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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芝。

南浦

送君南浦。


这不是我第一次送别陆机。他真是很普通的男人,我是说,在那些永恒的姓字里,那些人中间。

譬如他所凭吊的魏武帝。尽管,我不是西陵台的歌女。再譬如长河的日末,穿越渡水想,子在川上的叹息。


我在洛阳见到他。那是一座很虚幻的城市,像上海,像月光。没有人见到他走进洛阳。他们只是听闻,有华艳的日月,携手并行在天穹之下。他们只是见过这幻影。陆机越过关山,辞别桑梓,他走到的,也只是虚幻的镜子里的洛阳。明镜初照,只不过是魂梦里的渴望。他爱的人在镜子里苍白了,而憎恨他的人缓颊微笑。爱和恨是不定的形式,盈动在深水里,他们的身上长出了尨茸的春草。

我是这时候走近陆机。我看着他,...

送君南浦。


这不是我第一次送别陆机。他真是很普通的男人,我是说,在那些永恒的姓字里,那些人中间。

譬如他所凭吊的魏武帝。尽管,我不是西陵台的歌女。再譬如长河的日末,穿越渡水想,子在川上的叹息。


我在洛阳见到他。那是一座很虚幻的城市,像上海,像月光。没有人见到他走进洛阳。他们只是听闻,有华艳的日月,携手并行在天穹之下。他们只是见过这幻影。陆机越过关山,辞别桑梓,他走到的,也只是虚幻的镜子里的洛阳。明镜初照,只不过是魂梦里的渴望。他爱的人在镜子里苍白了,而憎恨他的人缓颊微笑。爱和恨是不定的形式,盈动在深水里,他们的身上长出了尨茸的春草。

我是这时候走近陆机。我看着他,永远迷失在明镜之前。


而陆机在夤夜的台阁,翻看那些曾属于他,和不属于终将弃他如遗迹的历史。大宛的马,和黄金色的明珠;哥特人在西罗马建立的城市。他一生送别过无数人,以歌,以痛,以血。还以自己的魂魄。并未有人送他。即使是骨肉和亲懿。他是凡世的人,死别也不到重泉。

古诗人在南浦送别。棹声在雾色里远,春草如碧的凄凄。终究是有饮不尽的金盏的;无论何人。说的是,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



朱否

【曹丕】瀚海微歌

当时间走到东汉末年时,众神荒芜,天下大乱,众生凋零,白骨叠垒,横散荒野。神州瘟疫蔓延,大地上深红瘢痕苟延千里不绝。他本不该在这样的时代出世,是他隔着一个女人的屏障感受到一个男人的抚摩,那个男人的手指向他吞吐浓烈的血腥气和千里骏马飞腾的风声,他用天赋的懵懂魂识听见大山大河的滚滚涛声,天籁人籁的瀛瀛召唤,虚无之神的呼吸隔着母亲的肚腹逗开他的眼睛引出他的哭泣。于是在一个青云密布月光翛翛的夜晚,他降生在谯县的一个屋檐下。

他是在父母的期翼中出生的,他的哭声嘹亮而欢快,持续了很久,他的父亲为他取名丕。丕,大之意。他的母亲卞夫人为此受尽生育的苦楚。她看着奴仆臂弯中浑身湿漉漉的孩子,疲倦至极的下身仿佛一页...

当时间走到东汉末年时,众神荒芜,天下大乱,众生凋零,白骨叠垒,横散荒野。神州瘟疫蔓延,大地上深红瘢痕苟延千里不绝。他本不该在这样的时代出世,是他隔着一个女人的屏障感受到一个男人的抚摩,那个男人的手指向他吞吐浓烈的血腥气和千里骏马飞腾的风声,他用天赋的懵懂魂识听见大山大河的滚滚涛声,天籁人籁的瀛瀛召唤,虚无之神的呼吸隔着母亲的肚腹逗开他的眼睛引出他的哭泣。于是在一个青云密布月光翛翛的夜晚,他降生在谯县的一个屋檐下。

他是在父母的期翼中出生的,他的哭声嘹亮而欢快,持续了很久,他的父亲为他取名丕。丕,大之意。他的母亲卞夫人为此受尽生育的苦楚。她看着奴仆臂弯中浑身湿漉漉的孩子,疲倦至极的下身仿佛一页沉重的羽毛要坠进死亡漩涡里去,这让她感到恐慌。这是我诞下的孩子吗?卞夫人盯着那张苍白而皱巴巴的脸,床头的明镜映出她凌乱干瘪的脸孔。我有他的前一天晚上做梦,梦见一条河流流进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极其富有,他带来了一切,我知道他会离开,我只是未曾料到,他离开时又吸取了我的一切,我少时的容貌再也不复,我现在空荡荡的。她吻了吻孩子的额头,悲伤地落下眼泪来。从现在开始我是一个母亲,但愿我会爱他。当婢女将逐渐睡去的新生子放在卞夫人的手边时,她却再无心力将他抱在怀里。

曹丕五岁时,父亲曹操请老师荀彧教他诗书礼艺经纶典法,曹操亲自授他弓马骑射纵横之术。他柔嫩的手臂渐渐抽发出纤仞的线条,温软的步伐有了铿锵的小调。他喜欢在草长鹰飞的时节跨上骏马去捕捉旷野的风,猎物逆向奔驰,在他的脚下犹如肥硕的预言穿梭。他抽出三支长箭,箭无虚发,将三只白兔钉在死亡之中。当他跨过六岁的河流时,他长高了一点,带回来的猎物依然是兔子。卞夫人又为他生下一个弟弟,他满手血腥步进屋子里,告诉母亲自己为弟弟的出生亲自准备了礼物。卞夫人闻到浓郁的死亡气息,这让她惧不能当,对于幼子的忧虑和死亡的恐惧让她怫然大怒。她在长子银亮的铠甲上看见自己不再鲜美的面容,那是曹操为自己的孩子特意命人打造的。自生下曹丕以后,她就迈向了一个母亲的苍老之路。曹丕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脸孔生出猗猗芳冽的气息,万物都向他活润广阔的眼睛中驻扎,在他的骨骼和心脏中酝酿无边诗意。她还未接受一个母亲漫长的失去和永远的伤怀,便要看见一个儿子从她身上残酷的掠夺和庞艳的独立。曹丕的箭矢在空中微微颤抖,仿佛一颗懦弱的心在觊觎某处温热可欺的巢穴。

出去,她屈起背脊和膝盖,用产后孱弱的身体死死裹住新生的曹植,宛若一支强猛的浪卷住河流之中唯一一颗珍珠。出去,她对自己的长子喝道,你离他远一点。她发出尖厉的呼喊,渐长的年岁赋予这种不合身份的声音以威严。在长子震惊和无措的面孔中,她感到痛苦难堪怒不可遏,惨白湿漉的手指死死扣进床缘:出去,你快出去,放过我,也放过你弟弟,你让我头疼。她突然伏在床上,泣声淅淅沥沥。曹植在母亲急剧抖动的胸口里张开嘴大口呼吸,发出洪亮的哭声来。曹丕垂下头颅,忍住眼泪道,母亲,兔子是活的,我没有杀死它们,我的箭术已能够掌控生死的尺度,我用活物为你庆贺,你看。他伸出手去,兔子在他红粼粼的手指上雪白得像无瑕的婴儿,瞪大黑而凝滞的眼睛看着转过身去的母亲。我只是想看看他,我怎么会伤害您的孩子我的弟弟呢,曹丕揉了揉眼睛,而后揣着兔子转身离开。

既然你能掌握猎物的生死,为什么不试试去捕猎狐狸、雄鹰、狼和鹿呢?族兄曹休将兔子从他的手中接过来。曹丕望着天边的太阳,做了一个拉弓的动作,我要射日。族兄曹休道:天上不是你该去的地方,男子汉大丈夫立于世间,应该放眼天下。曹休看见他的眼睛被日光刺得更红:我怀疑你有一半的心是故意的。曹丕偏过脸:母亲很爱我弟弟,我刚才送兔子给她,她那样害怕,好像我就是一把别有用心的刀,要去剖她的心肝一样,难道我不也是她身上的一部分吗?曹休遮住了他的眼睛,将他带到树阴下:新生儿太脆弱,不能见血,她刚经历生死的关卡,惊吓过度,担心也是正常的,如果你是个千金小姐,那你就可以抱起你的弟弟而不会用铠甲硌着他的脸庞划出血来。曹丕折下一枚垂枝:不是我想伤害他,是母亲太爱他。曹休握住他的肩膀道:可你是他的兄长,你也应该爱护他。曹丕张开手掌:他已拥有太多,母亲只看到我手上的血,却不知道这血不是猎物身上的,而是我被马掀翻在地受伤了,这是我自己的血,她只要多看一眼,就能明白,但是她不愿意。曹休握住他的手,他仰起头来:父亲很喜欢你,说你是他的千里驹,他喜欢俊才,我呢,我会是什么?曹休道,每一个人到一定的年龄就会看见这一生要走的路,你很快也会明白。

那之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曹丕的身上长出一只凤凰来。凤凰朱喙蓝翼,长长的尾羽上泛着泠泠冷光,在他的身体里游弋低鸣,幼嫩的鸣叫让曹丕从睡梦中醒来。他走到窗边的月光中脱下衣裳,凤凰从腰上游到他的手腕,血肉里挣扎着伸出温暖的头颅来,依在他的掌心啄弄他的掌线。曹丕好奇地看着凤凰,而后兴奋地跑去兄长曹昂的寝房里。

阿兄,我得了一只凤凰,曹丕道,也许它可以为父亲和兄长带来好运,凤凰是祥瑞的征兆,不是吗,我从书上读到过。曹昂抚摩弟弟皮肤下凤凰的羽翼道,阿丕,这就是你的命运。曹丕道,凤凰可永生,难道我也可以如同凤凰那样拥有不朽吗?但是就在上个月,我几乎因为伤寒而丧命,我的喉咙现在还感到疼痛,咳嗽让我胸闷,呼吸困难,大夫说我必须要强身健体才能得以存活,所以我怎么可能永远存在、获得永久的生命?曹昂笑起来,揭开自己的袖子,给他看手臂上的青鸟:阿丕,你看这便是我的天命。曹丕道:这是一只鹤吗?它已经睡去,看起来是这样美丽,它什么时候会醒过来呢,我想看它振翅飞翔的样子。

少年曹昂领着曹丕来到野外。正是初秋,月光汤汤如海,天空明澈纯远,仿佛巨大无匹的莹白美玉,远处是温柔起伏的群山与群山之下的宽阔波澜,薇草芬芳。曹昂放开曹丕的手,将盘旋肩上的青鹤唤醒。霎时,一声寒冽的鸣叫响彻整个云霄。青鹤破臂而出,举翅驭风,柔亮的羽毛拂扫过曹丕的脸颊,蘧然远逝,飞往九重碧穹。曹丕仰望着盘旋的青鹤道:鹤鸣九皋声闻于野,阿兄的命运在洁白的天野吗?如果我也是一只鹤,那么我就可以与阿兄一起翱驰九天。曹昂搂着他道:阿丕,你的命运不同于一般人,据我所知,我们家还没有出过凤凰,也许有一天你会有众多的跟随者,但不会有双飞天宇的同伴。曹丕道:凤凰也有可能带来火焰,会灼伤栖息的梧桐,那时我该如何?曹昂望着曹丕,这都是无法避免的,你将燃烧一生直到死亡,你会照亮天下,亦会沦为灰烬。

青鹤在高空飞翔良久,几乎与云色融为一体,最后停在曹丕的手上。阿兄,它很重,但是我可以承载得起。曹昂握住他的手,托举起那只凝视着他们的鹤,轻笑道:那是因为你现在还小,等你更大一点,你将感受不到它的重量,那时你会说,我记得那时托起它时手腕都要断了,可我现在轻而易举便能擎举起它来。曹丕将青鹤抱在怀里,细白的手指埋进丰软的羽毛:它真是温柔皎洁,我很喜欢它。曹昂不忍心道:它也有残忍凶悍的时候,阿丕,你迟早会看见会经历的。曹丕遥望远处的河流:不知道阿彰阿植的命运是什么,如果我也能像现在这样抱住它们就好了,但是母亲不准许,她总是怕我伤着阿植。曹昂接过青鹤将之抚进手臂中:每个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有些早早显出脉络,有些却要直到死亡之前才能凝成形状,而命运在归于寂静之前还会经历诸多变化,甚至于死后,你的功绩声名也将随着时间和人世的兴替而不断改变。

先生,您有济世之才,最终归于父亲帐下,在来之前的路上,您是否早已知晓自己的命运,您的命运是我父亲吗?曹丕在灯下的教习中问荀彧。温润如玉的老师将他鼻尖的墨渍拭去,微微笑道:不,公子,我的命运不是你的父亲,而是大汉。曹丕放下书卷:汉,那真是遥远,它活了四百年,时间太长了,它就像是一株苍天巨木沦为一根拐杖,当它年轻时,它是神木和权杖,日月栖于上,人人仰望它的光芒仰仗它的庇护,英雄豪杰皆想攀登它的顶峰望尽天下,可是现在它老了,它就要坍塌,摇摇欲坠的阴影让人们看不见彼此的脸,于是他们以为对方都是索命的恶鬼,举起刀剑互相残杀,您想匡扶这棵树,不让他人浑水摸鱼砍断这棵树,可是如果是这棵树承受不了几百年的风霜自己要倒下来呢?

荀彧看着面前的孩子,这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他们相伴几年日夜相见,这个夜晚他第一次对这个孩子觉出陌生来。他用手指抚了抚曹丕的额头,男孩的肌肤温柔皎洁不啻月光。先生已没有了方才进来时的轻悦,是因为我的言语吗?如果我说了什么不敬不妥的话让您感到难过,那是我极大的罪过,我非常喜欢您。曹丕抱住他的袖子,清澈的眼仰望着他。这并非你的过错,荀彧温和地笑起来,望着门外沉沉暗夜:这是我的选择。曹丕道,当今群雄势力并起,四海分割,董卓乱政,父亲纳言预备迎奉天子,你们的选择是一样的吗?大汉是天下的大汉,天下是不是一定是大汉的天下,那么秦呢,周呢?您一定记得,我曾在河内拾得一把青铜剑,剑上还有游动的铭文,它们落下泪来,叙说九州诸侯振袖而出的烽烟血光、战国旧都百年不散的风雨迷雾,难道它们的灭亡是必须的吗?荀彧不语,曹丕握住他的袖子,目光却停留在桌案边欲灭的灯火上:朝代的离去无法挽留,更何况人的死亡,死亡无法避免,我们要如何做才不至于消逝?

曹丕九岁时,曹操迎汉帝至于许昌,改元建安。秋天中的曹丕仿佛旗帜上的金色花,迎风飘展,舒张的身体处处蓄含着炽暖纯粹的光芒。他背着弓箭,头发散乱,急匆匆地要去看天子驾辕。原来皇帝就是这样,曹丕在人群中,颇有些失望。皇帝面容愁苦忧虑重重,消瘦的面庞和身躯都暴露出这是一个多么落魄的君主,宛若被巨虫吸去荣曜颜色与饱满汁液的宫廷春苑。他与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曹丕想,如果我射出一支箭,他甚至当场就会死。他没有那么做,年轻的皇帝看见了群臣之中的男孩。他向他招手,手指仿佛穿过长夜而来的倾诉。曹丕走向他,如一场逆流的雨水走到天上,山川渐渐干涸,露出贫瘠枯黄的底色来。

汉帝握住了他的手,男孩琥珀色的手腕在皇帝幽白的掌心中是一节明亮的秋色。你去狩猎了吗?汉帝问他,你猎到什么了?我本来是想猎一只鹿或者一支虎,最后却得到了一点风声。曹丕将一支山鸟的羽毛插在他的袖口,这样美艳的羽毛昭示了它尊贵的身份,虽然它再也无法飞起来了,但是你看见它就知道有风。汉帝怔了怔,笑道:朕看见你,便看见万物的遄动。曹丕望着他,因为我的心在动。汉帝捏着他的肩膀道,你的胆魄大而自由,是你的父亲给你的吗?曹丕看见汉帝脖颈上缠绕着一条形如锁链的弱龙。如果不惧权势是勇敢的表现,那么怜悯权势又是怎样的狂妄?曹丕没有回答。曹操走了过来将他拉到身后。

他以为父亲会惩罚他,但曹操只是在深夜时分让他去野外猎一样世人从未狩猎成功的猎物回来。曹操命人将爱驹牵来给他,曹昂将马鞭递给他,四岁的曹植口齿已然伶俐,挣脱卞夫人的手追过来,阿兄,带阿植一起去呀。曹丕拍马而去,曹植追着追着摔在地上,咧嘴就哭起来。曹丕听见身后的哭声,很快,耳边飞驰的风就捂住了他的耳,庞大的夜色灌进了他的眼。不知驰骋多久,他停了下来,站在天地之中。脚下是累累坟地,他闭上眼睛,搭箭上弦,怦然扣动。

黎明之前,曹丕终于回来了。曹昂和曹休等在营帐前,曹丕跳下马时,曹昂一把抱住了他。曹操立在帐中,威肃而平静的脸仿佛藏满玄机的斧钺。你带来了什么?他问。曹丕张开双手,空空如也。父亲,我本来以为我可以为您猎来一只鬼,群鬼在荒野中行走,比人更自由更快乐更无欲无求,所以我放过了它,后来我又瞄准了一个神,它说愿意把黑色的心脏献给我,我要那个心脏无用,所以最后也放走了他,我一无所得,我放下弓箭的那一刻突然明白,也许您只想让我为您捧来一颗无畏的心。我既不畏惧鬼神,也不畏惧独行的黑暗,皇权难道在鬼神和孤独之上吗?既然如此,那为什么皇帝的尊严还要他人来供奉给养,您也许是想让我证明我白日的勇敢是否坚固真实。曹操哈哈大笑起来,他朝曹丕伸出手去,曹丕立即握住了他的手。父亲,我在皇帝的手中没有感受到江山的重量,他的手指不再有力,他甚至握不住一柄剑,如果我执意抽出自己的手,那么他连我的手指也握不住。

曹操将他的手握紧,那你在阿爹的手中感受到了怎样的重量?曹丕动了动手指,额头沁出汗来:您甚至可以让雒河在您的手中翻滚,何况我呢?曹操的大手伸开,向下扣住曹丕的头颅:儿子,你平日隐藏得太好,我竟不知你有这样的能耐和野心,你虽然跟随我南征北战监管生死,但那是在我和你兄长的庇佑之下,所以你冷眼旁观无所畏惧心比天高,可有一天,你遇见真正的死亡,上过命悬一线的战场,再想想你今日的胆大妄为,你会汗颜的,今夜你做的聪明,狡辩也算有理,但你要记住,你的无畏之心已然献给我,那这颗心就是我的,从此以后,你必须怀着敬畏之心行走世间,否则,有一天你因为狂妄和自得引来杀身之祸,我不会救你,哪怕你匍匐在我的脚边拉扯着我的衣角,泪流满面毫无尊严地乞求我,我也只会头也不回挥刀割断衣角,让你独自绝望地死去,我可以爱护你,也完全可以舍弃你,你只能依靠你自己,而不是一个父亲多变而坚硬的心,这一点,你要牢牢记住。曹昂欲要上前安慰,曹操瞪了他一眼,曹丕躬身道,阿丕谨记父亲的教诲。

建安二年的正月,曹丕跟随父亲和兄长征张绣。他与兄长并辔而行,跟在父亲的马后,漆黑的眼睛里映出曹军锐利的光辉,那种光辉让他着迷。他的嘴角匿着笑,被曹昂揪出来。你笑什么。曹昂说,这并不好笑,打战会死人的。曹丕揉了揉脸,我并非高兴,我想到能与你并肩作战,能替父亲出力,能与生死迎面交锋,忍不住好奇。曹昂不再戳破他。曹丕看向他的护甲,阿兄,我会看见你的鹤飞在战场的上空吗?曹昂点头。

这次征伐大动干戈但并非一场鏖战,张绣主动投降。在庆功的夜晚,曹丕甚至被允许喝更多的酒。曹丕闻见酒香,像走进一条幽美深邃的洞穴。他在洞穴里看见千万眼睛,银色的冰冷的眼瞳盯着他,向他聚拢过来。他伸出手指,想要抚摸那些美丽的眼睛,突然,一声尖锐的鹤唳当脑穿过,他顿时醒了过来。是兄长的那只鹤。曹丕睁开眼睛,全身的血都凝住了。青鹤从高空坠落,已经失去一边翅膀,鲜血流离,淋在他的耳尖他的额头他的嘴唇上。死亡站在远方的树下静默地看着他,曹丕听见他无声的笑。

我错了,他抱住怀中那只失去右翅的鹤,眼泪流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他还在撒谎。他看见混沌之中的千万眼睛明晰成锋亮的刀尖,它们从父亲的士兵胸中穿过,齐压压地向着他奔突过来。父亲,阿兄,休哥……丛丛火焰将黑夜装饰得华美灿烂,他穿行在生死盛宴中,听见惨叫哀嚎编织的恶曲,飞奔逃离死亡的追索。敌人和死人都太多,他受伤了,血液流出身体仿佛母亲从身上流失自己的骨肉,他在无边漫长的痛苦中忽然想起母亲复杂不忍的神色,想起阿植咿咿呀呀叫着阿兄的可爱模样。他想喊出谁来救他,却只能依靠自己手中的半截断戟,有千钧的雷电砸进他的后背,他从胸口里喷出血和光来。一匹血污斑驳的白马劈开夜色向他而来,他飞身上马,向着宛城之外的荒野疾驰。当他逃离城门时,那只鹤垂下了头颅,红肿的双眼望了望他。他吐出一口血,栽倒在月下的芦苇丛里。

他的灵魂飘荡起来,群鬼从他身边路过,他执着断戟,阿兄,父亲,母亲……他喊。江山的风呼啸而过,他轻飘飘无法站立,直到一个孤魂牵住了他。跟我来,孤魂对他道。孤魂浑身破碎,脸部已经看不清完整的形状,但是他认识这种温柔的牵系。不远处天星流落,他们跟随流星坠落的方向行走。星辰坠落在孤魂脚边,天火烧得澎湃艳丽。孤魂拾起其中燃得最艳烧得最久的一朵放进怀里,那里瞬间明亮滚烫咚咚跳动。孤魂对他道,这便是一颗心了,我要用它去救一个人。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们来到一片平坦开阔的河边。河边的芦苇丛里躺着一个人,是一个脸色惨白的小少年,看上去是要死了,满身满脸的血,白色的亵衣咧着数道长长的口,心口的位置已被血染红,嘴边时不时吐出一些靡软的碎肉来。他认出小少年来,是快要死去的他。阿丕,回到身体里去。当孤魂叫出他的名字,他想起来,这是他的兄长。他哭起来,曹昂抱起他,将他一点一点按进那具躯壳里。他看见死去的青鹤对月延颈,身形缥缈,即将消逝于风中。别离开,他的眼泪打湿了孤魂破碎的手指。孤魂叹息一声,那只青鹤便走进他的身体之中,他感觉自己吞噬了容纳了什么,从未有过的巨大悲伤漫布全身。

曹昂最后的魂魄化成柔雾,在他耳边道:阿丕,我的生息已灭,再无存活的可能,你不一样,你只是心碎了,你要活下去,阿兄为你找来了一颗心,这心是天火,大雪压不住雨水浇不灭,唯有人世种种炎凉能消磨一二,即使如此,它也可燃烧七十年之久,从此刻起你擎火为心,会平安顺遂活到八十岁,你小时候对父亲和我说想要建功立业俯瞰天下,阿兄只能帮你到这里,以后的路,你要自己走。

曹丕十岁那年,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和失去的可怕。张绣降而复叛使得他失去了兄长曹昂,父亲失去了长子和倚重的大将。他从长梦中醒来,梦带走了他的一部分记忆和更多的无畏,他现在变得恐惧而有怨恨。他的目光被烟火熏染得不再澄澈无瑕,照不出鬼神和命运的模样。他看见这世上更多污浊的重量和双手上盘崮的伤痕褶皱。曹丕去看望曹操,曹操憔悴了不少,静静地看了看他,最后握住了他的手。他被握得很痛,曹操问他,你知道错了吗。曹丕回答:是的,父亲,我错了。他背上的凤凰动了一下,又深深眠去。曹操将他拽进怀中,质问他,你有什么错?曹丕无法回答。如果不是曹操觊觎掠夺他人的妻子,张绣也许不会因为耻辱而反叛。他回答,我太渺小。曹操冷笑,以前的你不会说这样丧气的话。曹丕低下头去,我那时还未走过死亡的桥,不知道深浅。曹操放开他,你长大了。

 

  

 (阿丕中心,本打算一次性写完,发现写完一生还是有点长,所以一章一章来吧,反正章节也可独立)

 

 

郁绵
“躬身池畔舀两勺瞳仁”,取自余...

“躬身池畔舀两勺瞳仁”,取自余弦《圆明园》:“我俩安坐像舀两勺瞳仁”。

“躬身池畔舀两勺瞳仁”,取自余弦《圆明园》:“我俩安坐像舀两勺瞳仁”。

🌸张紫芝。

🦢將亡

希望我没有辱没他。

希望您能记住他。


他听见了,洛阳宫新的天子。

高贵乡公向那里走去,芳林园叠荫的野树,灵芝池苍白的飞鸟。他嗅到幽蓝的冷意细若一线,来去却浩渺无端。梁月冷像彻夜的雪,阑干堆砌白露的剔透。这位年少的天子一意向前,不顾身后抛却多少灯烛层叠稠密的暖。最后他停在月光下仿佛虚无的城墙,绝岩危壑,与洛阳道上的尘土相隔千尺。那种冷在磅礴江水上曾托举日月的浪潮,此夜自天穹无可企及的高峻垂落人间风雨,呈现出珍珠色的灰。他徒劳地裹紧中衣,任它怒吼在他青翠的眼眉。你是为我而来,他颤声问,还是为这宫殿里曾经的英魂。


他又听见了。

小皇帝走走停停,他摒却一切灯烛窥伺的眼睛,...

希望我没有辱没他。

希望您能记住他。


他听见了,洛阳宫新的天子。

高贵乡公向那里走去,芳林园叠荫的野树,灵芝池苍白的飞鸟。他嗅到幽蓝的冷意细若一线,来去却浩渺无端。梁月冷像彻夜的雪,阑干堆砌白露的剔透。这位年少的天子一意向前,不顾身后抛却多少灯烛层叠稠密的暖。最后他停在月光下仿佛虚无的城墙,绝岩危壑,与洛阳道上的尘土相隔千尺。那种冷在磅礴江水上曾托举日月的浪潮,此夜自天穹无可企及的高峻垂落人间风雨,呈现出珍珠色的灰。他徒劳地裹紧中衣,任它怒吼在他青翠的眼眉。你是为我而来,他颤声问,还是为这宫殿里曾经的英魂。


他又听见了。

小皇帝走走停停,他摒却一切灯烛窥伺的眼睛,俯身叩问每一幕纱幔,矫首企望月轮停留的每一从枝梢。洛阳宫的老树。洛阳宫的英灵。每一段孤愤的夜里,他夜起、披衣、低唤、长寻,它如期而至;或者是,来去无凭,若往若还。那时他忘却一切横路的荆棘,散开华丽却虚妄的袍袖,像孤贫绝望的人遇到他命定的朝日那般策马追逐,汤汤川流,落木翩翩,超乘高墙,飘举深宫。最后它止歇在一片深蔚的松风,而他止息凝神,探身去听它隐约的言语。沉默,怒吼又叹息。小皇帝欲抚那阵月影下明暗的风,他的手一霎仿如蘸了雪,忙抷心间充沛的血气去暖。再听时它离他很近,几乎围住他年轻的双肩,动荡、徘徊又缠绵。沉默是他的沉默,怒吼是他的怒吼,叹息,小皇帝想,有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叹息。

回头四向望,眼中无故人。

那幽魂的声音散入四方池台。他抱紧这无尽的风。


后来是他自己去寻。好久不见。小皇帝赤足踏在冰封的宫墙,他已足够熟习这种无望的寻找,一如他熟习城墙之外洛阳的群山与众流,还有俯瞰间灯影缭乱的尘寰。他坐下来,月光仍照,它仍仿佛虚无。我要——他说,我要到洛阳去了。到我们的皇都。他的手刻画城墙的纹路,而唇齿轻吻着它所浸透的冰冷。北国的风多冷啊,且是邙山吹来的、灰色的风。苍灰色的风终于止歇,光芒没入他年轻的胸膛。小皇帝微微地牵起嘴角。他似乎是获得了一场冰冷,又或者得到轻盈得捉不住韵脚的暖。



昨夜东风吹血,络绎车马踏遍了洛阳。

我们看遍了历史,多么聪明,都懂得说,王孙善保千金躯。千金之子,帝国的、血脉的延续,——如果活着,就像常道乡公一样活着啊,就像无数的公啊、侯啊,顺服、康乐——你看,从来都没有人告诉他。我们右手有笔,左手有刀,头颅上高悬明察的眼睛,扫平史简焚尽的灰。而小皇帝按剑勒马,惊尘血溅,他的开始和结束只占据白日短短的一瞥,他只有那个幔帐里阴沉的幽灵。


听说智慧女神会蛰伏于她所钟爱的勇士,以卓绝的勇力灌注于他惊天的一击,她的胜利所向披靡,即使是掌握幽冥的泰坦。曹髦勒马逡巡,也等待他命定的一击——从未有何等神灵或人间的眷顾,他只是想起一切还未冷的光荣。曹髦的左手无意识抚上铠甲,胸口温温热热,霎时间一片冰凉。

迎上他的白刃,正来自于一个魏国的太子舍人。我们都听说过这职位,从侍宫阙,参赞于君王。短暂的抽搐后,高贵乡公便倒下了。左腿曲起,手臂折断。刀刃垂直如一根高耸的华表,红蕊则蜿蜒向厚土与高墙。我们现在也能想象这样的死亡,狼藉横陈,血污涂地。分崩离析,他的天子的铠甲,天子的仪仗,不过是那些君臣纲常终于狰狞锈蚀的废铁与尘灰。

曹髦或许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去,魂魄永别身体。他睁着眼睛,躺在地上,什么都不想。

世界上的人终于躁动起来,纷繁杂沓,有的人说为臣尽忠,还有的人说更思其次;于是鲜血如雾,有的人也死去,还有的人活下来。


他的形骸被拖曳着远离,魂魄仍倒在这里,刀刃刺在背心,颈项扭曲折断。他什么都不想。

小皇帝的心口,飘出一朵复瓣的柔黄的花。

那纷繁的绽放升腾又飘摇,他轻吻着那朵花,这种努力抬起头的姿势对新生的鬼魂来说并不容易。

他想到他和它们都已经离去,扶荔宫中的花事。落泪的金铜仙人。



在夜里,他终于想起害怕。拥有凡俗的肉身时,他未承认过这种情绪。可是,他像一个平常的古人,相信幽冥之无穷。是谁生来为他赋予名姓,又为他取字,及冠之年。谁选定他传续炽热的血脉,承先祖之余烈,列土封疆,以为侯王;既入承宗祧,纂继洪业,百年后泉下私语,昭穆相次,接邙山上起伏的松风。他走向洛阳铺玉的丹陛,继承了是谁邺下举杯饮尽的风流;而今这风流碎裂,流出的血都干涸。还有无人敢撄的辞赋的锋芒,谁没有在稚弱的少年时颂过他的诗句。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他要埋到哪里去呢?是西陵,还是首阳。他会见到谁,又会怎么说?

天心滴下一滴水,恰恰在他眉心。曹髦安静地笑,你是为谁哭呢?



这时他的天空被一片银青的云幂照亮。

一个人盯着他看,露齿而笑。很年轻的人,身绕青衣,腰杂琼琚。

我顺着诗找到你。

来,擦一擦。他轻柔地擦拭曹髦脸颊。曹髦怔怔地看他,然后接过柔绵的丝绢。谢谢你。

年轻人点点头,坐在他身边。他的垂眸宛如一泓深水中的碧玉,神光温然盈动。


曹髦慢慢拭干净残存的血迹。他试着站起来,这并不痛,但痛楚像一种烙印于灵魂的记忆。

曹髦感到他被扶住,这臂膀多么和煦又有力,温柔的暖意又流淌回到了胸膛。他回头时感到洛阳的夜都沥干寒色,晓风清月都汇集在身后伫立的身影。

那个人垂袖散发,闭目锁住一切欲流的神光。玄色好像冕服的制式,但星辰日月的纹章都暗淡无踪。

我见到的是你么?

他心里有一个答案,就轻易地宣之于口。

祖父。曹髦问出声。好像流泪的触感又回到他冰冷的脸颊。


陈王笑了两声,你看,阿兄,还是这样。他真像你。

文帝向陈王的方向“看”去,他仍敛眸,陈王却感应到他并不存在的目光。

彦士。

随我去,他牵起曹髦。去邙山。

我们归葬的地方。

陈思王拍拍他的肩,来吧。



他听说过这样的故事。曹髦想。

默默地,他看过夤夜寂静的四野。洛阳城仍鲜红,铜驼巷陌荆棘暗生。这些干涸的红渗入尺土,将开出春至浓时潋滟的花。而他已追上他所爱的一切,折剑,长烟,明月与大江。

每一任魏宫的主人都掌握这个秘密,他们的亡魂抛弃宫阙,升入天衢,就在这片山川之上。

他寂静地向前,浮云和薄雾擦亮他凡俗的眼,青岚与虹霓洗净灵魂的伤疤。再张开眼时,是一片澄澈的荒野。


他见到一位将军持槊而立,红缨与苍翎不过是动摇的星光,而他的光芒照彻四方。

文帝站在他身后,他睁着眼,瞳仁都是迷蒙的灰。他就是这座尘寰的邙山,缄默而恒长。


魏武帝,他的曾祖。

如果是我的子孙,就跟上来。





最后一句话改自《曹操传》mod《姜维传》,剧情里,曹髦也确实看见了魏武。至于阿植,我我我完全是因为“文类陈思”才写他的好不好2333认真说的话,他们都是和魏的“荣光”相关,与这位魏的光荣的血胤也息息相关。

还是延续《桃夭》里曹丕不睁眼(看不见🙈)设定,毕竟他未必能(?需要?愿意?亲眼看这世界,而且,有人能替他看这世界 (啊,陈年的文章:

https://yixiangtianjiewenzizhi.lofter.com/post/1d0d4f44_128f9ebd


写到最后,我觉得“人世岂非有诸多如此般可叹可哀者”。我在今日悠然心慕,也无非是空嗟万古魂。

但写的时候,我在想,奋扬赫斯,干戈风靡。惊尘血溅啊,——多么艳烈,多么光耀。

头孢陪酒

豹冢

敖丙身为灵珠转世,长速喜人,一年便有了六岁孩童的模样。只一件事让申公豹和龙王忧心忡忡:敖丙说话结巴。叫“师父”,非要说成“师父……父”。


申公豹纠正道:“不、不是师父……父,要叫我师父、父!”


敖丙困惑地吃着爪子,问道:“那便没、没有错啊,师父、父就是师父……父!”


龙王见状,长叹一口气,说道:“或许是因为这孩子在你身边教养久了,染上了口吃的毛病。多和我相处相处,大概就能改了。”


敖丙和龙王朝夕相处了三个月,结巴没有好转,功课倒是落下了不少。龙王又去见申公豹,说道:“三太子仍、仍是口吃!但比起口吃,功、功课更不能落下。还是...

敖丙身为灵珠转世,长速喜人,一年便有了六岁孩童的模样。只一件事让申公豹和龙王忧心忡忡:敖丙说话结巴。叫“师父”,非要说成“师父……父”。

 

申公豹纠正道:“不、不是师父……父,要叫我师父、父!”

 

敖丙困惑地吃着爪子,问道:“那便没、没有错啊,师父、父就是师父……父!”

 

龙王见状,长叹一口气,说道:“或许是因为这孩子在你身边教养久了,染上了口吃的毛病。多和我相处相处,大概就能改了。”

 

敖丙和龙王朝夕相处了三个月,结巴没有好转,功课倒是落下了不少。龙王又去见申公豹,说道:“三太子仍、仍是口吃!但比起口吃,功、功课更不能落下。还是让他跟、跟着你继续修……修习术法吧!”

 

申公豹问道:“龙、龙王是否抱……抱恙?怎么这般说、说话?”

 

龙王一听,气得将铁链挣得轰然作响:“还不是被你那结巴徒弟带出来的!快把人给我弄走!”

 

敖丙许久不见师父,甚是想念,见父亲发话了,立刻欢叫着“师父父”往申公豹的身上扑去。申公豹侧身一让,小龙便扑在了地上。

 

申公豹考校功课,问敖丙:“三太子长大后……有何志向?”

 

敖丙毫不犹豫答道:“我要和师父……父一样,做一个威风的豹子!”

 

一听豹这个字,申公豹脑中的弦立刻断了。“跪下。”他听到自己冷冷地说。

 

敖丙乖乖地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跪了下来。

 

“知道你哪里……错了吗?”

 

敖丙茫然地摇摇头。

 

申公豹一鞭打在他身边的地面上,鞭身电光闪烁,碎石飞溅,敖丙惊呼一声,闭上了眼睛。

 

“知道错了吗?再不知错,这鞭子就要……就要打在你身上了。”

 

敖丙见师父如此盛怒,吓得眼泪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咬着下嘴唇摇了摇头。

 

申公豹气疯了,往他身上毫不留情地抽去。“没骨气的东西!学什么不好,偏偏要学口吃,我叫你学!学……学啊!以后学一句,就抽你一鞭,看你改不改得了!”

 

敖丙小声抽泣着求饶,心里越急,越是口吃:“师父……父不要……不要气了,徒儿……徒儿会……会改!”

 

“还……还敢口吃!身贵命贱的东西,你是龙啊,多少生灵求都求不来的命,你却说非要做豹子,做豹子这种下……下……下贱的东西!!!”

 

敖丙着急到了极点,反而不结巴了,突突突地说出了许多话来:“豹子才不是下贱的东西!师父是豹子,豹子可好了!做龙有什么好的,身子又冷又秃。师父会许许多多的术法,毛茸茸的,还很暖和。师父结巴,说明结巴也是好的。豹子才不是下贱东西!才不是!”

 

申公豹举起鞭子,指着敖丙的脸,电光闪烁。敖丙尝过这鞭子的厉害,闭着眼睛,浑身都在发抖。

 

“说,豹子属畜生,是世上最下贱的。”

 

“豹子是我的师父……父,师父……父是世上最好的师父……父。”

 

申公豹一鞭抽下去,继续指着他的脸逼道:“说不说?”

 

敖丙梗着脖子,心里忽然有了气,喊道:“我不说!我不说我不说!师父……父打死我算了,龙若是情愿被豹子活活抽死,难道还不能证明豹子的金贵吗!”

 

说完这些大逆不道的话,敖丙赶紧把头偏了过去。但出乎他意料,鞭子并未落下来。他缩着脖子偷偷看过去,申公豹将鞭子掷在地上,跪在他的身边,用毛茸茸的手心摸他的龙角。

 

“好孩子,你是世上最……金贵的好孩子,你没有错,是师父不对,师父下贱惯了……”

 

敖丙在他的手掌下轻轻地摇了摇头。

 

 

敖丙被抽得太狠,干脆化作小龙的原形养伤。龙王见其惨状,也只是责怪道:“你到底犯了什么顽劣毛病,让你师父教训成这样?”敖丙见父亲要训斥自己了,便往申公豹的袖子里面缩脑袋。申公豹顺势将袖子拢起,答道:“是我错怪了三太子,龙王理应怪我误伤了小太子才是。”

 

见师父心虚,敖丙趁机整日趴在师父毛茸茸的大尾巴上撒娇。

 

“给我下来。我数三个数,再不下来,我便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我知道,师父才舍不得抽我的筋,扒我的皮呢。”敖丙笑嘻嘻地说。

 

申公豹冷笑一声:“你又知道了?昨天挨的打全都忘了?”

 

敖丙摇摇头,“真的全都忘了。”

 

申公豹叹了一口气,却倒也没有真的把像小蛇一样盘在自己尾巴上的三太子给揪下来。

 

“师父,我听说,豹子和我们不一样。我们住在海里,豹子住在山上。山是什么样子啊?我都没有见过。”

 

“山是……山是很小的东西。等你长大了,山便只有你的脊背大小。天下知名的山脉有龙脉之说。说的是远古时,有龙作恶,为害人间,天庭将其降服,将其尸身降于神州,造成龙脉,镇一方的水土。你要是不听话,就会被做成龙脉。”

 

“才不会嘞,我将来要做拯救苍生的大、大、大英雄。只要不作恶,便不会被天庭做成龙脉。”敖丙歪着脑袋,仔细想了一想,“即便肉身被做成龙脉,守卫一方水土,那不也是好事吗?”

 

申公豹问道:“将来不做豹子,改做大……大英雄了?”

 

“师父打我,我当然不……不敢了!我在心里偷偷地想做豹子,师父不知道,便不会打我了。”

 

敖丙好奇地问道:“师父也有师父……父吗?他也是豹子吗?”

 

“师父的师父是元始天尊,是天庭的仙人,并非豹子。除了元始天尊、尊外,师父还受过豹子的传承。豹骨十分珍贵,人间难得。若是有豹子死在荒野山林,被人所发现,下场便是被割肉……割肉剔骨,豹骨高价出售。

 

“这是普通的豹子,灵智未开,与畜、畜生无异。但修炼成妖的豹子,有一处埋骨之地,称为豹冢,人绝不可能觅得。在豹冢之中,白骨堆积,难以分辨出哪、哪一具又是谁的尸骨。豹除非修成正果,上达天庭,否则不会有姓名。在临死之前,豹妖会将獠牙取下,把毕生传承注入其中,列于天然的石台之上,传与后……后来者。我便是靠石台上十二颗豹牙中学来的本事,闯上了天庭。”

 

敖丙不知何时已游到了申公豹身前,好奇地用爪子去触碰申公豹露于唇外的獠牙。“那师父……父的牙齿,以后也是要传给我的吗?”

 

“你是龙,龙不必稀罕豹子的本事。”申公豹轻轻地剥开他的爪子。“很……很丑,不要摸。你还是玩……玩尾巴吧。”

 

 

 

时光飞逝,转眼敖丙已是两岁半了,出落成了翩翩少年。出海试过两次身手,回来说话竟不结巴。龙王很是欣喜,说道:“长大成年果然不一样了,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口吃吗?”

 

敖丙红了脸。申公豹了然于心,问道:“是不是在海外面结交了不……不结巴的朋友?”

 

“师父明鉴,我也交到朋友啦,他的名字叫哪吒……”

 

 

 

申公豹半天不见敖丙,便去大珊瑚礁的背后看看。敖丙果然蹲在大珊瑚礁的阴影里,低头拨弄着什么。申公豹仔细一瞧,敖丙还如孩时一般,心情不好时会抓只鮟鱇鱼,埋在沙里,只露出头顶一盏小灯来玩。

 

“你何苦折腾这老……老鮟鱇。”

 

敖丙闻言恭顺地站起身来。“师父怎么来了?”

 

“你好不容易交到的朋友是命中宿敌,知道你心……心情不好。你一不高兴,便来这地方折腾这老……老鮟鱇。”

 

两个人相对无言地站了一会儿。申公豹见敖丙还是恹恹的样子,便把毛茸茸的尾巴伸到他面前。

 

敖丙愣愣地看着他。申公豹问道:“你……你不玩吗?你最爱玩的。”

 

敖丙灿然一笑:“师父怎么还把我当小孩子呢?”

 

申公豹望着他的笑脸,怔怔地想:自己在苦寒山上,修成人形,花了千年万年。难道山海之间,也像天上人间般荏苒,怎么只过了一年,孩子便长成了啊。

 

 

 

龙族盗取灵珠事败,敖丙活埋陈塘关未遂。为保全族,敖丙前往天庭陈情请罪。

 

太乙真人将敖丙送回。敖丙已死,死时为龙身,剥鳞抽筋。申公豹问太乙真人:“天庭打算如何……如何处置他?”

 

太乙答道:“他毁坏陈塘关,伤亡无数,理当以其尸身造成龙脉,来兴旺守卫陈塘关。”

 

申公豹答:“死后守卫百……百姓,倒也是件好事。从此陈塘关便是依山傍海的好地方了。”

 

太乙真人叹了口气,劝道:“师弟还是操心操心自己吧。我此次回来,使命有二,一是护送龙三太子尸首,二是押你前去天庭问罪。”

 

申公豹说:“师兄稍等,我有件事要办。”

 

太乙真人为难地催道:“什么要紧事要办?若是误了见天帝的时辰,恐怕师弟又要罪加一等。”

 

话音未落,申公豹已将自己獠牙生生掰断,蹲下身来,放在龙三太子尸身的爪心,将爪心轻轻合上。随即站起身来。

 

“我……我办完了,走吧。”

 

 

 

申公豹在天牢关押多月。如何处置,天庭争论不休,但申公豹毫不关心,无非是死法好不好看。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不知人间的山上,是否已经长出了参天的大树。

 

尘埃落定时,申公豹已在天牢关押三月有余,忽被提出,面见元始天尊。

 

申公豹见元始天尊,不跪不站,坐于地上,笑道:“反正难逃一死,师父见不见我,又有何……有何差别?”

 

“你不必死了。”元始天尊说道。申公豹笑意猛地褪去,面色惨白。“我已向天帝求情,看在你我师徒情分,将你修为散尽,灵智毁去,重新变回野兽,入下界轮回。”

 

“看在你我师徒情分?”申公豹冷笑说说,“师父好狠的心啊,你做了义人,对得起你的徒儿,却要逼我苟活,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徒儿。这是什么道理?”

 

“我明白你心中有怨。我身为师父,有失责之处。若是早日察觉你在弟子之中备受奚落欺侮,开解你的心胸,你也不会走上歧途……”

 

“师父,我在人间见过种种怪现状。有的人生前对父母不闻不问,冷言冷语。可在父母死后,却要做那大大的孝子,痛哭流涕,做上几、几、几天几夜的排场……”

 

“你不必讽刺我,申公豹。若论做师父,你我都不称职。你若是在盗取灵珠之时动了恻隐,也不会有今日求死不得之事了。你如何恨我,想必你的徒弟也如何恨你。”

 

“他不会再恨我了。”申公豹怅然地说,“他的神魂已锁在龙脉之中,不入轮回,再……再没有来世了。师父,我没有您的福分。”

 

 

 

行刑之日,申公豹忽然跪向天帝,求道:“还请天帝留我一……一缕灵智吧。”

 

天帝笑问:“怎么?你还不死心,想要再修个千年万年?”

 

申公豹谦卑地答道:“并非如此。只是废去修为灵智,我便形同畜生。既然是畜生,便无知无识,不知人间诸苦,岂不是便、便宜了我?还请留下我一缕灵智,令我在下界受尽苦楚。”

 

天帝对群臣打趣道:“你们见过这样自讨苦吃的人没有?既然这是你的心愿,我就成全你吧。”

 

 

 

申公豹修为尽散,记忆丧失许多,只懵懵懂懂地有些神智。他贬下界来已是深冬,大雪封山。他孤身一只豹子,费尽千辛万苦,才猎来一只山羚。却不想鬣狗群环伺在侧,就等着抢他嘴里的食物。他狩猎山羚时被羚羊角伤得不轻,打不过鬣狗,只好忍气吞声地走了。

 

山中有猎豹群,却将他视为异类,见了他便要厮杀,更别提分他一口吃的了。

 

他饥肠辘辘地在雪里走,看到雪地里有一只鬣狗吃剩的兔子。他站在那儿,口水淅沥沥地落在雪地里,将雪都化开了。但他不能走过去。他心里有什么在熊熊燃烧着,要他饿死都不准去吃这只兔子。他灵智还未全开,还不知道那叫耻辱。

 

申公豹在深及关节的雪里走着,越走越冷。他用鼻子拱开雪地,想找找看是否能侥幸遇到冻死在雪里的动物。雪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些枯草根和冷石头。

 

他忽然翻出一个熟悉的东西来,像是豹的牙齿。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牙床,发现自己少了一颗獠牙。他认了出来:这是自己的牙齿。

 

他恍恍惚惚地想:既然我的牙齿在这里,那这里我认得了!这里是我的坟墓呀。

 

申公豹将牙齿捧在爪子上,在雪里舒舒服服地躺下了。雪下得很大,须臾之间便将豹子和獠牙彻底地掩埋。

 

柒尺

诗歌是陡峭的另一边——《赶时间的人》王计兵

刚刚读完的时候,看了一眼起始日期,10月13日,又断断续续读了整月。周围人对这本诗集褒贬不一,有人觉得文学性较弱,有人觉得是炒作。我鲜少态度鲜明地表示自己的喜爱,但是对于这本诗集,我很喜欢。

前几天遇着一件小事。国家奖学金面试时被问道,如何理解感恩。我答,感恩是一种能力,我们需要从小事培养,不能空谈口号。对面坐了一众面试官,最中央的那位反问我,你觉得祖国距离你很遥远吗,你是不感恩祖国吗。一连两个反问句彻底浇灭了我对学校行政部门不多的信赖。我仿佛看见对面坐着贪婪的怪物,一面向上帝乞讨,强调自己对信仰的忠诚;另一面又毫不犹豫地咀嚼其他信徒的尸骨。

返程的路上,很羞愤,也很沮丧,睡了一晚起来,又...

刚刚读完的时候,看了一眼起始日期,10月13日,又断断续续读了整月。周围人对这本诗集褒贬不一,有人觉得文学性较弱,有人觉得是炒作。我鲜少态度鲜明地表示自己的喜爱,但是对于这本诗集,我很喜欢。

前几天遇着一件小事。国家奖学金面试时被问道,如何理解感恩。我答,感恩是一种能力,我们需要从小事培养,不能空谈口号。对面坐了一众面试官,最中央的那位反问我,你觉得祖国距离你很遥远吗,你是不感恩祖国吗。一连两个反问句彻底浇灭了我对学校行政部门不多的信赖。我仿佛看见对面坐着贪婪的怪物,一面向上帝乞讨,强调自己对信仰的忠诚;另一面又毫不犹豫地咀嚼其他信徒的尸骨。

返程的路上,很羞愤,也很沮丧,睡了一晚起来,又变得麻木。开始写诗后,诗坛的一些事情,不想听,也七七八八知道了不少。昨天还看见一个年轻诗友在朋友圈里怒骂,奖项的关系户。一个共同的好友安慰他: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许多时候,觉得世界这般不公,这般肮脏,而活的本能又让这一切更加面目可憎,因为些许侥幸,而不得不忍受所有的痛苦。当代人的精神和酒神精神高度相似,大抵就是这不得不忍受的痛苦以及不得不活下去的命运。

读这本诗集的时候,和一位朋友聊了很多。我感叹,感觉是文学找上了王计兵,他自然自然地写出了这些文字。想了想,又觉得不妥,说,他先追逐了文学,又经历了生活的陡峭,诗歌像鲜血般流淌。他的躯壳是诗歌的养料。

没有什么是自然而然的。

他的文字很质朴,同时又具有文学性,不是故作忧愁的文学性,而是贴合大地的诗意。现在的诗歌,尤其是年轻人,强调意象、地名、时间,似乎空间和历史维度一拉开,便是一首好诗。获奖的、上刊的作品不计其数,这样的赝品也多得生厌。

但是王计兵的诗歌,你能感受到一种生活的片段,突然之间的顿悟。在沉重的生活里,他长为了一颗透明的眼球。

我最喜欢的诗歌,不是他那首广为人传的《赶时间的人》。这首诗歌适合宣传,贴合他的身份,但绝对不是他最好的诗。或许就是这首诗歌,造成了人们对于他的误判。去读读他的其他诗,抛开幸存者偏差,抛开高高在上的审判,你会发现

生活的诗意。

生活像一面斜坡,

诗歌是陡峭的另一边。

◆ 自序 文学拯救了我


>> 我说我又开始写作了,父亲沉默了好久,然后说,我耽搁了你这么多年。父亲的这一句话像一记重锤,在我的心里猛击了一下。我竟一时语塞,不知道应该对父亲表达些什么。经过短暂的沉默之后,我们把话题岔开。


>> 开始时,爱人还敷衍敷衍,渐渐就表现出了一种反感。在她的心里,一个男人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哪怕粗犷得像个土匪,也绝不可以多愁善感地闷在一个角落里写作。她甚至偏执地认为,写作是一种心思狭隘的行为。


>> 长久的清贫让我们学会了节省我们把甜蜜也节省下来把依偎的身影节省下来用想念腌制以备我们未来无能为力的老年时光


>> 离开之后,我感到特别委屈,而冷静下来之后,想起那个醉汉双眼含满了泪,又让我换个角度体会到了这个男人的痛苦。


>> 人一出生,骨头都是软的像一块被母体烧红的铁我们不是软骨头我们只是带着母体最初的温度和柔韧请原谅夜晚伸手不见五指时仍有星星在闪耀生活之重从不重于生命本身


>> 快三十年了,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如何在爱人面前热泪盈眶只能像钟摆一样让爱在爱里就像时间在时间里自然而然,嘀嘀嗒嗒


◆ 春天的车轮


>> 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人间父亲母亲,请你们掉下两朵花瓣给我看吧给我,一个刹车的理由和一个可以痛哭失声的傍晚


◆ 墙


>> 那些滚烫或冰凉的外卖时常挂在钩子上让我看上去更像是一面行走的墙


◆ 春节快乐


>> 站在空荡荡的马路喊自己的名字就像喊一个亲人就像母亲喊自己的孩子于是,整个异乡就升起了炊烟


◆ 我笨拙地爱着这个世界


>> 我不停地流汗不停地用体力榨出生命的水分仍不能让生活变得更纯粹我笨拙地爱着这个世界爱着爱我的人快三十年了,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如何在爱人面前热泪盈眶只能像钟摆一样让爱在爱里就像时间在时间里自然而然,嘀嘀嗒嗒


◆ 故乡月


>> 那时父亲取出的火柴是唯一推开夜的黑抽屉轻轻一划所有的童年就亮了


◆ 妻子的诗歌


>> 对此我深表歉意只能在早晨的一杯牛奶里把吸管折出妻子最容易吸食的弧度


◆ 小别离


>> 你发来的表情包像一本书的插图你说老鬼别忘了吃药黄的两粒,白色一片


◆ 致爱人


>> 用墨水打发多余的时光让灵魂平静地走在信纸上长久的清贫


>> 用想念腌制以备我们未来无能为力的老年时光


◆ 挨刀杀的


>> 我想,坏了这次被她诅咒到了再想,不行我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我得回去问问她下面一句是什么


◆ 写诗


>> 我心里的诗歌早已如同浩浩荡荡的军队有时我也会把烟头摁灭在稿纸上像是战争留下的伤疤


◆ 夜


>> 兄弟,我用一单外卖的报酬换一块红薯,换一块滚烫的土地


◆ 时光如水


>> 把自己丢在哪儿都像是一块渐渐下沉的旧毛巾


◆ 探险者


>> 我和世界就像是两个半成品还在这个人间,对峙着


◆ 腹痛


>> 我和腹部互为疼痛互为无法救援的友军


◆ 拳拳之心


>> 一次,当我站在一面橱窗前它就突然展开手指啪啪扇我耳光


◆ 小村庄


>> 把省剥下来把市剥下来把县把乡都剥下来剥掉所有的包装我随身携带的小村庄像一粒药片


◆ 除了黑还剩下什么


>> 一个人在黑路上行走


>> 如同黑纸上签下的白字在夜的契约里把自己典给了异乡


◆ 三八节,给母亲打电话


>> 这一生除了身体,母亲啊您竟和女性毫无相关我有些懊恼不该听从女儿的蛊惑在这女性天堂般的日子拨打了通往地狱的电话可我还是忍住了泪水对着话筒说了句节日快乐


◆ 和父亲一起除夕夜守岁


>> 一张脸皱纹纵横另一张脸正在皱纹纵横一条河流正在接近另一条河流


◆ 清明


>> 贴满往事的标签仿佛打满补丁的童年谁在岁月的伤口里撒了盐


>> 我们都是时间的俘虏纷纷放下武器重新选择了爱,或被爱


◆ 独坐草间


>> 我用足够的耐心原谅着人间迟缓的事物包括最后的一无所获


◆ 陪王丙现去晒谷场转转


>> 乡亲们黑黑压压,人声鼎沸那些一代一代逝去了的连同一代一代翻晒过的稻谷曾经一遍一遍覆盖整个晒谷场


◆ 落日慈悲


>> 这黑白交替的人间除了一道血迹未干的伤口


>> 黎明和黄昏不过像是楼梯转折中的两个踏步


◆ 连会


>> 父亲过世之后二哥突然把网名改成了乳名可他的头像并没有改变仍然是那个满脸胡须让人望而生畏的中年男人


◆ 村庄的坟地


>> 一群最懂土地的人最后都为自己选择了荒地而把良田让给了庄稼


◆ 梅雨季节


>> 那时雨水伸出百万根手指抚摸田野新生的嫩芽抚摸故乡发痒的肋巴骨


◆ 归来


>> 其实时间是固态的,无限的大是我们过于匆匆就像无序流淌的水和蒸汽


◆ 野芦苇


>> 谁能说一场雨不是一种相思把自己反复撕碎谁能说一条河流不是一滴眼泪不停地拉长自己


◆ 练习册


>> 每次面对一垄垄的庄稼地我都想到课桌上的练习册父母为此工工整整地写了擦,擦了写练习了一辈子


◆ 生前


>> 生前母亲常替一些沉默的事物发出声音。比如替几株被风折断的玉米呼天喊地替一片倒伏的麦苗痛哭失声可当苦难一次次袭击母亲时母亲又总是一声不吭


◆ 竹子


>> 竹子剔除了血和肉一天一天把骨头往高处拔作为植物,一年一年把省略了的枝枝蔓蔓都锤打成了身体里的节


◆ 括号


>> 括号里的人四处游走四处呼救四处碰壁最终,也只是


>> 将括号撞得宽了些,大了些以便增加备注细则


◆ 记录


>> 路上走着好人也走着坏人


◆ 山洞


>> 让我们流泪让我们把自己掏出一个洞


◆ 记忆


>> 记忆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而杀好一条鱼却需要几分钟或者更久我无法感受鱼是如何将那些刮鳞剖腹的痛楚以七秒的记忆一节一节遗忘的我有慈悲之心却无菩萨之胃


>> 只能一条一条地买鱼杀鱼把我的刀法练到娴熟让杀鱼的时间,一短再短就像一段段历史中那些被一笔带过的战争


◆ 花瓶


>> 让两种互不相干的事物建立起莫名其妙的关系总是占据着最醒目的位置


>> 看到她们裸露着新鲜的伤口


◆ 空瓶子


>> 一生如此坦荡要么把盏言欢要么碎出一地的刀子


◆ 露水没有落下来


>> 推开窗和一滴叶尖的露水对视就像和一只含泪的眼睛对视就像和一张脸对视和一声呼喊一场痛哭或一个拥抱对视


◆ 大海(二)


>> 我还看见蹲在骨头内部一言不发的男人像一块潮湿的石头


◆ 后记 外卖大哥抬头看见月亮


>> 你很难看出,这是一位写有近4000首诗歌、发表多项作品的诗人;而这位诗人说,艰难的生活里,诗歌是那陡峭的另一面。


>> 骑上电瓶车,诗就消失了。


>> 月亮是人间的一处漏洞所以夜从来都黑得不够彻底


>> 那是一生中最迷茫的时间。他想不通,“这一辈子为什么要这样?”


>> 这一生里,除了因为父亲,他几乎不哭。“太多的往事如鞭子,都曾经把我的内心打出伤痕,让我时不时回过手来抚摸,感受一种结痂后的痒。”他曾写。



食野社

黄金风景

书名:黄金风景

作者:太宰治

[1]

打起精神来,大家都想要青草地。


[2]

五六百万人,交头接耳五六百万次,持续了六七十年的话语——“由心态决定”,相信这种安慰吧。我打算,从今天起,不让别人看见我流一滴泪。在这里耍上七晚,人会有点变化。坐牢而已,相当悠闲。不管是越中富山的万金丹、熊胆、三光丸还是五光丸,都用后槽牙一口咬碎,虽然苦涩,但是男人啊,微笑着歌唱吧。我的小香豌豆。


[3]

追求吧,追求吧,殷切地追求吧,叫喊着追求吧。有句话叫“沉默是金”,还有句话叫“桃李不言”,然而,这些却使我们的时代越发坠入了贫困。(As you see.)倘不诉告,譬如忧患,便似全不存在。你......

书名:黄金风景

作者:太宰治

[1]

打起精神来,大家都想要青草地。


[2]

五六百万人,交头接耳五六百万次,持续了六七十年的话语——“由心态决定”,相信这种安慰吧。我打算,从今天起,不让别人看见我流一滴泪。在这里耍上七晚,人会有点变化。坐牢而已,相当悠闲。不管是越中富山的万金丹、熊胆、三光丸还是五光丸,都用后槽牙一口咬碎,虽然苦涩,但是男人啊,微笑着歌唱吧。我的小香豌豆。


[3]

追求吧,追求吧,殷切地追求吧,叫喊着追求吧。有句话叫“沉默是金”,还有句话叫“桃李不言”,然而,这些却使我们的时代越发坠入了贫困。(As you see.)倘不诉告,譬如忧患,便似全不存在。你,用流血的拳头,捶打吧,若捶五百次门内无回应,就捶一千次;若捶一千次门仍不开,就攀上门去,倘失足跌落而死,我们会怀着真诚不变的敬爱,把你的名字各向千人诉说万语千言。你的玉容,将伴随热泪,散播至世界的街头巷尾,各处角落。去死吧!我们,尽管现在微不足道,但对这个只让你一人赴死的世间的恶的痛恨,空暇时定会讲给子子孙孙听。你的肖像,定会摆在孩子们的桌上,约定再讲给他们的子子孙孙,代代相传。啊,像同你约定的那般,在覆盖世界、使之昏暗的严肃华丽的百年祭上,除坚定的自明之礼外再不能奉上其他。为此,和数十万被夺去春花的年青一代的男女一起,深感羞惭。


[4]

十字架上的基督,并未仰望天空。确实如此。似乎是在怨恨地俯视着遍地的人之子。

手里的牌,哗啦一下扔掉,笑吧。


[5]

我的后来人,请最大限度地利用我的死。


[6]

谁也不来。寄来音信吧。

疑神疑鬼。感到肉被剜,骨被剔。

明明只需一片莴苣叶作为简单的礼物。


[7]

统统是懒汉的借口。我其实很惭愧。哪有什么痛苦。为何不写作?实因迫不得已,才每每俯首低眉,可怜兮兮地自白,说什么身体有恙,一天却要吸掉五十多支金蝙蝠牌香烟,酒一喝就是一升多仍浑若无事,还要匆匆扒下三碗茶泡饭,哪有这样的病人?


[8]

很多时候,我只换来别人的苦笑。对许多人而言,我只是个纠缠不休、狂妄自大的存在。而我,却畏惧大家,还一心想让大家快乐起来,想让大家拥有自信,想让大家开怀大笑,哪怕只图一时也好。我以盗贼的面目示人,甚至不惜模仿乞丐。我曾相信,那些心底一隅住着真正的盗贼,怀着乞丐的实感,日夜懊恼辗转的贫弱的人之子,一定会从我的举止背后发现罪恶的老大哥,从而暗自宽心,对生活怀上自负。这想法实在愚蠢,转瞬间,我就被踢落悬崖。审判之秋,我变成了憎恶的对象。在某一条重要的界线上,我的确疏忽了,我怠惰了。一线破开,即成决堤之势,我被指责为“生来就是罪大恶极之人”。贫弱的人之子的怨嗟、嘲骂之焰,烧痛了曾经的罪恶的老大哥的耳垂。


[9]

“姐姐,你看过那些用绿缎带绑着的信了吧?那是假的。我太寂寞了,就从前年秋天起,自己写了那些信,再寄给自己。姐姐,别小看我哟。青春哪,可是很重要的。我生病后就彻底明白了。自己给自己写信,这等行为是肮脏、可怜、愚蠢的。我要是能和男人果真大胆地玩就好了。我想让男人紧紧抱住我的身体。姐姐,我至今没跟不相干的男人说过一次话,更别提恋人了。就连姐姐你,也是这样吧。姐姐,我们都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啊,我不想死。我的手、指尖、头发,都好可怜。我不要死,不要。”


[10]

“你是个懒汉。只有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这样啊!”一点都不好,但似乎比撒旦稍强一点,“所以并不是撒旦呢。”

“但是,懒惰过度的话,会慢慢变得看起来像撒旦的哟。”

根据某个神学家的学说,撒旦原本是天使,天使堕落后变成了撒旦,是这样一回事,但我总觉得这样的说法太轻巧了。撒旦跟天使是同族这样的事,是危险的想法。把撒旦想象成可爱的河童一样的存在,我怎么也做不到。

撒旦是即使和神战斗也绝不会输的强悍凶猛的大魔王。说我是撒旦什么的,伊村君也是说了荒唐的话。但是被伊村那样说了以后,不知怎的,之后一个月左右,我果然非常在意,调查了种种关于撒旦的各家学说,真的想把我不是撒旦的反证给掌握住。


[11]

——〇〇吾兄。这是我生平里唯一一次(人不论什么样的行为都是人生仅一次的)有求于你。我想尽了各种办法(首先向三四个人寄出了吗?),但还是没有好的方法,有五六次我拿出信纸,然后又收回(这部分不真实),终于还是写了。请体谅我这样的心情(体谅了,但是有点奇怪)。这个月底一定肯定能归还,所以能从××家那一圈(“那一圈”,真是奇怪的用语)借我二十元吗,如果实在不行就借十元。绝对不会给兄长你添麻烦(这一部分也不真实,并且,不能作指望)。就以“太宰现在有点不顺,手头有点紧”为由(“为由”,既是奇怪用语,又无礼)借给我。三月末肯定能归还。把钱寄给我,或者兄长自己游玩的时候顺便带过来的话(他自己好像一点想动的打算都没有,这样就更失礼了),就更令人高兴(“高兴”是真实的,他都会安心下来)了。厚脸皮、任性、随便、傲慢、没出息——我有什么样的指责都心甘情愿地接受的觉悟(只要有觉悟就行了,他很了解自己,但是,也只是了解)。我现在工作着,要是能完成这项工作的话(对这部分表示同情),就能挣到钱。早一天借给我就能早一天得救,二十号(天数上估计有夸张的成分,需要注意)就需要。晚了的话,我这边也能筹到钱了(只是伪装,也未免欺人太甚)。还请万般体谅,拜托你了。没有在信里解释的气力了(像是新派悲剧的台词,当人是傻子)。详情见面之时再告知。三月十九日。治敬上(这借钱的信可以认为是拙劣至极。总之,可以认为一丁点的诚意都没有,通篇谎言)。


[12]

笨蛋,我被这个词拯救了。我,不是撒旦,也不是恶鬼,而是笨蛋,是笨蛋这种存在。稍微想想的话,我的坏事似乎基本上都一件接一件地被大家看破,让大家惊讶、哂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完美地蒙混过关,都露出马脚了。


[13]

女人的信连续不断地寄来。老实说,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感受到了对那个人的爱情。终究,前些天我身穿最好的和服造访了医院,紧张到死。我想着,就站在病房的门口,说些“请保重身体”之类的话,开朗地笑着,然后直接离开吧。那样能给她留下最好的印象吧。我按照那样实行了。病房里有三株菊花,女人美到让人惊艳,蓝色的毛巾料睡衣的外面披着绢绸的外褂,坐在病床上笑着,一点都没有病人的感觉。

说着“请保重身体”,我也想打起十二分精神展现最美的笑脸。这样就好,长久不知所措的话会残酷伤害到对方的。我快速地离开了,回去的路上觉得这真无聊,怜悯对方的梦真是一件寂寞的事。

第二天,信来了:

出生之后的二十三年里,从没蒙受过今天这样的耻辱。我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在等待着你,你知道吗?你一看到我的脸,马上就转身回去了。你对我寒碜的病房和脏兮兮且丑陋的病态感到幻灭,一言不发就回去了。你把我视作抹布一般轻侮了我。(中略)你就是个恶魔!


[14]

我鲁钝,我愚昧,我有眼无珠。笑吧,笑吧。我没落。什么都不知道。是一团混沌,是一池温水。输了,输了。谁都不如。就连苦恼,就连自己的苦恼,我都不明所以。追根究底,竟说不出因何而苦。开什么玩笑!


[15]

越想越觉得狗真肮脏。我讨厌狗,甚至觉得狗与自己有相似之处,遂越发讨厌得受不了。至于狗特别喜欢我,摇着尾巴表明爱意,则狼狈也好,懊悔也罢,皆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我过于敬畏、高估了狗的猛兽性,走在路上冲其媚笑无度,致使狗反而误以为得了知己,当我是易相与的,以至于造成如此惨不忍睹的结果,可见无论何事,分寸都很重要。而我,至今仍不知分寸。


[16]

我想,若他果真没了那无谓的自卑,对我再凶一点,叱责我,蹂躏我,则我也能天真烂漫地唱起歌,尽情地冲他撒娇,我们家一定能变得开朗而快乐,可惜我俩都自觉丑陋,心存别扭。


[17]

连菊花都讨厌,小花瓣密密麻麻,好像某些东西。看到凹凸不平的树干,我也会不寒而栗,浑身发痒。我不明白那些吃下咸鲑鱼子还能浑若无事的人是怎么想的。牡蛎壳、南瓜皮、碎石路、虫蛀叶、鸡冠子、芝麻、扎染、章鱼腿、茶叶渣、虾、蜂巢、草莓、蚂蚁、莲子、苍蝇、鱼鳞,我都讨厌。注音假名也讨厌,小小的看上去像虱子。茱萸果、桑葚,我都不喜欢。有一次看到一张放大了的月亮照片,我差点吐出来。即使是刺绣,有的图案也受不了。


[18]

夜晚过后,便是明朝。


朱否

【恬政】夜莺

一个练手。我流恬政。


王上盯着那个头颅很长时间,腐尸的味道将烛火几乎都扑暗了,王上说,原来人死了是这样丑陋,气味让人难以忍受,再也想不起他生前鲜艳的模样,把他找个地方葬了,埋得深一点,不要埋在有狼狗经过的地方。蒙毅叹了一口气说,王上后悔要看断头了,那只是一堆死肉,在那张溃烂崎岖的脸上,看不见任何昔日好友的影子。见蒙恬没有接话的意思,他又说,王上问我,你去哪里了,我说你前几日淋了雨受了风寒,正在家中养病。蒙恬还是在一心一意擦拭着长剑,好似剑上死寂着他一双被漫长大雨闭上的眼睛。他看不清前路。

蒙毅狭长明媚的双眼出现在锋光泠泠的剑身上,望向垂首缄默的他。阿兄,王上或许已经生气了,他问我你是不...

一个练手。我流恬政。


王上盯着那个头颅很长时间,腐尸的味道将烛火几乎都扑暗了,王上说,原来人死了是这样丑陋,气味让人难以忍受,再也想不起他生前鲜艳的模样,把他找个地方葬了,埋得深一点,不要埋在有狼狗经过的地方。蒙毅叹了一口气说,王上后悔要看断头了,那只是一堆死肉,在那张溃烂崎岖的脸上,看不见任何昔日好友的影子。见蒙恬没有接话的意思,他又说,王上问我,你去哪里了,我说你前几日淋了雨受了风寒,正在家中养病。蒙恬还是在一心一意擦拭着长剑,好似剑上死寂着他一双被漫长大雨闭上的眼睛。他看不清前路。

蒙毅狭长明媚的双眼出现在锋光泠泠的剑身上,望向垂首缄默的他。阿兄,王上或许已经生气了,他问我你是不是走多了夜路,所以才身体不适的,是王宫的灯火咸阳城的月光还不够明亮吗,让你看不见夜晚的雨以至于被打湿身体生了病,还是秦国太贫穷咸阳城的街道太寒酸让你找不到避雨的屋檐?阿兄,你这几天怎么不去王宫里了?你是不想去还是不敢去?蒙毅猛地握住兄长的手腕,别再擦这把剑了,它已经足够锋利,瞬息之间就能割断我们的头颅。

蒙毅抚上剑身的那双眼睛,手指变得苦涩而柔软:哥哥,我没有跟你说过,在我第一次入宫随侍王上时,王上夸过我的眼睛,王上说,你的眼睛,很像你的兄长,他有时也不敢看我,那时他会看向前方的烛台,那支烛的火势就会格外强盛。蒙毅回忆往事,倒吸一口气,阿兄,我不知道你在担忧什么,我们的命运就是王上,他会给予我们一切,我们也只能向他献上一切,去见王上吧。蒙毅俊秀的脸上蒙上一层阴翳,话语间的忧郁敲击着蒙恬的沉默:这些天,暴雨不止,雷霆阵阵,但宫灯灿若星辰,明月夜夜高悬,街道亮如白昼,是王上在等你。

秦国年轻而天才的王不会等待任何人。当他说,来。世间光荣的万物就朝他涌去,匐在他的脚下;猛虎良将,簌簌而动,向他而来,列阵他的朝堂。咸阳城的大道上华光皎皎,万千朝觐者神色匆匆,脆弱而不安,他们等待秦王的一垂眸一抬手,为他们坚定此行,无悔他们的选择,而后将惊颤的魂魄驻扎在咸阳城里,奉养咸阳城的主人。咸阳城的太阳比别处都高,咸阳城的主人立于高天之下,腰配长剑,袖绕云风,仿佛曾在这片大地上长久地活过一次,知晓所有人的前身与生死存亡的原由。而人们却无法看清他眼睛的颜色,他在最高最远处,人们只能猜测,他的眼睛就是咸阳宫高高亮起、无处不在的长明灯,没有什么风能让它们颤抖,没有什么黑夜能将它们吞没,也有人疑惑,也许蒙恬知道,他离王上那么近,他陪伴王上一起长大,他的祖辈为秦国立下无数军功,他的兄弟亲侍王上,常被带在身侧,庇护宛如自己的骨血兄弟。

“王上。”蒙恬分开雨幕,从殿外走进来。嬴政正闭着眼睛侧靠在床榻上,侍女将他方才洗过的长发梳开。蒙恬接过侍女递过来的布巾,拢住嬴政的长发,轻轻揉搓,将水吸干。他做这些事熟稔而自然,姿态轻盈,仿佛他一直栖息在咸阳宫内。嬴政似是没有感知到他的到来,蒙恬又唤了一声,阿政。嬴政睁开眼睛,直起身来,神色晦暗,蒙恬,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嬴政的眼睛极黑,宛若死渊里养出来的两尾漩涡。他想到什么,又蹙眉道,这不是胆子很大吗?蒙恬欲说还休,又闭上了嘴唇。嬴政怒上心头,想要斥责他,但他从未对蒙恬这样做过,他有些茫然无措。不过几日不见,蒙恬就消瘦了许多。蒙恬出身武将世家,静坐时气质却宛然美君子,等待他的雷霆之怒。

但他没有。

你有什么想要对我说的?嬴政乌黑浓丽的长发垂散在背后,衬得他的面容越加光辉,令人目眩。你是不是忘记了我们之前的誓约?嬴政赤足踩在地上也不觉,他只觉自己太宽容。他没有对别人如此宽容过,这同时,他意识到,他也没有对别人如此苛刻过。蒙恬说,我记得。怎么会忘记?那些灿金的日子,他无忧无虑,心地澄明,跨着骏马,狩猎鹿与虎,飞雪一般的芦苇拂过他的脸颊。群山翠绿,河波粼粼,他在风中肆意地呼喊嬴政的名字,在正午的太阳下直视嬴政美丽的眼睛。当嬴政在宫内时,他就会把宫外的新鲜生息与轶闻带给嬴政。他当然知道王宫里的一切都是最早的,都是最好的,无所不有,无所不精。但他经过璀璨的枇杷林时,还是将他看见的最大最鲜亮的那颗枇杷摘下,带给王宫里的友人。

”阿政,林子里的风很清凉,时不时有鸟飞起来。“

”宫里也有。“

”树下有一条小河,听人说里面有水鬼。“

”王宫里的湖水清亮如镜,碧波万顷,水中有灵龙游动。“

”外面的枇杷很甜。“

”宫人们早就把枇杷呈上来了,我已经吃过了。”

“也是……王宫里什么都不缺。”

“如果你天天来,才会什么都不缺。”

少年蒙恬愣了一下。绯红的霞光照在他英丽的眉目上,似是在熔铸他,要将他永恒在这王殿里。他的嘴唇动了动,看着身侧的少年君王,低下了头。是一个应答。

“等冬天到了,我就没有什么可以带给你的了。”他知道凝视他的人不会喜欢这样的回答,所以他说,”但我会给你带结霜的莎草,河水里的倒影,群鹤飞起来的那阵风。”

“好。”王座上的少年露出一丝柔和的笑意,“我会给你剑与明珠,如果你很晚来见我,就用它们分开黑夜。我以后还会给你奔驰起来比野鹤还要轻盈的骏马,如果你去到很远的地方,你需要见我的时候,它会带你回家。”

“很远的地方吗?”少年蒙恬若有所思,“有多远?”

“我也不知道。”少年嬴政垂眸,看向手中的版图,”但也不会太远,因为那必定也是在我能看见和触摸的地方。”

“无论多远,我都会回来,回到你身边。”

有什么是我不能知道的吗?嬴政在大殿里走了两步,突然疑心是不是前几日看了那个断头的缘故。

我就在咸阳城内,每天做的事和之前没有区别,去军营操练,写字读书,大雨没有停过,所以去不了河边,和李将军喝过一次酒,这些您都知道的,在您的王都内,每颗心脏都是袒露的,每把剑都是生铁,每个人都在您的桌案上作息,您一定要面对面见我吗?大殿雪白开阔,冷风吹进来,蒙恬的衣袂翩飞,伫立的身姿宛若一只沉静的大鸟。

是啊,为什么我一定要见你?他看着蒙恬。闪电诞生的时间里,答案骤然清晰。但他却不会说,他只是笑了起来,轻声问蒙恬,这次,你给我带来了什么?蒙恬寂静许久,他没有打破。他在等待。他并非不会等待。合适的时机,他会屏住呼吸。

而蒙恬说,是咸阳宫没有的。

咸阳宫里无所不有。甚至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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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大山/王一通] 长生不老

  贺小宇宙上线/通老师生日快乐~

  山通差时症设定(来自马力傲/李献计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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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某年某月的一天,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日子里,一名无产阶级流水线工人结束了他的夜班坐上回城的大巴;一名小学老师临近退休时被人发现了钱包里私藏的照片;更远一点的西南乡村,面对开栅磨刀的声音,一头猪正为今天的泔水里有没有肥肉而忧心忡忡。

  而孔大山则忙着拍他的短片,几乎没日没夜的。

  演员就在他面前走动,裙摆荡漾,以刻意延缓的慢动作缓缓展开,脚步迟滞,好像在激流中艰难逆水前行。孔大山抬头看面前窗户的自然光,追光等光都是麻烦事,...

  贺小宇宙上线/通老师生日快乐~

  山通差时症设定(来自马力傲/李献计历险记)

  

———————— 

  

  某某年某月的一天,一个没什么特别的日子里,一名无产阶级流水线工人结束了他的夜班坐上回城的大巴;一名小学老师临近退休时被人发现了钱包里私藏的照片;更远一点的西南乡村,面对开栅磨刀的声音,一头猪正为今天的泔水里有没有肥肉而忧心忡忡。

  而孔大山则忙着拍他的短片,几乎没日没夜的。

  演员就在他面前走动,裙摆荡漾,以刻意延缓的慢动作缓缓展开,脚步迟滞,好像在激流中艰难逆水前行。孔大山抬头看面前窗户的自然光,追光等光都是麻烦事,是与时间赛跑,且人类总是一败涂地,但光线在他眼中犹如打开的扇面,一丝丝一缕缕落到恰好的位置,他只需要在这被延伸又延伸的间隙,抬手,喊action。无尽的痛苦中较为轻松的部分。


  孔大山是一名重度差时症患者。

  这种病相当罕见,病发时会将一段极短的时间在感官上无限延长,严重时,整个世界如同凝固,而患者就是透过琥珀观测它的那只好奇的眼睛。比如刚才,在事实上极短暂而感官上极漫长的等光中,孔大山觉得自己几乎苍老,即将在缓缓到来的最后一缕光中了此余生。

  医学昌明,但他的病症没有解药,只获得一纸结论,说这是大脑运转速度过快的假象。孔大山并不在意这个结论,像他并不同意自身价值就此被盖棺定论,他从粘稠的现实中找到自己脱离而又能参与其中的方式:电影,并全盘接受差时症给他的馈赠与惩罚。

  剧组成员曾夸他对剧情与镜头把握精准,这当然是孔大山在时间的喘息中反复深思熟虑的结果;惩罚自不必多说,发作最严重的一次,回放画面在他眼中几乎成为一帧帧定格影像,他需要强迫自己盯住画面,忍耐漫长如一生的间隔,再冷静地给出反馈。面无表情已是最大定力,面壁枯坐到最后,终究不是达摩。

  还好差时症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将极漫长的时间在感官上压缩到极短暂,打个比方,或者说举个亲身经历,在片场看着场记打出第二幕的板,然后忽然所有人都在互相拥抱,讲“杀青快乐”。

  其实这根本算不上“还好”,只是解构已经成为孔大山自我保护的方式,一旦他想表述什么略带严肃的东西,必然伴随不自知的话语上的解构。

  于是在这个没什么特别的日子里,孔大山继续与差时症搏斗,在片场艰难地逆水甚至溺水行进。尽管此时他的人生轨迹早已暗暗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产生平行重合,但还得撕掉许多页日历,再加许多坚持和一点点机遇,他才会真正遇到这个叫王一通的人,并得知对方也同样经历了从影迷到迷影再到影视创作者的转变,同样对世俗评价嗤之以鼻。


  然后他会知道,同样地,王一通也是一名重度差时症患者。


  小时候王一通楼下有家叫雨过天晴的影碟店,差时症并没有耽误对张卫健的迷恋,他成为租碟常客,一块钱一张,老板喜欢在收据上画一只丑得与世无争的恐龙。彼时王一通尚没有完全理解和接受差时症患者眼中的世界,恐龙慢慢在收据上成型的过程长得像是足够它们再毁灭一次,而仿佛永远播不完的VCD比世上任何东西都要更接近永恒。

  待到他租了足够多的张卫健,老板开始偶尔搭几张人气低迷的电影给他。王一通在一个平凡且闷热的午后打开《飞越疯人院》,遗憾他的差时症那时处于第二种症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在几天后的课堂上,于是他奋力回想,只记得自己大为震撼,放学后认真花了一块钱,重新将《飞越疯人院》租了回来,珍惜地利用慢速的差时症看完。

  接下来一切便顺理成章了,他黑茫茫的时间航行中忽然多出灯塔,于是他奋力逆流,带着一个对这种患者来说也许过于奢侈的想法:有一天,他也想成为创造出这种光影奇谭的人。


  漫长的学生时代,使王一通发现自己其实相当喜欢解构和消解,严重程度约等于地震来临时还想要条件反射地讲个笑话,而差时症本身就仿佛时间与命运合谋的一场玩笑,也因此,比起孔大山真如同一座火山般将汹涌的情绪都封印在内里,王一通与差时症的相处更像是一种相互戏谑,他花了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解拿不准的数学题,然后忽然间他就上大学了,还是个211。

  后半句主要为了家人满意,对他自己来说,他发现自己确实可以继续拍电影,于是决定这次与差时症一笔勾销。


  讲到这里,再不转折,好像不礼貌。


  川渝两地的民企在王一通大二时合办了一个短片大赛,野心勃勃写了“第一届”但其实多年后发现此大赛统共只有一届,甚至那一届最后还深陷骗局风波。但刚宣布时确实好大阵仗,全国如饥似渴的影视大学生鱼贯而入,挤爆了网络参赛通道。

  彼时他正好组建了一支足够拍摄短片且差时症友好的小分队,因此王一通索性将小分队拍摄的第一支短片直接当作参赛视频,全在北培就地取景,讲一位历史人物模仿者在历史故居坑蒙拐骗的故事。这支粗粝的短片竟一路过关斩将进到决赛,收到最多的评价是“剧情奇思”,作为短片编剧,王一通表示同意。

  宣布结果的前一天,决赛剧组举行联谊。王一通不喜欢这种场合,但之前组织的放映交流会上有部他相当喜欢的片子,伪记录手法,用同一个场景——酒店房间——拍出了十分有巧思的剧情。他问,所有决赛剧组都来吗?

  ——都来啊,当然了。

  于是他就去了,晚到了一会,包厢内已经有人喝醉,吆喝的声音隔着门板,在他耳中凝固成一头犀牛的嘶吼。王一通迟疑一会,还是握住把手。


  孔大山坐在边缘位置,人潮在他四周游动,快得仿佛坐一百二十码的出租车穿越都市。感官在这种时刻总是迟钝的,因为眼下发生的所有事都会被迅速压缩为时间切片,让他回想不起任何细节。

  他不喜欢这种场合,来这里只是因为想碰碰运气看是否能遇上其中一个决赛剧组,他很喜欢那部作品——只是差时症将今晚加速又加速,看来希望落空。

  然后门忽然开了,“忽然”的意思不是它很快打开,而是上一秒它紧闭,下一秒已经双扇敞开,好像画面被抽掉几帧,孔大山自然无法不注意这种异状,于是他抬头,看到一个人走了进来。

  戴眼镜,面孔清秀,神色略显拘谨的人,以正常的速率走了进来。


  孔大山没意识到他已经坐直了身体,看那人先与最近的一桌讲几句话,重重地点头,然后走向另一桌,很快又离开,最后走向他们这里——始终保持正常的速率,在一片失速的光影中犹如自带追焦镜头。

  然后那人抬头看向孔大山,神色惊异。他停下脚步站在原地,微微歪头打量,一张脸年轻到几乎显现幼稚。孔大山索性站起,一步步向他走过去,每一步,对方的身影都还像第一眼那样清晰,不快不慢,非常刚好的中间值。

  最后他们面对面站着,孔大山想伸手,又不想采用这种过于世俗化的打招呼方式,正在纠结,胳膊忽然被扯住,他惊奇地低头,又看他的脸,对方指指远处他看不清的某个光点,说,他们在拍。


  他条件反射般转身,忍不住问:“你看得清?”

  说完孔大山有些后悔这句话的没头没尾,刚想作一些补充,便听身旁的人答,我现在是慢的。

  霎时间他的心缓缓落地但心跳震荡如雷,汹涌中孔大山不知所措兼具六神无主,模糊地听到自己说,嗯,嗯,我现在,快的。

  后来发给他们时才发现那张合照真是惨不忍睹,都是红眼不说,两人的神态姿势好像是在什么不正当集会上被当场抓获。他与王一通分享感想,后者认为这恰好注解了他们所存在世界的荒诞,见孔大山频频点头,又说,其实确实拍得有点丑。


  

  夜气湿湿冷,孔大山双手插兜埋着头走路,姿态老实巴交,说,你参加的是极拍组?那你们真的,挺厉害的。

  王一通的胳膊则以一种小机器人的机械感前后摆动,脚下不忘踢一颗柏油路边的小石子:四十八小时,够了,下次我们要报二十四小时。

  他听见孔大山在笑,笑声与说话的声音一样低而轻,但带着某种恳切,暗示这是他真正觉得值得笑的事。从他们一拍即合逃离饭局开始,两人已经整整在午夜街道上游荡一个半小时,尽管对其中一个来说只像几分钟而对另一个来说犹如一天半,但两位患者加在一起竟然负负得正,世界迅疾或停滞,时间只在与对方相处时以正常的速率流逝。


  心照不宣地,他们发现这种感觉稀缺且迷人。


  当然先从聊作品开始,发现对方就是自己此次决赛心仪的导演似乎也没那么惊讶,在更大更难遇到的注定面前,这种小一些的注定几乎变成了某种必然。然后聊别人的作品,从大卫林奇到香港鬼片再到霹雳贝贝,王一通说我其实以前最爱张卫健,然后是飞越疯人院,孔大山挠挠头说,啊,差不多吧,我是,这个杀手不太冷。

  王一通咧嘴笑,并不说他在笑什么,孔大山看着他笑,嘴角也动一下。他仍旧沉浸在巨大的新奇感中,可以与人毫无阻碍地交流,不必忍受漫长的阻滞或过快的跳跃,好像在看一部剪辑流畅的电影——比电影还要好,哪怕他们不说话,只要他们还在并肩走着,时间的恶作剧就奈何不了他。

  然后便从别人的作品又讲回自己的作品了,孔大山跟他说其实那部伪纪录片是自己的课堂作业,且被老师打回重拍,王一通不可置信般瞪大眼睛,愤愤然说,我喜欢。

  轻轻三个字在孔大山耳中轰隆作响,他几乎感到耳朵发热,又不知道这种莫名其妙的羞怯缘何出现。他闷头走了一阵,试探着说,谢谢你?

  王一通说,一起做电影吧。


  孔大山说,啊?

  王一通站定,刚好站在路灯光圈的边缘,昏黄的光让他的面庞仿佛半隐在篝火中,眼睛有湿润的亮光,诚挚地看孔大山,目光忽然有温度也有了重量,将孔大山包围。

  他忽然觉得差时症也并非全无好处,如果此时他正处于慢速的病症中,他就能观察到王一通的睫毛是怎样缓缓随着眨眼的动作颤动,眼中亮光如何因光影而一点点积聚,而每句话又是以怎样绵软又不容质疑的力量讲出,使他迷恋且无处可躲。

  然而他们正在一起,于是孔大山只能傻乎乎盯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意识到他早已说完了话,在等一个回答。


  他说,啊,嗯,好,好吧。

  在每句话前加上无意义语气词是他惯于使用的第二种自我保护方式,并不对接下来的内容造成任何价值判断。但是开口的那一刻孔大山忽然感到一阵惶恐,焦虑紧随其后。我愿意,他无声呐喊,我非常愿意——

  “你现在有本子吗?”

  “啊?”

  “你现在,”王一通耐心地重复,“有本子吗?”


  

  不久后他们便凑在一起写本子。

  说是写本子,不如说是共同构建了某种时间不能入侵的结界,孔大山本来临近毕业,索性搬来与王一通住在一起,而刚好后者也早就想逃离太多快镜头或慢动作的合宿生活。租住的一居在居民楼顶层,山城的顶层作不得数,窗外望去的仍是高高低低的灯火,不过地势难以捉摸,夏夜时登上天台向下看,恍惚间会有身处世界之巅的错觉。

  因此他们常在夜晚登上天台,谈论剧本,谈论游戏,或是什么也不说,只静静感受时间以正常的速率流逝,从沙漏上端慢慢倾泻,他们孤独又拥有彼此,拥有彼此就是拥有一切。有时也下楼吃夜宵,他在王一通的指引下头一次明白了串串的好处,尤其对猪天堂赞不绝口,这种食材名字和长相诡异但相当好吃,孔大山从不丰裕的启动资金中斥巨资买了十斤冻在冰柜,王一通不知情,有次提着楼下买的一袋小奶糕拉开冷冻层时惊得冒了句脏话。

  所有这些时间中,他们通常都在一起。

  剧本毫无进展,孔大山略有苦恼,而王一通火上浇油,某日吃过饭后神神秘秘呈上一个大纸盒,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在二手市场收的二手PS4,卖家还热心地送了一盘FIFA。

  孔大山瞪王一通,后者埋头在盒子里翻找,很新奇地向他展示,看!两个手柄!

  孔大山说,这——这样不好吧。


  “哎——别!哎呀!”

  他将左右按键搞反了,本该冲刺的球员回身护球,吓得孔大山叫起来,混乱间推摇杆切错了球员,又在哀叹。玩游戏时他比王一通聒噪许多,身旁的人只是斜睨他一眼,气定神闲地捣鼓自己的按键,以一种打出街霸combo的流畅。

  孔大山心生一计,说,通哥,能帮我拿下电脑吗,我突然想起来个事儿。

  如此生硬蹩脚,但王一通看了他一眼,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地放下手柄走进卧室。他刚走进卧室,屏幕即刻凝固,孔大山耐心地等,缓慢地打开操作指引,决心下一局一定不会再将过顶传球和凌空抽射搞混。

  他终于将操作面板背熟,王一通这才姗姗来迟坐回他身边,将笔记本塞进孔大山怀里。孔大山忍住喜悦,正经开口,来,通哥,咱们再来一局。


  这一局结束得比差时症发作还要快。

  孔大山垂头丧气放下手柄,向后一仰倒在靠背上,王一通在他旁边笑,说,我现在是慢的,你知道吗,我在里面等了好久才出来,怎么你还是背不到?

  我也是慢的,我背到了,孔大山情绪低落顺着他的乡音接茬,我就——

  一时间他忘了自己想说什么,因为王一通搭了一只手到他的脑袋上。那时孔大山还没有剃头,头发时常蓬乱如一丛小灌木,王一通摸摸他的脑袋,轻轻柔柔漫不经心地,也拿不准是在安慰或是调侃,然后他说,大山,我们算不算是在欺骗时间?

  孔大山的意识迅速与他接轨并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算是,他说,算是逃避吧,欺骗我觉得不至于。

  王一通将腿收上来,托腮讲,理论上我们逃避了一种——不可能被逃避的东西,就像一个人一生都是少先队员,程序来讲你本来无法做到。

  孔大山将手柄摇杆推来推去,他在想东西时手里必须要捻点什么:但是这个病它本来就挺痛苦的,这样算还债吧。


  王一通问你痛苦吗?

  他很认真地看孔大山,双手落下去撑着沙发,像随时准备对回答出击。孔大山继续推手柄摇杆,说,得这个病,都,嗯,会痛苦吧,但是。

  王一通重复,但是。

  孔大山在他的眼神前败下阵来,丢下手柄双手抱头,无意识地干笑几声,第三种他不知所措时会选择的自我保护方式。通哥,他说,我必须要说出来吗?

  然后他看见对面的人以一种柔软却不容置疑的神情逼近他,以绵软却坚决的语气指挥他,对面的人说,要。

  他没有任何办法,只得忠诚地执行指令。他说,现在不痛苦了。

  现在不了。

  他讲出这句话的时候王一通刚好覆在了他身上,心跳叠着心跳,意外地都很平和,尽管孔大山早已脸红耳热,也许是因为这一幕因足够的铺垫已在他意料之中。他伸手揽住王一通,沙发不够长,姿势非常别扭,浪漫打了折扣,但二人并不想起身,保持这个姿势,他们接吻。

  顺理成章的吻,孔大山珍惜地感应每一个动作,从轻点唇角到吻上嘴唇再到更加深入与激烈的部分,他们揽紧对方时身处世界的空心,动作以正常速率进行,脑海中却是缓慢长久又愉悦盛大的眩晕。此幕不同于他们看过的任何一部电影,布景稍显凌乱,打光也不讲究,可是爱无处不在且无法隐藏,无法被拉长缩短被切片细分,因此他们只能以吻感回味当下,继续吻,又一个吻。

  目眩中一种无声的共识悄然蔓延——他们挑衅了时间。从此时间要反过来做他们的债主。

  王一通看向孔大山,嘴角上扬,他并不在乎。孔大山轻轻摩挲他的脸,又低头蹭蹭他的脸颊,头发扎得王一通脖子发痒。

  他知道他也是的。


  

  冬天时孔大山短暂地回家为毕业短片勘景,王一通本想同去,但他与小分队正忙于参加另一个短片比赛。经历过一起相处的奢侈,他发现差时症的世界一时间竟然让他难以忍受,这让王一通几乎首次产生惶恐,他与差时症从来都是平等地相互作弄,可也许是他有了牵系,又从中实实在在得到好处,现在他的病症便以十倍乏味来惩罚他。

  拍摄的整个周期他都在经历极度的延缓,严重过以往任何一次发作,剧情需要一座佛堂,他们找好的佛堂每天不间断地用三个喇叭同时播放bgm版心经,在他耳中像是某种低沉嗡鸣且连绵不绝的上古语言。

  重拍更像一种奢侈,偏偏他想精益求精,强忍着与剧组成员沟通,在他们开口之前就构思好整段剧情而又推翻重来,摄影机挪动角度微小而姿态笨重,仿佛重达万钧。拍到第四天终于要收尾时,他疲惫得如同溺水,感到自己已度过两百段人生。

  两百段是个夸张手法,两段大约不差。

  他给孔大山发消息,我们要杀青了,消息在对话框里转圈。山里信号不佳,发消息要走到大路,但他今天着实没有力气再进行远游,慢速的差时症中大脑反应过快,会觉得脚下的路无限延展,没有尽头,有时是乐趣,有时则是恐怖。发完他仰倒在招待所的床上,过一会又翻身趴着,将脑袋埋在臂弯。

  有人敲门,照常来讲他应该问“谁”再问“做什么”最后才说“请进”,但这一套流程可能要花掉他好几天的时间等待,于是他喊,请进!声音闷在臂弯里。


  他听见有人走进来,迟钝的大脑尚未意识到此人脚步声正常得有些不正常。

  “杀青了吗?”

  “明早——”

  王一通猛地抬头,孔大山站在他面前,头发剪短了,冲锋衣背包一色,与裤脚一样沾了泥,风尘仆仆。

  他从床上跳起来去拽他的胳膊,孔大山被他拽得身体打了半个旋,好脾气地任他确认。

  这个距离观察,他发现王一通憔悴许多,片场与差时症的双重折磨,二者他都很熟悉。于是在王一通伸手拍他衣服上的泥点时,孔大山轻轻揽住他的肩膀,安抚地拍了拍。

  他感到怀中的人好像一下子泄气,不再维持某种片场需要的紧绷的假面,而是带点委屈地倒下来,将重量挪到他的身上。他们这样拥抱了一会儿,王一通用荥经话低低讲,你过来这儿,用好久嘛?


  孔大山已经发现方言是王一通的自我保护,用来化解某些问题真正的意图。他快速地回想他是如何穿越一座座被封印的城市,路似乎没有尽头,但终点有人等候,于是他忍耐痛苦涉过时间的深谷与河流,漫长到足够推翻人生再重塑人生,最后他终于抵达,一切苦难终结于一个拥抱,一笔勾销。

  他说,还好吧,我正好快着呢,就是,你也知道,快的那种,刚回家想着什么时候能弄完,一下就碰到你了。

  

  王一通说,豁得老子凶,你讲实话。

  他板着脸从孔大山的手臂中撤出来,眼睛盯住他而双手抓住他的胳膊,孔大山无可奈何地发现无论是物理意义还是其他意义,他又失去了逃避的空间。或许也不尽然,主要原因在于他愿意。

  就,他说,是有点久,也有点麻烦,但是,还好吧。

  原来正常流逝的时间也可以有如同差时症的效果,如果凝视可以计数,那他们的凝视间可以容纳整个人生。

  嗯,最后王一通说,我也是。


  招待所没有WIFI,后半夜他们躲在被窝看《撒旦探戈》,主意由王一通提,片子由孔大山选。他选出这部的时候十分犹豫,向王一通坦白,说通哥,这部真的是我看了十分钟就跑的片子,很痛苦。

  王一通问,哪种十分钟?

  《撒旦探戈》长至八小时,孔大山记得豆瓣有个短评说进电影院之前刮了胡子,看完已经长出了胡茬,它在普通人身上尚有如此威力,又惯于使用长镜头,使得很长时间孔大山对其敬而远之。身旁一动,王一通从被子里探出来,孔大山忽然意识到现在他们可以度过真如普通人的八小时,于是他下意识摸摸下巴,没有胡子。

  他们开始播放,靠在招待所硬板床的床头,周围有淡淡的湿冷的气息,笔电歪放在被子上,充电线连着电池掉在床下,王一通将被子向上扯,盖住两人的肩膀,被子下肌肤相贴,传递温热。


  孔大山聚精会神,内心感叹正常速率下痛苦确能被稀释,他说,通哥,你觉得......

  然后王一通的脑袋倏忽锤在他肩膀上,毛茸茸的痒,孔大山以这个角度看他,黑眼圈重到有些滑稽。他小心地挪动王一通,使他枕得更舒服些,他毫无反应,双眼紧闭,神色天真,终于迎来久违的酣梦。笔记本彻底歪向一旁,画面与声音仍在感官范围内涌动,不再煎熬,是种陌生的安宁。

  手机轻震,孔大山拿起点亮屏幕,发现是信号阻隔后的一条延迟信息,来自王一通:我们要杀青了。

  他轻轻摸摸身边人的头发,低声讲,恭喜。


  

  入春的时候,他们一起去往孔大山选好的短片拍摄地。选址在一个小学,挑了周末,操场空旷无人,连拍几天,今天已是最后一个镜头,主角要骑着自行车在操场跑道上飞奔。

  现场除了自行车还有一辆轮椅,是经济实惠的滑轨方式,具体操作方法为摄影师坐上轮椅,另一个人推着他一路狂奔,就能拍出漂亮的平移镜头。孔大山钟爱这种方式,王一通则在第一次看见轮椅时好好笑了一阵,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下去,自己俯视他。

  孔大山抬头望,王一通的眼神在初春的天光下显得过分澄净,他伸手帮他扶眼镜,被他轻轻拍了下手背,说,歪了。

  又问,你现在是快的还是慢的?

  他向四周望望,答,慢的。

  王一通显得有些高兴:这次一样了,我也是。


  

  最后一个镜头由孔大山掌镜,他躬身抱着摄像机坐上轮椅。

  检查摄像机时想起他与王一通曾经讨论过的一个问题。他们讨论问题的方式奇怪且五花八门,从冷锅串串谈到都灵之马,那次他们在楼顶谈剧本时陷入僵局,沉默地猛灌山城啤酒,王一通忽然问,你觉得电影是不是人的反面?

  孔大山说,那这个人的人生,特别漫长。

  后来与王一通去公园散步时,他重新思索这个问题。他们散步时世界在身边流动,中间漂过形形色色的人类,而两人的一大乐趣就是观察与揣摩这些陌生的人生,如果将时间拉回正常的速率,那他们看过的人生切片加起来,大概有几百年那么长。他进而想起之前花了很长时间——王一通陪伴下的很长时间——通关一款游戏,然后感叹,第一次体会到,游戏发明后,人类的生命比以往延长三倍。

  原来差时症绝非对时间唯一的欺瞒,因为人类早已研制出各种方法来作弄时间——直白的,隐晦的,倒影的,一切努力最终当然难抵巨石滚落,但在终局裁定之前,有人以此为荣,且由衷快乐。


  孔大山回身看王一通,他站在轮椅侧面,双手背在身后,看起来无辜且乖巧,这往往说明他在想什么坏点子。他来不及思考更多,因为他急着回答,他说,通哥,电影不是人的反面,电影是我们选择它的原因。

  没头没尾的,但是王一通柔和地俯视他,淡淡一笑,他便得到了回应,满足转身。

  好,他抬起一只手在空中,我们——开始!


  

  轮椅忽然汹涌地动起来,径直向前冲去,他惊异回头,发现是王一通在推着他狂奔。


  

  王一通酝酿已久,在孔大山抬手时一个箭步取代了原本推他轮椅的剧组成员,差时症发作,他只需要轻松地在慢动作中将他拨到一边,新型太极。孔大山歪着身子,专心致志检查摄像机,无从察觉他的恶作剧,直到王一通握住轮椅把手,时间迅疾涌动,重归正常。

  主角的自行车在他们旁边一寸寸地挪动,树木凝滞,流云凝滞,形态飘逸而美,风逐个逐个经过他们,不够吹起发梢,只够轻轻拂过脸颊。孔大山惊异地回头,双手仍稳稳持住摄像,小屏幕上摄下的画面也凝滞,是常理下记录时间的刻度。

  慢动作的世界中唯有他们两个同频飞驰,跑道好似蔓延至天际,如等不完的光和播不完的VCD一般远无尽头,然而这次他们逃离桎梏,因为他们寻找彼此然后拥有彼此,且此时此刻除了彼此一无所有。


  然后他们看见对方的笑容,一种蓬勃茂盛的光彩从两双眼中生长出来,漫长旅途的间歇、终点或是开始,孔大山重新转过身去盯住怀中屏幕,而王一通继续奔跑,他想起很久前的一纸病历,宣告他药理上的无药可救,love is drug,一个念头忽然击中他,love is drug,他的下一部短片要以此作结语,在这之前绝不泄密。

  反正孔大山会是第一个观众,他可以等到那时,再说给他听。

  原来谜底简单复杂疑难透彻粗粝而又矫情,爱,爱无处不在且无所不能。在过往人生中,他原来一直与另一个人在无知觉的情况下你追我赶,时快时慢,步履不停。直到他们相遇,那天漫长如一百年,相爱一次,就是好几个世纪。

  在幻想、艺术、创造与双倍的差时症中,我们长生不老。

  

  王一通喊,你把机子端稳咯!

  孔大山嘴角上扬,用力点头,说,那你要——框住我。  


  然后他们继续同频飞奔,逃离时间的玩笑和恶作剧,掠过凝固的雾雨风和流云,奔向无尽,奔向永恒,重塑永恒,成为永恒。

  直到永恒。


  -END-

  

  


    

废话时间:

—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天,想昨晚压点,结果还是太高估自己,好在还有二十四小时的赦免,那么祝通老师生日快乐,祝你快乐由自己定义,祝你自由地寻找世间一切解,远离现实的引力,祝你旅途愉快,很高兴认识你。

  

—没什么用的提及:文中提到短片都魔改自两位老师的个人作品,第一段模仿了马力傲的开头旁白,所提到的有《春天,老师们走了》《长夜将尽》《杀猪匠》,酒店房间是《亲密爱人》,伪纪录片是《法治未来时》,小分队参赛短片是《五元时代》寺庙取景是《三皈依》,但内容和时间线已经被我打得稀碎👉👈

—提到的电影都来自两位老师的日常访谈,关于VCD的部分来自两位老师的早期播客节目(还有谁没去听王冷锋和孔糕的《vcd》!)

—完咯(孙一通语气),感谢观看、理解与包容。写得很痛苦且没底,但很想将想到的表达出来,也不知道是否表达出来,但是我来,我写,我创,我跑路。

—非常感谢!

匿名

长久(山水复合)

全文约3500字 商单展示

我那有品味的甲方@醉玉珩声 

  

  朋友 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 我当你一世朋友。

 ——陈奕迅《最佳损友》

  

(一)

金远山和林凉水的结婚过程特别简单,拍照,领证,拉着双方亲友去蛇王芬订了两桌酒席。林凉水这边的人比较多,挤着跟金远山的人拼成一桌。

陆定衡酒量太差,没几杯眼睛就红了:“我替你保守了这个秘密十几年呀!你小子今天自己出柜了。不见阿父阿母,没请老人家吗?”“怎么没请。闷头喝酒那两个,看见没?”林凉水把脑袋朝他一歪,食指虚点,“是金远山的老窦老妈。”“再扯犊子?我说你这边的!”“长辈...

全文约3500字 商单展示

我那有品味的甲方@醉玉珩声 

  

  朋友 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 我当你一世朋友。

 ——陈奕迅《最佳损友》

  

(一)

金远山和林凉水的结婚过程特别简单,拍照,领证,拉着双方亲友去蛇王芬订了两桌酒席。林凉水这边的人比较多,挤着跟金远山的人拼成一桌。

陆定衡酒量太差,没几杯眼睛就红了:“我替你保守了这个秘密十几年呀!你小子今天自己出柜了。不见阿父阿母,没请老人家吗?”“怎么没请。闷头喝酒那两个,看见没?”林凉水把脑袋朝他一歪,食指虚点,“是金远山的老窦老妈。”“再扯犊子?我说你这边的!”“长辈年纪大了,非要去吓一吓他们,你可别调皮了。”凉水说完站起来,端着鸡肉煲仔饭给金氏夫妻送去。太子见了哼笑,和方家军咬耳朵。凉水敬完酒回来问:“你们刚才讲什么悄悄话呢。”

太子摇头憋笑:“我们在讨论等你和你老公离婚时如何安慰啊,不是痴男怨女,当然不用我们提醒你注意财产安全,就是另一方面嘛……”方家军捂嘴:“我听说玻璃*交往三个月就是金婚,真的假的?”

“收皮!这么喜庆的场合,请勿好烦我,我发起颠上来连我自己都惊,沙煲甘大个拳头你见过未啊!”林凉水翻白眼,“金山凉水,长长久久,麻甩佬懂不懂呀。”

“我的错我的错,我先带个好头哇,祝二位老哥金体康健。”太子咬中金字,方家军乐仰倒,凉水赶苍蝇似地挥手,他也忍不住笑了。三人拉上醉熏熏的陆定衡,相互敬酒,脖子一伸,干了。金远山叹气,任他们胡闹:“算了,今天冲着彩头就把丧气话说完。”以后平平淡淡过日子。他摘掉眼镜,把话与酒咽下喉咙。

大人嘛,就是虽然有些事情看得明白,可自己不能搅进去,否则就像困在了钱钟书所描绘的围城里。山与水就是这样的,道理都懂,经验不够,一时冲动结了婚,一时冲动又离了婚。他们两个都是追求效率的人,结婚时干脆利落,离婚时毫不拖泥带水,似乎是不想给自己留余地,把感情往极端上逼,但要悄无声息地对抗。切包菜似的,一刀下去,断了吗?好像是断了,表面上是断了。

林凉水拎着行李箱离开时,金远山突然冒出来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他说:“如果那天我阻止了你们就好了。”金远山极少用“如果”,因为既定事实无法再被改变。如果那天我没坐上出租车就好了,如果那天他没打我就好了,如果那天我们选择和平分手就好了……法律讲的不是“如果”,他之前对委托人这么讲,今天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讲。林凉水听懂了这句话,也会笑他迷信:不是那三言两语的调侃把他们金婚的彩头冲坏了,请香火最旺的慈云山观音都冇用。对,金远山只是在用他的方式示弱。

  

*:玻璃,bl

  

(二)

“这个案子我们真的没法打啊,老大。”太子倒在软靠椅上,脚点地转圈,“简直是地狱级别的难度。牵扯的东西又多,我们几个专业性不够,看资料估计都得半个月,何苦呢?”“叫你少吃鲍鱼啦,说的话一股无脑爆发户味儿。这案子含金量很高的,‘香港首例单身女子冻卵案’,叫出去响亮亮。”林凉水顶着新买的防蓝光眼镜,双手不停地敲键盘,神情严肃,但说出的话听着还是不正经,“天天代理离婚案件,你知道人家说咱们是什么吗?——毁姻缘的眼眨花旦*哦!天天闹得咱们律师所整得跟菜市场一样。”

太子和方家军交换眼神:果然是更年期啊凉水哥,离婚后脾气更差了。

“但是好像对健康有危害性,在这种领域中//国一直很保守的。”

“我们是特/治/区,管它干嘛。”

“因为如果要接的话,肯定要找过往案例啊……”

“哼哼,你小子。方姐呢,要不要加入我们?”

“冷冻卵子属于试管婴儿的衍生技术,很具前沿性啊。”方家军转动圆柱笔,微笑着点头。“那我们全力以赴吧!”

“到时候这个一促进,助力广大同性爱同胞。”太子直起腰,看着他俩挤眉弄眼。

“行了。”方家军白他一眼。“工作期间不准开这种玩笑。”

“是~长官!”

  

*:眼眨眨,扮花旦(虽无过犯,面目可憎之辈)

  

(三)

人家都说商场如战场,不是没有几分道理的。林凉水和金远山离婚后越想越气,死人木头一句软话都不会说,看看你的财运是不是也像嘴这么硬。他跟太子说,兄弟,认识这么多年了,现在有件非常要紧的事拜托你做。太子答没关系,两年也算很多年了,大哥你说,我上刀山下火海只要你一句话。林凉水一拍大腿,说那你帮我找人溜进金远山的律师所吧,用开水浇死发财树。

太子还真去了,回来打报告:“长官,姓金的那个买的是常绿青松,浇茶不管用。”

果然呢,姓里带金,命就是硬。这回连他客户都抢了,白看三斤多的资料,白翻一下午台大的月旦法学数据库,融冻卵细胞,frozen-thawed oocyte group*,金远山你这么喜欢,刻脑袋瓜上好啦。林凉水咽下烧啤,喝得越多,想得越多,最后把自己搅成一团烂泥,安静地趴在桌上闭眼默默淌泪。酒吧老板摇摇头,叹气收走空酒瓶,换了张舒缓的歌单。

“太好了,还在营业。”

不速之客闯进酒吧。金远山推开玻璃门,松口气扯了扯领带,走向吧台,近了才看到昏黄灯光将林凉水瘦削的孤影拉得很长。麦浚龙的《念念不忘》恰时响起。

“那故事仓猝结束,不到气绝便已安葬。”

他想了想,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旁边的椅子上,点了杯加冰Chivas威士忌和小份焦糖布丁。

“才成就心里那道,不解的咒没法释放。”

居然睡着了。金远山看着大马哈类型的顾客,伸手抚平他皱在一起的眉头,顺便虚虚地摸了下他的头发。从前那些匆匆过往的欢乐岁月像是梦的季节,时光断裂后换得这无奈的距离。看来是两败俱伤啊,林大律师。

“你遗了一副眼镜,两套衣物和空公文包在我家。”他掏出手机给前夫发了短信,然后叫方家军来提醉汉回家。他知道方小姐是铁T同志,打人肯下狠手那种。

天不如愿,来的是太子。

金远山用手遮自己的脸,明摆的不想社交,太子却还是对他笑着打招呼,他撇嘴斜睨:“这么开心?上次你来办公室掏乱的监控我还留着呢。”

太子顿时收敛许多,折腰低头,捞起林凉水往门口走。这一拖一扛把凉水弄得反胃,他眯眼随手指向金远山:“他长得好像姓金的那个死扑街啊!真系人见人爱,车见车载,见棺开盖,死鸡撑盖。”

“喂……”太子嘘他。林凉水却不以为然,继续乘着酒意满嘴跑火车,什么拖拖拉拉实食斋,扭扭另另正姆型也要说出口。金远山笑了,起身向两人走来。

太子虚拦:“喝醉了啊,大哥勿生气。”

金运山摇头,让他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自己却凑近前夫,温和地按压他的小腹,欣赏对方渐渐急促的呼吸声,与随之起伏的胸膛:“酒量不行就少喝点劣质的工业饮料。”

两人对视,良久的沉默无言。直到金远山加重力度。

林凉水被激起一股酸胀的排泄欲,紧接而来的就是山洪般席卷而来的羞耻感,小小的举动就吓醒了他大半的醉意。他推开越界的金远山:“别动手动脚,小心挨拳头。太子我们走。”

金远山甩甩手,突然感到强烈的不甘。凭什么他和自己没能建立这种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我和别人有什么两样,你为什么不肯耐心等待至磨合期的结束呢。金远山几乎要脱口而出,碍于有第三人在场,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那番酝酿了很久的话。

结婚那天,看到他们肆无忌惮地开玩笑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嫉妒。金远山讨厌这种情感,正如他讨厌败诉,讨厌失利,讨厌林凉水的离开。站在原地,像是踩着双孤立无援的赤脚,对于浑浑噩噩走在大地上的人来说,情感始终是无法跨越的,他此刻又回到几年前的那个晚上,攥着一个快要爆炸的有关于爱的秘密,那时他给他发完消息后在黑暗中下了楼梯,沿着街道两侧黝黝的楼影向前,月光在无风的夜里明晃晃的。现在,他的手已然紧紧地攥着,手心滚烫,像握着一块火炭,插在口袋里,一点点燃烧,一点点隐忍,将灭的光星在黑暗中颤抖地呼吸。

  

*:香港的判决是用英文做出的,要用英文关键词检索,中文是个别案件可以关联出来。

  

(四)

“发短系一种唔好既行为,他可以选择发癫,发傻,甚至于可以发神经,但系千祈唔好发短信啊。”林凉水抹了把脸,跟朋友们吐槽,“你哋知当时佢系点表白嘅咩?发短信!”

“受唔了了……”方家军扶额。“点办?下昼还有个普法课堂,需要你去参加,前夫哥也会出场哦。”

“方姐最疼我,方姐替我去嘛。”林凉水微微变脸,过来举手投降,诈娇道。“少鹘突我。”她才不吃这一套,“有些事唔得逃避。”太子咬笔杆,他不够格,去不了。凉水揉了揉眼:“嗰我去就去了,又唔会缺斤少肉。”“你想开就好。”

是啊,感到尴尬与难堪都是因为他还放不下。一直反刍咀嚼只会让自己在负面情绪里越陷越深。两个人生活的交际圈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重合的,根本无法做到分道扬镳。生活不是小说,能把一切事做得轰轰烈烈,而是缓慢的海浪却暗藏波涛汹涌。林凉水坐在台下玩手机,根本不敢抬头看他,琢磨半天发了条消息:“扔掉吧,我已经买了新的了。”好了,已经又走出一步了。

  

“唔好抛弃我。”

  

对方竟然秒回了。手机随着这条消息震动,白蚁啃咬似的瘙痒淡淡泛开,让他抑不住好奇心。终于抬头,他发现金远山正看着他,嘴里还在念着演讲稿。只有在短信里他才敢热烈,只有在文字里他才敢吐露真心。已沉闷许久的心跳声真切而鲜活地撞入意识,不规律的跳动提醒着感情的存在。话都说的如此直白了,也不能不给对方台阶下。林凉水想起往事,无声地动摇。

  

破镜可能重圆吗。林凉水搜索了一下。谷歌说ok。好吧。他对尚未移开视线的金远山比手势。暂时的胜利符号,金远山心想。

远山不见

[金远山×林凉水]春秋

–本想随便打两句,结果写了一堆废话。

–激情产物,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


林凉水说要去找金远山表示感谢,方家军从一堆资料里抬头,疑惑不解:“都是分内之事,何必专门跑一趟?说不定金大状给你个闭门羹食。”

太子从沙发上弹起来,“水哥是去叙旧的嘛,感谢是借口来的。”

林凉水把他两人明火执仗般的八卦关在门后,西装外套搭在臂肘,确认他身上所有都一丝不苟。

那厢方家军还在追问叙旧是何意,太子又躺回沙发,报纸盖在脸上,他声音闷闷,“他和金大状,是故交旧友。”


林凉水站在金远山事务所所在的大楼前,廿七楼,比他小小的事务所在的楼要多出一倍的高度,他爬楼上下,金远山有直达电梯。


林凉水想起...

–本想随便打两句,结果写了一堆废话。

–激情产物,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


林凉水说要去找金远山表示感谢,方家军从一堆资料里抬头,疑惑不解:“都是分内之事,何必专门跑一趟?说不定金大状给你个闭门羹食。”

太子从沙发上弹起来,“水哥是去叙旧的嘛,感谢是借口来的。”

林凉水把他两人明火执仗般的八卦关在门后,西装外套搭在臂肘,确认他身上所有都一丝不苟。

那厢方家军还在追问叙旧是何意,太子又躺回沙发,报纸盖在脸上,他声音闷闷,“他和金大状,是故交旧友。”


林凉水站在金远山事务所所在的大楼前,廿七楼,比他小小的事务所在的楼要多出一倍的高度,他爬楼上下,金远山有直达电梯。


林凉水想起多年前的事,在香港大学攻读法学,住学校宿舍,十五楼那么高。某一日停电却未接通知,下楼吃午餐再返回就发现电梯按不开,气喘吁吁爬回宿舍,对面门开,他回身便对上金远山诧异与审视的目光,摆摆手要开门回屋,未料被金远山叫住。

“等等。”

金远山身影消失在门后,他一时不知该不该走,手握在门把手维持着僵硬的姿势。

“何事啊大哥?”林凉水后知后觉,对着敞开的门发问。

无人应答,片刻后金远山匆匆走回,递一瓶水给他,林凉水先是接了,抓在手心看两眼才话:“我房间有水的,”抬头又笑,“多谢你了。”

金远山不接话,安静几秒林凉水终于反应过来要松了握门把的手开瓶盖,两手使了力去扭又意识到动作的多余。

“开的?”他感到奇怪。

金远山一向镇静的面容些许松动,微偏头不习惯地解释:“没饮过。”

林凉水笑嘻嘻地走近他,看向来正经的人红了耳尖,“这么贴心的?”

他面上的笑意赤裸裸,金远山转身不欲再理会,然而被他拖住手。

“邀请我进去坐坐,好吗?”林凉水嘴上是请求,行动却是他拉着金远山进屋。


他在前走着,后面传来关门声,两人的手一直拖着,以一个别扭的姿势纠缠。坐下时金远山甩开他,问他有没有事,说自己有很多事要处理,不便留客。

林凉水不理,自顾自胡扯,“大律师不能握手,”很可惜的样子,然后又安慰自己,“拖手另算。”

金远山晾他在一边,随手拿了本书看,林凉水扫两眼,戏谑道:“你门门第一,还这么用功做什么。”

金远山头也不抬地回击,“为了不和你抢第二。”

林凉水泄了气,瘫倒在沙发上看他挺直的脊背,他倒是人如其名——远山——真如一座山一样存在。

“其实你未必要让自己活成一座山,偶尔放松一下不行吗?”他在背后喃喃自语,话不是刻意说给金远山听的。

金远山阖上书,转头看他,目光从镜片后穿透出来,神情认真,“那你又想活成什么样呢?”他声音无起伏,平淡地像在背法律条款。

原来成人了还是会被拷问理想、信念与人生云云的话题,林凉水心中叹气。


开学第一课教授问他们学法学是为什么,满场飘洒的均是豪言壮志,唯林凉水一脸无所谓,“为的是做大状嘛。”

金远山在他之后,承接下满场寂然,“无知是有罪的,知道不对还不出声就罪加一等。”*

依然是寂静无声,林凉水坐在角落望他的脊背,轻声复道他的名字,金远山。他的掌声打破沉默,金远山循着寂寥的掌声回头,落进他还没收回的视线中。


林凉水逃开他温和的目光,不想回答,只是他在他面前总是无所遁形,好似吞下真话丸,他无法在金远山面前沉默,更说不出假话。

“做一个没罪的人。”

金远山取下眼镜,学他一起靠住沙发,两人的距离骤然拉近,金远山又故意侧头看他,说话时呼吸都打在他耳畔。

“那很难做到的。”

林凉水回视他,“尽力做得好一点总可以了。”

金远山坐直身体向他伸手,林凉水就势握住,场景严肃又好笑,林凉水下一句便要脱口而出“幸会”,话咽回去,取而代之的是连续的笑声。

金远山也发觉此情此景荒谬绝伦,随着他笑。

“你的手比你的嘴软多了。”林凉水不忘调笑他,视线无意停在他嘴唇,转瞬又移开,无事发生一般。

事实证明,比金远山的嘴更硬的是他的齿,林凉水嘴角的细口足有两天才愈合,罪魁祸首看他狼狈,还故作关心地叮嘱他,上火就多饮水。林凉水有苦难言,皮笑肉不笑地答好啊,夺过他面前杯水便一饮而尽,然后重重放下水杯,玻璃在桌上撞出清脆响声,金远山抱臂作无事人,不知现下火气消没?问完随手又倒一杯水给他。

林凉水不接,沉默与金远山对峙。金远山收回水杯,从外套口袋摸两张票放他眼前,有无荣幸请你睇一场戏?


同金远山的那段开始远得像是梦,从法学生到初出茅庐的律师再到成为法官,十几年的时间里他们也曾真心说过爱,最后却难免分道扬镳。他再次回到窘迫的生活,某些细节与初出象牙塔时别无二致,不同是彼时他满腔热血,身旁爱人亦如他风发意气。

好时光之所以是好时光,因为不可变更也不可回返,林凉水心知。


秘书追在林凉水身后问他是否预约,没有预约不可得见金大状。林凉水站在金远山办公室门前,掏出手机拨通电话,差不多半分钟那边接通。

“金大状……”林凉水想自报家门。

“何事?”金远山不给他自我介绍的机会。

“我有无向你预约过今天的时间?”

他问得莫名其妙,换来金远山简短的“没有”,电话被挂断。

他转身向秘书信口胡诌,“我已经向金大状预约过今天的时间了,他请我进去。”

秘书面露难色,不知该不该继续阻拦他,两人静默之际背后的门却开了,金远山扔下一句“请进”便大步往回走,林凉水紧随他后,不用他多说自觉找位置坐下。


金远山并不主动说话,埋首于案卷,金色钢笔在纸上摩擦出沙沙声,林凉水觉得那笔眼熟,便悄然多看两眼。

秘书敲门进来送咖啡,林凉水道谢,笑言这次终于喝到金大状的咖啡了。

金远山合上笔盖,隔着办公桌打量他,“不知林大状突然造访有何贵干?”

林凉水尝一口咖啡,熟悉的味觉提醒他这是金远山最中意的咖啡,他曾为了这咖啡豆跑好几家店,几乎跨越半个城。目光定在杯中咖啡漾起的水纹上,林凉水望住一圈又一圈的纹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金远山继续道:“请我做法律咨询的话,是按小时收费的。”

“我是来多谢你的,曾洁儿的case,虽然是你的分内之事,但我知你的原则对你有几重要。”

“我说过了,我不是帮你,我是在帮这个制度。公平,就是我要的原则。至于与你唱那出大龙凤,我也说过,I feel ashamed,所以没什么好谢的。”

“你倒是一直没变。”林凉水无奈。

“你都是。”


林凉水扯了扯嘴角,不想深究他话里的嘲讽,转变话题到那支钢笔上。

“这支笔好眼熟,是我送你的那支?”

虽是问句,林凉水心中已有答案——他送金远山的三十岁生日礼物,笔帽上有他请老板刻的“L”,法律一词的首字母。

金远山手指触到钢笔上的刻痕,并不否认,“用习惯了。”

金远山同林凉水分手前夕,两人各自打包行李,最终结果是林凉水搬走。他离开后金远山回到书房工作,找纸笔时才发现钢笔滚落在地上,笔尖断掉,写不出字。他赌气地把笔扔到一边,在抽屉里翻出旧笔,写了半天还是觉得不顺手。林凉水买东西是行家,当初送他钢笔是选了许久,限量版,送出手很体面,要想修也费功夫。等半个月再拿回钢笔时,金远山已经习惯了用其他的笔。钢笔随笔盒整齐躺在抽屉里,今日突然想起它的存在,许是因为他对旧有的东西都有一份情意,用起来竟是出乎意料地好用。

林凉水很擅长对于一个问题纠缠不休,尤其是在关于他们两人的事上。金远山本已做好持久作战的准备,没想到他并未问到底。


“你几时落班,我请你食饭。”林凉水看一眼时间,已过下午五时。

金远山不接招,“我今晚要开OT。”

林凉水又补充,“那我在这等你。”

“为什么一定要请我食饭?我不记得我同你何时有这么深的交情了。”

金远山实在不想听他拿曾洁儿的case做借口,又不得不问,同样的理由他要看他能用几次。

“要答谢你上次救风尘的义举,这个理由够不够?”

金远山起身,林凉水下意识也跟着起身,他丝毫不怀疑下一秒他就会被金远山下逐客令。

“你实在很忙的话,下次食也行。”林凉水放低语气。

“我现在落班了。”


饭后是金远山车林凉水返家,吃饭时他拒绝了林凉水喝酒的要求,对饮遂变成林凉水一人喝闷酒,走出餐厅时林凉水有一些醉意,大胆地抓了金远山的手,行出几步又悻悻放开,整个过程金远山都任他摆布,他自认这是对待醉鬼的礼仪。

返家途中林凉水闭目养神,却在金远山等红灯之时突然开口,“其实那晚你为什么要来接我?”

金远山偏头看他,发觉他仍然闭着眼,刚才的话像是发梦时说的胡话。


曾洁儿一审判决误杀成立,要坐十七年监。她拒绝了林凉水的会面,似乎接受了这样的结果,于林凉水而言,这无异于诛心的报复。

在酒吧喝得烂醉时,林凉水拨了电话出去,那边人出声他才迟钝地去看号码,金远山在电话那端不耐地问他发生何事,他把手机放在耳边傻傻地听,只听得见金远山的呼吸,然后得知他未挂断,整个人扑在吧台上傻笑。

“我现在是彻底的罪人了。”酒精上头,他依然口齿清楚,向金远山交代他的罪行,“我连累一个无辜的人坐十七年监。”

“林凉水,”金远山无波无澜的声音似从天边外传来,“你是自作自受。”

林凉水对着听筒发笑,剩一口酒被他饮尽,他回复:“是啊,我是个烂人。”

另一端沉默良久,林凉水一直在等金远山的判决,说他对他很失望,然而他始终没有。

“你在哪里?”

林凉水仿似听见开关门的声音,幻觉般很快过去。话语快过思考,他报出酒吧的位置,那边已挂断,林凉水当机的大脑重新运转。

金远山结账后带他离开,分手后他们很久没再见面,想念时时都有,但成年人最懂分寸和克制,不一定老死不相往来,只是绝对不该主动招惹。

“你怎么会来?”林凉水问他,转而又自言自语,“来捡垃圾?还是演救风尘?”

金远山发动汽车,却不急着开走,借着车内灯光,他盯住一个地方看,“你住哪边?”

一路无话,林凉水感到头痛,降下车窗吹风,金远山睨他一眼,又把车窗升起,留一线缝隙。林凉水懒得与他争无谓的气,收了手不再动作。他搬到这栋楼也才一个月,金远山停稳车时他感觉陌生,这是哪里?他问。

金远山被他传染也有些头痛,“你家。”

林凉水趴在中控台仔细看前方,“是哦,我都不识了。多谢……金大状。”

金远山熄了火坐在黑暗中,快五分钟他才看见面前的楼有一户亮灯,他数了一下大概是几楼,转瞬又笑自己多事。


他是个按规矩生活的人,生活同法律条文一样罗列齐整,因为他讨厌失控与意外,殊不知林凉水正是最大的意外与失控。三十岁生日收到林凉水送的钢笔,林凉水说“L”是法律,是金远山最为珍视的东西,被林凉水抱住时,金远山默默否定了他的解释。

“L”也可以是林凉水。

金远山曾以为他们是同路人,十几个春秋为着法律正义而忙,他一路顺风顺水,初心未改做到SC,却看到林凉水堕入茫然,被自己说过的要坚守一生的原则击碎。今夜他大可以不出现,最后送林凉水一句“I am ashamed of you”便结束通话,但他做不到,即使现今他们去向殊途,金远山也不质疑他作为律师的良心。


那晚过后再见是林凉水来找做曾洁儿一案的主控官的他,金远山向来不认同林凉水的一些手段,他将过程与程序看得重要,林凉水对此表示认同,却也对自己的信条从一而终。

“打官司嘛,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林凉水为他的当事人赢得了最好的结果,闭庭后他给金远山打电话,说他的罪少了一点。

金远山语气淡淡,我不是你的神父,你不必来我这里告解。无意中瞥见镜子里的自己,金远山才意识到他脸上有笑意。


“那晚为什么要来接我?”林凉水又问一次,他的固执有时比金远山更甚。

金远山打了转弯灯,车停在林凉水的小区门口。

“我不想成为你的稻草。”

接通林凉水电话的瞬间,金远山就明了自己是最后一根稻草。

“你怎知你不是那根救命稻草?”林凉水问。

金远山开了车锁,“下车吧。”

林凉水挑眉,“不上去坐坐?”

“没理由。”

林凉水继续劝说他:“你不想知道我究竟变没变?”

金远山也解开安全带,我说过了,你也没变。

林凉水不解:“同样的无赖?”

金远山看向他,眼神里是多年未再有过的情绪,最初的欣赏与信任回归,暌违已久的心绪卷进夜晚,他越过今晚的林凉水重逢更年少的人。

正义使然,日日夜夜只为一个结果,金远山答他。

林凉水笑,哪有那么伟大,人都要生活的。

我从没怀疑过你的动机,金远山转回身打开车门,背对林凉水说,请我上去坐坐。

End.


*原话出自电影《千言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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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远山×林凉水】确定性现象

算是和上一篇有点联系,我流山水复婚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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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金远山的复合,直到今天对林凉水来说都好似发梦。


  那单彻底改变了林凉水人生的官司之后,两人又是几个月没见。成日在逼仄的办公室里埋身研究官司,林凉水只觉一抬头,夏天就走到了尾声。那台嘎吱作响的风扇终于能喘口气了,可少了这层底噪,林凉水才发现自己的事务所这么安静。太子回家去了,说是家里有事需要他帮手处理——林凉水衷心希望他回去不是为了争坐馆。同时得益于前段时间24小时不停的连轴转,林凉水手头的案子也被处理得差不多了。总之,近几年来的第一次,林凉水无所事事。...

算是和上一篇有点联系,我流山水复婚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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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金远山的复合,直到今天对林凉水来说都好似发梦。


  那单彻底改变了林凉水人生的官司之后,两人又是几个月没见。成日在逼仄的办公室里埋身研究官司,林凉水只觉一抬头,夏天就走到了尾声。那台嘎吱作响的风扇终于能喘口气了,可少了这层底噪,林凉水才发现自己的事务所这么安静。太子回家去了,说是家里有事需要他帮手处理——林凉水衷心希望他回去不是为了争坐馆。同时得益于前段时间24小时不停的连轴转,林凉水手头的案子也被处理得差不多了。总之,近几年来的第一次,林凉水无所事事。



  他同金远山结婚的第一年,两人都忙得像陀螺,有时甚至一天下来都见不到一次面——金远山回家时林凉水还在开OT,而等林凉水回家,金远山已经返工了。总之,两人似乎直接跳过了新婚夫妇浓情蜜意的阶段,直接一个大踏步快速迈入七年之痒。终于有一天,等忙得眼冒金星的林凉水好容易收工,摸回黑灯瞎火的家,发现床单平平整整没有一丝皱褶时,他终于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


  接下来,金远山意陆续收到了很多“惊喜”。如果说明晃晃贴在文件夹封面,上书“今日也好中意你”同时附赠一个笑脸,为金远山引来一上午窃笑的粉红便利贴还算让人心底发软,那一束大到夸张,寄到办公室来写明“阿金bb收”的玫瑰花束显然恶作剧的成分更多。面无表情的金大状就这样抱着花束,挎着公文包,横穿整间办公室,从写字楼向来人满为患的电梯里杀出重围,又坐过熙熙攘攘的地铁,过五关斩六将,第一次准时放工回家。


  迎接他的是林凉水的一阵爆笑。“bb,你翻嚟啦!玫瑰花好似几衬你哦!”林凉水故作甜蜜,眼尾都笑得起皱,还一边笑得歪歪倒倒,一边扑上去给了金远山一个大大的拥抱。把右边手臂举高了些,免得玫瑰被不知轻重的林凉水压坏,金远山勉强用左手揽住林凉水权作回礼。


  笑得脑袋晕陶陶,林凉水深呼吸几次按下笑意,才发现眼前的场景正是他拍拖时幻想过的梦幻婚后生活——温馨的家,近在咫尺的爱人,以及空气中浮动的玫瑰花香味……“阿金,我……”情不自禁地抬起头,对上金远山镜片后情绪似乎也有些松动的双眼,林凉水的喉咙发紧。手已经抚到了金远山的脖颈,正要再近一步,一个喷香的花束被塞进了林凉水怀里。


  “今日就辛苦你把花拆出来放瓶里了。”金远山说,嘴角的笑意明目张胆。“喂,999朵玫瑰!你想我干到几时啊!”林凉水抗议霸权。“干不完就训厅啰,”金远山轻描淡写,边说边行进睡房,关门前还要回头添一句:“bb。”林凉水决定认栽——他早该知道金远山从来不会吝于反击。


  不过林凉水也不差。金大状一觉睡醒,家里的花瓶空空如也,玫瑰花却铺天盖地满客厅都是。有挤在塑料瓶里的,有躺倒在水杯里的,当然,最中间是金远山上班习惯带的黑色水壶,里面正正插了三只开得最盛的。玫瑰花在水壶里张牙舞爪,金远山几乎能透过它们看到昨晚眉飞色舞的林凉水。


  不过回到办公室,金远山发现桌上多了只水杯,上面还贴了个字条,用端端正正的字体写着:“山水有相逢”。揭下字条,白瓷杯上的水墨山水画跃然而出。



  果然人一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只是一个恍神,林凉水又陷入了回忆的陷阱。看着窗外已经擦黑的天色,林凉水摇摇头,收拾收拾公文包准备下班了。不期然,伴随轻微的“噗呲——”一声,灯泡灭了。事务所内的一切都盖上了黑色的薄纱,只在窗外微弱的光线中显出隐约的轮廓。


  在“由它去吧”和“just do it”中挣扎了一会儿,林凉水选择了劳动自己这身老骨头亲自更换灯泡——反正回家也没事做。关上电灯的按钮,又从沙发下翻出一个太子买来备用的灯泡,林凉水小心翼翼地站上摇摇欲坠的破木椅,开始艰难进行他的换灯泡大业。取下坏掉的灯泡,顺手往沙发上一扔,林凉水就要往灯座上安装新的灯泡。精神极度集中时,一点小小的动静也会让人瞬间从这种状态抽离,比如门口几声克制的叩门声就惊得林凉水脱手跌落了灯泡。玻璃清脆的坠地声显然也传到了敲门人的耳中,顿了几顿,敲门声紧接着响起,只是变得更重、更急。


  烦躁地捋一把头发,林凉水跨下椅子去开门,其间还得小心翼翼避开地上星星点点的玻璃碎片,开门变得像趟地雷阵。门打开的一瞬间,林凉水那股无名的烦躁无影无踪。


  门口站的正是金远山。他的脸色显然因为事务所内的黑暗、刚刚玻璃破碎的响声和林凉水乱糟糟的头发变得发沉。林凉水又忍不住不自然抓抓头发,于是显得头发更乱。按下发痒的手指,金远山决定暂且忽视眼前的一切直奔主题。


  “太子话他要离开几日,托我来照看你。”这话说出来金远山自己也觉得好笑,他何尝不知到这只是太子给两人牵线搭桥的借口?不过借着这个蹩脚的理由顺心而为罢了。


  林凉水想说自己还没有老到需要人照看,想说太子自作主张,但难得一见的,他嘴唇蠕动几下,什么也没说出来。金远山同样没有说话,两人站在门口一时相对无言。


  就在林凉水已经尴尬得神游天外,在脑内法庭狠狠审判自己时,金远山笑了,他说:“不请我进去坐坐?”


  ……坐哪里?怎么坐?林凉水想到屋里的一片狼藉就头痛。但看着金远山嘴角那点像被玻璃一晃,就一触即逃的阳光似的笑意,林凉水生不出一点抗议的心思。默默地转身、带路,黑暗中林凉水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活了似的越吵越鼓噪,直到脚尖无意踢飞一块灯泡碎片,他才突然意识到金远山就紧紧跟在自己身后。这是他们离婚后的第一次私下接触,无关官司。


  身后金远山打开了手电,熟门熟路地自己坐上了沙发。光线移到林凉水身上,又移到沙发上,金远山式的示意。林凉水坐进那团光亮,幻觉自己正在被货车前灯直射。两人之间尚有一点若即若离的距离,金远山一点细微的动作都能让林凉水心里颤两颤。手电的光轻轻晃一下,灭了。


  黑暗剥夺了人的视觉,却使其他四感更为发达。林凉水觉得自己能听到浑身血液流动的声音,但真到这时他反而没有了那种无由来的心慌意乱。放松下来往沙发背上一靠,林凉水调笑着开口:“中意摸黑啊?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有这种爱好哦。”


  金远山不接他的话,自顾自亮出一招:“你喝醉那天,给我打了电话。”


  林凉水得闲也会约上陆定恒happy hour,但只为放松,要正经说喝醉,甚至醉到给这个人打了电话还一点印象都没有,只有才输官司那段时间——


  “是吗?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次哦。那我讲了什么?”心里明明没底还要扮无事,林凉水只希望金远山听不出自己声音里的紧张。


  “没说什么。你是不小心打给我的。”


  这个答案甚至好过林凉水最好的预期。放松地吐出口气,林凉水反应过来——既然这样,那金远山一开头是故意吓自己的?


  还没来得及反击,金远山紧接着慢悠悠开口:“但我去酒吧找了你。”


  一段林凉水本以为已经遗忘的记忆跳出来,狠狠给了他一拳,直叫林凉水头晕眼花——那次喝醉,他以为自己见到金远山,却发现只是太子在车自己回家。现在金远山告诉自己那天晚上的真的是他。


  林凉水心乱如麻,借着黑暗他不管不顾地抓住身边人的手臂:“阿金,我……”其实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准备说什么,但金远山用另一只手按住了他的,直接把所有语言从林凉水口中截断。


  他说:“无事。”金远山今天的话意外不少,他有些低沉沙哑的声音像河水一样在两人之间流淌:“你见到我就把我抱住,让我不要走。”停顿片刻,他继续说:“但我还是走了。”


  刚刚热血上涌的大脑一点点冷却下来,林凉水松开手,转而环抱双臂。一个典型的防御性姿势。


  “后来我想,如果那天,你也能开口让我不要走,会怎么样。”


  那天,两人之间没有第二个“那天”。那天是他们婚姻关系的最后一天。金远山在那天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而林凉水就坐在沙发上,像现在一样,抱着手,一言不发。


  “我不会回答这种假设性问题。”林凉水冷淡地开口,“都是专业人士,你应该明白这点。”


  令人不适的沉默又蔓延开。林凉水心烦。顺手往沙发缝一摸,捞出烟和火机。啪的一声,火光亮起又熄灭,只余林凉水唇边一点火星。一只手从斜边伸出,夺走林凉水嘴里的烟,像是他们还在一起时,金远山无数次做过的那样。那时林凉水会无赖兮兮地摊手扁嘴:“阿金,是烟自己跑到我嘴里的!”只是现在,金远山又是在凭什么身份来管束他呢?林凉水一声冷笑几乎要脱口而出,却见那点火星转移到金远山嘴边,明暗间,烟雾缭绕。


  “你几时学会吸烟的?”


  “我们分开以后。”


  林凉水控制不住地想象出金远山在他那间漂亮的办公室里吞云吐雾的画面,又想起自己夜夜买醉,最后醉倒在垃圾堆,几乎把自己也变成垃圾。金远山不会这样,他顶多剪开一只雪茄,抿上几口澄黄酒液扮有型,永远的高高在上,不动声色。林凉水爱他这点也恨死他这点。


  烟有点呛口,金远山抽不惯,咳嗽两声才接着开口:“有一段时间,我不抽烟睡不着觉。”


  “睡不着的时候,我会给自己提出很多假设性问题——不是在court上嘛,所以我回答也无妨。但最后我发现,不管怎么样,我那天都会走。那天,和你喝醉那天。”


  所以呢?林凉水只想送客,但金远山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那点火光又跳动两下,烟味更浓,金远山继续说:“就像曾洁儿的案子,我一定会帮你,还有今天,我一定会来。”


  林凉水大脑宕机。大学时他兴趣广泛,读过哲学、社会学甚至统计学,不知道该不该感谢那时的自己,一个词语突然蹦出来:确定性现象。


  确定性现象,指在一定条件下,事先可以断定必然发生某种结果的现象。金远山几乎同步开口:“我会再来。”


  金远山离开的步伐轻捷,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只有林凉水身侧轻微的凹陷和空气中缭绕的烟雾证明他不是在发梦。



  第二天,林凉水带着斗大的黑眼圈和昏昏沉沉的脑袋回到事务所,开门就被太子吓了个魂飞天外:“Surprise!水哥!我提前翻来啦!”“痴线啊你!我话你知我年纪大了经不得吓的啊!心脏病发了你负责吗!”林凉水心脏还在狂跳不止,那点困意完全被吓走。


  太子摸摸脑袋,委屈地开口:“我知错啦水哥。”甩着尾巴的小狗又凑上来邀功:“你看,我把灯泡整好啦!地也打扫干净了,水哥啊,这些事你等我回来处理就好了,你看你换个灯泡都把灯泡摔了,我都知道那家质量不好了,所以我换了个牌子买……”


  林凉水抬手止住太子话头:“哇你回来还给我带这么大一份礼物啊,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顺着林凉水目光,太子看到沙发上的一大束玫瑰:“不是哦水哥,这个是早上我到的时候,放在事务所门口的,我估计是客户送的,就搬进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那个阿强,他都几有心。”


  阿强?那个浑身肌肉的纹身佬?林凉水一阵恶寒。上前拨开花丛,意外发现一张小卡片,上面是熟悉的潇洒字迹:阿水bb收。


  不顾太子瞪得斗大的双眼,林凉水捂着额头,大笑出声。


————————————————————

努力走了走剧情,四千多字的小文章写得磕磕绊绊。金大状说得比较含蓄,如果是我我会讲,只要宇宙里存在金远山和林凉水这两个人,那他们的相爱就是确定性现象。

食鸥鱼
就算再见不会再见 (深海值得一...

就算再见不会再见


(深海值得一看!

(谁八年过去了又来给人家当自来水……

就算再见不会再见


(深海值得一看!

(谁八年过去了又来给人家当自来水……

无影无踪🍃
 她还是那么喜欢红配绿。。

 她还是那么喜欢红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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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团🍡
  ———— 「小莉娅?你在那...

  ————

「小莉娅?你在那里做什么?」

  

我下意识的想要躲起来,脚却被覆盖这些物体的布料缠住,身体往地板上扑去。

  

先生送的裙子要弄脏了

  

从地板上踉跄的爬起来,裙子上没有预料中厚厚的灰。

  

我的面前是被窗帘遮住一半的少女画像。

  

回过头,先生从仓库的门口走来,穿过了那些被布料盖住的杂物

  

「我不是说过的吗!这间房间不能随便进去。」

  

「但是……」

我只是想知道

「先生,画上的人是谁啊」

  

我指向这的一副圆形画像,少女穿着标志的礼服,黑色的长发自然的披在肩膀上。

  

室内的唯一一盏灯正挂在这幅画像的上方。

  ...

  ————

「小莉娅?你在那里做什么?」

  

我下意识的想要躲起来,脚却被覆盖这些物体的布料缠住,身体往地板上扑去。

  

先生送的裙子要弄脏了

  

从地板上踉跄的爬起来,裙子上没有预料中厚厚的灰。

  

我的面前是被窗帘遮住一半的少女画像。

  

回过头,先生从仓库的门口走来,穿过了那些被布料盖住的杂物

  

「我不是说过的吗!这间房间不能随便进去。」

  

「但是……」

我只是想知道

「先生,画上的人是谁啊」

  

我指向这的一副圆形画像,少女穿着标志的礼服,黑色的长发自然的披在肩膀上。

  

室内的唯一一盏灯正挂在这幅画像的上方。

  

「为什么和我这么像?」

我扯住了先生的袖子,抬着头问他。

  

先生伸手拉住画像前的帘子,手一沉,我听见了挂钩断裂的声音。

紧接着,哗啦啦的纸张从挨着帘子的木质柜子上飘下来,恍惚间遮住了我的视线。

  

我记得这是先生写的手稿

「先生……」

  

或许是年久失修了吧,我想。

  

先生把那盏唯一的灯泡关了,又带着我关上了杂物间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