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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的小号君

郊通发达/千年(一发完)

延迟搞封,自割腿肉

有点长,已完结,HE


武王克殷三年,薨逝于夏。太岁神君被贬,偶遇故人。



成王六年,云游四海的殷郊在洛邑见到了姬旦。

时执盛夏,天降大雨,殷郊好不容易找了间小庙躲雨。进了门,摘了斗笠,太岁神仔细打量起这神台上的塑像。

三头六臂,蓝脸赤发,活脱脱一个恶鬼降世。

庙外匾上明晃晃三个大字,太岁庙。

原来恶鬼就是我自己。

等回到庙里,塑像后面窸窸窣窣一阵响,没一会儿就从里面钻出来一个人。长发胡乱地束在头顶,一身麻布衣裳,手里还拿着蒲扇和酒壶。

“我是不是还没醒?”

他看看殷郊又看......

延迟搞封,自割腿肉

有点长,已完结,HE

 

 

武王克殷三年,薨逝于夏。太岁神君被贬,偶遇故人。

 

 

 

成王六年,云游四海的殷郊在洛邑见到了姬旦。

时执盛夏,天降大雨,殷郊好不容易找了间小庙躲雨。进了门,摘了斗笠,太岁神仔细打量起这神台上的塑像。

三头六臂,蓝脸赤发,活脱脱一个恶鬼降世。

庙外匾上明晃晃三个大字,太岁庙。

原来恶鬼就是我自己。

等回到庙里,塑像后面窸窸窣窣一阵响,没一会儿就从里面钻出来一个人。长发胡乱地束在头顶,一身麻布衣裳,手里还拿着蒲扇和酒壶。

“我是不是还没醒?”

他看看殷郊又看看神像,突然就咧开嘴笑了。

“原来你也会显灵啊。”

 

殷郊本想蹭他口酒喝,奈何一别经年,周公酒量不减反增,一壶好酒一滴也没舍得给昔年的老友留。

“老友?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咱俩不算朋友,从我第一面见你,我就觉得你不像个好人。”

 

他与姬旦见的第一面应该是在那一年。

是帝辛杀兄弑父,四侯去三,太子身死的那一年。

姬旦摇头,“你记错了。不是那一年。”

“那就是闻太师回朝,武成王出逃的那一年。”

“不对,你又记错了。”

“那是哪一年?”

“是闻仲出兵西岐,魔家四将于岐山埋伏我兄长,你奉广成子法旨下山那一年。”

 

那一年的殷郊犹如神兵天降,以一敌四,带着武王全身而退,直到今日岐山一代都流传着殷太岁于万军之中勇救周武王的佳话。

“这太岁庙就是兄长让我给你建的。你别看这地方不大,但是这神像可是我请最好的工匠,花了七七六十四天,精心给你修的。”

殷郊把酒壶从他手里夺下来,“你少喝点吧。七七是得六十四吗?亏你兄长在时还和我夸你是帝王之才呢…我看你是床第之才还差不多,还帝王呢…”

喝得有些迷糊的姬旦鲤鱼打挺般地坐起来。

“兄长和你夸过我?什么时候夸过?夸了我什么?在哪里夸的?”

 

殷郊这才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到姬旦那天。

岐山间,他挡住魔家四将手中法宝,口中默念法诀,眨眼之间已至西伯侯府外。

大难不死的武王亲自在门口迎接他。

一别经年,当年望乡台上错愕地看着他身首异处的姬发已经成了眼前这个处变不惊的少年将军。

他走至姬发眼前,武王双眼含笑相迎。

然后姬发一拳打在了殷郊肋下。

“下次再三年悄无声息,你也不必来西岐找我了!”

 

那一拳对于法身已经大成的殷郊来说,安慰过于疼痛。

三年时光,白云苍狗,朝中局势,瞬息万变。

可就算沧海桑田,有些事、有些人始终不会变。

多少日月斗转,殷郊坐在九仙山广成子的洞府中,想起山下的故友往事,只觉得因果弄人。

他在血流成河里窥伺到一缕天机,就好像成汤灭夏一般,西岐也将灭商。

天命玄鸟亡夏桀,凤鸣岐山诛商纣。

天命要他伐纣,昆仑要他伐纣,就连母亲也托梦要他伐纣。

来到西岐的殷郊满脑子天子血脉、真龙之气,他想不明白,殷寿有罪,可是殷商罪在何处?

看他站在门外不进,早已满身大汗的姬发扔掉了胸甲,活动着手臂,拉了他一把。

 

“走吧。天大地大,不如饭大。天大的事,也能等到填饱了肚子再说。姬旦,告诉厨房多做一个人的饭菜!”

 

就是那天,殷郊第一次见到了跟在姬发身后的那个年轻人。

长着和他一样的圆眼睛,像是一只懵懂的小鹿。

也像极了刚到朝歌的姬发。

 

吃过午饭,姬发真的带着他和姬旦去了岐山的麦田。

漫山遍野,目之所及,皆是金黄。

山河社稷,始于百姓,长于五谷,刈于君主。

夏桀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夏的气数尽了。

殷寿也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朝歌大乱,殷商基业摇摇欲坠。

殷郊记得那时的自己看向姬发的所在。

有一瞬间,天地晦暗无光,万籁俱寂,殷郊只能听见姬发的声音,还有很远处农妇的歌声。

“我知道你在想,想你该去哪,想你该怎么做。我也在想,想质子姬发已经死在了朝歌,如今活下来的是西岐的少主,而少主该怎么做,我还没想出来。”

“你可能看出来了,西伯侯膝下十子,我并不是最聪明的。大哥比我聪慧,三弟比我果决,姬旦比我圆滑,姬度比我刚直。我原本以为,西岐的少主会是大哥,所以从小到大我唯一的梦想就是做个英雄。小时候母亲给我们讲故事,他们几个最爱听轩辕战蚩尤,千古一帝,开疆拓土。我却最喜欢后羿射日,神农尝百草,六合四海,天南地北,我希望我哪里都可以去。”

“兄长去了,父亲病了,如果我再不担起西岐的大任,那就只能轮到姬鲜和姬旦。我作为哥哥,既相信他们能做这所谓的伐纣先锋,又不希望他们真的骑在马上走在我身边。”

“最近几日我总是梦到我们以前的日子,围在篝火边,吃着打来的兔子,喝着不顺口的稠酒。那时候除了你,大家都不是什么王侯将相,可我总是觉得那时候我还挺快乐的,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也美得像一个我不愿意醒来的梦。”

“苏全孝死了,鄂顺死了,崇应彪死了,姜文焕生死未卜。”

“殷郊,我才发现,原来只剩下我们两个了。”

 

当年的八百质子,死伤逃亡,今日算来,全须全尾还像个人一样活着的,竟只剩下他们几个了。

“我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日你成了王,路过西岐时,我会为你折一枝麦穗。在西岐,送麦穗给人家,是愿意和他共食五谷的意思…也是希望他能留下来的意思。”

那天他把麦穗递到殷郊手边,看着姬发的眼神,殷郊什么也说不出。

“今日无论你留或不留,我都折一枝麦穗给你。”

 

“无论你怎么选,无论你选择谁。”

血脉与天意,气数与轮回,无论殷郊怎么选都不对,无论他选择谁都是错。

从前殷寿希望他匡扶商朝,姜后希望他成熟稳重,比干希望他扶正朝纲,姜尚希望他开榜封神。

所有人都把希望付诸于殷郊,但没有人愿意听听他希望如何。

姬发把麦穗递给他。

他希望殷郊留下,可是他却不能这么说。

“我只希望今日殷郊所择,他日能得偿所愿。”

 

“那你得偿所愿了吗?”

姬旦站起来,大雨倾盆,打得他衣发皆湿。他像是看不到一般站在雨里,指着殷郊身后的神像厉色而问。

“太岁神君,你,得偿所愿了吗?”

 

不知过了多久。

大雨骤停。

云开雾散。

天地之间又传来那日麦田间农妇的歌声。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纣王已逝,周平天下。

乐土所在,近在眼前。

 

殷郊开口,声音是哑的。

“没有。”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重整殷商,所以他归顺截教,与挚友反目。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天下太平,所以他烈火焚身,拉着父亲共赴黄泉。

他曾经以为他所愿是天道公正,所以他大闹天庭,拼尽一身仙骨也要下界。

 

如今他孑然一身、无亲无故、不老不死地游荡于人世间他才明白。

他没有得偿所愿。

他再也不可能得偿所愿了。

 

 

太岁庙一别后,殷郊有三年没有见过姬旦。

他下界之时被王母封了法力,这三年,他去了很多地方。没了仙法,那就骑马。没钱骑马,那就步行。

反正他不老不死,对于凡人而言天涯海角的距离,他多用些时候总是能走到的。

文焕回了封地东鲁,偶尔觐见成王,聊的也是当年的武王,久而久之,姬诵烦了,也就不怎么愿意见他了。

已经承欢膝下的文焕抱怨起来和年轻时一样,“他小时候,我们还给他换过尿布呢!现在他才多大?十几岁的小孩!还没我进质子营的时候大了,竟然也觉得我烦了?他不愿意见我,我还不愿意见他呢!他和周公给姬发修的那是个什么破相!眼睛鼻子嘴巴,没有一处像的!”

 

殷郊舍命陪君子,只是可惜,再好的美酒他如今喝起来,也再得不了一场大醉。

“那你说该是什么样啊?”

姜文焕站起来。清冷的月光下盖住了男人花白的鬓角,恍惚之间,殷郊觉得他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朝歌。

他们的面前摆着篝火,崇应彪和姬发在附近争吵,鄂顺和苏全孝应该正在拉架。空气里弥漫着烤兔子的香气,他再多喝几杯,应该就能醉了。

“应该是…”

东伯侯的声音沉进岁月长河中,他迷茫地回头,迷茫地看着殷郊。

“…姬发应该是什么样的啊?”

时间快马加鞭地跑了那么久,久到文焕的头上长出了白发,久到武王已经成了回忆里一个模糊的虚影。

“姬发…应该是什么样的来着?”

 

周公病重那年,曾在洛邑太岁庙留下一壶烈酒。

独行世间的太岁神君带着酒壶赴约,藏在周公府上,隐去身形,听天子伏在他床前看他最后摄一次政。

姬发死前,姬旦也会像姬诵一样,伏在他的床头吗?

殷郊不知道。

那时的他在九重天上。

于他而言,武王的薨逝是天边飞过的一只鸾凤。

昔年凤凰衔书,鸣于岐山。今岁周朝已立,当还气数,归于天地。

武王曾同他有约,来年芒种,田中小亭再聚。

武王病逝于夏。

那年芒种,他没有赴约。

再下界时,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所以他砸了九重天的瑶池金殿,因为他想不通什么狗屁天道要让天下共主神魂俱灭、不入轮回。

审他时王母曾说,你迁怒的不是这天道,而是你自己。

她说的没错。

他罚的确实是他自己。

是当年没有留在西岐的自己,是那个死在姬发眼前的自己,也是那个没有赴约的自己。

 

送走了成王,太岁神君从阴影中走出,坐在周公床前。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我以为等你看到那壶酒,我早就入土了。”

“我被贬下界,天上的时间再快,也与我无关。”

姬旦看看他,有些幸灾乐祸,“为何被贬?”

“我把九重天给砸了。”

“为何要砸?”

“因为那地方我不喜欢。”

“九重天上什么样啊?”

“雕梁画栋,金砖玉瓦,美女如云,天辉威严。”

“那你为何不喜欢?”

“因为天道无情,天规不公,天帝无心,天兵无眼。”

周公像是想到了什么,“你是何时被贬的?”

殷郊不敢看他的眼睛,“武王仙去那日。”

“那你为何失约?”将死的姬旦拽住他袖口,殷郊这才知道,原来一个将死之人,力气能有那么大,“兄长到死都以为是他一厢情愿,他以为你因当年他射瞎你左眼所以不愿意见他。太岁神君,你为何失约?”

 

殷郊没有回答。

他回答不了。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

一日一夜,对于仙人,不过弹指。

 

“看过成王与我为他塑的像了吗?”

殷郊点头,“看过了。若不是文焕告诉我那是武王,我一定认不出来。”

“不像他吗?”

合上眼睛,殷郊回忆起姬发的样子。

他的眼睛同姬旦很像,圆圆的,像林间的小鹿。

他的鼻子不高不矮,很难说是什么样子,因为他总是不惜命,打起架来不管不顾。

他的嘴唇有点像女子。薄唇寡情,他这样有情有义的人,一定不能是薄唇。

他的眉毛。

他的耳朵。

他笑起来会微眯起眼睛。

他委屈的时候会像孩子一样撅嘴。

他难过起来不会哭,眼泪只含在眼睛里。

他生气的时候会皱眉,额头上会有个小小的川字。

他快意的时候。

他幸福的时候。

 

殷郊甚至能想起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麦田上的小亭,天子坐在他面前,带着笑意地看着他。

那日的他不像是武王。

那日的殷郊也不像是神仙。

分别之际,姬发轻声问他,“来年的芒种,再来看我一次好吗?我再为你折一枝麦穗,这次,我是真的希望你留下。”

 

殷郊也确实留下了。

只是再也没有人为他折一枝麦穗了。

 

“你的眼睛很像他。我见过你大哥一次,他也是这样的眼睛。”

“不像的。”周公摇头,他确实病重了,回忆起两位兄长,情难自持落下泪来,“考与发的眼睛像父亲。鲜与我没有他们那样的神态。他们的眼睛有百姓,有众生,却唯独没有他们自己。鲜与我…”

 

武王崩逝,成王年少,周公摄政,三监乱世。管叔鲜被斩,蔡数度流放,文王膝下十子,最后还是走到了自弑其兄的路上。

 

“…我最近总是梦到他们,梦到大哥没死,他成了西岐少主,我和鲜辅佐在他身侧,发同你一起,骑着雪龙驹,策马扬鞭,驰骋天下。”

周公的声音时高时低,像是断了弦的琴。他握着殷郊的手,急切地问他,“你知道的对不对?兄长不想做王,我的兄长都不想做王。考想要的是风花雪月,发所求的是自由自在,鲜只要兄友弟恭…”

 

殷郊从怀里拿出一枝麦穗。

姬旦静下来,他看着太岁神君手中的五谷,轻轻地念着什么。

“茎苦为荞,实甘为麦。西岐的孩子都知道。”

殷郊把麦穗放进他手里。

姬旦合上了眼睛。

睡着的他又变回了那个少年,跟在哥哥的身后,仰头看着殷郊的法相。

 

“兄长一直很挂念你。”

殷郊摸摸他的额头,“我也很挂念他。”

“如果我现在醒来,发现这才是梦,而我的梦才是真的,那该多好。兄长不想做王,他跟我说,入夜之后的宫闱,静得吓人。风吹过城墙,像极了女人的哭声。”

“我知道。”

“如果可以,我希望兄长能像我梦里那样,和你离开西岐。成王之后他总和我说,灌口有好酒,陈塘有鱼虾,冀州有雪原,五岳有青山。这些地方他都想去,只是可惜,没有机会了。”

周公合上眼睛。

他握紧了手里的麦穗,就像是握紧了两位兄长的手。

“兄长会希望你去的…”

 

他会希望你哪里都去得。

就如同他希望你终将得偿所愿一样。

 

 

周公死后,成王康王励精图治,息民养谷,百姓安居。

可惜昭王好战,穆王喜功,天子之位传至幽王之时,周朝气数已经快要尽了。

 

周朝国破那日,殷郊在他的麦田里捡到了一个死婴。

那孩子如同昔日成王一样,克死生母,降于天地。

只可惜他遇到的不是宅心仁厚的武王姬发,而是山中饿了数月有余的野狗。

殷郊找到他时,婴孩的左眼已经没了,内脏被野狗们翻出来吃了大半,就连四肢都被啃得干干净净。

他赶走了兽群,用外衣的桑布裹住死婴的尸骸。抬头想找块风水宝地埋了他时,却只看见了被血海染红的沟渠,还有几乎没有果实的麦穗。

天子昏庸,天谴将至。

这次不知道要轮到哪位明主化身鸾凤,归于天地了啊。

 

死婴最后被他埋在一棵大柳树下。

临走的时候,太岁神君折了一只麦穗,放在了那个小小的坟包前。

故人说折麦穗相送有挽留念怀之意。

若是你我有缘再见,希望我有本事能留住你在这人世间吧。

 

 

幽王身死,周朝国灭,诸侯争霸,群雄逐鹿。

秦王嬴政伐燕楚、灭韩赵,一统六国,周鼎易秦。

嬴秦只活了十四年,十四年后,刘邦项羽以汜水为界分江而治,西楚霸王于乌江自刎,汉王刘邦发兵咸阳,汉室天下自此开始。

 

又是一个大雨天。

现如今是个游医的殷郊走到了华山脚下。

他四处敲门避雨,敲到第九家终于有了转机。

这家主人是个年轻人,一身青衣,头戴斗笠,比起全身湿透的殷将军,他看起来更像是个仙人。

年轻人家中不大,两间小屋,一头老牛,院中种着一棵大柳树,两人不能怀抱,狂风骤雨不止,柳树摇曳生姿,看起来别有一番风韵。

“看什么呢?”

殷郊坐在檐下抬头。

他看不见男人的脸,只能靠着电光依稀去看男人的眉眼。眼睛看不清,鼻子认不出,嘴巴倒是很漂亮,笑起来尤其和善。

甚至有几分像那年麦田中的武王。

“没看什么。你笑起来,与我一位故人很像。”

“那你这位故人如今何在?”

“已经故去了。”

 

男人没说话,只是把茶碗放在他身边。

茶很香,却并非是茶叶的味道。殷郊喝了一口,觉得有些苦,但仍有暖意顺着四肢百骸流进身体。

“这是荞麦茶。华山上有位三娘娘,开坛布道,乐善好施。三娘娘说荞麦茶对人好处颇多,不仅清热暖身,还能让人时刻记得因果。华山上下的百姓家中都是荞麦茶,就是不知道先生是否喝得惯了。”

“茶就是茶,与因果有何关系?”

“就好比我今日迎先生进门是因,你若是强盗,将我这破屋洗劫一空就是果。在世为人需敬畏因果,否则便会像喝这荞麦茶一样,尝尽孽业苦果。”

“可若是世人都像你这般想,那我便无处可去。这雨这样大,我死在华山上也说不定。谨慎因果是好,可要是因此踯躅不前,难免会招来更麻烦的苦果也说不定呢?”

 

天地哗然寂静,仿佛只有眼前的柳树还在随风而动。

太岁神君想起幽王身死那日他在麦田里捡到的死婴,那时他也将孩子埋在了这样大的一棵柳树下。

百年已过,不知那婴孩如今身在何处,与何人相识,又有了怎样的因缘际遇。

 

青衣男人见他面有笑意,也笑着问他,“先生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感慨这世界因果,玄妙非常,恐怕连九重天上的大罗神仙也参悟不透。”

 

雨停离别时,太岁神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这小院主人的样子。

除了嘴唇之外,与昔日的故人再无相似之处。

“我看先生似乎有些遗憾?”

“不是遗憾,只是感慨。”

斯人已逝,他就算思念,也是枉然。

 

“你这院子很好,柳树很好,荞茶更好。”

殷郊替他合上半扇门。须臾天地,门里门外,仿佛两个世界。

“若你不再担心因果,不如在雨时再请人进来避雨。这样好的光景,可不能只有你一人独享。”

 

又行两日,殷郊终于见到了华山上的三娘娘。

亭亭玉立的仙子面若桃花,拢袖对着殷郊深深一拜。

“华山杨婵拜见太岁神君,百年前一别,不知神君如今可好啊。”

望着仙子的盈盈笑脸,殷郊却怎么也想不起他们在何处见过。

“神君恐怕是不记得我了。那日你在天庭受审,我就站在家兄身侧。”

“你家兄是谁?”

“灌口二郎杨戬。”

他这才想起,当日王母贬他下界,众仙哗然,只有杨戬身侧的那个仙子,似乎对他笑了一下。

“你当日为何要对着我笑?”

“九重天上的神仙都觉得被贬下凡便是这世上最重的刑罚,可是我总觉得在神君你的心里,留在那个破地方继续为天帝老儿卖命,才是真的度日如年。”

 

殷郊在杨婵的道场留了三日。

第三日子夜,华山上空雷云翻滚,他二人出门查看,只见一只黑虎自云后钻出,虎啸所至,百兽惊惧。

“那是赵公明。”

杨婵疑惑。黑虎落下的方向,分明就在华山脚下。

“你们太岁部的神仙来我华山做甚?难不成是来找你的?”

 

赵公明并不是来找他的。

玄坛真君如今是人间除瘟禳灾、主持公道的财神。

今日之所以降下劫云,自然是为了铲奸除恶。

殷郊与杨婵赶到山脚下,只看见一青衣女子跪于黑虎掌下,虽然被雷电烧焦了衣服头发,可是女子仍然不屈,咬紧了牙关还在反抗。

彩衣女子见了殷郊奋而起身,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是你!”

无辜被指的太岁神君不得要领,“是我?我怎么了?你又是谁?”

赵公明在一旁淡然答道,“她是这华山下修行百年的柳树。今夜受雷劫攒顶,是因为她害人性命。”

“我害人性命?他们杀人放火你倒是不管,我为民除害就要天打雷劈?你说我害人性命,我还要说你不辨是非,是个什么神仙?!”

殷郊看了看女子,“你说被你害死的是杀人放火的凶徒...那他们所害何人啊?”

女子恶狠狠地看着他,“那便要问问你了!那日天降大雨,太岁神君你可记得,你在那小院里说过什么?”

 

你这院子很好,柳树很好,荞茶更好。

若你不再担心因果,不如在雨时再请人进来避雨。这样好的光景,可不能只有你一人独享。

 

“他三人行路至此,借我家院子避雨借宿。子夜时分,他们见这院落只有一人居住,附近又多是老幼妇孺,所以杀人害命,强盗放火。可怜我主,一颗善心,却得了如今这身首异处的下场!我杀人,不过是看不惯这黑白不分的天道,更看不惯你这识人不清的神仙!”

 

恍惚间,殷郊又看到那日的青衣少年。

或许他说的才是对的。

在世为人,若不识因果,便如同饮下荞茶。

百年前他不识天道,所以得了这孤苦一生的苦果。

今日他颠倒黑白,所以间接害死一条性命。

 

得了雷劫的柳树一夜丢了百年道行,杨婵问她可有悔意,她却看着这空落落的院子大笑起来。

“悔意?我大仇得报,为何要悔?就算后悔,也不是可惜道行,而是遗憾美景一炬,良人已逝,昔年景致,皆不可追。”

 

若他没有为你打开那扇院门。

若他没有请你喝一杯荞茶。

若他没有和你在雨中共话因果。

“若是你没有来华山,那该有多好啊。”

 

殷郊看着柳树精的背影,抬手为她关上了那虚掩的半扇院门。

 

 

西汉两百年基业,亡于飞燕合德干政。王莽篡位,改国号为新。

新朝末年汉室后裔刘秀统一天下,光武中兴,明章之治,可惜东汉末年宦官掌权,十常侍祸乱朝纲,天下三分而未定。

 

殷郊在江东遇到了崇应彪。

九曜星官降世临凡夜宿歌楼,囊中羞涩被扫地出门。念叨着自己是不是今年犯太岁,抬头就看到了坐在酒肆二楼的太岁真神。

“你是不是跟着我来的江东?”

真太岁懒得抬头看他,“别自作多情了。云游至此不行吗?”

崇应彪一指他身后的古琴,“带着它云游?怎么没累死你呢?”

“你懂个屁!我娘...太阴星君近日托梦给我,说九重天上的琴太过冷硬,特意让我在人间寻把好琴带给她。”

“你和你母亲还有来往?当年贬你下界的时候王母可说了,无召不得回天庭,无故不得用仙法。你可别连累太阴星君和你一起受罚。”

殷郊一把夺过他面前酒杯,“不想被我连累就别喝我的酒!”

“一口酒罢了...那么多年不见,你怎么愈发小气了?”

 

二人对坐许久,无话可说。

千年已过,朝歌镐京都已化为尘埃,再说当年旧事,反而显得可怜可叹。

实在没话的殷郊指了指崇应彪的肩膀,“我记得当年我大闹天庭的时候,拿雌雄剑砍中了你肩膀…”

“你还好意思提,明明都说好了,我放你走,你演场戏。你倒好,一剑就差把我脑袋砍下来了…殷郊你是不是公报私仇,还记得当年我在朝歌砍你脑袋的事?”

“我的记性一向很好。”

星官咬牙切齿,“早知道当年不放你走了!”

 

说这句,崇应彪自己都有些后悔。

当年之事,他也觉得天不地道,所以才在一重天拦下殷郊,私放他下界。

只是没想到时不我待,一切都已经晚了。

“你找到他了吗?”

殷郊看他一眼,“我下界不是为了找他。”

“我知道,但是你找到了吗?”

殷郊摇头。

“魂归天地是什么意思不用我说吧?殷郊,或许他已经…”

太岁神死死地盯着他。

他上次这幅样子还是大闹天庭那日。

“当我没说。你真的就这么相信姜尚?你真相信他找到办法送姬发转世去了?你下界也一千年了,要是真的能遇到,估计你俩早就遇到了,除非你认不出来。这倒也是种可能。轮回转世,洗尽前尘,换个样子,换个声音,你还能认出他来吗,殷郊?”

 

殷郊最近一直在刻像。

想着故人的样子,喜怒哀乐,五官眉眼,旧日时光,全都被他刻印下来。

武王不能封神,可四海六合、天南地北却布满了他的塑像。

殷郊不敢对崇应彪说,他是害怕自己忘了他的样子。

他不敢忘了姬发,所以日夜雕刻,想把他的样子留下来。

殷郊很害怕,因为每当午夜梦回,他于幻梦中回望此生,除去蹉跎无常,余下唯一的一丝快意,竟全都与姬发有关。

是与他纵马时天上的明月。

是曾经在西岐看过的漫山麦海。

是身死前他眼中不落的泪水。

是为了他砸瑶池、毁天庭的逍遥恩仇。

 

如果他忘了姬发。

殷郊害怕他此生会如同大漠黄沙,握紧双手,却什么都留不住。

 

 

分别时崇应彪给他指了条路。

“江东最好的乐师就住在那。我没见过,不过听人说脾气极怪,你想寻得好琴,不如去他那一试。”

 

这乐师确实古怪,住的地方幽深僻静。殷郊找上门时,他就坐在院里的屏风后抚琴。

江东歌楼的名伶伴他乐声而唱,唱的是一首初秦时的小调。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好一个道阻且长啊。”

名伶歇了嗓子,笑吟吟对着他一拜,“不知先生何意?”

“若想觅知音,必先走歧途。先生门前这八十一级台阶,恐怕就是这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的意思吧。”

屏风后的琴音断了。

“三五历记中说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故天去地九万里。”

“我知道,你是想说你的琴声比起勾栏瓦舍中的乐师,不止是这九万里的差别,而是九九八十一万里的差别。”

屏风后的人笑了,“你觉得我不如他们吗?”

“不。你的琴声是我听过第二好的。”

“那第一好的是谁?”

“是我要买琴相送的人。”

“就凭先生这句话,琴我舍了,他日相见,还望这位天下第一送我一曲。”

“那我们一言为定。一月之内,我带她来见你。”

屏风后的人微动,回答他的话也轻的像是风中絮语。

“我们一言为定。”

 

人间一月之数,对于太阴星君而言,不过茶凉之息。

殷郊对月抚琴,太阴临凡相见。

许久未见儿子的姜皇后只觉得他瘦了,哪怕神仙不老不死,不会生病更不会饿瘦,星君却总是觉得他瘦了。

“天下慈母,只要孩子不在自己身边,便总是觉得孩子瘦了。”

姜皇后点了点他的鼻尖,“多年不见,你倒是在人间学会了滑头滑脑。”

 

太岁神掌管凡世气运轮回,六十年一甲子,几十个甲子轮转而过,他们母子上次相见还是在天牢里。

太阴得嫦娥庇护,得见殷郊。昔日封神台上宝相庄严的太岁部首神散发披面,仰首大笑。

太阴星君无情无欲,可是姜皇后却被亲子笑声骇得潸然泪下。

“孩子。”

几近疯魔的神官茫然地看着她。

不久之前他还化出三头六臂,杀出云霄九重,如今却只落得这般下场。

掌管刑罚的瑶池金母说,为神需无情,为仙需无爱,若是起了这爱恨嗔痴的妄念,那九重天就会变为第二个人间。

那日,姜皇后看着自己受尽苦楚的儿子,望着牢外雕梁画栋的仙宫,却想不通这九重天上到底好在哪儿。

“去凡世吧。”

三尸八苦,七情六欲。

人世再浊,也容得下爱恨情仇。天上再清,却听不得情/欲痴念。

“去凡世,当个寻常百姓,种麦子饮稻酒,穿麻衣食豆饭。怎样都好,总好过九重天上。”

 

如今再见,没了锦衣华服的殷郊,似乎真的得了逍遥自在。

殷郊带着她走街串巷,好不容易走上八十一级台阶,可找到的却只是残垣焦土。

他们找到那日唱蒹葭的歌姬,被人毒瞎了眼睛划花了脸的名伶只剩下一口气,好像就是在等他们来找。

“那日你走后,富春士族家的子弟就找来了。公子哥们新寻来的姘头,点名道姓要让他给自己筑琴。他不从,他们便来找我,毒瞎了我的眼睛划花了我的脸,就为了让我告诉他们,怎样才能从他手里买下一把琴。我不说,他们就把我打成这样,然后趁夜一把大火,把他烧了个干干净净。”

太阴原以为纣王已死,天下暴政就该结束了,可是没想到千年已过,人间却还还如当初一般,血流成河,遍地饿殍。

 

殷郊走回乐师的小院。

那日立在院中的屏风被烧得只剩下一个角,依稀可辨那是一轮圆月。

皓月当空,应有知音在侧。

美人美酒,应有琴音相伴。

夜风穿堂而过,殷郊仿佛听见有人在他耳边轻声叹念。

 

“你失约了。”

 

他转身,他的母亲站在他眼前,满眼泪水。

“为何会这样啊。”

殷郊也想问。

这世间种种因果,究竟为何如此?

 

 

汉武帝于酒泉郡设玉门关,张骞出使西域,带来漠北的葡萄美酒、宝马良驹。

汉室倾颓,玉门关却并未消亡。

当拓跋焘一统华北与萧道成隔江对峙时,殷郊做起了倒卖马匹玉石的生意。

漠北人多游牧,眼瞳深邃,鼻梁高挺,站在中原人身边更显得汉人娇小柔弱。

殷太岁来贩马时倒是没人敢这样议论他。大漠红花般的美人们,一个个见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脸却红成了葡萄美酒的颜色。

 

柔然首领以可汗相称,第三次贩马时,殷郊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漠皇帝。

“我听我的父亲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中原人来西域贩马。那个中原人长得又高又大,比我们漠北人还像戈壁上的狼群。他在沙暴中救下了我们的首领,首领说他是神仙,还为他在绿洲修了一座庙宇。”

殷郊也没想到,当年举手之劳的善意,竟然给自己在这无神无佛的西域,换来了一座金身。

大可汗为他讲起他们眼中的中原,“我的父亲说,中原人信奉神灵。他们的天有九重,地有十八层,皇帝死后魂灵会去往西方极乐之处的火云山上,庇佑世间生灵。每当他说起神,他总是很憧憬。”

殷郊的脸上没有表情,“没有什么可憧憬的。天再高,地再深,神灵无爱也是虚伪,火云山上满是谎言。与其憧憬死后,不如把握现在,做个明君贤主。”

 

可汗大喜,赐他一壶美酒,一匹良驹。

马厩中人声鼎沸,殷郊凑过去看热闹,原来是可汗的小儿子在驯服烈马。

一匹如同月光的雪白宝马。

像极了当年武王的雪龙驹。

大漠的人相信,好马只臣服于勇士。

少年急切地拉紧缰绳想让宝马臣服,殷郊却只是吹了个口哨,白马便垂下头颅,悻悻走来。

好马只臣服于勇士。

可是雪龙驹却一向最善识途。

 

马上的少年垂眼看他。

殷郊昂首回望。

弥漫天地的沙暴终于过去,大漠的夜空能看到一轮圆满的月亮。

 

“你是怎么驯服他的?”

高大俊朗的中原人没有说话。

恍惚间,他好像回到了朝歌城的马厩里。

姬发骑在他那批黑马上,笑着俯下身子。

“怎么不说话啊...”

眉眼像极了姬发的少年俯身凑到他眼前。

“...你哭什么啊,中原人?”

 

 

传说,小儿子降生时,可汗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西边的群峰中飞出了火鸟,火焰烧穿层云,带走黑夜,带来黎明,最终降落在沙漠的绿洲上。

“你不会真的相信了吧?”少年骑在他身侧的白马上,“那都是我阿塔瞎说的。我小时候,大漠里来过一个穿白衣服的道士,他对我阿塔说,我命中有一劫,劫从中原来,可避不可逃,原是因果报。那天之后我阿塔就编出这些无聊的流言,为的就是骗骗你们这些中原人。”

“那你又为何告诉我真相?”

少年指了指他的白马,“因为它信你啊。好马识途,它见你第一面就这么信你,说明你一定有过人之处。人会撒谎,马却不会,比起中原人、漠北人,我更相信我的马,至少它不会撒谎骗我。”

“我也不会。”

少年转身。苍穹辽阔,他的笑脸被夜色淹没,好像一场稍纵即逝的美梦。

“我可不会这么轻易相信你们中原人的。”

 

第二次见面时,殷郊知道了他的名字。

少年比上次见时又高了一些,稚嫩的眉眼也开始变得舒展。

殷郊来到大漠时,他正陪着自己的小妹妹骑马。

“我的名字?艾吉木。是旋律的意思。我的母亲喜欢中原的琴声,生我的时候父亲梦到了火鸟,母亲梦到了天女抚琴,所以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比起乐调,我更希望我能叫月亮。我妹妹就叫萨仁,是漠北话里月亮的意思。”

殷郊给他讲,中原流传着一个故事。从前的天上有十个太阳,有一位大英雄用弓箭射下九个,天帝记恨他杀了自己的儿子,所以便送了长生药给英雄的妻子。女人服药得长生,奔月而去,夫妻天人永隔,她日日在月宫中抚琴落泪。

“你们中原人真无趣,爱人要相隔相离,就连月亮也变成了囚人的牢笼。我们大漠可没有这样的故事,月亮就是月亮,是所有漠北人的月亮。”

 

第三次见面时,艾吉木问起殷郊为什么要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落泪。

已活过千年的太岁神凝望着艾吉木的笑脸。

属于姬发的那部分神韵已经消散在了大漠的风中。他还是俊朗不凡的,只是越来越不像殷郊刻的那些木像了。

“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他也曾坐在这样一匹白马上,像你那样对着我笑。”

“那你的朋友现在在哪呢?”

 

他?

神形俱灭,魂归天地,殷郊辗转千年都无法再与他相见。

 

“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西边有一座山叫火云山,他...应该就在那里吧。”

艾吉木陪他一起坐在沙丘上。只要他们抬头,就能看到星河璀璨,明月高悬。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呢?你很思念他对吗?每次说起他的时候,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思念他。”

“他不会想要见我的。我们曾经有过约定,我失约了,他一定很失望。”

“那你又怎么知道他对你失望呢?你没有问过他,他又没有亲口对你说过。如果他是我,就算你失约了,可是只要你出现,我就会很欣喜。”

殷郊低头看到艾吉木的眼神。

姬发也曾有过这样的目光,是林间的小鹿,大漠中的红花,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

“我...”

 

世间不知,伐纣东行的武王与自焚而死的太岁,其实见过一次面。

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一面。

十绝阵去九,张天君于西岐摆下红砂阵,轩辕坟三妖齐聚,势要一战夺去武王性命。

就是那一晚,送走了哪吒姜尚的武王在山谷关口发现了殷郊。

他尽全力阻止武王明日破阵,姬发问他为何要拦,殷郊张口想说什么,开了口却觉得胸中一阵剧痛。

“你会死的。姬发...你会死的。”

姬发恍然盯着他。

这么多年,殷郊一直不知道,在那个瞬间,姬发的心里在想什么。

是凤鸣岐山的天命,八年同窗的情谊,还是什么殷郊至今都无法参透的因果。

“你还记得当日你离开西岐时,我对你说了什么吗?”

 

我只希望今日殷郊所择,他日能得偿所愿。

 

那天晚上姬发的眼神,坚定得像是无暇的月亮。

“不管我如何选,不管我日后得了怎样的苦果,我都不后悔。”

“哪怕是死?”

“哪怕是死。”

 

他起身离开,离开时姬发轻声问他,“过几日就是全孝的祭日了,如果我说我想去冀州祭奠,你会想和我一起去吗?”

现在想来,他或许是在问殷郊,如果你不是殷商太子,我不是天命之人,你我只是一对寻常百姓,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冀州吗?

又或者不只是冀州。灌口陈塘,冀州酒泉,昆仑蓬莱,五岳二江。这些地方他都没去过,所以他到死都在念叨。

“你是在留我吗?”

“如果我说是,你会留下吗?”

殷郊没有回答。

可是在那之后的一千年里,他回想了无数遍,如果那日姬发留了他,如果那日他留下了,如果当初他没有离开西岐,那么一切是不是不会如同今日?

 

“你还太小,等你长大了或许就明白了,有些事无可挽留,有些人不如不见。”

 

 

第四次见面,殷郊为艾吉木带来中原琴。

“这琴是在长安买的吗?我听中原来的商人说,天下繁华,尽在长安。那里是不是遍地都是美酒,满目皆是美人?”

殷郊点了点他的脑袋。几年未见,艾吉木已经长到昔年姬发那般身量了。

“大漠那么多美人,还不够你看的吗?”

“就算没有美人美酒,我也想去长安。”

 

长安啊。

殷郊记忆中的长安甚至不叫长安。

那里叫做镐京。

“长安很好,繁华兴盛,钟鸣鼎食。”

“可你好像不太喜欢。”

“怎么可能喜欢呢...我唯一的朋友,死在了长安啊。”

 

第五次见面,艾吉木的左臂多出一道血痕。

“你与人打架了?”

“我是可汗的儿子,谁敢跟我打架?关外有沙妖劫道闹市,我和阿兄护送商人进城时赶上了沙暴,他们躲在沙暴里,我一时防不住。”

“你知道玉门关外在我们中原叫什么吗?八百里旱海。旱海中,应该是有龙王主事的。”

“你是要我去求神仙?从小到大我可只拜过一位神!我们柔然部落的先祖曾经遇到过一位神灵,打扮成中原人的样子,救他们出了百年一遇的大沙暴。我的阿兄们不信他,可是我信他。”

 

第六次见时,萨仁缠住了殷郊。

当年得由哥哥牵马的女孩已经长成了能自己拉缰的少女。

她骑在马背上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就是传说中那个神仙啊?为什么我都长大了,你还是不会老?”

 

第七次见时,艾吉木带他去看了月亮。

沙海上的月亮,清冷孤寂,纯白圆满。

“你看那个月亮,是不是很美?”

殷郊侧目去看艾吉木的侧脸。

这些年他看到艾吉木就会想起姬发,骑在马背上的姬发,站在麦海里的姬发,那日岐山中月光下的姬发。

“很美。”

“在大漠,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带他去看月亮。”

殷郊一怔。

“我们中原没有这样的规矩。我的朋友倒是和我说起过,在他的家乡,如果想一个人留下来,就送他一枝麦穗。”

“可这里是大漠啊,我没有送麦穗给你。”

艾吉木说的没错。

大漠生不了麦穗,就如同西岐的月亮总是没有关外圆满。

 

第八次见时,艾吉木被柔然的姑娘们簇拥着。

萨仁也拽着殷郊去看月亮。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不管看的人怎么变,月亮永远都是月亮。

“你不喜欢那些女人?”

萨仁摇头,“是他不喜欢那些女人。”

“那他喜欢的人呢?”

萨拉摇头,“他说那是个像月亮一样,永远不可能被他抓到的人。”

 

第九次见时,柔然部落人心惶惶。

沙妖肆虐关外,竟然要求柔然献出少女以做人祭。大可汗与其余部落首领拒绝献女,柔然人心涣散,恐有大难将至。

殷郊在马厩的门口找到了艾吉木。

他仰着头,虔诚地望着天上的月亮,手中握紧了他的长弓。

“我会送你和萨仁离开的。”

艾吉木没有转身,他只是看着月亮。

“你知道为什么大漠人将月亮视为定情之物吗?因为月亮哪里都能照到,哪怕相隔天涯,抬头望月的那一刻,我们都近在咫尺。”

 

殷郊的心跳如擂鼓。

他拽住艾吉木的手,想要把他拉到自己身边。

柔然少年的身影在那一瞬穿越千年,与岐山中转身离去的武王渐渐重合。

如果当年我留了你。

那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我会送你和萨仁离开的。”

“那你愿意带我去长安吗?”

殷郊停下脚步。

“我不去长安。”

 

在他身后,原本平静的沙漠突起风暴。黄沙漫天,劫云翻涌。

殷郊在浩瀚沙海中看到一个熟人。

九重天上,旱海龙王。

怪不得此地沙妖作祟。

原来是有神仙与妖孽勾结。

 

“中原人。”

殷郊看着离他们越来越近的黄沙,心中惶恐万分。

“你拿弓干什么?!”

“我的妹妹说你是神仙,你一定能将她平安送到关内对不对?”

“艾吉木!”他拦住少年的白马,“你不是说你想要去长安吗?好,我答应你,我带你去长安!”

艾吉木凑到他耳边。

殷郊觉得有什么东西落在他的侧脸。

像是一滴泪,又像一个吻。

“别忘了我啊,中原人。”

 

白马飞驰而去,一头撞上那朝城而来的黄云。

一支白色的羽箭破空而发,殷郊听见艾吉木的声音响彻天地,如同他的名字,是宇宙间最美的旋律。

“大漠的子民不信仰神明,只信仰天地。我们不会献出少女供你折辱,我们只会亮出刀剑让你湮灭!”

 

天罗地网般的箭雨,雷鸣般的马蹄声。

与神灵之力相比,他们渺小得如同蜉蝣撼树。

 

萨仁从马上坠下,挣扎爬起,想要拉住他一起前行。

“你不是神仙吗,中原人?!”

 

你不是神仙吗,殷郊?

如果做了神仙便能颠覆朝堂天道,那为什么这世上又有连神都无法留住的人?

 

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西岐。

如果当日他留住了姬发。

如果那年芒种他去赴了约。

如果如果,痴因难拔,自尝苦果。

 

“我是神仙啊...”

那日他大闹天庭,王母拈花而落,花叶落地化为藤锁,穿过他琵琶骨,锁尽他一身仙法。

今日神仙杀人在他眼前,世人供奉他为太岁,掌管人世气运轮回,可他却只能看着,什么都不做不了。

“我是神仙啊...”

殷郊只觉得自己全身筋骨剧痛难忍,漫天风沙朝他二人呼啸而来。

“我是神仙啊。”

下一刻,那日封神台上三花聚顶的太岁真神现出法相,三头六臂将黄沙走石硬生生撕出一个大口。

金光起,雷霆至,尘云破,真神现。

“你为龙王,不护百姓,反乱社稷,今遭天谴,你可知罪?”

 

 

杨戬在下界找到殷郊时,他正站在一幢新坟前。

玉门关外少有神庙,这一座不知道供奉的是谁,没有牌匾,只有塑像。

孤零零的坟包立在神庙的院子里,太岁神落寞地站在坟前。

“当日王母锁你,用的是瑶池中的莲花,落地生根,锁人仙骨。听说要想把它拔出来,疼得如同筋骨再造。”

殷郊看了他一眼,“老子乐意,你管得着吗?”

杨戬咋舌,“旱海龙王虽不像四海那般为人尊敬,但至少也是真龙。你将它剥皮抽筋,有没有想过日后如何向龙族交代?”

“那他在关外吃人劫道时,想没想过如何向天庭交代?”

杨戬挑眉。

一别经年,殷太岁倒是学得牙尖嘴利了。

 

“你是来抓我的?”

杨戬也学他抬头看天,“我是来找你回天上的。王母娘娘要开蟠桃会了,你们这些被贬下凡的神官仙君算是得了大赦。只要没有害过人,都可以回去重领仙籍。”

殷郊大笑起来,笑得杨戬后背发毛。

“你笑什么?”

“就是觉得可笑。我以为我在与天道抗争,可是在天道眼里,我不过就是个微不足道的棋子。”

 

杨戬想起殷郊被贬的那日。

那时的他同今日一样,散发披面,抬头望着长阶之上的王母,跪却不屈。

“你们口口声声说武王伐纣乃是承接天命,我今日倒是想问问你们,武王祭阵而死是不是他的天命?他早衰而亡是不是他的天命?他神魂俱散,归于天地又是不是他的天命?天命让他做天下共主,可是这天下共主只做了三年他就死了…原来天命就是这么反复无常!原来在天命眼中,你我,皆是棋子!”

 

清源妙道真君陪他从日出站到了日落。

当月亮出现在大漠的夜空中时,殷郊问了杨戬一个问题。

“姬发真的入轮回了吗?”

杨戬没有睁开额上天眼,他闭着眼睛,大漠的风撩过他的四肢百骸。

“天机不可泄露。”

“那我还有机会见到他吗?”

 

殷郊没有说话。

杨戬侧目。

太岁神君的眼角落下一滴眼泪,砸进那座新坟里。

“会再见的。”

 

天上是大漠的那轮月亮。

杨戬的天眼看到殷郊的脖颈上连着一条线。

红色的线,朝着天边飘去,像是要飞出九霄,飞向月亮。

“你和他,会再见的。”

 

十一

 

千年不回天庭,这次回去,殷郊发现当年那些被他砸坏的宫殿庙宇,竟然已经修得七七八八了。

特意赶来迎接他的邓婵玉快要疯了。

修了一千年,要是再修不好,她也要学殷郊下凡了。

“你那么多年不在,天庭上又多了不少人。王母的女儿织女是个大美人,杨戬的妹妹杨婵也很漂亮,你母亲所在的月宫新来了一位素娥仙女,更是天姿国色…”

殷郊越听越不对,“怎么全都是女的?”

“废话。男仙官一个个长得参差不齐的,老娘才懒得看他们。”

“那就没有一个你认识的?”

“前几日天帝点上来了一只猴子,当什么御马监正堂管事,说白了,就是弼马温呗。”

殷郊无奈,“天帝老儿一向喜欢用这些损招…弼马温…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号啊。”

 

殷郊上了天庭也没什么事情干,无非就是在母亲的月宫中坐坐,去中天找崇应彪打一架,顺便再去帮姬发看一眼中天紫微大帝。

在紫微宫门口,殷郊遇到了一位旧识。

当年姬发身死红砂阵,太极仙翁座下白鹤童子入梦献寿,这才有了日后伐纣立周的武王。

周朝刚立,白鹤却思凡下界,王母遣杨戬殷郊二人下界拿他,一来一回,殷郊才误了当年芒种之约。

被捉回天庭的白鹤几近疯魔。妻子皆死于他眼前,他目眦尽裂地看着眼前的太岁神,咬破了舌头笑得满嘴鲜血。

他问殷郊,你一定不知道,当年姬发将死,只一息尚存,太极仙翁让我拿着一只麦穗入他梦中。

 

梦中的他化作须发皆白的道人,站在一片麦田里,拿着麦穗和荞茶,问了武王一个问题。

“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

武王回问,“如果我选生呢?”

“那我便送你一只麦穗,留你在人间。”

“如果我选死呢?”

“那我就送你一杯荞茶,你饮尽此生苦果,我送你去往西方极乐。”

 

那时的武王阖着双眼。

茎苦为荞,实甘为麦。

他走到如今,喜忧参半,甘苦尽尝。

 

“如果我选择生,我会怎样?”

“我主用人间气运救你,这借来的寿数只能撑到你伐纣功成。逆天而为,必遭天谴,早衰而亡,孤苦一生,神魂俱灭,不入轮回。”

“那如果我选择死,天下会怎样?”

“姬旦即位,姬鲜谋反,姜尚扶持新王远渡黄河,与纣王在牧野一战。狐妖死,纣王死,三吒去二,商周共亡。殷郊自焚弑父,封神太岁。人间动乱百年,天道再选新主。”

“天道要我生,伐纣立周,天道又要我死,半路而亡。天道啊天道,你说在这天道眼中,我算什么?”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无上妙法,不可言状,非我等所能参悟。”

“那如果今日我选择生,你刚刚说的另一种天命,便不会发生对吗?蹉跎伶仃,我一人承受就够了。我只求他…我只求他们能够得偿所愿。他们会得偿所愿的,对吗?”

白鹤只记得自己点了点头。

与他对座的武王无声地笑起来。

“那就好。那就...再好不过了。”

 

“那天我走的时候听到他说,那枝麦穗,是苦的。”

生苦,死苦,痴念为因苦,结出的苦果自然也是苦的。

“我想他一定没想到,他为了天下人殚精竭虑,可是他想阻止的却还是应验了。”

殷郊仍然在他面前拉着纣王自焚而死。

他死时,摘星楼上回荡着他的声音。

你给我的这条命,我终于还给你了。

他死的时候,姬发一直在念他的名字。

殷郊。

姬发反反复复地念这两个字,仿佛只要一直念下去,他就还有机会,帮殷郊更改这无常的天命。

 

那之后,殷元帅砸瑶池、毁仙宫,拼得伤痕累累、满身血污,好不容易赶到火云山时,只看到了那只浴火而生的鸾鸟。

于天地之间借来的气运,最终也还是要还给天地。

杨戬将殷郊押回天庭,白鹤看着自己对面被废去仙骨的太岁神,心中没有畅快,只有悲悯。

他听见殷元帅问杨戬,你这一生,为了天道苍生,不尝爱恨,不解情仇,可是活到现在,你可有过一丝快意?

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件事,不管什么天道伦常,只想从心而为。

这样的感觉,你有过吗?

 

“一别经年,神君可好?”

殷郊对他一拜。

“人间不比天上清冷无情,自然一切都好。”

“神君还在找吗?”

“我...一直在找。”

 

十二

 

蟠桃会开,诸神献宝。

殷郊将旱海龙王的龙皮龙筋献上,他抬头,看不到长阶之上天帝和王母是何表情。

“太岁神君所献法宝何名?”

“不曾取名。如果非要取,我觉得此宝应叫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回到座上,坐在他身边的赵公明默默端起酒杯。

“这名字...取得不错。”

殷郊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位不苟言笑的玄坛真君,其实是个相当有趣的人。

 

宴席大开,织女献舞,云霄之上的靡靡之音里,殷郊越过神女的笑颜,去看远处寂寥的月宫。

同为太岁神的杨任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你在看什么?”

“月亮。”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

九重天上的神仙眼中,月亮自然是没什么可看的。

可是人间千年流转,当年一起看过月亮的人四散天下,除了一抬头就能看到的月亮,世人心中往往再无半点慰藉。

“我以前也不知道月亮有什么好看,现在我好像知道了。”

 

一曲未毕,天兵天将突然来报,御马监弼马温孙悟空,吃蟠桃、喝仙酒、偷仙丹,打了哪吒三太子,现在已经快要打到南天门了。

看织女跳舞快要睡着的殷郊没忍住笑了。

杨任怒极看他一眼,“你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所谓的蟠桃宴,终于有趣起来了。”

 

王母传旨托塔天王李靖率十万天兵天将,带十八架天罗地网捉拿妖猴。

杨戬默默看了殷郊一眼。

“此景此景,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

 

执年岁君太岁在二重天遇到了这位传说中的齐天大圣。

身披金甲,脚踏金靴,手中如意金箍棒,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

妖猴提棒便打,太岁神展开雌雄剑抵挡,硬接下这一万三千斤的一击,昆仑山的宝剑被他硬生生砸出两个豁口。

“你这猴子...我不想和你打!”

妖猴收了棒子看着他,“你这神仙倒是看着面生。”

“我和大圣一样,犯了天条被贬下凡,王母娘娘开蟠桃宴,我也是才被叫回来戴罪立功的。”

“你是因何被罚?”

殷郊想了想,“因为我看不惯他们这狗屁天道。”

“既然看不惯,不如跟我一起反了!”

“虽然我不想跟大圣交手,但是大圣要是再走,就要碰上杨戬了。清源妙法真君,额生天眼,七十二变化,八九玄功,法天象地。大圣你就没想过,要是你败了如何?”

“败了那是我学艺不精,大不了回去重学,改日再战!”

“那他若是要压你在山下呢?天帝老儿连自己的亲妹妹都压在山下了,大圣你就不怕吗?”

“天压我,我便掀翻那天,地压我,我就砸烂那地!哪怕身死,俺老孙也得站着死,绝不会跪下磕头当他天帝老儿的奴才!”

 

殷郊点点头。

这么多年不曾回来,这天上地下有意思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那小神便祝大圣旗开得胜,得偿所愿了。”

 

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与二郎真君杨戬在九重天上大战一场,只打得风云涌动,天地变色。

妖猴在斩仙台问斩时,殷郊终于找到了杨戬。

他披散着头发,脸上还有血迹,额上天眼大开,表情神态如同疯人。

“原来你和他说的,是这种感觉。”

 

那年周军入主朝歌,武王曾经拉着杨戬喝酒。

半醉半醒之间,武王问他,杨戬你这一生可曾体会过一丝快意?

不顾天道,不管因果,只从心论。

这样的感觉你有过吗?

杨戬说没有,武王抬头望着月亮,笑着说他也没有过。”

 

“如果有一日你体会到了…记得告诉我那是怎样的快意。”

 

十三

 

天上一天,地下一年。

等到平息了妖猴之乱,殷郊再次下界时,五代十国皆成过往,隋文帝杨坚定都长安,隋二世杨广被叛军所杀,宇文阐将长安禅让与隋,杨侗又将长安禅让与唐。

大唐盛世,万国来朝,长安之盛,如登极乐。

这一切都和殷郊没什么关系。

他仍然厌恶长安。

就如同他厌恶轮回生死一样。

 

还是一个大雨天。殷郊留宿太岁庙避雨。

被封了千年的仙法,如今又重新做回了神仙,殷将军其实有些不太适应。

比起仙术阵法,他更喜欢机巧工具,就好像比起九霄天庭,他更喜欢人间凡世。

夜很深了,浑身湿透的太岁神君睡不着。他借着一缕月色,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刻刀和木料。

“阁下是在刻像?”

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去,殷郊发现太岁庙的外面还坐着一个人。隔着一层破烂的窗纸,他只看到一个剪影。应该是个书生,看身形挺拔俊朗,听声音气度不凡。

“是。在刻像。”

“是为自己心上人刻的?”

刻刀的声音断了,“我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刻像?”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我心上人。”

窗外响起轻笑声,“情之一字,古往今来,最是难解。”

“那你说什么叫喜欢呢?”

“这圣贤书上可没写。书上教的都是发乎情止乎礼、存天理灭人欲的道理,书上可从来没教过如何叫喜欢。不过我觉得,人此一生,不过吃喝行走,想要同食五谷,共饮清泉,行遍天下,一世潇洒的…或许就是喜欢了吧。”

 

殷郊再一次想起姬发。

他有千年的时光去想姬发究竟是不是他的心上人。

可是姬发没有。

姬发没有时间,他早就化作一只鸾鸟,魂归天地。

一切都晚了。

殷郊想告诉他,自己再也不可能得偿所愿,因为他所愿之人已经身死,不入轮回,不得转世,不登极乐。

殷郊想告诉他,其实走遍他想去的这些地方用不了很久,他已经全都走过一遍,灌口美酒醇厚,陈塘鱼虾肥美,五岳青山高耸,冀州万里冰封,昆仑云雾缭绕,大漠明月高悬,这些地方都很好,他去过了,却无法欣赏。

殷郊想告诉他,他学着当年西岐百姓的样子种过麦子,养过苦荞。他喝了自得的恶果,等了千年,却没等到那个愿意送他一只麦穗的人。

 

“阁下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想起一些往事罢了。”

 

雨停之时,太岁神君在窗上看到书生的背影。

只是一起躲雨的缘分,和所有际会一样,时间到了,人就该散了。

“不知阁下贵姓?”

“免贵姓姬,单名一个玦字。进京赶考,偶遇大雨,幸得太岁庇佑。”

望着他的背影,殷郊默默记住了他的名字。

“那就祝阁下落笔如神,金榜题名。”

 

十四

 

太岁庙雨夜后五个月,殷郊在洛阳遇到了妲己。

也不是妲己,而是仍然顶着妲己皮囊的狐妖。

当年姜子牙亲斩妖狐,挨了两道打神鞭的狐妖金蝉脱壳,留下自己躯壳身死,只存了元神遁走。

千年之后,洛阳城多了一位花魁名伶,据说天姿国色,目摄人心。

 

狐妖被殷郊按着命门困在了花楼的厢房里。

妲己死挣几下,挣脱不开,索性放弃。

“你就真不怕我杀了你?”

狐妖给他也倒了一杯酒,“就凭太子殿下你和我的交情,要杀你早就杀了,还等得到现在?”

殷太岁放开她,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你还真放了?我可是杀你母亲、害你知己的罪魁祸首啊,你就这么放了我?”

“罪魁祸首不是你,”他把玩着手里的杯子,“你我,母亲,姬发,殷寿,都不过是这天道的棋子罢了。”

昔年涂山氏助禹平定天下,九尾狐便是祥瑞,后成汤伐桀立商,九尾狐就只能是被封在轩辕坟下的妖孽。

是妖是神,九尾自己说什么,从来不重要。

“你变了,太岁神君。”

殷郊拿开妖狐放在自己身上的纤纤玉手,“别离我那么近,一身的狐狸骚味,洗都洗不掉。”

 

故人重逢还未话尽千年,杨任便下界找来,说是今年新科榜眼命犯太岁,恐有大劫将至。

“他犯了太岁有大劫那是他为非作歹应得的了,这哪有问题?”

“我查过生死簿了,这个榜眼他命犯太岁早就死了,连长安城都没进去!所以,现如今这个要被天谴的人,又是谁啊?”

“这个榜眼叫什么名字?”

“姓姬,单名一个玦字。”

 

长安城外风云涌动,电闪雷鸣。

殷郊等在城外,不多时便看到杨任押着一个衣不蔽体的女人从天而降。

“搞清楚怎么回事了?”

“搞清楚了,这女人原是涂山狐妖,一日偶遇猎人,被猎户之子程勇所救。程勇的同乡姬玦乃是远近闻名的才子,为报当日救命之恩,程勇便唆使这妖狐杀了姬玦,顶了他的命数气运,这才得了新科榜眼。这所谓天劫也并不是罚他的,而是罚这狐狸,助纣为虐,不辩黑白。”

尚且年幼的狐妖仰头看着眼前的二位真神。

涂山闭塞偏僻,没有人教过她,何为善,何为恶。恩人说要杀人,她便做了,如今死劫将至,她却不知道何为生死。

 

送走了杨任,殷郊在那个破败的太岁庙找到了妲己。

妖族没有名字,她顶着别人的脸,用着别人的名字,做着身不由己的事,可死却是落在她自己身上的。

“你知道红砂阵中,我在姬发的心里看到了什么吗?从前我以为天下共主的心应该很大,至少要海纳百川。那日我窥见他心魔才发现,困住天子的原来只是一片麦田。”

 

姬发被困红砂阵百日,三妖用红砂化作红绸,缠住他的手脚,食天子肉,饮人皇血。

被折磨得精神涣散的天下共主垂着头,玉石琵琶贴着他的耳朵轻笑,“你说你为什么还不死呢?他们可都要离你而去了,封神榜上有他们的名字,日后他们全都位列仙班,只留你一个在人间。”

武王说话的声音低得要伏在他耳边才能听见,“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想做神仙的。”

九头雉鸡咬穿他的脖颈,温热的血让她躁动难耐,“你不想成仙吗?九重天上,不死不灭,你不想吗?”

 

“我知道他不想。因为困住他的从来都不是仙境。”

困住武王的只是那一片麦田。

困住武王的是姬发,是想要留下殷郊、闲云野鹤、策马天下的姬发。

 

狐妖死前曾经大叫着诅咒武王。

“姬发…我诅咒你…我诅咒你一生所致不过一场虚妄…我诅咒你只此一生不得所爱…我诅咒你神魂俱灭不入轮回!姬发…就算我入地狱…我也要把你一起拖进地狱!”

今日看来,当年她所言,竟是一语成谶,一一应验了。

 

“很多年前,我曾在长安寻到了这个。当时我只觉得讽刺,现如今我把它送给你,只为能了断我们这一场因果。”

那是一块玉环。

白璧无瑕,周到圆满。

“这是...姬发的。”

“这千年来,周王陵都不知道被盗过多少次了。它现在回到你手上,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环,是返还家乡。

百年漂泊,这枚玉环最终还是回家了。

 

几年后,殷郊在洛阳听到流言,当年的榜眼在洛阳花楼寻到一绝世佳人,家中妻子不允,他便休妻纳妾,没过几年便家道中落,最后家破人亡。

听说他死那日,曾有一只白狐在他檐上徘徊,引颈而鸣,叫声凄厉,绕梁三日,去而不散。

 

十五

 

大唐盛世,三百年光阴,贞观之治,开元盛景,可惜最终还是乱世危矣。

遍地的铁蹄烽火,累年的流年战乱,顶着赶不走驱不散的瘟疫灾情,一方游医在睢阳城外捡到了一个孩子。

大夫带着孩子走进了城内,建了院子,扎下了根。

孩子八岁那年,天降大雨,他骑牛上山采药,回来的时候带回来另一个人。

丰神俊朗,剑眉星目,样子像极了说书先生嘴里仗剑天涯的神仙。

大夫为他包了伤口,喂了米水,忙里忙外还不忘对自己儿子感叹,“咱们父子怎么都喜欢捡东西回家。”

 

不日那神仙样貌的男人醒来,作揖拜谢他父子救命之恩。

大夫不跟他客气,“既然要谢那就给钱吧。”

长得像神仙的男子上下胡摸一通,“我身上没钱啊。”

大夫捡来的好儿子一眼瞅见他腰间的玉佩,“那就拿值钱的东西抵啊。”

神仙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别的东西都可以,只有这个不行。”

“这样吧,你把玉佩压在这,什么时候筹够了钱,记得来找我换,怎么样?”

神仙把玉佩交出去的时候眼中情动,似是不舍。

他二人在睢阳城门前约定,明年今日,山上太岁庙,一手交钱,一手还玉。

“你要是敢失约,我就把你的玉佩砸了卖钱。”

神仙伸出手点点他的眉心,“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玉碎了,就不值钱了。”

 

他九岁那年,大夫教他念书识字,要他通识医理。

医馆隔壁住着的郑寡妇见到他就喊,小大夫小大夫,小大夫什么时候能学会看病,老大夫什么时候就能享受齐人之福了。

神仙笑着听他说邻里之事。

他笑起来的时候,更像说书先生嘴里的英雄。

“我可不是英雄。英雄应该救苍生于水火,我连我最想救的人都救不了,我不配做英雄。”

小大夫抬头看着他。

神仙长得那样高,他抬手想要摸一摸神仙的脸,踮起脚还差老远。

“玉佩明年再给你。”

神仙伸手弹他脑瓜,“你这孩子怎么不讲信用?”

“你再弹我脑瓜一下,信不信我明年还是不给你?!”

 

小大夫十岁那年,医馆的老牛死了。大夫请屠夫剥了牛皮,牛骨和牛肉埋在山上太岁庙门前的柳树下。

神仙来时,他就站在柳树下祭拜。死是件什么样的事,他还没想明白。

“听说人死之后,魂魄会向西去,那里有一座高山,名叫酆都。酆都山上有十殿阎罗,他们审清了魂魄的前生之罪,有罪者下地狱忏悔,无罪者会走过一座桥,度过一条河,有一个女人会给你一盏茶,喝了茶后便能前尘皆忘、轮回转世去了。”

“那人为什么会轮回呢?”

“大概是有什么心愿未了吧。”

“那会不会有人不入轮回呢?”

“这一世得偿所愿之人,自然不入轮回。”

 

说到轮回时,神仙的眼睛里好像沁着泪光。小大夫不敢再问,只好掏出那枚玉环。

“还给你。”

“怎么这次这么痛快就还了?”

“其实我老爹一直在骗你,当初是我救你回来的,他给你治伤根本就没花几个钱。”

离开太岁庙的时候,小大夫回头看了神仙一眼。

遗世独立,羽化登仙。

或许他真的是神仙。又或者他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可怜旅人。

“明年我还会再见到你吗?”

神仙站在太岁像前点头。

“如果你我有缘,或许会的吧。”

 

那天晚上,医馆隔壁的郑寡妇一直在唱一首歌。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大夫十一岁时,医术已经不凡。

那一年睢阳一带疫症四起,中症者先是高热不退,然后呕吐腹泻,精神萎靡,连续几日,形同枯槁。

坊间谣言四起,说是天子不仁,战乱不止,天道愠怒,降下天罚。

大夫把所有得了癔症的人安排在了山上的太岁庙。

小大夫衣不解带地照顾病人,几日下来滴米未进,人也轻减不少。

庙外下着如同三年前那般的大雨,他戴着斗笠出门采药,在杨柳树下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你瘦了。”神仙皱着眉头,抬手帮他把斗笠系好,“下这么大的雨还要进山吗?”

“我不采药,难道要我老爹去采吗?他那把老骨头...还不如我自己上山去了。”

“你就不怕遇到山精野怪,饿鬼走尸之类的?”

“怕什么?”他抬手一指身后太岁,“太岁神君会保护我的。”

 

疫症蔓延了整整一年,等到小大夫十二岁时,宪宗即位,削藩止乱,天下似乎又有安定之相。

医馆隔壁的郑寡妇还是三天两头跑来串门,老大夫也不生气,反倒乐呵呵听她唱曲。

听说郑寡妇年轻时也是歌楼名伶,识人不清跟着一个穷书生跑到了睢阳,书生把她卖给乡绅当小妾凑够了赶考的盘缠,乡绅死后她就没落了,每天做点给人洗衣缝补的零活,只是嗓子还不闲着,一天到晚地唱那首他听不明白的曲。

小大夫十二岁这年问了神仙一个问题,“你说什么叫做喜欢呢?”

神仙坐在太岁庙里刻像,刻得是个眉眼带笑、神采奕奕的男子。

“你还太小,问了也没用。”

“那也总得有人告诉我吧,要不然我一辈子都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不得打光棍了。”

神仙放下刻刀,“喜欢就是...”

 

他看着小大夫的脸,又好像不是在看小大夫的脸。恍惚间神仙好像看到了什么过去的幻影,他伸出手去挽留,摸到的只有眼前这个还没长开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你回去问你爹吧。”

 

小大夫回去的时候,郑寡妇已经喝醉了。她伏在老大夫的膝上,轻轻地哼着那首歌。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小大夫坐在院子里抬头看月亮。

神仙今天刻得那个像有些眼熟。

他怎么看,都觉得那张脸有点像是自己。

 

十六

 

小大夫十四岁,神仙带他去了一趟华山。

华山上有人成亲。穿着红裙的姑娘,盈盈对着神仙行礼,“华山杨婵参见神君。”

“原来你真的是神仙啊。”

神仙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是你先叫我神仙的,现在发现我真的是,难不成还害怕了?”

这场亲结得很潦草,三书六礼一样都没有,只是一男一女,一块盖头,还有他们俩作为见证。

“成亲不是应该拜天地吗?”

神仙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我们神仙成亲不拜天。”

“那你们拜谁?”

穿着红裙的新娘掀了盖头,“天道以万物为刍狗,既然识我为草芥,那我又何必拜他?神君掌管人间气运,那我便拜神君了。我拜的是这人间虽经浩劫生生不息,不是什么狗屁天道不辩善恶。”

 

小大夫咋舌。

美娇娘看起来柔弱。

也只是看起来柔弱。

 

新人拜了天地,喝了合卺酒,进了洞房。

要离开华山时,他抬头一望,发现更远更高的山上坐着一个道人,一身白衣,额生天眼,怔怔望着杨婵的小院,一动不动。

 

小大夫十五岁,睢阳城中的百姓传起了闲话,说医馆的老大夫是神农转世,小大夫是医圣再临,就连他们家那头新买的青牛都是地狱的牛头马面。

医圣转世坐在医馆晒黄连。

睢阳城里到年纪还没成亲的男子不多,媒婆说客磨破了郑寡妇家的门槛,只为了能问问咱们这位医圣转世打算什么时候娶妻生子。

“娶妻?可以啊,不过咱们事先说好了啊,我一没钱二没地三没功名。娶进门来就得跟我一起开医馆,刮风下雨也得上山采药,这样的日子,他们愿意过吗?”

郑寡妇跟他说不明白道理,一脚踢翻了他晒的黄连。

等到院子里只剩下他自己,他才一片一片地把黄连捡起来。

“再说了,我有心上人了,哪能再耽误人家姑娘呢?”

 

除夕守岁那夜,小大夫端着医馆做的扁食只身走上了山。

太岁神君执掌人间历法气数,像除夕这样的日子,他应该是最忙的。

小大夫在太岁庙等了很久,从晌午等到日落,山下的睢阳城放起了鞭炮,太岁神君却一直没有出现。

“我还以为今年我们还能再见的。”

回答他的只有庙里的一室寂寥。

“扁食我放在供桌上了。你别多想,是我老爹让我带给你的。”

 

走到了门口的柳树下,小大夫摸了摸树下的土地。当年的老牛恐怕早就化成了柳树的养料,此消彼长,生生不息,死亡或许就是这样的事。

我虽身死,但神魂永驻,朝阳夜幕,露水清风,你所见一切皆是我,我从来都未曾离开。

其实这样想,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事。

 

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山道上,藏匿许久的殷郊才从神像后现身。

那碗扁食已经凉了,煮扁食的汤里大概是放了药材,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苦香。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当日小大夫问他情为何物时,殷郊只想得起李太白的这首诗。

相思如此辛苦,如果你真的是他,这辈子就不要体会了吧。

 

十七

 

小大夫十六岁那年,睢阳城久违地闹了走尸。

一开始农舍的鸡犬被咬,慢慢闹得越来越厉害,有人家的牛马被杀,甚至有孩子进山砍柴,一去再不复返。

杨任一个脑袋八个包,坐在太岁庙里唉声叹气,“我看这次,我们算是完了。十殿阎罗都拦不住了,这么多年,酆都山下的那些冤魂恶鬼早就关不住了。人间杀戮不断,世间正邪妄顾,我看啊...这人间迟早要遭大劫。”

 

殷郊坐在房顶上俯瞰着整个睢阳城。

那个小大夫已经十六岁,他长得有些像姬发,却也不完全像姬发。

太岁神曾经在他睡着时拿自己刻的像与他对比,轮廓像,眉眼像,睡着的时候很像,可是醒来就又不像了。

殷郊并不知道他是不是姬发的转世。

他也不想再续什么前缘。

他只想看着姬发过完寻常百姓的一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娶妻生子,乐得其所。

不管这一生有没有他,只要他平安幸福,殷郊就算得偿所愿了。

 

杨任没有得到回答,一个箭步窜上房檐,蹲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看。

“你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吗?人间要遭大劫了,太子殿下你别再看了行不行?你是不是忘了上次你和杨戬三太子他们去酆都山的时候受了多重的伤了?上次还只是地府之门松动,这次要是真的开了,那我们就全都得完蛋了。”

殷郊嫌他聒噪,“你能不能别这么大声音?酆都山下地府之门里关的是什么你知道吗?那是封神前神仙大能、十二金仙的执念、情/欲、爱恨。那么多年,人间死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人在地狱洗尽前尘,那些被洗掉的七情六欲全在那扇门里。要我说,根本就关不住。清心寡欲修出来的神仙迟早要沾染红尘事,与其冥思苦想怎么堵门,不如干脆把他们放出来算了。你我最清楚,人间有人间的气运,凡人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死绝的。”

 

看着山下睢阳城的一派祥和,杨任问了殷郊一个问题。

“你就不怕地府的那把火烧到这来?凡人之躯很脆弱的,生老病死,爱恨离愁,哪一样都能要了他们的命。神君你嘴上说着人间有人间的命数,可是心里总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人是你想要保护的吧。”

“这你不用担心,只要他这辈子能自在平安,我会倾尽一切护他周全的。”

 

睢阳城里遇到走尸精怪的百姓越来越多,医馆门口挤满了来看病治伤的人。

有人问起医馆有没有丢过牛羊,小大夫面不改色地说没有。

“可能是我拜过太岁吧,就算道行再深的妖怪,恐怕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吧。”

 

小大夫十七岁那年的除夕,他循例端了一碗扁食送进太岁庙。

“好久不见。”

多年不见的神仙接过他手中的碗。

“好久不见。”

 

“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们医馆的扁食汤是苦的?”

小大夫看着这么多年殷郊刻的木像。

那个人像他也不像他。没有他那么潇洒,眉眼里满是慈悲,像是被命数磨尽了棱角。

“因为我加了黄连。有的吃就不错了,再抱怨明年就不给你送扁食了,你信不信?”

 

神仙从怀里掏出来那块他们第一次见时就戴在他身上的玉佩。

“最近天下都不太平,既然你送我扁食,我就还你样东西,可避灾祸,切忌离身。”

小大夫看着他。

那枚玉环横在他们中间。

他还记得他小的时候神仙和他说过,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

“那玉环呢?玉环是什么意思?”

神仙把玉佩系在他腰间,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

“是返还家乡的意思。”

“你刻的那些像...是我吗?”

 

殷郊如遭雷击。

“当年我问你喜欢是什么,你看着我不说话,是什么意思?你刻的那些木像,那个人长得跟我真像啊...可是我知道,那个人不是我。”

“我父亲说好大夫需游历天下增长见识,这么多年我一直没走,虽然嘴上说着是因为父母在不远游,可实际上,我一直都想再见你一面。”

“你能不能告诉我,神仙你的心里到底会不会住进一个人?”

 

殷郊还是错了。

他不应该怀念武王,不应该留下塑像,不应该藏在庙中,更不应该纠缠不放。

如果他没做这么多事,眼前人身上的因果也不会被他扰乱至此。

“会。”

“那你心上人,是你眼前人吗?”

 

神仙没有说话。

他知道,此刻无声,本就是振聋发聩的有声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神君送扁食了。明年今日,别再来这间庙宇了。”

 

在大夫离开前的一刻,殷郊拉住了他的袖口。

“明年的今天,我们再见最后一次。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关于我的心上人,关于那些塑像,还有那枚玉环。明年除夕,我在此庙等你。太岁神庇佑了你这么多年,只希望要一日为谢礼,既然大夫悬壶济世,不知道你能不能也满足我这一个愿望。”

“明年今日?”

殷郊放开手,也放他离开。

“明年今日。”

 

十八

 

睢阳城走尸泛滥,官府无法可解,百姓无方可求。

不知道是谁先发现,自从闹起精怪,全城上下似乎只有城西医馆一家没丢过牲畜,也没被妖孽所袭。

有人说这是因为大夫治病救人,所以得上苍庇护。

有人却说,老大夫捡回来的那个小大夫整天进山采药,说不定就是在山上发现了什么天才地宝。

 

一连三个月医馆都没有开张。

已经常住在医馆的郑寡妇惴惴不安,总觉得要大祸临头,右眼皮还跳起来没完。

“你儿子不是说要出去云游吗?我看你就放他走吧。难不成要他一辈子烂在这个唾沫星子都能压死人的地方?”

老大夫看了一眼在院子里晾黄连的儿子。

“不是我不放他走啊...”

是他自找苦果,不愿离开啊。

 

除夕一别后,殷郊在太岁庙迎来了杨戬。

与孙悟空一战之后,二郎神就变了脾性,从前温润如玉的清源妙法真君摇身一变成了如今冷心冷意的司法天神。

“随我回天庭。”

“回天庭做甚?”

“去了你就知道了。”

 

点齐了天兵天将,再下界时,人间枯树已然满枝绿意。

华山脚下的麦田穗实满枝,殷郊站在云头,和司法天神感慨,“这么多年,我看过最好看的麦田,竟然仍然是当年的西岐。”

 

数年过去,与三圣母相恋的刘玺变成了杨婵的丈夫,也变成了刘沉香的父亲。

华山酷暑多雨,今夜也是一个大雨天。

天上的层云滚动,电闪雷鸣,刘玺抱紧了儿子,站在窗前望向半山腰的三圣母庙。

 

云雨之上,二郎真君睁开天眼,华山狂风大作,飞禽走兽惊惧异常。

三圣母庙中的杨婵提剑而出,宝莲灯光芒万丈,大雨倾盆却沾不湿她衣袖一寸。

“杨戬你是不是疯了?”终于想明白这是道什么法旨的殷郊恨不得一脚将杨戬踹下云头,“杨婵是你亲妹妹!她犯了哪条天规,你要这么罚她?”

“私通凡人,诞下孽子,这是滔天大罪!”

“杨戬!”

殷郊话音未落,二郎神身后突然凝出虚影,牛毛雨幕竟化作寸寸刀刃,呼啸着朝着杨婵落下。

许多年前,他们兄妹还是少年时,如今的天帝也曾站在云端,将大雨化作细刃。

千年轮转,当年杀父镇母的一幕,竟然又要上演了。

 

距离华山百里之外的睢阳城里。

上山采药的小大夫下山回家,他一向都是走这条路的,可是今日这条路却有些不同。

今日过于安静了。

他顺路走回了家,走到门口,才发现不对。

医馆的门竟然是打开的。

院子里他晒的黄连,溅满了鲜血。

 

县令将大夫的尸体挂在了医馆门后。

本来他们只想杀大夫的,谁想到那个郑寡妇竟然真的认定了这个老大夫,见他身首异处,她也撞柱随他而去了。

百姓都说,医馆这三口不遇走尸精怪,是因为他们家在山上寻得仙草,仙草下肚,自然邪魔不侵。

县令又问,那如今若想福及全城,我们又该如何?

仙草已经被他们吃了。

那是不是只要吃了他们的肉,就也能驱妖避祸了?

 

大夫的尸体并不是全的。

学医的第一课便是识人,所以他最清楚,那些人剜了老大夫的眼睛,割了他的耳朵,像是走尸一样啃咬他的肉。

只有一具尸体哪够全城人分呢。

所以,下一个要死的应该就是他了。

 

小大夫曾经问过神仙,英雄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呢?

神仙说,英雄应该胸怀若谷,心怀天下,昔年我佛如来割肉喂鹰,舍身喂虎,我不知道英雄是不是要做到那地步,不过英雄的眼中大多没有自己。

如果我是个英雄就好了。

他闭上眼睛,百姓的柴刀劈在他的身上,很疼,他忍不住落下泪来。

如果我是个英雄,我大概就不会恨了。

如果我是个英雄,他的眼中大概就会有我了。

我过我是个英雄,我爹大概也就不会死了。

可惜,我不是个英雄。

他掏出怀中的玉环,回身望着山上太岁庙的方向,松开了双手。

 

当华山诸峰落在宝莲灯上的一瞬。

那枚圆满千年的玉环应声而碎。

玉碎为玦,是诀别之意。

比起搬山填海的动静,玉碎的声音太小,小到谁也没有听到,小到整个世间只有一个人知道玉玦为何意。

 

殷郊在太岁庙里找到了气息奄奄的少年。

他用和十岁时一样的口吻问殷郊,神仙,你说死是什么感觉呢?

殷郊看到他身上的斑斑血迹,只觉得心如刀绞。

他留下的玉环上有保护家宅的术法,如若没有,这睢阳城中阴阳颠倒、群山环绕,恐怕早要被走尸饿鬼吃得不剩一人了。

现在玉环破了,术法散了,被神力隔绝在城外的走尸一拥而入,睢阳城已经成了人间炼狱。

这与殷郊无关了。

他轻轻抹去少年唇边鲜血,像是哄他睡着一般告诉他,死,应该就像做一场梦一样。

 

少年在他怀中合上双眼时,殷郊听见他对自己说了一句话。

 

对不起。

这次失约的是我了。

 

十九

 

相传离地九万里的天上有座雕梁画栋的宫殿,名叫天宫。

天宫中最高者为帝,天帝掌握天道,管理世间清气,无情无欲,刚正不阿。

在天帝还没成为天帝的时候,他曾经有一个妹妹。

和杨戬的妹妹杨婵一样,天帝的妹妹也曾是个活泼灵动的神女。

和杨戬的妹妹杨婵一样,天帝的妹妹也被压在了群山之下。

 

朱温废哀帝李柷自立为王,盛唐气数已尽,人间战火再起。

和盛唐气数一起衰竭的还有人间气运,和九重天上的天宫。

刘沉香劈山救母,宝莲灯现世,与三圣母一起被压在华山下的魑魅魍魉重见天日,杨任口中大祸终于降临。

 

太岁神君终于到了传说中的酆都地府。

这里恶鬼恸号,天无日月,昼夜颠倒,令人生怖。

十殿阎罗急得上蹿下跳,黑白无常忙着捉拿冤魂,偌大地府,竟然没有一人阻拦殷郊。

他顺顺利利走到了奈何桥边。

世人说,地府有一条河,名叫忘川,忘川河上有一座桥,名叫奈何,奈何桥上有一个女人,她会给你一杯茶,喝下便能洗净前尘,轮回转世。

现在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

那是天帝的妹妹,是曾经高高在上的云华天女。

 

“我在昆仑学艺时玉鼎真人告诉我,杨戬刚上昆仑山时经常做一个噩梦,他梦到自己劈开了桃山,可是母亲却不在山下。等到梦醒了他才发现,那压根就不是梦,母亲真的不在桃山下,他也真的没有救出母亲。”

鬓发皆白的神女有着和姜皇后一样的神态。世间慈母,看所有生灵都像是自己的孩子。

“戬儿他还好吗?”

“他让我来这里。我猜,他是让我来找您的。”

“我的哥哥呢?”

“我不知道。天庭崩塌,天道倾颓,天帝的下落,无人知晓。”

 

云华仙子没有动。

她身上的大锁已随着天帝消散,如果她愿意,她现在就可以离开地府。

“你要喝一杯茶吗?”

殷郊看了看她递给自己的茶盏。

没有茶叶,只是清水,闻上去却有一股苦香。

“这是什么茶?”

“你希望它是什么茶,它就是什么茶。人此一生,喜怒哀乐,爱恨嗔痴,一切妄念,皆由心起。明镜自净,菩提不动,世间纷扰,皆由心生。你心中想喝什么茶,这杯子里自然就是什么茶。”

殷郊凑近闻了闻那茶的味道。

那是当年他在华山脚下避雨时偶得的那杯荞茶味。

 

“太子殿下你猜错了,戬儿让你来此地不是来寻我的,而是为了等他的。”

远处奈何桥头,一缕幽魂翩然而至,千年时光已过,他竟然还如当年麦田一别一样。

“酆都山流传着一个故事,千年前周朝太师姜子牙身死道消,死时竟然从凡间带来了一个魂魄。那魂魄残破不堪,三魂七魄只剩下一缕精魂。当时哪怕他愿意放下,就凭他那残魂之姿,也断然无法西登极乐。所以,这奈何桥的主人给姜尚想了一个办法,他们把那一丝魂魄投入轮回,辗转九世,历经九死,九死之后便能轮回圆满。”

 

殷郊看着他朝自己走来。

“九世已过,不知武王要如何选择?”

云华仙子的手中是刚刚殷郊喝过的茶盏。

如果你选择洗尽前尘,那便还有第十世。

如果你选择放下往事,那自会有人引你魂归西方。

 

武王回首。

这是千年后,殷郊第一次见到他。

他开口想说什么,姬发却笑着摇了摇头。

“你要说好久不见对不对?你错了殷郊…这不是我们千年来第一次相见。”

“我们见了很多次。”

“只是你没有认出我。”

 

千年时光如同白驹过隙,在殷郊面前闪过。

周朝国破时被他安葬在柳树下的死婴。

华山脚下与他同饮荞茶的农夫。

江东城在屏风后与他论琴的乐师。

大漠里与他赏月的艾吉木。

那夜太岁庙外本应高中的姬玦。

打破玉环死在他怀中的医者。

 

有人说,死亡其实并不是一件痛苦的事,人间道本就和天道不同,此消彼长,生生不息。

人死,应该是魂归大地,从此你见过的一切都是我,山川海阔,麦田苦荞,明月清风,玉石金戈。

殷郊一直在寻找那日消散在天地的武王,可是在他不知道的千年间,姬发已经陪了他整整九世。

每一世他们都相遇了,可每一世他都没有认出姬发,所以每一世他们都再造因果。

 

杨戬曾经在大漠里对他说,他的身上有一根线。

那根线独自轮回千年,穿越四海九州,只为了今日一场重逢。

 

那根线就系在姬发手中。

殷郊没有天眼,可是他却看到了。

那根将他二人宿命缠绕在一起的线,尽头只会在姬发身上。

 

“一千年了。”

殷郊合上双眼。

“是啊,一千年了。”

镐京成了长安,故乡的麦子落了又熟,月亮阴晴圆缺,人生老病死。

一千年过去了。

他们之间的这段因果,终于要了了。

 

“我该怎么选啊,殷郊?如果我选择轮回,我就要再喝一次忘川水,如果我选择记住,那我们就再也不见。你说,我该怎么选呢…为什么,我总要选呢?”

千年前的武王要选择是生还是死。

千年后的武王要选择是始还是终。

怎么选都是错。

怎么选都不对。

“千年前我入轮回时,曾经在心里许了一个愿望,我希望我不要再遇到你,就算遇到了,我也希望你不要认出我。我怕你恨我,我怕你还在想那一箭之仇,我怕你还放不下当年的殷商西岐,我怕我当年期冀盼望的那些可能,其实都只是我一厢情愿。”

轮回道听到了武王的愿望。

所以殷郊一直没有认出他来。

 

“你我走到如今境地,一切始于我们心中妄念。”

我们妄图颠覆天道。

我们贪恋天下太平。

我们留恋靡靡情/欲。

我们妄想做一对寻常百姓。

“这九世里,我学会了一句话。”

狂心顿歇,歇即菩提。

如果我们此时放下,是不是就能免了这蹉跎的第十世岁月?

 

殷郊的心里想了很多。

轮回因果,道法佛理,他比姬发多活了很多年,如果他想,他觉得他是能留住姬发在他身边的。

可是当他开口时,他说出口的竟然是那句话。

那句可能,葬送他所有期盼的话。

 

“你还记得千年前,西岐麦田里,你对我说过什么吗?你说不论我怎么选,你都希望我得偿所愿。”

殷郊的身上没有麦穗。

他知道或许希望渺茫。

但是如同当年武王不愿勉强殷郊一样,今日太岁也不愿勉强姬发。

如果你想放下,那我今日得的就是我应得的苦果。

如果你想再遇,就算再过一千年,我也会找到你的。

“这句话,我今日送还给你。”

 

姬发看着他,良久,他接过了云华手中的茶盏。

“灌口陈塘,冀州大漠,五岳二江,昆仑蓬莱,这些地方你替我看过了吗?”

“看了。这些地方都很好。唯一不好的是,我是一个人去看的。”

如果我们只是一对寻常百姓。

这一世,或许他们真的可以只是一对寻常百姓。没有殷商西岐,没有天道人间,只是殷郊姬发。

他仰首饮尽杯中水,身后轮回道光芒万丈,几乎瞬间将姬发身影淹没。

“再遇到我,记得我们的约定。”

 

这次轮到你折一枝麦穗送给我了。

 

二十

 

历史是车轮,它载着人间,朝着未来,疾驰而去。

夏商二周,秦汉三国,魏晋南北,隋唐五代。

大宋终成往事,大元也化为草原上的尘埃,明清在史书上也只是浅薄短小的一页。

 

人乃万灵之长。

人,是无法被拘束囚禁的动物。

他们憧憬腾云架雾的神仙,所以人造出了飞机,他们向往一日千里的术法,所以人造出了火车。

千年又千年,当曾经的平原上建起城市,当曾经的华山修起栈道,当曾经的麦田变为公路。

 

杨戬在一片虚空中睁开眼睛。

他不知道今夕何夕,也不知道自己是生是死。

他只是听到了一个声响,斩破虚空而来,将他从一场大梦中唤醒。

“还要再继续吗?”

虚空中没有人回答他。

曾经二郎真君睁开天眼。

那如同夜色的纯黑中竟然长出了一根红线。

“人间已经诞生新的因果了,就算你再跟我耗下去,一切也终将开始。”

回答他的仍旧是一片寂静。

“曾经有两个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所以我现在也来问问你。舅舅啊舅舅,你这一生,可曾体会过一丝快意?”

 

在虚空之外的人间。

西北某农业试验基地。

灰头土脸的姬发一脚踢开大门,一巴掌拍上了姜文焕的后脑勺。

“孙贼!你大半夜把我从学校叫来给你修机器,我在外面喂蚊子,你在屋里…看言情小说?!还是九生九世这种早就被人写烂了的古代言情…你小子有本事以后别走夜路!”

姜文焕被小说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就差把这个月补助全充进网站打赏作者了。

“你这人从小就铁石心肠。”

“我那叫理性克制。”

“要不然也不能到现在二十五了还母胎单身。”

姬发狠不得拿扳手拍死他,“老子那叫精挑细选!”

 

实地考察的时间很短,姬发和姜文焕还得赶回学校搬砖。

走之前村里的书记说什么也要带他们去村里转转。这几天没注意,试验基地的大棚后面竟然还有一个庙。看上去年头不短了,门口的牌子都破了,看起来隐约像是周公两个字。

姬发推开大门。

庙里面坐着一个人。一身青衣道跑,长头发扎在耳后,戴着最新款的耳机,还穿着新款球鞋。

现在的道士,打扮得还挺时髦。

小道士对他一笑,问他要不要算命,因缘际会,学业财运,只要你想,他都能算。

“好啊。那你算算,我上辈子是干什么的?”

“是个大夫,悬壶济世,但是含冤而死。再上一世是个书生,再往前是草原上的王子,弹古琴的乐师...”

“不是,你这是不是真的啊?哪有人能转那么多世?”

小道士抬手一指,“这位哥哥你这就不知道了吧,西方有言,人会转世是因为有执念未尽,你已转九世,历经九死,九为数之极,十为数之尽。这辈子,你一定圆满幸福,得偿所愿,逍遥自在。”

姬发悻悻收回手心。

这小道士还挺会说话的。

 

临走的时候道士叫住他。

“我能问问你的名字吗?”

“我说了你别笑啊...我哥给我取的...我叫姬发,对,就是周武王那个姬发。”

不知道为什么,小道士的表情似乎很满足。

“是个好名字啊,万物生长则为发,姬发...是个让你此生只管向上、无需顾忌的好名字。”

 

只是希望这辈子的你也能像你的名字一样吧...

...兄长。

 

回学校的姬发顺便回了趟家。

学校的姜老师把电话打到他手机上,说是学校校庆需要拉赞助,他作为化工系的门面,怎么也得帮学校化一次缘。

姬发挂了电话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姜老头这个意思,是不是要他出卖色相?

他哥的助理崇应彪正在厨房做菜,他蹑手蹑脚摸过去,偷走一根黄瓜。

“问你个问题啊彪子...”

“你个死孩子没大没小地叫谁彪子呢?!”

“你先听问题——如果有人要你帮公司化缘,那是不是就说明...?”

崇应彪穿着Hello Kitty的围裙笑得嘴都要歪了,“学校要你出卖色相啊...祝你好运,一路好走,慢走不送。”

 

最近大家桃花运似乎都不太顺,邓婵玉那个谈了许多年的女朋友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非得和她闹分手,如狼似虎的辅导员最近天天拿着手机低声下气。

“亲爱的...我没有...谁嫌弃你结过婚啊...我不是...这不是校庆了学校事情多吗...我真不是在外面有人了啊...他们再年轻也没有你好看啊!”

姬发默默拧好一颗螺丝。

一切最终结果不是分手的吵架在他这统称为秀恩爱。

 

化缘的时间还是到了。

姜老师给了他一个地址,有点偏远,在某个城乡结合部,姬发上网查了查,是个挺有名的民宿。

依山靠湖,这个时间甚至能看到还没成熟的大片麦田。

从小姬发就喜欢自然。他喜欢脚踩在土地上的感觉,喜欢天地万物与他共鸣的浪漫。

可惜这次来是带着任务来的。

希望这位施主长得不要太丑。

 

路走到一半,天就下起了雨。

姬发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最后一个坡,民宿的大门虚掩着,隐约能看见院子里那棵三人不能怀抱的柳树。

小时候他哥逼着他背诗,姬发别的没记住,到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站在柳树下,他突然有了一种令人诧异的归属感。

好像他就应该回到这里。

好像这里有一个人已经等了他很久。

 

“下雨了啊。”

姬发转身。

他身后站着一个男人。

高大,长发,像是活过来的希腊雕塑,又像是小时候听评书里面说到的大英雄。

“你好。”

男人戴着一顶大草帽,手里还拿着刚刚割下来的麦穗。

他向姬发点头示意。

姬发很多年没动过的心,突然狠狠跳了一下。

这不怪我。

谁让他长得跟博物馆里的雕像一样。

 

男人递给他一枝麦穗。

姬发收下了,转而一想,好像有些暧昧。

送麦子算怎么回事啊。

现在已经不流行送花了吗?

“我家那边有传统,如果你希望一个人留下来,那就要送一枝麦穗给他,这算是希望和他共食五谷的意思。”

姬发笑了笑,“那我可以理解为,你是在邀请我共进晚餐吗?”

男人只是看着他笑。

好像他什么也不需要,只要姬发出现在他眼前,他便已经得偿所愿了。

 

“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姬发...你不许笑我啊...是交大派来和您对接的。”

男人也伸出手。

“我叫殷郊...”

 

姬发自己没忍住笑起来。

怎么现在的爹妈都喜欢拿封神演义取名啊。

 

“...好久不见了,姬发。”

 

 

千年·完

 

应用_OOC

【郊通发达】老婆被狐狸精附身了怎么办?

ᐇ假如妲己附身到了姬发体内

ᐇ色令智昏的太子×狐妖附身的太子妃(doge)

ᐇ妲己因为第一时间接触姬发而成为一个活泼(?)且乐于助人的狐狸


  

  

  

姬发被雪埋住的时候眼前一片黑暗。

“帮帮我。”

一个低哑缥缈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在他耳边响起,他好像陷入了混沌一样挣扎良久却找不到出口。

“帮帮我。”

那声音又出现了。

“你是谁?”

“我?我是…狐狸…”

姬发猛地睁开眼,殷郊焦急的脸近在咫尺,他们两个离得太近了,姬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炽热的气息喷在自己的脸上让粘在脸上的雪融化了。

“吓死我了。”殷郊见他睁开眼睛,明显缓了口气,慢慢把姬发扶起来,“我以...

ᐇ假如妲己附身到了姬发体内

ᐇ色令智昏的太子×狐妖附身的太子妃(doge)

ᐇ妲己因为第一时间接触姬发而成为一个活泼(?)且乐于助人的狐狸


  

  

  

姬发被雪埋住的时候眼前一片黑暗。

“帮帮我。”

一个低哑缥缈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在他耳边响起,他好像陷入了混沌一样挣扎良久却找不到出口。

“帮帮我。”

那声音又出现了。

“你是谁?”

“我?我是…狐狸…”

姬发猛地睁开眼,殷郊焦急的脸近在咫尺,他们两个离得太近了,姬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炽热的气息喷在自己的脸上让粘在脸上的雪融化了。

“吓死我了。”殷郊见他睁开眼睛,明显缓了口气,慢慢把姬发扶起来,“我以为你要死了。”

姬发擦了擦涌进脖颈里的雪毫不客气给了他一拳,两个人都笑起来。

“姬发!殷郊!”

鄂顺的声音传来,两个人跌跌撞撞踩着雪去和他们汇合。

“逆贼苏护一家已全部伏诛。”

姜文焕已经把几具尸体从雪堆里拉出来。

苏护、苏全忠、苏妲己。

姬发莫名有些悲哀,自己与苏全孝的关系不算亲密,但也同吃同住八年,开战之前他自刎于军前,现在……

姬发心中叹了一口气,看到了脚边的发簪,这发簪他认得,是苏全孝送给妹妹的,那是苏全孝第一次向家中寄信的时候买的,姬发记得他还特意去请教了寿王妃才买下的这个发簪。

现在这发簪却成了送走苏妲己性命的利器。

他看了看那个躺在雪上乱发敷面的女孩,俯身捡起那发簪,走了几步蹲下身帮苏妲己把头发扒开理了理。

“好心肠啊。”

崇应彪嘲讽的声音在这白茫茫的雪地里格外刺耳,姬发懒得理他,只是又将发簪擦了擦才放到了女孩手里。

一声幽幽地叹息响起,女孩的面容慢慢平静下来。

与此同时一双手也落在姬发肩头,殷郊也蹲了下来。

“苏护他们咎由自取。”

姬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扯了扯唇,“我知道。”

“主帅!”

这一声让姬发两人注意到了从雪雾中策马而来的殷寿。

两人连忙行礼,殷寿也策马到了面前。

“将苏护首级割下,明日班师回朝献捷。至于这兄妹二人,”殷寿顿了顿,目光落在姬发身上,“烧了吧。”

“姬发。”

殷郊终于从宴上逃了下来,姬发早就找了借口离席,他悄悄到了姬发的帐篷,掀开帐门,帐篷内没有掌灯,只有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

“怎么不点灯啊…”

殷郊循着声音往榻前去,好在帐外够亮,让他还能看清账内陈设,然而随着莹莹绿光一闪而过,他的声音也卡在喉头。

他看到姬发在舔他自己的手臂,一点舌尖慢慢划过一道伤口,那动作说不出的诡异妖娆。

殷郊的手缓缓放在自己的鬼侯剑上然后缓缓上前。

“殷…郊?”

姬发放下自己的胳膊,抬头看向他,似乎有些惊讶他的出现,声音中也有些低哑,听上去似乎像是病了一样。

“你没事吧?”

殷郊不免有些担忧,紧步上前,姬发本来半靠在榻变,见他过来,直接转身屈腿跪坐在榻上又直起身,像是要趴在殷郊身上。

姬发这举动让他下意识就要后退,姬发的手却已经抚上他的盔甲。

“你受伤了?”

姬发目光灼灼盯着他的脸,殷郊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自己脖颈上的伤,他摸了摸,遮掩了一下,“哦,没事。”

姬发的目光却又落在他的手上。

“你的手也受伤了。”

殷郊手心这伤是打斗过程中用力推开敌人时握到了剑身划出来的,好在他及时撤了手,没有伤的很深,回来之后也已经做了包扎。

姬发却抓住了他的手,做了令人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他解开了殷郊包扎好的伤口,然后对着那伤痕吹了吹,气息落在手心,一点酥麻让殷郊呆在原地,他不太理解姬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

然后他就看到姬发伸出舌尖舔过他手心的伤口。

殷郊觉得自己应该是喝醉了,但温热湿滑的触感却实实在在的传来,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脸热的不像样子。

“姬,姬发,你……”

姬发抬起头,眨着眼睛笑了起来。

“你喜欢我?”

“什么?”

殷郊觉得自己需要离开这里,但姬发却已经攀了上来。

“你喜欢我。”

姬发脸上带着一点诡秘的微笑,眼睛里是他不曾见过的…绿光。

殷郊心中大骇,一把推开姬发的手,鬼侯剑出鞘横在了姬发脖子上。

“你不是姬发。”殷郊不敢大意,虽然心事被戳破他有些尴尬,但他又不是傻子,姬发怎么可能这么做这么说?

‘姬发’呵呵呵的笑了起来,也不畏惧他的剑锋,反而身体一软坐在榻上抬着头看着他。

“你到底是谁?”

“我?我没有名字,我是一只封印在轩辕坟里的狐狸。”‘

“妖物。”殷郊咬牙,眼泛冷光,“你把姬发怎么了?”

‘姬发’又挑着眼尾眨着眼睛带着无辜看向他,似乎很是不解他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只是给他疗伤,还帮你疗伤,你这么凶,姬发会不高兴的。”

“你!”

殷郊几乎想把这个妖物一剑刺死,然而他又怕姬发出事。

“对了,叫我妲己吧,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的。”

‘姬发’说完又咯咯笑起来,殷郊扔了剑,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将人按在了榻上。

“姬发到底怎么样了!”

‘姬发’不满的皱起眉头,开口也带了一些委屈,“我只是在他身体里借住,对他没有伤害,而且他也答应了。”

“……”

殷郊觉得自己头疼起来,他知道姬发善良,但也不至于善良到这种地步,一只妖物也能得到他的同情寄居于他体内,若是被人看出端倪,他不被烧了祭天才怪!

“你怕我伤害他?”‘‘姬发’,不,应该说是妲己问道。

“谁知道你这妖物藏了什么祸心?”殷郊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商汤先祖就是因为你为祸世间才将你封印的。”

妲己白了他一眼,“五百年,我已经修身养性了五百,我今天出来甚至连一只鸡都没有吃!”

天可怜见,妲己语气里的委屈好像它才是那个受害者一样。

“……”

“你是商汤血脉,你怕什么?难道……”妲己眼中闪过绿光,“你怕我对姬发说你喜欢他?”

“你!”

殷郊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气结。

“真是奇怪,你既然喜欢他,为什么…”

“闭嘴!”殷郊不得不去捂住妲己的嘴,结果这狐狸偏偏不按常理出牌,一伸舌头又舔了他的手心。

殷郊松了手仓皇后退好几步,妲己慢慢坐起来。

“衣服系好!”

妲己眨眨眼,将有些散乱的衣服拢了拢,她虽是狐妖,却也知道利用优势,这身体可是姬发的。

眼见着殷郊脸红,她便跳下榻眨眼来到殷郊面前,伸手就环上殷郊的脖子,对着他脸侧那个伤口就舔。

殷郊终于明白这个狐狸根本不管他和姬发的死活。

他一只手去扒妲己的手,一只手推妲己贴上来的身体。

“姬发!快些…”

帐帘又被掀开,来人的声音在看到面前的景象之后消失了。

殷郊顾不得妲己纠缠,惊慌之中看过去,只看到了目瞪口呆的姜文焕。

还好,殷郊松了口气,还好是姜文焕。

而姜文焕已经默默的放下帘子退了出去。

“姜文焕,姜文焕!”

殷郊的头突然疼了起来,如果可以,他想掐死这个狐狸。然而罪魁祸首妲己却还挂在他身上,笑嘻嘻的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你的伤治好了,我要休息了。”

殷郊没有反应过来妲己说的什么意思,结果就看到姬发眼睛一闭身子就向下滑去,好在他手疾眼快一把抱住姬发的腰将人打横抱起放在榻上,然后四目相对,姬发已经睁开眼略显迷茫的看着他。

“殷郊?”

殷郊看到他的神情,明白这次真姬发,他虽然心中恼火,却又难以发作,只能起身狠狠的将鬼侯剑收了鞘。

“你也太大胆了!你知不知道那是妖物!”

姬发眨眨眼,咬了一下嘴唇,“我也是醒了之后才知道的,而且埋在雪里那时她就已经进了我的身体。”

“……那你就让它随便出来?你知不知道它是千年狐妖?被封印了这么久万一用你的身体做些什么…”

殷郊知道这狐狸的来历,他不想姬发因此受到一点伤害。

“事情已成定局,而且我与她约定过,除非我同意她才能出现。”姬发说话隐隐有些没底气,但还是拉了拉殷郊的手,“再说了,不还有你呢。”

这话倒愉悦了殷郊,他终于没有那么紧绷了,顺手取了帕子湿了水递给姬发。

姬发接过帕子擦了擦脸,“对了,刚刚发生了什么?”

妲己出现的时候他并没有意识,所以顺口问了这么一下。

殷郊心中一突,开始避重就轻。

“就说了几句它的来历。”

“就这样?”

“哦,还帮我治了治…手。”

殷郊将那只手举起来,除了残留的一点血,伤口已经不见了。

姬发笑了起来,看起来很是欣慰的样子,“你看,她还是很好的。”

殷郊:……你被它卖了还要夸它两句。

殷郊明白多说多错只能应付了姬发匆匆回了自己帐内。

这一晚发生的事实在是太复杂,先是发现姬发被狐妖附身,接着就是狐妖指出自己的秘密,然后又被姜文焕误会,现在姬发还要追问他。

殷郊觉得可能都是先祖当初的仇落在自己身上,让这个狐狸精来报复自己,他松了盔甲瘫在榻上,又不由自主想起妲己的话。

殷郊喜欢姬发,这是事实,只不过他从未想过会被人,不,会被妖戳破。

他拽过被子狠狠地蒙住头,脑子里不由自主想到他抱住姬发时候的感觉,于是在被子里,殷郊又脸红了。

“你很关心他。”

一个喑哑的声音在姬发耳边响起,他还盯着殷郊刚刚掀起的帐门发呆,这一声把他惊的回了神,然后他看到了一只白狐,就懒洋洋躺在他的身边。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狐妖笑了起来,尾巴一抖一抖的蹭着姬发的胳膊,“你们两个真有意思,最好的朋友哈哈哈。”

姬发被她搞得莫名其妙,“你记得答应我的事。”

“记得记得,不许在未经允许的时候现身,不许伤人。对了,那我可以吃人吗?”

“……不许!”姬发有些发晕。

“哦,”狐妖猛的跳了起来又趴下,看起来很委屈,那尾巴又趁机抽了姬发好几下。

姬发:“……”

“对了,我可以叫妲己吗?”

“为什么?”

“好听。”

姬发想到白日里真正的苏妲己尸体的变化,点点头,“你也算帮了她,让她稍微体面了一些。”

妲己。

姬发又想起那个年轻的女孩,她应该是十六岁?反正苏全孝开始几年无数次给他们说过,自己有一个漂亮的妹妹,听话懂事又粘人,总是跟着他喊他哥哥哥哥。

只是如今两个人都成了灰。

冀州苏氏,永不朝商。

姬发其实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苏护会将整个苏家,整个冀州城置于如此地步,他今天在城内只看到断壁残垣,哀鸿遍野,苏家上上下下无一活口。

这难道是苏护想见到的吗?

“你很在意苏妲己?好可怜的殷郊啊。”

“嗯?”

姬发感觉莫名其妙,白狐却打了个哈欠,一晃身消失了。

“累了,睡觉。”

“……”

“殷郊。”

殷郊看着凑的越来越近的脸,不由自主屏住呼吸。

“你亲亲我。”

姬发双手攀着他的脖子,仰着脸笑的两眼亮晶晶的。

“我,我…”殷郊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姬发的手却搂得更紧,隔着薄薄的布料,殷郊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殷郊?殷郊!”

殷郊猛的坐起,看到刚刚在梦里只着了里衣的人现在正穿着完完整整的盔甲站在自己榻前,不免喘了几口气,心中懊恼不已。

该死的狐妖!都是昨夜那狐妖用姬发的脸胡作非为,导致他做这样的梦!

更该死的是姬发现在就在他眼前。

“你脸怎么这么红啊?还出了这么多汗。”

殷郊心中叫苦,同时感觉自己现在燥热不堪,他总不能对姬发说是因为梦到了你才红的吧。

然而在殷郊还在胡思乱想的下一瞬,姬发的脸便凑了过来,两人额头相贴,微微的凉意传来,殷郊却觉得更热了,他害怕了,于是赶紧拉住姬发,“我没事,就是做了个噩梦。”

“真的?”

姬发看起来半信半疑。但这怎么能怪姬发呢?他眼神躲闪,面色绯红,汗流不止,这不是病了谁信啊。

“要不让妲己帮你…”

听到妲己,殷郊迅速从榻上弹起,手疾眼快捂住了姬发的嘴,但姬发本来就因为靠向他而弯着腰,被他这么一捂,两个人在榻上跌做一团。

姬发眨眨眼,眼中是疑惑。他不明白殷郊怎么如此激动,而且自己身上还穿着盔甲被殷郊这么一推,跌在榻上实在是难受,始作俑者也死死趴在他身上,让他几乎要吐血,于是他连忙推了推殷郊。

“你压死我了。”

“别动。”殷郊突然出声,他觉得现在这情况只能说是雪上加霜。姬发近在咫尺的脸,身上淡淡的麦香气,这些让他动也不敢动了。

姬发被他压着不明所以,但他说不让动姬发还真没再动了。

“怎么了?你的伤还没好吗?”

姬发好像以为他是哪里受了伤。

“姬发,我想亲你一下。”殷郊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啊?”

这话说出来殷郊自己也是一惊,怎么就头脑发昏说了这个?

而姬发更是瞪大了眼睛,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殷郊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低头亲了上去。

软的。

殷郊脑中发热,一双手直接箍到了姬发腰上。而姬发本人显然还未消化完眼前的情况,一直到殷郊的手都要把他的盔甲卸下了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躲开殷郊的吻。

“殷,殷郊。”姬发磕巴了两下,就见殷郊可怜兮兮的看向自己。

“你,你先起来。”

“姬发…”

殷郊的气息低沉,手上动作并没有停,姬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一用力将人掀开了。

“殷郊!”

“世子殿下,主帅召您去帅帐。”

姬发还未发难,帐外的声音反把两人吓了一跳,殷郊跌在榻前看着姬发已然要滴血的脸色,头脑突然清明过来。

“姬发,我…”

姬发却只是扣好了盔甲一言不发匆匆出了行帐。

色令智昏。

殷郊欲哭无泪。

“你真的不理他了?”

妲己不知道自己怎么才几天没出来,姬发和殷郊就出了问题。

“他也不是故意的嘛。”

“闭嘴。”

“再说了他喜欢你才向你求爱。”

“闭嘴!”姬发有些受不了这个狐狸了,他一直把殷郊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但是那日殷郊做的却实在…

“你脸红了。”

狐狸围着他转了好几圈,尾巴晃了晃,找了个角度一蹦钻进他的怀里,一双绿莹莹的眼睛盯着姬发。

“你们人真是奇怪,他明明喜欢你却不说,你也喜欢他却对他拒之千里。”狐狸挤了挤卧在他怀里,“反正我是看不懂。”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狐狸的眼睛瞬间瞪大了,她拱了拱姬发的胸膛,大尾巴在他脸上狠狠地拍了两下,“我以为你很善良,结果你连狐狸都骗!”

姬发被她的尾巴拍蒙了,一双眼睛都带上水光,他委屈的揉了揉脸。

“我没有骗你。”

妲己眼瞳缩了一下,随即咯咯咯笑起来。

“我以为你很聪明,现在看你还不如殷郊呢。”

“我哪儿不如他了。”

姬发不服气,明明这事就不是他的错。

“他至少还知道自己喜欢你,你呢?”

“我”

“不要再告诉狐狸你只把他当好朋友了。”妲己竟然捂住了自己的两个耳朵,“自欺欺人,还欺狐。”

“……”

姬发想要为自己辩解,然而妲己却抖了抖耳朵直接消失了。

下一刻脚步声响起,姜文焕走了过来将手中的水壶递给他。姬发接过来道了谢,姜文焕笑了笑。

“你躲在这还挺难找的。”

“图个清静。”

“那个,呃,姬发,”姜文焕吸了一口气有些尴尬的开口,“你和他是不是,呃,吵架了?”

他这话说的没头没脑,姬发一时间没有反应。

“什么?”

“殷郊。”姜文焕脸上的笑看起来勉强的很,导致他的脸似乎都有些扭曲,“这几天他好像有些不对劲。”

其实姜文焕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殷郊这几天不敢找姬发,只能向自己唯二亲近且看到当晚情景的姜文焕倾诉,饶是他这样温文有耐心的人也有些受不了,他只能来找姬发。

“要不你去看看他?”

殷郊跌跌撞撞往行帐走,姬发躲了他这么多天,眼看着队伍马上要到朝歌了,他还没能为那天的行为好好道歉,今天连姜文焕都不想见自己了。

殷郊草草解了盔甲躺在榻上,昏沉间感觉脸上湿湿凉凉的,他摸了摸,却抓到了一只温热的手。

殷郊猛的惊醒,却看到站在榻前的拿着湿帕子的姬发,见他醒了,姬发将帕子扔给他。

“怎么喝了这么多?”

殷郊抹了把脸坐起来,看着姬发蹙着眉又倒了杯水递过来,下意识推脱,“崇应彪非要与我比试,他喝的比我还多。”

听他这话姬发本来紧绷的脸忽然露出个笑,“我管他做什么,我是问你。”

殷郊一愣,随即欣喜起来,这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他在乎的是自己,别人他可不管,这是姬发要和好的信号。

这还有什么等的,殷郊起身就搂住了姬发,将脸埋到姬发肩上。

“对不起,姬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是真的喜欢你。”

殷郊索性将自己的心里话都说了出来,颇有一种壮士断腕的悲壮感,然后他就听到姬发噗哧一下笑出来。

“你醉了殷郊。”

“没有!”殷郊有些委屈,自己说的都是真话,他怎么能说自己醉了?于是又重复道,“我就是喜欢你。”

“你早这样不就好了?”

殷郊身子一僵,慢慢从姬发肩上抬起头,看到了一双绿色的眼睛。

“妲己!”殷郊猛的将人推开。

妲己差点被他推到地上,横眉竖目的露出几颗利齿。

“殷郊!”

“你什么意思。”殷郊现在是真的想掐死这个狐狸,但也只能咕噜咕噜喝了一杯水压下火气。

“你说呢?我帮你你还不领情?”妲己噘着嘴坐在榻上,还不忘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你能不能别用姬发的身体做这些?”

殷郊感觉自己头疼不已。

“我是狐狸,狐狸,狐狸!”

妲己似乎是翻了个白眼,殷郊努力平复心情。

“你来戏弄我,还说是帮我?恕我不能理解你所谓的帮。”

“小子,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姬发会躲着你?”

“你!”

“你急什么呀?”妲己摇摇头,整个人跳到榻上,“你也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如果你是姬发,你会怎么想?”

殷郊沉默了,自己那天的孟浪行为不让人误会都不行。

“你让他怎么相信你说的喜欢是出自真心,还是逃避那些作为呢?”

姬发最终还是没有去找殷郊,两人就这么回了朝歌。

献捷之事成了质子旅首位任务,姬发可以感受到殷郊若有似无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他只能硬着头皮无视殷郊。

然而谁也没想到,在这场盛宴上会发生意外。

太子启刚端起酒杯,一把匕首就割破了他的喉咙,出手的正是在他身边侍奉的宫女。

血色喷溅,老商王不可置信的看着儿子轰然倒下的尸体,喉咙咯咯两下也倒了下去。

姬发他们本来在大殿正中,这事又发生的猝不及防,谁也没有防备,而那宫女也倒了下去。

一时间只有巫医上前扶起老商王,众人目光汇聚,却不想事情还未结束,殷寿的身后竟也闪出冷光。

姬发来不及呼喊,只能提剑向前,然而却有人更快一步,一剑横在匕首与殷寿背间。

是殷郊。

那贼人反应也很快,匕首一横朝殷郊划来,这下众人也都反应过来了,一拥而上将人按倒。

“冀州苏氏,永不朝商哈哈哈哈哈”

贼人喊出这句话,恶狠狠的盯着御阶高处吐出一口血倒了下去。

姜文焕赶紧伸手一摸,又捏着贼人的下巴看了看,“服毒了。”

而在御阶上刺杀太子启的那个宫女也是服毒自杀。

殷寿还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大王,大王殡天了!”

御阶上传来巫医惊慌的声音,殷寿猛地站起来,凄怆地高呼了一声父王,众人也恍若初醒跪伏在地。

这本该是庆祝大捷的宫宴,却让王朝最至高无上的两人同时送了性命,姬发的额头贴着地,心中莫名不安。

众臣接着以国不可一日无君为由,恭请殷寿继承王位,毕竟他是先王唯一的儿子了。

水到渠成罢了。

“郊儿?”

殷郊回神,母亲已经将他胳膊上的伤口包扎好。

“有心事?”

“没有。”

殷郊不好意思告诉母亲自己色令智昏了想逼迫姬发,现在人家根本不理自己了。但是他回答的太过急切激烈,旁人怎么会看不出他有问题。

寿王妃却笑着将茶推到他面前,柔声道,“喝点茶。”

殷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噗的又吐了出来。

“茶热,不要心急。”

寿王妃表情未变,殷郊却只能吐着舌头装傻。

如此到了月上中天,忽然有喧嚷声传来,宫中来了人,带了一个消息。

寿王已经在众臣商议下着手登位,寿王妃与世子要为此做准备。

殷郊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去看母亲,然而未来王后的脸上没有惊讶更没有高兴,只有苦笑。

“郊儿,你父亲如愿以偿了。”

寿王妃帮儿子整了整衣服,冲他笑了笑,“回去做准备吧。”


殷郊从母亲的宫殿中出来,没走几步便碰到了两个神色慌张的宫人。

殷郊连忙拦住两人,却只听他们颠三倒四的言语。

“有妖怪,白色的……”

“是狐狸,是狐狸!”

两人的话让殷郊心里一惊,他暂时安抚住二人,往两人来处奔去。

白色的狐妖。

这也太熟悉了。

然而殷郊看到的只有一地鸡毛以及一片血。

该死的狐狸!

殷郊的怒火终于被点燃了。

“殷郊?”鄂顺看到提剑而来的殷郊,有些错愕。

“姬发呢?”

鄂顺更错愕了,他还没听过殷郊用这样的语气找姬发,只好试探道,“你怎么了?”

然而殷郊没有再理他,越过他去了姬发住处。

“狐妖!”殷郊一脚踹开门,提剑就将人按在了墙上,四目相对,姬发茫然无措的盯着他,愣了片刻,脸色也变了。

“殷郊你发什么疯!”

“你说我发什么疯?妲己,你可真会演戏啊,在王宫内作乱,你不要命姬发也不要命吗!”

姬发眼中蓄了泪,咬着唇看着他。

殷郊觉得自己好像被扼住喉咙,最后苦笑一声,“妲己,你有完没完了,你明知我无法下手。”

“你找我吗?”

一团毛茸茸突然从房上跃下轻巧地落在桌面上,大狐狸懒洋洋的伸了伸四肢,看上去好不惬意。

比之初见,狐妖的形态已经越来越好了。

一时间沉默蔓延。

“放手!”

殷郊手一抖赶紧松开了拽着姬发衣襟的手,连带着鬼侯剑也被他扔在了地上。

姬发狠狠地擦了擦泪,瞪着殷郊,声音都在发抖,“出去。”

殷郊瑟缩了一下,眼见姬发泫然欲泣的样子,他只能后悔自己刚刚的鲁莽。

“这么久不说话,现在来找麻烦,小子,你是不是因爱生恨了啊。”

妲己还嫌事情不够乱,硬要插一句话。殷郊恨不得扒了它的狐狸皮,但也不敢大声说话,只能弱弱道,“对不起,姬发,我以为你是妲己,我不是针对你,你别生气。”说着他还想伸手去拉姬发的衣袖,却被躲开了。

“既然是你们两个之间的事,那你们自己处理吧。”

姬发冷着脸将妲己提起来塞进殷郊怀里,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气呼呼的坐到了一边。

妲己反而有些兴奋,一双爪子死死的扒着殷郊的胳膊,“找我什么事啊?”

殷郊:“……”我好想把它扔了啊。

“你是不是进宫了?”

“没有。”

“那为何会有宫人看到白色的狐狸?还偷吃了鸡。”

“……”,妲己眼神闪躲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偷偷看了看姬发,“我可以解释。”

“那你就解释。”

殷郊从来对这个狐妖抱有七分警惕,他才不信这个妖怪能有什么合理的理由。

“还不是因为你受伤了,姬发又担心你,我就帮他去看看,结果发现你在你母亲那里已经包扎好了。回来的时候有点饿了,我就顺手捉了一只鸡,结果就被人看到了,不过是一只鸡,你们商王宫这么小气吗?”

“……”

殷郊看向姬发,他还在生气。

“姬发…”

“妲己现在没有害人之心,你不信便把我们都…”

“对不起,”殷郊将妲己放开,心中愧疚更甚。然而接着他面前一花,狐狸的大尾巴啪的给了自己一下。

“我说殷郊,我给你说的你还没想明白吗?现在还说这些,气死狐狸啦!”

殷郊被她这么一扫,踉跄着后退两步差点坐在地上。

“气死了,气死了。”狐狸嘟囔着又跳上房梁转眼不见了。

屋内又剩下两人。

“世子殿下,她已经解释过了,您可以走了吧。”

姬发下了逐客令。

殷郊看着垂着眼并不看向自己的人,忽然明白过来。

“我不走。”殷郊突然理直气壮起来,大步向前拉住姬发的手。

“我就是喜欢你。”

这话题转变的太快,以至于姬发的眉头一跳,下意识要甩开他的手。

殷郊却攥的死死的,不仅不放手,还进一步将人压制在自己与坐榻之间。

“姬发,虽然妲己是一只狐狸,但是它说的对,我应该坦诚。”

“那日晨起确实是意外,是我色令智昏做了混蛋事,但我确实很早就喜欢你,很早很早,我以为这会是个秘密,但是我不想你误会我。你若不信,我将心剖来给你。”

这话极其牙酸肉麻,殷郊却说的面不改色,还将姬发的手拉着放在自己心口。

姬发是真的愣了,而殷郊灼灼的目光盯得他躲闪不得,只能磕磕巴巴说道,“我,我要你的心做什么。”

“与你交换。”

“交换什么?”

殷郊低下头,试探的吻了姬发的唇角。

“交换你的垂怜。”


鄂顺带着姜文焕和崇应彪赶来的时候正好撞见殷郊从屋内出来。

“你们…没事吧?”

姜文焕与鄂顺交换了一下眼色,他其实并不相信殷郊真的会提剑伤害姬发,但鄂顺的话他也不得不信,现在看到殷郊傻乐着出来,心里多少有了揣测。

但他还是没想到殷郊在看到他们的时候好像还挺意外。

“有什么事?姬发已经歇下了,你们别打扰他了,快走快走。”

鄂顺:……一腔关心错付了

姜文焕:……你们最好是和好了

崇应彪:……说好了有戏看呢?耍我呢?

三个人被殷郊拖走了。

屋内,姬发摸着自己被咬破的唇,只恨自己刚刚没有捶死殷郊。

一人军团

知妙《我那没有遗憾的人生》

*原作背景+40年。第一人称。全文5万字。


  我确信自己老了,就选了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晨,把退休申请报告交与新来的小书记员。他对我恭敬地笑,双手捧着贤者专属的荣誉勋章递给我,说:“卡维大人,恭喜您,可以休息了。”那双绿荷色的眼睛在我眼前晃。我脑中不免浮现出某张生硬的脸。

  嘴上说:“按照我这工龄,退休金应该是最高那档吧?”

  年轻的男孩忍俊不禁:“那是当然。感谢您这些年为剎诃伐罗学院做出的贡献,卡维大人,我们永远记得您。”

  接过勋章的时候,我瞄到他的手。“戒指?”

  小书记员脸红,下意识用另一只手挡。眼睛羞涩地看向一旁,告诉我他最近同相识多年的爱人订婚,准备...............

*原作背景+40年。第一人称。全文5万字。

 

  我确信自己老了,就选了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晨,把退休申请报告交与新来的小书记员。他对我恭敬地笑,双手捧着贤者专属的荣誉勋章递给我,说:“卡维大人,恭喜您,可以休息了。”那双绿荷色的眼睛在我眼前晃。我脑中不免浮现出某张生硬的脸。

  嘴上说:“按照我这工龄,退休金应该是最高那档吧?”

  年轻的男孩忍俊不禁:“那是当然。感谢您这些年为剎诃伐罗学院做出的贡献,卡维大人,我们永远记得您。”

  接过勋章的时候,我瞄到他的手。“戒指?”

  小书记员脸红,下意识用另一只手挡。眼睛羞涩地看向一旁,告诉我他最近同相识多年的爱人订婚,准备年底置办酒席。我向来容易受他人的喜悦感染,禁不住为他高兴,从手提箱取出一份我手绘的须弥常见户型室内设计的图纸,塞到他手中,跟他说有装修疑问随时可以约我咨询,我就住在上城区。

  他激动得睫羽直颤,连声道谢。“这是最珍贵的礼物。大吉祥智慧主在上,妙论派的同学们一定会嫉妒我的。我要把它装裱到婚房的墙上,传给我未来的孩子,”他在欢欣的罅隙里看我,“卡维大人,我迫不及待想把这张图纸分享给我怀孕的爱人。”

  那双绿眼睛里流露出炽热的温度与柔和,让我心中一块被我遗忘的空缺孔洞久违地回响起孤寂的风声。可能发觉我在滞愣,男孩忽地一惊,腼腆地抿嘴:“抱歉,我太兴奋了……”

  “我确实没成过家,”我调笑道,“可这不代表我不懂你的幸福,坏小子,真叫人羡慕啊。”

  怀抱着喜悦与说不上来的复杂心绪关门离开,我一步一顿朝前走,乘坐电梯到一层。去往教令院大门的路上,很多同事和学生出来和我热情道别。“卡维先生年轻的时候长得很美,倒是想不到他会做个孤寡老学究,潜心向学到现在,”有个老同事抚着胡须看我,对他身侧的助教说,“但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是啊,”斜阳从熟悉的焕彩琉璃窗中射入,落在我们的侧肩,在墙面撒下版画似的剪影,“我实在是干不动了。每走两步,膝盖骨就咔嚓响。”

  帮我拄拐的梅赫拉克做出代表微笑的表情。“它倒是不会老,”我的老同事微微低头,“小梅,你跟着卡维先生这么多年,和优秀学者的距离应该只差一个学籍了吧?”

  梅赫拉克不理解他的玩笑,疑惑歪头,导致我差点没站稳。围着我的学生神情突变,争先恐后地伸手扶我,生怕我再像前几年去大赤沙海考察那样摔成左腿骨裂,以致卧床半年,至今还有后遗症。我尴尬地哈哈笑,慢慢走出这个我待了六十余年的地方。沐浴着夕阳时分带着涩味的空气,风从头顶上方的拱门缝隙无声吹拂过去,听院门在我身后合拢的声响,恍若隔世。

  远景沉睡着平缓的山峦,烟霭漫布。东部山麓连着山崖,从高往低徐缓地扩展开去,西部的水泽同矮小的疏林一起消逝于水天一线。学院大门的坡路蜿蜒穿过圣树的缺口。我一下一下往前挪,经过一个独栋,我很久没去过的。我在门口停留一阵,想赌世界上是否有巧合。

  事实证明愿望总会落空。

  “这人又是旅行去了,”我说,“反正那没良心的肯定不知道我今天退休。没所谓,我只是心血来潮想看他最近过得怎么样,不在就算了。”

  想了想,改口说:“不在家就算了。”随年岁增长,有些不好的话,就不便再挂在嘴边。

  屋主艾尔海森是我的前室友,以前是教令院书记官。此人与极富社会责任感的我不同,是坚定的提早退休分子,宁愿放弃再做五年提升退休金比例的机会,也要早早卸任。

  我当时在去交报告的路上,见他在职员存包处收拾行李,顺口问他要去哪,才知道那天他退休。他一反平日生硬的态度,语气里多出几分上扬的姿态,说:“你也应该还有两个月就能休息了。”

  “我刚签了返聘合同,还得再干五年。”我摇摇头,回答他。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语气又回到常态:“……什么时候的事?” 

  “‘刚签’,”我嘲笑他,“小老头,你先自个儿玩去。找提纳里陪你也行,我还得继续上班。”

  那是我跟艾尔海森最近一次的对话。往后的五年里,我对他的印象停留在偶尔的纸面交流,和他那天手提公文包、头也不回和我擦肩而过的动作。我记得他因衰老而微微前倾的脖颈,不再如年轻时紧致、只剩依稀肌肉线条的身型。那双曾经能灵活翻动厚重书籍的手,也被皮肤松弛带来的青筋突起毁坏了应有的美感。在我在他身上闻到陌生的味道,后来回家后也在自己的衣服上闻到。那是走到这个年岁自然会有的东西。我不喜欢,但它客观存在,就像艾尔海森和我之间长久的隔阂。即便是友谊也跨不过去的沟壑。

  “前任大书记官好像是月初出发的,”酒馆里,前三十人团成员哈坎说,“有够潇洒,艾尔海森先生,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真叫人羡慕。工资又高,事情又少。什么都有,就差个女人。”

  继续笃定地:“他应该有个女人。”

  “总不会是男人。”

  “确实,”几人嘻嘻哈哈地哂笑,有一个说,“我听北边来的一个游商说,他们那头刚效仿西风的国度,通过了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的婚姻法,说是什么捍卫‘爱情自由’。”

  “难以想象律法的国度也如此前卫,这或许算是一种politically-correct吧,”开口的人一听语气就知是知论派的学者,“作为具备理性与智慧的须弥人,我等实在无法理解,多巴胺带来的生理快感就那样重要吗?”

  另一人道:“说来,以前任大书记官的英明,他怎么会错过和须弥的聪明女孩结成连理的最佳时段?他的智慧不能得到基因链的传承,实在是无比可惜。”

  “他国自有国情在,内部事务轮不着我们评判;须弥的女孩们也都很优秀,自己过或者和爱人过都是好结局,倒不必便宜了那家伙,”我忍不住打断这一话题,“你们几个的思想太过落后,应该去伐护末那学院接受社会学改造。”

  “卡维先生言重了,我们只是说说闲话,”好在其中一人自己打圆场,“说起来,很久没看过您和艾尔海森先生一起来喝酒了。”

  另一个说:“能常常见到您二位一块的日子,得追溯到三四十年前。”

  想起来了,我落魄的几年都跟艾尔海森住在一起。那栋房子的产权本来是我们共有,但后来归了他。我倒不在乎。做建筑这行久了,我见过很多家庭因为房屋的归属争得头破血流,四分五裂。艾尔海森能平静收下,不跟我做无谓的纠缠也算是和平的结果。我正常交房租,他也不借此为难我,对此,我在心中一直抱以感激。

  我们维持着平淡的友谊,不时出门饮酒作乐。但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无交集,我有我的工作,他要他的私人空间。对于他好心收留我一事,我无以回报,能做的只有尽快攒钱,早日搬出。

  在两年后,我终于存够了房产首付的钱,就立刻行动,在离他附近不远的地方买了一栋,才算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倒不是我死皮赖脸要凑过去,只是考虑到那处的地段好,方便工作。我一度以为艾尔海森会拿我的房屋选址打趣,但他却没这么干。那日我告诉他的时候,他语气里带着微不可察的笑意,内容却是在跟我攀比:“我家离办公室更近。”

  我说,早知道天天上班都经过你门口,我就该多等半年,买另一朝向的一栋。

  他摇摇头:“按照如今房产的性价比,你哪栋都不配买。”

  我当场气得去再接了两单外务,去酒馆找人一块嫌弃这位嘴上不饶人的朋友。

  随着肌肉萎缩,吞咽酒液不再像过去那样轻松,度数稍高,胃里便有些液体反流。我忍住把辣味的酒精闷在口腔等待酸水回落,才把酒液吞下。

  摩挲酒杯的杯身,在酒精带来的迷幻中全心感受、拥抱。是我手指上的茧变得厚重,才认为是酒杯的材料变了。自然中的物质变换速度远不及人类。我很久没有摸到过自己年轻时的身体。认识到自己不如从前,只需要某天一觉睡醒,我盯着镜子,发现疲惫下垂的泪沟没有像往日那样在好好休整后就能减淡。它黯淡得像我学生时期用水泥做的模型。

  一个人生活确实自由,我可以在酒馆喝到天亮,没有人会用让我痛得瞬间清醒的力道猛拍我后背,让我回家。我也不用在被带回去的路上惶然地思考对方说的到底是不是我家。退休的第一夜,我在酒馆吧台,紧抱梅赫拉克,睡足一个通宵。

  等我次日腰肌酸痛地起身后,兰巴德往我面前放下一碟鱼肉卷,凑到我耳边说,艾尔海森回来了。

  敲门声撕开春夜厚重的潮气。

  我拄着单拐出去开门,和站在我家门口的某人对视。

  “怎么是你?”我惊讶中带着欣喜,因为我确实没料到他会主动来找我。自打我搬离他家,我们又各有工作,交流的机会便少得可怜,我很多时候都要通过旁人来了解他的近况。与我记忆中又有了出入,他的脸上出现深浅不一的新皱纹,肤色也不再如多年前那般白皙中透着血色。

  他也老了。我深刻认识到这一事实。

  艾尔海森被植物在夜里吐出的闷涩气味覆盖,微垂的眼睑下,视线依旧如鹰隼般直勾勾钳在我眉眼,嘴里很快发出一串喑哑的声音:“舍得离开工作岗位了?”

  他知道我从学生时期就想做教令院的讲师。“当然。加上这几年工龄,我的退休工资就和你齐平了,前代理贤者大人,”即便许久未见,很是意外地,我跟他讲话一直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出现陌生的感觉,“他们说你去璃月了?”

  “还有蒙德。”他说,“赛诺帮我写了信函,我在骑士团图书馆找到不少新出的古代文本,他们那位不老的炼金术士也带我去了龙脊雪山,实地考察。”

  “一把年纪的人,怎么还爬雪山,”我勉强侧过身,给他让出走路的位置,“进来坐。”

  鹅黄色门廊灯下,艾尔海森轻轻从我身前走过,步伐也不快,腿有些抬不高的样子,留下一条狭长的背影。他扫了眼梅赫拉克,问我:“你腿还没好?”

  “年纪大了。仅靠保守治疗,恢复慢很正常,”我下意识说,而后感到违和,“等等,我好像没跟你讲过我受伤。”

  “贤者受伤这种新闻,几天内就能传遍全须弥。”

  “是吗?我以为你终于有了人性,学会关心别人了。”我向来反感他这种把我当成蠢货似的语气,自然就说出口了。

  他瞥我一眼,毫不客气在我客厅的单人沙发坐下。“你也是一点都没变。”

  我给他拿了个空瓷杯,敲在他手侧的台面。他却径自开口。“我很快就走。”他毫不考虑接下来的话是否会令我震惊,径直道,“卡维,我不认为以你的年纪和身体状况,选择独居是安全而合理的。我家有空房间,你稍微带点必需品就跟我过去。”

  “啊?”

  他抱着双臂:“听得见么?”

  “我是老了,又不是聋了,”我说,“只是,为什么?你不会觉得两个近七旬的老汉住一块很浪漫吧?”

  他侧头,眼神流动,露出反感的神色:“建议你把丰富的想象力留作他用,前任贤者先生。”

  “那你是想干什么?”

  “你和我讲话时总不爱动脑,”他说,“与其浪费时间询问我,不如动用你为数不多的精力回忆我刚说完的内容。”

  我不满地再次看向他那张脸。方才在门口光线不足,我没太留意更多的细节。但现在我意识到,艾尔海森和我一样,也不再年轻了。他嘴角有剃胡渣留下的细疤,显然是手抖时意外留下的。而这对于常年惯于持剑的他而言并非常态。我找到了能讥讽他的事,却高兴不起来。“行啊,我不近人情几十年的学弟突然想起来要伺候我这个老单身汉了,我可要好好享受。”我咬着后槽牙说,“等着,我去收拾东西。”

  我不知道自己做出这个选择是因何缘由。可能有几分是积压的怨气。我半靠房间的木椅,将业果木柜里的衣物取出,叠齐放入外出用的手提箱。艾尔海森在客厅倒我的枣椰奶昔喝,杯具碰撞的响声传到房内。我实在嫌他那副事不关己的习惯,干脆打断他:“你也太自觉了,有空喝饮料不如进来帮我收。”

  “我以为,大建筑师有一双巧手,收拾行李这等小事是不必惊动我的。”杯底落在桌面。艾尔海森面带不耐推门进房。我倒没料到他会应允——不过他也从来如此。过去我们住在一起,每次让他收拾房间,他虽然嘴里不会说我爱听的话,但行动倒从来干脆。我将长裤叠起,反手接过他传来的外套。指尖掠过树皮般的皮肤纹理。他很快把手指往衣物后藏了两寸,不再让我触碰到他的指尖。

  我怀抱手提箱,看艾尔海森用他那把打磨精细的黄铜钥匙拧开门锁。门口打开一条缝,里面的果木摆件的味道幽幽飘出,随着艾尔海森的左臂伸向我。我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也不解释,从我手里取走了手提箱,半扛在肩头走向客厅。我心头一动,步伐比思绪先一步迈进,跟在他身后走入屋内。

  某人丝毫没有过问我要住哪个房间的意思(他家客房不止一个,之前我租住时是自己选的),就直接把我的手提箱撂在我原先住的房门前,不声不响离开。

  “你进去放完东西出来搞卫生。”他说。

  我耸耸肩,懒得计较他教官似的命令式语气。知道他只是在客观陈述需求是一回事,何况半夜吵架容易影响邻居的休息。

  把手提箱留在客厅,我推开木门,回到阔别数十年的房间,却一时不敢往前。屋内的陈设位置正确得令人发指:我选的竹编枕照原样斜放在床笠上,连我刻意留出缝隙的衣柜柜门都维持住半掩的30度角,保持着我从这里离开那天最后的模样。我没摸到桌上有落灰。房内看似不需要大面积打扫。我需要做的只有把带来的衣物鞋袜,惯用的物品整理到它们该在的位置。“你不会这么多年都没动过这里吧?”

  艾尔海森在客厅说:“你不要自我感觉良好。这是我家,我当然会收拾。”

  我心头闪过一个念想,他会不会是旅行到家后听说我退休,就立刻把我房间整理干净,把我留的东西拿出来一一摆到我习惯的位置就去找我。很快这个幻想就被打断:“别把东西放在路中间。”

  放着我贴身衣物的手提箱被他用笤帚随意地推回房门,像驱逐什么虫蚁。这成功刺激到我的神经,我简直是把最让自己开心的事在脑海迅速过了一遍,才不至于跟他计较。

  考虑到自己的年纪已不太允许大喜大悲,和这样说话不中听的老单身汉相处,我得随时催眠自己不要和此人置气,免得咬碎牙齿,还得去健康之家花半个月的退休金做树脂牙冠,得不偿失。

  始作俑者对我的情绪波动毫无自觉,单手抱来一床干净的被褥,丢包袱似的扔在床榻,又鬼魅般地离开。

  由于搬过去的时间是在凌晨,倒是没人看见我重新去了艾尔海森家住。这令我很满意,因为这样不会生出多余的是非。我展开他取来的棉被,收拾好床铺,走到厅堂,见他已经环抱手臂,深陷在沙发内睡得很沉。他呼吸的声音比以前重,像缺少油润的马车轴承和滚轮摩擦,在房间里不关门就能听见。我可能也是累了,居然一时没想起要叫醒他嘲笑,兴许是这几年工作下来逐渐感觉到入睡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走进艾尔海森的房间,见他桌上叠放着几本书,书堆的边上有个驮兽皮制的笔记本。我记得这样款式的本子是他祖母留下的,数量相当多,他一般用来记一些私人的事——是我以前住在这里想偷看的时候,他会拿词典敲我后脑勺的级别。 

  我简单拢起艾尔海森床上的棉被,让梅赫拉克帮我把它盖到熟睡的艾尔海森身上。他果然不比过去那样精神收放自如,连我给他掖完被角都没醒来。

  又洗了个澡,我换上寝衣站在沙发边,就着煤油灯凝视他的睡脸。大脑里回想酒馆里因他而起的讨论。

  我确信,即便我几乎未赞同过艾尔海森的大部分言行举止,许多人对他的了解也远不及我。随年岁增长,他扎根于心脏的理智之种只会蓬勃生长,将一切小题大做的错误避免。他不会徘徊于“家”与“家庭”的论辩与情绪感知,即使他清楚自己会因时事变迁而逐渐失去选择的权利。某种角度而言,他算是一本通俗的读物。

  厅堂里的寂静正如午夜本身一般深沉,而沉睡的艾尔海森神情如天鹅绒般柔软。浓烈的反差使我按捺不住自己奇异的心情,就像第一个看到万花筒内部的孩子。我并非文学系出身,无法准确描述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所想,但他让我想到冬日里的炉火,我仿佛能听见火苗在柴木上扇动羽翼的噼啪声,直到倦意与奇妙的安逸占据我的大脑。

  等到进房间前,我才发觉他没摘隔音耳机睡觉,就撩开被角帮他关机,拔下接线口。指尖擦过他脸颊时,他轻哼一声,鼻尖微微一缩,吸进去什么,似乎在无意识地确认气味来自于谁。我一转身,在茶几上发现一个被我忽略的小物件:盒盖朝上打开,不起眼的木盒,里面放着我以前用的那把系着狮子玩偶的黄铜钥匙。 

  想来,他方才在这里等我,是想把钥匙交给我再去睡,只是老人的体力实在跟不上。

  我胸口暖洋洋的,自觉地捞起那把钥匙,顺带用指关节轻戳一下他的脸颊,拿着取下的耳机去他房间插充电线。

  做完如上行为后,我回到房间躺下,用心感受着熟悉柔软度的床垫,闻到数十年前常感受到的清洗剂香味,伸直双腿,沉眠至天明。

  即使晚上熬夜,早上还是天蒙蒙亮就醒来,这就是老年人。我打开房门,看见沙发上空无一人,而对面房间的门没关严,漏出缝隙与屋内的灯光。

  “艾尔海森,”我喊我这位久别重逢的朋友,“既然起了,要不要去吃点什么?”

  按照惯例,我默认他不拒绝就是同意,进房间更换外出的衣物。再推开门时,艾尔海森果然整装坐在沙发上,低头在看一本蒙德文字的书。他日常总不像个知论派的学者,习惯用行动替代语言。见到我,他合上书,站起来,很平常似的朝我伸手。

  我摆摆手表示拒绝,告诉他梅赫拉克足够让我站稳。他便收回手,环抱在胸前,那双尾部已被眼睑压下的上挑眼露出不耐:“那就先走。站着不动,是想负责锁门?”我白他一眼,故意用拐杖下端把他家地板戳得咚咚响,边戳边走。

  他在后面冷冷地:“捅坏就用你养老金付。”

  脾气还和年轻时一样臭。我心虚地减小力道,停在路边等他。

  我们一前一后走,开门进咖啡馆。店员回头看见我们,惊讶不已,表示看到我们一同出现就像岁月倒流。我爱听这样的话,感觉心里那丛名为青春的森林仍旧苍郁,乐得像从树冠顶端窜过的飞鸟。我一把揽过艾尔海森的肩胛,朝他们大笑:“好,给我们上点好酒。”

  店员动作一停,看向艾尔海森。艾尔海森只是皱眉,也不看我:“给我一小杯就可以。”

  “艾尔海森,你这是早早在养生了?”我冲他吹了声嘲弄的口哨。

  “正视身体的自然变化没什么值得被批判的,”艾尔海森瞥我,“除非有人已为耆老却依旧热衷于自欺欺人。”

  我听出来某人又是拐着弯骂我,一时语塞,一走一拐拉开离他两个位置远的高脚椅,坐上去。梅赫拉克自觉跳到我手边的桌板休息。咖啡馆的店员露出几张见惯不怪的笑脸,其中一个走过来把我们之间的两张椅子抽掉,搬去别处,又与我们聊起昨日的教令院趣闻。我边聊边笑,仰头吞下去两杯酒,大脑便开始闷热。咖啡馆内的香气令我陶醉不已,但我几次开口都想不起来要起些什么话题。

  “卡维先生,”一个新来的年轻店员把新烤好出炉的枣椰糖饼推到我面前,“您已经盯着咱们墙上的挂钟发呆十分钟了。是咱们店里的钟走不准了吗?”

  没等我开口,艾尔海森便道:“这位长者只是还没反应过来从此以后都不必上班了。”

  他咖啡馆众人哄堂大笑。我颇感尴尬,忍不住反唇相讥:“我是比不过你这提前退休的懒鬼。明明身强力壮,脑子也还转的动,稍微多一点贡献都不愿意做。属实是薅规定的羊毛薅到极致。”

  “我少做的时间,你不都帮我补上了么?”他显然是故意激我,嘴角紧绷着没笑,伸手拿走我面前的一块糖饼,“不如你填个表,申请再回去五年,就当是我也延迟退休了。”

  眼见我们又要起争执,店员连忙打岔,扭头问我:“卡维先生退休后有什么打算?”

  实话实说,他问倒了我。老去固然是不可控的自然现象,但人要如何优雅地老去,发掘自己往后的精神需求,却是个值得讨论的哲学问题。几年前的我正是因为想不到自己离了毕生挚爱的建筑学该如何生存,又看到新来的学生们还俨然嗷嗷待哺的模样,才选择了留在岗位。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就一时不知何去何从了。

  我正发愣,远处一位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妇人起身,笑眯眯地怀抱一叠传单朝我们一摇一摆走来。“两位英俊的先生,”她声音慈祥而婉转动听,带出微微后延的尾调,“如果没什么安排,要不要来奥摩斯港的相亲角看看?”

  半白的发梢间,她半掩着嘴笑,脸上绯红:“有很多适龄的老姑娘在等着你们哦。”

  两张新世界的画卷在我们眼前缓缓展开,下一秒艾尔海森便出手将他的那张快速卷起并丢弃:“谢谢。但我没有这种需求,以后也不必邀请了。”

  妇人的神情转瞬间变得有些尴尬,我又一次被艾尔海森的无情所震慑。“女士,您别在意,他说话总是如此,算是个屡教不改的顽劣分子,”我伸出手,将她落到额前的一绺银发轻轻拨回原位,安慰她,“这样傲慢的家伙不去才是对姑娘们幸福生活的保证,您说是吧?”

  妇人又盈盈笑起来,戴着翡翠玉镯的手抚摸我已布满皲裂的手背:“要是我的老伴儿能有卡维先生这样温柔该多好。”

  “您谬赞了。”

  “这么多年,卡维先生依旧英姿不减,我们有时聊起天来也还是忍不住要说到您,大家伙儿可都一直等着您退休呢,”她说,“所以,您愿意来赏光吗?”

  我正思考着,艾尔海森又突然放下瓷杯回头。“不想去就直接说,我知道于你而言拒绝别人的请求是很困难的事,”他对妇人说,“你如果是诚心邀请,就应该把宣传单留下,留别人回去思考,而不是立刻要对方作出答复。”

  妇人点点头,将两张传单乐呵呵地塞入我手中。“这位先生说得是。那我先走了,期待你们的参与。”说完,她与我们行礼,又扭着小步离开咖啡馆。我低头去看手上的纸页,上面用密密麻麻的文字记录若干事项与时间表,标题则是大号字体的“追寻你后半生的幸福”。

  我像读报似的看完上述内容,借此机会找到了提出心中疑问的时机:“艾尔海森。”

  “什么?”

  “说起相亲,我很好奇,你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出家了吗?”我说,“还是说,你是不婚主义者?为什么?”

  “你这是想我一次性回答你三个问题么,”他紧锁眉头看店员给我又倒了杯酒,“第一,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施加新信仰的打算;第二,我不是,所以我不必回答你的第三个提问。”

  “你怎么可能不是,”我快速扭头去看他,想到个滑稽的可能性,笑出声来,“噢,让我来猜猜,是不是你这嘴上不饶人的家伙在年轻时一见倾心看中了某个人,结果人家自得其乐,根本看不上你这副怪腔怪调的作态。而后你爱而不得,就一直寡到现在?” 

  敢开这个玩笑,是基于我了解我这位朋友从不会在意他人直截了当的评价,拿他开涮也并不会被他当真的前提。果不其然,艾尔海森将一小包摩拉放在桌面,起身朝咖啡馆门口走去,只落下一句听不出情绪的评价:“有趣的推理。”

  我心里一惊:“不会被我说中了吧?”

  他在门口侧头看我,一字一顿:“大错特错。”

  众人大笑。我也哈哈一笑,摇摇晃晃跟上去。与旧友久违的共进早餐环节,对话竟还是以我的胜利为终结,这极大地愉悦了我。我得意地笑着和店员击掌,拄着梅赫拉克,怀抱没得到答案的问题和一整天愉快的心情离开。

  春夏的几个月就这样过去。

  在那日之后,我把相亲活动一事抛诸脑后,全部心血倾注到培养建筑以外的其他兴趣爱好。当然,我也不会刻意避开过去已具备的学识。比如我回自家院落里收拾出了一块空地,又特地去了趟化城郭,找几个巡林官陪同,一起去山里带了几只蕈兽回来养,顺带给它们打了几间小房子。

  “这就是你短时间内帮社区的小孩做了若干个狗屋、猫窝、鸡舍的理由?”艾尔海森的语气里透露着几分尊重但不理解的意味,“就因为他们看中了你家门后养蕈兽的巢。不愧是已退休的前任贤者,闲到做着这等费时费工还讨不到好处的手艺活,还高兴得像捡了天上掉的馅饼。”

  “谁能拒绝孩子们亮晶晶的目光呢,噢,是我们前任大书记官艾尔海森先生,”我给地上的黏土添加胶合剂,“喂,把我放门边那只喷壶拿过来。”

  艾尔海森丝毫没有打算帮我的模样,只是环着双臂侧靠在门边,说:“我只是过来提醒你注意时间。因为帮你带了须弥蔷薇和香辛果盆栽的提纳里,已经在你家门口徘徊十多分钟了。”

  “你怎么不早说!”我急匆匆放下手中的黏土,喊客厅的梅赫拉克,一瘸一拐擦过艾尔海森身前,选择性忽略他那句“别把泥点子甩到客厅地板上”。

  提纳里一看到我两手泥泞地过去,高高挑起双眉,快速将尾巴卷到背后。“这几盆东西放你家还是放艾尔海森家?”

  我抬手点了点自己后院。提纳里便咳嗽两声,冲那处喊:“赛诺,是放那里。对,按我说的方式摆好。”

  行动依旧迅捷的白发中年男性很快从围栏边翻出,朝我走来:“卡维,早。”

  “大风纪官今天不用出勤?”

  “我昨天刚处理完阿如村那桩走私大案,犯人于昨晚招供。一早又见提纳里进城,就顺路也来看望你,”他说,“几个月过去,我还没空跟你说恭喜退休。”

  我对赛诺这等身获神力,不容易步入老年的体魄很是艳羡。但他本人并不如此认为——如今仍活跃于前线的他,在某次酒醉后向我和提纳里表示,不能与挚友同步迎接衰老是他终生的遗憾。祖上有耳廓狐血统的提纳里倒是豁达,对自己最有可能成为我们几人中率先入土的角色表示十分满意,早早与我们商定了待他魂归大地时要在石碑周围种什么植物。当时的艾尔海森听得一副左耳进右耳出的模样,一问,理由是提纳里抚养多年的徒弟兼义妹柯莱自会处理她师长的后事。

  见我不语,提纳里侧望艾尔海森家的方向,问我:“你又跟他住这么久了?”

  “不久,”赛诺倒有闲心调侃友人,“还不到‘九’个月。”

  见提纳里滑到嘴边的后话硬生生哽在喉咙口,我不禁手扶梅赫拉克大笑出声。赛诺也绷着嘴憋笑。“艾尔海森还收你房租吗?”

  “怎么可能给我免除,”我义愤填膺,“他根本就是按照我养老金开的数字,卑鄙的老东西。年轻时就是吝啬鬼,老了只会变本加厉。” 

  轮到提纳里对我笑:“挺好。你和他一块住,我们也放心。年纪大了之后,总得有个依靠。毕竟我们不像赛诺这家伙,花甲的年纪却还是壮年的体魄。”

  “主要柯莱是好孩子,到独立成家的年纪心里还惦念着你、粘你,”我说,“我就不同。万一哪天在家摔一跤撞到头,人咣一下倒在地上没了,恐怕都得等晨扫的勤卫工闻见臭味才知情。艾尔海森这个独来独往的老光棍更是。我俩无儿无女,别的家人又早都不在了,实在有些危险。”

  想想,又补充:“我基本只是在他家过夜,饭点前去买菜做饭吃饭。没事干又懒得跟他呆一块的时候就回家,反正就这几步路。”

  “在理,”提纳里说,“你情况还好一点,你为人热情,跟你熟的人多,你消失个半天都能有人问东问西;但艾尔海森那个独来独往的……我不好说。”

  我们同时默契地往那间隔着十多米远的房子看了一眼,那房子的主人不知什么时候开了门,半倚在门套上注视我们的方向。“进我家坐吧,”我对身边的两人说完,也冲那人喊,“艾尔海森,你别傻站在那,来我家尝尝我做的树莓蜜酱果茶。”他关上门朝我家走来。

  客厅里,三人围坐在桌边,赛诺让艾尔海森帮忙洗牌,自己从兜里掏出一包七面骰子。提纳里走来厨房帮我端水果,等我一去,赛诺便把牌往我面前一推,我们就又开始打七圣召唤。

  关于打牌的技术,我们几人算得上不分上下。毋庸置疑,赛诺是我们几个里面技术最好的,胜率最高,胜负欲也最强。此外,胜负欲最弱的是艾尔海森,其次是提纳里——我坦白了,谁不喜欢赢的感觉呢?我们连打三轮,战绩是赛诺两胜,我一胜。我得意地往艾尔海森的胳膊上一拍:“来,记账,半个月酒钱你出。”

  “我看来是真老了,”提纳里慢悠悠地喝果茶,“脑袋都转得慢了,血量不够都忘了喂食物牌,手气还差。要是柯莱在,可得让她帮我投些好数字。”

  “你的语气根本不像是夸徒弟,像在夸孙女,”我调侃他,“柯莱什么时候结婚生个小朋友,好让你做曾祖父?”

  洗牌的赛诺直接呛出嘴里的茶水,噗嗤一声笑了。艾尔海森没发出声音,但看他微动的嘴角也能猜出他在憋笑。大受震撼的提纳里把眼睛闭成倒八字型:“……卡维,你偶尔语出惊人的时候实在也是让人无法招架。”

  “说起孩子,”赛诺擦完嘴,开口说,“提纳里,我上次在奥摩斯港外勤时,听说你们化城郭那边有户人家似乎因为孩子闹出些很不愉快的事。”

  我们就听提纳里讲起这个故事。说是城外原先有个做生论学派研究的普通学者,以前兼任过学堂的教师,与妻子育有一女。原本幸福的生活却因突如其来的冲击解散——此人不顾一切爱上他的一位同性学生,婚姻走到尽头。可那学生来自沙漠地区,家中有些古老的信仰,加上他们的关系存在诸多违背伦理的事实,这段感情便没得到任何人的认可。于是,那学生从崖壁上一跃而下,将悲剧推向高潮;那学者则终日沉浸在失去爱人与家庭的惨痛教训里,近日被发现死在山谷中的一处小屋附近,死因是长鬓虎的袭击。

  我脑海里很快浮出那个画面:滂沱的雨,无尽的荒原,沉寂之地,变作死黑色的血液;拖拽的痕迹,被压倒的草叶,横陈的被肢解的尸体。

  “死者的前妻与孩子当前境况如何?”我一时做不出反应,只在心中郁结,“那学生的家人呢?需要申请生活津贴吗?”

  “放心,后续他们的生活问题教令院已经处理好了。那位女士是因论派的学者,经济上还算宽裕,只是那孩子,”话到嘴边,提纳里略一沉吟,“我见过两次。或许是从小缺乏关心,说话总有些带刺。”

  我一看赛诺的脸色就知道他是在心里暗暗否定的,而艾尔海森依旧是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看不出喜怒。

  再打了半局七圣召唤,我心里一直走神,手上出招速度也变慢,结果牌面血量直接被艾尔海森一轮清空。“卡维,”他说,“有些一开始就注定是错误的事情是没有解决办法的。”

  我没理他,闷头喝了口果茶,靠在沙发上,转过去看提纳里:“那人一开始就是非常规的婚恋取向吧?”

  “是,”提纳里这局的手气很好,下一招就将赛诺的最后一张卡牌击溃,“按照常理,他应该早些面对自己的真心,而不是去伤害他人——但换到那个时间点里人们的观念,这也实在是无解的情况。”

  赛诺大概也是想安慰我:“你在苦恼吗?”

  我很诚实地点头,并婉拒了他们后续的关切言论。想起那日在酒馆听到的言论。

  在须弥,同性间的婚姻并无明文禁令,但并非主流。这符合群众对智识的推崇。大部分人认为婚姻制度的实质是财产与权力的结合,繁衍后代是结果;至于情感,那是不重要的东西。

  我心里那个空洞又浮出来了。我恍惚中看见自己站在洞口前,看见自己坐在山崖前眺望远方被雨雾映掩的卡萨扎莱宫,听见除去死域的巡林官从我两侧走过去时,雨声里皮靴与枯草摩擦的声响。 

  那位抛妻弃子的学者被野兽啃食死去的时候会是在等待什么?是在等如天启般的曦光落下,抚慰他的内心么?

  “卡维,”那慵懒的声音从餐桌那头传来,“听不到吗?叫你吃饭了。”

  今夜,提纳里和赛诺并不留在我家吃饭,打了一下午的牌就各回各家。我就跟着艾尔海森回去吃晚饭。我久久注视桌面的饭菜:“艾尔海森。”

  他从饭碗上边抬起眼睛看我。

  “我突然感觉人生有点短,想起来很多事情还没尝试。”我说。

  他又无言地吃下去几块烤肉。“那就做。”

  有他这句话,我便心里有了底。由此,我往后两年的退休生活堪称精彩。除了养出一批又一批蕈兽,把它们轮番送回山野,我还托以前的妙论派同学推荐,去做过半年的老人速写模特,后来因为学生反馈说我的面部肌肉太流畅,不好画,我才辞了职;提纳里送来的须弥蔷薇和帕蒂沙兰花都是好养活的品种,我很轻松就让它们开满了自家院落;我还和城中的蔬果商联络,跟他们的商队去沙漠里,将新鲜瓜果卖去各个沙中部落。

  艾尔海森在我邀请的情况下会跟我一起出门,我在路上给他比划哪处建筑来自自己学生的手笔。不过他说什么都不乐意跟我去卡萨扎莱宫,理由是看得腻了。每逢这时,我就会啐他一口,并毫不上心地带他去下一个点。

  我们还在沙漠里吃烤肉。我烤的禽肉热气腾腾,脆皮紧致爽口,色泽金黄,咬下去滚烫滚烫,肌肉间的汁水和额头上汗水一起滑落。我懒得揩拭——我不认为有人会责备一个年逾七十的老人不注重吃相,所以我当着艾尔海森的面,左右开弓,一只手扯一只腿,一只手抓一块全翅,轮流撕啃。商队里的人轮流夸我,我这位老友也会给我递手帕,或者在我提出要求时面露不耐地帮我擦嘴上的油。

  我在人堆里就像回到鱼群,灵魂在热闹纷呈的气氛里快乐追逐,追到星月升天、追到旭日高照,在锣鼓喧天中跳着祭祀幸福的舞蹈。

  唯一的一次危机是,我去集市里买水果吃,和赛诺、艾尔海森去的。我在摊位前跟摊主聊得兴起,恰好瞧见身穿长裙的多莉从远处走来,我便一个不慎将墩墩桃的桃核卡进了喉咙。

  多莉原本还在跟我笑着打招呼,见状连忙转身,顺着赛诺指的方向去找艾尔海森求救。赛诺给我拍后背,未果,想给我做海姆立克急救,身高又不太够。好在艾尔海森步伐还算矫健,几个箭步过来,双手在背后很有力地抱住我,用拳头冲撞我的上腹部。我立马吐了一地,丢了面子,但万幸保住了小命。

  赛诺和多莉帮我清理地面,而艾尔海森抱着我不动,我后背紧贴着他的胸口。我从不知道他胸口那颗心脏也会跳动得如此剧烈,如此慌不择路。我听见他在我耳边的声音有细微的恐惧,不认真捕捉都感受不到的程度:“喂,就这样别死了。”

  我后来和酒馆的年轻人聊到这个事,说:“人没到那个年纪,就不知道小事都可能丧命。” 

  这两年里,我和艾尔海森的相处依旧是那样如饮凉白水,不痛不痒。我乐得多个聆听我说话的对象,他也不在意多了双吃饭的筷子。即便这间房子多年来过的,除了各类目的水电修理工,就只有数十年前那位来自星海的旅行者和我。但到现在,我们依旧会为各种琐碎的小事争执,吵到怒火上头的时候,我就会甩下一句“我今晚回家睡”,然后摔门出去。走到自家门前,觉得刚刚关门有点用力,就又灰头土脸撑着梅赫拉克走回去,拧开门锁,轻轻带上。最硬的语气配最怂的力道。

  在我再几乎遗忘那个空洞的时候,一个噩耗撕裂了我趋于稳定的退休时光。

  提纳里去世了。

  那个没有一丝风的午后,我是被艾尔海森背去健康之家的。起初见到来门口通知的风纪官后,我光着脚就扶着门廊往外跑,连梅赫拉克都忘了拿,也忘了自己几乎不能独立行走,直接腿一软翻滚到斜坡下方的石墩,脚踝剧痛难忍,怎么撑地都站不起来。艾尔海森锁门,追出来找我。我一看到他那双翠绿色的眼睛就忍不住流泪。

  某人今日原不打算出门,连泛白的胡渣都没剃干净,但他用力把我从地上拖起来,背到身上,去最后看了一眼我们相识数十年的朋友。

  柯莱撕心裂肺的哭声震耳欲聋。她跪坐在病床边,死死抓住提纳里从白布间垂下的双手,哭得面容扭曲,嘴里大声喊提纳里师父。不再是少女模样的她此时像个孩子一样放声大哭,凌乱的发丝像失去大树依凭的藤蔓一般在风中摇曳。

  前面的人给艾尔海森和我让出位置,艾尔海森刚把我放下,我就连滚带爬扑过去,看着友人那张灰白色的脸难以自抑地痛哭出声。柯莱泪眼朦胧地喊我,我便和她紧紧抱着哭作一团。队伍后面发出重物坠落咚的一声,而后是风纪官手忙脚乱的声音。我看都不用看就知道倒下去的是赛诺。

  艾尔海森是我们当中最安静的。他走过去,手在提纳里的脸上和手上反复摸,最后将白布轻轻盖上。我看到他眼睛很快地红透了,眼底盛着泪水,但一滴都没掉出来,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表示。

  据巡林官那边的说法,提纳里是前一夜走的。那天早上有个年轻的巡林官牵着猎犬经过。那猎犬在提纳里家的门口停下,朝里面叫。小巡林官便走进去,便见满头白发的提纳里躺在床上,双手搭在胸前,动作平静得像只是陷入沉睡。桌上留下几封手写的信笺。一封给柯莱,一封给赛诺,我和艾尔海森也有份。从页数来看,提纳里是最后写到给艾尔海森的那份时开始脱力的。

  “亲爱的卡维,”字迹没了平日里的工整,纸上有笔杆没拿稳掉落后留下的墨点,“不要为我的不辞而别难过。人生就是在不断相遇与失去之间来回转圜。让你参加我的葬礼我很抱歉,但希望你知道,与你的相处使我终生愉快。”

  “生命不是永恒的 ,不过,我由衷希望你的后半生能过得更加幸福。”

  署名是“你忠诚的朋友提纳里”。

  葬礼那天下着雨,浑浊的空气带着秋风的味道。队伍穿过伛偻的行道树,暗绿潜入大气中,折射出晦暗的光斑。提纳里教过的数百号学生,带过的巡林官全来了。风纪官团队也来了大半。蒙德那位叫阿贝多的炼金术士和他的女学生也来了。很多年后,他们都说提纳里的葬礼是排场最大的,场里的花圈是最多的。 

  阿贝多接管了站在灵柩边久久不愿离去的卡卡塔,带它回了蒙德,据柯莱说那是提纳里先前约定好的。赛诺走在队伍前方,跟在怀抱遗像的柯莱后面。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关心他——很惭愧,我几个整宿都睡不着。

  走过一条小路,忽然有刺耳的声音从旁的村庄边传来。我看清楚了,是两个个中年男人。一个嘴里咬着草根,朝队伍前头斜斜地瞟,嘴里呸一下,对他旁边穿汗衫的男人说“那棺材里的不是大官吗,抱照片的怎么不是他婆娘”。

  “可能婆娘早走喽。”

  一人嘻嘻地笑:“或者根本就没婆娘,你看,走前面的都是……”

  大脑里有什么东西迅速地涌出来,我很确信我一生都没有出现过此时的情绪,愤怒像火焰般以我的血液为燃料迅速点燃我周身。我两个箭步朝那方向冲过去,想抓住那种嚼舌根的混球痛骂,却差点跌倒在地,被后面一个默默流泪的女巡林官扶住。我只能在给提纳里坟边播撒花种的时候边撒边哭,哭得连赛诺都看不下去,伸手拍我后背,我就又抱着他流眼泪。事后一想,心里更是愧疚。

  总之,我那晚回去还是睡不着。从房间到客厅来回走,一直流泪,不忍再看桌面的信纸。某人多次被我的脚步声吵醒,走出来看我,眼底也是黑黢黢的一片。

  他扶着后腰慢慢落座在我对面,说:“卡维,伤心事既成事实,想再多也不能改变。”

  我问他:“提纳里给你写了什么?”

  他只是摇头。

  我疲惫地揉眼睛,问他:“我能看吗?”我只是想再看点朋友留下的痕迹。

  艾尔海森知道我不是偷窥癖。他点点头,但是说:“提纳里让我烧了。” 

  “那你就烧了?”我苦笑,“他让你这么做,你就这么做了?”

  “尊重朋友的意愿更重要,”听上去还有别的理由,但他没说出来,“况且,我确信我记得住。”

  “好。如果有一天我比你先走,你也要记得住我的话……不,我不想,”我想说的哽在嘴边,几次试图讲出来,鼻腔都酸得发苦,“艾尔海森,我不想像他那种走法。” 

  某人给我倒了杯水,用眼神示意我说下去。我就描述噩梦里见到的画面:一个人躺在林间的小屋,身体的力量慢慢消失,可能会因呼吸困难而颤抖。冰冷的医疗器械。想叫人,也叫不到。夜里黑漆漆的,只有阴森的灯,灯芯跳啊跳啊,声音轻轻的,像自己的心跳一样。

  “我以前一直想要个家。但现在看,连提纳里这样家庭美满的人都是自己走的,”我沙沙地说,“没有爱人,没有孩子,房间里就只有自己在等死。人类来到世界上是那样热闹,家人在笑,医生在笑。但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留下的只有名声, 还会被愚者弄脏,”我悲愤道,“他们根本不知道提纳里是何等智慧的人。”

  “我也听到了。”他没否认。

  我想了很久,说:“我的想法可能很自私——名声能好一些最好,人类本就该干净地来、干净地走,但最希望走的时候不要一无所有。答应我吧,我太害怕孤独了。”

  艾尔海森沉默地看我,沉重叹气,说:“生死并非人能决定 ,你的愿望太过无理取闹。我当然可以假意答应你,而后呢?”

  他的话像一盆凉水浇了我一身。

  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拄着拐杖冲出家门之后是去的哪片野地,只知道自己一直往前走,经过提纳里的新墓碑还停下来哭了一阵,心里想到他往后就像山野里的花朵一样孤独,又难过起来,漫无目的地走。我走得像无头苍蝇,像是怕某人找到我,又怕某人找不到我,天蒙蒙亮就又回去了。

  那段日子我过得都如同行尸走肉,直到大半年过去,我还在昏朦的歧路上走,看到花花草草都能眼含热泪,不时去公墓还能撞见赛诺。除开眼里的疲惫,他的精神反倒比我好些,每次都会送我回家。艾尔海森也都站在自己家门,确认我朝他那里走,才自己先转身进屋。 

  我足足用去了一年有余,才勉强从提纳里离世的打击中恢复过来。心中无名的空洞愈发深邃。多少还是需要感谢艾尔海森——我能看出他的情绪也很低落,但他却私下帮我联络了珐露珊,让对方给我找了些编写建筑机关学科普书的私活。而他自己则是从草神纳西妲大人那边接了点文学稿件任务。 

  顺带一提,珐露珊前辈的心情也不大好,但似乎是她送走的后辈数量已经数不清,所以转变情绪的速度远胜于我。

  我一忙起来也确实没太有力气去悲伤,成日在制作模型和编写讲解词之间游走。在某人的默许下,我还将养的蕈兽和花搬到了他家后院。这样我就不必总是拄着拐杖回家处理。

  某个雨夜,我在房间里做模型做得忘了时间,想起来的时候惊得差点心脏骤停。我惊恐地走向后院,见瓢泼大雨已经劈入后院的门框。我几乎要当场昏厥,腿一软,摸着沙发扶手半跪了下去。

  那是提纳里给我留的最后一批花种了。

  我回头想喊房间里的艾尔海森帮忙,却突然瞧见雨中黑色的身影——艾尔海森穿着暗色的斗篷,正抱着一盆须弥蔷薇朝门边走来,雨水成股顺着他的鼻尖滴落,滑过他已布满皱纹的脖颈。

  艾尔海森淡淡看我一眼,转身走进厨房。我扶着沙发边站起,慢慢跟过去,见我的花果们都整整齐齐排在厨房的地面,瓷砖上湿淋淋一片。呆滞的蕈兽们摇头晃脑,抖着身上的水在炉灶间蹦跶,有一只还向艾尔海森滑稽地吐了个泡泡。艾尔海森将斗篷脱下,露出不再宽阔的后背。

  他甚至连上衣都没来得及穿。我凝望着他已变得半白的短发,心中五味杂陈,突然就很想哭,觉得自己真的要振作起来,好好珍惜还在眼前的人。

  艾尔海森冻得浑身发抖,虽然我很快帮他烧起壁炉的火,又拿了厚衣服给他换上,但他还是患上了重感冒,低烧了几天才好转。

  那天我坐在他床头写文案,突然说:“喂,艾尔海森。我想起两个事。”

  “你又有什么异想天开?”他带着厚重的鼻音问我。

  “我当年退休的那天你去游山玩水了,那晚赛诺和提纳里又刚好都在外勤,就留我一个人在酒馆,”我说,“后面你回来了,他们两个回来了。结果到提纳里走的时候,你们还是没来得及给我庆祝过这个重要的日子。”

  “这样,等我七十五岁的时候,你无论如何都要陪我补过一个退休仪式。” 

  他蒙在被窝里先低声说了句“幼稚”,后面说“知道了”。

  “然后,”我无视他的调侃,对他郑重地说,“从明天开始,我想去一下奥摩斯港的相亲活动。”

  听完我后面的话,艾尔海森似乎是一直看着天花板,没有出声,我低头继续写稿,没太留意他别的反应。很久之后,他从鼻腔里“嗯”了一声。我转过去看他,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相亲的地方在奥摩斯港的一个老旧餐馆。没人坐在室内区。因为内里的位置都闷热而潮湿、终年发着霉,我几乎都想要询问店家是否需要改造建议。万幸,我上学时参与改造的货梯还能照常使用,只是运行时发出的声音嘶哑又拖沓,时刻提醒着我已经是个垂垂老矣的家伙。

  室外的桌椅上坐着二十多位同我年龄差不多的人,他们见到我时都面露惊讶,下垂的面部肌肉里挤出灿烂的、如花开似的笑脸。有些在教令院上过学的,还冲我喊前任贤者大人。我便一一和来和我聊天的妇人交换联系方式。她们当中许多是成过婚、也有孩子的,也有将一生献给学术研究,最后错过婚恋年纪的。我完全不介意她们的过往,倒不如说我对需要改嫁的妇女抱有更深切的同情与关怀,可能是她们令我回想起自己曾经孤身一人的母亲。

  可每当有人垂着眸子看我,面露羞色地说是否乐意做她后世的伴侣,我又都无法打从心底应承下来,最后内疚地留下一句:“感谢您的欣赏,但时候不早,我得回去做饭。家养的小蕈兽饿了。”

  她们靠在门上等我的模样,让我很容易联想到某个人。 包括她们低头拿着放大镜看报,安静思考的姿态,总让我看见心里那个挥之不去的人形。

  我便觉心头有冰河淌过,想快速逃之夭夭。

  星霜荏苒,又是一个新年。

  天色缓慢黑下来,罩住我们住的上城区,像戏剧到了下一场似的。

  我校对完珐露珊前辈要的稿件,怀抱配图的草稿,在傍晚经过酒馆,提了一箱啤酒回艾尔海森家,庆祝我们两个老东西又平安无事地熬过了一年。那晚雪下得很大,风吹得玻璃砰砰响,窗户外什么都看不清楚。艾尔海森喝了小半口酒,问我:“还没找到能收留你的女人吗?”

  “也不是没人乐意,”我实话实说,“但很奇怪,我都没有和她们再走后面十几年的想法。”

  “可能我这个人真的不需要老伴吧,”又乐呵呵地补充,“说不定我没有自己想得那么脆弱,不用人陪也能走到那个阶段。”

  他用指尖捏着酒杯摇晃,没说话。我看他花白的眉毛已经软得垂到了眼尾,那双草叶色的眼睛却还是澄澈的,心中不由一动:“艾尔海森,我有没有说过你其实长得挺漂亮的?”

  某人终于抬起视线跟我四目相对。“……我很遗憾你到这个年纪才能发觉身边人的优点。” 

  “说什么呢,”我笑他,“我年轻时就这么想。只是那时候觉得夸你容易让你尾巴翘上天。”

  他放下酒杯,已经有些干瘦的后背朝前微倾,在风声与柴火焚烧的声音里拉近我们的距离。“那么,你想让我做那个人吗?”

  “你做我老伴?”我一想那个画面,身体就诡谲地打了个寒颤,“那倒是不必了。两个干巴巴的老男人搂在一块睡觉,想一下就怪吓人的。”

  艾尔海森点头,似乎是在认同我的话,但也可能有更多我没读懂的情绪。我心里便有些发虚,补了一句:“喂,我不是嫌弃你,我觉得你作为老伴会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只是我本人觉得跟男人在一起实在是个崭新的选项,在须弥不多见。你也是,都这把年纪了,还开这种玩笑……等一下,喂,我没有怪你的意思!”

  某人一边嚼肉一边听我越描越黑,脸上浮出略带戏谑的笑,唇角的胡渣也跟着抖。

  “还笑,我忍你很久了,”我说,“你就这么乐意见我相亲失败?” 

  “多思多虑,情感脆弱,难怪久久找不着归宿。”他用自己的酒杯把我那杯往前推了推,就当是碰杯,“新的一年,有想做的事就去做,卡维。”

  寒潮来的日子就在新年之后。

  某晚我起夜,去看了眼蕈兽们有没有保暖措施,忽然听见那边房间里顺着风传来低沉的咳嗽声,像还含着痰。我就一步一拐走过去,敲开门:“你又着凉了?”

  “可能是,”艾尔海森在黑暗一片里回答,“拿个手炉给我。”

  我就去客厅,往那铜制的暖手炉里夹炭片,用带纹路的布包好,拿进去房间,就着柔白色的月光坐在他床边,掀开被褥的一角,朝他怀里塞。我摸到他的两只骨节分明的手,布满皱纹,冰冰凉凉,好像没什么血气。“真荒唐,”我发觉他的身体素质大不如前,心里难过,怕他看出来,又开他玩笑,“你以前壮得像头牛,没想到还有今天。”

  他在睡眼惺忪中回握我的手,指尖穿过我的指缝,松弛的皮肤在我带厚茧的掌心摩擦,像是在确认我存在。我听不清他在被窝里说什么,弯下腰去听,才听出来他困得迷糊也在怼我“你才像头牛”“牛比你聪明”。

  我忍不住骂出声来,但还是拄着拐杖去给他煮药汤。等待药汤滚沸的时间里,我做了两个重要的决定。

  一周后。

  “你想做腿脚手术?”酒馆店长兰巴德的眼睛瞪得像鱼。酒保们也纷纷摇头,表示不认可我的计划。

  我正义严辞地辩驳:“你们这些年轻人会反对我,是因为你们对靠自己走路这件事没有兴趣。你们可能暂时无法理解,但我们这些上年纪的人都是生活的斗士,是有意志力继续活下去的人。我就是要抗争这种依靠外力才能走下去的结局。”

  说这话的时候我满腹激情,就像当初即便一无所有也要把卡萨扎莱宫造出来一样。优秀的建筑师就是要懂“无中生有”。

  年轻人们都住口了,较我年长的兰巴德倒是没被说服:“手术有风险这句是老话了。你有没有想过,卡维,你一旦躺到那个床上,可能就永远下不来地了。你当年六十出头的时候为了能继续教学生,都选择保守治疗,现在人近七十反倒冲动起来。艾尔海森,你不阻止一下你这位异想天开的老同学吗?”

  某人没开口,我就急不可耐地替他说了:“他说他支持我。”

  “怎么可能,”兰巴德看艾尔海森,“你答应他了?”

  “他自己都考虑好了,只是给我下通牒,不存在我答应或不答应的选项,”艾尔海森优雅地将一块鱼肉慢慢送到嘴边,在兰巴德的目光中,击碎对方的希望,“何况,就算我反对,他也会去做的。”

  “很好,够了解我。”我十分满意,给他倒了半杯香料茶。

  兰巴德不解:“可你这又是何苦呢?”

  我早想好了理由:“是这样。我在某人家里看了不少他出游那几年写的游记,觉着挺有意思,和我年轻时那种为游学外出而准备的路线全然不同。”

  这就是我的两个决定。一个是手术,一个是旅行。我过去一直为职业梦想而活,从未怀抱纯粹的欣赏之情去游山玩水。在离世之前,我想作为一个纯粹的旅人走遍提瓦特大陆。

  “我想去走你走过的路,”我跟艾尔海森前一夜是这样说的,“也想带你看我走过的路。”

  同样,健康之家的医生们一开始也对我的想法呈否认态度。出乎我所料,一言不发的艾尔海森在我舌战群儒未果时站了出来,力排众议支持我。我后来笑他:“你是多想跟我一块去玩啊。”

  他用那种略带鄙夷的神情看我,手里拿着手术知情同意书。

  “签啊,”我理直气壮,“你看我也没用,我没别的‘家属’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就在家属那栏爽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勾选知情。“小心点,别死在里面。”

  “放心,”我躺在狭小的手术床上,推开他另一只握住我的手,被医生推进病房前还冲他比划,“作为回报,以后你的我来签哈。”

  “你那张嘴巴到老都还学不会控制,”他的声音好像在发抖,但还是随着手术室门关闭而消失,“知道了。” 

  手术是全麻。我倔强地觉得自己全程醒着,只过去了不久的时间。被推出来的时候,等医生把我面罩一摘,我就说“我一直醒着”,把满手血污的他们都逗笑了。过后,我看到天色已从我来时的午后变成了凌晨,见到艾尔海森的时候,他两只眼睛都熬成了红色。

  “你差点大出血两次,”他狠狠瞪我,“你还好意思说你醒着,真是傻人有傻福。”

  我尴尬地哄他:“咳,我这不是好好地出来了?”

  等三天观察期结束,我就被送回了家——准确来说是艾尔海森家。他让人在门口停下,把我抬进客厅内。来帮忙的赛诺第一次进来了客厅。趁艾尔海森进房间收拾,他坐我隔壁对我笑:“我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坐这几张沙发的机会,提纳里都没来过。”

  “想来可以提前打声招呼,”艾尔海森从房间里走出,“你们又没说过想来。”

  赛诺笑笑,没有吭声,只是去集市买了点食材回来,放下就走了。说是去化城郭的老树屋看看柯莱。

  手术完至少半年不能动弹。我躺在沙发上,享受了一把指挥官的乐趣,指挥的还是艾尔海森这样伶俐的部下。让他给我拿水果吃,他会洗好切好,泡在盐水里插着竹签送过来;让他给我拿书,他会连带着书签和我惯用的划线笔一块塞我手里,顺带给我拿靠枕和架在腿上的小桌板。

  到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感觉身上黏糊糊的,就说,送我去浴室,给我拿个桶,我给自己擦擦身子。艾尔海森就去取了梅赫拉克,看着我把它变成拐杖形,扶着我,我们两个一起颤巍巍走进去。他把我抱到浴池的边缘,转身出去取了几条浴巾,往桶里放温水。站到我跟前,让我把衣服脱完。我就脱下上衣扔给他。做完手术之后几天我都没穿长裤,从医院光到家里。艾尔海森把我衣服抱去丢进脏衣篓,搬来一张矮凳坐我面前,一手抱起我那条完好的腿,用沾湿热水的毛巾给我擦拭皮肤。

  实话说,我心里是非常不好意思的。主要在于给对方添了巨大麻烦的愧疚。我脸上烧得像烙铁,赧然得不敢看他,通过讲话掩饰情绪起伏:“喂,艾尔海森,开个条件吧,我该怎么感谢你?我不习惯欠别人人情。”

  他似乎一直紧盯着我的身体,根本没有避嫌的意思。“你要继续跟我算这种账?”

  “哪有无条件接受别人好意的,”我说,“你想想,我还得再让你这样照顾至少半年呢。我年纪比你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做同样的事报答你。” 

  某人没立刻回我,像是在思考。他挥手示意我转个身,然后帮我搓后背。在蒸气缭绕里,他那双发皱的手落在我多年未让他人触及的皮肤上,我闭上眼睛就会想象到他的表情——忽略那人其他的五官不看,只要他不开口,那双眼睛看什么东西都永远是深情款款的。他对待我的力度很合适,仿佛是在抚摸一座珍贵的雕塑,而动作在大脑里模拟过无数次。

  下一秒,他说:“我想好了。”

  “说。”

  “很简单,”艾尔海森的语气平淡得就像是在酒桌上谈生意,“我做的是类似护理的工作。你应该按照须弥的老人护工的平均价位给我发工资。考虑到我已是退休的年纪,又跟你相识一场,还非专业出身,价钱可以给你打个八折。就每个月跟你的房租一起交给我吧。”

  他很爽快地在我背上写下一串摩拉的数字。

  “你……”这笔飞来的开销直接把我堵得连呛都不想呛他,“你这年轻人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我这个年近七十的老同志!”

  “我退休金几乎都给你做房租和生活费了,”我气得牙痒痒,“坏东西,我哪里来的其他经济来源?你干脆直说让我把自己房子卖掉算了。”

  “首先,我早就不在年轻人的行列里;其次,你那点微薄的不动产不至于让我动心思;”艾尔海森慢条斯理道,“再次,我给你开出的价格并不需要你通过卖房来解决问题,希望你活动一下许久没使用过的大脑。” 

  我转过去指他,指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骂什么合适。直到最后,我猛地想起一个可能性,立即一阵急火攻心,闭上双眼:“你告诉我。我们须弥上城区租房的平均价格是多少。”

  某人开口说出一个我预料中的数字。

  “你做得好啊,算盘打得响啊,艾尔海森,”我咬牙切齿,“把我的房子租出去,刚好就够付你给我加的这笔钱啊。”

  艾尔海森丝毫没有负罪感地跟我对视,并看着我气急败坏的样子悠然自得。

  “一肚子坏水!”我转过去不再搭理他,一开始的愧疚感已然烟消云散,理直气壮地指挥他帮我擦身洗衣。

  次日,我便骂骂咧咧地给学院的老同学写信,让他们以正常偏低的价格把我空置的房子按单间分租给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某人全程在旁边翘着腿隔岸观火,还很是主动地询问我是否需要他帮忙把我的全部东西都搬来。

  对于已付费的服务,我自然是毫不客气地答应。但他一走出门我就又后悔,怕他搬重物受伤,紧急联络几个熟识的老邻居去帮他。

  “我就是太善良才会每次都狠不下心罚你,”我气喘吁吁看着他和我叫的的邻居帮手们走到房门前,“你跟我认识这么多年,怎么一点都没被感化。”

  “让一个岩神信徒去蒙德风神像参拜一辈子,他也不会觉得自由比契约更重要。”某人平静地谢绝邻居们把我行李搬进他屋内,独自忙活起来,“你下次找人来我家之前,麻烦先把自己的裤子穿好。”

  我猜测他根本只是不想让不熟的人进他家门,就不疾不徐拉过旁边的毛毯,把打着石膏的下肢盖上。

  时间如水,不知不觉流逝。

  或许是我的愿望打动了命运——事实上我更愿意把功劳归给悉心照顾我的艾尔海森,我的恢复时间并不像医生预估的那样需要半年以上。仅仅从冬末到夏初,我就可以下地走路。一开始有些使不上力,但在复健锻炼半个月后,我居然能走得比艾尔海森还快些,不再需要他停下来等我。这在过去十年里我都不敢想象。

  拆石膏的那天,我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回家后在地上连蹦几下,被艾尔海森按回沙发上坐下。 

  在得到医生的确认后,我和艾尔海森收拾行囊,将家中的蕈兽和花草托付给赛诺,就一块出发,按着这几个月里计划好的行程周游列国。

  和外界的印象不同,艾尔海森除了擅长整理繁复如山的档案外,本身是个很会写文章的人。 即便我对文学一知半解,也知道他那种精准简练的文字、意境优美的比喻绝非常人能写出的水准。比如此刻,我站在蒙德境内龙脊雪山的对岸,回想起他在游记中的记叙:

  “半空白雾皑皑,绕山之河游鱼戏水。以寒天之钉为柄,致密雪层覆盖植被,整座山体宛如一只被巨人弃置的手摇铃。”

  我啧啧叹奇:“你不去应聘做旅行社主编,真是业界一大不幸。”

  “有魅力的是景物本身,”他说,“听再厉害的吟游诗人传颂也比不过亲眼所见。”

  “你就非得要怼我才会说话是吧?”

  我们就慢悠悠地并肩走,奔赴下一场盛景。

  在西风图书馆中,我寻来一些蒙德建筑学的书籍看,艾尔海森则是坐在我对面看些音韵学理论。我们从清晨看到日上三竿,临近饭点,我就托着下巴,看他手持放大镜,侧头思考的模样。我瞬间就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也是在图书馆里,被木质书柜与草叶芬芳环绕的那个午后,我原本只是抱着模型路过,远远瞧见他专注的神情,不知怎地,脚步就迈了出去,像是冥冥中受到蛊惑一般。

  我们一见如故,携手并进,虽中途分道扬镳,却又再一齐面对生活的考验了。

  璃月港口的小吃摊上,我们在长凳上并排坐,分享买来的烤吃虎鱼和炸萝卜肉丸。美食带来的简单幸福感浸泡着我的内心,就像身处须弥雨季,在禅那园亭台里坐观湖水涨满鱼池,将月莲拥入怀中。吃到半路,我沉迷于环顾四周,观赏璃月建筑,没留意身边有个跑过来的孩子往我身上一撞。我身体一歪,手上的炸肉丸逃出竹签的禁锢,弹着跳着滚进身后港口的滔滔大洋。

  我正为到了嘴边的鸭子飞了而失落,艾尔海森就用齿尖撕去鱼鳍的一角,不紧不慢:“希望下一个变成鱼饵的不是你的其他重要物件。”

  “万一真有那种情况,我就不能跳下去捞吗?”我白他一眼。

  他皱着眉看我,唇角的胡渣抖动:“如果你只是为了反驳我而提出这个荒谬的观点,我可以忽略你话中的反逻辑性。” 

  我听出来他是担心我,心里高兴,就低头吃鱼,不和他争辩。 

  有神之眼傍身的我俩,能随便深入一些人迹罕至的山区游玩,撞见小型魔物也并无压力。我们走走停停,用着这个年纪应有的速度,从不赶急赶忙。我负责看地图,艾尔海森负责记录日期。至细雨弥散于河流之时,我们便会找些高地,用元素力支起营地,脱下鞋袜,闻着湿灰的气味,坐在地上观望翠绿的林海。

  而到璃月无人的海滩边,我们脱去外衣,只留一条短裤,两个连吃烤肉都要切成拇指大小的老人,踩着水花滑稽地打慢动作式水仗。湛蓝的海水清波粼粼,将我们闲适的心情如花卉般绽放开来。只是打闹了一小阵,我们便双双脱力,坐在水里湿淋淋地感受清凉。

  夕阳下,他那消瘦的、逐渐布上象征老去的斑点的身体印在我心头。快乐之余,我确实感觉到,那些永不知疲倦的少年岁月,就像扑到沙上的浪花,就这样消失,再也不复返了。

  傍晚,我们去客栈落脚。常规情况下,我们是会要一个套间,某人睡一间、我睡一间。由于恰逢大暑,客房已几近被订满,我们只能住单间。夏蝉彻夜鸣叫,我把窗开到最大,都还是热得直流汗。我便脱了外衣,躺在窗台内侧的床扇风乘凉。

  艾尔海森冲洗了身体,裹着浴巾出来,一眼看见我大翘着腿躺在床边摇扇子,忽地目光一闪,警觉地抬头看向窗口。我冲他吹口哨,调笑说:“这么老了还讲究这个?多秀一秀,说不准早就不用被调侃打光棍喽。”

  “用这种方式寻找的伴侣岂不肤浅至极?”他语气里很不满,反手将浴巾解下来,甩到我脸上,“我跟你不同。你明明有成家的愿望,却连自己想要什么类型的伴侣都搞不清楚。年轻时装得自由自在,老了相亲相一半没下文,现在又摆出那副寂寞的嘴脸。你建的那些楼,难道不用画工图就能自己从地基里长出来?那真该说一句生命的奇迹。”

  “早说你的脾气不好,”我把浴巾抓下来,扔回他手上,脸上还留着他连同洗澡水夹在一齐的味道,“明明是我失败,也不知道你在着急什么。你一个不想成家的人,反过来指导我,合适么?”

  “我从来没说过我不想成家。” 艾尔海森没好气地坐到我旁边,准备擦干头发。

  我一时兴起,拿回浴巾,跟他说:“我给你擦。”

  他颇感突然,眨眨那双已经被白雾蒙了大半的眼睛,没有反抗,安静坐在原位。

  我意外于他没有出言损我,心里高兴,就更乐得伺候他。手心托着布料,给他从发尾开始吸水。他的发丝已不比过去的弹性十足,发梢变得柔软,发根也有些稀疏,是岁月蹉跎的印记。我翻开他的发缝,小心地擦拭着他的头皮。忽然,我擦到一撮雪白色的发茬,指缝里上还挂着两根,心中不由一动。

  “怎么了?”艾尔海森感受到了我的情绪变化,开口问我。

  我伸出手:“你长好多白头发。”

  他接过我递过去的白发,把它放在手心细细摩挲:“人总是会老的。”

  “那是自然,”我笑了笑,“我比你只多不少。”

  “况且,老不是问题,关键是老得有滋味。”我继续说,“就像这样,有人陪在身边,哪怕是擦擦头发,也很温暖。”

  “你这是做教令院导师上瘾,”他抬手搭在我的手腕,“别说教了。”

  “哈哈,也许吧。”我哭笑不得,“你这人真没情调。”

  他拿下浴巾,侧过脸看我,眼里带着我看不懂的情绪,同时语出惊人:“卡维。”

  “嗯?”

  “我们确实都老了,”他说,“我也知道你一直想成家。”

  我没否认他的说法:“所以呢?”

  “既然你相亲失败已是板上钉钉,”他说,“为什么不考虑领养小孩呢?”

  我愣了一下,想了想说:“领养?”

  “你可以领养学龄期的孩子,”他说,“你如今距离七十五岁还有将近三年。即便你八十岁就彻底干不动了,几年也足够盯着一个半大孩子上完义务教育。”

  艾尔海森的建议十分合理,我一时竟觉得没什么破绽。思考半晌,心里感觉有些不安,但又有种莫名的期待,就没吭声。

  他见我不说话,就当我接受了:“等回须弥,给赛诺写信问问。他应该有经验。”

  我们最终只去了三个国家。脚程太慢,等到岸时已经错过枯水期最后出航的客船,赶不上去稻妻。但结果不算糟,一年多的时间,我们依次穿行枫丹、蒙德、璃月,绕大陆中东南走了个圆圈,还能恰好回到须弥参加这年的花神诞日。回国的路上途径道成林,我们顺道去了提纳里所在的公墓,给他带去几朵在层岩巨渊附近摘的清心。

  “我这几年过得很充实,你介绍的风景区我都去了,现在在继续寻找幸福的路上 ,”我摸着那已被他人擦拭干净的墓碑,“一切还算顺利,感谢你的祝福。”

  扶着地面站起身,我侧头问艾尔海森:“你有什么想和他说的?”

  艾尔海森摇头:“该回家了。”

  “无情的家伙,”我又转过去对墓碑小声说,“他老大不小还害羞,把什么话都藏心里。先欠着,等下次我来帮他讲。”

  巡林员将我们送回城中心,我们走螺旋形的水泥楼梯回去。往上城区的路蜿蜒上升,伸到圣树中心的青绿里去,越往上层人声越热闹,楼宇幢幢,我的心跟归巢之鸟一般雀跃,一路和每个认出我的老友或后生打起招呼。

  意识到自己心态确实有了转变,是我不自觉地走到艾尔海森的家门口。恍然间想起,刚经过自家房产的门前,竟然没想起来要回头看一眼。艾尔海森似乎也发现了,但既不提醒我、也没调侃我,想来也是默认我本来就会跟他回家。

  我俩进了家门就开始搞卫生。他以前看书时间太长,腰椎僵硬,但胜在脑子清醒,就负责做些收拾整理的零碎杂活;我体力较他还好些,就是早年熬夜过度,不太想动脑子,就负责大面积的清扫。我拿笤帚转了半日,才扫完两个房间和餐区,见艾尔海森还在沙发上分类擦书皮,就逗他:“我以前怎么没感觉咱家这么大?”

  他动作好像是停了几秒。我才发觉自己说错话:“哦,我是说,你家。” 

  “就算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他语气听上去很轻松似的,“以你知名建筑师的专业知识,住了这么久,还看不出我家的套内面积是多少?”

  他真是在和我抠字眼。我心里很不舒服,就提起笤帚去厨房清扫,不想在他半径两米的范围里呼吸同一片空气。走进厨房,我意外瞧见除开地面还未清扫,桌上已被擦拭干净,砂锅里在煮东西。提起锅盖边角,一闻,香气像冬眠苏醒的穿山甲的四肢一般从内部舒展开来。我立刻就知道这是我爱吃的石榴核桃炖禽肉。

  在早年我们同居的日子里,我们就差不多轮流做饭——倒不是我不乐意为他承包,实在是我俩口味各有倾向。我常熬夜,消化不好,就偏好些汤汤水水的食物;某人则是连吃饭都想抱本书在旁边看,所以喜欢煎炸、烘烤、干煸类的菜式。我们虽会揶揄对方的口味,但在下厨时还是会互相考虑(排除吵架期间各做各的情况)。直到四年前。某天我做早餐,香料不够去邻居家借,借的过程里被邻居家孩子缠上,一时竟忘记回家关炉火。

  冲天的灰烟直入无人之境,不仅在铁锅锅底大炼钢铁,还将整个房子填满,甚至无孔不入,钻进卧室,硬生生把在睡回笼觉的艾尔海森给熏醒。等到我拿着香料拖着步子走回家,就瞧见他靠在门上狠狠瞪我,脸色铁青,衣服上的每道褶皱里都在散出烟味:“我如果没醒,你现在回来刚好能给我收尸。”

  我全然知道这是我老了的缘故——我从来没犯过如此弥天大错,差点失手害我最重要的朋友丧命。那天,我立刻给他还上买新锅和厨房清洁费用的摩拉,午饭晚饭都食不下咽。倒是他看不下去我一直愧疚,在两天后就不作声地承包了下厨的任务。我也没胆和他讨价还价,只能心虚地承受他独特风格的关心,专注于买菜、备菜和洗碗。

  想起那件事,又看到他做了我爱吃的菜,心情便平复许多。

  作为微不足道的报复,晚餐时我当着他的面把长粒香米直接倒进锅里,狼吞虎咽,把汤汁吸出很大的声响,吵到他几次抬头看我,最后留下一句“蕈猪吃饲料都比你优雅”。

  距离花神诞日还有两个月。我抽空去做了次全面体检。几天后,艾尔海森在沙发上看我报告单,前后来回翻动。纸页的响声也不小,吵到在客厅插花的我。“怎么,我指标还有啥问题吗?”我说,“医生都说只是些常见的小问题,像你说的,都是‘自然就会有’的东西。”

  他语气还是很平淡。“嗯,不用我伺候,挺好的。” 

  “你就别想着伺候我了。就你这大大小小的毛病,稻妻怕是去不成喽。”

  我哼着小曲继续插花。插完后,抱起一整个彩瓷瓶慢慢踱步去客厅边几,放在一幅我早年买的挂画下方。我喊艾尔海森:“喂,等会再看,看我有没有放在正中间。”

  艾尔海森顿了两秒才抬头,显然没在听,只又低头下去,手里不知道写什么东西:“摇摇欲坠。”

  “我是问花,不是画,”我不满他敷衍的态度,走过去看桌面,“在干什么呢?”

  “你不要孩子了?”他瞥我一眼,“你不是说,等你体检完,身体没什么问题就开始申请?”

  “要。”我连忙鸡啄米似地点头,立刻就不想花的事情了,跑去房间拿纸笔坐到他隔壁去,跟他讨论该怎么写给赛诺的信。写到最后,干脆让他这思路清晰的人给我代笔。

  艾尔海森的行动力是毋庸置疑的。几乎是第二周,我们就收到须弥几处恤孤院送来的信件。和院长们交流之后,我决定先作为普通的爱心人士保持接触,再看孩子们的意愿来决定。

  秋日的须弥城郊仍旧那般华美。金黄的落叶里,我们坐在湖畔,看放风的孩子们在羊毛毯似的草地上打滚、嬉戏,笑声化作音符落在水中,荡出阵阵微波。我事前已和孩子们玩得气喘吁吁,累得动弹不能,就侧身去看一直没动的艾尔海森。

  某人就这样静坐,观看山野里迸射着活力的画面。他微皱眉头,白色的眉毛压在眉骨,略微掩盖威严的眼眸,那双曾经清亮动人的淡湖绿色的眼睛,早在几年前就被一层可悲的白雾笼罩,失去应有的光泽,浑浊的眼球上泛起细血丝。他下垂的脸颊深深内陷,唇上被修剪整齐的胡须随着呼吸在抖动。

  孩子们在他身前纵情奔跑,其中一个捡了几枚野果,摇摆手臂小跑来,把战利品送给我们。我又在视线的余光里看艾尔海森,他干裂的嘴唇露出一个不明显的微笑,嘴角挤出单侧纹路,用满是厚茧的手拂拭那孩子的头顶。 

  飘摇的秋风里,我突然就觉得他其实也孤独得很。所以,在他问我说有没有合眼缘的孩子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摇了摇头。

  他一开始是点头,但后面可能是觉察到我情绪不对,就也默不作声把这事搁置了。

  这一磨,就磨到了这年的花神诞日。

  我早起出门去,路过邻居门前,见他们早在房门口摆好各种菜品,从月莲到香辛果应有尽有。在早市买完雅尔达糖果,我一步一步走回家,将东西放到餐桌上。听见我的动静,艾尔海森打开房门,看我一眼,算是道过早安。

  “去看花车巡游不?”我问了一句废话,因为某人显然已经换好外出的服饰。早饭后,我们就推门出去,朝奥摩斯港走,一路听见响彻社区的鼓声和铜制号角的呜叫。我是跟艾尔海森并肩走的,走过街头摊贩,闻见烤肉和咖喱食品的浓郁香气。摊位上有数不尽的手工艺品,比如彩色丝绸和绣花挂布。

  我们跟在花之骑士法里斯的花车后面,听达布卡鼓拍击的响声和阿卡贝兹清澈的轮指奏乐。到月上梢头时,灯火辉煌的奥摩斯港被须弥群众挤得水泄不通,人们手捧糖果、欢呼着迎接盛大的花神诞日。在港口中心停泊的帆船上,一排排通体发亮的烟花燃放开来,要将黑夜都点亮。从遥远的角落里逐渐传来了肆意的欢呼声和嘈杂的交谈声,人们跳着舞、手舞足蹈地欢呼。

  我和艾尔海森站在人群边上,肩膀靠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他肩上的神之眼隐隐闪烁着,脸被五颜六色的焰火反射的光芒映照,双眼半眯着看天空。

  某人的声音像羽毛一样拂过我耳畔。“我们又一起度过一年了。”

  我突然就想起,他出现在我家门口,强硬地要求我和他同住,让我们的生活轨迹再次拥有交点的那晚,他那张灰白色的脸。如果我就这样领养孩子,将他一人留在那房子里,那游弋于巷口的炊烟、灶台上的塔吉锅、深夜里的铜制手炉,便永远要从我的生命中消失。

  这种情绪令我震惊而茫然。

  “卡维,”艾尔海森打破我们之间的沉默,“在想领养的事?”

  他指的是旁边一群抢糖果的孩子。

  我摇头:“是在想你。”

  某人面露不解地看我。我也不敢马上回答他,只是盯着眼前的景象出神。人们欢呼的声音如鼓点般热烈,在我心中却像秤砣一样慢慢坠下去……脑子里想的浑然是某人少年时那个意气风发的模样。

  我一直知道有很多人惦记他,尤其青年时代。他才思敏捷,时常针砭时弊,提出颇有见地的观点,是教令院里当之无愧的天才。即便他只是站在图书馆的书架边上翻书,都有路过的同学用眼睛偷瞄他。我忍不住想,假如当初我年轻时没有在艾尔海森家合住,没有被动占据他的一切私人时间,给他留足与人交往的空间,他或许如今就不必和我一块站在这里,而是在家中享受真实的天伦之乐了。

  “这样,就当是感谢你过去对我的帮助,艾尔海森,”我说,“我是认真的,比起领养孩子,我想以照顾你为优先。”

  过去了很久,我没等到他的回答,再次回头,只见他仿佛是被雷击一般,胸口略微起伏,像是听到不可思议的回答,眼中闪烁着迷茫:“你说什么?” 

  “我是说,”我猜他是听觉退化导致的反应迟钝,“呃……总之,家人不一定得是孩子,对吧?”

  我眼看艾尔海森困惑、惊恐中夹带震悚的表情,忍得很难受才没有大笑出来。“行了,和你开玩笑的。一把年纪还这么不经逗。”

  他这才松了口气:“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记得讲话要过脑子?”

  有个诡异的念头也在我脑海浮现:跟这人一起走下去,就当这辈子已经成过家了吧。

  发觉自己对一个人怀抱特殊感情其实不难。我陡然想起青年时和同学合作做课题的日子,许多人在若千年后好不容易突破知识瓶颈时,会顺嘴说一句“也没有那么难”。我过去不理解,直至现在才知道他们的感慨是由衷而发。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的生活里只剩艾尔海森。现在的他和年轻时的他在我眼前重叠起来,构成我一生的情感波动。

  心脏慢慢跳起来,起初是轻轻地叩响胸腔,而后速度渐渐加快、力道愈发放大,从我心底很小一片地方扩散到我的整个躯体,啸聚于我的灵魂,充斥我的大脑。迟到的,为安心而雀跃的狂喜跨过屏障,在参会群众的脸上绽放出来。我像被灌满糖蜜的琉璃樽,摇摇晃晃、天旋地转,甚至急得唇干舌燥,想直接叫他,等他回头,然后就这样在五光十色的烟火里看他的脸。

  我过往的旅程就像是一本毛边纸书籍,而艾尔海森无疑是这本书中最独特的一页。

  我决定要把这份心情好好整理一番,留待重要的时日再和他剖白。

  很快,我选定了日期——次年,我的七十五周岁生日,也是我早计划好的退休纪念日。我暗自做好被艾尔海森调侃的心理准备,决心在那天向他诚挚倾诉我多年和他相处下来的感悟和感激之情。

  好消息是,我们的相处与过往几十年有了很微妙的变化。倒不是说整体有很大变动,但就像纯净水体中被投入一枚散出烟雾与气泡的干冰,至少我这种比较敏感的人一下子就能感知出来。譬如,我们同样在客厅停留的时间变多了。有时我坐在餐桌边上煮香料茶,他就背对我坐在沙发上。可能在睡觉,也可能在发呆,反正即便什么都不干,也不急着进自己房间。

  当然,我们还是免不了会为某些截然不同的观点起争执,甚至吵得脸红脖子粗,胡须一起抖,气喘连连,连饭都不想坐在同一张桌上吃。可相应的,我们冷战时间肉眼可见地缩短。年轻时,我们当中总有一个会犟着等对方买酒回家赔礼道歉;现在,基本不到一天,我俩就又会像没事人一样梗着脖子坐一张沙发上,你瞪我我瞪你,看谁先忍不住低头。

  长达大半年的时间里,我几乎一周有好几天都在心中暗自完善着计划。我觉得艾尔海森也有一套他自己的想法。有好几次,我俩在酒馆分享闲暇时,一等酒意上涌,艾尔海森就转过来看着我,眼睛里落着认真的星星,“卡维,我有话和你说。”我就猜出来他是要跟我说花神诞日那件事,赶紧委婉地打住:“别提,有什么话留给我来讲。”如此几轮,他在后面几个月也就没再开口。我能在他那张扑克脸上感到些许期待,心里更是欢喜。

  考虑到从青年时的同居开始,我总是处在被动位置,包括落难时从酒馆去他家借宿到连续几年的长租,大部分情况都是他提出邀请,我选择接受。

  艾尔海森考虑事情的风格很“独”,不像我那样总会在乎他人的情绪,参考的变量很少,因此总比我更快做出判断,从来不需要我去冲锋陷阵。所以我很看重这次表明心意时的主动权——直白点说,我很清楚自己是什么德行。如果我连这次都不主动,可能后半辈子都再没其他机会对他表达真心。

  我的生日在漫长的盛夏之初。我早起梳洗打扮,换上最符合我个人喜好的服装,在客厅香炉点上喜欢的熏香,去餐桌给自己动手做生日蛋糕。

  我烤了块香草蛋糕胚,搭配葡萄干,拼出须弥传统的“破饼干”蛋糕,外形参照年轻时考察过的赤王陵,削成金字塔形状。倒不是我不想做成别的,只是年纪一大,手远不如年轻时灵活,只能弄个基本的几何体。艾尔海森本来提议说他来做,被我拒绝。一个是他弄的蛋糕造型实在缺乏美感,另一个则是我自己特别想纪念这个日子。除了是退休纪念日之外,也是我和艾尔海森重新同住的十周年纪念日。

  我猜他不会理解这种独特的意义, 干脆独揽为自己庆祝的筹备工作。为了能和他有机会谈心,我一个老朋友都没邀请,就打算只跟他一块过。

  中午饭是艾尔海森做的,他特地做了两份汤菜给我拌饭吃,搭配家里我们自己弄的发酵酸奶。我心情很好,吃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看。他几次抬头见我都在看他,浅浅笑一下,又了无踪迹:“我以前做这菜都不见你这么好胃口。”

  “因为以前没觉着你长得这么下饭。”我美滋滋道。

  他啼笑皆非,埋头把餐盘里的炸饼吃完。

  回房间睡午觉的时间里,我一直盯着自己书桌看,在想抽屉里那一束我事前悄悄剪下的帕蒂沙兰,心里重复背诵准备好的台本,不敢休息。

  “我们在一起生活很久了,”我在大脑模拟那个场景,思考自己要把彩条扎到哪个位置,才可以确保在光线合适的画面里,紧紧握着他的手说,“往后也和我一直走下去吧,艾尔海森。”

  大部分事情准备时间越长,就越容易临场紧张。我看着指针到了下午三点,还是睡意很浅,就开门出去。门往右边翻开,我一眼瞧见坐沙发上吃枣椰的艾尔海森,吓得身体一震。

  某人不紧不慢抿了口藏红花咖啡:“怎么起来得这样早?”

  我近几年午休确实贪睡,自然也没理由反驳,只能有些尴尬地转移话题:“还有水果吗?”

  “厨房倒是还有赤念果,”他示意我看桌面剩的几颗枣椰,“给你洗两个吃?”

  我心思根本不在水果上,只想着赶紧找机会布置客厅,装上我好不容易设计制作好的彩条、黄铜煤油灯,再在餐桌的陶瓶里插上选好的品相完美的花:“怎么还在家,不是说好你买菜吗?”

  “我可没有把重要事情留到截止日期当天做完的习惯,”他表情没动,眼神却在实打实地调侃我,“昨天早市就一起存好了。”

  “你又没问。”他又顺口预判了我的下一句话。

  我顿时有些手足无措,舌头打结:“你……”

  不行,他要是一直待在家,我就没办法为他准备惊喜了。我心急如焚,手指挠门框。艾尔海森神态自若地看我,手上优雅地抓握咖啡杯:“还有什么事?”

  “……墩墩桃!”我急中生智,终于寻出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借口,“艾尔海森,我突然想吃墩墩桃。你去大巴扎的果摊给我买点回来,成不?”

  我滑稽的神情尽数映在他眼中。我都想象到他会怎么拿我蹩脚的表演寻开心了,他却只是垂眼又喝了口咖啡,再将瓷杯和瓷碟放回桌面。 

  他转过去,按着沙发扶手慢慢站起,拿过手边的钥匙包和放零钱的腰带,一步一步地挪出空位。

  “想一出是一出。”

  一开门,艾尔海森侧身看我一眼,留下一句很生活化的评价,还可能有两分休憩时间被占用的不满。午后暖黄色的阳光撒在他脸上,给他勾了一圈温柔而明亮的轮廓,就像他本人对我的意义。

  他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道光。

  我跟他挥手道别,扭头就跨进房间里,幸福洋溢地、满心期许地拿出我准备好的装饰品们,打扮起我们的家。

  没错,这个房子是属于艾尔海森一人的,我自己也不是没有独属自己的房子。但至少对于我而言,任何再美丽的房产也不是“家”。

  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

  从青年时至今,我终于不再是繁茂雨林里的孤魂野鬼。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数十年来,我从未对建筑之外的事物产生这样大的期盼之情。我甚至跑回房间拿滴管给帕蒂沙兰的花瓣末梢滴水珠,让它们保持鲜活的模样。

  我的未来也要像那盛开的花一样美丽而坚强。

  完全准备好后,我瘫在沙发上,欢天喜地地等待家门口传来熟悉的拧动钥匙的声响。秒针的滴答声前所未有地悦耳。

  饭点。我心里开始纳闷,隐约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心道去大巴扎买东西怎就需要去一整个下午。甚至站起身,到门边等。

  直到月光撒在窗边。

  我最终没有等到艾尔海森回家。

  来报信的是个惊慌失措的教令院学生,等他搀扶我到达城区边缘的斜坡底下时,我看到的就是一场令我惊惧终生的事故:

  艾尔海森后脑着地倒在路边的石台阶上,头部下方鲜血如注,泼洒一大片刺眼的红,染到脖子衣领上全是血。而在他手边不远处,滚落一地的,是十余个新鲜饱满的墩墩桃和一个空塑料袋。

  我当时就已经做不出别的反应,四肢一软就倒了下去,大脑无法作出任何有效判断,只知道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有好心的路人提前叫了救护车。几个身着白衣的人走下来,迅速检查地上那人的状况,把他抬上救护车。

  “家属!”一个医生回头,四处张望。

  我成了失去理智的疯子,只在听到这句才大叫着从地上挣扎着举手:“我!我!”

  “家属上车!”

  我哭得走不动路,几乎是被两个护士硬生拖上车。路上,几个急救的医生一直围着担架床忙碌,把我视线挡得严严实实。我急得要扭头去看。一个男医师转过来:“别影响病人抢救。”

  一听影响抢救,我就不敢出声,连呼吸都闭着气。各种我认得和不认得的仪器突突地响。还要不断听见骨骼断裂的声音,他们说着“病人无自主呼吸”,“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就毫不吝惜手中的力道。我浑身都在发抖,又闻到空气中弥漫药物、血液与呕吐物的恶臭,满心都是绝望和痛苦。有旁边插不上手的护士过来安慰我,拍我的背,嘴一张一合在说话,但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车很快到健康之家。他们把担架床推下去,一个医生跪在床上做心肺复苏,另外几个也鱼贯而出,跟急诊室里跑出来的同僚汇合,将担架床往通道里推。我一手把要拉我的护士往前推出去,自己跟着跌跌撞撞跑出去,推开堵在大厅里的人,从他们之间一个一个挤过去,朝担架床去的地方跑。

  手术室的大门在我眼前十米的距离沉沉关上,我被追来的护士搀扶着,瘫倒在旁边的长椅。门上的红灯亮起,嗡鸣声从门内响到我的胸口,像有人拿刀子在我心上捅。

  在家属签名那栏用最快的速度写下自己的名字后,这世界的其他声音我都听不见了,只知道紧抱自己颤抖的身躯,在手术室门口绝望地等待。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就这样耗着时间苦苦等待。

  我知道,每每我多等一秒,艾尔海森都在门那头多受罪一秒。那些平日里看着不起眼的手术器械变得像怪物一样可怖,我控制不住去想象它们一分一分切开艾尔海森身体的样子,心脏也跟着骤缩着疼痛。

  我想起自己当初从手术室出来,艾尔海森慌里慌张骂我的时候露出的那个像哭又像笑的表情。

  他坐在手术室外等我的时候,也是怀抱着和我如今同样的心情吗?

  我双手捂着脸,缩在长椅的角落,眼泪淌到掌心,在一闪一闪的廊灯下苦等到天明。在我即将因疲劳和饥饿失去意识前,手术室绿灯叮一声亮了。

  艾尔海森从铁门里被推出,灰白色的发丝凌乱地散在枕上,糊在额前。他双眼紧闭,脸上扣着呼吸罩,吸气管顺着鼻腔捅入,身上也插满各种导管和针头,包括裸露在外的腿侧。他的外衣与长裤被剪成了几片,装到袋子里,由后面跟出来的护士递给我。

  仅次于那个最糟糕的结果。艾尔海森因严重的颅外伤导致脑干出血,脊椎和盆骨也存在骨折,目前还处于深度昏迷之中。医生立刻将他转去危重症病房。我跟着进病房时,恰好内里有离世的老人被推出,盖着白布,就在我面前离开。

  艾尔海森被安排在两人间靠窗的病床。医生调了他的个人资料,确认他没有任何家属,只能将我这个唯一赶来的朋友定为紧急联系人。

  连悲伤的时间都没有。听完医生的嘱咐,我即刻拖着疲惫的身躯启程回家,将艾尔海森的血衣丢弃,给他和自己收拾了若干套便于更换的衣物和相关的日用品,又去他房间翻出银行存储卡,在沿路早餐档上买了一份。

  我知道,从今天起,有些事就再也回不去了。

  艾尔海森的深度昏迷持续了近一个月。在这期间,我责无旁贷地担任起他的护工,每日给他擦拭皮肤,定时倒尿管流出来的液体和清理护垫的排泄物,学着其他病房的护工给他做下肢按摩。赛诺中途来过五六次,严厉要求我回家休息,并帮我替班看护。但即便是躺在床上,我也依然夜不能寐,耳畔里回响的全是仪器数字跳动的声响,休息不足半日,就扶着梅赫拉克回去。

  在只能鼻饲进食的状况下,艾尔海森肉眼可见地瘦下去,脸色从过去还算良好的淡色变得彻底晦暗。

  我每天就扶着病床的扶手看他,看他好像没怎么呼吸,心里就忍不住害怕,跑去卫生间用温水暖手,再试他的心跳。

  大量无法承受的痛苦和担忧转变成对自己的责备,我在医院卫生间角落狠狠咒骂自己,恨自己不能代他躺在病床上受罪。愧疚感如荆棘般缠绕着我的心脏,我每天都在与无尽的窒息感做斗争,看到艾尔海森的脸就难以呼吸,生怕哪一天自己眼睛一睁开,就再也见不到他。

  在我情绪濒临崩溃的边缘的某个正午,艾尔海森的手指动了一下,碰到我的手心。我茫然地看向他的脸,见有眼球滚动的痕迹,不作多想便冲出病房,跑去前台喊护士。

  一群医护人员像白色的鬼魂浩浩荡荡涌进来,又让我去走廊等。

  我坐在门外祈祷了整个午后,又回去继续照顾。不知是幸运亦或是不幸,次日早晨,艾尔海森醒了过来。长达一个月的深度昏迷使他的口舌都变得有些歪斜,在我恳求的目光里,他很艰难才能用气声缓缓对我吐出一句模糊的话。

  “我没事,”一阵断断续续的喘息,而后说,“不是你的错。”

  他醒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安慰我。我眼泪立刻就控住不住流下来,滴在自己手背上,握着他的手,多一句话都说不出。他也一直看着我,透着混沌的虹膜看。我能看出他很难过,却不知道他难过的原因是什么。

  “你会好起来的,”我只能说,“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你的。”

  等了很长时间,仿佛时间静止,足够让羽毛沉入深潭。他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回答我:“……那就一起面对。”

  我那时还太单纯,不知道他这句话的分量,只知道那天的天还没亮全,半冷的月光落在地面,病房阴寒的灯光下,艾尔海森松弛的嘴角抖了抖,像是在笑。他的目光越过他脸上的呼吸管,又无声地看着我,眨了眨眼睛。

  “好,我们约好了。”我自顾自地说。

  于是,浑身的力量短暂地回来了。我强迫自己振作精神,每天都在不断学习相关的手册,更积极地给他做护理,和他讲话,让他能保持清醒。但我确切地体验到了事不在人为的无力感:由于卧床时间过长,且骨折严重不能随意翻身,他身下长了一整排刺眼的褥疮,稍微移动都能听见他鼻腔里发出隐忍的闷响;接踵而至的是口腔感染,粘膜溃疡,他疼得连嘴都张不开,因此也很少跟我讲话。

  他的理解力远不如从前了,连我问他病好后想吃什么,他都需要反应好一段时间,最后说一句“随你”。

  我们一路磕磕绊绊地走,在疾病的阴影下勉强前行。艾尔海森病得愈发厉害,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的顽强。

  他被推去做电磁波检查会疼到发抖和抽搐,被几个医护人员按住才能勉强拍出较为清晰的成像;因肺部感染的加重,大半年里,他有六七次呼吸衰竭被带去抢救,医护多次按断他的肋骨,强迫他喉口插入更宽的呼吸管;鼻饲管在他鼻唇接触处擦出一个血迹斑斑的裂口,连我这个旁观者都得强忍巨大的心理压力,才敢用医用酒精直接给伤口消毒。但他只是沉默地承受这一切。

  从病历单的记录来看,他原本甚至撑不过三个月。但他做到了,即便命运的考验孤独而残忍,他依然顽强地活着。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位英勇的斗士。常有日常诊断完成的医生聚在病房门口,感慨神之眼持有者的强悍生命力。那劫后余生般的语气落在我耳中,我心中的痛苦却难以排解,因为只有我知道他时常会在入夜后无意识地呻吟,甚至整夜无法入睡。我眼看着他的各项数值一日日下降,却无能为力,只能很多次摸着艾尔海森的手,跟他说,想和他回家,想跟他生活再长一点时间。每逢这时,他就会食指轻轻叩我的指节,表示自己活下去的决心。

  我们便如此疲惫地走过不堪的一年,各种节日都在病房内为伴,闻着刺鼻的药水味。我再没仔细打点过自己的生活,自己也因疲劳过度进过两次输液室,连生日都是赛诺来找我送礼物,我才想起时光如此匆匆。

  赛诺出门后,艾尔海森的眼睛就盯着我,嘴里含含糊糊像要说话。我就趴过去,轻轻贴在他的呼吸罩上听。这个动作我已经做过无数次。我听见他说“没有礼物”。我只能苦笑。“别想礼物了,”摇摇头,想起他年初生日那天还在抢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就说,“你还在就是我最大的礼物。”

  他闭上眼睛,没有说话,枯枝般的手臂动了动,像要来拉我。我就和他十指紧扣。

  而后是一场冬天。第一片雪落在窗沿,我抓起来,放到他面前:“换季了。”

  艾尔海森半眯着眼看我,眼睛里有些湿润的样子。我紧咬着下唇,对他摆笑脸,说“再加把劲”,就被敲门的医生喊出去,说我那张卡的存款已经都用完了。

  我收拾行李,把自己银白色的长发挽到脑后,跟艾尔海森说“怪你总收我房租,把我钱都收完了”,就走路回家拿别的银行卡。

  须弥治病倒不用花钱,就是在病房养病需要。我很快在艾尔海森房间翻到他自己的卡,刚走的时候瞧见抽屉里面好像还有东西,伸过去一摸,是另一张做了标记的卡。我就都拿出来,连着他的个人医疗证明一起去银行取。

  那柜员很快把第一张卡的改密码权限给了我,第二张做了标记的却不让。我一边登入查余额,感慨艾尔海森也是个败家子,存款只约摸是我两倍不到,一边问剩下那张卡为什么不可以开。

  柜员很平淡的语气:“艾尔海森先生当初签署的是,里面的钱等他过世后作为遗产留给继承人,非特殊情况不能取出。”

  “他哪里来的继承人,”我再看了眼手上这张卡的余额,在心里盘算,确定至少能再用一年多,就没再强求,“至少告诉我那张卡里有多少钱?”

  柜员看一眼屏幕,报出一串令我惊讶的数字。

  我就拿着两张卡走了。一路上心里琢磨第二张卡那余额,对数字残存的本能在我脑海盘旋,总觉得这笔额度很是熟悉。在我把第一张卡交给医院登记的那一刻,我才想出来,那数字分明恰好是我多年以来上交房租的八成。某人将我房租生吞了去,竟只是每回拿二成的金额作为生活用途。而大头的吃穿用度则全出自他自己的收入。想起他早年爱指责我的“为了做所谓行善开销无度”,我就一路抽噎回到病房,看着昏睡的他偷偷掉眼泪。

  多年过去,我只是暂时不想着别人了,他却一直是想着我。

  他醒来就又见到我在啜泣,呼吸罩上呼出气息,我趴过去,听到他很小声说“别这么脆弱”。

  在他卧病后,我愈发怀念他这种毫不客气的斥责,或许因为这能让我强烈地感受到他还在身边的事实。我破涕为笑:“多说点。以后不跟你斗气了。”

  而这个冬天来势汹汹,寒潮压迫,撞得窗框直摇晃,跟匠人给钢铁淬火一样凶狠。这晚,我穿着柯莱送过来的棉外套,把暖好的手炉放到艾尔海森的身边,就给他按摩冰凉僵硬的脚底。

  他昨晚又进去抢救了一夜,裸露的手臂上都是淤青和红色的针孔。他直直看着天花板,默默不语。我看见他小腿肚下溃烂的皮肤,胸口的痛感愈发深重,能做到的也仅有给他换上冷敷贴。回到床头,我坐在他旁边吃医院的盒饭。饭菜冷硬干涩,我因此还得过一次急性胃病,去了门诊大半天,回来就见他焦躁地左右扭头,像要挣脱脸上的呼吸罩,看到我才没再移动。

  他视线在我身上,一直看到我把饭吃完。

  福至心灵,我突然就觉得他好像有话想跟我说。我就凑过去,贴在他身上。

  他果然开口了:“……卡维。”

  嘶哑的声音,我知道他声带已经在多日抢救时的惨叫中损坏了。“我在。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他的话很含糊。“你以后打算,怎么办?”他犹豫了一阵,在怕后半句话会刺伤我,“如果我不在了。”

  我鼻尖在刹那间酸涩到无法呼吸,扭过头去看窗外,才没让眼泪涌出来。“我会再去稻妻走走,之前没去成,”我无法再继续想象下去,赶紧掐了话头,转过去看他,“之前的日子,都是你在问我有什么遗憾。你自己呢?”

  他又想了很久,在认真思考要回答我什么内容。最后他闷闷地开口,吐出一句话。

  我毫不犹豫起身,走去救护站。

  “他这辈子没求过我别的事情,”我把完整的过程转述完,拉着旁侧的扶手,对面前的医生鞠躬,“我知道他身体情况可能不适合出门,但是……他有好久没有看过提瓦特的星空了。”

  医生长叹,将我扶起来,走进门内和同事商议,又带着人去病房。我再进门的时候,就看见艾尔海森身上的管子都被暂时拔除,只有呼吸管接到便携氧气瓶上。医生对我说,大雪天容易风寒,早去早回。我对他们千恩万谢一阵,走过去揽艾尔海森的身体,将他从床上捞起来。我抱着他,给他套里衣,又把自己最厚的外套换给他,单膝跪下去给他穿棉袜,套靴子。他浑身都没有多余的气力,只能任由我摆弄,但我看到他眼里的笑意。

  我好久没见艾尔海森这样高兴过。

  那晚,我们迎着风雪出去。我背着他,他抱着我的脖颈,脸埋在我的肩窝,呼吸管从我身前绕过,连在梅赫拉克拿的氧气瓶上。我们走走停停,他几次示意我放他下来走,我就拒绝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轻,轻得让我感觉根本不像在背着一个人,有的只是沉重的悲怆。我直接背着他去了城外的公墓,沿着斑驳的石路与两旁杂乱的枯草,我们坐在了一座墓碑前。艾尔海森的肩上落着月光,银色的星辰在我们头顶闪烁。他挪过去,静静注视着上头的墓志铭。

  我看着他瘦弱的肩上,变长的白丝垂落,他那双碧绿色的眼眸落寞而踟躇,抱着双臂的指尖绷紧、颤抖,只是看着那个方向。“足够了,”杳杳风声里,他微笑着,眼底却是红的,语气从未如此眷恋而温柔,“这样就足够了。”

  我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动摇,在他背后抱紧了他。我知道他是想念祖母,想念家人,但奈何世事无常。我们就这样在冬日的夜里静静待着。“走吧。”我扶住他的上身,想背他回医院,“我们明天来看。”

  他很缓慢地摇头,气若游丝:“我还想再去一次……”

  约莫两个小时后,我们坐在了一处高崖。夜风将我们的衣摆与长发吹起,我们依偎在对方的肩膀,坐在瀑布上。艾尔海森朝远方的那处建筑看去,眼里很快浮上一片水雾。

  卡萨扎莱宫。

  那不是我一生中最优秀的作品,但却是最重要的作品,是我建筑师梦想起航的锚点,也是我与艾尔海森初次重逢的契机。我依旧记得多年前的那个月夜,自己也是坐在这样一处高地,看着被死域毁损的地基与宫殿,沉默、冥想,等待将倾的大雨。

  飘落的雨丝在我和艾尔海森身上落着,我知道他不舍得走,就用神之眼的力量给他圈了一片位置,能勉强挡去一些水珠。“怎么突然想来这里?”我拉着他的手,手心那头传来的力量渐渐清晰,一颤一动,在我的心头划过。在我的注视中,他垂下头去,沉沉呼了口气,白雾打在氧气罩上。他布满血丝的双眼,深陷的眼窝,没有一处完好的肌肤,都在向我诉说着一切。我忽然就又想到那片废弃的楼宇,想到从指缝流出去的沙粒。

  艾尔海森微微转过头看我,徐徐开口:“它很美……但我并不想让你认为,你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可以帮你一次,”他转回去,注视着那座雨中的华美宫殿,“但我不可能帮你一辈子。”

  释然的语气。“‘愿我的孩子艾尔海森过上平静的生活’,”他枕在自己并拢的双膝上,像在对彼岸的家人汇报,“我做到了,甚至还有陪着走到现在的……朋友。”

  “你问我有什么遗憾?”他闭上眼睛,说,“卡维,我的人生很圆满,没有什么遗憾。”

  他最后那句话一出,我的灵魂便如从神殿坠落,堕入荒芜。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奋战是徒劳的,他的生命已如这雪夜中的残烛那般岌岌可危。我想起他那句带着犹豫的“一起面对”,意识到是自己期盼他活下去的愿望成为了他的牢笼。

  我泪潸潸不住地流,但赶在他出言安慰我之前,抓住了他的手腕。“你累了,对吧?”我看他,“和我说实话。艾尔海森,我没有那么脆弱,不要再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哄我这种蠢事上面。”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接触。我看着他的眼神从疲惫到讶然,而后是山体崩塌似的疲惫、恐惧与悲伤从识海中滚落,重砸在地。他回握住我的手,压抑着声音中的痛苦,把头埋在我的怀里。

  “……每一次抢救都是又一场折磨,”他垂着双目,“学长,对不起。”

  我两眼热得疼痛,声音也变得哽咽:“别这么叫我。”

  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依靠着神明的照拂获得了支撑至今的力量,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我亲眼看着他的肋骨在抢救时被一根一根按断,连痛苦的呼救都发不出来;透明的管道刺破肌肤,将他像死物一样钉在病床上。我给他擦拭身体的时候,他会沉默地注视着自己身上四处溃烂的皮肤,久久不语。

  过去的我不明白,艾尔海森作为教令院公认的“天才”,他的理想为何仅仅是过上平凡的生活。以他的实力,完全可以干成大事再隐退山林。可我后来明白了。在我还有家人能依靠时,他就一直是孤身一人。而对于这样的人而言,能平凡地活着就已是难以企及的梦。

  他从不声张自己的苦痛,是因为能倾听他苦痛的人早已不存在这世界上了。

  在很年轻的时候,我问过艾尔海森一次,为什么从不叫我学长。那时的他双目炯炯,眼中闪着明亮而锐利的光,反问我“你是如此在意辈分尊卑的人吗”。

  我们相识已有数十载,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叫我。他显然已经油尽灯枯,而我也不想再看到他受苦了。

  “听着,艾尔海森。你今天这么叫我,那就给予我与这个称呼同等级别的信任,”我的胸口涌上前所未有的勇气与力量,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同他耳鬓厮磨,“把一切交给我,我来背负你的生死。”

  从这日过后,我们再不去管顾头顶那柄终会坠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只闷头走进看不见的倒计时。我们回到健康之家,熬过跨年,熬过寒冬,每天都在祈祷那个日子来得再晚一些。在他的要求下,医生给他拔了鼻饲管。我恪守他朋友的身份,给他做流食,往来于家与病房。他从不挑剔食物的卖相,总是含着含着就吞服完毕。他看起来甚至还精神了些许,能在赛诺来看望我们的时候作出回答了。

  但仪器的数字还是一天天在下降,艾尔海森昏迷的时间也一日比一日长。和他相反,我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睡,就睁着眼睛无望地看他,想再看久一点。

  在二月的第一个周末,也就是春日转暖的天日,那个午后。

  仪器叫魂似地发出警报,刺眼的红点映入我的眼底,我没去管屏幕上的线形图,翻开被褥一看,身体下侧的肌肤已经泛紫。医生像往常那样快步跑来我面前:“家属,是否还要再抢救?”

  他们都习惯直呼家属。我定在原处沉默片刻,觉得是时候了,就跪到他身边去,拉住他的手。

  这是我和他预先做好的约定:不论前提如何,放弃下一次的抢救。

  “艾尔海森,”我的本能在抗拒我说出这句话,但我还是开口,声音颤抖得几乎要消失,“还撑得住吗?”

  “撑不住的话,我们就回家。”

  他几乎听不清我在说什么,只在听到“回家”的时候拼尽全力点了一下头。我就回过头去,压抑着胸口迸裂而出的疲惫与悲凉,对医生说:“有救护车吗?我们出院。”

  我就带着艾尔海森回到他阔别一年半的住宅。救护车一路呜叫,救护人员把我们送到房内才离开。走之前,我刷卡付了用车和临时氧气瓶的费用,就开门走进艾尔海森的房间,拉开他的工作椅,坐在他床边。做好上述一切后,我俯下身握他的手。“我给你拔呼吸管,”我的声音抖得厉害,一句话一次说不清楚,只得又重复一遍,“我没这么做过,可能会有点痛。”

  艾尔海森半睁着眼睛,“嗯”一声,很安静地看我,眼里是鼓励。

  他现在只有我了。我就鼓足勇气,咬紧牙关,一只手牵着他,另一只手摘下他的氧气罩,俯身跪上去,一寸一寸地抽出沾满血丝与黏液的呼吸管。艾尔海森长长呼出一口气,嘴里很含糊地做口型。我看得出他说的是“谢谢”。

  “要听你一声谢谢真是好难,”我强忍眼中的湿意,同他打趣,“怎么样,艾尔海森,回到家的感觉如何?”

  他很不明显地笑了,干裂的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弧度。

  “其实你这房子没什么好的,”我说,“设计很平庸,就是上城区的常规居民房,胜在格局方正。而你的室内装修又十分缺乏艺术美感……要不是我这些年来认认真真布置……”

  “……嗯,”艾尔海森从喉咙里发出干涩的声音,“以后也是你说了算。”

  他好像又暌违地活过来了。晦暗的眼底闪烁着感慨的光,用平静的语气开始设想更多以后的事,语速渐渐快起来。他说,以后这栋房子和里头的书都归我,我可以随便看,柜子里的他都没锁;他的衣服我也能随便处置,捐献或者烧掉都随我喜欢。

  总结就是,他早已写好遗嘱,他的一切,包括那张取不出钱的银行卡——包括他没说的,他这个人,以后都是我的。

  可是我们没有以后了。

  按照他的要求,我给他翻出在教令院的时候,我们课题组的合影。当时我站在正中间,把他拖到我隔壁拍照,那会儿我们还不曾针锋相对,只有打从心底地尊重彼此。他指着他的脸说,等他走了,就把这张照片的他裁下来做遗照。我问他为什么,他看着我说“我以为你会很怀念这段时光”。

  他说对了,但也没完全对。他知道我很理想主义,总喜欢一些纯白无瑕的事物,但能在我身上留下痕迹的东西,不论是伤口还是别的,我也同样珍惜。更何况,那是他留下的。

  我看着他,就像看着自己的前半生。

  忘却时间的流逝,握住他的手,我就一直坐在他身边陪他,和他说话,好像这只是普通的一天,和我们过去十二年里的大部分午后没有什么不同。直至昏惨惨的阳光逐渐让月光取缔,我开了屋内的几盏床头灯,就这样和艾尔海森一直说话。我不再想和他探讨任何问题的答案,只是数着我们的过去,拾着那些生命长河里碎落的星光。我们的一生平凡而简单,所谓的才华和神明注视,也仅仅让我们在获得平淡生活的难度略微降低。我跟他都不会去想自己这一生有什么意义。因为漫漫人海中,每个独立的个体都在为寻找生命意义去奔忙。庸俗的从来不是世俗本身,是生于世俗却否认世俗的人。这是我和他都认同的观点。所以我们只能适时放弃,坦然接受渺小人类终将迎来的命运。

  就在星月升空的某一时刻,艾尔海森忽然加速了呼吸的频率,伸手圈住我的手腕,像是挣扎,在大口吸入空气的间隙里,发出结节似的喉声,跟我说:“还有两件事。”

  “我书房地面箱子里的记事本,”他竭力呼吸着,布满淡斑的脸上憋得发紫,“把皮面的都烧掉,然后、然后……”

  “别急,”我反复揉搓他愈发冰冷的手背,“我都会记住的,你慢慢想。”

  他宽慰地点头,看着头顶,半晌,竟带着绝望地:“我忘记了,但这件事很重要。”

  “没关系。你以前不是说过,‘许多疑问永远不会有答案’?”我握紧了他,“没有什么东西现在比你更重要,艾尔海森,我会处理好一切,就坐在这里,陪着你……走到最后。”

  他怔然看向我,口型动了动,好像嘴里还有话要说,但喉咙发不出声音。我读不出他的情感,就也只是和他对视,看着他眼里的光渐渐暗淡下去。夜里的时钟指针走着,和他的呼吸一样微弱,他手上的力道也在消失,回握我的力量愈发减小。“卡维,我……”

  他挣扎着要开口,却还是没能把话说完整。“你太累了,”我只能伸出手,为他慢慢合上眼睑,对他轻声说,“谢谢你,为了陪我撑了这么久。你该休息了。”

  灯影憧憧,艾尔海森闭上双眼,空气中只剩他微弱的呼吸,他枕边那枚神之眼的光芒也在消逝。我为他盖好被褥,摆好手脚的位置,让他躺得舒服一些。

  “艾尔海森,你以前帮过我。我也陪你最后这十二年,照顾你这么长时间,就算是报答你了。”

  “别忘了我,”我把脸凑到他耳边,“我警告你,别一下去就忘了我。我们下辈子也要一起。重新做朋友也行,做前后辈也行,继续做没名没分的室友也行。”

  “……做家人也行。”

  再没有别的声音。他已经走了。

  过去很长时间我都静坐着,没动。在某个点,我恍惚地反应过来,按灭床头灯,脱下鞋袜,蹑手蹑脚爬到床边,把他冰冷僵硬的躯体往床的内侧推进去半掌距离,钻到被褥里,趴在他已经干瘪瘦削的肩头抱他,伸手去摸他凹陷的脸。他瘦得可怜,两颊的肉像被挖了一样,颧骨嶙峋地耸起来。明明我每天都在努力给他做好入口的流食,他却缩得皱巴巴的,像变回了一个孩子。

  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他说,可是我已经说了很久,喉咙累得又干又苦,眼前也无法聚焦,连深呼吸都做不到,只知道用额头去埋他的颈窝,双手抱着他,浑浑噩噩地昏睡过去。

  这是我第一次和艾尔海森共枕而眠。

  一夜过去,我离开房间,用清水洗脸,又给健康之家打去电话。很快有车辆来。车后下来两个人,他们步伐匆匆,怀抱白布,一前一后,去包床上那冰冷多时的身体。我站在房门,看那张凹陷下去的脸被他们用布料盖上。他们让我让出一个位置,我就挪开,看他们前后抬起担架,托到车后,重重落在后厢。力道之粗鲁令我惊心胆颤,哪怕我知道他再也不会疼了。签死亡证明的时候,我五指抖得笔杆都握不稳。我敢肯定我上学后就再没写过那样难看的字。耳边两人在说话,嘴巴一张一合,好像说的是卡维先生节哀。我牵起嘴角朝他们笑,说没事,这一天总要来的。

  赛诺在得知艾尔海森离世的当日便即刻请了假,来家门口敲门找我。他拍我的后背,是安慰我,也是提醒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们打电话向殡仪馆预定告别仪式的日期,付了定金。赛诺帮我拟定一份名单,跟我确认之后,让我留在家里写悼念词,他去帮我联系到场人员。

  他走后的几天还是初春,这样一个雨奇晴好的时间,淅淅沥沥的水珠落到窗台,银白一片,屋内因而弥漫一层沉痛的光,我胸口那些代表着生存、呼吸、悲叹和呻吟的情感成为洒落在洞穴中的折射点,刺穿我的胸膛。和连绵的雨丝不同,我的写作断断续续,删了又改,总觉念悼词那固定的三分钟讲不完我们的过往,也怕写得过分嗔痴丢了他的名声。

  我不是没想过改变自己去成为一个理性的人,让沉着的精神成为主导我人生的光亮,可我的灵魂总难以舍弃为热忱和感性所吸引的心性。所以我几度被波动的情绪叨扰得无法提笔,去荒野里散心,因为家中无处不是逝者生活过的痕迹。我侧卧在草地上,看灿烂的积云在头顶展开,湛蓝的天空微起雷鸣。雨湿的草叶碧影婆娑,在我眼前扑朔迷离地晃着,又使我痛苦地想起那双美丽的眼睛。

  艾尔海森的葬礼来的人不多,远不及提纳里那次壮观,这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倒是多莉看在我的份上送了相当数量的花圈,算是撑起了这位前大书记官应有的排场。赛诺找了书记官旧部给我打下手,登记帛金数量。我几宿没怎么合眼,精神是麻木的,只知道双手接摩拉,很多次连道谢都忘记说,心里全是那躺在木棺里的人。我给他选了最昂贵的刺葵木——如果他还在,恐怕会就“人死后是否需要贵价棺材”来跟我争论八百回合。但主持者是我,我就是想给他最好的,因而不可能采纳他这套观点。

  后续的事就是纯粹走流程。我读完悼念词,就跟随队伍绕棺材一圈。我最后一次看艾尔海森的脸。入殓师将他的面部恢复得还算红润完整,神态和遗像上那张桀骜的面孔相似了个十成。

  我很容易想到一句话:死亡并不意味着结束,有时它象征重生。

  于是,我久久站在棺材前想他,直到工作人员上来向我鞠躬,让我离场留给下一批预定好的来宾,我才回过神,同意他们把合上的棺材拉走。

  赛诺和柯莱帮我去张罗白事宴,我就一个人抱着遗像,跟去火葬区。四周是空旷的回声,呈现一派奇妙的肃穆,好像有什么声音在炉火的那头在呼唤。我亲眼看着棺木被滚动的轮轴带入焚化炉中。他走的那天我没有哭,写悼词、念悼词的时候也没有哭,连看到他躺在棺材里都没有哭。但直到赤色火光升起的那一刻,似大梦初醒,我立刻就泪流满面,喊了句“再见”,就蹲在地上发出喑哑的号哭。我哭得耳鸣不止,手握着本该一同投入火炉,却实在难以割舍的,那枚早已熄灭多日的神之眼。在那一刻,我终于刻骨铭心地认识到,我和那个人已经阴阳两隔,此生不复相见了。

  火葬区的工作人员走过来安慰我,问我是死者的谁。我抹开满脸的泪水,心里升起无数个选项,最后还是说“朋友”。

  从头到尾,我们只是朋友。还没有来得及再朝前走,我们的关系就永远定格在这个阶段。

  下葬日后第三天,我打包好艾尔海森的全部衣物,留下我能穿的,其他都丢进壁炉里烧掉,连带着他说的那十来本驮兽皮制的记事本。我也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果断烧掉提纳里给他留的最后的信,因为是他想把秘密带到地下去,我这活着的人又有什么权利去左右他的意愿。

  我做了他爱吃的烤饼,放在他照片前面,而后坐在位置上,想着他大口吃的样子。他算是很不挑食的人,不论我从外面打包回来什么东西,他都吃得很香。

  我没有养成对照片说话的习惯。赛诺那天说,艾尔海森告诉过很多人说我很脆弱。我怕某人回来看见我在自言自语,会坐实了他的指摘。我就很安静地泡茶,又剥水果吃。平时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我身旁看书、写作,或者干脆就靠在沙发上小憩。可能他往后也会继续这么做,只是我看不见。

  好多天过去,我都没有梦到某人。我只能安慰自己说,可能因为下面的路太长了,找回家要的时间很久。

  没关系,我可以一直等。

  我决定卖掉自己青年时期另外购置的住宅,专心守着这套从我名下去而复返的房产,在这里度过自己的余生。

  初春的天气每日都很相似,但我心里总想着那个夏日的午后。我很难控制自己不去想,如果那天我没叫他出门,我们两个就简简单单吃顿饭,喝个酒,也许他就不会意外从斜坡上摔下去。而每逢我坐在门槛上,看天空杳霭流玉,他就会走过来教训我,让我别用肉眼直视阳光。

  下葬日的半个月后,购置我住宅的买家联系我见面。我不再隐瞒自己的住所,让对方直接来家里面谈。令我讶异的是,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信仰的神明,纳西妲。

  叫外表年幼的神明瞧见我桑榆暮影的模样,我一时有些慌乱:“见过草神大人。”

  “不必多礼,卡维,”她向我略一颔首,“艾尔海森过去于我有救驾之恩。于情于理,我早应到现场缅怀。”

  我就请她入座。纳西妲坐在沙发上,一直在观察屋内的布置。“我希望能按照市价买下你那套住宅,作为了解须弥人民生活的参考样本之一,”她说,“你似乎许久没有清理过这间房子了。”

  “……抱歉。”

  “请不要说‘抱歉’,”纳西妲温柔地看向我,“你或许应该先从修整自己开始。我知道,他的离开一定给你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但,他的人生已然画下句点,你的路却还很长。作为神明,我理应为子民实现力所能及的愿望。你可以向我提出一个愿望。”

  我们的神明走过亘古时空里互相角逐的舞台,见过的生死轮回数不胜数,却仍然否定奥古斯丁式的预定论,要为我们驱散无益的迷茫。“感谢您的慈悲,草神大人,但愿望应当是人类靠双手去实现的,”我内心感动不已,但还是保持了应有的理智,“如果可以,我只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以您的智慧,想来是可以给出答案的。”

  “请讲。”

  我便抛出埋藏于心底的那个空洞:“我有一个朋友曾在遗言中和我说,‘人生就是在不断相遇与失去之间来回转圜’,可他同时又祝我在余生能获得幸福。您说,人类这样渺小无力,能握在手中的事物总不过须臾就流逝了,自身的生命也不是永恒的。那么,于人类而言,究竟什么是幸福的?什么是永恒的?”

  纳西妲沉吟片刻,说:“很有价值的提问与迷思,我会回去慎重思考。”

  “我明白了,草神大人。”我对她诚挚地道谢,“然后,关于住宅产权转让一事,我会与相关机构联络,您届时提交申请便好。您这次拔冗前来,可是还有什么要事?”

  纳西妲携着慈祥而静谧的面孔,在客厅中转了一圈,停留在地毯前的空地。“那还未清理的残渣中,似乎蕴含有强烈的情感力量,”她看向地上的壁炉,“卡维,可以告诉我那些残渣来自何物吗?”

  我仔细回忆一番,将衣物与那我从未看过的驮兽皮笔记本之事告诉了她。神明小步走去,用那孩童般稚嫩的双手捧起一抹灰烬,用指尖擦开尘土,找到一隙未焚烧彻底的纸片。“也是很有价值的情感沉淀物,”纳西妲征询我的意见,“请问我能将它们带回净善宫吗?”

  “作为谢礼,我会赐你一场梦,”她看出了我多日以来因颠乱作息,精神与肉体早系在悬崖上的事实,也看出我为孤寂和悲叹所困、辗转难眠,只垂眸看着手中的灰烬,“我想,我也许能在它们当中找到你想要的答案。希望你能获得前行的力量。”

  是夜。

  四周峭壁环绕,脚下是深不见底的山崖。我用指缝擒住石间的沙土往上攀,使不上力,又像无头苍蝇在茫茫林海里狼狈地追逐远处的一个人影。我大喊人影的名字,求他回答我,而后在跑过一处山丘时跌倒在地面,浑浊的河流倒映出一张年轻的面容。

  人影回过头,和我对视。我想起来,我和他相遇的时候就是顶着这样一张脸。那是我人生里最自信,最闪闪发光的时段。我曾想他做我最锋利的矛,与我刺破世间的万般不平;他却实在是枚无趣的盾,堵死了我们之间的所有可能。但我不受控制地走过去,拉他的手,走到他站立的位置。

  于是我的眼睛成为了他的,我的大脑成为了他的。

  他在图书馆坐着翻阅古花神史文献,听见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就抬起头,和年少的我撞上视线。他在心里等着我向他伸手,而后紧紧扣住了我伸过去的手腕。

  ……

  高耸入云天的世界树前,纳西妲将灰烬洒向根系处。飞回她手中的,是数十本早前被卡维投入壁炉焚烧殆尽的笔记本。她端坐在世界之前,将这样珍贵的文本细细查阅:

——致亲爱的祖母:

  抱歉,我确信自己成为了赫希菲尔德那般的精神异常者,我选择了一个没有结果的人。

  要怎样向您概括这个人呢。用我在书上看过一段话来说吧:

  “我谴责那些赞美人类的人,也谴责那些谴责人类的人,我只赞赏那些一边哭泣着一边赶路的人。”

  我认为“一见钟情”是生物繁殖本能压制人类理性的产物,仅在文艺作品中为拓展剧情而服务,放到现实中则庸俗不堪。由此,我确信我一开始对他仅有好奇之意,绝无他想。我甚至一度对此人感到反感。因为他不论是言行还是举止都像是要强硬地证明我的生活哲学是错误的。您知道的,我不喜同他人交换自己的观点。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承认,他是独特的,和教令院里的所有人都有着天壤之别。只是我们有太多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互相认可,我们的初次合作也以散伙告终。

  我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我在酒馆见到了卡维。他自以为能保住自己的体面,被梦想与世间蹉跎的痕迹却从来不是轻易能被掩盖的。

  那是我们第一次促膝长谈。他跟我倾诉了很长时间,也喝多了,我就鼓起一生中全部的勇气跟他小声说,我可以给他一个家。但他喝得太醉了,没有听见,只是一直在自言自语,说自己以后想要成家,想要一个爱人,然后是想要一个孩子。他想做一个世间最好的父亲,用尽一切去爱他的孩子,以弥补过去的错误。

  “我们一个烧火,一个做饭炒菜。她看看我,我看看她。我们的孩子在餐桌边看着我们笑。”那时,身穿教令院制服、醉醺醺的卡维傻笑着,靠在我肩膀上满脸幸福地幻想未来。而这个未来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等他醒后,我再次确认他的想法,让他以租客的身份借宿我家,而后将他上缴的房租取出少部分作为生活用,大头存入定期。

  我可以直接给他一个家,可以比任何人都对他更好。但我唯独不能让他获得拥有自己血脉的孩子,获得那个弥补童年缺憾的机会。

  自然,我相信卡维会是一位十足的好父亲,他的孩子也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其中之一。毫无疑问,他会用尽一切努力陪伴在孩子身边,用自己破碎的心去滋养一个全新的生命。

  他以前太苦了。我不想让他后半辈子活在无法消解的愧疚中。哪怕我心里清楚,这意味着我会走上无止境的苦旅,我也希望他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即便不能和他成为伴侣,至少也要做那位在他婚礼上给他致辞的友人。这就是我的私心。

  我看着他从我家离开,走向光辉灿烂的事业殿堂,成为聚光灯下最耀眼的一分子,又因岁月不饶人而隐退幕后,成为教令院导师,甚至坐上学院的贤者之位。他的所为均无愧于“妙论派之光”的称号。

  而与卡维这种意识不到获得总是建立在牺牲基础上的人不同,我从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也从未拥有高尚的个人理想,无论何时。所以,我只是默默算好了他离岗的时日,申请提前退休。我自认这是一步完美的棋:倘若他在这些年岁里已与他人喜结良缘,我倒也不会做出如此选择。不过,既然我给足了他离开我视线的时间,他没有把握,便算是他自觉放弃主动权,交回于我。只是我未曾料想到,在我不知道的时间里,他的理想主义竟还是丝毫未有退改的痕迹,甚至乐意在没有人身保险的情况下自己选择延长退休,仅仅是为了让手头带的几个学生顺利毕业。

  荒谬、可笑。他对待其他人用足了心底的共情力,却从不稀罕在我身上用情。我知道这是自己纵容的结果,许多时候还是难以忍受,只得强忍怒火,告负离开。

  只是,在决定成为那个他唯一不需要照顾情绪的对象的那一刻,我心底早已觉悟。因而怒火早早在旅行中消散,惟留无法说出口的思念。而等到我日夜兼程,赶在他退休的次日回到须弥,只在和他重逢的第一面,我就可悲地意识到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和杜拉斯那本《情人》写得一致:“和过去一样,我依然爱你,我根本不能不爱你,我爱你将一直爱到死为止。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在大陆游历的日子里,我在蒙德教堂的广场上站立,环视被青蓝花环、音乐和花海环抱的城市。街尾的吟游诗人被淹没在彩旗与人群之中,石板路缝隙间长出生命的痕迹,但我的灵魂留在潮热的雨林里,和我见不得天日的情感终日纠缠,和眼前的狂欢格格不入。在世界里随便找个人爱很容易,但仅有那只聒噪的天堂鸟能令我的大脑陷入高潮。

  我半胁迫地让他搬到我家,赌的是过往他对我多余的感激与责任心,还用了不少诸如提升租金和生活费的手段。如此,我们的故事才再度开启新篇章。

  提纳里早已看穿了我对卡维的想法。在给我留的绝笔信中,他尽量用简洁的语言写明了我与卡维共同生活后会遇到的困境,并在结尾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支持你,”笔划变粗,大抵是写信人犹豫了许久,笔尖流出更多的墨点,“但如果卡维暂时没有这方面的心思,我建议你把我这封信先烧掉,未免他看到之后留下心理负担。”

  我拿着信纸的一角,放到烛火上方,让其化作永远的秘密。心中不免感慨,连他这个做朋友的都能想到的事,我如何会想不到?

  我就在心里盘算,想着如何潜移默化转变我们的关系。筛去一切能利用他心理弱点来攻破的方式,我还是决定用最和缓的一招,从他的愿望着手。

  我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父亲。但如果这是成为卡维家人的必备要求,我有信心做得比他更好。我甚至做好计划,在他找到自己想要收养的孩子的那天,就给他一份作为家人证明的惊喜。

  一切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他终于开始主动留意我的言行,看我因他相亲失败而窃喜也不会恼火。在数次尝试结束后,自花神诞日他向我剖白伊始,我确信他是喜欢上我了。在我为这个迟到多年的愿望即将成真而窃喜时,我因不可抗力,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成为了他人生中又一场噩梦。

  那个午后,卡维用拙劣的演技叫我出门给他买水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乐意跟他玩这种“我看穿了你,也知道你知道我看穿了你”的低级把戏,或许是太期待能从他嘴里听见我等待了数十年的话语。我路上健步如飞,连按照他平日说的那样记得购物砍价都忘了个精光。我在手心里算着时间,思考等回去之后,要在门口站多长时间才足够叫他把家里布置成连我都能想象出来的华丽样式。只是,走到陡坡附近,风中传来卡维的名字。我循声看去,见两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正暗暗瞄着我的行动轨迹,嘴里怀疑的是卡维如今的去向,以及他为什么会多次从我家中走出。

  我本该是就此离开,如果话题的主角是我,我甚至连驻足去听的兴趣都没有。但我很难不想起卡维那极其在乎的“名声”。他过去就不愿声张与我同住,何况如今已入迟暮。

  于是我转身,走到他们面前,两人一见是我,就如惊弓之鸟一般朝我身侧逃去,其中一人力道奇大,径直将我撞了个趔趄。我便失去了意识。

  事实上,我在很久之前就知道自己的时间所剩无几,从我和卡维那明显有差异的体检报告就能看出。只是难以料想,倒计时会进入得这样快——亲爱的祖母,我如今仍是孤身一人。用卡维的话来说,干净地来,干净地走。这与我的计划全然不符。我最早时想的是,此生已无机缘成为他的伴侣,但如果能在最后几年里做个伴,取个家人的头衔,也足以慰藉余生。

  可世界的恶行较史书的记载只会更加残忍。我在倒下去的那一刻,就知道卡维会为此自责终生。而那份“惊喜”也因我的记忆中枢受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终究是变成了他心上一道丑陋的伤疤。

  这不是我想要的。我睡了很长时间才醒,一醒就听见卡维在我旁边哭。我心里也在滴血,不是因为自己快要死了,是因为我努力保护了他这么久,最后还是失败了。

  我跟很多人都说过卡维很脆弱,目的是让所有可能和他有交集的人都照顾他一下,理解他是个抱着泡沫般美梦前进的单纯的理想主义者。毕竟谁都能看出来卡维很坚强——谁都能看出来的事实,我也不必挂在嘴上夸耀,以免长了他从不顾惜自己的恶劣气焰。

  听到我答应他努力活下去的时候,他高兴得手都在抖。但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和永远能找到下一阶段人生追求的他不一样,我早早完成了所有生命中想实现的目标。只是想到他,心里才会升起一种不舍得死去的欲望。

  我下定了决心,不能让卡维在往后余生中再次背负家人因他而死的痛苦。所以,我必须做出一生毫无遗憾的样子,仅作为他的一个普通朋友,在圆满中死去。

  “所幸,爱而不得是人间寻常之事。”

  “能与这等无畏世间丑恶之人相识已是幸事一场。因而,此生无需任何意义”。

  “我不妄想来生还能相遇的幻梦,只希望他能一直没心没肺地活着。”

  纳西妲转过身,手捧的青绿色投影状书页化作齑粉,追随没入深海的洋流去了。

  ……

  我和艾尔海森又走过了一生。

  我看到年少时的艾尔海森和“我”在做课题。仅从学术角度来说,课题毫无疑问是成功的。当然,我从来不知道,在我对同课题组的同学屡次伸出援手时,他的视线从未从我身上离开。我过去认为他全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可等他回去家里,他又细细检查起被我多次提醒又更改过的同学的文本,乘着夜航船在学识的深海里独行。直到其他人全从组里离开,我因他的“不作为”而怒火中烧,他就手握已有成果,同我据理力争,同样怒浪涛天地指责我不应当将余力放在无才者的身上。

  曲终散场,我爽快地划去自己的姓名,抽身离去。他握持我留下的一切,在负责修改变更成员的办公室门口长立,直至下一场钟声回响。而我被命运催促着从人生出发,迈向下一个时期,建起我的两幢卡萨扎莱宫,又搬去了他的家中。而数年后,且算是功成名就的我自以为扬眉吐气,拖着行李箱,同他在玄关处告别。

  “我要奔向我的新生活了,”我说,“当然,还是要感谢你这些年的帮助。以后在教令院见到学长我,可还是要记得打招呼。”

  彼时的我满心激动,急着思考新家布置的方案,却未注意到,他是听到我说的新住址离他很近,脸上才浮出那带着戏谑的神色。更不知道,在我离开后,他依旧站在原处,抱臂而立。不论在过去还是未来,他都是以这个姿势等我回家。

  由于行业差异,我们的工作少有交集,我更不会想到,自己跟同僚勾肩搭背地去饭馆喝酒时,偶然擦肩而过的艾尔海森总会回头看我。我们便如此生分地走过数十年,就像从未结识过一般。我几次逼着“我”去追随,那幻影般的画面却全然无法撼动。

  时光流转,再次重逢时,我终于穿破屏障,走过去,在那个他敲开我房门的时刻,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我为自己终究能这样和他毫无芥蒂地靠近而欣喜若狂,说出了那句没能说出口的:“我想成为你的家人。”见他还似记忆中的那日一般毫无反应,我又说:“艾尔海森,我陪你到最后了,你不会再孤独了。”

  他先是很无措地看我,而后反手扣住了我的后背。

  “我爱你。”似乎仅仅一次还不够,他放慢语速,一字一顿,像是最虔诚的信徒对他的神明做祷告,“我爱你,卡维。我一生都爱着你。”

  我的眼泪在一刹那间遏制不住地涌出。胸腔里一度冷却的热度又涌入大脑,挟卷着无数流转的时光,被一种异教徒似的狂热与苦痛摇撼。图书角里安静坐着阅读的艾尔海森,和我做课题时看着我写的板书笑的艾尔海森,争吵时看似面不改色实际下颌都在颤抖的艾尔海森,面色淡然地看我走进他家门的艾尔海森,跟我一起布置家居装潢的艾尔海森,无言目送我离开他家的艾尔海森,和我无意中愈行愈远的艾尔海森,再次同住后和雷雨抢夺盆栽的艾尔海森,悉心照顾我的艾尔海森,疲惫苍老的艾尔海森,雨夜里坐在墓前沉思的艾尔海森,陪我一起在高崖处眺望我一生中最重要作品的艾尔海森——那个惊艳我年少,还要我用后半生去思念的男人。

  我们之间的过往却那样短,短到一段话就能概括完。

  人生贪欢。人生澎湃。人生苦短。人生苦短。

  “草神大人,”意识到这只是一场神明赐予我的梦境,我的泪水大量地涌出,闭上双眼,胸膛抽动,“谢谢您,但他是不会对我说这种话的。”

  脑海深处却响起一个女声:“卡维,你所看到的艾尔海森,包括他的所思、所想,都来自世界树的记录。”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话,睁开双目,看着身前的另一个身影怔愣在原地。

  大吉祥智慧主神色悲戚。她周身生出蔓枝,现出原形,向我微微欠身:“他为你写了一部漫长而伟大的童话。”

  我在失重感中醒来,陷入混沌的恍惚。须臾,我冲出房门,摇摇晃晃,丧家犬般撞进书房。我翻箱倒柜寻找纸笔,一手开灯,一手摊开稿纸,蘸墨水,写,六神无主地写,想写下梦里的故事,却慌张得写不出一颗形状标致的字,只能任由梦境随着太阳升起而被我遗忘。我的眼泪滴落在纸面,擦过眼眶后还是在流泪,一开始还咬着牙关忍耐,后面干脆哭得一塌糊涂,最后只能趴在桌面上啜泣,哀悼从指缝不断流逝的黄沙。

  梦境的结构是混乱无章的,艾尔海森是有跟我这样说过。但我没料到有一天我会因为遗忘梦境的内容陷入绝望。我的一生中造出过无数伟大而瑰丽的建筑,却无法为这场梦筑起它应得的记忆宫殿。

  又过去了许多日。我站在等身镜前,给镜中面容沧桑的人换上出行的服装,携着小件行李,去完成我们过往的约定。

  我抵达奥摩斯港。港口的海水轻轻碰在岸边,月光落在上面,像撒满了盐。我登上去往稻妻的游船,在船头找了个宽阔的位置坐下。等船开的时间里,我拿出放在外套里的一个不起眼的木盒:那是我从艾尔海森的书桌抽屉里翻出来的。我们再重逢的那晚,他就把我的钥匙扔在这个盒子里,放在茶几上。而我只拿走了钥匙,盒子被他收了起来。

  我百无聊赖地把玩这半个拳头大小的木盒——我从来没有仔细地摸过它。就在我手指第一次触碰到底板边缘时,一条隐秘的缝隙使我颇感困惑。我立刻直起身,借着月光端详内里的乾坤。冥冥中,我有预感,这就是艾尔海森临终前提及的,他遗忘的那件事。

  两分钟后,我开启内里的暗格,手一抖,金属撞击木饰的清脆声响传出,两枚素戒从盒中滚落到地面。在我猝不及防的时刻,一枚弹了几下停在甲板上;另一枚则是从甲板与船舷的边界处滚落,纵身一跃落入海中,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我捡起仅剩的那枚,上头毫无雕饰,看上去就只是个普通的饰品。我起身,举起那素戒对着船上的灯光看去,在戒身内侧看到了一串我一时没辨认出的语言。照了许久我才看出,那上头刻的是艾尔海森的名字。

  漫长的沉默后,我意识到一个事实。

  人生的末路好似时空,就像黄昏总有来临的时候,夜晚也会随之而来。我听见港口里浩瀚的海洋传来海鸟的叫声,那是在呼唤,就像少女呼唤着情郎,草木的国度呼唤着下一场雨季,无望的爱恋呼唤着奇迹。

  “因为曾经相遇,即便失去也是幸福;虽然生命终有休止,但爱是永恒。”

  这便是神明给我的答案。

  我永远都不会记起那场梦境里的具体内容,但我已经知道,自己经历的一切不再是彻底的悲剧。我获得了新的,足以支撑我独自走向迟暮的东西:

  ——其名为“希望”。

卡门
  这句话!这句话啊!我在不少...

  这句话!这句话啊!我在不少同人文里看到过!mhy!你是看的吧?你是看的吧!

  这句话!这句话啊!我在不少同人文里看到过!mhy!你是看的吧?你是看的吧!

阎汽水

我是旅行者本人
我在现场

我看到了

我流知妙

撒娇艾海注意!
重度ooc注意!!


彩蛋只是放了个沙雕表情包而已

大家斟酌斟酌 不要失望

啧啧 越想越觉得有诈骗嫌疑(不安

我是旅行者本人
我在现场

我看到了

我流知妙

撒娇艾海注意!
重度ooc注意!!


彩蛋只是放了个沙雕表情包而已

大家斟酌斟酌 不要失望

啧啧 越想越觉得有诈骗嫌疑(不安

AKIRA MOMOTO

为了开个荤我甚至整出了一个故事……

总之这个算01,未完待续(笑)


虽然换了个风格画,但是故事还是接前面那个告白失败的捏他梗哈。(点这里 )


鉴于最后一个画面,因为画的潦草,为了避免看不懂,动作请参考p2(笑)


CPtag防误食

求图道具防盗图,大额,勿点。


为了开个荤我甚至整出了一个故事……

总之这个算01,未完待续(笑)



虽然换了个风格画,但是故事还是接前面那个告白失败的捏他梗哈。(点这里 )


鉴于最后一个画面,因为画的潦草,为了避免看不懂,动作请参考p2(笑)









CPtag防误食

求图道具防盗图,大额,勿点。

云翳
  我不过就是   也想要被别...

  我不过就是

  也想要被别人疼爱罢了

  我不过就是

  也想要被别人疼爱罢了

梵语亨

  被收养提和警官赛(有年龄差)(提还不是很会处理与赛的关系)

  是意识流摸鱼啾咪

  一方死亡预警!

  我一开始的本意是想看赛诺输牌被画猫猫脸来着(好像有点跑偏了)

  祝米娜昨天元宵节快乐哎嘿三┏ (  ˘ω˘ )┛

  

  被收养提和警官赛(有年龄差)(提还不是很会处理与赛的关系)

  是意识流摸鱼啾咪

  一方死亡预警!

  我一开始的本意是想看赛诺输牌被画猫猫脸来着(好像有点跑偏了)

  祝米娜昨天元宵节快乐哎嘿三┏ (  ˘ω˘ )┛

  

头孢陪酒

再世为人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金鱼缸里面。放学之后,教室里的人全走光了。我们都很喜欢那条鱼,谁都喂给它一小粒鱼食。我们班有三十个人,我们拿爱把它撑死了。我们班养的金鱼死过很多条。它没能熬到所有人都对它失去热情的阶段,但是饿死也未必比撑死好。他的手指好看,苍白,那条大红的金鱼躺在他手心里的一汪水里,像朵枯萎的火焰。生物班长经常只和班主任通报一声,就把鱼尸连水泼到花圃里了。他因为这个和生活委员吵过架。他的手掌显然是个更为隆重的棺椁。我第一次觉得死是件庄重的事。


他发现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他,对我笑一笑,说真嗣君,你好啊。教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每个人挥过手告过别回了家的时候,他和我说你好啊,甚至能记...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金鱼缸里面。放学之后,教室里的人全走光了。我们都很喜欢那条鱼,谁都喂给它一小粒鱼食。我们班有三十个人,我们拿爱把它撑死了。我们班养的金鱼死过很多条。它没能熬到所有人都对它失去热情的阶段,但是饿死也未必比撑死好。他的手指好看,苍白,那条大红的金鱼躺在他手心里的一汪水里,像朵枯萎的火焰。生物班长经常只和班主任通报一声,就把鱼尸连水泼到花圃里了。他因为这个和生活委员吵过架。他的手掌显然是个更为隆重的棺椁。我第一次觉得死是件庄重的事。


他发现我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他,对我笑一笑,说真嗣君,你好啊。教室里没有其他人。在每个人挥过手告过别回了家的时候,他和我说你好啊,甚至能记得我的名字。那个任课老师凭着花名册才能念出来的名字。我没有高兴,反而惶恐。被记住名字对我来说意味着开始认识,开始接近,开始一起上学放学上厕所,开始对一个人的本质失望,开始向着一段关系的结束进发,兴高采烈。我小声说,你好啊,礼节性地。


他说,要和我一起把它埋在花盆里吗?我答应了,只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拒绝。


我们拨开泥土,把它埋在太阳花的根下。好了,他满意地笑笑,为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每年开花,它都会活过来一次。




第二天早会,生活委员告状了,说他放学没有走,杀了金鱼,把尸体丢掉了。他不屑置辩。我可能被看不见的闪电劈过,邪魔入体。我站起来说,昨天晚上他和我一起,他没有碰金鱼,我作证。


下了会,他走过来说,你这个人真好玩。我没有理他,往教室外面走。我也不知道我上哪儿去,但我不想和他呆在一起。我可能凭着本能,认出他是个威胁。他让前路变得不可见,不透明,沉没在大雾的早上,动荡不安的事情即将发生。我走过长廊。我的同学们跳皮筋,跳绳,踢毽子沙包,大喊大叫。


我要跟你做朋友。你要喜欢我。他站在长廊的另一头对我喊。像个巫师一样深信不疑,但我不知道他说出来的是诅咒还是祝福。


声音像箭一样从人群里横贯过来,插在我的心头上。



那一年是1999年。诺查丹玛斯说,我们都要在这一年完蛋。大人们说,楼要塌,洪水要来,大火要来,人要死去,救世的方舟却不会再来了。在这个没有指望的年头里,门忽然开了。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吹过来。



他说得很对——至少比诺查丹马斯那个神棍要对。我们变成了朋友。没头没脑地,无缘无故地,和世间大多数关系一样,是个事故。四月踏青。我们走在队伍尾巴上,是这个班上的怪胎,包里没装零食,水壶里也没有灌橘子汽水儿。什么也没有带,没有拿,手里只拿着对方的手,就仓促上路了。


他说我们逃吧,我带你去看一个好地方。


我为这句话跟他走了很远。走到柏油马路,车,和穿西装的人不能到的地方去。田边停着一辆三轮车。骑车的人消失了。但电波信号没有。收音机里面一个男的说,各位听众朋友,下午好。今天是1999年4月1日,多云转阵雨,请您出门带好雨具。宜出游,宜会亲友,宜订盟,宜自死。诸事不忌。


我对他说,这里没有听众朋友。



他的好处是,总知道自己要到哪儿去,而且不会迷路。他可能是大洪水那一天,从方舟上飞出去的白鸽子,懂得太阳,磁场,风和洋流,懂得方向,知道哪儿有一片可以落脚的土地。我们走了太久了,我几乎疑心我们要走到创世纪的洪荒里去。我说我走不动了,我脚疼。他把背包挂到胸前,蹲下来说,你到我背上来吧。我摇摇头,不是不信任他的脊背,是不信任我的重量。



我们最后走到了一个土坡上。我知道他要给我看什么了。铁路。我喜欢铁路,它和他一样,总要走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我只要跟着好了。周围都是墓地和桃花。死人化土,四月花开了,露水滴在你我眼睛上。在这个地方生和死都带点轻佻的香气。我们把耳朵贴在泥土上,听见地底轰隆隆的雷声。那个不得了的怪物要来了,我们走了那么多路,看见了那么多无聊的人,就是为了见它。


火车是从哪儿来的,要往哪儿去呢。


他说,这不是我们能够明白的事情。


我说它会不会是一辆幽灵火车?它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但是非去一个地方不可……它的乘客认为,它非去一个地方不可。


他流下了眼泪。


你怎么了?


他说,睫毛掉在眼睛里了。


我凑过去,小心翼翼地撑开他的眼睑,去寻找那一根不存在的睫毛……他的眼睑粉红,微微颤抖,像是一个宇宙呼吸着的内壁……眼睛是红色的,又湿又冷。
火车在这样一个时刻来了。年老的绿皮火车,拖着稀疏的烟尾巴。我张开嘴,想要和他说看啊,煤油味的风冲进了我的身体里,像装满一只疲惫的口袋。但是他消失了。他去哪里了?


血肉和花香砸在我脸上。


我不知道火车经过的时候发生了什么。那一段时间不见了,记忆是一个残疾的婴儿,它的基因里丢失了某个至关重要的序列。他的头发躺在枕木上……在一个时间真空之地,我坐在一个房间里。房间里没有窗户,没有灯,没有家具。只有一台电视,一个频道。电视里放着一档野生动物的节目,讲一头刚出生的斑羚在夜晚夭折了。非洲的夜晚覆盖在我脸上。他的头发躺在铁轨上……野兽死去了,皮毛还是新鲜的。


我坐了一个晚上。墓地里走满磷火,全是堕落到地上的星星。



他死后一个月,窗台上的花开了。全班都涌过去闻它不明不白的香气。有人说,真嗣君,你怎么不去呢。我在心里想,闻什么呢。闻金鱼血肉的腥气吗。我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秋天了,法桐的叶子落在人行道上。我踩着他们清脆的尸体,一路势如破竹地走过去了。有个声音贴在我耳边说,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后来我上高中了,补完课坐在末班地铁上。车厢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戴眼镜的女高中生,穿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校服,念一本西绪福斯神话。这个城市里许许多多的末班地铁,空着肚子摸黑走夜路。像那个几乎所有人都玩过的贪吃蛇游戏:写这个游戏的人说,去吧,黑暗里会有食物的。你总能在黑暗里找到点指望的。但实际上,黑暗里什么都没有。他们始终是饥饿的。在黑暗里,没有谁走一条预定之外的歧路。谁都不敢和谁相遇。谁都不敢和自己相遇。


她从书页上抬起头来,对我说:他为什么非死不可呢。



那天我脚底走出的水泡,一个星期后都消失了。留在我鼻子里面的血腥气,味道都冲淡了。那个班上,接近过他的死的人,都消失在人海里了。证据全部消失了。更可能是抛弃我出走了,走到没有人没有山没有海和天空的地方去。


但那个问题为什么老是缠着我?


我根本不知道它的答案。曾经被答案击中过天灵盖的人,也许已经不肯开口说话。



在一个同学聚会上,我问他们记不记得有一个八岁的小男孩,我们班上的,跳进铁轨里,死了。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揭陈年痂痕,看看它有没有忘记流血。他们说有吗?我们班出过这种大事吗?真的,没有一个人记得,十年前的四月,我们踏青的那个春天,有个小男孩死了,变成了泥,喂活了枕木边上的野草花。每年春天,每年四月开花六月花谢,他都活过来又死过去一遍,就这样了十年。他们说,不可能,如果是真的,我们都会记得的。时间让过去变成了一个虚数,变成了雪总是会化会脏的冬天。变成了口说无凭,一切都可以抵赖和勾销的春梦。一个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男孩,它的尸体可以喂饱无休无止的饿鬼岁月吗? 我的痛苦,他们在这一个瞬间失去了重力,成为了悬浮在天空里的,寸草不生的孤岛。我以为我会很难过,因为他第二回死去了。但我没有。我预期里的一记重拳,没有来。风和疼痛都没有来。击倒我的是空无一物。我不再提起他了,默默喝我的柠檬水。他们说,真嗣君,你到城里上最好的高中去了。你怎么样?我说很好啊。我没有提那些和尊严等重的习题,没有提考试和排名,没有提冷眼和欺凌。我的高中三年,在五分钟里全部讲完了。我的世界怎么这么小?像个仓鼠笼子。我整天拿着木屑磨牙,跑仓鼠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它对人生有什么意义。我在八岁火烧天空的晚上,死亡对我致以问候,拿血肉扑了我一头一脸的时候,就已经不再追问意义了。我做这些事,因为有人因此对我有所期待。


我没说,我差一点谈过一个女朋友。她约我出去看电影,黑暗里她的手一直手心向上摊着,“像一只捕兽夹”。我自投罗网了。我们的脸缓缓靠近,像舞池里试探着互相邀请的男女。我碰到了她的嘴唇,那个瞬间一颗陨石撞进另一块陨石电光石火。这个时候屏幕忽然黑了,一切都结束了。她的嘴唇湿湿冷冷的。黑暗扑头盖脸打过来了。我想起我碰过他糖果一样的眼球,也想起来一头一脸的血肉。我推开她,逃跑了。她在后面气坏了,骂我恶心,懦夫,我却回不了头了。我跑出电影院,蹲在路边吐了。蛾子扑街灯的冷光,冬天的晚上,他们会不会感到受到了欺骗,会不会难过自己没被烧死,反而被冻死了。它们的影子投在地上,被灯光扭曲成巨大的怪物翅膀。


我遇到他太早了,他死得也太早了。他给我的人生开了一个坏头。 他垄断了我人生里那个种子一样的可能性。说到死,想到他。说到爱,还是想到他。


我初中读了洛丽塔。我想如果亨伯特没有遇到安娜贝尔呢,如果安娜贝尔没有害伤寒死了呢。这个故事,会不会变成一个除了演员之外,一切徒然就序的舞台。但是不会是安娜贝尔,也会是别人的,她没有死,也会老会长妊娠纹。如果有一个高于一切的意志,他不会善罢甘休,只是他的剧本里没有故事,只有随机,混沌,和被误解的善意恶意。


我认识到,只要你渴望一样东西,足够强烈,它迟早会来的。但可能不以你期待的那个方式。潘多拉带着盒子来的时候,没人知道里面是礼物还是祸害。但礼物有时候和祸害是一回事儿。我迟早会遇到这么一个人。迟早会被他修好。迟早抛却在这个世界上。


我被酒气熏得有点儿晕,走到洗手池,拿凉水泼脸。洗手池的灯光昏黄,灰扑扑的。那个人的存在,在今天变成了一件不确定的事儿。但今天,今天在很多很多年后,会不会变成同样的一个梦呢。我们在酒桌上喝酒。我说你们记不记得上一次聚会。我一直记得,我们二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小男孩跳轨了。你们统统都不记得他了。然后他们大声反对我说,我们都记得啊,那个人,在四月里死了,在踏青的时候死了。我们到今天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跳轨。他们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回忆死者的事迹,死亡把所有平淡无奇的事变成了冒险。我坐在他们里面,成为了那个最无话可说的在场者。


有个人从厕所里走出来,一边拉着裤链,一边问,我们上二年级的时候,班上真的死过人吗?


我说是的。


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儿?


我记不得他的名字了。也不记得他的脸。死者在肉身在记忆都要经历九相。


但我记得他的眼睛。我颤抖着嘴唇说,好像能够说点什么,关于他印象的残骸,他会在这句话的时间里,短暂地活过来一次。


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很湿很凉。我说。


然后我听见他笑了,他在我耳朵边上说:真嗣君。


这一刻,我原谅了他,和他重归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