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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晓同人】星沉大海(一)

文案:薛洋重生到和道长义城相遇之后,小混蛋还是小混蛋,做什么都应着那句:“道长,你可别忘了我。咱们走着瞧。”

原著向,糖刀齐发,HE,本质是甜文(超级理直气壮)

【前传/番外】痴(义城八年扩写,关于薛洋重生之后有所改变的一些缘由)

 

有宋岚有阿箐,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出现,文章比较慢热,诚恳请求坚持到第一个小高潮第九章之后(._.`)

——2019.02.24全文已完结,放心入

  第一章

  薛洋睁眼时正站在某个村庄的路口,面前几十个村民或跪或趴,他们每人都是白瞳,嘴边流淌着温热的血,呜呜哀嚎却说不出话,对着薛洋磕头求饶。

  薛洋微微眯眼,若有所...

文案:薛洋重生到和道长义城相遇之后,小混蛋还是小混蛋,做什么都应着那句:“道长,你可别忘了我。咱们走着瞧。”

原著向,糖刀齐发,HE,本质是甜文(超级理直气壮)

【前传/番外】痴(义城八年扩写,关于薛洋重生之后有所改变的一些缘由)

 

有宋岚有阿箐,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出现,文章比较慢热,诚恳请求坚持到第一个小高潮第九章之后(._.`)

——2019.02.24全文已完结,放心入

  第一章

  薛洋睁眼时正站在某个村庄的路口,面前几十个村民或跪或趴,他们每人都是白瞳,嘴边流淌着温热的血,呜呜哀嚎却说不出话,对着薛洋磕头求饶。

  薛洋微微眯眼,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断掉小指的左手是空的,右手握着自己的佩剑降灾,剑身锋利,剑尖还挂着一滴血,不知是哪个倒霉鬼被割下舌头时留在上面的。

  薛洋对这场景再熟悉不过。他曾无数次一手撒尸毒粉,一手执剑断舌,如此时一般冷眼看着一群普通人恐惧哀求,而完成这前面的步骤,下一步就该引晓星尘来杀“走尸”了。

  薛洋握剑的手忽然一抖。

  不对。

  他虽早就有割舌的习惯,但在不需要糊弄别人的时候,都是断舌便会一击毙命,偶尔起玩心留人活的久一些,也是对那些小有才能的世家修士,把这么多普通人的舌头都割掉却一个都不杀这种事,只在和晓星尘相处的最初两年里做过,后来他多少有些懒散收敛,出手也不会留人多活片刻——而晓星尘已经死了八年了。

  ……

  不,不是,还有哪里不对劲?

  薛洋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脚步声,他分辨半刻,心神俱震。那足音很轻,很匀净,每一步都走得极稳,让人不难想像出这脚步的主人应该是位仙风道骨、清隽俊逸之人。

  薛洋僵硬地转身,还来不及稳住心神,就见得他千呼万唤的人走近了,那人一身白衣,缠在眼睛上的绷带遮住半张脸,下半张脸线条完美,薛洋曾抚摸描摹过无数次。

  晓星尘手持霜华剑,在离薛洋两步的地方站定,开口问:“此处走尸怎么这么多?”

  薛洋还未想好自己该作何回答,他身后一个村民见到晓星尘,猛地扑上前想求救,晓星尘受手中霜华剑的指引察觉有异,手腕一转,提剑沉声提醒:“小心!”

  薛洋在晓星尘出剑时做了一件他曾在脑海中演习过无数次的事,他用手中的降灾拨飞几块石头撞向雪白的剑锋,在那洁白无尘的霜华剑刺中村汉心脏之前打偏剑势,霜华剑擦着村汉的肩膀在空中划下一道银芒,堪堪停下,未伤凡人分毫。那村民没想到这位新出现的修仙之人也是来要他命的,跌坐在地,呜咽的嘴里流血不止,手脚并用往后爬。

  几十个被割断舌头的人聚在一起哀鸣很是吵闹,但薛洋充耳不闻,他只愣怔地看着面露愕然的晓星尘,听他问:“怎么了?”

  晓星尘收回霜华剑,偏头道:“出了何事?”

  薛洋看了看他,终于认出此时是何场景。

  他因金家追杀重伤昏迷,晓星尘救了他帮他治伤,薛洋伤愈后主动提出跟晓星尘一同出门夜猎,却是为了弄脏晓星尘的手,让他错杀无辜。他是为报复,后来晓星尘也的确因此心神俱焚,横剑自刎了。

  薛洋在人群中飞快扫了一眼,看到几个有印象的面孔,再早一点的记忆里出现这些人的时候,他们一脸鄙夷嘲讽,现在表情惊恐万状面目扭曲,却不影响薛洋回忆——有几个懒汉曾在村口看到他和晓星尘阿箐三人,出口嘲他们一个跛子两个瞎子。这些人指手画脚哈哈大笑的场景薛洋现在还能想起来。

  薛洋是个睚眦必报的人,记不得别的也对冒犯过自己的人过目不忘,他看了一眼便知这是他第一次和晓星尘出门夜猎的地方。

  他还记得出门后自己就借口提前探路,到这村庄撒尸毒粉,把村民们都引到路上,做足准备只为等晓星尘到来,借他的手屠尽村中几十口人。也是在这里让晓星尘无意中造下人生中第一笔杀孽。

  晓星尘久等不来应答,他察觉此地走尸甚多,始终保持警惕提防着他们突然暴起,但奇怪的是这些走尸除了嚎叫并不怎么走动,也不知发生了什么。晓星尘向薛洋又走近一步,有些忧虑地问:“怎么了?情况不妙吗?可是受了伤?”

  “我……咳……”薛洋压低嗓音,“无事。”

  晓星尘听他声音无异,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薛洋忽然问:“道长,如今是何年月?”

  晓星尘疑惑他的问题,却也不多问,认真回答了。

  “这样……”薛洋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忽的冷静下来。

  “那我还真是太久没出来了。”薛洋道,“道长,我久未出门,剑法都生疏了,此地走尸甚多,品阶却不高,正好适合我练手……你看,今日可否把这些走尸让给我?”

  杀走尸是个累活,被他这么一说倒像什么好差事了。晓星尘无奈地笑了笑,感受了一下觉得不是很危险,也不跟他争,冲他点头背剑退后半步。

  于是薛洋手起刀落,眼也不眨地杀尽了哑声嚎叫的人们。

  待薛洋停手走回来,晓星尘才抿唇说:“这村子里竟然没有一个活口?全是走尸?”

  薛洋盯着他,眼里有滔天巨浪,说的话却能毫无波澜:“嗯,我们再检查看看就回去?”

  晓星尘点头随他走。

  夜已深,半刻前这里还鸡犬相闻,如今路上除了薛洋和晓星尘,却是再无别的活物走动。

  村里自然是没有活人了的。他二人把村民们的尸首焚烧过后便离开了。

——————————待续☆

感谢喜欢感谢支持❤️

第一章补了唯一一个星沉大海的标签,其他章节都没有补,顺着合集看就好

lof随便日!感谢评手心~也非常欢迎n刷打卡!谢谢你们来看这篇文!!!谢谢你们告诉我这篇文值得看第二遍!!!

魔鬼的步伐

狼人杀不杀01

看了三楼著名的人狼游戏,突然来了兴趣也想搞一个二楼的狼人杀,既然珠玉在前,也不想东施效颦,徒添笑话。就以脑洞大纲的形式分享给大家,随便看着玩玩嘛。

这个应该会比较快结束,大纲都理完了。



狼人杀脑洞

 

序言


彗星撞击地球的那一刻,你想对你爱的人说什么?

 

也许无数生命在死亡来到的最后的一刻,仍然期待着奇迹的到来。

 

也许也有一些人正期待着生命的最后一刻,文明的火种能够延续留存。

 

嘭一声,爆炸的保姆车在空中翻滚,溅起绚丽的火花。

 

剧烈的震荡晃动让人睁不开眼睛,皮肉烧焦的味道和汽油燃烧的臭味混合在一起,...

看了三楼著名的人狼游戏,突然来了兴趣也想搞一个二楼的狼人杀,既然珠玉在前,也不想东施效颦,徒添笑话。就以脑洞大纲的形式分享给大家,随便看着玩玩嘛。

这个应该会比较快结束,大纲都理完了。



狼人杀脑洞

 

序言


彗星撞击地球的那一刻,你想对你爱的人说什么?

 

也许无数生命在死亡来到的最后的一刻,仍然期待着奇迹的到来。

 

也许也有一些人正期待着生命的最后一刻,文明的火种能够延续留存。

 

嘭一声,爆炸的保姆车在空中翻滚,溅起绚丽的火花。

 

剧烈的震荡晃动让人睁不开眼睛,皮肉烧焦的味道和汽油燃烧的臭味混合在一起,玻璃碎片扎在肉里。

 

火炸玻璃,烧焦的皮肉里嘣出黑色血花。

 

没有彗星撞击地球,这只是一场严重的车祸。

 

痛苦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现在。

 

第一集

 

有人问过上帝创造狼人杀这个游戏是为了什么?


有人说是为了锻炼逻辑推理能力。


有人说是为了让不会说谎的人学会说谎。


也有人说是为了让人类明白理性的不完美。


那么你觉得是为了什么?


刘完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是严戏,严戏正在慢条斯理用手抓着吃着一碗番茄通心粉,通心粉很黄,番茄酱的颜色鲜亮,从刘完的角度看上去,严戏像在吃自己手指头,刘完立刻就吐了,五分钟之前的爆炸,严戏一只完整的手带着血被炸到他的腿上,还会有神经反应,并在他腿上抽搐的手。


刘完有些怀疑之前是自己做噩梦了,他环顾四周,这是一所空旷的房子。


房子门口突然出现了张爱的身影,“耀文醒了?”张爱笑着说:“刚刚你晕车晕了一路。”


原来刚刚真的是在做梦,刘完松了一口气。


只听见张爱絮絮叨叨地说:“你都多少年没晕过车了,怎么突然像小时候一样晕车了。”张爱一边为刘完倒上温水,一边喂刘完吃了药。


刘完放松下来:“可能是山路太崎岖了吧。”


时代少爷团难得聚在一起,李总突然安排大家到深山老林拍摄节目,一路山路崎岖,刘完坐上车之后不久就开始晕,晕着晕着就睡死过去,直到刚刚才醒来。


刘完缓了一会儿,张爱喊刘完一起出去,说大家都还在外面。


刘完起身,张爱顺口问了一句还在吃通心粉的严戏:”翔哥怎么不用餐具?”


严戏手里拿着沾着番茄酱的黄色通心粉,随口说到:“我在试试我的手还好不好用?”


“哦。”张爱答应了一声,毫不在意。


“张哥。”


张爱停下脚步转头看向站在他身后的刘完。


刘完浑身僵硬,看着张爱。


张爱一如既往的微笑,却在清晨的阳光下,显得渗人和僵硬,刘完深呼吸了一口气,问张爱:“张哥,我们还活着吗?”


张爱脸上的笑纹加深,说:“耀文,你在说什么啊?”


李总给大家安排的新游戏节目,是沉浸式狼人杀。


丁年正在吃三明治,外面的客厅更为空旷,除了少爷团以外,还坐着他熟悉的人,有剃了平头的李薇,和丁年唠嗑的敖费,不安的姚卷,打折扣游戏的宋睡,玩着乐器的陈墨。


刘完说:“哟,真热闹。”


意外没有人接话。


刘完等了一会儿,就连随后而出的严戏也没有接上一句:“哟,公司真会玩。”


刘完看见背对着阳光的陈墨抬起头对着他笑了笑,他突然想起陈墨那年小时候在休息室里杀一只螳螂的笑容,刘完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


他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只螳螂。


客厅屏幕出现了黑色文字,提示抽取狼人杀板子玩游戏,丁年随手抽中一个板子,预1女1猎1守1,2明狼1隐狼,1野孩子,4平民的板子。


游戏介绍:

预言家(1人)神职,平民阵营,在夜间具备睁眼并查验一名参与者,可以知道这名参与者是好人还是狼人(查验为好人可发金水,查验为狼人则可报查杀。)


女巫(1人)神职,平民阵营,拥有可以救人的解药和可以毒杀其他玩家的毒药,毒药和解药不能在同一天晚上使用,该版本下的女巫首夜可以自救,但首夜过后无法再自救。


猎人(1人)神职,平民阵营,他在被狼刀或者被抗推出局后,可以发动技能带走场上任意一名玩家,但如果他是被女巫用毒药毒死的,则无法再次发动技能。


守卫(1人)神职,平民阵营,每晚可以守护一个玩家,但两晚不能连续守护相同的目标。


平民(4人)平民阵营,无任何技能,需要帮助平民阵营获得胜利。


明狼(2人)狼人阵营,天黑时睁眼,可以杀一个人。


隐狼(1人)狼人阵营,不认识狼队友,不能自曝,不带刀,被查验为好人身份,在明狼行动之后睁眼,胜利条件与狼人相同,在明狼均死亡死后可以带刀。


野孩子(1人)未定阵营,在第一夜需要选择一个榜样。榜样是好人,野孩子是平民阵营,榜样是狼人阵营,野孩子就是狼人阵营,但是被查验时均显示为好人,如果榜样死亡,不论榜样是好人还是狼人,野孩子会痛苦发狂变成狼人,反之就是平民。


狼人胜利条件:屠边4神或4民。


好人胜利条件:放逐3狼及变为狼人的野孩子。


这个板子有些难,敖费嚷嚷着让熟悉狼人杀的严戏解释规则,严戏看了一会儿板子配置,对敖费说:“这个板子我也没有玩过,不清楚。”


话音刚落,贺影开始笑。


他一个人的笑声在宽阔的房间里有些突兀,又有一些渗人。


刘完走过去问贺影在笑什么。


贺影笑着说:“太好笑了,我以为我又看到了一个认不到的人。”


都知道在说严戏,刘完看严戏,严戏没接话。


随机抽选身份牌,刘完看完自己的身份,眼神一滞,随后不安地将身份牌塞进衣服深层。丁年看见他的动作一笑,没有指出刘完的小动作。


敖费说:“耀文,你也太不会隐藏了。”敖费说罢将身份牌叠吧叠吧,塞进嘴里吃了,纸牌边缘锋利,敖费吐着舌头对刘完笑的时候,刘完还看见了敖费舌头上被纸牌刮出的一道小口子。


刘完干笑了两声,想说逸哥,这只是一个游戏,要不要这么拼啊?


却没有听见周围任意一个人开口说话,


身边的贺影递给刘完一个打火机说:“烧了吧。”


各自的房间在二楼,上楼的时候,宋盆和刘完走在最后,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楼梯很是老旧,脚踩在上面嘎吱嘎吱作响,宋盆搂着刘完的肩膀突然小声说:”今晚杀人的时候,手不要手抖。”


刘完肩膀一抖,看见宋盆狡黠的目光,才反应过来,带着生气:“宋亚轩,你炸我。”


宋盆嘿嘿一笑。


等到了房间门口的时候,刘完突然想起问宋盆需要打火机烧身份牌吗?宋盆说他有打火机。


刘完又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宋盆:“为什么你们都有打火机?”


宋盆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抽烟方便。”


(此处可以加入一些黑系设定,比如丁年十八岁的时候,几个人躲在海底捞的包间里,第一个人尝试着点烟,每个人都好奇的尝了一口,刘完那时觉得高级香烟的味道和小时候姥爷的烟枪没什么不同,后来等到了第二个人十八岁,第三个人十八岁,香烟时不时会出现在几人的聚会之中,没人说是合理,却又极为默契地隐藏这个秘密。)


刘完突然抬起头来问宋盆:“是抽烟方便还是点燃油箱方便?”


宋盆愣住。


刘完却突然开始大笑,“宋亚轩,我也是在炸你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刘完笑着笑着走进了房门,关上房门,嘭一声,门背上的小挂件落地。


刘完低下身子去捡小挂件,窗外的风吹动着窗户,哗啦作响。


刘完从衣服深处摸出身份牌看了看,自言自语:“我们是真的都死了啊。”


风声撞击窗户。


“哪又是谁杀了我们?”


第一夜


刘完躺在房间里,深山老林里风很大,风力撞击着窗户,砰砰作响,木制的房间,缝隙里透过冷风,狼人游戏背后隐藏的是什么,刘完不知道,但是既然大家都装作不知道,他也跟随着装作不知道。


夜晚降临,晚饭时间,敖费还为大家都泡了爱心泡面,其中给严戏泡的是老坛酸菜。


刘完心想敖费真的是紧跟实事,今年315晚会是追完全程。


敖费振振有词对着众人解释:“老坛酸菜是最受欢迎的口味。”


吃过晚饭,大家都三三俩俩离开了客厅,很久没见过姚卷了,刘完想和姚卷说几句话,姚卷却仿佛认定了刘完是狼人,还没说几句话,眼神就开始闪躲飘忽,然后喊住路过的马风,说有话和马风说,匆匆离开。


刘完有些郁闷,贺影在客厅里打游戏,喊刘完一起打,两人一边打游戏,一边说了许多心里话,从以前分裂到完颜团再到十子时期到后面的少爷团,两人虽不是最亲近的人,但是却是几人之间最毫无芥蒂的人。


贺影摸着刘完的头,笑着说:“打个商量呗耀文,杀我的时候你别动手。”贺影的眼睛很是茫然,似乎想到了以后,他说:“让其他人动手。我不想最后看见的是你的脸。”


刘完本想反驳自己的身份,却想到了什么,点头答应了下来。


客厅门口突然出现一点轻微的响动,越是安静的时候,越是轻微的响动反而越吓人,刘完立即回头,发现严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站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听了多久。


严戏进客厅喝了一杯水,然后突然开口问贺影:“我杀你好不好?反正你活着也没意思。”


刘完猛地抬头。


却听见贺影开口说:“不行,我想杀你。”

 

贺影一顿,又对严戏说:“让我杀你。”


严戏想了想:“那也行。”


合着他们在开玩笑,吓得刘完出了一身冷汗。


刘完出客厅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一些不对劲,立即转过头,出了客厅门口,客厅背面的墙壁上靠着沉思的陈墨,看见刘完看见他了,陈墨张开嘴,对着他做了一个“拜拜”的口型。


刘完上二楼的路上,突然想到客厅门口不知道是严戏先来,还是陈墨先来。


如果是陈墨先来,严戏问贺影的那句:“我杀你好不好?”到底是在试探他们还是救他们?


而贺影,他是狼还是神?


十点来到,房门上锁,刘完翻开自己的身份牌,在十一点到来之际,经过反复思索,他在桌上摆着的小挂件上写上了丁年的名字。


刘完:混血儿-榜样:丁年。


十一点的钟声敲响,刘完听见外面的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脚步声很有节奏,仿佛有所计划,在前面路过的几个房门都没有停留。


刘完闭着眼睛想着,一片花瓣,二片花瓣,三片……


啪嗒,脚步声在他房门前停住了。

Hadestown打工人

【风年费薇】模范夫妻(一发完)

补档

四角关系/换妻游戏/两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危机


(1)生姜


马嘉祺常常会梦到这样一个场景,梦见很多年前的观屏街23号。低矮破败的旧城墙下是丛生的荒草,其下曲折的碎石路一直延长到远处废弃火车站。马嘉祺记得那是三月天气,天空是没有一片平静的湛蓝,没有一丝流云。三月的风尤为冷,混杂着某种植物的香气冷嗖嗖扑到人身上,他听见火车尖锐的鸣笛声,伴随着驶过铁轨的轰隆声越来越近。


这是城镇尽头的地方了,旧城墙外就是宽阔的海域。那时只有十六岁的丁程鑫穿着白衬衫,骑着单车驶过长满灯芯草和紫苏的碎石路。他的衣摆被风扬起,黑发也被吹得凌乱。马嘉祺试图喊他的名字,他却没有回头。...

补档

四角关系/换妻游戏/两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危机

 


(1)生姜


马嘉祺常常会梦到这样一个场景,梦见很多年前的观屏街23号。低矮破败的旧城墙下是丛生的荒草,其下曲折的碎石路一直延长到远处废弃火车站。马嘉祺记得那是三月天气,天空是没有一片平静的湛蓝,没有一丝流云。三月的风尤为冷,混杂着某种植物的香气冷嗖嗖扑到人身上,他听见火车尖锐的鸣笛声,伴随着驶过铁轨的轰隆声越来越近。


这是城镇尽头的地方了,旧城墙外就是宽阔的海域。那时只有十六岁的丁程鑫穿着白衬衫,骑着单车驶过长满灯芯草和紫苏的碎石路。他的衣摆被风扬起,黑发也被吹得凌乱。马嘉祺试图喊他的名字,他却没有回头。


于是一切戛然而止在海风再也刮不起来的时候,醒来时身边不再有湿润绿植的气息。凌晨六点窗外漏着微光,马嘉祺睁开眼只看到了天花板上垂落的玻璃吊灯。丁程鑫正陷在身侧的被褥中睡得昏沉,背对着他只留下一个消瘦的背影。他肩颈漂亮的弧度在宽大睡衣间显露出来,蝴蝶骨顺着呼吸微微起伏着,晨光落在他身上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边,那一瞬马嘉祺觉得他好像和十六岁那年一样根本没变过。


丁程鑫睡相一直不太好,梦中也不见得有多安分。马嘉祺帮他盖好半夜蹭掉的被子,他似乎感知到般皱了皱眉。马嘉祺轻手轻脚关上了卧室的门,去阳台抽了会儿烟。N市潮湿的梅雨季节才结束,空气还是湿漉漉的,远处朝日透过雾气是朦朦胧胧的鲜红,看不到一丝云彩。N市没有海——他恍恍惚惚记起了这点,所以他再也闻不见海风的咸湿和绿植的冷,那是他记忆里最深的味道。提到年少,他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那样的气息,想到还有骑着单车驶过海边碎石路的丁程鑫。


或许,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不能说的人。

 


冰箱里的那盒生姜是昨天在超市买的,经过一夜的冷藏后还是很新鲜。新生的嫩姜,切开后会溢出许多汁液。那味道辛辣中带着点甜,并不算太好。马嘉祺熟稔地把姜丝倒进烧沸的红糖水里,一阵嘶啦嘶啦的声响后棕褐色的液体再次翻滚起来。他倒数半分钟,把姜茶滤进玻璃杯里。


“怎么醒这么早。”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后,他听见了丁程鑫的声音。丁程鑫靠在料理台前看着他,。他刚洗了澡,只穿了一件白T,发丝湿漉漉的,几乎打湿了后背。


“阿程,”马嘉祺把姜茶递给他,无奈摇了摇头,“你又不吹头发了。”


丁程鑫接过杯子小口小口喝起来,企图撒娇掩饰——“没办法,我喜欢自然干,小马哥你就让我一次呗。”


“你身体本来就不好,会得风湿的。”


丁程鑫从小就有体寒的毛病,身子骨一直不算太好。几年前仗着年轻更是没怎么注意身体,近几年才显现出虚弱的征兆。从那时起马嘉祺就习惯性每天早晨帮他煮一杯姜茶,这么多年都没变过。


玻璃杯中的姜茶空了,丁程鑫还是没逃过被强制性吹头的命运。马嘉祺不由分说把他拉到洗浴间,直到把头发吹干才放过他。丁程鑫难得安静下来,乖乖等马嘉祺用毛巾帮他擦头发。


“你今晚回来吃饭吗?”


他抬头不经意问了一句。


马嘉祺动作一顿,随即很快温和地笑了一下:“你不说我都忘了,今晚三爷约了饭局。他让我带上你。”


“敖三啊,”丁程鑫微微眯了一下眼,似乎在思索什么,“好久没见着他了。我记忆里他还是那个混蛋小子呢。总是欺负我……”


“人总是会长大的,他现在沉稳了不少。”


“但愿吧。”丁程鑫漫不经心笑了笑,拉长了尾音,“只不过,我最关心的还是李天泽。”


丁程鑫回过身,直直盯着马嘉祺,眼睛又亮又漂亮。

——“天泽也会来吗?”


马嘉祺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目光,避开他直白单纯的视线。


“当然。”


他听见了自己毫无波澜的声音。

 


那个梦境的另一端,是他多年来不敢说的名字。就在十六岁的丁程鑫之外,城墙的另一端,李天泽坐在海边的岩醮上念书。海风把书页吹得哗啦啦响,他听见李天泽在念着台词,用一贯温柔清甜的嗓音。


我会吻到你的嘴唇的。约翰。我会吻到你的嘴唇的。

那一句话像咒语一般在他耳边回放。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听不到。


 

“我当然想去。”


丁程鑫的嗓音打断了他的失神。马嘉祺看向丁程鑫,却见到他身上是一副陌生的冷漠神情。


“毕竟也是旧友了,也该见见了。小马哥,你说是吗?”


马嘉祺盯着他的眼睛,似乎想从他眼睛里看出什么来。但他依旧漂亮温柔,一副天真的、什么也不知晓的神情。他一直这样,从他们认识开始就没变过。


马嘉祺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敷衍应承下来。丁程鑫脱掉白T换上衣服,准备去剧院准备下一次的剧目排练——他那么漂亮,讨人喜欢,做起类似的工作向来是得心应手。只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就像留在白色滤布里的姜丝,被红糖水煮成一团不辨颜色的渣滓。


令他恐惧的是,他竟隐约期待起这段巨变。未来是未知,带来的究竟是不幸还是改变谁又能知道?但至少他能见到那个人。

 


(2)好男人的爱情


父亲破产的时候马嘉祺只有七岁。那时,他尚且不知道这个词的完整含义,也不会预料到自己的生活会迎来怎么样的巨变。他记得他是坐绿皮火车来到那个地方的,那时候,他以为这只是一场旅行。


这是一个普通的海滨城市,漂亮风情却狭小不为人知。穿过旧城墙是观屏街23号,在一座很普通的民宅里,他第一次见到丁程鑫。


他们的父母是旧识。这是马嘉祺听父亲隐隐约约提到的。或许其中有不为人知的隐秘情愫——这也是他后来的猜想。总之,他在这里住下了,从此以后再也没见过父母。


丁程鑫只比他大几个月,皮肤白眼睛大而漂亮,他提前知晓了他的到来,主动带他去海滨游玩。那是他第一次闻到海风的气息,刮在身上很舒服。马嘉祺至今记得那段日子,他认为那可以称之为未知的幸福。他们睡在同一个房间,分享着许多秘密,度过了漫长荒芜的年少。他们完完全全地了解彼此。



第一次动心源于青春期的躁动——十四五的男孩子,总是把控不住身下。糊里糊涂就在彼此手中交代了第一次。时至今日马嘉祺还记得那一天,时至今日马嘉祺依旧记得那天丁程鑫的样子。泛红的白皙皮肤、氤氲成粉色的指节——他躲在被子里咬着嘴唇,却依旧克制不住细微的喘息。


时至今日他也热爱着一切。


 

丁程鑫是传统意义上完美的伴侣——他基本挑不出任何的缺陷。漂亮温柔善良,床上也足够契合。即使偶尔的骄纵,也只是无关痛痒的撒娇。他也足够独立,年纪轻轻就在N市市里剧院身任要职。马嘉祺和丁程鑫脾气都算得上温和,很少有争执。如果和朋友交谈时提到伴侣,几乎所有人都会向马嘉祺投来艳羡的目光。


他知道的。这段婚姻再完美不过了。如果不是遇到过李天泽。或许这一辈子,他都会永远深切地爱丁程鑫。


——不,他爱丁程鑫绝对不会比任何人少。只是他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

 


十六岁那年,高中开学的时候。在钢琴教室他第一次见到李天泽。


少年半张侧脸在印在玻璃窗里,是一张清冷消瘦的脸。他抬眸朝马嘉祺看来的那一瞬,是一种平静又冷冽的神色。但那一瞬,马嘉祺却觉得有什么东西破裂掉了。那种突兀情绪他至今也不明白,我们姑且称之为一见钟情。

 


(3)坏种子


诊断完最后一个病人是在下午五点,马嘉祺在更衣室脱掉白大褂,在医院长廊遇到了一群实习的护士。她们还很年轻,调笑着喊他的名字。马嘉祺礼貌地回应了一下,就低着头快步走开了。


“马老师你也太冷漠了吧。”旁边的同事打趣到,“真不会怜香惜玉。”


其实办公室的暧昧倒是挺常见,彼此之间心知肚明对方有伴侣却也能进行一些无关紧要的调情。马嘉祺天生对这种行为有些反感,自然避之不及。


“她们太年轻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要是也这样,就是害她们了。”马嘉祺按下电梯按钮,一本正经解释道。


同事愣了一下,随即坏笑起来,“马老师有那么漂亮的小妻子,当然看不上别人了。”


想起丁程鑫,马嘉祺不自觉露出了一丝笑。随着电梯停在地下一层,手机提示音响了一声,是敖子逸发来的消息。


内容很简单,写着饭店的地点。马嘉祺深吸了一口气,笑容也逐渐消失。车窗里,他看见自己面无表情甚至不耐烦的脸,他甚至有些后悔赴约了。


马嘉祺把车停在剧场门口,努力平复着心情,他不想面对丁程鑫的时候脸色很差。没过多久,他看见丁程鑫正和导演说说笑笑地走出来。马嘉祺只好硬生生挤出一丝礼貌的笑,下车打招呼。


丁程鑫做剧场管理也好些年了,策划了不少剧目。这个导演叫贺峻霖,和丁程鑫合作过不少次,彼此之间都很熟悉,也算得上是关系亲密的朋友。


远远地看见马嘉祺,贺峻霖打趣道:“又是老公来接啊,你们两可真不嫌腻歪。”


丁程鑫没轻没重地打了他一下,笑道:“你也让严少爷来接你啊。”


“谁想理他啊——”贺峻霖语气虽然嫌弃,却倒也是笑得很开心。


马嘉祺看着两人凑在咬着耳朵说了些什么,又靠在一起笑个不停,顿时觉得好笑又无奈,刚才的阴郁也一扫而空,问道:“你们不会是在编排我吧。”


丁程鑫朝他眨了眨眼睛,却顺从地靠到他怀里来,“你猜啊。”


马嘉祺见状去掐他的腰,丁程鑫躲不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贺峻霖见状咳嗽了一声,半讽刺半玩笑道:“公共场合,注意影响啊。”


三人礼貌道了别,贺峻霖钻进远处的GTR离开了。马嘉祺帮丁程鑫系好安全带,两人很纯情地接吻了一次。


“今天排的是什么戏?”


“《巴别塔》,”丁程鑫晃了晃刚印出来的初版海报,“拜厄特小说改的。”


“又是女权主义。前段日子你们不是才排了《盲刺客》?”


“这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平权来的很不容易,甚至现在都没办法完全做到,我们需要强调。”


“我倒是有些想看一些古早剧目了。”马嘉祺开始发动汽车,“我记得上次在你们剧院看《玻璃动物园》还是去年呢。”


丁程鑫低头思索了一会儿,笑了笑:“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过来这段日子,帝都国立剧院要来巡演了,到时候我给你留张票就行。”


“什么剧目?”


“《莎乐美》。”


丁程鑫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马嘉祺有一瞬间失神。


“王尔德写的那个,我觉得你会喜欢。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在戏剧社演过,是吗?”


“我不记得了。”


马嘉祺声音不自觉冰冷起来。


“那挺可惜的,”丁程鑫低头翻找起眉笔来,“我记得那时候你是和天泽合作的吧。我还记得天泽穿女装的样子呢,真的很漂亮。”


说完这句他打开粉盒,专心致志补好眉尾的一笔,漠不关心而毫不顾忌。马嘉祺看着十字路口的红灯,有一瞬间失神。

 


敖子逸订的饭店在N市郊区,虽然地处偏远却口碑很好。两人跟着服务员一路走到包厢,推开门就看见敖子逸正无聊低头玩手机。


其实算来也七八年没见了,敖子逸倒是和以前没什么变化,笑起来还是有些皮和欠,那副少年气还残存着。丁程鑫记得他现在似乎是挺有名的律师了,却不免想到他高中时打群架时中二少年的样子,不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看见马嘉祺和丁程鑫,他远远笑了一下,走上前和马嘉祺主动握了握手。轮到丁程鑫的时候却不由分说上前捏了捏他的脸,胡乱叫起妙妙来。


妙妙这个词是敖子逸跟丁程鑫起的外号,是说他漂亮得像个女孩儿。整整高中三年敖子逸看见丁程鑫就凑上去喊他妙妙,弄得丁程鑫又羞又气。尽管几年过去,丁程鑫早就对这个外号免疫,确还是恼怒般皱起眉。


“不许这么叫我。”


“你怎么还是这么容易生气啊。”敖子逸笑着揉他的头发,“这么多年就没变过。”


“你别把我头发弄乱!”


“好了好了,”马嘉祺适时环住了丁程鑫的腰,不动声色地宣誓了主权,“阿程脸皮薄,三爷你别逗他了。”


丁程鑫靠在马嘉祺身后,抬头不重不轻瞪了敖子逸一眼。敖子逸看着马嘉祺搁置在丁程鑫腰际的手,不自觉勾出一丝笑。


“先坐下吧,”敖子逸要来菜单递给丁程鑫,“天泽过会儿就到。”


丁程鑫接过菜单,草草扫了几眼就扔给马嘉祺,撒娇道:“我最讨厌看这种东西了。小马哥你帮我点。”


马嘉祺闻言无奈笑了笑,点起丁程鑫爱吃的菜来。此时,包厢门再次被推开,才活跃起来的气氛又再次沉寂下去。


站在门外的李天泽穿着一件黑衬衫,垂眸时睫毛落在眼下留下一片阴影。他抬眸扫视了一下屋内,眼睛里依旧很冷漠,瞳孔的颜色灰暗像是蒙了尘。马嘉祺感到丁程鑫很剧烈地瑟缩了一下,却没心思再顾忌,他盯着李天泽有很久,视线在他身上不停地来回打量。


“程鑫,”李天泽声音和以前一样软,他笑了一下,是很温柔的笑意,“真的好久不见了。”


他率先和丁程鑫打招呼,丁程鑫也笑着起身抱了他一下。两人互相问了下近况,才颇为不舍的松开。


“老婆,”敖子逸朝李天泽傻里傻气地笑起来,“坐我旁边。”


李天泽顺着意思坐到敖子逸身边,就恰好和马嘉祺面对面。两人不得不面对面无言对视了一会儿,彼此都像要在对方脸上看出什么变化来。


“天泽,你好。”


马嘉祺先试探着开了口。李天泽垂下眼睛不再看他,弱弱喊了一下他的名字。敖子逸没看出什么异样,只打趣他们未免太生疏。丁程鑫闻言笑道:“都七八年没见了,当然生疏。”


“这倒也是,算起来,我和天泽出国都这么久了,”敖子逸叹了口气,“不过这次回来我大概想多呆个几年。我真是嫌弃透了国外的饭菜。”


丁程鑫不留情地打趣道:“敖三,你还是没长进啊,怎么净想着吃。”


“没有啊,”敖子逸满脸无辜地看过来,特意加重了语气——“我最想妙妙啊。”


丁程鑫闻言才明白自己又被敖子逸摆了一通,又是气又是羞,恨不得直接上手追着敖子逸打。偏偏敖子逸又欠儿似的笑起来,最终还是李天泽出言制止,敖子逸才肯消停。


“你别老是欺负人家程鑫了,”李天泽轻轻推了敖子逸一下,“也不怕小马哥打你。”


“我哪有欺负他,我是真的很想妙妙啊。”


敖子逸不满抱怨。

 


敖子逸和丁程鑫惯于活跃气氛,插科打诨打打闹闹还跟十七八岁时候一样。一顿饭下来,马嘉祺甚至觉得这场面和以前没什么区别。李天泽依旧很沉默,只是会偶尔参与进谈话。他们谁也没看向对方。敖子逸接到了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有事要处理,只能无奈离开一阵。


酒过三巡,酒量不好的丁程鑫喝得有些醉,趴在饭桌上犯起了迷糊。马嘉祺无奈帮他理好衣服,抬头却发现李天泽盯着自己。


“看不出来你挺会照顾人的。”


“倒也不算。”马嘉祺礼貌笑了笑。


两人继续沉默,谁也不想先开口。


“最近还好吗?”


“挺好的。”


“我听说你升了医院主任了,恭喜。”


“谢谢。那你呢?”


“当艺校当钢琴老师呗,还能怎样。”


“这次回来是收到N艺的聘请书了吧。”


“嗯,我还挺喜欢那里的。”


“留个电话吧,”李天泽说,“当初我们连一个联系方式也没留。”


马嘉祺愣了愣,报出一串数字。李天泽倒也认真保存了。


语毕,他们再度陷进无话可说的状态,面面相觑了一会儿,倒忍不住看着对方笑起来。


“抽烟吗?”李天泽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递给他。


“谢谢。”马嘉祺接过一根,却没点燃。


李天泽不再理会他,自顾自叼起一根,却怎么也摸不着打火机,他面无表情看了马嘉祺一眼,问:“你带了打火机吗?”


马嘉祺闻言拿出打火机——他原先想直接递给他。鬼使神差地,他凑近帮他点了火,李天泽深深望了他一眼,却出乎意料顺从地低头靠近火源。


烟蒂接触到火一瞬间燃起来,李天泽睫毛在他掌心不经意扫了一下。马嘉祺缩回手,却还能感受到那种震颤。他察觉到了陌生的危险和心动,一切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在发展。所幸——所幸,那一刻,一直昏睡的丁程鑫倒是迷迷糊糊转醒,揉着眼睛呆滞地看着看着他们。


“阿程,你醉了。”


马嘉祺庆幸自己找到了一种方式回到了好丈夫的状态。


丁程鑫颇为傻气地笑起来,“我没醉啊。”


“下次不许喝这么多了。”


“我听你的。”


“天泽,”马嘉祺有些不敢看他,“阿程醉的太厉害了,我先带他回去了。麻烦你帮我和三爷道个歉,我们必须先走一步。”


李天泽仍旧没什么表情,随意答应下来,临走前只是关切地问了问丁程鑫身体的状况,只是丁程鑫酒品实在是太差,紧紧抱着李天泽死活不肯走,马嘉祺哄了好久也不松手。李天泽没恼,反倒难得温柔地笑起来,安抚似的答应他下次去看他,丁程鑫闻言才乖顺地松开。


“那你说好了,下次一定去看我。”


“我说到做到啊。”


李天泽笑起来。

 


 

(4)莎乐美


回到家里时已经接近凌晨,丁程鑫仍旧醉的昏沉。马嘉祺背着他上了电梯,丁程鑫倒也乖顺地没有反抗,揽着他的脖颈。马嘉祺察觉到脖颈里有一片湿润的气息,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丁程鑫哭了。


他把丁程鑫扶到沙发上,居高临下看着他。但丁程鑫的流泪似乎真的毫无知觉,只是陷在一片混沌的噩梦里。


“阿程?”


马嘉祺试探似的喊了他的名字。丁程鑫迷迷糊糊应了一声,却还是没有睁眼。微信那头敖子逸发来消息约下次见面,他敷衍地应承了下来。


他没有开灯,客厅里是昏暗一片,只有窗外暖黄的路灯照进来一点温热的亮光。马嘉祺想起李天泽的睫毛划过自己掌心的一瞬,火光把他那张蒙了一层尘埃的脸照亮。那一瞬他又怀念第一次见他的时候。

 


不道德。


这是他对他们那段过去最精准的解释。


在遇见李天泽的那个时候,马嘉祺已经和丁程鑫半推半就地发生了很多关系。虽然他们彼此对这些事情缄默,但马嘉祺一度确信他们最终会走到一起。而他和李天泽的关系,无疑是对丁程鑫的背叛。


刚开始,只是在音乐教室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初见罢了,他不知道动心是什么,很快就将这件事抛之脑后。而次日分座位时马嘉祺却又和李天泽阴差阳错坐到了一起,好像上天在开玩笑一样。马嘉祺记得那个下午,那是全班倒数第三排的位置。他身边坐着李天泽正安静坐在位置上翻开琴谱,春初空气中甜软的花粉一阵阵从窗外窜进来。他指尖跟着琴谱敲在课桌上,一下又一下。


他们俩都是沉默的人,谁也没主动开口。直到有一次李天泽忘了带笔,他们才有第一次接触。


“同学。”


那是他第一次听见李天泽说话。他声音很细很软,出乎意料的甜。——“能借支黑笔吗?”


闻言,马嘉祺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把碳水笔递给他,李天泽接过时对他笑了一下——那是很腼腆的笑容,露出一排牙齿后又低下头躲开他的目光。在那以后,很多很多年以后,那笑容再也没出现在李天泽的脸上。


他们的关系愈发亲密。丁程鑫却没有察觉到异样,疑惑又坦率地接受了一切。那时丁程鑫的后桌换成了敖子逸,他总是喜欢把丁程鑫逗得满脸通红。于是放学回家的路变成了四个人。


加入戏剧社是李天泽的提议,比起丁程鑫热衷的篮球运动,马嘉祺更倾向于文学类的社团。招新时阴差阳错地填了表,稀里糊涂地被发配去文艺汇演的节目。演出剧目是王尔德的《莎乐美》,剧本短而优美,用于高中文艺汇演再合适不过了。临出演前几天原定的女主角生病了来不了,李天泽被学姐强压去背女主台词。


起初马嘉祺并不在意,甚至预料这出戏将会变成搞笑剧目。临到出演那天他才瞧见李天泽的扮相,他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堕落。


郁金色长裙下露出纤细的脚踝,长发下一张羞怯漂亮的脸。他依旧是文弱地朝马嘉祺一笑,马嘉祺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办法了。


希罗底的女儿莎乐美对施洗者约翰求而不得,几次三番恳求先知的吻。而约翰对她的美貌不屑一顾,宁愿死也不肯看她一眼。


但马嘉祺不是施洗者约翰,他会被莎乐美的美貌引诱。在台上,当李天泽念出那句话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去看他。


“我会吻到你的嘴唇的。约翰。我会吻到你的嘴唇的。”


那一刻他抬了头,瞧见李天泽微微垂下的眼睑上漆金的粉,眼角的那一点红顺着眼尾挑上去,是无声的引诱。


他庆幸演出那晚丁程鑫和敖子逸没来,否则他的堕落会被所有人看到。


谁也不会知道那天演出后的更衣室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他们彼此间知道。他们之间那些隐秘、不堪,整整维持了两年半。这是他一辈子的耻辱,也是一辈子忘不掉的东西。


道德、教养。


这两样东西是世界上最多余最繁闷的东西,他有时候会觉得这些太微不足道太不重要。但他们——他和李天泽,他们都不能没有这两样东西。


黑暗中,手机传来轻微的震动,马嘉祺从回忆中惊醒,收到了新的好友申请。纯黑的头像,备注写着李天泽三个字。


他沉默了良久,看着屏幕一点点暗下去。在完全变成黑暗之前,他还是按下了同意申请。


最终,他只是低头亲吻了丁程鑫在睡梦中安静的容颜。丁程鑫睡着时依旧漂亮美丽,他永远不会知道枕边人身上看不到的一面。


他知道自己会一辈子对丁程鑫怀有愧疚,但他最终还是顺从给了欲望。

 


(5)红白玫瑰


 “成为好人的前提是扼杀自己的欲望。”


马嘉祺第一次看田沁鑫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在高中时代。那是个周末的开始,在敖子逸的家里,他们四个随便挑选了一个话剧准备度过漫长的星期五夜晚。那是他们的关系最好的时候,彼此之间都很坦诚。


话剧冗长却漂亮,敖子逸和丁程鑫对这些并不感兴趣,看的心不在焉。但到最后一刻收场时,所有人都被佟振保亲手扼杀自己欲望的场面所震撼。马嘉祺记得那时候李天泽在发抖,整个人陷在恐惧和震惊里,他大概是在孟烟鹂身上联想到了自己——联想到他们两人的陌路。


在那之后,没过多久,他们就彻底断绝了关系。

 


临近新剧演出,丁程鑫开始忙碌起来。剧院离了他简直没办法运作,就连周末也被彩排排满。他回来的越来越晚,常常等到深夜才能结束工作。马嘉祺去剧院接过他几次,等到凌晨也是常事。很快丁程鑫就阻止马嘉祺来接自己,他总是不愿意去过多的麻烦他。


“我可以自己开车,”丁程鑫是这么解释的,“医院的工作已经够忙了,你需要睡眠。谁也不希望你在工作上出差错。”


他说的确实没什么问题,马嘉祺的工作需要耐心和精力。他本来就是外科医生,需要做的手术有很多,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保持着自律严谨的生活习惯。马嘉祺没再坚持,他感谢丁程鑫永远的宽容和体谅。


接到李天泽电话的时候是那个饭局的一个星期后。那时刚入秋,N市满街的梧桐叶子逐渐转为枯黄。马嘉祺恰好这天休假,准备去剧院看丁程鑫,刚出门就接到了陌生的电话。


他不需要开口,马嘉祺已经有了预感。其实马嘉祺也很惊讶,在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的情况下,他们的交流依旧是那么自然熟悉。李天泽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问他愿不愿意来看自己。马嘉祺还来不及开口他就挂了电话,把选择权完完全全交在他身上。马嘉祺看着手机屏幕苦笑了许久,还是将导航路线从剧院改到N艺。


N艺其实并不大,马嘉祺上次来还是陪着丁程鑫来这里和校长谈学生毕业大戏的演出问题。刚入秋,天气算不上太冷,周末的学校只有稀稀落落的学生。马嘉祺总是会下意识地在那些孩子脸上找到自己年少时候的影子——哪怕只有一点。后来他逐渐发现,那些他失去的年少并不是年龄的增长,还是尚且不知道自己必须担负某些责任时,身上孤注一掷的幼稚和天真。


但那个时候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推开轻琴房门的时候李天泽正靠在窗前抽烟,远处旧教学楼上缠绕的藤蔓是一片暗红。独奏的大提琴声被拉得很远,隐隐约约能听见响动。


李天泽在抽烟,这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染上的习惯。午后的阳光直直打在他脸上,一半陷在阴影里,一半是光笼罩出的虚幻色调。马嘉祺走到他身边,把他手中的烟抽开扔进垃圾桶里,李天泽没抗拒,只是嘲讽般地冷笑起来。


别这样。马嘉祺说。他记得他刚遇见李天泽的时候他向来只会腼腆而温柔的笑。


但李天泽没有回应,他只是说,陪我下去走一会儿吧。

 


“你和丁程鑫说了这件事吗?”


“没有。”


“那正好——”李天泽回头瞥了他一眼,“我也不想让子逸知道。” 


这算什么呢?


马嘉祺想。明明他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至少,至少在现在这一刻他们还维持着这样疏离的关系。他语气那么笃定,好像对一切都了如指掌,好像对他的恋恋不忘他的欲壑难平都知道得清清楚楚。马嘉祺不免愤怒,却又无可奈何。


经过百岁泉的时候恰好遇上音乐剧戏的学生在演巴黎圣母院,狱中的艾丝美拉达正在祈祷爱人菲比斯的出现。他们在稀稀落落的人群中驻足听了一会儿,似乎也被这一刻的安宁所感染。


只有细微的嘈杂声,除此以外只有少女独唱时候的嗓音。下午阳光细细碎碎铺在泉水的溪流上,闪着金色的光泽。白鸽在行人经过时会一刹那惊起,在湛蓝高远天空下飞行。那一刻的静谧是独特的,马嘉祺几乎以为他们回到了从前。


那也只有一瞬而已。


音乐很快停止了,秋天的风把落叶刮起来。艾丝美拉达的扮演者谢了幕,驻足的观众也渐渐散去。他们再次回到了现实,回到了七年后的今天。


“永远不会来的。”李天泽说——“她等的人永远也不会来的。”


“这是个悲剧。”


沉默了一会儿,马嘉祺说。


他意有所指。马嘉祺是明白的。但马嘉祺只能告诉他自己并非他故事里的主角。


他们站在那里,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对视的时候他们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尴尬和冷漠。七年,这个时间太久了,他们都是大人了。马嘉祺突然意识到,无论如何,无论怎样,他这一辈子再也不可能看到李天泽的笑。那样纯粹的、干净的,温柔善意的笑容。即使那曾经是无数次出现在马嘉祺梦里,他最渴望的东西。


是他亲手摧毁了那样的东西。时至今日,在他们两人面目全非之后,他还是感到了不可抑制的心动。

 


 “去酒店吗?”

是李天泽冷淡的声音。

马嘉祺听见自己说了好。

 


(6)缪斯


凌晨的排练厅还在忙碌,《巴别塔》的排练即将到末尾。洗手间里,丁程鑫草草洗了把脸,抬头看着镜子里难得疲倦的自己叹了口气。


他早就卸了妆,一张苍白的脸和眼下的乌青都直接暴露在灯光下。略长了刘海遮住略微发红的眼睛,一副病态冷漠的样子。他突然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很陌生。


丁程鑫深吸了一口气,匆匆打理好衬衫。回到排练厅时又挂起温和的笑意,甚至帮同样熬夜的贺峻霖带来了咖啡。贺峻霖正在因为饰演弗雷德丽卡的女演员进入不了状态而生闷气,转头瞧见笑盈盈的丁程鑫递了一杯热咖啡过来,顿时扑到丁程鑫怀里说了声谢谢。


他们认识好些年了,关系一直亲密。所以合作那么多次都算得上愉快。贺峻霖挺喜欢丁程鑫的体贴的,也能忍受丁程鑫一些小任性。


“干嘛呢。”


丁程鑫状做嫌弃地捏了捏他的脸。


“我快要累死了,”贺峻霖压低了声音,忍不住开启吐槽模式——“这到底是哪个投资方塞进来的女演员啊,蠢得跟头猪似的。我说这个本子的主题好歹是女权,好家伙,演女主的是靠男人进剧组的。这也太讽刺了。”


丁程鑫噗嗤一声笑出来,佯装要撕他的嘴。贺峻霖躲了几下,又重新靠进他怀里来。


“丁儿,你真是我的缪斯。”


“你好土啊,”丁程鑫话说的嫌弃,却还是安抚地摸了摸他的头,“你的缪斯也该是严小公子啊。”


“我是说,你是典型的缪斯形象——智慧、强大、美丽。”


“你真是难得说人话,我可当做夸奖了?”


“但你需要别人爱你啊。如果有人不爱你,你会垮掉的。”


贺峻霖又说。


丁程鑫愣了一下,苦笑起来。贺峻霖起身重新去指导演员,临了揉了揉他的头发。


“丁儿,别这么累了。不想笑的时候可以别笑。”


 

 一点半的地下停车场没有人,收费口的保安也一脸倦怠。丁程鑫呆滞地走在一盏盏昏暗灯光下,过来很久才发现自己在哭。


不是的。


丁程鑫想。他没贺峻霖说的那么好。


谁也不会知道他的宽容和美丽源于自私,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害怕摔倒。他内心的隐秘——只有他自己知道。


丁程鑫想拨通马嘉祺的电话,却最终还是没这么做。手机里一个陌生的号码正不断向他传送着照片——那是他请来的私家侦探。照片里,马嘉祺和李天泽站在一起,背景是N艺漂亮的教学楼。他一张张地翻看,自虐般咬住下嘴唇。


一阵脚步声传来,他依旧没察觉到危险临近。直到背后有人抱住了他的腰丁程鑫才如梦初醒。他下意识呼救,却被捂住了嘴。来者力气很大,丁程鑫的所有反抗都是徒劳无获,只能恐惧地闭上眼睛。


出乎意料地,那人动作很温柔地放开了他。

 


妙妙。


那人用了很温柔的语气。在丁程鑫的记忆中,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叫他。


丁程鑫回过头,却发现敖子逸正垂眸看向他。恍惚中,丁程鑫又想起了那个穿校服的,总是喜欢欺负自己的男孩子。他喜欢叫他妙妙,捏他的脸,丁程鑫一度觉得他很讨厌自己。但每当被别人欺负的时候,第一个冲出来保护自己的还是他。


“我说过,我是真的很想你,”


敖子逸再次抱住了他。

 


(7)妙妙


丁程鑫第一见到敖子逸的时候是十六岁。十六岁的丁程鑫对未来一无所知。


那是高中刚开学不久后的事情,丁程鑫正因为和马嘉祺分开坐而失落。后座有人用笔戳了戳他的后背,丁程鑫转过头,一个挺俊秀的男孩儿正盯着自己看。


“有什么事情吗?”丁程鑫怯生生地问。


他胆子很小,下意识察觉到来者不善。敖子逸倒是很坦然地笑了一下,凑近丁程鑫仔细打量起来。


“你干什么啊。”


丁程鑫火速躲开,总觉得脸在发烫。敖子逸伸手捏了捏他脸,嘲笑道:“你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啊,你是女孩子吗?”


丁程鑫觉得有些生气,下意识想找马嘉祺求救,却发现马嘉祺光顾着和他的新同桌说笑呢。


“才不是呢,”丁程鑫只能硬着头皮回应道,“我叫丁程鑫。你别乱说话。”


敖子逸重复了一遍他的名字,皱起眉说不好。丁程鑫问为什么,又被他捏了脸。


“丁程鑫这三个字很难记住,”敖子逸说,“不如我叫你妙妙吧。丁妙妙。反正你长得这么像女孩儿,又容易害羞,这名字也挺适合你的。”


丁程鑫脸皮子薄,一时无言回击,只能委委屈屈转过身不再理他。敖子逸倒是来了兴趣,在身后喊了他几声妙妙,丁程鑫自顾自翻看一本书看,任身后的人怎么喊都没回头。敖子逸见丁程鑫没再理睬自己,自觉无趣地闭上了嘴。刚准备趴下去睡觉,就听见了一声小声的抽泣。往前一看,丁程鑫正咬着下嘴唇憋着哭呢。


丁程鑫很白,哭起来的时候眼睛红的吓人,活像是一直没欺负到拉下耳朵的兔子。敖子逸一时有些手忙脚乱,有隐隐约约觉得这男孩儿哭起来挺好看的,一时间竟然有些愧疚。敖子逸从小皮到大,逗哭不少人,头一次觉得慌张。他犹犹豫豫大半天,把校服袋子里的一个草莓糖递过去。丁程鑫看都没看就一下子拍开了,临了还回头瞪了他一眼。


那眼神真没啥威慑性,敖子逸甚至觉得挺可爱的。


马嘉祺似乎察觉到了丁程鑫的异样,走过来关切了几句。丁程鑫不满地朝他抱怨起敖子逸,马嘉祺就弯下腰在那边听。过了半晌,马嘉祺回过身看了敖子逸一眼,有些好笑般地挑起了眉毛。


“你好,我是马嘉祺,”马嘉祺语气还挺礼貌的,“丁程鑫同学脸皮薄,请你别和他开这种玩笑了。大家都是同学,应该愉快相处。”


敖子逸抬头瞟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答应起来,自顾自撕开草莓糖的包装纸扔进嘴里。糖浆化开后是水果的香气,敖子逸突然觉得这颗糖其实和丁程鑫挺像的。他有些讨厌马嘉祺,讨厌马嘉祺那自以为是的语气和丁程鑫对马嘉祺的信任。

 


从那以后丁程鑫就开始躲敖子逸,无时无刻不像避瘟神一样避着他。即使在路上偶然撞上,丁程鑫也会惊慌地跑开。敖子逸觉得又气又好笑,还是忍不住在不得不相处时逗他几句。丁程鑫每次都被气得涨红了脸,在口舌之争上却永远赢不了他。


事情的转机是在夏初的时候。那天敖子逸因为默写抄袭放学后被英语老师留下训了半个小时。敖子逸无所谓地背着包晃下楼去,经过教室时却瞧见丁程鑫畏畏缩缩站在教师门前,旁边两个黄毛混混正在翻他的书包,嘴里还不干不净的。


敖子逸火气蹭的一下就上来了,说了句干嘛呢就随便揪着一个混混就是一拳头。丁程鑫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倒是激起了敖子逸的不少斗志。


那两个混混不经打,随便放了两句狠话就跑开了。敖子逸帮他收拾好书包,丁程鑫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放学这么晚不回家吗?”


“我今天值日。”


“那你那个班长朋友呢,他不陪你吗?”


敖子逸刚说完就看见丁程鑫低落地低下了头,一副很失落的样子,“他今天去琴房练琴,让我一个人回家。”


“啧,”敖子逸思索了半晌,“不会是陪他那个看起来像所有人都欠了他五百万的同桌去的吧。他叫什么来着——李天泽?”


丁程鑫闻言头低得更低了,嗯了一句就不再说话。敖子逸看出他心情不佳,揽住他的肩道:“别难过了,今天送你回家。吃烤肠吗?三爷我请你。”


敖子逸这么说着,丁程鑫总算是抬头对他笑了笑。那一瞬间敖子逸愣了一下。他一直以为丁程鑫生气的时候最好看,没想到他笑起来的时候更漂亮。丁程鑫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会弯起来,整个人透着一股青涩的气息,又单纯又漂亮。他呆呆愣愣看了他好久,直到丁程鑫开口才清醒过来。


“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啊。”


丁程鑫说,有些傻乎乎的样子。


敖子逸捏了捏他的脸,打趣道:“因为我喜欢英雄救美啊,妙妙?”


丁程鑫闻言又沉下脸,骂了一句不要脸就推开他快步走开。还没走几步呢,又停了下来,犹犹豫豫回头看向敖子逸。


“喂。”


丁程鑫喊了他一下。


“干嘛呢。”


敖子逸拉长声音应了一句。


“从今天开始,你能不能放学之后陪我走啊。”

 


(8)荨麻的故事

 

梦里依旧是年少时候的海域,在那片湛蓝的海域外,曲折蜿蜒的碎石路旁满是不知名的绿植。丁程鑫走过那片路,却不慎摔进了荆棘从中,刺痛很快蔓延上他整个裸露手臂。马嘉祺把他扶起来,用手帕耐心擦掉他沾上的细碎茸毛。


“这是荨麻,”马嘉祺摘下一段绿色枝叶向他耐心解释道,“你看到它身上的茸毛了吗?就是这个东西刺痛了你。”


“这很难发现。”丁程鑫说,“我一直以为这只是普通的植物罢了。”


马嘉祺用一贯温柔地眼神看着他,丁程鑫被他的眼神所吸引。


“你要小心,很多事情都是毁在这些看不见的事物上。”


丁程鑫来不及猜想他话中的意思。眼前马嘉祺的脸却逐渐与敖子逸重叠起来。丁程鑫惊恐地尖叫起来,却发现嗓子里没有一点声音。


黑暗中,他睁开了眼睛。


丁程鑫从床上坐起,墙上的电子钟显示着凌晨五点。


酒店的加湿器还在不断喷出白色的烟雾,空气里弥漫着柑橘的清香。身边的敖子逸正在沉睡,呼吸声轻微匀长。丁程鑫已经换上了浴袍,敖子逸很温柔地帮他清洗了。看着敖子逸在睡梦中俊秀的脸,丁程鑫突然心软,低头吻了他。


丁程鑫打开手机,马嘉祺只在三个小时前发来一条消息。说是今晚加班不回家睡觉,让丁程鑫不必等他。丁程鑫苦笑了一声,回了句好,却暗自嘲笑马嘉祺连说谎都不会。


好了。丁程鑫很冷静地想,我们现在是共犯。

 


“你醒了?”


敖子逸不知道何时醒过来。


丁程鑫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你什么时候醒的。”


“从你亲我的时候。”


敖子逸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个讨糖吃的孩子。丁程鑫顿时无言,没用什么力气地拍了他一下,很快又顺从地倒在他怀里。敖子逸在他脖颈间轻轻咬了一下,很体贴地没留痕迹。


安全感——可以这么说。敖子逸给他最多的就是安全感。


“再来一次吧。”


敖子逸恳求似地说。丁程鑫闭上眼,点了点头。

 


这不是第一次了。早就不是第一次。


敖子逸解开他衣服系带时,丁程鑫甚至会报复似的想——以为只有他背叛了我吗?不是,在很早之前,我就背叛了他。


十六岁的丁程鑫对未来一无所知。所以他天真、单纯,甚至于迟钝呆滞。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一辈子都不会相信马嘉祺会背叛自己。即使敖子逸曾隐晦向他提过李天泽和马嘉祺的不寻常,他也当做是自己的嫉妒和不信任。


戏剧社演出那天是马嘉祺的生日,他央求着敖子逸陪自己去买蛋糕。等翻墙回学校时却错过了演出,他只能委委屈屈抱着蛋糕去后台找马嘉祺。于是,他理所当然地看到了那一幕。


更衣室里,马嘉祺和李天泽在接吻。李天泽穿着郁金色的裙子,长发披在肩侧,一双眼睛在灯光下湿漉漉的。戏服一点点被解开,丁程鑫几乎要冲进去打破那个场面。那一刻,敖子逸不由分说地拉开了他,把他带到无人的空教室里。


蛋糕被随便扔进垃圾桶里,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丁程鑫抱着膝躲在角落无声地抽泣。他不明白,明明他和马嘉祺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为什么到最后还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喜欢他啊。”


敖子逸冷不丁说了一句,声音有些难得地落寞。丁程鑫只是哭,没有回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整理好情绪站起来,一言不发向门外走去。


敖子逸见状拦住他,皱眉道:“你干嘛呢。”


“我要去找他说清楚,”丁程鑫挣脱开他的桎梏,无法抑制地再次抽泣起来,“他不能这么对我。”


“你但凡聪明点今天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意思?”


“妙妙,”敖子逸叹了口气,“你还想不想和马嘉祺在一起啊。”


丁程鑫望着他,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


“那你就应该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只有这个样子,才能让愧疚折磨他们。”


“这么做,太残忍了。”丁程鑫打了个寒战,“我不能……”


“那他们对你不残忍吗?”敖子逸不耐烦打断他,“收起你泛滥的同理心好吗?人都是自私的。你难道不知道谎言是多么重要的东西吗?有了谎言,人和人才能维持关系。我真不明白你那过度的圣母心理是从哪里学来的。”


丁程鑫止住了眼泪,错愕地看着敖子逸。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完全了解眼前的男孩。看着丁程鑫满脸泪水的样子,敖子逸难得温柔地抱住了他,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亲密接触。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对他们很往常一样好,让他们愧疚,让他们被折磨。我向你保证,他们撑不了太多时间的。尤其是马嘉祺,他是个道德观念很重的人。无论再怎么挣扎,他最终都会回到你这里的。”


丁程鑫靠在他怀里,敖子逸能闻得到丁程鑫身上柑橘的温柔香气。敖子逸声音也不免温柔下来。很快,丁程鑫的颤抖和抽泣停止了,他总算是恢复了冷静。


“他真漂亮。”丁程鑫说,“我之前从来没发现过,李天泽这么好看。”


“你难道在羡慕吗?”


“我是在嫉妒。”


敖子逸闻言不免笑了笑,帮丁程鑫擦干净脸上的泪水。


“妙妙,我说过,你是我见过的男孩儿女孩儿里最好看的一个。你很漂亮,没人能比过你的。”


“你说真的?”


丁程鑫扬起脸,眼神希冀地望着他。


“当然。对你,我从来不说谎。”


“可我还是想报复他们。”丁程鑫说,“我接受不了他们做那种事情。”


“那就和我在一起吧。”敖子逸引诱道,“这是我们的秘密。当然,你可以选择拒绝。不管怎么样,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丁程鑫咬了咬下嘴唇,他犹豫时总会这么做。敖子逸等了很久,丁程鑫终于给了他一个回应。他主动吻了敖子逸——而这个底线和禁忌,是他和马嘉祺坚持没有打破的。


“我要变成坏小孩了。”


丁程鑫怅然若失。敖子逸再次捏了捏他的脸。


“我陪你啊。”



敖子逸预料地没有错。马嘉祺最终还是回到了他这里。他装作毫不知情,接纳了一切爱和愧疚。高考结束填志愿的时候,丁程鑫填写了戏剧系。马嘉祺一度很好奇——他记得丁程鑫对此毫无兴趣。


“人总是会变得。”


丁程鑫当时是这么说的。


他不会告诉马嘉祺,自己正在疯狂吞噬马嘉祺和李天泽的过去。那件事是他心里永远的一块疤,他选择亲手将它揭开。他学戏剧,在剧院工作,接纳着自己曾经最讨厌的知识和兴趣,只是为了和马嘉祺成为一样的人。只是为了让彼此之间有话可谈。即使有的时候,在七年后的今天,丁程鑫也会怀疑,究竟是李天泽抢走了马嘉祺,还是自己侵吞了他们之间那点稀薄的联系。


为此,他选择重新堕落。


陪丁程鑫走过荨麻丛的从来不是马嘉祺。是敖子逸。

 


(9)玻璃之下


马嘉祺回到家的时候是靠近中午的时候了。他不确定,自己该怎么面对丁程鑫。


客厅很安静,北欧简约的装修总是显得整个房子都空荡荡的,钟点工把一切打理得很干净,干净到没有一点烟火气。


马嘉祺站在卧室前良久,终于推开了门。


丁程鑫正坐在床上看书,穿着睡衣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看见马嘉祺,他抬头柔和地笑了一下,把剧本合起来。马嘉祺瞥见剧本上的莎乐美三个字,眼皮跳动了一下。


“今天不排练吗?”马嘉祺问。


“今天严公子有空,贺儿让他替我,给我放了一天假。”


“你也该休息了,最近你太累了。”


“别担心。一年也就几个星期这样忙。其余时间都挺闲的。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其实你不用这么辛苦,你知道的,我的工资足够支撑花销。”


“我知道。可这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我总要找些自我的价值不是吗?”


马嘉祺闻言不再说什么,在这方面,他对丁程鑫足够尊重。只是——他有一瞬间怀疑和诧异。


“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很讨厌戏剧的,”马嘉祺盯着丁程鑫手中的剧本,“我一度觉得,你一辈子不会做类似的事情。”


“谁知道呢?”他说,“谁也不会预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是吗?”


“——或许吧。”


“我想睡一觉了,”丁程鑫把剧本放到一边,摘了眼镜缩进被褥里,“你能帮我关好门吗?”


马嘉祺点了点头,他知道丁程鑫确实累了。他拉好卧室的窗帘,出门时习惯性地低头亲吻他。而这一次,丁程鑫却皱着眉躲开了。马嘉祺瞥到他在宽大衣领见不经意露出的一抹红痕,不由微微眯起了眼。


每个人都有秘密,难道不是吗?只是丁程鑫的秘密是什么呢,他无从察觉。

 


李天泽前脚踏进家门,就听见一声懒洋洋的叫唤。抬头瞧见敖子逸正在沙发上打游戏呢,看起来还挺开心的。


“你找他去了呀。”


敖子逸眼睛都没抬,自顾自玩着手机。时不时还对连麦的队友爆两句粗口。李天泽翻了个白眼,把外套脱掉,一边嘲讽道——“你当我不知道你去做了什么?你不是也去找他了吗?”


“是啊,”敖子逸回答得挺坦诚,关了屏幕朝李天泽笑了一下,“爽吗?”


“不爽我去找他干什么?”李天泽嗤笑道。


“那跟我比起来呢?”


“你丫可真幼稚。”


“男人不比这个比什么。”


李天泽冷笑了一声,径直往卧室里走,敖子逸没拦他,拿起手机开始重新玩游戏。临近门前,李天泽停顿了一会儿,回头道:“那你那个白莲花老情人呢?你不如比比我们俩谁做起来舒服?”


敖子逸面不改色,继续敲击屏幕:“那得你俩一起来我才明白啊?”


“滚。”


“我说真的,”敖子逸抬起头望着他,“哪天你把马嘉祺约出来,我们四个人一起试一试不就有结果了吗?”


李天泽冷下脸,脱掉戒指直直地扔到敖子逸脸上。敖子逸吃痛地叫了声。李天泽砰得一声把门关上又上了锁。


又发脾气了。


敖子逸把戒指攒在手里端详了一阵,却仍旧是笑着。他还不知道多久能把自己妻子哄好呢。不过,这对敖子逸绝对不算难事。他孰能生巧。



(10)信


致我最喜欢的妙妙:


二十三岁的你,过得还好吗?


其实想给你写信好久了,拿起笔却又不知道写些什么。你知道的,我不喜欢读书,也不会漂亮的遣词造句,往往草草写下一两行字就无法再动笔。但我还是决定把这封信写完,寄给我最喜欢的你。


这是一封絮絮叨叨琐琐碎碎的信,因为我有太多的话想对你说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我看到的每一个景色经历的每一个细节都告诉你,不论是星辰还是月亮,还是夏末树梢在阳光下晃动的影子。也不论是一场没完没了的雨季里的荒诞梦境,还是窗外浓厚的夜色里亮起的一盏盏灯。那些我所认为美好的事情,我都想让你知道。


因为这是我为数不多能给你的东西。除此以外,我什么也没有。妙妙,如果可以的话,我好想编造出一个梦境,让你一辈子住在里面。就我们两个人,与别人无关。


说到这里你或许又要笑我幼稚了,你甚至能想象你说那些话时候的神态和笑容。三年,足够让我记住很多东西了。关于你的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包括我曾以为被忽视掉的细节。人的记忆真的很奇怪,以为刻骨铭心的常常会被忘掉,而那些最细微的东西却被保留了下来。塔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梦里。在深夜降临,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梦中的你一如既往的漂亮,我说过,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孩子。


恍惚间又是我们十六岁的时候,在观屏路一排排的香樟树下,你穿着白衬衫,骑着单车驶过马路。经过十字路口时你回头对我笑了一下,没落的阳光把你的脸都落在一种老式电影的胶片质感里。那一瞬间时间都定格,我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好像是敲击在琴键上的指节。


有那么一瞬间的错觉,我以为那种感觉是心动。直到清醒后,我看到了窗外连绵的雨,我才知道那种感觉是思念。我的所有心动和心跳都埋藏在十六岁,都埋在喜欢你这件事情上。


我对你的喜欢是一件命中注定的事情。这种说法或许很俗气,但理所当然。


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天生对美好的事物充满向往,这也是我的本能。我喜欢你笑起来时候的样子,喜欢你羞怯时耳尖都沾上的绯红,我喜欢你眼睛亮晶晶看向我的时候,我喜欢关于你的一切一切。你是最美好的事物,我至今仍旧这么觉得。


可是妙妙,你怎么一直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看呢?我有的时候真的会嫉妒,嫉妒有一个人占据了你十六岁以前的时间。如果陪伴你的是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哭的。妙妙,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是如此深刻地爱你,也不会知道我有多想把一切美好给你。


我们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了,我却忘不了你。我可以克制不住不去见你,但我没办法忘记你。有的时候,我好像不顾一切地去拥抱你,去吻你的眼睛,可是我不能。我不能。


我不能。


这真的不像是我说出来的话。


我一直是个随性的人,却终究还是被仅存的理性所累。你说,我这么自私,怎么就栽在你身上了呢?我对你的占有欲比任何爱慕你的人都要多,可是我更希望你快乐。爱上你这件事是在打破我的自尊壁垒,我在你面前永远赤裸也永远真诚。但是妙妙,如果有一天,你想见我,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来见你。


听说你要和马嘉祺结婚了,我很高兴。因为我知道你会因为这件事快乐。但请你不要寄请帖给我,就当做没有我这个人好不好?我害怕我会情不自禁,我害怕我的私欲会打破这一切。我快出国了,和李天泽一起。你放心,我们相处得很好,某种意义上说我也很爱他。我确信,这对我们四个人都是很好的选择。


你以前问过我,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你。我当时没有回答,现在我该告诉你答案了。


我爱你的温和善良,爱你的宽容美丽。我因为这一切美好的品质爱上你。可是妙妙,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这一切的一切,我依旧会爱你。

                                                                     ——————————————敖子逸

 


(11)金鱼


他和他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线。


每当想起丁程鑫,敖子逸总是会这么想。


在他无名指的钻戒之下,在山海之外,是南京到加州的距离,是整整七年也没办法湮灭的存在。


一条细细的线,隐约可见。即使有些时刻,是他们之间羁绊的最好证明。即使这段关系牵扯着报复、欲望和欺骗,敖子逸仍旧怀念。即使很多时候,他们常常会忘记彼此。


 

敖子逸的大半个高中时代都用在喜欢丁程鑫这件事上。这听起来很荒谬。


其实倒也不能说是多喜欢,敖子逸从来没觉得自己对丁程鑫的情感有多深刻。他对丁程鑫更像是青春期男孩儿对漂亮温柔事物本能的向往,虽然肤浅,却理所应当。那个年纪,谈什么天荒地老都是虚妄,每个人都太年轻。


敖子逸好像天生就喜欢发觉事物表象下隐晦的一面,在和他们熟悉起来之后,他很快就察觉到了李天泽和马嘉祺之间那点情愫。他曾经隐晦地向丁程鑫提起过一次,但很显然,丁程鑫不以为意。


关于李天泽,敖子逸其实一直对他没什么深刻印象。在敖子逸记忆中,第一次见面时李天泽就冷着一张脸,硬生生把空气冷了八个度。同学这么长时间,鲜少能看到他笑得时候。直到有一次敖子逸经过琴房时瞧见马嘉祺和李天泽坐在一起弹钢琴,才第一次察觉到李天泽原来笑起来还挺甜的。


敖子逸几乎是和丁程鑫一起撞破了那个更衣室的秘密。虽然心里早有建设,敖子逸却也挺惊讶的。时至今日他想起那一日,总会惊异于自己突然的温柔情绪。如果他那天自私那么一点,大可直接让丁程鑫去撞破这个秘密,让丁程鑫和马嘉祺的关系彻底无法挽回。在那样的情况下,对敖子逸来说趁虚而入并不是一件难事。


可是他终究还是没有那么做。


敖子逸理不清自己的情绪。按理说,他也不是个多大度的人。敖子逸接受自己的自私,坦然面对自己身上的缺点。而在这一点上,敖子逸和马嘉祺很不相同。马嘉祺永远都觉得人身上的劣根性是无法忍受的污点,所以他才会痛苦。敖子逸知道马嘉祺的弱点,所以才会有恃无恐。他笃定马嘉祺最终会因为愧疚分手,所以他阻止了丁程鑫去撞破那个秘密。他有时候也会想,他为什么那时候会这么做。大概,他只是不想看见丁程鑫难过而已。


他们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报复和欺骗上,这也是他们分不开的原因。

 


玻璃杯里摇晃的冰块在琥珀色的液体里来来回回碰撞着冰块,敖子逸想起来十六岁时观屏街的落日。他一夜未眠,窗外地平线与天空交界处已经变成一片浅浅的橘色。


李天泽不知什么时候醒来了。他在他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敖子逸握住他的手,不由分说地收掉了酒杯,重新换了一杯热牛奶给他。


“空腹喝酒会胃出血的。”敖子逸耐心解释。


“大哥你可真啰嗦,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八婆?”


李天泽冷笑了两声,却也没太坚持,只是撕开封口把液体灌进陶瓷杯里。敖子逸从背后抱住他,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他的后颈。李天泽佯作嫌弃地挣扎了几下,便也纵容敖子逸的下一步动作。


他们刚到加州的时候敖子逸还是一个特别粗心特别不懂得照顾别人的人,只顾得上一味随心所欲,带着刚在一起不久的李天泽混迹于夜店。那时他们两人都在急于忘掉些东西,酒精和药物倒成了必须。有一次彻夜狂欢后李天泽突然晕厥,到了医院才知道是酒精造成的肠胃问题。从那时候起,敖子逸才开始笨拙地试图去当一个合格的丈夫。


他们是互相搀扶着走过那段日子的,早就无法分割。


“子逸。”


李天泽最终轻轻喊了他的名字,用难得温柔的语气。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在那个时候,你是不是故意的。”


“什么?”敖子逸动作停住了。


“我是说,你是不是故意让我和马嘉祺看到那部话剧的。”


一切都安静了。敖子逸不再开口,只是用一种很悲哀的眼神望着他。


“你别这么看我,”李天泽捂住他的眼睛,“你每次这么看我,我都会不忍心。”

 


他早该想到的。


敖子逸想。


他早该明白自己的一切伎俩在聪敏如李天泽的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


《红玫瑰与白玫瑰》,那部田沁鑫导的话剧。是敖子逸故意选的。他就是想让李天泽和马嘉祺看到属于他们两人的陌路,他就是想让他们分开。十八岁的敖子逸用最残忍又最天真的方式揭开了谎言和虚伪缔造出的温柔表象。


敖子逸至今记得那天李天泽的样子,蜷缩在沙发旁瑟瑟发抖——那种柔软脆弱的神情是他记忆中唯一一次出现在李天泽脸上,敖子逸也是因为那个神情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所在。这么多年他费尽心思地想去补偿什么,但他做的一切却终究是被李天泽看得彻底。


没人能比他们之间更了解彼此了。

 


“我不想骗你,”敖子逸说,“事实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你还真诚实。”


“但我不想我们之间再存在谎言了。”


敖子逸靠在窗台前低着头,半张脸沉在阴影里。李天泽罕见地沉默了,在餐桌前面无表情地坐下。虽然早有预期,真相依旧是一件血淋淋的事情。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李天泽深吸了一口气,“你知道的,像我和他之间,最终都会走到这一步的。他有他的高尚道德,我有我自己的尊严。我和马嘉祺,永远不会打破那层自尊壁垒。无论有没有那出戏,我们之间就是这样。”


“但我终究是伤害了你。”


“不重要了,”李天泽主动靠在他肩上,“重要的是,走过这一切的是我们。”


“你会恨我吗?”


敖子逸问。李天泽沉默了一会儿,却绕开了这个话题。


“我和你早就分不开了。”李天泽说,“至于原因是什么,那不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

 


(12)邻人之妻


 “不可贪图邻人的房产。不可贪爱邻人的妻子、奴婢、牛驴或他的任何东西。”

                                       ——《旧约·出埃及记》


马嘉祺念到这句话的时候眼皮跳动了一下,抬起头时瞧见丁程鑫正缩在对面的沙发上翻阅资料。他戴了副眼镜,一张漂亮的脸倒削弱了几分妩媚,更多的是斯文气。察觉到马嘉祺在看自己,他抬头笑了笑,依旧一副温柔的样子。


“你在看什么?”


丁程鑫问。


马嘉祺把书的封面立给他看,丁程鑫了然地点了点头。


“特立斯的书……怎么,你们医生也要做社会调研?”


“突然感兴趣罢了。”马嘉祺继续翻起了书页,“我只是很好奇,中产阶级的性解放运动本质上和嬉皮士有什么不同。”


“这纯属是社会道德问题。”


“怎么讲?”


丁程鑫摘了眼镜,难得声音冷下去,语气也尖刻起来——“中产阶级受到的道德约束来源于社会和外界,也来源于自身所受的教育。换而言之,他们需要一个体面的婚姻维持一个正常的表象。至于这本书里提到的中产阶级性解放社区,也只是面向这群人罢了。说到底,婚姻只是一个幌子。我甚至觉得他们伪善。这些东西,小马哥你不是应该最明白吗?你最清楚不过了。”


马嘉祺怔怔望着他,突然觉得一些他看不到的东西渐渐明晰。


“阿程,”马嘉祺沉下声音,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你到底知道多少。”


丁程鑫望着他,总算是平和了下来。他有些怅然,蜷缩着身子把头埋到膝盖里。


“对不起——”马嘉祺听到丁程鑫哽咽的声音,“我真的不知道我怎么了?我是真的受不了,我不喜欢说谎。”


太阳穴突突地跳动,马嘉祺前所未有地感到了压力。他试图去抱住丁程鑫,却被丁程鑫躲开。


“你让我冷静一会儿好不好?”丁程鑫仰起头,马嘉祺发现他又哭了,“我求求你了。”


“阿程,我们可以坦诚……”


“你不要再提这两个字了。你还不明白吗?这不可能了。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我伪装不下去了。”


马嘉祺看着眼前崩溃的丁程鑫,觉得前所未有的陌生,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妻子有这样的一面。


“阿程,我以为我能保护好你的。”


“不,”丁程鑫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从那个化妆室后台开始,我看到了一切。”


马嘉祺看着丁程鑫许久,机械地思索他话里的意味。但丁程鑫没给他缓冲的时间,继续说了下去。


“我早就背叛你了,是和敖子逸。你和李天泽做过的事情我也做过,并且不会比你少。这么多年我一直骗你,装得什么都不知道装得楚楚可怜。你是不是挺喜欢我这样的?但我现在骗不下去了。我快疯了——是你们逼的。”


丁程鑫是恨自己的。马嘉祺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他看着丁程鑫头一次在自己面前失态不体面,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马嘉祺没再多说什么,在这种情形下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之后的一切。过去一切隐晦的零碎记忆在他脑内拼接,马嘉祺头一次意识到那些真相。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披上外套,走出了家门。直到最后,他都没看丁程鑫一眼。

 


(13)红指甲


马嘉祺在便利店门口抽完第五支烟的时候终于从混沌中清醒过来,他呆呆望着已经空空荡荡的街道,把大衣揽好。


远远地,他看见一辆车在路边停了下来。敖子逸摇开车窗看了他一眼,面目表情地打开了车门。马嘉祺刚喝了酒,一时血气上涌,揪住他的衣领一拳挥了过去。敖子逸“啧”了一声,倒也没躲,只是冷冷看着他。


“闹够了没,”敖子逸半眯着眼,挣脱开他的桎梏,“都多大的人了,还闹得这么不体面,要不要脸啊。”


“你跟我提体面,”马嘉祺顿时觉得很可笑,“敖三,你自己做的事情体面吗?”


“差不多得了别没完没了的,你不也睡了我老婆吗?我跟你计较什么了吗?况且这事儿要真算起来还是你先把持不住的。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你给我搞清楚这点。”


“我是问你对阿程做了什么。他现在的样子,我简直像从没认识过他一样。”


“是你根本没想了解他吧。”


敖子逸冷笑了声。


——“马嘉祺,你觉得自己挺厉害是不是,觉得自己在牺牲是不是,你是不是挺喜欢站在道德高地上的?”


“你胡说些什么。”


“我说什么你还不明白吗?你就是这样一个人。十六岁的时候你抛下丁程鑫是因为受不了诱惑,十九岁的时候又因为你那自诩为高尚的品性重新回到他身边。你是不是觉得对丁程鑫好是一种施舍?还是你就是喜欢沉沦在自己的完善教养里无法自拔,享受为道德牺牲的快乐?”


敖子逸话说的很快,倒像是忍无可忍倾诉出来的。马嘉祺越发愤怒,难得地骂了一句脏话。


“那你呢?”马嘉祺问,“你能说清楚你对李天泽在做什么吗?天泽清楚你是为了什么原因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不劳烦你费心,我和他的事情我们自己能解决。”


两人还没好好说几句话,倒是又扭打在了一起。这次敖子逸算是生了气,下手也没留情面。都快二十七八岁的人了,到最后还是什么体面也没剩下。便利店的员工应声从玻璃窗里探出头凑热闹,最终还是吓得紧紧闭紧了店门。直到有值班的交警闻声赶来,两人才总算是分开。


敖子逸违章停车别罚了两百块,骂骂咧咧上车挪地方。马嘉祺站在冷风中生闷气,刚点燃一支烟就收到了医院里值班医生来的电话。


往常这种情况不是没有过,大多是情况危急需要立刻动手术的病人。马嘉祺忍着不耐烦按下了接听键,电话那头的声音却难得古怪起来。


“马老师。”同事喊了声他的名字,声音犹犹豫豫的,像是在考虑些什么——马嘉祺本来还在气头上,没什么好气地打断了他让他说清楚情况,那边的语气却更迟疑起来。马嘉祺潜意识里察觉到不对劲,刚想追问几句,值班的医生才终于开了口。


“马老师,今天急症室来了一个病人。我想和您说的是——那位病人,似乎是您的爱人。”


马嘉祺一愣,手机差点拿不稳。语气也急躁起来。


“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那头医生的声音畏畏缩缩的,“丁先生不是一个人来的,有个娇小的男生陪着他。我就是个挂号的,怎么知道他出了什么事啊。我看丁先生已经进了病房了,您要是有空就赶快来看看吧。”


挂了电话,马嘉祺抬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街道,咬牙大声喊了敖子逸的名字。敖子逸还没开多远呢,闻言停了车摇开窗,一脸不耐烦看着他。马嘉祺倒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坐上了副驾驶。


“你干嘛呢。”


敖子逸下意识想把他推下去。


马嘉祺没理会他,自顾自地关上了门,不由分说地下了命令。


“去医院。”


敖子逸怔楞了半晌,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打了个寒颤,他再也顾不上管马嘉祺了,安全带还没系好就踩下了油门。

 

 

两点半的急症室依旧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病人和通宵达旦的医护人员总会给人一种热闹的错觉。马嘉祺赶到病房的时候瞧见了在外守着的贺峻霖,他此刻顾不上打招呼和客套,刚想推开病房的门却被硬生生拦住。


“你别进去了,”贺峻霖堵住病房门,说话难得地没什么好气,“他不一定想见你。”


“到底怎么回事?”


“《巴别塔》演出挺成功的,大家都商量着今晚去庆祝呢。我左等右等瞧不见丁儿来,微信手机又都联系不上,就想着上门看看。不曾想刚到你家门口就瞧见门没关,推门进去就看见他割腕了。那血流的,哗啦哗啦的,一地都是。”


马嘉祺几乎要站不稳,却还是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


“医生是怎么说的?”


“死不了,”贺峻霖在长椅上坐下,冷笑了一声,“只是差点就伤到神经了,如果刀口再深一点,怕是手都快废了。”


恐惧一瞬间侵袭了他,马嘉祺瞬间无法开口。他甚至连推开那扇门的勇气也没有,他不知道以何种姿态面对丁程鑫。


贺峻霖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扶了扶眼镜,叹了口气道,“按道理来说,你和丁儿的事情我一个外人管不了。但好歹大家也认识好些年了,我就在这里说句公道话吧。马嘉祺,你对丁程鑫是好,但这种好根本不及他对你的一半。我和丁儿也算是朋友,我知道他有多喜欢你。我有时候都觉得特别奇怪,你说丁程鑫这个人,长得漂亮又温柔,怎么就把婚姻和感情看这么重呢?他的生活重心怎么就是爱情呢?我就觉得,特别可惜。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埋没了他,还对他不够好……”


“我以为我足够对他上心。”


“你那是例行公事的敷衍好吗?”


贺峻霖瞬间炸毛——“你觉得丁程鑫会看不出来?他只是表面比较傻好吗,他比我们很多人都要敏感。”


马嘉祺顿时无言,他低下头,不再开口。贺峻霖叹了口气,总算是放软了态度。


“你要进去可以,但给我放温柔些。别再惹他难过了。没有你,他活不下去。”

 


睡梦中的丁程鑫总是会很安静。而此刻的丁程鑫像是陷入在梦里一般。


他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略长的头发遮住漂亮的眼睛,整个人看起来纤细又瘦弱,像是玻璃一般一摔就碎。


医生刚帮他的伤口缝好针,麻药的功效逐渐过去。丁程鑫是忍不了疼的人,没过多久又是满眼泪水。


“阿程。”


马嘉祺轻声喊了句他的名字。丁程鑫看了他一眼,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对不起,”丁程鑫把自己的脸埋进被褥里,“我给你添麻烦了。”


那一瞬间马嘉祺觉得心被很重地揪痛了一下,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给丁程鑫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他在病床边坐下,掀开了被褥,低头亲吻了丁程鑫的额头。丁程鑫剧烈地瑟缩了一下,最终睁开了眼睛。


“别哭了。”马嘉祺把他湿透的碎发拨开,在他脖颈间留下细细碎碎的吻,“阿程,是我不好。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我好像一直忍不住地在做错事,”丁程鑫咬着嘴唇,“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也真的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我也喜欢你,阿程。我们或许都走错了路,但这点永远也不会变。”


“你要和我谈永远吗?”


“是,我一直是这么觉得的,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丁程鑫望着他许久,原本僵硬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

“会留疤的吧,”他失落地望着自己的左手腕,“好难看。”


马嘉祺捂住了他的眼睛,从背后抱住了他。那一刻,他好像有些理解贺峻霖话里的意思。


——没有你,他活不下去。


他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绝望悲怆的情绪,他感同身受。从马嘉祺接到医生电话的那一刻起,他第一次体会到了锥心之痛。把自己身上的一块骨头剥离是一件艰难的事情——他觉得如果失去丁程鑫不过如此。


“你一直都很好看。”马嘉祺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喜欢。”

 



他记忆里最初的地方源于丁程鑫,梦境里大片大片的回忆也关乎丁程鑫。之后他们也会一直走下去,这点他有了相信的理由。

 


(14)梦到内河


“所以说,你们下个星期就要离开了?”


丁程鑫把玻璃瓶里的可乐喝掉,漫不经心向敖子逸发问。


敖子逸点了点头,唉声叹气道:“唉,我倒是想在南京多待啊。但该死的事务所非让我回去处理什么案子,我真的懒得走。但也没办法,我是要养老婆的。”


“那天泽呢?他不是在国内有工作吗?”


“快别提了,”敖子逸叹了口气,“他们院有个智障辅导员,非要干涉天泽带学生的方式。你说一个艺术学院,招什么学政治历史的辅导员啊,什么都不会光说的好听。天泽一时气不过就在课上往他头上摔了个杯子。这下倒好,正好和我一起滚回加州。”


丁程鑫闻言噗嗤一声笑出来,“这倒像是天泽会做的事情。”


他们面对面看着彼此,最终忍不住笑了起来。丁程鑫低头看了看表,笑容逐渐黯淡起来。


“三爷,我要走了。”


“这么快吗?”


“嘉祺会担心的。”


敖子逸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露出一个不在意的笑容来。


“妙妙,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知道的。”

    


他们仅仅是对视而已,又重新在对方眼睛里看到了久违的情绪。最终,是丁程鑫主动捏了捏敖子逸的脸,起身离开。敖子逸想起那一晚他在病房外看到的一切,他决定不再挽留他。


他该说些什么呢?该说喜欢这两个字吗?还是告诉他那一晚自己也一直在陪着他。但命运纠缠不清,每个人该做出的抉择他们心里都明白。七年的时间,太长了,足够让你意识到会有人比你永远得不到的那个人重要。

 


丁程鑫走近地下停车场,靠在车边马嘉祺远远地就向他挥了挥手。他跑过去扑进他怀里,闻见了烟草的味道。


“你是不是又吸烟了?”丁程鑫仰起头望着马嘉祺。


马嘉祺尴尬地笑了两声,“马上就戒,马上就戒。”


丁程鑫不再说什么,佯作生气地瞪了他一样就钻进了车里。马嘉祺帮他系好安全带,有些吃味地问:“你和敖子逸说什么说那么久呢。”


“没什么啊,”丁程鑫偏头朝他笑了一下,“小马哥你不会吃醋了吧。”


“以后离他远点。这么多年了,他还没个人样。”


车开始启动,丁程鑫不再开口。经过N艺时,他敏锐察觉到了马嘉祺的一瞬间愣神。


“我说——”丁程鑫拉长声音,“你不用和他告别吗?”


“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的。”


马嘉祺低头苦笑了一下,却又很快恢复了平静的表情。


“不用了,”马嘉祺说,“我们都是大人了,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剩下的话,他没有说,丁程鑫也不必问。人与人都是有界限的,不是吗?哪怕是最亲密的人。只是他们到了现在才明白这一点。


这些话题,在这之后,他们永远都不会提。

 


(15)漂亮朋友


《莎乐美》在N市公演那几天马嘉祺恰好去B市出差,完全错过了丁程鑫给他留的第三排正中间的位置。对此马嘉祺倒是罕见地抱怨了几句,说是领导不做人。丁程鑫把聊天截图发到朋友圈嘲笑他,收获了李天泽的一个赞。


丁程鑫打开他和李天泽的对话框,问他有没有时间来看,李天泽回复得倒是挺爽快,很轻巧地答应了下来。


“不过,就只要你一个人来哦。”


——丁程鑫故弄玄虚。


李天泽回复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包,却还是说了句好。

 


毕竟是帝都剧院的戏,排的自然是漂亮。李天泽攒着票根,不免想到些以前的事情里来。演出结束后李天泽在化妆间撞见和各路主创寒暄问好的丁程鑫,一时无法和高中时代那个虽然漂亮却傻里傻气的男生联系在一起,竟然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天泽,”丁程鑫跑过来抱住他,“你终于来看我了。”


李天泽嘴上嫌弃,却还是顺从地环住了他的腰,“我答应了就会做到啊。”

 


N市市立剧院位处郊区,虽然偏远人迹罕至基础设施却也不少。丁程鑫和李天泽握着被冷饮在周围的景区漫无目的地逛,影子在灯光下贴在一起。


“左手还疼吗?”


李天泽问。


丁程鑫掀开袖子晃了晃绷带,可怜兮兮地抱怨,“疼啊,还要天天换药呢。”


“让你犯贱。”李天泽翻了个白眼。


“别啊,”丁程鑫死命往他身上蹭,嗓音一抽一抽地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你看看我,真的好疼啊。”


李天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轻轻握住他的手腕看了一眼,到底觉得是有些难过,叹了口气道:“干嘛对自己这么狠呢?”


“临场发挥嘛。”


丁程鑫眼睛依旧亮晶晶的,难得有些狡黠。他没什么力气地靠在李天泽怀里,倒是真的有些哽咽起来。

 


李天泽遇见丁程鑫的时候是十六岁,甚至比遇见马嘉祺还要早一些。晨练时候前排的漂亮男孩儿回头对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很温柔也很甜。李天泽当时有些震惊,甚至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只是下意识抬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


少年大概是也被他的表情吓到了,笑容僵在脸上,低落地转过头,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李天泽顿时觉得自己挺差劲的,莫名其妙就多了几分愧疚的意味。他记住了漂亮少年胸牌上的三个字——丁程鑫。


李天泽其实是个挺迷信的人,他相信命运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丁程鑫是高中时代第一个对他展露善意的人,所以他很清楚地记得这个男孩儿。至于之后熟悉起来以后,更是觉得丁程鑫挺可爱的。

    


丁程鑫永远是李天泽的漂亮朋友。这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这七年来,没有断掉联系的只有他们两人。


即使这段关系有隐瞒和龌龊,他们都确信这段关系也是超过其他东西的。这和情欲无关,或许更多的能被称之为友谊。他们争吵过,也有过坦白,而这些敖子逸和马嘉祺都不会知道。——高中末尾,他们最激烈的一次争执,也只是双方互相坦白罢了。最开始只是坦白一切自私和背叛,到最后变成了互相指责,甚至罕见的动起了手。丁程鑫和李天泽推推搡搡大半天,涨红了脸也没能真正打起来。最终两人疲惫不堪地坐在天台发呆,又觉得恨不起对方。

 


“婚姻和稳固关系都是一件很令人讨厌的事情,”丁程鑫说,“维持这些东西太难了。”


李天泽嘲讽道:“所以你给自己割了一刀是吗?”


“喂,”丁程鑫不满抱怨,“这不是你出的主意吗?”


“我让你想办法让他愧疚,我让你割自己了吗?”


“可是我想不到别的办法了啊?”


“那是你傻。”


“你别老是骂我呀,”丁程鑫撒娇道,“你看,现在不是一切都恢复正常了吗?”


李天泽摸了摸他的头,叹了口气——“我们四个人,也真是冤孽。搞成这个样子了才算消停,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下个七年。”


“至少现在不用想其他的了。”丁程鑫说,“让我们俩安静一会。之后的事情,也不要再提了。”

 


李天泽和丁程鑫在空无一人的长椅上坐下,冰淇淋化了留在指缝里黏黏腻腻的。他们默默坐了一会儿,不知道是谁先主动亲了谁一下。之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他们断断续续地亲吻了一会儿。


“不行,”丁程鑫推开他,“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简直好笑。”李天泽笑个没完。


“那你刚才亲的不是挺主动的吗?”


“我是觉得好奇好吗?”


“我真是奇怪了,”丁程鑫越想越觉得好笑,“怎么对你就没感觉呢?”


“要是和你有感觉早就省去一堆麻烦了。”


“什么意思哦?”丁程鑫问。


李天泽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他。


“天泽。”


沉默了一会儿,丁程鑫喊了他的名字。


“干嘛呢?”


“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啊。”


“我知道了。”


“你有点表示好不好。”


“嗯,我也喜欢你。”

 

 

——The End—— 

 

 

 

 

 

 

 

 

 

   

 

 

魔鬼的步伐

腾风后时代01

校园玛丽苏文,自带迷魂记bgm的校园bg玛丽苏文,无逻辑,无狗血,单单纯纯纯纯正正清清白白玛丽苏。


此文接受一些好的建议,在人设方面做一些新的尝试。交换游戏的主场景都是在冬天,人渣失格实录的主场景都在夏天,春天的青花鱼的主场景在春天,而这一篇的主场景在秋天。秋天很好,希望各位秋天都快乐。


秋天是最适合吃芋头的季节,一大清早丁年骑着自行车,她耳机里播放的是高二上册的英语课文,手里还拿着早上出门的时候急匆匆从蒸锅里捡的蒸芋头,有些烫手。


丁年咬了一口芋头,单手握着自行车的把柄,还按了几下响铃,在马路中间嬉戏打闹的中学生才颇为不好意思地退...

校园玛丽苏文,自带迷魂记bgm的校园bg玛丽苏文,无逻辑,无狗血,单单纯纯纯纯正正清清白白玛丽苏。


此文接受一些好的建议,在人设方面做一些新的尝试。交换游戏的主场景都是在冬天,人渣失格实录的主场景都在夏天,春天的青花鱼的主场景在春天,而这一篇的主场景在秋天。秋天很好,希望各位秋天都快乐。


 

 

秋天是最适合吃芋头的季节,一大清早丁年骑着自行车,她耳机里播放的是高二上册的英语课文,手里还拿着早上出门的时候急匆匆从蒸锅里捡的蒸芋头,有些烫手。

 

丁年咬了一口芋头,单手握着自行车的把柄,还按了几下响铃,在马路中间嬉戏打闹的中学生才颇为不好意思地退到人行道上。

 

秋天到了,街道上也渐渐出现推着烤红薯的小车,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路上的学生越来越多,逐渐汇聚成一股巨大的人流,丁年索性下了车,推着自行车往前走,她扒拉着煮芋头的皮,又咬了一口。

 

秋天是芋头收获的季节,秋天的第一批芋头又香又糯,还带着丝丝甜味,家里的厨房还有大半袋大姑给寄过来的刚收获的芋头,丁年计划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家后,还能蒸一些芋头条沾白糖当零嘴。

 

学校门口有一家花溪牛肉米粉,煮米粉的老板戴着深色的袖套,扯了一段米粉放进热汤里,敖费站在牛肉米粉店门口打着哈欠,半眯着眼睛微微抖着脚,等待着煮好的米粉。

 

“敖子逸,你快点,马上升旗关校门了。”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对着敖费喊了一声。

 

“不急。”敖费笑眯眯回了一句。

 

煮米粉的人将米粉捞了起来,在滤斗里抖了抖,过滤到多余的水分,将米粉倒进一个纸碗里,再舀了一勺牛肉高汤淋在米粉上,几片薄牛肉,一小簇香菜葱花,最后是一勺贵州干辣椒。

 

丁年看着在米粉里门口等待着的敖费,转过头,将最后一口芋头吃完,拍了拍手,将芋头皮扔进校门口处的垃圾桶。

 

敖费就着纸碗先是一口热汤下肚,才终于睁开了半眯着眼睛,松快着骨头叹了一声,这一天他才算是醒了过来。

 

敖费缓了一会儿才拿起一次性筷子挑起碗里米粉。他背后传来C中学生的交谈,“眼睛一闭一睁,什么都没做又是一个周末就过去了。” 

 

“我在家也什么都没做,就刷了刷论坛,这就两天过去了。你说如果平时也能这么快就过去了多好啊。”

 

“时间,有时候快些好,有时候慢些好。”敖费自言自语,他把纸碗递在老板面前,笑着:“老板,能再给我加一碗汤不?以后你们店就是我罩着了。”

 

“一个小屁孩。”老板虽然笑了一声,还是给敖费加了一碗汤。

 

敖费是八中的扛把子,虽然说是扛把子,但是平时脾气看着也挺好的。就比如现在,周一早上,教导主任让所有升旗迟到的学生都站在校门口亮相,敖费虽然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到底也还是规规矩矩站着,听着教导主任的训话,等着教导主任训完话规规矩矩站着罚站,太阳渐渐升上天空,敖费看了看表,自言自语:“怎么又是周一了。”

 

而我们再从另一个视角复原这一个普通的周一的清晨,如同每一个周一清晨,一声鸟叫惊动着略微发黄树叶轻轻晃动,树叶上还带着露水,晃动着滴落在晨练结束的老大爷的练功服上。

 

老大爷单手背着剑擦了擦汗水,一个普通的家属院楼下等待着一个少年,少年穿着宽松的校服,袖子捋到手肘处,露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他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踩在脚踏板上,一只脚支撑在地面,不耐烦地朝着楼上大喊:“宋亚轩,你还要多久,你再磨蹭我就先走了。”

 

这个少年正是刘完,清晨的风吹过刘完的刘海,露出他好看的眉眼。

 

“来了,来了。”伴随着刘完的催促声,是急促的下楼脚步声。

 

刘完和宋盆住在同一个家属大院上下楼,父母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刘完的母亲和宋盆的母亲更是同一个车间,刘完宋盆前后脚出生,两家的关系就更是亲密,不过两家的关系亲密倒是亲密,刘完和宋盆的关系可就需要换行另说了。

 

刘完和宋盆从小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临上初中之前,正好也赶上了C市的学区制改革,再次升上了同一个初中C中,中考过后也顺利地升上C中的高中部,只不过刘完在六班,宋盆在三班。

 

住在家属大院二楼刚刚蒸起鸡蛋羹的阿婆擦了擦手,往窗外看了看,只看见楼下一个少年脸色颇为不耐烦地对着另一位急匆匆赶到的少女说着些什么,然后骑上自行车,少女满不在乎地答应着,一手拿着早餐,一手环上少年的腰,坐上少年的自行车后座。

 

”宋亚轩,你的手,小心我的衣服。”

 

“豆沙包你怕什么,这次又不是油饼包烧卖。”

 

“你再弄到我衣服上,我打死你。”刘完威胁着宋盆。

 

“快点走了。”看样子宋盆根本没有把刘完的威胁放在心上。

 

对窗站在阳台上浇着花的阿姨推了推眼镜,抚去叶子上的灰尘,也笑着看着楼下:“这两个冤家。”

 

小时候两家父母忙起来的时候,少不了打发一个孩子到另一个孩子家里对付一顿饭,年幼的孩子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自己的领地意识,小时候刘完和宋盆不知道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打了多少次架。

 

小时候刘完鼻子里塞着纸团,纸团和鼻子相接之处是浸出来的血迹,宋盆的辫子全散了,脸上还有一个通红的牙印。

 

“她是姐姐,她还欺负我。” 

 

“他是男生,他先欺负我的。” 

 

“她先打我鼻子,我鼻子都流血了。”

 

“是他先咬我的脸,妈妈,我毁容了。”

 

两个人的关系越打越不好,越大越不好,嗯,宋盆是这样说的。

 

宋盆坐在刘完的自行车后座上,她手里提着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甜口馅的包子,是早晨出门的时候来不及,宋母急匆匆给宋盆装上的。

 

上学路上的两侧都整齐地种着黄桷树,黄桷树是c市的市树,一到秋天过了花季的黄桷树的树叶开始泛黄,一场秋雨扫落一场黄桷树叶,几次秋雨过后,便正式进入了秋季,一个身着橙色马甲的城市工作者低头清扫着落叶,刘完打了几声响铃,提示着城市工作者,他从城市工作者的背后缓慢地开过后,才再次加速。

 

清晨的风吹起少年少女的刘海,刘完:“你妈说也给你买一个变速自行车,到底啥时候买?我这都带你大半学期了。”

 

“快了快了。”宋盆敷衍着,又问刘完:“纸巾呢?”

 

刘完回答着宋盆的话:“我裤子右边的口袋里。”

 

遇到路口红灯,宋盆从塑料袋里用纸巾包起一个豆沙包,伸出手递到刘完面前:“吃一个。”

 

“我早上吃过了。”刘完摇摇头,拒绝了宋盆的分享。

 

“吃一个嘛。”

 

“太甜了。”90年代时期清晨7点街道人烟稀少,除了三三两两上学的学生,赶着早班的工人之外,也只有路边的早餐店还开着门,而进入了20年代,清晨7点,刘完盯着面前川流不息的车辆和来往的人流,对宋盆抱怨:“你妈昨天老晚了端过来一盘下来,我妈就吃了一口,硬逼着我吃了仨,今早起床我牙还打颤呢。”

 

“那吃这个。”宋盆从塑料袋里换了一个奶黄包出来:“这不是我妈做的,之前买的速冻,冰箱里还剩了一个,我妈就顺手一起蒸了。”

 

刘完侧了一半身子,接过宋盆用纸巾包着递过来的奶黄包,咬了一口:“这个还成。”奶黄馅的包子微微有些流动性。

 

“刘耀文,你手上。”

 

刘完赶紧吸了一口奶黄包的内陷,将剩下的包子一口塞进嘴里,再吸了一下大拇指的侧面,绿灯亮起,一口气塞了一个包子,刘完拍了拍胸口,有些哽住了,他重新发动起自行车,随着车流人潮往前行,而伴随着咀嚼食物的声音传到自行车后方:“你下次也不要带这种容易流心的食物。”

 

“你这人怎么这么事儿,上次我带油饼包烧卖,你也一直说说说。”

 

“那是谁一刹车,满手的油都蹭我校服上了。”

 

宋盆一静,随后小声反驳:“还不是帮你洗了。”

 

“嗯,费了我家一桶汽油。”

 

 

【注释:汽油可使油污溶解,有效去除油污。】

 

 

刘完带着宋盆穿过小巷,这里是一条近路,从这里再穿过一个下坡就到达学校门口,宋盆声音又在刘完身后响起,她用手机翻阅着新闻:“刘耀文,我刚刚转发了一个新闻到你微信上了,你看看,新闻里还说武汉的公交车司机还能一边吃热干面一边开车呢。”

 

刘完沉默了一会儿,咬牙切齿地说:“宋亚轩,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在后座上吃小面,打死都不可能。”

 

宋盆忍不住笑。

 

 

自行车穿过小巷,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路上的学生渐渐多了起来,“哎,停下。”,刘完不明所以,还是依言停下车,宋盆跳下刘完的自行车后座,对着刘完说:“你先走。”

 

“又怎么了?”刘完回头问宋盆。

 

“小贺儿在前面。”宋盆指了指前面行走的背影:“我跟她一起走,你先走吧。”

 

刘完的嘴巴张了张,刚想说你在别扭什么,看了一眼学校门前越聚越多的学生:“行吧,随便你。”

 

刘完重新骑上自行车开进了校园,宋盆松了一口气,赶上了前面的贺樱,一手环过贺樱的脖颈,笑着:“小贺儿,早。”

 

贺樱本就游魂一般走在上学路上,突然被人勒住脖子,差点一口大气没喘上来,见是宋盆,才松了口气:“轩轩,早。”

 

“怎么今天这么没有精神?”

 

“昨天晚上赶老陈布置的数学卷子赶了大半晚上。”贺樱她们班数学老师姓陈,对于他们来说算是颇为稀奇古怪的一位老师,星期天晚上七点在学生班级群里通知星期一早上要检查数学卷子。

 

本来乐呵呵沉迷于斯密达选秀综艺的贺樱逢此噩耗传来,垂死病中惊坐起,回到桌前拿起笔,反复思考无所获,一夜睁眼到天明。

 

贺樱打了一个哈欠,半闭着眼睛拍了拍宋盆环着她的手臂:“一会儿我们对对答案,有好几道题我都不确定答案。”

 

“哦,行,我也有好几道题不确定答案。”

 

正是贺樱遮着脸打哈欠的时候,有两个穿着学校足球队队服的男生从她们身边经过,一个温和的声音对着身边的队友说着话:“B中的前锋手有点黑,你这次小心一点。”

 

另一个人的声音相对较为低沉:“B中的前锋还是以前二年级那个?”

 

“不,换了一个,二年级今年升高三要准备体育单招退队了,这个新前锋是B中教练特别提拔上来的,也是刚高一,小伙子生猛地很,上一次和B中打友谊赛正好你腰伤发作,没和这个新前锋打过。那一场我们赢的也很是艰难。”

 

C中是C市内有名的重点高中,学校倡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文化课以外设立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其中在体育类项目之中又以足球队,篮球队和棒球队三个校队表现特别突出。

 

这三个校队不仅在市内比赛,还经常在全国同类型青年比赛获得优秀名次,因此三个校队在学校地位超然,队员还获得了在学校可以不用穿校服,穿队服即可的福利。虽然这福利对于大多数队员都没什么用,只是多了一身换洗的衣服。

 

但是这两个穿着足球队灰白相间队服,头戴运动帽的学生在一水的C中蓝白校服学生之中显得尤为明显。

 

“老刘说B中的人什么时候到?”声音低沉的人问身旁的人。听上去今天是有比赛。

 

“老刘说从B中到我们这里也就半个小时车程,下午四点开始的比赛,他们最多两点半出发,完全来得及,没有问题。”

 

声音较为低沉的人站在贺樱左侧不远处,两个人的肩膀只有半指的距离,他咳嗽了一声,贺樱还听见了他呼吸的时候有些重的鼻音,与贺樱擦肩而过。

 

声音明亮的人问着声音低沉的人:“翔哥,你怎么又咳嗽了?是感冒了?”

 

“没事儿,嗓子痒。”

 

宋盆侧过脸看一眼,不出所料,走在前方是现C中足球队里的主力和队长,严戏和张爱。宋盆撞了一下贺樱的肩膀,见贺樱还是没有反应,又撞了一下贺樱的肩膀。

 

“干什么呀。”贺樱看了一眼宋盆,宋盆抬了抬下巴,示意贺樱看已经走在前方的严戏的背影:“人家可是都说了下午四点的比赛,你不去看?”

 

贺樱与大多数女生不一样,她除了一般女生的爱好之外,还喜欢足球篮球等众多体育活动。

 

宋盆想了想又说:“哎,我怎么记得我们下午第三节课是自习课,第四节课又正好是班会呢。”

 

“哦。”贺樱答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走在前面严戏的背影。

 

“喜欢就去追,怎么可能还有我们小贺儿追不到的人。”

 

“谁说我喜欢他了。”贺樱立即反驳。

 

“诶,诶,诶,我可没说是谁,前面可走着那么多人,某人可别对号入座太快。”

 

“宋亚轩!”

 

 

每周一早上的惯例,C中会进行升旗仪式,升国旗,奏国歌之后,学校还会对过去一周进行总结,宣布流动红旗,学生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并对这一周的大事进行说明,通常这样一周一集会持续大约半个小时。

 

丁年站在高二(四)班的队伍,她低着头翻着英语卡片。

 

贺樱和宋盆站在高一(三)班的队伍里,她们低声说着小话。

 

大部分学生都是以班级为单位,除了三个校队,三个校队则是以球队为单位站在操场的斜前侧,篮球队的男生大多数身高比较高,这些年轻的少年因为常年累月的锻炼练就一身结实的肌肉,俗话说的好,既然脱下衣服有肉,当然穿上衣服也显瘦。

 

“诶,你看刘耀文和宋文嘉在说话,kswl,kswl,我的篮球双子星。”

 

“跨代爱情yyds!”

 

而足球队则是最为年少气盛的年岁,统一穿着一身白灰相间的队服,戴着队帽,越发显得少年意气。

 

“你看,严浩翔和张真源。”有女声不远处讨论着,声音传到足球队这边,站在足球队队伍最前面的两个人则是足球队的队长及主力,张爱和严戏。

 

“诶,队长,你和翔哥可真受欢迎。”队员听见讨论声,开着张爱和严戏的玩笑。

 

严戏又朝下拉了帽子,挡住窥视而来的视线。

 

“严浩翔帅是帅,不过还是太冷了,我还是更喜欢篮球队的刘耀文。”

 

“喜欢有什么用,人家刘耀文天生自带青梅竹马。就差没有把三班那个宋亚轩拴裤腰带上了。先别提两个人有没有什么,就算啥也没有,搁你,你膈不膈应啊。”

 

女生的小声说话逐渐被教导主任的激情讲话的声音给掩盖住了,张爱认真地看着教导主任激情澎湃地宣布这一周流动红旗,随着教导主任念到一个班级名字,手上还随着大众一起鼓掌,嘴巴看着是笑着没动,实际却在和身边的严戏说着话:“我记得你昨天就发微信问我一遍B中的人什么时候到,早上在校门口干嘛又问一次。”

 

他身旁的严戏揉着自己的右肩:“那可能是忘了。”

 

“早不忘,晚不忘。”张爱笑着看了一眼严戏,正巧听到教导主任念到高一(三)班的名字,高一(三)班是贺樱宋盆所在的班级,他眉毛一挑,倍加用力鼓掌。

 

“你无不无聊。”

 

“诶,你居然听懂了我在说什么。”

 

升完国旗后,一周未见的学生两三成群,讲着小话,形成细长的人流走向不同的教学楼,而他们在走向不同的教学楼之前,必然会经过学校大门口,那里站着迟到罚站的同学。

 

贺樱外面套着大了不少的校服外套,和宋盆说着周末在家里看的新出来的思密达选秀节目。

 

贺樱的刘海刚刚盖过眉上一点,她将长发拨至双肩前,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清冷美女,而隐藏在长发之下,她的无线耳机里还播放着选秀节目的歌曲。

 

宋盆则是将头发挽起一个丸子头,丸子头用贺樱刚借给她的水性笔固定住,水性笔固定地松松垮垮的,有几缕头发垂在她耳边,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颇为朝气盎然的美女。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不出意外,贺樱又在此处发现了自己的表哥。

 

“小逸哥,你这又迟到了?” 敖费是贺樱的表哥。

 

敖费本眯着眼睛享受着阳光,听见声音才睁开眼睛,见是贺樱,开口解释:“本来没有迟到的。可是校门口那家牛肉粉的汤太好喝了,我就多喝了那么一碗,紧赶慢赶,也就差了那么一秒就遇上赵大嘴锁门了。”赵大嘴是他们教导主任的外号。

 

“你这自从开学就没有一次赶上过升旗仪式吧。”

 

敖费笑着摸了摸鼻子,又看了一眼贺樱身上大上不少的运动校服,八中的校服是运动服,统一蓝色,不分男女。贺樱比敖费小一岁,低了一级,现在正念高一,要说现在高一女生的特点,其中一点就是对各种oversize 的狂热喜爱,当然其中也包括校服,做校服的时候,贺樱特意把自己的尺码写成了XXL,敖费站着罚站,还继续和贺樱闲聊:“小贺儿,你看要不要改一改你的校服,你说你天天披着个麻袋,你以为男生觉得好看……”

 

“谁稀罕你们男生觉得好看……”

 

丁年走得很慢,她几乎是跟在人流走在最后,她低着头看着手里的单词本,再抬头看着天空,嘴唇微微张合,默背着单词,然后再低下头,移开手指,看着刚刚被遮住的单词词意,她又翻过一页。

 

敖费正与贺樱说着话,不经意侧了一下头,看到了人流的尽头,然后他轻轻咳嗽一声,打断贺樱的话,对着贺樱说:“小贺儿,大声一点,叫我一声名字。”

 

“啊?”贺樱被突然打断有些懵,还是按照敖费的意思叫了一句:“小逸哥。”

 

“不是,是我的全名。”

 

“敖子逸?”

 

敖费眼睛的余光瞟到了拿着单词本记着单词的丁年,他对贺樱说:再大声一点。”

 

“敖子逸?”

 

“再大声一点,小贺儿你早上是没吃饭吗?”

 

“敖子逸!”贺樱的声音之大,声振林木,响遏行云,惊起飞鸟。

 

不止是丁年,走在人流最后的学生纷纷回头,看着站在校门口的敖费,以及他面前的贺樱和宋盆。

 

沐浴在众多学生的目光之下,敖费笑着看了一眼正看着他的丁年,然后回头大声回答贺樱一句:“诶,我是敖子逸。”

 

C中早上第二节下课的时候是C中做课间操的时间,敖费和贺樱逃了课间操,躲在学校小卖部里。

 

敖费咬着泡面叉子,端着放好佐料包的泡面碗去接热水桶下接开水。

 

”小逸哥,你早上不是刚吃了牛肉粉的吗?”

 

“那不是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了吗?”接好开水,敖费把泡面叉子叉在泡面碗上:“我也该饿了。”

 

贺樱无语。

 

敖费又对老板说:“诶,老板,再来两罐百事。”

 

敖费一向是可口的忠实拥护者,曾妄言喝百事的人都是邪教。

 

“小逸哥,你怎么要百事,不是有可口吗?”

 

敖费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百事,递给贺樱一罐,居然略带害羞地笑了一下:“想请你喝百事了,不成吗?”

 

百事在学校里,还有另外一种含义,百事喜事才百事可乐,发生了什么喜事,都要请大家喝百事,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在学校里谈起了恋爱,就会请身边的朋友喝百事。

 

百事在C中也被称为喜百事。

 

“不是吧,小逸哥。”

 

“是的。”

 

敖费虽然不靠谱,但是也是实打实C中扛把子,但凡是C中的事都是一肩承担,所以即使是他觉得对学校附近网吧通宵包场权的争执很傻逼,他也应邀和隔壁职高干了一架,敖费自信满满以一对三,却差点大意失荆州,不小心将后背暴露在对手的目光之下。

 

那天天气不好,即使在大白天,天色也是灰蒙蒙,在一条无人经过的小巷里,在一场打架接近尾声的时候,突如其来的一声:“小心后面。”如划开阴天的一道阳光。

 

敖费回头,躲过了来自身后的一板砖,不过也被身后的板砖打伤了一侧的肋骨。

 

敖费吃了一口刚泡好的老坛酸菜泡面,含糊不清地对着贺樱说:“电视剧里不经常上演英雄救美吗?你见过美救英雄吗?”

 

那时的丁年就这样出现在敖费眼前,她拿着扫帚,帮着敖费驱赶着不良少年,然后从地上拉起愣住的敖费,声音虽然颤抖却又坚定:“来,拉住我的手,不用怕。”

 

那时的丁年错以为敖费是被不良少年欺负的学生,她向坐在地上的敖费伸出手,那一刻敖费握了上去,她的手很是干燥温暖,敖费形容当时的感觉:“她就像魔铃一样从天而降。”

 

贺樱偷偷百度了一下,魔铃是《圣斗士星矢》里的女圣斗士,贺樱的脸扭曲了一秒,嫌弃自己表哥的中二,又恢复正常。

 

肋骨的淤青对于平时的敖费根本不算事,驱赶走了不良少年之后,丁年隔着衣服轻轻碰了碰敖费的伤处:“疼吗?”

 

“疼。”敖费抖动了一下,仿佛真的特别疼,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活像一只刚受伤的小狗一样:“特别疼。”

 

“走。”丁年架起敖费,“我带你去看看,你小心一点,慢点走,别碰到伤口了。”敖费活这么大岁数,从来都是糙生糙养,没有被这样精细地对待过。

 

“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她不是魔玲,她是我的雅典娜,守护人间所有的治愈与美好的雅典娜。”敖费嘿嘿一笑,一抹嘴角的汤汁,对着面前的贺樱说:“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恋爱了。”

 

贺樱牙酸,问敖费:“那后来呢?”

 

“后来,她把我送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帮我垫付了钱让医生给我做了一个检查。结果我检查一出来,她就不见了,做好事不留名,不愧是我的雅典娜。”

 

敖费显得有些惆怅:“后来我好不容易才知道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还和我一样,也是高二的学生,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是天赐的缘分啊。只是每次我想和她打招呼,她就绕道而行,像是根本不认识我一样。我根本连自我介绍都来不及告诉她。”

 

滴一声,贺樱拿着敖费的饭卡刷了一根烤肠,刷卡器上面的余额显示19.8,贺樱接过小卖部阿姨递过来的烤肠,往烤肠上涂上厚厚一层辣椒面,问敖费:“这也就是为什么你非要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让我喊你大名的原因?”

 

敖费义正言辞:“我老婆总要知道她未来男朋友的名字吧。” 敖费对着吃着刷他卡买的烤肠的贺樱说:“不然多不合适啊,不过说真的,小贺儿,这事以后你可得帮忙。”

 

贺樱按着手机,托同一个社团的学姐打听了一番,高二(四)班的丁年,得到的反馈则为丁年是一个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好学生。

 

贺樱吃完最后一口烤肠,想了想委婉地对着敖费说:“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早上第二节的课间时长是最长的,做完课间操,还有些许休息的时间,高一(六)班的刘完站在(三)班的门前,站在门口闲聊的同学一见是刘完来了,还未等刘完开口,回头对着教室里趴在桌子上的宋盆喊了一声:“宋亚轩有人找。”

 

刚做完课间操,昏昏欲睡的宋盆艰难地从桌子上撑起半张脸,抬头看了一眼教室门外,是刘完,她又立刻躺了下去,声音带着浓浓的困倦:“不见。”

 

刘完看着宋盆还瘫在课桌上,直接将手中的试卷递给站在门口的六班学生:“帮我递给一下宋亚轩吧,她数学卷子昨晚塞我包里了。”

 

 

贺樱从小卖部回到三班教室,宋盆还趴在课桌上,贺樱和宋盆是同桌,她从宋盆课桌上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手,看着宋盆桌上还盖着一张数学试卷:“诶,你找着了?”

 

早上贺樱想和宋盆对数学试卷答案的时候,宋盆翻了半天书包也没找到,宋盆估摸着自己落家里了。

 

“不是,昨天晚上在刘耀文家里做作业,做完的时候塞错书包了,他刚刚给我拿过来的。”宋盆趴在桌上小声回答着贺樱的问题。

 

贺樱拿着试卷的手停顿了一下,“昨晚你爸妈又没在家?”

 

“嗯,厂子里旺季加班,他爸妈也没在。”贺樱把玩着宋盆垂落下来的头发,听着宋盆说:“晚上是他弄的猪肉炖粉条,可难吃了,他倒是不嫌弃,一个人嚯嚯了一盆。后来晚上我妈回来,给我又蒸了豆沙包,我才吃饱。”

 

“不错了,至少没让你弄晚饭。”

 

“他说我做的饭能吃死人,不让我做,不然我肯定比他弄的好。”宋盆颇为不屑刘完的负面评价:“不过,为了让我有参与感,他最后还是让我颠了颠勺。”

 

听着宋盆说着话,贺樱忍住笑意,翻过手上的数学试卷,问宋盆:“轩轩,你有没有想过你是真的喜欢水泳队的马嘉祺?”

 

“那当然。”宋盆猛地坐起来:“我喜欢的是可是忧郁美少年。”宋盆强调:“马嘉祺yyds,他静静地坐在那里就如同秋叶一般静美,他每次一眨眼,睫毛之下会晕出一团光阴效果的阴影,活像是用顶烟墨画上了一笔的眉眼。”

 

贺樱听着宋盆的彩虹屁,拿起水杯,又默默地放下拿起的水杯,听见宋盆继续说:“还有柏原崇,还有天风男团的马……”

 

贺樱又拿起水杯,然后默默放下。

 

“对了。小贺儿,你昨晚说做梦都想要的那张小狼的小卡我居然在学校贴吧看到有人出的。”宋盆忽然想起今早计划跟贺樱的事情,小心翼翼在课桌之下翻出手机,背对教室的走廊侧了半身,挡住了来来往往的视线。

 

宋盆给贺樱展示着手机里收藏的信息:“160一张。你要不要?”

 

“160?”贺樱惊了,然后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160就160,大不了吃半个月的泡面。”

 

宋盆和贺樱是同班同学,也是亲密好友,而使她们高一一开学就迅速亲密的契机就是人生生涯之中必不可少的一段重要经历—追星。

 

天风是之前一个很红的男子选秀节目,在100多人的练习生中最终选出七名男生成团。这档节目之所以火,在于节目的可看性很高,在这个节目里,有唱歌一骑绝尘的,有跳舞让人望其项背,有相见即热恋的,有青梅绕竹马的,有灵魂中伴侣的,还有破镜待重圆的,太多太多有趣的故事,让人追着故事,追着节目。

 

而喜欢追选秀综艺的贺樱是其中大热门的出道人选“狼”的妈粉,而宋盆则是另一位大热门出道人选“马”的女友粉。随着节目完结,狼和马都顺利出道,成为天风男团的一员,她们也变成亲密而友好的队友粉。

 

“行,我把她的QQ号发给你,你们加QQ细聊。”

 

“好的,谢谢轩轩宝贝。”贺樱给了宋盆几个飞吻:“爱你。”

 

“这有啥,小事儿。”宋盆回了贺樱几个飞吻,“我也爱你,爱你,对了,小贺儿,你上次抽到的那张马和熊的小卡可以换给我吗?我用兔和鱼的小卡给你换。”

 

贺樱犹豫了一会儿,才回复到:“啊,不好意思,轩轩,可能不太行,那张马和熊睡衣小卡我也很喜欢,主要是马那张太可爱,非马粉也想收藏,不过你想要看的话,随时可以借你。”

 

“好吧,那我刷刷咸鱼。”君子不夺人所好,马熊也不是热门cp,能够以合适的价格买到的可能性也挺高的,宋盆撑着头刷着手机,忽然想起:“不过小贺儿,上次你抽到那张熊和兔小卡的时候,有人高价咸鱼收,我让你出了,你也是不出。要不是我知道你最讨厌熊,这两件事加起来我还以为你是批皮的熊女友粉呢。”

 

贺樱一僵,打着哈哈:“怎么会,诶,轩轩看了上周六那场live吗?” 

 

“那肯定看了,马的高音简直绝了。”宋盆一拍桌子:“我看了一遍完整版,然后昨天一天都在疯狂刷马的直拍。”

 

“对,最后的ending简直帅我一脸血。”

 

“最后的ending不是熊吗?”宋盆疑惑。

 

“哈哈哈。”贺樱干笑两声,脑筋迅速急转弯:“我说的是最后ending前一秒的那个狼的镜头,wuli小狼,妈妈好想给他鼓鼓掌,太棒了,天生爱豆,暴风成长。”

 

周一通常是一周之中最难熬的一天,仿佛过了许久,时间也才走过一个上午,而好不容易千盼万盼到了下午,第三节课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被老陈占据讲数学试卷,等到了第四节班会课的时候,贺樱才装作肚子痛,宋盆扶着贺樱,两个人请了假,匆匆忙忙赶往大操场。

 

C中足球队和B中足球队的比赛已经过了上半场了,现在场上的比分是C中 1: B中 0,本来就是C中的主场,拥有更多的主场优势,贺樱环顾四周,有不少上体育课的学生围观,还有和她一样偷偷摸摸请假跑出来观看比赛的女生不算少数。

 

“诶,小贺儿这边。”宋盆帮着贺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观战,比赛已经进入下半场了,严戏带球进入对方罚球区,对方中场全力奔跑着回场,比赛过半,双方体力消耗严重。

 

对方中场喘着粗气仍旧声音洪亮指挥着主力后卫:“回防,赶快回防。” 对方主力后卫迅速回防防守严戏,对方主力后卫是耐力型选手,一贯难缠,严戏数次想带球突破,却又被数次拦下。

 

“严浩翔,这边”对方罚球区的右前方张爱举着手,示意严戏。

 

严戏喘着气,汗水打湿了他额头的刘海,他看了一眼张爱,汇聚在下颚汗水一滴一滴滴落在着他胸前的号码上,“接着。”严戏绕过面前的防守,对着张爱喊到,而张爱的面前中防卫及右防卫已经回防,守门员的眼睛如鹰一般,随时注意着张爱接下来的动作。

 

严戏作势往右踢,谁也没想到这是一个假动作,球径直踢向左边空档区,而在那里早早等候着一名队友,顺利接到严戏的传球,一脚射门。守门员来不及防守,扑了一个空。

 

裁判吹哨,举手示意,进球得分 C中 2: B中 0。

 

“yeah!”张爱与队友们击掌欢呼。

 

“yes!”贺樱和宋盆也互相击掌。

 

“好兄弟,真默契。”张爱左肩撞击着严戏的右肩,平常不太笑的严戏此时也笑着着喘着气,顺手将刘海顺到一侧,露出光亮的额头,还有明亮的眼睛。他如平常一般抬头扫了一眼场外,在某处停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转过眼睛。

 

得分之后,下一球由对方开球,已经连输两球,对方团队显然有些急躁,开球之后迅速带球进攻,突破。

 

严戏是球队的前锋,也是球队进攻的第一线,他主要任务是进攻对方争取得分,同时也在前场或回撤至中场阻击对方进攻。

 

严戏被对方中场冲撞过后背,微微踉跄了了一下,对方中锋趁机带球过人,过到中场,严戏大喊一声:“真源,回防。”

 

比赛正激烈,围观者越来越多了,贺樱被背后的人推着往前走了几步,踩在球场边缘线上。

 

张爱是中场,这个位置是球队的大脑核心,前可参与进攻,后可参与防守,他已经提前到达中场位置,他最为擅长就是阻击进攻,在对方中锋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张爱带走球,对方前锋一着急,一个铲球,足球高吊飞起,径直飞向草地外围观人群之处。

 

球的速度来得之快,围观人群根本来不及反应,特别是关注点根本不在球赛身上的少女们。“小贺儿小心!”随着宋盆一声惊呼,贺樱看见一个飞速旋转的球体朝着自己袭来。

 

很多人在遇到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是抱头和闭上眼睛,这是人的本能自我保护,闭上眼睛就看不见危险刺激的画面,而抱头则是因为头部是人体最为重要的部位,护住头部能够避免最大危险情况的发生。

 

而贺樱也一样,危险袭来,她下意识后退了一步闭上了眼睛,还未来得及护住头部的时候,突然有一只手挡在了贺樱面前,他拦住了球体的进攻,并尽力将球体往场上回抛,球体飞回赛场,而阻拦住球体进攻的人却因为重力失衡而整个人摔在地面。

 

一声哨响,比赛暂停,严戏躺在草地上,脸色苍白按着左手手腕,飞速旋转的球体的冲击力是一只手难以阻挡的,令许多人意外的是严戏居然靠着一只手阻挡了球体的进攻。

 

“翔哥。” 

 

“翔哥,你没事吧?”

 

队员纷纷围了过来,帮助着严戏站了起来,严戏皱着眉头,他按了按自己左手的骨头,然后轻轻甩了甩手,活动左手的关节,“没事。”他抬起头回复队友。

 

严戏看着面前受了惊吓还未回过神的贺樱,皱着眉头:“站远点。”他的声音很冷淡,在旁人听起来颇有些不耐烦。

 

“我……”

 

贺樱还未来得及解释,严戏已经转身继续回到赛场上。

 

“我们也站远点吧,以免打扰到他们比赛了。”背后的女声对着同伴小声说。

 

“我们也退后一点吧。还有你们踩线了,退后一点吧。”背后有女声对着前面的贺樱说:“不要再影响他们比赛了。”

 

“抱歉。”

 

 

 

回教室的路上,宋盆看着贺樱的脸色:“不是,贺儿,你知道的,不是你的错,是后面人太挤了,你被挤到前面去了,我还被挤出去了。”

 

“嗯。”贺樱答应着。

 

“哎呀,严浩翔一直都是那B样,之前四班班花问他要微信号,他直接低着头看手机走过,当人家班花是空气。”

 

“哎,贺儿,你看小狼的live,刚出的,dwafbhlhduv姐姐拍的小狼focus,还是八个镜头切换,热转1万的绝美直拍。”宋盆拿出手机,见贺樱没有反应,继续切换了一个页面:“哎,不然那我陪你拍探店vlog,你不是说有好几家店一直想去吃,找不到人陪吗?”

 

“好了,好了。”贺樱揉了一把宋盆的脸:“我没事。不用安慰我了。本来我也只是去看比赛的。”贺樱开了手上的矿泉水,喝了一口,旋转盖上瓶盖,盖紧:“比赛赢了就好了。”

 

看着贺樱一脸我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表情,宋盆想了半天,着实也想不出其他什么安慰的话,只得一声叹息:“哎,你咋不喜欢刘耀文呢?”

 

严戏和刘完都是校队主力,虽然一个是足球校队,一个是篮球校队,宋盆撑在学校路上的栏杆上:“要是刘耀文,我两三分钟帮你搞定。”

 

贺樱却突然扑通一声被宋盆的话逗笑了。

 

“你笑什么?”

 

贺樱咳嗽了一声,才笑着抬起头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要是你的话,的确也就两三分钟能搞定。”

 

这一周,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撕过周一的日历,学过一篇《烛之武退秦师》,在作业本上写下二次函数与二元一次方程,不等式的计算题,看着爱提裤子的历史老师翻着ppt,讲着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这一周也就这样过去了。

 

俗话常说,一周这一天最幸福的则是周六这天,难得的双休日的第一天,早上起床打开窗,扑面而来的都是好闻的空气,这天还难得出了一个大太阳,人人都说秋高气爽,在C市却又有一些不一样,因为地形因素影响,使得C市秋老虎很是厉害,在家里穿着单衣不一会儿也是满头大汗。

 

【注释:秋老虎,在气象学上是指三伏出伏以后短期回热后的35℃以上的天气。】

 

刘完咔一声,单手打开可乐拉链,一口气喝完一瓶冰可乐,再打上一个充满碳酸气息的嗝。这天周六一如既往,刘完宋盆的父母厂里加班,过了中午才睡醒的刘完敲了楼上宋盆家的门,搁宋盆家来呆着了。

 

宋盆嫌弃刘完打嗝声音太响,踹他下了沙发去开电风扇,刘完踩在拖鞋上面,再把停止转动的电风扇扭上三圈,等着电风扇重新开始转动,刘完重新躺回沙发,和宋盆各占据一头,电视机里的CCTV8里播放着《武林外传》。

 

“你看啊,不是你要看的吗?”刘完对宋盆说,这个时间段里体育频道正转播着湖人队的比赛,刘完刚刚和宋盆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屈从于宋盆意愿,继续重复看着已经滚瓜烂熟的“照顾好我七舅老爷”的戏码。

 

宋盆打着手里的贪吃蛇,白了刘完一眼,嘴里敷衍着:“我这不是在看着的吗?”

 

刘完没说话,拿着自己的手机,刷着微博的评论,关注着比赛的进程,即使他家就在楼下,即使他家电视静静等待着被打开,他依旧占据着宋盆家沙发的一角,看着电视里七舅姥爷的戏码,直到风扇停了,“宋亚轩。”刘完关注着手机里比赛进程,开口喊了一声:“这次该轮到你去开了。”

 

湖人队赢了这一场比赛,刘完激情发了一个朋友圈,不过一会儿,他朋友圈里满是篮球队队友给他点赞,不出意外贺樱给他点了一个赞,之前也提及过,贺樱的爱好很特别,除了追星以外,还喜欢足球,也喜欢篮球。

 

宋盆打完贪吃蛇,用脸刷开刘完放在一侧的手机,滑动着刘完的手机:“我要点奶茶,你喝什么。”

 

“我记得上次就是用我账号点的,这次该你了吧。”

 

“昨天出去吃米线,我给钱。”宋盆盯着刘完说。

 

“行行行,你点,你点,该你点。”

 

点好外卖,切换到微信支付画面,正好宋盆眼尖看见刘完之前发的朋友圈,庆祝湖人队胜利突围,贺樱在下面点了一个赞,不知道怎么的,宋盆突然想起那天自己对贺樱说的话:“要是刘耀文,我两三分钟帮你搞定。”

 

”你咋又不点了?”

 

宋盆试探性地问着刘完:“你觉得小贺儿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我是说小贺儿人美心善,也喜欢篮球,应该和你有很多共同话题,你觉得她怎么样?”

 

刘完一开始不明所以,现在他听出了宋盆的意思,眼睛盯着宋盆,有些生气,忽然他往前靠近了一步,距离宋盆脸颊只有一寸的距离,他的呼吸都快喷到宋盆的脸上:“那你觉得我怎么样?”

 

“人帅心善,和你也有很多共同话题,比如昨天你非要去吃的那家很难吃的米线。”刘完看着宋盆的眼睛,他的手臂压着宋盆的肩膀不得动弹,问她:“你觉得我怎么样?”

 

宋盆吞咽了一下口水,往后靠在沙发靠背上,举起刘完的手机挡住自己的脸,隔绝出一段距离:“哎。”她声音有些微颤:“不行就算了呗,非拿我打比喻做什么。”

 

刘完看着宋盆,宋盆一直举着手机遮挡视线,半响刘完泄气:“算了,懒得跟你说。”刘完又退回他的位置,继续看着电视里里无聊的电视剧,神色有些不愉。

 

过了一会儿,宋盆伸出脚碰了碰刘完的脚背。

 

“干什么?”刘完没好气,也还是答应着宋盆的话,看样子没有真的生气。

 

“没干什么。”宋盆才放心地把腿放在刘完的腿上。

 

刘完盯着宋盆放在他腿上的腿看了半响,于是又加了另一只腿,宋盆又在上面再加上一只腿,两个人四只腿玩着角力。

 

“放开。”

 

“你先放。”

 

“你放了我就放。”

 

“我信你个鬼,数一二三一起放。”

 

“好,那就数一二三一起放。”

 

“一 ! 二 ! 三! 放。”

 

从楼房里传来一声气急败坏:“宋亚轩,你又耍赖。”

 

午后两点,在一日之中最为炎热的时间段,刘完收到了一条信息提示,他从沙发上坐起来,对宋盆说:“我出去打篮球了,晚饭你自己解决。”

 

“谁啊?这天这么热还约你出去。”

 

刘完换上球鞋:“安哥约我,我先去了。”

 

“哦。”听着是安哥,宋盆答应了一声,看着刘完关上门,才拿出手机,继续打了一会儿贪吃蛇,有人陪着打贪吃蛇觉得还挺有意思,一个人打着打着却突然觉得无聊,电视里还放着“照顾好我七舅姥爷。”的戏码,宋盆也无心观看,她打开微信找贺樱:“小贺儿,出来玩。”

 

楼梯间里,刘完正巧遇到了回家的刘母,还有久未相见。

 

“诶,妈,您不是说晚上九 十点才回来吗?”

 

“这不你表哥来了吗?我赶紧提前请了一个假,赶回来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表哥。”刘完喊了一声,随即对刘母说:“刚刚安哥约我去打球了,你们先吃,就不用等我了,”刘完边说边着急往下走:“对了,别忘了喊宋亚轩下来一起吃晚饭,她搁她家里躺尸呢,我先去了,妈。”

 

“诶,你等等,你表哥好不容易来一趟,你也不陪陪你表哥?”

 

“对不住了表哥,安哥找我打球,等我晚上回来我们再聊。”刘完的话消散在风里。

 

刘母一脸尴尬地看着侄子,为刘完找补:“你知道的,你表弟就这个风风火火的个性。不过他也真的是不分轻重,每次听到他安哥找到,跑得比兔子还快,简直比亲哥还亲。”

 

“没事,姑妈,本来也就是为了来看看您的”刘完表哥笑着解围:“不过这个安哥是?”

 

“哦,是耀文以前篮球队的学长,姓夏,叫什么长安,哦,对了,我想起来了。”刘母一拍脑门:“叫夏常安。”

 

 

 

周六的下午,足球队的加训结束后,张爱和严戏留在最后,听完教练安排完战术之后,又实际推演了一遍之后才准备换衣服离开。

 

张爱一边换衣服还一边和严戏讨论战术:“我觉得教练说的有道理,上次和B中打那一场的战术不能多用,多用就不灵了。下一场如果又遇到那种情况,即使我被人防死了,你要么给我死扛传过来,要么赌一把直接射门。”

 

“嗯。”严戏关上衣帽柜,答应了一声。

 

“对了。”说起上次的比赛,张爱看了一眼严戏的脸色,还是没忍住吐槽:“严浩翔,你会不会说话啊,小心一点不会说吗?没受伤不会说吗?”张爱学着严戏的口气,严肃着说:“站远点。” 

 

张爱无奈地看着严戏:“我看那位当时眼睛都红了。我想着我揣摩你的心思揣摩了这么多年,应该也八九不离十。你想说什么麻烦把话说完整好吗?说一句:‘站远一点,小心不要再被球砸到也行啊。’”

 

“我看那位这两天都没来看你训练了。”

 

“你有事吗?”严戏看了一眼张爱,拆下腿上的护腿板:“没事帮我拿一卷医用胶布。”严戏刚刚训练的时候手掌撑地,左手手心擦伤地有些严重,喷过云南白药。

 

张爱拿来一圈医用胶带,认命地帮着严戏缠着左手:“又转移话题,我跟你说,严浩翔,你就憋死吧你,什么时候那位真谈恋爱了,有你哭的。”

 

学校门口的奶茶店,炸串店通常为一众商家店必争之地,物不一定美,但是价格一定低廉,一杯冰鲜柠檬水加一杯蜜桃四季春,用一张团购券一共不到7块钱,宋盆站在炸串店前,指着展示柜里的肉串:“对,就要下面那两串炸里脊。”宋盆对着站在隔壁等着奶茶的贺樱说:“小贺儿,吃不吃炸藕。”

 

贺樱接过两杯水果茶,跟店员道了一声谢,一手拿着一杯果茶,将果茶摇匀,又抽了两根吸管,帮宋盆插上吸管,递给宋盆:“要。”

 

宋盆接过蜜桃四季春,喝了一口,对着炸串店店员说:“那就再加两串炸藕。谢谢。”

 

“等会儿去看电影呗,我跟你说,有一部大片评分很高的。刘耀文昨天晚上跟他们篮球队去看过了,回来也说特别好看。”宋盆点开购票软件,“等会儿4:30这一场如何?”

 

“我看看,这场位置有点偏。”贺樱低下头,未扎起的黑发如瀑布一般滑落,她关注着宋盆手机上的票务信息,点进临近的场次,对比着座位,好片在周末通常都是很难选到好座位,贺樱有些纠结。

 

张爱和严戏出了学校,张爱问严戏:“等会儿你回家准备干嘛?”

 

“吃饭,睡觉。”

 

“一个大好的周末又被你这样浪费了。”张爱痛心疾首,忽然张爱被学校门口炸串店前站着的身影吸引了注意了,“哎。”张爱撞了撞严戏的肩,示意严戏。

 

顺着张爱的目光,严戏看到了贺樱和宋盆,他收回了目光,眼色平静:“怎么了?”

 

“没怎么啊。我就是看到了我音乐社的小伙伴了,走,过去打一个招呼。”张爱拉一下严戏,没有拉动,他又使劲拽了一下严戏:“走了,还不让我和小伙伴打个招呼了吗?”

 

“你自己去。”

 

“哎,亚轩,好巧。”张爱突然高声对着不远处的宋盆打了一声招呼。

 

宋盆和贺樱抬头,宋盆高兴地挥了挥手,高声:“诶,真源,你们刚训练完?”

 

贺樱看见了张爱,当然也看见了张爱身边的严戏,触不及防的对视,贺樱的眼睛撞进了严戏的眼睛。

 

严戏已经完全康复的左手手腕突然被静电电了一下似的,酸酸涩涩,使不上力。

 

 

Scabish

曼克斯猫

 @山海有龙 我终于写完了,我爱你。

爱人,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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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是有这种下不完的雨”


窗外是黑压压的积雨的云,高级灰的色调使人难以辨认这是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这样适合睡觉的天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了三个月之久,天像被捅破了一样持续不断地漏下雨水。起初气象局发布消息,说这连绵的阴雨是台风、上升气旋和准静止锋导致的,并提醒市民朋友雨天出行注意安全。可这雨时大时小却再也没停过,三个月的时间,把中国下成了马孔多。

权威发言人被长枪短炮和怼到嘴边儿的话筒逼得没有办法,对着电视机前受困的十几亿观众自暴自弃地解释说:“就...

 @山海有龙 我终于写完了,我爱你。

爱人,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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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是有这种下不完的雨”


窗外是黑压压的积雨的云,高级灰的色调使人难以辨认这是一天之中的哪个时刻。这样适合睡觉的天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了三个月之久,天像被捅破了一样持续不断地漏下雨水。起初气象局发布消息,说这连绵的阴雨是台风、上升气旋和准静止锋导致的,并提醒市民朋友雨天出行注意安全。可这雨时大时小却再也没停过,三个月的时间,把中国下成了马孔多。

权威发言人被长枪短炮和怼到嘴边儿的话筒逼得没有办法,对着电视机前受困的十几亿观众自暴自弃地解释说:“就是有这种下不完的雨。”

——就是有这种下不完的雨。郑云龙被这样毫无道理的解释惹怒了。三个月来,剧院的排练与演出工作暂停,大半的工厂与商店关闭,物价哄抬,网速下降,煤电开始限时供应,然而这一切加起来都比不上交通瘫痪带给他的焦躁感。飞机停飞,地铁停运,水路成为人出行为数不多的选择。可船少人多,一切以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优先,私人理由的跨省申请不知道已经被排到了何年何月。


他已经有整整三个月没见到阿云嘎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算下来就他妈是二百七十年!


“这算什么?”郑云龙在电话里情绪激动地提出质疑,“什么叫就是有这种下不完的雨?他们怎么能用一个现象本身去解释它的存在?这不就像是我上学的时候问老师,老师这题为啥选C啊?老师告诉我,就是有这种让你选C的题。——你说这他妈像话吗?”

阿云嘎在电话那头耐心地听着他满嘴跑火车,听到这句的时候终于没忍住,噗的一声就笑了。他紧跟郑云龙的步伐一起义愤填膺:“不像话!太不像话了!”

郑云龙本来边打电话边在幽闭的客厅里来回转着圈儿,听到阿云嘎的笑声从电话里传来的一瞬间,突然一下子就站定在原地。那声浅浅的含在喉咙里的笑像羽毛一样抚在他心上。郑云龙发现自己奇迹般地被安抚了,哪怕阿云嘎其实什么都没做。

“那天就不该放你走的,”郑云龙后悔,“你回北京第二天就开始下雨了,要是你那天没走,我们这三个月……”

话还没说完,他就听到自己的声音与电话忙音冲撞在了一起,信号又断了。下雨天空气中水分增多时特高频无线电在传输过程中容易被空气中的水分吸收,这是郑云龙这三个月来学到的第一条物理知识。

第二条使他深有体会的物理知识是雨天气压低,大脑在缺氧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困意。他每天像是睡在黄果树风景区,在低气压与白噪音中体验高质量睡眠。


然而两天后的一个早上,郑云龙睡得不踏实。他得到某种昭示般前所未有地在光线昏暗的早七点睁开眼睛,然后听到窗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在打开窗的一瞬间雨水乘着风势灌进了房间,郑云龙被扑了一个激灵。一秒钟后,他隔着重重雨幕看见了风雨中飘摇的阿云嘎。阿云嘎穿了一件橙色的雨衣,遮不住的发梢被雨水打湿,软趴趴地贴在额头。空旷的积水的马路上他的身影小小的,像个小男孩。

他手里举了个小喇叭,声如洪钟:“差一位,差一位了啊!差一位,再来一位就走了!”

郑云龙心里笑骂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双手拢在嘴前喊话:“你这又是从哪儿听来的黑车司机的黑话?”

阿云嘎扬起一面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的旗帜:“那你跟不跟我走!”

郑云龙想也没想就关上了窗,以最快的速度检查了房间里的水电天然气,什么东西都没收拾,披了件外套就往门外冲。

他刚迈下两步台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折回房间。

然后拿走了客厅茶几上最后的两个苹果,深吸一口气,冲进了雨里。


2 首先,你要有一条船


他俩像两只落汤鸡一样抱了好几分钟以后阿云嘎才反应过来,“害!跟这儿抱啥呢,上船,先上船再说!”

郑云龙震惊了:“什么船?”

阿云嘎扬起得意的脸庞,发梢的雨水溅了郑云龙一脸:“我们的船。”

郑云龙:“……你到底背着我藏了多少私房钱??”


在他们互相拉扯着往运河岸趟水前行的半个小时里,郑云龙听阿云嘎颠三倒四地讲完了前情。

“你那天跟我打电话的时候,其实我人已经在大连了。这雨刚下了一个星期的时候我就找晰哥说让他帮我搞一条船,大连嘛,东北那旮达他都很熟哒!可是他一开始不帮我,你们当时都以为这雨过几天就会停的,折腾啥呀,但我就觉得我得先来找你,我们非得有条自己的船不可……”

“……后来他就帮我问了,嘿,比我想的便宜不少,当时还真没什么人想着要买船。估计现在再买就不是这个价了。哎,你瞪我干嘛,心疼我钱?那钱花完了还可以再赚嘛,可是我想来找你啊……”

“……再说了,这雨一直不停,谁知道是不是永远都不停了呢?不过也无所谓,反正我已经接上你了,——来,你手给我,小心!”


那是一条白色的小船,有窄窄的甲板和小小的船舱,吃水不算深重,乖巧安静地停在码头。那不像恶劣天气里带他们逃离的利器,反倒在转小的细雨绵绵里有些诗情画意的意思。

阿云嘎轻车熟路地翻了上去,看上去已经同这船磨合相处了有一阵子。

“瞧瞧!怎么样!”

郑云龙由衷赞叹:“它真漂亮!”

阿云嘎心满意足地露出骄傲的微笑,他伸手把郑云龙接上船。

“我们去哪儿?”

“去厦门。”

“怎么去?”

“这一段是运河,后面会开到海上。一路都有码头,虽然客运已经停航几十年了,但航道一直都在。舱里有航海图。——舱里还有吃的,你饿了就去吃点儿。”

“你这是都计划好了?”

“嗯,你啥都不用操心,把自己带上就够了。”

郑云龙半个身子探进船舱,“你还买了水果?”

“你想吃自己去拿。”

“先吃我的。”郑云龙从湿透的外套里掏出两个苹果,他出门时带出来的唯一的行李,他全身上下最后的资产。苹果半红半绿的表皮上还挂着雨水。他信誓旦旦:“你买的肯定没有我这个好吃。”

郑云龙手法娴熟地拿刀削了皮,把其中一个递给阿云嘎,“喏,付你船费。”

阿云嘎一口啃下一小半,甜蜜的汁液流进他的喉咙。郑云龙确实没说大话,他这辈子真的从来没在别处吃到过比郑云龙给他的更好吃的苹果。

一个苹果下肚,阿云嘎仍站在原地盯着郑云龙看。

“你看着我干啥?开船去啊,我不会开。没骗你,真不会,”阿云嘎灼热的目光像是要把他烫出个洞来,“——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也不会开啊,我操。”

阿云嘎没说话,视线紧紧钩在郑云龙的嘴唇上。他突然走上前去,在他的嘴角恶狠狠地嘬了一口。他们冰凉的脸颊静止地贴了一会儿。

而后他走向驾驶室,留下一句:“船费。”


郑云龙望着阿云嘎的背影,突然想起十年前他们刚刚认识时,阿云嘎留给他最初也是最本质的印象。那时他没来由地觉得,这个男人像是动物。这不是现在流行的那种把心爱的人比作小猫小狗小兔子的可爱修辞法,他是真的觉得阿云嘎像是密林里走出来的用直觉在生活的某种动物。

地震来临前,冬眠的蛇会爬出巢穴,鱼会张惶地飞跃水面;海啸前,河马与鳄鱼奔向高地。人类对灾难的预感在安逸的生活里逐步退化为零,可阿云嘎仍旧保留着某些原始的本能。暴雨降临的时刻,他比所有人、所有科学仪器更早地觉察到危险。

郑云龙不禁想,这人究竟有多敏感的神经,他到底在用什么生活,又是怎样敏锐地品味哀伤、领略幸福。

这是一种天赋。可一个人要被这世界突如其来的背叛伤害多少次,才能获得这样的天赋。


3 道路


“你们上海的道路命名还挺有意思的。”船驶在苏州河时阿云嘎回头对郑云龙说。

“嗯?”郑云龙就站在他身后,挤在狭窄的驾驶室内。站在他的位置可以瞧见阿云嘎后脑勺中心有一个小小的发旋儿。

“之前每次来上海都直奔你家去了,这次才开始看地图,”阿云嘎说,“你看你们这儿的路,南京路,广东路,云南路——全是地名哎!”

语气骄傲得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嗯。上海以前是租界,南北向的路用省命名,东西向的路用市命名。有时候跟他们吃饭,说约在贵州呢还是四川呢,还挺有意思的。”

阿云嘎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那有青岛路吗?”

“有啊,就在这河的东岸,你再开个十分钟吧,是条挺窄的小路,在小区里头,那条路上有家牛肉汤饺子馆,我一直想带你去吃来着,结果每次都没空。”

“哎,”阿云嘎点点头,“在异乡有条自己老家命名的路,挺好的。”

“你知道吗?上海也有条路叫蒙古路。”郑云龙说,“而且,在这条河的西岸,就在……青岛路对面。那条路上有一家河南烩面。”

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了,久到连郑云龙都快忘记了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听见阿云嘎说,“你还说自己不爱出门,没事儿喜欢在家里待着。这不也对上海熟悉得很嘛,哪儿都去过。”

“没有,”郑云龙无情反驳他,“这两条路是我几年前来上海,跟你一样刚发现它的路是用省市命名之后用地图查的。其实我还查到一条路叫鄂尔多斯路来着,但是特偏,附近也没啥东西,我去过一次之后就没再去了。”

“就这两条路我熟,”郑云龙指指河道左边又指指河道右边,“我后来没事儿的时候会去转一下。你说得没错,在异乡有条自己熟悉名字的路挺好的,我想家或者想你的时候,就跑去那两条街上吃点东西。”


阿云嘎终于还是听到了自己恐惧听到的东西,清澈见底的人总是把想念你爱你需要你大大方方地说出口。在爱情成为了奢侈品的年代里,说更多的爱就意味着让渡更多的权利。而郑云龙压根不相信这一套,他也不怕他会伤害他。阿云嘎觉得自己的心几乎要化成一滩水。

“嘎子,我不想再想你了。”郑云龙说着把头埋进了阿云嘎的颈窝。

我要紧挨着你,现在这样就很好。舱外是不绝的雨,河上是我俩的船。

我现在恨不得这雨永远不停。


4 爱人


船舱内密不透风,水蒸气结成液滴服帖地凝在他们的肩颈臂膀。黏糊糊的吻里连沉默都是勾引,阿云嘎恍然想起好多年前的一个夏夜。

他一度以为郑云龙是个从来不嫉妒的人,起码他从来不表现出嫉妒。阿云嘎是习惯了把自己表现得善于交际的,有时会显得过度活泼,但那令他感到安全。当他呼朋引伴左拥右抱的时候,会有一根神经拽在郑云龙的身上,可坐在一旁的郑云龙永远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如果非要从他耷拉的眼皮儿下读出些什么内心活动,那无非是“怎么还没聊完啊,该聊完了吧,我困了。”


阿云嘎终于在一次郑云龙缺席的夜宵中忍不住问他晰哥:“一个人爱你,但是又根本不嫉妒,这算什么?”

那时候的王晰还没有“坚决不掺和阿云嘎郑云龙俩人间破事儿”的觉悟,把最后一只咖喱鱼蛋咽进嘴里,没多想就说:“说明他根本不爱你。”

阿云嘎登时从椅子上弹起来:“你放屁!!!!!”

王晰:???

王晰:“阿云嘎你他妈是不是有病???”


虽然笃定王晰是在放屁,但那个回答像一根鱼刺一样鲠在了阿云嘎的喉咙里。他知道如果他直接去问郑云龙“你爱我吗”,郑云龙一定会回答他“我爱你”,像他的眼睛一样坦诚。——他怎么能怀疑郑云龙对他的爱!——那为什么不嫉妒呢,他不甘心地想,我就嫉妒刘令飞嫉妒得要发狂。

可当郑云龙第一次说起上海有条蒙古路,他常会去那儿转一转的时候,阿云嘎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明白了。然后他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接连明白了很多事,一并包括郑云龙为什么坚持在每一个采访的场合吐槽他的“老”。

他想起好多年前的那个夏夜,一样是湿漉漉的。郑云龙醉得四仰八叉地被他搬上宿舍的床,发出灵魂的拷问:“你为什么要比我老啊?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边儿大?我想和你一起上小学,你还做班长。我们可以一起长大。我作业给你抄。十几岁的时候你看上谁了我一定帮你追到手。然后我们考一个大学。”

他说话颠三倒四的语气像是要哭,说着说着自己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阿云嘎意识到,原来郑云龙的嫉妒都在别处。那不是对人的,而是对距离,对岁月,对那些人力永远无法战胜的事物,那些到达不了的、甚至不足以被称为遗憾的东西。

船体在随着水势摇晃,从一个码头驶向另一个码头,驶过他们的脊椎、腰窝和脚背,雨水砸落在他们身上,在皮肤留下酥痒的触觉。浪头起落的时候快感像沉沦又像是超脱。船舱内的光线昏昏暗暗,窗外还有水花和潮湿的风。

播报风向、水速与航向的喇叭突然响起歌声:

“爱人你可知道明天已经来临,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5 对食物也很慢热吗?


第四天的午饭依旧是自热的火锅和米饭,好在郑云龙是真的很好养活。他接受十分良好地以娴熟的厨艺撕开发热包,转头又去冲泡速溶蛋花汤。

“蔡蔡有次跟我说,”阿云嘎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话还没说自己先笑了,“那时候节目刚开始录,一开始咱们不都十个人一桌在酒店餐厅吃饭嘛。他观察了你好几天,跑来跟我说,嘎子哥,龙哥真是个很有教养的人!”

把蔡程昱的迷弟口气学了个十成十。

“他说得对。”郑云龙眯着眼睛点头表示认同,“我就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

“我靠,郑云龙你他妈能不能别顺杆爬!”阿云嘎作势要用筷子敲他,努力把话题继续下去。“我就问蔡程昱,我说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你猜他说什么?”

郑云龙逗他:“嗯?那我言谈举止举手投足不都散发着这样的气质吗?”

“……我真是受不了你了。”阿云嘎捂脸大笑,“蔡蔡说,龙哥吃饭的时候从来不吃刚上的菜哎,端上来个什么鱼啊肉的,他都不跟大家一起把筷子往里伸,他等大家都吃过了才去吃那道新菜……”


郑云龙被这话吓了一跳。不吃刚上的菜确实是个他从小就有的习惯,但长那么大还没什么人发现过。他刚想张嘴说点儿什么,就听见阿云嘎继续说,“……我跟他说得了吧,那小子就是干什么事儿都要先观察一下,一开始的时候总是有所保留。对人慢热,对食物也慢热。”


郑云龙一脸不可思议:“……你早就发现了?”

“我十年前刚认识你的时候就发现了啊。”阿云嘎看了他一眼,“那时候聚餐,好菜一端上来谁不是马上就去夹两口,就你不,有时候盘子里的肉都快被抢完了你还跟没反应过来似的。我心里替你急得啊,就只能抓紧给你夹几口菜。”

郑云龙:“所以你那个时候是因为这个才老给我夹菜的?”

阿云嘎:“不然你以为呢?”

郑云龙大言不惭:“我以为你对我一见钟情呢。”

阿云嘎:“滚!!”


6 你的名字


火锅开始咕噜咕噜冒泡,蒸腾的白汽模糊了两张对望的脸。

“但我对你从一开始就很热情好吧,”郑云龙挑起一片胡萝卜,“当初是我先跟你说第一句话的。——我说,叔叔不好意思我们宿舍楼家长止步。”

在打嘴炮这种事情上蒙古人向来是被摁在地上摩擦的那一个,他嚼着卷心菜翻白眼,决心要在“两人间到底是谁先伸出了友谊之手”这个问题上跟郑云龙好好掰扯掰扯。

他说:“但是我先问了你的名字。”


而交换姓名是成为朋友的第一步。

“郑云龙?——哪个云哪个龙?”彼时的阿云嘎操着一口语调微妙的普通话,对刚认识的新舍友刨根问底。

在郑云龙前半生所有自我介绍的环节里从未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他的名字里没有生僻字,甚至没有什么同音的字好被误解,不就是那个云那个龙吗,还能是哪个?他困扰地摇摇头,从裤兜里掏出一包抽得就剩一支的云烟,指了指软包装上的“云”,又指了指商标上两条正在戏珠的小龙。

新舍友心满意足地点点头走了。

几天以后他们下了计算机课,阿云嘎在门口把他拦了下来。

他兴冲冲地说:“我刚查了,我们有四星半。”

郑云龙一头雾水:“啊?啥?什么意思?”

阿云嘎:“就是说我们配不配。”

郑云龙:……嗯???

阿云嘎干脆拽着他的袖子把他拖回了自己的机位前。简陋的网页还没被关闭,上下并排的两行对话框里分别输入了他们各自的名字。页面的最下方写着鲜红鲜红的判词:你们初次见面就会一见如故,成为很默契的朋友。在生活里亲密无间,互相维护;在事业上相辅相成,共同成就……

郑云龙只是随意地扫了一眼也就大概猜到后面的话了,这种网站是不可能让人测出悲壮惨烈的结果的,不过是匹配程度百分之六十还是百分之九十的差别。

这样的行径如果放在别人身上,郑云龙只会觉得是过时的搭讪手段。“你看,我们的名字很配哦!”,他自己初中的时候说不定也会对漂亮同桌这么说。但他知道那对阿云嘎而言并不是,如果他曾经那么认真地询问他的名字怎么写,还为了个系统随机得出的结果兴奋不已,那这个人是真的想和他成为好朋友的。

然后他们确实像那个神叨的占卜网站描述的那样一起走进了相识的第十年,就这样迎合了他们人生的预言。


“快点吃,”阿云嘎起身去看了眼罗盘仪表,“我们就要到和平港了。”

郑云龙收好了碗筷,披着雨衣爬上了甲板。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厦门的雨味道从来是与众不同的。那是一团混合着海雾、水草的咸腥和白色沙子的味道。雨里有看不见的东西,连接着天与海,令他不由得奇怪,水真的是从天上降落在海面的吗?还是海里的水被吸到了天上呢?

船即将要停泊的港口他曾跟阿云嘎来过一次,几年以前他们在码头附近的小饭馆大吃特吃海鲜。被选中的那家店门前挂着手写的招牌,其中一行写的是:加拿大象拔蚌。

阿云嘎拽着郑云龙就不走了:“为什么还有大象?”

郑云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论大学期间的阿云嘎是如何读书读报看电视,以一股子能把郑云龙烦死的劲头在学汉语,但他始终和汉语之间隔了一层,常说些语序颠倒又逻辑莫名的话来,又常从别人都视若无睹的寻常句子里看出些新奇的东西。

挺好的,很可爱,郑云龙很喜欢。


在他们离开厦门后的某一年,和平港新建起了栈桥长廊和观景的亭子。阿云嘎将船停靠在距离观景亭只有几十米的地方,他也从船舱里钻上来,昂首阔步的样子像一个真正的船长,手里拿了个望远镜在甲板上逡巡。

当他转到某一个位置的时候却不动了。

郑云龙好奇地贴过去:“看什么呢?”

阿云嘎献宝一样把望远镜递给郑云龙,手臂向前方遥遥地一指:“你看!那亭子上面有你的名字。”

眼前出现了被放大无数倍的观景亭,雨幕和雾气模糊了视野,郑云龙在镜筒里努力搜寻。雨水顺着他扬起的袖口灌进来,又冰凉又黏糊。然后他看到了刻在小亭子左右的一副对联:

海不扬波鱼虾可数,际会明良风云龙虎。


——原来云龙在这里头。

郑云龙咧嘴笑了,于是雨水又顺势打湿了他的唇齿。他转头询问阿云嘎:“我们是不是还没接过雨味儿的吻?你想尝尝吗?”


7 我想再睡一会儿


厦门的雨水尝起来是干净的,清新的,凉的,软的;而夜色四合的港口空空荡荡宛如世界的中央。郑云龙和阿云嘎在密不透风的雨幕里把最后的氧气与热量度给对方,沾湿的胸膛贴在一处。阿云嘎忍不住想,在宇宙还稚气未脱的时候,世界一片混沌,那时的天和地是什么样子的呢?就像现在他和郑云龙这样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吗?

他感到海洋就在自己的身体里,郑云龙在其中漂流,顺着潮水的起落涌向他的心脏,激荡起无限的柔情。他们完全湿透了,像把行李都丢落在故乡的无家可归又无路可走的人,等待着对方的收留。

在最后一点热消失殆尽前,他们相拥着走下船舱。舱内橘色的灯像个小小的太阳,照耀着他们的身体连在一起。在一段时间里,郑云龙一刻不停地说着我爱你,短句被冲撞地支离破碎,他也不肯停下来。后来他开始说起童年喜欢的雪糕,母亲剧院的后台,青岛路上的香樟树,蒙古路上灰色砖瓦的居民区,操蛋的天气,漂泊的船,就是对爱绝口不提了。


阿云嘎安静地抚摸着他的背脊,郑云龙在他的手下发出绵长的叹息。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们为什么要来厦门来着?”

“……我以为这个问题你早就该问了。”阿云嘎被郑云龙漫长的反射弧震撼了,“傻乎乎的,不怕我把你卖了啊?”

郑云龙在他怀里摇摇头,暴露出脆弱的脖子。

他笃定地说:“你不会的。”


阿云嘎睁开眼睛的时候,猛然间发现船舱内一片明亮。阳光像水一样流淌进窗户的缝隙,一层把另一层蒸干。窗外的海面上跳跃着金子,泛起的水花近乎洁白。

郑云龙被久违的光线照得难受,他皱着眉头,一只手挡在脸前,嘴里嘟嘟囔囔地说:“我想再睡一会儿。”

于是阿云嘎起身,拉上了厚重的窗帘。他把阳光赶了出去,像小时候赶一只小羊那样。






“就是有这种让你选C的题”是单立人小剧场贡献的我永远的笑点

“爱人你可知道明天已经来临,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来自张玮玮《米店》

“把阳光像赶小动物一样赶出去”化用了一首诗,等我想起来是哪首再告诉你们。



Valkyrie

【GGAD】六月三十日

合志文。后半部分大改,加了四千字剧情,基本算是重写了。


简介:十九世纪的最后一个六月,六月的最后一天。


1899年6月30日


“我们数到三,就跳下去。”盖勒特说,海鸥在高空上觑着他。

阿不思没太留意他的话,他看到了那些海鸥,嘴和翅尖是黑色,其余是白色。海风吹起他的头发,空气是湿的,很冷,他尝到冰铁皮的滋味。

盖勒特问:“你听见了么?”

“什么?”

“我刚刚说的话。”

阿不思的目光从海鸥那里移开,落在同伴身上。他觉得目光似乎是有重量的,因为那几只海鸥飞得更轻盈了,成为他视线边缘的一串白影;而盖勒特,他缩起肩膀,将双手更深地插在裤...

合志文。后半部分大改,加了四千字剧情,基本算是重写了。


简介:十九世纪的最后一个六月,六月的最后一天。

 

 

1899年6月30日

 

“我们数到三,就跳下去。”盖勒特说,海鸥在高空上觑着他。

阿不思没太留意他的话,他看到了那些海鸥,嘴和翅尖是黑色,其余是白色。海风吹起他的头发,空气是湿的,很冷,他尝到冰铁皮的滋味。

盖勒特问:“你听见了么?”

“什么?”

“我刚刚说的话。”

阿不思的目光从海鸥那里移开,落在同伴身上。他觉得目光似乎是有重量的,因为那几只海鸥飞得更轻盈了,成为他视线边缘的一串白影;而盖勒特,他缩起肩膀,将双手更深地插在裤袋里。“真冷啊。”他说。

海风停止了一会儿,盖勒特脑袋顶的一绺绺竖着的金色卷发趴下去。“真冷啊,”他重复道,“现在是夏天吗?”

“是的,六月三十号。”

“那应该算是夏天吧?”

“当然,六月,七月,八月,都是夏天。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要跳下去。”

“这句我听到了,之后呢?”

“哦。”盖勒特维持着双手插兜的姿势,同时作摊手的动作,看起来有些滑稽。滑稽是一种奇异的特征,它使英俊者更为英俊、丑陋者更为丑陋。“我在说幽灵号和恐怖号,你听说过吗?它们是英国的两艘皇家军舰,半个世纪前出发探索北极航线。一群海员坐着帆船,在冰面上被冻了好几年。一个老冒险家鬼魂给我讲的这回事。”

“他们最后成功了么?”

“啊,你果然一个字都没听见。是我讲得不够有趣,你可得帮帮我,阿不思,帮我提高讲话技巧,让所有人都爱听。这很重要。”

“不,不是这样的,你非常有吸引力。我在看那些海鸥。”

于是他们一起看着海鸥。此刻,鸟类安静而祥和。

“他们最后成功了么,那些海员?”阿不思捡起之前的话题。

“还没成功,但总会成功的。这是世界上最后的、未被打通的伟大航道,打通之后,欧亚之间的航程将缩短7000英里。”

阿不思笑起来,风灌进他嘴里,那股铁皮的味道更浓了。“你很了解麻瓜的航海历史嘛,你是友善派?”

“我不会那么叫自己。我很欣赏他们的冒险精神——跳上一艘船,对未来一无所知,只是要开拓,去更远的地方。然后德沃夏克写出了新大陆交响曲。你不会那样想吗,阿不思?”

“写交响曲?”

“去更远的地方。”

阿不思没回答。他的妹妹昨晚做了噩梦,深夜跑到阿不思的床上来,光着脚,他问,阿丽,你的拖鞋呢。她说,掉下去了。他问掉到院子里了吗。她说,掉下去了,并开始哭泣。阿不思就抱着她,对她说没关系,掉下去了再捡上来。他想唱母亲的摇篮曲,可他不会唱,也永远没有学习的机会了。

即使在睡熟后,阿丽安娜依旧紧紧地抱住他,他不得不小心地掰开她的手指,才摸索着起床。那一定是极其可怕的噩梦。

他蹑手蹑脚地溜出家门,天空像一架纺车,晨光是其上的金线。盖勒特从一面墙后奇迹般地现身,来吧,他说,我们去海边,夏天怎么能不去海边呢。他的蓝眼睛闪着光,令阿不思觉得海洋已经近在咫尺。

所以他们到了海边,准备来一次悬崖跳水。

“我原本计划跟埃菲亚斯环游世界,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对吧。”他试着笑了笑,“现在我遇见了你。”

“我原本计划在德姆斯特朗毕业,但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我被开除了,我决定环游世界,现在我遇见了你。敬变化!”盖勒特懒散地向海鸥敬了个礼。

 

朝阳渐渐离开海面,灰蓝色的波浪上贴着一万片金箔。盖勒特走到悬崖边,向下看,急速上升的气流勒紧他的衬衫。他侧身招招手,阿不思走过去,海面位于二十英尺以下,金箔在岩石上撞碎,变成一团浪花。

“准备好了吗?”盖勒特问,“数到三。”

“等一下。”

“那就数到五。”

“不,先等一下。”

“你害怕了,是不是?不用害怕,我勘察过了,这里很安全。你看,风平浪静,水深也足够,没有危险的生物。”

“我们下次穿泳衣再来吧,我不想把衣服弄湿。”

“但那就是目的所在!弄湿衬衫可比弄湿泳衣有趣多了。来吧,阿不思,把这看成一场冒险。你可以一边喝下午茶一边看《海底两万里》,享受干爽舒适的环境,但那不叫冒险。你如果想要真正的冒险,就得被风浪抛来抛去。”

阳光变得强壮,盖勒特的脸上出现了阴影,这使他的五官更立体了。他的脸像一座美轮美奂的古典建筑。“你在害怕,我能从你的脸上看出来。抓住我的手。抓住我的手啊,我说。”

阿不思抓住了他的手,有些好奇他在自己脸上看到了什么。他并不感到害怕。凌晨时分盘踞在阿丽安娜脸上的表情,那才叫害怕。她的眼睛充满泪水,从那晶莹的表面直到眼窝深处,一道深谷形成了。他问,你梦见了什么,亲爱的。一开始她不回答,这让他想起阿不福思新养的那只羊羔,有次它吃了太多黄豆,就这样一边抽泣一边打嗝,柔软的身体缩成一团。说出来就不害怕了,他安慰她。所以她说:死亡。

那场葬礼一定对她产生了很大影响。

 

两个男孩牵手站在悬崖边。阿不思不害怕,他知道害怕是什么,是他妹妹眼睛里的东西。他感到茫然,完全看不到此举的意义,跳下去,弄得浑身湿透,棉布黏着皮肤。虽然一个烘干咒能解决一切,可是盐粒会留在纤维里。

唯一的意义是,盖勒特会和他一起跳下去。

盖勒特兴奋地俯瞰海面,他的掌心发烫,好像身体里有一团火在烧。“三。”

阿不思在心中挖掘激情,如同在撒哈拉沙漠里挖掘水井。在他刚入学那几年,同学们悄悄谈禁林,每当有人吹嘘自己曾趁夜潜入其中历险,另一个人便大声说,你在卫生间里和八眼蜘蛛比剑了,是吗。哄堂大笑。他一向不太理解年轻人对危险事物的迷恋心理,禁林只不过是一片森林,由不同种类的树组成,冷杉、赤松和山毛榉,只有最真诚的林业学家才会对此产生兴趣。

“二。”

但现在,他认识了盖勒特。他对什么都感兴趣,他知道地中海居民如何用环带骨螺染布,还知道冰岛魔法师的独门绝技北极光咒。像这样挥舞魔杖,他演示道,在磁场强的地方,夜空中会出现极光的飘带。等到这个夏天结束,咱们到北方去,我教你这个咒语。

他说出这些奇妙的、溢彩的话语,他许诺时双眼澄澈。

“一。”

阿不思跳出悬崖。空气像一面墙似的撞击在他脸上,他的心脏猛地飞到了嗓子眼,全身的血液一瞬间被抽空了,而海洋以一种极其可怖的速度向他冲过来。

 

下一秒钟,二人重新出现在悬崖上。准确地说,他们离悬崖边足有一英里远。阿不思倒在草丛里,盖勒特爬起身责备地叫喊:“嘿!怎么回事!”

“我幻影移形了。”

“不,你逃跑了。临阵脱逃!”

“我觉得那不是个好主意。”

“它是。我知道你想要什么,相信我。”

露水渗进了他的衬衫,幸好是露水,不至于令衣服湿透。阿不思站起来,腿有些发软,心脏跳得飞快。盖勒特沮丧地抓了一把头发。二人紧握的手已经松开了,不知是何时松开的,总之那一刻发生在幻影移形之后。难道他们在急速坠落的时候,依然紧握着对方的手?

“没关系,我们再试一次吧。你第一次这样冒险,是不是?”沮丧消失了,笑容重新回到盖勒特脸上,那头金发乱糟糟的,令他貌似一匹野生动物。

 

这当然不是阿不思的第一次冒险。三年级时,他揣着满口袋柠檬雪宝和蜂蜜糖,走进猪头酒吧,说:我听说这里是1612年妖精叛乱的司令部。没有回答,但所有人都在听。日光穿过污浊的玻璃,照亮一群蒙面的、阴沉的酒客。但阿不思并不害怕,因为求知欲是最强的镇定剂。

后来他带着阿不福思去过那间藏污纳垢的酒吧,他弟弟迅速入乡随俗,用格兰芬多的红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吧台边有一个戴印度纱丽的人和他们搭话。阿不福思表现得十分粗鲁,他说:天气一点都不好,你和我说这个干什么?你不会是恋童癖吧?我的同学说这里有恋童癖。那个人回答我是占卜师,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很奇妙的东西。阿不福思有了兴趣,追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接下来,不出所料,对方提出付费服务。阿不思想拉走他,但他很固执,叫道:我要听他说什么。于是他们付了两杯黄油啤酒的价钱,那个占卜师打个酒嗝,指着阿不福思说,你和这里有缘分。然后他指向上空,说:你的妹妹也会来这里,住下。阿不福思就发了火,愤怒地说:你这个骗子,你才不认识我妹妹,她不可能来这里,更不可能住下。说完,他冲出猪头酒吧。

 

太阳升入稀薄的云层,变得刺眼。阿不思想起家,现在阳光照亮了他的卧室,阿丽安娜快要醒了。他昨晚把窗帘拉严了么?应该没有,他记得月光。那么,再过五分钟,她妹妹将被阳光唤醒,等着吃煎薄饼和香肠。阿不福思不会“等着”,他一心带着羊羔去后山吃草,他会急匆匆地叼着冷吐司出门。那样可不健康。

“我得回去了,”他对盖勒特说,“我答应阿丽早餐吃煎薄饼。”

“再试一次,花不了多少时间。”

“我还得去杂货店买香肠。”

盖勒特不笑了,“那你去吧,去买香肠。反正我要试试。”

他转身向着悬崖边走去,空气在升温,冰铁皮的气味消失,那些海鸥依然在蓝灰色的天空上打转。

阿不思幻影移形。

 

香肠在煎锅里嘶嘶作响。

阿丽安娜悄无声息地从楼上下来。阿不思还记得她小时候是如何蹦下楼梯的,她抬高手臂抓住栏杆,双脚起跳,一连跳二十次,整栋房子都跟着颤抖。小袋鼠,爸爸弯折预言家日报,这样喊她。

现在她下楼来,不发出一点声音。

“你的拖鞋呢?”阿不思问。

她看着香肠。他再次问道:“它们在院子里吗,阿丽,它们掉下去了吗?”

“煎薄饼呢?”

“在餐桌上。你要把豆子吃光,知道吗,为了营养。你有你的煎薄饼了,记得把豆子吃光。”

她梦游似的走进餐厅,被吱呀作响的坏地板吓了一跳。阿不思把香肠放在桌面上。阿丽安娜问:“阿不福思呢?”

“你坐在这里,把饭吃完。”他说,“我去找你的拖鞋。坐在这里,明白吗?”

“阿不福思呢?”她重复道。固执是他们的传家宝。

“他去放羊了,大概吧。呆在这里。”他走出房子,在院子里找那双拖鞋。从前他们有一个繁荣的花园,粉蔷薇溢出木篱笆,铁线莲爬满拱门。如今那些铁艺的白漆已然剥落。他穿过荒草丛,抬头看看窗户的位置,二层的屋顶夹角里有一个鸟巢,就在阿丽的窗户旁边,他曾经见过喜鹊飞来飞往。阿不思好几天没见过那两只鸟儿了。

荒草里只有一些碎陶片。他回到室内,踢掉泥泞的靴子。阿丽安娜不在餐桌边,鹰嘴豆还完好无损地呆在她的盘子里。“阿丽!”他喊道,跑上楼梯,进入她的卧室,一眼就看到了拖鞋。阿不思喊着妹妹的名字,打开衣柜,只找到一股浓重的樟脑丸气息。这是捉迷藏么?她为什么不肯乖乖地吃完豆子?妈妈是怎样哄骗她吃豆子的?

他找遍了所有房间,最后在自己的房间发现了她。阿丽安娜蜷缩在书桌上,红发垂落,把她包裹住。

“哦,阿丽,”阿不思无奈地说,“你坐在我的书本上了。”

“噩梦。”

“是的,你告诉过我了。但这不是你不好好吃早饭的理由,煎薄饼没让你感觉好一点儿吗,亲爱的?”

她吐出一个词:“鸟。”

阿不思在椅子里坐下,双手握住她光裸的、冰凉的脚。“鸟什么?”

“鸟飞。”她期待地看着他,“飞,飞,飞起来。”

“是的,鸟会飞,鱼会游泳,你说得对。你看到鸟飞了么?你窗前的喜鹊,你看到它们了,对吗?”

“不,不,不!”她抓紧他的手腕,铁钳似的,拽开,“飞,飞!”

他明白了。“哦,不,人不会飞。”

她怔愣着,泪水忽然涌出眼眶。阿不思起身抱住她,安慰道:“人没法像鸟那样飞,但我们可以坐飞天扫帚。”

“飞天扫帚?”

“对。学校里还有专门的飞天扫帚课程呐,你想学吗?我来教你,你可以在院子里试一试,但你不能飞得太高,脚面不能超过草。别这么看我,草长得很高了,你还记得爸爸种的毛地黄和鼠尾草吗?它们有多高?到这里?”他在腰间比划了一下,“草也有这么高了。你只能飞这么高,再高的话,掉下来怎么办?”

她小声说:“掉下来了。”

“好了,小袋鼠,别哭了。我去找一把飞天扫帚,咱们学一学飞行。”他哄着妹妹从书桌上下来,给她穿好拖鞋,牵着她去起居室,就像对待学龄前儿童那样。其实她早就过了入学的年龄。14岁,四年级,缺少蛋白质和学习欲,嘴里装满甜食和同级生的绯闻。

但阿丽安娜没有入学。三年前,她的猫头鹰来了,那封入学邀请函就摆在茶几上。他说不好,可能妈妈也坐在一边吧,坐在那张吱扭响的旧沙发里,看着那封信。他记得那房间是安静的,这很奇怪,因为回忆总是伴随着各种声音——蜜蜂的嗡鸣,炉火的噼啪声。但那个房间、那封信以及它所代表的一切都是安静的。

 

阿不思回到自己的书桌前,捡起散落一地的手稿。阿丽安娜直接坐在了《欧洲百种龙类概要》上,威尔士绿龙委屈地缩在书页边沿。这本书是盖勒特借给他的。某天上午阿不思表露出对龙类的兴趣,下午盖勒特举着书出现了,喊道:看我找到了什么!

等他把手稿重新理顺、把威尔士绿龙哄好,上午过去了一半。午饭吃什么?他根本不擅长做饭,如果成绩簿上的O可食用的话,那他一定是最年轻的五星级大厨。

他记得,在葬礼后的第一天,自己沉浸在一份有关龙筋魔杖的论文里,试图忘记追悼会上的白色花圈。但那些花总是冒出来,好似有一股晦暗的旋风在他大脑里刮,把白蔷薇的花种肆意抛洒。阿丽安娜悄悄走进房间,问他晚饭吃什么。他这才意识到已经是傍晚了,还意识到,从今以后,他成了那个给小鸡洒米的人。

他们为什么要挑食?

阿不思对着手稿发呆。这是一份龙血药用效果的研究报告,盖勒特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建议,最多的还是鼓励。你应该写这个,他说,你是天才,别笑,别笑啊,我说的是真心话,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

现在这最聪明的人正在为午饭发愁。

一架纸飞机飘进窗户,落在书稿上,自动展开,写有两行字:我跳了。给你看一样东西,快来。阿不思露出笑容。他能想象盖勒特写下语句时的样子,肩膀耸起,趴在桌上,头颅歪向一侧,金发滴下海水。

阿丽安娜的房门开着一道缝隙,阿不思停下脚步,看到她坐在窗户旁边,背对着他,细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玻璃。

 

在他离开家的一瞬间,他头顶的阴云消散了,夏日的晴空向远方铺展。阿不思敲响邻居巴希达·巴沙特的房门。门立刻打开,盖勒特出现在门后,简直像是早就等在那里似的。他穿着一件极其宽松的麻质衬衫,只系了腹部的两颗扣子。

“快来,阿不思,看我找到了什么。”他拉着阿不思进门,夏日被抛在后面,老房子特有的阴霾笼罩而下,但盖勒特是闪耀的,像一座灯塔。他把阿不思领进房间,安置在一张塞满软垫的摇椅上,然后拿出一个瓶子。“在我姑婆的藏品里找到的。”

这是一个脏兮兮的瓶子,贴着“鹅卵石”字样的标签,却名不副实。瓶子里装着黑色的液体,阿不思逆着光看了看,发现它是深红色的。他立即猜到了。“龙血?”

“没错,而且年代久远,我说至少有二百五十年,说不定比这栋破房子还值钱。它从龙的血管里流出来的时候,麻瓜们还生活在农业时代呢。鹅卵石,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是龙的名字。”阿不思说,“1709年巫师大会颁布禁止养龙法案,在那之前,人们可以养龙。这可能是一条乌克兰铁肚皮,它们身体滚圆,长着灰色鳞片,比较像‘鹅卵石’。”

“啊,我看你已经成了龙类学的专家。”盖勒特抓住毛巾的两端,他果然没用烘干咒,金发湿漉漉的,阳光从侧面照亮他,阴影与眩光接壤,尘埃变成了金粉。“要是那法案没通过就好了,我是说,龙确实是一种危险的生物,它们的爪子足以切开熟铁。但养龙也有好的一面,你不能指着弊端说,我们要把它杀死,因为弊端不是独立存在的。保留优点,降低损失,这才是世界进步的方式。可这些人,他们只会把好的和坏的一起消灭,他们要消灭狂犬病,就杀掉所有的狗。他们就是这样做的——把病患押送到铁匠铺,用烧红的铁棍戳他们的伤口——直到巴斯德发明狂犬病疫苗。”

阿不思耸肩。“当屠夫总比当科学家容易许多。别生气了。巴斯德来了,他打败了炭疽病和狂犬病;尼克勒梅来了,天使将《犹太亚伯拉罕之书》给他,于是他振兴了炼金术。事情总会变好的。”

“你真乐观,阿不思,这是好事。这是好事。我太悲观,思考着最坏的可能性。我想,如果没人来,那怎么办?那样西哥特人就来了,中世纪就来了,我们从拥有健全下水管道系统的罗马人、变成随意往街上倾倒便盆的巴黎人。我成天担心这些事,可能因为我是德国人吧。”

“你关注麻瓜的政治局势?”

“每个人都关注,你不了解,你是英国人。在大陆,每个头脑清醒的人都在研究政治局势,尤其是法国人和德国人。在70年的那场战争之后,德意志成为了德意志,原本我们是分散的、分裂的,是硫磺、硝石和木炭,现在我们聚合在一起,变成火药。均势原则被打破了,你等着,火药会爆炸,英国会插手,英吉利海峡可拦不住政治家。”

“我相信一切都好。上一次我们和法国兵戎相见的时候,三强争霸赛也没有中断。麻瓜的事情,巫师的事情,”阿不思做了个手势,“井水不犯河水,向来如此。”

这是盖勒特的大问题,太关注麻瓜的世界。他关注他们,却又和那些“友善派”不一样。阿不思见过一个友善派,一个赫奇帕奇女生,叫贝琪或者贝蒂。她在早餐时间和几个斯莱特林互相发射石化咒,因为蛇院学生拿麻瓜和鲱鱼罐头开恶意玩笑。友善派不像他们的名字那样友善。

而盖勒特不一样,他对麻瓜的关注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如果有人说,麻瓜闻起来像鲱鱼罐头,那他会心平气和地回答:也许吧,毕竟他们不会“清理一新”咒,不过我猜只有某些沿海居民才是这种气味。

“你为何对麻瓜这么感兴趣?”阿不思问。

“没什么。我们不要谈论他们了,说说你吧,你的研究进行得如何?”

阿不思有些懊恼,“进展很慢,我停留在龙血与松节油的溶解能力对比这一阶段。而且我还没想好……”他停住,想找到更学术的表达方式。

盖勒特追问道:“没想好什么?”

他放弃了。“没想好午饭做什么。阿丽安娜昨晚做了噩梦,我得想个办法让她开心起来。她不开心的话……”他不再说下去,头转向一侧,看着发霉的桃金色墙纸。那些白花盛开在墙面上,那些葬礼花朵。“我该回去了。”

“嘿,等等,你才刚到这里啊!”

阿不思感到气恼,他不应该说做饭的事。盖勒特绝对不想和一个厨师做朋友。他究竟为什么要提起午饭?上一秒他们还在谈论大陆局势,下一秒,午饭,煎锅,生鸡蛋。

“等我完成初稿再来找你。”他起身,盖勒特也跟着起身。

“等等,你要回家吗?”

“是的,我不能把阿丽安娜一个人留在家里太久。”

盖勒特上前一步,“我和你一起过去,看看你的初稿。我刚刚读了一篇相关的论文,不过它完全没提到污渍溶解能力。”

“我不确定……”

“而且我会做饭。我会,真的。我在皮埃蒙特做过帮厨,Raviol,意大利肉饺。我们只需要肉、蛋、面粉和蔬菜。你在学校吃过意大利菜吗?真了不起,这些地中海人。”他说着,抓起马甲,“我不需要穿背带,是吧?”

阿不思茫然地站在原地,“你要做意大利菜?”

“我们做出一张面皮,然后把肉馅放在面皮上。这比魔药课简单多了,相信我。”盖勒特带头走出房子,滔滔不绝,“在意大利,他们经常用高汤煮饺子,但这是英国,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但英国人确实不注重食物。我敢说,此时此刻,全大不列颠范围内,只有不到一千只锅在煮高汤。咱们把高汤换成蛋汁好了,你们家有蘑菇酱吗?番茄酱也行。”

 

二人从一栋老房子进入另一栋老房子,阿不思走上楼梯,去找他的妹妹。她不在房间里。焦虑从他的皮肤深处鼓起来。他喊道:“阿丽,亲爱的!”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声音,属于已故的母亲,她也喊着相同的词语,阿丽,亲爱的。阿不思听见她一边喊,一边经过门外的走廊。

他喜欢在学校过圣诞。

阿不思下楼,盖勒特出现在厨房门口,卷起衬衫袖子。“你到底来不来帮我?”

“我妹妹不见了。”

“她肯定在什么地方,别找了,等到咱们把午饭端上桌,她自然会出现的。”

“她是我的妹妹,而且她生病了。”

“好吧,好吧,没必要那么生气。你继续找她,我去干正事了。”他摊开手,转身进了厨房。

阿不思穿过昏暗的走廊,早餐餐具还摆在桌上,瓷器里插着一朵枯萎的月季。他进入院子。阿丽安娜站在那张破败的铁艺花门旁边,消瘦,她从不显得如此消瘦,直到她站在大自然面前。她拿着什么东西,仰望天空,荒草轻扫她的手肘。

阿不思走过去,虽然没有开口说话,但动静不算小,她一定听到了,却一动不动。“你在看什么?”阿不思小声问,顺着她的视线向上望,白云缓缓飘过尖顶。

“没有鸟。”她回答。

她指的是喜鹊。那些鸟儿曾经在院子里蹦来蹦去,偷吃羊饲料。

“我想它们飞走了。”

阿丽安娜转头看向房子,她拿着一把落叶耙,两手一上一下地握住木柄,那木柄上长着菌菇。自从父亲去往阿兹卡班监狱之后,花园一直处于被遗弃的状态,荒草扼死了蔷薇,落叶耙被落叶掩埋。

“小鸟掉下去了,所以它们飞走了。”她面无表情地说。

阿不思也看向房子,那个鸟巢还在那儿,似乎是空的,又似乎是满的,挨着阿丽安娜的窗户。“你说什么,宝贝?掉下去了?什么掉下去了,小鸟?”

“都掉下去了。”

阿不思张开嘴,愣了半晌。“你看到小鸟们掉下去了?这是你昨晚害怕的原因吗?别害怕,别害怕,我不会让你掉下去。这样吧,”他扶住她的肩膀,“我把小鸟埋进土里,做个十字架,你可以给它们献花,怎么样?就像我们给母亲献花一样。你看,没必要害怕,事情就是如此。”

“你办不到,没有十字架。猫吃了,猫把鸟吃了。”她依然没什么表情,“小的死了,两只大的就飞走了。”

这下阿不思手足无措,他想到龙血、松节油,还想到盖勒特和他的肉饺子。人该如何安慰自己的有智力障碍的妹妹?学校没教过这门课。“别害怕。”

她看着他,那双眼睛令人不安,仿佛两枚钉子。条纹蟋蟀在草丛中鸣叫,叫声悠长而颤抖,搅得人心烦意乱。

“我饿了。”

阿不思松了口气,拉着她返回房子。餐桌中央放着一盘食物,样子像是破皮的牛肉派。盖勒特端着一盆蔬菜,说:“啊,你找到她了。她比我想象的大一些,你说过她还没上学,我以为她才八九岁。”

阿丽安娜躲到阿不思身后。

“阿丽,别害怕,这是我的朋友的,盖勒特·格林德沃。”他抬起头,“她胆子小,不要吓她。”

“哈,那你可得跟我约法三章,说不准我会跳到桌面上表演林波舞。阿丽安娜,是吗?我听说你昨晚做了噩梦。我也经常做噩梦,两周前我梦见一只恶龙追着我,我不停地跑,但它的红眼睛不肯松懈。然后我想,我必须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直面恶龙,击败了它,最终赢得了它的宝藏。在梦里你是最安全的。”他微微扬起下巴,示意道,“那是做什么用的?”

阿丽安娜紧紧地抱着落叶耙。阿不思说:“亲爱的,把它放下,你不能抱着它吃饭,你的手要留给刀叉。”

“还有汤匙。”她补充。

“对,还有汤匙。放下吧。”

“阿不福思呢?”

“他去放羊了,可能今天羊羔跑得有点远。先吃吧,阿丽,你不是饿了么?”他们洗手,坐下,阿不思替她乘好食物,那看起来不太像饺子,更像是面皮肉酱,黏糊糊的。阿不思尝了一口,诚实地说:“我怀疑你根本没去过皮埃蒙特。”

盖勒特做了个鬼脸,“这么说可不公平。我确实去过,在豪猪群餐厅做过两星期帮厨,主要的工作是剥蒜。那里的特色菜是凤尾鱼辣酱,需要大量的蒜。试试番茄酱,番茄酱一直是黑暗料理的大救星。”

阿丽安娜放下刀,从沙拉碗里叉起一快土豆。

“我在想,”盖勒特说,“咱们刚刚讨论过的事:保留优点,降低损失,进步。你听说过切割咒吗?它能令你的魔杖削铁如泥,但极难控制,在上世纪被列入高危魔咒的名单。就在刚才,我试了试——成功了。看看这碗蔬菜,是我用切割咒切的,非常完美,砧板上甚至没有切痕。”

“你在我家厨房里用了切割咒?”

“没错,而且没有一道切痕。”

“那是高危魔咒,盖勒特,你不能……”他深吸气,“万一咒语失控呢?万一你把整个房子切开了……”

“你夸大其词了,咒语不可能失控。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看看这些土豆块和芹菜片,连白金汉宫的大厨也不可能做得更好。想想看,要是我们改良这个咒语——改良它,而不是直接禁止它——使它变得安全可控,那样巫师就再也不需要菜刀了,再也不需要为切菜发愁。你在听吗,阿不思?”

他在听,而且听得专心致志。“再也不需要为切菜发愁”,在所有的话语中,这句最为清晰。他第一次切芦笋的时候,差点失去拇指,血流得到处都是。他一边痛苦地念疗伤咒语,一边回忆世上是否存在“黄油火腿芦笋咒”或者“芦笋汤咒”,家养小精灵可以用响指做菜,啪,熏火鸡,啪,圣诞布丁,巫师为什么不能用魔杖做菜呢?一挥,再一挥,模仿一下莫扎特,然后一桌感恩节大餐就出现了。

“你启发了我,盖勒特。如果我们改造一下点燃咒,把代表火的环形折叠手势变化一点儿……”

“就可以把热量直接作用于物体上。”

“那样我们就不需要烧火做饭了。”

“没错!”盖勒特兴奋地一挥拳,蓝眼睛熠熠生辉,“我们办得到,阿不思,你和我,我们会让这世界进步,让它变得更好。”

“这我不确定。”

“别这么说,别这么说!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你懂魔法的构造,就像威尼斯人懂海上贸易,像俾斯麦懂铁血政策。你,我的朋友,会成为什么伟大的人。”

阿丽安娜将胡萝卜块掉在了餐桌上,阿不思敲敲魔杖,清理干净。他用了一个聪明的小技巧,使胡萝卜和沙拉酱同时转移进了垃圾箱。没人鼓掌。“我们无法预见未来。我曾经见过一个预言家,他收了钱,说我的妹妹有朝一日会离开家,住在一间小酒馆里。于是我知道我的钱打了水漂,因为阿丽不可能去那里。我还不如把钱币扔进许愿池。”

“我看你是被现实绊住了手脚。你原本计划毕业之后环游世界,那才是你想要的人生,如果不是那场葬礼……”

阿丽安娜瞪大眼睛,“葬礼。”

“好了好了,亲爱的,没有葬礼。你吓到她了。”他本意要责备盖勒特,出口的语气却很温和,“我承认你说得对,现实的确给我造成困扰,但这只是暂时性的。等阿不福思完成学业,我可以找一份自由职业,然后搬进一所好房子。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伟人、改变世界,这种预想有点不切实际。”

沉默持续了片刻,每个人都静静地对付盘中的、味道怪异的食物。

他说谎了。

盖勒特开口:“请原谅我,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我一直这样莽撞,急着让想法成真,从而忽略了思维和现实的差距。我只需要填满自己的胃,而你需要照顾家庭。”

“没关系,我没有怪你,也没有生气。我理解你的想法,”阿不思端正坐姿,郑重地说,“我认为,你会成为什么伟大的人,就像你说的那样。”

“当真?”

“当真。你…你就像是在闪光,你有那种引人注目的特质。”

“你是说我很英俊?”

“不,不止。你有一些……特质。”阿不思有些结巴,不敢直视对方,便把目光落在木桌的圆形纹理里。它形成一个宁静的漩涡。他见过众多闪亮的人,每一个都散发着独特的光,但盖勒特的光最强盛,他是群星中翕动的满月。他的见闻那么广,他的生命之火那么热烈,他的眼睛那么蓝。他会跳下三十英尺的海崖;还会指着弊端说,我要令它变得有益。

“谢谢你,你的肯定对于我来说十分重要。我不打算隐瞒,尤其是对你,阿不思,我想让一切变得更好。不要笑我。”

“没有,怎么会呢。大事全都起源于一个小想法。而且你并非讲空话,你有能力让想法成真。你只需要学习一下演讲技巧,然后就能把思想向大众抛洒。”

“演讲技巧?像苏格拉底那样?”

“我不认识苏格拉底,但我听说过西奥多·赫茨尔。我的室友是犹太人,前年他天天在休息室里讲述他的言论。如果赫茨尔是个患有哮喘的结巴,他该如何在巴塞尔的大会上点燃犹太人的复国激情呢?”

“你启发了我。没错,演讲技巧!我的目标不是说服我的同类,而是说服我的对手。你是我的同类,我吐出一颗珍珠,你就知道我嘴里藏了怎样的蚌。但那些普通人,他们办不到这一点。我必须学会说服他们,煽动他们,抓住他们的心。毕竟,沉默的大象可当不了森林之王,只有老虎才行,因为老虎叫得最大声。”

阿丽安娜重复道:“老虎叫。”

阿不思彻底忘记了妹妹还在场,她一只手撑着面颊,另一只手旋转竖立的叉子。盖勒特笑着问:“你说对不对,小女士?”

她的眉毛皱起来,年轻的脸显出严肃之情,格外滑稽。“不对。”她斩钉截铁地说。

“不对?”

“不对。”

“那你说是为什么?”盖勒特逗她。

阿丽安娜认真地回答:“老虎当国王,因为它吃别人。”

盖勒特愣了愣,继而哈哈大笑,鼓掌道:“阿不思,你的妹妹和你一样聪明!”

 

突然,门口响起一声怒吼:“阿不思!”

他弟弟手提一把割草的柴刀,毛毡外衣带着羊膻味,突兀地打断了午餐谈话,某种野蛮而原始的力量在他身上疯长。“这家伙怎么在我们家里?”

“注意礼貌。盖勒特是我们的客人。”

“他不是我的客人!你明知道他为什么被德姆斯特朗开除,因为滥用黑魔法!德姆斯特朗,一个以纵容黑魔法闻名的学校,竟然把他开除了。你以为他是什么人?活泼英俊的格兰芬多击球手吗?”鸦雀无声。

“这很复杂。”阿不思说。

事实上,德姆斯特朗开除盖勒特的理由不是“滥用”黑魔法,而是“实验”黑魔法。实验和滥用有本质性区别。滥用是愚蠢的一种表现形式,比如,酗酒者滥用酒精,他们喝酒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得暂时的、无用的快乐。酒庄主也喝酒,为了区分酒的好坏,为了提高酒的品质,为了进步。

盖勒特早已解释过这件事。为了进步。

“别自欺欺人了,”他弟弟厉声说道,“这不复杂,他使用黑魔法。他用钻心咒折磨别人!他是危险分子!

阿丽安娜哭起来,尖叫:“妈妈!掉下去了!都掉下去了!粉身碎骨!”

餐桌上的瓷花瓶嘭地炸碎。在这一瞬间,恐惧摄住阿不思,像是冰块抵住蛀牙。他想拔出魔杖,向她施昏迷咒。

阿不福思丢下柴刀冲过来,抱住妹妹,不断说出安慰的话语。她不再尖叫。二人上楼去了,落叶耙支在墙边。阿不思动了动,身上窸窸窣窣地落下细小的瓷碎片。耙“哐”地倒下。

盖勒特神情镇定,挥动魔杖,花瓶完好如初。

“我很抱歉,”阿不思难堪地说,“我弟弟脾气暴躁,我们都太忙了,没有时间……”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找借口,便立即打住,“对不起,我…我送你出去。”他咽下继续道歉的欲望,今天已经足够糟糕,更多的道歉只会雪上加霜。

他们经过走廊,房子似乎更阴暗了。前门打开,阳光沉重地坠在地上,阿不思闭了闭眼,像一只不适应光明的蝙蝠。他没忍住。“抱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盖勒特耸肩,一条腿屈起踏着台阶。阳光原本是沉重的,但一落到他身上,重量忽地蒸发,只剩下最纯粹的金色。“别担心,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中间的孩子最难。赞誉全是老大的,宠爱全是老幺的,中间的孩子则是可有可无的。而你们的情况更极端一些,黄金做的哥哥,玻璃做的妹妹。”

阿不思想要反驳,他想说,他的父母给每个孩子的爱都是平等的,因为爱没有限度。这是谎话。

“总之,别放在心上,待会儿见。”盖勒特挥挥手,小跑着离开,一辆马车驶过,街上已没有他的身影。

阿不思返回昏沉的室内,来到妹妹的房间门前。阿不福思小声说着什么。他敲敲门,话音停止,没人发出邀请。阿不思摸了摸魔杖,推开门。两个人坐在地板上,面前摊着许多旧报纸。阿丽安娜拿着一只纸飞机。

“你感觉怎么样?”他问。

她摆弄纸飞机,无视了他的存在。自从意外发生后,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看想看的,只听想听的。有时阿不思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她迷失在浓雾弥漫的海岸上,探照灯偶尔照亮她,她喊出一些句子,可是他们的距离太遥远了,那些句子就成了碎裂的词语。

“你在折飞机吗?”他又尝试了一次。

“飞。”她说,摊开手,那架纸飞机漂浮在半空中。

阿不思吓了一跳,不自觉地握紧魔杖。阿丽安娜无法控制魔法,也许下一秒,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都会漂浮起来。

“好的,阿丽,非常棒。现在让它降落吧,轻轻地降落。”

阿不福思咄咄逼人地问:“你在害怕什么?害怕她把你也杀了吗?你和那个恐怖份子谈笑风生,却对自己的妹妹不寒而栗,是吗?”

阿不思深吸气。中间的孩子最难,他想起盖勒特说的话,你们的情况更极端一些,黄金做的哥哥,玻璃做的妹妹。父母忙着为黄金除尘,忙着把玻璃捧在掌心,阿不福思成了一份赠品,而荒野上的种子会野蛮地生长。

“盖勒特不是恐怖份子,他十六岁,只比你大一岁。不要心怀成见,你甚至都不认识他。法国人觉得我们都是一群会移动的茶包,那是真的吗?你应该先了解对方,再……”

“别教育我。难道你了解他吗?了解多少?”

阿不思举起双手,“算了,算了。”他快步走回卧室,踱几圈,嘟哝着“愚蠢的成见”和“恐怖份子”,一屁股坐在书桌前,身心俱疲。书页上的威尔士绿龙侧头打量他,喷出一股黑烟。他弯曲脊梁,趴在未完成的手稿上,脸颊贴着手腕,看着明亮的窗户。

 

他梦见自己参加了好友埃菲亚斯的环球旅行,他们在加勒比海海滩上围观喷火艺人的表演,阳光浓郁得宛如蜂蜜,每一次呼吸都是甜蜜的体验。巫师和麻瓜和谐地站在一起,鼓掌、吹哨并大笑。呼!一条火龙,表演者摇晃头颅,羽毛头饰上下翻飞,骨质长项链呵啦啦响。

呵啦啦。

阳光退潮,缩回一个方块里。阿不思挣开眼睛,一只老态龙钟的猫头鹰正用爪子击打玻璃窗。他认出来,这是巴希达的猫头鹰,黄褐色雕鸮,胸前有几块雨点形状的黑斑。正是它带来了母亲的噩耗。

阿不思克服不适感,开窗放它进来,取下盖勒特的信。这封不遵循格式的信件写道:忘了看你的论文,特别想看(全部是大写),能寄给我第一部分吗?我保证,不会有一滴油星或墨渍碰到它。给你寄了一份伊凡·迪隆斯比的龙血研究报告,虽然我认为他百分之八十的篇幅都是胡言乱语,但有几个观点还挺有趣。快回复我(下面划着双横线)。

阿不思笑着看完,把稿件的前十页装进信封,又写了一份相关的疑问清单。

寄出信件后,他热情十足地投入写作,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飞天扫帚。”阿丽安娜说。

“天呐,阿丽安娜。”他惊醒了,落回灰烟瘴气的现实。他划掉拼错的单词,放下笔,捻了捻指尖的墨渍。她站在他身后,抱着那柄落叶耙。她一定费了一番功夫才把这大家伙搬上楼。“什么,亲爱的?”

“飞天扫帚,飞起来。”

“哦,你的意思是……这不是扫帚,这是耙。它只是长得有点像扫帚。”

“飞天耙。”

他被逗笑了。“不行,阿丽,飞天扫帚是特制的。哪天我去集市上给你买一把真正的飞天扫帚”

“马上买,”她催促,将落叶耙交给他,迫使他双手握着木柄,“一直带着,你要一直带着。一直,一直,一直带着。”

他早已习惯妹妹的疯狂举动。上个月她每天四点起床,蹲在空闲的壁炉前,阿不思问她在干什么,她说在等圣诞老人爬烟囱。那是五月份。

“好的,我会一直带着。”他漫不经心地承诺,“嘿,你去找阿不福思玩吧,我有事情要忙。”

“先去买。”

“不行,我正在写一份重要的稿件……”

“先去买!”

她的蓝灰色眼睛闪着泪光,红发在耳畔打结。阿不思叹气,替她将头发理顺,挽在耳后。“好吧,阿丽安娜,我这就去。”

她破涕为笑,但阿不思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

 

他拿着新飞天扫帚,瞬间出现在院子里。荒草茁壮生长,羽扇豆的花期已经过了,只留下空的、直立的花茎,毛地黄还开着,零星的紫红色点缀在碧绿色中。

房子耸立在他面前。它竟然有这么高,它从前有这么高吗?太阳落往房子的背面去了,天空中遗留着它的光芒,地上拓展着它的阴影。房子的阴影笼罩他,也笼罩他周围所有的土地。

他把手围在嘴边:“阿丽安娜!”

二楼窗户里闪过红发女孩的身影,不久后,她从后门跑出来,苍白的双颊久违地泛红。阿不思恍惚一瞬,仿佛回到了旧的时光,父亲的花园中花繁草盛,小妹妹向他跑来,因奔跑而喘息,因快乐而活着。

“飞天扫帚!”她说,急迫地抢过包裹,拆掉牛皮纸。

“你可不能飞得太高,知道么?”

她把扫帚交给他,“飞。”

阿不思将扫帚放在地上,“我来教你,像这样,然后说——起。”

扫帚悬浮升空,停在恰好的高度。阿丽安娜开心极了,她很久没这样开心过了,笑着说:“好的,这很好。”

阿不思被她的快乐传染了,“来吧,你来试试。不用担心,我会照看你的,不会让你受伤。”

她显得游移,小声说:“起。”扫帚翻了个身。

“你得相信自己,亲爱的,不然扫帚会听出你的胆怯。你要相信自己能控制它。”

她又试了十几次,扫帚终于听从了命令。阿不思指导她骑上扫帚,慢慢地离开地面。他扶着她的手肘,陪她在草丛间练习飞行,感觉自己托着一只折翅的幼鸟。这只鸟再不可能飞向天空,但起码此刻,她享受到了一点自由的微风。

阿不思转头时看见了阿不福思,他站在后门的台阶上,双手插在脏夹克里,看着阿丽安娜,嘴角勾起。阿不思再三确认,那确实是一个笑容。

忽然他不笑了,严肃地喊道:“嘿!”

阿不思一惊,猛然发觉妹妹已然脱离了自己的掌控,快要飞到围墙之上了。“阿丽!”他大叫,紧接着想起她是多么抗拒巨响,便克制着劝说道:“你飞得太高了,快下来,我们是怎么说好的?”

有那么一会儿,他害怕她不肯落地,将骑着扫帚直接飞走。内心深处,他又隐隐期待这预想成真。

但她落了地,什么事儿也没发生。

“这是怎么搞的?”阿不福思走近,“大学者怎么突然决定抽出宝贵的时间、当一名不合格的飞天课老师了?”

阿不思无视他的讽刺,当一把刀被使用了太多次,它就不再锋利。“她看到小鸟掉下鸟巢摔死了,所以特别想学习飞行。”

他弟弟弯下腰,对她说:“你把我们都吓到啦,淘气鬼!万一你掉下来怎么办?当然,你飞得不高,掉下来也准没事,毫发无伤,可我会受伤的,我一定会在跑来接你的路上绊一跤,把膝盖摔破皮,你知道我是多么笨手笨脚。”

阿丽安娜不好意思地低头,“我想看看,外面。”

兄弟俩抬头看了看围墙,它顶着尖尖的刺,将世界划分为“内部”与“外部”,“理想”与“现实”。

“关于外面的世界,我们是怎么说的?”阿不思问。

她紧张地揪住衣摆,阿不福思拆开她的紧张,轻轻握住那只手。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她复述。

阿不福思接茬:“对!外面有坏巫师,还有巨魔,有大蜘蛛,可怕极啦!”他张牙舞爪地做鬼脸,她抿嘴笑了,“我们不去外面,就待在家里,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走吧,我们去折纸,我还有好几个绝活没交给你呐。”

但她没动,盯着阿不思,将飞天扫帚递给他。“飞。”

阿不思不确定她的意思。“你想让我飞么?”

“飞。”她坚定地吐出这个词。

 

于是他骑上扫帚飞了一圈,草叶扫过他的脚踝。阿丽安娜拍起手,高兴地喊:“好!太好了!”

他受到鼓舞,飞得更高一些,视线越过围墙,看见街道引领行人,看见树托起鸟,还看见巴希达夫人的房子,那房子里住着一个金发的少年。

在更高的地方,阿不思摆脱了阴影,阳光照亮他的脸,金黄的,温暖而舒适。

正在这时,扫帚抽动了一下。

为了省钱,他买的是二手货。

没等阿不思做出任何反应,扫帚猛地将他甩开。他掉下去。

 

阿不思坠落在地,一下子失去氧气,听不见,看不见,仿佛骤然进入了一个虚无的、没有自我的空间。

随后那些画面、声音和感知蜂拥而来,天空的蓝和杂草的绿互相纠缠,尖叫声刺破他的耳膜。阿不福思跪在他身边,想扶起他,不巧碰到了他疼痛的地方。阿不思大叫一声。他弟弟欢腾地喊:“他还活着!阿丽安娜!”

阿不思艰难地撑起身,目睹了令他极端恐惧的一幕。

一股狂风环绕着他的妹妹,那头红发像火焰一样舞动,她低着头,抬起双手,但她已经没有手了,她的双臂逐渐化为旋转的黑色碎粒。

她看向他们,开始流泪,发出惊恐的尖叫。她身畔的青草化为碎屑,铁艺圆凳扭曲变形,一切都在分崩离析。

忍着疼痛,阿不思迅速抽出魔杖,可弟弟按住他的手。

阿不福思起身叫喊着妹妹的名字,肩膀耸起,双臂伸长,十指颤抖。“别害怕!别害怕,阿丽安娜,别害怕……他没死,阿不思没死,他好好的,你看,他在这儿,我们都在。”

他一边说,一边慢慢地降下去,跪倒。

那狂风也慢慢地降下去,最终停息。阿丽安娜侧身倒地。

阿不福思立即跑过去。阿不思没有动,半躺着,只觉得腿脚发软。片刻后,恐惧松开它的爪,疼痛收起它的牙,他挣扎着爬起身,强迫自己走向两位亲人。

在这短短的一段路上,他一直想:母亲就是这样死的。

爆发,粉碎,葬礼,白色的花朵。怪物。

 

阿不福思把妹妹抱在怀里,不怕她,爱着她,他是一个真正的格兰芬多。

“她怎么了?”他焦急地问,“她没事吧?”

她闭着双眼,红发轻柔地聚拢在哥哥的臂弯里,仿佛一捧红色欧石楠,但她的脸颊没有红色,苍白得像雪地。她看起来再正常不过,而这是最不正常的事。

阿不思在另一侧蹲下,“我想……是的。她控制住了。”

阿丽安娜苏醒了,睁开蓝灰色的双眼,起初那里面只有天空,之后阿不思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她惊讶地说:“你还活着。”

她惊喜地重复道:“你还活着!”

她扑到阿不思身上,紧紧地抱住他,哭着说:“太好了,这太好了。我以为你死了,我看见你掉下去。你掉下去,在梦里。”

“梦里?”阿不思轻拍她的瘦削的脊背,顿悟道,“是我掉下去了么,阿丽?你梦见我掉下去了?不是小鸟,是我?”

妹妹在他肩膀上点头,依然哭个不停。

“你看,我没事,全身上下都没事。”他将安慰的话语来来回回说了很多遍,阿丽安娜勉强止住泪水。他们陪她回到房子里,烧了一壶茶。热茶抚慰了三个青少年的心神,阿不思率先从沙发里站起,去清理狼藉的后院。

 

等他修好魔法屏障,下午溜走了一大半。起居室里没人,三只空茶杯里装着西斜的日光。阿不思疲惫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发现了盖勒特的回信。

他说:你应该把这篇论文寄给尼古拉斯·勒梅。

这句话有一种令人心花怒放的魔力。阿不思的疲惫一扫而空,他抄起羽毛笔,写道:谢谢你的夸赞,但我觉得它没有那么好。他停下笔,把这张纸揉成一团,重新写:说真的,你认为它那么好?尼古拉斯·勒梅发明了魔法石,他见过英法战争,也见过妖精革命,他会对我写的东西感兴趣吗?

当然!盖勒特用大写回复。

这两个字仿佛朝阳发出的一声呐喊,于是阴云退出了天空。这栋老房子从不曾如此明亮,光线渗进墙壁,木材停止腐烂。阿不思开始继续写他的论文,思路穿越漆黑的隧道,霍地海阔天空,新点子飞鱼般跃出海面,形成一行行字迹——连那种飞行的状态都跃然纸上。

他控制不住地想着盖勒特的建议:把这篇论文寄给尼古拉斯·勒梅。他之前怎么没想到?有什么不敢的呢?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没有回复。可万一,万一勒梅回复了。

他幻想着,思考着。他谎称自己从不幻想成为伟人,但盖勒特是对的,他永远是对的。阿不思想要什么,盖勒特一清二楚。“成为什么伟大的人”,这幻想与生俱来,因为他从小便是最聪明的那个,最优秀的那个。你是我教过的最棒的学生,老师们说这句话时,眼中常闪烁着期许的光彩。

他是最好的。

 

开门声打断他的思路。阿不福思站在门口,双手插兜,乱发纠结,维持着他那桀骜不驯的神态。

“你应该敲门。”阿不思指责道。

“我们得谈谈隔壁的那个德国佬。”

阿不思想要叹气,但这口气憋在他胸腔里。“他的名字是盖勒特。”

“自从我回来之后,阿丽安娜就没犯过病——直到他走进我们的房子!”

这指控如此荒谬,以至于阿不思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讲理。“太好笑了。”他只能说。

“你觉得这好笑?”对方被激怒了,鼻孔翕张,好像一头预备喷火的龙,“你不会看不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只是不愿意看!他吓到她了,你看不出来吗?”

胸腔里的那口气结为石块。“你别想把这事怪在盖勒特头上。无理取闹!我会吓到她,你会吓到她,甚至妈妈也会吓到她。”

妈妈是如何吓到她的?她做了什么,亦或是说了什么?她死时痛苦吗?她落泪了吗?她原谅自己的女儿了吗?

阿不福思勃然大怒:“所以这是阿丽安娜的错吗!”

阿不思的太阳穴突突直跳,病因可能是高空坠落,也可能是这个暴躁的傻弟弟。“我没那么说。犯错的是那几个麻瓜男孩,不……真正错的是这个制度,巫师保密制度,如果没有它,麻瓜们不会被她的魔法吓到,也就不会……”

他在说什么?阿不福思听不懂这些,这太“拉文克劳”了。

“算了,”阿不思转回身,重新拿起笔,“我不想吵架,麻烦你把门关上。”

“我在和你谈很重要的事!”

那一口气,那块岩石,卡在他的喉咙深处,与血肉摩擦,与怒意接壤,噼啪地化作一枚火石。龙就用囊素中的火石喷火。“你看不出我在忙么,阿不福思?我难道不能有一点儿属于自己的时间吗?”

阿不福思的目光掠过桌上的物品——厚如砖头的《欧洲百种龙类概要》和密密麻麻的论文草稿,二者散发着浓厚的学术气息。众所周知,一本书越厚,一篇手稿越紧凑,学术气息越浓厚。

他开口嘲讽道:“伟大的阿不思·邓布利多,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一心钻研学问,根本没时间听他弟弟讲话,因为他弟弟是个蠢货,只会说蠢话,配不上他睿智的金耳朵。他更没时间照顾他的疯妹妹。亲人是累赘,是两块大石头,没了我们,邓布利多先生早就飞上天空了。”

阿不思将羽毛笔扔在桌上,墨水飞溅,弄脏了羊皮纸。一串黑点劈开纸面,像一条裂谷。无论多么精妙的公式,只要沾上墨渍,就成了废纸。他质问:“那你呢?你整个上午都在外面放羊!听着,你不能这样冷嘲热讽,饭都是我做的!不如你今晚来做饭,你来试试切胡萝卜的无趣,阿不福思,享福的没资格指责劳动的。”

阿不福思得分似的大叫:“我说中了吧!你烦透我们了!你天天数你的那些奖状,盼着和大学者通信,好早点儿把我们甩下,早点脱出牢笼。你以为我看不出来?”

阿不思忽地起身,椅子哐当倒地,兄弟二人互相瞪视,脖颈上跳着青筋,面孔因怒火而赤裸。

门环叩击声。

他们没动。

门环再次叩击。

阿不思先动了,绕过愤怒的弟弟,下楼开门。

 

盖勒特站在门口,落日照耀在他身上,便焕发了新的生机。

“我感觉到你家里有魔法波动,姑婆说什么都没发生,但她那时正在写书,就算国王的车队吹着小号经过,她也察觉不到。总之,我认为我应该过来问问,出什么事了?”

阿不思关好房门,拉着他走到篱笆旁边。盖勒特低头,用食指和中指夹住篱笆上矮牵牛的叶片,金色卷发垂落在脸庞。然后他抬起头,露出笑容。

“和我讲一讲吧,阿不思,如果你愿意的话。如果你不愿意,那咱们就站在这里。我喜欢和你待在一起,即使什么也不说。”

阿不思有许多苦可诉,但这一刻,他把它们全都忘记了。

“我们去海边吧。”他说。

盖勒特微微歪头,阳光为他的脸添上亮面与暗面,他的脸为阳光塑造形状与美感。“海边?”

阿不思抬起双手,掌心向上,盖勒特握住他们。

 

二人出现在东海岸的草原上,正是今早来过的地方。草绿得不可思议,天空则灰扑扑的,太阳向他身后坠落,苍白的星星从海中升起。

正是晚饭时间,阿不思本应该在家切胡萝卜。晚饭,早饭,午饭,再来一遍。他走向悬崖边,风一会儿迎面吹来,一会儿离他而去,一会儿好似在旋转,青草拍打着他的裤腿。

海面位于二十英尺下,泡沫形成变幻的、美丽的白色花纹。今天早晨,他和盖勒特牵手站在这里,谈论海鸥和皇家舰队。他想象着海员们的遭遇,海水与天空同时冻结,他们被困在冰天雪地之中。

阿不思回头看了盖勒特一眼,继续俯瞰海面。盖勒特靠近,站在他身边。没人说话,只有涛声。

阿不思想要什么,盖勒特一清二楚。

有人伸出手,另一个人握住。

一场冒险,阿不思心想。

盖勒特倒数:“三,二,一。”

他们跳下去。

 

 

1997年6月30日

 

天文塔被绿光照亮时,阿不思想起一个世纪前的夏天。一个世纪,听起来很长,英法战争持续了一个世纪,中间还夹着黑色病。金雀花王朝统治了两个世纪,成了同类中最长寿的。尼古拉斯·勒梅活了六个半世纪,而且即将迎来他的六百六十七岁生日。今年阿不思没办法给他寄贺卡了。

一个世纪前,他十八岁,从没想过自己会活这么久。一战,二战,冷战,魂器,死亡圣器,英国同性恋合法化,巫师麻瓜通婚合法化,黑魔头,救世主,好时候,坏时候。

绿光将一切吞噬,时间产生微妙的褶皱,这一百年恍惚消失在折痕中,于是他的皱纹展平,双眼再次变得清澈,海风钻进他的衬衫,吹得白布鼓胀起来。每个站在海风中的人都像是一艘帆船。苍穹之下的某个地方,阿不福思躺在草地上,翘着二郎腿,羊羔颈间的铃铛响个不停;阿丽安娜仍在熟睡,棕红色的睫毛微微颤抖,那匹棕榈叶花纹的窗帘没有拉好,阳光潜入室内,正要将她唤醒。

掉下去了,她哭着说,都掉下去了,飞,飞。

后来发生了什么?后来她死了。小的死了,两个大的就飞走了。阿不思见到了尼古拉斯·勒梅,发现了龙血的十二种用途,成为了霍格沃茨的校长,创立了凤凰社,击败了黑巫师首领盖勒特·格林德沃,被魔法界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人。

但那些都不重要。

在这最后一瞬间,他想起1899年的夏天,那时他刚坠入爱河。他的妹妹还活着,固执地想让他学会飞行;弟弟正值青春期,是个十足的讨厌鬼。他得赶回家做早饭、午饭和晚饭,可在那之前,夏日的天空如此明亮,海洋上浮动着千亿片金箔,这片海洋连接着英国与美国,连接着旧大路与新大陆,连接着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他喜欢的男孩拉着他的手,说:我们数到三,就跳下去。

那是他今生唯一一次冒险,冒险的名字是盖勒特·格林德沃。而死亡不过是另一场冒险。

他听到盖勒特在耳边倒数。

“三。”那双蓝眼睛闪着粼光,世界在其中荡漾。

“二。”画框里的阿丽安娜向他微笑。

“一。”

他掉下去。

 

 

他破开水面,大口呼吸,这呼吸这样长、这样有力,以至于天上的苍白星星都被他吸入肺中。最后的光的潮汐摇晃着群星,永恒的海的潮汐摇晃着他的身体。

盖勒特欢呼一声,向他游过来,潮湿的金发紧贴脑袋,露出光洁的额头。他如此年轻而美丽。

“我们做到了!”他大笑着,“我好开心,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阿不思也大笑并欢呼起来。他们在浪潮中互相拥抱,身上全是水,体内全是星星。盖勒特松开手臂,仍揽着他的肩,仰头望向星空。他们一起望着星空。

“多美丽啊,你看,阿不思。你看。”

 

 

 

六月三十日完




写完之后发现不太GGAD…从头到尾只拉了拉手。

写的初衷是,在一天的时间之内展现四个年轻人的性格和挣扎。

盖这么完美因为文章用的是邓的视角,又名我的暗恋对象真好看视角。

红二

暴雨:盖勒特·格林德沃传记(全文完)

警告:格林德沃传记。他是个疯子,革命家,暴君,杀手,自我中心的种族主义者。此文三观不正,可能造成严重不适,不喜退出,请不要对文中的任何意识形态进行学习。

参考文献:希特勒《我的奋斗》,路德维希《拿破仑传》,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勒庞《乌合之众》

我改了个名又发了,从第9节开始有新的,看过的朋友往下拉——

1.

格林德沃知道自己天生就有本事让人目眩神迷。他的外貌,语气,声音,手势,那些顶尖政客需要成千上万次练习的东西,在他身上自然而然。他太过熟练:掌握人心,只要掌握他们的欲望。他只要看每个人一眼,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也是他的一部分。他也曾经这样感受过、思想过...

警告:格林德沃传记。他是个疯子,革命家,暴君,杀手,自我中心的种族主义者。此文三观不正,可能造成严重不适,不喜退出,请不要对文中的任何意识形态进行学习。

参考文献:希特勒《我的奋斗》,路德维希《拿破仑传》,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勒庞《乌合之众》

我改了个名又发了,从第9节开始有新的,看过的朋友往下拉——

1.

格林德沃知道自己天生就有本事让人目眩神迷。他的外貌,语气,声音,手势,那些顶尖政客需要成千上万次练习的东西,在他身上自然而然。他太过熟练:掌握人心,只要掌握他们的欲望。他只要看每个人一眼,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也是他的一部分。他也曾经这样感受过、思想过、渴望过;他是千百个灵魂聚集在同一个躯壳。他和所有人共情,一眼看出他们心中渴望,但是对他们本人毫不关心,这正是因为他对自己也如此。他的热情为更庞大的东西而点燃。那些渴望在他的血管里疾驰,发出震耳欲聋的隆隆声,对他发出征召:他不能容忍于苍白、无趣、恶俗的生活;他必定成就一番伟业;他为此而生。

格林德沃在认识阿不思·邓不利多的那个夏天首次实践自己这项才能,他在自己的友人身上反复练习。他知道阿不思,一个优等生,一个怪物,一个囚犯的儿子,家里地下室埋着不可见人的秘密。阿不思走在阳光里,身上缠着重重枷锁。格林德沃饶有兴味地明白,这个人和自己一样渴望权力,渴望让自己的名字传遍世界上每一处唇齿,要驾着夜骐飞驰在隆隆的雷鸣里。

他开始小心引诱,先用友善,后用学识,然后是傲慢。夸大其词、描绘华丽宏伟的图景、妄下断言、不断重复;这些玩弄群氓的把戏对这个优等生同样适用。理论和语言同样迷人,他知道他自己就是为此而生。唯一使他没有预料到的,就是这个红头发美人也同样才思敏捷,让他大为赞赏。他愿意让阿不思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前提是他永远不能伤害自己,他必须施下毒咒。只要阿不思永远和他比肩,他甚至愿意把胜利也和他分享:G&A,永远的死亡之主。

2.

盖勒特·格林德沃提着箱子,跌跌撞撞狂奔在雨夜里。他脸颊上已经全部湿透,没有泪水,只有夏季肮脏的暴雨,带着泥土和墓地死亡的腥味。与常人不同,失败无法令他沮丧,而是令他狂怒。他暴躁地一遍又一遍回想自己的挫折,阿不思邓不利多跪在泥水里,而他落荒而逃,像个懦夫。这种恼火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是否太操之过急?忽视智商低下的劣等人是不是个漏洞?他终于发现,他根本无法思考任何事情,他满脑子回荡着撕心裂肺的惨嚎,闪过阿不思·邓不利多的面孔,苍白僵硬,难以分辨他和他妹妹谁更像一句死尸。

格林德沃站在林中咆哮起来,树木倾倒,火焰在暴雨中冲天燃起,地上沟壑纵横,雷电贯穿夜空。他的箱子摔得四分五裂。他这一生从未经历如此令人作呕的失败,几乎令他气得发了狂;他意识到了这个念头,虽然他想要让这个念头去死:那就是他失去了阿不思·邓不利多,现在失去,将来失去,而且将永远失去。

3.

格林德沃从德国流浪到奥地利,法国,比利时,瑞士。他有时露宿街头,有时混在麻瓜中间。失去邓不利多的事情被他抛诸脑后,也许有那么一两个瞬间,他怀念邓不利多,就如同怀念一个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乔装打扮加入麻瓜的军队,面对了隆隆火炮和枪林弹雨。他在政坛间游走,见证了令人作呕的虚以委蛇,以及懦弱无能的首鼠两端。他读麻瓜的报纸,参加他们的集会,看他们将大好青年投入战争这个绞肉机里。

他并不痛恨麻瓜,他只是把他们看作了不同的物种;他们嘴上渴望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他们嘴上追求平等,其实只是仇视任何比自己优越的人;他们厌恶专制,但是迅猛地投身到任何强权之下。比起奴役别人来说,他们对被别人奴役有更大的兴趣。他们软弱、浅薄、用冲动支配一切,他们没有资格统治巫师;他们甚至没有资格统治自己。他们迟早有一天会把自己的文明搞得稀巴烂,然后拖着巫师世界一起下黄泉。见识过了麻瓜令人作呕的群众嘴脸,他更怀念自己的巫师同胞;他坚信,魔法只会诞生于稀有的灵魂。

4.

他开始进行演讲。酒馆里,街边,大学课堂上。他慢慢有了自己的追随者,自己的集会。他少年时期熟练掌握的技巧派上用场。没有人不为他着迷,没有人能够胜过他的巧舌如簧。他玩弄人心就像一块软泥,随意捏成各种奇异的形状。他的信众都诚恳相信,麻瓜正在毁掉自己和巫师的世界,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尤为如此。巫师应该统治麻瓜,麻瓜作为巫师的子民,会比在他们自己的统治下百倍快乐,而整个人类文明也得以步入崭新的发展。

格林德沃开始甄选一部分精英,组成组织中的上层阶级。他们必须狂热,因为他熟读巫师和麻瓜历史,明白凡是一种理想所寄托的组织,其伟大之处必须待遇其狂热和固执。这种组织必须攻击其他组织,坚信自身正确性,只有这种组织才足够坚韧,能够实现理想。只要理想是正确的,以这种组织必然是所向无敌。同时,这些精英必须足够果决,以军事化制度进行管理。他必须保证这支队伍战无不胜,说一不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无知群众的支持。因为那些怯懦的蠢货不能用伟大理想来说服;他们专注于自己的利益,只知道强弱胜败而已。

他真的开始成功了,通过鼓动、拉拢和暗杀掌握了德国魔法部,开始与德国领导人进行交涉,但是他不信任这个麻瓜小个子,因为这个人对别人的崇拜沾沾自喜,巴不得所有人趴在地上跪舔他,所以取消德国保密法的事情暂时搁置。他慢慢触及美国、法国、奥地利。他开始遭到谩骂、侮辱、搜捕,格林德沃对此得以洋洋;任何中伤都意味着对手的胆怯。而他们的这点本事,格林德沃根本不放在眼里。

5.

他越来越忙;搜罗老魔杖的下落,拓展黑魔法,训练自己的下属,发表演说。他对邓不利多的念想仅仅停留在念出口号的时候——为了更伟大的利益。不幸的是,他需要经常念出这句口号,这是他前期最错误的决策之一。他身边从来不缺床伴,不论是美丽男人还是女人,但是他从来不碰他们。格林德沃多年以后才得以承认,夏天在山谷的失败给他带来的阴影比想象中要大得多。他一旦喜欢什么,就要完全掌控什么,变得愈来愈疑神疑鬼。属他知道属下在他身后议论纷纷,关于他在奥地利搞过的那个红头发姑娘,最后他们不得不把她的尸体伪装成失足落水,脖子上的掐痕费了好大工夫才除去。她可能泄露了他的行踪,可能没有,但是格林德沃从来不冒险。

他越来越发现自己陷入困窘;他厌恶头脑简单的傻子,那让他感觉自己在操一头蠢猪。他喜欢聪明人,可聪明人更加难以控制。他爱他们的不可控,但他们又必须可控,他们不能背叛,他们不允许背叛,一旦他们背叛,就只有死路一条——但是百依百顺会很快使黑魔王无趣。他没有活过三个月的情人,后来他也再也没有情人。他开始痛恨阿不思·邓不利多;在某个时刻,阿不思偷走了部分的他,那部分灵魂永远留在了戈德里克峡谷;他这辈子再也没有本事爱上什么人了。

6.

谁也没有预料到他们在英国的行动会失败。他们在威森加摩法庭四周设下暗哨,子夜一到,大门从内部打开,传出四声枭叫。他们松开牢笼,放出死囚,将要把这座存续百年的魔法建筑毁于熊熊烈火。但是格林德沃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他是个预言家,从不忽视自己的预感,即使他既不相信,也不试图改变。他传音留守英国地下总部的下属,下属传来奇异的报告;他的私人行李中正在发出红光。下属得到指令,打开箱子,惊异地发现源头是一件魔法道具;那个银色的精巧玩意现在强光夺目,仿佛正要滴下鲜血。

格林德沃大骂一声,带领其余巫师迅速回援,他们位于地下的堡垒本应受到牢不可破咒的保护,此刻充满了魔咒的强光和疯狂的叫喊。他心跳一声高过一声。他已经不是十六岁的盖勒特·格林德沃了,这次挫折带来恼怒,但更多隐秘的兴奋;他冲进混战的人群,扬起魔杖带来暴风,每击倒一名傲罗,他就仰头发出呼啸,宛如雷鸣震响夜空。他一路挥动魔杖,宛如利刀剖开黄油,就要给敌人带来致命一击,然而一个陌生的身影挡在了他身前;他的身体比心灵更先认出了他。他的魔杖猛然哑火,一阵搅动涌上心头,久违的酸涩如鲠在喉,使他哑口无言。

他打量着这个他想要伤害、而他的魔杖在保护的人。他几乎已经认不出他来了。阿不思·邓不利多脸上不再有年轻时候的温和笑意,他脸上带着悲痛和怒火,在看向他的时候,却又带有一丝讥讽。在这一瞬间,格林德沃心里的控制欲喧嚣到快要把他吞没;这才是他唯一够格的对手,他的半身,他曾经的盟友,他现在的死敌。他曾幻想着和这个人一起走向荣誉,发誓永远互不伤害;而现在他们俩兵戎相向,不死不休。但是他想要他。他想要他站在他身边,想要他一起实践那些疯狂的计划,想要告诉他其他任何人都不配得到他的目光。他想要,他想要,他想要!!!

那一瞬间,他的眼睛一定是血红的;但是他迅速恢复了常态。他杀了邓不利多的许多同事,也许还有很多他的学生;但是既然单子上已经有一个妹妹,再多几个也无济于事。也许他可以把邓不利多哄回来,用甜言蜜语,劝诱承诺,就和他之前做的一样,他一向擅长;毕竟他们互享一半血液,他们的心脏也同步跳动。格林德沃这辈子第一次产生了微弱的同理心。

他露出一个微笑:“我这二十年里,一直在想你。”

这当然不算假话;至少,不算完全的假话。他的魔杖记着他,他永远也无法越过他,发生过的事情,就永远发生在那里。

7.

他给邓不利多写过好些长信;愧疚的,鼓动的,激情昂扬的。他许下所有空头支票。在他心灵深处的某一部分,他不相信邓不利多会两次坠入同一条河流,但他没法控制自己不去尝试。他不再找英国的麻烦,反而话里话外对英国多有照顾;带有死圣标志的猫头鹰频繁出入霍格沃茨的窗户,他散播出流言,说格林德沃与邓不利多早年交从过密。他自信满满,邓不利多走投无路,会被逼向他这一侧;格林德沃永远不可能是恳求的那一方;他更享受被恳求。

可是邓不利多没有回信。每一封信都没有回。那些猫头鹰都平安返航,预示着信的确已经到达。格林德沃开始变得暴躁,错杀了几个行为有失的下属,不得不用加倍的甜言蜜语稳固人心。他打探着英国的情况,不得已动用了魔法部的内线,得知邓不利多已经被魔法部紧密监视,没收魔杖,并戴上魔力禁锢手环。他以为邓不利多已经吃够苦头,但是仍然没有回音——没有!邓不利多的态度太过坚决,使他几乎怀疑,这是否是年少时和他畅谈理想,对死亡圣器和未来世界心醉神迷的那个恋人。他翻来覆去,几乎不能相信他遭受了挫败。他不得不开始仔细回忆那段短暂的夏日,承认邓不利多其实从未是他的盟友,只不过是爱情和幻觉的另一个牺牲品。邓不利多从未支持过他,从未赞同过他,可怜的傻瓜,阿不思只不过太过爱他 ——为了挽留不确定的爱人而做出的小小让步,多么无足轻重!

他开始恼火了,比以往更为喜怒无常;没有人愿意触他的霉头,他长久地一个人待在屋顶上,手里拿着那个血盟银器。他终于意识到,邓不利多从未支持他这件事,比想象中伤他更深。阿不思·邓布利多不只是一个盟友,一个漂亮玩物,一个实验对象,一个消遣伙伴。格林德沃终于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代价,这债务太过高昂,他几乎难以承受,而他欠下债务的时候实在是过于年轻。他轻易攫取了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钦慕,就像他对所有人所做的那样;但是阿不思却留下了他血淋淋的真心。

8.

他在欧洲几处的活动都遭到了挫败,虽然没有证据,但是他知道这是邓不利多在牵动网络;隔着数百公里,隔着霍格沃茨的城墙,他仍能感到邓不利多如此之近,比他们在夏日湖边的距离更近。那时他们自如地相近相贴,邓不利多太过顺从,他从未能看清他真正想的是什么;而现在,他清晰地感到他们两个摩擦得鲜血淋漓,角力之处冒出火花,邓不利多的思想对他来说如同湖面一样清晰。

邓不利多太相信麻瓜,太相信善意,他总认为废物能够变成完人;而格林德沃不相信。鸭子永远不能变成天鹅,软弱和谄媚根植在血液里,像癌症一样不可救药。邓不利多的盲目令他发笑,对这种人,他一般根本没有虚与委蛇的耐心。但是邓不利多不一样;他的天真并不影响他是个天才。格林德沃感到一种恶意的兴奋,他非要用胜利砸向邓不利多,让那个傻瓜明白,他才是对的:强者统治弱者,弱者天生为奴,一切都是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9.

格林德沃坐在教堂的屋顶上。麻瓜的宗教一向是他颇感兴趣的东西,当他发现巫师世界里没有相应替代品的时候,他自己创造了一个。他的教徒把他奉若神明,而他也确实给了他们想要的:他给予权力,编织幻想。这几年,他和邓不利多互有胜负;他的组织已经建立起来,他也扫荡了除英国以外的整个欧洲,取代了猎巫组织,强迫美国政府修订了巫师保密法。但是他始终无法踏进英国一步。他还是无法得到邓布利多。他知道邓布利多爱他;在国际会议上,他乔装打扮,从背后抓住邓布利多的手臂,感到手中那一瞬间传来的颤动。他惊异地发现,这个人似乎居然还爱着他。这绝对是不可错失的良机。他俯身低语,邓布利多的眼里泄露出痛苦的纠缠,这让他心头涌过一阵畅快,仿佛世界上最美丽的猎物深陷他的罗网。

他曾经以为他能得到邓布利多;只需要再一点压力就能让邓布利多崩溃,再多一点承诺就能让邓不利多沦陷,就如同他的其他信徒。他一眼看出所有人的渴望,邓布利多也一样;这个人身负重重枷锁地行走,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自己赎罪,因此苦痛对他来说反是欢愉,而这正是格林德沃不吝给予的东西。邓布利多不能对抗格林德沃,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不想;因为他把羞辱和蹂躏,当作他愚蠢头脑的罪有应得。然而,格林德沃明白这小鸟儿太过爱他;和他在一起带来的自我折磨,永远不如邓布利多强迫自己和格林德沃对抗来得多。因此,他永远也得不到这个基督。

这念头使他转变了;对邓布利多的喜爱变为了愤恨。他在会议之后截住邓布利多。天知道他有多感谢魔法部——他们给邓布利多带上的枷锁,使得他连求救信号都无法发出。他们都丢开魔杖,像野兽一样在地上撕扯,最后,疯狂和渴望带来的力量使格林德沃占了上风。当他长驱直入的时候,邓布利多不肯闭上眼睛,那双看向他的蓝眼睛里带着杀意。这种杀意让他感到危险,危险带来刺激,刺激使他兴奋若狂。很好,爱人,从现在开始,我们来玩另一种游戏。你要是杀不了我……就必死于我手!

10.

他知道自己丢失的血盟银器必定到了邓布利多手里。可惜了;那是个方便的工具,总能预示霍格沃茨教授的来临,他本以为邓布利多会妥善使用这个玩意;它足以保护任何地方免受格林德沃的袭击。但他再一次预料错误。那天他正在书房里办公,忽然心里闪过一道难以捉摸的预感。然后他感觉全身的血液越来越热,几乎沸腾滚烫得令他发出尖叫,他翻滚,撕裂自己的衣襟,摔打任何东西,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这是从数百公里之外传来的剧痛,他知道有人在和他同时承受着。他的手指毫发无损,却发出恐怖的折断声,他没有张开嘴,却发出喊叫。随后这一切感觉开始如潮水一样消退,在最后一种属于邓布利多的知觉从他身上退去之前,他的心脏涌上了一阵陌生的情感。这情感不属于他。他犹疑着把手放在心口,眼中却涌出苦涩的液体,如同他的血液一样滚烫,在他的面部爬出一段丑陋疤痕。从他魔王的眼睛里,流下一滴圣人的泪水。

——他从自己的愤怒、讥讽和仇恨中汲取力量,却已太久没有尝过悲伤。

11.

当霍格沃茨的第一只猫头鹰到来时,格林德沃以为自己会得意洋洋,但是他的心情奇异地平静,仿佛他早已知道信中的内容。来自邓布利多的战书被猫头鹰洒满整个柏林,战书上的宣言令人议论纷纷:胜者为主,败者为奴。格林德沃放下信件几乎嗤笑出声。邓布利多的阳谋过于坦荡,他几乎要表露出赞赏。他的老情人过于了解他;他和过去一样爱好豪赌。他不得不承认,邓布利多在这步棋尚胜过了他:他仍想要邓布利多,几乎和他想杀邓布利多的渴望一样强烈。他回想起多年以前,坐在树下,他曾经认真地告诉阿不思·邓布利多:掌控一个人,就要掌控他的欲望。在这一点上,阿不思显然是个优秀的学生。

他们面对面,魔杖对魔杖,一个惊世骇俗的灵魂对另一个同样的灵魂。这是一场迟来已久的清算,将以两人之一的卑躬屈膝作为肮脏的结局。他们的魔杖时隔多年终于刀锋相向,如同毒蛇嘶嘶吐出致命的咒语。他在决斗上的造诣登峰造极,但是他很快发现邓布利多也毫不逊色,这个水平显然不是一个教授应该拥有的。他们贴近,分开,火花四射,狂风扫荡周边,烈火与冰霜互相啃噬,凤凰发出凄厉鸣叫。他享受这些巨响,享受和死亡的每一次贴面,享受围观人群的惊呼和嘶吼。格林德沃开始笑了,起先是微笑,然后是狂笑,周围巫师的脸都骤然变色,但是这些庸人没有人能明白他现在有多么酣畅淋漓。

他输了;这是他这辈子第二次巨大失败,每一次都和邓布利多有关,每一次都落成了他命运的剧烈转折。在邓布利多魔杖的威胁下,四五个傲罗才敢上来把他压住,而他高昂着头颅露出微笑。他是那个跪下的人,但他是天生的主人;邓布利多站在那里,却是过去永恒的奴隶。邓布利多既是家庭的叛徒也是爱情的叛徒,他畏首畏尾,此生都无法抬起自己的头。格林德沃很乐于推波助澜,帮助这个圣人把自己绑上十字,于是他紧盯邓布利多,露出笑意:

“祝贺你,阿不思——你终于痛失所爱。”

12.

在纽蒙迦德的时光非常无聊,非常。前二十年里,他一直在策划逃亡——他从没打算遵守约定。但是邓布利多实在太过狡猾。报纸一叠一叠地送来,大家为圣人邓布利多歌功颂德,涕泗横流,而格林德沃本人——作为邓布利多的黑暗过去——被一严密地封闭起来。在他被捕以后,圣徒组织混乱得很厉害,一部分精英仍然在积极活动,但是群众以惊异的速度溃散了。这在格林德沃的意料之中;他们专注于自己的利益,只知道强弱胜败而已。

这二十年里,起初他的下属会贿赂狱卒,让他好过,偶尔前来拜访,和他探讨行动的计划;但是慢慢地他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来得人越来越少,最后终于销声匿迹,从他的支持者到他的敌人,所有人都已经把他遗忘。他经历了从野心勃勃到恼怒异常到心灰意冷。一次次失败教会了这个桀骜的灵魂什么叫绝望。他砸干净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终于躺在房间的地板中央仰天大笑;他嘲笑自己要在这个蟑螂堆里了此残生,让最伟大的灵魂腐烂在泥地里。他从未学会悲伤,于是绝望让他疯狂,他嘲笑自己,嘲笑世界,嘲笑阿不思·邓布利多,嘲笑一切他所蔑视的东西。他跑得最远的一次是到了城堡的湖水边。他的腿骨断裂,失去了力气,身后传来脚步、喊叫和野兽的吼声。他坐在湖边,放弃了行走,转身看着湖水,盘算着要不要在这里终结他毫无意义的残生。

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水里那个瘦到脱形的丑陋面孔;那个人的头发已经全部掉光了。

13.

格林德沃变得非常安静。他不被提供任何魔法道具,但是从来没有短缺过书籍。他猜邓布利多确保过他不受折磨,这几乎令他发笑了——邓布利多又开始为他而感到愧疚,这个傻瓜从未学会停止自己过剩的同情心。这种同情心常常状似羞辱。邓布利多开始和他通信。在他流浪在外的过年内,邓布利多一次也没有回应过他,但是在纽蒙迦德的时光里,邓布利多开始负罪感作祟。他厌恶这种居高临下的同情,于是开始恶意地撩拨:提起夏天的事情,提起邓布利多的妹妹,提起当时邓布利多有多么爱他,发誓要多么忠贞,对他们的伟大理想有多么憧憬——只要能让邓布利多更加愧疚,没有任何他不能做的事。毕竟在他无聊的人生里,这是唯一一件能够满足他恶劣控制欲的事。

对于他的圈套,邓布利多恼怒过,但是在断绝书信的过程里,他又开始觉得寂寞。于是他写一些惯用的花言巧语。邓布利多似乎毫不记仇,又开始和他交流。只要寥寥几笔他就能明白,他和邓布利多的思想几乎还和近一个世纪前那样契合。

他得到过太多人的爱,但从没得到过这样的;他感受过太多钦慕,却从没有过这种默契。他从未想过,邓布利多会还爱他。邓布利多对他的深情廉价到近乎卑贱,但居然敢于对他施舍怜悯;邓布利多太过软弱,但居然对他有着铁石心肠。他与邓不利多玩着俄罗斯轮盘,一场豪赌,但他远在自己没意料的时候,投入了过多的筹码。他输了,没有关系;因为邓布利多也输得一败涂地。他知道邓布利多爱他,他知道邓布利多走投无路,只能继续爱他,他知道邓布利多将在他的阴影里活过这一生。

14.

那个冬日的下午,纽蒙迦德的守卫看见,正靠着墙打瞌睡的囚犯忽然睁开了眼睛,对他说:“能给我一杯酒吗?”

他疑惑问道:“为什么?“

囚犯平静地说:“送别我的一个老友。”

他很好奇:“你怎么知道他要走?”

囚犯说:“我就是知道。”

在格林德沃晚年的时光里,他越来越多地看见东西。他预言家的能力仿佛在生命的最后燃烧得越来越烈,他几乎能看见他想看见的一切。那一天他从梦里醒来,清晰地感受到心脏处传来细小的断裂声,明白他的预言已经应验。他的灵魂此刻在世上终于孤身一人。于是他跌跌撞撞地起身,问守卫要一杯浊酒。这个小伙子和他自己,都不会活得太长了。

格林德沃从未向任何人低头,那个可怜而浅薄的怪物也不会是个例外;他只懂得暴力,而不懂得人心。这样的手只会玷污了老魔杖的威力。那根魔杖如果不在格林德沃本人手里,世界上只有另一双手配得上它的威力,它可以和主人一起在地下长眠,等待下一个天才现世。

格林德沃看着面前暴怒的新任黑魔王,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他这辈子最爱看别人恼怒,那种蠢相只会预示着他的胜利。他开始笑起来,微笑,大笑,然后狂笑,那种无拘无束的笑意,不同于决斗时的淋漓畅快,也不同于杀戮时的志得意满,反而更像是十六岁时,他驾驭扫帚冲破暴雨,放声高呼。他这一辈子的辉煌和失意都已经过去了,爱和恨也已经了无踪迹,可他还是那个十六岁的格林德沃,他这一生从未后悔;如果能够有一次重来的机会,他还会、也只能以这种方式过活——

——纽蒙迦德顶层的窗口里,射出一道绿光。

END.

苏铁铁铁铁铁

【GGAD】从暮霭至黎明【0】

*大概中篇吧

*重生梗

*分级还不确定


我们能否消除老而长的悔恨,

它活着,还摇晃、扭曲,

靠我们为生,就像蛆虫靠死人,

就像毛毛虫靠橡树?

我们能否消除不宽容的悔恨?

                         ——波德莱尔《不可救药的》


盖勒特·格林德沃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纽蒙迦德湿冷的牢...

*大概中篇吧

*重生梗

*分级还不确定


我们能否消除老而长的悔恨,

它活着,还摇晃、扭曲,

靠我们为生,就像蛆虫靠死人,

就像毛毛虫靠橡树?

我们能否消除不宽容的悔恨?

                         ——波德莱尔《不可救药的》



盖勒特·格林德沃预见了自己的死亡。


纽蒙迦德湿冷的牢房锈蚀了他的关节,连弯曲一下手指都能感觉到隐痛爬进咯吱作响的骨缝,但显然半个世纪的荒废没有使他的预言能力消减。他准确地看见了那个瘦长丑陋的身影,居高临下地站在他面前,怪异的口鼻在翕动。


于是他知道,阿不思已经死了。


等待预言从抽象中降临,像无可抵挡的熔岩般把现实铸成任何它想要的形状——他几乎要忘记这个过程有多么漫长了。他可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能还有几天,可能几个小时。他从未惧怕过死亡,他这一生早已判给了虚无,只有死亡是刑期的终结。


但他觉得还是有必要体面一点。他的所有物不多,几件衣服,都被鼠咬虫蛀得破破烂烂;几本翻得快散架的书,他视力减退后便不再读了;一堆作废的手稿,八十岁时他回忆起一些少年时期学过的时间魔法,想进一步研究研究,当然,没有什么结果。


剩下的,是十七封信。


五十三年,不,如果从那个夏天算起,是九十九年。将近一个世纪,只留下了薄薄十七封信笺。


最早的一封来自一九五六年的深秋,阿不思主动给他写了信,聋哑的家养小精灵把印着霍格沃茨校徽的信封放在他牢门前的地板上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还记得狂喜和盛怒退去后,酸楚涌入心脏的那个瞬间——他以前从不知道,酸楚这种情绪会与他产生任何关联——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像一条得了失心疯的狗,将信封和信纸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嗅了一遍。


无迹可寻。


英国与奥地利算不上遥远,但谁知道那该死的猫头鹰在路上耽搁了多久?苏格兰高地的风早已带走了所有气味。


他在难熬的孤寂长夜里无数次幻想过的气味:阳光下蓬松的红色长发、温暖干燥的皮肤、巧克力、朗姆酒、泥土、青草、老旧的松木地板,通通无迹可寻。只有墨水和牛皮纸残存着枯燥和干涩。


也许,也许他的神志已经失常,记忆也紊乱,毕竟一九四五年的重逢太过短暂,一八九九年的夏天又太遥远,而嗅觉难道不是所有感官中最不值得信任的?


阿不思的信写的谨慎而克制,有点干巴巴的——他没有提到和解,只是希望恢复通信,如果他愿意的话,“尽管我们之间有太多不愉快的历史,但我仍然尊重你”。愚蠢而伟大的滥好人邓布利多,依然关心着他手下败将的灵魂,不想让他枯朽的头脑在孤独中疯狂。


他仍叫他盖勒特,但信的落款是与他习惯的简洁字体不符的华丽而繁复的签名: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看便精心设计过,他能想象它出现在霍格沃茨校长需要签署的文件上,写给他人的信函里,魔法部的登记册上,阿不思·邓布利多。他成为了阿不思·邓布利多。


他分明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阿不思的笔迹,是在他们相遇后第三天的清晨,他坐在巴希达姑婆阁楼的窗台上,一小片牛皮纸飞到他面前,“镇上的书店你去过了吗?”落款只有两个纤细的微微倾斜的字母,前一天他听见阿不思的小妹妹叫他阿尔,也执意要这么叫他,少年的耳朵变得和头发一样红,但没有纠正他。当时他以为是因为他是外国人,有唐突的特权。


四个月后他回了信。他们开始断断续续地通信,头几封比一对离婚多年的夫妇在孩子生日派对上交谈时还要公事公办,客气小心——直到他无法忍受,绝望蚕食着他的理智,他不想要那些平和虚伪的问候,不想讨论无足轻重的麻瓜诗歌,不想知道阿不思教出来的霍格沃茨优秀毕业生又写出了什么著作,他不想要这些细枝末节的施舍。他把自己投入囚牢,不是为了这些。


他想要什么?如果不是这些,是什么?他只知道,只要不是这些,什么都可以,即使他已经没有了渴望的权力。


他开始用讽刺和侮辱发泄他的怨恨,他称他愚蠢、伪善、懦弱、自私,带着恶毒的快意写“你以为你比我要高尚吗?你和我一样。邓布利多,你逃避我是因为你知道你和我一样。”他用他能想到的最下流的词语描写他们的过去,确保每一缕回忆都沾上污垢。


那些信阿不思当然一封都没有回。他写了更多的信,道歉、恳求,更多的咒骂,更多的道歉和恳求。二十年就这样过去了。


直到他们都太苍老,太疲惫,怨恨已经随着激情在萎缩的躯壳里枯朽,他开始渴望一切他过去无法忍受的,他们之间才又有了几次通信。阿不思谈到了新的魔王,新的预言,另一段恐怖的岁月,一个已经与盖勒特·格林德沃无关的世界还在利用着他,敲诈着他,还勒着他的咽喉。


阿不思的最后一封信,来自一九九四年的秋天,在几次忧心忡忡的通信之后,显得意外地平凡无奇,即使用知晓结局的眼睛回头审视,也无法察觉到任何诀别的线索。


“……西弗勒斯给我熬了新的治龋齿的魔药……”


“……明年霍格沃茨要举办三强争霸赛,魔法部三天两头送来文件……”


他摸索着早已干涸的墨迹,才感到痛苦慢慢爬进胸腔,像一张布满尖钩的网,紧紧攥住他的内脏。谁会相信呢?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的一生,在痛苦、悔恨和孤独中浪费了。


为什么他没有预见阿不思的死亡?他死在哪里?是否痛苦?谁哀悼了他?谁埋葬了他?在濒临死亡的瞬间,他有没有想起过他——他唯一的爱人,他的梦魇,他的夙敌,他不幸的源头?


如果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坟墓在哪里,他们是否还能在死后相遇?


微弱的烛火开始闪烁,他听见长袍在地上拖曳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腐臭的腥气。


他的一生有太多太多遗憾,无从弥补,无力弥补,也不可能释然。如果他有机会,回到过去的某一个瞬间,他不会选择一切开始之前,那太奢侈、太贪婪。


他想回到一九四五年的那个傍晚,他已被缴去了魔杖,跪在地上。阿不思逆着夕阳最后的残光站在他面前,那双曾因欢愉而朦胧,因盛怒而闪烁的蓝色眼睛里只剩下悲哀和苦涩的疑问。


那个疑问是:盖勒特·格林德沃爱过阿不思·邓布利多吗?


可惜即使经历了半个世纪的痛苦和折磨,当时的他们依然太愚蠢,太傲慢,自以为已经了解了自己,自以为答案已无可转圜,自以为他们都不是为情爱而生,是否拥有爱的能力便也无关紧要了。


他们都错得离谱。


答案是,也许十六岁的盖勒特·格林德沃真的没有爱上那个美丽的红发少年,他还不懂爱,只懂得占有、操纵和掠夺。


但是四十三岁的盖勒特·格林德沃呢?


六十二岁的格林德沃呢?


一百一十三岁的格林德沃呢?


在伴随权力而来的虚无背后,在漫长时光和无尽孤独里,在狂妄的理想落进悔恨和遗憾中后,聪慧如他,难道还不能发现他一生中得到过的最美丽,最纯净的珍宝,是那个十八岁的红发少年的爱吗?


他们从来都属于同一条河流。在那个短暂夏天的结尾,他将阿不思留在布满淤泥的河床,自以为可以逃离爱的引力。之后的一百年里,一切却都在向相反的方向发展,阿不思忙于从泥泞中脱身,他却一步一步,心甘情愿地走进了湍流。


“杀了我吧,伏地魔,我很高兴去死!”他听见自己的声音,“但是我的死不会带来你所寻找的东西……有很多东西你不明白……”


他终于感到轻松。


TBC


家出

【闲泽】神仙不好当 01

飞升神官范闲X千年厉鬼李承泽

接剧版+部分原著背景

跳出舒适圈的一个脑洞

算是副本文


——————————————————


01


范闲飞升了。

大男主的剧本就是如此大快人心,先是在副本剧情上一帆风顺,有贵人相助,后是在情感剧情上羡煞旁人,有才人相依。

就连死后,小范诗仙的名号要被人传唱,小范诗仙的灵位也要被人供奉。时间一久,当没有人记得范闲的长相,祭奠诗仙的人多了,不知是谁建了他的神庙,人间便也开始相信小范诗仙是这头顶天而高高在上的神官了。

多年后,一个少年郎进京赶考,天逢下雨,他路过一个简陋的范闲神庙,躲雨的同时顺便帮范闲打扫了神庙,进去上了三炷香便高中了状元。...

飞升神官范闲X千年厉鬼李承泽

接剧版+部分原著背景

跳出舒适圈的一个脑洞

算是副本文


——————————————————


01


范闲飞升了。

大男主的剧本就是如此大快人心,先是在副本剧情上一帆风顺,有贵人相助,后是在情感剧情上羡煞旁人,有才人相依。

就连死后,小范诗仙的名号要被人传唱,小范诗仙的灵位也要被人供奉。时间一久,当没有人记得范闲的长相,祭奠诗仙的人多了,不知是谁建了他的神庙,人间便也开始相信小范诗仙是这头顶天而高高在上的神官了。

多年后,一个少年郎进京赶考,天逢下雨,他路过一个简陋的范闲神庙,躲雨的同时顺便帮范闲打扫了神庙,进去上了三炷香便高中了状元。从此,这小范诗仙的称号便算是正式封神了。

这飞升,就是神棍的事儿多了,就成了神官。

范闲的飞升就是那么简单,没有刻苦修炼,没有参悟世道,头顶一个男主角的光辉,轻松跻身进了天界。

最初范闲觉得自己是又一次穿越了,明明死了好多年,一睁眼,天宫门柱下一群白衣举着玉牌同他作揖,说是小范诗仙给人世留下笔墨三千,定是要在这南天门创得一番天地才是,不多说,这未来必定是前程似锦的。

范闲的法器是支大毛笔,紫檀木的笔杆,优质狼毫,可点石成金,挥笔成山,普通小神仙哪有他这么气派,一声“小范诗仙”,送佛送到西。便是这天界,无人不得毕恭毕敬尊他一句“诗仙”。

他的官职挺轻松的,一开始来求福的大多是为了学业,以至那会儿他以为成为状元郎是每个人的梦想。后来,开始有小孩来求他助自己顺顺利利完成夫子留下的作业,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便有身怀五甲的妇女来求他保佑孩子能学富五车的。现在,他便是大事小事样样都照看着点,又样样都吊儿郎当。

若是范闲把这些事儿都管了,人间岂不是遍地都是文学大家。祈福也不过是图个念想,真正能实现的愿望少之又少,很多还不是神仙帮着完成的,靠的是人定胜天。但天界的各位都图那些香火钱,自然是高调无比,巴不得把自己的功名穿在身上招摇过市。

天界人手一直不够,三界大乱的时候又有跳出来宣扬自己为三界主宰的毛病。这不,这年人间的鬼门道一破,管你这神官职位高低,俸禄有无,统统得被赶下人间除鬼。

同范闲分到一组的是一个武将与一个丹药师,分别名为施白和程君。

范闲与他们不熟,三个人职位又是各不相同,刚开始总归少了点默契。磕磕绊绊在人间折腾了一个月,除掉的鬼不少,但没几个拿得出手的高品级鬼魄。

武将施白急于建功立业,听说隔壁城一下子死了好多人,跃跃欲试。

范闲同二人进了城,一看,心道这不就是自己以前常住过的京都吗。可惜,离他身陨已经过了近千年,京都城早就大变了样。更何况如今百鬼纵行,民不聊生,街上冷清得很,整个城市哪里像个王都,倒像个死城。

范闲在城中街上走过,迎面而来一个老人,背上的竹筐全是羊草,似是下山归来,却是眼眶凹陷,眼神无光,就连范闲这种不喜欢装神弄鬼天天喊那天灵灵地灵灵的神仙,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枯枿朽株,枯枿朽株,怕是命不久矣。”

身旁的施白对周遭观察得仔细,程君却是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

岂料到范闲话音一落,那老人便停下脚步掏出竹筐内的镰刀,对着自己的脖子就是来了一刀。他双目怒睁,脖子上的经脉一断,鲜血喷涌而出,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也看不到满地的鲜血,直盯盯地看着范闲。

那一刀应是割断了他的声带,他张着嘴,甚至还想同范闲说话,只能徒劳地发出嘶嘶声。

饶是三个见多了世面的神官也被这诡异的场景吓得说不出话来。

范闲最快反应过来:“老人家,您这是……”

他伸手拦住老人倒下的身体,捂住他的脖子。可那老人好似魔障了,执着地同范闲搭话,手脚抽搐着想拉住范闲的衣领。丹药师程君赶紧发挥了自己的优势,利索地帮老人止了血,又给他喂了颗大补丸。

老人的伤口好了,但精神未曾恢复,见有人要救活自己,又急忙去够自己的镰刀,巴不得给自己再来上一刀。

范闲当机立断,单手往老人后脑勺一击,劈晕了他。

“范兄,您可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呐。”程君接过老人的身体,帮他更细致地做了些伤口处理,“这才刚为他算了命,他就要死了。”

“我这张金嘴,好歹也是开了光的。”范闲完全不恼他的调笑。

施白态度最认真,用风灵盘在地上勘探了一番,同他们二人打起商量。“小君儿在这里守着老人家,此城的城东和城西鬼气较盛,我和范兄分头行动吧。”

“嘿,怎么范闲就是范兄,到了我这里就成了小君儿了?”

范闲早已习惯了他二人的拌嘴,连忙打马虎眼:“这不是因为我是金嘴吗?若是我替你们算出了什么,怕是你们也得遭罪。”

程君郁结地把老人背到路边的茶水摊上休息,他们三人中,范闲的官品是最大的,虽然没有直接的上下属关系,但二人总是默认了范闲的指令,算是把范闲当作了这个小组的头儿。

范闲做事也不拖泥带水,和二人约定了事成之后在此碰头,便往城西而去。

越是靠近城西的集市,可见的恶鬼数量便越多。范闲用神笔随手一挥,屋顶便凌空出现了三只火麒麟,猛兽们张着烈焰之口将恶鬼们烧了个尽。可惜歼灭他们没多久便又出现了一批新的恶鬼。鬼魂们年龄不一,男女老少皆有,但如范闲三人之前遇到的所有鬼魄一样,皆是刚成型没多久的鬼,脸色灰黑,神志不齐,个个泥足巨人,话都说不清。

人死后化鬼,鬼魂多保留着逝者死前最后的模样。原本按照这个逻辑,鬼魄里最常见的应大多是老人,可这批鬼魂,年龄分布均一,男女平衡,怕是由于这次鬼门道大开,活生生逼死了那么多居民。

他们死状各式各样,却都令人心惊肉跳。有些四肢扭曲,有些头骨破裂,有些肚子都被打开了洞,范闲不是没见过死状极惨的鬼,但这么多触目惊心的鬼聚在一起向自己走来,他实在是有些不适。

“辣眼睛,实在是辣眼睛。”

范闲默念一句罪过,挥笔号令火麒麟们在此消磨战力,自己向前奔去。

一口气在城内杀了那么多人,且可号令百鬼,前方定有个大家伙。范闲心道不知道施白那里如何,若是他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却满载而归,岂不是显得特别尴尬。

前方小鬼们像是蜂窝一般的密集,他们集体出动,笑声夸张,噪音连绵,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气已经把天空都染成了黑色,范闲心下一横,挥笔祭出几把冰刀,瞬间刺穿了数十个鬼魂。

“还不赶快速速现身!”

他把风灵盘放在地上,咬破左手食指,用指尖的血在风灵盘的伤门一划,怒道:“伤门,开!”

他方才祭出的冰刀忽然消失,只见周遭房屋瞬间被爬上了冰棱子,温度骤降,就连范闲自己呼出的气息都变成了可见的白色水汽。

地表结冰,空气凝华,那些小鬼们也被瞬间冰冻成了雕像,范闲轻轻一碰他们,便碎在了尘埃里。

可有一个鬼并没有被冻上。

那鬼背对着范闲,站在一个包子铺前,身着一件单薄的白色衣织,长发倾泻,一直覆盖到他的膝盖,几乎包裹他整个削瘦的身体。若不是他身形高挑,光看个背影,范闲几乎要将他认成一个女子。

“怎么看,都有点眼熟。”

范闲眼皮跳了跳,这种莫名的熟悉感不是他瞎说的。而后他看到了对方的脚,一双裸足坦荡荡地站在那里,被冰层覆盖,只露出了一对脚踝泛红惹眼。

范闲怕了,他没想到自己的金嘴真是一语成箴,那鬼转过头来,熟悉的面容让范闲当场骂了一句“我去”。

李承泽死的时候乃是毒酒入肚,且肉身未受到什么扭曲的酷刑,灵体自然浑然天成,尽善尽美。

他的打扮与普通的鬼并无太大差别,奈何他天生气质出众,玉树临风,且容貌端正,面如冠玉,生前自然配得上一句“鬓挽青云欺靛染,眉分新月似刀裁”,便是这死后,肤色同往日白了一分,也是成为了妖艳异然却又杀气凛凛的罗刹恶鬼。

只是他此时行为略有不雅,方才他正在那无人包子铺的蒸笼里拿包子吃,被范闲突然使出的大招冻了个透心凉,连脚丫子都被冰层压在了地上,不悦地挑着眉看向范闲。他手上也不闲着,往嘴里又塞了一口包子,边吃边眨眼看范闲。

范闲收起法器,表情微妙地向李承泽走去,甚至还在他跟前被刚才自己画的冰层弄得滑了一跤。

李承泽已经在对付下一个包子了,他胃口好,咀嚼速度快,吃起来像只小松鼠,被范闲这一跤逗笑后,手指着他思索样端详了很久。

面前的男人神光熠熠,身着一件乌金红云绣衫,腰间绑了一根碧绿虎纹绅带,上端发丝地系进了发冠,垂着头长长的大卷毛,眼里装了困惑、震惊和似为愧疚的情感。他清俊挺拔,深色的衣袂飘飘,又在手上握了支粗紫檀毛笔,李承泽甚至在空气里闻到了笔上的墨水味,似是下一秒又要诗兴大发描绘千山万水,把所有的景色气吐山河。

他思考了很久,才道:“啊……嗯……哦,哦,我记得了,你是范闲,原来你飞升了。”

“……”

“怎么,找我有事?”他打开了隔壁的一笼烧麦挑挑拣拣,想找肉馅儿的烧麦。

范闲被他老友久别重逢相谈甚欢的和谐开场白弄得摸不着头脑,毕竟在范闲的记忆里,死前李承泽凄惨崩溃的样子实在让他这辈子都忘不了。原来他们现在还是能这样闲聊的关系吗?

李承泽浑身被一层浓重的鬼气覆盖着,城中的风都被李承泽染上了死气。范闲从没见过怨气如此之深的鬼,他往周围比划了两圈,问李承泽:“这都是你干的?”

“什么?”

“别装傻。”

范闲这下才从重逢李承泽的震惊下回过神来,重新记起了自己的身份,重新拿笔指着李承泽:“我乃当今天界驱魔诗仙范闲,妖孽,莫要耍什么花招变成什么我认识的熟人,你今天是逃不掉了。”

李承泽笑了两声:“范闲,你在搞什么,我就是李承泽呐。忘了?当年不就是在你面前自尽的嘛,你可没认错我。”

范闲活了那么久,怎么都想不到李承泽竟会变成这种令人闻风丧当的厉鬼,连作为神官多年的他,也被对方身上附着的怨气压得喘不过气。

二人生前的命运被纠缠在一起,李承泽在最后落了个满盘尽输,他范闲在此过程中起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范闲不悔自己的作所作为,可现在看见李承泽未去投胎,而是在这人间悠悠荡荡了这么近千年,心脏不免悲痛了一下。

他李承泽现在是千年厉鬼,而他范闲现在是天界神官,职责所在,范闲虽然心中不忍,却只能出手,这等厉鬼留在三界到哪都是祸害,必须除了。

他这人,说是有情,多的是人同他肝胆相照、情意绵绵过,说是无情,便数李承泽这种人,吃尽了他的两面三刀,最后落了个万劫不复。

李承泽似是没料到他会二话不说招手打过来,范闲叫来的火麒麟不好对付,一上来就烧到了他,李承泽还没挑完那笼烧麦,右手便是烫伤加身,他忍不了痛,一笼烧麦掉了满地,从冰层抬起脚换了个地儿。

“呀,我的烧麦。”

他越是这样,范闲越是心如刀绞,他又祭出一条雷龙,抓着龙角一飞冲天,居高临下道:“李承泽,你最好自己束手就擒。”

李承泽不解:“为何打我?我什么都没做”。

他的话似真似假,脸上天真无辜,要不是范闲同他相熟,定是信了。但正因为范闲与他相交过甚,明白这人是个演技派,放到现代社会定能拿个奥斯卡提名。

可惜范闲心里埋了颗同他相关的情感种子,这次重逢,连他自己都未察觉,那种子忍不住自己发了芽。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李承泽被火麒麟追了半条街,终于开始还手。他怨气过重,随手一招,地底下的魑魅魍魉便耐不住吞噬怨气的欲望,纷纷破土而出。李承泽喂了他们少许怨气,几个等待了百年哀愁的走尸便无头无脑地向火麒麟跑去。

李承泽一路而下,京都城很快躁动了起来。本就是鬼门道大开的时间,人间鬼魅遍地,李承泽这类厉鬼一鼓噪,那群小鬼们便兴奋得像是吃了兴奋剂,对范闲一拥而上。

饶是范闲也架不住这等进攻,他神光一现,刺激了自己的神根,将妖魔鬼怪烧了个干净。

李承泽也被那道耀眼的神光刺得晃不过眼,只不过一个踉跄,范闲便骑着雷龙咬住了他,将他带上空中然后重重摔下。

那龙的利齿咬住了他的肩膀,李承泽被摔得两眼发昏,他吐不出血,嗓子一阵腥味,只觉得上半身疼痛无比,被那龙头压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喘气缓解自己的疼痛。

就在雷龙咬住他的瞬间,范闲察觉到了他的异样,见李承泽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立即跑下了龙头替他做检查。李承泽受伤的左臂横在最明显的地方,像是故意让范闲看似的,红肿不堪。伤口已经开始起了水泡,可见火麒麟的那把火烧得有多旺。

这同他们生前一样,击退他的是范闲,最心疼他的也是范闲。

范闲不忍看他的伤口,伸手按住了他的天灵盖。一探,范闲更是沉默了。人死后化鬼介是三魂七魄,三魂分别为胎光、爽灵和幽精,掌管了人的生死、神识和性向。而七魄则指的是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分别代表了人的情感——喜、怒、哀、惧、爱、恶、欲。

三魂七魄齐全方可重新遁入尘世,投胎为人。

李承泽这等品阶的厉鬼,面上气势恢宏,三魂七魄却只剩下了三魂和一个惧魄。范闲不死心,重新探了一回他的天灵盖,结果仍是一样。

那雷龙仍然死死压着李承泽,肩膀的伤已经痛得失去了痛觉,李承泽被这家伙庞大的体型弄得起不来身,颤抖着身子闭上了倔强的眼睛,似是要将生死都交给范闲了。

范闲赶紧撤了法术,李承泽三魂七魄不全就有了如此实力,若是找全了剩下的六魄,自己说不定是治不住他了。

“你……”范闲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问他为何魂魄不全吗?或者是问他为何在京都城内……偷包子吃?

见李承泽真的痛得紧,范闲赶紧掏出伤药替他疗伤,李承泽想都不想拍开了他的手。“不要你假好心,别管我。”

“差点忘了你是个傲娇。”范闲叹了口气,从乾坤袋掏出一根金色捆仙锁。绑李承泽的手是不可能了,人家因为自己受了伤,自作孽不可活,套在脖子上又太恶趣味了点,定是会被他当作变态。

范闲在李承泽身上比划了半天,目光移到那双被冰层压了又压的脚背上,那双裸足细嫩白净,不似女人那般富有肉感,却匀称骨干,化鬼后李承泽比生前苍白了不少,连这双脚都像是踏遍了千层冰川而来的。

他朝那双脚沉默了一会,把捆仙锁套在了李承泽的右脚踝上。

李承泽的脚从未受到过这样的“礼遇”,他喊道:“范闲,你干什么!”

范闲像被这双脚启发了一般,恶劣地向他咧嘴一笑:“干什么,把你抓回去,严刑拷打,直到你承认了为止。”

“我……”

李承泽现在身上只有惧魄,唯一可能拥有的情感也不过是对范闲的恐惧。范闲从未知道他生前感到过何种恐惧,也未曾显露出什么慌乱之色,毕竟他最擅长的便是用其他情感掩饰真相。但这回,李承泽可没了什么别的砝码,范闲不免好奇他的反应。

李承泽此人天生天不怕地不怕,连死都不怕,想让他恐惧,恐是难于上青天。

没想到,李承泽竟然眨了眨眼,态度稍微柔软了些许,低声轻语:“我就是想投胎为人,这些不是我干的。”

范闲奇了,莫是李承泽真的怕了?有人害怕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吗?


——————————————————

TBC


我三次元一直有些忙,大概以后就是一周两更左右的频率了,每次都会是5k左右

用心产粮,脑洞无限大

第一次写“鬼片”,希望大家包涵

鬼畜莉莉🐤

【闲泽】澹泊书局江南分院(十)(完结)

*剧版《庆余年》同人 范闲X李承泽

*久等了,尾声部分


《澹泊书局江南分院》十


快马加鞭四日的路程,回杭州却花了三倍以上的时间。


范闲和李承泽一路往南游山玩水,淌过小溪也爬了高山。李承泽见识了不少地道的民间吃食,再耐吃的体质也被范闲结结实实地喂胖了三斤。范闲自称一路回来,他基本已经新东方厨师毕业了。至于李承泽,则是被范闲逼着点满了捕捉技能点,如今看见山鸡只会轻蔑一笑。


他在回杭州前最后一晚甚至自制了一副震撼了范闲身心的恐怖捕兽器,本想是捉只兔子回去,却意外捕到了隔壁农户家跑出来的倔强家养乳猪。两人按照规矩留下银子,高高兴兴...

*剧版《庆余年》同人 范闲X李承泽

*久等了,尾声部分

 

《澹泊书局江南分院》十


快马加鞭四日的路程,回杭州却花了三倍以上的时间。

 

范闲和李承泽一路往南游山玩水,淌过小溪也爬了高山。李承泽见识了不少地道的民间吃食,再耐吃的体质也被范闲结结实实地喂胖了三斤。范闲自称一路回来,他基本已经新东方厨师毕业了。至于李承泽,则是被范闲逼着点满了捕捉技能点,如今看见山鸡只会轻蔑一笑。

 

他在回杭州前最后一晚甚至自制了一副震撼了范闲身心的恐怖捕兽器,本想是捉只兔子回去,却意外捕到了隔壁农户家跑出来的倔强家养乳猪。两人按照规矩留下银子,高高兴兴吃了一顿烤乳猪蹄后,将剩余部分一并打包,带给了还留在杭州帮他们照看书局的世子夫妇。

 

范思辙因为书局本部事务繁忙,已经提前回京了。李弘成和范若若半是惊喜半是惊讶地接过了肥美的农家贺礼,四个人干脆在杭州范府的花园里摆了个炭火烤肉局,大蒜、烤肉和土豆的香味飘扬在西湖湖边,馋来了不少野猫野狗。

 

范闲教李承泽用洗净的菜叶包裹猪肉、米饭和腌菜一起吃,说这叫简易版菜包饭。李承泽一口气吃了两个,鼓着脸颊嚼吧嚼吧不住地点着头,嘴角还黏着饭粒,被范闲很自然地揩去了。

 

范若若早先从李弘成回江南后“那日我见小范大人抱着泽兄要教他跳舞,他们看来已经成为很好的朋友了,往后江湖路兄弟一生一起走!呵呵!”的描述中提炼出了重点,明白了两人的新鲜关系。她掩嘴一笑,道:

 

“哥,你前几日飞鸽过来要我们办妥的事,基本已经完工了。”

 

李承泽嘴里还啃着个猪脚,听到这里左右转了转眼睛,回想起这些天确实常见范闲神秘兮兮地背着他抛鸽子,还死活不肯说在给谁寄信。李承泽挠了他半天的痒也没逼问出来,顿时觉得自己往日杀伐果断的冷酷威风不再。

 

“他让你们建了什么?”李承泽问。

 

范若若和李弘成相视一笑,说:“这个呀,还是请大人自行验收吧。”

 

户外烧烤结束后,世子夫妇便也告辞出发回京。临行前范若若对李承泽深深行了个礼,笑吟吟地说:“我哥就拜托您了。”

 

李承泽难得一愣,虽然心里明白范若若大约是清楚一切了,但如此被人郑重托付倒是平生头一遭。但他在范闲身边经历了太多从前不敢妄想的首次了,于是也露出一个安心地笑容,拍了拍范闲的肩:“我会看着这个不省心的人。”

 

李弘成也跟着妻子鞠了一躬,但他肯定没明白几个人眉眼交互间的潜台词。上了车后便看着妻子掩嘴笑着,自己也跟着傻笑。

 

目送着马车远去,李承泽吁了口气,推范闲:“走,带我去看看。”

 

范闲装作听不懂,问:“去看什么啊?”

 

“别装了,书局后院的那块地,你肯定是在上面建了什么。”李承泽说。当初他与范闲争执分书局的名字究竟是“江南分院”还是“西泠印社”争得你死我活,最后范闲却突然以空出后院的地作为条件放弃了争端,看来是想在上面做什么文章。

 

范闲点了点他的额头:“哎哟,小脑瓜真聪明。”他朝李承泽伸出食指,还在空中风骚地勾了勾,“走吧。”

 

澹泊书局江南分院秩序井井有条。李承泽和范闲穿过长廊,今日书院休业,院内无人,他俩便牵着手晃悠。范闲说可以再建一个试阅室,给暂时买不起书的百姓提供些点心,这样不叫施舍,叫做雪中送炭。李承泽同意,还说自己要在院内再建个刊物室,用以收集记录民间流传的趣事逸闻,将南庆的民间文化习俗都保留成册。

 

“人可以死国可以亡,但结晶的文明长存不灭。而要永久保留一种文明,用文字记录是最简便的方式。”李承泽说。

 

“文明可不见得都是好的。文明会吞噬另一种文明,还会变成收买人心的工具。你如何知道你记录下的文字不是祸根?”

 

“纸笔无罪,就由后人来评说吧。”

 

范闲说:“在‘仙境’,记录文明的方式不止纸笔。还有照相,录音,视频……也许因为方式多了,人们反而对此不甚在意了。”

 

 “视频?”

 

范闲让李承泽学他的手势,两只手拼成一个方框。他解释说:“一切的建筑、花草树木、声音、天气、颜色、人都可以被记录下来。把夏天录下来,藏进书柜里,等待寒冷的冬天里再翻出来重温。”

 

他引着李承泽往后院走去,李承泽紧紧盯着用手指构成的方框内部,他看见他花心思在庭院里种下的夹竹桃和紫藤萝,看见他平日里最爱去读书的院长书房,他看见范闲的背影,领着他穿过庭院,穿过书房,穿过黑暗,面前豁然洞开——

 

李承泽放下双手,忍不住笑了起来。往日里他笑得颇有余裕,此刻却是笑得微微低下头,甚至有些不好意思。他看见了范闲送给他的礼物。

 

“全球第一座玻璃房……若若起的名,就叫琉璃亭。”范闲打了个响指,得意地挠着李承泽发烫的手心。

 

书局本就坐落西湖,后院往外看去便是杨柳白堤与蓝天下的淡色湖面。范闲在原本眺望亭的位置建了一座四面透明的宽大玻璃浩室,此刻便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映衬着室外波光粼粼的湖水,宛若天上宫阙。

 

李承泽继续举起他的双手充当“摄像机”,他慢慢走近琉璃亭。叶轻眉给南庆带来了玻璃制品,他也在皇宫中见过不少玻璃烧制的精致器皿,却未曾见过如此大面积玻璃铺成的奇思妙想。但这琉璃亭却也在细节中处处透出设计者的用心。框架结构依旧采用南庆常用的红黑木材,屋顶也用玻璃搭成类似眺望亭的尖顶,周围载了一圈新移来的柳树用于挡住外部的视线,因而在古色古香的书院后部却毫不突兀,与西湖融为一体。

 

‘仙境’与南庆的杂交,果然是范闲的风格

 

“拍得怎么样了?”范闲指了指他手上的方框。

 

李承泽收回双手,笑着说:“都拍下来了。但不想给别人看。”

 

“那就等世界末日,再翻出来重温吧。”

 

李承泽脱了鞋,迫不及待地踩上了内部满铺的羊毛地毯。琉璃亭内简单地摆放着同色木案与茶具,两旁则安置着书架,上面已经摆满了不少李承泽喜爱的书。

 

范闲跟着他进去了,李承泽已经开始清点书架上的书,时不时敲敲身后的玻璃墙,似乎在测试力度。范闲在后面吐槽道:“诶,你不会是想像当年送我去北齐前一样,亭子用完就要拆吧?”

 

“不拆,不拆了。”李承泽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中书卷,像是收到心爱的礼物后不知所措地孩子般四处打量着玻璃房。他几乎能想象到日后他呆在这里的一年四季,在月亮阴晴圆缺的日夜里,他想要既悠闲又忙碌地活,看书,品美食,忍受苦难,享受平凡,享受自由。

 

如果有什么自由是全世界的人类都共通的,那恐怕就是选择平凡的权力吧。

 

李承泽看向身后的范闲,他也正灼烧目光看着自己。李承泽放下书,又与范闲抱在了一起,拿嘴唇去啄他的嘴角。他发觉自己的身体在发烫,除却隐隐发作的动情之外,还有一股从此以后都难以熄灭的动力与信念。

 

范闲是火,但他不再是扑火的飞蛾了。他也成了火。

 

范闲边亲着他的耳朵边把李承泽慢慢放倒在了地毯上,李承泽知了情事的好滋味,抛下羞耻,大方地往他身上又磨又缠,时不时咬住范闲的衣领,像只贪食的野兽正向自然与世间万物讨食下一顿美餐。

 

折腾到一半,范闲忽然发觉玻璃亭这个主意不算太好。毕竟现在他们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脑子发热得黏稠混乱,恨不得拿牙和舌头把对方吞噬干净,哪还有什么闲情雅致去看亭外风景?

 

只能浪费了亭外这草长莺飞的好风光,锁住亭内缱绻潮湿的呼吸与亲吻,留他们两个人细细品味。

 

李承泽把自己的脑袋亲昵地往范闲的胸口塞,嘴里胡乱嘟囔着细语,范闲的双手紧紧地贴在他的腰上。两人都泌出了一层细汗,李承泽半是抱怨半是撒娇地在他耳边说:“小范诗仙,你可真能要。”

 

范闲贴着他的眼角亲,两人的腹部紧紧贴在一起,他问:“那你去了几次啊?”李承泽挠了挠他的手背,在他手心写下一个数字。范闲干脆捏住他的手指,对他耳鬓厮磨了几句煽情的感想,惹得李承泽“啪啪”打了两下他的屁股。

 

两人都享受着情事后的慵懒脱力,已近黄昏,他们无声望着玻璃亭外微风乍起中的湖面,鸟儿从空中掠过,李承泽说看了特别多次落日,忽然想看一看日出。

 

“好,那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叫你,别睡得像死猪啊。”

 

“明明你比我更能睡。”李承泽眯着眼哼了一声,半晌用腿蹭了蹭范闲的腰,“饿了。”

 

“晚饭想吃什么?”

 

“嗯……牛肉粉丝煲。”

 

“好主意,再贴两个饼子一起吃,味道极好。”

 

“必安来信,让我们过两天去一趟,母妃想见见你。”

 

“这是见岳母的节奏吗?”

 

“依母妃的个性,大约是想催更……”

 

“……再让后厨弄一道腌笃鲜吧,我看后院晒着好几条咸五花肉,肯定能吃了。”

 

“后院那两只鸡都活蹦乱跳着呢。”

 

“改日给你做炸鸡。‘仙境’一绝,堪比一丢丢。我差不多搞懂啤酒的酿造工艺了,等今年冬天肯定能喝上。到时候下雪,炸鸡配啤酒……总之不要催更一切都好说。”

 

“范闲。”

 

“嗯?”范闲以为李承泽还准备抓着更新不放,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李承泽半天都没有说话他望着亭外的落日,嘴里噙着笑意。他感叹道:“活着真好。”

 

范闲也笑了,他上辈子躺在病床上度日如年,数着窗外的云朵;这辈子轻轻触碰着母亲留下的石碑,走在人群熙攘的南庆大街上,他比谁都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沉重与轻松。

 

活着真好。

 

“嗯。”他们十指相扣,范闲说,“一起活着,真好。”

 

 

 

澹泊书局江南分院在杭州西湖落户三年载,相传由南庆诗仙小范大人的远方表兄主事,区区三年内推出以《红楼》为首的经典佳作,在南庆皇帝直接收入国库,奉为国宝级名著。此外,书院院长又乐善好施,常接济怀才不遇的文人书生,为他们出版图书、刊载文章,以书香伯乐的美名在江南颇受尊敬。

 

江南郭氏世代以编撰《杭州市志》为己任,此次郭父便派出小儿子小郭前去澹泊书局江南分院实地访查,想将书局单独列出一个章节记录。

 

小郭麻利地背着书箱探访书局,这正是金秋九月的一个晌午,阳光懒散地洒在书局前门趴伏着的一只橘猫身上。在当朝圣上亲笔题字“澹泊书局江南分院”的匾额底下,范思辙接待了小郭。

 

范思辙见小郭与他年龄相仿,眉眼间还有种与他迷之相似的帅(傻)气,一挥手,说:“小兄弟,你今个儿可是走了运。嫂……院长让我亲自来给你做导游。你可知小爷是谁?”

 

小郭赶紧一拱手,早就了解透了范家的各种关系:“范二公子,澹泊书局与闻名远近的奶茶一丢丢的创办人之一,可真是一表人才,百闻不如一见呐。”

 

范思辙听了好话,心中暗爽,高兴地拍了拍小郭的肩:“小兄弟前途无量,前途无量!要不是我这几日来杭州和哥商讨在北齐开书局新分院的事宜,你还没机会见着小爷呢!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

 

小郭又一拱手,恭敬地说:“江南郭氏,世代编撰《杭州市志》,又以说书为副业。家父郭地刚,在下单传第九代,名齐林……”

 

范思辙不知为何一阵心惊肉跳,总觉得哪里奇怪,赶紧打断说:“还是喊你小郭吧!得嘞,咱这边走。”

 

范思辙领着小郭踏入门槛,首先便是给上门顾客日常购买话本和图书的前厅。前厅宽阔气派,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按照作家分类,由顾客自由拿取试读。

 

“既卖书,怎还给他们试阅的机会?” 小郭拿毛笔匆匆在纸上记录几句,问道。

 

范思辙解释说:“好书嘛,又不是读过一遍就能扔了的。我们这儿啊,读了书再买的人不占少数。何况咱们分院院长喜读书,也乐于让买不起书的人有书可看。”

 

他侧手向右后方指去,原来前厅后方还专门有一块摆了二十几张书案的读书区,阴凉透风,正盘坐着不少男女埋头看书。

 

“这块儿,是我们传说中的南庆第一诗人仙范闲范大人——也就是我哥的主意。”范思辙像只骄傲的公鸡似地昂着头说,“无论年龄,无论身份,都可以免费来此处看书,而且全天供应茶水点心,四季不停。”

 

“这……岂不是亏了本的买卖?”小郭问。

 

“这道理你不懂,”范思辙高深莫测道,“放长线钓大鱼。按我哥的意思来说,‘加强福利,提高国民文学休养,才能让更多人来买书啊!’”显然他是被范闲这个理论彻底地收服了。

 

小郭往读书区看去,只见还有人拖家带口地围坐在木桌前,听老人边喝茶边念话本的故事,扎着羊角辫的小孩一口一个小笼馒头,还认真地听长辈将她尚看不懂的文字说成满天的故事,她懵懂的小眼好奇地看着书中的辽阔世界,时不时因书中的情节激动地挥动双手,跟着爷爷牙牙学语地重复道:“水它吧,水他爸。”

 

老人手中的书叫《冰雪奇缘》。

 

“?”

 

范思辙说:“咱们小范诗仙写的,说大人小孩都能看,保持童心,做自己的公主。还有好几本书咧。叫什么……狄诗尼公主系列。”

 

小郭还没来及问这究竟是什么故事,就被范思辙往走廊引去。书院背后左侧是简易的活字印刷部,主要刊印特供澹泊书局江南分院的书籍与文章。右侧则是个古书修理部,负责修缮遗落在民间的各类旧书,挖掘沧海遗珠。

 

“除了这些书局常规的部门,还有一个文人星探部……小范诗仙起的名啊,别问我什么意思。专门负责各处走动,发掘民间怀才不遇的书生啊落榜考生,给他们提供写文写诗的机会,寻找南庆下一颗冉冉升起的文坛巨星。”

 

小郭奋笔疾书地记录着范思辙的话,不时还提问一两句细节。范思辙有种被重视被采访的奇妙快感,又叽里咕噜说了许多。

 

“方才说,下一家分院要开到北齐去?”

 

“嗨,这叫文化输出。大约明年中旬吧,我们就要去北齐准备开业剪彩了。分院院长说馋北齐美食很久了。”

 

“分院院长好美食这一点已是远近闻名啊。”

 

“那可不,他成天跟着我哥出去逍遥转悠……还不带上我。南庆就没他俩没沾污过的吃食了!听他说,准备写一本叫啥……《我吃故我在》的书,专门记录一路上的好吃的。”

 

范思辙又介绍了几个书院部门,将小郭领到了庭院中的两块石碑前,说:“到了。院长特意嘱咐过的,对书院文化感兴趣的一定要来看看这两块碑。”

 

小郭凑过去,先看了第一块,跟着念出最后一句:“……虽万千曲折,不畏前行,生而平等,人人如龙。”他琢磨了半晌,只觉得这段话让他似懂非懂,却隐约能从中听出些火热的希望。于是他往署名处看去,写这段话的人叫叶轻眉。

 

“从京城检察院一模一样誉了一块搬过来的。”范思辙说。

 

小郭又往第二块碑上看去,上面的话要简短一些,写道:“愿南庆子民,全世界的子民,无论哪个时空的人民们都能拥有自由。身体不受禁锢,社会不受歧视,礼教不受约束,更能在心中主宰自己的命运。分辨光明,享受苦难,自由自在,生生不息。”落款人写着范闲与范困。

 

自由自在,生生不息。小郭在心里念了几遍,又将两块石碑上的内容都恭恭敬敬抄在本上,准备回家与父亲继续讨论深意。等他终于抄誉完毕,范思辙早被管家叫去处理事务,小郭只好挠着头起身,小心翼翼地沿着廊厅四处张望,忽然从前方感觉一阵清凉的风吹来。

 

他跟着风的方向走去,拐过两棵肆意生长的柳树。柳枝随风拂在他的脸上,他勉强摆脱了眼前青绿色的藤蔓,往外看去——

 

书院的院角盖着一座透明的玻璃亭,亭口还煮着茶水,尚冒着热气。亭内案上摆着两本摊开的书,却不见读书人。

 

今日的西湖烟雨蒙蒙,湖上的荷花都快开了,水面上点缀着零星小舟与渔船。小郭仔细寻去,只见其中一艘小船的船头立着两个人影。一个将手背在身后,一个将手抄在胸口。他们都远远望着天边的雾绿色山脉,等待着太阳从烟雾中缓缓钻出来。

 

半晌,他们回过头看彼此,相视一笑。

 

小郭悄悄地退了出来,他手里还傻乎乎地握着纸笔,却半天没有再写一个字。范思辙手里拿着一叠的纸盒,匆匆地朝他奔来。

 

小郭行了个礼,说时候不早,他需回去整理文稿,过几日再来拜访叨扰。

 

“嗨本来今天院长和我哥都在,还想让你见见呢。那就下次再议吧。”范思辙也不多说,从纸盒里麻利地扒拉出一个零嘴小盒,不由分说地塞到了小郭手里,“咱自制特产,你收下。”原来是些看书时配茶的江南特色糕点,形状都小巧玲珑,散发着葡萄的香味。

 

小郭走出澹泊书局江南分院,重新混入杭州熙熙攘攘的人群街道中。他重新回过头,就见书局还静静地立在街口,大隐隐于世。他重新回味起石碑上的那句话:自由自在,生生不息。

 

小郭挠了挠头,露出了一个有些傻气的笑容,往前走远了。

 

END

 

 

 

感谢大家一路的红心蓝手评论,真滴感恩!

写这篇的文的初衷其实第一章开头就说了,眼看着闲泽两人是要渐行渐远的,我本人又是个绝对不看BE也不写BE的倔强青铜……于是就诞生了江南书局啦!在一个乌托邦的世界里,一切误解都会被解开,一切痛苦都会过去,一切快乐都会升华,我想让范闲和李承泽住在这样的地方。

希望看这篇文的你,就算在以后磕了刀子,有所神伤,也能偶尔记起杭州西湖边开着一家澹泊书局江南分院,范闲和他的小伙伴李承泽(现名范困)就住在里面,在玻璃房中春里赏花雪中煮茶,快快乐乐地一直过着小日子!

也希望大家心里都有这样一块净土,面对苦难,面对难题都能找到安宁。身体保重,快快乐乐,我们有缘再见。


By好不容易回家后躺尸第七天的莉莉


红衣-此号已锁不日将清空,不要关注

【三分五十二秒】片段一

连载一个嘎龙缉毒AU的小漫画。警队嘎x卧底龙,猎毒人or余罪那种。后期可能有双卧底情节。没看到有人写这个AU,私以为很适合,就抛砖引玉吧,漫画篇幅有限,还是希望以后能有文手来写。

因为lof只能传10张图,所以5p6p是加长图。

 写在前面: 
1.请勿上升真人,他们不属于我,他们属于彼此和音乐。 

2.嘎龙。甜A噶X暴A龙。强强。

3.所有片段都不按照时间顺序

4.讲故事是为了谈恋爱,剧情bug就请无视吧。

5.请勿二次使用。请勿转出lofter。感谢。

(片段一感谢朋杰小天使友情出演(就是大龙身边的那个小孩儿)。嘎子在...

【三分五十二秒】片段一

连载一个嘎龙缉毒AU的小漫画。警队嘎x卧底龙,猎毒人or余罪那种。后期可能有双卧底情节。没看到有人写这个AU,私以为很适合,就抛砖引玉吧,漫画篇幅有限,还是希望以后能有文手来写。

因为lof只能传10张图,所以5p6p是加长图。

 写在前面: 
1.请勿上升真人,他们不属于我,他们属于彼此和音乐。 

2.嘎龙。甜A噶X暴A龙。强强。

3.所有片段都不按照时间顺序

4.讲故事是为了谈恋爱,剧情bug就请无视吧。

5.请勿二次使用。请勿转出lofter。感谢。

(片段一感谢朋杰小天使友情出演(就是大龙身边的那个小孩儿)。嘎子在片段二才出场~)


 
 
 
 
 
 
 


麻油酥饼

【云次方】单身和奶孩子这两件小事(一)

Summary:※单身嘎带小方,单身龙带菜菜。

             ※甜心奶爸和暴躁老爹奶孩子的故事。

             ※人家北京遇上西雅图,他俩青岛遇上内蒙古。
 .

(一)
 .
 .

       “喏,苹果给你,我...

Summary:※单身嘎带小方,单身龙带菜菜。

             ※甜心奶爸和暴躁老爹奶孩子的故事。

             ※人家北京遇上西雅图,他俩青岛遇上内蒙古。
 .

(一)
 .
 .

       “喏,苹果给你,我喝酸奶。”方书剑把一整个乐扣盒的鲜苹果块推过去,正好停在蔡程昱的铅笔盒前面。

  
        “吃不了那么多,咱俩一人一半。”蔡程昱又把盒子推回去一点,两张小课桌的缝隙把盒子整划成两半。
   

       “好。”方书剑仰头把酸奶一口喝掉半盒,把剩下的半盒和没拆的小勺子也放到桌子中间。
   

       “那酸奶也一人一半。”

 

       在这近一个月以来拿自己的一半零食投喂同桌的时间里,方书剑知道了蔡程昱喜欢撬酸奶盒边上最浓的一圈奶皮,知道他喜欢吃不吐皮不吐籽的水果;知道他喜欢喝可乐——罐装的那种,但是带这个机会不多,嘎子哥不让他多喝;知道他会唱音乐课本上所有的范歌,还知道他有一个家长会和春游日从来不出现的哥哥。

  
   
   
   
   

       他知道这些是从开学日这天开始的。

     
       “他老是在看我。”
    

        方书剑把阿云嘎给他剥好递到嘴边的香蕉咬下来一大口,忽闪的大眼睛斜瞟着站在不远处的一个单眼皮的男孩子,他从前没见过,好像是新转来的同学。
   

     阿云嘎正一手给他塞着香蕉,一手帮他把小衬衫的边儿掖进牛仔裤里。

  

   “谁?”

   

      “他。”方书剑的小手一下指向了那个站得挺拔的小朋友。

  
        “别指!”阿云嘎轻轻地把他的手拉下来,一边装作无意地往男孩子那里看了几眼。
   

        很白净的男孩子,顺茬的刘海遮住前额的一半,乖乖巧巧地站在那里,一身正气的样子。他身边没有大人,快赶上他一半高的书包倚在腿边上被他拿小手扶着。孤零零的一小个站在被家长拥蹙的孩子们之中显得有点可怜,可他自己倒是倔强又自信,腰杆笔直 。
   

       “没有大人陪着吗?”阿云嘎嘀咕一句,从方书剑的书包里层拿出一盒酸奶,向男孩子走过去,方书剑蹦下椅子拽着他的袖子跟了过去。
   
   
        “渴了吗?”
    
   
         阿云嘎蹲下来,和男孩子平视,帮他打开酸奶和勺子一起递给他。
    

      男孩子意料之中地对他摇了摇头,没有接。
   

      方书剑抢过酸奶塞进男孩子的手里:“很好喝的!”
   

      男孩子愣头愣脑地攥着小勺子,有些局促地说了一句:
    

      “谢谢叔叔。”

 

      阿云嘎的脸黑了一层:“叫哥哥就行了……”

   

      但他还是很快笑起来,“叫什么名字?”

    
       “蔡程昱。”

   

       后来男孩子又在讲台前介绍了一遍自己,他已经可以方方正正地在黑板上写出自己的名字了。然后他很有主意地朝几个现成的空桌望了望,拖着书包坐到了方书剑的旁边。
    

       两个孩子一起走出学校的时候,阿云嘎也没有看见有家长过来迎他,他一把拽住挥了挥手要走的男孩子,弯下腰问他:
    

     “没有人陪你来吗?”
   

     “嗯,哥哥去排练了,他没时间。”
   

     “那怎么回家?”
   

     “自己走回去。”
    

      小小的孩子说话一字一句的,稳重极了。

       
       阿云嘎的心软成了一团。

  
       “那我送你回去吧。”

 

  
   
   

 

      “停一下,哥哥,那个面包店前面停一下!”蔡程昱突然的指挥让阿云嘎猝不及防,差点熄火。  
   

      他把车停进泊车线,跟着两个蹦下车的孩子进了面包店。
    

       确实快到饭点了,小孩子最容易饿又最容易馋的时候,阿云嘎在前台要了两个现烤的舒芙蕾松饼,等他回到车里的时候,两个孩子已经回来了,蔡程昱手里抓着两大包吐司。

  
       “买这么多面包吃得完吗?”

   
        阿云嘎把松饼递到后座给两个孩子,方书剑眼睛放光立刻抢了过来,把草莓酱多的那个分给蔡程昱。

  
       “给哥哥吃的。”
    

     .   舒芙蕾上的草莓酱糊了男孩子一嘴,可亮堂堂的目光还是正正经经地像个小大人。
     

       这家长算怎么回事儿啊?阿云嘎看在眼里火在心里。

  
       “哥哥要排练到很晚,没有面包就要饿着肚子睡觉了。”

         阿云嘎听了心里一酸,想起自己没日没夜接商演的时候了。

  
       大的小的、给钱多少,都没有资格拒绝。酒吧开业的剪彩也去,福利院的慰问演出也去,选秀综艺的热场节目也去,日子也是一天天熬过来才慢慢好起来的。

  
         尤其是小方刚来的时候,最小的堂弟因为上学的原因被千里迢迢地托付给他,他没办法不管。孩子本身又透着一股机灵的劲儿,招人喜欢。有时候阿云嘎带着他去演出,一晚上的节目轮下来,方书剑就坐在台边上看,回家就能有模有样地学出几分样子来,阿云嘎看着他心里又像抹了蜜糖又像灌了酸水,欣慰又感慨。后来阿云嘎就干脆认真教了他一些,认谱、音阶、换气,现在方书剑脑子里已经存了不少拿手曲目了。

  
    
   
   
   
    
        “就停这里就好了,里面开不进车的。”小蔡说话的时候,阿云嘎也抬眼看见了居民楼。
   

       阿云嘎跟着熟门熟路的小蔡穿过七拐八拐的巷子,这个小区有点老旧,但并不乱。绿化比居民楼还要多,不是那种机器修剪的草坪和铁树多,而是那种楼宇角落的灌木、一楼窗台的瓷花盆和绿叶盆栽……煎鱼的油香味从低楼层的防盗窗里溢出来,整个小区像在永恒不变的时光里过着自己的日子,老得很慢。
    

         蔡程昱从书包里掏着钥匙,阿云嘎打量着蓝绿色的防盗门,门上贴着两张水费缴款单,上面写着户主的名字:郑云龙。

   
      “嘎子哥,你们坐,我给你们倒水。”

 
       阿云嘎本来想把孩子送到就走的,但是蔡程昱已经跑进了厨房,方书剑丝毫不认生地跟着跑了进去。他就在客厅转悠起来,居室正好是一个令人舒适的大小,放上纯色的组合沙发空间也挺从容的,但再多上一个柜子恐怕就要显得局促了。书桌上放着蓝色的马克杯和散乱的稿纸,靠墙的书架上基本都是乐谱和小说,最里边竟然夹着几本美食杂志和烹饪菜谱。
   

      阿云嘎失笑,敢这么撒手养孩子的人,到还有闲心琢磨做饭?

  
       书桌上斜摆着一个木制的玻璃相框,阿云嘎拿起来,照片是黑白色调的,但还保留了一层浅浅的色彩,照片里是一个俊美的男人,中长发的发梢一络络地微翘起来,额前的斜发丝遮住了眼角,薄唇剑眉。
   

      最好看的是一双眼睛,像盛着清梦的星河,微微侧头,忧郁、热忱、禁止和邀请都在欲说还休的目光里遥遥望来。
   

     相框压住的稿纸是一沓乐谱和歌词,阿云嘎拿起来看的时候,衣角被人拽了拽。
   

      “嘎子哥,喝水。”蔡程昱捧着一杯温水,看见他在看桌子上的稿纸,“这是哥哥的工作。”
   

   “音乐剧?”阿云嘎曾经也是有机会演音乐剧的,但是音乐剧的排练周期太长,他当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那时候他已经在连轴转了,什么都耗不起,而现在再回过头去,好机会也难以再见。

   
       他手里的曲目选段非常眼熟,反到封面一看,一张两面人像的黑白海报上侧写着剧目名:《变身怪医》。

   
        阿云嘎仅仅看过百老汇舞台的录像带就被这出剧目人格转换的演绎挑战震撼过,他没想到原来国内已经在排演这样的百老汇经典剧目了,而什么样的人才能同时承受住杰克的挣扎和海德的折磨?
   

       “嗯!哥哥是一个音乐剧演员!”蔡程昱说这话的时候扬着脑袋,眼睛发亮,像一棵迎风拔高的小白杨。
   

     可小白杨没挺拔一会儿就萎靡了下去,他饿了。
   

      阿云嘎把音乐剧演员家里的冰箱翻了三遍,处理掉了半瓶过期三个月的糟卤和已经没气的半罐可乐,翻翻找找地掏出了一袋细面条和一打鸡蛋来。
    

      卧着荷包蛋的面条让蔡程昱吃的呼呼响,阿云嘎看了看剩下的鸡蛋,叹了口气。

  
       算了,谁让我上赶上这事儿了呢。他把躺在茶几上的吐司拎进厨房,倒出半袋来对角切开,煎了两个糖心荷包蛋分成四份,每份用两片三角吐司夹好,抹上冰箱角落里仿佛被落下的肯德基番茄酱小袋叠在盘子里。
    

     “哥哥回来让他吃这个,记住了吗?”阿云嘎把一碟夹蛋吐司推到埋头吃面的蔡程昱面前。

  
       “嗯,谢谢哥哥!”蔡程昱一嘴的面,鼓着小脸答应得含含糊糊。

       小方已经快要在沙发上睡迷糊了,他是被油香勾醒的。阿云嘎把才想起来得回家了,这都快七点了。阿云嘎把小男孩横抱起来,蔡程昱放下筷子跑过来给他们开门,方书剑在他怀里还没醒全,云里雾里地和蔡程昱说了一声再见。

  
       阿云嘎下楼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色毛衣的高个子男人也正好迎面走上来,两个人在拐角处侧身让了对方一下。
   

       天色很暗,楼道拐角只有一扇小窗透进来昏黄的路灯,阿云嘎只是抬头一瞥对方,看见的却正是刚刚木质相框里那双春水映花的眼睛。
   

      他在楼道里站住了,回头眼看着那个穿黑色毛衣的男人跨着长腿两阶一步地消失在楼道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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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BC.

※感觉这两位奶孩子的模式也太好玩了吧,一个细心温柔给孩子讲故事唱民歌准备水果和零食哄孩子上学接孩子放学路上遇到甜品店还要停下来买俩冰激凌,一个我c我不会弄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我可以。

陆上帆

【云次方/嘎龙】冬泳(现背7k)

•冬泳

@皓月逐人近月月!

一篇流水账,唉还是不太满意,我再努力!

summary:铁是甜的,冰是黏的。

郑云龙说,我要学冬泳了。

阿云嘎的脸正被化妆师托在手心,把着软毛刷子沾着粉蹭:从眉骨刷到鼻梁,刷完还得打鼻影。麻烦的事一大堆,没太听清,含含糊糊地从嘴唇间挤出声音:龙哥,你真要学啊?——好冷的。

郑云龙拧眉毛、托下巴,字字句句嘎嘣嘎嘣铁豆子似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我学定了。

阿云嘎化完妆,脸帅得很不亲民。他看着郑云龙,觉得有点好笑:不是,为什么呀?

郑云龙说:没有为什么。

阿云嘎没追问太多,只以为他的大龙是随口瞎说,笑眯眯,打趣几句龙哥牛逼龙哥威武,整理下西服...

•冬泳

@皓月逐人近月月!

一篇流水账,唉还是不太满意,我再努力!

summary:铁是甜的,冰是黏的。

郑云龙说,我要学冬泳了。

阿云嘎的脸正被化妆师托在手心,把着软毛刷子沾着粉蹭:从眉骨刷到鼻梁,刷完还得打鼻影。麻烦的事一大堆,没太听清,含含糊糊地从嘴唇间挤出声音:龙哥,你真要学啊?——好冷的。

郑云龙拧眉毛、托下巴,字字句句嘎嘣嘎嘣铁豆子似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我学定了。

阿云嘎化完妆,脸帅得很不亲民。他看着郑云龙,觉得有点好笑:不是,为什么呀?

郑云龙说:没有为什么。

阿云嘎没追问太多,只以为他的大龙是随口瞎说,笑眯眯,打趣几句龙哥牛逼龙哥威武,整理下西服,顺手拾起桌上一丑兮兮的紫色鱼尾夹,把郑云龙一边的栗子头帘夹起来:看起来很笨。

“你这样特别像那个什么……我们之前那个视频,就郑云凤那个视频,特别像那个样子。”阿云嘎憋不住笑。郑云龙开始抬着脸看他,一点笑意没有,脸上挂着很重的眼袋和很轻的疲乏,阿云嘎的笑被打了一下,突然结了冰花碴,要冷生出狐疑的前一瞬:郑云龙扯着嘴角笑了,又是阿云嘎熟悉的神情,回到阿云嘎的安全地带了。于是阿云嘎招呼化妆老师给郑云龙化妆,像个操心的助理那样,站在边上打量郑某人的睫毛,助理三催四请,终又整理西装,离开化妆间,往镁光灯下走。

阿云嘎把“冬泳”这件事忘了。

他威尼斯商人演出给郑云龙留了一排一的票。你能避着粉丝就尽量避,别给你堵门口了,避不了你就走快点,你腿那么长……实在不行也没事,就当咱们营业了。阿云嘎在微信上吧嗒吧嗒地说。

郑云龙用不惯聊天软件,打字恨不能二指禅,比胖子戳键盘快不了太多,过了好半天才回了几个哦,接着就问阿云嘎去哪吃夜宵。

家去吧?或者去工作室之类的。阿云嘎回复。出去吃容易被偷拍。

郑云龙“正在输入中……”半天,他说:好的。

阿云嘎有好几次类似体验了,知道怎么避粉丝也知道怎么迎粉丝,可是郑云龙看起来就不聪明,从以前到现在都有点憨憨的,跟小孩似的,估计没这么机灵,万一就被人堵剧场出不来了呢?阿云嘎跟李恒通了口风,告知郑云龙结束跟车一起走。

郑云龙没有“正在输入中……”,李恒怀疑他手机丢了。不过演出结束,他还是揣着口袋,不吭气地跟在阿云嘎后面上车。阿云嘎上车前绊了下脚,特大声地回头跟郑云龙说吓死我了!郑云龙薄且阔的唇在口罩后面大笑,弧度张扬。

结果到了车上,晃晃悠悠,郑云龙又提起这回事。

这次郑云龙举着手机,打开百度浏览器,兴致勃勃地给阿云嘎看搜狐新闻:你看,八九十岁的老人也喜欢冬泳,说能抵御心血管疾病。

阿云嘎有些奇怪:你考虑这个也太早了吧?

郑云龙唔一声,没拿手机的那只手把口罩勾下来,他前边的头发又长了,盖着眼睛,那么大的一对眼睛都看不着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郑云龙的眼睛比别人都大一点,情绪也比别人更好猜一点,习惯了读他的眼睛,就好像习惯阅读幼儿注音书,读写能力渐渐退化,骤然拿到一张汉语言研究试卷——看不见他的眼睛了,好像郑云龙这个人突然难懂了,陌生了,辽远了。

郑云龙说:也不年轻了。

19年是奇异的一年,是高歌猛进的一年,是让人找到方向的一年,是累但充实的一年。郑云龙也挺有冲劲的,至少阿云嘎这么觉得。乍地听见这么一句,阿云嘎先是发愣,从舞台上下来时全部情绪奔涌的澎湃、沉浸在莎翁角色里不朽的热烈——猛然地熄灭了,一股子丧气颓唐,他甚至有点来火,音调也变了:你才三十呢,大龙,别这么丧劲。

郑云龙也不抬头,低着头看手机微信页面,好像跟人聊天呢,可郑云龙对他太了若指掌,一听就明白他的心情,手机塞回口袋:真生气了?

阿云嘎也不搭腔,就盯着他看。郑云龙薅了下头发,眼睛又能被看清了,因为疲劳有些泛红,跟哭过似的。

阿云嘎听见郑云龙说:唉,嘎子,你气什么,我也没少说你老啊,从大学说到今天了,没见你生气啊,你气什么?

郑云龙是嘴欠……其实也不算欠,就是直来直往的。他刚刚为什么要生气?阿云嘎不解,看着郑云龙那大眼珠子,郑云龙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他最熟悉的样儿,气恼又淡了。他干嘛生大龙的气呀,他怎么能生大龙的气呀!他自己不也说过大龙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年轻了吗?

阿云嘎想:大概是大龙在他心里还是个很好懂的孩子,孩子只能长大,孩子不会变老。又或许是大龙刚刚说话的样子太陌生——他突然背后一毛,意识到:为了“不年轻”而生气是被戳中痛点的拍案而起,恰恰是夕阳将斜的铁证。

……别气了。郑云龙说,我说话不过脑子,你别真气啊,我怕你真生气。

阿云嘎已经不气了,原本的气愤加倍叠在怅然落寞上:我不气了。

不气了?

不气了。

郑云龙笑,咧着嘴。

汽车开过隧道,暖黄的街灯被黑暗吃掉,他们掉进黑色的食物残渣里,夜色渐渐浓郁,一切心情都在夜幕的胃囊中被消化,最后只剩一句“是不是有点冷?”,不知道是谁说的,世界比残星更碎。

有次做采访之前,阿云嘎郑云龙跟工作人员闲扯。

他俩都不是很有架子的人,又总是一起参加采访,扯闲话的机会不少,那时候郑云龙还没开始提起冬泳的话题,阿云嘎也还没因他言语暮气生气,那时候他们都还没演这一年的很多戏,2019的春天仍然傲然抖擞寒风冷雨,就像冬天还没有结束,他们的往事也还没有那样广为人知,于是采访之前,工作人员好奇:你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阿云嘎特爱说这些往事,他兴致高涨,从他来北舞的第一天开始说起:那可要追溯到好久之前,我们俩上学的时候……

郑云龙怼他:哎,我可没那么老。

阿云嘎就回:你打岔是不是?是不是跟我打岔?

他俩叽叽咕咕又说了几句,两个人咧着嘴超大声地哈哈笑,笑得特别难看。工作人员都给带着一起乐了,乐半天,都笑累了,阿云嘎都说自己把肋骨都要笑裂了,郑云龙也揉着腮帮子,场面冷了一点,工作人员又问同一个问题,这次对着郑云龙。郑云龙想了会儿,回答得莫名其妙。

他说青岛落雪不厚。

青岛落雪不厚。

郑云龙出家门,绕一会儿,到一个居民小公园,小公园里有好些健身器材,还有滑梯,一年下雪能积上厚度,最多两三次,每次最多一天,有雪的时候,滑梯就不能玩。滑梯是金属的,郑云龙小时候喜欢下雪的时候去玩,他怕高,滑下来太快,但是在冬天,他陷在雪里,一点点往底下陷,慢慢的,像坐观光车,哪怕会弄湿裤子,他也总喜欢去玩。

他妈妈揍他好几回,终于揍累了,觉得这小孩没救了,于是对他威吓:你以后要是到了更北的地方可不能这么玩,北京,东北:滴水成冰,在冬天铁是甜的,冰是黏的,你老这么玩,就会粘在滑梯上,那么高那么高,永远下不来。

郑云龙想:草,好他妈恐怖啊!

后来他去北京上学,去的时候是夏天快结束,他在过去的三年吃胖了一圈,还愣说是疲劳肥,在离别的暑假喝了好多凉滋滋的啤酒,他对故乡说了再见再见,然后走进了秋天,北京的秋天里长出了阿云嘎。

2019的秋天也结束了,2019的冬天来了,2019结束了。2019年郑云龙三十了,2019年郑云龙对阿云嘎说哥你这么多年辛苦了。

确实挺辛苦的。

阿云嘎算是那种特别愿意奋斗的人。他小时候不容易,长大了有股越挫越勇的韧劲,压力越大,任务越多,他越精力饱满,郑云龙怀疑他当初锲而不舍地帮自己拉筋就是为了攻坚克难。郑云龙稍微有点不一样,他还是容易困容易累,也容易显得累。节目之后轮着巡演,巡演后又有节目,节目后又有活动,他眼睛红得厉害,跟恸哭过似的,看着阿云嘎那么韧,他就想,嘎子之前这么多年都是这样啊,够辛苦的。想过之后,大脑渐渐在疲劳里混沌,好像哪个外国佬科学家做过实验,研究白日梦和间断睡眠……他不知道。

郑云龙昏昏欲睡,看见一大片海洋,冬天的海。

阿云嘎生过病。但是郑云龙心想。

歌手的时候阿云嘎生过病。郑云龙在心里跟自己确定似的多说了一遍。他似乎错觉阿云嘎无坚不摧无所不能,可事实只是阿云嘎在他面前历难经困却依旧不倒,他有所错觉,这是不对的。可是阿云嘎在他心底深处永远无所不能,因为什么?郑云龙还在昏昏欲睡,看见冬天的海,北方的海。

郑云龙站在海边,海水里好像带着冰碴子,他妈说得对,冷是黏的,浪一漫上来,褪开的时候像扯皮粘肉。他在笑,笑得都看见牙花子了,阿云嘎站在他背后不近不远的沙滩上,谨慎地站在冷潮的湿痕外,阴天,白净得恻恻,眼睛深得很静默,好像有点紧张,盯着海浪,还说大龙站远点,不安全。

嘎子好瘦啊。

冷冰冰的风刮起阿云嘎的白色衬衣下摆,郑云龙恍惚地想。

他忽然明白这是他们十七八岁的往事,是阿云嘎第一次看海!北京的冬,还没有落霜,就像要永夜,湖面结冰,有大学生去滑野冰,然后淹死——郑云龙的脑子里开始放MP3,攥在手里,耳朵里叶蓓在唱白衣飘飘的年代,在唱B小调雨后,在唱回声……

梦还没有做完,郑云龙被搡了下,眼睛瞪大,看见一个放大的,2019年的阿云嘎——原来是他醒了。

阿云嘎看见郑云龙眼睛睁那么大就觉得好玩:你跟个骆驼似的!

他又忘记郑云龙惹他生气的事了,就那次,那次演出后在车上的破事。郑云龙老惹他生气,但是阿云嘎总会原谅他,然后忘记这些不痛快的事情,他把幸福的事情记得更深。他每次说起他跟大龙的小事,都会不厌其烦,把每个细节都复刻。他小时候得到的快乐比旁人少些,记得更深,就经得住反刍,这样他也有足够的幸福。长生天教我们感激。

阿云嘎把郑云龙叫起来,马上要下飞机了,他急匆匆地催郑云龙戴好口罩,裹好羽绒服。下飞机的时候郑云龙又在偷偷打哈欠,阿云嘎都不用看他,听他就知道,他太知道了,侧着脸对郑云龙说:大龙大龙,待会儿到酒店再睡。看见郑云龙头顶上翘着一撮毛,随着他点头的动作,抖了抖,哎呀,还挺可爱的。

下飞机,有粉丝接机,有人手上还拿了棉花娃娃,红裙子红衣服,郑云龙扫过去,忍不住笑,拿手肘捅捅阿云嘎:看看,嘎舅,angel。阿云嘎对粉丝笑笑外加挥手,郑云龙若有所思,上了机场外的保姆车就说:欸,现在咱俩那点破事粉丝朋友比咱俩自己还门儿清。

哪有啊?阿云嘎说,手指在玩郑云龙头顶上那撮叛逆的毛。

本来就是。郑云龙说。你看那些照片,啊,都不知道哪年哪月的时代剪影了。

阿云嘎就说:他们记得肯定没我清楚。

郑云龙对他挑起眉毛,发出不大聪明的吭吭闷笑。

除了粉丝自发的探索行为,他们在活动里也会谈起往事,所以他们也说了看海的事。阿云嘎当天精神饱满,说了一大堆话,还跟郑云龙进一步追忆往昔,他记性是真好,他还记得他们住在哪儿,记得郑云龙的声音、话语,记得他们坐的车,听得另一位当事人一愣一愣的。阿云嘎半真半假地做不高兴的样子:大龙,你不会忘了吧!

郑云龙拖长尾音,“啊——?”他显得神游天外,眼睛还泛红,拍照估计好看。

确实记不清了,他诚实地说,不过我还记得心情,就挺够了。

他是否又梦见那片海。

永远的海洋,冬天的海洋,青春的海洋,和他熟悉的海洋毫不相同,冰冰的海水灰蒙蒙,像日耳曼老人的一只老花眼。猎猎的风里吹来阴山,吹来敕勒,吹来更北的地方,那是阿云嘎的故乡。阿云嘎没见过海洋,远些站着,他站在海潮能接触到的地方,看着苍白消瘦的阿云嘎,那时阿云嘎还不会说这么多普通话,那时阿云嘎像一个白衣飘飘的忧郁的印记,盖在北京的风及暖气片上。他站在海际和风里,他和阿云嘎的故乡重叠的地方,阿云嘎忧愁地望他,害怕他被一个巨浪卷走,他粗糙且透明的心里升起奇异的心绪。

十几岁的郑云龙说:我要冬泳。

大风把他的声音鼓得听不清楚,阿云嘎大声说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郑云龙咧开嘴大笑,风灌一嘴:我!他!妈!要!冬!泳!

他向后两三步,突然哦哦喊着冲向冰冷的海潮。那是不是特别冷,冷得他一个激灵,冷得他往下沉了一点,可他没有感到害怕,因为忽然,忽然,突然,刹那间,霎时间,电光石火,开天辟地,随便怎么说!在瞬间,一双手托住了他的侧腰,他向海滩的方向在水里滚了滚,他和阿云嘎缠在一块儿,滚在湿沙里。

他吐出一口涩涩的水,阿云嘎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喘匀气就教育他:大龙,冬泳是要学的,危险,这样。

郑云龙觉得自己痴呆一样,看着阿云嘎的眼睛。

……你不怕海了?

但是你可以学,阿云嘎答非所问,声音渐渐低了。我会保护你的。

郑云龙心想:他要保护我……他空白了几秒,突然觉得冷,哆嗦了一下,然后整个人渐渐融化,渐渐融化下去,变成一个小孩,他不怕北方的冬天了,再也不会害怕,他融化在阿云嘎白色的衬衣和皮肤上,他的面颊低垂,变成一个下坠的、液体的吻。

他们在海边接吻。

他们在民宿做||爱,用手指丈量对方的身体,挤在一起,慢慢磨蹭着动,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尝到咸味,阿云嘎轻微地喘息,嘴唇摩挲着他的耳朵。他觉得自己太大只,蜷缩起来,长腿曲着,他的眼睛越过夜色,一切都变得模糊,一切都变得粘腻,就像室外的冰和铁栏杆,阿云嘎慢慢肏||他,生涩而动情,他像粘在童年的滑梯上,低头,感到自己愚蠢、渺小、感到失重,噩梦成真,但是他没有害怕,因为阿云嘎,阿云嘎会保护他。

他们做||爱,他们会做||爱……

郑云龙他妈给他找工作的那一年,他在老家的时间更多。

他经过回家的路,拎着一袋派派小面包外加一扎青岛啤酒,另一个塑料袋里也打的是附着一层白沫的鲜啤,牙齿咬着香烟,摸索着咬碎爆珠,吸吸,好像是香蕉味,打火机一明后一灭,他抽着烟,看着记忆中的公园方向。推土机工作了好几天,挖死了两个多年的硕大蚁穴,碎土里都是蚂蚁的身体,最后推平了小滑梯。

青岛积雪不厚,一天就足够消融,也脚印也留不太久,他早就不会觉得那小滑梯太高,可还是恐高。很快,这里会林立更多高楼,阳光和风会被阻拦,越来越深,以前他喜欢和兄弟一起喝酒的摊子再也不见。他抽着爆珠烟,他拿出手机,他拨通了阿云嘎的电话,他离开了家乡。

2019结束的那天,跨年的一天,他们一起上晚会,好晚才能回去,郑云龙干脆留在阿云嘎那儿睡,头发要洗,妆要卸,折腾到凌晨,郑云龙要去客房睡,阿云嘎却拦着他:客房没收拾呀,你就在我这睡好了。他们躺在一张床上,盖一条被,郑云龙默默卷着被子蜷起来,阿云嘎也找回了昔日蹭床挤着睡的感觉,娴熟地找到舒服的姿势。

关灯了。

好。

他们都很困很困。2019结束了,终于结束了,高歌猛进如花着锦的2019,郑云龙觉得自己离理想更进一步,虽然如此,还是容易累,要是没太多工作,去看看剧也不错,他喜欢看剧……脑子里胡思乱想,又想,追梦还是令人感到年轻,感到充实和幸福。那阿云嘎呢?还躺在他身边的阿云嘎呢?还在唱的人越来越少,阿云嘎还躺在他身边,他们晚上合唱了,都是音乐剧的曲子……

他快睡着了,那海洋又要回到他身边。那白衣飘飘的年代……“秋风停在你的发梢”……

郑云龙说:你记得你第一次看海吗?再说一次呗,让我也听听。

阿云嘎:龙哥,你当我是步步高点读机啊?哪里记不清点哪里?

郑云龙:点读机,快说。

阿云嘎拿他没辙,就凑着他,轻声细语,从那年夏天的青岛开始讲。

郑云龙像听睡前故事一样,很大的眼睛闭上了,遮住黎明的天,遮住了2019和2020共用的冬天。在濛濛的幻觉中,那片冬天的海洋也褪色,缓慢消失。阿云嘎絮絮叨叨,说起海洋和过去,说青岛,说海鲜,说一个毛糙的夏天。

夏天。

那片灰暗的海洋终于在他合拢的眼皮间融化干净,郑云龙平和地想:他早知道、他当然知道他在幻觉里。所有海潮必定来自四面八方,而他没有骗阿云嘎,冬天就在他的记忆里终年地落着雪。更早的时候,在冬天以前,北京的秋天里生长出阿云嘎。阿云嘎拿着手机搜索“青岛会下雪吗?”,阿云嘎说我想了解你的家乡,阿云嘎带他坐游乐园的儿童小火车,还说我会保护你。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阿云嘎还不熟稔于措辞,用语张冠李戴,郑云龙刚学习艺术,逐渐变得粗糙却透明,他终于忘记不少往事,只记得某个瞬间,他的心脏沉入了冬天,他被困在滑梯上,瑟瑟发抖,孤立无援——他揣着十几岁的年轻的心,恍然地爱了阿云嘎。

阿云嘎的声音低低的,温柔得像水泡。

他们没有做爱,他们没有在冬天看海,他没有在冰冷的海水里抽筋,需要班长施救。他们在夏天的暴雨里囫囵地看了雨帘和海,他们没有接吻,没有做||爱,郑云龙拼凑了一个戏剧性的、多棱角的粗糙梦境,他知道它漏洞百出,但他相信它真的会发生!他相信只要他说,他就会获吻!——直到阿云嘎生病。他看着班长的脸,心里重复:我们都不是无所不能。那时他醒来:只有年轻人才会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幻觉的白火像一道烛光,在他昏睡的眼前,骤然地、默默地璀璨起来,照亮了灰色的天空和海洋,照亮了忧郁的年轻人——那是他的班长、他的嘎子、他年轻的朋友啊!后来他们都长大,不再用过激的词汇,一切掩埋得更加细腻,他们不会为理想去死,他们也会挣钱工作,他们也会向前行走,赤诚得没有攻击性。可是,但是,什么都没有那年轻的锐利!那是他年轻的朋友,那笨拙的、可爱的用词:锋利,跳脱,莫名其妙,滚烫,是撞开他心的门钥!但是、但是……嘎子太辛苦了,太不容易了。郑云龙对忧郁的年轻人说,没有人应该把幻想的期待压在他身上,我也不行。

再见,再见。郑云龙在心里说。

再见,再见。

白色的火焰熄灭了。白衣飘飘的年代、B小调雨后、回声与月亮,以后他再记不得如何唱。他很想再说一次:我想学冬泳,他想当着阿云嘎的面,大笑着冲向冰冷的海,他知道阿云嘎一定会说你会生病的大龙,大龙不要这样。但是只有他年轻的嘎子会说:我会保护你。轻率且笃定。也许他应当告诉他……他们将会做||爱……但是他也没有,他不太聪明,他知道他幻想吻与性||爱,但他并不真的要去说些什么,因为他很快要去上海。他也很年轻。

郑云龙有点想问,为什么人只能年轻一次呢?

郑云龙有点想说,如果是现在,我可能不会去上海,但是也可能去……大概还是会去……他搞不清。

郑云龙想说些什么,问些什么,这个晚上很平常,也很宁静,他困倦地睡着了,对于作别臆想中的一片海,他甚至没有觉得难过。

阿云嘎很低很低地在他身后问:大龙,你睡了吗?是亲昵的语气。

他已经睡了。席卷着全部惨白的雪片,像巨浪的白沫——降临的是2019最后的夜,2020最初的黎明,巨大的梦,全部的碎片,他一定彻底忘记,在黑漆漆的冬天沉入睡眠的海:浪潮里没有滑梯,浪潮里没有冬天,浪潮里没有年轻的眼睛、滚烫的心。他没有学会冬泳,他从没冬泳过,他正在下沉,好困啊……阿云嘎拍了拍他的胳膊,很亲密的动作,但阿云嘎没有托举过他的侧腰。

郑云龙没有说话,没有溺水。

冬天结束了,他没有觉得遗憾。

END

山海有龙

2019我在lofter

我有按自然年计算完结文字数的习惯。今年我在lofter上,云一共完结五十五万字。云以外,写作一篇昱剑、一篇寡鹰、一篇启一、一篇原创,共计大约三万字。原本要求自己一个月写一篇原创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连鸽四个月。可以说是恬不知耻,玩云丧志。

文我就不总结了,五十五万字,要复盘就太多了。但我今年最满意的一篇是《白色骨头》无疑。上下半年各写一个长篇,《老房有禧》、《牧马人之歌》,《牧马人之歌》是我第一次完结的超过十万字的文,哪怕不满意,也算是一个突破。

今年写的东西我还看不太清,明年的计划倒是想了一些。有一些同人方面的内债外债,虽然头疼,还是想要还一下。包括一篇台丽(《我的少女时代》番外,给便当,大...

我有按自然年计算完结文字数的习惯。今年我在lofter上,云一共完结五十五万字。云以外,写作一篇昱剑、一篇寡鹰、一篇启一、一篇原创,共计大约三万字。原本要求自己一个月写一篇原创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连鸽四个月。可以说是恬不知耻,玩云丧志。

文我就不总结了,五十五万字,要复盘就太多了。但我今年最满意的一篇是《白色骨头》无疑。上下半年各写一个长篇,《老房有禧》、《牧马人之歌》,《牧马人之歌》是我第一次完结的超过十万字的文,哪怕不满意,也算是一个突破。

今年写的东西我还看不太清,明年的计划倒是想了一些。有一些同人方面的内债外债,虽然头疼,还是想要还一下。包括一篇台丽(《我的少女时代》番外,给便当,大概是1~1.5万字),至少一篇冲盈(先写大概一万字吧),至少一篇普洪(大概1.5万字,但最好可以是三篇)。在云这里,我还有两个非常希望能够写完的故事。其一是中篇,其二是个长篇,标题我都已经想好了。

如果能把这两个故事都写完,我应该就可以云方毕业了。

就是说,这之后发生什么我都不会再有遗憾。

爱还会爱,祝福还会祝福,只是我应该会已经长大到可以继续去过自己人生的程度了。

原创是真的很难,无论怎么样也逼着自己写一点吧。我以前说过一句话:写满二十万字再谈天赋。希望我能早一点完成自己原创上的二十万字。明年先从十万字开始,上半年五万,下半年五万。有很多梗压着想写了。不管怎样,逼着自己抽几个开始写吧。也有一方面原因是我开始告诉一些生活中的朋友我在写小说了。希望能早日写出一些可以跟他们分享的小说来吧。

这样算起来,其实我留给自己写PWP的机会很少了。这么说有点扫兴,但是到了这个程度,我确实需要惜力一点。从五年前我就一直很想找到一个能把写作规律、健康地融入生活习惯的方法,但很遗憾,效果也就那么回事吧。写作是个体力活,尤其在每个星期至少写出一万字的时候,对时间、睡眠、脊椎、晶状体,都有压力。写作于我而言既然是个爱好,我应该控制住自己不要上瘾,不要让它影响我的现实生活。

我二零一五年春天完结第一篇同人文,到今天已经四年半了。在这最近的一年中,实在是发生了很多跟以前不一样的新变化。第一是我越来越把“同人小说”当做“真实”的一部分。这不是说把我幻想出来的情节和正主的经历混为一谈,而是说,意识到我在写作中投入的感情是有源头的,写作这些同人小说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我逃避生活的一部分。我曾经说过,一些CP的“是真的”是让你尖叫、微笑、失眠,而另一些,让你想给妈妈打电话,想给外卖小哥一个微笑,想听卖艺的人唱完一整首歌。我在今年以前从来没有因为写作同人小说哭过(似乎也没有因为别人的哭过)。今年有了两次接近于此的经历:第一次是在写《老房有禧》,第二次是《牧马人之歌》。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小说里的情节。但是因为写作它们而哭的。这在以前从没有过。

第二个改变是我对别人看待我的方式产生的反应。我以前很排斥别人形容我“温柔”。我以前是个挺爱使小性子的人,在网上比较客气,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为了方便别人欣赏我的作品,隐藏了一部分性格。因此当一些读者读完了我的作品后却说更欣赏我隐藏了一部分之后的性格,多少让我觉得有些怪异。但是,自从进入今年开始,我对这种形容似乎逐渐没那么抵触了。有一个对我而言极其重要的人在今年对我说了一句话:能够付出爱,说明你强大。这可能是2019年对我最重要的一句话。我小时候刚刚开始看同人文,也遇到过几个温柔的姐姐。假如现在有人想要以我来充当这个形象,我又凭什么不可以呢?能让多一个人生活得开心一点,应该总归不是一件坏事吧。

最后,感谢这一年读过我的、评论过我的、陪伴我的、和我聊过天的、给我写过长评的所有朋友们。

2020年就要到了。

祝我们大家都幸福。

咱们明年见!

陆上帆

【嘎龙/云次方】过去的歌

《荒岛回忆录》2.0 /12.27 /24:00

上一棒@NIO-11

感谢压轴机会233

这次是和脏哥联动,点击就看@不说破神仙画画!

————

summary:郑云龙一觉醒来,他身边的男人告诉他,他已经30了,并且多了一位丈夫。

or summary like:我所爱的青春永垂不朽


请看到最后哦(´-ω-`)

跳板暂删


《荒岛回忆录》2.0 /12.27 /24:00

上一棒@NIO-11

感谢压轴机会233

这次是和脏哥联动,点击就看@不说破神仙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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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郑云龙一觉醒来,他身边的男人告诉他,他已经30了,并且多了一位丈夫。

or summary like:我所爱的青春永垂不朽


请看到最后哦(´-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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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包

【云次方】在流放地

送给 @海鸥一号 


没有人知道郑云龙到底怎样来到这座南方的小岛。


他来的那天午后难得有风,教室淡蓝色的窗帘上鼓起一尾大鱼游过的痕迹,又消散开,然后郑云龙出现在讲台上,像是随着一次海水的冲刷,被遗留在潮湿沙滩上的贝壳。


孤单让他很快便嗅到同类的味道,参与到我们在日落后才得以开启的秘密活动里去。


那是一座废弃后的乐园,树木却被年轻的欲望灌溉得很丰茂,枝叶隔绝炎夏的暑气,也成为“异类”们寻欢的绝佳屏障。男孩们整夜绕着衰败的莲池喧哗嬉闹,拂开榕的气根、樟的阔叶,去寻找一双同样渴望燃烧的眼睛。


而那一晚,郑云龙出现了。


他是那样高大,甚至显...

送给 @海鸥一号 



没有人知道郑云龙到底怎样来到这座南方的小岛。


他来的那天午后难得有风,教室淡蓝色的窗帘上鼓起一尾大鱼游过的痕迹,又消散开,然后郑云龙出现在讲台上,像是随着一次海水的冲刷,被遗留在潮湿沙滩上的贝壳。


孤单让他很快便嗅到同类的味道,参与到我们在日落后才得以开启的秘密活动里去。


那是一座废弃后的乐园,树木却被年轻的欲望灌溉得很丰茂,枝叶隔绝炎夏的暑气,也成为“异类”们寻欢的绝佳屏障。男孩们整夜绕着衰败的莲池喧哗嬉闹,拂开榕的气根、樟的阔叶,去寻找一双同样渴望燃烧的眼睛。



而那一晚,郑云龙出现了。


他是那样高大,甚至显出一种楼宇才有的轩敞,与此地的颓唐有些格格不入。日落前最后一道霞光在他肩上不舍地栖留,最终还是被树影拂去了。四下里只剩影绰的黑暗,无数目光从中向他投掷,而他却还嫌自己不够耀眼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烟来点燃,浓而密的黑发随着打火的动作垂落,下作的口哨声四处流窜。


很快便有人捺不住性子,前去猎捕他唇边的星火,却被他扭了胳膊,险些给摔进池塘里去。慢慢地,大家便都知晓了他那古怪又火爆的脾气,即便渴慕,也再无人敢去强硬地招惹他。那时的我因着同学关系,已经知道他是孤身从遥远的北方漂泊过来,我看他倚在池边的栏杆上,喝多了酒,摇摇欲坠似的,手中执着只枯萎的莲蓬——那是他今夜的麦克风。


郑云龙在南方的夏夜里唱歌,歌声中的白桦和他的烟灰一同随着夜风消散了。



后来我见得最多的景象,是他在这个冗长又多雨的夏天里,反复地张开手臂,像一架失事的飞机那样,呐喊着从一条尽头是海的坡道顶点向下俯冲。


岛上午后的街道由于酷热而空无一人,柏油路面被热浪蒸腾变形,他就这样一阵呼啸地跑进那片蜃景中去,风在他身后扬起一页满张的白帆。


风追不上他。


很久很久以后,我站在郑云龙曾经站立过的坡道制高点,望到远处一痕蔚蓝的海面,再踮起脚,与他等高,才又望见了一只只离港的船桅,它们正在驶向北方。



阿云嘎的店也开在那条坡道的尽头,沿海而建,招牌是一块生锈铁板,白漆书出两个工整汉字:水族。


他是个卖金鱼的,却开在林立的海产商铺里,常有人走错店面,本是去买刚捕上来的海鲜,却误闯进一室游弋的斑斓中。阿云嘎就坐在纷乱的色彩中央,有时候在换氧气泵,有时候在捞新下的鱼苗,见到来人都礼貌地点一下头,却不多言语招呼,也是北方的做派。


我们常去他的店里看鱼,蝉一样聒噪地涌进去,他也不恼,笑着分几只矮凳出来,偶尔空闲,会教给我们几种鱼的名字。


郑云龙来店里那天,阿云嘎正在将一条新到的蓝蝶尾放进水族缸中。


“你看它像不像一只蓝色的蝴蝶。”阿云嘎这样问我,两只圆圆的眼睛说话间弯了起来,盛着些粼光。


然后我们抬起头,透过一只空荡的玻璃缸,看到叼着烟屁股的郑云龙站在店门口,身上穿一件浅蓝色衬衫。


当时我们所有人都以为,十八岁的郑云龙不会为任何人私有,可阿云嘎却捉到了他青春的蝶尾。



他们很快便坠入热烈的恋情,郑云龙住到阿云嘎家中的事情在小公园里传遍,那些未能得到他的人一面嫉妒,又一面忿忿地讲:原来只有北方才能收留北方。


阿云嘎用载货的小卡车接郑云龙放学,他便拥着只圆形鱼缸坐在颠簸的车斗中,穿着宽松短裤的长腿很招摇地支起来,鱼缸的弧面抵在他大腿内侧,留下一片红痕,又叠着些叫人遐想的零星印迹。


他们一同在防波堤上钓鱼,海风里有飞扬的笑声。台风来临时用身体撑住门板,合力对抗发起疯来的大海。郑云龙后来干脆不太来上学,我们去店里看鱼,推开门却碰上郑云龙倚着落地鱼缸跟阿云嘎接吻,他似乎格外喜欢在旁人的视线里对阿云嘎表达亲昵,见同学来了,反而变本加厉地捧住阿云嘎的脸,吮出一些羞耻的声响,似乎是想让我们意识到他正在从阿云嘎身上汲取着什么。


然而郑云龙似乎在久处后,再一次变得失控起来,一股惊涛般的力量在他心里彻夜翻滚拍打,促使他无法在阿云嘎的怀里抛下船锚。


他常趁着夜色又溜回被欲望盘踞的小公园,烟与酒倒是未曾舍弃掉,依旧醉醺醺地对着月亮吞吐稀薄烟雾,依旧为远方而歌唱。我在暗中打量着他,觉得自己再一次想错了,之前我以为阿云嘎会把他留住,而现在看来,大概是他带走了一部分的阿云嘎。


然后失主阿云嘎便找来了。他急迫地、愤怒地、气势汹汹地追到莲池边上,抬手捉住郑云龙的腕子,要他赶快同自己回家去。郑云龙用同样凶狠的力道挣开他,然后骄傲地扬起脖子。


“我在这里没有家,我的家在北方。”


于是他们便厮打在一处,你攫着我的衣襟,我掐着你的脖子,抱作一团,滚进沾着雨水的草丛中去,蒿草被压得一路倒伏,划出这场战争的蔓延范围。只是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是斗着斗着,就突然地静止下来,说不清是谁先哭了,郑云龙的动静总是更大些的,他抱着阿云嘎的肩膀,发出一些幼兽似的呜咽哀鸣,阿云嘎的手掌停在离他脖颈一寸不到的地方,先深重地长叹一声,才能找到轻轻落下去的气力。


阿云嘎的眼睛藏在很深的眉骨之下,那晚月光并不慷慨,我却清楚地看到了,那分明是一双痛得在跳的眼睛。


北方吗?我没有到过北方,甚至没有到过海对岸更广阔的陆地上去。从前我看着阿云嘎温和的笑容,以为他已经在这座小岛上为自己筑起了堤坝,而在郑云龙无休止的泪水里,那座堤坝似乎出现了溃堤前的裂隙。



阿云嘎后来又这样找过郑云龙许多次。


郑云龙跑得越来越远,小公园不再成为他唯一藏身的地方。又一个下着雨的夜里,阿云嘎提着手电挨家挨户地拍门。


“看见大龙了吗?”他的衣物被雨浇透,脸上流淌着的说不清是雨或是汗。他找遍了岛上的每一处酒馆和旅店,拖着脚步回到自己的铺子里时雨已经停了,厚重层云还未散去,把朝阳裹出了一片冥冥暮色。


而郑云龙正坐在这片湿润的橙红色里,依旧穿着他们第一天见面时的蓝衬衫,见阿云嘎出现在自己面前,逆着光的身影剪出一块比乌云还要浓黑的缺口。


“他游走了。”郑云龙站起身,把怀里抱着的空鱼缸给阿云嘎看,“蓝蝶尾游走了,屋顶漏雨,水灌进鱼缸里面。”他这样说着,又把手中的鱼缸轻快地向雨后的海面扬了扬,“或许是游到了海里去吧。”


阿云嘎看着郑云龙,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金鱼是无法生活在海水里的。”



郑云龙最终消失的那天天气很好,他走之前曾经跟我抱怨,说这里的雨季过于漫长,害他生了湿疹,整晚难以入睡,又在不成梦的梦境里见到了纷飞的大雪。


如同没有人知道他如何出现一样,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到底完成了一次出逃还是回归。阿云嘎的金鱼店在郑云龙离开之后也易主了,他用卖掉铺子的钱加上在南方攒下的全部积蓄,买下了一艘双桅帆船。


所有去他店里看过金鱼的小孩,都在他离港的那一天涌去码头送他。他娴熟地打着水手结,已经不是刚到岛上时那个因为害怕海浪而被嘲笑的北方男人,什么久远的东西正在他的身上剥落,然后结出一层坚硬的壳。


“你要去找郑云龙吗?”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个所有人都好奇着的问题。


阿云嘎把帆升起来,没有回答。



END.


*部分灵感及“一双痛得在跳的眼睛”来自白先勇《孽子》


山海有龙

【云²】白色骨头

舞者x舞者AU。

假如他们在北舞真的学了舞蹈。

3W字一发完。

互攻。两边tag都打了,请不逆的自行屏蔽一下。

对舞蹈了解有限,也不是从小学的。很多论断性的话都是我自己的浅薄体感,可能与现实不符,如果贻笑大方,请您笑一笑点叉就好!

总之这个设定就相当科幻了,我也不知道里面还写了多少bug……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如果还是有出戏的地方让您不能接受就先抱歉了,请不要骂我!

就,虽然【并不是】破窝破,但保险起见还是走评论吧。

舞者x舞者AU。

假如他们在北舞真的学了舞蹈。

3W字一发完。

互攻。两边tag都打了,请不逆的自行屏蔽一下。

对舞蹈了解有限,也不是从小学的。很多论断性的话都是我自己的浅薄体感,可能与现实不符,如果贻笑大方,请您笑一笑点叉就好!

总之这个设定就相当科幻了,我也不知道里面还写了多少bug……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如果还是有出戏的地方让您不能接受就先抱歉了,请不要骂我!

就,虽然【并不是】破窝破,但保险起见还是走评论吧。

曼达叽

[云²]过家家🏡

你以为是嘎宠龙其实是龙宠嘎 
 现实向意难平/友达以上俩直男/tag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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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云龙大学的时候就说自己想要女儿。

有一句描述得特别清楚:“眼睛要像我。”

阿云嘎问他,那要是儿子呢?

郑云龙特别含混地重复了一遍:“如果是女儿,眼睛要像我。”

等于没有回答。


他对自己的未来很少有这么多详细的描述,这是为数不多的一件。然后他从床铺上麻利地跳下来,往桌上的两个咖啡杯里分别倒了一些茶。

一杯自己喝,一杯给阿云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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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入人心第一期在2028年举办了播出十周年周期节目,阿云嘎进后台之前,总在想郑云龙时隔十几个月看到他第...

你以为是嘎宠龙其实是龙宠嘎 
 现实向意难平/友达以上俩直男/tag私心

 

-

郑云龙大学的时候就说自己想要女儿。

有一句描述得特别清楚:“眼睛要像我。”

阿云嘎问他,那要是儿子呢?

郑云龙特别含混地重复了一遍:“如果是女儿,眼睛要像我。”

等于没有回答。

 

他对自己的未来很少有这么多详细的描述,这是为数不多的一件。然后他从床铺上麻利地跳下来,往桌上的两个咖啡杯里分别倒了一些茶。

一杯自己喝,一杯给阿云嘎。

 

-

声入人心第一期在2028年举办了播出十周年周期节目,阿云嘎进后台之前,总在想郑云龙时隔十几个月看到他第一句话会是什么,肯定不是“你好”,他希望不是,那样就太无趣了。

 

无趣不是郑云龙的风格,因为郑云龙是个有意思的人。

 

郑云龙姗姗来迟,穿衣风格和前几年大相径庭,黑乎乎的一堆,眼睛却和以往一样湿润明亮,他看着不像快四十的人,一一和人打过招呼以后,阿云嘎向他挥了挥手。

郑云龙端详了他一会儿,很坦然地笑了起来,露出有点儿漏风的小碎牙,说:“你老了。”

好不客气。

阿云嘎佯装生气地说:“你自己也有好多褶子了,好不好?”

听到郑云龙这话时,他心下却松了口气,阿云嘎是经老的那种类型,像欧美人,老了轮廓依旧英俊。大家见了他,都说他变帅了,变好看了,只有郑云龙这来了一句“你老了”,没头没脑,莫名其妙,是郑云龙的风格。

 

他想起来大学毕业那会儿郑云龙和他说,咱们学校帅哥美女那么多,来的时候各个儿都觉得出挑,看了四年,看习惯了,大家都是俩眼睛一鼻子一嘴巴,好像没什么稀奇的。

阿云嘎和他呛声,说对,就你不好看,从头到尾都不好看。

他是真的看不出来郑云龙好看不好看,太熟悉了,郑云龙恐怕也是一样。

 

他们倒是都没再提多余的事情,成年人的默契是缄默,郑云龙大约也是变了,不变的话怎么能在这红尘滚滚里存活呢,可他的回答倒是从来没让阿云嘎失望过——永远都在意料之内,永远都在意料之外。

你也老了。

他在心里这样想。

 

-

 “大学的时候,大龙真的特别特别依赖我。”

 

-

阿云嘎大学那会儿很想买一件阿迪达斯的防晒服,2011年的时候在大学生中很流行,他那会儿没钱,从来没有大手大脚地买过东西,饿了好多顿晚饭,攒了很久的钱,买到的时候喜欢的不行,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简直恨不得一周穿一次,一次穿七天。

不过那样不行,太显摆了,他决定每周一穿一次。

不过同学们见了都啧啧称奇,穿的第一天,收到的最多的评价是:“真有钱”,“真的假的”,他节省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因此发出的评价也有另一层意思:“你怎么忽然这么舍得花钱”。

他一一笑着应回去,得心应手。

阿云嘎穿上它的时候,希望得到的评价可不是贵,这种想法挺小孩子气的,他记得很清楚,夸这件衣服好看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当时的女朋友,一个是郑云龙。

 

他穿着衣服回寝室的时候,郑云龙看着他的外套愣了愣,张开口。

阿云嘎猜他肯定也要和其他人一样说他有钱,舍得之类的,结果郑云龙伸手拉扯了一下衣服的料子,感叹道:“挺好看的。就是这料子这么薄,卖几千块钱,抢钱吧。”

 

语气和菜市场挑菜的大妈似的。阿云嘎听得一乐,在他圆滚滚的腰上锤了一下,郑云龙浑身都是痒痒肉,被他捣得一缩。郑云龙岔开话,和他抱怨说,为什么艺术生还要考文化课,好烦,要熬夜。

阿云嘎说,要不你喝咖啡吧。

郑云龙在一周之后真的给提了俩咖啡杯过来,上面还印着他妈的工作单位,很得意地把其中一个杯子往阿云嘎桌上一放,说,我请你一个喝咖啡… …的杯子。

阿云嘎乐了,可是翻遍寝室也没找到王建新上次剩下的雀巢速溶,郑云龙从衣柜里挖了半天,挖出来一罐祁门红茶,说:“走起。”

阿云嘎又笑了,说用咖啡杯泡茶啊,你真行。也没拒绝,接过杯子,往咖啡杯里洒了一把祁门红茶,倒进白开水,碰了碰杯子:“干杯。”

郑云龙管这叫中西合璧,说完自己仰天长笑,郑云龙不太擅长讲笑话,可是阿云嘎每次都能被他逗笑。

 

他们寝室关系还不错,但这是他们俩的特别节目,每周一次“中西合璧”,一边练剧本一边等茶凉,口干舌燥的时候,“碰”地一声用喝酒的方式把凉茶一口闷了。那时是很大一罐子茶叶,他们一直喝到2012年冬天,一开始郑云龙还提议说要从超市买立顿茶包,后来也忘了。

 

-

郑云龙和阿云嘎分别在2024和2025结了婚,都挺低调的,并且给对方送上了祝福。什么日子都有到头的一天,大约是从2022年开始,两人一起的同台就陆陆续续变少了,只不过每年都有,最初一批粉丝也渐渐都从大学生熬成了社畜,或者从单身混成了家庭生活。

 

2026年的某一次,郑云龙在节目上特别认真地说:“没有什么结束不结束的,只是你们看不到罢了。我们俩是特别好的朋友,这一点不会变。”还时隔多年上了一次热搜。

 

阿云嘎当时还转发了“郑云龙回应云次方是否结束”那条微博,回复得也很认真,他说,我们云次方的故事还很长,我们的兄弟情是真的。

他那时已经很少自己经营微博,那一次却是自己拿着手机,想了很久才回复的。

 

-

他的妻子很少接受采访,只有一次在一个小访谈节目上说,他是个特别会照顾人的人,所有人都可以依赖他。

 

-

其实是有人问过阿云嘎的。

阿云嘎忽然福至心灵,那个回答里,他的中文水平显著提升,他说的是:“可以想象美好。”

他自己是真的没想象过。

他对亲密关系没有特别大的渴望,因为失望过挺多次的,他觉得,和郑云龙的关系恰到好处,无论怎么发展他都不会失望或者惊喜。

真的就挺好。他从来不会喜欢那些会超过他控制的东西,比如烫茶,再比如郑云龙这种性格的人。

 

但凡事总有例外,烫茶如果放在咖啡杯里,由某个特定的人递给他,他也许就会喜欢的。

 

-

十九岁那年,阿云嘎真的觉得,郑云龙真的是个特别依赖别人的人。和他一起生活就像过家家似的,他总能给你整出一点金句来。

而且很像小孩,很随性,说翘课,就是真的翘课;说要喝两斤,真的会喝两斤。而且经常像自己没有手,冬天的时候起不来床,要班长人工唤醒服务。

“你能不能自己穿衣服啊?”

“不能。”郑云龙说,眼睛是闭着的,很理直气壮地伸着手让他把毛衣往下拽。

“你是猪吗?”

“五花的。”郑云龙答非所问。

 

-

阿云嘎总是和同学们抱怨郑云龙如何如何生活不能自理,如何如何地幼稚,其实他不反感。

一点也不反感。

他挺喜欢被人需要的感觉的。

 

-

“给我一杯咖啡提提神吧。” 阿云嘎说,助理翻找了一阵,发出细细碎碎的声音,他闭目养神,睁开眼时看见被泡在咖啡杯里的茶水。

他忽地一怔,助理说,咖啡用完了,茶凑合一下吧。

他摇了摇头说没事,喝了一口,烫嘴,却是瞧着那咖啡杯看了许久,站起身来,道:“我去洗一把脸。”

助理说,那你快一点,还有十分钟就开场了,还好这次要求是半素颜拍摄。

 

阿云嘎在隔间里应了一声,望向洗手台前的镜子里,他已经多年不曾在镜子里认真端详自己的容颜,世人爱他,用相机将他的容貌存留,镜子里的人似乎和他看到的照片里大不一样了。

上一回这样认真地透过镜子端详自己时,他还是个男孩。

 

他最终心想,原来郑云龙眼中的他,是这样的,看不出好看,看不出难看,只能看出他是喜是怒,是疲惫还是轻松,他变了,郑云龙也变了,可郑云龙看到的始终是一个惶惑的男孩。

 

他敷衍过很多人,也敷衍过自己的心,却始终无法敷衍过一面镜子。

 

在镜子面前,他无处可避,最终被打回原形。他人或许甚至懒得去想他的笑容是否真诚,因为人人都很忙,劳碌奔波,没人会费心去揣度他的喜怒哀乐,聪明的旁观者只在意他的笑容是否好看,只有傻子才会去用镜子似的眼睛看他,同他玩过家家似的游戏。

 

外面助理在催了,他最终走出了那面镜子,走到了无数摄像头的闪光灯下。

摄像头与镜子不同,摄像头下,他无懈可击,完美无缺,人人赞颂他的气度不凡,大家都说,他这个人经老,一年比一年更好看。

 

那杯茶他没有再喝,因为烫嘴。

烫嘴的话,舌头会疼。

有那么一瞬间,他也曾做过梦,想要做一些很勇敢的事情,最终还是缩回了壳里,因为他没有习惯疼痛。

 

他讨厌疼痛。

 

-

大学毕业那年,阿云嘎忽然明白了一件挺滑稽的事:

他以为他是养猫人。

其实是猫养养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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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年的末尾,小姑娘跟着爸爸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见到了一个高个子叔叔,叔叔笑起来是很好看的。爸爸给她介绍那个叔叔的时候说,他们是特别好的朋友。

她听不懂大人说的玩笑,就和其他小孩子玩到一处去,然后歪在沙发上打瞌睡,手中的布娃娃掉落在地上,她揉着眼睛要去捡的时候,那个叔叔看了她一眼,大步向她走来,把娃娃塞到她的手里。

 

叔叔说:“现在很少有小朋友喜欢玩布娃娃啦。我们家小姑娘也喜欢,她比你大一岁,是小姐姐。下次我们去上海,让她找你玩。”

小孩子总是会相信大人的诺言。所以小姑娘点了点头,高兴地说:“布娃娃是玩过家家用的。我爸爸陪我玩过家家。”

 

阿云嘎很认真地端详了一下小姑娘的眉眼,心里没什么感觉,就像在路上看见的其他小朋友一样。

他轻声道:“是吗,以前也有人喜欢陪我玩过家家。”

 

小姑娘问,那你喜欢玩过家家吗?

叔叔说,好像是喜欢过的吧,那时候太小,已经不记得啦。

叔叔还说,嗯,你的眼睛很像他。

 

END

 不要上升。

本文特意写的比较含糊,兄弟情/没说破/友达以上,怎样理解随意。别在评论吵架,谢谢各位,这只是一篇文,真没必要上升。

眠白树

【嘎龙衍生】The Solar Tower Atmospheric Cherenkov Effect

终于在2020年前写完了,半年不写文,一次写半年。

完全就是自己爽,基本就是两个人一直在讲话,讲话,讲话,别人很难爽到。

是安东尼和史大喜,记得把他俩当成俩老外就行,24k翻译腔。


都行那就先等一阵子。


干,我才发现老粉条怎么还吞了我标题最后一个单词啊!算了,大家点开看就行,我郑是无语

终于在2020年前写完了,半年不写文,一次写半年。

完全就是自己爽,基本就是两个人一直在讲话,讲话,讲话,别人很难爽到。

是安东尼和史大喜,记得把他俩当成俩老外就行,24k翻译腔。


都行那就先等一阵子。



干,我才发现老粉条怎么还吞了我标题最后一个单词啊!算了,大家点开看就行,我郑是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