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而上的你》:希望你跟自己和解,希望你别轻易妥协
最近一部探究生活的都市情感轻喜剧《逆流而上的你》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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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剧情不拖拉,反转大,语言幽默搞笑让人捧腹外,其贴近现实生活、自带话题模式的内容(近些年来一直备受大众关注的婚姻、住房、生娃、婆媳关系等社会问题都有涉及,并对这些社会难点、痛点进行了广泛且深度的探讨),更是精准触及观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引发观众讨论和思考。
所以我也一口气追了好多集,虽然对“破产夫妇”、“闪婚夫妇”、“齐全夫妇”的某些做法不是很能认同;但他们面临的婚姻、职场和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还是轻易击中我的内心,让我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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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婚姻
婚姻如鞋,合不合适自己最知道。
以刘艾和杨光为代表的工薪阶层,婚...
最近一部探究生活的都市情感轻喜剧《逆流而上的你》火了。
除了剧情不拖拉,反转大,语言幽默搞笑让人捧腹外,其贴近现实生活、自带话题模式的内容(近些年来一直备受大众关注的婚姻、住房、生娃、婆媳关系等社会问题都有涉及,并对这些社会难点、痛点进行了广泛且深度的探讨),更是精准触及观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引发观众讨论和思考。
所以我也一口气追了好多集,虽然对“破产夫妇”、“闪婚夫妇”、“齐全夫妇”的某些做法不是很能认同;但他们面临的婚姻、职场和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还是轻易击中我的内心,让我唏嘘。
1、关于婚姻
婚姻如鞋,合不合适自己最知道。
以刘艾和杨光为代表的工薪阶层,婚姻生活虽然温暖甜蜜,让人艳羡,却也逃不开普通人的魔咒:房子、票子、孩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们正是因为没有钱而人到中年不敢生孩子,甚至为了换房子要卖掉心爱的车子,要四处借贷、愁眉苦脸。既真实又现实,他们是时下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数不胜数的房奴们的缩影:不是不努力,也不是没业绩,只不过既非富二代也非官二代。在城市打拼,沉重的压力早已如影随行,躲不掉也逃不开。
没钱确实痛苦,那有钱就一定幸福吗?
以高蜜和邹凯为代表的高配婚姻,也有自己的烦恼。虽然优渥的条件让高蜜生活无忧,但她有个强势难缠的婆婆要应对,还有个没有共同语言,只把自己当做生育机器,明明是已婚,却和前女友藕断丝连、暧昧不清的渣男老公邹凯,婚姻处处亮红灯。所以呀,有钱人,也未必幸福。
高红旗刚出场时算是最让人羡慕的了:事业婚姻双得意,风光无限。然而没多久就发现老公出轨,小三示威,同事背后议论。不惑之年的成功女性,虽然事业有成,却要面对大龄、爱人出轨后离婚、无子女、孤独、渴望陪伴各种残忍的问题,且还都是钱解决不掉的问题。
所以婚姻究竟是适配的好还是高配的好,还真说不上来,关键看你想要什么。每个人的对幸福的定义不一样,每种婚姻,也都有人趋之若鹜,有人避之不及。
2、关于职场
作为一部现代城市轻喜剧,职场片段自然是剧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主角们人到中年,还不得不面对各种职场问题,发展到让人义愤填膺之处,还要裸辞,想想也是心酸。但他们身上发生的,不就是现实中正在上演的么?
1、太有能力也会招人恨的;
2、即便好好工作也有可能被穿小鞋;
3、无论张扬还是低调,都避不开职场小人:总有人看你不顺眼,并且背后捅你刀子;
4、职场八卦就和刀一样,一不小心就在心口插了好多窟窿眼;
5、看你笑话的人总是比真心实意伸出手的人多。
有人说,打工真是不容易,要是人到中年,职位上没有上升空间,或者经济没有质的飞跃的话,上有老下有小的,光是通勤一点,就能把人逼疯,不如自力更生,自己出来单干好。但自己当老板就不累了吗?大环境压力、资金流、市场、策略,还不是分分钟要吐血啊。所以呀,无论是上班还是自己开公司,都没有容易二字。
3、关于生活
所有的作品,最后都是要回归生活的,不然,只会是空洞且没有灵魂的垃圾。《逆流而上的你》每一集剧情都有笑点,每个笑点背后,也都有隐痛,而不管是笑点还是隐痛,最后都会回到生活这个大框架中。
既然是生活,那么就算被虐得体无完肤,也要谈笑风生,见招拆招;哪怕尽是柴米油盐,一地鸡毛,也要笑靥如花,生龙活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这,不就是生活最真实的样子吗?
偶尔笑笑他人,偶尔被他人笑笑。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那都不事儿,唯一的事儿应该就是没钱了;没钱也没关系,奋斗去,绞尽脑汁想办法去,出路总会有的,再没有,也没关系啊,只要活着,总会有招的。只要,别在各种问题中迷失了自己。
生活虽难,也要逆流而上,就像其中同名的主题曲《逆流而上的你》唱的那样:
“ 希望你跟自己和解
希望你别轻易妥协
希望你依然为人着想
但不要再为难受伤
希望你还是那么的善良
但要学着让智慧增长
就算生活会让你失望
悲伤成河也逆流而上
希望你爱她也可以爱自己
爱花也可以迎风雨
希望你做什么都不要忘记
别弄丢了最珍贵的你
希望你知道所愿与所要
明白勇敢的重要
希望你清楚欲望的煎熬
希望你自由自由自在的笑”
希望你珍惜自己,别弄丢了最珍贵的你!
与时光有染(原创)
(十三)一如年少时的模样
发泄完情绪的我,终于慢慢冷静下来。抬起头看看汽车后视镜中的我,眼圈红红,妆容已掉,头发也有点乱,昨日的黑眼圈如今赫然在目,俨然一个疯女人。没想到,我会这样不顾形象。这样的我,走在人群中,和旁人真的毫无区别,所以,我究竟在自怜什么?
这么一想,我也就不觉得难过了。一个念头浮上来:赶紧开车回到肖薇微家,趁当下无人把自己的狼狈样子给清理掉,不然肖薇微知晓了前后一通盘问是避免不了了。
回到房间,我快速卸了妆,放好热水,躺进浴缸,泡了一个香薰热水澡,完了换上干净的衣服,吹完头发,看看时间,十二点。毫无食欲。婚礼将近,是时候去华城了。我于是给肖薇微、林磊、沈逸澜分别发了消息...
(十三)一如年少时的模样
发泄完情绪的我,终于慢慢冷静下来。抬起头看看汽车后视镜中的我,眼圈红红,妆容已掉,头发也有点乱,昨日的黑眼圈如今赫然在目,俨然一个疯女人。没想到,我会这样不顾形象。这样的我,走在人群中,和旁人真的毫无区别,所以,我究竟在自怜什么?
这么一想,我也就不觉得难过了。一个念头浮上来:赶紧开车回到肖薇微家,趁当下无人把自己的狼狈样子给清理掉,不然肖薇微知晓了前后一通盘问是避免不了了。
回到房间,我快速卸了妆,放好热水,躺进浴缸,泡了一个香薰热水澡,完了换上干净的衣服,吹完头发,看看时间,十二点。毫无食欲。婚礼将近,是时候去华城了。我于是给肖薇微、林磊、沈逸澜分别发了消息,和他们道别后,驱车赶往华城。
华城的第一站,是和阿天的会面。原本是订了酒店的,结果阿天禁不住朋友们的狂轰滥炸,乖乖退掉了酒店,搬进了华城的豪华公馆。当我跟着阿天给我的定位导航,沿着梧桐树围绕着的柏油马路一直开到一片独栋别墅群时,我还是有点被吓到。
按照导航设定的位置,眼前呈现的这栋红砖和鹅卵石混合包围着的法式洋房,就是我的目的地。据我残存的记忆和了解,此地是华城最贵的地段了,如此大面积的豪华别墅,折合成人民币的话,保守估计至少得几亿以上吧。
正值夏天,沿着别墅四周向上的爬山虎郁郁葱葱,苍翠欲滴。偶有几棵向下挂的,也颇有种杨柳扶风的景致。
别墅门前还停着一辆白色的路虎,一辆红色的保时捷。不用想,肯定是阿天和他那些有钱人朋友们。学艺术的,有一点很是特别,那就是同学都是有钱人,这不,我这将要入住的公馆,就是他同学名下的。
肯定是我刚才开车进来的声音被他们听到了,我刚一熄火下车,就见一群人从大门涌了出来。
“姐,你回来晚了哦!原计划可是昨天上午的。”阿天嘴里咬着根棒棒糖说道。
“对呀,洛姐,你还真是风一般的女子呀,飘忽不定,来去如风。”说话的,是阿天的死党,凌晨,之前我借的车,还有如今眼前的这座公馆,都是他名下的,妥妥的富二代没错了。
我扫视了一圈,发现眼前的面孔,基本上都是我当年学校里艺术学院的学弟学妹,仅有几个是面生的。
“那天走得急,现在又晚归,给大家道歉哈!”我欠了欠身,表示歉意,继而掏出车钥匙,准备递给凌晨。
没想到凌晨不但没接,还把我拿钥匙的手捏紧了,“洛姐,这车你留着吧,出门方便”。凌晨有一张眉眼都很精致的脸,让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觉得特别像一个明星,哦,对,就是那个《山楂树之恋》的男主,略显细长的眼睛分外好看,整齐洁白的牙齿,线条分明的脸庞,真的是自带光芒。
“瞧我,都忘了。快,进去说,进去说,外面太热了。”凌晨一面提议,一面推着我往屋里走,阿天则很自然地拎走了我的包。
于是大家又鱼贯而入。
目之所及,是清一色的原木地板。富丽堂皇的客厅,装修摆设极尽奢华之能事。沿着客厅后面的落地玻璃向外看出去,可以看到室外走廊上的藤椅腾桌,木衣架和画板就静静地候在边上。再向外就是争奇斗艳的小花园,花园中间的喷泉是两个抱在一起的白色大理石制成的小女孩造型。客厅的右侧是餐厅和开放式厨房。一张五米多长的原木色餐桌横亘其中,上面铺着一条墨绿色的桌布缎带。缎带上的玻璃瓶里,插着两束鲜花,香水百合的味道尤其浓烈。客厅的左边就比较有趣了,一墙壁的书一直从建筑的前门延伸到建筑的后门。一组绿色的长绒沙发摆在前门大大的落地飘窗前,飘窗两侧是简约的黑色落地灯,地上铺着白色的长毛地毯。书架中间是办公桌,老板椅。整个桌面除了一台苹果电脑,什么都没有。靠近后花园的一侧,则是放了一台黑色三角钢琴在那里。
这满屋的莫兰迪高级配色,如果不是出自名家设计之手,那么屋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热爱生活,极有生活情调之人。再回想下凌晨,当年虽然觉得他衣着打扮较为讲究,该是家境殷实,但绝没想到,会殷实但如此地步。
“洛姐,随便坐!”凌晨招呼我坐下。
阿天拿了颗糖过来:“学校后门的老店里买的,尝尝和你记忆里的味道一样不?”
“你们大家随便玩,不用招呼我的。”我笑着对大家说,拿起阿天给的棒棒糖,塞在嘴里。
“去吧,去吧,我们先聊着,你们先自己玩去。”凌晨对大家说。“老赵,来点配乐,弹奏一曲?”
“得令!”老赵赵家应于是走到钢琴前,优雅落座,开始了卖力表演。说来老赵也算我半个师弟,虽然我们在不同学院,但当年在学生会,那也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
时间很快到了五点。
凌晨站起来说,“洛姐,咱吃饭去吧,我们已经订好酒店,为你接风洗尘!”
我却之不恭,欣然应允。
酒店订在了兰湖,就在大学学校隔壁,只是中间隔了一个颇大的湖和一大片草坪。我们一行人,七嘴八舌,说南道北,一直吃到晚上七点,才全部结束。饭后有人提议,去大学逛逛,大家一拍即合。因为都喝了点酒,又觉得步行去学校太浪费时间,于是让酒店派人开车将我们送到学校门口。
一下车,我有点恍然。毕业八年。我就这样回来了!
现在是初夏,即将进入夏至日,白天比以往来的更长一些,夜晚还没有特别明显的迹象。“华城大学”这几个字,在暮色尚不明显的景色里,在眼前的石头上显得那么大。不远处的校训石上,“笃学尚行,扬美崇善”几个字依然耀眼。
校门口摆满了荷花。晚霞氤氲,很多学生穿着学士服在拍照。我突然想起,眼下就是毕业季了。
当年,我们也这样在这荷花丛中,留下青涩的最后时光。都说,告别一定要用力一点,因为任何一眼,都可能是最后一眼,任何一次,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所以,那时候的我,真的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很认真地去和每一个教过我的老师,相处过的朋友,一起奋斗过的校友告别,还因此收集了厚厚的一本青春回忆录。如果记忆终将模糊,如果照片终将黯去,那我想让他们的文字,陪着我,温暖我的往后余生。
我至今记得我去找我的管理学老师签回忆录,她和我说,她教了将近二十年的书了,我是第一个拿着本子一个个去找老师同学留言的,希望我的未来前程似锦。
我记得为了拍毕业照,作为一个风云人物,我第一次,在学校翻了墙。因为体育学院有自己独立的足球场。我们特想进去拍些创意照留念。结果人家学院把入口大门给锁了,又没有看门的人守在那里。无奈之下,我们一群人,一起翻了墙。现在想来,为了拍照,我们也是疯狂了一把的。
我记得我拍完毕业照合照的时候,我特意喊了很多自己的朋友,在学生礼堂前摆了很多姿势,那一刻,每个人都紧紧相拥,每个人都想要把时间停止······
“姐,别一直站着,进去走走吧~”阿天拍了下我的肩膀,对我说。
“嗯呢,进去。”我回过神来,迈步走去。
沿着青石台板铺就的林荫小道,我们在学校花园逛了一圈。
暮色开始四合,在梨树下看书一个个起身走进图书馆。也有笑着闹着的,在树下的石凳上说着悄悄话体己话的。这个时间的梨树已经长了不少青色的果子,就待时间一到,成熟落地了。
“洛姐,你记得吗?有次吃完晚饭,我们一群人在这里摘梨,被你抓了个现行。你那会儿可严肃了,义正言辞地对我们说:那是学校公共财产,学生不允许私自上去摘。结果你说话的时候,张立还偷偷窝在树上,正准备幸灾乐祸下的,结果树枝断了,张立慌忙中掰下了一大片树枝。哈哈哈······”凌晨说话的时候,还特意配上了夸张的动作,甚是可爱。
“我也记得那事,洛姐看了看啥事没有的张立,对他说,掰下的果子不用还了,吃掉就好,不要浪费,哈哈哈······”陈果笑嘻嘻地说。
“好像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洛姐哈?自从那以后,我没少赖你呢,蹭吃蹭喝的。”张立凑过脑袋来,依然是青涩的模样。
时隔多年,到了熟悉的地方,往事也就慢慢浮现了。
每个人都似乎有无数多的事情可以说,每个人都有无限感慨。
这几年,华城大学的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原先的教学楼旁边有多了很多栋建筑,看看指引牌才发现,我们学院已经整体搬迁到新的教学楼里了。学生会堂好像比当年矮了不少,旧了不少,校园内行道树也比当年粗了一大圈。
鉴于和他们分属不同的学院,我也想要一点独立的空间,我于是和小家伙们正式在此作别。阿天把我的手包递给我,开心地和我说,车钥匙在包里。然后就欢快地和他的兄弟们寻找当年的回忆去了。
我看着他们一群人风风火火地向艺术学院教学楼涌去,决定先去原来的教室回味下。教室里灯亮着,我小心地从门口的玻璃往里看,发现里面并没有人。我于是推门进去,结果惊讶地发现当年的教室文化墙还在,依然是原来的位置,连色调都还是保持原来的,要不是新的材质暴露了痕迹,我差点以为,这就是当年的那一版!
这间教室有我太多的回忆。在大学流动教室成为惯例的情况下,这里却是我们来上课最多的地方。后面更是成为了我们专业的固定自习室。我记得我们一宿舍每次都坐得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却又非常默契地记得给彼此占位置,而他们好像也一直记得我喜欢的座位,所以总是给我留着那个固定的位置。当年那些可爱的人,如今还好吗?
我摸了摸桌椅,潜意识坐回了当年的位置。桌面上放着一本《政治经济学》。不知道如今这个位置坐的人,是男生还是女生呢?
记忆中的那个青涩且澎湃,一脸赤诚一腔正义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早已经变成一个安静、低调的中年人了。血还热吗?我问问自己,在脑子中不停地检索,可是答案·····好像没有出现。
现在是八点二十了,但是此刻这间教室并没有人上课,我按照自己对于学校安排的认知和记忆,断定今晚这间教室都不会有人来上课了,于是静静地趴在这教室里,闭着眼睛,回想往事,结果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与时光有染(原创)
(十二) 如果不在意,又何必生气?
当我们从餐厅出来时,迎面正走进来很多客人。我看了看手表,八点,时间确实尚早,这个城市的夜生活,还没有真正开始。林磊于是提议:“要不要去茗山转转,看看这座城市的夜景?你不在这几年,这里变化很大。”
“好呀!”我复议道。离开的这几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好像都没有怎么联系,我正想借此机会找他说说话。
于是我俩并肩,沿着茗山的石阶慢悠悠地拾级而上。
“林磊,这些年,都还好吗?”
“挺好,就是忙,难得有空。不过等真的空下来的时候,又感觉少点什么。后来才发现是有点冷清,然后就想起你不在,你这丫头还真是厉害,总有办法让一群人记挂你!”林磊难得地一...
(十二) 如果不在意,又何必生气?
当我们从餐厅出来时,迎面正走进来很多客人。我看了看手表,八点,时间确实尚早,这个城市的夜生活,还没有真正开始。林磊于是提议:“要不要去茗山转转,看看这座城市的夜景?你不在这几年,这里变化很大。”
“好呀!”我复议道。离开的这几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好像都没有怎么联系,我正想借此机会找他说说话。
于是我俩并肩,沿着茗山的石阶慢悠悠地拾级而上。
“林磊,这些年,都还好吗?”
“挺好,就是忙,难得有空。不过等真的空下来的时候,又感觉少点什么。后来才发现是有点冷清,然后就想起你不在,你这丫头还真是厉害,总有办法让一群人记挂你!”林磊难得地一次说了很多话,动人的话。
“我也没想到,这一呆好几年。其实,我也很想你们,尤其是遇到问题的时候,我就会想,假如你在,你会怎么处理?然后一想到你那乐观的表情,雷厉风行的作风,我就觉得很有力量,我就知道,我也能挺过去。”我一想起刚到土国的那些时光,鼻子就有些酸。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这片土地上的好些人,是那样仗义地爱着我,把我保护得像个孩子。
“异国他乡,受了很多委屈吧?不过你向来倔强,什么都不愿意说的。女孩子,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的。”林磊像是什么都知道。我猜想,他确实什么都知道。
“男孩子,也要对自己好一点的!我听说这些年,你好几次累到住院,为什么要这么拼?工作重要还是身体重要呀?”
“你别说,真的只有沉浸在工作中,我才能全神贯注,不工作,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我都打算过段时间来投奔你,让你包揽我的衣食住行的!”
“只要你不嫌弃,我随时欢迎。我家小业小,就怕接不住你这尊大佛呀!”
“不怕,只要是你在呀,风餐露宿也行。”林磊的话很是直白。我虽知道我们的情谊,但还是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怎么接。“承蒙厚爱!说真的,林磊,认识你呀,我真是三生有幸!”我停下来,很认真地对他说。
“这么巧,我也是!“林磊也停下来,朝我笑笑。
说话间,原来我们已经爬到山顶。这座城市是盆地地形,中间一片平坦。这是这座城市难得的一座山,海拔也不过两百多米,没走几步就到顶了。也是因为山太少,这座小山包就成了这座城市的心头肉,没少花重金修葺,现在这山上亭台楼榭都有了。而我们当前所站的位置,是这座城市的观景台。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
从高楼林立到万家灯火,这里都能一览无余。不远处的三江六岸,霓虹闪烁,轻轻诉说着这个城市的悲欢离合。印象中,我们曾有很多次一起爬山,一起畅聊的场景,一切的一切,都宛如昨天。
夜晚的风,还是有点凉。
“林磊,怎么不找个人照顾自己呀,有人嘘寒问暖,不是很好么?”
“不是没想过,但就是没办法让自己心动,我也不能耽误人家姑娘,时间久了,就感觉,一个人也挺好。”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远处一个地方,脸上有些许的落寞。我知道,这么多年,他亦未曾放过自己,未曾放下当初的她。
我们还真的是一类人。
“你也别说我了,你准备什么时候放过你自己?回来吧!我和逸澜,都等着你的!”林磊突然扭过头来,然后话锋一转,又把问题抛了回来。
“我也不知道,应该快了吧!我说过的,他宣誓主权,我就放过自己。”我看着远处忽明忽暗的大电子屏广告牌,头也不回地说。
“别太为难自己!晚上有点凉,把这个披上吧!”林磊说着把他的小外套递给我。
我接过衣服,披在身上:“谢谢!你永远这么贴心!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你明天不是要谈项目么?要早点休息。”
“你还真是什么都知道啊?快交待,你是不是在我身边安插了眼线?”林磊开始换上以往那轻松的模样。
我也就顺势转换了话题。“也可以这么理解吧,你这公司动态,网站天天推送,我想不了解都难!不过,你今天把重要的商务活动给推了,我真是很不好意思!你没必要这样的。”
“他们没你重要。再说了,公司养着一帮人,不就是让他们来做事情的吗?”林磊就是这样,再多的用心安排都可以说得云淡风轻。
“走啦,走啦,这里太~冷~啦~”我用无比夸张的语气,用来掩盖自己越来越少的底气。都说人生路上艰难,可我不曾想到,我的生命中会有这样一群时刻会让我温暖到热泪盈眶的人。可我,又何德何能?
“那我送你回去吧。”
“嗯,走吧。”
林磊对这个城市的每天道路似乎都很熟悉。我看着他娴熟地穿梭在不同的道路上,很是心安。不知是否是因为今天运气好,茗山回住处的路上车流很少,很是通畅,且还一路绿灯。
我们很快就到了倾城之恋。肖薇微这人,挑楼盘还挑这样一个名字,和她本人还真是气质不符。
我把衣服还给林磊,道谢完以后下了车。
“回去路上小心点,到了发个消息。晚安!”我站在路边,隔着林磊摇下车窗的轿车门叮咛到。
“好,你早点休息,晚安。”
“对了,你的车钥匙。”林磊将说着,将我的宝马钥匙递给我,“你的车,我让司机停在楼下停车场了。B2-17”
“好的,谢啦!”
我看着手中的车钥匙,突然就笑了。今天出门,原本就该料到会喝酒的,照理我应该打个车过去,可我却直直地就把车开过去了,不知道是自己的理智丢光了,还是有恃无恐,潜意识里就觉得会有人替我收拾烂摊子。回想自己一天都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林磊的照应,细致和耐心,真是shame on myself。
再抬头看看林磊,他白色的特斯拉最后稳稳地消失在小区的林荫道上。夜色正好,戏剧型的一天也就此结束,我理理思绪,欲转身回去。手机突然响了。
陌生的本地号码。会是谁呢?
我带着疑问,划开了通话键,“喂,您好!”
“文洛,是我,明天有时间吗?我们聊聊······”
我一听声音,就开始沉默。沉默的那几秒似有半个世纪那般漫长。意识到自己不甚得体,我努力调整状态,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明天早上十点,花间。过时不候。”
“好的,不见不散。”听得出,对方是欢快而喜悦的声音。
“那······没什么事,我先挂了!”我一头懵,只想要快速结束这场压抑的对话。
“等等,阿洛······”
“什么事?”
“没什么,只想和你说一句,晚安!”
我不知该如何接话,停顿了好一会儿以后,挂了电话。
一夜辗转反侧,像是失眠,又像是做梦,却又分不清究竟是做梦还是自己胡思乱想。连肖薇微具体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已经搞不清楚。
早上起床的时候,厚重的黑眼圈把我和肖薇微都吓了一跳。
化妆品层层叠叠,也没有完全把它盖下去。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一切都开始走下坡路,等到三十岁,已经完全不能想象了。而现在,我刚好虚岁三十了。
简单吃了些早点,我换上一套白上衣,黑色包臀鱼尾裙出了门。脖子上挂着的,是先前买来一直没带过的I DO项链。
今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但是初夏九点的太阳已经非常毒辣。
我将车开到花间所在的伊顿大厦楼下,停好以后熄了火。看看手表,还有十多分钟,时间正好。虽然在车内已经感觉到太阳的烫意,但一开车门的那一刹那,我还是有一种被热浪烤熟之感。我疾步走近伊顿大厦一楼的大旋转门,一阵舒爽而沁人心脾的凉爽迎面扑来,我暗暗舒了一口气。随即稍作整理,正步走了进去。
花间在29楼,一楼大厅高度目测在12米的样子,2-4层是裙楼,据我当年的观察应该在10米左右,5层开始,如果都以普通客房计算,那么估摸着层高为3.7米,以电梯每秒5米的速度,如果中间不加停留,我应该至少需要花费约27秒的时间。电梯中仅有我一人,所以我一边这样计算着,一边看着手表计时。自己也说不上来哪来的闲情雅致。
30秒以后,电梯“叮”了一声,29楼到了。
29楼,整一层都是花间的地盘,所以我刚出电梯走进花间那淡绿色和白色相间的大门,就看到文麒坐在那里。也是在同一时间,他那向外观看的脑袋转了过来,看见了正要走近的我。
“你来了?”他声带喜悦,站起来给我拖椅子。
我“嗯”了一下,在他对面落了座。
不得不承认,他挑了一个极好的位置,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半个城市的景色。因为这附近都是商贸区和公园,当地政府考虑到景观保护和整体规划,并没有在此另建特别高的建筑,高楼都集中在江北一侧,所以这座原本不算高的建筑,就成了这附近视野最好,样子最拔尖的了。加上这家店格调不错,环境舒适,菜品也好,所以,这里的生意非常火爆。
对面坐着的这个男人,陌生而又熟悉。多年不见,他愈发英俊了。记忆中的男孩,如今是男性气息十足的男人了,哪怕隔了一个桌子,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他的胸腔一起一伏,有着不易察觉的紧张,呼吸也有点急促。稍稍抬头,我遇上了他正看着我的目光。
“阿洛,谢谢你能来。喝点什么?”
“一杯柠檬水,谢谢!”
“服务员,一杯柠檬水,谢谢!”
在饮品还没有上来的那两分钟里,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气氛一时显得有些安静,有些尴尬。还好花间的效率挺高,服务员的出现很快帮我解决了尴尬的问题。
“有什么话,你说吧!”我双手握住面前的柠檬水,看着他说。
“我想和你道个歉。阿洛,对不起!”文麒诚恳地看着我说。
我被看得有点不自在,气势瞬间就小了:“都过去了,说什么对不起,你又不欠我的。”
“不,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我知道,我欠你一个解释,一欠就是好多年。我······”
“所以你承认你是逃避了?当时的我让你呼吸困难了吗?”我也不知道是他的那一句话刺激到我了,我突然变得目光狠辣,声音也颤栗起来,说起的话也是像要把他逼到墙角。虽然已经知道了些当年的事情,但我还是极尽所能地说出了让人难受的话,来报复他这些年的杳无音讯。
“不,不是这样的!”文麒显然没有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反应,他吃惊的同时也变得有些许的语无伦次,“我,我一直,把你当做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因为你,我才能今天出现在这里。”
“可笑,没有我,你自然不可能现在出现在这里,别忘了,是我约的这里。”我依旧不依不饶。
“你说得对。但是阿洛,这些年,我们并不是一直没见过彼此。至少,我曾无数次看见你。”
这回换成我变得惊讶了。为何我从不知道?!
“我来过你的学校,很多次。看着你哭,看着你笑,也看着你和江睿坐在学校操场的石凳上聊天。我以为我会很快就能站回到你面前,可是那一天,我看见你看江睿的眼睛里填满了星海。我知道,我是彻底失去你了。”
他这么一说,我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确实有好几次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现在想来可能真的是他,而不是我眼花。
“是我活该。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也害怕见到了会尴尬,想着只要你过得好,我不打扰那也很好。”文麒看着我,突然小了声音。
“那既然走了,为什么现在又回来?”我看着他,无惧他的眼神,只想要求证自己心里的疑问。
“江睿给我送请帖,我才知道你和他没有在一起。以为你们会一直在一起,所以我选择离开;既然他已经是过去式了,所以我想争取。”
听到这,我原本已经平静下来的心绪突然不能平静了,“所以,你以为,当年的那些痛苦,是可以说放下就能放下的?我和江睿,也是说过去就能过去的吗?”
“如果你不曾离开,也许我们的孩子都四五岁了!可是你走了,杳无音讯。从那以后,我的喜怒哀乐,就都已经和你无关。如果不是你的离开,我怎么会和江睿有这样一段痛苦的过往?我今年三十岁了,你知道吗?”
“如果不曾遇见你,我可能早就安定下来了,和普通的女孩一样,中学时单纯地悄悄喜欢一个人,大学后,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然后结婚生子,也就没有以后的这些那些了。可是你出现了,在我的世界里跑来跑去,当我对你情意渐浓时,你又悄然离去······”
我失控了,音量渐高“文麒,你把我当什么?十八岁的孩子吗?”
刚刚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听我训斥的文麒,这会儿很认真地回答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哈,那我就当笑话听了!”眼中的雾气渐渐散去,我也慢慢平复下来。
“阿洛,我知道你生气,所以无论你怎么发火,都没有关系。”
“你真大度!”我讽刺他,再也不顾说出的话是不是伤人。
文麒苦笑:“是呀,我真大度!我怎么就这么大度呢?眼看着你和别人在一起,却不为自己去争取,我是世间最蠢的傻瓜!”
经过一轮的发酵和爆发,我已然没有之前那么激动,但也变得有点悲戚。“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还有事,先走了。”我移开椅子,准备离开。
“等等!”文麒一把拉住我的手,“阿洛,别这样!”
“该说的不是都已经说完了吗?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抬头看着比我高出一头的文麒,冷冷地问他。
“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弥补当年的过错,好不好?”文麒依然紧紧握住我的手,言辞恳切。
“文麒,你怎么会这么幼稚?你想过我们之间隔了多少年吗?你知道我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吗?”我苦笑,继而泪眼汪汪。
“我知道。”他定定地看着我。
“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的一切,我不知道我面前站着的究竟是谁。”
“那你重新认识我一次,好不好?” 他依然不放弃。
我泪如雨下,“文麒,你知道吗?没有人会一直在原地等着另一个人的,走丢的人,哪怕找回来了,也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此时站在你面前的我,也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人了。”
“可你还是你,我依然是我。有些东西,不会改变的。”
“你太自信了!时间是条鸿沟,我们现在在鸿沟的两岸了。这么多年的缺席和误会,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至少我做不到。”
“所以,我今天就是想请你给我们彼此多一点时间!”
“文麒,别幼稚了。我们早已不是八岁十八岁的年纪了,你该知道的!就让我们保留初见时的那份美好记忆,放过彼此吧!”
“我该走了,放手吧!”我擦掉脸上的泪水,使劲挣开他。
不知道是不是我最后的话起了作用,文麒最终放了手,目送我决绝地离开,没有再追出来。
我一路小跑着走进电梯,回到自己的车上,启动后将车开至滨江大道的林荫道旁,确认可以停车且左右无人后,扶着方向盘,狠狠地哭了一场。
我以为今生不会再见的人,我以为再见会如歌曲“昨日重现”般相互拥抱,红着眼圈回忆时光的人,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时,竟是如此地不愉快。
我还在意吗?当然!如果不在意,又何必生气?可是在意又能如何呢?
时光如流水,将我们冲上了不同的堤岸。可人啊,一旦走散了,就很难再走近了吧?
与时光有染(原创)
(十一)这一次,我不会放手了!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这八个字,文麒轻而易举就说了出来。架着玳瑁框眼镜的那张脸上,除了刚看到我那会儿有不足一秒钟的诧异外,此刻已经看不到任何的惊诧成分。
还真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啊!
我就没有那么好的心里建设了。此刻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不止如此,我还觉得整个人都天旋地转的,呼吸困难。那个不告而别消失了十几年的人,寻找了很多年未果的人,如今就这样轻易地出现在眼前了,并且他是那样的轻松惬意,不带一丝歉意。生活还真是讽刺!
“林磊,逸澜,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要处理,我先走了。“我噌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就往外跑去,落下手包手机都还在沙发上。
“文洛,等一下!”...
(十一)这一次,我不会放手了!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这八个字,文麒轻而易举就说了出来。架着玳瑁框眼镜的那张脸上,除了刚看到我那会儿有不足一秒钟的诧异外,此刻已经看不到任何的惊诧成分。
还真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啊!
我就没有那么好的心里建设了。此刻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不止如此,我还觉得整个人都天旋地转的,呼吸困难。那个不告而别消失了十几年的人,寻找了很多年未果的人,如今就这样轻易地出现在眼前了,并且他是那样的轻松惬意,不带一丝歉意。生活还真是讽刺!
“林磊,逸澜,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要处理,我先走了。“我噌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就往外跑去,落下手包手机都还在沙发上。
“文洛,等一下!”
有人追出来,是文麒。
我没回头,也不敢停下,只感觉浑身难受,冷到发抖,就想快点离开这里。这么多年,他怎么可以做到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原来我当年,就是个笑话?
心口有点痛,不,是很痛,虽然时隔多年,但那种感觉,仿若昨天。
高跟鞋毕竟战斗力打折。人工湖边上,他还是追上了我。紧紧地一把拉住我的手。
“文洛。”他气喘吁吁,我也是。
“你认错人了,先生。请您放手。”我一边努力想要将手从他的大手中抽出来,一边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太过失仪。
“文洛,这一次,我不会再放手了。”他还是紧紧拽着。
“可笑,你以为你谁呀!我们有什么关系?”我努力撇过脸不看他,可不争气的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落下了。
文麒走到我面前,想要替我擦去脸上的泪花。我快速反应过来,一巴掌打掉了他伸过来的手。
“文洛,对不起!对不起!我为我当年的不辞而别向你道歉。”他像个做错事情的孩子,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好像除了认错,也不知道能怎么办。
我于是将积蓄着的力气全部调出,擦掉眼角的眼泪仰起头看他。我眼前的这张脸,因为奔跑变得绯红,眼睛里好像有湿湿的东西。错觉!一定是错觉!一定是因为我的眼里有水,所以我才会觉得他的眼睛水汽氤氲。时间在这里好像一下子停止了,恍惚间,我好像还能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噗通,噗通,噗通”,沉重而有规律。
我怎么会这么可笑?怎么会变得这么没有出息?这就是我的反应?我甚至要看不起自己了。于是我冷笑,“对不起?对不起有用吗?如果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干嘛?”
“文洛,你听我解释好不好?”文麒因为激动,想要进一步靠近我。
“别过来!”他还在靠近。我一慌张,一个本能,一巴掌就过去了。这一个声音清脆的巴掌,让两个人都开始回过神来。
文麒的脸,马上红起了好几条手指印。“对···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自己反应会这么过激,负罪感立刻涌上心头,忍不住伸出手想去摸一下那被我打红肿的脸。
文麒借机一把将我拥进他的怀里。
我挣扎着想要逃脱,文麒却无比温柔却又无比坚毅地说:“别动,让我抱抱你。”
有那么一瞬,我真的放弃了挣扎。乖乖地任由他抱着我。体温隔着他的衣服传过来,香水味道也很好闻,那一刻,我真的贪恋着他的胸膛,贪恋着他的拥抱。
年少时的我,有很多次想过他的拥抱,想象过我们会在一起的,想象着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在满是花海的乡村公路上一路往前骑;坐在车后座的我,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拿着一大束乡间野花,笑得无比开心,任由微风吹起我长长的头发······再没有比这个更幸福更美好的事情了!
可惜他走了,可惜我的长辫子没有了,我的梦碎了!我记得我再也找不到他,我记得我留了好几年的短发,短到像个男孩子一样。我记得我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自由不羁,个性洒脱······
想到这些,我一个踉跄,后背突然像被水浇了一样地冷。明明是夏日,却如寒冬一样化不开那丝寒意。回忆跌回到现实里。我猛地推开他,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留下文麒一个人,站在湖边表情复杂,不知所措。
他会难过吗?我不知道,但我,很难过。
从湖边跑回来才发现,刚才走得急,手机钱包都落在林磊那儿了。要不要上去?万一他们问起来,我该怎么说?即便他们不问,如果一会儿再碰见文麒,我又该说些什么?可如果不去拿,我好像又无处可去。
在楼前纠结徘徊了好一会儿,我还是决心上去拿。该说的跑不脱。
磨磨蹭蹭到三楼,才发现林磊和沈逸澜玩得正嗨。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沈逸澜最先发现了我,给林磊使了个眼神,于是两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球杆。
“回来了,茶好了,正等你呢!”林磊于是走到沙发前,给我倒茶。
沈逸澜则是走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说“站着干嘛呢?快来!”
我不情愿挪动身体,杵在那儿不想配合。
“文洛,赶紧的,茶要凉了。不是说好今天玩个痛快的吗?”沈逸澜终于还是拉着我,把我按到了沙发上。
所有人都心照不宣,所有人都闭口不言。
沉默很久,我终于决定开口:“所以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眼神犀利,语气冷淡,好像要把他的皮都剥开似的。
“知道什么?”沈逸澜开始装无辜。
“你我心知肚明。”我不再和他开玩笑,这一次,我是真的生气了。
“你先喝点茶,不要生气,听我慢慢说好吗?“沈逸澜激动地说道,“其实我也很冤。”
林磊呷了一口茶,背靠沙发,一副听戏的样子。
“我真不知道你俩认识,好像还有不少故事?就像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你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提过文麒这个名字一样,我认识我哥这么些年,也从来没有在他那里听过你的名字。加上,他中考前突然生病,后面又出国治疗,这些年,我们笼统也没有见过几次面。即使见面,即使真聊到过他喜欢的女生,当时的我,也不知道他说的那个人是你啊!不愿说的东西,他一向讳莫如深,我是打破沙锅也问不出来的,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把你联系进去。”
“生病?”我需要确认下自己没听错。
“你说巧不巧,你回来参加婚礼,他也从国外回来参加婚礼。也怪我当时没问清楚,脑子也没有转过来,怎么就没有把两件事情联系起来呢?很可能就是同一场婚礼的啊!这不刚才打台球,我想着,你们都凑巧回国,又刚好在同一个城市,既然有缘,就给你们介绍下,交个朋友,哪里知道真的那么巧?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无巧不成书’吧!”
沈逸澜委屈地说道。
我突然不那么生气了。说到底,这是我和文麒之间的事儿,他不知道,怨不得他。
“能说说他生病,是怎么回事儿吗?”我的注意力,还是在这件事情上。虽然时隔十多年,但听到生病这两个字,我还是有点心惊胆战,心里发怵。
“即使突发的感冒,呕吐,冒汗。刚开始以为是简单的身体不适,结果一直高烧不退,半夜送去医院就发现问题了。当天后半夜就转到了省医院,在省医院治疗了一周,效果不是太好,后面就出国治疗了。那会儿我姨夫刚好有海外业务,就直接安排出去了。”沈逸澜说话的时候,眉头锁得紧紧地,像是陷入了沉思。
“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我刨根问底。
“脑瘤。”
“脑瘤?”我很震惊。从来没想过,他离开,是因为这个。怪不得他给我的信里要说“如果有机会的话”。他那会儿一定觉得自己没有明天了。
所以,今天他能好好站在我面前,一定是经过了无数的困难,一定很难很难。我大概能想象那有多么不容易。
我一下子释然了。
“继续打球吧。”我准备站起来往台球桌方向走去。
“别着急呀!”,沈逸澜一把拉住我的手,我一吃痛,又坐了下来。
“你这神力!很痛的知道吗?”我从他手里挣脱出来。
“你都没说完,走哪里去呀?看你俩刚才的神情动作,明显的痴男怨女,故事有点多啊,快点老实交代,让我们娱乐娱乐。别说没有啊~我们刚才从这里可是全部都看见了,休想瞒我们俩~”
林磊笑笑“文洛,你这藏得有点深啊,不对,应该是太深了。要不是今天碰上了,估计我们是不可能发现了!”
“林磊,你也跟着瞎起哄吗?”我向他使眼色求救。
“好啦,不逼你,等你想说的时候,我洗耳恭听。”林磊总是这么贴心,时刻记得帮我解围。
“谢谢!我们还是继续打球吧!”我又站起来。
“好,来来来,轮到你了······”
这一次一直玩到天黑,没有人再提下午的事情。林磊带我和沈逸澜一起去吃了晚饭。席中沈逸澜在小女友的再三召唤下,终于提前走了。“文洛,我要撤了,兄弟的人生幸福,你要成全,以后请你吃饭,给你赔罪!”
“重色轻友的家伙,赶紧走吧,不送啦!”我在那里偷笑。
“去吧,文洛交给我,我会安全送她到家的!”林磊对沈逸澜说。
hi,文洛,生日快乐!
时针转到十二点的时候,手机的提醒铃声响了,安静的环境突然被打破,我只觉得刺耳。伸手去关闹铃,却看见手机屏幕上的极为醒目的字:26周岁生日。只短短六个字,我却再看不进书。索性合上书本,从书桌前站起来,拉开窗帘,看着黑夜中那十几毫米玻璃隔着的,窗外的世界。
一
17岁的我在干嘛呢?好像在阅览室来着。每天吃完晚饭,没开始晚自习之前的这段时间,只能在阅览室看见我。然后某一天开始,就突然喜欢在课间的走廊上发呆了,六神无主,两眼放空。最后,终于演变成为自习课不自习,甚至上课也不听了,就在那纸上写呀写,写了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以后也没人会知道了。
二
17岁看了什么书,读了什么字,写了什么诗,通通...
时针转到十二点的时候,手机的提醒铃声响了,安静的环境突然被打破,我只觉得刺耳。伸手去关闹铃,却看见手机屏幕上的极为醒目的字:26周岁生日。只短短六个字,我却再看不进书。索性合上书本,从书桌前站起来,拉开窗帘,看着黑夜中那十几毫米玻璃隔着的,窗外的世界。
一
17岁的我在干嘛呢?好像在阅览室来着。每天吃完晚饭,没开始晚自习之前的这段时间,只能在阅览室看见我。然后某一天开始,就突然喜欢在课间的走廊上发呆了,六神无主,两眼放空。最后,终于演变成为自习课不自习,甚至上课也不听了,就在那纸上写呀写,写了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以后也没人会知道了。
二
17岁看了什么书,读了什么字,写了什么诗,通通都不记得了。但17岁喜欢过的人,就像在心里中了一棵树,生根,发芽,开花,单单是没结了果……应该是没穿过白衬衫的,也没有站在阳光下微笑或者转身,更没有捧着篮球大汗淋漓出现在我面前……但就是一发不可收拾地,夺走了我年少的心,和17岁少女的梦。
三
17岁的这场梦,一直持续了十年,持续到我忍无可忍自己的懦弱,终于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才恋恋不舍地偶尔醒来。一见杨过误终身,心里那点小小的位置,一直就腾不出来了,所以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进不去。十年后的27岁,以为能够决绝不回头,不再和往事道不休,才发现不过是换个城市继续沉沦。
四
母亲前阵子又打电话来,让我早点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定下来。毕竟,和我同龄的人,都已经结婚了。有时候,我也是怀疑的,为什么人家就能遇见自己喜欢的人,然后就能走进婚姻的殿堂呢?而我,甚至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或者至少给自己的这段行程画个句号吧!可惜也没能做到。17岁的时候,想象和他过一生;27岁才发现,自己不但害怕婚姻,更是害怕爱情。
五
毕业后,换了好几分工作,见过很多人,吃过很多苦,最难的时候,住过终年没有阳光的房子,南方潮湿的空气,让卫生间的瓷砖一遍又一遍地发霉,任我怎么洗怎么擦也挨不了几天。时间久了,经历的多了,血也开始慢慢变凉,珍重那些美好的存在,却不再过分期待,习惯一个人解决所有的问题,甚至,连眼泪也没有了。
六
不知不觉间,我已在新的城市呆了一年半。我习惯了白天在格子间击打着键盘,下了班,去菜场给自己买喜欢的菜,虽然八点过后才能吃上自己做的饭,虽然十一点钟才是真的自己的时间,可在这里,我好像找到了17岁的纯粹。纯粹地只能遇见自己。
七
远方的高架桥上依然有车辆穿梭,永不睡眠的城市,静静地听着黑暗中醒着的窗所唱起的歌。hi,文洛,26周岁了呢,生日快乐!我对自己如是说。未来已来,希望新的一年,自己多一点的不一样吧!
冥寿
天色阴冷,阳光躲进被窝里
我一袭黑衣,快步行进在冬日里
十二月的树叶不飞,树干穹穹直立
灰褐色的外衣掩盖不了
那潮湿的空气
成群的扁担箩筐
高耸的馒头,寿面,鞭炮和纸香
还有那成群结队不认识的脸庞
都为
缅怀那二十四载之前
消逝的一段记忆
而那,也刚好是我的年纪
风水宝地
声声贺意
新修的墓碑上,是
未曾谋面的,叫做姑姑的印记
爆竹声里,是祝福,是铭记!
天色阴冷,阳光躲进被窝里
我一袭黑衣,快步行进在冬日里
十二月的树叶不飞,树干穹穹直立
灰褐色的外衣掩盖不了
那潮湿的空气
成群的扁担箩筐
高耸的馒头,寿面,鞭炮和纸香
还有那成群结队不认识的脸庞
都为
缅怀那二十四载之前
消逝的一段记忆
而那,也刚好是我的年纪
风水宝地
声声贺意
新修的墓碑上,是
未曾谋面的,叫做姑姑的印记
爆竹声里,是祝福,是铭记!
这是两个走散的朋友之间的往来信件,人生,原来总是如此遗憾
阿木:
有些话当时没说,往后都是遗憾,因为再也没有机会说。从未料到我们会到这样陌生的一天,大学两千都公里的距离都没有让我们走散,却在2018年这一年里走远了。这一年是这些年里最难的一年,发生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年不流泪的我,不争气地哭过很多次,所以也做过很多不理智的事儿。当时这件事情上,我没有做到我该做的,到今天这一步,我有责任,想和你说声对不起!已经记不起因为这事儿难过了多少次了,但很多话已经说不出口。也许真的是圈子不同了,好多时候看着那些欢乐的场景,会觉得很开心,但仔细一看却发现,自己早已经不再其中;相互之间早已没了互动,却总在共同的朋友下看到你的动态,原本想点赞或评论的手,不得不停下...
阿木:
有些话当时没说,往后都是遗憾,因为再也没有机会说。从未料到我们会到这样陌生的一天,大学两千都公里的距离都没有让我们走散,却在2018年这一年里走远了。这一年是这些年里最难的一年,发生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年不流泪的我,不争气地哭过很多次,所以也做过很多不理智的事儿。当时这件事情上,我没有做到我该做的,到今天这一步,我有责任,想和你说声对不起!已经记不起因为这事儿难过了多少次了,但很多话已经说不出口。也许真的是圈子不同了,好多时候看着那些欢乐的场景,会觉得很开心,但仔细一看却发现,自己早已经不再其中;相互之间早已没了互动,却总在共同的朋友下看到你的动态,原本想点赞或评论的手,不得不停下来,最后只能慢慢收回,或者说,很久以前就已经淡出了······
翻了很多以前写的文,想想还是要把附件中的这个送个你。无论未来如何,至少曾经的我们,曾经那样真挚过。
——白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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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芷:
在你发我的第二天才看到,想了很久要不要回复,要回复什么,是不是应该回复。因为看完之后还是很恍惚,曾经我很深刻的问过自己也问过别人,曾经这么好这么好的两个人,两个朋友,最后的结局只能这样了吗?回应自己的只有深深的空洞。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我知道你一直身体不好,还说了要手术的事情,我那时候担心你会乱想,因为我对阿泽的话受益很深,所以我和他说让他多多和你聊天,这样也许你的心境会好一些。我本身就是一个敏感的人,怕不能给你正面的影响。
关于怎么走散的这个原因,有很多吧,K的事或许就是症结所在了,还有来H城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还很年轻,解决处理事情也不成熟,所以才会互相伤害。也因为彼此在乎,才会在意结局而惴惴不安。我们每个人都有原因,最后我忘记到底是因为什么自己才终于死心了。始于太在乎,终于太在乎。我想我和你之间是因为这样才分散的吧。还有,理解和耐心,我们都丢了很多。不理解彼此,误会对方,有时候觉得解释才是我们之间的多余,如果彼此相信,那么还需要解释吗?可是每段感情都需要经营,或许我们太高看了我们友情的深度,以为真的不进一步还是一样的深厚,但是其实一出现事情导火线的时候,就溃败的不堪一击。才会慢慢被时间磨得一点不剩。
那么,我们之间还有友情吗?我认为是有的,有困难需要帮忙的时候,还是会义不容辞,谁欺负你了我还是会去出头。只是,心里话再难以启齿,止于齿间,掩于岁月。
有些朋友,走散了还能走回来,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走回来,人生很长,可能最后会慢慢的什么都不剩,也许以后还能是彼此的伴娘。谁知道呢,但愿不留遗憾。安好!
——阿木
与时光有染(原创)
(一)终是要结婚了
再见他,是在他的婚礼上。这一天,距离我们上一次的见面,已经过去整整四年了,而距离我们的初见,也已经十八年。
白驹过隙,原来就是这样的。上一秒,我别离他时,他还是个翩跹公子,略带忧郁的气质让我深陷其中多年不能自拔,没想到,再次见面,他已经事业有成,佳人在侧,而我们之间,也终于没有以后了。
婚礼前一周的那个早晨,我刚换上入手的美美的裙子,接开水准备泡一杯香浓的牛奶,放在客厅里的手机突然就响了,安静的环境突然被手机铃声打破,显得很是突兀。心情瞬间就不好了,大早上的,干嘛呀?!我耷拉着拖鞋走过去挂电话,但刚瞄了屏幕一眼,我的心就慌了,动作也开始犹豫起来。是那个...
(一)终是要结婚了
再见他,是在他的婚礼上。这一天,距离我们上一次的见面,已经过去整整四年了,而距离我们的初见,也已经十八年。
白驹过隙,原来就是这样的。上一秒,我别离他时,他还是个翩跹公子,略带忧郁的气质让我深陷其中多年不能自拔,没想到,再次见面,他已经事业有成,佳人在侧,而我们之间,也终于没有以后了。
婚礼前一周的那个早晨,我刚换上入手的美美的裙子,接开水准备泡一杯香浓的牛奶,放在客厅里的手机突然就响了,安静的环境突然被手机铃声打破,显得很是突兀。心情瞬间就不好了,大早上的,干嘛呀?!我耷拉着拖鞋走过去挂电话,但刚瞄了屏幕一眼,我的心就慌了,动作也开始犹豫起来。是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号码!
手机铃声低吟浅唱,我的心也跟着起起伏伏起来,既兴奋又害怕,甚至,胸口明显的有点点的疼痛。
要不要接?接了说什么呢?难道终于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了?
不过是短短几秒而已,就感觉已经坐了一次过山车。犹豫了再犹豫,眼看手机铃声就要唱完,最后那刻,我还是按了通话键,原来,我还是舍不得!
过去的十几年里,这个号码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通讯录里。连上这一次,也不过是联系了三次。第一次是我高中毕业的那个生日,第二次是我大学毕业回到他所在的城市,而这一次,那个人告诉我:“我要结婚了,希望你能来。”
“好。”
酝酿了这么多年,到如今再次联系,原以为我会有很多话要说,没成想我能说出来的,居然只有一个字。不记得他后来说了什么了,只是感觉电话中的声音渐渐没有了温度,后背也越来越冷,刺骨的冷,心口说不出的疼。
手里拿着的玻璃水杯不知何时不动声色地离了手,快速拥向地面,还“啪”地给了一个清脆的配音,随后是跳跃的水花和翻腾的玻璃碴。许久后不争气的我,也终于一起跟着瘫软下去了,没有眼泪。
心死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脑海中不会出现往昔的点点滴滴,只是单纯地循环着不知所措,然后眼前的一切变得黑白,再无颜色,反应也渐渐迟钝。空白,一切都是空白······
不知是过了多久,只是感觉客厅里的光线越来越暗。约摸是下雨了吧?亦或者是下午了吗?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只听见一阵“噔噔噔”的声音由远及近,是鞋子摩擦地板的声音,真熟悉,很安心,哦,还有温暖的拥抱,真好。一定是做了噩梦吧?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好了……
再醒来,是在医院。雪白的天花板,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看不懂的抽象画,用色极为大胆,不过我不是太喜欢。夕阳西斜,晚霞从窗外跳进来。一同飘进来的,还有花儿淡淡的幽香。六月,正是花儿争奇斗艳的时候。
眼睛和鼻子适应完周遭的一切后,我想坐起来,但分明感到被子有点沉,不,是很沉。我翘起脑袋看了看,不出意外地,是阿天。此刻,他正趴在床沿睡觉。显然是睡得极浅,我就轻轻地一个动作,他就醒了,顶着厚重的黑眼圈,眼里却掩饰不住的激动,“你醒了!终于醒了啊?你从昨天一直睡到现在,吓死我了!”
“我……怎么了?”我还没有回过神来。
“正想问你呢!我上完课回来,就看见你跌坐在客厅里,傻傻地发着呆,白色的裙子上一滩血迹,地上也是一滩水,怎么喊你也没反应。真把我吓坏了!”
“医生说你只是被飞起来的碎玻璃片刺伤了,可你却沉沉地睡了一天,就是不醒来。简直是不像你,我一想肯定是因为他。结果翻了一下你的手机,果然是他。你要是再不醒来呀,我就准备回国去把他给废了呢!”
阿天说话的功夫,我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终于想起来发生了什么。于是干净灭火:“阿天,别这样,是我自己不小心,手里水杯滑了。你知道的,我晕血嘛,再加上最近比较累,所以多睡了一会儿。对不起啊,让你担心了!我们回家吧,我给你做好吃的补偿你。”
我说着,就拉开被子准备下床。
阿天一把制止我:“好了啊,就不能心疼一下自己嘛?你都住院了诶!”
不说还好,阿天这一说,我这会儿才感觉到腿上隐隐地有几处痛感,嗯,有一处还蛮疼的。果然是后知后觉,像极了感情中的我。
“我们回家吧。我想回家了!”我看了一眼阿天,然后将视线转向别处,眼睛有点涩,继而有点湿。
“还是先让医生检查一下吧,医生说没事儿了,我们就回家。”
“我是说······我在中国的家,如果我还有的话。”
“所以,那个人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和你说他要结婚了?就是为了这样让你难过?”阿天明显是有愠气。
“嗯,也不能这么说。他答应过的,会告诉我,至少,他没有食言。”
回想起电话里的那句话,就觉得好心痛,痛得不能呼吸。好半天,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又不敢正视阿天,于是只能死死盯着被子上那团印花,不再说话。此刻的我,一定丑到了极致,面无表情,还气色不好。
阿天也不再说什么,陪我一起沉默。许久,我听他轻轻叹了口气,走开了。不久医生过来,给我重新检查了下,又在阿天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什么,就走了。
阿天拉起我的手,坐在床边温柔地说,“没事儿了,我们回家吧。放心,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毕竟是睡了一整天,此刻力气还是感觉很足的,虽然我依然心情不好,但是我还是快速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我掀开被子准备下床,阿天一把按住,“我来吧!”,然后他忽然将我打横抱起,继而皱着眉头说道:“你又轻了很多呢,不是说不减肥的吗!”
为了降低重心,让阿天不至于那么吃力,我用手勾着阿天的脖子,努力挤出一丝难看的笑脸,“怎么,现在是要嫌弃我了?!”
“怎么会?爱你还来不及呢!我是担心你呢,看来接下来要努力把你养胖一点儿了……”
终于到家了。
“你好好休息。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阿天把我安顿到家里的床上后,期待地看着我。
“不了,我想睡一觉。”
“多少吃点吧,很快就好的,吃完再睡,你好久没吃东西了。”
“我不饿。”
“好吧,那你好好休息,有事儿叫我。”阿天边说,边帮我把被子的角捏好。
“嗯,你去忙你的吧,不用管我。”
“那我先出去了。”阿天说完,默默地退出了房间。
身体一碰床,感觉世界都和我无关了。这一觉,睡得特别安详,一夜无梦。再醒来,是第二天八点半了,阳光透过热带植物的叶子,从窗外跳进来,洋洋洒洒地在纯色的被子上画起了满天星。海风热情地拥抱着窗外的花草树木,叶子们欢快地跳起了舞,发出沙沙的声音,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浓浓的香味儿。
我侧头看了看床头边上的电子台历,显示时间是公历六月十号。还有十天,就是生日了,看来这一次的生日,是要在国内过了。离乡四年,我都刻意不过生日,那这一次,是赶好了时间吗?
阿天不知何时进来的,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着实吓了一跳。
“小坏蛋,进来不敲门呀?!还好没有春光乍泄。”
“姐姐,我都敲了半天的门了,可是你没反应啊,所以我就进来了。”
“有吗?”一觉睡醒,我心情大好,从床上坐起来,拿起一个枕头,放在背后,好让自己更舒服些。
阿天并不接我的话,只是把手里端着的早餐放在床头,自顾自说道“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你今天就不用去上班了,在家好好休息吧,这是早餐,趁热吃了吧!其他的你不用担心,我来帮你处理。怎么样,要回家了,什么感觉?”
“有,很害怕,好紧张,你一说完我就全身出汗了。”仅仅是这说话的间隙,我真的已经一身汗,瞬间觉得身上黏糊糊的。
“总是要回去的,不怕,你不是什么都不怕的吗?”阿天说话间,帮我把被子往上提了提。然后在床沿边坐下。
“对哦,我是什么都不怕的人诶~”
“对呀,风一样的女子,快起来吃完饭吧,我先不和你说了,得去趟学校把事情安排一下,你好好照顾自己!”
“嗯,去吧去吧。我感觉我还能睡,还是没睡醒呢……”
“真能睡啊,快要变成小猪了……好吧,你继续睡吧,任何事情就打我电话。我就‘啾’”地一下,坐火箭回来了。”
“没正形。好了,你去忙吧,不用担心我。”这小朋友,总能想到各种方法哄人开心。
“那我走了啊。你好好的。”
“知道啦,拜拜~”
阿天离开后,房间一下子又安静了下来,我好像打了镇静剂一样,总是困意来袭,不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与时光有染(原创)
(二)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叫文洛,文采斐然的文,洛神赋的洛。好吧,好像有点儿标榜自己了,我家不是书香门第,也不是知识分子家庭,不过是因为,我妈姓文,我爸姓洛,所以我叫文洛,毕竟洛文没有文洛有女孩子气息。
我出生在江南一座不出名的城市——汐城北部的一个小镇——江陵。算不上是大山的孩子——我没做过农活,不会种菜也没有放羊放牛,但我也是土生土长的乡下孩子——我家一年四季养好多蚕,记事起我就跟着我妈去山里摘桑叶,还好几次被毛毛虫蛰伤。我家还有很多鸭子,原生态散养的那种。所以,我老是有这样的记忆:某天放学回来,天快黑了,我家的鸭儿没有按照既定的时间回家,然后我就只能去溪边、池塘、村口还有村里有养鸭子的...
(二)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叫文洛,文采斐然的文,洛神赋的洛。好吧,好像有点儿标榜自己了,我家不是书香门第,也不是知识分子家庭,不过是因为,我妈姓文,我爸姓洛,所以我叫文洛,毕竟洛文没有文洛有女孩子气息。
我出生在江南一座不出名的城市——汐城北部的一个小镇——江陵。算不上是大山的孩子——我没做过农活,不会种菜也没有放羊放牛,但我也是土生土长的乡下孩子——我家一年四季养好多蚕,记事起我就跟着我妈去山里摘桑叶,还好几次被毛毛虫蛰伤。我家还有很多鸭子,原生态散养的那种。所以,我老是有这样的记忆:某天放学回来,天快黑了,我家的鸭儿没有按照既定的时间回家,然后我就只能去溪边、池塘、村口还有村里有养鸭子的农户家各种找,有时候天实在很黑了,外面又没有路灯,我就只能先回家去找手电筒,然后在安静的夜色里继续找。这对于幼时文静的我来说,真的是很煎熬。
好在以上这些,都只是我课余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已,我还有着一项神圣不可侵犯的任务——学习。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打小特别喜欢学习,读书起每学期的三好学生从来没断过,绘画比赛也是从来没有输过。虽然那时候还不懂读书意味着什么,但我知道,读书,就是我喜欢做的事情。老师才上了两节语文课的时候,我已经把整本语文书背完了,人家都在调皮捣蛋的时候,我已经自学了好几本奥数书,所以,老师们都很喜欢我,班长这样充满荣誉和敬畏的职位,也就一直被我收入囊中了。无敌是很寂寞的,虽然我还小,但是我已经能感受到和玩伴之间的不同了。
这样的日子在五年级迎来了改变。
五年级开学的日子。
旧祠堂改造而成的学校里面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不出意外地,多了很多很多新鲜的面孔。我就读的这个小小的学校,是当年汐城生源最好的学校了,升重点的学生比例,在全市遥遥领先。早年毕业的校友,更是精英辈出,直接“垄断”了全市的名人圈。虽然我们是在小镇上,相比城市里的学校来说,闭塞了不止一点点。但也许乡下风气更淳朴,也许是我们校领导极具人格魅力,总之,尽管学校名声在外,领导们却对此地痴心不改,继续保持着低调的作风:一不新建教学楼,二不选址搬迁,同时还拿捏着一身傲骨,将学生的人数严格把控,任凭来者是什么势头路数,只要到了定额,就不再接收。所以,这在当时的汐城,就是一个传奇。
鉴于我已经在这所学校读了四年,所以我对于五年级的分班以及可能面临的班级增员是既期待也没太期待,毕竟是见怪不怪了的。所以当新学期看到自己的分班情况,听到第一堂课的钟声响起,当大家还在兴奋地叽叽喳喳相互打招呼,交流暑假的心得时,我已经很安静地坐在第二排等老师了。
新班主任脚步康健地走进教室,是一个年过五十,头发开始花白的男人,我从他略微摇摆的走路姿态中,隐约看见了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张姨和我说过这个老师,年轻的时候高大挺拔,面带英气,又带了个好嗓子,京剧、越剧、婺剧信手拈来,是方圆十里八乡有名的人物,不知吸引了多少年轻姑娘的目光。岁月真的是一把杀猪刀,如今的新班主任,已然完全没有了当年的年轻英俊,大大的眼袋,满脸的皱纹,腰背也不是那么挺拔了,显然已经过度地深入了生活,饱食了人间的烟火。
老师姓裴,其实还是蛮可爱和蔼的,就是感觉话特别多,可能是因为上了年纪吧,或者,他只是在用他的苦口婆心,教导我们罢了!一进教室,他就开始叨咕着,指挥着第一排的几个男生发课本,然后在黑板上写了六个大字:言必信,行必果。他说希望我们将来做人做事都能记得这句话。
虽然后来我不记得他都说过什么了,但这句话,我却是永生地记下了。插句题外话,很多人说,遇上一个好老师很不容易,但是回顾我这么些年,发现遇见的全是好老师,真是何其有幸啊?
絮叨完人生千丈事,班主任裴老师对大家说:“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虽然重新分班,但基本沿用原来四年级的分班,所以我们今天只着重介绍几位新同学,让我们热烈欢迎!”
话音刚落,我就看见几个男孩子从讲台左侧的前门走进教室,他们刚才是站在门口听裴老师训导的么?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高大帅气的男生,也是我们班最高的男生,叫文麒,篮球乒乓球都打得很好,字也写得很好,以后大家要多多向他学习!尤其是写字!我已经看过大家上学期的期末试卷了,结果发现,我们班的鸡爪,可不是一般多!我们作为一班,就要事事领先!好了,大家掌声欢迎文麒同学!”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
“我身边这位,长相清秀还有点腼腆的的男生,叫江睿。我们这种小地方,知识分子不多,但是江睿父母,都是业内知名的知识分子,江睿本人呢,也是比较喜欢看书,知识面比大家都要更宽一些,所以大家平时多向他交流交流。让我们欢迎江睿同学!”我一边听着裴老师的介绍,一边细细打量着讲台边的这个眉清目秀的男生,原来书香世家,温润如玉,形容的就是他这样的人。
裴老师话毕,台下又是一阵雷动的掌声······
“这个····”
我看着新班主任在讲台上激情满满地介绍着新的小伙伴们,心想着,裴老师不愧是唱过戏的,真能说。可是,不知是何缘故,除了前两个,后面的我完全听不见班主任的声音,只是看着班主任的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间或加以一些步伐和动作。
“今天顺便把位置安排一下吧!新同学们先等一下,我先点名,你们一会儿直接根据我报的名字找自己的位置。”班主任终于将新同学逐个介绍完毕了,不知是否是注意到很多同学已经如我一般神游,他说话的声音突然一下子提升不少,我一个激灵,将放空的思路收回来,静等新位置的安排。
“冯浩李晓涵,窗户边第一桌;金灿陈珂,窗户边第二桌······文洛文麒,第三列最后一桌。”终于点到我的名儿了,可为什么是最后一桌?
我有点郁闷,收拾好桌面上新发的课本,乖乖地找到自己的新位置,静趴桌上等待新同桌的大驾光临,刚才净顾着听自己的名字和位置了,都没注意同桌是谁。
正欲抬头,一个身影落座下来。
“你好!文麒!”目光所及,是一个非常明媚的笑脸,浓眉大眼,白净的脸庞,还有他伸出的白净纤长、骨节分明的手,如果当时我知道惊艳这个词的话,我一定要用上它的。我迟疑着和他握了一下手,报以同样的微笑,“文洛,欢迎新同桌!”这是哪里的礼仪?好新奇啊!
文麒在我的左手边落了座。我于是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打招呼方式有点让我害羞还是因为自己略显迟钝的表现让自己懊恼。
“嗨,文洛,嗨,文麒!我是江睿!”正恍惚中,突然有声音插进来,同时蹭近的还有那个叫江睿的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我已经认得他了,刚刚老师介绍他的时候,我光听着就觉得他像是很厉害的人。而且我天生对书香世家有着别样的敬意,所以很自然地我就记着这张青涩的脸了。不过,他刚才可是有点腼腆害羞的,这么这会儿脱脱地像换了一个人呀?
江睿在我前排落了座,才刚刚坐定,就转了过来,“文洛,文麒,你们是一家的吧?哈哈哈,很高兴认识你们,咱以后可就是前后桌了喂,开心!嘿嘿······”
他这调皮的表情和声音一出来,我们仨都被逗笑了。
我在心里嘀咕:真巧,新同学都和我靠边?还是两个都长得这么好看又这么特别的男生~
(在此后的很多年很多年里,我都没有发现,我的人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与时光有染(原创)
(三)留在你想在的城市
光线渐渐暗了下去,我似乎从睡梦中感觉到了黑暗,于是睁开了眼。看看时间,六点了,该起床吃晚饭了。
打开衣柜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件居家的针织衫,此刻,我就是想要这样一种慵懒的感觉。这件衣服,是大学时表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时出来时,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带来,后面想,不如就留点念想,权当表嫂就在身边。磨磨蹭蹭穿上,然后打开房门,厨房里小鸡炖蘑菇的香味儿瞬间飘进来,充斥着我的鼻腔,撼动着我的味蕾。满满的幸福感涌上心头,胃里好像也暖和开了。
我轻轻走过去,静静地倚在厨房的门上,看着阿天忙碌的身影,迷迷糊糊出现一种错觉。就好像,他就在眼前。如果当时我们结婚了,那现在为我煲汤的,应该...
(三)留在你想在的城市
光线渐渐暗了下去,我似乎从睡梦中感觉到了黑暗,于是睁开了眼。看看时间,六点了,该起床吃晚饭了。
打开衣柜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件居家的针织衫,此刻,我就是想要这样一种慵懒的感觉。这件衣服,是大学时表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时出来时,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带来,后面想,不如就留点念想,权当表嫂就在身边。磨磨蹭蹭穿上,然后打开房门,厨房里小鸡炖蘑菇的香味儿瞬间飘进来,充斥着我的鼻腔,撼动着我的味蕾。满满的幸福感涌上心头,胃里好像也暖和开了。
我轻轻走过去,静静地倚在厨房的门上,看着阿天忙碌的身影,迷迷糊糊出现一种错觉。就好像,他就在眼前。如果当时我们结婚了,那现在为我煲汤的,应该就是他吧?但转念一想,他早就不是我的了,他已经寻觅到他的良人,只是那个人,不是我。至于我,和阿天这样相依为命,隐姓埋名,无人打扰,简简单单过一辈子也挺好的。
阿天忙碌完,正转身准备去喊我吃饭,突然看见我穿着线衫倚在门上,难得的慵懒的样子让他吓了一跳。“醒了呀,快洗手,你最爱吃的北方菜——小鸡炖蘑菇。程家出品,必是精品!你快来品鉴下我的手艺,看是不是又进步了?”
我走到吧台前,刚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来,阿天就递上刚盛好的汤,还有餐具。真香啊!我用勺子舀了一勺,放嘴里,“嗯,好吃。”
“好吃就多吃一点。注意烫啊。”
“我发现,好像只有我生病了,你才会做小鸡炖蘑菇给我吃,平时任凭我怎么讨好你,你都不做,也不教我,为什么呀?”我搅动着碗里的勺子,抬头问他。
“随便就能吃到。你还会期待吗?”阿天自己也盛了一碗,在我对面坐下,头也不抬,说话的时候,正准备把一筷子的粉丝塞进嘴里。
“留一手,才能让你一直惦记这味道,才会一直离不开我,哈哈······”
“小样儿,年纪不大,心机不小了。”我假装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是满满的欢喜。
“好吧,难得我心机一次,你应该感到荣幸的。”阿天提提眉毛,眨着眼睛看着我说。
“哦,不胜荣幸!”我就势配合。
“你也多吃点,这几天让你担心了,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你!一直在我身边。”我突然想起这几日的模样,良心发现,诚恳地对阿天说。
“跟我你还客气?如果要说谢谢,那也是我说。”
此刻楼下的“本色”正开始了一天中最繁忙的时刻。
吃了几口,突然就觉得索然无味了,我站起来走到客厅的大落地窗前,向下凝望。窗外夜色渐合,华灯初上,河边的倒影里,开始慢慢浮现建筑上的霓虹灯。“你说,‘本色’没有了我,会怎么样?”
“想什么呢?又不是不回来了,只是去玩几天,度个假罢了,这么恋恋不舍呀,要不不走了?”阿天放下手中的餐具,走到我身边,又看看下面,试探着问我。
“也对哈,回来的。我这是在干嘛?自怜自艾的!”我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楼下人来人往。
说来也奇怪,我这个名字一般,经营主题也不是太明确的小店,客流量却不是一般的好,自从开业以来,不论白天晚上,就没有特别冷清的时候。有时候我也诧异,半夜醒来也会觉得不安,总感觉自己是踩到了狗屎运,好运气会突然用光。阿天却总是和我说,是因为我的才华和气场,还有我深深懂得这个世界,所以才会有‘本色’ 这些年的繁华。
对于他的这段话,我向来是不信的。但我,还是很感谢他,这些年一直陪着我。
我所在的这栋建筑,是一座非常有年代感的欧式建筑,是我在伊斯坦布尔的家以及安身立命的全部身家。“本色”就在我楼下。
四年前,我初来这个城市,抬着个相机这儿走走,那儿转转,不过是想利用不多的时间把他一直想来生活却始终没能有机会的城市走完。
江睿,这城市的角角落落,我来帮你走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少一分遗憾,多一份快乐呢?
当时的我又哪里知道,江睿一直想待的地方,最后是我待着了。
旅游签证到期还有最后两天的时候,我在河边发现了这房子。挺大的一房子,临河,两侧是两条步行街,一眼看去全是窗户,更为奢侈的是,她还有一个超大的后花园。目测房子已经很久无人问津,所有玻璃都落满了灰,黯然失色,窗楞也褪去了原来的颜色,露出木头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后的棕褐色痕迹,花园也是杂草丛生。但见到她的那一眼,我就心动了,我知道,她,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梦中的房子!
而刚巧,我在一侧的门上看到了房子的招租启示。
房东是个老太太,还好会说英语,我们的交流才不会那么困难。我和她聊了大概三十分钟,她就愉快地同意我用12万里拉租一年。不过这房子闲置太久,年久失修,光是整理和装修,还有后院的打理都要不少钱。她有点担心我,怕我到头来损失。我表示我是真心想在这里安家落户。老太太于是说,要是我愿意,到期后可以同样价格续租,或者等我有钱了,买下来也是可以的。我被感动地一塌糊涂。鉴于当时的我是旅游签证,我便和她约定回国后,处理好相关手续后就联系她。
托了办理签证和相关业务的朋友帮忙,但也前前后后大概用了两个多月,才终于把所有事情搞定,我用了多年的积蓄,告别了过去,就这样横冲直撞地在伊斯坦布尔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先是将房子进行了翻新和装修,将一楼和地下室变成了酒吧,将正门入口设置在临河的一面,我还特意在地下室里,放了两张台球桌,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下去玩几局。二楼是书店,咖啡吧,还有包间,当然,我们也提供餐品。办公室也设在这里,我还给它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东方欲晓。为了让楼下的声音不打扰到楼上,每层之间我都特意做了隔音,并特意在步行街的一侧另开了门,台阶上来就是二楼。表面上一楼二楼相互独立,所以客人们一直以为是不同的老板经营着,但当时考虑到出入问题,每一层我也留了暗门。同样,为了生意不影响我的生活,通往三楼居住区和阳台的,我也另外设了门,还专门安了电梯。不过多数时候,我喜欢走楼梯,噔噔噔的声音让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当酒吧和书店都开始对外营业的时候,我的工作室,阳台,后花园也都开辟好了。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我也在往前。
遇见阿天,就是在一切刚迈向正轨不久。
那天天气很好,我在阳台上看书,乏了的时候,顺便刷了下微信。朋友圈第一条就是阿天一分钟前发的状态:我来了!伊斯坦布尔!配图是航站楼的显示屏。
阿天也来这里了?一个电话过去,才知道,毕业后没见的这几年,阿天做了不少功课。
阿天全名程天铭,是我师大的师弟,因为关系比较好,我一直把他当弟弟,平时也管他叫阿天。阿天是艺术学院有名的才子,修长的手指弹得一手好钢琴,可惜命运捉弄人,阿天的母亲在阿天很小的时候便抛弃了他和爸爸,重新组建了家庭。母爱的缺失,让阿天比一般孩子敏感不少,虽然其母偶有联系他,但是阿天倔强的性格,不愿和他妈妈有进一步的交集。程爸爸前些年一直在外打工,供儿子上学,但突如其来的工伤事故,让阿天一夜之间,没有了家。那时,阿天刚毕业,很久很久都释怀不了。我曾多次让他来华城,他都婉言拒绝了,时间一久,大家都忙于生活,联系也就没有那么勤快了。没想到再次联系,居然是在异国他乡。
人生三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我很荣幸赶上了一样。
本来打算是去机场接他的,可阿天坚持要自己过来。我给他发了定位后,给他收拾了一个客房。还好当时我有先见之明,特意多设计了两个房间,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收拾地差不多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接过电话,踱到窗边一看,果然是他!两只行李箱,一个背包,这就是他的全部,一如当时的我,来伊斯坦布尔时的模样。
“姐,没想到,你在这里!抱抱!”
久别重逢,阿天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结结实实地维持了好几分钟。温热的体温瞬间传遍全身,我闻见了他白衬衫上阳光混合柠檬的味道。我红着眼,也看见了他眼睛里那晶莹的东西。
阿天此次来土国,是要在这边勤工俭学,攻读伊斯坦布尔大学艺术学院的研究生。
他终于也勇敢告别了过去,开始了新的人生。
我让他安心住下,要是愿意,就在我这边帮忙。他很开心,笑得像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而我,比他还要开心,在这里和他重逢,是我在土国遇见的最温暖的的事情······
中国人说:光阴似箭。美国人说:time flies.我觉得说得同样好,时光真的如流水一般,一转眼,就好多年了,而阿天,即将要研究生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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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我之间,人来人往
“想什么呢?”发呆的时间里,阿天已经把餐桌和厨房收拾干净。随着好听的声音靠近的,还有他身上一如既往的清新柠檬味。
思绪被打断,被记忆拉远的我瞬间回到了现实,但此时的我像一个溺水的人贪图呼吸的畅快一样,死死拽着记忆中那些渺远的片段,留恋着不肯放手,心想着哪怕多沉溺几分钟也是好的。
只是这一次,阿天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我之前已经和Aamir打过招呼了,这个点,他应该在办公室等我们了。”
“哦,那,走吧~”
办公室在二楼靠近后花园的位置,打开窗户的时候,能闻见窗外阵阵的花香。
Aamir早已经等着了。
Aamir是...
(四)你我之间,人来人往
“想什么呢?”发呆的时间里,阿天已经把餐桌和厨房收拾干净。随着好听的声音靠近的,还有他身上一如既往的清新柠檬味。
思绪被打断,被记忆拉远的我瞬间回到了现实,但此时的我像一个溺水的人贪图呼吸的畅快一样,死死拽着记忆中那些渺远的片段,留恋着不肯放手,心想着哪怕多沉溺几分钟也是好的。
只是这一次,阿天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下去吧,我之前已经和Aamir打过招呼了,这个点,他应该在办公室等我们了。”
“哦,那,走吧~”
办公室在二楼靠近后花园的位置,打开窗户的时候,能闻见窗外阵阵的花香。
Aamir早已经等着了。
Aamir是我的经理,在土国排华的浪潮里,他是我在伊斯坦布尔为数不多的当地人中的好朋友。偶尔我不在的时候,酒吧和书店的工作我都是直接交接给他。别看Aamir穿得挺时髦,西装革履中总是带着些痞痞的味道,但是办起事情来毫不含糊,反正交给他的事情,我从没有担心过。
也许是见惯了我职业装的样子,突然的家居服打扮,让Aamir显然有点儿慌。我就这段时间的事项简单交代了几句,看着Aamir略有孩子气的脸上略带凝重的表情,我突然很想笑:“Aamir,你是不是特别不习惯我现在的样子啊?”
Aamir局促地笑笑,“还真是。洛,这······太不像你了,真有点不习惯。你这次要走多久?”
“说不好,应该不会太久的,所以这段时间就辛苦你了。” 说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脸上毫无血色。
“好吧,那你们安心去吧,这里有我,等你们回来。”
“那······我就先下去了。” Aamir欲言又止,最后吐出几个字。
“Take care.”Aamir走过来用力抱了抱我,又拍了拍阿天的肩膀,消失在暗门尽头。
“我们也走吧。”我看了一眼窗外小花园里的路灯,略有所思。
“不下去看看吗?万一你过两天就想念了呢?”阿天柔声道。
“不用了,Aamir会处理好的。我不担心。”我扭过脑袋,盯着早已经没有Aamir身影的门口,有点儿恍惚。Aamir管理起“本色”来,真的是一把好手,之所以这些年一直生意兴隆,很大一部分是Aamir的功劳。在我心里,Aamir早就是家里人了,只是这一次的事儿,毕竟是私事,我不想让更多的人跟着担心,所以也只是说要回国一趟,参加一个婚礼,顺便去看看老朋友。但是,细心的Aamir显然已经从我的低气压中发现了异样。毕竟,这样低气压的样子,从来没有过。
“天色尚早,陪我下去吹吹风可好?”
“好呀。”阿天兴致勃勃。
“等一下!”他突然喊住我。
我好奇地回头,“怎么了?”
阿天拿起我办公室衣帽架上的一条大披肩,给我披上,“可以了,走吧。”
夜风微凉。
披肩被风拉得老高。
暮色四合,灯火璀璨。河对岸霓虹闪烁,“本色”也是一片歌舞升平。正是夏花盛开的季节,空气中有青草、花香、土壤、河水混合的味道。
这里确实很美。美到让人流连忘返。如果要列一份全世界非去不可的城市榜单,伊斯坦布尔绝对会出现在上面。
作为世界唯一横跨欧亚的城市,这里有着千年历史的老城街道、繁荣漂亮的新城建筑、随处可见的清真寺以及繁忙而充满生机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她是拿破仑心中的世界之都。
建于公元前7世纪的伊斯坦布尔,先后经历了古伊顿帝国、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被迫亲历着波澜壮阔和跌岩起伏。当一切纷争归于平静,繁华褪尽,那些曾经的辉煌和印迹却被很好地保存了下来。目之所及,都是历史留给她的样子。
所以,她在少年江睿心里,也是这样美好的样子吧?所以这里,有江睿一直向往的生活方式吧?
我这样想着,和阿天一前一后走在六月的大街上,并不说话。
路上没什么人。暗黄色的灯光透过热带植物的缝隙泻下来,将我们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
一路无言。
我知道,阿天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开口,但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在一处十字路口,我停下来,对跟在身后一脸担忧的阿天说道:“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幻想,有一天会在这里,遇见他。那时的我会和他轻轻地说一句,‘好久不见’,就像陈奕迅歌里唱的那样,‘好久不见’,但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这首歌还有个粤语版的,叫做‘不如不见’。”
阿天看着我,哑然,无从接话。
“我们回去吧,晚饭吃太少了,有点饿,得回去加个餐。”好像是突然开解了一样,我的声音不再那么苍凉,感觉脸上也开始有了血色。
“诶呦,我早饿了,刚刚都没好好吃饭。那赶紧回去呗。”阿天揉揉肚子,一脸委屈。
我走到阿天身边,挽起阿天的胳膊,“走吧走吧,回家喽~”
风突然小了,灯光下的两人的身影,斜斜的,胖胖的,有点儿可爱。
这世间,有一种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第二天晚上,我和阿天出现在阿塔图尔克国际机场。看着机场来来往往的人潮。我想起有段时间很出名的那个段子:我多想拥抱你,可惜时光之里山南水北;可惜你我之间人来人往。
12号16点45分,飞机准时降落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阳光明媚。航站楼人山人海。我泱泱大国就是人多!
踩上故国土地的那一刻,顿觉心旷神怡,什么旅途的疲惫都没有了,唯有亲切。我心里轻叹一声,“这、就回来了。”
原来回来也不是一件难事。不过是几千块钱的飞机票和十几个小时的距离而已。
出站口早已经簇拥了一波亲友团。虽然已经特意嘱咐阿天,不能让人知道,但是,这不妨碍阿天和他的小伙伴们呼朋引伴。这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那个明星出行呢,妥妥的小迷妹小迷弟。
我像是在无人的山中待太久了一样,不太习惯这样热闹的场面了,心里有点点儿排斥,于是拉过身边的早就一脸阳光的阿天说,“告诉你个好消息,现在起,给你放假!尽情玩,抓紧时间大饱口福吧!一会儿给我借辆车,我就不和你们一起走了,直接15号早上酒店碰面。千万不要玩过头了哦!”
前一秒种还满脸笑容的阿天此刻一脸惊讶,不由得放缓了脚步,直直地看着我,希望能从我的表情中发现答案。
但我平静如水的表情让他看不出任何端倪。
“真的不一起吗?他们知道你回来,都要来接你,而且都已经给你备好接风洗尘宴了。”
“今晚不去了,我要出去几天,你全权代表我去就好,替我和小朋友们道谢和致歉。”
“好吧。”阿天显然有点儿失落,但终究也没有多说什么。
说话的间隙,我们已经被亲友团团团围住。一上来就是大束大束的花和大大的拥抱。阿天走到一个帅气的男生身边,两人耳语了几句。我看着那男生的脸色一点点改变,最后闷闷地拿出一串车钥匙,一脸的不开心:“洛姐,不带这样的,要约会也不能这么心急啊~我特意打扮得这么美美的,你这就要走?”
一听要走,人群一下炸了锅,“洛姐,这就走啊,我们可是筹备了很久的啊,局都攒好了,主角却要走?不够意思了啊~”
阿天将车钥匙递过来。“好了,别闹别闹,我姐还有事儿,过两天就回来。姐,这是钥匙,车就在门口,出门就能看到。路上注意安全,有事儿随时联系我。”
“还有我们!”人群中好几个人接着阿天的话说道。
“知道啦 ~”我接过车钥匙。
“今天有事儿,小宝贝们,我们过两天一起聚啊!阿天我就交给你们了,帮我看好他哦,瘦了我可是要找你们的。小宝贝们,再见哈,玩得开心点哈!”
“遵命,洛姐,早点回来啊,我们等你!”
“就是啊,洛姐,保准把你家程天铭养得白白胖胖的”
“好嘞!”我看了看手中的BMW车钥匙,笑了笑,“那我先撤了”,边说边用手语做了一个走路的动作,“你们小声点,闹哄哄的,可别把警察叔叔招来了”,说完,我拖着行李箱踩着高跟鞋朝门口走去。
“知道了,姐。路上小心点。”
我挥了挥手,留下一波闹腾的小家伙们,嘻嘻哈哈,叽叽喳喳的,出站口的工作人员和接送旅客的亲友同志们都向此处行起了注目礼。
远远听见阿天的声音:“赶紧撤,赶紧撤,等下要被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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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似是故人来
上海到汐城,走高速也要四个多小时。我在高速服务区加了油,顺便在那边吃了点简单的晚饭。不出意外的,服务区的伙食水准依然和多年前一样,没有长进,只剩厚重的味精、酱油和盐。但总算还能让人下咽。
我有点后悔,早知道,怎么也该先在大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尝一尝小朋友们为我准备的盛宴的。谁能想到,我四年不回来,飞了十几个小时回来的第一顿,吃的居然是服务区这种毫无诚意的晚餐。
沿着梧桐大道一路开到汐城商贸区时,道路两侧的万家灯火正在如星辰般一点一点,点缀着这个城市。22点,城市糜烂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一不小心就开到了Tiffany意大利餐厅楼下,我给肖薇微打电话:“亲爱的,出来喝一杯...
(五)似是故人来
上海到汐城,走高速也要四个多小时。我在高速服务区加了油,顺便在那边吃了点简单的晚饭。不出意外的,服务区的伙食水准依然和多年前一样,没有长进,只剩厚重的味精、酱油和盐。但总算还能让人下咽。
我有点后悔,早知道,怎么也该先在大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尝一尝小朋友们为我准备的盛宴的。谁能想到,我四年不回来,飞了十几个小时回来的第一顿,吃的居然是服务区这种毫无诚意的晚餐。
沿着梧桐大道一路开到汐城商贸区时,道路两侧的万家灯火正在如星辰般一点一点,点缀着这个城市。22点,城市糜烂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一不小心就开到了Tiffany意大利餐厅楼下,我给肖薇微打电话:“亲爱的,出来喝一杯不?我回来了,八月未央等你。”
电话的另一头约有半分钟没有动静。我正在想是不是我的手机出了问题,继而就听见电话那头的咆哮声:“文洛,你个死人,回来就不能前给我说一声吗?不见不见,我们绝交了!”
“别呀!我刚回来你就赶我走啊?!我这可是一下飞机就来了,拒绝了一群帅哥给我安排的盛宴,现在都还没有吃饭呢~你就给个痛快话,来还是不来?反正你来或者不来,我都在那里等你,哈哈哈~~~”
“你厉害,你赢了,乖乖等着我!赶紧点点吃的。饿伤了我可不会心疼你~”
“遵~命~,你可快一点啊,来晚了我可就回去了。”
“你敢?!”
“你直接打车过来吧,别开车了。我们好好喝几杯。对了,我车在这儿,等会儿记得提醒我找代驾,把车开回去。”
“OK,你说了算!“肖薇微换上正常的语气。
“嗯,那一会儿见。”
挂了电话后,我直接将车开到八月未央门口,下车后将车钥匙递给了门口的泊车经理,并给了他一些小费。我注意到他有点惊讶,才反应过来,这里,不需要给小费的。好像,是离开得有点久了。
八月未央这个酒吧,当年我还在商贸区这边上班时,已经开着了。那会儿每次和肖薇微过来,我都会一脸羡慕地说:这格局我太喜欢了,等我有钱了,我也要开一家!时隔多年,我还真开了一家,虽然距离此地千万里。
再次走进酒吧院子的时候,我闻见了浓浓的令人陶醉的广玉兰香,和当年的味道一模一样。广玉兰,也叫荷花玉兰,荷花木兰,是玉兰中我最喜欢的一种,美丽高洁,花色艳丽,生生不息,世代相传。
工作日的夜晚,酒吧里人不算太多。
我找了个幽暗的角落坐了下来。这位置极好,看各处都视野通透,别人想要看清楚这里,却很有难度。
“服务员,点餐。先来份菲力牛排,五分熟,谢谢。”
酒局还未开始,晚餐才是王道。早就料到肖大美女出门磨蹭,可没想到,我晚餐都结束了,还不见人影。
“Gin Martini,谢谢。”我招呼服务生收盘子的时候,顺便先点了一杯。
等得实在是有些无聊,我于是又给肖薇微打电话。估计电话响了得有十来声了,肖薇微才接起我的电话。
“肖大美女,出门了吗?别告诉我,还没换衣服?!”
“你怎么知道?你不会是在我们门口吧?”肖薇微很是惊讶。
“姐姐,我们认识都多少年了,我还用蹲守么?不用脑子就能猜到~”
“五分钟,我保证五分钟之内出门!不说了,我换衣服呢!你要是无聊,就先找个帅哥唠唠嗑呗~”
“你最无聊,拜拜~”我挂了电话。
就知道这家伙蜗牛一样,刚才真该先去外面逛逛的。
通话的几分钟,服务生已经上了我的酒。我拿起酒杯晃了晃,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了下,忽然发现吧台的调酒师正在看向自己,双目对视的感觉还真是不好意思,我于是立马将眼神收回来,装作什么都没看到,拿起手机给肖薇微发微信。
“你什么时候到嘛?我酒都过五巡了!”
“叮”,水滴的声音,我的消息提示音。
是一条语音:“十五分钟以后,要不是我刚好回到家,化过妆,我是一定要让你等上我两个小时的,以解我心头之恨。”
我给她回复:“我道歉,请你喝酒还不行么?一会儿你随便点,可以了吧?!”
“叮”,又是一条语音:“我考虑考虑吧!”
二十分钟以后,肖薇微气喘吁吁的出现在八月未央门口。立定整理好以后,肖薇微风情万种,搔首弄姿地走进来,酒吧内的人,明显感觉有人走近,齐刷刷地看着她。我刚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哈哈地笑起来。
肖薇微听到笑声,立刻加快脚步向我走来。
颤悠悠地在我对面落座以后,肖薇微一脸狠相:“你还敢笑,今天你死定了。”
“好啦好啦,我敬你一杯,向你赔罪。”
我说罢将面前一整杯Gin Martini一饮而尽,瞬间感觉脑袋一阵眩晕,脸也立刻热起来了。我举手示意附近的服务生,“waiter,再来一杯Gin Martini,这位小姐,您想喝点什么呢?”我打趣到。
肖薇微立刻觉察到事情不妙,对身边毕恭毕敬的服务员说:“两杯蓝山。Gin Martini不要了。”
“干嘛不要啊,来酒吧哪有不喝酒的?两杯Gin Martini!”我拒绝更改菜单,对服务生说。
“小姐,这······”服务生被我们两人弄得头大。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结果上来的还是Gin Martini。
酒刚上桌,我刚想拿起杯子一饮而尽,肖薇微立马抢过我手中的杯子,“说说看,怎么了?”
“高兴啊,很久没回来了,想念故国,想念故乡,想念故友,想念往事,如此场合,怎能不畅饮?还有,根据我开了几年的酒吧的经验,这家酒吧,算是比较货真价实的了~”
“来,举杯共醉三万场,不诉离殇!”说话的功夫,我趁肖薇微不留神又把酒喝空杯了。
“胡说八道!高兴是这样的喝法吗?”
“那是怎样的喝法?”我抬头看她,精致的脸庞丝毫没有岁月的痕迹,时光对于她还真是很慷慨的呐,不像我,早就出现白发了。
“别和我扯,说,这次急匆匆地回来,是不是因为他?难道······他真的要结婚了?”肖薇微小心翼翼地试探。
我一听,突然就违心地笑了,继而低着头,看着空空的酒杯,不再说话。
“不是我说你,这么多年了,他究竟哪里好了?把你折磨成这个样子,我说心里话,他真的配不上你!”肖薇微愤愤不平。
“好像,每个人都这样和我说。”我抬起头,看着酒吧外院子里的那盏西式的落地灯,自顾自淡淡地说到。
说话间,服务员送来了水果拼盘。“您好,这是隔壁桌客人送的。”
肖薇微抬头看了一眼,隔壁桌是两个西装革履的男生,有着分明的轮廓和好看的发型,于是立刻换上一副招蜂引蝶的样儿,点头示意了一下,表示感谢。
“快,吃水果,人家送你的呢!”肖薇微调侃道。
见我不回应,她叹口气:“不说了,我陪你!”说完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其实,我也说不出他哪里好,可他,就是我不爱别人的理由。”
“可他要结婚了,你要重新开始,找一个真正爱你的,配得上你的人。文洛,你说你,就因为人家几句话,背井离乡的,何苦呢?”
“他不记得的话,我还记得,所以,他没走的路,我来帮他走。”
“都多少年了,还没走完吗?你从来都不欠他的!”
“我不欠他的,我欠的是对自己的交代!”酒杯已空,我于是打了个响指,“waiter,再来两杯!”
“这响指打得不错呀!”肖薇微正色道。
“必须的,你以为我几年的酒吧白开的呀?姐姐我也是见过风雨的人呀,哈哈~”
“叮”,水声响起。信息进来,是阿天的消息,就四个字:礼服好了。
肖薇微趁机趴过来偷瞄,“是不是你家那个小帅哥啊?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把这种人间仙物收入你这种六根‘清净’,不落红尘的修行人士的囊中的?”
“请丢掉你这肮胀的思想,不要玷污我们,我们是亲情,懂吗?!再说了,就我这姿色,仙气十足的小帅哥,看上我这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女,奇怪吗?”
“合着你不夸自己一下,就不舒服是吧?”肖薇微亮出了刚做好的美甲,双手成魔爪状,准备对我发起总攻。
“别,我认输,我认输!我最怕你的狐爪了!”
与此同时,大门口有人进来,我再次感觉到周边人都在向外望去,也就好奇地向外张望。
此刻灯光暗淡。只能隐约看见一个约摸三十岁的男人走进来,身材极尽高挑,V领衫,贴身的西装长裤,显出极美好的身段,脸上架着一副玳瑁框眼睛。看不清脸,却能感受到他的文质彬彬,气质儒雅。怪不得连见惯了人来人往的酒吧工作人员都参与到这场无声的注目礼中了!
来人直接在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向调酒师点了一杯酒,趁着等候的间隙,把整个酒吧大概瞄了一眼然后抬头看墙上的MBA联赛来。
等会儿,怎么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终以失败告终。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想朝刚才那来人走过去。
“你不是吧?”肖薇微一把拉住我,略微惊讶,毕竟,这和印象中的我的风格实在是差太远了。
我回过神来,“那个人,总觉得在哪儿见过,像极了一个久违的朋友。”
“是吗?那赶紧过去看看,可能真的是认识。”肖薇微立刻放了手。
“不用了,他不会出现在这里的,是我搞错了吧!”我落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若有所思。
许久不见,我和肖薇微慢慢地打开了话匣子。不知不觉,时针已过十二点,我偶然间抬头,才发现刚才的男人不知何时走掉了。可能,真的是我搞错了吧!
意兴阑珊,不如早点归去。我结完帐单,肖薇微在边上问我,“晚上准备下榻哪家星级酒店啊?”
我不怀好意地笑笑,“你家!你要侍寝吗?”
“诺!那我的女王,起驾吧!”肖薇微特意仿着古人的样子行了个礼。
“去,别闹!”我说着挽起肖薇微的手,一同朝门口走去。
外面依旧人潮汹涌。假如人潮有方向,那一定是四面八方!
代驾开车将我俩送回到肖薇微的复式排屋时,已是将近一点。磨磨蹭蹭洗漱完毕,已经是深夜两点。我们两个人,在肖薇微大大的床上躺下就睡着了。梦里,我却又看见了那个出现在酒吧的男人······
与时光有染(原创)
(六)消失的身影
“长发落寞,如你看着我,思念诉说,眼神多像云朵,这一场恋爱,我期待的女孩,她声音清澈,多么晶莹的无奈,这一场恋爱,过去和现在,无论晴朗破碎,总会有一转身的等待······”
杨宗纬的声音一遍遍地从手机里传来,嗯,是我设置了很多年的铃声。
我挣扎着起来去接听,才发现,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身边的肖薇微早就不见了踪影。盲接电话放在耳边,里面传来肖薇微的声音:
“文大美女,起床了没有?该吃中饭啦~”
“就起,就起~~~”我迷迷糊糊,声音微弱。
“好吧,知道你倒时差辛苦,不过饭还是要吃的,要...
(六)消失的身影
“长发落寞,如你看着我,思念诉说,眼神多像云朵,这一场恋爱,我期待的女孩,她声音清澈,多么晶莹的无奈,这一场恋爱,过去和现在,无论晴朗破碎,总会有一转身的等待······”
杨宗纬的声音一遍遍地从手机里传来,嗯,是我设置了很多年的铃声。
我挣扎着起来去接听,才发现,现在已经十二点多了。身边的肖薇微早就不见了踪影。盲接电话放在耳边,里面传来肖薇微的声音:
“文大美女,起床了没有?该吃中饭啦~”
“就起,就起~~~”我迷迷糊糊,声音微弱。
“好吧,知道你倒时差辛苦,不过饭还是要吃的,要不我给你点个外卖?”
“不用了,我一会儿就起,一会儿要出去下······”我脑子回归正常状态,一下子完全清醒了。
“去哪儿?”肖薇微还是那个任何时候都无比好奇的人。
“学校。嘘,我就随便转转,保密呀!”
“得!那你记得吃饭,我也吃饭去了~有事儿晚上回家聊。”
“嗯呢,拜拜。”
挂了电话,在床上闭着眼睛躺了十分钟后,我起来刷牙,洗脸,洗澡,化妆,换上箱子里带回来的一套相对青春活泼的套裙,却怎么看感觉怎么别扭。要添置点新衣服了,我这样对自己说。
在便利店买了点吃的,我的早饭和中饭就算是解决了。刚回来,真的是既熟悉又陌生,一点都不想去好好吃个饭。还好,肖薇微不知道,不然我耳根子肯定要被说得长出茧来。我偷偷乐呵,开着车,行驶在汐城茂密的林荫大道上。
一路疾驰。这个时间点,路上的车辆还算好,加上我选了高架,所以算得上一路通畅。最后,在一片茂密的梧桐树下,我停了车。马路对面就是那个安静的,又间或有声音传来的,见证着我的青春和成长,目睹了我的悲欢离合的母校。高中毕业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明明就在同一个城市,我不曾回来过一次,而现在,十多年后,当我历经沧桑,体味过人间多味后,我回来了。
几年不见,汐城变化很大。若不是两边的这些梧桐树还有路牌,我真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汐中更是变了不少,原本略显陈旧的校门此刻已焕然一新。两侧的铁栅栏倒是显得没有那么高了,可能会因为我们长大了吧?蔷薇花顺着铁栅栏从内侧伸出脑袋来,俏皮可爱,将原本是灰褐色的栏杆打扮得花枝招展,沉闷感和严肃感早已经消失不见。
当年,江哲就是在这里,送上了给我的惊喜。
来回徘徊了好一会儿,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门卫走了过来。我这样一定是形迹可疑吧?
我有点不好意思,正欲说点什么,结果发现是老田。
“文洛?”老田一身黑色保安制服,边走近我边试探性地问。
“是我。老田,你还在这上班?”
“是呀,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不愿挪窝了。文洛,大姑娘了,又漂亮了,刚刚都不敢认你了。”忽而老田又说,“我看你在这儿很长时间了,怎么不进去?”
“我,我就想看看,算了,不进去了。里面应该也没什么认识的人了”想到这,我有点失落。
“现在是上课时间,教学楼外没什么人。既然来了,进去走走吧!你毕业后,应该还没有回来过吧?他们倒是经常举行同学会,成群结队的回来忆往昔,不过,我一次都没有见过你。”
“确实不曾回来过。那,我登记一下吧。”
“不用登记,你直接进去吧!”老田一脸慈爱,还是那个邻家大叔的样子,鬓角却不知何时染上了白霜。时间啊,不曾给过任何人一丝商量的余地。
“那我进去了,老田。”
“去吧,去吧。”老田向我摆摆手,笑笑。
汐中是本市唯一的一所初中部和高中部设置在一起的学校。不过两部之间,界限倒也分得分明,图书馆、实验室等功能区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直接将初中部和高中部分成了左右两边。一如我泾渭分明的初中和高中六年。
绿林掩映的校园里,栀子花和含笑的味道交织其中,醉甜醉甜。广玉兰和日本樱花则正在争奇斗艳,似是不拼上个高低誓不罢休。有班级在上体育课,篮球场上清晰地传来篮球砸地的“咚咚”声。有人在喝彩。这让上着课的汐中显得尤其安静。我不禁循声走过去,找了个格外不起眼的角落的石凳坐下来看球。
此刻,球场上飞扬的是青春的身影。
当年,我也会和文麒来打篮球的,虽说是打篮球,其实也就是来摸摸篮球,听听篮球砸地的咚咚声,好像那咚咚的声音可以赶走青春里所有的无助与不安,排解掉所有烦躁的情绪。
青春期的文麒像极了一棵长不完的春笋,不停地拔节,从五年级初见时的一米七六,一不小心就到一米八七了,让相形之下瘦小的我闷闷不乐,因为任何时候和文麒说话,都需要仰着头,而仰视文麒,是当年傲气的我很不愿做的一件事。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好位置,嗯,就是现在这个潜意识就坐下去的位置,一个可以看着篮球场上的文麒打篮球,又不用仰视的位置。当年的文麒也是花了很久才发现这个角落里坐着自己的同桌文洛同学的。而这里,似乎也成了我们俩独有的秘密。
很多时候,我会想,如果那时候有相机,应该是很不错的一件事儿。这样,我每次来这里,如果恰逢文麒打篮球,我就可以把他拍下来,指不定还能整理个青春纪念册。同时也不至于这么些年,连个照片也没有,文麒,终于硬生生地成了个我回忆中的人。
文麒的名字,记着的人应该不是太多了。身边的同学朋友,换了一波又一波,加上不停的分班,升学,从小学一直到现在都是同学朋友且保持联系的,并没有几个了,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文麒这个人。
可是我不这样想,文麒,自那一次分班两人成为同桌开始,就是我生命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哪怕他这会儿已经在我的生命中缺席很多年。
那会儿,裴老师私底下老开玩笑:你们两个还真是金童玉女!
当时的我俩,学习上亦师亦友,不相上下。学习之外,文麒写得一手奇好的毛笔字,而我呢,刚好画国画比较有天赋。虽然我俩一直暗中较劲,但多数时候,我们总是像龙凤胎一样,形影不离。每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种书画比赛,领奖台上,总是我们两人一起的。学校的宣传栏,似乎也是我和他的私人领地,每周一期的黑板报,落款都是我们两人的名字,哪怕升国旗这样的事情,他也是升旗手,而我是国旗下站着的小标兵。
小时候可不懂什么叫做惺惺相惜,但我俩真的是如此地靠近,所以从心底里我们都异常珍稀彼此,一起分享学习和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相互勉励,相互竞争,我们就是战友和对手。而时光,也是如此慷慨,小升初,我们考进了一个学校,分进了一个班,又成了同桌。可惜时间太快,总以为这样日子会一辈子的,梦却在一瞬间醒了。
中考前一个月,文麒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又去了哪里。晨起到教室的我,突然发现同桌文麒的桌子空了。我开始焦躁不安,问老师,老师也只是含糊其辞,说是办了转学手续了,去哪儿不清楚。
文麒走了,就好像这个人就没有来过似的。
我一下子慌了,五年的同桌,说不见就不见了,生命中除了家人以外,离我最近的那个人,那个对手,那个标杆,不见了。我们之间,原来那么生分?以至于连走这样的事情,都不愿提前和我说一声。
那几天,我满世界地找,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也是直到他消失不见,我才明白过来,我对他,不仅仅是朋友而已。那应该是少年懵懂的初恋,会因为他笑,因为他闹,因为他和别的女生走太近而生闷气,也会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激动不已。也是那时候起,我一下子安静了,平时活得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了,也不再笑了,总喜欢把自己深深地埋进书本里,好像书本里可以找到答案似的。
“叮铃铃···”铃声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来,下课了。
不远处教学楼里的人,鱼贯而出,好些人开始向这边涌来。而这边蓝球场上的少年们,也开始收拾衣服,准备回教室。不想碰见任何人,尤其是当年的老师。这些年,我一直害怕的,就是意料之外的相遇。我于是快速从包里翻出墨镜,从石凳上起身,快步向校门口走去。
往校门口疾走的过程中,我注意到操场的另一边,有个身影快速朝校门口走去。身高极高,走得也很快,待我气喘吁吁地跑到门口时,那人早已消失不见,却看到一辆带有沪A牌照的路虎快速离去。
也许是我神经质了吧?居然会觉得那个人和昨天酒吧见到的人很像。我思忖片刻,突然无声地笑笑。老田不在,我于是直接回到自己的车上,也急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