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流】满天云(1-4)
【仙流】满天云
阅读提示:
1.仙流是我的初恋CP,喜欢了二十年,今年的大电影让我又找回了那份青春记忆,所以虽然已经很多年不写文了,但还是没忍住重新提笔,想给自己的青春画个圆。多年未动笔,文笔生疏,望读者大大们海涵。说真的,本以为只是写给自己的一份青春纪念册,没想到写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同路人,总之谢谢大家喜欢。
2.本文剧情接漫画结束之后,文中起始时间设定为1996年(我是1996年第一次看到SD,采用了这个时间),且文中所有背景情况、当时形势和出现的一些人物,基本都是那个时代真实存在的。文中仙道毕业后所从事职业为建筑设计师,流川继续打球直到退役。仙道人设有私设,设定为四分之一中国血统(...
【仙流】满天云
阅读提示:
1.仙流是我的初恋CP,喜欢了二十年,今年的大电影让我又找回了那份青春记忆,所以虽然已经很多年不写文了,但还是没忍住重新提笔,想给自己的青春画个圆。多年未动笔,文笔生疏,望读者大大们海涵。说真的,本以为只是写给自己的一份青春纪念册,没想到写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同路人,总之谢谢大家喜欢。
2.本文剧情接漫画结束之后,文中起始时间设定为1996年(我是1996年第一次看到SD,采用了这个时间),且文中所有背景情况、当时形势和出现的一些人物,基本都是那个时代真实存在的。文中仙道毕业后所从事职业为建筑设计师,流川继续打球直到退役。仙道人设有私设,设定为四分之一中国血统(外婆是中国四川人),设定仙道对中国文化非常热爱并擅长。之所以会这样设定,是看SD的时候一直就觉得仙道的性格中有一些老庄之风。因为这一设定,再加之文中仙道职业规划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古建筑修缮,所以文中会有许多中国元素,尤其是很多四川元素。
3.以上为预警提示,请不能接受的读者三思,别不喜欢看了再不开心。但同样的,写文这么多年,我早已明白一个道理,这个文一旦写出来,它就不全都属于我了,它就有一部分属于读者了。所以即使文前提醒了,但有读者还是愿意点进来审判一下,看了后又觉得不喜欢的,我也只能提前说不好意思了,毕竟众口难调,但评判由人。
4.本文题目取自"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觉得很符合流川的性格和我对仙流感情的看法。在我从小到大每一次看SD的时候,都觉得,最初或许流川看上去有些冷酷,但其实他是一个面对信任的人非常有礼貌并且好交流的人,也是一个很聪明很执着又听得进劝的人。包括在与仙道的相处和沟通中,反而非常的勇敢直接。就像看上去不动的云,但其实已“与我俱东”,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努力,是双向奔赴。
5.总之,写同人文都是以原著为根基,但每个作者也必然有每个作者不同的看法与解读方式,求同存异,各寻知己。本文结尾为HE,因为这俩必须幸福!
再次谢谢每一位读者!
1.一竿风月
镰仓九月的天气最招仙道喜欢,酷暑不再,但海水愈蓝,海天一线间更是他喜欢凝望的所在。
这天仙道起得很早,正值周末,五点未到,他已来到海岸边找好位置。平日的湘南海岸人潮汹涌,想要安静钓鱼极有难度,有时连竿都难抛。前几日回东京都时,仙道入手了新的长竿及一整套装备,专卖店的老板十分资深,教授了他一种新的抛长竿方法,令他迫不及待想要一试。
与传统自后向前抛动方式不同,老板的抛法低调奢华,左手拿线,右手持竿,自右向斜边转一个半圆,稍一侧身,再从左侧另一个半圆转回来,直接入水,仿佛满分跳水运动员落下的水花,手法精妙时,声音几不可闻。当然,这需要客观环境的配合,四周最好没有树,也没有人。
海边没有树,所以仙道便特意挑了个大早避开人。往常钓鱼只是钓鱼,连水桶都很少带,钓到就放生回去,享受的是整个过程,即便经常会被旁边的钓友说是“糠喜び”(注:一时的快乐),甚至还有直接喊“籠”的(注:比喻竹篮打水一场空),但仙道也只是笑笑不说话。
这一次他提了水桶,也是因为出门前发现家里的冰箱空空如也,临时起意,想钓条鱼搞定自己的午餐。
仙道练习了一会儿,空中圆圈便划得不错。许多鱼友动作错误,也不认真学习,还总是痴迷,常常得网球肘,仙道对此看得很重,他绝不允许自己因为这件事受伤。
新鱼线切水很快,仙道惬意地坐着,弯着腰,塌着肩,时不时打个哈欠,不多会儿竟然就有一条小鱼上钩。仙道心情不错,把鱼放进水桶,精神头儿也旺盛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再次一屁股坐下,继续打竿。
但随即他便感觉到一股力量阻碍了自己——在竿子打到半个圆的时候。
仙道转过头去,就发现自己的长竿恰好打在了一个人的外套上……
他没有想到,好久不见的流川枫站在他身后,与他隔着一根长竿的距离,正一脸懵懵地跟他大眼瞪小眼。
愣了一会儿,仙道下意识收竿,钩子被流川的衣服卡住,只听到“滋啦”一声,想必外套已经报废,吓得他赶忙站起来朝流川跑去。
“嗨!”他摸摸脑袋,还像那次一对一那样,跟流川打了个招呼。
“不好意思啊流川,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周末早上的五点半会出现在这里……”
对方没有任何表示,看上去也并不想揍他,仙道便抬起手来解鱼钩。果然,流川的外套已经被撕裂了一条口子,看来这新装备的质量从头到尾都很好,不愧是他花了重金入手的。
“我真的是想钓鱼来着……”后半句仙道没敢说出来,他确实没想到,他一竿子钓到了流川枫。
转头看了看自己放在沙滩上的外套:“你先穿我的如何,我晚点赔你一件新的。”
流川还是没说话,盯了仙道一会儿,忽然,他抬起眼眸朝海天一线处望去。仙道跟随他的目光,发现原来是海上日出正缓缓开始。一条鲜红的弧线从海平面上升腾起来,自昏暗蒙昧至晨光熹微,最终光芒万丈,朱霞满天。
海日生残夜,金波彩云腾。
天际霞光皆入海,海中天际同一红。
于是仙道意识到,他和流川,他们竟然在不经意间,在某个周末的黎明,一起见证了一场绚烂的海上日出。
那一瞬间所感受到的美丽太过震撼,不知怎的,让仙道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住在中国外婆家的某个夜晚,在那个四川小镇上看到的星河。那夜他玩心重,久久不能入睡,父母在里间早已熟睡,他爬起来溜到庭院中,一抬首,只见天际星河一道,山间明月,水上清风,云汉灿烂,天地动容。
那个名唤安仁的小镇就这样深深地留在了仙道彰的记忆里。也是那一晚,他少了许多孩童的欢乐与稚嫩,自此痴迷于世间万物中宏大而有深意的意象,早慧成为他的第一个注脚。
后来他一个人看过许许多多的璀璨时刻。
凭栏十里,芰荷秋光。孤城边雁,大漠翻沙。古刹晨钟,乱山残雪。春深夜雨,窗前冷月。
他觉得自己很矛盾,他沉迷孤独,却又隐隐生起寻找同伴的心思。每当欣赏了难忘的景色,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独占,不必与他人分享,毕竟世间难有真正懂自己的人。但下一秒却又总是期待,是否会有另一个人与其拥有同样的思想。
他宛如一个垂钓者,浪中行船,独钓江雪。
而此刻,仙道彰十六年的人生里,终于有人陪伴他见证了一场盛大的海日初绽,第一次有人与他一般,静静沉默,静静观赏,感受震撼。
世间有幸存知己,皆隐烟波浩渺中。
2.子渊子山
那日的午餐只有一条鱼,但仙道用一小把青葱和一小撮盐与胡椒,变出了一碗新鲜美味的鱼汤。
他分了一大半给流川,主食是回来路上小店里买的寿司。
餐桌很大,也很空,唯一的摆设是一座小小的雪山模型,流川原本以为是富士山,但走近看,摆件底下刻着汉字。
“它叫西岭雪山,”仙道没有过多解释,唤他坐下,把鱼汤推过去,“尝尝看。”
流川低下头喝起来,喝得很投入。
“如何?”仙道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等待这个寡言少年的点评。
“挺好。”这大概就是流川风格的点评了。
仙道便也不再多说什么,一起埋头吃完了这顿略显寒酸的午餐。
在此之前,他们在上次的那个小球场打了整整一上午一对一,仙道想,这大概就是他在大清早五点多能把钓竿甩到流川身上的原因。
看完海上日出,仙道甚至没有再问什么多余的话,只是收拾好装备,对着一直沉默的流川说了句“走吧”。两个人走到马路上,果然,路边停着流川的单车,车把上挂着的球包里装着一颗篮球。
坏了的外套并没有脱下来,显然流川并不在意这种事情。流川推着车,仙道扛着渔具,也许是时间还早,也许是刚刚那场日出太盛大,流川似乎也不着急,两个人就这么慢慢地并肩走着。
仙道不怕冷场,但也觉得不该一路无话,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起全国大赛的事,流川虽然说的话都很简短,但每个问题倒也会回答。等走到小球场时,仙道已经从流川的只言片语中拼凑起了这场堪堪可称之为聊天的中心思想。
那个人叫泽北,不是北泽。
那次一对一仙道的点拨对他有用处。
高手虽然如云,但他都会一一打败。
青训营有一些收获。
眼睛已经好了。
“那你这么早来找我……你是昨天才回来的,为什么不多休息一天?”仙道问出口,又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对一个用生命挚爱篮球的人来说,打篮球恐怕才是对精神与灵魂的休养。
可没想到流川却停下脚步,转过头对着他,极其认真地说:“在青训营,教练说我现在是SF位置上最好的球员。”
仙道笑笑:“你很棒,得到这样的夸奖很不容易,为你高兴。”
可流川却继续深深地望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他那样说的时候,我没有接受。”
仙道愣了,紧接着流川继续道:“我说的是没有接受,不是否认。
“因为你没有机会进入国青队的视线,他们还没有见过你。
“我不知道如果你也进入全国大赛,他们是否还会这么说,所以我今天是来自己找答案的。”
那一刻仙道心里其实也有很多话想跟流川说,但他终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陪着流川打了整整一上午,观察并发现了这个少年的进步与成长。短短的时间里,流川进步神速,体能,意识,技巧,防守,爆发,弹跳,以及滞空,连之前便毫无疑问top1的可观赏性,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仙道想,流川枫不愧是流川枫,仿佛他的名字即是一个形容词。
但仙道又意识到,早上五点流川已经到了海边,所以流川不只是天才,仙道甚至觉得,流川最厉害的地方是他根本不把自己当天才。
但也因为只是短短的时间而已,所以流川知道,他依然没有打败仙道。
去青训营之前,他再次拜访过安西教练,他还记得教练又一次对仙道做出了评价。
“仙道同学像八分之一在水上的冰山,像看似平静的海面,你能看到的他,其实是很少的,但很显然,Less is more。”
还有在青训营,来自东京都的仙道的某个国中同学,流川已经记不清他的名字,不过他相信就算自己记得住,仙道也未必记得住。
他想起那个人对他说:“你来自神奈川,那你一定认识仙道吧,这个天才,什么事情都只会使出七成的力气,可就是能轻易拿到第一名。”
只是很可惜,受制于队伍,他没有出现在更高的舞台上。
他们坐在长椅上休息的时候,仙道望着流川,依然没有说什么。他想,流川很聪明,应该也不必再说什么。
流川虽然没有打败他,但流川逼着他用到了以前从未用过的力气。
他又想起自己在四川的那些时光,因为父亲工作的性质,他曾跟随一起游览了很多地方。在一个叫子渊的文学家的墓碑旁,他那位十分热爱中华文化似儒雅学者,却又以“不执着”为座右铭的父亲,给他讲了子渊的平生故事。讲了子渊,便少不了再讲一位叫子山的人物。
既知子山子渊,便少不了再给他讲那句“一时瑜亮”。
那一年他知道了什么叫一时瑜亮、棋逢对手,他从心底憧憬,但也知道了什么是从此天下、更无知音。
这个词莫名地打动他,如这位子渊的作品一般。作为日本人,他虽不能彻底共情,但就像子渊作品中那句“故知音者乐而悲之,不知音者怪而伟之”,他却深以为然。
他那时对父亲说:“您既然如此热爱……其实我们可以一直留在这里的。”
父亲是如何回答他的呢?他对自己说:“既然选择活下去,我便不想像冈田武彦先生追寻阳明之路那般,落星之处,情深不寿。”
他又说:“阿彰你要记住,什么事,什么人,淡淡的喜欢便好,不必执迷。盈满则亏,慧极必伤。
“还有,阿彰,情深不寿。”
后来他慢慢长大,回忆的时候才理解了彼时正承受人生最大打击的父亲说那些话时的忧伤,但这八个字,他却是记下了。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3.材与非材
打完球已是下午,停下来之后,两个人才都意识到饿了。流川穿上外套正准备骑车走人,仙道拉住他:“我家就在旁边,去吃了午饭再走。还有,你的外套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穿着破了的衣服走吧?”
流川跨到半空中的长腿又落了下来,想了一会儿,他说:“吃饭就行。”
言下之意,衣服没关系,但他确实饿了,想吃饭。
仙道本想在回去的路上多买点食材,家里冰箱一无所有,只有一条鱼,还有路上买的寿司。但流川拦住了他,摇了摇头。仙道知道流川的意思是不必了,这些就好,于是也没再坚持。
那天吃完饭,流川主动去厨房洗了碗,仙道没跟他客气,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就得洗碗,万事讲究个公平,这便是仙道的处事态度。
送流川出门的时候,仙道找了张便签纸,写下自己家里的号码递过去,流川也没拒绝,拿起来就要往外套口袋里塞。
仙道赶忙拦住他:“放这里不行,依我看,你回家要么是把衣服扔了,要么就直接塞到洗衣机里了。”
流川露出一点惊讶的神色,那意思很明显,这个人还蛮了解他的。
仙道想了想,把流川的Walkman从包里拿出来,将便签纸夹了进去。
“回家记得把号码抄下来,路上骑车就别听歌了,注意安全。”
他好像很自然地就做了这些事,并且笃定流川不会跟他发火,而流川也如他所愿,仙道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似乎这一天才是他们友谊的真正开始。仙道觉得,之前流川确实非常在意自己,比对任何人都在意,但那好像与友谊无关,他是流川眼里需要翻越过去的山头,算一个为数不多可以放在眼里的对手。
但那天之后,流川开始拿他当朋友,对他和对别人都不一样了。
后来每周末的练球变成了两个人的保留节目,流川会在礼拜五晚上给他打电话,问他礼拜六早上有没有空。他那时才发现,其实流川很有礼貌,很讲礼仪,但他分人。
他在与流川的对抗中逐渐地了解这个人,流川虽然不爱说话,但他在面对自己内心真正想法时也会直接表达。他告诉仙道,他希望仙道可以尊重对手,拿出像他一样炽热与执着的力量,尽全力与他比拼,哪怕他被仙道打败,甚至输得很惨,也是他希望去面对的。
“你并没有使用过百分之百的力气,你一次都没有燃烧起来。”流川一针见血地告诉他。
在某一个傍晚,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流川结束了天黑透之前的最后一次进攻,安静地坐在仙道旁边,突然这样对他说。
仙道怔了一阵,回过神来后问他:“燃烧殆尽,烟花般灿烂,就是你所追求的?”
流川不加思索:“每一次燃烧之后,我都会重新积蓄力量。”
仙道定定地望着他:“永远如此?”
“当然!”执拗的眼神,像在与自己盟誓。
仙道继续盯着他,看着流川毫不认输的眼神,突然一笑:“那你还真是很棒棒呢,那就祝你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吧!”
流川没有反驳他,仙道原本以为流川会听不懂他的话外调侃,说不定还会对他说,你才热泪盈眶,你全街区都热泪盈眶。但很显然流川听出来了,却意外成熟地没有与他争论。
倒是仙道自己不好意思了,想了想,还是解释道:“流川,人与人,性格不同,所求不同,所得亦不同。”
他抬手制止流川要说的话:“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中国古代有个哲学家叫庄子,有一天,他在山中走路,看到一棵大树,伐木工人并没有砍伐,他问原因,工人说,这棵树没有什么用处。庄子于是感叹,此木因为不成材,反而终享天年。第二天,他出山到朋友家做客,朋友杀雁招待他,在会鸣叫和不会鸣叫的雁中选择宰了那只不会叫的雁。庄子的弟子就问他,昨日遇见山中的大树,因为不成材而能享天年,如今这只雁,却因不成材而被杀掉。先生你是怎么看的呢?
“流川,如果是你,你是怎么看的呢?”
他给了流川长长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他拿不准这个除了篮球对其他课业并不上心的学渣少年是否听得懂他话中的意思。但他又觉得流川其实很聪明,他只是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入在篮球上,懒得分给学习罢了,可这不代表他看不透。
所以流川是看得透的。
仙道等了很久,流川终于告诉他一个答案。
流川说:“我会砍掉那棵树。”
仙道笑了,没错,这很流川。
童年时父亲告诉他,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所以年少时他听到这个故事,觉得自己应该以不材得终天年。后来他回到东京都,长成少年,有过一段时间,他回想起这个故事,觉得千万不能做一只以不材而死的雁。
但直到最近他才知道,原来这个故事还有后续。
庄子告诉世人一句振聋发聩的言语——要物物而不物于物。
他想,眼前这个少年恐怕确实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也不想现在就让流川明白。
仙道知道自己年轻的身体里却住着一个略显苍老的灵魂,个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
但他希望,流川在这个年纪,千万不要像他一样,而是可以如庄子另一个故事里的那只鹓雏一般,发于南海,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
可以想砍树就砍树,想燃烧就燃烧。
可以斗转天动,山摇海倾,飞兮振八裔,摧兮不折腰。
4.灯火黄昏
和流川一起在超市选购食材的时候,仙道多少有点不适应。印象中逛超市的多是夫妻和情侣,两个高个子男生并肩推着车走在超市里,属实有些高调。
至于超市之行是怎么来的,也许是这一天打完球后实在不好意思再让流川跟着他一起吃拉面和寿司,仙道突然兴起,想要做中华料理。
流川知道仙道在小时候曾住在中国的四川,那里是美食的天堂,有数不清的美味佳肴。
“我试试看,做得合你口味就多吃点,不合口味就少吃点。”
于是十一点钟不到就不再打球了,这一天,除了打球和吃饭,他们逛了超市,采购了食材。
这是仙道与流川认识蛮久后,除了打球和吃饭外一起做的第三件事。
流川没有异议。
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回锅肉,红糖醪糟粉子。烹饪方式没有办法完全正宗,仙道做了一些改良,幸好前三个菜超市里有预制的酱料,剩下的甜品,仙道曾在安仁吃过最地道的,他便买了江米,自己用手捏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子,一半放在红糖水中煮开,一半煮开后放到冰箱里冻一下,做成冰酿。
那天的午餐时光,仙道见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流川枫。
每吃一口,他都要抬起眼睛看一眼仙道,眼神里有清晰的两个字:好吃。
那大概是仙道第一次在流川这种人眼睛里看到带着些许崇拜意味的神情,他觉得有些好笑,自己第一次被流川崇拜,竟然不是因为篮球。
多日的来往他早已知道,流川的父母一直在美国工作,留守儿童从小跟随祖父祖母生活,每日的饭食由固定的阿姨来做。
流川不挑食,口腹之欲不旺盛,算得上好养活,恐怕也是多年这种生活养成的习惯,但这不代表流川不喜欢美味的食物。
所以那天的仙道收获了一个挺乖的流川,乖到洗完碗之后主动给厨房做了深度清洁,并在仙道提议下午不打篮球时未提出反对意见。
“你听话得让我觉得不真实,”仙道从冰箱里拿出宝矿力递给他,“我终于用一顿半吊子中华料理换了一个惬意的周末下午。”
“看球赛?”流川接过宝矿力,随着仙道一起在床边的柔软地毯上坐下来,提议道。
“不看,歇歇吧,身体歇歇,脑子也休息一下,”仙道拒绝,又递给流川一个抱枕,“如果困了,就爬上床去睡个午觉。”
流川歪着脑袋想了想:“可以。”
这一觉便睡了好久,等到流川睁开眼睛,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房间里亮着灯。他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坐了一会儿,抬眼看到仙道正坐在窗边的摇椅上读着一本书,并没有看向他。
“你的小呼噜打得真有意思。”仙道低头阅读不辍。
流川没有作声,从床上下来,走到仙道旁边,他睡觉之前仙道就在读这本书,一下午过去,他还在读。
“《阳明诗集》,我爸爸送给我的,他的座右铭是不执着,这本书大概算是他比较沉迷的几本之一,所以我常看,但参不透太多。”
流川凑过去,书并非译本,他读不懂,但仙道正在读的这一页上有一幅插图,一个人坐在窗边,就像此刻的仙道。
仙道便给他念了这首诗:“晚堂疏雨暗柴门,忽入残荷泻石盆。万里沧江生白发,几人灯火坐黄昏?客途最觉秋先到,荒径惟怜菊尚存。却忆故园耕钓处,短蓑长笛下江村。
“我很喜欢这一句,万里沧江生白发,几人灯火坐黄昏?江河苍茫绵长,岁月倏忽已晚,我已霜雪满头,这世间还有谁像我这般,黄昏中安静地对着灯火独坐。”
仙道的声音很轻,流川静静听着,却觉得此刻的仙道像个陌生人,孤独刻骨,是他不曾见过的样子。
而这种陌生感让他感到失落。
流川一直觉得自己才是独行的人,但他还有篮球,而此刻的仙道,他好像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想要。
这时的仙道,仿佛是和整个世界毫无关系与连接的独立存在。
流川突然就伸出手去,“啪”的一声把书合上。
“我陪你。”他说。
仙道先是一愣,继而明白了流川的意思。
诗中的王守仁独对灯火,形单影只,坐看寂寂黄昏,而流川听懂了诗里的寂寞,所以流川说,他陪他。
仙道那一刻意识到,原来迄今为止出现在他生命中的人里,最懂他的,竟然是眼前这个有着“阿米巴原虫”称号的少年。
他笑开,他想,果然这世间遇到什么都不难得,难得的是遇到了解。
流川才不是什么阿米巴原虫,恐怕流川身边也没有几个人真正知道他、懂他。
在这一刻,他们可算是彼此的解人。
TBC
【策瑜简史|下】时间线整理——关于各史料及后世文学作品中对孙周二人交好的记述(下)
本篇单独开放站内转载授权。
瑜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以瑜恩信著于庐江,出备牛渚,后领春谷长。顷之,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拔之。时得乔公两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复进寻阳,破刘勋,讨江夏太守还定豫章、庐陵,留镇巴丘。——《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江表传》
好一个“从容戏瑜”……这遣词不管怎么翻译都很有韵味啊。看来两人的相处模式,倒经常是孙策调侃周瑜,这倒很符合不正经的人总是能占正经的人便宜的铁律,但正是这样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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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以瑜恩信著于庐江,出备牛渚,后领春谷长。顷之,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拔之。时得乔公两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复进寻阳,破刘勋,讨江夏太守还定豫章、庐陵,留镇巴丘。——《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江表传》
好一个“从容戏瑜”……这遣词不管怎么翻译都很有韵味啊。看来两人的相处模式,倒经常是孙策调侃周瑜,这倒很符合不正经的人总是能占正经的人便宜的铁律,但正是这样才有萌点嘛。
这里不得不又提到,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小乔初嫁了”一句其实是用了一个小小的时空位移手法,周瑜是二十四岁左右娶的小乔姑娘,而他打赤壁之战时是三十四岁。苏轼这么写,主要是为了体现周瑜的意气风发。这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反应,演义中周瑜嫉妒诸葛亮一事在历史上是无稽之谈,他自己的人生已经非常成功了,这样一个完美的男子根本没必要也不可能去嫉妒他人,更何况他自己本身就雅量高致、胸怀宽广。这点在后面会进一步澄清。
陈迩冬先生在《闲话三分》中也提到,孙策对其母,不失为孝子;对其妻,不失为佳偶;对其弟,不失为好兄长。我想这一点,我们可以深表赞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孙策的英年早逝,使其母晚年而失子,使其妻年轻而丧偶,或许,他又只能算是一个好哥哥吧。
同样地,周瑜的一生也很好地诠释了何为忠臣、良友、义弟,他的为人可谓是面面俱到,面对一开始看他不惯的程普老将军,他顾全大局,折节容下,从不计较,最终上演了一出将相和,使程普后自敬服而亲重之,惭愧地亲口承认“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曹操闻周瑜年少有美才,派蒋干来游说他(这里顺便替蒋干抱个不平,历史上的蒋干并不是演义中那个猥琐偷书的说客形象,《江表传》中说“干有仪容,以才辩见称,独步江、淮之间,莫与为对”。他来见周瑜的真正理由,也是“遥闻芳烈,故来叙阔”。)他回去后,称周瑜“雅量高致,非言辞所间”。其实不光是蒋干,连刘备也曾经说过:“公瑾文武筹略,万人之英,顾其器量之大,恐不久为人臣耳。”如此种种事迹,都可以说明周瑜是个胸襟宽广,性度恢弘之人。
时策西讨黄祖,自与周瑜率二万人步袭皖城,即克之,得术百工及鼓吹部曲三万余人。——《江表传》
又得了支乐队,再也不用担心中郎将生日没礼物送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电视剧《亮剑》,里面的李云龙就送过赵刚一整支战场上俘获的军乐队。可见军旅生涯中的男人如果有个懂音乐的文雅人至交的话,送支军乐队给他可以说是硝烟中极浪漫的一件事了。
顺路把皖城搞定,接下去,就是讨伐孙策的杀父仇人,黄祖。
这里放上一则《吴录》记载里这一战役中孙策的上表:
“臣讨黄祖,以十二月八日到祖所屯沙羡县。刘表遣将助祖,并来趣臣。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注意这里孙策把周瑜排在第一位,足以见其在孙策心中是最重要的部将)、领桂阳太守行征虏中郎将吕范、领零陵太守行荡寇中郎将程普、行奉业校尉孙权、 行先登校尉韩当、 行武锋校尉黄盖等同时俱进。身跨马栎陈,手击急鼓,以齐战势。吏士奋激,踊跃百倍,心精意果,各竞用命。越渡重堑,迅疾若飞。火放上风,兵激烟下,弓弩并发,流矢雨集,日加辰时,祖乃溃烂。锋刃所截,猋火所焚,前无生寇,惟祖迸走。”
看到了没,这就是江东军,这就是江东双璧带出来的一支有士气有军魂的部队。即便多年后双璧先后将星陨落,这支部队也能把江东子弟的精神延续下去。
时袁术僭号,策以书责而绝之。曹公表策为讨逆将军,封为吴侯。——《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孙策被袁术封过一堆乱七八糟的官,别的可以不论,但讨逆将军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三国志中他的传记和他爸破虏将军孙坚放在一起,标题就是孙破虏讨逆传第一。
曹公闻策平定江南,意甚难之,常呼:“猘儿难与争锋也!”——《吴历》
猘儿,狂犬也,亦喻年少勇猛的人。曹老板这句话很有趣,据说有两种译法,一个是“这小子真是条疯狗,我实在是难与之争锋”,一个是:“就连疯狗也难与孙策争锋啊!”当然本质上没啥区别,足以表现出曹操对孙策深深的忌惮。当然我们不必在意这个形容的褒贬,加个滤镜就好了,现在不是流行那些什么犬系男友嘛。(......)
拿下豫章、庐陵之后,周瑜留镇巴丘。这是二人第三次分别,亦是长诀。
建安五年,曹公与袁绍相拒于官渡,策阴欲袭许,迎汉帝,密治兵,部署诸将。未发,会为故吴郡太守许贡客所杀。先是,策杀贡,贡小子与客亡匿江边。策单骑出,卒与客遇,客击伤策。——《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策性好猎,将步骑数出。策驱驰逐鹿,所乘马精骏,从骑绝不能及。初,吴郡太守许贡上表于汉帝曰:“孙策骁雄,与项籍相似,宜加贵宠,召还京邑。若被诏不得不还,若放于外必作世患。”策候吏得贡表,以示策。策请贡相见,以责让贡。贡辞无表,策即令武士绞杀之。贡奴客潜民间,欲为贡报仇。猎日,卒有三人即贡客也。策问:“尔等何人?”答云:“是韩当兵,在此射鹿耳。”策曰:“当兵吾皆识之,未尝见汝等。”因射一人,应弦而倒。余二人怖急,便举弓射策,中颊。后骑寻至,皆刺杀之。——《江表传》
策既被创,医言可治,当好自将护,百日勿动。策引镜自照,谓左右曰:“面如此,尚可复建功立事乎?”椎几大奋,创皆分裂,其夜卒。——《吴历》
这是一个大家都在团战,ACE却非要跑去打野,最后不小心玩脱线的悲剧。孙策这样英勇过人的统帅,没有战死在沙场上,而是死在几个刺客小人手中,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遗憾。
孙郎有没有每天早晨被自己帅醒过,我们无从得知。但孙郎之性直,使他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被自己帅死的人。人家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他是“一颜不俊何以建功业”......不得不令人慨叹其个性竟率真至此。
《三国演义》中,孙策临终前叮嘱继任的二弟孙权:“倘内事不决,可问张昭;外事不决,可问周瑜。恨周瑜不在此,不得面嘱之也!”
是啊,恨周瑜不在此,如此轻易草率,便天人两隔。
后来周瑜星夜赴丧,那时他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是否难受,有多痛苦,我们永远也无法揣测,史料也不会记载。纵然无论历史还是演义两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演义中对策瑜两人情义的描写却的确从头到尾没打过折扣:
后人有诗赞曰:“独占东南地,人称小霸王。运筹如虎踞,决策似鹰扬。威震三江靖,名闻四海香。临终遗大事,专意属周郎。”——《三国演义》第二十九回
孙策死后,策瑜二人的交集似乎也要随之告一段落了。但我们还是能在周瑜后来的作为中看到昔年这位义兄的影子。建安七年,曹公兵威日盛,下书让孙权送家属到曹魏做人质,印象中这些家属中好像有孙策的后人。群臣犹豫不决,唯独周瑜站出来反对:
“今将军承父兄余资,兼六郡之众,兵精粮多,将士用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人不思乱,泛舟举帆,朝发夕到,士风劲勇,所向无敌,有何逼迫,而欲送质?”
而孙权的母亲吴夫人也说:
“公瑾议是也。公瑾与伯符同年,小一月耳,我视之如子也,汝其兄事之。”遂不送质。——《江表传》
得到过家长承认的就是不一样吧?之后曹操入荆州,得刘琮水军,船步兵数十万,将士闻之皆恐。孙权召集群臣开会,所有人都说为了大计考虑不如迎之。周瑜再次驳斥:
“不然。操虽讬名汉相,其实汉贼也。将军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据江东,地方数千里,兵精足用,英雄乐业,尚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况操自送死,而可迎之邪?”——《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毫无疑问,周瑜是鹰派,实打实的鹰派。这时东吴的将领可以大致分为三期,第一期是孙坚时期以黄盖、程普、韩当为代表的老将,第二期则是跟着孙策平定江东的那波人,第三期才是孙权即位后以陆逊朱然等人为代表的年轻将领。周瑜是孙策时期的人,当初两人携手平江东时本就契合度爆表,他的战略眼光和作战风格跟孙策几乎一模一样,他们才是同类人。所以周瑜强硬地站出来说,这仗要打,必须打,而且有人能打。这个人就是我。
然后?然后辽阔江面火光漫天,曹魏八十万大军灰飞烟灭,赤壁一战传为千古佳话。从此曹操退回北方,三足鼎立之势形成。
赤壁之战中贡献主要力量的是东吴,主帅是周瑜。周瑜这一仗打得太漂亮了,漂亮得不需我费任何笔墨来做过多的赘述。它已经是历史上以少胜多战役的传奇。
瑜之破魏军也,曹公曰:“孤不羞走。”——《江表传》
让你的敌人以败给你为荣,这才是彻彻底底的胜利。
权拜瑜为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初瑜疾困,与权笺曰:“瑜以凡才,昔受讨逆殊特之遇,委以腹心,遂荷荣任,统御兵马,志执鞭弭,自效戎行。”——《江表传》
瑜还江陵,为行装,而道于巴丘病卒,时年三十六。——《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关于周瑜究竟是因南郡箭伤复发而逝还是病卒,各种观点说法不一。极为巧合的是,孙策二十六岁去世,周瑜则是三十六岁病逝,两人又为同岁,中间恰好隔了十年。所谓十年生死两茫茫,周瑜离世前病重时那封书信中仍然提到孙策的名字,一句“昔受讨逆殊特之遇”中究竟有多少道不尽的追忆和怀念,我们不得而知。
故事到了这里似已没有什么可讲,一切尘埃落定,但是双璧的传奇轶事仍一直在后世广为流传。这就够了,不是吗?
史料梳理完毕,再来看点轻松的,后世文学作品中对策瑜的描述。
袁枚的《子不语·双花庙》中有这样一则故事,由于太长这里不引用太多,大致是雍正年间,有两个年轻俊美的男秀才相互爱慕,两人携手行赴杏花村馆,燕饮盟誓。此后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后来有恶棍因接受不了两人有悖世俗眼光的关系,将二人陷害致死。乡人因怜惜两人的才华,为他们立了座庙,每祀必供杏花一枝,号“双花庙”。一个姓刘的过路人问起这庙的来历,得知原委后直男癌发作,怒而毁之。
接下来是原文,重头戏来了:
“是夜,刘梦见两人一捽其胡,一唾其面,骂曰:“汝何由知我为恶少年乎?汝父母官,非吾奴婢,能知我二人枕被间事乎?当日三国时,周瑜、孙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寝宿,彼盖世英雄,汝亦以为恶少年乎?”
嗯???有没有搞错,策瑜这俩直男已经成为后世圈内人士的楷模了吗???
再看作者袁枚,他还写过这样一首诗:
一战已经烧汉贼,九原应去告孙郎。——《周瑜墓》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感谢袁枚太太的产出,为袁枚太太打call。
接下来还有一些诗词,就一并放上来吧。
周郎年少,正雄姿历落,江东人杰。 八十万军飞一炬,风卷滩前黄叶。 楼舻云崩,旌旗电扫, 射江流血。 咸阳三月,火光无此横绝。 想他豪竹哀丝,回头顾曲,虎帐谈兵歇。 公瑾伯符天挺秀,中道君臣惜别。 吴蜀交疏,炎刘鼎沸,老魅成奸黠。 至今遗恨,秦淮夜夜幽咽。——清·郑板桥《周瑜宅》
虎帐谈兵歇嘛,众所周知孙坚有“江东之虎”的称号,孙伯符也是头小老虎对不对?
孙郎武略周郎智,相逢便结君臣义。 ——高启《过二乔宅》
只留公瑾烧铜雀,不听虞翻谏白蛇。玉貌英雄千古少,笑他操备是蒹葭。——《吴桓王》(吴桓王指孙策。权称尊号,追谥策长沙桓王)
汉室曹瞒是獍枭,猘儿年少欲横挑。
刀围玉帐觞公瑾,花簇珠屏舞大乔。
水上神书才息焰,床头明镜旋生妖。
蟠龙门外牛羊墓,荞麦黏天似雪飘。
——清·徐昂发 《城南次宋五嘉升韵》
不得不说“刀围玉帐”这个意境想象起来特别有肃杀美,何况还是策瑜两人对酌,那场面一定美如画。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关于两人的零零散散的诗句,这里就不一一汇总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去找一找。
-完-
顺便推荐一下史向同人文《自古名将如美人》,经典中的经典,主要是担心一些新入坑的小女神们还没看过。这部长篇带着一种古早文的独特魅力(我也不知道古早文的独特魅力是什么东西,反正很好看的),做整理的时候偶尔翻史书翻得烦了会翻这个参考一下......看了这篇文会一见孙郎误终生的,信我=w=
【策瑜简史|上】时间线整理——关于各史料及后世文学作品中对孙周二人交好的记述(上)
本篇单独开放站内转载授权。
入门级别的科普,方便卖安利时直接一扔,也打算没事的时候自己翻一翻过瘾。
主要史料有《三国志》及其集解中的《江表传》残卷,略带演义里值得一提的部分,还有《子不语·双花庙》和一些诗词。
顺带声明,写这个整理不是为了深究历史真相,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事情谁也说不清,只是选取了所有可能性中最乐观的一种,供喜欢这对cp的小女神们看得开心就好,因此还请不必较真。
因个人感情倾向明显,建议当成策瑜cp向阅读。欢迎正面附议,恕不接受负面反驳。
孙策,字伯符,扫清江南六郡,为江东势力的奠基者。周瑜,字公瑾,三国时期吴国名将,与孙策自...
本篇单独开放站内转载授权。
入门级别的科普,方便卖安利时直接一扔,也打算没事的时候自己翻一翻过瘾。
主要史料有《三国志》及其集解中的《江表传》残卷,略带演义里值得一提的部分,还有《子不语·双花庙》和一些诗词。
顺带声明,写这个整理不是为了深究历史真相,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事情谁也说不清,只是选取了所有可能性中最乐观的一种,供喜欢这对cp的小女神们看得开心就好,因此还请不必较真。
因个人感情倾向明显,建议当成策瑜cp向阅读。欢迎正面附议,恕不接受负面反驳。
孙策,字伯符,扫清江南六郡,为江东势力的奠基者。周瑜,字公瑾,三国时期吴国名将,与孙策自幼相识,结为义兄弟。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两位主角。就从最直观的颜值问题开始说起——这两个人究竟有多帅?
策为人,美姿颜,好笑语。性阔达听受,善于用人,是以士民见者,莫不尽心,乐为致死。——《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这段话翻译一下就是,孙策这个人,容颜俊美,为人幽默爱说笑。性格豁达、开朗、率真,能听取他人意见,善于任用人才,因此无论士人还是百姓,但凡见了他,没有一个不倾心的,都乐意为了他而死。
开篇这么一句描述可谓是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个苏到极点的人物了。不妨想象一下,丰神俊朗的少年将军没事就喜欢周旋在自己的士兵间,插科打诨开开玩笑,从来不摆架子,还偏偏生了一张俊俏的脸——这毫无疑问与他久经杀伐的少年生涯形成了一种冲突的美感。而士民对待他的态度,甚至不是“愿”为致死,而是“乐”为致死。只有当一个人发自心底特别仰慕、特别敬爱某人时,才会将为其奉上生命视为一种乐趣和荣耀,这里孙家人特有的人格魅力可见一斑。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孙策是一个吸引力十分强大、也十分容易讨人喜欢搏人好感的人。鲜明、热烈、耀眼这样的关键词,非他莫属。
瑜长壮有姿貌。——《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瑜少有美才。——《江表传》
世间豪杰英雄士,江左风流美丈夫。——范成大
相信大家也都过了被演义坑的年纪,知道“雄姿英发,羽扇纶巾”其实是周瑜的形象。而“羽扇纶巾”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潮流,易中天教授在《品三国》中说过:“羽扇就是羽毛做的扇子,纶巾就是青丝做的头巾,这个打扮在当时是儒雅的表现。到了东汉末年,贵族和官员开始时髦穿戴平民的服饰。如果是军事将领,而一身平民的服饰,羽扇纶巾,那就是儒将风采。”
(推荐大家看一下《品三国》里的部分章节,其中江东基业一集讲的是孙策,大江东去和中流砥柱这两集主要讲的是周瑜,易中天对两人都疯狂赞美了一波,看着很舒爽)
打个比方,假如现代战争中出现了这么一位年轻帅气的将军,能披挂上阵不说,脱下军装后随随便便一穿就是国际男模级别,那这得是何等国民男神的存在啊?估计击败众明星登上微博热搜榜不是问题。而“长壮有姿貌”应该还包含了一层“身材好”的意思,据不确切印象,曾有哪则史料提到过周瑜身高八尺,按那时一尺约等于二十三厘米来计算,一米八四——即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也绝对是标准的男神身高。
那么,大致对两人的形象有了认识,接下来再来认识认识他们俩是怎么认识的吧。
坚(孙策父亲孙坚)为朱俊所表,为佐军,留家著寿春。策年十余岁,已结交知名,声誉发闻。有周瑜者,与策同年,亦英达夙成,闻策声闻,自舒来造焉。便推结分好,义同断金,劝策徙居舒,策从之。——《江表传》
三国志中两人各自的传记对这段初遇的记载也大同小异:
策将母徙居舒,与周瑜相友,收合士大夫,江、淮间人咸向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初,孙坚兴义兵讨董卓,徙家于舒。坚子策与瑜同年,独相友善。瑜推道南大宅以舍策,升堂拜母,互通有无。——《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十余岁相识,年龄恰好相同,搁现在想搞个早恋都不用跨年级。总角之交意味着十三、四岁左右初遇(另一更准确的分析是两人16岁左右初遇,孙策自己非要说总角那咱们也没辙),正是由上树掏鸟下河摸鱼的孩童往意气风发放眼江山的少年过渡的年纪,堪称是真正的发小、竹马竹马的交情,完全可以用断金之交来形容。更重要的是,一!上!来!就给一大房子住!还见家长!这是同居啊这是合法包养啊!
史书中虽然没有记载更多的细节,但既然住在一起,那每天的玩伴肯定就是对方吧?肯定要朝夕相处吧?玩到兴头上免不了动手动脚吧?说不定一时兴起还会挤一张床睡呢?
简直甜得毫无天理,还有没有王法了。
坚薨,还葬曲阿。已乃渡江居江都。——《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瑜从父尚为丹阳太守,瑜往省之。——《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这里是“倒插门”了约三年之久的孙策同周瑜第一次分别。父亲孙坚战死,孙策带着父亲的尸骨返回家乡,周瑜则去拜访探望堂叔周尚。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孙策这个年仅十八的大哥肩上。因孙坚和袁术有旧,于是他投靠到袁术麾下,开始了白手起家、忍辱负重的创业生涯。
之后,孙策和袁术打了两年的太极。他帮袁术打下了很多地方,袁术多次许诺给他官职,却多次出尔反尔,最后终于像挤牙膏一样把孙坚的旧部还给了孙策。也是在这段时间里,孙策收张纮等名士,开始有了自己的威信。连袁术自己也发出这样的感慨:“使术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
此如魏武叹生子当如孙仲谋,同一口吻,足以见孙郎之动人矣。——清·梁章矩
正在孙策急需扩充自己的势力,却八面无援时,终于,周瑜恰时地再度来到他身边。
会策将东渡,到历阳,驰书报瑜,瑜将兵迎策。策大喜曰:“吾得卿,谐也!”——《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这句话可以说是一句经典了,翻译一下就是——我有了你,就生命的大和谐事就成了!
而《三国演义》虽然是一部对吴魏很不友好的虚构小说,但在策瑜这对总角之好的感情方面,却基本没有打什么折扣。它对两人再遇的场景是这样描写的:
孙策行至历阳,见一军到。当先一人,资质风流,仪容秀丽,见了孙策,下马便拜。策视其人,乃庐江舒城人,姓周,名瑜,字公瑾。原来孙坚讨董卓之时,移家舒城。瑜与策同年,交情甚密,因结为昆仲。策长瑜两月,瑜以兄事策。策见瑜大喜,诉以衷情。瑜曰:“某愿施犬马之力,共图大事。”策喜曰:“吾得公瑾,大事谐矣!”——《三国演义》第十五回
简直比正史还要给里给气好嘛。当一个男人心怀壮志却因人力物力而束手束脚时,还有什么是比倾尽全力给他支持更能让他感动的呢?周瑜的出现就是这样及时,他带来了兵马、粮草和自己这个未来的千古名将,带来了孙策的希望。
这里插入两则关于两人的轶事:
策年少时,虽有位号,而士民皆呼为孙郎。百姓闻孙郎至,皆失魂魄……及至,军士奉令,不敢虏略,鸡犬菜茹,一无所犯,民乃大悦,竞以酒诣军……旬日之间,四面云集,得见兵二万余人,马千余匹,威震江东,形势转盛。——《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瑜少精于音乐,虽三爵之后,其有阙误,瑜必知之,知之必顾,故时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历史上的孙策对待百姓确实一直不错,与其他很多铁骑所到之处民不聊生的军阀不同,他直接立军法让士兵们“不敢虏掠”,孙郎过处“一无所犯”,民众都十分高兴地争相用自家酿酒犒劳军队。至于顾曲周郎,那就更是当时大街小巷广为流传的佳话了。试问,还有什么是比既能打仗又懂音律更撩的吗?
有一点不得不提,古时候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都能被称呼为“郎”的,这是一个美称,大抵等同于现在的“某某帅哥”之意,只有长得好的年轻男子才有资格被人家这么叫。这里分别从两个方面体现出了两人的个人魅力,虽然风格不同路线不同,但异曲同工地反映出他们身上的一个共性——那就是显然他们都是很招人喜欢的类型。
作为江东的奠基者,孙策“收人”的能力恐怖如斯,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招兵买马全靠两条途径,一是周瑜送,二是靠刷脸。好像他就是金角大王的那个葫芦,阳光底下眯着眼睛往哪个小山头上叉着腰一站,连名字都不用喊,就会有一大伙江东子弟呼啦呼啦地涌至他麾下。
而周瑜呢,就要更偏浪漫、偏风雅一点。跟孙家这种土匪军阀背景的家庭不同,周家是官宦世家,周瑜属于豪门贵族子弟。光有脸不行,想成为国民男神还必须有才艺。孙策的才艺是下棋,而且下得很好(据说现存最早的棋谱就是他和吕范的对弈局),如果你去看一看那份真实存在的棋谱就会发现,身为先手的策哥气势如虹、杀伐果决,攻气爆表A破苍穹的性格在棋风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打架逆天也可勉强算作一着。而周瑜的精通音律在当时也是确确实实出了名的。姑娘们为了博得周郎一顾,不惜时时误拂弦的轶事,已流传成了后世的美谈: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唐·李端《听筝》
至于为什么明明可以靠脸和才华吃饭的周瑜最终选择了管孙策的饭,还连人带房子、连兵马带粮草地白送给孙策——是因为孙策太有吸引力,还是周瑜太有眼光,抑或两人太有缘分,我想,这是一道送分三选题。
遂从攻横江、当利,皆拔之。乃渡击秣陵,破笮融、薛礼,转下湖孰、江乘,进入曲阿,刘繇奔走,而策之众已数万矣。因谓瑜曰:“吾以此众取吴会平山越已足。卿还镇丹杨。”——《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二人携手共战,打了一连串的胜仗,势如破竹,无往不克。这应该是江东双璧最风光的时候,鲜衣怒马,剑锋明亮,一身少年意气,双双所向披靡。辗转作战的部分不妨略写,但有一场我个人很喜欢的战役,却舍不得一笔带过,那就是攻笮融之战。
策渡江攻繇牛渚营,尽得邸阁粮谷、战具,是岁兴平二年也……复下攻融,为流矢所中,伤股,不能乘马,因自舆还牛渚营。或叛告融曰:“孙郎被箭已死。”融大喜,即遣将于兹乡策。策遣步骑数百挑战,设伏于后,贼出击之,锋刃未接而伪走,贼追入伏中,乃大破之,斩首千余级。策因往到融营下,令左右大呼曰:“孙郎竟云何!”贼于是惊怖夜遁。——《三国志·孙策传》
如果说有一句话能够瞬间点燃人热血,那么就应该是这句——“孙郎竟云何!”想象一下,少年将军麾下的部队将敌人的城邦团团围住,一齐高呼,孙郎怎么样!你敌人的主帅怎么样!你爷爷还这么生龙活虎的,怕了没?这阵仗,简直声势浩大惊人,霸气到不行。
然后,策瑜两人迎来了第二次分别。孙策让周瑜回去替他镇守丹阳,周瑜从之。
好了我根本不想讲两人不在一起的事情,让我们赶紧进入下一阶段!
术表策为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兵财千余,骑数十匹,宾客愿从者数百人……策又徙母阜陵,渡江转斗,所向皆破,莫敢当其锋,而军令整肃,百姓怀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
术欲以瑜为将,瑜观术终无所成,故求为居巢长,欲假涂东归,术听之。遂自居巢还吴。是岁,建安三年也。策亲自迎瑜,授建威中郎将,即与兵二千人,骑五十匹。——《三国志·吴书·周瑜传》
策又给瑜鼓吹,为治馆舍,赠赐莫与为比。策令曰:“周公瑾英俊异才,与孤有总角之好,骨肉之分。如前在丹杨,发众及船粮以济大事,论德酬功,此未足以报者也。”——《江表传》
袁术显然也看中了周瑜这个人才,想让他做官,但对于周瑜而言,能让他辅佐的只有孙策。于是周瑜对袁术说,您随便给我搞个居巢的县长来当当就可以啦。不知道袁术有没有看出周瑜一心只想摸鱼,反正他还真让周瑜当了个居巢长。总之,等到时机成熟之际,周瑜立即撂挑子跟了孙策。
与上次相见不同,孙策这回是骑高头大马,率浩荡军队来迎接他的,颇有种书生状元金榜题名、衣锦还乡迎娶初恋的感觉(……)。他把自己手下能封的最大的官——建威中郎将封给了周瑜,送了一堆东西还嫌不够意思。记得以前看同人文时有一段特别浪漫的对话,大意是孙策对周瑜说,等我以后有了势力,要规定所有乐队演奏必须位列周郎正前方,为什么?方便你顾曲呀。周瑜就笑着说,如果天下都是义兄的,那自然是义兄想怎么规定都可以。
这么看来,如果放在现代,他俩要真在一起了,孙策应该就是那种送礼狂魔类型的男友,动不动就主动要求帮周瑜清空购物车(……)。但我相信周瑜这一点也不输于他,估计买房买车都是咱们周少爷掏的钱(……)。
咳,回到正题,可见孙策是重感情的、知恩图报的。周瑜同样也有这一特质,否则在当初两人历阳相见,他就不会仍毅然决然地视孙策为主。这不仅是大度和谦让,更是忠诚。
哎——写到这里真的是忍不住慨叹一声,他们真的太萌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呸,分上下章只是因为太长了会被瓶。
美国队长糖与刀 1:《过时之人》《白》
Marker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But not a one for James Buchanan Barnes.
挺过了同人中多少刀和BE的我,看到这句话,哭成了一条狗。
。。。mmd还是在办公室里,擤鼻涕。
我要去补"白"了。
希望读完以后这颗心还是完整的。
Captain America: Man out of Time 过时之人
Steve和Bucky去执行最后一个任务,Bucky在飞机爆炸中丧生。Steve坠入海中,在几十年后醒来面对改变了的世界...
Marker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But not a one for James Buchanan Barnes.
挺过了同人中多少刀和BE的我,看到这句话,哭成了一条狗。
。。。mmd还是在办公室里,擤鼻涕。
我要去补"白"了。
希望读完以后这颗心还是完整的。
Captain America: Man out of Time 过时之人
Steve和Bucky去执行最后一个任务,Bucky在飞机爆炸中丧生。Steve坠入海中,在几十年后醒来面对改变了的世界。他想要回家,回到属于他的时代拯救他的挚友,然而……
汉化来自老冰棍自强组。功劳归于官方和汉化组,我只是糖和刀的搬运工
德国莱比锡 1945年4月,两个人在和队友闲聊时被司令部召唤去伦敦执行任务。在去伦敦的飞机上:
Bucky:
会有更多的秘密行动吧,圣彼得在上,战争的进程的确在放缓,是不是?这幅Peggy的素描画的不错,以后你可得教我怎么画铅笔画。
Probably more undercover work, then. Criminy Pete. This war really is slowin' down, innit? Really nice sketch of Peggy, by the way. You gotta teach me how to sling a pencil one of these days.
Steve:
退役以后你就干这个?当个艺术生?
That what you want after service? To be an art student?
Bucky:
不,我想去布鲁克林道奇队当个投手。或者当个影星。
Nah, I was thinking more along the lines of pitching for the Dodgers. Maybe bein' a movie star.
Steve:
唔,真明智。
Well, that' s sensible.
Bucky:
好吧,说真的,我有想过去当护林员。
Okay, seriously? I was thinking maybe forest ranger.
Steve:
什么时候开始的?
Since when?
Bucky:
啊啊啊,就是……红树林,墨西哥湾,就像那首歌里唱的…..那应该会很棒,对吧?
Aaaaaaahh, It's just…Redwood forests, Gulf Stream waters…all the rest of that song…Supposed to be gorgeous, right?
Steve:
入伍之前我都没出过布鲁克林三英里以外的地方,你去过很多地方,但你小时候没去参观过哪些景点吗?我很吃惊。
I never went three miles outside of Brooklyn until I shipped out. You're the traveler. I'm surprised you didn't see any of that growing up.
Bucky:
这是当士兵家孩子的代价。我是随军到处跑来着,但我能看到的只有军营,军营和军营。也许你说得对,这也许会是一段无趣的人生,不过我回家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游览大峡谷。"它是永恒的奇迹," 我爸爸以前这么说,"跟它相比其他地方都相形见绌。" 我告诉你,我做梦都想去大峡谷。你呢,"伦勃朗"?你也该开始计划了。
Price of being an army brat. Got dragged far and wide, but all I ever got to look atwas barracks and more barracks. Maybe you're right. Could be a dull life. But the first thing I'm gotta do once I'm back home? The very first thing? I wanna visit the Grand Canyon. "Timeless wonder," my pappy used to say. "Puts everything in perspective." I tell you, I dream of the Grand Canyon. What about you, "Rembrandt?" You oughta start makin' plans.
Steve:
如果我的国家需要我继续服役,我就继续干下去。不过也许不会吧。说实话,除了打仗以外美国队长还有什么用?如果他们命令我脱下制服交出盾牌,把我和其他士兵一起遣返回乡,我也不会吃惊的。
If my country wants me to keep serving, I'll serve. But they might not. Seriously,what purpose does Captain America serve outside of combat? I wouldn't be surprised if they took the suit and shield and sent me home with every other soldier.
Bucky:
哈!
Ha!
Steve:
有什么好笑的?
What's so funny?
Bucky:
你。你简直是Jack Benny. 军队不会把你踢出去的。你可是行走发声的合影时间啊!我的猜想是这样的:他们肯定会让这身制服退役,但是他们会把你的海报糊的到处都是。Steve Rogers将会成为美利坚敢为精神的活化身。这世上没人能像你一样,Steve!你是现下最高大健壮的人!你会出现在各行各业的最前线!他们会让你当第一个打破音障的人!第一个攀登上珠穆朗玛峰的人!见鬼,你还会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
You. You're a regular Jack Benny. C'mon, the army's not about to muster you out! You're walking, talking photo opportunity! Here's my prediction: Sure, they may retire the suit, but they're gonna plaster you everywhere. Steve Rogers is gonna be the living symbol of America's can-do spirit. There's nobody else like you in the world, Steve! You’re the strongest and toughest man alive! You're gonna be out in front of everything! They're gonna have you be the first man to break the sound barrier! First man to climb Mount Everest! Heck, you're gonna be the first man of the moon!
Steve:
真的?
You think?
两人下了飞机。
Bucky:
我跟你赌两分钱,所以我把这个问题丢还给你:这是你想要的吗?
That's my two cents. So I ask you back: Is that what you want?
Steve:
我会做任何需要我做的事。
I'll do whatever needs doing.
Bucky:
这不是答案。兄弟,自从他们给你打了超级士兵血清之后,你一分钟能跑一英里。美国境内没有哪个人不欠你(和我)一千份情的。
That's not an answer. My brother, you have been running a mile in a minute since they shot you up with super-soldier serum. There is not an American alive who doesn't own you (and me) a thousand times over.
Bucky:
所以,你?想?做什么?
So, what? Do? You?Want?
SR:
说实话?我只想睡觉。
Honestly? I just want to sleep.
(巴基双手膝上摊平无奈脸)
下飞机后两人骑着摩托追遥控无人轰炸机(Bucky在后座嘲笑Steve开摩托像老奶奶一样慢),巴基摩托驶向悬崖之前翻上飞机顶舱,Steve抓在机翼上。Bucky看到了驾驶室内的导火索,发现整个任务是个陷阱,飞机在Steve眼前爆炸了。
Steve落入海中,醒来已是几十年之后。
队长离开监控室,发现外面是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他听见有人喊救命,是几个小混混在抢劫一位女士。队长打走小混混却被受惊的女士用枪击中腹部,倒在街边。
过时之人 2/5
Steve醒来已在急诊室,医生不能理解他说的话(轴心国,赢得战争什么的),他走在街边,突然看见了Bucky(画面中队长和街景都是彩色的,只有Bucky是灰白)。
Bucky:
对,就是你,别动!
Steve:
见到你真好,搭档。我可担心你了。
Bucky:
呃,我现在就想说我们俩里面有一个脑子不太清楚。
Steve发现和他说话的并不是Bucky,而是一个叫做Rick Jones的青年。Rick Jones请求Steve帮助复仇者。
Rick Jones:
你懂不懂,复仇者有麻烦。你能发发善心帮我救救他们吗?
Steve:
你就想要这样?
Rick:
拜托,你能不能严肃点对待这个问题?
Steve:
因为这一切不是真实的,这一切都是我的梦。
Steve和Rick赶去帮助复仇者。
Rick:
你中枪了?告诉我,"队长",你经常在梦中中枪吗?
Steve:
噩梦里会。
Rick:
这一切像是场噩梦吗?
Steve没有回答。他在网上搜索“罗斯福总统”(去世于1945年4月二战胜利前夕)
Steve:
他曾是我们的领袖,是他带领我们熬过了战争时期,但他没能活着看到这一切,我永远不能梦到这么残酷的事情。Rick, 很抱歉我之前吓到你了,我不是精神病人,我只是需要抓住点什么熟悉的东西。不过我告诉你真相,我是个美国大兵,从1945年沉睡至今,现在…..
Rick:
……现在怎样?
Steve:
现在我得回家了。
Steve和Rick交谈时,有时会把Rick认成Bucky。画面上彩色穿皮衣的Rick会被灰白色戴着狗牌的Bucky取代(或者部分取代)。有些对话实际上发生在Stee和他臆想中还活在世上的老友之间。最后Steve Rogers终于认清这不是一场梦,并打算回到属于他的时代,回家。
Steve见到了钢铁侠,被告知是血清让他在长时间的休眠后存活了下来,他的身体完全健康。
Steve:
所以我的健康状况足以支持我踏上回家之路。
So I'm plenty healthy enough for the return trip.
Tony Stark:
那不是关键,士兵,听我说。Richards博士的机器是否可靠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证实。他只用过它多少,两次?没有档案显示你的朋友Bucky活了下来或者你在1945年再度现身。这么做的结果——
That's not theissue. Soldier, listen to me. Dr. Richards' machine has no proven reliability. It's been used, what, twice? There's no record that your friend Bucky survived his death or that you ever reappeared in 1945. The consequences –
Steve:
会很夸张。
-- Are highly dreamatized.
Tony:
这是一门新兴科学。从理论上来说存在各种因果风险。你不能让Richards送你回家,历史是这么说的。
This is a new science. There are all sorts of hypothetical causality issues at stake. You cannothave Richards send you home. History says so.
Steve:
就算你是对的,就算这是一个时间悖论。但是从来没有人找到我们的遗体。也就是说我救了Bucky然后转入地下活动。以全新的身份度过了不为人知的余生。有必要的话我们可以当流浪汉。我不在乎,区区代价。
Steve:
我很感激你们对我的关心,以及最近几天复仇者们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并不需要服从你们的命令。Bucky不仅仅是我的搭档,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去救他。说真的,你们不能指望我忽视这个……嗯……机会。可这里不是我的家,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Bucky需要我。Richards让我明早去找他,他会准备好一切,如果复仇者们要给我送行,我会很高兴。帮我转告你的老板,Stark,感谢他让我在此暂住。这段经历对我这个布鲁克林的孩子来说也是一段惊心冒险。他是个好人,我会牢记Stark工业这个名字的。
Let's say you're right. Let's say this is a time paradox. But our bodies were never found. That means I saved Bucky and we go underground. Disguise ourselves, take new identities, live the rest of your natural lives outside the history books. We'll become hoboes if we have to. I don't care. Small price. I appreciate yourconcerns. And all that the avengers have done for me these past few days. But odon’t take orders from you. Bucky wasn’t just my partner. He was my bestfriend, and I will save him. You can’t seriously expect me to ignore the opp –Nnnh – the opportunity. But this isn't my home and it never will be. Bucky needs me. Just tell your boss, Stark. I said thanks for putting me up at his mansion. That alone was quite an adventure fora Brooklyn Boy like me. He's a good man. Stark Industries is a name I'm going to have to remember.
Tony邀请队长参加他的都市之夜,普及了现代音乐,科技和1945年以后的历史。两人来到了史密尼森国家航空航天博物馆,Tony向队长介绍科技成就,提到了挑战者号宇航员罹难的事件。
Steve:
他们都受到了礼遇,是吗?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And they are all honored, right? I'm glad to hear that.
Tony:
我没懂你的问题。
I'm not sure I understand the question.
Steve:
你看,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科技,Tony,不是我小看谁,但是,我去过亚特兰蒂斯。我也和霹雳火并肩作战过,他可是个实验室创造出来的人造人。你们的电话,电脑,等等…...的确都是疯狂科学家的小发明,但算不上真正的成就。社会本身才是成就。人民的自由。所有人民,不论种族或者性别,这才是我追求的。
See, what impresses me isn't the technology, Tony. Not to make light, but…I've been to Atlantis. I fought alongside the Human Torch, and he was a man created in a lab. Your phones and your computers and so forth…They're definitely mad-scientist gizmos, but they're not the real achievement. It's society itself. The freedom of the people. All people, regardless of their race or their gender. That's what I can't get enough of.
Tony带Steve看展览馆里队长和Bucky的塑像和展板。说为了掩盖两人失踪的真相,在Steve之后又有了好几代队长。
Tony:
不管穿制服的是不是你,美国队长依然是你,所有这一切。你的心,你的精神,这是你所创造的传奇。大概每一百年才闪烁一次的那种。我对你又感激又嫉妒,就算是感激好了。
队长请Tony替他向总统提交辞呈。
Tony:
等一下,什么?是,是我冒犯了你吗?
Steve:
看看这些展品,我作为美国队长的职业之旅早已结束了。辞呈只是官面上的。
Tony:
Steve——队长——等等……
Steve:
不,你帮了我一个忙,你帮我证明了其他人也能握起这面盾并发挥价值。以及,Steve Rogers可以问心无愧地回老家了。
Tony:
不,我不是——那个——
在队长离去以后Tony打了一个电话。
第二天,Steve去见总统。总统向他表达了国家的谢意,并要求他留下来。总统表示他和整个白宫会帮助Steve适应这个世界——Steve可以加入复仇者或者直接为他工作,也能脱下制服放假四处游玩。Steve拒绝了。
Steve:
我很感谢您,先生,真的。可我不属于这里……而我的朋友需要我。
总统:
队长,我不能放你回去。
Steve:
什么?
总统:
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或者任何人造成的,但想想看,在今晚上Tony给你上的公民课之前,你就已经看到或是听到了很多可以改变历史的事物。在你过来之前,我和Richards博士就此事做了一番交流,他很不情愿地承认,他建议用来帮你的方法没有经过验证,所以弊大于利。一个新闻大标题,一项技术,甚至一个名字……你回到1945年以后泄露的任何事物,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也许会对此时此地造成无法想象的巨大冲击。这事关国家安全,你明白吗?你知道的太多了。
Steve:
先生,求你了……
总统:
听着,并不是再没机会了,也许还能有其他机会能救下Bucky。Richards提醒我说,我们面对的是事件本身。过去时一直存在着的。可现在这项技术还处在初期。我向你保证,等到我自信能安全实现你愿望的那一天,我们一定会把你送回家。但是在那之前,我需要你留在这里,士兵。
Steve离开总统办公室,总统和Tony通了电话,表示他已经撤回了秘密监控队长的人,但万一Steve Rogers情绪有变,Tony要看着他。
总统:
至于接下来怎么发展……恐怕我也毫无头绪。
上图:在林肯纪念堂前的队长,终于明白他将被滞留在这个时空,也许他还有机会拯救挚友,也许永远没有。
过时之人 4/5
队长独自一人来到阿灵顿国家公墓,遇到了Thor。
Thor:
近日欲寻汝之影踪,实非易事。缘何于暮霭沉沉之时至此哀悼之地?
Locating thee these last few days has been a matter of no small difficulty. What brings thee to this mournful place on such a dour eve?
Steve:
……感受气氛,大概。找个机会反思一下我从未耳闻的这些战争,如果这么做有意义的话。成千上万的美国士兵长眠于斯……Thor,放眼望去满是墓碑……但没有一块是为James Buchanan Barnes而立的。他是我认识的最勇敢的士兵,他会赶在所有人前面,毫不犹豫的为祖国献出生命。就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毫不犹豫地拯救了整个国家。他不该被遗忘,他不该被剥夺本该授予他的荣誉。我得想办法救他,Thor,我必须这样做。这是他应得的。
…Immersion, I suppose. An opportunity to reflect on wars I've never even heard of, if that makes any sense.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American fighting men buried here, Thor…Marker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But not a one for James Buchanan Barnes. He was the most courageous soldier I ever knew. Without hesitation, he put his life on theline for this country more than anyone ever has. With his dying breath, he saved the entire nation. He shouldn't be forgotten. He should never have been cheated out of the glory he so rightfully earned. I have to find some way to save him, Thor. I have to. He deserves that.
Thor说你说的话我都明白,但你让我失望了。对我来说中庭人的生命就像萤火虫一样短暂辉煌。每当我想起我生命的一瞬就是你们的几年甚至十几年……就令我困顿烦扰。按你说的,Bucky是位少年勇士,在英雄般的战争中赢得光辉的名声,这是九届的真正勇者梦寐以求的。他会踏入瓦尔拉哈永恒之殿和勇者们共享欢宴,得到永生。你会拿战友永恒的欢泽来换短暂的生命吗?你失去了挚友,我为你感到惋惜,但是自怨自艾不是纪念友人的方法。
Thor离开。
Tony告诉队长查不到Bucky的档案,Peggy Carter也遍寻不到,Nick Fury被监禁了,Namor有自己的事。对队长来说,朋友,士兵,大家族全都没了,他和过去再没有了联系,除了一个人——他二战时的指挥官Jacob Simons。Steve去医院探访将军,两人一起回忆过去。
Steve:
Bucky, Bucky曾问我战后的打算,我没回答他。过了60年,我依然无法回答。
Bucky…Bucky once asked me what I wanted to do after the war. I didn't have an answer for him. Sixty years later, I still don't.
复仇者集结,和自称来自两千年后的时空旅行者Kang作战。
Steve(to Kang):
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
独自一人行走在墓园的队长,无数的墓碑中独没有属于Bucky的那一个。图来自《美国队长:过时之人》4
过时之人 5/5
Kang逆转了时间,让队长回到了1945年胜利日,他依旧找不到Peggy,也没能联系上Simons。Steve将Stark赠予的永动电池战斗卡设在了Kang入侵的那一天,并把它连同一封信藏在了能留存到21世纪的相框背后,回到了正常流动的时间。21世纪的Rick发现了卡片和警报,按吩咐找到了Reed Richards。Kang被打败了,带着他的军队退回了时间的洪流。
这一战后,Steve独自去了大峡谷。
Steve的日记:
也许他们只是好心。也许他们被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不过几周之后证明这并不重要。一旦我开始可以表现的像个队长之后,我终于融入了队伍。有时候你只需要往前迈一步,进入角色,然后耐心等待。它总会与你融为一体。
Maybe they were just trying to be kind. Or they were caught up in the thrill of victory. As the subsequent weeks have proved, it doesn't matter. Once I started acting like aCaptain, I finally became part of the team. Sometimes all you can do is to step into a role and be patient while it molds itself around you.
适应环境是它自带的技能。就像巴顿将军曾告诉我的,对于一个优秀士兵来说,不存在什么“陌生地域”。要么你事先计划好要去的地方,要么就在双脚踏上这个地域的瞬间把它占为己有。
Adapting to circumstanceis its own skill. As General Patton once told me, to a good soldier,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unfamiliar territory." You either plan you're going or you make the terrain your own the second your boots touch the ground.
巴顿将军当然有的是时间以正常速度步入未来,不过他说的没错。留在过去是很诱人的,一切都那么熟悉,你感到很惬意。但是过去只能产生化石。而我的职责是让未来世界变得更美好。向来如此。
Patton, of course, had the luxury of marching into the future one day at a time, but hewasn't wrong. It's tempting to want to live in the past. It's familiar. It's comfortable. But it's where fossils come from. My job is to make tomorrow's world better. Always has been.
有一次,很久以前,Bucky问我美国队长在战场之外还有什么用处。这是个愚蠢的问题。总有一些东西值得你为之奋斗,而我将永远是一名士兵。
Once, long ago, I asked Bucky what purpose Captain America served outside of combat. It was a foolish question. There'll always something to fight for. And I'll always be a soldier.
大峡谷星空下的露营,队长笔下的Bucky。源《过时之人》5
CAPTAIN AMERICA: WHITE 美国队长:白
编剧 Jeph Loeb
《白》总共五本,出版于2015年6月12日。队长从冰层中醒来,怀念Bucky和咆哮突击队战友的故事——他们如何相识,队长训练Bucky,两个人出任务,和队友一起抗击纳粹。队长回忆过去的人物和对话并剖白自己的内心——在美国队长与邪恶力量对抗的时候,他遇到的那个叫做Bucky Barnes的孩子也永远改变了他的生活。这套漫画的对白和画风极美,就像一封跨越了七十年的情书。
白 0/5
SR:你当时只是个孩子,我是说,我也没比你大很多,六七岁吧——但也足够把你当小孩子看了。
影院中正在播放美国队长的纪录片,“男人们都想成为他,女人们都想约会他”,台下的观众在为队长喝彩,James也是其中一员,Steve Rogers坐在他旁边。
SR:我们当时都在军营,维吉尼亚州里海营。每个人都盼望着被派去海外。不过有的人心情更迫切。
看完电影,Steve Rogers和James开车回到营地,路上James还吐槽自己不喜欢被Steve叫名字,因为听上去就像谁家老爸一样。半夜James闯进Steve的营帐,发现他正在换美国队长的制服,发现Steve Rogers = 美国队长,转身就跑然后被废轮胎绊倒摔在地上。
SR:我本该更小心一点的。灭掉灯。确认帐篷已经扣上,上头要不高兴了,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SR:让我拉你起来吧。
James:我不会说出去的。我发誓。
SR:我知道你不会的。
James:你……你没生气?
SR:你是个诚实的人,James,我信任你。
James:真的吗?那就训练我吧,让我成为你的搭档,我保证听你的话。只要你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别人都走了。
SR:好吧。
SR:我从没告诉过你,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懂我为什么会同意。也许是因为我正为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秘密身份而烦心,而你给了我一条解脱渠道。或许也有可能是是我自己不久前还是一颗98磅重的豆芽菜,一心只想参展为国效力。所以我跟头谈了一下,趁着他们把这事报上去看看上头反响的时候……我开始训练你了,很严格,连续好几周。
James被花式吊打。
SR:我的说,我布置的任务,你都能完成。
James:嘿,这不公平!
SR:这话留着那些用格鲁手枪指着你脑袋的纳粹混蛋说去吧。
SR:我居然把一个孩子带上战场,我肯定是疯了。
等James在训练中终于能击中Steve,指示也下来了,James以为Steve要把他赶走,结果Steve送给了他可以遮住半脸的面罩,从此他们遵从美国总统的指示,变成了“美国队长和他的少年跟班”。在换装的同时两人还顺便解决了一下名字问题,否定掉“美国队长和布凯南”之后,他们的称呼变成了“美国队长和Bucky”。组队第二天就开始执行第一个任务,空降敌人后方,Bucky轻敌被队长训了一顿。
SR:也许第一次任务那晚我对你太严厉了,也或许我训练的还不够严格,那样你也许会活下来,Bucky.
美国队长和他的Bucky,图来自《白》0/5
白1/5
美国队长从冰封中醒来,Nick Fury(与他们一起参加过战斗)来探望他,给他看了Bucky的勋章。Steve难以相信Bucky已经死了。
回忆: 1941年北非
Steve,Bucky和咆哮突击队受命去营救Fury和他的部下,两人配合默契。战斗结束以后,Steve准备去参加晚会,Bucky和他讨论Steve现在是个处男的问题,队长关上门就走了。
他们一起出一次任务,然而还没有进行就出了岔子。
有可能你会相信,你可能还会被戳中笑点呢。你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被戳中笑点,不管情势有多艰难,哪怕是身处战争之中,尤其是身处战争之中。现在想想,我真是太蠢了,但有一件事我始终不能释怀:我们俩的最后一次交谈,居然是在争执你能不能去俱乐部。这个教训无比惨痛,有时候,在你心爱的人离世之前,你未必有机会能说出所有该说的话。
白 2/5
1941年9月,队长坠海前四年,他们的飞机被击中,所有人都掉进了海里,Bucky从海里救起了队长。
大洋深处,光线愈加黑暗,可我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我知道你就在那里,就在某处。但没人理解这件事,或者说,没人能够理解。在战争的磨砺中你会收获长久的友谊,与最最意外的人结交为良伴。美国队长和巴基,比如说,一个布鲁克林来的F4体格弱鸡和一个维吉尼亚军营长大的孤儿。当我们失去某人,我们往往会纪念他们留下某些东西作为念想,对别人毫无意义的东西。走的不准的手表,比一毛硬币大不了多少的石块,我们一起看过并说好要还掉的一本书。我对此也略有了解,关于人们会怎样长久的固守着某件念想,虽然明明早该……我们对这些东西产生了依恋之情,及时我们应当依恋的是失去的那个人,他们的希望和梦想由我们来继承……我们都需要一件念想。我们必须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希望。至少我现在这么想,这就是我应该为你做的事。
在战斗中Bucky坚持讲笑话。
你故意这么说只是为了博我一笑,虽然那一刻我们处于劣势,但是我知道你会守护在我身后, Bucky,所以我有一项奇怪的预感,我正希望敌人在这里出现。
白 3/5
……然而,两个人被活捉了,后来逃了出去。
SR:三次,我连续三次去征兵处,只换来一句进那个门都不够格。我一生受尽欺辱,在小巷里被痛殴,还被人塞进垃圾桶里。连山姆大叔都不信任我。被认定为不合格。那会你还不认识我,James,不过你用你自己的方式,你已经在了解我了。我满腔怒火,因为世事如此不公。对我来说,要理解这件事并没有什么难的,你成为孤儿,遭人遗弃。你同意成为军中吉祥物,只是希望并祈祷他们会对你网开一面让你参战。比起我同意当小白鼠去参加一个本该害死我的实验,这计划的糟糕程度也不遑多让?跟我生还你却牺牲了这事在我内心引发的愧疚相比,又如何呢?
你闯入我营帐撞见我换星条制服的那个晚上,你的脸上不是“惊讶”或者“恐惧”,而是“机会来了”。一辈子被人告诫退后的人终于得到了一次挺身而出的机会。
白 4/5
过去我们总以为世界非黑即白,就像新闻影片或者大部分的电影一样,那个年代比较简单不是吗?如今你不在了,失去了你的支持,我的人生将何去何从。
队长面对热辣女郎Marilyne有点慌乱,Bucky和Reb在外面偷窥被发现,队长开门丢了个东西砸中了Bucky的眼眶。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当时的愤怒到底是冲着你还是自己当时的反应,你那时在想什么?
巴基以为是自己上次任务弄丢了盾牌失去Steve的信任,于是孤身一人追踪红骷髅,结果被捉。
红骷髅:你得作出决定,哪个更重要。是远隔千里,早已臣服我的某个国家,还是某个对你来说重于全世界的人?
白 5/5
SR:当我在巴黎一路狂奔,直取艾菲尔塔下的骷髅营地时,心里的任务非常明确,我不能失去你。一切从来非关黑白,正与邪,乃至任务,命令,我不能失去你。现在我知道二战的结局,虽然我当时正沉眠与冰海。第三帝国的覆灭,原子弹,以无数性命为代价。可是在巴黎那宿命之夜,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事就是救你,Bucky。保证你的安全,James,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我在整场战争中唯一想做的事。我希望你能理解为什么你的死亡将永远是我最大的失败。我投入战争,穿上这身制服,就是为了阻止红骷髅这样的人,仅凭一人之力——或许那个人就是我——就能改变大局,这种想法太天真了吗?或者说,这就是我将世界上最伟大国家的国旗披在身上的原因?因为无论成败,如果我们都不为弱者而战,那谁还会呢?我真希望自己没有食言。你说的很对,关于我就是个,额,从没亲过女孩子,我当时想到了乱世佳人里克拉克盖博亲斯嘉丽,接下来的事就水到渠成了。
我想你,哥们。
对不起,James,我希望我们能够起死回生,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做到。我现在生活在未来,就像战时卖的漫画书里面一样,有会飞的车什么的。你不是说过,在这里任何事都可能发生吗?bucky,如今你已不在,而我仅剩的就是一些回忆,关于某个一心想赢得战争的青年……
感受一下年下巴基身高175戴眼罩嘴炮帝的画风,就是这么活泼清奇的青(少)年。源:《美国队长:白》
《美国队长:白》Captain America: White 完
声明:
引用来自美国队长漫画《过时之人》和《白》(老冰棍自强组汉化版本)。功劳归于官方和汉化组,我只是糖和刀的搬运工。
【盾冬/Evanstan】一个补充糖分的合集(部分漫画+RPS+推文)
这些只是冰山一角,治愈下被A4伤害的小伙伴,别难过,他们其实比你想象的要甜得多~
一. 漫画盾冬部分
①知乎上一位太太的漫画要素总结
这个帖子里面还包含了其他的链接,都是糖,超级超级多的糖。
②古早漫高能台词翻译
③漫画刊《过时之人》《白》合集
④《白》相关整理(附漫画链接)
以上。特别特别感谢汉化和搬运的太太们,他们真的超级甜,超级RIO。
漫画里还有好多整理不完的糖!
二. Evanstan部分,RPS预警!
这些只是冰山一角,治愈下被A4伤害的小伙伴,别难过,他们其实比你想象的要甜得多~
一. 漫画盾冬部分
①知乎上一位太太的漫画要素总结
这个帖子里面还包含了其他的链接,都是糖,超级超级多的糖。
②古早漫高能台词翻译
③漫画刊《过时之人》《白》合集
④《白》相关整理(附漫画链接)
以上。特别特别感谢汉化和搬运的太太们,他们真的超级甜,超级RIO。
漫画里还有好多整理不完的糖!
二. Evanstan部分,RPS预警!
接下来推荐几篇RPS向甜文,为了不打扰到太太,这里只放链接,就不一一艾特了~
①F局长太太的所有文。
②枫糖浆太太的所有文。
③《联合炒作》BY小星星(ABO生子预警
④《寻欢》BY玻璃蓝眼珠
其实盾冬/Evanstan好看的文特别多,lo主时间有限,没办法一一列举,指路Stuckylibrary太太,主页上有非常多的文和合集~
三. A4部分
整理几篇A4背景的连载,天若有情天亦老,自家CP自家养。We can do this all day!
①《你离开的那几秒钟》BY克拉德美索
②《难宣于口》BY苏特
③《章鱼、刺客和时间线》BY Vikaka
④《断点续传》BY探戈狼
⑤《我为你而来》+《众神的游戏》
BY Frosted Rose霜玫瑰
⑥《军花》BY晒豆酱
⑦《莫比乌斯时间》BY沉没者
最后我想说,盾冬是一对有着近百年感情积淀的,双箭头贼粗的CP,这是多少部A4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实际上,在原著漫画成吨的糖和稳扎稳打的人设面前,A4作为一部MCU衍生电影,就显得非常单薄了。
别灰心,你不知道你的CP其实有多能打!
《将进酒》书摘
“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你也是个欲望满身的儿郎。但这世间无欲方成圣,许多事情,有了欲望,便是牢笼。”
“驯服,我喜欢这样的过程。”
“你想不想疯?”沈泽川眼神癫狂,他呢喃着,“你敢么?撕烂我试试看啊,萧二,我才不在乎。”
萧驰野紧绷的弦“啪”地断掉了,那已经汹涌的波涛轰然涌出。他在这嘲笑和煽动里,狠狠地压住人,像是咬住沈泽川一般地吻了回去。
色欲混杂着杀机,仇恨纠缠着怜悯。他们两个人到底谁更可恨,谁更可怜?
潮湿的吻里交错着舌,萧驰野吻沈泽川,沈泽川竭尽所能地回应他。唇齿间有暧昧的舔舐声,欲望烧掉了两个不正常的人。
萧驰野捏着沈泽川手腕的手掌忽然放开,把他托着背部带...
“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你也是个欲望满身的儿郎。但这世间无欲方成圣,许多事情,有了欲望,便是牢笼。”
“驯服,我喜欢这样的过程。”
“你想不想疯?”沈泽川眼神癫狂,他呢喃着,“你敢么?撕烂我试试看啊,萧二,我才不在乎。”
萧驰野紧绷的弦“啪”地断掉了,那已经汹涌的波涛轰然涌出。他在这嘲笑和煽动里,狠狠地压住人,像是咬住沈泽川一般地吻了回去。
色欲混杂着杀机,仇恨纠缠着怜悯。他们两个人到底谁更可恨,谁更可怜?
潮湿的吻里交错着舌,萧驰野吻沈泽川,沈泽川竭尽所能地回应他。唇齿间有暧昧的舔舐声,欲望烧掉了两个不正常的人。
萧驰野捏着沈泽川手腕的手掌忽然放开,把他托着背部带起来,要亲密无间地相抵。
相互憎恶啊。
给对方染上属于自己的肮脏的污色,让仇恨也变成扯不断的线。这样活着太痛苦了,黑夜里的咆哮只有自己一个人听,不如撕咬在一起,血淋淋地成为一种依靠。
这命已经够烂了。
“先生授你以诗书,许你表字为兰舟。兰生玉阶淡然之,舟渡苦海驱无涯,胸襟纳百川,眼界拓万泽。”
“红梅覆雪,兰舟笼香,一笑千金值。”
“你与我最大的不同就是欲望,你是欲望满身,极力遮掩着自己的野心勃勃。一个后颈不过是其中的小劫难,你拉着我,想要抵抗它,想要击败它,可最终你仍然败给了它。但是策安啊,”沈泽川摘了朵梅花,撕开瓣,送入口中,“我连色欲也没有,你还怎么跟我打擂台呢?”
萧驰野迫近一步,捉住沈泽川拈花的手,俯身逼近他,风轻云淡地说:“一次算什么?没得劲,再来几场啊。藕花楼的姐儿你用不了,官儿你也没敢碰,你把自己装成个禁欲孤高的圣人,可那夜娇喘吁吁的人不是我。”
萧驰野把沈泽川的手拉到唇边,危险地抵住,嗤笑一声。
“我是败给了色欲,但是你若是如此坚定,又何必来跟我试这一场云雨?沈兰舟,你比我更怕败给欲望吧。”
戴给我看。
这是多么猖狂的要求,萧驰野不再回避自己的狼子野心,他把热烈而迫切的欲望都挤推向沈泽川,要沈泽川感受到这份炙热。
那夜堕落进深渊的时候,两个人是绝望交融,血淋淋的胸腹紧密贴合,脆弱都暴露在对方的眼前。萧驰野不打算天亮之后独自回味,他要握紧沈泽川的脚踝,把沈泽川一点一点地拽回来,禁锢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欲海浪潮里。
这感觉像溺于深水,只有萧驰野才是能救沈泽川的浮木。然而这浮木正在强有力地攻城略地,如同惊涛巨浪的击打,要沈泽川刻骨铭心,牢记住他这一刻的狠绝,以及被他逐步侵占的惶恐。
人真奇怪,憎恶一个人的时候,只会想起他的坏,可愧疚起来时,便只会想起他的好,仿佛曾经跟人一起骂过对方的话都挨在了自己心上,故而越发惭愧。
萧驰野没笑,他白日里的浪荡似乎被夜风吹散了,那双眼里藏着幽林与浓雾,在月色里显得朦胧又深邃。
他或许真的是个风月老手。
沈泽川想。
用他这个眼神就够了。
萧驰野吻着他,说:“你这个疯子。”
那疾风骤雨般的撕咬逐渐变作了柔情似水的亲吻,唇舌的柔软融化了防备,疯子就在这断续的呢喃声里睡着了。
萧驰野用拇指揉着沈泽川的颊面,微撑起身,沈泽川指间还攥着萧驰野的发,睡得平稳。萧驰野俯首端详着他,在这刹那间想了很多事情。
欲望即枷锁。
萧驰野把左千秋请到阒都,实际上只是想问师父。
欲望能破吗?
但是他最终也没有问出口。
因为这问题左千秋也回答不了他,唯有他自己能够回答自己。那么多人说他生错了时候,可他已经来到了这个世上。有欲望,不是他的错。
他是个人。
他叫萧驰野。
他与沈泽川截然相反,又好似完全相同。这个世上能够不靠言辞就明白萧驰野所有痛苦的人只有沈泽川,他们从第一个亲吻开始就对此心知肚明。
萧驰野吻着沈泽川的眉心,吻着沈泽川的鼻梁。
不论这种情感该如何称呼,他们相互侵占着,在挣扎里越凑越近。欲壑难填,苦海难渡,耳鬓厮磨是消磨痛苦的方式,但这方式越来越叫人上瘾,仿佛只是挨着彼此,便能够舒缓疼痛。
在那场贪欢之后,他们心照不宣地开始褪掉外衣,露出各自的原形。曾经的沟壑变成了水洼,似乎只要跳一跳,或是捞一把,就能跨过去,融在一起。
萧驰野再次吻了沈泽川,睡梦中的沈泽川微微揪紧了他的发。
水洼里的白月亮荡着波纹,盛满了清风,负心鬼和薄情郎枕着月色,一夜好睡。
“兰舟啊。”
萧驰野呢喃低语,沈泽川在那低念声里睡着了,他沉浸在某种痛苦与欢愉的边缘,耽溺于煎熬中,从苦难深重的辛涩里尝到了甘甜。
萧驰野像是烈日,又像是来自草野的风,他与众不同。在阴郁潮湿的雨雪里,沈泽川藏着那条帕子,像是藏着个激昂热烈的梦。这梦里有千里草野的纵马酣畅,还有万里晴空的展翅翱翔,最终变成了他不可细说的窥探。
萧驰野才是种诱惑,他念的每一句“兰舟啊”,都像是深情似海。那玩世不恭与刚硬稳健矛盾地杂糅在一起,他轻浮佻达地对着沈泽川耳语,他又可靠无比地对着沈泽川张开怀抱。
沈泽川招架无力,被那深情又轻佻的亲吻骗去了防备,变成了与萧驰野耳鬓厮磨的坏人,终于在这病痛中,浑浑噩噩地依靠着萧驰野。
沈泽川的呕吐后来稍有缓解,汤药是萧驰野一点点喂进去的。沈泽川每一次有昏睡不醒的征兆,萧驰野就会说那句“兰舟在哪儿”,仿佛带着莫名的力量,能把沈泽川一次次叫回来。
沈泽川说:“什么稀罕物,能让我心动?”
萧驰野带着他的手落在自己腰间,说:“二公子一表人才,怎么样?”
“我沈兰舟玉树临风,”沈泽川慢条斯理地说,“可以揽镜自赏,不要别人。”
“你还是不会玩儿,”萧驰野说,“自赏哪比得上我来赏有滋味?镜子得两个人照才叫活色生香。”
沈泽川眼里含波,说:“那什么叫活色生香呢?”
“百闻不如一见,”萧驰野试探着沈泽川的温度,“赶明儿跟我试试不就知道了。”
沈泽川被摸得轻轻喘息,两个人皆久未舒缓,又逢劫后余生,才缓过的劲儿都压在小腹,这会儿又抱又揉,硬是把那点苗头给燃起来了。
“清心寡欲沈泽川,”萧驰野低声喟叹,“我怎么不认得是哪个?”
“那是沈泽川,你叫的是沈兰舟。”沈泽川说,“你要哪个?”
“我两个都要。”萧驰野把沈泽川捞起来,再把他侧过去,从后边压下去,说,“你给不给?”
春日回暖,真不好,这就是个玩儿的季节。坏胚都爱玩儿,只要凑在一起,就能无风起浪。那眼神碰在一块就带着暗示,麻劲蹿在脊骨,恨不得撩到对方撕开正经的伪装,谁都不懂他们官袍底下的浪荡。
只要没了别人,就会原形毕露。
沈泽川抬起萧驰野的下巴,注视着他,说:“天授奇才必有其用,时候不到罢了。策安策安,离北的盼望皆在这两个字里了。”
萧驰野沉声而笑,猛地翻身压住他,与他抵额相对,说:“要我不要?”
沈泽川腰酸背痛,缓劲时捏了捏萧驰野的后颈,沙哑地说:“给我不给?”
萧驰野俯首吻他,拉高了被子。
他们之间没有浅尝即止,只有酣畅淋漓。不遮掩的欲望是对对方的索求,两个人需要交握时的驰骋,一切烦忧都能被这极度契合的痴缠冲散。在情潮和爱欲交织最猛烈的那一刻,他们从来都不讲情话,而是不约而同地用吻代替,越是激烈越要亲吻。他们在汗流如雨时抵额亲吻,在亲吻里高潮,再在亲吻里温存。
沈泽川想抚摸萧驰野的面颊,可是他在这一刻做不到。他们伫立在这深宫墙影下,都戴着看不见的镣铐。
“这烂天烂地,不如翻了它,去成就你的天地。兰舟,走吧,别回首了,先生替你扛住那四万冤魂,你不要怕,你——”他血溅雨中,仰倒在地,望着天空,喃喃着:“不要怕啊……”
“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陆广白卸掉了带着大周印记的铠甲,他抹着脸上的风霜,眼里全是沧桑,微微自嘲地说,“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
萧驰野已经奔出阒都,背后追兵无数。他们冲着前方,像是撕扯着乌黑的雨天。
“我不愿再为此赴命。”
他们都是被命运追逐的囚犯,他们曾经甘愿被戴上镣铐。但是暴雨冲垮了大厦,那崩塌犹如洪水一般袭来。
向前,向前!
“我要翻越那座山。”
“我将为自己一战!”
沈泽川说:“我擦不干净血了。”
萧驰野说:“我们同入修罗道,挨在一起,不要干净了。”
“我放弃继续隐忍,”沈泽川把扇子搁在膝头,微侧身,注视着萧驰野,“我将选择另一种方式去战斗,我要留在中博。你曾经对澹台虎说,国耻犹未雪,家仇尚未报,没错策安,中博遭受的耻辱就该在中博雪洗,这是我要做的事情。有一天我们将驰骋在离北的天空下,那是我足够强大的时候。两百万娶不走离北王的狼崽,这样的聘礼配不起我的萧策安。我在中博,来日就是你坚不可摧的盾。”
水囊匆忙地跌在地上,溅湿了萧驰野的袍角,泼了一地的水。柔的像纱一般的月光里,萧驰野猛然攥紧沈泽川的手,然后抱住了他。
半晌,萧驰野沙哑的声音贴在了沈泽川的耳边:“我的后背交给你,你的胸膛交给我,我们缺一不可。我要在离北给你挑最好的马,我们就在中博与离北的交界线上搭建屋舍,每月都要见。你要娶我,两百万不够,我要千金难买的兰舟笑。”
沈泽川抬手盖在萧驰野的背部,拥抱着这令人迷恋的味道。萧驰野是横穿草场的风,侵袭在沈泽川波澜不惊的心河,让他尝到了情系一身的甜头。他失去了端州,失去了先生,他剩余的不多,他总要跨越那深不可测的沟壑,成为这些剩余珍宝的堡垒。
“如梦如幻瞧着才心动,看清楚了就没那么风光旖旎了。”
“我要趁早在这挂个坠子,刻上我萧策安的名字。”
萧驰野侧颜沉静,他像是回忆起了那一天,又莫名地陷入一点难过。他转头拉住了沈泽川的手,喉间几次滚动,才说:“我们做兄弟的,也很奇怪。我羡慕大哥的稳重,也羡慕他的从容。我从前一直这样想的,‘要是我早生几年就好了’,那我就是大哥,就是世子,就能去尽情地驰骋,不会离开离北半步。可是有一天,他负伤回到家,看我在院里拉弓射箭,竟然对朝晖说‘真羡慕阿野’。”
“我以为父亲和大哥都不会痛,也不会倒,他们流血不流泪。但是大哥成婚那一天,他喝得烂醉,那么稳重的人,却小心翼翼地接过大嫂的手,像是已经预料到日后,对着大嫂红了眼眶。他把家人看作珍宝,他也会害怕的。”
“我没有什么地方比大哥好,如果真的要说,我仅仅是占据了父亲给的好体格。”萧驰野握紧沈泽川,“我以前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着大嫂红眼眶,现在我明白了。”
“兰舟久住中博,难免有人要提些陈年旧事。但他沈泽川么,”萧驰野抬起马鞭,指着阒都的方向,“是东宫太傅齐惠连的学生,端州纪刚的关门弟子,锦衣卫前任北镇抚兼同知,还是我萧策安日后府上的当家人,跟别的名字,一概没关系。”
“我在阒都最高的楼顶上试图眺望离北,但是猛飞上云端也看不见它。我那时第一次明白,回去是件渺茫的事情。我跟着师父学了许多,可我在阒都时才开始明白那些道理。我是野心勃勃的人,阒都是教我束缚那些欲望的老师。我遇见兰舟并非偶然,他是我临近决堤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失而复得的纵情与自由。”
“离北不能再败,这不是萧家的事情。我明白这个道理,大哥和老爹也明白。这面铁墙该交给谁来继承?谁都可以,只要他扛得起。我要回的是离北,不仅仅是家。郭韦礼身为离北老将,他对你们的职能最清楚不过,他没有伤骨津的眼睛和耳朵,这是给我最仁慈的警告。打起精神来晨阳,我们的对手全部都是久经沙场的前辈——这世间没有必输的仗,那些铁壁重围、牢不可破的都是假象。我要回去,我要一个属于我的离北铁骑。”
“策安,”沈泽川随心所欲地念着,“阿野。”
萧驰野出了汗。
沈泽川俯首,沿着萧驰野的鬓,用鼻尖抵散了那些汗珠。他坏意地喊:“二郎。”
萧驰野猛然停了,他捏正沈泽川脸,在喘息里狠狠地吻着沈泽川。那一切有序的东西都变得无序,暗藏的焦虑被这几声喊乱了。萧驰野忘了它们,他什么都不需要,他只要沈泽川。
那一脚在阒都岁月里不动声色,随着时间的推移,狡猾地变作了萧驰野情动后的阵痛。浑浊的爱恨经历了瓢泼大雨的淘洗,变成了清澈见底的湖泊。萧驰野敛起了锋芒,在“心爱”两个字下俯首称臣。
沈泽川松开手,又与萧驰野十指交握。他偏头碰了碰萧驰野半晌不动的脑袋,说:“睡着了吗?”
萧驰野抬起头,哑声说:“我好爱你啊。”
沈泽川微怔。
萧驰野看着他,一字一句地重复着:“我好爱你。”
沈泽川怔了少顷,说:“我——”
萧驰野等不及了,他偏头吻住了沈泽川,用力地,像是要把胸腔里无法靠言辞表达的爱意都送给沈泽川。庭院里的清风拨动竹帘,花影随着日头倾斜到檐下。那穿过阻碍,得以深入的金色光芒洒落一地。
萧驰野俯身下来,笼罩着他,挡住了所有的风和星。
“我爱你。”
萧驰野最近似乎爱上了这样的耳语,他离家越近,这样的撒娇就越多。他占据着沈泽川,也被沈泽川占据。他不吝啬这样的爱语,每讲一次,就让沈泽川咬紧了,忍不住颤抖。
沈泽川像叹息又像是低吟,在呢喃碎语里紧紧挨着萧驰野。萧驰野在离北的边线上放肆,那看似完整的衣裳下面是仅有两个人知道的放浪。他背对着鸿雁山,在那魂牵梦绕的风声里,露出了自己凶蛮的霸道。
沈泽川跟萧驰野接吻,逐渐忘却了星海。他被顶上了云端,又落在了风里,最终融化在了萧驰野的臂弯。
牛乳对于别人而言哪里的都一样,但是对于萧驰野而言,离北的就是离北的,别处的代替不了。他省下了自己那口,明知不经放,还是想让人带给沈泽川。
万一赶上了,还能喝呢?所有好吃的、好喝的,他们总要一起尝。
萧驰野就这么想的,别人不懂,可是沈泽川最明白。
分别数日,知你相思,特赠小物以抚慰。
摸它如摸我。
萧驰野盯着那一行字,又重复了一遍。
摸它如摸我。
萧驰野喉间干燥,莫名笑起来,目光有点发狠。
最底下又轻又草地写着:孤枕难眠,何日归榻?抱我才好睡。
萧驰野定了少顷,接着说:“兰舟如今身体抱恙,这是我的错。中博的大夫不行,我已经去请了一灯大师,待到今年秋后战事缓和,我师父也要来把脉。兰舟就是万般难养,我也要养。可是我如今远在离北,行兵送粮不能耽搁,见不着他,就不踏实。茶州这样的事情,多了不行,我在中博既无亲眷也无好友,唯有师父能够托付。师父,兰舟少时骤逢劫难,爱藏心事,有伤有痛也不讲,但他把您当作父亲,只要您在他身边,他就总会顾及些。我没有别的请求,只求您骂他几回,让他知错知痛——他下次再做这种事情,您就抽我萧策安!”
“我们生在其中,我们死得其所。离北人枕着山河,迎着烈日,不论男女,晒出来的都是铁骨。”萧方旭张开了手掌,大风经过他的掌心,柔软得像是妻子的长发,这是他过去数十年里唯一的放纵,“我终有一日会回到她的怀抱。”
萧驰野看那尽头的草浪滚滚,好似没有尽头的洪流,每个人所谓的悲欢离合都是天地的一瞬间而已,眨眼就会被冲散,从此万籁俱寂,再也找不到踪迹。
相遇是件何其珍贵的事情。
风尘仆仆的沈泽川立在河边的坡上,落日余光溅在他的袍摆,上边还夹杂着草屑。
萧驰野好想他。
他就在余晖殆尽的最后一刻站到萧驰野的面前。
深蓝的苍穹横铺在沈泽川的身后,他抬臂拨掉氅衣,在动作间露出了右耳的玉珠。衣袖下滑,内衬着雪白束袖,他就像是停歇在这阒然天地的白鸟,顷刻间占据了萧驰野的眼眸。
萧驰野没有眨眼睛,他看着沈泽川几步下了坡,便下意识地打开了手臂,被沈泽川冲退了小半步,把这只白鸟接了个满怀,再紧紧地抱起来。
河水湍急,当啷地迸碎在两个人的腿上。
“吓死我了,”萧驰野从错愕里回神, 把沈泽川猛地抬高,仰着头笑出声,“从天而降!”
沈泽川呼吸微促,说:“来巡查的。”
萧驰野抬掌摸了沈泽川的面颊,随后盖着沈泽川的后脑,把人摁下来亲吻。暮色四合,两个人唇齿间含的是山水昏光。沈泽川的双掌上移,夹住了萧驰野的面颊,热烈地回应着。
河面的波光消失了,随之弥漫起来的夜色模糊了天地界线,他们如此亲密地挨在一起,把浓稠的思念都搅和成了宣泄。萧驰野吻得太狠,到分开时,沈泽川忍不住轻抽气,舔着要被他咬破的地方。
爱这个字意味着毫无保留。
萧驰野让沈泽川眼眸潮湿,当沈泽川抵在桌沿的时候,那种被填满的感觉奔跑在身体里,让他小声地抽泣,没有顾忌地留恋着萧驰野的温度。
萧驰野拴着沈泽川双腕,从那腰线往上就是道弯月,他仗着身高抵着这抹莹润,出入是绝对的力道,仿佛要把“我好爱你”四个字钉在沈泽川的身体上,再烙进沈泽川的骨血里。
沈泽川眼角坠着水珠,他湿湿地敛着眼眸,用最大的克制轻声颤抖道:“阿野。”
萧驰野埋首在沈泽川的颈边,他醉死了,整日被这个坏人随心所欲地念着名字,每一次都像是邀请。他磨蹭着,像是睡醒了,自然而然地应着:“嗯?”
“策安,”沈泽川偏头,与萧驰野鼻息相对,几近天真地唤着,像是牙牙学语,“我、好、爱、你、啊。”
萧驰野把着那腰的手失了分寸,他口干舌燥,艰难地退了出来,迅速把他的兰舟抱离了地面,几步到了榻边,将人转了过来。
萧驰野拉起沈泽川的手,深深地吻他。他们要面对面,把相互最难看也最好看的神情都尽收眼中。萧驰野拨开沈泽川湿透的发,彼此间连残缺都相互契合。那些恶劣的、古怪的甚至是残忍的一切,在两人间留不下任何空隙。
他们隐秘地亲昵,纵情欢愉。
在交战地的风声里汗流不住。
“我以为你来提亲的,”萧驰野把沈泽川偏过去的脑袋拨到自己肩膀上,“我都等得快老了。”
“做什么都可以,”萧驰野耳语,“有我在你就不会坠下去。”
萧驰野这么想着,就转头去看沈泽川。谁知道沈泽川靠着椅,面上一本正经地听着行商们吵,手里捏着笔正在纸上画王八。
萧驰野就笑了。
然后就看沈泽川在上边写了他萧策安的名字。
战场上刀剑无眼,萧驰野不乐意沈泽川跟着他在那里出生入死,名字也不行。他要个好兆头,他要沈泽川长命百岁。
“他们都说我和老爹像,”萧驰野看着沈泽川,“我去阒都的时候,认为这就是惩罚,因为我曾经为此沾沾自喜。我在阒都想要剥掉属于离北的那部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那时厌恶策安这个字,它和‘驰野’连在一起,束缚住了我的爪牙。我和李建恒吃最好的酒,但夜里我睡不着,我睁着眼也能想起鸿雁山。”
那是种焦灼的痛苦,萧驰野在那段时间里,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恨谁。他知道父兄没有错,他只能恨自己。沈泽川看见萧驰野,觉得是倒影里的不可触摸,而萧驰野看见沈泽川,却觉得是唾手可得的镜中水月。只有沈泽川明白他的痛苦,那些目光缓解了他日日夜夜的烦躁,他当时就想占有沈泽川。
“你是沈卫的儿子,”萧驰野低低地说,“但你是我的。”
有情人的亲吻里没有慰藉,那是别人也能赋予的感情,只有索要时流露出来的欲求不满才是本真,这是爱侣间独一无二的舔舐。萧驰野需要这种隐秘又极端的依赖,那是他的归属,也是他的领地。
那夜以后很多人都想要照顾萧驰野,他们尽可能地避开大雪,小心谨慎地注视着萧驰野,好像萧驰野已经失去了力量,成了件易碎的花瓶。沈泽川恰恰相反,他不给萧驰野任何言辞安慰,但他的眼神都在表达着依赖,仿佛只要离开萧驰野半步,就会嫌天冷、怪药苦。沈泽川在这种极度依赖的背后透露着另一层意思,那就是萧驰野很强。
萧驰野不需要被当作瓷器,他是铁,是钢,还是沈泽川的鸿雁山。
萧驰野也是这么回应的。
心跳,声音,呼吸。
萧驰野都要,他霸占着沈泽川。
沈泽川受不了,汗泪交织着,他快喘不上气了,萧驰野连他还没有淌出来的泪珠都要夺走。
萧驰野曾经想要天空,想要草野,还想要鸿雁山,他熬鹰驯马,奔驰在梦中的大地,可最终他都不想要了。
他要沈泽川。
沈泽川哭了起来,仰着颈,含情眼里盛满了波浪。他在那极致的欢愉里,口齿不清地念着:“阿……野……”
萧驰野以为他在害怕。
但是他微抬起下巴,在潮红里,舔湿了唇。眼睛里满是诱惑,就像从抚仙顶跳进萧驰野的怀抱时一样疯狂,说:“我好爱你啊。”
萧驰野俯下身来吻住他,不要他在颠簸里离开自己半分,也不要他的喘息时脱离自己的掌控。每一下都只重不轻,让被褥间潮湿,也让沈泽川颤抖。
他们在昏暗里纵欢,汗水交融,湿成一片。除了对方,什么都没剩下。
吾妻尚年少,怜语慰卿卿。
兰舟今年不过二十二,往后几十年都要与他并肩。他日后南征北战,生死无论,想太多就会怯。
萧驰野因为沈泽川变得坚硬,也因为沈泽川变得柔软。他要保护这个人到此生终结,因此每一战都情愿全力以赴。可是强悍如萧方旭都会迎来不可测的结局,萧驰野在那以后想了太多,他既爱这个人,也为这个人忧愁。
这世间的别人或许没那么需要他萧策安,但是沈兰舟要的。
“我在这里等你,”沈泽川抬掌抚在萧驰野的面颊,轻声说,“途中休要与别人偷欢,看一眼也不成。”
萧驰野忽然抱住了沈泽川,在这雪间,呵着热气,觉得自己亏欠兰舟那样多,明明他连睡觉都离不得自己。
“你坐明堂上,”萧驰野蹭着沈泽川的鬓,低声说,“不要沾风雪。”
萧驰野爱死兰舟笑了,那眼儿半眯着,潋滟都潮在里面,溺着他萧策安的身影。
沈泽川笑得颈间潮湿,衣裳贴在背上,汗涔涔的。他觉得累,缓着呼吸,迎接着萧驰野的吻。氅衣里好热,闷得沈泽川忘了风雪。
萧驰野知道兰舟睡不好,但是今夜他在这里。
他野心勃勃,要兰舟往后梦见的都是自己。
萧驰野的眼神锐利,他近来的锋芒越发不可遮挡,对沈泽川说:“你在这里等我。”
“我倒是想去,”沈泽川的氅衣滑落了肩膀,他学着萧驰野做过的动作,捏住了萧驰野的下巴,微偏头,“可我没有那个能耐,只能在这里做个糟糠妻。”
萧驰野由着沈泽川捏,闻言笑出声。
沈泽川听着骨津停在了帐外,他拿过头盔,替萧驰野戴好,在那短暂的对视里,隔着钢铁跟萧驰野碰了个吻。
“今夜以后,”萧驰野冰凉的铁指抚在沈泽川的面颊,声音低沉,“我的兰舟就是中博枭主。”
府君人人都可以喊,因此在萧驰野口中变得更加隐秘,像是在大庭广众下藏着密语,暗示着某种不可告人的欢愉。欲望是骤涨的潮水,绵密地漫延,流淌到相互触碰的部位,渗出了薄薄的汗。
人与人间藏着条界线,跨过去叫死别,那是追赶不上的另一个世界。
“兰舟,你狠狠心就能把我留下。”
如果生即是罪,那就是老天爷摁着脑袋要他跪在灰尘里继续当个蝼蚁。但是沈泽川遇见了齐惠连,他看着太傅癫狂,听着孤鸦哀鸣,他被逼到了绝境,如果拿不出破釜沉舟的气魄,就要沿着老天给的这条路再杀自己一次。
“我乃渝州齐惠连,我教过太子。我把毕生所学,全都教于你——好不好?”
沈泽川看到的是生路,那不仅仅是能跪着喘息的生路,还是能站起来的生路。贵胄就赢定了吗?齐惠连跪下去的那一刻就是决然地改变,他比任何人,甚至比沈泽川还要早的打碎了那层墙壁。
齐惠连是帝师,他只会教走向那个位置的人。他向沈泽川伸出手,不仅仅是因为走投无路,还因为这是太傅最疯狂的谋算。
“先生授我以诗书,我为先生杀宿仇。”
沈泽川的恨散在阒都里,那是模糊的,数不清的幽光,是齐惠连靠着“宿仇”两个字把它们凝聚起来。兰生玉阶淡然之,舟渡苦海驱无涯,齐惠连铸就了沈兰舟,他把锋利的沈泽川压回鞘中,要把那些支撑沈泽川活下来的自愤抹杀干净。他要辅正沈泽川的道路,让沈泽川真正地看见自己。
最初沈泽川以为,他爱惜的不是命,是萧驰野。他逐渐知道割破的手指会疼,疼的不是那根手指,是萧驰野。活着很难,可他在这过程里发现了更多的理由。他是纪暮的生,是齐惠连的生,是中博的生,还是风云骤变里所有蝼蚁的生。
“我要跟你长命百岁,”沈泽川轻吻着萧驰野的鬓,“在没人够得着的地方。”
萧驰野把沈泽川的手捉回去,转身把他接到怀里,夹着他的脸颊,凑近了看。
“跑累了吗?”沈泽川低声问。
“不累,”萧驰野摩挲着他的面颊,“靠想你苟活。”
“师父担心的,我都想过。大哥跟大嫂感情甚睦,现在有洵儿,往后还会有孩子。离北不需要我再生,我也没那念头。师父看着兰舟长大,盼他家室美满,我知道,我也想。我爱他敬他跟他白头到老,不也是美满吗?师父信不过我,怕兰舟日后受委屈,要给兰舟找女子,我确实管不着,但我这条命都给他了,他要别人,就是杀我。”
“离北有铁骑十二万,马踏中博不在话下,可是策安把命脉交给了我,我有他的马,还有他兄长的粮食。他甘愿离开离北的草野,在我的端州跑马,师父,他不害怕我的守备军,我也不害怕他的铁骑。有朝一日我会圈禁李氏丢掉的鹿,而策安则会圈禁我。日月共生于天地,数万年都没有相残,这是天下翘首以盼的安定,我们就是平衡。”
沈泽川站在城门前,看着浪淘雪襟驰近。萧驰野从马背上俯过身,沈泽川抬起右臂,跟他轻轻碰了一下。萧驰野望着沈泽川,没有就此收回手臂。他翻手抬近沈泽川的下巴,在雨里,垂着眸,和沈泽川额头相抵。
两个人深陷雨中。
“我想把你藏起来,或者把你装在胸口的兜袋里。”
风停下,萧驰野倏地就长大了。他宽阔的肩膀挡着光亮,拥着沈泽川,既像是刚刚睡醒,又像是还在梦中。他解开的头发跟沈泽川的交错在一起,铺在被褥间,中间横着根小辫。
沈泽川睁着惺忪的眼,呆了半晌,困乏地说:“绑着了。”
“嗯,”萧驰野用长指拎起小辫,“结发为夫妻啊。”
这世间因缘聚合变幻无常,姚温玉已经不再执着于这双腿,他早在回答出那句“我仍是站着”时就给予了自己超脱。他站坐没有差别,他既是他,他亦是他。
既然叹息,道:“别人要我讲佛语,你却与我讲佛语。向死而生,你看到了尽头,何必停留在这里?与我去山里吧。”
姚温玉说:“我心中还有万相。”
既然看着姚温玉,抬指点向乔天涯,说:“你心中还有他相。”
风吹着姚温玉的衣袖,腕间红线轻轻滑动,他说:“所以我仍旧是个凡人。”
因缘妙不可言,究竟是什么时候?或许是牵线的那夜,或许是那声“我恨死你”,或许是更早,早到春意萌芽的三月天。乔天涯,乔松月,他是留痕的燕。
姚温玉明白世间一切皆虚妄,他今日的所作所为,就像是弹指一瞬,极快就会消失在无尽长河中。姚温玉,姚元琢,他是化泥的叶。
“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既然微歪头。
姚温玉看向沈泽川的院子,微微一笑:“你已经成全了我。”
“我如浮萍无所依。”李剑霆重复着这句话,她年轻的面容上没有忧愁,亦没有笑容。她转开目光,顺着垂帷,看到了太后的梳妆台,凝视着那澄黄的铜镜,道:“既然没有惜身以赴的气魄,又何必乱这一场江山风雨。”
“你亦为女子,”太后道,“何不懂我。”
“我既非女子,也非男儿,”李剑霆重新看向太后,眸中清明,“我是李剑霆罢了。”
太后怅然若失,半晌后,她说:“我见你,便知李氏君王是何等风姿……但你也受制于人。”
“棋盘不在谁的手中,而在山河里。”李剑霆轻轻地说,“自以为在执棋的人,只不过是比别人晚些进来而已。”
乔天涯侧过脸,看着姚温玉:“先生也没娶亲,急不急?”
枝头的花掉在姚温玉的袖间,他转过目光,迎向乔天涯。风吹落花时,也把他微苦的药香吹到了乔天涯身上。
“曾经急,”姚温玉说,“如今有了虎奴,倒也罢了。”
在座除了乔天涯,都对姚温玉和照月郡主的事情不甚了解,只听过些照月郡主要嫁他的传闻,自然都以为他说的是照月郡主。
“我说人生有三恨,其中一恨就是生不能做虎奴,”乔天涯来抱虎奴,却在虎奴肥胖的身躯后攥住了姚温玉的手腕,“不然日日夜夜都息在你膝上,梦里也能玄思无限。”
姚温玉神情微变,他不妨乔天涯这般大胆,仓促间咳嗽起来。
“这腰,”萧驰野寸量了几下,手掌绕到前方,把沈泽川带回自己胸口,“细得像掌中物。”
“所以才有‘沈腰潘鬓’,”沈泽川背部贴着萧驰野的胸膛,“萧郎莫艳羡。”
“横竖都是我的,”萧驰野说,“只有别人艳羡的份。”
姚温玉抬眸看着他,问:“你以前这样教过别人吗?”
乔天涯掌心很烫,他笑起来还是落拓不羁,看姚温玉一眼,答道:“教过,很多。”
“那就没有一个人告诉你,”姚温玉说,“你握得太紧了。”
“也许有人说过,”乔天涯说,“但我都不记得了。”
“你忘得很快,”姚温玉手背逐渐也热了起来,“这是好习惯。”
乔天涯回看姚温玉,在这短暂的对视里,忽然探过身,隔着小案,吻到姚温玉的唇。庭院里的叶簌簌地掉下来,落在乔天涯的背部,他抬手固定住姚温玉的下巴。
药味是苦的,姚温玉也是苦的。
这份苦蹿在唇舌间,化到胸腔里,变作了锥痛。乔天涯觉得痛,也觉得姚温玉痛。他在吻里抚摸着姚温玉的面颊,就像从来没有碰过元琢,要在此刻弥补自己。
“你有话要对我说吗?”乔天涯停下来,跟姚温玉鼻梁相碰。
“你撒谎,”姚温玉苍白的脸上笑了笑,“我是你第一个学生。”
乔天涯也笑了。
“乔天涯,”姚温玉抬指碰到乔天涯的眼睛,“人生不求大功德,平安顺遂富贵乐。我祝你功成身退,长命百岁。”
乔天涯神色不变,眼眶却红了,他说:“怎么不祝我觅得良缘,子孙满堂。”
姚温玉不想说。
“你也撒谎,”乔天涯说,“你早就会这首曲子了。”
“元琢今生赴你三月约,”姚温玉收回手,“无憾了。”
风拂动他们俩人的袖袍,明明挨得这般近,却又离得那样远。
沈泽川待他们陆续走后才打开萧驰野的信,信纸一开,里边掉出几只纸折的小狼。
吾妻见信如面。
沈泽川指腹抚过这行字。
远征无险,铁骑已至漠三川,十一月可抵达阿木尔老家。我借回颜部之便,以互市惠利拉拢漠三部,欲竭三部之力同伐秃鹫。粮饷充足,芋头管饱,唯独陆广白太吵。倘若一战可胜,便能赶回家中与你过年。想你。
沈泽川看到底下,萧驰野拿炭涂了张黑黢黢的星夜图。沈泽川把短短几行字反复看了良久,烛光照窗花,茨州的夜还算凉爽,茶石河以东却已经入秋。漠三川都是贫瘠荒滩,风沙粗糙,不知道萧驰野回来的时候会不会瘦。
沈泽川有千言万语,都化在了那句“想你”。
数百年所谓的“忠”都在这一个姓氏里,越出去就是大逆不道的叛贼,还是背离纲常的卑劣之徒。
“你送他仰山雪,我送他弑君刀。”
吾家狼崽见信如面。
茨州床榻近日闲置,我随军就帐,睡得不好。
萧驰野在篝火边看着那几个字,胸腔里的酸楚化掉,变成了另一种被惦念的苦甜。兰舟关上门睡的都是他萧策安的胸膛,没有他,再好的床兰舟也睡不好。萧驰野另一只手拎起马上行,喝了一口,把那感情浇在胸口,免得自己表现太过。他边喝边看。
先生留刀于我,旧臣邵成碧阵亡。阒都万事妥当,尽在掌握,不要担心。远征艰苦,你万要保重。二郎,倘若一战可胜,此后年年岁岁时时刻刻再无分离。冬日归家春帐暖,想你入眠。
萧驰野放下酒囊,看到底下,沈泽川用笔勾了只耷耳垂尾的狐狸,情不自禁笑起来。
“我可以无名、无德、无所颂,但吾主,必定彪炳千秋。”
“我本放逐臣,又为乱世雄。圣贤招文席,英豪进吾觳。”
天苍苍无明光,孔湫与朝臣们泪尽城墙。
“萧关闻边笳,铁蹄逐寒水。老将秣马行,瀌雪征衣重。”
离北的石碑屹立春秋,萧方旭的战刀覆上薄雪。枯草间铁骑驰骋,萧既明下马,垂手替刀抹去了残雪。
“山雪明霜星,狼戾杀豺鹰。”
茶石河浪涛滚滚,消损的赤缇花隐没于长流。
“归鞘掸袖尘,闲云濯红缨。病仙携酒游,松月空弦音。”
姚温玉俯身咳嗽,帕子再度被血染红。他望出帐篷,视线被重雾阻挡。乔天涯剑已归鞘,在火与雨的扑打中,看向风泉。
“明堂欢宴起,破盏击筷饮。”
李剑霆拍着破鼓,穿梭在朱红的城墙内。
“且尽杯中酒,纵欢高殿里。”
明理堂的火势冲天,把周围照得通亮,往前就是熊熊火海。韩靳奋臂奔跑,李剑霆回过头,再望一望阒都。她的手指轻敲着鼓面,鼓却不再发出声响。她在烈火里神情恍惚,哑声清唱着:“……醉倒狂歌中……无须问功名……”
明理堂的漆柱轰然坍塌,溅起火浪。火星迸到李剑霆的裙摆上,沿着花纹燃烧。她转过身,被大火吞没了。
时也,命也,运也,非吾所能也。
姚温玉的手指在空中怅然地虚握了一把,朝着前方,直直地栽了下去。
姚温玉醒时,屋内点着盏幽灯。
沈泽川守在侧旁,轻声说:“既然和松月就要来了,你跟我说说话,等他们一等。”
姚温玉望着垂帘,也轻声答道:“我让松月到菩提山,种棵菩提树等着我。”
海良宜卸下的那个担,姚温玉扛起来了。他没有遵从于别人的道,他是他自己的践行者。不论这世间要如何评价他,他都是骑驴而来的那个谪仙。
姚元琢一辈子不入仕,他做到了;姚温玉要完成师愿,他也做到了。他赤条条地来到世间,碎了也无妨,除了乔天涯,他不欠任何人。
“若是能早点遇见……”
姚温玉望向窗,那里挂着至今没有丢掉的重彩,他疲惫地笑,挪动戴着红线的手。
风雪遮蔽了乔天涯的双眼,他落拓的发飞在空中,随着琴断,心也死了。
“这世间既没有姚元琢,”乔天涯缓缓闭眼,像是嘲讽这荒唐的安排,“便死了乔松月。”
“你知道那年,”沈泽川拥着氅衣,慢慢地说,“我为什么要答应策安,戴上耳坠吗?”
费盛立在很远的后方,说:“因为主子与二爷感情甚睦。”
沈泽川抬手折掉了挡住自己的梅花,说:“……因为我知道有人会离开,消失在大雪里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除了策安。”
萧驰野给兰舟戴上耳坠,明示着霸道,暗藏着疼爱。他每次捧起兰舟的脸,目光永远都那么炽热,这是爱无可退,欲无可藏。
沈泽川戴上策安给的耳坠,同样是宣告着占有,他在痛与狠中还存有温柔。这是他的柔软,他只给萧策安。
“今日起,我的兰舟就是天下共主,天下五十六万大军尽归你的麾下。明堂高殿随意出入,我萧策安刀挂前堂,替你镇守八方豪雄。”
将进酒 摘抄
一下摘自唐酒卿《将进酒》
萧驰野×沈泽川(萧策安×沈兰舟)
【上卷:我本放逐臣】
“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我不愿再为此赴命。我要翻过那座山,我要为自己一战。"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淮上喜会梁州故人》韦应物
“我乃渝州齐惠连,我教过太子。我把毕生所学,全都教于你——好不好?”
“先生授我以诗书,我为先生杀宿仇。”...
一下摘自唐酒卿《将进酒》
萧驰野×沈泽川(萧策安×沈兰舟)
【上卷:我本放逐臣】
“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我不愿再为此赴命。我要翻过那座山,我要为自己一战。"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淮上喜会梁州故人》韦应物
“我乃渝州齐惠连,我教过太子。我把毕生所学,全都教于你——好不好?”
“先生授我以诗书,我为先生杀宿仇。”
凡言狼戾者,谓贪而戾也。
——颜师古
既然是池鱼笼鸟,”萧驰野掸了海东青羽间的灰,“还装什么自在呢。”
你不知道吗?你二公子就是凶邪之气。
日后不论发生什么,可以叹,但绝不可以自怨自怜,天下这盘棋只能落子无悔。既然群狼环伺无处可逃,那就与他们斗个你死我活。
萧驰野抬手,掌心的余温被风雪吹散。他回忆起那夜,觉得自己都要把沈泽川揉化了,却好似只让沈泽川热上一时片刻。美人总让人有易碎的错觉。
沈泽川回首。
萧驰野没笑,他白日里的浪荡似乎被夜风吹散了,那双眼里藏着幽林与浓雾,在月色里显得朦胧又深邃。
他或许真的是个风月老手。
沈泽川想。
用他这个眼神就够了。
“兰舟啊。”
萧驰野呢喃低语,沈泽川在那低念声里睡着了,他沉浸在某种痛苦与欢愉的边缘,耽溺于煎熬中,从苦难深重的辛涩里尝到了甘甜。
萧驰野像是烈日,又像是来自草野的风,他与众不同。在阴郁潮湿的雨雪里,沈泽川藏着那条帕子,像是藏着个激昂热烈的梦。这梦里有千里草野的纵马酣畅,还有万里晴空的展翅翱翔,最终变成了他不可细说的窥探。
萧驰野才是种诱惑,他念的每一句“兰舟啊”,都像是深情似海。那玩世不恭与刚硬稳健矛盾地杂糅在一起,他轻浮佻达地对着沈泽川耳语,他又可靠无比地对着沈泽川张开怀抱。
沈泽川招架无力,被那深情又轻佻的亲吻骗去了防备,变成了与萧驰野耳鬓厮磨的坏人,终于在这病痛中,浑浑噩噩地依靠着萧驰野。
沈泽川望着他, 眼眸像雾气湿化了的山湖, 把那点意犹未尽的劲儿给搁在里头,在对视中尽数露给萧驰野瞧,连眼角都含着若有似无的情。
本以为是生平傲杀繁华梦,已悟真空,岂料福祸相依,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你们这些鼠辈,给我提鞋都不配!世家譬如天下沉疴,告诉海良宜,大周已经病入膏肓,他与我都回天无力啊!”齐惠连在笑声里狂妄地转身,对着韩丞吐了一口唾沫,说,“但是我不会认输,我今生只做帝师!兰舟啊!樊笼已破,乱世必起,先生能教你的,已经全部教完了。这烂天烂地……”
齐惠连背对着沈泽川,忽然失声哽咽。大雨浇透了他的身体,却无法浇灭他数年来高燃不歇的热血。他过去总是喊着太子,可是这一刻,他却舍不得回头看一看沈泽川。
“这烂天烂地,不如翻了它,去成就你的天地。兰舟,走吧,别回首了,先生替你扛住那四万冤魂,你不要怕,你——”他血溅雨中,仰倒在地,望着天空,喃喃着:“不要怕啊……”
惊雷暴响,沈泽川失声滑跪在地。他怔怔地,任凭大雨厮打,在那漫长的寂静里,那伪装都被撕成了碎片,终于发出了这六年里第一声绝望咆哮。通红的眼里已无理智,他握住仰山雪,猛然拔刀。
“韩丞——!”
他恨死了这天地,也恨死了这些面孔。
沈泽川撑地而起,仰山雪划破雨珠,在重围里甩出血水。他杀一个,再杀一个,他迈过那些尸体,却像是被遗弃的兽。刀过咽喉,快得像是流汞,血喷洒了沈泽川半面。
他失魂落魄,那血淌过面颊像泪一样。
“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陆广白卸掉了带着大周印记的铠甲,他抹着脸上的风霜,眼里全是沧桑,微微自嘲地说,“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
萧驰野已经奔出阒都,背后追兵无数。他们冲着前方,像是撕扯着乌黑的雨天。
“我不愿再为此赴命。”
他们都是被命运追逐的囚犯,他们曾经甘愿被戴上镣铐。
但是暴雨冲垮了大厦,那崩塌犹如洪水一般袭来。
向前,向前!
“我要翻越那座山。”
“我将为自己一战!”
【下卷:又为乱世雄】
“我擦不干净血了。”
“我们同入修罗道,挨在一起,不要干净了。”
兰舟不需要月光,那被剥开的柔软只需要他一个人的目光。
“天要黑了。”
“你们路上当心。”
分别数日,知你相思,特赠小物以抚慰。
摸它如摸我。
孤枕难眠,何日归榻?抱我才好睡。
他们同窗又同门,受着同一个老师的教导,被同一个老师牵引,做过同一个策题,却成为了截然相反的人。
谋士不能为我所用,放归山野,就好比把天下名剑赠予他人,唯有杀掉才能以绝后患。
乱世意味着天下秩序不复存在,谁都能在其中奋力一搏。有人抱守残缺,就有人挥戈破局。
这是乱臣贼子的时代。
“我们生在其中,我们死得其所。离北人枕着山河,迎着烈日,不论男女,晒出来的都是铁骨。”萧方旭张开了手掌,大风经过他的掌心,柔软得像是妻子的长发,这是他过去数十年里唯一的放纵,“我终有一日会回到她的怀抱。”
相遇是件何其珍贵的事情。
萧驰野好想他。
他就在余晖殆尽的最后一刻站到萧驰野的面前。
风太疾了,沈泽川有种即将被吹走的错觉。
但是萧驰野稳稳地挡在他后方,逐渐反握住了他的手。
“做什么都可以,”萧驰野耳语,“有我在你就不会坠下去。”
中博根本无法束缚住沈泽川,他没有萧驰野那样依恋的故乡,他掉进茶石天坑那天就成为了无乡之人,从此断绝了与土地的情感。他永远无法驰骋在草原,他的双翼诞生于漆黑的深夜。如果萧驰野是鸿雁山,那么沈泽川就是中博的过境寒风。
他爱萧驰野,他还有纪纲。他不能够想象有朝一日,萧驰野和纪纲再步入那种前尘,成为他无法挽回的痛。他已经受够了隐忍,受够了锁链,他要撕烂的不只是天地,还有过去施加于他的一切镣铐!
沈泽川站在这里,却想起了梦中的深渊。他一直临渊而立,从来没有跨出那一步,因为他不知道那一步之后会迎来怎样的改变,但他听见了马蹄声。
那是来自离北的风。
沈泽川松开了手,在残檐倾塌的那刻跨了出去。他宛如敛翼的鸟,在白袍飞散间直坠而下。风擦耳掠过,像是经历了一场梦。
深渊下是平静的死水,沈泽川跌落在这里,泛起了涟漪。可是贴在耳边的呼吸是那样强烈,蓬勃的生气驱散了黑暗,有力的臂膀抱紧了沈泽川,死水在刹那间好似掸开了杂尘,变成了萧驰野的胸膛。
沈泽川被接住了。
铁马冰河萧既明,风引烈野戚竹音,烽火吹沙陆广白。
他们在年少时相互追逐着,都羞于提起自己的志向,仿佛不论过去多久,他们都将笼罩在父辈的光芒下。可是翻涌的浪潮推翻了那些遮风避雨的墙壁,他们终于重逢在大雪里。
【终卷:醉倒狂歌中】
萧驰野不需要被当作瓷器,他是铁,是钢,还是沈泽川的鸿雁山。
萧驰野也是这么回应的。
这世间有天赋绝伦的将领,他们年轻,不仅志向远大,还璀璨夺目。但是也有一种将领,这一生都没有扬名的时刻,他们永远背对苍穹,眼里只有自己脚下的方寸土地。
尹昌很老了。
城门打开的那一刻,尹昌再次感受到了身躯里奔涌的战意,那是他燃烧至今的欲望。他看不到朝他袭来的苍老,他还是这样年轻,澎湃起的热血使得他拔刀的速度根本没有变慢。
赢一场!
即便他不是名将。
你妻好凶,我怕他。
时隔这么久,这次感觉截然不同。
心跳,声音,呼吸。
萧驰野都要,他霸占着沈泽川。
沈泽川受不了,萧驰野连他还没有淌出来的泪珠都要夺走。
萧驰野曾经想要天空,想要草野,还想要鸿雁山,他熬鹰驯马,奔驰在梦中的大地,可最终他都不想要了。
他要沈泽川。
沈泽川哭了起来。
萧驰野以为他在害怕。
但是他微抬起下巴,说:“我好爱你啊。”
这句话既像是他的疯狂,又像是他的抚慰,不论哪一个都能轻而易举地击败萧驰野。这双眼眸里浸透的波光像极了那天在敦州,他从抚仙顶跳到了萧驰野的怀里,即便此刻没有疾风和大火,他也坏透了。
萧驰野为此佯装愤怒,又为此格外愉悦。他怀揣着世间独一无二的沈兰舟。
你坐明堂上,不要沾风雪。
他野心勃勃,要兰舟往后梦见的都是自己。
这是他触不可及的日光,也是他此生不复拥有的意气。
“我遇见兰舟并非偶然,他是我临近决堤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失而复得的纵情与自由。”
“今夜以后,”萧驰野冰凉的铁指抚在沈泽川的面颊,声音低沉,“我的兰舟就是中博枭主。”
七年前萧既明带兵南下,号称是铁马冰河,这夜萧驰野追赶边沙骑兵二十里,踏地有回声。
阒都是故地。
姚温玉转眸看着庭院。
却没什么景再值得他回去看了。
沈泽川不惜命,死亡根本不可怕。群雄逐鹿的马蹄不会绕开任何人,世间的安乐乡都建在最锋利的刀刃上。如果死了,那只能证明沈泽川在这场角逐里失败了,他不在乎。
割破的手会疼吗?
对于沈泽川而言,那得割破了才知道。齐惠连没能拴住他,他无柄的刀,握起来就会流血,天底下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能使用。他跨离一切,要达到“自由”的目的。
杀纪雷的时候就是自由的。
那让齐惠连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磨锋了沈泽川,却没有把他收尽鞘中,沈泽川只是学会了不动声色地一击致命。那时沈泽川初尝欢爱,伤痕累累的宿主体会到了这具身躯的快乐,那是“活”起来的欢愉。他根本没有意识到,那还是锋刃归鞘的开端。
这股来自离北的狂风席卷了沈泽川的噩梦,萧驰野以侵略的姿态霸占着沈泽川的胸腔,他强有力地臂膀挡开了吵闹,在那泥潭深处,不请自来地嗅着珠玉的芬芳。
贪婪的狼。
最初沈泽川以为,他爱惜的不是命,是萧驰野。他逐渐知道割破的手指会疼,疼的不是那根手指,是萧驰野。活着很难,可他在这过程里发现了更多的理由。他是纪暮的生,是齐惠连的生,是中博的生,还是风云骤变里所有蝼蚁的生。
“我要跟你长命百岁,”沈泽川轻吻着萧驰野的鬓,“在没人够得着的地方。”
那不是天上的闷雷,而是地面的雷群。重骑踏地轰鸣,冲锋时连雨水都能撞飞,就像是蛮横的凶兽扑出漆黑的夜。浪淘雪襟冲破雨帘,浑身是血的萧驰野犹如道乌黑的闪电,从天际杀到战场。
严霜过境。
狼来了。
“我如浮萍无所依。”李剑霆重复着这句话,她年轻的面容上没有忧愁,亦没有笑容。她转开目光,顺着垂帷,看到了太后的梳妆台,凝视着那澄黄的铜镜,道:“既然没有惜身以赴的气魄,又何必乱这一场江山风雨。”
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陈毅《梅岭三章》
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
——《贞观政要》
戚帅见字如晤。
我罔顾职责,擅自离郡,有愧于启东亲老,非上阵杀敌勿能明志,我永远是戚帅属将。此战虽不能同行,但山河明月,必不负戚帅期望。
“乔天涯,”姚温玉抬指碰到乔天涯的眼睛,“人生不求大功德,平安顺遂富贵乐。我祝你功成身退,长命百岁。”
乔天涯神色不变,眼眶却红了,他说:“怎么不祝我觅得良缘,子孙满堂。”
姚温玉不想说。
“你也撒谎,”乔天涯说,“你早就会这首曲子了。”
“元琢今生赴你三月约,”姚温玉收回手,“无憾了。”
风拂动他们俩人的袖袍,明明挨得这般近,却又离得那样远。
赌一条命,太简单了,难在敢不敢把这条命放在局中。齐惠连什么都敢,他癫狂行事的背后是对沈泽川的信赖。
兰舟不是他的棋子。
正因为如此,齐惠连什么都没有给兰舟留下。沈泽川不需要约束,齐惠连拂过他的发顶,在那五年的朝夕与共里,为兰舟指明了方向。
先生授你以诗书,许你表字为兰舟。
这就是齐惠连的所有。
“我本放逐臣,又为乱世雄。圣贤招文席,英豪进吾觳。”
天苍苍无明光,孔湫与朝臣们泪尽城墙。
“萧关闻边笳,铁蹄逐寒水。老将秣马行,瀌雪征衣重。”
离北的石碑屹立春秋,萧方旭的战刀覆上薄雪。枯草间铁骑驰骋,萧既明下马,垂手替刀抹去了残雪。
“山雪明霜星,狼戾杀豺鹰。”
茶石河浪涛滚滚,消损的赤缇花隐没于长流。
“归鞘掸袖尘,闲云濯红缨。病仙携酒游,松月空弦音。”
姚温玉俯身咳嗽,帕子再度被血染红。他望出帐篷,视线被重雾阻挡。乔天涯剑已归鞘,在火与雨的扑打中,看向风泉。
“明堂欢宴起,破盏击筷饮。”
李剑霆拍着破鼓,穿梭在朱红的城墙内。
“且尽杯中酒,纵欢高殿里。”
明理堂的火势冲天,把周围照得通亮,往前就是熊熊火海。韩靳奋臂奔跑,李剑霆回过头,再望一望阒都。她的手指轻敲着鼓面,鼓却不再发出声响。她在烈火里神情恍惚,哑声清唱着:“……醉倒狂歌中……无须问功名……”
明理堂的漆柱轰然坍塌,溅起火浪。火星迸到李剑霆的裙摆上,沿着花纹燃烧。她转过身,被大火吞没了。
"辅佐良主,我便是天间云雨,聚散随意。我可以无名、无德、无所颂,但吾主,"姚温玉稳如山,咬词清晰,“必定彪炳千秋。”
谋士!
“江山社稷,就交给你了。”
海良宜卸下的那个担,姚温玉扛起来了。他没有遵从于别人的道,他是他自己的践行者。不论这世间要如何评价他,他都是骑驴而来的那个谪仙。
姚元琢一辈子不入仕,他做到了;姚温玉要完成师愿,他也做到了。他赤条条地来到世间,碎了也无妨,除了乔天涯,他不欠任何人。
"若是能早点遇见。”
"这世间既没有姚元琢,便死了乔松月。 ”
天苍苍琉璃境,不染尘埃。
那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春三月。
———唐酒卿《将进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