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版夫差死法合集(。)
just一个史料存档,旧情复燃扒拉一下我的陈年产品(…………)
一对比才发现数码签好像嗑拉了(………………
《越绝书》
【49k催促宝差自杀,饭粒拱火,宝差被自杀】
越王谓吴王曰:“世无千岁之人,死一耳。”范蠡左手持鼓,右手操枹而鼓之,曰:“上天苍苍,若存若亡。何须军士,断子之颈,挫子之骸,不亦缪乎?”
吴王曰:“闻命矣。以三寸之帛,幎吾两目,使死者有知,吾惭见伍子胥、公孙圣,以为无知,吾耻生。”越王则解绶以幎其目,遂伏剑而死。
《国语》
【49k拒绝议和但是提出迁王甬东方案,宝差拒绝后自杀】
『吴语』
越师遂入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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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比才发现数码签好像嗑拉了(………………
《越绝书》
【49k催促宝差自杀,饭粒拱火,宝差被自杀】
越王谓吴王曰:“世无千岁之人,死一耳。”范蠡左手持鼓,右手操枹而鼓之,曰:“上天苍苍,若存若亡。何须军士,断子之颈,挫子之骸,不亦缪乎?”
吴王曰:“闻命矣。以三寸之帛,幎吾两目,使死者有知,吾惭见伍子胥、公孙圣,以为无知,吾耻生。”越王则解绶以幎其目,遂伏剑而死。
《国语》
【49k拒绝议和但是提出迁王甬东方案,宝差拒绝后自杀】
『吴语』
越师遂入吴国,围王宫。吴王惧,使人行成。曰:“昔不谷先委制于越君,君告孤请成,男女服从。孤无奈越之先君何,畏天之不祥,不敢绝祀,许君成,以至于今。今孤不道,得罪于君王,君王以亲辱于弊邑。孤敢请成,男女服为臣御。”
越王曰:“昔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受,今天以吴赐越,孤敢不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乃不许成。
因使人告于吴王曰:“天以吴赐越,孤不敢不受。以民生之不长,王其无死,民生于地上,寓也;其与几何?寡人其达王于甬句东,夫妇三百,唯王所安,以没王年。”
夫差辞曰:“天既降祸于吴国,不在前后,当孤之身,实失宗庙社稷,凡吴土地人民,越既有之矣,孤何以视于天下!”夫差将死,使人说于子胥曰:“使死者无知,则已矣,若其有知,君何面目以见员也!”遂自杀。
『越语』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请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
句践对曰:“昔天以越予吴,而吴不受命;今天以吴吴予越,越可以无听天之命而听君之令乎!吾请达王甬句东,吾与君为二君乎。”
夫差对曰:“寡人礼先壹饭矣,君若不忘周室,而为弊邑宸宇,亦寡人之愿也。君若曰:‘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寡人请死,余何面目以视于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灭吴。
清华简《越公其事》
【基本同《国语》】
[越王句践遂]袭吴邦,围王宫。吴王乃惧,行成,曰:「昔不穀先秉利于越,越公告孤请成,男女[服。孤无奈越之先君何,畏天之]不祥,余不敢絶祀,许越公成,以至于今。今吴邦不天,得罪于越[公],越[公以亲辱于寡]人之敝邑。孤请成,男女服。」
句践弗许,曰:「昔天以越邦赐吴,吴弗受。今天以吴邦赐越,句[踐敢不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句践不许吴成。乃使人告于吴王曰:「天以吴土赐越,句践不敢弗受。殹民生不仍,王其毋死。民生地上,寓也,其与几何?不穀其将王于甬句东,夫妇三百,唯王所安,以屈尽王年。」
吴王乃辞曰:「天加祸于吴邦,不在前后,当役孤身。焉遂失宗庙。凡吴土地民人,越公是尽既有之,孤余奚面目以视于天下?」
《左传》
【49k提出迁王甬东方案,宝差拒绝,被缢杀】
『哀公二十二年』
冬,十一月,丁卯,越灭吴,请使吴王居甬东,辞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缢,越人以归。
《史记》
【大杂烩版本:49k不忍、想同意议和,饭粒拱火,49k转而提出迁王甬东方案,宝差拒绝后自杀】
『吴世家』
越王句践欲迁吴王夫差于甬东,予百家居之。吴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遂自刭死。
『越世家』
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越王曰:“孤臣夫差敢布腹心,异日尝得罪于会稽,夫差不敢逆命,得与君王成以归。今君王举玉趾而诛孤臣,孤臣惟命是听,意者亦欲如会稽之赦孤臣之罪乎?”句践不忍,欲许之。
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蚯?”句践曰:“吾欲听子言,吾不忍其使者。”范蠡乃鼓进兵,曰:“王已属政于执事,使者去,不者且得罪。”吴使者泣而去。
句践怜之,乃使人谓吴王曰:“吾置王甬东,君百家。”吴王谢曰:“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杀。乃蔽其面,曰:“吾无面以见子胥也!”
《吴越春秋》
【49k催促宝差自杀且想让饭粒动手,饭粒不肯,宝差更不情愿版被自杀】
越王敬拜曰:“诺。今图吴王将为何如?”大夫种曰:“君被五胜之衣,带步光之剑,仗屈卢之矛,瞋目大言以执之。”越王曰:“诺。”乃如大夫种辞吴王曰:“诚以今日闻命!”言有顷,吴王不自杀。
越王复使谓曰:“何王之忍辱厚耻也?世无万岁之君,死生一也。今子尚有遗荣,何必使吾师众加刃于王?”吴王仍未肯自杀。
勾践谓种蠡曰:“二子何不诛之?”种蠡曰:“臣,人臣之位,不敢加诛于人主。愿主急而命之。天诛当行,不可久留。”
越王复瞋目怒曰:“死者,人之所恶,恶者,无罪于天,不负于人。今君抱六过之罪,不知愧辱而欲求生,岂不鄙哉?”吴王乃太息,四顾而望,言曰:“诺。”乃引剑而伏之死。
【冯汤】跳海是我首选的殉情方式
参加冯汤群里马术活动的文章,因为想掩藏特点所以尝试换了叙述方式和语言风格,虽然没料到还是被锤了个半死,还好最后有月見替我分担火力总算没掉马,玩成了心力交瘁的狼人杀,大家都挺能演的……
标题来源于以前写的一篇青春疼痛文学下的评论,蛮喜欢的所以用了,全文4k
立春过后的气温依旧冷得如冬天一般,冷得人打字的手都是僵硬的,哆哆嗦嗦地动作手指在键盘上一个一个敲着字母,一分钟过去了,才勉强打完一句话。我忍无可忍,发送出去后就迅速起身离开电脑,拿着手机钻回了被窝。手冻得连按亮屏幕都做得艰难,所以我只把音量调到了最大,然后将手安安静静地捂着,不再看手机。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消...
参加冯汤群里马术活动的文章,因为想掩藏特点所以尝试换了叙述方式和语言风格,虽然没料到还是被锤了个半死,还好最后有月見替我分担火力总算没掉马,玩成了心力交瘁的狼人杀,大家都挺能演的……
标题来源于以前写的一篇青春疼痛文学下的评论,蛮喜欢的所以用了,全文4k
立春过后的气温依旧冷得如冬天一般,冷得人打字的手都是僵硬的,哆哆嗦嗦地动作手指在键盘上一个一个敲着字母,一分钟过去了,才勉强打完一句话。我忍无可忍,发送出去后就迅速起身离开电脑,拿着手机钻回了被窝。手冻得连按亮屏幕都做得艰难,所以我只把音量调到了最大,然后将手安安静静地捂着,不再看手机。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响起了消息提示音,我打开手机,看到义仍回复的一条同样简短的消息:今晚公司有事,晚点回来,吃饭不用等我。
我内心“哦”了一声,随手发了个表情包过去表示已阅,然后开始思考晚饭吃什么。好久没有吃外卖了,于是我打开平台浏览起了眼花缭乱的商家,最后点了个牛肉米粉和酱香鸭腿。
评价里说会有一点辣,因此送来的辣椒料包我只加了一半进去。筷子在其中搅拌的时候,我想起来了很多年前我其实是一点辣都不沾的,但义仍吃惯了咸辣,我俩搭在一起吃,吃着吃着就互相迁就着,到现在我也能稍微吃点辣,他也不像过去嗜辣得那么厉害了。这就像我妈在我小时候语重心长说的那样: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互相包容。
一碗热汤下肚,身体也总算暖和些了。我收拾了东西,又抱着平板窝回了床上,只开着床头灯,看了会儿论文,写了会儿文章。好歹在时针走到十一点以前,义仍回来了。关门的响声后接着客厅里一点窸窣的动静,然后才是走近的脚步声。义仍推开门,与我的双眼对视上,问道:“还没睡吗?”
这话其实是有点好笑的,即使这个时间点于他下班的时间中是很晚了,可对我从来的入睡习惯而言又早太多了。他不该不知道,所以看着我片刻后,也像是没有期待得到回答那样,只是走到了我身边,将手机插上电源充电,随后便去洗漱了。
我没什么灵感了,也就觉得没什么再写下去的必要,于是将平板收了起来。等义仍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窝回了被子里。他站在床边看着我,似乎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沉默地开了空调,也上了床。氛围就是这样奇妙的东西,就算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也总有一种僵硬的、凝滞的东西在空气中流转。
义仍又朝我靠近了一点,变成肩挨着肩了,我感觉到肋骨下方被不轻不重地戳了戳,他的声音也闷闷的:“对不起,别生气了。”其实我原本没有生气,但听了这话莫名好像来了点气。为什么觉得我在生气呢?为什么就要这样擅自地道歉呢?明明从前义仍也不是这样的,不会这样没头没脑地就道歉,这不像他。我也不是会莫名其妙就生气的性格,我也不像我了。
“没有生气。”我还是这样开口,转过来面对他,顺带伸出手想讨个抱。义仍很迅速地抱了过来,小声嘀咕着什么最近公司事情确实太多,过段时间就好了。我正欲开口,他便凑上来吻了我的唇角,这让我意识到我们有一段时间没做过了,被勾动的念头和情绪变为了下手时更重的力气。他两腿分在我的腰间,坐在我身上,空调还没把空气暖起来,因此他呼出的气都在碰上室内的冷空气时化为一片白雾。他继续喘气,那白雾就氤氲在他的眼镜上。
把灯关了吧,义仍这样央求着,他在做时发出央求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但这是时隔多年来他久违地再一次央求我关灯。这是为什么呢?我想知道原因,所以偏不关,就盯着他。义仍垂下眼睛,也不看我,手攥着衣摆,看上去似乎有点颤抖,倒像是我做了什么很过分的事。我想关灯。好些时候过去,义仍又重复了一遍。我问他,你不想看见我吗?义仍摇摇头,说不是。好吧,反正他犟起来的时候我总是拿他没办法的,所以我最后还是抬手关了灯。义仍在黑暗中取下了自己的眼镜,也一同搁在了床头柜上,也不知道该说他视力差还是视力好。
放下眼镜后,他突然低下头捧上我的脸吻我,我没有哭,脸上却一片湿漉漉的,都是被蹭得。我想问他为什么要哭,连我都还没哭呢,义仍却没有给我问话的机会。我冰冷的手摸上他的后腰时,他抖着身体倒吸了一口凉气,却又没躲开,让我想到很多年前我们最开始做的时候,我一点都舍不得让他冷着,连触碰他的手都一定是暖好了的,可我现在好像也变坏了,从给予温度的人变成了汲取温度的人。
最开始恋爱的时候,我们总是待在一起就忍不住黏着,没待在一起的时候也拿着手机就放不下去,消息提示音成了比下课铃还管用的精神振奋剂,连洗澡都忍不住擦干手去回消息。到后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算看到了消息也会不急不忙,先把自己做的事做完、又或者就是晾一会儿,再打字回复。于我是这样,于义仍大概也是这样。
你说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沈自晋听了以后说,人体的细胞平均七年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人类的爱情到了第七年进入倦怠期,你们这是进入七年之痒了。我说,可是我们才第六年。沈自晋听了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露出很无语的表情说,这个七是虚指!
研究生的生活不好熬,义仍也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有时候我也就不知道我偶尔的怨念在他看来是值得理解的一个阶段,还是过来人眼中不值一提的必经之路。学习有学习的累,上班有上班的累,生活也有生活的累,在城市里划出一小片地方互相取暖,疲倦的时候互相依靠,这是我们长久来的相处模式。但压抑到了最后,我看着义仍日渐疲倦的眼睛,也变得说不出什么话,只能沉闷地叹气。人对负能的承受力是有限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要给自己喘口气的机会,”沈自晋说,“你们应该去旅个游。”
“为什么是旅游?”我奇怪地问道。
“一般来说,一起旅游的情侣最终会有两个结局,”沈自晋伸出两根指头,“一个是感情更好了,”他放下其中一根指头,“一个是分手然后老死不相往来。”他放下了剩下的那根手指头。
是继续前行还是分手,似乎是两条泾渭分明的道路,但这并不该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答卷,所以我先询问了义仍的意见。义仍这次倒是回得很快:去哪里?
我想了想,其实我们的时间没那么宽裕,能腾出一两天就不错了,所以不太方便跑太远的地方……海边怎么样?我问他。
接下来的一切都还挺出人意料地顺利,我们定下了目的地,也订好了车票和住宿。在车上一起听歌时,我听到了一首意外的曲子。义仍从前比较偏爱古典曲子,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也开始听英文歌了。这首歌我很久以前也听过,记忆被唤醒后,也开始在心底开始跟着哼起来。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窗外的光景掠过得极快,就像时间也是这么飞逝的一样。这算不算是时间的流逝通过距离改变得到了具现化?我和义仍坐在时间的车上朝前飞速地驶去,可间隔的距离却未曾变过,正如我们之间相差的年岁也从不随这珠流璧转而改变一样。我总不说我对义仍年长我的那几岁的担忧,义仍似乎也没有对我展露过这方面的愁绪,那么,不说就不存在么?
海边的风很大,我们都穿得很厚实,在沙滩上慢慢走着。这里不是什么冬暖的海,这个时候的游客也就不像夏天那么多。今天是个阴天,天上甚至没什么云,海面在灰蓝的天空下也被压暗了一点色彩,我忍不住去想从小在海边长大的孩子会是看着怎样的风景,过着怎样的生活。但即便不是摄影照片中常见的湛蓝大海,我也觉得这样的风景挺漂亮的。很适合殉情。我随口说了一句,换来义仍的问句——你想殉情吗?我转过头看他,忍不住笑了,说:“看你给不给这个机会?”
义仍不说话了,我又自顾自地叨叨了起来,为爱情而死也没什么错,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是被感情牵绊着的,有人死国,是对国的感情;有人死家,是对家的感情;有人死道义,是对道义的信念。这些都是情感的一种类别,而爱情当然也是情感中的一类,为爱情而死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义仍终于轻声说了一句也是。
但是我现在还不想走到殉情的地步,我说,殉情是因为失去了爱情,或者失去了爱情的未来,汤显祖,我会失去它们吗?你现在会想要放弃我吗?
义仍的眼睛忽然间就睁大了,他好像很奇怪似的,反问道:“你是在让我做选择吗?”我沉默地看了他好些片刻,看他的眼神从不可思议到冷静下来,才继续说:“我当然也有我的答案,只是我想先知道你的答案,再决定要不要说出来我的答案。”
我知道义仍心里又要开始埋怨我好狡猾了,好吧好吧,那我确实是个有点狡猾的人,但既然总是拿我当小孩子、晚辈这样来看,偶尔使用一点小孩子的权利大概也没什么?义仍大概也是想到了这点,所以他还是接受了我的霸道条款,慢慢说:“我现在还不太想放弃你,但是……”
我一下子扑过去抓住了他的肩膀,看他被迫打断话以后颤荡着抬起来的眼睫,和好像受了惊吓一般睁大的眼睛,有点可爱,让我恍惚间想到了六年前我告白的那个雪夜。那时候义仍也是穿着黑色的羽绒服,站在校园里的路灯下,有些惊惶地看着我。那一年是南方少有的下得那么大的雪,我说这就像是天赐良机,这么特别的日子不能错过了,所以我真的很喜欢你,你愿意吗?义仍点头的那个瞬间,我做出了和现在一样的举动——将他的羽绒服帽子拉上来套在头上,再双手揪住毛茸茸的领边,去吻埋在其中的那张脸的唇。只是那时候是冲动使然,下面多少还压着一些克制和青涩,而现在则熟稔放肆了许多。
义仍又哭了,哭着哭着却笑了起来。他窝在紧紧的拥抱里靠了好一会儿,才挣脱开我,有些笨拙地在身上摸索着。
我在来之前……就想过,要不要带上,带上也许总会有某个时候用得着,但也许又太唐突……义仍嘟嘟囔囔着,捧着珍宝一样拿出来一个小盒子。我很久没见过他眼睛这么亮,笑得这么快乐的时候。盒子打开,是不出意外的两枚戒指。到这个时候,他又有些羞赧起来,谨慎地问:你愿意吗?
那当然是没有什么好意外的结果,我爽快地伸出了自己的手,让他把自己的真心交付了过来。同样的,我也很仔细地替他戴了上去。新郎新娘交换戒指,接下来请亲吻吧。脑海中有这样的声音响着,所以我再次亲了上去。
料峭的春寒还没有过去,好在我不用投身在这寒冷的春海中殉情了。
END.
——————
可恶,特意从头到尾换了很多细节还留了好几个栽赃他人的坑,结果被圈外朋友说这篇从第一句开始就完全就是我的写法……
[大逆转裁判][夏龙]推理游戏
短篇集,共七个甜饼短篇,已全部完结。(・∀・(・∀・(・∀・*)
其实内容和推理没有什么特别关系,重点是游戏~游戏!~
The game is afoot!
——
1、罪行
“Mr.成步堂。”侦探阴沉着脸色,低头垂眸,心情看上去非常糟糕,“我在此控诉,你犯下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
短篇集,共七个甜饼短篇,已全部完结。(・∀・(・∀・(・∀・*)
其实内容和推理没有什么特别关系,重点是游戏~游戏!~
The game is afoot!
——
1、罪行
“Mr.成步堂。”侦探阴沉着脸色,低头垂眸,心情看上去非常糟糕,“我在此控诉,你犯下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
成步堂睁大了眼睛,“哎???您、您在说什么呢福尔摩斯先生!!”
“餐桌上的鸡肉,是你吃掉的吧。”福尔摩斯握紧了拳头,像是控诉一样,“可恶,那是爱丽丝今日特制的!我最喜欢吃的部位!”
“……”成步堂无奈地扶额,“我没有吃,谁都知道那是您的挚爱,哪里敢去动?”他叹了口气,“说吧,您是怎么推断出这个结论的?”
“看来Mr.成步堂迫不及待地想要听名侦探的名推理了。”侦探眨眨眼,语调变得轻快起来,“在此之前,先看看你的双手。”
这是搞哪一套?成步堂举起双手,一副精巧的银手铐正安静乖巧地刷着存在感,“福尔摩斯先生,我这是……被拒绝在外了?逻辑与推理的实验剧场。”
“只是一点小情趣。”侦探低笑,“当双手不能自由挥舞的时候,思维是否会随之一同被禁锢?”他迈着如同华尔兹般轻巧的舞步滑到了成步堂的身后,伸手将人揽入怀中,“答案你应该很清楚。”
“真是个麻烦的名侦探啊。”成步堂小声嘀咕。
“真是麻烦你了啊。”侦探开始大笑,习惯性的捧腹动作让两人身体相贴得更为紧密,东洋人娇小的体格天生就适合呆在他怀里,如同古老的榫卯结构般扣合严密。
“请不要如此用力,我都快窒息了。”由于双手被扣住,成步堂连擦冷汗都做不到,侦探善解人意地为之代劳。
“Mr.成步堂,你在紧张。”福尔摩斯的招牌大笑说停就停,上一秒还是笑破肚皮不能自已的样子,下一秒就完全进入了推理状态,吐息如同丝绸一般摩挲过东洋人的耳侧,“你在紧张什么?——根本不用猜,虽然经常游泳,但你的视线还是比我想象中的诚实多了。”
侦探疑惑地看着垃圾桶,里面正是一块泛着蜜色光泽的烤鸡腿,已经被咬掉一口了,“这罪证消灭得可不够专业啊Mr.成步堂。”他的手划过东洋人的唇,沾到了上面的油迹,“你有两个罪行,一是偷吃了属于我的鸡肉,二是使用了最浪费的方法来隐藏证据。”他舔了舔手指,“今天调的蜜汁比以往甜了不少啊——Mr.成步堂,浪费了这么美味的烤鸡,你说你该如何赔我?”
“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您的眼神比我印象中还要差劲,请回答我,您的前方左侧桌子上摆放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一份鸡肉。”侦探收紧了揽在成步堂腰间的手,惊叫,“什么?!为什么这里还有一份鸡肉?!难道爱丽丝发明出了会自动繁殖的新品种鸡肉?!这可是震惊世人的伟大发明,拿去水晶塔展览,一定能拿到研究补助金的!”
“如您所见,爱丽丝为您特制的鸡肉还好端端地放在这里,所谓的‘罪行’……就无从谈起了。”成步堂晃晃双手,“这手铐,也该给我解开了吧?”
“Mr.成步堂,你还是太心急了。”侦探把东洋人躁动的双手按压下来,“把珍贵的实验样品吃了一口就扔掉,难道不是严重的罪行?”
“会自动繁殖的新品种鸡肉,这种发明比多比恩波博士的‘超电式瞬间移动’更不靠谱吧?再怎么信口胡诌也有个限度!”
“那么,Mr.成步堂,你能解释一下,垃圾桶里的是什么吗?”侦探的语调十分轻快,“既然不是自动繁殖出来的,那这吃了一口就扔掉的鸡肉又从何而来?”
东洋人有些恼怒,脸颊染上了红晕,“这么简单的推理,我可不相信您自己看不出来。”
“从残留的酱汁味道上看,可以说甜得有点过分了,不是爱丽丝的手艺……据我所知,这所房屋里,如此热爱甜食的,就只有某个喝下黑咖啡时惊叫着从楼梯上摔下去的东洋人。”
“福尔摩斯先生喝到寿沙都小姐泡的抹茶时不也从同一个楼梯上摔下去了吗?”
“哈哈哈哈哈,是吗,我不记得了。”福尔摩斯轻巧地带过了尴尬的话题,低头沉吟,“想仿制爱丽丝的鸡肉,却因学艺不精做出了连自己都接受不了的成品,吃了一口就扔进了垃圾桶……不得不说,这罪行过分可爱了啊Mr.成步堂。”
“这算什么罪行?”成步堂不安分地扭动着,想从桎梏中挣脱出来,“总之,我没有吃掉福尔摩斯先生的挚爱,也是时候还我自由了吧?”
“不。”福尔摩斯愉快地镇压了东洋人的反抗,收紧了力度,把唇贴到对方耳边,“我的挚爱……怎么会是区区一块鸡肉呢?恋人亲手炮制的礼物,我一口都没尝到就进了垃圾桶。这一点,你要如何赔我?”
“如果不是您突然提前回来了,我也不会吓到把可以不留痕迹解决掉的鸡肉掉在地上。”成步堂有些心痛,开始气势汹汹起来,“您又该怎样赔我!”
“所以那并不是为我准备的?”福尔摩斯眯起双眼,松开了对成步堂的禁锢,转过身,忧郁地缩成了一朵蘑菇,“一年只有一次的生日,恋人不但没有准备礼物,还想背着我吃掉我最喜欢的食物。”他愤怒地张开双手,“我的人生是多么的悲惨!不如死了算了!”
成步堂哭笑不得,“那当然是为您准备的,我只是想给您最好的,不合格的残次品怎能给您品尝?”
“既然是给我的礼物,合不合格当然是由我判断的,我都还没尝试,你怎么能擅作主张就判了它死刑!”委屈的侦探开始撒泼打滚,“你赔我!你赔我!”
“……您是小孩子吗?”成步堂头疼。
“你不赔我,这手铐一辈子都别想卸下了。”福尔摩斯骤然又神气起来。
“可是,就算是爱丽丝,戴着手铐也无法做出任何菜肴吧?”成步堂指出矛盾。
“赔的东西又不一定是‘菜肴’。”福尔摩斯笑得意味深长,“在我看来,有些东西,可比蜂蜜甜美多了。”
含蓄的东洋人脸颊绯红,没有接茬。
“看来这个赔礼我得自行索取了。”侦探踩着舞步走近了他的猎物,“我原本只是期待着一个来自恋人的主动的吻——”
——现在我可要收利息了。后面的话被吞没在了这份他想要的礼物中。
当然,利息绝对不会因此消失。
罪行 END
PS:傻福的生日如果依据原作官设来走,是1月6日,而实际上大逆里先祖是1900年的2月到达伦敦,1900年11月完成了最后的案件后就回日本了——也就是先祖在英国的这段时间里,傻福并没有机会过生日~只是在同人里做了个小小的补偿ღ( ´・ᴗ・` )
另外忘记补充一个沙雕NG剧场了:
NG1:
“在我看来,有些东西,可比蜂蜜甜美多了。”
“我算是‘东西’么?”
“难道你觉得你不是‘东西’?”
“我觉得我并不是件‘东西’,但又不能说自己‘不是东西’。”
“所以‘人类’到底是不是‘东西’?”
…………如果他们是讲中文的话就可以变成一个无休止的冷笑话了啊哈哈,不通过,NG!
NG2:
"It seems to me that there is something much sweeter than honey."
"So, am I something?"
"No. You are my everything."
好久没碰英文了我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犯语法错误( ̄▽ ̄") 但是同样是想玩“东西”的冷笑话梗,英文不知为啥就变成了肉麻的情话了( ̄▽ ̄") 其实我还有点想用这一版,不过太肉麻了还是算了,不要玩“东西”和“人”这么无聊的梗了23333还是让“something”真的就是“something”吧23333
2、位置
“这起案件能顺利解决,全靠爱丽丝的‘护身符’。”成步堂摸了摸兔子玩偶的耳朵,将它递给了眼前的小女孩,“非常感谢!现在我把它还给你,它一定会好好继续守护爱丽丝的。”
“不用还给我啦。成步堂君马上就要回到自己的国度了,这就当做是这次留学的‘纪念品’吧。”女孩没有错过东洋留学生眼中那一抹不舍,大方地笑道,“成步堂君也是它最想守护的对象呢。”
“这怎么行!这是很重要的东西吧,在这次借给我之前,它都没离开过爱丽丝的背包。”成步堂连忙摇头,“我不能收。”
“东方人就是不坦率,明明很想要的吧?”她无奈地摊开双手,又气鼓鼓地将其翘了起来,“本来我做了一个更加符合成步堂君形象的玩偶作为饯别礼,可刚做好就被福尔摩斯君抢走了,只能拿这个抵数啦。”女孩苦恼地点着额头,“福尔摩斯君有时真的太任性了。”
“是啊太任性了。”成步堂笑笑,“任性的福尔摩斯先生,就拜托爱丽丝照顾啦。”
“当然啦。”小小淑女得意地举起枪,“成步堂君,这个玩偶可不能弄丢哦,我听说你已经弄丢两次了校徽了呢。”
“呃咳咳……嗯!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于是这只兔子玩偶就这样跟着成步堂漂洋过海,来到了遥远的东方。夜深人静的时候,成步堂不止一次地拿起它端详——如果这时再捏它的耳朵,是否还会传来侦探“疼疼疼”的痛呼?
在新世纪,电力信号会在天上飞。侦探与他的助手在最后的法庭用华丽的“空间信号传送”逆转了整个局面——他止不住去幻想,既然可以将白金汉宫与法庭间的影像相互传送,会不会有一天,他能在日本的家里看到贝克街的景象?
福尔摩斯先生的话,说不定能做到呢。成步堂对侦探掌握的超越时代的科技充满信心——可这有什么用呢?能用来协助解决犯罪的课题有那么多,福尔摩斯先生的好奇心那么旺盛,怎么会研究一个已经用过了的技术,就只是为了“远距离也能保持联络”?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真的研究出来了,能看到的不过是光与影所创造的虚像。没有温度、不能触碰,只会提醒他们,对方确确实实不在身边。
何必呢。
成步堂笑笑,和往常一样把玩偶放入了胸前左侧口袋。
然后他就被“叮咚”一声捏了——“好疼!!!”
他赶紧把兔子玩偶拿出来,拿出来的过程中又被“叮咚”地狠狠地捏住了手指,“好疼!!!”
“我听到了,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来不及思考会不会惊扰到邻里了,连忙大声呼喊,“别捏了!!!”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提心吊胆地等着,担心你在我沉溺在美好梦乡中时突然就把我捏醒、又或者在我献上名推理时用疼痛把思路中断、或者是在我追踪犯人时用痛呼使得行踪暴露……但是你没有!你一直都没有动静!”侦探委屈地控诉着,“你是不是一点都不想我……这就是思念的痛!好好体会吧!”
“叮咚”——“好疼好疼好疼!”
“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也不知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了,原本好好抑制着的思念就如洪水汹涌而至、将心墙上厚实的堤坝狠狠地冲破,如沉睡了整个冬季的蓓蕾听到了春天的呼唤一下子全部绽放,苦涩、却又如此甜蜜,“我、我很想您,我一直都在幻想,捏一下这只兔子的耳朵,您的声音就会从里面传出。可是这么远的距离,我知道是不可能的,一直不去做,就能一直保持着幻想不被打破……”
“所以说东洋人的含蓄实在太难懂了。”福尔摩斯继续控诉,“我喜欢你就是我喜欢你嘛,非得用月亮真美这样的谐音笑话来表达?Mr.成步堂,因为太想念了而不敢去做,和完全没想起所以没做,表达出来是一样的!这样不仅抓不住异国的‘舞姬’,异国的侦探也会生气的啊!”
“我反对!”成步堂抓住了矛盾,“‘因为太想念了而不敢去做,和完全没想起所以没做,表达出来是一样的’,福尔摩斯先生,您是这么说的吧?”他说话底气一下子足了起来,“我是因为觉得‘不可能’联系得上,才一直怀着忐忑的幻想,不敢戳破这个缥缈的梦,而您,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可以用它找到我,为什么偏偏现在才这样做?我是‘因为太想念了而不敢去做’的代表,而您呢?是‘完全没想起所以没做’吧!”
他用力地捏了一把兔子耳朵,没听到痛呼,又用力地捏了一把,还是没有反应。他放下玩偶,喃喃自语道,“难道刚刚只是做梦?”
也是,就算电力信号再怎么厉害,远隔重洋,也传送不了爱与思念。果然只是一场因为过度想念而做的梦而已。成步堂深呼吸,缓缓吐气,想将所有被唤醒的感情统统呼出体外。可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心绪依然纷杂,流出来的只有两行泪水罢了。
“不要哭啊,Mr.成步堂。”兔子玩偶突然又传来了声音,“好啦刚刚都只是开玩笑的,我知道你很想我,就像我想你一样想我。”
收起了所有伪装,侦探流露出的本音十分温柔,“睡不着了吧?起来吧,拉开窗门,看看外面的月亮,今夜的月色……确实非常的美,值得欣赏。”
“您在伦敦,不知道日本的天气。今天刚下过雨,天上都是云,哪里会有什么月亮。”成步堂吸了吸鼻子,低声地埋怨着,却还是听话地翻开被子,离开榻榻米,拉开了由木和纸制作的门。
他的名侦探正站在月下的院子里,熠熠生辉。
END
和《罪行》自带小推理剧场不同,《位置》的剧情本身就是一个小小的推理游戏。“电力信号会在天上飞”→但距离太远黑科技也很难搞得定→所以先祖一直没敢捏耳朵呼唤→电力信号飞不过来的话,侦探就把自己传过来啦,就是漂洋过海需要时间→侦探知道先祖作为东方人的含蓄绝对没有扯过兔子耳朵,而且到达后信号已经足够可以让侦探通过兔子偷窥(x)先祖对着兔子发呆的情景→旅店也不住了过来月下会情人才是第一要务!→所以并不是“完全没想起所以没做”,只是一旦有可以做的条件就立即这样干了而已~一对傻瓜情侣(<ゝω·)☆【其实这么细说我觉得好像也没什么推理啊hhh】
3、纽扣
成步堂君有件校服没有了第三颗纽扣。据说那是福尔摩斯君拽掉的,而且还不肯还给人家。
真苦恼啊,为什么她会有个这么任性的同居人呢?虽然现在正是“留学生”盛行的时代,但“校服纽扣”这种东西,没有谁会特意多带的吧——要去哪里找颗纽扣给成步堂君缝上呢?爱丽丝托起下巴,思绪止不住飘远了。
到底是多近的距离,才会在“第三弦断了”的瞬间,把“眼前的纽扣”给拽掉?
到底是怎样的姿势,才会在演奏的时候,抬眼就能看到纽扣?
那天临近截稿日,刚吃完晚饭,她就埋首于打字机前,对外界的事毫无关注——可是,再怎么专注,也不至于听不见福尔摩斯君的乐曲吧?如果真的发生了“琴弦断了”这种事,福尔摩斯君肯定会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为“斯特拉迪瓦里”的受伤而哀嚎。那声音绝对!足够让刚下葬的人都要从棺材里爬出来打他一顿!可她对此事一点印象都没有,也没有接受到邻里的投诉……
客厅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对,客厅里真的有人吗?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想起,为了不打扰她写作,那两人晚饭过后好像是——回房间了。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好像还不错,毕竟实验大大小小的爆炸都没引发什么骚动。从这点来看,似乎是说通了。
可也没看见福尔摩斯君修理断弦呀!
女孩双手交叉,一脸气鼓鼓地想,这两个人又有秘密瞒着她!
秘密有很多种,有些事情不让她知道是为了她好,她不会去主动探究——可这次,看他们神色,分明不是什么大事,还整得神神秘秘的……哼!可不要小瞧了爱丽丝·华生的“逻辑与推理的实验剧场”!
事件回放!
“我像往常一样手持名器,弹奏着让人潸然泪下的乐曲。”福尔摩斯君那时虽然看向了“斯特拉迪瓦里”,却没有和以往一样做出弹奏的手势。
“然后……”福尔摩斯君一脸愤怒地看着双手,“那个名器的第三弦突然就断了。”
“我很生气,于是就拽掉了我眼前的纽扣。”
“……请把那颗纽扣还给我。我得缝上去才行。”成步堂君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有点脸红,是因为生气吗?而福尔摩斯君则恢复了往常的神色,一脸轻松。
“这个你找我也没用啊,应该是掉在什么地方了吧。”
停!
在说“掉在了什么地方了吧”的时候,虽然非常轻微,但福尔摩斯君出现了一瞬间的视线偏移——那是他卧室的位置。
啊啊,真是的!福尔摩斯君为什么要把成步堂君的纽扣藏在卧室啊!不对,应该是,为什么福尔摩斯君要在卧室把成步堂君的纽扣扯掉啊!
小淑女想起出版社里的其他作品,由于对外的身份是个“绅士”,从来没有人对医学博士的阅读范围做出过任何限制,她对“卧室”的联想自然不仅限于同龄人的范围。
是这么回事吗?小淑女捧起了脸。“名器”不一定特指“斯特拉迪瓦里”,比起小提琴,大侦探的头脑不是更有资格称作“国之名器”么?推理就和演奏乐章一样,名侦探的名推理,也经常让人“潸然泪下”啊。
福尔摩斯君推理的时候总是爱玩,有时候跟着他的思路跑,就会得出奇奇怪怪的“真相”——那天肯定又乱来了吧?“第三弦”……如果将人脑比作乐器,什么东西比作弦更合适呢?逻辑、情绪、伦理、欲求……莫非是逻辑的弦断掉了,推理难以进行,所以也毫无逻辑地把成步堂君的第三颗纽扣给弄掉了么?听说日本那边对送人的制服纽扣是很有讲究的,第三颗纽扣……是留给“朋友”的。
过了这么久居然还只敢索取“朋友”的位置,福尔摩斯君,似乎也太没出息了呢。
爱丽丝叹了口气,对同居人缓慢的进度表示忧心——虽然把人带回了房间,可就顾着自己玩推理游戏,还做出了一生气起来就拽纽扣这么幼稚的行为,怎么可能顺利表达自己的心意呢?
还是好好想想去哪里弄来一颗校服的纽扣给成步堂君缝上吧。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推理剧场偶尔也会跟她所吐槽的某人一样出现奇妙的偏差,而就是这一点点偏差,就错过了她所期待的“真相”。
END
由于爱丽丝酱实在太小了就算是“绅士”兼医学博士也不好意思借她的名义在正文里去揭开“真相”,只能把谜底在题外公开:“名器”是名侦探的头脑,当天晚上两人正在卧室里“弹奏”让先祖“潸然泪下”的乐章(咳咳咳这个比喻大家都懂哒我就不明说啦)小提琴有四根弦所以艰难地掰了四个维度,不一定准确,分别对应理智与情感、道德与欲望。无论是哪根弦崩掉了,急切的扒衣服的操作哪里能管得着是哪一颗纽扣!(并且据查第二颗纽扣是二战之后的流行,这里爱丽丝联想到已经是跨时代的bug了,侦探哪里会管什么第几颗之类的风俗呀拽了下来就是胜利!)
这次是来自2-2开头“拽纽扣”的联想~用爱丽丝酱的视角真的太不方便了!正文中都不敢抛出真正的联想只能用祖传的重点永远跑偏的实验剧场……(事件回放的时候我其实很想加个“马达”“异议阿里”的按钮)但是听到纽扣是福尔摩斯拽掉的时候爱丽丝那惊讶的小表情真的让人浮想联翩——为什么爱丽丝会不知道!弹琴的时候断了弦,乐曲肯定会发生异常,而之后拽扣子也会有小争执……爱丽丝居然什么都不知道!这就很耐人寻味了啊。演奏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为什么会在爱丽丝不知道的时候进行呢?除非这不是真的“演奏”只是“说成是演奏”。还有什么样的“演奏”会凑得那么近以至于纽扣就在“眼前”……能不联想吗!
为了弥补遗憾,偷偷摸摸地补充了一个小剧场,嘘:
“Mr.成步堂,”侦探碧绿的眸里盛满了笑意,隔着厚实的制服,用双手游走过东洋人身上每个敏感区域,“不知道我这番‘推理’,对于无法上庭的苦闷是否能有所纾解?”
“福尔摩斯先生……哪有,这样的推理?”东洋人眼里泛起了泪花,这种感觉对他而言太陌生了,他都不知该如何应对是好,下意识就无助地拥住了元凶。
“那换个比喻如何?这首为你而作的乐曲,是否足够让你潸然泪下?”侦探低头吻去东洋人眼角溢出的泪水,对方因快乐而失神的模样让他脑海里的弦跟着绷断,他迫切地想要把这碍事的衣服脱掉,可急躁的心情让双手失去了往日的灵巧,一时间竟粗鲁地拽掉了颗纽扣。
“福尔摩斯先生……”东洋人的呼喊细如蚊蚋,又像小猫的爪子一样挠在人心尖上,似是拒绝似是抗议、又似是催促进一步的行动,侦探一时竟推理不出意图,也无暇去推理了,直接用吻封住了声音的来源。
今夜能奏响的,只有名器献上的乐章。
END
4、受伤
作为辩护律师,成步堂见过的与“枪”相关的案件不可谓不少,可他从未想过自己也有被枪击中的一天——尖锐的疼痛模糊了他的意识,眼前的一切像是蒙上了一层罩纱,脚下踩着的土地正在发软、旋转……
有个人在他即将倒在冰凉的地板上前接住了他。
“Mr.成步堂!”
好熟悉的声音……是、是谁?
“睁开眼睛,看着我,医院的马车很快就会到达。”
Carriage? Hospital? 成步堂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男子的话语由可以理解的“语言”变成了一个个音符,像催眠曲一般。
这个人……在说什么呢?这是……英文?他是在哪儿,为什么会听到英语?
“龙之介!不要睡!”男子冷静地将语言换为成步堂的母语,“我给你进行了简单的急救,血会止住的,没事的。”
成步堂努力地睁大眼,想看清眼前的人,却只能隐约辨别出驼色的大衣……还有一双碧绿的眸子——“福尔摩斯……先生?”
“是我,大英帝国的骄傲,世界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探握紧了成步堂的手,“更是你的恋人。”
“您的手……好冰。”成步堂艰难地扯出个微笑,“伦敦的冬天真冷啊。”
“嗯,是啊。”福尔摩斯不忍心告诉他现在其实是夏天,“我会把暖炉的火烧得再旺些的,你不是说过最喜欢英国的暖炉了么?”
“啊啊,是啊,我想现在就回去贝克街……一定……非常温暖。”
“医院的暖炉也很暖和的。”侦探的声音带上了一丝焦躁,“很快就能享受到了,在此之前千万不要睡过去。”
“可是……好困……双眼要睁不开了。”
“你是想当睡美人,然后让我给你一个苏醒的吻吗?”侦探用严肃的语气说着开玩笑一般的话。
“哎,不、不用了吧……”
“如果不想被写进童话故事里,就给我好好保持清醒。”侦探检查了下包扎好的伤口,看到渗出的血迹,不由得皱紧了眉头,“如果睡过去了,无论用什么方法,我都会把你弄醒的。”
“如果真的醒不来呢?”
“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侦探像哄小孩一样,“你应该相信我,龙之介。”
“我都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的日语居然也能说得这么流畅。”成步堂岔开了话题,“你明明说自己只会‘简单的日语’的。”
“对于世界的名侦探来说,日语本来就十分‘简单’。”虽然说着自夸的话语,福尔摩斯的语气却不像往日般得意,“我可是要陪你去日本的,怎么可能不会当地语言?”
“是啊,福尔摩斯先生那么厉害,没有什么能难倒您的。”成步堂喃喃自语。
“所以,相信我,一定会没事的。”侦探安抚般低头亲了亲东洋人的额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医院的马车终于到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现在可以睡了么?”
“等他们说要给你麻醉你才睡。”
“要是到时睡不着怎么办?”
“那就证明你的生命力和我一样顽强。”
“是吗?那太好了……”
不知道后世那个无论是被消防栓砸脑袋还是被车撞飞都能安然无恙的成步堂继承的是哪方的顽强,总之极近距离腹部中弹却没有伤到任何脏器并且由于止血及时没有造成大碍也可以算是抢救史上的奇迹了。
“好热啊。”成步堂躺在病床上,拿着折扇给自己努力地扇着风,“夏天真不是人过的啊。”
“我似乎记得前不久才有人埋怨说伦敦的冬天真冷。”福尔摩斯推开门,拿出一个带着螺旋桨的小工具,“喏,手持式电风扇,最新发明。”
“那时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您的手太冰,我才以为是冬天。”成步堂好奇地按下开关,小巧的扇叶开始飞快转动,带来阵阵凉风,“这个电风扇……好厉害!”
“没什么,马上就会有一种更新的发明能直接调节空气温度,到时冬天暖和夏天凉快,可不是这种小东西能比拟的。”福尔摩斯得意地举起手,“贝克街将会成为最适宜居住的地方。”
“我现在就开始期待了!”成步堂兴奋地直起腰,不料牵扯到伤口,“哎哎哎疼——”
福尔摩斯脸色一沉,把人按回床上,“我以前都没发现你有多动症啊,Mr.成步堂。”
“您上次不也是伤还没好就到处乱跑么!”成步堂还是第一次被侦探这么对待,头脑有些发懵,“我这还乖乖在医院躺着呢,您生气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哈!”福尔摩斯大笑,“我没有生气哦,Mr.成步堂,我只是想试试这么干而已。”他还在笑,“原来‘担心’是这种感觉,不好意思,以前总让你担心了啊,哈哈哈哈。”
“那,犯人抓到了吗?”看到侦探在那笑个不停,成步堂只好换了个话题,“天太黑了,我都没看清对方的模样,都给不出像样的目击证词。”
“那是当然——盗窃机密加故意杀人未遂……再高的贵族头衔也免不了死罪。”福尔摩斯维持着笑的表情,如碧波般清澈的眼里却毫无笑意,“只怕又来一个梅根达尔……”
“你该不会想帮他辩护吧?”“我不会替他辩护的!”两人异口同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想到一块去了啊。”侦探再度大笑,目光染上几分暖意,“你是想让死神君上检控席、还是让你的日本朋友替你复仇?”
“这我还能挑?”成步堂挠头,“当了这么多回‘被告’,居然还有机会当次‘被害人’,感觉真新奇。”
“不会再有下一次了,无论是‘被告’还是‘被害人’,你还是适合站在辩护席上安安心心地当‘辩护人’。”侦探把手放在成步堂头上,把对方本来就不算整齐的发型弄得更乱。
“我某次当‘被告’的经历还是拜您所赐吧。”成步堂小声嘀咕。
“是吗?那还真是不好意思了啊哈哈哈哈哈哈。”侦探放声大笑,笑声停下后,庄重、严肃却又温柔地看着东洋人的眼睛,如宣誓般许下承诺,“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我相信您。”东洋人同样认真地点点头,忽然才害羞起来,顾左右而言他,“上次您被击伤了都不让我留下来陪您,这次您怎么就不去追犯人了?”
“啊,那个啊,其实我知道你追不上的。”福尔摩斯也瞬间收敛起表情,“你平时运动不足,怎么可能追得上那俩小混蛋?追上了才危险,他们手里可是有枪的。”他叼起了烟斗,最终还是没抽就放下了,“只是创造一个给Miss寿沙都使用猫门制造机的机会罢了。”
“……您从一开始就预见了一切啊。”成步堂才发现自己换话题的水平实在太低,好端端的怎么提起这茬了呢!他早该知道的不是么!连爱丽丝都会感叹没追上“才是好的”,福尔摩斯先生怎么会让他身陷险境?就像亚双义不告诉寿沙都小姐他藏在了行李箱里一样,福尔摩斯先生只是,不想让他变成共犯而已。
“当然,我可是……”
“大英帝国的骄傲,世界的名侦探。”成步堂笑着把话茬接了下去,“无论如何,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
“Mr.成步堂。”福尔摩斯弯下腰,轻轻拭去成步堂眼角流出的泪水,“你漏了一点,很重要的一点。”他在成步堂的唇上印下一吻,“我还是,你的恋人。”
“那时我让你追出去,是用理性综合各种因素得出来的结论。直到你被枪击中之前,我还深信我做的没有错——可我现在才知道,留下重伤的恋人不管、孤身去追犯人,在心灵上是一种怎样的折磨。”
“尽管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的选择还是不会改变,但我想,我依然欠你一声抱歉。”侦探摘下帽子,与东洋人双额相抵,看向对方的眼神专注而深情,“我不会再让你担心,也不会让你有让我担心的机会,绝对不会。”
“无论何时,我都信任福尔摩斯先生的选择。”东洋人不再因羞怯而逃避,以同样的眼神勇敢地直视着侦探,“您永远不需要对我说抱歉。”
此刻的伦敦依然烟雾弥漫,和三百六十五天里的每一天、二十四小时里的每一小时比起都没有任何特别——可这一瞬对视的定格,又与所有时刻都不一样,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END
虽然是受伤可是完全没有受伤的紧张严肃性反而谈起了恋爱我是怎样一个恋爱脑啊!给自己一个甜饼以慰藉假后第一个工作日的痛苦_(:з」∠)_不加班,今天的我!不!加!班!
胡说八道的文后备注时间:
受重伤要努力保持意识清醒是直观印象,但我没查过专业书,光从网络搜索出来的原因也不知道哪个是更科学:1、清醒着是一种受刺激的状态,会分泌肾上腺素,增强心肺功能,便于伤者挺过去;2、失去意识伤者就无自主意识控制身体机能,会增加抢救难度——总之就是不要睡呀睡过去很可能就醒不过来啦~
受枪击打到非要害部位一般不会立即出现意识障碍,但可能会因为疼痛而出现晕厥——先祖也是因为疼所以晕乎乎的啥都想不起来了,摸到傻福因为紧张而变得很冰的手就以为是冬天而已。
世界上第一台电风扇是1880年发明的,而首个现代化,电力推动的空气调节系统是1902年出现的~比起全息投影,傻福能整出便携式小风扇和空调什么的,也不是什么太过超前的黑科技啦(摊手状)
这次案件是随便瞎编的(诶算是有案件吗?)时间线……也算是瞎编的吧,估摸着处于2-5结束后,先祖在日本和英国两处奔波——看后世司法依然处于黑色时代就知道司法其实并没有辣么容易改变的啦,先祖也需要在英国这边再吸收点经验,所以经常出差两头跑……傻福也不会让先祖总是一个人跑,等爱丽丝再长大一点就可以跟先祖一起到处跑了……(PS:我觉得傻福从一开始就很会日语,说自己不懂让他们帮忙念只是给机会他们共享情报而已)(人在意识模糊的时候会切换母语mode也是来源于1-2)
另外后世还有龙一不代表先祖结婚生娃了呀,毕竟只是“有一位祖先是叫‘龙之介’的律师”,不一定是直系嘛。我一直觉得如果是直系的话,这个能力遗传下来再加上当时司法发展的空白,肯定就发展成法律世家啦,学艺术什么的不存在的~
虽然侦探在这里说“不会再有下一次”,但大家都懂哒~“让人担心”是因为“让对方知道了”,只要不知道,想怎么作死还是会怎么作死~尤其是在先祖目前还处于一个人日本英国两头跑的状态,要瞒过去实在太简单了——承诺这东西听起来很美但执行起来总有空子能钻呢。其实先祖也懂哒,所以才会无论何时都相信对方的选择、永远不用说抱歉。
怎么这么一说来甜饼好像都不甜了( -’`-; ) 我不听我不听,就是糖!!
5、初遇
历经跋涉,两人终于回到了221B。福尔摩斯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跑往壁炉边取暖,成步堂则赶紧把门关上,将如同杀人利器般凛冽的伦敦冬日风雪拒之门外。
“呼,我决定了,明天就算是吃沙子一样的吐司以及泥浆一样的咖啡,也绝不在外面用餐了。”福尔摩斯霸占了最靠近暖炉的大沙发,大喇喇地躺着。
“这么冷的天,寿沙都小姐和爱丽丝在外面真的没问题么?”成步堂缩在另一张沙发上,“冬天就该在暖炉旁边取暖,这个时候出去游玩,稍微有点担心啊。”
“放心吧,西班牙这个时候暖和得很,她们肯定已经快活地在海滩上晒着太阳,把留在家里看门的我们给忘光了。”福尔摩斯叼起烟斗,深吸一口,“啊,能逃离伦敦的寒冬,这两位淑女实在太幸运了。”
“真好啊,可以抽到出版社的特等奖去旅游。”成步堂也十分羡慕,“我的人生唯一一次出远门的经历,就只有被当成行李带上去往英国的游轮。”
“Mr.成步堂,”福尔摩斯放下烟斗,举起手指,“我有一个提议。”
“嗯?”成步堂不明所以地看着侦探。为了不浪费,他在餐厅里把套餐配套的酒一滴不剩地全喝了——回家的路上太冷还没什么酒意,现在回暖就开始有点晕乎乎了。
“先把外衣脱掉。”福尔摩斯身先士卒地把自己的外套随手扔掉,“虽然常识是冷就该多穿衣服,可是外套上沾的雪在室内融化,把衣服都弄湿了,穿着就更冷了。”
“啊,您说得对。”成步堂迷迷糊糊地跟着把校服外套脱下,里头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他打了个寒颤,“但我觉得更冷了啊。”
侦探离开自己的位置,走到对方所坐的沙发前,略微欠身,带着狡黠的笑容把人搂入怀中,他将下巴抵在东洋人头顶,“这样就不冷了。”
人体的温度确实让人感到舒适,成步堂一点都不抗拒,甚至打了个哈欠,主动把脑袋埋得更深,“唔,对,这样暖和。”
“没错,来,跟着我。”侦探哄着东洋人站起身,避开障碍物,带着对方一同陷到柔软的大沙发中,“Mr.成步堂,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成步堂整个人都趴在福尔摩斯身上,头枕着对方的胸膛,耳边传来的坚定有力的心跳声听起来就像催眠的鼓点,“像一张被子?”
“哈哈哈哈哈!”福尔摩斯大笑着将搂住成步堂腰的手收紧,另一只手则在对方背后有一搭没一搭地像顺毛一样拍着,“这个比喻很有想象力啊!”
“那您说像什么?”成步堂整个人睡意都上来了,把福尔摩斯当成了一个抱枕,左挨挨右蹭蹭地找着更舒适的位置。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么?”福尔摩斯没有正面回答,反而又抛出了个问题。
“当然,刚我还说了呢,我被当成行李带到船上,每天都躲在那个狭小的衣柜里……”成步堂不明所以,但还是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不不不,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侦探笑着揉了揉东洋人的脑袋,凌乱的“尖刺”只是看上去扎手,摸起来却比想象中柔软得多,“1900年1月6日下午6点钟,因为发动机的故障,阿拉克雷号上停了10分钟的电,照明只有蜡烛……”
“啊,那天进亚双义船舱调查的侦探就是您吗……”成步堂被揉得更困了,连惊讶的语调都发不出了,“可我明明在您检查衣柜前躲在床下了……”
“事实上,船舱里那短暂的一瞥也不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福尔摩斯继续抚着成步堂的背,“说起来,我们还算是‘共犯’——排骨偷盗案的。”
“!!”成步堂吓了一跳,想撑起身子,却因支撑物是柔软的沙发而整个人都落在侦探的怀里,“您、您、您就是那个爱吃肉的……鬼、鬼、鬼吗?!”
“什么啊这也太失礼了吧,居然说自己的恋人是鬼,这种话就算是我也会生气的。”侦探佯怒,在东洋人的腰间捏了一把,“好歹都是一齐被香味吸引的同道,怎么能说我是鬼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随着本能拿走了一根排骨,都不知道原来还有人和我一样摸黑去了食堂……”成步堂整个人都软了,重新在福尔摩斯怀里找了个舒服位置枕着,“我明明就拿了一根,衣柜里却有三根骨头,和亚双义说起的时候我都吓坏了。”
“什么啊,原来你完全没看见我吗?”福尔摩斯也跟着调整了下姿势,尽管恋人是个体格娇小的东洋人,可时间久了也有点沉,“我还觉得那是我们非常浪漫的初遇呢。”
“……您理解的浪漫跟大英词典对浪漫的定义有着很大差异啊。”成步堂额上冒出了冷汗。
“漆黑的厨房、漆黑的制服、漆黑的头发……”福尔摩斯轻笑,“那黑黑的小小的身影,和某种小动物非常相似呢。”
“……这、这就是爱丽丝把我的玩偶形象做成老鼠的原因吗?”
“没错!无论是在厨房里下手的精准、还是在趁我目光偏移钻到床底下的迅捷,都让我印象深刻。”福尔摩斯打了个响指,“尤其是那个衣柜,东洋人的身体真是超乎极限的柔软啊,我在里面连五分钟都待不下,但你似乎还游刃有余。”
“啊……这个……”
“顺便一提,走出衣柜(come out of the closet)在英语中,有着非常独特的含义。”侦探挑眉,“衣柜本身就指代着不可告人的隐情,所谓衣柜里的骷髅(skeleton in the closet)……而走出衣柜,则是公开这个隐情,在某种情况下,特指隐喻……公开性取向。”
“当然,藏在衣柜里的东洋人也很符合‘隐情’这个定义。”侦探抚过东洋人的脸,将其托起,直视对方的双眼,“但从我发现你的那一刻起,我们的缘分,就注定了。”
“在遇上您之前,我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绅士。”东洋人回望着对方,“我喜欢的不是同性,只是喜欢您。”
“我知道……因为我也一样。”侦探笑着吻上东洋人的眼睛,“这只从衣柜溜到床底的小动物,我会用一生来好好珍藏。”
壁炉里的火融融地烧着,温暖而舒适。侦探与东洋人就这样赖在暖炉前说着毫无意义又怎么都说不完的话,直至相拥入眠。
END
降温了来取暖吧!其实只是想写两人躺暖炉前的沙发上纯情的睡前聊天,不知不觉就唠嗑成了这样……玩了DLC第二话+鼠之介还有衣柜梗!吃饱喝足的小胖鼠在主人怀里困觉觉,写不出先祖的万分之一的可爱!每次看到躲在衣柜里我就总会想到出柜23333不过实际上,虽然“skeleton in the closet”是英国俗语,但“come out of closet”是1970年美国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口号2333不管啦,傻福就是前知三千年后知五百载的存在!傻福什么都知道!
【虽说直视双眼说情话是西方人的坦率可是写多了这个情景我脑海里浮现的是1-4的那对笨蛋情侣( ̄▽ ̄”) 】【我也是时候给他们换点动作了!】
6、购物
“购物是最好的压力发泄方式!”这句话语出自不知名之人,却又在世界各地都流行着,成步堂也觉得说得对极了。每次向沃尔克特斯卿汇报完回来,街边的一切都在诱惑着他,每一个小商品都在欢快地摇摆,发出塞壬呢喃般的歌声——“带我回家吧”“带我回家吧”。
“带我回家吧!”身后传来了高亢而愉快的声音,成步堂吓了一跳,转过身来,世界的名侦探正站在那里,双手张开,满脸笑容,“哈哈哈哈哈哈!是我哦Mr.成步堂。怎么样,带我回家吧!”
“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一额冷汗,“您怎么会在这里?还有……‘带我回家吧’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我刚查完了个案子,想到今天是你定期报告的日子,就来接你了。”福尔摩斯快活地叼起烟斗,“正想和你打招呼,却听到你不停地嘀咕‘带我回家吧’,而且半点挪腿的意思都没有——怎么回事,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吧?你想被谁带回哪里的家?”
“啊,我只是,看到很多东西都想买……”成步堂挠了挠后脑勺,“您看,我刚搬进您家阁楼,那里空荡荡的,好像放什么都很合适呢。”
“噢噢!我还以为‘购物狂’只是女士的特性,没想到Mr.成步堂也有这样的爱好啊。”福尔摩斯收起烟斗,拨弄帽檐,“不过,原来留学生的手头这么宽裕的吗?真是不错的政策呢。”
“啊不不不!”成步堂连忙否定,“事实上,正是因为钱不多,所以才会苦恼到底要买什么好,如果有足够的钱,我就会全部都要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福尔摩斯捧腹大笑,“说得真对,所谓‘选择困难’,归根结底只是因为预算不足罢了。”他打了个响指,“那么,由我来给你当个参详如何?这些老玩意的‘用法’,也只有我可以教给你了。”
“太感谢了!”成步堂眼睛都亮了,拉起福尔摩斯就往街角的二手店走,“我正想知道这些都是什么呢!快跟我一起来!”
“还真是心急啊。”福尔摩斯笑着摇摇头,自然而然地牵起成步堂的手,长腿一迈就走在了成步堂身侧,“大英帝国多年的积累可没那么容易讲完,我们有很长的时间慢慢挑选。”
“快看这个!”留学生兴奋地指着一顶折叠式帽子,“啊啊,是帽子吗?比起法庭上那些绅士的高帽,这顶矮矮的可能更适合我呢——我正想要一顶‘礼帽’作为‘绅士的象征’。”
福尔摩斯淡定地吸烟斗,“那是锅垫哦。”
“哈?”成步堂迷惑地眨眨眼,“Guo Dian?”
“嗯,就是放在桌上,垫在热腾腾的锅底下,以免烫到桌子的垫子。”福尔摩斯老神在在。
“哦哦!可以用来垫在寿沙都小姐的茶壶底下呢!”成步堂认真地思考起来。
“比起这个,我觉得那个小天秤可能更适合你呢。”福尔摩斯指着摆在角落里的一个精巧的天秤,“有罪、无罪,伦敦大法庭上由陪审员发出的火球决定着大天秤的平衡倒向……作为律师,有个可以自己摆弄的小天秤很不错吧?”
“嗯嗯!确实啊!从我第一次站上大法庭的辩护席之后,我就一直想要一个小天秤!”成步堂双眼闪闪发亮,“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要不是您我就错过这个天秤了!”
“啊,这没什么。”福尔摩斯笑了笑,又看向货柜最顶上的那层,“Mr.成步堂,你刚才不是说想要顶帽子么?”他俯身在成步堂耳边低声说,“柜顶最顶上的黑色的帽子,看起来老旧,其实是名家出品的礼帽呢,这个卖家不懂行,把它当一般旧货卖了。”
“呜,好难抉择……每一样东西都想买啊……”成步堂苦恼地点起了额头,“可是身上的零花钱就只够买一样,该怎么办好呢……”
“Mr.成步堂是要向那位首席法官定期汇报的吧?”福尔摩斯自信满满地打了个响指,“每一次汇报,就只买一样东西,这回没买到的东西就留到下次,这个主意如何?”
“好主意!”成步堂正想拍手赞同,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还被福尔摩斯牵住,一时心跳如擂鼓,丝丝红晕爬上脸颊,眼神开始游移不定。
他想悄悄把手收回来,一动就福尔摩斯发现了,后者十分坦然地松开了禁锢,还做了个抱臂沉吟的动作,“我猜,Mr.成步堂每次逛二手店都有新东西想要买,为了保证前面的购物清单不被覆盖,你需要一个监督者陪你一起过来。”他摊开双手,笑吟吟地凑近了成步堂,“虽然名侦探的日常非常忙碌,但陪友人一同购物的时间还是有的,如何?”
“是!那就有劳福尔摩斯先生了!”成步堂用力点头,拿着小天秤就往收银台蹦。
“小心,这里的东西很乱,慢点走。”福尔摩斯快步上前,再次牵起成步堂的手,“不会有人与你抢的。”
“好的!”成步堂放慢了脚步,心绪开始飞扬。
“下次的定期汇报,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END
啊,每次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都苦不堪言……磕CP是唯一的甜……不想写公函了就摸文了_(:з」∠)_似乎有点短_(:з」∠)_这次是暧昧但未挑明状态时期的一次约会,源自DLC第五话里先祖每次定期汇报都会带点奇怪的东西回来以及“这些老玩意的‘用法’,福尔摩斯先生都有教过我的”“随便瞎教成步堂君也是福尔摩斯君的一大‘爱好’”——这些组合起来不由得脑补了两人在二手货店里约会的情景。一本正经地瞎介绍用处的傻福和把这些胡说都当成金科玉律的先祖,想想就很有画面感啊www特别是“他说‘这是锅垫’,但是结果……那个其实是折叠式的帽子”还有“加上刚刚折叠式的帽子,就有2顶帽子了啊”“……那个只是‘锅垫’而已,对我来说”——可以看到,先祖真的是傻乎乎地全信了呢wwwwww
虽说挑明后可以光明正大地黏黏糊糊但是没挑明却也很自然地粘在了一起也是我的心头好!双向暗恋(不我觉得其实是明恋了求偶信号其实很明显啊w)也是必经之路呀!最后一句其实是蓝字!但先祖的百分百被读心被动技能显然是能被傻福听到的w
7、Game
“Mr.成步堂,你瞧这房子又只剩我们俩了,是不是有点无聊?”大侦探突然把脸凑了过来,满脸都写着“不怀好意”,“要不要再来一场较量?我最近刚发明了一样东西——自动发牌机。”
“不要。”成步堂想也不想地就拒绝了,“我可是还没忘记呢,您上次出老千的事。”
“那怎么能算‘出老千’呢?最多只能算‘作弊’!”福尔摩斯狡辩着,“既然已经知道了特殊墨水的事,就不存在‘不公平’了。”他露出了狡猾的笑容,“难道说,你认输了?作为辩护律师却总是轻易被看穿表情这件事……”
“……不!”成步堂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起了毛,“上次只是因为您用了不正当的手段,这次我可绝不会输了!”但紧接着他又垂头丧气起来,“可这个月的零花刚用完了……还是跟您一起在二手店里花掉的。”
“我一直在想,”福尔摩斯举起手指神气地点着自己的帽檐,“赌钱没什么意思——赢走你的全部身家实在太简单了,如果我乐意……我可以把你这辈子的零花都赢下来。”
“福尔摩斯先生您也太小看人了!”成步堂被激起了斗志,握紧拳头,“就算是透支下辈子的零花,今天我也要和您决战到底!”
“Mr.成步堂,你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侦探笑着摇了摇手指,“我是说,今天我们赌点特别的——赌注的新玩法。”
“哈,您是害怕被我赢走下个月的房租吗?”成步堂扶着腰侧的日本刀,信心满满,“我不会那么残忍的。”
“如果你非想要给我送钱,我也很乐意。”福尔摩斯叼起了烟斗,眯起双眼,“原本我想体谅Mr.成步堂你那空空的钱包,让你在‘诚实地回答一个问题’和‘完成我指定的任务’中选择一个……”
“我反对!”成步堂赶紧表达异议,“要是您的任务是让我拿出1000基尼,我可怎么完成?‘任务’这个范围也太宽泛了!”
“1000基尼这个简单,你可以再找一个梅根达尔……”被瞪了一眼后,侦探模仿着那位“慈善家”张开了双手,“放心,我不会布置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而且你还可以选择‘回答问题’,不是么?”
“这两个选项不在同一难度上吧!”成步堂开始认真地考虑起来,“要是您选择了回答问题,却像您平时推理那样给出一个显然是瞎编的答案,那可怎么办?”
“哈哈哈哈哈怎么会呢!”福尔摩斯大笑,“我一定会好好回答的——如果连规则都不遵守,那‘较量’就太没意思了。Mr.成步堂,如果真的那么不幸让你赢了,请一定要手下留情,别让我太难办了呐。”
“如果我说,想看福尔摩斯先生来一次‘认真的推理’,您会答应吗?”
“啊哈哈,我觉得我每次推理都很‘认真’啊。”福尔摩斯戴上护目镜,笑得一脸轻松,“如果这是你的愿望,我自然不会拒绝。”
“……您先把眼镜给摘下!”成步堂对作弊前兆表示抗议。
“我是真的眼睛不舒服哦,欺负病人可不好。”话这么说着,福尔摩斯还是取下了眼镜,放到桌上的杂物堆顶,“这样满意了?我们开始吧。”
第一局:一对VS散牌。
“原本以为这局运气有够差的,不过看到Mr.成步堂那满头大汗,就知道幸运女神依然站在我的身边。”侦探洋洋得意地摊开手里的牌,“那么,Mr.成步堂,你是想回答问题,还是来一场惊心动魄的大冒险?”
“……为什么瞬间就从可以完成的‘任务’变成了‘冒险’?”成步堂冷汗瞬间下来了,“我选择回答问题。”
“啊哈,我就知道。”福尔摩斯打了个响指,“既然是第一局,就来个简单的吧。请诚实地回答——Mr.成步堂,你准备什么时候跟喜欢的人表白?”
“?!”成步堂心里咯噔了一下,全身血液似乎都在往头部汇聚,“什、什么?我没听懂!”
“诚实,请谨记我们的规则。”福尔摩斯笑吟吟地看着成步堂,“我可是能看出来的,你有没有在说谎。”
“可是,我、我自己也不知道啊,我还没准备好……”成步堂的眼神开始游离,“而且……总感觉,找不到机会说出口。”
“这样啊,好吧,算你过关了。”福尔摩斯了然地点点头,“瞧,我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对吧?”
“……是、是啊。”成步堂抹着虚汗,“下、下一局吧。”
第二局:Tonghua VS Shunzi。(为了测试和谐词无所不用其极)
“It seems that Lady Luck stood by me again. ”Whistling merrily, said Holmes, "Mr. Naruhodou, even if you tried to muddle through with your swimming eyes, your rising corners of mouth would tell me you had a nice hand……What a pity."(一直提示敏感词终于测试出是这段,为了能顺利发出我踏马将它临时翻译成了英文……想看原文可以戳我)
“……您该不会又作(经历测试我觉得这里可能有点和谐)弊了吧?”清澈的游泳池底明晃晃地写着怀疑。
“如果头脑过于优秀也算作(经历测试我觉得这里可能有点和谐)弊,那我无话可说。”福尔摩斯好整以暇,“这次你的选择又是什么呢?”
“…………”成步堂纠结了一阵,“回答问题。”
“很好。”福尔摩斯似笑非笑地看向了前方的展示柜,“解释一下你那个神秘地准备了好久的表白礼物的含义吧,在绣着菊花的手帕上画上四叶草,是什么意思?”
“您怎么知道的!”成步堂差点咬到舌头,“我明明藏在了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
“是啊,隐秘到特意挪动你那个宝贝不倒翁来遮住呢。”福尔摩斯语调上扬,又开始摇头叹息,“我们的合照沾了这个光才能放到展示柜的正中,想想还真有点不甘心。”
“移动不倒翁是为了放照片,真的!”成步堂强调,“我很珍惜我们的合照,放在这个位置,发生火(经历测试我觉得这里可能有点和谐)灾可以第一时间带走。”
“我以为你把礼物放在不倒翁后面是为了火(经历测试我觉得这里可能有点和谐)灾好打包呢。”福尔摩斯摊手,“不要想着可以蒙混过去哦,Mr.成步堂,我还没得到答案呢。”
“……因为我所仰慕的那个人,就跟四叶草一样,珍贵、罕见、万中无一,也同四叶草生长于三叶草丛般,将自己藏身于芸芸众生中。能遇见四叶草,代表着幸运,也象征着幸福。”成步堂扭过头,声线艰难地保持着稳定,他脸涨得通红,眼神游移的速度前所未有的快,“绣菊手帕是家传之物,菊是日本皇室家纹,像我这种平民百姓,只有非常重要的场合才可使用菊花纹饰——比方说……婚礼。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给了我这个手帕,叮嘱我只能送给想要相伴一生之人。”
“原来如此。”福尔摩斯若有所思,罕有地愣了下神,回神时又若无其事地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日本的文化还真是奇怪啊!下一局下一局!”
第三局:散牌VS散牌,数字决胜,福尔摩斯占优。
“其实我也想让Mr.成步堂你赢一把的,”福尔摩斯惋惜地看着牌面,“看来幸运女神真的不喜欢黑色。”
“……大概吧。”成步堂显然有点心不在焉,刚刚那通解释似乎已经耗光了全部精神,现在就只剩一副躯壳在勉力支撑。
“赢了这个状态的你实在没有成就感。”福尔摩斯叹了口气,把手伸进成步堂衣领,“回神啦。”
“!!!”成步堂一个激灵,“我说过多少遍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不要摸我的脖子!”
“今天我的手指很温暖,血气充足,一点都不冷。”福尔摩斯笑嘻嘻地拍拍成步堂脑袋,“不这么做,你得神游到哪里去?我还没拿我的赌注呢。”
“您想让我完成什么任务?”成步堂再也不想回答关于“表白”的问题了。
“正好,我觉得问题我也问够了。”福尔摩斯一脸了然,手从成步堂的脑袋滑落到脸颊,“那么,告白吧,Mr.成步堂。”他眨了眨眼睛,语气温柔,“就现在,向你所思慕的那个人倾诉心意吧。”
“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哑然,半天说不出话来,“您!您……”
“我?我很好。”
“您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的名字叫什么?”
“……世界第一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所以你怎么会觉得,我有可能不知道?”
“既然您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还……”成步堂开始有些语无伦次,甚至还有些委屈,“您就只是想看我笑话!”
“Mr.成步堂。”福尔摩斯叹了口气,“就算是名侦探,也是不知道含蓄内敛还害羞的意中人到底想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表白的啊。”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想,经过前两个问题的暗示,如果这局我输了,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反问我的心意。结果我放水放成这样你还是不争气,那我就只能主动索要了。”
“哪、哪有您这样的!我‘表白’和‘不表白’有什么区别呢?您……早就看穿我的心了。”成步堂转过身,只给侦探留了个尖尖的后脑勺和红红的耳朵尖。
“当然有区别!”福尔摩斯滑至成步堂身前,弯腰前倾,把脸凑得前所未有的近,“仪式啊!你们东洋人不是很注重仪式的吗!没经历过‘表白’,就不能亲吻、不能拥抱,我可是个正常的成年人啊!”
“您……”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都能清晰的感觉得到彼此的呼吸,成步堂忍不住后仰以躲避这暧昧的氛围,“我们……我们不是,牵过手吗?”
“东洋人是这么纯情的吗?居然满足于牵手这种小朋友都能做的事情。”福尔摩斯拔高了声线,用惯常的夸张语调对这话表示惊讶,伸手揽过成步堂的腰,把人往自己怀里扣,不再留任何逃开的余地,“我想要的,说到底不过是一个宣告关系改变的契机而已。”
感受到怀中人的颤抖,侦探放柔了力度,语气依然轻快,却多了一丝认真,“在察觉到你的心思时,我就想马上与你分享这份心情、赶紧将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可看到你神神秘秘地在准备着什么,我就知道你给我留了一份惊喜,开始日日夜夜地期待着。”
说到这里,他话锋骤然一转,从诉说变成了控诉,“可是!我等啊等,等啊等!从月圆等到月缺!从花开等到花谢!把礼物准备完之后,你就像是忘了‘表白’这件事一样!”侦探松开了对东洋人的禁锢,把手按在了对方的肩膀上。成步堂都以为福尔摩斯是想用力摇晃他来表示不满了,后者却只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忧郁地低下了头,“我能怎么办呢?明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却只能过这种拉拉小手就满足的日子,连一个最基本的亲吻都得不到。”
“福尔摩斯先生……”成步堂都内疚起来了,开始反省自己是否反应太迟钝居然一直都没留意到意中人的状态,“我……我错了,对不起。”
“我只是实在忍不住、等不及了,才想方设法提醒你不要再拖了,却被你认为是‘想看笑话’……啊啊,这个冷酷的东洋人,夺走了我的心肆意玩弄!啊啊啊,这个残酷的世界,我还不如死了算了……”福尔摩斯已经完全进入戏剧状态,他放开了成步堂,狂乱地往窗边奔去,“如果今天还是得不到我想要的,还不如从这里跳下去算了!”
“请不要这样!”成步堂急忙踮起脚想拿放在柜子四层的手帕,却因为当初藏得太严密摸了半天都够不着,慌乱之下用力过度,还把占据了大量空间的达摩给弄翻了。他揉了揉被不倒翁砸到的脑袋,来不及检查心爱的“吉祥”有没有被碰坏,随手将其放到桌子上后就继续伸手去够自己当初的藏匿地点,“您、您稍等,我马上就能找到了!”
“Mr.成步堂,这里是阁楼,就算我跳下去也不会有事的。”侦探走到东洋人身后,随手把藏到最里的小盒子摸了出来,揣进自己口袋里,然后一手按住成步堂肩膀另一只手开始检查他的脑袋,“倒是你,被这么一个大玩意儿砸到,头不疼么?”
“我没关系的!……福尔摩斯先生!您又在戏弄我!”成步堂才反应过来,脸腾的一下红透了,“这好玩吗?”
“好玩啊,可好玩了。”福尔摩斯眨眨眼,轻轻地按摩着成步堂刚被砸到的地方,“能确认到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已经超越了那个‘重要程度仅次于自己性命的东西’,这是我的荣幸。”
“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好的表白了。”侦探牵起东洋人的手,在指尖上轻轻烙下一吻,“恭喜,Mr.成步堂,你顺利地完成了本次任务。”
“这不公平!”东洋人红着脸瞪着侦探,“您从一开始就掌握着局势,从头到尾我都被您耍得团团转。这、这太不公平了!”
“怎么会?”侦探和往常推理一样,往后退了半步,转身打了个响指,“在情报掌握方面,我们明明是对等的——你该不会想说,你对我的心意半点都不了解吧?”他摇了摇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观察力同样敏锐,共享着同样的思维方式。我能感知到你在我靠近时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心跳加速,你也不可能忽视我只会与你产生过多的不必要的肢体接触——”
“看来,你从我这里学到的,不止是‘逻辑的真谛’,还有‘游戏的态度’——无论是推理游戏还是暧昧游戏,你明明都玩得十分开心啊。”侦探优雅地弯下腰行礼致意,“以上,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推理’。”
“请等一下,福尔摩斯先生!逻辑和感情不是一回事!就算逻辑上能得出结论,感情上还是会选择否认——人类不止会逃避让自己痛苦的根源的,还会逃避‘快乐’、因为害怕挑明后再也不能体会到这种快乐,所以不敢确认……这并非是一场‘游戏’!”东洋人鼓足了勇气,将藏于心底不敢直言的话大声说出,“我深深地爱着您,一直仰慕着您、想要追随着您,我喜欢和您一起在现场推理、也确实享受着和您在一起的暧昧关系,可是,这绝对不是‘游戏’。”
“我是很认真地,喜欢着您的。”成步堂眼眶微微发红,甚至带上了一丝哭腔,“希望您不要只是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当成游戏。”
“不要哭啊,Mr.成步堂。”福尔摩斯走到成步堂身前,轻轻地搂住对方,语气轻柔,“我一直认为‘爱情’是人生中的非必要因素,觉得自己只适合孤独地度过这苍白无趣的一生——直到遇见你。与你一起共度的时光,就连平淡的日常都因心情的雀跃而涂上独一无二的靓丽色彩。我的人生原本就只有推理,无论是‘人生’还是‘推理’于我而言不过都是游戏,所以我才会一直都在‘玩’,但对于你,我的态度一直都是认真的。”
他低下头亲吻怀中人的发旋,“我同样,认真地、深深地、恋慕着你。”
“事关终身,这次真的不‘玩’了。”侦探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巧的饰品盒,将其打开,露出里面一对款式简洁的铂金戒指,“Mr.成步堂,不知你是否愿意,接受世界第一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表白?”
“Yes, I do.”
END
卧槽这次和谐逼得我临时在发的时候将一段改成了英文也是没谱了……天知道宝宝多久没正经地用英文写东西了……如果想看原文可以敲我……
完结了哈哈哈哈!最后一篇主体是DLC第七话的出千梗,不过也玩了很多其他梗,比如两人的代表花、1-5的摸脖子还有DLC第四话的不倒翁2333当然还有——对应Game的“Hold it, Mr.Holmes!”“这次就不‘玩’了”——用本体曲相棒来当求婚BGM似乎画风不太对hhh最后一篇特别长感想也特别多,具体的挪到了最后,现在就先Elementary!
——
Elementary!
——
时隔多年又又又一次掉进了逆转系列的坑……距离第一次掉进逆转的坑差不多有十年了_(:з」∠)_时光飞逝_(:з」∠)_这次是被先祖的可爱还有傻福的反差折服了!!台风天无聊的时候补的大逆,先祖sooooo可爱啊!!然后傻福刚出场时我都惊呆了……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福!!巧舟是疯了吗?!然后马上被共同推理的CP感萌到了——这么帅虽然傻也原谅了!一边玩又一边觉得傻福并没有那么简单,这货其实只是在装傻吧——到最后大逆2结局……哇,巧舟爸爸这是什么神仙剧情!!当傻福的投影出现在了法庭上时,真的整个人都……掉坑了掉坑了5555我又掉坑了55555
太久没动笔导致一下笔剧情就如脱缰的野狗完全不受控制【。】原本这两个小短篇只是两个想写成小段子的灵感——1、侦探在1-2里表现出来的随时卸掉or安上手铐技能,如果用在情趣方面……嘿嘿嘿(x)结果因为并不会写情趣而且习惯性在逻辑上补上“为什么要安手铐”导致变成了个推理(?)小甜饼;2、2-5结尾福尔摩斯兔在先祖的口袋里捏先祖的屁股啊!捏屁股啊!!四舍五入就是大庭广众隔空调情嘿嘿嘿了啊!!我就是想写捏屁股不知为什么跑偏到了纯爱异地恋连捏的位置都变成了胸膛……为什么会偏成这样啊诸君!!(侦探崩溃状)
后面的勉强控制住往想写的方向去写了可是始终有那么一点别扭_(:з」∠)_大概是太久没写故事以至于一路退化_(:з」∠)_一边想加强锻炼一边又懒_(:з」∠)_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太苦了……脑子一抽决定凑齐七篇作为短篇集以对应“罪孽深重的七日”——因为强迫症原因不想拆开七篇归档不好看所以更新还是在最初发的两个短篇的文档里……我也知道这样更新木有提示,能看到都是缘分……强迫症的一点点小任性,还请原谅><
以下是全文完结感想!(这感想比前面某些短篇正文还长吧喂)
呼,终于完结了,最后的这篇很早之前就确定好题目是游戏,毕竟是短篇集里的最后一篇肯定是要呼应一下标题的——但是到底要写什么,我纠结了很久。实在是有太多内容可以对应上“游戏”了。尽管大逆的福与世人所知的福有很大区别,但本质上依然还是一个Holmes!莱辛巴赫和空屋都是绕不过的梗,在短篇集里的最后不这么来一发似乎有点遗憾——我甚至已经写了个初稿开头!但发现这样画风就和前面蠢萌甜饼差异太大了( ̄▽ ̄”)太久没写正剧我也觉得没什么把握……就这么枪掉了第一稿。
(另外关于莱辛巴赫梗我觉得有一首十分适合的歌,米津玄师的《Lemon》,虽然是现代日剧《Unnatural》的片尾曲,但歌词实在太适合形容莱辛巴赫后失去傻福的先祖了——“时至今日,你仍是我的光芒”……对先祖来说,傻福一直都是他的光啊……就算傻福走了先祖也会努力好好生活但就是特别想他什么的,简直暴击5555毙掉的第一稿的灵感来源,虽然觉得想写的东西歌词已经说完了但还是想找时间试着写出来……)(后来还撞上了群里的歌单活动但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巧撞上第一棒就想写这个的先生吧hhhh)(然后我自己踏马的就是第一棒!!!但如果写这题材就等于提前剧透了我在活动里另外又选了一首别的歌别的题材[不过大概也没什么人会看到这一段剧透个啥]……虽然刚交稿看不到后面的先生太太会写什么但我觉得我带了个奇怪的歪头哈哈哈哈估计应该大概跑不到莱辛巴赫……吧……)
然后我想,要不分析分析人物关系吧,反正我对这两个人的CP萌点就在于他们一起玩的推理游戏嘛((*・∀・)ゞ讲讲“挚友”“搭档”和“恋人”的区别也是极好的收束全篇的落点啊!那么问题来了!这种区别用剧情来体现实在是太踏马艰难了,我可以写几千字的小论文去论证阐述自己的观点,但我的能力尚未足够将这些观点安排成故事……虽然我也不是没写过整篇都只是在借角色之口论述自己观点的类型,可是总觉得傻福和先祖不像是会乖乖坐着没完没了地聊天的相处模式……毙掉了第二版。
第三版冒出来了一个奇怪的脑洞,不如让他们把爱丽丝的小说里提到的他们玩过的推理剧场全部挑出来,让他们自己改编为“游戏”?傻福吐槽小说就是一个叙述,限制了读者的自我思考,要引领世界走向逻辑之路必须给读者动脑子的空间!开发黑科技也像是傻福的风格嘛,将这个向全伦敦推广,既赚钱又能让世人更加了解推理……摩拳擦掌准备动笔,等等我的糖呢?!这种走上商业发展道路走上人生巅峰的走势是怎么肥四?!——这版也否决掉了。
那么写什么好呢?难道就随便找个案子写写日常推理?作为终篇代表他们的日常会这么一直下去似乎也不错……哎?可是推理写啥好啊我只是个喜欢看推理的从来没真正设计过谜题与诡计啊!一把年纪了还去解锁新技能似乎有点勉强自己……“人生就是不停地学习嘛!加油啊!”地绞尽脑汁开始构思的时候,突然想起,哎我写了他们在一起后的甜饼也写了他们在一起前的小品,可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契机——表白——我还没写啊!嗨呀,关系进展突破这么重要的阶段都还没写考虑什么别的啊!就这么敲定了主题。
定了主题后再想用什么梗就简单啦~正好也想玩DLC第七话里傻福出千的梗,骗走全副家当什么的萌炸了,下一步自然是把整个人都骗到手啦,大框架也愉快地敲定了。Game这个词其实不仅仅“游戏”这么简单,游戏、较量、博弈……灵感都哔哔哔哔了!想玩的东西太多导致这篇比其他篇幅都长了不少……四叶草和菊花分别是傻福和先祖的代表花自不必说;最开心的就是找到机会把摸脖子梗塞进来了!1-5结尾画面是傻福把脸凑过来然后先祖大叫“不要摸我的脖子”萌得我不要不要的!!我都想单独为这个梗写个短篇了但各种原因没写成……DLC里没讲到他们的较量是什么玩法,我就参考了本篇4-1用的梭哈(毕竟祖传扑克牌hhh)不过也仅仅参考了最终牌型大小的判定,因为还要考虑筹码跟牌弃牌过程的话决个胜负也太太太烦了……反正说起来就是傻福欺负先祖嘛——没错虽然第三局傻福说自己放了水但实际上并没有!整个牌局走势都是他用自动发牌器掌握的,就是为了循序渐进地哄先祖给他表白——牌型强弱的情况也是心理战嘛。说起真心话大冒险(True or Dare)……我也不知道其历史来由,查不到依据( ̄▽ ̄”)但就算当时并没有这个玩法,傻福是超越时代的!我不管!
为啥傻福自己不主动非要哄先祖文里也已经说明了,但也有可能说得不够清楚我再补充说明一下:两人互相知道对方心意、也知道对方知道自己心意,但迟迟不告白,傻福是察觉到先祖有所准备想耐心等个惊喜,结果先祖又出于东方人的含蓄内敛迟迟不敢迈出这一步……这次“较量”的本身就是傻福设计的表白,一方面让害羞的先祖有机会送出自己准备的礼物另一方面也是他自己对两人关系的主动挑明。不过本来他以为玩到佯装跳楼的时候就足够了没想到先祖笨手笨脚半天都摸不着礼物反而被不倒翁给砸了,自己看到老婆被砸了也老心疼了演不下去了……至于“玩”和“游戏”,只能说是东西方思维差异了,先祖秉持东方传统担心这一切就仅仅是一场会结束的“游戏”,他爱得那么认真,他不敢确认一直在“玩”的傻福是否同样认真,而傻福的西方思维就是整个人生都是“游戏”,他虽然在“玩”但他也十分认真,也愿意为了先祖说自己“不玩”了。
先祖并不是感受不到傻福的爱,也不是不相信傻福,他只是不够相信自己——和1-3里傻福说的“我没有说过……我‘相信’你说的话,因为我相信的,从始至终,都只有我自己”刚好相反,但理由都是“什么是正确的,是由我自己来决定的,我愿意去相信的事情,我会尽全力去相信,这跟其他因素没有一点关系”“能不能相信一个人,说到底,就是你能不能相信自己”——并不是傻福的举动导致先祖有对方不够认真的误解,只是先祖不敢相信自己在感情方面的判断而已——所以才需要一次不会造成任何歧义的强势求婚打消掉这个最后的不和谐因素,从此他们就可以live happily ever after了。
最后对整个短篇集的时间线做个说明,所有故事之间除了这篇延续了第六篇的牵手“这种小朋友都能做的事情”之外没有必然的联系。通常我都是觉得他们是在2-5尘埃落定了之后才在一起的,但2-5之后先祖就回国变异地恋了。2-5前暧昧、2-5后回国前挑明的话,真正谈恋爱的时间好少啊1551!!但总感觉先祖是干不出为了爱情不回国的事的,傻福也不会为了爱情长期陪先祖留在日本——可又实在舍不得让他们分隔两地!所以……虚无掉时间线吧,不烦恼了!第一篇本来就是为了庆祝傻福生日虚无掉了时间线,第二篇是沿着2-5后的异地恋倒是不虚,第三篇纽扣是根据2-2开头的拽纽扣自然是在2-2前就在一起了,第四篇最初设定是2-5后两处奔波、现在想想干脆也虚无掉好了2333第五篇能这么自然地提起船上的事我觉得一定得在亚双义复活后不然挚友之死真是个绕不去的坎,但如果是先祖2-5后两地奔波的话应该又不会带上寿沙都,这样就没人陪爱丽丝出去玩没有机会两个人在客厅里趴暖炉前了,所以……不奔波了整个时间线都给我虚无掉吧!!第六篇是DLC第五话前发生的,3月5日之前他们就可以开始牵小手了,可是直到2-5后才挑明心意,可以理解傻福第七篇是等得有多崩溃了吧2333
冷惯了知道大概没有人会评论的了所以自己连把长评的工作也包揽了(???)(自己分析评论简写自评突然想起了绩效一股恐惧油然而生)其实写作最大的幸福就是有读者在底下留言,一起讨论分析作品的细节,但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读者了55555没有底下讨论的话,一方面觉得自己埋的梗没人发现哭唧唧,另一方面又担忧自己笔力不足会在某些地方的剧情造成误解,只好自己在文末碎碎念自己将觉得需要说明的梗掰开了……(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写文后碎碎念比写正文开心哈哈哈,相当于自己给自己的文出阅读理解题目还定下标准答案哈哈哈哈)(我似乎也太自娱自乐了23333)
为了感谢耐心看到最后的你,补充七个对应本短篇集的20字微小说w(哈哈哈哈哈放到这么后不知道还有没有人看得到)
Kinky(怪癖)
“福尔摩斯先生!请不要又用手铐把我锁起来!”
Smut(情////色)
“福尔摩斯先生!请不要又借玩偶捏我的屁股!”
Suspense(悬念)
福尔摩斯君为什么要在卧室里拽掉成步堂君的纽扣呢?
Angst(焦虑)
“龙之介,不要睡过去,睁开眼睛,看着我!”
Crime(罪行)
“不是我的错!只是阿拉克雷号上的排骨太香了!”
Parody(效仿)
“我不是购物狂,我只是想像福尔摩斯先生一样收集案件的‘纪念品’而已。”
First Time(第一次)
“既然‘表白仪式’已经结束,我们就可以做一些恋人之间的事情了——对吧,Mr.成步堂?”
至此,《推理游戏》全篇完结!谢谢观赏!想把文章发布时间定格于10月4日、后续更新没有另行发布的任性,还请原谅。如果有缘看到全篇又喜欢这些小短篇,不妨留个言告诉一下这个不敢主动勾搭同好的社恐鸭ღ( ´・ᴗ・` )
月报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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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林小记
墨痕斋内联名要求兰台派遣李白去现世消灭新冠,李白推脱说:“谢谢各位的支持,但我对医学一窍不通啊。”
斋中众人纷纷说:“太白,你只要应用一下你管理酒坊仓库的经验就好了,你一管理,酒就全都不见了!”
某一日厨房门口发出一串鞭炮声,兰台问苏辙:“厨房在干什么?”
苏辙说:“可能是哥哥在欢迎斋中人吃他新发明的芥末香菜炒巧克力。”
片刻之后又听到一串鞭炮声,兰台说:“怎么搞的,刚才那一下还没有打死他吗?”
一日王安石在广厦边散步,不慎掉入道旁池塘,只好高呼救命。王维闻之,视若不见,谈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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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林小记
墨痕斋内联名要求兰台派遣李白去现世消灭新冠,李白推脱说:“谢谢各位的支持,但我对医学一窍不通啊。”
斋中众人纷纷说:“太白,你只要应用一下你管理酒坊仓库的经验就好了,你一管理,酒就全都不见了!”
某一日厨房门口发出一串鞭炮声,兰台问苏辙:“厨房在干什么?”
苏辙说:“可能是哥哥在欢迎斋中人吃他新发明的芥末香菜炒巧克力。”
片刻之后又听到一串鞭炮声,兰台说:“怎么搞的,刚才那一下还没有打死他吗?”
一日王安石在广厦边散步,不慎掉入道旁池塘,只好高呼救命。王维闻之,视若不见,谈笑如故。
王安石急中生智,遂高呼“我十日未拆洗”,王维闻之大惊,立刻把王安石拖上岸来交给拆洗小队。
曾巩和兰台坐在一起吹牛,曾巩说:“介甫就是最厉害的,他总是亲自检查账目,冲在财政赤字的最前线。”
兰台听了不屑一顾道:“这有什么,沈存中从不去管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每天都在向他靠近。”
某日,李白翻阅前任兰台对他的记录,上面写道:“太白关心酒坊的成品更胜于其本职工作,一见兰台前来,拔腿就跑。他提升了工坊的平均成本却降低了工坊的总体产量。”
李白说:“这是诽谤!”
“没错!”杜甫说,“毫无保密意识!”
李白又翻了翻记录的题目,上面写着《酒坊巨蠹李太白》。
“这总不算泄密吧。”兰台说。
兰台参观了一个现世的糟糕养殖场。
“那个地方到处都是吵嚷的猪和乱飞的羽毛!”兰台抱怨道。
“我记得今天西园雅集没有辩论。”柳宗元说。
第四十三任兰台向第四十二任兰台请教工作技巧。
“我有时常常担心我们前辈的健康状况。”四十三说。
“哦。”四十二看着前辈的生卒年表说,“我恐怕你的这种担心太迟了。”
“我是指工作效率的问题。”四十三说。
“哦。”四十二看着一千年前的首条摸鱼记录说,“恐怕你的这种担心比上一种更迟。”
“我恐怕这样下去甚至没有钱给东坡酿蜜酒。”
“这对于大家的健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我总不能忽略摸鱼的事实。”
“如果你不能忽略摸鱼的事实,”四十二语重心长地说,“那么你这个兰台就不用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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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有一些反抗。”
——第四十二任兰台专访
提问者:上官婉儿,李清照
受访者:第四十二任兰台东风解冻
问:是为了这次活动特意穿成皮衣高跟鞋的吗?(笑)
答:对呀,你们跟我说要拍照的。
问:很酷,我们开始!
问:你就任兰台时让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事情?
答:你们应该问我什么是印象最不深的。这太多了,简直冲击我的三观。
问:我们有所耳闻。那么有一个传言,是说你曾经想要拒绝出任兰台,有这样的事情吗?
答:嗯……算是有的吧。我当时生活上压力挺大的,乱七八糟事情一大堆。当时斋里是一片废墟,我也不好说就是撒手不管你们另请高明吧,所以当时我是想等度过这段困难的日子让博山炉再去找别人做兰台。后来斋主跟我开玩笑说上一个拒绝的人是介甫哈哈哈哈。
问:所以当时为什么不愿意做兰台?
答:首先我想澄清一点啊,就是这跟介甫没关系,不是我对他有什么意见或者他怎么得罪我了,都不是,不要瞎猜啊。我是因为陈生的事,觉得兰台责任非常重大,以我的能力我是不足以去承担这个责任的。这是我当时最大的顾虑。后来博山炉找上我,告诉我诗家杜甫的心意,不管什么理由你都很难拒绝杜子美你懂我意思吧。(笑)
问:你觉得博山炉选兰台的标准是什么?
答:我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涉及到我的“政权合法性”哈哈哈哈哈。后来我觉得就是其实说破了就是个缘分。天底下这么多品格端正又热爱文墨的人,就是要博山炉去碰嘛,就碰上的那个合适的,只要他愿意当然就可以是兰台。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隐性的,也是我的猜测吧,就是这个人的性格不能跟斋中大多数墨魂都有冲突,至少要一多半墨魂能跟他处得来才行,不然斋里天天鹅飞猫跳的这日子也真是没法过了。
问:所以你认为这是介甫没有当兰台的原因吗?
答:啊这不是。主要是他忙吧,大忙人没空管这些事,可以理解。我的这个结论主要是看到有几位前辈说梦得不配合工作,说他恃才傲物目中无人,还经常对他冷言冷语,我觉得要是都这样斋里的工作肯定没办法正常运行,所以这样的人肯定不能当兰台。
问:诗家苏轼也没有做过兰台。
答:缘分不到吧。我猜。绝对没有阴阳怪气,绝对没有。
问:我们很好奇现世对子瞻有很高的热度——
答:大部分都是奇怪的热度。
问:确实如此。你觉得是为什么?
答:首先他确实写得好,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这人本身很有意思,很适合各种玩梗,说白了就是比较贴近群众。同样出名的诗人里面吧,很少有人像太白一样整天长风万里送秋雁,也很少有人像斋主,特别沉郁顿挫,但是人天天都吃饭啊,很少有人对吃不感兴趣吧。而且很多语文老师特别喜欢苏轼,一到苏轼有关的课文就大吹特吹,所以热度很高吧。而且《苏东坡传》是必读书目,也算是摁头安利吧,我去逛书店,起码看到了十个版本的《苏东坡传》,真是令人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
问:你看过吗?
答:没有,想当年我唯一看完的必读书目还是《海底两万里》,《苏东坡传》我连买我都没买过,学校要求写的那个读书笔记我是网上抄的,查重率百分之百,来墨痕斋之前我都不知道里面还写了介甫。
问:跑题了跑题了,言归正传,为什么之前博山炉没有选一位女兰台,而你成为了第一个呢?
答:其实博山炉我个人感觉他是没有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观念的,这是基于我跟它的相处得出的结论。它对我不能说是和蔼可亲吧,至少也能说是咬牙切齿,如果它有牙的话——
(采访中断了五分钟,兰台跑去制服突然飞来的博山炉)
以前选兰台都是墨魂带着博山炉游荡碰运气,当时女性参与的社会活动比较少,那么就肯定很难接触到有文化修养的女性,更别提当时女性受教育率很低,能成为兰台的仅从数量来讲也是很少的。至于我成为第一个那纯属瞎猫撞上死耗子。博山炉你别冒烟儿,你就是那死耗子。
问:有没有哪些墨魂对你作为女性兰台有特别的反应?
答:还真有(笑)。你们可能都猜不到,是观光,很出人意料吧。他整天看新闻,然后看到有女孩子一个人坐车啊走夜路啊出事的事情他就很担心我,跑过来嘱咐我,让我一定带着他的报警器,大白天也要带着什么的,而且有男人欺负我了一定要告诉他他给我出气。而且他很了解妇女运动的历史,看过很多研究,甚至对母系氏族社会也有了解,说实话我之前想象骆宾王的墨魂,总是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毕竟他最有名的文章是《讨武曌檄》嘛。一些刻板印象。可能随着时代变迁墨魂也会反思自己的作品吧。
问:那说说你熟悉斋里情况以后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情吧。
答:嗯……是一件小事。有一回我拿着我上课要交的一篇论文去问介甫去修改,他看了以后回答我说这个方面的事情他不了解,只能提一些文章框架方面的修改意见,如果我有别的想法他不知道的也可以不用非要听他的。韩老师也说过类似的话,并且讲过我没有必要因为他是老师就不肯说反对的话,在这里不会有人因为一句话一个观点而记恨你。
之所以觉得印象很深而且很受感动是因为我之前几乎从来没有遇到过……嗯不说学术能力特别强,是学术地位特别高的人,他会跟你说不知道,我不了解,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之类的,尤其面对一个学生。大部分人会很——你懂的,即使他真的不懂也会当懂王,没有人比他更懂,而且绝对不可以反对他,他会在以后的日子里难为你。
其实知识和身份地位没有关系,而且人有不了解的问题也很正常,大方承认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有时候我不太理解这种死要面子的心理。比如说介甫当时不了解民国社会史,韩老师不知道中世纪微观史,很正常,太正常了,术业有专攻嘛。我是没有念过私塾的,我的“旧学”功底肯定不如我的前辈们,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没有学过当然就不会了。
问:我们很好奇退之和介甫会因为你的旧学水平对你很忧心吗?介甫可是对兰台很严格的。
答:他们不会,担心也没有用。韩老师只会发现我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后了解到这是一代人的普遍情况,我甚至某种意义上还算比较好的,他就会陷入沉思,开始忧虑当代教育问题。介甫也差不多吧。但问题蛮无解的。
我觉得介甫其实不算是特别严格,也可能是因为我水平太差他严格不起来(笑)。他给我布置的课业我写不完就开摆,他也很少说什么,可能觉得我心里有数。天,这么说有点心虚。
倒是韩老师他真的挺严格的,如果我达不到他的要求他是会一直强调直到我达到要求。前段时间练吟诗,虽说这是个多听然后找感觉多一点的东西,但是韩老师就要我必须背熟才能吟,我背得不够熟练他就不继续教我下面的。
问:你会反对韩退之的什么观点呢?
答:当时讨论尧舜禹的时候我其实就有不赞同韩老师的观点,不光韩老师,还有其他人说到什么先王之政我就想起来质疑。大家都知道民国时候就有古史辨派,时间过去越久,第一手资料越少,我们就越难证明后世这些史书记载的真实性。我们现在还没有说出土了确凿证明这些人存在的证据,更何况我们能看到一些靠近传说时期的考古出土大量的战俘或者奴隶的人骨作祭祀或者陪葬,我很难相信在这种相当残酷原始的社会环境中会产生像禅让制这种文质彬彬温情脉脉的政权更迭。当然我知道斋里大家基本都受到儒家影响很深,大家都有立场,有各自的背景,我理解。
问:你理解但是还是会有反对喽?
答:每当有浪潮袭来,不论他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我总有一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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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尝试一些别的文体但是似乎失败了于是打算深夜发orz
【政斯】梦魇
秦始皇帝三十九年的孟秋,天下无事。
已过三更,寝宫的灯烛仍荧荧亮着。皇帝斜倚在凭几旁,轻手轻脚地拿起最后一卷待批阅的竹简。身后五步之远便是卧榻,挡光的纱帘被层层放下,李斯睡在里面,神色并不安稳。眼睑颤动,他又开始做梦了。
梦里依然是阴冷的咸阳狱,赵高狞笑着将他的上书摔在地上,用脚碾得粉碎。赵高向后挥手,几个狱卒将他按在地上。十指被套上刑棍,一人捏着他的指尖,将锋利的竹签狠狠刺了进去。在锥心之痛中,他听到赵高的冷笑:“呵,囚安得上书?”
“陛下当听臣言……让我见陛下,陛下——!”
在寂静的暗夜里,那声音刺得皇帝心头狠狠一颤。皇帝少年践祚,至今近四十年,却还从未听过这等恸绝哀戚的呼唤。他放......
秦始皇帝三十九年的孟秋,天下无事。
已过三更,寝宫的灯烛仍荧荧亮着。皇帝斜倚在凭几旁,轻手轻脚地拿起最后一卷待批阅的竹简。身后五步之远便是卧榻,挡光的纱帘被层层放下,李斯睡在里面,神色并不安稳。眼睑颤动,他又开始做梦了。
梦里依然是阴冷的咸阳狱,赵高狞笑着将他的上书摔在地上,用脚碾得粉碎。赵高向后挥手,几个狱卒将他按在地上。十指被套上刑棍,一人捏着他的指尖,将锋利的竹签狠狠刺了进去。在锥心之痛中,他听到赵高的冷笑:“呵,囚安得上书?”
“陛下当听臣言……让我见陛下,陛下——!”
在寂静的暗夜里,那声音刺得皇帝心头狠狠一颤。皇帝少年践祚,至今近四十年,却还从未听过这等恸绝哀戚的呼唤。他放下手中的简,招呼门外的侍卫端一盏安神饮来。
床榻嘎吱一声响,人影晃动,是李斯坐了起来。熟悉的声音略带歉意:“臣吵到陛下了。”
皇帝拨开纱帘坐在榻上,李斯神色如常,含笑告罪。皇帝看出他的脸上尚有泪痕,却并没有多问什么。汤饮是早已备好的,李斯伸手接过药盏,轻轻的半盏汤药却在他惯能握笔的手中剧烈晃动起来。幸好皇帝尚未松手,他隔着李斯的手控住药盏,皱眉道:“手怎么了?”
李斯垂下眼睑:“不过梦魇……”
皇帝不再追问。李斯的十指抽搐不能用力,他只好把人整个圈入怀中,自己托着盏试了温度,一口一口喂进他嘴里。李斯的神色安定不少,皇帝重新扶他躺下,将那双手握在自己掌中慢慢揉搓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李斯说着话。
“陛下,由儿他怎么样了?”
“睡糊涂了?你白天还见他呢。他这一任三川守任期到了,我准备让他回咸阳,跟你学着点政务的事。”
“楚地叛乱之事,陛下切勿掉以轻心。”
“知道。粮草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这几天就让章邯和王离带兵出征。”
“长公子……”
“还提那个逆子。”皇帝哼了一声。明明扶苏这孩子看起来仁善有余权变不足,就算与丞相政见不合,何至于把人折磨到这种境地!早知如此,当时就该换一个!皇帝越想越气,又记起白天朝堂上这孩子又开始振振有词要他用楚人治楚,也不看看楚地的秦法推行得有多一塌糊涂!看来过几天还是得扔外面打磨打磨,让他好好看看治国不易。
李斯迷迷糊糊又有了睡意,但半日不见皇帝回答,下意识地伸手攥住他的衣袖。皇帝把思绪拉回来,重新将李斯的双手拢回锦衾里,轻声道:“别怕,我在这里,你不用怕。”
在一滴滴更漏声中,李斯终于再次舒展开眉头,呼吸平稳沉沉睡去。皇帝吹灭灯烛,在他身边和衣躺下。一夜无话。
三年前的这个时候,皇帝得到了长生不老药。
徐福自东海归来,自己也说不清在海上的什么地方碰到了白帝。秦人的守护神享用了馨香的祭品,赐予两颗仙药。皇帝打开异香馥郁的木匣,两颗药丸安安稳稳躺在那里。他抬头看看满脸沧桑衰老了不少的徐福,笑道:“寡人以为到手就只剩一个了。”
“那这药赐予臣的便不是长生,而是速死了。”徐福笑着回答。然后他正色说:“况且并非所有人都愿求长生。”
皇帝愣了一下,点头:“好,那寡人便予卿重赏,让卿此生衣食无忧,长乐无极。”
长生不老药一式两份,皇帝自己必然要吃掉一颗,另一颗最终被赐予了左丞相斯。药只给予服用者无限的寿命,却不会完全抹除天道运转中原定的结局。那些本应发生而再不会发生的事,都会以梦境的形式重新呈现。
于是始皇帝三十七年的夏秋之际,君臣开始做一个同样的梦。彼时皇帝恰好也正东巡至沙丘,只是身体健康,并无异常。那几日每天最早来问安的总是李斯,不仅要问,还非要凑到近前,必须亲手按到皇帝有力的脉搏,看见近在咫尺的脸,才能从昨夜的噩梦中清醒过来。很快皇帝下令,取消行程,快马返回咸阳。梦境不再与现实交叠,李斯这才镇定些许。
七月,皇帝不再做梦。那几日难得睡了好觉,醒来却又见李斯早早等在殿外求见。皇帝主动把人拉过来:“别怕,梦是假的,寡人不是没事吗?”
可李斯的神色半分也没有好转,他呼吸急促,似乎在飞速盘算着什么,最终心一横,双膝跪倒在皇帝面前,叩头有声:“请陛下立刻召回扶苏公子!”
“扶苏?——哎,你这是干什么,起来!”皇帝被吓了一跳,赶紧把人拉起。梦里的自己死前下令传位扶苏不假,可是如今自己好端端站在这里,又何必急着召他回来?扶苏与李斯素来政见不合,扶苏以公子之尊留在咸阳结交群臣,李斯便会处处掣肘。皇帝把人丢到上郡历练,也是存了这个意思。李斯明白他的苦心,也从来没有像当年谏迎赵姬那样鲜明表态。如今这是怎么了?
李斯不肯说原因,翻来覆去不过是“不放心”三字。可问得急了,抓起泰阿就要撞剑明志,吓得皇帝一把将剑抢过来连声答应。李斯一直看着皇帝把诏书写好,加盖了玉玺才放心。又行礼道:“陛下,臣还有一请。”
“你说。”
“臣请逐赵高,永世不用。”
赵高娴于律令,写得一手好字。皇帝提拔他,本有为丞相分担政务的意思。今日李斯忽有此请,皇帝有些奇怪,却很快反应过来:“是不是寡人死后他干什么了?——你要寡人召回扶苏,难不成他敢谋害扶苏不成!”
李斯垂头不语。皇帝大概猜到自己死后恐怕形式大变,动荡之时李斯身为丞相自然不可能置身事外,他既不想说,皇帝也不再逼问,答应道:“赵高之事,丞相自行处置便是,不必报我。我相信你。”
李斯重重点头,以袖掩面几乎有些狼狈地退了出去。皇帝信口闲谈般加上的最后四字,让他心头猛酸,泪水夺眶而出。
皇帝不再有梦,是以日子平淡地又过去一年多,他几乎要把此事忘在脑后。发现端倪是在一个月前,连续几次早朝上李斯的脸色都差得吓人,比年轻时候他们彻夜谋划战事之时还要难看百倍。当时恰好李由任期结束,回朝待命,皇帝悄悄把人叫来,三两句话便套出了原委。李斯又开始整夜整夜的做噩梦,甚至经常被疼醒,后来索性整夜不眠。家人们关切询问时他却不发一言,甚至严禁诸子向皇帝提及此事。说到这里,李由突然一拍脑门:“完了完了完了,陛下可千万为臣保密,可别告诉父亲是臣说的!”
“放心放心,寡人定不会出卖爱卿。”这边糊弄完李由,那边皇帝就一道诏令把李斯喊了过来:“这几日,你来我寝宫睡。”
“啊?”李斯大惊,可看皇帝面色严肃,毫无玩笑之意,这才有些反应过来,笑道:“是不是由儿那孩子乱说怎么了,陛下别在意,臣在自己家里休息就好,不会耽误公事的。”
皇帝却没有笑:“李斯,寡人没和你商量!今夜不至,抗旨论处,决不轻饶。”
“哎?陛下!”李斯看着皇帝拂袖而去的背影,无奈地叹了口气。如今的皇帝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几句话就能糊弄的孩子,他思前想后,当晚还是乖乖把铺盖搬了进来。说也奇怪,自此之后,那些难熬的幻象变得模糊了许多,连刑伤的疼痛也不再直刺骨髓。在竹简翻动的细碎声音中,他沉沉入梦,一觉睡到天亮。像今天这样又在梦中痛呼出声的情况,近来已经相当少了。
第二日照常早朝,皇帝并没有再问及前夜的梦境。只是当晚李斯回来时,皇帝向他伸出了手:“还疼吗?”
李斯顺从地将双手放在他的掌中。皇帝一根根检查这些修长而稍带薄茧的手指,观察他的表情。李斯会意,放松地摇头:“已经没事了。”
“那便好。”皇帝点头,松开了他。李斯看着皇帝,等待他的追问。可皇帝却并没有深究的意思,只是又抓起了一卷竹简。看了两行,见李斯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向后努嘴:“不早了,先生还不休息吗?”
“陛下尚在操劳,臣怎敢高卧?”
这是官话,真正的原因是,李斯实在受够了每天晚上被关在咸阳狱中看赵高那小人得志的嘴脸,再加上近日梦中的赵高愈发过分,竟以五刑每日折磨,纵然有皇帝坐镇,梦境里的痛苦并不真切,他也实在不想再经历这些了。两害相权,他甚至更愿与皇帝一起通宵处理政务。皇帝点点头:“也好。剩下不多了,先生助我,今夜二更前便能读完。”李斯点头来到他对面坐下,熟练地拿起一卷竹简,却听皇帝又补充道:“梦是假的,寡人就在这里,别怕。”
这不知道是皇帝多少次安抚他说“别怕”,李斯几乎要怀疑皇帝早已看到了他经历的一切。可皇帝从来没有问过什么,只是令人安心地陪在他身边,让他在每次梦魇惊醒的第一时间能够确认对方的在场。鸡人唱过二更,皇帝吹灭灯火,与丞相同榻而眠。李斯闭上双眼,知道事情总要有个结局。
他是被皇帝唤醒的。
睡姿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趴着,窒息感大概来自于陷进床褥的口鼻。皇帝尚未束发,披着外衣坐在榻首,接过宫人的手巾为他擦去脸上的汗泪。天色已经大亮,李斯睁开双眼,在刺目的白光中有些茫然。
“先生方才梦话里提到上蔡的苍鹰和黄犬,是想家了吗?”
大脑尚未思考,李斯的泪水已经顺着这句话再次滑下。他支撑双臂想要坐起来,却被腰间锥心的疼痛瞬间击垮,摔回榻上。
皇帝神色骤寒:“胡亥那个逆子竟敢将你腰斩!”
“胡亥”这个名字一出,如同一块高悬的石头落地,李斯突然失去了任何组织语言的欲望。结束了,他不愿再预判陛下的反应,顾忌家族未来与自己的性命,他只想把自己经历的一切好好倾诉一下。“陛下问吧,”他趴在榻上,疲惫地闭上眼睛,“臣知无不言。”
皇帝挥退宫人,也歪倒在他旁边:“寡人大概猜到了。沙丘之后,如果扶苏被害于外,那寡人身边只有赵高和你掌权。赵高是胡亥的老师,当时诸公子中又只有胡亥随行。稳妥起见,自然是胡亥主丧即位。比起扶苏,胡亥好控制得多,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选。”
“是。”
“后来呢?就算寡人错看了赵高,可你以丞相之身有拥立之功,有你在,他还能掀出多大的浪不成?怎么这才……”皇帝仰头算了算,难以置信地续道,“不到两年?”
“赵高专宠,诸侯进犯,由儿被围,臣……失信于君。”
皇帝听懂了他没说的意思,一拳捶在榻上:“逆子!”
“那个逆子怎么处置你了?”
“令赵高主之,俱五刑,夷三族,腰斩于市。”
皇帝翻身下榻,抄起佩剑就走。李斯情急之下伸手拉他的衣摆,骤然被拖拽,腰间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让他浑身都颤抖起来。皇帝住脚回身,已然双目赤红:“你还要谏什么!”
“陛下,那只是梦……如若陛下要以此治罪,臣当菹醢以谢天下。”李斯倒抽着冷气,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字句,“可如今一切尚未发生,对十八公子,此乃臣一家之言,欲加之罪。秦法不可如此。”
皇帝站在原地,半晌无言。
过了很久,李斯抬头问:“陛下要杀我吗?”
皇帝不回答,没好气地把剑扔回一边。
“那臣睡会儿。”李斯说。
说完这句话,他真的一头歪倒在枕上,没多久就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一两个月梦魇的折磨,他太累了,几乎是昏迷过去。皇帝坐在榻边看了一会儿他的睡颜,招来一个寺人附耳叮嘱几句。寺人小步离开,过了一会儿,夏无且带着几个御医蹑手蹑脚地跑了过来,围成一圈准备施针。
皇帝负手走了出去。他知道,李斯这漫长的一觉要好几个小时才能醒来,这段时间里,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再不会有梦魇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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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黏人的领袖真的相当可爱…
脑洞:满课+DDL+社团=黏人版猫猫领袖!
小甜饼!可能略ooc!没问题就请食用吧~
安灼拉觉得自己要虚脱了。
今天的满课已经够烦人的了,下午他又去了一周前安排好的ABC会议(会议议程包括:讨论下个月的招新,社费的收支,以及安灼拉例行怒斥格朗泰尔“别让我再看见你把酒瓶带进会议室!”),晚上他又去图书馆赶周末的ddl——那老教授上节课毫不留情地宣称这次的论文要一并算进期末成绩。
所以当安灼拉抱着一大摞书出现在公寓门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腾了腾手上的书,伸手去摸口袋——惊恐地发现自己没带钥匙。他不抱希望地敲了敲门,安灼拉当然记得上次骂格朗泰尔骂得这么凶的时候,某人赌...
脑洞:满课+DDL+社团=黏人版猫猫领袖!
小甜饼!可能略ooc!没问题就请食用吧~
安灼拉觉得自己要虚脱了。
今天的满课已经够烦人的了,下午他又去了一周前安排好的ABC会议(会议议程包括:讨论下个月的招新,社费的收支,以及安灼拉例行怒斥格朗泰尔“别让我再看见你把酒瓶带进会议室!”),晚上他又去图书馆赶周末的ddl——那老教授上节课毫不留情地宣称这次的论文要一并算进期末成绩。
所以当安灼拉抱着一大摞书出现在公寓门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腾了腾手上的书,伸手去摸口袋——惊恐地发现自己没带钥匙。他不抱希望地敲了敲门,安灼拉当然记得上次骂格朗泰尔骂得这么凶的时候,某人赌气去酒馆喝到凌晨才被人扶着回来。不过,安灼拉想,今天确实是自己多少把怒气撒在了格朗泰尔身上,就算他赌气,安灼拉也决定会去哄他,不过——
门开了。
格朗泰尔早上起来就发现安灼拉的钥匙还在鞋柜上(哪怕领袖遇上早八也手忙脚乱),他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最近有多忙,所以当他下午冲自己发火时,格朗泰尔就没打算像以前一样赌气再等他来哄。下课后他早早地回家,收拾了一下屋子——天呐,简直是一个相当合格的男朋友。
安灼拉不知道自己突如其来的委屈是为什么。他早已习惯了像机器一样精力充沛地忙碌,并且乐在其中,但有了这么一个亲近的人,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虚脱需要有一个依靠,他想表现出自己的委屈——尽管安灼拉不管这叫“撒娇”。
于是格朗泰尔吃惊地看到安灼拉把书往鞋柜上胡乱一搁,一声不吭地一把抱住自己。
“我…我去关门……”格朗泰尔很意外,领袖从不这样主动。
“别走。”
“我去给你煮咖啡。”
“别走。”
格朗泰尔感到腰上那双胳膊收紧了,背上那双手也攥紧了他的衣服,小领袖把头紧紧埋在格朗泰尔肩上,金发蹭在他脸上,他感到安灼拉温热的呼吸一下一下在自己的脖颈上散开。安灼拉的呼吸有一点颤抖,鬼知道这么幸福的时刻他为什么有点想哭。格朗泰尔感到安灼拉到心跳紧贴着他的胸膛。这是一个把对方融入自己到拥抱。门外黑洞洞的,寒冷,门内暖黄的灯光,紧拥的爱侣。安灼拉从来没抱得这么紧过,好像怕一松手,爱人就会掉出这个现在美得不真实的世界。
“大R,我今天真的好累……”安灼拉开口时微微动了动,格朗泰尔觉得是只小猫在蹭自己的脸。
“安琪,我知道你最近很辛苦,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你真的不用什么事都自己担着,ABC的大家都很关心你,我…我也会心疼…”格朗泰尔承认自己不擅长面对这样的安灼拉,这话说出口他也有些难为情。
“那篇论文要算期末成绩,这周末就截止……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是我今天太脆弱了。”
“安琪,你已经是我见过最有行动力的人了,好吗?这些破事换成谁都一样,不是你的问题,再说,不还有我吗?我一直都愿意听你说任何事,开心的,不开心的,但你在家里也像在外边一样,你完全可以任性一点。”格朗泰尔注意到,安灼拉听到“家”字肩膀抽动了一下,也许小领袖平时太逞强,不习惯这样的爱意。
“你要知道,”格朗泰尔补充,“你的每一面我都爱,你意气风发的样子,你专注时的样子,还有你哭也好,崩溃也好,我都爱你。你真不用在我这儿逞强,在家里哪怕像小孩一样,都行。你开心,我就开心了,就这么简单。”
安灼拉笑着吻了格朗泰尔的面颊,用额头去贴他的额头:“我也爱你。我又充满电了,我今晚再努力赶一会儿论文,你先睡好吗?”
格朗泰尔拉住他的手:“我陪你一起写,现在去给你煮咖啡好吗,安琪?”
安灼拉吻上他的唇,于是只能含糊地说着:“我爱你。”这个吻细密,绵长,直到两人都笑了。
凌晨
格朗泰尔难得义正严辞地拒绝了安灼拉意味深长的眼神:“今晚不行。”
“为什么?”
“你想让我们像上次一样早课迟到吗?我那点可怜的学分实在经不起折腾了。”
“好吧,你最好快点把你的学分追上来!”
【2022ER七夕24h/13:25】summer days
【ER】summer days
全文约1.2w
现代大学生au
学生会会长安灼拉X美术生格朗泰尔
预警
1.非艺术生,有关内容纯属瞎扯,如有谬误,专业人士可委婉指出。
2.轻微双C+很多abc
3.对R有个人理解的适度美化
一
关于格朗泰尔是怎样成为学生会核心成员的,安灼拉也不明白。
安灼拉最初对格朗泰尔的一点印象,还是因为招新大会上,他实在太过“出众”了。只有他打扮得很随性,绿色格子衬衫,面色中带着几分颓丧,发言倒还算是沉稳有力,简洁清晰,目标明确,咳,目标明确,“我加入学生会的目的就是学生会主席”。新人还没进学生...
【ER】summer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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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生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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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艺术生,有关内容纯属瞎扯,如有谬误,专业人士可委婉指出。
2.轻微双C+很多abc
3.对R有个人理解的适度美化
一
关于格朗泰尔是怎样成为学生会核心成员的,安灼拉也不明白。
安灼拉最初对格朗泰尔的一点印象,还是因为招新大会上,他实在太过“出众”了。只有他打扮得很随性,绿色格子衬衫,面色中带着几分颓丧,发言倒还算是沉稳有力,简洁清晰,目标明确,咳,目标明确,“我加入学生会的目的就是学生会主席”。新人还没进学生会就放狠话的也不少,只是大多数没狂到这种程度,在众人的掌声与嘘声中,他走下了台,转身就座时似乎无意地望向了台上的安灼拉,安灼拉则对回以微笑。安灼拉将其理解为了挑战,对这种玩笑式的话语,安灼拉一向不当真,也不计较。他稳重地接过话头,对着全体成员笑着调侃,“主席团已‘老’,后浪当奋进,欢迎大家篡位”,台下自然又是一片哄笑。
最后的入选名单中本不应该有格朗泰尔的名字。当安灼拉在新成员入会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看到了那个他稍微有点印象的身影时,他还有些惊诧。选拔是评分制,以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的所打分综合评价为标准,安灼拉记得自己和公白飞都给他打了低分,五分还是多少,总之不高于一半。倒也不是因为其他的,这个绿衣青年身上那种颓丧,“艺术家式忧郁”使他不适合学生会这种团队协作服务式组织,他看起来更适合去某个社团。发言不虚浮是好事,但太随性了又缺少正经,这种“挑战权威”的勇气也会变成坏事。安灼拉想公白飞也是和自己一样站在绝对公正客观的角度想的。分打好后,安灼拉就没再注意过格朗泰尔了,他紧接着关注下一个同学的发言。
后来,过了很久,是在他们已经交往之后了,安灼拉偶然聊起了这件事,古费拉克,弗以伊和博须埃承认自己给格朗泰尔打了满分。原因嘛,他们认识格朗泰尔,知道他品性不坏,在一些领域上能力出众。以及,他们神秘地笑了笑;
“总得给你的小迷弟一个机会吧。”
安灼拉这才明白,“目的是学生会主席”与“目的是做学生会主席”的细小差别。他在这方面总是很迟钝。
是怎样成为核心成员的呢?明明他来学生会的第一天就给安灼拉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印象。
在会议中,先不谈着装了,单是那漫不经心的态度,就让人直皱眉头,懒散,毫不掩饰地打哈欠,在这种正式场合这么随便!不听台上的讲话,一直在自己的本子上写写画画,会议期间摸鱼做自己的私事。毫无纪律意识!
安灼拉在向新成员简单致辞后,随后开始介绍学生会基本情况。他注意到那个绿衣成员这样违纪很久了,在讲到各部门权责时,他很自然地顺着说下去:“刚刚说到秘书部,其中有一项工作是会议记录,第三排最后面那个同学,穿绿衣服的,这位同学很积极,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在写‘会议记录’,很可能是已经决定好要进秘书部了,是吗?同学,当然,根据经验来说,我还是建议大家可以再多了解一下情况,再做决定。接下来有请各部部长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本部门工作。”
这是一个委婉的提醒,当事人立刻就明白了,迅速将东西收了回去,他埋着头,安灼拉看不清他的神情。
新成员入会后的第一次全员大会时间很长,免不了各种介绍,互相熟悉,以及安排。经历过两届,安灼拉很熟悉这些流程,不知过了多久,总之到了结束的时候,古费拉克向他点点头,示意该他讲话做结语了。
安灼拉走向台中央,稿子是写好了的,一些简短的鼓励的话语,因为开场时已经有演讲,结束时就不宜冗长。稿子的内容短短一分钟就结束了,安灼拉顿了顿,添加道:
“最后,我还想对大家说,各位既然来到了学生会,就应该要看清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以后我们的工作是麻烦的,复杂的,占用时间的,并且没有回报的,特别提醒一点,我们的补贴是极少的。很多同学加入学生会可能是为了那一点学分,但我们都知道这个名额有多少。或者说让毕业履历好看一些?我相信已经有人建议不如跟个导师做实验了。在最开始,我看到了大家饱满的热情,但是后面呢,这是我担心的。因为我同样看到了,一些同学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懈怠懒散,不重视纪律。我们需记住工作的含义,学生会是一个服务性组织,我们的工作应该带有一些更加单纯的目的,为了一些更加深刻的意义。大家可能会觉得这很空泛,我们能得到什么呢,‘经验’,‘能力’,‘责任心’,‘精神’,在加入时我便提到过希望大家拥有这个觉悟……最后,我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渐渐发掘这些,不期望大谈奉献,拼搏,但希望每一位同学在工作过程中都能做到尽职尽责,团结协作。谢谢大家。”
安灼拉闭上了处女般的嘴唇,他向众人微微鞠躬,走下了讲台,台下掌声如雷。他扫视四周,视线交叠,他看到那个绿衣青年,正抬头凝视着自己。
二
所以是怎么成为核心成员的呢?先从安灼拉对他的印象改变开始说起吧。
安灼拉记住了格朗泰尔的名字,因为古费拉克总向他提起‘大R’。他进了秘书部,安灼拉那个委婉的提醒倒让此事成真了,古费拉克看起来是想把他当接班人培养,撺掇着他竞选副部,但后者直接撂挑子不干了。安灼拉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叫古费拉克顾全大局,别弄出差错就行。
他们有一个群聊,拉了古费拉克,巴雷尔,若李,博须埃等一系列较为重要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副主席,各部部长,群聊名字叫ABC俱乐部,意为“Abaissé”,背后明示着他们深受安灼拉的“压榨”,“备受屈辱”的反抗之心。当然,这是玩笑,abc的朋友们有时会拿这个口头抱怨一下处理不完的事务。格朗泰尔不知道怎么加进来的,古费拉克说这是他的“预备副部”,不过格朗泰尔一般不怎么参与讨论,很像是编外人员。
格朗泰尔吊儿郎当的,给人一种极不靠谱的感觉。但在一些事务上,也的确表现出了能力。他从不会主动要求去做什么,但对于安灼拉分下来的安排,他还是会去做,完成度也还行。久而久之,大家对他也抱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安灼拉和他不熟,偶尔和古费拉克他们一起吃饭时,他们会叫上格朗泰尔,格朗泰尔总是坐在桌角边喝酒,在众人聊得很欢时默不作声,用一种喝醉了似的迷糊的神情,安静注视着安灼拉。
他们开始熟络,是因为一次人祸。
公白飞没想到执行过程会出那么大问题,他一贯的温和主义害了他。作为组织部部长,他以细致,绅士,稳重闻名,学生会内部人气一度直追安灼拉。但在这个小环节上,他疏忽了,最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他的纰漏,却要同伴来背锅。
平日里,学生会和社联是两套不同的机构,独立运行,但偶尔他们的工作也会有交叉的地方。比如重大活动,联欢晚会。美术设计这方面是双方共同涉及的,学生会有文体部,社团方面也有美术社,社联主席和安灼拉商议时,决定主舞台设计方面归社联,其他宣传设计方面可以由学生会分担。但有时也会有合作的时候。公白飞在执行时,很自然地参考了整体晚会风格,向社联方面寻求建议,社联方面私下给了他一些建议和帮助,以及几个简单模板参照。宣传pv做出来时,效果很好。在一众繁琐事务中,组织人员,场外,外宣外联之类的,美工设计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但问题就出现这里。这是一件被有心之人利用可以无限放大的事。邀请函是发给荣誉校友,社会知名人士,本校教授的,这本身也是一种仪式。宣传图是要向外公示的,如果宣传图和邀请函上的图案设计,好像是影射什么敏感的东西,会怎么样?
这也不能全怪公白飞与执行人,这个符号本身是很早之前就存在的,是关于一个小众群体的,只是最近才突然在互联网上因为几则短视频火起来了。一般人在这之前,也不太会关注到。这是一个很诡异的巧合。
直到安灼拉进行最后一轮核对工作时,才有人发觉了这一问题,他们才明白自己被坑了。发现时已经太晚了,最后两天,重新设计完全来不及,中途执行过程中的纰漏,很难说的清,一项工作谁几经推诿,社联肯定参与了,谁也说不清到底经手了多少人,但这明面上就是学生会的责任。谁动的手脚,谁知道呢,很多时候无形中存在的利害关系,就会使毫无交往的人之间产生仇恨,找直接受益人,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没有证据,就是没有办法。
安灼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事已至此,无论如何,在事务权责上交接不清,他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他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市面上购买一些简约风的邀请函代替,临时撤换调原宣传图。但这肯定也会造成一些新问题。
这是格朗泰尔在abc群内少数的正经发言。平常他值班都是掐点来,迟到早退是常事。这次活动,在大家忙东忙西的时候,除了抄了几份报表外,他也是基本上什么都没做。这次内部紧急小会,大家也没想过他会参与,他说:“我能解决,我可以重新设计。”
“喂,大R,我们知道你学过几年美术,但也不能这样狂哈,我学平面设计的朋友都不敢这么打包票。”弗以伊说。
格朗泰尔将一张图片发到了abc群聊,是改过后的宣传图。
“太好了,兄弟,现在找个印刷厂接紧急订单,应该来得及。”古费拉克兴奋地拍了拍格朗泰尔的肩膀。
“不过,你怎么那么快就改好了,我们才发现这个问题。说起来真倒霉,这个符号最近才流行起来带有歧视意味,偏偏我们的这个符号和它颜色还一样。”若李问道。
“之前反正在哪儿看到你们发过一回,我晃眼一看太丑了,就顺手改了。”
“也没见你提起过,说实话我也觉得才开始那个丑,唔,你该早些发给热安和若李,文体部就少了好多麻烦了。你真应该进文体部,来秘书部屈才了。”古费拉克笑着说。
“没有必要,提个建议又要多出一堆麻烦事,又要有一堆人找你,说不清后面又要让你干什么。我讨厌麻烦。”
“别说丧气话了,总之今天你是功臣,改天请你吃饭。”
“代表学生会感谢你。”
已经是十点了,安灼拉看到行政楼里团委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要将几份以前的文件归档,顺便将晚会当天的日程表拿去复印,这个点除了自己这种加班的“社畜”,还会有谁呢?他推开门,惊讶地发现是格朗泰尔。
他正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看到安灼拉时,笔猛然一抖,在纸面上划出一道斜杠。
“抱歉,吓到你了。”
格朗泰尔停下了笔,沉默不语。
安灼拉凑近看,他在邀请函上做了一些改动,覆盖重画之类的,因为原设计就是手绘风,倒显得并不那么违和,看得出来的一些痕迹与不同也可以说是创新,多元化。这画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简单但又莫名符合主题。
“不是已经决定用市面上买的来代替了吗?”
“热安说,还是有所谓的,因为往年从来没有过这样。”
“这么晚了,可以明天再来的。而且就算设计好了,也来不及印制的,这种最快的工期也得五天。”
安灼拉看到旁边摞好的小小一堆,才发现他是在挨个挨个改图,并不是在设计什么。而信封至少需要三四百封,他难道是想一个人做完这些?
“嗯……我明白了,需要帮忙吗?我可以涂色。”安灼拉问。
格朗泰尔点了点头,将手上一个没画完的递给他,又给了他一个画完的做模板。
安灼拉就坐在他旁边,在他勾勒的线条里填色。他观察了一会儿成品,涂得很慢,左边是他涂完的成品,右边是格朗泰尔勾完线的半成品。团委室这个点没有空调,盛夏的空气在夜晚也十分燥热,安灼拉看见格朗泰尔头上冒的汗珠。
“其实可以带到宿舍画的,那里环境更好。这个点回去,刚好卡点宿管阿姨锁门。”安灼拉说。
“……会吵到室友。”
安灼拉才想起之前古费拉克提过一句,格朗泰尔在d栋,和abc不在一个寝室。他似乎和室友关系不怎么样。他终止了这个话题。
安灼拉看得出来格朗泰尔有心事,他比以前更沉默了,他在abc里也是在边缘地位,就安灼拉所见到的,只有格朗泰尔偶尔喝醉酒时,发酒疯时说的话最多,也最混乱。对这位他不了解,也不亲近,甚至因为其颓废的生活作风而内心深处有些怜悯的人,他竟然不知道该拿什么态度来对待。
“不管怎么样,今天谢谢你了。你救了学生会的急。我想,我开始改变以前的一些刻板印象了。”不知在涂色工作进行了多久后,安灼拉突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对方沉默了半晌,说:“不用谢我,我没你想得那么高尚。说实话,我觉得这一切都傻得透顶,邀请函也是,全是形式主义,设计图也是,什么都能扯到解读影射,看你们忙得团团转时,我内心真就这么想的,什么服务,工作,全是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十分愚蠢。”
“嗯……但是,你还是这样做了,设计图是你提供的。你讨厌‘伟大的奉献’,但你现在就正在这么做。”安灼拉微笑着看着他。
“不是……”格朗泰尔停了一下手中的笔,“算了,你就当我傻吧。”
“你还要继续画吗?已经快到十二点了,大门快关了,翻墙都进不去了。”
“……你可以先走。”
安灼拉没回答,从那一堆线稿那里抽出一封,继续涂色。
“你是美术生吗?看这些线稿,我感觉你好像有很多年的功底。”
“反正……很快就不是了。”
格朗泰尔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画了多久,在困到线条开始画歪时,他的笔被一只白净的手抽走,他抬头看见安灼拉温和地注视着他,他被轻轻按在桌子上,提醒他该睡了,他也没有气力争辩什么了,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当格朗泰尔醒来时,天已经亮了,他看见abc的朋友们都围在旁边。
古费拉克扔给他一袋面包:“兄弟先把早餐吃了哈,加班都不叫我们,真不够意思。”
弗以伊说:“我和古费手残,就在一旁为你们加油助威了哈。但是我们把热安,公白飞和若李抓来了。”
“诶,等等为什么只有我们。你们不能摸鱼!!!”
“你们都文艺青年嘛,害,别慌,我们没摸鱼,等下我和古费再去隔壁美院拉一波外援。”
格朗泰尔看着周围这一圈朋友,又看向安灼拉,安灼拉向他眨了眨眼睛,笑着说:
“有时候,你可以试着多依靠一些朋友。”
安灼拉不常熬夜,他看起来有些疲倦,但他湛蓝色的眼睛一直都充满光采。格朗泰尔看着那双眼睛,有些出神,就是这像托帕石一样纯净的蓝色,最能带给他平静与希望。在怀疑时,沉沦时,格朗泰尔就会回想这双眼睛,回想他坚定的神情,回想他那些传遍校园的事迹,无形中他激励了自己。他在幻想中也这样凝望,安灼拉在前方,前方是光,有光,他就能勉强揣着懦弱,小心翼翼地跟上,去那个像乌托邦一样脆弱的,远方。
所以,他呢?他是什么时候通知的abc呢,又是在怎样的想法下,陪着自己任性地在这里坐了一夜。格朗泰尔明白自己只是在发泄情绪,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怪癖,他想合情合理地把自己随便丢在一个地方静一静。但安灼拉呢?他不清楚,他只知道他心中某块地方被轻轻撬动,心中曾经的孺慕敬仰像是被一把火点燃了一样,开始灼烧。他曾频频凝望,他曾无数次这样看他,偶尔对视时,会看到对方疑惑的目光,对着这种疑惑,他心碎,但更多的是胆怯。而现在,曾经的只愿远观,不敢打扰,似乎……变得渴望悄悄靠近些了?
因为他像天神一样美好,尽管他像天神一样美好。
三
好吧,格朗泰尔的本质也是一个好孩子,这可以是他成为核心成员的理由。但一些奇怪的情感是怎么让他发现端倪的呢?安灼拉开始回想。
在一个年度总结的非正式内部会议上,abc的朋友起哄着让格朗泰尔画张速写,美其名曰“全家福”。一边推说着热安只会儿童画,一边使劲吹格朗泰尔的彩虹屁。要到毕业季了,到时候年长一些的朋友,比如弗以伊,就必须退会了。格朗泰尔也有画“全家福”的想法,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叫众人站好,开始量比例,然后开始在本子上画画。
他先只是画了个草图,把大概结构框架定下来了,拍了张照片,就招呼大家不用摆姿势了。格朗泰尔说:“这才十分钟,没那么快,大概等你们谈完,会议结束时应该能画完。”
大家先是总结了一下学生会今年的工作,把存在的问题与值得肯定的地方,都简单地说了一下,详细的总结安灼拉日后还会在正式会议上向全体成员汇报。大家一起闲谈,有聊日后就业的,有聊考研的,有的说自己毕业论文都还没准备好,他们问到格朗泰尔时,后者回答得很敷衍,说自己暂时还没想好。总之,时间过得很快,还没到会议结束,格朗泰尔就差不多画好了。
大家都围过来看。因为时间原因,画得比较粗糙,格朗泰尔还没精修。
“高p画像,不真实,你给博须埃画了头发,差评。”古费拉克锐评道。
“喂,扎心了哈。”博须埃假装给古费拉克一拳。
“诶,你没把自己画进去啊,大R。”公白飞说。
“我后面在加,在构图时,直接按实际情况画了,当时没想到。”
“安灼拉旁边还有个空位,画他旁边。”古费拉克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我可以翻一下吗?感觉这画册好厚的样子。”热安问道。
在格朗泰尔点头同意后,大家开始翻看传阅。里面有abc成员的各种群像,有漫画风的,也有正常画风的。
“想不到啊,大R够良心,给我们画了这么多好看的画。我读书少,只能说句牛x。”弗以伊说着竖起大拇指。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要告你侵犯我肖像权,为啥把我和公白飞斗嘴那种傻x情节画成短漫啊啊啊啊啊,社死啊。”古费拉克开始哀嚎。
“你还怕社死?”格朗泰尔问。
“冷静,古费,辩证地看这有助于你以后更注重形象。”公白飞这安慰并没有什么作用,古费拉克来了一个更夸张地“社死后”表演。
大家都兴奋地讨论着,互相开玩笑,激情评价着。格朗泰尔突然打断说:“后面的没什么好看的了……”
而这时,画册正好传到了边缘的安灼拉,他翻开了下一页,是他。微笑时的他,平静时的他,继续往下翻,还是他,演讲时的他,低头时的他……大多是素描和速写,也有少数几张水彩。
手中的画页突然被往前翻,他看到格朗泰尔慌乱地看着自己,隔着画纸他触碰到了他的手指,他感受到了对方轻微的颤抖。格朗泰尔迅速将画册合上,逃回原位,然后匆匆说:“等刚刚的图完全画好后,我再发群里。”
后面,他一直埋着头假装改画,abc的朋友们和他闲聊时他也回答得很仓促。安灼拉看着格朗泰尔,对方的假装太过明显,他甚至不敢抬起头再看一眼。不过,为什么呢?安灼拉想。他想起那个在会上总是写写画画的绿衣青年,在聚会时会凝望着他的奇怪成员,那个会拿铅笔对着他偷偷量比例的笨男孩,他就算再迟钝,他现在也看得出,那种……溢出画纸的喜欢。
四
那自己呢?自己内心的情感又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安灼拉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很魔幻。
原本是整个abc一起的饭局,说好为了感谢格朗泰尔,大家一起聚一聚的。但是,古费拉克说自己有课,若李说自己还有医学实验,公白飞说还要背法考书……一个个的,刚好都没空,弗以伊好像要答应的样子,但是巴雷尔踩了他一脚后,他马上又改口说没空了……总之,缪尚咖啡馆最后只有他们两个人了。
格朗泰尔局促不安地坐在他面前。
“不用那么严肃,出来吃个饭而已。”安灼拉微笑着招呼他。
格朗泰尔勉强做到了基本礼貌,打过招呼后,说了声抱歉,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冷水刺激着他保持冷静。
回来坐下后,他又陷入沉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点过菜后,他突然开口,像是鼓起了很大勇气一样说:
“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在开学典礼上,你作为学长代表,在全校向新生演讲。你当时演讲的内容,我还记得好多……”怎么能不记得呢?他所说的,人生的意义,学习的意义,规划与未来,给了被强制送入这个学校的格朗泰尔内心一点希望,像点燃了湿答答的木柴一样,凭着这微弱的火光,他的大学生活好像多了一些盼头。
“说起来,我对你的最初印象是‘勇敢’,你是我见过第一个敢直接那么说的,我都不敢说我有这种自信。”安灼拉回忆起当初那个“口出狂言”的绿衣青年。
格朗泰尔明显会错了意,但对方主动提起无疑给了他极大的勇气。
“然后,那个ID叫皮革马利翁的是我小号。非常感谢你,那时对我的一些指导。”
安灼拉回想起来,是在校群里,有一个网友加他,向他询问了一些专业方向,他当时似乎在帮忙分析后,说了一些切实的方针后,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最后那人没主动再找他,他也渐渐忘了。
“其实,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你怎么能做到,在家里人都不同意的情况下,在大二毅然转了专业,而且还学得那么好。”又怎么做到敢与家庭决裂,拒绝家中今后提供所有资源,怎么做到反抗斗争,在他们中断金钱支持后,自己去打零工。后面的话,格朗泰尔没问出来。
“在第一学期的学习后,我发现我更加坚定了我不想从政的信念,历史,哲学,这在我父母看来是无大用的东西,但是我知道它们的价值,我想过我要终身从事怎样的事业,我不愿意在他们的安排下混迹政坛。是在经过理性思考后,我才决定转专业。”安灼拉往咖啡里加了些糖。
“父母的意见固然很重要,但是在是他们的儿子之前,我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珍视和他们的亲情,这并不代表他们能左右我的人生轨迹。第二个学期我也曾尝试和他们和解,他们不能尊重我的选择,我很遗憾,但我不会改变。他们以为用外界因素向我施压可以强制我遵从他们对我的规划,但是他们错了,我会证明给他们看。”
“这样说是不是有些中二啊,就像他们所说的——‘没经过社会毒打’前be like。”安灼拉搅了搅咖啡,自嘲道。
“完全没有,我只是……佩服,我觉得,这很需要决心。”格朗泰尔喝了一口酒。
“我希望他们能够理解我,我爱我的家人,但是在权衡之下,我必须先牢牢抓住我的人生。”安灼拉苦笑了一下,说,“我知道他们也爱我,或许,我们都以为对方选的那条路是‘平坦之途’吧。”
“会好起来的。”格朗泰尔将一杯酒直接灌下去了。
像安灼拉这样的人,会有面对困顿时暂时的踯躅,也会有低谷时片刻的难过,但他不会陷入颓废,也会有一瞬的脆弱,但他不会放弃,他眼里永远都闪烁着斗争与希望,格朗泰尔喜欢他的坚定,他的自律,他的作风。
隔着酒杯,安灼拉映在棕黄色的酒液里,却显得似乎更加清晰。格朗泰尔曾在无数次远望时,不知不觉将其“神化”,他灵魂高台上供着的安灼拉,仿佛云石雕像般的二品天使,那样的安灼拉曾救赎了沉沦的自己。现在,格朗泰尔清晰地看见了一个更真实的安灼拉,而他的内心却更加狂喜,他甚至感受到了一种,堪比于烈酒的温暖,真实的温暖。用天神来形容他一点也不好,相对于他本身,那太冷了。安灼拉有温度,更像是烛光……火焰?
“难得你说句积极的话。”安灼拉笑着和格朗泰尔碰了碰杯,他不喝酒,拿咖啡杯碰酒杯,高中生也许会觉得尴尬,但大学生觉得刚刚好。
“说起来,我上次在校内画展看过你的画。”安灼拉看过,他对艺术有涉猎,但也仅限于鉴赏,作者署名皮革马利翁,当然是假名,出自一个浪漫的希腊神话。他很喜欢那些画的风格,一张一张,安灼拉在画廊里穿梭,他能感觉到,作者想要表达一种,痛苦的挣扎,和对初生黎明的向往。在画展结束后很久,安灼拉还对那些画记忆犹新,那种既有浪漫主义特色,又完美融入了后现代艺术色彩的风格,很特别,很震撼。但又不同于后现代艺术的那种浓郁的扭曲和混乱,安灼拉感受到了画背后表达出的一种和谐。安灼拉当时就莫名觉得,很像那个人,大R,但是他没有问,直到当事人说皮革马利翁是他小号,安灼拉才确认了这一点。
“我很喜欢那些画,我觉得很像格罗大师那一脉的,嗯……但又开创出了一种不同的独特的风格。”安灼拉补充到。
“格罗是我的老师。他是我绘画的启蒙老师,一年前我还去他那里画过,他说我退步了。他要是知道我现在……”格朗泰尔说着,突然声音又小了。
安灼拉想起在团委办公室时,格朗泰尔所说那句“很快就不是了”,结合他的一些观察,他大概也清楚是什么原因了。
“是家里不支持吗?我之前在教学楼办公室里看有看到你的转金融系的材料……”
格朗泰尔干脆直接拿起酒瓶喝了,这个时候,他完全忘记了形象问题。
“他们希望我学金融,以后从商,好接管他们的产业。当初他们把我塞进这所学校时,一定就是这种想法,想慢慢让我妥协。我以为我自己选择了专业就是胜利了,没想到这只是他们的折中处理方案,哈哈哈哈。”
他又闷了一口酒,说:“他们不管艺术生转文化生的困难,啊,我承认,除了数学,我别的课学得都还行,转也不算太难。但我就是讨厌数字,讨厌,非常讨厌。我也根本不想接手什么家族产业。我喜欢画画,格罗老师也说我是他见过最有天分的学生。可我父母就是认为画画只能是兴趣,超过兴趣范畴那就是不务正业。”
“我不会同意,不会签字的!!!”格朗泰尔酒劲有些上来了,嚷道。
安灼拉轻轻戳了一下格朗泰尔提醒这是公共场合,温和地说,“或许,你可以尝试沟通一下,他们最初让你自己选专业,可能不完全是你想的那个原因。”
“如果真的沟通无果,还是那句话,坚持自己的原则。你的画很好,我希望你一直画下去。abc的朋友们会一直支持你。”
那天晚上格朗泰尔喝得很多,喝着喝着,稀里糊涂什么都说了,说着说着又没出息地哭了,安灼拉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他说,一边安慰,一边帮忙分析,说到后面格朗泰尔的逻辑已经混乱了,他只能分辨出安灼拉熟悉的声线。
“好了,好了,先回去了,回去再说。”安灼拉扶起喝得烂醉的格朗泰尔,在马路旁招出租车。格朗泰尔一边抓着他的手,一边嘟嘟囔囔地带着哭音叫他的名字。安灼拉觉得有点好笑,他真像个小孩子。而对方就好像孤单无助陷入绝境时,下意识会把所有依赖都丢给最近的人那样,在安灼拉开车门松开他的手时,他惊慌地反手抓紧。
“我在呢,没事了。”安灼拉顺手揉了揉他棕色的头发。喝醉的格朗泰尔很像一只泰迪熊,黏黏糊糊的,安灼拉莫名觉得他很可爱,又有几分心疼。
安灼拉把他扶上出租车,醉醺醺的他直接靠在了自己的肩上。拐弯处,安灼拉拉住格朗泰尔的手,稳住他不让他向前倒,他却顺势侧身埋进了自己的胸膛,像一个深深的拥抱。
他架着靠在他身上的格朗泰尔走进校门时,宿管阿姨笑着说:“陪失恋的兄弟喝酒去了吧。理解,理解,进去吧。”的确,他哭红了的眼睛,自己平静的神色,很容易让人这样认为吧。他把格朗泰尔拉进了自己寝室,一个是因为格朗泰尔喝醉了,安灼拉始终问不出他的寝室号,另一个是自己的四人寝室,刚好多出来一个床位,男生宿舍管的不严,这没什么问题。公白飞和古费拉克看着烂醉如泥的格朗泰尔,惊讶地问:“这是干什么去了?”安灼拉简单地回答:“他喝多了。”
不过,真的平静吗?要是他内心也能像表情管理那样就好了。他听人说过的,那个邋遢的,酒瓶堆满寝室的,讨人厌的同寝美术生,那个迟到的早退的搞不清楚他来学校干嘛的充数学生。他最初看到的,也是一个颓废的青年,缺少责任心的思想不正确的学生会成员,可他渐渐发现了自己的偏见,模糊的印象逐渐被新的发现覆盖。从未遇前画廊的一幅幅画作,到办公室固执地挥动了一昼夜的笔,到一张张自己的画像,到几分钟前还紧紧依偎着自己的泰迪。他的心境是不是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呢?安灼拉感到内心像火在烧一样,难道酒精也具有传染性吗?
他靠近自己时,他的呼吸带着酒气。他握住他的手时,他指腹的薄茧让他想起了那时,他偷偷画画时,抬头偷瞄自己的场景。以及他滚烫的温度,他贴近自己时,心脏突然加快的跳动。这都让安灼拉很无措,因为对方喝醉了,他才没有被看出笨拙。脑内一片混沌,像是什么东西突然炸开了一样。
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了,理论上,客观上,从定义上讲,辩证的,自然的,他是不是……心动了?这太可怕了。
五
所以呢,是怎么在一起的呢?后面的事好像很自然了,安灼拉记得不太清了。
是在弗以伊毕业离校那天,大家约了饭局,饭后abc的朋友们又找了个ktv为他庆祝,也是饯行。没有那种煽情的离别氛围,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说着祝福话语,许诺着友谊不散。场面很混乱,除了若李热安几个酒量不行的,喝得少,大家都很上头。在这种饯别气氛下,安灼拉也难得喝了两杯酒。喝醉的古费拉克唱歌唱破音了,被公白飞拖下去了。热安有些腼腆地为弗以伊念了几首自己写给他的送别诗,格朗泰尔喝醉了,对着在场的每个人都来了个熊抱,身上的一股酒气还被有洁癖的若李嫌弃了一把。
安灼拉现在还回想得起来那个场景,格朗泰尔冲过来抱自己时,往自己脖颈上蹭了蹭,仅仅只是一瞬,他又好像是酒醒了一样,突然意识到了,马上又跑开了。安灼拉很想知道,如果他想起他烂醉时是直接倒在自己肩上时,会是一个什么表情。
后来的事就很简单了,某只小熊因为这事连续几天不敢主动和他说话,他没有办法,只好在一天,一个很平常的夏日的下午,把自己心里的感觉告诉了他。
“我还是觉得……像梦一样。”格朗泰尔的表情真的像在梦里一样,“我一直……我一直以为你会讨厌我……” 格朗泰尔沮丧地说:“至少,至少,绝对不会……喜欢我。”他看着安灼拉的眼睛,第一次这么正大光明地毫无顾忌地与他对视。
“一点也不真实……”他小声说。
安灼拉捧着他的脸,他凑近贴上他的额头,轻轻碰了一下他的鼻尖。
“这样真实了一些吗?”
“我……安灼拉,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抱歉,我可能还不太习惯情侣们之间的一些太过亲昵的接触。我很早之前就从哲学方面思考过恋爱婚姻家庭关系,那时得出的结论时我很难与一个人保持长期亲密关系,我也没想到它来时那么突然。我可能不会像一般的恋人那样,我还有很多需要学,真的,我第一次对人说这些。所以……你接受吗?”
格朗泰尔主动握住他的手:“现在,就很好。我喜欢你,喜欢全部的你。”
他们的恋爱被酸的人嘲笑是“鲜花插在酒瓶里”,那又怎样呢?在那个盛夏,只有他们知道:他们牵手,他们微笑,他们一起迎接曙光。
end.
————————————
彩蛋一
安灼拉:所以你画册后面几页画了我什么,为什么现在还不让我看。
格朗泰尔:就是,我和你一起啊……没有什么的。
安灼拉:(不信)真的吗?
彩蛋二
(写完后感觉少了点啥,突然发现我忘了写小马。完全忘了把他算进abc。那就……合理化!)
马吕斯•彭眉胥同学因为谈恋爱,追求隔壁系珂赛特同学,连续三个月未到学生会参加任何活动,遂被劝退。对此安灼拉表示遗憾,他在最招新时很看好小马同学。而小马同学自己倒是无所谓,抱得美人归的他觉得期末挂科都非常值得。
彩蛋三
古费拉克:大R你要请我吃饭,没有我助攻你不可能成功。
格朗泰尔:我还没找你收费呢。
古费拉克:(疑惑)啊?什么。
格朗泰尔:我给你和公白飞画的同人图。不用怀疑,校园网上,双C话题上热度最高那几幅画,我画的。
古费拉克:我****谢谢您哈。
彩蛋四
(招新一般是秘书处最忙的时候,因为,这时候,新旧交替,各类文档都需要他们整理,重制。)
格朗泰尔:(打印新成员名单)事真多……
安灼拉:(无奈)所以,你最开始为什么加入秘书处?
格朗泰尔:为了离你近一些。
(冷知识:秘书处协助主席团工作,核心部门,中枢机构,与主席团一起接受成员监督。最主要的是,开会时,秘书部因其地位以及职务方便,一般坐最前面,离主席台最近。)
彩蛋五
古费拉克:(阴阳怪气)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都交往五个月了,才拿到对象的初吻吧。
格朗泰尔:(沉吟)所以……你和公白飞关系怎样了。
古费拉克:勿cue,谢谢!
(所谓好兄弟,大概就是拿来互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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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鸣谢,感谢美德老师帮忙审稿,感谢美德老师的宝贵建议。@晚泱
……大粗碗二十个,五寸粗碟十个,三寸粗白碟二十个,风炉两个,沙锅大小四个,新瓷罐二口,新水桶四只,一尺长白布口袋四条……生姜二两,酱半斤。
铁锅一口,锅铲一个
这作什么?
你要生姜和酱这些作料,我替你要铁锅来,好炒颜色吃的!
……
黛玉:嫁妆单子呼😉
宝钗:我听听象牙😏
……大粗碗二十个,五寸粗碟十个,三寸粗白碟二十个,风炉两个,沙锅大小四个,新瓷罐二口,新水桶四只,一尺长白布口袋四条……生姜二两,酱半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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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姨娘死时,只有十四岁。 她偷用催情药,怀了孕,难产死的。
孙姨娘死时,只有十四岁。
她偷用催情药,怀了孕,难产死的。
留下个巴掌大的女婴,被丢到我房里。
大夫人对我说:「你横竖是个生不了的,这下倒也有指望了。」
孙芙进府时,才十二岁。
老爷快过五十的寿,两人站一起,说好听了像老来得女,说难听了是爷孙俩。
她从侧门被送进来时,是个凉秋阴雨天。
仰着稚气未脱的脸,她挨个敬茶问安。
到我面前时,我主动向她行了个礼。
另一个偏房周小鸾向来爱截人的话,笑着代我解释:「孙妹妹不知道,你是正儿八经的偏房姨娘,她只是陪嫁丫鬟升上来的陪房,所以合该她向你行礼。」
周小鸾理了理步摇上的金穗,斜斜瞥了我一眼。
偌大的院子,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女子。
虽......
孙姨娘死时,只有十四岁。
她偷用催情药,怀了孕,难产死的。
留下个巴掌大的女婴,被丢到我房里。
大夫人对我说:「你横竖是个生不了的,这下倒也有指望了。」
孙芙进府时,才十二岁。
老爷快过五十的寿,两人站一起,说好听了像老来得女,说难听了是爷孙俩。
她从侧门被送进来时,是个凉秋阴雨天。
仰着稚气未脱的脸,她挨个敬茶问安。
到我面前时,我主动向她行了个礼。
另一个偏房周小鸾向来爱截人的话,笑着代我解释:「孙妹妹不知道,你是正儿八经的偏房姨娘,她只是陪嫁丫鬟升上来的陪房,所以合该她向你行礼。」
周小鸾理了理步摇上的金穗,斜斜瞥了我一眼。
偌大的院子,塞满了形形色色的女子。
虽然我们都是女子,但在当家的男主人制定的形形色色的规矩下,我们便有了三六九等。
孙芙的眼睛圆圆的,像我曾在府上时,养的一只乌云盖雪。
她怯生生地点了点头,忙不迭将我扶起:「姐姐也是府上的老人了,我初来乍到,今后还得仰仗姐姐的。」
门外雨渐盛了,檐水滴落,砸在青石砖上。
我摸着她还没长开的肉乎乎的手,没忍住问道:「妹妹是哪里人?如今几岁了?」
见我亲切攀谈,孙芙有了几分笑意。
只是仍旧怯怯的。
她说,她正是这洛川郡人氏。
她说:「我如今十二岁了,姐姐。」
十二岁。
当初老爷逼我和小姐一同侍奉他就寝时,我十六岁。
饶是我早到了出嫁的年纪,知晓我陪小姐嫁进来后,就是家主默认的陪房,但我还是怕。
那时老爷三十八岁,就比我爹小两岁。
可我年节时回家看爹娘,我爹一听说老爷纳了我,仿佛是他要给大户人家生孩子,喜不自胜。
我爹再三地告诫我,要侍奉好阖府上下,要拿老爷当头顶的老天爷。
我没敢告诉我爹,那时老爷逼我,我一扭头,一溜烟就跑没了影。
小姐出阁前,我跟着她听嬷嬷讲了些房中秘事。
嫁人生子,必经的一步,我明白。
我会逃跑,只是怕委屈了小姐。
我家小姐,在府中时,所用器具皆是独一份的。
碗筷尚不能与人共用,何况是夫君。
之后我便被押住了,老爷命人用绑了针的藤条抽我的腿,一遍遍问我还敢不敢跑了……
我挨打的那天,也是个雨水连绵的秋日。
烟树藤萝枯萎,我坐在豆大的烛光边,挑了一夜的针和刺。
小姐则被老爷强行招去,估计也和我一样,委屈地流了一夜的眼泪。
直至今日,十年过去,我的小腿上还有坑坑洼洼的伤疤。
左腿伤得尤其严重,逢上雨雪阴冷天,走路都不稳。
更荒谬的,还在我挨打的第二天。
那天,周小鸾打听清楚我挨打的原因,她便火速带着老爷最宠爱的一个婢女,一同钻进了床帏之中。
三人的欢声笑语越过高墙,在昏暗的大院里弥漫开来。
和着秋风听去,分明是笑声,却如鬼魅的哭诉一般。
这深宅大院总是这样,把一个好人吞进去,变副心肠,再将她披着画皮吐出来。
所以换作孙芙,尚且才十二岁,怎能不害怕?
可我以为她会怕,却在她过府没两天后,听她主动向管家婆子打听:
「好嬷嬷,快告诉我,我要怎么做,才能让老爷眼里有我呢?」
秋风打着旋儿而过,又是一场盛大的枯败。
2
每每入冬,我都不自觉地会想起初见周小鸾的光景。
我做小姐的陪嫁丫鬟进府,第一次见周小鸾,便是在一个初冬的雪天。
府中后院有一片湖水,湖心建着个八角亭。
隔着茫茫大雪,她穿一身茜红大袄,粉面朱唇,正临摹岸边的枯柳。
我扶着小姐走到跟前去看,整幅画只用了一种颜色。
寻常的黑墨,她手腕轻巧翻转间,便勾勒出了雪质的洁白。
小姐没忍住夸出了口,说周小鸾画得好。
周小鸾未转头看我们,只是在听到了声音后,将笔搁下。
而后她将手一扬,毫不犹豫地撕碎了那张画。
「这不算什么。」声音如人一样清冷。
她从始至终,未从桌前起身。
朔风卷雪穿透孤零零的湖心亭,她向丫鬟发威:「不都说了,我在这亭子里作画时,只准老爷进来?耳朵没用便割了去。」
吓得我与小姐连忙告辞。
这便是从前的周小鸾,孤高得很。
她的孤高源于她在画画上的造诣,她有时信手画的画,挂出去,能卖个不菲的价。
但她不大在乎这个,她爹是富商,一年到头能贴给她许多体己钱。
她在乎的,是游遍四方、见过世面的老爷,夸她的画比太学的博士弟子们都画得好。
我幼时是被卖到大户人家做奴婢的,我时常羡慕这些不缺钱的人。
小姐未出阁时,就问过我,倘若我有朝一日富可敌国了,我想做些什么。
我想半天,回她:「我要买许多许多的牛羊,赶出去能占满一座山。」
小姐拈帕笑出了声,说我没见过好东西。
若非被卖进溪陵元家,我尚不知,家中舍不得用、全拿去变卖的上好羊毛,在这种钟鸣鼎食之家,也只是配给马夫做毡衣的。
我才知道,原来我一家一年忙到头,熬几个大夜,收整好的视若珍宝的物件儿,在富贵人的眼中,是司空见惯的——
哦不,这些我们赖以生存的物件,从来都入不了他们的眼。
我甩开心头漫过的酸涩,也问小姐,倘若她有足够的钱,想做些什么。
彼时,冲着小姐秀外慧中的好名声,来提亲的王孙公子,已经要踏破门槛了。
我侍奉的小姐虽是二房庶出的姑娘,但元氏是世家大族,结亲看的是父辈们的尊荣,倒鲜少有对小姐们的生母挑三拣四的。
除非,某位千金的生母也是个家大势大、极能帮衬到自己女儿的。
比如元氏长房的嫡次女、我家小姐的亲堂姐——元山君。
这位,便是老爷的正妻,整座宅院的当家主母。
若非正妻是元山君,我家小姐断不可能给人做侧室。
我问她那话时,她这亲事已八九不离十了,她心里有苦说不出。
所以她借着玩笑话,对我说道:「我想招个赘婿,再用钱堵住悠悠众口。
「我不想离开我这锦棠园。」小姐向来是个无忧无虑的,可她那时伏在书案上,手里攥着元府的腰牌,眼中蓄满了哀愁。
「盈秋,你说,为什么不准我们女子管家呢?为什么我不能把男子迎进府中,让他操持好我的府邸,再侍奉好我的爹娘呢?」
3
小姐问的那段话,我一个字都答不出。
千百年来,不都是女子离家出嫁,从某人的女儿,变成某家的媳妇。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从此活在夫君家,死了也入夫君的族谱。
不过也不尽然,像我这样人微言轻的陪房,生不出儿子,也是没资格入老爷的族谱的。
荒坟一座,连我出生的故乡,我也回不去。
那一刻,我好像在小姐的疑问中想到了什么,可不及我细想,路过的闺塾师听到了小姐大逆不道的话,便隔着门厉声训斥了她。
小姐被罚抄那些规劝女子的书,足足抄到了出嫁,也没抄完。
赶往洛川郡的路上,小姐的手中还攥着本《内则》。
从南到北,从林木繁茂到百草枯黄,她始终没撒手。
我不知道,她攥着那本书,一路上心里在想什么。
她只是在临下马车前,突然地问我:「盈秋,你恨不恨我?」
我一怔,没忍住仰头望了望她。
丫鬟不可直视主子,那是我头一次仔仔细细看了看小姐的眼睛。
元家没有貌丑的姑娘,江南岸水软风和,我家小姐杏眼桃腮,肤白如凝脂。
她生得真好,若一辈子都在元家,我猜她定能长寿。
哪会在出嫁后短短几年,就熬到油尽灯枯。
小姐问我这话时,我蓦地想到,进府这刻,她与我一般大,都刚满十五岁。
我和她连来月事的日子都差不多,长辈们总说,女儿家在此之后就该知书达理、端庄老成、学会做一个合格的大人。
所以后来看到孙芙,我会生了恻隐之心。
她恐怕还没来月事,或者才来不久。
这世道给女子天真烂漫的时光本来就少,她还提前了这许多,来吞下生活的毒针。
而小姐之所以会问我恨不恨她,是因为她也早早料到了后来的苦难。
据闻,小姐会来给这个和她爹差不多大的权贵做侧室,是她小时候极为敬重的山君姐姐的主意。
元山君的夫君升了官,四下里来巴结的人,都在自荐自家娇养的千金小姐做侧室。
再有才能的女子,嫁作人妇之后,好像都会怕一句「人老珠黄」。
所以元山君宁可进府的新人是自己家族中的堂姐妹,总是知根知底、同在一条船上的。
于是她向夫君引荐了自家的堂妹,姐妹齐心共侍一夫,谁不赞一句贤妻良母、家风优良。
可这个贤妻并不知道,自己的堂妹一点儿没有沾了光的想法。
她一路北行,一路怅惘,甚至对贴身丫鬟都起了愧疚之意。
所以我揣着明白装糊涂,回她:「小姐说的什么话,怎么就恨了?当年若不是小姐执意买了我,我早被我爹拿去以命抵债了。」
马车上,小姐穷追不舍:「你临行前还在为我二哥绣一件披风,我看到了的,你别想瞒我。」
彼时,我望了望灰蒙蒙的天,仿佛一霎之间,雨就织成了烟幕。
江北真冷啊,吹凉了人原本炽热的心。
我送那件披风给二公子时,也是相似的阴雨天。
只是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
我低下了头,扶小姐的手加大了力道:「我的命是小姐续的,要是任凭小姐一个人远嫁,配个不知心、不体贴的丫鬟,我该寝食难安一辈子了。」
小姐因此将我俩的厄运,全都怪在了大夫人元山君的头上。
争宠争到将妹妹送到姐夫的榻上,当真是失心疯了。
可我瞧着,元山君倒没有一点疯病。
她甚至饱读诗书,写得一手好字,诗文流传到外头,皆是一片赞扬。
都是才女,不似周小鸾心高气傲,元山君打一开始就热络体贴,半分错也不出。
直到我们听说,她曾经死了个儿子。
小姐大惊,于私下里问我:「盈秋,她是不是要我替她生儿子来的?
「她到时候不会卸磨杀驴吧?」
我只是没想到,元山君的谋划,远不止于此。
4
小姐进府的第三年,有了身孕。
我于无意间,听到周小鸾和老爷因此事争吵。
周小鸾是这大院里,唯一一个敢冲老爷发火的:「您当时怎么说的?说这家里,只有她元山君能踩在我头上。
「您说娶元山君也是不得已,同僚们盯着,只能娶个娘家有威望的千金小姐来帮您管宅子,让我权当她是个管家婆。
「可如今呢?怎么又娶了个元家的丫头?还娶来做侧室,让她怀了身孕,多一个人踩在我这个偏房头上?」
原本是周小鸾院里的大丫鬟兰叶,托我做了个扇套子,要我给她送去,这才撞上了。
走得急,听到争吵时,我前脚迈过遮堂,已被院里洒扫的婆子看见,便只得站在原地,不尴不尬地候着。
孟夏时节,阴雨天仍有凉意,我却在听到老爷的回话时,激起了一身冷汗:
「你冲我发什么火?他们元家见我升了官,上赶着巴结我,非得送个不要钱的姑娘来。」看人影,老爷是将周小鸾揽进了怀里。
「你只当那元家姐妹,一个是来做管家的,一个是来下崽的,不就好了?你知道的,我心尖上只有你一人,我只当你是我的妻。」
老爷这话,不摆明了,元山君是管家的,我家小姐是下崽的。
想起前日小姐被诊出有了身孕,老爷欢天喜地去祠堂拜祖宗的模样,没来由胃里一滚,让我犯恶心。
也不知道,这话究竟能不能哄好周小鸾。
她不会管家看账,膝下倒是生了个儿子,只是先天胎里带着病,喝的药汤比奶水还多。
如今养到了五岁,还走不稳路,老爷并不待见。
所以我听到周小鸾颇失意地问:「那我呢?您在别的莺莺燕燕面前,又说我是个什么呢?」
我没能听到老爷的话术,便被眼尖的兰叶打断:「盈秋姑娘站那淋雨做什么?」
她端着茶盘,从转廊处走来,这么高声一问,屋中便立马停了话茬。
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硬着头皮进屋,跪下行礼:「惊扰姑爷和姨娘,我原是来给兰叶姑娘送扇套子的,送完就回去。」
我不敢抬头,便见周小鸾春蓝色的裙摆一旋,气哄哄地扭头进了里屋。
倒是老爷,一双绣金线的官靴,杵在我眼前,迟迟不走。
只要他愿意,一抬脚,就能踩在我的头上。
哦不,自打我进了这座院子,早被老爷踩进了泥里。
辨不清喜怒的声音,自头顶传来:「什么样的扇套子?拿来我看看。」
我忙双手奉上,不敢抬头。
听动静,老爷将自己的折扇装了进去。
而后他拎着扇套,在我眼前晃悠,似乎随时都能抽到我的嘴上。
老爷问我:「你方才唤我什么?」
我怔愣了一下,一咬牙,回他:「您是小姐的夫君,我自该唤您『姑爷』。」
「你背着你家小姐,爬上我的床,做这般清高模样,给谁看呢?」
5
其实去年我的腿伤刚愈合时,老爷就强要了我。
他故意掐那些疤痕,在提醒我的违逆会让我送命。
我既怕死,更怕小姐没个指望,只得闭着眼睛屈从。
老爷却管这种女子千百年来的恐惧,叫「欲拒还迎」。
我老实了不少,这之中也有元山君的回护——
不知她对老爷说了些什么,反正自打她亲自拿着药膏来看我后,老爷就没再提过要我和小姐一同侍奉他的混账话。
那时,我偷偷打量过元山君。
眉眼端正,面庞丰润,举手投足,都是当家主母的老成持重。
她有意无意地宽慰我:「老爷是一家之主,他的话自然也违逆不得。你是我们元家教养的管事大丫鬟,我知道,你非是要坏了规矩,只是不想坏了良心,让文锦受委屈。」
文锦是我家小姐的闺中小字。
元山君出嫁离家十一载,还记得这些,当真是事无巨细。
算起来,她那一年也不到三十岁。
远不到人老珠黄。
无非是老爷从始至终对她没几分情意,除过初一十五的大日子,从不去看她。
可纵使如此,一概管事、嬷嬷、丫鬟、小厮,府里府外上千号人,无一不对她又敬又怕。
我曾和管绣坊的婆子说话,请她为我家小姐留一副好些的白狐皮,我想入了冬做件大氅给她。
那婆子直言不讳:「既是大夫人的妹子要的,我自然好生留意着。」
到了交货的时节,我留神去看,见那婆子不仅给我们院里送了一张,还给元山君也送了一张。
如此好的品质,一年到头就出这两件,都给了大夫人这边。
连周小鸾看了眼馋,也只能托她爹去外头花钱买。
买了来,一贯不爱给人好眼色如周小鸾,也不敢在元山君面前发火,面子上始终敬重。
而元山君呢,不动声色做了件大氅,命人送来赐给了我。
她的丫鬟和她一样总是笑盈盈的:「大夫人说了,既是从南边一起来的,一个怕冷,另一个自然也怕。没有让另一个挨冻的道理。」
我受宠若惊,长这么大,哪穿过这么好的东西,便忙推脱:「我不过是个陪嫁来的丫鬟,哪消受得起这宝物,万万不可,快还给大夫人去。」
那时,元山君应当是想通过她的丫鬟之口,提点我:「姑娘虽是陪嫁,亦是陪房。将来若生了小子,便是府上的正经少爷。少爷生母,怎么消受不起一件狐氅了。」
所以小姐才会害怕,元山君主动举荐了她来,是为了借腹生子。
元山君原有一儿一女,众人都赞是她积德积福,所以儿女成双。
谁知偏偏儿子在五岁那年没了。
怎么没的,府里人讳莫如深,我还没打听清楚。
但她那个女儿,和她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模样周正,性子更周正。
老爷是不怎么管顾女儿的,所以任由元山君送去念女子学堂了。
我们几个深院里的女子,日子长时,便聚在一起做针线、说闲话。
提起这事儿,大家都藏着几分讥笑,说念了学堂又如何,又不能去考状元。
我想了想,问她们:「据说皇宫里招女官,兴许大夫人想让大姑娘进宫去?」
兰叶是个爱唱戏的,肚子里装着许多夸张的话本子,张口便笑言:「好在圣上面前露脸吗?若真是如此另辟蹊径走成了,咱们将来还能做门皇亲国戚呢!」
我们到最后,都没做成皇亲国戚。
只是大姑娘有出息,后来不仅在宫中做了尚仪局的尚宫,还得以体面妥善地告老还乡。
她回了这座老宅,她的两个弟弟惹不起她,拱手让出家主之位。
这样陈旧的地方,倒是让她添了几分新气象。
但这样的好日子,我和小姐都没等到。
6
听兰叶信口胡诌,众人都笑开了,倒是向来性情温和的小姐走来,打散了我们的八卦摊子。
「你们这群碎嘴的丫头,说话越没个遮拦了。如今这世道,还愿意为女儿谋个好前程的,有几人呢?你们将来做了娘,能不能有这番苦心?」
能不能让自己的女儿,除了嫁人攀高枝,还能有赖以生活的另一条路呢?
我明白小姐的心思。
毕竟家大势大如元家,女儿家们也没有能自己做主的。
那些看似养尊处优不知愁的世家小姐们,都如待宰的羔羊,迟早成为权贵挑拣的盘中之物。
与我这样普普通通的女子,说到底,有何异呢?
正室、侧室、偏房、陪房,说到底,还不是殊途同归吗?
所以我执意唤一声「姑爷」,想自欺欺人掩盖这悲哀的命运。
自然是掩盖不了的。
那时老爷一扇子抽到我的嘴上,厉声喝问:「叫什么姑爷?叫老爷!还当在你们元府呢!你陪着你家小姐嫁给我,此生死了也是给我陪葬的鬼!」
回了院里,我刻意低着头,小姐起初没发觉我的伤。
她唤我过去,陪她扶着窗框看雨打荷叶。
小姐住的这座院落,是元山君题的名:回舟馆。
据闻元山君初入府时,便住在这个院里。
为着这院中,有一碧万顷的荷花潭,夏日里可泛舟水上,如在元府的芙蓉湖里一般。
小姐教我写字读书,但半路出家,我知道的诗书不多。
我看着水岸边的雨雾,搜肠刮肚半天,只能念道:「兴尽晚回舟。」
小姐侧过脸,眉眼含笑:「盈秋,你也怀念咱们在家中的日子,是不是?」
虽然都是为奴为婢,可至少待字闺中时,我们尚有孩子气,每日只顾吃饱穿好、高高兴兴的。
临出府的前一年,二公子向来是个贪玩的,便故意将果酒斟在茶杯里,骗我们喝。
一时之间,醉倒一片,大家玩笑着说要摘到湖中开得最好的一枝荷花,堪堪便采撷花月满怀。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藕花深处,元二公子便在我的咫尺之前。
他系发的彩绦垂在身后,拂过我的手背,痒痒的。
谁不爱慕年轻俊朗的翩翩公子?
哪怕给那样的儿郎做妾,我也不会有如今这般怨气。
可后来,我只能从小姐的家信中听说,他娶了门当户对的某某小姐,又纳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某某佳妾。
我偷偷藏在心里的少年郎,直至他儿孙满堂,也与我无半点瓜葛。
「但我想着,君姐姐题名『回舟』,恐怕不是出自这句词。」小姐的声音,将我飞到江南岸的思绪又拉了回来。
「君姐姐爱读思乡的诗,当年她尚未出阁时,便写了上百首,制成册子,如今还在家里藏书阁放着。恐怕是取自『细雨莫回舟』这一句。」
我能够明白,小姐待元山君的情感有多复杂。
她一面恨堂姐带自己进了这泥沼,一面又记着幼时的尊敬和如今的不得不依附。
她厌恶她的世俗,又不得不承认她的才能。
小姐说,在这句诗之前,还有这么两句:「共载人皆客,离家春是秋。」
我喃喃念了一遍,只觉得好生形象。
如今我们院里的这群女子,皆如被雨水困在同一条船上。
虽是到了新家,可总觉得自己如客人。
只是点缀了那唯一一个主人的院落罢了。
哪怕强势如元山君,也觉得自己身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就在我沉思之际,小姐注意到了我嘴角的伤口。
她伸手抚过,手指尖都在颤抖。
她逼问我发生了什么,谁敢打我,她去告诉元山君,去告诉老爷,为我做主。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雨声渐重了。
雾气更浓后,周遭园景看不清晰,倒有那么一瞬,仿佛我仍旧陪着小姐,在元府的锦棠园里潇洒度日。
那时她也常说:「你在我这儿,谁欺负你,便是欺负我,我定会为你做主的。」
可我此刻,咬咬牙,只能回她:「是老爷打的……」
她做不了主了,好看的杏子圆眼耷拉下去,眼眶很快便红了。
她的愁思,便是从离家开始,一丝一缕,如茧将她裹挟的吧。
小姐在雨幕前紧紧抱着我哭:「你向来是个机灵的,我知道你全是为了我,故意唤他姑爷,还常常不肯与他同房。
「但不似在元家,我实在护不住你,为了性命,你从此可改了口吧……」
她狠劲儿摇了摇我,豆大的雨水砸在我的手背上,一点温热,烧灼我的良心。
「权当为了我,无病无灾地陪陪我……」
那时,小姐有了身孕。
她短暂地开朗了很多,试图寄希望于下一代,所以还能说出要我陪陪她的话。
可我后来竭尽全力做到了,她却先食了言。
7
我听了小姐的话,并且也想着和小姐一样,此后便寄希望于她肚子里的孩子,所以老实了好一阵子。
连元山君也打量我,笑眯眯地说道:「盈秋姑娘开窍了。」
阖府上下一心,没有一个刺头,老爷万事省心,这自然是当家主母想要的局面。
可我没能老实太久,便在入了秋后,又惹了老爷不快。
小姐的孕肚渐显了,平日里多走一走都劳累,我们好生照顾着,连茶壶都不准她提。
何曾能想到,老爷居然在此时,留宿在了小姐房里。
我为小姐守夜,隔着山水画屏,听到老爷油腻的声音:「女子有孕三个月后,胎象便稳固了。你此时月份不大,正是有意趣的时候……」
我的拳头不知何时攥得紧紧,指甲掐进掌心。
我抬眸瞥了眼桌上的果盘,那里边有一把削果皮的小刀。
羞愤之下,我反应过来时,已将那把小刀攥在了手里。
却听闻小姐惊叫一声,哭得涕泗横流。
接着老爷便喝骂了声「腌臜东西」,然后拎着裤腰带、皱着眉头走了出来。
昏黄的灯台前,我匆匆向老爷行了个礼。
他瞪着我,在我要冲进去看小姐时,一把掐住我的臂弯。
「是不是你个娼妇教的她那般?」
我一头雾水,不知该点头还是摇头——
我尚不知,小姐为了避开老爷,居然故意屙在了榻上。
干干净净的端淑千金,若非被逼到绝境,又怎会舍了学了一辈子的礼数,做出这样但求自保的事。
眼看着老爷的巴掌要落在我脸上,兰叶的声音自门外响起:「老爷,我是周姨娘院里的兰叶。姨娘说她身子不爽,想请老爷去调理调理。」
兰叶啊,便是当初被周小鸾带着一起爬上老爷床榻的丫鬟。
她学足了这一套,既为主子谋高招,也为自己挣前途。
她后来可比周小鸾混得风光:她一胎生了两个儿子,老爷高兴得当晚就给她赐了独院居住。
若非元山君护着,只周小鸾这对主仆,也能将我和小姐磋磨死了。
不过那一晚,虽是争宠,可兰叶倒是无意之间救了我。
所以争着抢着的,老爷的那一点点偏宠,也不见得就是多宝贵的好东西。
至少,在老爷放下狠话,说他在小姐生产之前都不会再踏进我们院中,要我们尝尝被冷落的滋味时,我与小姐反倒都松了一口气。
那晚我为小姐换好床褥衣衫,她始终坐在一侧的软椅上,不言不语。
她不哭不闹,像具行尸走肉。
我怕得很,将自己的衣裳披在她的身上:「小姐,我命红儿去烧了热水,等下帮你清洗身上的污秽,好不好?」
她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本就灰白的脸,越发没了血色。
她突然狠劲抓住我的手腕。
「盈秋,我自己洗,好不好?」
她一边说这话,一边流下眼泪。
大夫几次来看,都劝她少动哀思,要爱笑、多笑。
可这怎么笑得出来呢?
她在家中时,爹娘视她如掌上明珠,兄弟姐妹团结友爱,来往皆是礼敬有加的宾客。
她从小就被教说,夫君是顶梁柱,是她赖以生存的靠山。
可这靠山,当真如一座山一般,压得她要窒息。
那晚,元山君在很深的夜里赶来了。
应当是临时闻讯而来,只披着单衣,卸了妆、未梳发,看着较平日里和善可亲不少。
她一进来,就坐到榻边,将小姐揽进了怀中。
她伸手抹掉小姐脸上的眼泪。
不像其他人只会说孕妇不能哭、哭了有损腹中胎儿,元山君对她的这个小妹妹,此刻有着无限的温柔与疼惜:
「文锦,受委屈了吧?」
只一句,让小姐难过地伏进了她的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女儿家,首先是她自己,其次才是旁人的母亲、妻子和女儿。
8
那晚,小姐痛苦地问元山君:「大夫人……君姐姐,为、为什么会这样……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我鲜少在元山君脸上看到那般无奈的神情。
她进府比小姐早十年,有些事儿,她大概早已经历,并劝说自己全盘接受了。
「文锦,他们啊……
「他们都一样。」
得陇望蜀,朝三暮四,视妻妾如衣衫,想怎么穿就怎么穿,不爱就换。
「所以你需得振作。」
看着元山君重新镇定的目光,我始知这位大夫人劝动自己的只有一条:攥紧权势富贵换一点体面。
老爷升官之后,她提携了不少宗族的儿郎们。
跟着小姐的花轿过江的,不仅有我这陪嫁丫鬟,还有本家和旁支的几个少爷。
他们到了江北,自然不似我们,被圈禁在这深宅大院里,一辈子望到头都是凄苦。
通过元山君向老爷的引荐,他们领了好差事,春风得意,要大展宏图,将来荣归故里。
一直到十二岁的孙芙进府时,当年的这群公子哥里,混得最好的已官至正三品,老爷都难望其项背。
而这些,都是这位元家大房的姑娘——他们的同宗姐妹带来的。
所以元山君的手里攥的筹码越来越多,致使这个家,慢慢不再是一人之言。
可小姐没能等到那一天。
为了让小姐不再受老爷的折辱,我给小姐出了个馊主意。
我偷偷找来些薄荷——小姐平时触碰之后,身上会起红疹子,但一阵就好,并不伤身体。
我又花了些钱,买通了看病的郎中,让他谎称是小姐去庙上烧香时染的病,会传给他人。
老爷是最惜命的。
周小鸾后来得时疫,病得只闻出气声不见进气声,只想最后见一眼心爱的夫君时,老爷也不肯去见她。
他当着我们众人的面骂骂咧咧:「士农工商,都说了让她少见她那末一等的下作父亲,她非要见。如今从外边带进了疫病,还要拉我一同做鬼,真是个不知感恩的!」
还是兰叶私下里感慨时,我才知道,老爷当年没少靠这个下作之家的接济。
他拿了她家的钱,甚至还拿了她的画,去巴结官员,才换得后来的高升。
过河拆桥、翻脸不认,即便我向来不喜欢周小鸾,也为她不值。
所以一直到小姐生产前,除过年节和各个节令,须得阖府一起吃饭外,老爷忌惮小姐身上的红疹子,都没再来折腾过她。
他倒是偶尔会向我撒火,但我也想通了,两眼一闭,如死尸状,他便也不爱碰我了。
兰叶便是在那期间怀了身孕的。
据闻周小鸾关起门来发了很大的火,但她终究不能拿那丫鬟怎么样。
一丘之貉,她瞧不上我们元家的人,自然还得笼络旁人。
至少兰叶从没害过她。
许多年后,我有时会想,这主仆俩,可曾和我与小姐一样,有过一丝丝真情实意。
不见天光的院落,四四方方的屋子里,朝夕相对、相守相伴的,纵使为了共同的利益互相利用,总也会有一点相惜之情吧?
我想,应当是有的。
后来兰叶生双生子时,力竭虚脱过,老爷惊呼保小,话音未落时,周小鸾就已经扑进去掐住了兰叶的手心。
「你、你不准死!」
周小鸾是和她的画一样清贵的女子,可那日在血气冲天的产房里,她守着自己当初骂是白眼狼的丫鬟,忙前忙后,救回了一条人命。
可到了兰叶搬离的时候,周小鸾又冷眉冷眼地冷嘲热讽。
言语之间,仿佛恨不能兰叶当初难产死了。
人呐,真是矛盾极了。
9
小姐生产的时候,也是凶险万分的。
胎位不正,小姐的骨架又小,足足折腾了三个多时辰,才听见婴儿的啼哭声。
那会儿兰叶还未生养,府上只有元山君的一个女儿和周小鸾的一个病秧子儿子。
老爷期待一个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可一听说是个千金,便叹了一声后,扭头走了。
后边的事,自然是元山君事无巨细地照顾着,早早请好了奶娘和看护婆子,倒是让小姐舒舒服服坐了个月子。
我很喜欢小姐生的女儿,和小姐一样,圆圆的眼、白净的肤,极少哭闹,乖乖巧巧的。
小姐听了,摇摇头道:「不要乖乖巧巧,不要……」
乖巧的人原该被人珍惜怜爱,可这世道,总是人善被人欺。
乖巧,只会让那些手握权势的人,觉得更好欺负罢了。
心头漫过酸涩,但我不想让小姐忧思过重,便抱来针线盒。
「小姐,我们给孩子缝个玩意儿吧?我会做布老虎,做一个给她玩,如何?」
小姐来了兴致,点了点头,好奇地问我:「你还会做这个?」
我眉眼飞扬地冲她笑:「我会的还多着呢。」
小姐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裁布捋线,仿佛回到了我们年少时,一起学女红的日子。
半晌,她轻轻来了一句:「来日方长,我们总能把日子过好。」
此时,已是隆冬腊月,鹅毛大雪悄然飘落,铺就一地碎玉。
襁褓婴儿在小姐怀中熟睡,她披着我亲手绣的小袄,眼中含笑,歪头注视我做针线。
照壁书灯青,煨炉茶火红。
那是短暂的恬静温馨,是我自入府以来,最珍惜的时光。
可立即便被打破——
老爷身边的嬷嬷带着几个婆子气势汹汹地进来,不由分说就将我绑了
《宅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