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方】彼十年
*李莲花昏迷十年的窗户纸文学,1w+,我流花方,be预警,阅读愉快
* 李莲花的爱就是再苦再痛他可以一力扛下来,只愿你大步往前走。
方多病的爱是最不愿意见到的结局里、最绝望的死别中,也想要拥抱他一次又一次。
01
严格意义上讲李莲花和方多病没有道别,
只是李莲花平静地告诉他:“忘川花只有三成概率解我的毒,不如送给陛下,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李莲花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他特有的那种语调,听着很舒服,但他现在说的并不是让人舒服的话。
方多病说不出任何话,他带着极端的愤怒和极端的绝望摔门而去,去寻找那不可能存在的第二朵忘川花。
过了一会儿,李莲花从床上坐起来,擦干...
*李莲花昏迷十年的窗户纸文学,1w+,我流花方,be预警,阅读愉快
* 李莲花的爱就是再苦再痛他可以一力扛下来,只愿你大步往前走。
方多病的爱是最不愿意见到的结局里、最绝望的死别中,也想要拥抱他一次又一次。
01
严格意义上讲李莲花和方多病没有道别,
只是李莲花平静地告诉他:“忘川花只有三成概率解我的毒,不如送给陛下,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李莲花的声音很好听,带着他特有的那种语调,听着很舒服,但他现在说的并不是让人舒服的话。
方多病说不出任何话,他带着极端的愤怒和极端的绝望摔门而去,去寻找那不可能存在的第二朵忘川花。
过了一会儿,李莲花从床上坐起来,擦干净嘴边的血迹,带着剑走了。
他走前还给狐狸精碗里添了些吃的——怕方多病回来得太晚,饿到了他的小狗。
他也没有给方多病留下只言片语,甚至当东海之约来临、他提笔开始写绝笔信时也刻意忽略了那个人。
这么多年过去,在任何环境里他都不会再苛责自己或抱怨别人,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较劲的人。尽力不困住自己也不困住任何人。
他不知道对方多病说什么好,说什么都怕方多病会哭、会恨、会忘不掉,只好什么都不说。
他怕他的只言片语困住方多病。
他是好意,但方多病一直到很久后才意识到,最后他留在李莲花眼里的样子是愤怒、失去理智和痛苦绝望的背影。如果他知道那是最后一面,或许他会努力地笑一笑。
但时间和毒药面前人人平等,从不会因为方多病多么悔恨而回寰,也不会因为李莲花是劳什子天下第一而留下一丝情面。
如李莲花所愿,从此方多病再也没有见过李莲花。
02
方多病从来都不认床,在屋顶都能睡得很安稳,但从李莲花离开后,他行走在外到处找人的时候忽然就开始认起床了。
彻夜难眠的夜里他也常常思索李莲花离开之际的那些场景,他说的一字一句,那些说出口的和未说出口的话语。
他开始思考起李莲花曾经很多话背后的潜文本。
例如他说“李相夷年少时最是桀骜不驯”时其实是他站在后来者的位置痛恨过去恣意、骄傲、一无所知的自己。
又或者他曾经轻描淡写地提起他自己“有心上人,但未婚妻已另嫁他人”时,心里究竟是真心祝福乔婉娩和肖紫衿,还是遗憾行走十年都不曾遇到过乔婉娩一次?
李莲花身上当真有许多纠缠痛苦的部分。
得益于李莲花对他的不设防,常常在他面前露出一些不似寻常的神态、说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来。
多谢那些时刻,让他此时此刻有事可做,这么多年后他依然可以靠回忆重新认识那个人一遍。
他满天下找了八年,一路上找一路练习剑法,救了上百个被拐的孩子、破了数十桩奇案、到北方救过灾、在南方治过疫,甚至曾经从龙潭虎穴中救过一次乔婉娩。
江湖上他的传说已经要超过李相夷的传说时,马带着他兜兜转转回到了天机山庄,那天晚上他躺在自己的床上终于又睡了一个安稳觉。似乎梦到了很多,又似乎什么梦也没做。
醒来天光大亮,他从窗里望见连绵大山,豁然开朗,心中忽然迟迟顿悟:“留不得,留得也应无益”。
看过很多人很多事后,方多病后知后觉意识到:李莲花是一个很擅长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的人,但凡他铁了心要走,就没有人能以任何手段留下他。
就算真的留下,方多病也确实无法救他。
直到八年后的今天,方多病已经从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成长为现在顶天立地的多愁公子,任何场面都能游刃有余、甚至快要能和笛飞声打得不分上下的时刻,若让他回到那天,他也依然无计可施,那是李莲花自己设好又心甘情愿走入的死局。
于是方多病就这样慢了其他人一大步,八年过去,才慢慢看淡了找李莲花这件事。
他依然在找,但开始放慢脚步,把找李莲花当做一件要做一辈子的事。
他去过最多的是扬州,如今的扬州依然偶有流传李相夷红绸舞剑的传说,方多病每次听见,都会完完整整再听一遍,他开始珍惜这些同样记得那个人的地方。
唯一的遗憾是他每次去都不是春天,桃花不肯开。
人道扬州花似锦,偏我来时不逢春。
狐狸精一年比一年老了,逐渐开始嗜睡,等到第十年,狐狸精已经不太能长途跋涉了,方多病就把它留在了天机山庄,嘱咐离儿要每天抱它出门晒晒太阳。
他一个人骑着马继续走。
老马也跟了他很多年,何晓惠给这匹马取的名字叫“惊风”,但方多病总觉得又惊又疯,很是不吉利,因为这马通体雪白,又极通灵性,就一直管它叫“小雪”。
这天小雪不知是偷偷背着他吃了什么,走到半路忽然呕吐起来,还好他们正路过一个小村镇,方多病便把小雪牵到了镇里唯一的兽医铺子里。
医师经验丰富,很快下了诊断开了药,方多病便暂时把小雪留在铺子里医治,自己去钱庄取些现银。
刚走到拐角,一个半旧不新的幡迅速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幡显然是什么人手写的,墨迹略有些斑驳了也不换,上书四个大字:“莲花医馆”。
方多病毫不迟疑,进了隔壁的糕点铺,铺子老板看起来很是宽厚仁实,很热情地招呼他:“这位少侠,要不要尝尝咱们新出的莲花酥?”
“莲花酥?如若我没记错,莲花酥是杭州的名小吃吧?掌柜的,您本事可真大,杭州的糕点也能做得这般好。”方多病笑眯眯地吹捧了一番。
老板很是骄傲:“那是!我看少侠也是实诚人,我也就不说什么虚头巴脑的场面话,其实啊,这是我阿弟年前从杭州学来的方子,他也就吃过一次,这方子居然能写得八九不离十!”
方多病很捧场地赞叹了两声,顺着他的话问:“大哥,实不相瞒,小弟我对厨之一道也颇为感兴趣,今日听了令弟的事迹,可谓是心潮澎湃啊。小弟冒昧一问,令弟现在何处?如有机会我也好去拜访一二。”
“好说好说,”掌柜的热情地告诉他:“我阿弟啊,就在我隔壁开了个医馆,此时应当就在馆中坐诊。”
“哦?”方多病不动声色地问:“既是兄弟,令弟在食谱一道也多有造诣,为何您开了点心铺子,他却开了医馆?”
“这…”掌柜的显然觉得解释下去有点复杂了,铺子里客人也不少。
方多病从善如流地拿了一张银票出来递给铺子里的小二:“劳烦小哥去帮我取些现银来,我与你们掌柜的一见如故,劳烦帮我把每种糕点都包上五份,我也好带回家给全家人都尝尝。”
掌柜的立刻喜笑颜开,拉着方多病让他坐下,才慢慢开始讲起来。
原来,他所谓的“阿弟”并不是亲生弟弟,而是他的娘亲约莫一年前上山踏青时在山间捡回来的。捡到他的时候此人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几乎气息全无,他们一家人以为他必死无疑,但母亲心慈,命人日日喂水喂药,结果数月后他居然自己醒来了。
因着恩情,他便认了这一家子干亲。听闻大哥开点心铺子,他在家中养病时就给了好些食谱,都卖得很不错,这医馆也是一月之前才开业。
方多病追问:“那他姓甚名谁?可有提起过过去?”
这下大哥有点犹豫了,他是性情耿直不是蠢,猜到方多病应当是认识自己的阿弟,便试探道:“少侠可是在找什么人?”
“噢,没错,”方多病也不隐瞒,直白地告诉他:“我在找我的至交好友,一个姓李名莲花的江湖游医。”
掌柜的显然松了口气,他生意做了很多年,在识人这个方面已然炉火纯青,他判断方多病没有恶意,便点点头道:“阿弟似乎是先前生过病,他说从前的一切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名莲花,说不准就是少侠在找的李莲花。”
他不记得了?方多病心脏一震,有些迫不及待地冲他拱拱手:“多谢大哥,我去瞧上一瞧。”
他一站起身,正好见到李莲花跨过门槛进来:“大哥,我一会儿去买些菜…”
说到一半,他也看见了方多病,话音不知怎么的就断了。
方多病有点半笑不笑地看着他,神态有点莫测,很随意地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握着剑,很有些大侠的范儿。
他大哥有些不识眼色地开口:“阿弟,你来得正好,这位少侠你可认识?”
李莲花扭头看他,微微挑眉:“噢,确实有些印象。”
方多病站了起来,逼近了他两步说:“只是有些印象?你再仔细看看呢?”
李莲花的眼尾扬着,见他没生气,脸上也露出些许笑意来:“仔细一看,确实是认得。”
既然认得,那便好说。李莲花便送他去客栈。
进了屋子,李莲花才又开口:“瘦了。”
方多病觉得他的胡话很好笑,把胳膊伸到他面前:“你摸摸再说话。”
李莲花便抬眼看着他,方多病敛了敛笑意,很认真地说:“人是会变的,李莲花。我二十九岁了。”
李莲花怔了一瞬,道:“那你为何依然记得我、依然在找我?”
方多病被他气得有点心梗,没好气地说:“没找,顺路碰到了。”
“噢。”李莲花用手指蹭了蹭鼻尖,接着说:“那方才是谁说一直在找一个姓李名莲花的江湖游医?”
果然,他听见了。方多病还没来得及找他麻烦,李莲花紧接着又温声说:“是我错了,我不该不告而别,也不该不回去找你,害你找了我这么多年。”
方多病喉间哽了一下,他想过他们见面时李莲花会说什么,或许是像面对乔婉娩时那样的指鹿为马,或许是像见到阿飞时那样的释然熟稔,又或许是沉默不语、不咸不淡。
他也想过李莲花是否会认错,但他错了吗?站在李莲花的角度,似乎也没有。
但这确实是方多病很想很想听见的话。
李莲花纯粹是在哄他。
03
除了刚认识的时候,李莲花其实一直很能惯他,自己家的小孩自己宠,他对方多病一直很心软,方多病捅了篓子,他也只会轻拿轻放,严厉不起来。
偶尔冷着声音说他两句也都是吓唬为主,做不得真。
方多病一直到真的见过李莲花生气的样子后,才明白此人对自己究竟有怎样的耐心。
“在这江湖安身立命的关键有二,一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二是通机变者为英豪。”李莲花做饭间隙也不忘传道授业,娓娓道来地教育小徒弟。
“这两句是同一个意思吧?”不满十九岁的方多病眨着一双求知的大眼睛真诚发问。
“重要的事当然要多复习,”李莲花装腔拿调:“方小宝,你一定要记住,这世间能让人放弃健康的身体和钱的东西实在寥寥。”
当时的方多病有点无语,他少年心性,觉得李莲花就只是在拿他寻开心,他堂堂天机山庄少庄主怎么会为了钱这种身外之物折辱了名节?
后来跟着李莲花出门,才发现他并不是唬人。而是着实是将这一理念贯彻到底,可谓是能跑就绝不打架、能使阴招就绝不硬来、能动动嘴皮子解决的事绝不会用上手。
让他当面认错根本是小儿科,就算是在他面前大骂李莲花一顿再大骂李相夷一顿,他甚至能自带瓜子板凳、在你词穷时帮你接上几句尖锐言语。
实在是既没有李相夷的偶像包袱也没有李莲花的自尊心。
但这样好脾气甚至可以说没有脾气的一个人,也是曾经发过怒的。
除了和师父师娘有关的事,每次单孤刀以轻蔑的口吻提起方多病这个便宜儿子的时候李莲花的面色都很不好看,每次看见方多病受伤、哭泣,李莲花的怒气就会像汹涌的浪一样,顶开他那张从容的面具冒出头来。
具体说来,还真有些小事上可以略窥一二。
曾经二人行走至关中一带时遇见过一帮土匪,名唤沙虎帮。
那沙虎帮帮主是朝廷钦犯,在外逃窜十年,见了方多病的剑便开始大骂百川院和朝廷的硕鼠蛀虫。
本来没什么,他们也不欲与这无礼之人理论,但方多病没忍住辩驳了一句“朝廷里也有好官”。
谁知那莽汉帮主见他接茬,话锋一转,开始用一些下流粗俗的侮辱之词形容方多病,概括起来即方多病是个没尊严没底线的公子哥,混到今天全靠年轻的身体和漂亮的脸蛋。
方多病前小半辈子没见过这等货色,还在为他的粗俗用词感到震惊,李莲花脚边的一颗石头在他一声不吭之际已经深深扎进了那人的太阳穴里,温热的血液溅出一大片红色。
那人痛苦地大叫起来,在地上挣扎着扭动身体。石头是钝器,很难想象李莲花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
方多病咽了咽口水,回头去观察李莲花的表情,那个人面色冷峻,眼神像淬了火,含着慑人的冷意。
方多病从没见过他那种表情——后来他又见了一次,却含了眼泪,是单孤刀提及他得到了师父所有的内力之时。
过了一会儿,他听见李莲花缓声道:“小宝,你就当什么都没听见。”
方多病转过去看他,这回他也凝视着他,神色很温柔可亲。
深夜一场旧梦过去,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04
方多病到最后也没再问他别的问题,譬如未来的打算、为何不回天机山庄等等,他也拿不准自己想听到什么回答。
他也不怪李莲花,就算是十年前也没有,他只是感到有些委屈,一直在被李莲花抛下的委屈。
但转念一想,凭什么李莲花就要顺着他的意、一醒来就要回去找他?
方多病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只是曾经被他宠坏的一个小孩而已。
想通了这些,方多病就去铺子里找李莲花。
他正要进门,隔着门框看见一个紫衣女子坐在他身边,看起来不过双十年华,面若桃花,言笑晏晏。李莲花也面上带笑,好言好语地回答她。
过了好一会儿,不知道那女子说了什么话,他歪歪头,伸手搭上了她的脉搏。
那女子笑着拿眼神勾他,手指在他掌心轻轻蹭过,着实是热烈大胆。
方多病便踏步进了门,很合时宜地喊了一声:“莲花!”
李莲花见了他,有点高兴地招呼他:“小宝,你来了。中午我烧鸡腿饭给你吃如何?”
十年过去,李莲花还是那个温柔多情的李莲花,方多病却不是因为一个鸡腿就可以开开心心忘掉一切的少年郎了。
他变得更懂礼数、知进退、更成熟、明白很多事情运行的规律和旁人思考的逻辑,但也变得沉默、闭口不言,很多话难以像年轻时那样轻易说出口了。
毕竟不是小孩子了,不能想到什么说什么。
他也没问李莲花和那女子的事,自顾自地等他看诊、做饭再一起吃饭,连夸了两句李莲花的手艺之后说起了正事:“对了,我已经给关河梦传了信,他说约莫一两日后就能来。”
“你还是不放心?”李莲花了然,慢条斯理地吃饭,他知道方多病一直对碧茶之毒心有余悸,怕十年解毒的法子有所遗留。
方多病说:“别担心,我不会烦你太久,刚好关河梦要去中原一带,我也跟他一道去。”
李莲花眉一挑,正要再问,隔壁的大娘端来一碗豆角,说是自家烧的,送给他们尝尝,别嫌弃。
李莲花温言应承了几句,道了句“这条街上谁不知道您的厨艺一绝”。
大娘走后他慢慢解释给方多病听:那位大娘在街角做纸伞生意,年轻时走街串巷叫卖把腿走坏了,年纪大了总发痹症,李莲花给他拿了不少膏药,大娘便也常常送些东西来。
方多病听着高兴,感慨道:“你在这里真的过得挺好的。”
他的目光从李莲花脸侧擦过去,穿过门框望见阳光下宁静悠闲的小镇,几个小孩举着纸鸢跑过,风吹动嫩绿的叶,他忽然意识到:又是一年春天来了。
李莲花听见这话,心中一动,顺势邀请他:“你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如在此地多留几天?我记得你曾说愿意陪我过一过那悠闲晒太阳登山钓鱼的生活,如今可还作数?”
方多病却收回目光低下了头,微风撩动他的发丝,轻轻笼在他脸侧,有种说不出的苦涩意味。
那一瞬间,李莲花特别想开口问问究竟是什么事让他如此纠结困顿。
然而方多病开口说的却是:“人总是有很幼稚的时候,不是吗?”
李莲花愣了一瞬,然后很自然地笑了两声:“是,年少时说的话…很多也是会变的。我竟忘了已经过去十年了,是我唐突了。”
他并没有纠缠这件事,甚至很快就不动声色地找到了下一个话题:“那么你此去中原,是有何事在身?或许我也可以帮上些忙。”
方多病拿来茶盏,低垂着眉眼斟茶:“也没什么,只不过听人说洛阳春来花似锦,想去看看而已。”
“洛阳确是繁华之都,牡丹与芍药甚美,”李莲花与他闲谈:“不过我数十年前去时,倒觉得洛阳的茶花甚是清新出尘。”
“好,我定会亲自去看一看。”
他不敢说别的,他怕让李莲花牵挂但又怕他不牵挂,就干脆什么都不说,只要自己知道他活着就很好。
方多病在心里默默祈祷过很多次李莲花长命百岁,如今终于应了验。至于方多病,他会再自求多福的。
05
关河梦一边把脉一边啧啧称奇,问他:“如你所说,毒已经全解了。究竟是何法?”
李莲花把袖子放下来,笑方多病:“小宝,听见没,我自己就是医生,你还不信我。”
方多病没应声,只看着关河梦:“可有后遗症?”
“没有,”关河梦说得非常肯定:“想来李门主如今应当武功也完全恢复了。”
李莲花点点头:“嗯,是借我师娘的一件宝物的神力,给我解完毒后就无用了。”
方多病放下了心,没几天就跟关河梦走了,还把小雪留给了李莲花。
李莲花没有再劝也没有再问,只悄悄给苏小慵去了一封信。
洛阳天气比关中暖和得多,就算是老君山顶上也暖意融融,俨然已到了春天。
贤遥道人在山顶等他们多时了,见了方多病眉头一皱:“你心脉受损,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怎么还来得如此晚?”
方多病歉意一笑,乖乖说下次不会了。
贤遥道人是一个很严厉的道士,声名在外,说她医术高明但脾气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
这次她却少见地柔和了神色,她盯着方多病的脸微微叹了口气,说:“上邀仙台吧。”
邀仙台就建在悬崖边缘,从栏杆边望下去能看见峭壁和层层白云,山间有鹰盘旋。
景色如旧,和前五年没有什么不一样。
在这邀仙台疗愈心脉,一则吸收老君山之浩瀚灵气,二则有贤遥真人施针,能压制他的心脉旧伤。
因为过程都已熟能生巧,镇痛的方子也早已开好抓来,每日关河梦亲自为他熬制,方多病便觉得一切已经是老朋友了。
但第二日贤遥道人施针时,他竟扛不住痛昏了过去。
一直到第三日他才又醒来,窗外风声凛冽,人声很远。
他忽然明白过来:原来是这样,贤遥道人的那一声叹息,原来是已经看出他没有“下次”了。
治疗在方多病疼痛昏迷数次后终于结束,他最后痛得有些失去理智了,只顾着哭着求关河梦,让他一定要把李莲花找来。
关河梦领会精神,第二天方多病刚从床上坐起来,就看见风尘仆仆迎面走来的李莲花并关河梦。
“你怎么来了?”方多病吓了一跳,心念急转了很多弯,贤遥真人已经回观里去了,只要他和关河梦都不说,就没人能知道。
李莲花忧心忡忡:“关兄说你需要我,我便来看看你如何需要我。”
方多病干笑两声,用眼神痛骂关河梦,嘴上说:“不过是玩笑,我其实是叫你来一同赏花,不要太担心。”
李莲花盯着他:“什么花?”
“牡丹、芍药、月季,莲花也很好看…还有你上次说的茶花。”
李莲花状似无意地问:“你所说可是茶树生的花?”
“对,”方多病点点头,说:“花虽小,但色白蕊妍,确实好看。”
李莲花不说话了,过了好半天,关河梦才轻声说:“洛阳并无茶树,方兄想必是记错了。”
方多病捏了捏眉心,说:“是,想来是分别后一路走来,在路途中见到的。”
李莲花依然不说话,表情不变地望着他。
关河梦只好又说:“方兄,茶树十月开花。”
这是一个不甚高明的试探,因为方多病不设防,他答得漏洞百出。
“关兄,苏姑娘也来了,此时应当就在山下,你不如去接一接她。”李莲花回头对关河梦很客气地说。
关河梦很惊讶:“小慵?她与你一道来的?”
“实则是我传信请她来帮我。”李莲花解释了两句,便转回来看着方多病。
方多病低着头说:“原来从再相遇起你就有所怀疑了。”
“小宝,你忘了我也是大夫。”李莲花不会责备他,甚至一句重话也没说,只柔声说:“能把你受伤的始末告诉我吗?”
“想必你曾经听说过,我曾救过乔姑娘。”
“嗯。”
四顾门虽名存实亡,但乔婉娩行走在外时常常不忘四顾门的名号,兼以她性情正直,最是讲求道义、侠肝义胆之人,便结下了不少仇家。
一次意外,她被曾经鱼龙牛马帮的前管事扔进了强化版的千钧归元阵中。
本来乔婉娩武功不弱,未必不能一搏,但那人偏偏在阵法上颇有研究,穷尽半生修改了阵法,杀伤力提升了不止十倍。
如若初始的千钧归元阵是九死一生,那如今就是万死无一生。
方多病正好路过,听见几个人在商讨怎么处置这个曾经的武林第一美人,担心被四顾门知道后有更多麻烦云云。
听见他们说乔婉娩已入阵足足七日时,方多病便理了一遍身上的干粮和武器,毫不犹豫跳了进去。
也就是在那阵中,他被阵中的李相夷伤了心脉。
心脉受损本来算不得大事,温养即可,尤其方多病有某人的独门内功扬州慢,本该自己慢慢愈合才是。但他的伤一日比一日重,他才明白过来:正是因为这一脉相承的扬州慢功法,他甚至无法用扬州慢自愈。*
此前他们都没有受过扬州慢的伤,竟从未发现这一点。
乔婉娩曾说过:那与其说是伤,不如说是慢性毒药。
他无计可施,从阵里出来就浑身是血地去找了关河梦。
关河梦很靠谱,在一大家子各种方向的神医里顺了半天,兼以乔婉娩的全力相助,终于千辛万苦地搭上了贤遥道人的线。
从那年起,每年春天他都要去老君山顶寻贤遥道人,那位道长针法绝妙,能为他续命一二。
所以哪怕再神往,他也从没见过扬州的桃花。
但方多病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平心而论,他其实也并不是纯粹的舍己为人,那时他正处于找李莲花找得有些魔怔的阶段,跳进千钧归元阵里的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其实不是“一定要救出乔姑娘”,而是“终于可以再见他一面了。”
是乔婉娩记恩,她不仅在四顾门内宣扬此事、说方多病永远是她乔婉娩的座上宾,外出时也常常提起此事。据闻,她至今依然在寻找能治疗方多病的法子。
李莲花听完,心疼不已,追问道:“如今呢?可还稳定?”曾经的李相夷越强,现在的李莲花就越心痛,那招招剑法都如同应在了他自己身上。
方多病犹豫了一会儿,张了张嘴又闭上,过了好半天才告诉他:“你去问问关兄吧,我不想自己对你说那些话。”
李莲花看着他悲伤而平静的眼睛,立刻就明白了“那些话”指的是什么。
他坐到方多病的床边,弯下腰揽着他的肩膀紧紧抱着他,说:“我明白了。”
像群山峭壁间一枝千年风吹雨打的崖柏,雨雪风雷他都站着承受过,唯独一阵名为情的微风吹过,只能颤抖着弯了腰。
方多病仰着头轻轻抓住他的衣襟,在他耳边说:“我其实不害怕这种场景,只是你不愿意让我看见而已。”
将死之人也有不同的心愿。
李莲花的爱是再苦再痛他可以一力扛下来,只愿他大步往前走。
但方多病不一样,他在任何时候都不愿意回避,也没那么绝情。
他的爱是最不愿意见到的结局里、最痛最绝望的死别中,也想要拥抱一次又一次。
曾经被他那样远远推开的方多病,独自在夜里掉了多少眼泪?
李莲花说不出话,二十年前的李相夷钻研出的最狠厉杀招和十年前李莲花轻松离开的洒脱心绪死死纠缠在一起,凝成了一把种子,在今天他的骨肉中生出一把经年日久的刺,一碰就扎得鲜血淋漓。
06
李莲花一日之间寄出去数十封信,向亲历的乔婉娩、了解内情的关河梦、医术高明的无了大师等人咨询此事。
他相信因果,就算命运常常捉弄他,也没道理对方多病这么好的人这样残忍。
但结果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陆陆续续寄来的回信都以各种措辞写着无计可施四个字。
李莲花每日在桌边里写信都要写上一个时辰,再加上琢磨方子,一个上午就过去了。
他们住的院子里种了好几棵梅花,开到了尾声,只能每日看着那花一夜一夜地落,留不住春天。
小半个月过去,李莲花人都看着沧桑了些。方多病甚至在他头上看见了白发,他把那根头发捋到李莲花面前给他看:“李莲花,你看。”
“嗯?”李莲花放下笔,扬眉去看他手里捏的那根头发,不以为意地挥挥手:“我也到了该生白发的年纪了。”
方多病本来想笑他老了,但转念一想说不准是因为他愁的,真要说的话他自己脱不了干系,于是闭了嘴。
李莲花本来就心思多,见他不说话,扫了一眼他的表情:“又皱着眉头,我是白了一根头发又不是全白了,有那么严重吗。”
他正说着话,方多病看见一片小小的白色花瓣落在了他发稍上。
他忽然不着边际地想:李莲花白发时应当也很好看。只可惜,他没有福气看见了。
李莲花感受到了沉默,抬头看他,随口说:“小宝,你头发上有花。”
方多病有点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李莲花于是站起来,附身摘下了那朵花,促狭地看着他笑,低声念道:“花应羞上小宝头。”
方多病低下头,看见他指尖一朵花瓣零落的梅花,粉白娇嫩,又零落离析。
那一刻,方多病感觉胸中如洪流滚滚,什么东西像不堪重负的堤坝一样土崩瓦解,他有些魔怔似的抬起头盯着李莲花,半秒后凑过去用嘴唇贴了贴他的下唇,一触即收。
李莲花显然愣了,他下意识向后躲了一下,但很快止住了,同时露出了一个有点迟到的浅笑,眼睛始终没躲闪地看着他,眼尾弯弯,笑意含着少见的温柔,这是他风华最好、惹眼至极的模样。
方多病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他,问:“李莲花,你后悔没有回去找我吗?”
李莲花的眉沉沉压着眼,低垂着眼睛看着他,低声说:“追悔莫及。”
他给乔婉娩写过信,阿娩把这些年对扬州慢的研究、相关的见闻和进展一并写下寄给了他,唯独信的最后写了一段不相关的话。
她说:“方少侠救我一命,于我有再造之恩,于他却是一件不必宣扬的小事。我想,他一定不是为我,而是因为你我曾经的渊源才施以援手。”
只是和李莲花相关就能得他以命相救,真的李莲花来了,他会做到什么地步?
方多病听到这句话,有些满足似的叹了口气,他挪了挪位置,让李莲花坐在身边。
李莲花就挨着他坐下,顺势躺在了垫席上。
方多病慢慢说:“不要悔,已经很好了。”
春风吹拂,有种说不出的暖意融融。
李莲花前些日子精神太紧绷,此时听见他这句话,一只手勾着他的手指,躺在已花开败尽的梅树下,竟无声无息地睡着了。
方多病转头看见李莲花舒展的睡颜,轻声说:“别轻易忘了我,但…也别记太久,一年就够了。”
那朵梅花瓣依然缀在他发间,像一团云山雾绕的幻觉,幻想方多病能伴他走到最后。
盛春之时院子后面开了一园牡丹,李莲花摘了两支插在方多病的床头。
方多病的身体已经日渐衰败了,活动范围渐渐只限于这个卧室。
李莲花嘴里生了三个水泡,面上倒看不出来多么难过,只是话渐渐少了,一张嘴就疼。
他已经尽了所以方法,最后的微渺希望在当初师娘用来救他的宝物,听说那物件原本是有一对的。
他给乔婉娩去了信说明缘由,拜托她令四顾门弟子关照此事,他给阿飞传了飞鸽,望上天入地之能的金鸳盟盟主有些其他法子,他也找了关河梦、无了、杨昀春…所有他认识的人。
甚至他广告天下,以李相夷之名寻那宝物的下落,如有线索,将以相夷太剑并扬州慢心法为酬劳,一时诸多江湖人前来。
李莲花开始早晨出门确认那些线索,过了晌午方归。
但方多病并不在意,他如今不过晌午已然醒不过来,见不见得到人也无所谓。
况且他十分体谅李莲花的焦虑,也希望能有法子略微宽慰他的绝望。
这天醒来,李莲花抱他去吃饭,方多病在桌上问他:“今日是哪一日了?”
李莲花道:“已是四月十五。”
方多病有点恍惚,沉默地扒了两口饭后说:“会不会对你来说…我早点自己走会比较好?”
他已经忘记了时间,迟早会忘记一切、失去所有能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最终永远沉默下去。
面对这一切,对李莲花来说似乎太残忍了。
李莲花不知道怎么说,他其实心里很感激最后这段时光,他只是不肯放弃,不愿意低头,却被方多病识别成不该在他身上出现的焦虑。
李莲花其实真的很累,他眼下黑青,已经很久没睡了。但他并没有向方多病表露出一丝倦意,只是用嘴唇碰了碰他的发顶,说:“我很感激能陪着你,我愿意承受这一切,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能让你感觉好一点。”
“你多练练剑吧,我爱看。”方多病这样回答。
“好。”
李莲花饭吃到一半,就这样因为一句话撂下筷子抽出剑,为一个人舞尽所有剑招,有曾经李相夷的华丽剑法,也有李莲花那些省尽内力招招干净利落的杀招,剑势如虹。
方多病看着那道青色身影在烁烁剑光中游走,恍然间就能想象出二十年前的李相夷了。
他人生最后的遗憾也烟消云散了。
李莲花一套剑招舞毕,回眸看方多病。
他的方小宝坐在桌边,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到最后也没说出口,昏昏沉沉又睡了过去。
这是他人生最后一个春天。
Fin.
*不能自愈是我编的。
*彩蛋是两个人相伴的时候一小段日常,【任何礼物】都可以解锁。
那年烟花
1.
1997年。
滴答。
王濠镜从水坑中跌跌撞撞的爬起,捡起地上破烂不堪的书包和试卷。他麻木的看着手臂上鲜红渗血的伤口,却只是自嘲的笑了笑,披上揉皱的校服外套走出小巷。这是他转来香港上学的第一周,可恐惧依旧弥漫在他的头顶上空。校园霸凌跟随他从澳门来到香港,此刻他也早已明白自己离开澳门时霸凌者意味不明的笑,原来是掉进了另一个深渊,有什么用呢,逃不掉的。王濠镜感觉到血已经浸湿了校服,将蓝色校服晕染成一片脏污,可他只是漫无目的的坐上了一辆不知去往哪的班车。
车上只坐着一个青年,面部线条流畅却又流露出几分锋芒,王濠镜不经意抬眼与他对视,琥珀色的瞳仁。少年戴着头戴耳机望向窗外,王濠镜看着越......
1.
1997年。
滴答。
王濠镜从水坑中跌跌撞撞的爬起,捡起地上破烂不堪的书包和试卷。他麻木的看着手臂上鲜红渗血的伤口,却只是自嘲的笑了笑,披上揉皱的校服外套走出小巷。这是他转来香港上学的第一周,可恐惧依旧弥漫在他的头顶上空。校园霸凌跟随他从澳门来到香港,此刻他也早已明白自己离开澳门时霸凌者意味不明的笑,原来是掉进了另一个深渊,有什么用呢,逃不掉的。王濠镜感觉到血已经浸湿了校服,将蓝色校服晕染成一片脏污,可他只是漫无目的的坐上了一辆不知去往哪的班车。
车上只坐着一个青年,面部线条流畅却又流露出几分锋芒,王濠镜不经意抬眼与他对视,琥珀色的瞳仁。少年戴着头戴耳机望向窗外,王濠镜看着越流越多的血和逐渐模糊的视线,准备向少年询问最近的医院,却看到少年已经下了车。他赶忙追上去,虚浮的脚步让他只能保持在少年后大概一米处,然后他看到少年突然停下转身,对上那琥珀色的眼睛。
眼前陷入一片黑暗,他还在复盘如何向少年询问去医院的路。
再睁眼时,眼前是一片陌生的天花板。王濠镜挣扎着起身,看到少年端着一杯水走来,抬眼正好对上王嘉龙的视线。“喝水。”王嘉龙直直把那杯水怼到王濠镜脸前,“你晕倒了,也不是失血过多,而且带你一个无意识的人去医院也很费劲,就先把你弄到我家给你包扎了一下。”
王濠镜端着水杯低头看,才发现自己的右臂上已经被绷带缠满,还打上了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王濠镜抿了一口,欲言又止,良久也只轻飘飘说了一声谢谢。
王濠镜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分钟,想着赖在一个不认识的人家里不太好,就起身问王嘉龙回自己家那个地址的路怎么走,刚到香港,认识的路少的可怜。王嘉龙说很远,走路大概要两个小时。他给王濠镜开门,看着他跌跌撞撞下楼梯的样子,心里不禁怀疑这个人走回去的真实性,万一走路上一头扎地上了呢。王嘉龙喊他,然后拿上头盔钥匙下楼。
“上来,我送你。”王濠镜想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就没再拒绝,只是道了声谢。
“去医院吗?骑车的话三十分钟,就是不保证你会不会把晚饭吐出来。”王嘉龙抬眼询问他。“不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王濠镜敛了眸子,王嘉龙觉得这位兄弟莫非是摊上了什么天大的难事,伤这么重一点连反应都没有,饶是王嘉龙这般天天打架受伤的也心生那么一点点佩服之情。
“那随你便咯。”
路上两人一句话都没说,微风吹起王嘉龙略长的头发,抚过王濠镜的脸颊。王濠镜刚来香港的第一周,竟然在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身上找到了归属感,说不清是幸运还是悲哀。到楼下出租屋时王濠镜又说了声谢谢,王嘉龙几乎要怀疑他把这个词焊到嘴上了。仅仅是在楼下交换了名字的交情,他却想问王嘉龙明天还会不会出现在那班车上,王嘉龙半张脸笼在阴影中,意味不明。明天见吧,他讲。
路灯映下来,亮堂堂,好像希望,永远在天光大亮前熄灭。
王濠镜费劲的用一只手刚开门,酒瓶碎片擦过他的脸颊破碎在墙上,那种绝望的破碎,划在王濠镜心上一刀又一刀。他踩着男人的怒骂和女人歇斯底里的吼叫进屋,啊,又流血了。他躺着想明天,想妈妈来香港前和他保证的不会再被欺负的,平静的生活,想王嘉龙那句明天见。明天会是另一个深渊吗?他不想知道,好累,那就永远留在今天好了。
王濠镜从窗台跳下的前一秒,又想起那琥珀色的瞳仁。
第二天王濠镜还是不可置否地上了那班车,却没看见王嘉龙,只是稀稀落落坐了几个乘客,心里不免有些怅然。“在找我?”王濠镜转头,看见王嘉龙一脸得意。“嗯。”王濠镜大方承认,轮到王嘉龙不镇定了,耳尖已经爬上了粉红。他们在一个小吃街站点下车,一路上王嘉龙嘴没停下过,什么都尝一口,尤其吃到爆辣炒米粉的脸色看起来精彩纷呈。王嘉龙是伪面瘫,虽然冷脸看着确实很有港片的味道,但是王濠镜觉得这样的他别有一番烟火味。另外拜王嘉龙所赐,王濠镜感觉自己的食量被称的格外小。看王嘉龙吃小笼包脸颊塞的满满的,王濠镜想到了还在澳门时隔壁奶奶养的小仓鼠。一模一样,王濠镜在心里评价到,然后自己憋不住笑出来声。旁边王嘉龙不明所以的看向他,眼里蒙上几分迷茫又转变为不爽。“王濠镜你笑什么,你是不是嘲笑我?”“没有,你继续吃。”吃完饭他们去打电动,王濠镜从来没有接触过游戏,更别提会不会打了,他就负责站在王嘉龙旁边端茶递水送零食,然后看王嘉龙完胜对面的青年。“看我刚刚打的那一招是不是特别漂亮!简直帅爆了!”王嘉龙还对刚刚的比赛意犹未尽,兴冲冲同王濠镜讲。“你改天也教教我吧,我…挺喜欢的。”王濠镜笑着开了口,果不其然王嘉龙一口应下。
可王濠镜没明说到底是喜欢打电动,或仅仅和王嘉龙一起待着。
明天……好像也不错?他想。
后来他们两个偶尔会在公交车上碰面,有时也是王濠镜直接去找王嘉龙。一起干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去海边吹海风,去看那年香港回归的烟花。他记得那晚星星很亮,他看着王嘉龙的侧脸,壮着胆子借着那么一点点醉意对他说我爱你。可烟花恰好绽开,落在王嘉龙眼睛里。他知道王嘉龙没听到,庆幸中带着一丝落寞。没人会相信醉鬼的话,这种话还是找个正式的场合说吧。如果忽略自己身上越来越多的伤和变本加厉的霸凌,王濠镜想过这样一直下去,然后给王嘉龙一场真心的,清醒的,有承诺的表白。但王嘉龙其实也能感觉到,王濠镜来找他的时间越来越晚,神情疲惫,又强装正常,联想到王濠镜身上不时出现的小伤口,他也能猜个七七八八。王嘉龙第二天到学校,就托林晓梅去查霸凌王濠镜的人,这位人缘遍布全香港的小姑娘打趣他为小女朋友撑腰,王嘉龙只说是很重要的人。林晓梅感动了一上午铁树终于开花,只是不知道王耀知道王嘉龙谈恋爱了会作何感想。“找到了,”中午放学时林晓梅收到了信息,“他们说让你去一趟他们学校后巷。”
“谢了,改天请你喝台式奶茶。”
“诶诶,你确定自己一个人就能应付的来?那几个人貌似很难搞哦—”
“应该差不多。对了,别给大佬说我找过他们。”
2.
滴答。
王嘉龙独自一人站在巷口,巷子里站着七八个人,王嘉龙斟酌了一下,一打八,死不了。“你就是要替那个转校生撑腰的那个?”为首的男生将掐灭的烟随手扔在地上,令人作呕。在男生手摸上他的脸时,王嘉龙抓住他的手臂,手上力道一紧,就听见骨头错位的声音,然后松手往腹部狠狠一踹。“草!!”为首男生满脸鼻血抬头,七八个人便一窝蜂向王嘉龙冲过来。刚开始王嘉龙还应付得来,却不知道从哪伸来一只手,然后腹部一阵疼痛,黏腻的血流淌下来。又有人一下踹在他腹部,王嘉龙疼的泄了力,为首那个男生擦干了脸上的血,脱臼的手臂别扭的扭着,看了一眼手表,心情很好的叫着那帮人走了。王嘉龙当然知道他们要去干什么,他却动也动不了。
靠。王嘉龙心里骂到。
王濠镜出了校门,那群人并没有像平常在小巷等他,而是七八个人站在校门口,人数明显也增多了。他感觉不妙,为首那个男生死死拽住他,笑的灿烂:“别忘了去小巷子看看你那个谁来着……不重要,反正是个大惊喜呢。”王濠镜只觉得血液倒流,呼吸困难,王嘉龙怎么会卷进他们间的事情?他们对他做了什么?王濠镜根本不敢去想,凭着本能冲到巷子口,看到王嘉龙靠躺在地上,腹部还在不停流血。王濠镜双手颤抖的抱住他,泪水止不住的滚落,苦难只能在阳光下苟且,他的太阳因他而陨落。“本来打的过的,这群人带刀,呸!最看不起玩阴的…”王嘉龙挣扎着站起,眼前却眩晕的厉害,被迫跌回地面,扯到了伤口疼的直抽气。“我背你去医院。”路上王濠镜能感觉到血液浸透了他的衣服,王嘉龙一直在叫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我在,我在。王濠镜一句句回应,只求王嘉龙别失去意识。
王嘉龙在抢救室时,王濠镜拿他的手机通知了除他以外唯二的联系人,还有一串几个月前通话过的未知号码。林晓梅和王耀匆匆赶到,王耀焦急的询问王嘉龙的状况,林晓梅自看见王濠镜就心下了然,拦住王耀说等等看医生怎么说。期间王濠镜和王耀聊天,王濠镜才得知王嘉龙的母亲跟着富商去了国外,只剩给他一座房子在香港,王耀之前和他母亲共事过一段时间,算是看着王嘉龙长大,王嘉龙母亲每个月打给王耀钱,都被他退还了,但是依旧把王嘉龙保护的很好,王耀一直是王嘉龙和林晓梅的避风港。王濠镜发现王嘉龙笑起来和王耀好像好像,那种明媚,只不过王耀是千帆过尽后的岁月斑驳美好,王嘉龙是初出茅庐的肆意张扬。他还听到王耀说,王嘉龙过几天就去英国了,他妈妈把他接到那上学,在那念完高三考大学,以后不确定还会不会回来。王濠镜听完后没什么感觉,也没有王嘉龙瞒着他要离开的怨恨,只是平静。他觉得王嘉龙那样的人,应该过的好,应该走向更广阔的世界。他应该庆幸那天的烟花绽放的时间刚刚好,不足以让王嘉龙听到心里留下羁绊。
“患者醒了,只是失血过多,别的没什么大事,再住两天就能出院了。”医生边说边从抢救室走出来,王耀和王濠镜林晓梅都松了一口气。
“濠镜,你去看看他吧。”
王濠镜走进病房,闻到了淡淡的消毒水味。他突然想到自己住院时,也是每天闻着消毒水味,看着外面树上缀着的蝶蛹,还没有破茧化蝶。当时他还小,就每天盼着某天窗前能有蝴蝶飞过。可他早已不是那个守在窗边的男孩了,有些东西,注定不会看见天光。王嘉龙说,他要去英国,所以想最后帮王濠镜铲除那些人,让他好过一些。他不是有意隐瞒自己要出国的事实,只是私心想让离别来得不那么猛烈。王濠镜看着窗外说他知道,良久补了句谢谢,然后让他好好学习。王嘉龙问他就没什么其他想说的吗,王濠镜没回答,窗外阳光照在病房里,细碎又微弱。他一直明白自己和王嘉龙不是一路人,既然如此,两条平行线短暂的相交也该回归正轨了。他自始至终没有看王嘉龙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怎么不敢了呢。
王嘉龙走的那天,王濠镜没有去送他,电话也关机打不通,王嘉龙紧紧攥着手机,页面上是好几个未拨通的电话。王濠镜,接电话啊,我有话说。可是紧接着进站登机,王嘉龙自喻从不流泪,可脸上为什么有咸湿的泪水。他发出最后一条信息,飞机起飞了。
没有退路。
3.
王濠镜读完高三,考了个不错的大学,几年前母亲去世,那个男人说是得病了,可他去看她最后一眼时明显看到了她脖子上青紫的勒痕和那双不甘心的眼睛,男人却连掩饰的悔意都没有。那天王濠镜手机不知道怎么就坏了,他攥着母亲的旧手机到处做工,上完高三,又交了大学学费。从前的旧手机就放在出租屋柜子里,没再修过,落满了灰尘。虽然学校里普遍对王濠镜的评价很高,大概是人长的帅待人还有礼貌,但没什么人靠近他,说他是个怪人。大学几年他每天都去寄一封信,没人知道寄的是什么,但从来没有寄出去,塞满了信箱。有人曾看见过他落款地址是英国伦敦的一条街道,两年前那一片地方被大火吞噬,几乎没有人生还,这起事故轰动全世界,王濠镜不可能不知道,于是所有人权当他疯了。他写的都是葡语诗,记录的都是那年他和王嘉龙的琐事,一起在下雨天看电影,去山顶看星星,甚至是眼前人微微扬起的发丝,他都记得那双琥珀色的眼眸,在他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分明听到什么东西碎了的声音。
他后来也见过王耀几回,无非就是叙叙旧,聊些家常,王耀虽然还是很健谈,但眼底下的憔悴却掩饰不住。林晓梅也见到过,那天他在一家咖啡馆坐着,外面正下雨,走不了,王濠镜低下头看无名指上的戒指。他曾送给王嘉龙一个戒指,却不曾告诉他是对戒,算是王濠镜的私心。林晓梅当然能看出来,王濠镜出门站在屋檐下透气,不知道在想什么。她推门走出去,撞进王濠镜的眼里,轻轻叹了口气。她撑伞的时候开口。
“濠镜哥,”他看着女孩深邃忧愁的棕瞳,“向前看吧。”
林晓梅离开了,王濠镜呢。
王濠镜无意间翻出了从前使用的旧手机,竟然修好了,他去看过王嘉龙一次,在他面前开机,几年前的消息弹出。
LONG:那天看星星,你说的话,我可当真了。
于是一语成谶。饶是王濠镜也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来,又哭又笑的。
2007年,香港回归第十周年。天空照例放起烟花,王濠镜在黑暗中很小声说了什么,王嘉龙附身去听,没听清,自讨没趣。接着他转身向墓地边缘走去,步伐越来越快,到最后跑起来,那是一片海。王嘉龙吓了一跳,伸手想去拉住他,却只抓住一片风,而王濠镜恰好回头。
今天是他们相遇的第十年。
烟花依旧落在他眼里。
【华京】难遇
&微时政
Summary: Come to my Infintie Loneliness, my lover.
夜色如墨倾洒,月华笼罩于其上。绚烂的霓虹灯模糊为点点光晕映入华盛顿的瞳中。高空之上的凉风刮起祂的衣角,涌入祂的耳中,扇鼓声,轰隆声,一片喧嚣。手机中传出的那着童谣似乎也被吹得零零碎碎的,忽高忽低。
楼顶的边缘由一堵一英尺的栏杆围着,华盛顿就坐在边缘,双腿悬空,十分不羁地荡漾着,头发也被祂顺着风向撩到后面。祂仰着身体,目光使终停留在众多繁星所包围的月亮上。
“真是让人好找啊,华盛顿。”...
&微时政
Summary: Come to my Infintie Loneliness, my lover.
夜色如墨倾洒,月华笼罩于其上。绚烂的霓虹灯模糊为点点光晕映入华盛顿的瞳中。高空之上的凉风刮起祂的衣角,涌入祂的耳中,扇鼓声,轰隆声,一片喧嚣。手机中传出的那着童谣似乎也被吹得零零碎碎的,忽高忽低。
楼顶的边缘由一堵一英尺的栏杆围着,华盛顿就坐在边缘,双腿悬空,十分不羁地荡漾着,头发也被祂顺着风向撩到后面。祂仰着身体,目光使终停留在众多繁星所包围的月亮上。
“真是让人好找啊,华盛顿。”一阵浓郁的烟味在分子的扩散间迅速占领了这方天地,同时又伴着烈性玫瑰酒香醇的甜味。美咬着一根点燃的烟双手插在兜里,微微仰头,滚动的大股白烟慢慢从祂的口中涌出。
“怎么一声不吭跑到京都来?”
“我去哪也需要向你报备么?”华盛顿关掉了手边的录音从栏杆上翻下来环手倚住。
气氛在刹那间充斥着火药味,每一粒分子似乎都处在了即将燃爆的边缘,美蹙起眉头,话题的源头指向了平放在栏杆上的手机录音:
“我早警告过你,收起那些不该存在的情绪,弄清自己的处境。”
“我很清楚,父亲。”华盛顿耸耸肩,反手捞起手机朝身后扔了下去,与它一起坠毁粉碎的是京最后唯一一段留给祂的录音。那是一曲祂不知名的童谣,曲调十分婉转自由。但祂无所谓,毕竟祂早存档了几百份。
祂记得五年以前,与京未分开时,京说过,祂很想去江南看看。看江南的江水黛墙,朦胧如诗。但因为祂是瓷家政治中心的缘故,已经许久不曾去过,祂得处理那些繁缛的政事。那时,京可以牵着祂的手去人流杂多的美食街,或是体验北国磅礴的冰雪。烟花、除夕、糖葫芦,甜味弥漫开时,祂们在人间烟火气中相吻。
那个下午,雨点如子弹般接连不断地打在透明玻璃窗上.同时也不停冲刷着地上证明了一场罪恶事件发生的血迹。最近发生的几起枪击案让祂头病,里面似乎还有些许美利坚参与的痕迹。那家伙从不掩饰。
是心中急寻找一个可以停歇港湾的欲望加深,待反应过来时手机里已经传出了京的声音。
模糊的鼻音穿过无线网到达太平洋的另一岸,显然祂是被吵醒的。祂陪华盛顿聊了很久,久到东方快要出现黎明。华盛顿知道京在第二天会有个会议便多次想要挂断却都被京以不困的理由拒绝了。
是深夜的情感过于丰富,京突然就想起了被祂遗弃在记忆深处多年的一曲童谣,至于那时,祂是燕京还是大都已经不必追究了。不自觉的哼唱悄然间被华盛顿录下,却成了五年后祂唯一可窥见的京的一笑。
京的声音很轻,带着困倦的飘渺却盛着浓郁的爱意,华盛顿似乎可以透过手机闻到那头醇厚的咖啡香味。
“该休息了,亲爱的。”
“不困。”
“我听到你泡咖啡的声音了,你困了。”
“浪费可耻,况且我还想多陪你一会。是出于男朋友的义务。”
“好吧。那是热拿铁吗?”
“是冰美式。”
“你是最懂养生的。”
“因为比较提神哈哈。”
冰块的碰撞间摩擦出飞溅的水花,凉意逼人的雾气爬上杯壁、细微的气泡慢慢升腾。只是这次这杯咖啡的背景不再是堆彻着各种文件稿的办公桌,而可以俯瞰到寅时之景的公寓窗台。
“我在看月亮,月华很美,似水。”
“噢,那真好,可惜我看不到。”
“但你可以看到我,只要你想。”
“是的,你是我的月亮。”
利益之下的明月。
“我会继续给予祂压力,以保证不让祂事事顺心。”
我决对不会允许瓷超越您的,父亲。
祂今天上午看到京了,在众多记者的摄像头下,一身西装革履的站在瓷的旁边。在那块放大的屏幕上、深邃的墨眸锐利,从容地替瓷挡下了那些刻薄尖锐的问话。
即使并不明显,但华盛顿还是看见了横卧在京眼下的黑眼圈,可能是为了20d的到来熬夜,又或是因为某些外事。
“您不去见见瓷么?万一祂又在做些什么损害您的勾当呢?”华盛顿笑得灿烂,暗示着美把事情的重心转换为其它。
“瓷啊。”美的眼里染上阴鸷,唇角向上勾起,腥红爬上了眼眶,侵入眼白。疯狂与理智相互交替,骨子里的狠戾与凉薄从眉问透出。他抽出唇齿间快要烧尽的烟卷,烟丝成灰、与烟头一共被扔到地面上,白净的运动鞋底反复摩擦,撵碎了最后的火光。
祂当然记得那对漂亮的蝴蝶骨间立着一条怎样的脊梁,祂曾多次亲吻着它,想象如何打碎。待鲜血浸满全身时,祂只是祂的傀儡,只信仰祂的傀儡。
“你应该抓紧那个孩子而不是我们。”华盛顿看不透美又在盘算些什么,但总归是对祂自己有利的。可现在祂只想先争取一下自己的利益。
“哼。”美从喉咙里哼出一声轻笑踱步到华盛顿的身前,仰首敛眸的样子显然并不把这句话放在心上,把手在口袋里探了探摸出一副黑色耳麦,最后一口烟尽数吐在了华盛顿的脸上,尼古丁的的香味涌入人的感宫沾上衣摆。
烟气缭绕时,未等华盛预拒绝,那副耳麦已经被美强硬地安在了祂耳上,突兀的异物感一时让祂很不适应,祂听见美的声音:
“但看好祂的前提是看好你们毕竟俄可是很欢迎你们加入。我不想因为这种事占用太大精力。”
“所以控制我的言论自由?”
“不,我当然不会这样做的孩子,只是单纯的定位与对话功能。”
“你真是疯了。”
像监听瓷家的人一样监听他们,只是这个更坦荡外毫无差别。
“这玩意儿是遗传的,华盛顿。”
“那德克萨斯是遗传到了你大部分的独立思想吗?”
“政治问题,别太口无遮挡。”美用手背拍了拍他的脸。
华盛顿撇撇嘴,双臂展开搭在身后的栏杆上,他仰头长叹一口气,扭头望向楼下的街景。突然,他眯了眯眼,像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一般。祂直起身子拍了拍美的肩,顺便以买手机的名义从美的口袋里顺走了一张银行卡。
“祝您有美好的一天,再见。”
02
一条并不起眼的死巷巷口前横着一辆黑色轿车,恰好挡住了这方空间。淡淡的潮湿的霉味若有若无,几个大小不一的杂货箱堆彻在墙角,细碎的沙石铺在下方。
“我真的只看了那两个柜子里的东西。”
“对你的主发誓。”
“还有几封信件,镶着玫瑰图章的。”
“……祂知道你这么忠诚么?”
“谁?”
“你背后的人。”
“我只是拿钱办事,还不想丢命唉。”
京:“……”
对于这个在半小时前溜进祂家办公室翻箱倒柜,妄想窃取机密的人,京自然没打算让祂活,但至于是选择把祂送到大众面前去处置,还是在这里私人解决还得看祂嘴里能吐出些什么,祂有这个权利。
现在看来,他确实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华盛顿虽然心里明清京能走到如今这个地位,必然不是什么真正的滴血不沾,但心中的那些铺垫远不及祂第一次看到的这般惊喜。京与瓷不同,从不在脸上做表面功夫。对于政治问题,总是一副不言苟笑的态度,但在人后仍保留着人民所给予祂的那份意气风发。
现在,只见一副中东面孔的男人靠着墙坐在地上,额角淌着新鲜的血液,一把精致的小型银色手枪抵住了祂的眉心。京垂着眼帘,乌沉沉的眼珠毫无温度地俯视着那个人,眉间的烦燥浮于表面。那身白色衬衣在不知何时沾上了灰尘与血迹,从后墙打进巷子里的光影勾勒出身体完美的轮廓,起伏的线条比文艺复兴时的雕塑更为绝美。
一声清脆的口哨转了调穿插进这幅画面,顿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循着声音把视线转向巷口,只见一个令祂头疼的身影嚣张地坐在祂的车的车顶上。
“北京,听说你到处跟人说我死了?”
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地上还未完全干透,汽车轮胎辗过水洼发出淅淅沥沥的声音,经过片刻的辨认,中东男人似乎也确认了某种身份,脱口而出的话还未来得及说完便被发现异端的京一枪了结。
破膛的声音回荡在卷子里,泛着银光的枪口冒出烟。溅出的大量血液温热了京的脸,沿着发线缓缓由发尾悬挂滴落。街道上路过车辆的车灯横扫过巷间,白光须臾照出那张惨白的脸,是眼睛都未闭上的惊恐,头部的洞不停涌出的血洗刷着巷道,融入水中。
京扬起一抹笑,转身朝华盛顿的方向走去,手中依然握着那把银枪,不选择收起。空气间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脸庞与衣服上的血迹配上巷内的背景更衬得祂宛若从地狱爬上来的修罗。
“我只说我前男友死了,又没具体指谁。”京走出小巷,本被黑暗覆盖的五官也逐渐清晰起来:“还有,从我的车顶上滚下来,你就那么喜欢给人擦车吗?”
“你还有其它前男友?”华盛顿从车顶跳下,不可置信地咬着牙问出了这句话:“你背叛我?”
京:“……”没有。
“OMG,What a disappointment, sweetheart.You should……”
话的情绪还没起伏上来,一颗子弹便伴着砰的声响射向华盛顿的鼻尖。在即将贯穿头部之前,祂淡然将头往肩上一歪,使子弹镶在了身后的车窗上。
“Wow, surprise。”
“爬,我可担不起你那声甜心,但如果你很介意那句话,我可以努力把它变成现实。”京把枪重新插回腰间,掠过华盛顿拉开车门坐进去:
“你知道的,我们这一向以礼待人,我应该请你吃饭,好好探讨一下局势,充分交换一下双方意见。但今天的见面太突然,我这身衣服怕是不妥,恕不招待。”
对于这一长串的回答,华盛顿只是看着车窗上裂开的痕迹对那句以礼待人不置可否,祂敲敲车窗示意京把剩下的一半再往下摇点,然后顺势趴在上面。
“不行,我考虑考虑。刚才怎么不让那人把话说完?留个遗言也不错,或者你想掩饰什么?”
“掩饰我的宝见儿机密,亡命之徒能有什么遗言,还是个半吊子。”
“我听到的那几个字至少可以确定不是机密。”
“还真给您探究上了,你听错了。”
“我没有。”
“你有。”京摸了摸鼻子。
华盛顿不说话了,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京的眼睛。月光般的澄澈,下面边缘汇聚了浅薄的溪水。祂一下子便愣住了,祂不理解面前的人为什么突然就要哭了。一时慌乱祂降低音量,带着少许的不服气:“行,我听错了。”
京显然也没想到方才偷偷打的哈欠似乎引起了祂的误会,但京也不想再去解释什么了,祂不想继续那个话题。
“能邀请你明晚与我共进晚餐吗?我这次真的带卡了。”华盛顿从胸前的口袋中抽出一张卡夹在食指与中指间,在京的面前晃了晃:“不是麦当劳儿童套餐。”
“抱歉,明天晚上的时间已经被我的鸟预定了,我要带它去医院检查。但我想,明天中午,我爹会邀请你与美丽坚先生度过一顿完美的午餐。看在往年的交情上,我倒愿意提醒你一句,祂最近喜欢上了一家装修很高档的新店的菜。”
所以最好少砸点东西。
“谢谢?”
“不客气哈哈,容我问个问题,你嘴儿上那个麦是装逼用的吗?”
华盛顿:“…………”
“也容我问个问题,你们瓷家在处理外事上说话都这么含蓄么?但一般时候又很直接。”
祂当然没忘有次谈判结束后,祂回国了才悟出京话里藏着的意思。
“得分情况说事儿,传统。”
“OK”
华盛顿直起身子,路灯恰好在祂头顶打下一圈光晕,圣洁的样子与身后鲜血淋滴的尸体形成冲击力极强的对比,宛若纯黑世界里的一粒白,下面依然是黑的。京愈发觉得讽刺,天使所赐吻的完美面孔下是撒旦污染的心。
许是脸上的血液正在慢慢干涸,祂不免感到难受。祂抽出一张湿巾,扳下车顶的镜子凭借微弱的光细致地擦起来。即使如此,衣服上的粘糊是无法擦除的。祂急切想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换身清爽的衣服。但又莫名地想再待一会,借着偶然遇见的名义,与对立面的爱人多待一会。让这种爱恨交织的情感再次腐蚀心脏。
殊不知,这个想法就像屋子里的大象一般出现在两人的脑海中。
天色正凉,在那沾着血污的脸庞上,那双眼似秋水剪瞳。华盛顿微微低头,在碎发半遮住眼时,后退几步隐到路灯后的阴暗中,虽然霓虹灯的旋转与万家灯火映着祂,但也足够隐下眼中显些抑制不住的爱意疯长。
“这路灯真tm刺眼。”
月色刚好,淡黄的月亮照亮,颤动的蔚蓝的瞳总让人想起二月的冰雪。京庆幸那片血污覆盖了耳后染上的绯红,那是被肮脏所深藏的悸动。
就在京以为华盛顿不会回答祂那个问题时,清朗又含着复杂忧愁的声音说:“美利坚装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算是一种语言监听。我弄坏过一个,躲不掉,懒得躲了。”
京愣了一下,脑海中自动浮现了那四个字“棱镜计划”。
被折射出的光辉所照耀的地方,皆为我的眼睛。
祂没想到,那个国家已经偏执到了自己首都也不放过的地步,那被口中高喊的自由又意味着什么?无尽的暴乱么?
“那是美的卡吗?”
“没错.怎么猜到的?”
“我爹曾在40年前刷爆过一张类似的卡。”
那几年蜜月期,美给了瓷不少好处。但美也属实没想到当年所走的一步棋,发展起来那么快,成了如今被最大的威胁。华盛顿的嘴角微不可见地颤了颤。
“但也说不准是同一张。那家伙经常在酒吧里把银行卡当飞镖甩。又或者塞进了某个漂亮小姐的温柔乡。”
“你也塞过么?”京知道自己没有立场去问华盛顿这种私人问题,但祂就是想知道。祂不想事后再去精神内耗:“你也把银行卡或钱钞塞入过漂亮小姐的温柔乡里么?”
祂又问了一遍,漆黑的眼珠深处不断汹涌着某种深意,双唇紧紧抿着。
“当然。”没有。
祂只把钱钞塞入过纽约的嘴里过。但祂又不想放过这个能影响到京心绪的问题。
华盛顿抬头,双手插入兜里:“这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吗?”祂当然清楚他们之间不可能了,又为何余情未了呢?
“抱歉,是我逾越了。”
京敛下眸子,把蓝牙耳机塞上。
“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明天中午我约了柏林,怕是没机会陪我爹爹同你们共进午餐。再见,祝你有愉快的一天,先生。”
未等回答黑车便飞驰出去,这次的速度打破了京一贯的常规,冷风从车窗灌入车内。把京的发丝朝后扬起,欧盟的声音出现在耳机里面。京当然没有忽略华盛顿眼中的杀意,虽然只泄露了须臾,至于包裹着那抹杀意的是何种情绪,祂不敢深究。
生于政治斗争中的爱也将逝于政治斗争中,也注定了这份爱急中浑杂的本质,祂们都清楚自己的目的。
星星隐耀、明月金黄被衬得更为澄澈明亮。在汽车尾气散去的风平时,华盛顿抬手轻吻无名指上闪着神秘流光的月光石钻戒,情深意浓全被隐藏在了这个无人知晓的吻中。
end
【联五】妖怪公寓 1
普设
主联五,有很多组合
Summary:
住在布鲁克林区、边打工赚钱养活自己边准备考大学的贫苦小子阿尔弗雷德·F·琼斯,终于再一次被房东赶了出来。
就在他似乎注定流浪街头之际,一个过路的好心有钱人在他面前停下脚步,说愿意为他提供自己公寓里的一个空房间。公寓里还有四个室友,可以五人同住。
说是公寓,阿尔弗雷德没想到,那其实是曼哈顿的一座独栋别墅。
说是五人同住,阿尔弗雷德也没想到,其实大家全都不是人。
(不太重要的小tip:本文里,全员的身高比官方设定高出十厘米)
调剂心情写着玩的,...
普设
主联五,有很多组合
Summary:
住在布鲁克林区、边打工赚钱养活自己边准备考大学的贫苦小子阿尔弗雷德·F·琼斯,终于再一次被房东赶了出来。
就在他似乎注定流浪街头之际,一个过路的好心有钱人在他面前停下脚步,说愿意为他提供自己公寓里的一个空房间。公寓里还有四个室友,可以五人同住。
说是公寓,阿尔弗雷德没想到,那其实是曼哈顿的一座独栋别墅。
说是五人同住,阿尔弗雷德也没想到,其实大家全都不是人。
(不太重要的小tip:本文里,全员的身高比官方设定高出十厘米)
调剂心情写着玩的,没有技术含量,有很多神奇的设定,全员都不做人了,希望你能看得开心。enjoy!
1
阿尔弗雷德·F·琼斯把最后一口汉堡放进嘴里,将包装纸在手心揉成一团。
晨光熹微,月亮与夜色还未彻底散去,纽约已经醒来。街角的路边摊一个个开张,摊主们打着哈欠点亮灯。已有行人早起赶去通勤,自他身边匆匆路过,无人多施舍他一眼。
正是露重的季节,公园长椅上结着晨露,湿润空气落在他浓金色的发丝与皮夹克上,凝出点点朦胧水雾。在薄薄晨光中,他整个人看起来像生出一层柔软的金色绒毛。
沙拉酱与半烂的冰凉菜叶在嘴里糊成一团,他忍了又忍,才没把这口吐出来。
即使阿尔弗雷德不讨厌这种快捷、肥胖的食物,甚至还能说得上很喜欢,但这一份也实在难吃到超过他的接受范围。菜叶腐烂了将近一半不说,那块肉饼里大约有三分之二都是面粉,而且他确信他在酱汁里吃到了什么硌牙的小硬块。
他发泄式地攥紧那团包装纸,感觉一阵反胃。
但有什么办法呢。
毕竟这已经是方圆百里内,他能找到的,最便宜的早餐了。
阿尔弗雷德下意识掏了掏口袋,听到几枚硬币叮当作响。大概坐两趟公交车,再吃三顿这样粗糙的饭,他的口袋里便彻底空了。他的背包里倒还有一些皱巴巴的绿票,但那些钱不能动,要拿来租房子——即使也并不够。
“三百美元的单间?”中介听了,嗤笑,“这个价格,即使在布鲁克林,你也是在做梦。”
他抬起头,仰天长叹。
2
阿尔弗雷德·F·琼斯。
土生土长的美利坚公民。正在准备SAT考试。下个月便要迎来他19岁的生日。
两天前,被第四任房东赶出了家门。
理由不外乎是那些:不注重房间卫生;与社区邻居起冲突;夜半有噪音扰民;以及最重要的,拖欠房租。
金发青年百口莫辩,想为自己说几句话,但那个黑人老太太态度坚决,什么解释都不听,勒令他三日之内必须搬走,否则就要报警来抓他。
于是他现在就在这里了——坐在公园旁的长椅上,左手边是旅行背包,右手边是一小盆多肉。
这便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过去几年里,他就是这样,背着他唯一的背包,每隔一段时间,就被不同的房东踹到大街上。
看在那从未爱过他的上帝份上——虽说他房间确实没有收拾得那么干净,但怎么也不至于被形容为垃圾堆吧,不过是复习资料扔得乱了些、一些快餐和披萨盒子堆在桌上……他甚至在书桌上养了一小盆鹿角海棠呢!而与社区邻居起冲突,在这片黑人聚集的社区,他作为少见的标准白人面孔,如果不被排挤反倒是怪事了。他不喜欢与人发生矛盾,通常尽量避着他们走,但也耐不住有人主动上门来挑事,这怎么还能成为他的问题了?拖欠房租……拖欠房租,好吧,好吧。这个他实在是怨不了谁。要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一边养活自己一边攒学费,他确实常年穷到叮当响。
而至于夜半噪音扰民……
阿尔弗雷德再度重重叹了口气,欲哭无泪。
天边一轮淡月,隐在茫茫薄云之后,朦朦胧胧勾出一道将近浑圆的轮廓。
他出神地看向那轮月亮,烦躁不安。
他必须尽快找到下一个住处。
汉堡的包装纸已经被他在手心捏成一个小纸团。焦躁和委屈在心里燃出无名之火,阿尔弗雷德抬手就把那团纸狠狠扔了出去。
以他的力气,这团纸本该能如一颗小型棒球那样横穿整条街,再撞在街对面某家店铺的窗户上——
但它没有。
它角度完美地、不偏不倚地,撞上了某个过路人。
残留的酱汁蹭在对方的黑色西装上,然后坠落下去,掉到地上。
3
阿尔弗雷德浑身一个激灵。
身体快过了脑子,他左手拉起背包,右手抱起那盆鹿角海棠,已经准备脚底抹油开溜。
西装的主人脚步微微一顿,转过头来。
那是一张属于东方人的面孔,五官出色,神情淡漠。黑发自脑后束成一缕马尾辫,双眼漆黑如墨。
阿尔弗雷德一愣。
他很少能在这附近看到亚裔,更何况这人看上去年轻、贵气,与这脏乱差的社区简直格格不入。但他随即想到这里离八大道不算远,那边是华人聚集地,而亚裔里最不乏有钱人。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本想立刻逃跑,但此刻在对方那双浓黑眼睛的注视下,他
竟有些不敢动弹。
他竟有些……
恐惧。
“……”阿尔弗雷德只得硬着头皮开口,“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故意弄脏您的西装。我、我赔不起……但若是您能接受的话,干洗的钱我大概还是能凑出来的……”
东方人听他说话,慢慢挑起一边眉毛,睫毛阴影垂在眼下,本就墨黑的眼眸越发深不可测。
他脸上并未显出生气的神情,只是微微歪了歪脑袋,似乎见了什么有趣的事。
“没关系,你不用赔。”
东方人堪称温和地开口。他将本来搭在手臂上的衣服展开穿上,长款黑色风衣下摆正好遮住那处污渍。“这样便看不见了,对吗?”
阿尔弗雷德小鸡啄米般点头。
东方人轻笑起来。
他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向这边缓缓走来。阿尔弗雷德莫名有些紧张,下意识向后仰过去,后背紧紧贴在长椅椅背上。
他漆黑的眼睛四处扫视了一下,最后看向阿尔弗雷德。
“现在是清晨六点。你为什么在街上坐着?”
“……”阿尔弗雷德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愣了愣,只得苦笑起来,“这个啊,实在有点难以启齿。”
“和家人吵架了?”
“那倒真是我从未享过的殊荣呀。”
“我很抱歉。”
东方人轻轻颔首,“你没有住处可以去么?”
“如您所见,我现在坐在这里,所以……”
“我名下有一栋公寓,现在住了四个人,正好还有一间空房间。”东方人打断他,“地理位置很好,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价格低廉。你有没有兴趣?”
“……?”
东方人这番话说得如竹筒倒豆子般,好像早就准备好了这套说辞,流畅毫无停顿,给阿尔弗雷德一下子整不会了。他睁着湖蓝色的双眼,下意识和对方对视了几秒,迟缓地理解这番话的含义,无数疑惑油然而生,脑子里一片乱码,最后缓慢醒目地敲出来两个大字:
骗子?
但对方认真地看着他,看起来无比真诚。
“……这……”
他艰难地张了张嘴;“我……”
“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考虑。”
东方人戴着黑手套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他从怀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阿尔弗雷德。
“公寓的地址写在上面。”
他轻笑。
“你若是考虑好了,随时欢迎。”
4
阿尔弗雷德·F·琼斯背着他的旅行背包,左手抱着他的鹿角海棠,右手拿着那张名片,站在路牌边上,反复确认地址。
林荫大道两侧停满各类轿车,于叶间碎阳下发着微光,车身烤漆一尘不染。纵使阿尔弗雷德认不出那些车标,他也知道一定价值不菲。路上行人皆穿着考究,西装革履,路过他时偶尔向他投来好奇一眼。
冷汗顺着他的脸侧滴落,浸入衣领。他颤抖着放下手,抬眼看向面前的房屋——
231 West 20th Street.
名片上所写的地址,他的目的地。
足有四层楼高的独栋别墅,连带一片白色篱笆围起来的小花园。坐落在纽约曼哈顿这寸土寸金的街道上,坐落在他的面前。
十分钟前,阿尔弗雷德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这里。
骗子也好,玩笑也好,反正他也走投无路了,不如孤注一掷。
然后,他花了十分钟,在街上来回转悠,反复确认自己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曼哈顿的独栋别墅区,至少一千万美元起价,是当之无愧的富人区,路上来往的皆是掌握这个国家绝大部分财富的精英阶层。他怎么会找来这里?那个东方人说的明明是“公寓”。名片上白纸黑字写好地址了他都能找错,肯定是他饿出幻觉了——
阿尔弗雷德这么轻易地说服了自己,更加用力地抱紧了自己的小多肉,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阵开门声传来。
“喂,金发的小子。”
带着沙哑笑意的声音响起。
阿尔弗雷德脚步一顿,下意识转头看向声音的来处。
别墅大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抱着胳膊倚靠在门框边的阴影里,绸缎般的金色长发束起落在肩头。他正饶有趣味地向这边看来。
“……”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叫我?”
“啊,不好意思,是我没表达清楚。我换种说法。”男人顿了顿,轻笑,“金发的、背着背包的、皮夹克褪了色的、裤子破了两个洞的、运动鞋磨出毛边的小子。”
“……”
阿尔弗雷德:“您礼貌吗?”
男人大笑起来。
“你就是王耀提到的那个小家伙?”
“王耀?”
小家伙?
“他没告诉你他的名字啊……”金发男人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这样吧。今天早上,是不是有个黑发的中国人和你搭过话,说他的公寓里还有间空房,然后给了你那张名片?”
阿尔弗雷德下意识低头看向手中那张名片:“呃……是的。”
“那就对了。”
男人微笑着,对他招了招手:“你没找错地方。进来吧。”
5
说实话,阿尔弗雷德一开始有点犹豫。那一瞬间他脑子里闪过无数种猜测,想着对方会不会是骗子,是不是要拐卖他,要把他身上能拆下来的器官都拿去卖掉。
但随即他想起了这是在哪——纽约曼哈顿啊。
这别墅的花园里的一块草皮都比他值钱。
在想明白自己是个垃圾这个事实之后,阿尔弗雷德坦坦荡荡跟着那个男人进屋了。
穿过玄关,他来到了一楼的客厅。
内部装潢偏为复古,上过蜡的深色木地板光泽通透,墙上是各色油画,屋角摆放着青花瓷器。沙发区呈下陷式,铺满白色羊绒地毯,白色绒布沙发边角皆包裹着金色边饰。阳台安了一整面落地窗,白纱窗帘自两侧垂落,从窗户向外看去,正好是阿尔弗雷德方才徘徊了十分钟的那条街道。
落地窗旁安置了一张茶桌,摆放着精致糕点与茶壶。另有一个金发的男人正端坐在茶桌旁,在纽约下午明媚的阳光里,端起茶杯送往嘴边。
听到动静,他眼神飘过来。
“我俩刚才就坐在这里,看你在外面转悠。”
长发男人拿起一块粉色的马卡龙放进嘴里,又拿起一块蓝色的递给阿尔弗雷德,这么笑着说。
“我们还赌你要犹豫多久才会按门铃——结果就看到你,好家伙,转身就要走。吓得我赶紧追出去了。”
阿尔弗雷德有点窘迫,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坐吧。”
长发男人给他拉开了一把椅子,自己也坐了下来。
“介绍一下,我叫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这个脸很臭的叫亚瑟·柯克兰。”
一言不发喝茶的金发男人声音没有起伏:“你是想尝尝圣水的味道?”
长发男人耸了耸肩:“脸很臭,脾气也很臭。”
阿尔弗雷德拘谨地坐下,听着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拌嘴,小心翼翼地打量他们。
自称为弗朗西斯的男人留着金色长发,由一根蓝紫色的女式缎带束成发辫,垂在身后,一双眼睛也如那缎带的颜色一般,靛蓝里染着紫罗兰。被他介绍为亚瑟的男人则发型利落,额前垂下金色碎发,半掩住那对虽粗但修剪整洁的眉毛,绿色眼睛在阳光下显出格外清透的颜色。
这二位无疑都拥有出众的外貌。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语调,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十分自然地散发出难以言喻的气场——
矜贵,辉煌,好似并非凡人。
这都让阿尔弗雷德越发紧张。
“那个……”他紧张地插进话来,“我是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F·琼斯。”
两个人停止了拌嘴,一齐看向他。
弗朗西斯微笑:“是的,我们知道你,小家伙。王耀已经告诉我们了。”
他为阿尔弗雷德倒了杯茶,推到他面前:“他还说你早上只吃了一个汉堡。你现在饿不饿?我去给你准备些吃的?”
“王耀说的空房间在三楼。”亚瑟开了口,“你想去看看么?”
弗朗西斯已经站起来向厨房走了:“中午我煮了勃艮第牛肉,剩了一份,还有三块蛋挞。我再为你煎份三文鱼吧。还是说你更喜欢鳕鱼?”
阿尔弗雷德活了十八年,哪受过这种待遇。他受宠若惊,睁大了眼:“谢谢,不用了,我……”
“来吧。”
亚瑟放下茶杯,站起来。他的语气虽平淡,却并不疏离。
“趁那个家伙做饭的功夫,我带你转转。”
6
“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还有一间提供给客人的客房。”
亚瑟顺着楼梯向上走。阿尔弗雷德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二楼是娱乐区,有一个家庭影院,还有斯诺克、乒乓球、桌上足球、街机等。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回头再来细看。”
“……”
阿尔弗雷德欲言又止。
他听着亚瑟、还有之前弗朗西斯说话的语气,感觉他们都已经默认他一定会搬进来了。诚然,这里令他十分心动——但是就算把他卖掉,他也付不起这里哪怕一个月的租金。
“三楼和四楼主要是卧室和书房。三楼有三间卧室,四楼有两间。”
亚瑟目不斜视,径直将他领到了一扇门前,打开房门。
“这便是那间空房。”
“那个,我……”
阿尔弗雷德刚鼓起勇气想说些什么。下一秒,他眼睛看直了。
整个房间宽敞开阔。窗户大开,微风吹起两侧白纱窗帘,阳光泼洒在木地板上,屋内一切都染上薄薄金色。家具一应俱全,应有尽有,双人床上被单柔软,轻轻一摸便感觉手指要陷进去。
他将自己的鹿角海棠放在书桌一角。那里正是采光最好的位置。
鹿角海棠喜阳,他的上一个出租屋里日夜阴沉,险些将这小植物养死。如今,见了这样暖而不晒的阳光,这盆小生命都好似抖擞了叶子,生气勃勃地再活过来了。
“如何?”
亚瑟靠在门边。
阿尔弗雷德沉默了几秒钟:“完美。”
“王耀说,你要是满意,随时可以搬进来。”
“谢谢您,柯克兰先生。只是我……”
阿尔弗雷德咬了咬牙。“我付不起这里的房租。总之,谢谢您、波诺弗瓦先生、还有那位王先生的好意了。”
“房租?”
亚瑟一愣。
几秒后,他后知后觉地点了点头:“哦,对。好像确实还有这回事。”
他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出现了一种颇为复杂的神情,看起来好像有点想笑,但又很努力地忍了回去。接着他从不知道哪里摸出手机:“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给王耀打个电话。”
亚瑟离开了。
阿尔弗雷德想在床上坐一坐,但一想到自己灰头土脸,也不太好弄脏人家的床单,于是他站在原地,开始愁眉苦脸想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这里的租金少说也得几万,他肯定付不起的,在夜晚来临之前,他必须找到别的地方安置自己——
弗朗西斯和亚瑟看起来人很好。或许他能否向他们借一些钱呢……
亚瑟回来了:“一百美元一个月,你能接受吗?”
“…………?”
“怎么,还是有点贵了?”
见阿尔弗雷德瞪大眼,亚瑟皱皱眉,好像有点后悔,啧了啧舌,想了想。
“那五十美元。可以吗?”
7
亚瑟顺着楼梯走下来。阿尔弗雷德飘在他身后。
不是形容词。阿尔弗雷德字面意义的飘在空中,好像被什么看不见的力量提起来,像个幽魂一样脚不沾地。
“天啊。”
弗朗西斯端着餐盘从厨房走出来,就看到这个画面。“你都对他做了什么?”
“我和他说了,房租一个月收他五十美元。”亚瑟云淡风轻,“他突然很害怕,怎么也不肯相信,觉得这是在骗他,收拾东西就要走。我说不过他,就把他打晕了。”
阿尔弗雷德闭着眼,飘到沙发上空,掉了下来,一米八多的大小伙子结结实实砰一声砸在沙发上。
“……”
弗朗西斯摇摇头,走过来,把盘子放在茶几上。
他伸出手,五指张开在阿尔弗雷德眉间轻轻抹了一下,就见金发青年皱皱眉,缓慢地睁开了眼。
还没等他问些什么,亚瑟抢先说:“你因为太激动,晕过去了。”
阿尔弗雷德下意识摸了摸还在刺痛的后脑勺,疑惑,但不敢说,只迷迷糊糊点了点头:“啊,是吗,真是不好意思。”
弗朗西斯:这辈子没这么无语过。
弗朗西斯拍拍他的肩膀,“先把饭吃了吧。”
他将不锈钢刀叉倒着递给阿尔弗雷德,笑道:“我给你煎了三文鱼,配了柠檬汁和莴笋,还撒了点薄荷叶,希望你吃得惯。”
阿尔弗雷德警惕地看着他,张开嘴刚想说些什么,肚子便响亮地叫了一声。
亚瑟幅度微妙的转过头去。
弗朗西斯用了毕生的定力没笑出声:“放心,没放任何奇怪的东西,也不收你钱。”
阿尔弗雷德红着脸,破罐子破摔:“我真的没有钱。”
“我们都深刻的知道了。快吃吧。”
阿尔弗雷德是真的饿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这群人大概是不会轻易放他走的,于是他干脆放弃思考,端起盘子开始狼吞虎咽。
弗朗西斯站起来走开,以免自己下一秒就要忍不住批评这种糟糕吃相。
“他不相信我。”
亚瑟轻声对他说。
弗朗西斯垂下睫毛,理了理袖口:“王耀在回来的路上了,交给他吧。”
他随即又抬起眼看向亚瑟,“你真的和他说五十美元一个月?”
“对啊。王耀让我随便说个数,便宜点就行。”亚瑟莫名其妙,“有问题吗?”
“……”弗朗西斯一脸恨铁不成钢,“你在人间也待了一千多年了,怎么还一点常识都没有?”这种地段的房子租金五十美元一个月,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是个人都得吓跑啊。
常识?
亚瑟愣了愣,完全明白了:“草,五十是不是还是太贵了?”
弗朗西斯:“你尽早回天堂去吧,人间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亚瑟很认真地解释:“我不是佛,佛是东方的神系……”
弗朗西斯走了。
8
阿尔弗雷德风卷残云般吃完那盘煎三文鱼,把空盘子端到厨房。
弗朗西斯正站在冰箱边,手里轻轻晃着一杯红酒。见他来,又从微波炉里取出一碗红酒炖牛肉,示意他可以把它也吃掉。于是阿尔弗雷德毫不客气地把那份牛肉也吃了个干干净净。
“你要是搬进来,”弗朗西斯说,“我就再也不用担心会剩菜了。”
阿尔弗雷德嘴里还全是饭:“波诺弗瓦先生,您和柯克兰先生都是很好的人。但我真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对我这么……”
“不要误会,孩子。”弗朗西斯微笑着打断了他,“我们对你友好,是因为我们的房东愿意收留你。”
“啊。”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那位王先生?”
“没错。”
阿尔弗雷德仍然困惑:“那……他又为什么愿意收留我?”我甚至弄脏了他的西装。阿尔弗雷德有些哆嗦的这么想。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他知道了。”
弗朗西斯把红酒杯放在大理石橱柜上,红色液体在杯壁上留下一道痕迹。“不过你不用有太大心理负担。王耀他啊,一贯心肠好,看见落难之人总会伸出援手。说不定他只是想帮你一把。”
他微笑起来:“他向来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
“喜欢?”
阿尔弗雷德睁大眼,忍不住后退一步,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哪种意义上的喜欢?”
弗朗西斯一愣。
接着,他快活地大笑起来,笑到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笑到直擦眼泪,好像他根本没想到阿尔弗雷德能往那种方向想。
“救命……”弗朗西斯一边擦眼泪一边艰难地说,“确实,确实,你确实有张漂亮的脸蛋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楼正门处传来了开门声。
“他回来了。”
弗朗西斯笑得根本停不下来,向外面歪了歪脑袋。
“到底是哪种意义的喜欢,你自己去问他吧。”
9
阿尔弗雷德对这位王先生的印象,还停留在今天凌晨。
那时他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国籍。他只能记得如雾似幻的金色晨光里,东方人高挑纤长,气质清冷,一身黑色装束一丝不苟,那双眼睛浓黑如墨,目光所到之处,仿佛万物灵魂皆会为之震慑。
如果生活是一部黑帮片,大概便是坐在皮沙发上一边撸猫一边说“我到底做了什么让你如此不尊重我,你甚至不愿意叫我一声教父”的那种角色。
“我今天从李阿姨那里买到了她家的麻辣鸭脖!”
“教父”一身黑衣,像一阵风一样风风火火来到厨房,把一个塑料袋扔在橱柜上,兴高采烈地宣布。
弗朗西斯闻声哀嚎:“啊——为什么是麻辣,你知道我吃不了辣!”
“因为五香味卖完了,我亲爱的弗朗西斯。”东方人笑,“但我相信你还是会吃完的,对吗?虽然你不喜欢辣,但我知道你喜欢脖子。”
弗朗西斯小声嘟囔着“倒也不是这种脖子”,还是身体非常诚实地解开那个袋子。
阿尔弗雷德僵硬地站在一边。眼前的一切和他的记忆反差太大,惊得他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啊,是你。”
王耀似乎才注意到他。他一边摘下手套,一边眯着眼微笑起来。
“亚瑟告诉我他带你看过房间了。你意下如何?”
亲切,鲜活,笑容满面,平易近人。
和清晨的那个王耀仿佛完全不是一个人。
“……”阿尔弗雷德哆嗦着,“房间非常好,王先生,感谢您的好意。但我想,还是请允许我拒绝。”
“为什么?”王耀笑容一顿,“是房租不合适?”
他没等阿尔弗雷德回答,转头看向弗朗西斯,低声问:“我不是让亚瑟说得便宜些?”
弗朗西斯低声答:“亚瑟说了五十美金一个月。”
“……”
王耀笑起来,看起来像是咬了咬牙,然后又看向阿尔弗雷德:“你别听亚瑟瞎说,房租的问题我们可以商量。你能给多少?”
阿尔弗雷德想了想:“……三百?”
“那就三百。”
弗朗西斯:“……这和五十有什么区别。”
“小家伙,你来。”王耀对他招了招手。
这已经是他今天被第二个人叫小家伙了。阿尔弗雷德感到有点别扭,但念在对方年纪确实比他大,也没说什么,依言来到王耀身边。
“你在准备考大学,是吗?”
阿尔弗雷德一愣,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知道的,但还是乖乖点了点头。
“我家中有两个弟弟。他们都是你这般年纪。”
王耀真诚地看着他的眼睛,“我今天早上在街上看到你,看到你明明和他们差不多大,却要流落街头,无处可去。再加上你还在努力准备考学,看到如此上进勤奋的年轻人却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沦落至此,可能这辈子就毁了,我实在是于心不忍。”
说到此处,他颇为难过地皱了皱眉。
弗朗西斯在一边津津有味啃着鸭脖,摆出看戏的姿势。
“那时我便想到,我有这么一处房产,而且正好有空房间,可以提供给你,让你安心复习,考上大学。而且,如你所见,我并不缺钱。所以收你多少租金,对我来说真的无关紧要。”
王耀殷切地拍拍阿尔弗雷德的肩膀,声音和缓。
“你可能还在怀疑我,觉得我是骗子。但是,你仔细想一想,聪明的孩子。金钱、名誉,我已经应有尽有,还能骗你什么呢?”
“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你,一个如此有才华的、如此出色的年轻人,就此被埋没。仅此而已。”
东方人黑色的双眸再不如早晨那般清冷逼人,而是温和真挚,带着几分年长者对后辈的关怀和爱意。
“所以,阿尔弗雷德。”
他看着阿尔弗雷德的眼睛,语气轻柔。
“你愿意相信我吗?”
不知什么时候,亚瑟站在了弗朗西斯旁边:
“他会相信吗?”
阿尔弗雷德擦了擦眼泪,热泪盈眶,紧紧握住王耀的双手,抽噎着说:“谢谢您,王先生,谢谢您,您真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弗朗西斯一边啃着鸭脖一边乐:
“老狐狸骗小傻子,从没失手过。”
10
王耀靠在房间门口,看着阿尔弗雷德大概把行李归置了一下。
美国小伙子的东西非常少,背包里大部分是书,然后是一些生活用品和换洗衣物。王耀在旁边看着,时不时离开一趟,先是给他拿来了一套新牙具,然后拿来了两条新毛巾,最后拿来了几件干净衣服。
在得知那几件衣服是弗朗西斯和亚瑟匀出来给他的,阿尔弗雷德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怎么也不肯收。
王耀掏出钱包:“那我给你钱,你再去买几件。”
“我有钱,我有钱。”阿尔弗雷德赶紧说。
等他收拾的差不多了,王耀又带着他在整栋房子里逛了逛。
“四楼有两个房间,是我和亚瑟的。”王耀说,“你、弗朗西斯和伊万住在三楼。”
阿尔弗雷德捕捉到一个陌生的名字:“伊万?”
“对,那间是他的。”王耀指了指不远处一扇紧闭的房门。“如果没有紧急事,最好不要随便进他房间,他在这方面很在意。”
阿尔弗雷德点点头,下意识压低声音问:“他现在在里面吗?”
王耀被他逗笑了:“不在。他的工作一向很忙,这几天都在外面加班。”
阿尔弗雷德问:“他听起来不太好相处?”
王耀说:“不至于。只要不去惹他,他就像只冬眠的北极熊一样。”
阿尔弗雷德努力理解了一下这个比喻,跟着王耀继续向楼下走。
“三楼和四楼都有书房,你可以随意使用。二楼是一些娱乐设施,亚瑟应该已经给你介绍过了。如果学习累了,可以到这里来放松一下。不用担心会吵到别人,房间里特别做了隔音处理,在外面是听不到的。”
阿尔弗雷德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接着抓到了什么重点,试探性地问道:“隔音处理?”
“是的。当初在装修时,为了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个人隐私,房间之间都有隔音墙,墙壁也安装了隔音板。”
“我的房间也是这样吗?”
王耀看向他。
“当然是的,小家伙。”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别担心,我们知道年轻人精力旺盛,会有些……这样那样的需求。”
“?”阿尔弗雷德用了三秒钟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立刻涨红了一张脸,“不是,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好了。”
王耀笑着拍拍他,“你继续去收拾吧。再过一个小时就吃晚饭了,记得准时下楼。”
11
晚饭是王耀和弗朗西斯一起做的。
中西混搭的菜式毫不违和,两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只是好像在争夺冰箱里最后一颗土豆时起了点小冲突。阿尔弗雷德坐在客厅,隐约能听到弗朗西斯大叫“没有土豆泥的晚餐是不完整的!”然后王耀说“你要是不把它让给我,我就在菜里全放大蒜”。
于是一盘热气腾腾的炒土豆丝端上了桌。
亚瑟全程坐在一旁安静看书。阿尔弗雷德有点受不了这种寂静,又不敢擅作主张打开电视,于是开始没话找话:“您……您不喜欢做饭么?”
亚瑟抬起睫毛看他,好像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最后说:“喜欢。”
阿尔弗雷德:“那您……”
亚瑟:“他们不让我进厨房。”
周遭越发寂静起来。
所幸弗朗西斯和王耀都很健谈,彻底带动了晚餐桌上的气氛。他们没有询问阿尔弗雷德任何事情,而是天南海北聊着天,似乎什么领域的话题都能谈一点,展现出阅历和积累所养成的广博学识,阿尔弗雷德在一旁边吃边听,听到入迷后连饭都忘记吃了。
饭后,他和亚瑟一起收拾好了桌子。他将余下饭菜收入冰箱,在亚瑟的帮助下把空碗盘放进洗碗机里。
“今晚有新剧开播,刑侦类型的,要一起来看吗?”
电视打开,王耀坐在沙发上,见他从厨房出来,便这么招呼他。
阿尔弗雷德有点心动。但他眼光一扫,见窗外已经降下夜色。
他的神色难以察觉地沉了沉。
“不了,谢谢。我今天有些累,就先回房间了。”
他这么说,向其他三人道了晚安,然后走上楼梯。
春末夏初,白昼一日日见长。长岛落日霞光落尽,便已至华灯初上。
纽约拥有全球最为瞩目的天际线,内透灯光一呼一吸,琉璃高塔昂首通天,巨人吹一口气,便是辉煌的黄金时代。曼哈顿为这繁星的心脏,蓬勃璀璨,彻夜不眠。
但就像人类总会向自然屈服。
这遍布大地的工业华光,在天边那一轮圆月之下,竟霎时全然失色。
阿尔弗雷德走进房间,关上门,将门反锁。
房间的隔音果然出色。他将门一关,楼下的声音便全然消失在了耳边。
他没有开灯,站在黑暗里,无声地叹了口气。
他从背包里摸出一瓶安眠药,打开瓶盖,将药片倾倒在手心,大概倒出了几十粒——他从来没数过——
然后,将它们分为几批,就着水,全部囫囵吞了下去。
饱满巨大的月盘皓然当空,银辉好似自时间另一端倾泻而下。
他从背包夹层里掏出另一个单独的包裹,打开。
他先是从中拿出一个黑色金属口笼——是给凶猛大型犬使用、防止其咬人的制式——戴在脸上。接着,他拿出两条粗重的铁链,哗啦啦将其系在窗框边上,拽了拽,确保足够紧。锁链另一头是类似手铐般的手环,他把自己的双手铐住,然后艰难地移了移,熟练地把手铐钥匙扔进那盆鹿角海棠里。
月光与城市灯光自窗口流入。一道无比清晰的人形影子,逐渐没入房间的黑暗里。
药效开始起作用了。
月光在他背上灼烧。他全身血液都开始蒸发。
12
——安静。
他颤抖着牙关。
原本澄净的蓝色眼睛蔓延出血丝。瞳仁疯狂颤抖。
——……安静。
熟悉的疼痛自大脑生出,尖锐地撕扯他的感官,顺着神经与血管遍布全身。
动脉与心脏在耳边跳动,震耳欲聋。
血液咆哮着自血管里奔腾而过,燃烧着,躁动着,鼓噪着某种最原始的本能。他死死咬着牙关,忍受着将自己彻底撕裂的冲动。
——…………安……
他在地上痛苦蜷成一团,抱着头不堪剧痛撕扯自己的头发和皮肤。指甲不知何时变得无比尖利,将一开始脆弱的皮肤划得鲜血淋漓,但接着也不奏效了,皮肤好像刀枪不入般坚硬,指甲落在上面只留下一道划痕。
心脏在熔岩般的胸口里疯狂跳动,野性、欲望与先前吃下的大量安眠药做着斗争,要在他的神经里不死不休。
——…………
泪水自烧红的赤色眼底汹涌流出。
他颤抖着,喉咙里难以自控地发出阵阵低沉喉音,似是咆哮。
似在哭泣。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13
从内部反锁的锁芯咔哒一声。门无声地打开。
王耀走进门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锁链被扯得哗哗作响,艰难地拴住某只接近暴走的野兽。
那大体上还能看出人形——只是要比白日里要高大膨胀了将近一圈。杂乱的浓金色发间生出一双灰黑兽耳,毛发生得粗野如野草般不驯,身后一条焦躁有力的狼尾随主人的挣扎狠狠拍在地面上。口笼后,森森白牙在月光里发着森然寒光,津液自口边流下,喉咙间发出嘶哑滚烫的咆哮。那双眼再不见如天空般的湖蓝色,遍布血丝,赤红凶狠,自黑暗深处月色之下猛地抬起向门口看来,如夜间锁定猎物的野兽。
如被月亮永世诅咒的狼。
弗朗西斯与亚瑟一左一右站在门边。在一片夜色里,他们的眼睛却闪烁着微光。
弗朗西斯声音很低,似乎有点于心不忍:“……果然。”
亚瑟没有说话,难以察觉地皱了皱眉。
王耀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向那人形的狼走去。
锁链一阵剧烈的响动。对方见他靠近,似乎有点激动,但也似乎很是慌乱,咆哮和凶狠目光皆显出攻击的意图,整个身体却艰难地向后躲去,好像仍保留一丝可怜的清醒的意识,在拼命压抑自己的暴力欲望。
地板上满是血迹。
王耀注意到铁链都已经生锈,上面血迹斑斑,手铐把狼的手腕磨得血肉模糊。
他回头:“亚瑟。”
金发绿眼睛的男人沉默了几秒,终于有些颤抖地开口:
“……我没想到……那间孤儿院里,竟然……”
王耀看了看已经被倒空的安眠药瓶,和地板上的鲜血。
“他活下来了。”王耀低声说,“但他这样,不算活着。”
弗朗西斯看向亚瑟。不需再多说什么,亚瑟迈开步子,走向阿尔弗雷德。
他蹲下来,为对方解开了手铐和口笼,放狼自由。
狼本能地想去攻击他,利爪落在他身上,却毫发无损。他轻轻抚摸阿尔弗雷德杂乱的头发,垂下眼睫,口中念出平缓、温和的语句。
如竖琴自微风中鸣动,泉水落在天空云端,阳光自叶间碎成虹光万点。
他轻声唱出独属于天堂的万灵之诗。
凡是污浊邪恶的,皆应退散;
凡是如镜般清澈的灵魂,皆应归来。
14
明媚阳光透过薄纱窗帘流入室内。
阿尔弗雷德睁开眼睛时,险些被这光芒晃了眼。
他下意识抬起胳膊遮住太阳光,还沉浸在梦里,又向被窝里钻了钻,迷迷糊糊想着再睡个回笼觉。
一分钟后,他猛地从床上坐起。
“早啊。”
弗朗西斯端着一杯红酒,见他下了楼,笑眯眯地对他打招呼。
阿尔弗雷德同手同脚地走进了餐厅:
“……早上好。”
弗朗西斯站在厨房灶台边,锅里煎着鸡蛋,发出滋滋油声。亚瑟和王耀坐在餐桌旁,亚瑟拿着一份报纸边喝花茶边看,王耀面前支着平板,正在看早间新闻。
见他走进餐厅,他们也抬起头来,向他问了句早。
落地窗外阳光灿烂,郁郁葱葱,偶有喜鹊落于枝头,蝴蝶自窗外花园流连,传来不知名鸟雀的鸣叫声。
一切都显得如此平和,令阿尔弗雷德越发不自在起来。
昨夜是满月——他确信他记得。他还记得他用锁链把自己拴好,戴上了口笼。按照以往的经验,他今天早上应该从地板上的血泊里醒来,身上的伤口会已经愈合,他根本不想知道满月的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要他没有伤到别人就好。但他却在床上醒来,房间里干干净净,没有锁链,也没有血迹。
阿尔弗雷德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
“还愣着干什么,坐下吧。”
弗朗西斯一手拿红酒杯一手端着煎好的鸡蛋走来,把那盘鸡蛋放在桌上,颇为优雅地坐在了餐桌旁边。
“喜欢什么,随便吃。”
王耀从桌上的一堆餐具里挑出一对刀叉,递给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一头雾水地伸出手去接:“谢谢……嗷!!”
他的手指尖才碰到那对刀叉,立刻感觉被高温烫伤了一般一阵刺痛。他整个人一激灵,惨叫出声,飞快收回了手。
王耀睁大了眼:“哦,不好意思,是我拿错了。”
他将它们放回去,又拿出一对不锈钢的刀叉来,再度递了过来。
“看我,真是粗心大意。”
王耀笑着看他:
“怎么能把银制的刀叉,递给一位狼人呢?”
“谢谢,麻烦……”
三秒后,阿尔弗雷德愣住了:“什么?”
王耀奇怪地皱了皱眉。“狼人不能碰银制品。我没记错吧?”
亚瑟在报纸后点了点头:“没记错。”
弗朗西斯轻轻晃着杯中液体,笑着说:“我也不能碰。”
“……”
“…………?”
阿尔弗雷德:“………………??!!!!?”
年轻的大男孩腾一下弹起来,膝盖砰地撞在餐桌上,又是嗷一声惨叫。三个人像是终于玩够了般,相互对视一眼,一起笑起来。
“不逗你了,不逗你了。”
弗朗西斯笑着放下酒杯,“昨夜是满月,我们已经都知道了。你是个狼人,对吗?”
阿尔弗雷德本能地后撤几步,哆嗦着:“你们……”
“你不用害怕,我们也不是什么好人,不是,我们也不是人。”
王耀擦掉笑出来的眼泪。
“来,我替你介绍一下。”
王耀伸出手。阿尔弗雷德直愣愣地跟着他的动作看去——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来自法国的吸血鬼。”
弗朗西斯笑着,对他举起手中酒杯,杯中液体嫣红粘稠。
“亚瑟·柯克兰,被天堂流放到人间的天使。”
亚瑟将报纸放到膝上,对他微微颔首致意。
王耀收回手:“至于我么……”
弗朗西斯接过话来:“这是只活了几千年的老狐狸,已经修炼成九尾狐仙了。”
“没成仙。”王耀纠正,“成仙条条框框太多,我不喜欢。至今仍是大妖,谢谢。”
他转头看向阿尔弗雷德:“总之,这间公寓里的所有住户都不是人类,所以你不用担心。”
按照美国小伙子咋咋呼呼的性格,他们本已经做好准备,觉得阿尔弗雷德一定会十分激动地开始问东问西。结果他们互相闹了半天,回头一看,只看见阿尔弗雷德好像入定了一般,僵在原地,一言不发。
金发的青年只是呆呆地,双眼一眨不眨地,站在那里。
亚瑟无奈地摇摇头:“看给孩子吓的。”
弗朗西斯有点担心:“不会真吓傻了吧?”
“他自己也不是人类,应该不会这么脆弱吧?”
王耀等了会儿,也有些不确定起来。他站起来,伸出手在阿尔弗雷德的眼前晃了晃:“嘿,小家伙——”
他后面的话全噎了回去。
阿尔弗雷德站在那儿。
一颗眼泪突然从他眼中掉了下来。
然后,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年轻的大男孩鼻尖通红,睫毛颤抖。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狼狈地、手忙脚乱地擦着眼泪,眼泪却止不住自眼底流出,好似永远也流不尽。
好似有什么堵塞了多年的委屈,于此刻一下子决堤。
15
在十四岁之前,阿尔弗雷德·F·琼斯,还是一个普通的人类男孩。
或者,再准确些——普通的,有些悲惨的,人类男孩。
三岁那年,他的父母被入室抢劫的强盗双双杀害。自此,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孩子便是他的亲人。
孤儿院条件并不好,夏热冬冷,雨雪天墙上滴滴答答全是水,食物能勉强果腹。但孤儿院的人们都爱他,称他是一颗闪闪发亮的小明星,一颗散发永恒温暖的小太阳,即使生活再艰难也乐观开朗,给身边人带来无数欢乐。
若是有人摸着他的头发,叹他可怜,他总会说:“我不可怜,我只是过得有一点艰难。等我长大了,一切都会变好的。”
小阿尔弗雷德的梦想是努力读书,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赚了钱,回来建设孤儿院。
他的这个梦想,在他十二岁那年,便夭折了一半。
这家孤儿院倒闭了。
他不知道其他孩子都去了哪里,据说一部分被送去了别的孤儿院,一部分被收养了。院长为他塞了一些钱,将他送去布鲁克林一户家庭中。那家看在钱的份上勉强答应照顾他到十六岁,可以去上学,但同时必须赚钱补贴家用。
十四岁那年,他获得了一个工作机会:在童子军夏令营里担任领队的助手,协助管理各方面的事宜。不用付夏令营的费用,食宿全包,还额外有工资可以拿。
照顾他的家庭巴不得把他踢走,他也不想和他们待在一起。于是他几乎是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他跟着夏令营,来到一处原始森林里的野营地。
变故便发生在这里。
某天半夜,他发觉似乎有学员偷偷跑出了帐篷,于是他跟着追了出去。他一路追着泥土上的脚印、两侧被压断的草叶等痕迹前进,一头钻进森林之中。
奇怪的是,追进了森林后,一切痕迹都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他再也看不到脚印,感觉不到人类的气息。明明是盛夏,林中却寒冷至极。夜风吹过树叶,簌簌声音似有什么在他身边的黑暗里穿梭而过,风短暂的吹开浓密参天树叶,一轮饱满圆月自林间缝隙显露而出。
粗重呼吸自耳边响起。阿尔弗雷德猛地回头,黑暗中,一双赤红双眼死死看向他,于夜色中好似滴下鲜血——
再之后的事情,他便不记得了。
第二日,他在林中醒来,全身上下完好无损。他迷迷糊糊坐起来,领队的教官一边喊着他的名字一边靠近,愤怒又担忧地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无法解释,只能说自己昨夜追着溜出来的学员进了森林……
教官皱起眉,告诉他,昨晚除了他,没有任何其他学员离开过野营地。
从那天开始,阿尔弗雷德便慢慢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他的力气成倍增长,教官都抬不起的哑铃,他可以轻松提起。他的感官也变得锐利许多,在端起枪打靶时,靶子的红心仿佛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如果站在下风口,他能听到来自上风口几百米之外,有一只鹿正在小溪边喝水。
他甚至能听到那只鹿的动脉血液带动心脏,在皮肉下,一声一声,勃勃跳动。
“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阿尔弗雷德低着头说,“我猜……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便不再是人类了吧。”
餐桌旁的三个人安静地听他讲述。
“在那之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你是怎么度过的?”
弗朗西斯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我不知道算不算运气好,第一个月圆之夜到来的时候,我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在一家郊外的工厂做临时守夜员。”阿尔弗雷德叹了口气,“工厂的铁门非常厚重,方圆也没有多少人家,所以我……那天晚上没引起什么大麻烦。”
“第二天,我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躺在地上,四周一片狼藉。我丝毫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于是,我去……看了监控。”
他闭上眼,似乎不愿回忆起这段记忆。
“好了。”王耀轻轻拍拍他,柔声安慰道,“我们已经明白了。”
“后来,我在图书馆查了各种资料,最后终于确定,我应该是变成了狼人。”阿尔弗雷德说,“五感发达,力气非人,会被银制品灼伤,以及,每个月圆之夜都会变为半人半狼的模样。这些特征我全都符合。”
亚瑟若有所思的念道:“……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
“在明白了这一点后,我提前从收养我的家庭里搬了出来,开始自己生活。”
金发青年颇为苦中作乐地笑笑:“毕竟这也没什么,对吗?只要我不和别人起冲突,便不会伤到人,只要我不碰银制品——说实话,就我这个家庭条件也基本是碰不到的。只要我在每个月圆之夜把自己绑起来,不让那个怪物出来作祟。只要我低调地、小心地生活,就不会有人发现这个秘密……”
亚瑟轻声问:“你就这么,过了五年?”
把秘密深藏心底,认为自己是怪物,认为再找不到同类。
所以,刚才,在得知他们三个也都不是人类时,会哭得那么伤心,那么委屈。
让三个老家伙的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我觉得我现在已经有进步了。”阿尔弗雷德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掉眼泪,眼睛亮了亮,“我感觉我已经逐渐能控制那个怪物了。说不定再过几年,我就不用把自己锁起……”
王耀抬手抚上他的头顶,揉了揉他的金发,叹道:“可怜的小家伙。”
阿尔弗雷德愣了一下,躲开他的手,有些脸红的大声结结巴巴:“我不可怜,我、我只是过得有点艰难罢了!再过几年,一切都会好的!”
三个人笑起来。
弗朗西斯笑着问:“你都活得这么艰难了,还想着考大学啊。”
阿尔弗雷德坚定地点点头:“当然了。”
王耀问:“那你想考什么专业?”
“犯罪学。”
年轻的大男孩,湖蓝色的双眼闪闪发亮:“我以后,想成为一名能帮助他人的警察!”
16
融洽轻松的交谈声中,一阵开门声自正门处响起。
阿尔弗雷德手中的叉子一顿,莫名感觉周围空气都变凉了些。
“噢哟,我们的大忙人回来了。”弗朗西斯笑起来。
阿尔弗雷德想到王耀之前向他提过,这栋别墅里还住了一个房客,好像叫什么……伊万?阿尔弗雷德皱了皱眉,脑子里只能记得“冬眠的北极熊”这个比喻了。
王耀对着门口招了招手:“万尼亚,你回来的正好,赶上了早饭。”
软底鞋跟踩在地板上,颇有节奏感地、不急不慢向这边走来:
“您知道,再美味的食物,我也尝不出味道。”
随着这声音,一个人走进餐厅。
阿尔弗雷德不由得一凛,只觉得这人带进来一阵冷风。
真他吗高啊。而当他看清来人,满脑子只剩下了这句话。
可能因为他是坐着的,来人看起来格外高大,感觉已经逼近两米。
年轻的男人整个人好似黑白墨水画出来的一般,皮肤苍白,发丝也几乎雪白,一身衣装却纯黑肃穆。上身是类似神父的高领修生黑袍,罗马领遮住喉咙,下面配一条黑西裤。一条纯白色围巾垂在肩膀两侧,外面一件墨黑呢绒大衣。就连皮手套和皮鞋都是一尘不染的黑色。
苍白与纯黑撞在一起。他看起来——
像一座墓碑。
阿尔弗雷德奇异地冒出这个念头。
“阿尔弗雷德,这便是我昨天与你提到的,”王耀看向他,“他也住在这里,叫伊万,伊万·布拉金斯基。”
出于礼貌,阿尔弗雷德站起来,向对方点头示意。
年轻男人闻声,转头看过来。在看清他后,那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微微眯起。
“伊万——”
王耀转过头,“这是新来的住户,和你都住在三楼,是一位后天被转化的狼人。他叫——”
“——阿尔弗雷德。”
名为伊万的年轻男人突然开口,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感情:
“阿尔弗雷德·F·琼斯。”
阿尔弗雷德一愣。
其他三个人显然也有点吃惊。弗朗西斯看向亚瑟,小声问:“他还有这种能力呢?”
亚瑟耸了耸肩。
伊万抬起右手,一阵黑雾凭空自他手指间升腾而起,凝为一个黑色封面的小型记事本。雪白的纸页无风自动,哗啦啦飞速翻动,然后如按了暂停键般突然停下,打开在其中一页。
没有温度的紫色眼睛向那一页上瞥了一眼,继而再度看向他:
“阿尔弗雷德·F·琼斯。年龄,十四岁。”
“呃……”阿尔弗雷德一时词穷,“我确实是叫这个名字。但我今年已经快十九……”
“是的。”
记事本化为一团雾散去。
更为浓厚的黑雾自年轻男人左手中化形,一把通体漆黑的巨型长镰刀赫然显现。
风雪般的紫色眼睛居高临下看着阿尔弗雷德。伊万神情漠然,无动于衷,仿佛在看一具自投罗网的尸体。
“——这是我的失误。”
他动作干净利落,毫不犹豫,扬起那把巨镰。
17
弗朗西斯:“快跑啊傻孩子!”
王耀:“伊万,停下!”
变故横生,五个人鸡飞狗跳了好几分钟,餐桌旁终于再度安静下来。
阿尔弗雷德迷茫且惊恐地躲在弗朗西斯和亚瑟身后,王耀按住躁动的伊万。
“这是不对的。”伊万紧紧向这边看来,还在试图说服他,“你应该去死。”
“没听说过!”阿尔弗雷德揪着亚瑟的衣角嗷嗷大叫,“哪有一上来就要杀人的!”
“万尼亚,听话。”王耀说,“先把镰刀收起来。”
伊万咬了咬牙,巨镰化为黑雾消散在空中。
“但这是个非法的灵魂,他不应该再在人世间徘徊。”他仍然不甘心,“四年前,在那片森林里,他便早该死去了。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能从我镰刀底下逃走——”
他又狠狠看向阿尔弗雷德:“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办法。但我向死亡发誓(But I swear to DEATH)——”
阿尔弗雷德欲哭无泪:“我根本不认得你!”
“我听明白了。”弗朗西斯若有所思,“所以,四年前,阿尔弗雷德被狼人袭击的那个晚上,按照命运的安排来说,他应该在那时候就死去了。”
王耀接下他的话:“但他却活了下来,还被转化为了狼人。”
“他的名字已经上了死神的名册。所以那天晚上,伊万前去收割他的灵魂。”
伊万说:“我失败了(I failed)。”
他盯着阿尔弗雷德:“暂时的(for now)。”
阿尔弗雷德:“……”
“好了。”
王耀拍拍手,“无论如何,无论到底发生了什么,都不急在这一时。”
他把一个装着培根、鸡蛋和面包的盘子推到伊万面前:“你先把饭吃了。”
阿尔弗雷德看着伊万用刀的力度,感觉他大概把那块培根当成了自己。
他整个人已经快贴在亚瑟的胳膊上了。可能因为亚瑟是天使,听起来是这里最为光辉正义的存在,他下意识很是信任他。
亚瑟对他说:“你不用怕。”
“我没有怕。”
阿尔弗雷德说的是实话。以他现在的五感和能力,他感觉自己大概真的不虚伊万。“我只是……”
但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而是跟着弗朗西斯和亚瑟一起坐了下来。
“所以,这个……”阿尔弗雷德把疯子两字吞了回去,“这个,布拉金斯基,到底是个什么?死神?”
“通常意义上,你可以这么称呼他。”弗朗西斯说,“不过,一般意义上的死神只负责收割灵魂,他同时还担任审判的职责。他审判死者的一生,然后决定灵魂是应该上天堂、下地狱,还是送入轮回。”
阿尔弗雷德好奇:“怎么审判的?”
“你知道埃及神话吗?古埃及的死神阿努比斯有一座审判之天秤,一端放正义女神玛特的羽毛,另一端放死者的心脏。如果二者持平,不偏不倚,则说明死者生前品行端正;如果心脏比羽毛重,就说明死者生前恶贯满盈。他也有类似的手段。不过具体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那他听起来,还挺……正直的?”
阿尔弗雷德想起那向自己挥下的漆黑巨镰,这两个字说得有点艰难。
“他审判生与死,善与恶,自然公平。他代表着这世间的绝对秩序。所以他才会对你的死里逃生这么大反应——你一个人虽微不足道,但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死与生的规则。”
“这听起来,像是神啊。”
“他确实是神啊。”弗朗西斯笑起来,“死神就不是神了吗?”
“不过,和你一样。他一开始也是人类。”亚瑟说,“他是后来才成为的死神。”
“?还能这样?”
“具体的经过,我们也不太清楚。他和王耀认识的时间最长,也只有王耀知道他的过去。”
阿尔弗雷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若有所思看过去。
餐桌另一头,王耀正在训话:“我是不是说过,在这座房子里,不许有一切暴力行为?”
伊万低着头,小声:“我错了。”
接着,他又抬起头来:“那我就趁他睡着时,尽可能温柔地把他杀掉。”
王耀:“也不能杀人。”
伊万很认真,理直气壮:“这不算杀人,他在我的名单上早就死了,我只是送他回他该去的……嗷!”
18
阿尔弗雷德·F·琼斯。
土生土长的美利坚公民。正在准备SAT考试。被四任房东赶出来的穷苦小子。
在十四岁那年,被狼人袭击,从此变为了狼人,在担惊受怕与孤独中过了将近五年。
在十九岁到来前的一个月,意外地住进了一间位于曼哈顿的独栋豪华别墅,四位室友分别是吸血鬼、天使、死神、九尾狐妖。
迥然不同的五个超自然存在各自背负他们的过去,汇聚于此,不知是出自巧合,还是冥冥之中命运皆有安排。吸血鬼金发上的女式缎带,被流放至人间的失格天使,最初生为人类的死神,拒绝成仙的九尾狐微笑着,似乎总有故事要娓娓道来。被干扰的命运,被阻止的死亡,倒闭的孤儿院,于黑暗中觊觎的狼人。世间秩序黑白分明,却似乎总有人蠢蠢欲动,暗中窥探。
这一切——
阿尔弗雷德都不在意。
他于明媚晨光里走进餐厅,向其他四人问了早,边说谢谢边从王耀手里接过一杯热气腾腾的花茶。
他在餐桌边坐下,一手将茶送往嘴边,另一手拿着议论文写作教材,边喝边看。
血腥味混着酒香与花香,自吸血鬼的红酒杯中传来。
一张纸页自谁手指间翻过,那熟悉的摩擦声,是天使晨间必读的圣经。
茶水一点点见底,桃花甜味于口中馥郁,是东方的九尾狐最偏爱的花。
手差一些落在面前刀叉上,一顿,收回来,去拿邻近的那对刀叉,结果指尖还是被烫到。死神若无其事坐在那里,将培根切开放进嘴里。
阿尔弗雷德拳头硬了两秒,随后松开,耸了耸肩。
算了。这都不重要。
这一切都不重要。
他争分夺秒,眼神又回到教材上。
毕竟,看在那从未爱过他的上帝的份上——
距离他报名的大学入学考试,只剩短短两个月了。
—mightTBC—
*出自《黑夜传说》
亚瑟:*天使吟唱,安抚狼人状态的阿尔
王耀(转头看向弗朗西斯):他这歌声对妖魔鬼怪都有用,你不是吸血鬼吗,怎么你不怕?
弗朗西斯:我跟这家伙认识快一千年,平时我们一吵架他就念这个,就算是毒药,喝个一千年也特么该有抗性了。
弗朗西斯:倒是你,你不也是妖怪吗,怎么不怕?
王耀:不要把我和你们一概而论,东方妖怪不吃西方那套。
——————————
这个梗,本来只是想写几个段子爽爽,为什么最后会写出一万八千字呢(陷入沉思)
《鼎鼎大名的贝什米特》第一章
本文连载于2012年初的百度黑塔利亚吧
谁要是去易北河港口的工人区打听一下贝什米特,随便哪一位居民,都可以指一指那家铁匠铺。教堂后面的公墓里埋着贝什米特家十代以上的祖先,许多坟丘早已没入萋萋野草,与黄土平齐。如果一个人生前不曾有过富足的年月,那么他对死后的居所也不应有更长久的奢求。
可是没有人来打听贝什米特。只有工厂主冯·菲尔森先生的办事员每个月过来一次,将基尔伯特·贝什米特铸造的铁炉运到市场上去...
本文连载于2012年初的百度黑塔利亚吧
谁要是去易北河港口的工人区打听一下贝什米特,随便哪一位居民,都可以指一指那家铁匠铺。教堂后面的公墓里埋着贝什米特家十代以上的祖先,许多坟丘早已没入萋萋野草,与黄土平齐。如果一个人生前不曾有过富足的年月,那么他对死后的居所也不应有更长久的奢求。
可是没有人来打听贝什米特。只有工厂主冯·菲尔森先生的办事员每个月过来一次,将基尔伯特·贝什米特铸造的铁炉运到市场上去。和铁炉的市价相比,冯·菲尔森先生愿意付给基尔伯特的那点钱无异抢劫。即便如此,年轻的铁匠竟也能养活自己和弟弟,甚至还坚持供年少的路德维希念书。尽管基尔伯特自己几乎是个文盲,拼得出来的只有兄弟俩的名字,以及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朴实的铁匠的姓氏:贝什米特。
雕塑家们在石像底座、画家们在画卷角落、作曲家们在乐谱末尾,签下自己如雷贯耳、彪炳史册的名字。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满是老茧和伤疤的双手,在每一座铁炉的炉门上方铸下自己朴实无华的姓氏,就像他的父亲、祖父和曾祖们做过的那样。那里藏着生来就流淌在血液中的、德意志工匠们世代相传的灵魂。锻造炉一样朴素、坚硬和炽烈的灵魂。
“我是铁匠贝什米特。”
说这句话的时候,基尔伯特的神情语调仿佛是在说:“我是腓特烈大帝”。也许,只有在巷子拐角那间小酒馆老板的玩笑话里,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才会像腓特烈大帝般声名卓著。每当基尔伯特带着弟弟踏进酒馆门槛,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就会从长凳上站起,将一只穿着旧皮靴的脚踏上柜台,以戏剧演员般的声调朗诵道:“快来欢迎鼎鼎大名的贝什米特吧,撒旦的子孙们!”
这架势总是让路德维希想起历史课本上的罗伯斯庇尔,1792年的那些演说家们大概就是这样的。“到底是个法国猴子!”哥哥对他说,“咱们的易北河水就养不出这样的人。”
怀着中学生特有的自以为是,路德维希随随便便地推测着别人的身份背景,就拿这个叫弗朗西斯的酒馆老板来说吧,起码也受过中等教育。因为这饶舌的法国人给酒馆取了个文绉绉的别称:“狄俄尼索斯的小庙”。就常来光顾酒馆的工人们的文化水准而言,希腊神话中的酒神未免太过高深,但他们至少知道酒馆招牌上的“波拿巴”是拿破仑的名字。弗朗西斯这样亲切地直呼法兰西的伟大统帅,就像当年科西嘉岛的男孩子们称呼那个小个子玩伴,就像弗朗西斯自己称呼街坊们基尔、路德、亚瑟等等。
“波——拿——巴。”刚刚下工回来的亚瑟·柯克兰怀着对酒馆老板的由衷嫌恶,慢吞吞地拖着长腔,“只有科西嘉岛上的侏儒才会叫这么难听的名字。”
弗朗西斯心平气和地笑笑,给这年轻的码头工人端上一杯廉价烧酒:
“您要是不喜欢,明天我就换一块招牌。把波拿巴换成贞德怎么样?别嫌这乡下姑娘的名字俗气,她曾让一个不可一世的国家发抖。”
这个愤世嫉俗的亚瑟·柯克兰,每当酒馆的顾客们谈论起女人的时候,他总会不以为然地挑挑浓密的眉毛,半真半假地炫耀道:“我妈当年可是个大美人儿啊。”
“说了多少遍啦!”弗朗西斯插嘴,“给我们形容一下你那美人儿母亲吧。”
“我早就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亚瑟阴郁地回答,对酒馆里的哄堂大笑置若罔闻,“但我知道她是个美女。”
亚瑟没有说谎,这一点路德维希是确定的。既然这金发碧眼的码头工人确实算得上英俊,那么他的母亲想必也难看不到哪儿去。很久以前,当少年亚瑟搭乘一艘货船来到北海海岸的这座港口,在铁匠铺对门找到一个落脚之处时,美人儿罗莎·柯克兰的名字,就在亚瑟醉酒后的吹嘘中传遍了整片工人区。那时还是个小男孩的路德,满怀好奇地向亚瑟打听过,却被生硬地顶了回去。
“问她做什么呢?我不记得她,过两年我还不承认她是我娘了呢!”
这个生就一双浓眉的亚瑟·柯克兰,别看他的嘴巴厉害了点,可着实算得上好人。路德维希喜欢找亚瑟说话。在他那年少的心里,这个英国人几乎是鲁滨逊在现实中的影子,是男性勇气的全部象征。生活驱赶着这样的人,像狂风卷沙一般四处奔波流浪。那些从未动过一丁点儿背井离乡念头的人,注定不曾有过真正的少年时代。
可是邻里间最让路德维希热爱的,还是住在隔壁阁楼上的洗衣女工,伊丽莎白·海德薇莉。无论是这姑娘的模样还是品性,都与易北河畔朴素的原野有极大的共同之处。每当她在巷口迎上放学回家的他,用一只粗糙的小手捏捏他的鼻子时,那一股淡淡的碱性肥皂的味儿,总是让路德维希想起早逝的母亲。
亚瑟不记得妈妈了,可是路德维希记得。他甚至还记得丽莎的妈妈——据说是从匈牙利某处穷乡僻壤流落到德国的棕发女郎,玛丽娅·海德薇莉。她每天傍晚都涂着劣质的眼影和唇膏,穿一身花花绿绿的连衣裙出门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也许,直到生命结束的那天,路德维希也还会记得,这个和圣母同名的玛丽娅躺在简陋的松木棺材里的模样——即使是最后的、永恒的安宁与沉寂,也不能从那张未老先衰的苍白面容上,抹去那被侮辱和被损害了的一生的烙印。
还是在玛丽娅阿姨去世之前,年幼的路德维希就问过哥哥:
“丽莎的妈妈究竟是干什么的?”
几乎还是个少年的基尔伯特在锻造炉前忙碌着,没有抬头:
“玛丽娅阿姨从不偷抢拐骗,她靠一个女人所能给出的一切养活丽莎。”
“丽莎的爸爸是谁?”
“不知道。大概连玛丽娅阿姨自己也不知道。”熊熊的火焰映在基尔伯特通红的眼睛中,“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德维希正是这样猜到了:哥哥非常爱丽莎。只有年少时就肩负起一家之主的责任、靠艰苦的劳动养家糊口的工匠,才能这样去爱。
当1885年,路德维希满十四岁的时候,丽莎也不过十九岁。她从小到大都亲热地唤他“小兄弟”,而他确实也像爱亲姐姐一样爱她。在那已经模糊了具体年月、却永生难忘的一天,他隐约猜到了哥哥的心事。于是从那天起,每当他发现小伙子们凑到丽莎身边的时候,他总要想法子插过去打打岔。要是这方法不凑效的话,他就气鼓鼓地瞪着两只蓝眼睛,就差直接说出口:“她是我们贝什米特家的人,你们都别想接近她!”
“咱们的路德维希恋爱了!”生性讥诮的亚瑟打趣地喊道,“爱上了我们可爱的丽莎!”然后弗朗西斯就会以富于经验的口吻总结道:“小男孩总是会向往大姑娘的。可是如果姑娘还年轻,那她决不会爱上比自己年少的人。”
每到这种时候,丽莎快活的笑声就会像顶棚上放起的一群鸽子似的,扑棱棱地直飞到天上去了。然后她就像所有深知自己魅力的少女一样,毫不造作地昂起头,向着街坊们半是玩笑、半是挑战地挺一挺肩膀,拉起路德维希就跑掉了。
“唉,怎么了,怎么了,小兄弟?”她拉他在一堆木柴上坐下,被洗衣皂腐蚀得脱了皮的手指,轻轻搓着他那发烫的耳朵,“有一天你也会长大的,那时人家可就不笑话你了。”
……就这样,正是因为小时候,路德维希善于在苦难的生活中寻找到哪怕一丁点儿的幸福。所以,当他长大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活的考验时,他也能够为了燃烧在地平线上的一点火光,毫不气馁地跋涉向前。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就是这样成长的……
【美瓷】未接通的电话
【华诞千秋】瓷右国庆168h 9:00
上一棒: @纤尘丶墨染
下一棒: @废物理科生
#灵感来源于电影《超脱》
————————————————————————————
-
棘手的学生,温和的老师。苏就是这么形容瓷即将面临的处境的。
那位年轻的教师,来自遥远东方的男人,面容和蔼,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黑框眼镜压在鼻梁骨和太阳穴上印出凹陷的痕迹,厚镜片总是带着污渍,雾状的渍块常常让他眉眼变得虚绰绰。男人说没钱买清洁剂,总是草草用水冲一下就算了。...
【华诞千秋】瓷右国庆168h 9:00
上一棒: @纤尘丶墨染
下一棒: @废物理科生
#灵感来源于电影《超脱》
————————————————————————————
-
棘手的学生,温和的老师。苏就是这么形容瓷即将面临的处境的。
那位年轻的教师,来自遥远东方的男人,面容和蔼,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黑框眼镜压在鼻梁骨和太阳穴上印出凹陷的痕迹,厚镜片总是带着污渍,雾状的渍块常常让他眉眼变得虚绰绰。男人说没钱买清洁剂,总是草草用水冲一下就算了。
瓷就是这样的,所有的财富都装在脑子里,面对的现实却过于贫瘠。起球的大衣,过季的T恤,洗到软烂发白的衬衫和针脚细密的裤弯补丁,全身上下,只剩一对黑眼珠光泽崭新。
这位温润的教师,即使贫穷也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入职第一天狠下心去买了一套昂贵的西装,系领带的时候那平滑的触感都让他感觉不真切。可惜那群坏学生并不领情,将水桶架在门框上,瓷踏进门踩到机关,水哗啦一下全部浇在头顶,一个月的工资打了水漂。
他愣在原地,始作俑者起身大笑,带着全班同学鼓掌,掌声水声哗哗流进他的耳朵。男人顿了几秒,平静地拨开黏在皮肤上的头发,揉开糊住眼睛的水。世界聚焦的一刻他压低晶状体瞥见了欢呼人群中的一双蓝眼,冷漠的、带着嗤笑的、让人捉摸不透的。
瓷匆匆摘下眼镜,划痕和水渍使镜片看上去斑驳不堪,他用干燥的手心胡乱擦了几下,站上讲台简单做了自我介绍。第一节课上,新教师没能得到学生的欢迎,男人费劲口舌地努力诙谐着气氛,那么多双耳朵,没有一个是听众。
底下坐着一群躯壳,空洞的内里就像塞不进棉花的稻草人,瓷攥着粉笔,坚硬的固体粉末直直扎进指甲缝,又因沾上水而变得干瘪,生锈一样覆盖在皮肤上。
一个身形高挑的男生斜挎书包走了上来,完全不理会这场教学的独角戏,仿佛当瓷不存在。瓷抬头,撞上对方的蓝色眼睛,在阳光下被耀得近乎透明的虹膜里装着浑身湿漉漉的自己。
“做什么?”他皱眉。
“逃课。”金发少年懒懒地睨他一眼,上挑的眉毛、睫尾的扯动、淡色的唇纹,每一块肌肉都放肆地叫嚣着,无声地攻击着讲台上的教师。
男人说道:“不准。”
“没人征求你的意见。”他倨傲地扫了瓷一眼,抬腿就往外走。
瓷后来知道了他的姓名,不是在名册上,是在一众学生的嘴里。
的确,美利坚的皮囊极其出众,作风嚣张跋扈性格目中无人,在整个混混学生里坏得最透顶最彻底。攀附他的一群小弟甚至还要从老师身上找乐子,而瓷就是那个被捉弄的对象。
捉弄手段层出不穷,每天都换着花样来。粉笔被掉包成蚂蚁,往黑板上喷带脏话的涂鸦,故意写封道歉信打开一看全是恐怖照片。设局者并非美利坚本人,但肯定也乐意看瓷出糗,在大笑和喝倒彩的声响中他事不关己地坐着,对瓷诧异迷茫的表情嗤笑出声。
美经常跟隔壁学校打架,到现场的时候那毫不留情地一拳拳落在对方薄弱之处,表情狠戾得就像浴血的死神。甚至还要不分青红皂白的把劝架的瓷拎起来甩到一边,完全不在乎师长身份。
苏说美利坚是布里维中学最难搞的刺头,瓷并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无法无天,是因为家里人在校方那边有关系吗?”
苏平静地回答:“是因为他家里没人了。”
-
少年走上楼梯,门口的角落里站着一个身影,他眯起眼睛,浅蓝的虹膜紧压着,警觉地辨识那位不速之客。
“美利坚?”阴影里的男人出声喊他,语气里带着欣喜。美一愣,看清对方后皱起眉,表情冷漠又鄙夷:“谁让你来的?”
年轻教师腼腆地笑,不急不慢地抬手扶了下眼镜,狭长的黑色眼睛在这昏黑的夜里显得明亮摄人:“开门吧。”
美慢条斯理地弯下腰把塞在门底缝的硬纸板抽了出来,如此一来门就打开了。瓷问:“为什么不上锁?”
“麻烦。”美撞开他走进去。
屋内空间不算大,设施极其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另加一间厨房和厕所就没了,甚至连沙发都没有。劣质的木地板踩上去会发出轻微的嘎吱声,墙壁涂着灰色的漆,吃完的泡面盒摞在一边,衣服没拧干就挂在阳台上,沥沥拉拉一地水。
说是因为麻烦不上锁,实际上是完全没有上锁的必要。盗贼是不会偷破烂的。在这样一个有明显的生活痕迹的地方,瓷却感受不到一点人间烟火气,仿佛屋子的主人对这里毫无牵挂,甚至可以下一秒钟拉起行李箱就走。
美随意地仰倒在床上,抬起下巴轻佻地看着他,面前的男人局促地扶了扶眼镜,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张比自己肩膀还单薄的纸。美利坚瞥了眼,立刻就笑出声。
“家访记录表。”他轻轻念出声,随即呲牙低劣地讥讽,“布里维都糟糕透顶了,竟然还搞这种温馨无趣的幼儿园花样。”
“并不是。”瓷道,“原本是家长会。”
一周前的家长会,他和苏、南斯拉夫等一众教师特意策划了很多活动。教师们打了一天的电话亲自告知家长会的具体日期,态度诚恳地发出邀请,接电话的人要不就是把他们当成诈骗痛骂一顿,要不就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瓷也担任了这项工作,几乎有三分之二的电话是他拨出的,面对那头的“行我知道了”“回头再说”等回答抱有极大的期待和雀跃。
家长会如期举行,没有一人如期到场。
瓷和南等了很久,等到新出炉的纸杯蛋糕都褪去了温度,他困倦地趴在桌子上,被风吹得手脚冰凉。
美发笑,嘲弄道:“家长会,烂法子。”
他顽石般冰冷麻木的双眼,还浑然不知自己真正内心的傲慢的愚蠢,瓷对美感到愕然,似乎马上就遏制不住将表格撕碎撒在对方脸上的冲动。但一侧目却又看见那人脊背上划开的校服,触目惊心的伤口在蝴蝶骨绽开,撕开的布料染上了血。
瓷立刻就冷静了下来。
他家里没人了。
瓷对抗着自己的心软,脑海中有个声音在痛斥:你不应该同情这种坏家伙,可他还是垂下了手,提醒道:“你后背受伤了。”
美目光明明灭灭,像一支在风中摇曳的烛火,半晌他沉着眸子,语气不善:“你可以走了。”
“那就去医院。”瓷站在原地没有挪步的打算,接着拿出了手机,“我可以帮你打电话——”
美袭了上去,不轻不重地握住他欲要拨号的手,瓷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没反应过来就往下倒去,在直直坠入床板的一瞬间伸手臂撑住墙壁。
啪的一声,灯光洒满了整间屋子。
瓷微微睁大了双眼。
隐藏在黑夜里的细节在明亮的灯光下全部暴露无遗。美利坚的脸上沾着污渍,漂亮的下眼睑满是一块一块的淤青,唇角渗出丝丝干涸的血迹,除了后背,手臂也带着伤。
“别打。我不去医院。”他抿紧嘴,微颦的眉仿佛是在恳求。
瓷看着他满身挂彩的窘迫样,心就像被狠狠抽了一下,并且猛然发觉,所有人只唾弃美利坚劣迹斑斑的行径,却忘了他负债累累的伤口。
他放回手机:“背过去,我来处理。”
美沉默几秒,摇头:“我没有医药箱。”
“明明会经常受伤,为什么不准备一些药品?”
“没钱。”美此刻倒是诚挚得像个正常小孩,“打赢了就不疼。”
“输了呢?”
金发少年不屑地睨了他一眼:“我不会输。”
“赢了输了又怎样,疼就是疼。”瓷转身,“我楼下买酒精。你好好坐那里别动,既然答应了不去医院,那就乖乖听我的话。”
美烦躁地一脚踹倒泡面盒。妈的,把谁当小孩。
几分钟后瓷跑了上来,手里拿着酒精和纱布,手里沉甸甸,兜里空荡荡。
上楼的途中遇到了这里的房东,对方是个胖乎乎的美国妇人,嘴里骂骂咧咧的,夹杂着美的名字。房东说美利坚已经很久没交房租了,水电费也一并拖了长时间。女人说他再不交费就直接把人赶出去。瓷尴尬地笑,边笑边把钱递到她手里,那是他一个月工资里最后仅剩的美金。
“麻烦请稍微挪一下。”他拆开包装袋搁在手中,示意美转过身。
美利坚不情不愿地解下衬衫扣子将校服脱下来,背后的布料和伤口黏在一起结了痂,他却像感知不到疼痛似的,面无波澜地把疤痕一并扯了下来,于是那处口子又开始渗血。
正式血气方刚的年纪,肌肉的轮廓线流畅清晰,背部的每一块隆起的骨骼都流露出极致的魅力。瓷却只注意到新伤旧伤交错纵横触目惊心,每道痕迹都狰狞可怖,张牙舞爪地昭示它们的来历是多么残酷又泥泞。
他用棉团小心翼翼地沾上伤口,那是一具破碎的躯体,用来消毒的酒精更像是灵魂罅隙的缝合剂。美猝不及防地闷哼一声,脖颈瞬间暴起几根青筋。瓷停住了手:“很疼,忍忍吧。”
美不吭声了,侧头,一双蓝眼隐忍着不耐:“你他妈擦的毒药?”
瓷眨眼:“医用酒精。”
擦完药又垫纱布缠绷带,好不容易弄完了。屋里闷热,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只剩一扇窗户呼呼漏点凉风。瓷热得领口湿了一片,美更狼狈,忍着疼痛而流下的冷汗使他看上去像刚从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什么医用工具都不准备还天天打架。你竟然没有因为伤口发炎而死掉。”瓷把散开的绷带缠好,抬头不轻不重地瞥了他一眼。
“伤得不重,而且有校医。”美说。
沉默一会儿,瓷突然没由来地冒出一句:“打赢了吗?”
“什么?”
“你说打赢了就会忘了疼痛,那你这次赢了吗?”
美利坚组织语言的大脑细胞宕机了,声带的振动也戛然而止。黑夜中毫无征兆劈下来的短刀,远方蓄谋已久的枪口,瞄准镜里的自己,噩梦的针管每天都要重复扎进手臂,像张密不透风的网将一切呼吸魇住。
“当然赢了。”他撒了谎。
-
南斯拉夫从打印机里拿出还泛着热度的A4纸,眯眼仔仔细细瞧了瞧,美利坚的名字被打成铅字真实地在上面挂着,他讶异地看向瓷:“你是怎么让他同意参加演讲的?”
“总会有办法。”瓷答。
他又穿上了之前那套昂贵的西服,裁剪得当的外套披在身上,给温润的轮廓线平添一层锋芒,只是下半身廉价轻薄的长裤略显窘迫,不过放在他身上倒也莫名顺眼。
南诚心评价:“挺好看的,直接在气势上震慑那群学生。”
“太夸张了。”瓷笑笑,没好意思告诉他入职当天被泼水的事。
“布里维也曾举行过演讲,不过后来就组织不起来了,”南叹气,“讲话不爱听,表彰没得表,批评倒是不少,但也不能天天念处分名单吧。”
那双明亮的红棕色眼睛顷刻蒙上一层疲惫和忧郁。瓷嘴唇动了几下,最终也组织不出有力的句子安慰,只得说:“会好起来的。”
总有办法的。会好起来的。他习惯用美好的将来时淡化苦难与坎坷,好像捱过了今天的黎明,明天的夜晚便不再那么黑暗了一样。
南斯拉夫绽开笑容:“我也相信。”
瓷拿起演讲稿走出办公室,美利坚正靠在墙上等他。他的脸侧和唇角贴上了创可贴,划破的校服也被瓷缝起来了,针脚细细密密的几乎看不出来。当然这也是有交换的,瓷帮他做了这些,他答应瓷参加这次的演讲。
“稿子读通顺了吗?”瓷问道。
美利坚瞥他一眼:“不算难事,我读了一遍很快就熟了。”
他第一次被邀请参加这样的正式活动,虽然表面上不屑,心里还是蛮高兴的,认认真真地改了稿子,嘴上说读了一遍,其实暗地里都快要背下来了。
瓷将美手里的稿纸拿过来看,扫了一眼后读出了声:“‘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是你改的吗?”
“乱写的。”美不自在地说道,“书里找的,觉得合适就改了。”
瓷盯着他的脸,笑了起来,美利坚感到莫名其妙,张嘴就要骂。
“你的眼睛是裂缝。”瓷说道,“有裂缝的地方就有光。”
美利坚愣住了,他花了两秒钟来反应,最终嫌厌地骂道:“操,矫情死了。”边骂边用脚尖搓着地板,好像在踢一颗透明的石头。
他们到主席台上的时候苏维埃早已在那里等着了,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男生,垂着眼睛,黑色的眸子如一摊死水,阴沉沉的,让瓷觉得很不舒服。苏告诉他那是自愿来帮忙的学生,头一回这么有积极性,便也同意让他参与进来。
瓷对那个男生点头示意,对方回以了一个僵硬的微笑。
二十分钟后,学生稀稀拉拉地也到齐了,本来都各个无精打采,但看到台上的美利坚后,又不约而同地露出惊讶的表情。
“可以开始了。”瓷对苏比划着。
演讲进行得很顺利,美利坚的发言也没出任何差错。就在瓷的演讲环节即将结束的时候,那个黑眼睛的学生突然走上前来,瓷用余光看见逼近自己的身影,停下了讲话转过头去——男生拿着一把短刀向自己刺了过来。
他的双眼倒映出闪着寒光的刀尖,如盘踞的毒蛇呲起牙齿叫嚣着发动致命攻击,电光火石之间,一只手臂劈过来,蛮横地捏住了锋利的刀刃。
“你要杀了他吗?”
美利坚的右手被割破,鲜血沿着手心流下来,他不动声色,只剩一双眼睛沉寂着冷漠。黑眼睛男生吓得面色惨白,短刀也扑通一声落在地上。美垂下手臂,伤口还在流血,他攥了攥,示意瓷继续讲。
美拎着人下去了,瓷脑袋乱成浆糊,思绪也理不清,只得照着演讲稿机械式地念。最后一行字读完后,他深深鞠了一躬,台下的学生因刚刚的插曲变得嘈杂,演讲完毕后不知是谁带头鼓起了掌,如一场宏大的奏鸣曲。
瓷匆忙跑向医务室,开门时美正坐在床上笨拙地给自己缠绷带,见他来了便说道:“人已经交给苏维埃了,他说会处理,我直接打了报警电话,总觉得苏维埃不靠谱。”
瓷一把扯过绷带,上面带着血污,手心的刀伤也没有任何处理:“你连酒精和药粉都不涂的吗?”
美愣了一下:“我不会。”
瓷将他的手拉到自己手里,认真地涂上药,美任由他捣鼓自己的伤口,表情看上去就和没事人一样。
瓷看着那狞恶的伤口,仿佛那把短刀是给自己的心上捅了个窟窿。他简直不敢相信,面前这个不过十七八岁的少年人,竟然对负伤流血习以为常甚至到了不再对痛觉有一丝不适的程度,他过往的成长究竟是多么残酷又苦楚。
瓷皱起眉头,刺眼的血扎得眼睛生疼又带着湿润感,他屏住呼吸不再眨眼,生怕被美利坚发现自己情绪的不对劲。美也注意到了他的异样,心跳一顿,瞬间感到不知所措:“你干什么。”
“疼吗。”瓷问。
美静静地看着他,胸口里如同打翻了一盏酒精灯,奇怪的发闷的化学反应连绵不断地烧着了天。
打赢的小孩不会疼,因为胜利的喜悦将苦难取而代之。可瓷问他疼不疼的时候,他却恍然回神自己在受伤,在流血,在结痂在愈合。皮肤割裂,血肉撕扯,拳脚是淤青的祸端,刀枪是伤痕的恶源,感知痛觉的前提是有人会真切地为你的痛苦而痛苦。
“疼。”他道。
“疼,很疼。”美又重复道,“可我以后受伤了不会包扎怎么办,那会不会更疼。”
他咽了一下喉咙,想也没想就说道:“我的出租屋可以装下两个人的。”
-
瓷定定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两年未见的面孔甚至有些陌生。他的微笑带着距离和礼貌:“俄警官,好久不见。”
“早就晋职了,”灰眼睛男人眼底匿着晦暗,轻声说道,“现在是处长。”
“恭喜你。”瓷给他倒了杯水,“审查结果已经出来了?”
“那个学生已经逮起来了,拘留几天察看,再有此类行为我们不会手软的,毕竟也算个成年人。”俄罗斯回过神来,清清嗓子简单地向他解释道,“动机我们问清楚了,他说他以为美利坚是被要挟演讲的,想借此机会报复出气,也正好赶上在公众面前树个威风。”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美冷笑。
“他认识你。”俄说道。
瓷道谢:“多谢俄处长,好在没有出大事。那个学生受到应有的惩罚后就放出来吧,到底是个学生。”
俄眯起眼睛:“我觉得不能这么轻易原谅,你这是在包容他。”
“我不在乎,”瓷答。
俄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你们住在一起吗,学生和老师?”半晌,他迟疑地问道。
“是。”瓷十分自然地说道,“我两天前刚搬过来。”
“那我不打扰你们休息了,时间很晚了。”俄起身,给他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这边有情况的话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好。”瓷与他握了握手。
俄不动声色地捏了捏他的掌心。
“你跟他认识?”男人走后,美漫不经心地问道。
瓷顿了一下,回答道:“曾经公事过一段时间。”
-
和美利坚住在一起的这段日子过得也算不错,虽然他们贫瘠的口袋无法支持物质的满足,但彼此的陪伴让生活有了温度。
在玫瑰盛开的充裕时光里爱是佳酿,在落英缤纷的饥馑岁月里爱是食粮,陪伴也是爱,在消磨苦难的生命中,爱足以使人温饱。
两人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夏日的热风出不去也进不来,他们共同躺在一张凉席上足以堪堪褪掉热度,有时候拿起喷水器在屋子里洒上水。
瓷还会用最简单的食材做最好吃的饭。一碗白面条,偶尔浇上卤汁,美和他相对而坐,劲道的手擀面在口腔里咀嚼,裹上汤汁便有了温暖的味道。瓷吃着面,抬头就看见美不太优雅的吃相,一时间突然有些热泪盈眶,不知为何觉得活着真好。
瓷为了新课题每晚都要工作到很晚,美便跟他一起熬夜。少年人的精神气足,熬到凌晨都不困,可他面对的是繁琐的数学题,看一眼就想睡觉的那种,但他脑子灵光,解题也不算难事,只是笔迹太过潦草,瓷工作完后便耐心检查答案,还要纠正他的错字。
美利坚也做了不少糗事。为了给瓷买个像样的生日蛋糕,辛辛苦苦接了一个月的跑腿外卖员,好不容易攒好了钱买上了蛋糕,但因为雨天路滑,即将迈进单元楼的时候摔了一跤。漂亮的城堡蛋糕变成一滩废墟,一个月的积蓄化为泡影,他还坐在原地发愣。直到瓷下楼看见他那副模样,难受的同时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美也有些破防,边笑边骂他:“你笑什么,真丑。”
本来是值得流泪的事情,可他们却在不顾形象地大笑,悲哀的同时又觉得疯狂。生命降下暴雨淋透身躯,他们却在心里给自己打着伞。
偶尔那么几次,美利坚回家时间很晚,回来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伤,瓷隐约知道些底细,但他也没有问过什么,只是默默地给他包扎伤口。
记忆最深刻的一次对话,瓷记了很久。那晚他给人处理伤口时,美利坚罕见地话变少了,绷带缠完后他才慢慢地说了一句话,说自己要死了就不立墓,让瓷把骨灰撒到大海里就好了。
瓷失笑:“你怎么确定我比你活得久。”
美当时是怎么回答的来着,瓷记不清了,记忆里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突然暗下来了,只剩下嘴唇蠕动着什么。
-
“我今晚很晚才回去。”瓷匆忙拿起文件,抬头看着美,“新课题演讲成功了,我们出去吃个庆功饭。”
美利坚撇撇嘴:“恭喜你,记得早点回来。”
一个月以来他第一次独自走这条回家路。出租屋在杂乱的居民区,沥青地在狭窄的走道里愈发的昏黑,红砖瓦砌成的墙下雨时会散发出泥土的香气,塑料板盖在屋子前面,风一刮就呼呼地响,路边还放着软橡胶水管和手推车,有很多小吃店常年缩在角落的屋子里,刚出炉就满街飘香。
美的脚步停住了,他看见前面新开了一家戒指店。
他只是在外面观摩了几秒,然后便接着往前走。至于停留的理由自己也不清楚,可美莫名其妙想到了瓷,那么漂亮的银戒指瓷戴上会很好看。
不过他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瓷不适合戴戒指。
眼前浮现那张温和的东方面孔,一双骨节分明的巧手总能把任何事情做得服服帖帖,做饭、涂药抑或是穿针引线,灵巧的手指就像翻飞的蝴蝶。
戒指配不上他,瓷适合戴顶针,牢牢扣在和戒指一样的地方,没有任何象征束缚的含义。
-
饭局很晚才结束,瓷与他们告别后独自迈入黑夜,借着路灯稀薄的光努力辨认表盘上的时针,也许是微醉的酒精让眼睛起雾,他焦距了很久才看清。已经十一点了。
走回去看样子是不行了,兜里还有两块硬币,刚好可以打公交车。他走下路沿石,一车辆纯黑SUV停在面前,车窗摇下来,是俄罗斯。
“我送你。”俄说道。
疲惫让身体变得混纯,动作比大脑抢先一步反应。瓷下意识地道谢上了车,回过神时自己已经在副驾驶上绑好安全带了。
“我……”他张嘴刚想找个理由下车,俄却踩下了油门。
车子不徐不疾地往前走,车厢内陷入焦灼的沉默,瓷不禁头皮发麻,犹如被剥离进了真空。
最终还是俄罗斯先开了口:“为什么不辞而别。”
俄是A区警局一处处长,苏维埃的胞弟,瓷的昔日恋人。
他们曾经是同僚,隶属A局一处刑侦队,入队两年后,俄拿到了升职书和奖金,以及上层授予的功勋,而瓷却交出了辞职申请,悄无生息地离开了A局。
“抱歉。”瓷只吐出这么两个字。
他不解释,也没必要解释。生命是场急促而壮阔的洪流,任何波澜都压不住席卷而来的浪。瓷曾深爱他,但爱不是停下脚步的理由。他们都是理性而强大的人,俄罗斯会理解他。
俄罗斯说道:“没必要抱歉,你有你自己的路。我记得你说过:‘警察和教师本质都是救人,警察在肉体死亡后救灵魂,教师在灵魂濒危前守护一切。’”
“谢谢。”瓷由衷地说。
俄见他尴尬,便不露痕迹地转移了话题:“至于那个学生,局里已经同意放走了。不过……”他顿了顿,又问了一遍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和美利坚住在一起?”
“合租。”瓷微不可查地颤了一下眼皮,“我也是有私心的,他活得太苦了。”
“你从没问过他的家庭吗?”俄问。
瓷摇头:“我不关心他的过往。”
那些创伤的往事在岁月沉淀结痂,至少不要再次流血了。
“你有必要了解,作为一种保护措施。”俄的神情变得凝重,“美利坚是私生子。”
瓷喉咙一窒。
“他的母亲是西欧有名的演员,生下他后因精神疾病自杀,离世的同时欠下不少债务。他的父亲是有权有势的政客,但生而不养,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有关这个私生子的一切。”
“不过他父亲的正室那边最近已经查到了美的身份,夺权纷争很混乱,那些公子哥为了不让他瓜分财产和股份,正设计如何将他彻底置于死地。”
“死地?”瓷皱眉。
“让他死。”
他睁大眼睛。
“对于他们来说,美利坚现在不过是个社会底层的小混混,即使灭口也无所谓。”
“你调查了他?”
“被拘留的学生告诉我的。”俄沉声道。“你现在知道他在和什么对抗了吗?没有一个正常生长的十七岁少年会天天受伤流血。”
瓷舌头僵硬地说不出一句话。
“我和苏打过招呼了,会对美多加注意的。如果有异常第一时间施加保护。”
瓷点头:“好。”
“到了。”SUV停在居民楼底下,俄下车帮他开了车门。
瓷慢慢地解开安全带下了车,临别前朝俄小幅度地鞠了一躬:“日后关于美的事情,麻烦你了。”
“没事。”俄勉强笑了笑,他原本想说我们之间没必要如此客气,可一瞬间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说这话的立场了。他看着那几乎要融进黑夜里的背影,一句话不受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那个,可以……抱一下吗?”
瓷愣了一下。
“以后就是朋友了。”俄张开手臂。
瓷慢慢地拥了上去,脸刚好埋在男人淡淡烟草味的衣领里。曾经他无数次这样做过,那时候心中还满怀热烈的爱,现在只剩下被生命洪流冲刷、磨平了棱角的疲惫的心脏。
俄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灰色眼睛里满是忧郁。
“晚安。”他轻轻说道。
-
单元门顶的声控灯坏了很久了,瓷跺了好几次脚也毫无反应。他在昏黑的楼道里静静地站了几秒,等眼睛完全适应了黑暗的光线,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扶着楼梯扶手往上走。扶手是蓝色的,因为年头已久,油漆已经剥落,露出里面粗砺的斑斑锈迹,手一碰落得满是灰。
他的眼睛视力很差,以至于常年戴着眼镜,银色的镜腿在太阳穴上压出深深的凹印,深得好像骨骼也凹下去一块。
出租屋在二楼,瓷慢慢地迈着步子上楼梯,拐过楼角一抬头猛然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静静地缩在角落里仿佛雕像一般,他被吓了一跳,紧接着立马发觉那是美利坚。
瓷松了一口气,仍然心有余悸:“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他走上楼阶,将半掩的门拉开,轻轻地推着美的肩膀。后者却如磐石般凝固在地上一动不动。
“怎么了?”瓷不明所以。
美的脸掩在阴影里让人看不出是什么情绪,只是那双居高临下的蓝色眼睛亮着光,在悄无声息的夜里就像一把锋利的蓄势待发的剑,瞳孔犹如竖起坟墓的禁地,冷漠的样子让瓷不知所措。
“那是你的男朋友吗。”
瓷扶着门沿的食指倏地卡进了缝里,大脑没理由的一乱。
面对美的质问,他第一时间竟没有对他质问的立场感到冒犯或是奇怪,好像美利坚本就有发问的理由,事实上他没有。
他们的关系只能用师生来定义,更深一点可以是朋友,可如果是朋友,为什么瓷会对这个问题感到愧疚,他没有亏欠美任何,无论在物质上还是感情上。
可他还是内疚不已,仿佛刚刚的拥抱与亲吻是对美的背叛,仿佛自己的同性情史是对他的欺骗。
瓷庆幸在黑夜中看不见他的眼睛,以便可以遮挡自己的异常:“曾经是。”
他并不觉得应该用否认来避重就轻,如果否认的话就代表性向是原罪,可他有什么罪。如今社会很开放,尤其是北美,这类群体已经不罕见。
他以为美利坚会接受,却只听到冰冷的话,就像刮进耳膜的一阵凛冽的寒风,让他如坠冰窟。
“恶心。我讨厌,同性恋。”
美利坚无法形容看到那一幕时冲破心脏的怒火是从何而来,只感受到血液顷刻沸腾起来,似乎要连着皮肉一起焚烧完了才好。
他是泥沼里的树,根须狰狞残酷,枝干肆意轻狂,全身上下唯一柔软的叶子是瓷浇灌来的,美的整个世界的爱都来自他,可他却也爱着别人。
瓷会爱别人,爱着别人,爱过别人。
瓷对他好,对他笑,给他做饭给他包扎伤口,会事无巨细地照顾他。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瓷曾和别人牵手,拥抱,亲吻,做着比他们更亲密无间的事,享受着更深刻可贵的爱。那他算什么,他算什么!
什么都不算。
美知道自己没底气生气,甚至无法找出任何一个罅口发泄,可他还是找了个理由将滔天的恨意和怒火统统碾碎。
瓷重重地呼吸着,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少年:“你……你说什么?”
他手脚发冷,美利坚的话像捆住脖颈的镣铐,给他下了致命的死罪。
瓷眼眶发烫,眉头难耐的聚起,这副难以自抑的、仿佛下一秒就会掉眼泪的表情让美利坚的心一下子被揪起来。
瓷想碰他的肩膀,美退开了,即使心软,还是选择逃避。
“我……”瓷的手指关节吱吱作响,似乎下一秒就会散架。他的声音里有风雨呼啸而过,犹如走钢丝般摇摇欲坠,组织了那么多的语言最后只能嗫嚅出一句无力的话,“……抱歉,我会离开的。”
他快速走进屋子里,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个塑料袋,里面稀少地装着几本书。瓷没再看美利坚的眼睛,慢慢道:“我带来的东西也不多,其他的你扔掉吧。”
美的心猛地一抽,不是这样的,他有点慌了,甚至想伸手拦住瓷。
不是这样的,我不是让你离开。
“医用箱放在桌子角上,大概你也知道怎么给自己上药了。”瓷慢慢地走下楼梯,走过拐角后连背影都消失不见。闷沉的脚步声响了几下后,整个楼道就沉静下去了,连带着整个世界都沉寂下去。
美最终也没有伸出手,只是面无表情地站着,对瓷的分别袖手旁观。他缓步走进玄关,慢吞吞地坐在床上。漫无目的的发呆的视线里出现那只医药箱,上面还贴着瓷曾经留下的字条,他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一直没舍得撕下来。
「要学会爱别人,首先要学会爱自己。」还画了一个笑脸。
美愣愣地看了一会儿,别开脑袋。
没人教过我爱,我也学不会。
-
瓷又回到了教师宿舍,六人一间的硬板床有些硌,他发觉自己已经对往昔习惯的事物变得不习惯不起来,记得曾经刚来的时候睡宿舍还没有这么不适应。
课排得很满,白天上课晚上伏案备课,日子过得井然有序。转眼间一个月过去,已经到了十二月,虽然冬季的降临带着寒风,但他们偏低纬度的地区受季节天气影响不大,穿个厚点的外套就足以抵御低温。
学期末往往是最忙的时候,他们六个老师晚上睡不着就一起坐起来研究题目。就在瓷画函数图像的时候,南斯拉夫突然提一嘴:“诶,瓷呀。美利坚很久没来了吗?”
瓷停住了笔,点点头应和着:“嗯。”
增函数画歪了,最后一笔直接拐错了坐标。
“要不要去家访看看,”南若有所思。
“不用。”瓷连忙说道,轻轻划掉刚刚的坐标轴,“他翘课很长时间了,中途也来过几次,法兰西问过,是家里的原因。也许很快就来办理退学了吧 。”
“是吗,好可惜。即使他是学校最刺头的一个,但不管怎么说也教了好长时间了。”南叹气道,“越恶劣的学生,内心都出乎意料的柔软。尤其是在这里,他们呈现出的叛逆也许是自我保护的手段。”
“是。”瓷垂下眼睛。
美利坚的座位空了很久,一开始瓷还会觉得他会回来,甚至希望他回来,即使美恨自己,瓷还是希望他能把书读完。遗憾的是他没有。
唯一一次,是瓷在讲课。教室的门突然被一脚轰开,美利坚站在门外,眼里充斥着还未消退的戾气,脸部有轻微擦伤和淤青,手腕划破出血,一身行头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直直地向自己座位走去,众目睽睽之下静静地翻着柜子里的东西,然后拿出一瓶酒精,拿了就走。临出门前瓷拦住他,刚想开口说话就被美撞开。
眉眼阴冷,甚至都没看他一眼。
瓷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下雨天,美利坚在公交车站跟人打了起来,电话打到他这里,警局让瓷去领人。瓷急急忙忙赶到,签了手续交了赔款,低头弯腰跟人道歉,然后把人带了出去。
美比他高一大块,瓷便将手臂抬高点举伞。一路上他们沉默地走着,雨点哗哗啦啦水坑洼洼,谁都没有说话。瓷将人送到公交车站牌底下,把伞递给他自己走回去。收伞的时候他瞥到了美姿势奇怪的胳膊,脱口而出:“胳膊受伤了吗?”
话说完两人都愣住了。美没有想到他还会在意这些,于是慢慢地转过头。整整一个月瓷终于再次看清那双蔚蓝色的眼睛,他刚想问问需不需要帮忙处理,美就回答道:“我自己会包扎了。”
瓷望了他一会儿,总觉得他还有话要跟自己说。可车到站了,美道了句再见,把伞还给瓷,上了车。
-
皮肤好像被刺上了毒针,汁液侵蚀进骨骼,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带着血淋淋的伤,美利坚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像在风中摇摇欲坠的破布,他咬牙拖着身子往前走,唇边的伤口被风刮得生疼。
居民楼下有个小孩在拍皮球,看见美后便停下手里的动作,盯着他一动不动。
断掉的手臂在肩膀上晃荡着,黑眼睛的小孩好奇地凑近仔细看了看,美苦涩地扯了扯嘴角,垂着手臂一摆一摆,就像在模仿大象的鼻子。黑眼睛小孩被逗乐了,也学着他的样子晃胳膊,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边走边晃,小孩莫名其妙开始咯咯笑。
美利坚也笑,笑着笑着露出一口尖尖的白牙,笑着笑着眉眼都舒展开来,笑着笑着仿佛所有伤口都愈合了。
笑着笑着突然泪流满面。
喉咙抽搐了几下,笑声变为哽咽,冰凉的身体上只剩下眼眶发烫。他难以自抑地流泪,在黑夜里对着路边碍人的石子嘶吼,试图凭借疯狂咳嗽来缓解痛感。回过神来时已经在家门口了,慢吞吞地弯腰抽走门底缝塞住的硬纸板,屋里没开灯,一片黑暗。
开灯的人已经被他赶走了。
美利坚翻找出医药箱,动作僵硬地摊开绷带,试图用一只手捋顺。手底下的绷带没了往日的温顺,在桌子上胡乱翻滚,怎么也找不到线头,他失去了耐心,越来越烦躁,最终猛地一撤手臂准备仰头就睡,结果打碎了一只杯子。
是导火索爆炸的声音,这只杯子好像把他的防火墙摔出一个窟窿,一切急迫的、即将重见天日的晦涩情感一股脑地从这个窟窿里涌了出来,它们吼叫着,它们要接受众目睽睽的太阳,它们是魔鬼,让强烈的愿望扼住他的脖颈,控制着方向盘让他不顾一切地夺门而出。
美利坚停在那个红色电话亭前,喘着粗气小心翼翼地握住通话机,颤巍巍的手指摁下一串号码。
耳朵里汹涌的嗡鸣声被嘟嘟的电话声音淹没,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再打一遍。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再一遍。
对不起————
他压低的双眼带着创伤与疲惫,右手稍稍泄了些力气,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句话。
-
圣诞节的凌晨竟然开始下雨,瓷迷迷糊糊地还没醒,就接到了俄问候圣诞快乐的电话。
“谢谢,我不过圣诞。”他嘟囔道。
挂了电话他又睡了过去,梦里模糊的背影拖拽着长长的虚影让人抓不住,他感到即将窒息。一通电话又打了过来,这次铃声格外地响亮,好像火车在脑海里轰鸣,声音刺耳无比。
“喂?”
“瓷。”是苏维埃,他声音沉沉的。
-
四点半的街区响起了枪声。
瓷抓起外套就跑进雨里,颤抖的手指在手机上胡乱地戳着,带着裂痕的屏幕映照出自己惨白的脸,雨水从上面滑开仿佛泪落下来。等待接通的音效每响一声心脏就被沉重地击打一次,胸膛不断被冷风刺穿,让他四肢百骸都沦为空洞的躯壳。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啊。
他狂奔过街口,斑驳的镜片被雨淋得满是水渍,眼睛里也糊着水,扎得虹膜生疼。风和雨在血管里开出荆棘,刺痛视线里的一切。
接电话。接电话。
街巷隔着雨看显得灰蒙蒙一片。耷拉在地上的软橡胶水管,锈迹斑斑的手推车,用来遮雨的塑料盖顶噼里啪啦地响。
他突然停住了,喉咙痉挛着倒抽一口气。刹那间好像胸口上断了根生死攸关的肋骨,裸露在外的心房正扑簌簌淌着血。
“美利坚,我看到你的尸体了。”
他嗫嚅、迷茫、愕然,拼命咬紧牙关遏制打颤。双腿在接触到那人冰冷皮肤的一瞬间彻底泄了力,好像被抽走了所有骨架,浑身的血液倒流着结了冰。
美倒在雨地里,金发染上血污黏在脸侧,明澈的蓝眼睛此刻结上一层浑浊的暗沉,犹如关机前缓缓变为黑白的老式电脑,瓷不可置信地伸手轻碰他的脸,冰冷的触感像一支箭,从指间拉弓顷刻灼烫整具躯体。
暴雨,血泊,触目惊心的弹孔。两具身体,仅剩一颗心脏跳动。
-
“如果我死了,我不立墓。”美抬着波澜不兴的双眼看他。
瓷没有说话。
美摩挲着手臂,轻薄的纱布已经渗出了些血迹:“不会有人来看我的,你把我的骨灰撒到海里好了。”
瓷失笑:“你怎么确定我比你活得久。”
“因为远方有一条射线正在瞄准我。”
-
“这里是新闻社,关于布里维中学枪击案,法庭已经给出了最终结果。受害者美利坚的生父,未实行抚养义务,间接故意杀人,以及在受害者在校期间多次雇人对其恐吓、威胁,造成其心理的创伤和行为意识的扭曲,将依照相关法律受到严峻的刑罚处罚......”
瓷坐在海边的沙滩上,车里的广播放着当天的新闻,那双黑色眼睛像一筒长枪,静静地指着远处的地平线,又或者根本毫无所指。
“跑了两条街才买到。”俄罗斯拎着啤酒放到瓷身边,寒冬的风吹得脸颊发红,他便往围巾里缩了缩,“在看什么?”
“日落。”瓷微笑,“这样寒冷的冬季,遥远的天际还是留有绚烂的云翳。”
俄轻轻地嗯了一声,把食物在垫布上摆好,两人一时都没有说话,他听见了车里的广播,呼吸一滞,抬头小心翼翼地瞧着瓷。
男人给那位少年留下了最后的清白。
那天下午俄接到通知后便火急火燎地往现场赶,在熙熙攘攘的围观人群中不管不顾地闯进雨里,还没拽开警戒线就看到淋得透湿的瓷,那人正傻愣地瘫在地上搂着美的脖子,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却是一滴泪也没掉。俄迅速脱了外套盖在他身上,试图将人从地上拉起来——他没成功,瓷的右手死死攥着美的衣领,就像焊住了。
瓷麻木得像个被挖空内脏的稻草人,浑浑噩噩地聆听医院给出的确认死亡通知,那句话像是下了最后的判决书,堵住了所有侥幸心理的出路。
俄以为瓷会因此一蹶不振,结果第二天那人就恢复过来,继续按部就班的生活,与先前不同的是,瓷开始频繁进出他的警察局,搜集证据查凶手。俄讶异于他的能力,那么瘦削的肩膀却能扛起如此沉重的担子。真相水落石出后,他还是没有停止,花费大量精力查阅各种法条,倾家荡产也要跟人打官司。
对方是商界有名的富家人士,花钱压丑闻轻轻松松,就算真被告上法庭,找个顶级律师跟他打简直不成问题。瓷倔得要命,即便胜算很小也不放弃。开庭开庭再开庭,曾经连创可贴也舍不得买的人,为了这次官司花光了所有积蓄。
最后一次开庭结果出来了,就像瓷说的,尘埃落定。不管是枪击案还是美的死亡,于他而言都将在耿耿于怀的记忆里逐渐消弭。
“好。那祝你圣诞快乐。”
“我本来永远不过圣诞节的。”瓷说,“美死于去年圣诞,而开庭结果公布于今年圣诞。”
两个含义截然相反日子相撞,命运显得可悲又可喜。
“起码对于今年圣诞,应当庆祝。”俄晃晃酒瓶。
瓷压低眼皮苦笑,犹如释怀一般。
他找了半天没看到起瓶器,起身到车子后备箱里翻,手指扒拉的时候看见一部旧手机,瓷顿住了。
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美利坚的,虽然没接。
瓷将手机握在手里,五根手指习惯性地靠在同一个地方,仿佛与一年前的动作重合,一时间竟有些恍惚。他长摁开机键,心脏怦怦直跳。几秒种后,带有划痕的屏幕亮了起来。
竟然还没坏。
瓷打开主页面,刚想随便开个软件看看还能不能用,一个短信消息就弹了出来,吓他一跳,点进去发现是一条录音,还是一年之前的日期,看着陌生的发电人名称,瓷竟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播放键。
“瓷先生,这里有您的一通电话留言。”
瓷愣了一下:“什么?”
“瓷,我想你了。”
他怔住了。
是美利坚的声音,嘶哑的嗓音从吱吱作响的电流里传过来,听上去布满伤口与疼痛。
“我为之前做的蠢事向你道歉,对不起,请你原谅我。”
“...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瓷,你听得到吗。”
对方尽力压制着啜泣,声音被挤压得支离破碎。瓷不可控制地喘着粗气,错愕地握住手机,双手颤抖。
“这条语音留言花了五美金,你又该说我浪费钱了。可是我打不通你的电话啊。”
那头的声音已经哽咽,在震耳欲聋的心跳声中瓷听见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 别离开我。”
心脏震颤如火山摇撼,地壳的裂缝四处蔓延,泛滥的岩浆割痛血管与神经。仿佛一阵轰鸣在脑海里迸裂开来,如刹车的嘶叫坠入耳膜,继而扑灭火苗形成沉痼,在空荡荡的心室幻灭于粉尘。
最后一根稻草落在秤砣上,一切回忆如洪水泄闸般涌进脑海,冲垮了所有安然无恙的伪装。痛感铺天盖地地压下来,瓷深深弯下腰,脊背蜷缩,无法遏制地放声哭泣,泪水决堤。
他哽咽不止,抽泣难停,又哭又笑,仿佛在一瞬间把去年所有的事重新经历了一遍,以及在以后的生命里,也许还要经历许多遍。
我的灵魂和我之间的距离如此遥远,而我的存在却如此真实。
END.
2022.10.1发布全文
2024.2.2完成修文一次
间谍与巧克力天使
*米英
*WW2背景 普设
*可以先看一下前一篇爱丽舍:画家与树莓小偷 (没看过也不影响)
01.
德鲁奥拍卖行,找柯克兰经理,问雷诺阿的画。我叫艾伦·福斯特。
德鲁奥,柯克兰,雷诺阿。艾伦·福斯特。
阿尔弗雷德在心里反反复复地背着这四个名字,整了整领带,挪动了一下帽檐,迈步走进那栋巴洛克式建筑里。前台的接待员很漂亮,栗色的卷发打理得极好,伴着她抬头的动作垂落在肩上。
“呃……”阿尔弗雷德努力回忆着培训时学的法语,“我是雷诺阿。我找艾伦·福斯特。”...
*米英
*WW2背景 普设
*可以先看一下前一篇爱丽舍:画家与树莓小偷 (没看过也不影响)
01.
德鲁奥拍卖行,找柯克兰经理,问雷诺阿的画。我叫艾伦·福斯特。
德鲁奥,柯克兰,雷诺阿。艾伦·福斯特。
阿尔弗雷德在心里反反复复地背着这四个名字,整了整领带,挪动了一下帽檐,迈步走进那栋巴洛克式建筑里。前台的接待员很漂亮,栗色的卷发打理得极好,伴着她抬头的动作垂落在肩上。
“呃……”阿尔弗雷德努力回忆着培训时学的法语,“我是雷诺阿。我找艾伦·福斯特。”
“谁?”接待员困惑地看着他。
阿尔弗雷德原地弹了一下:“哦不。德鲁奥……柯克兰!对,柯克兰经理。柯克兰先生。他是这家拍卖行的经理。我想问问关于雷诺阿的画。”
接待员打量了他几秒,带着极明显的疑虑起身:“您稍等,我去请他过来。”
1942年2月18日。新晋情报协调局特工阿尔弗雷德·琼斯还没有完成培训,就接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任务。
去苏黎世,接一位拍卖行经理来美国,再送他回英国去。
这项任务简单,轻松,安全,适合新手,但很奇怪。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艺术品商人的旅程值得情报部插手,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从瑞士辗转回到战火纷飞的故乡。出发前上级特地叮嘱他少问、少说话,别像平时那样过分热情,可他紧张的时候就是容易话多。放松,阿尔弗雷德,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哦不,艾伦,我现在叫艾伦。接下来我应该说……柯克兰先生,我听说过您这里成交过很多雷诺阿的画,对方回答“我还以为美国人不会对印象派感兴趣”——正常情况下拍卖行经理可不会这样嘲讽顾客!再接下来,我就应该说出“芝加哥”,让他卸下防备……
他抬头看了看接待处的挂钟,又把暗号重新背了一遍。
这个“稍等”长得有些过分。已经过去了23分钟18秒,大厅里却还是毫无动静。阿尔弗雷德百无聊赖地靠在沙发上,盯着眼前那幅油画看。他不是艺术鉴赏方面的专家,只觉得那果园里的葡萄画得栩栩如生,青葱茂盛的橄榄树像是能安抚一切等候的烦躁。他在芝加哥长大,还从没亲眼见过这样的风景,不由得羡慕起了那位画家,探身去看右边的标牌。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1912年- )
《盛夏的波尔多》,1932年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但他一时想不起在哪里看到过。他在大脑里细细检索着,背后却突然有个声音响了起来:“您找我?”
阿尔弗雷德回头,首先注意到的是那双和橄榄树一般颜色的眼睛。他此前总觉得拍卖行经理都是些精力充沛、口若悬河的人,如今见了这位柯克兰先生,却只觉得他疲惫极了,倒像是画上那些耷拉下来的葡萄藤,蒙着一层灰败。
他回忆着手册上的描述,这次没说错:“柯克兰先生,我听说您这里成交过几幅雷诺阿的画。”
“我还以为美国人不会对印象派感兴趣。”
“芝加哥艺术学院考虑出售那幅《在露台上》。”阿尔弗雷德重新找回了自信,流畅地背诵着对白。“如果您感兴趣的话,校方委托我来接您去芝加哥,他们会帮您预订酒店。”
“我随时可以出发。”柯克兰先生说。
“那我们就……等您收好行李?去里斯本的航班下午四点起飞。”
柯克兰先生像那个接待员一样打量了他几秒,随后转身离开。再度出现时他手里拎着一个皮箱,目光在他身后的油画上停住了。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1912年- )
《盛夏的波尔多》,1932年
他伸手抽出那张标牌,放进外套内侧的口袋里,开口时还是那种平淡的语气。
“让他们重新做一张吧。”
阿尔弗雷德以为他在对自己说话,愣了一会儿才听见接待员低声应下。他刚想问,就看到柯克兰先生大步往前走去,皮鞋跟一下一下地敲着地砖,像在催他跟上。上车后对方依旧握着手提箱,左手插在衣兜里,目光里的审视半分都没有减少:“您怎么称呼?”
“艾伦·福斯特。”
“真名?”
“不是。”阿尔弗雷德诚实地回答。“真名是——”
“我不用知道。”
“噢。”阿尔弗雷德闭嘴了。
他过了一会儿又开口了:“嘿,我觉得既然我们是合作伙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我不想。”柯克兰先生淡淡地说。
02.
诚如他的上级所说,这是最简单,轻松,安全的任务,适合新手,除了路途遥远之外几乎想象不到能有什么困难。他们顺利到了里斯本,搭上了开往纽约的客轮,还坐的是一等舱。柯克兰先生似乎很习惯客房里的奢华,像前几天那样沉默着放好行李,轻轻地关上了门。阿尔弗雷德看着怼到眼前的门牌号,又看了看手里的船票,静止了一分钟。
“柯克兰先生。”他终于敲门了。“抱歉……但这好像是我的房间。”
房门从里面打开,露出来一双没什么情绪的眼睛:“进来吧。这是双人房。希望你别介意。”
双人房。在人生的前二十三年里,阿尔弗雷德和各种各样的人同住过,却还从未体验过如此柔软的地毯。长长的羊绒几乎能没过脚踝,踏上去时像是踩到了云朵,又像是落入了棉花堆里。眼前的人脱下那套考究的西服,解开领带和金属袖口,将衬衫袖子仔细挽好,开始研究圆形茶几上的酒瓶。他试探性地在离柯克兰先生最近的沙发里坐下,却立刻感到自己又被那种低沉的氛围罩住了。像是舷窗外压着海面的雾气。
阿尔弗雷德揉了揉手指,终于按捺不住开了口:“你不用太担心,我们现在已经安全了……”
少问、少说话。上级的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这原本不是他应该在意的事,任务里说得很清楚,他只需要把柯克兰先生护送到美国就算成功,更何况如今是战争年代,邮轮上的人、上不了邮轮的人,每个人都有可以哀伤的理由。他还在纠结着要不要继续追问,便看到眼前多了一个酒杯,金黄色的液体伴着悠长的汽笛声轻轻晃荡。
“威士忌。”柯克兰先生示意他接着。“要加冰吗?”
喝酒时要注意对方的举动,他突然想起了培训里的内容。不要允许自己的酒杯里多出对方没有的东西,不要随意加冰块,不要喝离开过视线的饮品。他摇了摇头,像是要把这个想法晃出去一般,接下了那杯酒。柯克兰先生看着他,露出了十几天以来的第一个微笑。
“现在才担心我在你的酒里下毒,是不是晚了点?”
“不……”阿尔弗雷德急忙解释,“我是真的不想加冰块。而且培训手册里也这么说。”
“培训手册里是不是也说过,要第一时间确认任务对象的身份,即使暗号正确也不能掉以轻心?”
“琼斯中士,你确认过了吗?”
阿尔弗雷德渐渐察觉到了不对,下意识地把手按上了后腰,缓步向前走去:“你想说什么?”
等等,他停住了。他刚才叫我琼斯中士——
他猛地拔出枪,搁下酒杯,反锁了客舱的门。航速正在加快。微颤的酒杯上方,晨曦透过玻璃投下光影,沉默的对峙中一切声音和动静都无处遁形。对面人的眼神依旧平静,却再也不像个普通的商人了,反倒……更像是培训时那些过于严厉的考官,而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那双绿眼睛。
“德鲁奥拍卖行去年成交了多少幅画?”阿尔弗雷德试图让自己听上去更有威严一些。“说几个客户的名字。还有,成交量最大的是哪位画家的作品?五秒钟之内告诉我!”
“218幅。哈罗德家族,伍德庄园都是主要客户。成交量最大的是……波诺弗瓦的作品。”
那并不是破绽,而是回忆被触动的失神。在拍卖行时见到的情境再度映入脑海,还有那张需要替换的、被经理收入口袋的标签。他没有错过对面人一瞬间的停顿,随之涌现的是湿润、阴沉、如晨雾一般的悲伤。他意识到自己不该再问下去了,可对面人却主动给出了答案。
“他曾是我的朋友。”
曾是。
阿尔弗雷德懊恼地移开了目光,小声道:“我很抱歉。”
“这并不是你的错。”柯克兰先生平静说。“劳伦斯中校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告诉你,是吗?”
他看着眼前这个震惊、懵懂、迷茫的年轻人,叹息着从外套里拿出钱夹,抽出了一张对折起来的证件,递到了对方手中。
亚瑟·柯克兰,军情六处,特别行动部门。
“阿尔弗雷德·琼斯中士,你在伪造证明方面很有才能,应该能看出来这不是假的。”他在对方愈发震惊的表情中说道。“只是我很遗憾,你的考核没有通过。我不可能把你这样的士兵放到封锁线后面去,这对所有人都不负责。”
阿尔弗雷德盯着那张证件良久,终于重新恢复了思考的能力。他放下枪,脑海中的问题前赴后继地涌出来,到嘴边却变成了最无关紧要的一个:“你叫亚瑟?”
“我没有用假名。”
“不,我只是觉得,”阿尔弗雷德寻找着理由。“这是个好名字。”
亚瑟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会有人这样评价,片刻后才说了句谢谢。要不是眼前人和档案上长得一模一样,连额前那簇翘起的头发别无二致,他真要怀疑对方的身份了。美国人到底为什么要派这样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孩子来接应,还把他放在“新月”计划的候选人名单里?他在占领区活不过三个小时!
“你刚才说的考核……”
“劳伦斯中校没有告诉你,说明这不在你的权限范围内。”亚瑟又恢复了之前的语气。“别担心,中士。它不影响你的薪水和晋升。现在你可以喝那杯威士忌了,要加冰吗?”
阿尔弗雷德盯着酒杯看了几秒,又看了看旁边的冰桶。
“……要。”他说。
03.
航程的第七天,欧洲大陆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船上的旅客或是感伤或是庆幸,有人在牌室和赌场里昼夜寻欢,也有人挤在狭小的三等舱里无法入眠。有了这几天学到的经验,阿尔弗雷德开始学着观察视线所及的每一处细节,甚至和各式各样的人聊天,实践着亚瑟传授的套话技巧。二层甲板的围栏上停着海鸥,路过它的男孩紧紧护着手里的面包,生怕被抢了去。住在底层的吉普赛老妇人上来了,正在给抽着烟的年轻女孩占卜,收了两张法郎又还回去,想要些别的,女孩转身就走。他靠回椅背,抬头盯着海天交接之处,目光掠过了三层客舱的阳台。
金发、瘦削的背影倚在栏杆上,外套的下摆被海风吹起来向后飞去,鼓成了降落伞的形状。
他想打招呼,手扬到一半又放下,看着对方进了客舱,而落日渐渐把雪白的船体染成金红。于是他站起身,准备回房间叫上亚瑟一起去餐厅。今晚酒水吧供应爱尔兰威士忌,或许更合英国人的口味。
上楼的途中他正好遇到亚瑟往下走,两人都愣了一下,又同时开了口——
“我正要去餐厅。”
“我正要去找你。”
亚瑟挑了挑眉:“那真巧。你找我有什么事?”
“喊你一起去餐厅。”阿尔弗雷德诚实地说。“今天有爱尔兰威士忌。”
大概是后面半句话的功劳,亚瑟并没有拒绝。邮轮上的威士忌确实很好,他们配着生蚝分享了半瓶,又颇为默契地把剩下半瓶拿回了房间。开门时阿尔弗雷德脚下一滑,扑倒在了门板上。
他感到有些头晕,好在起身后还能站稳,去浴室里洗了把脸,让头脑恢复清明。阳台的门不知什么时候又开了,酒量比他更好的英国人像白天那样倚在栏杆上,头顶是漫无边际的银河,比他从前见过的所有都要明亮。他也走到栏杆旁,那人便转过头,用盛着星光的眼睛看他。可他看见那里面不仅有星光,还有咸湿的海水。
“亚瑟,”他听见自己说,“你怎么哭了?”
亚瑟定定地看着翻滚的波浪,像是没听见他的问题。他还有几分清醒,而我已经彻底喝醉了,阿尔弗雷德想。他盯着亚瑟指间那个微微颤动的玻璃酒杯,正要弥补,却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人握住了。
“琼斯中士,”亚瑟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很高兴认识你,只是……我不能让你通过。我知道你很想去前线。”
阿尔弗雷德看着那些被海风吹乱的金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对方拉进自己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背,告诉他那一切都不是他的错。尽管他还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他能感到这位柯克兰先生正陷在极深的自责里。可脑海里的另一个声音告诉他住手,他们还没有亲近到可以拥抱,可以敞开心怀,他只是喝了威士忌,更何况这并不安全,毕竟他们依然隶属于两个不同的国家,两个不同的组织……
他犹豫了半秒钟,还是环住亚瑟的肩膀,用衣襟接住了那些滚落的泪水。
“跟我说说他吧。”阿尔弗雷德轻声说。“你的朋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亚瑟的目光依然落在海平面上,看不清里面的情绪。
良久,他才慢慢地开口,叹息着说出了第一个词。
“他啊……”
“他很喜欢夏天。”
盛夏的波尔多,1932年,他们二十岁。倚在礁石上的青年伸了个懒腰,回头朝他笑。
画板被扔在一旁,法国人把双手撑在身后,也不高兴问好,只是漫不经心地说道:“哪天要是死了,我倒想葬在大海里。”
他向来对这些浪漫而不切实际的念头嗤之以鼻,还没坐下便开始调侃他:“是么,地中海还是大西洋?”
“喔……地中海的风景更好,只是太小了些,”身边的友人看上去真的犯了难,“还是大西洋吧,说不定我还能在海底找到亚特兰蒂斯呢。”
他笑着骂他疯了,说你出来采风半天什么都不干,连线稿都没画完,尽在这里胡思乱想。弗朗西斯跳下礁石打他,在海滩上摔了一跤,疼得直抽气,还不肯自己站起来,简直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他不仅喜欢夏天,还很娇生惯养,连走路磕到桌角都受不了,那天他只好背着他回了家,上药时又听他抱怨了很久,说担心伤口发炎,担心膝盖上留疤……
“阿尔弗雷德,”他像是在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你说他那么怕疼的人……到最后真的一点都不害怕吗?他怎么可能不怕啊……”
阿尔弗雷德想揽住他的肩,至少说几句安慰的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像是嗓子里涌进了咸腥的海水。
他唯一能做的,便是望着亚瑟·柯克兰的背影,看见那张白色的卡纸从衣袋滑出,停留在指尖,又被埋葬进黑蓝色的大西洋里。
对美国人来说,战争才刚刚开始。
可在世界的无数个角落,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04.
阿尔弗雷德从没想过自己能再见到那双绿眼睛。
在任务结束的一个月内,他依旧会时不时地回想起这段旅程,回想邮轮上的威士忌、香槟、生蚝,客房里的地毯,柔软的被褥……还有那个在半醉的夜晚对他敞开心扉的人。
或许是情报人员的本能,柯克兰先生并未透露出任何明确的信息,他依旧不知道英国人和他的同伴究竟经历了什么,却感到他在之后的航程里渐渐调整好了自己,到下船时早已恢复了平静,再也看不出半点异样的情绪。走下舷梯、踏上美利坚的土地后,他就立刻变回了神秘莫测、让人不敢搭话的“考官”,把来自苏黎世的拍卖行经理留在了邮轮上。而那个脆弱的、失去了挚友的亚瑟·柯克兰,更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彻底消散在了潮湿的海风里。
他只好与他挥手告别,转身回到自己的生活,和往日一样训练,休息,重新习惯军队的硬板床,还有糟糕透了的餐厅。一个月后,他接到一张盖了章的白纸。这样的白纸会用黑色的油墨印上几行字,字里行间便决定了他们之后的去处,在某些时候也掌控着他们的生死。他知道自己无法干预这张纸上的内容,看到目的地是英国时甚至多了几分期待,便收拾好行李上了飞机。他带了一本军队发的手册,名字叫《美国士兵在英国的行为指南》,往包里扔了几件日常穿的衣服,随后便跟着另外几十个士兵抵达了这个萨默……什么郡。叫它夏天郡好了。还是城市的名字好记一点,他想。巴斯,Bath,和洗澡一样。到底是因为这里的人喜欢洗澡,还是他们发明了洗澡这件事?
他跳下飞机。军靴落在跑道上的那一刻,他突然想起了那位柯克兰先生。我可以去找他,阿尔弗雷德对自己说,他就是英国人,住在约克郡,可我不知道具体的地址。或许问问这里的上级军官?他在停机坪上张望起来,看到几辆绿色的军用卡车在往这里开。为首的那辆停在他面前,右边的车门先开了。
英国人真的把方向盘装在右边。
然后是左边的门。
副驾驶座上跳下来一个人,穿着黑色西装,打了领带。
他转过身来时,阿尔弗雷德不受控地发出惊呼,还在原地跳了一下。
“亚瑟!”他下意识地叫道。“你怎么在这里?”
现在所有人都朝他的方向看过来了。
而亚瑟·柯克兰扶住额头,重重地、恼怒地、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琼斯中士。”他回答。“按照规定,你得叫我长官。”
“好了,小伙子们。”他没给阿尔弗雷德改口的机会。“欢迎来到英国。上车。”
卡车停在了一座有院墙的建筑前。
隔着绿色的帆布,阿尔弗雷德能看到街道两侧破损的房屋。散落在地上的瓦砾已经被清理干净,但当地的居民还没来得及修补被爆炸掀翻的屋顶。负责开车的英国士兵说巴斯4月2日刚刚经历了空袭,提醒他们这几天夜里小心些。他跳下车,随后便落进了一个巨大的弹坑里,趔趄了一下方才站稳。再度抬头时,他意识到这里的屋顶也消失了。
“怎么,你得罪过什么人吗?我怎么觉得情报协调局急着把你扔到英国来。”
阿尔弗雷德循着声音找过去,亚瑟双手抱着胸,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同伴们已经按着指引走向了大楼,只有他被英国人拦在大门口,手上还拎着十磅重的行李。
于是他把箱子搁到地上,伸开双臂,搂住了眼前的英国人。
“好久不见。”他说。
半秒后,他补上了那个称呼:“长官。”
被他抱着的人陷入了极大的震惊,还维持着方才的动作,双手像是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一般,过了许久才拍拍他的背,憋出了一句回应。
“琼斯中士,”亚瑟挣脱了那个怀抱,尽量不碰到任何带着体温的衬衫布料。“我们一般不这样问好……”
他努力寻找着自己的声音,镇静地下了命令:“拿好行李,我带你去住处。”
“我刚才还在想着去约克郡找你,结果你竟然就出现了!”阿尔弗雷德边走边喋喋不休。“后来我又想,说不定你在伦敦工作,毕竟你是军情六处的。所以这里是特别行动处的基地吗?我该做些什么工作?”
亚瑟完全找不到打断他的切口,只好耐心地等着他说完,回答了他下飞机时问的第一个问题。
“我是这里的负责人。”他简短地说。“至于——”
“好厉害!”阿尔弗雷德说。
他发觉亚瑟被自己打断了,立刻弥补:“抱歉,长官。你先说。”
再一次地,亚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至于你的工作。”他沉声道。“打赢这场战争。还有,尽量别死了。”
他身侧的青年眨了眨眼睛,明朗地笑了。
“我努力。”他欢快地说。
05.
抵达巴斯的第一周,阿尔弗雷德参加了八场考核,送出去五块美国巧克力,去了一次酒吧。
酒吧离皇家新月楼很近,从他们的训练基地走过去时,需要穿过一片开阔的草坪。上次的空袭把这栋恢宏的建筑弄得有些狼狈,但人们依旧坐在它身旁野餐,端着茶杯,捧着小说,看建筑工人用木板挡住碎裂的玻璃。于是他也学着当地人的样子,在草坪上坐下,从上衣口袋里摸出来一块巧克力。
撕开金色的包装纸,咬下第一口前,他注意到了一道无法忽视的目光。
阿尔弗雷德转头看去,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屈腿坐在草地上,正眼巴巴地看着他手里的巧克力,非常明显地咽了咽口水。
他家里显然并不富裕。外套的袖口已经磨破了,到膝盖的长筒袜质地很差,还卷起了毛边,让阿尔弗雷德看着都觉得有些痒。他站起身,走到男孩身边坐下,把一整条巧克力塞进了他手里。
草坪上的孩子几乎是难以置信地盯着眼前那块巧克力,捧在掌心看了好久,最后才小心翼翼地整理好包装,用门牙一点一点磨着吃。阿尔弗雷德看得心疼,又听得他肚子响亮地叫了一声。战争时期面包、鸡蛋、黄油和牛奶都是奢侈品,买到了能高兴一整天,更不用说巧克力和咖啡了。市场上的商品越来越少,分到手里的配给也在缩减,人们起得一天比一天早,只为了赶去杂货铺前面排队,却还是经常什么都见不到。在美国人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参战的时候,英国人连吃饭都成问题。这个念头弄得他有些莫名的愧疚,于是他翻了翻口袋,把留给自己的两块也掏出来了。
“不用这么多。”男孩恋恋不舍地塞回给他。“谢谢您。”
“带回去给你爸爸妈妈吃也可以。”阿尔弗雷德哄道。“我吃不完!”
“他们都在伦敦。”男孩抱住了膝盖。
“那你自己一个人住在巴斯?”
“政府说伦敦太危险了,要求孩子都转移到乡村去。”男孩有模有样地学着那些广播。“我住在学校里,菲茨太太照顾我们。”
“噢。”阿尔弗雷德说。
“但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给我写信了。”男孩还在啃巧克力,语气很平静。“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好现象。”
阿尔弗雷德感到心脏收缩了一下,好在他及时维持住了笑容:“我觉得……他们只是太忙了,真的。伦敦人现在都很忙,以后我给你写信好不好?我叫阿尔弗雷德。”
男孩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们住得这么近,还要写信吗?”他伸手指了指皇家新月楼右侧的屋檐。“穿陆军制服的人都在那里,埃文街。你走过来只要一刻钟吧。”
“那我每周这个时候来这里找你玩?”
“好啊。”身边的小孩点点头。
他思考了几秒,还是分享了自己的名字:“我叫纳撒尼尔。”
阿尔弗雷德开朗地笑起来,握了握他的小手:“很高兴认识你!”
他花了一整个下午和纳撒尼尔、还有草坪上的另外几个孩子踢足球,等到天黑时已经满身是草,刚拿到手一个星期的制服也变得皱巴巴的。他把纳撒尼尔送回学校,准备回基地时顺路去买瓶啤酒,全然忘了自己下午本来就是想去酒吧的。酒吧不怎么吵闹,乐队在演奏爵士乐,盖住了大部分噪音,而舞池里没什么动静。吧台边的高脚椅上坐着两个人,他只看到了其中一个,随即又忘了自己是要买啤酒,无知无觉地走到那人身边坐下了。
“琼斯中士。”亚瑟没有转头。“你看着像是刚从前线回来。”
而你看着像刚从办公室出来,阿尔弗雷德在心里说。
借着酒吧暗黄色的灯光,他能看见亚瑟·柯克兰平整的领口。他今天穿了军装,衬衫布料一丝褶皱也无,袖口扣得严实,撑在桌面上时恰好能露出尺骨。面前的酒杯里还是他熟悉的苏格兰威士忌,加了冰块。
他拍掉袖子上的草屑,把高脚凳往亚瑟那边移了十公分:“碰到了几个踢足球的小朋友而已,长官。”
“橄榄球?”亚瑟挑眉。“难怪。”
“不,不。就是你们的足球,用脚踢的那个。”阿尔弗雷德解释道。“我在学习说英式英语。”
“没关系,我听得懂。我扮演过美国人。”亚瑟耸肩。他再度开口时便换了一种口音。“任务需要。总之,你一定摔了很多次。”
“哇哦。”阿尔弗雷德由衷地惊叹道。“我会以为你是纽约来的。
亚瑟微微笑了一下,喝完杯底剩余的酒液,又恢复了常态:“说到这个,中士,你们的考核成绩出来了。你比第一名差五分。”
阿尔弗雷德正要叫酒保,闻言收住手指,转而捋了捋头发:“还不错?”
“不错。除去你在前线执行任务时不能开口这一点,其他的科目你都表现得很好。”亚瑟淡淡地说。“只是单凭这一条,德国人就足够要你的命了。你讲法语时像个魁北克人,讲德语时像个英国人。说真的,我始终不认为你适合干这个。你会驾驶飞机,倒不如去空军。”
“我会好好学的!”阿尔弗雷德的神情前所未有地认真起来。“别赶我走。”
亚瑟转过头看他,目光里带着些他看不懂的情绪,看得他焦躁起来,再度重申道:“别赶我走,我想留在你的部门。”
“中士,”亚瑟轻声说,“我并非不——”
他被骤然响起的防空警报打断了。
原本安静的酒馆刹那间喧嚷起来,尖锐刺耳的嘶鸣声像是能淹没一切,桌椅被推开的动静、纷乱的脚步声、钢琴师砰的一声把琴盖合上,生怕空袭溅起的尘土落进琴缝里去。人们用最快的速度奔向防空洞,近乎熟练地顺着台阶而下,用大地作掩护。英国人已经习惯了这一切,逃生成了日常。可对阿尔弗雷德来说,这还是他第一次经历真正的空袭。
他被亚瑟拽着冲出大门,下意识地望向了蓝黑色的天空。
云层很薄,能清清楚楚地看见繁星,是最适合轰炸机的天气。引擎声还没来,他们还有时间。他跟着亚瑟跑上白天踢球的草坪,沿着它一路奔向附近的防空洞,路过王后广场时,他注意到有个小小的身影摔在了地上,而亚瑟在同一时间放慢了脚步。
“该死的鞋。”那孩子骂道。一边骂着,他一边从地上爬起来,单腿向前跳着。“该死的,我早该、早该把你扔掉!”
他又跳了两步,突然感到身边有人扶住了自己,带着温热的呼吸。很快那呼吸声就被由远及近的引擎声盖了过去,他耳朵被震得嗡嗡响,一时间什么也听不见。片刻后,他被人背了起来,树影和昏暗的街道从眼前飞速掠过,而那引擎声还在不断地逼近。我会把救我的人害死,他恐惧地想,这人为什么还没有把我放下来?
“别怕,马上就到了,”一道陌生的声音朝他大喊着。“你会没事的!”
这好像是实话,他想。防空洞口的沙袋已经近在咫尺,可也就在他抬头的这一瞬间,他看到了轰炸机编队的机翼。
“阿尔弗雷德,”那个声音大吼起来,“卧倒——!”
他感到自己被甩到了半空,又立刻落进了一个坚硬的怀抱里。
下一秒,他后背也被紧紧地护住了。
两座身躯搭成的堡垒里,他听见了剧烈的爆炸声,随后是无边无际的安静,像是全身浸没于温暖的海水。
再度恢复听力时,他已经进了防空洞,周围是无数个穿着深绿色制服的人。方才用身体护住他的大人们安然无恙,他放了心,这才注意到其中一个的长相是如此熟悉。下午刚刚得到的名字浮现在脑海里,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它说了出来。
“阿尔弗雷德?”
“嗨,纳撒尼尔,我们又见面了。”阿尔弗雷德欢快地说。“你的脚还好吗?”
纳撒尼尔看了看自己的脚踝,发觉它正在慢慢地肿起来。像个平缓的山丘。
“不好。”他抱怨道。“我的鞋坏了,我平时跑得很快的。”
方才保护他的另一个大人过来了,手上拿着一个白色的小袋子。他把那个袋子放到红肿的地方,纳撒尼尔被冰得叫了一声,下意识地想往回缩,但他克制住了。
“等结束了,我带你去找爸爸妈妈。”那人的声音很温柔,和刚刚炸弹掉下来时完全不一样。“纳撒尼尔,你真的非常勇敢。”
“他们在伦敦。”纳撒尼尔小声说。他指了指防空洞的入口。伴着大地的震颤与轰鸣,那里还有沙土在哗啦啦地往下掉。“我听说伦敦每天都这样,是吗?”
“皇家空军会保护他们的。”亚瑟许诺道。“伦敦也能挺过来。知道三百年前那场大火么?那么多建筑都被烧掉了,可大部分人都没事,还解决了鼠疫。很快城市又重建好了,比过去更干净整洁,对不对?等战争结束,你就能回到一个更漂亮的家啦……”
这一次炮弹落下的位置离他们很近。纳撒尼尔有点想尖叫,但他发觉其他人都很放松,于是他把尖叫憋了回去。很快,他感到自己又被搂住了。
“长官,”他听见阿尔弗雷德说,“这是真的。芝加哥也经历过,1871年的时候。后来我们重建完还办了世博会呢。看来英国和美国的城市都能浴火重生,像凤凰一样!”
纳撒尼尔坐在亚瑟膝盖上,仰起头看他:“长官?”
“亚瑟·柯克兰。”抱着他的人说了自己的名字。“叫我亚瑟就可以。”
“幸运的小孩。”阿尔弗雷德嘟囔。“明明是我先遇到他的,在船上的时候我还能喊他亚瑟呢。”
他的抱怨收效颇丰。微弱昏暗的灯光还在摇晃,他注意到亚瑟的脸颊染上了浅红,单薄的声音被淹没在一连串的爆炸里,听不分明。
“你说什么,长官?”阿尔弗雷德喊道。
“我说!”亚瑟被迫提高了音量,语气带有一丝咬牙切齿的意味,“如果是休息日的话,你也可以。”
解除警报的提示响起时,纳撒尼尔已经在亚瑟的怀里睡着了。
大概是今天耗了太多体力,他睡得很熟,连换了个位置都浑然不觉。重新把他抱起来时,阿尔弗雷德感到自己像是拿了一捆树枝。这孩子有点太瘦了。方才聊天时他说自己九岁,可他看着最多不过六岁,睡着时还微微皱着眉,像是梦见了什么坏事。
他顺着台阶走出防空洞,打定主意明天要再去找他,带上吃的。到了星空下,他发现室外的夜晚很安静。过去的一个小时太过于喧闹,现在阿尔弗雷德只觉得身边一丝声音也不该有,就连树梢上知更鸟的啼声都显得突兀。没有房子亮着灯,供电厂被炸坏了,整座小城都笼罩在黢黑的死寂中。走路变得艰难,好在旁边有人打起了手电,大概是遭遇空袭的次数太多,已经有了经验。一小片白光中,他看清了亚瑟的侧脸。他微微抿着嘴唇,和他并排走着,什么表情都没有。
王后广场上多了两处弹坑,其中一个还徐徐地冒着黑烟,而他们下午踢球的草坪也已然面目全非。他不愿再四处张望,低头看着脚下的石板路。可就在视线移动的瞬间,他却分明感到远处的天空比这里明亮。
皇家新月楼。
阿尔弗雷德难以置信地抬起头,顺着炽热的晚风看去,目光尽头是那座古老的、月牙般的建筑。
赤红的火苗挣脱了弧形窗棂,夹杂着浓烟向天空逃窜,只留下一地瓦砾与残垣。
它在燃烧。
无忧无虑的月光下,他和亚瑟谁都没开口说话。四周渐渐聚满了人,回到地面上的幸存者们站到了他们身边,而夜晚依然安静得令人窒息。防空洞里那些轻松与乐观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人们除了接受别无他法,唯有沉默以对,连哭泣都显得无比多余。可生活偏偏还得继续。
被火光照亮的黑暗中,他感到有人握住了自己的手腕。
“走吧。”亚瑟轻声说。“别让纳撒尼尔看见了。”
06.
中期考核结束时,阿尔弗雷德和纳撒尼尔成了朋友。
他在这次拿了第一名,语言课终于不再拖他的后腿,评级上了B档。训练基地里有两个法国人,每天被他缠着聊天,如今看见他就会绕路走。每逢休息日他就去纳撒尼尔的学校,带上吃不完的巧克力和午餐肉,为此还得了一个“巧克力天使”的称号,成了学生们最热爱的人。学校用尽了一切办法想喂饱这些寄宿的孩子们,可他们还是时常感到饥饿。在吃了三天的炖胡萝卜、胡萝卜烧土豆、生胡萝卜、胡萝卜汤之后,纳撒尼尔开始无比急切地盼望阿尔弗雷德的到来。然而当他真的看到那几个蓝金色的罐子时,他又开始觉得不安了。
“这些是你自己的口粮吧。”他看着阿尔弗雷德撬开了罐头。“你都给我了,自己吃什么呀?”
“我不爱吃午餐肉。”
“骗人。”纳撒尼尔毫不客气地说。“大人想把东西省下来给小孩吃的时候,都像你这样。”
“我真的不爱吃。”阿尔弗雷德诚恳地看着他。“军队里整天发这个,我实在是吃腻了。就当帮我个忙,好不好?”
他确实没有在说谎。在美国的时候,要是食堂往他们的餐盘上放午餐肉,准会有一整个中队冲到后厨去抗议伙食,可到了这儿连最劣质的罐头都成了奢侈品。他用勺子把肉舀到盘子里,看着纳撒尼尔在桌前狼吞虎咽,又把给其他孩子们准备的那些给了菲茨太太。
“中士,”菲茨太太接过袋子时轻声说,“有件事……我想告诉您。”
他跟着女校长走到了室外的连廊下。不远处,皇家新月依旧挺立,外墙却染上了一块块淤伤般的焦黑。上周巴斯遭受了第三次空袭,如今人们都在清醒地等着第四次,没人着急去修缮了。他盯着那栋建筑,耳边温和的声音听不分明,又一字一句地敲入他的脑海,像是燃烧弹留下的痕迹。
“纳撒尼尔……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
“大概两个月前我就收到了伦敦来的信。那天晚上很多人没来得及……”她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下去,“我很难开口告诉他。总之,如果您有空的话,可以常来。他是个很好的孩子,也很聪明。我甚至担心他已经猜到了……”
阿尔弗雷德怔愣地站在原地,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英国度过的两个月中,他遇见的几乎每一个人都被战争摧残着,却又以无与伦比的坚韧面对着它。他走回桌边,纳撒尼尔已经吃完了半罐,看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下午我们去哪里玩?”
“帕拉德公园?就在罗马浴场附近。我们可以去埃文河边上钓鱼。”
纳撒尼尔兴奋起来,飞快地洗干净勺子,把罐头放进柜子里。他边跑边跳地出了门,却意外地看到了另一个面熟的成年人——亚瑟站在学校门口,只穿着亚麻衬衫和卡其裤,手里还拎着一个野餐篮。脱掉军装之后,他看上去就像变了一个人,那股刀刃般的凌厉尽数消散在了温柔的眼眸里。他朝着纳撒尼尔微笑起来,准备牵住他伸来的手,臂弯上的野餐篮却先被对方拿了下来。
“我帮你吧。”纳撒尼尔又拽住了他的袖子。“你太辛苦了,拿不动的。”
亚瑟好笑地看着他:“我怎么会拿不动?”
“阿尔弗雷德说你晚上睡得很少。”纳撒尼尔埋头往前走,稚嫩的声音被风吹回来。“你每天都有好多工作,难得休息呢。”
“别听他瞎说。他每天训练八个小时,再上四个小时的课,还能有力气说这么多话。把篮子给我,纳撒尼尔。”
“是啊,我就像美国队长一样。”阿尔弗雷德炫耀道。“我甚至都不需要注射超级士兵血清,就有花不完的精力。”
“美国队长?”纳撒尼尔问。
“他是漫画书里的角色,时代漫画出版社的。现在美国的小孩子都爱他。他扔盾牌的时候真是太惊人了,我也想要一块那样的盾。嘿,我让我在美国的朋友寄两册过来给你,好不好?正好我也好久没看到新的啦。”
“看来你也是小孩子。”亚瑟评价道。“其他人邮包里都是罐头和书信,只有你装漫画。不过要是有德国人碰巧截获了你的邮件,大概能被那本漫画书气疯,倒也是好事。”
“你也看过?”阿尔弗雷德惊喜地喊。“亚瑟,我就知道你不像外表上那样是个老古板,毕竟没人能抵抗史蒂夫·罗杰斯的魅力……”
他的长篇大论在开始前就被亚瑟打断了。
“我得承认,我在芝加哥的时候确实翻了几页。”亚瑟拽着他转了个弯。恢弘的罗马浴场映入眼帘时,阿尔弗雷德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走错了路。“要是忽略那些不切实际的情节,它对于号召年轻人参战确实很有帮助。不过等他们上了战场就会发现,根本没有人会用盾牌打仗,它连机枪都扛不住,更别说炸弹了。罗杰斯队长也改变不了现实,不是吗?”
“好吧,或许时代漫画只是想让孩子们别那么害怕。”阿尔弗雷德嘟囔。
纳撒尼尔原本跑在最前面,听到这句话回了头:“我本来就没有害怕!我很好。”
下一秒,他便感到自己飞上了半空,不由得小声尖叫起来。可等他反应过来抱着他“飞”的人是阿尔弗雷德时,尖叫便化作了笑声,顺着樱草花的香气一路飘进帕拉德公园。他们在埃文河边坐下,夏日的水流有些许湍急,倒是很适合划船。于是他们立刻搁置了钓鱼的计划,在码头找了一只漆成天蓝色的小船,解开了系在木杆上的粗麻绳。船顺着水流漂走了。
事实证明,他们应该先上船再解绳子的。
阿尔弗雷德沿着河岸狂奔起来,试图伸手去抓船尾,可小船已经漂到了河面中央,他够不到。他听着背后传来的、重叠在一起的大笑,下定了决心,看准了船的位置,轻轻一跃便站到了船舷上——
小船晃动了一下。阿尔弗雷德掉进了水里。
远处在河里游泳的少年们以为有人加入,热烈地欢呼起来。阿尔弗雷德浑身湿透、丝毫不帅气地爬回船上,自己也觉得好玩,边笑边从座位底下摸出船桨,朝着亚瑟的方向划过去。岸上的人已经笑得眼角发红,几乎直不起身。他扶着阿尔弗雷德的胳膊上了船,又把纳撒尼尔抱了上来。
“中士,”亚瑟平复着呼吸,“你真的很有冒险精神。美国队长会为你感到自豪的。”
这好像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见到他大笑,阿尔弗雷德后知后觉地想。
他把另一副船桨递给了亚瑟,指尖在水珠下交汇。短裤还在往下淌水,米色的衬衫已经彻底贴在了肌肤上,弄得他有些难受,但他又不好意思在亚瑟面前脱掉上衣——他知道英国人对仪表有多么讲究。他只好慢慢地划着船,配合着对面人的节奏,祈祷夏日的阳光和暖风快些把自己晾干。
大概是他太久没讲话,英国人误会了他的心思,试探性地开了口。
“我的意思是,你拯救了我们的船,阿尔弗雷德。”他把目光从那件湿透的衬衫上移开,“谢谢。”
对面的人凑到他的眼前,额发上的水珠像是晨间的露水。
“那么……作为回报,我能有幸邀请你去餐厅吗,长官?”
亚瑟·柯克兰望着那双湿漉漉的、湛蓝的眼睛。再一次地,他笑出了声。
“等你先换完衣服吧,中士。”
07.
纳撒尼尔拿到美国队长的漫画那天,阿尔弗雷德接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二个任务。
横跨大洋的通信如今变得很困难。寄信就花去了一个月,等到邮包从芝加哥寄来,他已经完成了训练,正式加入了新成立的美国战略情报局,也终于知道了自己是在为什么做准备。 “新月”计划。英美的情报部门和特别行动机构联合在了一起,正在共同训练间谍前往欧洲。
他们将要越过封锁线,被派遣到各个国家获取情报,同当地的抵抗组织一起战斗。鉴于他学的是法语,他大概率是去比利时和法国,而他这四个月结识的朋友们则会分散在希腊、挪威、荷兰、意大利……甚至南斯拉夫。他从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上次去瑞士还是他第一次出国,如今他又要去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家了。等待分配结果时,他下意识地屏住气,而这一次,那张白纸是由亚瑟·柯克兰亲手递过来的。
不算宽敞的办公室里,他感到掌心正在沁出汗水。
黑色的印刷体猝不及防地呈到眼前。法国,波尔多。1940年保罗·雷诺曾将法国政府迁往此地,但终究是回天乏术。他盯着这个地名,这四个月被刻入脑海的、关于法国的知识如潮水般涌现。盛名在外的红酒,弯曲如新月的加龙河,繁盛的月亮港,还有永远温和的气候。更重要的是,他知道眼前的人曾在那里度过童年。这个发现让他顿时对那座陌生的城市多了几分亲近。至少接过调令的瞬间,他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感到安心。
“我什么时候出发?”他问。
“后天。”
“那我明天放假么,长官?”
“当然。前提是你把联络人、登陆点、路线那些都背下来。另外,不允许喝酒。”
“真遗憾,我原本还想请你去喝一杯的。”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睛。他正在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轻松一些。“看来我们现在就得告别了?”
办公桌后的人移开了视线。
“不。”他轻声说。“明天晚上七点半,斯宾塞酒吧。希望你准时到。”
斯宾塞酒吧平日里很热闹。
周末自然不必说,就连工作日的七点半它也往往会被穿着制服的人挤满。阿尔弗雷德经常约亚瑟来这里,点两杯黑啤,有时也只是聊聊天,喝点加了冰的柠檬水。店主和他们混得很熟了,平时见他进门就会打招呼,在阿尔弗雷德送给他两盒香烟之后更是把他当成了朋友,经常给他免单。巴斯遭到第三次空袭后他们还帮着店主往窗户上贴十字胶布。半个月后,他们又迎来了第四次。
等到那天晚上的警报解除,亚瑟回了基地检查损毁情况,而阿尔弗雷德照例准备去学校看看纳撒尼尔。路过斯宾塞酒吧时,他看着一地的残骸和碎玻璃,悲伤地发觉自己做了无用功。
他转头看向旁边的罪魁祸首——一架德国空军的Me110战斗机迫降在了临近的草地上,尾部正在燃烧,刚才的爆炸就是它引起的。消防队正在灭火,座舱里没有人,风挡上有弹孔。他从烧焦的地面上分辨出了血迹,在回去向基地汇报和立刻行动之间纠结了几秒,还是选择了后者。飞行员显然受伤了,但还能做到从机舱里逃生,并没有丧失作战能力,他必须抓紧一切时间。更何况,地面防空部队应该也意识到了,只是离这里比较远,还没来得及出动。他沿着血迹一路追到了皇家新月附近。在那个三岔路口,血迹消失了。
好吧,阿尔弗雷德在心里说。你还挺会跑的。
他研究着路面上的痕迹,想在其中找出混杂着草屑和泥土的脚印,发现到处都是。沿着右边那条岔路走下去就是纳撒尼尔的学校,他努力保持着冷静,却还是想到了那个飞行员劫持甚至伤害平民的可能性。至少应该先找到纳撒尼尔。他咬了咬牙,在心里做着权衡,最后还是朝着右边跑去,把手枪拿了出来。
学校周围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藏不了人,只有宿舍还亮着灯。孩子们排着队从防空洞里走了出来,正准备回去睡觉。阿尔弗雷德略微放了心,对校工说明了来意,请他去通知菲茨太太,又向他借了一个手电筒。
他沿着走廊一间一间搜索过去,并没有着急把手电筒打开。凭借着对校舍的熟悉,再加上长期的训练,他在黑暗中移动得很快,也没弄出任何动静。在纳撒尼尔平时上课的教室门口,他捕捉到了另一道呼吸。
位置在靠窗的墙角。左边。
成年人。
他猛地推开门,在同一时间打开了手电。刺眼的白光骤然亮起,像是利剑般刺入了墙角的黑暗——
咔嗒。
手枪上膛。
角落里的人以最快的速度抬起手腕瞄准,却还是因着短暂的视线模糊慢了一步。
还没包扎完的伤口重新开始渗血,等他能看清光柱后的景象时,拿着手电的人已经近在咫尺,枪口正对着他眉心,而他瞄准的位置现在空无一人。朦胧的白光中只剩下一张桌椅,桌上垒着三本书,还有一盒蜡笔。
他骂了一句脏话,靠回墙上,把手枪放下了。
他流了很多血,阿尔弗雷德想。
捡起那把手枪时,他注意到了对方左腿上缠着的布条。撕下的衬衣充当了绷带,已经被浸得湿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你还能走吗?”他用德语问。
那人撑着窗台起身,扶着墙慢慢挪动着,显然疼得很厉害。阿尔弗雷德想了想,还是把他扶到了自己肩上。当然,他在帮忙前搜了他的身,只找到皮夹和烟盒,又放了回去。出了教室门,他用手电筒向外面打着信号,大声喊了校工的名字。透过室外的连廊,他看到了不远处明亮的探照灯。很快,密集的脚步声穿透夜色,汇集到了他们身边。领头的人他再熟悉不过,头发被风吹得很乱,像是一路跑过来的。
“长官,”阿尔弗雷德终于放了心,“他得尽快去医院。”
“搜过身了么?”亚瑟问。
“当然。”
亚瑟瞥了他扶着的德国人一眼,朝身后下了命令:“带他回去,让医生给他止血。顺便,去通知防空部队。我们找到他了。”
肩上的重量消失的瞬间,阿尔弗雷德听到了一句很轻的“谢谢”。
他看着那辆卡车朝来时的方向驶去,心脏里突然涌出了一股莫名的情绪。
意识到自己在走神的时候,亚瑟还站在他身边,视线尽头是布满弹坑的草地。
“中士,”他说,“你做得很好。但我不得不说,还是有些莽撞。他也有武器,而你只有一个人。你应该先回来报告的。”
阿尔弗雷德觉得自己有必要汇报一下今晚的行动:“长官,我原本只是担心纳撒尼尔。他藏在教室里,大概是想等伤口止血再换一个地方。看来他今天运气比较差。我问他能不能自己走,他显然做不到,我就,就帮了他一下。”他觑着亚瑟的脸色,却什么都读不出来。“我想,飞行员可以用来交换,所以他还是活着比较有价值。”
“你帮他的时候想了这么多?”
“没有。”阿尔弗雷德诚实地回答。“但是,毕竟这些都是他们编队的轰炸机干的。或许他本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我的行为不一定正确……”
他能说自己只是在忧虑眼前人的感受么?他知道英国人是因为什么才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又有多么热爱这片土地,而这片土地现在满目疮痍。他不敢看那双深邃的绿眼睛,把视线移到了天际。
晴朗的星空在他们头顶闪烁,沉默地凝视着千万光年之外的地球。
“阿尔弗雷德,”亚瑟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那只是你作为人的本能反应。你看到另一个人受伤了,于是你伸手去扶他。如果这是错误的,那什么才是正确?”
“所以,”他重申道,“我说了,你做得很好。”
他感到有人环住了自己的肩膀。半秒钟后,他意识到那是一个拥抱。
初遇时的情境又一次浮现在眼前,连同那些接连不断的相逢一起。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男孩站在停机坪上,朝他挥手,又把他搂进怀里,吓了他一跳。而此刻,他微笑起来,给出了美国人期待的回应。
“去喝一杯吗?”他问。“我请客。”
晚上七点半,斯宾塞酒吧。希望你准时到。
两个月前的记忆依旧鲜活。熬过了灰暗的四月,德国人的飞机没再光顾这座城市,他们也终于得以粉刷被熏黑的建筑,重新给路边的店铺装上玻璃,再修一修损毁的王后广场和皇家新月。那个飞行员保住了左腿,在他们训练基地的禁闭室里躺了好几天。阿尔弗雷德现在知道他叫基尔伯特·贝什米特,军衔是上尉。先前检查他的皮夹时,他注意到里面有张合影,照片上的两个青年都穿着崭新的军装。向基尔伯特问起时,他只说那是他的兄弟,比他小两岁。战争开始之后他们就没再见过面,偶尔通信。阿尔弗雷德说自己在加拿大也有个表哥,是战地记者。说完这句话,他突然反应过来,惊异于他们这一代的人生活与战争的紧密联系。他认识的同龄人都在军队、医院、兵工厂,战前安稳的日常倒成了遥不可及的回忆。要是没有这场战争,他如今又该身在何处?他正想换个话题,就听到了钥匙插进门锁的动静,回头便发现亚瑟站在门口,像往常那样喊了他的军衔。
“中士,抱歉打扰你们的聊天,但军警已经到楼下了。”亚瑟温和地说。“贝什米特上尉,您需要跟他们走。”
有一件事倒是可以确定,阿尔弗雷德想。要是没有这场战争,我或许永远都碰不到亚瑟·柯克兰。
“中士?”亚瑟耐心地看着他。
“啊,啊……好。”阿尔弗雷德回过了神。他站起身,与英国人擦肩而过时感到浑身发烫。“长官,我这就出去。”
他压了压帽檐,和基尔伯特对视了一下,算作道别。亚瑟看着他身影消失在走廊,拿过墙角的拐杖,递给了眼前的飞行员。离开基地的大楼时,出乎他意料的,那个飞行员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英国人,”他说,“我觉得那个美国小孩喜欢你。”
他扔下这句话,被军警带上了卡车,把身后的柯克兰上尉留在了无与伦比的恍惚里。回头的刹那,基尔伯特这才察觉到不对——那个美国小孩就站在不远处的屋檐下,显然听见了他的评价,连站姿都变得僵硬起来,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只好露出一个充满鼓励的笑容。片刻后,卡车载着他逃离了现场。
“呃。”阿尔弗雷德在大脑里努力组织着语言。亚瑟离他越来越近了,他还没想好该说什么。思绪彻底缠绕在了一起。挣扎了一会儿,他放弃了解开它们。
“……我觉得,”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他刚才的话……有道理。”
云雀在草地上振了振翅膀,扑棱棱地飞走了,而英国人还站在他眼前,被阳光勾勒出了朦胧的轮廓。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问。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想。
苏黎世有些早了。
走进德鲁奥拍卖行时,他太紧张,顾不上一见钟情。疾驰的轿车载着他们逃离安全的中立国,奔向战火纷飞的家园。不是温暖的伊比利亚半岛,他们在里斯本度过了沉默寡言的两晚,他克制住自己的好奇,没有去打扰情绪低落的英国人。可等到他们在纽约港下船时,他却已经开始遗憾与亚瑟·柯克兰的分别。之后的数十个日夜,他走在密歇根湖边时,会怀念起凛冽的海风。金发、瘦削的背影倚在栏杆上,外套的下摆被海风吹起来向后飞去,鼓成了降落伞的形状。视线尽头,他能看见落日缓缓地沉入海平面,洒下星河般璀璨的金光。
于是他知晓了那个答案。
那一瞬间。那片广袤无垠的、联结着他们故土的海洋。
“中士,”他听到自己的长官说,“过来。”
他上前一步,感到唇间多了一道柔软的温度。
随后是更为炽热,直接,坚定的回应。
他如今找到了自己的亚特兰蒂斯。
推开酒吧的玻璃门时,回忆里的美好如海浪拂过沙滩,让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斯宾塞酒吧仍旧是他熟悉的模样,比别处安静,乐池里有钢琴。唯一的不同,便是今天琴凳上坐着的人。
他走过墨绿色的木质桌椅,琴键被平日里握枪的手指按下,弹奏出了第一个音符。
德彪西的《月光》。
仿佛上帝在人间洒下无边无际的安宁,轻轻伸手,揭下了过去三年的惨剧。
时空在这一刻开始流动。古老小城的长夜被月色笼罩,透过轻轻浮动的云,能看见沉睡的罗马浴场。他们在这样的夜晚并肩走着,不必担心突然响起的警报,也不必躲进大地的怀抱里。过了那片幽暗的橡树林,便有静谧的光辉倾泻而下,给他们留下可供栖身的林中一隅。他看着钢琴边的人。盛夏时节的月光从他指缝中漏出,融进了飘忽的音符里。那双绿眼睛落在琴谱上,他却感到自己正被他看着。琴盖被漆得发亮,照出了他的侧影。
亚瑟·柯克兰,他在心里念着那个名字。我是多么幸运。
掌声与欢呼都被隐去了。这原本就只弹给他一人。他有些得意地想着,走到琴凳边坐下,让充盈在室内的曲调重新变得轻快。我也学了几年钢琴,他在两个和弦的间隙悄声说道。亚蒂,这首是我送给你的。
他凭借记忆弹着,这首曲子对他们而言都太过熟悉。那是属于所有英国人的歌。旁观的人们不知内情,只当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娱乐,于是酒吧里有了轻轻的哼唱声,歌声带着清浅的笑意,唱着离别。
“终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遇,”
“不知在何地,不知在何时,”
“但那将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那将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在亚瑟耳边许诺道,“重逢的那天,英国不会下雨。”
“当然,中士。”他身边的人笑了。“这座可怜的孤岛也不是没有晴天。”
“我们该把钢琴还给乐队了,”他接着说。“来吧,我请你喝一杯。威士忌加冰?”
阿尔弗雷德依言起身,手指从琴键上滑过,为他们的歌曲收了尾。下一秒,他托起身边人的左手,走向了近在咫尺的舞池。
“事实上,”他诚实地说,“我更想请你跳支舞。”
08.
1947年2月,约克。
战后的欧洲正在缓慢而坚实地复苏着。崭新的建筑在废墟上生长起来,懵懂地打量着他们残破的同伴。欧斯河畔的一栋褐色小楼依旧挺立,外墙上多了些焦黑的痕迹。黑色的大门上,是古铜色的门牌号,17A。
房屋的主人打开墨绿色的邮筒,取出了今天收到的信件。
他找到钥匙开门,旋即笑起来,看向了客厅里的小姑娘。
“晚上好,玛利亚,”他用法语说。“今天在学校怎么样?”
“纳撒尼尔又被留堂了。”玛利亚汇报道。“他让我先回来。他文法课没有及格,老师罚他抄写。”
“好吧,”亚瑟耸耸肩。“我去给学校打个电话……”
他话音刚落,门口就有了动静。纳撒尼尔夹着书包开了门,正对上监护人的眼睛。他吐了吐舌头,从亚瑟的手臂下溜进客厅,坐到了沙发上。
“我数学考得很好。”他说。
“纳撒尼尔,玛利亚是个法国人,学了两年英语。她文法课成绩比你高。”
纳撒尼尔回避着这个话题,想拿过他手上的那叠信。十四岁的少年毕竟比不过曾经的情报人员。亚瑟灵巧地躲过,摸出那个从大洋彼岸送来的信封,塞进了他手里。
他走上楼梯,拐进了书房。关上门的刹那,他微笑了一下,向着空气中抓不住的阳光。
他这才去看那几封剩下的信。水费账单,过去的工作伙伴,军情六处的邀约。最后一封来自柏林,英占区。他沿着信封边缘裁开,短短的三行字,他读了两遍。
像是脱了力一般,他扶着椅子坐下,望向了那幅壁炉架上的油画。
浅金色的海滩,褐色的断岩,坚石叠成的农舍里是茂盛的橄榄树和葡萄园。荒凉和青葱如迷雾般交织在画布上,一如他们年少时的岁月。那是波尔多,他度过童年的地方,他与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在那里相遇。永远年轻的、热爱夏天的法国人,长眠于1942年的冬季。
如今有人伴他一起通往天堂,或许也是最好的结局。
时光就能如此悄无声息地走过两年。
舞曲结束的那一刻,像是宣告了夏日的终结。他们沿着木质楼梯走上二楼,去了阳台,在无人留意的黑暗中接吻。
阿尔弗雷德始终忘不了这个吻,他们喝了酒,于是那个吻带着酒精味,还有巴斯湿润的、青草味的空气。可现在已经是1944年的夏天。炽热的光明和寂静的黑暗在他眼前交替着,他努力眨着眼睛,尝试保持清醒。
朦胧中,他看到自己亲吻的人从烟雾中走来,带着汹涌而出的情感。
“上帝啊,”他喃喃地说,“你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样?”
他终于笑了出来,感到精疲力竭:“长官,真抱歉,我也不想……”
“阿尔弗雷德·琼斯,”那人心有余悸地骂道,“如果你死了,我会认为这是我的责任,你给我撑住,听见没有?!”
“当然,”他说。“亚蒂,我答应过你要回来。我猜……今天英国没有下雨。”
“见鬼,我怎么知道,”亚瑟说。“这里是法国。波尔多本来就雨水少,它要种葡萄。”
是啊,阿尔弗雷德想。这里是波尔多。
眼前三层以上的建筑物都已经倒塌,毫无遮挡,如同空旷的海面。
除此以外,战争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他身边也没有第二个人。抬眼望去,他能看到晚霞成片地泼洒在天际,透出倔强的金光,而那堆叠的云层就像是染了血,破碎而绮丽地挂在天边,让夕阳在缝隙中缓缓地沉沦着,陷入地平线下的疮痍。
这是盛夏的波尔多。
阿尔弗雷德安静地注视着这一切,感受着生命从腹部的伤口中涌出,涌进他身下的土地里。
他并不害怕,只是感到惋惜。原本他打定了主意要在战争结束后搬到英国去。英国人的家在约克郡,那里有最宏伟的教堂,教堂边有一栋褐色的房子,种着一棵茂密的山毛榉。如果亚瑟喜欢,他也能接受波尔多。这是个可爱的城市,和巴斯一样宜居,有葡萄园和大海,不经常下雨。他们是那么渴望在一起,也理应在一起。他曾经无数次地计划他们的未来,他要怎样踩着石板路穿过王后广场,穿着崭新的制服,走向皇家新月前的草坪。他要在那里把英国人抱起来,给纳撒尼尔讲过去两年的故事,而他们之间的故事,永远、永远都讲不完……
陷入黑暗的前一秒,耳边似有钢琴声响起。
“亚瑟,”他轻声说,“我想回家。”
亚瑟·柯克兰站起身,走到窗户边,打开了那台唱片机。
扑面而来的冷风里,他听见孩子们的交谈从楼下传来,伴着轻快、浪漫的乐曲,哼唱漫长的离别……
那将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重逢的那天,英国不会下雨。
——————————
彩蛋:如果他们在另一个时代相遇(现代番外)
抽一个小可爱点梗!条件是点赞+评论+推荐+关注哦~
【陀太】恶性洗脑
哪怕是关进默尔索,都没能妨碍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太宰治继续搞事。在又一次尝试破解他们的暗码失败后,狱警们准备换点别的惩罚。
他们终于意识到只是关着对这两人并没什么效果,于是决定另辟蹊径。
譬如,放一些宣传贤妻良母的视频来洗脑。
企图用这种任劳任怨来感化他们,达到不惹事不闯祸不乱搞暗码浪费人力的效果。
于是不知道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太宰治的磨难,还是狱警们的磨难正式开始了。
他们两人被单独关进影音室,观看一系列如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哪怕是深夜只要我饿了就必须起床做饭的视频。
就是一个恶性洗脑,让两个人没心思琢磨其他事情。
开始效果也算不错,自从他们看这些视频后就不怎么打暗号了。
调味瓶和......
哪怕是关进默尔索,都没能妨碍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太宰治继续搞事。在又一次尝试破解他们的暗码失败后,狱警们准备换点别的惩罚。
他们终于意识到只是关着对这两人并没什么效果,于是决定另辟蹊径。
譬如,放一些宣传贤妻良母的视频来洗脑。
企图用这种任劳任怨来感化他们,达到不惹事不闯祸不乱搞暗码浪费人力的效果。
于是不知道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太宰治的磨难,还是狱警们的磨难正式开始了。
他们两人被单独关进影音室,观看一系列如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哪怕是深夜只要我饿了就必须起床做饭的视频。
就是一个恶性洗脑,让两个人没心思琢磨其他事情。
开始效果也算不错,自从他们看这些视频后就不怎么打暗号了。
调味瓶和食材消耗也有所下降。
但是很快事情就变了,也不知道两人是不是找到了什么灵感,深更半夜点餐要求吃宵夜。
还必须是那种现做的料理,处理方式越麻烦越要点。
吃完也不是安静睡觉,反而会聊天和隔空下棋。
如果他们白天补眠也就罢了,可是不知道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品种的人类。他们根本不睡觉,在夜班狱警陪熬一整晚后,紧接着就是白班狱警继续陪他们熬。
好在不久之前终于有人带他们越狱了,不得不说那一刻默尔索的狱警很是有些感动,满心欢快地目送他们越离越远的背影。
“你们觉不觉得有点奇怪?”西格玛早就察觉到身后那股诡异视线,憋了又憋到底还是没忍住先说了出来。
陀思妥耶夫斯基凉凉地斜了太宰治一眼,眼神中写满困惑,似乎在问他为什么西格玛都经历这么多事情,依旧如此沉不住气?
太宰治不理他,笑着问西格玛:“哪里奇怪?”
“那些狱警好像不是很担心,”西格玛搅着手,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嘲讽的眼神下,还是细声细气地说出自己的感觉,“你们越狱的话他们也要背责任吧,我觉得他们好像还蛮开心的样子。”
“唔,可能他们真的很开心吧,”太宰治竖起食指抵住下巴,仰头思考一番,“毕竟叨扰过他们,也生活过一段时间,想必他们也是希望我们能够获得自由,越活越好吧。”
此言一出,车上的果戈里憋不住地无声笑了,连被控制思想的中原中也都发出类似嘲笑的轻嗤。
顿时西格玛就知道自己被糊弄了,不高兴地盯着太宰治,后者扭头冲他莞尔一笑:“那我也不知道答案嘛,不如问问费奥多尔君?”
西格玛猛地摇头,他还是害怕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个男人的狡猾,以及那铺天盖地的压迫感让他至今心有余悸,老实说他连和魔人搭话的勇气都没有。
只是太宰治似乎没看出他的惧怕,直接曲起手臂拐了下身旁的魔人:“费奥多尔君,无视别人可不好,大家都在等你回答呢。”
并没有人等着吧,而且您下手好重。陀思妥耶夫斯基腹诽,眼神从太宰治身上掠过,里面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笑意,沉吟片刻后才道:“可能是他们觉得晚上做夜宵太麻烦了。”
西格玛脸上不由失望,他还以为陀思妥耶夫斯基会给个比较正经的答案,没想到是和太宰治一样根本不过脑子的瞎编乱造。
只不过很快在晚上被叫起来做夜宵时,他发现这并不是乱说。
当然不是西格玛来做,而是太宰治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两人在彼此拉扯。两个人拿着极为可笑的理由,试图让对方给自己做饭。
睡意朦胧的西格玛抱着枕头想听一点,但是内容过于高深他发现自己根本听不懂,只能作罢继续去睡觉。睡梦之中,隐隐约约地有些羡慕有其他任务已经离开的果戈里和中原中也。
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做了夜宵,反正等西格玛醒来后发现餐厅躺着两具“尸体”。满房间挥之不散的尸臭味更是一副已经发生过凶杀案的架势,西格玛无奈先赶走了看热闹的人,以及跃跃欲试想要一探究竟的警察。
又转身把惹麻烦的两人大声叫醒,近乎崩溃地问他们晚上究竟都干了些什么。
“我只是做了宵夜,费奥多尔君自告奋勇说来整理卫生。”太宰治神色自若,似乎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模样。
想到他在默尔索时,关键时刻的确很靠谱,西格玛脸色微松,转而怒视陀思妥耶夫斯基。早上发生的一切让他心力交瘁,已经顾不上内心的恐惧了。
原以为自己不会被质问,好整以暇盯着太宰治看的魔人神情一怔,眼眸低垂盯着自己脚尖,轻声道:“先纠正一个说法,我并没有自告奋勇整理卫生,正确过程是太宰君故意把调料洒得到处都是,再设计让我整理卫生。”
西格玛不耐烦地啧了声:“直接说为什么整理厨房会弄出凶案现场味道的原因。”这一刻的他完全展现了最开始天空赌场经理的那股气势,即使身为凡人,也能正面对抗神明。
一旁成功脱身的太宰治钦佩不已,举起手鼓掌。
对于这种明明是共犯,却毫无义气丢下他,甚至在旁边看戏的行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心里记下一笔,仔细回想后歪了歪脑袋,神情天真:“……应该是我把用过的调料和没吃完的料理一起扔进垃圾处理器,它们发酵了,”语气一顿,又补充道,“不过这些都是太宰君弄出来的哦,严格来说我只是帮他收拾残局。”
卖萌并没有得来宽恕,拉人下水倒是有所回应。
西格玛眼睛圆睁瞪着这两个人,忽然懂了他们越狱离开时,身后狱警那欣慰又欢快的眼神。
同时他也无师自通了国木田独步的声波异能力,气沉丹田:“你们给我好好收拾这股味道,然后自己想办法去向房东和警察解释清楚!”
太宰治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被吼的浑身一激灵,不想再招惹似乎激发出另一种异能力的西格玛,又是修理垃圾处理器,又是开窗透气。
“他好凶。”
“他好凶哦。”
“您把他教坏了。”
“明明在你那里就没学好吧。”
两人安静干活,不提生疏到动作,粗粗一看还是很像之前视频里看到的贤妻良母。
由此可见,默尔索狱警的洗脑也很成功。
🙏🏻谢谢大家我又被屏了🙏🏻要屏就一开始就屏不要过段时刻背刺🙏🏻年龄是为了体型差🙏🏻
我放彩蛋里。彩蛋是黑色渐变卡纸
——————
二编,年龄真的是为了玩体型差!!无关角色,别辱他,辱我😰
——三编
您们没事儿吧,我打了cptag还往里面进,会不会用屏蔽啊,裹小脑了来找不痛快是吧。别比你推你cp了,这么点素质你推见了你都要嫌晦气
🙏🏻谢谢大家我又被屏了🙏🏻要屏就一开始就屏不要过段时刻背刺🙏🏻年龄是为了体型差🙏🏻
我放彩蛋里。彩蛋是黑色渐变卡纸
——————
二编,年龄真的是为了玩体型差!!无关角色,别辱他,辱我😰
——三编
您们没事儿吧,我打了cptag还往里面进,会不会用屏蔽啊,裹小脑了来找不痛快是吧。别比你推你cp了,这么点素质你推见了你都要嫌晦气
【山花】好久不见
激情短打
勿上升🔝|2.5+
文|小楠盆友
我是一个死了很久的游魂,见证了很多世上的生离死别。
你要问我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死了很久了,应该吧,我已经没有印象了,我只知我心中有执念,久久不愿离去,可岁月太久我早已记不清心中执念为何。
漫长的岁月长河里,我唯一的乐趣,便是这一片坟地里不时多出来的新邻居,毕竟这鬼地方,也只有清明节才应景的多一丝丝人气。可自从这个人来了之后,我的耳根倒是不得清净了。
“这家伙已经在我坟头哭了整整三天,可我根本不认识他。”旁边的小哥和我抱怨,“眼瞅着七月半了,有那心还不如给我送点吃穿用度。”
这个小哥...
激情短打
勿上升🔝|2.5+
文|小楠盆友
我是一个死了很久的游魂,见证了很多世上的生离死别。
你要问我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死了很久了,应该吧,我已经没有印象了,我只知我心中有执念,久久不愿离去,可岁月太久我早已记不清心中执念为何。
漫长的岁月长河里,我唯一的乐趣,便是这一片坟地里不时多出来的新邻居,毕竟这鬼地方,也只有清明节才应景的多一丝丝人气。可自从这个人来了之后,我的耳根倒是不得清净了。
“这家伙已经在我坟头哭了整整三天,可我根本不认识他。”旁边的小哥和我抱怨,“眼瞅着七月半了,有那心还不如给我送点吃穿用度。”
这个小哥就是我的新邻居,也不算太“新”吧,也来了三年了。这家伙叫魏大勋,是个自来熟,刚来这地儿没多久就已经和这方圆百里的游魂打成一片了,平日里也是个闲不下来的主儿,叽叽喳喳的。
我曾问过他,他是怎么死的。他说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从出生开始就已经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可能也是因此练就了他的乐天派以及大心脏,毕竟怎么活都是一天,不如开开心心。
“你刚刚说不认识他?”我不解地看着他。
“老糊涂了吧!谁还记得前世的事儿啊,你还记得吗?”魏大勋双手交叉叠在脑后,翘着二郎腿靠在自己的墓碑上,嘴里叼着来人新带来的贡品。
“可我看到去年他走了之后,你还对着他的背影说‘好久不见’!”我接过他丢来的苹果,咬下一口问他,苹果酸的我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勋哥,我要去A国做一项跨国合作的缉毒案,可能要走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看你,别太想我哦,也别担心我,等我回来,给你带好吃的。”男人的气质长相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那个白白净净穿着得体的男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带泪花却又笑出了声,“这次一定让你试试蓝纹奶酪,直接烧给你,你不吃也没办法了。”男人红着鼻头小声啜泣着。
我抬眼看了看魏大勋,他眼圈也有些泛红。随即隐匿了身形。等白净小哥走后,我见没热闹看了,便也回去数蚂蚁去了。
往后一段时间,很久都没看到魏大勋,这日突然我的墓门被敲响,开门居然看到了我从未见过的魏大勋。
他黑眼圈很重,整个人被一团黑气缠绕,通俗点说就是一团大写加粗的阴霾。
“陪我喝两杯吗?”魏大勋举起手里的伏特加冲我摇了摇。
喝啊,当然喝。看他那样子,有好酒又有故事傻子才不喝。
原来总是来看他的那个男人名叫白敬亭,他们是青梅竹马。两个人都是军区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家里也有头有脸,两个人差了四岁是世交,白敬亭家里人总不在家,就把他放在魏家照顾,所以从他出生开始就跟在魏大勋屁股后头跑着玩。
小学初中高中,白敬亭一直跟着魏大勋的步伐,白敬亭长得越来越漂亮,喜欢他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可是白敬亭依旧像不开窍一样,做着魏大勋的跟屁虫。魏大勋身体不好但偏偏有一颗爱国的心,梦想就是当兵报效祖国,所以白敬亭从初中开始就学习散发和跆拳道,还和白父学习格斗技巧。
四岁的年龄差,让白敬亭和魏大勋之间总是隔着很宽的年级差。魏大勋大学考去了南方学画画,这个专业相对来说不耗费体力和心力,魏家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开开心心,修身养性。魏大勋的离开,让从小就没分开过的白敬亭有了危机意识,于是第一年的圣诞节白敬亭用攒的零花钱偷偷买了机票去看魏大勋,并和魏大勋表白了。
魏大勋其实很开心,原来两情相悦真的也可以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魏大勋担心自己的身体给不了白敬亭未来,但是白敬亭告诉他,只有魏大勋能给他幸福,拖拖拉拉不如及时行乐,于是他们偷偷在一起了。
三年后白敬亭考取了北京的国防生,而魏大勋也回到了北京买了房子开了自己的工作室,他们还是会偷偷在一起。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了。魏家其实还好,因为魏大勋的身体,魏家也没多说什么,他们只希望魏大勋在有限的日子里能过得开心,白家态度却很强硬,白敬亭是家里唯一的独苗,又是军人世家,怎么允许他长歪。于是白家动用了上面的关系,把还未毕业的白敬亭转入了更加严苛的部队封闭式管理,没收了所有的通信设备,并承诺他等他做出业绩就同意他们在一起。
于是在大人的插手下,两个人还未还好当面告别就断了联系,直到五年后,白敬亭实在抵不住思念,在做卧底任务的时候偷偷跑去看魏大勋,彼时的魏大勋身体已经很不好了,连着做了几次大手术早已快把他耗尽了,目前也只能是保守治疗。
再见面,白敬亭哭成了泪人,可魏大勋知道,自己不能耽误他了。便狠着心赶他走,可白敬亭也知道魏大勋是口是心非,白敬亭不顾魏大勋的抗拒,抱着他诉说五年前的苦衷以及五年的思念。魏大勋还是心软了,自私的抱紧了白敬亭。
两个人又重新联系起来,这个时候的他们没有家里人的束缚,真的把每天都当作末日来相爱,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警察系统出现了内鬼,白敬亭被卖,身份暴露,毒贩大佬抓了魏大勋逼迫白敬亭就范,交出绝密资料,可是魏大勋深知,这群亡命之徒,即便白敬亭交出资料也不会放过他们,于是魏大勋选择了自我了断。魏大勋死在白敬亭面前,他对白敬亭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把我忘了,好好爱自己。”
最后大团圆结局,犯罪团伙被剿灭,白敬亭获荣誉三等功,除了………
听完故事我不禁唏嘘,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大团圆结局,不圆满才是人生常态。
一年又一年,两年转眼就过去了,那个男人果然一直没有出现,而魏大勋自那日喝过酒之后,也逐渐恢复到了以前没心没肺的样子。
今天天气不错我约了魏大勋,两人对靠在摇椅里悠闲的打着游戏,嘴里不时骂两句娘,一边我又不禁想着,这次白敬亭出的究竟又是什么样的任务,又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勋哥?是你吗?”好熟悉的声音,反应片刻我下意识的先去看了眼魏大勋。
只见魏大勋猛地攥紧手机,红着眼眶抬眼死死盯着眼前的人。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那人第一次没有得体的着装,脸上挂着伤,胸口的黑洞殷出汩汩鲜血,他看着魏大勋脸上挂满了泪水,眼睛里却闪着喜悦的光茫。
“我来了魏大勋,好久不见。”
片刻魏大勋丢下手机冲过去紧紧抱住那人:“小白,好久不见,不怕了,欢迎回家。”
END.
日常彩蛋🥚🈶️
(小丫头片子还有两幅面孔???
我举报有人虐🐶,有没有人管管了啊!)
免费粮票可解锁😘
喜欢的宝贝,红心蓝手宠爱我🥰🥰
可以在评论区找我聊天嘻嘻🥳
【别告诉阿蒲只有他是南方人】齐思钧说救命啊这就是NTR现场吗
SUMMARY:
蒲熠星:我理解牛顿晚年为什么信仰宗教了,确实,我现在除了打个坐以外无计可施
————————————
cp:蒲郭 纬钧 魏白
“你们猜我今天刷B站看到了什么。”
鸽王up主激动地召唤游戏主播以及新晋鸽王up主。那两位一个刚睡醒一个刚打完王者,都还没进入状况中。“什么,”郭文韬眯着眼躺在床上,懒洋洋地抬了抬胳膊腿,“难道又是熠起搞魏生?算了吧齐思钧,这种小场面已经吓不到我和小白了。”
“当然不是啦。”
齐思钧发送链接,赫然一个[白敬亭x郭文韬]的视频标题出现在聊天群里。
郭文韬:“小丑竟是我自己。”
白敬亭:“什么,我终于在拉郎中当1了...
SUMMARY:
蒲熠星:我理解牛顿晚年为什么信仰宗教了,确实,我现在除了打个坐以外无计可施
————————————
cp:蒲郭 纬钧 魏白
“你们猜我今天刷B站看到了什么。”
鸽王up主激动地召唤游戏主播以及新晋鸽王up主。那两位一个刚睡醒一个刚打完王者,都还没进入状况中。“什么,”郭文韬眯着眼躺在床上,懒洋洋地抬了抬胳膊腿,“难道又是熠起搞魏生?算了吧齐思钧,这种小场面已经吓不到我和小白了。”
“当然不是啦。”
齐思钧发送链接,赫然一个[白敬亭x郭文韬]的视频标题出现在聊天群里。
郭文韬:“小丑竟是我自己。”
白敬亭:“什么,我终于在拉郎中当1了。”
郭文韬:“……小白你好辛酸啊。”
闲来无事的下午,他们共同欣赏了这份作品。始作俑者静坐着等待reaction,果然不失所望。
“不得不说,”郭文韬摸着下巴,“有点意思。”
“我的良知有一点疼痛,”白敬亭评价道,“但是与其被狭隘的私人情感所困,不如让我们唱一首——”
齐思钧:@蒲熠星 @魏大勋
齐思钧:[绿光.mp3]
齐思钧:二位,光芒万丈
白敬亭:文韬真好,我已经切身,哦不,切肤感受到了
郭文韬:我有些不知所措,但谁会不喜欢小白呢
蒲熠星:?
魏大勋:?
周峻纬:什么,发生了什么,我买个东西的功夫怎么就出现了企业级混搭
蒲熠星:周峻纬,你但凡让齐思钧忙一点,他也不至于闲到逼0为爱做1
魏大勋:有爱?
蒲熠星:没有没有我就那么随口一说!
蒲熠星:[信仰之跃.jpg]
齐思钧:有句说句,各位不觉得好嗑吗
周峻纬:这个群里可能只有我给你附和了
郭文韬:加我一个,试问谁能不喜欢小白呢
齐思钧:你小心点郭文韬,好好一个学院不想就此失去一名普通本科的学长
白敬亭:既然当1了,朋友们,那我也觉得可
周峻纬:完了,投票4:2
齐思钧:妙啊,我最期待的场面出现了
蒲熠星:@魏大勋 你在哪,我等会要录节目,怕是拉不住韬韬了
魏大勋:外地拍戏,咱俩没了
郭文韬:[地理位置分享]
白敬亭:我来了我来了,半小时
齐思钧:蒲熠星,你现在毁约还来得及
蒲熠星:来不及了,GoPro已经上身
蒲熠星:我理解牛顿晚年为什么信仰宗教了,确实,我现在除了打个坐以外无计可施
周峻纬:小齐,瓜子在厨房橱柜最上层铁皮罐里
“刺激,”紧跟着赶到犯罪现场的齐思钧激动地嗑着专程带来的瓜子,“我从未经历过如此明目张胆的NTR现场。”
郭文韬进行深入的思考:“我很纠结,毕竟我仍然爱着蒲熠星。”
“格局小了,”对方指指点点,“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同时爱很多人呢?我也爱你啊。”
白敬亭:“你俩我也能嗑。”
齐思钧:“我是有原则的,我不当1。”
郭文韬:“我没有原则,但我不会。”
白敬亭:“好好一个学院怎么培养出的你俩。”
他话音刚落,手机叮叮咚咚地响起来。白敬亭扫了一眼屏幕,笑嘻嘻地举起手机在那两人面前晃晃:“完了,来查岗了,接不接?”
齐思钧唯恐天下不乱地抬抬下巴示意快接,郭文韬也露出快乐的表情不断点头。于是白敬亭点开接通键,对着那边招招手:“转场呢?”
“结束了,今天不忙,”那边刚坐上车,举着手机也向他招手,“在哪?”
白敬亭把手机一抬,被扩进镜头里的齐思钧和郭文韬立刻乐滋滋地打招呼。“在公然给你戴帽,”白敬亭扬声回答,“有没有体会到白rap的心情?”
“行吧,”魏大勋笑,“有点想你,就打算来看一眼。你们继续玩吧,我先睡会,有点累。”
“醒了给我发消息。”
他把电话挂断。郭文韬登时冒出好大一声抱怨:“你家查岗怎么这么温柔啊。”
齐思钧愿闻其详:“怎么,蒲熠星祸害你了?”
“他威胁我说,如果我敢乱来,他就立刻把我的显卡掰走。”
“太不做人了,”白敬亭愤怒地发表客观评价,又转头问齐思钧,“你家……不会是不管吧?”
齐思钧托着腮,思索了一阵:“管是会管,但他又管不住。”
他紧接着双手一摊:“峻纬微信里对我的备注是:‘撒手没’。”
郭文韬:“不怪他,我的备注是:‘正在上房揭瓦’。”
“回归话题本身,”齐思钧敲敲桌子,“真的没人跟我一起做混邪玩家吗?”
“你没体验过南方alpha,”为他备注“正在上房揭瓦”的那位正专注掰冰淇淋的盒盖,“蒲熠星这个人日常有多甜,私底下就有多反差……我这个月时长还没播完,你可别怂恿我惹他。”
“不,我觉得反不反差和地域没关系,是个人应该都会有反差。”白敬亭对冰淇淋起了挑战欲,从郭文韬手里接过来继续掰盖,“我觉得坚信大勋是傻白甜的人可能都没见过他发火吧,那可比密室逃脱吓人多了……哦不对,你俩不怕密室。”
齐思钧:“我怕,文韬也不是不怕,他是反应慢……哎哟,开了。”
他把经手了三个人的冰淇淋重新递给郭文韬,又继续困惑起来:“那周峻纬反差在哪,他台前台后都那样,永远不发火,永远知书达理,永远善解人意。”
郭文韬叼着冰淇淋勺斜他一眼:“你都不知道,我俩咋知道。”
齐思钧的脸上立刻洋溢起不明笑意:“哟,现在就‘你俩’啦?”
他俩谨慎地盯着齐思钧,脑袋上不约而同冒出来一行大字:
混邪玩家真可怕。
最终这场不成功的NTR由三个人吃饱喝足各回各家结局。郭文韬把两个人送到地下车库,笑眯眯的:“下次再来玩。”
“快进组了,”白敬亭耸耸肩,“等这阵忙完吧,请你们吃火锅。小齐住哪,我送你。”
“来了来了,小齐牌导航已就位。”
郭文韬目送他俩开出车库,再趿着草率穿出来的拖鞋回电梯口。还没迈出去几步,手机忽然聒噪地响了起来。
“韬韬啊,”那头的蒲熠星气喘吁吁,“你你你在哪呢?”
他不明所以:“地下车库,刚把小白送走。”
在瞬间安静的那一刹那,郭文韬有些犹豫地发现自己的发言似乎有点歧义。他试图解释,然而刚张开嘴,那边就立刻打断:“我马上回来!”
“呃……”
郭文韬:我语速是不是太慢了,阿蒲居然挂我电话
齐思钧:……
齐思钧:没有关系的啦,下辈子注意一点就好了
郭文韬:?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