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龙骑士】雷总告诉你收服恶龙的正确姿势
本来想叫假的【达拉崩】这是白粉点梗,一万五。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系列第四篇,这个系列旨在把老梗完出新意来。
上一篇:假的打call
假的龙骑士是我目前为止故事性最高的一个故事,也是最浪漫的一个,希望你们看完后,会有会心一笑或者会心一击的感觉。
么么哒。
序
“曾经啊,那块石头上,所有龙骑士都希望看见自己的名字。”他的声音是愉悦的,酒杯里琥珀色的液体荡漾着,“而且呀,那块石头只会记录征服了恶龙榜前十的勇者的名字,并且将其征服的恶龙显现出来,依次排个名。”
“排名第一的,是双龙的奴役者嘉德罗斯,后面依次是金龙的征服者格瑞,还有黑龙的屠戮者...
本来想叫假的【达拉崩】这是白粉点梗,一万五。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系列第四篇,这个系列旨在把老梗完出新意来。
上一篇:假的打call
假的龙骑士是我目前为止故事性最高的一个故事,也是最浪漫的一个,希望你们看完后,会有会心一笑或者会心一击的感觉。
么么哒。
序
“曾经啊,那块石头上,所有龙骑士都希望看见自己的名字。”他的声音是愉悦的,酒杯里琥珀色的液体荡漾着,“而且呀,那块石头只会记录征服了恶龙榜前十的勇者的名字,并且将其征服的恶龙显现出来,依次排个名。”
“排名第一的,是双龙的奴役者嘉德罗斯,后面依次是金龙的征服者格瑞,还有黑龙的屠戮者银爵……”
“然而这些强大的龙骑士,没有一个征服了那排在最前面的两条恶龙。这样的局面维持了多年,所有人都在好奇,那三人中谁才是最强的龙骑士,谁会最先征服最强的恶龙……直到那一天,石头上有两个新的名字横空出世了。”
他说到这里,眼神似笑非笑地扫了扫屏气凝神的酒客们,“让人倒吸一口凉气的是,他们分别驯服的居然是那排在极恶阶级的两条巨龙。”
“更传奇的是,他们两个驯服恶龙的时间,相差不过一个小时。”
一阵抽凉气的声音后,酒吧热闹起来。
“那两条极恶阶级的巨龙怎么可能一天就被收服两条?”大部分人不可置信。
有人提出了假设:“咦?这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那两位骑士收服巨龙的时间差不多,他们是结伴出行的吗?”
立刻有人跳出来否定:“怎么可能,那极恶级的两条巨龙各据南北,相隔千里,要同时驯服那两位,结伴根本是不可能的吧?”
酒客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老板也不插嘴,只是懒散地笑,慢慢地,小酒馆就再次安静下来,无数双好奇的眼聚焦在那坐在柜台后的男子身上。
老板放下酒杯,不知是想到什么,那双紫色的眼里现出些许情绪,像是在得意。
他缓缓开口:“今天,我要讲的便是那两位龙骑士收服恶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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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新闻,特大新闻,昨日凌晨,三点十分,公主殿下被那天杀的冰火巨龙掳走啦!
新闻标题不仅红字加粗,还被放大三倍,
消息是从王城传来的,内阁第一时间发布了一系列召集令,试图用丰厚的悬赏金引起骑士们的注意。一夜间像是又老了不少的老国王发布演讲,老泪纵横地号召各位龙骑士前去讨伐恶龙,为公主报仇雪恨——报仇雪恨都用上了,可见大家都认定公主落在冰火巨龙手里,不成灰也得凉了。
雷狮瞅着那张召集令,嫌弃了一下排版,他抓了个路人:“讨伐团在哪里报名?”
“前面有个单,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就行了。”
雷狮走到前面那个榜上,那里围了一圈人,圈里的布告栏上贴了一张纸,然而白纸还依然纯洁,并没被哪位英雄好汉的名字染指。
“怎么还没人呢?”
“废话,那可是冰火巨龙,国家认证的SSR级的自然灾害,除了那那几位,谁敢招惹啊。”
“其他龙骑士呢?就你国挺厉害的那几个总不怕吧?”
路人说:“嘉德罗斯大大只对有格瑞大大参加的活动感兴趣,格瑞大大沉迷氪金估计对冰火巨龙不感兴趣,银爵大大……算了,现在天晚了,银爵大大来了也跟没来一样。对了,这位小哥,你莫不是来报名的吧?”
雷狮笑了笑:“不不,我是来凑热闹的,你们呢?”
路人耿直地回答道:“我们是来凑字数的。”
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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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个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就在雷狮凑完热闹回去的那个晚上,一位好汉顶着众人敬畏的发型,英勇无畏地给那白纸破了处。
——“公主,就由我来拯救!”
据路人回忆,那人长得虽然丰神俊朗,奈何那浑身散发出的三流偶像剧男主的气质太过逼人,导致路人到现在回忆起那张脸,都觉得辣眼睛。
“他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他不是留了名字吗?”
路人指了指那张公告,一脸“看了你就懂了。”
雷狮摸着下巴望着那纸上留下的字体,观察了一会儿。
安迷修?他心想,有点意思。
“你看你看这哪是人能看的字啊,我还第一次遇到能把名字写得跟二维码似的人呢。”路人感慨道。
“对了小哥,你今天也是来凑热闹的吗?”
“不。”一直若有所思的雷狮突然眯眼笑了起来。“我是来凑字数的。”
说完,他拿了根笔,刷刷刷地在那召集单上签下自己的大名,就故意踩在那二维码的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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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也许是因为人数实在太寒碜了有点说不过去,于是国王出台了一条新的政策,他会接见每一个龙骑士,问他们几个问题,然后给予最受期待的龙骑士行动资金。
行动资金行动资金行动资金不用去砍龙就能得到的行动资金。
于是今夜,整个南方之国的国民们都是龙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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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挑了个时间来到了皇宫,排在他前面的家伙头上有几丛宁折不弯的毛,背着两把颜色迥异的剑,让人印象深刻。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跟国王的对话。
国王的问题是固定的三个。
第一个,你从哪里来?意图是问明骑士师出何门,是否来自名门望族。
诶二个,你的名号是什么?名号就是类似于“红龙的征服者”“黑龙的屠戮者”,这个问题可以问出这个龙骑士征服过几条龙,经验是否老道。
第三个则是,请出示骑士勋章。这个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只有骑士勋章才能真的证明你是否为一个龙骑士。
而现在,国王开始发问了:“你从哪里来?”
龙骑士:“回陛下,我是从外面走进来的。”
国王:“……不,我问的是你师出何门?就是你的老师的名讳是?”
龙骑士:“哦,是达拉崩吧班得贝迪卜多比鲁翁骑士!”
国王愣住了:“你再说一次?”
龙骑士:“是达拉崩吧班得贝迪卜多比鲁翁骑士!”
场面一度非常安静。
国王:“哦哦哦,原来是达拉……恩恩额啊啊骑士啊!久仰久仰,请问你的名号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龙骑士倒是回答得很顺:“富强民主爱国公平公正有龙安迷修!”
国王又愣了:“你说什么?”
龙骑士:“富强民主爱国公平公正有龙安迷修!”
场面二度非常安静。
国王拍手打破了沉默:“来人啊,给我拖出去斩了。”
龙骑士惊呼:“等等,陛下!我真的是龙骑士啊!我给您看我的勋章!”
然后场面的安静花开三度。
一直在殿门外光明正大地偷听的雷狮突然皱起了眉头,他闻到了,这次的安静透着一股非同寻常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皇宫里传来消息,国王挑选出了有资格获得行动资金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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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晕乎乎地抱着那一大袋钱出了皇宫。他拿起一块金币,放在嘴里咬了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这个纯度,没话说!
“安迷修。”一个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吓得他差点没把金子给吞下去。
他回头:“你是……”
叫住他的男人有一头利落的短发,头上绑着个风格少女的头巾,他抱着手,懒洋洋地靠在皇宫的柱子旁,那双紫色的眼眸里透着光,意味不明。
“我是雷狮,来自北方的龙骑士。”他微微勾起嘴角,“安迷修,我们组个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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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伴出行了,目标是冰火巨龙的巢穴。地图是国王给的,不知道为什么每个故事的国王宁愿找不靠谱的勇士去探路也不愿意派专业的军队去救公主,让人严重怀疑公主有个假爹。
但是比起这个,他们现在面临着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安迷修:“是这样的,雷狮,我们的金币似乎用完了。”
雷狮:“等等?我们今天没有花什么吧?”
安迷修:“是这样的,我刚刚走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老奶奶,为了赔偿她,我给了20个金币。”
雷狮:“就是那个在你五米之外倒下老奶奶?你用什么撞的?意念吗?”
安迷修:“不是,那个老奶奶说撞翻她的是我的气场。”
雷狮:”……好吧,你还在哪里用了钱?”
安迷修:“有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说她的火柴有神奇的魔力,一旦点燃,就能实现内心的愿望。”
雷狮:“那火柴呢?”
安迷修:“点了啊。”
雷狮:“你的愿望呢?”
安迷修有点不好意思:“我还没想好,火柴就熄了。”
雷狮:“……”
安迷修:“不过,除了这些,我还买了一些必需品。”
“什么必需品?”
安迷修得意洋洋:“龙骑士专用的捆龙绳,一套两个金币,两套五个金币,感觉很划算,就买了两条。”
雷狮:“那还真是必需品啊……等等,蠢货骑士,我们连龙都没有好吗?”
他又顿了几秒:“等等,你再说一遍?”
跟安迷修的第一天,雷狮深刻地体会到,与其怀疑公主有个假爹,不如先担忧自己身边这个人有个假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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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钱,就没有了旅店。两人只能睡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他们在林间升起了火,在星光夜风野生蚊子的包围下聊起了天。
聊着聊着,就聊起了那条传说中的冰火巨龙。
“冰火巨龙,”聊起这个玩意,安迷修的脸色都变得肃然起来,“它是近十年才在南方这带兴风作浪的恶龙,近十年来它一共造成了五场八级地震,七次红色水灾,八次灾难级瘟疫,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580000金币,上万个家庭妻离子散……”
雷狮想,这样看来这冰火巨龙的确无恶不作了,但是地震,水灾,瘟疫……这跟冰火有什么关系?
“而且。听说小王子也是在某场瘟疫中死去的……”
安迷修微微叹了口气,他抱着膝,看着那跳动的火光。
“小王子死了,艾比公主一定很难过……”
提起那个艾比公主时,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温柔,那双绿莹莹的眼睛湿润极了,仿佛下一秒就要沁出一点名为忧伤的东西。
雷狮还真不习惯有些忧伤的安迷修,他懒得理安迷修跟公主有过什么故事,他比较关心的只有那条把他勾引到南方的冰火巨龙。
“你在南方这么久,有没有见过那条冰火巨龙呢?”
安迷修摇头:“冰火巨龙是近十年才兴起的,可是我这十年都在睡觉耶,所以没有见过它。”
“哦,你这是十年都在睡觉啊……等等,你说什么?”雷狮瞪大眼睛。
安迷修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我说我没见过冰火巨龙啊,怎么啦?”
雷狮已经懒得理安迷修,他屏住了呼吸。他一旦屏住呼吸,他的听觉就能变得特别灵敏,便能听见很多东西。
黑夜里蛇从草叶上爬过的声音,夜来香开放时的响动,星光从树叶滚下,被火光蒸发时的滋滋声……还有理所当然的,别人的心跳。
而安迷修他,没有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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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心跳的种族就那么几种。
雷狮沉默了一会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安迷修,你不会是个死灵吧?”
安迷修也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你怎么知道我是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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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的故事要从几百年前说起。
那时他有着狞亮的眼和锋利的爪牙,坐在勇者的尸骨堆上玩着他们的头骨,听见动静抬起头,眼里的恶意纯粹得如他头顶的星空。
“骑士,你也是来尝试征服我的吗?”他捏碎了手中的头骨,望着来人,歪着头,晃着脚,笑得天真无邪。
“不,我不是来征服你的,我是来劝诫你的。你还年幼,不应该死在这里。”骑士却说,“我希望你从善。”
“从善?”安迷修看着骑士坚定的眼睛,他愣了几秒,开始大笑,孩童尖锐而恶毒的笑声回荡在山洞里,听起来非常诡异。
但是骑士没有害怕,他将双剑插进石头里,那张脸比石头还要坚毅:“是的,我希望你回头是岸。”
“回头是岸?人类把战火点在我的头顶,却又把挑起战火的罪孽推到我身上,人类将恶魔的名号强加在我都上,只为正大光明觊觎我的财宝。人类一开始就把我推进了苦海,现在你却想让我回头是岸?”他收敛起笑容,鳞片慢慢爬满他的脸,开合时碰撞出冷酷的金属味,“这个梦,留给你下辈子去做吧。”
“对于你遭受的一切我很抱歉。”骑士也拔出了插在石中的剑,“但是我希望你不要憎恨世界。”
他抬起头,眼里有恒星在安静地燃烧。
“世界让你遍体鳞伤,是为了让你的伤口长出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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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雷狮忍不住了:“伤口能长出翅膀?只能爬出有翅膀的虫子吧?”
“呃,我当年也这么想……”
“然后呢?你被说服了?”
“不,我是被打服的。”安迷修耿直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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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浓重血腥味的刀刃抵住了安迷修的脖子。
“你赢了。”安迷修吐出一个带血的唾沫,他瞪着那个男人,磨着牙“按照约定,我会跟你定下契约,直到你死去的那一刻,契约都是有效的。”
骑士却说:“不,我不需要这样一条契约,我活不长了,希望能给世界留下更长久的东西。”
安迷修心一惊,对于龙类而言,一般的臣服契约只到一方死亡就可完结,但是有一种契约,却是永恒的,只要立下了那样的誓约,只要呼吸还没停止,龙类便要一直执行下去。
逆鳞之约。
一条龙有三千三百片坚硬的鳞片,却只有那么一片逆着生长的鳞。那片鳞片是特别的,它很柔软,被龙悄悄地藏起来。如果有一天,你触碰到一条龙的逆鳞,那么你便可以跟他结下永生永世的契约,直到天崩石碎。
但是这样的契约对龙而言太沉重了,安迷修受不起。
“要杀要剐谁你便”他恶狠狠地回答,“我死也不会把逆鳞的位置告诉你。”
“你误会了,”骑士却摇头,他突然丢下刀,那粗糙的手掌就这样抵住了安迷修的额头,温暖的温度透过厚重的鳞片。
两个世纪以前,一个垂垂老矣的龙骑士对一条初出茅庐的恶龙说了这样一句话。
小家伙,你愿意当我的学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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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一人一龙同时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过了一会儿,雷狮缓缓开口:“真感人,你以前居然是这么聪明的吗?”
安迷修瞪了他一眼:“只有简单地思考世界,世界才会变得简单,你这样的人活得太复杂,很累的。”
“我每次看到你的确都觉得很累是真的。”雷狮怼道,他又问,“那句话谁说的?那个把你揍傻的龙骑士吗?”
“不,是公主说的。”安迷修的眼神变得怀恋起来,“就是艾比公主,我见到她时,她还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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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见到艾比公主时,艾比公主是一个迷路的孩子。
她抱着一本童话书,表情迷茫地闯入了安迷修休眠的山洞,一见到安迷修,就丢掉书,哇哇哇地大哭起来。
等她拿开挡着眼睛的手时,安迷修已经变成了人类的模样了。那真是一个好看的人呐,有着一双绿色的眼睛,湿润的,像是里面淌着泉水。
他无奈地一手摸着小女孩的头,另一只手拿着她的书:“不哭啦,我虽然是条龙,可我又不会吃你啊。”
才止住眼泪的小公主声音又染上了哭腔:“可是……可是我不要龙啊,我出来……我出来是为了找我的龙骑士啊。”
“龙骑士?”
小公主抢过了安迷修手里的书,她翻开书,指了指:“嗯嗯,你看,故事书里公主都必须要有龙骑士保护的,否则公主就会被恶龙抢走!”
安迷修低头凑了过去:“可是我不认识人类的字啊。”这是真的,他老师走的早,只顾把他的性格重塑了,没时间给他进行素质培养。
“那我给你读吧。”公主擦了擦眼泪,迅速进入状态,“很久很久以前,巨龙突然出现……”
……
她讲完后,面带期待着望向安迷修。
而安迷修在沉默了几秒后,几乎笑出了原型:“哈哈哈为什么那个骑士名字可以这么拗口啊哈哈哈哈达拉崩……啥啥啥的?”
“达拉崩吧班得贝迪卜多比鲁翁骑士。”公主不满地鼓起了腮帮子。
“对对对,达拉崩……啊骑士……”安迷修终于直起了腰,“这么复杂你是怎么记住的?”
“因为这只是一个名字啊。”她仰头,眼睛亮着,“你总是说复杂,复杂的,但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名字嘛。我喜欢这个骑士,所以没道理记不住喜欢的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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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看到达拉崩吧班得贝迪卜多比鲁翁骑士时会最先想到什么?
复杂?滑稽?莫名其妙?
但是在她眼里,这只是一个她喜欢的家伙的名字,既然是喜欢的家伙,那么只要记住就行了。
其他的事?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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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在临死前对安迷修说过,我还没有来得及教你的东西,你可以从一个孩子身上学到。
那时他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现在他似懂非懂,却迷迷糊糊。
但这一刻,安迷修感觉自己真的抓住了什么东西。
但是在他抓住那样东西前,艾比先抓住了他。
头顶呆毛的公主仰着头,眼里流淌着星河。
她问:“龙先生,你有没有兴趣做我的龙骑士?”
龙是一种经常长眠的物种,所以它们的心跳在平时异常缓慢,也许是一百年一次,也许是两百年一次。
而在小公主出口的那一瞬间,安迷修感受到,那颗两百年都没有动静的心脏,轻轻地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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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了这人令人落泪的故事,雷狮忍不住问道:“这就是你对国王说你师从达拉崩啥啥啥的理由?”
“呃……因为我老师也没告诉我他叫啥名,除此之外我也只知道这个名字嘛。”安迷修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是达拉崩吧班得贝迪卜多比鲁翁骑士,谢谢。”
“哦……那你那富强民主和谐的名号是你自己取的?”
“不是,不是,是艾比公主,她觉得其他什么红龙征服者这种名号太暴力了,所以给我取了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名号。”
“那‘有龙’是怎么回事?”
“艾比公主说这是寄托了美好的愿望。”
“哦,”虽然安迷修三句不离艾比让雷狮有些烦躁,但是他还是很善意地提醒道,“龙先生,我是不是该提醒你一句,你再在这里耽搁,你家艾比公主的灰已经被吹没了。”
“没事,艾比公主现在很安全。”安迷修却说,“我能闻到她的气味,她的气息里没有恐惧,看来那只冰火巨龙虽然坏,但是对她并没有恶意。”
没有危险?
“这样吗?”雷狮皱皱眉,他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可惜从刚才开始,他的眼皮就在打架,困意沉沉地袭来,让他无法思考。
算了算了,不想了。他对自己说,他一开始跟着安迷修,只是因为安迷修签在那张白纸上的名字是古代的龙文,让他有些好奇一个会写龙文的龙骑士是什么模样。而现在他知道这家伙根本不是龙骑士,而就是一条龙后,他的疑问也就解开了,其他的事,有什么阴谋,又跟他雷狮何干呢?
他是一个随性的家伙,跟着安迷修这家伙一天,解开了心中的疑惑,今天歇息一下,明天该离开这个愚蠢的龙了而去找他真正的目标。
那个排行第二的冰火巨龙了。
想着这里,一双绿莹莹的眼睛却无端地出现在脑海里,苍蝇一样挥之不去。雷狮闭眼摇了摇头,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却愣住了。
咦,眼前怎么这么黑,是安迷修把火熄灭了吗?
“雷狮,雷狮?”
也就在这时,他听见安迷修的声音,带着些焦急。
“雷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有什么冰凉的东西附在了自己的额头上,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但还是能基本做出判断。
那是安迷修的手吧,他的手怎么这么凉呢?就跟冰一样?
“雷狮?”
安迷修似乎换了一只手,这只手怎么这么热乎呢?就跟放在火上烤过一样……
他没有再细想了,视野洇开蔓延出大片的黑暗。
雷狮醒来时依旧是个晚上,安迷修在他旁边生着火堆。
“雷狮,”安迷修的声音有些凝重,“我得告诉你,你似乎是患了水土不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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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一生下来就不服天,不服地,唯独不想不服水土。
他打起精神环视了一周,发现这里依然是他们昨天停留的地点。
“你这一天都没挪过地?”
“不是一天,是两天。”安迷修纠正道,“你的情况比较不稳定,我不敢动你。”
雷狮安静了几秒,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我真心疼公主有你这么一个龙骑士。”
“喂喂喂,这都是因为谁啊。”安迷修瞪了他一眼,也许是考虑到他是病号,所以忍住没有再瞪一下。
雷狮看见他的眼睛愣了几秒:“你的眼睛……变回去啦?”
安迷修此刻的眼睛并不是那绿莹莹的湿润眼眸了,而是龙类的眼睛,金澄澄的竖瞳,狰狞而明亮,仿佛翻滚着地狱的火光,只是对视一下就能把人灼伤的温度。
“嗯,是的,为了给你降温,我把封印的绷带给解了。”他指了指堆在旁边的那一堆白色的带子。然后把手轻轻放在了雷狮的额头上,“你要冷要热直说,我好久没弄这个,怕一会儿把你冻成块后又烧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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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其实并不习惯跟别人有肢体接触,但是被安迷修这么放着,他的心理不仅不排斥,反而觉得就这样一直水土不服下去也不错。
“安迷修啊。”他忍不住喃喃道,“你干脆别去当什么龙骑士了吧?你本来就是一条龙,干脆跟我混得了,我们北方夏天热冬天凉,你要是跟我去北方,一定可以被卖出一笔大价钱……嘶——你干嘛突然降温啊?”
“我求你给自己积点德吧人类。”安迷修想敲他额头了,可他却笑了,“本来命就不长,嘴还欠,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家伙啊。”
这句说完,两人之间似乎再也没有话可说了,寂静在黑夜里蔓延。
火星踩着木材,噼里啪啦地响着。
安迷修喃喃道:“雷狮啊,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见到龙类还这么淡定的人类了。”
所以我想我会记得你。
“哦。”雷狮回道,一些话在肚子里转了一圈,还是没说出口。
最后他喃喃道:“安迷修,我还是觉得你绿眼睛时比较顺眼。”
他又飞快补充了一句:“一看就很好欺负的样子。”
安迷修懒得搭理他,将绷带捡起来,一圈一圈地缠在了手上:“看你醒了我就放心了,这里被我留了龙息,没有野兽敢靠近,你就在这里休息吧。”
“那你呢?”
“当然是继续赶路找公主,”他皱皱鼻子,“她应该就在不远处了,按照地图和气味来看。”
雷狮沉默了一下,他努力压下内心有点异样的烦躁:“骑士大人,你要走也得等我这个病号睡着吧?否则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啊。”
“那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安迷修拿出了一本书,那本书很久了,但却没有褶皱,看得出被主人用心呵护着。
“很久很久以前,巨龙突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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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狮投降了。
“停停停,你滚吧。”他举起双手,“求你不要强奸我的大脑。”
“拉倒吧,那你也得要有大脑啊。”骑士重新绑好绷带,那双眼睛又变回了愉快的绿色。他收起了书,最后朝雷狮招了招手,然后朝着黑暗的密林进发了。
雷狮半坐起来,他看着那家伙快要消失的背影,意识到有一个问题再不问,就没机会了。
“安迷修,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作为龙,为什么不直接飞着去找公主呢?”
“因为现在是禁飞月啊。”骑士的声音从远方快活地传来,“这一个月龙类都没办法变回原形飞翔的。”
“对啊……来到南方都把这事给忘了,这个月是禁飞月啊,我就说呢。”困意又席了上来,雷狮重新躺了回去。
然而他的心里却划过一丝异样。
他闭着眼,一些零散的光点从他的脑海飞过,那是一些破碎的细节。
安迷修拿出骑士勋章后,国王骤变的态度,明明知道巢穴,却不派军队去营救,近十年兴风作浪的恶龙,如今气息很安全的公主……
他在梦里皱紧了眉头。
那些光点慢慢开始选装起来,越来越快,无数细节彼此相连,真相就在眼前了,只差那么一个突破点……
等等,既然是禁飞月,那么冰火巨龙是怎么掳走公主的?!
突然,一团光炸开了,雷狮猛地从地上做了起来,他在一瞬间察觉了所有的真相。
“安迷修!”
他浑身颤抖,朝前方的黑夜大吼道。
回应他的是前方骤然亮起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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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并没有走多远就找到了艾比。
女孩并没有在什么洞穴里捆着,相反,她站在一个山口前,身上的衣服没有一丝皱褶,就好像她只是跟小时一样出来游玩时迷了路,而不是被一条恶龙绑到了这里的一样。
“艾比艾比殿下!”看见女孩安迷修开心极了。跟气味告诉他的一样,女孩一点事都没有,这也让他的心彻底安稳下来,他朝她跑去,一边跑一边招手,“艾比殿下!我来救你啦!”
“龙骑士先生。”艾比回头,她的笑容还是跟记忆中的一样甜美,“你能先站在原地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安迷修有些疑惑,但还是停住了脚步:“怎么啦,艾比殿下?”
“十年前,你跟我约定过,要当我的骑士吧?”
“对啊,怎么啦?”
“好极了。”艾比满意地笑了,“那么请把你的逆鳞的位置告诉我吧。”
“逆鳞?”安迷修一惊,“为什么要告诉你逆鳞的位置?”
“你不是要当我骑士吗?”艾比疑惑地看着他,“你不让我触碰你的逆鳞,我怎么能相信你是真心要当我骑士的呢?”
安迷修愣了愣。
艾比缓缓开口:“我又怎么能确定在我老去死去后你依然能庇护我的国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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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这是什么意思?”艾比明明说的是人类的语言,安迷修却一个字都听不懂,他不由自主地退后了几步,“艾比……我,即使不是逆鳞……不不,我只是答应了当你的骑士,没说要一直守护这个国家啊!”
“那你的意思是,你不会告诉我你的逆鳞的位置啦?”
安迷修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他又上前一步:“艾比,你听我说……”
然而下一秒冲天的火光映入了他的眼帘,山道上不知何时突然站满了王国的军人,他们骑着马,举着火把,一张张脸在火光中明灭不定。
安迷修听见艾比的声音。
女孩的声音那么冷,像是冬季落下的最后一片雪。
“将士们,那就是冰火巨龙了,”她举起左手,“给我上,往死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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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天真无邪的公主,她一出生,就是被疼爱着,呵护着的。
因为她是公主,帝国的责任落不到她的肩膀上,每天她只需要唱歌,跳舞,作画,还有微笑就足够了。
那些沉重的肮脏的东西都不会由她背负,她活着,就像一只轻松的小鸟。
对哦,她还有很多朋友呢,比如公爵家的安娜,首相家的琳达,还有……还有后山睡着的龙先生。
龙先生答应了当她的骑士!太棒了,她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恶龙拐跑了。
“姐,你放心吧,你这智商,没有恶龙想要拐跑你的。”
她的弟弟从成山的书籍中抬头,忍不住吐槽。
对哦,之所以那些东西都落不在她头上,因为她的弟弟帮她扛完啦。
对啊,只要有她的弟弟在,她就可以当她的公主,无忧无虑,快活地等待着骑士的公主。
如果她的弟弟还在。
“姐,咳咳……我不在了以后,你可要长点心啊咳咳……”病床上的弟弟抓着她的手,明明已经被疾病折磨得枯廋如柴,却抓得那么用力,仿佛是在抓最后的稻草。
——“小王子死去了……”
——“那么帝国不是要由公主继承了?”
——“听说公主有些傻?”
——“那么应该很好操控吧。”
……
姐姐,你长点心吧。
对哦,我已经不是公主了。
对哦,我已经是未来的女王了。
公主需要龙骑士保护,那么女王需要什么呢?
她推开了父王的办公室,那里有个正在为近年来频发的灾疫,和小儿子的死亡憔悴不堪的男人。
“父王,”她走到了父亲的面前,那双曾经欢快的眼睛冷冷的,像是所有的风景都燃烧成了灰。
“我有一个计划,一个长期计划。”她又开始微笑了,“不过我们得先让平民们对灾祸的不满从王室转移到另一个东西上……一个叫冰火巨龙的东西身上。”
公主需要骑士,而女王需要什么呢?
是走狗。
一个声音在她的心里回答。
只有走狗而已。
……
“公主殿下,”指挥官弯腰附在她耳边,“那条恶龙冲出去了。”
“不愧是我看上的龙。”她从回忆中脱出,站在山口,摇摇地望着那条龙逃走的方向,一举一动仿佛都稳操胜券:“不过放心,他受了伤,跑不远的。”
“公主殿下英明。”指挥官看着她的眼里没有半点不恭,反而满是敬畏,“不管是得到巨龙,还是铲除恶龙,公主殿下您的筹码多了一个。”他半是感慨道,“没想到公主殿下居然和这巨龙有旧缘,只能说上天都在帮助您登上王座啊。属下能问一句,您是怎么跟他认识的吗?”
艾比没有回答,她安静地注视着前方,那条巨龙逃跑的方向。
就在指挥官以为公主不会回答时,他听见了公主的声音。
“你知道一本叫达拉崩骑士的儿童读物吗?”
“……是,属下有所耳闻。”
公主像是在发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那个达拉崩骑士……他的全名是什么来着?”
>>
雷狮在一个山洞里找到安迷修的,还没踏入山洞,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窜进了他的鼻孔里。
“雷狮?”安迷修扶着山壁,粗重地喘着气,他费力地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你怎么会在这里?”
“别给我废话了。”雷狮一见这人把自己弄成这样就气打不从一处,“你快给我爬到我背上来,我背你出去!”
然而下一秒,他感觉喉咙被人粗暴地卡住了,下一秒,他被人狠狠地撞在了石壁上。
“你到底在干嘛……”他正想骂,在看见安迷修的眼睛时,却说不出话来了。
虽然依旧是绿色的,但是雷狮知道,那是龙的眼睛,里面有血光,有刀光,唯独没有他熟悉的水光,狞亮着,就像是那两百年前,手上沾染了无数人鲜血的恶龙似乎又从他的眼里活了过来。
“人类。我警告你,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雷狮听见安迷修冰冷的,仿佛是磨牙时嘶吼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否则我发誓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几个小时后的重逢,这真是一点也不亲切的问候。
雷狮缓缓放下了手,他低垂着眼喃喃道:“我还是觉得你绿眼睛时好看。”
“是吗?谢谢你提醒我。”安迷修缓缓松开了手,他猛地用尖锐的指甲划开左手的绷带,那些白色的碎带如同蝴蝶破碎的羽翼。
他朝洞口走去,回头时,那双眼里已经点起了冲天的火光:“那么现在再也没有龙骑士安迷修了。”
>>
安迷修离开后,雷狮跪在了地上。
水土不服给他造成的伤害依然在他体内残留着,他捂着嘴咳嗽一声。
“傻啊,龙真的有杀意时眼睛是红色的……你这根本不是要复仇,你这是寻死的眼神啊。”
他突然一拳砸在地上,石壁裂开一条缝。
“该死!为什么会是禁飞月?”
>>
安迷修被包围了。
在包围前,他撕碎了十多个士兵的铠甲,踢飞了几十个冲他飞来的火炮,而现在,他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
或许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逃到了离雷狮足够远的地方。
“你的实力真是令我大吃一惊,”一个声音在他头顶响起,那是艾比,“即使是在禁飞月,你依然能折腾到这个地步,我真是舍不得杀你了,冰火巨龙先生。”
他抬头,那双黄金的竖瞳里倒映着高处的女孩。她已经长大了,变了很多,不再是记忆中那个扯着他衣角的孩子了。
再也不会是了。
他突然大笑了起来,那是龙类的笑声,像是野风在呼啸,像是死灵在挠墙,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但是艾比没有害怕,她冷静地问道:“你在笑什么?”
血腥味从他喉管里涌出,安迷修擦擦嘴,他狞笑着,刻意狞笑着:“我只是没有想到,让我成为龙骑士的人会有一天逼我重新变回恶龙,你们人类啊,真是太有趣了啊。”
“人类有趣的地方多着呢,冰火巨龙先生。”她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在看在过往的交情上,我给你一个机会吧,跟我签订逆鳞之约,我不仅会当你没有冒犯过我,你还会被当做我国未来的守护神,被万人敬仰,这个条件不错吧?”
安迷修没有回答,那双黄金瞳里的火光明灭不定。
“巨龙先生,你可要考虑清楚哟,现在是禁飞月,你根本不能变出翅膀飞翔。”她甜甜地笑了起来,“当然啦,如果你跟我签订契约,契约产生巨大的能量可以让你暂时突破禁飞月的禁制,说不定那时可以趁机逃走哟。”
——公主向龙骑士摊开双手:“骑士先生,我要抱抱!”
帝国未来的女王向安迷修摊开双手:“来吧,你要不要试一试,能不能在契约生成的那一刻杀掉我呢?”
>>
“艾比,”安迷修突然开口,“你还记得,达拉崩骑士的全名是什么吗?”
艾比的眼神闪了闪:“我早忘了。”
“哦。”安迷修抬起头,他突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些悲伤,他的眼里蓦然泛起了猩红的血气。
“艾比,我诅咒你。”他说。
也就在这时,千万道风声传来,那是从树丛中,从高山上,从黑夜的各个角落涌来的千万道箭矢。
跟着箭矢一起降临的还有女王冷冷的声音:“真遗憾,你的诅咒,我并不想听。”
>>
很久以后,史书上会这么记载,帝国600年,十月,艾比女王带兵围剿冰火巨龙,成功铲除了为祸一国十年的恶龙,盛世由此开启。
巨龙在那一天死去了,带着他满腔的无法发泄的怨恨。
>>
然而现实跟史书总会有差距,因为当年随着箭矢一起到的不止是艾比冰冷的言语,还有两道刀光。
于是安迷修听见了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安迷修!你他娘的双剑掉在老子这里了!”
他惊呼出声:“雷狮?”
雷狮站在他的面前,他拿着他的两把剑,他身上数千个切口留着血,而他的脚下,成千上百跟被切成数段的箭矢,破碎的尾羽在空中飘荡,有几根插在了雷狮的身上。
就像是伤口里生出了翅膀。
世界让你遍体鳞伤,你的伤口里却长出了翅膀。
安迷修不知为何想起了老师的那句话,
雷狮气喘嘘嘘地拦在他的面前,回头时侧脸如刀锋一般锋利。
“安迷修,你的那破老师对你教育有问题,神他妈的世界让你遍体鳞伤,你的伤口却长出翅膀……什么弱者自慰的调调?”
他的眼神狼一般凶恶。
“你记着了,如果世界敢让你遍体鳞伤,我就砍掉他的翅膀!”
>>
艾比很快恢复了镇定,虽然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雷狮打乱了她的计划,但是看这模样,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但是这样的勇士,居然以一己之力,拦下了数百根箭矢,而且身上还没有致命伤,她忍不住赞叹,这根本不像是人类可以做到的。这让她起了惜才的心思
“雷狮先生,我希望你考虑清楚您自己在做什么。”她的声音从高处传来,“您是要选择您身后的恶龙为伍而与你的同胞开战吗?”
“我从不和背叛朋友的家伙站一对。”他冷冷地说。
“真让人感动,”艾比挑眉,她示意弓箭手重新换上弓箭,“我会努力让你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好名声的。”
未来的女王的话无疑是给雷狮和安迷修判了死刑,但是事实上也是这样,安迷修已经没有力气再战,雷狮也没有力气再挡一次箭了。
“你傻吗?你来到底干什么?”
“来看看你会不会真的撕碎我。”
“雷狮!”安迷修听见了搭弓上弦的声音,此刻他几乎要咆哮了,“你没必要为了我过来送死!”
“而且我讨厌人类!”他一字一顿,“你就算来了我也不会感激你!”
“什么时候你的感激对我而言这么重要了?”雷狮没有回头,他警惕着看着四周,“而且我不是来送死的,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救我出去?安迷修几乎气笑了,我救你出去还差不多。
他望着前方那人倔强得九头龙都拉不动的背影,一股苦涩的滋味突然在舌尖泛起了。
他拿定了主意。
雷狮突然感到一只手拉过自己,他回头,安迷修的眼里的火焰在燃烧,就仿佛他做了一个天大的决定。
“雷狮,吻我。”安迷修说。
雷狮:“啥?”
>>
每一只龙,他们生来就有一块逆着生长的鳞片。这块鳞片很柔软,非常柔软,所以龙会把它仔细地藏起来,不让别人碰到。
而如果一条龙告诉你,他的逆鳞在哪里,那么他一定是非常非常地爱你。
安迷修说:“我的逆鳞在嘴里,我需要你跟我达成契约。达成契约的那一刻,我可以暂时突破禁制……”他弯腰咳嗽一声,“那时我会努力把你带出去。”
他的嘴里冒出了血沫,雷狮看见,一些箭矢插在了他的身上,那是雷狮没有顾及过来的。
这龙,他的伤这么重了,居然想的还是怎么拼着最后一口气把一个人类带出去。
他几乎要气笑了,真是傻透了,傻透了。
“雷狮,你快点……”安迷修抓着他的衣角稳住身子,“你再不吻我,就要被他们发现了……”
“安迷修……”雷狮却突然开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回来找你吗?”
“是因为我发现你这龙,被洗脑太厉害了,现在只适合做龙骑士了,没办法做回恶龙了。”
他仰头看了看高处的艾比:“你看,那小姑娘不要你做龙骑士了,你就在这里觅死觅活,实在是太丢龙类的脸了。”
“雷狮……你不要浪费时间了!”安迷修催促道,“快一点,你还能逃出去……”
“安迷修,”雷狮却打断他,他的眼神变得很认真,“做龙骑士对你而言很重要吗?”
“雷狮!”
“很重要吗?”他却执拗地问道。
安迷修愣住了,他望着雷狮的眼神,那双狞亮的眼慢慢地熄灭了。
他的眼圈红了一些:“很重要。”
但是你看,那个女孩已经不需要龙骑士了,公主才需要骑士,可她要做女王了。
雷狮突然笑了,释然的笑容。
他转身走近安迷修,把背部暴露在万千箭矢之下。
但此刻他毫不在意,他有那么一句话,要说给一条龙听。
“你看你,不做某人的龙骑士就活不下去……”
“如果你非要做龙骑士的话,那就做我的龙骑士吧,起码,我可不会逼你变成恶龙。”
他一把扯掉了他的头巾,那头巾如蝴蝶一般远去了,他拉过安迷修吻了起来。
>>
安迷修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不是因为他感觉他的舌头碰到什么柔软的像是鳞片一般的东西。
而是因为他看到,雷狮紫色的眼睛里猛地窜出了火光,那是一双狞亮的竖瞳。
那是龙的眼睛。
此时,在极北之地,一块古老的石头上浮现出了新的文字。
恭喜骑士安迷修,成功征服雷霆巨龙。
雷霆巨龙,那条排在恶龙榜第一位的,北方的龙皇。
>>
艾比终于感受到了什么不对劲,她尖声下令:“给我放箭!”
数千根箭矢带着萧瑟的杀意一齐射向中间的两个拥吻的人!
然而已经晚了,狂风卷过,那黑发少年的背上生出如夜的翅膀,卷起的气流生生地将飞来的箭矢掀飞了出去。
“殿下小心!”指挥官慌忙地将艾比拉在身后,然而艾比却一把推开他,冲到了前面。
这时该她抬头,仰望那空中的两人了。
黑发的少年的眼睛里冒着猩红的杀气,黑色的鳞片在他脸上开合,他冷冷地注视着艾比,艾比也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艾比的嘴唇变得苍白。
也就在这时,少年怀中抱着的那个虚弱的家伙突然扯了扯他的袖口,黑龙无奈地皱了皱眉,他最后向艾比投来一个无声的眼神,半是警告半是嘲讽。
他是我的了。艾比知道他在说什么。她一直站着,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空,再也不见。
她只是一直望着,即使什么也看不到了。
“公主殿下……”指挥官小心翼翼地在她身后发声,“请问……”
“滚!”她尖声道,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脸扭曲着,哭得很丑,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滚……”她喃喃道。
>>
直到雷狮把安迷修放在了安全的地方,安迷修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才颤声问道:“你……你也是龙?”
“你的神经有多粗啊。”雷狮一边给他包扎伤口一边不忘剜他一眼,“我不仅是龙,我还是恶龙榜上排行第一的雷霆巨龙,请你记清楚了骑士先生。”
“哦。”安迷修后知后觉,“我说呢,你怎么对龙那么了解。”他又顿了顿,“还有我已经不是骑士了。”
“还在闹别扭呢你。”雷狮气哼哼加大了手上的力,“你想清楚,你刚刚才收服了恶龙榜排行第一的恶龙,正是载入史册名扬千秋的时候,你不要错过这个大好的机会,辜负了我的一片苦心,懂吗?”
安迷修没有说话,他愣愣地望着洞口,也就在这时,他感到手上有些异样感。
那是雷狮,他拿着一卷绷带,绷带似乎被人斩断过,现在又被人细心地粘在了一起。此时雷狮拿着安迷修的一根手指头,他做得很认真,一圈一圈地绕着,从指间到指根。
也许还会到心口。
安迷修低下了头,他没有反抗,就这么安静地任雷狮摆弄着自己的手,阳光从外面射进来,在石壁上留下两人安静的影子。
过了很久,雷狮完成了自己的杰作,他在最后的地方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
“安迷修,”恶龙看着自己的骑士,满意地笑了,“你果然还是这样更好看一点。”
于是龙骑士便听见了,他那颗像是被冰雪封印的心脏,轻轻地跳动了起来。
而此刻,极北之地,一块石头上又出现了新的字样。
“恭喜骑士雷狮,成功征服了冰火巨龙。”
尾声
故事讲完后,酒馆寂静了几秒,爆发出了一片掌声。
“老板,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有趣的故事了!”
“那两位骑士居然都是巨龙,亏你想得出来!”
“老板你简直是个天才!”
众人叫好,气氛燃到高点,但是没人相信这是真的,毕竟这事,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可能嘛。两个人互为对方的龙,也为对方的骑士,这样的故事,只会出现在童话故事里。
酒吧的门突然被推开了,那是酒馆的二老板,那双绿莹莹的眸子带着笑:“讲什么呢?”
“二老板好!”众人打着招呼。
“二老板!老板跟我们讲那两位骑士收服巨龙的故事呢!”
“可有意思了,二老板听过吗?”
二老板的嘴角抽了抽,他瞪了老板一眼,眼神带着威胁:“能别讲这个了吗?每次都是,大家迟早得听腻了。”
“哦是吗?”老板不以为然,他脸上又是那得意洋洋的笑容了。
“我倒是觉得,这个故事,我可以讲一辈子呢。”
end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我的伤口却长出翅膀。”————《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真心希望作者看到我的魔改不会跳起来打我。
本来雷狮救安哥想用天降正义的梗,可惜似乎被喜欢的太太用过了。Sad。
看完这个故事,难道你不想给勤奋又天才【也许吧】的作者点个赞吗?!!你们以后还想不想看这样的中篇故事了啊嗯?【不,不要理我,随意就好。】
[aph/dover]若我英年早逝「番外」
前文在这里
花店。
娇嫩的花朵上流转着晶莹露珠,在阳光下明媚无限。
店里的年轻女孩望着进门的男人有些出神。
“买一束玫瑰。”
“好,好的。”女孩笑的灿烂。“是送给喜欢的人?”
“是。”男人接过花束没有多聊,急匆匆地走了。
回到家,亚瑟·柯克兰将花插进透明的玻璃瓶中,摆在茶几上。
“早安,弗朗。”
他轻轻吻了吻颈间的宝石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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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极东】喝醉的后辈超级可爱!
极东耀菊常设,ooc有
是be,标题是骗人的哈哈哈
喧哗。人生鼎沸。
又是聚会。本田菊实际上并不喜欢这种感觉——很吵很闹。
但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层,这种应酬他又不得不来。
一位巨头公司的老板大腹便便,举着酒杯站在他面前:“喝一杯?”
“不了,谢谢您,但在下不擅长喝酒。”本田菊礼貌地拒绝了对方,并微微点了点头。
那人略有些遗憾,不过也只能作罢,笑着转身向别处走去。
若是在三年前,本田菊断然不可能如此直接的拒绝这种请求,不过这三年里他成长了太多,地位和实力都远远超过当......
极东耀菊常设,ooc有
是be,标题是骗人的哈哈哈
喧哗。人生鼎沸。
又是聚会。本田菊实际上并不喜欢这种感觉——很吵很闹。
但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层,这种应酬他又不得不来。
一位巨头公司的老板大腹便便,举着酒杯站在他面前:“喝一杯?”
“不了,谢谢您,但在下不擅长喝酒。”本田菊礼貌地拒绝了对方,并微微点了点头。
那人略有些遗憾,不过也只能作罢,笑着转身向别处走去。
若是在三年前,本田菊断然不可能如此直接的拒绝这种请求,不过这三年里他成长了太多,地位和实力都远远超过当年,不会再卑躬屈膝低声下气,被迫灌下一杯杯酒精。他实在不会喝酒,半杯红酒就能让他晕醉。
那时若不是靠前辈的帮助扶持,次次被灌酒的他也许早就被坑死了。
而那位前辈此时正气宇轩昂地站在不远处的圆桌边,与几位老板股东谈笑风生。他谈吐幽默风趣,引起周围阵阵爽朗笑声。
本田菊只苦涩的笑了笑,安静的坐在餐桌一角,没有上前搭讪,只是默默地看着。
今晚正是那位前辈所在公司的主场,很快他端着酒杯开始轮流向各桌敬酒。
本田局心脏有些紧绷,低着头,一直到对方走近自己的桌位。
“感谢贵公司能给予我们支持”,那人笑眯眯的对本田菊说道,并向后者举起了酒杯。
“请您喝一杯了,我先干。”说罢那人便爽快的饮尽了杯中酒。
本田局瞳孔微缩,但他很快强迫自己恢复常态,接着用微颤的手从桌上挑了一杯倒好的酒,紧紧捏着酒杯的指尖泛白。
“您客气了”。本田菊笑意里噙着几分自嘲,随即发狠一般也将酒液一饮而尽。装若无事地鞠了一躬后坐了下去。
等到那人向其他桌走去,本田菊才终于能够站起身,跌跌撞撞下楼奔向车库。
酒精像一簇火苗,灼烧血管,沸腾血液,也几近把本田菊的脑神经烧断。所幸车库里此时并没有人,否则他狼狈的样子迟早会沦为笑柄。
自己又是在逞强些什么呢?本田局笑自己不知所谓。
他明明知道我不能喝酒的。本田菊又红了眼眶。
可这又怪的了谁呢?一切不过是我咎由自取。他握紧了拳头,又松开。
他记得刚进公司时,那人脸上开朗的笑。“你好,我叫王耀,以后跟着我做工作吧!”明明是销冠,却花很长时间带一个新人熟悉工作,教一个新人怎么工作。他是那么努力,像一轮耀眼的太阳;又是那么温暖,把阳光一丝一缕的渡给他。
第一次被灌酒,本田菊当场晕倒,不省人事。从那之后,每次应酬王耀都会跟着他一起,顺带帮忙谈成了好几笔大单子。
本田菊承认他对这位前辈的感情是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那种复杂的感情。
但他还是做错了。
他记得公司那天出了事,王耀被卷了进去,前辈当时看他的眼神是那么真诚:“小菊,你那天和我一起在文印室的,对吗?”他可以说出口。“是的”,只要他说出来,哪怕只是应一声,都能证明王耀的清白。
但他却突然想到了同事们的议论。“本田菊哪有什么业务能力,都是王耀帮着着拉的业绩吧”“运气好就是不一样”……
他最终还是动了动嘴唇。“我不记得有这回事了,王耀前辈。”
王耀最后被辞退了,留了一堆骂名。后来王耀没有质问他,但再也没有联系过他。
他那时甚至自己摆脱了王耀的光环,现在看来简直是可笑至极。他明明肠子都悔青了。
本田菊突然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一时间忍不住吐了出来。
一样又醉了,一样又掉眼泪。
只是三年前有王耀的照顾,三年后的他一无所有。
“给,毛巾,和热水。”熟悉的嗓音令本田菊猛的回头。
身后,王耀正拿着毛巾和水杯靠在他后面的柱子上。本田菊没有去接,而是虚弱地撑起一张苍白的脸笑了。“前辈是来看我笑话的?也是,是我自找的。”
王耀皱了皱眉,“我今天只是说了场面话,没想到你没有拒绝。”
“是吗?那多谢前辈又一次照顾了。”嘴上说着,本田菊却又一次转过了身,没有再多说什么,拖着一身迷离的酒气,渐行渐远。
王耀望着那脆弱又倔强的身影,没再去追,只是轻叹了一声:
“本田菊。我从未怪过你。”
本田菊背对着王耀一步步向外走去,没有不舍,没有犹豫,没有留恋。
只是他眼里通红,泪水沿着脸颊流淌,被他生生的吞下。
“我还是放不下,我还是爱他。”
“只是我又凭什么爱他?”
—end
新的极东!上晚自习的时候在听草东的《大风吹》,灵感一下子来了,那种be文学的美腻!
[潮斯]爱你是满天星火
ooc可能会有
失忆梗避雷,但是只有一点点
是he,真的he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马浩宁回过神来,发现对面的青年正用一双清澈的眸子望着他。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可以胜任这份工作,怎么样老板,您有决定了吗?”
马浩宁对他的面试表现很满意,点了点头。“明天来上班。”
“谢谢老板。”青年笑着鞠了一躬,离开了办公室。
马浩宁低头看向手中那人的简历,姓名栏里赫然写着:“高斯”。
他突然觉得有些眼花,思绪又变得有些混乱,恍惚间大脑中似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好,我叫高斯,你呢。”
“小斯。”
中午,视察完工作的马浩宁......
ooc可能会有
失忆梗避雷,但是只有一点点
是he,真的he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马浩宁回过神来,发现对面的青年正用一双清澈的眸子望着他。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可以胜任这份工作,怎么样老板,您有决定了吗?”
马浩宁对他的面试表现很满意,点了点头。“明天来上班。”
“谢谢老板。”青年笑着鞠了一躬,离开了办公室。
马浩宁低头看向手中那人的简历,姓名栏里赫然写着:“高斯”。
他突然觉得有些眼花,思绪又变得有些混乱,恍惚间大脑中似乎有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好,我叫高斯,你呢。”
“小斯。”
中午,视察完工作的马浩宁大手一挥:“中午公司包饭,所有人吃饭去!”
孙傲和海皇兴奋从办公桌前抽出身,拉着高斯一起往餐桌冲去。
“高斯,我跟你说,小潮院长护食的很,去晚了没饭吃哦。”
“啊?不会吧,他——“
“高斯,来我办公室一趟。”
马浩宁叫住高斯,瞪了孙傲一眼,背着手转头走了。高斯有些紧张,苦着脸进了办公室。
“浩——好好地,马哥叫我来是有什么事吩咐吗?”高斯有些无措地站在办公桌前问道。
“你,“
马浩宁皱着眉,困扰地抓着头发,似乎想问点什么,最后却只是叹了口气,轻轻开口:
“你刚来公司,又是个大学刚毕业的新人,很多工作不熟悉,可以多请教公司的其他人。公司里的大家性格都不错,会愿意帮你的。”
“好的马哥,我会多请教同事的。”高斯听完马浩宁的话,莫名有些失落,转而笑了起来。一双动人的眼睛里仿佛有星辰在熠熠闪烁,看得马浩宁有些失神。
“......也可以请教我。”话音刚落,还没等高斯作出反应,马浩宁便拉着高斯往餐厅走。“吃饭去。再迟点海皇他们都得把外卖吃完了。”
高斯被拽着胳膊,走起路来有些踉踉跄跄的,有些懵。
两人刚到餐厅,就听见海皇正拉着孙傲吐槽着马浩宁:“要我说小潮院长这老板啊——”
“海皇!工资不想要了是不是?”马浩宁眼睛一横,凶狠威胁着。
几人嬉戏打闹间,高斯静静坐在边缘的座位上,端起自己的那份饭盒,又往马浩宁的饭盒那瞥了一眼,便毫不客气地开始用筷子夹起了马浩宁菜里的青椒丝。
“嚯,高斯虽然是新人,但是在欺负老板方面倒是很上手嘛!”眼尖的海皇注意到了高斯的动作,立即调侃道。
马浩宁回头,却愣住了。
“你怎么知道我不吃青椒?”
高斯讪笑。“害,是我喜欢吃青椒,想着咱们至高无上的老板应该会体恤每一位员工,下手就不客气了一点。”抿了抿嘴,他又立刻故作机灵地打趣道,“但马哥不吃青椒我也知道,毕竟做老板的员工,了解老板需求是最重要的对吧?“
高斯一笑,海皇等人也开始大笑,只当后半句是句故意说的玩笑话,谁都没太在意。
为了打消嫌疑,高斯又赶紧搓搓手,凑近了马浩宁的脸:“老板,要不你这红烧肉也给我一块呗?”
他倒是没想真的要一块肉,他知道以马浩宁的性格肯定会拒绝。
“行,小斯,你自己夹吧。”出乎意料地,马浩宁只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这次轮到高斯愣住了。
“不是吧小潮院长,你搞什么区别对待啊,上回我吃你一块排骨你都不乐意!”海皇夸张抗议。
几人继续哄闹着,高斯的心里却起了波澜。
他叫我,“小斯”?
“小斯,别怕,我在呢。”
“明天情人节怎么过?要不我来给大家整个活?”杜海皇瘫在人体工学椅上提议道。
“你给大家摇一个还是喊麦个《菠萝咒》?”马浩宁笑个不停,似乎是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画面。
“我给大家做几个好菜呗,情人节限定。”小傲眨巴着眼。
“这个行。”几人一致同意。废话,谁会嫌伙食太好啊。
“情人节大家互相送花也可以,花不限形式,既有心意又新意。”
“那整呗!”四人异口同声。
下班,马浩宁正打算回房间休息,却看到高斯一脸担心地看着窗外。他顺着高斯的目光也向外望去,外面下雨了。
他走到高斯身后,“没带伞?”
高斯猛地回头,距离太近几乎要和马浩宁的脸贴上,惊得他急忙退了一步,险些摔倒。
“嗯,是。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
“那今晚在公司睡不就行了。”哦对,高斯刚来,又认床,没给他安排房间。
马浩宁又想了想。“要不你来我房间凑合住一晚吧。”
高斯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直到马浩宁以为他想拒绝又不敢准备给他个台阶的时候才抬起头对着马浩宁笑了:“谢谢马哥。”
没有换洗衣服,马浩宁给高斯找了一套他的宽松衣服。高斯比他高一点,瘦一点,穿他的衣服有种说不出的喜感,但又有一种别样的帅气。
等到两人挤在一张床上,马浩宁才意识到他其实可以把伞借给高斯。
幸好高斯也没想到。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升起几分庆幸,还有几分窃喜。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听着窗户噼里啪啦的响声,马浩宁很快就睡着了。
高斯侧躺着,有些紧张,但又怕吵醒身旁的人而不敢乱动,身体僵硬地绷着。
“轰——”雷声作响,高斯被吓到,忍不住抽出双手抱着头,紧闭双眼发起抖来。他怕打雷。
这时,高斯突然感觉到背后一暖——马浩宁从背后抱住了他,将他圈在怀里。
显然他还在梦里,嘴里还小声嘟囔着梦话:
“小斯,别怕,我在。”
高斯瞳孔猛缩,在意识到马浩宁说的是梦话后才放松下来,很快在他怀中睡着了。
“因为你才喜欢满天星的。因为你的眼睛像星星。”
马浩宁起床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扭头看向身旁,高斯已经不在房间了。
“我去,小傲可以啊,给我们雕了胡萝卜花!”海皇瞪着眼惊呼着,给了小傲竖了个大拇指。
“那肯定啊,我什么水平!美食区找我小傲,萝卜花我全给他干爆!诶海皇你给大伙儿整的什么花?”
海皇朝小傲抛了个得意的小眼神,点开了手机音乐,跳起了经典的悲伤摇。
“花手的花啊?!”
“正好前几天学了点手作,给我的员工们做了几朵黏土花,就在客厅抽屉里呢。”马浩宁被几人盯着有些无奈,随手往客厅指了指。
“有心了马哥!”三人笑着点了赞。
“我倒是挺循规蹈矩的,早晨给兄弟们包了几束鲜花,放你们办公桌上了,希望你们喜欢。”高斯抓了抓头发,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兄弟的心意怎么可能不喜欢!”海皇第一个抢着答道。
海皇的是向日葵,小傲的是百日菊。
马浩宁收到了一束满天星。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满天星的那一瞬间,他突然鼻子有点酸,眼泪一下子就要掉下来了。
为什么呢。
海皇和小傲都去客厅找花去了,只有高斯在原地站着,深深地看着马浩宁捧着那束满天星。
见到他哭了,高斯赶紧掏出纸巾塞进他手里,见他没有动作,又抬手想帮他把眼泪擦了。
马浩宁抬起头,眼眶通红。像一只小兔子。高斯突然想到。
他轻轻抱住马浩宁,小声在他耳边说:“马哥,情人节快乐。”
“要一直在一起哦。”
“下班了,还不回去吗?”马浩宁看着高斯的背影,还是没忍住问道。
高斯转身,有些腼腆地笑笑,“马哥,你能开车送我回去不?”
“行。”马浩宁没问原因,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坐在副驾上,高斯有些恍惚。
“前面往哪走?”
“右转。然后直走。”
奇怪。马浩宁越开越觉得这路线熟悉,好像自己以前经常走一样。明明他记得他没来过这里。
到了。高斯又往右指了指。“就是那。”
一栋小别墅。装潢很好看,是马浩宁喜欢的风格。
鬼使神差,马浩宁决定下车看看。
高斯没有说什么,而是打开了门往前走。
马浩宁跟着进去了。往四周看了看。周围的一切都很熟悉:池塘,秋千,菜园......
他脑海里突然涌入一大堆东西,挤的他脑瓜疼。
片刻之后,他停住了脚步,轻唤了一声:
“小斯。”
高斯回头,发现马浩宁眼里满是泪水。
“我们认识,对吗。”马浩宁颤着声问。
高斯身体一僵,立刻发了疯似的跑上前狠狠抱住了马浩宁,讲话已经带了哭腔:“马哥,马哥,你终于想起来小斯了。”
“你在三年前突然没了音信,跟所有人断了联系,后来他们说你出了车祸,说你死了。
“我后来去查,发现你真的出了车祸。
“但我不愿意相信你真的死了。
“找了好久才找到你,马哥。
“但你好像不记得我了。
马浩宁愣住了。“他们说我三年前出了车祸之后昏迷不醒,醒了之后好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高斯还是抱着他,死都不愿意松手。
“马哥,你说我们要一直在一起的。”
马浩宁温柔地拍了拍他。
“现在你找到我了。”
......
“你好,我叫高斯,你呢?“
“我叫马浩宁。”
“我不吃青椒的。”
“那我帮你吃。”
“马哥。”
“小斯,别怕,我在。”
“马哥喜欢满天星啊?”
“因为你才喜欢满天星的。因为你的眼睛像星星。”
“要一直在一起哦。”
“好。”
[aph/dover]若我英年早逝
英仏英无差,常设
角色死亡预警
ooc归我,快乐归你们
有番外有番外!
————————
我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但听说人死后名字也会随之消散,所以现在我只能自称一只可怜的幽灵,或许。
是的,我现在好像已经死了。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既没有看到圣经中天堂里的珍珠门、黄金街、碧玉墙,身边也没有地狱里炽热的永火、火湖。
我依然在我死去的地方好好地站着,严格来说是飘着。
太糟糕了,或许圣经的指引并非时时刻刻都奏效。
阴湿的的小巷里,我的尸体正躺在地面上,胸口插着一把...
英仏英无差,常设
角色死亡预警
ooc归我,快乐归你们
有番外有番外!
————————
我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但听说人死后名字也会随之消散,所以现在我只能自称一只可怜的幽灵,或许。
是的,我现在好像已经死了。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既没有看到圣经中天堂里的珍珠门、黄金街、碧玉墙,身边也没有地狱里炽热的永火、火湖。
我依然在我死去的地方好好地站着,严格来说是飘着。
太糟糕了,或许圣经的指引并非时时刻刻都奏效。
阴湿的的小巷里,我的尸体正躺在地面上,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冰冷的雨混着血污浸湿金黄的发丝,脖颈上项链镶嵌着的祖母绿宝石在昏暗的暗红中隐晦闪烁。
死亡这样一件艺术性的事于我居然会发生在这种肮脏不堪的地方,真是令人难过至极。我不禁抽了抽嘴角,心疼起上周刚买的冬装大衣——花了我两百法郎——现在却被弄的满是血迹和泥水。
离开了那条让我心痛的巷道,我开始无聊地在街上闲逛。似乎变成一只幽灵没什么不好,起码我不用再为寒冷的天气发愁,我甚至再也感受不到凛冽的风和雨。
至于自己的死因我倒是不怎么在乎,可能是父亲在家中赌场的仇家来寻仇吧,我早就为此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
活着的日子总是受苦难的,能摆脱它我想我得感到十分高兴。
只是,路过一家餐馆的时候,我突然又怀念起那些日子了——点一份马赛鱼羹,把里面的鱼捞起放在盘子上,把汤汁淋到切好的长棍面包上,配上薄酒莱红酒,简直是一种灵魂的升华。
不过如果亚瑟那家伙在旁边的话,一定会狠狠翻个白眼以表达对法国美食的不屑。
想到这,我不由关心起他现在的状况——是在阁楼上做他那精致的刺绣,还是在厨房鼓捣他的甜品开发他那难吃的小点心?
过了很久我才晃悠到我们的房子楼下。当初为了租下这个房子我费了极大的努力——加莱的房价在法国本来就不算便宜,更别说在港口附近。他也曾经劝我别太固执于地块,但我总是想留在这个地方住。
我还在思考要不要礼貌性地敲个门,突然反应过来我已经是一缕可怜的灵魂,就算敲门应该也无法制造出任何一丝动静来。
窗外虽然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屋里却十分温馨。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鲜红的玫瑰在玻璃瓶中好好地开着,他的刺绣大作摆在闲置的长沙发上,茶壶茶杯在茶桌上静静地立着。同居两年,我似乎早已习惯那家伙的各类物什围绕在身边,甚至倍觉安心。
看着这些物件,时光仿佛一瞬间回溯到初次和亚瑟·柯克兰相识的时光。
那时我正在法国滨海大学的加莱校区念书,学现代文学。实际上我的父亲更希望我去学经济学,以更轻松地获得一份安稳且有经济收入的工作。可我没有听从他的意见,更喜欢艺术领域的我选择了文学,据说把身在老家的老人家气得不轻。
那天正是假期,学校的朋友安东尼奥和基尔伯特非要拉着我去海滩看风景。
安东尼奥说,加莱海峡与英国多佛尔港仅仅相距30多公里。在天气晴朗时,在加莱的海滩就能望见英国。
只是那天天气并不怎么晴朗,我们也没有看清哪里才是英国。
返程的时候基尔伯特说他需要去港口一趟,我们就一同去了。港口太过拥挤,没过多久我便被人流推向码头,几近要跌倒下去。
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衣袖,将狼狈的我拽出了漩涡般的人群,拉到一边。
我抬头,与一双幽深的、祖母绿的双眸对视。
绿眸的主人淡淡地关心了一句:“没事吧?刚才看你快要摔倒被踩的样子。”
我一时间没能组织出什么语言来作为答复。这人说话还真是说不上客气,我心里想着,可我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开心,真怪。
他见我没出声,脸上表情倒是丰富,有些好笑地勾了勾唇:“既然你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他操着一口带着英音的蹩脚法语,急忙拉住他的大衣衣角,用英语问他要联系方式。
他像有些惊讶于我为什么知道他是英国人,但眼神依然那么波澜不惊,从容地从大衣内侧口袋的小本子里撕下一张纸,又掏出一支圆珠笔将电话号码写了上去递给我。
我颤抖着手接过纸条,与此同时低沉的英音在我耳边响起:“亚瑟·柯克兰,我的名字。”
回过头时,人已不见,唯有周围人群喧闹,海风呼啸。我愣了很久,直到基尔伯特和安东尼奥在码头边发现木头一般傻站着的我。
“嘿!弗朗西斯,愣着干什么?没看到英国那边还失落着呢?”基尔伯特狠狠用手肘捅了我一回。
不,我可能还真看见了。
但我终究只是瞥了一眼手心里的纸条,心脏猛烈跳动着,随便几句把基尔伯特糊弄了过去,便跟着他们一起回去了。
之后我便开始了和亚瑟·柯克兰的相处。他是一名来加莱旅游的英国作家——至于来到这里的理由,据他自己所说,是想要见识一下异国风情,而法国又是最近最方便的选择。得知他也是搞文学的我颇为惊讶,世上竟也有这样的巧合。
我显然是成了他在这里的最好的向导。我几乎用尽我所有的课余时间带他游览名胜景点和我喜欢的咖啡馆,以至于安东尼奥他们总是因为找不到我而焦头烂额。
热情,尤其对于一个男人的热情,原本很少在我身上呈现的热情,在面对亚瑟时却总是被发挥得淋漓尽致。我清楚知道这种感情,但心底却不愿承认我对他一见钟情,而且我也认为在亚瑟眼里我只是个人还不错的法国导游,面对这种情形谈什么情说什么爱都显得如此的荒谬。
那天我拉着他逛着街,迎面遇到了安东尼奥和基尔伯特。“本大爷道你这段日子都在哪游荡呢,原来是在陪男朋友?”基尔伯特略带惊奇的上下打量着我们,转而眼神中透着意味不明地说道。我慌张地望向亚瑟的脸,他却没有多作解释,只是礼貌地微笑了一下。
“我的意思是,他们只是开个玩笑。你别生气。”他俩走了之后,我向亚瑟道了歉,紧张不安的心情拉扯着心脏。
“为什么要道歉?”他缓缓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脸上依然有淡淡的微笑。随即他又看向了我,那双祖母绿的澄澈双眸中流淌的笑意似要将我溶化:
“弗朗西斯,我想定居在加莱了,你要和我一起住吗?我们可以租一个房子。”
我的沉默震耳欲聋:那一瞬间的震撼之后是欣喜若狂。我尽量表现得淡定地同意了,但只有我知道我的灵魂在得意、庆幸、狂喜地舞蹈。
同居之后我渐渐发现亚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喜欢些裁缝和刺绣,也会喜欢朋克摇滚;说话损人且顽固,却很容易感到寂寞;厨艺爆差但依然会坚持严格的餐桌礼仪。
他好奇为什么我的英语说的那么好。我告诉他我从小在敦刻尔克长大,那儿是法国唯一一座讲英法双语的城市。我父亲是搞地下赌场的,并不怎么在家待着。相比之下我和家中的一位英国保姆相处时间要长的多。“照这样说你应该是个有钱人才对,可我也没见过你把钱扔到窗外。”听到这话的我笑得前仰后合,好好的法国谚语从他口中说出却带着奇怪的幽默风味。
我也偶尔笑他的法语发音,例如“亚蒂,这个单词的重音应该在中间而不是开头!你的读音听起来像是恶心的芝士春卷汉堡!“他会立刻摆上不高兴的神情:“说什么呢法国佬,那可是英国人的绝妙创意!”
相处时高兴的事太多,我一时间已经回忆不过来。然而被杀之前的几天我还因为极小的事而和他大吵了一架,现在看来倒是让我感到了几分愧疚与懊悔,但很显然如今的我已没有机会去弥补。
话又说回来,我在房里找了半天,也没看到他的踪影。这家伙又去哪鬼混了?外面的雨在不经意间变得又强烈了不少,噼里啪啦地砸在窗玻璃上。
“砰!”
门口一声巨响差点把我吓死——哦我好像已经没了——差点把我吓飞。我赶紧前往家门口查看情况。
亚瑟·柯克兰浑身湿透,站在门口。原来刚才的动静是他开门时摔门摔的。
“什么嘛,搞那么大阵仗,还以为是哪个强盗团伙入室犯罪呢。”如果他能听见,我这句话绝对会是一句优秀的形象的有针对性的典型性的调侃。
然而亚瑟没有说话,一声不吭地将门关上,背靠着门缓缓蹲了下去。
我低头望去,他手里正死死攥着什么东西。凑近一瞅,竟然是我身上的那条项链!
我心里一惊。他这么快就发现了我的死亡?
“滴滴滴!!”我还没好好理清杂乱的思绪,亚瑟手机的电话铃声却突然响起。他颤抖着手点击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并不怎么清晰的伴有电流声和摩擦声的年轻声音。
“嗨哥哥!最近过的还好吗?”
哥哥?亚瑟从未和我提及过他有一个弟弟。
“是你杀了他。”亚瑟的声音十分平静,然而只有我感受到他掩盖下的痛苦和愤怒。
但为什么?他的弟弟杀了我吗?他又怎么能确定呢?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两句话所包含的信息量远超我的脑容量,我一时脑子一片空白。
“你已经知道了吗?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已经达到了我们的目的,你也终于可以摆脱那个该死的胡渣男了。”
“我不是告诉你不要擅自行动了吗!我允许了吗!谁告诉你我想摆脱他了!阿尔弗雷德,你真是好胆量!”亚瑟终于忍不住怒吼,眼里布满红色的血丝,看上去有些可怖。
对面那位叫做阿尔弗雷德的,亚瑟的弟弟噎了一下,语气有些不敢置信:“什么意思?难不成你真的爱上他了吗?爱上了我们的仇人?”
“父亲和母亲都是因为他才死的!这些你都忘了?”
“他们终日沉迷赌博无法自拔,还不起赌债还想要绑架赌场家的儿子作为要挟......他并没有错。”
“我看你是被那个男人迷了魂!”电话里的吼声还带着丝丝的电流声,随即电话被挂断了。
手机从亚瑟手里滑落摔到地板上,漆黑的屏幕映照出一张苍白无力的脸。
他就这样魂不守舍地靠着门坐着。
我却想起了一件事,一件很久之前的事。
在我搬来加莱之前,曾经被一对男女绑架过——因为还不起赌债。最后的结果也不出所料,父亲派人把我救走,那对男女也被枪杀。
原来是这样啊。原来亚瑟是他们的孩子。原来亚瑟是因为复仇才接近我的啊。原来我是这么死的啊。
我释然地笑了出来。
亚瑟·柯克兰许久之后才娘跄着站起了身,我心情复杂地望着他盈满泪水的眼眶,反而有些心疼他。
“你会怪我么,弗朗。”他自言自语着低头凝视手里攥着的我的项链。
“一开始我确实只是为了复仇想要接近你。”
“但相处这么长时间,我逐渐想明白了。”
“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我没有资格将仇恨的怒火一味倾泻到你身上。”
“我后悔没有阻止阿尔。我明明告诉他不要擅自行动的。”
“我是爱你的。”
说到后面他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他的慌乱,惶恐,悔恨,悲痛像是滔天洪水席卷了这里。
而我只是轻轻飘到他身后,在他的耳畔低语了一句:
“亚蒂啊,我不怪你。”
他听不见。
许是因为真相已经大白,我竟感觉自己的魂体在慢慢破碎消散。
我知道,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希望你好好生活,亚瑟。
最后的最后,我看到那条镶着祖母绿宝石的项链。
项链是我买的,因为它总让我想起我爱的那个人的一双澄澈眼眸。
倒映着我的脸。
番外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