,金铁相碰间擦出火花,巨大的冲击让他虎口发麻了一瞬,却立马回身,空着的手直接上勾拳打中对方下巴,随着关节错位的清响,来人踉跄了一下,V正要继续进攻,一个怒吼的女声传了过来,是女巫?!
随即猎人的动作异常地一顿,遭了!这短短一瞬的破绽让对方抓住了机会,直接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扔了出去!格里芬的电流还没来得及劈出来,它目瞪口呆地看着天空,一向战无不胜的V被人硬生生以抛物线旋转着投进了还没爆炸完的连锁陷阱中,耀眼的白光和声响平息了下去。烟尘缭绕中,从更深的黑暗里冲出了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士。此时,被第一发陷阱击中腿部的战马刚刚哀鸣着倒地。
(二)浅尝不止
被气味怪异的油灯照亮的昏暗地牢里。
年轻的男人烦躁地看着符文锁链绑住的猎人, “还审问个什么!他显然不安好心,为什么要把这家伙带回来?!” 他不满地瞪着同伴,显然极其讨厌这个和自己相似的家伙。
“你以为是谁的命令。”女人翻了个白眼,点燃一撮烟草,室内飘起淡淡的烟雾,“偷袭一个人类都搞不定,你的剑术真让你母亲蒙羞。不过……真是个怪物,中了那么多下才皮外伤。”
“先检讨一下你自己的二流陷阱吧!干嘛不直接给他个痛快。”男声咳嗽了两声,“掐掉它,女巫,但丁也不喜欢这个……”
V低头,他正被五花大绑在立柱旁,头发湿哒哒地黏在额头,水珠滚落,沿着鼻尖滴到潮湿的石砖地上,不远处两名骑士忠实地把手着入口。
“真没别的什么想说的吗,刺客?哭着请求要见到但丁,幻想这副皮囊能让他救你一命,哈,这个提议怎么样?”年轻男人站起身,唯一被铠甲覆盖的右臂发出机关运作的轻响,义手剑被架在猎人的脖颈上,他像匹刚成年的小狼,孩子气还残留在他的脸庞上,只不过这张脸被他生生挤出一种恶劣的嘲弄。
“格里芬呢?”V尝试着扭动脖子观察四周。
“别乱动!”年轻男人警惕起来,剑刃擦着皮肤,留下一道血痕。
“别浪费时间了,尼禄,”女人走上前,一把按住对方的肩膀,将他拨到自己身后。“你那只没用的使魔现在很好。”蕾蒂表情凝重地审视着猎人的脸,“战争在即,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阿卡汉姆的使者?还是想刺杀侯爵的刺客?如果只是前者,回去告诉那个老臭虫,我们不会放弃,让他洗干净脖子等着。”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要见侯爵。”V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女人眯起眼睛,突然笑了:“不要告诉我,你专程来当他的情人?那也太可惜了,明明这身本领去哪都能混出名堂来。”
“我要见侯爵。”V重复了一遍,“我要见但丁。你搜身的时候看到了属于阿卡汉姆的符节了吧,我是伯爵的使者,女士,你无权阻拦我。”
蕾蒂怜悯地看了他一眼,一旁的尼禄脸黑了下来,正要发作,空气中却飘来了一股浓郁到让人眩晕的香气,像是盛开后无人采摘直到腐烂的玫瑰。
鞋跟敲击石板的声音由远及近,在两名骑士整齐划一的行礼后,那个声音不徐不缓地来到V的面前,一只苍白而附着着尖利指甲的手在接触他的脸时顿了顿,随后缓缓挑起青年的下巴。
侯爵如同吞噬日光的倪克斯的黑夜,垂下的黑色头纱遮住了他半张脸,那只略显冰凉的手抚摸着猎人的脸颊,轻柔的呼吸喷在了青年微颤的睫毛上。他看起来异常的年轻,才二十多岁的模样,黑色丧服吝啬地勾勒出一点曲线,像是打发乞丐的施舍,把更多风景藏在了纱与软布膨隆的褶皱里。
一直都镇定自若的猎人在一瞬间表情出现了呆滞,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心跳,一种疯狂的渴望从他的躯壳里被唤醒,他几乎要用尽全力才能将之压下。
那枚丰润的唇越靠越近,几乎要和他的唇相贴,猎人狼狈地屏住呼吸,然而预想中的吻并没有来。但丁直起身,年轻的猎人从短暂的迷幻中清醒了过来,这时他才注意到对方身上淡淡的血腥味。他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尖锐的木桩依然无法让“勇者们”停下身探狮穴的脚步,但丁确实如传闻中那样是个摄魂夺魄的怪物,这种认知让他感到不悦。
他到底和多少人这样亲密地接触过?猎人费力地抬头,与那双含笑的眼睛对视,黑纱下那汪幽蓝的湖泊底部是裂隙状的深渊,恰似这副漂亮皮囊下蛰伏着野性未泯的凶兽。猎人身上的铁链因为紧绷发出了嘎吱的酸响,上面开始闪动符文,颤抖着几乎让人怀疑下一秒要断裂。
“好好招待我的客人。”轻飘飘对下属们丢下一句,但丁脸上挂着奇异的笑意,看着V的样子就像在看一只玩弄于鼓掌的小兔子,带着一种隐藏食欲的怜惜,仿佛圣母为一根长相甜美的香肠告解。这时,他才想起来询问:“你愿意做我的客人吗,甜心?”他可真像……和其他残次品完全不一样,心脏在跳动中微微发热。侯爵捂住胸口,甜蜜地想着,如果他拒绝自己,那就立刻咬断气管,仔仔细细吞下,他想要他,甚至不介意用身体做爱情的棺椁。
V直视着他的眼睛,被蛊惑般地点了点头,这种时候说自己是使者实在不解风情,虽然眼前的不是吟游诗人所乐道的公主,而是披上人皮择人而噬的魔龙。“乐意至极,夫人(madam)。”他深吸一口气,尽力保持声音的平稳。
但丁显得很高兴,苍白的脸上也爬上了些许血色,美丽又多情的侯爵看向自己的儿子,仿佛在等待刚刚成年的继承人给出什么决定。恶寒从尼禄的脊背升起,对威严的恐惧中带着一丝雏鸟才有的嫉妒,年轻的侯爵之子本能地厌恶母亲去垂怜那些人类,然而这并不由他做主,僵硬地点了点头,只得松开了猎人,让内侍安排了住处,这才哄得但丁满意地离开了地牢。
“别以为你得救了。”尼禄冷冷地看着眼前的人类,他们有着相似的发色和眉眼,这种相似与之前的那些下三滥都不同,让尼禄的心中警铃大作,“你这种家伙多得就是,今晚就会被串在木桩上。”
V活动着僵硬的腕部,重新用手把头发拢到后面,缓缓瞥了眼暴躁的义手剑士,扯出一个锋利的笑:“你在说什么,幼崽。”
尼禄一瞬间感觉自己莫名怵他,但是对挑衅的怒火显然压过了心中那点违和感的警告:“哈?幼崽?你要不要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不自量力的小鬼!能活下去的只有一开始就被但丁扔出去的,你已经死定了,阿卡汉姆的使者大人。”尼禄仿佛看到了这个家伙被串成肉串的模样,怜悯地看了他一眼。
V和尼禄擦肩而过,在后者恭送出殡般的目光中被仆人带去了客房。空气里漂浮着不知名灯油怪异的气味,特米尼格堡的内部狭窄而闭塞,它是一座典型的战争堡垒,如狮鹫巢穴般高悬于密林后突出岩山的顶端,俯瞰着下方加盖了防御工事的小镇田舍。城堡内部曾被极尽奢华地装饰,可如今昂贵的木材早已被蛾子的幼虫蛀食出密密麻麻的小洞,破烂的天鹅绒布和积满灰尘的蛛网融为一体,就像一件被疯癫的深闺小姐穿了十几年的嫁衣,但丁用各个房间里的血腥刑具和游荡鬼魂塞满他空空荡荡的裙底。
仆人按照面见领主的礼节,带着V去沐浴,收走客人脏兮兮粘着血与汗的旧行头,送来主人赏赐的干净衣物。V穿戴好,就看到女仆又推来一件蓝色的外衣。
“侯爵大人这是什么意思?这可不是平民该碰的颜色。”
“主人每次都会给受邀的客人赏赐一件新的。”女仆毕恭毕敬地回答。只不过他们中没人能把昂贵的衣服穿回去,后半句她没说。
这件衣服可不是新的。V将它从衣架上取下,料子虽然昂贵却也不算顶级,仔细看的话,能发现某颗纽扣镀层还带着多年前的旧伤痕,衣服本身也有在魔法配合下修复的痕迹,它显然被以不属于本身档次的奢华规格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能闻到从内侧面散发出极浅极淡的玫瑰香气。
“请从这边走,大人。”女仆提着油灯,将V带到了一扇雕花大门前,向里面禀报了一声。过了一小会儿,猎人过人的听力捕捉到了极其细微的水声,随后是一道轻脆的响指。
咔哒一声,门自行弹开了一条缝。弯腰行礼,女仆不再向前,她的眼中带着掩饰很好的惋惜。
猎人推开门,探身进去,昏暗的室内,壁炉噼啪作响,多个散布的银制烛台造型旋转如羊角,被点上混了花油的蜜蜡蜡烛,显然是寂寞的侯爵为了调情安排的小心思。
空气里飘着浓厚的花香,在这异香下浮动着过量的血腥味。侯爵似乎刚刚沐浴完,轻薄的睡衣包裹着他的身躯,矜持的头纱下发丝还带着水汽。他仿佛没有注意到客人的到来,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张柔软的床边,摆弄着一堆散发昂贵草药味的瓶瓶罐罐,黑纱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光影在烛火下明灭不定。
猎人绕过房间中央大桌上的沙盘,里面画出了阿卡汉姆和特米尼格领地的地形,几枚不同的标志物东倒西歪地插在地图里。
V行了礼,在瞥了眼沙盘后,毫不客气地评论:“侯爵大人,比起用人类打仗,您显然更擅长风花雪月。”
侯爵幽怨的眼睛扫了过来,蛇一般轻轻绕到他身后,又转到猎人面前,坐下挡住了他看向沙盘的视线,“别管这个了,我以为你会最先注意到我的。”他翘起左腿交叠在右腿上,衣物下摆投照昏暗的影子。他像是才发现自己胸前那枚擅离职守的纽扣般,带着笑意缓缓扣上,那双爬行种的眼睛盯着一身蓝衣的猎人,满意地看到人类的眼瞳不小心扫过锁骨与更低的沟壑时,在喉结处引起的滑动,“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而我却不知道你的,这不公平。”但丁一手向后撑着桌面,一手轻轻抚上猎人的胸口,顺着衣襟的皮革一路滑到肌肉紧绷的腹部和腰侧,这才抬起眼皮,欣赏完对方微微皱眉的样子,低笑着放回膝盖上,“所以,亲爱的,你叫什么?”让人头晕目眩的玫瑰幽香遮盖了绿茵下沁血的泥,这里仿佛是安喀塞斯长眠的恒春乐土。
“您可以叫我V,或者别的什么。”
“呵呵,别的什么?”下一秒,猎人的脖颈被狠狠地掐住,站起身的但丁比他高出太多,轻而易举地像提小鸡一样把他拎了起来:“是阿卡汉姆让你来的?”火烧般的窒息感和几近被捏碎的剧痛传来,但丁低沉压抑的声音里似乎带上了硫磺与火星。
V死死扣住铁钳般的手,该死,他失误了,太过放松警惕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但丁对他的影响比预想中的还大,眼前这位可不是真的传闻中只会风花雪月的国王情妇。
但丁将年轻的猎人背靠着自己抱进怀里,像条用拥抱绞杀猎物的蟒蛇,“我的小兔子,”他收起舌尖的毒火,明明是愤怒的,却在V的耳边用温柔的声音呢喃着,“我在窗口两次看到你路过,我满心期待你是为我而来的,结果我的乌鸦们告诉我,你去了另一座城堡,是好心的阿卡汉姆指引你来的吗?”他垂眸,看着猎人青筋暴起的手将自己的牵制掰开了一点,低低嗤笑一声,稍稍松了点力,又在猎人好不容易换了口气的时候收得更紧。
“你不说话吗?啊,现在的你说不了话,”但丁像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杀意在他的眼珠里发着光,“亲爱的,你的脸是天生的,还是阿卡汉姆拿魔法捏出来的,它有时间限制吗?不如我现在就把你的头颅砍下来吧,这样就不会变回去了。”
V的眼前开始一阵阵发黑,求生欲下他能听到他的心脏在疯狂地跳动,但是他的目的还没完成,他不能……但丁是认真的,如果他不想变成无头的肉签,他就必须做些什么,否则他会直接死在这里!
“放手……但丁!”压制住人类会用手脚挣扎的本能,猎人的声音里带上了堪称僭越的怒意。脖颈上的力道松了下来,V维持住气息,微微放缓了语气,“放开,听话。”
他被彻底松开了。年轻的猎人从但丁怀里站起来,不动声色地揉了揉被勒红的颈部。
侯爵恍惚了一下,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里是掩饰不住的惊讶。猎人的脸被捏住,对方不断检查着他的眼睛,他看到但丁的眸子里升起了一点奇妙的光亮,却在确认了眼前真的只是人类后被失望所遮盖。
兴致缺缺地推开了身前的猎人,但丁从桌上站起身,毫无贵族形象地躺回了他柔软的床褥。“你回去吧。”他的声音闷闷地传来,“我不会杀你,猎人,你身上的那些东西都可以带走,如果你想要财宝,我可以让管家带着你去挑,反正过了明天我也不需要它们了。总之,别再回阿卡汉姆的城堡。”
“你要赶我走?”V缓缓走到侯爵的床边。侯爵抱着一只长条软枕,只露出两只眼睛盯着他。
“不然呢,亲爱的,还是说你更喜欢成为外面那些雕塑的样子?”
“可我是为你而来的。”V缓缓弯下身,一手撑住床铺,一手缓缓掀起碍眼的黑纱,抚上了但丁的脸,认真的询问:“我可以借用那个名字吗?就一夜。”
室内陷入了诡异的沉寂,一时间只剩下木头在壁炉里噼啪燃烧。这孩子脑子里在想什么?但丁无声张嘴,他想拒绝,然后把这个大胆冒犯他的人类扔进火堆,但是……但是……只要他稍稍欺骗一下自己……只要……他的呼吸失去了平稳,他看着这张与记忆里过于相似的脸,就是稚嫩了些,应该还没现在的尼禄大。
“为了我?你明明是来杀我的,小刺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好和我说实话。”
“也许还为了你胸膛里的心脏。”
诚实的回答让但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听见了自己的妥协,“好吧,毕竟你是我见过和他最像的。”
“和谁?”猎人的嘴角抿出了难以分辨的弧度。
“我的……丈夫。”他带着许久不曾感受的紧张,观察了一下V的表情,对方只是一如初见时冷冰冰的样子,安静地等待着他的回答……维吉尔以前也喜欢这样。
“我容许你短暂地扮演他,当然,如果演错了,我会拧断你的脖子。”但丁舔了舔唇,懒洋洋地露出修长的脖颈“如何,维吉尔?”他将怀中软枕随手推到了床下,摊开双臂,闭着眼睛迎接最后的情人。
V居高临下地看着寂寞的遗孀无骨般躺在床榻上,他习惯了被丧服包裹的躯体此时就藏在欲盖弥彰的软布下。
但丁听见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床榻微微下沉,他的怀里多了一具温热的躯体。哦,一只爬伏在身上的小豹子,他能感觉到他的小猫用爪子勾开了松松垮垮的纽扣,如同剖开一只牡鹿腹侧温热的皮毛,随后微凉的唇擦过了他的额头、脸颊、唇瓣、脖颈、茱萸、小腹……他睁开眼睛,死寂已久的躯壳像是秋日过于干燥的枯叶,只需引起一点点火星,就能轻而易举点燃一整片颤动的山林。
“他们也会这样对你吗?”V的手指和唇仿佛是燧石,猎人像是演奏某种乐器般轻轻的敲击在他身上,“你之前的那些情人。”
“不,亲爱的……我没让他们碰过我……”不知为何,但丁有些不太敢看对方的眼睛,“我只是,赏赐了几个,把消息传播出去,阿卡汉姆就上钩了,虽然还混了点投机的老鼠。呵,我知道他们贪婪的脑子里一无所知,自以为获得了俘获我的密码,不过,越是这样,玩赏起来才越能让我快乐。”但丁的眼睛逐渐放光,脸颊爬上了兴奋的酡红。
“好,我信你,但这不能解释你的侯爵地位是怎么来的,仅仅靠老国王的昏聩吗?”V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不恰当的触碰让美丽的侯爵一阵颤栗,“别不吭声,但丁,你可不是什么会害羞到沉默寡言的贞女,我的好奇还很多,我们慢慢来。”
这种强硬让但丁恍惚了一瞬,随后他轻笑了一声,讨好地将猎人搂在怀里,将自己软软地贴了上去,“他和那群自认是猎人的小兔子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更有用也更傲慢,总有这种人类,自以为能完全掌控我,所以我送了他一份大礼。”他主动吻了吻猎人的唇,玫瑰的幽香从口鼻探入猎人的大脑,年轻人却冷着脸对这种讨好不为所动,不解风情的小鬼!他在心里笑骂了一句。
“当时他和我就像我们现在这样,他又老又丑,无论王宫里的女人还是好人家的姑娘都治不了他那儿的顽疾,那天我只稍微给了点甜头,他就抓着我像是吃奶的猪崽子见了母猪一样不放,”侯爵的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的神情,好看的眉毛皱在一起,却因小猫突然粗暴的噬咬而闷闷抽气,察觉到猎人的醋意,侯爵嘴角上扬,安慰道,“别多想,我一开始只是帮他稳固了一下岌岌可危的王位来换取封侯,碾死几个王庭里的贵族对我来说不比一顿早餐更难,结果他的贪欲让他想要更多,我只能不小心拧断了他全身的骨头,你想试试吗,亲爱的?现在刚好。”
“不用。”猎人干脆拒绝了恶龙的提议,“我的提问还没结束。”
但丁不满地捏了捏V过于年轻的脸:“一直都是你在提问,小哥哥,交易要讲究等价,你应该讲讲你自己,或者让我更舒服一点……”难以言喻的满足感突然他的世界膨胀开来,带着不可抗拒的强硬,就像一颗飘来的草籽,于荒芜的花园而言其貌不扬,可是当柔软的土地敞开了心扉,植物的根茎就趁机顶开了温热的土壤,不断触向大地隐秘的核心。烛光晃动着开始变得潮湿,空气里的熏香吸收了水分,让呼吸化作黏腻的糖水,让被衾变成荡漾的海浪,像是航船被棉质浪潮拍打着的侧板,甲板随着摇晃的水波吱嘎作响,他健壮的舵手只是有条不紊地操作着航船的方向,就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熟练,驾着他驶上了一个又一个起伏不定的深谷与山峰。
“现在可以继续了吗?”猎人的腹部出了一层薄汗,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沙哑,“城堡里那些刑具是怎么回事,那个女巫教你的?为什么你会需要鲜血浴?”
侯爵呼吸凌乱,嘴唇轻颤着,吐出了两句无意义的音节,好一会儿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这和你没关系……”但丁抬头,却从V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纠缠着愧疚和担忧的疑问,只有一个人能在看到这一切的时候会对他露出这种眼神,但丁的心揪紧了一瞬,但这个人不可能是眼前的猎人,“当然是为了维持美貌,人类的游戏里,外貌可是一张重要的牌,怎么,你害怕了?终于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他们口中的‘鲜血侯爵’了吗?”但丁咧开嘴,危险地舔了舔唇。
V显然不吃这套:“谣言骗不过猎人的鼻子,难道你还能从怪物身上采到人类少女的血?更何况只有吸血鬼才需要用这种手段维持美貌。”
“哼,看来阿卡汉姆把我的老底都告诉你了,话说你的情绪是不是坏掉了,你知道自己现在在和什么东西上……交涉吗?至少表现出点害怕的样子行不行,否则我会很难过。”
“到底是喜欢还是难过?”V低声笑了笑,“看来我还需要更卖力些,才能从你的龙嘴里撬出点什么。”
于是侯爵变成了一只曲线优美而饱满的窄颈瓷瓶,被人粗暴地浸到水底,泉水冷酷地涌入,摧枯拉朽地挤出了过轻的空气,在彻底汲满前,他只能咕噜噜地吐出葡萄串样的泡泡。小情人坏心的发难让他快要生锈的嗓子唱起了动听的情歌,他悲伤地发现自己竟承受不住人类那些恶意的小动作,这该死的精确度简直让人分不清是真的身经百战还是受到了爱神冥冥的指引。“嘶……你赢了,别这么用力,你不知道怜香惜玉吗!?”他缓了口气,断断续续地说下去,“确实是蕾蒂教我的,人类巫师也会用这种方式从祭品里提取魔力,阿卡汉姆是她的父亲,她自然会这个……轻点,小家伙,我只是在她快变成祭品的时候从她父亲手里救了她。说到底,会用残忍方式榨取同类价值的事只有你们人类能做,这点连龙都自愧不如,而阿卡汉姆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我已经见过太多辛勤耕种却死于饥饿的平民,无所事事却坐享其成的贵族,即使有侥幸变成了大人物的,也会发现执棋手的好处,而权力自会放出便捷,来让他们从里到外腐朽,他们自以为是它的主人,实际却成了它的囚徒。瞧瞧,我已经学会了你们的游戏规则,只需要不断消耗棋子就能将对方逼到绝境,他想要安全,我就派出刺客,他需要食物,我就杀掉他的领民,同样,他也会处死我的手下,袭击我的农田,送来乔装的猎人,这都只是游戏的一部分而已,没有谁比谁干净,但胜利只会是我的。”
“你在极力向我澄清的东西我并不在乎,我只是猎人,平民可审判不了你们,如果你想忏悔应该去找教皇。但我不认为你现在的状态适合找阿卡汉姆的麻烦。”猎人盯着那裂隙状的瞳孔,缓缓将手放到对方的胸口,“维持另一颗心脏的跳动对你而言是巨大的负担,即使用了魔兽血也一样,巫师总是狡猾的,你怎么保证他没留后手。”
被触及了最核心的秘密,但丁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有一瞬间,杀意掠过了他的全身,他几乎想直接将身上的人类连这只手带全身骨头都拧断,就像杀死那个国王一样,然而,他硬生生忍住了这个念头,只是捏着猎人光洁的下巴和他接吻,放出黏腻的轻吟继续着虚幻的温存,“不,亲爱的,是这颗心给我带来了力量。二十年前,阿卡汉姆为首的那群巫师为了得到龙的力量,在我虚弱的时候对我用了致幻的魔咒,让我和维吉尔自相残杀,那时,我明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我太害怕也太混乱了,我只把他当成了意图杀死尼禄的陌生魔龙。他们利用我拖住维吉尔,最终完成了那个对龙术式,就靠自己的妻儿流干的血。我的兄长明明可以飞走,可是等我清醒的时候,人类的残肢到处都是,他将我护在身下,大地被他的血染红,他伤得太重,以至于龙的恢复力都无计可施,只剩下心脏还完好无损。”
“所以你带走了他的心脏。”
“我只能带走这颗心脏。被比我们柔弱不知道倍的人类围攻着,惨败了,最终仓惶地逃跑,我甚至来不及带走兄长的遗骨,毕竟我们的孩子才刚刚出生,我不能再失去他了……”但丁的眼瞳后似乎燃烧着冰蓝的火焰,魔龙的遗孀如同旁观者一样叙述着回忆,身躯却发狠般地拉着情人陷入疯狂的节奏,“只有这颗心脏才能让我看到仇敌的方向……它记住了仇人的样子,它听见了我的诅咒,只要阿卡汉姆还对龙的复仇抱有恐惧,只要那篇屠龙的律章还在他的脑海里回响,我就能将他从人海里揪出来,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V的瞳孔猛然收缩,他的心脏就在眼前跳动,他试图调动魔力,可是魔咒的第一个音节就卡死在了喉咙里。施术的意志在瓦解,眼前丰腴健硕的身躯变成了沼泽,他竟被心中的爱意迷惑,忽视了隐藏的危险,彻底陷入了包裹欢愉的幽深腹地。
“我说过,总有人类自以为是猎人,但他们不过是傲慢的兔子。两年前,我就听见了新的声音,但它似乎是凭空产生的,我无法确定它的位置,直到今天,你出现在我的面前。”这副表情落入了侯爵的眼中,让但丁忍不住爱怜地抚了抚他的脸颊,侯爵略显狼狈地喘息着,嘴角却挂着嘲弄,“虽然你没有用剑指着我,但我永远会提防无剑的屠龙者,亲爱的,这副身躯让你感到快乐了吗?”
计划完全乱了!一切都仿佛在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他想说话,他必须阻止他,然而他仿佛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权。他听见但丁的声音在融化,幽深的空气里异香浮动,也许要融化的是他,他在变成被一汪火焰包裹住的蜡烛。香气、蜜语、触碰,一切爱意的表象,最终化作层层叠叠的魔障,而其核心,却只是猎人杀掉的无数女妖都曾用过的把戏。狩猎者变成了猎物,温热而甘美的黑暗像是一张蛊惑人心的网,黑寡妇只需不紧不慢地收紧丝线,就将猎人严丝合缝地裹入甜蜜的茧中。
最后一支蜡烛化作一滩象牙色的泪滴后熄灭了。侯爵将陷入沉睡的情人轻轻放在卧榻上,他站起身,肺部吸入微凉的空气,自深处涨落时还未平息的欢愉与抽搐被冷却,凝结成狂乱后的云,拖曳着一夜虚幻让雨水淅淅沥沥地落入羊毛毯柔软的孔隙。
但丁换上衣服,不再是死气沉沉的黑色丧服,那大片鲜艳的红像是被龙血浸透的麦田,“蕾蒂,准备好了吗?”他对着门外的人说了一句。
女巫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尼禄已经被我关了起来,现在只等你了。”
“他怎么说。”
“说得挺难听。等你回来记得哄哄你家崽子。”
“好吧,我尽量。”鲜血侯爵缓缓起身,最后看了眼身后熟悉的脸。
“怎么,舍不得了?再拖下去夜晚就要过去了。”
“并没有,维吉尔已经死了,我一直都很清楚。”魔力随着情绪不自觉被调动,恶龙的眼睛在黑暗中反照出深红的月光,声音带上了压抑不住的颤抖,“我是在兴奋,蕾蒂,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等了二十年。”
“其实这小子说的也没错,你的状态不适合现在就上战场。”
“老天,你到底在外面站了多久……我知道,但是我已经等不及了,更何况拖下去也只是让敌人准备得更完善。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明明比我更急切。走吧,别让我的骑士们等太久。”
(三)怒火
乌云让天空变得浑浊,西沉的月光被搅散,昏暗起伏的密林里,金铁相碰的声音浩浩荡荡地远去,整个特米尼格领陷入了无声的寂静。可这种寂静只是被拦截的怒涛,正不断膨胀,只等着冲破堤坝的那一刻,将蓄积已久的愤怒倾泻在大地彼方。月落日升中,时间不断流逝。
城堡内静悄悄,唯有从黑暗的地牢里传来的异响。法术加持下的牢笼是如此坚固,尼禄咒骂着,拳头一遍一遍不死心地砸向铁门,他不明白为什么但丁和蕾蒂要把他排除在外。
“要我说,小朋友,有这个力气不如坐下来歇会儿,就你这样还上战场,没那个女巫帮忙你早凉在树林里了。”对面的格里芬窝在稻草上打了个哈欠。
“闭嘴!”尼禄恶狠狠地踹了一下栏杆,如果可以,他真想把那张鸟嘴捶进地板,然而他做不到,他捶不开这该死的门也不会破解魔法。他抬头看了眼天花板旁高悬的窗户,冰冷的栏杆外透不进一点光。
脚步声从本应无人的地牢外响起,随后墙上的钥匙串似乎被人拿了下来,在金属碰撞的清响中,格里芬像是看到了救星,扑棱着贴着栅栏飞了起来:“你终于来了,V!快点开门!怎么浪费这么久,恶,你身上什么味道,别告诉我你中了魅惑和恶龙假戏真做了!”它跟着脚步声,从贴着左边飞到了中间又贴到了右边,羽毛都掉了几根,随后绝望地发现猎人无视了他,径直走向了那个脾气暴躁的龙崽子。
两个从年龄到外貌都极其相似的人就这么隔着铁牢对视着,V居高临下的审视让尼禄扒在栏杆上的身体不由站直,该死,还是矮了半个头。
他居然还活着。“你想做什么,人类,来嘲笑我的吗?”尼禄语气不善。
“我找了一圈,但是他们似乎把战马都带走了。”V上下打量。
“……?”尼禄没明白他的意思。
“这是个交易,我放你出来,你带我去战场。”V晃了晃手中的钥匙。
尼禄奇怪地看着他,气极反笑,“……你什么意思,我还能给你变一匹马出来!?”
这回轮到V沉默了,他以一种掺杂着震惊和嫌弃的复杂眼神看向尼禄,就在尼禄还在揣摩他什么毛病的时候,V直接将钥匙插进锁孔,三下五除二把锁扔在了地上,“那我们要抓紧时间了。”
猎人一点点靠近,尼禄被他的气场震慑地后退了一步,龙的直觉告诉他接下来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戒备地看着他:“你……你要干嘛?”
猎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尼禄想用蛮力挣开,然而对方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反手关节技死死扣住,“冷静点,幼崽,还想跟上但丁就别浪费时间,现在我来教你怎么飞。”
“哈?”他没听错吧,这家伙不会已经被但丁玩坏脑子了吧?他很想这么问,但是眼前的人类似乎没有在开玩笑,他周身奇怪的焦躁尽管掩饰很好,却依然能被自己感觉到。算了,找但丁要紧,尼禄乖乖闭嘴了。
V将格里芬也放了出来,两“人”一鸟来到城堡某座最高的城垛,这里是密林的最边缘,紧挨着黑黢黢的幽深裂谷,贴着石壁长了纤细的枯树和几丛衰草,下方是枯水期的河流浅滩,嶙峋的乱石散落在河床上。
格里芬飞了下去,尼禄看了眼浮动雾气的裂谷,高处的风有一阵没一阵,裹着沙尘,呼啦啦吹得他睁不开眼。过了一小会儿,狮鹫又回来了,随着上升气流掠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稳稳停在齿垛上,“六百英尺,小龙崽,以这副样子跳下去就结束啦。”
“当然不可能以这个模样下去,”,V拍了拍尼禄的义手,“别愣着,卸下来。”
尼禄的不情愿写在了脸上,他并不喜欢脱下义手。
“如果你不想弄坏它的话。”V补上一句,“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但丁把你保护得很好,难道你要一直缩在他给你打造的龟壳里吗?”
他不想!但是,只有这个……一旦脱下,就会时时刻刻提醒他,他是让母亲失望的残缺的孩子。
尼禄低下头,掌心布满划痕的金属泛着微弱的天光。他已经见过了太多次但丁的痛苦与不安。那时他们还在不同的人类城市辗转,但丁总是紧紧牵着他的手,幼龙的魔力并不稳定,即使被斗篷严严实实裹住,偶尔浮在脸上的鳞片也总会引来牙人和巫师的觊觎,他在他们眼中就是稀有奴隶和炼金原料,而那些真敢动手的,无一例外都死在了和但丁的“决斗”中。但丁总是伤痕累累,对他的保护却几乎密不透风,可是他讨厌这样,讨厌自己的残缺与弱小。
幼崽的挣扎落到了V眼中,“这不是你的错。”猎人轻叹一口气,“我们时间不多了,你觉得但丁会老老实实打攻城战吗?我想你不会不明白一头龙暴露在众人眼前会发生什么。”
当啷一声,金属的义手被解了下来,残缺的左臂暴露在空气中,“别以为我信任你了,人类……然后呢?”
一只瓶子被扔到了尼禄手中,“喝了它。”
尼禄拔开塞子闻了闻,一股难闻的草药味扑面而来,混合着一股新鲜的血腥气,“这是但丁的……你从哪弄来的?”
“从他房间里顺走的,不够的话还有一瓶。”猎人掏出另一只瓶子,“巫师的小把戏,不过足够有用。”
“你怎么能乱拿他的东西!”尼禄质问。
“没写名字就是捡到的。”猎人面不改色,“别废话,快喝。”
尼禄的手在颤抖,肌肉抽搐,胃也是,被人类精致食物惯大的小龙崽根本喝不惯生血泡出来的东西,尼禄以前也喝过蕾蒂熬的草药,说来惭愧,当时他哭着被但丁哄了半天,这种不顾病人死活的配料显然是她的手笔。空瓶啪嗒一声摔碎在地上,很快那种恶心感被加热,像是即将喷发却找不到出口的岩浆,在流经四肢百骸的血管里不断压缩出巨大的能量。魔力在流动,尼禄跪在了地上,头很痛,他的眼前血红一片。
风开始呼啸,他被人一把拽了起来,耳边猎人扯着嗓子在吼:“想象出龙的样子,你的翅膀,你的爪子和尾巴,想象这一切!”
尼禄发现自己被直接扔下了悬崖,他想大骂对方的不靠谱,但此刻失重让他闭嘴,风在耳边呼啸,时间却被拉得很长,如果这样掉下去,他一定会死。他唯一接触过的龙只有但丁,他肯定见过那副模样,他必须想起来……红色的……红色的龙,金属质感的鳞片和遮天蔽日的翅膀,他的思维在回忆中发散,冷冰冰的巢穴里饿得奄奄一息的幼龙用绒羽包住自己,牢记着母亲的叮嘱,缩在角落里抱着尾巴,安静地等待双亲的归来。
下坠猛得停滞了一瞬,湛蓝的羽翼不甚熟练地扇动着,以一种让人心惊胆战的路线坠进了浅滩。年轻的小龙带着一串水珠站起来,从头部开始甩干了沾上的河水,正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倒影,一对向前弯曲的龙角反着寒光,全身坚硬的浅蓝鳞片就像破晓前的碧空,两眼下方和身侧带着明显继承自母亲的赤鳞,它们组成了两束漂亮的纹路。他看向高处的城堡,再次摇摇晃晃地飞了起来,残缺的一截前肢让他难以保持平衡,可他已经做得够好了。
尼禄不得不承认,格里芬的赞美让它的声音都显得动听了许多。一时间,他忘记了被扔下悬崖之仇,骄傲地落到了猎人面前,竖起上半身,他终于能低头俯视这个可恶的人类了。他看到猎人的脸上勾起一点像是微笑的弧度,随后他的头被摸了一下,“还不错,尼禄。”
V的认可让尼禄角后的冠羽愉快地动了动,这与来自母亲的认可完全不同,明明对方和他看起来差不多大。尼禄感到困惑,他想起了领地里那些被所谓的“父亲”夸赞的孩子,太奇怪了,尼禄晃了晃脑袋甩掉了这个怪异的联想。
“别磨蹭了,猎人,快点上来。”意气风发的小龙发出了可爱的呼噜声,好心情地伏低了身体,刷拉一声抖开了羽翼。
摸脑袋的动作变成了拍打,V刚刚的和蔼可亲仿佛是幻觉,“着急什么,先学会怎么变回去,别摆出这副表情,你最好接受这个建议,如果不想死在人类手里的话……”猎人的表情突然有点奇怪。
尼禄有点紧张,“我怎么了?”是他有哪里不对吗?
“不,”V似笑非笑,“我的错,你最好现在就去找套备用的衣服,这样会比较体面。”
“什么?!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尼禄的龙脸一黑,忍不住爆出一句简短而有力的粗口。
而就在不久之前,正值阿卡汉姆的哨兵交接的档口,黑暗中的森林里突然亮起粼粼月光,逐渐流近,淌过一片满目疮痍的田野。哨兵昏昏欲睡的眼睛猛然瞪大,他一掌拍醒了打盹的同伴,很快,尖锐的号角声让小镇的火把一个接着一个点燃。
“蠢货们,起来,都起来!给我穿好你们那该死的盔甲!”骑士长手按长剑,叫醒了几个昏昏欲睡的懒蛋,“还愣着干什么,守住闸门,别放任何可疑的家伙靠近。”
“那个吸血鬼打来了,不想被吸成干尸就给我拿起武器!”
警报从哨塔传到每家每户,一些男人们也手持着农具冲了出来,而女人们带着老小躲藏了起来。
“为了阿卡汉姆大人的荣耀!”
一种复仇的兴奋与昂扬的战意笼罩了整个小镇。
“哨兵,他们多少人?”
“大概两百……三百多名骑士,先生。”
“三百?”骑士长感到不可思议,“你确定只有三百?”他踩着木梯绕上高墙,仔仔细细看了很久,确确实实只有三百多人,甚至没看见攻城器械,唯一可圈可点的只不过是各个都披着形制统一的铠甲。
人群中骚动了一下,接着发出了一阵笑声。“当初谁一直害怕她的,吸血鬼又怎么样,喊得那么凶,到底还是个不懂打战的女人。”“毕竟她只是靠着蛮子国王上位的假侯爵,她比游廊里的女人更卑贱。”“嘿,你们看那个没穿盔甲的,是她吗?嘿嘿,可千万别把自己陪进去了。”“那好像是个男人……”“男人?”“谁知道,战场上穿成这样,我都想试试吸血鬼是什么滋味了”……
骑士长眉头紧皱,三百名骑士,对于一个地方领主来说绝对是个壕无人性的开销,可对攻城战而言却杯水车薪,哪怕他们的围墙并没有城堡那般坚固厚重,可上面的符文也是实实在在的,更何况还有一道护城河。然而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对岸为首的红衣男人让他隐隐心里发毛。
“长官,我们的护城河水源被他们拦截了,要不要让人疏通?”
骑士长低头,护城河并没有任何异常,“没关系,让所有人保持警惕,不准出城。”
特米尼格侯爵驱马向前,他身后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红与蓝将盾面斜着一分为二,被画上了两条交缠的龙,与阿卡汉姆那面被荣耀祝福过的旌旗对峙着。所有人都听见了一个年轻的男声传了过来:“我最后一次警告,出来,阿卡汉姆,这对大家都好,我们需要面对面好好谈谈,如果你执意拒绝,那么整个城镇会因你毁灭,呵呵,这样真的好吗?”
墙后的人们开始交头接耳。“这是女巫的把戏,和传闻一样,果然是她的教唆让我们失去了女儿。”“他可真会说,才这点人,明年都打不进来,我猜用不了一天,贵族老爷就会夹着尾巴逃回他的城堡。”“回去吧!战场可没有国王的大床舒服!”人群里传来一阵哄笑。
但丁等了一会儿,乌鸦把众人带着仇恨和鄙夷的谩骂传给了他,他并不在意,依然带着得体的微笑。不远处那座最高的观星塔静悄悄,阿卡汉姆没有给出任何回应。“看来这就是你的回答。”但丁轻巧地跃下马背,骏马纯白的额头蹭了蹭他的手心 ,他的骑士们已列好阵型,而他却离开了自己的阵列,独自向城墙的方向走去。
“很遗憾,各位,看来你们的英雄并不打算救你们,”但丁摊手,他的目光从高塔转向了人群,眼睛里没有任何笑意,“我的目标只有阿卡汉姆,逃跑并不可耻,好好挣扎吧,人类。”
这一次,在任何人想出任何话语之前,一阵刺眼的光芒让所有的火把都黯然失色,几乎叫人以为是破晓提前到来,然而从大地彼方升起的却不是哺育万物的太阳。没有人说话,他们就像是被扼住了喉咙,就在这群寒蝉面前不过百码的地方,本该作为传说埋葬在史书里的存在以灾厄的形式复苏了过来。
率先反应过来的骑士长嘶吼着后撤,魔龙脚下高温的熔岩让整条护城河开始沸腾,很快化作一片滚烫的蒸汽,靠得最近的人来不及躲闪,惨叫着,烫熟后跌下墙垣,干燥的河床上怪石嶙峋,他摔做一摊被砸烂的西红柿。几秒钟前的那些战意与兴奋也被一起摔得稀烂,这时,迟来的恐惧才如同一颗无形的攻城炮弹,在人群中激起带着尖叫的战栗。
水雾消散,恶龙像是一只过于庞大的壁虎般攀附在高墙上,呼吸间鼻吻前的空气被擦出火星,他的利爪扎在粗粝的墙体上,缓缓低下头颅,硫磺的气味弥漫开来,他侧着脑袋,用巨大而邪恶的眼瞳审视着渺小的蝼蚁。
“龙!怎么是龙!恶龙来了!”“巫师呢,都在哪里?!”“它要拆掉围墙了,快放箭!”
箭矢混合着巫师的法术朝着龙袭来,叮叮当当地被坚硬的鳞片挡住,箭矢折断,箭身被烧成焦黑的木炭后碎成齑粉。巫师们拼尽全力的法术不过造成一点微乎其微的伤害,却成功吸引了恶龙的注意力,那根比沼泽巨蚺还粗状的尾巴直直抽了过来,碎石飞溅,人群四散奔逃,两个站得太近的倒霉蛋被尾尖扫到了恶龙跟前。他们脸色惨白,活像两只缩在铁皮罐头里的土拨鼠,然而但丁却只瞥了一眼,便直接越过他们,利爪扒开了围墙的缺口。很快,一段最脆弱的高墙轰然倾塌,特米尼格的骑士们踩过干燥的护城河爬向了洞开的入口。一时间,军心溃散的守军乱做一团,整个小镇都被慌乱和恐惧笼罩。
而就在此时,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了,恶龙展开了那对内侧爬满不祥赤纹的膜翼,一下一下,从僵硬到灵活,越来越快,搅动着灼热的气流。
“它在干什么?”
“你看不出来吗,它想要飞起来,快阻止它!不能让它飞进去!”
“妈的,怎么可能阻止得了!我老婆孩子还在家里……”
好在恶龙拆墙的这段时间,投石机变换好了方向,闲置的猎龙重弩也被拉开了色泽发暗的鲸弦,带有倒钩的猎龙矛扣上锁链,直指那对可怕的翅膀。箭刃破开狂风,铁锁绷紧,擦出刺耳而灼目的火星,即将离地的龙爪又落回了墙垣,在轰隆震响里扬起一片尘埃,发觉有效的人们顿时又燃起了斗志,更多的锁链被重弩发射出去。可惜事态并没能按他们的想法行进,爬上墙内的特米尼格骑士很快打乱了他们的阵型,女巫扬起的烟幕遮蔽了射手们的眼睛。恶龙扭动着脖颈,只稍稍振翅,锁链便一根根崩断,它如同一颗剧烈燃烧的流星,划过小镇上空,每一次振翅的火焰与俯冲的风压都压迫着战士们的神经,毫无武力的老弱更是哭嚎连连。
恶龙围着高塔,在小镇上空一圈一圈地盘旋,恐慌的人群却依然在城堡外徘徊,以从未有过的虔诚不断祈祷着,以求那火焰与利爪不要落到自己头上。
突然,几束明亮的光从高塔顶端绽开,逼迫着恶龙飞行的高度猛然拉升,一个尊贵的声音传入了每个人的耳朵,带着磐石般的沉稳与幽邃的睿智,“我的镇民们,都到这来吧,城堡的庇佑永远为你们开放。我的战士们,特米尼格的侵略者不足畏惧,即使恶龙当前,我们的城堡也依旧坚固,我们的信念依旧坚定,你们为了保护亲人与家园而挑战传说,但是你们并不孤独,只要我的法术还未腐朽,我便与你们同在!”苍老的声音飘荡在战火纷飞的小镇上空,这声音里的凛然与坚毅让所有战士为之动容。那个被传唱了二十年的故事在人们心头回荡,他们的领主,活着的传奇,历经千帆的年迈屠龙者,如今依然为了守护人类向恶龙举起了剑。
“为了阿卡汉姆大人的荣耀!”火光照耀着旌旗上骄傲的纹章,他们高呼着,举起长矛、剑、盾牌,举起镰刀、草耙、铁锹,举起任何可以挥舞的铁器与棍棒,向入侵者冲去。
城堡的门打开了,徘徊的人群见到了巨大的希望,纷纷朝入口涌去,那里代表着安全、坚固,还有屠龙者阿卡汉姆大人的庇护。要知道,阿卡汉姆除了是屠龙者、贵族,更是一名孤僻的巫师,他竟然如此慈悲,甚至愿意接纳卑微的平民,这一刻他们无比感激地颂念着他的名。他们的英雄出手了!观星塔外亮起的法阵如同一颗定心丸,驱散了绝望的阴云,让所有人的精神为之振作。
龙的第一道火焰残酷地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惊恐的人群四散开来,母亲抱着幼小的孩子,女儿携着年迈的父亲,头顶不断传来魔龙的咆哮,街边的帆布、竹竿开始燃烧,白垩的墙皮沾上黑烟,雨水井被火光染红,随后火舌沿着茅草和木梁蹿上更高的屋顶。恶龙就这样不断盘旋在高塔周围,像是享受着蝼蚁们惊慌逃窜的反应,不断用火,用俯冲,用翅膀和尾巴扫落的碎砖拦住人们通向城堡的生路。
“妈妈,我们往外面逃吧……怪物不让我们去城堡……”一个较大的孩子哭着拉住妇人,他一哭,另一个更小的孩子也哭了。
那位母亲脸色苍白,护着孩子们躲在一处尚且完好的房屋后,一双眼睛不断搜寻着通向城堡的机会,听到这话,已经失去了丈夫而悲痛欲绝的母亲一巴掌扇了上去,“别添乱!只有进城堡才能活命,阿卡汉姆大人会庇佑我们的!”
“女士,这边!快点!”一个骑士向她们跑来,他的衣角带着烧焦的痕迹,举着盾挡开滚落下的燃烧的木块。
“骑士大人!”妇人一咬牙,抱起两个孩子就向那边冲了过去,头顶却传来一声巨响,不堪灼烧和击打的房屋开始倾塌,几块巨大的碎石砸落下来。他本可以闪开,可骑士还是咬牙,举着盾护住身后的三人,然而预想中的冲击并没有发生。他移开盾牌,却见换了身行头的熟人站在一堆切割平整的石块间,甩去粘上的土灰,收剑入鞘。
“回头,爵士,你不该带她们去城堡。”
“你是……V!”胡桃的脸上出现了惊喜,“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已经被……”
V却没有什么重逢的喜悦,只是平静地拦在他们面前,“不要去城堡,霍森太太。”他看向那位女士,那位好心的杂货店老板娘,对方眼中的悲痛他很熟悉,他早就在另一双眼睛里见过。
“外面都是敌人,跑不出去的,”胡桃爵士的盔甲伤痕累累,头盔的一侧已经被击打得凹陷下去,他抹了把脸上混着血污的汗水,抬头观察着不远处从角落外的天空一闪而过的恶龙,“带她们去城堡还能有条生路。”
“回头,不要添乱。”V依然没有让开。
胡桃爵士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极力压住恼怒,“添乱的人是你,V!那条龙想玩死外面的人类,你挡在这会害死我们所有人!”
猎人似乎还想说什么,可这时骑士背后的妇人护着两个孩子,哽咽着流下泪来:“只有阿卡汉姆大人那里是最安全的,求你了,大人,我的孩子还这么小,给我们条生路吧!”
“让开,小子,你有没有心?!”胡桃吼道,然而对面的猎人脸上毫无反应,他凝噎半秒,才注意到对方身上是一套华贵的外衣,眼神立即冷了下来,警惕地抽出剑,“你已经被恶龙蛊惑了吗?猎人。让开!”
就在骑士以为要再恶战一场时,猎人却率先让了步。胡桃没有多言,立即护着三人冲向了城堡的大门。
“嘿,V,你跑进来干什么,这个镇子已经完蛋了,你的委托也失败了,现在不溜还等什么!”格里芬左右躲避着火雨,总算追了上来,狮鹫的小心脏已经快爆炸了,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遇过真正的龙,而对方现在就在头顶极其愤怒地喷着火焰,它的羽毛都快被随着狂风乱舞的火舌燎焦了。
V挡开落下的碎石,看了眼狮鹫的眼睛,就马不停蹄地往城堡的方向移动,“格里芬,我们的契约到此为止。”
这回轮到格里芬傻眼了。“喂喂,你什么意思,听着,V,虽然我是被你揍服的,但是,呃……我们都认识两年了,你现在赶我走是要干嘛!?别告诉我真的要去送死!”
可是它的抗议无效,它只是明显感到整个灵魂都一轻,某个无形的枷锁碎裂了。狮鹫气得扑腾了上去,用爪子和乱拍的翅膀攻击起猎人一丝不苟的头发,“臭小子你来真的!你知道以前有多少人类想和我格里芬大人签订契约吗?!你甚至签的是单方面支配的不平等条约你懂不懂你放弃了什么珍贵的东西!”结果猎人突然狼狈地半跪在地,因为擅自毁约从嘴里呕出了一大口血,吓得格里芬赶紧落在地上。“臭小子……你,那头龙到底对你下了什么迷魂药……”那一刻格里芬感觉自己真的老了,已经跟不上年轻人的思路了。
“你自由了,格里芬。现在,离开这里。”V缓了缓,站起身擦掉嘴边的血丝,脚步却没有停下。他现在头发经过格里芬的一通操作乱得像个鸡窝,和身上的华服格格不入,可是格里芬却笑不出来。
“……你到底有没有心?!”格里芬的鸟脸彻底垮了下来,“那头龙……呃……的人形再好看也是个带孩子的寡妇,还是说你想告诉我你就喜欢倒贴寡妇,不对,他再好看他也是条龙!我真不懂什么魅惑术能维持这么长时间,你给我醒醒!”
V摇了摇头,“我的心在他那里。”
得了,没救了,这小子看向恶龙的眼神整个都不对劲,但凡这里不是战场而是什么宫廷宴会,那些贵族小妞儿肯定都会沦陷,可惜这双眼睛只能看见一条发狂的飞天火蜥蜴。
猎人看着不愿离开的狮鹫叹了口气,停下来认真地注视着狮鹫的眼睛,“格里芬,接下来的战斗我无法保证后果,如果你不愿离开,就帮我照顾一下尼禄吧。”
这……这是托孤?还是别人的孤?格里芬目送着V的身影消失在了熊熊燃烧的火幕后,他感觉自己可能隐隐想明白了什么,但是这个猜测也太离谱了,狮鹫张了张嘴。行叭,他就大发慈悲去照顾一下另一个小崽子。“你记得回来接手,我可不敢当他爹,臭小子!”狮鹫骂骂咧咧地往外围飞去。
龙的咆哮传遍了整个领地,城堡的周围已经被烧出了一片无人区,观星塔却在火焰的炙烤中纹丝不动,最终,但丁失去了耐心,直接攀在了塔身上,流动的岩浆侵蚀着保护咒文,这些还不够!
整个建筑都在晃,内部温度不断升高,空气开始灼热得难以呼吸,城堡大厅里,平民们围在紫水晶前恐慌至极。阿卡汉姆缩在他的炼金室里,周围的瓶瓶罐罐随着塔楼跳着舞着,带着珍贵的材料摔碎在地上。无暇顾及这些损失,他趴在桌上稳住身形,死死盯着水晶球里恶龙的镜像,操控着高塔用魔法和龙拉扯着,紧张让他的额头渗出冷汗。
这时,震动突兀地停止了,恶龙再次从高塔上飞起,盘旋着,身上所有的红纹都在发亮,它缓缓张开了巨口。又是龙息吗?他定了定心神,塔上大半符文都是针对抗火设计的,他早就知道这头龙的特性了,二十年的逃生,十年的自我囚禁,这是他呕心沥血布置出的完美庇护所。
可是从恶龙口中形成的却不是灼热的火焰或岩浆,而是一轮黑暗的太阳。
阿卡汉姆尖叫着,这一切都告诉他一个可怕的事实——但丁的特性不是火焰!一切努力付诸东流,这该死的、狡猾的怪物,他以前的每一次亲自追杀都只是在用火焰故意误导自己!
法术从亮起的塔身上仓促而大量地发射,却被黑太阳无一例外地捕获并扭曲了轨道。那轮太阳在缓缓下沉,巨大的引力摧枯拉朽地将层层叠叠的咒文连根拔起,空气中逸散的魔力被融合进去,它变得更强、更沉,终于让塔楼顶端的砖石开始崩解、坍缩,最终在吞噬了整个高塔顶部后炸开。
安逸许久的巫师终于失去了一贯的从容,他怕了,他不敢赌对方还能使用几次这样可怕的力量。他看着头顶悬挂的代表一切荣誉与地位的纹章,那条被剑与水晶镇压的龙,他不想做到这一步,但是他别无选择。
人类和龙的战斗本就是不平等的,人类没有利爪,没有鳞片,没有那样强大的魔力和漫长的寿命,所以万能的主给予了人类智慧与恶龙斡旋,那些计谋与牺牲是必要的,那本就是他们的权利。而区区野兽,它们应该遵守弱肉强食的法则,承认它们的失败与胜利者的果实,它们本就占尽优势,怎可再染指神对万灵之长的恩赐!主啊,瞧瞧可怜的阿卡汉姆吧,他被皇帝排斥,被教会疏远,被看不到头的躲藏消磨了大半生命后,连那些已经得到的财富、爵位与荣耀都快要被毁掉了。为什么他要为胜利付出代价?又为什么……不放过他!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我被你害得这么惨,为什么不放过我!但丁,是你逼我的!是你害死了那么多人,你这条该死的怪物!”巫师面目狰狞,而回应他的却是恶龙低沉的嘲笑。夜空阴云被搅出了一片风暴眼般的真空带,龙再次盘旋升空,魔力被卷入那些发亮的红纹,似是要故技重施。阿卡汉姆不再犹豫,反正他的领地已经完了,他跌跌撞撞地抱起水晶球,狠狠砸碎在地上。
与此同时,那尊大厅内的紫水晶发出了刺眼的光。嘎啦——晶柱上出现了一道裂纹,随后,整个环形城堡都在颤抖,水晶的裂纹与大理石地砖上的裂纹同步蔓延着。
被龙炎堵在城堡内的骑士们都来不及离开,更别提其他老弱妇孺。在惊恐的哭嚎中,石板翘起、下沉、断裂、崩溃,烟尘弥漫、震响隆隆,人们逃窜着,最终都被不断扩大的裂隙吞噬了。随着紫水晶崩解,整个地板全部塌陷了下去。
黑暗的地下,一股刺鼻、腐臭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四)荣途末路
头顶不断传来嘈杂的闷响,可四周却是一片死寂,衣服着地的一面冰凉黏腻,贴着皮肤,像是浸了水。胡桃爵士艰难地爬起来,却不小心撞到了什么冷冰冰的东西。抬头一看,是根半人高的铁矛,或者说,是竖直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从上方投下来的微光照亮了幽暗的地下,他刚站稳便倒吸一口凉气。
已经无法分辨究竟地面上的战场是地狱,还是脚下这片空间是地狱了。整个城堡地下被做成漏斗的形状,最中心的空地上漂浮着一枚多棘的血色水晶,地板上密密麻麻排满了铁刺,互相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两英尺。也许原本它们是空的,可现在上面扎满了人,就像童话里刺猬在背上背满了多汁的浆果。血浆顺着放血槽流了出来,在地上一指宽的凹痕里流淌,最终在重力的作用下汇向“漏斗”的中心。
他脚步虚浮,颤抖着走过那些或温热或腐败的尸体,一路来到靠近中心空地的铁刺旁,随后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士的眼眶一下红了。
为什么他的女儿会出现在这里?他一直以为她是半个月前被但丁抓走的。少女的血已经流干,痛苦和恐惧在她年轻的脸上永远凝固了。真相让骑士几乎无法呼吸。
可是他来不及多陪她一会儿,整个空间都在摇晃,一种让人窒息的压迫感让他跪倒在地,他在耳鸣,全身血液都仿佛凝固,手脚无法动弹,有什么东西要来了。
骑士感觉自己好像在腾空,他睁开眼睛,腐败的风吹在他的脸上,余光里蓝色的衣袍在飘动,他被年轻人单手拽着盔甲的领口拉了起来。
带着一个人似乎并不会妨碍他的动作,猎人敏捷地躲开了黑暗中的一次次攻击,找准机会,把骑士扔进一个坚固安全的角落。
V在空中默默反省了一下自己不该和尼禄乱学。“抱歉,扔顺手了。”他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生动的歉意。
胡桃爵士在地上滚了两圈,停下,这才看清了刚刚差点杀死他的东西——一头从尸山中心爬出的巨大怪物,空洞的眼眶里闪着阴森的火焰,凶恶的犄角下是一张狰狞的脸,能看到身上覆盖着坚硬的蓝鳞,只是胸口处开了一个洞,破碎的胸廓里空空荡荡,那分明是条已成尸骸的龙!
那双幽魂的火焰死死盯着猎人,带着低沉的嘶吼就张开巨口咬了过来。V却轻巧地矮身向低处翻滚,龙骸咬空,溅起大量尘土,不等它吐掉碎石,猎人早就趁着对方来不及转向之时爬上肩头,举剑一跃而起,刺向龙的眉心。剑刃直直扎入龙尸残破的鳞缝,一寸寸被推向颅腔。龙骸暴怒的嘶吼回响在地下,狂躁地甩头企图将这蝼蚁摔下来,然而依然无法阻止剑刃的行进。
按理说已经能给到致命的一击,可V却突然放弃了大好机会,等不及拔出剑,直接毫不留恋地从龙头顶跳了下来。骑士在不远处看得分明,怪物明明没有其他动作,可周围几处空气都在一瞬间扭曲了,但凡猎人犹豫半刻,就会如同地上那些凭空出现的圆坑一般被搅碎。
就在此时,龙骸像是受到了什么召唤,随着动作一起凝固的是眼眶里的魂火,阴冷的火焰中浮动着挣扎的人面。两个呼吸后,火焰重新燃烧,它放弃了继续攻击落回地面的猎人,机械地扒着周围高耸的峭壁开始快速上爬。猎人啧了一声,拨开烟尘追了上去,跃起抓住背部的角质嵴,想要借着龙骸离开深坑。
胡桃爵士这才咬着牙从角落里探出头,对着猎人振臂高呼。V回头,一把剑被投掷了过来。骑士喘着粗气瘫坐在地上,他看到猎人接住剑柄,远远地对他点了点头。主啊,原谅我的胆怯。骑士颓然地低下头,在胸前划着圣符。
天空中再次出现了一轮漆黑的太阳,它不断成长,如同一颗果实,即将趋向终极的饱满,反抗者的绝望和侵略者的狂热交织在一起,尼禄看向但丁的眼睛里已满是崇拜和自豪,而蕾蒂捏着魔杖的手心却冒出了冷汗,但丁第二次凝聚魔力的速度明显慢了,如果被打断的话……
就像是验证了她的预感一般,那座城堡的顶部被什么东西从内部暴力地破开。
另一条……龙?那真的是龙吗?所有人的交战似乎都被按下了暂停键,他们看着巨大的怪物从地狱里爬了出来,随着轰隆的扬尘露出全貌。它以和体型不匹配的速度攀上了高塔,身躯上悬挂的死人不断从空中坠落。噗通……噗通……没有人说话,极度寂静里,业火燃烧,空气中飘动着焦臭,同类的尸体仿佛就砸在他们耳边。
残破的高塔上,符文蠕动着蔓延到龙骸身上,无机质的魂火幽幽燃烧,和天空中那对月光般的眼睛对视。
那颗黑暗恒星中的魔力开始凌乱,蕾蒂的眼瞳猛然一缩,可是她离得太远,但丁又飞得太高,女巫的话语根本传不进龙的耳朵。最终暗日寂灭了,赤龙盘旋着哀鸣。
它的高度降得太低了,以至于龙骸不需要振翅就将它扑了下来。尼禄在但丁坠落的那一刻就想冲过去,被女巫用魔法死命拉住。即使血液已经干涸,龙骸的骨架依旧大了但丁一圈,赤龙被压着摔进了火海,周围的房屋像积木一样被撞碎。
攻守之势逆转了,可没人趁机进攻。恐惧压垮了这些人类的战意,这不是凡人该参与的神话,他们不过是被海啸卷入的两支蚁群,陆陆续续,有人逃离了战场。
死亡的瘴气在空气中弥漫,龙骸嘶哑的吼叫伴随着赤龙的悲鸣,原本漂亮的赤色鳞片现在伤痕累累。没人注意到偷偷躲在龙骸身上的活人,V抓住突嵴的指节泛白,现在还不是时候……牙床弥漫出血腥味,他死死按住想要出手的冲动,他能看见赤龙的眼睛里泛着白雾,那是还未滴落就被火焰蒸发的泪珠。V低头,空洞的胸膛中,不存在的心脏在抽痛,那些屈辱、杀意与怒火也在一同鞭笞着他,让他的灵魂战栗地发出呜咽。
他的但丁……!
就在龙骸快要咬住但丁脆弱的咽喉之际,它的动作突兀地顿住了,魔力在后脑炸开,女巫的魔法让赤龙抓住时机飞回空中。阿卡汉姆死死盯着搅局的女儿,如果当初她和她母亲一样献出鲜血该多好,这样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了。这么想着,他直接让龙骸转身一爪拍了过去。
女巫根本无法闪避,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带着闪电的身影把她撞了出去。
“你也活够了吗!”格里芬气得不轻,他屁股后面凉嗖嗖地,不用看都知道是彻底被火焰燎掉了毛,“照顾一个小崽子已经够麻烦了。”谁让小龙崽看到这女人往那边跑的时候就在他耳边吵个不停。
“谢了……”蕾蒂在废墟里吐了口血沫。
阿卡汉姆躲在残塔顶端,透过残破的墙垣看着负伤的魔龙,它身上的红纹在发亮,显然还没有放弃,正朝着高塔飞来。他已经恨透了它,恨透了这看不到头的囚笼,新仇旧恨化作歇斯底里的残忍,不惜一切代价,他要它彻底死去,就用它最爱的存在。阿卡汉姆颂念出那段给他带来荣耀的魔咒,足够的祭品,完美的施术媒介,足以弥补消失的同伴和他的衰老。龙骸随着他的颂词张开了嘴,残破的翅膀展开,身上的纹路与蓝焰一截一截地亮起,可是方向却对准了特米尼格堡。
尼禄!!!
但丁下意识飞下去挡在了魔法的路径上,下一秒,他就意识到中计了,对方只是在试探。可他来不及躲避了,二十年前杀死维吉尔的魔咒,如今经由兄长的尸骸,正对着他的胸腔。
他的魔力还有余裕,他完全可以做点什么,可是面对维吉尔,他的龙息像是卡死在了喉咙里。但丁迟疑了。而阿卡汉姆不会。
像是一场雪崩或熔岩的喷发,照亮整个黑夜的白光亮起。被击中的恶龙从天空坠落,与失去牵引的骸骨一同倒了下去。
是我赢了!阿卡汉姆得意地笑着。他猜得没错,二十年前但丁放弃当场报仇,果然是因为有了幼崽。很快,他就因为喘不上气而跪在了地上,明明已经投喂了那么多人牲……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指逐渐干瘪。只是短短数分钟的驱使,魔龙的骸骨抽空了他的魔力还不够,更是直接拧干了所剩无几的生命力,他变得更加衰朽、佝偻,比腐烂的尸体更加丑陋。
他没看见,在魔咒即将击中赤龙的瞬间,蛰伏许久的猎人一跃而起,锋利的剑顺着不久前的新鲜伤痕,直直刺入了龙骸的颅腔。但丁的龙瞳惊愕地看着还保持着半跪姿势的猎人,烈风吹动他的袍角,如刀刻的面庞抬起,他玻璃般的眼珠在装入龙的倒影时,漠然的冷硬变成了熟悉的温柔……维吉尔,我一定是出现幻觉了。生死关头,但丁却在神游。
天空中被照亮的云层如海浪般剧烈翻涌,魔咒因为外力的介入打偏了,堪堪擦过了赤龙的腰侧,那里的鳞片全部被蒸发,肌肉暴露在空气中,丝丝冒着白烟。愈合迟迟没有出现,但丁的心口开始疼痛,赤龙蜷缩着弓起躯体,这意味着魔力即将枯竭。随后但丁明显感到胸腔里那颗多出来的心脏搏动变弱了,竟是主动减少了魔力的消耗。
这样也好,但丁乐观地想着,又能活动了。赤龙向前爬了两步,鼻吻温柔地顶了顶龙骸的鼻尖,随后他闭上眼睛,将脸颊和修长的脖颈也贴了上去。丈夫的尸体如此冰凉可怖,可他不在乎,他用龙的语言轻柔呼唤着,让那对优美螺旋的角与龙骸的角亲昵地厮磨,刚刚还满怀杀意的恶龙仿佛忘记了这里还是战场,只是不断向一具亡骸诉说着自己的思念。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龙骸都没有任何反应,温柔的呼唤逐渐变成了哀戚的呜咽。
人类无法辨别这些语言和吼叫的不同,尼禄懵懵懂懂又理解不了全貌,他只是被母亲的情绪带着悲伤,他从未见过但丁这样脆弱的一面,更何况那具骸骨对一头幼龙而言,只会感到陌生和恐怖。
只有V听懂了。猎人就站在龙骸身后的阴影里,战场的余火噼啪作响,他捏着剑柄的手背爆出青筋,面部肌肉紧绷,表情在摇曳的火光中明暗不定,最终,猎人垂下眼眸。但丁的孤独、痛苦、憎恨与爱意,他全都听懂了。他的但丁……他从地狱回来的理由。
阿卡汉姆躲在高塔上,他在等,等那条恶龙痛苦地死去,然而这阴魂不散的龙鸣却始终存在。
“还愣着干什么,那么多猎龙弩没用了吗!”残破的声音靠着高塔的法阵扩散了出去。没人回应他。阿卡汉姆愣了一下,低头,才看到城堡已然坍塌,他安排在身边的骑士全都葬身地底,那些猎龙利器在借助龙骸的力量时就被毁坏了,而深埋地下的血腥罪恶反倒被揭露了出来。
对了,反正周围没有活着的领民了,没有人会知道他对平民做了什么,想到这里,他重新冷静下来,随后,他惊恐地发现但丁从龙骸背后站了起来,那对毫无波澜的竖瞳死死盯着他。恶龙一点点靠近,这不可能!它怎么还能动!
没关系,他的高塔还在,但丁拿他没办法。虽是这样想着,当恶龙撞上魔力屏障时,阿卡汉姆却还是全身发软。
“但……但丁,我想我们可以放下仇恨谈谈……”如此近距离地直面巨兽,让习惯了躲藏在后方的巫师抖如筛糠,他的筹码只剩下了这座不死的观星塔,此刻他终于想起了谈判,“我的领地,我的黄金和其他财富都可以给你,对了,你的哥哥……你当然可以带他回去……然后我们就两清了……”
回应他的是恶龙愤怒的咆哮。
还有谁能救他?阿卡汉姆环顾四周,整个领地都成了一片废墟,他已经是个除了躲藏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了,一个可悲的光杆司令。他虔诚地祈祷着,他需要一个奇迹。
而奇迹恰巧就在这时出现了。
一支长枪被投掷了过来,直直扎进恶龙的左腕,血浆飞溅,恶龙的注意终于从阿卡汉姆的身上被转移走,它怒视着站在地上的猎人,一口龙息毫不留情地喷了过去。铺天盖地的火焰将地表烤得滚烫,可是猎人却不见踪影。
恶龙跳下残塔,在周围转了几圈,一双龙瞳仔细扫过那些废墟的阴影。阿卡汉姆也瞪着那双干瘪的眼睛搜寻着这根救命稻草,V是教皇推荐的最杰出的猎人,虽然刺杀失败了,不过能从但丁的手里活着回来,他肯定能杀掉这个怪物。他是自己唯一的希望。
猎人的身影终于再次出现了,这次是在废墟顶端。龙怒吼着一爪挥了上去,却被猎人躲开。废墟里的位置如此狭窄,被恶龙用尖牙、利爪、翅膀和尾巴拆得摇摇欲坠,那些巨大的落石和密集的攻击让阿卡汉姆眼花缭乱,像是要一起将猎人剁成肉泥,可是猎人背后似乎长了眼睛,只需一个后撤或侧身就躲过了那些致命的攻击。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恶龙那边惊天动地的巨响,却不是对着观星塔,倒像是和什么人在地上战斗。这场恶战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人瞥见从废墟缝隙里闪过的人影。怪物……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个词。吟游诗人来镇上歇脚时,他们在鲁特琴伴奏的古代诗歌里听过,屠龙英雄会拿着圣剑只身一人与恶龙缠斗。可当神话成真,却只会让人恐惧,这真的是人类能做到的地步吗?
阿卡汉姆在塔顶听得真切,龙的嘶吼从单纯的愤怒带上了痛苦,他的心脏开始狂跳,但丁居然受伤了!只靠一个人,真的能让龙受伤吗?!巨大的希望在他心中升起,他忍不住开始向神灵讨要奇迹,更多奇迹!
直到他望见他们绕到了一座废墟背后,蓝色的身影从空中划过,手中森寒的剑刃向下,落入残墙背后,恶龙尖锐的哀嚎一下从空气里爆开,像是要击穿所有人的鼓膜,紧随着是一阵砖石被击碎的凌乱声响,像是垂死的挣扎。这挣扎很快就沉寂了下去。
晨曦从远方的地平线透了出来,狼藉的小镇焦黑一片,那些余烬里升起的黑烟被风拧了几圈,久久没能散去。
一片寂静。
V从废墟里走了出来,霞光拉长了他的影子,猎人的身上溅满了龙血。他握着还滴血的剑,缓步穿过废墟,走到观星塔前,他的手中捧着一坨正在跳动的肉块。
“任务完成了,阿卡汉姆大人。”V恭敬地来到观星塔前,单手将肉块举起。
鲜红的肉块表面反射出湿润的光泽,强大的魔力与生命力随着每一次搏动源源不断地逸散出来。不会看错的,那是一颗货真价实的龙心。
在不可置信地震惊之后,他赶紧检查自己的手臂,皱巴巴的皮肤露出了本来的颜色,那些荆棘般纠缠了他二十年的血色印记真的消失了!
狂喜和快意如同浪潮卷过他的全身。但丁死了!那个怪物,居然就这么死在了一个人类的手里!阿卡汉姆大笑着,他笑得几乎喘不上气。
V在塔底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观星塔正门的封印被解开,几近癫狂的老巫师从门后弓着直不起的腰,却还是不敢踏出一步。
“他……他真的死了吗?”阿卡汉姆的声音在颤抖,他看着猎人手中跳动的心脏,还是忍不住询问。
V举着龙心的手向前挪了一点,“您可以自行验货。”
阿卡汉姆不放心地瞥了一眼龙死去的地方,确认没有任何动静,才试探着来到猎人的面前。
V将龙心递到他面前。
阿卡汉姆愣怔地看着V手中的心脏,这次他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是真的……是真的……”他呢喃着,他终于自由了!
欣喜若狂的伯爵没有注意到,V居高临下的目光逐渐森冷,那对蓝泊底的瞳孔在阳光下一点点收缩,变作幽深的裂隙。
噗嗤——屠龙的圣剑刺穿了华丽的衣帛,透过了衰朽的肌肉和内脏,将阿卡汉姆死死钉在了地上。
在巫师不可置信地目光中,猎人收回了那颗心脏。“当然是真的,”龙的眼瞳在背光处幽幽发亮,他嗤笑了一声,“毕竟是我的心脏。”
“你……你……”阿卡汉姆的腹部在剧痛,他几乎要晕过去,但是求生欲却维持着不必要的清醒。他表情痛苦狰狞,如同一只被钉死在地上的蟑螂,干枯的肢体仰面扑腾着,却始终离庇护所一步之遥,“你是……维吉尔……这怎么可能……”
“不要惊讶,伯爵,但丁需要我,所以我回来了,”维吉尔握着剑柄,又往地下拧了拧,“不是你说的吗,最可怕的在于,野兽学会了人类的游戏规则。”
“你……”
“对,我没有用印记,”龙缓缓咧开嘴,“毕竟你足够狡诈,被杀死的耻辱让我学会了去了解你们,很显然,只有像人类一样才能接近你。”
“……你们会遭报应的……”阿卡汉姆咳出一口血,漏风的嗓子癫狂地嘶吼,“所有人都会知道你们的存在,你杀了一个赫赫功绩的贵族和巫师,教会和皇帝不会放过你们,你们都会死,包括那个贱种,怪物!”
“放屁,要遭报应的人是你!”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从废墟下的深坑里爬了出来,阿卡汉姆艰难地转过去,在看到对方背后的人时,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胡桃爵士背着女孩的尸体,他的手掌和膝盖被磨破了,脸上的土灰混着干涸的血泪,“你做的这些事情,所有人都会知道,你这狗娘养的蛆虫,你会下地狱的!”
阿卡汉姆剧烈颤抖起来,失血抽走了他最后那点争辩的力气,他看到不远处几具焦尸旁斜插着的残破旌旗,他的荣耀正在被恶龙的余火焚烧。不——不不——他目眦欲裂,仿佛感受不到利剑穿腹的痛苦般挣扎起来,本来只是钉住腹部的剑刃搅碎了肮脏的肠子,一片血肉模糊中,他看着那火焰彻底烧尽了纹章的最后一角。他仰天哀嚎一声,口鼻中流出污血,苍老的脸颊迅速灰败下去。一只苍蝇停在了混浊的眼球上,屠龙者阿卡汉姆再也没有了气息。
另一边,尼禄在听到那声凄厉的哀鸣时就再也站不住了,他不敢相信但丁会输,他的世界濒临崩溃,狂躁的魔力让他强行挣开了女巫的保护罩。
来不及思考被人发现是龙的后果了,他慌乱地扇动着羽翼,快点,再快点!他的飞行根本不熟练,只是在地上起起落落而已。
但丁的处境很危险,如果输掉了,是不是意味着但丁会……他不敢想象。
战斗后的沉寂让尼禄的心沉到了水底,他盯着那片天空,想要看到再次飞起的赤龙,但是没有,只有一片安静。
小龙就这样跌跌撞撞地闯入了战场,却没有看到母亲的影子,他的眼睛迷茫了一瞬,视线有点模糊,他眨着眼努力搜寻着。随后他听见不远处传来了熟悉的呼唤。尼禄小心收起翅膀,从残垣里穿过去,终于看到了那个身影。
但丁已经变回了人类的外形,侧身靠在龙骸的脖颈处,就藏在它投下的巨大阴影里,捂着还未痊愈的胸口喘息。他手中握着一只瓶子,瓶底粘了一点剩下的血浆,维吉尔取走心脏前就将这瓶药剂塞给了他。
“已经会飞了吗?”但丁看着尼禄的眼睛里带上了一点惊喜与欣慰。
“但丁,你吓死我了!”小龙伏低了身体,想要扑到但丁怀里去蹭他,又怕碰到对方的伤口。几颗温热的珍珠滴在了他的腹部,但丁失笑,放下瓶子,沾血的手在身上擦了擦,安抚地摸了摸孩子两角中间略微凸起的鳞片,“多大了,我的小龙崽,怎么还会哭。”
小龙委委屈屈地描述着他从被锁起来开始的不满与担忧,果然还是幼崽,但丁的目光柔和,默许了孩子黏黏糊糊的表现。
“看来我打扰到你们了。”维吉尔的声音从尼禄背后响了起来,小龙身上的羽毛一下炸开,转身就咬了上去。
不是但丁不想阻止,而是他的小龙崽动作实在太快了,他看到维吉尔叹了口气,侧身让开了路。尼禄一下子冲过了头,扎进了一堆木桶里,最后几个完好的木桶也被撞碎了。很显然,如果不想被什么人类打败,尼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维吉尔不再管身后丢人的小崽子,他脱下外套,虽然表面沾了血污,里面还是干干净净的,带着淡淡的花香。他蹲下身,将它罩在了但丁肩头,“演得不错。”
“谢谢夸奖,”但丁轻笑,“我不冷,你忘了我是龙了吗?”
“我知道,”维吉尔帮他拢了拢外套,“我只是不想和别人分享你,不管是情人还是路人。”
“关于那个……我之前和你解释过了,”但丁有些微妙的尴尬,“不过,好吧,我挺熟悉你这件衣服。”皮肤贴在绣满暗纹的内衬上,他低头,将自己裹得更紧了些。
“你偷偷穿了几次?”维吉尔轻轻捏着他的下巴,两对一模一样的龙瞳映照出对方的影子,他们越靠越近,直到但丁能感觉到维吉尔的呼吸。
“记不清了,也许是每个想你的时候……”他们的唇贴在了一起。维吉尔描摹着他心心念念的唇的形状,但丁在他的掠夺中节节败退,最终被抵在了龙骸冰凉的鳞片上,两节手臂从摇摇欲坠的外套下伸出,揽上了维吉尔的肩膀。
“你在干什么!放开但丁!”尼禄刚从废墟里爬起来,就见到了让他心脏骤停的一幕。
但丁推了推哥哥,从维吉尔的怀抱里探出了头,轻飘飘的话仿佛是投石车里的炮弹,“他是你的父亲。”
“啊?”
“如果要解释,恐怕是个很长的故事了,你说是吧,维吉尔。”但丁看着小龙崽空白的表情,笑弯了眼,“不过你的尸体要怎么办?”指了指背后的庞然大物,他转头,却看到维吉尔的身体在变淡。笑容消失了,但丁的瞳孔猛得一缩,他不顾伤口的撕开,爬起来就要去抱维吉尔。
“想什么呢?一会儿见。”维吉尔接住了但丁,蜻蜓点水地吻了吻他的额头,随后彻底消融在了清晨的微曦里。
身后传来了微弱的呼吸声,越来越清晰平稳,接着投照下的阴影像是注入了生命般动了起来。尼禄看向后方的惊愕表情说明了一切,小龙的羽毛再次炸了开来。
但丁安心了,他莞尔回头,便坠入了一片湛蓝的海。
(五)尾声
大概又过了三天,教皇的使者才赶了过来,他们没看到逃兵口中的龙,反倒被城堡下的深坑震慑住了,几个圣骑士的脸色都不太好看,领头很快给教皇去了一封书信。
这件事并没有继续发酵,特米尼格侯爵主动上供战利品也让教会对这场战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是拿了不少金子,教会的封口费以异常的速度与慷慨给到了失去亲人和家园的人们,这件骇人的丑闻便被压了下来。
胡桃爵士和其他战争的幸存者埋葬了死去的亲人,伯爵领的衰败已成定局,封君死了,许多人离开了,但总有人留下。他往返于田地和矮屋之间,少女的墓前开出几朵黄月季,新播种的小麦在等待一场丰沛的雨。
至于一些骑士神神叨叨的龙的故事,因为阿卡汉姆的死亡让不少人深信不疑,再加上故事里传奇猎人V的知名度,密林里多了许多自称要来屠龙的猎人,他们幻想着和V一样,拳打红蜥蜴,脚踢火蝙蝠(至于贝希摩斯,不敢想),成为各路贵族甚至教皇的座上宾。他们当然什么都没发现。蕾蒂也有派人去给森林里的那些尸体埋起来,不过总有漏掉的,把一些跟风而来屠龙的公子哥吓得不轻,连夜逃了回去。
女巫本人对父亲的爵位没有半点想法,和但丁与尼禄告别后,就独自踏上了旅途。本来是这么想的,但是格里芬硬要凑上去……
而帝国的西面,新崛起的蛮王刚打了场胜仗,就意外得到了一块土地,阿卡汉姆伯爵领虽然占地不大,还满目疮痍,可对于他却也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
除了再见到但丁的时候,他明显控制不住地颤抖。内臣不清楚但丁的底细,只以为国王是因为见到了功臣而激动。但丁当然是功臣,当年的鲜血侯爵硬是带着毫无优势的末位继承人杀上了王位,现在还送来了一份从帝国皇帝手里啃来的土地。
所有人都在拍着马屁,只有国王本人欲哭无泪。他怕得要死,还要在臣下面前绷住表情,但丁被一群贵族围着,艳丽的脸故意从人群里转过来对他阴森地笑了笑,他很想假装看不见,但是他不敢。这个意思,应该是晚点留下我有话说。国王一脸凝重地坐在主座上,这个庆功宴是一点都快乐不起来了。
到了晚上,宾客散去,国王挥退了守卫,举着一盏油灯独自走到露台上,一身红衣的特米尼格侯爵正在等着他。咦,红衣?
“我要走了。”但丁开门见山。
国王没懂对方什么意思,只能试探着问,“您是要钱还是要粮?多少人多少马?”
“要你的心脏怎么样?”但丁舔了舔唇角。
国王端着油灯的手哆嗦了一下,差点吓尿。结果他看到但丁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哈哈哈”,他只能干巴巴地陪笑,他连反抗都不会,他已经见过太多次他的竞争者被但丁像对待兔子一样活活玩死的样子了。
但丁笑够了,才继续说道:“我开玩笑的,我为我之前做的感到抱歉,虽然你知道我不会忏悔的。”
国王有些愣神,他听错了吗?他总觉得但丁这次回来不一样了。
“我是来和你告别的,以后特米尼格领你找别人管吧。”
“你要去哪?”国王忍不住问,不是他舍不得但丁,他巴不得这头龙现在就走,他只是害怕以后不小心又撞见他。
“放心,反正你不会再遇到我了。”但丁耸肩。
“哦,是吗。”哈哈,怎么还有点感伤,毕竟但丁也没真对他做什么,反而噶了那个便宜爹后,把他从第十八号继承人直接扔到了王座上。
露台陷入了沉默,国王第一次鼓起勇气仔细去看但丁,奇怪了,以前这头龙有这么……温柔吗?月光照在但丁的脸上,他像一尊经由上帝之手打造的塑像。
他是不是需要表达一下感谢?
“他来接我了。”但丁突然打破了沉默。露台上掀起了一阵狂风,油灯的火焰只一晃就熄灭了,国王睁开眼睛,他面前是一头深蓝的巨龙,银月仿佛在它身上以火焰的形式燃烧,背后还趴了只凶巴巴的幼龙,一双圆眼正死死地瞪着自己。但丁就坐在巨龙威严的犄角旁,他低头抚摸鳞片的眼神如同泊涅罗泊的誓言。国王一下就懂了。
但丁拍了拍丈夫的犄角,于是巨龙微微低下高贵的头颅,朝着露台上的人类还算友好地低吟一声,呼啸的烈风吞噬了还未出口的祝福,繁星倒转,那对流淌夜空的翅膀拨开群山的烟岚,没入了高远而永恒的苍穹。
英雄之花春尽衰败,爱与苦难依旧在大地上演,至于未来,那些龙与人类的命运,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而吟游诗人将故事撒向远方,曲目自此终结,这就是特米尼格的龙之歌。
FIN
感谢读到这里的你。
这篇AU卡了好久啊总算写完了(甚至中途还摸了一篇),想着写龙塑吧,写了个开头卡死了,删删改改,好歹最后是全流程跑完了,虽然哥中途丢人地把魅惑吃满了(咱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不过也算是正经在屠龙的屠龙勇者吧(笑)。
①关于标题:取自最有名的女吸血鬼伊丽莎白·巴托里,有为了永葆青春用少女鲜血沐浴的传说。
②关于纹章:是贵族身份地位象征,一些重要文件上也作为证明来使用,纹章图案是可以靠联姻、家系传承越来越复杂的,文里那个白底黄金剑的盾面设定是来自封赏,不过金银配色正常贵族不会用的,更多是和教会有关,算是暗示帝国皇室和教会关系密切,隐隐被压一头的感觉。
③关于但丁的骑士:中世纪的骑士行头是要自己凑的,很~贵~!当然也会有有钱的封君给自己的小弟搞全套,这是一件很有荣耀的事,不过那么有钱的主子真的很少见,但丁某种意义上全靠武力值作弊(指恐吓怨种国王)。战争规模其实很小,正常不会有300人就打攻城战的。也就是村口大战,但是双方居然掏出蘑菇蛋互扔,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了属实是。
④中世纪人口就是生产力,也就是领主的财产,所以领主是会主动保护自己的农民的,比如战时打开城堡,同时也会不遗余力地消灭敌方的劳动力。
须蛇•像神一样
角色死亡、追妻、揣崽、酒吞警告⚠
阅前提醒:原本想写神代结束之后的故事,写偏了,我也不知道是那个时间点的,将就看吧。
正文开始
从来就是个错误,从始至终,从前是,以后也是,罢了。
--
“你该偷笑啊!八岐大蛇!”缘结神贪杯,醉了,大白天醉酒确实不雅,可是她偏偏就是醉了。
“我该笑什么?”他抿了一口茶,很苦,苦得人想吐,他怀孕了,父亲是须佐,“该窃喜身为男人怀孕吗?”
“额...”她虽醉了但也能品味出这其中的味道,捏起酒杯,又是仰颈,“你想想,即便...
角色死亡、追妻、揣崽、酒吞警告⚠
阅前提醒:原本想写神代结束之后的故事,写偏了,我也不知道是那个时间点的,将就看吧。
正文开始
从来就是个错误,从始至终,从前是,以后也是,罢了。
--
“你该偷笑啊!八岐大蛇!”缘结神贪杯,醉了,大白天醉酒确实不雅,可是她偏偏就是醉了。
“我该笑什么?”他抿了一口茶,很苦,苦得人想吐,他怀孕了,父亲是须佐,“该窃喜身为男人怀孕吗?”
“额...”她虽醉了但也能品味出这其中的味道,捏起酒杯,又是仰颈,“你想想,即便你犯下滔天罪行,他依旧保你,你就该偷笑了....哎!不说这个,你喝茶!”
八岐知道,今天来这里就是个错误,但是有些错,不得不犯。
他离家出走了,不,那应该不算是家吧,一个三进三出的小宅子,被卸去一身神力,他连走动都不愿意,缘结神社是他唯一愿意来的地方。
须佐的东西,他是极讨厌的,包括肚子里的孩子。
“能给我弄来堕胎药吗?”他冷丁说到。
“你...说什么?”缘结神听到,酒有些醒了,“这是你的保命符,你要做什么...”
“自由。”
简单两个字,他缓缓道来,沉重。
“他对你不好吗?”她给自己倒了杯茶,权当是醒酒了,而她也确实醒了,“你会死的,你知道吗?”
“我不是说堕掉这个孩子会伤害你的身体,我是说...”她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可他知道。“你怕须佐杀了我,对吗?”
“...你等等,药,明天我煎好,你寻死我不拦你。”
去意已决。
--
争吵!
三进三出的小宅子里,灌满了喧闹的争吵声,后宅的樱花树如旧,神力维持的四季不变,如今看来似乎衰败了不少。
“这是我和你的孩子,你居然要堕掉!”须佐抓狂,他自问没有做对不起八岐的事情,事事关心,时时体贴,房事也是在对方点头后行的,怀孕确实是意外,可是!可是...
“你心里真的没有我吗?”须佐红了眼眶,眼周热热的,“我舍命保下你,难道...”
“够了!你还要说多少遍!是我求你保下我的命吗?是你自作主张,囚禁了我在这人世,甚至现在还想用这个孩子捆绑我!”
“还不够吗?我不爱你!我们之间本就该没有关系!
纯粹的恶意。
“可是,我一直爱你啊...”须佐唇齿颤抖,缓缓地吐出这些话语,真挚又诚恳,挽留。
“...”八岐无话可说,他知道的,对方是真的爱自己,可是这种无可救药的单方面爱恋并不能得到自己的同感,只有同情,甚至如今,连同情都没有。
“我不爱你,要我说多少遍,你才肯放过我,我就是杀遍神域,屠遍苍生,你也要爱吗?”八岐扭头,不去看须佐,他知道,这会变得没完没了,而这也确实已经没完没了。
“给我一年,让我走,”八岐开口,“孩子可以留下来,但是...”他吸了一口气,沉重地吐气,他太累了,“归于山林吧,别留在身边,我怕我会忍不住连孩子也杀了。”
“若有缘,便会再见,你我是,孩子也是。”
小宅子,当晚他便走了,下了好大一场雨,须佐怕他淋雨,把天都劈开了一道痕。
--
缘结神社。
“喏!药,”缘结神看着眼前削瘦的男人,“要不别喝了?很苦的,我熬的时候都受不了。”
“...”八岐看着眼前撑着下巴,两眼圆溜看着自己的缘结神,“你说这些又有什么用,真没意思。”
“可你不是答应了须佐...”他捧着碗,仰颈。“不...堕...胎吗?”
“答应了就要做吗?”他寻来手帕擦了擦嘴,看着跟没事人一样。“茶,漱口。”缘结神递来一杯茶,一杯不差于药苦的茶,八岐皱眉,还是接过了。
漱口。
“你此番出门,有想去的地方吗?”
“我可以陪你,我是说,”缘结神开口,她结巴了,“你也没钱是吧,我还有些赚钱的手段。”
“是须佐叫你监视我的,对吗?”
“...”
摇头,叹气。
“你走吧,各地缘结神神社,给我添点香油,我就能现身,实在不行,大喊一声我也能现身。”
仁至义尽?她是个好朋友。
--
孩子最终没能堕掉,孩子的生存本能让八岐呕吐反应剧烈,比以往来得都要剧烈。
这令他更恨了。
恨?也不对,只是更烦躁了。
总之,他还没能自由,孩子还在,禁锢还在。
没办法。
须佐放走了自己,并且恢复了自己的神力,也算是好事一件,虽然只是一部分,但也足够。
一年?一万年都行!现在只等孩子生下来就是了,他信不过人类,没再寻堕胎药。
生下来便生下来吧,生死由天。
--
彼时的伊吹山,还是无名山脉。
这是第一站,也是最后一站。
他是个散漫的神,他在等孩子生下来,他用神力在这里建了一座神社,供奉的自然是自己,他缺的是神力,无需香火,邪念即养分。
于是,他便能恢复神力,枷锁?真当他是傻瓜不是。
山上的日子很是清闲,小小的神社,什么都不缺,唯独缺了点人声,可他不在乎这些,清净点的好。
大着肚子,栽种樱花树,他倒是自然舒适,亲自栽种,苦了这树苗,七扭八歪的,难看至极,想来以后也不会好看到哪里,偏偏他要亲力亲为。
靠着神力滋养的树,心想,能难看到哪里?
后来的神子不止一次心想伊吹山是如何产出如此扭曲的樱花树的,若告诉他这是他父亲栽种的,估计他会提前鬼化。
--
“我念经为香客引归途,那我又该去哪?”神子发问。
“众生自何道来,就往何道去。只是香客来去匆匆,你却自有命数。”
神子看了眼门外歪斜的樱花树,记忆里银白色头发的男人,记忆模糊,摇了摇头,呢喃几句。
--
八岐建立神社后,神力见长,在伊吹山建立了屏障,这下即便一年之约已到,须佐也无法寻他。
他避他如瘟神。
将近妊娠,他寻来了缘结神,可缘结神也不懂这个。
孩子出世。
大出血,全靠神力吊着性命,他聪明,否则靠着缘结神那点神力以及须佐施舍的那点,他恐怕就要归西。
“孩子...”缘结神看着他,又看了眼孩子,皱巴巴的,真丑,但又不能说,没这个资格,倒是八岐先开口了,“眉目像他,皱巴巴的,真丑。”
缘结神打着哈哈,敷衍过去,为他接来水,服侍?也不算,算是帮着他躺下,他太累了,躺下便睡着了。
须佐没打算给予他完全的自由,打在灵魂上的束缚依旧捆绑着他的神力,不解开,即便神社供奉又如何,他的神力还是会日益衰竭,最后成为凡人一个。
孩子差点要了他的命,他活着,纯粹命大。
可是,之后呢?
--
“孩子生下来了,不平安,大出血,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不会想见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孩子?怪丑的,他说长得像你。”
“爱他就放过他吧,否则他堕入轮回,你...”
--
须佐养了一只猫,权当是缓解寂寞。
猫,名叫伊吹,养的很肥。
八岐...一年之约,你也该是时候回来了吧...
--
记忆里的父亲是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玫红的眸子,竖着的瞳孔,很美。父亲很高大,我却没见过父亲肩上的风景,也没体验过他怀里的温度,冷冰冰的,他是捂不热的石头。
我并不蠢笨,我从不招惹父亲。
童年的记忆里,还有一个阿姨,长得很矮小,自己童年的所有爱意尽数来自她。带我游山玩水的,就是她,带我喝酒的,也是她。
想来,我名唤酒吞有她一部分功劳。
伊吹山很大,我就生在在哪里,我那时候想,我怕是死也会死在哪里,结果我没有。
我并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只知道父亲不好招惹,我不好询问,我问过阿姨,但是阿姨只是摇摇头,叹气,便告诉我,莫问。
于是,我为人一世,事事不问。直到变作鬼,这个问题便有了答案。
父亲也并非全然不喜欢我,偶尔下山买来茶点,他也会赞扬几句,他爱吃樱饼,若是阿姨带来甜酒,他偶尔也能喝上两口。
他总是仪表堂堂的模样,容不得自己失态,酒也不多喝,阿姨劝的酒,我都代下来了,于是我便又能听见他夸我有用。
伊吹山的神社供奉的是大蛇神,有一年一僧侣上山游历,看见了,自觉不妙,组织人来拆了,我们便没了住所。
父亲没有神力,不同阿姨,他已经撑不住了,阿姨是这样说的,我不问缘由,只是点头。
神社没了,变成佛寺,住进佛寺,父亲生了一场大病,阿姨连夜赶来,把他接走,这一走便没了下文。
父亲说,予我自由,他们扔下我了,我想是的。
可我从未被束缚,何来自由一说,我想,我是束缚父亲的枷锁。
最后,我,则因为有些许神力,逐渐被奉为神子。世人称我为神子,我却在等一个唤我酒吞的父亲与阿姨。
也只有他们这样唤我了。
后来事情多发,我变作鬼,再寻父亲,只寻到了一个名字——八歧大蛇。
我也才知道,或许唤了多年的父亲,或许应该称为母亲,阿姨也不仅仅只是一个阿姨,她还是个神明——缘结神。
--
缘结神社。
须佐知道的,也仅仅知道的,只有一个缘结神社,他还是固执的认为,只要控制了神力,八岐就会乖乖地回到他身边,蠢得有些离谱了。
可这一年过去了,并无动静。
他没有回来。
他被扔下了,他宁愿死也不回来,八岐撒谎了,明明须佐自己也并非正人君子。
“滚开,”缘结神冷眼看着眼前比自己得高大得多的须佐,“找人,没有。”
“求求你,告诉我他的近况,”他说的很卑微,“我真的很想念他,还有孩子!我连孩子的面都没见过。”
“没死,离死不远。”她躲了躲须佐,“尽早解开封印,否则...我保不了他的命。”
--
他还是犹豫了,犹豫了许久,还是解开了。
没用,太晚了。
八岐死在雨夜里,缘结神去得太晚,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是缘结神亲自引他上的黄泉路,一路上亡魂不断,唯有他,解脱的笑。
“死了对你来说真的这么开心吗?”
“起码不用对着须佐之男了,我开心。”他确实开心,有十几年没见过他这样笑了。
“那孩子呢,酒吞...”缘结神牵着他的袖子,左右是黑白鬼使,无碍。“他自有佛堂照看,我近乎所有的神力都在他身上,足够他立世自保。”
“你倒是修得无情道,没心没肺。”
“须佐找我了,他又来找我了!”
“这回好了,你都死了,下回轮到我了!”
--
其实死了便死了,轮回便轮回吧,八岐不在乎,成人成鬼或再度成神,无所谓,只要能躲须佐,就行。
死生不复往。
这便是他的祈愿,若是缘结神能帮他实现,他应该愿意为她打八百辈子的工。
--
大江山。
一阵喧闹,是须佐寻上来了,他还是想见一面自己的孩子。
他俩除了血缘,这一生本该没有关系的。
要怪就怪缘结神阿姨心软吧,受不了须佐之男在大殿下跪三天影响市容。
“你曾经贵为神子,为何沦为鬼神?”须佐之男不解,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如果你认为自己是我父亲的话,你不该问这个问题。”酒吞回答,“若是我的另一位父亲,我想他并不会阻止或者改变我的决定,也不会询问我这样愚蠢的问题。”
“...抱歉,”须佐低头,只觉得这个孩子与自己生疏的很,“八岐...在吗?”他试探出声,其实他心底有答案,他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我小时候父亲和我说,不要事事过问,从别人嘴里得到的答案未必是真相。”酒吞递酒与他,他摆了摆手,却又觉得不妥,还是接过了,仰颈,苦涩,辣喉。
酒吞走下鬼王座,“跟我来,”随同他一起走出大殿,漫山遍野的樱花树,“父亲喜欢樱花,你知道的吧,他的尸骨就埋在半山腰,你若有心,就别去祭拜,省得他心烦。”
“我与你,谈不上有感情,但...总归父子一场,”他似乎是早就知道须佐的心思,从怀里掏出樱花枝丫,递过,“这个父亲坟前的,别去,别惹得死后也不安宁。”
--
须佐还是背着酒吞偷偷去了,可怎么躲得了酒吞的法眼,酒吞没说什么,把酒碟换了个更大的,今晚他要灌醉自己。
八岐父亲是神,自然不会轮回,死后自然也不会有尸骨,可是,他罪孽滔天,他该的,他罪该在这人间轮上百世。
衣冠冢,却也足够悲情,须佐哭了一宿才离开,坟前,他想自尽,想来还有一件事忘记了,自己这辈子算得上干净,怎么轮回?
--
那便屠尽天下人吧。
多多评论吧,很需要反馈,点梗也可以,发泄我无处释放的精力。
路过实验室,我听到培养皿里的菌说话:
路过实验室,我听到培养皿里的菌说话:
【天气真好,浅死一下吧。】
【他看我了,再死一下吧。】
【啊,救命,他拿刀自残,吓死菌了!】
我猛然推开门:「同学,把刀放下!」
白大褂茫然转过头,阳光洒在他的侧脸,长长的睫毛挂着晶莹泪珠,像误入凡尘的天使。
他吓了一跳,刀掉地上。
我趁机将刀踢老远,声情并茂:
「同学,千万不要想不开。」
「你看窗外明亮的阳光,看楼下生机盎然的草地,看操场上挥洒汗水的健将,世界这么美好,一定不能放弃生命!」
「人活着,才有希望,才有光明的未来!」
他那表情,像在看傻子。
沉默半晌,他问:「你以为我要用......
路过实验室,我听到培养皿里的菌说话:
【天气真好,浅死一下吧。】
【他看我了,再死一下吧。】
【啊,救命,他拿刀自残,吓死菌了!】
我猛然推开门:「同学,把刀放下!」
白大褂茫然转过头,阳光洒在他的侧脸,长长的睫毛挂着晶莹泪珠,像误入凡尘的天使。
他吓了一跳,刀掉地上。
我趁机将刀踢老远,声情并茂:
「同学,千万不要想不开。」
「你看窗外明亮的阳光,看楼下生机盎然的草地,看操场上挥洒汗水的健将,世界这么美好,一定不能放弃生命!」
「人活着,才有希望,才有光明的未来!」
他那表情,像在看傻子。
沉默半晌,他问:「你以为我要用刀伤害自己?」
我点头。
「我只是要切点组织做切片。」
他指了指桌上的绿植。
「是……误会?」
我尬住了。
到底是哪个菌胡说八道?
【不要信他,他玉玉!】
那一惊一乍的声音又来了。
我四处张望,锁定了目标。
上边贴着「弯曲芽孢杆菌」。
【你们不要过来啊,菌要死了!】
声音非常贱。
我问:「这种菌很容易死吗?」
他点头。
【他污蔑菌,要难受死了!啊——菌无了——】
感情还是个戏精?
我忍不住笑了。
【艹!他竟然笑了,丑死菌了!】
我:「……」
笑容骤然消失。
误会解除,我赶着上课,和他互通姓名后就走了。
戏菌(戏多的菌)在后头声嘶力竭喊:
【别走啊,他真的玉玉!】
【快带他去看医生——】
打小我就能听到各种动植物的声音。
这菌是我见过最戏多的一个。
2
第二天路过实验室,戏菌在唱歌。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寂寞的人听着伤心的歌,只为寻找曾经的~快乐——他开窗干吗?】
【卧槽!他要跳楼!快来个人啊——】
我再次推门而入,冲过去死命搂住林沐。
「别冲动,别冲动!」
「冲动给魔鬼留地步!」
「想想你朋友,想想你父母!」
我身体后仰,抱着他摔倒在地。
只听「咔嚓」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断了。
「叶欢——」林沐咬牙切齿,「我只是想通个风!」
「对不起,对不起……」
妈的,老子怎么又信了戏菌的鬼话?
林沐站起身,捂着胳膊满脸痛苦,长长的眼睫上挂着水珠。
联想到刚才的声音,我脑子一黑:
「不会是骨折了吧?」
此刻,林沐疼到嘴唇发白,额头上直冒汗。
我不敢犹豫,赶紧带着他去医院。
【顺便带他挂个精神科。】
【他真的玉玉!】
妈的!
迟早有一天扬了这盆害人不浅的菌!
3
林沐骨折得十分彻底,胳膊上打了层厚厚的石膏。
他问我为什么会觉得他有自杀倾向。
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一个劲儿道歉。
心中咒骂那该死的菌。
「真的非常抱歉,我一定会尽力补偿你的。」
「如果你想打我一顿也行,只要不打脸!」
「我的手都成这样了,怎么打你?」
他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一轮新月。
「我的实验还没做完,在手完全恢复之前,你每天过来帮我吧。」
我一口答应。
4
为了表达歉意,我不仅每天准点到实验室报到,还带早餐,带午餐,带晚餐。
下雨送伞,天凉送衣。
打印资料,拿快递。
但凡需要用到手,我都抢着做。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好气哦,菌菌裂开了!】
妈的!你这个罪魁祸首还气上了?
我跑到培养皿前和它大眼瞪小眼。
【看菌干吗?傻大个,你又听不懂菌语!】
其实我懂,想不到吧?
「你对它很感兴趣?」
「啊……不是。」
「就是它吵到我眼睛了。」
林沐偏了偏头,露出疑惑的表情。
他可真好看。
皮肤白皙细腻,睫毛浓密卷翘,鼻梁高挺,薄唇莹润,甩了某些男明星好几个银河系。
「怎么盯着我看?我脸上有东西吗?」
「这里沾到墨水了。」我指了指自己脸颊相同的地方。
林沐将脸凑近:「麻烦帮我一下。」
「好。」我抽出纸巾,在他脸上擦拭。
不知是我太过用力,还是他皮肤太嫩,总之才擦了一下,白皙的脸瞬间染上红晕。
【卧槽,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听菌一句劝,这不合适。】
【啊——辣眼睛!菌要死啦!】
原本觉得没什么,可戏菌的背景音,让我意识到这个动作有多暧昧。
我俩隔得很近,连呼吸都交缠在一起。
他浅褐色的眼眸里,清晰地映出我的脸。
脸在一点点变热,我三两下擦完,迅速拉开距离。
「谢谢。」他的笑容十分坦荡。
「不……不客气……」我的声音有些抖。
【妈妈呀,又一个不要命的男同!】
【菌劝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他可没有看起来这么纯良!】
5
这段时间一下课就往实验室跑,宿舍聚餐也不去。
晚上,三个好大儿将我堵床上,问我一下课就没影儿,每天都买两份饭,大半夜跑出去送伞送衣服,是不是恋爱了。
「恋啥爱,我那是还债!」
陈峰龇着大牙笑:「情债吧?」
「我们万年单身狗欢儿也要脱单了吗?」
「滚!」
我将事情说了一遍,他们非不信,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
「这林沐可是朵高岭之花,拒绝了无数人。」
「祝你得偿所愿。」
我红着脸据理力争,最终没争赢三个狗儿子。
好气!
他们非说我的行为就是在追小姑娘。
可林沐哪里是小姑娘?
就算长得好看,他也是个大老爷们儿!
6
第二天我郁闷地去了实验室。
【哟哟哟,舔狗今天心情不佳啊!】
【发生什么事了?说出来让菌菌开心一下!】
一大早就要被这只该死的菌精神攻击,我真的会谢。
「叶欢,你有心事?」
「没……没有……」
我尴尬地笑了笑,正好撞进林沐浅褐色的眼眸里。
他倾身而来,青柠沐浴露的清香瞬间充斥整个鼻腔。
我下意识后退,却撞到桌子。
退无可退。
距离越来越近。
心跳也越来越乱。
睫毛好长,鼻梁好挺,嘴巴看起来……好好亲……
救命,我在想什么啊啊啊啊——
就在我疯狂胡思乱想时,修长莹白的手指点在我手中的笔记本上:
「这个数据,写错了。」
「啊?」
原……原来是要看笔记本上的数据啊!
该死,我在想些什么?
都怪那几个狗儿子!
「脸这么红?很热吗?」
说这话时,林沐的话语里夹着一丝轻笑与揶揄。
我怎么感觉……他在耍我?
「哈哈,是有点。」我尴尬地用手扇了扇风,企图蒙混过关。
【又一个痴情人沦陷。】
【别怪菌没提醒你,他可不是好人。】
【他玉玉,他自残,他痴汉。】
【他天天搁窗户里偷看!】
【啧啧啧,真可怜!】
闭嘴,你这个大放厥词的菌。
你在狗叫什么?
7
结束今天的助理工作时,我告诉他,明天可能不能来了。
「为什么?」
「学校运动会,我报了三千米。」
我咬牙切齿,等跑完我估计会瘫。
林沐有些疑惑。
「你不是篮球队的么?为什么报三千米?」
「我朋友瞒着我报的。」
一想到这个,我真想揍死他!
「不过,你怎么知道我是篮球队的?」
林沐微微一笑:「你说过。」
我想了想,对这事儿没啥印象。
不过我本身记性就不好。
林沐道:「打篮球体力应该不错吧?」
「体力可以,但耐力不行。我朋友是真的狗啊,向我炫耀他女朋友会在终点等他,非要用这种方式喂我狗粮。」
然后我开始举了无数事例证明他究竟有多狗。
林沐安静听着,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
我忽然想起,林沐好像一直都是宿舍、教室、实验室三点一线,也没见有啥社交,脑子一热便提议:「你明天要不也去看看?」
「会上有很多项目,没报名也可以体验,很好玩。」
林沐眯起眼眸,抬了抬受伤的手臂,似笑非笑:「那些项目不需要用到手吗?」
啊,也对……
忽然,我眼睛一亮:「也许……我可以帮你呢?」
他好笑道:「怎么帮?」
我挠了挠头,这显然是个馊主意,但不知道为啥,就是挺想让他去的。
8
最终林沐也没说到底去不去。
第二天我在运动场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他。
看来是没戏了。
下午三点,三千米跑准时开始。
陈峰那只狗上跑道前和他女朋友卿卿我我,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
我决定拼死也要跑赢他,然后和他女朋友说——陈峰这细狗不行,三千米都跑不动,赶紧分手吧!
能拆一对是一对!
信号枪响起,我铆足了劲儿冲在陈峰前面。
顺便竖了个中指。
他在后边喊了一句「你个孙子!」,也开始加速。
最后我俩一起冲线。
他一头扎进软乎乎的女朋友怀里,回了我个中指。
我眼前一黑,差点背过气儿,一下没站稳,不知道撞上了哪位兄弟。
怀抱很暖。
身上很香。
嗯?青柠味的?
我抬头,视线就这样落进林沐的眼眸里。
金色的阳光落在他发顶,散开一层层圣洁的光晕。
是天使?
他应该是在微笑,可我看不真切。
9
我俩找了个有树阴的地方坐下。
我问他怎么来了?
他冲我一笑,语气温柔:「特地去终点接你的。」
心头再次涌上一丝异样。
像是有一只小猫在轻挠。
痒痒的。
四目相对间,我的眼里只剩下他。
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我俩的距离越来越近,甚至连呼吸都交缠在一起。
蓦地,操场上响起欢呼声。
我猛然回神,偏过头:「谢谢啊,你人还怪好的嘞。」
「……不客气……」
10
林沐在终点接住我的那张照片,被发在了校园墙上。
配文:【高岭之花与运动狼狗。】
评论区 99+,无一例外都在嗑 CP。
三个好大儿就是 CP 头子,一边刷评论一边姨母笑。
现在,我成了学校的名人,上个选修课都有人问我是不是在和生命工程系的林沐学长谈恋爱。
我气急败坏,想和林沐一起发校园墙澄清。
林沐道:「转发量太大,就算澄清了也无济于事。」
「难道就只能放任不管了吗?」
我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对两个男人的 CP 如此上头!
林沐淡淡一笑:「我俩又不是明星,过段时间热度就会下去了。」
「你心态真好!」我冲林沐竖了个大拇指。
林沐忽然凑近,青柠香扑面而来。
他在我耳边轻声道:「如果,我有私心呢?」
私……心?
我心跳如鼓,根本无法思考他话里的意味。
11
诚如林沐所言,热度渐渐淡了下来。
但 A 大官博我俩的 CP 帖子下,依旧每天有人盖楼。
不过我现在已经不在意了。
甚至看着我俩的同人文,还能笑着和林沐分享。
果真是习惯成自然。
今天是林沐拆绷带的日子。
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我紧张兮兮问医生:「他恢复得怎么样?」
「挺好的,但要注意最近一个月不要提重物……」
我打开手机备忘录,认真记下注意事项。
医生推了推眼镜:「小伙子,你男朋友挺不错啊。」
我的手一顿:「我们不是……」
医生露出姨母笑:「我懂,我懂。」
不,你不懂。
我欲哭无泪。
为什么连医生都热衷于嗑我俩 CP……
因为下午篮球队训练,所以我俩赶紧打车回学校。
我找了个台阶,将外套垫在下边。
「你就坐这儿吧,不容易被误伤。」
「好。」
林沐冲我一笑,比碧蓝色的天空还好看。
我不懂为啥大家都叫他高岭之花,明明他笑得如此温暖。
平常训练,球场边总会有女生围观。
而这一次,林沐吸引了大部分视线。
我看到有女生给他送水,不知为何心中有些难受。
一个恍神,球便朝着林沐飞了过去。
「小心——」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回过神才发现他被我护在身下。
后背传来钝痛,我「嘶」了一声,却在看到身下人错愕的脸时,什么痛感都消失了。
也许是因为被吓到了,他的呼吸有些乱。
白皙的皮肤泛着些许红晕,嘴唇很薄,看上去软软的。
想……咬一口……
我缓缓低下头。
「欢儿,你没事吧?」
队友们跑过来问。
「没。」
我回过神,赶紧起开,不禁懊恼自己都在想些什么,肯定是同人文看多了!
队长掀开我衣裳看了看:「我还是陪你去医务室处理一下。」
「不用了,哪有这么夸张。」
我笑着拍开队长的手。
有人打趣:「队长总是这么紧张欢儿,我们要吃醋了。」
我和队长异口同声:「滚蛋!」
「叶欢。」
林沐的声音,在粗犷笑声里宛如天籁。
他一开口,所有人都自觉噤声,连呼吸声都放缓,生怕唐突了他。
「我好像扭到脚了。」
他语气平淡到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很好。
我却慌了神,单膝跪地去看他的脚踝。
「哪只脚?」
林沐动了动左脚。
我脱下他的鞋袜,捏了捏,抬头问道:「痛吗?」
「嘶——」
秀气的眉头皱起,我看得心惊。
不会……不会又骨折了吧?
上次的经历让我心有余悸。
队长瞅了一眼:「看这样子也不像扭到了,根本没肿,哪有这么脆弱?」
我道:「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皮糙肉厚?」
林沐看着队长,视线清冷,薄唇微扬,似乎还有一丝挑衅?
队长捶了我一拳:「臭小子,编排起我了?明天开始你训练加量。」
「公报私仇!」我神色哀怨。
队长轻笑一声,扬眉看了林沐一眼:「就是公报私仇,谁让我是队长?」
「你……」
我刚要怼回去,衣角被林沐轻轻扯了扯:
「叶欢,我疼。」
声音轻轻柔柔,像小奶猫在叫。
瞬间我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要送他去医院。
12
万幸林沐的脚没事。
我松了口气,背他回宿舍。
这是我第一次进研究生宿舍。
单人单间,还有单独的厨房,连卫生间都是干湿分离。
「这么豪华?」
我张大嘴巴。
这样一对比,本科宿舍简直就是老破小。
「有水吗?我有点渴。」
林沐瞥了一眼储物柜,趁我不注意将柜门关上:「平常没什么人来,所以没有买多余的水杯,用我的行吗?」
「你不嫌弃我就行。」我嘿嘿一笑。
林沐进厨房倒水的空档,我好奇地在房间里看来看去,被书桌上的银色小刀吸引了注意。
这把小刀……有点眼熟。
我拿起来仔细端详。
「怎么了?」林沐问道。
「我之前有把一模一样的。」
林沐意味深长看着我:「这是别人送我的。」
「好巧哦,我那一把也送人了。」
我嘿嘿一笑,将水喝光。
13
记得那是三年前,新生入学要去体育馆领军训服,我跟着导航转了半天,光荣迷路。
【卧槽,来个人,这哥们儿要跳河!】
我听到路边狗叫,赶忙冲过去。
就见一白衬衫正呆呆盯着湖面。
「别跳!千万不要想不开!!」
我冲过去一把抓住他。
男生错愕地看着我,长如鸦羽的眼睫挂着还未滴落的泪珠。
「同学,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翻不过去的山,千万不能冲动啊!」
男生看着我沉默不语。
见状,我从口袋中掏出刚买的银质小刀,没开过刃,只是个装饰品。
我将小刀塞进他手心:「你还想自杀的话,就用这把刀。如果连刀都杀不死你,还有什么可以呢?」
当时那男生戴着口罩,因此我完全不记得他的相貌,只是记忆中那双模糊的眼睛,此刻让我觉得和林沐的眼睛一样。
林沐轻笑出声:「是挺巧的。」
14
我最终没有问出口,因为收到了队友的夺命连环 call。
本来今天训练完,篮球队有聚餐,但因为要送林沐去医院,我就没去。
队友说,队长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个劲儿喝酒,喝醉了见人就抱,嘴里不停叫我名字。
后来,干脆赖在人家店里,非要我去接。
「欢儿你赶快来,我们不想被人当猴子看!」
我扶额:「他不是从不喝酒吗?」
「谁知道队长今天受啥刺激了,你赶紧来吧。」
我认命地叹气。
林沐道:「现在很晚了,我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你脚不是还痛吗?」
「我不放心。」
「我一个大老爷们,你有啥不放心的?」
我摸了摸后脑勺一笑,觉得林沐小题大做。
毕竟,他才是弱不禁风的那一个。
林沐却执意要和我一起出门。
聚餐的店是篮球队常去的那家,我带着林沐轻车熟路到了卡座。
刚一过去,旁边一个人影扑来,我下意识想躲,却顾及到身后的林沐,便硬是停下了动作。
「欢儿~」队长打着酒嗝。
我嫌弃地推他。
队友们松了口气。
「队长,欢儿来了,可以回学校了吧?」
「回……欢儿带我回去……」
我只好扶着队长。
一路上既要忍受队长的骚扰,又要顾及林沐,我头都大了。
走到小公园时,队长说什么都不走了,非要坐在长椅上看月亮。
没办法,我只好让其他人先回去。
「欢儿,你看今天的月亮真圆。」
我敷衍:「啊,对对对。」
队长贴着我,要么捏脸,要么揉头,我
《实验闹声》
【VD】少看鬼故事
615VD复婚200h【6.16】3:00 第28棒
上一棒:@Rimo。
下一棒:@流星十狮子冲击
(某位旅客遗落的日记,前页已丢失。)
……
……
我初来红墓,租了栋小房子当作暂时的营业点,因为来得匆忙也不打算久居,迎面撞上圣诞节时,昏暗的我家在张灯结彩的街道衬托下显得格外可怜。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连忙了几个星期的我完全把准备食物这件事忘在脑后,最后不得不在圣诞夜里迷茫地走在红墓市的大街小巷,希望找到一家还在开门的餐厅,但事不遂人愿。
于是我踌躇着走到邻居家门口,打算向人家购买一些速食来应付这个有生以来最凄惨的圣诞节...
615VD复婚200h【6.16】3:00 第28棒
上一棒:@Rimo。
下一棒:@流星十狮子冲击
(某位旅客遗落的日记,前页已丢失。)
……
……
我初来红墓,租了栋小房子当作暂时的营业点,因为来得匆忙也不打算久居,迎面撞上圣诞节时,昏暗的我家在张灯结彩的街道衬托下显得格外可怜。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连忙了几个星期的我完全把准备食物这件事忘在脑后,最后不得不在圣诞夜里迷茫地走在红墓市的大街小巷,希望找到一家还在开门的餐厅,但事不遂人愿。
于是我踌躇着走到邻居家门口,打算向人家购买一些速食来应付这个有生以来最凄惨的圣诞节。来应门的是一个银发的男人,有些长的头发一根细小的皮筋束在脑后,他穿着件很有圣诞风格的红毛衣,脸颊透着微醺的红润。我向他说明我的情况,问他能否分享一些食物,他眨了眨那双湖蓝色的眼睛,热烈地笑起来,伸手就要搭上我的肩膀。“请进!”他说,“来吧和我们一起,这可是圣诞节。”
他力气大得惊人,我被拽了个踉跄,顺势一步踩进屋里,迎面看到一棵巨大的圣诞树立在房子的中间,仅仅是看着那棵树我就感到一阵眩晕,炫目的彩灯闪得它像是在缓慢旋转。“我是但丁,这是我哥哥维吉尔,那个是尼禄。”红衣服的男人在我盯着树晕倒前开了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这才发现站在树后面的那两个摆弄着礼物的男人。
同样的银发,年长的男人把头发整齐地捋在脑后,年轻一些的那个要矮小许多,他把头发留得中长,软软地盖在脸上。他们闻声抬起头,一齐朝我看过来。视线交汇的那一刻,一种异样的感觉击穿了我,从那两双蓝色的眼睛投来的视线并不如但丁看向我时那般友好,当时的我并没有联想到什么,只觉得在那注视下背后透着阵阵的寒意。
但我还是强压着不适感,在但丁的带领下向他们走过去。我向他们又说明了一遍我的来意,表示只是想要一些食物然后立刻就会离开。维吉尔先一步站在我面前,凌厉五官刻画在他的脸上,眼窝深陷、嘴唇紧绷,鼻梁窄而挺拔,看起来就像从哥特古堡的挂画中走出的大公。他垂下眼睛看着我,声音听起来沉静而遥远。
“你没有地方住?”他问。
“不不,”我连忙摆手,指着我家的方向,“我就住在隔壁。”
听见这话他眨了下眼,再看向我时那如同雾一般环绕着我的寒意终于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燥热的炉火烘烤着我的脸颊。一声不和谐的噪音从那男人背后奏响,紧接着,一首变了调的乐曲从他身后传出。
男人转过身。“尼禄,”他对着那男孩说,“如果坏了就把它丢掉。”
“我能修好它的。”男孩嘟囔着回答。他把一个古朴的、木质的、雕着暗金色花纹的八音盒捧在怀里,他转动小巧的金属把手,扭曲的音乐再次从小盒子中传出。至今我都记得那时听到的旋律,它可以完美地贴合某首诗一同吟唱——
旅游者走进山谷,
透过那些鲜红的窗户,
伫立其中的是影子般的怪物……
我和那对父子站在那里静静地等待八音盒里的声音停下,期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但我却并不觉得异常,那音乐声仿佛把我们的魂魄从身体里抽离,飘在半空中,与巨大的圣诞树一同旋转。音乐声停,男孩“啪”地一声合上木盒,他看向我,歪着脑袋说:“你好。”
不知为何,我觉得这并不是简单的一句欢迎,而是某种类似于加入神秘组织的仪式,并且就在刚刚我通过了审核的最后一步。我犹豫着,小心地环顾四周,想着要不要找个什么借口,及时从这诡异的气氛里逃离,但是但丁此时从我身后贴了过来,他略带惋惜地和我们说,燃气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稍等。维吉尔不满地环过双手,他颇为不耐烦地问着,又有什么问题?但丁对着他无辜地眨了眨眼睛。“不如你也来看看?”他说。
于是诺大的客厅就剩下我和那男孩两个人,我局促地站在圣诞树旁,他把那八音盒塞回大礼物箱里,从我身前推到树下。
“所以,你们和叔叔住在一起?”我尝试着和他交流。
他抬起头看着我,蓝眼睛里映着我的影子。“我们和妈妈住在一起。”他纠正着。
我本想问他妈妈在哪里,但从屋后穿来的一声巨大的响动吓了我一跳,隐约间,我好像听见几句抱怨的话从震开的窗户传来。“……这么大动静吗?”一个人问。“如果它喊出来……”另一个人回答。我正拼凑着听到的词句,男孩突然拉住了我的手。
“你一定饿了,”他提高了音量,盖过了窗外窸窸窣窣的话语声,“跟我来,我帮你找点吃的。”
他牵着我穿过阴暗的走廊,向房屋深处的厨房走去,我心中忐忑不安,总觉得这栋房子的气氛格外的诡异。过分热情的主人,特别的礼物,不见踪影的母亲,还有那自走进来就萦绕着我的眩晕感……一个又一个的疑点拖拽着我的脚踝,让我步履维艰。“稍等。”那男孩说着,跑进厨房里,再回来时他手里抱着一把格外巨大的餐刀,衣服上浸满了鲜红的液体。我难以自持地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哀鸣,慌张地向后退了两步,后背却又结结实实地撞上了什么东西。
“你还好吗?”
是但丁的声音,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好像得救了。我抓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的稻草,但同时一阵黏腻湿滑的触感从我手上传来,我睁大了眼睛,呼吸急促,恐怖的幻想一幕幕闪过我的脑海,我抬起头,正撞上两双暗暗发光的眼睛。
顿时,我的脑海里响起一声炸雷,只觉得双腿发软,视线摇摇晃晃。我咬着嘴唇,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深知一旦倒下可能就再也走不出这栋房子。我强忍着不适,贴着墙边跑一般地回到明亮的客厅里,我环顾四周,拿了一个红酒瓶当作护身的武器。我冲向门口,撞开大门(万幸没有被锁上),慌乱时踢倒了圣诞树下的礼物盒,黑色镶金的八音盒从里面滚落,摔开了盖子,那诡异又扭曲的音乐从房子里传到街道上,再度回荡在我耳边——
他从那里逃脱也并未受伤,
可怕的声响却终日里回荡
小河从宫门穿过,
牵上旅游者的衣裳……
……
“……”
但丁举着那被匆忙丢下的日记本,维吉尔靠在桌边和他一起翻到了最后一页,一时间,两人都无语凝噎,照镜子般把眉毛挑得老高。他们那天只是在后院关了一只会唱歌的恶魔,打算做成魔具,帮尼禄修好他心心念念的八音盒。
“好吧,他居然是被我吓跑的……”但丁喃喃地说着,听起来颇为挫败。事务所里某些人可能确实吓人,但他以为怎么也轮不到他头上。
“我早就跟你说过那恶魔唱歌很难听,如果那也能称之为‘唱歌’的话,”维吉尔发出一声不屑的鼻音,“你非要把它抓回来。”
“拜托,你没看到尼禄有多喜欢那个小玩意儿吗?”但丁反驳,“这根本就不是那只恶魔的问题。你看到那天那个男人的脸色了吗?纸一样白,他晕成那样,八成是在低血糖。”
“我同意。”
“还有,尼禄为什么说我是……哦,他想故意吓唬人,是吗?”
“可能吧,”维吉尔顿了顿,又补上一句,“也许他希望你是。”
————END————
哥哥
来点狗血设定( ¨̮ )
“丧失感知疼痛能力的孩子,一定可以感受到比疼痛更加厚重的爱。”
ⅰ
整整一碗滚烫的红豆年糕汤从餐桌上滚落,甜腻浓稠的汤汁洒在脚背上,有着狐狸耳朵的瓷碗在地上咕噜噜地打了几个转后,一只狐狸耳朵从碗沿掉落。六岁的宫治捏起那只耳朵,灯光细细观察,他看见狐狸耳朵的边缘有鲜艳的草莓酱,尝了一下,没有想象中的味道。
“阿侑,那是什么?”宫治把狐狸耳朵递给宫侑。...
来点狗血设定( ¨̮ )
“丧失感知疼痛能力的孩子,一定可以感受到比疼痛更加厚重的爱。”
ⅰ
整整一碗滚烫的红豆年糕汤从餐桌上滚落,甜腻浓稠的汤汁洒在脚背上,有着狐狸耳朵的瓷碗在地上咕噜噜地打了几个转后,一只狐狸耳朵从碗沿掉落。六岁的宫治捏起那只耳朵,灯光细细观察,他看见狐狸耳朵的边缘有鲜艳的草莓酱,尝了一下,没有想象中的味道。
“阿侑,那是什么?”宫治把狐狸耳朵递给宫侑。
“是血。阿治……”宫治看见自己双胞胎哥哥脸上惊恐的表情。
ⅱ
检查报告出来的那天,宫侑听见母亲刻意压低声音的哭泣。他还不能完全认清病历上的字,疼痛这个字眼在密密麻麻的病历上跳跃。他再次想起几个星期前宫治流血的手指和烫伤的脚背。宫侑又听见父亲在安慰母亲,他们的母亲从来不在他们的面前流泪。繁杂的检查让宫治感到疲惫,他半靠着宫侑,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
为什么要让妈妈哭泣呢?白痴阿治。
宫侑向后一撤,宫治的头磕上了玻璃茶几。他看见鲜血从自己弟弟的额角流出。“干什么啊,阿侑?”宫治向他投来不满的视线。“疼吗?”宫侑问,他后悔了,背在身后的手攥紧一旁的卫生纸巾。
那张纸巾被汗濡湿,窗外能听见树枝抽枝的声音,窗外有蝉在疯狂地施展歌喉,母亲哽咽的声音隔着墙传过来,那张看不懂的病历纸放在茶几上,被冷气吹得哗啦啦地响。一时间,所有的事物又都安静下来,只有空调的抽气声。宫侑能够清楚地听见宫治的声音。
他说:“什么是疼呢?”
ⅲ
自己的弟弟和别人的弟弟不一样。这是宫侑在六岁时就明白的道理。别人的弟弟可以和哥哥一起在游乐场追逐打闹,宫治也可以,但最终他会带着掉了半块皮的膝盖或者是翻盖的指甲;别人的弟弟可以和哥哥一起用奥特曼的模型来模仿动画片里激动人心的剧情,宫治也可以,前提是他不会把模型坚硬的棱角戳进身体的随便哪处柔软脆弱的地方;别人的弟弟可以和哥哥一起享受同一份美食,宫治当然可以,但食物在他那里没有滚烫这个概念,他的舌头和食道其实根本承受不了刚出炉的寿喜锅。
于是宫侑恨极了宫治。宫治的病让他童年的欢乐时光像是摁下了倍速键。大片的淤青,烫出来的水泡,从指甲缝里的瘀血,反复被揭开的结痂疤痕和溃烂的伤口。一段时间里,老师在台上讲着交通规则,他闭上眼就是宫治被车撞伤后鲜血淋漓的小腿和波澜不惊的表情。家庭里的氛围也开始凝固,空气像是布丁一样凝固在周围。母亲忧心忡忡的目光和父亲的叹气声,半夜紧急拨出去的急救电话,医院刺鼻的消毒水味和一遍遍缝针有拆线的伤口。
他开始不再和宫治说话。他独自上学,放学,独自玩耍,吃些零食,把自己围在被子里假装听不见也看不见那些东西。宫治像只受伤的小兽,呜咽着旋转却又不肯低头问问宫侑——“为什么生气呢?”因为宫治早已明了,那些他感知不到的东西,惹他的哥哥生气了。
ⅳ
低气压一直伴随着宫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蔓延到宫侑上国中的第二年。
讲台上国文老师的喋喋不休令宫侑感到心烦意乱。他枕着手臂低下头,半梦半醒之间听见清脆的破裂声和女生的尖叫。宫侑撑起身子,教室里一片安静,国文老师终于闭上了嘴。他看见隔壁班的纪律委员冲进来,他看见那个女生的嘴开开合合,他再一次感到倦意,闭上眼睛时,宫侑清楚的听见那个女生说:“有人从窗户跳下去了。”
宫侑猛得站起来。刚刚清脆的破裂声仿佛又重新回到耳朵里,他想起六岁那年打碎的那只瓷碗。他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梯,细碎的玻璃渣在阳光下闪着光,他想起那只瓷做的狐狸耳朵,他看见面前密匝匝的人群,脚下的泥地上不知是谁便当盒里洒的草莓酱,把泥土黏成看不清的暗红色。
“阿治?”他轻轻地问。没人会回答他。他已经数年没有叫过这个称谓。他挤进人群,看见一只手,手腕上戴着和自己一样的腕表。
母亲在哭泣。她没有像小时一样藏在隔壁房间偷偷抽噎。她握着宫侑的手,像很小的时候一样。医院刺鼻的消毒水味钻进宫侑大脑的每一个角落,“请你一定要照顾好治。”母亲几乎用了毕恭毕敬的语气。被宫侑单方面割断的联系在嘀嘀响的医疗仪器中一点点浮出往事的水面。那是他的双胞胎弟弟,而他从不和他多说一句话,他们分开上学,分开吃饭,从不一起玩闹,从不彻夜长谈。“照顾好你的弟弟。”母亲疲惫的目光再次从自己的脸上划过,宫侑看见她脸上深深的皱纹,那也是一种伤疤。宫侑远远地望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宫治,他的身上总是带着新的和旧的伤口。他低头望向自己的手臂,结实,健康,完好无损。他轻轻揽了揽母亲。
“对不起。”宫侑听见自己轻轻地说。弟弟,他想,这个词让他感觉到疼痛,像是小刀划过舌尖。
从那天起,宫侑重新有了一个弟弟。
v
“为什么要从窗户跳下去?”宫侑大咧咧地横躺在沙发上。宫治刚刚出院,窝在扶手椅上吃饭团。
“你谁啊?”宫治抬头瞪了宫侑一眼,“八年没理过自己弟弟的混蛋没有资格来教训我。”宫侑狠狠地磨磨自己的后槽牙。“你要是想死就跟我说,我还能给你打个亲情价。”宫侑劈手夺过宫治手中的饭团,还好不是滚烫的。
宫治抢回自己的饭团。“我知道不能吃烫的东西。”他闷声说。宫侑回想起母亲反复的教导,她一遍遍地教着宫治什么是危险的,什么会带来“疼痛”,什么会让家人担心害怕,宫治也尽力配合记忆着这些“规则”。“那你为什么要从窗户跳下去?”宫侑揪过宫治的领子,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吗,他最终没说出口。饭团掉在地上,白米饭和鲑鱼洒落一地。“我也想体验。”宫治低下头,声音小的让宫侑几乎听不见,“什么叫做疼痛。”他抬起头,宫侑看见他的眼睛,平静的眼睛。宫侑突然卸了力,宫治跌回到扶手椅里。
“好。”宫侑没有多说一句话,默默扫清地板上散落的饭团。
ⅵ
宫治再度回到学校的时候,他的座位被调到了老师讲桌的旁边。他进入教室时,沸腾喧闹的教室突然安静下来,目光像是胶水一样黏在他的背上。宫治开始扣手臂上的伤口,结的痂很快盖不住重新翻涌上来的血。宫治忘记带卫生纸,他感到有人的目光随着血一起在他的皮肤上流淌。红色濡湿了他的衬衫,班里开始骚动,小声的讨论再度在教室里弥漫开,他听见自己的名字和古怪的字眼,宫治从不在意这些,他从书包里掏出草莓蛋糕,草莓酱的颜色比平时的要深很多,和自己的衬衫袖子的一样。
草莓蛋糕上的草莓被咬掉尖尖的时候,他听见教室门被拉开的声音和桌椅划过地板刺耳的吱嘎声。“闭嘴,你们这群杂鱼。”他抬头,看见宫侑。对方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好像只是单纯为了展现自己痞气的一面的不良少年。
他来干啥啊?宫治想。草莓蛋糕上的奶油软塌塌地伏下去,一包卫生纸不偏不倚地砸上了宫治的头。“混蛋。管好你的手。”他疑惑地转头,宫侑把他的课桌拉到了自己的旁边。这个白痴,到底在干什么啊……
教室又一次安静下来。宫治刚想开口问,宫侑把草莓蛋糕塞进他的嘴里,狠狠地说:“下次他们说你,如果你不揍他们,那么我就去揍你。”
什么啊,反正我又不会疼。宫治翻了个白眼,把脸转过去趴在课桌上不再说话。
“这个人,是我们班的吗?”看见宫侑和宫治趴在课桌上睡着以后,班级开始轻轻地骚动。“不知道啊”,有好奇的同学绕到讲桌前打量睡着了的宫兄弟。“除了头发的颜色,长的完全一样啊” 那人夸张地说,“是替身使者吧,绝对是那个吧。”
ⅶ
宫侑其实没有睡着。转班手续是他找教导主任办理的。
“真是可怜呢,宫治同学。”他看见那个中年女性假惺惺地说,有一瞬间他想冲上去拽她的头发,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瞥了那个女人一眼,“是嘛?阿治可一点都不可怜。”宫侑转身离开,把办公室的门啪地甩上。
宫侑叫醒宫治。他把两人的桌子又拉到了宫治原来坐的位置,他坐在宫治的外边。下午的阳光像花生油一样浓稠,“你感到疼痛了吗?”宫侑漫不经心用脚踹踹宫治的凳子。“不疼。”宫治还有点困,但还是下意识地说出了重复过很多次的话。得到意料之中的回答的宫侑伸了个懒腰,不再说话。
学校的生活就这样突然有了同伴。尽管这个同伴是和自己住在同一个房间的双胞胎哥哥。被老师点名起来回答问题时,下意识紧张地攥紧拳头,会被眼尖的宫侑用更大的力气掰开手指,慢一点的话,柔软的掌心会留下深浅不一的月牙型的血印。同学不小心砸到身上的东西,不论是真的不小心还是单纯地寻事滋事,都会被宫侑重新砸回去。无聊时想去揭开手臂上的伤疤,不轻不重的巴掌带着警示意味拍上自己的脑门,明明宫侑看起来还在睡觉。上学放学的路上,宫侑总是走在最外边。
“我又不是才上小学。”宫治轻轻踹上双人床的上铺以示不满。宫侑睡得迷迷糊糊,声音慢悠悠地从上面晃悠下来,“先从小学的开始补上。”宫治听见宫侑翻了个身,“你感到疼了吗,阿治?”
他没听见宫治的回答,正当宫侑即将进入梦境时,他听见宫治很小声地说了一句,“没有。”宫治又很快补上一句,“但是这里感觉很奇怪。”宫侑唰地一声翻身下床,他赤着脚站在地上,月光下,他看见宫治的手指指向自己的心脏。
ⅷ
“是你说要从小学开始补偿我的。”宫治一脸平静,面前的购物车里塞满了零食。“你小学明明不吃零食的啊,混蛋?”宫侑痛心地抚摸着自己的钱包。“那是因为妈妈怕我吃零食把自己噎死了。”宫治瞥了试图偷偷拿走一袋薯片的宫侑,对方迅速把薯片重新放回购物车。宫侑假装没有听到刚刚那番话,“要去游乐园吗?”他轻轻问,他知道宫治从来没有去过游乐园,那些用来玩耍的设施对当时尚且年幼的他都可以成为凶器。“可是马上要天黑了。”宫治指指便利店外逐渐伏下身子的太阳。“那就跑过去。”宫侑拉起他的手。
那一大袋零食被宫侑攥在左手处,他的右手紧紧握住宫治的左手,他们跌跌撞撞又飞速地跑动着。太阳逐渐掉落下去 ,两个人的影子逐渐重叠在一起。
游乐园的霓虹彩灯早已亮起,宫治双手撑着膝盖,他闻到棉花糖和爆米花的香味。宫侑轻轻喘着气,“走吧。宫治小朋友。”他的手没有放开。
“看镜头,混蛋。”宫侑挤进一群举着手机的母亲中间。宫治整坐在旋转木马最大的一匹马上,尽管他并不想承认那是宫侑和一个还没他的腰高的小孩吵架后的胜利品。“不要。”宫治别扭地转过脸,他看见后面小孩子紧紧抱住彩虹小马点我脖子,向母亲比划出胜利的手势。宫治抿抿嘴,重新转回来脸,他面向宫侑的镜头,微笑着比了个中指。
“你这是在报复我吗?”宫治被一大群卡通毛绒玩偶人围住,他勉强辨能认出几个儿时的影像。“看镜头。”宫侑又开始摆弄他那该死的手机,宫治本想再度比出国际友好手势,却瞥见谅不远处的跳楼机,还是算了吧。他没骨气地想,他已经知道了飞跃的感觉,那是种非常糟糕的感觉,失去重心,然后是无法操纵的下坠和永远不会到来的疼痛。他对着镜头,勉强扯扯嘴角。下一秒,一块黄豆粉巧克力就被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疼吗?”罪魁祸首揽住自己的肩膀往前走,宫治摇摇头。
坐上摩天轮的时候,宫治偷偷咬破了自己的嘴唇。锈味弥漫在整个口腔里,粘腻的触感顺着下唇划过下巴。“你干什么?”几乎是下一秒,他就听见宫侑的吼声。“疯子。”他粗暴地把卫生纸按在自己的嘴唇上,下手的动作却又很轻。“疼吗?”宫侑好像忘记了自己感知不到痛觉这回事,皱着眉头问自己。宫治迟钝地摇摇头,摩天轮驶过最顶端。
“可能是因为太开心了吧。”宫治轻轻地说。宫侑把擦血的卫生纸团成一团,他的手在流汗,再一次把纸打湿。有一瞬间,他害怕宫治会像以前一样,打破玻璃轻飘飘地跳出去。但他最终没有,只是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直到摩天轮重新回到地面的高度。
那一大袋零食被宫侑留在游乐园的长椅上。
ⅸ
宫治被人堵在了巷子里。他没有告诉宫侑。对方有三个人,有撬棍,棒球棍和指虎。宫治也曾被别的人堵过,每一件新的“武器”,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件试图用来唤醒痛觉的新的工具罢了,所以他一般也不还手。指虎划过手臂的时候,宫治想起还塞在自己书包里的半个鲑鱼饭团,他撑起身子,把书包端端正正地倚放在墙根。然后是棒球棍,敲在腿弯处让他膝盖着地,宫治单纯地不喜欢这个姿势,想要站起来,却发现站不起来,他低头望向自己迅速肿胀起来的脚腕。干脆躺在地上好了,利落的姿势倒是让对方开始犹豫不决,还是撬棍不是吗?宫治想起宫侑手机里还存着自己的照片,有机会的话一定让那个混蛋删掉。撬棍终究不再迟疑和颤抖,宫治看见月亮悄悄从巷子口升起来。金属的边缘闪着光,他尝到嘴里的锈味,那根撬棍,好像是冲着太阳穴来的。他闭上眼睛。
果然不疼。他睁开眼睛,伸手却感受到想象中粘腻的触感。撬棍被打落在地,他看见一双熟悉的球鞋,和自己脚上穿的是同一款式。下一秒,自己就被宫侑强行拖起在狂奔,他再度闻见血腥味。
“为什么不还手?”宫侑的脸色阴沉地吓人,宫治没有回答,他看见宫侑左胳膊上指虎划过的一道伤口。他从外套的口袋掏出一卷医用纱布和绷带。“随身带着这玩意,你是习以为常了吗?”宫侑狠狠地把纱布和绷带扔向墙,绷带弹回来,滚落在宫治的脚边。“你差点就死了知道吗。”宫侑不想承认他在害怕,比国中那次更加害怕。他揪住宫治的领子,却又在看见对方的伤口时没了气,“我又不疼。”宫治说,“我疼。”宫侑没好气地说。“上来。”他蹲下去,“不然你也可以选择用你那残废腿爬回家。”他的声线颤抖,月光下,宫治看见他的眼底闪闪发光。
ⅹ
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宫侑拿着自己的零用钱买了辆自行车。“上车。”宫侑拍拍后座。宫治尽管万分不乐意,但是还是上了车。
宫侑挑了一条临海的公路。他的自行车技其实很不错,七月底,海风轻轻划过两人的面颊。
宫侑在哼一首不知名的歌。
拐弯的时候,自行车后轮磕上了石子。宫治被颠了一下,他听见公路两旁树木快速抽枝发芽的声音,有昆虫在鸣叫,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宫侑没说话。宫治轻轻开口:“骑慢点。颠疼了。”他没说是谁感觉到痛意,宫治听见宫侑轻轻地笑了一下,对方伸出一只手,狠狠地揉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行车因为这个动作差点歪倒,但宫侑最终还是稳住了自行车,他骑得更快。海风掀起两个人衬衣的衣角。
他们驶向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