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V】WITH ME
真的死了哥的鳏夫5d & 从小到大都没和if蛋分开过(自然也没有与蒙德斯相关的一篓子破事)的(开错传送门的)if哥。
DVO结束好几天了才想起来要发...是带去DVO的无料本之一。很赶,所以被我塞到的大人如果被瞎了眼我先滑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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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吉尔死了,这次是真的。他亲手杀了他。V亲口向他确认道:不会有其他可能了。Urizen已死,我只能坐在这静静等待魔力耗完。它的力量超乎我们的想象,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回归自身。这是最好结局。
但丁嗯了一声,仍抱着阎魔刀坐在地上没动。这是维吉尔唯一留给他的东西。Urizen死后,它的躯体寸寸开裂,化为灰烬散去,最后只剩......
真的死了哥的鳏夫5d & 从小到大都没和if蛋分开过(自然也没有与蒙德斯相关的一篓子破事)的(开错传送门的)if哥。
DVO结束好几天了才想起来要发...是带去DVO的无料本之一。很赶,所以被我塞到的大人如果被瞎了眼我先滑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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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吉尔死了,这次是真的。他亲手杀了他。V亲口向他确认道:不会有其他可能了。Urizen已死,我只能坐在这静静等待魔力耗完。它的力量超乎我们的想象,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回归自身。这是最好结局。
但丁嗯了一声,仍抱着阎魔刀坐在地上没动。这是维吉尔唯一留给他的东西。Urizen死后,它的躯体寸寸开裂,化为灰烬散去,最后只剩那把阎魔刀。
我会找个地方,像Urizen那样离去,V说。再见了,但丁。
嗯。他回答。……再见。
他的世界回归寂静。这种静默很早之前就消失了,至少理应如此。那曾是十余年的创伤。他以为伤口早已愈合,长出新皮,刀划过的疼痛像露珠一样蒸发,直到未来某天再也无法从一连串走马灯似的回忆中提炼而出。本应如此,但丁想,将阎魔刀抱得更紧了些。
或许他应该把V抓回来。是的,要找到V应该不难,V混迹在巷子和旧城区,一手执杖,一手捧书,穿搭极具标志性。那是维吉尔最后残留在世界上的碎片。或其他什么的吧,他不知道,阎魔刀又没把他的人性与恶魔分离过。但只要他想的话。
V不是维吉尔,良知对他簌簌低语。停下你那邪恶的想法。
日子变得像以往一样难熬。维吉尔重新缠上他,在酣梦正甜时出现,并藏匿在镜子的另一端。但丁挥拳前顿了两秒。这镜子很贵的,他想。然后他用力挥出去,将镜子砸得四分五裂。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沉浸在没有水电的事务所里,用时间舔舐Urizen带来过伤口的部位,嗅闻阎魔刀上残存的最后一丝恶魔气息,活像被世界抛弃。忽然一个瞬间,但丁想道:他得把V找回来。他管不上V到底是谁、这么做又是否合乎伦理道德——总之,他要把V找回来。说做就做,他立即提上魔剑出门,在城郊附近开启地毯式搜寻,俾夜作昼,不眠不休。——尼禄,嗨,嗨,是我。你最近有见到V吗?没有?这——样啊,好,那我也没什么别的事了,回见。电话挂断。但丁将臼齿磨出一阵吱嘎噪音。他把电话筒塞回亭内,往外走出几步,忽然掏出双枪,冲着行将就木的老旧电话亭疯狂扫射。暴行并未填补他心中的空白。他又在城内逛了几圈,直到满月降临,熏风带来一丝Qliphoth树根的气息。好吧,他没得挑,但丁想。不带任何犹豫地,他像饿极的狼般冲向气味发源地,在下水道找到残余的几块根瘤。拔剑而出时他犹豫了。
要是他能再强一点。要是他能压制住Urizen。
一片红影过后,根瘤应声破裂,成为散入历史的余烬。但丁站了很久。他抽动鼻翼,意识到红墓市还有许多幸存的Qliphoth根部,像断网一样埋在地下。此后他久违地给自己找了点事做。找树根,沉默,砍。时间就是这样过去的。可能是几周,或许是几个月吧,说是几年他也不会怀疑。总之,但丁在圣诞来临前结束了关于Qliphoth遗留物的善后工作,回到DMC事务所楼前。
今年圣诞他不打算买圣诞树。虫子会在树皮内部安家,鸟也喜欢在树冠顶上下蛋,节庆过后护理工作将会成为头号难题。况且他并没那么多积蓄能挥霍。
但他有钱买酒。想想有什么酒既便宜又醉人,那会成为他又一次孤独年末的最后慰藉;前提是他得想办法逃过帕蒂这一关。但丁抬手揉弄眼角,将血迹抹出一大道长痕。事务所近在眼前。甜蜜的家,他想着,轻轻一推木门,在幻想中重温轮轴转动时发出的细微吱嘎声响。连这噪音都显得格外温柔。
只是门没锁。
它打开了,白炽灯晃得但丁眼睛疼。破酒瓶、血迹和镜子碎片无影无踪。维吉尔坐在沙发上,正专心致志地看一本厚皮精装书——诗集,短篇,散文,文学大作,无非就是这些。他以前的空余时间也属于这类书。但丁抢过来,翻动两页,上面的每个单词他都认识,组起来却一句话都看不懂。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维吉尔理应已经死了。他是死斗的见证者与胜者。Urizen倒在地上,巨眼大睁,凝视半空。
他惊呆了。
……已经枯萎的枝条会再度萌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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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魔刀很少出错,因而这种时空错位的经历很少见。准确来说,这是他第一次撞上这种情况;所以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似乎也是名正言顺的。DMC事务所还是记忆中的布局,只是多了四散的垃圾和残骸,使它看上去又显得有些陌生。维吉尔踏过废墟,出声呼喊但丁的名字。无人应答。他打开事务所内最后一扇门,用实际行动确认但丁并不在这。真奇怪,他想。
他抽出阎魔刀,尝试再一次划开时空。自然,这尝试失败了——空气依然是空气,在面前静默地流动着,而世界纹丝不动。
维吉尔认命地叹了口气,弯腰捡起第一只空酒瓶。
五六个小时过后,事务所基本回归正常。他愚蠢的弟弟大概又忘记交水电费了——或者懒得交,谁知道呢。维吉尔拉开抽屉,里面空空荡荡,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他摸黑做完家政保姆的工作,随后坐在招待处思考有什么来钱快的活。他身上没有现金,这真是太理所当然了。
最终他十分冷酷地决定去打劫。
——他光顾了鲍比的酒吧,在灯红酒绿中穿过破旧桌台与空酒瓶塔,抵达他过去常坐的位置。雇佣兵们偏眼看他。
“我需要一份委托,越快越好。”维吉尔对中间人说。
“噢——”中间人拉长尾音。“你需要一份委托。但派对快结束了,伙计,你愿意替我们续个费,好让我记起还有哪些任务没被领走吗?”
“……成交。”
他迟早把这些恼人的中间人大卸八块。
任务目标出没于墓地。他没什么意外地将对方解决,领到一份尚且够他付水电并用余款请来修理师傅的薪水。DMC事务所焕然一新。维吉尔用湿巾抹掉细汗,坐在干净整洁的沙发上。
还是少了什么,他想。……但丁去哪了?
木架上堆满空披萨盒,冰箱里全是啤酒和乱七八糟的过期食品。他额外多接了几份委托,让事务所勉强有了家的气味。然后他抱着新买的书,重新思考但丁去向。
阎魔刀将他带来的这个……节点,有些异常。他从不知道自己恼人的弟弟还会喝酒。拜半魔人体质所赐,但丁没得胃穿孔,但如此过度地摄入酒精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异常。另外,以往无论在外出了什么事,但丁都不会将他一个人扔在家里超过半个月。要是抽不出空,他会选择用书信传达消息。有一天尼禄告诉他科技带来了手机。嘿,维吉!但丁兴致冲冲地说,有了这个,我就可以和你24小时联系了!维吉尔点点头,懒得发声。但丁低头摆弄一阵薄铁盒,然后挤到他身旁,另一只手高高举着。看这里,他说,3,2,1,咔!一张照片定格在数据网络中。
人类的科技真神奇啊,但丁最后感叹。
维吉尔“啧”了一声,把书放下,走进距离最近的手机专卖店。五花八门的款式让他眼花缭乱。我只需要一个能联系到人的……手机,他艰难地拼出那个单词。柜员将他拉到店铺正中央,价目表上的0几乎冲破展柜。等我一会,维吉尔说。第二天他将一袋纸钞摔在收银台上。
他想到自己应该联系尼禄,问问这块铁盒是怎么运作的,但他停顿在电话机前。他不记得尼禄的电话号码。真该死,差点忘了尼禄打搬出去后不到两天就融化在人流里,偶尔寄来几封信件,从来只有他联系但丁和自己,而没有自己联系他。事实上,但丁应该知道尼禄的号码。他们经常隔着电话线交谈。或者说尼禄根本没藏匿过他的电话号码,也没有刻意躲着但丁和自己——维吉尔只是从没记住过那些数字串。他连但丁的都没记住,所以这也算不得奇怪了。
维吉尔打开通讯录,里面空无一物。
该死的,但丁。他猛然起身,抓住阎魔刀,朝屋外渐渐下垂的黄昏大踏步走去。
哪里都没有。他妥协了。事务所还是出门前的模样,假如他选择忽略潜滋暗长的灰的话。维吉尔花了些时间做清洁。弄完这些,他坐回沙发,决定接受现实——直到阎魔刀恢复正常,带他回正常的节点去。
天知道但丁会惹出什么事。等他回去了,那个蠢货肯定会捏着嗓子尖叫“我早让你少划时空,迟早会出意外的!”。他抽动嘴角,发现自己有些想念这些画面。
距他来到这个节点已经过去多久?……那可真是太久了。维吉尔闭上眼,陷入浅眠。可能有几周,或许是几个月吧,说是几年他也不会怀疑。总之,他就一直待在DMC事务所,偶尔去酒吧接委托以支撑日常开支所需。
某个宁静的下午,维吉尔摊开书,准备在日落前读完它。这时事务所的门口传来沉重的脚步声。门被“咔哒”一声推开,血腥气扑面而来,同时出现的还有他在梦中也能认出的那股毋庸置疑的强大魔力。
维吉尔抬起头。但丁站在门口,单手攥着魔剑,正一脸惊愕地看向他。
“维吉……尔?”
“……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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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六个字母长着倒刺,将他的舌头轮番扎穿。他知道有一本书叫《洛丽塔》,开头就是这么写的: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他有点想编一个他哥哥专属的版本。所以他拼出声了,音调拉长,门齿轻触下唇,作前半个音节时口型就像对着空气微笑,神志也随酒精逐渐上脑而变得愈发模糊朦胧。维——吉……
那后半个音节怎么拼来着?
哐当,但丁摔倒在黑暗中,头磕上桌角,一道可能存在的血痕从伤口流下。他竟然把维吉尔的拼法给忘了。这让他觉得奇怪、陌生,当然也很惶恐:无法从肉体上战胜他的酒精已经将策略改为在精神上与他决一死战。也许以后,劣质酒精还会剥夺他的紧张、孤独、怨恨、幻想……最后是记忆。他会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只剩将下一瓶酒起开并灌进喉道解痛的原始冲动。
如果你要的话,就夺走你能夺走的一切吧。但丁捂住额头。他胡乱伸手,抓住一瓶半空的杜松子酒,接着像吃特效药般疯狂地将其咽下。只要把他的名字还给我。是的,谢谢你,我记得他叫……
维吉尔跟着站起来。他的大脑一片浆糊,让神经系统不堪重负,忽视掉对方抛来的所有问题,仿佛过量酒精还在血管内狂奔乱涌。一股向上翻涌的情绪几乎冲垮他。但丁不知道要先做哪个:撕碎他、咬断他、吃掉他,用锁链像狗一样拴住他——还是贴近他,亲吻他,以他们先前常用的姿势去拥抱他。选择太多了,容易让人眼花缭乱,于是但丁决定先做他最想做的那个。站距很近,他习惯性拔出黑檀木,做出射击姿势后才遽然反应过来并将其换成白象牙。
维吉尔反应不比他慢。一记飞踢扫在他的腰上,险些让他把才咽进去的红魔魂石和恶魔肉吐出来。多熟悉的力道啊,但丁想,这就是维吉尔没错。他踉跄几步,然后冲回去,将维吉尔死死压在地上,后脑磕出沉闷的咚声。白象牙在争斗中落回地上。但……丁……维吉尔用唇语说。从掌心的反馈来看,维吉尔其实发出声音了。他的声带在颤抖,就像他本人因窒息而胡乱挣扎一样。活的,但丁想,这是活着的维吉尔。可是为什么呢?
他松开手,让空气涌回维吉尔的呼吸道。对方捂着脸咳嗽,双颊因缺氧而发红,甚至被掐出了生理盐水。水珠挂在他哥哥的眼睑下方。但丁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替他抹掉水珠,留下一道并不明显的泪痕。但丁,维吉尔开口道,……放开我。
这句话挑动了他脆弱的神经。放开我,维吉尔冷冰冰地说,面朝天空坠入魔界,再见面时已经成为包裹在黑色盔甲里的魔鬼。但丁用体重桎梏住维吉尔,力道大得足以震碎骨骼。不放,他听见自己说,想都别想。
……但丁!他哥哥生气了,膝盖用力踹向腹部。但丁幻觉他的胃因此而错位变形。嘿,甚至还可能被震破了呢。那没什么——那只会让他兴奋。维吉尔是真实的,他的一举一动都能让但丁兴奋。他知道维吉尔自幼年时期起就擅长用暴力解决问题,好在但丁同样喜欢血。他撕开维吉尔的衣领,抓起白象牙,将枪口抵在对方锁骨处。维吉,维吉,你还认识这把枪,对不对?你知道接下来我要对你做什么吗?
疯子,维吉尔怒气冲冲地吼着。从我身上滚下去。
但丁扣动扳机。他的哥哥从喉咙里呛出一声惨叫,面孔因疼痛而扭曲了。多骂我几句吧。但丁喃喃,低头舔去从维吉尔动脉喷涌而出的血液,并满足于它们的温热。在魔力作用下,伤口迅速复原,连一道弹孔存在过的痕迹都没留下。他惋惜地抚摸新皮,问道:这种程度的确杀不死你,哥哥。也就是说,我可以用更过激点的方式对待你,是吗?
维吉尔不说话了,只用阴沉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他予以回视,明显感觉到对方的防御开始松动,距全盘瓦解只差一声示好。但丁只能凭经验推测他现在的表情。介于他的四肢又辣又烫,还饿得想从维吉尔身上撕条肉下来充饥,那可能并不是什么太温和的对望;但他的心脏冷得要命,就像阴雨连绵的四月,雨丝卡在瓣膜缝里,冻成捏一把就能化出水来的碎冰。
维吉尔,他好像这么说了,并抓住对方有些僵硬的手。从小到大他都是更会撒娇的那个。比如,哥哥警告道:母亲刚修正完的草坪被你弄得一团糟,你会被骂的。但丁吐出舌头,从地上掐断一朵白雏菊的茎,把它作为向伊娃谢罪的礼物。伊娃果然原谅了他。然后他在维吉尔难以置信的表情中挤鬼脸,倒在妈妈怀里,草叶在伊娃衣服的各个角落里安窝。
他现在四十多岁,没理由做得比那时还差,于是他挤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问道:维吉,你是真实的吗?我让你讨厌我了吗?
如他所料,他冰冷又容易心软的哥哥咬住下唇,视线往左侧挪动,拒绝同自己四目相接。但丁得一分,他自鸣得意道,压制维吉尔的力度松懈分毫。
然后下腹忽然传来一阵猛烈至极的剧痛。
他没有防备,喷出一口真心实意的血来,倒地咳嗽不止,只能用余光观察维吉尔的动作——对方翻滚起身,拔剑出鞘,刀刃笔直抵住但丁的胸膛,神情与方才判若两人。
你欠我一个解释,还有一个惩罚。我给你自己选的机会,维吉尔说。
但丁边咳边笑,伸手握住刃端,血液顺掌纹蜿蜒而下。现在他能确定他哥哥的确是真的了;真真切切,如假包换。看这踢击,他甚至记得但丁胃痛时常捂的位置,并精准打击在几分钟前刚踢过的位置。但丁不信这是临时起意。好在接下来他准备说的话也不能算心血来潮。
……全部都告诉你,维吉。捅穿我,或者剖开我,亲眼确认我的脏器为你而抽搐的模样。只要你不走,我什么都愿意做。
维吉尔收回阎魔刀,狠狠地瞪着他。愚蠢,但丁,愚蠢。抛下这句话,他哥哥转头就走——看上去目的地是二楼卧房。
但丁跟上去,紧紧贴着维吉尔。他有很多话想问。比如——比如,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带着一副很熟悉自然的表情?他一张嘴,就想问维吉尔“你不是已经死了吗”。好不吉利,但丁用牙咬住舌尖,硬生生咽回这一串废话。维吉尔肯定会把它们定性为废话。
他用力清嗓,提醒准备打开自己卧房的维吉尔:“哥,这是我的卧室。”
“我知道。”维吉尔扭头,没藏稳脸上的奇怪。“所以呢?”
“哇哦,维吉,你要和我睡一起吗?”但丁靠在门框上,腰侧扭,两腿交叠。“我得提醒你,里面可能不算太好看,嗯……而且洗漱会有点不方便。”
“……”他看见对方顿了一下,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搭在门把上的手泄了劲。“……是有这种可能……”
“什么可能?”但丁没听懂。
维吉尔歪着头,阖上眼思考。“……但丁,你之前对我的记忆是什么样的?”
血。黑骑士在梦中伫立,双眼无神,巨剑插在面前的地板上,血从裂纹处汨汨流出。但丁哑口无声。你是我的噩梦,维吉尔。划掉。你把我一个人留在原地,二十多年,维吉尔。划掉。我尝试接受现实,但你总是让我功亏一篑,维吉尔。划掉。他的嗓子着了火,浓烟堵在肺里,使他不得不将它们扯出来。只有这样他才不会窒息。
“我们是兄弟,维吉尔。”但丁选择了更合适的措辞。“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
从维吉尔的表情来看他的答案显然是句废话。好吧,他也觉得是。但丁挠掻后脑。“……你指的是,嗯,哪种记忆?”
关于维吉尔的记忆并不多,但丁很清楚这点。他在无数个夜晚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过。幼年时期的记忆寥寥可数,是总体中占比最低的一部分;让他时常惊醒的无非还是那一段坠落。他没有坠下去,但坠落感总在他梦里出现,与每一件毫无关联的小事一起如影随形。那是一道伤疤。有种说法是,随着时间推移,再大再严重的伤口也会被时间掩埋,成为小憩前的素材和笑料。这是纯粹的无稽之谈。年月不间断地冲击伤口,二十余年从中逝去,他的前半生褪色为挂在墙上的纪念张贴画,伤疤却仍然是伤疤。它有了新的面孔、新的伪装,精致得像软皮爆浆果糖一样。但丁信以为真,躺在床上,自言自语道:我可以睡了吗?
不行,熟悉的声音说。他一闭上眼,那条卓立在深渊一侧的蓝色躯体就会摇摇欲坠,像被虚空拉扯着要掉落。但丁无法发声,不能动弹,只好拼尽全力睁大双眼。他看见暖白色天花板及盘桓其上、年久失修的裂纹群落,从左至右一条条数去,惊诧于它们竟累积得这么久,乃至有了向墙缝王朝发展的文明趋势。明天我得把天花板修好,以免它们真的组出王国。而现在该睡觉了。眼皮刚一阖上,他哥哥的身影就又颤飖起来,作出要下坠的趋势。
但丁长叹一声。
维吉尔大概没漏掉从他脸上逃逸而出的任何异常。他双手抱胸。“你认识尼禄吗?”
“认识。”
“你知道阎魔刀断过一次?”
“知道。”
“母亲的……死,你也明白?”
“……是。”
“一切都确定?”
“确定。”
“那就没什么好问的了。”说完他打开房门。“偏差也许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大。怎么,你不打算进来?”
卧室与他离开前的模样大相径庭,但丁目瞪口呆。维吉尔将阎魔刀放在架子上,紧邻着另一把。“我发现这里还有一把阎魔刀。”他淡淡地说。“坐下,但丁。我有事要跟你商量。”
“商量?”但丁一屁股坐在床上。“哪种商量?”
他看见维吉尔握住另一把刀。那是Urizen的“遗物”,或者是维吉尔的吧,他说不准了:维吉尔就在眼前,把阎魔刀叫做他的遗物也挺奇怪的。
“……这把刀,不属于我。”维吉尔平淡地说。“结束完一次任务后,我用阎魔刀切开时空,准备返回,却意外落入了这个错误的节点。我尝试再次划开时空,但并未取得任何成效。结论就是我被困在这里了。但丁,不仅是这把刀不属于我,这个节点也不属于我。你知道有任何办法能让时空恢复正常吗?”
“为什么?”但丁听见自己发问。斯巴达在上,他的声音像地狱铁一样沉重。“留在这里不好吗,为什么要让时空恢复正常?”
维吉尔转身面对他,眉目间透露出一种严肃。
“你不明白吗?我不属于这里。”
“但是……”
“但丁,你知道修正的方法吗?”
他收拢喉管。“不知道。”
“那就会很难办。我在另一个时空节点还有很多事要处理,且我已经被困在这里很久了。我们得尽快找个办法解决它。”维吉尔说完,走近但丁,坐在他旁边,收敛方才还紧皱的双眉。“你出门这么久是去干嘛了?一身血腥味。”
他不走了,暂时。这认知让但丁也跟着放松下来。嘿,他那热爱魔界旅游的哥哥暂时不走了——真的。
真的?
“……当然是和恶魔作战啊,老哥。”他状似无意地倒在床上,忽视维吉尔陡然增高的血压。“累死了,不想洗。想先睡一会。”
“起来。被子都被你弄脏了。”
“哥,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是怎么睡觉的吗?”
他曾像八爪鱼一样黏在维吉尔身上,时常因力道太紧而半夜被维吉尔踹下去。然后他一边大叫一边钻回来。维吉,维吉,冷。维吉尔不耐烦地把被子扯过去。冷就盖上——但是不准爬到我身上来。但丁小声说他自私。不到三十秒,他掀开被子,重新扒住维吉尔,脑袋埋进哥哥的脖颈里。
“记得。你像狗皮膏药一样烦人。”
“好伤人心啊。”但丁高高挑起眉,状似享受。他腰部发力,忽然将两条腿圈在维吉尔身上,借翻滚使力将还在思考如何回去的长兄压进床里,并用吻封住对方的唇。维吉尔没什么抗拒反应。Jackpot,但丁在心里欢呼,舌头进一步探进口腔,缓缓舔舐对方上颚与舌根,再向左右两侧扫去。维吉尔有些缺氧,想推开他。但丁调整姿势,扣住手腕,把维吉尔压得更死了。
“在你那个节点,我经常做这种事吗?”他恋恋不舍地结束湿吻,问道。
维吉尔反问:“在这个节点,我不经常和你做吗?”
“噢,老哥,你根本不愿意见我。”这是实话,童叟无欺。但丁模仿记忆中的姿势把脑袋埋回维吉尔肩颈处。“我出门找了你好久,但你就是不肯出现。”
“……”他甚至能听见维吉尔大脑高速转动的声音。“……我为什么不愿意见你?”
“谁知道呢,哥哥?恰好我也想问你。”
维吉尔挣扎着想动。但丁从善如流地抬高身位,平躺在一旁,手仍不肯放开。“可能你在这个节点格外容易恼气吧。维吉,另一个节点长什么样?”
“和这个节点没什么区别。依然在DMC事务所里,靠委托过活。你的披萨盒依然堆满了房子,并热衷于买草莓圣代回来。不同点在于你很少喝酒。我注意到你还把镜子打碎了,怎么?你以为镜子后面有什么?”
“你猜是什么……你很狡猾,知道吗,很难想象你居然会回来。我抽屉里至今还放着你在特米尼格顶部割伤过的手套。很痛,真的。”他哀叹一声,刻意用手套作试探,
“……”维吉尔沉默了。但丁扭头看他,发现他脸上并未出现任何自己想看到的神情。恰恰相反——维吉尔像是在尝试理解他的描述,答案却坠入空缺,最后只能一脸费解地问道:
“……特米尼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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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太一样。但丁立马坐直,握紧盖在维吉尔腕部的手。
“你不知道特米尼格?”他的震撼溢于言表。“那当时、我们……你没有……?”
维吉尔跟着坐直。“什么没有?”
“你不知……你不记得我们在特米尼格打过架,你还坠入魔界了吗?”
他哥哥的表情更魔幻了。“我不记得。我没有单独进入过魔界,也不记得任何关于特米尼格的记载或描述。……节点与节点间还是存在差异吗?但丁,这种差异有多大?”
“那、那……”他的舌头有些打结。“可是你知道妈妈的死。为什么?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维吉尔眯起眼,确认但丁没在故弄玄虚。但丁真心实意地被震撼了。他无法想象他的哥哥竟然不知道特米尼格,也不知道坠入魔界的事。他甚至说自己从未单独进入过魔界。所以关于蒙德斯的那一篓子破事也都不存在了吗?
“……那天晚上,我靠近老宅,听到里面有隐约的哭声。恶魔已经离开。我在外面喊母亲和你的名字,母亲没有回应,只有你在里面声嘶力竭地应答。我站在外面等火势变小,然后在衣柜里找到了你。我们一同离开,在不同的镇内辗转,以雇佣兵赏金为生,直到贷款买下DMC事务所,寻找与恶魔有关的线索是主业,其余时间帮忙解决各式各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因为你愚蠢的鲁莽,你欠蕾蒂的钱至今没能还清。这和你的记忆不够吻合?”
但丁僵在原地,甚至忘记呼吸。
“你找到我了?”
“是。”维吉尔坦白。“为了追寻与父亲有关的讯息,我和你多次进入魔界,察觉到封印松动,最终携手再次封印了蒙德斯。”
“那你还说阎魔刀断过……”
“它的确断过。”声音停顿一会,像是在回忆。“我不知道你以为它是怎么断的。事实是,你这蠢货非要用它当尼禄的幼教器材,然后它就被自尼禄体内爆发而出的汹涌力量折成两半。我用魔力修好了它。”
“那可……”那可太不一样了,但丁忍不住攥紧手指。他有些不敢相信,以上描述像泡沫一样虚幻:他和维吉尔没有失散。阎魔刀断裂只是因为他和尼禄在打闹。
这不公平。
小时候他总是哭,然后母亲就会把东西给他。但丁,别哭了,这是给你的糖。但丁,别哭了,这是给你的剑。但丁,别哭了,这是给你的礼物。他在实践中领会到哭是交易中最立竿见影的一项筹码,尽管后来他又在饥饿与污泥中认识到它必须建立在爱上。不管怎样,在最该哭的那一天,他没有哭,泪腺被恐惧和迷茫烤干。为此他错失了一生中最该把握住的一次机会。
维吉尔,但丁说。
他扑上去,几乎将自己塞进对方的血肉里。他能听见维吉尔的骨骼发出不堪负重的闷响。维吉尔一声不吭,只是轻轻摸着他的头发。是了,他哥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甚至不知道……他不知道在这个节点“维吉尔”已经死了。而在他身前的这个维吉尔不属于他。凭什么?所有重大改变都起始于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临时起意吗?难道他不值得拥有自己所珍视的一切吗?
“……维吉尔,”但丁闷闷地说。“我就一个请求。你可以不回去吗?”
在那个情况下,生活美好得像幻梦一样。他承受不住这种对比。他也不会放维吉尔离开。事情可以从折断阎魔刀开始做起——这听起来是个好提议。它断过一次,因而并非坚不可摧,但丁迟早能找出方法。
“你知道我不属于这里。我迟早要离开。”维吉尔放缓语气。瞧啊,他哥哥又心软了,哪怕从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孔上什么也探寻不出来。“在那之前,我们可以……”
但丁嗯了一声,没太在意对方的话,因为那不重要。他心里只有一句话。无论维吉尔如何想、如何决定,且最终又要做出什么行动,他的态度都只会如二十年前某次惊醒后得出的结论一式一样:
不准离开,想都别想。
夜有些凉。他惊醒了,手向枕边摩挲。维吉尔侧躺在鹅绒被下,双眼轻阖,呼吸均匀,胸腔一起一伏,体表微凉但仍维持在正常温度范畴。但丁模模糊糊地想:他真的还在。不是梦。
阎魔刀摆在架子上。遗物和武器,只凭外表根本看不出差别。但丁轻手轻脚地下床,靠近木架。现在他分不出这两把刀谁属于谁。没关系,他总可以选择全部折断,反正它们的主人也用不上了——他在这里,足够强大,他可以保护维吉尔。他哥哥只用坐在沙发上看书,午后就躺下来小睡,阳光会在他脸上留下美丽的影子。没了阎魔刀,维吉尔哪都去不了。他能很轻易的将红墓市翻过来,抖一抖,然后哥哥就会从犄角旮旯里掉下来。介于维吉尔对那把刀的珍爱溢于言表,他应该会因此而被记恨吧。但如果让仇恨和离别分个胜负?但丁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他握住其中一把,结绳硌在指骨上。要折断这种东西不能靠蛮力。也许单纯用魔力也无法解决问题。有些棘手——他不能闹出太大动静,那会吵醒维吉尔。或者他直接把维吉尔用铁链锁起来。不,那样不行;他不喜欢看到哥哥被外力击破、尊严和骄傲都成为满地碎玻璃渣的模样。可如果不做,他又该怎么办?难道等维吉尔找到离开办法了才后悔吗?这一切都是为了更长远的利益。
“但丁……”身后传来窸窣的布料挤压声。维吉尔用手按住太阳穴,眼睛还没完全睁开。“这么晚了还不睡觉,你待在那里干什么?”
“你那个维度的我是什么样子?”他没有松开手。已经做好与维吉尔打上一场的准备。其余问题可以由时间来商讨,只有阎魔刀不行。它必须断。只有确定维吉尔失去任何凭空消失的能力,但丁才能毫无顾虑地投入睡眠。“嘿,我的意思是,你见过我失控吗?”
“当然。”从声音判断,维吉尔应该起床了。“你表现得像个彻头彻尾的蠢货,在地上打滚求我不要去接委托。你确定还想听下去吗?”
哇偶,但丁在心里感叹,那可真是非常不像他又很符合他作风的行为。换个时空,他还是会将自己包裹成蠢货,并像其他节点里一样恳求维吉尔。但以什么方式?恳求的对象又是什么呢?但丁将两把阎魔刀都取下,魔力开始涌动。
“……但丁。”维吉尔拔高音量。“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要把你留下来,永远。他喘着粗气,眼前一阵阵模糊,黑暗褪为交叠的色块。但丁!他哥哥的声音被色块包裹,像钝刀。一道蓝光从他眼前飞闪。他看不清,只能凭感觉战斗,在察觉到对方拾起阎魔刀后立即拼尽全力扑过去,控制住维吉尔拿刀的手,熔岩在血管里奔涌。维吉尔的声音染上怒火。但丁,松开!你到底在发什么疯?接着是一记猛踹。老天,那可痛了。他吐出一大口血,脏器火烧般疼痛。抱歉,维吉……他虚弱的声音与动作完全不搭。但丁用尽全身力气,抓牢机会钳住维吉尔的双手,这时迷蒙的双眼才终于恢复工作。
维吉尔被他摁在墙面,阎魔刀脱落,满身伤痕。他忽然感到剧痛钻心,于是看向双臂,再往躯干部缓慢地挪动视线。血在他脚下汇聚。事实是,他比维吉尔伤得严重多了——他身上插满大大小小的幻影剑,无不穿骨而过,就像一排结实的钉子。感谢大脑的旷工,要是神经中枢运转正常,他绝对会率先因无法承受之痛而倒下。如果这种事真发生了,维吉尔会借那个机会逃走吗?不好说,他不算了解维吉尔成年后的性格。但凭感觉他就是认为维吉尔会。曾经他相信维吉尔不会真的反身坠入魔界,结果他跳了。自那之后,但丁认识到一个世间永恒不变的真理:永远对未知做好最坏打算。至少在面对维吉尔时,是的。
放开我,维吉尔重复道。这句话很耳熟。几个小时前他刚听过,那时他惊讶于维吉尔的出现,身体比大脑动得更快,就像现在一样。之前维吉尔经常骂他做事不动脑子。他可以证明这是伪命题,独自一人时他的脑子就转得很快,只是不知为何维吉尔的出现总是让它罢工。
但丁看向阎魔刀。哥,我把它折断吧,好不好?……就这一次,你配合一下,行吗?
发什么疯。维吉尔不为所动。
他明明不想伤害对方的。但丁叹息一声,召唤魔剑,将奋力挣扎的维吉尔钉在墙上。一时半会他肯定挣脱不了。原谅我,他不住地喃喃着,弯腰捡起阎魔刀。刀刃映照出他的脸。好红的眼眶啊,但丁愣了一会,目光落回维吉尔脸上。
你想干什么,维吉尔怒吼道。他真的生气了,手指攥在魔剑上,正不断尝试将魔剑推出,尽管掌心已经被刃磨得鲜血淋漓,连带着两条腿也在发抖。现在他看见维吉尔眼里的委屈与不解。但丁猛然扭头,害怕更长时间的对视会让他心软。他飞速取走另一把阎魔刀,跑出房间,脚步声顷刻便消失在过道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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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剑终于从他胸腹部脱落。他一下倒在地上,闭眼驱动魔力,以便伤势能更快恢复。但丁是红着眼离开的,看上去委屈至极。凭什么?他愤恨地咬着牙。一如既往,他又没搞不懂但丁在发哪门子疯,只知道自己快被但丁气疯了。开什么玩笑,折断阎魔刀?他怎么不把自己的脑袋一起折了?
过了一会,维吉尔试着站立。他踉跄两步,但站稳了,借此可推断得知他的伤也在趋于恢复。或许还要一些时间吧,只不过他等不了。维吉尔临走前带上了魔剑。他拔腿向走廊另一端追去,在心中进行演算。DMC事务所不大,假设但丁不出门,那他就只有一个地方可去——那个地方在事务所负一楼,常年被用作储存杂物,因但丁惰于清扫而落满灰尘,里面堆着他们曾用过的各种武器。
沿楼梯向大厅奔去,他能清晰地看见地下室大门掩着,没有一丝光。
“但丁!”
维吉尔握紧魔剑,走进地下室,打开灯。里面没有人,也没有阎魔刀或阎魔刀的碎片。这处几平米大的地方安静得就像停尸间。维吉尔绕地下室边缘转了一周,不时呼喊但丁的名字,没有得到回答。真是理所当然,他咬着牙想,只有这种时候他愚蠢的弟弟才能学会闭嘴。
地下室很小,一眼就能望穿尽头。维吉尔折回一楼搜寻。显然,但丁要么出门,要么就是凭空消失了。他还没有蠢到相信后者的地步。抛下时空异常导致阎魔刀无法开出传送门之外,但丁也压根不清楚怎么使用它。他对待自己的大部分武器m就像对待一坨垃圾,武器会时常损坏也就算不得奇怪了。
寻找未果,维吉尔只好坐回沙发上,点亮灯。阎魔刀没那么容易断,这是唯一能给他些安慰的结论。然而他很快想到但丁具有强大的魔力。上次刀刃断裂是由于尼禄与但丁同时魔力爆发,冲出的振波险些将事务所给拆掉。裂口不算严重,但丁本能在他发现前就修好,只是他正好就在房里看书。噢,老哥,他愚蠢的弟弟用手搔挠后脑,你的刀好像断掉了。嘿,先别生气,我保证三秒钟之内就能复原好吗!?三、二……什么啊,你自己就能修好,那干嘛摆出一副要杀人的表情。很吓人的。
他用手按压太阳穴,渐渐回忆自从遇到本节点但丁以来他所看到的一切不寻常情况。但丁变了。是,他的确常和弟弟打架,反正半魔人的体质能支撑他们不至于杀死彼此;但那个蠢货从来没无缘无故地开过枪,也没表现出任何恋血、恋伤或暴力倾向。维吉尔还记得白象牙抵在锁骨上的感受。子弹撕裂他,疼痛几乎将他溺毙。这是他所熟稔的但丁从未做过的。另外,但丁睡眠质量也惊人的好——哪怕尼禄半夜爬窗台一脚踩空摔下去了他都能睡得安若泰山。让他和尼禄共处一室,维吉尔能做出的最狂野大胆的幻想就是两个人都别死。尼禄真的从窗台摔下去过,一头扎进灌木丛,后半夜才因为无法忍耐饥饿而哭出声来。他闯进卧室,一脚踹醒睡得死沉的但丁,打开窗户,发现他儿子正坐在草丛里眼巴巴地望着自己。他还真心实意地害怕过某天回家发现但丁正抱着尼禄的尸体玩过家家。那么,就凭这样一个雷打不动、电闪不惊的蠢货,他会半夜神游到木架前,手指精确无误地搭上阎魔刀并说出要折断它这种不可理喻的话吗?结合听到他作出“不知道特米尼格”的回答后但丁所露出的表情与神态,有些事的确发生了剧烈变化。维吉尔闭上眼,联想起他初次踏入事务所时见到的一片混乱。只有一个词能概括这种混乱:废墟。狗窝相较于它而言都能算褒义词。空酒瓶,碎酒瓶,喝了一半的酒瓶,液体洒在外面的酒瓶;铺天盖地的披萨盒,墙上挂一排旧弹孔和飞镖;到处都是干涸已久的血迹,部分在水流冲刷下还能变回流体,而部分则连带当初淤积于此的血与其他液体一起凝成块状,只能用刀一点点磨下来扫走。颜料块吧,维吉尔想。倘若丙烯颜料块干到发硬,那就无论如何都无法变回原来的样子了,自然也无从得知当初到底发生过什么。他还在厨房找到十数把烂掉的刀,各种形式都有,最多的是大型手术刀,轻轻一碰就能出血。从刀片受损痕迹来看,它们大概和某种硬物亲密接触过多次。维吉尔本以为答案是大型动物的实心重骨,现在他猜测答案是人骨。很合理,半魔人的骨头可以随便切碎,反正魔力会收拾一切烂摊子。他接着想象磨损产生的情况。更具体一些。他仿佛看见但丁背靠橱柜坐在角落里,袖子拉到胳膊肘处,用刀片一次又一次地划伤手臂。回忆。厨房的血块比别处都要多,颜色也偏淡,凝固前应该混入了大量其他液体。什么能充当稀释物?自来水,眼泪。但丁坐在角落里,用刀割开皮肤,露出阴森泛光的长骨,血液与泪水重叠,水从满溢的池里漏出来,形成一条小型瀑布。乓,手术刀用力砍在骨头上,将它切出一个裂口。只是几次呼吸的时间,裂口就复原了。继续。乓,乓,乓,触目惊心。刀刃在碰撞中崩裂,形成现在他所看见的、刃沿具有参差缺口的残次品。
在暖白色的灯光中,维吉尔艰难地得出了思考结论:但丁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现在他不那么生气了。取而代之地,他想知道但丁为什么会变成这副鬼样子。阎魔刀不会轻易断裂,除非但丁使用极其强大的魔力;那样的话,要循讯追过去也不算难事。维吉尔闭上眼。他时常抱怨弟弟四十多岁了还是习惯粘在自己身边,近乎形影不离,为此蕾蒂还做过“就像一对连体婴儿”的比喻。十几二十岁时他威胁过但丁:你要是再这样烦人,我就搬出去一个人住。但丁不以为然。老哥,拜托,这又不是什么非得解决的大事,待在一起多好啊——至少你累了还有个人能把你扛到床上去。喂、喂,别打人!维吉尔!
但丁……他从腹部呼出一口气,腰部深陷沙发转角,仰头望向天花板。吊灯撕破事务所内的黑暗,也让他的双眼有些不堪重负。他又进行了一次深呼吸。但丁跑到哪里去了?还有什么地方是那家伙能待的?如果是魔界的话,他不会用阎魔刀,开不出一条通往地下世界的通道。另外就可能是酒吧。但丁要是遇到不愿分享的烦心事,他就会通过酗酒和看脱衣女郎跳舞来解决问题,然后带着一身香水气回来。有一次维吉尔直白地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丁愣了一下,回答:……因为有效?
改了,他命令道。好吧,老哥,你知道这很痛苦。但丁抽着鼻子。他真的改了,事务所不再充斥那股刺鼻熏人的香水味道。
维吉尔给自己留了三秒钟思考。第一,他思考但丁可能去哪个酒吧。第二,他思考待会见到了应该对他说些什么话。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他抓起一把磨损程度较浅的手术刀,站起身,走入黑漆深沉的长夜。
他运气不错,但丁在他来到的第三个酒吧,手里紧紧攥着那两把阎魔刀,正同一名以黑布蒙面、作军火商打扮的男人低声交谈。维吉尔从街边捡了一只土黄色斗篷作掩饰。他拉紧兜帽,状似无意地坐在但丁身边,抬手呼叫一杯白开水。魔力作用下,但丁的声音渐渐渗进他的耳道。你直到怎么销毁来自魔界的武器吗?我的意思是,悄无声息的那种。军火商饮下一口液体,可能是伏特加。他的喉道挤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小子,你这愚蠢的问题比你本人流传得更快。你知道吗,要是没有足够强大的魔力,这些武器根本不可能被破坏。
维吉尔曲起两指,以关节敲桌。恕我直言,先生,你对魔界的武器还不够了解。军火商被他勾起兴趣。——那么,你一定很了解这些魔力造物了,是吗?但丁看看他,再看看军火商。他没有表现出来,但维吉尔知道此时他愚蠢的弟弟倍感困惑。维吉尔冷冷地嗤笑一声。他将视线转向但丁。你,你想销毁魔界武器,是吗?跟我来。我知道一种方法。
但丁起身。我们去哪?
外面,找个没人的巷子,我教你。
他几乎是被但丁拽着跑的。但丁用的力气很大,步履匆匆,他只能被迫跟着跑。很快他们就抵达了目标巷子。但丁甩开他,举起一把阎魔刀,刀刃直指他的咽喉。你最好不会浪费我的时间,他警告道。
维吉尔举起双手以示无攻击意图,随后将手指搭在阎魔刀上。这是他的那把,他想。刃尖认出主人,散发出幽幽的蓝色荧光。
为什么要把它折断?
这不在你的业务范畴中。听着,我是没什么现金,但我马上就能给你凑来,而且我也不在乎你是什么种族,所以快做。
维吉尔勾起嘴角。他愚蠢的弟弟还是和往常一样,急躁而鲁莽。阎魔刀因自他指尖流出的魔力而发出颤抖。
但丁皱起眉。嘿,我说过,不能引起太大动静……
“但丁。”他打断道。“告诉我你的理由。”
他看见但丁的瞳孔收缩了,面部肌肉因震撼而绷紧。维……吉尔,对方喃喃,随后将阎魔刀一把抽出,攥得更紧了。
维吉尔从斗篷中抽出手术刀,后退数步,指向自己的左胸。你知道恶魔的心脏被彻底破坏,复生能力就会随之消散,对吧?
你要干什么?但丁向前两步。维吉尔将手术刀插进血肉,渗出一小汪血来,动作毫不拖泥带水。他的确蓄谋已久。
维吉尔!现在但丁有些慌张了。他停顿在原地,只是双手仍然抓着那两把阎魔刀。维吉尔,冷静下来,有的事是没有反悔药的。真的。
告诉我你的理由,但丁。维吉尔将问句重复了一遍。我们可以先从简单的问题开始。第一个,在特米尼格塔顶,我和你到底发生过什么?
你真是够固执的……
说!手术刀被他更深地摁进体内。再深一点就是心脏。
但丁住嘴了。他愣愣地看着维吉尔,似乎不敢相信他真的要以自戕的方式逼他出口。接着是一段长时间的对峙。维吉尔丝毫没有泄劲;他是很痛,但他的目标也很明确。同时,他也腾出空用剩余的意志想道:他在用一把但丁曾使用过的刀,学着但丁曾经的动作来伤害自己。真是疯了。
好吧,好吧,但丁举起双手。阎魔刀落在地上。你赢了,老哥,好吗?我会告诉你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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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维深红色的眼睛像血月。他站在酒吧中心,手握东洋长刀,神情冰凉。那场面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你有什么想问的吗,托尼?——但丁?
他们抽出剑,冲向彼此。火花在黑暗中爆闪。
但丁睁开眼。他是被疼痛唤醒的。环顾四周,事务所没有恶魔,也没有敌人。所以是谁?他头疼万分地想了一阵,忽然意识到问题就出在头上。他坐的椅子倒了,后脑着地,两眼昏花。
难怪这么痛。但丁咕哝着坐起来,将披萨盒摆正,里面还有一块不加橄榄的12寸大披萨。他得在飞蝇将其占为己有前把披萨挪到安全阵地,比如冰箱。
宿醉后的两条腿像灌过铅水般沉重,险些让他直接摔倒。那样他的前额也要与地面来个拥抱了。但丁沿墙半走半爬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然后想起自己没交水电费——也就是说,冰箱现在只是个大型可密闭铁柜。
真该死。但丁摆摆手,两口咽下最后一块披萨,然后将披萨盒随手垒在垃圾堆最顶部。粗略来看,垃圾堆包含19份空披萨盒、22个空酒瓶、36份过期账单及一大堆零零散散写满字的废纸。他举起其中一张查看,上面堆满用血铸成的“Vergil”。又是这样。他蹙着眉将纸扔回去,记不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写的了。每次宿醉后垃圾堆里都会出现新惊喜,但丁已经学会在这坨混乱里寻找清醒的痕迹。
一周前维吉尔还出现在他面前,有呼吸,能说话,造成的伤口那么真实。然而他眨眼就消失了。黑暗围上来,他留在原地,一切在转瞬之中就发生了变化。
真该死,真该死。
但丁一脚踹开垃圾堆,决心明天就将它们打包清好扔出去。路过洗手间时,他的脸映照在镜面上,被浓郁的阴霾所笼罩,和他双胞胎哥哥的一模一样。
他伸出手,缓缓将刘海向上推去,任由整张憔悴不堪的脸被镜子描绘。嘿,他现在看起来更像维吉尔了。但丁扯动嘴角,靠得近了些,再近了些。维吉尔离他越来越近。就是那个该死的、不近人情的面庞,他想,然后侧头吻了过去。
唇部感受器并未递来任何冰凉。但丁有些意外地睁开眼。维吉尔真的出现在对面,阖着双眼,体温微凉却仍维持在正常范畴内,绵长的呼吸扫过面颊。他惊呆了,然后本能地加深这个吻。维吉尔、维吉尔……他用手臂环住哥哥,不断低声呼唤道。
最终是一声电话铃将他拉回现实。他僵硬地后退两步。根本没有什么维吉尔,也没有什么温和的吻和拥抱;他得到的还是一抹苍白的幻想。绝望如现实般迫近,
于是但丁握紧拳头,用力向镜子中央砸去,满足于横贯四角的巨大蜘蛛网。现在他看不到维吉尔了。他感觉怅然若失,又觉得比方才要好:前所未有的好。
但丁哼着歌,离开洗手间,拿起电话,准备接待这位深夜来访的不知名客人。
事情是从见到黑骑士后发生改变的。那之前他熬过了一段满怀恨意的漫长时间,恨到不得不将镜子全都打碎,才能让自己在无休止境的怨恨中悬崖勒马。好消息,维吉尔不会出现在镜中,也不会出现在梦里了。他重新掌握了做梦自由!感谢上帝。
然后他转过身,另一个自己从镜中走出,逐渐变幻成覆着黑色铠甲的庞大模样。魔兵提剑劈来,裸露在外的头部看上去与回忆有几分相似。一串护身符从空中坠落。
但丁踹开事务所大门,用最后一丝力气支撑自己倒进浴缸。水管里倒不出水。是,该死的,他又没交费,所以水电公司又把他的那一份供给给停了。但丁容许自己发一会呆。黑色的骑士,红吊坠,尖鸣……无休无止。死亡伫立在面前:那名魔兵本可以掐断自己的脖颈。但他选择在痛苦中向后撤退。
噢,哥哥,但丁又喃喃一句。接着他开始放血。血的味道使他安心多了,也让噩梦来得更慢了些。他泡在血池里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安稳、舒适,没有维吉尔,没有起火的老宅,没有被树吞噬的公主殿下,没有那个见鬼的巨剑骑士尼洛·安吉洛。他像回到子宫里一般宁静。两三个小时后,蕾蒂踹开浴室门,把快被自己的血溺死的但丁扯出来。
“你看上去很恐怖,满身挂血。”她复述道。“真的,你该知道方才你究竟把自己弄成了什么样子;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你已经死了。”
但丁摆摆手,表示不用担心,印记会消失的。最好的例子就是盘亘在他左手掌心的那道伤口。他原以为伤口会定居下来,并陪他度过人生所剩的几十多年,但它仅用半天不到时间就彻底痊愈了,新皮上连嗅出曾经存在过创痕的记录都不可能。作为告别词,他清一清嗓说道:没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放心好了,我死不了;你不必担心收不回那辆摩托车的钱。当然,还有那些杂七杂八的债务费——只是为了提醒你我没忘。真的。晚安,女士(lady)。
蕾蒂前脚刚走,他的胃酸就开始了新一轮抗议游行。没办法,他只好跌跌撞撞地再次闯进浴室,趴在水池上把所有积存物吐了个一干二净。他一定是把那些脏器全给吐出来了,因为现在他轻得挥动双臂就能起飞。但丁抬起头,想确认自己到底落魄成了什么模样,但事务所内所有的镜子都已经被他打碎。哪怕这样……哪怕这样,透过那些碎玻璃,他依然能拼出黑骑士青紫色的面庞。裂纹在他哥哥的眼下蔓延,如历血泣。那有多疼啊。但丁呆住了,泪水毫无征兆地奔涌而出。
维吉尔真的倒在他面前,大概是因他而死吧。
他见过断裂的阎魔刀,沉寂已久的情绪借此倾泻、填充,灌得他走不动路。他还看见尼禄拿着阎魔刀的模样。那可……
但丁狠咬一把舌尖,就着血腥气说:“拿着吧。”
他不想再回忆了。经年岁冲淡的过去变得逐渐可以入喉,于是他想维持这种现状不变。维持现状是人类潜意识中最渴望的事之一。改变往往伴随着不确定与痛苦,只有完全静止才算是永恒的安逸;可能那也成为一部分人疯狂追求虚无的原因之一。
但丁回到事务所,躺在沙发上,捡起一本沙滩女郎杂志盖脸。他心情有些烦躁,需要时间静一静。而且他还需要学学如何控制思考方向。这是个大问题;他拼尽全力让自己别去想阎魔刀为什么会断,更不要去想阎魔刀的主人现今如何。他只是缩紧自己的横膈膜,再放松,让气体深深地呼出,带动一连串苦涩的未名气息向外逃逸。
他应该拥有一片空间,“但丁空间”,被望不见头的披萨和草莓圣代填充,门口挂一木牌,写道:维吉尔禁止入内。
因为我只想好好休息一会。你能明白吗?之前你自己也喜欢这样吧。维……
但丁骂出一声脏话,掐断思考进程。他猛地走向厨房,捡起随便一把刀,往静脉爆出的部位横割下去。名字果然中断了。为防止幽灵再度来访,他又重复了十数次这一举措,直到血液近乎淹没瓷砖。他忽然意识到血会成为他最好的朋友。“最好”,不是之一。但丁轻笑一声。他的笑意逐渐扩大,演变为歇斯底里地狂笑,然后拔出黑檀木。冷光在它的枪口上跳跃。
他对准自己右胸,摁动扳机。粉骨碎身的疼痛撕裂他。但丁不得不跪下来,手掌捂住弹孔,血顺着掌纹向下流淌。好真实的痛,他想,左手挣扎着握住枪柄,抵住锁骨,又开了一枪。
现在他完全没力气动作了。他倒在地上,像搁浅的鱼一样大口呼吸,等待魔力修修补补他支离破碎的躯体。他想起自己曾用叛逆切开维吉尔的腹部,还用黑檀木击穿过黑骑士的身躯。那么痛啊。……哈。看来他真有些糊涂了,连疼痛都要用实际行动来记住。
天色渐渐转亮,日光透过百叶窗照在他脸上。他在疼痛中睡去,就像回到某个遥远的下午,夏日永无止尽。他倒在客厅呼呼大睡,而维吉尔坐在沙发上,翻书声成了他的摇篮曲。
伊娃常唱的歌是什么来着?
但丁忽然想起与维吉尔共享母亲怀抱时的情形,轻柔的声音在头顶簌簌低语。于是他模糊地哼出声来。然而他的努力并未给现实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这些音符都是些零碎片段,顷刻就散失在空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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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自己的弟弟弄哭了。
这很难得,但丁几乎没有真心实意地哭过。每次哭泣他都有理由。维吉尔可以将使用过的理由列成表单,第一条是:维吉,你又不理我!
维吉,你又不理我!——滚开,我在看书。——维吉、维吉、维吉……——闭嘴。然后但丁开始哭。他能从哭声中听出盼望与热切:眼泪不是宣泄,只是但丁用来搭建垫脚石的阶梯。不该这样;眼泪蕴含着人类最激烈的情感,坠地如茧,孕育出一串或喜或悲的蝴蝶。
维吉尔推开但丁,说:哭也没有用,今天我已经决定过要看书了。
但丁被他关在门外。他停顿一会,侧耳倾听门外的动静。哭声果然消失了。那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伪装,是假物,那些眼泪的存在就是为了亵渎它们的神圣使命。但丁怎么能……
维吉尔愣在原地。他很少品尝“愣”的滋味,说实话,并不好受。但丁看上去十分轻松。他双手抱臂,回忆徒手将镜子全部打破的场面。你绝对想象不出来,维吉,但碎玻璃能造成的伤害其实一点都不亚于恶魔群。我的手挂满鲜血,碎片卡在肉里,甚至卡进部分关节。事后清洁成了一项又痛又麻烦的工作。那之后我下定决心不再胡闹;太痛了,真的,比被任何锐器捅穿还要痛。你知道心绞痛吗?我怀疑碎片钻进我的胸腔了,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从那里传来的痛。反正,好吧,这种事我又做了几次。有时候一拳并不能彻底报废一张玻璃,你懂的。
但丁在哭,他忽然想到。然而但丁没有哭。对方靠在墙上,双手抱胸,神情自然得如话家常,泪腺没有任何要做出反应的表示。
你在哭吗?维吉尔被这句话哽着嗓子。
对方仰起脸,惊奇地说:好像快下雨了。
没有,他有些压抑地承认,自己弄不懂但丁。也许天秤两端差得太大了;他所熟稔的但丁不会做饭、不会洗碗、不会拖地,洗个床单都举步维艰,他唯一会做的就是挑选各家冰激淋铺评比最佳圣代奖。维吉尔想了很久,却只能找到一个变量。
所以……这都是因为他吗?
他理解不了为何但丁最终会把自己弄成这样。手术刀离开他的胸腔,创口被魔力覆盖、修补,理应不复存在。但当对方用复杂地语气念出“心绞痛”时,维吉尔却幻觉自己的左胸也随之颤抖。
他想起诗人们是如何描述这一感受的:“熄灭这灯,当你愿意。我将理解你的黑暗,我将爱它”;“若你给我的是一束残花,我也要把它戴在心上。若那花上有刺,我就忍受着”。还有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十四行诗第十八。“只要天地尚存人类能鉴赏文采,这诗就长存,并赋予你生命。”
维吉尔垂下眼睑。想必但丁听不懂他的想法,就像他也听不懂但丁的一样。叙述还未停止。维吉,我看见你了,在镜子另一端,表情还怪吓人呢……
这是他造成的是吗?是他让但丁如此痛苦吗?
他不想打断但丁,但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漂浮。想在脑内构建出场景很简单。维吉尔闭上眼,想象一座拔地而起的高塔,还有一块藏蕴黑暗的窟窿,直通魔界。但丁想拉住他。他失败了,自己拔出阎魔刀,挥剑迅疾得毫不拖泥带水。然后他开始下坠。失重感喧宾夺主,风从耳边逃逸。
……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但丁蜷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维吉尔走近他。但丁,他说,母亲已经做好饭了。但丁充耳不闻。
但丁!
但丁充耳不闻。
他一把拉开但丁护在头前的双臂,却因吃惊而卸了劲。但丁正在流泪。他抬起头,双眼空洞无神,嘴唇苍白。
母亲喊你去吃饭。维吉尔咬着牙说。他必须咬牙,乃至要咬穿某处的肉,否则他一定会被但丁吓到。他不能被但丁吓到。真该死,不过是他那个愚蠢的弟弟罢了……
我恨你,维吉尔。但丁说。
他僵硬在原地。
……为什么?
维吉、维吉,你明知道为什么。
维吉,你有资格问我为什么吗?
但他还有机会补救,维吉尔作出结论。这么想有些奇怪,毕竟他不喜欢主动表态,但丁已经让他惯于做被动方了。维吉,有新委托!好。维吉,我去买瓶洗发露!好。维吉,我想……今天不行。维吉,我想吃草莓圣代。绝对不行。
如果由他来做主动方呢?比如:但丁,回家了。
……试试就能知道。
—
维吉尔手里的刀被扔下,于是但丁止住讲叙。他保持着双手高举的姿势,向前走动一步,再是两步、三步。维吉尔没有反抗。但丁走完了剩下的四五步。
“维吉,”他说,“我要抱你了。”
维吉尔偏过头。
我就当这是默许吧,但丁想。他扑上去,将维吉尔牢牢压进臂弯与墙之中,安静地等一个吻。维吉尔真的回应了他。他的唇被另一瓣唇贴住,温热的呼吸在面上扫过。
很大可能这已经是他哥的极限了。但丁在心里给自己加上一分,张开唇,舌尖一点点探入口腔内部,从颚皱襞向软腭移动,随后舔舐柔软的舌苔。维吉尔有些呼吸不稳,手推到但丁胸口又僵住了,随后不声不响地垂回原点。这动作传递出一个不容置疑的信号:维吉尔在纵容他。但丁没忍住轻咬了对方的下唇。他向后退去,拉出一条绵长的银丝,并用手指轻快地挑断它。
看来他哥就吃这一套。也许他能以某种更温和的方式劝说维吉尔不要回去。
“哥……”但丁在心中把今生所有悲伤的事都想了一遍。在这种情况下憋出眼泪有些难,但想在任何情况下疼出眼泪都很简单,因而他咬断了自己的小半块舌。不用看,他知道维吉尔会把自己类比成无家可归的狗。这事他在戈尔茨坦面前干过,老太婆总无法拒绝他的笑脸,只得摆手推来一份难吃至极的三明治。那份曾给予他动力的旧时光。
“……干什么。”维吉尔生硬地回答。
“哥,你不回去行吗?”
“……”
他看到维吉尔真情实意地叹息一声。“先回家,”对方答道,抬腿就想离开。他将维吉尔一把拽回来。幻觉闪过,吉尔维倒在地上,断裂的绷带中露出一张熟稔至极的脸。
“维吉尔。”但丁将脸埋进他的后颈处,声音愈发沉闷。“我是认真的。这个节点没有第二个你了。我亲眼看见……”
我亲眼看见你死了。是我杀死的。
维吉尔没有回头,只反问:“你了解你自己吗?”
“可能吧。”
“你不了解。”他哼了一声,像在嘲讽谁。“我离开这么久,不知道你会弄出什么乱子。瞧瞧你曾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你凭什么认为另一个你会做得更好?先放开我,但丁。这个问题有很多解决办法,但陪你留在这里是最差的一……”
“那还有什么?!”他拔高音量。抱歉,但丁愣了一下。他就是没忍住。嘿,看看维吉尔说得都是什么屁话:什么叫陪他留在这里是最差的一类?那就是要将他弃若敝屣了?阎魔刀不在维吉尔手里,且他的站位有绝对优势,他不认为维吉尔能在这种情况下逃回去。就算是把他的骨头都折断也……
“愚蠢,但丁。”维吉尔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他。“……用你的大脑好好想想。既然我来过这里一次,以后肯定也会有其他办法能再次访问。唯一问题只在于如何研究明白它的运行原理。”
现在他彻底呆住了,大脑空空的那种呆住。维吉尔撇过头,狠狠瞪了他一下。他没从里面读出多少狠厉。“所以我说先把我放开。无论有什么事,那都要留给明天解决。我累了。”
“……真的吗?”
“你真是蠢得无可救药。”
但丁松开手。他仍有些没反应过来,只知道自己不必再失去维吉尔了。是吗?
“——那我们回去吧?”
-后记-
维吉尔的确信守承诺。一阵荧蓝色魔力波动之后,由阎魔刀创造的时间裂缝从半空显出,接着他哥哥从罅隙里踏出腿来。他拍掉身上的灰,随口问道:“还没吃饭?”
“在等你啊。”但丁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你知道我和披萨结婚多少年了吗?将这堆破铜烂铁重新启用费劲得要命,而且吃力不讨好。我差点把胳膊炸断。”
听声音他了然维吉尔还穿着他那双长靴,且此时正在往厨房走,于是刻意放慢做蟹腿焗饭的速度,手指飞速挪向瓶装果酱。只要维吉尔一踏进厨房门,他就会以高达形态出击——果酱射击,喷喷喷喷喷!至于后果,嗯,应该死不了吧。
脚步声停在距门槛不足一尺远的位置。但丁满脸疑惑。“怎么……”
“把果酱放下。”维吉尔冰凉地戳破骗局。
“嘿!”
“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好,你赢了。但丁委屈地将果酱推到一边。“现在可以进来了吗?”
维吉尔不知是满意还是讽刺地冷哼一声,跨进门槛。下一秒,但丁一震锅柄,满锅焗饭向正门口涌去,形成一场史无前例的焗饭暴雨。虽然维吉尔及时伸手格挡,但很大一部分焗饭还是落在了他的脸上。
“但丁得一分!”他得意洋洋地笑道。“准心还是不错的吧?”
维吉尔一言不发。
“噢,维吉,你要哭了吗?”
“但——丁——!”他哥猛地拔剑,寒光流过刀刃,空气凝出成千上百的幻影剑。但丁发出一声临死哀嚎。
“……别打脸?”
“闭嘴!”
【帝限】无限六十三年春
可以和前文兴帝视角 我欲成仙 连起来看,也可以不
这年冬天,皇帝的信送到了封地。等我结束游历回来,这封信就在我的桌子上,压在镇纸下面,以示需要我亲自处理。
“你们可以早点叫我回来。”我一面拆信,以免这样说。
皇帝很少给我写信。如果是紧要事务,他仍然情愿张贴告示;而如果是什么寻产事,那么更无需写信了。
侍卫官笑了:“陛下派来的使臣特意说了,不是急事,只是一定要委托城主大人罢了。”
我于是在桌前坐下,慢慢看了信。
信不长,大意是三十年前大河改道,而原本河道流经的峡谷丰地当然也成了裸露的土地。因为那里此前是河流,所以从未被勘探。而近年有商人试图抄近路,从丰地经...
可以和前文兴帝视角 我欲成仙 连起来看,也可以不
这年冬天,皇帝的信送到了封地。等我结束游历回来,这封信就在我的桌子上,压在镇纸下面,以示需要我亲自处理。
“你们可以早点叫我回来。”我一面拆信,以免这样说。
皇帝很少给我写信。如果是紧要事务,他仍然情愿张贴告示;而如果是什么寻产事,那么更无需写信了。
侍卫官笑了:“陛下派来的使臣特意说了,不是急事,只是一定要委托城主大人罢了。”
我于是在桌前坐下,慢慢看了信。
信不长,大意是三十年前大河改道,而原本河道流经的峡谷丰地当然也成了裸露的土地。因为那里此前是河流,所以从未被勘探。而近年有商人试图抄近路,从丰地经过,发现那里已经长出一片茂密的树林,看起来仍然没有人迹。
皇帝正在张罗重置地图,不想这一块土地荒废,想派人查探之后设县耕种,然而先后几支队伍都说往前根本走不出那片树林,回头就立刻是入口。
“可能是妖精。”皇帝在信里说。正因如此,他想到来托我办这件事。
封地欣欣向荣,这座城市并非那样需要我,因此我简单过问了两句,就提笔给皇帝写信,重新踏上了前路。
这趟旅程比我想象的容易太多——那片树林里当然有妖精的踪迹,但它们全都销声匿迹屏气凝神。我当然无意打扰,于是半刻钟之后,我就穿过了树林。等我从层层荫蔽中抬起头,就发现眼前的峡谷深处是一个村庄,梯田依山而建,田埂整齐,看起来正在耕种。
有一个小孩子看见了我,高兴地喊道:“货郎,货郎又来啦!”
我还没来得及否认,已经有一群男女老少围过来,问我有没有花布和糖人。
我还是头一回遭遇这种情形,只好狼狈地告诉他们我不是货郎,是一个远行的路人,想讨一碗水喝。
村长宋老爹解救了我,把我领回家。
“后生,你别给吓着了。村里少有外人来,只有一个姓潘的货郎,年年带点新鲜玩意儿过来。”
“姓潘?”我立刻想到一位熟悉的朋友。如果此地已经被会馆注意到,那么我就确实没什么要做的了。
我放松下来,看村长忙活着找茶叶:“奇怪,前两天刚晒好的婆婆丁茶叶呢?又让二狗偷跑啦?”
“婆婆丁?”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从腰间的药囊里面掏出来一把东西:“这个行吗?”
听起来或许匪夷所思,但现在我的口袋里有三十斤蒲公英。这是因为北河听说我要出门,赶过来拽住我,要我带三十斤婆婆丁回来。
“婆婆丁是什么?”
“就是蒲公英。”
“——你让一个八十几岁的老人家,去找三十斤蒲公英?”
北河的脸上出现了一点愧意,但很快他反应过来:“我也八十几岁了!”
我点头。北河更生气了:“而且你已经快成仙了,这有什么难的!”
“但我没成仙。”
“你头发都已经从白变青了!”
“对。”我说:“但我还没成仙。而且我有要事在身。”
“是吗?”北河不以为意:“皇帝根本没说是要紧事。”
“可能有危险。”
北河上下打量我:“你是说那些妖精们这就要跑路,是吗?”
我叹了口气,好言相劝,说我这次不知要去多久,也根本没时间处理药材。
北河不管这个,他递给我一个药囊,让我直接把蒲公英收起来就好。
“不会坏吗?”
北河翻了个白眼:“这可是法器,法器。哪有那么容易坏的?”
我持保留态度:“我从前用过,东西坏了。”
“你放的什么?”
“种子。”
“多久?”
“……忘了。”
我是真的忘了,但从此我对这种收纳法器都格外小心。好在北河详细告诉我怎么保留根部,怎么阴干草药,怎么收藏起来。这一点也不简单。我学了三天,又先找了两棵蒲公英试了试,大功告成之后才正式出发。
北河鼓掌:“学东西真快,一点也不像八十几岁的老头子。”
“过奖。”我颔首道。
北河对我怒目而视:“我没有在夸你!”
我当然知道。就像李雪死去的时候,皇帝叫我:“无限。”他鼻音很重,黑眼圈也很重。见我回头,他朝我比了个拇指:“你真的很坚强。”
我板着脸回他:“过奖。”
皇帝叹了口气:“你知道我不是在夸你,对吧?”
“对。”我说。
我说:“你闭嘴吧。”
但皇帝没有照做。他从前很会察言观色,一旦发现我快要动怒就立刻闭紧嘴巴。
但现在皇帝老了。
并不是说年岁模糊了他的判断力,而是他不自觉——或者我想更可能是故意——开始倚老卖老,决定无视所有人的意见,不管不顾地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完。
他吸了吸鼻子,问我:“孙锐最后说什么了?”
我斜了他一眼:“你怎么自己不来听他说什么。”
“我怕我会哭。”他说。
我无言以对,只好指责他:“那我呢?”
皇帝理直气壮:“你要成仙嘛,总要把我们一个个送走的。看我多体谅,让你从现在就开始练习了。”
我提起拳头。
皇帝立刻躲了。
但我比他自己都清楚他会怎么闪。背弓起来,往后撤一步往旁边一跳--他十二岁的时候就用这招躲拳头。所以我早就从另一边迎上去,结结实实给他肩膀来了一拳,
皇帝看起来并不惊讶,他显然明白自己要挨揍,甚至看起来有点如释重负,
“打都打了。”他开始耍赖:“李雪这两年身体也不好,有事我就贴告示找你啊。”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他又摆出了闪躲的架势,虽然我的手根本没动,只是无力地垂着。
“我也一样。”皇帝说:“我一定尽早告诉你,免得你来不及赶过来。“
我又重复了一遍:“闭嘴。”
他终于不说话了。
但北河不会这么轻易善罢甘休。
“再说,你现在跟神仙也差不多嘛,蒲公英而已,没什么难的。”
我再次申明:“要打开灵质空间才是成仙。所以不管我看起来怎么年轻,打架怎么强,也都是人类。”
北河敷衍点头:“好好好,一路顺风。”
不过事实证明北河说的没错,等我走到丰地,早就有三十多斤蒲公英躺在袋子里,现在刚好派上用场。
村长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让客人出茶叶!”
“无妨。”我说:“我正打算在此地多住几天。没带银子,饮食住宿,就让我帮忙翻地抵消吧。”
从前我并不觉得吃饭要付出什么——在我小时候,种地做饭全都是皇帝来,我只要打架,把所有相偷菜的狼、狐狸、人、狗、黄鼠狼统统赶跑。直到北河告诉我,就算不在饭馆里,吃别人的东西也要给钱;如果没钱,那么可以做事抵消。
我在这里待了三天,趁着没有雨帮农户把需要种的地翻了一遍。我想我很快就可以回去告诉皇帝,这是一片很好的土地,至于门口的妖精们,那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我决定离开的时候,真正的货郎——潘靖——来了。
他带来了村民们想要的东西,外面的花布,小孩儿玩的小鼓,姑娘喜欢的头绳,还有能收成更好的种子。我们很默契地假装不认识,被宋老爹热情地介绍给对方,然后在此地又住了两天。
天有点阴,老宋原本劝我们再留两天,但我和潘靖都坚辞不受。
老宋看劝不动我们,只好给我们做了婆婆丁糊糊。
蒲公英正在盛开,山林间是大片大片的白花黄花,还有一团又一团绒球,小孩儿们掐了一吹,沾在头上脸上到处都是。能用来做菜的鲜嫩茎叶已经少了太多,但宋老爹还是找了足够的菜款待我。
“这怎么好意思。”
“后生仔,你帮我们耕了这么多田,我该谢谢你嘞!”
他脸上带着庄稼人的朴素的欢乐,我于是也笑了笑,接过带豁口的碗。
还好只是翻土,我想,要是到了播种的地步,我一定立刻逃走。
潘靖想必也知道,于是一样只是微笑。
老宋转到后面,过了一会拿出来两个布包,他打开给我们看,里面是饱满的种子。
我有点惊讶,但潘靖看起来见怪不怪。
“这是村里人的谢礼,”老宋说:“我们在村里不怎么使钱,就用种子当钱用。后生你帮我们翻了这么多地,怎么能不收点种子呢!”
潘靖也说:“我每年也是带种子走的。”
老宋点头。
这种以物易物我在别处也见过,不过更多是瓜果蔬菜,已经成熟的作物,种子还是第一次见。
“听说皇帝喜欢送人种子嘞。”老宋说:“我们村从前不是在这儿的,因为有天灾,才踅摸到这篇荒山来。搬家以前,皇帝还到过我们村子,那时候给过村长一把种子,听说就是因为这个,我们才年年丰收。”
老宋接着说:“看今年的天,收成也不会差了!尤其是六九那天下了雨,错不了啦!”老头高高兴兴地端起碗:“我们这几年收成都不错,不过还是数那一年最好,也是六九下雨,我想想,是——”他使劲儿想了半天,最后“嗬”地笑了:“对!无限五十九年,就是无限六十年。”
我和潘靖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
我说:“老丈说的,莫非是四年前吗?”
“今年是无限六十三年……”他算了算,连连点头:“正是正是。这几年的天候比那年还是差了些的,要是今年能多收些粮食,老汉就真不用发愁啦!”
我笑了笑:“这是好事。不过老宋,如今已经不是无限年了。”
老头吓了一跳:“怎么,又有什么战事不成?”
“不是战事。”我忙安慰他:“只是无限年只有五十七年。先皇驾崩,早已改元了。”
老头恍惚点点头:“哦……竟然如此。我们一向以为皇帝是神仙哩,打仗好,为人也好,会种庄稼,活得也久。”
我笑着说:“可他到底不是神仙。连神仙也有一死的。”
老头摸着胡子点头:“你这后生真是有见识。不过谁想得到啊,无限无限,怎么这么个年号,还有到头的一天喽。”
我轻声说:“正是,都有到头的一天,无限只有五十七年。”
我说:“喜欢送种子的皇帝,已经是先皇了。”
辞别老人,我把种子握在手里,与潘靖一起往外走。
“不收到袋子里?”潘靖提醒我:“当心丢了。”
“不如丢了。落在田里说不好还能长出来。”我说:“毕竟我是真的不会种地。再说,万一收起来最后坏了呢?”
我对北河说忘了,可努力想想,我还是想了起来。
那是太久太久之前的事了,甚至在我决定前往封地之前。
为劝课农桑,皇帝不只自己耕种,还给大臣们发种子。给那些前朝的老大臣们发放时,他和颜悦色,说什么“为表各位大人重农之心,朕与诸公共勉”。等轮到我们这些老伙计,他就一人抓一大把种子,喜气洋洋:“来来来,过几年咱们看看谁种得好!”
彼时我不在场,等我回来的时候,孙锐给我表演的全程,眉飞色舞——他有自信拔得头筹,虽然皇帝也不甘示弱,决心卫冕。
孙锐和皇帝一样,很会种庄稼。不过他跟皇帝还不完全一样。皇帝从小是庄稼老手,现在种出麦子之后可以得意地擦汗,随手把泥巴擦在衣服上,说:“无他,唯手熟尔。”孙锐就是完全的天赋了,他小时候其实没种过地,但一上手就好像四十年的老农。他和皇帝偷偷下地的时候,就好像变成了两棵回到泥土的庄稼,成了一种我难以理解的东西。还好李雪跟我一样是种田白痴,使我在庄稼之间不至于感到过于孤单。
孙锐也试着告诉我怎么种地,然屡战屡败。
皇帝最早就告诉他:“别试了,无限学不会的。”
但孙锐孜孜不倦,发下弘誓大愿要把我教会。时间长了,连皇帝都动摇起来,干脆坐到田埂旁边,指着松软的土地,抱着最后一线希望跟我打比方:“这么说吧,种地其实和用剑是一个道理。”
“请讲。”我谦逊颔首,停下手里的锄头(它已经沾了好几条草命),尽量拄着锄头摆出一副行家的姿态,专心致志地听,心中充满期待——或许这次我终于能找到一个方式搞明白种地:“是怎么和用剑一样呢?”
然后我发现皇帝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
孙锐原本也准备好了洗耳恭听,但很快跟我一样注意到,这段沉默时间太长了。
他大惊失色:“陛下,你不会根本没想好比方吧!”
皇帝仰头朝我们一笑——溜了。
于是我至今只学会了翻地。锄头用起来确然与剑同道,然而一旦进行到播种阶段,面对脆弱的生命,我就束手无策。
因此现在听他们说什么关于种子的比赛,我表面上边听边点头,然而实则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明白他们高兴什么。直到皇帝一把抓住我的手,也把一把东西塞给我:“无限,你也试试!”
我面露难色:“陛下,臣在外游历,恐怕不好耕种。”
“这是松树。”皇帝说:“你不用怎么照料,房子后边随便找个地方,只要种下去就好。”
我只好收下。
“陛下,这是作弊!”孙锐大叫。
皇帝安抚他:“哎呀,树要长好多年呢。至少这么多年他连参赛资格都没有。”
孙锐又高兴了。
然而这样简单的种子,我也没有成功。
这件事大概十年以后,我已经在封地定居,有一次回京,皇帝忽然问我:“无限,你的树怎么样了?”
我一下子没有立刻明白过来:“什么树?”
孙锐脸上紧张的表情一下消失了:“啊哈!”他面露喜色:“陛下,臣打赌赢了!”
皇帝苦笑着叹了口气:“就不该跟你赌!”
孙锐不依不饶:“两棵橘子树,不许耍赖!”
皇帝不情不愿:“橘生淮北则为枳,能不能长好还不一定呢。”
我莫名其妙:“所以什么树?”
皇帝只好又解释了一遍,说是之前给我的种子。我听着听着,终于想起来了,一拍大腿:“哦!这个树!”
“正是,现在如何了?”
“啊,没有长成。”我说。
皇帝狐疑地看着我:“不能吧,我挑了最好的种子。”
我难得感到隐约心虚:“大约是,最近年成不好。”
皇帝摸着下巴:“但我听说你住处后山林木丰茂。”
犹豫了一会,我只好低头看剑:“还没有种。”
我说:“还收在乾坤袋里。”
说着,我翻出乾坤袋。我并不喜欢带着太多东西,所以里面几乎空无一物,可我伸手进去,却什么也没找到。我索性把袋子倒过来——哗啦,里面掉出来一点泥沙,可根本没有种子。
我和皇帝大眼瞪小眼。
“绝对放里面了。”我立刻说。
皇帝叹了口气。
“十年了,无限。”他说:“种子都已经腐烂了。”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种子会腐烂,即使在乾坤袋里。
“应该是已经发霉了。”孙锐说:“如果保存得好,种子可以几十年不种,也不会坏掉。”
这提醒了我。
“我当初好像往里面放了一点湿土。”我说。
他们看起来都绝望极了。
“再给我一点种子。”我极力挽回:“这次我回去就种,回去就种。”
那些种子被我撒在后山,淹没在那一片葱郁的山林中。我住处后面有两棵松树,或许来自那些种子脱落的松果。
潘靖听了,也无言以对,看着我手里的种子叹了口气。
从村长家出来,我们从田间穿过,走向那片入口的树林。雨已经渐渐飘落下来了,田里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在忙。
我就这样捏着这一小袋种子,接着往前走,茫然无措地感到手心里有一小团将要成为生命的东西。我从没有这么认真地感受过种子,感受这不知是死是生的奇迹。我头一次开始想,我应该把它们种在哪里?随便撒在路边,还是深深埋进土里?
我听到远处有人说:“今年这雨下得是时候!”
是两个农人,带着斗笠在田里忙活什么。说来惭愧,我并不知道他们在插秧还是播种,在翻土还是施肥。我仍然对庄稼一无所知。然而湿润的雨水渗入泥土的气息同样让我感到快乐。我难免回忆起更早的时候,和还不是皇帝的皇帝在泥巴地里光着脚踩来踩去的时候。
我的感官从未如此敏锐,雨滴下落的速度仿佛变得前所未有的缓慢。
我感受到水珠,在空中拉长、变形、接触到土壤的空隙,倏然从水珠消解成一片湿意,变成土壤的一部分,有继续沉向更深处去了。
我感受到空间,微小得像剑光劈开雨滴,叶芽张开细缝,像土壤呼吸之间单薄的空隙,让雨水沉睡一样地沉落下去。那么小,那么坚韧,刚刚好能放下一颗种子。
我停住了脚步。
“你看起来心情很好。”潘靖说。
“是吗?”
我抹了一把脸,先感到雨水浸湿在脸上,然后我感到自己果然微笑起来。那颗种子,那颗无处可去的漂泊的种子,如今正在那虚空的土壤里生芽。我听见它抽条的欢欣动静。
潘靖还在等我的回答。
我向远处、更远处看去:“下雨了。”
【帝限】我欲成仙
可以和后文无限视角 无限六十三年春 连起来看,也可以不
无限有一天问我:“你说神仙吃什么?”
我们正在搓麦粒,天快黑了也不敢先回去,怕被爹妈骂。月亮漏出来一点,特别亮,把星星都比下去了。那天青蛙叫得很响,特别响,我一下没听清楚他说什么。
我问:“啥?”
无限于是又问了一遍。他很有耐心,干脆停了活,安静地看着我手里逐渐脱皮的麦子。风一吹,麸皮都飘飞起来,不过很快就落在我脚前面,跟之前的麸子一起堆成小小一堆。
我被他问得饿了,心里盘算这些麸子扫起来够不够摊一个饼,叹了口气,说:“面,肥肉,西瓜。”
我看了一眼无限,又补上一条:“肘子。”
无限点头说:“鸡腿,真...
可以和后文无限视角 无限六十三年春 连起来看,也可以不
无限有一天问我:“你说神仙吃什么?”
我们正在搓麦粒,天快黑了也不敢先回去,怕被爹妈骂。月亮漏出来一点,特别亮,把星星都比下去了。那天青蛙叫得很响,特别响,我一下没听清楚他说什么。
我问:“啥?”
无限于是又问了一遍。他很有耐心,干脆停了活,安静地看着我手里逐渐脱皮的麦子。风一吹,麸皮都飘飞起来,不过很快就落在我脚前面,跟之前的麸子一起堆成小小一堆。
我被他问得饿了,心里盘算这些麸子扫起来够不够摊一个饼,叹了口气,说:“面,肥肉,西瓜。”
我看了一眼无限,又补上一条:“肘子。”
无限点头说:“鸡腿,真的鸡,不是田鸡。”
我不由大怒:“怎么啦?前两天烧田鸡,还不是你抢得多!”
前几天我们在泥水里扑腾半天,好不容易兜了五只田鸡,用泥巴裹了,闷在灰堆里等着熟。这二年日子不太平,总有抓壮丁的、抢粮食的、放火烧房子的。上月刚有一队败兵溃逃,把快熟的麦子踩烂了大半,我现在草木皆兵,听见狗叫就嘱咐无限看着吃的,自己去看看。好在只是两只饿狗远远地叫,我扔了两块泥巴,就回去找无限。无限当然还在原地等我,神情有些责备:“你好慢。下次我去,反正你打不过。”我正奇怪他为什么这么急着搭话,再低头一看,埋田鸡的灰已经乱七八糟,无限嘴里塞得满满的,一手还拿着一只,只剩下一只最瘦的烧田鸡,孤零零地躺在地上,等着被我填进肚子。
想起来我就生气,不光生气,还饿。越说越饿。我说不下去了。
“不过。”无限忽然说。
“不过什么?”我没跟上。
他拼命忍着,但还是嘴越咧越大,忽然大笑起来:“神仙不食人间烟火,根本不用吃东西。”
“你耍我!”我叫道。
要是去年,我一定要扑过去揍他一拳,但现在我已经打不过无限了。就这么一年,他窜了个子,也好像忽然开了窍似的,变得会打架了。山那边的二牛来茬架,他八成觉得无限好欺负,上手就要推他,无限轻飘飘地往旁边一让,顺手扯住他的手腕横着一拽——后面大伙儿全打成一团,我也不知道无限怎么打的,但是那天最后只有无限还能爬起来。他拖着我把我扔到草棚下面,很谴责地问:“你不是很能打架吗?”我气得要命,可是实在爬不起来,只好让他等着,等我好了给他点颜色看看。可是一次两次,十次八次,我再也没打过无限。从那以后,无限就取代我,成了十里八乡最能打架的小孩儿。随便拿一根木棍,他都能使出宝剑的架势。
所以我只是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恨恨地说:“要是当神仙真有这么好,那我也要成仙。”
无限像看傻子一样看我:“成仙有什么好的?连饭都吃不上。”
“总比饿死强。”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无限也盯着我看。我用胳膊肘推了他一把:“你真想成仙?”
无限没说话,他只是又看了我一眼。
青蛙忽然都不叫了,一两滴雨慢悠悠地飘到我额头上。我抬头看了看天——云彩盖住了一点月亮,星子亮了起来。大约只是一片有雨的云彩,飘过去就过去了。
“我听说书的讲神仙,就算住在星星上,也还是都有什么喝酒喝茶,那想必饭也是要吃的。”我想了想,又说:“再说,神仙不吃不喝也不会饿肚子,咱们可不成。”
无限沉痛点头。他最会打架,可是种田不在行,家里的地一大半靠我帮忙,不然无限去年冬天就没饭吃了。
“要是神仙吃饭,”他想了想,最后说:“那我要成仙。”
这回换我像看傻子似的看他了。
无限这家伙,为点小事儿可以跟我大吼大叫,可到了正事儿上,说话就有股子云淡风轻的劲头。
他说:“我要成仙。”
不过成仙这话也就说说罢了。神仙的事我们搞不懂,就算是无限再聪明,再会打架也一样。我们知道神仙的事,要么是进庙里烧香的时候听人讲的,要么是杨树底下摆摊说书的讲的,要么是爹妈讲的。总归都是听别人说,几分真几分假根本不知道。只有村南头的郑九叔,早年抓壮丁出去打过仗,说妖怪多的是,神仙少见得很。
“都说有兵祸的时候神仙会四处救人,我们怎么就没遇上呢?”九叔拖着断腿摇扇子。
我觉得九叔说得对。兴许根本没什么神仙,九叔说的什么被神仙带走的人,八成都是死在了饥荒和瘟疫里,是活人给他们编了个更好的结局。
但无限还是觉得有神仙。
“田螺姑娘就是神仙。”他说。
我敲他脑袋:“别扯了,看看是谁给你做饭的!”
无限还是很会打架,但种地也是一样不行。他娘过世那天夜里,我陪着无限守灵。两家凑不出一盏灯油,我俩就在夜里靠着薄棺材发呆,我问无限:“你怕不怕?”
我一扭头,无限正盯着我,点了点头。
刚下过雪,月亮照在地上跟白天似的,窗户有破洞,光就照进来落在无限脸上,我看出他很认真。
我大吃一惊:“你也会害怕?”
无限又点点头,面色凝重:“我怕我明天就没饭吃了。”
我当然不能让无限就这么饿死。我娘也乐意多养一个文静儿子,把她陪嫁的簪子都送给了无限,让他以后娶媳妇用——只要我不告诉她,这个“文静儿子”打了多少人。等我娘也不在了,做饭的就成了我。我也指望过,说不定哪天无限能跟忽然会打架了一样,忽然学会种地和做饭,可直到现在,无限还是得靠我才能有吃有喝。
他啃了一口糊塌子,郑重道:“做得比以前好。说不定你是个做饭仙人。以后我游历四方,就带着你给我做饭。”
我用筷子敲他手:“再笑话我,当心明天没饭吃!”
“你骗人。”无限稳坐饭桌,把最后一块糊塌子填进嘴里。
没想到这回叫我说准了。
天还没亮,抓壮丁的队伍就把我们两个提溜出来,扔进了队伍。再往后,我们就再没回过家了。
这段日子想来乏善可陈,每天在尸山血海里打滚,埋锅造饭也提心吊胆,生怕一口饭吃下去,一支箭已经透心凉。好在我们两个运气还算不错——能在这时节活到十四五岁,已经算很大的运气了。兴许也不是因为运气,我想这其实因为无限。
他实在太会打架了,在一片乱哄哄的沙场上,所有刀枪剑戟,仿佛在遇到无限的时候都散开了,他流水似的从铜铁间隙之间滑过去,又伸手捞住我,把我也从刀光剑影中捞出来。不光我,还有我们好多兄弟。
我们这样打了几次胜仗,兜兜转转,又到了离家不远的庄子。
队伍在河边驻扎,百夫长带人去“找”粮食。这种事轮不着我们,我俩也根本不愿看他们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就趁换哨溜到河边,挖刚长出来的婆婆菜。
我正挖得起劲,无限忽然拽了拽我的袖子,小声说:“你看。”
我朝他指的地方看,不过是一片茂密荒草。我莫名其妙:“看什么?”
“嘘——你看不见?”无限压低嗓门,轻手轻脚地匍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伸手指给我看:“就那里,那点白色的光,跟蝴蝶似的,就在草叶上。哎呀不在左边,右,你往右看——”
我拼命瞪大眼,可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我看无限,他还是聚精会神盯着那儿。
换哨的号子响了,我一个激灵,把无限拉起来就跑。无限跑得很稳,声音却有点抖:“那是神仙。”
春风已经热乎起来,可我们跑得太快,风呼呼往我耳朵里钻。我说好,那是神仙。我说无限,先别想神仙的事了。我们先活下去再说。
无限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没骗你。
可从那以后,无限有空就去那儿坐着发呆,回来就眉飞色舞地跟我讲,那些“灵气”(他管自己说的那些白光叫灵气)聚成不同的样子,他看了一会儿就觉得眼明心亮,打架更有劲了。我说好好好,他催我也去看,我说等我有空了。
我当然是没空,军中正在整顿,虽然打了胜仗,可我们这些兵都离家太近了,所有人都不能安心。春雷阵阵,黑云一团团地压在我们头顶上,云层之间其实还能看见一点日光。种地的时候我一定盼着雨下,可现在营帐漏雨漏得厉害,一场雨下来把人浇得透心凉,我又盼着云头快点散开。不过不管我怎么想,雨该下还是会下。
在一场大雨里,无限在换岗的时候湿淋淋地拉住我。他神情严肃:“这回你一定得来看。”
刚好这天上午,大林哥的爹找过来,给我们送了两布袋去年的谷子,还说了村里的事,大家都正高兴。我叮嘱其他人好好防守,就跟无限出去了。
雨点正大,打得我差点睁不开眼,可这次我看见了——一个穿绿裙子的小姑娘——真是小姑娘,头发全是白的,只有我的巴掌那么高,坐在草叶上跷着脚。
我看无限,无限也看我。
“神仙。”他说。
我张口结舌:“神仙……神仙不该是老头吗?白胡子那种,仙风道骨的。”我在自己光溜溜的下巴那儿比划。
无限有点看不下去了,拉住我:“小姑娘不能是神仙?”
“就是!”她气得直跳:“小姑娘怎么不能是神仙啦!都做了神仙还那么老气横秋的,有什么意思嘛!肯定要把自己变得年轻漂亮一点才对嘛。”
这话说的没错,可她看起来简直只是个稚童,根本不在“年轻漂亮”之列。
可这话也没错,我眨眨眼,把睫毛上的雨水抹开,又想到一个问题:“那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白的?”
她更不高兴了:“因为好看!”
但是大概为了照顾我这个笨蛋凡人,她站在草叶上跺了跺脚,白头发忽然从发梢反青,如同积雪融化,一阵风吹过去就翻出层叠青青麦浪。
她有点得意地看着我。
但我的问题太多了:“那请问这位大仙,您来这儿是干什么呢?”
“因为现在皇帝太差劲儿,所以我就来啦!”她倒是说得头头是道。
“——然后呢?”
“然后我想收个徒弟。”她说。
我没搞清楚这二者有什么关系,但无限看起来并不关心。
我指了指无限:“想必这就是你找的徒弟?”
她用力点头:“一个非常好的徒弟!”
“我还没答应。”无限说。
我松了口气,又问:“你收他当徒弟,然后呢?”
“然后他跟我去修炼,去游历。”
我暗暗拉住无限的手:“要是他不愿意呢?”
她看无限。我也看无限。
“我觉得挺好的。”无限说。
我想到了那个最重要的问题:“神仙吃饭吗?”
“吃!”
“当神仙……当神仙有什么好处?”
她反过来问我:“那要是你们能当神仙,你想干什么?”
无限想了想,说:“我想去星星上,还想走到哪儿都有饭吃,到星星上也有饭吃,然后可以跟厉害的人打有意思的架。”
我呢,我其实根本不想成仙——我想不出当神仙之后干什么。可现在说这话未免有点不合时宜,我想了想,说:“我想要土地,然后把地给大家。”
小小的神仙挺直腰板:“呐,只要你们跟我去我家,一直跟我学,成了仙,这些就都能做到啦!”
我摸了摸下巴:“不如你跟着我们从军,这样你就能一直教我们了?”
她犹豫了一下:“我不喜欢打仗。”
我一拍巴掌:“我也不喜欢!师父,不然你先帮我们把战乱平了吧!”
她有点慌:“什么嘛!你们人类打仗,关我们妖精什么事?”
无限看我。我看无限。
小神仙的脸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忽然她又一跺脚,不见了。
我赶紧去看无限。好在他看起来没有那么失望。
“早就料到了。”在我发问之前,他抢着说。
我当然点头称是。
走回营帐的路上,我说:“无限,成仙上你确实比我有根骨。”
无限一声不吭,在我扭头看他的时候忽然给我一拳,很有分寸,打在我的肩膀上,疼得我龇牙咧嘴。无限没管我,走在我前面,目不斜视:“你比我会骗人。”
我笑了。
“走吧,”我说:“林叔说咱们家门口的野草有半人高了,等咱们回家,说不定那里也有神仙。”
“我要吃婆婆菜糊糊。”无限说。
我叹了口气,说行。
然而这样的日子也没过长——无限过分会打架了。
百夫长问林叔要更多粮食,可村里实在凑不出什么东西来了。他预备带人去“借”,被无限遇见,打了一顿。无限打得很轻,可百夫长发怒了。
我们伍长靠无限的功劳升了什长,天天吹嘘说无限是跟他学的。可等有人说无限是妖精才能这么久毫发无伤,他又立刻改了口气,说我们两个看着就不正常,兴许是对面的细作,要把我们抓去献给百夫长。
我认识的人多,他们动手之前就有三拨人来找我报信了。无限正在吃我炖的婆婆菜糊糊,含糊不清地说:“哦,我再去打他们一顿他们就知道我不是妖精了。”
我赶紧把他摁住:“吃饭,你先吃饭,行吗?”
我跟大林哥说:“我去跟百夫长说。”然后我转头叮嘱无限:“别打人。”
我自信能把事情说清楚,百夫长也知道我们两个人缘好,愿意听我说几句——当然,我知道他其实是等着我把我娘的簪子镯子送上去。
“大人,且不说妖精也有为国为民者,单说无限,属下从下和他一起长大,他自然不是——”
我还没说完,脖子后面忽然一疼,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无限正在尝试把一条鱼直接扔进火堆,我吓得赶紧爬起来拦住他。
抬头一看,我们在一座破庙里,看着很眼熟,仿佛就是村口的破庙。
我还没说话,无限就先说:“这是村口破庙。”
“我们这是……”
“在逃亡。”
我脖子还有点疼:“逃……现在什么时辰了?”
无限探头看了看外面:“五个时辰。”
我沉默片刻:“五个时辰,我们才从营地逃到这儿?”
无限大言不惭:“扛着你走不远。”
我看着地上活蹦乱跳的鱼,想了想我们离最远的河有多远,最后没敢反驳,只是问他:“鱼哪儿来的?”
“背后的山崖。”无限说:“河边有守卫,我从后面山上爬下去的。”
“那里不是峭壁吗?”
无限拔出剑,插进一旁的柱子里:“这样。很容易。”
无限接着说:“而且他们一定以为我们逃远了,这里更安全。”
我点头,又问:
“大林哥他们还好吗?”
“他们也逃了。”
“有没有说去哪儿?”
“吴国和玉国边界。”无限说:“我们说好在那儿碰头。”
我的脑袋没那么晕了,于是摘了佩刀刮鱼鳞。无限大度地把杀鱼的位置让给我。
重新占据这个位置,我心里也轻快许多,小声埋怨他:“我已经快说动百夫长了,你不能等我说完吗?”
无限把旁边的香炉提过来——已经洗干净盛满了水——把鱼鳞冲走:“我觉得这样更快。而且你说别打人,我已经没有打了。”
“对,”我说:“但我们现在正在被抓捕。”
无限看起来有点迷茫:“有什么因果关系吗?林叔什么都没做错,不也要被百夫长追着要粮食?”
我哑口无言。
无限又说:“现在我打他们是不是没关系了。”他的面容很平静,但我看出他憋了一口气,现在有点兴奋。
“无限,”我说:“你下次能不能先多想想,我可能没那么容易打过他们。”
他捏紧拳头看我。
我正在任劳任怨把鱼的内脏处理干净,看到拳头只能说好好好是我错了,是我想得不够周到。
我俩望着火堆,无限忽然说:“我不能抛下你。你还要给我做饭。”他用木棍拨着火,火光明明灭灭,他的面孔也在闪烁的光中隐现。
无限问:“我们怎么办。”
他在发问,但语气太过平静。我知道他不只在问眼下,不是在问破庙里面对死鱼和火堆的我们。他在问土地,问暴雨,问鲜血和精怪神仙。
我去看架子上的鱼。鱼皮焦了,最肥嫩的地方有油滴下来落进火中,噌的一下,火苗从沉寂中窜出来,鱼开始燃烧着发出爆裂声音。
我们谁也没去管那条滋滋作响的胖鱼。
“造反。”
我说。
其实就那么简单。
我们去边境汇合了伙计们。不只是大林哥,还有老孙,老李,我们的好多伙计们。
渐渐的,我们人越来越多。我们又见到许多妖精,他们有的在山野中伺机而动,也有一些在各个君主旗下对阵守城。遇见第一个对面的妖精的时候,无限尚且有点兴趣,但很快他就发现,妖精比人更快更有力,可也不过如此了。
无限渐渐地不提起妖精和神仙的事,他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快,像一支被太用力射出去的箭,不管不顾地破空而出,扫开一切芜杂,直插中心。我有时候像,神仙大概就是这样子,而我是做不到的。
好在我想做的事,不用成仙也能办得到。
但无限跌落悬崖又回来之后,神仙这个话题也一样回来了。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城市和房屋,我正点着一盏小油灯看战报,老孙高兴地进来:“无限来了。”
外面又在下雨,无限像当年我们还在营地的时候一样,带着一身水汽,湿淋淋地走到我的面前。
“两年。”我脱口而出。
而无限笑了。
这些天已经有许多人说,从那么高的山崖跌落,无限大概是回不来了。我安抚他们说没事,说我们的无限大人身法和剑术都出神入化,这一定难不住他。我拿着一把剑跟他们比划,说在下坠的时候把剑插进山崖缝隙中,活下来会更容易。但我同样做了计划,如果失去无限,我们还能否势如破竹,一路把这一切击倒呢?
我演算了许多遍,答案是三十年,或者如果遇到天灾,要五十年,甚至七十年。但我知道,这件事我们一定能做下去。
“这么快?”无限问我。
“不算快了。”我说:“我们后方的很多土地在耕种,可两年间还在战火中的土地,会损失多少呢?”
“会更快的。”无限说。
这次我笑了:“真的吗?可就算你再快,还是被淋湿了。”
无限有点懊恼:“往这边赶的时候,明明看到此处天光正亮。”
“现在所有地方都在下雨了。”
“我知道,”无限说:“可总是有点侥幸,希望走到眼前的时候刚好是一片无雨的云彩。”
“好雨知时节,无限大人。”我说:“我得谢谢你,你把雨给我们带来了。”
“那很好。”无限伸了个懒腰:“荠菜应该长出来了,什么时候包荠菜包子?”
我就知道他忘不了这个:“有中午剩的。”
无限当然来者不拒。
包子热了一下端上来,他看战报的时候,嘴里一直叼着包子。在我们把兵力箭头指向燕京之后,无限忽然说:“我想找一个人。”
我活动了活动脖子:“要我做什么?”
他摇摇头:“你帮不上忙。”
我责备地看他:“那你跟我说干什么?”
“是一个在盯着我的人。”我顿时有些戒备,但无限的眼睛很亮,像夜里闪的两颗星星。他说:“我想,这次真的是神仙。”
他又转头看着地图上的燕京:“两年……不,一年半。等这一年半结束,我要去走遍这些土地,去看更广阔的,我没有看过的东西。那些住在这里的人……”
“还有妖精。”我补充说。
我想无限一定是离神仙越来越近了,我知道他与生俱来的东西。拜他所赐,除了很久以前那个小小的妖精,我也见到了真正的神,虽然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大典那天出现的人就是老君。
“真的是神仙!”我把鱼汤推给无限,他接了过去。
“对,”无限说:“而且他说我会成仙。”
我立刻想起之前的问题:“所以神仙吃饭?”
“当然,否则我绝不当神仙。”
“我不信。老君仙风道骨,真的会吃饭吗?”我疑心他骗我,站起来绕着他转了两圈:“这样,无限,你快点修炼,等你成了神仙,我就知道了。”
他在一路平定妖祸中,也变得越来越强。我有时候想,或许等下一次无限再来到燕京的时候,我见到的已经是神仙无限了。
可是直到他带着老君出现,并最终决定接受封地,他还是一个人类。
“无限,你什么时候成仙啊?”送别的时候我问他。
“我不知道。”无限朝我拜别,笑道:“陛下广施仁政,则必然天下归心。然而仙缘这种事,水到渠成,我也说不准的。”
“再说,”无限抬头看我,那种庄重的笑变了形。他朝我眨眨眼:“虽说神仙也吃东西,可毕竟不用饮食就能活着,我又不会做饭,说不定就要省掉好几顿,这可不行。”
我大笑起来。
我们见面越来越少,好在从来不会没有话说。不过从前我们聊天下事多,但渐渐的,我越来越喜欢讲从前的东西,试图想起来冬瓜饼子是怎么做的。
如今许多事我已经记得不清楚了。有一次我问无限:“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问我神仙吃不吃东西。”
无限点头。
我托着下巴:“争到最后,我们俩有一个想当神仙,一个不想,你还记得是谁想成仙吗?”
这下我把他问住了。无限看着我,神情微妙:“一定是你吧。”
我摇头:“你才是那个神仙坯子,怎么想都是你。”
最后我们扔大钱,无限喜欢反面,先抢定反面,我只好气鼓鼓地选正面。无限扔钱,在空中翻出好几个花来,最后铜钱咕噜噜滚了几圈,竖着卡在石头缝里,跟我们大眼瞪小眼。
无限不服,我们又争了半天,旁征博引,从无限家院子里开满槐花的大树,到我们家门前刻满字的牛桩,什么都拿出来一说。
可我们很快发现,连那根牛桩到底是靠西还是靠东,我们两个都记不清楚了。
“真想回去看看啊。”我说。
无限没有回答。形势刚缓下来的时候,我们都想过回去,可我们的庄子早就被夷为平地,经历了一场大火又一次山洪,什么也找不到了。
“无限,”我说:“我想回家。”
“今年五风十雨,”无限说:“想必收成很好。”
但我没等到这一年的麦收。
无限从封地匆匆赶来,带来一支尚且发青的麦穗。群臣为他让开道路,我闻到刚从麦秆上折断、还带着水汽的麦子的气息。
我试着伸手,可很快明白我连抬起手臂也做不到了。
我只能尽力张开嘴。
“无限。”我说。
无限凑了过来。他风尘仆仆,带着外面的泥土和风雨,是活着的生命的气息。
不过他也已经是个老头子了,头发白了,皱纹比我少些,但也顶多是光滑的老树皮。无限胡子修得很齐,但也白花花地垂下来,颤巍巍地抖。不过我知道,这老家伙一点也不耳背,眼睛也好用得很,去年夏天在花园里,他嫌知了吵得厉害,我眯着眼让他重新说了两遍,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都没听见啊?”
可他还是凑过来。我看到他脸上的神情,就像我们遇见那个草叶上的小小的神仙时候那样,认真地、小心地凑过来,带着一点似有若无的期待,还有明知希望就要落空、已经准备好接受一切的坦然。我朦胧地想起雨,一个赶路的行人抬头看着乌云之间隐约的一点光亮,知道一定会大雨倾盆,可还是指望能宽限片刻,就是这样的神情。
他大约以为我有什么珍而重之的托付,肃然地俯下身来,生怕漏掉一个字一个音。我有点想冲他大叫一声,好吓他一跳,想看他捂着耳朵跳起来,挥着拳头准备揍我。
可我实在没力气了,我只能用尽力气撑开嘴唇,撑开死亡的罗网,说:“无限。”
他那样看着我:“你说,我一定办到。”
我其实猜得到他心里预演了些什么:家国,妖祸,百姓,托孤,即将埋葬我的土地,还有我们大约再也回不去也找不到的家。他眼睛里已经想了这么多,什么时候无限也多了这样多皱纹,也要想这么多东西呢?
可我这次真的把他骗了。
无限把耳朵凑到我的嘴唇边上。
“无限。”我提起一口气,板起脸,做出最肃穆表情,拿出最郑重最庄严的语气。
“无限,”我说:“你一定要成仙。”
无限脸上终于露出一点愕然的表情。
我忍不住得意笑了,仿佛最后打赢一场——我不晓得自己有没有笑出来,就算有,兴许也被我的皱纹胡子挡住了。但我看着无限,我知道他看出我的笑意。
雨在他的脸上停下。淡青色的头发从他的发梢重新翻涌,如同宁静的永夜渐渐替代白昼。我看见星星,星星朝我飞落下来。
【诸伏兄弟】延误列车
Summary:诸伏高明仍旧没有登上那班列车。
01
“从长野到东京需要多久?”
十二岁的诸伏高明合上他手上的那本《三国志》,朝着进门回来的弟弟抬头回答,“乘坐新干线的话,只需要两个多小时。”
“两个小时啊……那是多久呢?”
诸伏高明看着小孩脸上已经被风干的斑点泥块,“大概就是你跑去跟山村家的孩子一起玩的地方再回来需要花费的时间吧。”
“诶?...
Summary:诸伏高明仍旧没有登上那班列车。
01
“从长野到东京需要多久?”
十二岁的诸伏高明合上他手上的那本《三国志》,朝着进门回来的弟弟抬头回答,“乘坐新干线的话,只需要两个多小时。”
“两个小时啊……那是多久呢?”
诸伏高明看着小孩脸上已经被风干的斑点泥块,“大概就是你跑去跟山村家的孩子一起玩的地方再回来需要花费的时间吧。”
“诶?有那么久吗!”景光坐在玄关上把鞋匆匆脱下,迫不及待地想去拿桌上的那份蛋糕。
“先去洗手,”诸伏高明撇了眼玄关里没被摆齐的那双鞋,朝着冲向餐桌的弟弟额头一点,强行让小孩的行动轨迹改变了方向——啊,对,就像掰下了道岔一样。
“不过,怎么会有蛋糕呢?”这是当面前的餐盘被自己清空之后才被景光意识到的问题。
诸伏高明坐在对面,没回房间,但也只是把头从国文作业里抬起来了一下,“我看到你小测的成绩了,”他目光又重新落回密密麻麻的方块字中,“很不错,再加上父亲与母亲今天晚上不回来的缘故……”
“喏。”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感到嘴角出现了属于奶油冰凉的触感。
“哥,”景光向前探着身子,眼睛里闪闪地藏着笑意,甚至因为担心叉子承受不住蛋糕的重量,另一只手在下面小心地悬空托着。这样就不会弄脏高明的作业了。
“勿谓言之不预,不要用叉子前端指着他人,”高明虽然这么念叨着,却还是从善如流地将那块新切下的小块蛋糕含入口中,“嗯,没选错。”
“怎么突然想到东京去了?”高明低头,对着站在小板凳上和自己一起 洗盘子的景光询问,“对大城市很感兴趣吗?”
景光摇了摇头,半晌又在纷飞起来的洗洁精泡泡中重新点了点头,说是因为看到了在分界线上飞驰而过的列车,小操说是通往东京的呢。
那么快的速度,一定能在瞬息之内就到达吧,新干线就是那样的存在吧!能够把人送到任何地方——
“列车可不是魔法啊,”高明叹了口气,从景光手里接过被擦得锃亮的瓷盘,重新把它收回高高的橱柜上,“只有在固定的站点停靠,还需要买来回的昂贵车票才可以登上。”
诶……那得要是很重要的事情才会选择那么快速的……列车吧!
看样子还不太会拼新干线。高明想。
“就是如此,出游和办公的大多选择。”他点头,“说到出游,景光,你们最近要去郊游了吧?”
嗯?是哦!我已经在准备东西了,到时候给哥哥你传真照片!
夏令营是可以接收传真的吧……?
“欲速则不达,这种事情我回来一样可以看到,使用传真未免过于浪费。”高明皱眉,把水果刀重新插回刀架。
那哪能一样!景光跳下板凳,重新让它回归原位,小孩的声音透着坚定,“时间可是宝贵的东西,不能及时看到的话……”
02
“真是十分抱歉……负责转交那个重要文件的佐藤前辈去出任务了,可能要等她回来才知道具体的文件存放位置。希望没有耽误到您的时间……啊,对了,从长野到这里来要多久?应该不算太远吧?”走在昏暗的过道里,身旁负责接待的警视厅女警见气氛在不受控制地自然下沉,抛出了这个问题。
可她却发现诸伏高明视线停在了不知名的走廊远方。顺着他的视线的看过去只能看到大厅里三盏台灯中的最后一盏幽幽散发惨白的光亮。脚下的蓝色地毯的颜色暗了一两成,就连墙壁好像退缩到了遥远的地方,让人不由得打了两下寒颤。
“然也,只需两小时,”诸伏高明收回了目光,重新回到这个普通的对话,“不过警视厅可真是……”
业务繁忙啊。他没把这话说全,明明到达警视厅的时间早已过了下班时刻,路过的刑事部搜查一课依然没有要下班的意思,电话声和人声络绎不绝,吸烟区的灭烟器都要被烟头淹没了。
“总感觉今年犯罪率飙升呢,”女警被走廊里的冷气冻得搓了搓手,“就连我们也要连带着一起熬夜,因为有可能半夜会接到报警电话……”
“能者多劳,维护治安,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诸伏高明不予置否,停下来了脚步,“送到此处即可,根据预约,下周的月曜日我再登临拜访。”
“真是给您添麻烦了,”办事女警再次表达了歉意,“祝您一路顺风。”还没等说完这句话她就被对讲机里的声音叫了回去,只能转身小跑回搜查一课,重新投入电话的汪洋里。
诸伏高明自己一个人踱步走着剩下的那段路,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顺手帮搜查二课出了个保护宝石的主意——怪盗很神奇吧,就像为了完成什么指标一样地大方发着预告函,从来不会晚点。
至于回去的新干线。诸伏高明坐在地铁上指尖划动屏幕浏览余票,最晚的那班是十点发车,现在赶过去的话应该还来得及,毕竟第二天还需上班。
那这么说起来长野也不算是个很消停的地方。诸伏高明抬头看了眼被快速掠过的灯火通明的警视厅站台,如果说属于东京繁华都市的谋杀是带着教人清醒的苦味杏仁,那长野的复仇剧大概就是沁着铁锈的血迹从砖缝里渗出来形成的赤墙。
为什么会选择长野呢?赶上点的最后一班列车缓慢行驶,进入夜色之中。
03
东京岂不是更有发展前途?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舍友对着正在收拾行李的诸伏高明询问道。
我真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放弃了I类考试,你那成绩完全没问题的吧?职业组多吃香,非要回乡做什么。
“人各有志,”诸伏高明收拾行李的速度没变。
行吧行吧,你也别成天引用那古言了,回来记得给我寄点特产,我记得你们的荞麦面很不错诶。
携带着舍友荞麦面的希望,刚毕业的诸伏高明拉着行李箱坐在候车厅,听着电子音的播报,意识到他好像错过了最后一班车。
倒也不是在路上磨蹭了时间,只不过是一路上的红灯起了连锁反应,用来赶时间而叫的出租在车流中走走停停,最后折合一算还不如地铁的性价比更高。
哦,原来是忘了见上景光一面。
诸伏高明走得太匆忙,毕竟之前与敢助有过联系,长野县的警察非职业组的考试近期就要开始,备考是一部分,在长野搁置的空房也需要找人重新打扫,一来二去忙活到现在坐在铁质长椅上,这才想起来景光那边竟然还没有打过招呼。
虽然每个月都有通上一两次电话,但即使两人都在东京的情况下见面的次数仍然屈指可数。没办法嘛,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那次在咖啡厅里看到景光交的朋友本人后也放心了不少——那个被称作zero的朋友侧脸上还贴着OK绷,面色也紧绷,但实际上能看出来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诸伏高明盯着滚动的站台信息,指尖在手机边缘摩挲许久,反复在心里衡量了几个来回,最终还是敲下了这行短信。
【To Hiro:
景光,能否帮我询问一下阿姨家还有没有空房?】
发出去的那一瞬间他便把屏幕摁灭直接反扣了过去,等待的时间仿佛度过世纪一般漫长。可惜没等多长时间手机就传来了叮咚的提示音。
诸伏高明想的竟然还是景光怎么那么晚了还不睡觉。
【From Hiro:
好像没有……哥哥突然问这个做什么?】
【To Hiro:
没事,记得早点休息。】
对面肯定会说“马上就要去睡觉了哥你总是这么说……”或者让自己也早点休息这样的话。
不过这次消息的回复来得并没有如同诸伏高明想象的那样及时,在他刚从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一罐速溶咖啡时,叮咚声这才和铁罐落下的响声混在一起,伴随着拉环被提起的清脆声中显示成已读。
【From Hiro:
一路顺风。】
推理能力还挺强。诸伏高明失笑,手机对面一定在这段短短时间内头脑风暴了不少,不过答案倒是没有差错。
景光的祝福跳成了已读,诸伏高明把手机重新放入了身侧的口袋里,在摄入咖啡因后伴随而来的轻微过度的心跳中安静地等待清晨第一班的列车。
04
人一上年纪就会开始感时伤怀。
敢助对此表示这种在这个年纪就说出“岁月不待人”的话的人全长野警署大概找不到第二个了。
“你后半辈子长着呢!”失去了左眼的警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结果因为缺少了一只眼睛的配合,威力程度不增反降。敢助真是不明白,明明这人把自己从雪堆里扒拉出来的时候可不是现在这幅悠然看淡的表情。
“岁月不待人的意思是,大和敢助警官你再不交这周的巡查报告上面就要对你进行警告处分了。”诸伏高明慢悠悠地把后半句话补充完整,顺带着向刚进门的由衣点头问好。
上原由衣耸了耸肩,不用打听前因就已经能够预见到后果——敢助气狠狠地杵了一下拐杖骂骂咧咧地转身出门,去补他那欠了快一个月的巡查报告。
“说到这个,高明你是不是今天又要跑一趟东京啊?”饮水机发出咕嘟嘟的响声,由衣把水瓶放进卡槽,随口问道。
“嗯,下班再去。”米花町总是在加班的。
“上周就是这样差点回不来了!诶,不过要是上班时间去的话就可以申请报销了吧……”由衣撑着脸思索,“我记得车票还蛮贵的。”
“钱财乃身外之物。”诸伏高明吹了口手里的热美式。毕竟这次还牵涉到一颗宝石,铃木财团本来还安排了专车,最后还是被他给拒绝了。
“你是怎么喝下去这种咖啡的啊……”饮水机自动接满水壶停水,由衣开始往里倒速溶咖啡粉。看高明这样,又回忆起了上次好奇他喝的咖啡味道而跟着点了一杯带来的痛苦味觉,已经开始不由得皱眉,“像中药一样……”
这可能是诸伏高明人生中少有的无语凝噎时刻。由衣的咖啡可能跟这是一个水准的吧。高明思忖着,最终还是没开口。
事情很顺利,从不晚点的怪盗是临场定下的时间,手法称不上华丽,但胜在巧思。后来的变装也是看准了弱点对症下药,冰雕虽美终究无法与宝石争辉……诸伏高明知道,最后他还是会让这颗宝石物归原主的。
物归原主,对。诸伏高明摩挲着手里的档案袋,袋子里装的是一部破损的手机。
透着单薄的封皮都能感受到那处明显的空洞,他还记得手机从袋口滑落到手心带来的凉意,干涸的血迹附着在破碎的玻璃上透着氧化后的黑色,将手机反转过来所看见向左倾斜的“H”以及那档案袋上不起眼的数字零……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些线索之间在脑海里编织直接形成答案的速度会如此令人厌恶。
从打不通的第一次电话开始,诸伏高明就有这种隐隐的预感。景光一定会懂他的既读不回,可是诸伏高明无法从最后转入语音信箱的通话记录中,从似乎永远不会变成“既读”的短信中推理出景光的近况究竟如何,而这些疑云最后形成的模糊答案终于在今天得到了证实。
那位被称作“Zero”的朋友,下次如果要再仿写H的时候记得,景光自己写的H是向着右边倾斜的。
列车的站台上已经开始播报最后一遍登车信息,提醒没有检票的乘客请迅速检票,列车即将发动——
诸伏高明只是坐在那里,低着头看着那部手机。
列车车头发出刺眼的光线,把影子彻底照亮出来,长长地拖向远方,一瞬间后列车发动,于是其又重新消弭于黑夜之中。
05
诸伏高明没有登上那班列车。
那班通向东京的列车很长,能够容纳下满满一个站台的人;但却狭窄到无法让他和景光一起登上。
那天的新干线难得一见地晚点,诸伏高明与景光在车站从人潮涌动到稀稀朗朗,只剩下跟他们一班车的人还停留在原地。
他低头,一把端住犯困不自觉往后倒的景光,倒像个别扭的拥抱。
这可真是一个残忍的决定啊。小桥葵坐在图书阅览室的窗户边缘轻声说道。风把她的裙子和窗帘一起带动,拍在最近的一排书柜上。
诸伏高明在公用电脑前没有抬头,用叔叔的名字在官网中定下了于下周出发的单程票。
明明你有能力把你和弟弟都照顾得很好吧,孔明同学。
或许长野于他而言已经笼罩上一层血色。于情于理这都是最佳的选择……诸伏高明按下了“确定键”,抬头回答,但没说完话就被那双善于洞察表情的眼睛打断。
哦,原来是这样呀。小桥葵盯着诸伏高明的那双眼睛,从窗沿上轻巧地跳下,落地没有声音。
你有问过景光的意思吗?她还是切开了最后的那块华丽伪装。
回答她的只有诸伏高明的沉默,或许搭在腿上掩藏在桌面下紧攥的手就是答案。
诸伏高明在给景光收拾行李的时候也是无言。他似乎是在逃避什么,又不自觉在挽留,这件衣服带过去会不会不合季节,这本绘本还会再被翻看吗,平常的洗漱用具也带上吧,再写一份清单备注……
哥哥。他听见景光在他身后叫他。
怎么啦?他打起个笑脸回头看向抱着个玩偶的景光。
为什么要去东京呢?景光的眼泪已经止住过了一轮,发出的声音却还带着一点哭腔。为什么哥哥不能也一起去呢?
在长野明明过得很开心,有隔壁县的小操,还有会经常和敢助来玩的由衣,景光走过去,把玩偶轻轻放在行李箱的一个角落里,继续说道,去了东京的话就都见不到了吧。
由衣跟我说,她在她们家祖传的训令中看到了古言,我想哥哥一定会感兴趣,可是我在回来的路上忘记原句了……
我是不是因为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才会被送走的?我只是想和哥哥一起生活在这里,毕竟爸爸妈妈……
景光说到这里猝然停住,又开始止不住地发抖,嘴里只剩下喃喃的“爸爸妈妈”与混杂在其中的“哥哥”。
是了,就是这里。
“与哥哥一直在一起”——多么拥有诱惑力的词汇。这意味着他的弟弟只要一想到这件事就会依靠自己,等待着自己像那天一样拉开那扇橱柜门把他抱出来,安慰他说,没事了景光,还有哥哥在。
诸伏高明看着再次蜷缩起来蹲在角落里的孩子,于那天不同的是这次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衣角,没有橱柜里的黑暗。
但是这座房子已经不能再多禁锢住一个无辜的灵魂了。
谁说去了东京就没有联系的?诸伏高明张开双臂,蹲在地上收拾行李的姿势正好能将景光的额头揽过抵上自己的额头。
景光依旧可以给我打电话啊。他向缝在景光校服上的口袋里放入了一部翻盖机,那是他和敢助还有小桥葵偷偷在外面发传单和写故事投稿挣的钱买来的二手机。
手机滑入用来装手帕的小口袋,最后只能在胸口前卡住,鼓起来一大块,显得有点滑稽。
真的?景光终于从喃喃自语的状态中缓过来,不可置信地低头看着那部有点破旧的手机,又抬起头来看向诸伏高明。
真的,想打多少时间都可以,这样就花不到阿姨那边的电话费了。诸伏高明伸出小指,说,这可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景光摸了摸胸口那部有些笨拙的机器,伸出小指勾住了高明的誓言。
嗯,当然。
06
诸伏高明没能登上那班列车。
东京站台冬天依旧很冷,跟十几年前一样没有变化,那时候他拖着回家的行李在长椅上买着咖啡,现在那台投币自动售货机都已经被撤走换成新的触屏款了。
长野的站台在冬天也依旧很冷,二十年前那里放着前往东京的行李,诸伏高明寄送走了诸伏景光的人生。
说到底,这列车原来自始至终自己都没有资格登上去。
诸伏高明举起那部破损的手机,月亮透过那个空洞跳进他的眼睛里,只能映出来个影子。
逝者如斯夫 不舍昼夜。
时间如流水从你我之中流过,竟在不知不觉中汇成了再也无法渡过的忘川河。
【To Hiro:
景光,一路顺风。】
[APH-恶友友情向]The Best Year of Our Life
因为发现LJJ的存文全都被锁了所以会陆续搬点旧文过来OTZ……搬点现在看起来不那么耻的文(。)高中时写的那些就真的太耻了还是算了……
以及那锁的标准到底是何啊,有拉灯剧情的不锁,纯友情向锁的死死的是闹哪样(摔
我也忘了这版是修订过还是没修订的了,有错再说吧(。
The Best Year of Our Life
CP无,恶友友情向
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双城记》狄更斯
0.
1934年,大萧条的阴云仍未在美国的天空上散去。罗斯福的上台看起来让一切都好了一点,又...
因为发现LJJ的存文全都被锁了所以会陆续搬点旧文过来OTZ……搬点现在看起来不那么耻的文(。)高中时写的那些就真的太耻了还是算了……
以及那锁的标准到底是何啊,有拉灯剧情的不锁,纯友情向锁的死死的是闹哪样(摔
我也忘了这版是修订过还是没修订的了,有错再说吧(。
The Best Year of Our Life
CP无,恶友友情向
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双城记》狄更斯
0.
1934年,大萧条的阴云仍未在美国的天空上散去。罗斯福的上台看起来让一切都好了一点,又或者并没有好那么一点。至少对于刚从大学毕业的德裔移民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来说,弟弟路德维希的中学学费仍然是让他寝食难安的问题——甚至连寝食本身也是问题。
一个修文学的学生,在这种时候能找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基尔伯特心里没底,但他知道如果没有工作即便再省吃俭用他和路德维希月底也会被房东赶出门。他咬了咬牙留了路德维希一个人的房租,自己去排职业介绍所的队。
费城的清晨除了职业介绍所在的这条街全都冷清萧索,他本以为自己来得足够早但前面依然有望不到头的行列和毫无生气的人群,不时有流浪汉从队伍间穿行,带着死亡一般阴郁苍白的眼神。
那些眼睛和落在领子里的晨露让基尔伯特发抖,他站着打了个喷嚏。这时前排的人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大概是怕基尔伯特弄脏了自己的衣服侧了侧身子,视线正好对上来;后排安东尼奥·费尔南德斯·卡里埃多则热情地撕下随身的一张旧报纸递给基尔伯特让他擤鼻涕。
五分钟后这三个年轻人知道了彼此的名字,又过了十分钟他们混熟了。
他们的身家背景都不同,弗朗西斯是法国的二代移民,安东尼奥自小就跟着表亲从西班牙来到美国讨生活。弗朗西斯似乎是在提醒旁人自己的血统,小舌头总要若有若无的颤一颤;安东尼奥的口音奇奇怪怪,听起来却不令人生厌反而纯朴又可爱;基尔伯特的咬字总是切出坚硬的棱角——德国人都这个毛病,弗朗西斯边笑边拍着他的肩。安东尼奥说你们饿不饿俺这里还有块没过期的面包片就是硬了点……不由分说地分成了等大的三块塞到另两个人的手里。
后来,基尔伯特在撰写他那本并没有出版发行的回忆录时写出这些记叙的句子,他说他到现在都记得那半块面包就像是块坚硬的铁板,他尝试着咀嚼却差点硌掉一颗牙,然而那个时候他却觉得突然有了希望。未来就像罗斯福每晚在广播电台里说的那样触手可及——即使就在三个小时后他们听到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拿着高音喇叭喊今天的工作介绍完毕——他也依然那样相信着。
那是1934年,宾夕法尼亚费城的早春,年轻的人们对彼此怀有善意,一块面包皮就能让他们永久地记住一个微笑一双手一个声音。那是他们的生活,生活刚刚开始。
1.
弗朗西斯在他们三个里最年长,语调措辞总是带着华而不实的虚浮——鉴于法国人在大学学的是广告,基尔伯特完全可以理解这一点小小的职业病。安东尼奥倒总是有意无意拆他的台,眨巴着眼睛一句“弗朗你说的俺都饿啦,可俺还是买不起呀”,就把法国人正在宣讲的关于好时巧克力的广告词创意全数堵了回去。
钱总是最棘手的问题,尽管CWA和PWA已经在尽其所能为每一个人提供工作,但只要看一看在大街上游手好闲漫无目的走来走去的人数,就知道现况仍有多么糟糕。他们三个人坐在街边看着广告画上把蛋糕吃得香甜的小孩子,听着弗朗西斯咕哝哥哥我画的一定比这个好,仿佛就能忘掉肚子里空空荡荡。
话虽如此,事实上和那些领救济的家庭比起来,他们过得甚至算好——还能买得起报纸看招聘广告呢,再说七分钱的面包吃起来并不坏,只是基尔伯特通常把面包留到晚上给路德维希,弗朗西斯则总是存不住钱,安东尼奥倒是每天都能变着法的从口袋里掏出吃的,并且总是十分大方地分给他们,只是通常都得忽略掉食物来源。基尔伯特从来不敢把那些味道不错的零食带回去给路德维希解馋,他猜想安东尼奥大概知道费城每一家餐馆外的垃圾桶位置——就像安东尼奥也总是知道哪里有临时的活计可以干。
和两个受过高等教育却全无用武之地的大学生不同,安东尼奥没怎么上过学,知道的东西却比他们有用的多,人脉也广大到不可思议,走在街上总会有向他笑嘻嘻打招呼的流浪汉和报童——俺原来也干这个呀,安东尼奥这么说着,咧开嘴笑得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他们都不怎么讲自己的事,但偶尔透露出的只言片语还是能让弗朗西斯和基尔伯特知道些安东尼奥辉煌的从业经历——从在餐馆端盘子到在十字路口数汽车作为交通数据记录,懂得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诀窍和常识大概足够出一本底层生活百科全书。
基尔伯特开始合计着要不要拉上另两个真这么写一本,安东尼奥负责素材他主笔弗朗西斯去敲出版社的门自我推销,说不定还真能出版补贴家用。正当他幻想美好前景的时候,房东敲响他房门通知他两天后要收房租。
要么给钱,要么在两天内找到一份工作,要么带着弟弟滚蛋。
基尔伯特的人生中出现了第一个艰难的分岔路。房东并非苛刻的人,然而为了这幢房子他要交的税金不会允许人白住,哪怕他也许内心深处对这颠沛流离的兄弟俩充满同情——更何况小的那个还只是刚上中学,在钞票面前也得让自己狠下心来。
他在三岔路口徘徊的时候终于扯下了面子寻求另两个朋友的帮助。弗朗西斯同情地看着他,用拖着一只箱子灰溜溜地打招呼说哥哥我也刚被房东赶出门的实际行动表示了理解和爱莫能助。安东尼奥看着两个惨兮兮的可怜虫,说俺住的地方不用房租可是塞不下那么多人……基尔伯特到了地方才知道他说的是桥下面的胡佛村,心灵手巧自己搭了板子房的安东尼奥说他在没有固定工作的时候都这么凑合着过日子。基尔伯特先是感激地点点头,然后又猛然地摇摇头,我一个人可以,我弟弟不行。
正是三个人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即使安东尼奥和弗朗西斯慷慨地把身上全部的家当凑到一起也称不上谈房租的筹码。48小时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快,工作仍然没有着落,基尔伯特忘了自己怎么用出浑身解数把脑子里能记得的抒情派作者优美名句组合成最扣人心弦的恳求,终于说服了房东让路德维希在他找到新房子之前留住两个晚上。
之后的一整天他们都在街上游荡,试图为基尔伯特找一份至少能干两个月的工作。弗朗西斯因为和安东尼奥挤了几天纸板房,看起来憔悴得无以言表。他们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发呆,温暖的夕阳转瞬即过,基尔伯特和弗朗西斯什么话都不想说。安东尼奥绕着公园走了一圈捡回来不少旧报纸。铺到椅子上又递过去两张说盖着吧别着凉。
夜幕降临得很快,他们无事可做就只好用睡眠来打发时间。弗朗西斯听着身边越来越平稳的呼吸声悠悠叹了口气,大睁着眼睛数天上的星星。那年探亲回法国时他只是个走路不太稳当的小孩子,被外婆抱在怀里夸长的比闺女还好看。他只见过她这么一次,如今想要回家看大概都不知道她被埋在哪块墓地里。脸上越来越凉,眼睛里的星星渐渐洇湿成一团光晕,思绪慢慢地就越飘越远,他拖着行李箱一个人跑到东海岸上学的那天有没有人给他送行,母亲最近的一封信里跟他说了什么来着……
弗朗你是不是想家啦?
法国人差点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死。胡乱抓过手边的一团东西蹭了蹭脸,之后才发现那是基尔伯特的袖子。德国人抖了一下却没醒,他松了口气。
想家就想吧,没关系的呀。安东尼奥好像没注意到他的窘迫,自顾自地说下去。俺每天都想家哇……俺爹身体不太好,一到冬天就咳嗽,俺娘烧一手好菜,脾气也特别好,俺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个妹妹。俺大姐长得可漂亮,俺走的时候村里的小伙子们就排着队送她玫瑰花啦。俺妹妹还是个小不点,现在也该出落成好姑娘啦。俺走那年大哥刚刚结婚,新娘子是隔壁家的姐姐,还偷着塞了俺几块糖呢……要不是那几年地里收成不好养活不起那么多人,俺真不想走啊……弗朗你家啥样?
问这个干吗……弗朗西斯吸了吸鼻涕,喉咙里的哽咽快要藏不住了。
以后有俺陪你一起想啊。一个人想太难受啦……说出来就好多了呀……
弗朗西斯把身子往长凳里缩了缩,眼泪啪嗒一声掉在了椅子上,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哭,挤在中间的德国人颤抖的越来越厉害,最后呜呜呜地哭出来了。
哎哎?是不是俺说错什么啦?安东尼奥吓得慌里慌张,基尔伯特没理他只是越哭越大声。弗朗西斯一下下拍着德国人的后背,嘴唇轻颤像是要安慰,真到开了口却慢慢地也泣不成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安东尼奥的手臂环过去抱紧了他们,他闭着眼睛在德国人一抽一抽的哭声里哼起一支柔软的曲子。是很温柔的旋律,没有歌词,间或漏出一两个西班牙语的词也含混不清地被安东尼奥带过去。弗朗西斯觉得他大概是忘记了,兴许本身就没有歌词,又或者那只是即兴的小调。谁知道呢。
那调子就像是拥有某种魔力,啜泣声渐渐停止了,他们三个人一起安静地睡了过去,在梦里面像是回到了家乡,就连寒冷的夜风都没有搅扰他们的沉眠——即便第二天他们齐齐感冒。
很久很久以后弗朗西斯在旧金山偶遇安东尼奥于是请他去喝一杯酒,喝的半醉时安东尼奥听到弗朗西斯哼起了这首歌。已经开始胡乱比划的弗朗西斯说哥哥我记得呢我一直都记得记得你唱的这首歌即使你只唱过一次我也一直都记得可是我那个时候睡着了我记不得最后一句了——
那我再唱给你听吧。
安东尼奥笑着,放下杯子哼起了歌。
他的声音静静的,就像是十多年前一样。
觥筹交错玻璃杯互相磕碰的声音仿佛都成了虫鸣,整间酒馆都静默下来,和弗朗西斯一起,听他哼着那首歌。
时间倒退奔流袭过,却浑然不觉。
何处洪荒。
2.
命运不会待人太好自然也不会让人过得太差,在你陷入泥沼时只要还有希望就总会有人拉你一把。基尔伯特慢腾腾地在稿纸上写下这句话作为对罗德里赫·埃德尔斯坦的引语,之后才想起来对于那个奥地利人安东尼奥有个更生动的说法——罗德他就像俺做梦时在大街上捡到的那张头奖彩票,足足有十万美元呢。
当时问话的弗朗西斯击掌大笑,基尔伯特连连点头不得不承认他再也找不出比这更恰当的比喻。而被他们谈论的彩票先生在小餐桌对面狠狠地瞪了瞪眼:先生们,吃饭时请保持安静。
他是路德维希的历史老师,在基尔伯特走投无路的时候避免了兄弟俩流落街头的命运——他自己说是看在路德维希聪敏听话又好学根本不像他那个没教养没礼貌的哥哥的面子上,可这完全不能解释他在见面那天眼神从安东尼奥乱糟糟的头发弗朗西斯几天没换的西装上瞟过一遍就表示还有个多年弃用的阁楼可以住。
请别误会,先生们,我要缴税,柯克兰先生的事务所发不起足够的薪水,我要找人补他的空子才可以。可敬的彩票先生这样解释着,但自始至终也没把那低廉得令人生疑的租金抬高过。他的窄房子里足足住了七口人,论起经济情况也全都是半斤对八两:青梅竹马的伊丽莎白·海德薇莉在政府机关做速记员,有工作的女性在那个时候本来就少见,雷厉风行的做派让她在一群单身小伙子里也一点都不显扭捏;凯尔特血统的亚瑟·柯克兰因为基尔伯特和路德维希的到来不得不腾出屋子搬到楼梯下的小储物间,对此他曾颇有意见但看到小孩子亮闪闪的蓝眼睛和罗德里赫减掉的三分之二房租就一个不字也说不出来,默默把所有画设计图纸的装备连带咬牙忍痛买的三件套西服一起塞进了小壁橱。
弗朗西斯和安东尼奥从阁楼上扫下来至少三公斤重的灰尘,一切打点妥贴后横梁上仍然能看到逃过一劫的蜘蛛网。说真的那地方太狭小,连坐起来都会磕到后脑。但是安东尼奥却一直都开心得像个小孩子,比路德维希年纪更小的那种样子,他的行李很少,最显眼的东西就是个铁盒子,弗朗西斯知道他隔段日子都会往那里面塞几个硬币或零碎的纸钞,还有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零七八碎,晃起来哗啦哗啦响个不停。弗朗西斯有时候想说不定他比自己还有钱,但那念头也只是一晃就过去。
他们三个人在白天依然徘徊在费城的大街小巷,中午花五分钱买杯咖啡再拿一包柜台上免费的番茄酱,合上温水便是一道番茄汤。他们不间断地打着各种零工,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却不至于解决不了温饱,艰苦的环境下你总是能找到省钱的诀窍。他们的房东先生更是个中翘楚,虽然不至于锱铢必较但总也免不了斤斤计较,安东尼奥和基尔伯特陪他去过旧货市场,回来后花一整个晚上向弗朗西斯描述砍价情景的震撼。弗朗西斯总觉得他们的修辞夸张得能赶上自己大学时的讲师,轮到他自己跟去采购时才知道所言无虚。
那一次罗德里赫用自己腌制的两瓶上好的酸黄瓜和伊丽莎白手织的一件冬衣换回来一台半旧的银星牌二手收音机,亚瑟和安东尼奥两个人为了几个零件和螺丝的位置吵了一晚上才终于把那东西捣鼓出足够大的声音。罗斯福悠悠扬扬的炉边谈话从不带杂音的喇叭里飘出来时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一为他们终于有了手摇留声机以外的消遣,二为亚瑟和安东尼奥不会有机会真的打起来——药水和绷带也一样要花钱。
那天起收音机替代了教师先生钟爱的华尔兹,他本人现在习惯边支楞着耳朵听新闻边批改学生作业。电台里有时候会放些流行曲,基尔伯特三个总是坐在一起小声哼唱比谁先跑调,有时候伊丽莎白会加入进来。而就连罗德里赫也听不腻的那首Can You Spare a Dime竟然亚瑟也会唱。兴起时他们就一起围坐在小小的客厅里唱歌,取笑彼此记错的歌词和不清的咬字。屋子里被要求早睡的路德维希听着楼下一群成年人的嬉笑,翻开基尔伯特从二手杂货店买给他的日记本在被窝里写下了第一句话:哥哥说过,一切都会慢慢变好。
一切真的都在慢慢变好。
3.
费城的冬天尤其难熬,严冬酷寒大雪和时停时有的暖气一样都没少。阁楼上弗朗西斯经常冷得整夜都睡不着,而安东尼奥几乎和他睡得一样少。曾露宿街头的人都会害怕冬天,担心闭上眼睛第二天就再也醒不过来,去年有过零下二十度的酷寒,安东尼奥偶尔提及语气仍是深深的心有余悸——基尔伯特拍他的肩膀说不会再发生这种事的,你看你已经有了一个屋顶,实在熬不住和本大爷换几个晚上也没关系。
可无论他再怎么愿意那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日子进到十二月气温就再也不会升高,走上街满目都是灰黑色的凄凉。他们用安东尼奥的方法在薄衬衣下面塞进厚度大小合适的报纸御寒——别说那真的很有效,除了有时弯腰会发出嘎吱嘎吱响,但只要暖和,谁还管得了那么多。
唯一的盼头只剩下圣诞,再穷苦的人也一样有过节的权利。罗德里赫一早就在合计着给班上的孩子买圣诞礼物,可算来算去预算也超出了他的工资入账,于是全屋子的人都有幸看到了他锁在抽屉里的一沓子存折——在经济危机刚刚露出苗头时他把钱一美元一美元存进了在费城能找到的每一家银行,即使这些银行在过去的几年里倒闭了一半教师先生也依然可以过得很好。只是把它们取出来成了大问题,罗德里赫不止一次牵着路德维希迷茫在某个十字路口不知道该走向哪里。最后小孩子把路认得比他熟练,每当他出门都会一本正经地要求同行,基尔伯特问起会回答“我要负责带埃德尔斯坦先生回家”,当哥哥的想这不过是小孩子多出去玩一会儿的借口也就欣然同意,上帝保佑他整个冬天都不会知道事实真相。
安东尼奥在北费城的一家百货商店里找到了工作,整个圣诞期间他都在那里负责布置和整理扩大了的玩具展台,兜里每天装满各种圣诞彩球和拐杖糖果,小孩子比起那些涂着劣质口红的女售货员也更喜欢围着他转,一个星期他在的柜台就多卖出了3%的营业额,他的经理正在考虑聘他当长期雇员。弗朗西斯和基尔伯特的运气比他差些,他们试着应征了圣诞老人,可仅有的一个名额被一个芬兰裔的小个子年轻人抢走了。
收音机里开始播放长篇小说,基尔伯特决心投稿。然而挑灯夜战要花一笔不菲的电费,于是他选择了蜡烛。那支钢笔是个有名的牌子,是他第一年拿到奖学金后买给自己的。现在它成了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有好几次他想用这杆笔换身厚衣服也都没舍得。
而且也确实只有这支笔才衬得上他的字,整间屋子的人在他把第一篇稿子拿出来时都不禁惊讶——那份手稿即使拿去罗德里赫的学校当字帖也不会有任何不妥。
不,有不妥。它有语法错误。罗德里赫扶正了眼镜,您瞧这里,您的大学是怎么上的?
那叫做修辞!基尔伯特一把夺回了稿子,按着广播里说过的地址寄了过去。路德维希跟着他去的邮局,基尔伯特把他抱起来让小孩子把那个厚信封投进了邮筒,说圣诞节的时候稿费就到了那时我带你去游乐场。
真的吗!
真的,我们还会去电影院。他的哥哥郑重许诺。
那天起路德维希一到播小说的钟点就和基尔伯特一起守在收音机前,听着他的哥哥和弗朗西斯对那些他听不太懂的陈词滥调进行批判。小孩子满心期待有一天里面那个播音员会念出自己哥哥的名字。他一直等到了平安夜,当天罗德里赫带着他转了七家圣诞市场才按最低价买齐了所有圣诞晚餐的材料。回到家的时候小说时间已经过去了,基尔伯特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路德维希走到他身边,想要询问基尔伯特今天的结果。这个时候伊丽莎白从厨房里走出来说路德来帮我和罗德做晚饭,小孩子嗯了一声没有多想就走开了。
基尔伯特放下报纸,他知道自己瞒不了多久。而路德维希很聪明说不定他都猜到了。可是这毕竟是件很难说出口的事情。但是你终归要说。你逃不过。坐在他对面的亚瑟絮絮叨叨,基尔伯特头一次发现英国人也这么聒噪。他试图反驳却只能说,是的,我知道。
门在这个时候被撞开了。安东尼奥顶着一身的冷气连门都没关就把基尔伯特从沙发里捞了出来,基尔基尔你弟弟呢带上他弗朗和俺——哦俺可不能再说啦快点快点。
啊……?
真是——哎,路德,路德维希快过来。你哥哥叫你陪他去外面散步——
他一把扯着兄弟俩就奔出了门,身后隐约传来罗德里赫和亚瑟愤怒的要求关门的喊声尾音还没落就被他们甩出了半条街。
这哪里是散步!你当是赛跑吗!本大爷还没吃饭!
别管啦,快点,弗朗在等俺们咧。
他们跑到公园的废弃区,弗朗西斯站在那里边搓手取暖边不住地估算时间,基尔伯特站定喘了好久才看清楚弗朗西斯洋洋得意的脸。哥哥我准备了惊喜给你们——他的耳朵里全都是扑通扑通的心脏跳动声什么都听不清,只想着先揪着胡子没刮干净的家伙打一顿——
然后他愣住了。
那是台旋转木马。模样旧了点,但是好像还没太坏。弗朗西斯说哥哥我打工的公司说这台折旧的要翻修,今天暂时留在这儿,明天腾出了地方它就要拉到厂房里重新上漆啦。怎么样是不是很不错?虽然电影院今天都休假了,但是有台旋转木马也不坏吧?——而且只给你们开哦,这可是贵宾待遇。弗朗西斯拉高了音调,这次是对着早就被安东尼奥带到了旋转木马边上的路德维希说的。怎么样?你哥哥答应你的圣诞礼物。
它……能转吗?小孩子围着那个造型鲜亮的大家伙绕了好几圈。东瞅瞅西瞧瞧最后问了这么一句。
……这是个好问题。法国人犹豫了半秒钟。
但你知道,我们总会有办法让它转起来。
4.
费城木马厂在第二年春天还没到的时候就倒闭了。干了好几个月油漆工的弗朗西斯乐得清闲,至少再也不用为那一身的刺鼻味道挨亚瑟的白眼。亚瑟自己的生活质量也每况愈下,他在的建筑师事务所接的活每年都在以30%的份额锐减,可绘图员的工作量却因为不断裁员一点都没减少。很多时候他不得不拿着A3图纸回家,小储物间搁不下只能占用大半个客厅餐桌桌面,另外半个还要给罗德里赫改作业写教案。
伊丽莎白煮的咖啡没有地方放,只好倒在杯子里分给大家用手捧着。一个女孩子在他乡打拚有多不容易看她就能看出七八分,即使她的工作在这群人里最稳定也耐不住每天的早出晚归,稍有懈怠随时都有人把你的位子顶掉。客厅里唯一一张单人沙发总是留给她,没地方挤的时候基尔伯特他们就坐在地板上。有时候伊丽莎白捧着咖啡杯就在沙发里睡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刷好的杯子整整齐齐放在一边,身上则总会盖上不知道谁披的毛毯。小伙子们彼此隐瞒,伊丽莎白猜不到是谁于是偷偷贿赂路德维希,小孩子支支吾吾地看着她手里的水果硬糖最后说了句哥哥不让我吃太多甜食就一溜烟地跑掉。
后来她会知道杯子是亚瑟和弗朗西斯轮流刷,冬天房间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热水袋不属于罗德里赫而是安东尼奥的老板过节时派发的福利,毛毯人人有份只不过罗德里赫和基尔伯特次数稍多。写信告诉她这些的人到头来还是路德维希,他们在很久之后还一直保持通信,已经长大成人的小孩子在信里写了好多好多那个时候的事,比如弗朗西斯和安东尼奥曾经试图撮合她和罗德里赫,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从来没有少,直到罗德里赫明确表态他只把伊丽莎白当妹妹看他们才终于作罢。路德维希始终也没告诉她这些善意的玩笑连亚瑟都曾经掺一脚。
而就连路德维希都不知道的事情是当基尔伯特经历了无数次的杳无音信终于拿到了第一份稿费时曾在某个卖女式棉手套的摊位前长久地驻足,最后扫了扫头上的雪花莫名其妙冒出来一句:不知道伊丽莎白会不会喜欢。
而那时候无论是她还是他们都已经搬出去很久。所以谁都不曾知道当事人也只当说过就忘。爱情离她还有他们都过于遥远。
这听起来对一群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挺不可思议,可的确是不争的事实,基尔伯特在这方面好像天生缺根神经,和伊丽莎白斗嘴时活脱脱像个小学生,而安东尼奥比他更迟钝,同一个柜台的售货员暗示了多少次他就不解风情了多少次。弗朗西斯有时候看着他俩只能连连叹气,想当年哥哥我在大学里也是个风云人物怎么摊上你们两个教都教不会的傻蛋。
可他照样没有足够的节余去营造符合他的品味的铺张浪漫,西装到现在穿的还是大学时的那一套,要省着用刀片所以总是刮不干净的胡子。更别说空空口袋说明他不过是个根本还衬不上自己台词的穷小子,充其量只能纸上谈兵。所有的娱乐仅限于罗德里赫订来的《读者文摘》上那些一本正经的荤笑话。
唯独的例外是有一段日子弗朗西斯还真的每天都拿回家一朵玫瑰花,插在瓶子里第二天再换掉。在这个季节一枝玫瑰五分钱,积攒起来也是笔不小的开销。基尔伯特和安东尼奥怀疑有姑娘跟他谈恋爱,威逼利诱了很久也没能套出话。最后他们挑了个空档偷偷跟在弗朗西斯身后看他约的是哪个金头发美女,却只看见回家那条路上时常遇到的卖花小姑娘。
她年纪小又个子矮,喜欢那身水蓝色的连衣裙,肤色微重像是从南方某个温暖热带岛国渡海而来,棕黑色头发用大红色蝴蝶结扎成两个辫子,手里抱着一大捧玫瑰眨着大而清亮的眼睛沿街叫卖。这样打零工的小孩子费城每一条街上都会有,只是这小姑娘也着实可爱了点。安东尼奥说他完全理解弗朗西斯的心情,完全,嗯,完全。
弗朗西斯说第一次看见这小姑娘时她坐在路边哭得抽抽搭搭,弗朗西斯好心肠地问了一句她说卖不出去花回家就吃不上东西要挨打。看见法国人掏出了身上的零钱时她笑的比玫瑰花还好看。从此弗朗西斯每天雷打不动来买一支花,玫瑰百合香石竹,现在姑娘看见他就开心地挥舞起手臂,若不是隔着条马路想必她会直接冲过来。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又补充也不是只因为觉得她可怜。只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漂亮,让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就只是这样。
基尔伯特听了后取笑他是不是想生个女儿想疯了,安东尼奥说俺觉得不是俺觉得说不定弗朗是想找个老婆……弗朗西斯笑着抓起了玫瑰花扔了过去,被安东尼奥接了个正着,基尔伯特笑呵呵地边逃跑边大声背起兰波的情诗。留下弗朗西斯一个人在原地无奈地摇头叹气,脚边还听不太懂复杂英语的小姑娘揪了揪他外衣下摆,说先生,先生,您和您的朋友都,真好。
可就连安东尼奥和基尔伯特也没曾想到花季快结束的时候那小女孩当真拿着枝玫瑰花送给弗朗西斯,又趁着他愣神的工夫轻轻快快地跳上了台阶踮起脚吻了他的脸。她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说先生,我妈妈说您是好人,我喜欢好人,妈妈说女孩子要和喜欢的人结婚,我想和你结婚。
一连串的话听得难得一起上街的三个人一愣一愣,别说弗朗西斯就连后面两个本想看热闹的路人甲都没了反应。片刻的沉默后弗朗西斯把那枝最好看的玫瑰别在了女孩子的头发上,他吻她的额头,说,你还太小。
女孩子似懂非懂地看了他一会儿,还给了弗朗西斯一个灿烂的微笑,她跳下了台阶摸摸耳边的玫瑰没有歪就迅速地跑远。被小女孩告白哥哥我还真是头一遭,他转过身这么说。在另外两个人迟来的嬉笑中安静地走向相反的方向。
离开的小孩子不明白她或许再也不会见到他,她甚至忘记问清楚那个每天都买了她的花的人的名字,再过几年她会忘记掉他的模样,即使在大街上彼此错肩也再不会认出他的脸。你不知道你会遇见谁,你也不知道你会忘记谁。你不会记得谁曾对你温柔微笑,你的微笑曾给予别人多么重要的安慰你也不会知道。
只是说不定有一天,当她牵着谁的手在神坛前面交换不变的誓言时,或许会突然想起,她曾经跳到台阶上只为亲吻一个男人的面颊,大声地说要当他的新娘。
5.
安东尼奥的日子过得滋润了不少,讨老板喜欢不说还在商店的食品柜台里找到故交,那是个相当年轻的小伙子,原本继承了祖父的意大利风味餐馆,安东尼奥在那里打过工,后来日子不景气餐馆没有顾客店老板也不得不出来混口饭。弗朗西斯和基尔伯特见过他几次,年轻人满嘴都是不知道哪里学来的黑话,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他弟弟在美术学院的画材学费贵得要死一边从货架的最底层摸出过期但还没变质的火腿递过来,这些上不了柜台的东西一直以来都被这样内部处理,价钱比标签便宜一半。
这条新的购物渠道让他们的餐桌增色许多,罗德里赫为绝对公平总是把肉细心地切成体积均等的小块,最多的那份让给正在长身体的路德维希,其他的部分由其他人平分,私底下所有人包括伊丽莎白在内都经常取笑教师先生拿着餐刀切肉时屏气凝神的样子就像是个穿白大褂的杀人犯。
基尔伯特找到一份送冰的短时工,每天都推着冰车走街串巷辨识小姐太太们留在厨房窗口卡片上的数字。唯一的不好是等天气变凉那些家庭就再也不需要这些冰块来为食物保鲜,他也显然会丢掉饭碗。不过冬天再说冬天的,现在要紧的是给蹭蹭蹿个子的路德维希换双新鞋,再说他自己的那双也全凭硬纸板和棉花垫鞋底才撑到现在。弗朗西斯去商店逛了几圈帮他挑了一双金券牌崭新锃亮的黑皮鞋,说找工作时能加不少分听哥哥的准没错。基尔伯特看了价钱咽了口唾沫转头就去问安东尼奥皮鞋有没有保质期……这件事后来被他们添油加醋后当作笑话一讲就是好多年。
可是亚瑟听着的时候却没有笑,客厅里分享彼此的见闻时也只是心不在焉地扯着嘴角。即使他每天还照例提着鼓鼓囊囊的公文包按平常的钟点规律作息,却再也没有往回拿那些卷起来还怕压坏的图纸也不再抱怨卷笔刀钝得不好使。路德维希曾经很喜欢看他勾出精确而纤细的线条,他甚至对亚瑟说过以后也想学建筑而对方打那之后就再也没嘀咕小孩子的旁观会挡住灯光,可如今这机会越来越少。很快路德维希就从大人们的态度和言谈中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从来没有开口去问。这不是容易说出口的事情,他模模糊糊地明白。
整间屋子的人和他一样都心照不宣地对亚瑟的变化视而不见,哪怕罗德里赫从他那里收来的房租从漂亮的新钞变成了用毛票和硬币凑出来的一叠,基尔伯特则信誓旦旦地赌咒自己看见过亚瑟沿着大街兜售鞋带和刀片。谁失业不是一样要为生计奔波,哪怕他们每个人都知道亚瑟曾以自己的工作为傲,可当老板发你周末场电影或者橄榄球门票用来暗示下周再也不用来上班时也只能苦笑。
他的逞强和沉默延续了整整六个星期,他们都以为整个漫长而炎热的夏天都将会小心翼翼地维持这个平衡,但谁也没想到打破它的是亚瑟自己。
起因是一小块火腿,安东尼奥小心翼翼的模样让留在家里的几个差点以为他偷来了黄金,当然对西班牙裔的安东尼奥来说也确实是。他得意洋洋的宣布这块是黑脚猪制成的高级货,有钱也买不到,就算是已经发酸也一样。或许是他的态度他的某个用词又或者根本没什么拿的上场面的理由戳中了待业青年敏感的心,亚瑟臭着张脸把他从头到脚冷嘲热讽了好一通。安东尼奥自然不甘示弱。他们的关系一直称不上多好,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几句也称得上是日常,可这一次局面却因为长久以来的压抑而没能控制下去。很快基尔伯特看不下去加入了进来,弗朗西斯自然也没能跑掉。
然而他们太低估了亚瑟的实力,哪怕他从来没有踏上过不列颠的土地可嘴里不带重复的形容词也证实了他永远都是那些尖酸刻薄的英伦绅士的后裔。在学校里只学会了溢美之词的弗朗西斯最先败下阵来,基尔伯特仗着自己修过讽刺文学撑得比他稍微久了那么一点点,但仍然被亚瑟那酷似“当掉你全年份课程”的魔鬼教授一样的眼神击溃,最后只剩下街头出身的安东尼奥倚靠长久以来的经验顽强地固守阵地。但亚瑟凭借丰富的词汇量和清晰的逻辑依然牢牢占据上风。他们从火腿肉一路吵到独联体和工人运动,最后嗓子全都干得说不出话。一直试图规劝却插不进嘴的伊丽莎白才终于找到机会开口:我一直以为吵架是女人才会干的事,你们就不能用男人们的方法解决问题吗?
伊莎你的意思是……打架吗?
弗朗西斯不确定地问着。听到这个词的安东尼奥眼睛骤然亮了起来,捋起袖子跃跃欲试。那边基尔伯特已经揪起亚瑟的领口。拳头还没挥下去后脑就挨了伊丽莎白重重一击。
死男人婆你想干什么?!
男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又不止这一个。伊丽莎白边说边大步迈进了厨房,从厨柜最深处摸出来一个没有标签的普通瓶子,她拨开瓶子的木塞,动作太重险些把它砸碎。一股呛人的酒味猛地弥散开来,所有人都木楞楞地呆在了原地,要知道他们平时连啤酒都不怎么沾得起,突然闻到这么重的味道几乎不适应。
回头我来向罗德里赫解释。她豪气千云地扯过了几个杯子。来吧……谁先喝趴下谁就输。
这确实是个好方法,闻着杯子里烈酒的气味谁都没再像小学生一样的谩骂。酒不知道是什么牌子说不出的辛辣,一杯灌下去嗓子里就像是有把火在烧。但他们都喝得挺尽兴,一边数落对方的不是一边变着法把自己也说得惨兮兮,大概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互诉衷肠,反正醉了以后说了什么也不会有人想得起来。在那个时候只要想醉,哪怕一滴酒也能让你的理智断线。
于是事情的结局是罗德里赫和路德维希回到家时这群人全都倒在客厅里七歪八斜鼾声冲天,唯一还睁着眼睛的建筑师趴在桌子上紧紧抱着那个空瓶子絮絮叨叨地说看吧你们全都不行你们全都比不过老子,失业就失业老子才不可怜老子才不用你们可怜……哎哟罗德里赫他们全都太废啦你也过来喝一点……
路德维希看着这个货真价实的醉鬼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他的历史老师扶住他的肩膀低下头和蔼地说:请先回楼上的屋子里去吧,这里我来处理就好。
小孩子发誓他再没见过比这更让人背后发凉的微笑了。
无论怎样酒这个词一段时间内都成了禁语,发起脾气的罗德里赫几乎要把所有人赶出去。后来他们知道那瓶酒来自于街区里一个斯拉夫人开的杂货店,大鼻子的店主偷着卖不合法的私酿伏特加,罗德里赫图便宜买了一瓶。后来在一次闲聊里他得知那个大鼻子的姐姐在医院做护工医用酒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掺多少水再拿出来卖恐怕也全凭手感。偷偷说着这些的店主揉了揉一年到头都发红的鼻头,像个乡下农民一样的朴实憨厚。而罗德里赫不动声色地付了钱就再也没去过他的店。
知道这一切的亚瑟不由得感叹怪不得一瓶酒就撂倒了他们所有人,不过为时已经太晚。他在冬天快来的时候把所有的刀片留给弗朗西斯刮胡子,自己则用全部的积蓄和一身西装抵押换了张去纽约的车票,决定和几个合伙人自己创业。站台上只有刚巧放假的伊丽莎白前来送行,姑娘笑眯眯地对他说你知道吗亚瑟,在他们搬进来之后我才第一次知道你也能笑得那么开心,就好像我也第一次知道你也能像现在那么难过。啊,我也从来没想过你那么能喝——以后也别输给别人啊。不然他们三个绝对不会同意。
你被他们的情绪感染了,难道不是吗,亚瑟?
亚瑟看着她的脸坐在座位上愣了半天,一直到火车开出了站台,窗户玻璃有道缝流进来的风刺得他脸颊生疼,包厢里是几个回家度假尚不知艰辛困苦的学生。他听着他们聊橄榄球校队聊联盟赛聊参军兵役聊身材好的乘务员他看着他们嬉笑打闹少年不识愁滋味心里默默地翻腾。最后他点点头说了一声是的你说的没错的时候,夜晚的费城已经在几百公里外他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地把霓虹闪烁出一片星空。
彼方华灯初上。
你哪会提前知晓你将在哪里停留。
6.
日子慢悠悠地一天一天往下过,日历每撕下来一个月都会被罗德里赫小心地收成一叠,写字太多的职业造就了教师先生攒废纸的习惯。却没想到这大大的方便了贝什米特兄弟,路德维希在上面演算数学题,基尔伯特则喜欢用它们打草稿,结果那天他开窗通风蹩脚的句子和不成文的灵感飞得满天都是,基尔伯特带领弗朗西斯和安东尼奥一起出去追,罗德里赫则在身后不停嚷嚷您这个笨蛋先生简直太浪费。
你少给本大爷啰嗦,等着瞧!早晚有一天本大爷的名字会和茨威格排在一起的!
弗朗西斯听着这没品味的拌嘴不置可否,安东尼奥把拍到脸上的一张纸片拂开傻呵呵地问了句茨威格……是谁?
是个一页手稿就能交齐我们三个一整年房租的人。弗朗西斯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说明。并确定这个解释足以让安东尼奥立刻对其肃然起敬。
亚瑟搬走后楼梯下的储物间又空了出来,弗朗西斯和安东尼奥彼此争执了好几轮也没决定谁搬去那个比起阁楼也大不了多少的小隔间。最后他们一致决定把地方让给路德维希,反正他早就到了和哥哥挤不了一张床的个头。基尔伯特看着他俩说弗朗西斯也就算了他比本大爷还穷……安东尼奥你小子不是怕冷?
可俺更喜欢有人搭个伴呢。被点名问话的人抓着头发笑得极为真诚。每次他一这么笑无论理由有多么可笑或糟糕都能得到默许和原谅。弗朗西斯私下很是羡慕这个能力,要知道就连罗德里赫都没对安东尼奥说过什么重话——那可是伊丽莎白才有的待遇。
说完这句两个三天两头被教师先生像教训中学生一样批评的成年人一起感慨哀叹。基尔伯特随即把这段对话写在旧日历的手稿上,他琢磨着哪天写在书里还可以用来向全美利坚的读者指责房东先生偏心眼。却哪曾知道他真的付诸实施时却连安东尼奥的上一次这么笑是在什么时候都忘记掉。
那不是一朝一夕就突然发生了的事情,也并非是多么痛苦而漫长的过程。你总是无法准确地说出一段感情滋生或一个故事展开的准确时间,就好像你也永远无法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收音机里的时事评论员开始花一些时间专门分析远在欧洲的一场战争会如何影响整个世界的格局。
西班牙内战的消息刚传来时安东尼奥就开始往家里写信,他太久没用母语,几乎是从记忆的深处往外一个一个拽出来那些已经生涩的单词,但是信封上那串地址却是信手拈来烂熟于心。他寄了一封,或许两封、三封,还有挂号信,却全部都石沉大海有去无回。后来基尔伯特看不下去他每天巴望着开邮箱的惨样,用一条香烟贿赂了在邮局工作的大学同学,叫着安东尼奥去拍了封电报。安东尼奥直到绞尽脑汁减掉字数时还在说他一家都是农民,只要地里有足够的粮食那么天塌下来都与他们无关,打出去电报也只是浪费钱。他边说边笑,笑得跟着他一起去的弗朗西斯几乎相信这会是事情最后的结局。人都是这样,总是愿意相信灾难不会降临在你们周围,总是愿意把最容易说出来的借口当作真相。
电报回文打回来的那天若不是伊丽莎白瞥见垃圾桶里的有废纸就顺手按罗德里赫的习惯把它捡起来恐怕谁都不会发现。姑娘头一次看起来那么惊慌失措,站在其他人面前捏着一张揉烂了又摊平的信纸无论如何都没办法组织起语言。
伊莎,冷静点。罗德里赫皱着眉头把那封短信接过来念给其他人听,声音却慢慢地低到听不清。信笺的内容很简单,不过是在一串死亡名单的后面提及一场轰炸的时间地点,程式化的连个节哀顺变都不愿意打。基尔伯特没听完就冲出了门,弗朗西斯晚了两秒钟鞋带都没系也跟了出去。在商店他们被告知安东尼奥今天根本没来上班,然后他们去他常去的地方,咖啡馆,电影院,他说廉价又好吃的餐馆……基尔伯特从来没有觉得费城那么大,弗朗西斯扶着膝盖不住地喘着气。我们会找到他的,会的,会的。他们不断这么重复着告诉自己。心却慌得连每一次跳动都仿佛没有着落,身体里流过的血液都仿佛是失却温度的冰凉。
奔波了几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在中央公园找到了他,日子变得景气了一些这里已经没有那么多流浪汉。安东尼奥坐在他们一起挤过的那张长椅上,似乎只是在发呆,夕阳洒在他身上暖融融的凄凉。他见到弗朗西斯和基尔伯特目光完全没有躲闪,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脸招呼他们坐下,然而之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安静地坐着。
弗朗西斯没有坐下来,靠着椅背站在旁边,一边偷瞄着安东尼奥一边和基尔伯特打眼色。银发青年对他的挤眉弄眼完全不予理睬,他坐在安东尼奥身边同样沉默。他们都在等待,等着应该开口的那个人说第一句话。可是谁应该第一个开口却都心里没底。
弗朗西斯开始觉得气氛无法忍受了,他喉咙滚了几滚,想好了不下七种台词却不知道该用哪个做开场,还在犹豫的时候他眼角余光瞟到了基尔伯特紧握的拳头,越来越紧越来越紧,然后突然松开了。
基尔伯特站起来,揪起安东尼奥的领子,冲着他的右脸一拳打了下去。
拳头控制过力道,但那一定还是很疼,安东尼奥猝不及防地被打趴在地下,弗朗西斯看着基尔伯特冲着他嚷嚷你跟我们说啊你哭出来啊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他妈的哭出来就好了啊你他妈为什么不哭!连自己什么时候拦住基尔伯特第二波拳头都不知道。
而安东尼奥愣愣地看着基尔伯特。大脑一片空白做不出任何反应的表情。直到基尔伯特骂累了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他扁了扁嘴唇。冲上去抱住了德国人的肩头,哇地一下哭了出来。
他一边哭一边用西班牙语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弗朗西斯和基尔伯特听不懂。没关系听不懂也没关系,说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他哭湿了基尔伯特唯一一身西装衬衫的袖子,被抱着的那个人不在意,因为他也在流眼泪,嘴巴里骂着不干不净的脏话。弗朗西斯看着他们两个人叹了口气,站在旁边拍着他们的肩膀。后来变成安东尼奥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基尔伯特看着他俩时不时抽泣一声。他哭了好久好久,弗朗西斯后来听到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说着俺没家啦怎么办俺没有家啦俺想回家俺想存够了钱就回家的怎么办啊俺没有家可以回了怎么办……俺没有家了,没有家了。
而他们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安东尼奥哭累了昏昏地睡过去,睫毛上挂着眼泪,整个人没有重心似地挂在基尔伯特肩膀。弗朗西斯握着他搭在旁边的一只手,用自己的手心一下下抚平凉得像冰一样的手背,嘴唇里流出的呓语连起来像是在唱母亲小时候的催眠曲,小得几乎像是只说给自己听的声音。
没事,没事,没关系,会过去的,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会过去的,会过去的,不会有事的,没关系,没关系,没关系,没关系,没关系。
没关系。
我们都在这里。
7.
炸弹从天而降将现实夷为平地最多不过几秒,同样的过程却要在一个人的记忆里花上一辈子甚至更长。
安东尼奥因为旷工被炒了鱿鱼,去领最后半个月的薪水时因消瘦而凸出的颧骨和脸上厚重的黑眼圈吓倒了他所有的同事。他在阁楼上整夜整夜的失眠,有时候弗朗西斯深夜醒来问他有没有事时会侧过脸微笑,压低了声音说弗朗俺没事,俺没有事……弗朗西斯叹口气,伸出手盖住他的绿色眼睛,说那就闭上眼睛,好好睡觉。他点点头,很听话的闭上眼睛,说好。
弗朗西斯问过他如果我们没有找到你会怎么样。安东尼奥诚恳地回答:俺不知道。或许会偷偷爬上一节不知道开往什么地方的火车,就这么一声不响地离开,去弗吉尼亚或者卡罗来纳。他说他不敢冒险偷渡,回西班牙的轮船在战时怎么可能还像他来的时候那样方便通航。
更何况,回去的话又能找到谁。
他并没有把最后这句话说出来,而听着他们说话的基尔伯特钢笔停在纸片上久久没移开,洇出一大片蓝黑色的墨点。
几个星期后弗朗西斯在一家贺卡公司找到了工作,为即将到来的圣诞节设计贺卡与明信片,薪酬丰厚只是离罗德里赫住的地方有点远。基尔伯特持续不断的投稿终于让他交到了好运,杂志社虽然没有刊出他的文章却同意让他来打杂顺便偶尔写个短评。临近年底弗朗西斯越来越忙,加班的时候几乎赶不回来。上司在公司宿舍给他排了个床位,他合计着先住到忙过去这阵子,阁楼上他猫着腰收拾行李的时候安东尼奥在一边笑呵呵地给他帮忙。基尔伯特站在走廊接过他们传过来的大件小件。有时候灰尘落下来呛到鼻子里咳得他流眼泪,安东尼奥探了个脑袋下来嘲笑他的模样,基尔伯特握紧了拳头做了个要你好看的架势。
俺再过个把日子也要搬走啦。然后他没头没脑地冒出来这么一句。
……搬去哪里?基尔伯特松开了手,不断地挥开眼前的尘土。
华盛顿,罗维诺辞了职把房子卖掉啦,他和他弟弟一起在那里开了餐馆,要俺去帮忙呢。
而弗朗西斯坐在阁楼上背对着他打着包裹,欲言又止到了最后也一直都没有开口。他们都明白一切早晚都会结束。
基尔伯特交的最后一次房租也没比他们晚多少时日,那一次还闹出了不小的笑话,那个月他在记账用的本子上点错一个小数点,发现即使领了工资也没有余钱用来付给罗德里赫时已经太晚。
德国人引以为傲的守时信誉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威胁,他第一次觉得安东尼奥和弗朗西斯搬出去的多么不是时候。回到家他站在门廊面对着罗德里赫的目光,结结巴巴地摸索了半天终于从衣兜里找出了物件,故作镇定地在对方诧异的目光下递了过去。从书桌里抬起头的路德维希习惯性地捂住了脸。
……先生,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
罗德里赫睁大了眼睛看着他和手心里四四方方的小玩意儿。
基尔伯特支支吾吾了半天说这是邮票啊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我知道这是邮票,我也看清楚了它的面值,您难道想告诉我,要靠这个交房租吗?
……你,你可以等它升值!
罗德里赫看了面红耳赤的德国人一会儿,然后笑了。
我会等的。
他的房东这么说。
后来等到邮票真的值了那个价,基尔伯特还专门想过写封信寄过去,他试着在信里用当初的嚣张语气说怎么样本大爷现在再也不欠你一分钱啦。也再也没有语法错误啦。虽然名字还是没能和茨威格排在一起但离那一天不远啦……写着写着那支旧钢笔就突然没有再出水。他把它拆开洗了好几遍笔胆也只能用笔尖划拉出几条撕破了信纸的线。
他不得不承认他是终于修不好它了。
他想起来弗朗西斯曾经拿着这杆笔和安东尼奥打赌它最多能用多少年。那个时候是在火车站,他们送安东尼奥到站台,天气暖洋洋的就像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那个早春。安东尼奥说俺猜十年弗朗西斯觉得太长特别以主人的性格来看最多六七年,基尔伯特打断了他说本大爷可宝贝这杆笔!他比弗朗西斯你那身衣服还贵!至少还能用二十年!
他们说着说着就一起哄笑,然后抱住彼此的肩膀。安东尼奥静静地用西班牙语说了句什么他们没听懂。然后他分别拥抱他们,用最简单的言语向彼此道别,然后笑着提着那个轻便的行李箱赶过去验票。箱子提起来里面的铁盒子哗啦哗啦直响。那响声丁丁当当地晃过了整个候车大厅。弗朗西斯拿出一盒烟问基尔伯特要不要来一点。然后他们发现身上的火柴受了潮怎么也划不着。只得学着投机取巧的中学生一样干巴巴地叼在嘴里干嚼。
那个时候他们都还会笑,知道结束却不知道分别其实是多么重要。日后回想时他们会好奇那句西班牙语是什么意思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对方的卷音是怎么上挑。一如你不知道是否能再次相见,真到相见时又该用哪种音调。
又怎么想到当赌约终于有了结果时他竟然都找不到方法告诉他们你们全都输给了本大爷,这支笔不多不少刚好用了二十年。
可事实上他们当时就连赌注都没有下。
你瞧,你可以不是随时记着他们的名字,你也会在某个转角就突然想不起一句不成调子的歌谣,你或许不记得有需要履行的承诺事实上也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承诺。可事实上你记得的却仍比你想得起来的要多。是谁说过生命像一条长河,记忆的鹅卵石被冲刷得剔透光滑永远都会在那里。一个微笑可以勾起你的回忆,一个似曾相识的手势可以让你明白对方的善良,而一个声音则让你知道颠沛流离的时候,会有人握住你的手,说,没关系,我们都在这里。
那么其实只要一句话,就可以把我们送去远方。
END
【罗小黑/风息中心向】明日的风 01
**本质是风息个人向,以亲(大)友(型)交(话)心(疗)为主,全员登场,直球cp描写少,但欢迎细品
**是上次《用伪剧透流看完大电影第二部》 的后续,努力降低了信息差和阅读门槛,但仍不可避免地混有原创角色和私设,请注意
**时间轴是众生之门篇2-3年后,小黑已成为执行者,因为动画的小黑怎么看都没法立刻上任,姑且把时间弄宽松了XD
00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
**本质是风息个人向,以亲(大)友(型)交(话)心(疗)为主,全员登场,直球cp描写少,但欢迎细品
**是上次《用伪剧透流看完大电影第二部》 的后续,努力降低了信息差和阅读门槛,但仍不可避免地混有原创角色和私设,请注意
**时间轴是众生之门篇2-3年后,小黑已成为执行者,因为动画的小黑怎么看都没法立刻上任,姑且把时间弄宽松了XD
00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博尔赫斯《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01
风息姑且住在无限的灵质空间里。
说是姑且,其实也有小半年了。
“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不必客气。”
风息出院那天,无限骑着小电驴来接他。
众多行人微妙的眼神里,他黑着脸跨上后座,刚开出几十米,便听到了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谁跟你客气!洛竹他们呢?我想跟自己兄弟们待着!”
“抱歉,没得选,是会馆的决议。”
无限淡淡道。
“如今他们的危险评级与你不同,日常能碰面已是宽限了。未经通报擅自同居,只会给彼此添麻烦。”
几句话呛得风息哑口无言,只得将臀部往前狠狠一挪,权当是无声的抗议。小电驴的车座载两个大男人本就勉强,此刻更是狭态尽显。
无限倒是无所谓,十几年车技,站着也照骑不误,何况他还载过更大只的。
不过,许是从后视镜中看到豹子的忿忿不平,他也适当放缓了语气。
“等到你的审查通过,经济独立,自然随时可以搬走。”
“你最好从现在就计划起来。”
当天傍晚,风息就搬进了无限的旧宅。
他倒不讨厌这地方。木屋形制古朴,顶上绿意葱茏,石崖上垂下的飞瀑汇入一汪清池,与小桥的造景相映成趣,至于廊前屋后排布的十来个灯笼,更是电气时代难得的一抹异色。
风息走进里屋,坐在床边整顿行李。物件不多,证件卡券,纸笔文具,换洗衣物,用惯的旧手机,会馆发的挂历和生活指南,一张便条,上头用小姑娘特有的圆润字体写着“爱用不用”,附了个气鼓鼓的狐狸头。
还有一盆紫露草,是洛竹探病时捎来的。
他是容易认真的妖精,下了决心便会全力以赴。
挂历从崭新空白到满满当当,也只过了半日而已。
02
周一周三,去市里打工。
凭着俊朗的脸蛋,风息很快在一家咖啡馆找到了工作。店长极力推荐他当服务生,还许给他额外的三成薪水,但风息执意要做前台。
这也难怪,要他陪着笑脸东奔西跑,不时还要合个影营个业,未免太勉强了。倒不如安分一点,借着肌肉记忆收银、记账、装杯,落个舒适。
他看着人类把一杯杯又黑又苦、冒着热气的植物萃取液喝下肚去,一度满心纳闷。直到某次,拗不过店长坚持,他尝了几口加糖的拿铁,疑惑才总算稍稍解开。
和酒有点像,但会让人更清醒。
明白的代价是舌头烫伤,以及一夜无眠。
周二周四,去洛竹和紫罗兰的花店帮忙。
他在里屋修剪盆栽,听自己的义弟陪着小花妖,在店门口说说笑笑。有时他听见一声“谢谢惠顾”,抬头看时,便见到两三位来客取了花去。
“大多数花你们都能催生,生意应该更好才对。”
他跟紫罗兰说。
“那倒不至于。我们能做的,人类其实也能,他们有温室,还会品种改良。”
小花妖擦了擦汗,笑着回应。
“要说有什么特点...我们养的花,灵质会更充沛些。就算客人们不知道,能让他们提起精神,同样很好啊。”
非洲菊,康乃馨,香水百合...星星点点的淡粉和鹅黄顺着人潮远去,连柏油街道也染上了四季的芬芳。
周五周六,去见见故友。
叶子原本差点要去搬砖,结果阴差阳错,找到个健身教练的活,凭着一身小麦色的坚实肌肉,结识到不少同好。值得一提的是,自从风息去健身房看他那天起,新注册的女会员人数翻了好几倍。
阿赫去当了时尚顾问。也亏他能把真实的态度藏那么好,一口一个“靓男”、“姐姐”,把销售业绩整得赏心悦目。偶尔也有执行者来光顾,问及交易细节时,阿赫坚称自己没用任何能力。
闵先生想添一把新二胡,风息便陪他进山、逛集,挑合适的木材,小徒弟毛毛晃悠悠跟在后面,宛如祖孙三代。
他有太多故友,每一个都曾教会他生存的技能。风息常想,是不是这样的经历造就了他的“豪夺”,也留给他深深的歉疚。
至于周末,小白家的厨房还等着他打下手。
自从偶然尝过无限的手艺,风息便想方设法要替小黑做做饭,补偿他饱受摧残的肠胃。他听说这户人类家庭接纳了小黑,于是乘上城际高铁,以小黑表亲的身份前去拜访。
当然,是在车里,不是车顶。
城市交通线四通八达,居民区布局分外陌生,进单元楼更是流程繁琐。风息暗骂人类的小题大做,但当他和前来迎接的小黑在楼道里碰面,又看见他身后人类兄妹热情的笑脸,心中芥蒂便消解了几分。
妖精常去人类家叨扰、同吃一锅饭的时代,毕竟是存在过的。
所幸百年以来,刀砧锅铲的变化倒不算太大,风息幼时偷学的一套还能派上用场。他在灶台间忙碌,小白则好奇地穿进穿出,时不时还问些问题。
“风息公园的大树是风息大哥变的吗?”
“对啊。”
“风息大哥的头发这么长,打理起来会不会很麻烦?”
“呃,我想还好?因为有擅长水系的同伴在...”
“风息大哥做什么工作呢?和小黑的师父一样是执行者吗?摇滚歌手?摩托骑手?”
“......”
对着一个孩子闪着憧憬光芒的双眼,告诉她自己是自由职业,还在会馆留了案底?
面前粉发的小姑娘乍一看纯真无暇、大大咧咧,其实很擅长洞察情绪。关心你时像件小棉袄,提起问题来却也一针见血,若不是有小黑帮忙打圆场,风息怕是已被破防了许多次。
让人不由得怀疑,天然和天然黑之间根本没有界限。
到了后来,风息索性不再回答,直接夹起一块刚炸好的年糕或鱼排,堵住她的小嘴。
众生之门的日均游玩时间为三小时,
刚一上线,便有预料之内的十数个人影奔他而来,锋芒毕露,烟尘散乱,伴着一声声挑衅和呐喊。
“接招吧,杀人不眨眼的紫色圣诞树...咕哇!”
“会走路的融号机器,今天是你的死...唔!”
“运营的爪牙,报应到了...噗!”
“过激环保主义...等等我错了不要过来啊!”
说真的,关于这些花哨称号的含义,风息顶多算一知半解。他只是看不惯踩着同类上位的行为,便专挑红名玩家揍罢了。
偶尔他也会去教训教训新人杀手,或是把无缘无故破坏场景的家伙种进地里。固然结仇无数,却也收获了一群拥趸,在论坛里自发建立起讨论版,分享与他的“宝贵邂逅”。
人类时而喜欢循规蹈矩,时而又欣赏率性而为,当真令妖精费解。
自己应当是在充实度日吧,风息想。
他不止一次看到执行者们交头接耳,说什么“就算是馆长见了也会欣慰”,俨然已给他贴上了改过自新的标签。
也好,有事做总是好的。
倘若太过空闲,一刹那就会产生想死的念头。
03
关于身上的伤疤,风息一直隐瞒着。
以左侧胸腔为源头,暗红色的疤痕呈辐射状蔓延开去,宛如树木的残根。从上臂到脊背乃至大腿,说是体无完肤也不为过。
“应当是强行散灵的后遗症。”
“你看,最明显的几处疤刚好和当初冒出树枝的位置对应,就算行动能力大致恢复了,体内的结构撕裂一时半会也好不了。”
“总之不要乱用灵力,好好调养。”
逸风如此判断道。
自从风息被会馆接手以来,一直由逸风负责他身体方面的检查。
风息看不惯这个年轻妖精身上的现代气息,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愿为难一个温柔的家伙,便维持着最低限度的配合。
对精通化形的妖精而言,衣物不过是身体的延伸,体检时的脱衣也秉承自愿原则。相处数月后,风息才向逸风谈起自己的疤,而逸风也回应了他的信任,让这件事成为二人间的秘密。
毕竟是外观严重度远高于实际的伤,就算告诉小黑他们,也只会徒增担心。
但有件事连逸风都不知道。
那伤疤最初要小得多,形态也远没有如今狰狞,更像是有个枯萎的人形,从背后伸出手将他环抱。
人形离去了,拥抱的印记却残留下来。嶙峋的双掌在他胸口交叠,掌印之下,如今正传出健康的心跳声。
半年前,龙游曾一度遭到外来势力的入侵,其规模之庞大、来势之迅猛,一度使执行者们难以招架。在会馆的卷宗中,这次事件被命名为“众生之影”。
最后,会馆出动了包括无限在内的三位神明,加上若干民间妖精的倾力帮助,才勉强使事态稳定下来。
该事件的主谋是名为“神泪”的妖王。他本是VR游戏——众生之门的策划之一,拥有着与游戏相连接的特殊灵质空间“迷局”,与会馆合作紧密。然而他的另一层身份,却是隶属于非法集会“万魔”的干部。近百年来,该组织以娱乐科技集团的形式渗透进人类社会,最终在资源充足、时机成熟时露出了獠牙。
神泪抛弃大限将至的肉体,将自己的人格和能力写入游戏,以全服boss的形式存活下来。同时,由他的部下携带着外放固化后的“迷局”,安置在风息公园的大树附近。
以风息的树根为媒介,神泪抽取龙游大地上的逝者记忆,灌注到众生之门的废弃账号数据中,创造出的黑影军团几乎无穷无尽。与此同时,数以万计的玩家在boss战中败北,意识却无法退出游戏,完全沦为了神泪掌心的玩物。
倘若这一进程得以继续,黑影便会与玩家现实中的肉体融合,龙游将在哀鸿声中落入万魔掌控,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妖精之城”。
所幸最坏的结局并没有成真。神泪败于无限和小黑师徒手中,黑影军团随之退却,加上会馆与民众的通力合作,事件的负面影响也被压到了最低。
风波平息后,执行者们在大树附近发现了昏迷的风息。
“...根据现场人员供述,结合观测到的灵质反应,推断是神泪的行为大幅推进了该区域聚灵进程,同时亦触发了’豪夺’的机制。随着神泪的散灵,其部分修为亦被树木吸收,令风息得以复生。”
“现场执行者发现风息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入中心医院,秘密收治。”
因其苏醒后神智清晰,态度较为平和,并主动分享了被附身阶段获取的万魔情报(具体对话记录与情报查证结果见附件2),决定适当减轻其处理力度,在治疗流程和观察期结束后,交予执行者无限进行后续监管。”
会馆的档案里如此记述道。
非常详实,但并不完整。
在复苏前半梦半醒的朦胧中,那座朝向碧海的山崖上,风息究竟见到了什么,又听到了什么,只有他自己明白。
风息不曾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但他也明白,一旦自己再度选择沉睡,从神泪那里得到的情报就无人传达。龙游会遭难,而他将无能为力。
“只要能让他们知道...就算是那个和稀泥的会馆,也一定会做点什么。”
那一刻,理性的考量盖过了犹豫和成见,风息使出“豪夺”,抢走了神泪的灵质空间。
神泪用树根为媒介制造黑影,无形中也替风息完成了聚灵。踩着妖王性命铺成的阶梯,年轻的妖精再度踏上了故乡的大地。
仅是出于一时的血气方刚,正与他离开时一样。
04
现在想来,自己或许是中了神泪的算计?
要让一个利他主义、甘于献身的人活下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让他背负上别人的命,连带着一系列“非他不可”的责任。
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既像是祝福,也像是束缚。轻如鸿毛的自我顷刻间变得重若千钧,他已做不了自由的风,仅能一边匍匐前进,一边面对喧闹而陌生的世界。
不是不想死,而是不能,痛苦便也随之而来。
在街上走路时,会感觉到陌生面孔的海潮呼啸着袭来。
给植物浇水时,会想着索性成为树海根部的一堆腐土。
他仍不习惯接受他人的善意,身体的瑟缩总比假笑快上一拍。好不容易学会了融入氛围,却又会因为偶然的一瞥,再一次从全世界抽离。
柏油和水泥的路面,往来车辆的尾气,霓虹灯,显示屏,小广告,印刷招牌,塑料垃圾,气球拱门。
全部全部,陌生又可恶。
“众生之影”事件后,万魔的行动日益猖獗,无限也因此公务缠身。每天他依据日历安排,在指定时刻放风息进出,随后便杳无踪影。两人相处半小时以上的情况,一个月也轮不到几次。
身处灵域中,四面八方均为异界,域外的龙游似乎近在咫尺,但在无限离开时,又变得远在天涯。
漂泊无依。
风息想。
小黑与无限同乘木筏、泛舟海上时,会有类似的感觉吗?
大约不会的,因为他们有彼此可以倾诉。
油然而生的感情无处倾倒,渐渐被熬成一壶沸水。
而冲动正如烧融的铅液,顺着血管流淌,散发出焦糊的气味。
好几个夜晚,风息从梦中惊醒。
无限走前会调好空间内的日夜,虚幻的月光透过窗棂,汇成原木地板上明亮的一滩。
屋中寂静,他也无心睡眠,便出门闲逛起来。
搬来后不久,他就将紫露草从盆中移出,栽在门前。蒙受空间内灵气滋养,昔日的盆栽已繁衍出一片花海,三瓣的蓝紫色小花低着头轻轻摇曳,不时凝出几颗夜露,垂泪似的滴落,激得清池里涟漪回旋。
风息穿行在花丛间。白日里见过的人影,朦朦胧胧地在眼前摇晃,至于记忆里逝去的身影,此刻也牵着他的衣角,一同游荡在无人的夜里。
然后他开始奔跑,以妖的姿态。
黑豹矫健的身姿在幽暗中疾驰,脚掌带着万钧之力踏着大地,四野空茫,永无尽头。
外人眼中徒劳的宣泄,在风息眼里,却是对过去那一场场反抗战的重演。
他仍想怒嚎,仍想解脱,要用日复一日研磨锋利的爪和牙,像撕开棉絮般,毁掉这座人类的城。
因为那是伪善的,虚有其表的,建立在妖精和自然的痛苦之上的...
是这样...吗?
如果从一开始就下足狠手,人类是不是不会得寸进尺?
未必。孩子们首先会哭,然后逐渐长成流干眼泪的大人,提着日新月异的武器,跟着父辈卷土重来。
如果多斟酌一下言辞,小黑的选择会不会更皆大欢喜?
很难。小黑已懂得辨别是非,况且现在的情况才更接近“皆大欢喜”。
如果拿出十分、二十分的力度,能否突破无限和会馆的阻挠?
无望。他尽力了,他们很强,世间没有所谓天庭,却有同样高不可攀的大能们存在,无限,哪吒,都仅仅是浮出海面的冰山一角。
风息甚至想掐住神泪的脖子,将人偶少年瘦弱的身体砸在地上,咬着他的咽喉,问他何必要救自己,送给自己一条想死都难的命。
“因为你没有当恶人的天分呀。”
假想中的神泪笑容依旧,声音却属于七十年前被烧死的岭南少女。
四千多年的岁月,六十次死而复生的疲劳,他已经完全成了一具盛满爱憎的空壳,如佛堂泥塑般背负着祈祷者的欲望,讴歌着不存在的幸福人生。
即使落难的不是风息,是素不相识的其他妖精,神泪也依然会去救的。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犯错和作恶,能不能一概而论?
应该不行。
人类会渴望更好的生活,妖精也会。
想前进就难免犯错。
想学会用火,就多半会烧焦什么。
想走得更快,便先学习奔跑,接着是骑乘、制造,在此过程中,摔倒,相撞,受伤,再稀松平常不过。
待到能力熟练了,日子好起来了,再回头纠正之前的错,类似的想法,他也有,大家都有。
一次次从同类手中抢夺能力时,必然有过。
前进和探索无罪,不懂反思,不知悔改,不怀敬意,毫无节制和底线,这才是大恶。
人类越过那条底线了吗?
存在于历史中的冲突和过错,需要现在的全人类承担吗?
水泥和柏油是为了更坚固的房舍,绿色牌照的电动汽车愈发多了,屏幕和灯管有专门的场所废弃回收,广告开始逐步脱离实体的媒介,印刷招牌比手写的更加耐久,新型塑料已经能够充分降解...
他们在犯错,也在改。
那么也许,这场战争担不起“善恶”“大义”之类的名义,而是出于立场之分,利益之别,数量之差,种族之恨...
以及,迁怒。
以此为界,一切重演通通结束,结局不曾改变半分。
无处可指的利爪,终于刺入风息自己的身体,在胸口留下一道长长血痕。
然后,新绿的竹子,不知不觉从身边滋生的竹子,完全不受风息差遣的竹子,会一次又一次把他拖回现实。
轻拽住衣角,拍打着肩膀,纤薄柔软的叶一圈圈将伤口包扎。
待到他反应过来,一切早已被收拾妥当,唯有身上的伤疤在不断蔓延,直到织出一张网,牢牢兜住他疲惫的心。
风息记得,他出生的森林旁有一条小溪,平日里清澈见底,时有鱼儿游动。不过,一旦遇上连日暴雨,混着泥沙的浊流便会翻涌不定,透出一股难以捉摸的恐怖。
昔日嬉戏纳凉的好去处,顷刻间变得污秽湍急,一度令年幼的他惊惶。然而长大后,风息开始明白,河水总会变清澈的,他只需要耐心等待,给它足够的时间去沉淀。
他何尝没有见过人类的善呢,曾有人类爱他、敬他,视他如近邻。无数个夜晚,他们点起篝火彻夜狂欢,那时,无论人还是妖,大家看起来都一样,都只是普通的“朋友”。
可惜,妖精喜欢把真性情写在脸上,但人类不会。随着时代变迁,他们越来越擅长打造精致的假面,将动机和立场一层层埋藏,成为妖精们读不懂的“怪物”。
水会变清,但又有谁能让人类回归纯粹?众神做不到,天子做不到,如今的会馆,还有躲在钢铁巢城里的政客们,似乎也做不到。
明明已尝试着划清界限,宛如旧日般的温馨光景却又追上了他。
或许为了那特别的几个人,他还愿意再等。
可他等得到吗?
散灵时的那份决绝,似乎是回不来了。
风息只希望,在掌心的温存幻灭前,他能迎来某种转折,或许是一次相遇,一场战斗,
或许是更为强烈而明确的,一个坚守的理由。
届时,他便能再次下定决心,选好自己该走的那条路。
05
转折的前奏来得比预想中早。事实上,风息差点就成功再死了一次。
地点说巧不巧,正是在风息公园。
对于这个用他命名的公园,风息始终怀着复杂的情绪,这是他抗争后得到的小小战果,一小片属于妖精的乐园,却又是他过往的墓碑,埋葬着那段狠厉偏激、不择手段的过去。
更何况如今人类浓度也严重超标。
“...完全成了网红吸猫打卡点啊混蛋!谁允许的?”
风息用新学的词汇冲无限大喊。
“会馆联合市政府,圈了个保护区出来。”
“猫和绿化你应该都喜欢吧,有何不妥?”
无限耸肩。
总之风息还是决定去看看,能断个念想也好。
他是在清晨到达的。天色微明,林间还有未散的雾霭,公园仍算寂静,几位晨练的老人打着太极,早起的旅客刚架起摄影机,此外还有一支小学生队伍,被家长和老师领着,来参加公益植树的活动,年纪虽小,却也秩序井然。
如果二十四小时都如此静谧,倒也不坏。
可惜,根据他在树里头意识模糊时积累的经验,最多再过一个时辰,就该闹起来了。
人类的声音像极了白噪音,想睡觉时倒很亲切,待到醒来之后,听听音量全开的版本,一个字,烦。
有一出没一出地想着,风息忽然感到胸前一股冲击,是个女人,大约三十岁,急匆匆从小路另一边跑来,结果径直与他相撞,一时跌坐在地。
“要不要紧?”
没有理会风息伸出的手,女人先是用含糊破碎的声音道歉,随后又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丢出一串连珠炮似的询问。
“这位...这位先生,有没有见过我们家小昊?他穿黄衣服...黑裤子...头发卷卷的,今年念小二...很白净很乖的!见过了就知道!您有没有...有没有看见,求求您...”
“抱歉,没有见过。你找别人吧。”
风息面无表情地回应。
询问无果,女人只能怅然走开,去寻找下一个可能的目击者。
连自己的幼子都看不住?人类在这方面始终没长进。
风息暗自有些不屑。但兴许是多年战斗的本能作祟,他还是集中精神,探测起灵质的反应来。
自从风息脱离后,公园中央的大树就成了空心木,尽管枝叶依旧繁茂,却有一道宽约两米、深十几米的裂缝贯穿其上下。
游客们往往选择自下而上观赏,顶多再顺着楼房废墟,往上多爬几层。若没有专用器械的帮助,根本不可能到达树顶,更别说打裂缝的主意了。
可现在,树干顶端却出现了两个反应,并不断向裂缝逼近。反应之一相对微弱,另一个却分外强烈,而且...像是妖精?
日头已逐渐升上林梢,女人的额上汗珠密布,哀求声也带上了哭腔。园区保安已经赶来,却也只能例行公事,仔细盘问,一时半会指望不了进展。
风息微微颦眉。
如果是普通的走丢倒还好,可一旦有妖精参与,纵然警方介入也是徒劳。
况且眼前这骚乱,和公园实在太不搭调了。
...做点什么吧,为了清净。
风息选好一处相对隐蔽的角落,发动了御灵系能力。
借助树丛掩护,新生的植株晃晃悠悠上升,载着他来到巨木顶端。果然有一名面目陌生的妖精,此刻正立在枝条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我还以为谁呢,是风息大人呀?”
妖精没有毛发,取而代之的是层层叠叠的楔形鳞片,勉强拼凑出发型的轮廓。脖颈和手腕同样遍布细鳞,皮肤呈现出青白色,衬得那对灵活转动的金黄竖瞳越发夺目。
“自我介绍一下,小的名叫隐色,默默无闻的冷血动物是也。”
“蜥蜴啊。”
一语道出其本体,风息将注意力移向对方的左手。
失踪的男孩正被隐色拎着领子,整个人悬在半空中。
他虽已悠悠醒转,却因颈部压迫而无法出声,只能用一双盈满泪水的眼,哀求着对面的紫发妖精。
毕竟风息长得更有人样嘛。
被看得有些心虚,风息避开男孩的眼神,与隐色四目相接。
“来这儿有何贵干?你可不像有爬树吸猫的闲情。”
“这儿是片福地,连续有两位大妖于此陨落,想必灵质充沛。小的也想沾点机缘。”
“只是...没想到烈士原来成了逃兵?”
隐色冲着风息笑,金色的瞳孔眯成了两弯月牙。
“至于这孩子,您能当作无事发生么?要知道连会馆都默许食人族的存在,何必搅混水呢?”
“放心,我自有办法脱身,不会给您添麻烦。’小孩调皮不懂事,去自然公园玩时失踪,遗体在空心树里被发现,警方呼吁家长严加看管...’”
分叉的舌头舔着男孩的脸,后者呜咽着,落下大颗的泪珠。
“瞧瞧,连新闻标题我都想好了。”
风息眉头紧锁。
对方虽然话中带刺,说的却不无道理。现在他身体尚未复原,若是贸然打起来,不论胜负如何,消耗都不会小。
更何况,被挟持的是人类。
假如对方在获救后反咬一口,自己恐怕也百口莫辩。
先放他走,然后联系无限,这是最稳妥的做法。
可是...
风息再度打量起被抓的男孩。
也就七八岁吧,比当初的小黑大一点,深棕色鬈发,黑眼睛,长得倒确实白净端正,和他妈妈说的一样。膝盖有瘀血,多半伤到了关节,跑不快。
隐色说他擅长脱身,就是说他至少拥有机动性、潜行能力、同伙掩护、进食速度、情报消除中的一项。
论正面比拼,自然无人比得过无限,可追击又如何呢?万一来不及的话,赶不上的话,幼小的生命就会被...
被他给,活生生地...
他想起了小黑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我拒绝。”
强压下心中的五味杂陈,风息正视着隐色,一字一句说道。
“人类的警力一旦出动,公园几天乃至几个月都不会有宁日。”
“这里生活的其他妖精,没理由为你的任性买单。”
“呵呵,看来谈判破裂咯...那就拿去吧!”
提议被拒,隐色却仿佛十分欣喜,将手中的男孩往前一抛。
如此果断的松口,着实超出风息的意料。他接住男孩,稳稳当当放在地上,再抬头时,已不见隐色的踪影,连同灵质的反应都消失不见。
真逃了?
本能告诉风息,没这么简单。
他示意男孩噤声,随后半蹲于地,一手扶住树干,闭上了双眼。
生灵系•迷彩。
对于食人族妖精而言,隐匿的技巧有千千万万。即便如此,隐色仍对自己的能力抱持着绝对自信。
体温无限趋近于外界温度,每一块鳞片都模仿着景物的色彩与质感,连气息也压抑到极致,毫无疑问,他已与周遭的环境同化,成为一枚不可见的凶刃。
其实他还通过一些渠道,入手了屏蔽灵力的新型药物,完全可以无视掉外界干扰,肆无忌惮地狩猎人类。
但他偏不,那是杀鸡用宰牛刀,单方面的蹂躏还要借助外力,未免过于无趣。
同类与同类的较量,血与血的交融,这才是药物发挥作用的舞台。
比如现在。
隐色三十岁时的冬天,曾有个狼妖看他瘦弱,想教训他一顿,收个跑腿小厮。
结果,一击不中,反而被他挖出了灵核。
隐色当然没有结果掉狼妖,他还没蠢到为一个白痴触犯戒律。他只是当着狼妖的面,舔舐、把玩着那枚灵核,待到对方快不行了,再把灵核随手往回一塞,扬长而去。
他听说那狼妖捡回一条命,但自此萎靡不振,最后竟被人类给狩猎了。
与他何干?反正总要死的。
但隐色记住了那天茫茫的大雪,记住了狼妖体内散发的热气,以及看到他解除隐身时,那心胆俱裂的神情。
生命终结,灵质消散,自然便一了百了,可在那之前,那些血啊,肉啊,挣扎着不愿离开的魂灵啊...
要多温暖,就有多温暖。
隐色无声地笑了,他仿佛已看到自己撕开高傲妖精的胸膛,也掐灭了男孩眼底最后的希望。
然而,就在他维持飞扑势头、直取风息要害之际,耳边却传来一阵话语声。
“你不爱硬拼,真是帮大忙了。”
下一秒,隐色身下竟凭空生出一段合抱粗的树桩,狠狠砸中了他的腰。这一顶可谓势大力沉,不说五脏六腑瞬时如翻江倒海,就连脊椎都错位了好几节。
这还没完,树桩迎风便长,隐色的身体被顶在树桩和大树主干间,形成一副两面包夹的态势。
待到藤条完成了捆绑,树桩的压迫这才解开,隐色像个提前上市的粽子一般跌落下来,摔得七荤八素。
“咳哈!方才...你做了...什么?”
“你以为这棵树怎么来的?”
风息稍稍俯身,紧盯着隐色,如今他成了居高临下的一方。
“自己身上停了只蚊子,光用摸的就能知道。你确实能消除掉一切痕迹,但消不掉实体间的’触摸’。”
“啧,该死的天才...”
“收手吧,还来得及,不然...”
“不然怎么?送我去会馆?”
隐色呕出一口血沫。
“我早就想说了,你还真够虚伪啊...风息大人!居然说什么...赶走人类,夺回妖精的家园?”
“去你的吧!真以为我们愿意在黑球里陪你过家家吗?没有人类杀着玩的龙游,连屁都不是!”
“想来妖灵会馆有一点好,知道如今的妖精没可能离开人类,便索性顺水推舟...你呢?一个自毁情结溢出来的小娃娃,嘴上一套,心里一套...敢来代表我们的利益!?恶心!”
他的牙齿打着战,好似撕咬着什么无形的东西。
“谁稀罕你种的树?你保护了些什么?两边不是人的家伙,你就该在那天死个干净!”
“...我...”
沉甸甸的嘲讽和指责击中了风息的心。
他想反驳,想说不是这样的,我会用领域把龙游建设得更好,好到能让所有妖精都心甘情愿留下来,但当他看见那双烧着病态狂热的金瞳,又看见男孩不知所措的表情,风息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惧。
迄今为止积累的某些事物,似乎正在缓缓开裂。
近百年来,风息心底的“妖精”和“人类”,已逐渐沦为两个空泛、对立的概念。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只要将妖精全部划为“同伴”,自己就有了一人成军的勇气,与之相对的,只要给全人类打上“敌人”的标签,便不必再承受无谓的良心折磨。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他做得并不好——他终究没能杀死一个人类,而被他伤害、与他分道扬镳的妖精,不计其数。
他想保护龙游,保护自己的家。
洛竹、虚淮、天虎、阿赫、叶子...他会倾尽心力,为他的家人们,造一个家。
但他始终漏判了一个“如果”。
不是“如果失败”,也不是“如果能重来”,而是“如果成功”,之后该如何收场。
领域之内,对人妖相处抱着不同主张的妖精,他们会作何反应?作为领域主人的他该如何服众?赶走吗?还是索性杀了?有一次就能有第二次,像对待小黑一样?
至于领域之外,普天之下,其他的生灵,他们弄不到第二个领域,却要面对越发紧张严苛的人妖关系,他们的家在何方,又该去向何处?小小的一座石头城,能装下那么多苦么?
“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他见过这句话的,来源已记不清了,大约是洋人的皇帝说过,兜兜转转传到中国,写成戏本,再由台上盛装的戏子念着。
起初风息不解其意,后来又用它当了人类自私的论据,可现在想来...
疼。
是实实在在的,物理层面的疼痛。
灼烧感顺着疤痕,流遍他的四肢百骸。
呼吸艰难起来,肺泡几乎要被撕裂,心脏的跳动分外嘈杂,连鼓膜都被震得隐隐作痛。
中毒?不太可能。木系妖精对毒的抗性极强,但凡生物体分泌的毒素,在他们眼中都不过尔尔,何况他没有负伤。
除非是以前的伤。
隐色仍在歇斯底里地谩骂,但风息听不清他的声音。痛楚一波接一波冲击着大脑,短暂的意识空白彼此连缀,像胶片中损毁的关键帧,在雪花屏上映射出荒谬的光景。
沉浸在奇特的漠然里,风息看见隐色的腕关节扭出异常的角度,硬生生挣脱了束缚。
骨骼断碎,肌肉与软骨绞成一团,隐色的动作却没有停下。他用手指颤颤巍巍捅入自己的耳孔,一根细如发丝的弦,便从他的颅脑中被揪了出来。
蜥蜴妖精脑袋一歪,彻底昏死过去,那弦却激射而出,仿佛有意识一般,直指不远处惊魂未定的男孩。
风息只看见男孩的身体一倾,哭喊着跌向大树的裂隙,而细弦触到外面的光线,便顷刻化为飞灰。
来不及多想,他忍着痛一跃而起,虽然接住男孩,却止不住下落的势头。方才的反应竟顷刻间抽空了他的灵力,生成的竹子堪堪缓冲了几秒,便不堪重负地断裂。
二人就这样从十几层楼的高度摔了下去。
...自己会死吗?
下落的时间理应很短,神经系统却把每一秒成倍成倍地拉长。
耳边风声呼啸,风息感觉到男孩的手攥紧了他的衣襟,他想说点什么,却已力不从心,唯有思绪随着时间流逝,持续地,持续地延伸。
讨厌人类的妖精,想死的妖精,为了救人类而死?
真够讽刺的。
以会馆那群家伙的多事程度,说不准会给他立个碑,刻上类似的内容,什么“见义勇为”,“舍己为人”、“千古留名”,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何况这孩子也未必能得救。妖精都吃不消的高度,人类更是难以幸免。当场没命还算轻的,怕就怕落下一身伤残,被折磨个几天几夜,硬生生和救援队错过。
反正都要死的话,至少让他保住点什么啊...
风息将男孩护得更紧,让自己的背部朝下。
疼痛已不太重要了,不,应该说已经消退了?可下落中的二人来不及关注,仅是紧闭着眼,身子贴在一起,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他们当然也就没有看见,苍翠的光点在他们身边游离,萤火般打着转儿,最后聚成方正而扁平的形体,仿佛有什么正要被孕育出来。
一声闷响后,风息失去了意识。
06
“哥哥...”
隐约听到了谁在呼喊。
风息知道,天庭和地府并不存在,所以他暂且还活着。
身体依旧作痛,却只是出于单纯的摔伤,比起先前令意识溃散的痛苦,显然要轻松得多。
不仅如此,风息发现身下的触感坚实,却丝毫不硌人。想来也是,就算他脱离了,也不代表整棵树都变成空心,总会有一点木髓留着,负责支撑主干。
正是残留的木髓充当了缓冲垫,替他们吸收掉坠落的冲击力。实际的下落高度,大约也就四、五层吧,要不了妖精的命。
还有,四肢和脸似乎暖洋洋的...这就不清楚原因了。
总之,先醒来吧。
“哥哥...大哥哥!”
刚睁开眼,迎接风息的就是一张哭花了的小脸。
方才情急之下,他把男孩护在了怀里,如今就算想挣脱也使不上劲,只能任男孩搂着他的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软软的头发蹭着他的下巴。
“你刚才一动不动,我还以为你要死了!不过你打退怪物的一招好酷酷哦,是怎么学会的啊?你是神仙吗?妖精?变种人?超能力者?有没有别的同伴?我也能像你一样砰地变出一大堆花草树木吗?因为暑假的画图日记真的好难写,我想养牵牛花但它长得特别慢...”
停停停,咋还是个话痨呢。
风息感觉头又开始疼了,于是用沙哑的声音挤出几个字。
“...安静,让我,静一会儿。”
男孩乖乖闭上了嘴,风息得以观察四周的状况。
一块棋盘静静地躺在不远处,但风息暂时无心关注。他稍稍支起身子,确认男孩的身体无恙,随后又尝试着活动四肢。
伤势应当没有大碍,可为何还是动不了,是被压住了吗?
具体的触感...会动,很暖和,毛茸茸的,充满弹性,还有长条状物体一甩一甩,莫非这是...
“喵。”
忽然,风息听到一阵微弱的猫叫声。
他朝声音的方向看去,终于发现了暖意的源头。
一大堆新生的魂灵和妖精正簇拥在他身边,抖动着半透明的娇小身子,给他反哺灵力。肩头和胸口残留着温暖的触感,是三四只仔猫依偎在他身边,伸出小而粗糙的舌头,替他舔舐着伤。
他曾见证过这些小生命的诞生、繁衍,也曾用树木的姿态替它们遮住骄阳。或许从那时起,它们就记住了他的气味。
风息曾经疑惑过。
自己能够复活,真的只是因为神泪吗?
整整六年,散去的灵质渗入土壤,归于大地,成为新的生命,即便再怎么努力地去收集,也可能一无所获。
可如今他好端端地待在这里,从身体到记忆都全无偏差。他的行为宛如如殉道般惨烈,后果却温柔得匪夷所思。
原因很简单,他的灵质,龙游分毫未取。
龙游习惯了奉献,却不擅长索取,更不懂记恨。
所以风息要替她去恨。
总有一天,作为妖精的他会被遗忘,落叶似的被车轮碾碎。当众人念起“风息”这个名字,脑中浮现的会是一个符号,象征着曾经难以调和的矛盾,还有无法追回的时间。
参天巨木的枝条迎着光,根却深扎进幽邃的地底,绿荫之下,所有人都在欢笑——倘若上面已看不出他的模样,便是最好不过。
但如果...龙游根本不希望他死去呢?
【请留下来。】
再一次,故乡向他敞开了怀抱。
她是风息的故乡,妖精的故乡,也是人类的故乡。对叛逆予以包容,对伤害报以理解,若有孩子真心地在乎她,她便会回以春风化雨的爱。
【请留下来,看着我,与我们在一起。】
风息抬起左臂,轻揽住离自己最近的那只猫,漆黑的皮毛让他想起小黑。
他挤出一些笑容,尽力不惊吓这些小家伙,安安静静地,躺着。
天气很好。透过残垣的裂缝,风息看到了蓝天,那亘古不变的澄澈与高远,正和几百年前所见的一样。他记得幼小的自己拿着刚摘下的莲蓬,与虚淮并排坐在树荫下,细碎的光影投在他们身上。
阳光是暖的,猫和男孩是暖的,划过脸颊的微咸液体也是暖的。
看啊,自己终归守住了一点东西。
“我当然会留下来啊...”
自己的生命,已经不仅仅属于自己一个人了。
躺在生他养他的大地上,风息无比真切地感受到这一点。
“哥哥,你在哭吗?妈妈说男子汉不能随便哭的。”
“...开心时也会哭,你现在还不懂。”
“还有,留下来是说我们要住在树洞里吗?妈妈会担心欸。”
“收声!马上送你上去!”
至于他是怎样背着男孩回到树顶,又是如何被感知到灵力而来的无限一把扛起,连着隐色一起急匆匆送回会馆,被男孩的家长用何种方式千恩万谢,有哪些亲友吵吵嚷嚷前来关心...
全部全部,都是后话了。
07
“从池塘里捞到你那天起,我就知道你不安分。”
虚淮说。
“冰系的物质灵很不活跃,心里反复记挂的,脸上却显不出来。”
“谛听在时,倒还好。除此之外,是悲是喜,都无处言说。”
“那一日起,一切却开始不同。”
作为四人中的年长者,虚淮永远是一副沉稳、可靠的姿态,默默地守在后方。百年相伴造就的默契下,他们为彼此倾尽全力,为同一个理想而奔走,虽无血缘,却胜似血亲。
风息以为,虚淮理应比他更眷恋往昔。夺回故乡,同时也是在报答恩情。
然而,当他们二人在闵先生的院里并排而坐、就着曲声长谈,当他从洛竹口中得知这些年虚淮的动向,风息发现,他其实没那么了解虚淮。
冰做的妖精既没有执念,也不渴望回报。
仅仅是倒映着家人的愿望,如明镜一般。
“...既然如此,何必陪我冒险?”
“你坐在我身旁,毛还湿漉漉的,笑着说精灵鱼漂亮。”
“于是我想,为了让这孩子替我欢笑,我什么都愿做的。”
说出这句话的虚淮,在旁人眼里仍是一副冷相,转瞬即逝的那抹微笑,只有风息看在眼里。
二胡声悠扬,奏的是《万年欢》。
“背上的伤?不要紧不要紧。”
洛竹说。
“倒是风息你...这疤怎么来的,不打算解释下吗?”
突如其来的雷阵雨打乱了进货计划,花店三人组拼死抢救店门口的盆栽,搬运大把大把的花束,其效率之高爆发力之强,令送货员也瞠目结舌。
终于,他们成功把雨帘关在了移动门外,这才放下心来,开始处置湿透的衣服。
紫罗兰先进了卫生间,洛竹拧着衬衫的水。花店里灯光很暖,风息的神经一时也松弛下来,以至于在脱上衣时,完全忘了掩饰伤疤的事。
面对惊愕的洛竹,风息正急急忙忙搜寻着借口,眼睛却透过对方半透明的湿衣,捕捉到他肋下一处陌生的伤痕。
不对,有两处,三处,更多,更多,远远不止。
风息慌忙查看起义弟的后背,所见之物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众生之影”爆发时,是洛竹带着小黑赶赴公园中央。
平素乐天的洛竹,那时却爆发出空前的强韧。他变化出的藤蔓高可参天,为小黑开辟出一条道路,自己却体力不支,跌入了浩浩荡荡的敌潮中。
盲目的影子们将愤懑发泄在洛竹身上,用刀砍,用牙咬,待到天虎烧退影子,将他拖出来,他早就变成了血人。
“...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又何尝告诉过我?你的计划,小黑的能力,你的觉悟,我全部都...”
洛竹的表情很陌生,像是在发怒,又好像随时会哭出来。
“我讨厌置身事外的感觉,讨厌极了。”
“风息,我们是兄弟吧?兄弟之间...到底有什么好隐瞒?”
对了,最初是自己耐不住寂寞,一直想要个弟弟,后来捡到了同样木属性的洛竹,便开心得不得了。风息清晰地记得,那天是出梅的日子,有一道虹桥挂在天际。
属于那个雷雨天的回忆,则全部都含糊不清——兄弟吵架总是来得快,去得更快,正和雨一个样。
风息应当是道了歉的,因为洛竹笑了,唯一铭刻在他心底的,是雨止天晴、走出花店时,天边熟悉的彩虹。
“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白被杀过...风息你别紧张,我是说游戏里啦!”
小黑说。
“但是,游戏也不比现实好受。”
从孩童长成少年的小黑安静了不少,风息隐约能猜到其中的缘由。
他看着眼前年轻能干的执行者,脑中想的却是当初那只活泼小猫,被他安排的人类逼入绝路,颤颤巍巍地与他手牵手,在他的豪夺下白了头发,委顿在地,蜷缩成僵硬冰冷的一小团。
小黑越是强大,风息的心越会隐隐刺痛。
“你本不必战斗的”,他知道自己不配说这句话,甚至不配出现在小黑面前。
不过,小黑会主动去握他的手。
“师父说我还小,以后还会有许多重要的时刻等着我。”
“但我总觉得,无论再重要的时刻,没法和喜欢的人共度,就没有意义了。”
“我不擅长告别,所以我希望,你们都能在我身边。”
每当十指相扣,对方的心跳也会传过来。
游离的两颗心吸引着彼此,渐渐已分辨不出,谁才是流浪的一方。
“风息大哥,关于’死’的事,我还是不太明白。”
小白说。
“睡在土下面的人和被留下的人,哪边会更寂寞?”
尽管会馆已将消息封锁,风息还是拜托鸠老,打听到了“沈”的葬身之地。当他捧着紫罗兰挑好的花,穿过一排排大理石碑的阵列,却发现有个意料之外的人率先到了。
粉红发丝照例扎成马尾,鹅黄连衣裙轻轻飘扬,名叫“比丢”的团鼠坐在她肩头——即使无视脚边那束白波斯菊,她本身就是一朵明亮盛开的花。
只不过,这朵小花神色黯然的样子,风息还是第一次见。
“大家都还记得他,念着他的好,也想告诉他,现在的自己活得很幸福,已经不会随便哭了。”
“可是,怎样让他听到呢?”
风息依然没法回答小白的问题。
他蹲下身,把二人带来的花朵理成一束,整整齐齐摆好,又像蜻蜓点水似的,碰了碰女孩的额头。
“...听不到的话,就试着笑给他看吧。”
“小黑说过,小白的笑带着光,大家都看得见,也都会喜欢。”
然后,风息就收获了一个名垂罗小黑作品史的笑容。
08
“自然灵质的循环维持了上万年,支撑起无数的物种和文明,其调节能力之强,或许远超出你的预估。”
“如今人类和妖精开始学会各退一步,更是个好兆头。你可以暂时不相信人类,不相信自己,但也可以试试看,对自己的故乡多一点信心。”
阿根坐在长凳上剥着豆角,声音慢条斯理,手上的动作却片刻不停歇,小段小段的碧绿月牙铺满了瓷盘的底。
什么思想境界?人类的学堂教得这么深吗?
风息想多问几句,却又莫名觉得眼前少年不可随意试探,索性咬咬牙,从阿根手里分来一半豆角,一边帮着剥,一边伺机套话,完全没留意身后罗太太的姨母笑。
“搞啥啊,你自己的问题,告诉我我也没话可回...呼,算了。”
“其实不也挺好么,会烦恼就代表在思考,重回人间走一遭,不求有收获,至少也能把恩怨理清,毕竟当初我同样...可别会错意咯,神话有一大堆都是虚构的,不准瞎揣测!”
哪吒的话虽然呛人,但没有恶意。他很大度地示意风息坐下,看他玩新上架的联机动作游戏。风息看着哪吒花两小时捏脸,十分钟过教程,半小时开荒,十分钟买装备,半小时boss战...
然后在五分钟内被一个叫“山新”的入侵玩家打得连妈都不认识。
血量快见底时,哪吒顺势把手柄往风息手里一丢,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
“输的是你不是我,对吧?我可不会输给人类小姑娘,喂,说话啊?”
回应他的只有沉默。
“唉...风息你要知道,会馆没想过拔去妖精的鳞爪,只是希望你们收敛锋芒罢了。你还有大把时间,未来也离不了你们年轻一代,大家一块摸索,总能寻到条出路的。”
“若是心里烦闷,就来我这下下棋吧。帮你的那位前辈知道你在努力,想必也会欣慰。”
鸠老的苦口婆心,在妖精圈子里可谓赫赫有名。一句句的劝诫宛如霰弹枪齐射,打得风息无力招架,赔笑着出了洞府。
大志则倚在门边,心想师父关照的这紫毛妖精还有点小酷,干脆自己也留个长发,看着更有游戏里那副英姿飒爽样儿。
“别苦着脸啦小哥,你可是周边孩子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帮他们逃离了施工噪音扬尘污染的毒害呢!”
“被我烧了殛了的恶人多得很,你绝对是最不易燃的一批,所以放宽心,来点好康的,嗯?”
被尊称为“灵官大人”的红发男子翘着二郎腿,把桌上平板朝风息一转。风息瞅瞅屏幕上女子偶像的热舞,又看看一旁埋在公文堆里的黄发跟班,顿觉一个头两个大。
“...真难想象,你这种家伙居然是掌管公平正义的神。”
“别抬举我了,不过小保安一个。”
“何况正义难免拖沓又盲目,还得指望你多加油。”
王灵官压低墨镜,朝风息眨眨眼,狭长的伤疤仿佛也在微笑。
他的寻访还没有结束。
从相熟的妖精口中,也从陌生的人类与神明口中,风息听到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对人妖关系的期许,偶尔还有几句咸淡各异的鼓励。
老君和他忠实的看门人,钻钱眼子里的墨镜馆长,长着蝙蝠翅膀的小男孩,东北口音的老虎一行,与他有兄妹相的贝雷帽姑娘,带着龙骨面具的半裸男,一老带两小的植物精灵,奇怪的漫画家和原画师...
脚下的大地无穷无尽地延展开去,龙游,灵溪,记忆中小小的石头城,如今也居住着无数鲜活的生命。
或是年迈,或是稚嫩,但每一张面孔...都那么的光辉夺目。
09
“与所有人类和解是不可能的事,连人类自己也无法做到。
无限说。
“能试着与自己和解,便已经难能可贵。”
他们正身处金利大厦的天台。
这是龙游市最高的建筑,霓虹与车灯在下方交织成耀眼的回路。对现代化都市而言,车流好似输送养分的血管,而远处的风息公园,则是维系着生机的肺叶。
不远处,小黑正在执行抓捕任务。
他展开夜云般漆黑的翼,追击着同样翱翔的隼妖,两道身影彼此交锋,映着灯火,倒像是在星海中浮沉。
“和解吗...说得未免也太好听。”
风息苦笑着,压了压翘起的头发,目光却投向身边悬浮的棋盘。
“我只是不急着死了。”
“明明痛苦完全没有减轻,但我清楚,现在的自己,活着才有用。等到啥时候能把这小玩意易主,再走也不迟。”
“那便代表你懂得了隐忍和担当。”
“切。”
沉默一会后,风息再度开口,话题却不知不觉换了。
“...无限,他们说你曾是将军。”
“没错。”
“你打过多少场仗?”
“不计其数。”
“战争的牺牲,是不分长幼的吧。倘若发生在闭塞的城里,是不是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老人,也一个都逃不掉?”
风息轻敲着棋盘,指甲在方格间留下浅浅的痕迹。
“士兵本就有一半是孩子。至于闭门之战的结果...多半不会乐观。那意味着他们要面对里外两批敌人,门外的敌军,内心的恶意。”
“譬如张巡守睢阳,孤城无援,血战十月,粮草断绝,遂以老弱妇孺为食。”
“城破之时,生者不逾五百,所食人口两三万,人心终不离...然于事无补。”
无限平静地叙述着。
他的语气云淡风轻,吐露出的文字却鲜血淋漓。
“据说,老君开辟蓝溪镇,便是为了避免相似的悲剧发生。”
“纵使君王和将领,也没资格替所有人做决定。选择的自由本就属于民众,老君便将它还了回去。”
“...好一个’没资格’。”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妖精本不必偷偷摸摸,躲在人群中间?”
“妖精当然可以不混在人群里,但后果...我真的担得起吗?”
“性子最温和的弟弟也遍体鳞伤,往日的家园笼罩上几千几万的影子,如果这还算不上战争...我开始害怕,以后该怎么办?”
风息倚在栏杆上,俯瞰着万家灯火。
“无限,我变软弱了吗?”
“用人类的话说,这是’成长’。”
“看上去似乎是变弱了,但面对着珍惜的人与事,却会显得比谁都强。”
“此前此后,几十几百年的彷徨和艰辛,总有一天都会溶解干净。需要的只是机遇...还有时间。”
“就像往咖啡里加糖一样?”
“比那更好,因为我喝不惯咖啡。”
是是是,你就惦记着红烧肘子吧。
难得的心声吐露被毁了气氛,风息下意识想揶揄两句,可话到嘴边,又始终开不了口。
他看着无限,无限则望着远方。
小黑已结束了战斗,正朝他们飞来,神态里写满自得。
晚风清凉,风息察觉到无限赞许的目光,还有微微翘起的嘴角。
他忽然发现,最强的执行者,其实是很爱笑的。
10
“风息啊,你有一份难能可贵的傲气。夺回故乡,为妖精安身立命,用这样的大义作为理想,很不错。”
“可你的同伴们又如何呢?他们追随你左右,是因为深信同一个大义,还是说,仅仅是珍视你,感激你,希望你能幸福?”
“你许诺给他们的未来,他们想要么?”
“你会觉得我窝囊吧?空耗几百几千年的岁月,居然还拘泥于这么短浅的东西。但没办法,老糊涂就是这样子,成不了大事,至少想着留住人心。”
“你的身边,也依偎着许多颗心呢...要试着听听他们的声音么?”
风息其实不觉得神泪窝囊。
聚灵后不久,他就遇上了虚淮,之后又添了洛竹和天虎,妖生的头个百年,他是过得安逸而幸福的。
他因此明白心的温度、情的重量,如今更听到了神泪所说的那种“声音”。
那是一阵阵连绵的呼唤,是离别后漫无边际疯长的思念,层层叠加,缕缕纠缠,久久回响。
宛如潮汐。
他有很多事想问神泪,问他是如何以不同的身份在异乡漂泊,问他该如何撑过那么多坎坷的岁月。
被人类抚养长大,被同族推入火坑,这个成不了神的妖王,把太多秘密带进了坟墓,只留下不同人眼中的边边角角。
偏执、溺爱、愚忠、狡黠、狂热。
还有孤独。
他们有着镜像般对称的悲哀。
风息觉得,自己已找寻到了不能死去的理由。
但继续前进的理由,要等他读懂生活,读懂凡人的悲喜和大能的坚持,才能真真切切地明白。
11
神泪自然是不会回答的。
但风息可以持续去感受。
从熟悉又陌生的龙游街巷里,从众生之门还原的旧日风光里,从小白每月都会去献花的小小坟墓里。
也从他手中的“迷局”里。
锁御师青丘说,这一方外放固化的灵质空间,有着介于能力和法宝间的奇妙性质。自从被“豪夺”取来后,便一直沉睡在他体内,直到前不久抽干了他的灵力,才终于显出形体来。
能力不发动时,“迷局”便与真正的棋盘无异。风息索性搬出无限存着的几大罐陶瓷棋子,自顾自地下起来。
他也会在聚灵时冥想,想像自己是广袤竹林中的一片落叶,借着风的呼吸飞上天际,俯瞰着家园。如何躲避落下的雨点,将至未至的秋霜;如何借助飞鸟羽翼扇起的气流,飞到更高处去。
当然,与规则明确的棋局相比,这些因素未免太随机了些。但风息总觉得,规则是有的,只不过,现在的他还看不见。
灵质的感知、控制、应用,本是无比精细而复杂的作业。灵气稀薄的大背景下,不少人类穷极一生,也只能摸到修炼的边界,能够洞悉天地,纵观山河的仙人,更是许久不曾增员了。
不过,倘若将土地像棋盘般分割,一块一块地观察推演,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是否土层深处也存在着交织的灵脉、涡流,一如墨线纵横,分开楚河与汉界?
日复一日,风息重复着聚灵和冥想,若是有了些感悟,便顺手放下一子。
偶尔,他会从梦境一角窥见那只熟悉的义手,从棋盘对面的幽暗里伸出来,皮肤闪着清漆光泽,指缝间的球形关节吱嘎作响。
起手,落子,连带着时光流逝,窗外的紫露草几度枯荣。
有什么正悄然改变着。
12
工作不能算稳定,收入却多了。
粉发小姑娘的嘴可能真开了光,自从某日风息打扫咖啡店,在角落里发现店长的吉他起,某种崭新的才能便开始生根发芽、迅速茁壮起来。
人们说舞台上的他宛如黑豹,暴戾而难以接近,可同样是他,却能在深夜打烊之际,即兴奏几段温和的乡村调。
“权当是送别这一天。”
风息说。
阅人无数的店长明白,他只是不好意思说“明天见”。
大约曾有两种矛盾的性子,同时存在于这孩子心底,彼此虚耗着。事到如今,才终于平衡了些。
随着手头宽裕,风息也有了自己的住处。
房间本身没什么特别,二三十平米,关键是周边绿化好,离公园近,步行到车站也就十来分钟,算是不少都市人青睐的类型。
搬家那天,无限和小黑、小白都来帮忙。两个小家伙在空间里头整理打包,无限负责开门转运。紫露草已开满无限的庭院,自是不可能全带走,风息便像来时一样,装了小小一盆去。
他将陪伴自己数十年的战袍洗净叠好,和会馆发的白T一起收进衣柜,然后打电话给阿赫,说自己想添置点衣服。
起初,阿赫还露出一副太阳西升的惊愕相,待到反应过来,便兴冲冲拖着他上街,一连逛了十几家店。
那天傍晚,风息揉着几乎散架的肩膀回家,手里已多了几个购物袋。里头有一件墨绿色的休闲夹克,搭配白色底衫与藏青牛仔裤。
阿赫吐槽他的品味太朴素了些,但风息觉得合身就行,况且颜色他也中意。
抵触着的人类的食物,可以用享受的表情咽下肚了。
风息特别喜欢那种叫可丽饼的点心。各种反季节水果点缀在洁白细腻的奶油间,对木系妖精来说也算不可多得的奇景,却被人类的技术轻松实现了。
手机换成了智能机,但摄影功能总用不熟练。
“拍照和狩猎是差不多的,只不过猎物换成了回忆。总之手拿稳,必要的话扎个马步...对,很好,别把小黑拍糊了,他一直想来这儿。”
无限如是说道。
四年前一度打得死去活来的会馆执行者,很多都成了熟人。
他会和偶遇的天介、兆岳点头致意,也习惯了被王灵官勾肩搭背地拖去看演唱会,再顶着满头满身的亮片彩纸回来,更不介意帮若水打听打听,出差的无限几时才有空闲...不再是“被要求做”,而是“自己想做”。
由他传达的情报,毫无疑问帮助会馆巩固了防线。众生之门依然蒸蒸日上地运营着,其中甚至多了不少“老顽固”的身影。
最重要的是,他掌握了“迷局”的用法。
托它的福,风息虽然没有入执行者的编制,消息却比执行者更灵通。每当入夜后,他单手捧着棋盘,于林立的高楼间穿行。熟悉或陌生的访客化为棋盘上大大小小的光点,一旦发现可疑,心念所及,身体就已到达,此后免不了一阵寒暄和问询...
...好吧,有时多少也掺了点拳脚。
“那张脸...是风息!你还活着!”
“当初还真以为你算条汉子,没想到还是当了会馆的狗...不害臊吗!?”
“说到底,连能力都要强抢别人的家伙,能是什么好鸟!”
诸如此类的辱骂,在风息心里已掀不起什么波澜。他从不属于会馆,仍旧是土地和森林的孩子,也依然想替龙游去恨,去爱。
他自认不算良善,却也无数次清点过自己的罪行,差不多该轮到其他人了。
更多时候,来的只是些小妖。
连化形都用不利索,仅是听了年长者的零星几句煽动,便一头闯进了人类的世界。没有见过多少人类,却总喊着“打倒人类”,不懂“会馆”一词的意思,却学会了“避开会馆”。
熟悉得惹人叹息。
借着这份童稚的掩护,是否有更多各怀私心的妖精,在夜幕下蠢蠢欲动着呢?
风息清楚该如何应付这种情况。
他会换上和煦的笑容,牵起他们的手,先找家好店填饱肚子。若水已很习惯和他交接业务了,若是兄弟们有空,还能请他们来飞个花、飘点雪。
小妖精们的眸子闪闪发光,满载着新奇和喜悦。他们还不知道,眼前亲切的哥哥姐姐们,究竟是被谁召唤而来。
会明白的,只要有合适的教育。
他们会明白,万事万物不能用好坏概括,但心中始终要留有一段准绳;也会明白,即使不是同类,也依然可以成为同伴。
有人的地方便会有情,情深缱绻之处,那儿就成了故乡。
但愿龙游能成为他们的故乡。
13
“风息啊,空的话请过来一下。”
这天,冠萱叫住了路过的风息。
“馆长有事找你。”
风息跟随冠萱走上阶梯、穿过长廊,尽头的办公室里,潘靖已经恭候多时。
贴身保镖羽夕取来一轴画卷,上面绘着一个被蝴蝶、飞蛾遮挡的女性轮廓,一旁空白处,用楷体写着“宵明”二字。
“她是神泪的旧部之一,也参与了当年的’众生之影’事件。”
冠萱翻着文件。
“根据记录,她的本体不明,只知道是精通生灵系的火属性妖精,表现为培养毒虫、操纵其自爆的能力。”
“她起初伪装成工作人员,混入众生之门的线下宣发,向玩家分发某种’纪念道具’。随着游戏内boss战的推进,该道具借着’增加挑战性’的名义,将一半玩家的防御和精神抗性随机转移给另一半,使神泪能更轻松地俘获玩家意识。”
“与此同时,她和另外两名妖精在现实中封闭公园,阻挠执行者行动,被总部增援和民间妖精联手击退。”
“当然,你的同伴们也帮了大忙。”
“还真是...新潮的做法,兄弟们也承蒙她’关照’了。”
风息冷嘲一声。
“之后呢?她是不是趁乱撤退了,直到最近溜出来搞事?”
“呃...其实还差一点。她带着另一名水属性同伴,从预留的入口逃进了游戏世界。”
“仔细一想,神泪是木属性,水、木、火能够相辅相生,火又能克金,恐怕从一开始,他们便计划好了三人合作,目的就是针对无限大人这个最强战力。”
“至于被抛下的那名妖精,只是个拖时间的烟雾弹而已,对计划的核心知之甚少。”
冠萱叹了口气,补充道。
“当时无限大人正与神泪缠斗,二妖的介入可以说防不胜防,虽说勉强应付下来,一条手臂却被宵明的火焰严重烧伤,幸亏小黑及时赶到,才不至于被趁虚而入。”
“连无限也!?”
听到这里,连风息也按耐不住惊讶。
他确实听过传闻,说无限的实力渐渐不如往昔,但记忆中那个所向披靡的执行者,那样深不可测的技巧和经验,实在不像是会被小辈得手的样子。
“众生之门是神泪灵质空间的延伸,在此之内,由属性相生的一位妖王、两名大妖打出的合击,恐怕都能和神明的搏命一击媲美了。”
“倒不如说,一边顶着多重克制,一边护住几万玩家周全的无限大人,才是真的强到离谱啊。”
冠萱拿出另一个较小的档案袋,里面是几张照片,拍的是一个邮包,以及大大小小的瓶子。
“在事件平息后的的第7天。宵明给会馆邮寄了一件快递,当时我们都以为是爆炸物,一边战战兢兢准备拆弹,一边派人顺着寄信地址去找。不出意外,她早就溜走了。”
“后来发现,快递里是若干瓶烧伤和砍伤特效药,还备注了’无限、洛竹先生收’,这也是她最后一次有记录的现身了...直至最近。”
“该说是讲究还是狂妄...”
一想到无限从在逃罪犯手里收到赔礼的场景,风息不由失笑。旋即,面上的神情却严肃了几分。
他当然不会因为这点亡羊补牢式的“善意”,就对宵明产生什么正面想法。恰恰相反,一个有能力也有手段,从行善到作恶,态度永远轻飘飘的家伙,无论敌友,都不能轻易信任。
“那么,这位残党重出江湖后做了什么呢?”
“目前看来,她在做和你一样的事。殴打有违法行为的人类和妖精,再把他们丢在会馆门口。但有一点不同,所有受害者的意识都变得不甚清醒,像是被强行抽取了记忆。”
“居然又是记忆?”
今天意外的答案有点多,风息想。
“是啊。你也知道,’众生之影’事件中,神泪展现出了用记忆培育黑影的能力。”
“尽管黑影的意识不够完整,却能灵活应用生前的六系能力,那已经是接近于’复活’的术了,更何况...”
察觉到自己失言,冠萱没有说下去,风息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
【更何况他确实复活了你。】
关于神泪的具体动机,在会馆里一直算灰色话题,场面一时尴尬起来。
“咳咳,总之,如今神泪的能力到了你手里,但宵明依然在收集记忆,一种可能是万魔还有备用的方案,能继续活用这些记忆。”
最后,还是潘靖率先打破了沉默。
“还有一种可能,她是在挑衅。’让知情者出来,让理解我的行为、与神泪休戚相关的那个人出来’,如是呼喊着。”
“连续两次位于事件中心的你,很大概率就是她的真正目标。”
潘靖轻抚着画卷上的名字。
“人与妖的平衡尚且脆弱,像是纸搭建的城池。你当初的抗争,便是在这座城内点燃了星火。”
“或许她就像只飞蛾,循着火光而来。”
“你们执行者总会及时出来灭火的,对吧?”
“我们会在火势燎原前采取行动。耐不了火的生灵占大多数,改变来得太快,未必是好事。”
“但无人有资格阻止你们燃烧。”
潘靖抬起头。目光相交之际,风息发现这位老馆长的眼神异常年轻。
他忽然想起无限说过,谁都有一段忧勤社稷的青春。
行至门口时,冠萱与柜台的值班员耳语一阵,后者拉开抽屉,给风息呈上一个小盒。
“无限大人留了一件东西给你。”
风息打开盒子,深蓝的缎面上躺着一块金属饰牌,铭文繁复,用银链串着。
“这块饰牌,是用’众生之影’事件中回收的某件法器重铸而成,无限大人往里面注入了灵力,以备不时之需。”
冠萱解释道。
“他还说,倘若你不情愿...”
“拿来吧。”
一把取过饰牌,风息将它戴在颈上,银链与合金碰撞,发出“叮当”一声。
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会馆大门。
冠萱目送他远去,朝那背影行了一礼。
“还请万事小心。”
14
换在从前,风息会对潘靖的话嗤之以鼻。
然而,事到如今,他发现会馆做的并不是嘴上功夫。他们当真用易燃无比的纸张,折成了小船,镂成了花灯,小心翼翼地包住那一团野火。
灯上绘着故事,船儿漂向远方,曾经灼痛的历史,如今却都成了明亮温暖的童话。
所以,宵明的真面目着实震惊了风息。
那分明就是一副童话破坏者的姿态。
她身穿笔挺的戗驳领女式西服、白色有领衬衫和长裤,脚蹬皮鞋。打理整齐的鸦青色长发在肩头披散,别说像妖精了,简直比人类还人类,分明是个刚下班的OL。
不过,圆框眼镜下隐约透出的朱红色虹膜,以及发间、颈部活物般扭动的蝴蝶结,还是多少留着些妖精的痕迹。
当然,最“吸睛”的要数她手里拽着的大块头。
橙红色的“王”字皮毛被烧得左一块焦、右一块秃,尾尖还留着滋滋作响的火苗,身上尽是蜂窝似的小孔,右耳更是只剩一半,似乎是被爆炸性弹片结结实实炸了一通。
风息认出,虎妖名叫烈巴,是会馆登记过的食人族。由于品行不端,一直没能得到狩猎许可。传言他最近开始和人类黑帮厮混,却始终找不到证据。
方才,风息先是被路旁一辆爆胎的汽车吸引。四扇车门的门锁被用量精确的炸药毁去,几乎毫不费力,他就从里面救出两个孩子。
之后,他顺着灵质反应和焦味,一路追到这条废街,看着烈巴的凄惨样,结合四周东倒西歪的人类混混,他多少也猜到了事情经过。
现实过头、反倒荒谬尽显的衣着,高效却恶趣味满溢的行事作风,这就是宵明留给风息的第一印象。
宵明放开手。
烈巴也顾不上灭火,连拖带扛,捎上小弟们逃走,原地只留下一溜呛人的青烟。
废街忽然就静了,只剩他们两妖面对着面。
“风息先生?”
宵明开了口。
大概是服饰显成熟,她的声音比预料中年轻不少。
“没错。”
“幸会。洛竹先生恢复得可好?”
她从怀里抽出一方纸巾,擦擦手上的烟灰,向风息鞠了一躬。
“说来惭愧,黑影的攻击欲望是视反抗的激烈程度而定,我们原本只想拖住会馆的诸位,却没料到会有民间妖精如此拼命...是我的疏忽。”
“不劳你费心。倒是你在干什么?”
“二流的虎妖成了人类帮派的头儿,害我憋不住笑,索性就教训他一顿。”
“我是说你来这座城的目的。”
宵明没有回答,脸上仍带着暧昧的笑容。她将左手举至与头齐平,攥着的拳头缓缓摊开,五指朝上,掌心正对着前方。
风息紧盯着她的每一个举止。黑豹浅紫的竖瞳朝阴影里望去,对上了那两点暗红的磷光。
宵明用相同的方式举起了右手。
风息将一只手藏在身后,唤出了“迷局”,灵力从他的足下出发,渗透进整条废街的土地、建筑。
只消找准时机,铺天盖地的藤蔓便会破土而出,将妖精少女围困在中央。
宵明的嘴唇翕动。
她说——
“我•来•投•降🌟”
“投降个锤子啊喂!”
风息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能发出如此歇斯底里的怒吼。直到其他执行者循声而来,一把拷住满脸堆笑的宵明,他的大脑依然嗡嗡作响,一时半会没法平静。
会馆忧心忡忡的逃犯就这么落网,真的...没问题吗?
15
这是一个关于“继续活下去”的故事。
想死的妖精遇见了不那么想死的妖精,与家人一起,与朋友一起,在石头城里生活的故事。
像是童话。
【但师父,我听说那两个妖精的前半生并不开心呀?】
【不如说...悲伤到直接结束也不奇怪?我认识的人说,那样反而比较美。】
嗯,给悲剧接上童话的下文,或许会破坏掉结局之美。
但悲剧之所以美,是否也有“事不关己”的成分在里面?倘若那是真真切切属于某人的人生,是否会有更多的观众站起身来,为主人公的幸福祈祷?
【...好像是这样。】
【如果他们就生活在我身边,我应该也会站起来的。】
哈哈,乖孩子,别忘记现在的心情哦。
人生的开端有时既狼狈又笨拙,不像是好故事的样,但我们愿意相信,它会以幸福收尾。
走过足够漫长的夜后,人们也会开始在现实中呼唤童话。
在那一天来临前,让我们先读着故事入睡吧。
XX
烈巴正在带兄弟们跑路。
他与现在这批人类下属,是在一条小巷里遇见的。
当时他正为会馆的禁令发愁,无精打采地闲逛,却正巧撞上了他们的“作案现场”。
虽说初见时,他们几个都被吓得屁滚尿流,但等到彼此混熟了,居然亲如兄弟。
从这群小弟的讲述中,烈巴开始明白,人类并非铁板一块,坏起来更是花样翻新,令妖精难望其项背。他只知道狩猎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却没想过猎物还能变成奇特的金属、纸片,变成屏幕上闪烁的数字,然后翻倍,翻倍,变成一整个纸醉金迷的天国。
他有力量和术法,他们有门道和科技,可谓一拍即合。
食人族未经许可抓人,不行。但他可以派人抓人,然后该割的割,该卖的卖,卖剩的再吃。托一位大佬的福,他还弄到了屏蔽灵力的药物,从此越发地肆无忌惮。
与人类世界的诱惑相比,修为根本不重要,够用就好。
这次地下交易他筹划了很久,本以为已经避开执行者,却没料到半路杀出个玩爆炸弹幕的疯女人。不仅货丢了,还捎上一辆没还完贷款的车。
正暗自诅咒着会馆和宵明,旁边的小弟却戳戳烈巴的腰,示意他抬头。
“头儿,你看前面。”
不远处的巷子里,一盏老路灯下,有个女孩站在那儿。
女孩看起来十三四岁,戴一顶黑色圆帽,满头灰发整整齐齐地盘成发髻,只从右侧鬓角垂下及肩的一缕。
她身穿带领巾的西式校服和短裙,套了件带拉链的白色卫衣,怀中抱着一把琵琶,时不时看一眼表,像是在等人。
“虽然小了点,也是个好胚子吧?”
“确实,倒真是时来运转...”
烈巴打量着女孩的装扮。
年纪轻轻,细皮嫩肉,衣物和琵琶的材质也颇为考究,似乎是刚从兴趣班下课的富家小姐。
要是能绑了,不仅能解决基本欲求,兴许还能大捞上一笔,杀杀这些天来的晦气。
恶向胆边生,烈巴确认了四周没有监控行人,随后卸下化形,露出狰狞的本相。
“喂,小姐,在等谁呢?”
身高两米有余的虎妖,大步流星地向娇小少女走去。
“...♪我的心底藏着一朵花儿,一朵小雏菊♪”
在烈巴的想像中,女孩本应惊得花容失色,任凭眼前虎头人身的怪物摆布才对。
但女孩没有慌张,甚至没有回话,只是唱起了一首英文歌。
一晚威严扫地两次,烈巴不由恼怒起来,狠狠捏住女孩的肩膀。
“小丫头片子拽什么鸟语!?老实点!”
血气上头,他动用了狠劲,女孩的右肩几乎要凹下去。
烈巴正有点担心女孩痛呼出声,却发现手感不太对头。校服下的肉体软如败絮,他的拇指竟整个下陷,和搭在女孩背后的四指碰在了一起。
“♪名叫黛西的姑娘种下了它,用不经意间的一颦一笑♪”
琶音清脆,女孩的歌声如旧,一拍不落。
烈巴终于察觉到了异常。
十几二十岁的人类正值年华,芳美而新鲜的生命力弥散开来,想藏也藏不住。食人族偏好青少年,也是有这一层考虑在。
然而,面前的女孩却没有流露出任何气息,连活物的反应都没有,仿佛一块路边的小石。平素嗅觉敏锐的他,竟需要小弟提醒才能发现。
寒意爬上了烈巴的脊梁。
他不敢与女孩对视,视线一路下移,停留在女孩手里的琵琶上。
琵琶有五根弦,此刻正流淌出清亮妖丽的音色。
“头...头儿?”
混混们只见前方头领的身子一顿,下意识地出言询问。
像是要应答小弟们的关心,烈巴艰涩地,缓缓地回过头去。
不,说“回头”其实不太贴切。
毕竟烈巴的躯干完全没动,唯有一颗脑袋被弦拉着,堪堪转了半圈。
头颈相交处血如泉涌,而头颅的眼睛、嘴巴,兀自一开一合。
“♪关于她是否也挂念着我,这还真是难以言表♪”
“♪而我仍盼望能一亲芳泽,与我迷人的黛西姑娘♪”
女孩的歌声里,虎妖无头的腔子“咕咚”栽倒在地,顷刻间碎成几千几万片灵质,被琵琶尽数吸了去。
众混混骇得心胆欲裂,想要逃窜,却发现双腿好似铅铸,早已经寸步难移。
“♪黛西啊黛西,请给我答复♪”
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牵引着一般,混混们颤抖着抬起双臂。
“♪我已几近疯癫,满浸在对你的爱里♪”
他们的手指弯折成不自然的角度,脚尖在柏油路上敲出一连串鼓点似的节奏。
“♪我们的婚礼未必气派,我也租不起载你的马车♪”
接触不良的路灯仍在“噼啪”闪烁,为夜色中的歌谣数着拍子。昏黄的光下,女孩用手指轻轻拨弦,她的目光盈满爱怜,嗓音轻柔如蒲公英的绒毛,似乎正安抚着熟睡的婴儿。
“♪不过双人自行车上的你啊...”
混混们跳得越来越快,全身的肌肉僵死着,唯有惊恐的双眼是鲜活的,几乎要钻出眼眶。
“...依旧甜美又可爱♪”
他们的双手越抬越高,到达腰部,越过胸口,逐渐扶住自己的脖颈,接着——
齐齐扭转了一百八十度。
伴随着颈椎断裂的脆响,琵琶声戛然而止。
路灯拉长了女孩的影子,漆黑的怪鱼蠕动着,从她脚下倾巢而出,朝混混们瘫软的躯体涌去。
小巷再度被静寂填满,仅剩下血肉被压溃的潮湿声响。
“又吃独食了?倘若你是妖精,这一趟可够你受的。”
女孩循声扭头。
从巷子的拐角处走出了两名男性。一人年轻而俊俏,灰绿色瞳孔,瘦削的身体裹在漆黑的燕尾服里,背着一个腰包;另一人则接近中年,肌肉虬结的身躯如同巨岩凿成,迷彩紧身衣搭配手套长靴,分明是老兵的打扮,脸上却突兀地覆着一张金面具。
方才的声音,正是由中年男人发出。
“送上门的肉,不吃才可惜。人类要吃,妖精也要吃,这才算得上健全。”
“先不说这个啊前辈们!这几位大哥的脑花里有好料哦!”
女孩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本线装笔记,登时有几根沾着血的弦贴上纸面,蘸水笔似的一阵涂写。趁着血的粘性尚在,她又从兜里掏出一张五寸照,“啪叽”贴到了上面。
“我们亲爱的’反抗先驱’风息,最强的执行者无限,还有神泪前辈留的死剩种,居然全部走到一起了欸!”
“风息事件啊...我先前也只是略有耳闻,毕竟一直都在兢兢业业卖保险呢。”
燕尾服青年摩挲着下巴。
“像个小朋友一样大谈理想的妖,当真让人艳羡。哪像我,只要有个美妞陪玩主仆游戏就满足了。”
“话说上次罗家那位太太倒挺标致的,就是踹人疼了点...”
无视一旁同伴自顾自的感叹,中年男子从女孩手里接过笔记。
黄金的面具雕着莲纹,中央莲蓬的位置设有一排窥视孔。半张脸被面具遮挡,男子的表情不甚分明,唯有窥视孔中透出的视线,锁定着照片上漫步街头的紫发妖精,一遍遍地打量。
半响,男子轻叹一声。
“我还以为是谁,这不当年偷挖我莲蓬的那只混蛋小猫吗,长得真快。”
“别急着怀旧呀前辈们!要知道神泪前辈的’迷局’能力现在就在他身上,要是能完完整整取了带回去,可比抓一个试验品有赚头多了!两位...该不会心软吧?”
“哪儿的话,丫头。只是感慨一下故乡人才辈出而已。”
男人拍拍女孩的脑袋。
“走吧,狱莲大佬订好了位置,今晚有夜宵。”
“我们可比谁都期待升职呢,小编夜。位置不坐稳,哪有底气及时行乐?”
“还有,以后别乱用’走到一起’之类的说法,太怪了。”
“前辈好严格!那就改成’鸭子背着大葱来’怎么样?反正都是要进肚子的呀哈哈哈哈!”
女孩的欢笑声里,三人渐行渐远,渐渐没入都市的喧嚣中。
街头华灯璀璨,繁荣依旧。
而末法时代最初的长夜,将在七日后降临龙游。
TBC
**一点彩蛋
**紫露草的花语包括尊崇、平凡且伟大、积极乐观、在乎曾经拥有,但初衷只是想找个色号像风息且不那么浮夸的花XD
**结尾反派萝莉编夜唱的歌是《Daisy Bell》,是世界上第一首由人工智能演唱的歌,在电影《2001太空漫游》里也出现过
**一起出场的燕尾服反派是TV第四集被罗妈妈踢出去那位
【罗小黑战记】写死那个入戏的人
-《罗小黑战记》大电影那些啰啰嗦嗦,好笑的或者不好笑的花絮。
-我才不把角色和声优混为一谈:我祸祸编剧。
-全员亲友向,私心微无风。有私设和魔改。OOC 不可避。
-这篇是真的 zqsg 地写了两个多月,喜欢的请赏个红心蓝手。
0.
风息坐了大半辈子列车车顶,终于在高速运行的地铁驶进隧道的那一刻撞到了头。彼时他正在被无限穷追不舍。会馆执行者跃上车顶,一阵冲锋扫过几节车厢出现在他面前,只一手就将风息提了起来。
“你许久不曾动手伤人,为何要逃?况且会馆四处寻你,原是有要事相谈。”见任务目标已被控制,无限便收起手中武器,开口道。
会馆竟...
-《罗小黑战记》大电影那些啰啰嗦嗦,好笑的或者不好笑的花絮。
-我才不把角色和声优混为一谈:我祸祸编剧。
-全员亲友向,私心微无风。有私设和魔改。OOC 不可避。
-这篇是真的 zqsg 地写了两个多月,喜欢的请赏个红心蓝手。
0.
风息坐了大半辈子列车车顶,终于在高速运行的地铁驶进隧道的那一刻撞到了头。彼时他正在被无限穷追不舍。会馆执行者跃上车顶,一阵冲锋扫过几节车厢出现在他面前,只一手就将风息提了起来。
“你许久不曾动手伤人,为何要逃?况且会馆四处寻你,原是有要事相谈。”见任务目标已被控制,无限便收起手中武器,开口道。
会馆竟然管这玩意叫谈判专家,况且这草木皆兵的样子也真不像要和人商量。风息正保持双脚离地的姿势暗自腹诽,但见无限神色诚恳,态度认真,问:“你有兴趣演个电影吗?”
风息一愣,正疑心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此时列车驶入隧道,一阵剧痛贯穿颅顶。
无限于是一边连忙表示惭愧,一边带风息补了两张五块钱的地铁票,坐六号线换八号线,找了处人造的森林公园请大妖聚灵疗伤,路上不少人类为挂了彩的伤员让座,场面一度十分魔幻。
1.
公园长椅上,风息看着剧本,面部表情变化丰富精彩。
“故事讲述了森林里的猫妖寻找家园的旅程。”他念出声,神色为之一振。
无限解释:“不要误会。这个猫是给我徒弟演的。”
“哦,”风息就低下头继续念。“四处流浪的罗小黑小朋友,在会馆执行者的帮助下……”念到后半句时他一字一顿,听起来有点阴阳怪气。
“我演执行者。”无限补充。
“……一路奇幻漂流,茁壮成长,最终打败野心勃勃,觊觎自己‘领域’能力的妖精大魔王,成为了英雄。”大妖读着读着便抬起头,死死盯着无限。“哦,原来是找我们这群破坏分子,演反面教材。”
“你可以这么理解。”
风息干脆被气笑了,问无限说会馆派你过来就是为了嘲笑我吗?
无限答非所问:“电影取景地是龙游。专门为你挑的,顺路也回去看看吧。”
风息闻言一阵怅然,叹了口气,哗啦啦翻动着手中剧本,最后皱着眉说让我参演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个条件。
“什么条件?”
“剧本让我改改。会馆是不是粉饰太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写出来的大团圆结局像哄小孩。”
无限觉得这话有理,便说:就依你的吧。你若是喜欢,在剧本里把我写死也无妨。
2.
从离岛到龙游,坐船需要一天,走跨海大桥只要几个钟头。会馆包了辆大巴车,邀请岛上众人前往片场。
无限戴着墨镜和不知道从哪来的碎花遮阳帽,抱着小黑坐在售票员专座上。怀中小小的勇者扮演者张望四周寻找传说中的恶龙并口无遮拦:“演大坏蛋的人在哪呢?”无限一面捂爱徒的嘴,一面顺着他的话,先看了看兴高采烈好似奔赴盛大春游的洛竹和阿赫,又看了看拎着行李任劳任怨的天虎和叶子,最后把目光停留在离岛二当家虚淮的身上:“风息人呢?我本想跟他聊聊剧本的事。”
虚淮说风息先走了,吩咐大家在剧组汇合。
无限心说怎么,他还想自己游到对岸去?
风息当然不想游到对岸去,毕竟他不会游泳,也不想坐会馆的大巴,嫌汽油味恶心;风息找了辆几乎锈成废铁的破自行车,连夜骑上跨海大桥:他记得每一条回龙游的路。凌晨两点钟的海风吹过他乌鸦羽翎似的长发,风息晃荡着阔腿裤骑行在灯不那么亮的公路上,样子活像个上世纪摇滚青年。他一向懒得搭理人类,不懂人间的潮流,否则他会发现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确实摇滚得一批。
3.
小白去上学了,师父忙着和一个叫涅帕的妖精拍打戏,留下小黑一个人这几天很乖。他不再问自己什么时候能演小英雄,也不再吵着要找大坏蛋的扮演者切磋武艺,就四处在片场闲逛。没一会,海边的摄影棚里就传来了播报:“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通知罗小黑小朋友——请不要——偷吃——道具——”
“不用管,想吃的话还有很多。”风息伸手关了广播。小黑接过才认识几天的大哥哥们递来的烤串,心想演电影真好,可以在森林里疯玩,有帅气的新衣服穿,还管饭。他丝毫不顾忌自己身为电影小明星的偶像包袱,被肉填得鼓鼓的脸蛋蹭了几处油渍,像只小花猫。小花猫往身旁的大黑豹那边蹭了蹭:“我能带个肘子回去给师父吗?”
风息微不可察地皱眉。“他啊……他就算了。”
小黑有点委屈,又问:“那……演完遗迹岛上这一场,我还能经常来找你玩吗?”
风息一秒变脸,笑着点头:“当然。”
听到这话,小黑似是松了口气,又问。“可你以后去演坏人了,这话还算数吗?”
“算数。我答应你。”风息说完这话又怕小黑不信,略一沉思,翻出随身携带的剧本,又捉起枝笔,划了大骗子初见小猫时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的诱导,郑重其事改成这么一句:“那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像在立字据。
小黑哪里见过这么严肃的场面,被吓了一跳,却想起风息对洛竹哥哥和那个不会笑的哥哥说话时好像也是这认真的模样。小朋友懵懵懂懂地想,原来大坏蛋的话,也不是句句骗人。
4.
无限在小木筏上用了好几天时间,飘飘摇摇晃晃荡荡地思考这剧本到底哪里要改。他问过风息本人,风息说他只要改自己的几句词,剩下角色照原样演就是;去套离岛众人的话,他们几个却坚决不上钩;去问木头导演讨新剧本,木头导演说咕咕咕。
漂流记演完后,无限几次在片场看见风息。后者白天穿着剧组发的那件上面写着“影”字的白色T 恤衫照着台本推敲,晚上就端着他用不惯的保温杯,点着他不喜欢的电台灯,整夜整夜对着剧本写写画画。无限从自己灵质空间的故居里捞出一把旧油灯默默递过去。在跳跃的火光中,风息眯起猫科动物的眼。
“你居然还留着这种东西……也罢,我正有事要请教。”
“说。”
“会馆当真要写这么个妖精和人类大打出手的故事吗?这回倒不藏了?嗯?”
“我若是说,会馆的本意是传达‘妖精也能成为人类的英雄’,你会信吗?”
“英雄。”风息冷笑,顺手捞起一沓废纸攥在手里作折扇。“碎了尖牙断了利爪离了家园,狼狈落魄向人类投降的妖精,被称作什么英雄。”
无限不满他的用词:“这故事里的妖精们,小黑没有投降。你也没有。”
风息翻开剧本,示意无限去看最后一页上满纸的红叉。被风息划掉的内容讲的是面对落败的大魔王,勇者收起致命一击,悲悯地伸出手。风息说:“你们…好像把投降叫做握手言和。”
无限很想告诉风息,会馆想写个让所有的妖精与人类平衡地活下去的好结局。若非执迷不悟,你自然也有份。但他当然没这么说,只是顾左右而言他:“你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
风息也没跟他客气:“椰汁。”
翌日,虚淮提了两箱椰■椰汁挨家挨户敲离岛众人的房门。“无限说这是剧组发的福利。拿就是了,不够还有。”
洛竹看了眼椰汁浮夸的包装,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风息将信将疑,拿了一罐在手里研究,并得出结论:“人类的审美。”罗小黑听说有吃的,哒哒哒跑过来,天虎闷声把自己那罐递给他。入伙没多久的阿赫和叶子也来凑热闹,见风息几乎把自己埋在一摞摞稿纸之中,目瞪口呆:“惊了,老大还会写电影剧本?”
洛竹骄傲地一把搂过阿赫:信我,我们几个可是从小听着风息哥讲的故事长大的。
这几十年来,风息忙着四海为家,来不及琢磨怎么逃票进影院,自然也没看过几部电影。可百年前神鸦社鼓炊烟袅袅的龙游,他却坐在屋檐上,看了不知多少人间的社戏;偶尔也听评书,学得有模有样,回了家就给小小的洛竹虚淮和天虎一句一句讲,讲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讲一夜征人尽望乡的边关。洛竹心肠软,听不得聚散无常烽火连天的故事,风息就急忙给他编,峰回路转柳暗花明间,惨烈悲壮的故事也就圆上了个好结局。
那也是一段不错的时光。
无限依旧不知道剧本哪里变了样,直到有那么一天他骑着小电驴带着小黑闲逛。路过的跑车摇下车窗,对着他喊“嗨,美女”。无限千算万算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小电驴吓出十米漂移。小黑坐在后座,差点当场亲人两行泪。
风息看热闹不嫌事大:嗯,这句是我写的。
故事依旧按照原先的剧本,无聊而顺利地推进着……
5.
拍摄最终大战的前一天,罗小白来剧组探班,她双手推一个半人高的旅行箱,跑到风息面前。
小姑娘嘴很甜:“谢谢您这段时间照顾小黑!这是些人间的礼物,请您收下。还有,希望您明天的打戏对小黑手下留情。”风息尝试谢绝几次,未遂。罗小白不由分说地把箱子往风息手中一塞,便跑去找新朋友若水玩秋千了。这时小黑猫猫祟祟溜到风息身旁,亮起星星眼:“好多礼物啊!”
“都归你了。”风息逗小黑,“你明天拍打戏的时候记得对我手下留情。”
小黑打开箱子,见里面放着各式各样自己都没见过的零食,每个包装上还附了小卡片。他刨出肉脯的包装袋,念上面的字:给天虎。
风息拎出一袋糖渍樱花果冻:“给洛竹。”
小黑钻进箱子,翻出小完能干脆面和压缩饼干:给阿赫和叶子。
风息的注意力被一个样式奇怪的保温冰袋吸引了。那里面装了一盒雪糕。
“给…谁?”
“给 xū huái。”小黑帮他念。“小白刚上小学,很多字只会写汉语拼音。”
现在箱子里只剩下一个略显简朴的牛皮纸袋。茶褐色的粗糙包装上有故意做旧的痕迹,用同样朴素的棕色细绳捆了,裹成沉甸甸的一包。“
这个是——”风息一怔。他的手小心翼翼抚过包裹,没舍得拆开,只读着上面祥云形状的卡片。
“桃酥十块,枣花酥五块,江米条三两,牛舌饼半斤,蜂蜜蛋糕半斤。”
“给风息:听说龙游是你的故乡,我和爷爷就在这个城市的一家很老很老的点心铺挑了一下午。不知道你喜欢哪种,就都装了点进去,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味道变了没有。”小白的卡片上这么写着。
此致敬礼,欢迎回家。
“有心了。”风息喃喃地说。“替我谢谢他们。”
6.
像世界上其他的小猫咪一样,罗小黑在化妆间的落地镜前坐立不安,极其不老实。他说我不理发我不要用染发膏,最后扯着嗓子喊师父救命。无限说剧情需要,为师爱莫能助。
化妆师若水犯了难:有没有猫科的同志过来帮帮忙?给他做做心理工作也行?
天虎问:啥?府先生连连摇头说咱可整不来这个。猫科动物们面面相觑,最后,小黑一夜白头悲剧的始作俑者风息黑着脸站了起来,接过若水手中的白色染料,说还是我来吧。
小猫于是系着理发店专用的小围裙,感受梳子一下一下为自己顺毛,感受冰凉的染发膏一寸一寸涂上发梢。镜中自己逐渐被苍白色侵蚀,他于是很入戏地涣散着目光,一仰头躺倒在身后业余的发型师风息怀中,想着等下要像故事里那样,表演原地满血复活,吓他一跳。
风息伸手接住小黑,犹犹豫豫地抚上他毛绒绒的碎发,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轻,半晌,他闭上眼缓缓屈膝跪伏在了小黑身旁,再不去看他的表情。
好似天台豪夺悲剧现场。
小黑被吓到了。“别这样啊!你别难过,我没怪你……那故事又不是真的……”
“如果是呢?”风息低下头,化妆室各色染料斑斑驳驳沾染上他的指尖,好像真的浸了谁的血污。“如果真的无路可走,我也许还会干出一样的事吧。”
这题超纲了。小黑顺着风息的假设设身处地想了想,一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他沉默半晌,却突然意识到一个要紧的问题:“等等,如果无路可走,到结局的时候那个风息会去哪呢?”
“被会馆审判或者被人类处决吧。”见小黑听完这话,尖尖的猫耳倏地垂了下去,风息又赶忙试图安慰怀中的小朋友。“……你也真是,何必为伤害过你的骗子想那么多。”
“可是……你不是会改剧本吗?那让他和我说句对不起吧。我会原谅他的,好不好?”
“真新奇。小英雄不是一直想打败大坏蛋,拯救世界吗?”
“拯救完这个世界的好人,接下来不就轮到那些不那么坏的人了吗?”
风息听着听着皱起眉,动了动嘴角,不知是想哭还是想笑。他最终以手掩面,叹了口气说:“算了,你们啊……都不记仇的吗?”
小黑愣了:“我们?都?除了我还有谁啊?”
7.
正式开打之前,交战双方在天台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互行抱拳礼。小黑习武时间不长,却也学着两位大人的样子照豹画猫地伸出肉乎乎的爪子在胸前作了个揖。
拍摄开始。无限一边招架着自四面八方涌来的藤蔓一边思忖这电影选角到底是选对了。之前会馆曾物色反派人选,试镜时却大抵不顺利。躲在人群中大隐隐于市的妖精并不少,但他们有的把毫无想法的眼睛藏在世间众生的化形后面,演不出恨;个别又残暴嗜血没有感情,天生的反社会妖格,也不像话。好在无限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提议说,我刚好认识那么一位,他坏又坏得不彻底,好又好得不甘心。
潘靖会意:哦,就龙游那位小山神。这些年还好,百年前他可是闹得满城风雨。
无限说:交给我吧,我去抓他回来……哦,是和他谈谈。
潘靖默许。
可是后来无限才发现和风息聊聊并不比见面就打来得容易。他几次去找风息讨论剧本的艺术创作,可还没在编剧同志的书桌前坐稳,对方就直接熄了灯。金属系执行者略一抬手,台灯的钨丝灯泡自动发光。风息被防不胜防的光线晃了眼,问无限说你来干什么,会馆是让你一旦发现剧本里出现危险言论就揍我一顿吗?但这么说着却照例摊开剧本,说你看,你们要的好结局,你们要的邪不压正,我一字未改。
后来两个人能文明交流几个回合了,无限就说:“听洛竹说,你曾经也很喜欢大团圆的故事。”
“那是……”风息目光越过面前的无限,好像在看很远很远的什么地方。“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以前我还什么也不懂,总嫌人类活着几十年干点什么不好,非得争得你死我活,还写成故事骗旁人几滴眼泪,何苦来哉。”
所以那时他总近乎不讲理地给人间的故事不由分说安上个或精妙或笨拙的好结局,就像个真正慈悲为怀,见不得人受苦的山神。无限想想那样子一定有点可爱。“该说你还算有点良心吗。”
“不敢当,良心也许还有,心估计是凉透了。”
无限笑笑,说这一次你不必迁就谁的好结局,就写写你自己想要的罢。
所以在戏中,风息果然本色出演,一路逃亡,光荣而悲壮,无限便从海岛追到铁路,从车库追到回廊,追了许久追着风息不知有没有后文的自白,等来等去却等到风息从塔楼一跃而下,留下一句他无话可说。
你啊,你啊。无限长叹。
风——息——!!!
8.
风息撕了一张稿纸。一张又一张稿纸。
不记仇的妖精想当英雄,不甘心的妖精想回家。没见过流血的妖精想要大团圆;会馆小心翼翼等着人类为英雄喝彩,端着天平的人类却说不需要迁就,就写写你自己想要的吧。
风息一边撕一边想这还怎么写,妖精们嘈嘈杂杂又自相矛盾的心事,傲慢的看客怎么会懂。想到这里他突然自嘲地笑了。他想起百年以前那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小山神,坐在高高的树梢上俯视着戏台上背井离乡的游子和保家卫国的将士,满眼生离死别,满耳杜鹃啼血,满心却只想着怎么给家里爱哭的洛竹讲一个不需要流泪的故事。
而多年以后轮到他作戏中人。落魄的小山神拖家带口扎了只简陋的木筏,在一个北风乍起的夜晚离开了河网密布的龙游,洛竹回头看看身后越漂越远的堤岸,这次居然没有哭。他喊风息哥再给我讲个故事吧。风息这时才发现他早已忘记了自己编纂的大团圆,只想起原本的故事里,一代代人类唱着抓也抓不住的愿望:英雄骑马壮,骑马归故乡。
这近百年的流浪里他看见风尘仆仆归乡列车站台上远远亮起的灯火,飘着雪花声的收音机里说书先生讲的人类的家国;现在风息写着写着剧本,眼前却恍惚浮现出小白歪歪扭扭的字,无限故园里的灯。可见人间的悲欢也不是完全不通。若是能和人类互相声嘶力竭地交流,说不定会发现各怀心事作零和博弈的双方,也有着同样泪汪汪的眼,同样血淋淋的心——如果需要流血。
那就从我自己开始吧。风息想。
所以,听好了。
你——们——两——个——!!!!
9.
“我要杀——”见风息自由发挥的台词逐渐走火入魔,说时迟那时快,无限立刻召出一截水管堵了他的嘴:您悠着点,这句说出来可不好过审。
木头导演喊了卡,三个人借机坐下恢复体力。风息眼眶红红的,咬字也带点喘,他说对不起,我刚才入戏太深。
10.
小黑回收了领域。
一切都结束了。
小朋友走过去,喊风息的名字,等着那句说好的“对不起”,声音有点委屈。你道歉吧,快道歉啊,小黑想着,这样我就可以过去拥抱你了。我会趁机偷偷松开你的手铐,被钉在废墟里,很疼的吧。
但风息扬起沾满血污的脸,也不说话,就盯着无限似笑非笑。无限知道结局的世界线正在微妙地变动,就默契地把手轻轻按在小黑略微颤动的肩膀。他开口:“你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吗?”
话音未落,便听得废墟那边传来一声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轻嗤。而这时候风息已经在笑着了,像在对无限说:我不忏悔,动手吧。
“在会馆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好好想想。”无限依旧古井无波,解除了武装与防备,没有补刀却也没有怜悯地伸出手。
在属于人类的城市中,这野心家撞了南墙也没回头,遍体鳞伤,却依然寻不回当年的来处。而在属于妖精的故事里,执行者却希望再不回头的风息身后,永远有人为他留好了一条后路,一处归途。
谈判开始。
11.
“想得够久了。”
“这一次,我不想再离开这里了。”
可到最后野心家这词也不适合形容风息。他离了原野流浪,失了本心彷徨,到头来他只剩下想回家。想不用躲也不用藏,堂堂正正地亲吻家乡的阳光。
于是四下里坚硬的地面坍塌,冰冷的砖墙迸裂,万顷树海自钢筋水泥的扭曲的裂缝中蓬勃涌出,穿过旷野的风安葬于苍松翠柏,那是他日思夜想生死所向的故乡。
风息终于合上眼,说出那句“小黑,对不起”。
但这次小黑不能冲上去拥抱他了。枝叶穿透了他的胸膛,可树木却依旧热烈生长,向着故乡的天空,向着光。
若是再也寻不到来处,风息自己就成为众生的归途。
谈判结束。
12.
“何必呢…”哪吒摇摇头,眼睛往提词器那边瞟。
“唉…任重道远啊。”鸠老看着手中的小卡片。
“卡!”木头导演喊,“你们忘词了。”
“我是说——何必要写这么过分的话呢?”哪吒指着提词器抗议。
鸠老啧啧:“杀人诛心吗这不是。”
木头说不是我干的,等写这句的编剧从树里出来,你们可以去问问他本人为什么。
这些当然是风息自己写的。瞧这话多嘲讽又多现实,就好像他听见过的一句句或怜悯慈悲或高高在上的劝降。劝他放下劝他回头,他闻言回头看着名为龙游的不夜城万家灯火,问那些所谓的同类,说我还能回到哪去。
做木材?收门票?觉得讽刺那就笑出声吧。觉得痛心就请握住拳吧。你们终于想起来了吗?这世界本不该是这样的。
13.
无限拨开层层叠叠的树枝,终于在森林的最深处找到了风息。还没等他说话,怀中的小黑就一把扑了过去,挂到风息身上,把眼泪和白色染发膏蹭在他的衣襟,哭成上气不接下气的小火车头。小黑说呜呜呜你吓死我了呜呜呜呜我还以为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可是呜呜呜呜呜可是你太酷了你的树真的好漂亮呜呜呜哇——
阳光正好,从高高的树梢上落下来。风息眯起眼睛,感觉到蜷成一团的小家伙温暖的重量,感觉到心脏在跳。他看小朋友入戏太深哭得心疼,便收回了长在胸口那几根树枝,认认真真告诉小黑:“这是危险动作,你不要学。”
无限也走上前,收了风息手臂上的镣铐:“是非功过,就要留给各位看官评说了。”
“满纸荒唐言,何功之有?”
无限回答说,会有人因为这个故事流泪的,小黑抢答说,流泪的人,会觉得你也是英雄。
风息一愣,居然下意识说了句“谢谢你们”。他察觉到自己失言,连忙说快散了吧散了吧,他想一个人在这里睡一会。
14.
风息当然没有如愿在自己的森林里睡一个暖洋洋的午觉。因为虚淮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消息带着一帮兄弟急匆匆赶到了天台,以洛竹的一个熊抱开始,大家七嘴八舌地把风息围了起来。
天虎问:疼?毛绒绒的爪子轻轻搭上自家大哥沾满血迹的长袍。
风息背过身仓促地用手背抹了抹眼睛,等再看向大家时,却依旧是风轻云淡的模样。“没事。哎呀,瞧瞧你们。”
老实巴交的叶子还没从戏中缓过神,对风息说:“哥我不要交代了,我要你回来。”话音未落就被阿赫打断,说呸呸呸你怎么说话呢,现在应该庆祝老大顺利杀青,都给我开心点。
天虎于是就说:花。依言递出一把不知从哪摘来的小雏菊。虚淮试图拦下来,说别送白花。
这下风息红着眼眶笑出了声,他动作到底还是比虚淮敏捷一点,抢先接过了天虎的花,自言自语,说我当年就不该给你们几个讲那么多只有大团圆的故事。都惯坏了。
15-∞.
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明天的风息照常游荡在人类的城市。他依旧坐地铁不买票,听评书不交钱。
偶尔也种种树。
这次不是拿命种的那种。
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依旧会给人类的世界添添堵。无限那时也必定会秉公办事地穷追不舍。再追多少个百年都不过如此。毕竟本性难移 。
不过,或许风息会想想办法,换上当年那件印着影字的白T恤,搭上一身不显眼的夹克工装裤:去向人间的电影院,看看他们的故事。
【HP】不渝(番外07)
番外 故梦
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
前些天下了一场小雨,虽然眼下天气已经放晴,但阳光依然缺乏温度,营地里仍充斥着汗味儿、霉味儿和淡淡的泥土味儿。我厌恶地皱着鼻子,靠坐在墙根,紧了紧身上破旧的毯子,感觉毯子里面和外面一样湿。“人”待的帐篷我是不被允许进入的,但那里面有我此刻最想要的温暖和干燥。该死的。
“嘿,纳吉尼……”是克雷登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我旁边,偏头看着我。我发觉那对平时总是阴沉沉的眸子里此刻像是有星星在闪烁。他平时算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跟我在一起总是变得不那么沉默了。...
番外 故梦
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
前些天下了一场小雨,虽然眼下天气已经放晴,但阳光依然缺乏温度,营地里仍充斥着汗味儿、霉味儿和淡淡的泥土味儿。我厌恶地皱着鼻子,靠坐在墙根,紧了紧身上破旧的毯子,感觉毯子里面和外面一样湿。“人”待的帐篷我是不被允许进入的,但那里面有我此刻最想要的温暖和干燥。该死的。
“嘿,纳吉尼……”是克雷登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我旁边,偏头看着我。我发觉那对平时总是阴沉沉的眸子里此刻像是有星星在闪烁。他平时算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跟我在一起总是变得不那么沉默了。
“嘿。”我恹恹地应道。我身上的血咒让我沾染了不少蛇类的习性,最明显的就是讨厌湿冷的天气。
“我前些天发现一个不错的地方。也许……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他渐渐低下头,变得有些语无伦次,他大概看出来我不太想动弹了。
“一起去呗!”我说。
他抬起头,仿佛不敢相信我刚刚说了什么。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
“今晚没有演出,我们为什么不溜出去玩呢?”反正我也不想在营地里一直待到晚上。
“跟我来。”他站起来,朝我递出一只手,让我借力从那条窝了小半天的破毯子里站起来。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被关在笼子里,是克雷登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说服了斯坎德,让我除了夜晚无需时时刻刻都待在笼子里。
我跟在他后面,绕开了大部分马戏团成员,从后门出了营地。
他像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脱下自己的旧风衣披在了我肩上。
“你不冷吗?”我看着他仅剩的衬衣和裤子。
“不冷,男人比女人体温高。”
我没有再说话,跟着他穿过了几条街巷,我们来到一座二层小楼跟前。他带我转到了房屋侧面,那里有一根水管,一直通到房顶的屋檐下面。
他好像这才意识到,爬管子对于我这样的女孩子来说,是一件颇具挑战性的事情。
“要从这里爬上去……你等等,我上去拉你。”
“好啊。”我笑着说。等他上去看到我爬管子的样子,大概会惊掉下巴,没人能想到,我小时候可是上房揭瓦惯了。
爬到二层露台的位置时,他停下来说:“纳吉尼,你也试试,我拉你上来。”
“你先上去,我自己可以的。”
他看我这么自信,便没有再说话。
等他快到屋顶的时候,我也开始行动了,踩着两段管子衔接的地方,像我小时候爬树一样,几步就到了露台上他刚刚的位置,我停下来仰头看着他,“你快点呀,我可要追上你了。”
他回头看看我,好像有点窘迫,却什么也没说,埋着头爬上最后一段管子,就翻身到了屋顶上。很快,我也上来了。
这是一片金色的世界。这幢小楼几乎是整个街区最高的建筑,屋顶上视野非常好,我几乎被夕阳在瓦片上反射的光芒晃到睁不开眼,我抬手挡了一下,感觉到带着丝丝凉意的秋风正吹过我的面颊和出了一层薄汗的手心。
“怎么样?”他偏过头观察我的表情。
“棒极了。”
“你的裙子……我很抱歉……”他看到了我镶满深蓝色羽毛的裙摆上显眼的墙灰。
“无所谓了。”我毫不在意地耸耸肩,这身裙子实际上是我的蛇皮变来的,所以只要我洗澡的时候仔细清洗,污渍就不会留下,我也并不会因此遭受斯坎德的责打。
我们并肩坐在屋檐上,享受这难得一见的良辰美景。
“等攒了足够的钱,我要离开这里。”克雷登斯低声说。
我捏着他那件旧风衣起了毛边的袖口,没有立刻接话。作为马戏团的血咒兽.人,我是没有工资的。虽然我平时看上去和普通人类没什么两样,可这地方的的确确只有他把我当做真正的人看待。
“你……跟我一起走吗?”他突然接着说。
“不,克雷登斯。”我下意识地拒绝道,“我不能跟你走。”
倒不是说我不想离开,只是我对未来有一种迷茫与深深的无力感,我不知道离开后能去哪里,不知道怎样生存下去,不知道如果被抓住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别担心,我可以赚钱的。”他拍了拍口袋,试图证明自己。我听到那里面有硬币喀拉作响,但我知道马戏团的工资少得可怜,即使他全部攒下来,也无法养活我们两个在巴黎生活仅仅一个月。
“你为什么会想离开呢?这儿有吃有住,也没人欺负你……在这样的年代,像我们这样的人,很难再找到什么容身之处了。”我说。
“因为我和你一样,纳吉尼。”他抬头看着我,我突然发现了他眼睛里藏匿着的痛苦,“我的身体里也住着一个怪物。”
“我不明白……你是说……你也是血咒兽.人?可你为什么可以不用变身?”我被他的回答吓了一跳。
“不……我身体里那个怪物,或者说那种东西,它沉睡了。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苏醒,它发作的时候,我根本无法控制它……它会……它会无差别地伤害我周围的人。”
他苦笑了一下,接着说:“我不该邀请你跟我一起走的,我太危险了,我根本不知道那东西什么时候会再次发作。”
“等一下,”我把手搭在他肩上,“我不是在害怕你,克雷登斯。”
“我知道。我只是以为你也会想离开。”
“谢谢你的好意。”看到之前的话并没有引起朋友的误解,我松了口气。
“我不走只是因为他们不会放我走的,我可是他们大力宣传的Snake girl……我们没有魔杖,他们随便用什么咒语就能找到我们了,况且离开后我也没什么别的本事养活自己,而这里至少提供食宿。”我进一步解释。
“可他们甚至不把你当人看。”
“很多事情生来就注定了。”我低声说,并不太想把话题继续下去,这让我想到了一些很不好的回忆。
“我要是能学会掌控那种能量就好了,也许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师,会有自己的庄园……也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克雷登斯没有发觉我的低落,他握着拳,脸颊有些微微泛红。
然而我的思绪已经飞到了别的地方,并没有留心听他说了什么。我们安安静静地坐了一会,直到夕阳几乎沉入地平线。
“对了,其实我也是巫师。”我对他说。
“真的吗?那你会魔法吗?”他好奇地看着我。
“勉强会一点。”我笑了一下,看到我们之间瓦片的缝隙里生长着一株瘦小的植物幼苗,它被盛行西风从不知道哪个遥远的国度刮来,扎根在了这个贫瘠又刻薄的城市。
“看这个。”我指指那颗小得可怜的植物,用双手拢住它,默数了十秒钟。
待我抬起手时,那株一英寸高的细弱幼苗已抽出了新叶,比原先足足高了一倍。
“酷!”克雷登斯惊叹道,“我听说只有最厉害的巫师才能够不用魔杖施法,我甚至没见过斯坎德那些老家伙这么做过。”
“只是个流传在我家乡的小魔法而已。”我被他夸得有些不知所措。
“可惜我没机会学魔法。我以前的养母……痛恨魔法。”
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
“太遗憾了。”
“真希望我有一天也能拥有自己的魔杖。”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喃喃地说。
“会的。”我说,“我也想有一根魔杖,我还希望能去魔法学校上学……我家乡并不流行使用魔杖,没有人好好教过我魔法,也从来没人去过什么魔法学校。”
“如果逃出去了,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他说,“我听说欧洲有好几家魔法学校,叫什么……霍什么来着……”
“好,有机会一起去。”我笑了笑。
在很多年后,当我彻底失去了他的音讯,乃至彻底忘却了他之后,我真的去了那所名为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真的上了无数堂我梦寐以求的魔法课,然而命运早已将一切变得面目全非。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机缘,也拥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但所幸我们都活着。
[HP]第七样祭品16-20
Episode 16
回长袍店之后,为了消磨无所事事的夏天,我开始读有关南斯拉夫的书刊,大部分都是麻瓜的,都能直接在伦敦的二手书市场里买到。
“你不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吗?”摩金夫人如是建议我,手上拿着一件新打样的米色女式巫师袍,她从巴黎采风归来的成果之一。
我把《复活》盖在脸上。“现在?还是不了吧。外面好热啊。”
她把样衣套在模特身上,又转去裁剪另一件深灰色男式巫师袍的领口。“那个男孩的信呢?你回复了吗?”
“啊,回了。”我在赶回长袍店的第二天给他回了一封,表示感谢来信,以及巴黎真的很好玩,希望以后你也可以去看看。
摩金夫人从针线里抬起头。“他有再回复吗?”
“没有。”我翻了一页...
Episode 16
回长袍店之后,为了消磨无所事事的夏天,我开始读有关南斯拉夫的书刊,大部分都是麻瓜的,都能直接在伦敦的二手书市场里买到。
“你不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吗?”摩金夫人如是建议我,手上拿着一件新打样的米色女式巫师袍,她从巴黎采风归来的成果之一。
我把《复活》盖在脸上。“现在?还是不了吧。外面好热啊。”
她把样衣套在模特身上,又转去裁剪另一件深灰色男式巫师袍的领口。“那个男孩的信呢?你回复了吗?”
“啊,回了。”我在赶回长袍店的第二天给他回了一封,表示感谢来信,以及巴黎真的很好玩,希望以后你也可以去看看。
摩金夫人从针线里抬起头。“他有再回复吗?”
“没有。”我翻了一页书。
“噢。”摩金夫人应了一声,摇摇头,仿佛在抱憾什么大事。
三年级以暑假决定选修课开始,我瞥了一眼课单,勾选了古代魔文和算术占卜,阿方索在信里告诉我,他和我选了一样的课,潘多拉则在信里说,她对数字不敏感,把算术占卜换成了神奇动物保护课,我们可以在古代魔文课上一起交流。
开学仪式上照例是蒲蒲鸟合唱队表演,谢天谢地,我终于不站在第一排,那只大蟾蜍也交给了低年级的同学照料,我很高兴能少一桩麻烦事。
一开学,最直观的是大家都长高了不少——除了我。我只长高了一点点,可以无缝混入二年级的梯队里,和所有同学说话都要略微抬头,太痛苦了。
分院仪式的晚餐过后,布莱克一见到我就大笑起来。“嗨,小矮妖,晚上好!”
当时我正好在和阿方索、潘多拉准备着《精灵、矮妖和矿山》,精灵最终识破了矮妖的诡计,找到了真正的矿山。
阿方索“蹭”地一下站起来。“布莱克,你在说什么?”
他们两个都长得很高,挑衅似的对视着,颇有些剑拔弩张的气氛。
布莱克高傲地抬了抬下巴。“和你有什么关系?”
“别给科洛弗起绰号,布莱克。”阿方索冷漠地盯着他。
他们怎么长高了脾气也变大了?
“好了,阿方索,别理他,”我伸出手把阿方索扯回座位,转而对布莱克说道:“布莱克,真希望你学会尊重同学。”
从他们俩的表情我明显知道这事儿没完,但为了避免矛盾升级,我还是带着潘多拉和阿方索提前回到了拉文克劳的公共休息室。
和我之前预料的一样,古代魔文很有意思,算术占卜也是。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布莱克虽然这两门课都没有选,但他第一堂课居然独自来旁听古代魔文,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教科书也没有买,就拿了羽毛笔和笔记本。
在大家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教授巡视一圈,直接走到最后一排——因为布莱克在第一堂课上打瞌睡。
他被教授铁青着脸摇起来:“布莱克,我相信你没有选择这门课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睡意朦胧的他又在一阵哄堂大笑里被直接请了出去。
“他怎么回事?”我耸耸肩,把课本翻到“高地精灵语”这一章,把教授上课提及过的拓展阅读内容勾出来。
阿方索皱着眉。“别管他。”
“可怜,太可怜了。”潘多拉坐在我们旁边,盯着一个个古代精灵的字母,一边看一边酝酿着她“古代精灵语与精神力量”的小论文。
潘多拉在古代魔文这门课上倾注了大量热情,她在图书馆里借了很多相关的书,在其中一本里找到一张羊皮纸,上面写满了古代精灵语的批注和感想,署名是“X·洛夫古德”。
“你知道他吗?”潘多拉问我们,“据说是比我们大一届的学长。”
我略加思索。“知道,但没怎么见过。”我当然知道那是卢娜的父亲,有一两次还在图书馆里见到他,记不太清了,大概是在如痴如醉地看着某本书,我并没有和他搭过话。
潘多拉在公共休息室的拉文克劳雕像下留了一张小字条。“捡到一份古代魔文的笔记,请X·洛夫古德先生于礼拜二下午去拉文克劳长桌找到潘多拉·斯卡奇波尔”
第二天,我们三个人正在自习的时候,潘多拉突然抬起头来。
“你怎么了?”我把古代魔文的论文开了个头。
“他来了。”潘多拉的灰眼睛闪闪发光。
“谁?”阿方索翻了一页《古代精灵语初级指导》。
我顺着潘多拉视线的方向看去,一个银发的高高瘦瘦的拉文克劳朝我们缓缓走来。
“请问是洛夫古德吗?”潘多拉用梦呓一般的语气问道。
“您好。”他一下子就认出了潘多拉是谁,朝她礼貌地微笑,“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请叫我谢诺菲留斯。”
“我是潘多拉。”她浅灰色的眼睛笑得像是看见神迹,“你知道么,谢诺菲留斯?你的灵魂是银色的,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银色的。”
我和阿方索一言不发地围观着他们,像是在看两只站在冰上的鸽子,画面怪异而和谐。
只见谢诺菲留斯惊喜地前进一步。“你不知道么,你的灵魂也是银色的。”然后他转向我,对潘多拉说道,“你的这位朋友,她的灵魂是金色的,”又转向阿方索,“他的是蓝色的。”
潘多拉喜出望外。“你也能感知得到吗?”
谢诺菲留斯略带赧颜。“我之前一直以为这是一种怪病。”
在我和阿方索的见证下,谢诺菲留斯很快就和潘多拉成双入对,这几乎是可以预测的,因为虽然才认识不久,但他们俩成了世界上最能够理解彼此的人。
几乎是同时,詹姆·波特开始追求莉莉,他费尽心机想要约她去霍格莫德玩。
而莉莉选择了我。对不起,波特。
我一想到莉莉拒绝波特时他的表情就忍不住哈哈大笑。“恭喜你,莉莉,人生新阶段开始了。”
莉莉正坐在长桌上写作业,冲波特的方向翻了个白眼。“得了吧,希望这个阶段早点结束。”
我笑而不语地注视着她。
“你怎么了?”莉莉摸了摸手臂,“笑得我心里发毛。”
我摆摆手,转而问她准不准备去看看新的墨水,文人居羽毛笔店里有一种深灰色的墨水写在羊皮纸上看起来很高级。
摩金夫人给我准备了很多可以穿去霍格莫德的巫师袍,我从箱子里抓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袍,把它抖开,迎着光会发现上面有银白色的山茶花纹,换上,配了一顶同色的巫师帽,因为天气寒冷,又在外面套了墨蓝色的长斗篷。
我和莉莉去了文人居,那种深灰色的墨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最后我们空手而归。
“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莉莉问我。
“去日不落书店找阿方索?那边大概有很多拉文克劳,”我漫不经心地推开文人居的弹簧门,“你知道的,潘多拉和谢诺菲留斯不来霍格莫德,他们都宁愿待在图书馆。”
虽然我为潘多拉找到命中注定的灵魂伴侣而高兴,但不得不说,我有时候感觉她被谢诺菲留斯抢走了。
“那我方便和你一起去日不落书店么?”莉莉问。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方便,书店谁都可以去啊。”我拉着她刚想朝书店的方向走去,莉莉就被叫住了。
“伊万斯,好巧!”
果然是波特,劫道者已经开始一起行动了,波特身边形影不离的是布莱克,卢平站在他们右边,小矮星跟在他们三个人的后面,笑得露出一口歪歪扭扭的牙齿。
莉莉冷漠地转过身,对波特礼貌性质地点点头。“是的,波特,很巧。”
霍格莫德就这么点大,几乎都被学生包围了,见到谁都不奇怪。
波特也不怯场,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下下周日是我第一次正式的魁地奇比赛,伊万斯,你有兴趣来观看吗?”
“抱歉,但我想还是不了,”莉莉坚定地摇头,“我会在精神上支持格兰芬多。”
“为什么?”波特隐约露出被冒犯的表情,又明显被他忍了下去,“伊万斯,我可以跟你保证,我会好好表现,给格兰芬多加分的。”
莉莉抱着胳膊。“我有事,非常抱歉。”
“你要和帕利待在一起吗?”波特看了我一眼,说道,“帕利也可以一起来啊。”
“是啊,帕利,”布莱克帮腔道,“你也一起来看的话,我可以帮你占个前排的位置。”
“哈,”我哂笑一声,“不叫我小矮妖了?”
“不叫了,不叫了,”他连忙摆手,像是要痛改前非,和从前的自己划清界限(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宣布,我要改正自己爱起绰号的坏毛病。”
“好,祝你早日成功。”我干巴巴地说。
他又正色道:“帕利,我是真心来邀请你去看詹姆比赛的。”
我对魁地奇是真的不关心。“格兰芬多对谁?如果是拉文克劳的话,我可能会去,但必须坐到你们对面。”
“不是对拉文克劳,”布莱克对我说,“第一场是格兰芬多对斯莱特林,我们肯定会赢。”
“哦,对斯莱特林?挺好挺好,你们加油。”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莉莉也不去,我为什么要去看?
“所以你答应了吗?”布莱克急切地问。
“我们一定会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波特兴致高昂,拍着胸脯保证,“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了——”
“我想还是不了。”莉莉冷漠地打断了他。
“是啊,波特,布莱克,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摆摆手,“但去看魁地奇还是算了。”
波特不高兴了。“反正,伊万斯你早晚会来看我的比赛的。”
莉莉不咸不淡地扫了他一眼。“你的狂妄自大真令人印象深刻。”
“我更喜欢’自信’这个形容。”说罢,波特就带着他的朋友们走了。
我无聊地打了个哈欠,波特对于’自信’这个词语可能有点误解。
正好这时候,几个格兰芬多姑娘路过。“莉莉,一起去风雅牌巫师成衣店看看嘛?”
莉莉明显想去,但又担忧地看了我一眼。“我想还是……”
“没事,别管我,去吧,”我推了她一把,“我去书店。”
Episode 17
莉莉刚跟着朋友们离开没多久,布莱克居然又杀了个回马枪:“帕利,帕利!”
我两眼一抹黑差点昏倒在地上。怎么又是他?
他问我。“你去哪里?”
我指了指不远处日不落的招牌。“书店。”
“我也去。”
我疑惑。“你也要买书?”
“当然。”他兴冲冲地跟在我后面。
我在书店里左看看右看看,没发现阿方索,大概是我晚了一步,他已经走了。
“你要买什么类型的书?”布莱克像店员似的问我。
我想了想。“古代魔文,算术占卜,如果有时间的话,再看看魔药方面有没有什么新出的吧。”
我本来以为他会去找自己要的书,但他一直跟着我,像个保镖似的杵在我后面。书店本来就很小,被书架分割成一个个狭窄的长方形,被他一挤更是没有可以挪动的空间。
“布莱克,”在我第三次因为被他挤出去而碰到别人胳膊的时候,我不由得问道,“那么请问你要买什么?”
他稍加考虑。“就买有关变形术的书吧。”
我抬头,确保自己面前这几排书架上标的都是“古代魔文”,后面几排是“算术占卜”,前面几排则是“魔咒学”。
我建议道。“那你可能要去楼上看看。”
“为什么?”
我握紧双拳,纯粹是想要忍住毒打他一顿的冲动,面带微笑着对他指出:“因为这里没有有关变形术的书。”
他有点尴尬。“哦。那么我这就去楼上看看。”
我挑了一本和古代精灵语有关的《北欧古代精灵语导读》,又挑了一本《妖精的咒语》,在算术占卜的区域找到了心仪已久的《弗罗茨瓦夫学派的算数占卜学方法论》和《算术占卜与图形结构学》,魔药区乏善可陈,可能是我赶上了空窗期。我抱着书去收银台的时候,布莱克居然已经在那里站着了,手上抱着六七本书,乍一看就跟搬着一摞砖头似的。
我瞥了一眼,发现他买的全是和阿尼玛格斯有关的。哦,是的,他们要开始学习阿尼玛格斯了。
他看我结了账,凑过来问。“帕利,你买什么?《北欧古代精灵语导读》?”
“对啊。”
“我也想看。”
梅林可以为我作证,我不仅想要毒打他一顿,还想要砸烂他的脑袋。
为了掩饰不耐烦,我开始假笑,并且婉言提醒道:“布莱克,你没有选古代魔文。”并且还在旁听的第一节课就呼呼大睡,被老师气呼呼地赶了出去。
“帕利,你不要看不起人,我虽然没有选古代魔文,”他大言不惭,“但是我有好奇心。”
我竟然无法反驳,是我输了。
“对,抱歉,是我忘了,你有好奇心,”我感觉自己又开始头疼,把巴掌那么厚的《北欧古代精灵语导读》递给他,“那么这本送你看,好吗?”
“不行,这本书是你的。”他推辞道,把它递回我手里。
我已经被他缠得精疲力竭。“那么你的好奇心怎么满足?”靠在古代魔文课上睡大觉吗?
他飞快地想了个主意。“你先看,等你不用它了,把它借给我。怎么样?”
“行吧……”我寻思着这也是个方法。
从霍格莫德回去之后,我、阿方索和潘多拉开始准备第三个手影故事,《妖精的信仰》。
“在很久很久以前,”潘多拉拿起一张画着小房子的羊皮纸,“妖精都居住在森林的木屋里,他们供奉他们高高在上的诸神。如果他们的神从云端俯瞰,会看见大片大片虔诚的信徒。妖精对诸神祭拜,也可以用自己的所有物和诸神进行交换,正义的、勇敢的信徒会得到诸神的祝福,而邪恶的信徒则会受到惩罚……”
我把三个画着妖精的羊皮纸小像递给她。
“从前,有一位对神虔诚的妖精,一直因为没有孩子而伤心,他对诸神祈祷,希望他们能听到他的心声。过了不久,他的妻子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给他起名叫霍尔德,英雄的名字。”
霍尔德被塑造成了一个黑色头发蓝眼睛的小矮人,阿方索的建议。
“不久之后,霍尔德在一场瘟疫里失去了母亲。他的父亲受到了蛊惑,从此,霍尔德有了一位恶毒的继母。”潘多拉拿出一张面目狰狞的小矮人。
“传统故事里的恶毒继母形象。”阿方索摇了摇头。
“霍尔德的父亲听闻了谗言,决意要活埋自己的亲生儿子。”潘多拉把霍尔德的小人像比划得越来越远,声音也越来越低,“霍尔德连夜逃亡到了一片幽密的森林,在那里,他心灰意冷,做下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
潘多拉说到这里,停住了。
我问。“什么决定?”
潘多拉把小纸人放下。“谢诺菲留斯来了,我下次再演。”
“不是吧,潘多拉。”阿方索扶额,“讲故事不可以只讲一半的。”
潘多拉捋了捋银白色的头发。“可是后面还有好长,今天肯定演不完。”
还能怎么样?只能放她走咯。我摆摆手。“好吧,下次再说,下次再说。”我抽出刚买的《弗罗茨瓦夫学派的算数占卜学方法论》,“阿方索,你的算术占卜书带了吗?我们还是一起预习新课吧。”
日子还是要照过,上课,写作业,合唱队排练,鼻涕虫俱乐部,一切都按部就班,令人满意。
除了一件事。
“布莱克,”我用羽毛笔指了指桌面,“这里是拉文克劳的长桌,”又指了指身后,“格兰芬多的长桌,在那边。”
布莱克坐在我右边,气势汹汹地反驳。“难道这条长桌我就不能坐吗?上面又没贴名字。”
我朝波特那边努了努下巴。“那你不和你的朋友坐在一起吗?”
他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那边有点闷,我来透透气。”
格兰芬多的长桌会闷?开什么玩笑。
我往后看去,格兰芬多们照例非常闹腾,波特把他的墨水瓶变成了一只鸽子,鸽子扑楞着翅膀打翻了彼得·佩迪鲁的南瓜汤,卢平手忙脚乱地抢救着被南瓜汤浸湿一半的论文,到处都是波特哈哈大笑的声音。莉莉捂着耳朵坐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皱着眉,面前摊着一本书。
我对面的阿方索在药草学的论文上签了名字,毫不保留地显露出排斥:“格兰芬多的长桌离窗户更近,布莱克。”
“是么?”布莱克哼了一声,“但我喜欢待在这里,你管不着。”
“那麻烦你安分地自习,少说话,”阿方索对布莱克一贯毫不客气,“可能拉文克劳的长桌和你们格兰芬多不太一样,如果不习惯的话,建议你尽快回去。”
布莱克的眉头皱得死紧。“反正我没和你说话,托纳里亚,有时候我不得不感慨你真的很热衷于多管闲事。”
我又开始头疼。“好了,布莱克,安静,”我环顾四周,“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布莱克悻悻地翻开他手里的《高级变形术》,过了几分钟还是压低了声音凑了过来:“帕利,你不能每次都只喝止我。”
我托着脑袋回答他。“我只喝止你是因为我觉得阿方索是对的——以及你以后不准对他这么说话。”
“是他先挑衅我的。”
“他是在提醒你。”我用羽毛笔戳戳他面前《高级变形术》的封面,“还有,保持安静,布莱克,拉文克劳的长桌确实是用来自习的。”
我在“确实”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他忿忿不平地开口:“但是——”
“好了,没有’但是’,”我打断了他,感觉自己旁边坐着一个多动症儿童,只能继续好声好气地对他说,“待在这只有看书这一种选择,不然你就得回格兰芬多的长桌。”
他撇了撇嘴,做出一副懒得和我再争论的样子,不情不愿地缩了回去,对话就此终结。
当天晚上,在拉文克劳的公共休息室里,潘多拉终于想起了那场被她强行中止的手影戏。
“霍尔德到底做了什么?”我问。
“他,”潘多拉从打着补丁的小布袋里拿出霍尔德的小人像,放在谢诺菲留斯点的烛台前,让烛光透过纸片,妖精的身影在墙壁上被投射出来,“他万念俱灰,用血诅咒了自己的父亲。”
“用血?”阿方索皱了皱眉。
潘多拉翻了翻书。“书上是这么说的。”
“然后呢?”我继续问。
“他和他的父亲都死了。他对诸神起誓,希望他的父亲得到神的责罚,但他自己,作为诅咒的发起人,也死了。”潘多拉用魔杖点了点霍尔德的小人,它在空中漂浮着转了一圈,自己飞回了小布袋。
“诸神认为他的做法不道义?但他的父亲也……唉。”阿方索唏嘘地摇摇头,转而又问,“那个诅咒是必须发生在血亲之间的么?因为血缘。”
潘多拉沉思片刻。“上面只写了,他用了他的血去诅咒和他有血缘关系的父亲。”
我似乎是有这么个浅薄的印象。“巫师的血液、头发和指甲都可能被拿来施咒,”我想了想,“但不一定全部是伤害,也可以用来保护吧。就像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一样。”
“我喜欢这个话题。”潘多拉吹灭了蜡烛,“血缘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不是么?血亲之间的联系是永远无法摆脱的纽带,它既然可以作为伤害的媒介,但说不定也能够成为保护的盾牌。”
虽然和我血脉相连的人早就和我失去联络,但我依旧对此充满兴趣。
“确实挺有意思的。”阿方索点头,“我们可以研究一下。”
Episode 18
为了研究血缘魔咒,我频繁地在公共休息室和图书馆之间两点一线活动。天气一直很糟,下雨,一直在下雨,潮湿的寒风席卷了整个霍格沃茨,室外的石阶冷得如同冰块,摩金夫人给我寄来了全新的保暖睡衣。
研究的步调比我们所预料的要慢得多,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的资料本来就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记载都闪烁其词,这反而显得它更有研究价值。
谢诺菲留斯·洛夫古德很快就加入了我们的研究梯队,作为我们中间唯一的四年级生,他懂的确实更多,但遮在眼前的迷雾依旧是迷雾,知识面前众生平等。
我更久地逗留在图书馆,终于在角落的书架上里找到一本《亲缘关系与诅咒》。我刚刚踮起脚要拿,就看见一只手从我背后伸了过来,把那本书直接取走了。
我回过头。
布莱克看了一眼封面,把书递给我面前。“喏,给你。”
我接过书。“谢谢。”
他忍不住问。“你看这个干什么?”
“消遣阅读,”我瞥了一眼他手里的《阿尼玛格斯指南》,明知故问,“你呢?你看这个干什么?”
“额,”他一愣,“也是消遣阅读。”
“挺好挺好。”
我借了书,转身走出图书馆,潘多拉和阿方索还在公共休息室里等着我。
“你考虑好了吗?”布莱克抱着书挤过来,兴冲冲地问道。
“抱歉,考虑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
他焦急地提醒道:“去看詹姆的第一次魁地奇比赛啊。”
一提到这个话题我就头疼,布莱克一看就是来帮波特做说客的。“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回去转告波特,哪怕我答应去看,莉莉也不会去的。”
布莱克并没有如我所意料的那样放弃。“伊万斯不去就不去了,那你呢?”
我感觉莫名其妙。她不去,我去看什么?这又不是拉文克劳的比赛。
“谢谢,抱歉,但我想还是不了。”我朝他摆摆手,“布莱克,我会祝福格兰芬多取得胜利的,亲临现场什么的,我想还是算了。”
他看上去还想说什么,但我拿出怀表一看,时间不早了。“抱歉,我今天有晚上的天文课,先走一步了。”随后,我抱着书匆匆走上天文塔。
对于血缘魔咒的调查还在继续,我们研究了好久《亲缘关系与诅咒》,上面大段大段都是亲缘关系和诅咒效力的研究,控制了各种我们想到的和想不到的变量,每一章都在论述一种变量带来的影响。
真正我们想要的,在第481页末尾注解的一小段。
“亲族的血缘关系是潜藏的精神力的纽带,它可以用来施加保护咒(详情可见P973),也可以作为一种戕害对方的诅咒,且诅咒并不一定需要血亲本人发起,但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们翻到第973页,上面记载着五种不同的亲缘保护咒,都需要强大的魔力,咒语十分复杂,谢诺菲留斯把它们都记了下来。
阿方索把书翻回第481页。“诅咒需要付出代价,是什么意思?这个说法太模糊了。”
潘多拉略加思考,说:“就像故事里,霍尔德自己也遭到咒语的反噬而死。也许这就是代价。”
我们本来还想要调查更多,但图书馆的资料已经没有可以参考的了——禁书区又可望不可及,我们只能把这个话题搁置,继续去探寻新的故事了。
天气一日冷过一日,秋风萧瑟,嶙峋的树影抖动着,苍白的天空没有一丝阳光。傍晚时分,寒风铺满湖面,所有人都在抱怨,这才不到十一月就能听见冬天的脚步声了。我开始戴拉文克劳配色的围巾,摩金夫人给我寄了好几双深蓝色的长筒袜,用来御寒效果极佳。我抚摸着它温暖的质感,想起了阳光与绒草,但在寒风里,春天遥远得像是下辈子才能见到的事物。
在波特的第一场比赛前夜,我又看见了布莱克。他身边跟着两个一年级的拉文克劳,一对双胞胎女孩,贝妮斯和赛利亚·克里斯普,都是一脸哭丧的表情。
“怎么了?”我抱着书正要上塔楼,看他们来了,连忙问道。
“还不是那些混账,”布莱克一脸愤怒,“七年级的罗齐尔和六年级的穆尔塞伯对低年级的麻瓜种施恶咒,幸好被我逮住了。”
“天呐,罗齐尔和穆尔塞伯?他们怎么敢,”我骤然惊醒,安分日子过多了我都有点忘了他们的存在,巫师世界一直不太平,伏地魔的势力确实是越来越壮大了,“你们受伤了吗?我带你们去医疗翼。”
她们俩摇摇头,开始哭丧着脸大合唱。“我以后再也不想看见斯莱特林了——”“我想要回家——”
“你们都安全了,先上塔楼吧,”我把她们俩引上塔楼,“以后不要单独行动了,跟着高年级的一起,好吗?”
她们俩一前一后地爬上塔楼,我继续问布莱克:“到底怎么回事?穆尔塞伯和罗齐尔对她们俩做了什么?”
布莱克愤怒地抱着胳膊。“在温室回城堡的路上,他们俩想让那两个一年级生掉到泥坑里去。”
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季节里掉入潮湿阴冷的泥坑里,基本上都要大病一场。
“梅林的胡子啊,他们怎么敢?”我深吸一口气,“我这就去告诉院长。”
“麦格教授和邓布利多校长都知道了,都说会严肃处理他们的问题。”他愤愤地拂去肩上的落叶和灰尘,“真希望他们从世界上消失,真是坏透了。”
我被他的话突然提醒了,伏地魔、食死徒、纯血主义者们,这些都还在。只要他们还在,故事还是会按照原样发展,莉莉和詹姆·波特会结婚,哈利·波特会出生,预言会出现,波特夫妇会死,布莱克会含冤入狱。
我没有办法改变预言。
换一个更确切的说法,没有人可以改变预言。哈利·波特就是那个孩子。一切都会按照预言的轨迹走。
但我不想让波特夫妇死,我也不想让布莱克入狱。我看了他一眼。他的黑发在脸颊边上打着舒缓的发卷,五官深邃分明,充满光与火的灰眼睛。他该是被神偏爱的人。他不该遭受那些。
这是我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
而我没有想过答案。
“帕利,你不要担心,”布莱克依旧带着笑意,“你看,这不还有我嘛?那些人不会得逞的。”
“是啊,还有你。”而你是问题里至关重要的一环。我抱着胳膊,在心底里一声接着一声地叹息。
他又问。“你明天真的不来看詹姆比赛?”
我迟疑了,我没办法一直拒绝一个心跟金子一般闪闪发光的好人,这让我感到罪恶。
“嗯……也不是不能来?”
—
事实证明,去看格兰芬多对斯莱特林的魁地奇比赛真的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一开始还抱着支持的态度,特意换了一件红色的巫师袍才赶往魁地奇球场。布莱克果然已经在那里了,塞给我一面红色的小旗子,又指了一个位置让我坐着。我一看,第一排居中,我从来没坐过这么重要的看台位置。
“确定是这?”我问,看到卢平和佩迪鲁都在,我朝卢平招了招手。
“当然,”布莱克指了指那个位置,“去坐着。”
比赛一开始,我就后悔了。我可以对梅林发誓,我的耳朵快要聋了。特别是我旁边就坐着一个巨大的噪音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一直针锋相对的原因,他们的比赛总是特别吵,双方拉拉队都叫破了嗓,我的耳膜被震得嗡嗡响,几次三番想要离场——但没这先例,我也只好咬牙忍着。
布莱克给我的位置确实是好位置,波特也确实飞得很不错。
他们看的是输赢,而我看的不是。
我看到的,是鲜活的生命。
和他们未来的凋零。
以前我一直很难把原著里温柔勇敢的母亲和莉莉联系起来,我也很难把“哈利·波特的父亲”和眼前的詹姆·波特联系起来。直到昨天,我隐约发现自己看见了凤凰社时期的布莱克——热心、勇敢、豪爽,真正的格兰芬多。我这才意识到,他们终会长成书里的样子,也会迎来书里的结局。
但我不舍得。
当我还沉浸在自己的忧虑之中时,只听见霍琦夫人一声吹哨。
格兰芬多赢了。
我身边立即爆发出了另一层更激烈的欢呼。
“帕利,我们赢了!”布莱克激动极了。“我就知道詹姆一定没问题的!”
“是的,没问题的。”我随口附和道。但我的思绪已经乱到无法承受的地步了,我感觉我该离开一会儿,“抱歉,既然比赛结束了,我可能要走了。”
“啊,你不留下来继续参加庆功会吗?”布莱克问。
“庆功会还是算了吧,你们好好玩,”我随手找了个借口,“毕竟我是拉文克劳。”
他点点头。“哦,也是。”
我转身离开魁地奇球场,一个人去了黑湖边散步,惨白的秋冬之交并没有什么良辰美景,山毛榉的叶子落在了湖面上,像一艘艘枯萎的小船,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溃烂在湖底的淤泥里。
我不知道我该去找谁,我也不知道我能阻止到哪一环。如果,只是说如果,故事真的要按照它的方式运作,那么我在这里认识的绝大部分格兰芬多都在未来的三十年里一个接一个地消失。
而我又能做什么?如果我真的能把命运的列车引向另一条铁轨,那么一切会更好么?还是会更糟?邓布利多会相信我么?如果真的如原著所写那样,他也无法打败伏地魔,我又能螳臂当车似的去做些什么呢?
寒风凛冽,我突然感觉有一滴冰冷的东西掉进了发心,伸出早就冻僵的手,发现一粒白色的雪安静地掉进了掌心。
开始下雪了。
Episode 19
我在寝室里颓废地躺了一整天,周一周二也过得浑浑噩噩。如果真的可以,我是不是现在就应该去邓布利多的办公室把这一切都告诉他?然后被当成疯子一样地请去圣芒戈检查脑子?
礼拜三的时候,劫道者欢声笑语地从我身边经过——多半是要去上变形术。我实在是忍不住白了彼得一眼,然后发现他问都不敢问我没有由来的恶意,灰溜溜地跟着他们三个人逃走了。
等到时候,如果我找到了彼得是叛徒的证据,是不是就可以拯救他们?我抛出了这样一个假设,但我知道这个成立的概率相当小——因为彼得太会躲了,并且我很确定他会恶人先告状,这把火反而会烧到我身上。
但无论如何,首要条件都是加入凤凰社,只有加入凤凰社,我才能真的帮到他们。不然一毕业,我都找不到他们在哪。
得出这个结论,我去图书馆借了好几本和黑魔法防御术有关的课外书,全部都堆在寝室里,每天争取多学一点。虽然我的黑魔法防御术学得一直都不错,但这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真的要加入凤凰社,我必须有点真才实学。
等我把自己每一点空余时间都压榨得差不多了,我才发现年级里出现了连我都难以忽视的流言蜚语。
关于我和布莱克。
都怪家用小精灵太勤劳,让他们吃得太饱。我气得几乎都要笑了。我和布莱克,怎么可能?西里斯·布莱克学生时代根本不会喜欢任何姑娘,他只是热情又爱热闹罢了。
礼拜三晚上,阿方索直接在长桌边问我:“科洛弗,你去看了格兰芬多的魁地奇?”
我直言不讳:“是的。”
他的表情相当讶异。
“我欠了布莱克一个人情,”我慢悠悠地解释道,“因为他……帮了我一个忙。”
“好吧。”他在我对面坐下。
我翻开《黑魔法防御术与咒语变体》,从长袍口袋里拿出魔杖。
“你最近对黑魔法防御开始感兴趣了?”阿方索问。
“有点。”我根据目录找到“咒立停的精神力”这一章,开始读。
他打开崭新的《落叶乔木特性解读》,开始今天的课外阅读。
“潘多拉呢?”我迟迟不见她的身影。
阿方索翻了一页书。“去找谢诺菲留斯了。”
“果然。”我耸耸肩,“我都有点想念她的手影故事了。”
圣诞节近在眼前,弗立维教授照例准备了槲寄生和圣诞树,用漂浮咒在圣诞树上挂满了彩纸包裹的小礼物,到处都拉满了红白相间的圣诞贴花。
谢天谢地,我终于开始有了长高的迹象——因为我发现我的袍子突然短了,下摆垂在小腿上,袖口收在了小臂中部。我花了一阵证明它不是突然缩水,写信告诉了摩金夫人,我终于要开始长高了。她喜出望外,说已经给我准备好了全新的巫师袍,正期盼着我圣诞假期能快点回长袍店,她迫不及待地要和我一起过圣诞节了。
蒲蒲鸟合唱队的圣诞公演照例进行,今年的变动曲目是《雪绒花》,安娜斯塔西娅与幽灵共舞则不再上演,也许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它作为圣诞公演的曲目,显得太不吉利。
我提着行李在站台等车的时候才看见布莱克也在——确切地说,两个布莱克都在。
西里斯·布莱克抱着胳膊摆出防御性的姿势,对他弟弟说道:“我是不会和你回格里莫广场十二号过圣诞的,别再说服我了,我亲爱的弟弟。”
雷古勒斯·布莱克一脸坚决。“可是你该回去,你也是布莱克——”
“哈,”他冷笑一声,“我宁愿自己不是,我觉得父母也是这么想的,有你就够了,你比我’做得好多了’。”
雷古勒斯的表情变得生硬。“西里斯,你这样会让我和爸爸妈妈都很难堪。”
西里斯一脸冷漠。“你稍微想想就知道了,我不回去是最好的决定,最不让你们难堪的决定。”
“不可能。”他弟弟显然和他一样固执。
“我回去干什么呢?听你们宣扬你们那套纯血至上的观点么?”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继续对他的弟弟说,“我说了多少次了,妈妈的小宝贝雷尔,我们不是一路人。”
周围已经有不少学生,让我拖着行李去找一个听不到他们对话的地方已经不现实了。我低下头,假装在清点东西有没有到位,虽然我就一个无限延伸的深棕色小皮箱和一只在笼子里打瞌睡的猫头鹰。
他弟弟愤怒地丢下一句“那你好自为之”就气呼呼地跑了,我抬头望天,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见,但布莱克朝我走了过来。
“帕利!”
“圣诞快乐,布莱克。”我朝他点点头,因为天气太冷,说话时会呵出白丝丝的雾团
“我要去詹姆家里过圣诞。”他隆重地宣布道,“那一定棒极了。”
我颔首。“是的,祝你玩得开心。”
“反正,肯定比回家开心多了,”他一提到回家,脸色变得无比阴沉——在那一刻他显得特别“布莱克”,我甚至有点害怕,也许是因为他的个子又高了不少,“我讨厌我家的一切,从里到外都烂透了。”
“刚刚那个是你弟弟?”我明知故问。
“不然呢,”他朝雷古勒斯·布莱克跑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在父母眼里,他是那个比我好得多的弟弟,坚定的纯血主义者,名副其实的布莱克。我……我真的不知道雷古勒斯心里在想什么,居然会觉得纯血主义是对的!”
我脱口而出。“也许他没有你想得那么坏呢。”
他愣了愣。“你说什么?”
我如鲠在喉,摇了摇头,因为我说不出原因,犹豫了半天才思忖着开口:“也许是,他看上去不是没有感情的人……”
“但他支持纯血,他根本不会和你这样的巫师说话。”他厌恶地皱了皱眉,“在纯血主义者眼里,他们占据了最高等,多么可笑。”
我无法反驳,只能点点头。“我知道,纯血主义确实很可笑。”
“所以我不喜欢他,我不喜欢我家。”他用坚定不移的语气说道。“如果可以,我希望有一对贫贱交加却接受我的父母。”
“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家庭,布莱克,大家都不能,我也不能选择我的父母。”
“你和摩金夫人住在一起。”
我摇摇头。“之前不是。摩金夫人好心收养了我,我很感激她。”
他问。“什么之前?”
“我的父亲因为一些不可抗力而离开家,而我的母亲和我相处得也不好,两个弟弟就更不要说了,他们一直觉得我是练杂技的。”
“所以你离开他们了?你现在和摩金夫人住在一起,”他的语速飞快,“所以我果然应该离开家。”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打断了他,停顿片刻又斟酌着告诉他,“我想说的是,人可以选择……不那么在意它。有些事不只有喜欢和不喜欢这两种选项。”
“什么意思?”
“离开是一种方法,但离开过后也会面临痛苦。人永远不能真正地逃离,”我沉吟片刻,“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建议你换个维度去考虑问题。”
“什么?”他显得相当迷茫。
我不确定他能不能听懂这个故事,但我还是清了清嗓子,决定告诉他:“使徒保罗患有眼疾,他的眼里有一根刺,看不清东西。所以他祈求神,希望神能医治他,把他眼里的刺拿走。神没有拿。”
他急冲冲地问:“为什么?神如果真的为他好,为什么不帮他把刺拿走?”
我摇头。“神拒绝了保罗的请求,但是转而告诉他,’我的恩典够你用。’”
“什么意思?”
他没听懂。
霍格沃茨特快专列进站了,汽笛长鸣,随着嘶哑的“咔哒”声,老旧的车门缓缓打开,开始有同学陆陆续续地排着队上车。几乎同时,天空开始飘雪。我搓了搓手心,看见白茫茫一大片的雪粒密集地落在屋檐上,不一会儿,整个屋檐都被雪盖住了。等到了国王十字车站,说不定雪已经能积出膝盖那么高的一层了。
他见我不做声,追问道:“保罗的刺怎么办?”
“刺还在他眼睛里。”我提起行李去排队。
布莱克跟在我后面排队,又问道:“什么叫’恩典永远够你用’?”
“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我紧了紧围巾,纯粹是因为感受到刺骨的寒风,“有一种说法是,跳开眼下的痛苦,用更宏大的胸襟去拥抱它。”
“这样啊,”他显得更加疑惑,“你告诉我了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什么?”
我确定他还没到能懂这个故事的年龄。但我希望他尽量早一点开窍,有些问题只能他自己去想通。
“嗯……只是分享一个麻瓜的故事,圣诞假期到了,说个圣经故事比较应景,圣诞快乐,”我朝他微笑,示意了一下他背后詹姆朝他热切招手的身影,“回头,波特来了。”
Episode 20
长袍店的圣诞节一如既往地温馨美满,虽然只有我和摩金夫人两个人。店门口早早地摆上了“圣诞期间,歇业一日”的木牌,摩金夫人捧着一堆衣服一件一件地展示给我看。
“这件——我猜你会喜欢的,”她抖开一条深蓝色的袍子,“我在袖口和领口又加了银色的镶边,拉文克劳配色。”
“这件,”她顺势又拿起一件,灰色的缎面花褶迎风而动,“很受姑娘们欢迎,我也给你留了一件。还有配套的毛绒披肩,给你带去学校,可以穿着它去霍格莫德。”
“还有这,”她把模特身上那套蜜色的袍子卸了下来,“橄榄枝纹的面料,里面是淡奶油色的内衬,适合绝大部分场合。”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么多衣服,羞涩地想躲起来。“抱歉,摩金夫人,我没有准备礼物给你。”
“说什么呢,”她摸了摸我的脸颊,我又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被壁炉烘干的棉布,秋日的水果,干燥而令人安心的甜味,“科洛弗,你是孩子。”
酸涩攻占了我的鼻腔。“我不是了。”
“对我而言,永远是,”她揽住我的肩膀,“我们去看看你有没有合适的夏装。”
送礼物照例是一件难题,除了惯例的圣诞卡之外,我打算送给莉莉一顶淡粉色的宽檐帽,上面缝着白色的纱百合,这种美丽的植物让我想到她。我给潘多拉准备了一副银白色的耳塞,戴上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又给阿方索寄了一盒螺旋蝴蝶兰的种子,据说在药草市场里非常紧俏,他会喜欢的。
圣诞夜当晚,阿方索送的安达卢西亚招贴画月历和潘多拉送的自制捕梦网都寄来了。莉莉的礼物姗姗来迟,她送了我一支唇膏,带一点粉的樱桃红,甜美而温柔。
原谅我收到礼物的第一反应是欣慰,小女孩长大了。其次才意识到,原来十三岁已经是该打扮的年纪了。
我没有想到的是,布莱克给我寄礼物了。
但是我研究了半天,根本不知道他送我的到底是什么,一个四方形的深蓝色盒子,六个面上都画着猫头鹰的脑袋,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乍一看有点滑稽。
我坐在床上,用力地晃了晃盒子,没有声音。
所以这个到底是什么?
大概花了几分钟,我终于在某一面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类似按钮的东西,往下按的时候,只听见“咔哒”一声,突然一只红色的拳击手套冲了出来,砸到我的额头上。
我懵了。这是什么糟心的礼物?我摸了摸发红的额头,把它收了回去,丢在床底下的箱子里。
然而,出于礼节,我还是得还一份东西给他,所以我给他寄了一份古代精灵语的字母表。
“希望这份礼物能满足您对古代魔文的好奇心,”我在贺卡上写道,“祝您圣诞快乐。”然后签了名,和字母表一起寄了出去。
开学以后照例是老样子,上课,写作业,看书,发呆,间或性地为未来焦虑。可喜可贺的是,我终于变成了一名成熟的拉文克劳,能够在鼻涕虫俱乐部时谈论古代魔文,这几乎是一种固定的仪式。
聚会时可以不穿霍格沃茨的长袍,摩金夫人精心准备的服装有了用武之地。我从行李箱里抽出那件蜜色的橄榄枝纹长袍,发现它有一种疏远的油画质感,又顺手搽了一层莉莉送的唇膏,她也会在场。
“高地精灵曾经用银刻刀在巨大的山石上篆刻《港口史诗》。阴刻,可能是出于方便起见,”穆尼·默顿,一位五年级的拉文克劳阐述道,手里捏着一块吃到一半的巧克力曲奇饼,“1870年代起,奥匈帝国的古代魔文大师布莱姆·赫尔曼为首的达尔马提亚学派曾发现过两块高地精灵留下的石碑,上面记录了这一著名的高地精灵’躁动期’,一次严重的精灵种族孤立事件,高地精灵开始孤立长河谷一带的’瑞文精灵’。”
“他们在哪里发现的石碑?”阿方索坐在我对面,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红茶。
“海水环绕的地方,布列塔尼。”穆尼·默顿回答道。
阿方索点头,恍然。“果然,《玫瑰经》里的’圣城’。”
穆尼·默顿点头。
“高地精灵一贯文明,我是说,他们抗议时都是显著的温和派,很少采用武力。”我沉吟着开口,给自己倒了一杯浓茶,“但《港口史诗》里出现了很多血腥描写,我好奇它们是否存在夸张的成分。”
“这就不得不提及达尔马提亚学派的观点了,”阿方索接过话茬,“虽然一开始是文明的呵斥,甚至两派都会设立医疗官和巡逻官,他们的观点认为,矛盾真正开始激化是因为高地精灵里有好事者指出,瑞文精灵混入了教会。这是转折点。往后就存在真正的武力冲突。”
“是这样没错,虽然进入教会意味着抹去世俗的一切,”一位七年级的拉文克劳,蕾娜·斯托夫,给自己切了一块蛋糕,插话进来,淡蓝色的眼睛温和而专注,“但是出于民愤,这一条理论很快就被忽视了,怒火击垮了多年养成的克制和理性。说到这个,我想给你们推荐《海水与苔藓》,少有的高地精灵语传说集,霍格沃茨的图书馆里就可以借到,上面有详细的故事。”
远处的壁炉里燃烧着加了精油的香木,淡雅的香雾弥漫,看不见的知识宫殿构建在凝视和对话之上。
“好了,孩子们,”斯拉格霍恩教授端着酒杯走过来,打断了谈话,“如果你们再不起来走动走动,我会告诉教古代魔文的魏宁格教授,他完全抢走了我的风头——我开玩笑的。”
他拍拍阿方索的背,又把手搭在穆尼·默顿的肩上。“事实上,我强烈建议你们去试试看新的甜点,比利时的时兴货,只给我最喜欢的学生们品尝。”
我走到餐台旁边,阿方索跟在我后面。
“你想要尝尝巧克力蛋糕吗?”他问我。我摇头。他随即用银餐具切了一小块装进自己的盘子里,用笃定的语气轻轻地说。“我看得出来,你不太喜欢鼻涕虫俱乐部。”
我挑了挑眉,环顾了整个餐台,只选择把半空的茶杯加满。“我以为我表现得没有那么明显。”
他端着盘子跟我一起往回走。“你每次的表情都写着意兴阑珊,有时候还有,’希望快点结束’。一年级开始就是。”
我笑了笑。“是这样没错,阿方索,你的洞察力相当惊人。”
他尝了一口巧克力蛋糕,露出失望而略带忧愁的表情。“事实上,我还是更想念吉拿果。”
“那是什么?”我没怎么听说过,重复了一遍那个陌生的名词,“吉拿果?”
他虚空着比划了一下。“一种西班牙的点心,可以蘸一点巧克力酱。”
“英国没有卖吗?”
“制作它需要充足的日照。”他把剩下的巧克力蛋糕塞进嘴里。
“难怪英国没有卖。放弃吧。”
提起英国的气候,我们都笑了笑,真的太糟糕了,以至于显得怨恨都没有必要。
“你看上去不像英国人。”他拎起金边白瓷茶壶,把自己的茶杯加满。
我耸耸肩。“显而易见,”随后回敬他,“你也不像。”
“我是西班牙人,出生在安达卢西亚。”提起故乡,他显得更加忧郁。“我圣诞假期跟父母回了安达卢西亚,以前的甜品店变成了便利超市,儿时玩伴也都和我疏远了。”
“我?”我喝了一口茶,突然有点感同身受,“阿尔巴尼亚人和苏联人的结合,出生在西柏林,现在那里也面目全非了,从前的邻居都令我感到陌生。”
他断言。“很有意思。”
“什么?”我有点跟不上他跳跃的思路。
他指着角落里两个倒扣着的杯子。“同一种植物,从一个花盆移栽到另一个花盆,其他的同类安分地待在最初的花盆里,用不了多久,它们不可避免地长成不同的样子,甚至排斥嫁接在一起。”
“那么我可能被移栽过太多个花盆,长得歪瓜裂枣。”
“可我不那么想,”阿方索若有所思地摇头,“每一株植物都会遇到欣赏它的人。”
我笑了一声。“希望如此。”
“科洛弗!”莉莉朝我们走了过来,“早知道我也选古代魔文,你们之前的小圆桌听上去很有意思。”
阿方索看见莉莉过来,和她微笑着寒暄几句,转而表示他要去找别的拉文克劳朋友们。
我朝阿方索颔首,转而喝了一口茶,对莉莉说:“占卜和神奇动物保护课似乎也不错,只可惜时间碰上了,不然也许我会去试着旁听。”
“占卜?算了吧,”她做了个鬼脸,“我厌倦了火焰预兆。神奇动物保护课还不错,你的另一个朋友,潘多拉,学得很好,独角兽只愿意让她触摸鬃毛。”
我笑了笑。“她确实是被偏爱的。”
斯拉格霍恩教授宣布鼻涕虫俱乐部的本次聚会就此结束,我告别了莉莉,慢悠悠地踏出会场,准备向拉文克劳的塔楼前进。
谁知道在走廊上遇到了布莱克。他一见我就兴冲冲地问:“帕利!你喜欢我送你的圣诞礼物吗?”
他还有脸提这茬?我微笑着不答反问:“那你喜欢我送的礼物吗?”
他的脸上立刻涌现出深刻的牙疼。“还,还挺喜欢的。”
我浑身舒畅,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挺好挺好。”
布莱克往我身后一看,突然拉长了脸,我回头,发现是面无表情的阿方索。
我不知道他们这都是什么毛病,阿方索深吸一口气,刚想要说话的时候就被我打断了。“我们该回塔楼了。”
“也是。”阿方索瞥了一眼布莱克,刚想跟我走,三四个奔跑着的女孩跟我们擦肩而过,其中一个羞红了脸,飞快地往布莱克手里塞了一个粉色的小纸盒,然后她们几个嬉笑着跑远了,像是被教堂的钟声吓到的鸽子。
魅力无边,魅力无边。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看着布莱克涨红了的脸,突然想感慨年轻真好。
“你笑什么!”他的脸色显得相当不痛快,窘迫又焦灼,仿佛那个粉色的无害纸盒是个有强腐蚀性的烫手山芋。那话怎么说的来着?爱上他的女孩注定要伤心。
“没什么,”我忍住笑意摆摆手,转身和阿方索一起离开,“拆礼物吧,不打扰你了。”
【FB2/CREGINI】情人
卷首
我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习惯,大部分时候写作,喜欢全篇完结之后再一次性发布。大概是因为想要给自己能够完整理清思路的空间,以及修改的余地。也因此难免积攒了诸多不见天日的废稿。情人这篇就是其一。
大概构思时间是在今年的二月初,我刚刚搬回到牛津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在农场上的工作室上班,很不习惯,很专业但是疏离的氛围。孤独。有时候坐在工作台前,看窗外云雾笼罩的葱绿草场,觉得冷。海明威在西班牙写米兰,巴黎写密歇根,在古巴写巴黎,生活永远都在别处。而我也曾在阴雨绵绵的英格兰,写被温暖阳光笼罩的里斯本。
因为向往,所以这个故事的基调总是带着温情。生活在二〇一四年的大学交换生克雷登斯...
卷首
我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习惯,大部分时候写作,喜欢全篇完结之后再一次性发布。大概是因为想要给自己能够完整理清思路的空间,以及修改的余地。也因此难免积攒了诸多不见天日的废稿。情人这篇就是其一。
大概构思时间是在今年的二月初,我刚刚搬回到牛津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在农场上的工作室上班,很不习惯,很专业但是疏离的氛围。孤独。有时候坐在工作台前,看窗外云雾笼罩的葱绿草场,觉得冷。海明威在西班牙写米兰,巴黎写密歇根,在古巴写巴黎,生活永远都在别处。而我也曾在阴雨绵绵的英格兰,写被温暖阳光笼罩的里斯本。
因为向往,所以这个故事的基调总是带着温情。生活在二〇一四年的大学交换生克雷登斯每天早上乘老电车上学,总是遇到穿着像是舞女的纳吉尼。两人因故而相识,每一天在世界小小一隅,穿梭的电车当中讨论哲学,生死与世界。而两人之间认知的偏差,终于让彼此意识到,他们之间,原来相差着时间,电车只不过是载体,让两人短暂相遇。直到某一天克雷登斯因为生病,错过电车,于是再也没能遇到神秘的美人。故事于是切换到一九一四年,世纪之交的葡萄牙。纳吉尼是被从婆罗洲贩卖到西方作为舞女的青年女性,生活困囿在公寓与叫做戏梦巴黎(Cine Paris) 的剧院之间。数年后一战爆发,行踪再无可追寻。克雷登斯在里斯本满城搜查,最后在即将面临拆除的戏梦剧院中,找到了公告栏上不知道被多少层广告纸覆盖的纳吉尼的海报。最后的最后,在黑白广告画前,为她放下了一支白玫瑰。
这个故事我最终还是没有写完,再看的时候觉得也许我也找不到当时的心境。感触总有,会觉得自己原来为这样的情绪伤神,会觉得原来表象平静,可是我与故事中的两人一样,其实都不能做到总是无情两相与。
—“这样很好,她的一生很长很完满。有悲有喜,只是和他没有关系。”
情人
The Lovers
二〇一四年,里斯本。他。
信号灯亮起。二十五号电车重新摇摇晃晃向前。
早晨八点。二月的这个时候,里斯本尚属冬天,天色往往没有亮。水汽顺着车窗玻璃淌下来,给城市本身睡意惺忪的黄白色加上一重滤镜。窗外街道的另一侧,他经常光顾的面包店正在开门。黑暗中,亮起一角明黄色的光。克莱登斯·拜尔本的手指无意识地在车窗上勾画,水雾之中,描摹出白墙与联排屋顶上赤红色的瓦。黄色电车从窄巷之中挤身而过,近到叫人觉得,可以伸手抚上老城的大理石墙。
克雷登斯其人,长着一张与葡萄牙老城格格不入的脸。轮廓深邃且有种奇异的野性,高鼻深目,瘦到两颊凹陷。说是生在美国,其实不完全对,出生地这一点,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只知道自己无父无母,长在纽约的孤儿院里。他从小性格坚硬沉默,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可爱小孩。当然也可以想见,从来没有人领养。前十八年,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未成年人,不能随意离开,受到重重打骂与虐待,其中恸苦一想即知,可以不必赘述。十八岁终于借助大学,逃离那间生长的孤儿院。一开始靠奖学金与打三份工念纽约大学,住到皇后区某一间有防火梯的廉租房里。同一个城市生活久了,走在赤砂石建筑的缝隙之中,总觉得窒息,觉得天空不应该是眼前这窄小的一点。
年幼时候曾经幻想,自己的生身父母会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是因为某种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得已才抛下自己。总有一天,会与自己相会,救他脱离这些龌龊。靠着这样的精神寄托,度过了饥饿寒冷的童年。很短暂的前半生,全数用于寻找寄托,四处找寻关爱,或者任何形式上的替代品。长大后渐渐明白,哪里来的什么血源父母什么救赎。会抛弃他的人,一开始,就没有珍重他的打算。
二十岁那一年,终于放弃了持续前半生的等待。离开纽约,到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做交换生,迄今刚刚半年。念的专业是经典学。通俗一点讲,这个专业研究的是古典时期的希腊与罗马文学,诸如拉丁语著作,又或者地中海文明。不痛不痒的,完全与现实毫无关系的专业。这专业,说到底还是方方面面显示出,他其实就是不愿意真正与这个世界沆瀣一气。头脑聪明,可是脑中的逻辑,也与这个世界丝毫不相符。
里斯本这座城市,是欧洲大陆最西端的海港之城,漂浮在大西洋之上。城市地形起伏蜿蜒,特茹河穿城而过,街道也都大多建于山丘之上。城市最显著的标识,即是旧城中摇晃穿梭的明黄色电车。叫人一眼看去,恍惚以为自己还身处在十九二十世纪。克雷登斯每一天上下学所乘的,即是这样的有轨电车。每一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从他所租住的阿尔法玛区的公寓,一直到接近电车终点站的大学文学院。
这城市的一切,地中海的热带气候与阳光,色彩斑斓的联排房屋,异国的语言,廉价的新鲜海鲜。规律的作息,他的大学。所有加在一起,不过短短数月,已经叫他觉得这是自己真正的生活。前二十载在纽约城夹缝之中挣扎求生,回想起来,仿佛都不过是一场陈年的旧梦。
可见人,其实是适应性多么强的一种动物。
这座城市拥抱了他的锋芒和痛苦,大西洋的海浪一样,温柔地将一切命定的意外的,可理解的与未可知的,通通不急不徐,一点一点推到了他的面前。
他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那个人的那一天。
那是他抵达里斯本的一周后,乘电车前去大学学院的第一天。天尚未亮,车厢摇摇晃晃,一路攀越老城的石板路与山丘陡坡。他的眼睛新生婴儿一样看着窗外混沌的世界,看这个城市,看这个第一个属于他的,自主选择的居所。从窗外回过头看车厢内。那一瞬间朝阳初升,穿云而出。他的双眼忽然有那么短暂的片刻,无法聚焦。陈旧车厢内俱是横斜光影,阳光像纯金色涂料,刷过墙面座椅。等到他的视网膜上,看到的不再是漂浮的灰尘颗粒。她,是他的双眼重新聚焦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
很难形容他那一瞬间的想法。
二十五号电车车身是全木质结构,窄小车厢,中间一条过道,两侧分别都是古旧座椅。克雷登斯所坐的位置,是左侧靠窗。视线越过车厢,他前方右侧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女人。与他一样,看上去都不是葡萄牙人的样子。那女人应是亚洲血统,黑色长发在脑后松散挽成发髻。一件黑色呢大衣,看不清其下穿着的是什么。她的眼睛没有看他,而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他在想,不知道自己怎么竟然没有更早一些注意到对方。好像是等他回过头的时候,她就已经坐在那里。仅仅是安静地,孤身一人端坐着,头颅轻轻倚着窗框,略带疲惫而慵懒的样子。他想不出自己究竟为何无法移开视线。
不晓得看了多久,忽然意识到,大约是因为,这个陌生的女人身上,有某种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气质。只要看着她,就觉得世界的节奏都安静了下来。
他没有试图与她说话,更多是因为不晓得应该说一些什么,又怕贸然唐突。
她比他先下车。
那黑发女人从座椅上站起来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其实她的大衣下,穿着的是不同寻常的,舞衣一样的长裙。阳光下熠熠生辉,仅仅是大衣衣襟中展露出来的一点,也叫人觉得炫目。大约是因为她裙摆上的什么亮片,走起路来的时候,可以听到很轻微的,悉悉疏疏的摩擦声。好像是爬行动物,拂过地面的声音。
她始终没有注意到他。
那个人下车的那一站并无特别,只是老城中的一条街。克雷登斯只知道这附近地标,有间很久之前兴建的剧院,好像是叫做戏梦巴黎。一九〇几年开放,当时曾有里斯本最先进的舞台与灯光系统。富丽堂皇的历史遗留物,不过早在六十年到就已经荒废,不再有演出。如今再去看,外墙上甚至还挂着拆迁的告示。
这想法在他脑内不过是浮光掠影,随着电车再次启动,已经抛诸脑后。学校乏善可陈,与他在美国的课程,除却教授口音更难听懂一些,其余并无甚差别。同学都是普通人,有可以讲得上话的人,彼此交换过联系方式。然而真正要说相熟,并没有哪一个。他还是孤身一人穿过教学楼,孤身一人前去超市,孤身一人回到他狭小的廉租房,独自在一盏昏暗的厨房灯下,将打折的冷冻蔬菜用白水焯熟,与土豆混在一起,囫囵咽下。群鸟归巢。天黑得很早,坐在小小书桌前,可以看见外面街上昏黄的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处在某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与世隔绝的高塔上。不过是人间的旁观者。
那之后,克雷登斯·拜尔本每一天都会在电车上遇到那令他一见侧目的黑发女人。
有时候她看书,有时候独自一人端坐原地,视线远望窗外。大衣下,总是穿着炫目华美的长裙。不像日常着装,反倒像是舞女的戏服。克雷登斯开始猜想她是不是以表演为生,舞台剧,音乐剧,又或者单纯是舞蹈者,他不得而知,且总是缺乏一点上前去与她攀谈的机缘。但对方确乎很美,并不仅仅是说容貌,更多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与他所见的其余年轻女性,甚至同年龄人完全不一样的气质。他见过的人也多,众生百态,还没有一个人让他觉得像她,能给他带来这样平白无故但难以磨灭的吸引力和好奇心。
如是一个星期。
又有一天早晨下雨,他登上电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那里,还是坐在惯常的位置,黑色长发以某种复杂的盘发束起。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黑,只在电车转弯,车厢中光影变幻的时刻,能借天光看见衣料上细线的刺绣。她在低头看书,封面很简单,一张白纸而已,正中一行规整的蓝色标题。他还尚未见过这样的书,也看不清是什么内容。窗外老城天色阴郁,木格窗下的美人。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已经从车厢这一侧的座椅上站了起来,越过中间那一条窄窄的走道。
奇怪的是,那一瞬间,即便车窗外人声嘈杂,铁轨的声音更是不绝于耳,克雷登斯却能清晰听见自己的鞋后跟踏在木制地面上的声音。一声一声,好像是什么交响乐的前奏。
—你在看什么?
对方闻声抬头。
这是他第一次,真真正正这样近距离地看清了她的脸。
她的眼睛是不同寻常的深琥珀色。
好像是有一点惊讶的样子,她还是很礼貌地阖上手中的书,给他看封面。书名叫年月,作者是个他未曾见过的法国名字,安妮·额尔瑙。她对他微笑,说,是本很意识流的传记。她的声音很温和,不急不徐,说的葡萄牙语并无异域口音,可是也不像是他日常听到的用语。至于究竟是哪里不一样,他还分辨不出。
她今年二十七,长他六岁。叫纳吉尼。
很不同寻常的异域名字,重音在第二个音节。念在口中,觉得像是复杂的装饰音。
他知道她确乎是以表演为生,在这附近的某一家剧院做舞女。每一天不同寻常的长裙,也确乎是舞衣。她也知道他是大学的学生,念的是经典学,拉丁语说得都比葡萄牙语说得更好。他的猜测都是正确的,但是没有猜测到的是,她说起话来,与寻常人并不相同。他们从最浅显的谈起,谈这座城市,他讲自己在这个国家还是客居,说欧洲人与美国人相比,给他的感觉是,人人都活得不自在。即使是里斯本这样接近南部的地方,与美洲比起来还是相对内敛。他说他住的阿尔法玛,每一天晚上都可以看见很多醉酒的人,但是醉酒的人,从热闹的派对出来,往往还是一脸抑郁。他问为什么。
她用葡萄牙语回答问题,讲得很慢,一字一顿,为了让他听得清楚。她说,因为追寻热闹的人,往往自身也在寻求逃避和解脱。集体的热闹,可以让人短暂地忘却自身烦恼。可是离开了酒吧或者舞厅的人,却容易被喧嚣与平静巨大的反差所捕获。光这种落差,就可以将人吞没。麻醉自身神经,不能消除烦恼。
他说你看都看什么书,你平常都做什么?
她说看闲书,小说诗集,并没什么特别。
他于是聊查尔斯·波德莱尔,聊埃德加·艾伦·坡。她说最中意艾伦·坡的作品,是他的那首梦中之梦。其中有一句这样写——所有我们所见或曾见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中之梦。他没有读过。听她说过之后仔细想一想,说,这是因为,写这首诗的人,失去了什么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有可能是爱人过世,所以他说,在他看来,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不真实,好像是做梦一样。因为这样,才说是梦中之梦。
他与她对视,看她的眼神,原本只是客气疏离,听他讲完那一句话,忽然一瞬间有点惊讶,有点惊叹。对他说,是,我想这首诗,是写给他早逝的妻子的。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看向窗外,看旧城的街,看头顶苍白的天,好像不过是为了确认电车方位。再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叹息。—他们在一起十一年。是表兄妹。因为年龄和血缘,始终被人诟病。一八四七年,她因肺结核去世,艾伦·坡因此陷入疯狂。仅仅两年后,也因酗酒过度身亡。死在他们两人共同生活过的那条街上。
—梦中之梦,就写在他去世的那一年三月。
那一瞬间,他忽然想伸手,去抚摸她的衣角。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感情,忐忑不安,激动,恐惧,还有渴望。她好像是个美丽的鬼魂,明明就坐在他面前,却让他觉得,只能无限接近,却永远触摸不到。
可他不敢伸手,两人相对沉默,最终只说,你的思想很多。
—我思故我在。
那句话,她说成拉丁语原文,Cogito ergo sum.三个简单单词组成的短句,可是那么掷地有声。
电车已经到她的车站,说完这句话,那亚裔女人就站起来对他笑一笑,很轻松很平静的样子,好像他们两人刚才的一场对话不过是街边闲谈。对他说,回见。他都来不及问她的电话号码,更不晓得她究竟住在什么地方,在哪一家剧院演出。好像他们两人之间所有的联系,都是萍水相逢,风一吹就断。
日子当然还是慢慢过,他按部就班地上课,用最简单的饮食填饱脏腑,学习语言,预备一掌握用葡萄牙语流畅会话的能力,就去找一家店兼职打工。当然也在每一天早上,准时准点,登上那班电车。其实不是每一天都有早课,这样做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知道,那个人,从来乘的是这一班车。生活如此平淡,如此一成不变。明知道背后还有个未来要考虑,沉甸甸压在肩上,可是此时此刻,他所能做到的事情之中,没有哪一样能改变立刻改变命运走向。只能安之若素。而纳吉尼,她是这白水一样的人生之中,唯一的,叫人觉得炫目的美。该怎样形容,应该说里斯本这座城,满城都是阳光是喧闹,可是到了她这里,什么都安静了下来。他一生都在逃离,可以轻而易举从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种情形之中离开。因为麻木,因为什么东西,都不能叫他产生任何强烈的感情。唯独对她,明明萍水相逢,但是他不舍得放手。
她真美。像某种带着鳞片的蛇。乍看上去好像因为色彩动人而显得无害,且一眼让人惊叹。可是色彩鲜艳的蛇,总是带有剧毒,顷刻之间可以致命。她的每一寸皮肤,她的每一个动作,她稍微有一些散乱的鬓边黑发,她总是一丝不苟的妆容,他对她的每一个细节都心存向往。他的心中,她是绝对的美,超越男女的吸引力,超越情爱,甚至可以说是超越了物种,仅仅出于最原始的纯粹的,对于美好的向往。
后来有一日他终于问她在哪里演出,如果合适,也许有机会也可以去看一看。
那一瞬间她脸上的表情很奇怪,虽然细微,但是毋庸置疑是为难。欲言又止,最终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如此相对无言并肩静坐半晌,她很温柔地讲,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他点头说好。
—你觉得,人,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这问题问得真是大。他还在思考,那个女人好像是怕他为难的样子,声音很轻柔地又补充一句。
—我觉得,这世上的每一个人,好像都在我没有察觉到的时候,过着平静的幸福的生活。每一个人都过得很好,只有我踉踉跄跄,跌跌撞撞走在这人世之间,不晓得下一个挡风遮雨的地方究竟在哪里。
像是在解释语境一样。克雷登斯向来敏感懂得察言观色,一听即知,对于工作地点三缄其口,又似是而非问了这样的问题,大约也是因为生活不如意。他又该怎样回答,连他自己都没有过清楚自己的生活。
—因为爱吧。
—什么意思呢?
他侧头看她,那时候二十五号电车恰巧驶过拜伦伯爵街,两侧破败的联排建筑,雕花铸铁窗台恰像是枯萎了的树枝。她迎着晨光眯起眼睛,长长睫毛在疏影横斜之中颤动。很慵懒的样子,毫无攻击性,说什么,听在克雷登斯耳中,都像是呓语。是真的吗,她,是否真是他梦境的产物。
—人活着是因为爱,如果你爱什么东西,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为了这样东西,当然愿意忽略其他的一切不如意。如果没有强烈地想要抓住这个世界的冲动,那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多。
她也在看他了。又一次被惊讶到的样子,许久像叹息一样说,你真勇敢。
—没有多勇敢。第一次真正见到你的时候,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拜托不要说错话,或者说什么蠢话。
—……原来,你也会这么想啊。
—我一开始的时候很想惊艳到你,因为我知道要吸引你,只有这第一印象的机会。我希望自己说出来的话是很聪明的幽默的,但是你说的话那么睿智,让我讲的任何一切都显得愚蠢。
她没有接话,视线转向窗外,嘴角还带着一点似是而非的笑意,好像世上万事万物都不在心上。也像是没有听到他话中明明白白那么清楚的暗示。
—你是巫女吗。是不是因为你在我身上下了咒语,我才会这么喜欢你。
说那句话的时候,他恍惚一瞬间,觉得自己的灵魂,早已经脱离肉体,只知道怔怔看她。而纳吉尼神情并无变化,只是看到电车到站,轻盈站起来,走过他的身边,预备下车。只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轻飘飘对他说了一句,每个人都爱自己不能读懂的人。你不是喜欢我,你是不能看透我。
那是他第一次目光粘在她身上,不转不移地盯着她离开。可是恰在她下车的那个车站,电车转过街角,还没有看清下车后的人影,就已经被卷入了里斯本老城更宽阔的街巷。
克雷登斯在学校之中,其实也不见得是多么受欢迎。
学校里人文学科是老楼,卫生间大约是从前的扫帚间改的。墙面上隔断的水泥砖裂缝都一一分明,只刷上了一层灰败的漆。盥洗室空间狭小,只能容纳一人在其中,稍微大幅度一点的动作都不能做到。墙面上有一盏航海用一样的船灯,盈盈发着黄光。那光线既不能给人带来丝毫温暖,就连照明,也只不过勉强映亮他的五官轮廓。双眼全然陷在阴影之中,克雷登斯的双臂撑住洗手台,很缓慢且茫然地呼出一口气。
看不见窗外,但他能听见狂风呼啸的声音。好像真是身在海上。
风暴就要来了。
她很平淡地对他笑一笑,眼中映着里斯本冬日早晨那种阴郁的光,看上去离他那么远,那么遥不可及,可是说出来的话,又悲伤又让他想笑,她说,人要爱上另一个人很简单,只需要三个要素,对方足够好看,足够优秀,经历足够凄惨。大概对你来说,我只不过是恰好符合这三样,再加上一些神秘感。
仅此而已。
—我想要的东西,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给我。所有一切看上去可以承载我一身伤疤的人,最后都是缘木求鱼。我很明白,这不是任何一个其他人的原因,而是我太沉重,要得太多。一个人,怎能承载起另一个人的生命呢。连我自己,都快要托不住我自己的这条命了。
看到这些,只能让我想到你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你之前说过,你觉得我爱你只是出于好奇,可是看着这些伤疤,就让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你是你,我是我。不要忘记了,我们谁都不属于彼此。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用尽全力,想要做一个男人,做一个成熟的人,这样可以保护你。可是我的内心只不过是个小孩,从始至终都是这样。我怕我不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我害怕。
—你是说,和我相处,让你很累吗。
—不。我是怕我不够好,会让你离开我。
我活着,不是为了那漫长无止尽的生命,不是为了这日复一日毫无变化的生活,甚至不完全是为了争一口气。我活着是为了生命中那零星几刻,是为了他,是为了他让我活着的那零星片刻。就那几个瞬间,够给我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世上所有的平庸和不堪。
—没想到,我们两个无神论者,竟然能让对方相信这世界上或许真有上帝。实在是太神奇了。
因为除却神明之外,没有任何一项合理科学的解释,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如你一样的奇迹,可以产生并存在。
—你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不知道我是谁。我说话,听见的不是自己的声音。走路,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腿。我感觉不到自己是活着的,只觉得是行尸走肉。
—我的意思是,我能理解你,超脱语言的表达。我们可以用英文,葡萄牙语,意语,法语德语或者任何一种冷门的失传的语言交流,我都能明白你,你也能听懂我。语言,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工具,而我看到的,是所有交谈背后,那个产生思考的灵魂。
—……我好幸运。
—我……大概是十岁的时候,还在布鲁克林免费的公立学校上学。
说到这里好像害怕前后的人听见,抬头四顾,声音压得更低。说话的时候,其实他的眼神也有一点茫然。这样的话题,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地方,都不甚合适。放在里斯本穿城而过的,摇摇晃晃的老电车上,就更不合适。
他的手指轻轻抬起来,拂过她的下颌骨,轻柔地托起她的下颚,倾身向前,温柔亲吻。她的嘴唇很柔软,他的内心也很柔软。不太像是寻常男女之情,更不像是被色相驱动,反倒像是在亲吻一朵花,一片叶,亲吻世上的美好。一个灵魂在亲吻另一个迷失的灵魂。而她的手臂也抬起来,同样轻柔地环住他的腰。那皮肤触感,贴在他的身躯之上,并无炽热,只有凉薄温度。舞者的手臂如此柔软,叫他恍惚觉得,拥抱住他的,其实是一条大蛇。
—我常觉得,人最大的阻碍是自己。但是偏偏就是因为阻碍来源于自己,所以没有任何解决方式。最终总想要寄托救赎于宗教或者是他人,以解放自己。但是最后都会发现,谁都不是救世主。
—你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时间,如果我能改变时间。把见不到你的时间通通变成瞬息几秒,而和你相处的每一秒钟,都能长得像数年。这样就好了。你呢,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要自由。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这个世界上,能没有愧疚,没有责任,没有一切界限。我想随意就能去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不管是金钱,人情,还是职业,通通都拦不住我。
—我,我想要和你过一生。我想要我们两个人能住在一起,不管是里斯本还是托斯卡纳,总之是靠近地中海的,某个阳光充足的乡下。我们有一间石头砌成的农舍,有马,有羊,有鸡,还有自己种的葡萄田可以酿酒。我想要小孩,想要和你生儿育女。我们两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我们想要的家庭,靠找,是永远不可能找到的。只有我们亲手去建造。我想要和你过一生。有你,就可以抵御这世界上其他的恶意与龌龊。我也只是普通人,想要的东西,和别人没什么不一样。
她一定不能够想象,他有多害怕。不要说拥有,他这一生,连见都没有见到过多少美好的东西。童年凄苦,始终活在打骂之中,少年时期做过无数工作,为了养活自己,刷过盘子也给更小一些的孩子做过家教,看过的脸色被克扣过的工钱,数不胜数,甚至连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只见过那么唯一一样,绝对的美好。是纳吉尼。他害怕失去她,到了寝食难安的程度。
他们都说,你是一条美人蛇。但是。
他想说什么呢。好像说什么也不能全然表达他自己内心的想法,所有那些挣扎。
看了这么久的,四处盛开的白花,原来是叫做绿梅。真的很美,说是绿梅,其实花开满城如新雪,怎么也没有一点绿色。明明是象征春日来临的花,但是远远看去,素白一片叫人心里凄惶。
她是不是也看过这样的花。
他这一生,最大的弱点,并不是来自于不够坚强,不够硬气,甚至也不能全然说是他那失败的童年。他最大的弱点,是轻信,和对于归宿的渴望。总想要寻找一个人,能够用之于寄托自己无处安放的灵魂。幼年时候没有得到来自亲眷的宠爱,明白事理之后,潜意识里总希望可以得到他人的珍重。希望可以用别人给予的温暖,来填补自己内心巨大的空洞。可是愈来愈长大,自己也渐渐明白,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早晚都要落空。不过明白这道理是一回事,要真正改变自己的行事和心境,难上加难。他知道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情人。两个绝对脱离生活背景的人,怎能成为彼此的情人?但是。就克雷登斯近乎于天真的,对于感情的期望和理解而言,他以为,他所爱的人,一定要令他绝对的信任。不管这样的信任有没有根据,是不是与普世价值观所契合。他们不是情人。但是他所信任的人,只有她。
没有了她,他的灵魂无处安放。
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不管以什么名字生存都好,在隐藏的只有一个事实——我是无姓之人。
一九一四年,里斯本。她。
一八八七年八月,她出生在远东,西班牙属婆罗洲。
人生前十三年,活得不知世事,世界也不知她。十三岁那一年的六月,一九〇〇年,恰是世纪之交。只是贫苦佃户的生身父母终于做下决心,将她卖给人贩,随一艘货船,漂到了殖民的西班牙。她一生命运,其实归根结底,只是因为十多年前的那一袋米粮。所以此后半生,深埋在心里,最不能够理解的一个问题,是想要知道,为什么生身父母用尽这样大的力气,鬻儿卖女,也要活下去。
生命,真的那么好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再不堪,也要活在这世上。
后来受过诸般折辱,缺衣少食,被剧院管事鞭笞,被当作货物转手,穿着瑙珠绣片的华服,被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抚摸皮肤。那之后她想,无所谓什么生存的意义,哪有那么多大道理,人活着,也就像是世上其余的动物一样,是因为这具躯壳,生来是为了存活,为了繁衍,所有生物最基本的需求。至于哲理,文学,宗教,乃至于所有这一切最本源的问题:生存的意义,这都是附加项,与人体本身,并无直接联系。
二十二岁那一年,她因为异域的长相,与蛇一样柔弱无骨的身姿,成为了里斯本名声在外的舞妓。剧院管事为她在距戏梦巴黎不远的阿尔法玛区,租赁一间公寓,方便光顾剧场的绅士上门拜访。相对自由,不过因为没有身份证明,实际上哪里都去不了。
她也谈过恋爱,与剧场中形形色色的客人。
见过的人足够多,渐渐觉得,所有人的眼神,其实也都差不多;谈论的话题,也就只有那么几样。
二十岁之后,她没有再问过任何人,究竟是为什么而活着。
后来某一日,有个人对她说,人活着是因为爱。如果你爱什么东西,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为了这样东西,当然愿意忽略其他的一切不如意。没有强烈地想要抓住这个世界的冲动,那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多。说话的那个人,有一双深棕色的眼睛,映着里斯本的日光,看她的时候,叫人根本不敢与之对视。
怎会如此。
这世界对她越残忍,她就越爱那个少年人。
—我曾经说过的,这个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人,即便成年,即便做着各种各样成年人的工作,穿西装打领带,其实在追寻着的,还是童年时无法达成的一切。人在情人身上寻找的,多半也是自己所缺失的。我从小到大,什么都可以靠自己争取,但是从来没有无条件的爱。我当然觉得你美好纯粹,是可爱的年轻人。但是最重要的是你选了我。人只有爱,是不会满足的,一定要偏爱,才能安心。
—我不是选择你。这不是我能自我控制的选择。我第一次和你说话的时候就这么觉得了。你的头脑不是个富有逻辑性的东西,至少遵循的不是这个世界的规矩。既神秘又深邃。和你第一次说话,我就感觉到,你我之间有某种联系。是这种联系,让我不顾一切,想要拥抱你亲吻你。
二〇一四年。里斯本。他。
你要是问他此时此刻,心里什么感觉。他说疼。
这样很好,她的一生很长很完满。有悲有喜,只是和他没有关系。想到这里,又想笑自己,怎么会有关系呢。她的人生,在整整一个世纪之前。他所看到的一切,都不过是档案馆里斑驳黄纸上,褪色的几行字而已。
那个时候,她对他说的是什么?—我想要的东西,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给我。所有一切看上去可以承载我一身伤疤的人,最后都是缘木求鱼。我很明白,这不是任何一个其他人的原因,而是我太沉重,要得太多。一个人,怎能承载起另一个人的生命呢。连我自己,都快要托不住我自己的这条命了。
她的面容,在里斯本苍白阴郁的冬日天空下,看上去恍如玉石。那眼神那么平静,那么温柔,其中并无一丝愤慨,或者怨天尤人。如果非要讲,大概只有一点悲伤,一点无可奈何。如果此时此刻,他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在眼前看到那一天,她的样子。好像只要伸出手去,就可以触碰到她繁复刺绣的舞裙衣袂。
他想告诉她,他可以,他能托起她这条伤痕累累的命。因为这世界上只有他也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感觉。眼前视线一片空茫,他缓慢地蹲下身,缓慢地用手指,拂过那张早已经泛黄发旧的照片,拂过她的黑发,她迷雾一样的裙摆。低下头颅,以连他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一字一顿说——我好爱你,胜过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只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让你也知道。
TBC
Did they force you to trade,
世界是否曾逼迫你
Your heroes for ghosts?
以鬼魂交换你的英雄
Hot ashes for trees?
以绿树交换炽热灰烬
Cold comfort for change?
以无力的慰藉交换改变
And did you exchange
你是否已经从
A walk on part in the war
战争中的龙套
For a lead role in a cage?
变成了笼中的主角
We're just two lost souls
我们不过是两个迷失的灵魂
Swimming in a fish bowl
玻璃鱼缸中徘徊
Year after year
年复一年
Running over the same old ground
在同一片土地上奔跑
And how we found
我们只能发现
The same old fears
与过去相同的恐惧
Wish you were here
想你能在我身边
—Pink Floyd, Wish you were here.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四初稿于牛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整理残稿于萨克森
【克雷登斯X纳吉尼】暴雨将至
1.
纽约街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穿戴整齐的夫妇牵着小孩的手走在马路上,孩子们开心得蹦蹦跳跳,胸前的领带有些歪,脸颊通红,汗湿的刘海黏在额头上。这是难得的周末时光,人们倾巢而出,去剧院,去郊游,去酒吧,去——
马戏团。在麻鸡们注意不到的地方,一堵墙突然凹下去,神情自若的人们佯装等人,看着钟表,下一秒,他们便穿墙而过。马戏团入口处颜色夸张的招牌下,穿着各色衣服的巫师带着小孩买票入场,家养小精灵们则四处奔走,将客人引进观看台里合适的位置上。笼子里的蜥蜴在暴躁地喷火,戴着脚铐的卜鸟在凄厉地喊叫,附近的马戏团员工一挥魔杖,它们就像堵住了嗓子一样哑口无言。纳吉尼扶着栏杆,看着栏杆外因为无法发声而面...
1.
纽约街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穿戴整齐的夫妇牵着小孩的手走在马路上,孩子们开心得蹦蹦跳跳,胸前的领带有些歪,脸颊通红,汗湿的刘海黏在额头上。这是难得的周末时光,人们倾巢而出,去剧院,去郊游,去酒吧,去——
马戏团。在麻鸡们注意不到的地方,一堵墙突然凹下去,神情自若的人们佯装等人,看着钟表,下一秒,他们便穿墙而过。马戏团入口处颜色夸张的招牌下,穿着各色衣服的巫师带着小孩买票入场,家养小精灵们则四处奔走,将客人引进观看台里合适的位置上。笼子里的蜥蜴在暴躁地喷火,戴着脚铐的卜鸟在凄厉地喊叫,附近的马戏团员工一挥魔杖,它们就像堵住了嗓子一样哑口无言。纳吉尼扶着栏杆,看着栏杆外因为无法发声而面露痛苦的卜鸟,心想今晚怕是要迎来一场大雨。
“你怎么还在这儿!马上就到你上场了!”马戏团老板看见发呆的纳吉尼,一个魔咒就抽了过来,纳吉尼疼得哼了一声将手缩了回来,她回头,怨恨地盯着马戏团老板。
“少用那种眼神看我,美人儿,”马戏团老板露出了玩味的笑,毫不掩饰地盯着纳吉尼,“马戏团允许你这种怪物活下来,你该感激我才对。”
纳吉尼没有说话。她整理好衣服上亮晶晶的闪片,她喜欢这亮闪闪的颜色,然而马戏团老板总是一鞭子抽来,抽得闪片都快脱落光了。笼子缓缓升高,纳吉尼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直到欢呼声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
她被一群人围在中间,大人,小孩,男人,女人,每个人眼里都是不加掩饰的好奇与欲望。是的,纳吉尼知道自己是个美人,而且是个衣衫不整的美人,马戏团老板有意让她如此出场,用美貌与身体去挑逗人们。有什么会比半遮半掩的美人儿突然变成一条可怕的大蛇更刺激的事情呢?等惊吓过后,刺激就犹如酒后回甘涌上心头,人们会疯狂地想要更多,到时候就要看纳吉尼的表演了。是的,那些人,花钱就是来找乐子的。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给大家看的美人儿可不是一般的美人,她是个血咒者。别看她长得楚楚动人,实际上,她每天有一半的时间——”
马戏团老板卖了个关子。纳吉尼冷冷地环顾四周,她的骨头在咯咯作响。
“有一半的时间——”
我和你们一样。纳吉尼不断地想。我本应该和你们一样。
“会变成——”
纳吉尼的腿开始扭曲,她仰面向天,张开嘴,发出一声无声的喊叫。
“怪物!”
砰!一场黑色的龙卷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呼啸而来,纽约街头产生了巨大的爆炸,千万片碎片席卷在空中变成一股黑色的沙尘暴,尖叫声此起彼伏。人们四散奔逃,马戏团里的动物们尖锐地撞着笼子,马戏团老板急忙命令小精灵们把所有东西都收起来,门钥匙已经准备好,在地上发出幽幽蓝光。
纳吉尼的身体已经变成了蛇身,那张脸还是美人的模样,马戏团老板一把扯过她的笼子“走!”在幻影移形前的那一刹那,纳吉尼似乎在黑雾中看见了一个男人,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男人的脸庞,纳吉尼记得那张脸,失魂落魄,但眼神中充满倔强。
她没有时间了。在纳吉尼消失的同时,大雨倾盆而至。
2.
纳吉尼是血咒者。她的家族与生俱来地背负着血缘诅咒,由母亲传给女儿,再由女儿传给外孙女,一代一代,家族的女人逃不掉变成蛇的宿命。
当纳吉尼还很小的时候,她看见母亲看着她流泪。那时候她变成蛇的时间还很短,但已经模模糊糊地知道了自己不幸的一生。她哭闹,她大发脾气,她问母亲:为什么,我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呢?
母亲将她搂在怀里不断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试图让她安静下来:会的,纳吉尼,你会有和正常人一样的人生。
于是母亲对纳吉尼讲了关于家族的预言:家族的女人背负着宿命的诅咒,想要解开诅咒,则必须找到那个会为你流泪的男人,他的眼泪落入你的心里,便能净化诅咒的血液,你会成为正常的女人,和心爱的男人一起,生儿育女,开枝散叶,过短暂却幸福的一生。
纳吉尼渐渐地不哭了,她问妈妈:我要怎样才能找到他?妈妈生下了我,那妈妈找到了那个男人吗?
母亲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妈妈没有那么好的命。但是纳吉尼,你会比妈妈幸运的。你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只要你相信你能找到,你就一定会找到。
可是纳吉尼也并没有比母亲幸运多少。没有人会接纳一条蛇,哪怕她有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女孩的模样,她试图和人类交朋友,但是女孩们尖叫着躲开,面色铁青的男人们挥着魔杖,几乎让她丧命。最后一次,让纳吉尼死心的,是她找到了自己的父亲,那个醉醺醺的男人本来还用色迷迷的眼睛盯着她,一听见她自报家门他便立刻清醒了过来,从墙上取下一把细长的猎枪。
“滚出去!”他厉声喊道,“怪物!”
“怪物!”马戏团老板一鞭子抽在纳吉尼身上,剧痛让纳吉尼从回忆中清醒过来,“是不是你吃了那只鸟?是不是?”
疼痛令纳吉尼无法维持人形,她将自己变成蛇的模样蜷缩成一团,那鞭子每抽一下,身上的鳞片就落下一小块,露出狰狞的粉红色的嫩肉。鞭子上上不知道施了什么魔法,抽得令她全身都像火烧一般,尾巴绞在一起,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这是巴黎的凌晨,一场狂欢散去后马戏团老板检查道具,发现新生的一窝渡鸦中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只。他理所当然地想到了纳吉尼。
“贱人!怪物!”马戏团老板不肯罢休,抽得自己手臂酸麻后才丢下鞭子,气势汹汹地锁上了笼子。纳吉尼躺在冰冷的笼底奄奄一息。昏昏沉沉之间,她尝到了一股陌生又熟悉的味道,像是纽约街头的那场暴雨,清新的味道令纳吉尼勉强睁开了眼睛。她看见笼子外似乎站着个男人,虽然纳吉尼看不清,但她知道,就是纽约街头,暴风雨下的那个男人。
她无法向他开口。她还没有力气变成人。但是纳吉尼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将尾巴伸了过去。男人伸出了手,接过纳吉尼用尾巴递给他的东西。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渡鸦,马戏团老板为了不让它逃走,故意弄伤了它的翅膀。纳吉尼将渡鸦交给男人,随后便昏死过去。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纳吉尼感觉到一滴液体落在自己的脸颊上。
她没来由地想,下雨了。
3.
男人来找纳吉尼的时候,她正拖着伤病的身子打扫火蜥蜴的巢穴,那些暴躁的生物口中不断地喷出火焰,烧得纳吉尼的手黑乎乎的,分不清那是火焰的灰还是真的烧伤了皮肤。男人躲在暗处看着纳吉尼,等到没人的时候他走了出来:“我来帮你。”
纳吉尼顿了一秒:“谢谢你。”
男人叫克雷登斯。这是后来他告诉纳吉尼的名字。他就是纳吉尼在纽约街头看见的,黑色风暴中央的男人。纳吉尼问他为什么来巴黎,克雷登斯的眼神一黯,于是火蜥蜴喷出的火星就烫在了手上。纳吉尼急忙拉过克雷登斯的手,两只手碰到一起,男人瑟缩了一下,因为纳吉尼的手很冰。
冰凉的手,正好缓解烫伤的灼热。
克雷登斯有些不自在,但冰凉的触感令他有些难以割舍。突然间,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轻声说道:“我带来了渡鸦。”
小小的鸟儿在克雷登斯的衣袋里,看到纳吉尼的那一瞬间似乎激动得想飞出来,被纳吉尼一把按住。纳吉尼比了个嘘声的手饰,小渡鸦便通人性地不叫唤了,那双滴溜溜的眼睛看着纳吉尼,就是雏鸟看见了母亲。
“我给它包扎了翅膀,虽然没完全愈合,但是过一段时间应该就可以飞了。”
纳吉尼便微笑了起来。克雷登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犹豫半晌最终还是开了口:“为什么……你会把鸟儿交给我?”
“因为你会救它。”纳吉尼说得笃定。
“为什么你觉得我会救它?”克雷登斯看着渡鸦。它那么小,那么柔弱,轻轻用力,它就永远都不可能再叫了。纳吉尼对这孩子气的反问感到有一丝好笑,这感觉未免过于熟悉,看来男人恐怕和她一样,因为某种缘故,被人类社会排斥在边缘,努力证明自己而不得。
“因为你和我是同类。”纳吉尼脱口而出。克雷登斯一愣。
“你知道我是什么吗?”纳吉尼用的是“什么”。这个冷冰冰的词,没有一丝温度,除了指代没有生命的物体,还可以指代一切任人宰割的生物。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纳吉尼心有郁结,情不自禁地加重了语气。克雷登斯看着眼前这个眉眼清澈却遍体鳞伤的少女,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那天晚上,我看见你……是一条蛇。”
“我不是蛇。”纳吉尼为自己辩解,说完后觉得自己的解释唐突又无力,她咬了咬嘴唇,盯着克雷登斯的眼睛。
“我只是……女人。”
克雷登斯心头一颤。他抬头正好对上纳吉尼的眼睛。纳吉尼的眼睛是黑色的,深沉如夜,但是那夜晚也并非深不可测,一丝星光落在克雷登斯的眼里,令克雷登斯感到有什么在心头微微荡开。克雷登斯沉默了一阵,慢慢地,对纳吉尼露出了一丝微笑,点了点头:“嗯。”
于是纳吉尼瞬间有种想掉泪的冲动。
克雷登斯想了想,还是反问了一句:“那你觉得……我是什么?”
这句话又把纳吉尼逗乐了,她含着眼泪,对克雷登斯报以微笑:“你当然……是男人。”
那是夏娃睁开眼第一次看见亚当,于是他们便有了自己的伊甸园。
4.
克雷登斯渐渐地成了马戏团的常客,他总能找到隐蔽的入口溜进马戏团,给纳吉尼带来面包和药水。白天纳吉尼的活很重,而且看守她的眼睛很多,克雷登斯只能隐藏在人群中远远地看着她。等到晚上,纳吉尼变成蛇的时候,看守者也放松了警惕,这时候克雷登斯便来到纳吉尼身边,给她上药,低声地为她讲述巴黎街头的见闻。纳吉尼不好意思在克雷登斯面前露出伤口,于是她变成蛇的模样,温顺地伏在克雷登斯的脚边,等到克雷登斯上完药后,纳吉尼便竖起脑袋蹭了蹭克雷登斯的手心,哪怕是一条蛇,那眼神里也充满了恋恋不舍。
“晚安,纳吉尼。”克雷登斯轻声说道,“我明天再来看你。”
大蛇竖起脑袋,于是克雷登斯轻轻抚摸了纳吉尼的额头,便轻手轻脚地走出了马戏团。
外面是漆黑的夜,连一丝星光都没有。克雷登斯走得很轻很轻,他竖起耳朵倾听着一切来自黑暗的窃窃私语。他已经很累了,但是他不能放松警惕,在他找寻自己的亲生父母的同时,他知道也有人在找自己。
自从他给纽约街头带来一场摧枯拉朽的风暴之后,几乎整个欧洲大陆都加强了警戒。当然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那个在追踪克雷登斯的男人。有一双眼睛反反复复地在克雷登斯的梦魇中出现,那个男人一眼碧蓝,一眼雪白,胸前的三角标志在暗夜中闪闪发光,他伸手抚摸克雷登斯的脸庞,在他耳边轻声耳语。
“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
格林德沃。克雷登斯大口喘气地醒来,窗外依旧是漆黑的夜。梦境里的三角标志在眼前清晰浮现,克雷登斯记得那个男人亲手为自己戴上三角标志的项链,他说,只要克雷登斯需要他,一触摸这条项链,他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不。克雷登斯命令自己冷静。但是格林德沃的话语在耳边幽魂不散,萦绕成心底的郁结。
我想要的是什么?克雷登斯心想。他一瞬间想到的是素未谋面的父母,想到自己因为没有父母庇佑而备受欺辱的童年,想到别人看向自己轻蔑的眼神,以及自己无法控制的,那股从心底烧起来的灼热。克雷登斯的心口抽痛了一下,格林德沃的脸庞便又在脑海中浮现,他急忙努力驱赶这个念头,于是他想起了纳吉尼。
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泛着盈盈泪光,看着他的时候,总是目光缱绻。克雷登斯想起纳吉尼安静地让自己上药的模样,哪怕变成了蛇,她骨子里也还是个姑娘,被他用手轻轻一摸就害羞地缩了起来,白天甚至会脸红得不好意思直视他的目光。
纳吉尼。克雷登斯终于沉沉睡去,梦境里的三角标志模糊不清。
第二天纳吉尼发现克雷登斯的眼睛下有浓重的黑眼圈,便问克雷登斯,克雷登斯没敢说真正的原因,被她的目光一注视,脸上就微微泛起了潮红。纳吉尼似乎并不想放过克雷登斯,她的目光带着一丝狡黠,盯得克雷登斯好不自在,他急急忙忙地找个话题搪塞过去:“你的家人呢?你想找他们吗?”
纳吉尼的脸色微微一变,克雷登斯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局促不安,想要道歉。
“没关系。”纳吉尼摇摇头,“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母亲和我一样是血咒者,已经被人杀了,而我的父亲在得知我母亲和我的身份后,冲我举起了枪,命令我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
克雷登斯的身体微微发抖。纳吉尼注意到了,握住了克雷登斯的手,双手紧握,放在胸前。
“你有没有想过,你一直找寻的父母,也许并不接纳你?”纳吉尼将克雷登斯的手紧贴自己的脸颊,终于吐出了她心底担忧太久的话,“那时候,你该怎么办?”
“那时候,你会在我身边吗?”
纳吉尼一愣。克雷登斯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她,她感到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直冲脸颊。克雷登斯的眼睛里有隐藏的光,纳吉尼看见了暗流下涌动的强大的力量,她张了张嘴,迎着克雷登斯热切的眼睛,吐出了一生的诺言:“会。”
你会找到那个为你流泪的男人,他的眼泪落入你的心里,净化诅咒的血液。
你会成为正常的女人,和心爱的男人一起,生儿育女,开枝散叶,过短暂却幸福的一生。
5.
尽管纳吉尼被关在马戏团里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但是她隐约感受到了,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来看马戏的观众日益稀疏,好几次克雷登斯的身影被马戏团的人员发现,马戏团老板怒骂着往纳吉尼身上抽着鞭子,纳吉尼的惨叫落入克雷登斯的耳中,令他心上发紧,双手紧握,指关节发白,他下定了决心要带走纳吉尼。
可是他们能去哪儿?美国也好,巴黎也好,整个欧洲大陆也好,那里都没有默然者和血咒者的藏身之地。
克雷登斯跳上了房梁,还是忍不住回头朝马戏团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一眼,令他心跳骤停。
格林德沃的标志映在墙上。一闪而过。克雷登斯再看去,那里又干干净净地,什么也没有。克雷登斯刚平稳住呼吸,下一秒,男人的声音就在耳边。克雷登斯体内的力量差一点就要暴走,但是男人伸出了手,那股压迫感令克雷登斯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来我的集会吧。”男人躬身送上请柬和地图,“我会为你指出最正确的道路。想想我说过的话吧,你不该受困于此,孤儿院,马戏团,不该像过街老鼠一样,只敢在半夜里走出阴沟。你该走上更伟大更光明的道路,你会改变目前的现状,你会成为——”
男人的身影渐渐消散,那份请柬和地图飘散在空气中,克雷登斯伸手,它们便落在掌心。“为了更伟大的利益”几个字赫然映入眼帘,蛊惑人心的声音落入克雷登斯耳中,掷地有声。
“自己命运的主人。”
克雷登斯紧紧地攥着请柬的一角,最终一狠心,将请柬收在怀中。
好不容易熬到半夜,他像往常一样溜进马戏团找纳吉尼,但令他没想到的是,纳吉尼早已经不见了,马戏团老板正指挥家养小精灵收拾着家具,一个响指,最后一张桌子也被纳入囊中。克雷登斯犹如五雷轰顶,马戏团老板看见克雷登斯,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想找那婊子?晚了,我已经把她卖给了别人,”他拍了拍马车上的一个箱子,“今晚就等着交货呢——”
话还没说完,马戏团老板的狞笑就凝固在了脸上。一股黑色的旋风冲天而起,风场翻转,凝结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那黑色的漩涡直冲马戏团老板而来,下一秒,马戏团老板就被这股风卷起来抛向天空。巨大的风力令街道两旁的建筑玻璃轰然破裂,夹杂在呼啸风中,亮晶晶的,就像情人的眼泪。
这一场飓风只持续了一瞬间。风暴骤停,马戏团老板的尸体躺在马路中央,而纳吉尼则坐在地上,凌乱的头发垂落在脸颊两侧,双眼通红。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克雷登斯,纵然她耳闻过默然者的力量,但亲眼所见依旧给她带来极大的震慑,不仅如此,她还在力量中感受到了一种更为残酷的东西,冰冷的,如同死神的刀锋——克雷登斯刚刚为了她杀掉了马戏团老板。
“走!”克雷登斯拉起她便跑,纳吉尼跌跌撞撞地跟着他,问:“去哪儿?”
克雷登斯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看着纳吉尼。他的眼中有种纳吉尼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温柔的神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灼热的野心:“去反抗这个世界!”
6.
火焰。纳吉尼最害怕的就是火焰。当她还小的时候,人们用火把驱逐她,用鞭炮伤害她,用火焰将她的皮肤烧得四分五裂。而此刻在她眼前熊熊燃烧的正是蓝色的厉火,那火焰将衣冠楚楚的男人围在中间,纳吉尼几乎是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瑟缩了起来,但是克雷登斯却毫不畏惧,他直视着那个男人,没有注意到纳吉尼将他的手攥得发白。
这里是格林德沃的集会。来参加集会的都是巫师,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魔杖,看向纳吉尼和克雷登斯的眼神是赤裸的不怀好意,有的人甚至还看过纳吉尼的表演,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但是克雷登斯统统没有注意到,他只顾着拉着纳吉尼,朝前走,朝前走,一直走到了最前排,隔着火焰,就是那个令人恐惧的男人。
纳吉尼当然知道他是谁。她恐惧着,拉着克雷登斯往后退。
“啊,我们的贵客!”讲台上衣冠楚楚的男人穿过火焰来到克雷登斯面前,完全视纳吉尼若无物,“克雷登斯,你是来加入我们的队伍的吗?”
克雷登斯没有说话,纳吉尼低低地喊了一声:“克雷登斯……”声音中带着一丝哭腔。
“克雷登斯,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是能走在阳光下的自由吗?是别人对你彬彬有礼的平等吗?还是,你从心底渴望的……爱?”
“克雷登斯!”
纳吉尼紧紧地抓住了他。
“那些人以屠杀我们取乐,”纳吉尼含着眼泪,“克雷登斯,不要相信他……”
“美丽的小姐,”像是才发现纳吉尼一样,格林德沃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适时地补充道,“您如果爱他,为什么不和他一起穿过这道火焰?”
蓝色的火焰映在克雷登斯的眼中,克雷登斯攥了攥纳吉尼,但是纳吉尼纹丝不动。她的心底涌起了一股绝望,纳吉尼努力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试图做出最后的挽留。
“克雷登斯,在他的眼里,你是‘什么’?”
一丝迷茫在克雷登斯的眼中一闪而过。他想起了他和纳吉尼的第一次对白。你是什么?你在我眼中是夏娃的亚当,是独一无二的男人,你救了我的渡鸦,你带着我逃离马戏团,你是克雷登斯,从风暴中来,落下眼泪,落在我心底,从此我干涸的人生里,第一次开出了伊甸园的花朵。
可是你在他眼中是什么?
是什么?!
但是纳吉尼等来的,是克雷登斯的轻声反问:“你会在我身边吗?”
浑身血液僵住。克雷登斯的目光就在纳吉尼的犹豫中一点一点地冷下去。台上的男人站在火焰中冷冷地看着这一切,嘴角微微勾起。巨大的绝望淹没了纳吉尼,她张了张嘴,用尽全力却只能呼喊克雷登斯的名字。
“你承诺过的。”
“克雷登斯。”
“你亲口说过的。”
“克雷登斯。”
“你说过会站在我身边的。”
“克雷登斯……”
“你背叛了我!”
“不!”
蓝色的火焰冲天而起,犹如一条巨龙,张口吞吐便是一团火海,而克雷登斯就这样消失在火海中。纳吉尼的尖叫被傲罗们的咒语所淹没,傲罗们用咒语建立起高高的屏障,像是锋利的刀剑斩断巨龙的翅膀。爆炸声,尖叫声,射咒声,有傲罗试图在一片混乱中将纳吉尼拉回安全地带,但是纳吉尼却只是僵硬地站在原地,站成一块人形的墓碑。
万咒皆终。
巴黎的夜晚下了一场暴雨,一如纽约的街头。
今夜的巴黎有无数人失去了他们的情人,拉雪兹神父公墓中长眠的幽灵仿佛也在为此哀哭。纳吉尼站在雨水中,那冰冷的雨水就像情人的眼泪。
可惜,再也没有一滴眼泪,是为她而流。
END
【GGAD】【克雷登斯×纳吉尼】杀意(完结,旧文重发)
FB2删减部分来的脑洞:GG的预言及cregini相关。
原著向,含较多FB后续猜测私设。
1、
盖勒特想杀了那位男同学。
这人在盖勒特即将作出重要预言的时候惊扰了盖勒特,预言被终止了,水晶球里的雾气渐渐散去。
“……将杀死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16岁的盖勒特一直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也不会出现令他害怕的东西。如果世界上存在害怕这种情绪,那也应该是其他人害怕他才对!盖勒特一直喜欢制造恐怖的感觉,每每看到周围人因为害怕自己而露出惊惧的模样,盖勒特就感到没来由的有趣。
是的,有趣,他就是觉得其他人惊悚的表情十分有趣,所以他...
FB2删减部分来的脑洞:GG的预言及cregini相关。
原著向,含较多FB后续猜测私设。
1、
盖勒特想杀了那位男同学。
这人在盖勒特即将作出重要预言的时候惊扰了盖勒特,预言被终止了,水晶球里的雾气渐渐散去。
“……将杀死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16岁的盖勒特一直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也不会出现令他害怕的东西。如果世界上存在害怕这种情绪,那也应该是其他人害怕他才对!盖勒特一直喜欢制造恐怖的感觉,每每看到周围人因为害怕自己而露出惊惧的模样,盖勒特就感到没来由的有趣。
是的,有趣,他就是觉得其他人惊悚的表情十分有趣,所以他喜欢恶作剧。比如对其他人轻易地用上黑魔法,对他而言易如反掌。
当然,他从未对此产生过负罪感。
而今天他在图书馆后排拿到了一个水晶球,然后突然而然的,一个预言莫名的在水晶球里出现了。
白色的雾气盈盈地升腾起来,水晶球里出现了奇怪的景象。
……很快,一个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就要出现了……
什么?他在哪里?盖勒特焦急地盯着水晶球。
……一个适当的时机和地点,他就会出现,很快来到你的面前……
那么我有办法杀死他吗?盖勒特问道。
……有一个方法……
“谁在那里说话?”那个白痴男同学就在这个当口忽然闯了进来。
……将杀死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可是前面的部分“用什么方法”杀死那个令盖勒特最害怕的人,预言有提到,但盖勒特没有听清,因为预言被那个中途闯进来的白痴给打搅了。
水晶球的雾气已经灭了,那个预言神秘地出现又神秘地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盖勒特感到十分愤怒,现在他所有的怒气都冲着那位闯进来的男同学身上了。
“我要杀了你!”他异色的瞳孔几乎冒出火来,一个钻心咒直接射到了这位倒霉男生的胸上。男生抚着心口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盖勒特却觉得还不够。
你破坏了我的预言!可能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预言,然而之后我可能再也看不到这则预言了!盖勒特愤愤地想,他再度抬起了魔杖:去死吧,你们这些废物!
这时候,图书管理员走了进来。
然后……
1899年春末,盖勒特·格林德沃被德姆斯特朗魔法学校开除了。
随后他出发前往戈德里克山谷的姑婆家。
2、
阿不福思想杀了盖勒特·格林德沃。
自从这个德国佬到来后,他哥哥阿不思的心神全被这个德国佬掠夺去了。阿莉安娜明明在备受默默然的折磨,然而阿不思好像根本看不到妹妹的痛苦似的。
阿不思现在天天和盖勒特待在一起,阿不福思搞不懂他们怎么可以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不过那也难怪,这个盖勒特确实很聪明,和他哥哥阿不思一样聪明,所以他们两个天才终于找到了可以拥有共同语言的人。
有了盖勒特这个天才,阿不思哪里还顾得上疯病的妹妹和不够聪明的弟弟?
本来阿不思交到了朋友,阿不福思也会为哥哥感到由衷地高兴,但是当他注意到盖勒特看着他和阿莉安娜的眼神之后,阿不福思顿时感到愤怒了。
盖勒特用一种看下等生物的表情瞥着他们,仿佛觉得他们是阿不思最烦人的累赘和包袱。更可恼的是,盖勒特和阿不思现在经常一起讨论死亡圣器和演讲,演讲的内容据说是为了推翻《国际保密法》所用。阿不思甚至已经开始撰写解说词,盖勒特还说如果必要他们介时可以带着阿莉安娜一同外出演讲,不会影响阿不福思的学业。
哼哼……阿不福思在心里直哼哼:真是可笑,这人还真当自己是拯救世界的英雄吗?阿莉安娜根本没法作长途旅行好不好!
阿不福思因此而感到越来越气愤,他茶饭不思,他越来越肯定盖勒特根本不是好人,盖勒特只是觉得阿不思好利用而已。可是阿不福思知道,他亲爱的哥哥现在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完了,阿不福思觉得盖勒特会害了所有人的。阿不福思想,或许他应该先下手为强,他先去杀了盖勒特·格林德沃,那么阿不思就不会被人夺走了,邓布利多家就又能恢复平静了。
然而他也是只敢想想而已,他知道,他的魔力完全不如盖勒特·格林德沃。而且他现在都不敢肯定,如果他和盖勒特动手了,他亲爱的哥哥阿不思究竟会向着谁。
1899年初夏,阿不福思试着劝说他哥哥放弃和盖勒特外出的想法,但总是不能成功。
最后的一次,阿不福思终于忍无可忍地掏出了魔杖,然而躺在地上永远合眼的那个人却不是他最讨厌的盖勒特。
3、
盖勒特想杀了阿不思。
自从来到戈德里克山谷后,盖勒特就认为他遇到了今生惟一的知音。然而随着和阿不思交往的深入,有时候,当他们一起在谈论一些事情的时候,他望着对方映在墙面上那柔和的侧影,一个可怕的念头会倏地冒出来。
阿不思,莫非就是我以后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盖勒特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预言,关于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的预言。
……一个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就快出现了……
这个他在世界上最害怕的人难道真的会是阿不思吗?阿不思将来会对我的事业造成威胁吗?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此时,他们正在邓布利多家后院的谷仓里。今天他们找来了一辆麻瓜发明的交通工具——自行车,盖勒特甚至煞有介事地对此好好研究了一番。他们不禁感叹就连麻瓜也能发明厉害的交通工具,看来麻瓜的智慧容不得他们小觑。
他们在平坡上骑了好一会儿,然后阿不思说了要来谷仓。
“谷仓里很安静,我弟弟和妹妹不会找过来。”阿不思看起来全然不在意地说。
不会有人找过来,又是适合舒服躺着的谷仓……盖勒特的心里痒痒,他在盘算着计划:如何让阿不思更加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理想而服务。
到现在为止,阿不思不会拒绝他的亲吻和肢体接触,但如果要更加深入的话……
谷仓,听起来是个绝妙的地方。
……
对阿不思来说,第一次xing行为的结果可以说是惨烈的,或者说是终于等到结束了。然后因为过于疲累,阿不思直接躺在谷仓的草垛上睡着了。盖勒特却是睡不着,因为过度的兴奋。
他得到了阿不思,他非常想要的一个人,甚至可能是这辈子最想要的人。
阿不思是这样的富于智慧,他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有才华的人,和自己全然相匹配?
……等等,那个可怕的念头再度在盖勒特的心头涌现。
阿不思,会不会就是那个将来令我最害怕的人?
他回头看着阿不思熟睡的面容,红褐色头发的少年看起来温润可亲,对他讲话总是温柔而客气。此刻,阿不思略微皱了下眉,是梦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吗?
既然他会成为我将来最害怕的人,那么我现在要杀了他吗……
不,我何必害怕呢?预言没有说那个害怕的人将会对我如何,只是说有个这样的人要出现而已。我要杀了他吗?
不,他刚才的滋味尝起来明明那么好。我们今后还有很多美好的时光。
不过凡事都有个万一,这样一个闪耀的人万一将来真的成为了我的对手那可怎么办?他应该为我所用才对。
容我想想,我必须用一个方法永远地困住他,只要想办法让他不要动起杀我的念头就好。让他彻底为我所用!
等到阿不思醒来,盖勒特提议他们可以订立“血盟”以示忠诚,阿不思不疑有他。很快,注入了双方血液的新生命诞生了。盖勒特欣喜地拿着这样东西,他认为他找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那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两个人孕育的永恒的新生命。
1899年夏末,在一片混战中,阿莉安娜被不知名的索命咒杀死了,盖勒特带着血盟匆匆逃走。
虽然在仲夏的谷仓内,他曾经一度想要和未来成为他对手的那个人拥有地老天荒。
4、
格林德沃想杀了克雷登斯。
盖勒特匆匆逃离戈德里克山谷后不久,他在火车上就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预言。那个关于他今生最害怕的人的预言再度出现。
……一个默默然会杀死你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原来如此,所以我会遇上阿不思,他的确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而他的妹妹又恰好是个默然者,不过阿莉安娜现在已经死了,默默然和默然者并不是一体,如果是用她身上的默默然来威胁阿不思,阿不思一定束手就擒,然后就可以……
我要杀了阿不思吗?不,我还不想阿不思死去。坦率说,匍匐在他的身上发泄的滋味我尚且记忆犹新,令我的感官依依不舍这种感觉。
更重要的是,他所具备的的那种与我相当的才华,如同太阳一般闪耀,我被他所深深地吸引了。
我不能让他被那个默默然杀死。
盖勒特决定要找到那个默默然,只不过阿莉安娜身上的那个默默然不知去往了何方。
1926年,已经人过中年的格林德沃终于打听到美国可能出现了一个默然者,此时他的身边已经网罗了一大批支持他的黑巫师,他们称呼自己为圣徒,格林德沃也乐见其成。虽然手下很多,但为了谨慎起见,格林德沃还是决定亲自出马解决默默然的事情。
毕竟,那可是有关邓布利多的。
1927年,过了半年牢狱生活的格林德沃越狱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四处打听克雷登斯的下落并命令圣徒尽快找到对方。最后,他决定再度亲自出马前往巴黎寻找相关线索。
他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快地抓住克雷登斯,因为克雷登斯很有可能会杀了邓布利多,他必须要把这个男孩找到然后控制在自己的手掌心中。格林德沃想过,如果克雷登斯真的要去杀邓布利多,他会先杀了克雷登斯。
邓布利多即便是死也必须是死在我的手中……格林德沃想。
一想到邓布利多可能会死在自己的手中,格林德沃就感到莫名的兴奋,想想看,杀了邓布利多就等于灭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没错,经过这二十多年,格林德沃愈发确定,邓布利多确实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人。
但越是这样,反而越是激发起了格林德沃的征服欲,他想象着,当他亲手杀了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的血液就会充分沾染自己的身体,就像第一次他们的肉体紧紧相拥的感觉,那种感觉就仿佛邓布利多永远属于自己了。
他还记得他们的第一次,那份亘古不变的律动和着彼此的心脏一同起伏,仿佛连接了宇宙。宇宙是包纳着世界万物的,但他们两个智慧超群,所以他们孕育的生命——血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精贵的生命体,集合了世界乃至宇宙最精华的那部分。
他不会让那些愚蠢的庸人拿走他和邓布利多的血盟,除非……
是邓布利多要拿走。
1927年深冬,纽特·斯卡曼德在巴黎集会中从格林德沃的身上设法取走了血盟。
在纽蒙迦德城堡,格林德沃言之凿凿地告诉克雷登斯,后者的姓氏应该是邓布利多。
5
克雷登斯想杀了邓布利多。
克雷登斯曾经千方百计地想要找到母亲,然而每一次当他抱有希望的时候,线索都会被莫名其妙地掐断。
他已经习惯了失望,但他从不妥协,他会奋起反抗,为了自己,也为了……
纳吉尼。
那个东方女孩,他一定要再度见到她,虽然当年是他自己离开了她。
他现在知道为何格林德沃先生要给他冠以邓布利多的姓氏了。因为他的身上有来自于邓布利多家族的默默然,这个默默然本来是出自于阿莉安娜身上的,而阿莉安娜恰好是伟大的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妹妹。
克雷登斯曾经询问格林德沃,为何对于邓布利多家的往事他知道的如此清楚?
“那是必须的,奥睿。”格林德沃虽然面在微笑,但他异色的瞳孔永远让人觉得诡异,“只有了解对手你才会知道如何打败他。面对对手,我们可不能一味退缩。”
“可邓布利多根本不肯出现见我们!”
“稍安勿躁,奥睿,你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在纽约街头听凭养母打骂的孤儿了,你现在可是我身边最器重的孩子。”格林德沃伸手搂住了克雷登斯的脖子,态度亲昵。
格林德沃先生总是这样,给人一种“你比任何人都重要”的错觉,不过关于这一点,克雷登斯已经不太相信眼前的这个人,毕竟他曾经被这个人背叛和伤害过。“我去给纳吉尼写信!”他说完飞快地逃入了室内。
克雷登斯没有注意到格林德沃在他走后,露出了冰冷的笑容。
“亲爱的纳吉尼,我知道我们已经分开很久了,你最近晚上变成蛇的时间是不是越来越长?格林德沃先生告诉我,我只有杀了邓布利多才能得到解脱。可是邓布利多始终不肯出现,我想他是在害怕吧,他的魔力一定比不上格林德沃先生,他也不想看到他妹妹身上的默默然。我告诉你一个实情吧,你可不要过于惊讶……
邓布利多就是一个伪善者!他欺骗了所有人,至少他有告诉过其他人他的妹妹是个默然者的事实吗?我想他一定不敢!他可不能让人知道伟大的邓布利多教授的妹妹居然是个得不到关爱的默然者!
而现在,他妹妹身上的那个默默然就在我的身体里面,所以邓布利多一定不敢直面我!
不过我想,我一定会杀了邓布利多的,即便他很大程度上算是我的哥哥了。”
1938年的某一天,格林德沃杀死了克雷登斯。
当邓布利多找到克雷登斯尸体的时候,纳吉尼看到了一切:邓布利多的手上沾满了克雷登斯的鲜血。那些血在地上留下了盘根错节的印迹,意味着克雷登斯这个男孩在这个世界上深深存在过的痕迹,没有人可以抹去,即便他曾经如此看低自己。
6、
邓布利多想杀了格林德沃。
四周安静的可怕,仿佛针掉落到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然而邓布利多知道,其实周围看着他和格林德沃决斗的人有无数多个,只不过那些巫师都巧妙地隐藏了气息,他们甚至小心翼翼地不想让自己的呼吸影响到场上如今正打算决斗的两个人。
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按照巫师决斗的礼节,将魔杖放置到高处展示给对方看,邓布利多看到了对方的面容。
他们已经整整46年没有见面了,在他的记忆中,格林德沃还是那个16岁的金发少年。看到眼前这位即将步入老年的巫师,邓布利多甚至开始怀疑……
这个人是他所认识的那个格林德沃吗?
对方望着他的眼神可以用掉入了冰窟来形容,即便是面带微笑。那过分虚假的笑容让邓布利多看着认为毫无美感。
这早已经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盖勒特了……邓布利多想。
他们同时背对对方转身,然后走向了场地的两端。
四周依然没有声音,邓布利多还记得麦格和穆迪送自己出发决斗前悲壮的表情。“我们会一直战斗下去的……”麦格悲愤地说,言下之意是即便你战败了,你也依然是我们的英雄。
但我不能输,邓布利多想。我背负着魔法界的未来和千千万万条人命,如果我失败了,他们就要遭受到黑巫师的欺凌。而且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即便我失败了,也有许多支持我的人,我们依然会战斗到底,至死不休……
阿莉安娜,如果你的灵魂没有灭亡,如果你的灵魂能够看到今天的这一切,那么也是时候应该让你的事情作一个永久的了结了。
昨晚,邓布利多在厄里斯魔镜里看到的依然是格林德沃,不过那又怎样?这个世界上不能和自己的挚爱在一起的人太多了。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情侣就是因为格林德沃的原因才分开的。
可以这么说,格林德沃是当今世界一切罪恶的源头。
所以我必须要打败他,只有抱着杀了他的决心我才能赢!邓布利多想。
他们回转身来再度面对,格林德沃的眼中满是肃杀的危险的气息。
杀了格林德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最多就是我以后连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也好,断了一切念想,反正那个人大概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邓布利多想着,从容地举起了魔杖。
1945年初秋,阿不思·邓布利多在决斗中击败了史上最危险的黑巫师之一盖勒特·格林德沃,从此史上留名。
一张巧克力蛙片上同时留下了他们两人的名字,不过是一正一反。
7、
纳吉尼想杀了邓布利多。
纳吉尼从床上爬起来,时间已经是正午了,估计不到傍晚她就得变成大蛇。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蛇尾慢慢地消失,然而没过上几个小时,这对双腿又将变成一条光滑却有力的蛇尾,足以杀人致命。
她曾经怀疑过自己存在的意义,为何命运给她安排这样的生活形式?如果让她干脆成为一条蛇,她就不会贪恋作为人形时拥有的阳光和情感;如果让她干脆自幼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她就不会记得在地下拥抱那些暗夜生灵的激动之情。
但即便这样的她,也曾经爱过一个人,也曾经被一个人爱过。只不过如今,她作为人类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可能无法再拥有作为人类时的感情了。
她现在渐渐习惯了黑暗,自从克雷登斯死了之后,她更加迷恋暗夜的生活。这个房间根本不见人类生活的踪迹,幽暗、诡静,常年伴随着生活在此间的生物。蜘蛛网、老鼠洞,纳吉尼现在越来越热爱这些,她现在有时即便是人类状态的时候都懒得外出。她躲在这个房间里,捉住一只老鼠撕开它的皮直接连皮带血地生吞了下去,就当是一顿精美至极的午餐。
她现在每天成为蛇的时间越来越长,每天白昼的时间对她而言反而是一种折磨。因为在保持人形的时间里,她不得不回忆起那个男孩、已经死去的人、她曾经的恋人——克雷登斯。
听说他后来追随格林德沃的时候改了名字叫做奥睿利乌斯。不过那都没有关系,在她的心里,他永远都是那个神奇马戏团中黑头发的克雷登斯。
只不过,那个在屋顶为她放出默默然,然后控制着可怕的烟雾变化出形形色色图案的男孩已经死了。人们,不管是麻瓜还是巫师都惧怕那种黑色的烟雾,因为那是默默然,黑夜中的魔法、灵魂的缺失导致的失控的魔力,能够予以人致命的攻击。不过当克雷登斯为她施展这一惹人惧怕的魔法的时候,他们却都觉得彼此得到了幸福。他只是想要她高兴,他因为她而变得温柔;而她也非常乐意接受,并且也给予了他同样的爱。
他们曾经互相取暖过,但到了后来也真的相爱了。原来即便是我,也能够得到这个世界上的爱,她想。
但是邓布利多,一个狡诈的小人,杀死了克雷登斯,她不能原谅这个人!
她的魔力不够,她杀不死邓布利多,格林德沃如今也被邓布利多关进了纽蒙迦德城堡。或许,她得找个新的靠山去杀死邓布利多。
她必须要复仇!
1947年深秋,纳吉尼投靠了英伦魔法界新崛起的一股黑暗势力——食死徒组织。
等到81年哈利·波特出生的时候,纳吉尼终究还是成为了永远的暗夜生物。
8、
里德尔想杀了邓布利多。
汤姆·里德尔怨恨着邓布利多,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其他教授都很喜欢他,惟有邓布利多一直对他冷眼相待,即便他取得多么骄人的在校成绩。毕业之后,他两次申请担任霍格沃茨的教职,然而都被邓布利多拒绝了。不过这些都不打紧,汤姆很早就知道,他和邓布利多肯定不是一路人。
或许他该去请教那位被邓布利多关在监狱里的老人,那位老人应该恨透了邓布利多才对。
于是,汤姆匆匆地给那位老人去了一封信,老人的言谈间却十分平静,甚至提醒他:你永远不会是邓布利多的对手。
汤姆感到恼恨了!即便是格林德沃也不能如此轻视他,格林德沃现在被关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而我却在魔法界拥有了一大批拥趸,我的前途一定大见光明!
他给自己改了名:伏地魔。
他决定把邓布利多视为前行道路上最大的威胁,他要杀了邓布利多。他在英伦魔法界掀起了一系列的恐怖事件,他自认自己做得比格林德沃当年一定更为出色。因为现在即便是没有亲身经历过伏地魔恐怖的小巫师也不敢直呼他的名字。
他们称呼他为“神秘人”,每次谈起这个名字就仿佛汗毛倒竖。
里德尔就是追求这种感觉,让人害怕他、恐惧他,倒不是说他对此感到欣喜。因为一直以来,孤独与黑夜伴随着他的成长,他只体会过这种感觉,他不懂何为家庭、何为关爱。
那么在这些恐怖战绩取得之后,邓布利多是否会稍微把他当做一个对手呢?就好像对待格林德沃那样,而不是再那样无视他的存在……
但他好像还是想多了,邓布利多只是组织巫师反对他,从来没有提出要和他单独决斗过。
不管怎样,伏地魔还是决定要杀死邓布利多,因为邓布利多是最威胁他事业成功的巫师。
1981年初冬,伏地魔垮台了,他被一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婴儿打败了。
不过他也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状的伤疤。
9、
伏地魔想杀了格林德沃。
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或者说根本不该说人,这里偶尔出现的生灵本来就只有老鼠和蟑螂。然而就算是老鼠也很久未曾光顾此处,大概嫌他的肉太老,它们都不愿意啃他的脚趾了。
格林德沃回想着往事,他错失了无数次杀死邓布利多的机会,预言甚至告诉过他如何杀死邓布利多的方法。然而他没有去执行,相反,他还杀死了最有可能杀死邓布利多的人。他有时弄不懂,命运让他掌握了预言的能力究竟所为哪般?
他曾经利用预言取得骄人的战绩,也曾经用预言打败各国最厉害的巫师,但也因为预言,他被此生最大的对手关进了监狱。
所以一切都是他的咎由自取,他对着窗外射进来的模糊月光冷笑着。他从报纸上得知了消息,邓布利多已经死了,从霍格沃茨的天文塔楼坠落,据说他一直还在带领学生对抗那个叫做伏地魔的后辈。
格林德沃想起了和邓布利多很久以前的往事,他们曾经讨论过老魔杖和复活石,现在看来,伏地魔为了老魔杖过来找他也是早晚的事情了。
格林德沃偶尔还会想起克雷登斯和纳吉尼,当年他狠心杀死了克雷登斯。如今想起这个男孩倒不是说他对克雷登斯心存怜惜,只不过杀死一个可以成为自己致命武器的勇气,不是所有人都具备的。
至于纳吉尼,格林德沃想她现在没有什么值得可怜的。这女孩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悲剧命运的人生走向,克雷登斯的死只不过加速了她的悲剧而已。
当然最终,他自己的命运也和这个女孩没有太大区别,他们都只能躲在角落里,吞食着老鼠或者其他暗夜生灵。不过纳吉尼可能还比他稍微好上一些,她至少吃过人肉。她最近可能吃了他的姑婆:巴希达·巴沙特。格林德沃为这位老姑婆感到略微的惋惜,毕竟当年是巴沙特介绍了他和邓布利多相识的。
其实格林德沃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事情了,因为邓布利多死了,他曾经幻想过可以永远在一起的人。不过如果伏地魔来询问他老魔杖的事情,格林德沃想,他或许还可以为邓布利多做最后一件事。
伏地魔当然不可能明白格林德沃的想法,当他来到了格林德沃的面前,他只有一个目的:老魔杖。其实对方告诉与不告诉他老魔杖的事情,结局都没有区别,他早就想杀了格林德沃了。既然邓布利多已经死了,他的对手和他一同离去似乎也是更加合理的事情。虽然伏地魔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他对于邓布利多重视格林德沃远大于重视自己始终耿耿于怀。
1998年初春,伏地魔在纽蒙迦德监狱杀死了格林德沃。
不过从后者的口中,关于老魔杖的线索,前者什么线索也没有问到,相反,只是被后者好好地嘲弄了一番。
10、
伏地魔始终没有弄明白的那个问题,是因为他这一生都没有得到过爱。他和格林德沃喜欢制造恐怖,然而他追求纯粹的恐怖,格林德沃却是因为快乐才去制造恐怖。当格林德沃失去了制造恐怖的机会,他就开始了反思的过程;而伏地魔他从来都不懂得爱。
这样想想,汤姆·里德尔也算是个可怜人了。
而到了1998年5月,伏地魔终究还是被哈利·波特杀死了。
这样,第二次巫师战争宣告结束。
魔法界的正义最终没有缺席。
Fin
【授权翻译/克纳】保护,拯救,爱,活着(三)
文章信息见第一章
第三章 尾声
格林德沃巴黎集会的后果令戈德斯坦恩姐妹分道扬镳。 奎妮目瞪口呆地看着纽蒙迦德城堡的拱门,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她咯咯笑了一声,轻声说道。她仍然不敢相信她选择了与格林德沃来到这里——毕竟,只有维塔·罗齐尔和克雷登斯与他们一起。
维塔带奎妮逛了一圈,给她展示她要住的地方,而格林德沃则把克雷登斯带到一边。那个年轻人被带往反方向时,金发女人松了一口气,她很难忽视他那混乱的思绪。他伤害了许多人,但是这已经让她开始头痛了。他不在场会更好,因为维塔的思绪主要围绕在展示城堡或格林德沃身上,奎妮...
文章信息见第一章
第三章 尾声
格林德沃巴黎集会的后果令戈德斯坦恩姐妹分道扬镳。 奎妮目瞪口呆地看着纽蒙迦德城堡的拱门,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她咯咯笑了一声,轻声说道。她仍然不敢相信她选择了与格林德沃来到这里——毕竟,只有维塔·罗齐尔和克雷登斯与他们一起。
维塔带奎妮逛了一圈,给她展示她要住的地方,而格林德沃则把克雷登斯带到一边。那个年轻人被带往反方向时,金发女人松了一口气,她很难忽视他那混乱的思绪。他伤害了许多人,但是这已经让她开始头痛了。他不在场会更好,因为维塔的思绪主要围绕在展示城堡或格林德沃身上,奎妮并不想窥探太多。另一方面,格林德沃一定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大脑封闭师,因为哪怕她就在他身边,也听不到他在想什么。
当她想起雅各布从来都不擅长对她隐瞒心思时,她的心漏跳了几拍……这就是她最初爱上他的原因之一。她振作起来,擦掉了还没落下的泪水。如果他不明白这是我们能在一起的唯一方法……好吧,那都怪他。
“我没疯。”她自言自语道。雅各布的侮辱更令人伤心——他应该爱她,但是他却伤害了她,他叫她……那个。她在伊法魔尼魔法学校被叫过“疯子”和“怪胎”之类的,直到蒂娜把艾迪·布莱布里奇伤得太严重,她姐姐被关了一个月禁闭。
“戈德斯坦恩小姐。”维塔轻声说,将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上,她的法国口音听上去出奇同情。“他需要你的……特殊能力。”
奎妮不知道格林德沃怎么知道她是一个摄神取念师,但是她不想提出疑问——她在这里大有用处,而不只是蒂娜或雅各布的负担。
格林德沃站在一个双扇门外,漫不经心地靠在墙上。他轻轻推开一扇门,示意奎妮应该向里面看,她发现克雷登斯凄凉地看着群山。隔着这段距离,她不难听到或感受到他的想法,尤其是他的想法比城堡里任何人的想法都要强烈。
她看到了马戏团——一辆装满各种野兽的车;一个装着漂亮亚洲女人的笼子;同一个女人被咒语击中,发出尖叫,她的身体痛苦地扭动着。她甚至辨别出了他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杂念:离开她……做了正确的选择……应该保护她……我能信任他吗……需要知道我是谁……
“他还害怕我吗?”格林德沃低声问道。
在他说话的时候,奎妮也能从克雷登斯那里听到最强烈的想法,它在说些什么。纳吉尼……那个亚洲女人的样子清晰地出现在她眼前。记忆似乎以慢动作徐徐展开:那个叫纳吉尼的女人靠在他的肩上,抬起头来,睁开眼睛,懒洋洋地朝他笑着,在晨光之中,她的头发变成了缟玛瑙的颜色。
整段记忆中充满了爱、热情和深情,奎妮意识到,他一定是头一次理清楚自己的感情。她的心同情地沉了下去,她不认识那个叫纳吉尼的女人,但是没人应该与他们的爱人分离,尤其是他还没有把自己的感情告诉她——如果她和雅各布做过正确的事情,那就是他们多次向对方表露爱意。她无法想象,如果她就那么离开他,永远也不会将自己的感情告诉他,那会是什么样子。
“你对他要小心一点。”她终于回答道,年轻人的悔恨和伤心将她深深淹没。“他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你必须对他十分温柔。”
格林德沃点点头,将门打开,走进房间,来到了克雷登斯身边。
窥探是不好的,奎妮。蒂娜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了起来,但是她很好奇。虽然她看不懂德国巫师的心思,不过每当有人提起克雷登斯时,她都能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决心。他想利用他做些什么,而她想知道详情,她令自己陷入了怎样的境地。
“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我的孩子。”她听见格林德沃轻声说,看到他手中的魔杖,克雷登斯既担忧又感到了希望。“你的亲人为你带来最令人发指的背叛,让你受了苦。你自己的亲人,他为你的痛苦而庆祝,你的兄弟想毁灭你。”
格林德沃突然有了一个清晰的念头,这很罕见,不过她只听到了一个词,他的思想又闭合了:阿不思。
空气流动的声音和清楚的鸟鸣声响起,他继续说道:“你的家族有一个传说,凤凰会来到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身边。这是你与生俱来的权利,我的孩子,也是我现在要重新赋予你的名字……”
奎妮突然感到强烈的焦虑和沮丧,令她跪倒在地。她甚至不用阅读他的思想,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一个姓名,一段历史,一个家庭——他觉得格林德沃履行了他的诺言。
“……奥里勒斯,奥里勒斯·邓布利多。”这句话在奎妮的耳边回响,她震惊得喘不过气来,哪怕在美国,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众所周知最强大的巫师之一。
奎妮微微伸出手,从克雷登斯那里听到了这样的话,这就是我吗?一个邓布利多……我终于知道自己属于哪里了……不过她从格林德沃身上感受到了最强烈的雀跃和胜利。
她出于好奇,专心留意着格林德沃,猜测着他在想什么,尤其是她听到了窗户碎裂的声音,还有足以撼动城堡的轻声爆炸。终于,格林德沃想,有强大的东西可以打败阿不思了。
金发女人微微颤抖,从格林德沃的思想中抽离出来,那种恶毒、兴奋和骄傲的感觉对她来说太过沉重了。如果他相信他们可以在不流血的前提下,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一旦邓布利多和他的其他追随者发现了正确的道路,她也会相信的。
为了更伟大的利益。
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嗡嗡地穿过她的肺和喉咙,眼泪令她难以正常呼吸。蒂娜抬头看了看天空,两团火燃烧的地方,最后一点火花刚刚熄灭,魔法灰烬落到了她的外套上。
她看向纽特,他拥抱着伤心欲绝的哥哥,她的心觉得无比沉重。她不知道斯卡曼德兄弟之间的全部历史,但是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直很融洽,她记起了几个小时之前,在法国魔法部将忒修斯绑起来时,纽特露出的高兴表情。
蒂娜悲伤地朝他笑了笑,他们短暂地对视了一会儿,但是也足以让她的脸颊泛起红晕。噢,别犯傻了。她低下头想,用手抓了抓短发。你不在学校了,你可以承认你喜欢他。另外,奎妮……
想到她的妹妹穿过火焰,加入格林德沃和他那些种族灭绝狂热分子,完全不顾她和雅各布乞求她留下来,她的心沉了下去,整个身体都感到疼痛。她看向四周,弗拉梅尔和尤瑟夫·卡玛正在交谈,雅各布坐在不远处,双手捧着脑袋。
她走到她的朋友身边,觉得十分羞愧,她曾经让奎妮不要和他约会——她其实是不想让她的妹妹坐牢,但是她现在必须承认,自己可能有点过激了——这两个人显然深爱彼此。蒂娜坐了下来,安慰地拍着雅各布的后背,泪水从她的脸上滑落下来。他们的轻声抽泣交织在一起,都为那个令他们感到失望的摄神取念者而哀悼。
脚步声把她吓了一跳,她立刻站起来,擦了擦眼睛,想为纽特振作起来。他握住她的手,轻轻攥了攥,用另一只手擦掉她脸上的灰尘。
“我很抱歉,蒂娜。”他喃喃道,悲伤地看着她和雅各布。
蒂娜点点头,没有出声,如果她看着他那双感情丰富的绿眼睛,她一定会哭成一团。一道蓝光和金光闪过,她看见了那个马戏团里的血咒兽人,和克雷登斯在一起的那个人,她在他们周围徘徊着。
“我很快回来,斯卡曼德先生。”她说,不情愿地从他手中把手抽出来,朝那个女孩走了过去。“不好意思,我是蒂娜·戈德斯坦恩。你是和克雷登斯在一起的那个血咒兽人对吗?你知道他为什么和格林德沃一起离开吗?”
女孩点点头,转身看向蒂娜,漂亮的脸上带着泪痕。“我叫纳吉尼,他……他想知道自己来自哪里,我只想逃离那个可怕的地方。你有一晚来过马戏团,我们就是在那晚逃跑的。你是来找他的吗?”
蒂娜点了点头。“我在纽约时就认识他了。我曾经向他保证,要带他离开他可怕的母亲,但是我恐怕事情并不顺利。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很孤独,他的妹妹死了,我无法想象……他真的很在乎你。”
她本来想安慰纳吉尼,但是女孩的脸皱成一团,眼中满是泪水,蒂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或许提起卡斯提蒂·巴瑞波恩的意外死亡不是一个好主意。
“我……我爱……”纳吉尼结结巴巴地说,蒂娜吸了一口气,意识到了她想说什么。
“你爱他吗?”她轻声问道,几乎害怕她的答案。
年轻女人点了点头,转身看向蒂娜,泪水将她乌黑的眼睛变成了一双镜子。“现在想起来似乎很傻,与刚刚发生的事情相比,这只是一件小事。”她指了指毁坏的地穴,粗哑地说。“但是……我从没和他说过。”她咬着嘴唇,声音低得如同耳语。“我想让别人知道。”
她没有多想,就伸手将纳吉尼拉进怀里,在她的发丝中喃喃道:“我很抱歉,我很抱歉。我觉得……我觉得我们现在有相似的感受了。”
“那个金发女人?”她微微放开了手,关切地问道。“她是谁?”
“奎妮。”蒂娜含着泪水笑道。“她是我的妹妹,也是雅各布——那边那个男人——的女朋友。”
“我很抱歉她和他一起走了。”纳吉尼用胳膊抱住了自己。“但是我们能把他们找回来吗?我不能……我不想永远失去他。”
“格林德沃是一个危险的巫师,但他不是不可战胜的,我们会想办法打倒他。”她承诺道,回头发现纽特、忒修斯、弗拉梅尔和卡玛正激烈地争论着什么。“斯卡曼德先生,纽特,他是一个好人,一位伟大的巫师。他会认识一些人或动物,在即将到来的战斗中帮助他。如果你想的话,我们可以帮助你回到你家人的身边。”
纳吉尼悲伤地耸了耸肩。“我谁都没有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想帮忙。如果克雷登斯很危险……我想救……我们仍然需要生存下去。”
面前这位年轻女人的坚强和善良令蒂娜十分惊讶——她没有多么强大,却愿意面对世界上最强大的黑巫师,只为了她所爱的男孩。
“我们要去见邓布利多。”纽特尴尬地打断了她们,他看了看纳吉尼,然后转向蒂娜。“他在霍格沃茨,我不知道你去没去过那里。如果你想一起随影移形……”
“太好了。”蒂娜温柔地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谢谢,你觉得有人能帮纳吉尼去那里吗?她想帮助我们,斯卡曼德先生。”
“哦,你好,我是纽特。”他自我介绍道,向她伸出手,眼神在地面和年轻女人身上闪烁不定。纳吉尼看了看伸出的手,脸上闪过一抹惊讶,然后轻轻摇了摇他的手。“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的问题,你为什么想帮忙?”
“克雷登斯是我的朋友。”她结结巴巴地说,但是她的目光很坚定,泪水几乎夺眶而出。“我希望能在……在还有时间的时候,再见他一面。”
纽特严肃地点了点头,莉塔·莱斯特兰奇之死所带来的伤痛仍然写在他的脸上——显然不止她一人注意到了年轻女人对巴瑞波恩男孩的感情。蒂娜对她们之间的互动印象深刻,仿佛他在应付一个最容易受惊的野兽。他招手让忒修斯过来做自我介绍,纳吉尼的担忧慢慢变成了信任。
“你会没事的。”她安慰着她,卡玛、雅各布和特拉弗斯也加入了他们。纳吉尼看上去非常紧张,很可能是因为人越来越多,也有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幻影移形。“幻影移形一开始会不舒服,但是你要一直睁着眼睛,不要放开忒修斯。”
她点点头,接受了卡玛披在她肩上的大衣。“我只希望不要比变形更不舒服。”
蒂娜不知道要如何回应——她不知道她的变形是怎样的,但是她希望那种过程不要像幻影移形一样古怪和令人厌烦。但是她沮丧地感觉,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她朝纳吉尼安慰地笑了笑,纳吉尼抓住忒修斯的胳膊,两个人在一眨眼之间消失了。
她深吸一口气,抓住纽特的胳膊,抬头朝他笑了笑,发现他正专注地看着她。眼睛像是水中的火,她头晕目眩地想。这句赞美可真纽特风格,她紧张不安地想起,他是如何得出了那个必然的结论:像一只蝾螈。
她听到了幻影移形熟悉的爆裂声,世界重新聚焦时,她发现自己站在一座高高的大理石桥上,抬头看着一座恢弘的城堡。蒂娜看向周围,发现雅各布和纳吉尼也看着城堡,眼中有着与她相似的惊叹。
他们现在来到了霍格沃茨,可能有机会拯救他们所爱的人。
「完」
HP|至乱年代 Sirius x Dorcas (0)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关于爱和战争的故事。
题为「至乱年代」,一是受加叔一部电影启发,二是因为这是我心中对亲世代的印象。那时的他们,身陷黑暗却向阳而行,无惧一切风雨。而HP对这一部分只字片语的描述,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是以这篇文章便出现了。
它将由上下两卷组成,上卷以学生时代和初代凤凰社为主要内容,下卷则是小天狼星出狱后的内容。
——关于写作初衷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初衷,那只能是为爱发电。
——关于小天狼星
Sirius Black是我在HP中最喜欢的角色。
罗琳女士笔下的他,勇敢忠诚、稍有些布莱克的傲慢,因阿兹卡班的牢狱之灾而受尽苦难地度过了...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关于爱和战争的故事。
题为「至乱年代」,一是受加叔一部电影启发,二是因为这是我心中对亲世代的印象。那时的他们,身陷黑暗却向阳而行,无惧一切风雨。而HP对这一部分只字片语的描述,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空间,是以这篇文章便出现了。
它将由上下两卷组成,上卷以学生时代和初代凤凰社为主要内容,下卷则是小天狼星出狱后的内容。
——关于写作初衷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初衷,那只能是为爱发电。
——关于小天狼星
Sirius Black是我在HP中最喜欢的角色。
罗琳女士笔下的他,勇敢忠诚、稍有些布莱克的傲慢,因阿兹卡班的牢狱之灾而受尽苦难地度过了一生。用更时髦的话说,他算是一个“美强惨”的角色。而这毫无疑问深受同人文作者的喜爱。
不可否认,最初对他的好感来自于他的外表,他是罗琳铁板钉钉的帅哥。
但所谓“始于颜值,忠于人品”,他的忠诚勇敢才是我喜欢他的根本原因,这里摘录了一些原著和电影令我印象深刻的部分:
(我认为电影中部分内容对塑造角色很有帮助)
“We' ve all got both light and darkness inside us.What matters is the part we choose to act on.That' s who we really are.”
每个人心中都有阳光和阴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成为什么,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Believe me,”croaked Black. “Believe me. I never betrayed James and Lily. I would have died before I betrayed them.”
相信我,我从没有背叛詹姆和莉莉,我宁愿死也不会背叛他们。
“The ones that love us never really leaves us.”
爱我们的人永远不会真正离开。
我所喜欢的小天狼星,他是一个宁死也不会背叛朋友的人,是全世界最好的教父。他的人生短暂却又耀眼,正如他的名字,夜空中最亮的星。
当然,他也存在不少人格缺陷,一些原生家庭带来的无法避免的劣根性。
比如尖叫棚屋事件,在此事上,小天狼星完全未考虑其行为后果。他的我行我素、不计后果,从某种程度而言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他,正是这些缺点,才让他成为了一个更真实的人。
于是我斗胆执笔,想谈一谈我心中的他。这不是一个只写他的学生时代的故事,我想以他为第一视角,为他勾画一条完整的时间线。从鲜衣怒马、仗剑走天涯的时代,到历经沧桑最后跌落帷幔,……
那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短暂而璀璨的一生。
——关于人物设定
小说的主要角色即的亲世代的“熟脸”,掠夺者四人、莉莉•伊万斯、斯内普等,另外还会有一些原著出现的配角,以及少许的原创角色(打酱油)。
(后期也会涉及初代凤凰社和子世代等)。
本文的女主是多卡斯•梅多斯,是原著中出现但一笔带过的人物。
关于她,我们确切知道的只有两点:第一,她在凤凰社合照时与小天狼星站在一起;第二,她是被伏地魔亲手杀害的。
由于已知寥寥,所以我仅就以上两点进行延伸。
从合照的站位来看,能够站在小天狼星身边,这本就是令人惊奇的事了。小天狼星是什么人?是半校女孩的梦中男友,他高傲、他爱憎分明,他不会允许一个与她毫无干系的女巫站在他的身侧,由此推断双方关系非常不错。
其次,穆迪介绍凤凰社时提到,多卡斯是被伏地魔亲手杀害的。这说明她应当是个很厉害的女巫。是足以与波特夫妇相提并论之人,甚至威胁到了伏地魔的切身利益。
这也更坚定了我嗑犬羊cp的信心。
是的,我给小天狼星添了个女主,一个我认为足以与之并驾齐驱的人。他们的爱情,也许可以用两个词语来形容:势均力敌以及不分伯仲。
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的模样。
——一份食用指南
整篇小说的排布暂定如下:
本文将从五年级暑假开始,按时间顺序展开,会有插叙早期时间线的重要剧情。之所以选择五年级作为起点,因为这是亲世代全员开始确定未来人生道路的时间。每章预估字数3000-8000,中篇,目前存稿充足,作者热爱修文。
由题目可知,本文与战争脱不开关系,所以后期盒饭较多,谨慎食用。尊重原著,但因阅读时间久远、记忆衰退,若有错误欢迎指正。欢迎讨论剧情,欢迎提出建议。
最后,谨以此文纪念永远少年的小天狼星,和我至爱的的亲世代。同时感谢罗琳女士为我们打开魔法世界的大门。
永远年轻,永远赤诚。
这里任迟,愿诸君看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