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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财

【勋晨】活着

内容百分百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勋火烧×晨心






晨子原来不是晨子,晨子是阿魏。

这是大家都没能想到的事。


晨子倒是无所谓,七年过去,活着最重要,那些关乎于谁是谁,谁爱谁的旧事只让他觉得烦躁,那都不重要,活着最重要。

其他人反而是大吃一惊的样子,也用着或怜悯或歉疚的眼神看他。

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失去哥哥的张服来则是扭头就冷了脸,再不复前面与勋火烧剑拔弩张的模样。

勋火烧用修长的手指夹着笔转来转去,懒散地靠着椅背,撇了一眼张服来,暗地里耻笑一声,明明与他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却像是站在高处俯视一般。


他是瞧不上的。


纵然是没有血缘关系,却也当了...

内容百分百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勋火烧×晨心






晨子原来不是晨子,晨子是阿魏。

这是大家都没能想到的事。


晨子倒是无所谓,七年过去,活着最重要,那些关乎于谁是谁,谁爱谁的旧事只让他觉得烦躁,那都不重要,活着最重要。

其他人反而是大吃一惊的样子,也用着或怜悯或歉疚的眼神看他。

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失去哥哥的张服来则是扭头就冷了脸,再不复前面与勋火烧剑拔弩张的模样。

勋火烧用修长的手指夹着笔转来转去,懒散地靠着椅背,撇了一眼张服来,暗地里耻笑一声,明明与他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却像是站在高处俯视一般。


他是瞧不上的。


纵然是没有血缘关系,却也当了长达七年的情感寄托,甚至不惜为此恶意报复,结果转脸就能当做陌生人一样防备着。

端的倒是一副兄弟情深的模样,晚饭时候一杯水泼在地上,还以为有多重情义,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勋火烧的笔尖戳在纸上,并没有过分外露自己的情绪,除了晨子没人知道他一闪而过的嘲讽。

他最是瞧不上这般薄情的人。


晨子看见了,却并不在乎。

真相他也不在乎,谁死了,谁杀的,谁爱他,又是谁亏欠他。这些他都不在乎。

他只想活着。


桃子已经死了,羊不哭村的一切对他来说便失去了意义。

至于阿魏,小小的,可怜的阿魏,死在了七年前的那场大火里,死在了七岁时的那场净化仪式里。

等一切结束离开这个地方后晨子就也死了,活下来的只剩晨心,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期待被世界诚心以待的人。


而勋火烧从来骄傲,高人一等不可一世。

他只对小雪愧疚过。

人命他不当回事,说杀就杀了,更遑论人品道德。

他有钱,这个世界有钱就够了,道德是最为没用的废物。

但他还是不可避免的对晨心感到愧疚,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就只是在看见晨心这个人之后,突如其来的愧疚。


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至少对于勋火烧而言,处理愧疚感总是个麻烦事儿。


于是罔顾周围人的悲哀和苦痛,像是同样被拐卖的何好眠,又或者是成为家族耻辱的蓉一麦,他强硬的带走了晨心。

勋火烧开出的条件足够诱人——一个身份——晨心没理由拒绝。


勋火烧自然不会再与其他人有什么联系,无论想不想承认,阶级总是不同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活在他人的嘴里,于是剩下的几人反而开始相依为命惺惺相惜。

他们称自己的生活为平凡人的幸福,并把晨心的遭遇换作又一次的悲剧。

至于勋火烧,他们说那是他身为上位者残存的良知。


这些话并非是出于嫉妒,也确实有待商榷。


至少对于晨心来说生存条件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甚至还拥有了一个名为晨心的身份证,让他在人群的裂缝中得以喘息。

而悲剧不过是源于勋火烧的控制欲使得他似乎是成了金丝雀儿,在遭遇过数不胜数的磨难后还要背负上一个“被包养”的名头。


这似乎是比肉体上的苦痛更为高级的苦痛——精神层面的霸凌和人格上的侮辱——失去尊严的苦痛。


但晨心依旧不在乎,这不重要,被笑话不重要,被勋火烧的众多追求者暗戳戳的针对不重要,被不平等不尊重不用心的对待着也不重要,活着最重要。


所以晨心反而成了最爱笑的人,他说有金主的感觉挺爽的。




勋火烧回来后的重心依旧放在小雪的身上,他的青梅竹马,养妹,以及一个还没来得及公之于众就消散在羊不哭村的祝文里的身份——他的女朋友甚至是老婆。


但曾经失去的记忆已经无法找回,本该是两情相悦的童话故事突然就成了他一个人的独角戏。

再极端的控制欲望在此刻都成为了笑柄,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没人敢笑他,是他自己嘲笑自己。


多荒谬,多可笑。

好像勋火烧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却无论如何也护不住亲近的人,于是再疯狂的报复都成了笑话,血与肉的代价都成了他作恶多端的佐证,是合该遗臭万年的理由。


小雪出院的时候天光大亮,太阳比两人约好私奔的那天还要刺眼。

坐上离开的飞机之前小雪笑的明媚,对着勋火烧说这位先生谢谢您,挖空了勋火烧的心。


勋火烧成了空壳,只靠最后一丝愧疚活着。


那是他身体里唯一还留存有生命力的东西——对于晨心,从重逢第一眼起就突如其来的愧疚感——让他苟延残喘。


愧疚会膨胀,膨胀到极点会变质,变质成一种不能明说的救命稻草。

小雪离开后那些极端的,强硬的欲望似乎也随着这丝愧疚嫁接到了晨心的身上,他才终于第一次,不再以轻蔑的审视的姿态望向晨心。


晨心终于被放在了平等的位置上,勋火烧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了风向,一下从金主和金丝雀儿变成了轰轰烈烈的豪门爱情。


而关乎于这些,晨心通通不在乎。


原来晨心是个冷漠到骨子里的人。

这些狗血的,苦痛的,麻木的故事从来没有被划进过他的生命,他甚至懒得当一个看客。

亦如此时此刻面对着勋火烧他无动于衷。


勋火烧给了晨心一个身份和一场关乎于包养的风言风语。

但工作仍旧是晨心自己找的,就成了勋火烧向来看不上的底层人。

他并不乐意住在勋火烧给他提供的房子里——大家都知道地址,误以为他被包养跑来挑衅嘲讽的人太多——于是回了城中村的家。


勋火烧走在被电线床单缠绕的小路上时被激起了厌尘症,一度咳嗽到不得不停下来。

狭窄的小路灰尘四起,纵然是没有洁癖的勋火烧也不由得皱起了眉。

他仍然是高贵的自傲的,无论是身上笔挺的西装还是在岌岌可危的路灯下依旧闪闪发光的腕表都将他和普世隔绝开来,成为唯一不和谐的因素。

晨心则要比他融入的多。


他抓着晨心的手腕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经咳出了泪滴,眼角泛着不易被察觉的猩红颜色,像是影视剧里杀疯了眼的怪物。

晨心的工装裤脏的很,不经打理的头发柔顺地贴在头皮上,他是属于这里的人。

勋火烧并不在意晨心工装裤上的污渍染脏了自己衣服,他只是近似贪婪地抱着晨心,把人禁锢在怀里,心脏也跟着跳。


晨心任由他抱着,并没有其他特别的情绪。

勋火烧抱了他一会之后又放开,像是溺水的人被救上岸一样大口喘息着,却又控制不住咳嗽的欲望,咳得像得了重病。

晨心随意地点着了颗香烟,只吸了一口就掐灭了,烟雾萦绕在勋火烧的鼻翼间。


晨心是故意的,勋火烧就笑,说他真是个没良心的。

晨心也笑,他知道勋火烧的真心寥寥无几,他也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勋火烧名头给他带来的便利,狐假虎威。


他说勋总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呢,你拿我当替身、当玩具、还是当解决欲望的物件儿你心里比我清楚。


晨心是冷漠到骨子里的人,当年的事情他一笑了之就成了大度,好像过往的苦痛都随风消散了似的。

勋火烧却不可能当做无事发生。


勋火烧抓着晨心接吻,晨心就任由他吻,口腔里还没散的烟味是不干净的俗气,逼得勋火烧又一次咳出泪来。

晨心发出不屑的嗤笑,他却不能这么不了了之。


这是他的救命稻草,是他仅有的一线生机。


勋火烧掏出药来,连水都没有的生吞药片让他几近面目狰狞,再不复之前的矜贵。

而晨心冷眼看他。

明明是那么冷漠疏离又波澜不惊的眼神,勋火烧却偏生在里面找到了慰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猛然发觉他也成了张服来一般的人,曾经那么深刻的情爱消散在了一瞬间。

说白了他自私到底,他想先活着。


吃了药的勋火烧又一次吻上晨心的唇,不再受病症影响的他终于惹怒了晨心。


晨心一把将他推倒在床上。

他跨坐在勋火烧的身上,手就不受控制地掐上了勋火烧的脖子。


他喘着粗气,低头间柔顺的头发滑落,挡住了他破裂开来的充满苦痛的眼。

但是开口仍旧带着冷冽的笑意。


“勋总贵人多忘事,是不是差点就忘了,我是恨不得勋总死的人?”


那时晨心说算了,说过去的都过去了,说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好像从不曾受过那样强烈的磨难,好像恨意只停留在纸上。


可他怎么会不恨,七年的时间里他没有一刻不恨,往身体里打钢钉的时候恨,植皮手术的时候恨,痛到忍不住哀嚎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恨的时候他也恨。

恨的咬牙切齿,恨的扭曲狰狞。


晨心握着勋火烧脖子的手收紧,勋火烧的命就是他的了。

但是他只是一下又一下地喘着粗气,直喘到房间里平白增生了些旖旎的氛围。


而勋火烧的愧疚感终于败给求生的渴望,他的血液在晨心的手里流动,他也终于在晨心铺天盖地的恨意里活了过来。


所以握上了晨心的手,带着晨心一块收紧。

他就那样笑着看向晨心,手一点一点地用力,直掐的自己濒临窒息,控制不住地发出嘶哑的声音,晨心才猛地挥开。

勋火烧大口呼吸着,刚刚的窒息感还没散去,于是就出了一身的冷汗。


还没缓过劲来晨心就又一次地拽上了他的衣领。

晨心不敢再掐勋火烧的脖子了,他怕自己会忍不住真的掐死他。


他拽着勋火烧的衣领去吻他,勋火烧就像刚刚被晨心掐脖子那样掐他的腰。


勋火烧知道晨心搞不死他,但他倒是很愿意死在晨心的手里。

不过眼下那些都不重要。


活着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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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玹×你」周游世界时的3次419

2025年3月重修

「第一次」北极——极昼

斯瓦尔巴群岛朗伊尔城的码头,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破冰船泼多尔号停泊在海面上,蓝白色的船身在光下浮动。

我拎着行李踏上甲板,沿着走廊找到狭小的舱房,推门而入。

房间里已经有一位男乘客。

他站在床边,逆着舷窗透进来的光,眉眼线条柔和,眼神带着温度,落在铺位上,像是在犹豫。

他抬头,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微微一顿。

三天前,在阿布扎比飞往苏黎世的转机航班上,我先是过境签出了问题,后来不得不换航班,行李超重,两次进退不得的时候,都是一个亚裔男生出手相助。

我看着他,压下内心的惊讶:“郑在玹?”

他点点头,看起来很平静,帮我把行李搬进房间。...

2025年3月重修

「第一次」北极——极昼

斯瓦尔巴群岛朗伊尔城的码头,风吹得人睁不开眼。

破冰船泼多尔号停泊在海面上,蓝白色的船身在光下浮动。

我拎着行李踏上甲板,沿着走廊找到狭小的舱房,推门而入。

房间里已经有一位男乘客。

他站在床边,逆着舷窗透进来的光,眉眼线条柔和,眼神带着温度,落在铺位上,像是在犹豫。

他抬头,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微微一顿。

三天前,在阿布扎比飞往苏黎世的转机航班上,我先是过境签出了问题,后来不得不换航班,行李超重,两次进退不得的时候,都是一个亚裔男生出手相助。

我看着他,压下内心的惊讶:“郑在玹?”

他点点头,看起来很平静,帮我把行李搬进房间。

“上下铺,你选。”他把选择权交给我。

我随手指了指下铺。他颔首,没有异议。

船鸣声低沉悠长,破冰船缓缓驶出港口,航行在冰冷的洋面上。


睡意零碎,我在海浪的晃动中醒来,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

窗外光线一如既往明亮,我推开舱门,沿着走廊走向船上的吧台。

二层厨房里聚着几个旅伴。

“醒了?一起来吃点东西吧。”

一个留着东欧卷曲胡子的波兰生物学家率先和我打招呼。

同行的七八个人围坐在一起,彼此交换自我介绍。

郑在玹坐在吧台一角,手指绕着刀叉。

“韩国人,摄影师。”

没有犹豫或刻意,我几乎是紧接着他的话:“我是中国人,模特。”

他再次抬头,看了我一眼。

空气里飘着咖啡豆的气息,远处,浮冰漂浮在无边的白昼里。


睡太久可能造成了轻微的平衡感失调,我索性走上三层甲板透气。

空气冷冽,海水在远方延伸,与冰原交界。

风吹过,指尖发麻。

忽然,肩膀一暖。

郑在玹站在我身后,把一件羽绒外套披在我肩上。

他没说话,只是站在旁边,望着远处的冰川。

他垂眸,看着浮冰:“要喝酒吗?”

他拿了一个皮革酒壶,里面装着特意用来暖身体的烈酒。被我不知好歹地灌下一大口,味道都没尝清,被呛得眼眶泛红。

郑在玹轻轻挑眉,嘴角带着好看的弧度。


破冰船行进七八个小时,最终停靠在世界最北的小镇——新奥尔松。

作为专用来科考的小镇,这里几乎无人,只有零星的科考站散落在白色大地上。

雪地里,一群斯瓦尔巴特驯鹿正穿行。

我戴着厚重的手套,想拍张照,却几乎握不住手机。

郑在玹从我身旁路过,目光淡淡地扫过我。

他伸手,拿走了我的相机。

“站好。”他语气不疾不徐,调整好角度后按下快门。

几分钟后,我接过相机。

过曝的画面里,我臃肿地站在雪地里,像南极企鹅误入北极,和驯鹿形成奇异的对比。

我沉默三秒,抬头质疑:“你真的是摄影师?”

郑在玹尴尬地轻咳了一声,却忽然指向天空,淡淡道:“你看。”

我顺着他的目光抬头。

一群北极燕鸥在苍茫天际盘旋。

“冬天去南极,夏天迁徙回北极。”

他的声音低低的,带着北极风雪的气息。

然后,他顿了一下,目光落在我身上。

“它们一生都生活在白昼,从未见过黑夜。”

“比起企鹅,你更像它们。”

虽然郑在玹讨好的目的明显,而且说话没头没尾莫名其妙,但当他微微仰头,光线顺着眉骨滑落,勾勒出他骨骼分明的侧脸时,我的视线还是停住了。

……我确实很吃他这一套。


剩下的旅程,我们干脆结伴同行。

他拍摄的冰川、海象、奔腾的冰河,每一张照片都美得像梦境。

下船前最后一天,我们窝在船舱,坐在下铺研究纪念品商店买来的画册。

看到一半,同行法国女生兴奋地敲门。

“Hey!快出来!!一起来甲板上!!”

一切像梦。

我至今都不敢相信,我竟然在北冰洋,亲眼看到了蓝鲸。

当蓝鲸浮出海面,巨大的身躯缓缓上升,海水随着它的动作从光滑的皮肤上滑落。所有人都激动地欢呼尖叫。

我屏住呼吸,在这个地球上最大的生物前失神。

领队和副手把所有酒水都搬了出来,我们在甲板上,举行了一场简单的派对。

酒杯碰撞,40Hz 是我对北极全部的想象,而现实比想象更加澄澈。

欢呼声中,我四处寻找郑在玹。

他站在人群之外,手里仍然握着那个皮质酒壶。

这些天的相处让我明白,他反应慢,并不代表真的波澜不惊。

风从海面穿过,带着极地的寒意,而他站在那里,抬眸,看着我。

我刚想说什么,他忽然低下头,鼻息拂过我的颈侧,酒气淡淡地萦绕在空气里。

“想试试吗?”

他没有等我的回答,吻就落下来。

甲板上的人群依旧热闹,欢呼声和音乐交错。

可我听不见了,只听见他衣角微微被风扬起的声音。

——以及我们交错的呼吸。

海风吹起他的发丝,落在我的颊侧,痒得让我想后退,可他没有给我机会。他的手指落在我的后颈,掌心温热,轻轻一带。

吻更深了些。

我主动撬开他的双唇,威士忌的味道瞬间弥漫在口腔。这次我尝清了他酒的味道。

从甲板回到房间,光线依旧明亮,床铺很小,我被他抵在木质床板和身体之间,空间有限,我们只能交叠在一起。

他的呼吸落在我的锁骨,带着北冰洋海风的凉意,却将我卷入更深的热度。

船的晃动让一切都失去精准的控制,我们沉入彼此,在明亮的寒冬里不加掩饰的融合,随着潮水反复起伏。

一次,又一次。

夜晚不会降临,就像此刻。

「第二次」瑞士——糖果

黄金山口小火车沿着湖泊蜿蜒前行,大片森林与错落的小镇在窗外闪过,远方的山脉模糊成柔和的剪影,云层低垂如幕。

我撑着头望向窗外,心情和天气一样低沉。自从来到瑞士,雨就像故意跟着我似的,每天落个不停,打乱了所有计划。

靠窗的位置原本是淡季旅行的优势,可雾气遮掩了湖水的颜色,景色远不如想象。索性从背包里翻出方便面,热气裹挟着香气弥漫开来,在无人的车厢里毫无顾忌地占据一隅。

刚吸溜了一口面条,对面空荡的座位上突然多出了一双修长的腿,包裹在舒展的牛仔裤里。

我抬头,郑在玹。

惊讶间,最后一根面条险些呛住。

冰天雪地里离别后,他换上了白色T恤,袖口挽起几道褶,露出小臂干净利落的肌肉线条。窗外云层被撕开一道缝隙,阳光透进车厢,给浅色衣料投下柔和的光影。

雨停了。

已经不能用“巧”来形容了。

独自旅行,却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了三次。

他说,离开新奥尔松后,他去了冰岛。而瑞士的第一天,在这列火车的另一节车厢里,看到了我。

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随即做了个决定。

“要不要一起?”我晃了晃叉子,慢悠悠地补充:“毕竟我们已经坦诚相见过了,也没什么可防备的吧。”

他微笑无声,嗓音带着点懒意:“好。”

——

下车后,空气里还残留着阵雨刚过的湿气,郑在玹站在站台边,目光落在不远处的街道上,像是确认方向,过了几秒才转头看向我,语气平淡地说:“我不是第一次来瑞士。”

我看着他,没说话,等着下文。

“卢塞恩不大。”他继续慢吞吞地补充道,“其实不用坐车,走路就行。”

语气随意,慢吞吞的,像是在阐述事实,但一脸真诚地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我也安静地回望他,随即拒绝得毫不犹豫:“不要。”我怕太累。

他似乎没想到我会拒绝得这么干脆,愣了片刻,难得多劝了我两句,见我没妥协的意思,他换了个说法:“那我们往前走走吧。”声音温和,“码头那边可以租自行车。”

这听起来是个折中的方案。我点了点头,跟着他穿过人群,往湖边走去,这一走竟然走了十几分钟。但码头边只有游船来来往往,连半个自行车的影子都没有。

他停下脚步,目光坦然:“去年来的时候还有的。”语气带着几分无辜。

我眯着眼,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他的圈套。

但他语气仍旧不疾不徐:“不然我们先去廊桥看看?”

——

卡佩尔廊桥的木梁被岁月侵蚀得泛黄,桥下湖水清澈,能看见鱼群穿梭。卢塞恩老城的红屋顶在阳光下映出温暖的色调。

郑在玹穿过人群,消失了一会儿,回来时手里拎着两瓶 Cardinal 啤酒,淡色玻璃瓶在阳光下透出清亮的光。他把其中一瓶递给我。

“瑞士本地的。”

他从不多做解释,也不会刻意推荐什么,只是把选择递到我面前,平静而理所当然。

我接过酒瓶,瓶身还带着冰凉的温度,酒精的气息在夏天的午后变得温吞。

我是真的不擅长走路,不过一会儿,腿已经微微发酸。

他察觉到我放慢的步伐,什么也没说,主动牵起了我的手。瑞士重逢后,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着社交距离,如今这道无形的界限,正在一点点被打破。

我们慢慢往上走,街道渐渐安静,风里带着树木的香气,光线从巷子尽头落下来,影子被拉长。等我察觉到时,行程已过半,我们已经站在狮子纪念碑前了。

他没看我,低着头,指尖轻轻捏着一个小纸袋,像是随手买来的东西,被他拎在手里。

我盯着那袋子看了一秒,认出来是刚刚路过的巧克力店的包装。

和刚才的啤酒一样,不解释,也不多说,只是随手买了,递过来。

我接过纸袋,低头看了一眼,里面是一小盒手工松露巧克力。

“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有点惊讶。

“刚才。”他说,语气轻飘飘的,随即又慢慢补充:“你盯着看了一会儿。”

午后的风轻轻吹过,我低头看着掌心的小盒子,心情微妙地变化了一点。

哄小女孩的手段吗?多走几步就给个小奖励。

但却挑动了我的心弦。

卢塞恩,这座因奥黛丽·赫本的婚礼而闻名的城市,成了无数订婚女孩心目中的浪漫圣地。我们去了霍夫教堂——她婚礼的举办地。

可它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美。至少,在我眼里不是。

教堂的浪漫从来不在于它的建筑,而在于步入其中的人,是否愿意牵着彼此的手走完一生。

湖畔广场上,我坐在长椅上休息,低头喂天鹅。郑在玹跑去附近闲逛,他回来时,我还沉浸在霍夫教堂的思绪里,甚至没注意到小天鹅吃饱后拍了拍翅膀游走了。

一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

我抬头看着他,随口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独自旅行吗?”

他当然不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感体现在这一点上——即使经历过最亲密的接触,也不问彼此生理之外的任何事情。一夜情的规则,不论邂逅多少次,都必须遵守。“因为我要结婚了。”我低头揉了揉手里的包装袋,“在进入爱情的坟墓前,想再看看这个世界。”

他没说话,甚至连一丝震惊都没有。让人怀疑,在北极和我有肌肤之亲的人是不是他。

过了一会儿,他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剥开后递到我手边,“瑞士的水果软糖,尝尝?”

他的语气和平时一样,像没听见我刚才说了什么。

我觉得我俩都挺抽象的。

——

郑在玹是个优秀的导游,我们用一上午的时间走完了整座城市。 步行看到的风景,果然比任何交通工具上匆匆一瞥的,都要珍贵。

不过现在,我是真的走不动了。他蹲下来,拍拍背,“上来。”

我趴在他背上,舌尖上是水果软糖的甜味。他背很宽,趴着很安心。

卢塞恩美得像一场梦,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像藏在糖果里的童话。

“你给我当导游,送我这么多小礼物,还背着我走了这么久,我该回赠你点什么?”

他想了一下,正经回答:“我想吃火锅。” 

——


我们在琉森湖码头乘坐邮轮,这里可以通往湖泊周围的任意一处小镇。郑在玹选了卢塞恩附近的小镇 Vitznau,订了一家花园民宿。我们合力把餐桌搬到院子里,面对阿尔卑斯山,视野辽阔。

镇上亚超随处可见,我挑了几包火锅底料,他兴致勃勃地往锅里丢食材,连沙丁鱼都没放过。

原本打算晚饭后各自回房,但洗漱后又不约而同地回到了院子,喝酒,吹风,看夜景。夕阳沉入山脉,整座小镇笼罩在一层柔和的粉雾里。我盯着这幕景象,忽然想到赫本在欧洲拍摄的那几部电影。现实比老旧的胶片更清晰,光影斑斓。

我侧头看郑在玹,夕阳落在他侧脸,皮肤透着温润的光泽。确实,他也当得起电影里的男主角。

“你真的要结婚了?”他突然开口。

他的反射弧有点长,问题从早上拖到了现在。

我无所谓地耸肩,“不结啊,骗你的。”

“那就好。”

“怎么了,怕前几天睡了人妻?”

他低头沉思了一下,随即抬眼看我,嘴角微微上扬,淡淡地笑:“那也挺刺激的。”

“变态。”

不知道怎么会和郑在玹这种人打闹在一起,夜色温柔,风从阿尔卑斯山吹下来,带着青草的湿润气息。我笑着想躲,他却不依不饶,手指钻进衣摆,在腰侧轻轻一挠。酥麻的触感顺着皮肤蔓延,我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挣扎着后退,可他的力气比我大,轻而易举地把我困在怀里。

我仰头,他顺势吻了下来。唇舌交缠,温度缓缓攀升。

柔软的草坪,夜风微凉,他的气息包裹着我,温暖、结实,却没有一丝压迫感。他的手沿着后背缓缓下滑,像是在安抚,又像是克制。然后,他翻了个身,低哑地开口:“草地上凉,你到上面来?”

我觉得他是变态的另一个证据是——提这种要求时,语气都温柔得毫无破绽。

——

 

凌晨五点,雨声将我从睡梦里唤醒。阿尔卑斯山被雾气笼罩,昨夜的放纵在雨幕里变得不真实。

郑在玹睡得正香,屋子凌乱得像是昨晚的每一刻都不曾浪费——从厨房的吧台,到客厅的沙发。

我闭上眼,回想浴缸里的场景。我靠在他怀里,水波轻晃,他湿漉漉的头发垂落,偶尔有水珠滴在我脸上。我想抬手拨开,却被他握住手腕,声音低哑:“下一站去哪?带着我一起?”

想到这里,我翻出一张未完成的速写,放在床头。

角落写下一行字——

“巴西利亚见。”

「第三次」巴西——左右

我放了郑在玹的鸽子。

机场广播一遍遍催促登机,我坐在候机厅,低头看着留给他的航班号,指尖摩挲着纸张,最终还是把它夹进护照,收进包里。

家里长辈病重,一通电话让我回国。

我没有骗他。我要结婚,这不完全是谎言。

——

未婚夫坐在我对面,推来一杯黑咖啡。

他神色平静,指尖轻轻敲了敲杯壁,像是在提醒我注意力集中。

“继承战提前开始,婚约也得提前开始。”他的语调不疾不徐,像是在陈述一桩生意,“等结束就好,我们彼此都自由。”

咖啡的苦味蒸腾而上,我端起杯子,手指摩挲着杯沿,却没有喝。

他认识我很多年,却从未在意过我的喜好。

脑子里浮现出郑在玹的侧脸。

阿尔卑斯山的风透过半开的窗吹进来,他低头咬着一颗糖果,轻轻递到我唇边,嗓音温柔而笃定:“你不喜欢苦的。”

他说得理所当然,就像他认识我很多年,而不是只见了两次面。

可惜,他现在不在我对面。

而好在,结束的时间,比我想象得更快。

——

从苏黎世到巴西利亚,跨越六个月,从地球的左到右,我终于降落。

只为一个微小的可能。

但我依然记得我们的约定。

那天的画面依旧清晰。

晚风拂过薄纱,月光透过窗,落在白色床单上,影子交叠。

他坐在床侧,手臂搭在额头上,微微侧脸,目光落在天花板。

“二月的南美洲,”他说,声音带着倦意,“整座城市都会变成舞池。”

“你要去?”

“你也去的话。”

我没有回答。

但那一刻,我是想的。

——

二月的南美洲,狂欢已经开始。

夜晚的空气闷热潮湿,夹杂着甘蔗酒的甜味和烤肉摊飘来的浓烈烟气。街头人声鼎沸,鼓点沉稳而激烈,震得地面微微发颤。游行队伍沿着主干道推进,彩色的灯光从花车上洒下来,街边建筑的墙面反射出斑斓的光影,热烈而喧嚣。

今天是狂欢节的第一天。桑巴舞大道上,人群沸腾,花车穿行而过,姑娘们在高台上旋转着身姿,亮片裙闪烁着流光,羽毛随着舞动起伏,音乐激昂得像要把人卷入另一种时空。

我被人潮推向前方,震耳欲聋的音乐让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整个城市都在发烫。

可我的情绪没有被点燃。

我在心里暗暗骂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只为了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人,孤身来到这座混乱的城市。

太傻了。

人总是会高估自己的理智,会告诉自己只是碰碰运气,却在不知不觉间,把期待压在天平的另一端。

恍惚中,我被推到了人群的第一排,巨大的花车在我头顶缓缓驶过,舞者随着音乐摇摆,她们的眼神风情万种,充满诱惑,目光在台下游离,捕捉着投向她们的爱慕视线。其中一位亮眼的舞者,主动朝着我身旁的方向抛了个媚眼。

我好奇地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然后,我看到了郑在玹。

这里是游行最中心的地点,隔着七八个人的距离,我花了一些时间确认是他。

是上帝之城真的存在神迹?还是我和他之间真的有命运?

他站在人群里,懒散地倚靠在栏杆旁,灯光从侧面打下来,勾勒出他清晰的轮廓。花色衬衫松松垮垮地落在肩膀上,领口半敞,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微微起伏的胸膛映着夜晚氤氲的光,皮肤泛着温暖的色泽,在热带夜晚里仿佛透着温度。

南美的夜晚热烈而躁动,可他依旧是那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像是狂欢之外的一个独立存在。在这样满是热烈的街道上,他依旧显眼得过分。

我愣着半天没有动作,却被身后的一股不对劲的感觉怔在了原地。

人群拥挤,我下意识地回头,便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巴西男人。他趁着人潮推搡,身体紧贴着我,手在身侧试探着滑动,带着令人作呕的轻浮感。

我猛地皱起眉,往旁边躲了一下,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男人见我回头,不但不收敛,反而更加放肆,手指沿着我手臂一路向下,然后猛地扣住了我的手腕,用力一拉。

“Vamos, garota bonita.”(走吧,美人儿。)

他的语调轻浮,带着明显的不怀好意。

一瞬间,我的呼吸被惊慌占据了。

人群里有人在笑,有人在喊,有人在狂欢,但所有的喧嚣像是隔了一层厚厚的屏障,我的手腕被抓得生疼,他的力道在逼迫我往人潮的外围走去。

脑海里闪过关于巴西治安混乱的报道,电影里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一一掠过。

我猛地挣扎,狠狠往后踢了一脚,他闷哼了一声,但没有松手,反而握得更紧了。

“放开我——!”

我尖叫,可是身边的鼓点震耳欲聋,人潮涌动,这个世界太喧嚣,没人听见我的声音。

他的手掌捂得越来越紧,意识在空气稀薄的窒息感里变得迟钝。

就在快要绝望的瞬间,他的手腕突然松开了。

我跌坐在地上,手腕已经被松开了,而刚才那个男人正发出一声痛哼,被狠狠地摔到了地上。

然后,我的视线抬起,撞进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郑在玹。

他没有说话,额前的碎发落下来,眼神比平时要沉了一点。像是惊讶,像是怒意,又像是被一瞬间卷进了命运的某个环节里,连喘息都迟了一拍。

他站在那儿,像是连自己都不相信刚才的身体反应比理智更快了一步。

“真的是你……”他终于开口,嗓音低哑。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郑在玹像是还在消化刚才的情绪,但是某种迟来的反应,他立刻拉住我的手,又轻拉我入怀,眉心微拧,手掌贴着我的后背,确认我是不是安然无恙。

我突然觉得,所有的声音终于回到了耳朵里。

世界重新开始喧嚣,人潮继续翻涌,而我此刻唯一能确定的,是他的指尖温热,他真的在这里。

我如释重负,紧绷的情绪在一瞬间崩塌。我抱着他,大声哭起来,刚才的恐惧从时间的缝隙里倒流回来,所有的委屈、惊吓、劫后余生的情绪,全部在这一刻涌上来。

和刚才一样,我的哭声被掩埋在了欢呼和鼓点里,这一刻,只有他能听见我的声音。

 

等我回过神来,我们已经离开了桑巴大道。

车内的空气安静许多,窗外仍然是狂欢不止的街道。郑在玹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撑在车窗边,目光专注地盯着前方的路,没有看我。

他伸手翻了翻储物格,抽出一张纸巾,递过来。

“擦擦。”

语气不轻不重,平稳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我吸了吸鼻子,接过来,低头擦着脸上的泪痕。我觉得他应该要说点什么。但他没有。他只是沉默地开着车,目光落在前方的路上,偶尔变换车道,避开拥挤的人潮。

车子缓缓行驶在副干道上,狂欢的热度仍然笼罩着这座城市。马拉卡纳体育场映入视野,它是世界顶级竞技的场地,是巴西世界杯的举办地。如今,在狂欢节的喧嚣里依旧充满人潮,像是一场未曾停歇的比赛。郑在玹没有急着说话,顺手把车停在一处相对安静的地方,熄了火。

车内比外面安静许多,喧嚣被车窗隔开,只有远处的人声时不时透过夜风闯进来。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微妙。

我慢慢地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侧头看他。他也正好看向我。

视线交错的一瞬间,时间像是凝滞了一秒。

沉默蔓延了一会儿,气氛有些僵硬。

我先开口了,试图打破僵局。

“我喜欢巴塞罗那,你喜欢什么球队?”

他静了几秒,语气平淡:“皇家马德里。”

敌对阵营。

话题在两句话内被终结,尴尬加深。

郑在玹微微侧头,靠着座椅,视线落在前方,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方向盘。他似乎不是很在意这个话题,但也没有立刻说别的,像是在等我主动开口。

可我没再说话,

他安静了一瞬,声音低了几分:“为什么?”

语气平稳,像是在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但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却透着不易察觉的审视。

我没回答,甚至连眼神都没有移动。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膝盖上的衣料,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逃避。

郑在玹难得没有耐心,平时他不喜欢催促,但此刻,他的目光盯着我太久,久到他终于做出了动作。

他忽然倾身靠过来,带着他一贯的克制,却又透着不轻不重的压迫感。

空气变得稠密,心跳声清晰地撞进耳朵里。

他靠得很近,手动挡卡在我们之间,掌心撑在一侧,将我困在狭小的空间里,低垂的眼睫遮住了情绪?

车窗外的霓虹灯交错闪烁,映在他的瞳孔里,像是将整个夜晚揉进了那双深色的眼睛。

我下意识地想往后躲一点,却被他扣住。他的手指沿着我的手腕滑过,指腹轻轻按下去——刚才在桑巴大道被抓的地方,还泛着红痕。

我吃痛地微微一颤。

他感受到了,却没有立刻松手。只是换了个力度,低下头,看着我的手腕,微微眯了眯眼。

“痛?”他的嗓音低低的,像是随意的探究,又像是某种未说出口的隐忍。

他没有等我回答,指腹缓慢地摩挲着那块淤青,像是无意识的安抚,又带着一点试探的意味。

他的触感是温热的,带着夜晚微微的燥气,在肌肤上停留的片刻,让本该消散的紧张感陡然加深。

“我在南美洲找了你六个月。”他的声音低沉,像是在陈述事实,又像是故意提醒,“为什么才来?”

他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可语气依旧淡淡的,不急不缓,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连眼神都没有追问的意味,像是无论答案是什么,他都能接受。

我被他弄得有些恍惚,思考了很久该怎么说,最后才轻声开口:“我回去结婚了。”

郑在玹的睫毛轻轻颤了一下,目光仍然落在我身上,没有说话,也没有惊讶,像是单纯地等我把话说完。

“然后离婚了。”

他的眼神微微一顿,这次是真的停了几秒,像是在消化这句话的重量。他的眼睫轻轻垂着,半晌后,嗓音轻轻落下:“为了我?”

语气很淡,没有任何情绪的起伏,但这句话却像是一根落在湖面的石子,激起了一圈涟漪。

我盯着他的眼睛,低低地嗯了一声。

郑在玹静静地看着我,像是在确认我是不是随口敷衍。几秒后,他才低低地笑了一下,眼神里浮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意味。

然后,他的指腹缓缓摩挲着我的下巴,眼神沉下来,忽然低头吻了过来。

这个吻没有一点预兆。

不急不缓,带着他的惯有节奏,像是笃定,也像是某种无法言说的沉溺。

他的舌尖落在唇缝间,一点一点地试探,像是在确认什么,又像是终于得到了答案。

我被他的吻引得微微后仰,后背抵在车窗上,手腕被他按着,指尖蹭过淤青的地方,他感受到了,轻轻按了一下,像是故意的。

车外的狂欢声依旧没有停,烟花在远处的悬崖上炸裂,光影映在巨型基督像前,投射到他的侧脸上,晕开一片柔和的色调,像是在见证这场迟来的相遇。

他的唇慢慢沿着下颌落下来,停在我的锁骨,气息温热,指尖松开了我的手腕,却顺势往下滑了一点,低声开口,嗓音带着一点未散的喘息:“不要走了。”

我顿了一下,声音很轻,却很笃定:“不走了。”

他这才微微呼了口气,鼻尖轻轻蹭了一下我的脖颈。

“那就好。”


shimmie.

【郑在玹】曼哈顿自由的晚上

-我认为这应该是一段关于艺人和粉丝之间非常双向的感情,女孩即是每一个你我她。非常无聊的故事,但还是希望你们喜欢^^


bgm: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梦中有我)


01.


八月 纽约曼哈顿


雨势过大了,对散歩的人来说不是件好事。


男人站在屋檐下,暂批休假的好时机被漫溅的豆大雨滴拦住去路,曼哈顿一时之间变得让人愠怒,同伴给他来电,提醒他早一点回酒店。......



 

-我认为这应该是一段关于艺人和粉丝之间非常双向的感情,女孩即是每一个你我她。非常无聊的故事,但还是希望你们喜欢^^

 

bgm: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梦中有我)

 

 

01.

 

八月 纽约曼哈顿

 

 

雨势过大了,对散歩的人来说不是件好事。

 

男人站在屋檐下,暂批休假的好时机被漫溅的豆大雨滴拦住去路,曼哈顿一时之间变得让人愠怒,同伴给他来电,提醒他早一点回酒店。

 

“还有哪天比今晚更适合溜出来吗?”

 

对方沉默,高强度的练习和紧凑的巡演安排让人很难喘息,电话那头的人淡淡叹气。

 

“十二点之前。”他说,“十二点之前回来。”

 

“…好吧。玩得开心,在玹。”

 

电话挂断,郑在玹依旧在犹豫去处,思绪却被耳边隐隐旋律打断,悠扬的钢琴声——《梦中有我》,是他喜欢的曲子,声音渐近,不像远处传来,他这才缓缓发现自己躲雨的地方是家地下爵士酒吧的入口。

 

是个好地方。

 

他转身推开厚重的木门,风铃被晃的叮当响,大提琴与鼓点随之更入耳,摆放在门口的留声机不停转动,而地下一层人声鼎沸,一切热闹非凡的迹象都像在提醒他,这将会是一个绝妙的晚上。

 

 

02.


身体被沾湿了,地板留下一串布满水渍的脚印,直直延伸至吧台,像一条丛林出逃人类世界的暗蛇,细细吐着信子蜿蜒在大提琴沉闷柔和的音律中。

 

提琴声最接近人声,舞台上那人拨弦好似拨进大脑皮层,精神得到纾解,乃至于所有的焦虑都凭空消失,郑在玹坐在狭小的圆座椅上,不用考虑练习时长、通告时间这些片面的数字信息,他把自己完全变为另一个世界的人,把自己埋在爵士乐里。

 

“喝点什么?”

 

“有什么威士忌酒推荐吗?”

 

酒保上下打量了他:“我猜你会喜欢教父或得克萨斯菲士。”

 

“一杯教父,谢谢。”郑在玹抬眸看了对方一眼,轻轻地笑。

 

“那个女生一个人来的,也点了威士忌调酒,或许你们会有话聊。”郑在玹觉得酒保的视线很玩味,对方似乎管了太多闲事,但是出于礼貌,他还是随着酒保的指示望向距离自己左方两米的那个女孩。

 

某些时候,人类突如其来的情感蔓延是很特别的一件事,视线处扎眼的火色的卷发烧到了胸口,灼烧感让心脏不受控制的颠簸,仿佛置身一场奇遇。

 

酒保拍拍他的肩膀,顺势冲他眨巴眼睛,言下之意似乎在表达:接下来看你自己表现了。

 

搭讪是件很不好的事情,郑在玹在心里想。

 

可他仿佛受蛊,最终还是远远地、不着边际地对那个侧影说:

 

“晚上好。”

 

 

03.


偏头时,吊顶灯的柔光打在她脸上,才让人看清她表情:亚洲人,狭长眼睛半睁着,唇色近乎裸粉,显得整个人清冷又孤僻,好像对待一切都是寡淡无味。郑在玹分辨不出来对方是否化了妆,如果化了,那她很漂亮;如果没化,她则美得不可方物。

 

这种想法不是个好预兆。

 

“抱歉,打扰你的兴致了。”郑在玹略微愧疚的冲对方颔首。

 

“不会。”她笑起来,并侧过半个身子,这让郑在玹知道她渐渐放下防备,也因此,他为自己的失礼感到好受了一些。

 

“服务生说你一个人在这儿喝威士忌调酒。”

 

“所以你是担心我太孤单?”她调笑到。

 

郑在玹总觉得她说英语时很有魅力,美式发音让她的声线听起来更嘶哑更成熟,这也使她意外散发出压迫感,而这层压迫来源于她的谈吐自如,会让人觉得不由自主跟随,但这并不是贬义,是令彼此很舒服的关系。

 

郑在玹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如果你好奇的话——我喝的是曼哈顿。”她用指尖点点酒杯。

 

对方的红色卷发很蓬松,长度拖到腰部以上,笔直的肩肘线条和低胸棕色吊带结合的很融洽,在晦暗光线下,她微耸着背,喝曼哈顿时不会皱眉头,郑在玹想她或许是艺术专业的学生,又或者是艺术领域从业者。

 

“很适合你。”他指的是酒。

 

对方只笑了笑,捏住樱桃杆子搅拌酒液。

 

“你是美籍韩裔?”

 

“不,中国人。”

 

郑在玹有些吃惊。

 

“你的英语很流利,我以为你是在这里出生。”

 

她撑着脑袋看他,在思考,片刻后又慢慢出声:“我并非天生就像原住民,为了融入这个环境我费了些努力,这里大多数人是友善的,但你知道,亚洲面孔偶尔受人排挤。我猜你是在美国念书?”

 

郑在玹犹豫了是否要隐瞒一些情节,后又自我放弃似的点点头。

 

女孩似乎喜欢和这位陌生人聊天,她抿了口酒,将杯子举到两人视线之间,他们被迫在金棕色的酒液中相视着。

 

“你说我适合曼哈顿酒,其实不是的,曼哈顿太苦太涩,咽进去像一碗加了冰块和薄荷的感冒冲剂,涩嘴的味道在提醒我,我从来不属于曼哈顿,即便我很爱这个城市。你我都是同一类人,对吧?”

 

他默不作声,但女孩知道他不是坏人。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他们借音乐声碰杯,在暗调环境里交换秘话,郑在玹总认为这个夜晚过的很快速、很愉悦。

 

“晚上好先生们女士们。”

 

黑人音乐家召集了嘈杂的人声,继而向众人介绍乐队的曲目,他们说带着浓郁口音的英文,有技巧绚丽的修长五指,有被擦拭干净的琴,这里有音乐,有酒,有伙伴,这里有无与伦比的快乐和高潮。

 

地下一层突然变得很安静,只剩下乐器演奏和谐的音律,弦声很低,鼓点很重,耳边有人轻轻哼唱,郑在玹转头去看她。

 

“刚刚说话的钢琴家是位首席,她每周三和周五来这里演出,我经常特意开车过来,坐在角落看演出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参演了《绿皮书》。”

 

郑在玹赞同她的说辞,顺势在混乱之际看到了那辆蒂芙尼蓝的跑车,可他又说。

 

“其实我会想起《爱乐之城》。”

 

-“City of Stars.”

-“City of Stars!”

 

视线接触的瞬间疑似身体过电,郑在玹脑袋里蹦出“契合”这个词组,他对第一次见面仅两个小时的女孩产生了归属感,这很荒唐,也很奇妙。

 

她笑起来,嘴角弯曲的弧度很漂亮,像小舟泛过湍急河流而移动到他的岸边,心脏不再安分,糟糕的信号。

 

“跳舞吗?”郑在玹忍不住发出邀请。

 

“荣幸之至。”

 

 

04.


从高脚椅下来,牵着那支绅士礼仪的右手走到空地,女孩将垂落发丝随意拨到耳后,继而扬脸冲对方微笑,郑在玹短暂地为她失神,他庆幸她的鞋跟很短,庆幸她没说拒绝,庆幸今晚纽约市暴雨。

 

他最想要的或许不是那支舞,而是与她一起共度的那三分多钟。

 

“抱歉,我不太会跳舞。”她很腼腆,但谈吐落落大方,郑在玹听到后笑的很小声,继而掐住她的腰,用自己的核心力量引导她。

 

“其实跳舞没有标准公式,随着音乐做当下你最想做的动作就是舞蹈。”郑在玹牵着她的手从头顶绕过一圈,随后又把她推远,忽然失去了方向的女孩仿佛鲸鱼搁浅,在一阵慌乱中,郑在玹又将她牵回来,牢牢锁在怀里。

 

“看来你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她想,这个男人似乎很擅长勾搭女孩,因为显而易见的,她自己就上当了。

 

“可能只是一点点的精通吧。”他臭屁起来,但是那副骄傲的样子并不惹人讨厌,反倒显得可爱。

 

耳边的心跳声很大,郑在玹分不清那是谁的,他似乎听到一个婴儿的啼哭,听到脉搏的跳动,听到不知所措的呼吸,他追溯到那颗心的源头,咕咚咕咚的巨响和弦乐声混在一起,郑在玹许愿女孩不要听到,否则他会感觉到丢脸。

 

一曲末了人们又跳下一曲,搂在后腰的手把两人的距离缩紧,郑在玹将人的五指牵在手里,佯装听不清对方讲话,然后发着懵把耳朵递过去,随后感受那串带有苍兰香的热流靠向耳廓,她的声音很稳,又很温柔,唯独不稳的是郑在玹动机不纯的坏心思。

 

他们在爵士乐中讲彼此的喜好,讲饮食差距、艺术追求,甚至讲年幼时候最想忘记的糗事,却偏不谈及年龄、工作、身份,嬉笑的声音最终涌入震耳的乐声里,郑在玹将这份愉悦归结于“宿命”,是一种宿命感让他们在异乡结识。

 

而后音乐声停止了。

 

郑在玹把手松开,不记得是谁先往后退,社交距离恢复如常,某种难以名状的酸涩感漫出来,他们又回归于普通朋友,回到最开始的吧台,回到那杯威士忌调酒,开始心不在焉地聊天。

 

身边的人流渐渐变稀疏,吧台上方的时钟指针即将走向12点,酒保开始催促打烊,酒杯见底了。

 

铃声响起来。

 

“在玹,经纪人在找你,我说你去楼下便利店了。”

 

“好的,谢谢哥。”郑在玹为难的看了眼女孩,“我会尽快。”

 

“我想我们该走了。”电话挂断后她笑着说。

 

通过狭窄楼梯走上喧闹街道时,郑在玹感到一阵恍惚,他听到她说认识你很高兴,看到她的背影消失在雨中,随后他转身,回宿舍,回练习室,回到公演场做大明星,纽约城没有地下爵士酒吧,没有曼哈顿酒,没有一个亚裔女孩。

 

是的,故事在这里收尾,一场如梦似幻的雨中邂逅,成为郑在玹在首尔时的酒后谈资,成员们搀扶他上床躺下,听他醉醺醺而含糊的一遍又一遍讲那曲磕磕绊绊的双人舞。

 

不可以这样的。

 

“等一下!”

 

郑在玹冲到雨里去,他带来的衣服被打湿了。

 

“我可不可以再见到你?”

 

事实上,他们都有一点发愣,郑在玹拽着她的手,说出来的话过于诚恳,蓬松的头发硬生生被雨水浇透贴在额头上,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可能酒精和暴雨让他变得太冲动,但是他清楚,不冲动就会有人后悔。

 

“周日,晚上十点,我还在那个座位等你。”女孩的声音颤抖的很厉害,于是郑在玹拥抱她。

 

“如果你能来…”她把后半句咽进肚子里,郑在玹猜想她会给自己什么样的承诺,雨点噼里啪啦的吵,他的心绪也很乱,搂着人的力道收紧。

 

他将唇瓣印在女孩的额头,神圣地、忠诚地闭上眼睛。

 

“周日晚上十点,我会来找你。”

 

说完他松手,目视对方又转身,往雨势的另一面跑,如同12点一到就必须赶回家的辛德瑞拉,在奔跑中,他于自己立下誓约:约定的那一天,我会跑着来见你。

 

 

 

05.


由于擅自超时离队,郑在玹被关了两天禁闭,除了彩排和吃饭的时间,他都待在酒店房间里。

 

经纪人并没有刻意封锁他的行动线,只是他本人独处的意愿更大,偶尔他会掐一下自己的脸蛋或者询问队友,自己偷跑出去的那一天是不是真实存在。

 

演唱会D-Day来的很快,在周日下午纽约时间七点整,面对异域的粉丝,他们献出所有热情,将彩排的余力发挥至120%,演出效果很好,安可结束后已经晚上九点多,郑在玹马不停蹄赶去休息室换常服,公演场离酒吧稍远,导航显示最快要四十分钟,他盘算现在自己立刻动身也可能会迟到近十分钟。

 

“在玹!你去哪?”经纪人将在玹叫住。

 

“抱歉哥,我有很急的事情,要先走了。”

 

“待会有庆功宴,所有人都在。”

 

伴舞老师、编曲老师、公司理事,所有人都会参加的庆功宴,言下之意是现在你不能走。

 

“要多久。”郑在玹攥着手机很急切地问。

 

“如果你有急事我们会尽快,但是所有老师们都付出了很多,不要让场面太难看。”经纪人拍拍他的肩膀。

 

郑在玹的时间开始以秒计数,每延续一秒钟他便愈加坐立难安,从圆满结束后的感激发言到最后他们开始为每个人灌酒,苦喉的烧酒不加一点勾兑,刺激滚入郑在玹的喉咙里,比起令人作呕的烧酒味道,胸口那种迫切的抓挠感令痛苦更甚。

 

表上的时间过了十点。

 

从这里开车过去需要四十分钟。

 

表上的时间过了十一点。

 

从这里开车过去需要四十分钟。

 

表上的时间过了十二点。

 

郑在玹留下大额小费,连车门都没有来得及关,离目的地越近,那熟悉的爵士乐越是从脚底翻涌到头顶,他莽撞地推门,莽撞地越过来往人群,他尽可能缩短时间,在往吧台走时,那里却空无一人。

 

“之前坐在这里的女士说,如果您来了,这杯酒是为您点的。”

 

桌上那杯曼哈顿酒,是他对她最后的记忆。

 

 

 

06.


大概是在11月,分队又回归了一次,郑在玹在台上跳舞很卖力,花出比练习时还要多出十分的热情,来看预录的粉丝排到第六排,距离上一次见面隔了近四个月,郑在玹把兴奋都写在脸上,在舞台上蹦蹦跳跳跟大家搭话,还准备了逆应援餐车。

 

一整天郑在玹都很开心,打歌拿到了一位,大家约着下周去聚餐,下班前他们还在待机室打闹,随后换上自己的棉服,跟粉丝告别,独自坐进车里,他的步调似乎已经稳住,但是当他闭上眼睛,火色的卷发又浮现出来,当他一个人陷进柔软床垫,他再次感受到孤独。

 

周遭太安静了,没有沸腾欢呼声,没有同伴跟他吵闹,半月的时间里他把《梦中有我》听了三十九遍,看了七遍《爱乐之城》,进度条反复拖拽至月下的舞蹈,郑在玹有时候会想,如果那天我没走进去,没跟她搭话,又或者没跟她跳那支很长的舞,我会不会没这么孤独。

 

西五区燥热的纽约市中心与此时陷入极寒的首尔大相径庭,记忆中堪萨斯州的汉堡店比其他地方的味道都更浓稠,芥末蛋黄酱如同酒精让他欲罢不能,从哈德逊河往东是东河公园,沿着大道走过不知名的好几个街,对面是皇后区和布鲁克林,晚风会协同草腥味一起冲进鼻腔,会戳刺他的皮肤。

 

这些,全都是郑在玹记忆里的。

 

首尔市迎来了今年第一场大雪。

 

郑在玹觉得,是孤单的滋味,让这场风雪比往年更冷。

 

 

周五的例会意外来了很多管理层,郑在玹冷的脑袋缩进领口,搓着手推门进会议室,一眼望到了乌泱泱一片的领导,他找个角落坐下来,队友用气声问怎么这么大阵仗,他摊开手做无奈状,被这一问搞得心里也没底。

 

例会嘛,总是难熬又使人懒散的,郑在玹划拉手机,无意中听到理事说曼哈顿。繁忙的手指顿住,视线也无法再聚焦,时空突然开始溯回,他回到八月的纽约,站在地下一层、站在升降舞台,已经潜藏在颅内良久的画面让心跳瞬间又变得很快,像一场暴雨打在胸口,剧烈的、痛的、令人无法冷静的。

 

理事的嘴巴一张一合,欧洲的夏季巡演首站敲定为曼哈顿。

 

如潮的掌声,会议结束,人流散去,郑在玹一如既往裹着自己的棉服,练习、录音、上节目、录物料,浑浑噩噩的过一周、两周,他甚至已经记不清自己在睡梦里是否有梦到她,或者说,他已然分辨不清虚实与否。

 

偶尔在睡前,郑在玹会失眠,他认为从前的自己不是一个会轻易被感情羁绊的人,这种感觉很难熬,但不总是坏的,因为未知的期待感会使人再次心潮澎湃,他的日历有半年没有再用过,可是近期那本崭新的日历被摆在留声机旁边,每过一天会有一个新的标记出现,而八月被提前标上记号,红色的印记如同他热烈的心迹,那支颜色鲜艳的马克笔写道:

 

“One night in Manhattan.”

 

 

07.


“你好像很兴奋。”李泰容笑着对郑在玹说。

 

原本的印象中,飞机餐并不好吃,但今天郑在玹不仅吃的很好,还拍了照片留念,队友觉得他反常的很可爱。

 

“很明显吗?”郑在玹笑了笑,并没有想要隐瞒的意思,曼哈顿对他来说确实很特殊,因为西五区的空气、因为芥末蛋黄酱、因为布鲁克林。

 

飞机没有晚点,以至于他们准时到达肯尼迪机场。

 

房间分配的时候郑在玹有点心不在焉,这次巡演停留在曼哈顿的时间很短暂,以至于每一个时段都被郑在玹仔细划分开,结束后他跑去问经纪人晚上有没有外出时间,态度放低,变得异常渴求。

 

“好吧,仅限两小时。”

 

两小时,于郑在玹而言是一个认错的机会,也是一次求爱的挑战,他只有百分之一的几率见到某人,这简直比赌徒在赌场大获全胜还要渺茫。

 

一顿漫不经心的晚饭并不是他所需要的,他跟室友打了照面,在傍晚六点多就出门了,计程车上能看到外面剩余一点日落,棕榈树一一闪过,漂亮的橘黄色过渡到淡紫色印在后方,郑在玹很意外,于是把这场面透过窗户狭窄的方框拍下来,继而略有心机的把照片po到ig上,他写:我和你在看同一片风景。

 

有很多粉丝给他点赞,又在短短几秒给他留言,他的心情变得很奇妙,每次巡演前他会发贴文,然后快速浏览着粉丝的评论、头像,暗戳戳地期待接下来这当中有人即将和我见面,而巡演结束后他又感到空虚,因为他必须从一场盛大的宴会中迅速脱离为一个普通人,从一群爱自己的人中剥离变得寂寥。

 

车恰恰停在酒吧门前,郑在玹甚至可以听到《梦中有我》这首歌从窗户缝中钻进来,他结账、跨过台阶,站在那扇留着虫噬痕迹的斑驳木门前,郑在玹心想也许此刻自己需要一场心脏复苏。

 

他太过紧张了,这一天他等了很久,久到自己忘记等待最初的意义为何,他随音乐走到留声机边上,走下旋转楼梯,走到吧台,他听到轻盈钢琴声、听到皮鞋擦过地板的声音、听到身边不同肤色的种族用美式发音交谈,熟悉的位置空着,他坐下,酒保并不是先前那一个,所以他很乖的指着菜单说:一杯曼哈顿。

 

酒的味道没有变,但没人给他推荐威士忌酒,没人跟他讨论电影原声带,他从酒精里感到一阵物是人非的怅然,所幸这里的环境比五星酒店的席梦思令他心安,他开始漫无目的数自己听乐队演了多少首歌、等待了多少个小时。

 

十二点,酒保向他致歉:先生,我们要打烊了。

 

他兴致缺缺地致以微笑,转身离开的背影被廓形西服衬托的很消瘦,酒保目送他离开,并开始收拾那摊痕迹,随后,他发现桌上留下了半杯曼哈顿、足额的小费,以及杯垫下字迹漂亮的一串电话号码。

 

 

08.


演出服装很漂亮,郑在玹一向很衬礼服,深色印花在袖边,搭配淡色的高领内衬,他站在镜子前反复端详,随后被自己的样子蠢到笑出来。

 

上台之前,郑在玹认为已经没有什么顾虑了,有些东西被抛到脑后,也或许是被珍藏起来,心结已然解开,梳理平整,他把话筒拿在手上,最后一次整理衣服,跟随导演的口令候场,进而从升降台出现、上升,在欢呼声里心跳加速,俯瞰世界。

 

场馆很大,郑在玹在舞台上彩排过很多次,也期待过很多次见面,粉丝举着手灯,把银河从天上搬到他眼前,他有时候不知道怎么回馈,说爱太浅薄,说感谢太空洞,就只能努力的试图把每一个人记下来,即便知道这很难。

 

如果郑在玹没有看错,那大概是在第三排,他一眼望见台下不远的位置,继而与某人相视,对上视线的那一秒里世界没有了时间的界限,火红色的卷发被剪短,颜色变浅,像是棕色,亦或是亚麻色,那个人的样貌变了很多,可她浅浅的笑和那双眼睛从没变过,后来郑在玹缓过来,看到她手上举了手幅,郑在玹三个字,他从出道至今看过无数次的名字,耳返里音乐响起来,他的感官逐渐无所适从。

 

郑在玹蓦地从热燥的场馆氛围中剥离开,他的思绪正迟缓追溯到一年前的盛夏夜,倾巢的暴雨、失约的周日,女孩将在那之后的某天从电视机里目睹他众星捧月、熠熠生辉,揭示他未曾想过要隐瞒的真面目,郑在玹贪心地苛求她不要怪他贪婪,不要憎他伪善。

 

但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

 

你知道的,每当这首歌响起来,时间会变慢,世界会变小,我们都会变成跨越星河无视时差的原始动物,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看LALALAND的次数比见你还要多,但想念好像从来没有停止过,第九大道街口的信号灯只有三十秒,从那穿过会回到地下一层吧台拐角,这里没有尖叫声、没有电子音乐,只有你比银河更广阔的眼睛,我是从你的眼睛里读懂我自己。

 

她举着手幅,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三个字郑在玹,那条大家都有的手幅在此刻好像胜过一句我爱你,郑在玹无法去设想她从什么渠道想念他,怎样去记恨他的失约和欺骗,怎样通过一张纸质门票和他兑现诺言。

 

成员在旁边讲话,马克把话筒递给他,说:Say something to 시즈니.(跟西珍妮说点什么。)

 

瞳孔聚焦缓慢,攥着话筒的手变紧,郑在玹感到身体出汗了,他想自己的嘴巴是那么笨,他明明有那么多的告白要讲,光束落在他身上,他清清嗓子,在所掌握的语言中选择了他们交流通畅的英语。

 

“或许你早就认识我,而今天我要正式向你作自我介绍:”

 

他嗅到湖边的潮湿气息、尝到最正宗的汉堡酱料、听见地下正演奏着西洋管弦乐,是他最爱的那一首——《梦中有我》。

 

“我是郑在玹,我想和你展开新的故事。”

 

 

 

 

the end.

某类田野调查笔记

【猩幻】呛声

*小拜视角第一人称


*全文1.3w+


*Summary: 记仇又嘴贱的我找回了我那没良心的男朋友。


故事正式开始前,我要给大家一个忠告:相亲的时候不要走神,不然那些网上的没品段子就会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


其实本来气氛还挺好,星巴克里咖啡香气四溢,我身前的二人圆桌上摆着杯子,和两个精致的小蛋糕。


坐在我对面的姑娘捧起咖啡杯,斟酌着说:“我以前谈过一个男朋友。”


听到这话我没多在意,随口“嗯”了一声。我当时在看玻璃窗外开过去的公交车吧,上面花花绿绿的广告好像是新贴的,三明治和汉堡的...

*小拜视角第一人称

 

*全文1.3w+

 

*Summary: 记仇又嘴贱的我找回了我那没良心的男朋友。

 

故事正式开始前,我要给大家一个忠告:相亲的时候不要走神,不然那些网上的没品段子就会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

 

其实本来气氛还挺好,星巴克里咖啡香气四溢,我身前的二人圆桌上摆着杯子,和两个精致的小蛋糕。

 

坐在我对面的姑娘捧起咖啡杯,斟酌着说:“我以前谈过一个男朋友。”

 

听到这话我没多在意,随口“嗯”了一声。我当时在看玻璃窗外开过去的公交车吧,上面花花绿绿的广告好像是新贴的,三明治和汉堡的图样很诱人。

 

然后话题就被抛给我了:“那……你呢?”

 

“我啊?”我收回目光,“我也就一个。”

 

“这样吗?”她的语气很意外,并明显地松了口气,“只有过一个女朋友吗?我还以为你的恋爱经验很丰富。”

 

那会儿我脑子里转的还是相亲结束之后要叫哪家外卖到家里呢,想都没想就说:“不是啊,女朋友还蛮多的……我以为你在说男朋友。”

 

姑娘愣了一下,完美的表情破碎了。

 

 

 

 

媒人很好奇我是如何把这场相亲搞砸的,据说在见面之前那姑娘对我的印象相当不错。我就把前因后果告诉她了。

 

现在她好奇的是那姑娘怎么没把咖啡杯扔我脸上。

 

我心里的确是对那姑娘怀有一丝歉意——有是有,但不多。

 

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是自愿赴约,也不是自愿相亲,甚至连交给婚恋机构的资料都不知道是哪门子热心亲戚替我填的。我一回到家,我爸就说你那个什么什么姨给你安排了相亲,明天抽空去一下哈,二十八岁啦该着急了。

 

急啥呀,二十八岁,不正是拼事业的好时机。

 

婚恋机构给我安排的媒人是个年轻妹子。她说原来你是个双啊,资料上都没写。

 

我说:“替我填表格那姨怎么会知道呢,我都没给人讲过。哎,也别往我资料上补了,直接把我的档案扔了,介绍费能退就退,不能退就算了。”

 

她自来熟,兴奋道:“反正你也不相亲了,那给我讲讲呗,你唯一的男朋友。”“唯一”二字被拖得很长,强调出了一种“王瀚哲这人很专一”的既视感。

 

我说:“看样子你很喜欢看BL小说吧。”

 

她一副被我拆穿的样子。

 

行吧,讲讲也行,我还没仔细梳理过这段故事呢。我说我可能会讲得很像流水账,没多有意思,至少没有专业写手脑补出来的小说有意思。

 

 

 

 

高中毕业之后我离开了家乡,单枪匹马杀到全国最繁华的地方定居。

 

虽说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一百多万的粉丝,能靠做视频挣口饭吃,但毕竟是初来乍到,咬着牙也下不了决心租个好房子。

 

所以我人生中租的第一套房位于一个农副产品市场自带的居民区,楼底下有卖香辛料,有卖各种禽类的蛋,还有卖喜糖。如果我坐在屋里开着窗,就能听见运货卡车的喇叭声和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

 

整个居民区呈现扁长的环形,我这儿能看清对门的状况。对门好像是租给了农民工,光是从窗户往里头望就能看见三个上下铺,比高中寝室还逼仄的空间硬是被分给了六个人。

 

这还只是一个房间的状况。我稍微算了下,如果对门的户型跟我租的屋子是一样的,那整间屋子至少塞了十八号人。我不禁感慨劳动人民的艰辛,后来便也没多在意。

 

由于一个人住实在寂寞,我问房东能不能养狗。房东是个爽快人,只告诉我狗咬烂的东西记得赔钱,就不管别的了。

 

这个家里就多了条狗,我叫它戆戆。

 

 

 

 

戆戆刚来那会儿,白天乖巧,晚上就跟个被送到幼儿园的小屁孩一样,声泪俱下,嚎个不停。

 

我作为新手奶爸,完全没法子,一连几天都折腾到凌晨,一个劲儿地摸它,给它喂狗零食,陪它玩玩具。可每当我转身想回床上睡觉,它又要开始乱叫了。

 

状况持续到我崩溃的那一天。戆戆还是精力充沛地在家里瞎叫唤,而我已经心力交瘁了,倚着沙发打瞌睡,不知如何是好。

 

彼时,门外忽地响起了一串更凶、更狠、更蛮不讲理的狗叫: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可谓响彻云霄。

 

这条年幼的小狗被震慑住了,呜呜了两声,竟然乖乖地趴下,没了声响。

 

我也被震慑住了,困倦的脑子滚得飞快。楼下有防盗门,野狗进不来;房东说租我隔壁的那几户都没养狗;对门的是农民工,他们就更没精力照看宠物狗了……

 

那门口是个啥?

 

我没忍住走向门边,凑到猫眼前往外看,差点没把自己吓死。

 

——哪有什么狗,分明站了个人!

 

揣着颗乱跳的心,我眯着一只眼睛,细看来人。应该是个成年男性。打卷的头发有点长,半湿不干。上身穿着老头背心,下身看不到,估计是短裤。手上拿着个塑料杯子,嘴里还叼着什么。一开始我觉得他应该叼着烟,但一想长度不太像,就又看了一会儿。

 

没想到门口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根手指,比划半天。我正疑惑呢,就看见他把手握成拳,往门上哐哐敲了两下。我一个激灵,立马把门开了,还朝人鞠了个躬。

 

来者踩着人字拖,往后退了两步,含糊地说欸别,受不起。声音哑但有磁性。

 

我连忙站直身子,终于看清楚他叼在嘴边的东西——一柄白色的牙刷。他手里的杯子装了一半的水,在昏暗的灯光下晃,应该是牙杯。

 

借着屋里的光,那人的面目也清晰起来。长的是一副漂亮的工笔画模样,我却只能转述出个白描:小麦肤色,眉眼都很浓,值得关注的是眼角有泪痣。

 

那人哈地笑了声,说自己不是来找麻烦的,要不是找不到门铃也不会用力敲门。接着戏谑地问我,这么慌不会是因为欠了债吧。

 

是挺慌,被看了眼都心跳加速。我心猿意马,思绪仍然挂在那张脸上,下意识地摇头又点头。

 

他扶着门框,还朝我抬下巴,一丁点汗味和浅淡的洗衣粉味飘过来:管管你家狗,实在是有点吵。

 

我才回过神,连声道歉,扭过头往屋里看。戆戆本来趴在客厅里,发现我在看它,摇着尾巴跑到玄关来了。

 

哟,你家狗?颇有几分明知故问的意思。

 

我说是啊。

 

那人看看戆戆又看看我,说长得挺憨,随它爸。

 

那时没听出来他在损我,就呵呵地笑了两声。他也笑,拍拍我的肩膀,端着牙杯走了。他的背厚,身量不比我高,却也不算矮,走路时双肩和胯跟着律动,莫名很吸人眼珠子。

 

我看着,福至心灵,冲他喊:刚就你跟我家狗呛声啊。

 

他回头睨我,我总觉得自己被这双眼睛夹了下。我听见他说:怎地,骂不得?那让你骂回来,你也汪几声?

 

我就结巴了:也不是,就是,想说你学得挺像。

 

他嗤笑一声,没搭理我,走进对门的屋子里了。

 

 

 

 

如果要现在的我来评价这场“邂逅”,我倒觉得他的一举一动都平平无奇了。

 

但那时的我五毒俱全:十八岁,发育良好;往前数的恋爱都囫囵,没真切尝过爱情滋味;看过很多文艺电影,以为一见钟情是普罗大众的必需品;又空了几个月,躁动得不行。

 

我哪知道有的人天生就长了那样一双眼,看谁都像看情人?

 

傻小子只会在灯火阑珊处目送别人回屋,心跳乱飞,过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人居然是十八人套间中的一员。然后心想,大城市的工人都这么魅力四射的吗?

 

我难以去想象这个人站在工地里搬砖,或是站在车间里拧螺丝,更难想象他跟那么多人挤在一个临时居所里睡觉。

 

我不能原谅十八岁的我心中的大男子主义,那种居高临下的视角使我对美好而飘零的一个人萌生出了不可一世的悲悯情怀。

 

可倘若没有这样一种幼稚的心思,我是不会在平铺直叙式的人生里荡开一笔,去亲自走某条被前人封上的岔路的。

 

 

 

 

以往学生时代的恋情里,主动是我最大的优点。

 

如今我表现得主动,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戆戆。因为我的主动体现在每分每秒都渴望跟那个人偶遇,于是每天都要遛八次狗。

 

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UP主,日程安排都算松散。我有大把的时间用来观察他。得解释一声,我说的观察不是偷窥,我自认为是一点儿也不龌龊的。

 

一开始我算不准他上工的时间,后来干脆起了个早的,五点钟就带着狗在楼下盯梢,好不容易搞清了他出门的点。搞清了却也没法子,我又不好打扰他干活。

 

就想着,那研究研究他什么时候下班吧。

 

得感谢这栋楼的老旧程度,那边楼梯间一有人路过,我这儿的地板就跟着颤。我把电脑搬到门边,坐着边剪视频边感受脚底下的震动。一感知到那种不急不缓、不轻盈也不笨重的脚步,就拎着狗绳开门,装出要出门的样子张望一番。

 

是有所成效的。我与他碰上过几次,他还是穿着背心短裤,上身多套了件衬衣当外套,背上汗湿一片。我向他挥手,他就问我句你吃了吗。我看得出他想扮得幽默些,但掩饰不住浑身的疲惫。

 

我有意跟他多聊几句,可一见他这副模样就哑了炮,半天只说得出句辛苦了好好休息哈。

 

尽管如此,我坚持在夜里蹲他。

 

锲而不舍,这是我第二大的优点。当时觉得自己特深情,很有言情故事里才有的风范。现在想起,也批驳不了什么,只能说傻得冒泡,还有点可爱吧。

 

 

 

 

某天蹲点时,地板忽然猛地一震,我头顶的吊灯都摇了起来。我本能以为是地震,再一想就发觉应该是楼梯间出什么事了,可能是声控灯爆了,或者空调外机滚了下来。

 

哪一种状况都不容乐观。我蹬上鞋出了门,跑楼梯那儿一看,两种都不是。声控灯已经灭了,我模糊地看见一哥们儿趴在地上不省人事,凑近就闻见一股酒气。

 

那人还算得上清醒,自己缓了下,就爬起来了,摇摇晃晃地继续走,结果没走几步又要倒。

 

惨不忍睹。我上去扶了他一把,他推推我,嚷嚷没事我没醉呢。声响把控得不好,声控灯啪地亮了,黑卷发摆在我眼皮子底下。我才惊觉这人是谁,蓦地雀跃起来。

 

我说你每次出场方式都很独特啊。

 

他说这不是狗兄嘛,幸会幸会,你人真好。

 

狗你妈的。我骂道。想想又觉得不好,就问他需不需要我扶他去对门儿。

 

他抬了下头,被酒精逼成赭红色的脸上嵌着两颗眼,发亮但不清明。说话间净是酒气:借你浴室洗个澡行吗?

 

酒味令我屏住呼吸,他的气息又叫我发痒。我没多想就说,行啊,你回去拿个毛巾,还有衣服。

 

咳咳,免责申明:独居人士,尤其是小姑娘,千万不要放陌生人进家门,借浴室这种事儿更是要警惕。

 

他是喝高了才问得出口,我是脑子锈逗了才答应了他。

 

如果我当时再放点耐心进去,好好地推理他为什么能这么自然地借浴室,为什么能无条件信任一个邻居,说不定……不,没什么说不定的,只是既定事实罢了。

 

 

 

 

我跟他说我的沐浴露洗发水都在洗漱台上,自己拿就行了,他满口答应。我往电脑前一坐,心不在焉地继续剪视频。

 

他出来的时候穿着另一套大同小异的背心和短裤,擦着头发,跟我说谢了。

 

我说没事。

 

他顿了下,语重心长地说,男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下次还是不要随便放野男人进自己家门为妙。

 

一看就知道是醒酒了。我啧了声,说你别进来不就行了,马后炮。

 

他大大咧咧地走到我边上,说这不没把你当外人嘛,我得谢谢你助人为乐,谢谢啊。

 

也说不上来受不受用,我哼笑,挑不出其他话跟他对呛,故意低头继续剪辑视频了。

 

他站在一旁看了会儿,忽然开始指点江山:你这框再往边上放点儿,对对,这边……还有这段,我看删了也不碍事,前面和后面还是连贯的。

 

一般来说我很讨厌别人在我剪视频的时候指手画脚,但他的话说得特别笃定,火气升起来之前,我不自觉地照做了。再把光标拉回前面,重新播放一遍,果然效果很好。

 

我扬起眉毛,抬头看他:你学过呀?

 

他的胳膊撑在桌上,臂弯挂着湿毛巾,手指还在大刀金马地比划,闻言笑着看我。我眨了两下眼,等他的回答。

 

他展颜大笑,说我就是个在电子厂上班的,俗称你工人爷爷。你真觉得我指导得好呀?噢,那可能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吧。

 

这人笑得爽朗,我在意的却是我俩之间的距离很近。我春心疯狂萌动,狠狠地吸了口气。奇怪的是我没从他身上、还有头发上闻见我的沐浴露和洗发水味,于是有点失望。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气味,这气味甚至还很熟悉,我皱着眉想了想,问他:你用了哪瓶洗澡啊?

 

就那瓶花花绿绿的呗,上头还有卡通的猫猫狗狗。

 

我拍着大腿爆笑:靠,那瓶是狗香波,哈哈哈哈哈。

 

你可能不知道大城市里给狗洗次澡要花多少钱,反正我感觉这钱花得肉疼。好在戆戆不太怕水,我就网购了香波,没事就自己给它洗。所以它的香波就跟我的沐浴露摆在一起了。

 

是吗?他不太在意,嗅闻了下自己的手臂,说瓶子上都是英文他也懒得读,顺手就用了,不过也挺好用的,感觉皮肤都滑了。

 

我说看来你跟狗有缘呐,往上数八代说不定就是一家。

 

他说好小子,别他妈的用盆腔讲话了,谢谢您嘞。

 

 

 

 

他还是向我解释了一下借浴室的原因,有理有据:第一,他们那个出租屋的浴室热水器坏了,谁都不想出钱修,他已经洗了三天冷水澡了;第二,他晚上被工友喊去撸串,不小心就喝大了,浑身难受,如果再洗个冷水澡就要发烧;第三,看我面善,像是个普渡众生的五好青年。

 

我就说你以后就来我这边洗呗,我一个人用一个浴室,你来还能提高一下利用率。

 

他做出惊讶的表情:学生仔怎么这么无私的,真是好栋梁。

 

我反驳他:我不是学生仔好吗,我他妈跟你一样是给人打工的。

 

几岁?十八。高中毕业了?是呀。没读大学呀?没呢。不考虑大专吗?考虑啥,我觉得打工挺好的。打什么工?啊……我做UP主的。

 

UP主啊。他好像舒了口气,然后说,那还不错,看样子你应该喜欢这行,我还担心你被人骗去干黑活儿呢。

 

我们交换了姓名,我说我叫王瀚哲,顺便给他推销了一下我的事业,大声公布了我的网名,让他去网上搜我。他说好啊。

 

还有就是,他叫某幻。

 

 

 

 

某幻没跟我客气,我说让他来我这儿洗澡,他真的隔三岔五地来了。戆戆记住了他,没事就绕着他小跑,尾巴摇出风声。

 

他挠挠狗下巴,说狗真好,乖啊。

 

我忍不住插嘴:多亏我家狗不计前嫌,你还跟它对骂过呢。

 

戆戆被他摸得掀起肚皮,伸着舌头往外哈哈吐气。他就给戆戆揉肚子,然后说,我呛它一句你能呛我十句,你没狗有风度。

 

某幻光顾我家浴室时,一般都处于一种醉得恰到好处的状态。想必在没喝酒或者没喝醉的情况下,他觉得跑来洗热水澡麻烦。而喝得太醉的时候,他没精力爬来敲我家的门。那时我也蹲不到他的声响,因为他极有可能趴在餐馆的桌上睡了一夜。

 

而微醺状态下的他很迷人,嘴里跑出来的火车都是桃色的。

 

有次洗完澡,他往我边上一坐,说他有个特异功能,就是尝谁舌头,就知道谁那一整天吃过什么。

 

我靠,我就想啊,他说真的吗?他在调戏我啊,这叫什么事儿,鸡给黄鼠狼拜年吗。

 

他的手向后撑着床,眼睛迷蒙,神色挑衅。白炽灯下,我看出他近来的皮肤状况不好,苹果肌干得发白。眼下的青黑严重,想来他们工作的休息时间不长,而对门的床躺着应该也很难受。两颊稍稍下陷,显得脸立体,但是有点苦相。

 

我本来是想顺着他的话调情的,说出去的却是:是吗,我们对赌一百块,你尝尝狗舌头,猜猜他都吃了啥。 

 

某幻擂了我一拳,说对赌就赌点大的,要是我尝出你今天的伙食,你给我两百块。

 

氛围被掰回正轨了。我顺竿爬,说行。

 

一根陌生的舌头,被他吃得啧啧有声。他松开我,阖着眼睛说,墨西哥牛肉披萨,六寸。然后又贴上来,这回牙床和上腭都有被照顾到,痒得出奇。他再退后,报出其他菜名,例如中份薯条,八个一盒的炸牛奶条,以及大杯橙汁。

 

还是免责申明:任何人,尤其是小姑娘,千万不要让没认识几天的人轻易尝到你们的舌头。这不是受害者回访,但也算肺腑之言。

 

我摸着有点肿的下嘴唇,骂了句脏话。他妈的,全中。

 

某幻洋洋得意地伸出手,我愿赌服输,摸出两百纸币拍到他手上。

 

他举起手,借着光看了看钱的真伪,拿起一张放到我手里,说这用来抵他洗澡的水费;又拿起一张,放在前一张上头,说这是孝敬给狗的,让我给狗买点好的吃。

 

接着,他摊开手,说你想不想学这个技术。

 

我给他整得稀里糊涂,点头说想啊。

 

他神秘地指指玄关,说你猜那边有什么?

 

我说有啥啊,你请了个神搁那儿帮你作弊啊?

 

某幻说放屁,你工人爷爷我是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那边摆着你个懒鬼的外卖袋子,袋子上钉了账单!

 

妈的,合着就是个冷笑话。他一毛钱没出就骗走我一个吻。当然,说我骗走了他一个吻,命题依然成立。

 

我抱怨着,现在看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在,说他眼睛真贼,换个鞋的工夫看得进去那么多字。

 

某幻指着自己的大眼睛说,这是双艺术家的眼睛!艺术家,总是能发现很多生活中的小细节的!

 

我鼓掌,说不愧是你啊,无产阶级艺术家。

 

他放下手,想了两秒,拍了下我的胳膊,说:别捧我啊。

 

您谦虚。我说着,他打了个哈欠,拿起放在桌上的碎了半个角的翻盖手机,说困死了,回去睡觉了。 

 

 

 

 

好几个晚上我躺在床上想,话说亲都亲过了,我们应该算是比较亲密的关系了。

 

你得知道,那时候的我虽然谈过好几段恋爱,还对人垂涎三尺,跟个色狼一样,但本质上还是纯爱战士一个。我既迫切地渴望推进关系,又想要循序渐进,自然不刻意地修个正果出来。

 

那天某幻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在楼下小卖部买的星球杯,分给我一个,却忘记向店员要勺子了,只好费力地舔食里头的球形饼干。

 

那个场景还挺那啥的,但我满脑子都是别的想法,没精力冲着人发情,犹豫半天,吞吞吐吐地问他要电子厂的地址。

 

他闭上嘴,用手背擦掉嘴边的巧克力,问我要干啥。

 

我说,那,就是想要约会呗。

 

某幻把塑料壳往茶几上放,突然很疑惑地问我:你想跟我约会,为什么啊?

 

什么为什么?

 

也不说什么同不同性了,这年头啥都正常。就是好奇啊,我是个在电子厂干活的,还比你大了好几岁,你要跟我约会?他往我面前靠近了点,声音听上去更疑惑了:你图什么呢?照你的长相和收入,有大把的人任你选吧?

 

我仍然对在他面前袒露心声抱有一丝羞耻。张嘴又闭嘴,我的话有点不坚定:哎,我觉得你不像他们。

 

这话不是好话也不是坏话。一开始我也觉得他看上去很有工人该有的样子,但我在蹲他的时候,见过太多住在对门的务工人员了。

 

他们有的年龄与他相仿,有的则年长更多,共同点是身上有种灰蒙蒙的气质。相比之下,他看着疲惫归疲惫,身上却多一种矛盾的色彩。我说不清。

 

某幻听了我的话,沉默片刻。然后抬头,我感觉他的情绪很复杂。他盯着我的眼睛,报出了电子厂的地址。

 

我说明天晚上我接你下班吧。

 

 

 

 

为了出行方便,我买过一辆二手小电驴。我住的地方本来就偏,开去电子厂不过二十几分钟。

 

某幻蹲在路灯边,看往来的车。偶尔有人路过他,他就抬手打个招呼,说句下班了啊之类的寒暄。

 

我让他上我后座,他就跨上来了,双手搭在我的肩上,说要不咱先逛逛再回去吧。我说那也行,去哪里呢?

 

他嘿嘿地笑了,说带你去哥平常消遣的地方看看。

 

在他的指挥下,我开进了一条很窄的街,窄到两侧的店里飘出来的油烟味都清晰可闻。我感到新奇,原来他平时都是在这种地方喝到烂醉的。

 

我们在一家叫农家小炒的店里坐下,我一看顶上闪着光的菜单,心说这不就是沙县小吃吗。

 

某幻问我有没有忌口,我摇摇头,他就熟练地报出一长串菜名。

 

等待上菜的时候,他支着脸,朝外头的红绿霓虹灯努嘴:那个洗头房,看见了没?

 

看见了。

 

他伸手指向另一个彩色招牌:还有那个按脚的。

 

也看见了。

 

某幻点点头,继续托着下巴看。那边的店门口站着一些头发黄得像枯草的姑娘,上身穿得多,下身穿得少,说失踪也不过分。有人拢手点了烟,另一个人就接过打火机,点燃自己嘴上咬着的烟。

 

我问:她们有这么好看吗?

 

他说好看啊,姑娘都是美的,站在这儿也美。

 

我酸溜溜地说:你不来找我的时候,会找她们?越想越是这么回事,不然他在睡哪儿呢。

 

某幻扭过头,诧异道:当然不会,你就这么想我的?接着扑哧地笑了,说你真是,哎,王瀚哲啊,大醋缸。

 

我醋什么?我哪有胆子醋你?我掰开一次性筷子,用力摩擦起来。

 

他解释说自己没那钱也没那力气,然后挨到我耳边说他也没功能啊,理解一下天然弯。

 

我说保不齐你就找了个男小姐。

 

某幻气乐了,戳我脑门儿,说对,找了个你,别跟我呛,呛个屁。

 

菜端上来了,他也掰了双筷子,往嘴里扒饭。我在他边上,反倒食不知味,举着筷子磨蹭半天,问道:你平常就在这儿喝酒?

 

他坦然答道:是啊,我看隔壁桌都会来点儿。我确实不太能喝,但我把控得住量啊。

 

后厨传来老板娘的抱怨声:你那酒量也不用把控,一杯必晕乎。

 

哈哈哈哈。我终于真心实意地笑出声了。

 

 

 

 

注意了,我发现某幻是一个很喜欢东张西望的人,尤其是在外头,别人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吸去他的目光。

 

我问他在干嘛,他就暗中指指被他张望到的对象,问我你看这人如何?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前面提到过的站街女孩和老板娘,还有我们后来碰见的醉酒工人、打瞌睡的保安、共骑一辆电动车的一家四口、躺在花坛边的赤膊流浪汉。

 

我挤牙膏似的,把脑子里抽象的想法挤成话说出来,他就点点头,偶尔流露不解或恍然的表情。

 

毕竟讲述故事的人是现在的我,我把话说得很明显了——总之,我对此感到了不安,我总觉得虽然我们在交谈,但他并没有在跟具体的我这个人讲话。

 

他好像在透过我的眼睛我的嘴,看别的一些东西。

 

 

 

 

但回家之后,这情况有所好转,那种别扭的感觉离开了我。他按着我的肩膀,半抱了我一下,拍拍我的背,说谢了,有你陪我,我特开心的。

 

开心就好。我心里泛甜,泛完就一阵空虚。我大着胆子拉住他的手,说你给我亲一下,下次还陪你。

 

某幻毫不拖泥带水,踮了点脚,上来就是叭叭两口,最后往我嘴唇上来了一下,说亲了三下哈,先存着,你得陪我三次。

 

我像是在请教他一样地问道:那我们是什么关系啊?还在搞暧昧吗?还是说我是你男朋友啦?

 

原谅我,我没跟成年男性谈过恋爱,很不懂行,不问心里不踏实。

 

某幻舔舔下嘴唇,说那就男朋友吧,不给你个名分,我怕你气到晚上咬被角。

 

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们恭喜王瀚哲先生在满三百万粉丝前,谈了男朋友。

 

 

 

 

好消息:某幻把我当自己人了,时常躺在床上跟我讲些身边发生的故事。

 

坏消息:这些故事大多不怎么开心,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哪个工友的手指被机器卷进去了,谁和谁茬架被送到派出所结果俩人工作都丢了,还有某某得了什么可怕的病。

 

这间接地影响到我的视频内容,粉丝都问我为什么最近看着有点抑郁。

 

也不是没有情绪积极的时候。他有次看起来特别兴高采烈,抱着个盒子到我家,要我猜里头是什么。

 

我说我才不猜,你有屁快放。

 

某幻脱掉外头套的夹克,放沙发上扔,露出里头起球的毛衣,嘴里嘀咕:哎,王瀚哲肯定外头有人了,他甚至不愿意猜是什么……

 

我舔舔后槽牙,说才没有,再摇头:猜不出来。

 

某幻长叹,说王瀚哲真不浪漫啊。然后伸手从里面掏出来了个比他头还大的黑球,上面有一些透明的塑料圆片。

 

戆戆兴奋地扒着桌子,嗅闻那个球。我把狗抱到怀里,说你是抢了家酒吧吗,哪来的灯球啊?

 

他说附近刚好有家舞厅倒闭了,老板把不想带走的东西在门口摆了一排,就地倒卖。他花了五十几块钱买了个灯球回来。

 

某幻伸出双手,把除了左手大拇指外的其他手指都竖起来:足足有九个颜色呢,买东西的人跟我说它叫九色大魔球。

 

我哽了下,说你闲得蛋疼。

 

他被我呛习惯了,没搭理我,埋头鼓捣了一会儿,让我在电脑上找点激烈的曲子。我照做,找了迪斯科歌单轮着放。

 

某幻说,看好了!并用力地按下开关。很多很多种颜色的光束从黑球里迸发出来,落在房间的各个角落,不出两秒就飞快地转起圈来。

 

我的房间被彩色光点和迪斯科音乐占领了。他在这片五彩斑斓的嘈杂里,非同寻常地快活,拉着我的手说,有迪不蹦是傻蛋。

 

然后他笨拙地跳起了舞。黑卷发甩来甩去,脑门儿上冒出的汗都要飞到我身上。我受他的感染,也蹦起来了,动作比他还傻,用他的话说就是像只欣喜若狂的长臂猿。

 

我的眼睛本来就不大,刚好只装得下他那双笑弯的眼。他不管那些汗和血了,我也停下患得患失。

 

有情人总得有个炙热的夜吧。

 

 

 

 

要说这是我爱情故事的高峰也无可厚非。这段恋情无所谓什么热恋不热恋,就像吃一碗热气腾腾但夹生的泰国香米。要是你跟一个半生不熟但很有魅力的人谈过恋爱,你也会懂。

 

某幻并不经常跟我待在一块儿。就算条件允许,我也乐意,他还是不会宿在我这儿太多次。我劝说过几回,没说动他,也就作罢。

 

我的卧室里有个挺旧的壁挂电视,他喜欢用我的电脑搜片子,投影到上面。我们就靠着床屏,裹上毯子看电影。

 

那些片子,如果一定要总结出个什么类别,得说是都很昏暗,色调泛黄发灰,剧情闷闷的。

 

他看得认真,身子微微向前倾斜。我没法跟他一样专注,就捏着他的手玩,捏完食指捏中指,从指根到指甲盖,一只右手能被我玩出花来。

 

影片快放完,他就用被感动出眼泪的双眼觑我,真诚地跟我探讨其中内涵。

 

我不得不正经起来,说你为什么感动呢?

 

某幻揩眼角,被我揉过的指尖划过颧骨上方的痣。明明是他先开的口,他却踌躇了,半天才说,因为他们很痛苦,但没办法。

 

我本来想说我也是这么想的,转念又觉得不对。目前他的话头还没有做哲学探讨的意思,可是好像有先前的观念在我脑中轰隆隆地炸开了。

 

我艰难地重新拼凑出句子,说我以前也觉得我特悲悯、特容易被苦难打动,但我后来觉得不该。我不知道他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但是我豁然了。

 

平心而论,我对某幻,从见色起意到现在近乎爱情,可能就是因为我觉得比起“工人”这个身份,他有更多重的意义,比如“朋友”“艺术家”还有“情人”。

 

他听着,眉头逐渐舒展了,反握住我的手,驴唇不对马嘴地说:我有预感,你未来要有一个亿的粉丝。

 

我有点高兴,又不好意思,就说你想屁吃,别毒奶我。

 

 

 

 

能不向你详细介绍我们感情淡了的全程吗?现在我回想还是会恼羞成怒。

 

我中途回过一趟老家,还在南边的城市录了几次节目,每来回一趟,我就觉得他对我的感情淡了点。

 

某幻越来越忙,我不知道他一个干固定岗位的人有什么可忙的。夜不归宿的次数变多,有时几天都不回来。

 

我猜他或许是去哪里喝高了,于是秉持着男朋友应该担起责任的态度,跑去电子厂和那条很窄的街找过他。

 

哪里都没有。他的出现变成一场一场雨,走时就是蒸发,想要再见面就得靠祈祷,连天气预报都算不准他的脾气。

 

我都要暴戾起来了,心说好啊,玩腻了就跑,原来男同是这样的啊。

 

他五天没联系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差不多已经处于狗急跳墙的情绪里了。我想我有资格发狂了,就去敲对门的房门。

 

里头走出来一个跟我们年纪都相仿的哥们儿,问我找谁。我说我找某幻,那个头发卷卷的。

 

他说你说他呀,你是他厂里的兄弟吗?他最近是不是也没去上班?好久没见过这人了,怪得要死,房租也付着,人不知道跑哪儿了。

 

我皱着眉,一点都不怕把他的老底抖出来:我是他男朋友。

 

男朋友?那人傻了一瞬,居然嘲笑出声:妈的,那小子玩得真他妈花,走了水路还想走旱路,哈哈哈哈。

 

我的脑子嗡的一下,说你说什么?

 

他说弟弟,我看你还蛮正派的样子,听我一句劝,别跟他搞一块儿啦。你是不知道,他三天两头往那些洗头房里跑,鬼混过不止一两家。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的。

 

……

 

真的假的……

 

估计他现在就倒在哪个小姐那儿吧。你得小心啊,最好上医院去检查检查身体,别给染上什么脏病咯。

 

 

 

 

我真的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出来前都睡不好觉,连着做了几天噩梦。好在并没有检查出什么问题。

 

某幻后来找过我一次,我屋里亮着灯,他敲门,我不开门。

 

他急了,在门口喊,王瀚哲,有什么话可以当面讲,我跟你解释行吗。

 

我就是不开门。

 

这跟偶像剧里男主角说“我可以解释”,女主角在边上捂耳朵说我不听我不听,是差不多的情形。你们观众都觉得傻,两三句话能说明白的事情为什么要拖着呢?

 

可当时我真心厌恶极了这个人,我心疼死我自己了。脑子混沌起来,我也分不清被忽视的不满和对传言的震悚哪个占上风,它们都存在着,折磨着我。

 

我走到门边大声吼道:别来烦我,我他妈找到新女朋友了。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假。

 

某幻也不信啊,敲着门说你傻冒吗。

 

我就把门开了,死死地盯住他,我想我当时的脸色应该很难看。带刺的恶毒话在我脑海里一一滚过,我迫不及待地竖起一根矛,指向他:走开,男婊子。

 

好了,你懂吧,完蛋了,broke up了,没戏了。

 

门合上,戆戆被惊到,徒留一室的狗吠声。

 

 

 

 

火气下去已经是几周后的事情了,我不捂耳朵了,又跑去对门找人。

 

出来的还是那个人,看见我就说,呀,怎么又是你。

 

我说找某幻。

 

他狐疑地看看我,说你俩是不是掰了?

 

我说是呐,前男友了。

 

他说难怪他走了没告诉你,噢,不过他交待过我一点事……

 

那个人往屋里走,我跟了进去。里面有股挥之不去的汗臭和油污味,水泥地上没有瓷砖,只有很多凌乱的鞋和袜子。

 

他走到自己的床铺,拿起皱巴巴的枕头,从夹层里掏出两百块钱,递给我:那个某幻说,要有人来找,就给他两百块钱,说是一百水费一百喂狗?反正我可一分都没占啊。

 

我拿着满是折痕的两百块,脑子空空。

 

 

 

 

他消失两个月之后,我也搬家了。

 

归功于我的事业,收入的突飞猛进让我有了搬去带电梯的公寓的底气。我叫来在这儿认识的朋友帮忙清理屋子,把我要带走的东西都封进纸板箱。

 

朋友侃侃而谈,说你得扔点儿,这叫断舍离。说着就从我床底下拖出一个乌漆嘛黑的球状体,惊奇地问我这是个啥。

 

某幻竟然把灯球塞我床底下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不知道,记不起来。

 

我蹲下,抹掉表面的薄灰,把底座里反放的电池抠出来放正。一摁开关,黑球就开始打转,上面透明的波点射出一束又一束光,赤橙黄绿青蓝紫,热热闹闹地印在拉上的窗帘、发了霉斑的墙、属于房东的家用电器、还有我呆滞的脸上。

 

要……要带走吗?朋友伸出手,在我眼前晃。

 

我说带走吧,这样我还能在家里蹦洋迪。

 

 

 

 

好像没什么可讲的了。

 

年轻的媒人妹子西施捧心状:“这跟小说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啊,”我说,“现在的小说要双洁还讲究he,你看我占哪个了?”

 

她感慨道:“那个人是不是很帅啊,卷发、泪痣、大眼睛……等下!”然后打开手里的档案簿,翻翻找找。

 

“他叫什么来着?”

 

“某幻。”

 

“哪两个字?”

 

“某人的某,幻想的幻。”

 

那媒人妹子的双眼里精光暴涨,手里的纸翻得乱响:“不会这么巧吧,不会吧……”最后唰地抽出一张表格,转了个边,放在我眼下。

 

姓名:某幻。

 

我粗略看了眼不长的履历,发现在我们分开后,他从一所艺术学院毕业,近两年执导了一部微电影,在一个国外的电影节拿了新人奖。

 

然后目光落在了照片上。证件照里,有个黑卷发男人。眉毛直且长,眼睛很大,里面有着白色的光点,眼角落着一颗痣。穿着白衬衫黑西装拍的,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

 

“这人跟你情况差不多,好像也是家里人填了表格的。他前几天给我们这儿打了电话,说家里人瞎操心,他都没安排时间来……”

 

我没忍住用手搓了搓照片。

 

她按捺着激动问我:“不会真是一个人吧?”

 

我的声音渐弱:“噢,这个皮肤好太多了。”

 

 

 

 

“你也需要相亲啊?”

 

“我没有,我亲戚瞎掺和。”

 

“多少万粉丝了?”

 

“你上网看一眼不就知道了,明知故问。”

 

他抬手向老板要了两碗炒面,再次把目光放在我脸上,精准无误地报出了我的粉丝数,然后笑笑:“我没记错吧?”

 

我嗓音发干:“你天天偷窥前男友。”

 

某幻把卫衣袖子撸到胳膊肘,我发现他变白了很多。也是哈,他也不是什么真工人。

 

那个年轻的媒人破例把某幻的表格塞给我。我回家就搜索了他的母校和那部在国内并不出名的电影。

 

按照年龄推算,他推迟毕业了一年,想必打工那段时间他是休了学的。难怪呢,也只有男大学生能不把串门借浴室当回事儿,他一喝醉,就觉得自己还待在学校里吧。

 

而那部电影让我想起了我租过的第一套房子、狗叫、电动车和迪斯科灯球。我叹服啊,搞艺术的就是厉害,能把经历揉进自己的作品。

 

我的爱情像是被他把玩的一滩血肉,他天生敏锐,几下就把那场烂局塑到骨骼之上,又活过来了。

 

我觉得有点生气,他怎么不经我允许就把那些事情拍出来了呢?可是放到最后,我想哭了,心里居然感到幸福。

 

某幻坐在我面前,吃着炒面,絮絮叨叨。一会儿说你前段时间的那个游戏实况视频很好看啊,会不会出续集,一会儿说你上个月有场直播看上去状态很不好,发生什么事了吗,一会儿问候起了我家狗,说这么久不见,想抱了。

 

我不说话。他抬眼看我,我垂眼看他。

 

我说:“你他妈早点来问我啊。”

 

他没心没肺地继续吃面,反驳:“我发你私信你会看吗?你的信箱肯定都爆了,你还一一回复?”

 

“你就说是你啊,你……”行,我承认我胡搅蛮缠。

 

他嗤地笑了:“我拍你家门,在外头喊,你都不理我呢。”

 

话题总要回归到那一天的,但现在还不是握手言和的时候。我跟他呛声:“是你动不动就玩失踪,你先把我丢下的,你有脸讲这?”

 

某幻干脆地道了歉:“是我不对。那段时间在办复学手续,两个城市来回跑,还得挤时间做走访。”

 

“走访?”我怔了下。

 

他说:“对啊,你还记不记得那些洗头房和足浴店里的姑娘。”

 

“记得……”

 

“走前我还报警捣了个人贩子的窝呢。下次给你看我上学的时候做的短片,有关于这个的。”

 

我的手心直冒汗。我问他:“为什么不跟我说呢?”

 

本来以为他会说出什么很在理的缘由,没想到他沉默了,舔了下嘴角的油,说:“是啊,我也不知道,对不起啊。”

 

愣了一下,莫名其妙地,我就笑出了声。我十八岁的时候,他二十岁,谁不是通身臭毛病,拌嘴都能急眼的愣头青两个。

 

他不计较我骂过他,我又何必把烂账都算清。

 

 

 

 

他说王瀚哲,我可以说你是我的缪斯吗?如果那个时候没碰上你,我可能要休学一辈子。

 

他说你看到的世界跟我看到的不一样,那时候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总是想不通……你倒是幼稚但通透啊。

 

我不是搞艺术的,听这话略感羞涩,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把话题引到我比较在意的方面。

 

“你后来谈过对象吗?”我吞下一口面,问他。

 

某幻直白道:“试过几次。”

 

明明是自己问出来的,真听到答案我又开始醋。我说:“我也谈了几次,都是女孩子。”好像我的恋爱经历能刺痛他一样。

 

我的话没刺痛他。他反问:“你不问问我为什么分?”

 

“为什么分?”

 

“因为他们都没你带劲儿。”

 

“噫,”我故意这样说,“我不谈可不是因为你,我要先立业后成家。”

 

某幻大概是看出我心里美得不行了,喝了口水,笑着接话:“要不这样,你立业,我帮你成家。”

 

我的耳朵烫了,视线也有点模糊。老天爷,别是梦啊。嘴上还得镇定:“我得考虑考虑。”

 

他说:“拜托,有个搞艺术的男朋友不行吗?你更喜欢当工人的我吗?行,我某幻今天就为爱……”

 

“欸欸欸,”我叫停,“不跟你呛了,我都喜欢。”

 

Fin.

 


飞天女巫

理想家

我们终将在黑夜中睁眼,然后相逢于黎明。——前言

1 enfp

enfp是一个很爱胡思乱想的女孩子。她喜欢世界上一切闪闪发亮的东西。比如开在路边的蒲公英,枝头的杏花,雨后的彩虹,草丛里懒洋洋的大肥猫,路边小贩卖的鲜艳刨冰,夏天的海盐冰激凌,桃子和西瓜。

她会在路上蹦蹦跳跳的唱歌,会举起自己的红色相机玩具对着来人咔嚓一下,然后在别人惊讶的眼光里哈哈大笑。

她喜欢看蚂蚁搬家,听雨打芭蕉,喜欢李易安的词与青莲居士的诗。

她会在每一个无聊的午后躺在自己家的大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啖酸奶,看《天使爱美丽》。

她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收获幸福与爱,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个行侠仗义的天使,希望自己能变...

我们终将在黑夜中睁眼,然后相逢于黎明。——前言

1 enfp

enfp是一个很爱胡思乱想的女孩子。她喜欢世界上一切闪闪发亮的东西。比如开在路边的蒲公英,枝头的杏花,雨后的彩虹,草丛里懒洋洋的大肥猫,路边小贩卖的鲜艳刨冰,夏天的海盐冰激凌,桃子和西瓜。

她会在路上蹦蹦跳跳的唱歌,会举起自己的红色相机玩具对着来人咔嚓一下,然后在别人惊讶的眼光里哈哈大笑。

她喜欢看蚂蚁搬家,听雨打芭蕉,喜欢李易安的词与青莲居士的诗。

她会在每一个无聊的午后躺在自己家的大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啖酸奶,看《天使爱美丽》。

她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收获幸福与爱,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一个行侠仗义的天使,希望自己能变成一个受人喜欢的小可爱。

她有很多很奇怪的,莫名其妙的想法,像是黑夜里会发着荧光的蝴蝶,偶尔会飞进她的梦里。

2 infp

infp是一个很沉稳的人。人们评价他的时候总说他是一个很可靠的人。

他会在闲暇时间和朋友们一起弹吉他。会在一个人的晚上浅酌两杯。会写曲子,会做色彩斑斓的大漆手镯。

他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和人群格格不入,世人熙熙攘攘,他是特立独行的边缘者。

大千世界,他独独困入牢笼。

只有遏制住自己的奇思妙想,才能不被正常人当做疯子。他无数次提醒自己。

他偶尔会和朋友讨论社科新闻与传统文化,他喜欢吃点心,在每一个下午泡上一杯茶,然后慢悠悠的吃两口糕点。

3 enfp

enfp最近遇到了一个十分新奇的朋友。他会给自己弹吉他。听自己说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觉得人文主义是很独特的思想。李白的几句诗有些仙家气象,《庄子》很有意思,可是我有一些读不懂哎。”她叽叽喳喳的说着那些奇奇怪怪的思想,企图让对方觉得自己有趣。

“这不难,我可以给你讲讲《庄子》”对方耐心又礼貌,好脾气的样子。

4 infp

infp最近多了一个朋友,小尾巴一样。

她会给自己发一切她认为有趣的东西。会听自己偶尔发的牢骚。会说觉得自己很厉害很喜欢自己。

“你知道吗,我孤独的时候就喜欢一遍遍的看《天使爱美丽》,女主角在泛着阳光的湖面上扔石子的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个样子的。”她对自己说。

infp很赞同她的观点,因为他也喜欢这部电影。“我也很喜欢。”他忍不住和她聊起来。

“真的嘛!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孤独。其实我觉得世界上很多人都很无趣。我没有办法融入他们,就像油没有办法融入水一样。可是你能懂我哎,我觉得我们很相像。”她在屏幕那边,叽叽咕咕的话唠。

我也觉得自己很孤独。infp想。这世界向来嘈杂。我透过牢笼,却看见了一束玫瑰。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并惊奇的发现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共同点。他们好像是一面镜子倒映出的不同自己。相似又有趣。

5 enfp

他们约好以后去旅行,去见见云海与彩虹。

enfp觉得对方好似自己在峡谷底下看到的绝美风景。

芝兰生于深谷,不以无人而不芳。

她想,她喜欢上了这个有趣的朋友。她悄悄的编织了一个小小的梦想。一个和他在一起,然后环游世界的梦想。

6 infp

他被人表白了。

对方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女生。想法奇奇怪怪,又和自己意外投契。

“你可以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吗?就给个机会”对方谨慎又小心。

“当然可以”他意外的答应了下来。

怎么不可以呢,谁不喜欢热闹的小野花呢。

7 enfp

她很确信自己不会喜欢其他人了。

因为她看见了深谷下的蝴蝶。

哪怕是悬崖万丈,她这次也愿意纵深一跃。


后记:

《你我——致所有nfp人格者的一首诗》

我该用什么爱你?

以前行者的姿态,

理想家的梦呓,

深谷下的蝴蝶,

樊笼外的蔷薇,

天光未明,

为你我,

纵身一跃。

前路未知,

为梦想,

手折荆棘。

怎会仅仅只是童话?

是冰与火之歌,

是梦想家的启示录。

中世纪的囚笼困不住思想,

愚昧者的烈火烧不完诗篇。

长夜中独行,

将躯体燃成一座灯塔。

      





——梦想不死!浪漫不死!

mjloj

【格林德沃X你X伏地魔】如何让两代黑魔王成为裙下之臣(Up!Up!Up!)

女主是食死徒安东尼多洛霍夫的妹妹

无三观私设众多,慎入

全文1.2w+

*灵感来源于松本清张《黑色皮革手册》


01

在对角巷中部邻近与翻倒巷交叉口的位置,有一座高高的白色大理石建筑,这是英国唯一的一家巫师银行:古灵阁。

多年来这里始终由妖精管理,直到伏地魔控制魔法部财务司后,管理古灵阁的妖精让一位女性巫师成为了这里的员工。

古灵阁唯一可以管理金库的巫师员工。


那天古灵阁的第一位客人是贝拉特里克斯。

“我要取一些钱,”她把钥匙递给妖精,“多洛霍夫家的那个小表子呢?她在哪儿?”

“多洛霍夫小姐刚刚带客人进金库了。”妖精伸手想接过钥匙,“和我进去吧...

女主是食死徒安东尼多洛霍夫的妹妹

无三观私设众多,慎入

全文1.2w+

*灵感来源于松本清张《黑色皮革手册》

 

01

在对角巷中部邻近与翻倒巷交叉口的位置,有一座高高的白色大理石建筑,这是英国唯一的一家巫师银行:古灵阁。

多年来这里始终由妖精管理,直到伏地魔控制魔法部财务司后,管理古灵阁的妖精让一位女性巫师成为了这里的员工。

古灵阁唯一可以管理金库的巫师员工。

 

那天古灵阁的第一位客人是贝拉特里克斯。

“我要取一些钱,”她把钥匙递给妖精,“多洛霍夫家的那个小表子呢?她在哪儿?”

“多洛霍夫小姐刚刚带客人进金库了。”妖精伸手想接过钥匙,“和我进去吧,莱斯特兰奇女士。”

“不,”贝拉手腕一转,“那我在这等她。”

 

你刚刚从蜿蜒的地下通道出来,就看见在大理石厅堂中瞪着你的贝拉。

你笑笑,悠然走过去,“主人有什么新指示吗?”

“没有,”贝拉对你的态度一向非常恶劣,你是除她之外最受伏地魔器重的女性,掌握着整个食死徒组织的财务来源。

“我来取东西,顺便完成主人交给我的任务,至于内容……”她高傲的笑,“你并不需要知道。”

“当然,”你做了个请的姿势,“你现在只是我的客人,客人的私密并不属于我的职权范围。”

 

你们顺着铁道坐在小车上到达地库最深处,来到贝拉的金库门口,你用指甲划过石缝,又把手掌按在木头上,金库的门随之消失了,露出一个洞口,洞里从地面到天花板塞满了金币和荧光闪烁的珠宝。

“你站在门口等我就可以了。”她一副胜利者俯视失败者的表情,而你只是微笑应对。

等她走进去,你才在门口说,“放完主人让你放的东西就赶紧出来。”

“你怎么会知道?”你的话迅速加快了她的动作,出来质问你时发现你已经坐在了那小铁车上。

“我不仅知道你的任务,还知道放进去的是什么。”你伸手把风吹乱的头发勾到耳后,“我可以自由出入这里,你认为主人会瞒着我什么吗?”

 

其实你并不在意自己在伏地魔心中地位如何,只是面对贝拉的挑衅,想让她生气而已。

什么都没有金加隆香,更何况你在意的另有其人。


 

02 

“你 说 你 知 道——”你看到密密麻麻的血丝遍布在她那快要从眼眶里瞪出来的眼珠子上,她扬起锥子般的下巴逼近你,仿佛要把你扎死。

“呵,你该不会觉得自己在主人眼里是独一无二的吧?”

“那又怎样!东西还不是放在了我的金库里!”贝拉狂躁地叫喊,接着猛地退后,戒备地盯住你打量,“我才是主人最忠实的仆人。”

愚蠢的女人。你在心底嘲笑贝拉。

 

送走了这个疯婆子,你再次回到金库,燃烧的火把照亮了粗糙的石廊,哗啦啦作响的丁当片驱退了恶龙,你重新打开金库的门。

你熟知古灵阁最深的几个金库中都有什么宝贝,当然,让你最为留意的是卢修斯和贝拉的金库——这两个伏地魔手下的重臣。

 

你仔细地清点着宝藏的数目——数量太多了,这无异于大海捞针——也没什么便捷的方法,毕竟妖精们不在乎客户们的金库里具体存了什么。

终于,你在如山般的宝藏堆上看到了那个多出来的小小金杯,上边刻着一只獾,旁边镶着两个精致的金把手。

再次确认了金库中没有增加其他物品后,你从里边退了出来。

 

下班后,你在家中挥动魔杖,银色的光芒从魔杖顶端倾泻而出,形成一只闪着温暖银光的蝴蝶。蝴蝶扇动翅膀,绕着你盘旋一周,往东方飞去。

 

不知过了多久,纽蒙迦德的高塔上,一只闪光的蝴蝶口吐人言:“贝拉,赫奇帕奇金杯。”

躺在床上的男人睁开眼,蝴蝶化成银烟消散于空气中,男人一深一浅的双色眼瞳中闪着妖冶的光……

 

 

 

03

你的父母是格林德沃忠实的信徒,从小你就对这个一度统治欧洲魔法世界的人非常憧憬。

“妈妈,格林德沃先生是不是非常有钱?”

“钱对于圣主来说不算什么,如果他想,整个世界的财富都可以属于他。”

整个世界的金加隆,那该有多少啊……小时候的你即使想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直到你真正见到格林德沃的那一天,你才向自己的梦想迈进了第一步。

“小女孩,只要你能帮我,古灵阁中我的金库属于你。”

 

没过多久,一只乌鸦叼着根黑线飞到了你的窗边。你双手接过捧到自己面前,虔诚地用额头靠近。

这黑线如一段水柱钻进你的头颅里消失不见。

瞬间你整个意识里都是格林德沃的声音,“盯住那个金杯,如果一个月内还增添了其他东西,一并转入我的金库里。”

一呼一吸间,声音已然消失。

 

你看向床头的黑色皮革手册,那是格林德沃曾经给你的,上面记载了各大家族不可公之于众的秘闻。

这些年你通过这个手册要挟了不知多少人,那些忠于伏地魔的纯血家族,在你的威逼利诱之下更是不敢反抗。毕竟伏地魔让你来到古灵阁,他们并不清楚这钱是否是被征用于“恢复纯血家族荣光”的事业之上。

 

表面上你是在为伏地魔做事,却日复一日地将格林德沃的金库变得越来越充实,谁也不知道古灵阁最深层的金库属于初代黑魔王。

你始终不敢觊觎那些格林德沃指定留下的物品,这些物品多多少少都和伏地魔有关。他需要这些东西的原因你不清楚,他也不会告诉你。

但你并不在意圣主藏着的秘密,能帮他做事,你已经很开心了。

虽然联系从没断过,但你渴望每年和格林德沃见面的那一次,纽蒙迦德关不住他。

 

一个月后,就是约定好的日子。

 

 

 

04

在你有意的安排下,这天刚好是你的休假日。你把层层叠叠的保密咒、隔绝咒、盔甲咒布置在房间外围,静候格林德沃到来。

 

这间屋子不大,但因没有放置什么家具略显空旷,唯一显眼的是屋子中间地板上摆着的死亡圣器标志的挂坠。

你站在窗前盯着一棵随风摇摆的树,挂坠静静躺在那儿,泛着银色的金属光泽。

突然,挂坠发出嗡嗡的响声,你回过神来,立刻转身,再一瞬,格林德沃出现了。

 

他站在屋子中央,阳光斜射在他金色的头发上耀眼夺目,他的脊背挺得很直,正眯着眼打量你,你注视着他的眼睛,那两只颜色各异的瞳孔熠熠发光。

 

“圣主,您要的东西。”短暂的视线交流后,你双手垫着隔绝黑魔法的软布,捧着赫奇帕奇金杯到他面前。

“果真是邪恶而诱人的力量,”格林德沃接过,手腕一翻,金杯消失了,“好女孩,你做得很好。”你看得出格林德沃很高兴,他的语气里满是赞许。

 

格林德沃从来不在意过程,只注重结果。

你是怎么得到金杯的无所谓,只要现在东西在他手里就足够了。

 

“感谢圣主,我还发现了这个。”你掏出一个同样用隔绝黑魔法的软布包裹着的,四四方方的东西。

格林德沃来了兴致,很是期待你带给他的惊喜。

你小心翼翼打开它,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日记本,看样子有些年岁,封皮已被磨得光滑,“卢修斯放进去的,一天前。”你解释道。

 

格林德沃手一招,日记本直接飞起,而后悬浮在他的掌心,慢慢旋转着,男人端详着日记本。

紧接着,他走近你,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在距离你一米的距离时停下来,抬起双手,压在你的肩上,“你很出色,有朝一日你的名字会和金加隆一样众人皆知,你将被所有巫师拥戴,全天下财富都将会流向你。我想这一天就要来了。”

 

你双眼发亮,仿佛已经看到他描绘的那个场景,而他和你并肩站在一起。

格林德沃勾勾手指,日记本向你飞了过来,“拿着。”

你犹豫了一下,伸手攥住,你并没感觉到攻击性的力量,仿佛它只是一个普通的麻瓜笔记本。

“翻开。”

 

你按照格林德沃的要求做,只见里边是空白一片——纸张虽已泛黄,但看似没人用过。

 

“这个留给你,我想,是时候和他聊聊天了。”

 

 



05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日记本,即使它放在你的皮革手册旁边显得那么破旧。

 

“记得每天都和他说说话,”格林德沃的声音在你耳边环绕着,“偶尔可以和他聊聊你和我的关系。”

“他该知道些什么?”你的问题永远那么恰到好处,不是我该说什么?而是圣主你想让我说什么?

格林德沃最初喜欢你的就是这一点,恰到好处、分寸感十足。

 

“迷恋、暧昧、臣服、失去自我。”格林德沃笑着靠近你的脸颊,“你明白这是个什么样子,对吗?”

你脑中瞬间显现贝拉面对伏地魔时的神情,忍不住微笑。

“我明白的,”你抬头,你和格林德沃两个人的气息环绕在一起,“还请您放心。”

“你是个聪明的好孩子,”他的手抚住你的脖子摸摸你的耳朵,额头靠着你的额头,“永远都让我非常满意。”

“我会一直让您满意下去的。”你臣服在格林德沃的个人魅力之下,心悦诚服地为他做他想要的任何事。

 

你习惯把和格林德沃见面时的点点滴滴在他离开后再回味一遍。满足地从回忆中睁开眼睛,你掀开了放在面前的日记本。

光有迷恋的状态并不够,夹杂倾诉真心的话才能令人相信。

泛黄的纸张上什么都没有,你拿起羽毛笔,开始在上面写字:

“格林德沃先生身上有鼠尾草的气息。也许我已经离不开这个味道了,如果能再去纽蒙迦德一次……”

你刚刚停笔,就看着这句话在纸页上逐渐消失。

随之凭空浮现另一句话:“你是谁?”

 

“你是谁?”你迅速在下面写。

“不要用问题回答我的问题,”他的话语透露着不满,“你在我的日记本上写字,不该说明自己的身份吗?”

“你的日记本?这是圣主送给我的礼物。”

 

对面沉默了。

格林德沃说这个日记本上有伏地魔的残魂,但不确定和他本人的记忆是否有链接。

你需要马上知道这一点。

 

等到你已经不耐烦地想再写一些自己渴望圣主的话的时候,纸上终于又浮现出字来:

“原来格林德沃的势力还在,邓布利多居然失败了哈哈哈哈哈。”

“这与你何干?”伏地魔这么直白地表达他的快乐,在你看来是不正常的,甚至显得有一些……愚蠢。

 

“你可以见到他?”

“当然,我可以去纽蒙迦德见到圣主,但这并不容易……”你回答得很小心,使这编造的一切符合逻辑,“你问这些做什么?”

“他已经老了,又被关在那没有未来的地方,”他的话语轻快起来,“不想换个人服侍吗?”

 

“闭上你的嘴,”你写字时用了一些力来表达你的气愤,几乎将纸划破,“圣主不是你这种货色可以随便议论的。”

“虽然不知道我现在已经发现成什么样子,但也许你知道伏地魔这个名字?去找我,我会给你惊喜。”

“不知道。”你知道他这是在试探你,“伏地魔是什么?”

 

“看来跟着一个失势的人会让你的目光变短浅。”他说话变得不客气起来。

“我看你是因为圣主有我这样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而嫉妒吧,小朋友。”

“我未来也一定会有,到时你可不要后悔。”里德尔想,他上学时无数女人想得到他的垂青,这在他逐渐强大起来的未来里是决不会缺失的。

 

未来……

你终于抓到了这个关键字……

他不是拥有现在记忆的伏地魔。

这可真是太好了……

 

 

 

06

伏地魔疯了。

 

这是你当下唯一的想法。

 

 

时间退回到一小时前,正在和日记本聊天的你手臂上突然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你撸起袖子,果不其然,左前臂上那个鲜红的标记变成了浓墨般的黑色——伏地魔正在召唤你。

 

你匆忙合上日记本,把它收到书架最里边隐藏的魔法空间,又飞快地给了自己一个清理魔咒。

让伏地魔大人久等可不明智,手臂上火辣辣的痛感正不断催促你,每一次的烧灼感都更甚于前一次。

你咬紧牙关,忍住疼,闭上眼,深深呼吸,然后放松,摒弃掉大脑中不该有的想法,运转起格林德沃教你的大脑封闭术,幻影移形来到食死徒大本营。

 

每个匆匆赶来的食死徒在看到伏地魔后,都跪在地上,亲吻着主人的的袍角,而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会议开始。

没有人敢窃窃私语,甚至连眼神也不敢传递一个。

 

“你来迟了,阿莱克托。”平静的语调却带着强大的威慑力。

“主人,我……啊——”钻心剜骨截断了阿莱克托的解释,他的脸疼的扭曲了,整个人颤抖着瘫倒在地上翻滚,令人心悸的惨叫与哭嚎声充斥着整个大厅。

等撕心裂肺的喊声散去,你惊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伏地魔对他的仆人越发严苛,最近几次集会,他总是频频地使用钻心剜骨,仿佛仆人的惨叫声能给予他无穷的力量。

“我的忠实的朋友们,很高兴和大家重聚在这里。”伏地魔开口了,你立刻打起精神。

他的声音高亢而悠长,宽大的袍子随着他张开的手臂铺展开来,你坐在他左手边第一位,冷风吹乱了你的刘海,但你不敢去整理头发。

 

“近几十年来,麻瓜的数量大幅增加,巫师的数量急剧下降,还有那些巫师界的叛徒,肆意和麻瓜通婚,导致高贵巫师的血液愈发稀薄。”伏地魔停顿了一下,环顾四周,观察着每个人的表情,而后继续说道,“繁衍,迫在眉睫。”

 

绝大多数的食死徒们眼观鼻鼻观心,正襟危坐,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除了贝拉——她正跃跃欲试,眼睛里满是狂热与期待。

 

“卢修斯这一点就做的很好,听说纳西莎已经怀孕了。”伏地魔歪着头,嘴角上扬,冲卢修斯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

卢修斯立刻站了起来,弯着腰,俯下身子,银色的长发垂在脸两侧,“谢谢主人,马尔福家永远效忠于您。”

“很好。”伏地魔翘着手指,一下下抚摸着自己的魔杖,转向另外一侧,“贝拉,你和罗夫道斯结婚有段时间了,是时候该为巫师界做出贡献了。”

贝拉有些难以置信,眼睛里充斥着泪水,好像全身的力气被抽干了一般,颤颤巍巍地回答道,“是…主人……”

 

伏地魔没有再看贝拉,而是盯着你,仿佛一条狩猎的毒蛇即将发出致命一击。

你被他看的有些紧张,可表面上不动声色,看上去顺从得像只小猫。

 

“我美丽的小姐,”伏地魔拉起你的手,在你手背上轻轻落下一吻,“你愿意嫁给黑魔王,与他同生,做他最体贴的仆人吗?”

 

 

 

彩蛋:被迫答应伏地魔的要求(1K+)

隐藏结局:后续全文(7K+字,包含彩蛋)

   内有 1.里德尔高速

           2.格林德沃C梦

           3.格林德沃高速

         三个高速入股不亏!


 

这篇是我和@教授 我来关禁闭了 接龙完成的,两个人一起创造一个故事的感觉真的很奇妙!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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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蝇在皮下产卵,女孩痛苦不堪,清理过程超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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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淡非蛋

【曹陆】如潮

【曹陆】如潮


*私设如山,OOC属于我


1

“这个,可以让你失去行动力但神经更为敏感,让你对每一丝触碰都记忆深刻。”

“这个,可以让你放【皮卡丘】浪【妙蛙种子】形【波克比】骸仿佛天生贱【杰尼龟】种,除了摇尾乞怜不会其他。”

“这个,则可以让你后半生都戒不掉,每一次如梦如幻欲【皮卡丘】仙【波克比】欲【小火龙】死,然后又痛不欲生。”

“陆志廉,我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你,直到你屈服。”


“那我会一百零一次证明,你是错的。”


2

陆志廉没有想过他会用这种方式被迫接受走上逃亡路。

前脚踏进安全屋,就被枪顶住后...

【曹陆】如潮

 

*私设如山,OOC属于我

 

1

“这个,可以让你失去行动力但神经更为敏感,让你对每一丝触碰都记忆深刻。”

“这个,可以让你放【皮卡丘】浪【妙蛙种子】形【波克比】骸仿佛天生贱【杰尼龟】种,除了摇尾乞怜不会其他。”

“这个,则可以让你后半生都戒不掉,每一次如梦如幻欲【皮卡丘】仙【波克比】欲【小火龙】死,然后又痛不欲生。”

“陆志廉,我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你,直到你屈服。”

 

“那我会一百零一次证明,你是错的。”

 

 

2

陆志廉没有想过他会用这种方式被迫接受走上逃亡路。

前脚踏进安全屋,就被枪顶住后脑,曹元元只是说了一句“你果然在骗我”,之后,他就失去了知觉。

再醒来的时候是坐在一辆车内,除了后脑的钝痛,就是全身无力,明显被注射过药物,因为裸露着的手臂上有几个针孔。陆志廉皱紧了眉心,第一反应是去看旁边的人。他扭头都很费劲。

曹元元的侧脸很是瘦削,宽大的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似乎是察觉到陆志廉醒来,他扭过头对他笑了一下。

与其说是笑,不如是野兽般呲牙。

曹元元的眼睛被深色遮住,看不清瞳孔给出的讯息,但他的嘴角扬起来,多少有些得意。

陆志廉手指都很难抬起来,像是高位截瘫的人一样瘫在座位上,但他还保持着冷静,没有慌张,看了看前方,一条很笔直的路,不知道通向哪里,甚至都没有见过。

“我们死了么?”陆志廉问。

曹元元给出一声冷哼,一手还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自西服的里兜掏出一根针管,然后对着陆志廉的手臂就扎了下去。

再次陷入熟睡之前,他终于听到回答:“我凭什么跟你一起死。”

 

 

3

身体先于意识清醒,有哗啦啦的锁链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四肢都被锁住,这里是片树林,背后是一辆车,面前是一簇火堆。

树叶带着潮气,燃烧的时候有很呛鼻的味道,树枝劈啪作响。火上有一筒罐头,已经煮沸,汤汁翻滚着冒出香气。

可陆志廉不想吃,还有些想吐。

曹元元用小刀搅了几下,刀尖叉起一块肉,吹一吹就大口咀嚼,咽下去才看了一眼陆志廉:“你打了两天针,也该吃点东西。”他此时摘掉了墨镜,头发柔柔垂下来,被火光映着的脸上多了几分沧桑,大概真的是挺辛苦的。

陆志廉脑子还没回复运转,他急于知道自己在哪里,以及距离出狱那天过了多久,正犹豫着要怎么开口让曹元元回答,却被曹元元掐住下巴捏开嘴,塞了两块吸满肉汁的面包。

然后又被灌了半瓶水。

陆志廉咳嗽了一阵子,缓过来一些,精神和力气都有了点,至少能够调整姿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

曹元元自顾自吃着东西,好像有些烦躁,陆志廉到底还是开口:“加拿大?”

曹元元就笑了:“现在想去,晚了些。不是加拿大,是内地。”

有人堵截,有人守株待兔,他兵行险招,放弃了直升机,驱车在布控前过了关卡,前往内地。要去哪儿也不知道,没有下一步计划,包括ICAC在内的港陆联警都在追,他只能不停的躲。

好在在美国有当童子军和露营的经验,野外也能凑合活着。

“你到底想要什么?”陆志廉问他。

曹元元没吭声,但突然发了脾气,用力踹着一旁的树。才生出来的绿色嫩芽不至于那么容易落下,却惊动了许多小虫子。

陆志廉想着该怎么把谈话进行下去,然后就被曹元元冲过来一拳打在肚子上。

刚刚吃下去的那些东西一下子返上来,通通吐在脚下。

他觉得头很晕,知道这是注射过多药物的后遗症,他需要保持清醒,可下一刻,曹元元狞笑着有对着他的手臂扎了下去。

他的眼皮变得沉重,一下下落下的时候看见曹元元盯着他,那双眼睛好像头顶的夜空,半点星光也没有,就是一大片深邃的黑。

陆志廉好像听到他说:“睡吧,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

 

4

喜鹊和麻雀叫声有什么区别,他也很难分得清,香港很少能听到这些鸟叫,或者鸟是一直有的,只是他太忙了,步履匆匆,掩盖了其他声音。

所以被吵醒后他有一瞬间的恍惚,然后才想起自己的境地。陆志廉发现睡在一张简易床铺上,说简易,是因为身下多是落叶,为了避免潮湿铺了一层大衣,但身体还是冷得厉害。

可身后却很暖,曹元元的脸贴在他脊背上,隔着衣服也能感受鼻子呼出的热气。他好像做了噩梦,鼻子都皱起来,身体不停发抖。

陆志廉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动一动,却带动了锁链,哗啦啦,曹元元警觉地惊醒,一把把他按住:“你要逃?”

陆志廉苦笑:“你觉得我能去哪儿?”那些不知道是什么药,叫人四肢软成了水,骨头都是酥的。说话也中气不足。

曹元元放下心来,一翻身在他旁边仰躺下,脑袋枕着手臂,呼出一口气。

“我们可以谈谈。”陆志廉转向怀柔政策,决定和自己的身体一样,把态度也放软,“你无非是恨我骗你,那你到底要怎么样?”

“无非?”曹元元一下子又翻了身,后脑勺对着他,“我恨到牙痒痒的事情,对你而言只是无非。”

陆志廉不知道怎么接下去,决定以诚相待:“我是廉政公署,这是我的职责。”

曹元元好像也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他们两个人沉默了很久,他才突然坐起来,揪着陆志廉的领子把他抓起来,几乎脸贴着脸:“那我呢?你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有把我的感情也计划在内吗?”

曹元元的怒火夹带着满腔怨愤都冲进陆志廉的耳朵,他忽然有些耳鸣,彻底没了答案。

等不来半点回应,曹元元又把他放下,陆志廉见他掏兜,难得脸色紧张起来,他很怕又被注射,然后睡到人事不知。

被他的反应逗笑,曹元元一下子掏出三管东西,一个个给他看。

“这个,可以让你失去行动力但神经更为敏感,让你对每一丝触碰都记忆深刻。”

“这个,可以让你放【皮卡丘】浪【妙蛙种子】形【波克比】骸仿佛天生贱【杰尼龟】种,除了摇尾乞怜不会其他。”

“这个,则可以让你后半生都戒不掉,每一次如梦如幻欲【皮卡丘】仙【波克比】欲【小火龙】死,然后又痛不欲生。”

“陆志廉,我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你,直到你屈服。”

曹元元对着他挤眼睛,笑容嚣张又疯狂。

但陆志廉只是告诉他:

“那我会一百零一次证明,你是错的。”

曹元元的笑里多了几分悲凉,他把那些东西收好,恢复面无表情:“现在还不到用的时候,你放心。”

陆志廉没有真的放心,他不敢确认曹元元到底会做出些什么来,包括他对自己的感情,都是无法预料的事情。

他只能努力不去激怒他,并继续寻找逃脱的可能性。

 

5

也许是见陆志廉真的没有逃走的能力,曹元元没有再次为他打针,但他仍然需要时不时睡一下,可能是身体急于恢复的一个自我机能反应。

躲进这片林子也有不少时日,随着通缉令下来,他们越来越难上路,偶尔去城镇补给,也总是乔装打扮。

有一次给车子加油,曹元元顺便买些东西,陆志廉仅仅是从车上下来都用尽力气,出了一身冷汗。那天也是奇怪,曹元元没有过多束缚他,大概觉得他真的走不掉。

陆志廉在制造出一场引人注意的事件和另寻他法之间纠结了一瞬间,他知道曹元元身上有一把枪,所以他选择了后者。

一位清洁人员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助,但这里也许地处偏僻,看小镇的样貌也知道并不发达,国语都不太好的陆志廉,听方言更是一个字都不懂。他越是着急表达,语速很快,说出来的比粤语还难懂。

双方驴唇不对马嘴了一会儿,就看到曹元元阴仄仄出现。

陆志廉摆摆手挤出一个微笑,终于说了完整的一句对方听得懂的话:“不需要,我很好。”

上车后曹元元开得飞快,空气里都是一种压抑。

陆志廉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感觉浑身不自在,他居然心里真的发虚,甚至怀疑自己果然很残忍。

残忍并不是一定要剖开别人的胸膛淋一地血腥,也可能是亲手扼杀对方的信任。

他几乎于心不忍,但他必须残忍,从一开始就是如此。

陆志廉把车窗按下一点,外面阴得很厉害,风里夹着泥土味,路边还有羊在叫。

“你还是要走。”曹元元冒出这么一句,手指敲打着方向盘,绕过那些羊,速度快到像是要飞。

“不然呢?”陆志廉突然笑起来,“你真的很奇怪,要什么又不肯说,还指望我会妥协。”

“没有。”曹元元反驳起来,他啃咬着嘴巴上起来的死皮,大少爷甚少风餐露宿,身体发肤都开始抗议,“陆志廉,你其实一直都知道我要什么。”

“我不知道。”陆志廉摇头,“我一直都不知道的话,你想怎么办,逃一辈子?”

这次轮到曹元元摇头:“我也不知道,能熬多久是多久吧。”

重新归于沉寂后,气氛就变得尴尬,曹元元吸了两下鼻子,可能也受不了这种情形,就打开收音机。

信号也不好,丝丝拉拉的杂音让歌曲都跑了调,但声音还是传出来,传进他们的耳朵。

要走到哪一步才执着

要撑到哪一刻才退缩

我懂的你懂

害怕最后等不到放手

曹元元颤抖着手指想去关,他应该是有这个想法,陆志廉见他的手有扬起来的动作,并且真的是轻颤的,可是他没有。

原来我们根本就没相爱过

曾许下的承诺

搁浅在我回忆中

为什么给了很多

只留下残酷寂寞

可笑的是我

紧握住那熟悉的温柔

陆志廉不知为何突然想去那句“跟我去加拿大,保你一生富贵”。

刚好曹元元也想到。

陆志廉突然开始思考这句话背后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承诺。

而曹元元已经被伤到体无完肤。他连跟了自己多年的人都没有邀请,全世界只想带陆志廉一个走,为此,他没有更多忤逆父亲,第一次低下头,为此,他没有及时离开,去找他。可最后,他成了很可笑的角色,一切可能都是假象。

曹元元偷偷看了陆志廉一眼,陆志廉也看了他一眼。

曹元元说:“如果我还有钱,我就请他来办私人演唱会,唱满几个小时这首歌,听到吐再停下。”

陆志廉点点头:“是你会做的事。”

原来我们根本就没相爱过

错过那些等候

时空能不能重头

为什么给了再多

最后连心都被掏空

或许我

不该存在过

曹元元吸鼻子的频率越发高,他不得不用大笑声来掩盖,仓促拿衣袖抹去的泪总也赶不上新落下来的,眼睛好像被大雨浇湿的挡风玻璃,看什么都很模糊,可唯有看身边的陆志廉是清晰的,在一片水晕里那样清楚的人影,因为这段时间的摧残显得很瘦弱,下巴更加凸起,眼眶有些深陷,精神还在萎靡。

曹元元突然惊恐,问道:“你是不是很恨我?”

陆志廉扭头去看窗外,外面也下了雨,雨点噼噼啪啪敲在玻璃上,有一些从窗户缝溅到他脸上,他摸了摸,是凉的。

曹元元的声音渐渐变得很小,是从未见过的卑微:“陆志廉,你别恨我。就算不爱我,也不要恨我。”

“我们不去加拿大了,去不了了。”曹元元一脚刹车踩下去,自己的头磕在前面,当时就肿了。陆志廉因为安全带的关系只是胸腔被狠狠勒了一下。曹元元笑着流了一脸的眼泪,“我什么都没了,你就别恨我了。”

他那样绝望地看着陆志廉,陆志廉突然很想摸摸他的头,他隐约觉得曹元元的心理可能已经不正常了,不然不会是这般模样。

但摸过之后呢,要说些什么吗?

陆志廉害怕给他希望,于是就看着他连眼里的绝望都熄灭,最后好像是个木头人,重新启动车子,再次上路。

“我还有你。”曹元元自言自语,“陆志廉,我只有你了。”

 

6

回到住的地方,一个很破的林中小屋,荒废了几十年才等来这么一对亡命人。

明明还没有冷,四五月而已,天黑得就很早,乌鸦叫着落在屋顶,他们谁也没有心情吃晚餐。

陆志廉胸口发闷,总还是想做些什么去改变,可是改变什么呢?现在的曹元元已经无药可救。

换个说法,陆志廉不确定自己要不要当那唯一的一颗救命药。

这个情形就好像他看着曹元元落入大海,不伸手他会死,伸手他会被抓。

陆志廉人生中第二次感到迷茫,不知所措。

而第一次,是还在狱中,曹元元和他一起喝酒,天真少年般聊起心事,给予他全部的信任和依赖。那天陆志廉为他盖上被子,然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无限迷茫。

没有生火,只点了一根蜡烛,他们仅仅是喝了些水,曹元元用毛巾为他擦脸,然后突然又用锁链将他绑住,扒掉他的上衣,拿出小刀,在他背后划了起来。

陆志廉痛到冷汗直流,被划伤的地方靠近右边肩头,其实划伤也不严重,也不深,但依然是伤口,血液流下来的时候能感到刺痒。

陆志廉想他知道曹元元做了什么,那是一个字,一笔一划,他都认得。

他咬紧了牙关,从脏掉的窗户玻璃的反射中看到曹元元阴沉的却亢奋的脸。

好像刻下这个字,他就真的是他的了。

陆志廉在结束后身子瘫软,一度连呼吸都凝滞了。

而曹元元没忘记打开一瓶碘酒,对着他的伤口倒下去,然后裹上纱布。

曹元元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扯开自己的扣子,在心口处,那里有一个“陆”,已经结痂。

然后曹元元用力指了指那个字:“皮上的会好,心里的永远都不能愈合。陆志廉,我们不死不休,你听到没,不死不休。”

 

7

接下来他们又换过两次地方,陆志廉重新被他用铁链锁住,并每天注射药物,他回到了大部分时间昏迷的状态,偶尔醒过来,会发现曹元元越来越瘦,总是坐在那儿直愣愣看着自己。

有一天大概是晚上,也可能是半夜或者凌晨,总之很黑,陆志廉有过短暂的清醒,他感觉到曹元元正从背后抱住他,哽咽着,把脸埋在他的肩头,那些呜呜声和眼泪就都被堵在缠绕着的纱布中。

曹元元在陆志廉的后背一刀刀刻下的一个曹字,如今泪水中的苦涩与盐分刺激了伤口,疼痛难耐,但陆志廉对一切都保持沉默,一言不发。他放任曹元元沉溺在悲伤中。

而他的心,也同样在悲伤里。

 

8

他们都知道追兵一定会到,早晚的问题。

那天陆志廉表面是跟对方进行对话,实际上早就用手机留下讯息,即便无法预知曹元元的方向,但只要引导找到这里,就很快了。

一直以来的难度是大陆之大,人撒进去就像小鱼游进大海,实在在是难以找到。但陆志廉给出了一点消息,就有了切入点。

那个人应该会帮忙的吧,陆志廉这样想,边防地区突现严密的检查岗哨,这些都是苗头。

他的大脑很疲惫,无暇顾及曹元元有没有发现,他只是在一段又一段的睡眠间隙,把这一次看到的和之前看到的拼接成完整画面。

最后,他终于努力去碰了一下曹元元的手背:“你逃不掉的,带着我,更是无处可逃。”

曹元元已经什么表情都没有了,就很反常的温柔,温柔地摸了一下他的额头:“你发烧了。”

陆志廉喘着粗气:“收手吧。还来得及。”

曹元元却问:“来得及吗?可我不想。”他又扎了他一针。

陆志廉又睡过去。

 

9

不知为何是在山顶,陆志廉坐在一个竹椅上,曹元元在他身边,一柄枪指着他的太阳穴。

对面是程德明和刘保强以及大陆公安,刘保强挥着手还在劝说。

陆志廉仰头看了一眼曹元元,他的手脚都被放开了,此时没有任何枷锁。

曹元元一把将他捞起来,看上去是做人质,他们一步步后退,身后就是万丈深渊。

刘保强和程德明大喊着不要冲动。

只有陆志廉知道,曹元元架着他,也是搂着他。

那柄枪虽然顶在额头,却并不用力。

陆志廉很困,很想睡,曹元元突然小声说:“就快要结束了。”

“什么?”陆志廉只能问出两个字。

曹元元突然在他耳边“嘘”了一下,然后咧开嘴巴笑了。

他深深看了陆志廉一眼,语气有些心酸:“陆志廉,我是不会道歉的,是你背叛我在先。”

“可我真的…”曹元元想说的话硬生生收回,他眨了一下眼睛,一大颗泪珠顺着睫毛溢出来。

陆志廉突然发现,曹元元的眼睛很好看,那里面映出的,包括泪珠映出的,都只有自己。

“什么?”陆志廉追问,他突然想知道曹元元要说什么,真的什么,他突然之间特别想要知道。

但曹元元只是摇摇头:“算了。”

然后他用力把陆志廉推向别处,自己因为那股推力而向后坠去。

陆志廉被赶上来的程德明一把接住,他眼看着曹元元掉下去,而连伸手去拉的力气都没有。

曹元元终于跌进深渊,那是夜夜在梦里凝视他的巨兽,最终也将他吞没。

 

10

在医院整整躺了一周,大多数时候陷入昏迷般的梦境,梦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永远是漆黑的房间,一个老式留声机,吱吱呀呀播放着关于爱没爱过的歌。房间里应该也不是只有他,可他也不知道另一个是谁,而他就坐在地板上。

醒过来睁睁眼睛,会看到吊瓶里滴答滴答流进身体的液体,再睡过去,又回到那里。

一周后他才算正式清醒,能听能看,有知觉,会讲话,只是还没有什么力气。

程德明来过一次,消息不算好也不算坏,找到的尸体确定是本人,身上除了一把手枪,还有三个药瓶,虽然都碎了,但经过对残留物检测,证实都是清水。

程德明很快离开,告诉他好好休息。他才走没多久,外面就一声炸雷。

陆志廉挣扎着爬起来,他扯掉手臂上上的针,扶着墙壁跌跌撞撞,一直晃到窗前。

窗帘是半透明的纱,被风吹起,几朵凋零的海棠花瓣落下,和它们一起落下的还有雨滴,其中几颗飘到陆志廉的脸上,他只觉得冰冰凉,用手抹去的时候却发现水渍越来越多,并开始变得温热。

那些不曾出现过的眼泪如潮水一般不断涌出,淹没了他的惊诧与自嘲。

不知曹元元见他也会哭泣会说些什么。

陆志廉的头抵住墙壁,身子慢慢下滑,跪坐在地板上,最后是面冲着灰白色的墙面蜷缩。

他的手努力向后去摸肩膀后面那个字,可什么都没摸到,伤口还是太浅,疤痕都不斑驳。

他就只好缩在那儿。

很久都没有起来。

 

—完—



*歌是潘玮柏的《根本没爱过》

四十二号冰河列车

【彬城】罗曼蒂克诞生史

捡到老公了。

应该要说,幸好,万幸,值得庆幸的是,需要加上这么一长串形容词才能描述,真正要说的事情是我没有住在考试院,没有眼馋对方开价低廉的房租就搬过去。考试院的男人是不可以随便搭话的,尤其是像老公这种男人,穿得满身黑,黑色渔夫帽黑色皮夹克黑色短袖黑色长裤,黑色口罩,鼻梁捏得相当不仔细,像只乌鸦,蹲在台阶上看着地面。我加快脚步走过去,结果还是被老公叫住了:

“喂,”老公说话很吓人,声音像嗓子哑了的乌鸦,低沉沉的,反正不友善,“能带我回你家吗?”

我是,十七岁的男高中生,十七岁,热爱新海诚的男高中生,如果要捡,也是捡一个巫女,或者一个能够操纵天气的少女,或者一个未来会去驾驶战机的女高中...


捡到老公了。

应该要说,幸好,万幸,值得庆幸的是,需要加上这么一长串形容词才能描述,真正要说的事情是我没有住在考试院,没有眼馋对方开价低廉的房租就搬过去。考试院的男人是不可以随便搭话的,尤其是像老公这种男人,穿得满身黑,黑色渔夫帽黑色皮夹克黑色短袖黑色长裤,黑色口罩,鼻梁捏得相当不仔细,像只乌鸦,蹲在台阶上看着地面。我加快脚步走过去,结果还是被老公叫住了:

“喂,”老公说话很吓人,声音像嗓子哑了的乌鸦,低沉沉的,反正不友善,“能带我回你家吗?”

我是,十七岁的男高中生,十七岁,热爱新海诚的男高中生,如果要捡,也是捡一个巫女,或者一个能够操纵天气的少女,或者一个未来会去驾驶战机的女高中生回家。我叉腰,感觉很幼稚又改成了抱手,“那你会干嘛啊?”

老公想了想,然后又想了想,虽然老公看起来吓人,说话也吓人,想事情倒是慢慢的。做事很慢的人都不吓人,显得很可爱,老公,做起事情就变得非常可爱。老公慢慢地想来想去,最后说:“可以给你当老婆。”

我是,十七岁,热爱新海诚的男高中生,对老婆的要求,大概是,一个巫女,一个能够操纵天气的少女,一个未来会去驾驶战机的女高中生。老公,明显的成年男性,指甲边缘毛糙,手机不仅用三星而且还不套手机壳。我说:“我要先看看。”

家里没有开灯,老公走进来,第一件事不是找开关却是盯着我散落的一堆运动鞋发呆。我把灯打开,拖鞋大发善心让给老公了,毕竟那时候,老公说要当我的老婆,我对老婆非常宽容,非常大度,非常彬彬有礼。

我说:“穿拖鞋吧。没有拖地,会把你的鞋弄脏。”

他说:“好。”

我说:“做我老婆的话,你会干什么?”

他环顾四周,说:“可以把你的鞋按品牌分类放好。”

我说:“好吧。那你能拖地吗?”

他摇头。

我说:“做饭呢?”

他说:“会做速食年糕。”

我说:“还会什么?”

他说:“会刷碗。”

我说:“没了吗?”

他说:“会修WiFi,会用洗衣机,”他居然开始掰手指头,“还会……不知道了。”

冰箱里有一盒速食年糕。让老公做。老公先去烧水,很好,会用电热水壶,很好,等水烧开的时候盯着窗户外面发呆,不知道在干什么。我住五楼,窗户底下是垃圾桶,四个并排放着,每天早上环卫工骑车,叮叮当当地来拉走烧掉。所以不明白老公为什么盯着那块看,顺着视线才发现老公盯的是对面人家的空调室外机。

回头,发现老公不看室外机了,老公盯着我。我问老公,是变态吗,怎么盯着人家的窗户看,老公反问我,你是变态吗,为什么突然挡在我前面,看我看哪里?

“水烧开了。”我说。老公拎起水壶往纸碗里倒水,淹没年糕,还不够,淹没了1.5层的年糕。呀呀,放多了放多了,我叫起来。多了吗,老公和1.5层对视,端起碗往垃圾桶里倾倒。这里这里,有刻度线,我用手指着跟老公说明,老公看起来很拘谨很生涩,但是没有在听。答应得也非常认真,但是没有在听,所以接过去以后马上打开了微波炉的门。

“放进去啦。”

“不对吧。”

“哎呀,就,直接放吧。”

“不是,没有加调料啊。”

火红的酱料漂在透明的开水上面,顺着微波炉一圈圈转啊转的,如果有语言的话现在应该在喊“救命”吧,我合起了双手。

“怎么了?”

“表示同意。让它们带我一个。”

做老婆的话,至少不该这样。不是说老婆一定要会做饭,也不是说老婆一定要知道怎么做速食年糕,但是老婆不应该比我还不知道怎么做速食年糕。我又考虑了一下。我说:“你会不会做数学题?”

他很惊讶,但是诚实地说:“会。”

我说:“你也不小了吧,念大学了吗。”

他说,二十八岁,工作了,现在在一个大公司的什么什么部门。说了特别复杂的名词,什么什么,又长又很难发音,我没有听。

他还说:“我本科是学数学的,应用统计学。”

我挺满意,因为找到借口,可以让我表示满意。我说,算了,不要你做我老婆。给我做老公吧,我来当你老婆。

老公皱起眉毛。老公很会生气,生气的时候帅得像玄彬。认识老公才知道,生气也可以是帅男人的加分项,我不行,虽然想学着做帅气的男人,但我生气就只是生气,有点可怕,但是看起来就不怎么样。很一般。

老公生气,因为不可以娶未成年的老婆。我说,那么,给未成年当老婆就没问题吗?老公的原则被我击破了,老公从帅帅的生气老公变成了只是穿着气场很强的黑色衣服在渔夫帽底下眨眼睛的老公。老公没有话讲,闷闷地说“知道了”。老公对我的口头禅是“知道了”。我说老公话很多,别再说了,老公说“知道了”,我说老公这样讲我的心很痛,老公说“知道了”。老公,左一个阿拉索,右一个阿拉索,把我敷衍得心服口服。我以前认为,世界上最会敷衍的人是我,因为我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我比吃饭喝水还频繁地说爱,结果老公用简简单单的“知道了”彻底打败我。滥情果然是无法战胜绝情的。

我控诉,绝情的老公,但确实是好老公。可以修WiFi,可以刷碗,知道买容量超大的充电宝,这样我也能够蹭着用。其实老公不允许我用他的充电宝,特意画了丑丑的兔头还是猪头,这样,来表明是我老公的充电宝。用的更起劲了,因为老公宣示了主权,对充电宝的主权,我当然也要宣示主权,对老公的主权。

我一早起来上学,闹腾出很大动静,刷牙洗脸,拖鞋在地上啪嗒啪嗒响。老公睡在沙发,侧卧,平躺,趴着露出半张脸。没有一次,成功地吵醒了老公。我有预感,老公起床的时候肯定乱糟糟的,乱糟糟的可爱。但是没有见过。我放学回来,老公已经穿戴整齐,坐在我的书桌前面看手机。老公看新闻,表情严肃,精神专注,一看就知道,上学时期绝对是优等生。比我更适合那张桌子的老公。

因为没有人做饭,早点我跑到街上去买,午饭就在学校解决,老公吃什么,怎么吃,我没关心过。晚上靠着我仅有的一点生活费点外卖,因为一下子要买两人份,花销骤然变大了,不敢问爸妈要,怕被发现我做了在出租屋收留野男人等等违法的事,由于我是勤俭节约的好孩子,不能看着我爸的皮带因为打我而白白断掉却坐视不理。所以,大概是哪一天放学回来,跟老公说,没钱吃饭了,今天开始得收你的房租才行。

老公看着我,眼珠一动不动,在把我看得不好意思之前向我伸出手来。我稀里糊涂、有点不好意思地握住了,还以为老公要讲,用美貌或者身体偿还不行吗,想着说这样也行吧,结果发现老公的手心下面垫着一张银行卡。把这个关联到你的手机上吧,应该还剩点钱,密码是990811。我讪讪地接过去,耳朵红得好痛,为了找补狠狠地在心里吐槽了:任谁看都是生日,一点创意也没有。

得到钱以后忽然开始思考了。没有办法,我的MBTI是INTP来着,除了思考没什么兴趣爱好的机器人。思考的议题是:我的老公。我的老公,一米七出头一点,没有我高,是二十八岁的成年人,身体健全,智商正常,有工作收入所以不是无业游民,借贷信用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刷了他的卡好几次,至今没有警察来找我。看起来完全是正常人的老公,为什么在我放学途中蹲在台阶边上,随便拦下来一个人,也就是我,说要借住。虽然老公长得凶巴巴,穿得也凶巴巴,商标像用钞票打我的脸,但是和跑掉水晶鞋的仙蒂瑞拉似的,可怜兮兮,甚至要做我的老婆。

应该是我长得帅吧,老公也看得出来。长得帅是我的自负心,同小区的孩子里,有资格拥有碗刷得很好、数学学得很好、长得也差不多帅、只比我少帅那么一点点的老公的人,除了我怎么可能有别人。我很满意这个解释,拿着我53分的试卷去找老公签名。老公看着看着,开始咬嘴唇。

“知城,”老公叫我,叫的原名,“错太多了吧。”

我不服气。“哥,不要看不起自己,”我也不叫老公,我管老公叫哥,“我们数学老师教我只能教出35。”

老公的问题是,如果老公有问题的话,老公的字写得真的很丑,签名像狗爬,写长串的字句像很多狗在爬。我说过之后老公显得非常委屈:我平时在公司不签大名啊。于是我让老公签他以前签的字给我看,倒确实好很多,狗站起来了。

拿着心有不甘但是歪歪扭扭签好名的老公签过名的卷子放进包里,我听到门铃声恰好响起来,于是跑去开门拿外卖。同居以来一直是这样,老公和我,不知道哪天起,可能是第一天,可能是昨天,形成了这样的默契:我去拿外卖和扔垃圾,老公把外卖倒进盘子里,吃完之后再刷碗洗筷子。不知道这个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老公想要显示出自己的存在感和存在意义,我表示完全理解。第一天开始,老公刚刚成为我的老公那天开始,明明只是用两双筷子分食了一碗速食年糕而已,老公却把厨房的水龙头开得很响,哗啦哗啦地冲洗四根木头。我拎着好几包垃圾下楼,虽然以前这件事也是我在做,但那时候一个人生活,我不做也没有人做,现在是根本不同的情况。

我一边捏着鼻子一边做垃圾分类一边思考。老公,并没有提到自己会不会垃圾分类的老公,如果不会的话怎么办呢,是不是不要让他做比较好呢。但是来回爬上爬下的,确实令我很烦躁。我讨厌出门,也讨厌一个人的时候被打扰到。扔垃圾时总会遇到邻居来寒暄,像是现在,弄得我没有注意好,一个垃圾袋在手边翻倒了。

邻居还在自顾自喋喋不休地说什么我没注意听的学业之类的话题,我弯下腰,松开口的垃圾袋膨出大堆东西,一根小拇指滚了出来。


我跟金昇玟站在操场边上看高一生跑圈。体育李老师挂着哨子站在我们对面。金昇玟说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我又不瞎,金昇玟说漂亮吗,我说漂亮,确实漂亮。金昇玟说明天开始他是我老婆了。

我白了金昇玟好几眼,十分鄙夷他恬不知耻的自信感,同时又觉得我跟他真是一脉相承,一丘之貉,一样不要脸。我看到帅气男人就盘算着叫老公,他看到漂亮男人就盘算着叫老婆,我们俩肯定是因为臭味相投才交往的。

金昇玟,我的男朋友。是真的,金昇玟长了张全年级第一的脸,看起来连打饭都不会跟我这种人在一个窗口打,但是是真的。我们不光是情侣,还是远近闻名的模范情侣,同屏出现的机率比遇到教导主任和校长一起午后消食散步的机率还高。最近那种什么,恋爱综艺,不是很火吗,大家大概是像那种节目里的观察嘉宾一样看好我们的恋爱,提到我们的时候也不会分开说,而是放在一起讲:“高二八班的两个狗崽子怎么还不打包去死啊。”

我的老公,现任无业游民,并不知道男朋友是谁。我的男朋友,和我一样的高二生,倒是很好的认识老公。这个变态,约会的时候斯斯文文地掏出诗集,把手机屏幕藏在后面。以为他在钻研泰戈尔,然而中间石破天惊地说了一句:你老公真的很不会叠被子。我把他的手机抢过来,果不其然,看到我们家的客厅,老公顶着飞舞的鸡窝头整理沙发,被子变成歪歪扭扭的方块堆在左边。我骂金昇玟,疯子,神经病,但是没法否认他说得很对,我老公是不太会叠被子。不过,如果是老公的话,这些都可以原谅,毕竟,老公是来做老公的,也不是来学习如何叠被子做家务的。

金昇玟是跟踪狂。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被他尾随之后才知道。金昇玟的脸上,看不出来“跟踪狂”三个字,倒是能看出来“好学生”三个字。但不是。金昇玟不是好学生。金昇玟是年级倒数第二,第一是我,第三退学了。金昇玟偏科,自称偏文科,其实就是理科什么也听不懂的意思。所以金昇玟很会骗人,文科好的家伙,会说话,会看眼色,还知道怎么抓住别人的弱点威胁他。加上金昇玟当跟踪狂当得顺风顺水,于是金昇玟成了凌驾于校霸之上的顶级校霸。尽管金昇玟的胳膊细得像芦苇,看起来连拧瓶盖都会晕倒。金昇玟是不可貌相的人。

我们继续看高一生上体育课。他们刚入学没多久,乖乖的,女生没有化妆的,男生没有逃课去打篮球。这节课是专项练习,我们班很多人会逃掉的,比如我们。李老师教他们瑜伽,李老师做得也一般,马马虎虎,不算很柔软。金昇玟专注的神情仿佛在解代数题。好可怕,他连看女生胸部都不会露出这种样子,真的是疯子吧,神经病。我用胳膊肘捅他,他的几个小弟在背后虎视眈眈地看我,大概是希望我捅大力点,让他内脏出血死掉算了。金昇玟把我的手推开。

“你看他的脚踝,”金昇玟假装高深莫测的停顿了一下,“好细。”

疯子,神经病,恋足癖。我不理他了,转身要走,他追上来,他的小弟们也追上来,金昇玟拉住我的手腕,我像个坏脾气的男朋友一样甩掉他的手。

“你老公最近有去跟别人见面哦,”金昇玟开口就是这样,要么用平淡的表情说狗屁似的话,要么用平淡的表情说吓死人的话,“现在应该还在外面。”

哈,真好笑,说得像是我会因为这个发脾气一样。金昇玟的那群小弟,一个两个全是这样被他收服的,金昇玟花很长时间,调查出他们害怕什么,讨厌什么,然后用这个对付他们。听说有一个怕鬼,于是金昇玟在他小区里装了两周贞子。不懂,做这件事的乐趣,金昇玟不仅是跟踪狂还是控制狂,想控制别人的心泛滥地要死,因为控制不住我才提出跟我交往的,因为找不到让我情绪失控的点。

“见面就见面吧,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是告诉你。”

切,我大翻白眼,甩下他走了。

回家之后我就没有跟老公说话。

没有说话,是因为,我忙着找金昇玟安在我家里的摄像头。针孔摄像头,小小一个,装在天花板上,被窗帘挡住。我爬上去拆,老公帮我扶住椅子,猜也猜到了,肯定是一副担心的表情:

“我来吗?”

想反驳,忽然记起来,我才是老公的老婆,所以听话地下来了。老公手脚也没有比我快多少,但是莫名其妙显得很帅,明明是个手工活做得糟糕透顶的老公,打翻白胶粘住手、毁了一件T恤的老公。

“家里怎么会装这个的?”

我没法回答。总不可以说,是身为跟踪狂的男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撬锁进来装上的。那么老公会问,什么时候有的男朋友,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为什么不告诉我。除去最后一个问题的话,提问的老公变得像我的家长,替我爸妈出席家长会,给我的成绩单签字;加上最后一个问题以后,老公变成碎嘴的普通朋友,聚到一起除了起哄就是在聊八卦,假装对别人的人生很关心的样子。哪种都很讨厌,所以说,啊,最近认识了一个跟踪狂,不过不要担心,我们没有交往。

老公听了,表情变化的很快,我也反应的很快。我的老公,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又在生气。他说:“被跟踪狂纠缠上了,不应该告诉我吗?”

愣住了。没有想过,老公的重点跟我的重点不是一样的重点。没有想过,真正的重点好像是跟踪狂而不是男朋友。没有想过,老公的逻辑是正常人的逻辑,感情表达倒不是正常人的表达。不是,但是,本来应该和金昇玟生气的老公,为什么现在变成了对我生气?就这样,我也生气了,我和老公开始了冷战。金昇玟,虽然没能成功地让我生气,但是成功地让老公生气了。我,虽然没有因为金昇玟生气,但是因为老公生气了。我感受到背信感,老公居然不是为了我生气的,非常难过,跑去找金昇玟发泄。

我告诉金昇玟:我生气了。他很警觉。

我说:我得缓解一下。

金昇玟点头:学生会在办招新晚会,你去看看吧。

我和金昇玟,被咒骂的原因,其实不是我们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或者是我们常年吊车尾,但手里揣着诗集走来走去,做作得要死。真正的原因,依我看来,是一种愤怒:虽然我对每个人都说我爱你,但是最后却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交往,而是跑去找了同样恶劣的金昇玟。虽然金昇玟会默默跟在很多人后面去他们小区,好像暗恋他们一样,但是最后却跑去找了同样恶劣的我。以为被我们追求的女生都感觉被背叛了,就像我和老公,现在僵持的理由就是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背叛。

好在高一生还很单纯,高一的女孩子都不敢在校内化妆,以为会有人抓着她们往卸妆水里摁。所以她们只会认识每年考上SKY的校内首席,肯定不认识我。我排解压力的方法,第一步是增加自己的压力。社交,跟陌生人聊天,拼命找话题,使我的压力陡然增大,感觉脑袋要炸膛。

之前一次,是跟老公出去吃饭。星期六晚上,中餐馆,人多嘴杂,顾客扯着嗓子点单,服务生扯着嗓子确认点单。我讨厌和不认识的人说话,比起讨厌,可以说是无法忍受。所以和爸妈出去没有问题,会直接把要吃的东西告诉他们然后坐着等。如果是同学和朋友就辛苦一点:假装没有偏好地说“你们决定就行”,然后少少地吃一点,被问起来就说“今天胃口不好”,反正可以骗过去。再说,也没有什么朋友或者同学会喊我出去聚餐。我和金昇玟从来不在食堂以外的地方一起吃饭。这些以外就是跟老公了。

那天是第一次,第一次和老公外出,第一次和老公面对面地、翻着菜单点菜。本来该挑个浪漫的地方,但是下午本来在逛街,我也不喜欢逛街的,但是想跟老公多待一会儿故意绕着圈子走,结果把自己绕饿了,走着走着就遇到了中餐馆。老公正在低头看导航,没有抬头看招牌就嗯嗯好好的答应了我然后被我拉了进去。老公,二十八岁的成年男人,表情凝重地看菜单,看了半个小时。我饿得受不了,在桌子底下踹老公小腿。

“快一点。”

“马上就好。”

“都半个小时了。”

“知道了知道了,马上就去点单。”

还想再说点什么,也许就要发脾气的瞬间,突然想起来上周,老公和我吵了一架的事。完全没理由发生的事,因为我觉得外卖送来的速食饭太软了,老公觉得还很硬,所以吵了一架,我带着钥匙狠狠地把门摔上离家出走了。我们小区,很简陋,虽然有放垃圾桶的狭窄过道,但是没有带路灯的长椅这种地方。所以在小区里边走边哭,腿上还留下了三个蚊子包。带着蚊子包上楼,老公洗了碗,拖了地,现在坐在沙发上等我。没有要求他解释,但是老公说,怕我回来没有人开门,才不下去找我的。

老公,是可爱,但算不上非常可爱,吓人的时候更多。也会生气,好像经常生气,为了速食饭和我生气,为了跟踪狂和我生气,但是不因为我催他点单生气。尽管我催他点单,是因为我自己不敢点单,这才是我的问题,老公却不跟我生气。鼻头有点酸了,那时候炸酱面也没太吃下去,内心因为老公感动了。老公浑然不觉,问我怎么不吃东西,无可奈何地撒谎,说,今天胃口不太好。

一边想老公,一边和看起来很善良的学妹聊天。学妹眼睛亮闪闪,讲话的时候认真地盯着人看,虽然很高,穿着运动鞋也隐隐要超过我。那么肯定是超过老公了,老公的腿,掰直了也许能再长几厘米,但是老公,毕竟已经二十八岁,错过就是错过了。学妹的腿,非常漂亮,我赞美了她,学妹脸上的毛细血管大面积地充血,学妹脸红了。

“学长,有点冒昧地问一下,或许……学长有交往对象吗?”

本来要说老公,但是想想,老公二十八岁,我十七岁,不是显得老公是变态,就显得我是变态。而且,对于老公一无所知,知道老公不工作,不知道是辞职还是失业,生活技能基本没有,只能说正在一点点学。老公,最大的爱好好像是看新闻,一天要刷新很多遍NAVER,游戏打得不怎么样,和我半斤八两,不大可能喜欢游戏。数学倒真的很好,物理也不赖,剩下的,都不知道了。

“没有,”我笑笑,“不过我喜欢理科好的孩子。诗妍喜欢文科还是理科?”

“文科吧,我喜欢历史。学长呢?”

“我是理科,”我顺着她的裙子看下去,还是觉得小腿线条最漂亮,肩颈差一点,也还不错,“我喜欢生物,尤其解剖类的实验,我做得都蛮好的。诗妍做过脊蛙实验么?”

她装模作样地抖了一下,然后自己先笑起来。我迎合着她的笑,眼睛继续检查腰线和手臂线条。“我做过哦。把头剪掉那里。”

“做过好几次来着。”


班主任找到我谈话。单独找的我,也想找金昇玟,但这个狗崽子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隐约感觉到他是去骚扰李老师,所以倒也没有告他的状。班主任坐下,眉头拧出三道沟,我站着,于是看到他的头皮屑和脓包,差点把中午的辣炖鮟鱇鱼汤吐出来,连忙往后撤了一步。

这次传唤我是因为家长会。一点小事,不知道他又要发表什么屁话。我把手背在后面,努力看起来没什么不耐烦的,失败,其实就是很不耐烦。果然,班主任说,韩知城,你父母不是在马来西亚上班吗,为什么会在回执单上签名?我拿过来仔细看,狗爬一样的名字,我马上明白了,因为老公还在和我冷战,所以不跟我说话就自作主张签了字。我说,老师,他不是我父母。

班主任又拿回来,眉头拧出三道更深的沟,那他是谁,徐彰彬?在你的成绩单上签名的是不是这个人?他还教我数学,现在准备去那堆试卷里翻我的卷子。不可以,因为昨天的试卷我没有订正,我连忙制止他:不是这样,老师,那个,他是我表哥。

班主任的表情,将信将疑,基本上就是相信的意思。我除了成绩不好,其他地方都不是老师们特别讨厌的学生。在人群里不受欢迎,原因是我长得帅,而且我是男同性恋,老师们才不会理会这些事,我跟校霸交往还是不交往,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班主任手下留情放过我,我长舒一口气,我爸妈打长途电话来,我倒吸一口气。亲爱的儿子,我们决定下周回来看你,也想跟你的房东聊聊天,感谢他对你的照顾。我坐在书桌前抠指甲,内心怆怆然悲戚戚,有点想跳下去在垃圾堆上惨死。

老公被我赶到沙发上,因为我要占用书房打电话。开门,看见老公斜斜瘫倒,有点想过去,靠住老公的大腿,但是想起来还在和老公吵架,狠狠忍住,到厨房拿汽水喝。

喝空一个易拉罐,我迅速反悔,迅速啪嗒啪嗒到客厅。老公还是斜斜瘫倒,我迅速在地面坐下,盘起腿,下巴搁在老公大腿上,眼睛睁得圆圆,努力拿上目线看老公。老公开始不好意思,老公绷着脸,老公绷不住了,脸别过去,我看见老公的嘴角在笑:

“别闹了,没拖地。”

“没事,洗洗。”

老公拿我没办法,脸又转回来:“干嘛,怎么了。”

什么,怎么这样,我为大人们的厚脸皮感到震惊,居然当作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问我“干嘛”“怎么了”。大人们,可以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当作完全没有发生过吗,难道是大人,就可以很轻易地遮掩过去吗,我既震惊又失望,撅起嘴表示不满。老公,厚脸皮的老公,终于彻底笑了出来,抬起手揉乱了我的头发,然后把手停在我的后脖子上,手心不算热,很温暖。

“我认错啦,知城,”老公的掌纹硌得我有点痒,“认错了。”

“那我也认错了。”虽然找不到理由,但是,赶紧跟着老公说了,不然好像就没有别的机会。那个时候和好才是重要的,就像该吵架的时候,吵架才是重要的,原因并不是真的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跟踪狂啦,背信感啦,只是借口而已。真实情况是,走到了那个台阶,就要踏上去,这样才会走到最后的王座。前面的所有曲折都是为了高潮的铺垫,文科学得很好的金昇玟会这样讲,我学得不怎么样,就不讲了。

老公,该说是好脾气,还是好糊弄,但老公并不是好脾气,否则不会吵架,那么,只能说是好糊弄了。老公,没有笨到可以随便糊弄过去的程度,所以老公肯定是一个好老公。我的老公,第一次做老公,就是好老公,看来老公天赋异禀。我,作为捡到老公,又让老公成为老公的人,昂首挺胸,洋洋自得。而后我妈发来航班信息,我偃旗息鼓,垂死挣扎。

星期天落地,赶不上星期五的家长会,却能不用费心找理由就可以约房东出来吃饭。我苦思冥想,老公好像知道我在打什么主意,警惕地看着我,尽管我不知道。我若有所悟,回看老公。

“我不可以帮你开家长会。”

“不用你去。”

老公如释重负,我计上心头。“但是要拜托你一件事,哥。”老公面对我伸过来的手直觉性地后退了一步。“哥,和我爸妈见个面吧。”我把手放在老公的手上,眼神真挚,眼睛亮亮。我很自恋,知道帅气应该怎么用,我很自信,明知大部分人无法拒绝我。老公迟疑,老公摇头,老公抽走手:

“知城……现在就做到这个地步,作为未成年,好像有点太早了。”

什么地步,不知道的人,以为老公要和我做爱;什么未成年,老公在路边拦住我,说要给我做老婆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我穿的是校服,是未成年;什么太早了,都已经是我老公了,还有别的不能提到、不能做到的事情吗。但是不行,不能被老公的逻辑带偏过去,我按捺住再次吵架的想法,很耐心地解释:不是那样,想让老公当一回我的房东。老公不懂,老公暂停,老公把手放了回来。

可惜,没有时间,没有多余的时间。有时间我会尝试给老公解释,没有时间我只好胁迫老公:必须当,不当我就生气给你看。老公说知道了,知道了,需要我准备什么。虽然还想再教训老公两句​,答应我的时候已经是星期三,还怎么准备,但是忍住,没有说。我做事情很有秩序,想要做成的话,期间需要很多忍耐,很多步骤,直到最后的成功为止。可以出现意外情况,不过不能心急,尤其不能对老公心急。老公做起事情慢悠悠的,刷牙也慢悠悠的,眯起眼睛挤牙膏,确定牙膏没有超出牙刷头因此耷拉下去。对这样子,做事非常可爱的老公,即使心急也没有用,总是会做出来的对吧。

星期六,我躺在沙发上看《你的名字》,看第十四遍。身体互换的时候,老公穿着皮鞋拎着购物袋进来了,满满当当的两只手。我满怀期盼地放下手机,果然,老公是最明白我的,扔了两条巧克力过来。和金昇玟说上一百次“我爱你”也只会得到“滚开”两个字。西八,上次真的发了一百句“我爱你”,想再说一句“帮我买巧克力”的时候,发现他把我拉黑了。哈,男朋友算是什么东西啊,不过是个嘴严的狗崽子,我笑眯眯地冲老公飞吻,说“我爱你”,老公耳朵尖红了,提起剩下的购物袋躲进厨房。

幸福,悠闲,脑袋空空的午后,随着好几声脆响结束。老公吓一跳,老公大叫“阿西”,老公慌忙开门,我往门里看,该怎么说,很多颗鸡蛋摆脱了鸡蛋壳和碗的束缚,正在地板上开派对。我让老公先离开,帮我找一块抹布来,老公完美执行了。老公,难道是机器人吗,让做的事做的这么好,没让做的事,例如练习做饭来招待我爸妈,做得一塌糊涂。老公的嘴角弯下去了,老公受委屈了,我一边擦地一边安慰老公,当然是鸡蛋的错,难道是老公的错吗。老公居然没有接话,如果是老公自己说出来这句话,我早就会嗯嗯对对没错没错的接下去了,老公,伤心到了不想说话的地步吗,我很担心。老公说,因为想给知城的父母留下好印象。

心动了,说来说去,老公和我,不过是认识没有一个月的陌生人,互相成为了老公和老婆关系的陌生人。人生没有什么交集,也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交换什么秘密。哪怕金昇玟和我,名存实亡的男男朋友关系,也交换过一个秘密。我的老公,不需要我付出什么,交换什么,居然说,想给我的父母留下好印象。松开抹布,站起来,扑住老公的脖子,抱了上去。

老公,小小一个,被我抱着却很坚定,一动不动,也抱住我。扮演很多角色的老公,有时候是我的表哥,有时候是我的房东,有时候是连鸡蛋也打不好的仙蒂瑞拉,现在是我的老公,私自下了决心,要让老公做很久的我的老公。

星期天,晚饭还是外卖,老公提前把菜倒进盘子里。我负责保持心情愉悦,和我爸我妈分别拥抱。我爸变黑变瘦,但看上去还是能把皮带打断,我妈新长了皱纹,时常看着老公微笑。心情变得有点不愉悦,但是尽量不表现。我妈说,谢谢房东先生照顾知城,我敲一下墙;我妈说,房东先生肯定很辛苦,我敲一下墙;我妈说,知城给房东先生添了很多麻烦吧,我敲一下墙,并且补充:对的,很抱歉,房东先生。

老公插缝瞪我,知道我不是真心的。

大人们聚在一起聊天,开了头就没有办法停下来。我妈问,房东先生现在在哪里上班?老公对答如流,在某某某大公司,我妈惊呼:哎一古,最近那个谋杀案是在那里发生的吧?房东先生可要小心。

老公僵住,我在桌底下偷偷踹他,老公眨眨眼,一切自然:对,所以最近离职了,正准备重新找工作。

晚饭之后,房东老公鞠躬告别,然后到小区里去兜圈子。我跟爸妈周旋一小时,成功送走,给老公打电话。老公带着四个蚊子包上楼,边涂花露水边问我:所以,知城到底为什么不请真正的房东先生来,和叔叔阿姨见面?

老公的缺点是,如果老公有缺点的话,太过执着。我很苦恼,我摸着墙,最后说,他好像移民了,现在联系不上。

老公好像不相信,那怎么办,也不能说,我把他砌在墙里了吧。


被金昇玟拉去聚餐,下半场玩真心话大冒险,那个崽子输了,自己选真心话,却指着我说:“这人的屋子里住着连环杀人魔。”

几个学妹,很给面子地尖叫,吵得我脑髓都在痛。甚至有一个,十分入戏,问我:“真的吗,学长的室友是那么凶残的人吗。”

我夹起一片肉,冲她笑笑,“不是哦,他骗人的,我一个人住。”

烦躁,非常烦躁,烦躁非常。好不容易与老公和解,金昇玟又到我面前来晃悠。喂,你没事情做就去攻略李老师不行吗,别坐在我的笔记本上。金昇玟置之不理,从屁股底下抽出我的笔记本,炫耀似的摔在我跟前:

“旻浩哥我已经攻克了。”用着讨人厌的语气说,所谓的讨厌,就是和平时的语气一样。这还不够,还非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意思是凑到我脸前,我转过脸的话就跟着转换方向,引得周边的女生发出含义不明的叫声。说出来的东西却和行为没有一点关系。“所以这几天在跟踪你老公。”

“这么迫不及待地要分享给我,你发现什么了,出轨吗?我老公去和别人上床了吗,私家侦探狗崽子nim?”

金昇玟站起来,我下意识地抬头了,才发现我又陷进了这人的诡计。想知道的话,陪我去聚餐,学生会。星期六晚上七点,学校旁边的烤肉店,需要我去接你吗?我当然说,不要,他就走了:

“那不接你,不要迟到。”

西八,跟那个崽子没话说了,又没地方发火。坦白来说,我对老公的私生活没有兴趣,对学生会那个叫作诗妍的学妹倒是念念不忘,可是,有社交恐慌的人,确实也是我。这种话没办法跟老公说,老公知道我讨厌和陌生人说话,这是正常人老公可以接受的范畴,不过是帮忙点单而已,对于除了我以外的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一旦牵扯到社交的领域,压力就会疯狂上升,必须缓解掉、释放掉才行。解压又是件很麻烦的事。我讨厌麻烦。

上一次产生压力,是因为和老公吵架。赶在压力堆积起来之前好好解决了,所以压力也跟着消失。这次,和老公无关,老公也帮不上忙,总是坐在书桌前看新闻的老公,最近回来的比我更晚。我问老公,是去找新的工作了吗,老公遮遮掩掩,老公说,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正在尝试中。我鼓励老公,勇于尝试就是好事。

老公之前拿这句话安慰我,因为我的数学考试。最后一道大题,试着用老公教的方法去做,写满了一整面答题纸,结果得了零分。老公摸着我的头,勇于尝试就是好事,知城下次继续努力就好。现在反过来,我抚摸老公的后脑勺,想着老公该剪头发了。老公嗯了一声,没有下文了。

今天晚上我说要出去,老公很担心,问我去哪里,几点回来,和谁一起,像是我的家长。所以出门时也很郁闷,老公分明是老公来着,怎么还是变成家长了,大人们,不管小孩是什么样的小孩,只要是小孩,就得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来管教他吗。明明都很累,管教的人,被管教的人,扭曲地放进一个模板里。受到老公的不公平待遇的我,郁闷地走进烤肉店,坐在我的混蛋男朋友对面。

男朋友,玩游戏的运气怎么会这么烂,又一次输掉,又一次指着我,信口开河,大言不惭,“我们最近是有人出轨的关系。”

说清楚,互相出轨的关系,金昇玟很聪明,知道转移矛盾,知道占领道德高地,但是对我而言,道德这种东西和放屁一样。所以猛地站起来,指着鼻子骂他:“你xx的还有脸提啊。”然后冲上去要打他,被学弟学妹七手八脚地拦住了。

我的演技,还不差,尤其是装作生气的时候,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真的生气。我生气的时候,会有点可怕对吧。也不至于很可怕,又不是什么《电锯惊魂》之类的惊悚片,我不看那类题材的,最喜欢的影视作品是《你的名字》和《干物语小埋》。 ​​​但是,稍微有点可怕,所以学弟学妹们吓到了。诗妍,以为毫无痕迹地抓住我的袖子,晃悠着说,学长,喝醉了吧,喝醉了就先回家吧,我们送学长回去。我看着杯子里的白开水,冲她点头:好,但是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

关于喝酒的事情,我喝过,但是不喜欢,和老公喝过,我还是喜欢冰美式和可乐。老公的酒量,不知道,那天哄着我喝了一口,眼睛眨巴眨巴,问我,怎么样?我摇头,老公了然,把那罐啤酒喝完,易拉罐扔掉,就不喝了。老公的酒量,目前是一罐啤酒。

喝完了,和老公躺在沙发上聊天。我们做二选一,炸酱面海鲜面?炸酱面。美式拿铁?美式。糖醋肉?蘸酱吃。鲫鱼饼?我说从尾巴开始吃,老公瞪着我,眉毛都抬起来了:

“当然是从头开始。”

“哪有,当然是从尾巴,就没见过从脑袋开始吃的。”

“别骗人了,上次你就是从头开始吃的。”

“那不是因为哥先咬了一口头吗!”

“然后呢?”

想要间接接吻的心,说出来也行吗?我瞪着老公,老公瞪着我,老公先泄气,挥手说pass,下一个。老公,本科是应用统计学,居然还会说英语,英语发音也不差。老公也是不可貌相的人。

夏天冬天?冬天。电话短信?电话。难怪呢,kkt每次都已读不回,原来老公喜欢打电话。警告老公,以后电话必须接,老公说知道了。我加上,kkt也要回,老公错开视线,我噘嘴,老公说好了好了,会回的。山还是大海?大海。我说,以后一起去大海旅行。老公歪着头,靠在沙发上看我,灯光打下来,感觉老公变得很温柔,像成熟的二十八岁男人。

“知城。”

“哥?”

“还是小孩子呢。”

不喜欢这种话,我假装没听到。双层床上铺下铺?老公说下铺,我说,一起睡不行吗。老公也假装没听到,站起来,我仰头看老公:

“今天太晚了,去睡觉吧。”老公甚至驱逐我:“快起来,我要铺床了。”

跟我睡一起的话,既不用铺床,也不会说什么今天太晚了之类的话。有这样的吗,老公搬进我家一个月,还把自己当借宿的陌生人,睡在沙发上。即使是我的老公,也像是陌生人,单独睡在翻个身就会嘎吱嘎吱乱响的旧沙发上。我一早去上学,提前十分钟起床,蹲在沙发前偷看老公睡觉,老公不打呼噜,不说梦话,不磨牙,睡得安安静静,本本分分。睡着的老公嘴唇粉粉,老公的嘴唇像莲花,我看了十五分钟,差点迟到。

诗妍挎着包站在我边上,虽然一直在说话,漂亮的脚跟却并得很紧。紧张吧,女孩子,面对喜欢的人,是会紧张、会下意识地掐手指头的。她说我有事,可以跟学长一起走吗,那时候整桌的人都在起哄。排除掉金昇玟,我的男朋友,端起杯子,喝酒一样的喝掉饮料。“玩得开心。”男朋友用平淡的语气说吓人的话,看起来对着我们笑了一下。大家起哄得更厉害了。喝碳酸喝醉了吧,这些人。

公交车进站,诗妍问我,学长住哪里?我反问,诗妍住哪里?我家小区门口的站点更近,到站了,诗妍跟着我走下来,一边问,学长怎么会和金前辈交往的?小区里面基本没有开灯,我们小区这样的破地方只有早就坏掉的破烂的路灯和不存在的摄像头。和诗妍慢慢走到我家楼下,我说,想知道吗,诗妍?马上告诉你,我先上楼拿个东西。会尽快下来的,不要走哦。

和金昇玟也是在这栋楼下认识的。之前只觉得,那小子,长着张成绩非常好的脸,实际上考倒数第二,名字紧挨着我排在名单末尾,看来也是奇怪的人。没想到会跟踪我到家里来,还从背后喊我的名字,韩知城。语气虽然平淡,但是有威慑力。我慢慢回头,看到了没什么表情的很会骗人的金昇玟。

我拎着皮箱下来了,诗妍有点害羞,问我,箱子里是什么呢学长?

我拨弄密码锁,一边回答她:马上就告诉你,不要着急,诗妍啊。诗妍知道我觉得诗妍很漂亮吧,从一开始就觉得了,对诗妍也很关心、很有兴趣,希望能够深入了解诗妍的心,没有办法停止。诗妍,诗妍,喜欢我吧?要一直和我在一起吗?

她的脸,又在充血,手指开始拨弄她的头发,露出脖子。愿意是愿意的,但是学长,会不会太着急了……因为太欣喜了,她好像有点不安,我终于打开了箱子,抽出针筒向她的动脉扎下去,很快地,推进去一整筒酒精。

金昇玟看到我的时候,其实没有那么早,因为是白天,没有理由把上一个学弟骗上楼,只好先捅穿他的心脏。金昇玟喊我的时候,手上还沾着血。但是被金昇玟发现了,也只好先回头。作为跟踪狂的金昇玟,因为尾随我,找到了作为连环杀人魔的我,又因为害怕被我杀掉,说可以替我保守秘密,也因为害怕秘密被我抖落出去,于是和我交往了。我贴在诗妍的耳朵边上,小声说,听到了吗,告诉你啦。

老公一直到深夜才回来。我正在厨房,把水龙头开得哗啦哗啦响。老公在背后叫我,知城。我回头,老公今天穿了一身西装,领带系得歪歪斜斜,不知道的话,以为老公是刚刚聚餐回来的部长。老公站在厨房门口,身上没有酒味,但是有好闻的味道。老公每天闻我头顶,说是什么味道这么好闻,我说,是洗发水,老公说真的吗,很好闻,搂住我又闻了一次。

老公讲,知城,有事情想告诉你。

老公靠着墙,说:知城啊,知道我为什么总是在看新闻吗?我说,不知道。老公说,因为我是逃犯来着。之前那个,新闻里的,我们公司的谋杀案,是我策划的。但是我把嫌疑推到另一个人身上之后跑掉了,跑着跑着,就到了知城这里了。

我问,那么哥这几天,是去见自己的同伙了吗。老公点头。

吓死了,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以为老公出轨了,原来只是犯罪团伙的犯罪会议。老公继续说,但是不太想再和他们合作了,今天去杀掉了一个,伪造了现场之后回来了。所以回家有点晚,对不起,知城。我很善解人意,摇摇头:没关系,我是哥的老婆嘛,等哥回家是应该的。哥吃饭了吗,我去给哥做拉面吗。

老公也摇摇头,老公说不要,老公往前迈了一步,我感觉老公可能要抱我,连忙后退,因为我手上还有手套,手套上是内脏碎屑和血液,老公一看就穿了很贵的西装,沾到没有办法清洗。但老公没有来抱我。老公说,知城,看见门口的皮箱了,不小心打开看了看。老公很不会撒谎,所以知道,老公是故意的。

我问:哥怎么知道密码的?

老公答:知城那么自恋的人,肯定会用0914。一点创意也没有。

心情低落,居然被老公吐槽。但老公马上开始夸奖我:知城,应该很擅长杀人吧,刀具都维护的很好。其实也没有那么擅长,因为我真正排解压力的方式是解剖来着,但是杀人,也会,因为喜欢。我变得有点害羞,说没有啦,练习就可以。哥要学吗,可以一起练习的。哥教我数学题的话,我也可以教哥杀人。

我说,其实一开始,想杀掉哥的。

老公问是吗,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讨厌总是来打扰我一个人的时间的人,房东就是,把自己当成我爸妈一样,指手画脚,嘘寒问暖,每个都很讨厌。我告诉老公,房东先生,实际上没有走很远,没有移民,就留在这里,这面墙。我还说,但是不会把哥砌在墙里,因为哥很帅。

“早就想好了。到时候要把哥的头挂在卧室里,骨架单独摆出来,放在客厅那个角上。”

老公也不问我怎么反悔了。老公,其实也很自恋,知道自己很帅,没有人可以拒绝。老公不摆弄袖扣,老公不扯领带,老公直视我。老公,二十八岁,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做老公,却什么都做得很好。杀人是至今没有被发现的名罪犯,做老公也是至今各方面都完美的名老公。这样的老公,没有办法狠下心杀掉。

老公问,是今天又拿出来用了吗。我说是,给他看洗碗槽里诗妍的残片。老公问,知城什么时候会想要杀人呢,我说,压力大的时候,生气的时候。老公问,最近有什么让你压力太大了吗,知城,是我吗。

先摇头,又点头了。老公问是哪里呢,我说,哥说是我的老公却总是不像老公的时候,和我吵架的时候,不回家的时候,不睡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很多时候。

我也说,哥真的像是我的老公的时候,帮我点单的时候,原谅我的时候,想要努力做饭招待我爸妈的时候,很多时候。

我说,所有时候,被哥爱着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爱着哥的时候。让我紧张的,让我有压力的,好像都是爱。因为没有过。

老公,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我背后的尸体,最后又看着我。

老公问:“要一起吗?”

我说:“一起吧。”

还以为老公说的是分尸,结果老公往前跨了很大一步,捧住我的脸亲上来了。 ​​

前面的所有曲折都是为了高潮的铺垫,文科学得很好的金昇玟会这样讲,是真的吗?为什么感觉到现在,好像已经经历了很多,我和老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或者,实际上,从很久以前,大概一个月前的一个下午,我放学回家,遇到蹲在台阶上看着地面、从头到脚满身黑色像是乌鸦的男人,男人开口叫住我。我停下,差点想要杀死老公,但是老公说能带我回家吗,那时候开始,不想杀死老公了,想让老公成为我的老公,故事是从那里开始的吧。

Fin.

橘子粥·稠

【谦斑灿】过雨云

*跨团跨团跨团  涉及师弟团Stray Kids

*大三角大三角大三角 &城灿

*私设很多 现实梗也很多


1.

斑斑哭着和妈妈道别才过了三天,就得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国独自出门去上课。没办法,都是他自己选的,他明白自己现在要怎么做,明白未来会做什么,明白要想出人头地,这点苦不算什么。


斑斑还没来得及办乘车卡,坐公交车只能掏出妈妈给他准备的那点零钱,钱投进收款箱里的时候,斑斑在心里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斑斑,你做得真棒。这是他的第一节韩文课,除了那句 啊你哈塞有 终于能学到第二句韩语,说不定晚上也能自己点...

*跨团跨团跨团  涉及师弟团Stray Kids

*大三角大三角大三角 &城灿

*私设很多 现实梗也很多


1.

斑斑哭着和妈妈道别才过了三天,就得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国独自出门去上课。没办法,都是他自己选的,他明白自己现在要怎么做,明白未来会做什么,明白要想出人头地,这点苦不算什么。


斑斑还没来得及办乘车卡,坐公交车只能掏出妈妈给他准备的那点零钱,钱投进收款箱里的时候,斑斑在心里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斑斑,你做得真棒。这是他的第一节韩文课,除了那句 啊你哈塞有 终于能学到第二句韩语,说不定晚上也能自己点单买个紫菜包饭。可惜,课上只学了几个简单的拼写。


再坐上公交车回公司上舞蹈课还是一直饿着肚子,其实斑斑舞蹈很不错,不可能跟不上这些基础动作,可是他很饿,身上没什么力气,连带着动作也拖泥带水起来。好像是得到了几句训斥吧,他听不懂,但斑斑看懂了几个比他大的练习生回过头来看时的表情,有不屑,有同情,有不理解。


斑斑举了手,提前走出了练习室。Mark追了出来,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和他说:找个朋友一起生活,会没有那么辛苦。斑斑道了谢,回到寝室栽到床上就睡了过去,相比生活,梦要美妙的多。


他梦到自己出道十周年的舞台,他身边有着好几个队友,可惜脸庞都看不清。那也很值得高兴一番了,梦里的斑斑扬着手臂左右摇摆,腰上搂上了一双手,斑斑听到手的主人和他说:


“我就说了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醒过来的时候斑斑是带着笑的,真好,他好好的出道了。


斑斑靠着这个梦坚持到了春天,他从上铺轻轻爬下来打算去公司食堂吃口早饭,推开门却见到一张错愕的脸——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拖着行李箱站在门口,“Hi,my name is Chris.”


斑斑接过这个小男孩递给他的软糖,用自己还不怎么流利的英语回答他,“BamBam,I'm BamBam.”


斑斑不再是公司最小的那一个。


那天斑斑没吃上公司食堂,他拽着那个和他差不多高的男孩的手,去吃了一顿奢侈的自助餐。他们两个用蹩脚的笑话逗笑了斑斑下铺的Mark,两个小不点儿住在了一起。他们躺在一张床上,斑斑问另一个小不点,“灿呐,我们两个一定能一起出道的,对吧?”


方灿剥开软糖的包装,反手把糖塞到斑斑嘴里,又给自己也剥了一粒,边嚼边说,“当然啦。”


林娜琏总是看着这两个人笑,笑他们小孩子装什么大人,却还是买了牛奶给这两个还在长身体的孩子,“你们长高了才能出道呀。”斑斑那时候韩语已经很好了,在练习室里叽叽歪歪,“灿就算以后只有165我也会和他一起出道!”方灿跳起来给了斑斑一个手刀,又把牛奶的吸管插好递到他的嘴边,斑斑撅了撅嘴含住了吸管,就着方灿的手喝了起来。斑斑还没喝两口,方灿就猛地晃起他的手臂示意他回头看。


斑斑回了头,练习室门口站了一个比他们高了不止一头的大男生,点头哈腰正在介绍自己,听他说他叫金有谦。


斑斑觉得金有谦可能要比他们大个两三岁,


这家伙实在是太高了,看起来不那么招人喜欢,所以他不看了,转过头来问方灿:“你说,这傻大个儿能和我们一起出道吗?”




今天也很疲惫

有几个未接来电

躺在床上

沮丧着陷入沉睡

找不到出口

但不必担心

就像不同的次元 

宇宙中的我们在那里相逢

我梦见你了

今晚

                          「니꿈꿔」作词 BamBam JB



梦到的,是谁呢?



2.


金有谦居然和斑斑同岁。


斑斑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闷闷不乐了一整天,他扯着方灿的衣服袖子晃来晃去,“灿啊,为什么金有谦那小子比我小还能长这么高啊?”方灿想了想,金有谦不仅比斑斑小,比自己也小上那么一个月,长得白白胖胖不说,还长得那么高。


方灿也不再是公司最小的那一个。


“我也比你小,是不是意味着我以后会比你高?”方灿确实开始抽条了,仔细看看要比斑斑高上一些,斑斑每次吹头发都要把头发弄高一些,好看上去和方灿一样高。


“不可能!我以后肯定比你高!”斑斑还是咋咋呼呼的,方灿也是活泼的性格,可在斑斑面前一直像个哥哥,他揉了揉斑斑的头发跟他说好好好。


金有谦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练习室的,方灿的手还搁在斑斑头上,他急急忙忙要退出去,被斑斑叫住了,“金有谦,你过来。”


斑斑叫住他是因为听到舞蹈老师随口夸了一句:有谦舞跳得越来越好了。金有谦看上去人高马大,实际上很害羞,斑斑提出要和他比一比的时候,他憋红了一张脸拒绝的话也没说出来,只能硬着头皮和斑斑比一下。


方灿没练习多久,舞蹈自然没有这两人精通,勾了勾斑斑的手指,轻声知会斑斑:“我去给你买软糖。”斑斑就那么顺势伏在了方灿身上,软软糯糯地让他早点回来。


男生的友情就那么简单,「打过架或者一起打过别人」就足够了,2011年,公司里那两个小土豆身边又多了一个小甘蔗。


金有谦是韩国人,他不用去上韩文课,所以更多时候,还是斑斑和方灿坐在4419路的后排一起去上课。他们出门上课的时候,金有谦正好放学去公司,金有谦往公交车上看了一眼,斑斑和他只对视了一下就移开了视线。


方灿看斑斑眼眶有些红,赶忙问他怎么了。斑斑想起了搁置下的学业,他还从来没穿过校服,但他没有这样和方灿说。他们两个太像了,一个从泰国千里迢迢跑来,一个从澳大利亚乘风破浪跑来,赌一把都称不上,他们必须要出道。


“灿啊,我们一定要一起出道啊。”斑斑钻到已经比他的宽阔了不少的怀抱里抹了抹眼泪,环住了方灿的腰。


你能成为给予我安慰的人吗

请相信我吧 可以相信我吗

Wake up from now you'll never be alone

请相信我吧 可以相信我吗

我们已选择了彼此

与我一起走下去的路

绝对不会让你后悔 我会尽我所能

                         「믿어줄래」作词 BamBam


3.


斑斑过生日的时候总是格外高兴,不是因为自己长大了一岁高兴,而是因为过完生日从周岁上算就比方灿和金有谦都大了一岁。


就算今年是世界末日要来到的一年。


斑斑打电话给金有谦,让他放了学立马到宿舍里来,又拽上方灿出了门,走进理发店要染一头粉色。褪色的药水涂上发根的时候很疼,偏偏斑斑在方灿面前又是个娇气包,呲牙咧嘴地喊疼。方灿从口袋里拿出一袋软糖拆开来喂进斑斑嘴里,又把手伸到遮布底下攥住了斑斑的手。


“小寿星可不能掉眼泪啊。”


等到头发真真变成了粉色,斑斑又不乐意了。他来自遥远的热带,肤色偏深,染了粉色显得更黑了,方灿最近没晒太阳,底子里的冷白又显出来。一个就够白了,偏偏金有谦也是个冷白皮。


“一个两个都那么白,没法活了!欺负我黑是不是?”


“别生气了,粉头发很好看,没欺负你傻斑,赶快回去吧,有谦都到了。”斑斑没什么脾气,方灿顺着捋了几下全好了。


金有谦带了一盒醉虾,他们三个都搞不到酒,一盒醉虾就让斑斑高兴了半晌,斑斑拿来一个塞嘴里,却被虾尾扎得一痛。方灿和金有谦都看出来了,再递过来的时候,都掐了尾巴,斑斑就着吃了方灿递过来的那只,才又接过金有谦的那只。


“谦啊,你今天别走了,你睡上铺,我和灿在下面挤一挤。”斑斑嚼着虾嘟嘟囔囔地说。


“你们床太小了,我睡不下,我睡地板就行,你们两个小身板一挤再断了。”金有谦低着头剥虾。


“没事啊,我总和斑睡一个床,一点都不挤。床挺大你肯定能睡下。”方灿也还在剥虾,剥了一半放了下来,冲着金有谦说。


金有谦点点头,攥紧了拳头,换了个话题,“斑斑,你还没许愿望呢。”说着指了指那个蛋糕。


“我没什么愿望啊。”斑斑确实没什么愿望,他张扬放肆,在他的认知里,只有想做的事,不存在做不到的事。所以没必要许愿,反正都会实现。


“你俩有什么愿望?我帮你俩许。”鬼马如斑斑。


那天晚上斑斑帮方灿和金有谦都许了愿。



方灿的愿望是“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金有谦的愿望是“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



对我而言 只有你一个便足够 

现在也好 之后也罢

永远就这样待在我身边吧

即使你无任何言语 也没关系

反正我会这样说“我除了你 一无所有”

不管多累 我都要和你一起走下去

不知道我们的结局如何 但这都没关系

                                        「우리」作词 金有谦



4.


YG和JYP有个传统battle让这批练习生赶上了,斑斑和方灿本来准备了一个rap舞台,朴振英看了以后决定让段宜恩和王嘉尔上,斑斑和方灿都太小了,没什么气场。


斑斑又生了气,他只是瘦了点,个子已经长了许多了,怎的还不能露面。方灿看他又觉得可爱,拍了拍斑斑的头。


金有谦在旁边出声,“我们可以跳舞啊!”于是他们三个加上几个哥哥研究起了舞蹈舞台,朴振英来验收的时候,脸上藏不住的惊喜。先是夸了舞台有特点,又盯上了斑斑和方灿的个头儿,斑斑精灵古怪,赶忙说可以穿内增高。朴振英点了点头,又说起了别的点,两个翻跟头的成员很有亮点,金有谦从成员背上跳过来、斑斑倒立都很有亮点。只不过是六个人太多了。


方灿理所当然错过了这次机会。斑斑和金有谦坐在方灿对面,想不出说什么话安慰他。方灿却觉得没什么,他跳舞的时间的确没有这俩朋友久,这种场合也不是非要参加,拽了拽这两个黑着脸的小孩的手,“没关系,这又不是我们最后一次舞台。”


可方灿错了。


穿着内增高去battle舞台的斑斑被对方的制作人夸了一句,金有谦看到了朴振英眼中闪过的光。果然月末评价还没做,就有几个人被叫到了办公室,跳舞battle的四个练习生,新来的一个大嗓门练习生,还有已经出道了的JJP。


2013年中,斑斑确认出道了。


金有谦也是。


可方灿不是。


开完企划会,斑斑走出办公室的那一刹那眼泪就大朵大朵的掉了下来,金有谦把他抱进怀里,一下又一下地拍着斑斑的后背。


“灿,灿他怎么办?”话里都是抽噎的小孩说。


“没事的,斑,灿他也很优秀,一定很快就能出道的。”


“我们说好了一起的,他会不会怪我?”


不知道。


斑斑不知道。



那个一起度过辛苦岁月的人,陪着他坐在4419后排的人,始终在兜里揣着软糖的人。



5.


方灿什么都知道。


练习室里那几个做的好的练习生被叫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无非是时隔六七年,又要推出一个男团了而已。


太好了,这些人里有他的好朋友,有他敬佩的哥哥。


还有那个天天想着出道的,他的小不点儿。


等会儿他肯定红着眼眶的跑到自己怀里,嚷着“灿啊,我不想出道了,你不和我一起我不想出道了”。方灿坐在斑斑的床上等着,买了一大包软糖放在旁边,他嚼了两颗斑斑最喜欢的味道,苦得他皱了眉,用力一咬夹心却是甜牛奶味儿的,甜腻腻的。


门锁响了两声,他的斑斑就要扑到他的怀里了。


“你听我说,斑米。你能先出道是好事,不要红眼眶了,不用担心我,我很快也能出道的。”


“别哭了斑斑,又不是不能见面了,你看看你,哭的。”


“DON'T CRY,my boy.”方灿抬起了斑斑的头。


“你出道了就是我出道了啊斑,我年纪小,不耽误的。”


明明金有谦更小,可谁都没说出来。



“还有有谦跟你一起玩,这下不怕你孤单了。”


那你呢?斑斑没问出口。



16岁的斑斑和喜欢的人不再住在一起,像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就在卧室外面,可关了灯怎么找都找不到。



曾经的小小幸福

关于你的 那些曾经清晰的回忆

始终在我心中 

占据着一席之地

你还记得我吗

你已经记不起那时了吗

        「Remember You」作词 BamBam


6.


“Come and get it,we are GOT7.”


斑斑看看自己的左右,他左面是金有谦,右面是空空荡荡的舞台。showcase结束以后,斑斑在后台给方灿打了电话,方灿那边吵吵闹闹的,斑斑皱了眉,“呀,你小子,我出道你不看放送出去玩?”


下一秒就是方灿从门口进来的身影,他抱了一束软糖做成的花束,问斑斑糖都吃完了没有。


那一捧糖,斑斑没能吃很久,可方灿也没时间再给他送了。


那时候,斑斑爱吃的糖还是苦中带甜的。


有些事只有经历过之后才知道不容易,斑斑看着组合并不理想的成绩,皱了眉头。他想给方灿打个电话,又想起前两天林娜琏和他说的,方灿现在像个不用吃睡的铁人,成天成天泡在练习室里,整个人都写着不要惹我。斑斑放下手机,跑到金有谦的床上坐下,喊他,谦啊,聊聊天。


金有谦根本没有睡,一直在听斑斑叹气,斑斑一坐过来他就睁开了眼睛。


“谦呀,我们真的出道了吗?”斑斑还是那张小孩子的脸,眉毛却全都皱在一起,金有谦看不得,翻身把斑斑抱在怀里。


“出道了,我和你一起出道了。不要想那么多我们能做到的,最好,我们能做到的。”金有谦在斑斑颈边蹭了蹭。


斑斑摸过手机给方灿发了条消息,让他照顾好身体,又加了一句:


“很想你。”


可半晌没有回复。


金有谦全都看到了,轻轻问斑斑,“过两天要不要去看看灿?”


斑斑点了点头,金有谦吻了吻斑斑的发顶,斑斑没什么反应,也许是没感觉到吧。金有谦也很想方灿,可其实他也有一点私心,他也想再提醒一下方灿,和斑斑一起出道的人是他。


斑斑在金有谦怀里转了个身,抬起头鼻子险些撞在金有谦的鼻尖上,“谦啊,巧克力奶昔真那么好喝吗?”


金有谦用鼻音说了个嗯。


“我不想吃软糖了,你能给我点杯巧克力奶昔吗?”


乐意之至。




没有眼色地更加期盼你

没有良心地更加想要拥有你

现在无可奈何 我更加按照我的心意

与你走得更近 你不了解我

现在请去了解我 请接受我

现在没有办法 

为什么会这样想要牵着你的手

                  「양심없이」作词 金有谦



7.


斑斑和金有谦偷偷溜回练习室准备和方灿见一面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受了惊的小松鼠。


“他叫韩知城,00年的,厉害吧。”斑斑看着藏在方灿后面的韩知城皱了皱眉,孩子探头探脑的也不出来打个招呼。


“来了一年多了,还怯生生的,不用计较。”方灿把韩知城打发出去,招呼他们坐在地板上,斑斑回头看了看门的方向,分明看到一双眼睛瞟了他一眼。


来了一年多,每次他和金有谦来都没见过?斑斑打了个直球,“你这个弟弟可能不把自己当弟弟,他喜欢你。”


方灿只当是个玩笑,没有在意,他很久没见过这两位朋友了,他们都变得成熟帅气有魅力,方灿想着自己还是不够努力。斑斑出道已经两年多了,方灿还是没能出道,他一度想要放弃过,可每每想到曾经和斑斑承诺的那个自己,又咬紧了牙坚持下去,一个人也可以的,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练习,没什么大不了。


“他就是太小了,黏人。”


话题搁置到一边,朋友间的茶话会又拉开帷幕。到了斑斑接了经纪人打来的电话,这几个大男孩才嘟嘟囔囔收了摊。金有谦站起来揽着斑斑的腰把他提了起来,斑斑瞪了金有谦一眼,回头和方灿抱怨,金有谦在练习时候不好好走位,把他绊倒了腿这两天还疼。


方灿就看着金有谦抚在斑斑腰上的那只手,斑斑注意到了却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斑斑自己出道已经心怀愧疚,明明他和方灿约好了的,可方灿没有怪他,还和他说要成功了以后更好的见面。可眼下怎么说呢,因为金有谦天天都在他的面前吗?所以他们变得更亲密。


斑斑说不出口,他扯下了金有谦的手,抢先出了门。


金有谦低头看了看方灿,“灿呐,这次就当是我赢了吧。”


方灿比金有谦先遇见斑斑,比金有谦更了解斑斑,比金有谦拥有更多的关心,还让斑斑久久难以释怀。



可那也是过去了,这次,是金有谦赢了吧。




最近几天以来

或是这段时间以来

很好奇你过得怎么样

过得还好吗

我不知道 那样的你

            「Face」作词 BamBam Mark 王嘉尔



8.


方灿在他们走了以后在练习室又坐了很久,久到他想去写一首歌,他打开作曲软件,又不知道应该按些什么,韩知城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拎着方灿爱吃的东西,等他看清楚练习室只有方灿一个人的时候,红了眼眶。


方灿没见过韩知城哭,慌了神,跑到这个有点张狂的弟弟旁边连连问他怎么了。


“哥,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怎么都没有人陪着你……”韩知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惹得方灿忍了两年的眼泪也淌了下来。


“不是有你吗,韩尼。”


斑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喜欢吃软糖这件事是在金有谦的生日派对上,五个哥哥给金有谦准备了一个巧克力蛋糕,斑斑趁着没人注意挖了一口,是那种不苦只是醇香的巧克力,是每天日出的第一束光,一直都在,是每天都必不可缺少的存在。


斑斑想着,是时候等哥哥们都回了房间,问问金有谦那个吻是怎么回事了。


可是斑斑始终都没想起来,他和金有谦去找方灿的那天,是方灿的生日。


冬天还没过去的时候,方灿给斑斑发来了一个demo,斑斑以为是方灿写了新歌,戴上耳机的时候才发现署名是「3RACHA」。斑斑点击了播放。


他不知道J.One是谁,可斑斑就是知道,他一定是在方灿后面探头探脑的那个孩子。


2017年的春天快到来了,斑斑在想念2011年遇见方灿的那个自己。



还记得与你初次见面那天

清楚地记得那时跟你的身高差得并不多因为同岁所以关系越来越好

想要一起走到最后的想法也越来越坚决

那些互相吵闹的记忆

帮助我一步步往上走的朋友

为你找到自己的梦想

赶紧买到终点为“出道”车站的车票而应援

             「4419」作词 方灿 韩知城 徐彰彬



9.


方灿突然收到一大批“@”的时候是夏天。


他还没有出道,理应不会有这么多的关注,他点开提及他的视频,是斑斑。


他们去了澳大利亚举办了粉丝见面会,斑斑拿起麦克风的时候和粉丝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和我说澳大利亚像天堂一样,我来了澳大利亚才发现是真的。”金有谦在旁边重重点头。


方灿笑了,是好朋友啊。


我会加油赶上你的,好朋友。方灿的机会终于来了,公司决定再推出一个组合,他自己召集了八个练习生,经过一系列考核就能出道了。他没和斑斑说,可斑斑就是知道。方灿做路演任务的时候,斑斑和金有谦偷偷来了,斑斑透过那个小小的显示器听方灿的声音,全都是感叹:


“灿的声音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金有谦悄悄在桌子下面握住了斑斑的手,让他保持镇定。


等到节目录制完成,斑斑才跑出来把方灿抱了个满怀,金有谦表情不太妙,方灿松了手指了指金有谦,斑斑看了撇了撇嘴,回过头指了指蹲在路边气鼓鼓的韩知城,


“彼此彼此。”



你最近过得好吗

秋天又要来了 落叶纷纷落下

你在炎热的夏天离去

你坐的位置已像冬天一般冷

彼此在不同的地方

做着同一个梦

不知何时能够

再在同一个地方见面的梦

              「4419」作词 方灿 韩知城 徐彰彬


10.


韩知城问过方灿好多次,他和斑斑到底是不是他想的那种关系,方灿只说是一起坐过4419的好朋友。



曾为我填补空缺的你

唯有你能填补这缺憾

即便只是呆在我身旁

也能成为我无限力量

对此我唯有感谢

我向你伸出双手

你握住我的手

我们同心协力

呐喊出更伟大的梦想

只要是为了你 我愿意赴汤蹈火

若你能更闪耀 我甘愿化身黑暗

       「I am you」作词 方灿 韩知城 徐彰彬



“知城啊,来听哥新写的歌。”


11.


金有谦也问过斑斑,是真的喜欢金有谦,还是害怕寂寞,斑斑擦着鞋子懒得理金有谦突然发奶疯,可金有谦说着说着直委屈得要掉泪,斑斑没办法,站起来吻了上去。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

映照在窗外的那明月

我为什么如此喜悦呢那温暖的样子正如你,似乎看着我在笑

似乎像你看着我时一样

我看见了你

带着羞涩的微笑

我到现在也还是只等你一人

到明日也只期盼你一人 

            「Moon U」作词 BamBam 荣宰



“你给我买巧克力奶昔开始,就只喜欢你。”




                                 

( •̥́ ˍ •̀ू )又来要评论了

做我的浪漫小孩

【灿城】伤疤

× 灿城 1V1

× 《握沙》黑化篇

× 全文5000+

 

伤疤

文/大眼珠子球

 

 

“我和哥哥没有永远,只有无关爱情的未来。”

 

————————


1.


站在领奖台上时,韩知城比预料之中的要冷静。尖叫欢呼声在方灿接过奖杯以后为他们而安静下来,偌大的场馆此时此刻将所有灯光汇聚在他们三个人的身上。

聚光灯的亮让韩知城走着轻微的晕眩,他和徐彰彬站在方灿左右,他的目光冷静地扫过台下的观众、前辈、后辈们,直...

× 灿城 1V1

× 《握沙》黑化篇

× 全文5000+

 

伤疤

文/大眼珠子球

 

 

“我和哥哥没有永远,只有无关爱情的未来。”

 

————————

 

 

1.

 

站在领奖台上时,韩知城比预料之中的要冷静。尖叫欢呼声在方灿接过奖杯以后为他们而安静下来,偌大的场馆此时此刻将所有灯光汇聚在他们三个人的身上。

聚光灯的亮让韩知城走着轻微的晕眩,他和徐彰彬站在方灿左右,他的目光冷静地扫过台下的观众、前辈、后辈们,直到方灿说出第一句感谢词,韩知城的视线才聚焦起来。韩知城的意识逐渐清晰,眼前的明亮舞台灯光和乌压压的台下泾渭分明,方灿的感谢词说得激动而又真诚,而韩知城还有心情冲着镜头微笑,在后面给方灿比手势。

一手拿着奖杯的方灿专心致志地说着感谢词,他的眼睛戴着墨绿色的美瞳,像一头感恩的狼。

“我很高兴,我们3RACHA可以在今年站上舞台,拿到最佳专辑奖的这个荣誉。上一次以团体名义站在这个领奖台,还是SKZ的时候……”

那确实是很久远的时候了……

韩知城化着不输于方灿的野性妆容,红黑色的眼影,金色的头发半背头,身上深v的黑色西装将他宽肩窄腰的身材衬托的完美。他看起来比说话愈加颤抖和沉默却似乎眼泪在打转的两个哥哥都要冷静,冷静到坚持在给方灿的脑袋比耶。

韩知城一次获奖时却没有那么从容,他还没摸奖杯,就在安可舞台上在自己的粉丝面前哭的不能自已。路过的队友们都理解他,心疼他,也心疼每个努力的成员。韩知城的眼泪是幸福的,是为了汗水而哭泣的。

那个时候在打歌舞台获得一位哭的像小孩子的人,此时此刻站在重量级的领奖台上宠辱不惊,甚至有心情戏弄他的哥哥们。

徐彰彬接过话筒,把能够感谢的人都感谢了一遍,感谢公司感谢SKZ的其他五位队员感谢三辣酱,感谢父母感谢社长感谢工作人员,感谢一直支持他们的粉丝。他细数着感恩名单,其实最应该感谢的是他们自己。

最后奖杯被交到了韩知城的手里,方灿体贴的让韩知城站在中间,和徐彰彬一人一半揽着他。

韩知城的声音透过话筒,低而磁性地通过音响传开,是简洁而又有力量的,似乎是想过很久的感恩词,他们得到奖项似乎是注定的。

“感谢我的两个哥哥和我一直不放弃,希望喜欢3RACHA的粉丝们也可以一直对我们有期待,我们会继续努力的。”

我们会一直努力的。

三辣酱的忙内说这句话分量很重,所有人都相信他们说的话。

 

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从没有分开的传言,即使SKZ的队员各有发展,但是3RACHA好像一直坚守着他们的音乐。

 

“说得真好。”

方灿揉了揉他的肩膀,在舞台和工作上严肃凶猛的那一头狼,此刻收起了爪牙,眼睛也笑成了月牙。韩知城顺势也侧头看他,方灿在那一瞬间睁开了眼睛,韩知城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见微笑的自己。

看见一个成熟、帅气、得体的韩知城。

“那是,我可是三辣酱的忙内。”

 

可勒,是忙内呢。

韩知城笑了笑,伸手拉着方灿的胳膊,和徐彰彬一起向着观众鞠躬道谢。

 

庆功宴办得不小,冷烟香气充盈着吵嚷的迪厅,来自德国的药酒摇身一变上头的野格被兑着汽水淋在酒杯之中。韩知城不喜欢这种酒,他兀自坐在角落的卡座,喝着他的百利甜,在酒精肆虐情绪的狂欢夜里,靠一些奶味勾兑着他的理智。

想要和今晚最大赢家的忙内制作人结交的人不少,尽管韩知城挑选的位置偏僻,甚至被巨大的音响遮掩,却还是能被人找到。

喝得脸色通红的方灿不知是如何找来的,从来不能喝酒的方制作人不知道是被灌了多少,坐在沙发上搂着韩知城,贴着他的耳朵说道:“知城,我们做到了。”

“是啊,我们做到了。”韩知城放下酒杯,“哥很开心。”

“你不开心吗?”

“我也很开心。”

与哥哥们一起得到音乐上的荣耀,那本来就是他梦寐以求的。

 

 

韩知城是易碎的,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指他有天生作词人的敏感内心,拥有着让人为之着迷的脆弱感,是艺术的一种气质;另一种就是字面意思,他容易破碎,碎片还容易伤人。

碎掉的玻璃可能会划伤手,也可能会成为武器。方灿捡起了这块碎片,说这会是他的第一块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武器。他说到底,就是一匹充满野性的狼,他有野心,也有目标。而韩知城从一开始就明白了他的定位,他是方灿的枪,是刀,是需要打磨的利器。

可开口的时候,却是“我想成为哥的软糖,或者你的软件页面”。音乐武器明明杀伤力巨大,但在方灿面前永远是有些扎手的毛孩。

故事有着奇遇般的开始,激昂的进程,完美的收尾。

但是方灿与韩知城的相处,却慢慢变为平静,没有波澜,也没有坎坷。

 

 

就如同现在,方灿靠在韩知城肩膀上醒酒,而韩知城继续百无聊赖地喝着酒,低头看着手机。混乱的霓虹彩灯扫过这一处角落。

这个画面平常到理所当然。

就连韩知城,偶尔低头看见自己肩膀上方灿的侧影,也不知所以地移开,脑子里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起码以前的韩知城,没有这么自然。

“哥,我这儿,麦好像有点问题。”

“我看看。”

原本已经蹲好做准备的方灿放下手麦,跪在韩知城身边替他理着衣领,将不在位置的耳机线有条不紊地摆回原位。那时韩知城也能清楚地看见方灿的侧脸,在彩排灯光下,和夜店的灯光也有点类似。方灿的鼻子挺而翘,嘴唇像猫,理好耳机线后笑着和韩知城打气的时候,脸上还出现了酒窝。

好想亲他一口。

不寻常的种子肆意发芽,在生活里的任何碰壁都能变成韩知城来找方灿寻求庇护的借口。那个在心里叫嚣的感情野蛮生长,从心里长出藤蔓,从皮肤里刺出来,把韩知城缠绕包裹起来。

喜欢从潘多拉的盒子里溢出来,不经双方的同意到处驻扎。一次舞台上的对视,团建时的一次偏袒,或者是细心的照顾,都让韩知城心动,青筋血管都仿佛变成枝条可以为方灿开花。

喂,再懂事一点。

要永远和哥一起进步。

 

 

 

2.

 

“韩尼,很不喜欢哭。”

“我好像都,没怎么见过韩尼哭的样子。”

韩知城靠在沙发上,应了一声,听起来有点低沉,于是他主动开口解释道:“看电影的时候,生怕别人探头问我是不是哭了。虽然知道没有恶意,但还是不想被开这样的玩笑。”

“啊,原来是这样。”

韩知城点了点头。

他和方灿的二孩房,好像都是方灿主导着话题,不只是方灿DJ做多了习惯性地整理话题,也不只是韩知城对着众多的PD和摄像机有些不自在,更重要的是因为,现在的他独自面对着方灿,忽然不知道了有什么要说的。

第一次二孩房,韩知城横冲直撞地表达着忠心,以至于方灿对他的每一次表亲近都开着玩笑回绝。我要成为哥的软糖——我不爱这个牌子……我要成为哥的制作软件——那样我可以随时关掉。好苦恼,好生气,哥你干嘛这样呢?但很快他们就继续聊着过去,聊着他们有趣的练习生生活,从只有他们两个,到慢慢出现别人。

第二次二孩房,他们竟然是互选而得到第二次二孩房机会的。韩知城已经收敛了很多,他们说着,已经没有可以说更多的话了,他们什么都说过了。闲聊着,时间就走过了。

是真的没有什么更多可以说的了。

 

时间就像是溪流,打磨着方灿与韩知城的棱角。那样一块锋利的玻璃,被打磨成可以被方灿握住的尖刀。

他们甚至没有吵架,偶尔的意见分歧在怄气之下很快就被解决。愤怒的火焰来不及燎原就被掐灭,万万不会出现他们冷战三天,方灿来靠近韩知城时韩知城再哭泣道歉的这种事情。

因为他们都长大了。

 

或许也是这样,方灿才会说,我好像没有见过你哭呢。

 

“哥为什么生日也一个人坐在这里呢?”

“对不起我错了,我已经把鞋收拾好了。”

“哥为什么不先来关心我,明明我也被他踢到受伤了?”

 

方灿的记忆塞下太多东西了,偶尔也会遗忘一些只对他而流的眼泪,一些练习生时候才出现的感动,挤在很小的工作室里的小幸福。

 

“因为我本来就不喜欢被别人看到哭。”

 

韩知城顺着方灿的话往下说。

也并不是假话。

他曾经确实有很多哭泣的历史,但他不喜欢,他控制自己的泪腺,不想因为哭泣被关照。

韩知城不喜欢哭的。

韩知城本人也这么说。

第三次二孩房,他们就这样度过了。

“哥,很有责任心。”

“你就像是你看的油管视频里的爱豆,我看你就是那样的。”

比起一起回忆过去,他们爱上了对比。

你好像没有变化。

你好像肩膀变宽了。

你好像一如既往地有责任心。

你好像长大了。

 

可是,细支的溪流没有汇聚成湖泊,而是在时间的流逝下一路东流入海。

过去是唯一的哥哥,现在是最大的哥哥,换了限定词却又不一样了。

提出难题哥哥当然会张开双臂环抱,问题是韩知城学会了缄默和独处,关系也并没有变差,甚至还在难得的对视里得到慷慨的称赞。  太过于熟悉了所以也不会有冲突,斗争的火焰还没燎原就被熄灭在开始,他们就依旧这样平静如流水,连对方哭泣的样子也忘记。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年的善妒幼稚也被溪水磨圆,不再张口只有自己只有占有欲。

 

“我很少哭。”

韩知城又一次强调着,

“除了看影视作品,我真的不哭的,从来。”

 

 

 

3.

 

韩知城当然是一直都很依赖哥哥的,从一开始的几次月末评价就能感觉到是彼此的组合是能够一起走很远的人,没有那么多坎坷和失而复得,从来都是细水长流地相伴走过。

如今轮到了韩知城的羽翼展开。

 

眼见时间直指四点,快到了打烊的时候,而方灿丝毫没有清醒的动静,韩知城伸手摇醒了方灿。

就像他从前在宿舍叫方灿起床时一样,尽管他们各自从宿舍里搬出来已经很久了。

韩知城唤醒方灿,扶着他一侧胳膊,拉着他往外走。

韩知城熟练地打了一辆车,带方灿回到方灿的个人公寓。

 

“灿哥,醒醒。”

韩知城捏了捏方灿的脸,被冷风吹清醒了的方灿努力认清楚了眼前的人。

“醒了吗?醒了你就自己上去吧,我就不跟着上去了。”

“你,你呢。”方灿扶着额头左右看看,“你一个人,你怎么一个人呢?有车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车我还可以再打,哥你已经到家了。”韩知城指着方灿家的方向,“看到了吗,往那儿走。”

“不,我还是送你回去吧。”

“怎么清醒了反而更固执了呢?”

韩知城双手扶着方灿的肩膀,看着对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可以回去的,你不用担心我。”

 

 

——————

 

“那么,知城呢?”

听到自己名字的韩知城放缓了脚步,他透过门缝往里看。

徐彰彬和方灿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徐彰彬忽然提到了韩知城。

“他和旻浩、铉辰不是玩得不错,旻浩对他很好。”方灿不知在分析什么,“说不定是旻浩照顾他呢?我觉得知城不用担心。我更担心其他成员的状态……”

“确定吗?”徐彰彬问道,“虽说韩知城最近是沉稳很多。”

“弟弟懂事了你难道不开心吗?”

“怎么会不开心呢。”

“我们分开照顾一些其他成员比较稳妥一些,他们不如知城的心态和经验,需要更多帮忙和鼓励。”

“明白了。”

“每个人都很重要……我希望我们组合可以走很远很远。”

 

——————————

 

“我一个人可以回去。”韩知城让方灿相信他,“我懂事了,不是吗?”

不知道方灿被酒精抢走了多少理智,他拽着韩知城的手,沉默了半分钟才慢慢送开。

 

方灿慢慢送开拉住韩知城的手,往公寓大楼走去。而韩知城没有急着打车,他坐在了小区的长椅上等待着接他的车。

 

成熟可靠的武器已是可遇不可求。

韩知城嗅着自己袖子上沾染着的方灿的酒味,望着明亮的路灯,不知在想着什么。

从心里长出来的藤蔓从一而终地缠着他,即使韩知城学会控制自己,不随便去麻烦别人时,藤蔓也一直缠着他的手臂不断缩减,留下一道道血痕。

肉眼可见的平静不是成熟,而是对疼痛的麻木和习惯。

 

 

 

4.

 

“知城是宝贝啊。”

方灿坦然地在镜头前如此评价着他的王牌,即便在以3RACHA为组合活动时,方灿的评论也从未改变。

他最亲爱的,最可爱的,王牌宝贝。

藤蔓留下来的血痕结痂,看起来永远不会消失,且在听见这些话时也会映入韩知城的眼帘,教他务必冷静自持。

 

夜太深了,韩知城打了个哈欠。

暗恋的疯狂像是忠诚的将领对主帅宣誓,而绵延的生活才是一切的载体。忘记是哪天意识到,没有人能真正拥有对方时,韩知城才开始生拉硬拽着缠绕自己的藤蔓。

血肉与藤蔓分离,韩知城红着眼睛不肯哭出声,直到那些恋爱的藤蔓被他自己拔掉了。

韩知城也希望他们的组合可以越走越远,和方灿也像这样没有负担地走地更远。

 

车来了。

韩知城才从椅子上站起来,风能够吹落树叶,却吹不落韩知城埋在皮肤下面的藤蔓种子。

他像往常一样地上车,回到自己的公寓,洗漱上床。尽管他今天拿了大奖,却与无数通宵的夜晚没有区别。

深埋在体内的藤蔓不知何时才会卷土重来,而韩知城让自己闭上眼睛不去担忧期待。

他其他已经给他和方灿做好定位了。

 

“我和哥哥没有永远,只有无关爱情的未来。”

 

因为爱意留下的伤疤永远不会消失,冷静自持,不过是看见过去伤痛时的定时醒悟。

明天又是平常的一天。

沙漏将会翻转,明天将会迎来崭新的,再普通不过的一天。

 

 

5.

 

“你觉得是他成长了?”

徐彰彬按着圆珠笔的笔盖,一下又一下,在工作室里回响。

“他只是发现了什么,不敢再麻烦你了。”

徐彰彬一针见血——

 

“而你却不知道罢了。”

 

金灿灿的头发和全黑色的西服在街灯下也显眼非常,直到那个身影进了叫来的车。

车辆载着韩知城远走,方灿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站了多久。他收回目光,尚存的醉意扰乱他的意识,他有些踉跄的进了大楼。

 

他确实很多事情“不知道”,就算是方才,他也只是不放心最小的忙内一个人等待车辆回家。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廊灯照亮他过分透白的皮肤,那凸显的青筋像极了健康的藤蔓,它埋在薄薄的皮肤下面。

曾经那里,也野蛮长出过占有欲的藤蔓。

 

END

思湘引
都不知道这个姐现在算模特还是爱...

都不知道这个姐现在算模特还是爱豆……

都不知道这个姐现在算模特还是爱豆……

不做人

疯子在右【城翊】

人设:长发沈×寸头杜【双卧底背景】

我疯我骄傲。是个he请放心食用

纯意识流,毫无逻辑可言,只写张力不喜勿喷。  

全文5k+请耐心看完

一键三连,欢迎评论,谢谢您嘞。

  

* 

 盼我疯魔还盼我孑孓不独活。

 

00.

  

  北江整一旬都淅淅沥沥噼里啪啦。

  

  针尖儿似的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闹得人心慌乱。

  

  “所以……”

  

  “你跟我去?”

  

  杜城问得冷静,沈翊也懒得抬头。波澜不惊继续跟笔下的人物较劲儿。

  不咸不淡扔回给他一句。

  

  “我跟你去。”

  

  余音未了,就突然被卡其色外套的青...

人设:长发沈×寸头杜【双卧底背景】

我疯我骄傲。是个he请放心食用

纯意识流,毫无逻辑可言,只写张力不喜勿喷。  

全文5k+请耐心看完

一键三连,欢迎评论,谢谢您嘞。

  

* 

 盼我疯魔还盼我孑孓不独活。

 

00.

  

  北江整一旬都淅淅沥沥噼里啪啦。

  

  针尖儿似的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闹得人心慌乱。

  

  “所以……”

  

  “你跟我去?”

  

  杜城问得冷静,沈翊也懒得抬头。波澜不惊继续跟笔下的人物较劲儿。

  不咸不淡扔回给他一句。

  

  “我跟你去。”

  

  余音未了,就突然被卡其色外套的青年一把薅住衣领往前扥。事出预料的猛劲儿呼啦啦扇落一地碳素笔。锐利的笔尖儿受外力一顶干脆在人像眼角画出道凌厉的锋。

  

  杜城还是一肚子气无处可泄。

  

  “沈翊你有病吧。”

  

  “当玩儿呢?你知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案子,一旦……”

  

  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扬手堵住剩下的字句。

  

  “一旦蹚这本儿,坟头草得长到三米三。”

  

  “我知道。”

  

  白净的小警官一如既往云淡风轻,将所有嶙峋险峻压到尽头也撩不出半个波儿的自若妄为,“但这他娘的——”

  

  “是起贩‖‖‖‖du案。”

  

  “手里到底攥弄多少条人命没谁清楚。”

  

  沈翊将眼一狭。

  

  “你能去死,我凭什么不能。”

  

  “我也是警察。”

  

  “你他娘的就是个疯子。”事无回旋地,杜城直勾勾盯住对面那双淡色的瞳。后槽牙磨得咯吱作响。

  

  “那你打算怎么进去?跟他们说你好我来给你们这群卖‖‖‖‖du的小瘪三添点儿艺术氛围,希望你们以后生意更加兴隆?”

  

  “你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儿有多重。”

  

  青年把手一松,后撤两步抱手居高临下地看他。

  

  却换来对方毫不在意一个掀眼。

  

  眼底疯狂生长的深沉最后扭曲成微微向上漾的笑纹。

  

  “杜城你别忘了。”

  

  “画像这种事儿。”

  

  “明面儿上需要。”

  

  “暗底里……”

  

  “也同样供不应求。”

  

  沈翊一低眉。

  

  “还有。”

  

  他沉声。

  

  “无论如何。”

  

  “我都得跟你一块儿走。”

  

  “哪怕是他娘的双穴并骨。”

  

  

01.

  

  鼓噪顺着拍子卡进高潮。鼓槌与皮面儿相接擂出随心脏跳跃的奋勇。

  

  音潮,人杂,肆意妄为的金迷纸醉。

  

  无人留意角落触手可及的穷凶极恶。

  

  除了沈翊。

  

  他在远离DJ台的小卡边儿上发现的目标。

  

  也不怨他看得清。

  

  毕竟没有哪个正常人乐意在二十八度高温的奥斯卡披风衣,更没有哪个正常人乐意拿把银刀戳人家后腰子。

  

  脚步越来越近。

  

  沈翊头也没抬。

  

  直到头顶呼啸而过一句冷冽的“你是沈翊。”

  

  他才不紧不慢撩起眼皮。

  

  嘴角勾得张狂。

  

  “是。”

  

  似乎预料到对方的态度,来者并未打算延续这个无聊的话题,只机械地把身侧的人往他跟前儿一推。

  

  半个多余的字儿没有。

  

  “他说,你画。”

  

  “三七分成。”

  

  沈翊没进北江之前也是蛮横惯了的,对道儿上规矩多多少少懂点儿。二话不说拎起茶几上的威士忌一提而干,末了杯口朝下一旋。

  

  “喀啦”一声倒扣桌面儿。

 

  “钱就免了。”

  

  沈翊掏出绘本和HB,懒懒散散往椅背一仰。

  

  灯球儿五彩缤纷的光线终于肯施舍半缕到角落,俊逸的小脸儿在脸一闪之间乍明乍暗。

  

  无人能猜透他眼底深不可测的城府。

  

  “帮忙搭座桥。”

 

  “我想干个活儿。”

  

02.

  

  等再次见到沈翊,杜城已经在老枭手底下混得风生水起。

  

  “这就是你所谓花大价儿请回来的小白脸儿?”

  

  杜城跨坐木桌边儿,左踝关节往右膝盖一搭双眼一乜,装作与他不过萍水相逢。

  

  说实话。

  

  他跟沈翊爱恨纠缠整整十年。

  

  这完蛋犊子半扎揪揪命里骨里桀骜不驯的样子,自己还是第二回见。

  

  还他娘的挺上劲儿。

  

  他舔舔嘴角,拼了所有理智才压制住从小腹直窜天灵盖儿的邪火。

  

  “人家是画像师。一画一个准儿。”

  

  老枭脸上带个疤,挺长一道儿,由眉尾一路拉到下颔,拇指往沈翊一努。

  

  “上回内女的就靠他押回来。”

  

  “去会会?”

  

  闻言,杜城便掠过健硕的男人朝他家沈先生顺势一瞥,呼噜一把刚冒点儿青的寸头。

  

  几个月没见,沈翊差点儿没认出眼前这个发丝剃得板正,眉锋一拧一勾邪气尽犯的青年是跟自己睡了三年的枕边情郎。

  

  不得不说,小模样儿还挺勾引人。

 

  “你好,杜城。”

  

  毛寸青年借力一撑,惯性让他向他蹽几步。

  

  手掌稳稳当当停在对方身前。

  

  对他寻衅一挑眉。

  

  “沈翊。”

  

  半扎揪揪的画师也象征性跟他虚握,食指悄无声息挲了挲对方的指节儿。

  

  半个来回。

  

  对他肆意一笑。

  

  “合作愉快。”

  

  “杜先生。”

  

03.

  

  按照惯例,周三又有一批货要出。

  

  人来人往错综复杂,水比鱼混。

  

  沈翊就是在交易当间儿认识的阿辉。

  

  一个瘦高瘦高,算得上清俊的年轻男人。

  

  “新来的?”男人叼着根煊赫门有意无意拾话茬儿。

  

  “没到俩月。”

  

  “看你够漂亮,怎么这么想不开进了这行?”

  

  也许是初出茅庐羽翼未丰,少年人还不懂掩盖锐利的芒尖儿。大喇喇的目光直往人身上捅,热烈又贪悍地灼烧对方每一个神经中枢。

  

  沈翊怎么会看不透其中意?

  

  这完蛋玩意儿看他就跟饿狼看肉似的,肚皮再厚也能清楚小瘪犊子打的什么坏水算盘。

  

  他倒是没拆穿,反而将搭在扶手的火机往旁边一递。

  

  接过下茬儿。

  

  “讨生活嘛,钱怎么多怎么来。”

 

  “你呢?年纪看着比我小,经历却比我多不少。”

  

  沈翊顺势往下瞭。

  

  一眼看到对方腕儿上的一根金琏儿。

  

  于是又逗他。

  

  “还比我有钱。”

  

  年轻男人没留意对方出其不意的审视,只在听到“有钱”二字后细小嗤笑一声。

  

  双指夹烟深吸一口又吐出。

  

  白雾缭绕整张棱角分明的侧脸。

  

  “拿命换的。”

  

  他说。

  

  “挣得都是蹚刀口儿的棺材本。每天不是心惊胆战就是屁滚尿流。”

  

  “你以为我乐意?”

  

  “迫于无奈继承家业罢了。”

  

  “……”

  

  沈翊听他轻叹也不好再多追问,干脆马马虎虎撂下句“那以后还请多关照。”就给遮过去。

  

  成大事者最忌打草惊蛇。

  

  静观其变才是唯一正解。

  

  他低眸敛住眼底汹涌。

  

  就像科黛敲开马拉房门用余生之名去成全十万人命时的背水一战。

  

  以寂寂无声的竭力嘶吼去挽救末日前夕一团春意盎然。

  

  “会画画儿?”

  

  阿辉又喷他一口深烟。

  让尼古丁游走他们之间仅存的半捺缝儿。

  

  “懂点儿。”

  薄荷夹杂草药直冲鼻腔,沈翊一咳。

  

  “什么时候逮个机会给我也画幅。”

  

  话落至此,半扎起头发的青年微微一怔。

  

  随后勾出个笑。

  

  意味深长。

  

  “嗐。”

  

  “迟早的事儿。”

   

  

04.

  

  震惊整个北江的“3.04跨国贩‖‖‖‖毒”案最棘手的莫过于对顶上boss的抓捕。

  

  始作俑者反侦查能力强大又从不抛头露面。自生产到交易,整条黑色链全靠一帮马仔忙活。哪怕是像杜城这种心腹也只落得个停在楼下待命的资格。

  

  由始至终见过boss的只有一个人。

  

  寸头剃得干净利落的青年撩起眼梢去看跟前的刀疤。

  

  “沈翊跟阿辉刚从码头回来。”

  

  杜城往桌沿儿一倚,混混似的跟人犯痞。

  

  “货卖得不错。”

  

  “咱下一步该怎么走?”

  

  “老枭?”

  

  抑扬顿挫的俩字儿在唇齿间来回辗转,最后一点一点渗入风里散进尘埃。

 

  那个背对自己的人却没理。

  

  自顾自去看挂在中央的一幅油画儿。

  

  画布上朱砂与灵肉痴缠,杀戮和永生共存。

  

  “萨丹那帕路斯之死……”

  

  “欧仁.德拉克洛瓦的得意之作。”

  

  杜城顺他目光望向那片光怪陆离,到了也没寻思出半分头绪,“什么意思?”

  

  “它在点我。”

  

  头发黑白掺半的男人忽地咧起嘴角。

  

  “你新来没多久,自然不清楚。”

  

  “半年前我们查到个警察。”

  

  “小崽子蛰伏很深。”

  

  不轻不重的两句话扑簌簌落进耳,叫人怎么听都不是一回事儿。

  

  杜城右眼皮猛然一跳。

  

  愣是没敢接下茬儿。

  

  “瞒过所有人,最后还是被我揪了出来。”

  

  “知道他怎么死的么?”

  

  男人不疾不徐问他。

  

  小寸头咬紧槽牙陡然收掌。

  

  半晌才一字儿一字儿往外蹦。

  

  “不知道。”

  

  对面的人听他这句也不恼,只静静地盯住那副画儿用比零下二十度的松花江还要险峻的语气去叙述曾经的惨绝人寰。

  

  “拿加热过的水泥。”

  

  “一层一层。”

  

  “糊在他脸上。”

  

  “每挣扎一次我就多添点儿量。”

  

  “直到他像米开朗琪罗的雕塑那样动弹不得才让他们收手。”

  

  “他一个警察不就是想名垂青史吗?”

  

  “那正好。”

  

  老枭丝毫没有止住话题的意思,甚至可以在反光的玻璃画框里窥探他上扬的唇角弧度。

  

  “我帮他不朽了。”

  

  面对男人的一言一行,杜城只能掐紧掌心强迫自己桎梏住不理性的冲动。

  

  继续去听一个不属于自己却比亲身经历更痛更苦的故事。

  

  “他有妻女。”

  

  “女儿刚满十六,很漂亮。”

  

  “可惜。”

  

  男人叹出一口气。

  

  “英雄造育的蝴蝶注定飞不远,也活不长。”

  

  “于是,她跟她爹一块儿下了葬。”

  

  “骨灰就藏在这幅画后边儿。”

  

  “时时刻刻警醒我知人知面更他娘的得知心。”

  

  杜城将唇角咬见血才忍住一拳抡上去的欲望。

  

  他们千刀万剐刻骨铭心拼死守来一份净土,到这群恶贯满盈的渣滓嘴边儿竟只落得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倒打一耙。

  

  罄竹难书的事实让他如坠冰窟。

  

  更明白这只不过是一场借萨丹那帕路斯之手进行博弈的试探。

  

  再怎么痛心疾首到最后还是要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冷眼旁观。

  

  杜城尽力让唇齿一张一闭堪堪挤出大逆不道“确实活该。”四个字音。

  

  下一秒却被男人一句话惊得清醒。

  

  “今儿的买卖黄了。”

  

  “一百斤水货被北江的警堵在咀沙湾口。”

  

  “死了百来个弟兄。”

  

  刀疤脸阴晴莫测地瞭他。

  

  “咱之间。”

  

  几乎是一字一顿。

  

  “还有个内鬼。”

  

  小寸头不露痕迹心尖儿咯噔一颤。看对方撩露此番儿真真正正的狼皮。

  

  “我记得你之前送过我一条手串儿。”

  

  “上面有个弥勒佛。”

  

  老练的刽子手总是轻描淡写间就布下十面埋伏。

  

  “还挺好看。”

  

  杜城只能嘬着牙花假装淡然。

  

  原来前边儿铺平垫稳是为了搁这儿贼着他。

  

  其实老枭所疑不假。

  

  那块儿玉里面的确大有文章。

  

  半寸大温润的和氏璧用来剖开安装零零散散的监听电路板再合适不过。

  

  再加上那天恰逢男人四十生辰。礼尚往来让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但他与此同时忘了事出反常必有妖的箴言。

  

  涉世未深的青年还是小看对方的阴险狡诈。

  

  比他多活十几年的老狐狸怎么可能猜不透雪地里稚子布设的局?安安分分踏进去也只是为了在一张大网铺天盖之前看清楚幕后指使,然后憋着怎么弄死他。

  

  明明是狐狸与猎人,却一时难以分清谁才是真正的忌葬品。

  

  杜城的冷汗洇满一额,来不及擦也不敢抬手。

  后背阴嗖嗖瘆得慌。

  

  “来根烟?”

  

  最后还是男人给他一个台阶儿,鲜艳的烟嘴儿被夹进粗砺的双指亲自递到他下颔。

  

  目光却直线朝下钻进他黑色内衬。

  

  “您贵人多忘事。”

  杜城拿不住他究竟知道自己多少底细,此时轻举妄动无疑是条死路,只好见机行事随之应变,笑容一扬还是当初那副刺头儿模样。

  “我不抽烟。”

  

  “来一根儿。”

  

  “您这不难为良家妇男么。”

  

  “多大的人了还让媳妇儿管那么紧。”

  

  不经意的一句话让小板寸忽然想起他家那只一闻烟味儿就冲他耍横的姓沈的猫。

  

  忍不住低眉撩笑。

  

  “没办法,人脾气大着呢。”

  

  “我得让他。”

  

  “不然不让干。”

  

  “……”

  

  不等老枭再次逼近,两短一长的敲门声便随风荡漾空旷的茶室。

  

  一时竟说不准是来救他,还是来插刀的。

  

  “进。”

  

  男人看来是铁了心的要他重振夫纲,手不缩不退,就这么死皮赖脸亘在两人之间。

  

  把刚过门槛儿的沈翊跟阿辉同时吓了一跳。

  

  “老枭,你也有伺候人的一天?”

  

  阿辉半讥半讽,在收到对方眼神警告后才不疾不徐冷哼一声切入正题。

  

  “我跟沈翊查过近一个月的流水。”

  

  “没发现什么异常。”

  

  “GPS也定位不准,搜截不到任何发出去的资料。”

  

  “看来这家伙还挺聪明。”

  

  “……”

  

  男人没接话,只静静掀眼一瞥杜城。

  

  细长的烟往前一递。

  

  “赏个脸?”

  

  却被一只手横过来,把人往后一带一遮。

  

  牢牢护在后边儿。

  

  自打进屋瞧见那副《萨丹那帕路斯之死》,沈翊就明白他们这是身陷了囹圄。

  

  用暴君在王朝颠覆众叛亲离之际,将自己和所有女眷一起焚死的故事来点题。

  

  实在是高明又果断。

  

  其实干这行的最忌猜疑。

  

  尤其是他们原本的身份经不起推敲。

  

  但凡一错,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半扎起揪揪的青年唇角一勾,恣意妄为地自男人手里叼过那根黄鹤楼薄荷爆珠。

  

  红辣辣的火苗冲天一扬一收。

  

  烟雾弥漫绕过那张清秀得漂亮的脸。

  

  眼角眉梢一挑间风情万种。

  

  “多谢。”

  

  杜城还是第一次见这副模样的沈翊。

  

  他当然知道当年的小孩儿有多野,所有最鲜艳的颜色叠加到一块儿都临摹不了他半分精彩,十座精神病院都未必成全出他星点放肆。

 

  十几个春秋早就磨平那些年少轻狂,世故冷暖迁就出逐渐温润成平面的棱角。

  

  但疯子就是疯子。

  

  从骨子蔓延一涌而上的固执与狂傲。

  

  在他上勾的眼尾入鬓的英眉厚积薄发,翻滚成如今令人心惊肉跳的万般诱人。

  

  杜城一转眼就看到阿辉和自己一样恨不得将他拆吞入腹的目光。

  

  狼总能嗅到与众不同的举动荆棘。

  

  劳改犯似的寸头脸色一沉。

  

  整个人森然得难看。

  

  好死不死他豢养的野猫还在挑衅。

  

  不轻不重的沉声撩拨心尖儿那根绷得最紧的弦儿。

  

  让他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下还能阴恻恻当场升旗。

  

  “枭爷,您的万宝路不错。”

  

  “就是有点儿返潮了。”

  

05.

  

  沈翊被推进洗手间抵在墙上的时候还是一头雾水。

  

  他不明白杜城好端端的怎么就发了疯。

  

  半扎揪揪的青年尽量扬起下颔忽视脖颈左侧被虎牙厮磨的酥痒难耐。

  

  手腕的动弹不得彻底打消他要与这个狗崽子殊死拼搏的意图。

  

  沈翊甚至来不及张嘴。

  

  就被寸头先声夺人。

  

  趴在自己耳边咬牙切齿。

  

  “你胆儿真大。”

  

  “不会抽烟还愣上。”

  

  “再有下次我直接办你。”

  

  “听见没有。”

  

  气得沈翊连踢带踹横他一脚。

  

  嚼穿龈血一字一句回敬给他。

  

  “我是救你。”

  

  “老枭根本不在乎你抽不抽那根烟。”

  

  “而是在于你接不接。”

  

  “那天的光线正对南面,后边儿又有画框反射”

  

  “但凡你一伸手一倾身。”

  

  “他准能发现你吊坠儿和戒指里头藏的红光。”

  

  “到时候我俩谁都活着走不出去。”

 

  “懂了么?”

  

  “狗崽子。”

  

  话音压得很低,杜城当然知道这其中的缘由。

  

  他只是看不惯阿辉那份贪悍又热烈的视线。

  

  就跟哈士奇抢狗粮盆一个道理。

  

  这是他的人。

  

  是他千重万重的宝贝。

  

  其他玩意儿甭说看了,就是站在离他方圆十里都不行。

  

  他会恨得发疯嫉妒得发烫。

  

  身后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杜城眉峰一沉。不由分说卡着沈翊下颔五指按着对方双腕儿朝上一扣,对着那张仍残存几丝薄荷爆珠的嘴唇连嘬带咬。

  

  直到把人折腾没劲儿才肯往后一松手。

  

  转过身大喇喇对洗手台年轻男人那双浓烈的眸直取不退。

  

  寸步不让地撒狠。

  

  “真巧。”

  

  “你也在啊。”

  

06.

  

  沈翊不知道自己最近造了什么孽。

  

  前脚刚被只狗崽子耍横啃出一身斑驳,后脚就被个小瘪三扔上‖‖‖床。

  

  不算柔软的席梦思硌得他背骨生疼。

  

  杜城那句“留给我们时间不多,你抓紧画像”还阴魂不散萦在耳边。

  

  沈翊不着痕迹往上蹭几步,拿膝盖顶住对方覆上来的胸膛当做一把尺横亘两人之间。

  

  标准的双人间灯色昏暗。

  

  他在夜色直视那双黑幢幢的瞳孔,进而望向眼底的万丈深渊。

  

  食指朝旁边的手腕儿一勾。

  

  内条细小的金链儿立马啷当作响。

  

  他不由轻笑一声。

  

  “真是难为你了。”

  

  “这时候还戴着她的镣铐。”

  

  “不嫌脏么?”

  

  对方闻言,身形一僵。

  

  “其实见过boss的,不只老枭一个。”

  

  “还有你。”

  

  “他们可怜的棋子和情人。”

  

  深刻见骨的剖析换来的只有粗重一句“闭嘴。”和更为蛮横的撕扯。

  

  沈翊甚至能听见自己衬衫被毁于一旦的脆响。

  

  顾不上惋惜自己花重金购买的艺术联名款奢侈品,他淡然自若摩挲自个儿的指节儿继续去问。

  

  “我只是好奇。”

  

  “到底什么样一个女人能让你怕成这个样子。”

  

  “又或者说是父亲的压迫让你不得不去怕她。”

  

  脖颈忽然被人狠狠一攥。

  

  沈翊鼻腔一窒,下意识咳出声儿。

  

  半晌过后不依不饶地再度开口。

  

  “我记得你说过。”

  

  “干这行是迫于无奈继承家业。”

  

  “如今能在boss面前用家业形容自己的。”

  

  “除了老枭。”

  

  “我还真不知道有谁。”

  

  指尖越收越紧。

  

  尼龙绳似的在吊他的命。

  

  沈翊有些困难地将下颔越仰越高,露出大半截儿细长白皙的颈。

  

  他在最脆弱之际将自己所推测的一切全盘托出。

  

  相当于破釜沉舟孤注一掷。

  

  其实这个不难猜。

  

  从见阿辉的第一面起沈翊就留意到对方那条形状怪异的金链儿。

  

  当然,能拥有这种渊博的知识还得多谢杜城那只狗崽子。

  

  要不是那天休假闲得没事儿干,恶趣味地给自己发了一张图,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种叫“鸳鸯扣”的手镯。

  

  也算是歪打正着。

  

  而且鸳鸯扣的坠子内侧刻着一个丝毫不起眼的符号,跟后来boss下发合同的签字一模一样。

  

  更何况,没有哪个男人乐意喷高达四位数的Tiffany。

  

  他这才确定无疑。

  

  “你爱过她。”

  

  沈翊抓紧机会深吸一口氧气,以防男人突如其来的发难。

  

  只是没想到对方竟松了手。

  

  暮色将除视线以外的感知放到最大。

  

  像浩瀚无垠里的一叶扁舟。

  

  他清晰地听到阿辉说。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么?”

  

  “因为你很像她。”

  

  “真的,太像了。”

  

  “鼻子,眼睛,嘴……”

  

  “简直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温柔。”

  

  “不是爱过。”

  

  “是从一而终的刻骨铭心。”

  

  “我不想无名无分。”

  

  “我要的是她的矢志不渝。”

  

  还是年轻冲动。

  

  三言两语就被对方单刀直入攻破自以为铁壁铜墙的防线。

  

  老话说的好。

  

  铺平垫稳才能使活。

  

  现在茬儿给拾了,粘子也炸得七七八八。就等他再递一句垫话,去开暗春的导板。

  

  于是沈翊一舒,在看不见的地方凌厉一扬唇。

  

  “既然看谁都深情。”

  

  “那她不会有双桃花儿眼吧?”

  

  “之前不是让我给你画一副么?”

  

  “就现在。”

  

  “给我五分钟,保准儿能让你见到她。”

  

  年轻人容易着道儿。尤其是沉溺温柔乡挣个你死我活方可罢休的小孩儿。

  

  更容易被拊背扼喉 。

  

  发丝已然凌乱的青年不动声色按下自己的耳钉,没头没脑蹦出一句话。

  

  “你得学着怎么去收网。”

  

  “知道么。”

  

  “小狗崽子。”

  

07.

  

  收到沈翊那句话时的杜城正坐在蒋峰车里往自己身上穿防弹背心儿。

  

  “城队,一切准备妥当。”

  蒋峰还是那个急吼吼一腔热血往上拼的坏毛病。

  

  杜城都多余搭理他。

  

  自顾自端上一把AK47。

  

  不紧不慢抬头。

  

  撩眼皮。

  

  毛寸配上板正的五官比例,亦正亦邪矛盾得跟爱德华的《呐喊》似的。

  

  无数光怪陆离揉杂在一块儿的浩然正气。

  

  “走。”

  

  他将眼一狭。

  

  “收网。”

  

08.

  

  这边儿枪林弹雨忙得不可开交。

  

  内边儿谈天说地侃个天昏地暗。

  

  沈翊最后还是用手腕儿上的皮筋儿扣将画像悄摸儿传给杜城。

  

  然后转头去看给自己贴心披上西装外套的年轻男人。

  

  “你跟他想过未来么?”

  

  阿辉毫无征兆忽然开口。

  

  把沈翊吓了一跳。

  

  “什么?”

  

  “你和杜城。”

  

  “你俩想过未来么?”

  

  “有什么好想的。”

  

  青年还是那个骨子里带点儿孤傲的脾气,龙须刘海一甩,反倒亮出两只微微飞扬勾人心肺的眼。

  

  只有懂行受过苦痛的人才能理解其中深藏的情深不寿。

  

  “我跟他互相折磨十年。”

  

  “闹过哭过,最后不也还得捆在一块儿?”

  

  沈翊没敢忘老本行,逮着机会就玩命儿地劝。

  

  “这种东西,不仅你得给他,他也得给你。”

  

  “要不然还是早散了好。”

  

  “互相耽误不疼啊。”

  

  “杜城那只狗崽子经常骂我是个疯子。”

  

  “不过他说得没错儿。”

  

  “我的确是个疯子。”

  

  青年忽然一颔首。

  

  外边儿的打打杀杀一路蔓延到他们跟前。

  

  在背对的门板被踹开的一瞬间。

  

  他眼底笑意盎然。

  

  收敛起所有的反骨和棱角,揭露风雨同甘十个春秋来回所铸成的一腔孤勇和柔软。

  

  说。

  

  “我的确永远是他一个人的疯子先生。”

包土后
注意:【阿努比斯、奥西里斯x塞...

注意:【阿努比斯、奥西里斯x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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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觉,原来是狗崽(被迫)要和绿大根同流合污,没想到狗崽一个浓眉大眼的竟然…上阵父子兵

注意:【阿努比斯、奥西里斯x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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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觉,原来是狗崽(被迫)要和绿大根同流合污,没想到狗崽一个浓眉大眼的竟然…上阵父子兵

十方🍑

我真的很不理解有些cp的粉丝是怎么做到一边批评莉莉伊万斯灵魂平庸,一边又对人家的魔法天赋和脸垂涎欲滴的,而且还打官配的tag发表对于詹姆波特的不满。

难听点说,你寄吧谁啊?

全文不提某人从小是黑魔法爱好者,最后变成食死徒的事,还歪曲詹姆波特对莉莉说的“run”,阅读理解真能啊,原著到底看了多少呢?

你知道是你最高尚的教授和虫尾巴知道了那个“威胁主的婴儿”的预言后立刻告密,导致波特夫妇惨死吗?你不知道,你看了两篇同人文,看了个电影,并不考究,立刻洋洋洒洒地把你的没文化和狭隘心理表现给大家。

是,谁不知道詹姆波特欺负高尚的教授了呢?可是你们为什么总要把你们的教授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花啊?原...

我真的很不理解有些cp的粉丝是怎么做到一边批评莉莉伊万斯灵魂平庸,一边又对人家的魔法天赋和脸垂涎欲滴的,而且还打官配的tag发表对于詹姆波特的不满。

难听点说,你寄吧谁啊?

全文不提某人从小是黑魔法爱好者,最后变成食死徒的事,还歪曲詹姆波特对莉莉说的“run”,阅读理解真能啊,原著到底看了多少呢?

你知道是你最高尚的教授和虫尾巴知道了那个“威胁主的婴儿”的预言后立刻告密,导致波特夫妇惨死吗?你不知道,你看了两篇同人文,看了个电影,并不考究,立刻洋洋洒洒地把你的没文化和狭隘心理表现给大家。

是,谁不知道詹姆波特欺负高尚的教授了呢?可是你们为什么总要把你们的教授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花啊?原著中清清楚楚地说了是不对盘互相打架啊哥哥们,是瞎了还是?

真的懒得管你们教授粉怎么舞,谁都会有喜欢的人,可是你打詹莉tag骂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我只能说,你是不是有病啊?有病治病去。

澶渊/.

【某幻君】直播事故

⛔️某幻君乙女⛔️

@咖🎶🔚 的点梗呀。

(瓦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想看的那种直播事故小甜饼,如果你不喜欢我再写!)

⛔️双up设定⛔️

⛔️在一起很长时间,未公开⛔️

⛔️部分ooc,祝食用愉快😡❤️❤️⛔️


你和某幻在一起两年多了。

你和他因为一场活动认识,后来你们成为朋友,相爱,同居,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你早就想公开你们的关系,但某幻一直说时机未到,为了这个你们还吵过架。

今天是一场例行直播,你打开了游戏。

“兄弟们,今天我再来挑战一波这首曲,我就不信我打不到A!上次F纯属是发挥失误好吧。”

“我先定个外卖”

“下 饭  ...

⛔️某幻君乙女⛔️

@咖🎶🔚 的点梗呀。

(瓦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想看的那种直播事故小甜饼,如果你不喜欢我再写!)

⛔️双up设定⛔️

⛔️在一起很长时间,未公开⛔️

⛔️部分ooc,祝食用愉快😡❤️❤️⛔️




你和某幻在一起两年多了。

你和他因为一场活动认识,后来你们成为朋友,相爱,同居,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你早就想公开你们的关系,但某幻一直说时机未到,为了这个你们还吵过架。

今天是一场例行直播,你打开了游戏。

“兄弟们,今天我再来挑战一波这首曲,我就不信我打不到A!上次F纯属是发挥失误好吧。”

“我先定个外卖”

“下 饭  时 刻 到 !”

“还不知道是谁昨天晚上直播打了一晚上还过不了呢”

你有些忐忑的按了开始键。你的音游技术本来就菜得一批,现在还要硬着头皮玩未知级曲?但你还是对着镜头竖起了大拇指,毕竟自信音游人可不是瞎说的。

一开始先是一个长音。“这丝毫不慌好吧,就这还愚人节曲呢?”你看着判定线上闪闪发亮的金色,心里生出一股自豪感。但下一秒你就傻了。

长  条  叠  长  条

完  全  劲  爆  搓  盘

死  亡  搓  盘  楼  梯

4  K  死  亡  配  置

梦  幻  7  押

光  の  反  击

劲  爆  多  押

儿  童  金  曲  串  门

整  整  2  5  0  0

“这nm怎么打????不玩了不玩了,下一首!”你退出了这首令你伤心的曲子,正当你又要开一局时,弹幕突然变多了。

“姐姐看你床下!!!”

“我靠床下有人!!!!”

“搞他!”

“快走啊!保命重要!!!”

你回头看了一眼床下,发现有一个马头套。

“什么嘛,这是某幻上一次忘在这里的头套!一个个的净会整些恐怖气氛。”你把头套放在桌子上,又开始打游戏。

打完一局,你刚想伸个懒腰,就被蒙住了眼睛。

“你猜猜我是谁呀~”耳边传来某幻的声音。“我靠!某幻你从哪进来的!”“我藏在你床底下,嘻嘻。”他轻笑两声,松开了蒙住你眼睛的双手。

“我这次来呢,当然是带着任务来的。”某幻扭头对镜头说。“首先,我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我和XXX在一起已经两年多了。”

此话一出,弹幕瞬间爆炸。满屏幕的问号飞来飞去。

“还有个更重要的事,宝贝你站在我对面。”你乖乖照做了。

下一秒,只见某幻单膝下跪,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他打开,呈现在你眼前的是一枚钻戒。

你彻底懵了,大脑一片混乱,只会张大嘴巴呆呆站在原地。

“之前一直和你说时候未到,是因为我在准备和你求婚。从一开始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某幻这辈子就认定你一个了。嫁给我吧,好不好?”

沉默许久,你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那....那你可得照顾好我....”

“一定会的。”

某幻为你戴上戒指,然后抱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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