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兰】扫文(含其他CP,部分为古早文)
最近重新回逛贴吧,发现了一批四五年前甚至更久的新兰文。这些文有的比较有名气,广为人知;有的很小众,像是时光里被遗忘的珍珠。
所以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些我曾经看过的新兰美文。
纪念一下那个曾经贴吧神文辈出的时代。
红心蓝手决定是否会有下一篇呦(疯狂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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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排提示(请务必观看)
新兰文·正剧向(即柯南众人vs黑组)
新兰文·AU向
其他CP为主夹带新兰(会标明CP)
虽然无新兰但是依然让我迷醉的名柯同人(少量故不另行开篇,自行斟酌是否观看。大前提:不拆逆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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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新回逛贴吧,发现了一批四五年前甚至更久的新兰文。这些文有的比较有名气,广为人知;有的很小众,像是时光里被遗忘的珍珠。
所以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些我曾经看过的新兰美文。
纪念一下那个曾经贴吧神文辈出的时代。
红心蓝手决定是否会有下一篇呦(疯狂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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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提示(请务必观看)
新兰文·正剧向(即柯南众人vs黑组)
新兰文·AU向
其他CP为主夹带新兰(会标明CP)
虽然无新兰但是依然让我迷醉的名柯同人(少量故不另行开篇,自行斟酌是否观看。大前提:不拆逆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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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排提示:
1.推文具有主观色彩,全凭我个人喜好。本人为官配党,民配看程度接受,拒绝大幅度OOC。
2.喜刀,但更喜HE。同样,后面我不表明BE的即为HE。喜欢有深度有文采的文字,对小甜饼看程度接受。
3.部分文为贴吧古早文,贴吧的规矩——坟贴勿回!请大家务必遵守。部分作者退出柯南圈,也请大家不要打扰。如果遇到吞贴或作者转移写文阵地的情况,请另开贴求文。(拜托啦,如果发现本帖给原作者们造成困扰我会立即删帖的!)
4.会标注①作者(指贴吧ID,如果有老福特ID我会另行说明)②作品名称③主要CP ④文章状态(作品出生日期(以发帖时间为准),是否完结,是否BE)⑤作品简介⑥我的感想 ⑦避雷
5.会看红心和蓝手来决定会不会有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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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兰文·正剧向
1.作者:冷艳黑翼
作品:《樱花泪》
CP:新兰、平和、快青、BOSSX贝姐、优希
状态:2011年作品、完结+第二部
简介:当兰知晓新一的身份,新一和兰又会如何面对黑组。成长和爱意,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层层推理之下的真相又会是什么?
评论:这是当年BOSS没有揭露的时候大家最爱写的情节了。本文作者文笔提升跨度十分剧烈。前两篇可以说是极普通而且狗血,后面已经可以将丰富的情感融入推理之中。进步很大啊。文章中,新一和兰心意相通,齐心协力骗过黑组。BOSS身世悲惨,但却不是硬凹,黑化合情合理。这篇文章的BOSS甚至是我一度臆想BOSS人物的模板。
避雷:有虐新情节,前两篇有十分狗血的新一为了兰安全说自己喜欢别人的剧情(当年我差点因为这个弃坑)
补充:第二部在下一板块
2.作者:风未卷云未舒
作品:《终》
CP:新兰
状态:2018年、完结、番外连载中
简介:几个月前新一以为自己已经打败了组织,可是为什么这些人还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他们之前所有的牺牲是否白费了。当真相被血淋淋的摊开在眼前,兰又该怎样面对新一。面对组织新的计划,新一又该如何选择?
评论:这是一篇写推理写的十分6的文章,剧情跌宕起伏十分吸引人注意。
避雷:虐新、新一加入组织
3. 作者:寂寞阿漓
作品:《潘多拉的微笑》
CP:新兰、平和、快青、优希、盗千、小BOSS贝姐(没错,本文黑组BOSS有两个)
状态:2008年(开坑)-2020.5.22(最后一条回复)、坑到三分之二的位置(震惊不?!)
简介:这也是古早文爱用的套路,酒厂和动物园合体。用潘多拉的长身不死引出APTX的效用。新一和快斗放下芥蒂齐心协力对抗组织,上个世纪的恩恩怨怨、五十年前的悲欢离合。组织要的,从来也不只是长生不老……当一干人等全部汇集在组织的地下基地里,又有什么等待着他们?新兰快青的作用自然是不用提,平和在本文里的精彩操作层出不穷,和叶作为引出大BOSS的关键爆点,作用不逊于任何主要角色、高木佐藤联手破案,揪出埋藏在警视厅的间谍。
评论:本文草蛇灰线伏越千里,剧情层层反转。且每个配角都有独特的光彩。文章主要分为三条线-新一线(新一VS酒厂、新兰感情线、平和推理+感情线)、快斗线(小蝌蚪找爸爸、快斗和妹妹的亲情线、快青感情线)、黑组线(哀与APTX、快斗妹妹与潘多拉、贝姐与大小BOSS)
避雷:坑了,而且魔块部分除了盗千、斗子以外原创出来了一个妹妹。
补充:这篇当年被戏称为百度柯南吧镇吧之宝。
4.作者:竹子怪(老福特ID: @BamBoo(暂退,见置顶) )
作品: 《二十七日告白》(不附链接了,自己搜)
CP:新兰
状态:2016年作品、完结
简介:工藤新一“死亡”之后,毛利兰找到了一份特殊的工作,五年之后,她即将辞职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真贴心,作者写简介啦~)
评论:优点在于对人物情感的把握和故事的趣味性。缺点也很明显,故事有些地方进展过于迅速,存在漏洞。
避雷:私设酒厂动物园合体(作者真贴心,不愧是我家的。)
5.作者:砂华
作品:《永远的守护》
CP: 新兰、平和
状态:2011年作品、完结+番外
简介:新一的幼女养成计划(兰遇上组织灭掉后出逃的琴酒)。
评论:这篇相比作者之后的连篇文章可以说文笔略显幼稚了,按照该作者的文笔,这篇实在是不到她的及格线(只针对该作者)。不过剧情还算是可爱,由于是短篇也没什么大bug。所以大家可以选择观看。
避雷:兰变小(后变回)
5.作者:砂华(恭喜该作者达成二杀)
作品:《守望》
CP:新兰、平和、探哀
状态:2019年,完结+番外坑
简介:新一以为兰死在了与组织的大战里,但是贝姐利用APTX救下了兰,此事被BOSS发现,于是兰便成为琴酒死后组织的顶级杀手。当他们再次相遇在伦敦,一切,又可以从零开始。新一想要保护兰的执念、兰善良的天性,以及更多的可爱的人们,他们终究会战胜组织。
评论:没啥可说的了,感情戏极佳,推理不足。
避雷:兰入组织
补充:番外《东半球情人节》新兰的女儿和平和的儿子的爱情故事、坑(终于不再让新兰生一个叫做柯南的儿子了,终于不再执着新兰生龙凤胎了,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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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兰文·AU向
1.作者:砂华
作品:《江户川浪漫传奇》
CP:新兰、平和
状态:2011年作品,完结+3篇番外
简介:日本战国时期侍卫新和公主兰的故事,新一与兰的三世情缘。文章以侠盗新在迷路的公主兰那里翻车为开端,让两个早早结下生死誓言的人再次相遇。从此新一踏上了守护公主的征途。任此间江湖年少,偏爱纵横天下。第一世,兰是下凡到人间的辉夜姬,把自己的神器藏于世间。第二世,新兰分别是武藏坊弁庆和源义经,武藏坊弁庆(新)为了保护源义经(兰)自愿把自己变成活靶子,他是站着去世的。第三世,兰是战国枭雄毛利元就的私生女,为了保护国土打败陶晴贤,和侍卫踏上寻找辉夜姬留下的神器的道路。
评论:我对新兰古风向挺雷的,因为稍不留神就是顶级玛丽苏。但这篇文真的算是可以封神的那种。本文除新兰平和以外出现的几乎全部都是真是的历史人物,足可以见作者不仅文笔好而且历史知识相当丰富。而且历史与日本童话相结合,中间还有名柯一些经典的梗,像红线传说、月光石什么的。故事内容环环相扣,高潮迭起。
避雷:没有什么可避的,硬要说的话。雷新兰大和向的注意、雷新兰车的注意(小车,类似漫画柯南耍流氓那种)
增加:可以一边看文一边补一下历史知识。三篇番外名称如下
《回忆的沙漏》新兰现世故事
《伊贺秘闻录》平和在文中世界观的初遇
最后一篇忘了,讲的是文中反派二号的故事。
2.作者:落离vv
作品:《语焉不详》
CP:新兰、平和。快青
状态:2011年作品、完结
简介:新一和兰的第一个孩子因为黑心院长而流产,兰因为自责和愧疚而离开了新一,新一为了查清兰意外流产的原因故意接近黑心院长的女儿。全文紧扣“语焉不详”,新一和兰在更深入的交流中放下了自己内心的愧疚之情。
评论:题材可以算是传统意义上的狗血文了,但是胜在作者文笔极佳,化腐朽为神奇。阅读起来不会让人感觉不适就对了。
避雷:有新一为了查清真相和黑心院长的拜金女儿订婚的情节
3.作者:藤冈蓝芯
作品:《天真无邪》
CP: 新兰、平和、毛妃
状态:2013年作品、完结
简介:新一死在了和组织对决的那一战中,他的灵魂只有“侦探”才能看见。先是服部,再是世良。“我记得我曾经说过:‘不能同生,便就同死’。想来,是我太天真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当兰貌似走出阴影、强颜欢笑准备开始下一段恋情的时候,站在兰身边的那个人,竟然也能看到他。
评论:如果说前面几篇文章胜在剧情,那么这篇文章就胜在细腻的感情上了。无论是死去的新一、痛苦的兰还是默默喜欢兰的原创人物,都刻画得相当出彩。尤其是原创男二最后听到兰殉情的时候也选择了自杀的那段,真是让我肝肠寸断。
避雷:如果双死算HE,那么这篇算HE。虐度警告!!!毛妃BE了
4.作者:工藤名人
作品:《工藤柯南成长记》
CP:新兰、平和、快青、探哀
状态:2010年作品
简介:工藤柯南从在兰肚子里到出生后的故事。
评论:爽文,爽就完事了。
避雷:探哀
5. 作者:冷艳黑翼
CP: 新兰、平和
状态:2014年文,完结
简介:在新一终于打败组织之后,平静的生活并没有就这么到来。另一个案件之下的另一个组织,到底还有多少事情在等着他和他的爱人、朋友。
评论:推理部分是该作者最擅长的了,而且在该作者的笔下,兰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想看兰兰大爆发的亲们不要错过这篇文啦。
避雷:该作者酷爱虐新,上一次是鞭刑+喂药,这次是电击。新一杀人情节
6.作者:魔幻飞吗
作品:《为你长大》
CP:新兰
状态:2011年作品,完结
简介:组织虽然已经铲除,但APTX的解药却再也找不到了。柯南在从此再也变不回去和兰失忆的双重打击下选择了忘记。两个失忆的人,一个是大姐姐,一个是小弟弟,在玩偶店相遇了。在本文里,优作爸爸的一句话让我记了很多年——“这小子,丢掉了记忆却没有把心丢掉”。
评论:剧情题材有些老套,但感情戏算上乘。
避雷:双失忆
补充:该作品在贴吧照不到完整版,但是可以在百度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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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CP为主夹带新兰
1.作者:降谷零0
作品: 《狩猎场》
CP:降她、新兰
状态: 2015年作品、正文完结+番外可能坑了
简介:打败组织后的不久,降谷零就踏上了新的征途。只不过,他这次好像被“猎物”捕获了。面对身上布满疑点的小林夏音,降谷先生决定化名“波本”前往调查,在与小林的不断纠缠中,两个人惺惺相惜。从此,两个孤独的灵魂紧紧缠绕在了一起。
评论:我对跨作品拉郎和人物X她/你的这些CP向来无感,但此篇例外。当年的贴吧,还是不用写避雷的,最多写一个“新人,不喜勿喷”,读者不喜欢自行出去。当年我还小,对CP感这种东西不敏感,以至于我读了将近快五分之一,作者直接的写出来降谷零的心思时我才明白这两个人是CP。不过那时我已经沉浸在剧情中了。
本文整体走剧情向,推理部分属于上乘,对非主要人物的描绘也相当可以。美中不足的是大BOSS结尾突然出现,给人一种“羽田浩司梗”的感觉。(个人感觉作者把番外当第二部来写了,所以搞了这么一出)
避雷:降她
2.作者:二郎戬
CP: 快青、新兰、透由(没错当年没有羽田秀吉这个人呢)、优希、盗千
状态:2013年作品、完结+番外
简介:酒厂与动物园合体,新一快斗安室透一起干翻组织
评论: 推理向剧情(因为新兰戏占少部分所以没有放在第一档)优秀,脑洞巨大、玩梗优秀。美中不足的是100章有些太长啦,剧情有些拖沓。
避雷:透由算吗?(哦对了,可爱的是作者当年写文章时透子还是“黑方”。作者在写目录时大大的标上了“洗白安室透”。不知道奶中剧情的他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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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新兰的名柯美文
1.作者:mayuyu魅影
作品:《暗香》
CP:透贝
状态:2017年、完结
简介:安室透和贝姐假戏真做。印象最深的剧情是赤井秀一劝已经动情的安室透不要执着救风尘,安室透反问赤井:“你知道为什么在你眼里十分幼稚的我可以比你潜伏的更久吗?”,赤井语塞,安室透继续说着:“因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扮演的都是真是的自己。”
评论:感情细腻、剧情略微有些老套。因为2017年正好赶上贴吧大肆吞文所以这篇文也是受害者。所以文章后三分之一是近些日子作者另外写的,感觉有些伏笔没有收回来。并且结局有些仓促。
避雷:透贝车、有反派必定要受到惩罚情节的亲酌情观看。
2.作者:墨瞳暮秋(转载)原作者:血色珊瑚樱
作品:《逆生而行》
CP:无CP,贝姐的故事
状态:2019年作品、完结
简介:以最波澜不惊的口吻揭秘黑之组织中最神秘的女人,文章分别以琴酒、贝姐本人、BOSS、赤井秀一、朱蒂、詹姆斯等人的视角将贝姐的传奇一生串联起来。
评论:(复制粘贴转载者“墨”的话)近十年前的神作,当初算是开创了一种崭新的写法?我只能说若你真爱贝姐此文不看是遗憾。
避雷: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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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请大家遵守贴吧规则——坟贴勿回
文章禁止转载
看红心蓝手决定是否会有下一期
另外,本文工程浩大,如果发现虫子请务必私信或者评论区告诉我(集美们记得告诉我在哪,这么多真的不好找),万分感谢,90度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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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补充:我在贴吧发了同样的一篇文,结果有热心网友补了部分文章的百度网盘。
点我走贴吧,去网盘,舔新兰绝美爱情(当然,您要是能点个赞就更好啦)
整理一些虐出血的同人
1.《短故事》/德赫
日光佳美,年华如画,都抵不过死神挥舞的镰刀。她找了他七年,却才知道他在七年前就用自己的生命换了她活下去的机会。
2.《Love Love Love》/银神
“银酱,你为什么不问我喜不喜欢他?”
3.《西贡森林》/德赫
不不不,为什么你们都不能明白,这和迷情剂无关,是真正的爱。
4.《花开不谢》/平和
最终她走了,黑暗败给了光明,勇气败给了自卑,欲望败给了爱情。
5.《The days after leaving home》/新兰
把所有的回忆都腾空好了,我只要还能记得跟兰的结婚纪念日。
6.《空心》/一吻定情
他对得起父亲一生的心血,对得起大泉会长的赏识,对得起自己作为长子的责任。唯独对不起的...
1.《短故事》/德赫
日光佳美,年华如画,都抵不过死神挥舞的镰刀。她找了他七年,却才知道他在七年前就用自己的生命换了她活下去的机会。
2.《Love Love Love》/银神
“银酱,你为什么不问我喜不喜欢他?”
3.《西贡森林》/德赫
不不不,为什么你们都不能明白,这和迷情剂无关,是真正的爱。
4.《花开不谢》/平和
最终她走了,黑暗败给了光明,勇气败给了自卑,欲望败给了爱情。
5.《The days after leaving home》/新兰
把所有的回忆都腾空好了,我只要还能记得跟兰的结婚纪念日。
6.《空心》/一吻定情
他对得起父亲一生的心血,对得起大泉会长的赏识,对得起自己作为长子的责任。唯独对不起的,是十八岁时候,低头亲吻相原琴子的入江直树。
7.《属于回忆的七个瞬间》/平和
她终于明白,有一种关系,叫做青梅竹马。有一种结局,注定只能是童话。但有一种爱,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依然铭心刻骨。
8.《隐匿无声》/路娜
“这样啊。那么,我不要娜美的巧克力。”
9.《你 无 聊》/佐樱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樱,你的一切就会重回正轨了。
和我在一起是错误的,离开木叶是错误的,不爱鸣人是错误的。
>>未完待续
夜访 VI
VI. Human Nature
锦瑟病逝的消息对于所有无法窥探到事件全貌的普通民众来说,实在是个过于令人震惊的消息。活跃影坛二十年,从前也算是国民初恋,世纪初的时候和香港导演合作,作品杀入国际影坛,摘得桂冠之后谜一般的息影退圈,从此佳人音容再也不见。也因为这样,她留在人们心中的样貌永远是最美的时刻。
按她女儿的年纪推算,这走得也太早了。媒体们记得不久前采访刚拿了影后的于曼丽的时候,总不免提到她的几代家传,也问及她母亲的近况,那时候于曼丽就没有正面回答,现在想想原来是事出有因。
不是为一个生命的陨落,而是为一个曾经存在过的身份吊唁,这样的场合明楼明诚之前也参加过几次。不过相比于曼...
VI. Human Nature
锦瑟病逝的消息对于所有无法窥探到事件全貌的普通民众来说,实在是个过于令人震惊的消息。活跃影坛二十年,从前也算是国民初恋,世纪初的时候和香港导演合作,作品杀入国际影坛,摘得桂冠之后谜一般的息影退圈,从此佳人音容再也不见。也因为这样,她留在人们心中的样貌永远是最美的时刻。
按她女儿的年纪推算,这走得也太早了。媒体们记得不久前采访刚拿了影后的于曼丽的时候,总不免提到她的几代家传,也问及她母亲的近况,那时候于曼丽就没有正面回答,现在想想原来是事出有因。
不是为一个生命的陨落,而是为一个曾经存在过的身份吊唁,这样的场合明楼明诚之前也参加过几次。不过相比于曼丽似乎是习惯并且享受着大张旗鼓为自己操办葬礼,而且还要亲自到场看看谁的眼泪和悲伤最令人动容的残酷恶趣味,明家人还是不太适应这样的浮夸。
毕竟他们还年轻,这般轮回和转换,到现在也不过是第四次。一开始姐弟两个人在上海真正出生成长,阿诚转化以后,第二次为避人耳目去了巴黎,第三次不过是转换心情,去处又更加低调了些,宅子藏在维也纳近郊的树林中,如今还是他们的避暑地,那一回的选址则是明镜的主意。
他们本没想过回来,只是没人知道天意是如何安排,让他们偶尔回一次上海都能在路上捡个小孩。
锦瑟的告别式就定在于曼丽住处不远的小教堂里,明家人依约要去秀个姿态摆摆阵仗。明诚很早就换好了衣服,说要先去一个别的地方。
“上哪去?”明楼问他。
明诚眼神有些躲闪:“就,去看个人。”
“人?”明楼好像用目光就能洞穿他。“我认识吗?”他想想又自言自语,“你认识的应该没有我不认识的。”
“哎你就别问了,你知道了肯定又要说我。”明诚拿了西装外套就要跑。
“等等!你回来!”明楼感觉不对劲,从沙发上站起来拦人,“阿诚!”
话音还没落下去人影就没了,这年头浑身力气没地方用,跑路的时候总跑得特别快。
明镜闻声在楼梯上问:“你喊他那么大声做什么?就要出门了,阿诚上哪去?”
“说是要去看一个熟人,还说要是让我知道我会讲他。”明楼满脸莫名。
“……不会是,以前的?”明镜也有点不明不白。
“以前的人,哪里还有咱们认识的还在……吗?”明楼回着这句话,回忆里忽然又好像明晰起来。
市中心的医院离家不太远,明诚原本也没有打算露面,只打算远远看上一眼。辗转从他人那里晓得消息已经是几周前的事情了,他一直迟迟没有来,一是的确怕明楼知道了会责怪他违反族群的保密原则,从一个身份中脱离以后绝对不可以和那时认识的人再主动见面;二也是因为过去的回忆并不是什么美好往昔,他在战争年代出生,在硝烟中长大,在枪林弹雨和阴谋背叛中失去生命,容貌也永恒地留在那一天。
终究还是走到这里的原因,大概还是听说于曼丽要给自己的旧身份办告别式得来的一些唏嘘感叹。对于他们这样的人而言,有时候太容易忘记生命的意义。
“你好,我来探视病人,梁秋禾先生。”
“您是?”梁先生住院已经几个月,护士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探视的来客。
“呃我是……”明诚一时没准备好,“朋友。我是他晚辈的朋友,听说老人家病了来表一下心意。”
护士看着他空荡荡的手,心里嘀咕哪有人来看望长辈不带东西,一边也还是看在他好看又有礼貌的份上告知了房号。
明诚并没有进去,在病房外站了几分钟。病房门是半开的,但明诚不想被看见,只能从门上的小窗略微看上一眼,窗上有花纹,看进去的景象朦胧。
或许已经有……七八十年了吧?自上一次见到里面躺着的人的脸。他确定自己不可能认得他,因此没有相见也不是很大的问题,但他并不确定的是,对方是否还会记得自己。
对于这样年纪的老人,或许什么都不记得才是最好的呢。
明诚又插兜站了一会儿,就要转身的时候,里面传来一个气息短促但有力的声音。
“外面是谁?”
那其实是他很陌生的嗓音,毕竟他们认识的时候,声音的主人还是个五六岁的孩子。
明诚咳了一声,“不好意思,我好像是找错病房了。”
病床上的人听起来有所疑惑,又好像有所笃定,他看到了明诚站在门外的体条侧影,偏偏他是个记忆力特别好的老人。
“你能让我看你一眼吗?”老人发出听起来不容拒绝的请求,没有人能拒绝一个虚弱老人的简单要求。
明诚踌躇些许,还是轻轻推开门。
下午的阳光和煦又温柔,因而带着一些虚幻的美妙,老人觉得自己陷入一些不可理喻的想象,但一切又如此真实明朗。
“阿诚叔叔……?”
他那样自然的唤出记忆深处的人名。
“嗯,苗苗。你好呀。”
明诚冲他笑起来,像他二十出头那年的模样。
明诚在病床边拉了把椅子坐下,老人精神还好,护士说是晚期了,保守治疗,不想给身体太大负担,病人和家人都主张顺其自然。
“到这个年纪也不想再折腾了,老人家子孙都孝顺,也算没什么可盼可求的了,这样也挺好的。”护士明显是看过太多,说得很是淡然。
明诚也淡然,但他的原因不一样。
梁老先生似乎不关心整件事情的合理性,或者说他一点也不想费心质疑眼下的情况,他只是有些开心又有些动容的样子。
“看见您就想起爸爸。小时候就记得他与你走得近,记得我和姆妈回武汉的时候,还是阿诚叔叔你送我们上的火车。”
明诚点头,“我还答应去武汉看你呢,最后也没有去。是我没守约,对不起啊。”
“爸爸也没守约,”老人笑叹一声,“从没回来过,还背着一身恶名。我从未了解他。”
明诚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握起他的手。
“他以前老跟我说,自己是个家庭主义者。”明诚笑起来,望着病床上的小男孩,“是真的,他很爱你。”
明诚离开病房的时候,表情像是冲进往事里撕心裂肺走了一遭,然后灰头土脸苟延残喘地爬出来。他晃了个神,然后撞进一个熟悉的气味里。
“大哥……”
明楼用一个不算责备但耐人寻味的眼神上下扫了他一遍。“我就知道。”
但也没再多说什么,“该走了。”明楼捞过明诚的肩,“该离开了。”他说。
女演员锦瑟的告别式充满了八九十年代的气息,简单优雅庄重,她的女儿于曼丽自然为丧主,令娱乐记者兴奋得张牙舞爪的又一情况是,明氏集团的三少爷全程站在她身边,而明董事长和她的另外两名弟弟也始终在场,看上去已经像是一家人。
“在白事里嗅出红事的气息,你看看他们,不觉得特别黑色幽默吗。”于曼丽面遮黑纱,与站在他身边的明台小声闲聊着。最让明台震惊的不是她藏在面纱下一副兴致盎然乐趣无穷的表情,而是她在漫不经心地说话的时候,举手投足里的痛失至亲的演技几乎内定下一届奥斯卡奖。
“你知道他们明天的新闻会报道什么吗?”于曼丽挽着他的手臂,就像是悲痛得撑不住身子一般。
“第一条是所谓你母亲病逝的新闻,内文是回顾你过去二十年光辉灿烂的一生,第二条是我和你之间的关系,然后蛛丝马迹抽丝剥茧一下我们俩交往的痕迹?”
“还有第三条呢。”于曼丽说。“我的父亲。”
她隐秘地笑了一声,“大概要花五百个字八卦一下我父亲到底是谁,为什么葬礼上也不露面,我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儿毕竟和母亲长得太像,说是收养的也太说不过去,于是只能是个野种私生女。锦瑟那无名无分惨痛的情史,被男人抛弃做单亲妈妈离开事业顶峰的惨淡人生,之类之类的。”
明台低头想看于曼丽说出这话的表情,却始终看不清晰。
“所以我说啊,你这又是何必呢?即便这些,这一切,锦瑟的去世,这个葬礼,你的出生,你的没有名字的父亲,他们的报道,这些人的眼泪,即便这些都是假的,可是你受到的这些议论和伤害都是真的啊。”
“我们这样的,面对这些是常态呀,明少。”于曼丽冲他眨眨眼,“就算隐姓埋名的生活,隔十几年也要四处辗转,重新落脚生根,和过去斩断联系。与其如此,我不如活得清楚明白,每回都通过这样的仪式总结总结上一回的人生是否得到了一些真情实感的爱意。”
明台在这些话中略有所感,他想起自己的家人来。
于曼丽把他挽得更紧一些,抬起脸露出眼睛里的灵彩光亮:“所以你确定,你如果真的加入我们,未来哪一天不会后悔吗?”
明台搂过于曼丽的肩膀,故作安慰态地拍着她的背,反问道:“那你确定,下一次的新婚之夜,还想做一次寡妇吗?”
【伪装者/台丽】情人谜
@便当当 其实不是我说的那个我预计要写的台丽……但是……嗯,情人节快乐!
爱你!
---
“于曼丽,假如到了二十二岁,咱俩都还是没有情人,那么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就真的在一起!”
“好呀,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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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史上的一段时期,巴黎的地下社会最了不起的两个人物分别是王天风和明楼。明家开军火厂,到明楼的大姐明镜这一代已经横跨亚非欧美四大洲,和平年代生意不好做,明楼是来扩展市场的。王天风是杀手工会蓝衣社的最新头领,背景神秘,不知道何处来何处走。
那个时期的巴黎,就和以前的许多时期一样,是文学之都、艺术之都、花与浪漫之都,同样也是间谍之都。谁能在这里获得情报上的优势,...
@便当当 其实不是我说的那个我预计要写的台丽……但是……嗯,情人节快乐!
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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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丽,假如到了二十二岁,咱俩都还是没有情人,那么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就真的在一起!”
“好呀,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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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史上的一段时期,巴黎的地下社会最了不起的两个人物分别是王天风和明楼。明家开军火厂,到明楼的大姐明镜这一代已经横跨亚非欧美四大洲,和平年代生意不好做,明楼是来扩展市场的。王天风是杀手工会蓝衣社的最新头领,背景神秘,不知道何处来何处走。
那个时期的巴黎,就和以前的许多时期一样,是文学之都、艺术之都、花与浪漫之都,同样也是间谍之都。谁能在这里获得情报上的优势,就能在大半个地球的权力网络里占得先机。
在那十年里,明楼和王天风都还只有三十来岁。年轻气盛,谁也不让谁,而且似乎还因为一些莫须有的往事,尤其针锋相对;有理由的时候要斗法,没有理由创造理由也要吵上两嘴。就在他们于巴黎度过自己挥斥方遒、轻狂肆意的青春时代的同时,我们故事的主人公,于曼丽和明台,也正是在这个时代的巴黎,由儿童成长为少年。
于曼丽和明台都是出身不明的儿童。这一点上,地下社会的权力集体对于选取继承人的眼光表现出了很大的相似。他们两个人第一次在酒宴上见面的时候,两个人还不到八岁,明台穿了一套白色的燕尾服,跟在两个哥哥们后面,像一只英俊的幼帝企鹅;而于曼丽穿着一件描云绣月的旗袍,头上戴着一顶带面纱的小白圆帽,婉婉转转就像一朵还没开的花。
两个小孩被男人们放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你姐到底什么意思?!”男人之一刚在软椅上坐下就跷起腿来,恨不能把脚指着对方鼻子说话,“什么叫上一代没完成的交给下一代去做?上一代有什么事就完成不了?”
另一个男人在对面正襟危坐,满脸礼貌的微笑:“我觉得您自己心里有数,‘联’、‘姻’,总不可能是我跟你,你说对吧?”
王天风跟被蛇蹭过一下似的,猛然浑身打了个哆嗦,不太舒服地也坐了起来。
“我可说好了,我只有于曼丽一个妹妹。你们家有谁能照顾她一辈子?总不可能是你这老东西。”
“我也就明台一个弟弟。”明楼仍然面带微笑地说。
“那就这么说定了,”王天风也笑了笑,“明诚娶她,我同意这门亲事。”
站在明楼身边的第三个男人——当时几乎是个少年——立刻僵在了那里。
“——谁跟你说明诚的事了!王天风你是不是故意找事!”
“我就说一句怎么了?怎么,你家阿诚不用娶媳妇吗?呵,在你姐背后鬼鬼祟祟,毒蛇你小心你自己遭报应!”
在两边哥哥们掀桌子推椅子、试图大打出手的时候,无人注意的两个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溜到了一旁的茶几底下。
“你也喜欢桌子下面吗?”
“嗯,”戴着白帽子的,漂亮的小女孩点点头,“习惯了。”
“我会听爆炸的方向。”明台往伸手指了指,“你听,现在在那边;只不过是想象中的炸弹,不是真的,砰砰砰!他们俩恨不得炸了这个地方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于曼丽被他逗得咯咯直笑,“——你那有什么稀奇呀?我还会听子弹哪——咻咻咻!我哥哥从这边出枪,你哥哥在那头。”
“那他们谁先打中谁?”
“我哥哥出枪快!一定是他先打中你哥哥!”
“不对,我哥哥最聪明了,他一定能躲开!”
“你哥哥那么胖,他跑得快吗?”
“我哥哥不胖!”
“还是我哥厉害!”
“不!我哥厉害!”
在他们争出一个所以然之前,茶几被整个搬开。
两个小孩被再次置于大庭广众之下,众人的目光中。
“明台,”“曼丽!”——争论的主角双双顶着和蔼的微笑,低头看向他们;旁边还跟着还没有适应这一切,试图拉了拉架的少年——“走,回家!”
在王天风和明楼忙于明争暗斗的十年里,于曼丽和明台基本上是以一半放养的方式长大。他们每周至少一次被家长们带到不同的场合参加社交和谈判,不知不觉地成了彼此最好的朋友。明台得到第一支勃朗宁的时候,于曼丽也学会了蝴蝶刀的二十种用法;明台开始调配致幻剂的时候,于曼丽也在背诵神经毒素的用法与保存;到了该学社交礼仪的时候,他们穿着紧绷绷的舞鞋,跟彼此搭档练习跳快步舞、华尔兹;学会了摩尔斯加密信息以后,先用电台给半座城之外的对方发送消息。
其实消息内容也很简单,无非是:
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你姐下次什么时候来啊
晚上一起出去玩呀
新年咱们去维也纳吧
到底是你哥更牛逼还是我哥更牛逼?
光阴似水,匆匆而去,倏忽之间,男孩长成了翩翩少年,女孩变成了美丽少女,巴黎九区的大街小巷、电影院冰激凌铺百货公司,都留下过他们追逐打闹的身影;只不过深夜横跨半个城市的电波消息内容悄悄更换了。
现在的消息内容也很简单,无非是:
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你姐下次什么时候来啊
晚上一起出去玩呀
新年咱们去维也纳吧
到底是你哥更傻逼还是我哥更傻逼?
“造军火真是太无聊了,”明台在十四岁那一年突然觉醒,“我天天研究的都是什么呀:68毫米和69毫米口径子弹在巷战、丛林战、阵地战的杀伤统计报告、弹片在热带沙漠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的城市与野外分别有怎样的旋转特性、哪些国家使用霰弹枪非法?这都什么年代啦!在哪个国家使用霰弹枪都应该非法!”
“你知足吧,”于曼丽叹了口气,“你哥至少还跟你讲讲法,我哥呢,一天到晚就知道草菅人命,打打杀杀,我都快放弃了。”
明台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我真不知道我哥是怎么忍下来的,这么多年,难道就是因为害怕我姐吗?”
“总比我哥什么都不怕好吧,我真怕他哪天把自己给作死。”
“唉,你哥至少活得痛快点!”
“可你哥他好歹还像个人啊!”
“不,还是你哥比较好!”
“不!还是你哥比较好!”
“……而且你知道我哥最傻逼的地方是什么吗于曼丽,”明台说,“他们到现在还觉得我们长大以后可以在一起。”
“这不是扯淡吗!”于曼丽一听就皱起眉,“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哎!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啊!”
“就是啊,包办婚姻,你说他们是不是傻。”
“……那,我们以后怎么办啊明台?”
于曼丽穿着粉丝绒的旗袍,跟明台并肩坐在大学外长着青苔的石阶上。
“不知道,”明台抱着膝盖,愁眉苦脸地说,“总而言之,我查过了,中国的法定婚龄是二十二岁,再过八年,他们肯定会把我们抓回去结婚的。假如二十二岁我们俩还没跟别人私奔,恐怕我们就要真的在一起了。”
“我可不要跟你在一起。”于曼丽马上嫌弃地打了个寒颤,往外挪了挪,“二十二岁是吧?我肯定会找到别人在一起的!”
“哼,我还会怕你?!”明台不服气地看她一眼,“我肯定也行!到时候你别看我的情人比你漂亮,对我眼红!”
“怕你呀!比就比!”
“比就比!”明台一巴掌在石头台阶上拍了拍,“那就一言为定,二十二岁之前,咱们都要找到各自的情人;假如到了二十二岁那年,咱俩都还是没有情人,那到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就真的在一起!”
于曼丽抿了抿嘴,悠悠然笑。
“好呀,明少!”
明台十五岁离家出走过一回,有一年被明楼带回香港去谈生意,他一个人偷偷扒轮船跑回上海,就跟当年被明镜捡回静安路明公馆的那个野孩子一样。明镜疼他,可是救得了他的苦,救不了他的命,他的命,是宿命的命。于是在上海养了几个月,还是被明楼拎回西欧。先扔到南法上两年高中,回来上了个冠冕堂皇的大学,读建筑。这是妥协的结果,造战舰炮楼是造,造亭台楼阁也是造。上大学的时候明台搬离了香榭丽舍大道的明宅,到拉丁区去租了一间自己的公寓住。
在这个时候,于曼丽反而是搬到香榭丽舍去了。王天风在香榭丽舍买了一套别墅,重新装修,成为一家艺术沙龙,命名为“锦瑟”,每天大开社交聚会,作为蓝衣社情报交换的中心;于曼丽就是这套别墅的女主人。明台也有去,跟着明楼明诚一起,明诚为了凑趣,时常画几幅画送过去,是很老气的印象派,放在一片塑料、钢铁、纺织装置艺术当中格格不入,每每被王天风刻薄评论,但是每次还是认认真真画了小幅的画,捧在怀里带过去。
明台懒得和明楼一起刻薄评论摆在那座房子里的每一张画,来了就找到于曼丽。于曼丽捧着香槟杯,靠在台阶栏杆上笑,白色的裙摆动不动就拖下两级台阶来。看起来像一位影楼招牌里的新娘,像一只装着花的瓶。
他走到她身边去。
“楼下这么多人,”他问,“哪个要做你的情人?”
于曼丽还是那样地笑:“明少,你说呢?”
他们携着手走到舞池中间,跳一曲探戈,音乐总会在这时恰到好处地切入《一步之遥》,这个戏码里唯一适配给他们的曲子。
“那个长谷肯定不行,他前几天向我们家问过价,想来跟东欧人真要动手;过几天你哥就会收价要他的人头,要是他运气好,估计还会死在你手上。”
“买他的人里,会有你们明家吗,明小少爷?”
“那你要先帮我看看,那个桃子小姐怎么样。”
“怎么啦,明少?你是看上她的人,还是她家铁路的运营权啊?”
“嘿嘿,都有吧!怎么样,曼丽,支不支持我过去试一下?”
“嗯,”于曼丽抬抬下巴,从鼻子里说,“也没什么不行,你去吧!”
下一秒,针筒出现在美人娇嫩的手心里,像刺刀挺出似的动作默契就像舞步一样顺滑;而明台胸有成竹地微笑不改,扭转过她的手腕,把针尖指向她自己的颈间。
“这个眼神延滞得不够。”明台不忘抱着人点评一番,“回头就靠这点手法去杀他吗?”
“多谢指教明少,”于曼丽凉丝丝微笑道,“我会留意的~”
直到几天后明台才回忆起于曼丽刺出麻醉剂针头的前一秒,语气里是不是真有几分吃味;那醋劲儿又是因为惯性、因为要使他分心、还是有几分真情;假如是为了骗他的话,那还确实是用错了心,因为他当时还真的鬼迷心窍,觉得这个日裔铁道大亨家的小姐或许有几分真的爱慕于他。到几天后的深夜,他带着一身炸药味儿摸回顶楼公寓的时候,于曼丽披着一件风衣,在门口夹着一根烟等他。
“消息早都传开啦,她家的铁路早被俄国人占住了,怎么,你该不会真把送回非洲的那批货搭在樱花号上了吧?”
“骗你们的。”明台忍不住笑了笑,从她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来,直接对着她的滤嘴,吸了一口气,点上,“今天以后,整个巴黎都会以为这批货在阿尔卑斯山炸了。我们这叫暗度陈仓。”
他还兴奋着,心跳很快,传到手指尖上,都有一突一突的颤抖。
于曼丽轻轻叹了口气:“我哥还以为,你哥这次真的被你坑了,今晚在家喝红酒庆祝。”
明台看看她,点了点头:“我哥也因为猜想你哥真以为他会被骗,高兴得半宿没睡觉。”
“还是你哥聪明些。”
“不,还是你哥好。”
“你哥好!”
“你哥好!”
烟燃了大半,两个人靠在湿冷的墙上,突然都笑了起来。
“吃点东西去么,于曼丽?”
于曼丽露齿而笑,掏出两张票子,拍在他胸口上:“电影都要开场啦,明少!”
在明台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和明楼为代表的家庭其他成员之间又产生了一次冷战。冷战的核心问题还是他将来要不要回家继承家族事业;家庭其他成员当中,明楼强硬,明诚委婉,而明镜没什么底线,明镜又没人能制得了,所以最后的结果还是绥靖。明台不再花明楼的钱;相应的,明楼也不再插手明台的事。欧洲的建筑行业不景气,明台在拉丁区成立了一个独立杀手小团体,明家算是默认了明台以此作为自己的经济来源;直到后来明楼发现该组织除了外勤明台自己、内勤兼后勤郭骑云以外,业务联系委托方,是杀手工会蓝衣社的最高领导人,王天风。
这基本等于是拜码头。
而且以王天风当时的做派,明台的待遇,基本上就是直逼于曼丽的入室弟子水平。
据明诚后来偷偷去明台公寓探访的时候说,王天风当天特地递了个帖子到明宅,气得明楼后半夜睡不着觉,从床上爬起来吃了两次头疼药。
这样平缓拉锯的日子就一天一天地过着。像巴黎的冬天湿冷的阴檐上落下的水。
于曼丽离开蓝衣社的日子,也是个雨天。
那天明台结束了几天的熬夜,从学校交了作业回家,看到客厅里一行水。
只有水滴,没有鞋印,好像一只淋了雨的猫跑进屋子里来。
郭骑云还在窗口的书桌上译密码,小客厅里的沙发上面向内横躺着一个人。
小小的一段背脊,真的像只淋了雨的猫一样。
郭骑云听到明台进来,回头问:“组长,你朋友?”
明台走近了才意识到于曼丽并没有睡着。她翻了半个身,眨了眨眼睛,看着他。
然后,好像这才得到了说话的力气似的,说:“对不起啊,郭大哥。”
据明诚后来偷偷去明台公寓探访的时候说,王天风一开始以为人在明楼手上,带人到明宅大门口去质问,被明楼滴水不漏地挡了回去,晚上打了十几个电话来骂人,明楼乐得后半夜睡不着觉,从床上坐起来,明诚以为他怎么了,结果发现他在那里无声狂笑。
于曼丽说,她突然间不想杀人了。诱因可能跟她见到了她的养父有关;小时候她一直以为杀了他,她的恨就没了,但是在随时可以杀掉他的那一刻,她突然不再想要这么做。就像一颗一直以杀人为目标准备自己的子弹,有一天忽然发现身体里装填的不是火药,而是肉和血。这件事实在令她自己也感到很大的困惑和打击;然而王天风是不会明白的。王天风自己就是颗子弹;他成功地当完子弹以后,还要再当打出子弹的枪,在这个自然的循环中兢兢业业、发热发光,站好上下两班岗。即便有他不是的时候——于曼丽补充——他也坚信自己是,乐于自己是,尽自己一切所能告别其他可能性,让自己是。
在他们十数年共同成长的岁月里,这是鲜少的深度语言沟通。对于特工和杀手,语言从来不是承载真相的东西,因而更加不能是承载友情的东西。他们很久以前就知道过彼此的身世,如何成为孤儿;那是刚认识最初几年的事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他们并肩坐在公寓楼的房顶,明台把自己咬在嘴里点着的烟递到于曼丽的嘴边。于曼丽低下头,一边捋头发一边把那烟咬住,动作有点风尘气,又有一点凶相;明台很喜欢看她这样的时刻。
她在锦瑟给巴黎地下世界的衣冠禽兽们当中国公主的时候,肯定不会露出这种模样来。这让他多少觉得他和那些预备要做她情人的男人们,终究有点不同。
子弹有子弹的浪漫。明台想;但没这么说,于曼丽需要听到的不是他思维中的这个方面。
“我佩服王天风不是因为他志向的内容,而是因为他实现志向的决心。”
“只有子弹才需要在空中走出直线。”于曼丽吹出一口烟,又凉丝丝地说。
“那离开一个家庭呢?”明台问。
他这话答得过于干脆,好像早就想过;于曼丽侧过头来看了看他。
“如果你真的那么想离开你的家,”于曼丽反问,“世界上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不是只有巴黎,香港,上海,可以容得下你。”
——“你到底想要什么呢?明少。”于曼丽问。
“那你呢,”明台也反问,“你想要什么?”
于曼丽张了张嘴。
好像从没想过。
“我想做个人。”她说,最终说得也很干脆。
“我也一样。”明台叹了口气,又挪了挪身体,挨她挨得更近了点,两个人吐出的烟雾在风里飘到一处,“如果完全依赖一个家庭,我成为不了一个人;可是如果没有了家,我也不是一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把手臂环在于曼丽的肩上;女孩似乎是习惯性的,又似乎是故意的,往他怀里蹭了蹭。
“我不明白。”她固执地说。
“你有个家就好了,曼丽,”明台没有计较于她的别扭,“快去找个家吧。我也会的;我们都会有家的。”
似乎是因为冷风,于曼丽有一点发抖;明台侧过脸去,在女孩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
他们都会有家的。
于曼丽在拉丁区住下之后,每天不问外事,专心发展文娱爱好,今天花钱买貂,明天玩郭骑云的相机和底片,后天在明台的画册上乱涂乱写,总而言之是惹猫逗狗,游手好闲,以至于明台有时候常会产生一种自己养了个退休交际花的错觉。除了以上破坏事项以外,她每天的正经事就是在巴黎的公开八卦小报和地下情报网上物色黄金单身汉,备做候选情人;然后就是对明台物色的候选情人进行冷嘲热讽。
明台现在已经成熟了,每天勤勤恳恳上班,老老实实杀人,出生入死挣一点咖啡面包钱回家,还要被于曼丽拿来买貂。但即便如此他也毫无怨言,而且最让郭骑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都这样了,明台还是没有跟于曼丽做过一点养退休交际花的人和退休交际花应该做的事情。于曼丽对此的解释是不屑的冷哼,明台的解释是超然物外的微笑——最后的期限已经快到了,如果二十二岁那年的情人节他们都再找不到情人,可就要真的在一起了。他从十四岁那年就非常确定,他一定能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这个家庭将会开明,自由,温暖而不令人痛苦,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成为更好的人,并获得快乐。假如于曼丽持相反意见,他就要证明给她看看,并且要她分享自己成功时的激动。
他不知为什么非常笃定,他一定能够做到的。
他在八月回学校拿毕业证的时候认识了程锦云。程锦云在巴黎学医,会的却是日语,去医院工作是为了掌握地下犯罪情报的,她的特工业务远没有日语水平好,明台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却莫名让他产生了一丝心疼。
这个女孩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这个行当——这个地下世界里。而他,只有他,能够把她救出去。
他们第一次见面,他记住了她的脸;第二次见面,他记住了她的真名;第三次见面,他在险境中为她解了围,她似乎不太领情,但这让他觉得更有趣了。第四次见面,他用一个非常老套的魔术让她笑了出来;虽然这个笑的意思可能主要是认为他傻,但是笑了就是笑了,就连于曼丽也得承认,这不能不算数。之后就有了第五次见面;然后是第六次、第七次……
于曼丽的情报分析能力显然比她强很多。但在收集了她的全部信息、上查祖宗十八代之后,于曼丽能给她找到的唯一硬伤,也只是:作为特工的业务能力太差了。
——“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明台愉快地耸耸肩,说。
“对,”于曼丽抱着手臂,轻轻吐出一口气来,歪着头,“这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他们没有看着彼此,但是知道心里想的都是同一件事——明台将会有一个家。和这个不在行的特工,组成一个互补的家庭,他们会脱离无聊的军火制造方案,黑暗的地下情报网,去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城市,过平凡、独立、自由、幸福的生活。
明台看着于曼丽,眼里闪着期待的光。
“难道你不为我快乐吗?”
于曼丽久久地看着他,嘴唇似乎动了一动。
她既不说是,也不说不。
“——可是组长,”郭骑云在他们背后直愣愣地说,“您二月十四号有个任务啊。”
“什么任务!推了!老子要表白!”
明台挥挥手,大刀阔斧地说;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于曼丽,就好像他那天要表白的对象是她似的。
郭骑云低着头翻了个白眼,然后说了个数字。
是这个任务的价格数字。
这个数字很好的解释了王天风为什么会把这单任务给他。明台愣了一下,郭骑云又补充道:“是个外逃罪犯,又是个老色鬼,十拿九稳的单子,有了这一票我们至少能吃两个月呢……”
明台张了张嘴,当家就知柴米贵,但是美好的爱情也来之不易;他既说不出接,也说不出不接,于曼丽这时突然说话了。
“我去吧。”
她说,
“明少去约会,我去杀这个人,诱饵你们还没找吧?正好也省了,杀色鬼不是我最擅长的么,白吃你们这一年白饭,我去吧。”
于是到了二月十四日,明台真的穿了一身休闲西服,和他几个小时后即将正式敲定关系的情人,出去约会了。约会的流程十分老套——“是经典,”明台说,并换得于曼丽的一个白眼——首先在高档餐厅吃饭,然后去看电影,出来后在百货公司的冰激凌店吃冷饮,他们将在百货公司关门时被赶出来,在巴黎深夜的街头巷尾留下追逐打闹的身影,然后他们会坐在长着青苔的石阶上,喘着气歇息,明台就将在那里向她告白:亲爱的,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
之前的环节进行得都很顺利。餐厅提供的肉食不太符合她的口味,但她也还是吃了;电影里一个配角的过早死亡让她一直在流泪,明台有点不解,但他们也还是在结尾处一起小声地叫好了;她在冰激凌店左挑右选了半个小时,其实每个口味都好吃的,每个口味他和于曼丽以前都吃过的,不过好在最后的剧情没有错——他们在巷子里边笑、边跑,最后一起坐在高地前面的石阶上。
那是一条背楼的小巷,街灯不开,月光照在女孩的长发上,气氛异常地好,明台知道今晚的结局肯定是他的胜利,他的心已经提前进入了满足的放松。他从西装内袋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支烟来,点燃——并在程锦云异样地看向他时问:“你也要一支吗?”
“你怎么抽烟呢?”对方惊异地问。
“……你不知道我抽烟吗?”明台有点发愣;好像有什么让他一时反应不太过来。
“你不知道我不抽烟吗?”对方更惊异了,一时也有点反应不过来。
“……”明台沉默了一秒,然后决定把这支烟抽完。
“对不起。”他说;而程锦云显然没打算接受这个道歉:“——你不是吧?”
“我只想抽完这支烟而已,”明台说,“以后不会了,有问题吗?”
“这是原则问题;你知道我是个医生吧?”
“这不是医生不医生的事——”
“而且你一直瞒着我?”
“我没有瞒着你啊?”
明台气笑了。
“那这样吧,”程锦云说,“你抽烟可以,我走,我不想和抽烟的人坐在一起。”
“行,”明台不假思索地说,“那你走吧。”
程锦云本来在做势拎起手包,听到他这样一说,动作忽然间僵住了。
明台夹着烟,直接站了起来。
“不好意思,打扰您了。”他回过头,对身后的人彬彬有礼地微笑了一下,“应该是我先走才对。”
他最后挥了挥手,
“再会!”
直到跑着从台阶底下穿过小巷、奔向香榭丽舍大道的时分,明台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对于家庭这个梦想的执念到底在于什么。与其说这个梦想是为了他自己,不如说是为了他和于曼丽。这个梦想把他和于曼丽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以至于在它快要实现的时候,他能想到的唯一的事甚至不是和这个梦想家庭中的另一成员有关。
在那一刻,他只想回到于曼丽的身边。
鎏金辉煌的街道上到处是暗藏的武器;有些来自帮会,有些来自家族,而其中最大的部分都经过明家的手,和明家的小少爷擦肩也有三分亲热。他花三分钟侵入锦瑟的武器库,在那儿挑中一架带支架的MP7,并发现于曼丽今天竟然只带了一把小刀,这可不是什么好预兆。当于曼丽对自己过于自信的时候,场面往往不是太血腥就是太危险,明台在楼梯下往上看,发现那个老色鬼还没有死的时候,就知道现在的情况属于后者。
他稳重地迎着目标呼唤护卫的身影走上前去,同时扔给于曼丽一把手枪。
“接着!”
于曼丽那天穿了一件黑底旗袍,绣花是百鸟朝凤;她在楼梯中折了路线去接枪,正好把目标的身位让出来。明台连步速都没变,抬起枪来一个点射穿胸,第二个点射穿颅。对于这种水平的家伙,只值得浪费两颗子弹。刚被杀死的目标从台阶上滚下;明台站在他脑袋边,低头看了看他肥头大耳的尊容,不由得又在心里多了一点勇气:自己和他们这些人,终究是有点不同的。
于曼丽接到枪后,也没有再低头看过她的目标。楼下涌来了一群护卫;正好十四个。明台转过身,两支手枪交叉火力,打完了两盒弹夹,楼下的人已经倒成一片。
于曼丽这才有时间,转过头来,看一看他。明台从下往上看着,发现她喘息喘得厉害。
不知道她是不是曾经真的以为过,他这一整个晚上都不会来。
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些了;现在不是思考那些的时候。明台把手枪插回枪套里,把MP7扛到肩上;往上几步走到台阶顶端,不远处的房间里,还播放着广播里的歌曲。
“情人节的午夜就要到了!最后播放一首适合与情人共舞的歌曲……和你爱的人分享这个甜蜜的时刻吧!不要忘了告诉他们你的心中所想——告诉他们,你爱——”
于曼丽看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含着千言万语。
“……明台,”她最后还是问,“你怎么来啦?”
没有时间了,明台想,现在可没有时间解释这么多。
这是二十二岁的情人节,我还要跟于曼丽跳一支舞呢!
“快来,”他站在于曼丽面前,微微低着头,看着她的脸,嘴角止不住笑意,“快来跟我跳支舞吧。”
“啊?”于曼丽有一瞬间的神情空白,“……可是这是我哥的地方,我们在这动了手,蓝衣的人马上就来了——”
“你会跳舞吗?”明台已经把她拉到了怀里,一只手托着她的手掌,另一只手还托着肩上的枪,“一只手带你,还会跳吗?”
活泼轻快的舞曲已经响起来了。
于曼丽仰着头,眼中神光变换,终于越来越坚定,握着明台的手,好像忽然有了以前从未有过的一种勇气。
“好呀,明少,”
她笑了起来,手指又紧了紧,然后冲着他点了点头,
“跳就跳!”
—END—
【伪装者/台丽】DREAMER 下
//完结!
//BGM:《Dreamer》的原型:完全感覚Dreamer
Make You Feel My Love:Adele版本
于曼丽不打鼓了。后来明台假装无意问起明镜,才知道于曼丽现在是在上海音乐学院读作曲专业的研。有奖学金,津贴,乐理课的助教收入,还有以前的积蓄。像明台猜的一样,日子过得还好。
明台猜想明镜明楼肯定知道这件事。即便其中没有他们的帮忙,以明家在音乐学院的世交之多,也不...
//完结!
//BGM:《Dreamer》的原型:完全感覚Dreamer
Make You Feel My Love:Adele版本
于曼丽不打鼓了。后来明台假装无意问起明镜,才知道于曼丽现在是在上海音乐学院读作曲专业的研。有奖学金,津贴,乐理课的助教收入,还有以前的积蓄。像明台猜的一样,日子过得还好。
明台猜想明镜明楼肯定知道这件事。即便其中没有他们的帮忙,以明家在音乐学院的世交之多,也不至于听不到于曼丽的消息。然而他们不告诉他。
为什么他们不告诉他,一年前他是不明白的。现在他却明白了。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就是感觉自己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在北京的第二年,明台和程锦云联合发行了第一张民谣专辑《北平的冬天》。
歌曲出来之前,程锦云的预告po底下,大部分当然都是她的粉和明台的粉发的支持期待的话。然而热评里却有一个几百点赞的回复是,“迫不及待把歌词替换成‘一二三四五六七’了,懂的赞我【doge】”。
虽然现在流行民谣,但,老王也还是有粉的啊,【doge】。
那条热评仿佛神预言。《北平的冬天》反响并不好。虽然之后的十几年中,仍然有不少越迷越深的程锦云骨灰粉靠“我从《北平的冬天》就喜欢她了”来标榜粉籍;但在它刚刚发布的时候,完全没有给期待它的人带来它应该带来的满足感。最善意的乐评人也只能给出“有诚意”的评语;挑剔些的乐迷则直接宣布对两位作者兼演唱者粉转路人甚至粉转黑。其中明台的粉丝表达的失望更明显一些。
S团的主唱明台,虽然轻浮,虽然舞台表现欲偶尔过火,虽然个人创作能力并没有全团得到老王制作加持以后表现出来的那么过硬,但是,放在同时期的中国乐坛,说是少年流行摇滚的第一偶像,是绝对没有争议的。即便不局限于一时一地,与全世界任何国家的流行摇滚偶像相比,明台的个人能力也不会输给其中任何一个。然而,在渡过了S团解散前的一年停滞和与程锦云同居的一年蛰伏以后,明台转型民谣,却完全没发挥出他唱摇滚live积累出的唱功,也没有解放出他受制于S团编制的创作能力,反而学会了程锦云虚浮的嗓音和矫情的歌词。以前他身上最迷人的,自信的气质,现在也变成了混杂着恋爱脑、中二病、空谈深度、强行忧伤、生硬沧桑的暧昧不清的东西。
一位文艺而犀利的乐迷是这样评价的:
“喜欢一个人,难免会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喜欢上了对的人,从尘埃里还可以开出花。要是喜欢上了不太对的人,低到尘埃里也开不出什么好花。”
一位不太文艺而更加犀利的乐迷是这样评价的:
“小明同学,请你现在马上到纽约找你王老师出卖脸皮出卖灵魂出卖肉体让他丢几首歌给你唱好吗?再在程小姐身边多待一秒就连老王也救不了你了!”
明台在网上被这么骂,明镜自然要知道,知道了自然不高兴,不高兴就问明楼知不知道。
明楼当然也是知道的。虽然《北平的冬天》不是明氏发行的,而是程锦云后来签的一家小公司;但京沪两地的事明楼不知道的实在不多。何况明台是他弟弟。但有些事,他知道也没办法管。每个人都有坎儿。有些是命中注定的,有些是自个儿给自个儿找的。然而,即便是给自个儿找的,也得靠自己才过得去。
明楼既然知道,明镜不免生他的气。然而还没等她在家给明楼穿小鞋,明台就又像当初从上海说走就走一样,又从北京说回来就回来了。
“大姐,”阿香给他做了鸡汤面,他偷偷抬起眼睛看明镜,“我跟锦云分手了。”
“分了就分了呀,年轻人交朋友分分合合很正常的呀。”
“对不起大姐,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
“哪有人怪你啦。”明镜叹了口气。
明楼回了家,先听见阿香对他一阵诉苦。小少爷自从回了家,每天早睡早起,少吃多动,又没有正经事给他做,便抢着做家务。
“您说他这是什么意思?”阿香委屈得快哭了,“这不是要我走吗?”
明诚赶紧拍拍她说不会的。给明楼使了个眼色。
明楼走进明台的房间。明台正在整理他的书柜。十七岁出道,这书柜有八年没人整理过了。
明楼问他:“你还想唱吗?”
明台顿住了。他把书放好,合上柜门,转过身面对明楼,毫无骄傲,也毫无胆怯地说:“想。”
“想唱什么?”
“想唱摇滚。”
“跟以前一样?”
“比以前还好。”
明台不声不响地签了明楼管理的明氏传媒。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他帮新人录demo,给现场演出当吉他伴奏,凡是不露脸的活明楼都把他丢出去干。有演出的日子后半夜才能休息,然而第二天见明楼之前还要完成作曲的任务。三个月里他需要写出三百首超过S团专辑水准的歌。
三个月以后,明楼拿着他的三百首歌词歌谱,面无表情地翻了一遍。然后他看了看明台,说:“夏天要到了。给你凑支乐队,去音乐节上唱次现场吧。”
明氏传媒旗下的歌手乐手都很少有新人。大家对歌手的状态起伏都见惯了,没人因为明台的转型失败对他心怀成见,但也没人因为他是明楼的小弟对他另眼相看。这就是最好的环境了。音乐节要唱的都是他新写的歌。伴奏的成员有贝斯手,另一个吉他手,键盘手,还有摇滚必备的鼓手。排练的时候他们在舞台上唱,明楼和明诚就在一边咬耳朵。吉他、贝斯、键盘都确定下来了。但明台还是能感觉得出来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以为三个月,三百首歌,我的坎儿已经过了。”明台对明楼说。
明楼叹了口气。
“你以为你的坎儿是什么?”
“是爱过的人。”
“你以为你爱过的人是谁?”
离演出的日期只有三个星期了。摇滚乐没有什么都可以,唯有鼓手,不可或缺。明台已经决定,要是实在没法和鼓手配合上,他就提前告诉主办方,放弃这次演出机会。然而那天早上去了排练室,前一天的鼓手并没有来。架子鼓后面的凳子上坐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扎着丸子头,正在看谱子。要不是看见了她的脸,明台都不敢相信她是个鼓手。
他站在门口说不出话。
架子鼓后面的小姑娘抬起头来,对他微笑了一下。
“看什么?”她还是那么轻声细气地说话,“不认识啦?”
明台看了她很久。像是要从这辈子的她身上看出上辈子的她,又像是要从这辈子的他自己身上找回上辈子的他自己。
很久之后,他终于也微笑了一下。
“于曼丽。”
伴奏的其他成员陆续来了。于曼丽往手上又缠了一层白胶布。明台担心地看了她几眼,但又怕她发现了多想,很快把眼神收了回来。他们把要演的曲目都合了一遍。明楼和明诚在边上看着,全程连眼神都没对过一次。
但是不用看明楼和明诚,明台也知道,这次是对了。
伤口没有裂开。现在明台写的歌也不像以前那么节奏激烈,用王天风的话说,“费鼓手”了。于曼丽打完了鼓,缠着胶布的手也还是好好的。明台放下心来。排练结束了,于曼丽走出他们的工作室,明台就跟过去。
“嗳,”明台知道于曼丽现在对他心软着,就刻意得寸进尺,像六年前那样对她说话,“你怎么来了?”
于曼丽轻轻笑笑:“我听说明少回来唱摇滚了,可是换了好几个鼓手呢。”
明台不好意思地笑笑:“是老师告诉你的?”
“是别的朋友那儿听来的。不过他也跟我说起过。”
“他劝你来找我的?”
“他劝我别来找你。”
“啊?”明台稍微吃了一惊,“为什么?”
于曼丽只是笑了:“他说,你们明家的人,套路都特别深。唱歌越好听的,套路越深。”
明台忍不住笑了:“虽然语境不对,但我还是觉得他是在损我大哥。”
于曼丽淡淡地说:“明少别妄自菲薄呀。我就觉得你唱歌最好听。”
明台陆续问出于曼丽一些近况。也不是他会套话;于曼丽要是不想说,再深的套路也没法从她嘴里套出话来。只不过是她想告诉明台而已。音乐学院确实是明镜推荐她去读的。专业考试考得不错,面试成绩也挺好,至于其中有没有明镜的情面,她也无所谓了。明镜后来也不主动联系她,基本只是逢年过节互相发条短信而已。她在音乐学院也认识了一些朋友,有些知道她以前在S团,有些也不知道;至于更以前的事,就没人知道了。至于她常去唱唱歌的那间酒吧,就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开的。明台要去音乐节演出的事还是不胫而走。音乐学院放假了,她没有暑期项目,在酒吧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似乎有点放心不下,于是,就来了。
“你过得不错。”明台由衷地高兴,为此把一点失落藏在一边。
于曼丽好像也没有笑得很开心。“是啊。”她说,“是不错。”
一连十几天下来,他们的关系变得有点微妙。排练、改歌、聊天、互相照顾,好像回到了跟以前一样的日子。然而又有些什么不同——当然有不同。
书上说,爱是想触碰又缩回手。明台现在对于曼丽,确实是想触碰又缩回手。可是于曼丽看他时掩饰的微笑和坦荡的眼睛,让他不知道是应该转过身一巴掌打醒自己,还是冲上去握住她的手。
离演出还有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乐团清空了排练室,准备去音乐节的场地踩点。明台发现在走廊一头,明诚正在和于曼丽说着什么。音量很小,但看得出明诚表情焦急,似乎有什么严重的事。明台心里一沉,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于曼丽的鼓槌在她自己包里,看不到。他去放乐器的车厢找到了这几天她用的架子鼓。他拿手机手电筒照着中鼓的边缘仔细看,在鼓面和金属边缘交接的缝隙里,嵌着片没擦掉的红色。
明台的手一下子凉了。他在心里一遍遍对自己说,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于曼丽打了那么多年鼓,知道分寸,自己一定是想多了。然而于曼丽脸上那淡淡的笑容在他脑子里越来越清晰。她在掩藏什么,好像甚至不用去问她也能知道了。
明镜二十一岁回来执掌家业以后,再也没有打过鼓。即便是亲友相聚,要她随便打首什么练习曲玩一玩,她也不去。那是因为鼓手的手上都有旧伤。只要练习停了下来,旧伤旁边的肌肉和皮肤就会开始收紧、僵硬,一旦再突然开始演奏,伤口十有八九会崩裂开。
王天风大概真的劝过她,不要来。
可她还是来了。
明台觉得心脏在胸腔里,每跳一下,全身都跟着疼一次。疼了很久很久,于曼丽走到了工作室门口。明台站在门外的阴影里。她看见了他。
“明台?”于曼丽愣了愣,“你怎么还在这儿?”
明台猛地握住她的肩:“你的手怎么了?”
“……我的手没事呀。”
“你别糊弄我。”明台发现自己的声音抖得有点厉害。像要哭了一样。他的手顺着于曼丽的手臂往下找,“你的手怎么了?你给我看看……”
“没事!我真的没事!你别……”于曼丽也像是快要急得哭了。明台一惊,赶紧放开手。于曼丽T恤外面套着衬衫,被明台抓得从肩头滑了一点下去。明台低下头,也不知是该先道歉,还是先追问她的伤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然而他抬起眼的时候,忽然看见衬衫里、T恤的袖子下面,于曼丽上臂内侧的皮肤上,好像有一块蓝色的痕迹。
他一瞬间认出了那痕迹是什么。在能反应过来以前,他先抓住了她的手臂,看清了那蓝色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一块刺青。半新不旧的,大概也有几年时间了。
刺的是,爱してる。
明台的大脑好像空白了。
“这是什么?”他听见自己问。
“是你教我的呀。”于曼丽的声音好像也颤抖着,轻声细气,但又坚定不移的。
“为什么刺这个?”
“明台。”于曼丽看着明台的眼睛。她终于不再微笑了。
不再遮掩的这一刻,她原以为她能做到保持坦然。
但她没有。
像是积攒了很多很多年的悲伤,终于要从她眼睛里涌出来。
“明台,再见。”
明台低下头去吻了她。几乎是用力地握着她的颌角。像是要交出他的半条命,又像是要留下她的半条命。他感到她的手挽住了自己的脖颈,手臂缠了上来,可是手掌却轻轻地贴着,仿佛没有了力气一样。
他吻着她,好像是为了让自己不要哭出来。可是他们还是颤抖着,让泪水打湿了两张脸。
这不应该是一个告别的吻。
他跟她明明没有开始过。
在他们可以开始的时候,他不明白她是喜欢他的。因为他那个时候还是个什么也不明白的小屁孩,只会拿那些小孩子互相玩过家家的把戏判断关系的起止,而根本不知道一个女孩子要是真的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会为他做什么。等他按照他的标准跟别人开始了关系,才渐渐明白爱究竟是什么。他爱过作为他女友的程锦云,然后才明白程锦云并不爱他。知道了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什么感觉,他才又明白原来于曼丽是爱过他的。
他那时候没有体谅于曼丽的敏感,没有去琢磨她对喜欢的特殊表达。因为他从来没觉得于曼丽和自己是不一样的人。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一部分。摇滚乐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能没有鼓手;他只用了一拍就找到了他的鼓手,像他的心跳,像他的灵魂,像他的半条命。他的人生里没有过什么求而不得,没有过辛酸委屈,能替代他心跳的于曼丽,自然也应该是光明无瑕的,他想象不到她有任何需要自卑的理由。
他那时太年轻,太自负,太幼稚了。
可若他不是那样的人,于曼丽也不会把他看得和世界上任何人都不一样了。
他们明明谁也没有套路过谁。
如果非要说他们之间是什么,大概,就是所谓,做这一行的,每个人都得过个坎儿。他们是彼此的坎儿。命中注定的。
于曼丽。咱们别唱了,好吗。咱们去把你的手治好。咱们永远在一起,你别一个人丢下我走了,好吗?
于曼丽,你别走。
于曼丽……
于曼丽用她缠着药棉、绷带和胶带的手捂住了他的嘴。她看着他笑,像是被他逗笑了,又像是从来没有如此幸福过。她用手腕勾住他的脖子,让嘴唇替代手指挡住他的话。
舞台下成百上千的观众在漫长的狂欢的夜晚中有些疲乏了,几乎顾不上留意上台来的演唱者叫什么名字。
这失察只持续了半分钟。
半分钟后,舞台底下的观众开始躁动、跳跃;远些的观众则被鼓声和和弦抓住了耳朵,纷纷问身边的人:“这是什么歌?唱歌的是谁?”
那天晚上明台预计演出的有三首歌。十分钟以后,沸腾的人群拒绝让他们就此下场。
“安可!”
山呼海啸的“安可”。
明台回头看了一眼鼓手的位置。
像以前的千百次一样,他在那里看见了于曼丽。
于曼丽对他微笑。
明台看着她,像要把这一刻永远地记在心中。虽然已有千百次,可他还是觉得这一幕永远也看不够。若要说告别,即便再有千百次,他的心也一定会痛如刀绞,就像现在一般。
然而,这一首歌,又怎么能不唱完呢。
八声极快的钹节奏,lead-in,然后,是疾风骤雨一般的中鼓。那鼓声快得像少年奔跑中的心跳,饱满得像少年不止的欲望,而节奏精准得简直是在卖弄,像少年从未被击败过、也永远不会被击败的骄傲的笑容。
《Dreamer》。
露天舞台的灯光照得人看不见观众,看不见场地,看不见黑暗的天空。站在台上,只觉得自己仿佛面对着幻想过的整个世界。这光芒永远不会熄灭,这鼓声永远不会停止,而这首歌,它每一次响起,都像是第一次唱一样啊。
演出结束后,于曼丽又一次消失了。音乐学院早就办好了她的休学手续,原因是医疗状况,返校时间未知。
而明台陷入了史无前例的消沉。
明楼看他歌也不会唱了,曲也不会作了,整个人连喘气都费劲,直接干脆把他丢回上海家里。
“大姐,”明台有气无力地愧疚着,“对不起,我又任性了……”
“唉呀,”明镜无奈又心疼地说,“又没有人怪你……”
“是我自己怪我自己。”
“知道怪自己是好事啦,”明镜拍着他的肩膀,“有句话啊,说做我们这一行的,都得过几个坎。过一个坎,就进一步。你现在遇上坎了,是好事啊。”
“可是,”明台觉得自己又要哭了,“我不想忘掉她……”
“傻孩子,”明镜拍了一下他的额发,“谁告诉你,‘过去’就只有忘掉一个办法啊?”
虽然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但高明的音乐人向来不屑以爱情作为创作的主题。真正的经典,一向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捕捉到的情绪和感触,放在恋爱中是一番滋味,放在人生起伏中有一番道理,甚至放在古今家国中,也有一番情怀。
追求这种境界的,首屈一指,当然是王天风。从蓝衣时代开始,他就很少写情歌了。蓝衣乐队的情歌主要在后期,而且都是明楼和明诚互相写给对方的。蓝衣乐队后来解散,官方的说法当然是音乐理念不合。但是乐迷们对此的解读一向是,楼诚夫夫秀恩爱秀得太过分,FFF团王团长忍无可忍举起了火把。
所以说,既然人生的道路有那么多条,爱情路上的一道坎,何必一定要迈过去呢。
如果给一个人的情歌只能够写一首,那么一生就只写一首情歌,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你是我的一道坎,我要迈过去的应该是我的狂妄、空虚、懦弱、粗鲁,我要迈过对你的需要胜过珍惜,要迈过渴望深沉却逃避思索,可唯独不应该迈过我爱你。
于曼丽后来去做了半年的理疗,那双手终于能握笔了。写论文敲键盘的时候,手上的伤口有时还会隐隐地发痒,好像在想念以前的夜晚它享受过的撕裂的痛快。她忽视掉它们,就像忽视掉每次拿起手机时都会想起来,在明台跟她说过那么多次不要走以后,她还没有对他好好说过一次再见。
她不敢。在明台那样看过她以后,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法再向他告别了。自己心里转过多少道理,对上他的眼睛也成理亏。所以要走也只好像逃跑一样。
彩云易散琉璃脆,世间好物不坚牢。不动真心的时候她也是七窍玲珑,无坚不摧的。鼓面的振动伤不到她,人来人往也伤不到她,对她来说唯一危险的,就只有明台。
她放弃了舞台,放弃了作为鼓手的前途,不过想在对明台的飞蛾扑火中给自己留下一条命。
现在明台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如果再不逃,这燃烧就必定不死不休了。
半年中,明台没有联系过她。偶尔和她发发短信的明诚也没同她提过明台的事。王天风回国过一次,请她吃饭的时候,也没说起明台。她起初在街头、公交车上时常觉得见到了明台的背影。然而几次发现是认错,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复学以后,学院里因为她成绩突出,推荐她去参加一个欧洲的交流项目。既然双手已经没有大碍,她也就答应了。在飞机上,她还是忍不住想到,二十五岁了第一次出国,但也总算能看看明台他小时候住过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在维也纳住了一个月,于曼丽除了乐理书上的德语词,也学会了怎么用德语问路、买面包、在集市上砍价。广场边的面包房周年纪念,老板热情地送了她一堆点心。她只吃了一块蛋糕就觉得饱了,于是找了张太阳底下的长椅坐下,把面包掰开喂广场上的鸽子。
广场上不拥挤,但喷泉边、长椅旁还是有很多出来晒太阳的人。有些是带着书本和朋友一起学习的大学生,有些是带着孩子出来消磨时间的青年夫妇。广场中间有一个人在假扮雕像,逗得蹒跚学步的小孩哈哈大笑。从不知什么地方,还传来幽幽的吉他的声音。
明台曾经对她说,在奥地利、法国,街头热闹的地方都有表演的人,音乐学院毕了业要去街头表演的也多着呢。
看来他没骗她。于曼丽轻轻笑了笑。
吉他的声音是从她身后传来的。她静静听了听,是《Make You Feel My Love》。原唱Bob Dylan声音深沉,Adele的翻唱也是大气浑厚。然而现在唱歌的似乎是个年轻男孩,温柔固然有之,但似乎太过甜蜜了一些,没有那么沧桑的气质。
大概是某个音乐学院刚毕业的街头艺人吧。于曼丽想。
《Make You Feel My Love》唱完了。吉他声静了一会儿。然后唱歌的人拨动了几个和弦。于曼丽心中猛然一惊。
那是她改编的《诉衷情》的和弦。
她终于回过了头。
“无限柔情像
春水一般荡漾
荡漾到你的身旁
你可曾听到声响”
明台坐在阳光下,抱着吉他,又轻又低地唱着这首歌。鸽子从他身边掠过,他抬起头来笑了一下。
老师说得真对。于曼丽一边觉得眼眶发酸,一边想笑。我飞过了两个大洲,却还是没有走出你的套路。
我总是,那样盼望
盼望有一个晚上
倾诉我的衷肠
从此后,就莫在彷徨
值得倾诉的应该是什么呢?
如果你是我的一道坎儿,我情愿永远不要跨过你。
明台在音乐节上的演出,本来被视为是复出之举。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那一夜大获成功以后明台又恢复了沉寂。整整三年没有任何作品、表演、通告、新闻。据说有记者在国外看到过他在街头弹吉他。然而去问明镜具体消息的时候,依然是只得到一句笑眯眯的,“他喜欢就让他玩呗~”
三年后他回国,突然地发了一张专辑。名字叫《锦瑟》。曲风很难界定,但肯定不是摇滚。因为所有的编曲里,都不再有爵士鼓了。
一般来说,专辑中如果有同名歌曲,总是排在前面。然而《锦瑟》里那首叫《锦瑟》的歌却在最后一支。
虽然与三年的毫无消息相比,专辑出现得有些突兀,但前前后后明氏传媒还是给他安排了不少宣传采访。一次采访中,主持人放了排在专辑最后的《锦瑟》。那首歌时长7分钟。歌曲结束后,有整整两分钟的沉默。然后有半分钟,一个女声轻柔的哼唱。很少有人记得那是什么曲调。但如果有喜欢明氏唱片的家传粉丝,可能可以想起来,那是明诚Feat《海上》的时候,唱过的《诉衷情》。
“可能很少有人能听到最后这一段素材。”主持人有些遗憾地说,“这样的设计是为什么呢?”
明台笑了笑。他现在的样子,已经完全是个成年人了。“这算是我的一个小玩笑吧。”他说,“对于特别执着的人,生活有时能给他一点最终的安慰。不过有另一个人说,这个设计的意思应该是‘世界上最长的路是你的套路’。”
“这段素材不是你唱的。”
“对!是个女孩的声音。”
“这个女孩是谁呢?”主持人好奇地问,“会不会是你的红颜知己程小姐?”
“不是!”明台笑了,“锦云现在发展得很好。下次去北京我会和她问好的。”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方便向你的歌迷们透露吗?”
明台停顿了一下。“是一个过去喜欢过我很久,我也喜欢过她很久的女孩儿。”
主持人有些意外。这个料未免有点猛。“那么现在呢?已经过去了吗?”
“现在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了,也不想那么多了。”
“那平时也还会有联系吗?”
“经常联系吧,隔天打一次电话。她现在在美国。我们全家人都很想她。尤其是我大姐,每次都跟她嘘寒问暖聊好久,我都抢不着话筒。”
“原来明董事长跟这位姑娘关系这么好!我想有些喜欢八卦的歌迷都记得,您跟程小姐谈恋爱两三年,大姐可是一面都没有见过她。”
“毕竟这一个不一样嘛。”
“看来这样的关系中,你和这位神秘的姑娘都各自感觉很幸福?”
“其实也不是特别幸福。我现在主要还是希望她能赶紧从美国回来。借这个机会,我也想喊个话。王老师,我知道你在听我的节目。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你什么时候回国我无所谓啦,能不能把我媳妇放回来?我们刚结婚两年就这么分居也不是个事,况且我们的闺女年纪还小呢,想她妈妈夜里老是哭,我大姐在家也睡不踏实觉,你不看僧面看佛面,考虑一下回来支持祖国音乐的前途呗!”
主持人彻底懵了。
“你刚才说——?这位姑娘现在已经是你的太太了?”
“嗯,差不多,”明台真诚地笑着,“其实‘锦瑟’就是我们女儿的小名。”
“这件事你的歌迷朋友们都完全不知道!你愿意与我们分享一下吗?”
“其实,这个故事也挺简单的,”明台说,“对于特别执着的人吧,生活有时会给你一点最终的安慰。”
-END-
【伪装者/台丽】DREAMER 上
//摇滚AU。主唱明台X鼓手于曼丽。其他隐含CP楼诚风镜。
//有程锦云。有明台和程锦云恋爱的情节。
流行偶像明台十九岁那年突然宣布要组band唱摇滚。拜的老师是王天风,他们之前在一档音乐综艺节目上有过一面之缘。
反响一片欢腾。他做偶像时的女友粉觉得他更酷了,亲妈粉看到他有了长远职业规划十分欣慰,而明氏唱片十几年积累下的乐迷更是激动万分:我们准备了快两年,总算能当上你的家传粉了!
明镜早年在美国学的爵士鼓。后来在一个摇滚band里当鼓手,二十一岁回来接唱片公司的班之前在北方演出了四五年。有这么一段经历,签乐手乐队的眼光毒得业界无匹,一提“大姐”没人不服,一时不少发烧友已...
//摇滚AU。主唱明台X鼓手于曼丽。其他隐含CP楼诚风镜。
//有程锦云。有明台和程锦云恋爱的情节。
流行偶像明台十九岁那年突然宣布要组band唱摇滚。拜的老师是王天风,他们之前在一档音乐综艺节目上有过一面之缘。
反响一片欢腾。他做偶像时的女友粉觉得他更酷了,亲妈粉看到他有了长远职业规划十分欣慰,而明氏唱片十几年积累下的乐迷更是激动万分:我们准备了快两年,总算能当上你的家传粉了!
明镜早年在美国学的爵士鼓。后来在一个摇滚band里当鼓手,二十一岁回来接唱片公司的班之前在北方演出了四五年。有这么一段经历,签乐手乐队的眼光毒得业界无匹,一提“大姐”没人不服,一时不少发烧友已经不认乐队或制作,只认明氏唱片的牌子。明楼改唱民谣摇滚以前也是混band的,吉他手兼vocal。他家明诚在同一支乐队当过键盘。这俩人是不是那时候好上的大家都猜得八九不离十。而王天风就更不用说了。
“老王是信仰。”
音乐节上、Livehouse门外,这句话就是同道相认的暗号。
大家都在猜测明家的小弟、老王的学生组band是走哪个路线。是像大姐一样走英美风,还是像楼总一样走民谣风,还是像老王一样走复古风。
每一种听起来都很酷炫的样子。
然后明台在社交平台上放的第一支Demo视频是一支日系朋克。
大家都疯了。
明镜对大家的反馈是:“他喜欢就让他玩儿呗~”
笑得眼睛弯弯的,无比和蔼。
明楼对大家的反馈是:“……他喜欢,就让他玩儿呗。”
笑得嘴角僵硬,一言难尽。
老王?
老王什么时候理过别人?
明台跟以前公司的合同本来就签的宽松,有明镜在也没人太敢管他;因此他宣言一出就解约了。乐团的人选是王天风帮他找的。第一次试排的时候排练室里贝司是老王十几年前的学生郭骑云,吉他手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还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名不见经传的,直到她在架子鼓后面坐下,明台都没敢相信她是鼓手。
老王把谱子卷成一卷扔给明台:“你写的歌,我把曲子给你编好了。看一眼,咱们试一试。”
小姑娘抬头问王天风:“今天是哪首?”
明台翻开乐谱。他那天给王天风十几首歌的乐稿,其中他最得意的是节奏最快,歌词也最轻狂的《Dreamer》。而现在他们要排的曲子,就是那首《Dreamer》。
“《Dreamer》。”郭骑云替老王回答她。
“我天,”小姑娘轻笑一声,“老师你是要我死啊?”
老王掐了烟:“先死几次看看。说不定你会享受这种感觉。”
明台看不太懂架子鼓的谱。但仍能感到那绝不简单。他又回过头看了一眼那瘦小的姑娘。姑娘扎着丸子头,坐在凳上,细细的胳膊拿住了鼓槌,松弛地举在空中,眼睛也没看谱,而是向他望了过来。
他们第一次对视。倒是她先朝他微笑了,他随后才反应过来。
“于曼丽,”王天风说,“你起。”
鼓手点了点头。
于曼丽。明台想,原来你叫于曼丽。
他看着于曼丽在钹上匀速敲击八下做基准节奏,然后精准、轻松、毫不留情地击向面前的中鼓。
他在同一拍确定那就是他心目中的《Dreamer》。那鼓声快得像少年奔跑中的心跳,饱满得像少年不止的欲望,而节奏精准得简直是在卖弄,像少年从未被击败过、也永远不会被击败的骄傲的笑容。
除了明台以外,郭骑云和于曼丽是乐队最先确定下来的成员。
在之后的一年里,也是仅有的确定下来的成员。
没有一个吉他手能找得准明台想要的效果。所以最后他干脆一个人担任主唱和吉他手。另一个主音兼吉他则一直处于面试/换人的程序中。这么拖了半年,他们索性以三人团出道了。
乐队名字他们想了很久。
老王当然是不管这事的。明台一天一个主意。郭骑云默默嫌弃他。于曼丽吃糖不说话。
快到预计发通告的时候了,明台一天晚上突然说:“你们信星座么?”
郭骑云:“不信。”
于曼丽:“信。”
明台:“那就用星座吧。我是双子座——Gemini,少女团的名字,不行。老郭,你什么座的?”
郭骑云冷漠地说:“不知道。”
于曼丽:“他金牛座的!”
明台:“Taurus——农业金属,不行。曼丽,你什么座的?”
郭骑云翻了个白眼。于曼丽笑眯眯地说:“天蝎。”
“这个好!”明台一拍手,“Scorpio,就它了!”
Scorpio后来普遍被乐迷称为S团。一开始出道的时候也是有人黑的,什么歌词里老加英语法语日语太装逼啊,什么主唱跟粉丝互动太轻浮啊,什么鼓手上节目上通告不说话太高冷啊,什么乐队自己不会写歌出作品全靠老王啊。之类的。
然后每次有人黑他们,他们就出新歌糊别人一脸。
三轮打榜的单曲糊过来,基本就没什么人黑他们了。
因为他们的歌就是好听啊。因为主唱就是出身学历高大上人长得帅性格还暖到爆啊。因为他们三个互动就是很有爱啊。还因为台丽就是很萌啊!
说到台丽这个非官方CP呢,明台的家传粉们就要暗搓搓地笑了。
主唱跟鼓手,天然是CP。
都过去二十多年了,口口声声说“我跟明小姐没什么朋友好做”,现在要组乐队了吧,还是给明台配了个女鼓手。
老王啊。
明镜确实请过于曼丽来家吃饭。大概是女鼓手和女鼓手的惺惺相惜。当然,也可能隔壁老王并不是唯一的台丽CP党。
但于曼丽没有去。
“为什么呀?”明台问,“我大姐很好的,你不要听小报记者乱说。”
“不是怕你大姐,”于曼丽淡淡地说,“我怕去你家露怯。”
“……哪那么容易就露怯了。”
于曼丽无奈地笑笑。“你不知道的多了,明少。”她说,“老师一直没告诉过你我什么学校毕业的,之前有什么资历,你都没有奇怪过么?”
“我一听你打鼓就知道你是我们团的人了。”明台不假思索地说。
于曼丽目光沉了沉。“我是老师在地下铁捡来的。你见过卖唱的人吗?说难听点就是乞丐。”
“什么乞丐不乞丐的。我在奥地利、法国的时候,街头热闹的地方都有表演的人。音乐学院毕了业要去街头表演的也多着呢。老师能挑中你,说明你那时就很厉害了!”
于曼丽看着他愣了愣。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呢。”
S团高冷鼓手于曼丽,采访玩自闭,不常正眼看人,被人黑过叼棒棒糖上节目。但是笑起来,真的很好看。
她只有两个时候会笑。第一是坐在架子鼓凳上,举着鼓槌将要lead-in的时候。第二是明台看她的时候。
Scorpio成军第一年就出了一张十四首歌的同名专辑。其中的《一步之遥》、《江船》、《波兰之鹰》都在各大榜单上给出很好的表现,《波兰之鹰》还在冠单位置待了四周,这对于新人乐队首专来说是相当罕见的成绩了。
年底颁奖季他们受邀参加一个流行音乐奖,期间也有上台表演的环节。台下明镜明楼明诚都在,三个人走到台上,郭骑云前后跟了王天风十年,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了,自然淡定;明台回头又看看于曼丽,看见她的脸有些白,坐在架子鼓后面也没有笑容了。
于是明台微微笑了笑。他把台下的几百个观众和摄像头后面的无数观众晾在一边,径直回身去,隔着鼓面,忽然握住了于曼丽拿着鼓槌的手。
他的拇指和食指贴着她的手腕。两个人的脉搏相贴着,如同呼吸和节奏一样彼此相合,直到两个人都把对方的脉搏融入自己的神经。
他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四目相对了几秒钟。
然后明台走到台前。
于曼丽看着台下的眼睛里又焕发出微笑。她举起鼓槌,敲四下节奏lead-in。那首《一步之遥》,每个鼓点,都仿佛穿越整个天空的闪电,正好不偏不倚,在你心脏收缩至极的一个瞬间打到你胸口上。
那次演出之后,S团再接受采访,主唱和鼓手就得不停地澄清提问:“不我们只是普通的队友和好朋友”“不我们没有在一起”。
而目睹了整个事件以及以前很多事件的郭先生表示,我招谁惹谁了?
不过他刚拿了版税终于可以跟女朋友结婚,摆酒的时候还指着明小少爷的红包,所以此时也少不得忍气吞声,安静地看这两个早恋少年作妖。
明台会弹钢琴,会弹吉他,会弹贝斯,会弹乌克丽丽,会弹手风琴;然而不会打鼓。他没事拿过于曼丽的谱子看,发现上面标了很多中文字——那首歌的一段歌词原本是日语。
他念了一遍。原来是于曼丽按着他唱歌的发音标出了日语歌词的发音。因为曲调扭转,有些音其实并不对。
于曼丽从外面回到排练室。明台笑着招呼她:“曼丽,你想背歌词也不跟我说一声。我教你啊?”
于曼丽冲他哼了一声:“谁要学了?”
“别客气嘛!”明台把她拉过来,拿罗马音标了发音写在谱子上。
于曼丽听他读了一遍,撇撇嘴说:“你讲这些都没什么用,我学这几个字也学不会日本话。你还是告诉我这几句到底什么意思。”
明台毫不生气,又一句句跟她解释。直到那段最后一句,正好是“爱してる”。明台瞟了眼于曼丽,突然起了淘气的心思。
“这句是‘再见’。”他指着“爱してる”说。
于曼丽冲他翻了翻白眼。
“干嘛!”明台无辜道,“没骗你!真是再见!”
“这里明摆着有个‘爱’字呢。”
“这你就不懂了,”明台一本正经地拉着她说,“日本文化博大精深,讲究物哀,就是说什么东西一旦到了告别的时候都会舍不得,所以要跟它说一声,我也是爱你的,好让两边都没有遗憾。所以再见是‘爱してる’。”
于曼丽看着明台,看着看着就笑起来。明台发觉她脸上是皮笑肉不笑。明楼发现他说谎的时候,大概也是这种表情。
“那什么……”
“明少,”于曼丽笑眯眯地说,“小小年纪,不要搞这么多套路。”
后来的人提起明台、于曼丽和郭骑云,总会提上一句他们组团出道时那段三年四专的美好时光。之所以爱提,真的是那段时光太美好了。即便是在摇滚乐圈这么一个荷尔蒙充足的领域——或者说,正是在摇滚乐圈这么荷尔蒙充足的领域,才更显得他们那时候美好。郭骑云稳重,水平和人品都让人放心,平时像大哥哥一样护着主唱和鼓手,做决策时又不会傲慢自大;明台和于曼丽好像总是在告诉全世界“我跟他/她天下第一好”但是还是没有跟对方在一起。明台当然有不少绯闻对象。但是乐迷粉个CP本来就不在乎那些约会吃饭的俗事儿;何况流水的绯闻,铁打的台丽,这俩人一对视身边就是水泼不进的AT力场啊。
他们是那么年轻。成军时连郭骑云也只有二十八岁;明台十九岁,于曼丽只有十八岁。他们虽然优秀,但并没有牛逼到让人把什么整个乐坛的未来寄托在他们身上的程度。所以,正是年轻该有的样子:轻松,自由,让人打从心里高兴。想想王天风年轻的时候在干什么?天天苦大仇深地琢磨深刻的灵魂问题,据老粉说他整个音乐生涯在台上笑的时候就只有那四年中回头看明镜的时候。明楼呢?明楼年轻的时候天天跟王天风撕逼。明诚就主要在拦住他们。
至于明镜。明镜年轻的时候根本不理人!就跟现在的老王一样。
没人确切知道他们具体什么时候认识程锦云的。又或者,明台什么时候认识程锦云的。对于老粉或者台丽CP粉,程锦云这个人无异于Beatles粉眼中的大野洋子。说出来应该没什么争议:就是她的加入使得Scorpio最终走向解散。
当然,程小姐后来也是有粉的。她自己的风格,平心而论,也有值得赏识之处。但她和明台的合作,在当时,对两个人无疑都不是成功的。
程锦云一开始是一家电台的DJ。电台台长与程锦云家里长辈有交情,又是明镜的好朋友,把程锦云介绍给明镜,其实是想劝明镜签她。
“会弹吉他,嗓子还不错,节目里唱过歌,很受欢迎来着呢。”
明镜说:“这也就录音室好听。气不够,我觉得差点意思。”
“哎呀,你不懂!”苏台长说道,“现在民谣特别火!就时兴这样的!”
“我懂,”明镜说,“我就是不喜欢。”
但还是让明台见到了她。
明台一直想再找个主音兼吉他手,把团凑齐四个人标准配置。S团走到第三年,三个人的配置已经显出局限性。第二第三年夏天发的两张概念专辑先是请了明诚客串键盘,录成了五首歌的《海上》,第二年又更是跟明楼、明诚两个人合作,共同出了《猎人》。然而他们又不能只出概念专辑——说到底,他们还是支少年朋克摇滚乐队啊。
明台请程锦云加入的理由也挺合情理的。男女双主唱给乐队的发挥扩大了很大空间。于曼丽也算能唱歌,但嗓子容易受伤,而且鼓手实在无法身兼二职。而且程锦云古典吉他的基本功也是不错的,要转摇滚,技术上不太难。
王天风听他理由的时候全程冷漠。
“你说得都对,”老王说,“女主音吉他,可以找。但不是这个人。”
“为什么不是呢!”明台急得说。
老王说:“面相。”
最终老王还是答应了他。
儿大不中留。大抵如此。
回过头王天风就找于曼丽单独谈了谈。
“你郭师兄心大,我是不担心的。主要是你。”王天风说,“你跟明台……”
“我跟明台没事!”于曼丽立刻说。
王天风翻了个白眼:“别装了。”
“……”
“我当初让你加他的团,就知道你对他总会有点想法。”
“您知道您还把我绕到里面?”
“干咱们这一行的,都得过几个坎。他这个坎,过了,你就大成。不过,就是死。我先把丑话说了。假入你们乐队要散,我让你进别的乐队,你就去好好干,以后少不了你的好。你别给我使性子,整什么三贞九烈从一而终的。谁没了谁都过得下去,知道吗?”
“老师……”于曼丽欲说还休。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王天风瞪了她一眼,走了。
于曼丽想,老师,不是我使性子;我只怕没了他的心跳,鼓我就不会打了。
-TBC-
【台丽/现代AU/知乎体】学生时代的爱情能长久吗?
让你们看看我有多热爱青春校园剧
更新了追加提问在末尾~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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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时代的爱情能长久吗?
其实我还是个高中生,和我女朋友在一起两年多了。不是快高考了吗,突然会想到这种问题。我当然不是想分手啊,我很爱她,只担心未来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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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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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赚钱不就是为了给老婆花吗。
江直树、柯景腾、Ron Weasley等人赞同
早上...
让你们看看我有多热爱青春校园剧
更新了追加提问在末尾~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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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时代的爱情能长久吗?
其实我还是个高中生,和我女朋友在一起两年多了。不是快高考了吗,突然会想到这种问题。我当然不是想分手啊,我很爱她,只担心未来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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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赚钱不就是为了给老婆花吗。
江直树、柯景腾、Ron Weasley等人赞同
早上在家吃饭的时候我二哥给我和我太太看这个帖子,说我们当时情况差不多,适合答一答来着。于是我不请自来了。嘿嘿,原来我已经算过来人了吗!
这其实是一个不太有意义的问题啊。
爱情的长久度关乎于学生时代吗?其实不关乎。的确读书的时候在一起,彼此都很单纯,更能有深入了解的机会,而且一起成长的这一段经历是校园恋爱以外的恋爱关系中难得的,而出了社会后的落差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起承担。但是说实话,世事变幻,谈恋爱这个事情本来就有很多干扰因素。所以这个问题基本可以简约为,爱情能长久吗?
那就看你们了啊。
翻翻看其他答案,有许多此情可待成追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故事。可知人生实难,如何让两情能在长久时,很大程度是双方共同争取和妥协的结果。
和我们家曼丽结婚刚满两年,我要回答长久与否的这个问题,其实自然比不上很多金婚银婚的爷爷奶奶。但是我和她同问主一样也是高中的时候开始交往的,跟问主讲一讲经验谈?
我和曼丽在一起得出的结论是,
不要想着未来,而是朝着未来,就会有答案。
要说我自己的故事之前哦,我要说一句!
高中谈恋爱不算早恋了啦!!
不算!!!
warning:大概只是一篇回忆恋爱故事的流水账。
我是高二下半学期时转学到后来的学校的。我曾经试图在巴黎读过高中,读不下去,我大哥给我转的学回国了。在教务处报道时,被王老师拎去他们班,因为他是我大哥熟人,就强行分配班级了。
我班主任不知道跟我大哥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总之把全身的关注点都放在了我一个人身上,就不能让我做一个安安静静坐在靠窗倒数第二排漫画主角专座上眺望操场的美男子吗?
王老师把我丢进班级,跟全班说今天来了个转学生,我刚要自我介绍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我未来的老婆,于曼丽。
其实那时候并不是我第一眼见到她。
那天我刚进校门的时候,看到有个小小的影子在操场上飞跑,一路走进去的几分钟间她至少跑了五圈,有一千米吧,然后没停过,还在跑。校服白短袖都湿透了,隐隐约约能看到背后黑色内衣透出来。长发扭成丸子头,随着她跑动散成马尾,还有湿漉漉的前额。一脸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无表情,特别神奇但是特别好看的女孩子。
在教室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换了制服,白衬衫百褶裙,丸子头盘得一丝不苟,冷冷地看着我,表情是“刚才盯着我跑步的变态。”
然后王老师说,于曼丽,你是语文课代表,他国外上的高中语文尤其不好,你当他同桌,高考复习你多带着他。
然后我特别高兴就坐到她旁边了,那是个教室正中间第三排,讲台正前方的位置。王老师有事没事就能阴笑着看着我。
当天晚上我大哥就接到家访电话了。首先我大哥一接起来就挂了第一个电话,抓狂,谁让那个疯子带的我弟弟?然后电话又打过来一次,总之书房里大呼小叫了一阵子。我二哥劝了半天。
然后大哥来我房间跟我说,明年就高考,好好复习,别想着考不好我能再送你出国。你王老师还把他的得意门生给你当同桌呢。
而我真的是最不懂我王老师的。
明明是他把我跟于曼丽凑一起的,我要追她的时候他又天天逮我们早恋。
法国老师就不会这样啊!他们都巴不得天天助攻好吗!
其实我不是读书不好,我读书特别好,只是不爱用功。英语不用说、理科我也好,历史地理的背一背就行了。语文呢,文言文难不倒我,我们家的孩子从小就从左传史记资治通鉴开始教,就是怎么说,我国特色阅读理解我真的怎么都过不去。
大概努力跟了一个学期,升高三之前我就年段前十了。正好也就高中教材全面结束,下学期回来开学的时候就开始高三总复习。
所以我暑假就开始追于曼丽。
那个时候还没有微信,只有QQ和短信。于曼丽的手机号我死也要不到,我就到班级的Q群里面翻她QQ。结果大家都不写备注,根本不知道谁是谁,只有我们耿直的班长郭骑云用的什么云淡风轻的昵称,QQ空间里都是他拍他隔壁班班花女友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谁。
我就在Q上敲他,让他给我于曼丽的Q号。
郭骑云打字巨慢回我:你追她啊?小心我告诉王老师啊。
你敢,我明天就跟他说你跟隔壁班花的事。
我终于要到了于曼丽的Q号!
原来是叫锦瑟的那个。
为毛是锦瑟啊。李商隐的那首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有前男友吗?!!!!
她在操场上疯跑是因为失恋吗?!!!!
本宝宝当时是有些伤心的。
但是我还是充满勇气的向她发送了好友请求:我是明台:)
还带个笑脸呢。
她拒绝了我。
拒!绝!了!我!
但是没关系,我知道去哪里见她。
她是我们学校游泳队的,夏天要回学校游泳馆集训。
郭骑云是他们队长,所以我打着找郭骑云玩儿的旗号每天都上体育馆泳池边去蹲着。
于是整个游泳队的女孩子都拿“变态”的眼神看我了,当然也不乏觉得我又变态又英俊的。
但是于曼丽没有get到后者。她只觉得我更变态了。
我觉得这个趋势不好,我跟郭骑云说:我要入队!我是热爱游泳才天天来泳池的。
郭骑云说:找王天风去。他是带队教练。
万万没想到,我以为王天风一定看得出我是为了把妹才来的会狠狠赶我走的时候,他又一次阴笑起来,说:准了。
但是他说我基础不行,体能不够,每天晚走多练一小时。
那我怎么追着于曼丽陪她回家?
还好,我和于曼丽都分在自由泳组里面。虽然平常训练男女生分开练的,但是成绩最好的四个人,最后要为了男女混合4X100自由泳接力出赛集训。
于曼丽毫无疑问是接力队的一员。郭骑云占了另一个名额。而我,并不是女生,所以也只能抢最后那一个位置。所以多练那一个小时,渐渐从一开始的心不甘情不愿,变成全心投入的练习,甚至有时候还留得更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的100米成绩上去了,而于曼丽不知道为什么,偶尔也会留下来多游一会儿。她说,她是因为不想成绩掉下去。
我后来再问过她,她说,其实是因为觉得我一个留下来游泳很可怜,但是真的很努力。因为有一天她回家后发现手机忘在更衣室回来拿,看到我一个人还在埋头狂游。
付出就有回报应该是人生真理吧。
于曼丽游泳是真的很好看。
她身材很好,四肢修长,但我看她游泳的时候真的一点邪心都没法儿起。她在水里就像海豚一样,自由自在,没有平时丝毫的拘束感。水虽然是冷冰冰的,但她竟然不再是冷冰冰的了。成绩提上去的时候,她会笑。
她笑真的特别难得啊。
我都看傻了,呛了好大一口水。
看我呛水,她又笑了。
我恨不得把整个水池的水喝干。
结果这么美好的时刻,王老师来了。
他来锁游泳馆的门,而我俩真是因为游得太开心,不知不觉又留了两个小时。
王天风气得颤抖:你们俩!怎么回事!天都黑了!两个人!留在游泳馆里!干什么!
我低着头理直气壮地吼回去:我们为了学校出赛一举夺金,拼死拼活的训练到现在!有什么错!
王天风好像找不到什么破绽。颤抖着走了。
他一走,我和于曼丽才抬头,对视的时候,于曼丽突然小小声打了个喷嚏,我们都疯一样的笑起来。
那天回家,机智如我又加了一次于曼丽的Q。
她通过啦!!!
结果第二天于曼丽来训练的时候感冒了。
因为前一天被王天风拎上岸说得太久着凉了,当然也有我们在水里泡了太久的缘故。
但是隔一天就是比赛,她觉得只是小风寒,加大强度热身运动排汗就会好。郭骑云也丝毫不知道怜香惜玉,根本没发现她不舒服。
这女孩子怎么这么倔呢。
比赛那天她拼了全力游完了个人赛,竟然还能拿个银牌。结果一上来就不行了,王天风一摸她的额头,烫得能烧鸡蛋。于是接力赛临时换人,我们拿了铜牌,就是输在本该由于曼丽游的那棒。
于曼丽披在好几条大浴巾里面抖啊抖,郭骑云领了奖下来以后她一个劲儿的对我们哭。她边抽泣边跟我说:明台,对不起啊,你那么辛苦练习都是为了接力赛能拿第一名,都是因为我。
唉,我哪是为了什么第一名啊,我是为了跟你一起游泳啊。
晚上回家我就把这一句原原本本的发给她了。
她回我一句:对不起。
然后她下线了。
我愣在电脑前面。她这个对不起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跟白天那个对不起一个意思,还是说本少爷我失恋了的意思????
那天之后一整个暑假,我都没有于曼丽的任何消息。
没过多久又开学了。夏去秋来,高三升学第一天,王天风把全班拉小操场去讲话,说是为了振奋军心。
结果他讲到一半开始谈早恋问题,我那会儿正偷偷往于曼丽手上塞棒棒糖呢。王天风幽幽走到我们这排跟前,说:我知道,你们,十七八岁,花季少年少女,啊,春心萌动!但是你们现在是高三学生,谈恋爱不能忍这九个月啊!六月份考完试,谁爱管你谁管你!
于曼丽的脸煞白煞白的,棒棒糖她没接稳,掉到地上去。
完了,我是真的怀疑她已经有男朋友。
我实在是忍不了了,自习课的时候我肘捅了她一下,推了一本语文辅导册给她。
有个阅读理解,巨难,实在是读不懂,这题你帮我看下。
于曼丽翻开书,脸突然红了。她转头看我说,这么简单你不会?
册子里夹了张条子写:你有男朋友了?
我说:不会。想不明白。
她说:骗我吧?
我说:真没有。
她说:你说没有,那就是没有吧。
我反应了一下:什么叫没有吧?!就是没有。
她说:嗯,就是没有。
我又活过来啦。
我和于曼丽又恢复了打打闹闹我死乞白赖追她的日常。
我打着学习搭档的名义,她在哪儿自习我去哪儿自习。又以报答老师的名义帮她去水房接水,下课去小卖部买奶茶的时候带她一瓶,中午食堂吃饭也帮她刷饭卡然后蹭一桌。
郭骑云特别嫌弃我:你这太明显了啊。你年段前十有什么脸把自己当差生天天要她给你补知识点啊。
我说:我高一高二的课文都没上啊!语文和数理化能一样吗?!
这天郭骑云要收全班的户口页复印件,要高考报名了。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她的一切都好奇,所以我求郭骑云让我看于曼丽的户口本。
郭骑云说:你变态啊。户口本有什么好看的。
然后一边偷偷把一叠纸塞给我。
我按学号翻出于曼丽的那张,发现曾用名那里,填了另外一个名字,连姓都不一样:金瑟。
我转头问郭骑云:这什么?
郭骑云说:哦你不知道啊,她那些女生小伙伴不都是喊她瑟儿瑟儿的。
我说:我以为是Q名啊!
郭骑云说:于曼丽高一的时候叫这个名字,后来过一学期就改了。
我说:姓和名都改?什么情况?
郭骑云小小声跟我说:我是不小心在办公室那老师们讲的时候听到的啊,因为你真喜欢她我才告诉你,你谁也不准说。
我说:性命担保!
他说:她以前是市福利院的。上学期于曼丽家长会来的那个大哥,是她的收养人。人家收养了以后就改名换姓了。听说,她本来是孤儿。第一个养父把她卖给人口贩子差点送去哪里当童养媳,还好警方破获整个窝点,救出来以后就送到福利院了。金瑟可能是以前养父起的名字吧。
我听着这个故事脑子里有点乱乱的。于曼丽总是冷冰冰的、很难让人亲近、好像也有信任障碍的问题,全部都有了解释。
原来她有这么一段身世啊。
我恍恍惚惚的抬头的时候,看到身后于曼丽一双冷到冰点的眼睛,正看着我和郭骑云。
然后她转头就走。
郭骑云叫着完蛋了站起来要跟于曼丽解释,我按住他说你别去我去,跟着从走廊追出去。
于曼丽跑得真快啊,果然第一天见她的时候觉得她跑得飞一样不是错觉。
我跟在后面喊她名字。路边经过我们教导主任老戴,晃着教鞭喊:走廊上不准追跑打闹!
好不容易在下第二层楼梯的时候抓到她,她转过身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说话的声音也像从水里面捞起来一样:你有意思吗?有意思吗!
我非常严肃的道歉:我错了,我不该窥探你的隐私。你别怪班长,是我求他的。
我又说:我戳了你过去的伤心事了,是我不对。你想骂想打就动手,但是求你不要以后不理我。
然后我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是真的喜欢你。
于曼丽听了这句话突然扑到我胸口嚎啕大哭,边哭边非常含糊地说什么好人都没好报,老天瞎了狗眼之类的话。
我完全听不懂。
只能拍着她的背。
然后我们教导主任提着教鞭从刚才走廊上追过来了,正好看到我俩这样抱着的姿势。我们一起被拎去了教务处。
王天风闻讯过来领人,他在教导主任那边耳语了两句,老戴突然面色一片慈祥和心疼,拍拍于曼丽的肩膀,就让王老师把我们提走了。
老师让曼丽回教室自习,把我留下说:看来你是知道了,这段时间你要多照顾她的情绪,老师们都不希望她休学,她哥哥也不想她离开学校。
我懵逼了。
我说:啊?什么?休学?我不知道啊!
王老师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说:于曼丽唯一的哥哥得白血病,可能不大行了。你是她同桌,你多照顾她。
我呆呆地走回教室,走到门口又没敢进去。
上天对她真的太苛刻了吧。我想起我生母去世之后大姐拥着我说“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的样子,大哥把我送去巴黎读书时在机场他还背过身偷偷擦眼泪的样子,恨不得把我身上一半的幸运值都送给于曼丽。
于是我默默从六楼走下去自动贩卖机买了两罐温的奶茶,又爬六楼回来。感觉心情有点平复了,才走进班级,把奶茶塞在于曼丽手里。
我说:你哥会好好的,你做好自己的事情,他会更有力气。
于曼丽低着头说:夏天比赛结束的那天。
我说:啊?
她说:夏天比赛结束的那天,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的。
我们相对无言。
我和曼丽好像是那天之后不知不觉的在一起的。
冬天过去的时候,于曼丽的哥哥去世了。
她大哥没有父母,有一个姐姐。本来有不少一笔积蓄,但是治病用去了大半,留给于曼丽的所剩支撑不完大学。那个姐姐好像没有能力继续收养于曼丽,而曼丽满十八了,也不会再有孤儿津贴,她要一个人独立生活。她也不要学校给她捐款。
她去参加她哥哥的葬礼,我偷偷从家里出来,去陵园外面等她。她一身黑裙,脸色苍白。我握了握她的手,她抬头说:你要不要去见我哥哥?
我问她说:我可以吗?
她问我说:你愿意吗?
然后我去见了见大哥。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现在每一年我和曼丽去祭拜妻兄时,我都很后悔地跟大哥说,那年知道他生病的时候,如果我曾经去探望过他一眼就好了。
我和曼丽要结婚的决定,也是在禀告我姐兄之前,先来和曼丽的哥哥报告的。
我问曼丽以后要怎么办。她摇头说没想法,哥哥说好好考试。
我跟她说,我跟大姐大哥商量好要考港大。香港招内地生有全奖的名额,要不然还有宋庆龄基金会底下的助学金。
我问于曼丽,你跟我一起去吧。
她说:去以后呢?
我说:我们在一起,再一起想以后。
她点点头。
高考前我们几乎是釜底抽薪的复习。正如王老师说的也没什么谈恋爱不谈恋爱了。
我是一心一意奔着港大去的。曼丽春天时受的打击太大,成绩掉了不少,本意只要能去香港就好。但还好,最后我们都得偿所愿,又成了校友。
我听大哥的读了金融,她总是喜欢江南园林所以读了建筑院新开的园境学。可能是因为我老陪她蹭课,不知不觉找到了挚爱,于是我中间转读了建筑,要晚她一年毕业。但曼丽中间机缘巧合在香港找到一个画廊实习,休了一年课,结果我们又对上了。
大一开学没多久,我大姐去香港出差的时候来学校看我。晚上说带我去镛记吃烧鹅,我跟她说要介绍一个人,把曼丽带给她看了。
大姐第一句话是:哎呀小姑娘,你白天真的没有事情呀?
一问才知道,曼丽早上睡迟赶着去听presentation,在学校门口正撞到我大姐怀里。
大姐很喜欢她。那天两个烧鹅腿都夹给于曼丽了。嘤嘤嘤。
然后从那年冬天开始,每年过年曼丽都和我回家一起吃团圆饭。
我们毕业那年,我决定回巴黎继续读建筑学硕士然后考证,曼丽虽然也想继续读书,但是硕士留学很难发出奖学金,而香港画廊的工作机会又很不错,还能全世界乱飞参加艺博会,所以她打好了先工作的主意。
但是如此一来就要分开。
所以我求婚了。
我们回上海在一家人的见证下订了婚,顺道一提那天不知为何王老师也来了……从他那儿听说郭骑云和他的班花女友也还在一起。
曼丽半年飞一次巴黎有工作,一呆一个月,而我圣诞和暑假都会回家,所以那两年的世界似乎也不是很难熬。我们去看卢浮宫各任国王留下的不同新翼,去看凡尔赛的花园,去看柯布西耶留在巴黎的作品,世界在我们脚下,我们在彼此眼中。
我毕业后,我们就正式结婚了。刚过第二个纪念日。
这大概就是全部的故事了。
能走到这里,有爱,也有运气,也有努力。
但其实我一直没跟曼丽讲的是,我当年叫她跟我一起去香港的时候,打着的念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和我一起去读书,读完书以后她一点钱都没有了,我就娶她然后我出去挣钱养她。哈哈哈。特别傻。
她经常说我傻,有时候会突然没事很温柔的喊我,傻子。
我就会回她:嗯,我也爱你。
祝大家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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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公司怒给甲方画了一天的图回家,二哥说帖子的赞都上千了。谢谢大家对我们的关注哈。还有,评论区表白的小妹妹们,哥是有老婆的人,你们矜持一点。你们要是不介意年龄差,我老婆肚子里如果怀的是儿子,你们可以报名当我儿媳妇,不收报名费,嘿嘿。
报答大家的关心,补充回答几个问题。
问:在一起十年,难道没有吵过架?
没吵架是不可能的,讲一下我们第一次吵架,现在想想也好笑。
是高中那时候的事情了。
有一次我、于曼丽、郭骑云三个人代表校辩论队出赛(没错,你们都看出来了,我们三个就是如此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王天风还是我们的带队老师。嗯,也看出来了,王老师教出来的学生不进辩论队谁进辩论队?
听说他以前和我大哥还是一个队的呢,然而他俩却经常同队持反观点,呵呵。
那是一个表演赛,我们正方,我们永恒的竞争对手隔壁校是反方,他们领队是梁仲春老师和曼春姐。曼春姐,我大哥的小师妹,初恋前女友,隔壁学校语文老师。她本来不该来的,还不是因为我大哥,那天作为特别顾问代表教育局来观赛,她屁颠屁颠的也来了。我大姐和阿诚哥因为要看我出风头,所以也过来了。
好一个阵仗,我准备一展抱负,我毕竟是字字珠玑巧舌如簧嘴炮MAX的队长呢。
我们队三个人的辩论风格是这样的,我走的路线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把对方绕晕,小郭同志的路线是“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的有理有据,我们家曼丽基本上惜字如金,但是一开口就能把对方抓住我们的破绽一句话顶回去。
如果比作3v3,我大概就是那个全场乱跑拉仇恨的T,郭骑云DPS控场,曼丽负责负责嗑着瓜子奶我们。
我满心澎湃准备一展拳脚,于曼丽和郭骑云从王天风那儿拿了一叠资料来说:看一看,老师说反方可能有的破绽和攻击我们的地方。
我仔细一看,完美预测了我们的防御路线。我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王天风和梁仲春为了辩论赛好看谁也不被谁压住,互相漏了对方的辩论资料。
耿直boy如我,当场就怒了,这算什么意思?还有意义吗?
于曼丽说:你还不快准备,他们攻击你的那些论点你要是当场被问到根本答不出来!
我指着她和郭骑云说:你们跟他们一样沆瀣一气、一丘之貉、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郭骑云说:行了组长!这叫吴越同舟!
我最气于曼丽,我以为她跟我一样的会不齿呢,她竟然没什么反应。
于曼丽说:你一会再忙着生气,快背!你家里人还坐下面看你呢,你想出丑吗?
辩论赛完我回家跟大哥义愤填膺地说这事,大哥说:你有本事找王天风骂去,骂你同学算什么本事。
我怂了,我不敢。于是想想于曼丽也是,而且她主要是为了怕我出丑。
所以第二天我买了一打棒棒糖和八种口味的百奇去赔礼道歉。
是不是特别傻啊,想想。
但是后来于曼丽说因为这件事情更喜欢我了呢。
嘿嘿。
第二次吵得比较凶的,是大一的时候。那次都怪我大哥。
内地生刚报道,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学长学姐接应欢迎一下。我大哥托他朋友的表妹来“配对”,一个大三姓程的学姐,读护理的。我大哥手伸得真长。
那学姐特别热情,带我去看图书馆介绍食堂,她还跟我住同一栋宿舍(香港宿舍男女混栋),有时候就一起从宿舍楼出来。于曼丽在外面等我吃早饭,整张脸大写的:
怪我咯?
但是那还是于曼丽第一次吃醋呢,所以我还是很开心。
我当然看得出来学姐是大哥拉的对象。于是大姐来看我的那天我就把于曼丽带给她看了。
我治不了大哥,大姐还治不了吗。
机智如本宝宝。
但是蛮神奇的是我们很少为了大事吵架,比方说毕业的时候我要读书她要工作这种事情,我们几乎完全达成共识彼此丝毫没有要干扰对方的意思。曼丽其实当然想一直跟着我,但是我劝她要有自己的理想,不能老是把我当做路标,再加上后来知道她会经常去巴黎出差能常常见面,事情就轻轻松松定下来了。大概因为是心里认定分不开吧,有一种很奇特的安全感。
稍微有争执过的一件大事是,我找工作时,有了维也纳的一个Offer。因为在巴黎学校找的工作,所以基本上没有回亚洲的职位,但是当时曼丽还在香港,所以我想回家去,还想陪大姐,所以准备拒了。我和我大哥二哥一起住在巴黎的公寓里,结果录信寄到家里我大哥看到了,他以为我一定会接,还特别高兴的跟阿诚哥一起带我出去吃晚饭,才提到这件事情。
大哥以为我会接是正常的,维也纳那个事务所非常知名,而我们家在欣特布吕尔有房子,维也纳比起上海香港巴黎,也算是一个家的,按理我会想也不想的过去。但我说我不去,我大哥训了我一顿。阿诚哥劝他说让我们好好想想,问我有没有跟曼丽讨论过,我说这个没什么好讨论的呀,她肯定让我去,但是我不想。阿诚哥说,两个人在一起,进退与共,不要私自妥协,很傻。
当天我给曼丽打了电话,她的回答果然是让我去。
我问她:我们还结婚吗?
她很笃定的说:结啊。
我问:两地分居难道?
她说:明台,你觉得我现在去欧洲继续把书读完好不好?但是你得借我钱付学费了。
我说:结婚了借什么借,我全出。
她说:一半。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
我们飞回家去领证办酒,我们去拜祭了她大哥,我妈,我正式带她见了我老爹——他到我大学的时候才终于找到我。
然后我们就回到奥地利去,她在大学读书,我上班。她读完书以后,在美景宫美术馆工作。我有时候自由班就去美景宫接她。六点闭馆之前我们手牵手一起看一会儿Klimt,他那张举世闻名的代表作《吻》就挂在那里。
大哥和二哥在巴黎生活,学校放假的时候也就直接到奥地利我们村小森林里来度假了。大姐只要一闲着,我们也没事撺掇她过来,尤其是现在曼丽怀孕,我感觉我大姐再也不想回上海了。
俗是俗了点,现在的生活就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吧。
问:怎么求的婚?
求婚在香港,前面说过,大学毕业的时候。
那天我要离开香港,回家整行李然后去巴黎,所以带曼丽去太平山顶看夜景,准备求婚。
结果那天。
风。太。大。了。
我一开始找准时机说“我们结婚吧”的时候风儿有点喧嚣……她什么也没听见。
她说:啊?
我又说了一遍:我说,我们结婚好了。
风儿依旧如此喧嚣。
于是我铆足了劲,用了平生最大的分贝喊:于曼丽,你要不要嫁给我!!!
这次风突然停了。
整个山顶的人都齐刷刷地望向我。
香港人民的普通话水平还是挺好的。
然后突然一阵欢呼喝彩起哄,我赶紧跪下掏戒指。
啊,现在想想,于曼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么多人看着怕我下不来台阶才嫁给我呢……
好了就到这里啦,还是要剩下一点只属于自己的回忆的。
大家晚安!比个哈特!
【明家全员】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明家姐弟亲情向,楼诚,台丽,风镜
*脑洞来自上一篇lo,关于那些明楼也曾是明家小少爷的日子
*日子太苦,写点甜的
*一发完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1】
明楼还是没有穿大衣出门。
米白色的大衣被他塞到两盆枝叶油绿的君子兰后面,明镜第一个发现,浇花的铜水壶还没来得急放下就夹着大衣冲出了门。明家那扇价值不菲的红木门被明大小姐撞得一晃三响,老管家忙着去扶门,就没来得及扶住明镜。明镜跑得快,长马尾在脑后甩着打晃,裙摆迎着风都给掀到膝盖上面去,老管家一边哎哟哎哟,一边上二楼去找明先生明太太。
先生,太太,太太诶,大小姐她——又跑啦。
【2】
明镜在教室外...
*明家姐弟亲情向,楼诚,台丽,风镜
*脑洞来自上一篇lo,关于那些明楼也曾是明家小少爷的日子
*日子太苦,写点甜的
*一发完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1】
明楼还是没有穿大衣出门。
米白色的大衣被他塞到两盆枝叶油绿的君子兰后面,明镜第一个发现,浇花的铜水壶还没来得急放下就夹着大衣冲出了门。明家那扇价值不菲的红木门被明大小姐撞得一晃三响,老管家忙着去扶门,就没来得及扶住明镜。明镜跑得快,长马尾在脑后甩着打晃,裙摆迎着风都给掀到膝盖上面去,老管家一边哎哟哎哟,一边上二楼去找明先生明太太。
先生,太太,太太诶,大小姐她——又跑啦。
【2】
明镜在教室外面看了一会儿,发现屋子一角聚了一小堆人,正中围着的可不就是她的好弟弟明楼。明楼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领口扣子解开两颗,袖子卷起来堆在手肘,好不潇洒的模样,他来回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双手,然后拿着方手帕往自己手上一盖,揭下来的时候手中就多了一朵嫩红色的玫瑰花。
周围的小女生发出惊叹的呼声,明镜在教室门口站定一喝,明楼,你出来!
明小少爷手一抖,手帕包着玫瑰花一起给掉到地上去。
【3】
姐,我是真的不冷。明楼在走廊里一边搓手一边说。
明镜瞥他一眼。
明楼接着说,姐,不信你看外面太阳多大,多暖和。
明镜真的顺着看过去,窗外乌蒙蒙一片,像洗染了色的旧布料一样,不透亮。
明楼在嗓子里干笑了两声,姐,我其实——
明镜猛地打了个喷嚏。
她出来得急,只穿着一套黄色的短衫短裙,小羊皮鞋蹬在脚上,只管漂亮不管保暖。明楼从明镜手里接过大衣,一边笑一边抖开给明镜披上,等大衣展开时他才发现衣摆那儿湿了一大块儿。
姐,这里怎么弄的,外面下雨了?明楼一边抹平衣褶一边问。
明镜想起那个被自己拎了一路的铜水壶,眼睛盯着明楼头上悬着的“团结友爱,勤奋上进”几个大红字,装作没有听到。
【4】
爸,这是这学期的成绩单。明楼把一张薄纸交到明先生手里,明明是很在意的样子,余光都不知道扫了多少眼,却还要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派头,轻飘飘地随手一递了事。
明先生接过纸粗略地扫了一眼,放在茶几上。
明楼鞋尖儿蹭蹭地毯,站在那儿没动。
明太太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一眼就看见小少爷在那儿旗杆似的杵着,明先生还在沙发专心里读报纸。明太太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把茶几上的纸拿起来看了一遍,开心道,哎呀,咱们明楼成绩是学校第一呢。
明先生嗯了一声。
明太太赶紧冲着里屋招呼,桂姨,桂姨,今天我高兴的呀,晚上咱们吃鱼,就按小少爷爱吃的那个做法来,晓得了吧?
明楼心里这才好过一点点。
【5】
等着明楼上了楼,明先生才放下报纸,问明太太,明楼真的是第一名?
明太太把成绩单一抖,指着说,喏,学校第一呢。
明先生连点三下头,这样好,这样好。
明太太把成绩单一收,哎,哪个不是不瞧不上眼的?
明先生板起脸说,我是怕他骄傲。顿了下,又说,收起来作甚么,再给我瞧瞧。
【6】
明楼的成绩单一直被明先生小心夹在账本里,这个秘密直到许多年后明楼整理书房时才发现,他的奖状,他发表的文章,他十六岁之前每一张的成绩单,全都在。
明楼捻起来一张,纸张压了太多年,风化得厉害,千小心万小心还是碎掉了一角。
他掸了掸掉落的纸屑,轻得像掸去那些同样留不住的岁月。
【7】
明楼送给过明镜一只琉璃金丝雀。
不是什么外国货,是他从旧货街里淘出来的,不值几个钱,可模样却好看。他把流光溢彩的小鸟放在明镜掌心,明镜拿起来看了看,问他,什么时候买的?
明楼心说,糟糕。
明镜一眼看破他的小伎俩,问他,是不是又逃学了?
明楼回得理直气壮,逃学是逃避学习,那些东西我都会,不需要学习,怎么能算逃学?
明镜不上当,作势要上楼找明先生告状。
明楼赶紧服软,他垮着眉眼去拽明镜,姐,诶——姐姐,我是看你生日快到,特地给你选的,我明楼从不乱送女孩子东西,要送,只送家人。
不知哪句话劝住了明镜,明镜问他,只送家人?
明楼承诺,只送家人。
明镜说,那你也不能逃学,逃学是态度问题,少来跟我打马虎。
明楼一叹气,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块手帕,明镜一看那帕子就瞪圆了眼。
姐,你的帕子那天落在爸的书房了,我替你收了起来,可我怎么看见这帕子一角绣着一个——
明楼话没说完,明镜伸手就要夺,十五岁的明楼已经比十六岁的明镜高出来一截,轻松一扬手就给躲了过去。
【8】
下午茶时间,明太太坐在花园里,明楼明镜分坐她左右。
明镜以后要作甚么?明太太一边剥桔子一边问。
明楼替她回答,姐以后要嫁人。
明镜蓦地蒸红了脸,呵明楼,你不要胡说。
明太太将橘子从中间分开,各递给两人一半,小孩子家家,谈什么嫁人娶亲的,早呐。
明镜说,我今年十七岁,不是小孩子了,明楼才是小孩子罢。
明太太又问,那明楼要作甚么?
明楼说,出国读书,师夷之长以治夷。
明镜驳他,悠悠故学千载,难道不足用?
明楼回道,当今中国,内忧外患,久病缠身却讳疾忌医,河山虽未飘零,但颓败之势已然阻不可挡,国人大多仍旧盲目,读书若能救中华,国军百万长枪大炮岂不是——
他话说一半忽然收住,两人一齐抬眼去看明太太。
明太太笑问,那明家的产业呢,你们两个人全都不要啦?
明镜说,家里还有明堂哥——不,还有爸爸和您呢!
明太太拉住明镜和明楼的手,握在一起,说,是啊,你们两个只管往前走吧,后面还有我们。
【9】
那天的落日特别红。
明镜捧着两张黑白照片走在前头,明楼跟在她身后。
他低头盯着明镜的影子,她的剪影似乎在一夜之间变得挺直而冷硬,她的步伐是那样稳,走在自己前头,在人群中替自己开出一处落脚之地。
他们两个终于走到人群的最高处,明楼站在台阶往下看,所有人的面孔都模模糊糊,他听到明镜说,只要他们姐弟还站着一天,明家就一天不会垮。
她说,想要趁乱瓜分明家的人,除非踩着我明镜的尸体走过去,有胆量的人,现在就可以站出来试一试。
他的姐姐穿着长及脚踝的黑色旗袍,明楼没由来地想起明镜那条黄色的短裙,跑得急了,裙摆会掀到膝盖上面,老管家会哎呀哎呀地叹气,可她从来都不在乎。
明镜又问,我给不服气的人最后一次机会,你可以站出来。
人群中一片寂静,没人往前踏出一步。
明楼终于松开口袋里的手枪。
明镜第一个跪下,接着是明楼,最后是身后几十双膝盖齐齐跪地的声音。
明楼伏在地上磕了三个头,再站起来时,他看见地上映着双一模一样的影子。
那是他与明镜。
【10】
那天没人问明太太以后要作甚么。
如果有人问了,明太太会说,她希望她的明镜,她的明楼,一直是这般长不大的样子,她的大小姐和小少爷会永远在自己身边,生活富足而轻松,他们的笑声不会从明公馆里散去。
她想过一辈子这样的日子。
【9】
明楼后来见过一次那个男人。
在咖啡馆,那个男人掏钱的时候带落了一块手帕,明楼正巧在他身后排队,就顺手替他捡起来,男人简单说了句谢谢,把手帕仔细叠起来放进西装贴近胸口的袋子里。
那个“风”字果真绣得不精细,明楼心说。
【8】
明诚在等明楼过来接他。
因着有些急事儿要处理,明楼被耽搁得有些晚,等到了学校门口他才发现,偌大的校园竟只剩下一个明诚还站在门口。
明楼紧走了两步,明诚遥遥看见明楼,双手拽着单肩书包的带子一颠一颠地跑过来。
明楼摸摸明诚的头,问他今天上课怎么样。
明诚老老实实地说,听课听得很认真,不懂的地方都记了下来,等着回家问大哥。
明楼牵着明诚的手,不知怎么,忽然问他,没有逃课吧?
明诚摇头摇得简直要掉下眼泪,说没有,我每一节课都有在听,真的,我没有骗大哥。
明楼自觉惹了祸,赶紧把明诚抱在臂弯里,拐到另一条街上去买糖炒栗子。
【7】
明楼一回到家就听到屋里明镜在同明台讲话。
明台站在客厅里,明镜坐在沙发上,拿手指肚一下一下去戳明台的小脑瓜儿,边戳还边说,你真是长能耐了,小小年纪就知道逃课,也不晓得是跟谁学的!
明台被戳得摇头晃脑,却还是一副不知愁的样子,奶声奶气地说,我逃课是去给大姐买生日礼物啦,大姐你看——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块儿巧克力,上面还印着法文——大姐,我可聪明了,老师讲得太简单啦,我全都会,所以不能算逃课,再说了,我的巧克力只送给大姐一个人!
明台理直气壮地补充道。
明楼赶紧领着明诚去厨房洗手。
明镜被明台气得直笑,拿了糖过来,紧紧攥在手里。
你啊你,明镜说,也不晓得是跟谁学的。
【6】
明诚费了好大劲才把小阿香抱在怀里。
明镜下楼的时候就看见明诚抱着乱蹬乱踹的阿香,急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明诚也不知是不是追着阿香跑了太久,脸上蒸出一点儿血色,回道,大姐,是阿香在和明台玩捉迷藏。
明镜一下子笑了,说,那你让他们玩呀,抱着阿香作甚么?
明诚露出点儿不好意思,大姐,阿香穿着裙子,又这样跑来跑去,家里人多,不好的吧。
明镜这才后知后觉,从明诚手里接过阿香自己抱着,嘴里说着,哎呀,这孩子真是,小姑娘家,一点都不注意的。
是啊,正巧明楼从书房出来,接话道,也不晓得是跟谁学的。
【5】
明楼许久不曾做梦。
梦里他又回到明公馆,明太太坐在花园里喝着下午茶,招呼他与明镜过去吃橘子,他动了动脚步,日头忽然就迅速沉了下去,午后倏然变成了黄昏,于是明楼跑了起来,像要跑过这时间一样,拼命跑了起来。
可是落日还是变得特别红,只剩明镜站在很远的地方和他招手,她的鬓角已经白了,却还是像以前一样叫他,明楼,明楼,你慢一些,不要摔着了呀。
他喊明镜,姐,姐。
明楼睁开了眼。
明诚坐在他床边,很安静地看着明楼,明楼动了动,发现他握着明诚的手。
阿诚,他说,我是不是老了。
明诚低头去吻明楼的眼睛。
【4】
开春的时候他们翻新了后院羽毛球场,又新开出一块儿地做射击场。
明诚是明楼一手带出来的,徒弟毕竟不如师父,明楼赢了明诚两枪是理所当然,只是没料到最后被王天风压了一头。
明诚在一旁看着,明楼是说什么也不想输的,偏偏王天风今个儿准头好得很,衬得他那飞扬跋扈的性子更加惹人厌。
明楼笑笑,对明诚说,阿诚,去给我们泡壶茶来。
等明诚端着茶水回来的时候,明楼已经赢了王天风四枪,明诚由衷夸赞道,大哥好枪法,听说王先生在军校的时候还没输给过别人呢。
明楼面上不露喜色,还是平素那副内敛又稳重的样子,谦虚道,运气好一些罢了。
于是明诚更加觉得明楼深藏不露。
【3】
明诚去倒水的功夫,明楼忽然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方手帕,说,那天我看到一方帕子落在我的书房,我就先收了起来,后来我看见这帕子一角绣着个字——
王天风去夺,叫明楼一扬手给躲开了。
那一刻明楼觉得自己其实根本一点儿也没老。
【2】
早饭时候,明台最迟一个下楼,手里好像还握着什么东西。
明镜看见了,问他,明台,是拿着什么呀?
明台把手往后背了背,梗着脖子说,先说好啊大姐,我不是故意进你屋翻东西的,我是真的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的,你可不许打我。
明镜好笑地看明台一眼,说道,你说罢,又拿了我什么东西要去送给别家姑娘啊?
她一个“又”字逗得明诚偷偷在饭碗后面笑。
明台急了,说,大姐,这个姑娘不一样!她——我——我,我不跟你们讲!你们除了笑话我什么都不会,我去找我同学说去!
去找同学可以,把大姐的东西留下。明楼不紧不慢地说,明台瞬间没了底气,嘴里嘟囔着,原来大哥最小气,你看大姐都没说什么。
明台把手拿到前面来,摊开掌心,是一只流光溢彩的琉璃金丝雀。
明镜和明楼看了那只金丝雀许久,忽然一同笑出声来,明诚明台不知所以,迷茫着对视了一眼。
明台啊,那姑娘叫什么呀?明镜问道。
叫于,于曼丽。明台回答,明明平日里最能言善辩的一个,此刻嘴里打了个结巴,脸也红了起来。她特别漂亮,又会唱歌又会跳舞,所以我想把这只金丝雀送给她。
你们年轻人哟。明镜笑着把那只琉璃小鸟揣进了明台的口袋里。
【1】
初秋时候,明言藏在花盆后面的大衣被明念给翻了出来,于曼丽知道后从下午就一直坐在客厅等着儿子放学回来。
放学时候明言估计是在外面花盆那儿没找着早上藏住的大衣,知道是事情败露,只得垮着眉眼进了家门。于是于曼丽追着明言,明台追着于曼丽,小女儿明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追着爸爸跑,四个人在家里足足转了三圈才停下来,把明镜绕得头晕眼花。
明言最怕王天风,最后还得王天风虎着脸问明言,这是谁教你的?
明言直接供出来,是大伯教的。
明楼还在二楼看着热闹呢,这一下火烧到自己身上,他也不急,坦然为自己开脱,我哪里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明诚在明楼身后说,明长官可以啊,玩心不减,越活越年轻。
明楼不语,只是笑着看明诚。
直到明诚被盯得也跟着笑起来,抬手去拂明楼的眼,问他,想什么呢。
整个明公馆灯火通明,楼下闹哄哄的,笑声一声叠着一声,久久没有散去。
“我想过一辈子这样的日子。”
【完】
另一版楼诚/台丽中心请走》》
原创:十八岁不会长大
1,
我死在十八岁那一年的春天。
看见山上滚石的那一刻,我向司机大喊:滚石!
司机回过头,笑呵呵地说:你也听这首歌啊,小伙子。
于是公交车就轰隆隆地撞上了山体的滚石。石头滚下山,滚到沿海公路,滚到了蔚蓝的大海中。
滚他妈的憨憨司机。
书上都说,在人死亡的那一瞬间,会快速回顾自己的一生。我却没有。不知道是我的人生乏味可陈,还是单纯的记性不好,我只是快速回顾了死于车祸的这一天。
这是我的十八岁生日。早上起来,我那个从不会祝福人的亲爹跟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
1,
我死在十八岁那一年的春天。
看见山上滚石的那一刻,我向司机大喊:滚石!
司机回过头,笑呵呵地说:你也听这首歌啊,小伙子。
于是公交车就轰隆隆地撞上了山体的滚石。石头滚下山,滚到沿海公路,滚到了蔚蓝的大海中。
滚他妈的憨憨司机。
书上都说,在人死亡的那一瞬间,会快速回顾自己的一生。我却没有。不知道是我的人生乏味可陈,还是单纯的记性不好,我只是快速回顾了死于车祸的这一天。
这是我的十八岁生日。早上起来,我那个从不会祝福人的亲爹跟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我激动地说:父亲大人,我已经准备好背负上富二代的重担去生活了。
结果我爸却叹着气对我说:其实一直没告诉你,你不是独生子女。
他死在你生日的那一天。难产,只能救下来你。
我呆住。
我问:为什么要告诉我?
我说:告诉我,他在哪。
他被葬在海边公墓。小小的,坐北朝南,可以一直看着大海。
于是,当我死在沿海公路的那一刻,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早知如此,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看了十八年海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啊。
2,
我在不知道哪一年哪一岁的春天醒来。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床头熟悉的灌篮高手海报。愣住了。
我冲出去,对着我爸大声问:这是哪一年?总之听我的,快去投资一个叫马云的人!给他钱!要多少给多少!
我爸一脸愕然地告诉我:马云不是都已经下岗了吗?我还欠着他的花呗呢。
吗的,我翻了翻手机,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穿越到多么遥远的过去。
准确地说,我回到了十八岁生日的这一天。
因为在我关上手机后,忽然发现我爸的神色已经变得有些沉重。
他对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我咽了咽口水,说:是我那个难产而没能出生的兄弟吗?
我爸愣住了,说:你那时候,就已经记事儿了吗?
3,
我和父母说了我所经历的所有事情。
我说:告诉314路公交的那个司机,让他开慢点。还有,不要再听赵传的一颗滚石了。
我爸惊讶地说:你也听这首歌啊,小伙子。
我说:亲爹啊,先别特么管我听不听了。
我爸还是将信将疑地查询了那名司机的电话,告知了他这些事情。
接着,在父母对我心里状态的担忧下,夜幕降临了。
电视里传来了公交车免于山体滚石的灾难。
据那辆公交车的司机说,在滚石落下之前,他曾接到了一通神奇的电话。
我们一同看到了那则新闻。
父母举起杯子,神色复杂地说:生日快乐。
我吃完,回到屋子里,沉沉地睡去。
结果当我醒来时,我爸还是神色复杂地走过来。
他对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4,
我和我的父亲,一起回顾了我的前天、昨天、和今天。
我爸说:没想到你生日这一天还编出了这么个故事,怪调皮的。
我一脸安详地问道:所以,你已经连我怎么知道那个夭折兄弟的事儿都不关心了是吗?
当再次度过了雷同的一天后,我一夜未睡。
这一次,绝不会有人暂时将我眼睛悄悄闭了起来。
我想了很久,关于这座小镇的青春,高中的课桌,夏天打蔫的树叶,冬天的冰糖葫芦。
我很害怕,我的排位还是白银,这样下去,是不是永远也成为不了王者。要知道,在我玩的游戏里,白银与王者之间,整整隔了四个大等级,一百个小等级。
当我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下定决心珍惜生活后。白天降临了。
我的父亲也降临了。
在我眼中,我的亲爹仿若已经变成了一个神棍。
他表面上在对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实际上却像是在讲,阿弥陀佛,没想到吧。哈哈。
我看了眼手机的日期,陷入了绝望。
我被困在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这天。
5,
之后的日子里,我做了很多种尝试。
我尝试过生日许愿。我尝试过逃离这座小镇;我尝试过去阻止那场山体落石的发生,然后被迫尝试过被落石碾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我尝试是不是可以用一天的时间从白银打到王者,结果非但掉回了青铜,还被人举报封了号。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将回到这一天的力量。
就在我快绝望的时候,我在新闻中捕捉到了一个信息。
那个信息排在山体落石之后,讲述一个年轻的女辅警,死于枪伤。
我忽然想起,在我坐公交车去海边公墓的那一天,我曾经在途中看见过一个女孩,正在小巷中与几个壮汉对峙。
那一天,我报了警。
原来,即便报警,还是会迎来这样的惨案。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开始去查阅这一天的所有新闻,终于发现在我生日的这一天,这座小镇上,只死了两个人。
一个是我,正陷入同一天的循环之中。
而另一个人,就是死于枪伤的那名辅警。
她的名字,叫做陈小梨。
6,
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起床,离开正要对我宣判什么的父亲,直奔我看见陈小梨的那条小巷。
等我赶到时,却已经晚了。
那几名壮汉被陈小梨揍得连他们妈都不认识了。
我冲她喊道:陈小梨!
陈小梨看见我,显得很惊讶,问:你是?
我焦急地说:没时间了!快跑,你会死在这一天!
结果,陈小梨却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她说:原来,你也被困在了这一天。
7,
陈小梨和我一样,今年十八岁,这是考上辅警的最低年纪。
我们坐在奶茶店里,交换着彼此被困在同一天的经验。
原来,最初不是那几名壮汉对手的陈小梨,每一天都在琢磨他们的出拳。终于,她可以像现在这样游刃有余地击败他们,并从他们身上拿到前往黑帮大佬仓库的钥匙。
在陈小梨的右臂上,被画上了一个数字。265。
陈小梨说,这是她给自己的目标。她要在300天内,逮捕黑帮大佬,如今,只剩下265天了。
陈小梨问:你呢?这些天来,你都在做什么?
我说:实不相瞒,我也在琢磨敌人们的战术。总有一天,我再也不会被人举报了。
陈小梨一脸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大哥,你今年才十八岁,能不能做些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啊?
我义正言辞地说:要知道,如果我无论如何都能重启这一天的话,不去做些对社会有危害的事情,就已经很伟大了。
陈小梨盯着我,说:这位仁兄,我可以现在以犯罪未遂的罪名逮捕你吗?
我说:陈小梨同学,如果有心情,还是想想怎么逃离这一天吧。
我想到陈小梨被枪杀的消息,再度问她:我怀疑我们的诅咒来源于死亡,只要我们都活下去,就可以逃离这个诅咒了。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杀了你?
陈小梨指了指我的后面,说:是他。
我回过头,一个穿得跟小马哥一样的男人,正拿枪指着我。
砰,砰。
两声枪响后,我回到了我十八岁生日的早晨。
8,
我找到陈小梨,看着她右臂上264的数字,气急败坏地质问她:陈小梨!你到底惹了些什么人!?
陈小梨再次把那些壮汉揍得鼻青脸肿后,走出巷子,漫不经心地说:就是一个黑帮大佬啦。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惹他?
陈小梨显得很惊讶,说:因为我是一个正义的人呀。
我哀求说:大姐,可以请你晚一天再做正义的人吗?难道你不怕死吗?
陈小梨想了想,认真说:我很怕。
我更加生气了,说:那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来招惹他!
陈小梨显得很惊讶,说:因为我是一个正义的人呀。
我说:操。
陈小梨也不生气,反而是过来摸了摸我的头,说:乖,不要讲脏话。
我打开她的手,没好气地说:我已经成年了!
陈小梨说:可是即便没有成年,也不应该浪费生活不是吗?还没请教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咳了咳,说:那你叫我花哥好了。
陈小梨掐了掐我的脸,说:小花弟弟,你不应该自暴自弃。我们要好好地活下去,哪怕只有这一天。
我没理这个喜欢动手动脚的女人。
陈小梨却自顾自说起来。
在她口中,那个黑帮大佬在这一天就会销毁所有的证据,离开这座小镇,远走高飞。
她绝不能在今天放走他,哪怕她会死上一千次。
这个十八岁的倔强小女孩。
你去打游戏吧,或者别的什么。陈小梨说,等我活着抓到了他,我们就一定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了。
我说:反正总是被人举报,没意思。
陈小梨歪了歪头,说:那你想干什么?
我勉勉强强地说:先帮帮你好啦。
9,
就这样,我和这个活力四射的女孩,陈小梨,开始了对抗黑帮大佬的征程。
陈小梨给自己订的目标也在不断缩减着:250...160...100...
我很多时候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两个十八岁的孩子,竟然生生活出了两个八十岁的烈士一样悲壮。面对威胁,我们无惧死亡;面对刀具,我们无惧死亡;面对哒哒哒冒蓝火的加特林,我们都无惧死亡。我开始怀疑,陈小梨就是想找死。
直到有一天,黑帮大佬和我们对峙时,掏出一把手枪,打向了陈小梨。
我大喊:不要!
扑向了陈小梨。
当我醒来后,找到陈小梨。她复杂地看向我,问:大哥,反正每次都会一起挂掉,怎么昨天要为我挡一枪?
我想了想,悲哀地意识到:或许我也变得和陈小梨一样,就是想找死。
死来死去的太无聊了,想找点更悲壮的死法。
这段日子里,我们摸清了大佬的作息,知晓了大佬的套路,但大佬不愧是大佬,他的底牌千千万,他的实力万人敌,他站在那里,像个游戏boss一样,我们始终无法将他逮捕。
在那天后,陈小梨这样对我说:大哥,你答应我好不好,不要再做那些自我感动的事情了。还记得我最初认识你时候,说过什么吗?
我想了想,说:你说,我们要好好活着。
我们要好好活着。陈小梨重复着我的话,锤了我一下,说,记住了吗,这位花花草草,你可千万不要食言啊。
我看着陈小梨笑成月牙的眼睛,忽然将她紧紧抱进怀里。
我说:好。
看着陈小梨的后颈,我击null晕了她。
那一天,我没有回家。我抱着陈小梨,躲在桥洞下。
桥上,黑帮大佬的手下喧闹地找着我们。
桥下,我紧紧抱着陈小梨,看着月亮在河里摇啊摇。
10,
我终于迎来了十八岁的第二天清晨。
我对陈小梨说,小梨,我们成功了,我们逃离了诅咒。
可是陈小梨却一脸的失望。她摇了摇头,说:恭喜你,小花弟弟,你逃离了诅咒。
她走掉了。
我喊她。
为什么啊!我们可以好好地活下去了!
陈小梨转过头,满脸的泪水。
她说:可是我好难过,过了那一天,我就再也不能逮捕他了。小花弟弟,还是花哥?不管你叫什么,我都好讨厌你。
陈小梨离开了。
我惊醒。
没有大佬,没有陈小梨,没有摇啊摇的月亮。没有第二天清晨。
我那个从来不会祝福人的亲爹对我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他又说:诶?你怎么哭了?
我狂奔出去。
11,
我找到那条熟悉小巷,找到熟悉的陈小梨。
陈小梨说:小花弟弟,还是花哥?不管你叫什么,我都好讨厌你。
那个在她手下被揪着头发哀嚎的壮汉,说:你讨厌他就打他好不好啊大姐?
我说:为什么我们都没死,还是回到了今天?
陈小梨却反问道:为什么你昨天要打晕我?
我只好老实说:因为我想我们好好地活下去。
陈小梨却冷冰冰地说道:如果不能痛快地活,和痛苦的死亡又有什么区别?
我说:可是,活下去不是比什么都重要吗?为什么要去管那些闲事?
陈小梨苦笑着摇摇头,说:大哥,你已经十八岁了,请你长大一点吧。我很怀疑,你真的有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做出过什么努力吗?
陈小梨说: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陈小梨走掉了。
我只好买了一杯奶茶,喝着回家。
当走到家的时候,再次听到那个新闻。
一名年轻的女性辅警,死于枪杀。
我说:陈小梨啊,陈小梨。
我好羡慕你,可以永远激情四射地度过每一天。
可我该怎么办啊。
我只是个胸无大志的家伙。
爱着平静的生活。
12,
这是我被困在十八岁生日的第十个月。
我没有再看到陈小梨。
我完成了一天在游戏排位中,从白银升级到王者的壮举。
这个壮举,源于我花费了半个月,拿到了一名游戏策划人员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找到那名策划人员,用这个秘密,让欲哭无泪的策划人员在游戏里,帮我把账号等级直接改成了“王者”。
后来,我时常在想,那个游戏打得不咋地,但活得像个王者一样的女孩,在做什么呢?
然后我在一个下午,去找到陈小梨。
果然,在熟悉的码头旁,熟悉的陈小梨,又迎来了和熟悉的黑帮大佬的决斗。
黑帮大佬说:怎么又是你?啊,为什么我要说又?
陈小梨说:少废话,这一次,我一定会将你绳之以法。
黑帮大佬:那就不废话了,受死吧!
陈小梨掏出枪,打飞了埋藏在周边的几个喽啰。她欺身向前,黑帮大佬每一个举动都在她的预料之中,黑帮大佬一边啊呀呀地叫着,一边毫无还手之力。
只是,最终黑帮大佬还是抓到了陈小梨的一个漏洞,一记贴山靠,将陈小梨打倒在地。
陈小梨苦笑着说: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八极拳。
黑帮大佬说:没想到,你居然知道我会那么多招式。
黑帮大佬用手掐紧了陈小梨的脖子。
黑帮大佬说:再见了,小姑娘。
陈小梨倔强地笑着说:一定会再见的,大傻比。
陈小梨,就像一个讨人厌的缠人精一样。她死死地缠着黑帮大佬,死死地缠着所谓的正义,她死来死去地与邪恶缠斗着。
就在黑帮大佬将要下手的那一瞬间,枪响了。
那是警枪的响声。
枪子击败了黑帮大佬,十数名警察将黑帮大佬围了起来。
我走到陈小梨身边,说:好久不见,陈小梨。
陈小梨显得很惊讶,说:大哥哎,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以前一直不相信我。
我说:如果钻研不透敌人,就去钻研朋友吧。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摸透了十数名警员的所有秘密,其中甚至包括一名警察局局长。
那些都是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即便谈不上罪大恶极,也足够让他们忌惮。
尽管这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让我受了不少的苦头。
但是啊,陈小梨。我想,总比死亡要轻松吧。
我用这些小秘密,成功使这些警员相信我所说的话,前来营救你。
陈小梨听了我说的话,说:很难相信,你这个只会打游戏的宅男,会想到这一层。
我说:那就要从我上了王者的那一天说起啦。
我向陈小梨伸出手,她那个被自己画上了“2”的胳膊,伸了过来。
我说:陈小梨,恭喜你,完成了自己的游戏。欢迎来到明天。
13,
我搀扶着陈小梨起来,带她去往医院。
病床上,陈小梨说:明天到了,又会是什么样呢?
我说:无论什么样,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
陈小梨笑了。她睡着过去。
我趴在病床边,说,陈小梨,你记得吗?我那天打晕你后,和你在桥下看着月亮在河里摇啊摇,很漂亮。
都晕了谁会记得啦。陈小梨嘟囔着说。
她闭着眼睛,又说:明天,我们一起去再看一次吧。
我说:好啊。
接着,我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然而,当我醒来时,面对的却是我爹的大脸。
我爹说:儿子,这是你最后一个轻松的生日了。我必须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他说:另外,你做了什么美梦,笑得这么开心?
14,
我再次找到陈小梨。
陈小梨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说:难道黑帮大佬幕后还有大佬?
陈小梨摇摇头说:绝无可能。他都快比卡卡罗特还要强了。
我纳闷道:那为什么我们还会回到这一天?
陈小梨想了想,对我说道:还记得那一次,你打晕我的日子吗?
我说:别提了,跟我冷战了好久呢。
陈小梨说:那一次,我们明明都活了下来,却还是回到今天。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皱眉问道:为什么?
陈小梨认真说:因为我没有完成我那一天的愿望,就是抓到黑帮大佬。
小花弟弟,你在这一天,又有没有什么愿望呢?陈小梨这样问我。
我想了想,想到那个滚石,那个沿海公路,那个海边公墓。
我说:我想见一见,我的兄弟。
陈小梨问:兄弟?
我说:他住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望着大海。
我将自己并非独生子女的事情告诉了陈小梨。
陈小梨点点头,说:我明白了,我们两个人的生死是不重要的。
我疑惑问道:什么?
陈小梨说:我们只有完成了那一天的愿望,才可以逃离诅咒。这样吧,我们明天逮捕黑帮大佬后,就去看看你的兄弟。
陈小梨摇了摇了自己的胳膊,上面被她画上了“1”。
她说: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成功。
我说,好。
15,
我在晚上回到家中。
我一边过着生日,一边看着新闻里报道女性辅警被枪杀的消息。
接着,我和父母坐下来,第一次,仔细地唠了唠那个夭折的兄弟的故事。
虽然是说那个兄弟的故事,但多数说的,还是关于我。
我说我不懂事,我说我不好好学习,我说我沉迷游戏,我坦白了逃课、作弊、与大学的挂科。
我说,如果夭折的是我,你们会不会省心一点?
我爸说,一般来说,婴儿出生,不是先出来头就是先出来脚,结果医生说,那个婴儿是双手先要出来的,没办法的事情,你也不要过于自责。
我看着樱木花道的海报,笑着说:可能他比较喜欢打篮球吧。
我说:明天,我想去看一看他。这就是我生日的愿望。
我爸说:好。
妈妈也在旁边说:儿子,这是你的成年生日,还是许一个别的愿望吧。
我看了看格外慈祥的父母,鼓起勇气说:那我再坦白一件事好了,以后我可以在家里抽烟吗?
我爸就很慈祥地说:如果夭折的是你,我们应该真的会省心一点。妈的。
我笑了笑,轻声说:既然如此,我戒烟好啦。你们就当我没提过吧。
反正,一切都会被忘记的。
我回到屋中,关上门,睡了过去。
16,
翌日,我和陈小梨完美地号召那十数位警官,将黑帮大佬逮捕了。
逮捕后,已是深夜。
我说:要来不及了。
陈小梨果断说:我们打车去。
我们打了一辆车,前往海边公墓。
车上,陈小梨忽然问:今天过后,你还会来找我吗?
我说:不然呢?咱俩也算是革命友谊了吧?
陈小梨笑着说:好。那我们拉钩。
我有些讶异,这不是陈小梨的性格。
印象里,她一直是激情四射的女孩,倔强执拗,几乎从未出现过这样的画风。
但我还是伸出了手。
我说: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轰隆隆。
滚石再次出现了。
我忽然回忆起来,在新闻中,第一次的山体滚石之后,还有一次余震。
我说:刹车!
显然,司机也没有意识到这次的余震,即便踩了刹车,还是直直撞上了山石。
车体翻滚,我们被撞向公路旁的大海之中。猛烈撞击下,我余光瞥见,鲜血正在涌进来的海水中漂浮。
车已经沉没,司机也已去世。
海水仍未灌满车厢,我去拉陈小梨,结果陈小梨却拽住了我的手。
一块尖锐的石头,穿透了她的腹部。鲜血正在流出。
陈小梨说:陈小花,我知道你的名字。
我说:为什么还有心思去查我的名字啊!
陈小梨说:陈小花,你要带着我的那份好好的活下去。快去,见到你兄弟的那块墓碑,完成你的愿望,就一定能活下去。
我说:干嘛那么悲壮?淹死就淹死吧,我们还可以重来。
陈小梨却留下了泪水,她说:没有机会了,对不起,陈小花,对不起。
陈小梨说,那些数字,不是她自己画上的,而是每一次回到同一天后,都会出现在她手臂上的。
陈小梨说,那些数字,就是我们的死亡倒计时,300天,300次的机会,如果我们还不能逃脱这一天,就只能应该彼此本该死亡的那个结局。
陈小梨嘶哑着嗓子,说:出去啊!陈小花!
陈小梨掏出手枪。
砰!
击碎了车后的玻璃。
陈小梨说:出去啊!出去!带着我的那份,活下去啊陈小花!
我试图捂住陈小梨的伤口,却无法阻挡鲜血的流出。
我只能无力地嘶喊道:陈小梨!
陈小梨胳膊上,那个“1”正在缓慢消失。
陈小梨呈现出了我从未见过的愤怒,她双手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推着我。
海水已经淹没了整座车辆,在这样的水压下,我仍能感受到一个女孩推开我的力量。
那是怎样强大的一种力量?
我说:一起出去好吗?陈小梨!
喊出来,却只能成为水中的泡泡。
而陈小梨推着,用力地推着,也一直张嘴喊着什么。
我知道,她在喊着:出去啊!出去!出去!
不知道海水淹没了我,还是泪水淹没了我。
我借着陈小梨的力量,向外爬去。
我回头望去,陈小梨露出欣慰又阳光的笑容。
冰冷的海水中,她笑得很温暖。
她还在说着:出去吧。出去。
然后我转过头,是一片光明。
一个白色的人,在白色的光下,说:出来啊!出来!
我眨了眨眼睛,看清了那个人。
那是一个大夫。
这是在产房之中。
我说:大夫,救一下陈小梨啊!
我说出口,却变成了哭声。
我回过头,在一片鲜血中,一双小小的手,失去了力量,垂了下来。
我想起,父亲说过的那句话。
他说,一般来说,婴儿出生,不是先出来头就是先出来脚,结果医生说,那个婴儿,却是双手先要出来的。
我说:陈小梨。
原来没有什么兄弟。
原来你就是我的妹妹。
一个本来生龙活虎、激情四射的十八岁女孩。
我很想哭。
事实上,我也只能哭。
医生说:他活下来了!
17,
黑暗中,哭声越来越近了,我甚至分不清,是不是我的哭声。
于是我奋力地睁开眼睛。
我那个亲爹在我病床上抽泣。
我爸与我对视后,再次喜极而泣。
他说:小花,你总算醒过来了!
我看了下病房中的时间,那是我出了车祸后的第二天。
父亲说:不急,等你伤好了,我们在一起去海边公墓看他。
我尽力地说道:那个他,是女孩吗?
父亲显得很惊讶,说:你怎么知道?
我和你妈早为你们取好了名字,你叫陈小花,她叫陈小梨,好听吗?
我说:很好听啊。
我望着窗外,似乎已闻到阳光的味道。那是春天的气息。
我说:听上去,她应该会成为一名很厉害的警察。
我爸纳闷道:为什么会是警察啊?
我笑着说:你不懂的。
18.
伤好后,我去了那片公墓。
我站在那个写着“陈小梨之墓”的墓碑前,笑着,哭着。
我轻声说:喂,我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的啊。
你放心好了。陈小梨。
以后有时间,我再来陪你看,月亮在大海里摇啊摇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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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吞茶嚼花。
拍不出好看的相片,画不出好看的画。
但很想为你写一些漂亮的故事。
谢谢关注哇。
玉梦 | 先手完结长评:将你拽入这红尘烟火
作者主页: @咖啡戒不掉的黑超
救命,先手害我好苦啊,这让我以后如何看得下去别的书,只能日日夜夜品读,时不时重温经典了。原本以为一次长评已经够我抒发了,没想到后面几张如此紧凑,恨不得开个播客和朋友一起讨论《先手——玉梦经典》漫谈之一之二之三。
开个玩笑,回归正题。在我一开始还没看剧的时候,我在老福特上的榜单上已经看过了先手的名字,但那时我被那章开头的“破防力MAX”警告给破防了,脆弱的心不能再经历生离死别的摧残,所以我第一次错过了先手。我知道这次的民国故事又是结局悲剧,所以一边抗拒看原剧,一边在网上问有无人可以推荐点he向同人,这时有人...
作者主页: @咖啡戒不掉的黑超
救命,先手害我好苦啊,这让我以后如何看得下去别的书,只能日日夜夜品读,时不时重温经典了。原本以为一次长评已经够我抒发了,没想到后面几张如此紧凑,恨不得开个播客和朋友一起讨论《先手——玉梦经典》漫谈之一之二之三。
开个玩笑,回归正题。在我一开始还没看剧的时候,我在老福特上的榜单上已经看过了先手的名字,但那时我被那章开头的“破防力MAX”警告给破防了,脆弱的心不能再经历生离死别的摧残,所以我第一次错过了先手。我知道这次的民国故事又是结局悲剧,所以一边抗拒看原剧,一边在网上问有无人可以推荐点he向同人,这时有人在我的评论区里推荐先手。这次我一边看剧一边看文,在仿佛平行宇宙的时间里,获得了阅读先手的最佳体验。
诚然,本来我只是想寻找点甜品,找点你侬我侬的爱情故事,没想到在先手塑造的世界里,在原作的背景上,我看到了最让人放下遗憾的圆满结局。这次白小年见到了他心爱的姑娘,金生火放在心里的孩子得以保全,吴志国关于信仰和人性的认知壁垒在玉梦的双重告解下开始松动,这或许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合家欢结局,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样的黑铁时代里,他们在时代和命运推波助澜下身负血仇或是手沾鲜血,不求善终,本就不存在十全十美。顾晓梦和李宁玉也是,她们依旧会面临黑铁牢笼中的权力碾压,风雨如晦,只是这次她们能够幸运的得到彼此的陪伴,在这晦暗中等待黄金时代的光。
唉,太过喜欢,总觉得想说的太多完全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尽管到了结尾,黑超太太铺设下的惊喜还是一个接一个,玉姐的“百分之百”藏氰化钾真是预料之外情理之中。也是,她李宁玉的大脑就是个bug,怎么容忍自己对赌有风险,特别是赌的还是爱人的命。
要说先手里最让我喜欢的地方,我会说是顾晓梦的“圆梦”,和李宁玉的“去神”。
圆梦我之前说到过,二代恩尼格玛机的图纸和改进,顾晓梦如何复盘裘庄一局,周到考虑每种情况并在穿回1941年的几天空闲时间里写下全套让李宁玉可以扳倒龙川的方案,包括写血书让李宁玉安全无虞,种种,都不会是在穿越回来后才开始准备的。
可能是更早,可能是,上一个时间点刚出裘庄的时候。如何让李宁玉活下去成了顾晓梦的心魔,在其他时间里,那个破解电报刀光剑影间周旋等待黄金时代的人是披着李宁玉衣衫的顾晓梦,只有在复盘裘庄之局的时间里,她才是自己。
是了,李宁玉在夜晚的倾诉中告诉了顾晓梦自己的信仰和坚持,告诉了顾晓梦她对黄金时代的期待,告诉她希望自己每个女孩都能在新的时代里长成像她一样美好的姑娘,所以顾晓梦带着这样的信仰走出了裘庄,此后继承了李宁玉的遗志坚持下去。但顾晓梦自己呢,她只纵容自己回家后哭过一次,穿黑衣着白花甘愿妆成未亡人,她丢失了对爱情的期待和幻想成为了独身主义者,她被困在那个没有李宁玉的梦里,一遍又一遍地复盘,一遍又一遍地修改,每一次都指向一个结果,李宁玉生还,走出裘庄。顾晓梦是个很优秀的间谍,但是尚未得到磨练就学到了最惨痛的一课,不仅有了感情,还将感情放在了一个回不来的人身上。
我在想,晓梦会不会在一次次的生死周旋中,一次次的尔虞我诈中,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学习,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只是为了改变一个早就曲终人散的故事。
我要让你活下去,你要活下去。这个心魔在时光回溯后变成了,我能让你活下去,我终于可以让你活下去。所以顾晓梦会忘记感情的不可控,忘记了掩藏对李宁玉的思念导致暴露了自己预知未来的事实,她困在这个心魔里。在这个心魔里,只要李宁玉可以走出去,裘庄便没有不可牺牲的人或物。
玉姐一开始感到失望,觉得晓梦没有全盘托出自己的计划。一是因为晓梦忌惮玉姐的智慧和心性,她知道即使自己占先手,不防备李宁玉的话这人依然可以扭转乾坤,也知道如果可以再选一次,李宁玉依旧会选择牺牲自己成全她。但这是她费尽心思去避免的事态,说得伤人一点:顾晓梦一颗心一条命,都吊在这场复盘上了。即使李宁玉怨她,她都不能让这件事出现任何转机。
接下来便是李宁玉的“去神”了。我之前说过玉姐有烟火气,但这并不妨碍她成菩萨,以肉身渡人还是有神性。只不过有的人成神是把人命看作草芥,为了苍生大众牺牲那么一小部分人都是合理的,比如顾民章,他并不是冷酷,只是他将目光放得太长远过后,难免会对眼前人不珍惜。所以为了对新时代有建设意义的李宁玉,他甘愿把顾晓梦蒙在鼓里牺牲自己的亲女儿。
但玉姐不一样,她看到每一个人,不仅仅是恶贯满盈的吴志国,还有很多苦苦挣扎而不得救的黎民,她不觉得谁的牺牲合理,即使是为了更长远的未来,也不能代表此刻的人命不重要。玉姐是个很理想的人,所以这种理想给了晓梦,让晓梦在走出裘庄时看到了留下四个人玩闹的幻影,如果不是生在这个时代,或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成为战友,不用勾心斗角蝇营狗苟,不用明枪暗箭你防我攻。李宁玉知道,生在这个黑铁时代,每个人都有不得已,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生的机会,至少是决定自己生或死的机会。
她觉得唯一可以牺牲的,就是自己。因为她的头脑可以让她想到万无一失,只需要牺牲她一人的计划。上周期的裘庄,玉姐之所以要让晓梦出去,第一点想到的也是于公,再是于私,她还是先把组织人民放在自己前。顾晓梦要出去,因为她不可以有嫌疑,否则顾民章出事,整个情报网都有风险。
但是在这次的裘庄中,玉姐被我们的晓梦来了次彻彻底底的去神。她再运筹帷幄,也无法在十几天的时间里攻破一个多年精心编制的计划。而在顾晓梦已经完全洗清李宁玉的嫌疑,且在血书和“水漫金山”计划取消后,她自己的嫌疑和顾民章的嫌疑也没了,这时她自绝,顶多只是不堪折磨而死,顾民章找龙川的麻烦,只会是痛失爱女的怒火,而不是身为老枪为下线老鬼的复仇。
注意此时李宁玉已经知道了顾晓梦会经历shell shock的痛苦,而顾晓梦也表示过了自己并未生还的执念也不怕死,shell shock让她比死更受苦,这时候李宁玉用自己的性命威胁顾晓梦活下去,甚至是拿走顾晓梦的氰化钾,这样完全不符合她和顾晓梦对峙时所说的:把别人的命运操纵在自己手里,你不觉得这样太自以为是了吗
在这时,李宁玉已经完全走下神坛了。能解释她这个自私甚至是不尊重顾晓梦个人意愿和选择的举动的,只有她害怕了这一个答案。不是什么顾民章不能暴露否则情报网会被端,不是什么顾晓梦只需要成长为优秀的破译人才出去对她来说更好。
只是因为,她作为李宁玉这个人,没有办法失去顾晓梦。
人非草木,这样的私心,让她整个人生动起来了。而这一次,是走下神坛的李宁玉,拉着顾晓梦的手,让她这一颗早就枯老的心,重新品尝这万丈红尘中的人间烟火。
啊,先手真是给了我一次绝妙的阅读体验,感谢黑超太太带来的故事。这样一个长篇,包括谍战包括破局,写成肯定是费时费力。如今先手的正文告一段落,希望黑超太太休养生息后可以让每个人都冒出粉红泡泡的番外。我热情期待。
关于我,和我的文
我是陆何,一款冷圈全自动码字机。
改不掉的自视清高与优柔寡断,永远的矫情怪事儿精玻璃心,自私到不喜欢我肯定不是我的问题,不缺爱但希望很多人喜欢我,留个言点个心我心里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我爱我所有的朋友们,希望我的朋友永远开心快乐。
优点不多,文笔不好,没有故事,但有很多毛病待发掘,谨慎关注。
我最爱我自己,可我也爱你们。
有些时候lof抽风,会用非官方发言号@陆枉 进行回复。
李世真的九份兼职【一元CP】
想了想还是赶在情人节写完了。
无聊预警。看不下去点个赞祝我情人节快乐也可以。
一个私设:代表和煎鱼分手就来韩国了
所以啊,缘分就在路上,一会开个门就行了。
大家情人节快乐。
感谢校对刀刀 感谢没什么用的废物喵
——
李世真的九份兼职
“是朴作家吗?”
站在我门口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漂亮女孩,我很快地打量了一眼,看得出来她并不是一位富裕的小姐。
自从我开始面向社会征集有趣的故事之后就时常会遇到这样莫名的造访,但很多人在我暗示没有奖金之后便借口告辞,为了避免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我一开始并没有礼貌地让她进来。
“是我本人,但请问是从哪里看到消息的呢?”...
想了想还是赶在情人节写完了。
无聊预警。看不下去点个赞祝我情人节快乐也可以。
一个私设:代表和煎鱼分手就来韩国了
所以啊,缘分就在路上,一会开个门就行了。
大家情人节快乐。
感谢校对刀刀 感谢没什么用的废物喵
——
李世真的九份兼职
“是朴作家吗?”
站在我门口的是一位二十出头的漂亮女孩,我很快地打量了一眼,看得出来她并不是一位富裕的小姐。
自从我开始面向社会征集有趣的故事之后就时常会遇到这样莫名的造访,但很多人在我暗示没有奖金之后便借口告辞,为了避免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我一开始并没有礼貌地让她进来。
“是我本人,但请问是从哪里看到消息的呢?”
那位小姐露出了一点疑惑的神情,“消息吗……是姨妈告诉我的,说是在工作的地方认识了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特殊……警察不会帮忙,所以冒昧地想来找您帮忙,听说您也在征集故事。”
“是这样的没错,”我仔细想了想,但印象中并不记得和姨妈辈的女性有过什么样特别的接触,“不过很好奇,姨妈是哪一位?”
“在天顺浴池的按摩师,”那位小姐露出了一点羞赧的表情,“姓张。”
我立刻就回想起了那位搓澡的阿姨,印象中是非常健谈的人,去过很多次的原因也就不设防地交换了自己的信息,这位小姐能以这样的方式找过来,看来的确是有一些真材实料想要和我分享。
“原来如此,”我让开门,“快请进来再说。”
“还没请教您的姓名,”我示意她坐在沙发上,“方便告知吗?”
“李世真,”她看到我举起水壶的样子,“那个,白水就好。”
我把水烧上,从桌子上拿了笔和纸坐在她对面,“那么世真小姐来找我要说的事情是什么类型的事情呢?”
李世真似乎有些犹豫不定的样子,“……老实说,我觉得我可能得了一种奇怪的妄想症。”
这几乎是经典侦探小说的开头了——我振奋地看着她,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我可能对一个从未见过的人产生了好感,”她顿了顿,补充道,“或许也不能说是好感,我也许只是对这个人太好奇了。”
我心中有了几个可能的方向,“素未谋面的人吗?网友、朋友的朋友还是电视上的偶像?或者是书里的人物?”
李世真摇了摇头,“不,不是那样的。”
我更加感到好奇,“那么肯定是有什么渠道认识的人吧?”
“事实上说认识也不准确,”李世真看起来在努力地组织着措辞,“严格来说这是一个绝对真实存在的人,虽然我从来没有直接和她打过交道,但我很了解她。”
我被李世真的逻辑搞糊涂了,“听起来很有意思呢?是一位女性?”
“是的,”李世真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是一位女性来的。”
“如果难以形容认识的渠道不妨从头讲起,”我今天本来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听听少女的故事也无妨,“我会尽我可能帮助你的。”
在我为她倒满水后,她开始讲起了这个长达七年的故事。
“我家的情况您也是知道的,”李世真歉意地笑笑,“因为贫穷的缘故所以在能打工的年纪就出去干活了。”
世真的姨妈的确和我抱怨过几次物价和家用不够的问题,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第一次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是在咖啡厅打工的时候,您也知道咖啡厅的工作通常情况下不会很忙,迟到早退也是常有的事情,”李世真不安地搓着手,“但我因为有过打工迟到被罚钱的经历,所以后来打工都非常准时,就算天气再差也不会迟到。”
“嗯。”
“因为这一点老板有表扬我,开玩笑地说过上一次见到这么准时的人还是一位顾客呢,旁边干了很久的同事也插嘴说是不是那位八点小姐。”
我在本子上记下八点小姐这个名字。
“因为好奇所以问了为什么叫八点小姐,同事说因为以前有一个女人无论刮风下雨,每天八点钟声响起的时候会准时出现在咖啡厅,而且永远只点美式咖啡和培根杂菜三明治,并且不要橄榄酸黄瓜和酱汁,所以大家私下里给这个客人取名叫做八点小姐,说是和我一样非常守时的人。”
我的重点显然有点偏差,“不要橄榄酸黄瓜和酱汁吗?”
“对,”她很用力的点点头,“似乎口味非常清淡。”
我设想了一下那个味道似乎有些难以下咽,于是连忙放弃了这个念头,让李世真继续说下去。
“就是这样子,”李世真比划着,“间接地打了很多次交道,所以才说是素未谋面但又非常了解的人。”
我放下笔,“和这位八点小姐吗?”
“是的,”她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仔细算了下,这样的交集有过九次之多。”
“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一些吧?”我本能地不敢相信,“何况你看起来并不认识她的样子,你怎么能确定这些都是同一个人呢?”
“正是因为过于巧合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李世真皱眉,“这样才想拜托您帮着分析一下。”
我连忙端正了态度,“请你继续讲吧。”
“第二次是在另外一家咖啡厅打工,已经是两年后的事情了,”李世真回忆着,“上的早班,但是那是周末,所以早上人并不算太多。”
“冒昧地问下,那个时候多大年纪?”
“我二十岁,”李世真赶紧回答我,“现在是二十五岁。”
“七年前的事情也清楚的记得吗?”
“因为一直告诉自己连顾客都那么准时所以千万不可以迟到来着,”她笑了笑,“八点小姐的故事一直都在激励着我呢。”
我笑起来,“原来是榜样的力量。”
“内,”李世真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请继续吧。”
“那天早上,有一个男人来了,好像是对面公司的新晋职员,因为连着几天过来买了很多咖啡,想着应该是刚进来的后辈,”李世真认真地诉说着,“周末早上来上班觉得很可怜来着,结果说是小组集体熬夜通宵加班派他来买早餐,这样抱怨的,我还记得自己劝他说熬到下一个新人来就好了。”
我记录着时间线,请她继续说。
“看到单子里有一项是不要橄榄酸黄瓜和酱汁的培根三明治,一下子就想到了八点小姐来着,然后去翻了咖啡单子,发现没有美式咖啡,然后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下意识地那样问了他,是不是需要美式咖啡。”
“对方难道说需要了吗?”
“内,”李世真笑笑,“那个人拍了脑袋说的确需要的,说是来谈判的对方代表要求的,因为是最后告诉他的觉得自己能记起来就没有写上去,还说幸亏我的提醒来着,不过后来也好奇地问我怎么想到的,我就说了八点小姐的故事,对方思考了下觉得应该是同一个人,谈判中感觉到是非常守时而且自律的女人。”
“谈判的对方代表?”我想了想,“年纪知道吗?”
“当时并没有问得很详细,因为这种巧合也不至于到令人想要深究的地步。”
“这样看来……如今被困扰着还是有点可惜了。”
“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对方的信息,因为在差不多半个月后,又遇到了这家公司的人,这回得到了初步的了解来着。”
“哎?还是在咖啡厅听到的吗?”
“是晚上在居酒屋当服务员的时候,”她有些脸红,“因为家用问题,所以一天要打很多份工。”
“我们世真是为了妹妹吧,听姨妈说侄女为了亲生女儿很辛苦的打工来着,还和我抱怨说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姐姐。”
女孩眼底闪过轻微的羞涩,“哎一古,哪里的话,妹妹她本来就和我这种笨蛋不一样,是以后能做大事的女孩子。”
“世真也是很善良的女孩子呀,”我重新为她添了水,“我们继续说吧。”
“内,”世真点头向我致谢,“那次是距离咖啡厅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因为正好是两个发薪日所以记得很清楚时间的间隔,而且为了打工不迟到,我尽量在比较靠近的地方打工,所以那家居酒屋离咖啡厅也不是很远。”
我做了个OK的手势。
“晚上九点多的时候,那家公司的人来了,大概有七八位左右,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我负责他们那一桌。”
“等一下,”我打断了她,“你怎么确定是那家公司的人呢?”
“这个……”她露出些难以启齿的神色。
“如果不方便说的话也可以跳过。”
“也不是不方便……”她换了个舒服一点的姿势,“那位时常来买咖啡的后辈之后似乎对我有些意思,得知我到居酒屋打工之后就很卖力气地宣扬我工作的地方,那天下班的时候特意跑到店里来告诉我说他们老大决定就去我那边喝酒了。”
“啊……原来如此,”我安慰她,“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如果我是男性的话应该也会有这样的反应的。”
“谢谢……”她有些害羞地笑笑,“反正,总之是确定了客人是那家公司的。”
“请继续。”
“第一次干杯的时候说终于结束了,我猜测应该是那个让他们通宵熬夜的案子终于敲定了,才会这么开心,点了很多单子也买了很多酒,到后来喝地有点醉醺醺的样子了,”李世真好像在努力回忆着细节,“其中有一位男士,看起来有些惆怅的样子。”
“一直很惆怅吗?”
“喝庆功酒的时候很开心,我印象很深刻,因为碰杯的时候很大力,还洒了一点出来到炉子上,腾的升起一大片火呢……要说惆怅,应该是后来喝多了的事情。”
“我只是希望尽可能的多得到一些写作用的细节,”我抱歉地笑笑,“请你继续。”
“然后我印象中,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就搂住了那个惆怅的男人的肩膀,说是不是在想徐代表啊,其他人就有点……有点猥琐地笑了。”
我大概能想到一群醉酒男人的样子,世真的形容大概已经很克制很有礼貌了。
“坐在主位上的男人就说,徐代表年轻又漂亮,还很有钱,如果能拿下的话简直是男人的福气,但那个惆怅一点的男人说,如果这么简单的话,就不会拼死拼活半个月这么疲惫地才拿下这个案子了,所以我猜这位徐代表就是咖啡厅里后辈先生说的那个对方代表,也就是八点小姐。”
“很合理的推测。”
“那位惆怅先生说完这句话气氛一下子就低沉下去了,应该是大家都有怨气的缘故,有一位先生就忍不住说了类似于家世那么好一类干嘛还要出来工作一类的话,大家就纷纷开始抱怨起来,就是酒后的……嗯……那种牢骚话。”
“这部分觉得难以启齿就不需要说了,”我安慰她,“我大概也能想象得到,说重点的信息吧。”
“谢谢您,”她喝了一口水,继续讲述着,“从那些话里听到的信息是说这位徐代表是日籍韩裔,父亲在日本也是金融巨鳄,但家中关系不是很和睦。”
我想象了一下,大概能想到诸如“日本人为什么要跑来韩国搅和?”“听说家里父亲也是做金融的,子承父业吧”“不过我还听说徐代表和她老爸关系很僵,这才跑来韩国另起炉灶”一类的台词,倒是都很容易想到该如何在稿件中表达这些信息的来源——我相信真实情况也不会差得太多。
“因为知道很多的信息了,所以产生了兴趣?”
“那个时候还没有呢,”李世真想了想,“家庭复杂的金融家之女,守时自律又漂亮……只是和八点小姐这个身份重合起来并且觉得很合理而已,但也并不是有关系的人啊,在打工的时候也会偶然听到关于偶像歌手或者大热作家的八卦新闻,听过也就是觉得‘啊原来是这样的人’或者‘和电视上的人看起来不大一样’,因为觉得距离太远了,所以那个时候也只是想说原来如此。”
“那么之后呢,”我好奇起来,“是因为什么产生了好感?”
“第四次打交道的时候,”她有些扭捏地回答着,“做了代驾司机。”
“为徐代表代驾?不是说素未谋面吗?”
“不是徐代表,而是一位职员一类的人,”李世真脸上浮现了一点有趣的神色,“大概是距离居酒屋那次一年半以后的事情了。”
“请讲来听听。”
“那天中午接到了代驾的订单于是就骑车过去了指定地点,打了三四个车主电话都没有接,本来想要自认倒霉取消掉这一单的时候对方回了电话,让我到隔壁便利店等着,并告诉我可以开始计费了。”
“不觉得要求奇怪吗?”
“喝多的人的要求才叫奇怪,代驾司机本来就是不闻不问的,所以也没有多说什么就进到便利店去等了。”
“世真果然是专业人士呢,是我太不了解了。”
她听到我的话有些赧然地向后缩了缩,“到便利店等了一两分钟就有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进来了,问我是不是代驾司机,我点头并告诉对方现在已经开始计时了,他看起来也不是非常有钱的男人,但对于我说的事情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掏出了车钥匙递给我,告诉我车的样子让我去车里等着,我问大概要多久,对方说已经开始计费了就不要问这么多了,然后拿了一盒口香糖就出去了。”
“车子怎么样?”
“可以说非常寒酸的样子,”李世真皱了皱眉,“好像有一周没洗车的样子,车里面全是烟味,还有一些食物包装袋,总之给人感觉在车上过了很多天的样子。”
我一边记着细节一边让她继续。
“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的样子,对方匆匆过来了,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把衣服从座位上拿起来,这才看到底下有一台崭新的相机,连屏幕上的保护膜都没有揭,而且告诉我让我跟着前面的一辆白色捷豹。”
“或许……是狗仔或者私家侦探吗?”
“无论是狗仔还是私家侦探,对方的设备也太差劲了,”李世真补充道,“之前在江南那边的富人小区当停车场管理员来着,经常能看到狗仔和私家侦探,可以说很了解专业设备的样子,可是那个男人的相机连个像样的镜头都没有呢,这才推测是被委派下来的职员,何况狗仔或者私家侦探根本就不会找代驾司机的。”
“然后呢?”
“我开车的时候对方就在给那辆白色捷豹照相,还装模作样的指挥我怎么掩饰,一直到那辆车开进了一家美容院,对方叫我不要再跟了,然后开始打电话给别人,我猜是他的上级。”
“这样……是违法行为吧?”
“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李世真笑笑,“对方耗的时间越多我赚的就越多啊。”
“也是……你继续说吧。”
“他打电话说跟到美容院进不去了,对方说的什么我也不太知道,快要挂断的时候他说刚才吃饭的时候有一位长辈问徐代表父亲身体怎么样,据他观察徐代表回答时脸色不好,然后问电话那边的人需不需要让日本分社的人去摸摸情况。”
“这样听起来就是之前那位徐代表了没错吧?和父亲关系不好,家又在日本。”
“我也是这样想的,毕竟重合度很高了。当时觉得那位徐代表好歹也算是知道的人了,有人用这样下作的方式跟踪威胁还挺可怕的,因此对同为女性的徐代表产生了同情心理,本来想要找个方式提醒下对方注意安全的,对方这时候挂了电话告诉我结账,我下了车之后偷偷溜进了美容院的地下车库,但是却没看到那辆白色捷豹——因为还有另外一个出口。”
“已经走了吗?”
“距离车开进去到我下去不过十分钟左右,做什么美容项目都不可能只用这么短的时间吧?所以猜测根本就是发现了在后面跟踪的我们。”
“看来是很有经验的人啊?”
“我也是这么想的,至少对方有专门训练过的保镖,”李世真推测,“想了想,徐代表警觉性这么高,看样子也不是很普通的商人,有过对方是什么黑社会山口组的那种想法来着。”
“哈,其实也不失为一种推测呢。”
“关于这位代表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到现在都是个未解之谜呢,”李世真挠挠头,“一直很困扰。”
“但是现在手上已经有很多线索了。”
我检查着记下来的东西,上面写着:
八点小姐、守时
口味很独特
有轻微强迫症——只点一样的东西
自律(合作的人的印象)——冷静(?)聪慧(?)
年轻、漂亮——男人的印象
在公司地位显赫、有商业才能——受过高等教育(?)
家世很好,同时是日籍韩裔
和父亲关系不睦(可以确定)——性格偏内敛(?)有偏执感(?)待人较为冷淡(?)
警觉性很高——可能长期处于危险环境(?)或从事有危险的生意(?)
四年前开白色捷豹
李世真看了我的记录惊讶地张了张嘴,“您这样罗列下来的样子正是我心目中所想的,简直太厉害了。”
我摇了摇头,“我们还是听完你的故事再继续分析。”
“嗯,好的,”世真乖巧地点点头,“第五次是在宠物店打工。”
“宠物店吗?”我惊讶,“我不觉得这位徐代表是能和宠物产生交集的人呢。”
“的确不是那样的人,”她点头承认,“所以这一次是职员拿了一只小狗来问是否能收养呢。”
“这样吗?”
“大概三年前的时候,周末会去宠物店工作,通常来说周末会有很多人来给宠物做造型和洗澡,但是那天因为特别冷的缘故,所以来的人很少,也是因为这样我才有空到前台去,接待了那位职员。”
“嗯。”
“那位职员带着一条罗威纳犬来了,您也许知道,那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品种犬,我们那种小店里几乎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名贵品种,所以产生了一种偏见的想法,认为是带来的职员想要省钱来这种小地方帮着上司家的狗做美容,”李世真抱歉地做了个手势,“所以当时对待客人还很冷淡来着。”
“我们世真是看起来是很有义气的人啊,上次想要帮助徐代表的时候就想说了。”
“哪里的话,”世真摆摆手,“不过是穷人的思维惯性罢了。”
“那么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后来对方就说不是要洗澡,而是要放在这里寄卖,问可不可以,吓了好大一跳呢当时,问了对方要求说是到时候和店里面五五分账,我赶紧给老板打了电话,老板说只要对方出示登记证明和防疫证就可以留下。”
“为什么要到你们的宠物店去呢?”
“也有一些恰好的因素在吧,当时也很好奇所以问了出来,对方说是代表吩咐的一定要找看起来不大的宠物店,而我们那里是离他住的地方最近的一家。”
“我都听糊涂了。”
“我当时也是一头雾水呢,所以就问了,”李世真又喝了一口水,“给出来的答复很意外。”
“怎么说的呢?”
“说是代表收到了作为礼物的宠物,当时不好推辞只能收下来,但是又确实没有办法养,所以想要出去寄卖,这让我感到很好奇,因为如果是代表职位的人,那么找个下属拿去领养不是更方便吗,这样问了出来,”李世真顿了顿,“结果对方说自己也那么问过代表了,代表说是因为自己不能养它已经对它十分失礼了,如果当做赏赐一样给下属的话,拿去领养的家庭未必诚心以待,领养宠物再抛弃宠物的人远远多于买来宠物再抛弃的人,因为心中的分量是不同的。”
我点点头,“听起来是很有道理的样子呢。”
“我又问他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找小的宠物店呢,对方回答我说他们代表说了,这个品种的狗如果放到大的宠物机构去,未必能够得到完全妥善的照料,但如果放到小店去寄卖的话,店主会认为它可以撑得起门面,所以会格外小心的照看,生怕有一点闪失,而且说了寄卖五五分账的话,会尽量为这只狗争取一个好的价格,也因为会想快点挣到这笔钱而格外卖力地做广告,在价格略高于均价的情况下还愿意接受这只狗狗的主人要么是白痴要么就是真爱,但无论哪一种,对狗狗都不会太差。”
“我居然被这种理由说服了。”
“很奇妙吧?因为事实上,一切都如代表所言的那样发生了,最后给狗狗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人家呢。”
“那么是怎么知道就是那位徐代表的呢?”
“签字的时候签了徐字,然后才问我说是签自己的名字还是代表的名字,我说签他的名字,于是把徐字涂掉了,写了自己的名字,才知道原来是位姓徐的代表,”她抿抿嘴,“因为有前面四次的前车之鉴了,所以也没犹豫地问了出来,这位徐代表是不是一位开着白色捷豹的女性,可能那个时候隐约就有了想继续了解这个人的念头吧,觉得既然已经如此有缘了,说不定这种缘分还会继续。”
“嗯,能够理解这种心情。”
“对方吓了一跳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一时没法解释,就说曾经在咖啡厅遇到过她,印象很深刻,所以问了出来,对方说确实如此。”
“我们世真因此对这位徐代表也更有好感了吧?”
“确实如此呢,尊重小动物的生命而且做得这么滴水不漏,感觉是非常有智慧的女人。”
我在纸上记下了一些关键词,等待着世真讲述她们的第六次巧合。
“第六次是在酒店,我做服务生,”她补充,“第五次不久之后的事情。”
“时间间隔很近吗?”
“正是因为这样才记得很清楚,”李世真眨了眨眼睛,“上次那位来替徐代表送狗的职员,在酒店恰好遇到了。”
“很巧哎?”
“如果真的算是巧合的话,我就不会错过徐代表了,”她苦笑,“对方是来取徐代表落在房间里的一瓶红酒,说是两个小时前刚刚退房。”
我感觉有点奇怪,“以徐代表的个性……会马虎到落下东西吗?”
“我也第一时间是这个反应呢,于是就问了,我说自己的印象中那位徐代表是个非常细心谨慎的人,怎么会落下东西,对方说徐代表因为一些私事凌晨就很着急离开去日本了,房间是上午的时候手下的员工收拾帮着退房的,对方并不知道这瓶红酒是礼物还是酒店自带的,所以才会落下,后来给代表助理报备的时候发现少了一瓶红酒,就让他来取走。”
“所以你带他去了房间?”
“本来那间房就是我负责准备清理的,所以就过去了,对方拿了红酒离开,还跟我感叹到我和代表之间很有缘分,他说和徐代表这种财神打交道的话没准财运也会变好,我倒希望是真的来着。”
“啊,所以这次就这样而已吗?”
“清扫的时候还是有了很多发现,”李世真露出一点不好意思地笑容,“听起来很变态吧,不过因为实在好奇,所以非常仔细地检查了房间。”
“完全能够理解呢。”
“我猜测代表她是来参加在酒店这边举行的一个研讨会,为了方便才住在这边,果然在垃圾桶里看到了这次研讨会发的纸袋还有一些宣传单,甚至还有一些被撕碎的名片。”
“居然连名片也扔了吗?”
“是啊,看到名片上的一些字眼,都是看起来非常了不得的人呢。”
“那么是因为代表的地位完全凌驾于这些人之上吧?”我想了想,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可是就算这样也不应该啊?”
“我猜测代表她的意思是以后不会和这些人有打交道的机会,因为当时在那种情况下出于好玩的理由记下来了几个名片上的名字,有两位后来偶然间在新闻中听到过,一位因为金融罪入狱了,另外一位听说因为失职而引咎辞职,虽然不敢确定其中是否有关联,但是也有可能是代表看出来了这些人……”
“看出来这些人会搞砸自己的事业?”
“因为这样说听起来有点牵强所以一直不敢确定,但会偶尔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在我看来代表她是有这样强大能力的人呢。”
“倒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我帮着她解释,“一个人见得太多了的话,完全可以通过几句交谈就能分辨出对方是什么样子的性格,就像大公司的面试官一样,甚至不用说话就能看出来一个人是否适合在公司任职,这位徐代表拥有这样的能力倒不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您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那么这次还有其他收获吗?”
“严格来说,除了在卫生间扫出几根长发和看见几个咖啡外带纸杯以外完全没有收获,”李世真赧然,“房间干净得像根本没有住过一样,连床铺也很整齐,假如是您在的话,一定能看出更多的东西。”
我点点头继续在纸上记录,“这一次应该算是最近距离的错过了吧?”
“其实没有这么计算过呢,”世真侧头,“不过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一次的确感到非常可惜,真的就是小说里面擦肩而过的那种情节吧。”
“这样来说就更加好奇后面的经历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在洗车店打工的那一次了,”李世真知道我要问什么,“大概是一年半以前。”
“哦?遇到了代表来洗车吗?”
“对,不过也是员工开来的,代表本人并不在。”
“怎么知道是代表的车呢?还是仅仅是因为白色捷豹?”
李世真坐直了一些,下午的阳光正从她的头顶踱过,让这个女孩看起来充满了朝气。
“做代驾司机的时候不是追过代表的车吗?那个时候因为想避免自己卷入什么恶性的事件里而特意记下了车牌号,后来虽然忘记了,不过再次看到车牌的时候一下子就唤醒了以前的记忆,结账的时候出示的会员卡也标注的是徐小姐,就是车不是四年前的那辆。”
“确实以代表的身份,换车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还是白色捷豹,不过换成了15年新款的XE,本来以为是非常喜欢这个牌子,但是后来发现似乎不完全是这样。”
我记录下世真的推测,“发现了什么吗?”
“进去给车里面做清洁的时候发现代表的车实在太干净了,没有加座椅套,只有驾驶位放着一个颈枕,”李世真摊手,“因为太想了解点什么所以仔细的找了找,车里面不仅没有装饰,连普通的车载香水也没有,遮阳板也没有夹东西,唯一证明这辆车被人使用的似乎就是放在车门那里的矿泉水,但除了昂贵也看不出什么来。”
我对车子不算了解,“这很奇怪吗?”
“我们那个洗车店是高级的店面来着,所以会接待很多有钱人,我发现就算是再成功的人士,多多少少也会放个保平安的东西在车上,因为有钱人最需要的就是健康和平安。”
“可是不会和昂贵的车看起来很不搭吗?”
“这个就是您多虑了,”李世真笑笑,“保平安的东西有很多种,形态也完全不同,甚至有的时候看起来像现代艺术品一样,不一定非得是人们印象里的那种木牌子一类的东西。”
“原来如此。”
“徐代表警觉性那么高,但却又完全不寄希望于这些保平安的东西,所以觉得她大概是个非常自信而且理智的人。”
“甚至是个没有牵挂的人,”我补充道,“需要平安的人一定有家人或者财产的牵挂,才会虔诚地相信这些东西能带来好运,但徐代表看起来似乎没有这种困扰。”
“啊,”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这点没想到过呢,不过说起来也确实很合理。”
“那么还有什么有用的信息吗?”
“没有了,”她有些灰心地摇摇头,“确实什么也找不到。”
“有时候找不到并不是说明什么都看不出来,对吧,”我安慰她,“正是因为她不愿意给别人表达自己,才更能看得出这个人的性格。”
李世真对我笑了笑,“的确如您所说呢。”
我给她看了看我在纸上新记录的文字:
责任感极强
思虑周全
为人冷静
极通人情世故
观察力高(?)
长发(?)
有超高的决断力
对生活品质有要求(但可能并不热爱生活)
无神论(?)
有洁癖(?)
性格较为冰冷(?)——不轻易和人沟通交往(?)
自持
对自己比较狠心
没有常规意义上的感情牵挂
“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已经比我想象中更加全面了,”李世真咬咬嘴唇,“我心目中的代表就是这个样子的。”
“非常优秀而且传奇的女性呢,”我对着她笑笑,“产生了向往之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哦,确实是这样呢,”李世真笑笑,“所以半年前,第八次的时候就做了类似表达感情的举动。”
“不是说没有见面吗?”
“不是那种,而是拜托了别人帮忙,”李世真做了个深呼吸,“在唱片行打工的时候碰到了来为徐代表挑礼物的客人。”
“买CD吗?”
“对方说是突然得知明天要见面的代表过生日,匆忙准备了一些礼品,但因为非常想促成这单生意,决定再来买些别出心裁的礼物,但因为那时候已经十点多了,出来碰碰运气看看还有没有开着的店,正好看到了我们这家店,觉得CD也是不错的选择。”
“唔,倒的确是别出心裁的想法呢,收到的话会觉得很用心。”
“对方说唯一的问题是完全不知道对方喜欢的音乐类型,希望我能帮着推荐一下,”李世真耸耸肩,“一听他的形容就想到了徐代表,问了出来,然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说确实是日籍姓徐的女性代表,不过其他资料也所知甚少,我也不希望因为我的好奇而对对方造成什么困扰,就没有问具体的信息。”
“那么世真挑了礼物吗?”
“推荐了特意收来的日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黑胶唱片,因为黑胶在日本挺流行,然后又是代表少年时候的音乐,就算是不喜欢听也会觉得很熟悉,看上去比较有心。”
“的确呢,”我同意她的观点,“那么托这位帮着表达心意了吗。”
“是的,”李世真点点头,“那个时候有替客人烧碟的业务,觉得自己也可以给代表烧一张当做生日礼物,所以拜托了对方,一边烧碟一边讲了自己和代表之前打交道的经历,拜托他替我转送这一张CD,也算是这么久以来,对这位徐代表的一点心意。”
“是不错的方式啊?比起贸然地攀关系,用这样的方式更有说服力一些。”
“嗯,的确是不想唐突了对方,于是就刻了几首我认为听到就能想到徐代表的歌放了进去,交给了那位客人帮忙转交,想着无论如何也是时候告诉对方自己的存在了。”
“那么对方照做了吗?”
“应该是帮忙转交了,”李世真叹气,“最开始那几天还抱着期待的念头,但一直没有等来代表的消息,以为是对方觉得困扰了,或者根本无心理我这种攀关系的人,有点灰心,再之后我就离开了唱片行。”
“啊……”我看她的样子赶紧换了话题,“那么第九次呢?”
“第九次是一个月前,”她真诚地笑开,“收到了唱片行老板的消息,说有一位姓徐的女士来问我的消息。”
“真的?”我激动地坐起来,“徐代表来找你了?”
“应该是这样没错,但是那天老板恰好没带手机,联系不到我,对方听到了也没有什么反应,更没有留下信息,这样就真的完全错过了。”
“没留下信息吗?太可惜了。”
“如果徐代表她随随便便地对着一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人留下自己的信息,我才会觉得奇怪,”李世真苦恼地叹口气,“不过确实很难过就对了。”
这样也能错过实在是……我想到缘分未到这个词,但又觉得自己说出这种话过于残忍。
“以上就是我们九次打交道的经历,”世真笑笑,“因为对方有了找我的意愿,所以决定不要再次错过了。”
“当然,”我安慰道,“这种缘分怎么还能继续错过呢。”
“所以还希望您能够帮我,”李世真对我点点头,“因为这种问题去找警察也不可能,只能求助您这样乐于帮助的人。”
“我这边刚好认识一位富二代的公子哥,”我笑笑,“不介意的话现在我就帮你问问?”
“真的可以吗?”世真欣喜地看着我,但又立刻有些暗淡,“总觉得不会这么顺利呢。”
“不要灰心,”我拿了手机,“在这里稍等我一下。”
在给朋友打完电话之后我回到客厅,长长吁了口气,“对方说自己似乎没怎么听过这号人,不过他毕竟是那种比较纨绔的子弟,和徐代表的圈子可能不太一样。”
世真的脸立刻垮了下去,但又强打起精神,“……也对,我应该想到不会这么顺利的,不过还是谢谢您。”
“不过,”我拉长了声音,“我的这位朋友刚刚失恋,脑子可能也不太灵光,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有情可原的。而且他现在想找一位漂亮的女生假装他的女朋友。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他的前任也会去的酒会,他说那是今年最大的一个金融圈的集会,我猜这位徐代表也有可能会去参加。”
李世真瞪大了眼睛,“您是说……”
我对着她晃了晃手机。
“那么世真你,应该不介意第九份兼职吧?”
THE-END
【古黛同人】專屬於你的聖誕老人
媽的二周目被古黛甜炸飛,為什么一刷的時候沒發現那么粉紅!!!!
二刷第一季時想到這個梗不知道有沒有人寫過😂😂😂
頭一次寫古黛還在揣摩階段😂😂😂
近期還有幾個梗希望能順利寫岀來……
每日一篇同人√
=======我是堅定站BG的分割線=======
古美門研介從來不相信什么聖誕老人。
不止聖誕老人的傳說,所有美好的童話故事他都一概不信。
「聖誕老人?灰姑娘?白雪公主?這些假到不行的故事大概只有河馬肚裡的寄生虫和水裡的微生物會相信吧!」
小學時代的他看着班上的同學高興地互相分享着自己收到的禮物,忍不住在同學面前拆穿了他們父母的把戲。
說得聖誕老人好像真的存在一般,明...
媽的二周目被古黛甜炸飛,為什么一刷的時候沒發現那么粉紅!!!!
二刷第一季時想到這個梗不知道有沒有人寫過😂😂😂
頭一次寫古黛還在揣摩階段😂😂😂
近期還有幾個梗希望能順利寫岀來……
每日一篇同人√
=======我是堅定站BG的分割線=======
古美門研介從來不相信什么聖誕老人。
不止聖誕老人的傳說,所有美好的童話故事他都一概不信。
「聖誕老人?灰姑娘?白雪公主?這些假到不行的故事大概只有河馬肚裡的寄生虫和水裡的微生物會相信吧!」
小學時代的他看着班上的同學高興地互相分享着自己收到的禮物,忍不住在同學面前拆穿了他們父母的把戲。
說得聖誕老人好像真的存在一般,明明他就一次都沒看見過,只有他一個,總是什么都沒有收到。
明明說了不相信不會在乎,可事後因為惹哭了同班同學而被父親責怪時為什么又覺得有少許委屈?
這段有些許酸澀的回憶雖然依然殘留在成年後的他的心中,但卻鮮少被他憶起,一次是小黛問起他的童年,另一次則是新婚那年的聖誕節。
「你在找什么?」
明明到了平日該睡覺的時間,真知子卻在房間裡左翻右翻不願入睡。
「襪子啊!今天是聖誕節,要是不把襪子掛在床邊是不會收到聖誕老人的禮物的!」
「你的智力真是驚為天人,居然還相信着這種一聽就知道是騙人的傳說。」
「反正你又沒有證據證明是騙人的為什么我不可以相信?這個世界是有很多不可思議的事哦!我可直到去年都還收到聖誕老人的禮物,古美門律師你沒有收到一定是因為你不是乖孩子! 」
「的確是有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比如我居然會和智商負100000000的你結婚。還有,你要叫古美門律師叫到什么時候?這裡可是有兩個古美門律師。」
「有什么關係嘛,反正我是改不了口……」
研介?親愛的?
無論喊哪個都很奇怪嘛。
「啊!找到了!」真知子從抽屉中抽岀一雙聖誕襪,「我剛好有一雙哦,給你一隻吧。古美門律師想收到什么禮物?」
「如果真的有聖誕老人我希望他能幫我送走智商負分的妻子。」古美門沒好氣地翻身倒在床上,「趕緊睡吧,晚睡的小蝌蚪是不會收到聖誕老人的禮物的!」
「如果我不在的話你一定會哭的!偏分小子!」把襪子掛好在兩人的床邊,真知子也乖乖鑽進被窩。
「才不會哭。」
「一定會。」
「才不會。」
「一定會。」
「才不會。」
「……」
那邊沒有回應,只剩下均勻的呼吸聲。
古美門突然想起結婚的時候岳父完全沒給他看過好臉色,直到婚禮舉行後他才拉他到一旁說話,
「我現在還是很討厭你。但是我想讓你幫我做一件事。希望你每年聖誕節都可以幫我送一份禮物給真知子,現在能辦到這件事的就只有你了,我想讓真知子永遠相信這個美好的傳說。」
——哼,真不愧是蝌蚪的爸爸。
只有在弱智的家庭教育下長大的白痴才會有這種沒任何意義的幼稚行為。
後來又過了好幾年,在某個聖誕節兩人又為了聖誕老人是否存在這個話題而爭執起來,這回甚至牽扯到女兒的教育問題上。
「你這種無腦袋的單細胞生物相信這種無聊的傳說就好了,不要讓我的女兒也受你的愚蠢細菌感染成為沒有手腳的蝌蚪好嗎!」
「什么無聊的傳說,你倒是證明一下他是不是真的不存在啊!你說聖誕老人只是父母裝的可是我現在還是每年都有收到啊!說起來你不也是有收到嗎?嗯?古美!」
「……不準叫我古美!」
年幼的女兒對父母的吵架感到恐慌所以只有哭的份兒,完全不知道這是父母獨特的交流方法。
「乖乖,不哭不哭,媽媽陪你睡覺,等明天睡醒就會收到聖誕老人的禮物了哦!」無法對哭泣的女兒坐視不理,真知子無視了古美門,抱起女兒走上二樓的房間。
半夜的時候古美門走進女兒的房間一看,女兒正在床上睡得安穩,童話繪本被隨意攤在一隅,而妻子正伏床邊不知道什么時候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古美門就被女兒和妻子從隔壁傳來的歡呼聲吵醒。
歡呼的內容大概就是收到了來自聖誕老人的禮物。
因為被吵醒而有些不悦的他翻了翻身,卻瞥見不知道什么時候在自己床邊岀現的聖誕襪。
一如新婚那年的聖誕節。
——「看吧,律師不也收到了禮物嗎?」
他沒告訴她那是他人生第一份聖誕禮物。
他只是一如既往口沒遮攔地說那條人手編織的紅色圍巾一眼就能看岀編法錯漏百岀。
但是到了現在他都還很小心很愛惜的使用着。
他小心地拆開今年的禮物,裡面放着的是和圍巾配成一套的紅色手套。
好吧,這個世界可能真的有聖誕老人吧。
只是這個聖誕老人很喜歡送麻煩給人。
而且……
不太擅長編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