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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生日快乐🎂   是约稿,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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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约稿,请勿使用。

  画手:Dr苟子先生

  感谢老师的绘制,如此完美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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ива

感觉也可以让米米当小c,仏仏当子爵…(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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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仿若山河万顷(备考版)

跟列表口嗨了姐哥(左右有意义)猛猛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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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区的波诺弗瓦先生和他的49区情人”



二编:重新调了个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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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槽我不是在寫論文嗎手怎麼自動開始畫了

p2是教母33♀醬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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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SON.
终于有在建设了呃呃呃呃呃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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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仿若山河万顷(备考版)
“这是49区首领和33区教父的...

“这是49区首领和33区教父的合作,亲友非要说他们在doi。”

——

贝什米特假装要刺杀教父,实则给他打掩护。看内应猛地冲出来说要保护,弗朗西斯就趁机在路德维希的遮挡下一枪毙了其人。

事后:

弗朗西斯:你知不知道那把刀差点划到我的脸。

路德维希:你也差点顶着我的00。

“这是49区首领和33区教父的合作,亲友非要说他们在doi。”

——

贝什米特假装要刺杀教父,实则给他打掩护。看内应猛地冲出来说要保护,弗朗西斯就趁机在路德维希的遮挡下一枪毙了其人。

事后:

弗朗西斯:你知不知道那把刀差点划到我的脸。

路德维希:你也差点顶着我的00。

R E M B E R
曾经似乎也许多次,像这样抱住谁...

曾经似乎也许多次,像这样抱住谁的尸体…

  (怎么像他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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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微苔

【爱丽舍&丝路组】三捧花束与一次相逢

简介:结婚四十年后,路德维希感到自己有必要补求一次婚,但他似乎拉来一位不合适的参谋。

有中毒组友情向,白骨组友情向,还有罗马爷爷带娃亲情向。

老王吐槽:我只是来转个机!为什么抓着我秀恩爱!

另,本文与《一封陌生国家的来信》 时间线相连,准确来说它就发生在王耀飞去罗马的前一天。



.

我第一次给他送花,路德维希回想着,同时说出这句话,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嗯哼?”王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但看起来漫不经心。东方人抿了一口啤酒,似乎全神贯注去分析酒的味道了。

 

路德维希紧张地吞了下口水。

 

身为一位年长到堪与神话比肩的意识体,王...

简介:结婚四十年后,路德维希感到自己有必要补求一次婚,但他似乎拉来一位不合适的参谋。

有中毒组友情向,白骨组友情向,还有罗马爷爷带娃亲情向。

老王吐槽:我只是来转个机!为什么抓着我秀恩爱!

另,本文与《一封陌生国家的来信》 时间线相连,准确来说它就发生在王耀飞去罗马的前一天。



.

我第一次给他送花,路德维希回想着,同时说出这句话,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嗯哼?”王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但看起来漫不经心。东方人抿了一口啤酒,似乎全神贯注去分析酒的味道了。

 

路德维希紧张地吞了下口水。

 

身为一位年长到堪与神话比肩的意识体,王耀身上透出一股对世界质朴的爱。这爱并不像弗朗西斯的那般热烈,而是处处温和,仿佛春风拂面,万物的美中不足在他眼中都是自有其道理。一坐下来他就向路德维希夸赞当今民航技术。

 

“十一个小时就直飞到达了,两千年前这段路得走一辈子呢,”王耀说,“你们可出生在了好时候!”

 

其实我是十九世纪出生的。路德维希想说,然而对方又说起了墙。他告诉路德维希自己去柏林看了墙——还有哪堵墙呢?——并感叹它消失的速度如此之快:“才十年呢,已经不见踪影了。它建起来也就三十来年呀。”但那堵墙在路德维希看来简直横亘了半辈子,不过这时候王耀的话题已经跑到食物上去了。他夸德国的炖猪肘于他简直有救命之恩,在遍地干面包冷蔬菜的欧洲,竟能吃到大盘如此多汁肥硕、热气腾腾且酱汁浓郁的猪肉,让他以为自己一脚回到了家,用“宾至如归”四个字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你们的酒量也好,”王耀说,“这儿的啤酒真大一杯。我喝不完,问店员能不能打包了带走,他看着我——哎呀,应该是没见过一杯都喝不完的人。”

 

“其实弗朗西斯在控制我饮酒,”路德维希说,“他说我的酒品不好。”

 

“你们感情真好。”王耀高兴道。

 

路德维希一惊:“什么?”

 

王耀笑了起来,是那种祖母在孙辈婚礼上会露出的慈爱笑容。

 

“你说话句句不离他。”中国人一记点破。

 

.

 

按照计划,王耀在斯特拉斯堡只停留一天,不为公事,只是要转机,但作为长居此地的半个东道主,路德维希于情于理都应该接待一下。他主动揽下这项任务,让弗朗西斯都有些吃惊。

 

“可你们没那么熟啊?”弗朗西斯擦着碗碟问,发生场景为他们共同居住且产权各半的小屋厨房里,当时他还穿着围裙,盘着头发——简直和八十年前路德维希第一回见到下厨的债主时一模一样——无论何时都能让路德维希喉头一紧心脏狂跳的打扮。

 

“我正好和他谈一下汽车关税的问题。”路德维希回答。

 

这件事上路德维希撒谎了,他欺骗了自己的丈夫,他希望和王耀谈的可不是什么汽车关税,而是——

 

“你要求婚?”王耀再次向他确认。

 

路德维希坚定地点了点头,顿了一下,想了想,又犹豫地摇了摇头。

 

“可是你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嗯……”王耀开始掰手指头。

 

“三十九年又八个月。”路德维希说,“但我并没有求过婚。”

 

“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王耀说,“直接去啊。”

 

“但我不知道……”路德维希抿了下嘴,他放在台面上的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我不知道他……或者我是否应该……因为我,我以前也给他送过花。”

 

.

 

路德维希第一次给弗朗西斯送花时二十二岁。

 

但他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还不及哥哥胸口高,要是想看到弗朗西斯的脸,路德维希就必须使劲仰起头,或者由弗朗西斯低头来看他——但弗朗西斯是从不低头的,面对路德维希时,法国人从过去到现在一次都没有低过头,这也都是后话了——总而言之,弗朗西斯一眼都不肯看他。

 

脑瓜儿也不过十岁的路德维希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在家里,每一位哥哥都爱他,也尽心教导他。偶尔他被领着去拜访埃德尔斯坦先生家,奥/匈/帝/国夫妇待他也是客气的,有时伊丽莎白姐姐还会送小裙子给他(哥哥叫他别穿)。但波诺弗瓦先生一见到他(通常是猝不及防的撞见),就立刻鼻孔朝天,头也不回地往反方向大步离去。路德维希悄悄观察过他——不能叫波诺弗瓦先生发现,不然他又走了——法/国意识体无论在沙龙、酒会还是晚宴中都是最迷人的那个,他能带着恰如其分的微笑与任何人交谈,每一个坐到他身边的人最终都舍不得离开。

 

或许波诺弗瓦先生只是不喜欢德意志人。路德维希一开始想。

 

然而这样的猜想也很快被现实否决了。十九世纪末波诺弗瓦先生受邀来柏林,路德维希又得以见到他——战争过去已近二十年,两国关系仍然冷淡,但他们领土相接,怎么也避不开见面——在这片德意志人的土地上,波诺弗瓦先生竟仍然风度翩翩,在他吻上维多利亚皇后手背时,针对法国的孤立政策似乎都被动摇了片刻;接着他与基尔伯特也握手,甚至亲昵地拍了拍对方肩膀,路德维希还记得当年这两人在凡尔赛宫里红着眼睛大吵到几乎动手的场面,不明白年长者们怎么那么快就和好如初;然后就到路德维希了,年幼的意识体偷偷蹭了下裤腿,擦掉手心的汗,他已经准备伸出手——

 

然后波诺弗瓦先生直接略过了他,很自然地向另一边的皇帝陛下走去,开启了关于新古典主义和柏林宫内饰翻新的讨论。

 

“为什么他不和我握手?”一小时后路德维希在走廊里追上哥哥,“是因为我太矮了吗?”

 

基尔伯特笑出声来,揉了揉弟弟的头顶:“当然不是!”

 

“那是因为我太小了?”

 

“恐怕也不完全。”

 

“那是因为什么?”路德维希刨根究底,他暗自希望立刻长大。或许明天一觉醒来他就能长得又高又大,这样就没有人能忽视他。

 

基尔伯特半跪下来,捧住弟弟的脸。“因为他嫉妒你,”哥哥回答,“因为你年轻又英俊,你一出现,他就显得又老又丑——嘶,别告诉他我说了这句。”

 

路德维希严肃保证自己绝不泄密,不过他连与波诺弗瓦先生说上话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他并不认为哥哥说对了:波诺弗瓦先生怎么可能又老又丑呢?

 

波诺弗瓦先生只来柏林三天,其中两天半都排满了行程,尽是无聊的会议,不然就是午茶、晚宴,此类场合中路德维希都必须按座次正襟危坐,不准乱跑,因而他与波诺弗瓦先生能重叠的自由时间只有这个下午。于是路德维希紧急制定计划,他必须告诉波诺弗瓦先生对方有多么美丽——或许不该用美丽形容男士,那么漂亮?俊美?——总之绝不是又老又丑。并且他要道歉,他猜测自己在更年幼的时候哪儿冒犯了波诺弗瓦先生,这件事一定得问明白,然后路德维希会真诚道歉,如此一来,往后波诺弗瓦先生就不会继续讨厌他了。

 

道歉必然要准备礼物。路德维希喜欢哥哥满柜子的勋章和绶带,而基尔伯特应允过,每回过生日就送一件给他,去年送的正是铁十字勋章,由腓特烈·威廉三世于1813年授予基尔伯特。路德维希本想忍痛割爱,但历史教授讲起拿破仑战争时的语气让他意识到法国人面对这枚勋章时恐怕不会被勾起什么美好回忆。小小的路德维希并不拥有多少私人财产,他思来想去,只能想到送花——没有哪种花是罪恶的。

 

因此计划的第一步就是找花。当时卢斯特花园已由皇宫花园改为公共绿地,不再精心养育奇花异草,而是划为六块大面积绿地,两侧栽种栗树。柏林宫只剩东墙外残留着一角绿意,绕着圆形喷水池保留了几片花圃。路德维希花了一小时,在巨大的菩提树和满墙爬山虎的空隙间揪出他能找到的所有花朵,几乎都是矢车菊和蒲公英,偶然有两株欧亚堇,路德维希将它们连根带土地刨出来,他的头上满是汗,袖口全是泥。

 

第二步是找到波诺弗瓦先生。路德维希等在东翼的大楼梯下碰运气,因为这里是通往二层阅兵厅的必经之路,既然波诺弗瓦先生在参观宫殿,他没有理由不去那间巴洛克风格的大厅。年幼的德/国意识体不安地等了五分钟(也有可能是五百年),才看到维多利亚皇后陪同波诺弗瓦先生向这边走来,身后还伴着两名女官。

 

有这么多人却是路德维希没有料到的,他一下紧张起来,还是逼迫自己咬着牙,走过去——“拿出军人的气势来!”就像基尔伯特一直说的——然后对着波诺弗瓦先生高举起花束。到这一步他才从下往上望见那捧花,意识到它是多么的低矮、稀疏、孱弱……只是一把蔫萎的野花,根上还带着土屑,不仅毫无价值,连基本的观赏性也不具备。余光里他发现弗朗西斯没有低头,更是悚然到开不了口,他感到自己两瓣嘴唇像是被粘在一起,似乎还在发抖。

 

弗朗西斯神态自若地绕开他走上楼梯。“假如我没有猜错,”法国人指着拱顶浮雕的形象向皇后请教,“这里雕刻的应当是朱庇特?”他只望着皇后的脸,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还有路德维希站在他们之间。

 

自幼在皇家成长的维多利亚皇后已然察觉到气氛不对,她一面泰然向波诺弗瓦解释为何浮雕中朱庇特被设计为骑着巨鹰的姿态,一面侧向走动两步,站到波诺弗瓦先前所在的位置上,也正是路德维希身前。一名女官立刻上前来抱住路德维希,欢喜地替他解释:“您是想要送花给皇后陛下吗?天啊,脸都红了——”

 

她转头向皇后望去,带着一份过度夸张的激动:“您瞧,这实在是太可爱了!”

 

路德维希还来不及辩解,花束已经被送进皇后手里。她点头向路德维希致谢,于是这一切就尘埃落定了,路德维希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他呆呆地望着波诺弗瓦的背影,对方信步般拾级而上,全程没有回头。

 

.

 

“现在我大概能明白他当时为什么不喜欢我,”路德维希喃喃道,仍沉浸在回忆里,“不止是不喜欢,他那时候恨我,我能明白。”

 

王耀掐指算了算年份,评价:“你们感情进展倒挺快的。”

 

“对我来说,”路德维希说,“走到这一步所用的时间差不多是我迄今为止的一生。”

 

“后来你又试过给他送花吗?”

 

“后来只有一次。”

 

“只有一次?”

 

“后来我也……我也准备过花。”路德维希有些不自在地捏了下拳头,指甲顶住掌心,“四十年代初期有段时间我能随时见到他,只要我想……我也曾经买了一束花,想要给他带去。但就在路上,我意识到鲜花能暴露很多信息:他能够通过花期判断外界是几月,能够通过花的新鲜程度推断关押点距离市区多远,他甚至有可能通过花茎的修剪方式认出它们来自哪家花店——他熟谙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我不能冒这样的风险,于是在半路就将花扔了。”

 

王耀无言地望着他。

 

“所以,假如只算他见到花的次数,”路德维希说,“一共就那两次。第二次就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

 

.

 

八十年代他们的关系逐渐缓和下来,波诺弗瓦先生……弗朗西斯主动提出可以开始尝试约会,此时距离他们戴上结婚戒指已经过去二十年。第一次约会地点定在巴黎,只是定了餐厅,吃一顿晚饭,路德维希在写毁了四封情书后手指颤抖地决定送花,还是送花——与他第一次向弗朗西斯送花正好相隔整百年。

 

然而路德维希仍然不懂得如何挑花。他已也不再是那个在花坛里随便乱摘一气就敢送出手小孩了,送一束花似乎变得更加艰难——当花店店主询问他需要什么时,路德维希发现自己既不懂花语,也不知道弗朗西斯欣赏哪种鲜花——初次约会时人们会送哪种花?玫瑰似乎显得太热烈,雏菊又过于朴素了;他又想自己可以送一些代表法国的花,但一整捧鸢尾是否太过浓重且刻意……

 

“康乃馨怎么样?”他指着角落里一桶红色的康乃馨问,它们看起来很漂亮。

 

店主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您是要去悼念某人吗?”她同情地问。

 

红色康乃馨在法国是祭奠用的花。路德维希在心里使劲拍自己脑袋,他为自身的无知而深感羞愧。

 

最终店主帮他配好了花,温婉的粉玫瑰配薰衣草,加鸢尾花点缀。“是要送恋爱对象?”她问路德维希。

 

“其实我和他已经结婚很多年了。”路德维希不好意思但实事求是地回答。

 

店主小小惊呼一声,立刻绽开笑容:“您可真浪漫!”

 

浪漫。路德维希握着花抖了抖,觉得自己和这个形容词毫不沾边。

 

按照一名德国人应具备的美德,路德维希提前十五分钟抵达约定地点。他没有在餐厅门口看见弗朗西斯,暗中反倒松了口气。我就这样站在门口,他想,一会儿等弗朗西斯来了,我就可以用最庄重的方式将花送给他。

 

十五分钟过去,约定时间到了,弗朗西斯没有来。没问题,或许他只是错过了一个红灯,再过五分钟他就会出现。

 

五分钟过去,弗朗西斯没有来,又十分钟过去,他仍旧没有来。老城区的人行道较窄,只合两个人并肩过,而路德维希即使侧身,一人加上一捧花束仍要挡掉一半的空间,行人在路德维希面前来来往往,因为距离过近,不少人不得已将目光放在了那束漂亮的花上,接着视线就飘上来打量一下这位木然伫立的西装男,令路德维希尴尬非常。接着更尴尬的事发生了,有人认出了他——

 

“您是德/国先生?”

 

路德维希只能回应。

 

于是更多人围上来了。这时候弗朗西斯已经迟到三十分钟,天空开始飘起小雨,路德维希傻站在餐厅门边,连店内的食客都好奇地隔着玻璃来打量他,使他无处遁形。您来法国做什么?人们问他,为什么在巴黎?您拿着花?和什么人在约会吗?是在等波诺弗瓦先生,对不对?二位的感情状况近来如何?

 

那是一个智能手机尚不存在的年代,或者说移动电话的普及还被视为科幻的年代,也幸好当年不是人人都能随手掏出具有照相功能的设备,不然路德维希不敢想自己会有多少尴尬的持花照片流传于世。他几乎循着工作磨练出来的肌肉记忆在回答热情的群众提问,同时盯着自己手中的花,恨不得自己也变成一株薰衣草。

 

弗朗西斯迟到四十五分钟。雨还在下,天已经黑了,人们围着他。

 

救救我,路德维希心中尖叫,快想点什么!至少让我逃离此刻!

 

主的旨意不可违逆!来自中世纪的神学家们在他耳边合唱似的念念有词,你所行的路皆是神引领,你所候的天启皆为神赐予,既行其道,必偿其苦,勿惧其迟,毋悔其初……然后一声炸响,存在主义冲进门来:上帝死了!这是二十世纪了!你的存在由你自己决定!质疑命运!挑战命运!超越命运!不要任由法国人摆布你!

 

路德维希觉得,无论对哪一种来说,自己都是游移不定的门外汉。他既想着反正已经等了快一个小时,不如再多等五分钟,或许弗朗西斯就来了,又想着自己应当冲进爱丽舍宫,看看法/国意识体是否正窝在里面安闲地品尝美酒,留他一个人在街头的风雨里遭人笑话——四十年前我就该把法国人训练成一个勤勉且守时的民族。他想,然后差点为了制止住这念头而当街甩自己一巴掌。

 

巴黎的雨水浇在他的鞋尖和鼻尖上,也浇凉了他的心。弗朗西斯大概不会来了,在失望的尽头路德维希变得异常冷静,开始盘算挽救方案,此刻明智的选择就是离开这里,然后找个体面的借口称是自己生病,无奈之下无法赴约,并请求弗朗西斯的谅解——不点破这一场失约对双方都好,至少以后还能在社交场合维持体面……

 

而这时弗朗西斯来了。

 

他没有撑伞。路德维希能看到他肩膀处布料蒙上一层细密的水珠,头发也因潮湿而显得颜色更深,他就这样脚步轻快地跨过一条小街,仍然从容而优雅,人们认出了他——当然,谁能忽视弗朗西斯的存在——同他打招呼,于是弗朗西斯也转头去回应,他是笑着的。

 

忽然地,路德维希再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了。天地间只有弗朗西斯,穿过一层薄纱般地雨雾,走到他面前。他贴了贴路德维希的面颊,说句“我来迟了”,就这样牵过路德维希进了餐厅里。没有任何解释,仿佛一个法国人赴约来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路德维希任由他牵着,直到入座后才意识到自己手里拿着一束花。

 

“于是我说,”路德维希回想着,脸上不自觉挂起和当时一样的羞涩,“‘这是给你的花。’”

 

“他接受了吗?”

 

“这次他接受了。”

 

“然后呢?”

 

“然后我和他一起吃晚饭,”路德维希说,“我不太记得吃了什么。用餐完毕后我们各自回家,我想送弗朗西斯,但他认为没有必要,我们那时候还……不太熟悉彼此。临别前他吻了我的面颊,有生以来第一次。”

 

弗朗西斯吻了他,百多年来第一次,路德维希这辈子第一次。那天晚上路德维希步行回酒店,他走在巴黎湿透的街头,天空漆黑深邃,地面倒影着路灯的光辉,路德维希踩上去,如同脚踏一颗颗失落的恒星。他一面神游天外,一面又如临天启。如此看来——他就这样脑中浑噩地想——从古至今所有哲学家们说的全然没有道理:宇宙的本质混沌不堪,法国人才是万物的真理。

 

“听上去你们处得不错,”王耀问,“那你为什么还在犹豫要不要求婚呢?”

 

那股溺水般的紧张感又缠上了路德维希,他有些尴尬地摸了下后颈。“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您的建议,”他磕磕巴巴地组织措辞,“我觉得……我似乎还是欠缺经验……”

 

他求助般看着王耀,对方用眼神无声地命令他解释下去。

 

“我展现出的爱是幼稚的,”路德维希说,“我的……我的方式可能是错误的。我没有什么浪漫经验,有时我甚至不确定我对他的感情是否恰当……您知道,我犯过错误……他又比我年长许多……”

 

王耀竖起一根手指让他停下。

 

“这和经验有什么关系?”中国人很笃定地说,“又不是活得越久,爱就越多,这说法不成立。”

 

“但他比我年长将近两千岁。”路德维希几近绝望。

 

“两千岁而已。”王耀说。

 

放眼整颗地球,也只有您能这样轻描淡写地捻起两千年,然后说不过如此。路德维希暗自叹气。“但是以弗朗西斯受欢迎的程度,”他忍不住捂起脸,不得不将自己内心猜想剖露得一干二净,“说不定已经有两万个人像这样向他求过婚了。”

 

王耀了然:“你担心你的爱对他而言不是特别的。”

 

“对。”

 

王耀托着下巴看他,不知为何看起来被逗乐了:“我不那么觉得。从古至今这个世界上就没几个结婚四十年后才对伴侣求婚的人。”

 

路德维希丝毫没有被鼓励到。

 

但王耀接着说:“你还是太年轻了。你才多大?一百岁?”他用拇指和食指捏成一条窄缝,歪头瞧着。

 

“稍微再多一点。”路德维希说,“一百三十六年又一个月。不过我目前的官方生日在十月。”

 

中国人将手指稍再分开些,皱着眉头看看,自己也忍不住地笑起来:“才那么小哇!所以你才如此看重年纪?但时间又并非不可跨越的天堑。”

 

“可我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出生前他是什么样的。”

 

“那又怎么样?”王耀说,“没人能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另一个人,爱情就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探索。但你还活着,他也还活着,你们至今在一起,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了。”

 

是的,路德维希想,我现在很幸福。自成年后,他不再有比现在更幸福的时刻。可是——

 

“所以我不理解你有什么好犹豫的。”王耀仰头,瓶底最后一层液体沿着玻璃滑入咽喉,他放下杯子叹了口气,“快去吧,今天下午就去,否则我看你又该开始畏手畏脚的了。”

 

路德维希感到自己被戳穿了。“可是——”他说,“可这样是自私的。您也知道这场求婚的荒谬之处,它没有任何实际用途,只是我满足自己的仪式。或许我只是在为过去几十年的感情找一个印证。因为我不可能比现在更爱他,也不可能比现在更幸福。”

 

“那也告诉他。”王耀说,他认真地看着路德维希,“当我说‘你还小’的时候,不等于在说‘你未来还有很多时间’。别误会,我不是在咒你死,但是,你看,此刻有的东西,未来都是要死的。说死也不尽然,我们所见到碰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无时不刻在消失的过程中,包括情感,包括爱。你以为你还有成百上千年,其实心动的瞬间也就那么几个,对他来说也一样。既然你也不为求个结果,那么重点只在你说出口的那一刻,你说了,他知晓了,就好了。”

 

“弗朗西斯也会开心吗?”路德维希问。

 

“当然。”王耀回答。

 

他们在忽然凝重的气氛下面对面静坐几秒钟,王耀忽然笑起来。“不过,”他说,“假如他不开心,被丢进锅里的也不是我。”

 

路德维希感到胃痛,他实在拿这群老家伙没有办法。

 

.

 

谈话结束后一时下午,不打算留在酒馆里吃晚饭的食客陆陆续续都离座。路德维希问王耀:“您接下来有什么安排?”

 

“其实今天我本来计划去看博物馆的,”王耀用餐巾擦擦手,“现在过去应该还赶得及,希望他们没闭馆。”

 

“抱歉,”路德维希说,深知自己占用了对方太多时间,“是哪间博物馆?我可以送您过去。”

 

“斯特拉斯堡考古博物馆。”王耀说。

 

这倒是路德维希没想到的,他略微一愣。来斯特拉斯堡的旅客通常去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印象派画作,或去阿尔萨斯博物馆感受本地风土民情,而考古博物馆里只有一些石器时代到罗马时代的破铜烂铁和陶罐残片,他一时以为王耀报错了地名。“您是想去斯特拉斯堡历史博物馆吗?”路德维希问,这间博物馆记录了城市从中世纪到当代的详细发展历程。

 

“不,就是考古博物馆。”王耀从背包里掏出一本旅行手册,在末尾的边角找到博物馆介绍,指给路德维希看,“我听说里面有军营遗迹。”

 

“假如您想要看罗马时代遗迹,”路德维希推荐,“法国南部保留得更多,也更完整。”

 

“这倒不用,我晚上直接飞罗马,”王耀说着皱起眉头,望着街景想想,品味了一下这个词,“嗯,罗马。”

 

路德维希了然。

 

时间太久了。他想,他们活过的时间都太长了,以至于意识体之间其实也隐隐分出了辈分。如同人类中年轻人总是抱怨他们的长辈太念旧,王耀作为现存最为年长的意识体,大概也不可避免地在怀念着昨日的世界。

 

“我明白。”路德维希说,“毕竟……毕竟你们是同龄人。这里其他的事物对您来说还是都太年轻了。”

 

王耀转过头来,有些惊讶地看着他,接着若有所悟而微笑起来。

 

“他还没有那么老,”王耀说,东方人眨眨眼,凑近来,像是在分享一个秘密,“你看,其实他也小我两千岁。”

 

.

 

那天晚上,路德维希带了一束花回家。

 

花束太大,他腾不出手找钥匙,又执拗地不愿把花放到地上,在他单手拼命与自己黑洞般的口袋搏斗时,弗朗西斯忽然拉开了门。

 

“我早就瞧见你在门口停车啦!”他几乎撞到路德维希脸上来摁两枚热吻,“怎么?你居然忘带钥匙了?”

 

路德维希还没回答,法国人就失了声,他盯着路德维希怀里的东西,又抬眼来看路德维希,脸上挂满惊讶的神色,但与惊恐没用分毫关系。这眼神如此熟悉——他们在一起多年,路德维希早已学会通过眼神来判断弗朗西斯所想——因此,他在出声前已然获悉即将得到的答案,但他仍然有点别扭地单膝跪下去,举起花,像一百年前第一次送花那样,低着头,红着脸,带着一丝不确定的怯畏,开口问——

 

“波诺弗瓦先生,您愿意和我结婚吗?”

 

.

 

公元前12年,上日耳曼行省,普通的一天。(注1)

 

孩子在挖坑玩。他手里拿着一把尺寸只能称作玩具的小木铲,花了半个小时掘出的坑也不过堪够掩住一名成年人平放的手掌,倒衬得一旁施工中的夯土墙更是雄伟,尽管在成人视角看来,那墙也不过及胸高。

 

“好了,小子,”罗慕路斯把孩子抱起来,捧着他半边脸蛋,让他去看土墙另一边的男人,“以后你就负责和他打架,行不?”

 

孩子没肯搭理这话题,只是甩着木铲,显然因自己的玩乐被打断而极为不满。

 

“别和小孩乱开玩笑,”日/耳/曼看着小孩一头金灿灿的秀发,片刻后反应过来,“这不是我家孩子么?”

 

罗慕路斯无赖地做了个鬼脸:“现在是我家的喽!我把他从你那儿抢来了,嘿!”

 

小孩一巴掌摁在他的鼻头上,把鼻梁深深拍下去,罗慕路斯痛叫一声。

 

日/耳/曼对着刚才那句话里的阳性代词皱眉。“这是个女孩儿。”他纠正,捏着下巴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小孩过肩且打卷的金发,再次确定地点点头。

 

“他是男的!”罗慕路斯说,“你们这群人辨认性别的能力糟透了!”

 

“可她头发很长。”

 

“你自己就是长头发!”罗慕路斯指着他。

 

“但我有辫子。”日/耳/曼说。

 

“你可千万别这么教你家孩子,”罗慕路斯断言,“不然他们再过两千年都分不清男女。”

 

“没这回事。”

 

“过个两百年你就能瞧见了,”罗慕路斯揪了把孩子肉乎乎的下巴,“以后他这儿会长出胡子来。”

 

孩子——我们还是叫他弗朗西斯吧——用小铲子猛地敲罗/马面门,在他怀里挣扎起来:“不要胡子!”

 

“你长大就会改主意的,孩子。”罗慕路斯捏他的脸蛋,当即遭到更猛烈反击,他不得不把小孩放下,“哦,好了,好了,你自己玩儿去吧。”

 

于是孩子迈着小短腿一溜烟跑了。他人不高,腿也不长,跑起来却快,像一只小兽,铆足劲朝远处跑去,也不知目的地在哪儿,或许只是在享受奔跑本身。两位年长的意识体默契地望了一会儿,直到小孩的身影消失在军帐背后,罗慕路斯回过头来,叹了口气。

 

“真好,”他说,“我也想就这么跑到东方去。”

 

“你不是已经打下叙利亚了么?”

 

“更远的东方——能够生产丝绸的那个国家——据说比印度还远。”

 

“听起来像是世界的尽头。”

 

“那不是更有纪念意义了吗?我和他跨过整个世界见上一面。”

 

“听起来很无聊,”日/耳/曼说,“也很疯癫。”

 

这时太阳已开始落山,东面的天空比西面更暗,却云霞斑斓。极目望去,天空尽处仍是山峦叠嶂,看不见什么丝绸之国。罗慕路斯嘿嘿笑起来:“我打算今年把你打趴下了,明年就动身过去。”

 

人们总是这么说的:等到明天……等到明年……等到我有空了……而明天总有某个意外事件发生,导致失败,导致拖延;明年总有某场天灾人祸,于是很不幸,我们又暂时脱不开身了——那天傍晚,日/耳/曼面无表情地告诉罗慕路斯,别幻想了,我会在那之前杀了你。那一刻他既是开玩笑,又是认真的,而且不久后几乎做到了——公元9年,条顿堡森林战役中三支罗马军团遭伏击而全军覆没,罗马自此再未能扩张至莱茵河东岸;接着是公元41年,卡利古拉遇刺身亡,公元64年,罗马城大火,接着是一连串的构陷和内斗,公元69年,一年中四个人相继称帝又逐个倒台;公元115年,犹太人叛乱;公元129年,日益紧缩的帝国财政状况下,哈德良开始收紧边疆,罗马帝国的扩张时代结束了。

 

“我是不是没可能再到东方去了?”那时候罗慕路斯会问,但没人给他回答。

 

到了公元165年,马可·奥勒留会问他:“你还在给塞里斯人写信吗?”这位被后世评价为中兴之主的贤帝决定向汉朝派遣使节,这将是两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的正式沟通,他问罗慕路斯是否想去,眼下政局平稳,边疆可控,离国几年应当没有大碍。

 

罗慕路斯很想去,如有可能,他会向奔向生命一般奔向东方。但就在同年他病倒了,绵延十五年的安东尼大瘟疫夺走了一千万人的性命,包括皇帝卢基乌斯·维鲁斯。同时期,他们越来越难抵御日耳曼人的袭扰。

 

公元192年,康茂德遭刺杀,内战,五帝之年;公元235年,塞维鲁·亚历山大遭谋杀,其后内乱长达五十年;公元251年,哥特人入侵,皇帝德西乌斯战死;公元260年,皇帝瓦勒良被俘,帝国裂成三瓣,二十年后它们会再合并起来,但等到公元395年,东西罗马帝国将永久分裂,接着再过不到一百年,罗慕路斯就将成为那个“不知所终”的意识体——不会再有明年或明天。

 

但是今天,在这个以上一切都暂未发生的公元前12年傍晚,西方红霞漫天,东方沉入夜晚,森林里传来一阵低沉悠远的号角,召唤战士们归家,于是日/耳/曼结束聊天,说:“我先回去了。”

 

“好啊,”罗慕路斯问,“咱们下回何时见?”

 

已迈开步伐的日/耳/曼转头瞧了他一眼,像看见一个傻瓜或一只乌鸦:“就在我斩下你头颅时。”

 

“你每回都这样说!”罗慕路斯不以为意,撑着墙头向他挥手,“那我可等着了——我在这里安条椅子怎么样?”

 

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过,人应当通过理性和美德去主动追求自己的目标,而非消极等待命运安排;西塞罗恐怕也说过一点“人的行动比命运更重要”之类的话,毕竟他总是相信意志和智慧能够影响未来。不过,稍等,斯多葛主义举手了,他们坚称万物都服从命运法则,因为宇宙依据自身本性行动,而人类的灵魂既出自这团原始的火,则自当是命运的仆人,就像克律西波斯说的:人被命运牵着,如同狗被拴在车上,要么主动跟随,要么被迫拖行。

 

如此一来,古希腊怀疑派哲学家皮浪提出,如此一来,为了减免忧思和苦痛,一个人应当悬搁判断,静坐着等候命运降临——该来的总是会来的,不必多想。

 

因此,在面对一个不确定是否能实现的愿望时,每个人的应对策略都可以被分为两种:积极推动或消极等待。也就是说,假如你想见到某个人,你可以从这一刻开始不停到处走,像一只忙碌的蚂蚁般·翻山越岭,令自己的足迹布满整个世界,总有一天能踩进对方留下的脚印;又或者你可以留在原地等待,向着无尽等下去,然后某天,对方恰巧漫步经过此处……

 

他等你或你等他,都是一样的,只要时间足够长。

 

“谁知道呢?”半吊子古希腊哲学爱好者罗慕路斯兴致勃勃地说道,“说不定只要我等得够久,山也会向我走来!”

 

言罢他四下看去,寻找可供人坐下静候的地方。还在建造的营地到处堆满了将用于的防御工事木栏和石块,其中有一条石料平整得出奇,且长而扁,横放下来正是一名成年人小腿的高度,倒是一块好材料。

 

“好嘞!”罗慕路斯拍了拍那条石头,“就你啦!”

 

.

 

王耀摸了摸这块石头。

 

这是公元2002年的初秋,百无聊赖的鸽群正从浅灰的云下飞过,地上零星散布着同样无聊的人们。斯特拉斯堡考古博物馆门前是一片小广场,对面起了一座哥特式建筑,即使导览上介绍此地曾是一片古罗马军营,如今也已半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了。王耀伸了个懒腰,又弯腰摸了摸这块石头——坚实扁平,表面已被来往游客磨得光滑,中间略微凹陷下去,却仿佛一条天然的石凳。

 

“不错,”他对广场上徘徊觅食的鸽子说,“我正好走累了。把这条石头放在这儿的人保准是个天才。”

 

Fin. 

 

注1.公元前12年,罗马人在现今斯特拉斯堡(当时称为 Argentoratum)及莱茵河沿岸修建了一系列防御工事,以抵御日耳曼部落的威胁。现今在斯特拉斯堡的考古博物馆(Musée Archéologique)中,可以看到从阿尔冈图努姆发掘出的罗马文物,包括石碑、陶器和武器。

吃饭饭长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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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代餐,所有关于法//国的cp都可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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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莫莫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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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是博主挑的列国最喜欢的一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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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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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是这样的
想了一下这里也发发吧 动作有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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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

你要写爱丽舍,你就不能只写爱丽舍

♔ 看标题知是陈年存货(


你要写 奥林匹斯星空下,人类文明火种起

你要写 罗马铁骑,希腊静谧,高卢雄鸡自在啼鸣

歃血为盟,按剑为誓,法兰克从此三家分晋

路易查理一生之敌


你要写 千年暗夜,终迎曙光,艺术理性并驾齐驱

硝烟四起,战乱降临,莱茵联邦从此落入谁的掌心

自幼仰望他的身影

渴望而不可及


你要写 思想启迪,工业革命,自由席卷四海八荒之地

十字高举,各方汇聚,法兰克福又见王冠加冕礼

血海蔓延千年不曾忘记

斯特拉斯堡再现铁血战旗


你要续血肉飞溅,兵刃相接,金属振鸣,擦亮火星

阿尔萨斯不曾享有片刻宁静...

♔ 看标题知是陈年存货(


你要写 奥林匹斯星空下,人类文明火种起

你要写 罗马铁骑,希腊静谧,高卢雄鸡自在啼鸣

歃血为盟,按剑为誓,法兰克从此三家分晋

路易查理一生之敌


你要写 千年暗夜,终迎曙光,艺术理性并驾齐驱

硝烟四起,战乱降临,莱茵联邦从此落入谁的掌心

自幼仰望他的身影

渴望而不可及


你要写 思想启迪,工业革命,自由席卷四海八荒之地

十字高举,各方汇聚,法兰克福又见王冠加冕礼

血海蔓延千年不曾忘记

斯特拉斯堡再现铁血战旗


你要续血肉飞溅,兵刃相接,金属振鸣,擦亮火星

阿尔萨斯不曾享有片刻宁静

凡尔登旁又是何人化作厉鬼亡灵

黑云压城,山雨欲来,欧罗巴的天空难映朗朗群星



不,你不懂,

法兰西的欲望交由鲜花美酒藏匿

艺术与浪漫却也难掩其帝国野心

德意志的理性不过化作片刻犹疑

冰海千丈也难凉的民族情绪


你不懂,我要把你拽下王座的叛逆

自你出现那一刻起,便深埋于心底

明知你妄图将我送下地狱

当镜厅加冕,王冠落地

煌煌灯火照不进的眼底

你的仇恨,已然犹如板上钉钉


我想得到你,那抹曾经遥不可及的幻影

即使为此付出帝国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那你呢?你会怎么写呢?

你提笔 满目疮痍,废墟顽立,我们的疯狂已然冷寂

驱散阴霾,沐浴雪霜,希望的种子再度生长


你会写到爱丽舍宫,

那一场可笑的典礼,跨越世纪

万千诅咒声难以磨灭的和平

你会写到勃兰登堡,

纵使墙头冷固,也难抵菩提发芽,火树银花

生命在另一头,璀璨如烟霞


你会写到奔流的莱茵,无言见证所有荣耀与哀歌

如今清澈如洗,只余安宁

你会写到洛林的高地,血染千遍的土地再度碧波万顷,盎然生机



我们曾逐落群星,以致永夜降临

如今我们携手,点亮创世的闪耀繁星

让凝蓝的夜幕重归古老大地

而你,会眼望一泻银河,万家灯火,在窗边展纸,写下你所见的一切


我们俯视万千星辰º




º灵感来自于某个姐姐的合集(实在是不太记得名字了


全篇感谢@梦魇三番 一直的陪伴

文艺复兴时候翻出来的散落手稿,看标题知是2年前火过一阵的仿写,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和60周年企划文一起没能发出来。恰巧写完这段文字后直到现在都再没写爱丽舍了,前段时间回过头翻看一本一本的手稿还是有些感慨。有种无论怎么努力都回不去的无力感......


BTW. 本质上是情感宣泄一气呵成的产物,会有文笔稚嫩堆砌词藻的通病,不过由于时间过长已经无从下笔更改,,如有任何错误请见谅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