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ah Gardner是一位来自美国的油画家,以其静物绘画而广受好评。她的作品以记录生活细节为主,擅长运用明亮纯净的颜色,给观者带来极度舒适的视觉感受。其作品风格小清新,能够让人心情平静,同时具有一种独特的梦幻感和清新感。她绘画的题材广泛,包括水果、蔬菜、玻璃杯、糖果和街角等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和场景。在Leah Gardner的笔下,这些普通的元素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和美感。
Leah Gardner对于绘画的玻璃材质的通透质感有很高的造诣,能够通过色彩和光影的巧妙运用,将玻璃的清澈和光泽表现得淋漓尽致。她的静物画中常常可以看到对光影变化的精准捕捉,以及对细节之...
Leah Gardner是一位来自美国的油画家,以其静物绘画而广受好评。她的作品以记录生活细节为主,擅长运用明亮纯净的颜色,给观者带来极度舒适的视觉感受。其作品风格小清新,能够让人心情平静,同时具有一种独特的梦幻感和清新感。她绘画的题材广泛,包括水果、蔬菜、玻璃杯、糖果和街角等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物品和场景。在Leah Gardner的笔下,这些普通的元素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和美感。
Leah Gardner对于绘画的玻璃材质的通透质感有很高的造诣,能够通过色彩和光影的巧妙运用,将玻璃的清澈和光泽表现得淋漓尽致。她的静物画中常常可以看到对光影变化的精准捕捉,以及对细节之处的精细刻画,这些都充分展示了她在绘画技艺上的高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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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英语不好别瞎念咒,真的
沙雕文
"千万要注意发音,曾经有一名巫师把o念成了f,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胸口上站着一只公牛……"
在弗立维教授的叮咛声中你一挥魔杖,自信满满地开口"羽迦迪姆--来维凹萨"
"咻——"这是你的羽毛一飞冲天的声音
"嘭——"这是羽毛捅破魔咒课教室天花板的声音
"哇——"这是你同学们惊叹的声音
"我艹!" 这,是你发出的声音
作为中国来的交换生,你清楚的知道自己英语口语不好,但你怎么也不知道居然会有这种副作用
"...
沙雕文
"千万要注意发音,曾经有一名巫师把o念成了f,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胸口上站着一只公牛……"
在弗立维教授的叮咛声中你一挥魔杖,自信满满地开口"羽迦迪姆--来维凹萨"
"咻——"这是你的羽毛一飞冲天的声音
"嘭——"这是羽毛捅破魔咒课教室天花板的声音
"哇——"这是你同学们惊叹的声音
"我艹!" 这,是你发出的声音
作为中国来的交换生,你清楚的知道自己英语口语不好,但你怎么也不知道居然会有这种副作用
"恭喜瑞格小姐掌握了……呃……强效漂浮咒。"
弗立维教授说着,一挥魔杖修好了天花板,在看到赫敏使用了正确的咒语后,脸色缓和了些许,给你们学院加了五分。
你一战成名,却不仅打了这一场成名仗.
你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那一锅魔药材料变成蕃茄牛腩火锅的,反正当你用魔杖捅了捅魔药材料,念出斯内普教授教的咒语(至少你觉得他是这么教的)时,整个教室里弥漫出一股酸酸甜甜的香气。
斯内普教授黑着脸走来,神色古怪的离去。
那节课下课,你用白瓷碗装的牛腩汤(碗是和那锅汤一起变出来的)在一众玻璃瓶中显得格格不入。
你成了当之无愧的和韦斯莱双子地位相当的闯祸王,但大部分时候你真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把罗恩的老鼠变成了粉色
不是故意给洛哈特的鞋子变成了高根鞋
不是故意往乌姆里奇……啊,往她头上倒屎是故意的。
对了,一年级的那节魔药课你得了个O。后来某天下课后,斯内普教授单独把你留下,管你要配方来着。
苏联、英国(划掉)魔法部笑话
1.辛尼克斯在一次演讲中,刚念到“伟大的魔法部”,外头就传来了“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的叫卖吆喝声。
辛尼克斯没管,继续他的演讲,可当他刚讲完一句,外头又传来了“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的吆喝。 如此反复了四遍,他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呵斥到:“谁喊的,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把你赶到法国那边去!!” 话音刚落,全场的听众都站了起来,大声喊到:“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
2.一个间谍来到魔法法律执行司:
间谍:我是间谍,我想自首。
魔法部人员:哪个组织的间谍?
间谍:食死徒的。
魔法部人员:那就去5号办公室。
间......
1.辛尼克斯在一次演讲中,刚念到“伟大的魔法部”,外头就传来了“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的叫卖吆喝声。
辛尼克斯没管,继续他的演讲,可当他刚讲完一句,外头又传来了“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的吆喝。 如此反复了四遍,他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呵斥到:“谁喊的,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把你赶到法国那边去!!” 话音刚落,全场的听众都站了起来,大声喊到:“好吃的吹宝超级泡泡糖!”
2.一个间谍来到魔法法律执行司:
间谍:我是间谍,我想自首。
魔法部人员:哪个组织的间谍?
间谍:食死徒的。
魔法部人员:那就去5号办公室。
间谍来到5号办公室。
魔法部人员:有魔杖吗?
间谍:有。
魔法部人员:那就去7号办公室。
魔法部员:黑魔标记呢?
间谍:有。
魔法部人员:那就去20号办公室。
魔法部人员:那有任务吗?
间谍:有。
魔法部人员:那就去执行任务,别在这儿妨碍别人工作!”
3.乌姆里奇面授工作人员给另一食死徒官员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工作人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
“尊敬的?可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屠夫,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亲爱的同行吧!”
4.圣芒戈播放着福吉的演讲。讲完一段,所有人都热烈鼓掌,只有一个人站着不动。
旁人问道:“你为什么不鼓掌?”
答:“因为我是治疗师。”
5.贝拉克里特斯访问麻瓜出身登记委员会,谈到了麻瓜出身巫师的问题。
贝拉问道:“能不能上报更多的泥巴种,并且每年要比前一年多,比如,百分之五?”
委员会主席回答:“可以!”
贝拉很是高兴,继续问道:“百分之十呢?” “可以!”
“百分之二十?”
“可以!”
“百分之五十?”
“可以!”
“百分之一百?”
“啊?!!不可以!!!”
“为什么?”
“那样混血巫师就不够用了啦!”
6.在被送进麻瓜主任登记委员会前,一家人和留在外面的朋友商定,为了提防魔法部的书信检察,要是一切都好的话,他就会给他们寄来照片,上面的人都是站着的,要是不好的话,就都坐着。
不久,这家人真的来照片了,上面的人都是躺着的。
再不久,朋友们都兴高采烈的和一家人躺在一起了。
7.卡罗在霍格沃茨演讲。他卖力地讲一个祥和的纯血统社会有多美好…… 这时隆巴顿举起了手说:“那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美好?”
第二天,卡罗又来演讲。 卢娜举手问,“我不想知道现在有没有美好生活,我只想知道纳威到哪里去了?”
8.为什么伏地魔要在五月一日举办群众集会? “他要看看在冬天过后,还可以活下来多少人。”
9.伏地魔问斯内普:为什么凤凰社只有十几人,却可以团结整个魔法界与我作对?
答:因为他们降低了自身血统的纯洁性,牺牲了巫师文化认同感,让全魔法界的笨蛋投到我们门下。
10.主持人说道:认为巫师比麻瓜优秀的请坐在左边,认为麻瓜比巫师优秀的请坐在右边。
人们纷纷落座,只有一个人在中间不知道去哪。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
他说:“我认为巫师天生优于麻瓜,但我认为麻瓜的钱更多。”
主持人大喜:“马尔福先生,台上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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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们选修了麻瓜研究
1.
小天狼星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詹姆的三年级新课表。
其实他完全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因为上学期末他们四个早就敲定了一模一样的选修课。他去看他的课表只是出于习惯,不论他们其中一人手上拿着什么,另一个人一定会探过脑袋去看看。
在收回视线后他意识到有什么东西不太对,于是他又瞥了一眼。
又一眼。
然后他一把抢过印着詹姆课表的羊皮纸,用差点瞪出来的眼珠子又看了十万八千遍,终于确认了这个事实。他心碎地指着詹姆:“你这个叛徒!”
“滚!”詹姆扑过去抢课表。小天狼星一手抵着他一手将羊皮纸伸到最远处,被长桌对面的莱姆斯眼疾手快地拿走。
彼得也凑过来围观这张神秘课表...
1.
小天狼星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詹姆的三年级新课表。
其实他完全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因为上学期末他们四个早就敲定了一模一样的选修课。他去看他的课表只是出于习惯,不论他们其中一人手上拿着什么,另一个人一定会探过脑袋去看看。
在收回视线后他意识到有什么东西不太对,于是他又瞥了一眼。
又一眼。
然后他一把抢过印着詹姆课表的羊皮纸,用差点瞪出来的眼珠子又看了十万八千遍,终于确认了这个事实。他心碎地指着詹姆:“你这个叛徒!”
“滚!”詹姆扑过去抢课表。小天狼星一手抵着他一手将羊皮纸伸到最远处,被长桌对面的莱姆斯眼疾手快地拿走。
彼得也凑过来围观这张神秘课表。其实毫无神秘可言,詹姆忠诚地保留了每一门他们商量好的选修课,只是额外多选了一门——麻瓜研究。
莱姆斯心下了然,等着坐看好戏。彼得把课表放回詹姆的盘子旁边,对面的两个人还乐呵地打作一团,几乎忘了刚才为什么打起来。
2.
当他们终于休战时,两个人的头发变得差不多一样乱。小天狼星嫌弃地整理着自己的头发,莱姆斯立刻开始了审问。
“詹姆,你多选了一门课?”
“对了,”小天狼星想起了打架的原因,“你什么时候堕落到开始自主学习了?你要成为第二个莱姆斯?”
“滚一边去,”詹姆说,“就,突然觉得这门课应该很有意思,就加上了呗。”
“不带我们!”小天狼星难以释怀,“莱姆斯,你要小心,他想在owls考试里比你多拿一个O。”
莱姆斯表示无所畏惧。但他没有任由话题被带跑,他不忘初心地继续挖掘:“为什么偏偏是麻瓜研究?占卜和算数占卜也都很有趣。”
“和占卜沾边的都是垃圾。”詹姆不屑地哼了一声,“我才不会浪费时间在那些玩意上。”
“那我直说了,”莱姆斯单刀直入,“你选麻瓜研究,是因为莉莉·伊万斯吗?”
詹姆被刚喝进去的一大口南瓜汁呛到咳生咳死,整个人都变红了。小天狼星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为莱姆斯的笑话哈哈大笑。彼得也咯咯笑着。
“真有你的,莱姆斯,你总是这么擅长冷笑话!”
“是啊,真有你的,莱姆斯,”詹姆刚喘过气来,哑着嗓子说,“这就是你的新式谋杀手段?”
莱姆斯矜持地接受了两人的夸奖。“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詹姆。”他说。
“这有什么好回答的,”詹姆使用的是一种毫无必要的夸张语气,“我想选什么课就选什么课,和伊万斯有毛线关系。”
他们三个,包括詹姆本人,一致认为莱姆斯只是开了一个绝妙的玩笑。莱姆斯没有再争辩,他只是微微一笑,心里想你们走着瞧吧。
3.
吃过早饭,詹姆就要出发去上他的第一节麻瓜研究课了。他抓起书包匆匆和另外三人告别,还没走出几步,小天狼星就追上来勾住他的脖子。
“我要和你一块儿去上课。”他笑嘻嘻地说。
詹姆扬起眉毛看他一眼:“没想到你也有兴趣?”
“不,我只是不想看到你孤零零地一个人,杰米宝贝。”
“啊,就知道你舍不得我,”詹姆甜腻腻地说,“你最好了,我的小星星。”
一位碰巧路过的无辜同学听闻此语,感觉到早饭在胃里翻腾。
小天狼星却泰然自若,显然这种对话对他们来说稀松平常。他说:“还有,这又是一个气死我亲爱的老母亲的机会,我绝不能放过。”
这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詹姆立刻被折服了。
“那就说好了,课堂上我罩着你,课后作业你来负责,”他眉开眼笑,“成交!”
“谁要你罩。”小天狼星抬手去拍他的后脑勺,但詹姆已经窜了出去,留下一句“后到的是小狗”。
两个人是以一种你拉我扯的奇妙姿势到达教室门口的,詹姆凭借他翘起来的一撮头发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胜利。于是课堂上他用了一半的时间来嘲笑小天狼星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而小天狼星用了另一半时间诅咒他下辈子变成弗洛伯毛虫。
课后他们死皮赖脸地缠着布巴吉教授,最终让她在点名册上加上了小天狼星的名字。
“买一送一,只赚不亏。”他们如是说。
4.
直到四年级的时候,詹姆才意识到莱姆斯具备多么恐怖的前瞻性。
二年级末他选修麻瓜研究这件事究竟和伊万斯有没有关系,谁也说不清了。但四年级的他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她已经成为了他学好这门课的最大动力。
他快乐地徜徉在霍格沃茨的走廊,想着伊万斯。想她的红头发,想她的绿眼睛。他想得太认真了,越看越觉得迎面走来的姑娘长着一张伊万斯的脸。
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那姑娘嫌弃地皱了皱眉,于是詹姆意识到她就是货真价实的伊万斯。
他立刻调转回头,揉出一个最凌乱的发型,堵在她面前。
“你好吗,伊万斯?”
“我赶时间,走开,波特。”
“巧了,我也赶时间,想知道我下节是什么课吗,伊万斯?”
“我没兴趣,走开,波特。”
“猜得真对,是麻瓜研究。想知道我为什么选这门课吗,伊万斯?”
“为了炫耀你对麻瓜世界的一无所知?”
“这么说太伤我心了,伊万斯,我只是想更多地了解你。上周教授讲到了电灯,我立刻想象出你拧灯泡时有多么英姿飒爽。话说回来,你真的拧过灯泡吗,伊万斯?要我说,这可比荧光闪烁酷多了呀。”
他向她抛去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媚眼,一副“我懂你”的样子。
伊万斯毫不掩饰地做出干呕的表情,夺路而逃。
詹姆并不气馁,他知道总有一天伊万斯会发现他那无与伦比的魅力,他并不着急。他快乐地漫步在走廊,踩着上课铃声的尾巴坐到了座位上。
5.
小天狼星在课堂上第一次认识摩托车时,感受到了宿命般的召唤。
那流畅而不失刚劲的线条,那质感十足的皮革与漆面,亮起的车灯宛如黑夜中野兽的双瞳,裸露在外的排气管与零部件彰显着掌控一切的机械感。那蓄势待发的姿态将野性与优雅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如果将自由这个词实体化,它毋庸置疑就是一台摩托车的样子。
“麻瓜们真神了。”小天狼星失魂落魄地说。“怎么造出来的?”
他在那一天坠入了爱河。
如果他在礼堂宣布这个消息,当晚半个城堡的女生都会为此心碎难眠。所以善良忠厚的小天狼星没有那样做。他只是通知他的好朋友詹姆波特,早晚有一天他要搞来一台属于自己的摩托车。
詹姆对摩托车没有那么热衷,他的评价是:“什么都比不上飞天扫帚。”
“干巴巴,毛炸炸的,哪里有摩托车帅。”小天狼星不择手段地对扫帚进行了一番人身攻击。
“摩托车可不会飞。”詹姆自豪地指出。
小天狼星沉思了片刻。
“我会让它飞起来。”他说。
6.
五年级暑假伊始,莉莉收到了一封信。
佩妮尖叫着把信件扔给她,好像担心下一秒那信封就会张嘴咬人似的。即使它看起来完全无害,规矩地贴着邮票,规矩地填了地址,由邮递员规规矩矩地投递进了她们家的信箱。
“没想到你还有正常人朋友,你没告诉他你是个怪物吗?”佩妮尖刻地说。
莉莉熟练地屏蔽掉她的挖苦,此刻她只关心到底是谁竟会通过麻瓜邮政寄信给她。她冲回自己房间关上房门,打开信封,里面只有短短的一张信纸。
伊万斯:
我写这封信是想向你道歉,为了考完试后湖边发生的那件事。其实那天晚上我想找你谈谈来着,但也许你还记得,你冲我大喊大叫一通就躲回了女生宿舍。我不介意告诉你我从滑梯上滑下来摔得有多惨,如果这能让你高兴一些。
我想向你道歉是因为你似乎很生我的气,虽然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如果你可以在回信里解释一下就再好不过,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回信的话。
但至少有一句话我能听懂,你说我和鼻涕精一样讨厌(是的,我坚持叫他鼻涕精,即使这可能又会惹你生气,但当他那样恶毒地侮辱别人时,鼻涕精这个称号都显得过于温和了),这是能够说明一些问题的。我承认我没想到你对我的印象糟糕到了这种程度,但不管问题出在哪儿,你得让我明白你在想什么,这样我才知道应该怎么做呀,是不是?
别难过啦,伊万斯,开心点。
J.P.
又及:我的邮票是不是贴得很完美?这都归功于你在考试前对我的指导,伊万斯教授!
莉莉快速扫视了一遍信件,然后又从头开始仔细读了一遍。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偶尔因为信中的某些词句露出浅浅的笑容。但当她最终读完时,一种莫名其妙的委屈从心头涌到眼底。被斯内普当众辱骂时她没有哭,曾经的友谊被他亲手斩断时她也没有哭。但此刻,看着詹姆波特这封笨拙、愚蠢、毫无章法的信,泪水忽然模糊了她的视线。
她为自己没由来的软弱感到恼火。她使劲把信纸攥成一团,任由它的棱角将手心刺痛。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解她对他的一腔怒火,于是她又跺了跺脚,随即又为自己可笑的举动感到一阵更深的气恼。
“笨蛋!”她泪眼朦胧地对着空气喊道。
然后她将他的信重新展开放在桌上,细细抚平每一处褶皱,和信封一起,藏进了抽屉最深处的角落。
7.
几十英里外,正溜达在麻瓜街道上的詹姆波特忽然打了个喷嚏。
“有人骂我,是不是你?”他问小天狼星。
此刻他们俨然是十六岁麻瓜男孩的样子,穿着短袖衫和牛仔裤,随意地游走在街头。当半小时之内第五个前来搭讪的麻瓜女孩被小天狼星优雅地拒绝之后,詹姆的忍耐达到了极限。
“看在梅林那老鬼的份上,大脚板,你能停止散发你那该死的魅力吗?”
“别嫉妒,叉子,这玩意是天生的。”
小天狼星此行有着明确的目的,他欣赏着每一辆飞驰而过的或停在路边的摩托车,给它们做出不同的评判,在心里拼凑出一辆完美的摩托车所应具备的一切品质。一旦他成年后有了自己的住处,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梦中情车变为现实。
而现在,既然暂时无法拥有一台真正的摩托车,小天狼星选择将同样的热情倾注在印有各式各样摩托车的麻瓜杂志上。于是他们在路边的一个报刊亭前停下。
“我要把每一页裁下来,放大,贴满整个卧室。”小天狼星哗哗地翻过一本杂志,每一页上面都印着一台最新款摩托车,“每天一睁眼就是银绿色,真是晦气透顶。”
片刻后他们发现了更有意思的东西。在摩托车杂志旁边,凌乱地摆放着一沓海报,上面印着阳光沙滩和大海,还有一些,呃,穿得恰到好处的麻瓜女孩。你不能说她们穿了衣服,可也不能说她们什么也没穿。
“真辣。”小天狼星热情地拿起一张端详起来,“女巫们只会用长袍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她们为什么不能学学麻瓜姑娘?”
“是谁刚刚一口气拒绝了八个麻瓜姑娘?”詹姆双手插兜,干巴巴地说,“如果你后悔了,最后两个应该还没走远。”
“可是她们谁也没有穿成这样呀。”小天狼星指指海报。
詹姆的视线流连忘返地在海报堆里转了几圈,最终凭借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毅力收了回来。
“谁都比不上伊万斯。” 他说。
“真让人感动,可惜伊万斯不在这里,不然她或许会给你颁发一个奖章。”小天狼星嘲笑道。他快活地抱起一堆海报,抓起刚刚看过的两本摩托车杂志,对老板说:“这些我全要。”
8.
毕业后不久,他们在小天狼星的新公寓举行了一场热闹的聚会,热烈庆祝小天狼星终于拥有了心心念念好多年的一台真正的摩托车。当胡乱摆放在地板上的空瓶子越来越多,五个人都有些意识模糊了。但他们很珍惜每一个可以彻底放松的机会,所以欢庆活动还在继续。
“有情人终成眷属!”莱姆斯为小天狼星对摩托车的这份专情流下感动的泪水。
“白头偕老!”彼得眼含热泪呐喊出自己的祝福。
小天狼星抓住莉莉的双手摇晃着:“要不是詹姆为了你去选麻瓜研究,我至死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有这种好东西哪!”
“不客气,不客气。”詹姆一把揽过莉莉,把她的手从小天狼星那里解救出来。莉莉笑得没力气说话,她顺势靠在詹姆的肩头。
小天狼星满怀深情地抚摸着自己的新车。
“这是叉子和伊万斯爱情的结晶。”他用动情的腔调宣布。
9.
几年后他怀里抱着他们的另一个爱情结晶。哈利咿咿呀呀地从小天狼星的手臂中探出身去,小肉手拍打着摩托车的座椅。
“看,哈利,”小天狼星向他介绍摩托车,“这是你哥。”
“为什么不是姐姐?”詹姆抬杠。
“姐姐来不及了。但我最近又看中一台酷炫的车,可以考虑给哈利弄个妹妹。”
小天狼星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坏笑着撞了一下詹姆的肩:“你也可以。”
通常他会为开这种玩笑挨上一拳,但这次没有。
“哈利会有弟弟妹妹的,”詹姆低头看着儿子,流露出一种甜蜜的向往,“等咱们打败那个老没鼻子之后。莉莉说至少三个,梅林,你不知道她有多喜欢孩子。”
小天狼星假装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但他也被这种甜蜜所感染。有种不知何处所起的快乐细细密密地爬上他的心头,无从宣泄的幸福感简直要撑破他的胸膛。于是他大笑出声,然后在哈利的脑门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10.
后来怀中的婴儿长成了少年。
他没有弟弟妹妹。没人能告诉他教父房间里印着比基尼女孩的麻瓜海报从何而来,也没人有机会给他讲讲那台会飞的摩托车的故事。他从一岁起就在麻瓜世界长大,从此再也没有人像那样亲吻过他的额头,那里只剩一道孤零零的伤疤。
小天狼星大起大落的十八小时(Fin)
summary:当詹姆想求婚的时候,他决定给小天狼星来一棍子。
tags:鹿犬、全员杀手paro
9:27 a.m. 伦敦
男人踩着锃亮的皮鞋,穿着熨平的西装,夹着纯牛皮的公文包,正儿八经地走进了商务楼。这个时间正是上班打卡的高峰期,人群拥着他挤进电梯,男人在人夹人的缝隙里摸索摁下了14楼的按钮。随着一波一波的人如水龙头放闸一样地涌出去,男人终于在十三楼的时候松了口气。
...
summary:当詹姆想求婚的时候,他决定给小天狼星来一棍子。
tags:鹿犬、全员杀手paro
9:27 a.m. 伦敦
男人踩着锃亮的皮鞋,穿着熨平的西装,夹着纯牛皮的公文包,正儿八经地走进了商务楼。这个时间正是上班打卡的高峰期,人群拥着他挤进电梯,男人在人夹人的缝隙里摸索摁下了14楼的按钮。随着一波一波的人如水龙头放闸一样地涌出去,男人终于在十三楼的时候松了口气。
现在电梯里只站了三个人,好像有什么不能摆上明面的东西如滚水冒泡。十三楼的电梯门关上了,电梯在缓缓上升,无人知晓地震荡,以及砰砰的闷响,在最后十四楼的电梯门开启前归于默然。
电梯里还是有三个人,男人捋捋白衬衫,还带着那股温文尔雅的浅笑。另外两人安安静静地倒在了左右两个墙角,要运往“无人经营”的十五楼。
9:29 a.m.
【早上好,月亮脸。恭喜打卡成功,请努力在这一天活下去吧。】
莱姆斯把卡从打卡机上干脆利落地放回包里,角落里带着红色头戴式耳机还一张张挑选CD盘的家伙闻声抬起头。
“差点迟到啊伙计,不像你啊。”
莱姆斯对此话不屑一顾,甚至难得不温柔地嗤笑了声:“遇到了一群边追杀我边喊我大脚板的废物——就是你这家伙往我头上甩锅,我才会差点打破全勤记录。”
“他们那么厉害,这不是只能莱米能搞定吗?披头士听吗?“被问责的人毫无反省之意,甚至还有下次还敢的意思。
莱姆斯耸了耸肩,对此习以为常:“又听这个?林肯公园吧。”
那边没有很快回应。莱姆斯猜这是小天狼星在吻别他拍来的古早CD,然后没过多久,December响了起来。
他们闲聊着一搭有一搭没的话题,比如直径7.9mm和7.8mm的两款子弹哪款耍酷手感更好一点。莱姆斯甚至在看文件的时候腾手给自己冲了杯速溶咖啡。再然后急嚷嚷的吼叫从门口冲了进来,接着一头乱毛的家伙踩着滑板连滑带滚地撞上了墙。不知道哪个瞬间,卡贴上了机子。
9:31 a.m.
【你又迟到了,蠢货尖头叉子,你今天也尽量活下去吧,反正也不少你一个祸害。】
“哦,亲爱的。”小天狼星怪叫了一声推开转椅跑向瘫软在门口的家伙,在一片狼藉中找他的搭档。“在十四楼骑滑板,怎么没把你这聪明的小脑袋瓜撞碎呢?”
詹姆握住小天狼星递过来的手,在站起来的瞬间差点又给滑板送飞:“嘿,我说了,我只需要熟练熟练!别人做这个可酷了!”
“看来我们的小詹米,还没有认清自己的腿不是别人的腿。”面无表情的莱姆斯再次往詹姆身上泼了盆冷水,当然正常人也做不出来因为看了一部杀手电影就励志要超过男主角用滑板上下班挡子弹。
“喂?”詹姆双目失去高光,企图用“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那种失望”的眼神唤起两人的愧疚之心。
小天狼星还要说点什么。作为通讯器的耳钉传导进了声音,迫使他在一刹那绷紧身子,手划上腰侧的枪械,戛然而止住玩笑。这行为同时也在另外两人身上共振。
“伙计们,该干活啦。”是在布莱顿侦查情报的彼得。
三个没办法再偷懒摸鱼的社畜不约而同,长长深深地叹了口气。
10:42 a.m.
布莱顿是个好地方,再过一个月能下雪了,你往那一走,就好像全世界的阳光都簇拥在身边。在那个与情人幽会的爱地发生枪杀案,小天狼星这种浪漫主义是一万个不愿意的。捋清楚计划后,他哀怨着把他心爱的CZ75B上满膛,然后随手往包里一塞。
“要死,你不怕走火啊。”一只节骨分明的手捉住枪柄把枪重新放好,詹姆狠狠拍了一下小天狼星的肩膀,说道。
小天狼星还想抱怨点什么,莱米妈咪很显然不给他这个机会,他摸索着车钥匙然后冲后面磨磨蹭蹭两个人晃晃荡荡。
“快点,超时扣钱。”
一提到钱,詹姆和小天狼星马上警觉了起来。他们飞速地揽收上不了任何一个公共交通的危险物品,堆进吉普的后备箱成半人高的小山。安全带戳进鞘扣发出一声脆响,灰黑色吉普冒出一串尾烟,追逐着白昼的残影,准备奔赴限量版的生活。
6:59 p.m. 布莱顿
“大脚板,尖叫屋棚。”
百米开外的莱姆斯举着乔装成摄影机的侦察机,包里背着哐哐响的高精密仪器,掠夺者的行动暗号有百来条,而他滚瓜烂熟。
趴在楼顶的男人带着护目镜,一手扶住微震的耳麦通讯器,一手探向漆黑狙击枪的扳机。他兴许是带着笑容的,就像那种如鱼得水的欢乐,就算是文字也不能轻易表达出来。他摁下通讯录音键,指尖扣住扳口,然后轻飘飘的话和一条人命一起飘上半空与残霞齐飞。
“收到。”
小天狼星想吹枪,但狙击枪体积颇大,他只好装模作样地吹吹摸过扳机的指头,接着他马上意识这该死的像个涂完指甲油的大小姐。于是小天狼星忿忿不平地把枪塞进套里,就像带了重机械感球拍,扔着网球吹着口哨下楼。仿佛对面商用五层躺着的肥胖尸体,围在尸体旁边的尖叫和匆匆赶来的警察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一样。
钱就是这么好赚,他美滋滋地想。这比钱足够他们四个在伦敦最好的酒吧狂嗨一个月,甚至是堪比视察的官员的待遇,稍微节俭一点,大概就可以入手哈雷的Street 750,他与这位摩托车小姐陷入了爱河,长达三个月的热恋,以至于他可以不吃不喝。想到能与她完婚,小天狼星走路都轻飘飘起来。
没有什么能和摩托车匹敌。他想。
好吧,除了詹姆。
7:22 p.m.
记得之前说过什么吗,布莱顿的海滩世界第一。詹姆和小天狼星执意为了这个世界第一留下,扬言要在这里追到最辣的姑娘。莱姆斯因为他们的执意不得不先和彼得回去盯着总部,假如那里被人一锅端了他们就全都要重新回到还在借学贷的大学生涯了。
“他们竟然会放弃公费回程......小天狼星终于不心疼汽油钱了?”彼得嘀嘀咕咕地上了副驾驶一拉遮阳板就打算补觉,车屁股后是莱姆斯千叮咛万嘱咐流程。
“尾款到位过七成才能善后,不要过时,不要贪玩。”
“不要擅自给人家一些自以为的好评服务,我说得就是你詹姆.波特。”
“这不比狙击复杂......该死,要不还是我来……嘿!别推我!”
詹姆嗯嗯哦哦敷衍着把喋喋不休的莱姆斯不容拒绝地塞进驾驶室,弯腰替人插好了钥匙系好安全带,顺手“嘭”地关上车门。
好吧,你确定?莱姆斯叹气,无可奈何地盯着他,无声地做口型。
万无一失。詹姆扬起笑容,用口型回他。
莱姆斯笑了,他不再质疑什么。反态地干脆利落地摇下车窗,踩下油门,把告别丢车轮掀起的风浪里。
“祝你好运!”
7:23 p.m.
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事情要在最漂亮的城市发生了。他想。
10:49 p.m.
小天狼星扬言要撩最辣的妹,拐回伦敦送她最热烈的玫瑰花。
最后见到詹姆的时候他们立下这个赌约,詹姆从来不会在把妹上质疑小天狼星,和姑娘上床在小天狼星这里甚至不用参考姑娘的想法,只要小天狼星把衬衫解开两个扣子,看着酒吧里闪来闪去的霓虹灯发呆,酒和热情的轻熟女就会贴上来。而这次詹姆只是冲小天狼星奇怪地笑两声就马上闭嘴了,甚至连句敷衍的兄弟你可以都没有,这就把小天狼星的胜负欲大大调高了。
“你在质疑我吗,伙计?”小天狼星捏住詹姆的下巴,但詹姆的视线始终黏在自己身上,他甚至不需要用一丁点力气就能让詹姆和自己对视。
“或许吧,又或者说,这么理解也没错,没有美女会和你回伦敦的。”就像预卜未来的先知,詹姆信誓旦旦。
被挑衅的小天狼星摸出了自己的银行卡,大大咧咧地摆在桌上:“那打个赌吧,就这个,用这里的钱。”
詹姆不甘示弱,可以买下一栋别墅的数目被两人随意地甩在桌上。
“现在退出赌约还来得及,哥们。”
“怕自己倾家荡产的话还是赶紧收回去,叉子。”
放完狠话第二天早上起来詹姆这个人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干他们这行莫名其妙消失一两天都不算奇怪,紧急通讯不响,都是小事。小天狼星估摸这家伙一定是提早一步比自己先摸去了酒吧,挨个警告女孩远离某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变态狂,谁都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小天狼星摸着下巴洋洋得意。毕竟没有哪个女孩能拒绝名为小天狼星的狙击,甚至男孩。
3:12 a.m.
没 有 女 孩。
当小天狼星被蒙头敲了一棍失去意识前他脑子里犹如漂洋大海就浮起那了几个字。
十分钟前这个碾压所有美好的女孩从舞台上盛着所有男人黏在身上的目光赤着脚好像踩着金光走向自己;五分钟前他们相谈甚欢,他点了两人份的威士忌,询问她是否尴尬不能喝冰水;两分钟前她用两个指头勾勒出一个无形的爱心然后指着酒吧的门问愿不愿意去走走;一分钟前他把自己的外套搭在她的肩膀上然后他们往外走;十秒前他用余光打量小巷确定这姑娘是想接吻而不是想暗杀,然后他毫无防备地被打了一棍子。
毫无防备,这对杀手来说是致命的。
小天狼星来不及反应,他绑着头套在麻袋里苏醒过来才反思自己怎么会连基础的杀意都探查不到,又或者说,对方根本就没抱着杀意。
不合理,这世道真有不谋财害命只是觉得开心所以给你来一棍的?小天狼星躺在地上,身体机能没有半点负面反馈,在确定这个房子没有醒着的人以后,他用鞋根不大不小地敲击地面。房间范围,偏大,六十平米基础。麻袋比较透,他隐约瞧着碎隙估摸出这是某个废弃工厂的毛胚房,几乎没有大型设施,估计是在墙角埋下的机关。
小天狼星挤出袖间的碎刃划开麻绳,撕开麻袋坐起来,这才发现旁边还有个他化成灰都认识的人,只是因为刚刚并排躺着所以没有被观察到。0.24秒不到,小天狼星被攻上防高地直接破防。
“詹姆!!”
他一时间慌乱不知所措却又凭着本能反应瞬间压低声音摸索那个人的脉搏,好像在玩VR游戏,记忆和身体都是别人的,只有你的灵魂在用上帝视角不知道用什么感觉注视这一切。
被以为奄奄一息的詹姆打了一个鼾。
小天狼星:“......”
3:21 a.m.
被小天狼星隔着麻袋一巴掌呼醒的詹姆茫然地顶着麻袋在地上像玛卡巴卡那样抬起了半个头,很快他的直觉也让他和小天狼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他挣开麻绳,愣愣地看着小天狼星。
“你也被抓了?我们刚刚被丢进来?我怎么脸疼......不会是你打的吧......”
“爱谁谁,反正不是我。”小天狼星没好气得冲詹姆嗤了声,詹姆狐疑地看着他,嘀嘀咕咕地分析力道把加害者指向小天狼星。
小天狼星没空搭理詹姆,他急着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们的交易还没有收尾,最后一点工作要是没做好,否则回了伦敦就绝对要被莱姆斯给叨叨死。他摸向外套内衬,在碰到一个小盒子以后明显安心了下来,看来绑匪并不高明,身上除了手机和枪械以外竟然没有少任何东西。小天狼星把盖子在墙上拍开,盒子里的白粉被他一口气吹向空中,在他们与门的间隙间,红外线密密麻麻地显现出来,在看清楚红外线的同时,小天狼星毛骨悚然。
他在房间里踱步,借着空间视觉优势把红外线拼满了整个空气墙的字念出来。
“would、you、marry、me。”
小天狼星瞠目结舌不可置信。
这个年头,都已经21世纪了,怎么还会有人绑两个人回来给求婚做惊喜,难道他们得罪了组织老大正巧陷入了爱河吗?詹姆狠狠吹了一口口哨,欢呼雀跃地叫了一声:“哦豁,这家伙可真是绝顶浪漫,如果我是他的求婚对象,我一定哭着答应了。”
“......哥们,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真的有病?”小天狼星回头看满脸得意的詹姆,他好像无比自豪自己马上就要成为人家婚礼的陪葬品。
詹姆讪讪地笑了一下,动手推了一把小天狼星,示意他不要浪费时间,赶紧跨过这个红外线去开门。
3:25 a.m.
红外线堆得密集,这种字母形看似脑缺又骇人,实则难度是跟不上那种专业的陷阱,空隙偏大,对于练过的人来说,都不算太难。
小天狼星摸了摸后脑勺,对方的力度控制得很好,轻微出血但依旧在可以自愈的程度,难道他或者詹姆还在布莱顿有一个好到可以开这种玩笑的朋友?
现在可不是能想这个的时候,他深吸了一口气,把思绪归零,抬步从小半人高“O”前屈身跨过,第二个“O”后,就像所有动漫里的杀手一样,斜斜地滑过“A”,腰肢用力左手撑地凝力正正好从“E”的中间翻过去。动作行云流水,帅气逼人,看得詹姆一个愣神右手一滑,狠狠地按到“E”的脚上——“哔!!”
房间瞬间应景,惨无人道嘶叫了一声,紧跟着又被缓缓放出的婚礼进行曲替代,优雅的钢琴曲和惨叫鸡的乱叫在房间的每个角落回荡,加之所有杀手都不想听到的点滴声很有节奏地跟着响起来了。到底是谁设计的天才之作,小天狼星欲哭无泪,他怒视着局促地翻过红外线的詹姆,他不敢相信自己美好的生命要死在这家伙还没睡醒的失误上。
“嘿,先不要着急伙计,应该还有机会......”
詹姆嘿嘿一声呲了个大牙,他摸了摸那个大门,从兜里翻出来了应急工具东拆西撬了一番,从不知名的地方掏出了个大宝贝——一个老式的炸药装置,有红黄蓝三个线的那种,装置背后杂乱无章地线条链接着大门的机关,看起来是那种老式电影里拆对了线男女主就劫后余生在欢快的背景音里抱着对方啃,然而不幸的是,他和詹姆的幸运值就算给他们两次机会拆他们都听不到一点bgm,而他们组唯一会拆这种炸弹的人被他们赶回伦敦了。
小天狼星只觉得他所有的霉运都在今天用完了,他痛苦地哀嚎一声。
“爱情就是悲剧,婚姻是我们的坟墓。”
“别这么想,亲爱的。”詹姆故作优雅地拍了拍袍子,上面的灰尘比他的杂毛还要倔强。在小天狼星杀人一样的目光里耸了耸肩,他摆弄了一下老式炸药包。
“你看,我们还要1/3的机会活下去的,只要我们在剩下的一分三十七秒里扒对了线。”
“你还不如说,我们的生命只剩下一分三十二秒了......”小天狼星看着红黄蓝的线,这哪里是机关,是梅林世界里的吐真剂,逼着他把所有的遗言说干净。想他潇洒游戏人间一生,没想到死法也这么欢乐,欢乐到全世界都能拥有他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只需要一副扑克牌,抽出里面的大丑和小丑。
他叹着气,认命一样地开口:“詹姆。”
大概可能是这是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分钟,詹姆显得格外用心,一头不能再乱的头发被捋了两下,他看向小天狼星,琥珀色的眼睛里好像藏了所有东西,却又干净无比。
“等会倒数五秒的时候,我们就剪红色的。因为格兰芬多万岁。”
詹姆点点头。
“我先说三十秒,然后剩下的时间给你,你别插嘴。”
詹姆点头如捣蒜,这让小天狼星忍不住跳出气氛给他先来了一拳。
“你不要再跟像弱智一样我说一句你点一下头了。”
詹姆顶着一个包继续点头。
“......”
3:26 a.m.
“之前在大学的时候,我一直撮合你和莉莉,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直男,只要你有女朋友了.......我就会打消对你的想法。当然,最后你和莉莉没有在一起,我承认我很缺德,我就是觉得我可能还有机会,不过现在也没了。
还有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希望你能从小开始练习滑板,不然你就一定会在二十多岁被八岁玩滑板的小朋友超过,好了,轮到你了。”
3:27 a.m.
小天狼星的脸上写满了悲壮,似乎对自己的遗言只有三十秒非常难受,詹姆猜他一定后悔死了回绝莱姆斯提早录好遗言的建议,说什么马克思走的时候就说只有没说完的人才有一堆屁话遗言。詹姆不一样,他会选择性倾听莱米妈咪的话,大早就录好了遗言,就藏在小天狼星从来不穿的那套睡衣口袋里。
于是詹姆用了五秒清了清嗓子,在小天狼星匪夷所思的眼神下用了二十秒来整理领带衣服,剩下五秒他在小天狼星倒抽的一口冷气下,狠狠拔下了炸药包上红色的线。
天花板轰鸣了一声,小天狼星狠狠把詹姆扑到在地上,想用身子把他包住。
然后,帮詹姆挡住了漫天飞舞危险性极大的——彩带,詹姆拍了拍不知所措目瞪口呆的小天狼星的背,把他扶起来,捡起地上被震掉的炸药包,没有什么斯文可言地从里面扣出了两个带钻的戒指,一个塞进了小天狼星手里,一个握在了自己手心。
然后詹姆单膝跪了下去。
“别紧张,伙计。”
“接下来,才是我三十秒。”
“小天狼星.布莱克,在上帝面前,我承诺,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我将永远在你身旁,你是否愿意对我许下相同的承诺呢?”
小天狼星脑子发白,彩带挂在他的卷发上让他看起来像在cos彩虹小马,他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很精彩又很像个傻子,很不符合他平常努力凹造的男神形象。而他只是愣愣地看着詹姆,他想: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事情在最漂亮的城市发生了。
他说:“我愿意。”
END.
《莱姆斯煎熬的二十七小时》
00:27 a.m.
莱米:我祝福你们,但是工作呢?
.和上一篇一样是约稿解禁,但这一篇我因为拖太久了写得灵感都没了了所以前半段是杀手paro后半段直接手刹了,甚至不好意思要稿费,这一篇之前没有发过,重新修一下当作新文更了,下一篇想写伦敦侦探波特和布莱克先生和真正的神探莱姆斯妈咪。
【仏英】我们仍未知道那天那场比赛的桂冠花落谁家
@宋誉 的点梗,要求学生仏英,可以发自肺腑地笑出来。
1.
若问牛津大学辩论社的大才子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人生最大的滑铁卢是他的哪一场辩论赛。他必然答道,是他第一次退任辩论社社长之前作为表演性质的那场收官之战。
若问辩论社另一位大才子亚瑟·柯克兰人生最大的胜利是他的哪一场辩论赛,他也必然答道,是他初出茅庐就击败前辩论社社长的那场成名之战。
然而,尽管他们谈论的是同一场比赛,辩论双方对于比赛结果的看法却略有不同。亚瑟·柯克兰认为,那场比赛,是堪比英国击沉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霸主的辉煌转折点。而弗朗西斯·...
@宋誉 的点梗,要求学生仏英,可以发自肺腑地笑出来。
1.
若问牛津大学辩论社的大才子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人生最大的滑铁卢是他的哪一场辩论赛。他必然答道,是他第一次退任辩论社社长之前作为表演性质的那场收官之战。
若问辩论社另一位大才子亚瑟·柯克兰人生最大的胜利是他的哪一场辩论赛,他也必然答道,是他初出茅庐就击败前辩论社社长的那场成名之战。
然而,尽管他们谈论的是同一场比赛,辩论双方对于比赛结果的看法却略有不同。亚瑟·柯克兰认为,那场比赛,是堪比英国击沉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霸主的辉煌转折点。而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则认为,亚瑟·柯克兰的胜利不过是侥幸,是由于另辟蹊径而出其不意地捕获了评审大众的心。就好比一场自由搏击,我用泰拳,你用巴西柔术,就在我的拳套即将击中你的命门时,你冷不丁地掏出一柄刀,将我连人带拳套砍倒在地。
亚瑟·柯克兰赢得胜之不武,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是这样认为的。
而有幸观摩那场比赛的学生却一致认同,他们其实并不在意比赛的输赢,也并不在意最佳辩手应该颁发给谁。他们最想看见的,是知识的对峙,思想的碰撞,是棋逢敌手,是唇枪舌战。
当然,还有部分女观众甚至言明,她们根本就不在乎这场辩论。她们唯一想见的,就只有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与亚瑟·柯克兰这牛津大学两大男神俊郎的脸。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就读牛津大学法律系三年级,是辩论社常年蝉联冠军的最佳辩手,在建筑系一年级的亚瑟·柯克兰把他击败之前。
那场辩论赛的辩题是伦理学上经典的电车难题。是问一辆失控的有轨电车正在铁轨上奔驰,前方是五个社会精英,而轨道的另一边是一个智障患者。作为车上唯一的司机,手里仅有一次改变方向的选择,你会选择轧死一个人,还是选择轧死五个人。
思想的碰撞之所以让人着迷,是因为它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摇摆不定是它的永恒之美。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同时存在于社会当中,选择了其中一方,不代表另一方就得完全抹杀,正如人性之中光明与黑暗永恒的交织与厮杀。
亚瑟·柯克兰的观点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对立,也不代表着他们两者就存在对错。而他之所以能够击败后者,是因为他在结辩的时候说了一点题外话。
亚瑟·柯克兰说:“这道命题本身就不合理。身为一个电车的设计师,他应该设置一个紧急制动系统。让电车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随时随地制动下来。所以,在这道题里,该死的不是智障患者,也不是社会精英,而是这辆电车的设计师。”
这番另辟蹊径的说辞在三秒钟以后获得了全场包括柯克兰的对手雷鸣般的掌声,并且让评审大众一致认同这场比赛的最佳辩手应该颁给初出茅庐的亚瑟·柯克兰。
在奖杯从上一任还有上上很多任最佳辩手波诺弗瓦那处拿下时,波诺弗瓦称赞了他的对手一句:“不愧是学理工科的,够直接,够粗暴。”被柯克兰施以一记白眼后临时补上一句,“也够严谨。”
接着他把奖杯交给对手。在奖杯即将落入柯克兰的手中时,他又说了一句:“可我认为你胜之不武。”
柯克兰翻着白眼对他说:“那你能想出来吗?法律生。”
波诺弗瓦说:“我不能,建筑生。”
“那不就得了。”
柯克兰从他的战败者那里接过了胜利的奖杯。
2.
其实要论亚瑟与弗朗西斯之间的斗争,还得追溯到多年以前。
这两人是邻居,从小就一起长大,同穿一条裤子同睡一张床的那种青梅竹马。年幼之时,上小学的弗朗西斯还经常带着上幼儿园的亚瑟出去爬树、掏鸟蛋还有捉知了。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两人开始不再一起玩耍,变成了针锋相对的敌人。
确切来说,是自从弗朗西斯上高中以后交了第一个女朋友,亚瑟就单方面地与他断绝了关系。
即使后来弗朗西斯与女友分手,并且带着亚瑟最爱的手工司康饼向他求和,亚瑟也依然没有原谅他,并且与他天天对着干。
曾经与他们有幸同校的校友都经历过这样一段时光,但凡学校组织的哪场比赛的优胜者有出现过波诺弗瓦的,不久以后肯定会改成柯克兰的名字。虽然柯克兰是个低两届的小辈,可上了赛场的表现丝毫不比前辈逊色,甚至凶狠程度更甚。曾经有弗朗西斯的同班同学跟亚瑟踢过一场足球赛以后跟他抱怨:“低年级的那个柯克兰,简直就是一个魔鬼,比狮子还凶残。”
当然,在与弗朗西斯的比赛中,亚瑟也不是每次都能占据上风的,毕竟弗朗西斯也不是一个好欺负的软柿子。那时弗朗西斯有两个要好的损友,一个德国人,叫基尔伯特,一个西班牙人,叫安东尼奥。只要他们三人联合起来,亚瑟就不是他们的对手。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个被柯克兰刷下去的比赛,因为两个亲友的相帮,优胜者又一个一个地变回了波诺弗瓦的名字。
而亚瑟没有帮手,他一向单打独斗,即使是足球这样的团体比赛,也是他一个精英随便拉上一群路人并且靠着自己过硬的水平把对手直接碾压过去。一旦出现与他旗鼓相当并且协同合作默契非凡像损友三人组这样的对手,亚瑟就打不过了。
所以在团体赛中,弗朗西斯比亚瑟略胜一筹。
而回到单人比赛,又变成了亚瑟略占上风。
无论是画画,还是音乐,抑或诗歌,亚瑟似乎总能事先猜中弗朗西斯想要表达的主题,然后用相同的主题以一种更加激进、更加愤慨,又出奇地更加迷人的方式做出作品然后获胜。
不过只限于爱情相关以外的主题。在爱情方面,弗朗西斯的作品是遥遥领先,对亚瑟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无法超越的高峰。
弗朗西斯似乎天生就是个爱情专家,尽管他只谈过一次恋爱并且还是一次镜花水月的短暂恋爱。曾经有幸目睹弗朗西斯关于爱情主题作品的同学如此评价道:
“我们是想象爱情,他是在经历爱情。我不知道他的感悟从何而来,为什么可以把一段虚构的爱恋写得如此动人心弦,只要瞧上一眼就能摄走人的灵魂。我们只能说他是一个恋爱天才,或者,是那个曾经与他短暂爱过的女孩教会了他不为我们所知的爱情真谛。”
但即便如此,弗朗西斯也并非经常以爱情主题取胜。他虽擅长谈爱,却极少谈爱。在校友们的印象中,弗朗西斯唯一一次谈论爱情,是学校在圣乔治日举办的一场诗歌比赛。
据说,亚瑟那天准备的是一首歌颂英格兰的诗歌,而弗朗西斯却写了一首歌颂少女的诗。
他在诗里把少女比喻为一只随时随地都在炸毛的猫,却同时也散发着让人无法抗拒的诱人魅力。
人们倾倒在他的语言之中,甚至根据他的文字找到了据说是诗中原型一位名为娜塔莎的俄裔少女。当人们拿着娜塔莎的照片询问作者本人时,弗朗西斯却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女孩,然后把那张照片丢进了垃圾桶里,并且说,那个少女不过是我意淫的产物而已。
是的,你没有听错,我们深受女性欢迎的才子弗朗西斯就是如此的低俗。不过,还是有不少暗恋他的少女为此找了借口。她们谈论那天弗朗西斯可能心情不好,因为一直与他对着干的那个低年级的柯克兰刚好路过并且无缘无故地对他竖了个中指,而弗朗西斯每次心情不好都是因为柯克兰刚好路过。所以她们断定,柯克兰就是那个让男神弗朗西斯发怒的开关。
后来,有八卦军团冒死前去采访舆论中心的主角亚瑟·柯克兰的看法。柯克兰表示,惹怒法国佬就是他的生平最爱,没什么别的原因,仅仅是想而已。
于是我们可以确定,柯克兰果然就是那个让弗朗西斯发怒并且口不择言的开关。
如此上了大学。
大学时代的弗朗西斯是个意气风发的王子。只要是他涉足的比赛,无一不是轻而易举地拔得头筹。女生们把他评为“牛津大学最优秀的风云人物”,甚至为他成立了粉丝后援会,作了一首名为《弗朗西斯是我们的王》的应援歌。
这种追捧持续了三年,直到弗朗西斯年少的噩梦,亚瑟·柯克兰也上了大学。
柯克兰一来就夺去了他稳守三年的辩论冠军,并且冷血无情地一脚把他踢出了辩论社。本来说,弗朗西斯是辩论社的社长,虽然已上大三,很快就要毕业,但老师看在他过硬的辩论技巧份上其实一直想要留他至毕业。可万万没想到,我们驰骋战场无往不利的辩论小王子弗朗西斯竟然遭遇了此生最大的滑铁卢,被一个大一新生以一场比赛风光地夺去了冠军的头衔。
据说那一天,亚瑟·柯克兰捧着那个刚从弗朗西斯手中拿下来的热乎的奖杯,对他的战败者得意洋洋地吹了个口哨,说:“我们之间的比赛,最终的胜者必然是我。所以,你就乖乖地成为我的猎物吧。”
3.
其实,这两人的恩怨,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那些个持续多年无休止的比赛,不过是为了一个无聊的打赌。而赌注就是,两人的初夜,到底是谁上谁下。输了的,要做被压在下面的那个。
是的,就是这么个无聊且幼稚的打赌,让这两人犹如三岁小孩一样赌气对干了许多年。事实上,亚瑟绝交的原因并非后者交了女友。亚瑟生气的真正原因,是弗朗西斯拿着司康饼向他表白以后,竟然还想上了他。
我们的柯克兰同志其实是个极度骄傲的人,绝对不允许自己在床上是被压在下面的那个。而遗憾的是,弗朗西斯同样。当两只强壮的公狮子相遇,而他们的交配权却只能落在其中之一的手里时,为了争夺主动权,两只狮子必然会展开一场垂死的搏斗。
所以,光阴荏苒岁月如梭,白驹过隙沧海桑田,这两人之间的比赛仍在继续,而我们依然未能得知那最终的桂冠到底花落谁家。
弗朗西斯说亚瑟赢得胜之不武,其实亚瑟认为,弗朗西斯才是真正的以大欺小。他总是带着那两个无恶不作的损友到处闹事,而且在亚瑟的比赛现场闹得尤为凶猛。
例如在亚瑟参加建筑模型比赛时,弗朗西斯故意打扮得花枝招展犹如一只戴了花冠的火鸡站在会场的门口耍帅装酷,再由他的两个损友起哄搞气氛,吸引路过的女生。
上面提到,弗朗西斯在学校里是王子,是风云人物,是少女们的春梦,男生们的噩梦。只要弗朗西斯在校园里出现,距离他不到五米的地方总会围绕着一群被他迷倒的女生。她们尖叫着,一同唱着应援歌。
对亚瑟而言,制作模型最重要的就是六根清净、心神合一,稍有出神,就会把某些细小的部件贴歪,贴错。而弗朗西斯搞这么一出,吵吵闹闹不说,那些爱慕的女生叫着弗朗西斯名字发嗲的语气简直就像是一把锥子捅进他的心里。嫉妒让他怒火中烧,弗朗西斯故意的挑衅更加让他火冒三丈,他恨不得立马就冲出去把门口那只火鸡捅死好让他别对着外人胡乱散发个人魅力。
如此分了神,原本平稳的心思就开始浮躁,手下的动作更是没法淡定,于是,亚瑟因此而输了比赛。
当然,我们的柯克兰同志是只永不服输的狮子。失败对他而言,不过是一时的跌倒,求胜欲让他很快爬起,并且越战越勇。
亚瑟每场胜利的比赛,都是靠自己硬核的实力赢得的。
弗朗西斯退出辩论社以后,在社团里扶持了一个资质不错的后辈,名为让·皮埃尔,专门用来对付亚瑟。
他教导皮埃尔亚瑟的弱点,习惯的打法,更是日日模拟与亚瑟之间的比赛来艰苦训练这个后辈。
他熟知亚瑟所有的技巧,就如熟知他自己。他本人被踢出辩论社,便扶植一个傀儡与日益蚕食自己残余势力的亚瑟对抗,反正就是不让他好过。
遗憾的是,皮埃尔毕竟不是弗朗西斯,除了从小与亚瑟一起长大的他本人,没有人能够打败亚瑟。
新一任辩论之星亚瑟·柯克兰的气焰,在弗朗西斯退出辩论社的那两年达到了空前的嚣张。
但幸运的是,亚瑟的嚣张后来随着弗朗西斯的强势归来而被打破。弗朗西斯大四那年,由于保了研得以继续留在学校,又被老师重新聘请回到辩论社的王座之上。
那是新老交替的时间,原本下一任的社长毫无疑问该由新秀中的王者亚瑟·柯克兰担当,甚至辩论社的同仁连社长名片都给提前印好了。但弗朗西斯的一纸保研通知书彻底粉碎了亚瑟的美梦,他王者归来时挖苦与挑衅的语气让亚瑟恨得牙痒痒,差点当场翻脸与弗朗西斯扭打成一团。为了留住亚瑟这个难得的人才,老师在保留弗朗西斯社长头衔的同时,不得不硬生生地加了个副社长的名目。
所以结果是,辩论社由昔日王者弗朗西斯担当一把手,新任王者亚瑟担当二把手。这场辩论社的争夺之战,始终还是由弗朗西斯强压了亚瑟一头作为落幕。
于是战争又转移到了篮球场上。
亚瑟还是大一的时候,由于两个损友的帮助,篮球场上的弗朗西斯是绝对的王者。而到了亚瑟大二,胜利的天平就开始完全地向亚瑟那边倾斜过去了。
因为亚瑟那个来自美国加州的表弟阿尔弗雷德·F·琼斯,一个曾被NBA星探诚意邀请过的篮球天才,也一同来到了牛津。
同行的还有亚瑟另一个来自加拿大多伦多的表弟马修·威廉姆斯,一个话不多但IQ达到140,只要随便看上一眼就能看穿别人任何战术的天才。
他们一前一后地护在亚瑟的身旁,阿尔弗雷德的球技一个顶仨,马修的脑子也一个顶仨。光是这两个左右护法,就能形成一座牢不可破的堡垒,让亚瑟成为一颗无坚不摧的子弹。
基尔伯特总是抱怨,挡在他们面前的那个加州男孩就像一头威武雄壮的巨熊,是他们永远都无法越过去的高山。而旁边那个默不作声的眼镜仔,看起来笑脸迎人,却总是不动声色地想出计谋来对付他们,还一打一个准,当真阴险得很。
安东尼奥提醒道,加州男孩也有戴眼镜的。
基尔伯特便补充一句,真是双重阴险。
弗朗西斯其实不怎么喜欢亚瑟的美国表弟。来自加州的阳光热烈又炽盛,明媚得总是灼伤他的眼睛。弗朗西斯不怎么喜欢这种明媚,那个男孩只要站在篮球场上,就能成为众人的焦点,得到所有人的注意,包括亚瑟的。
亚瑟总是数落那个男孩过于狂放的笑声,过于凶猛的带球方式,还有漂亮的三分球后过于花哨毫无实用性的耍酷动作。但每一场比赛过后,亚瑟总会为他递上一条毛巾,一瓶冰凉的矿泉水,还有一个发自内心的赞扬。
而那些,是弗朗西斯无论多么奢求亚瑟都不曾给予的。
基尔伯特说得对,那个加州男孩就是一个阴险的眼镜仔。
4.
弗朗西斯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想要与亚瑟进行这些无聊且毫无意义的比赛,而且一比就是许多年。
记忆中第一次意识到亚瑟的重要性,还是中学时代交往第一个女友之后,亚瑟与他断绝关系的那一天。
那时候的弗朗西斯还以为那个姓柯克兰的小子不过是他童年时期随手带在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玩伴。弗朗西斯有很多玩伴,亚瑟·柯克兰不过是其中之一。他自记事起就爱穿梭在人群之中,像花蝴蝶一般到处招惹别人,亚瑟不过是被他招惹过的其中一朵小雏菊,还是含苞待放的那种。
亚瑟不起眼,放在汹涌的人潮里一下子就被无情地淹没下去。而弗朗西斯从小就是孩子王,众星捧月被高高地抬起,无论他的周围环绕着多少人,他永远都是被追捧的那个。
所以有女孩对他投怀送抱不奇怪,他从那么多爱慕着他的少女当中挑出一个来交往不奇怪。他挽着那个女孩的肩,趾高气扬地向亚瑟炫耀他的女朋友,也一点都不奇怪。
奇怪就奇怪在,当亚瑟恼羞成怒一气之下狠狠地甩上家门并且与他断绝朋友关系再也不理他时,那种萦绕于心挥之不去的失落感,竟然让他对怀里的那个不久之前才刚吻过的女孩产生了乏味之感。
弗朗西斯爱所有美丽的事物,包括美丽的人。能够让他萌生交往的心思,可想而知他怀里的女孩美得该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而亚瑟,那个随手带在身边可有可无的亚瑟,不过有着一头杂乱的金毛还有两道粗得对小孩子来说实在是惨绝人寰的眉毛。虽然他那对清亮的绿眸子确实比一般的孩子漂亮一些,也不过如此罢了。亚瑟从来都不美丽,也不起眼。那朵被淹没在人潮中还未绽放的小小雏菊,就算真的努力地绽放了,也不过是一朵同样被淹没的小花罢了。
亚瑟不美丽,所以弗朗西斯不可能爱他,也不可能为了这么个不起眼的小子而推开怀里美丽的女孩。可他无法解释亚瑟甩上门时自己内心一闪而过的慌乱,那种名为失去的难过久久地徘徊在他周围,如阴郁的黑云笼罩着他,让他实在憋得慌。
两天以后弗朗西斯敲开亚瑟的门,拿着自己亲手做的司康饼向他求和,并且欺骗他自己已经甩了那个女孩。那时候的亚瑟还是个小少年,介于成熟与稚嫩之间,有着孩童的天真,同时还有着某些长大成人的男性特征,仿佛一只正在破茧的蝴蝶。
亚瑟沉默地吃着他递过去的司康饼,没说原谅他,也没说不原谅他。脖子那刚刚冒出没多久的喉结,若隐若现的抖动着,犹如一粒藏在沙子里,不时被风吹起的花生米。
弗朗西斯望着那粒花生米,萌生了想要尝一尝的念头。
他说不清楚那一刻对亚瑟产生的欲望是来自于颅内名为爱情的多巴胺还是下身冲动的荷尔蒙。他只知道他情不自禁地抱住了亚瑟,把他推进屋子里并且关上了门。亚瑟的父母不在,弗朗西斯挑的刚好是他一个人在家的时间。他把亚瑟推倒在地,吻上了他那抖动的喉结,并且冲动之下表了白。
他说:“宝贝儿,我喜欢你,想上你。”
亚瑟从来都没有长在弗朗西斯的审美点上,可是那一刻,弗朗西斯觉得他美极了。
当然他最后没有上成,暴力狂柯克兰用力推开了他,并且不负众望地暴揍了他一顿。亚瑟的脸涨得红红的,看不出来是由于愤怒还是害羞,而他不服输的性子也让他铆足了劲,甚至口不择言道:“开什么玩笑!要上也是我上你!”
于是两人就展开了这场漫长的比赛。
弗朗西斯不知道亚瑟是爱他还是不爱他,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爱不爱亚瑟。他本人也知道,他们之间的赌气真的比三岁小孩还幼稚。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挑衅的恶意,看着亚瑟多年来追逐在自己身后跌跌撞撞却仍然穷追不舍的样子他就有一种莫名的快感。这种快感不同于与两个损友到处搞事,也不同于与女孩约会,那是一种真正的振奋人心,让他从身体至心灵都处于极度亢奋与满足的快感。
弗朗西斯享受着被亚瑟追逐,并且乐此不疲地戏弄甚至欺负着亚瑟。然而,当亚瑟的注意力不全集中在他的身上,例如对自家的两个表弟稍微笑一笑,他就开始莫名地产生怒火。
他想毁了那个对着别人笑的亚瑟,并且把他剪碎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他总是控制不住这样的念头,那朵小雏菊是属于自己的,他绽放只能为了自己,凋谢也只能为了自己。
当然,弗朗西斯懂得伪装。他太懂了,他对任何人从来都是温和地笑着,对爱慕他的女孩说着暧昧却不过界的情话。在亚瑟当众挑衅他时,也作出一副勉为其难却不得不接受挑战的无奈表情。他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王子,觉得他反击甚至欺负亚瑟不过为了正当防卫。
他在不知不觉之中,孤立着亚瑟,让亚瑟即便如他这般被许多人追捧也依然逃不过单打独斗没有队友的命运,直到亚瑟的两个表弟加入他的队伍。
所以弗朗西斯不喜欢那两个眼镜仔,不仅不喜欢,甚至讨厌极了。
5.
选择法律系其实也是因为这种过于强烈的欲念。弗朗西斯知道自己对亚瑟的占有欲绝对不正常,在亚瑟还未成年时,他的欲望就时时刻刻地叫嚣着要把那个姓柯克兰的拐到床上去。他想看见亚瑟那对清亮的绿眸子因为他而染上情欲的颜色,想看那朵小雏菊变成一朵诱人的红玫瑰,想听他用那还未成熟还带一点稚嫩的声音拔高几个音调情色地叫着自己的名字。
初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变态的恋童癖,可面对其他同样未成年的孩子他却没有半点不正常的念头。就仅仅是亚瑟,那个连念他的名字都能染上几分色情的亚瑟·柯克兰。
而这种念头随着亚瑟18岁,跟着他的脚步上了同一所大学变得成熟以后愈演愈烈。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天生的罪犯,需要用严厉的法律来禁锢他的恶念,例如总是觊觎着亚瑟的弗朗西斯。
这世上还有些人是潜在的受害者,需要用健全的法律来保护他的灵魂,例如总是被弗朗西斯欺负的亚瑟。
人类现实中不可能一切法律都做能到绝对客观的公平与正义,但我们依然需要为之而努力。打击如自己这般邪恶的罪犯,保护如亚瑟这般弱小的受害者,这是弗朗西斯愿意为之奋斗一生的梦想。他自己无法成为勇士,便希望能够打造一把更好的宝剑,让别人拿着他的宝剑去更好地屠龙,屠杀如他一般的恶龙。
安东尼奥和基尔伯特本科毕业以后没有念硕士,依然留在学校里的就只有弗朗西斯一人。
形势极速下滑,弗朗西斯一人根本就打不过团结起来的柯克兰三人组,更别说那里还有一个本来就越不过的高峰阿尔弗雷德。
于是亚瑟愈加地得意,每次下场以后都带着自己的左右护法拦在弗朗西斯面前,对他挖苦嘲笑。
那天也不例外,亚瑟当着他的面得意地笑着,“真是无趣啊,你太可怜了,我都还没用尽全力,光是阿尔一人就能把你打趴在地。”
噢,阿尔,阿尔。亚瑟·柯克兰什么时候如此亲昵地叫过他弗朗吉?
这么多年的比赛还当真乏味,不过是小孩子无聊的把戏而已。弗朗西斯如是想着,拎起湿漉漉的臭衣服,当作没听见目不斜视地侧身走过去。亚瑟见他毫无反应,愣了一愣,冲到他的面前挡住他继续往前的脚步,问道:“死青蛙,你输得失去理智了?”
听吧,亚瑟·柯克兰就叫连他的名字都觉得恶心。
弗朗西斯一下子对所有的东西都失去了兴趣,包括眼前追逐他多年的亚瑟。他也不想再伪装,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什么王子,于是他低垂着眼睑回以蔑视的目光,用生平最冷漠的语气说:“我不想再跟你比赛了,我们的打赌作废。我对你失去兴趣了。”
亚瑟一瞬间就惨白了脸色,清亮的绿眸子里被慌乱与无措所浸染。弗朗西斯安静地与他对视,内心充满着扭曲的快感。他知道自己又被恶意所控制,他又无意中地欺负了亚瑟。他就是个变态的罪犯,一条残忍的恶龙。他肆意地踩踏着亚瑟的尊严,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念,缓解自己求而不得的痛苦。他想要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无聊的比赛,而是把亚瑟·柯克兰绑在床上,操到他哭出来,让他的身跟心都完完全全只属于自己一个。
可亚瑟根本就不明白,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是幼年时期他带着他爬树摸鸟蛋的纯真友谊。
而他对他,从来都不存在所谓的友谊。
弗朗西斯当真终止了他们之间的比赛。他不再去亚瑟比赛的会场捣乱,不再去篮球场上堵他,甚至退出了辩论社。
当老师焦急地问他退出的缘由时,他以课程太忙为借口,不过只有他知道,他不想再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求而不得的痛苦。
亚瑟追到了他的宿舍门口,质问他莫名其妙消失的理由。他拎着他的书包,如痞子一般单手随意地搭在肩上。当时他站在阶梯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楼梯口因为奔跑而喘着气的亚瑟。他没有告知原因,而是稍稍弯下腰,捏着亚瑟的下巴,在他耳旁用一种足以称之为调情的暧昧语气说:“你给我上,我就不消失。”
亚瑟涨红了脸,不知是愤怒还是害羞,也如他多年以前第一次说这话时口不择言地说道:“要上也是我上你”。
弗朗西斯面无表情地放开了他,冷漠地转过身去,重重地关上自己的宿舍门。
而后,他再也没有理过亚瑟。
6.
弗朗西斯研三那年,阿尔弗雷德跟马修毕了业,亚瑟失去了两个队友,孤身一人却依然追逐着弗朗西斯。
他考了本校的研究生,在搬进弗朗西斯所在的研究生宿舍那天堵住了弗朗西斯,并且与以往的许多年一样,盛气凌人地嚷嚷着:“你别想甩掉我,我们之间的打赌还没完呢!”
那时的弗朗西斯早就单方面地终止了他们的比赛,在队友加入了又离开,他自己也离开最后只剩下亚瑟一个人的赛场上久违地感觉到了不再夹杂恶意的快感。他望着那只不服输愤怒的小狮子,那个跌跌撞撞地跟在自己身后,几经磕碰甚至被自己残忍抛下仍然穷追不舍的亚瑟,内心久违地涌上了满足感。
说到底,他对亚瑟的占有欲其实从未消失过。
于是比赛重新开始,不过,这一次的比赛不再涉及队友,完完全全只是弗朗西斯与亚瑟的个人赛。
他们比赛学习,每一次的考试成绩出炉时都得看看对方的排名谁比较高。他们也比赛辩论,不过不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而是只有他们二人针锋相对的辩论,辩题也是随手拈来,范围可以囊括所有能够想到的问题,不管是关于哲学与人性,还是关于物质与时政。
只属于两人的比赛,无关胜负,也不管场合,或者是否有意义,仅仅是想比就比。
渐渐地,弗朗西斯多年以来按压不下的躁动与恶念竟然奇迹般地平复下来,化作平和的温情。当真是不可思议,亚瑟仅仅坐在他的旁边,什么也没干,就能充实地填满他以往几乎是个无底洞的占有欲,甚至让他涌上一种称之为幸福的快感。
某次两人在教室里一起自习,弗朗西斯问亚瑟:“你为什么会选择建筑系?”
亚瑟正在用电脑画着一张图纸,弗朗西斯看不懂那些模型,却觉得那些红红绿绿的线条非常有意思。亚瑟想了一想,提起多年以前的一段往事。
他说,小的时候,还是个孩子的弗朗西斯总念叨着要做一栋好看的房子把他藏在里面,作为两人温馨的家。
“哦,你可能不记得了。”亚瑟说,“毕竟你那时也很小,我知道你也只是开玩笑而已。可这句话让我觉得建房子很有意思。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为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建设一栋好看的房子,作为他们温馨的家。那你呢?”他转脸一问,“你为什么会想要念法律?”
“大概是……”弗朗西斯思索了半刻,他当然不可能告诉亚瑟他是想要通过法律来提醒自己不可以对那时还是个未成年的亚瑟宣泄自己的欲望。于是他说,“我想让社会中的一切法律都成为绝对客观的公平,从而保护像你这样的孩子吧。”
“我才不需要保护呢!”亚瑟翻了个白眼,转过头去继续画图。弗朗西斯突然又有了一种想要吻一吻他的冲动,不过他很快就把冲动摁了下去。
还是等一等吧。他想,亚瑟还是太单纯了。
如此过了几年,弗朗西斯考上了博士,亚瑟竟然也跟着他读了博士。他们就跟较劲似的,谁也不愿承认自己的学历比较低,谁也不愿先一步地离开学校,谁也不想终止这场无聊的比赛。
但终归,比赛总有结束的一天,再漫长的学习生涯,也总有毕业的一天。
弗朗西斯先一步地毕了业,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投入社会中去。而亚瑟依然留在学校里。
两年后,亚瑟也终于毕业,开始作为一个社会人去寻找工作。不过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找到工作,弗朗西斯就带着一份简历来到了他的面前。
他告诉亚瑟:“我成为了一家建筑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他们想找一位学历高又年轻有为的博士,于是我向他们推荐了亚瑟·柯克兰这个名字,你同意吗?”
他问亚瑟:“如今,你依然为了赢过我而向前奔跑着吗?”
亚瑟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了一下,说:“我可是有梦想的,怎么可能人生的目标就只为了与你比赛这么幼稚。我想要为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建设一个温馨的家,当然也包括我与你。在完成这个梦想之前,我都不会停止奔跑。你呢?”
弗朗西斯也笑了一下,说:“我当然也有梦想,直到人类现实中的一切法律都成为绝对客观的公平,直到像你这样的孩子都能得到最大的保护之前,我都不会停止我的脚步。”
“那么,未来的路,要一起吗?”亚瑟伸出了手。
“当然。”弗朗西斯把手与他牵在了一起。
“说起来,我们之间的比赛,算我赢了吗?你可以让我上你了吗?”亚瑟问。
弗朗西斯把亚瑟的手放在自己唇边吻了一下,说:“只有这个不可以,宝贝儿,我还是坚持我在上面,不过我可以让你用骑乘位。”
亚瑟想了一想,有点委屈又无可奈何地说:“那好吧,这也算是我在上面了。”
说到底,他们的梦想注定了都与对方有关,而他们的人生,也注定了只能由对方来参与。
我们歌颂法律之美,也歌颂建筑之美。我们歌颂物质之美,也歌颂心灵之美。我们收获鲜花,也付出泪水。我们一路高歌,也不时跌倒。我们在现实中痛苦地浮沉,也在梦想中汲取前行的力量。我们不会认输,也不会停止战斗。人生的路还很长,属于他们的比赛仍在继续,而我们仍未知道,他们之间最终那场比赛的桂冠到底花落谁家。
End.
【仏诞企划/8:00】英国人,美国人,法国保姆
*金三角无cp向
在七月十四日周日的正午,如果你碰巧获得了一项窥视纽约某间合租公寓内部情况的特殊能力,你可以看见厨房的水槽里放着的那个没来得及清洗的盘子。一个盘子,瓷质的,弧形边缘带了点儿镶金。半小时前,它的上面还盛着新烤的温热松饼,一人份,味道不错。火候恰到好处,但看起来的确不太像一顿午餐。
为了寻找这道餐点的制作者,你把视线左移到那间靠南的房间里:一间冷色调的卧室,绝对井井有条,大小物品都遵循着深浅色的排列规则,灰格纹的枕头和被褥铺得像第一天入住的旅店。办公桌上是一些你不会好奇内容的文件,一些瓶瓶罐罐,装着茶或各种维生素之类的药丸——可怜的上班族。一眼望去这屋子似乎少了点儿...
*金三角无cp向
在七月十四日周日的正午,如果你碰巧获得了一项窥视纽约某间合租公寓内部情况的特殊能力,你可以看见厨房的水槽里放着的那个没来得及清洗的盘子。一个盘子,瓷质的,弧形边缘带了点儿镶金。半小时前,它的上面还盛着新烤的温热松饼,一人份,味道不错。火候恰到好处,但看起来的确不太像一顿午餐。
为了寻找这道餐点的制作者,你把视线左移到那间靠南的房间里:一间冷色调的卧室,绝对井井有条,大小物品都遵循着深浅色的排列规则,灰格纹的枕头和被褥铺得像第一天入住的旅店。办公桌上是一些你不会好奇内容的文件,一些瓶瓶罐罐,装着茶或各种维生素之类的药丸——可怜的上班族。一眼望去这屋子似乎少了点儿生活气息,但凑近些又会发现一些意料之外的有趣细节:屋主的茶罐是个红色的电话亭,睡衣睡帽叠得整整齐齐,其实是为了偷偷把衣摆上滑稽的独角兽刺绣藏起来。或者如果朝床上多望一眼,你还能碰巧发现被子下方有个地方不明显地鼓鼓囊囊——有位泰迪熊先生正在那里练习憋气。现在你终于发现这屋子其实不错,可惜空无一人,你找错了地方。
这下你把注意力放到它旁边的那间去:噢,这回是一间暖色调的卧室,和方才的整洁旅馆标间相比略为杂乱。有鉴于此,我们只能从那些零零碎碎的物件来描述:比如墙上几张海报,乐队或者球星,一张是超级英雄;地板上几摞工科课本,书架则塞了不少CD和游戏带。床边立着个花哨的滑板,看磨损程度不算常用,一对哑铃压住一角让它不至于倒下来;没整理的床铺上躺着个户外用品公司生产的双肩包、一个头戴式耳机,看起来主人有用完物品不放回原处的小毛病。几双攒钱买的漂亮球鞋放在床下,新得发光,看上去宝贝得很;小零食的囤货被藏在电脑桌下方,而台式机的屏保竟然是系统自带的风景图片——好吧,一周前还是某个好莱坞女星的照片,但有时候这些男孩儿就自己突然害羞起来了。要是给这么一个屋子找个合适的形容,你会脱口就说是年轻人住的地方。与此同时,你马上知道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
别气馁,现在你向第三间房间窥去:天哪,你到了一所宫殿吗?——玩笑而已。但这的确是唯一一间窗帘脚有流苏的房间。床头桌上摆了鲜花,不多,一两朵放在玻璃瓶里,每星期换一次。椅子上堆了些衣物,大部分是时髦的款式,如果它们哪件不听话地变皱了,蒸汽挂烫机就派上了用场。倘若你也在乎自己的生活品质,那我想你该感受下这些,例如那床夏天的柔软薄毯,那个遮光性很强的缎面眼罩?还有纯色床单布料的质地、赤脚踩在床边长毛地毯上的感觉;那些没用又好看的小物件,或是三间卧房里最大的一面镜子。从这些非常协调的颜色搭配来看,你会觉得细节确实能决定一切:显然房间的主人比起第一位屋主更有情调,又比第二位屋主多了些品位。没错,这正是一间恰好能满足舒适日子全部需要的居室。
而这第三间卧室里的男人——半小时前盘中佳肴的烹饪者、一个准备好享受他周末最后一天的、却不巧稍微有点感冒的法国男人——并不在这儿,却马上会回来把他的手机扔进没叠的被窝里。或许这就是他即将消磨掉这个慵懒午后的方式:躺在卧室里晒太阳,孤身一人。他只是什么都不想做,你猜测道。
那么,现在仍是中午十二点半。收到阿尔弗雷德的讯息时,站在盥洗室里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碰巧是我本人的名字)开始思考假装自己的手机不小心掉进了洗手池是否具有可行性。起初我尝试无视,并在手机震动第二次时把它掏出口袋扔回了卧室,可惜世界并没有因此安静。就在我短暂地沉迷于检查镜子里自己的皮肤状态的同一时刻,我的手机竟然还在被窝里因为连续不断的垃圾信息嗡嗡响得像某种震动玩具。我逃避现实,在第十二声提示响起时扎起头发敷了张面膜,第十八声时选择坚强面对,坐回卧室的床上打开手机扫了一眼阿尔弗雷德发在群聊里的几百万条日常琐事。
我快速滑动屏幕,捕捉到诸如“醒了吗伙计们”,“好饿啊”,“晴天酷毙了”,“窗外有只大鸟!”等无意义的只言片语,重新开始思考如何屏蔽他的账号而不让他立即发现并跑来质问我。与阿尔弗雷德聊天时常让人精疲力尽,仿佛同时在和一百个人讲话,而我始终都试图寻找他如此精力旺盛的奥秘。
阿尔弗雷德·F·琼斯在工作日早晨七点半自然醒,完全没有起床气,一双眼睛刚睁开见到这个熟悉而又充满快活的世界就神采奕奕,翻身下床做的第一件事是拉开窗帘对着外面明亮的太阳道一句Morning. 他朝后捋一把头发,把当成睡衣的T恤脱在枕头边,赤着上半身去洗漱,水珠溅得到处都是。他用薄荷味的彩条牙膏,仰起头来漱口,提着毛巾在两颊和额头上沾了沾水,鬓角还湿着就把毛巾搭在了脖子上。最后他才回卧室换上运动背心和短裤,从橱柜里拿一双白棉袜,戴好他的眼镜,在出门晨跑前吹个口哨。阿尔弗雷德·F·琼斯天生就适合运动,他容光焕发地来到街上,顺着家门口的马路跑上四十分钟,并过度热情地把街上的任何活物赞美个遍。终点定在一家甜甜圈店,他走进门,朝那个对他抛媚眼的店员姑娘笑笑,买下每天同样的两个甜甜圈,巧克力坚果碎和焦糖奶油。他在回家的路上把它们解决掉,上楼,进门换鞋,41码的两只运动鞋歪歪扭扭地留在门口正中央。他从冰箱拿出半盒冷牛奶,仰头喝,不用杯子。他给自己煎两个蛋、烤四片面包,扔掉空牛奶盒再从冰箱里拿芝士和火腿切片。他做两个正方形的火腿煎蛋三明治给自己当早饭。
当然,即使是弗雷迪也并不能总活得这么健康模范。如果前一天晚上他碰巧熬夜打了游戏,或者逞强看了恐怖片而睡不着觉,他完美的生物钟就会遭受灭顶之灾,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才爬起来,然后浑浑噩噩发出“伙计,现在是哪一年”的疑问。从中午开始的一天多少会有点萎靡,他揉着眼睛,头发凌乱,一只手伸进领口抓抓后背,坐到客厅的沙发上给披萨店打个电话,然后打开电视等他的外卖。好在这一情况不会维持太久,午饭过后,他便又变回了往常的阿尔弗雷德。
……
“所以你现在正被小孩子团团包围?”我在电话里对他说。
“不是现在,”他迅速回应,“给小丫头们编辫子时可不能捧着手机跟你谈天说地。不过至少我希望上次拿你头发做的练习有用,你知道,它摸起来就像……你还记得之前小区里那只金毛吗,’鲍比’,它叫这个?”
“我的头发好像反对这个比喻。”我说。
“哈,好吧好吧。总之你们像得很。”他到底完整地复述了一遍,“鲍比先生,你的感冒怎么样?”
弗雷迪的语气好像问起了一位我的老朋友。一切安好,我真想这么回来着——可惜它要是好得很,我可就完蛋了。
“显然,它爱上我了,”我说,“我不止一次暗示它离我远点儿,甚至盛情推荐了隔壁的英国佬来与喷嚏为伴。可它还是招惹上了我。”
“天哪,真够呛。”他关切道,“记得多吃点儿药!”
我咳了一声。“谢谢,”我答,“但安全起见,我得提醒你以后千万别这么做。”
“行,当然。”他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敷衍,“所以呢?你都给这个特别的日子安排了什么?”
“特别的日子?”
“噢,伙计!”他略微抬高了音量,“一个宝贵的周日!”
“……好吧,”我只好想了想,“我得时刻注意着别让脸上的面膜干掉。”
“呃,我不是很明白。原来那东西需要敷一整天?”他困惑地说。“噢……有人在叫我。好运,弗朗西斯。我必须得走了!”
这下他挂断了电话。我仍然懒洋洋地躺在那儿,姿势都没变,瞧着屏幕上新蹦出来的几条消息。如果阿尔弗雷德是为了福利院的志愿者活动而在周日起了个大早出门,那么公寓里的另一位先生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周末加班的亚瑟·可怜鬼·柯克兰,为了让你反胃会专挑饭点儿出现,先要毫无必要地强调自己没时间在网路上和烦人的法国青蛙友善寒暄(问题大概出在“友善”这两个字上),随即便像一位慈爱而又疑神疑鬼的老妈把美国男孩儿的废话仔仔细细看过一遍,并针对这篇万字阅读理解提出慈父的忠告:
「别一早就吃高糖食品,阿尔弗雷德。」
可惜美国男孩儿和所有看到这种无聊建议的年轻人做了同样的事——无视它。这想必让亚瑟·柯克兰无比窝火,想到这儿我便心情大好,以至于不能自持而说了一点儿风凉话。显然这是一个必定会毁掉我所剩安宁的的蠢行——几乎在我发出讯息的同时,我便立即又接收到这位公务繁忙的英国人百忙之中的诚挚来电,并迫不得已跟他展开旷日持久的舌战。
我想亚瑟·柯克兰之所以肝火旺盛,就在于他打从早上刚睁眼就有东西冒犯了他——那一阵自七点钟起连续不断的闹铃声。我猜是上帝为了惩罚他才赋予了他极差的睡眠质量和没完没了的深夜加班,大清早他脱离浅眠,给铃声震得头脑发昏,翻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大吼一通才能勉强清醒。他起床后的暴躁情绪直到他喝到早茶才会有所缓解,如果当天恰好茶包用完了——噢不。总而言之,亚瑟·柯克兰着实是个可怜虫。如果给他一个可以完全放松的假日,他将会昏睡到世界末日,然而那一天从未真正来临。每逢周五晚上,亚瑟·柯克兰因即将到来的美妙周末辗转难眠,第二天惯性地早起然后决定改造一下自己卧室的内部构造,并造成几百元的损坏;看了一篇写得含混不清的点心食谱心血来潮准备尝试一下,又给烤箱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坏。如果他碰巧没受失眠的折磨而打算一觉睡到饱,则会因为他早起的邻居决定改造一下房屋而被电钻声钻醒,他翻身,骂一句狗屎,用枕头捂住脑袋,然后猛跳起来把他被窝里的小熊掀翻到地板上,破口大骂并给自己辛苦保持的绅士涵养造成程度惊人的损坏。由此导致的一连串坏影响分别包括冲到阳台上疯狂扫除、刷半个小时马桶并在午饭时间丧失进食欲望、把家具移到各种位置转换心情并立即发现原来的才最方便……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包括敲响隔壁邻居的家门并礼貌地暗示他们发出了过大的噪音。
我们口干舌燥地对骂了好一会儿,上帝啊,我的喉咙可真疼。他突然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听声音一阵小跑来到了什么角落,我猜中是他们公司的茶水间。表面勤恳实则懒惰的英国人一到下午时分就长时间地滞留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一杯接一杯地品着茶包已经泡不出一点儿味道的白开水,以茶水间和卫生间为两个端点反复平移,还理直气壮地坚信享受下午茶的权利应当载入宪法。他咳了一声,我听见他果然给自己倒了杯茶,然后这个做作的英国佬压低声音跟我讲起了公司新来的女秘书那一头惹眼的红发和漂亮的长腿。不会有哪个男人不对这样的话题感兴趣,我承认我闻此立即从床上坐直了身子并和话筒挨得更近。可惜亚瑟·柯克兰是个没本事的怂蛋,他既没进一步详述也没给一张能让我眼见为实的照片,只是夹着嗓子用一种十二岁害羞小男孩儿的声音问我:
“你觉得我能下周六约她吃个饭吗?”
我一时感到哑口无言,猜测这个故事的正牌名字应当是英美巨婴和金牌法国保姆。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我一方面想不通他是不是想听我说一句类似励志妈妈的台词——“尽管去吧,我的好孩子,我相信你能做到”,一方面又深知这样做的结果会换来一顿无端的毒打。报复他的正确方式是冲进他的卧室,把他的宝贝泰迪熊五花大绑吊在灯上,然后躲回自己房间、锁好门,等待他下班回来发疯把你的房门大卸八块。
“那就问问她,亚瑟。语气正常点儿,别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古怪的强暴犯。”
“The fuck, 弗朗西斯?”他愠怒地抱怨,“你能给出的建议甚至还不如阿尔弗雷德。”
“他正在学给孩子们编小辫儿。”我告诉他,“你需要让他顺便帮你征求下小小姑娘们的意见吗?”
结果他就这样把我的电话给挂了,粗鲁至极,毫无他平日引以为豪的绅士做派。亚瑟·柯克兰是个十足的矛盾体,一个热衷于装模作样的衣冠禽兽。只瞧他的脸你也许会误认为他各类人缘不错,但归功于英国人天生奇差的社交技巧,他会在男人们同他搭讪时呆若木鸡像个直男,在女孩儿向他示好时不知所措像个同志。亚瑟·柯克兰很少能在没喝醉的情况下主动同哪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聊上一句两句——而喝醉的情况下?祈祷他别开口说话为妙。好在善良的上帝也为这个可怜蛋留了条活路:有的人口味特别,偏倒喜欢英式的腼腆劲儿。可惜内在的亚瑟·柯克兰又闷骚得跟腼腆搭不上边,干脆这样说吧,不管你的取向是六块腹肌还是D杯酥胸,你总能在他的电脑G盘里找出点合口味又令人愉悦的东西来。
至于阿尔弗雷德?他显然直过了头,每每在我和不定期弯成蚊香的英国佬对着刚从浴室出来的他的腹肌开展品评大会时连声怪叫:“伙计,我真的该报警!”况且他对公司里那种长腿姐姐也没兴趣,反倒更喜欢校园运动会上的拉拉队长。你知道,那些金头发又活蹦乱跳的小姑娘在你旁边百灵鸟般叽叽喳喳?他尤其享受这个,在球场上看到这样的甜心甚至还能炫耀过度地多进几个球。
是的,直过头,这就是我要说的全部。他洗澡甚至只要八分钟,出来时像被浇了一盆水的大型犬,橡胶拖鞋在客厅留下一串湿脚印。“你的鞋,阿尔弗雷德!”——这声怒吼来自刚欣赏够美式腹肌的亚瑟·柯克兰,他原本瘫在沙发上,萎靡不振,但他该死的洁癖非要支撑他不咽下最后一口气。一旦我们这位讨人厌的英国朋友换下平日工作的西装三件套,踩着毛绒拖鞋走到客厅盘踞在他强行霸占的沙发专座上时,他就会当即原形毕露,平日在社交场上的格格不入转眼间化作了对熟人的挑毛拣刺,开始对同屋的另外两个人冷笑。因此我们不得不将每天下午六点定为上班族发疯时间,各自钻进自己的卧室待上半小时,以避开亚瑟·柯克兰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时期。当他终于发现自己是个烦人精,整间屋子的人都懒得理他之后,他会垂头丧气地去洗个澡。
可惜我们一起租的这间公寓——不过是间普通的公寓而已。换句话说,它可真够破的。举个例,洗手池的水龙头总出毛病。差不多每次听见亚瑟在洗手间一阵狂拧,最后用一句简短但饱含感情的脏话作结尾,我们的宝藏修理工阿尔弗雷德就会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去找工具箱。这些工科的男孩儿可真不错。他们有肌肉线条很养眼的胳膊,会修水龙头和下水管,住进来第一天就根治了空调滴水的毛病;他帮你组装你心血来潮买回来的碎块家具,以及解决电脑上那些靠重启和徒手敲打主机弥补不了的重大问题。大部分情况下他天性中美国人的热情基因致使他很乐意这样做,但免费苦工似乎又和普遍宣传的利益至上精神相悖,因此大部分时候派他冲锋陷阵的代价是一顿完全美国口味的晚饭。不由英国人提供,当然。
等到一切恢复正常,浴室歌手亚瑟·加拉格尔会占据英国人的身体、控制他的大脑和声带,让他二十分钟后在花洒的洗礼下放松地献上一曲“live forever”——别笑,朋友们。除非你不想活命。
想着这些我竟然打了个哈欠——唉,我得承认这的确是个无聊的下午。一个重感冒的男人,刚睡了一个可怕的懒觉,厨房里还堆着他不愿意尽快洗掉的午餐盘子。“男士感冒”,亚瑟会怪声怪气地称,并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用关于这个的英式幽默图片轰炸你的社交软件。Merde,他干这种事时真的很基佬。我猜现在该有个二十分钟过去了,而我只是平躺着,注意着别让面膜干掉。偶尔你想过一点懒日子,这无可厚非。说真的,又有几个人的周日早晨能够过得充实而富有意义?噢,加班除外。要是碰上那些喜欢赖床的小懒虫……非常偶尔的情况下,我自己,周日始于午后十二点半,上午这东西压根就不存在。而这接下来的一天又能够用来做什么?啊。你可以奢侈地在浴室里待上两个小时,而不用担心你那位洗澡只用八分钟的朋友冲过来狂敲你的门,因为他误以为你已经在蒸气的包围下安详地上了路。
浴室,多可怕的地方。据说世界上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会害怕虫子,按照这种理论,在阿尔弗雷德、亚瑟·柯克兰和我之中也应有一人会为大大小小的虫子而尖叫不停。对此我们不该过分苛责——这并不是缺乏男子气概的表现,弱点人皆有之;给别人起戏剧女王这种外号也多少有点儿不公平,我们应当保持善良。
数周前某个难以忘怀的不幸日子里,阿尔弗雷德的房门紧闭,屋内不时传出敲击键盘的声响。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上的游戏界面,电脑桌上放着半杯已经融化的奶油雪糕,和一包敞口的大包薯片,咸过头的烧烤味,现在只剩了些零碎的残渣。由此可见,他恐怕不是怕虫子的那个,而是招虫子的那个。
同一时间,亚瑟·柯克兰房门紧闭,屋内不时传出敲击键盘的声响。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上的报表,电脑桌上放着半杯已经凉透的伯爵茶,和一小碟歪歪扭扭的手工曲奇,颜色深得像烧烤过的,保持着两小时前的原样。先不论这饼干有没有驱虫功效,别说虫子了,恐怕连天父降临也没办法让他离开他的座位一秒。
然而十分钟后,这间平静的公寓中突然回荡起一阵叫喊、一些杂物落地的声响,几个比大多数国家的国骂都来得更文明、充满了男人气魄的坏词儿。一个遇上了麻烦的男人围上浴巾、赤脚冲出浴室,也许可能有那么一点儿狼狈,他焦头烂额地在房间内四下寻找起其他两位并不因虫子而头皮发麻的战士——从那正在滴水的头发来看,这男人大概是我。
“亚瑟,亚瑟!”我破门而入,朝他的后脑勺叫道,“你必须听听这个——浴室里有个六七厘米长的怪兽,全是腿,全是腿!”
“我的天,”他的手还飞快地敲打着键盘,坚决不回头,“你头发上的水都滴到我身上来了,还有地板!离我远点儿,找别人!”
“不行……你不能把我扔给阿尔弗雷德!”我不依不饶,“他关在屋里跟人打游戏,他…”
“那就让怪兽把你吃掉,行吗?”
“你、”
“那怪兽在啃我的头!!”游戏男孩儿突然在隔壁房间发出骇人的尖叫,“麻烦看着点儿,老兄!给我按X键,嗨、嗨!老天,我快给打死了。真谢谢你,你确定你手柄没坏?……”
亚瑟静止了一秒钟,随后转过来、看着我,表情变得怜悯。我眨了下眼睛。
“大不列颠万岁。”我说。
……
回想这件事以及它令人唏嘘的结尾让我感到一阵恶寒,紧接着打了几个喷嚏。真是太棒了,我的面膜彻底干了。我磨蹭着从床上把自己沉重的身体挖起来,该死的,我头重脚轻地走到门边去,面膜进了垃圾桶,我拆开一包新的纸巾。
往好处想,我还有一个下午的空闲呢。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对吗?某件稍微靠谱一点的、不用牺牲尊严就办得到的好事。去为接下来的一周买上几朵鲜花就是个不错的主意,如果我愿意出门走走的话。三枝百合,我想我该把它们买回来,像之前的每个周末一样;可惜感冒的人就连一点香味儿都闻不见。还有那间花店的女孩儿,她笑起来简直可爱透了,我打赌比红发秘书和啦啦队长要好上一百倍;如果是平时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最迟在一小时后就会同她在咖啡厅谈笑风生——用来形容周日下午的词应当是浪漫,而不是无所事事。可惜那个男人今天给感冒打死了。他的眼睛里没有玫瑰,只有窗台上的仙人球。
你怎么也想不通,像亚瑟那样的家伙从哪里学来这些贤惠的爱好——天哪,我该提醒他别再和刚认识的姑娘张口就聊刺绣或者花花草草,他因此结识的闺蜜已经够多了。刚住进来时他自吹自擂为园艺高手,在连续养死了五六株无辜的小花后他开始把这归罪于缺乏光照,好笑的是他住的房间恰好是整间公寓里唯一一间位于阴面的。没办法,英国人就是和阴暗有缘,晒到太阳会让他们灰飞烟灭。
这个没有自知之明的植物杀手对这个残酷世界所作出的最后反抗是在屋里养了三株仙人球。至于究竟是谁的屋里,我现在还能回忆起当时的场景:
“儿童节快乐,”一个半月前他端着他看起来被吓坏了的宝贝植物,“认识一下,这是仙人球先生,为了多晒太阳,它从今天起要搬到你的窗台上住。”
“哦,真不错,”我感叹,“我能拒绝吗?它破坏了我卧室整体的装饰风格。”
“很抱歉——你不能。”其实他一点礼貌都不懂,“我给仙人球起名为青蛙。祝你们相处愉快。”
“你还给植物起名字?”我惊叹,“为了把这刻在它们以后的墓碑上吗?”
“想想你自己的墓碑上要刻什么。”他对我表示了友善的关心。
两天后,当我终于发现被送往阿尔弗雷德房间的傻刺球和他本人的名字一样,而我房间的那个却得个青蛙的坏名声时,我前去质问刺球的主人,试图讨回一点公平待遇。“我能怎么办?”他却说,“没办法,人总会记错——Francis or Frog?谁让它们都是F开头的。”这话里蕴含的逻辑太差,我实在没敢过多争辩,以免他从此直接用另一个F word来称呼我。说真的,我们一定是彼此痛恨才会这样干。
我短暂地回想了一下自己上次给窗台上的仙人球浇水是什么时候,直到确信了它不会因此而死才停下。接着我头脑放空,感到必须给自己找点什么事做,可我仅仅打了一个哈欠。这时段阳光充满了整间屋子,房间里的那些摆设吸足了光,快融掉般散发着热气。在这种天气闷在室内并不是什么好选择,可惜该吃的药已经吃过了,我实在束手无策,只想安静地挨到奇迹发生。也许我能开始准备晚饭,就用冰箱里剩下的那些小块的牛肉?什么都比平躺着来得好些,这实在是无聊透顶。
屋子里有点儿热,但还好。比起高温来讲,冬天的寒风对我更具威慑力。我当然不是那种会为了御寒而将自己裹成一个难堪的圆球的人,但好歹也尽量从高领毛衣、厚羊毛袜到针织围巾都样样齐全——我不否认我怕冷。冬天时我在房间里踩一双小羊拖鞋,裹着毯子,睡衣是加了绒的;我换上最厚的一床鹅绒被,把房间里的空调开到30度,直到那固执的遥控器一度也不愿让我加。为了睡个暖和的好觉,我坚持这些是必要的。
炎热的夏日里,弗雷迪会变得像一只没精打采的狗狗。他窝在空调下,哧啦哧啦地吸着用我平时拿来弄蔬菜汁的榨汁机搞出来的加冰果昔,额头上的碎发汗津津地趴在脑门上,就像芝士片那样化掉了。而一月份最冷的晚上他只往他平时当睡衣的短袖外边套一件针织外套,就敢跑到两个街区外的超市里去买限定口味的冰激凌。而亚瑟会在夏天来临时往不透气的短袖衬衫外面裹上长袖的深色西装,完全不知冷热地急匆匆地晃来晃去,到了冬天又只加一件风衣了事。由此可见,我怕冷,阿尔弗雷德怕热,亚瑟·柯克兰根本不知道冷热,结果一年到头都在感冒。大部分时间我在笑话他不得不病怏怏地熬夜,阿尔弗雷德则始终弄不清被感冒折磨是什么感觉;而到了今天,报应找上了我。在真切品尝过头痛、鼻塞、发热和持续咳嗽带来的麻烦之后,我久违地了解到了感冒病毒的恐怖,并不得不佩服地改称英国人为一位坚强的战士。
没过多久我终于挣扎着爬起来,处理掉床头小垃圾桶里的纸团们,稍微活动了下乏力的手臂。我想这一定是因为没什么事能让我立即提起劲头,或许一小锅炖牛肉能有这样的效果?可惜我又立即想起了中午那个松饼的盘子。天哪,我希望能有魔法让脏盘子和该清理的一切消失。或许清洁对于我来说向来是被迫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会刻意减少收拾打扫的次数,但至少我的所作所为都仅仅只是为了使事物保持美观,而不是因为自身忍受不了灰尘。总而言之,现在我终于把那个令人懊恼的餐盘泡在肥皂水里了。
我开始慢吞吞地切起食物来。牛腩,洋葱和胡萝卜,再加上一点点番茄丁。这种机械的动作让人感到放松:肉的软韧,蔬菜的生脆,在刀下汁水四溢的新鲜番茄,即使你因鼻塞而什么味道都闻不见,这也仍然令人陶醉不已。不论如何,等到我发觉它们几乎填满了整个炖锅时,已经为时过晚了。好在这并没太让我发愁。一部分情况下的烹饪不以填饱肚子为目的,另一部分则不以能够吃完为目的。现在要做的只是撒上一点肉桂和香叶,再然后是红酒——温热的红酒有利于缓解感冒,是吧?——随后便是等待。
设定好熄火的时间,有一会儿我什么都没有做,仅仅只是瞧着它看,听着食材逐渐变温热的沉闷声响。我猜我的头痛有所缓解,可我似乎仍旧食欲不振。和炉上的红酒炖肉相处了一会儿,我找来手机。
「任何人晚上准备回来吃吗?」我输入,「我煮太多牛肉了。」
手机安静了一分钟,随后响了起来。
「留一点给我!我恐怕要晚些。」
「难说。我的加班还没结束。」
“太糟了。”我对着炖肉说,“你可以不用急着让自己变熟。”
「志愿活动怎么样?」我看到亚瑟问起。
「很不错。他们喜欢志愿者们带来的礼物,我甚至跟他们交流了魔术心得……你们想瞧瞧八岁的魔法师交给我的绝活吗?」
「好吧。看来魔法的确是生来就有的。」
「你搞到女秘书的电话号码了吗,猛男?」
「不,没有。我是说,不好不坏吧……我和她聊上一会儿天。」
「忘了提醒你,别和姑娘们聊花花草草的了。」
「……噢,我已经聊过了。她说她丈夫也喜欢。」
「丈夫!」
天哪,他可真的逗坏我了。从这方面看来啦啦队长或许是个更合格的暗恋对象,至少她不会已经嫁作人妇。「这是我今天看到最好笑的事儿。」我迅速键入。
「喔,行啊,你他妈可真够差劲儿的。」他发给我,「你究竟在做什么?放假快乐,是吧?你今天就没安排个约会之类的?」
我没有,我只是患上了男士感冒。我想,但一想到那些完全不好笑的英国笑话,我又没敢这么讲。我是个非常脆弱的男人。
「唉。你不能因为我不跟搭讪对象聊园艺就来歧视我。」我回复。
好了,这下他又给气得不说话了。我为这暂时性的胜利而沾沾自喜。随后我便又陷入了什么都不想做的僵局,看来我应当睡上一觉。
偶尔有时候,阿尔弗雷德会和亚瑟鬼鬼祟祟地凑在一起看点儿什么,宝贝似的。结果你充满好奇地凑过去一瞧,令人大失所望:屏幕上仅仅挤着一堆猫猫狗狗之类的小毛团。但这也没什么值得嘲讽的。把阿尔弗雷德的脑袋往旁边拍一拍,你就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视角,并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一直保持这个盯着屏幕的姿势……唉,小毛团。而我现在感到自己就像那些视频里很困的考拉。我应该睡上一觉,真的。
我吃掉下一顿的维生素,开始觉得有那么一点儿困了。这倒也很好。我的头真够昏的,可等到我闭起眼睛,这该死的病毒却让我浑浑噩噩地想着各种杂七杂八,似乎有几十个不在房间里的室友正在我的脑海里疯狂跳舞,高声唱着美式乡村和英伦摇滚,我连个觉都睡不成。幸好努力还是有成效的,最后我终于还是把自己强行塞进了睡梦女神的怀抱——没过多久,我就开始在梦里试图制止阿尔弗雷德把整颗带核的牛油果塞进榨汁机里了。
混沌的梦境大概持续了两小时,或者更久,总而言之,后来我稍微拾回了一点意识。房间里早就暗下来了,当我听见卧室外一些细微的对话声时,我头昏脑胀,正在噩梦里被亚瑟的泰迪熊痛殴。
……
“可他怎么就睡着了?”一个声音说。
“我告诉过你惊喜这东西不靠谱,”另一个声音说,“去看看冰箱里还装得下这个吗?”
“天哪……你知道那行不通,必须是今天!”
“好吧,可我是说,你得在晚上七点面对感冒法国人的起床气……”
我把门推开一条缝。他们两个立即转过身来,愣头愣脑地瞪着我看,其中一人手里还捧着个丝带系起来的大盒子。
“可能不行,”我清了下嗓子,还有点不适应灯光,“我得拿炖牛肉把冰箱塞满。”
他们的表情放松下来。大男孩儿吹了个口哨,小猴子那样兴奋地叫了一声。“生日快乐,弗朗西斯!”他祝贺道。
“生日快乐。”亚瑟对我说。这一句话好像快把他噎死了。
我瞧着他们。生日快乐,他们对我说。是啊,人们还是喜欢自己的生日的。大部分人都会记着十天前阿尔弗雷德的生日,他用了一整天在外面开派对。非常有活力的庆祝方式。可是天哪,我一团糟。我整整一天没离开这间屋子,感冒让我造出了几座纸团山。哪怕是现在,我仍像个被感动哭了的小姑娘抽着鼻子。说到底,生日又有什么特别的?它的意义甚至还不如一个能彻底放松的周末……一个没有感冒病毒的周末。我一点也不悲观,但过了这天你又离死亡近了一步。二十多年前一个光溜溜的婴儿降临于世,于是今天的你就会得到一些来自朋友们的祝福……这算不上什么大事。我以为他们都忘了。
“我没在期待你们说这个,”我说,“又老了一岁,其实没什么好高兴的。我也不是五岁小孩儿了。”
“什么?”阿尔弗雷德表示难以置信,“你期待着呢。”
“我没有。”
“你有。”
“我没。”
“噢天哪,”英国人倒率先到达了不耐烦的巅峰,“行啦犟鬼,你还想不想要你的生日点心?”
“嘿!我们说好了,我才该是宣布这件事的那个!”阿尔弗雷德当即发表了抗议,然后又转过头来瞧我,“好吧,这是专门为你做的。你该拆开看看。”
“你们自己做了个……蛋糕?”我有点震惊,“天哪,谁的主意?求求你们不要说是亚瑟·柯克兰。”
“当然不是。”阿尔弗雷德炫耀地瞧着我。
“你想说什么?”亚瑟受冒犯地瞪着我。
于是丝带掉在地上,白色的盒子打开,一个幸好不是黑色的蛋糕探出头来瞧我。我是说,你能想象吗?这样一个算不上精致的蛋糕,它花花绿绿的,比商店货架上的泳衣还鲜艳。甚至在它被摆上桌子时,我就能闻见那仿佛是白砂糖和面粉一比一的高甜配方了。但它是一个蛋糕。这没什么特别的,除了它上面用白奶油写着弗朗西斯之外,除了这的的确确是你的朋友们为你而做的之外……好吧,好吧。你能想到这两个笨拙的家伙说有事耽搁要晚点回来,其实却是在手制糕点店里手忙脚乱的场景吗?这未免有点……我意思是,我大概的确是挺高兴的。
“好吧,我还能指望什么呢,毕竟这屋子里也就只有你们两个了。”
我说,笑了起来。经历了切蛋糕和许愿这样的常规步骤,我们把炖牛肉也重新加热了。一顿稍微迟了点儿,但绝对不糟的晚餐。
“味道怎样?”我问,正舀起一勺黏糊糊的橙色奶油。
“一般般。”尝过了炖肉的亚瑟撇嘴,“也就能再吃几小口。”
“我应该收你伙食费,亚瑟·柯克兰。”对此我说道,“好歹阿尔弗雷德吃饭很香让我看着开心,你呢?我得收你伙食费。”
“你们能相信吗?”他迅速岔开了话题,“明天竟然是个他妈的周一?”
“噢,老天。”
在七月十四日周日的晚餐时间,如果你碰巧获得了一项窥视纽约某间合租公寓内部情况的特殊能力,你可以看见厨房的水槽里放着的那几个没来得及清洗的盘子。三个盘子,瓷质的,弧形边缘带了点儿镶金。餐桌旁的人吵吵嚷嚷,都把自己当作了有颊袋的仓鼠往嘴里狂塞桌子上能见到的任何东西,最终全部饱得无法动弹。半小时后亚瑟·柯克兰会钻进厨房刷碗,强迫症地把洗碗槽擦得闪闪发亮,我和阿尔弗雷德则瘫倒在沙发上看一些无聊至极的电视节目。三个肚子里盛满了糖蛋糕的单身男人正在享受七月十四日的最后几小时。其他要说的?好吧,那就是我似乎已经打败男士感冒了。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