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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Winner-Take-All(凤凰社欢乐向)

  

好久不建,来点团建!


1.

打扫一幢超过十年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无疑是桩苦差,但没关系,七个孩子使得莫莉在驱使不情愿的帮工方面有着长足的经验。

 

2.

“拜托,妈妈,我们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罗恩唉声叹气地拎着扫帚,“谁会对这种游戏感兴趣?”

“没关系,罗恩,你如果真的不想参加,就在房间里睡到比赛结束好了。”莫莉宽宏大量地说,她周围的孩子群立刻微微躁动起来,“喏,很简单。”

她抽出魔杖,敲敲贴在总部临时公告栏(西里斯倾情推荐了贴布莱克家谱那面墙)上的那一大张羊皮纸,它被划分为三个板块,中间的一栏整齐地列出所有社员的名字,右侧是分数栏,当前统一写着0,而左侧是等...

  

好久不建,来点团建!


1.

打扫一幢超过十年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无疑是桩苦差,但没关系,七个孩子使得莫莉在驱使不情愿的帮工方面有着长足的经验。

 

2.

“拜托,妈妈,我们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罗恩唉声叹气地拎着扫帚,“谁会对这种游戏感兴趣?”

“没关系,罗恩,你如果真的不想参加,就在房间里睡到比赛结束好了。”莫莉宽宏大量地说,她周围的孩子群立刻微微躁动起来,“喏,很简单。”

她抽出魔杖,敲敲贴在总部临时公告栏(西里斯倾情推荐了贴布莱克家谱那面墙)上的那一大张羊皮纸,它被划分为三个板块,中间的一栏整齐地列出所有社员的名字,右侧是分数栏,当前统一写着0,而左侧是等级栏。随着莫莉的动作,罗恩的名字跳出队伍,一路下滑,降落在“失败者”栏的最底端。双胞胎立刻溜到罗恩两侧。

“哇哦,别太伤心,小罗尼。”乔治故作老成地说,拍拍罗恩的左肩膀。

“认清事实是成长的必经之路。”弗雷德清清嗓子,拍拍罗恩的右肩膀。

“滚——走开!”罗恩抗议,用扫帚轮流打击双胞胎的小腿,“既然我根本不参赛,我的名字应该直接从名单上删除!”

“这是社员名单,罗恩,只要你不打算退出凤凰社,那么你就该在名单上。”莫莉轻巧地说,“维护总部卫生是所有社员的职责,我已经通知了每个人,大家可以随时来完成任务。”

“哦,现在我又是凤凰社成员了?”罗恩嘟囔,“你们开会的时候怎么不让——嗷!”

扫帚蹦出他的手立正站好,碰巧打着了他的咯吱窝。

“前一个任务初次被完成时,下一个任务才会显现。”莫莉若无其事地拍拍挂毯,示意大家关注另一张纸,上边基本还是空白的,只在最顶端写着:捕捉10只狐媚子(30分)。“完成任务的次数不限,每次完成都能得到相应的分数,但第一个完成任务的人可以比其他人更早知道下一个任务是什么。此外如果,比如说,某人捉完了整幢房子里所有的狐媚子,那么其他人就没有机会再得分,而她将会得到整整五倍的分数,也就是150分。这足以帮助她跟其他人拉开相当大的差距。”

“也可能是‘他’。”弗雷德指出。

“没错。”莫莉颔首。

“奖励是什么?”比尔笑问。

“在决定由谁获得前,我打算保持神秘。”莫莉把一根手指放在嘴边,打断孩子们吵吵嚷嚷的猜测。“但排名表会在墙上贴到夏天结束,每个进入总部的人都能看见。”

“你还说那只是名单呢。”罗恩嘟囔。

 

3.

金妮成功收集到第8只狐媚子时,赫敏果断放弃了捉到所有狐媚子的宏伟目标,拎着装狐媚子的口袋来到裁判面前。莫莉满意地验看并消灭了她的成果,让第二项任务显形。

“跟一名异性参赛者换穿贴身衣物?”赫敏难以置信地惊呼,“这不是关于打扫卫生的比赛吗?”

“西里斯和唐克斯提出要为这场比赛增添更多……趣味性。”莫莉带着点儿歉意回答,“我可能没太严格审核他们做的加工。”

 

4.

赫敏与韦斯莱夫人以及肯定是任务创建者的唐克斯进行了漫长而详尽的文义辨析,把两个成年人说得晕头转向,最后成功让所有孩子通过互相交换袜子完成了任务。

亚瑟和莫莉有些羞涩地表示他们已经换装完毕的时候,大家都展现了充分的信任,省去了查验环节。

唐克斯非常乐意成为贯彻任务宗旨的表率,而莱姆斯试图在证明自己从来不想穿任何人的胸罩的同时终结西里斯的呼吸。

 

5.

进展喜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扫干净所有蜘蛛网(每个房间10分),找齐两麻袋包含斯莱特林标志的东西(每10件20分,连主卧的壁纸都被撕下来了),交出108只巨型蜘蛛(连罗恩都面如土色地拿到了3只10分),以及往彼此身上画了累计数百只乌龟(每5只20分)。

双胞胎很快就发现比起用分数击败其他人,在亟待打扫的角落搞破坏要有趣得多。他们用伸缩耳联系,乔治在公告栏附近晃悠,第一时间了解有关下一项任务的讯息,弗雷德则马不停蹄地冲向任务地点制造陷阱。

当然,这早在莫莉的意料之中。

收缴总部范围内的恶作剧产品(每3件20分)。

乔治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兄弟们饿虎扑食般放倒在地,不可否认其中有相当浓厚的报复成分。

“往哪儿摸呢!我没在内裤里放任何东西!”他像被网住的鱼那样拼命扑腾,一边怒吼一边止不住地大笑,“比尔我发誓你再挠我痒痒我就把你……”

 

6.

弗雷德见势不妙,以最快的速度逃到母亲面前自首,换得了80分。而既然他们已经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加之失去了作案工具和动机,他们在接下来的比赛中积极性大增也是可以想象的。

连克利切的被子都被洗过三遍之后,比赛完全进入了白热化,意思是它开始主宰参与者的神志——不知伏地魔若能看见反抗他的主力军为争抢一坨鹰头马身有翼兽粪便大打出手会作何感想。

“是我先发现的!”

“我之前在这儿守了半个小时!”

“规则是先到先得,伙计们!”

几分钟后那坨粪便不知怎的爆炸了(双胞胎对天发誓他们与此无关),呈雾状涂满整个阁楼,然后大家不得不花了两个小时做清理以及安抚抓狂的巴克比克。莫莉把所有人赶去洗澡时,你能看出她总算对自己的锦囊妙计产生了些许疑虑。

而作为与西里斯有过命交情的好友,巴克比克以爪子表态,断然拒绝了对方请求自己再拉一坨的愿望。

 

7.

有时候你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简单直白的招数能搞定多少人。

“这是极其愚蠢的。”斯内普阴沉地瞪着那张清单——大家都已经或多或少抽空做了些任务,所以,猜猜这会儿谁的名字在最底层?“一旦这张纸落到错误的人手里,凤凰社将被一网打尽。”

“我当然不会把它带出总部!”莫莉对这项指责有些愤慨。

“如果它贴在这儿都能落进食死徒手里,那么他们恐怕不用什么名单就能把我们一网打尽了。”沙发边埋头苦干的人堆里,比尔边研究面前的破洞边说。

“你只是在嫉妒而已,失败者。”西里斯蹲在斯内普看不到的角度嗤笑。

“嫉妒?”斯内普十足恶意地说,“确实令人羡慕,我可没机会悠闲地在我妈妈的房子里搞大扫除。”

西里斯冷哼一声,但没有站起来与斯内普对峙,可能与他脑门上鲜红的大乌龟有关。

“别这样!”莫莉试图把争端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只是个游戏而已,如果谁不想参加——”

“他们就会成为毋庸置疑的失败者。”西里斯的一根中指从沙发背后升起,另一只手奋力擦拭额头,“别为这个烦心,邓不利多不会因为你是个失败者把你开除出凤凰社的。”

“否则你早就该滚蛋了。”斯内普反唇相讥。

随即他闪电般抽出魔杖,那光束击中沙发,发出一阵密密麻麻的噼里啪啦声,仿佛皮面正经受暴雨敲打。大家本能地跳开,撞到墙上或者被茶几和彼此绊倒。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一块块补丁凭空出现在沙发破损的地方,边缘密密麻麻地钉满大头针,它们就是响声的源头。

“噢,呃……”莫莉抓着自己的胸口,施咒结束后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西弗勒斯完成任务!而且,我想,是5倍分数,因为所有的洞都补好了。”

她把100分加到斯内普的名字旁,他一下子跃升到第6位。

 

8.

“这能算‘修复’吗?”西里斯朝裁判发牢骚,“他完全是在沙发上制造了更多的洞!”

“我相当确定打补丁也算修复方式之一。”莱姆斯温和地说,抖动自己破破烂烂的袍子示意。

“谢谢你,韦斯莱夫人。”斯内普则卷曲嘴唇,以圆滑的口吻说,一边继续朝西里斯显眼的额头发送鄙夷,“我早就想试试这个咒语了。”

他百分之百在暗示这个咒语发明的本来目的并非给沙发打补丁,而他想用来试咒语的对象此刻就在这客厅里,且绝不是沙发,导致他的学生们纷纷被唤起了与美好无关的回忆。然而这边寒颤还没打完,那边斯内普还没发起另一轮攻击,“修补3个沙发破洞(20分)”下方,赫然浮现下一个任务。

亲吻一名斯莱特林(30分)。

“这是什么?”莫莉倒抽一口冷气,“这不——我不是——”

斯内普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随即拔腿就跑。但他在回头的那刻已经丧失先机,一道黑影像炮弹一样撞在他肚子上,他的魔杖迸射着火星脱手飞出,而那影子在落地的瞬间变成了西里斯。阿尼玛格斯英勇无畏地四肢并用爬上前去,死死抱住仇敌的腿,将踹向自己脸的脚按在肩膀上,同时拼命摇摆躯干破坏斯内普起身的努力。

“快上!”西里斯大叫,“快点儿!30分!30!”

莱姆斯和比尔舍生忘死地冲上去后,场面就不受控制了。

假设,仅仅是假设,斯内普事后在学校偶遇邓不利多和麦格时第一时间高举魔杖,那实在不能怪他没礼貌。

 

9.

魔法部雇员们的带薪病假则完全是意外收获。

“我本来没想这样完成任务的。”亚瑟解释道,“但我看到金斯莱这么干了,所以我觉得这确实是个好机会,对吧?我们熟悉的斯莱特林不多,贸然去亲他们可能导致性骚扰指控,但如果好几个人接二连三地亲马尔福,大家会觉得是马尔福身上出了什么问题。”

“我愿意花两个月的薪水再看一次德克亲到他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唐克斯咯咯笑个没完。

“他甚至都没想起来骂我‘泥巴种’。”德克兴高采烈地挥动两手比划,“就那样不停地后退,我怀疑要不是撞到伦考恩拦着他能跌进喷泉池里去。更好笑的是伦考恩简直是蹦着离开他的,好像生怕自己也会被传染去亲他!”

“他跟福吉今天的见面告吹了,我听说福吉帮他预约了圣芒戈的全套检查。”金斯莱神秘地微笑着,“不管他计划操纵福吉给神秘人行什么方便,恐怕都得推迟。”

“而我们在恢复神智之前禁止上班。”唐克斯跟德克击了个掌,“懒觉万岁!”

 

10.

莫莉打量着焕然一新的总部,决定是时候揭露最后一项任务了。

拥抱和亲吻你勤奋、优秀、可爱的孩子们,感谢他们来到你的身边(0分)。

孩子们非常熟悉她惯用的招数,长大到几岁之后,就不会再被这种套路哄骗了。她的好孩子们一直都愿意分担家务,并看到妈妈为他们的傻样开心,这才是莫莉真正的秘诀。

“等等——”

“快停下——”

“妈妈——”

“我就知道——”

“不要——”

看吧,也许有人会赢,但莫莉是不可能输的。


Crazy

从AO3的获奖来谈同人的创作自由

    关于同人圈的创作自由,或者说是打tag的标准,我不知说过多少遍,看过我文章的同学估计已经很熟悉我的主张了:同人圈应该百花齐放,礼貌尊重,求同存异,互不打扰。

    最近圈子里的风波缘起于一小撮人的阅读理解不过关,伴随着大规模不带脑子的谣言传播与人身攻击,最终导致又有一批作者退圈放弃创作。虽然战火没烧到我这里,但我作为吃瓜群众,从刚开始的生气到后来的憋屈又悲哀——憋屈是替那些受了无妄之灾的作者、以及被污染了的tag们,悲哀是替那些连基本思辨能力及尊重他人的道德底线都不具备的喷子们。...


    关于同人圈的创作自由,或者说是打tag的标准,我不知说过多少遍,看过我文章的同学估计已经很熟悉我的主张了:同人圈应该百花齐放,礼貌尊重,求同存异,互不打扰。

    最近圈子里的风波缘起于一小撮人的阅读理解不过关,伴随着大规模不带脑子的谣言传播与人身攻击,最终导致又有一批作者退圈放弃创作。虽然战火没烧到我这里,但我作为吃瓜群众,从刚开始的生气到后来的憋屈又悲哀——憋屈是替那些受了无妄之灾的作者、以及被污染了的tag们,悲哀是替那些连基本思辨能力及尊重他人的道德底线都不具备的喷子们。

    所以我这次换个角度,来聊聊:

  • 关于AO3的得奖

  • 什么是同人

  • 同人/同人圈的规则是什么



一、关于AO3的得奖


    8月18日,第77届世界科幻大会在爱尔兰都柏林举办,并举行了2019雨果奖的颁奖典礼。

    让同人圈振奋的是,今年的最佳非虚构相关作品一奖的得主是“Archive of Our Own”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AO3。

    大家对AO3的认知大多还停留在这是一个停车场,但其实它远不止这些。AO3创建于2008年,由Organization for Transformative Works运营,是一个非营利且开源的同人小说数据库网站。

    AO3的获奖意味着同人作品得到了雨果奖的认可,可以登堂入室;这一直在背阴面暗自生长的一种小众文学形式,终于正式曝光在了公众面前并且得到了认可。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背后是多少人的努力,国外很多同人创作者和读者都为此欢呼雀跃。

    相比起来,国内同人的现状要鱼龙混杂一些。由于起步的时间晚,跟主流文学相比,国内同人圈的作品由于作者的非专业性和低龄等特征,所以整体质量不高,甚至还在动辄为拆逆CP什么打来打去。但这并不代表这种文学形式永无出头之日,永远只能停留在小孩子的自娱自乐上——若今后还有人这样说,就可以把雨果奖拍在ta脸上。

    虽然现阶段是不足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如果爱这个圈子,我们就要给它一点信心。

    (P.S. 雨果奖的首位华人得主是刘慈欣的《三体》,这也是一本很棒的小说,推荐阅读。)


    果壳网在2016年曾访问过AO3的创始人娜奥米·诺维克(Naomi Novik),当时的访谈中也涉及到了关于同人的问题[1]:


果壳网科学人:你是粉丝作品网站AO3的创始人之一,还担任着粉丝媒体公益组织OTW(Organization of Transformative Work)的董事会成员。你认为同人创作有什么独特的意义?对新手作者来说,同人是不是开始创作的一条好的途径?

诺维克:啊,同人作品的意义!问十个同人作者,你就能得到十个不同的答案。对我来说,同人的意义在于交流——与原作,以及想要交流,想要自己创作关于原作的作品的粉丝社群展开对话。

至于同人是不是创作的好起点,我认为写同人对喜欢写作、分享故事,希望成为由作者和读者组成的超赞的社群一份子的人们来说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写同人也同样是提高写作水平和叙事技巧的好方法。话说回来,我并不认为有谁应该从写同人“开始”进入商业写作领域。写同人是因为爱。如果你感受不到创作同人的冲动,那么你大概并不想做这件事。


诺维克:在我看来,从常识出发划分知识产权的适用界限并没有那么难,但出于对盗版和在未来能赚钱的作品上犯错的盲目恐惧,许多企业常常划出荒唐的界限。这反而促使了人们违规:惩罚又荒谬,对惩罚的执行又很糟糕,那还不如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呢。

一些公司(以及一些作者)也想分到自己的一块蛋糕。他们希望他们的作品能成为流行文化中的主流,成为街头巷尾议论、儿童游戏时扮演的现代传奇。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想完全控制人们与他们的作品互动的每个层面。当人们想在他们故事的基础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时,他们的这种控制是极不公平的。所以,他们经常做的事情相当于冲进操场对孩子们嚷嚷“你们的玩法是错的”,指责孩子们在对他们的品牌捣乱


    开放、包容,兼容并蓄,求同存异,这一直是AO3奉行的准则。




二、什么是同人


    在这个话题下,我搬运几个定义:


来自百度百科[2]:

同人一词在动漫文化中的含义来自日本,中国对此词的记载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同好。是动漫文化的用词,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或“自主”的创作。它比商业创作有较大的创作自由度,以及“想创作什么,便创作什么”的味道。同人志则是这种创作的自制出版物。这个文化圈则被称为“同人界”。


同人文的作者首先应该是原作的读者。原作不同于自己审美观点或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地方,将会在同人文里加以改进,原作人物的性格也会在合适的地方得到彰显。这些“改动”“移动”从出发点上可以看作与原作无优劣之分,因为文学即人学,文学作品就是作者观念和情感的集中展示。经历的不同,决定了作品的多样。围绕相同人物的“多样”,可以使人物性格更加饱满,更加真实,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存在。这种存在使得这一系列作品及它们所产生的影响更加完整深入。这种存在,至少可以让同人作者们产生心灵共鸣,体验到文学、人格、道德上的快感。



来自Wiki[3]:

同人一词来自日语的“どうじん”,原指有着相同习惯、兴趣、志向等的人们,即“同好”。又指同在一处做事的人,即“同事”、“同仁”。现代汉语中的“同人”一词最早似出现在新文化运动时期,鲁迅、周作人等曾使用“同人刊物”一词来称呼他们所创办的《语丝》周刊,其意为非商业性“自编自写”的刊物,即编辑同时也是撰稿人。然而,现在这个同人文化的兴起,以ACG文化为主流。


由于许多漫画同人作品是以商业漫画中的人物为基础进行的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在日常语汇的方便上,“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



来自AO3[4]:

Fandoms - This tag is required so your work can be sorted. List the fandom or fandoms on which your work is based, e.g., the name of the TV show or video game or band. If your work is a crossover (related to more than one fandom), enter each fandom individually, separated by commas. The auto-complete will bring up any wrangled fandom tags on the Archive which might match; if your work is for a fandom that doesn't come up, simply enter a new tag for it (full titles rather than abbreviations will make it easier for wranglers to understand what you mean and wrangle your tags in a way that helps users find your work). .

Fandoms(同人圈) - 这是分类你的作品的必需标签。列出你的作品基于的全部作品,比如电视剧名或游戏名或乐队名。如果是一部跨界作品(相关多个作品),分别键入各个同人圈以逗号分隔。自动填充功能会提示可能符合的同人圈标签;如果你的想使用的标签没有被自动提示,只需继续键入并创建新标签即可(使用全名标题会比使用简称方便标签管理员了解标签的含义,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管理,来让读者找到你的作品)。


How should I tag my works on the Archive?

You can tag your works however you want! Feel free to use the tags that show up in the auto-complete, but if you prefer a form or other tag not listed, use those instead! The goal of our tag wrangling system is to embrace all varieties of fannish descriptions, while creating background structure to make browsing easier.

我应该怎样为自己的作品添加标签?

只要自己喜欢,怎样标签你的作品都是可以的!随意使用自动填充时提示的标签,但是如果你更喜欢其他形式或者不在提示里的标签,尽情去用吧!标签管理系统的目标就是在为浏览分类作品提供方便的同时,接收百花齐放的同人描述


    上面的定义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同人,就是基于一个原作的二次创作。它是原作的一个衍生,在原作基础上增加或者移除一些情节。增删选择无分高下,全凭创作者自己的喜好来定。

    



三、同人/同人圈的规则是什么


    所谓同人圈的规则,也就是指:什么样的同人作品允许被创作出来,什么样的作品允许打作品tag。

    上面所有的关于同人、创作范围和打tag的标准,都是当下大型且知名度较高的平台给出的定义,可以视为一种普适型定义和观点。这也是我一直提倡的,同人就是读者根据自己的象限进行自由的演绎,所有基于同一个作品的同人都属于这个作品的tag下。

    至于打tag的标准,上面AO3的那条在tag的管理上说的足够清楚:只要跟作品有关的就可以打tag,打tag的选择权掌握在创作者手里!

    换句话说,同人圈的规则就是:同人是基于原著的衍生,没有其他规则

    只要不犯法,你可以尽情演绎自己的脑洞,只要属于某个作品的内容皆可打tag;至于犯了法……自然有法律来惩戒你。

    

    那么,那些所谓的“拆逆死全家是原耽圈共同规则”的,又能否来说说出处是哪里、支持这一观点的平台媒体是什么?若这是所谓的“原耽圈共识”,那么请问原耽圈一共多少人,这是基于多少样本量的调查出来的结果,样本的筛选标准、调查方式是什么?支持这一观点的在原耽读者里占了多少百分比?

    还是这只是你们小团体的狂欢,基于个人喜好的意淫,然后妄图拿个人意淫出来的所谓规则和标准,来绑架和制约别人,最终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

    试图拿一个小团体的喜好和标准去绑架一个更大族群的行为,并通过暴力、辱骂、恐吓等方式去逼迫别人就范,稍不如意就撒泼打滚,自己不顺心了就拉着全世界与自己共沉沦,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可笑也很没逻辑的行为。


    为什么会在当前的圈子——尤其是耽美圈,形成这种风气,要追本溯源其实并不难,无非就是一系列心理偏见的叠加。

    首先一个人的认知是会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或强化的,尤其是ta身边的人。

    当一个人产生某种认知,比如她只吃官配,拆逆对她来说是天雷,那么这是一个初始的认知。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她身边的亲友大多会和她有相似的口味,或者说如果在这方面口味不一致也不会有深入的交流,而是会默默远离。接下来会发生几件事:

1,这个群体内部成员会彼此增加对内部成员的认可,将内部成员的行为赋予积极化合理化的诠释(内群体偏差

2,这个群体的成员将会有一个共同的价值:官配是王道,拆逆是不对的(群体性认知偏差)。

3,当这个群体因为共同的价值观、内部交流越来越多、对外的关注越来越少时,她们的认知开始固守在自己的小小一亩三分地里,不去看外面的声音和信息(过滤气泡,信息茧房)。这时很容易掉入一个陷阱:因为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大家都认为这样是对的,所以全天下都是这么认为的——这将是一个危险信号的开始。

4,这个群体在不断的内部交流中彼此认可、鼓励强化这种群体认知偏差,将它正义化与合理化,推向极端:拆逆死全家,天理难容(群体极化)。

    当到了这一步,这种认知就从一个个人的想法,被强化成了一个“正义”的价值观,而且极具攻击性。


    要对抗这种认知偏差,除了小团体的人要保持自醒和开放的心态、随时关注与自己不一样的价值观是否也具有合理性之外,还需要另外一个相反的价值观与其对抗。当这个群体受到挑战时,内部的部分人会察觉到:原来还有不一样的想法存在。

    不幸的是,二次元的爱好者大多都是既宅又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并不热衷也不擅长与人争辩。这个时候要介绍一个概念,叫“沉默的螺旋”:

沉默的螺旋(The Spiral Of Silence)是一个政治学和大众传播理论。理论基本描述了这样一个现象: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理论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5]。


    所以,当一方面积极表达,其他人没有出声的时候,相当于强化了这个团体的价值观和认知,让她们更加坚信自己是对的。并且这个螺旋会越扩越大,逐渐将中立的观望者也卷了进来。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原耽圈逐渐粉圈化,因为粉圈的文化本来就战斗力十足,而原耽圈原本看书的人大多安静不爱闹腾。那么受沉默的螺旋影响,声音大、出镜率高的一方将更有能量去传播和渲染自己的价值观。


    要破这种思维迷阵,逻辑是最好的破局工具。多问为什么:

  • 为什么同样是更改原著的感情关系,非原耽里到处是无视官方配对的妻子伴侣,强行将男性角色拉郎配,而在原耽圈里这就是死罪?都是拆,难道原耽就格外高贵,非原耽的女性角色就活该眼睁睁看自己的丈夫跟别的男人搞基?

  • 为什么都是更改原著的设定,更改原著的攻受体位就大逆不道,而更改了在原著中占更大比重的信息比如时代背景(各种AU、paro)、更改种族性别(从普通人类改为ABO)、更改年龄(大小年龄操作)、更改身体属性(孕期、产乳、生子)反而是能接受的?

  • 为什么在承认现任CP存在的前提下,扩写原著中提到过的前任是拆CP?若前任的存在就是拆CP,那么提出“这个角色有前任”的原著作者算不算自己拆自己?

  • 为什么你不喜欢的,就代表不应该存在?


    关于同人圈的所谓规则问题,我之前说过不少,最近的一篇是《一个关于同人作品允许范围的讨论 》,这篇以列举法列出了所有关于作品打tag的规则以及相应的利弊。

    我一直主张、也希望有更多人能加入进来的,是上面链接的规则2.3:在做好足够的预警的前提下,所有基于原著衍生出来的同人,皆可打作品tag。


    希望这个圈子不再因少数人的恶行而畏惧,希望所有的思想与脑洞都能得到尊重,希望这片土壤可以做到百花齐放,希望所有的读者都有足够的成熟度和包容力,能求同存异,兼容并蓄。

    希望更多人能自醒,对抗认知偏差迷阵,打破沉默的螺旋。

    


沉锋

【原神|那维莱特/芙宁娜】今夜无人入睡(END)

Summary:那维莱特来到枫丹廷,人类对他来说是个新奇又复杂的谜团。然而最难解的谜题却是绝非人类的那一位,水神芙宁娜,枫丹人的女王。

 

秘密深藏我心,无人知我姓名。

待黎明照耀大地,我才对你说分明!

                            ——《图兰朵·今夜无人入睡》...

Summary:那维莱特来到枫丹廷,人类对他来说是个新奇又复杂的谜团。然而最难解的谜题却是绝非人类的那一位,水神芙宁娜,枫丹人的女王。

 

秘密深藏我心,无人知我姓名。

待黎明照耀大地,我才对你说分明!

                            ——《图兰朵·今夜无人入睡》

 

1.

见到芙宁娜·德·枫丹的第一眼,那维莱特就开始感到迷惑。

身为执掌水之国度的神灵,芙宁娜身上看不出一丝一毫任她调遣的水元素力。而作为隐藏在人世间的最后的水元素龙,那维莱特很难不注意到这一点。

 

但他也并没有认为她不是水之魔神。相反,他怀疑这是某种故意为之的隐喻。那维莱特来到枫丹廷,因为某人向他寄送一封邀请函。书信没有落款,可世界上能找到他的存在并不算多。新世界的秩序建立在古龙神殿的废墟之上,魔神们的权能掠夺自龙王的尸骸。新任水神邀请水龙前来自己的国度,还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可能是为了避免无谓的争端。

 

接着,水神假装不认识他,更加证明了这个结论。

“那—维—莱—特。”这位娇俏少女模样的女王念道,漫不经心地读了一遍文书,把印花的调遣纸展开在桌前,“审判庭请你来的。那好,那维莱特先生,你就留下吧。”

她一句话也没有多说,清脆地把铃兰图案的浅蓝色纹章盖在官方文件上。那维莱特站在桌边,对着这副娇小美丽的躯壳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自己期待着和水神说些什么,未必是关于新仇旧恨的唇枪舌剑,但总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简单。

 

“怎么了,我的新任审判官先生?”女王说道,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踟蹰,抬起头望过来。她有一双深浅色调不一的蓝眼睛,仿若时刻涌动着的波涛。丰裕的银白长发在尾端变调成明亮的浅蓝。光凭这奇异的容貌,或许足以证明她与水元素有着紧密的关联。那维莱特观察她时,她也饶有兴致地望他,精致小脸上有种与她纤细身材截然不符的、游刃有余的表情。“审判庭往左拐,逐影庭向右,您从外地过来,记得先去办理身份证明。入职仪式在歌剧院统一进行。应该没别的事儿了吧?还是——您太仰慕我了,希望我再说几句勉励的话?”

 

如果这是水神的停战策略,她绝对成功了。那维莱特不可能主动和一个弱不禁风的——看不出一丝神力的女孩较劲,他从桌案上拿起那封盖了章的调遣令,默不作声地离开了。

 

 

2.

那维莱特觉得他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来看破那层伪装。拥有庞大力量的物种很少掩饰自己,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心。他没想到的是自己比对方暴露的更早。在一次低调的街区巡视中,女王遇到了一场刺杀。

 

他模糊地听说枫丹局势复杂,派系林立,其中不少矛头指向新上任的水神。但那时的那维莱特并不关心这些人类的纠纷。因此也不知是哪位绝望的贵族异想天开,决定用最传统的方式来弑神。女王停在路边,因为人流的干扰,与卫队短暂分开。而伪装的平民忽然掀开衣袍,抽出利刃——在几个瞬息之内,冰冷的剑尖已经逼到了女王洁白的颈项之前。

 

那维莱特恰好站在女王身边,没有立刻出手相助。

作为一个不久前刚对枫丹法典发过誓言的公职人员,他好像有义务护卫他的女王。但那维莱特并没有携带神之眼,也还没想好怎样回答其他人的提问。另外,他想知道面前的女神会怎样处置当前的局面。水之魔神芙卡洛斯,受赐高天窃取来的元素之力,执掌尘世之大权,她会用怎样的方式宣泄怒火,处决她的敌人?

 

芙宁娜没有出手——但也没有躲避。众目睽睽之下,她安然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人群中的尖叫如海浪般翻涌,无数人竭力向女王伸出手去。电光火石间,那维莱特注视女王,发现芙宁娜也在看他,在那庄严面孔之上,她深浅不一的蓝眼睛里迸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华彩,一种绝望的执着,一种强烈的恐惧。

 

那维莱特抬起手。水蓝的浪潮凭空出现,挡住了刺过来的利刃。金属扭曲变形,铿然碎裂。刺客的身体在震响中弹射出去,被紧跟而来的护卫压倒在地。女神在颠簸中晃动一下,抓住那维莱特伸出的手腕。她呼吸低而急促,手指紧抓进他的关节,掌心肌肤冰凉,沁着劫后余生的薄汗。

 

女王抬起头。那维莱特看到她嘴唇紧咬,瞳孔扩张,在如此贴近的距离里,他听到心脏在她的胸腔里激烈地砰砰跳动。但只有一瞬间,属于人类的恐慌完全地从她面孔抹去了。仿佛音乐忽然变奏,聚光灯猛打在身前,芙宁娜对他嫣然一笑,脸上是一副戏谑的、胜券在握的表情。

 

“这才对嘛,那维莱特卿。”她嘉许地说道,像在夸赞一头表现良好的年轻赛马,“我就知道,你是一位值得信赖的臣下。”

 

这是某种测试、某种表演吗?作为古龙的后裔,那维莱特应该对这僭位者的戏弄感到恼怒,他应该斥责她的轻浮、谴责她的狡诈,甚至拂袖而去……但那一刻,他同时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深深迷惑。女神优雅地直起身来,理一下飞散的鬓发,向前伸手。他本能地踏上一步,想要搀扶那只如凡人一般纤细柔软——凡人一般无力的手掌。但她笔直地掠过他向前走去,展开双臂,面对着汹涌而至的焦急的人群。她高声说话,像一只骄傲的天鹅。

 

“我亲爱的枫丹市民们!”她说,人群立即安静下来,由南至北,由东向西,街巷间一片安静的浪潮,倾听她说话,“今天我们不幸地目睹了一起叛乱,如你们所见,行凶者已经被我优秀的臣下制服了。”

“诚然,我可以轻易地碾碎他们。”女王说,眨一眨眼睛,仿佛是一个有趣的玩笑,引发了一阵应和的欢呼,“但那不是枫丹的运行方式。在属于正义的国度里,每一个罪人都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审判。”

她那歌唱般的声调,戏剧性的表达方式,都是那维莱特没有见过的。女神没有展现丝毫超凡的力量,但自然地调动着人群的情绪。他好奇地望着这场景,直到女王向他转过身,仿佛指挥海浪的歌者,带着千百人的目光潮水般落到他身上。

“那维莱特先生,我们最新的审判官。”她笑盈盈地说道,“既然亲眼目睹了现场情况,这桩谋逆案就交给你来调查审理吧。”

 

3.

那维莱特为整件事想出了几套不同的理论,都很难自圆其说。芙宁娜并非人类,这是显然的,只有非人之物会那样轻慢自己的生命,只有凌驾众生的强者会在生死关头取乐。在确凿的危机降临时,她会显露出可怖的真身,对冒犯者施以足够撕裂山海的重击。但在此之前,扮演弱者能得到什么样的乐趣?那维莱特没有答案,但他不介意加入这场演出。他想知道汇成这条溪流的泉水最终涌向何方,另外,他正逐渐开始喜欢他的工作。

 

人类的故事如流水般变幻不拘,却要以严谨的律法加以匡正。他同时喜欢这份工作的两面。作为审判官的前三年,他因为不知疲倦的工作得到了飞速的晋升。第十年,枫丹的人民期待他一直出现在审判庭。第十五年,枫丹创立了一个新的职位,让他常列正义女神的身侧。没有人过问这位一直年轻的最高审判官来自什么神秘的种族。又过了五年,那维莱特向枫丹介绍自己的眷属,一群天真的美露莘。

 

“获得枫丹人的认同可能会比较艰难,需要努力和时间。”那维莱特告诉这些热情的小精灵,“但是相信你们可以做到。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请不要犹豫地来告诉我。”

“获得人的认同很难,”一位美露莘告诉他,“芙宁娜女士也是这么说。”

那维莱特有些惊讶。

“‘获得认同很难’,你是说水神这么说吗?”

“是的。”小小的美露莘煞有介事地点头,她挺起毛茸茸的脑袋,颇为神似地模仿了水之女神闲居时优雅端坐的姿态。

“身为异类,你们会度过一段困难的时光。”她复述道,语调惊人地肖似,那维莱特几乎看到水之女神用那双深浅不一的海蓝眼眸望着自己,“枫丹廷的人类残忍、挑剔、固执己见……要获得他们的认同是一件很难的事。”

“……但与之相对的,他们也温柔,善良,极具包容性。我相信,枫丹人会爱上你们,你们也会喜欢这个地方。”

 

从芙宁娜的身上,可看不出她为了获得旁人的认同做出过什么努力。她自己才是最难对付的那个:要求甚高,随心所欲,有无穷无尽的精力需要发泄,又有计数不清的公务想要踢下办公桌。那维莱特不止一次地怀疑,她早已忘了是她自己把他请来观察人类这件事。几十年过去,她已经不客气地把他当作繁忙工作的转移对象,所有下属中最好用的那个加班狂。

 

不过偶尔,当女神穷极无聊,想起来她的最高审判官是个没有艺术天赋、连笑话都不会讲的可怜虫时,又会来关注他的业余生活。

 

“不要总是喝水了!那维莱特!你要学会评鉴十五种不同的红酒,才能在舞会上找到话说。”

“我看不出什么样的对话需求这些技能,芙宁娜女士。”

“作为一个优秀的枫丹男人,还应该学会在家制作绝妙的咖啡和可颂。”

“芙宁娜女士,您的宫殿里应该已经有了足够多服务您的糕点师。”

“那你连画展也不去看吗?据说,高明的审判官能从被告的绘画作品里看出他们的心声……”

这个神秘的说法让他产生了一点兴趣,他礼貌地表示同意陪上司去看周末的画展。女王大声叫好。

“这才对嘛!枫丹人得学会欣赏艺术,享受生活,哦,对了!”

她沾沾自喜地一笑:“我还要带你去看歌剧。”

 

歌剧表演是枫丹的桂冠,而女神芙宁娜的亲自演出是这桂冠上最耀眼的明珠。至少芙宁娜是如此自夸的。那维莱特对歌剧一无所知,当然也没有鉴赏的才能。因此那天他所见的堪称一场从零开始的美学震撼。

 

芙宁娜走上舞台,好像变了一个人。

并不是说她失去了女神的魅力,相反,她比作为众水与众律法的女王时更加耀眼。她行走、起舞、歌唱的时候,每一刻都在更进一步地超越自己。仿佛这具无比尊贵的美丽躯壳不过是她踏足尘世的沉重枷锁,终于可以被短暂地弃掷身后;仿佛多少蓬勃的才华与激情无法被区区神座施展,需要在更宏伟的舞台上喷薄而出。女神放声歌唱,时而激昂如烈焰,时而泣诉如月光,她表演狂爱、创伤、恐惧、难以割舍的心痛,无可奈何的牺牲,她如何能把这些凡人幽微的情感表达得如此真实?原来这位高高在上的女神居然是如此地了解“人”吗?

 

芙宁娜出场谢幕,人群对她欢呼尖叫,几乎陷入癫狂。无数花朵与缎带从剧场各个角度投掷向她,形成一片热情的爱之海洋。她一手提着沉重的裙裾,一边快乐地伸臂挥舞,随机抛掷飞吻。在起伏的尖叫与歌声中她翩然向他走近,像一千朵鲜花同时落座在他身侧。

“那维莱特!你觉得我今晚表现得怎么样?”

 

“非常精彩。”那维莱特回答说,“您对角色情感的演绎超出了我的想象。您的美丽光辉夺目,令人移不开视线。”

她睁大了蓝眼睛,露出一个明显的惊讶表情,没接住的花束滚落到膝盖上。接着,这舞台上仪态万方的女神把手臂压在一边的女官身上,夸张地哈哈大笑起来。

“格林雯!格林雯!看看我取得了多大的成就!连我们最不通人情的大审判官都学会说恭维话了!”

不知为什么,那一如往常的,浮夸、快乐的声调让那维莱特感到不悦。

“芙宁娜女士,”他冷淡地说,“您应该了解,我从不说违心的话。”

 

那种他在舞台上观察到的感觉又出现了。如梦幻星云里陡然闪过的一线冷光,温柔湖水里倏忽荡起的一道波澜,什么更明亮的东西在醉人的星辉与波光中浮现。芙宁娜·德·枫丹透过异色的双眸望着他,一种谨慎、专注、好奇的审视——然后光影变幻,她勾起唇角,狡黠地一笑。

 

“别生气嘛,那维莱特,我知道你是在认真地夸赞我了。”她笑吟吟地说,凑上前来,携带着一身芬芳,如千百朵怒放的玫瑰同时向他逼近,她亲昵地把一支香气馥郁的花枝别在他的领口,“我真高兴!喏,作为回礼,这个就送给你啦!”

 

5.

那维莱特保留着女神赠予的玫瑰,滋养生命的水元素力缠绕着单薄的枝条,让失去根系的鲜花也能长久地绽放。这行为并无意义,他清晰地知道,这是一份敷衍的赏爱,每个幸运枫丹人都能得到的赠礼,这甚至多半不是芙宁娜喜爱的花。

但她会喜爱什么呢?

她喜爱人类。那维莱特想。在日渐增长的相处时光里,他轻易地发现这一点。并且,这个理由解释了那么多东西,水之魔神如此热情地扮演人类,沉醉于每一日的演出。以至于她对强大的神灵躯壳都不屑一顾了。

 

“您昨晚的演出非常精彩。”那维莱特说道。

“一如既往。”女王自矜地说,把露台上新剪下的鲜花安置到水晶瓶里,“不过下次别这么积极地赞美我了,那维莱特,我都要对舞台上的我感到嫉妒了。”

这语调里夹杂着亲昵的调侃,似乎比对任何人都更亲近,又似乎只是偶然地兴之所至。那维莱特决定开启那个话题。

“我想表示感谢。”他说道,“尤其是,在经过了这些年之后,我好像还没有感谢过您的邀请。”

女王对香水百合扬起眉毛。她不可能真的忘记了。那维莱特有点无奈。

“是你给我写信,邀请我来枫丹吧。”他说,女王从窗台前转身,睁着蓝眼睛,仍然携带着她舞台剧般优雅的迷茫,“作为水元素的龙裔,我曾经非常迷茫,不知道应该去往何处。但是在这里,我好像过得很适应。”

“哦,”水神说,这时候终于露出了明了的表情,“当然,我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是枫丹的龙王……”她慢慢地,有些犹豫地说,“如果你讨厌枫丹,事情不是很难办吗?所以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她把花剪放下了,双手握在身前,那维莱特非常熟悉,处理公务时更常用的姿态。那维莱特并没有期待这种展开,他进一步解释起来。

“在这里我学到了不少。”他说,“那天在剧院看了你的演出,我想我明白了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表演。”

“哦?”

“来了解人类。”那维莱特说,“接触他们的生活,体验他们的感觉。通过审判,通过歌剧……或许是不同的方式,但都能更接近人性的不同的侧面。这是你爱他们的方式。我学到了很多……我从你身上学到了东西。”

 

正如他自己所言,那维莱特从不说违心的话语。他坦率地表达感受,偶尔为自己与人类社会不相宜的做法致歉,而这都出于习得的社交礼仪,并非真正感到尴尬或窘迫。但这一次,他吐露心声时,有什么崭新的东西让话语变得艰难起来。在他长久的宁静无波的岁月里,那维莱特推测着词语的后果,他感到忐忑。

 

“枫丹的生活很美好,让我感到对未来有所期待。”他总结说道,“我想感谢您与我分享这种感觉。”

 

他说完了。芙宁娜望着他。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冷冷地说道。

那维莱特怔住了。

“真抱歉打破你的幻想,好先生。不过我才没那么贴心。我请你来审判庭,因为我要找一个靠谱的人为我工作。”女王说,她的语调尖刻,满含嘲讽,“你想多啦,‘神灵的每一个举动都有深意’,那维莱特,我还不知道你是会有那种想法的类型呢。”

“但是……”

“‘学习人类’,哇哦,那可真是件好事!可是什么让你觉得‘芙宁娜也那样想’,嗯?就因为你看了我出演的几场戏剧吗?”

“当然不是,我感到——”

“你觉得你看透了我,可以揣度我的想法了?看来你还有的是东西要学,大审判官先生。就算是不懂事的人类小孩都知道,戏台上的东西都是骗人的——”

 

这实在残酷、荒谬,无礼至极,那维莱特终于忍不住提高了声调。

“芙宁娜女士,请允许我提醒你,我没有要求任何东西,我仅仅是想分享我的——”

“只想分享——”她嘶声喊道,好像是气笑了,又好像完全在胡搅蛮缠,“谁允许你擅自分享、谁允许你感谢?谁允许你说我们的感受一样?!”

她踏前一步,那维莱特怒视她,猛然发现她的蓝眼睛里充满泪水:“就凭你?你知道什么啊?!”

 

那维莱特茫然无措。他站在原地,接受了这一通劈头盖脸的无理训斥。芙宁娜在窗前疾走一圈,胸脯起伏,窈窕的身姿因激动而簌簌发颤。那维莱特无言地注视她,女神伸出手臂,华服繁复的织锦遮住了她的面孔。

然后,像一道微风掠过汹涌的海面,风浪平息,她咯咯地笑了。

 

“怎么样,那维莱特,我吓到你了吗?”

“……”

芙宁娜放下手臂,像一支骤雨后的百合花,她面颊晕红,眼睫上犹带泪痕,但双眸中满是笑意。

 

“‘男主角满怀希望地前来表白,却被阴晴不定的心上人怒斥一番’,今天你走进来前,我正好读到这样的段落,实在是技痒难耐。”她洋洋得意地说。“我演的好不好?不过我得承认,你和这故事不太匹配。把我无辜的最高审判官扯进来对戏了,真是不好意思。”

 

那维莱特沉默不语。

 

“生气了吗?好啦,知道你没什么演戏的天赋。是我不对总可以了吧。”她说,变魔术般地一抹面颊,泪痕拭去了,她旋过身去背对着他,走向鲜花簇拥的露台,“你看,我都道歉了,你不会揪着这点事儿不放吧?”

“不会的,女士。”

“今天有需要我出席的庭审吗?说多少次了,鸡毛蒜皮的案子别来找我,太无趣了,我要无聊死了。”

“明白了,女士。”

“还有。”她又说。那维莱特停住脚步,他从门边回过头,遵循礼仪地望向发话的君主。女王站在繁花的阴影之中,没有回头看他。

 

“那维莱特……”芙宁娜说道,既不浮夸,也不羞涩,她的声音轻柔,语调很平静。

“我很荣幸,谢谢你喜欢我的演出。”

 

 

6.

对元素之龙来说,时间流逝可以显得非常模糊。那维莱特轻易地在枫丹廷停留了数百年,他陪伴喜怒无常的水之女神,忍受她古怪的脾性和忽远忽近的距离,接受她异想天开的种种指令。在旁人看来,这几乎是一种具有奉献精神的苦修,但那维莱特并不这样想:人类是复杂有趣的谜团,其中最为难解的却是扮演人类的芙宁娜。他对这个挑战毫不厌倦,几乎沉醉其中。但他大约是天性过于愚钝了,若非审判日临近,那维莱特恐怕永远不会找到谜底。

 

“我指控——芙宁娜从来不是水神,而是因诅咒而延长寿命、假扮神灵的人类。”金发的旅行者站在原告席位上说。那维莱特知道这则诉状,控告的内容和流程都在枫丹廷高层内部经过小范围地商讨。他亲自参与、认可了这项罪名,因为他认为这会是最有效的方式:以芙宁娜的矜骄和傲慢,以她那数百年不动摇的守口如瓶,只有最极端的方式才能从她身上逼出真心。

 

但他好像从未认为这是真的。直到此刻。

 

台下的观众议论纷纷,质询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这是真的吗?所以她一直在欺骗我们、欺骗我们的父母、我们五百年来的所有先辈吗?”

 

“欺骗”,一个并不陌生的词语,最高审判官在法庭上看过无数相关的控诉,但他从未代入、从未想象过芙宁娜在“欺骗”他。从第一天,第一场会面,第一次对话。

 

“看,大家快看,我没有溶解在水里!”芙宁娜转过身说,对台下的观众展示滴水的手掌,原始胎海的功效已经开始影响她,她声音尖锐,呼吸急促,手指止不住地颤抖。那维莱特看见她余光投向自己,那似曾相识的,执着、绝望的一瞥,“这难道不足以说明我不是人类吗?”

 

“这才对嘛,那维莱特卿。”年轻的女王望着他说道,他摸到她掌心沁出的冷汗,听到那颗纯粹人类的心脏在胸腔里惶恐地跳动,而她脸上满是自矜的微笑,“我就知道,你是一位值得信赖的臣下。”

 

芙宁娜欺骗了他。一个自称为律法化身的骗子。一个践踏千万臣民真心的自大狂。一个胆敢扮演古龙的世仇的凡人。他感到了被背叛的创痛,但与此同时,心中的疑惑只增不减:一个人类假扮注定毁灭王国的神灵,几乎和神灵非要假扮无能的人类同样地难以理解。芙宁娜可以是个骗子,但是为什么?需要何等量的智术、何等量的胆略,何等量不顾一切的疯狂和执着,让她宁愿舍弃生命,也要坚持这场持续五百年的欺诈?

 

“根据现有的证据,作为枫丹最高审判官,我裁定被告芙宁娜·德·枫丹假扮水神,有罪。”那维莱特说。内心的一部分让他自觉无可救药:即使在这样的场景下,他双眼望着更高一级的神座,试图在这样众目睽睽的场景中传递一点微妙的支持——以枫丹的律法,她不会因此受到多么严苛的对待,判决结束后,他会尽快去查看她。

 

但芙宁娜神情呆滞,一言不发。海水般的眼眸中一片死寂。在他们相识的数百年光阴里,她那永远青春、永远绽放着的光芒四射的魅力,一次性地彻底枯竭了。判决落下,如同捶碎一尊精美的女神造像,她无声地瘫坐在华丽的座椅上。

 

“在此提请‘谕示裁决枢机’裁决。”

 

7.

“因此我邀请‘芙宁娜’来担任这场漫长戏剧的‘女主角’。” 芙卡洛斯对他解释道,“她将一直站在枫丹歌剧院的舞台上,无休止地扮演‘水神’这个角色,直到预言实现。她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这项任务何时结束。但她知道,如果她失败了,整个国家都会被潮水吞没。”

“你是说,她是个纯粹的人类。”那维莱特说,听出了自己语调中的惶恐,“或许她能活更长的寿命,但她的精神并不比任何一个普通人更顽强啊。”

“哎呀,”水之魔神含笑回答,“我可不会说,我对‘人类的我’不抱有深深的歉意呀。”

 

她微笑着,望着他。与演技伪装出来的全知不同,一种真正洞悉的注视。那维莱特不知道这位女神是否看见一切,看见他曾经投去的那些沉默的目光,看见露台边的争吵,看见他曾经深夜难眠,思考着他的女王身上的谜题:她眼眸中深浅海水般波动的闪光,唇畔涟漪般的笑纹,旋舞时举手投足间展示的、那钻石般璀璨的万种切面——他曾以为芙宁娜身上夺目的光芒来自更宏大的隐秘,可到最后,谜底仍然是“人”。

 

她不过是数万万人类之中最顽强的一份子,在五百年看不到尽头、如履薄冰的恐惧里,靠着一抹璀璨的人性苦苦坚守,等待着潮水淹没一切的时刻。

 

8.

那维莱特站在月色中的屋檐下,默默回想往事。他的投影和爬上露台的藤蔓融为一体。咔哒一声,二楼的窗子打开了。

“喂,”小屋的女主人说,穿着浅色睡衣,用的是一种抱怨的、睡意朦胧的声调,“那个谁,你不是打算一直站在那儿吧?”

“噢,”那维莱特歉意地说,“抱歉,我没打算要打扰你。我只是路过这里,走了一会儿神。”

“你的时间概念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吧?”对方毫不客气地说,“这‘一会儿’是多久啊?”

好像是比较久。那维莱特再次想要道歉,前门又咔哒一声开了,芙宁娜说道:“喏,进来吧。”

 

“现在是不是有些——”

“你进不进来?”

于是那维莱特作为深夜恼人的恶客登场,被睡裙外披着小外套、踩着毛绒拖鞋的女神接待,还在小客厅的方桌边获得了一个章鱼造型的茶杯。

“我这里只有水了,反正你喜欢喝水不是吗?”

“如果你有什么生活上的需要,请直接和沫芒宫联系,我们都会——”

“我很好。”对方打断说,揭露他的态度和过去一样毫不留情,“最高审判官大人,你已经‘不小心路过’好几天了,到底有什么你非说不可的事?”

对头发蓬松、捧着陶瓷水杯的女神说话,似乎比身着华贵戏服的她更为艰难,那维莱特仔细地选择措辞。

“我想到,芙宁娜,还没有人给过你一份你应得的正式感谢。”

 

芙宁娜看了他一会儿,赌气地咬着下唇。他带着一点欣慰地发现,这个动作他很熟悉。在工作时间溜去看最喜欢的歌剧表演,在剧院里被他撞见的时候。枫丹的女王就会露出这样带着孩子气的防备神情。

“得了吧。我是枫丹人,我做的事也是在救我自己。”曾经的女王傲慢地说,“这个国家谁都可以感谢我,唯独你不用。你是水元素龙,记得吗?就算全世界都被海水淹没,你也可以摇一摇尾巴,潇潇洒洒地游走的。”

“但是我珍惜的东西都会消失。”那维莱特说,笔直地望着她,“我是枫丹的审判官,人民给予我他们的信任,从注定毁灭的命运里挽救它是我长期以来努力的目标。为这个目标,你独自做出了漫长的努力,却没有获得多少回报。因此,我当然要来感谢你。”

“作为生活在枫丹的普通的一员,在过去数百年里,我享受了你的表演的恩惠。‘芙宁娜女士’给我们带来了数不清的快乐和鼓舞。为此,我们应该感谢你。”

“脱离枫丹之外,我来到这个国度,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看待人类。在这些年的陪伴里,你为我展示了人性中最美丽、最辉煌的一部分。不仅仅作为一种观察,你深深影响了我,帮助我理解人性……因此,仅仅作为我自己,‘那维莱特’也要对你表达真诚的感谢。”

 

他仔细地把这些考虑过的想法都说完,又想了想,还有没有什么应该补充的。

“另外,我没有尾巴。我是以人类的形态诞生的。”

 

芙宁娜呆呆地望着他,那能演唱出天籁般歌曲的小嘴张开,又合上了。好像在法庭上被有力的雄辩怼得哑口无言。女孩偏过头,不服输似地冷笑了一声。

“好吧,道谢我接受了。这就是你想了这么多天的重要的事吗?”

“是的,”那维莱特说道,“希望这一次你不要介意我的‘擅自感谢’。”

她飞快地扫了他一眼,又不自然地回去盯着桌面。

“什么…..‘擅自分享‘、’擅自感谢’……那种事你居然还记得吗?”

“你也记得。”

“我不记得。我已经完全忘记了。”

“龙的记忆力很好。”那维莱特说,“如果你忘记了,我可以帮你回想起来。”

 

女孩没有回答。她伸出一只手掩住卷发下的面孔,对着桌面沉默不语。那维莱特看见她手指紧握,单薄衣衫下肩膀颤动。有一会儿,她好像要哭了,但是她没有。她安静地、挺直脊背地坐在那里,在掌心发出压抑的抽气声。

 

她当然已经卸下了扮演一位女神或女王的重任,但她保持着同等样的傲慢和自尊,仍然需要一位最高审判官持久不懈的努力去攻破她的心防。在这平凡公寓里暗淡的灯光下,在简陋的茶桌旁,她身上仍然如最盛大的舞台上看见的那样,闪耀多个切面的夺目光芒。而如今那维莱特终于能够认清,是什么如此生动、如此恒久地吸引着他的目光。

 

“你应该回去了。”芙宁娜说道,她的手掌回到桌面上,眼睫低垂,声音里是顽强的冷淡。“天要亮了。有人看见你从这里出去,那群记者会爆炸的。我才不要扯上那种事。”

那维莱特顺从地站起身,拿起他的手杖,与她告别。两个人走到门边,他问道:“那换个时间,我还可以再来拜访吗?”

芙宁娜抬头望他,蓝眼睛里带着点责备。那维莱特坦率地与她对视。仿佛是一场无声的竞赛,最终她先侧过脸去,唇边露出一点微笑。

“行啊,先生,”她纡尊降贵地说,“你可以再来。”

 

 

END

 

 


黑豆浆大酒

杰森·托德的创伤向粮单(未完成)

    整理了16篇桶的创伤甜痛文学,因为个人觉得他真的很适合被弄得破破烂烂。

jason中心无cp向。大部分是hurt/comfort,砂糖,以及少量纯刀。也算是推文啦。

*这里的创伤包括生理和心理层面,稍稍满足一下我自己时不时就想看#Jason Todd deserves better#和杰鸟变得破破烂烂的奇怪欲望(喂


*作品所使用的语言、情亲向/cp向、完结情况与所属网站皆会标明


【1】杰森·陶德的匿名习作_by @加拉帕戈斯企鹅 (中文/已完结/老福特)

整体上阿卡...

    整理了16篇桶的创伤甜痛文学,因为个人觉得他真的很适合被弄得破破烂烂。

jason中心无cp向。大部分是hurt/comfort,砂糖,以及少量纯刀。也算是推文啦。

*这里的创伤包括生理和心理层面,稍稍满足一下我自己时不时就想看#Jason Todd deserves better#和杰鸟变得破破烂烂的奇怪欲望(喂


*作品所使用的语言、情亲向/cp向、完结情况与所属网站皆会标明


【1】杰森·陶德的匿名习作_by @加拉帕戈斯企鹅 (中文/已完结/老福特)

整体上阿卡姆骑士宇宙AU,最喜欢的一篇同人文之一。作者文风简练,不拖泥带水,文中含有许多著名文学作品的引用。以杰森作为布鲁斯韦恩养子时寄宿学校老师麦迪逊太太的视角,透过一封封杰森在校时的习作,探寻伤痕累累的骑士内心那束未曾燃尽的火花:对文学带来的安宁与救赎的渴望,对爱深深的呼喊。

节选:

         他还在看着我。

  “你曾经亲口对我说你要去大学,”我极为小心地捧起他的脸,“这些也不再算数了吗?这不是为谁而活,不是布鲁斯、不是某样东西,只是你自己——你要为了你自己而活。”


          杰森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点裂痕。


        “听听这句话,”我说,“星球鳞片闪闪的躯体形成蜿蜒的宇宙之蛇。


          我看见他逐渐露出一种震惊的表情,他眼中凝聚出一种我曾经所无比熟悉的光辉。


        “这是谁……”


        “雨果。”我说。“还有博尔赫斯,惠特曼……这么多美的东西你还没看到,为什么要这么急着离开?”

  

        这是个人认为最触动的一段。无需更多的浮华赞词或极力推荐,能够共鸣的人自然能共鸣起来。

该作者的其他蝙蝠家作品在这里也推荐一下(皆与此篇同属一个宇宙):《火、重力与哥谭女士》(桶中心/已完结);《黑箱之城》(batfamily全员半黑化,阿卡姆+不义联盟/后期kontim+royjay/未完结),都是读起来很有味道的作品。

这里再放一段黑箱之城里的话:

“我们为美丽的事物而停留。”他说出一个答案,“大概有些事就只有这么简单。”

    共勉。



【2】爱是互相伤害_by @十里春风一笑中(中文/已完结/老福特)

        *老师的ID居然艾特不出来呜呜呜

⚠️主要角色死亡。🔪,好大好大的🔪。心绞痛级别。(虽然觉得后面真的有在尽力挽救了(捂脸))

“杰森终于杀死了小丑。这一刻他突然想起被抹去的记忆,记起自己为什么会突然从坟墓中醒过来。他是为了杀死小丑而复生的,所以一旦完成了心愿,他就要重新回到属于他的死亡世界。他要死去了。这个时候,蝙蝠侠跟夜翼来了......''

     应该有不少桶厨看这篇的时候眼泪掉个不停。这个作品把杰森与家族的爱恨和纠葛体现的淋漓尽至,可谓桶圈典中典...情节曲折回转,但是作者并没有为了剧情刺激而一昧的反转,而是一环扣一环,循序渐进,刀越插越深,到最后发现温馨的合家欢治愈场合竟然是让我流泪最多的一段——因为一切都因爱而起。哥谭的雨中泪与血随爱流淌。

老师在开篇这么说:

     本文主题是,将爱过分隐藏在内心,会将爱变成刀子,越是靠近越是爱,便越是伤痛。

无法相互理解的人,再爱亦是伤痛。



【3】empty_by Mikkal(英文/已完结/凹3)

“他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碰了无数条死胡同,但迪克终于找到了杰森——而情况非常不妙。”全家找桶的剧情,大哥在地下拳场一样的地方发现了他遍体鳞伤、被当做斗犬明码标价关在地牢里的弟弟。杰森托德在枷锁、防咬嘴套和没日没夜的药物注射下再次变回了那个被拉萨路池控制的怪物,而迪克格雷森感到愤怒在燃烧。

  怎么回事好痛啊...虽然最后成功救回了桶,大家一起回了家,但是还是好心疼...迪克在拳场牢房里安抚弟弟时狂暴的杰森为了挣脱锁链把自己的手腕骨弄断了(“ '咔吧'一声让迪克心头一紧的脆响”);在蝙蝠洞大家让桶稳定下来的那段也......

文章里迪克认为杰森这次的狂暴不是因为怒火,而是一种竭力想要生存下去的表现,我的妈...硬要说的话应该是hurt/comfort,但com部分还没完全展开就完结了...

    Mikkal写了很多类似这样的一发完中长篇,甚至还做了个合集😂虽然近日更新速度慢下来了,但仍然是一位高产高质量的写手,有兴趣可以去ta主页看看:-)



【4】Snow Turned Avalanche and Maybe Something Worse_by Lulaypp(英文/已完结/凹3)

是hurt/comfort,反派是作者的oc,名字就叫Snow。酷刑提及注意。推这篇主要是因为comfort部分:因为伤口迷迷糊糊的软趴趴杰鸟,担心的家人,还有大哥和布鲁斯给杰的可爱亲亲。



【5】Aim Ture_by AllyMander(英文/已完结/凹3)

1和2主场。两人做任务的时候2被黑面具带走,于是1生气了。他打给丧钟,让他帮助自己一起把杰森带回来。预警:迪克为杰森杀了黑面具。



【6】Lost and Found_ by Little_wayward_bird(英文/已完结/凹3)
1和2主场。背景是桶与家里人和解,正式以杰森托德的身份回归韦恩家族。但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一帆风顺:他和迪克作为韦恩家的少爷被罗曼·西奥尼斯抓住,且即将作为商品被拍卖。在此之前,他们终于想办法逃了出来:穿着便服,带着一身的伤,在下水道里逃亡。杰森的伤势情况进一步恶化,他再也走不动了,而此时黑面具已经带着人追上来了...

       果然1和2搭一起无论是不是cp都是张力满满。*嗝*



【7】oh, just hangin'out_by Mikkal(英文/已完结/凹3)

红头罩1v多的后果是被一根钢棒贯穿胸口,就像一只标本蝴蝶:他就这样被独自留在仓库里等死。达米安第一个找到他,并且和其他蝙蝠们一样试图挽救杰森的生命。预警:血腥描写!



【8】August 16th_by MonroeStyne(英文/未完结/凹3)
桶中心hurt/comfort,红头罩与法外者v2#25罗伊救回杰森的后续。在经历这次事件后,杰森托德从里到外都变得支离破碎。幸而他的老队友,罗伊和柯莉还能陪伴在他身旁,他的兄弟姐妹们也相继前来帮助他。布鲁斯则在尝试尽一切努力理解自己和他的孩子们。

      这里蝙蝠家的其他人一开始都不了解杰森到底被布鲁斯打成什么样了。所以紧接着就是一系列眼泪,怒火,呜咽,喊叫,拥抱。悔恨和庆幸交织起来,是很能共感的一篇,感人的友谊和亲情。(作者说这本该是一个一发完 但是已经变成了31章都没有完结的巨制hhhh)预警:血腥描写!!


9】if you get lost you can always be found_by winter_of_ice(英文/已完结/凹3)

“蝙蝠们在一次集体巡逻时被爆炸冲散了,布鲁斯必须找到他所有的孩子。”

Jay在爆炸中受伤,家人们把他带回去治疗。是短打,但是对于家族绑带(family bound)的描述和设定让人耳目一新。比如布鲁斯和他的batkids们在巡逻时用鸟鸣声保持联络,以判断对方的距离和状态;没带面罩的布鲁斯用蝙蝠侠的语气说话,大家立马安静下来专心听他的发言;还有更多batfam相关的可爱小细节藏在文章里w 总体是篇带一些焦虑色彩的卡瓦合家欢文章!



【10】You can't get rid of us_by Harmonique(英文/已完结/凹3)
百特饭5+1事件(5+1things)。五次杰森在他的一个家庭成员的陪伴下恢复意识,一次他们全部都在他身边。有爱的长篇一发完。



【11】Like Endless Rain_by VVander VVoman(英文/已完结/凹3)

二编:……抱歉漏看了一个天雷环节。见萍。



【12】I Aways Regret The Night(I Told You I Would Hate You 'Till Forever)_by Led_Sneakers(英文/已完结/凹3)
杰森和布鲁斯主场。红头罩和蝙蝠侠被困在废墟底下,而这一次蝙蝠侠能做的只有(再一次)看着他的儿子慢慢死去。

第四章布鲁斯的心理描写和桶的话非常揪心。父子两人纠纠缠缠多年,都以为对方恨着自己,而正如各位所知,事实真的并非如此....

为什么只有当天祸来临之时我们才敢卸下心防,于满地残骸中紧紧相拥?



【13】Stay With Me?_by geek_on_a_leash(英文/未完结/凹3)

达米安在刺客联盟时就和杰森认识了。今夜他潜入阿卡姆,砍下小丑的头颅:这是他送给哥哥的成人礼。



【14】the living sea of waking dreams_by r_astra(英文/已完结/凹3)
一个以人类内心痛苦为食的心灵感应者来到哥谭,抓住了红头罩,并为了获取更多的痛苦对他进行了残忍的折磨。而这个时候,布鲁斯才发现他的儿子失踪了。

这个心灵感应者有一个很少见的设定:可以把自己品尝到的痛苦共享给他人,比如在场的迪克和布鲁斯。所以他们身临其境般地体会到了蝙蝠镖割喉等杰森生命中的一系列创伤画面,体会到了杰森的悲恸与伤痛:这是跨越生死的常人难以忍受之重。文中对杰森的描写令人心碎,但是给不怕痛的各位强推()。

p.s. 心灵感应者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冲着蝙蝠侠去的。
     
此文属于一个系列;该作者的另一篇 the vast shipwreck为此篇后续,是杰森经历这一切后漫长且半苦半甜的治愈过程,都很不错,推推。



【15】Silence of the Damned_by nighttmr(英文/未完结/凹3)

杰森被蝙蝠镖割喉之后永远失去了他的声音,他的家人们终于发现啦,并且前来帮助他。狠刀。刀口带糖,但是甜味只停留在很浅的一层。

内含:充满保护欲的大哥哥迪克,充满保护欲的蝙蝠全家,混球布鲁斯(但混球得有理有据(?)因为他对处理与杰森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且完全不擅长),铁哥们儿罗伊哈珀,以及可爱到晕厥的莉安小朋友
    啊.....这篇.....这篇真的很虐,可以带来生理上的疼痛的那种,慎入。但是这和它好看毫不冲突…对吧…💦



【16】bird by bird/纷至鸟来_by laceymcbain,翻译by DeloreWipps(中文/已完结/凹3)

“枪弹、刀刃、从三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甚至那根天杀的撬棍,都没能让Jason永久地屈服,但Dick Grayson(和他的其他 '家人们' )马上就要用他们的善良来杀死他了。”

长篇一发完,有关杰森托德的伤后护理(各种意义上的)。





[后记]

其实不只16篇,而是160多篇。作品涵盖以杰森为中心的无cp/cp向及多个au,主要来自ao3和随缘居。

本来是一直在编辑的,但最近发生的事情使得我目前无心整理,所以想着就先把编辑完了的发出来好了。有机会再把其他的编辑好放上来:-)


tbc.🤫





山草小住(看简介看简介)

【HP】据说三角形最稳定(SBSSRL无差,战后欢乐向)

  

是三批,是三批,是三批。


莱姆斯

有目共睹,金斯莱成为新魔法部长后,巫师接触到麻瓜娱乐方式的机会日益增加。这大概也算是种平衡的艺术,既拿出可信的姿态(展现新政权与伏地魔统治的截然不同),又不触动仍影响甚广的传统势力的核心利益(大部分营业场所甚至正是他们开设的,对亲麻瓜倾向的抵制很少及于金钱),还能振作人们(尤其是快乐开放的年轻一代)的精神并给魔法部创收,除去部分真正冥顽不化的老古板们(主要是躁动的青少年们不安的家长)关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陈词滥调,算得上皆大欢喜。实际上,毫无疑问麻瓜化正成为巫师社会的时尚潮流,连摩金夫人都开始做裤子了——虽然她很喜欢强调自己对于在任何人胯下...

  

是三批,是三批,是三批。


莱姆斯

有目共睹,金斯莱成为新魔法部长后,巫师接触到麻瓜娱乐方式的机会日益增加。这大概也算是种平衡的艺术,既拿出可信的姿态(展现新政权与伏地魔统治的截然不同),又不触动仍影响甚广的传统势力的核心利益(大部分营业场所甚至正是他们开设的,对亲麻瓜倾向的抵制很少及于金钱),还能振作人们(尤其是快乐开放的年轻一代)的精神并给魔法部创收,除去部分真正冥顽不化的老古板们(主要是躁动的青少年们不安的家长)关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陈词滥调,算得上皆大欢喜。实际上,毫无疑问麻瓜化正成为巫师社会的时尚潮流,连摩金夫人都开始做裤子了——虽然她很喜欢强调自己对于在任何人胯下安置布料有多么不齿。

虽然莱姆斯物理性质上有点儿老旧,但他无疑是个现代人,对于裤子、纸币以及第一家魔法歌舞厅的诞生毫无异议,毕竟麻瓜化的娱乐场所门口往往不会标注狼人与狗禁止入内(不他没有在内涵哪位老朋友)。他只是确实难以理解把一大群人塞进黑洞洞的小房间引吭高歌的乐趣,那让他想起鸡笼里的鸡。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应邀前往了,因为他真的很爱曾与自己出生入死的战友们,而且人有时候就是不想独自待着(他知道自己不是人类,闭嘴谢谢)。

无论如何,看着同伴们寻觅乐趣也算是种乐趣,而且在莱姆斯有过的诸多乐趣中属于较为健康的一种。不过在场大部分人想必都能达成一项共识,即西里斯的歌声嘹亮有余,品质未必强过公鸡。挺有喜感的,但最初的发笑过后,莱姆斯的快乐却并未持续,他的大脑不久便古怪地决定同情西里斯炒热气氛的努力。西里斯穿得很漂亮,他早就能去店里想买多少买多少了,之所以还穿着格里莫广场大采购时期的成果,肯定是知道自己有多适合旧衣裳。褪色的布料挂在莱姆斯身上只会显得穷困潦倒邋邋遢遢,却能给西里斯的英俊增添一种懒散不在意的气质。当然这跟西里斯的衣服价格不菲也有极大关系,穷光蛋的衣料久穿往往变形松垮补丁摞补丁,暴发户则自然是一水儿全新生怕被看扁,恨不得露出半个屁股的过分卖弄则更显廉价,驾驭这半旧的性感可是天分家底缺一不可。

年少狂妄时期,西里斯从不当聚会中负责炒热气氛的人,相反,他总能时机精准地泼凉水以免詹姆嗨穿天花板。即便此一时彼一时,西里斯如今愿意在房间中央不要形象地扯着破锣嗓子嚎叫,莱姆斯也怀疑,这之于西里斯就像参加聚会之于他自己一样算不得享受。在场都是自己人,他只是希望西里斯别这么用力过猛,放松点好好坐会儿,没准跟谁悄悄做点拉小手之类幼稚的事情。不那么幼稚的也不是不行,就是,如果对象是莱姆斯的话。

总之他一厢情愿,大概是他真的可怜到不顾一切地寻求共鸣了。西里斯的努力和不限量供应的酒精对本次派对发展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半小时后,起初充满怀疑和拘谨的前社员们纷纷一展歌喉,一度形成三人(朵拉、西里斯和比尔)争抢一话筒伸着脖子用五个调(算上背景里沃贝克的原唱和质量不太好且濒临分尸的话筒)尖叫的混乱局面。望之令人生畏,见证老朋友大获成功的同时,莱姆斯努力将自己在皮沙发的角落安置稳当,然而如愿没被拖入战局后又感到阵阵矫情的失望。精于寻觅不高兴的理由,他这辈子估计也就这样了。

于是他给自己找到了新的共鸣对象——另一座沙发的另一角落里的斯内普,退休间谍对隐蔽点的选择比莱姆斯更具技巧,离门很近,整个人完全融入彩灯照不到的阴影中,仅剩手中玻璃杯内火焰威士忌静静燃烧的光照亮胸口和面庞。自下而上的打光总是附带惊悚效果的,配合麦格披散头发跟西里斯跳起小步舞时斯内普愤恨的怒视,前斯莱特林院长十足一个悲惨怨魂,灵魂之火一熄灭就要重堕地狱了。莱姆斯当即断定,前任霍格沃茨校长会出现在这一场合是现任霍格沃茨校长情感或道德绑架的结果。

斯内普同样注视着莱姆斯(又或者仅仅是自然放空而莱姆斯恰好处于对面位置),拿起杯子灌了一口,又一口,然后取出魔杖敲敲杯沿续满。他甚至拒绝伸手取近在咫尺的酒瓶子,因为离开安乐窝哪怕一寸,都会导致被卷入荒唐乐园的风险急剧上升。莱姆斯懂他,深入骨髓地懂,太懂了以致这位狼人情不自禁地认定,不陪饮几杯实在辜负这份心有灵犀善解人意。

他干了一杯,又一杯,某个时刻甚至向房间另一头致意,或许吧,第五杯以后他就记不太清了。他会再参加派对的,但下次他会确保自己留有足够的理智,能记住自己在某地过夜的原因。

 

西里斯

起初真有点儿难堪,感受到大家诧异地看着他发疯然后交换眼色面面相觑,西里斯浑身皮肤发刺,从未如此佩服过詹姆的厚脸皮。但十分钟过后就好多了,酒精对于羞耻心的作用就像唾液浸湿糯米纸,对歌喉的不自信再也算不上问题。西里斯意识到待在一场由自己炒热的派对里除了体验朋友相聚的热闹,还能额外享受别样的自豪感,乐在其中就变得容易了许多。

向好是真的,不过要让这个夜晚达到完美似乎仍是不可能的任务,毕竟有两个扫兴王一左一右地占据着包间的两个角落。斯内普就不必说了,西里斯压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来干嘛,就当为了消耗为数不多的黑暗空间吧,反正跟他挺搭的。但在房间中央跳梁的时候,西里斯其实多少还是指望月亮脸能帮衬一把的。比起其他人,月亮脸应该更清楚众目睽睽之下在大红大紫闪得人头疼的彩灯光柱间蹦跶绝非大脚板的首选娱乐活动。然而莱姆斯自进入包厢就把自己嵌在那满是新皮气味的沙发里,两臂交叠在胸前,谁都不搭理,而且西里斯越快活,他看上去就越像西里斯欠了他若干条命。西里斯还以为他俩已经过了那阶段了呢。

或许不容易看出来,但西里斯真的为此十分沮丧,他本以为今晚算个不错的机会,满屋子有着过命交情的自己人,狂欢和些许酒精,气氛炒得够热莱姆斯或许就会放松下来,唱几句或者跳半曲,然后他们可以……算了,不重要了。西里斯很高兴自己能帮助大伙儿投入新兴娱乐项目,他最初的目的能否达到似乎无关紧要,至少对于嗨成一片的前巫师界守护者们来说是这样没错。他能想开,绝对能,连阿兹卡班他都想开了。西里斯是这么认为的,直到莱姆斯开始盯着斯内普瞧。

盯着,特么的,斯内普,瞧。

边瞧边散发出某种情窦初开的十四岁少年般的惆怅气息,仿佛斯内普是特么摄魂怪重重包围中唯一的巧克力。

这么说吧,如果莱姆斯看不上他,西里斯相当能理解,毕竟莱姆斯虽然也不正常,但相对而言还是正常到不该跟一台失控的小麦脱粒机(而且开关还不是由主人来扳)生活在一起。所以西里斯可以接受莱姆斯无视他的努力不给他机会,毕竟西里斯被反复指控的罪名是杀人,不是性骚扰。

但是,假设莱姆斯在这一切之后,判断斯内普是更优秀的注意力落点,不,不不不,这就太伤自尊了。莱姆斯非常清楚西里斯对斯内普的看法,即便莱姆斯不能共享(西里斯认为他应该要共享的)那种看法,莱姆斯至少不该对西里斯这么残忍,要知道西里斯还在这儿并且活着呢。瞧他盯着斯内普那样儿,就好像整个世界都缩小到了两人之间,只待谁将多余的距离一步跨越(你猜西里斯是怎么知道这种感觉的)。

莱姆斯和斯内普进展到了(隔着沙发和不规则运动的人体)脸对脸喝酒,目的显而易见。原本为断绝后路、充分对自身行为负责,他的计划中不包含吞咽酒精,然而现在西里斯受伤了,伤得很重。为避免他们最终跨过山河大海的那一瞬万年把自己进一步捅个对穿,他温柔地将米勒娃推向刚跟莫莉热舞完一轮的亚瑟,挤过胳膊腿堆拿起火焰威士忌——对,就是故意拿走离斯内普最近的两瓶。续满咒的使用有限度,只要斯内普不打算成为捧着空杯假装里边盛了自己的心的傻逼(说不定丫真会,瞧他那怨妇样儿),迟早得站起来寻觅。然后西里斯就可以正冲莱姆斯方向一脚踹他屁股上,大方地鼓励他从鞋开始亲吻莱姆斯。

至于西里斯自己,今夜他舌头唯一能去的孔窍注定是瓶口了。他不起眼地绕过人团,晃到离斯内普最远的一角安置其中一瓶,边吹另一瓶边继续唱情歌,因为他是不会被斯内普害得失魂落魄以致错过派对的。他会很有风度地祝贺莱姆斯开始新一阶段人生,在他踹过斯内普的屁股之后。甚至说不定他会给这俩货送情侣睡衣当贺礼。

超过半瓶之后摄入更多酒精就成了习惯性的机械动作,西里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找回另一瓶斯内普的火焰威士忌,总之他手里的容器内容物把黄油啤酒红葡萄酒香槟混合鸡尾酒都盛了个遍,很快,不再有人知道也没人在乎他究竟拿了谁的杯子。

有火焰威士忌开路,每一口酒液下肚都热辣辣地燃烧着,一层层灼穿西里斯的自卑自伤自怨自艾,引爆了潜藏的愤怒库。某个瞬间,西里斯猛一抬头,突然对周围的一切火冒三丈。他他妈中了什么邪,不战斗就认输?斯内普算什么东西,连个带舌头的吻都不给,就想抢走莱姆斯?这世界欠他的亲亲多到足以把整个英国变成众望所归的修道院,他什么时候说过可以平账了?

——不,他没说过,而且他要把应得的讨回来!

西里斯深呼吸,包厢空气不足,又狭窄又模糊又生动又明亮又喧闹。他一甩手,用一声玻璃脆响作为前奏,三两步(歪歪扭扭地)上前,比为教子抵挡杀戮咒更悲壮地,以自己的身躯拦在莱姆斯和斯内普含情脉脉噼里啪啦的视线之间。好像有人发出了踩到玻璃碴子的惨叫,西里斯就这么两腿微分,直视莱姆斯的双眼(或者他认为是莱姆斯双眼的地方),同时确保斯内普有最好的视角观看自己绝对强过他百倍的屁股——不等等,他今天穿的是休闲裤。

啊,他知道了,他穿的是T恤和卡其色休闲裤,他为数不多的可以当安全毯的旧衣服,都灰突突的且比他的身材要大两个号。这才是莱姆斯不想亲他的症结!他只考虑到缓解自己的紧张,居然没想过性感问题!哦不,在他采取更进一步行动抢回莱姆斯前,这必须得到解决。

十万火急,然而服务生毫无道理地向他强调歌舞厅不是杂货店不是什么都能点,纯属浪费时间。西里斯被摄魂怪吃剩的残存大脑当即开足马力运行,他灵光一闪,询问既然没人卖性感辣服,那么是否有人卖弄风骚。

服务生更加荒废光阴地沉默片刻,表示额外提供多人项目需在包厢和酒水外另按人次收费,且单名工作人员不能提供超三人次服务。好办,西里斯连声保证一人次就足够了。

 

哈利

错过聚会十分令人遗憾。当然哈利没多喜欢唱歌跳舞,但凤凰社毕竟不是找各种由头把救世之星拉到席面上给自己长脸的官僚分子集结地(不他没说金斯莱),他通常都挺愿意跟那些人待会儿的。而且无论歌舞厅有多无聊老套,它肯定不会比在平淡的夜晚坐办公室值夜班更枯燥乏味。新人是无权请假的,哈利倒是可以有,但他宁愿当个真正的新人,而非刚通过重重考核就被戳脊梁骨议论的特权户。

所以他值夜班,接收处理各种歇斯底里的报案,像是“不女士我们无法为您寻找在法国境内丢失的贵宾犬我们对您的遭遇十分同情但请您报法国魔法部相应部门处理很抱歉即使您的狗能听懂英文也不行”。挨了三顿颇具新颖性的辱骂过后,晚上十点左右,哈利总算收到了一份可能有出勤必要的举报——一位值得尊重的长者义愤填膺地表示尽管自己有着开阔的心胸愿意带后辈进行浅薄且无意义的麻瓜化团队建设项目,仍然坚信一位光屁股跑过灯火通明走廊的男Ji绝对超出道德与法律容忍的界限。

怎么说呢,此类娱乐场所在巫师社会仍处于野蛮生长阶段,没有任何判例或安全规范予以限制,大家都清楚其内部私下里赌博毒品钱色交易一应俱全,只不过经营者与执法部门保持着一定默契,没事儿谁都不找谁麻烦罢了。可要是那些活动发展到一定限度,譬如公共场合宣淫,就绝对跨过了那看不见的线,不出手干预就相当于纵容某些人狂扇金斯莱耳光。

哈利讨厌政治,但他只是讨厌,不是蠢,他清楚这类事务的处理很容易变得尴尬又微妙。所以他按流程打了报告,得到的指示是由一位经验丰富处事圆滑的小组长带他和罗恩前往进行这此多半雷声大雨点小的执法。路上罗恩悄悄指出他们的目的地正是凤凰社的聚会地点,哈利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想起来了但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至多也就是愉快的派对被例行搜查打断一小会儿,完事他们穿制服的傻样被嘲笑个一两周。罗恩对此要紧张些,毕竟他哥哥们的数量和难搞程度摆在那儿,但哈利敢肯定韦斯莱夫人对于小儿子作为魔法部职员认真工作的形象会非常欣慰。

看出罗恩的没底,组长到地儿就指示他找个安静房间给情绪激动的举报人做笔录,自己跟哈利挂好底气十足的姿态,在值班经理殷勤的带领下,大摇大摆地从一楼起依次推开各包间门检查是否存在不可描述的情况。贵客大都在更具私密性的上层寻欢作乐,有这显而易见的缓冲时段,经理的从容极具说服力——不是说服哈利相信这儿没有苟且之事,而是足以使哈利断言今晚他们什么都查不着。

反正就当见见世面也挺好的,作为歌舞厅,这地方装修得颇上档次,高楼层甚至满天顶都是宗教油画,也不知建造者的参考模板哪儿来的。临近午夜,场内基本只剩下包夜的客人,大都醉得不知西东,两对在他们入内时呈不稳定榫卯结构的人体也能一眼断定是正常(假设这算正常的话)野鸳鸯,没有逮捕必要。至今没发现任何凤凰社成员,看样子他们要么是被划分为贵客,要么已经结束聚会各回各家了。任务往机械劳动演变,哈利不由走起神来。

组长又推开一扇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手捧话筒激情说唱的唐克斯,她的头发变成了哈利所见过最巨大的亮紫色八爪鱼,实在没法忽略。但易容马格斯变形无需批准,傲罗下班时间的娱乐活动也不受限制,除了让人担心会有谁因为被巨量头发覆盖而窒息以及遗憾自己没带个相机,这不算什么需要处理的问题。

在场成员涵盖了巫师界现存半数的梅林骑士团勋章,但他们的形象跟此前的宾客并无两样,但凡这儿隐私性差几分,明早就该有人大书英雄的堕落了。哈利因酒精混呕吐物的气息皱皱鼻子,刚要暗自为经理冷静专业的表现鼓掌,就听那位始终满脸职业笑容处变不惊的女士倒抽一口冷气。

组长吹了声口哨,经理立即解释那绝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就差没直说他们有一份专业Xing工作者名单且刚核对过三遍),而哈利——目瞪口呆地盯着包厢另一头自己从前的魔药学教授。斯内普来了,坐着,不仅如此还懒散地靠在沙发背上(他甚至不知道斯内普能这样,有点像是,他以为斯内普的脊椎被钉子固定成直挺挺的形状来着),还略微后仰脑袋,嚼着半块苹果。

之所以判断是半块和苹果,原因在于哈利可以清晰地看见剩下半块,某人喂到他嘴边而他还没抽出空去吃。

它被两排牙齿叼着。

一个男人,坐在斯内普大腿上,膝盖夹着斯内普的髋骨,赤裸的上身没骨头般磨蹭斯内普裹得严严实实的胸膛,一手托果盘,一手搭在斯内普肩上,颈部极具催眠性地摆动着,赋予了那平平无奇的水果尸块有如禁果的魔力。而婴儿般蜷缩在他们身旁,额头贴住斯内普肩上那只手呼呼大睡的莱姆斯,则为这香艳的画面平添一丝温馨。

斯内普回过头,眼帘半闭表情松弛,摸着良心说,简直可以称得上性感了。可那瞬间哈利脑中里只有给前斯莱特林院长就招Ji问题做笔录的场面,他永远11岁那部分尖叫着祈祷组长千万别把这活儿丢给自己。

组长两步上前,揪住后脖颈拉起斯内普膝头的男人。

哈利赫然发现,那位皮裤裹腿、臀部完美、肌肉紧实、长发散乱、面色潮红、千娇百媚的Xing工作者,是他的教父。

 

斯内普

覆水不可收,坦白承认自己错了仅意味着放任一系列麻烦上门纠缠,所以斯内普很少这么干。

但没错,被米勒娃说服是当晚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他在霍格沃茨校长面前的立场不坚定无疑属于邓不利多时代遗留的恶劣惯性。

留意卢平的眼神是第二个,卢平对布莱克暗送秋波远不算新闻,那两人(或任何人)不可能以相同方式看斯内普更不是。

饮酒是第三个,显然自制力与酒量毫无关系,甚至可能由于身体长期缺乏摄入锻炼而呈反比。

空腹前往是第四个——或者这该挪到第二?总之有那么一会儿他货真价实地担心威士忌将烧穿自己的胃。

没在男Ji进门时趁机溜走是第五个——他的意思是,不失尊严地表达自己对无意义社交活动的蔑视并优雅且头都不回地远离癫狂现场,只留黑袍翻卷的背影。这完全是布莱克的责任,他没给斯内普想通此节的时间(斯内普毕竟不在思考的最佳状态)就用男Ji的身体摔上了门,接着手脚并用撕脱双方的衣裤,没有任何一名活人身当此情此景会选择不看完。智慧非凡斯内普非但选择看完,还立即想出了更好的主意,即推旋转门般撞开数人,被紫色章鱼须绊倒(什么?算了,机不可失)在卢平肩膀上,捶打命令对方睁眼好好看看自己的缪斯是何等下贱。

卢平面无表情地又喝了一口,躯体沿沙发滑下,又在四肢乱舞着抗拒这一进程途中扔了杯子。等他们将狼人放稳当,斯内普大失所望地发觉布莱克的屁股不知怎的又包上了裤子。布莱克指示男Ji服务“全场鼻子最大的家伙”,一边原地转圈找皮马甲的袖洞,未遂,急吼吼扔开马甲抄起最近的果盘。敬业的男Ji刚得出全场有关鼻子大小的比较结论,就被一肩膀顶走,布莱克厉声叱骂对方勾引自己男人,措辞包含将某些零件塞进它们平时肯定不会去的地方。那货的落荒而逃给了斯内普最后一次撤退机会,但布莱克把他的腿给压住了。

既然已经有了上述五个,那么,毫无疑问,没找来更多真正的威士忌是第六个。续满咒后半程提供的完全是酒味清水,足以维持理智的麻痹却无法真正放倒任何人。胃痛成功说服斯内普吃点东西,而使他相信将布莱克的嘴作为餐具使用是妙绝人寰的主意。

第七个,向执法者宣称这一角落进行的是友好且免费的正当三人行,挺起胸膛强调自己作为巫师界自由公民的权利。不论领地还是升值器大小,都无疑属于雄性动物的力量展现范畴,而斯内普确保每个不速之客都搞清楚了他的能力绝无问题,他的房子足以容纳三个男人和他们的YinJing。

第八个,活着。他应当已经死在床上,死于置身叠罗汉最下层的机械性窒息。然而他清晰地感知到,有条毛虫驮着一粒种子爬进他鼻腔,植物在他脑神经间扎根,树干从他口中生长出去,期间所有肥料、枯叶和熟透的果子都腐烂发酵在土壤里。他的眼球肯定涨成了苹果大小,否则无法解释他的颅骨内怎会如此拥挤。

第九个,受寻根究底的本能驱使将自己从被褥和肢体堆里挖出,追问只嗨不醉的麦格昨晚发生了什么。

……

第零个,基础性和全局性的永恒错误:开启他的人生。

 




原梗在这里↑

无名氏

【劫樱丨星河欢宴12h6:08】未曾知晓

  千劫总是能看到那副蓝色的耳机,在总部,在极东分区,在毒蛹根据地。它就那么随意挂在樱的脖颈上,像戴在任何一个普通女孩身上一样,发出隐约的音乐声。樱会用它吗,她戴上耳机时,戴的又是哪对耳朵?这些念头时而在战斗间隙的闲暇时间里,于他难得清醒的脑袋里冒出,又像水中的气泡破碎消散在思维里。

所以他从未问过她。


每次伊甸开演唱会时,爱莉希雅都坚持要把所有人都拉到场。短短半个小时,琴键声拨弦声几乎要让千劫的认识偏差再严重一层。同樱一起走出演唱厅后,他一边用手重击走廊的墙壁,一边咬牙发誓自己要是再听一次爱莉希雅的鬼话,就再砸十次维尔薇的发明。身旁的杀手则面色平静,见怪不怪,耐心等待着同伴发泄完情绪...

  千劫总是能看到那副蓝色的耳机,在总部,在极东分区,在毒蛹根据地。它就那么随意挂在樱的脖颈上,像戴在任何一个普通女孩身上一样,发出隐约的音乐声。樱会用它吗,她戴上耳机时,戴的又是哪对耳朵?这些念头时而在战斗间隙的闲暇时间里,于他难得清醒的脑袋里冒出,又像水中的气泡破碎消散在思维里。

所以他从未问过她。


每次伊甸开演唱会时,爱莉希雅都坚持要把所有人都拉到场。短短半个小时,琴键声拨弦声几乎要让千劫的认识偏差再严重一层。同樱一起走出演唱厅后,他一边用手重击走廊的墙壁,一边咬牙发誓自己要是再听一次爱莉希雅的鬼话,就再砸十次维尔薇的发明。身旁的杀手则面色平静,见怪不怪,耐心等待着同伴发泄完情绪,再不紧不慢地说:

“无论如何,这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

“哈?樱,别告诉我你每天耳机里放的也是那种嘈杂的噪音。”

“…倒不是那种风格,”樱的手指轻抚耳机,有些犹豫不决地回答,“或许比伊甸的音乐更……可能比较合你的胃口。”她细想了会,侧过头,让粉色长发滑过耳机蓝色外壳,将其取下,让人措不及防的说,“要试一下吗?”

为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千劫在原地愣了几秒,紧接着不耐烦地夺过耳机。在耳朵贴在耳机的那一刻,这个让身经百战的战士望而生畏的狂人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这是…什么东西…”

“经典摇滚朋克。”樱一本正经地回答,然后强忍住笑意,却控制不好往上翘起的嘴角和微眯的蓝色眼瞳,终究是噗的笑出了声,像个普通女孩笨拙地捉弄着眼前的男人。千劫咒骂了一句,将耳机递回去,“亏你没把自己耳朵震聋。”不知为何他不想扫了樱的兴,只是撇了眼她难得俏皮起来的脸,随即独自转身离去。


后来,他时常回想起这一幕,一遍又一遍。从樱忐忑的声音开始,到她些许幼稚的那个笑容结束。时不时别的回忆也穿插其中:那次结束任务后,她望着铅灰的天空,说出“下雪了”时的眼眸;在二人栖身的废墟里,她被如水的月光镀上银辉的身影。零碎的画面像是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仍然鲜活,却怎么也构不成一段短短的影片。

他卧在床上,屋里为数不多的家具,一张书桌靠在床头,上面一副蓝耳机反射着月亮清冷的光芒。他拿起它,再度将其贴到耳上,感受着死一样的寂静,再轻轻把它放回原处。

“告诉我,樱。”他无意识喃喃着,他有太多不知道的了。他熟悉樱拔刀时绷紧的肌肉,清楚她招式的每一个步伐。却不知道她读的是哪本书,她背后那道旧伤疤的来历。他自以为自己了解她,像她自以为她足够强大一样,都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他想起一次穿过大厅时,曾看到樱同铃在花园里游戏的身影。初夏的紫薇重重叠叠压在樱的粉发上,却遮不住她耳边被铃别上的一朵蔷薇。她伸手挽好铃的碎发,又因为妹妹的孩童之言忍俊不禁。透过树荫打下的点点光斑,姐妹二人的欢笑声,让他从未觉得自己离樱那么远过。那午后偶然的一景,如今已随着第十二律者的诞生永远消散在时光里。正如他无数次能抓住樱的手的机会,他能对她多说的一句话,再也不会出现第二次。

月亮落下去了,千劫闭上眼,不去看变得暗淡的那副耳机。

我应该问她那首歌的名字的,他想。



杨安

【黑瓶一八】老张的哲♂学(十三)(完结篇)

*肺炎卧床,草草完结,只想报社。本是个美满丰沛的BE,在胡桃、纸巾、龙七等太太威逼利诱下不得不改成HE。

前篇请戳:(十二)

第十三章  哲学

到最后,闷油瓶也没答应。等黑瞎子情况稳定下来,他只对张启山说了句:三天内必须到没有旁人的地方火化尸体,以免起尸;然后就单手提溜起黑瞎子扬长而去。我想在其他张家人眼里,特别是外家和海归的张家人看来,张起灵这个族长出离得冷漠和不关心族内事,几乎算是半个反派——没了他不行,但是留着他也麻烦。只有小张哥那群人,不但知道闷油瓶的详细背景,而且知道张家这些年都是怎么坑他的,所以格外无可奈何。

这件事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地结束,因为黑瞎子一直...

*肺炎卧床,草草完结,只想报社。本是个美满丰沛的BE,在胡桃、纸巾、龙七等太太威逼利诱下不得不改成HE。

前篇请戳:(十二)

第十三章  哲学

到最后,闷油瓶也没答应。等黑瞎子情况稳定下来,他只对张启山说了句:三天内必须到没有旁人的地方火化尸体,以免起尸;然后就单手提溜起黑瞎子扬长而去。我想在其他张家人眼里,特别是外家和海归的张家人看来,张起灵这个族长出离得冷漠和不关心族内事,几乎算是半个反派——没了他不行,但是留着他也麻烦。只有小张哥那群人,不但知道闷油瓶的详细背景,而且知道张家这些年都是怎么坑他的,所以格外无可奈何。

这件事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地结束,因为黑瞎子一直没有醒。不知道是因为中毒还是别的原因,他就像变成了植物人一样,虽然还在呼吸,但是几乎没有其他生命迹象。回到南京以后,闷油瓶和我二叔谈了一个晚上,随后把黑瞎子安置在了南京吴家的地盘上,请了专门的医师过来,给他浑身插满了管子;黑瞎子没日没夜地昏睡着,饮食排泄全靠管道,我和胖子定期去看他,也只能帮他倒掉一盆盆血水,再换上干净的盆子。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个月左右。这期间闷油瓶很少来南京,似乎总是忙于奔走。黑瞎子的身体则渐渐瘦弱下去。他肋骨的伤已经愈合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本来受伤的位置,渐渐出现了一个黑斑。我和胖子本来以为这是他身体衰败的正常结果,但是闷油瓶看到以后意外地用洋文骂了句娘,骂的还不是别人的娘,而是齐铁嘴的娘。他走到窗口站着。

我也不知道他干什么突然要骂一个死人的娘,搞不懂他,指挥伙计去给他倒了杯茶灭灭火,又被他猛地把茶盏打碎在地上。我心疼得要死,又不好抱怨;我的伙计各个都是闷油瓶的狂热粉丝,这时候一个屁也不敢放。闷油瓶走到病床边,狠狠踹了一脚床腿,直接把黑瞎子连人带床从房间一头踹到另一头。外面正在下黄梅雨,他戴起兜帽,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雨里,出去的时候差点没把我的房门拆下来。


从此以后我开始密切关注黑瞎子背部的黑斑,不久后就发现,这块斑不但迅速扩大,而且渐渐变成了一个手掌的形状;不但五指分明,甚至能看到掌纹和指纹这样的细节。掌印是个成年男子巴掌大小,看起来和真人的手掌印一样。我打电话给王盟,让他采集了留在我客厅里的齐铁嘴的指纹,送给陈媛媛和廖小天化验分析了以后,发现和黑瞎子背上掌印的指纹一样。

在沙海的时候我和黑瞎子发现,汪家人会一种生化危机一样的奇特能力——用黑飞子替换普通人,替换之后的人和平常几乎没什么两样,但是会被汪家人完全操控,如同行尸走肉。他们只对族外人用这种能力,从来不会对自己人用,而且关于其中的奥秘闭口不提,所以没有人对此有研究。我担心黑瞎子身上的掌印和这有关,但是找不到任何资料。

于是打电话问二叔,二叔思考了十分钟,然后一句话点醒了我:“你不要以为齐铁嘴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做任何事。他是一个出手以后就不可能失败的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目的的。我想事情经过是这样:他在几个月前就开始让张大佛爷和哑巴张联系,让哑巴张以为张大佛爷想要去取还魂蛊。随后,趁霍秀秀和解雨臣结婚的当儿,他把黑瞎子和哑巴张引到北京、并且开枪打中黑瞎子,埋下隐患。几天后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恶人先告状,对哑巴张宣战,并率先控制解家和霍家,搞得九门上下一时没有人能动弹;在茶楼的时候他故意对哑巴张透露张大佛爷失踪的消息,因为他知道哑巴张肯定会一个人去赶去四川,给他钻空子的机会。在哑巴张不在的时候,他特意让张大佛爷寄了含有张家符号系统的暗号给你们,让你、黑瞎子和胖子不得不请他破译。随后他就顺理成章带你们去了四川...”

一个星期后的周六,我又接到了一个顺丰快递,不过这次里面不是碟片,而是一个黑色的棺材——棺材本身年代古老,但是最近刚被用铁水封死了,敲了长长的黑铁钉,上面还贴了几张可疑的黄符,仿佛是压着什么千年牛粽。我家的狗闻到全疯了,被我关到狗舍里。我对各种诡异的快递已经见怪不怪,而且估计这又和闷油瓶有关系,于是那棺材我就给它摆在客厅里。果然没两天,闷油瓶就在一个雨夜回来了。

老闷看到棺材以后,扯掉上面的黄符,把耳朵贴在上面仔细听了一会儿。外面还在下雷雨,也不知道他听到了什么。我问他棺材里是什么,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不出意料,张启山没有火化齐铁嘴的尸体,而是把它封到棺材里。我爷爷那辈的九门中人大多中过尸毒,死后尸体不迅速火化的话就会起尸;我爷爷临死前就让二叔支走其他所有人,背地里迅速将遗体火化;齐铁嘴的尸体在棺材里呆了快一个月,真的不知道已经长了多长的毛。


闷油瓶带过来的还有一把巨大的马蹄剪,连柄半米来长,简直像个迷你断头台,以他的力气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成年人的胳膊绞断。老闷的脸今夜格外的黑,我看到他把马蹄剪放在腿上,靠在我的沙发上闭目养神,整个人都绕着他以三米为半径画了个弧线走。大约到了凌晨两三点的时候,他突然睁开眼睛,说了句:来了。

我站起身,这时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混着雨声,“空空”直响。狗舍里的几条大狗突然狂吠着开始撞栏。我走到门边,不敢看猫眼,直接把大门打开。雨沫带着腥味挂进来,张启山穿着雨衣大踏步走进来,手臂下夹着一个盖着防水布的圆形包裹。他甩了甩头发上的水,一下子把手里的包裹抛给闷油瓶。闷油瓶抬手接住,防水布在空中滑落,里面的东西滚出来——一颗放完了血的人头被他攥在手里,人脸依稀是张启山自己的。

你去了张家古楼?我问。这只能是张大佛爷自己放在张家古楼的替身的头。张启山没有回答,把外套脱在一边,解开衬衣领子,剥出半边胳膊来。闷油瓶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是肯定了我的问题,然后走过去抄起马蹄剪,两手握着柄。张启山呼了一口气,把胳膊伸过去,我脱口而出“我擦不要——”,那边闷油瓶眼睛也不眨,一下子把张启山整只手连着奇长的两指一起剪了下来。我的客厅里顿时全是血腥味,张家人的血流了一地,我心疼地毯,又心疼宝血,想要不要拿个盆儿接着,收藏一下好开发蚊香。

闷油瓶冷着脸把断手和人头包起来,走到棺材边,就开始开棺,然后说:不是张家人的都出去。我左看右看,心想尼玛只有我一个人不是张家人,你这孙子是不是有点针对我,行了我走就是了。走出了客厅,却发现张启山跟了过来。他断掉的手腕处虽然拿绷带包了一下,但是依然在往外渗血,他一路走,我的地毯一路遭殃。我就说:你是张家人,你干什么要出来。

张启山摇摇头说:我已经不是张家人了,所以,这血也没有用。他看着我,然后突然笑了,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没什么感想,就觉得他牙齿特别白,估计是不抽烟的。

什么意思?我问。

我把古楼里的替身杀了,剁掉了手,张起灵已经在族谱上把我除名了,宗祠里的位置也毁了,张启山说。我现在和你们一样,只是会生老病死的普通人。我原来的牌位给了黑瞎子。我原来的寿命给齐铁嘴续了十年。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眼神淡然清澈。他的脸正在渐渐衰老,稳固在四十岁左右的样子。

哎哟我的妈,我说:敢情你们张家人的牌位还带这种地下交易,续命跟帮别人充话费一样?这么好混,那以后我也去混一个张家人的身份,岂不是跟外地人搞了北京户口一样。张启山说当然没那么简单,只能交给族长去做。他顿了顿,然后说,你和你爷爷很像。我们正在说话,头顶上黑瞎子的病房传来一声巨响,然后就是一阵混杂着德语的京片子骂娘声。我们跑步上楼,看到黑瞎子醒了,不知道怎么着从床上爬了下来,管子全给他拆了,点滴架子给他弄倒在一旁——黑瞎子看起来很精神,坐在地上揉腿揉胳膊。他只是卧床太久,腿部肌肉一直不用,现在突然想走,根本支撑不住。

我把黑瞎子架到床上,把靠背给他摇起来,他还在骂骂咧咧,说他正梦到和神仙姐姐神游太虚,为什么偏偏要赶在这个时候把他叫醒。我在他头顶抽了两巴掌,说你丫差点就毙了。黑瞎子对我冷嘲热讽了几句,然后抬起头。闷油瓶抱着胳膊靠在门口,和他对视了一眼,然后低下头,脸上的微笑转瞬即逝。


我们走回客厅的时候,里头已经多了一个人。齐铁嘴的容貌已经不再是少年的模样,而是成年时候的样子,肩膀变得更宽,身高比我们都高一点。

他穿着长衫,戴着眼镜,长发在脑后扎成马尾,人窝在沙发里,双脚翘在茶几上。听到我们过来,他睁开眼睛,缓缓转过头,目光固定在我身后的张启山身上。

“哟,佛爷,这儿哪。”说着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来,坐。”



尾声 · 小团圆

黑瞎子和闷油瓶回了北京修整。我再次看到黑瞎子的时候,发现他不但皮肤变得苍白,而且已经不用带墨镜了。他也有了点蚊香的潜质,傍晚和他在院子里打牌也不会被虫子咬。两个人借住在解雨臣和霍秀秀那儿——小花和秀秀要去欧洲半年多,给他们留了一个四合院。秀秀回来了以后就跟我抱怨:一共五张床,回来以后一看,没有一张是好的,小花脾气好,说床就算了,可是他们把我们的两辆车也搞坏了,你说这是怎么搞的,我都难以想象。

对此我有同感。齐铁嘴说他要和张启山去空气好一点的地方养老、打太极、修仙。我脑子一热,说我在福建和广西有地方,要不要去住住。他们俩同意了。没过多久广西当地管房子的阿姨打电话给我,说床全部坏了,而且被邻居投诉:老板啊,你知道啊,我们这个地方的人哈,都比较的朴素哈,你能不能让你那两个朋友,就是晚上,稍微小点儿声哈;隔壁老两口睡不着觉,耽误着早上起来喂鸡哈。

我在初夏的时候和二叔办妥了家里的琐事,去北京找闷油瓶和胖子等熟人玩。几个人一起去团结湖附近的洋饭馆吃饭。闷油瓶看起来心情不差,跟着我们一起去了。黑瞎子还是在开滴滴。我们在后座讲话的时候,他就在前面开车,闷油瓶坐在副驾驶座靠着窗睡觉。收音机里放着Warrant的老歌Cherry Pie,车窗框着圆圆的月亮。


全文完

SHERLLL

【赤琴】如果Gin得了绝症

*文题即预警

*我真的好喜欢美强惨老大,他越惨我越兴奋(?


*


Gin得了绝症。


这不是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是在组织的一次体检发现的。私人医院里,医生拿着他的'报告单,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

“我得了绝症?”

Gin很难得地开了个玩笑。然后他看见医生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复杂的目光里怜悯的意味越来越重。

大多数时候如果玩笑变成现实,恐怕也没多少人笑得出来。

Gin在一瞬间就明白了。别看电视剧里被医生下了判决书的人多么哭天抢地,其实他的心里还挺平静的,甚至还有心思想,怎么自己偶尔打个趣也这么难。

“癌症?”

医生摇摇头。

“白血病?”

医生又摇摇头。...

*文题即预警

*我真的好喜欢美强惨老大,他越惨我越兴奋(?




*


Gin得了绝症。


这不是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是在组织的一次体检发现的。私人医院里,医生拿着他的'报告单,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

“我得了绝症?”

Gin很难得地开了个玩笑。然后他看见医生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复杂的目光里怜悯的意味越来越重。

大多数时候如果玩笑变成现实,恐怕也没多少人笑得出来。

Gin在一瞬间就明白了。别看电视剧里被医生下了判决书的人多么哭天抢地,其实他的心里还挺平静的,甚至还有心思想,怎么自己偶尔打个趣也这么难。

“癌症?”

医生摇摇头。

“白血病?”

医生又摇摇头。

还好。Gin松了一口气。虽然绝症的桥段很俗套,但起码还没有沦落到那些令人牙酸的肥皂剧的地步。虽然癌症和白血病并不意味着狗血,但他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固执的人,对偏见也是。

“那是什么?”

医生好像失声了一样,只是把报告单给他。他翻了几下,然后烦躁地扔了回去。Gin精通解剖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这些密密麻麻的揭露人体奥秘的小数据有什么特别的兴趣。

“你只用说话就好了,我们可以暂时省去患者亲自过目的环节。”

连话都不说,组织的医生就是缺乏人文关怀。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医生张了张口,

“……”


不知怎么的,Gin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一句笑话。

"我们打算用你的名字来命名这种疾病。"


*


Vermouth是第四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在她之前第一个是医生,第二个大概率是Boss,第三个是Gin自己。这个惯会插科打诨的女人第一次把脸沉了下来,眼里露出复杂的神情。

所有人都是这样的表情。Gin想。他又有点烦躁。

“还有多久?”

“一年?或者再少一点。” 他点了一支烟,“我也不确定。”

Vermouth夺过他的烟咬进自己唇里,深吸一口然后沉默了一阵。“病患要少烟酒。”

Gin给自己重新点燃了一支。所以他为什么烦躁。

“你不会真的把我当特殊病患吧,”他嗤笑一声,“说不定你死了我还没死。”

杀手的命不比绝症患者的硬多少。组织的人早就都患上了“潜伏病”,一但发作就是要命的事情。

这也是Gin自始至终都很淡定的原因。他已经习惯了面对不确定的未来和刀口舔血的生活。

Vermouth没有提安慰或者劝他接受治疗的话。安慰这个词完全放不到Gin身上去;至于治疗,她想Gin宁愿利落地死在敌人的枪口也不会想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的。

良久。

“为什么是我?”

Gin没有回答。他知道她是问为什么告诉她。没有为什么。或许是神秘主义者更懂得保守秘密。

毕竟她有她的名言。

“最后一个问题,你打算告诉Rye吗?”

告诉Rye?

Gin想了想那个男人,然后摇头。

或许Vermouth会很疑惑,他会告诉一个神秘主义者,却要隐瞒自己的副手,搭档,同居人甚至于男友。那是当然。这个问题的答案简单得Gin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

“没有必要。”

毕竟他是一个对狗血肥皂剧有着极度偏见的人。而他们之间还没有上升到互相托付终身的地步。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夏的热浪来得格外猛烈,这点在Rye的男友身上体现的很彻底。赤井秀一发现最近Gin流鼻血的频率显著升高,喏,现在也是。

事发有点突然,Gin的衬衣前襟已经染上了红斑,卫生纸才姗姗来迟。赤井秀一把他胸前散乱的银发拨到脑后,一手扶着Gin的后脑,一手搭着他的下颔往上仰。然后他像逗猫一样挠了挠Gin的下巴,挨了一肘子。


一开始赤井还以为偶尔的小意外是增加他感情筹码的小调剂,但这个偶尔变得不太偶尔的时候就会失去原有的巧妙。有一次出潜伏任务的时候Gin突然发作,血腥味越来越重偏偏对方还带了狗,差点被发现成为他职业生涯的耻辱。这已经不是耻辱的问题了,这事关他的人身安全,如果是逃亡的危机时刻因为Gin的止不住的鼻血露出破绽,恐怕他就要以一个忠心耿耿的组织人身份光荣离世。

Gin显然意识到这一点。“我们以后分开出任务。”

别啊。赤井秀一笑着拥上去吻他。他开玩笑的。因为这么点理由放弃组织的大鱼,他又不傻。

关于流鼻血,Gin的说法是天干物燥,上火。赤井吻了吻他的脸感觉有点凉。明明肤色和发色都像雪做的,怎么这么容易上火呢。赤井一边把玩他的银发一边漫无边际地想,果然冰雪小人都是容易化的么。



*


(有时候甚至连上床都能留下一摊血迹)


*


说实话,赤井秀一没有体验这种“男朋友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流鼻血”的生活多久。因为Gin主动搬离了他们同居的公寓。这不是一个好预兆。赤井秀一反复回想了一遍他们搭档期间自己的举动,发现实在没什么明显破绽,遂放弃了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他往Gin常去的地方转了一圈,未果,然后遇到了Vermouth。

“你在找Gin?”

他点点头。

“你们分手了?”

他又摇头。

Vermouth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估计又出任务去了。他最近任务出的很疯,你要是见到了就劝劝,劝不住就算了。”

女人把一把银色的小钥匙暧昧地放进他的上衣口袋,然后留下一个地址摇曳生姿地离开了。

对于卖队友,她可是专业的。


赤井秀一摸进Gin的新住所时里面还没有人。他巡视了四周,然后坐在沙发上等主人回来。

Gin回来时已经午夜了。他听出门外的脚步声有点凌乱,还未等细想,黑色长风衣覆盖下的瘦削人影就跌了进来。Gin靠在门板上喘息,他走进,血腥味蓦地涌入鼻腔。

Gin抬眸看他一眼,脱下风衣,里衬已被左肩枪伤的血大片染湿。他不再犹豫,转身去拿医药箱。

“贯穿伤,没有弹片。”Gin言简意赅。

赤井看着他裸露的肩头,拿镊子的手一顿。

瘦了。

他知道Gin的肩胛骨很漂亮,但从来没有这么深刻过,真的像蝴蝶的翅膀。

“怎么了?”

他回过神。

“没什么。”

Vermouth说的没错,这个男人确实疯了。

他把绷带缠好,静默了一刻,终于忍无可忍地问道,

“你到底在干什么?”

Gin狠戾地笑了一声,浑不在意。

“蛀虫多了,总要有人抓的。”

赤井秀一站了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只是莫名的心悸提醒他,作为一个卧底,这有些失态了。


“那你自己保重吧。”

他把药箱收拾好,钥匙留在桌上,然后甩上门离开。Gin独自坐了一会,感受着温热的液体从鼻腔里涌出,落到脖颈间一片凉意。

秒针在表盘上一停一顿地走,像个瘸腿的老人。Gin又听着它恍惚了一阵,有点后知后觉。

他的时间不多了。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赤井秀一站在电话亭里冷静地说道。“Gin开始大动干戈地查杀卧底,我怀疑他已经注意到我了。”

James嗯了一声,问他想什么时候动手。

一个月后吧,就一个月。

他没有意义地重复了一遍,挂断通话。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他们谁也没有刻意见谁。反倒是有时在组织的酒吧里能看到Gin和Vermouth站在一起,每次都在尝试不同的酒,然后Vermouth会把Gin还没喝过几口的酒杯抢走,印上自己的唇印。

好像又瘦了。

他站在远处,看不真切,也不多流连,便回归于自己的琐事。在没有迎合Gin的必要的情况下,他开始捡轻松的活干,不杀人,不动枪,把所有的精力留给三十天后的那场决战。这样看来未免对他的宿敌不公平。Gin反倒是抓紧一切可能时间在工作,组织里无论卧底还是非卧底都战战兢兢,一派严打时期气象。他不由升起一种Gin会不会过劳死的担忧。


*


不过好在时间过的很快。

FBI攻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一个据点。他演出积极应战的模样把自己的神枪术运用在如何巧妙地不伤到自己人或者避开致命伤上,然后渐渐退到Gin身旁,和他假意彼此掩护。

Gin的面色很冷,他一边冷静地射击一边撤退,后背始终不设防地暴露黑发男人眼前。

赤井秀一想,他要把这一刻留到最后。

同事的火力被其他成员分散,他们暂时突破了包围圈。Gin带他通过密道,他们找到一座废弃仓库,然后一起靠在墙边喘气。

Gin的气息有点急促,他用一只手支撑着额头,眼神有点失焦,竟显出错觉式的茫然。

这个无懈可击的男人在此刻浑身都是弱点。

赤井秀一隐隐感到一丝怪异,但他一向善于把握机会。他站直身来,开保险的声音显得格外悦耳。


“我是FBI赤井秀一,Gin,结束了。”


Gin很缓慢地抬头,他额前的银发被汗湿透了,一绺一绺地贴在脸上。他忽然笑了一下,然后呕出一口血,身体顺着墙肉眼可见地向下滑去。


赤井秀一愕然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男人。

他很确定,Gin没有受伤,自己也没有开枪。


战矛却邪

【名柯】读了十年高三后我决定创死这个柯学的世界(上)

【一些被数学逼疯的产物】

【看不懂可以先拉到最后看一眼人物简介】


summary:柯南过五关斩六将找到了酒厂BOSS的老家,探索过程中被一闷棍放倒,当他清醒过来时看到了四个正在打牌睡午觉的高中生,其中两个是他十分信任的一起找酒厂的高中生侦探。


“哈哈,你又输了。”当柯南睁开眼时,他看到面前背对他的高中生正在兴高采烈地把纸条往另一个高中生额头上贴。

柯南不动声色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处境:他被关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面前有四个高中生,三个在打牌一个在睡觉;手表,眼镜,腰带,鞋,道具是一个没给他留,连外套都被扒了不知所踪;脚上有连着地面的脚铐,麻绳把他从小腿捆到脖子地绑在一根...

【一些被数学逼疯的产物】

【看不懂可以先拉到最后看一眼人物简介】


summary:柯南过五关斩六将找到了酒厂BOSS的老家,探索过程中被一闷棍放倒,当他清醒过来时看到了四个正在打牌睡午觉的高中生,其中两个是他十分信任的一起找酒厂的高中生侦探。

 

“哈哈,你又输了。”当柯南睁开眼时,他看到面前背对他的高中生正在兴高采烈地把纸条往另一个高中生额头上贴。

柯南不动声色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处境:他被关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面前有四个高中生,三个在打牌一个在睡觉;手表,眼镜,腰带,鞋,道具是一个没给他留,连外套都被扒了不知所踪;脚上有连着地面的脚铐,麻绳把他从小腿捆到脖子地绑在一根圆形柱子上——木乃伊都不是这个捆法;手腕上绑了三捆绳子加两副手铐——得亏捆的人能在他手臂上挤出这么大空间。

但柯南还是很茫然,他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为什么,至少理论上说是黑衣组织的BOSS的居住点的地方,里面会有一群甚至还穿着校服的高中生在打牌?

都是BOSS的后代?但是长相看起来也不像兄弟姐妹啊?

而且互相贴纸条的那两个……那两个……显然是和他一起来这里的两位高中生侦探啊……他们为什么会……

剩下两个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点并且成功把他放倒甚至以这种高规格手段限制他的行动,看起来也不像是普通的高中生……

可恶,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的啊!

 

“喂。”趴在牌桌旁边打盹的高中生戳了戳正在贴纸条的高中生:“他醒了。”

“什么!早点叫我啊!”贴纸条的高中生像被揪了尾巴的猫一样弹起来,紧张地看向背后的柯南,露出一张熟悉的脸,“万一他趁我们不备用足球轰炸我们就要一起死光光了!”

“冷静一点。”被贴纸条的那位面无表情地吹了吹自己脸上的纸条,“至少在我四遍甲六遍丁七遍的搜身后,我认为他不具备脚踢卫星的能力了。”

“这不还是很危险吗!他不需要能踢卫星,只要能一脚踹死四个身娇体弱的高中牲就够了!”贴纸条的同学还是很紧张,她甚至走过来又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柯南的手铐和麻绳——当然,柯南还没有来得及解开……能解开才见鬼吧!

而柯南现在已经有点麻木了。这些人描述的绝对不是他,他开始怀疑这些看起来精神不太正常的高中生是把他和某个超级赛亚人搞混了。

但现在情况危急,并不是吐槽的时候,因此他只是凝视着眼前熟悉的高中生低声说:“……陆仁学姐,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发现他一时半会确实踢不了卫星放松下来的陆仁乙笑嘻嘻地弯腰往他脸上贴了一张纸条:“显而易见,因为我是内鬼!”

 

“趁着麻烦的卧底们背后的势力还没反应过来,你们能不能不要浪费时间了?”打盹的那位狠狠搓了两下脸,收敛起他那种刚从午睡中被上课铃叫醒不得不痛苦地迎接数学课的恍惚神情,然后转向柯南:“你好,死神先生。请允许我向您做一番自我介绍,从我起顺时针,我们四人分别名叫陆仁甲、陆仁乙、陆仁丙、陆仁丁,是四个不幸的,从混沌里爬出来向你寻仇的可怜虫。”

 

 

 

 

 

其实事情本来不应该发展成这样的。半年前——柯学世界的半年前——酒厂BOSS还名叫乌丸莲耶,而陆仁甲还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既不叫陆仁甲也不活在日本的高三生,那时他正在海对岸的国家痛苦地和卷王们一起做卷子,等待着好像永远也不会到来的六月。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拿着单词本一边背一边准备吃饭,在把饭送入口中之前他看到了一根头发,他兴致缺缺地看着那碗饭干呕了一声。

“怎么了?”一起吃饭的前桌紧张地拍拍他的背,“你终于背单词背吐了?”

陆仁甲一边给自己顺气一边说:“没有,不想吃饭。”

前桌摸摸他的脑门:“啊,我明白了!你是数学题做多发烧了吧!”

 

所以陆仁甲最后去没人的校医室里扒拉了一点感冒药出来,但是为了防止晚自习睡着没有吃。当他结束了漫长的晚自习看着自己还没做完的两张卷子的时候胃里再次涌起看到饭里的头发的恶心感,头一突一突地疼,他彻底摆烂似的一头砸下去把滚烫的脑门贴上冰冷的试卷,接着脑子里亮起一个灯泡:

为什么我不去死呢?

 

于是陆仁甲带着那天的作业三更半夜爬到学校里最高的那栋教学楼的楼顶,借着月光在作文纸上写了一番中心思想为“若有来世我要创死这个世界”的遗书,然后抱着作业一跃而下。

随后他就想起了前世看过的《名侦探柯南》的剧情,觉醒了正常的时间观念,意识到同一年真的没法同时看奥运会世界杯,一个学年也真的没有两千多天。

等他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出现在东京并无师自通了日语后,他花了点时间确认自己的确身处柯南的世界,新身份是酒厂的员工,在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几百天活后——感谢那一次死亡,他学会数正确的时间了——迎来了像他一样空降酒厂的陆仁乙,后来又有了陆仁丙,陆仁丁。

他们生前都是来自不同地区的高三生,但死因都是觉得这混蛋的高三简直无穷无尽好像这辈子也爬不出题海所以一跳解千愁了——跳之前还带着或大或小的毛病,诸如高烧啊胃病啊长时间熬夜带来的精神恍惚啊——并且在遗书里许了类似毁灭世界的愿望。

最后他们带着关于《名侦探柯南》的记忆齐聚酒厂,琢磨着该怎么完成生前的宏伟愿望,并且在这期间想办法掀翻了BOSS,成为了这个世界真正的大反派。

 

 

“不,”听到这里柯南终于忍不住吐槽,“为什么四个生前只是普通高三生的学生能干掉组织BOSS啊!”你们这是什么高三生啊!

他已经放弃吐槽“死后发现世界是一部漫画”这种离谱的事情了,你叫不醒一个妄想症。

“嗯?”陆仁甲不以为意地回答,“如果一个普通小学生能在柯技的帮助下踢出超音速的足球,四个高中生搞定恐怖组织首领这种事至少还是符合科学的吧。”

“完美的论证。”陆仁丙捧场地鼓掌。他脸上还留着陆仁乙打牌时为他贴上的纸条,看起来有点滑稽。

 

“喂,听得见吗?”从刚才放下牌后就一直在捅咕电脑的陆仁丁对着电脑操作了一会儿抬起头:“该到的主要卧底都关齐了,两瓶威士忌房间面对面。”

“干得漂亮。”陆仁甲走过去,“房间里有贴背景故事吧?”

“我坚持认为那种背景故事看起来像是中二少年的幻想小说。”陆仁乙说。

“你已经活在热血少年漫里了,不能奢求自己看起来像成熟阴森的幕后黑手。”陆仁甲回答,他打开摄像头,“嗨,正义的好红方,做阶下囚的感觉怎样?”

“你要听回答吗?”陆仁丁问,“我可以给他们解除静音。”

“听起来像在上网课。”陆仁乙吐槽。

“那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被当成精神病劝导。”陆仁甲说。他清了清嗓子,仗着收听者不能打断直接开始了他的演讲:“相信你们都已经接受‘追查了十几年的恐怖组织现任老大竟然是一群有妄想症精神不正常的高中生,难道组织发明了什么药可以让百岁老人岁数除以四裂开变成四个年轻人吗’这样的设定了……”

“好难听的设定。”陆仁丙评价道。

“我们四个岁数加起来也就七十来岁……柯学的情况下。”陆仁丁算了算。

“快从数学里清醒过来——”陆仁乙夸张地晃了晃黑客的肩膀。

陆仁甲像背台词一样旁若无人地往下讲,“当然了,如果你们不接受,我也没有办法,这无伤大雅,反正你们只要知道我们要创死这个世界就好了!”

柯南:?

被五花大绑地关在隔离牢房里正在想方设法逃脱的日本公安/FBI/CIA:?

话题跳得太快了啊!

你还记得你们组织的目的其实是制药吗?不要忽然开始串剧组啊!





















陆仁甲:男,读了八年高三,第一个来打工的老大哥。

陆仁乙:女,读了十一年高三,和陆仁丙假扮姐弟侦探混进主角团骗取信任。

陆仁丙:男,读了十二年高三。

陆仁丁:女,读了十七年高三,所以显而易见精神还不大正常。


陆仁乙和陆仁丙卧底大成功,完全是看起来毫无威胁的那种。卧底们被抓住也有陆仁乙和陆仁丙的引导效果,两位高中生真的很会当内鬼()


只是想玩高中生毁灭世界的梗,起因是和姬友讨论柯学世界的高三生精神状态,反正如果让我读十七年高三我一定会死,所以摸了。

彩蛋是大家琢磨怎么捆绑柯南,只是没玩过想玩玩看。



霜冻行星

[空散]一位叫散兵的人偶决定去

空×散兵

终于给我写完了……事实证明,为了一时的脑洞要付出2w3和10天的代价

Warning:空散的空是假大空的空,空散的散是形散神散的散;时间线跨越很长,也可以说是散兵中心;半架空半现实,少部分来自华馆套,大部分来自我脑补,经不起考据;我流人物理解,我流剧情,我流糖


12.20补充:已被3.3剧情彻底背刺TT大家请当原耽随意阅览,不必深究!感谢!

  

  

  

   


雷电影说:你是神的孩子。我用上好的木材制作了你的躯体;又用最纯粹的宝石雕饰了你的眼睛;我自发间取下一根头发,令最柔韧的野草染上一致的颜色;又割破手指,让血液进入你的身体,令一切鲜...

空×散兵

终于给我写完了……事实证明,为了一时的脑洞要付出2w3和10天的代价

Warning:空散的空是假大空的空,空散的散是形散神散的散;时间线跨越很长,也可以说是散兵中心;半架空半现实,少部分来自华馆套,大部分来自我脑补,经不起考据;我流人物理解,我流剧情,我流糖


12.20补充:已被3.3剧情彻底背刺TT大家请当原耽随意阅览,不必深究!感谢!

  

  

  

   


雷电影说:你是神的孩子。我用上好的木材制作了你的躯体;又用最纯粹的宝石雕饰了你的眼睛;我自发间取下一根头发,令最柔韧的野草染上一致的颜色;又割破手指,让血液进入你的身体,令一切鲜活:从此你拥有了呼吸与心跳。在人间,母亲与孩子之间拥有的便是血缘关系。你我流着相同的血,我可以说便是你的母亲。

人偶点点头,说:我知道了,母亲。

雷电影说:我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交予你保管,它原本是我的心脏,现在是你的心脏;你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容器,务必要好好保管神之心,直到你死为止。

人偶问:母亲,神之心是干什么用的呢?

雷电影说:拥有它,你我才算活着。

人偶问:那母亲,您现在把它给了我,您怎么办呢?

雷电影沉默许久,最后说:不用关心别人,我能解决一切——你管好自己的事情就行。

 

人偶如人一般,白日醒着,晚上入睡。入睡时,他明明阖着眼睛,却总能看见一些别的画面:画面中有三个人,两个他的母亲,一个白色短发的女人。过了好几夜,他才发现那并不是两个雷电影,而是两个模样非常相似、却不一样的人。证据在于她们的表情不一样;一个在微笑,另一个则面无表情。

不知为何,人偶总是下意识盯着她们俩之外的第三个人。白色短发的女人基本所有时间也在笑,她话很多,淡红色的嘴唇一张一合,花瓣落下的时候,能说上好多句。每每望着她,人偶便感到自己变得有些奇怪——胸腔里隐痛,仿佛神之心碎裂一般,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醒来时,他总会后怕地低头看一看。

在他左胸膛偏上一些的地方,有一块小小的、被针线缝过的部分。揭开那里,就能看到神之心。它又沉、又重、又冰冷,人偶偶尔会用手静静贴着皮肤,记忆着这种感觉。更多时候,他只是坐在那里,遥望远处,感受自然气息。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新奇。

他夜夜做梦,梦里看见那个白发女人,想同她一直待在一起,不想睁开双眼。某日他在沉眠时,母亲前来看他,看见他面容,吃了一惊。等人偶醒来后,她说:你怎么哭了?

人偶茫然不解:原来这是哭吗?

雷电影说:你梦见什么了?

人偶无法形容,只能说:一些……人,一些故事……

雷电影摇了摇头。可能是我哪里出了差错……她说,你怎么会拥有感情?你是神的孩子,怎么如此软弱,像尘世间的人一样?

人偶无法明白,但知道她并非夸奖,惶恐起来。雷电影摸了摸他的脑袋,把他揽入怀里。人偶说:母亲大人,母亲大人,请您教教我吧。我什么都不会,只能这样……

雷电影叹息道:沉眠吧,我的孩子——我将带给你真正无念无想的梦境,让你不要再遭受折磨……

她话音落下,人偶眼前便忽地一片黑暗,仿佛天地之间一下没有了任何光,世界都毁灭了。在意识消失之前的最后零点几秒,他记住了一个词:折磨。原来那样空虚又寂寞的苦痛,不致命却仿若被恒久咬啮的伤口,就叫做折磨。

 

不知过了多久,人偶又一次睁开双眼。

眼前依旧很暗,但隐约能看见光线从缝隙之中透出来,人偶有些晕晕乎乎地坐起来;他的胸口不再感到疼痛了。他现在如同一张纤毫不染的白纸一样,只记得自己是雷电影的孩子,其他一概都很模糊;就这样,他有些摇晃地朝着门口走去,心情很平静,既不期待,也不悲伤,只是下意识想这样做而已。厚重的石墙并没有上锁,人偶缓慢地轻推,它便开了。

门外没有雷电影,是一处陌生的地方。稻妻的天地随着苍白的光海潮一般扑入人偶的眼里,他呆呆地站在门口,风吹过他的身畔,在荒野里穿过草木,轻声作响。

他感觉后脑很沉,这才发现他的头发已经变得很长很长,拖到了脚边。他伸手略微拢了拢,把头发抓在手里,另一只手下意识拉开衣襟,去触碰胸口。

那里已经不再冰冷与沉重了。它变得空荡荡的,很轻,人偶低头去看,伸手去摸,内里已经空空如也。

一时间,他惶恐起来,连忙蹲下身,扯了些野草,匆忙地把它塞进胸口。但他依然感觉很轻、很飘,像是断了线,轻易能被风吹走。他又找了块石头,也不管脏不脏,看着大小合适,便硬塞进了那处空洞里。这下终于满当当的了;尽管有些陌生、硌人,每走一步似乎都有些疼痛,但他那点浮萍般的不安终于消散了。远处有山,再远处有河流,再远处是一座很高很高的建筑,人偶望着它,决定登上那里去。他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他遥遥远望,迈出脚步。无人注视着他,无人铭记了他——人偶就这样踏上了旅途。

 

***

起初,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晓得一门心思往前走。饿了,便吃些野果;渴了,便喝些溪水;累了,便直接坐在地上休息;困了,便找棵树躺下休息。他不再做梦了,也不再记得原先做过的那些梦了。

等走了三四天之后,人偶终于看到了人烟:他来到了一个渡口,有船,还有跟他看起来一样的人。区别是,他们穿的衣服看起来要比他好很多。直到这时,人偶才发现自己格格不入;他的衣服都快烂掉了,没有外衫,也没有鞋,几近衣不蔽体。他赤脚走在冰凉的木板码头上,察觉到路过行人纷纷侧目,感到非常难堪。

他一时茫然失措,找了处地方坐下,靠着墙,看着人来人往发呆。没过多久,眼前忽地闪过一片黑影,一个中年男人笑嘻嘻地靠过来,也坐下。人偶不避不让地盯着他,反倒是中年男人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似的,嘿嘿笑了几声。

小姑娘,他说,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干什么来呢?

人偶指着远处,说:我想到那里。

哎哟!那路可远着呢!男人一拍大腿,说:你去那里干什么啊?

人偶用眼睛丈量了一下距离,又想了一下,说:也没有很远吧。总能走到的。

中年男人说:你真厉害……你该不会是走过来的吧?这得多累人啊,来,不如先到我家休息休息……

他说着说着,手便伸进了人偶的衣服里,去摸他胸口。那只手的感觉冰冷、潮湿,毫无轻重地又捏又摸,令人偶感到非常恶心。他想站起来,手臂却被牢牢握住,动弹不得。就在这时,他忽地听见一声大喝:“光天化日之下,有变态啊!耍流氓啊!”

与此同时,男人也一脸难看地收了手,一推人偶,横眉立目地骂道:“我操,怎么是个男的?你有病吧!男的穿成这样?”

人偶被推得后退几步,身形一凝,被一双手扶稳。男人匆忙逃跑了;他依旧望着男人的方向,看见一个金色的影子掠过人群,朝那里去了。等两个人他都望不见了,这才转过目光,瞥向扶住他的人。

眼前是一位金发少女,容貌衣着皆极为漂亮,凝视着他,金褐色的眼睛里尽是担心之情。“你没事吧?”她说,“他有没有拿走你什么东西?”

人偶摇了摇头,又往远处看。少女又说:“没关系啦,我哥去追他了,他跑不远。嗯……我的名字是荧,我哥叫空,他可厉害了!你是跟别的人一块儿来的吗?在等他吗?”

人偶摇了摇头。少女打量了一下他,说:“你衣服太旧啦,这都破破烂烂的。我带你去买新衣服好不好?你身上有钱吗?”

人偶在身上摸了摸,摸出一些野草。他把它递给荧,少女笑了,说:“这可不值钱呀。你还有别的东西吗?”

她既这么说,人偶便非常仔细地从上到下搜了搜自己的身上。这一搜,还真让他搜出一处东西来:原来这破破烂烂的衣服里有一个夹层,针脚很紧密,缝得很牢。人偶用力扯了一下,它便开了。只听见好一阵丁零当啷的声响,里面掉下好几片金灿灿的首饰。

他力气大,反应却很迟缓,荧抢先一步蹲下来,将它们握在手里,上下打量。

人偶盯着她,看见荧微笑的模样变淡了。正当她想说话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是雷电将军的纹样?”

这是一个少年的声音,不高不低,不冷不热,与荧相比,不掺杂任何感情。他比荧稍高一些,正从她背后看着金饰。荧一转头,脸上又带了笑,把金饰递给他,说:“哥哥!你回来啦?那人已经交给同心了?”

她身后的少年金发金眼,同她服装风格相似,想必就是空了。他点点头,把话题和目光都转到人偶身上。“你身上居然有将军大人的金饰?”他若有所思地说,“你跟将军是什么关系?……天守阁的人?看起来也不像啊。”

荧说:“他是从衣服里拿出来的,应该不是偷的。”

“他这反应,看着确实也不像。”

人偶说:“雷电将军是我的……母亲……”

他说得断断续续,此话一出,两个人却都沉寂下来。人偶看看这个,望望那个,不知道为什么兄妹一下都成了哑巴。过了几秒,空率先反应过来,说:“神也会……有子嗣?”

人偶又说:“我非她与旁人孕育而成。”

荧插话道:“哥,他不是人哎。他的胸口没有心脏,该是将军造出来的东西。”

“没心脏啊?”空又看了人偶一眼,“怪不得。可是,将军就放你在外面游荡?”

人偶不知道如何作答。荧说:“我们还是先给他买衣服去吧。就算不是人,这天气也冷死了!我们赶快找个地方烤烤火吧!反正下一班船要几小时之后呢,一点也不急。”

“唔,行啊。”空说,“都听你的。”

荧又同人偶说:“到时候你要是愿意,就跟我们说说你的故事?我们是旅行者,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觉得,我们会很聊得来的。”

人偶并不清楚这一点。他只知道,他从降生到现在,遇见的人还很少;但是在这很少很少的人里,只有这两个人对他微笑,和颜悦色。

荧说笑着同空往前走,一边走还一边望着人偶。快点呀!她仿佛在这样催促着。她的兄长则无动于衷,头也没回一下。

朔风吹拂,他们的衣摆轻轻飘荡。人偶下意识地迈出脚步,跟了上去。

 

他们给人偶挑了一套稻妻人本地的冬服,三个人找了处酒肆,围着火聊天。人偶把自己的故事都跟他们说了。兄妹俩对他的经历啧啧称奇,作为交换,也教了他很多人世间的常识,并对他未来要去的方向提出建议。“你最好离稻妻城远一些,”荧说,“既然雷电将军没有预料到你的苏醒,你尽量还是让她不要知道这件事为好。”

人偶说:“为什么她创造了我,给予了我生命,却不希望我继续活着呢?”

荧沉默了。空接话道:“可能她创造你,不是让你这样活着的。人类的感情、想法……这些都是多余的东西。按照你的说法,你也确实感到困扰和折磨。”

人偶说:“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些就会让人痛苦,让人折磨,为什么你们看起来就很开心?”

空说:“可能因为我们之间有‘爱’吧。所有感情的驱动,若是‘爱’的话,便能感受到更多:快乐、怀念、幸福……”

荧说:“哥,你这样说话真的很肉麻。”

“闭嘴,你不说我就不知道吗?”

两个人小声争执,拉拉扯扯。人偶看着他们,有些羡慕地说:“那,与‘爱’相对的是什么?”

空想了一下:“可能是‘恨’吧。”

人偶说:“恨啊……”

“……不过,我也不太懂。我没有恨过什么人或者东西,不知道那种感觉。”空说,“不明白也挺好的……希望你一辈子也不要明白,就这么过,不好吗?”

他站起身,给人偶倒酒。人偶喝了一点,被辣得呛咳起来,兄妹二人看着他笑,空站起身拍他的背,这个话题便过去了。他们跟他说,他见过的那个最高的山,是影向山;山上有一座巫女神社,叫鸣神大社,神社里的大巫女是雷电将军的朋友,除非有事,不要去那里。他们还说,雷电影的金饰上有她的印记,将军神威浩荡,稻妻人尽皆知,因此关于他跟将军关系匪浅这一点,尽量不要暴露,省得惹祸上身。人偶一一点头记下。

距离空和荧要登上的船离开还有一个小时。空向老板借了剪刀,简单比划着要帮他剪头发,人偶耳边是剪刀开合的、有些奇妙的轻柔声响,空还专门握着即将剪断的头发给他看了一眼,真的很长很长。“我认识一家店,你这样长的头发可以卖掉。”他边剪边说,“我特意很小心,到时候这钱可以用来——”

他话还没说完,咔嚓一声,他手上原本柔顺发亮的长发断裂了,在瞬息之间枯萎下去,成了野草。空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终于多了几分惊讶,半张着嘴,看了又看,人偶不知道说什么好,荧则忍不住笑出了声。

“雷电将军才不会让你占她便宜呢!”她促狭地说。

“嘿。”空说,忍不住也笑了,说,“好吧,真是活见鬼……”

他这么说着,手上动作依旧很快,帮人偶修完头发后,便握着满把野草出去了。荧则继续同人偶聊天,同他讲述二人到处游历的故事与见闻,她绘声绘色,人偶从未听过这些,一时间入了神,直到一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这才一下惊醒,往身后望去。

就在这极短的时间里,来人已经越过了他,一屁股在荧身边坐下。与此同时,一个钱袋也被轻轻扔在了桌上。

“哥!”荧似乎抽了口气,说,“你……”

人偶这才发现空好像有了些变化。他的头发比原来乱了——好像还比原来短了。原本拖在身后的那条长辫,就像人偶原本的长头发一样,凭空消失了。

外面风不小,少年脸冻得有些发红,就这样披头散发地用手敲了敲桌面,浑没在意似地对着人偶说:“喏,拿去用吧。”

人偶这才意识到,因为他的长发变成了野草,空剪掉了自己的头发。

 

时间过得很快,人偶只来得及道了二十二次谢,船便要开了。从没有人这样对他,他除了道谢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试图用金饰作为交换,他们又都不要。空早就不耐烦了;最后荧也似乎不想再一遍遍拒绝,笑着同人偶说:“头发剪了还是能长出来的,哥哥既然没问过你的意见就去做,说明他只是想这么干,没想过要你回应什么,你就收下吧。”

“可是……”人偶还是坚持说,“可是,为什么?你以前见过我吗?为什么要这样……”

“不然你没钱,又什么都不懂,怎么办?放着不管?”空瞥他一眼,许是人偶表情真挚,他的脸色也柔和了一些,伸手拍拍人偶的肩膀,“若是感谢我,以后你遇到别人有难,也去帮忙便好;或许对你来说轻易能做到的事,是别人的救命稻草也说不定。记得了?”

人偶连忙点头,忽地想起什么,摸出一块石头,伸出手递给空。空一只脚已经上了船,又硬生生折回来,一只手搭在船舷上,另一只手接过他手上的物什,眉毛一扬:“这是什么?”

风从地平线处呼啸着卷来,把人偶半长不短的头发掀到他的眼前。还没同空分别,他便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怀念了;以后每一次风这样掠过去,他或许都会想起空来。他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情感,对于恩人,他无以为报,只得把身边最重要的东西交过去。

“这是……我的……”人偶小声说,“心。给你,和荧。”

“说什么呢?”空没听清楚,跳下来,靠近他,“只看到你嘴唇在动。”

人偶犹豫着,一时什么都没说。

“哥!”码头熙熙攘攘,船上遥遥传来荧的喊声,“船要开啦!快上来吧!”

“这就来!”空应了一声,转过脸对人偶笑了一下。

“祝你的旅途一帆风顺。”他说,轻轻抛了抛石头,又紧紧握在手中,“以后说不定还会遇到……那么,回见。”

他很少笑,因而笑起来显得那样好看,人偶呆了一瞬,他已经脚步迅捷地上了船。鸣笛声呜呜地响起来,他看见两兄妹趴在船舷上朝他挥手,人偶也朝他们挥手,船开远了,他也沿着码头一直往前跑,直到脚下忽地一空,眼前景物颠倒着变化,耳边一声巨响,眼前变得一片模糊。

他茫然地、缓慢地下沉,直到被别的人拉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没看路,掉进了河里。那人似乎是这里负责秩序的士兵,冷得浑身哆嗦,一边骂他,一边拉着他去烤火。人偶的石头送出去了,心口又空荡荡的,一路上,他一直低着头,寻找着剩下能填满胸腔的东西;可惜码头被清扫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又回头去看,水面上笼着薄雾,船已经看不见了。

 

***

在同心安排的处所住了一天以后,人偶踏上了新的旅途。他牢牢记得空与荧跟他说过的话,不敢再往鸣神大社走了;但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他改了方向,稀里糊涂地往前走,尽往有人的地方去。他剪了头发,看起来朴素又贫穷,路上遇到的人大都直接擦肩而过,他也没有上去搭话的心思,就这样默默观察着。就这样,人偶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直到某天在大树下睡去,醒来时看见一个男人,蹲在一旁,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

因为之前的经历,人偶对比他看着年长的男人天然地有些畏惧,但这个男人看着眉眼温和,不像个坏人。于是他没有立刻离开,只是惊疑不定地望着对方。两个人一眨不眨地对视了一会儿,男人先开口说:“我来摘堇瓜,你躺在我家的树下了。”

人偶连忙站起来,说:“对不起。”

“没事,你是去哪里?这个天气很冷,就这样躺在外面,小心冻僵了。”

人偶说:“没事……我没什么地方要去,随便走走。我……我马上就走。”

“啊,没关系,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去我家里坐坐。”男人直起腰,手撑着膝盖,朝人偶笑了笑。他的眼神看起来很平和,声音也很温柔。他说:“我叫桂木。无处可去的话,不如先去我家喝口热汤吧。”

 

人偶跟着他走了。桂木单身、独居、锻刀为生,把他当孩子看待,人偶不好意思一直白吃白住,于是在桂木的建议下,学会了跳舞,上台演出,能讨一些摩拉。他很努力,各种各样的舞蹈都学会了,底下观众想看什么,他都能跳。桂木为他打了一串镀金的首饰,人偶梳起了长发,把它悬在手腕上,月光照耀下,真的美得如同人偶一般。

等他跳完舞,桂木已经做好了热饭热菜,两个人围着篝火,热气升腾,氤氲在人偶眼中,一切景色都变得苍白、虚幻、又极其美丽。雷电影的金饰被他一直很小心地藏在最深最深的地方,那时候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灾变来临。

——灾难降临之时,任何人都无能为力。踏鞴砂日日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水能够积到脚踝,食材被泡烂了,菜叶漂浮在水中,边缘是被雷暴劈出的焦黑;木柴都湿透了,生不起火,人们只能哆嗦着咬牙忍耐。

桂木每天都很忙,留人偶一个人在家中。他耳音极灵,除了狂风以外,能听见很多很多细微的响声:第一天,第二天,人们咒骂、忍耐、嚎哭着;第三天,第四天,有人开始生病;第五天,第六天,医生被洪水拦在村外,药材也被湍急的水流卷走;第七天,第八天,凄怆的哭声弱了下去;第九天,第十天,从窗户望去,有人出来了,走在大雨中——母亲的孩子死了,她也跳了河。

我们已经上报官府了……我们可以解决……你不要暴露跟将军之间的关系,绝对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做不到什么事,是没有错的。一切都交给我们就好。

这是桂木同他说的话。

若是感谢我,以后你遇到别人有难,也去帮忙便好;或许对你来说轻易能做到的事,是别人的救命稻草也说不定。记得了?

这是空对他说过的话。

每一天,人偶坐在家中,都在苦苦思考。二人言论相悖,却都不无道理,他犹豫着,动摇着,想要两全其美,寄托于外力来解决。可是,解决不了。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只有生灵在一天一天地衰弱。官兵无能为力,桂木脸上也似一下老了十岁,人偶都看在眼里,心想:或许这件事,他确实已经尽力了。只是,天灾人祸,非人力可挡。

于是,他下定决心,暴露了带有将军纹样的金饰。

——这金饰是将军大人所赐身份之证,定能救众人于水火吧。

当时的人偶,是这样想的。

 

但是,金饰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将军大人所赐身份之证,也只是一样金饰而已。

绝望的人们将目光转到了人偶身上,祈求他带着这个金饰,赶往稻妻城,寻求援军;而桂木的上司——长正——则抽出刀,将他打翻在地,雨水流过目付坚毅的面容,他说:“这枚金饰是将军大人所赐身份之证,但你既非人类亦非器物,在下只能这样处置你,还请你不要怨恨!”

 

在曾经,长正总是显得刚正不阿、不近人情,但是,他也曾来观摩过人偶的舞蹈,挥剑相互应和,那时,他脸上还罕见地有了笑容。到底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是将军大人造出的人偶,所以一切都与原来不同了吗?

 

“跟你说过了,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为什么平日里从来都是那样听话的,这次却……”

桂木解开了绑在他身上的绳子,又将金饰尽数塞回给他。

“不管如何,快走吧,不要在这里逗留了!这顶斗笠你戴着,快走吧,过一会儿轮班的人就要来了!

“目付大人原本并非这样的人。只是,太偏执了——我人微言轻,又与你交好,说不上话,只能出此下策了……快跑吧,跑啊!不必惦念,不必牵挂,这里的问题我们一定能够解决——

“以后若是有机会,再跳一次舞给我看吧……”

 

刀匠的声音带着痛惜、悲伤与真诚,那个时候的人偶还不明白。暴雨随着头发流过他的皮肤,后背被人用力往前推去,人偶按紧斗笠,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他没有阴谋,没有坏心。他只是想如往日一般,给大家带来笑容。哭声在他的耳边不断回响,让人偶感到非常地痛苦。——为了消减这份痛苦,这才是他站出来的理由。是他错了吗?他不知道。

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找到了神社的巫女。

“这金饰是将军大人所赐身份之证,将军绝不会弃你不顾。我亦会尽己所能,即刻派人相救——”

他以为遇见将军、抑或是与她相熟之人,就如同其他任何人预料的一样,有着难以言表的危险,结果却什么也没有;他以为只要找到救兵,将他们带回去,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结果一切却早已化为火海。

所有的一切他都判断错了。

雨慢慢地停了下来。焦黑的尘土之中,躺着许多仿佛只是睡着了的人。只是,无论人偶再怎么摇晃、叫喊,他们也再没有醒过来。

这群人的面容,人偶都很熟悉。遥远的昔日,他站在台子上,随着音乐踏出应和的节拍,他们便会在底下鼓掌大笑。长正呢?桂木说他们会解决这里的问题,为什么他们都死了,而却没有长正的尸体?为什么桂木的尸体上有着骇人的伤口,他是被斩杀的吗?谁允许他们杀掉桂木的?是长正吗?谁允许的?谁允许的?——谁允许的——!!!

他的胸口很痛,痛得像是要裂开一般。人偶拼命伸手去摸,却依旧是他曾经塞进去的那些石头,还有那几片雷电将军留下的金饰。他没有心,那里也没有任何伤口,按理来说,不该有任何感觉才是;但是他却真切地感受到一股极其强烈的情绪,比曾经蔓延在这里的大火还要灼烫,咬啮出很深很深的伤口,他全身的血都痛得仿佛要流干了。

 

人偶不是普通人,桂木才是普通人。普通人做不到什么事,是没有错的;正因为没有错,所以想要做些什么错误的事时,只能用性命去交换。

桂木没有错,是他错了。他并非普通人,却只是自甘堕落、自我催眠;做不到的那些事,都是他的错。

 

人偶抱住脑袋,浑身发抖,缓慢地跪下来,张开嘴,却只能发出“啊-啊”的、嘶哑的声音。收拾尸体的士兵在他身边来来往往,没有人顾及到他。浑浊的河水流过,模糊地映出他扭曲的脸,狼狈不堪。人偶恍然心想,原来‘恨’是这样的感觉。

 

 “为什么她创造了我,给予了我生命,却不希望我继续活着呢?”

 “可能她创造你,不是让你这样活着的。人类的感情、想法……这些都是多余的东西。按照你的说法,你也确实感到困扰和折磨。”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些就会让人痛苦,让人折磨,为什么你们看起来就很开心?”

“可能因为我们之间有‘爱’吧。所有感情的驱动,若是‘爱’的话,便能感受到更多:快乐、怀念、幸福……”

“哥,你这样说话真的很肉麻……”

 

这几乎像是几百年前的事了。他们讨论着这些令人羞赧的感情,最后空站起身,似乎为了逃避话题似的,给他倒了酒。那实在太辣了,人偶喝了一口便被呛到,断断续续地咳嗽起来。于是两个人都善意地微笑了起来,然后,空站起来,说要给他剪头发。

那到最后,他朝他们笑了吗?人偶已经记不得了。

 

***

人偶舍弃了雷电影原本为他起的名字,改名为“国崩”,意为窃取一国、玩弄阴谋诡计之人。他报复了那些教唆的刀匠,斩杀了害死桂木的长正,在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只有那些人因恐惧与愤怒而扭曲的面容让国崩稍感安慰。

那些时候,他常常做梦,总是梦见血色,然后猛地惊醒。这种时候,他的心跳总是很快;国崩按着胸口,回想着每个人死前的面孔,慢慢地,便能平复下来。平静之后,他便会感到心口空荡荡的。那个口子在夜风之中,越来越大、越来越冷,仿佛活气正在一点一滴的流失,他会这样逐渐僵硬下去,一动不动,最后死去,被雪掩埋。他不敢等到那一刻,便会赶快起身,接着赶路。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似乎也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但就是没来由地不想死。

 

所有的仇都已经报了。再一次,人偶遍体鳞伤而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了这片大地之上;只是这次,他再也不对偶遇的旅人产生任何的好奇。这世上,各人都庸庸碌碌;而拥有力量的他,没有必要再看蝼蚁一眼了。

后来,他乘船去了至冬,加入了愚人众,成为了第六席“散兵”。在这之后,又过了很久很久:桂木当时赠与他的斗笠已破烂不堪,散兵的脾气也在组织之中远近闻名。所有人都知道,在席的执行官中,第六席是最难相处的一个;性格喜怒无常,对人也总是冷嘲热讽,仿佛天底下再没有能令他展颜的事情似的。在他麾下做事的部下们,脸上总是带着惊恐与小心的神情;不过,散兵不在乎这些。甚至,这些惊慌无助的表情在他眼里,是一种愉快的消遣。他一直想要获得快乐、怀念与幸福,至少现在,他已拥有了其中两样。

女皇计划在稻妻作乱,他没兴趣,但听说能暗中阴雷电将军一把,他便赞成。整个计划的推进毫无悬念地由他作为主执行人,散兵戴上流浪人的斗笠,再一次回到了稻妻。他已不记得离开这片土地多少年;再踏上时,只见那座高高的影向山依旧巍峨,山上樱花如雾,即使冬天也不会枯败,似乎跟他一样,都是仿造的东西。

一切似乎都变了,雷电将军变得深居简出,人们变得很快活,快活之中又有一丝不得不为之的自我麻痹,当然,他也变了,对于听不懂话又聒噪的蠢货,他失去了所有的耐心。原本他计划一人前来,但是那些愚蠢的下属非要跟着,他便也默认了,顺手安排他们去做一些杂务。只是,他没想到,他们连这点事都做不好——不过是想怀念一下旧日曾经待过的酒肆,却被告知说,那里现在变得很热门,最后一张桌子也被订走了。

下属通报时低眉顺目、声音微颤,听着就令人火大。他伸手,一巴掌打上对方的脸,又一脚把他踹倒:“这点事都做不好,要你跟来不如一条狗!”

“对不起,散兵大人!实在抱歉!”

下属跪在地上战战兢兢,路过行人纷纷侧目,散兵则没心情再与他多言,转身把他抛在身后,自行往那里走去。

 

到了店里,他亲自上前询问,态度可谓十分礼貌,但老板依旧一脸为难,大概是看出他气质非凡,神情格外谦卑。“真是对不起,客人!今天确实已经满了。明日还有空席,不如我为您先预留一桌?”

散兵维持着脸上的微笑,轻飘飘地说:“不巧,我就想今天在这里喝一杯。”

“可是实在……”

“不用你操心,”散兵一按斗笠,自顾自地往里走去,“我去跟人协商,不砸你的招牌。”

要是砸了,以后就没机会再来了,于是散兵大人大发慈悲,没有冲店老板撒火。说是这样说,他设想的解决办法也相当简单粗暴:给足够多的摩拉,直到对方愿意离席为止。他现在是执行官,女皇很慷慨,并不缺钱。他自己也没什么物质享受的需求,于是经常会用摩拉差使别人做事,所以即使他再不体恤下属,也总是不缺人用。

酒馆与他记忆中的模样已经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了。整个框架翻了新,也不再是原始的木柴烧火,而采用了枫丹最新的蒸汽技术,整个店里都洋溢着温暖的空气。散兵穿过一张张做工精良的桌子,一路走到窗边,那里确实坐了一个人,旁边放着一壶酒,正托着腮,望着窗外。

他就一个人,一个人占两个人的座儿,真会浪费。散兵走过去,敲敲桌子:“这是你预定的?”

对方回过头,两人皆是一愣。

惊鸿一瞥,山崩地裂。

 

“你……”

散兵开了口,又顿住。他以为空是普通人,早就死掉了。现在他从散兵的回忆中死而复生,他凝视着这个幽灵,硬邦邦地说:“你要多少钱?我出双倍,你把剩下的时间卖给我吧。”

空望着他。那双金色的眼睛在漫长的回忆中已经蒙了尘,连色彩都已黯淡,但现在它忽地重见天日,再度闪烁在散兵的眼前。他从没想过——在发生了这么多事以后,也再没有期待过——还有能与故人重逢的一天。

那双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散兵。它似乎也与几百年前有了些变化:变得更冷漠、更坚硬……他们好像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但散兵能从他眼中看出来,他也认出了他。

“你是当年的人偶?”他说。

人偶早就死去了。散兵冷冰冰地说:“我是愚人众第六席,‘散兵’。”

空站起来:“这是你的新名字?”

“这就是我的名字。”

“好吧,那我叫旅行者。”

“你又有新名字了?”

“不是装不认识我吗?”

“都过了几百年,有什么意义?”

“那你故地重游,又有什么意义?”

“关你屁事?”

“我订的桌子,我付的钱,我还不能问了?这里不两张椅子吗?你坐另一边不行吗?”

“不是很明显吗?我要一个人坐。你要多少钱?我可以给你。”

空复又坐下,说:“散兵啊,许久不见,你脾气是真的差了不少。”

散兵嗤笑一声:“你脾气就好了?荧呢?怎么不在?”

他敏锐地捕捉到问题所在,空眼神闪了一下,大概是被戳中痛处,漠然的神情掠过了一丝恼怒。他一仰头,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杯子往桌上一搁,闷声不吭地站起来,绕过他往外走,看起来不打算在这里多待了。

很明显,空是生气了;原本故人重逢时,他的态度还算温柔,现在想必什么都不剩了。但是达成了目的,别人怎么想,散兵并不在乎。

他怀抱着一种又残酷又快意的情绪凝视着空离开的背影。少年的背影与几百年前相差无几,不高大也不伟岸,依旧穿着异域的服饰,金发在脑后束成一条长长的辫子——他忽然想起来,当时分别的时候,这条辫子是没有的。

这一个想法仿若开关,熟悉的画面与陌生的感情一股脑涌入散兵几乎已成槁木的心中。他仿若一下又被拉回那个刚刚苏醒过来的时候,遇到了流氓,被兄妹二人救下;他们与他一同在这个酒肆烤火取暖,荧给他讲故事,空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卖了钱给他。

原来已经经过了那么长、那么长的时间,连空的头发都已长得那么长,而他连自己所产生的感情都已经毫无体会了。散兵不知道自己什么感觉:它们就像枯萎的干花,落入一地泥泞之中,让人感到可惜,却又没那么可惜,更多地是漠然。

空已经快走到门口。散兵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又要到哪里去,他们不欢而散得太快,连寒暄都直接省却。

 

仔细想想,他们也就一共相处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但是,对当时的散兵来说,这几乎是做梦一般甜蜜的几个小时。海风吹拂下,空的短发被吹得飘动不已;笛声鸣响,荧远远的声音随风传来。他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恩惠,惶恐得不知所措,而少年浑不在意,眼瞳明亮如星,朝他展颜一笑……为了报答,他把自己的心送给了对方。

 

就这样放他走吗?

 

散兵盯着那个背影,手指越捏越紧,最后还是咬着牙,追了出去。

 

他说:“站住!”

空停住步子,慢慢地转过了身。散兵看着他,没来由地感到恼火。他变了,空也变了,以对方来看,都像面对一座旧日的墓碑,今昔对照,充满物是人非之感。

他尖锐地说:“我之前给你的‘心’呢?”

空说:“什么心?”

“在你走之前,我把我的心给了你。”散兵咄咄逼人地说,“还给我!”

空的表情动了动:“那是你的心?那块石头?”

“是啊,不行吗?”散兵冷笑道,“谁让我非人非器,将军大人不乐意给我真正的心呢。”

“……”空微微垂下眼睛,说,“之前碰上了灾变之年,发生了很多事,我……我和荧分散了,至今仍然在找她。那段时间很多东西都不在了。原来我有好好保存着它,但是现在找不到了。”

他的语气相当沉重,但散兵只听出了一点。“丢了就是丢了,”他几乎是讥笑般说道,“这么多借口?”

空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啊。”

“我不要态度,态度有用吗?我要行动。”散兵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胸口,“这里空荡荡的,已经几百年了。你怎么赔?轻飘飘的一句道歉吗?”

他也知道,自己只是在胡搅蛮缠。人偶本身便是无心之物,说是“心”的东西,也不过是他聊以慰藉的死物而已。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要一颗心。——一颗真正的心——这样的想法在看见空以后变得愈发强烈。所有知道他是人造物的人中,只剩下空还活生生地站在他眼前了。于是,话好似自然而然地一般,就这样说出来了。

空凝视着他,既没有拆穿他,也没有流露出厌弃的神色。“都过了这么久了啊……”他说,语气有些慨叹,“你一直都是这样行走在稻妻吗?”

散兵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哼了一声,权当默认。

“你以后什么打算?”空问道。

“你怎么总打探我的消息?”

“好吧,那我说——我要离开稻妻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我要往东方去。听说那边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巫女,居住在一片迷宫之中,只要能深入中心,找到她,她便能实现那个人一个愿望。”

“什么愿望都可以?”

“据说是这样的。”

“之前有人实现过?”

“不清楚。听说死在半路的人不少。”

“没有证据,万一是骗你呢?”

“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散兵默然无言。

出了酒肆,便是集市。人声嚷嚷里,空金色的头发微微飘动。他们靠得已足够近,但眼睛之间又似离得很远;像两个虚幻的影子,飘飘荡荡在尘世中,而真身已沉眠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永远不醒。

空张开嘴,又闭上。散兵一直望着他。他最后说:“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

散兵抛下在稻妻的任务,跟空走了。他一向是没什么荣誉感的人,就这样弃任务于不顾,也一丝愧疚也无。他与空一同搭上了一条东渡的船,据说足足要在船上待半个月的时间。

船是空找的,据说船长是他认识的人,于是爽快地同意了他们搭一程的要求。白天,空会去水手那里帮忙,权当抵过船费;散兵坐在那里,听见他们哈哈大笑着议论自己——他们毫不避讳散兵,因为在船上,不做工的人就是地位低下,散兵明白这些,为了更崇高、紧要的目的,甘于忍耐,没有暴起发作。

人声如浪般涌入他的耳中。水手们调侃空带来的男孩秀气又纤细,脸白得像是没晒过太阳;又说穿着一身拖沓华丽的衣服,一看就是富家养出来的小孩,空为什么要带着他一起,路上不会饭也要喂到嘴里吧?

在一片哄堂笑声中,他听见空的声音。无论在哪里、遇见什么情况,他似乎都是那样和气的声音,冷淡又温柔,像是很关心他,又像只是诉说一个事实。

“哎呀,大哥们,不要这么说。你们看他现在这样,好像是从小被娇养大的,其实没有的,他从小到大,活了这么久,一直很苦的。没人对他好,所以长大以后,他只能自己对自己好。……嗯,带着他,不辛苦啊,我们是朋友,朋友对他好点,有什么不对吗?哈哈,也是,我习惯照顾别人了……哎呀,今天太阳可真好啊,晒在身上,这么温暖。”

在空轻轻的笑声中,水手们的话题转到了今日的天气上,不再谈论散兵了。散兵坐在木箱上,盯着远处落在海面上的光出神。他不知道空和水手们的关系也这么好,明明是身份相似的人,他看起来却比散兵要入世很多。

……是因为他有一颗心吗?那颗能感受到快乐、怀念、幸福的心脏……

他轻轻蜷起手指,握成拳头,扣在左胸,缓慢击打,试图多些什么感受,哪怕是零星的也好。只是,那里依旧空荡荡的,如同一个黑洞,把一切都吞噬了。

 

在这艘船上,散兵唯一的联系只有空,无处撒火,连那点生动的脾气都快无声无息地熄灭了。更何况,空是对他挺好的。偶尔,船上也会有水果不足的时候,两个人只能分到一份,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空总是会把那一份留给散兵。散兵坐在木箱上,他坐在甲板上,一脸神色自若地吃着压缩饼干。

散兵晃着腿,用手掰橘子,问他:“你不吃吗?”

空抬头,问他:“好吃吗?”

“凑合吧,不太甜。”

“海上也没有更好的东西了,肯定比不得陆地。你就稍微忍耐一下吧,没几天了。”

“你吃吗?”

“我不喜欢吃水果,你吃吧。”

海上的橘子,以能好好保存为主,他们又是蹭船的,分不到最好的那几个。空重又低下头吃饭,散兵吃了几瓣,眼睛垂下来,有意无意地看着空的发顶。过了会儿,他忍不住说:“你这样对我,该不会是把我当成荧了吧?”

“那怎么可能啊,你们又不像。”

空头都没抬,散兵心里不高兴,拿脚尖去踢他的手臂,几次之后,空终于把饭盒往旁边一搁,站起来,一屁股坐在他旁边,双手抱胸,偏过头看他:“干嘛啊?”

他眉毛都皱起来了,表情倒比先前生动许多。散兵瞪着他:“好好回答我的问题!”

“执行官大人,有没有人说过你很烦啊?”

“想死啊?”

“啊哈,我猜也没有。真可怜,一个说真话的人都没有。”

散兵抽出刀要刺他,空早有准备,手一撑便躲到远处,朝他做鬼脸。二人僵持了一会儿,散兵也觉得这样相当幼稚,摇头嗤笑一声,把刀收起来,用下巴指着他问:“区区旅行者,有没有人说过你脾气很差啊?”

“有啊,就你一个。”

“真虚伪啊。”

空笑着坐回来,然后说:“别的人不会活那么久,于我,也只是萍水相逢的过客,没必要让他们知道我的故事,只要客客气气的就好了……跟你在一起时,能稍微放松一点。说实在话,我们也算是故交吧?我的朋友不多,你,唔,你能算一个吧。”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散兵把剩下的最后一瓣橘子塞到他手里,“跟一个人偶说这些寂寞的话,你还是人吗!”

“不寂寞是好事啊,”空笑着说,“虽说不致命,但是会一直感到很痛苦。有时候,甚至真的会感觉自己活不下去。虽然只是一瞬间……”

“我知道,”散兵说,“这叫折磨。”

“哈哈,你也挺懂的嘛。”

夕阳下,大海波光粼粼,海浪翻涌,如同一层碎金上下起伏。空往他旁边靠了靠,两个人肩膀并在一起。散兵一开始想躲,但再往边上挪就得让出这个视野极佳的木箱,于是只能皱着眉头忍耐;所幸空似乎只是累了,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这样轻轻地靠着他,眼睛盯着远处的地平线。

“哎,散兵,”他说,“我当时跟你说的爱……你现在拥有了吗?”

散兵说:“你当时说,你没有恨过什么人或者东西,现在依旧如此吗?”

空没说话,他也没再问下去。太阳落下去了,天色暗了下来,风也变得冰冷。空伸出手,搭住散兵的肩膀,又绕过另一只手,把他整个人圈在怀中。

天空变暗了,有海鸥掠过昏暗的天幕,转瞬间消失了踪影。散兵心想:空的手好冷。

他只有这样直观的想法,不知道空在想些什么,也懒得去问。他们都一直这样默不吭声地拥抱着——直到船长差人喊他们一起去喝汤——一句话都没有说。

 

散兵缺少一直胡思乱想下去的能力,也并非多话的人,更加拉不下脸去做那些事,在船上的日子,大部分都在忍耐无聊中度过。令他稍感宽慰的是,空虽然表面看着与水手、船长关系都颇佳,但还是相当依赖他,每次干完活都会来找他说话,比他手底下那些狗还要听话,就这样日复一日,终于到了到达的日子。

随着相当具有力度的一下碰撞,整艘船停了下来。空率先下去,散兵紧随其后,下船的地方距离码头还有些高度,空跳下去后伸出手,示意散兵抓住。

散兵握住他的手,他一用力,又很快扶住他肩膀,让他维持平衡。散兵借力下来以后理了理衣摆,嫌弃他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空笑了:“因为我的心很温暖啊[1]。”

散兵脸一下拉了下来:“你不提心能死?”

“好吧,好吧,是因为气温太低了,我也很冷啊。冷到要发抖了。”

“嘁。活该。”

“你不嘲笑我也能死是吧?”

“那还真抱歉啊,我就-是-死-不-了。”

“得意什么,我也死不了啊。嘶,真冷……希望到了迷宫那里,能稍微暖和一些。”

散兵喜欢看对方被他羞辱以后惊惶与不甘的神情,但空的微笑也并没有令他感到讨厌。他想,大概确实如空所说,他是空为数不多的朋友,空也是他寥寥可数的同伴;他们互相保守有彼此的秘密,又因为同一个目的踏上旅途,理应多一些亲近。

他也不是生来就一副坏脾气的。在路上,散兵也忍不住稍微设想了一下未来:若是顺利,空能找到荧;他也能找到自己的那一颗心。等那时候,他们或许还能再一起待上一阵子。若是能好好地感受到快乐、怀念与幸福……会是怎样的感觉呢?

两个人走了约莫三四天,终于,空在一处小牌子旁站定,打量着四周高耸入云、泛着冷光的墙壁。“这里就是迷宫的入口了。”他说,在背后背着的行囊里翻找了下,“保险起见,我们不要两个人一起进去。一个人拿着这头,另一个人把它缠在腰间,这样若是迷失在其中了,至少也能原路返回。”

散兵眯起眼看他:“你原来不是打算一个人来的吗?”

“我一个人,怎么进去、在里面待多久也无所谓。”空说,“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散兵,你拿好绳子这头……我进去先看一看。”

这里并没有比港口那里暖和,他的嘴唇微微发白,脸颊泛红,不断搓着手,朝手心呵气。散兵凝视着他,忽地眉毛一扬,说:“凭什么你先进?你是想抢我的机会吗?万一那人只允许一人实现愿望呢?”

“你尊重一点,”空压低声音,连忙朝他做手势,“万一她能听见呢……别那人那人的叫……我要真能见到她,一定会帮你问——”

“我不信。”散兵干脆利落地说,一把抢过他手上的绳子,开始缠在自己的腰上,“我要先进去。”

空叹息般说:“很危险的,散兵。我不是要跟你抢,只是……”

“闭嘴!” 

散兵打断他,他一眨不眨地凝视着空,猜测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相当扭曲。“我没有心,不会笑也不会哭,更别提那些情绪了。”他说着说着低下头,断断续续地笑了起来,“一定要跟我玩这种假惺惺的朋友游戏吗?有必要吗?有意义吗?”

“……”他没有抬头,只能听见空的声音。不知是不是被风浸透,还是因为看不见他的微笑了,因而显得格外冰冷。“我是真心当你做朋友,不是自我满足。”

“真心?”散兵“哈”地笑了一声,“真抱歉,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他抛下这样的话,转身进了迷宫。腰间的绳子安安稳稳地垂在身后,空没有追上来,看来还是担心他的安危,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守着绳子。

 

仁善。

这个词忽然出现在他的脑子里。散兵摸着墙,慢慢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想:空怎么就能对人这样好呢?即使被猜疑,也那样堂堂正正地否定他的想法……他不了解,也不理解这种信任。——他只知道,机会不去把握,那便会消失(拜某位下等执行官所宣扬,他也记在心里);而主动权若不落在自己手里,则会受制于人。他一直便是这样过来的。

不知何时,他的眼前涌起了一片雾,越往前越浓,几乎连眼前都已经遮盖不清。雾里似乎有人声在说话,散兵摸了摸腰上的绳子,确认以后,扶着墙往声音中心走去。有声音的地方,想必是有人烟;不管是敌是友,散兵都有自信能把对方打倒,逼问出情报。

如此想着,他便大步朝那里逼近;然而声音忽远忽近,越清楚,想要判断具体方位便越困难。但现在已经清晰多了,他能辨认出两个人的声音,一男一女:

女声说:“哥,你见着那个人偶没有?”

男声说:“嗯。”

女声说:“好神奇!他真的没有心……那里是石头!”

男声说:“雷电将军真厉害啊,真的能造出这种非人非器的东西。”

女声说:“他好像是逃出来的,你看他那样没有生活常识,将军根本没把他当成人看待。”

男声说:“人世间苦难还不够你共情吗?你都把对象转移到非人的东西上了?”

女声说:“唉……是很惨啊,你都无动于衷的吗?”

男声说:“有心一定是好事吗?他自己不觉得自己可怜,你也不必先觉得他可怜。要我说,那些神为了对抗‘磨损’,甚至刻意在控制自己的感情。他会活那么久,长命百岁,凡人朝生暮死,感情只会加速他的损耗。神的考量不是你我可以揣度的,我们只能从主观的视角去评判这一切,因此切记不能想当然地把自己的想法横加干涉到别人的身上。”

女声说:“别人?”

男声说:“人偶也算人。”

女声说:“好吧,不过我还是要跟他多说几句常识。他真的什么都不懂!就这样放他在社会上行走,堪比放一个冰史莱姆去爆炎树旁边!太没良心了!”

男声说:“哈哈哈。不应该是雷史莱姆吗?”

女声说:“哈哈哈哈,对!会炸飞!”

两个人的笑声一同回荡在散兵耳边。他茫然地立定,感觉这个声音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片雾令他的头脑也迷迷蒙蒙起来了。他站在原地,有些急促地喘息着,又用指甲掐着虎口,试图让自己维持在清醒的状态。

疼痛逼了上来,或许流血了,或许没有。他的感官已经没法清晰地反馈这一切了。散兵靠着墙,静止在原地,那些声音却越来越清楚,仿佛两个人都在朝他缓慢地逼近过来。……好熟悉的声音,他一定见过,一定相处过——到底是谁?是谁?

女声说:“哥,那个人偶在朝我们跑过来……啊,他掉到水里了!”

男声说:“……放心,有同心跳下去救他了。”

女声说:“我们是不是该带他一起走啊?……他一个人,真的可以吗……”

男声说:“我们才多大,能承担起教育他的责任吗?更何况,我们要离开稻妻,带他一起的话,万一某天将军知情,不知道会有多大的麻烦……到时候我们怎么解释?她会怎么想?我们拐卖人口?哄骗神的孩子?目的何在?窃取信息?”

女声说:“……哥,你想的真多。”

男声说:“你不去考虑,那我就得考虑两人的份啊。放心吧,他那样善良,一定会遇上好事的。……而且,就算遇到坏事,他没有心,也不会那样难过。”

女声说:“唉,也只能这么想了……哥,等我们游历完这片大陆,就回来看看他吧?”

男声说:“好啊。只是,得能遇到了才行。”

 

散兵吼道:“是谁?你们究竟是谁!在哪里!——快出来!”

在他说完后,周围一片寂静,连回声都没有。散兵忽地想起什么,伸手去摸缠在腰间的绳子。触感比原来轻,他拉一下,再拉,就这样交替,最后摸到了断口。

……绳子断了。

空进来了!

他一下想起来了。刚刚这个男声就是空的声音!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散兵从怀里抽出小刀,紧紧握在手中。这个时候,声音又开始出现,非常宏大、非常明亮,在他的耳中嗡鸣不止。他听见一个冷冰冰的声音说:“外来之人,你们的旅途到此为止。”

空说:“荧!——荧!!!!”

他也分不清声音从哪里来了。它神出鬼没,时隐时现,是空的声音,却令他无法想起那张脸。

为什么……荧,你还活着吗?你去了哪里?我该怎么找到你?

我晕倒了,睡了好久。已经过了多少年?我连你的脸都快记不清了。

若我是一个普通人,头发估计已经花白了吧。只是,还好,我看起来还这么年轻。我还有漫长的时间和生命,即使会死,也要坚持到找到你为止。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听起来那样痛苦。散兵想:他是哭了吗?

他空荡荡的胸口像是涌进了一阵冰冷的空气,紧缩起来,又像一片枯败的泥土地,迎来了不情不愿的冷雨。在极度的不适之中,他一下警醒起来:空切断了绳子,他反悔了,所以来找他了。自始至终,他都是为荧而来的,可能是想了一会儿,发觉他实在过分,又确实焦灼,于是扔下绳子,也进了迷宫。

不管如何,他又被抛下了。或者说这才是常态。从雷电影令他陷入沉眠的那一刻起,他的心被剥夺,命运就应该到此为止了;因此,为了给他超脱命运的苏醒作抵,他总是在不断地失去。

可是,凭什么?

凭什么他只能受命运摆布呢?

 

就在此时,脚步声响了起来。在迷宫中,它显得非常明显,几乎震耳欲聋,响彻在散兵的耳边。散兵捂着耳朵,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连一丝光亮都没有。他听不见自己的呼吸声、也感受不到自己到底在不在往前,一切都混乱了,如同把他的五感倾倒在一起,又一通搅和,现在他连自己是否还好好站着都不确定了。

他感觉自己在说话,也可能只是他的错觉,他喊道:“凭什么!凭什么只对我这样……”

那声音真嘶哑啊,仿佛受伤的豺狼在嚎叫,腿都断了、血都快流干了,才会叫得这样凄凉。只是,他也明白,这大概就是命运。如果命运只是某个非常、非常强大的人的话,他一定会变强,直到能把它踩在脚底的那一天。只可惜命运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正因如此,他才无计可施。

头晕目眩的颠倒感中,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如同迷雾被拨开,鱼浮上水面,一切都变得清晰了一些。散兵看见了一张美丽的脸。来人有着金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在忽然亮起的光芒中,明亮得如同神之子一般。他正抓着散兵的肩膀,紧盯着他的脸,神色惶急,散兵从没见过他这样着急的神色。

散兵对上了他的视线,空的脸色松动下来,露出了一个微笑。他说:“终于找到你了,我们一起回……”

他的微笑僵了一下。因为距离很近,散兵看清了他所有面部的变化:肌肉稍微抽动了一下;眼睛在这一瞬间睁大了;而表情则由友善逐渐转为不可置信,仿佛在确认散兵是不是本人一样。

随即,他慢慢地低下了头。

那柄散兵曾紧紧握着的小刀,现在有一半没入了他的腹部。

空按住他肩膀的手垂落了。捂住伤口的地方,血大片大片地涌了出来。

“……你进来干什么?”散兵听见自己说,他从没有感觉这样抽离过,仿佛他只是累了,正在看什么戏剧聊以慰藉。他说:“你要杀了我吗?为什么割断绳子?你不相信我,那我也不能相信你,你知道的吧?”

“我……”

空的声音变得很微弱。散兵把耳朵凑过去,听见他轻轻地说:“绳子不是我……弄断的……我要进来,直接把绳子扔掉就好了,没必要割断……我没有想杀你,从来都没有,我……我希望……”

急促的气息不断打在散兵的耳廓。他一眨不眨地凝视着空,问道:“那你为什么来?”

空的脸上血色尽失,他艰难地说:“因为我对你……”

散兵看不懂空最后的眼神。

少年眨了一下眼,吐出一口气,阖上眼,死了。

 

说自己不会死的人,并不是不死之躯,而只是不会被岁月所吞没而已。他也有要害,很脆弱,只有一条命,受了伤不治疗,血流太多,就会死。

“人死如灯灭”,他很久之前便听过这一句话,但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到死亡。原来还能动、能笑、能说话的人就这样变成了一团沾着血污的死物,再怎么去叫,也不能再动、再笑、再说话了。这样一个极端恐怖的、不可逆的过程,每日每日都在世界的各处发生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是亲手实施了这样一个过程。

……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呢?为了什么呢?

为了那一颗“心”吗?

声音消失了,脚步声消失了,连呼吸声都消失了,只有如瀑一般的白色光线,雪一样照射在地上。整个迷宫庞大又寂静,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散兵跌跌撞撞地站起,这才发现拴在腰上的绳子在身后拖得长长的,根本没有拉到前面来的迹象。

他开始往前拉绳子,一点一点,很快,那一股绳子便到底了。这个距离,很明显离他更近;要是空弄断的,根本便不符常理。

他看着那截平滑的断口,忍不住轻微地发起抖来。

“嗯?十几年过去了,居然又有人到达了这里。”

虚空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只是,它听起来相当违和:又妩媚,又冰冷,又柔和,又淡漠,仿佛把世间无数个女人的声音糅合在一起,才产生了这样一个怪异的缝合物。她仿若刚刚从睡梦中起来,轻柔地说:“小家伙,你叫什么?有什么愿望吗?”

散兵左右看了看,空无一人。他喊道:“你他妈是谁?”

“我?我是这里的主人,身为万千愿望的集合体,能够实现人的所有愿望。”女人咯咯地笑了起来,“你和你的同伴不是听到这个,才来我的祭坛的吗?”

“祭坛?什么祭坛?”

“嗯?你们连这个都不知道?”女人的声音停了一下,“说是实现愿望,我也不能打白工啊,这世上又没有免费的午餐。献祭一个人,实现一个愿望,这才合理嘛。”

“所以这不是一个迷宫?”

“——什么迷宫呀!防止有人来扰我清净的一些小手段而已。不然天天有人来找我,不没完没了的?”女人的声音忽然变得扫兴了些,“上次有对父女来找我,说要救重病的妻子——也难为他们居然是同一个愿望,达成了条件——结果嘛,女孩儿强硬得很,跟我对峙了好几天都没死,害得我差点被仙人发现!自此之后我便躲过来了,无聊是无聊了点,好歹比形神俱灭强。”

“这怎么可能!我和他——我和他又不是一个愿望!他要救自己妹妹,我是要——是要——”

“要一颗真正的心对吧?”女人笑了起来,“你们一踏进这个迷宫,我就知道你们的愿望是什么。是,你说的没错,他是想要找自己的妹妹。不过在最后一刻,他改了主意,所以死的时候,也算条件达成了。”

散兵听懂了,又仿佛没听懂,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能茫然又焦躁地对着空气说:“最后一刻……什么意思?”

虚空之中,女人诡异的轻笑声自四面八方传来。如果能面对面,她一定会流露出残酷而讽刺的神情。“人都死了!”她状若怜悯地说,“你不知道的时候便不信任他,现在知晓了他的心意,又要后悔了?你再后悔,死人也不能复生。建议你不要追问下去,上一次那个男人已经上吊了。你要什么?一颗真正的心吗?这个愿望很好实现的!你点一下头,我便把它给你。从此,你也可以知晓那些快乐、怀念、幸福,像普通人一样,融入整个社会,像一滴水融入海洋……”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魅惑,传入散兵的耳朵里,如同羽毛一般轻轻抓挠。他一直沉默,一动不动,只有手越握越紧,直到最后,忽然像是腿软了似的,一下跪在地上。

他的手撑在地面,脊背弯起,头垂下来,垂得很低、很低。与之相对的是他的声音,很大、很用力,几乎像要把声带撕裂一般吼道:“闭嘴!闭嘴!——操你妈!!!!”

女人的声音顿了下:“……哎呀。不要这么凶嘛。”

散兵没听见她这句话。他浑身紧绷,耳畔嗡嗡作响,眼睛睁得很大,几乎到了刺痛的程度。他的脑内纷乱地闪过很多画面,他说:“我的愿望,我的愿望是……”

一阵狂风掠过,那片雪白的光仿佛被吹熄的灯火一般,无声无息地黯淡了下去。在微弱的风声之中,他听见女人越来越弱的声音:“你确定吗?不要因为一时感性——”

散兵直接捂住耳朵,再挪开的时候,女人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

“屁话真多。”一片黑暗里,他站起身,踢了一下地面,仿佛自言自语般说,“……还以为你是人偶呢。”

 

光芒散去了,迷宫又陷入了一片黑暗。等到这个时候,散兵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很疲惫,连走几步都有些懒得挪了。他站立在黑暗之中,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便摸着黑走到空的身边,靠着墙壁坐下。这下没有下属,没有同僚,也没有上司,他坐得相当随意,打了个哈欠,把斗笠摘了,扔在一边。

他休息了一会儿后,把空扶起来,靠在他肩膀上,又握住他的手。空的手非常冷,不过他也不热,他就这样握着空的手,静默地等待着。

在愚人众的十一执行官内,散兵的脾气绝对是倒数,而耐心也极其稀薄。这是他第一次这样耐心地等待着某件事发生,而眼前没有娱乐,连风景都没有。他只能望着一片黑暗发呆,等待着出现变化的那一刻的到来。

黑暗之中,时间的流逝显得格外缓慢。散兵差不多已经等过了三个“耐烦-不耐烦”的周期,这才感受到空的手轻微地动了一下。他一开始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身旁的人与此同时发出了一点微弱的声音。他们靠得很近,于是他听见了空说:“散……兵?”

散兵说:“嗯。”

“我不是……被你……我没死吗?”

“是啊,原来死了,都死透了。怎么?活过来不好啊?”

“我……我没……你声音别那么大,我头疼。”

散兵没好气地撇了下嘴,又想到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心里也有些别扭,便不搭腔了。两个人闷声不吭地靠了一会儿,空忽然说:“你拉着我的手啊。”

散兵说:“要收钱呐?” 

他想抽出手,手却被反过来抓住。空现在还很虚弱,手指也软弱无力,但散兵就这样停住了,也没接着挣开。过了几秒,空说:“你……咳咳,你拿到那颗心了吗?”

“……”想起这件事散兵就想骂人,但这件事也不是空的错,于是只能硬邦邦地说:“没有。”

“怎么没拿到?”

“只能许一个愿望,那不然呢?”

“喔……你许了什么愿?”

散兵用力捏了一下空的手:“装傻是吧?”

空笑了几声。他们手牵着手坐了一会儿,黑暗里,散兵忽然说:“谢谢你。……对不起啊。”

光是说出这几个字已经竭尽他的全力,他不想讲述之前发生了什么,也觉得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好解释的。但是,受人恩惠要道谢,做了错事要道歉,这是最开始时,兄妹俩教给他的道理。在空还没醒的时候,他就一直在心里演练这两句简单的话,再不说出来,简直要憋疯。

空说:“我也很抱歉,如果我提前收集了更多情报的话,就不会让你一场空了。”

散兵嗤笑一声:“你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这件事跟你本来就没关系。”

“是我弄丢了你的心,我理应……”

“行了,根本没有这回事!”散兵忍不住打断他道,“你我都知道那只是——只是石头而已!你为什么要这么当真?你都说了这里很危险!那就管好自己,多管什么闲事!像你再这样逞英雄,一万次都不够你死的,你这蠢脑袋还没想明白是不是,是不是?!”

说到最后,他尖锐的尾音几乎要在空气中磨出火花,散兵停下来,胸膛不断起伏。黑暗中,他听见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空膝盖着地,缓慢地移动着,直到坐到了他的对面。

两个人的手依旧交握着,随即,他听见空说:“确实只是石头而已。但是,我们的心也只是一团跳动的血肉而已——只是我们认为它是‘心脏’,所以才是。所以,只要你认为那是‘心’,那就是。”

他又说:“我多希望你能拥有一颗你想要的心,体会到那些你想要体会的感情。这样的话——如果这样的话,我也能……”

空的语气非常诚恳。散兵说:“你也能什么?”

“我也能……算了,没什么。”

“话说一半,有病?”

空轻轻地笑了几声。他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比较好。”

说到最后,他又咳嗽了几声。散兵浑身疲倦,想到跟空出来以后,这一系列天翻地覆的事情,自己都觉得啼笑皆非。他们磕磕绊绊走了一大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空没有找到妹妹的消息,他也没有获得一颗真正的心。但是,一切似乎也不能武断地通过结果概括。

“唉……”

空放开了握住他的手,伸长手臂,勾住他的脖子,轻轻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脖颈旁边。

他听见空叹息的声音,温热的鼻息一下一下打在他的颈项上,这样的亲昵令他想起了船上的拥抱,也同样想起那个时候,自己心中生出的些微疑惑。

他保持着姿势没有动,开口道:“在船上,你也这样抱过我。”

“……嗯。”

“当时你在想什么?”

“你当时又在想什么呢?”

“我想,你的手好冷。”

“我想,——我当时在想,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哈?”

“如果一家人很贫穷,但是生活得很幸福,那他们也并不会将一些问题归咎到金钱的缺少上。同理,如果你获得了爱、获得了幸福……那也不会这样一直想要获得一颗真正的‘心’。我不该这样问的,欠缺考虑了。”

“你每次都想这么多,不会累死吗?”

散兵感觉到空稍稍地摇了摇头。他忽地想起先前听到的、兄妹的对话。空似乎总是下意识地会考虑很多很多。先前是为了荧,现在呢?……是为了他吗?

“但是,想到这一点以后,我又开始思考另一个问题。”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絮絮解释着自己的想法,“从事实层面来讲,你确实没有一颗心。但是从理论层面来讲,拥有一颗心,从来都不是获得这些的必要条件。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很开心……或许对你来说,情感只是相当稀薄的伴生物,但你也绝非无血无心的冷酷人偶。如果有人能让你开心……有人能让你自由……有人能爱着你的话,是不是这一颗心,也显得没那么必要了呢?或许让你一直痛苦的根源,并不是什么必需品。我想,这样的话,若是在这里打道回府,也不见得就是毫无希望了。最后,我又想了一下,若是由我来做这件事,如此责任,我能承担起吗?我不知道。不过,我无法在这里抛下你不管。”

不知不觉之间,散兵的呼吸变得越来越轻。等空说完后,他急躁地说:“你什么意思?”

空略微撑起身子。黑暗之中,他能感觉到对方金色的眼睛深深地凝视着他。头一回,愚人众的第六席执行官感到了一丝胆怯;那是面对未知之物,人才有的常情。

“意思是,”他口齿清晰地说,“不管你有没有心,我都会爱你。曾经的我想,承担教育你这一件事太难也太沉重,我做不到;但是爱是很容易的事情,被爱是更容易的事情。人们因为能够得到爱而快乐,因为能够回忆爱而怀念,因为能够被爱笼罩而感到幸福。散兵,你并非现在不能得到它,任何时候,你都应该可以。”

散兵花了十几秒理解他的意思。他下意识地发起抖来,想起身逃跑,手却被紧紧握住。——事实上,他连一点都没动过。事情滑脱了他的掌控,这一点令他感到恼火万分。他嘶声道:“闭嘴!闭嘴!我不要……我不需要!我现在这样就很好,我一个人也很好!”

“是吗?可是如果我爱你,也不会打扰到你。至少我看你吃橘子的时候挺开心的。”

“我开心个屁!你……你一直围在我身边,怎么会不打扰我?”

“打扰是指讨人厌的人总是围绕在身边。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好像并不讨厌我啊。”

“我那是为了利用你!”

“唔,是吗?那看来你没有利用到底,还是让我又多说了许多讨人厌的废话。”

“……趁我还没后悔,还不少说几句?”

“我才不。我要多说,才能表达啊。不表达,只会产生误会。”

“……”

“你是不相信吗?不相信的话,我多说几遍。”

空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2]。”

有什么东西彻底地显露了出来,如同图穷匕见,又如同箭矢从高处落下,将他钉在原处,穿过身体时,痛苦不已,几乎灼烧过他的神经。

一片混乱中,散兵听见自己扭曲、惊怒又颤抖的声音:“被爱的人要怎样做?”

“无需多做什么,”他听见空说,“微笑就可以了。”

 

你是神的孩子。我用上好的木材制作了你的躯体;又用最纯粹的宝石雕饰了你的眼睛;我自发间取下一根头发,令最柔韧的野草染上一致的颜色;又割破手指,让血液进入你的身体,令一切鲜活:从此你拥有了呼吸与心跳。我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交予你保管,它原本是我的心脏,现在是你的心脏;你是我的孩子,也是我的容器,务必要好好保管神之心,直到你死为止。

沉眠吧,我的孩子——我将带给你真正无念无想的梦境,让你不要再遭受折磨……

这是……我的……心。给你,和荧。

这枚金饰是将军大人所赐身份之证,但你既非人类亦非器物,在下只能这样处置你,还请你不要怨恨!

以后若是有机会,再跳一次舞给我看吧……

你要什么?一颗真正的心吗?这个愿望很好实现的!你点一下头,我便把它给你。从此,你也可以知晓那些快乐、怀念、幸福,像普通人一样,融入整个社会,像一滴水融入海洋……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母亲,母亲啊。我遇到了一些人,遇到了一些事。其中很多都很令人悲伤,还有一些令人痛苦,更多的让我感到十分愤怒。

但是现在,一切似乎都要改变了。


“人偶,”空抱着他,说,“雷电国崩,散兵,斯卡拉姆奇……笑一笑,笑一笑吧——”

他抱住空,嚎啕大哭。

 

END.


[1] 出自《请回答1988》第八集

[2] 致敬《冰与火之歌》瑟曦三遍“我爱你”


今天发现有首歌可以当ed,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听听→Not Afraid


1k热度感谢:写这篇文,主要是受了华馆套的影响,所以想着要写一个无心人偶变成散兵,再变回人偶的故事。虽然说是这样“好像又变了回去”的说法,但是其实中间经历了很多,可以说是一种螺旋的上升。不过即使如此,圣遗物文案所披露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中间的转折,我尽我所能去脑补了,但还是有点生硬。这里就恳请大家多多包容了。最后,很感谢大家的喜欢!如果有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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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中心】不让我用枪那用魔杖可以吗(序)

前提:杰森从棺材里爬出来后正好遇到了路过的邓布利多。


“除你武器!”

“阿瓦达索命!”

两道汹涌的光芒自魔杖的顶端迸发,最终撞击,纠缠在一起。

这是一场有极大的象征意义的决斗,如果救世主哈利·波特赢了,那么魔法界会重回光明的怀抱,食死徒会受到正义的裁决;反之,如果黑魔王伏地魔赢了,魔法界会被黑暗吞噬、销蚀,错误的政治会得到发扬,反抗者会被摧残,最后一切化为虚无,不知要过多久才能从头开始。

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但杰森是一个例外,他抹了一把头上的鲜血,假装和其他人一样沉浸在这场精彩的对决在,实际上注意着战场上的一切变动,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握着自己的魔杖。...

前提:杰森从棺材里爬出来后正好遇到了路过的邓布利多。


“除你武器!”

“阿瓦达索命!”

两道汹涌的光芒自魔杖的顶端迸发,最终撞击,纠缠在一起。

这是一场有极大的象征意义的决斗,如果救世主哈利·波特赢了,那么魔法界会重回光明的怀抱,食死徒会受到正义的裁决;反之,如果黑魔王伏地魔赢了,魔法界会被黑暗吞噬、销蚀,错误的政治会得到发扬,反抗者会被摧残,最后一切化为虚无,不知要过多久才能从头开始。

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但杰森是一个例外,他抹了一把头上的鲜血,假装和其他人一样沉浸在这场精彩的对决在,实际上注意着战场上的一切变动,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握着自己的魔杖。

如果哈利波特失败了,他将用阿瓦达索命咒对准伏地魔的后背。

尽管他会因此从一名英雄变成一名罪犯,尽管他会被送往阿兹卡班进行处决,但他别无选择,他已经无数次承担这样的角色。

好在最后哈利·波特赢了。

不可置信的神情烙在了伏地魔的脸上,他看着自己的身躯一点点化为齑粉。人们欢呼起来,食死徒被一个个击败。

杰森松了口气,和罗恩、赫敏一起冲上去拥抱哈利。大难不死的男孩毕竟经受了那么多苦难,他理应被所有人赞美。

他突然感受到心口一阵刺痛。

杰森退到一边,捂起嘴猛地咳嗽起来,等到天翻地覆的感觉彻底过去,他看向自己的手心——一片刺眼的血红。

邓布利多去世之前他的身体就已开始衰弱,经过检查发现他的身体的各个器官正在慢慢枯竭,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病——包括庞弗雷夫人和圣芒戈最顶尖的医师。斯内普教他制作缓解病情的药,但服过药后他千疮百孔的身体依旧没有多少好转。

他从坟墓里爬出来之后就一直靠各种药剂和治疗魔法苟活,能够坚持这么久已是万幸,好在他的使命也已终结,现在离开也没什么不可。

只是哥谭……

在得知他是从平行世界穿越过来之后,他身边的人就一直为他寻找回去的方式,他们甚至弄到了时间转换器。只不过研究刚有了些苗头,自己却要走了。

真对不起他们啊。杰森叹口气,想走到一边坐下。他需要休息,刚刚大战时他的身体屏蔽了所有的直觉,现在疼痛、疲惫一起回到了他的身上。

这时他的伙伴开始呼唤他,杰森抬起头,正对上罗恩惊恐的目光。几个人跑到他身边,杰森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身体也开始粉化。

他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知是因为病情还是眼泪。赫敏似乎在说些什么,但他现在已经什么都听不清了。有人拉住他的胳膊,他顺势把那个人拉过来,好让别人能听请自己说的话。

“没……关系,我的使命已经终结了,或许我该回去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对谁说话,但他知道信息已经传递出去。

于是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杰森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以一个什么样的个体存在,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四肢,但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它们;他感受到自己的心脏重新开始跳动,死过两次的他现在非常珍惜这充满活力的、蓬勃的跳动声。

周围的环境十分黑暗,没有一点光能够透进来。他试图走动,但是无论走了多远,周围还是一片漆黑,于是杰森停下了徒劳的尝试,开始闭目养神。藏在袖子里的魔杖被他紧紧握住。

十一英寸,山杨木,火龙心弦。

他默念着老朋友的属性,这位朋友曾在他最迷茫的时间里陪伴他。他默默感受着与魔杖的共鸣,放慢自己的呼吸——尽管这里没有空气,他实际上也不需要呼吸。

这时巨大的炸裂声在他头上响起,杰森快速抬起头,做出防备的姿势。一股巨大的引力拉住了他,把他向上带。久违的空气进入他的鼻腔,他大口呼吸起来。

一阵翻天覆地的感觉过后,他感受到自己站在了地上,风吹过小巷,他的衣摆被吹起。等到视力恢复,他看到太阳正在升起,万丈阳光洒在犯罪巷的道上。

天亮了。


他回家了。



官方对于山杨木魔杖的介绍:持有者通常擅长决斗,思想强大,意志坚定,比常人更容易被各种新奇的任务和使命所吸引;这是一根给变革家们的魔杖。

我觉得苹果木(很有力量,与有很高目标的人和理想主义者最相配)、黑刺李木(这种魔杖需要与魔杖主一同经历危难的考验,才能真正合二为一)、雪松木(持有者极具洞察力,是极为可怕的潜在对手)、柏木(持有者将会如英雄般死去)、冷杉(适合思想强大、目标明确、有时候甚至是令人生畏的魔杖主)、葡萄藤木(魔杖主几乎都是有远大志向、非一般的远见和令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无话可说的人们)和紫杉木(魔杖主可能扮演他人有力的保卫者,且魔杖不会对平庸或胆小的人称臣)也都很适合杰森,但山杨木的“变革家”属性给我印象太深刻了,因此后面很多魔杖木的属性我都没有认真看(咳)

amazing

一段传奇

说句实话,我曾经非常认真地考虑放弃过《科尔多瓦之夜》,在227事件之后。


最主要的原因非常简单,一片和谐清朗的环境下,写长文的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写的字越多,敏感词越多,哪个平台都容不下。在外网苟且着发一点,还被伸手党私信要文包(大家有兴趣看看我的私信邮箱截图吗,各种伸手党,一句谢谢和请都没有的那种)。当然,更不用提还有人曾威胁我,要把我送进局子里蹲十年。多么有趣,我写的东西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或者说,想要表达思想就是原生之罪。伊甸园本就不该有智慧果。


其次则是现在过激洁癖党越来越多,tag警察层出不穷。大环境已经如此,孩子们还越来越喜欢自我阉割。我看到那些把“过激洁癖”放在自...

说句实话,我曾经非常认真地考虑放弃过《科尔多瓦之夜》,在227事件之后。


最主要的原因非常简单,一片和谐清朗的环境下,写长文的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写的字越多,敏感词越多,哪个平台都容不下。在外网苟且着发一点,还被伸手党私信要文包(大家有兴趣看看我的私信邮箱截图吗,各种伸手党,一句谢谢和请都没有的那种)。当然,更不用提还有人曾威胁我,要把我送进局子里蹲十年。多么有趣,我写的东西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或者说,想要表达思想就是原生之罪。伊甸园本就不该有智慧果。


其次则是现在过激洁癖党越来越多,tag警察层出不穷。大环境已经如此,孩子们还越来越喜欢自我阉割。我看到那些把“过激洁癖”放在自己主页上的孩子都忍不住摇头,说自己如此清真是值得自豪的事情吗?《科尔多瓦之夜》诞生于还没有什么tag系统,BE和HE也并不重要的年代,更谈不上什么1v1,不拆不逆之类的,早已成为了不合时宜的存在。之前就有人跟我说,我不应该打法英tag,因为法英在这篇文里早就分手了也不会有什么HE,所以不能打。那么问题就来了,要是有一个雷法英的洁癖党,冲着法西点了进来,然后口吐芬芳说我在里面夹带法英私货还不预警咋办(摊手.jpg)而完全按照tag来写文,那是多么无聊的事情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感情是能够用tag短短两个字来概括的吗,就像彰明说的,“如一杯隔夜的浓茶”?


最后,也是相对不重要的,正剧长文早已不是什么主流了。彰明的文评让我最感慨的地方也在于此。几十万字的史向正剧写起来非常痛苦,读者读得也非常辛苦(“太长不看”or“没有完结就不看”or“养肥再看”这些话对于写长篇的作者来说简直是一击必杀)。而在其中设定世界观,查找史料,铺垫人物感情,收拢剧情线的种种努力,也几乎不会被看到,只有读得爽不爽,看得开心不开心而已。大有读者读了一半发现未完结,喊一嗓子“这是个坑!”就跑了。倒反是一些几千字的小甜文,能够得到成堆的评论和赞赏,因为那样更爽。因此能看到彰明这样在里面探索细节,理解人物,梳理脉络的读者,是多么难得啊!要哭了!


可是就算有这么多理由,仍是放不下。也许还是那句话,“不能不写,不得不写。”我会想起《匿名者》那部电影里的牛津伯爵说的,“那些人,活人,死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日夜不停地在我的耳边说话。”


随着年岁渐长,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离去(不明原因的可以看我前一篇发的《诗人之死》)。如果我也突然走了,我会不会因为没有写更多的东西而遗憾呢?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我现在还活着。那些声音有的时候可能会被更大的喧嚣给淹没,可是在深夜,在人生颠簸苦痛之时,它们又固执地响起,说着不能不写,不得不写。


国庆假期会恢复更新,预计会放在爱发电上。虽然长文无聊且痛苦,前路漫漫,希望能给你们带去些许快乐。


彰明较著:

给《科尔多瓦之夜》的读后感

悄悄@amazing 太太~


在lofter上磕磕绊绊追平进度才发现太太开了WordPress,意犹未尽再点进目录,看见简介里的“狗血故事”四个字几乎要高呼:狗血好啊狗血妙啊,毕竟“编得好的故事不必谋求同现实生活相像,倒是生活应当竭尽全力谋求与编得好的故事相像”嘛! 

 

老实说,读这篇文章前,我对文中涉及的那段历史、那些地名并不熟悉,但这完全没有影响我沉醉于一行行带着追求、洋溢着真诚的文字。 

 

如果要对这篇文章作出一个总体的描述,我想我会说,这是一个很正的故事:它不着意迎合读者,开头近半章的背景铺垫或许就足以“劝退”不少只想看无脑小甜饼的看客;它塑造出了人物的复杂性,立起了属于本文的仏西英罗马的形象,此时掩卷想来,音容笑貌宛在眼前;它讲爱情,也讲道义、责任;它并不意在让人捧腹,只是会心——体量上小于幽默。 

 

还是回到文本上来,首先想说的是文章的背景细节,其充实程度让我目不暇接。关于气候,关于建筑,关于宗教,关于习俗……读着读着,仿佛就置身于荒漠中破旧的马厩或是北非腥热潮湿的海岸。结合太太的游记来看,这样让人身临其境的描写果然和“行万里路”的体会分不开。 

 

而情节上的细处更是前后勾连毫厘不爽,表演时蒙着的面纱,雪茄和庞贝传,蓝色和黑色两套西服,金色发丝……有些情节虽然心中隐隐有所预感,但真正揭出时还是动人心魄。(我在努力控制自己不剧透了,想知道到底咋回事赶紧去看!) 

 

单就人物来看,这篇文突破了我的“白月光偏好”,作为现任的安东尼奥太迷人了!风一样的男子!“至死都是少年”!(虽然知道仏西罗三人的年龄排序之后受到了一丢丢惊吓2333)为波伏诺瓦算命,他盯住预示着命运的纸牌,以类似“扑向麻雀的花斑猫”的眼神,让人不禁猜想,这般“与天斗”的凶悍做派,他相信自己看到的命运吗?又是否相信自己可以逆天改命?他是波诺伏瓦的遇魔时刻。不过换个角度看,对于这个施展巫术、以命换命的痴情人,波诺伏瓦又何尝不是他的遇魔时刻呢?情之一字,伤筋动骨,诚不我欺。他或许是整篇文章里最复杂的人物,绿色的眸子就像深潭,看着清澈,其实深不可测。他算无遗策,准备下杀手时准备完全,行凶流程行云流水,连替罪羊都准备停当;走私军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执棋的手稳如磐石。他的精神力仿佛超越了身体边界,仿佛纵然躯体千疮百孔,也能靠一口心气继续活下去。 

 

当然我也爱亚瑟,虽然戏份目前不如安东尼奥多,但从波诺伏瓦的回忆中不难还原出当年那个时而犯傻,脾气和眉毛一样桀骜强硬的少年。看他醉醺醺喊着要去河里捞星星,看他举枪击中恋人胸膛,再看现在杀伐决断、长袖善舞的大英总督,看他走过十五年的时光,利落撕下头衔直呼昔日情人的名字。十五年前,在与波诺伏瓦分道扬镳后,他是如何捱过闲言碎语、众叛亲离、纷飞炮火?十五年后,波诺伏瓦会认为观念之争比不上他们的生命,那么亚瑟呢,是否依旧固执如当年?礼炮声中,红衣总督的望远镜里,映着谁的身影?这份牵绊如一杯隔夜的浓茶,茶色深深,入口苦涩。至于到底该如何定义这份牵绊,是否仍可以称之为爱,我无意追问。 

 

接着想谈谈本文的两位年轻女性角色,最耀眼的也是着墨最多的自然是吉达娜。初登场便是艳惊四座的斗舞,接着和波诺伏瓦的相处中慢慢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她是爱斯梅拉达,是卡门,是艳丽的金合欢。她有着秾丽的眉目,迷人的小脚,柔软的腰肢,然而这一切都并未使她的恋情顺风顺水:初恋得不到回应,无疾而终;虽说总督先生英雄救了美,恐怕也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第二位若隐若现于波诺伏瓦的第二段爱情,那个献身于十字的年轻姑娘,应该是指贞德?只不过文中她并非死于烈火,而是逝于心伤。又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了。 

 

至于本文的男主,考古学家波诺伏瓦,两次恋爱对象都是绿眼睛的奇男子(要知道绿眼睛是相当罕见的,而且两任男朋友都差点neng死他orz),人美心善,“总是站在受苦者的一方”,“看起来几乎等同于没有原则”。在他身上,我隐隐看到ABC的朋友们若活到中年可能变成的样子。他对待每一个人都认真有礼,却总是碰上“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混乱局面。他有看清形势的分析能力,却往往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心。他身上的那份天真,就像格雷厄姆说的,“本来无意伤害任何人,却总是事与愿违”。然而这份天真、这份纯善也正是这位学者先生最迷人的地方,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正是这种性格推动了故事发展:试想,若是不曾与加西亚攀谈,他未必会去往科尔多瓦,那后面的一切故事都将全部改写。 

 

从未给尚未完结的文写过评论(如果这乱七八糟的碎碎念可以称为评论的话),俗话说盖棺定论,总觉得没看完不好评价。然而经过2020年的“暴击”,我认识到有些赞美应当及早讲出来,毕竟世间的联系如此脆弱,“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 

 

探索边界是让人精疲力尽的,无论是知识、表达抑或其他,感谢太太顶住这样的疲倦与痛苦编织出这样一个瑰丽的故事,也盼望今后的日子还能跟随您的故事去窥见更广阔的世界。


扣1无痛上天堂

【赤琴】人间渡

*我是流水账写手

*ooc有

*逻辑漏洞勿深究

*全文6.3k

*感谢阅读


——人间渡,渡人间。


1.

  爆炸的火光在身旁炸开,琴酒弓起身子护住头。火焰的热度让他出了一身汗,身上的伤口已经痛到麻木,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周围的喧嚣中也几不可闻。他抬腕看表,勉强在破碎的表盘中辨认出时间。很好,那位大人的飞机应该已经起飞了。他找了个断墙靠上去,一把扯下头顶的礼帽。事到如今,用来遮掩面孔的礼帽已经毫无用处,反而徒增麻烦。他拢了拢自己在几日的战争中已经不柔顺的长发,将它们拢至脑后。身上数不清的伤口在流血,但是已经没有意义了。

  属...

*我是流水账写手

*ooc有

*逻辑漏洞勿深究

*全文6.3k

*感谢阅读




——人间渡,渡人间。


1.

  爆炸的火光在身旁炸开,琴酒弓起身子护住头。火焰的热度让他出了一身汗,身上的伤口已经痛到麻木,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在周围的喧嚣中也几不可闻。他抬腕看表,勉强在破碎的表盘中辨认出时间。很好,那位大人的飞机应该已经起飞了。他找了个断墙靠上去,一把扯下头顶的礼帽。事到如今,用来遮掩面孔的礼帽已经毫无用处,反而徒增麻烦。他拢了拢自己在几日的战争中已经不柔顺的长发,将它们拢至脑后。身上数不清的伤口在流血,但是已经没有意义了。

  属于他的任务已经结束,他的结局已然被书写好,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

  琴酒想抹去脸上的血污,意识到手上也并不干净便作罢。他从大衣口袋中掏出一把钥匙。保时捷的钥匙。他为数不多能够信任的伙伴之一。永远效忠于他,不会讲话,自然也不会泄露任何秘密。但是这辆昂贵的车在前几天就已经在爆炸中变成一堆破铜烂铁,但是琴酒不想丢。他希望能留下这把钥匙,仅仅是因为他爱这辆车。

  还有一部手机。屏幕已经碎掉了,还能用,但是琴酒一挥手把它丢进火焰之中。不是为了销毁其中的组织机密——那些早就被清空了。是因为已经不需要了。没有人会联系他,他自然不会联系任何人。他向来孤身一人,孑然一身。以前这是用来联系那位大人的,他从那里得到任务,然后下达任务,或者自己去完成它。他的倒数第二个任务已经完成,谈不上完成的最好的,但是也能让那位大人满意了。

  最后一个任务是死亡。琴酒忍不住笑了。这是他加入黑衣组织以来最简单的任务。不需要做计划,不需要准备任何东西,仅仅是赴死,这当然很简单,对于他这个从生下来就在刀尖上舔血的人来说,死亡真的触手可得。一次跳跃的偏差,一个趔趄,一个清晰的指纹。他一直都在躲避死亡,无数次死里逃生每次都弄的他狼狈不堪。这次那位大人仁慈地赐予他死亡,给了他最后一个为组织奉献的机会,更让他能体面的赴死。真是贴心,大人一直都知道琴酒精致得不像个杀手。琴酒大笑出声。他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这么笑是什么时候了,也许从未有过。他一笑,身上的伤口便加倍疼痛。疼得他呲牙咧嘴,但他还是笑。他真是组织最忠实的成员。

  他终于摸到了他的枪。伯莱塔。琴酒抚去血迹和其他的东西,尽量让它看起来干净一些。他为伯莱塔上了膛,动作缓慢,最后一次听那熟悉的声音,发现自己很少这么专注的上膛。这个动作早已经融为他基因的一部分,哪怕在睡梦中也能熟练地做出。可是这次他很慢,就像一个新手。可这毕竟是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琴酒将枪举到眼前,火光映在他布满划痕的枪身上。他的手有点颤抖,琴酒很不满。他闭上眼睛,将枪口抵上太阳穴。

  “琴酒。”

  被叫到名字的人猛地睁开眼睛,手在大脑作出反应前就调转枪口对准声音发出的方向。看清来人后琴酒几乎要翻白眼。

  “赤井秀一。”琴酒本来想再说点什么,但是挤出这几个字就已经快花光他的力气。这可不行,他想。他还要留着力气扣动扳机。

  “跟我走吧。”赤井秀一突兀地说。他举起双手,让琴酒看清他手里没有武器。“我是来带你走的。”

  琴酒睁大了眼睛,却陷入一片黑暗。

2.

  琴酒在颠簸中睁开眼睛,就看见赤井秀一骂骂咧咧地猛打方向盘。

  他活动了一下身体,疼,还是疼。疼是好事,起码还有感觉。他挣扎着想要起身,赤井秀一便腾出一只手按住他:“别乱动,好不容易止了血。”

  琴酒觉得讽刺。这个该死的FBI,破坏了自己无数的任务,从中作梗无数次,就连最后一个也不让他安稳地完成。他琴酒没由来的生气。他不喜欢这种被人控制的感觉,他是个自大的控制狂——哪怕在这种时候,也希望控制一切。

  “你要带我去哪?”他没好气地问。赤井偏头看他,“先去医院。”

  “医院?”琴酒还是强撑着坐起身,撕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他流冷汗,但是他把呻吟咽了下去。“赤井秀一,你把我救出来,又把我送进医院?”

  “当然是找一些FBI不会赞同的医院。”他的声音很轻快,一边说一边超过一辆车。琴酒看向窗外,看见漫天纷飞的尘土,旁边的车都覆盖着厚厚的灰尘,自己的这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起码有十年车龄,在土路上颠的琴酒想吐。

  他叹了一口气,顺手打开车内的广播。车内响起带有浓重口音的英语,女人喋喋不休地播送着新闻。琴酒听了一会儿,便听不下去了。他又伸手关掉了广播。

  好像是上了条贼船。前黑帮杀手如是感叹。

3.

  傍晚的时候赤井停了车,他从后座上一个脏兮兮的包里掏出几张钞票,示意琴酒等在车上,便风风火火地下了车。上车的时候带回一袋干粮和几瓶矿泉水。赤井拿出一个面包和水递给琴酒,把剩下的东西丢在后座上。

  “还有多久?”琴酒撕开包装袋。

  “不远了,还有一个小时吧。”赤井三两口啃完面包,又一口气灌掉半瓶水,揪住T恤领口胡乱擦掉水珠。“那个医生嘴很严,不用担心。”

  琴酒把没吃完的面包放在大腿上,“然后呢,赤井秀一,然后呢?你把我治好,让我又可以继续杀人?在组织眼里我已经是个死人了,所以我可以……”

  “琴酒,”赤井打断他,“你知道的,我不希望你继续杀人,你可以过一个普通的生活。”

  琴酒没有说话。赤井发动汽车时扭头看他,发现琴酒已经合上了眼睛。也许睡着了,也许只是不想理他。赤井叹了一口气,重新开车上路。

4.

  莱伊坐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贝尔摩德就坐在旁边。手里夹着一根香烟,笑的优雅。

  “莱伊,你跟我是一类人。”她吐出一口烟,红唇显得诱惑而危险。“心是冷的,但没有丧失热起来的能力。我的心已经热过一次了,但你的,说不定哪天它便热了。”女人打住话头,四周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火光在她指尖一闪一闪。

  “但是琴酒不一样。我们仍属于人间,他可是来自地狱里的恶魔。”

  “恶魔都是没有心的。”

  “不要试图去捂热一个本不存在的东西。”

  莱伊还在擦他的枪。他借着昏黄的灯光查看枪身,慢条斯理地拭去最后一个指纹,才漫不经心地说:“你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

  贝尔摩德吐出烟,然后将烟头摁灭在莱伊面前的酒杯里,笑的妖冶:“没有用吗?我也希望如此。”

  莱伊皱着眉头看着烟灰漂浮在酒液里,他认出那是JILOISES,他挺喜欢的牌子。几乎没喝的酒就这么毁了——那可是上好的银色子弹。莱伊还是有点心疼。他抬起表看看时间,便起身向酒吧门口走去。

  “喂,莱伊。”贝尔摩德轻柔地叫住他,莱伊回过头,看见那位知名影星正翘着二郎腿意味不明的看着他,端起的酒杯靠在唇边。莱伊觉得她真像童话里的魔女。

  “你是老鼠吗?”

  莱伊笑了。尽可能的无辜纯良。

  “一来就怀疑新成员?这是你们的传统吗?”

  莱伊来不及等回答便走出酒吧,手心不知何时沾满了汗水。心想不管那个女人是不是随口一说,都要小心才行。

  谁知贝尔摩德一语成谶。

  两件事都是。

5.

  赤井谢过医生,推门进了琴酒的病房。

  恢复挺成功,对于来这里治疗的人来说,几个星期后就可以继续为非作歹了。

  赤井看见琴酒半躺在病床上,裸露在外的右手上扎了针,透明的药液顺着流入血管。

  琴酒听见动静,转过头看见他,略略颔首,“我会还你钱的。”

  赤井叹气。他最近总是叹气。琴酒抬起右手,看他苍白的皮肤和青色的血管,针尖刺入的地方略微突起,琴酒产生一种折断它的冲动。

  “你还没回答我。”赤井正在削苹果,削得并不均匀的苹果皮从他的指尖和话语一起滑落,前者掉在肮脏的地上,后者落入琴酒的耳朵,震动他的神经。“放弃原来的生活,从头来过,好吗?”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相信你?就算我相信你,你会相信我吗?”

  “琴酒,”赤井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语气平静镇定,“你知道你可以相信我,我也会相信你。我们都知道原因,不是吗?”

  琴酒闭口不答。是的,他当然知道原因。这是两人秘而不宣的往事,是从未被提及的禁区。既然阵营已经破碎,死守防线再无意义,藏在黑暗中的秘密也有了机会见到光明。

  他的宿敌恋人啊。

  赤井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把削好的苹果放在盘子里,刀子随手搁在旁边,匆匆走出病房。

  琴酒看见那个苹果,削得很丑,不知味道如何。

  琴酒拿起小小的苹果,一口咬下,酸甜的汁液喷薄溅出。

  过了一会儿赤井推开门,一眼就看见水果盘里小小的苹果核。

  “琴酒,快走,我们被发现了。”

6.

  琴酒没有问他们被谁发现了,黑衣组织还是FBI?那不重要,不管哪一方,都不会让他们好过的。

  他们匆忙收好东西坐上车时开始下雨。大雨倾泻而下,他们背了包从医院里跑出,琴酒的伤对他来说已无大碍,但赤井还是有意多背了些东西。雨淋在琴酒身上,沾湿了他的银发。衣服贴在身上,有些阻碍行动。水珠模糊了视野,琴酒眯起眼,有些艰难地辨认那辆破车。

  上车的时候两人都很狼狈。赤井把遮挡视线的头发抹上去,一踩油门冲入雨幕。

  赤井将油门踩到底,想来是这已经辆车的极限了。琴酒不合时宜地怀念自己的保时捷。没有人说话,车灯照亮前方狭窄的一片区域,四面黑暗,雨水汹涌。

  这里的路况本就不好,再加上赤井的车速,琴酒觉得自己的伤口又快裂开了。

  “到底是——”琴酒话说到一半,车身随着突然响起的枪响一偏,赤井猛打方向盘稳住方向,但是车仍有些控制不住地往旁边拐。安全带死死勒住琴酒,将他固定在座位上。

  “该死,爆胎了。”赤井咬着牙,从后视镜里看见几盏亮的刺眼的车灯。

  琴酒从座位底下拽出一个黑色口袋,掏出一把枪,按下车窗,解开安全带就探出半个身子。

  “你他妈在干什么——!”

  琴酒没理,他坐在车门上,左手举着枪,右手抓着车里的扶手维持平衡。冷风刀子似的割他的脸,他的长发在风中猎猎,琴酒没法瞄准,他看见开枪时的火光,听见雨声和枪声,有人在向他们喊话,赤井也在说话,但他没听。他的头开始痛,腹部的伤口也在痛,这个姿势让他的腰很不舒服。但是左手——持枪的左手仍是稳的,这就够了。

  琴酒开了枪,紧接着是刹车时刺耳的声音,几乎穿透他的耳膜。熟悉的感觉复苏,热血涌流,太阳穴不住地跳动。他觉得自己像野兽,此刻控制他的不是理智,而是本能。

  他抬手又是几枪。不知道击中了什么,这不重要。他需要的不是战果,他希望对方明白自己的实力,希望他们有所忌惮,更希望赤井能不受干扰。

  “琴酒!”赤井喊他。琴酒下意识转头,便看见一个黑色的东西飞过来。琴酒松开右手抓住他,是一颗手榴弹。他没有犹豫,用牙齿咬开拉环便朝后丢去。

  火焰燃起,穷追不舍的车灯熄灭了。琴酒坐回车里,顺手将打空弹匣的枪扔出窗外。

  “现在你可真是我的共犯了。”

  赤井笑了。“我一直都是你的共犯。”

  琴酒刚想说什么,瞳孔却骤然缩小——一辆车正笔直地冲向他们。

  最后的印象是赤井在抹方向盘。

7.

  赤井睁开眼睛,雨已经小了不少。他解开安全带,从碎裂的窗户中爬出来。

  琴酒不见了。他的心沉了一下。

  他环顾四周,车应该是在被撞后冲向路旁边的树林里。感谢击中他们轮胎的人,车相撞时的速度并不算快。赤井活动四肢,奇迹般的没有受重伤。

  他返回车里,找出那个黑色口袋,从里面翻出一把手枪拿在手里。

  天还黑着,赤井没有手表,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等在这里不是办法,赤井沿着车辙返回路旁,试图搭个便车。

  走了几百米身后响起摩托车的引擎声,赤井转过身,刚好看见一辆摩托车停在身后。车上的人穿着皮衣,戴着黑色头盔,一条腿踩在地上。

  摩托车的车灯晃得他眼睛疼,赤井将左手放在别抢的位置。

  那人取下头盔,但赤井看不清脸,只能看见那人的长发。

  “莱伊,你没有听我的话,对吗?”女人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很是遗憾。

  赤井疲惫地笑了笑——跟这个女人打交道一直很麻烦,而他没有心情虚与委蛇。

  “琴酒呢?”

  贝尔摩德耸耸肩,甩给赤井一个头盔:“应该是被你们FBI抓走了。”

  赤井接下头盔,皱皱眉头。他以为只有黑衣组织的在追他们,FBI怎么也加入了?

  “为什么没有抓我?”

  “车祸的时候我们都看见了。我们本来只想要琴酒灭口,谁知道碰上FBI。虽然放走了琴酒,好歹找到了你。”

  贝尔摩德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趁天还没亮快走吧。”

  “你是代表谁来找我的?”赤井终究拔出来枪对准贝尔摩德,“我能信任你吗?”

  贝尔摩德摇摇头:“我不代表任何人。我只做我想做的。”

  “我不是为了你过来的,赤井秀一。”

8.

  琴酒倒在后座上,身边坐着一位身强力壮的男人。

  他早就醒了,并明白自己坐在FBI车里。

  车窗外一片漆黑,听上去好像也没有其他的车在旁边。

  琴酒的双手被绑在身后,嘴上贴了胶布,伤口被包扎过,他不得不感叹不愧是正规国家机关,优待俘虏这一点做得还算不错,换了他自己肯定是扔在后备箱里自生自灭。

  琴酒尽量不动,双手在后面轻微抖动。一把小刀掉出来,琴酒把它握在手里。

  感谢赤井秀一。

  琴酒咬住嘴唇,一点点试图割断捆在手腕上的绳子。毕竟只是把削水果的小刀,不能对它要求太高了。

  琴酒额头沁出汗水,耳朵里塞满了FBI的交流声。

  “是……明白……”

  有点耳熟的声音。

  一个剧烈的颠簸,琴酒握刀的手往下一割——很好。跟赤井秀一有的一拼的车技。

  他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腕,换了一个更顺手的姿势握刀。

  琴酒猛地坐起,右手死死捂住旁边人的嘴,左手就把刀子送进他的胸口。刀不够快,捅进去的时候并不顺利。再加上别扭的姿势,好像并没有一刀毙命。

  手下的人发出支吾,身体剧烈挣扎。琴酒没给他留反抗的机会,飞快拔出刀来,再次狠狠地捅了进去。

  男人的身体终于疲软下去,琴酒松开右手,让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

  “该死的……”

  他摸到男人身上的佩枪,在手里掂了掂,利落地上膛,然后拔出刀来,胡乱在男人的衣服上擦干,放进衣兜。

  副驾驶的人已经掏枪对准了他,琴酒慢条斯理的抹去脸颊上溅到的血珠后,终于抬眼看他。

  那是个年轻人,面孔中流露出难以抑制的恐惧。握枪的手微微颤抖,琴酒费了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嘲笑他。

  “收好你的枪吧,别浪费你的子弹了。”最终是没忍住。

  年轻人没有放下,扭过头看向驾驶位:“怎么办——?”

  琴酒在心里叹了口气,轻轻一扭他的手腕便卸下他的枪,另一只手接住落下来的枪。琴酒将枪口抵住驾驶员的太阳穴:“停车。”

  车打着双闪停在路边,琴酒指着副驾驶的年轻人:“把你的通讯工具交出来。”

  年轻人下意识地望向驾驶位方向寻求帮助,驾驶员沉默不语,微微点头。

  他缓慢地拿出手机和对讲机,示意琴酒掏完了。琴酒挑起眉毛,伸手取下他的蓝牙耳机。

  “很好,现在,给我滚下去。”

  年轻人下车后,琴酒饶有趣味地看向驾驶员。

  “朱蒂。”

  朱蒂点点头:“半小时后我会通知FBI你劫持了我们。你要去哪里?”

  “机场。”琴酒把年轻人的枪扔在副驾驶上,往后一趟靠在后座上,双手抱在胸前,呈现出一个放松的姿势。

  “他怎么样?”朱蒂扬扬下巴。

  琴酒懒洋洋地抬起手放在男人鼻孔下,“死不了。放心,我有分寸。合作嘛,还是得拿出点诚意是不是?”

  朱蒂在心里嗤之以鼻。“我不是为了你答应做这个的,琴酒。”

9.

  赤井第三次抬腕看表。

  贝尔摩德一脸不屑。“你是不放心琴酒,还是不放心FBI的那个小丫头?”

  赤井没有答话。

  贝尔摩德叹了口气。“我该走了。”她迎上赤井的目光,“你最终还是把恶魔带回人间了,是吗?”

  贝尔摩德没等赤井回答,她走向摩托车:“再见,祝你们好运。”

10.

  琴酒拉开车门,朱蒂冷眼看着他。

  “我不知道你们俩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但是,”她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她将目光从琴酒身上收回来,“祝你们好运。”

  琴酒点点头,关上车门。

  他目送朱蒂的车开远,没有发现自己嘴角挂上了一个微笑。

  他将双手插进口袋,摸到保时捷钥匙、伯莱塔和一把小刀。

  啊,都是不能带上飞机的东西。

  琴酒走进机场大厅,一眼就看见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的赤井。

  赤井仿佛感觉到什么,转过头,对她挥挥手,露出一个笑容。

  琴酒走过去,赤井看着他,伸手将他的一缕头发别至耳后。“走吧。”

  “等等。”琴酒环顾四周,终于找到一个在监控死角的垃圾桶。他走过去,赤井跟上去。

  琴酒将钥匙、枪和小刀掏出来,最后看了一眼,毫不留恋的丢进垃圾桶。

  跟在后面的赤井瞥了一眼:“全都丢掉?”

  “已经不需要了。”

  “这些东西,我都不需要了。”

  不需要了。枪也好刀也好,都是过于危险的东西。

  赤井深深地看着他,然后递给他一张机票和一本护照。

  琴酒打开,看见上面写着“黑泽阵”。

  机票的目的地是一个欧洲小国家,琴酒隐约记得自己和莱伊去那里做任务的时候提过很喜欢。

  广播提醒他们可以登机了,赤井自然地牵起琴酒的手带他去登机口。

  即使是恶魔来到人间,也需要一个摆渡人。




fin.

南糖

【帝诗】囚龙

当下主线很久很久以后的if ending,不可能发生,所以可以当半架空看。用了崩坏宇宙的部分设定,不过不太影响阅读。“我”是线索人物,视角展开用。


1

祖父前些天故去了。我接了电话,匆匆忙忙给辅导员请了假,便赶回了老家。父母早已在老宅等我,红着眼对我点点头,说声明天送葬,后面的话就被嘎嘎飞起的乌鸦掩掉了。

点点寒鸦归巢,我却没赶上葬礼,说不埋怨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也是念着我读书苦,不好责怪,就跺着脚溅了一裤腿泥,到院子外面抽烟,罢。

满面青山陪着我哭。我想我祖父,小时候抱我看这片峰峦,咿咿呀呀教我唱“港外行过几多船,二四六七八”。我说爷爷,港是什么?祖父抚须大笑,又告诉...

当下主线很久很久以后的if ending,不可能发生,所以可以当半架空看。用了崩坏宇宙的部分设定,不过不太影响阅读。“我”是线索人物,视角展开用。



1

祖父前些天故去了。我接了电话,匆匆忙忙给辅导员请了假,便赶回了老家。父母早已在老宅等我,红着眼对我点点头,说声明天送葬,后面的话就被嘎嘎飞起的乌鸦掩掉了。

点点寒鸦归巢,我却没赶上葬礼,说不埋怨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也是念着我读书苦,不好责怪,就跺着脚溅了一裤腿泥,到院子外面抽烟,罢。

满面青山陪着我哭。我想我祖父,小时候抱我看这片峰峦,咿咿呀呀教我唱“港外行过几多船,二四六七八”。我说爷爷,港是什么?祖父抚须大笑,又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这里能看见海……

 

不能想了,风割得眼睛疼。

我踩灭了烟,狠狠地抹掉泪水,才扯着嘴角,到灵堂应付乱七八糟的亲戚朋友。又骨灰盒前守一晚,天光,起灵出殡,白幡猎猎响。

 

队伍要进到深山,祖父生前挑的位置,说风水好。风水甚好路难走,国家基建还没到这里修大道,我们都踩着不知多少年前的青石板,一步一踉跄地走。

作为幼孙,我走一行人的末尾。走最后的好处便是不用管顾别人的速度,我通了宵,又极度悲痛,脑袋里乱七八糟反映出来就是恶心想吐,脚步虚浮。也没人回头看我,我就那么慢慢地、慢慢地跟着。

——忽然一处拐弯,我扶着山壁,竟是无意识地手臂发力,把自己推下了山。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停下来的了,只记得脸颊上很凉,忍着疼抬手一摸,就是鲜红鲜红的。

居然活着。

祖父保佑。

我干涩地抽气大笑,五脏六腑都疼得高兴。

既然活着,我只要打个电话告诉家人,让他们用定位找到我就行,希望信号在这个半洞穴的地底够好。我惬意地宽慰自己。然而真正的奇缘,是在我扭头的那一瞬开始的。

 

眼睛,我在黑暗里看见了一双眼睛。

眼睛很大,很亮,从我的角度望去,它的主人绝对体积惊人。然而在我惊异得无法思考的头脑中,我不能将它与我知道的一切生物匹配。我只能从本能,感受到刻在基因里的恐惧。

我慌了。

我竟忘记了山里还有猛兽,家人找到我的时候我可能会是个不完整的人。那比我现在死了还惨。我紧张地盯着那双金瞳,大气不敢出。它也盯着我,似乎还眯了眯眼。

“许久不见人来了……”

霎时,有碎石掉落的声音,因为这低沉的叹息震动天地。我被带着在地上翻滚,愈发滚向了那双眼。凑近了,我甚至隐隐感到热气,似是从他口中喷出。

“当下是什么时候?说公元纪年就好,我明白的。”

我又听见了人语。一而再再而三的惊吓,让我真真切切地傻了。我颤抖着说了时间,事后才发现自己惊慌到报错了日子。还好我看了不少穿越小说,报年份是常识,不是么——

“噢,才四十年。不长,不长。”他的眼睛眯起来,像一弯新月,“可是吓到你了?”

——是个鬼啊!这啥玩意儿还能说话?!我吐了口瘀血,艰难道:“是……还好,祖父说过,山野间的精怪,也许真的存在……”但我都是当封建迷信听的,谁知道老人言真?

“精怪么,我也许久不见了,活到这个年岁的,怕是只有我了吧,哈哈。”他居然笑了笑,笑声在我听来有些许落寞,竟让我想起生前的祖父。他也是这样,一个人在老宅呆着,问孤独吗,要人陪吗,便如此笑笑。

亲人让我壮了胆。我爬向崖壁支起自己,勉强坐直了身子。“请问,您是,呃,何方神仙?”我思考着措辞,毕竟让新社会的五好青年面对妖魔鬼怪,怎么说话都成问题。

“也许算是神仙?但如此残烛之躯,也不过让我苟活于此罢了。连送你回去,都有些心余而力不足呵。”他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自己的弱小,再次大笑,“你呢,年轻人?好奇的话,不如用你们那个叫‘手电’的宝物来照亮此间,一探究竟?”

我怂。这么大个眼睛拿手机打光,等于直接怼着。但他又似乎很宽容,就算这不讲礼貌,也许……

我小心地打开手机手电——万幸它居然比我还完好——调到最低亮度,朝着洞穴深处指去。

我看见了龙。

他是一条棕色的龙,脖颈的鳞片在光下发亮,然而大多数仍隐在暗处,应是落灰了,更有甚者已经爬了藤蔓。我又看向龙角,断口粗糙,还不对称。龙须亦然。余下的部分都嵌在山壁里,全然看不见。

受了重伤被封印在这里的龙?我想到坠崖不死而得宝物的各式主角,又摇摇头。他都这样了,我还想着从他身上攫取什么,不免太过分了。

我打探清楚了,就关了灯。“龙居然真的存在!”我忍不住感叹,“请问您是山神吗?噢,我听说这里很久很久以前是海,您是海里的龙王?”

“很久很久以前是海——”他以自己那悠长悠长的嗓音重复了我的话,让这简短的语句仿佛从远古回响至今,“那可是真的很久以前了,居然还有人知道,我有些高兴。我不是山神,亦非龙王。我的名号,大概是无人知晓了——岩神摩拉克斯,你可听过?”

我沉默了。“您居然是外国神?”

“称呼钟离也可。”他悠然道。

摩拉克斯这名字,我隐约记得自己在哪儿看过。然而在记忆的茫茫大海上寻一片浮木,着实过于为难我。于是我诚实地摇了摇头,说:“对不起,我对神话传说少有了解,回去我就好好查查。”

“大可不必,我随口说说,无需放在心上。”

怎么能不放在心上?这是活生生的神仙啊!

我有好多想问的,但都不敢说出口,怕触怒钟离。虽然他说自己并不强大,但我怎么知道他的对比标准是什么?

就这样,尴尬的寂静持续了好一会儿。钟离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轻笑道:“难得有人来此,想说便说,想问便问。虽是古话,但也有仙缘妙密之谈。我也正好与人聊聊,如何?”

何德何能,何德何能,我碰上了这么个随和的神仙。我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也只能轻如蚊音地说:“那,我想知道,为什么您会在这里……?”

轮到钟离沉默了。我顿时战战兢兢汗不敢出,在心里疯狂抽自己巴掌:这肯定有隐情,我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因,可复杂而言,也可简单带过。”钟离慢悠悠地开口,仿佛刚才只是在思考,“一语概之,输了。”

“输了?”

“嗯,输了。从结果而看,那场远古的战争胜利了,但是很遗憾,对于我,这并不算胜利。”

我眨眨眼,根本听不懂。“这是,多少年前的事情?”

“万余年?”钟离不确定地说,“我沉睡过漫长的岁月,那段时间我并不知道有多长。”

万余年前,不是古猿的时代吗?我挠了挠头,更困惑了。“您的意思是,在那个时代,您打了一场仗,所以被困在了这里?”

“可以如此理解。”

“可是,可是那个时候根本没有文明啊。如果有,为什么没有一点遗迹留存?”

钟离的长须动了动。我以为他要告诉我,这是因为我们浅陋,然而他却说:“嗯,这段历史并不是‘你们的历史’,所有的一切便都被抹去了。那种故事……不值一提。”

“真的不值一提吗?”不知怎么,我竟是追问上去。

“……也许吧。”钟离垂下眼帘,轻轻笑了,“因为全然讲清楚了,也不过是给现有的历史加上一段没必要背负的重量,对你们将来的路,并无半点贡献。读史,是为以史为鉴。过去的错误,与你们丝毫无关。”

“可,我就是来听您讲故事的啊?”

钟离一时语塞。

“也是,是我疏忽了。”他溘然长叹,又对我无奈地点点头,“容我慢慢想想吧,老人总是要花点时间,梳理梳理太久以前的过往的……”

 

“魔物太多了。”温迪扇动翅膀,“唰”得卷起飓风,将嘶吼的魔物撕裂,也借势飞到了钟离身边,“早知道就不全部赶到外海了,至少当时应该清掉一点……”

钟离皱眉,一枪掷向温迪身后。暗紫色的血顿时溅了他一背。“不要分心。”

“诶嘿,这不是有你嘛。”温迪落地,无奈笑道,“这些堕落的魔物还不够强,但是真的很麻烦啊。要是我们都能像旅行者一样,有净化的力量就好了。”

“他是世界之外的人,我们在这里尽本分,足矣。”

“啊,啊,谁知道上头在决战,我们还要打小怪啊!打完这仗我要去酒窖连喝三天三夜!”温迪忿然道。

钟离手一抖,枪尖给魔物的颈部豁了个大口子。“不吉利,别乱说了。”

“那我们就在这里干耗着?火神那家伙倒是很起劲,可是……”

可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钟离明白温迪隐去的话。旅行者与天理的斗争,他们无法预知何时结束,更无法预知谁胜谁负,如此与魔物打消耗战,最后被吞噬的,只能是他们。钟离闭眼,长叹一声,然后睁眼,神情坚毅:“方法么,自然是有的。”

温迪不解地看他。

“虽然深渊之力足以腐蚀一切,但用更浓烈的元素力去困住它,并非不可。”

“你的意思是……”

钟离点点头。“我来。”

“你疯了吗?!”温迪顿时急了,一把拽住钟离的衣袖不让他离开,“现在局势什么样,你知道吗?你就去送死?”

“不是送死,如此一来,我只能活着。”钟离按住温迪的手,轻轻拨去,“相信我,我的老朋友,相信我。”

 

我听他讲远古有魔法,有七国,有天理维系者,有异世界来客,跟听完了一本奇幻小说一样,完全无法带入现实。

“这都是真的吗?”

“信则是。你且当无聊的故事听,也不错。”钟离微笑道,“不过,现在的人们,似乎将深渊之力,称为——崩坏。”

我愣住了。“为什么,你会知道……”

“我上一次见到人类,是在四十年前。我们相谈甚欢,关于这个社会的许多知识,都是他告诉我的。他是一名医生,与我聊起过医学领域的一种怪病:崩坏病。我听症状描述,顿时想到了深渊的力量,再多询问,更是验证了我的想法。”钟离缓缓解释,越说,我的脊骨越发凉,“但是很奇妙,你们的国家将深渊之力引发的自然灾害尽数隐瞒,只有这病实是难以瞒下,才透露给大众,却也不告知原因。”

“那就是说,我们也要经历这样的历史?”

“不。如我所言,我们的历史于你们并无借鉴价值。你们自觉走上了如坎瑞亚一般的道路,但是如今,没有神会让人类陷入无梦了。”

我总觉得自己少想了一些事情,脑子乱乱的。我也学医,崩坏病向来是恐慌的代名词,但我怎么能想到,这绝症竟是未知灾害的副产物。钟离口中的浩劫,竟也会降临到我们世界吗——我们确实有梦,我们竟然都在美梦里!

大概是我的脸色太难看了,钟离说了句宽心,笑道:“当真不会重蹈覆辙的。这点,旅者是确认过的。他来自遥远的世界,对此了解很深。担忧过度,便是杞人忧天了。”

我还是觉得说不上来的变扭,话就在嘴边,好半天,才突然灵光一闪:“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必然会被毁灭吧。技术的进步招致崩坏降临,没有那位天理维系者对文明的抑制,终有一天——”

“还记得我的朋友么?”钟离低声打断我,笑容有些戚戚,“我将深渊之力封于体内,不得一死。他、他们,与我恰是相反……”

“他们……”

“牺牲了性命,勉强关闭了地脉。旅者说,这也是方法。”

“抱、抱歉……”

“无妨,万年前的旧事了。”钟离调整了语气,又回到了波澜不惊的叙事人角度。从人的心态揣度,我猜,他还是很难过的吧,“依旅者所言,深渊的力量源于世界外,通过地脉由虚数之树导入。当下虽然有残存的力量,但也不足以引发黄金之祸了。说来遗憾,我本想一同离开,却被旅者用什么,以后万一能源不足,还得拜托我云云此类奇怪的话,硬生生拦住了。”他轻笑一声,“若是那样,我……”

能源问题啊。我摩挲下巴,想,似乎确是这样。如果人类能利用崩坏能,在未切断与虚数之树的前提下,我们将有无限的能源。但当下,这是不可能的。如此看来,那旅者像是来自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呢,想得挺远。

“您不能离开此处,是因为浓度过高的崩坏能吧?”我问道。

“嗯,离开了封印,我极易感染他人,带来灾祸。”

“如果有一天,人类文明能利用崩坏能了,您是不是就自由了呢?”

钟离长长地嗯了一声,应在思考:“若有那天,我的职责,便算是完成了吧。甚好。”

“会有那天的!”我激动地站起身来,“等我回去,把您的故事告诉别人,让大家一起努力——”

“不,小友,我希望你能将我的事情保密。”

“为什么?”

“我的存在,于你们过于危险。我相信人类的美好,也相信,人类中有害群之马。知道我的人,还是少点的好。”

我遗憾地答应了,但仍不愿完全放弃:“就算这样,我也一定会努力的!请一定要等我,不管是因为全人类,还是因为您……”

“小衡!”

忽然,远处传来父母的呼喊。我一惊,扭头喊“我在”,再回头,却看不见钟离了。眼前分明一片树林,三两只雀在枝丫间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母亲冲到我面前,哭着问我受伤没。我想我至少摔到了脑袋,刚要开口,就看她拍来拍去,说我命大,哪儿都没坏。于是开始骂我了,说我怎么这么不小心,让大家担心。

我很奇怪,但是摸摸脸颊,连血也没了,不由得大骇,以为撞了鬼。父亲沉默地拍拍我的肩膀,说罢了,山野的事情,就这么过了吧。

就这么过了,吗。

 

晚上,我梦见了年轻的祖父。他在书房里伏案,手边是我小时看过的黄皮档案。后来我又梦见一陌生男子,棕色长发,金色的眸子甚是眼熟。

他对我说:“好啊,我最不缺的,便是时间了。”

 

 

2

整理祖父遗物时,我发现了许多档案。

说是档案,打开看后,却发现是山野传说,只是被祖父用规整的字迹抄写下来,整理成册。父亲以为这是用来给我讲故事的,于是它们的去留由我决定。

“留下来吧,我平时也看看,怀念怀念……”我抚摸着泛黄变脆的纸张,低声说。

父亲单纯以为我过于悲痛,便说好,然后轻轻关门离开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古早的神话意味着什么。

神魔大战、诸神黄昏、天理再构,那些现代科技无法达到的水平,一度被嘲笑为古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可是,除了些许夸张,那分明就是钟离口述的事实。我一页一页翻着,重温,重新,多了不少感慨。

回学校前我又去山里看了看,依旧是没有找到那个神奇的洞口,仿佛桃花源记的武陵人,也许这就是他说的仙缘妙密无法捉摸吧。我耸耸肩,转身坐上了前往城市的高铁。

 

一到寝室,我那帮儿子们就大呼小叫,让我给他们土特产。我淡定地打开行李箱,把厚厚一沓资料堆到书架上。

“我,李玉衡,有人生目标了!”

“啥呀?”

“我要征服崩坏病!”

对铺一口可乐喷到地上。“你先把内卷卷赢吧。”

“是嘛,可我已经保研了。”我挑挑眉。

寝室寂静了一秒,然后便是响彻云霄的怒吼:“一起上,揍他丫的!”

 

目标,一时脑热立下了。此后有空室友就拿这嘲笑我,我很无奈,却也没办法。我本便不是天之骄子,这种名留青史的伟大机会,哪儿轮得到我啊。我除了脚底打滑,也没干过什么大事了。

是没有什么大事,读了研,挤破头皮又读了博,繁重的生活压得我早已不能昂首挺胸。我没有选崩坏病相关的研究,因为深入了解了,我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够翻过的大山。几年前的豪言壮志,就是个笑话,只有案头祖父的文字还在告诉我,我曾有过超越平凡的机会。

许是这样吧。一个深秋,我站在十字街口,一手插兜,一手握住咖啡罐,仰头看天,眼里灰蒙蒙一片。许是这样吧,我也不知道。

忽然我听到有人说:“去他妈的生活,老子就要辞职,你能拿我怎么办!?”

转头看一男子扯掉了领带,骂骂咧咧应是挂了老板电话。我抬起手,滋滋地嘬起咖啡来,想,我也去他妈的吧。

于是转了方向,跑到了国外,拧巴地过生活了。

 

闲暇时,我会去市立图书馆看书,看的依旧是祖父那些故事。听父亲来信说翻修老宅又翻出了祖父的笔记,并非故事,而是正儿八经的记录,便留着等我过年回来读。

“你在看什么呀?”

耳朵忽然被一阵热气吹过。我顿时一惊,扭头就看见一个小男孩,墨绿色的头发,扎着两个麻花辫,笑眯眯看我。

小孩子啊。我若有所思,轻声对他说:“这里不是你玩的地方哦,还是去外面吧。”

“那大哥哥能不能拿上这本书,和我一起去外面呢?”他眼巴巴看我。

我想想,便答应了他,夹起书一起走出。一出图书馆,他就绕着我转,缠着要看我的档案。我愣是没想到他对此这么好奇,盘算小孩子应该不懂中文吧,便认真解释道:“这种文字来自大洋彼岸,你是看不懂的,我来给你讲几个故事好了。”

“我看得懂。”他挑挑眉,像是在炫耀。

“这样啊,那好吧。别弄坏了哦。”我笑着把书给他。神采飞扬的孩子总是让我无比喜欢。

他点点头,翻了两页,忽然抬头:“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温迪。”

我当时真没意识到不对:“嗯,温迪你好。慢慢看吧,我在这里陪你。”

温迪看书极快,仿佛复印机扫描,翻页的手几乎没停。那么厚的档案,他不到十分钟就全然读尽。我以为他在乱翻,但看他眉头紧锁的样子,又似乎真的在思索。

“你是璃月、咳,你是中国人,对吧?”温迪问道。

“嗯。”

“我想问一下,这些故事,你是从哪里得到的呢?”

“是我祖父的遗物。”我诚实答道。

温迪顿时道歉,绞着手指不敢问了。我笑着拍拍他的头:“没关系,若他天上有灵,看见有人对他抄录的故事感兴趣,一定会很开心的。”

“那,我真的继续问咯?”温迪想想,又补上一句,“我在找一个朋友,得搜集搜集线索。”

“朋友失联了吗?”

“嗯。当时走得太急了,谁知道啊……”温迪苦恼地抓抓头发,小声嘟囔,似乎在说“谁知道会这么久”。

我以为不过搬家罢了,幼年的友谊往往都是这样遗憾截止的,便宽慰道:“问问爸爸妈妈,或许会有消息呢。”看他震惊的样子,我尴尬地挠挠脸颊,“我说多了是吗,但是这确实是比较便捷的方法……”

“不、不,没事,是我忘记了。”温迪扶额,“那说回这些故事吧,大哥哥。就我所知,它们并不是普遍流传的神话故事,所以,这是你家乡的特有传说吗?”

“也不算是。我也不知道祖父是如何搜集到这些故事的,但在我印象中,他用了很大精力才整理出它们,但从文字的连贯性而言,这也不完全。”

是了,失逸的上古传说,所有一切的证据均被抹去的故事。我也好奇为何祖父如此上心,更好奇他从何得知的。温迪听了话,若有所思。我觉得他定然是失望的,但他表现出的成熟与外貌的不协调,同样让我疑惑。这就是天才小孩吗?

“收获已经不错了,能再次看到这些故事已经是意外之喜,我就别奢望太多啦,哈哈。”最后,他挠挠头,有些无奈地笑了,“那么再见啦,大哥哥,谢谢你的故事!”

“等一等。”

温迪已从长椅站起,闻言,歪头看我。

种种异常,让我有了模糊的猜想。我的直觉并不算准,但是此时,或许说了,也无妨吧。“你……你真的是在找朋友吗?和这些故事,有什么关系?”

温迪定定地看着我,仿佛审视。他的眼眸碧绿犹如湖水,有着奇异的温柔与威压。我下意识地攥紧手指,长椅的铁扶手硌得生疼。

忽然他舒了一口气,那种紧张得令我窒息的氛围顿时烟消云散。“想听个故事吗?吟游诗人最擅长讲故事了,绝对比这些文字更好听哦。”他坐回我身边,手里突然多了把竖琴。指尖扫过,琴声悠扬。

 

温迪一醒来,就被灯光刺到流泪。眼里一片花白,他擦掉生理性的泪水,扭头四周看看,是自己没见过的陈设。

“空,他醒了!”

温迪眨眨眼,隐约辨出是荧的声音。什么情况啊,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他扶着脑袋坐起,背后顿时有了撑力。

“能感受到四肢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别那么紧张,普罗米修斯实时监控他的情况呢,安心安心。”

是空。

“我很好,就是不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温迪捏了捏鼻梁,“我不是死了吗?这里又是哪儿?”

空荧兄妹互看一眼,颇为默契地同时耸肩。

“那个,有点复杂……”荧眼神飘忽。

“主要是,没怎么尊重你们的个人意愿……”空尴尬笑笑。

温迪更不解了。“直说就好,怎么了?”

“咳,就是,你没死成。”空清清嗓子,却还是不敢正视温迪,“这里是飞船内部,就是它带着我们来到提瓦特的。然后,嗯,在关闭虚数裂缝后,我们意外发现了你们的残存力量……”

荧接过话头。“结合先前提取的DNA,我们,克隆了你们……就是给你们再造了身躯,结合我们世代的技术,应该和你们本有的身体并无太大差别。”她扭头小声对空耳语,“融合战士和神差不多吧?”

“肉体强度上差不多吧,达不到律者水平,也近似了吧,有奇美拉呢。”空也小声回道。

“那就好。”荧点点头,声音又大了起来,“因为你本便是风精灵,元素力也承载着你的记忆,所以综合来看,你相当于成功复活了。那么,还有什么问题吗?”

一时,温迪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其他五位也会活下来吗?”

“说不好,毕竟克隆有概率失败的,更大概率是复活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回不到当初了。”空无奈地摇了摇头,“所以,你只能算个例,该说不愧是活过千年的神吗……”

“而且没能尊重你们的意愿,很抱歉,但是我……”

“怎么突然开始道歉了,我当然开心能活下来啊。”温迪笑呵呵的,“虽然牺牲的意愿是坚定的,但要是能见证新人类的发展,我也乐在其中。”

“这个,嗯,其实吧,我们已经离开提瓦特了。”

“什么?!”

“虚数裂缝虽然关闭了,但利用崩坏淘汰文明是树的本能。若是飞船过度停留,我怕刚关上的缝隙再度被开启,那就不妙了。”空虚心地解释道,“而克隆只能在船上进行,所以,这也是不尊重你们意愿的一件事……”

“但我们会回去的。”荧急急地说,“文明已经播下种子,我们再去寻找一些世界后,会重回每一个可能有文明之树长成的世界。这是我们最初的任务,也是我们旅行的目的。”

温迪若有所思。“也就是说,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在更广阔的星空中旅行咯?”

“嗯。”

“果然,你们永远能给我带来惊喜,嘿嘿。我很乐意哦,旅行的路上总该有诗人为你们记录足迹。不过,只有一点我还不能完全放下……钟离怎么样了?”

旅行者沉默了。温迪苦笑一声,道:“我明白了。这个老爷子,怎么又选了最苦最累的活!”

“不出百年,我们一定会回去的。届时,没有崩坏的干扰,新人类也一定会步入新的高度。”空朗声道,神色坚定,“相信我,温迪,相信我。”

 

“但我那时候没学过物理啊!我怎么知道还有相对论这玩意儿。”温迪说着,就开始抱怨一样的碎碎念,“游历百年,回来居然……唉,板块运动什么的,地形全然变了。那家伙又把深渊之力隐藏得极好,根本找不到嘛!”

我目瞪口呆。

温迪抱怨完了,看了看我,又瘪瘪嘴:“算了,我还是给你清除记忆吧,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好。”

“等等!那个钟离,我见过!”我急忙说。

温迪眨眨眼,按在我额头的手指没有用力了。我赶忙把自己失足滑下山崖,意外撞见钟离的故事一五一十地全部讲了。“但是后来再去那里,我就没见到他了。”我陈恳而无奈地摊了摊手。

“那是深渊的能力,用旅行者的话讲,利用崩坏能构建幻境。你能被治好,也是因为崩坏能。”温迪勾起嘴角,一副自豪的样子,“这家伙果然不会坐以待毙,居然学会了掌握那种力量吗。不愧是钟离,嘿嘿。”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快带我去找他,我没头苍蝇似的撞了好几年了!”

“可是,在没有解决崩坏病的方法之前,他不能从山洞里出来吧……”

“谁说没有了!你不关注学术进展的吗?”温迪不满地抱起双臂,“我可是好好学了,然后做了个简易的月光王座丢到了某个物理大会上!不过,完全解决的话,好像还做不到……”他又有点虚了,“希望你们世界的科技够发达吧,帮我修改修改……”

“你不帮忙吗?唔,还有你说的旅行者们……?”

“旅行者还有很多世界要去查看,我相当于中途下了车。其他五神没有保留记忆,都和小孩一样,对提瓦特毫无兴趣,便跟着旅行者走了。你明白了吧,我一个人努力了这么久,怎么还能苛求我啊!”

得,意思是要摸鱼了对吗。我挑挑眉,没有评价。

“想想,还是在能够彻底解放老爷子的时候,给他个惊喜好了。”温迪摩挲着下巴,最后得出了结论,“小伙子,你要好好加油哦!”

“……我?”

“你可是神选之人,加油吧,我啥时候能见到钟离就看你了!”温迪比了个大拇指。

我哭笑不得。“这是拜托全人类的事情吧!而且你这么急,为什么不帮忙啊!”

“诶嘿。”

温迪笑了笑,仰头望向了天空。我不由得一齐望去,看空中一片白鸽,呼啦啦飞向自己的家。

“也让我准备准备吧,这心情,三言两语可难抒怀的……”

 

 

3

我果然不是天之骄子,但是我有幸来到了天才的时代。月光王座被改进后,逐步投入了实际使用,而在我的专业方面,我加入了大牛的科研团队,虽然只是打下手,但是逆转崩坏能对细胞侵蚀的前沿研究,也算有我一份力了。

至于温迪,他倒是这几年没有如愿摸鱼,依旧满世界跑,并以“巴巴托斯”为笔名,发布了不少诗歌。他常给我寄明信片,然后绘声绘色描写当地风光,还问我文字美吗,能感觉身临其境吗。

“很优美,很生动,不过,这是做什么?”

“游历了那么多世界,我得给钟离好好讲讲,他错过太多了。但是我怕说不好……”我仿佛看见温迪咬着笔头苦恼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他的文字有自然的美感,虽然我读书不多,但我觉得,这便是世上最好的作家了吧——至少之一。

可他再没和我提过去见钟离这件事了。每次我问他你觉得时机如何,他都不回复,事后追问才说没收到,也许信件丢了吧,接着便是诶嘿一声装傻,真诚到虚假。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我不应该过多过问,但我看他优哉游哉,无名火就上心头。

终于有一天,他被邀请来N市开签字会。我把自己裹严实,在门口堵他,像个变态跟踪狂。保安一直在瞪我。我没理。

温迪一出门,我就大喊他的名字,朝他挥手。温迪左右看看,小跑着过来了。“你怎么在这?”他递了本书给我,“主办方送我说作纪念,我懒得要,给你吧。”

“我买了回家的机票,两张。”我无情地比了个耶,“我觉得时机早已成熟了,为何还不去见他?我连小型H-C(崩坏-常规能源)转换器都买了。”

温迪挠挠脸颊,又想装傻。但我今天铁了心要让他说清。

“好啦好啦,我晓得了,机票给我,我和你去就是。”他嘟囔着。

“你怎么这么不情愿?”我不解,“明明找了那么多年,现在终于可以见到老友了,怎么……”

“就是因为太久了啊!”温迪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不解风情的铁憨憨,“我怕他忘了我,又怕他记得我。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因为事实就是,我们抛弃了他……我做错了事情,很错的事……”他说着,语气越发低沉,“也许他会怪我,也许他不会,但我想补偿,可补偿的方法也只有讲故事……”

“但你现在还在拖延,不会更让他孤独吗?”

“那么久都熬过去了,也不差这几年……”

我瞪着他。

“好吧,差的。”温迪抓抓头发,“我当然知道,逃避终归不是办法,但是真的挺恐怖的……你不知道,他可以把我打飞到外星球,哈哈。”他怅然地笑了笑,“罢了罢了,总是要面对的,你机票都买了,不能浪费钱啊。”

 

熟悉的山间,不熟悉的,是我身边那个抱着大树耍赖的少年。我无语地看着他。“下机场的时候,不,甚至刚才坐巴士的时候,你不都是很勇吗?”

“我后悔了。”温迪以泪洗面,“我想象了一下,他要是知道了真相,我一定会死的!”

“你们是朋友吧……”

“但是真的会死!”

我扶额。“几千岁了,怎么还要我拖着你走啊。”

“几千岁怎么了,我多半时间在睡觉,心态年轻得很——别拽我!不敬仙师!信不信我把你——别拽啦!”

温迪不重,像一阵风,我轻轻松松便给他腰上绑住登山绳,一同滑下山崖。他嘴里抱怨着,眼神却越来越专注,死死盯着脚下的树林,快哭一样。

“我能感受到,他就在那里……”

落地后,温迪对着树林深处说。他摘下帽子,把那朵百合左调调,右整整,弄了半天,“也不知道我这身和当年差了多少。能认出我吗……”

我把转换器交给他,便自觉地后退两步,不予打扰。他感激地看了看我,然后深吸一口气,向前走去。

草藤被踩住,发出擦擦的微响。忽然他就消失了。

 

温迪在黑暗中看见了眼睛。

又或许,他看见了无数双眼睛。他曾在那金色中寻见神明的傲骨,也见过凡人的悲喜。怀伤含笑,且歌且吟。于是他也看见了自己,但是看不大清,小小模糊一片。

温迪咬住嘴唇,不出一言。那山洞凝住岁月,岁月让这些眼眸交叠,并无失真。在这亘古的寂静里,在他从舷窗遥望的陌生星空里,他其实就明白了,他找丢的,原是自己。

“温迪?”

“是我。”

钟离迟疑地开口,得到了清脆的回答。

“你还活着?”

“嗯,发生了很多事……”

龙眸合上了,片刻,棕发男子从黑暗中行来。他走近温迪,温迪仰头看他,勉强扯开笑容。

钟离也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温迪愣了愣,泪水忽然就止不住了。

 

 

 

 

我依旧不时收到温迪来信。他极为喜欢和我分享生活琐事,用他自己的话讲,这叫“杯装之诗”,美丽得很。托他的福,我详细了解了各地风情,足不出户便周游世界。忽然想到他最初的目的,我便提笔问了最初的目的。

温迪隔了近半月回复我。我打开信封,是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日出,云雾弥漫,隐约可见一长发背影,负手立于松下。

照片背后写诗几行:

 

鸟翼系上了黄金/

时间在此/

一次次重新活着/


灯笼Lantern

【Timjay】穷人(全)

Summary:“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有些东西你们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理解。”


HE,已完结


  杰森在漱口。

  他那么用力,就像不用力漱口就会死亡。他在颤抖,干呕,泪流满面。

  提姆等在洗手间外面,百无聊赖地嚼泡泡糖。他并不喜欢这场宴会,不过是来客套,顺便给自己和杰森制造二人约会的机会。杰森说他不喜欢这款酒,要进去漱口。理由挺牵强的,可能有什么突发的情况要处理。面前走过一个身材火辣的金发女郎,朝韦恩集团的小总裁抛着媚眼,提姆露出一个恰到好处暧昧的微笑,眨了眨眼。

  杰森刚好从洗手...

Summary:“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有些东西你们可能一辈子都无法理解。”


HE,已完结


 

  杰森在漱口。

  他那么用力,就像不用力漱口就会死亡。他在颤抖,干呕,泪流满面。

  提姆等在洗手间外面,百无聊赖地嚼泡泡糖。他并不喜欢这场宴会,不过是来客套,顺便给自己和杰森制造二人约会的机会。杰森说他不喜欢这款酒,要进去漱口。理由挺牵强的,可能有什么突发的情况要处理。面前走过一个身材火辣的金发女郎,朝韦恩集团的小总裁抛着媚眼,提姆露出一个恰到好处暧昧的微笑,眨了眨眼。

  杰森刚好从洗手间出来,口腔里充满自来水里的氯气味儿,他看见提姆熟练地摆出绅士的姿态和女人调情。从松垮的肩部曲线来看这完全就是客套,提姆并没有对这个女人产生任何心理或生理上的感觉。于是他露出一个同样迷人的微笑,揽着提姆的肩膀,向会场正中走去。

  正中央不是迷人的哥谭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自从前几年他和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记者确定了恋爱关系,就不怎么出席这种聚会了。反正他有很多儿子不是吗?今天代表韦恩家出席的就是二公子和三公子。

  其实杰森不太想来的。他不太忙,手头没什么事,不过他更倾向于去买点什么刺激味蕾的垃圾食品,再来一包薯片或者洋葱圈,在电视机前面看一场老电影,或者重温一本他喜欢的书。但提姆买了他想要很久的多用烧烤架,眼睛亮晶晶的在他安全屋门口看着他。来一趟倒也没什么,所以他放下拆了一半的薯片,想了想,又拿夹子夹住了开口,换了一套华而不实的礼服,陪提姆来了这场宴会。

  他知道提姆喜欢他,他也挺喜欢这小孩儿。当初自己回来不分青红皂白揍了他一顿,人家不仅没记仇,还温温柔柔的帮他说话,是个人都得心存感激。虽说后来他知道这小人精偷拍了不少他的照片,他向对方提及,也看了一部分。不得不说拍的不错,站在专业的角度来说取景光影曝光都不错,如果主角不是他的话他甚至想建议提姆把他投稿到杂志社去做封面。

  这是个不错的无趣夜晚——如果宴会主角不是那个人的话。

  那张脸他再熟悉不过了。骚包的酒红色衬衫妥帖合身,勾勒出他瘦削的体,浅金的发色衬得那张脸更加跋扈和苍白,身边环绕着数不清的莺莺燕燕,完全一派花花公子的作风。

  “他还不如布鲁斯当年呢。”提姆虚拢在杰森身后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对方的腰,“有什么好看的?”

  他们的姿势有些暧昧,不少人把目光投了过来,提姆本想点到即止地收手,却发现杰森在微微颤抖。红罗宾的本能让他下意识觉得是出现了什么难缠的罪犯,但提摩西总裁的意识让他止住了动作。杰森低垂着头,看起来好像只是倦了,提姆不动声色地挪到他的前面,遮住了对面人玩味的视线。他们应该认识,而且有什么他不知道的过去。他不喜欢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毕竟他现在算是杰森的爱人——算是吧,他觉得自己应该知道。他是谁?他可是世界第二侦探,就算杰森不愿意说,他也会知道的。

  “没事。”杰森说。他的语气一点儿也不像没事,但提姆还是点了点头,退到他的身侧,顺势拿了杯红酒。他看见那个酒红衬衫的骚包很敷衍地推开女人们,随便撸了杯酒就往这边过,然后露出一个脂粉气十足的贱笑:“杰森,真的是你吗?好久不见啊。”

  “好久不见弗兰克。”杰森也微微举杯,神情已经恢复了自然,“你还是这么讨女孩子欢迎。”

  他喊那个傻逼弗兰克而不是纳德先生。提姆愤愤的想。这搞得他们很熟的样子。于是他伸手拦下了那只苍白的手:“抱歉纳德先生,杰伊今天身体不太舒服,不能喝酒。”

  弗兰克脸上挂着让人忍不住想一拳揍上去的笑意,眼神在两人身上巡回,然后突然凑近杰森,几乎是咬着耳朵,哈着气说:“你要是真的喜欢男人,为什么当年不考虑考虑我呢小杰森?”

  杰森伸手把他推开,用力握住提姆的手腕:“抱歉,身体不太舒服,我们就不多做停留了。走了提姆。”然后硬拽着提姆离开酒会。

  回去的路上杰森开的车,他没怎么喝酒,提姆沉默的在座椅上嚼泡泡糖。车里安静的有些诡异,只听见机械的咀嚼声。

  “总而言之,今天谢谢你。”杰森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来,状似无意地轻声开口,“只是小时候遇见的混蛋而已,没什么好查的。”

  提姆的咀嚼声停了下来,他把口香糖吐到纸包里,沉默的靠在椅背上,也不接话。杰森看起来也没有心情搭理他,只是闷头开着车把他送到庄园门口。

  “你今晚不留下吗?”提姆站在门口看他。

  “不了,薯片还没吃完呢。”

  好尴尬的理由,是一个听起来就很牵强的借口。提姆沉默了一会,看着杰森有些尴尬地转身离开,突然开口:“其实你没必要和我说谢谢的。”

  杰森脚步停顿了片刻,近乎仓皇地离开。

 

 

 

 

  “或许好心的小杰森可以把无家可归的我领回去?”弗兰克靠在骚包的金黄色跑车上眨眨眼。这么多年没见,这个傻逼还是说谎不眨眼,他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该死的废柴资本家的气息。

  “在韦恩家门口堵人是很不明智的选择,纳德先生。”杰森眯起眼睛,很不爽的盯着他。现在没有人在,他也就不惮于露出那些混迹于底层的人才会有的恶劣表情。

  弗兰克耸耸肩,无所谓的笑:“你难道是出来倒垃圾的?如果他们想留你的话当然会把你留下来。”

  “是我自己要走的。”

  “别倔强了杰森,他们才没有那么在乎你。”弗兰克很亲昵的上手揽住他的肩膀,“走吧,就当是陪陪老朋友。”

  杰森本来想拒绝的,他有很多理由,红头罩有更多理由。但弗兰克这个瘟神一出现准没什么好事儿,他不想在夜巡的时候碰到因为提姆的反常而质问他的老头子,也不想听见提姆因为赌气而冷冰冰的声音。他实在搞不懂提姆有什么理由好生气,明明他才是该生气的那一个人。他知道无论他说不说提姆都会去查,小红对他的过去总是有一种强烈的欲望,但他不想。他不想让他操蛋的过去重新浮出水面,不想再想起小时候那些恶心的事情。或许提姆应该稍微尊重他一点,毕竟爱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

  “他是你的什么人?情人?炮友?”弗兰克转过头问他,喷了他满脸酒气。

  哦,或许他们不是情人,只是单纯的炮友呢,没什么尊重不尊重的东西。杰森苦笑了一下,推了推弗兰克:“下去,我来开,你喝多了。”

  “你在关心我吗?”弗兰克凑过来一张大脸:“我可以开始感动了吗?”

  杰森面无表情的推开他:“我只是不想死于酒驾这么窝囊的事情。去哪儿?”

  “去你家。”

  杰森翻了个白眼,就要下车。弗兰克一把拉住他,哥俩好似的拍拍他:“去哥谭中心酒店,开个情侣套房。你喜欢什么主题……要不来个刺激的?”

  “我喜欢你睡得和死狗一样别再来烦我。”杰森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心情稍微轻松了一点。想开了而已,哪要管什么情情爱爱有的没的,他和提姆压根就不是一种类型的人,现在不过就是相互解决一下性需要。毕竟和谁做都是做,找个能放心的人更好。他其实可以把这个傻逼扔在路上,等他家的人来找他,或者把车开到他们两人都很熟悉的犯罪巷里,让哥谭底层生生不息的泥泞生物好好腐蚀这辆骚包跑车。

  弗兰克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努力把像一堆烂泥一样的身子坐正:“别介,别扔我,我看见咱们后面有记者了,八卦周刊那种,你要不想明天上头条,咱们就好好开。”

  “你放屁。”杰森翻了个大白眼,“我要跟你一块去了酒店,明天一样上报纸。”

  “所以去你家啊,保安肯定会把人拦下来的。”

  “我看起来像是会住在那种有保安的高档小区的人?”

  弗兰克噎住了,不可置信地看着杰森:“你连这种小区都住不起?”

  纯属放屁,他怎么可能住不起,红头罩每天晚上是做慈善的?不过他并不打算告诉弗兰克,语气有些恶劣的说:“对,我穷的很,住不起。你也看到了,我跟韦恩们关系也就那样。”

  弗兰克脸皱成一团,愁眉苦脸地思考了一会儿:“去我家吧,我给你指路。”

  “无家可归?哈?”

  “我放屁的。”

 

 

  弗兰克的公寓安静得很,勉勉强强算不上死气沉沉。上楼的时候他的酒就醒的差不多了,杰森把他扔在沙发上,从他的口袋里摸了一根烟出来,站到阳台抽烟。这也算不上什么高档小区,很像是那种刚刚升职的社畜会住的地方。

  “我以为你至少会住小别墅?”杰森弹了弹烟灰,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暗的闪着,勉强能看清他的侧脸。弗兰克想他是真的长大了,和小时候小小一团可以抱在怀里的小孩子不一样了。

  “买了几套,给我爸妈住。他俩一人一套。”

  “离婚了?”

  “没有,也差不离。我说如果他们离婚就一分钱也不给他们挥霍,所以他们现在只是单纯的分居。”

  隐隐约约看见杰森掐灭了烟,往屋内走:“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有事儿。”弗兰克拉住他,“杰森我是真的想和你认真聊一聊。”

  “我们能有什么好聊的?”杰森好像对他的无理取闹真的有些恼火了,他甩开弗兰克的手,往门口走。

  “就像他们永远也不知道你为什么有钱也不住在好一点的房子里,一定要守着小公寓?”

  杰森转过身,已经十分不耐烦:“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们不懂你杰森。”弗兰克笑,“有钱人是不懂穷人的。他们可以施舍给你爱,给你所谓的地位,所谓的尊贵,他们永远不懂你为什么会舍不得买一个2000块钱的多功能烤炉,因为2000块钱在他们眼里就是毛毛雨。而你不一样——你和我一样,我们都是穷人出来的。穷人们觉得吃香的喝辣的住漂亮房子就是有钱人应该有的在生活,有钱人可以到处包养美人,可以开豪华跑车,可以上八卦周刊被记者扒着报道。”

  “实际上也差不多呗。”

  “你别搞笑了,杰森。你肯定比我懂得多,韦恩家是老家族了,你明白真正的上流社会离那些描写远着呢。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杰森——那些人永远不了解你,你很累,为什么不来找我呢?”

 

 

 

 

 

 

  提姆感觉到杰森有些不对劲,他本来想夜巡的时候蹲到杰森,好好问问他,可一晚上红头罩都像消失了一样。他轻而易举地掉了监控,看见杰森上了那个傻逼弗兰克的车,消失在韦恩宅的监控范围内。而对过去的调查更加轻而易举——他翻阅着调查报告,几乎要把咖啡杯捏碎。

  报告上说,他包养了杰森三年。

 

 

 

 

  “所以呢?”杰森冷笑,“弗兰克你别搞笑了,你还想像以前那样“包养”我?”

  弗兰克耸耸肩:“我当年……那能叫包养吗?我虽然混蛋也没那么禽兽吧。你那时候才十一岁,我可没上过你。”

   当年……弗兰克爹娘稍稍发迹,当然,在犯罪巷的人眼里他们已经是半个有钱人了,有钱人该做什么?该穿得光鲜靓丽,吃山珍海味,包养美人儿。杰森就是这么稀里糊涂地被当作美人儿“养”在了弗兰克身边。说稀里糊涂吧,其实也不是,他或多或少也懂一点,毕竟是犯罪巷里摸爬滚打长大的孩子。弗兰克的小跟班儿看见他拎着不知道从哪摸来的一大包黑面包往家走,身子瘦的过分,偏一张脸生的摇曳生姿,秉着拍马屁的念头领着杰森去见了弗兰克。据说当时弗兰克一眼就看中了杰森,当即塞给他100美元豪气的“包养”了他。

  “跟过家家似的。”弗兰克说,“当时也就是好面子,你平心而论,我除了亲亲小嘴干过什么出格的事儿?”

  杰森不说话了,他觉得有点好笑,困扰了他那么多年的噩梦在他的口中就是过家家。穷是原罪,他被带到弗兰克面前的时候只想一拳揍到那个混蛋鼻子上。可是他没钱啊,没钱。100美元对他来说是多大的诱惑,这些钱可以让他少奔波多少地方凑够食物。他妈瘫在床上在毒品世界里发癔症,用廉价酒精滋润自己日渐干枯的身体。拿那些钱回去换几瓶劣质酒水或许可以让他多拥有几个酒臭味的拥抱,吃几顿像样一点的食物。他没有资格拒绝。

  他还记得被包养后的那些日子里,原来佩服他,和他一起小偷小摸的的伙伴们都对他避之不及。婊子,他们在他身后咒骂,不知廉耻的婊子。弗兰克并没有多在乎他,只是在混迹酒馆的时候带着他一起,学着大人的样子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金发黑丝女郎丰乳肥臀抱起来自然是温香软玉,可怜当时小杰森瘦的干干巴巴,坐在腿上硌得慌,一头红发倒是艳的好看。弗兰克喜欢他的红发,也喜欢他长而卷翘的睫毛,但不喜欢杰森安静的过分低垂下的眼睛。他以为自己抱着的是一只温驯而又乖巧的小白兔。他不喜欢小白兔,要不然他就去找小姑娘了。直到那天他去接杰森,看见对方把一个块头比自己几乎大一倍的混蛋摔在地上,恶狠狠地朝他脸上啐了口唾沫。

  “你真棒,宝贝儿。”他兴奋地靠近因为他的出现而有些猝不及防的杰森,“这才是真正的你对吗?”

  那天他们第一次上了床,没做到最后。弗兰克说他太小了,可以等一等。杰森觉得他就是个变态,怎么会有人看人打架就能兴奋。

  他们就这么亲密又畸形的被捆绑在一起。后来弗兰克的家里开始忙了起来,他们将要搬离这个破败晦气的地方。杰森开始一个人在街头游荡。平心而论,弗兰克在物质上待他不薄。只不过现在已经没什么人愿意与他为伍——倒是有不少不怀好意想要和上他的恶臭男人。

  婊子只能生出来婊子。他们说。杰森已经不会因为这个去打架了,打不过来。他只是淡漠的看着那些人,抽着薄荷味的烟。他有些日子没见到弗兰克了,尊严让他不会主动伸手找对方要钱。他甚至有点希望弗兰克已经上过他了,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要钱。犯罪巷的夜晚比其他地方都要冷。杰森摸摸没有几个子的口袋,去买了几根夜间半价的法棍。他像幽灵一样在巷子里穿梭,好巧不巧,看见了那辆命中注定的蝙蝠车。

  杰森知道这样的大人物他惹不起,但他已经无所畏惧了,一个轮胎换一个星期的饱餐,怎么算怎么划算。万一弗兰克就这么一走了之了呢?他总得让自己有些退路可走。

  或许这就是二代罗宾的起源吧。杰森笑的苦涩,看着对面的弗兰克:“闹够了我就走了……如果只是想打一炮呢,倒也不是不行。”

  弗兰克突然也就没什么话说了。他本来想问杰森为什么不辞而别,为什么避他如瘟疫。他现在突然没什么立场了。他真的是什么痴情男人吗?不是。他当年确实喜欢杰森,也不过仅仅是喜欢。还纠缠这些有什么意思呢,杰森看起来远比他洒脱,干脆就如他所说,来一炮吧。

  第二天是杰森先醒的。他在床头发了一会儿呆,踢踏着拖鞋去厨房,半天搜出了一包咖啡豆,磨了两杯咖啡,一杯加双倍的糖和双倍的奶,一杯什么也不加。面包还在吐司机里热着,弗兰克吐掉漱口水,端起那杯加糖加奶的咖啡,随口问道:“你现在喜欢喝黑咖啡?”

  其实那杯加糖加奶的才是我的。杰森想。但他还是端起了黑咖啡,过分的苦了,也不知道提姆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我走了。”杰森说。弗兰克挥挥手,权当告别。

  他磨磨唧唧地走出小区,低垂着头,好像自己是十三岁的杰森陶德穿过满是谩骂的犯罪巷。

 

 

 

 

  杰森坐在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回安全屋,正是早高峰,路上很拥堵,公交车就像缓慢爬行的乌龟。手机昨晚没电关机了,充了一晚上,应该差不多了。他单手扶着杠子,单手开机。会不会有人找他呢?他有一点点期待。嘈杂的环境淹没了开机的声音,屏幕黑了又亮,只有一条提示系统更新的信息。也是,只是一个晚上而已,没什么急事是不会找他的,也许有急事也不会找他,毕竟他是红头罩,不是蝙蝠。

  “早上好,头罩。”杰森和摆在床头柜上的头罩打招呼,“一晚上不见,你还是那么可爱。”

  提姆送的烧烤架还摆在客厅的角落,他费了些时间拆开包装组装好。是个很棒的烧烤架,应该配很棒的牛肉,或许可以烤些棉花糖,夹在芝麻味的苏打饼干里。茶几上的薯片没封住口,有一点软了,扔了可惜,吃了吧。昨晚睡得还不错,如果那个人不是弗兰克,或许还可以考虑一下长期炮友的关系。他总不能总耽误提姆那么一个好孩子。他前途光明着呢,不能老是和自己厮混在一起。

  上午他擦了自己的枪和靴子,洗了脏衣服,中午蜷缩在躺椅上小憩了一会。一顿不吃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不想动,也懒得点外卖,就干脆不吃了,下午看了一会儿书,实在饿了就吃掉了剩下的薯片。然后晃晃悠悠去超市采购,青苹果的棉花糖半价,他拿了两包,虽然更喜欢草莓的。雀巢的巧克力碎因为临期,卖的也很便宜,可以用来烤小甜饼。牛肉今天一点儿也没有折扣,火腿倒做着活动,杰森也拿了不少。回到家已经是傍晚了,他烤了蒜泥火腿做主菜,新鲜松软的鸡蛋吐司里挤上了沙拉酱,他本来打算坐下来好好吃一顿晚餐,安全屋里突然闯入一名不速之客——是达米安。

  “德雷克那个蠢货不在你这?”达米安皱着眉站在门口像屋子里扫视,杰森百无聊赖地倚着门框:“看够了没有,没够进去看看,反正小红不在我这。”

  达米安环视一圈没看见提姆,本来想走,食物的香气让他停住了脚步。

  “闻起来挺香的。”达米安装作不经意的开口。

  杰森拉开椅子,拍拍达米安的脑袋:“留下来吃饭吧。”

  原本一个人绰绰有余的食物因为达米安的加入变得有些少。杰森把火腿推到达米安身边,起身去厨房。虽然这么想有些搞笑,达米安是他认识的孩子里最富有的一个,但他还是莫名有一种省吃俭用给弟弟留食物的感觉。肚子还饿着,不过达米安还在长身体,他不急。

  刚买的巧克力碎被揉进面团里,融化的黄油发出高热量的舒适气息。达米安把吃光的盘子端进厨房,看着杰森围着围裙忙碌,心里莫名涌现出一股“这才是生活”的情绪。提姆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对劲,他知道大概是和杰森闹了什么矛盾。杰森和可能是在恋爱,或许只有父亲和杰森本人不知道。他时常奇怪杰森在对于提姆周围的女性那过分宽容的态度,大家都知道总裁身边不会少女人,可就算是克拉克都会公开的吃花花公子布鲁西的醋,杰森却好像没事人一样。

  “你和提姆吵架了吗?”达米安是个直接的人,他洗着盘子,直截了当地问。

  杰森把小甜饼从烤箱里端出来:“没有啊,我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见到他了。”

  然后俩个人又都不说话了。门铃这时候很突兀的被按响了,达米安慢腾腾地去开门——是提姆。他看起来不太好的样子,达米安不屑的话到了嘴边又咽回去了。他回首和杰森打了个招呼,走了一半,又折回去装了小半袋小甜饼。

  “我走了。”他说,嘴里塞着半块饼干。

  安全屋又陷入了尴尬的沉默。杰森反复摆弄着刚出炉的小甜饼,直到它们彻底冷却。提姆身上沾了点泥,鞋子和衣服不太搭。他知道杰森有点轻微的洁癖,所以一直在扣衣服上的泥点子。最终还是杰森打破了沉默。

  “达米安,还……还挺可爱的。”

  这句话说完之后更尴尬了。杰森在想提姆会不会问他昨晚去了哪,提姆在想杰森会不会问他今天去了哪。最终他们谁都没开口。

  “吃点小甜饼吧。”杰森说,“谢谢你的烧烤架。”

  房间里就只剩了咀嚼声。一盘小甜饼很快就见了底,提姆站起身,手指蜷曲又伸直:“晚上一起夜巡吗?

  “不了吧,我今天有点累了,不想出去了。”杰森低着头收拾餐具。

  “那……明天见。”

  “明天见。”

  提姆离开后杰森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没吃几口晚饭的他还是饿了,就像小时候一样,饿的不想动弹。屏幕忽明忽暗的闪着,他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那上面。他好像就是单纯的在发呆。直到电话铃重新让他回神。是弗兰克。

  “嗯?”他低低的出声,嗓音有点哑,“怎么了?”

  “怎么了?”弗兰克气急败坏地说,“你的小男朋友把我揍了一顿这叫怎么了?”

  其实弗兰克气的是自己没打过那个看起来瘦胳膊瘦腿的小子。杰森早上走之后他在客厅里发了一会呆,看着吃剩的餐具一点也不想收拾。他可能又睡着了,等听见有人打电话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秘书说韦恩集团的总裁约他吃晚饭,他没多想,看到提姆的时候也只是觉得挺巧。谁知道德雷克总裁这次约他是因为私人问题,他笑眯眯地看着对方,说不方便在餐厅说,于是他们去了公园。提姆一直维持着让人不爽的皮笑肉不笑,这让弗兰克很爽——直到弗兰克对他说:“杰森说你们是只不过是炮友。”

  提姆的表情僵硬在了脸上,他继续得意洋洋地说:“你们这种阔佬永远都不会懂他,永远。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别自欺欺人你爱他了……”

  话没说完就被一拳揍到了脸上。好吧,被打了确实很不爽,但看着高高在上的德雷克总裁露出这种伤心的表情真的很过瘾。没想到人细胳膊细腿打人还挺疼。他就看着对方慌忙离开,揉着被揍得地方靠在车上抽了一根烟,鬼使神差地去犯罪巷转了一圈,真不幸,钱包被割开了。不过刨去这个,犯罪巷看起来比曾经好了太多,可能多亏了那一窝蝙蝠吧。

  回去的时候发现车子被撬走了轮胎,突然就很烦,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来维修一直是忙音。今天真的是烂透了,他想,然后语气恶劣的给杰森打去了电话。

  啧,他好像看见红罗宾了。

 

 

  红罗宾看起来心情很差的样子,他都听到罪犯的惨叫声了。罗宾也在不远处,他们打了个照面,罗宾似乎想问什么,红罗宾却摆摆手直接离开了。

  今天的罗宾看起来倒是没有那么凶了。弗兰克想。他又打了一遍保险公司的电话,接线员声音里透着不耐烦,承诺会在一个小时内派人去维修。“这么晚了先生,夜间服务是要加钱的。”

  弗兰克挂了电话恨恨地一脚踢向车门,又踢痛了自己的脚趾。“操。”他说,“真TM倒霉。”

  红头罩骑着他的摩托呼啸而过,没看见他,直冲着罗宾去了。他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红头罩看起来垂头丧气的,罗宾看起来恨铁不成钢的。蝙蝠一家今晚见了三个,倒是不容易,总觉得犯罪巷今晚又要出事。哦天杀的别说红头罩不是蝙蝠,他胸前的那个蝙蝠标志还不够显眼吗?不过他对蝙蝠一家并不感兴趣,他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喊谁来接他呢?他父母正在世界各地的网红景点打卡,公司员工都是一脚踹不出两个屁的社畜,找秘书来估计又得打一炮,可他不想打炮了。他犹豫了一会,重播了杰森的电话。

  来电铃声在不远处响起,他看见红头罩从夹克里掏出手机,然后通话被接通,一声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传来:“怎么了?”

  “杰森?”他手有点抖,“你忙吗?”

  红头罩转过身,站在房顶和他面面相觑。

  操,他现在知道自己为什么打不过提姆了。而且他发誓罗宾肯定早都看到他了,他那个表情肯定是嘲笑。

  “你要解决他,别跟我说什么这个人可以信任这种鬼话,提图斯都不信。”达米安抱着手,看着被打晕在墙角的弗兰克,“我他妈都要被你和提摩西烦死了,你们就不能好好谈恋爱吗。这个傻逼杂碎有什么好的?”

  “不是……”杰森有些懊恼地按着脑袋。

  “你别跟我说什么你们没有谈恋爱这种废话。”达米安不屑地冷哼一声,“现在连父亲都知道了。”

  操。杰森感觉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了。这时接到达米安信息的提姆又重新赶了回来,悠悠转醒地弗兰克睁开眼就看到了这一幕。

  “我在做梦。”他说,然后重新闭上了眼睛。

 

 

 

  “今日头条,哥谭著名青年企业家弗兰克·纳德先生被举报偷税漏税,涉及金额巨大,目前,纳德先生已被行政拘留,纳德旗下的公司被韦恩集团的新任总裁提摩西·德雷克收购,哥谭金融圈是否又要迎来一大波换血?请收看专家的……”

  杰森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提姆坐在沙发角落烤肉,听到这条新闻翻了个白眼关了电视,然后在杰森的注视下举起一只手:“好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公报私仇,他是真的偷税漏税了。”

  “超过法律标准但是属于灰色领域的 ‘合理’金额,我懂。”杰森张嘴接过提姆烤的肉,“太嫩了,再烤一会。”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纳德得罪人了,仅此而已。”提姆把肉翻了个面,“比起关心他你不应该更关心一下你可怜的男朋友吗?我是单方面和你谈了一年恋爱?你真的太伤我心了宝贝儿。”

  杰森咽下嘴里的肉,翻了个身跨坐在提姆的大腿上,从善如流:“我错了。”

  提姆抽出一只手来揽住杰森的腰,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他说的不假,我是没有他了解你的童年,但我从十五岁就开始喜欢你了杰森,我可是二代罗宾的铁杆粉丝,他可是个不得了的棒小子。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不可取代的罗宾,不可取代的杰森,不可取代的红头罩,我喜欢你。”

  杰森哼哼了两声,鼻子有点泛红,嘟嘟囔囔地说:“老蝙蝠可不会承认我是不可取代的罗宾。”

  “反正在我心里你是。”

  “操,小红你不要大白天这么煽情。”

  提姆顺手关了烤肉机:“我不仅要煽情,还想白日宣淫。”

 

 

  带着达米安听了半天墙角的迪克捂住了对方的耳朵,在对方的骂骂咧咧声中把人拎走了。

 

 

 

 

 

 

  “真不错,不是吗布鲁斯。”克拉克从厨房里端出新鲜出炉的苹果派,“我说了孩子们肯定能解决好。”

  布鲁斯眉头紧皱,盯着克拉克欲言又止。

  “怎么了?”小记者善解人意的将派切好端到爱人面前。

  “让你儿子离我儿子远一点。”

  路过的小乔:???

  来找小乔的达米安:>tt<




俺又填完了一个坑!撒花!

想要评论!(哇你好不好意思啊ze)

爱大家


瓜萨辛

【GO】琴盒里的恶魔

【基本上算无CP】

【克鲁利和他的朋友,魔鬼小提琴家尼克罗·帕格尼尼】

 给老罗这张画的配的文:https://tomatoas.lofter.com/post/1a3879_1c946203a


【正文】

克鲁利第一次见到尼克罗·帕格尼尼时,那位年轻人正在一家小餐馆里演奏小提琴。

意大利有很多这样的小餐馆——店面不大,装修得很用心,餐桌上摆了鲜花,一般是玫瑰,演奏席上一定会有人在演奏音乐,有时是钢琴,有时是小提琴。只有这样的小餐馆才配谈浪漫或者格调,带爱人来这样的小餐馆用餐,才能证明你是个时髦又有品位的人。

尼克罗演奏得很认真,黑卷发在脑后...

【基本上算无CP】

【克鲁利和他的朋友,魔鬼小提琴家尼克罗·帕格尼尼】

 给老罗这张画的配的文:https://tomatoas.lofter.com/post/1a3879_1c946203a


【正文】

克鲁利第一次见到尼克罗·帕格尼尼时,那位年轻人正在一家小餐馆里演奏小提琴。

意大利有很多这样的小餐馆——店面不大,装修得很用心,餐桌上摆了鲜花,一般是玫瑰,演奏席上一定会有人在演奏音乐,有时是钢琴,有时是小提琴。只有这样的小餐馆才配谈浪漫或者格调,带爱人来这样的小餐馆用餐,才能证明你是个时髦又有品位的人。

尼克罗演奏得很认真,黑卷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辫子。他的演奏方式非常独特,琴声并不是从琴弦上流淌下来的,更像是琴弦本身在鸣叫、呐喊,琴弓的刺激让它们发出声音。

它甚至很难被称作传统意义上的“提琴乐”,对演奏技巧的要求又超出普通大众的认知,于是这音乐注定不会被大多数人青睐。

人们冲他喝倒彩、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嘘”声,然后餐厅老板赶来,将尼克罗从演奏席上拉开。食客们不会关注被自己赶走的年轻提琴家,这可怜人会不会赚到酬劳、今晚能不能吃一顿饱饭跟他们并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关心自己面前的美味和美人。

这是18世纪末的意大利,每个人都热衷于谈论艺术,因此艺术与艺术家得到的尊重前所未有的少。

尼克罗与餐厅老板之间发生了并不太激烈的争执,克鲁利看到提琴家前倾着上半身在解释什么东西,然后他把提琴和琴弓举得很高又放下来,面部表情变得更诚恳也更急切。餐厅老板在此过程中一直环抱双臂,表现得冷漠高傲且油盐不进。尼克罗最后摊开手做了几个相当用力的手势,从侧门离开了。

克鲁利抿了口咖啡,推开餐桌上根本没动过的油煎酥卷和香梨乳清干酪蛋糕,起身向侧门走去。

尼克罗·帕格尼尼,商人的儿子,天赋出众的少年提琴家,十二三岁起便登台演奏。现在这年轻人正面临事业上的巨大挑战,他需要一点帮助,于是地狱将克鲁利派到他面前。

恶魔穿剪裁非常得体的黑色长外套,里面是天鹅绒背心和衬衫,袖口缀了一圈并不太复杂的花纹。他向提琴家走去,墨镜后金色的蛇瞳向中间收缩,缩成特别细而锐利的一根针。大衮是这样和他说的——去诱惑他,你这条狡猾的蛇,让欲望和所有罪恶在他面前绽开;这年轻人的灵魂里早已埋下邪恶的种子,你要让那种子发芽。

“把他带给我们的主人,克鲁利,把他的灵魂带下来。”

地狱从来不提倡自由意志,也根本不在乎员工权益。这意味着克鲁利没法拒绝也没法谈条件,他只能接下被指派到自己头上的任何工作。

要完成这项工作,他首先需要和尼克罗交个朋友。

 

克鲁利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讨人喜欢”的恶魔,同样,他也不“好心”、不“善良”、不“贴心”。他只是很酷,并且很诱人——这意味着如果他想和某个人类交朋友,那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何况尼克罗·帕格尼尼恰好属于有趣又易于接近的那一类。

他们在街边打了个招呼,简单聊了几句后克鲁利提出要请年轻人吃顿饭,然后一起去小酒馆里迎接黄昏以及黄昏之后的夜晚。桌子上摆了三支空酒瓶时,尼克罗已经把克鲁利当成了朋友。

他是这样说的:“我真该早几年就认识你——什么,你刚到这没多久吗——啊,上帝的安排!”

克鲁利跟他举杯,心想这其实是撒旦的安排。

然后尼克罗放下酒杯,做了几个挺滑稽的手势:“我也曾成功过,站在舞台上给大人物们演奏小提琴,他们说我是个天才。”

“可真了不起。”克鲁利这样回答。

“可然后你猜怎样?”年轻人向前探头,不规矩的碎发打着卷从额头上垂下来,“后来我想尝试一些新的演奏技巧和方法——这是从来没有人试过的东西,它是完全的颠覆和创新,比我之前那些乖顺讨巧的音乐更让人惊艳!可我的听众却——”

“却根本不懂得欣赏?”

尼克罗在桌子上敲了一下。

“没错。”他摊开双手摇头,“他们说我的琴声像头在嚎叫的驴子。”

克鲁利做出很滑稽的表情:“把你的琴声和驴子嚎叫混为一谈的人,这辈子大概也只配听驴子嚎叫了。”

尼克罗大笑起来,瘦长的身体弯曲得跟琴弓一样。恶魔注意到年轻人肩膀很宽,胸膛饱满,修长的十指在桌面上张开,显出惊人的力量和柔韧性,手指和手指之间的距离开得很大。这简直是一具专门为演奏小提琴而塑造的身体。

“你对音乐的看法给了我很多灵感,朋友,跟你聊天真是件让人快乐的事情。”提琴家放下酒杯,黑眼睛在夜色里显出某种近乎陶醉的狂喜,“我今晚回去就写新曲子,它一定会受欢迎的,我马上就能赚到钱了。”

“我的荣幸。”恶魔冲他点头。

他们在桌边拥抱,尼克罗邀请克鲁利第二天去看他的演奏,然后带着琴从小酒馆离开。恶魔目送他出门,顺手在年轻人的琴弓上施了个奇迹。

现在他的演出会获得成功了,人们可以听懂他的演奏了。

尼克罗·帕格尼尼身上流淌着夺目的才华,他需要的根本不是灵感或者更娴熟的技巧,他只需要——被人听懂。

 

第二天黄昏,尼克罗依旧站在小餐馆的演奏席上,穿黑色套装,黑卷发扎成马尾。当第一首提琴乐演奏完毕时,食客们并没有立刻给出回应——他们坐在自己餐位上,扭转身子看向这个年轻人,脸上挂着相当复杂的表情,像是看见了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美好仙境,又像刚刚去地狱九环逛了一圈。他们被吓坏了,听见了魔鬼的声音,美丽绝伦令人神往的幻境又同时呈现在眼前。

尼克罗举着琴弓,目光从食客们脸上扫过。他看见一张张愕然的、空白的、呼吸急促面颊绯红的脸,闪烁着双眼几乎要哭出来的脸,以及坐立难安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的脸。于是他知道自己不需要掌声了,掌声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他成功了。

克鲁利抿了口咖啡。大衮错了。诱惑是无法腐蚀一个天才的,天才只会被自己的才华杀死,也只会被才华送进地狱。

才华——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它们是从精神上开出的花,以生命与灵魂为养分,花瓣和血肉是同一种颜色。

 

尼克罗·帕格尼尼成了当地最受关注的提琴家。他的成功也像他的乐曲那样,一旦开始、一旦第一个音符被拉响,便没有什么可以让这曲子停下来了。它一定要继续演奏下去,它要延续自己的生命。

很快,他不必再在小餐馆的演奏席上替食客们演出。他开始频繁出入高档俱乐部,然后经纪人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要为“帕格尼尼大师”筹办个人演奏会。

克鲁利一直以朋友的身份陪在提琴家身边。

“你可以做我的经纪人,我不需要别的经纪人。”尼克罗这样说,“你比绝大多数人都聪明,你对音乐与艺术的读到看法可以叫全意大利的艺术批评家颜面扫地。你做我的经纪人,我们一起赚钱,一起成功,没什么可以阻止我们。”

他说这些话时散着头发,黑卷发蓬松凌乱,像团海草一样,黑发簇拥下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太年轻了,岁月几乎还没在那上面留下任何痕迹,脸颊和眼睛还和孩子一样。尼克罗有双黑眼睛,这双眼睛注释着克鲁利,充满那种熟悉的、陶醉的欣喜与狂热。

恶魔用两根手指夹着红酒杯在房间里踱步,灯光昏暗,瘦长的影子投在地板上。

“我不会做你的经纪人。”他说。

尼克罗从床上站起来,有点激动,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狗。他表现出的意外、惊慌、受伤和一点点愤怒都是稚嫩又鲜明的,天真得没有一点伪装。

“我只会做你的朋友,不会做你的经纪人。”克鲁利抢在提琴家前面开口,显得游刃有余,“经纪人会帮你赚钱,经纪人只能帮你赚钱。而一个朋友——朋友能帮你很多。”

尼克罗笑了。他喜欢克鲁利这种故弄玄虚的说话方式,这感觉很优雅,很有魅力,让人着迷。

“你能帮我什么?”他目光闪烁,并不知道自己正注释着伊甸园的蛇,“朋友,你能帮我什么?”

克鲁利仰头把红酒喝得一滴不剩。他依旧用两根手指夹着酒杯,拇指和中指,身体重心在两脚之间摇晃:“我能让你的才华燃烧。像地狱里的火那样燃烧。”

尼克罗笑了。

他们在会客厅、马车厢和小书房里谈话,那些被酒精浇灌着遮上一层层厚重天鹅绒窗帘的谈话像条河那样蜿蜒,河水是黑色的蛇鳞,它是活的,它会发出嘶鸣。提琴家就顺着这条河向下游走,向下游走,走向河的归处和源头。他能闻到硫磺的气味,眼睛里燃着两团黑色的火。

他从这河中汲取灵感,然后河流蜿蜒着、低语着,引他去世人灵魂深处寻找真正的灵感。

 

尼克罗·帕格尼尼——全意大利最引人注目的提琴家,或许也是全世界最引人注目的提琴家。金钱和名望飞向他,像冬夜的风雪。评论家说他的音乐用丰富且高难度的指法与弓法来取悦听众,并对当时的同行们构成挑战;又说他“将小提琴的音色扩展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

同行们谈起尼克罗时表现出敬佩和惊恐,说他可以在一个把位上用四根弦演奏出三个八度,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那些尤其热爱感性笔触的艺术评论家们则说,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是有生命的,它在这位音乐天才手中变成一场雷雨、一头野兽,它在琴弓的撩拨下向所有听众发出嘶鸣、呻吟和怒吼;但有时候它又显得那样温柔多情,像少女、像梦中的情人,吟唱充满爱意的情话。

尼克罗偶尔会读刊载在报纸上的这些评论,然后他笑出声,瘦长的身体又弯成一张琴弓。

“大众真的非常有趣。”他说,“他们半年前还说我的演奏像驴子,而现在驴子却成了他们梦中的少女情人。”

“把你贬得一文不值的是大众,把你捧上神坛的也是大众。”克鲁利和提琴家一起坐在马车里摇摇晃晃。恶魔穿长度超过膝盖的丝绒质地长大衣,红头发松垮垮地扎成辫子,金色蛇瞳藏在墨镜后面。

“我不在乎他们怎么评价我,我的音乐不需凡人评价。‘取悦听众’——这是一派胡言,我从来没想过要去取悦任何人,他们只需要聆听然后臣服就好。至于评价,批评家绞尽脑汁写出来的文字,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价值。”

“你的音乐不需凡人评价。”恶魔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提琴家笑起来。他用手打了几个拍子,然后一手指向天空,另一手指向大地,黑眼睛像漆黑的星辰一样闪烁:“我的音乐和上帝与撒旦一样,是不朽的。”

克鲁利知道,尼克罗·帕格尼尼在大众眼中从来都不是个正面教材,没有哪个父亲会拿帕格尼尼的为人处世来给自己孩子做榜样。他挥金如土、私生活放荡堕落,地狱认为这是克鲁利的功劳,是克鲁利诱惑他向各种欲望臣服。然而事实上——那些东西对天才来说根本不是“诱惑”,而只是“消遣”;他从不向欲望“臣服”,他只狩猎“快乐”。

尼克罗·帕格尼尼不是欲望和诱惑的奴隶,他始终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人世间的声色和诱惑,一如俯视崇拜他又畏惧他的大众。

人们谈论他天纵的才华和卓绝的演奏技巧,同时谈论他生活得有多堕落。

他嗜赌成性,喜欢在姑娘们的怀抱和亲吻中寻求安慰,一只手伸进赌场,另一只手探进层层叠叠的石榴裙下。

很快,帕格尼尼劣迹斑斑的生活便成为了社交圈中最受欢迎的话题之一,甚至比他的音乐本身还要受欢迎。体面先生与妇人们听到这些消息后纷纷扭开头去,用扇子遮住脸说“真是太不检点了”,然后又立刻补上一句“快告诉我他还做了些什么事情”。

年轻的提琴家本人并不在意关于他的议论,因为人们议论得越多,他的听众也就越多。人们对他赞叹:“才华横溢的大师啊,你偶尔拉错几个音符吧!这样我们才会觉得你更像人类一些!”又在大街上冲他的马车大喊:“堕落者,恶魔的走狗!从我们的国家滚出去!”

“成功的艺术家不仅需要赞美,还需要争议。”恶魔和提琴家一起坐在马车里,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你有争议,他们觉得你有被谈论的价值,才会买票来听你的演出。”

“我在成为一个话题。”尼克罗说。马车中放着几瓶上好的葡萄酒,他正在找开酒器。

“你需要的就是成为一个话题。现在人们知道了——在社交场合,如果你想显得自己时髦聪明又有品位,那就一定要谈谈尼克罗·帕格尼尼。”恶魔向马车外愤怒的人们看了一眼,然后又收回目光,“体面的有钱人都希望自己能显得聪明又时髦。他们离不开你了,尼克罗。”

尼克罗·帕格尼尼打开那瓶红酒,递给克鲁利,然后自己去开另一瓶。他说“干杯”。

 

这一年冬天,尼克罗·帕格尼尼和他的经纪人一起离开祖国,开始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演奏小提琴。他执意要克鲁利一起来。

“我不能离开你,朋友。”他将行李提上马车,头发披散在肩上,黑眼睛那样热切地闪烁着,“我离不开你的聪明点子和天才的想法,我需要你引导。”

恶魔身穿为长途旅行量身定制的衣服。他冲提琴家微笑,然后带着自己少得惊人的行李走上马车。

“下次我们再去街上散心时,”尼克罗说,“我也要戴上墨镜,像你这样。好奇的目光总是太多,我不喜欢被窥探。”

“而戴上墨镜之后,你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窥探别人。”恶魔在马车厢里坐好,将双腿叠在一起,“没人会发现你的目光。”

尼克罗点头:“是。我可以尽情窥探别人。他们灵魂深处有我想要的东西——有我的音乐需要的东西。这也是你教我的,从人的灵魂深处寻找灵感。”

 

他们将一同前往英国,然后是巴黎,再之后是维也纳。

那段时间,帕格尼尼车轮碾过的英里数与他的名声一同飞涨。与名望一同增长的,还有同行与大众对他的恐惧。

“他的音乐让人窒息。”一位妇人这样说,“上个月我同女伴去听他的独奏,然后您猜怎样——我那可怜的女伴竟当场昏厥过去,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另一位女士立刻补充上:“他的音乐有魔力!人们为了听他的演奏,甚至不顾城里正流行霍乱,一窝蜂地涌到街头上来… …”

“他的双手和灵魂被撒旦掌控了,他被地狱盯上了。”一位戴黑色礼帽的老先生发话了,“听尼克罗·帕格尼尼大师的演奏,就如同看见撒旦的幻影,看见恶魔们在地狱里跳舞。”

“还有他那位朋友,红头发。”这回发话的是位年轻先生,打扮和举止相当体面,“他们都戴墨镜,穿得同乌鸦一般黑——地狱的使者。”

然后又一个尖细的声音说道:“可他的音乐与才华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呀!”

尼克罗·帕格尼尼与他的朋友并不关心别人怎样讲,他们只关心让他们感兴趣的东西,比如美酒、一切让人快乐的事物以及音乐本身。

提琴家立刻喜欢上了墨镜带来的便利。他将那双黑色星辰一样的眼睛藏起来,隔绝来自外界的窥探,然后放肆又尽情地情窥视他人的眼睛、心和灵魂。

别人看不清他,他却可以把别人看得一清二楚,这让尼克罗开心得像个孩子。

“最有趣又迷人的东西、最丰富的东西从来都不是风暴、雷雨或者任何自然界的东西。”尼克罗坐在一家咖啡馆中,“最有趣的东西永远是人,人的内心和灵魂。”

克鲁利坐在他对面把玩一只精巧漂亮的鼻烟壶,打算把它送给一位老朋友:“只有人类才能产生这么复杂的情感… …的确是有趣极了。”

“我能看见他们藏起来的那些东西。”尼克罗把墨镜往下推,冲克鲁利眨眼睛,“所有肮脏的和圣洁的,崇高的和堕落的,不堪入目的和令人敬仰的。我在他们的灵魂里来去自如、从中汲取灵感。”

“可如果你把人们藏在内心的东西用小提琴演奏出来,他们就会说你演奏的是风暴、雷雨、春天的节奏或者秋天的节奏。”克鲁利耸耸肩,“很多人类就是不肯面对自己的内心,他们不肯承认你演奏的东西来自他们本身。”

“其实听众自己清楚这一点。”提琴家把墨镜推回去,“恶魔的演奏——他们是这样描述我的音乐的,他们怕了,他们知道我演奏出了他们心里的东西。”

然后他扭过头,看着街边一名穿灰色套装的绅士。那位绅士衣着得体,挽着自己娴熟稳重的妻子,像任何一对受人尊重的夫妇那样接受致意和问好。可他却抓住一切机会将目光投向右前方的铺子——那铺子的主人是位年轻姑娘,胸脯高耸,笑容像百合花一样纯洁,眼神和妓女一样放荡。

尼克罗笑了。然后他掏出随身携带的笔和硬皮本,在上面写下一段新的旋律。

“等我把这段曲子在大庭广众面前演奏出来时,”他头也不抬,熟悉的陶醉和狂喜又渐渐满溢眼睛,“他们会说这是春天的旋律。听众会说这是大地在春的诱惑下开始躁动不安,冬季万般挽留,却无可奈何。”

克鲁利被他逗笑了:“人类总是特别擅长给自己找借口,我觉得这也算是他们讨人喜欢的地方之一。”

提琴家依旧在纸上涂涂写写,神态专注得几近痴迷,藏在墨镜后的眼睛像星辰那样闪烁不定。他写得很快,手腕和整个右半边肩膀随书写动作而抖动,黑卷发在肩头和额前跳跃。他写满整整两页纸,然后皱眉歪头看了几遍、在纸上涂改了三五次,最后才笑着冲克鲁利抬起头来:“你总喜欢叫他们‘人类’,听上去好像你自己并非人类一样。”

恶魔挑起眉毛,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恶魔的演奏,魔鬼小提琴家——说不定我身边真有个恶魔呢,说不定我早就成为了恶魔的密友呢?”尼克罗把硬皮笔记本收进口袋里,然后舔舔嘴唇摇了摇头,“可谁会在意这个?只有愚昧庸俗的凡夫俗子才会在意恶魔和天使、天堂和地狱,我只在乎我的音乐。”

“我的音乐,它——”

克鲁利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它和上帝与撒旦一样,是不朽的。”

尼克罗很开心地笑起来,身体弓得和琴弓一样。克鲁利知道他是对的,他的音乐的确是不朽的。他的旋律和高超技巧不会被带进坟墓,不会和肉体一起腐烂。

尼克罗·帕格尼尼会在地狱里演奏,他才华横溢的琴声将他带往地狱,然后他就将在地狱九环和永不熄灭的烈焰当中演奏,灵魂与音乐都永恒不朽。

 

小提琴大师帕格尼尼的巡演非常成功。

他穿黑衣,黑卷发披散在肩上,有一双黑色星辰一样的眼睛。这位大师身材高瘦、肩膀宽阔,像一尊雕像、一块嶙峋的岩石。他在演奏中表现得如痴如醉、状若癫狂,眼眶中那两颗黑色的星辰如同漂浮在粘稠的黑色虚无当中。它们时而被虚无吞没,时而暗淡,时而在虚无的纠缠中闪出微弱光亮,然后又骤然迸出极强而夺目的光来。

星辰迸出的强光笼罩整个听众席,人们遮住眼睛或额头来对抗这根本不存在的光。女士们的扇子摇个不停,好像这光还有温度、能让会场内变得更热一样。

尼克罗的指法让人眼花缭乱,他的手臂、肩和头随旋律而颤抖,头发变成一团燃烧着的黑色火焰。它烧啊,烧啊,在演奏席上越燃越旺,将提琴家投下的影子映得扭曲变幻、像魔鬼一样。于是有人低声交谈起来,他们说,看啊,大师的影子像蛇一样扭曲,那是魔鬼的影子啊。另外的人们则说,那是你的幻觉,大师的琴声让你产生了幻觉。

提琴在他手中有了生命,琴弦在琴弓的撩拨下发出呻吟、怒吼、悲歌、欣喜的欢呼和绝望的哀嚎;它们时而是头野兽,时而是情人,欢笑蹦跳着从少女变作稳重妇人,然后又变作面庞红润的少年或者垂暮老人。

女士们面色绯红,呼吸愈发急促,向提琴家投去热切得几近疯狂的目光。有人开始尖叫,有人发出绝望的、濒死的高呼,有人面色惨白地瘫坐在座位上。他们看见撒旦也看见上帝,那团摇曳的黑色火光打开地狱之门,门内却又涌出身穿白袍的天使,天使脚下踏着硫磺。

然后天使吹响号角,末日的审判、伟大灵魂升往天堂时奏响的福音,福音中夹杂魔鬼的挑唆和私语。欲望在硫磺池里歌唱。它们呻吟、大笑,然后再发出尖细暧昧的调笑,最后像最放浪的婊子那样大叫起来。这叫声诉说着所有人藏在心底的东西,叫出所有见不得人的、被埋在最深处的秘密和渴望。人在其中沉沦,然后窒息,越陷越深。

然后苦涩的洪水奔涌而来,天堂、地狱和洪水;天使、恶魔和翻滚的波涛;号角、狂笑和水流的激响。这声音也是苦涩的,比别离和疾病还要苦涩,死亡在它面前也不过苍白的岩壁和墙角一块脱落的泥。它是黑色,墨一样,沼泽一样,能把任何接近它的东西都吞没,任何胆敢靠近的东西都将被染上它的颜色。那些音符、欢唱和跳动的步子有些不知好歹了,它们以为自己可以从这沼泽上迈过去,于是便继续唱跳着走向它——音符、欢唱和跳动的步子在被吞噬时才知晓,这沼泽是“绝望”。

它远比死亡还要浓稠,比别离和疾病还要苦涩。

于是有人开始哭泣起来,泪水化开女士们脸上的脂粉,让男士感到颜面尽失… …他们扭过头拭去泪水,不想被任何人发现、不希望被任何人察觉。可那音乐不肯放过他们啊——音符在大厅里盘旋,唤醒听众心里的沼泽——千百颗在泥潭中挣扎的心,所有悲歌、哀鸣、嘶哑的哭泣和无法再发出任何声音的哀痛。于是终于有人抛弃了颜面,抛弃在音乐面前苍白无力微不足道的盔甲。人们想要求饶了,像溺水的人迫切渴望呼吸那样,听众们迫切地渴望被救赎。

可在这样的音乐面前,谁能给他们救赎,谁能为直视上帝与撒旦的人降下救赎?

于是直到最后——当尼克罗·帕格尼尼拉出最后一个音符,当他仰着头把琴弓高举向天空——地狱之门和天堂之门一起坍塌,火焰烧尽白袍,天使吹奏的号角沉入硫磺,撒旦和上帝一同在寂静里死去,洪水在寂静中平息。

提琴家睁开眼睛,两颗黑色的星辰。在炙热的燃烧过后,它们像孩子一样单纯。

听众登上了方舟。

有人开始在胸口划十字,有人仓皇地向出口走去。一名老先生从自己座位上向前倾着身子高喊“魔鬼!魔鬼的琴弦!魔鬼的演奏!”,而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当即晕了过去,她在失去意识前尖声叫道“帕格尼尼大师”。

体面人掏出手帕、擦去额角和鼻梁上的汗珠,用一种格外睿智又得体的语气说:

“真是叫人惊叹的演奏,像场暴风雨一样。”

那天夜间有人在酒会上问,帕格尼尼大师,你的琴盒里究竟有什么呢?尼克罗有些醉了。他张开双臂说,我的琴盒里住着恶魔。孩子特有的坦率和天真,天才特有的故作玄虚和不以为然。

克鲁利端一杯香槟看着那位天才。他和尼克罗·帕格尼尼认识很长时间了,提琴家的眼神却几乎不曾改变,所有情绪依旧表现得那样稚嫩又鲜明。恶魔仰头喝了口酒,用两根手指夹着酒杯,中指和拇指,像用即将断裂的提线牵着木偶。

 

第二天,有关尼克罗·帕格尼尼与魔鬼做了交易的新闻和各种评论在城里飞速传开,像鼠疫那样蔓延。人们心里早就产生了这样的猜测——他一定是和魔鬼做了交易,否则怎么能演奏出那样的音乐;他一定是和魔鬼做了交易,否则那音乐怎么会仿佛是窥见了我藏在心里的东西。

而现在,这位天才小提琴家终于亲口承认了人们的猜测。

“我的琴盒里住着恶魔。”

当经纪人把一沓又一沓的报纸送到尼克罗面前时,这位大师还窝在床上、尚未醒酒。尼克罗读了几张报纸,然后穿着睡衣笑得前俯后仰,又叫人再给他一杯酒。

不久之后,地狱送来了新的指令——黑色的信纸,黑色的信封,由一只乌鸦送到克鲁利的窗台上。指令上说他在帕格尼尼这的工作完成得相当出色,现在地狱希望他从帕格尼尼身边离开,去伦敦处理另外一些事情。

他本想不声不响地离开,这样会为他自己增添更多神秘色彩,哪怕是尼克罗·帕格尼尼本人也不会知道那位迷人的红头发绅士去了哪。可他还有些话想要讲。在听到这位天才永恒的琴声之前,他还有些东西想要讲。

克鲁利很少跟人类交朋友,他们太招人喜欢,生命又太短。作为永生不灭的恶魔,和人类交朋友实在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它会让你难受得像是又经历了一次小型堕天一样。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和尼克罗的关系,在琴弦上摇摇晃晃地走钢丝,一不小心就要掉下去。

“我要走了。”他对提琴家说。那时候是上午十点。

“好呀,等你回来。晚上我们去俱乐部喝酒,我找到了很棒的地方。”尼克罗在写他的新曲子,披头散发,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眼神热切得像火。

“我今晚不会回来。”

“那就明天再去。”

“明天我也不回来。”克鲁利说。

尼克罗·帕格尼尼终于从手稿中抬起头来,眼神有点迷茫:“你要离开了?”

克鲁利冲他点头。

那两颗黑色的星辰突然暗淡下去。它们向下坠落、坠落,停在虚空中,闪着暗淡的光。

“我知道,你这种很酷的朋友就应该这样,突然出现再突然消失。如果你还会再回来找我,那你就不是安东尼·J·克鲁利。”尼克罗揉了两下鼻子,然后从桌边站起来。

克鲁利第一次见他放下写了一半的曲子。

提琴家低头在桌边站了一会儿,然后朝他走来,那两颗黑色星辰又亮了:“可你还是来来跟我告别了,你原本可以直接离开的——你要跟我说什么?我知道你一定有东西要跟我说。”

尼克罗·帕格尼尼,天才小提琴家,他很聪明。

“我想说,”克鲁利靠在门框上,最后一次环视这间小书房,然后直视着黑色的星辰,“我想说,你的音乐的确会是不朽的,不用怀疑这一点。”

尼克罗向后退了两步。他穿着长睡袍,头发凌乱,脸上的胡子没刮干净,看起来有点狼狈:“你在阐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在安慰我。”

克鲁利点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担心告别和死亡——”

“那是凡人才会担心的东西。”提琴家笑起来,“纵使我的生命凋零了,我的肉体在六尺之下被蛆虫蛀空了,我和音乐也——”

“也和上帝与撒旦一样是不朽的。”

他们一起说。

然后尼克罗绕着书房走了几圈,像在思考,或者给自己的情绪寻找一个出口。他走到第三圈时停下来,举起双手做了几个手势:“我不会再在这里见到你了。”

克鲁利耸耸肩:“很显然是这样。”

“但我们迟早会再见面的。”他不再兜圈子,消瘦的脸庞上显出某种奇异的光彩,“我不知道在哪。或许是在地狱吧。到那时,所有不朽者都将听到我的演奏,而你也必定在场。”

恶魔靠在门边,不置可否。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直身体后退了两步:“我不能再跟你说太多了。”

“最后一个问题。”尼克罗说。

“什么?”

“我能看看你的眼睛吗?”

克鲁利冲他挑着眉毛摇头:“最好别。”

尼克罗·帕格尼尼笑了。

他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些。”亚茨拉菲尔说。他手边放着一杯热可可——曾经是热可可,现在已经凉了。

“我不能什么都跟你说,还记得吗,天使和恶魔,我们是敌人。”克鲁利坐在他对面的沙发里,醉得不轻,金色几乎要从眼睛里溢出来,“如果不是你恰好在书店里放他的——他的——曲子,我也不会跟你说这个”。

“人们说他是用灵魂跟恶魔做交易才换来了卓绝的技巧。”

“那是假的,他的技巧和才华完全归功于他本身,我只是用了点小伎俩让大众能听懂他的演奏。”

“人们还说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用亡妻的肠子来做琴弦… …”

“也是假的。”

“人们说他琴盒里住着恶魔。”亚茨拉菲尔扁扁嘴,“真的吗,亲爱的?你真的住在——”。

克鲁利又喝了口酒,伸出一根手指头相当浮夸地摇了两下:“很显然,那是说我。但我有自己的房间,很豪华,特别舒服。我不住琴盒,住琴盒很不酷。”

“那他最后下地狱是因为——”

“因为他的才华,和人类对他的恶意。”恶魔放下酒杯,把双腿在地板上伸得很长,“人们热爱天才,也惧怕天才,何况这位天才用小提琴奏出了他们心底的恐惧和秘密。”

然后他耸耸肩,身体像没骨头一样完全陷进沙发里:“人们敬畏他、害怕他、诅咒他,认为他应该下地狱。于是他的灵魂就真的被他人的恶意拖到地狱里来了。说实话,我的工作更多是‘激发他的才华’,而不是‘诱惑他下地狱’。”

“天堂里也有很多灵魂是被其他人类送上来的。”亚茨拉菲尔说,“某人去世了,世人敬爱他,为他祈祷,希望他上天堂,于是这些善意就真的将这灵魂送往天堂。”

然后天使用力眨了两下眼睛:“帕格尼尼大师在地狱过得怎么样?你后来去见过他吗?”

“他在岩浆和硫磺堆砌的舞台上演奏,无拘无束,兴高采烈,整个地狱九环都跟着一起沸腾。”恶魔笑起来,露出嘴角尖而锐利的牙齿,“你真该听听,天使,那才是魔鬼小提琴家的音乐。他自由了。”

他自由了。

 

FIN.

 

【后记1-一些让人不那么快乐的事实】

尼克罗·帕格尼尼在58岁那年病故。城中无人可以忍受“与恶魔结盟的小提琴家”,甚至不允许为他举行一场葬礼。他的遗体辗转于各个港口,都不被允许上岸,最后在无人的小岛上摆放了四年,又被偷运回家乡藏起来。

大概三十多年之后,尼克罗·帕格尼尼的儿子再次和教会交涉,支付给教会150万马克,才获得教会批准、埋葬自己的父亲。至此,大师终于入土为安。

 

【后记2-一些或许能让人快乐一点的不确定事实】

尼克罗·帕格尼尼的尸体辗转于各个港口时,他的灵魂已经在地狱里成为了音乐红人。

尼克罗在地狱里和莫扎特交了朋友,从此整个地狱九环都变得更吵了,岩浆也沸腾得更厉害了。

后来,李斯特被人们称为“钢琴家中的帕格尼尼”,可他却上了天堂。克鲁利跟尼克罗讲了这件事情,大师笑得身体弯成了一张琴弓。

 

P.S:

帕格尼尼大师的忌日是5月27,我写早了,干脆写完就发了出来。

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去看看电影《魔鬼小提琴家帕格尼尼》,挺好看的。

大师的曲子也真的非常好听,我的文是听着他的曲子写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