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bins and Other Flightless Birds 23
chapter23
“我注意到有人说,我不擅长与你们所有人交流。”布鲁斯说(主要是阿尔弗雷德、卡珊德拉、凯特,最近还有塞琳娜,她也掺和进了这些事)“所以今天我把你们聚在一起,作为一个家庭,谈谈你们的新兄弟达米安。”
这不是一次很好的谈话;布鲁斯不善于沟通。这里仅有的擅长沟通的人——卡珊德拉和阿尔弗雷德——已经知道他找到的达米安的一切了。杰森一直发呆,迪克整天沉默寡言,而提姆则戴着他一贯的冷漠面具。
“好吧,”布鲁斯说,试图总结这场谈话,他感觉他在给一群困惑的孩子开董事会。“所以...
chapter23
“我注意到有人说,我不擅长与你们所有人交流。”布鲁斯说(主要是阿尔弗雷德、卡珊德拉、凯特,最近还有塞琳娜,她也掺和进了这些事)“所以今天我把你们聚在一起,作为一个家庭,谈谈你们的新兄弟达米安。”
这不是一次很好的谈话;布鲁斯不善于沟通。这里仅有的擅长沟通的人——卡珊德拉和阿尔弗雷德——已经知道他找到的达米安的一切了。杰森一直发呆,迪克整天沉默寡言,而提姆则戴着他一贯的冷漠面具。
“好吧,”布鲁斯说,试图总结这场谈话,他感觉他在给一群困惑的孩子开董事会。“所以卡珊德拉会去找达米安谈谈,因为我们认为达米安会对她有更好的回应。她愿意留在那里,直到他被说服,我们会给她送去补给并密切监视那边的情况。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人提出问题。
“好极了!趁着我们都在这里,还有人想谈些别的什么吗?”
“我喜欢体操,”迪克无精打采地报告,可能是因为他认为他必须回答布鲁斯的问题,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这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话题。
“我想我在和超级小子约会,”提姆用一种看似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
布鲁斯皱眉。他没有对提姆经常和超级小子跑出去这件事情说什么,尽管这会让他们的身份有暴露的风险,因为这似乎是提姆少数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但是如果他们在约会,那就需要处理一系列新的问题了。
“你觉得呢?”他深入问道。
“我们什么都没说,但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他看上去显然很局促不安;布鲁斯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提出这个问题。
“提姆,你想和超级小子约会吗?”
“我不知道,”他喃喃自语。“我的身体发育落后很多。我还没有到应该进入青春期的阶段,我认为我的荷尔蒙不正常。”
布鲁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这件事只能怪他自己。他为什么专挑青少年收养?
“你想和莱斯利谈谈这件事吗?”这也算医学范畴,对吧?
提姆看起来很害怕。“我想和你谈谈这件事,在等下只有我俩独处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你一个人呆着过,因为你总是忙着照顾迪克和杰森。”
“噢,”布鲁斯说。“好的。等我们把达米安安顿好之后,我再和你谈谈这事,可以吗?”
布鲁斯真的不想和他的儿子谈论男孩,青春期,或者类似的事情,但是显然提姆很想和他谈谈。总的来说,提姆似乎不太喜欢布鲁斯。所以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他能做到。
“当然可以,”提姆说。“玩得开心,小卡。”
她俯下身去弄乱他的头发,然后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
达米安通过了传送门,因为万物之主(The One Is All,指卡珊)说一切都会好的。他认为,大多数事情会比这更好,他的姨妈尼萨在离开前告诉他,万物之主是可以信任的。
他知道他不是在和这个世界的卡珊德拉·该隐说话。她并不比她在五年前离开时的年龄大,当时她放弃了刺客的生活,让很多追杀她的人皈依了她,祖父被迫让她走。而且,这个版本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他认识的那个完全不说话,但能听懂中文和阿拉伯语。
“你将会和你的爸爸在一起,”她告诉他,“你会是我的小弟弟。”
达米安跟着她走出了目的地后面的树林,走进了一个昏暗的、挤满了人的现代化的小屋。小屋里有一个穿西装的老人,一个脸上带着令人不太舒服的笑容的男孩,还有一个与其说是男孩,不如说是一个只有空壳子的男孩。有一个更年长、更白的他的版本,在那人的脚边,还缠绕着另一条腿,那是他认为只能是恶魔的某种东西;那东西像是人型的,但不自然的颜色和不自然的静止,更像是尸体。
他们称祖父为恶魔之首,但实际上没有恶魔会追随他。达米安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犯了错误。
那个长得像他的人笑了。他没有站起来,可能是因为那个生物缠在他的腿上。“你好,达米安。我叫布鲁斯。我是你的父亲,很高兴你能来。这是阿尔弗雷德,他们是你的兄弟。”
那个带着糟糕笑容的男孩试着在那个不自然的脸上露出真正的笑容。这不太管用,但达米安很欣赏他的努力。他是从另一个世界进入到这里的闯入者;没有人需要对他友善。
“我是提姆,”他说。“这是杰森。”他推了推旁边的男孩,男孩眯起了空洞的眼睛,但没有做出其他反应。
“你好,”达米安说。他迟迟才注意到第二个男孩戴着一顶非常奇特的帽子。
“杰森病了,”他的父亲说,“所以我们需要小心对待他。有时他会好些,但那段时间里他通常心情不好。”
他弯下腰,捧起脚边那只生物的脸,它睡眼惺忪地眨着眼睛,伸出手臂。他的父亲抱起它站起来,向达米安走近几步。
“这是你的弟弟,迪克。他今晚有点累了。”
“你好,”迪克说。然后他把头埋进达米安父亲的胸膛。
“他是个人?”达米安核对道。作为他对父亲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可能会留下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他父亲皱眉。达米安想,他刚刚用的绝对不是最好的措词。“他是。”
“他很害怕,布鲁斯,”万能的主(the One is All,指卡珊)说。
“噢。”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对不起。是的。迪克被一个叫做猫头鹰法庭的组织折磨。他们…改变了他,但他还是个男孩。这样讲你听懂了吗?”
“懂了,”达米安重复道。他希望她没有告诉他父亲他很害怕。他十五岁,差不多是个成年人了。他的年纪已经大到不会害怕恶魔了,当然了,也不会害怕一个比他小,只是看起来有点古怪的男孩。
他的父亲把迪克放在一把空椅子上,走近达米安。他伸出一只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他把它放在达米安的肩上。
“你就像彼得潘,”达米安脱口而出。这可能是他说过的最愚蠢、最幼稚的话,他立刻后悔了。他几年前读过这本书,当时他正等着他的任务目标和目标的家人回家。后来,他因为试图挽救那一家人中小女儿的生命而遭到毒打。
“迷失的孩子们,”他补充解释道,房间里似乎没有人表示反对。他指向其他三个男孩。“你救了他们。他们都是无用的。我祖父不会让他们活下去的。”
“我才不是无用的,”那个叫提姆的人说。
“你就连你有没有交到男朋友都不知道,提米(Timmy),”万能的主(指卡珊)说。
“闭嘴。”他推了推她,她也推回去,但他们都笑了。
达米安的父亲再次抓住他的肩膀。这感觉温暖又安全,完全不像祖父碰他的时候。“我觉得我不太喜欢你的祖父,达米安。你愿意到屋里来吗?”
—
“提姆?”布鲁斯说。他敲了敲门,发现门没锁上,就推开了门。
提姆正坐在床上,拿着布鲁斯给他的电话,很明显,他经常与超级男孩通话。
“你现在想谈谈吗?”
他抬起头,把电话扔到一边。“我以为你想先让达米安安顿下来。”
“他在他的房间里,就在床上。卡珊德拉说他不会伤害自己,对我们也没有敌意。我相信明早将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但现在我正在为你腾出时间。”
“你从来没有为我腾出过时间,”他说。
“我早就该这么做。”
提姆微笑着,脸上没有一丝小丑的表情。“好的。我们谈谈吧。”
—
迪克坐在床上思考着。他不像几个小时前那么累了,阿尔弗雷德说这是因为他夜行了六年。布鲁斯说他们都不是利爪,迪克相信了他。但从没有人比达米安更像个利爪。也就是说即使他比迪克更善于装成一个人,也可能会感到害怕、困惑和寒冷。迪克再也不用等到阿尔弗雷德来找他才能起床了,他有那么多毯子,数都数不清,即使现在阿尔弗雷德教了他数学,他也没能数清。布鲁斯一直给他毯子,好像它们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好像他有无限的毯子供应。
于是迪克拿了几条毯子去找他的新哥哥。
“嗨,”迪克站在敞开的门边说。“你想要毯子吗?”
达米安坐在他的床上,灯还亮着,他有点发抖。他点点头。“我以前住的地方要比这里更暖和。”
迪克爬到床上,把毯子倒在腿上。“我以前住的地方更冷,但那是因为寒冷会让我们变得虚弱和悲伤,更容易控制。布鲁斯说我应该快乐、舒适和安全。”
“你喜欢这里吗?”达米安问道。他仍然盯着迪克,但没关系。迪克看起来很奇怪。
“这里太好了,就像是个陷阱。但我很确定不是。我在这里待了几个月,没人能装得这么好。有时他们会大喊大叫,有时他们无意中对我有些苛刻,但他们从来没有伤害过我。布鲁斯一直在抚摸我,没有打我,没有踢我,没有挤我。这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他还总是给我毯子。”
“我认为我不应该在这里,”达米安说。“我很危险。”
迪克把灯关了,房间里唯一可见的就是他那双捕食性动物的黄色眼睛。“我也是,”他用利爪的声音说。
但是这是他和布鲁斯在一起后第一次用利爪的声音说话,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声音。只有受害者才会听到利爪的声音,“猫头鹰法庭判你死刑。”他把灯重新打开——灯还没有亮到能伤到他的眼睛——然后他把自己裹在他带来的一条毯子里。
“不管怎样,”当一切都恢复安全时,他说,“你不可能像我和提姆一样危险,因为我们刚来的时候必须要被关起来。”
“你觉得他会把我关起来吗?”达米安问。
迪克摇摇头。“卡斯(Cass)说不会。卡斯和阿尔弗雷德才是真正的老大。”
—
布鲁斯早上抽出时间陪达米安;时差的作用使达米安比家里的其他人更早起床,布鲁斯把自己收拾好从房间里出来,尽力吃上早餐。
“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容易就和卡珊德拉一起过来,”他承认道,小心翼翼地在吐司上抹黄油。“恶魔的继承人——这可是件大事。”
“我不是他的继承人,”达米安说。“我本该是。这是我被允许出生的唯一原因。但我不是。”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柜台,显然很局促不安。布鲁斯在橱柜里翻找花生酱和果酱,不确定达米安想要什么。
“在我很小的时候,”达米安继续说,他仍然坐得远远的,小心地看着布鲁斯,“我看到我的母亲被杀了,我在她凝结的血液里坐了几个小时,直到我们被其他人发现。我不记得这个了,但是我祖父说它击溃了我。这让我几乎不适合为他效力,只是靠他的仁慈和我们共同的血,我才被允许留在联盟里。”
“不想伤害别人,并不是一种弱点,达米安。”
“在刺客联盟里是。”
“但你已经不在联盟里了。”
达米安笑了。“我不再是刺客了,是吗?”
“你不再是了。那么,你想怎样开始你正常的童年?”
他沉默了一会儿,思考着。然后他又笑了。“我可以学骑自行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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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The One Who Is All=卡珊德拉,这里我根据机翻译成万物之主,我不是很清楚达米安为什么会这么称呼卡珊,漫画中有提到这一点吗?
【名著评析】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于勒真的是一个渴望改过自新的人么?
于勒是一个可怜的失败者,在原小说的时代环境下更是个彻头彻尾的社会兼家庭的渣滓。
题主的老师认为“于勒是一个改过自新渴望亲情的人”,我只能说这是应试教育的模式让老师做出这种结论并教导学生。如果我非要告诉题主莫泊桑这个作家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笔下讴歌的妓女在现实中一直是他凌辱欺侮甚至故意伤害的对象,那么你在考试中描述这些注定是想得到零分作文。学校的老师教育你,是为了让你得到好成绩,这样老师脸上也有光,拿奖金评职称也有底牌。至于你自己对莫泊桑作品新颖的思想看法是什么并不重要,至少在你考学期间不重要。等你摆脱了考试这个枷锁,再用思想自由的成年人目光重新看学生时代那些被阉割过的语文课文,你会发现一...
于勒是一个可怜的失败者,在原小说的时代环境下更是个彻头彻尾的社会兼家庭的渣滓。
题主的老师认为“于勒是一个改过自新渴望亲情的人”,我只能说这是应试教育的模式让老师做出这种结论并教导学生。如果我非要告诉题主莫泊桑这个作家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他笔下讴歌的妓女在现实中一直是他凌辱欺侮甚至故意伤害的对象,那么你在考试中描述这些注定是想得到零分作文。学校的老师教育你,是为了让你得到好成绩,这样老师脸上也有光,拿奖金评职称也有底牌。至于你自己对莫泊桑作品新颖的思想看法是什么并不重要,至少在你考学期间不重要。等你摆脱了考试这个枷锁,再用思想自由的成年人目光重新看学生时代那些被阉割过的语文课文,你会发现一个更加广阔但是晦暗的新世界。
现代社会中,如果你有一个赌棍亲戚,欠着你的钱远走高飞了,那么他会得到什么样的口碑?于勒就是这样的人。至于说什么于勒想改邪归正的话,这件事本身就是真假难辨的。
于勒叔叔说自己要去外国做大生意,可能会连续好几年都不会给哥嫂写信。虽然在那个时代通信并不方便,但是一口咬定好几年都不会给你写信总会让人联想到犯案在逃或者出国躲债。寺院不接受身带巨额债务的人剃度出家,就是怕惹上这类麻烦。杀人犯隐姓埋名出家避祸的古往今来不少,这样的几乎与原生家庭都断了联系。所以当一个人告诉你要和你断绝联系很多年,但并不给你具体的日期,什么时候再恢复联系,而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敷衍答案,那就要打响警钟了。……《我的叔叔于勒》中很可悲的一点就是人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于勒在家的时候闹得鸡飞狗跳,怎么突然转变成一个老老实实工作赚钱的生意人了?于勒的哥嫂不是不了解他,但他们愿意相信于勒真的发财了,并不仔细考虑其中的真实性有多少。
至于于勒是不是真的想悔改根本不重要,对达弗朗什一家来说他本身就是个不要紧的人,他的品德也就更不要紧。真正要紧的,是他能不能从美洲带回钱来。只要带回钱,万事都好说。带不回钱你就是一如既往的流氓恶棍,因为你还是还不上哥嫂的钱,连累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连吃几个生牡蛎都是奢侈的一餐。
像于勒这样的人,赌博,挥霍本来就很凉薄的祖产,害得哥嫂一家跟着受穷,去美洲淘金一败涂地,最后像个老叫花子一般的形象,换成任何国家任何时代这都是被社会鄙夷的一类人。于勒本质上是不是个好人,根本没人在乎。即便他想改过自新,但是他还是一败涂地,这个地球对落魄者是不屑一顾的。
假设于勒真的在美洲发了财,他真的会如他所说那样归还哥嫂的钱么?可能会,但更大可能是不会。船长说于勒在美洲一度阔绰过,但现在沦落到这步田地,足见于勒是有点钱就要挥霍光的。这样的人,你真指望他能攒下钱来?他若发了大财,根本就不会离开美国。
美洲的淘金热轰动一时,很多人发了财,但是沉默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修桥补路无尸骸,成为美洲辉煌历史上根本意愿没有刻画的一笔。在很多描写美国的小说中,都或多或少描述了这种乱象。比如《百万英镑》的作者马克·吐温在美国炒股屡战屡败,《飘》中的南北战争之后大量外国人被淘金泡沫吸引来(就是被骗了),佩蒂小姐还差点把全部财产投到一个子虚乌有的诈骗金矿里。
于勒叔叔就是这些可怜的受骗者之一。
文学影视公众号:芳绯文学(fangfeiwenxue)
【HP】我们终于知道那个十一岁时消失的男孩去了哪里
麻瓜女孩视角讲述一个叫哈利·波特的从11岁起消失的男孩,梗原微博id"国王theKING"翻译的推上哈迷脑洞——“读小学时,你跟哈利·波特同一个班。平时你跟他的交流很少,也许你跟他不是很亲近,也许你还没有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你对他很好,比一般人对他都要好。11岁之后,你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有时候你会想起这个瘦小的男生,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是不是很好,他经历了怎样的生活。很多年之后,你和一个巫师结婚了。然后你慢慢知道,那个叫哈利的男生,经历了怎样的生活了。”
本文吹爆赫奇帕奇。
你须领先于一切离别,仿佛它们
全在你身后,像刚刚逝去的冬天。...
麻瓜女孩视角讲述一个叫哈利·波特的从11岁起消失的男孩,梗原微博id"国王theKING"翻译的推上哈迷脑洞——“读小学时,你跟哈利·波特同一个班。平时你跟他的交流很少,也许你跟他不是很亲近,也许你还没有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你对他很好,比一般人对他都要好。11岁之后,你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有时候你会想起这个瘦小的男生,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是不是很好,他经历了怎样的生活。很多年之后,你和一个巫师结婚了。然后你慢慢知道,那个叫哈利的男生,经历了怎样的生活了。”
本文吹爆赫奇帕奇。
你须领先于一切离别,仿佛它们
全在你身后,像刚刚逝去的冬天。
因为许多冬天中有一个无尽的冬天,
使你过冬之心终究捱过。
你须长死于欧律狄刻心里,
更歌唱,更赞美,返归纯粹的关联。
在这里,在逝者中间,在残酒的国度,
你须是鸣响的杯盏,曾在鸣响中破碎。
家住萨里郡斯佩尔索恩区的莉兹·布朗绝对是个普通又正派的女孩。她普通的身高,普通的外貌,从来没有和任何恶劣事件沾边——不校园凌霸,也不被凌霸;不是身材惹火的啦啦队成员,也不是沉默寡言的边缘怪胎;相反,她开朗热情,却从不逾越限度;喜欢运动,却一直没能如愿入选校篮球队员。她打小学起就在镇上最好的学校读书,成绩优异,高中毕业后申请到了格林威治大学读默威学院,学习环境科学。她喜欢萨里郡,也喜欢默威学院所在的肯特郡,她喜欢乡镇的自然风景,也喜欢学院那座乔治时期风格的建筑物。因此她在毕业之后没有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去到伦敦找工作,而是回到了萨里郡,在家乡做一名园林设计师,自己有一所小房子,一个迷你花园,有男友,还有两只猫,一条狗,一只鹦鹉。
“绝对是个好女孩。”人们都这样说,父母这样说,因为她从不做出格的荒唐事,梳妆打扮总是干净整齐;杂货店的老板这样说,因为她帮助他治疗过宠物猫的肠胃病;左右邻居这样说,因为她把小花园打理得漂漂亮亮,经常会送他们应季鲜花插瓶;工作伙伴这样说,因为她总是绝不拖沓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给团队很好的建议。
她不酗酒,偶尔和男朋友喝几杯增添生活乐趣;不抱怨,对于一切事情都足够乐观;她能记住好朋友的很多琐事,也能更快地忘记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她喜欢粗纹格子床单,喜欢收集奇形怪状的时钟,喜欢烹饪和种植,喜欢运动,尤其是篮球和慢跑,喜欢乔弗里·斯特宾斯——她的男朋友,他们打算明年就结婚。
莉兹·布朗的邻居们没有把鼻子伸到别人家窗户底下去打探什么的癖好,她本人却有一个不得不隐藏着的秘密,只有男友知道,准确地说,他才是导致那个秘密出现的罪魁祸首。
在外人看来,斯特宾斯同样是个普通有正派的青年。没有不良嗜好,不追求无聊的低级趣味,为人忠诚正直,却意外地很幽默。他喜欢颜色鲜亮但和谐混搭的毛线编织物,喜欢听音乐的时候扭动奇怪滑稽的舞步,喜欢看蚂蚁搬运食物和利兹花园里的植物生长,喜欢谈话,也擅长倾听。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很好,莉兹正是倾心于他的善良和体贴。他习惯每周一次在附近的酒吧里喝几小杯,和好朋友聊天,看足球赛;每周两次晚上和莉兹看电影;每周三次开车半个钟头去伦敦城里——他在城里有一家唱片店。再正派不过了,再普通不过了,只除了一件事——他是一个巫师,一个年轻男巫。
莉兹和斯特宾斯相识于社区里的一场篮球比赛,她的哥哥在队里打前锋,每一场比赛莉兹都不错过。进行比赛的是一个面积不大的露天篮球场,某一场比赛进程温吞缓慢,她有点无聊地坐在排凳上逛美食网站,然后盯着场外的榉树和几丛茂盛的金叶女贞,悄悄想着换成悬铃木和石楠球的搭配会不会更好一点。
就在她出神恍惚的时候,场上那颗被争夺的篮球挣脱出控制它的手掌,带着让她能感觉到,但是躲避不了的疾风狠狠砸过来。而就在那声短促的“哎——”还在莉兹嘴里没有发出全部的音节时,已经砸到距离她脸庞不到五厘米的篮球被一只不知道从哪儿伸出来的手稳稳接住。莉兹眨眨眼睛,那是一只非常好看的男孩的手,他的掌心托着篮球,手背在那五厘米的间隙隔着她的脸庞,她几乎能感觉到蹭到自己脸蛋上的软软的汗毛。
“你救了我妹妹的命!”塞德里克——莉兹的哥哥跑过来,“感谢上帝!”
那个男孩有着一头自来卷的栗色头发,柔软地贴附着前额,还有一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就像一汪软和的焦糖。
“没事就好。”他笑了笑,坐在莉兹身旁。
“我怎么没看见你?我是说,”塞德里克比划了一下,“你怎么一下子就不知道从哪儿窜过来了?”
“噢,”那男孩回答,“我正好路过那丛灌木来着,”他伸手指了指场地里的那从小蘖,“我从那边的门进来,想看看这场比赛,正好看见球冲着这位漂亮姑娘——”他认真地凝视着莉兹的蓝眼睛,“——砸过来,你看,我的短跑成绩很好,尤其是冲刺阶段。”他调皮地耸耸肩。
“不管怎样,真是帮了大忙,”塞德里克用无休的上臂抹了把脸上的汗,伸出手去,“塞德里克·布朗,这位是我小妹妹伊丽莎白。莉兹,你吓傻了吗?”
“塞德里克,”男孩抿了抿嘴,看起来有点不太愉快的模样,“我之前也认识一个叫塞德里克的人,他也打球。还有......你好莉兹,我是乔弗里。”
“哦,嗨,你好。”莉兹朝他笑笑,“谢谢你。”她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她有点口干舌燥,这种感觉她从未有过。
“那个塞德里克是个混球吗?”塞德里克问,观察着他的神色。
“不,不是那样,他是个再好不过的人,完美的男孩,出色的球队队长。”他笑起来。
“下一个问题,你姓什么?住哪里?”塞德里克问,没有放过莉兹脸上微妙的神色,朝她眨眨眼睛。
“当然,”叫做乔弗里的男孩说,“斯特宾斯,乔弗里·斯特宾斯——”
“我知道你!”塞德里克撞了撞利兹的肩膀,“那个初中起就一个人在外面上学的男孩,好像是苏格兰?是苏格兰吗?我们父母认识你父母!”
当然,莉兹知道这个男孩。布朗夫妇有很多朋友,其中就有一对斯特宾斯夫妇,他们称自己唯一的儿子在斯特宾斯先生位于苏格兰的母校学习,可以从初中直升高中,学制是七年,只有暑假才回来。
“我记得。”莉兹点点头,不敢相信这种缘分。
“那就是我了,”斯特宾斯笑笑,“前几个月我才从那边回来。”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斯特宾斯明显对莉兹也有好感,当天就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天就约她出去,他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城里的自然历史博物馆,这让莉兹更喜欢他,他认真地在博物馆里观察那些恐龙的化石,鸟类的标本,胎儿的模型,充满真实的,毫不虚假的喜爱和兴趣。第二次他们去了国家美术馆,第三次是在伦敦动物园,直到第四次他们才去看电影,片子是《X-Man》。斯特宾斯是个非常喜欢自然科学的人,也喜欢超自然题材的漫画和电影,超能力,玄幻还有魔法。(《神秘博士》他一集都没有落)
但是莉兹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他大学修的专业,并且连他的大学都仿佛是一所家族制,不对外招生的私立学校。她不是没有怀疑过,在斯特宾斯家里吃晚餐时也提出过这个问题,老斯特宾斯先生开玩笑说不要怀疑他儿子是个造假学历的骗子,那所学校确实太过于私人,教授的东西也和一般大学有明显差别。斯特宾斯夫人接口说她和她一样曾经怀疑过,但是他们是对的。临走时她听见斯特宾斯先生小声和自己的儿子嘟囔:“别和我一样,和你妈妈结婚了才告诉她!”
斯特宾斯一家都是好人,这一点不用怀疑。莉兹有小小的疑惑,但是她更尊重他。
直到有一天,那是莉兹的生日,斯特宾斯才主动把一切都说了出来。他带她去了一个地方,颠覆了她过去二十年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昨天我和爸爸聊天,”他是这么开头的,坐在他俩的沙发上,抱着一只黄色和黑色毛线编织的靠垫,靠垫的图案是一只獾类的小动物,那是他最喜欢的靠垫,也是最喜欢的颜色,就连围巾和手套都是相同的配色。
“我听着呢。”莉兹敲着键盘,她正在设计一片新开发的湿地公园的绿化带。
“看着我,”他取开她膝盖上放着的笔记本电脑,握着她的手,“莉兹亲爱的,发誓你听完我说的不会说我神经病或者一巴掌摔我脸上,当年我妈妈就是那样做的。”
“我发誓。”莉兹被他一本正经的严肃都笑了,努力板起脸,“怎么着,终于要把你的小秘密告诉我啦?”
“昨天我和爸聊天,”斯特宾斯又重复了一遍,“不用他提醒我都知道你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女孩,不是人们都称道的那种好,而是我爱你,我确定要和你一起经历更长的时间,更多的事情,”他说得很慢,仿佛寻找着最合适的措辞,“结婚——”莉兹眨眨眼睛,“生宝宝——”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要和我求婚吗?”
“不,不,我是说对,但是在那之前,你必须知道......”他叹了口气,“你必须知道我是......什么。”他用的就是“什么”这个词,然后抱着脑袋抓狂地叹息:“为什么老爸是个格兰芬多,而我是个赫奇帕奇!他可以瞒着女朋友到结婚,可是我不行!”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莉兹被弄糊涂了。
“听着,利兹,我的爱,”斯特宾斯再次抓住她的手,仿佛在确定她不会打他一巴掌,这一次他说得很快,“我和我爸爸一样,我们都毕业于一所叫霍格沃茨的学校,那里不教科学,不教文学,不教金融,也不教一切你念的大学教授的课程,那里只教一样东西,”他顿了顿,“魔法——莉兹,我是一个巫师,我爸爸也是,这是血统决定的。”
有那一瞬间莉兹真的觉得男友是个神经病,或许他爸爸也是。但是斯特宾斯小狗一样哀求地看着她,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你是一个......什么?”
“巫师,亲爱的。”
“亲爱的,我不想打击你,但是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巫师,电影里的不算。”她摸摸他的头发。
“我现在就证明给你。”他说,拿出了莉兹见过的,认为是某个电影周边一般的棍子(他一直坚称这是魔杖),在她面前挥了一下,只一秒钟,她胸前别着的那枚母亲为庆祝她生日而送的梵克雅宝花形胸针就变成了一朵真正的鲜花,柔软的花瓣,还带着新鲜的露珠。
莉兹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是要先尖叫,还是揪着这个人的衣领让他把她的梵克雅宝变回来。
接着他拿着那棒子又一挥,远远放在餐桌上的雪莉酒瓶就连同两只杯子一起飞过来,倒好两杯酒,稳稳地停在她鼻尖前,和她大眼瞪小眼;再一挥,他自己面前的酒杯缓缓变成了一只和他们养的那只鹦鹉一模一样的鹦鹉,他把那只鹦鹉托在掌心朝空中一扔——他接住的仍是一只酒杯。
“这是什么把戏......”莉兹瞪大眼睛。
“这不是把戏,亲爱的,”斯特宾斯哭笑不得,“那天,我挡在那只砸向你的篮球的那天,实际上最开始我离你很远,我远在栅栏的另一边,而不是有另外一个门的那边,我用了魔法,那是幻影移形,所以才能在一秒钟内挡在你身前,我给你演示。”
他站起来,穿着羊毛袜子的脚跟在地毯上原地转了一个圈,莉兹一转眼的功夫,只听见“噼啪!”一声,他就消失不见了。
“乔!”她吓坏了,从沙发上爬起来,他在她眼前不见了!他还会回来吗?她带着哭腔站在客厅里,“乔!乔!”
“我在这里,甜心。”又一声噼啪声响起,她被紧紧地抱住,那是斯特宾斯,他手里有两朵花园里的铃兰花,“我去摘这个给你。你看,我的爱,我是一个有魔法的巫师,但是我爱你,我首先是你的乔弗里。”
莉兹还能怎么不相信呢?
接下来那天,他们开车去城里斯特宾斯工作的那家唱片店,她不是第一次去了,她记得唱片店旁边是一家书店,再旁边就不记得了,今天却发现在唱片店和书店中间还有一家破破烂烂的酒吧,她从来不知道伦敦还有这样的地方。
她跟着斯特宾斯走进唱片店,也是第一次发现后面的墙上开着一扇门,那扇门直通旁边的酒吧——破釜酒吧。酒吧里的人和斯特宾斯打招呼(她已经知道了他们都是巫师),带着善意看着她,然后他们来到破釜酒吧的后墙,斯特宾斯数着垃圾箱上边的墙砖,往上数三块, 再往横里数两块。
“往后站,莉兹。”他用魔杖在墙上轻轻敲了三下,敲过的那块砖抖动起来,开始移动,中间的地方出现一个小洞,洞口越变越大,不多时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条足以让海格通过的宽阔的拱道,通向一条蜿蜒曲折、看不见尽头的鹅卵石铺砌的街道。莉兹已经描述不出来自己有多么震惊了。
“欢迎,”斯特宾斯说,“欢迎来到对角巷。”她被带着逛了一下午,宠物店,巫师银行,笑话商店......那是一个真正神秘的世界。在那天莉兹也知道了这里才是斯特宾斯真正工作的地方,他经营着一家小店,黄铜的标牌上写着“莉兹的店”,里面卖着一些利莉兹觉得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书籍,有狄更斯,有王尔德,最多的是莎士比亚;有通心粉,有玉米片,有玩具的汽车模型,有高达和变形金刚......她完全摸不着头脑,这家店似乎什么都有,又太过于杂乱。
“巫师们没有见过这些东西,”斯特宾斯解释,“我们不知道莎士比亚和他的戏剧,我们读巫师们的书;不知道这些品种的零食,吃你们不知道的巧克力蛙和比比多味豆;没见过汽车,交通工具是扫帚,幻影移形还有壁炉......”
那一天开始,乔弗里·斯特宾斯的身份秘密也就成了莉兹的秘密。
随后,莉兹知道了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男友斯特宾斯所在的赫奇帕奇据他说是最好的学院,他们拥有最普通却最难得的品质:正直忠诚,坚忍诚实,他自己在学校里是默默无名的存在,没有为学院加过多少分,也没有被扣过分——等等,仅有一次,在他四年级的圣诞舞会上和舞伴姑娘在花园里聊天时被最让他恐惧的魔药课教师扣去了十分。她知道了他学的课程:魔咒、飞行、黑魔法防御、魔药、天文......那多有趣啊!
比如莉兹仍然记得四五年前有一阵子奇怪诡异的天象和稀奇古怪的人事:布罗克代尔桥无故坍塌,让警方至今毫无头绪线索的神秘死亡案件,成百上千的猫头鹰灾难,奇装异服的人的游行......现在她知道了,在看不见的,不了解的另一个世界里——巫师的世界里,曾经进行着一场多么艰难持久的战争,死了很多人:斯特宾斯不认识的,或者认识的,其中就包括他的同学和师长。
比如“塞德里克·迪戈里”,她也知道了这个和她哥哥塞德里克同名的男孩儿,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斯特宾斯告诉她,赫奇帕奇的级长,魁地奇(她始终搞不懂这个游戏,只知道是骑在扫帚上飞,类似篮球的游戏)的队长,火焰杯选定的霍格沃茨的勇士,却成为那场战争第一个被献祭的生命。斯特宾斯在讲述着一段故事时她紧紧揪着自己的衣领,在听到那个男孩十七岁就死去时不可抑制地流下泪水。
“还好,”斯特宾斯说,“我们有一个年轻的救世主,哈利打败了那魔头,为我们带来了和平和胜利。”
他给她看那些会动的照片,图片会动的报纸,会跑的蛙形巧克力,送信的猫头鹰......他的一切都不再隐瞒,甚至献宝一样捧给她看。他还带她在飞天扫帚上飞行!第一次她吓坏了,紧紧搂着他的腰,但是在晴朗的夜空俯视乡村里的月光,城市里的灯火实在太美妙,她特别喜欢。
“不出意外,”他用嘴唇吻吻她的手指,“我们的孩子也会是一名巫师,他也会去读霍格沃茨,如果是男孩,长大后也会遇到一个像他妈妈这样好的姑娘。”
莉兹已经习惯了斯特宾斯男巫的身份,他们订下了婚期,就在明年五月,在一次小学校友的聚会上,她和一直都有联系的好朋友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聚会上几乎班里的每个人都到了,他们在过去有的人又成了中学或者大学的同学,毕竟镇子不大,也有很多人选择回来工作。
“里弗斯呢,他没有来,他上哪儿去了?”有人问。
“我上一次和他联系时他跑到美国做生意去啦。”有人回答。
“波特呢?”莉兹突然问,她是突然想到这个男孩的,实际上,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经常突然想到他。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那么他是叫做哈利·波特,在学校没有人叫他的教名,他没有朋友,所有人都只称呼他“波特。”波特在班级里永远是个异类的,没有人去关注太多的存在,瘦瘦小小的男孩,总是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要么太大,要么太小,戴一副歪歪斜斜,用很多透明胶粘在一起的圆框眼镜,头发总是不工整。人们形容他都是“那个没爸妈的男孩”,“废物波特”,而莉兹想到他时都会是“那个绿眼睛男孩”,“额头有闪电形状的”,“那个总是看沉默又胆怯的波特”。
没有人愿意和波特坐前后桌,小学时代同样沉默的莉兹恰好坐在波特后面,在他有时传递作业本回头时她注意到他的眼睛,隐藏在圆形眼镜框后面躲藏着的绿眼珠是她从没有见过的那么清澈漂亮的绿色,他实际上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却总是裹在不合身的衣服里,戴着破烂眼镜,有时候还要承受高年级学生的欺负。
他们都知道波特没有爸妈,他们都死了,他寄住在姨妈家。小学里的孩子任性大胆,做了很多孤立他的事。莉兹虽然那时候害羞沉默,但是她有保护她的双亲和大一岁的哥哥,没有人敢欺负她,波特就不一样了,首先对他呼来喝去的那个就是他的胖表哥。
波特没有做过设么错事,他也不是一个邋遢肮脏的男孩,莉兹有几次放学和他一起回家,也在炸鱼店遇见过——当然波特是被那个比他胖大一倍的表哥呼喝着端盘子,挤酱汁,然后得到了一份被捣碎的鱼肉。下课时波特有时候也会和她说话,例如今天的阅读课作业,暑假她去哪里玩了之类的话题。他们两个人都小心翼翼,似乎都怕冒犯对方。
他们的关系绝对说不上是好朋友,但是莉兹一直确认波特是那个在她还不那么开朗的几年中最了解,也被对方了解的人。
中学开始前波特就不见了,据说他被别的亲戚接走了,据说他读了偏远的寄宿学校,十一岁之后,莉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可能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但她有时会突然想到他,想知道那个黑头发,绿眼睛,戴圆框镜片,有着闪电疤痕的男孩现在过得好不好。
“谁?”热闹的餐桌上有人问。
“波特,”莉兹收起回忆,“是叫哈利,哈利·波特。”
很多人都忘记了这个十多年来音讯全无的男孩,直到有人嚷起来:“老天爷,波特,那个没爸妈的男孩。”
有的人想起来了,有的人还是没有,最终那个名字被淹没在酒瓶的碰撞声中,就像一颗毫不起眼的啤酒气泡。
回家后莉兹在玄关踢掉高跟鞋,扔掉包包,恹恹地蜷进斯特宾斯的怀里,他正在烤一盘薄薄的土豆片,只撒了一层盐。
“怎么啦?聚会不愉快?”他问。
埋在他怀里很久后莉兹才作声:“有一个男孩,以前同学们对他很差,可是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把他忘了,就像他不存在那样。”
“他今天参加聚会了,结果没人认识他?”斯特宾斯把一片香脆的土豆片塞进莉兹嘴里,给她倒了一杯酸奶。
“不是,”莉兹咬得咔吧咔吧,“他没有来,事实上中学开始就没有人见过他了。”
“你那时候也欺负他吗,我的小姑娘?”斯特宾斯打趣她。
“我才不会!”她跳起来假装揍了他两拳,“你说过,我也是有赫奇帕奇品格的人,赫奇帕奇会欺负一个什么都没做错的男孩吗?”
“这可难说,”斯特宾斯小声嘀咕,“三强争霸赛的时候,为了支持塞德里克,我也戴过‘波特臭大粪’的徽章呢,真对不起哈利,啧啧啧,还是太年轻了——亲爱的?”
莉兹的表情很奇怪,“你说什么?”她揪住他的袖口,“你说谁?”
“波特臭大粪?你怎么啦,亲爱的?我发誓那只是一个毫无恶意的玩笑,我们一开始都以为哈利是个对火焰杯谎报年龄的骗人精!”
“波特?”莉兹梦游一般重复一遍,“哈利·波特?”
“是哈利啊,哈利·波特,我和你说过的,我们的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那个打败了魔头,结束了战争的英雄波特。”斯特宾斯挠挠头。
“黑头发,圆框的眼睛,绿色的眼睛,额头还有一条疤——是吗?”莉兹急切地问。
“没错,绿眼睛就像腌过的癞蛤蟆!”斯特宾斯引经据典。
“这就是我说的那个男孩,”莉兹直直看着他,“十一岁起就仿佛消失不见的男孩,被差不多所有人都忘记的男孩,他就是叫做哈利·波特。”
轮到斯特宾斯张大嘴巴了,“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吗?”
莉兹赤着脚跑到卧室里,从一只大箱子里抽出来几本毕业相册,有大学的,高中的,也有小学的。她快速翻开那本最破旧的,一页一页翻过去,波特没有和任何人合照,唯一有可能的就是集体相片,她找到了。
斯特宾斯凑过来,二三十个十一岁左右的孩子站成三排,他看到最后一排最边上的那个无精打采的男孩,瘦削的面孔,乱糟糟的黑色头发,歪歪斜斜的圆框眼镜,膝盖骨十分突出的穿着短裤的细腿。
“是他吗?”莉兹小声问他。
“是他。”
他们坐在地板上大眼瞪小眼,斯特宾斯想着那个光彩夺目的哈利,又想想莉兹描述中那个被孤立的波特。
“我们从没想过他在霍格沃茨入学以前的生活会是这样,”他说,“你不知道,在巫师社会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听着哈利·波特的名字长大,他从婴儿起就击败了史上最强大也最危险的黑巫师,在我们的故事里完全是个少年英雄。打一年级开始,他就是霍格沃茨的名人,为格兰芬多赢得好几次学院杯冠军,他还是一个世纪以来学校最年轻的魁地奇找球手,破了一年级学生不能加入校队的记录——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他还杀掉了密室里的怪物,”斯特宾斯快速回忆着,“成为三强争霸赛的冠军,七年级的时候以几乎不可能成功的结果,在我们所有人的面前,杀掉了那个让魔法界动乱了好几十年的魔头!他的疤痕,那条疤,那是他第一次打败那魔头的证据,那条疤让他永远都躲不开人们的目光,我想他一定苦恼极了。”
莉兹心里说不出来的惊讶和难过,这个被学校里的孩子们孤立无视的“没爹妈的男孩”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是那样无可思议,危险又精彩,他是他们“大难不死的男孩”,是救世之星,是无人不知的战斗英雄,他保护着不只是巫师世界,也包括着他们的世界的安全,他曾经的同学们却都不记得他,就好像他从来不存在过。
这种感情太孤独,太难过了。
“他在霍格沃茨有很多朋友,”斯特宾斯把莉兹抱在怀里,抹掉她眼角的泪水,“我不算是他的朋友,但是我知道他的朋友都是很好的人,和他一起参加战斗的,保护着他的人。韦斯莱是个很幽默的人,格兰杰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女巫,他还有了女朋友!莉兹,他一点都不孤独了,他的女朋友很漂亮,我们学院就有很多男孩喜欢她,但是她只在乎哈利,我想他们和我们一样,很快就要结婚了!如果你想,如果你想我可以带你去见哈利,他已经通过了魔法部傲罗办公室的测试,成为一名傲罗了,我能带你去见他。”
莉兹摇摇头,“他不会记得我的,在那之后他的人生那样激烈和精彩,他不会记得我的。我想他甚至都不想再回忆起小学的时候。”
他们沉默了。
几天后,开车从城里回来的斯特宾斯像颗炸弹一样撞进他们的房子,手里高高举着一封信,脸庞兴奋得通红。
“亲爱的!你猜怎么着?”
莉兹正对着网上的视频学做一种派,戴着厚厚的手套从厨房里走出来,鼻尖沾着一点儿面粉。
“发生什么了?”
斯特宾斯晃着手里的信封,,羊皮纸上是橙色的墨水:乔弗里·斯特宾斯先生及未来的斯特宾斯夫人敬启,没有写地址,花体的“marriage”字样包裹着信封四角。
“是谁要结婚了?”莉兹亲亲他。
“你来,你拆开!”他把信封递给她,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
莉兹拍拍手上的面粉,用食指卡着划开信封,调出里面的卡纸邀请函。
“尊敬的斯特宾斯先生及未来的斯特宾斯夫人:
我们很荣幸邀请你们来参加哈利·波特和金妮·韦斯莱的婚礼。婚礼将在八月十五日下午四点举行,地址是德文郡奥特里-圣卡奇波尔村的陋居,敬请光临。”
莉兹尖叫一声,扔掉了原本拿着的手套,“就是下个月!”
“就是下个月,”斯特宾斯抱着莉兹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早上我刚到店里,哈利就进来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一辆麻瓜的脚踏车,他知道我是专门做这行的,据说他妻兄的女儿很想要一辆。我说没问题啊,然后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之前就听说快了,他就邀请我下个月去,我又提到我能带我未婚妻么?她是个麻瓜但是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他就很热情地写了这个邀请函给我!”他唠唠叨叨地说完,莉兹甜蜜蜜地亲了他一大口。
“我迫不及待了。”她说。
时间过得那么快,婚礼那天一大早莉兹就睡不着了,铺了一床的礼服裙子,不知道穿哪一件好。她很紧张,太紧张了,做毕业演讲时都没有这样紧张。她将参加一个巫师的婚礼,一个大名鼎鼎的的巫师,她或许是宾客中唯一一个普通人!最让她喘不上气的是哈利·波特,她期待和他阔别已久的重逢,抚摸过一条条裙子的手指却冰凉颤抖。
“放轻松,亲爱的,”斯特宾斯从后面抱住了她,吻她的头发,“你是去参加婚礼,不是去结婚,我都要嫉妒了。”他们一起笑出来,这让她感觉轻松多了。
“我选这条,”他拿起其中一条介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的橙红色新裙子,无袖,露一点背,腰身收得很紧,“落日的颜色,你穿一定很漂亮。”
“那么就是它了。”莉兹不再去管裙子,她抱住斯特宾斯,“我没有和除你家人之外的巫师打过交道,他们都是一样好吗?”
“那可是哈利·波特的婚礼!”斯特宾斯用食指刮刮她的后颈,“他们都是最好的巫师。”
他们是幻影移形到婚礼现场的,伴随着一阵被挤压的窒息感觉,莉兹的双脚踩在了一块柔软的草地上,他们到了韦斯莱家陋居前面的山坡,走过山坡,就是这场盛大的婚礼举办地——甚至还没有走过,莉兹就听见了喧喧嚷嚷的欢笑,还有提琴为主旋律的轻快音乐。
那真是一所她从来没见过的奇特房子,仿佛看起来那曾经是间很大的石造房子,但还是加建了房间,约有几层楼高并弯弯曲曲的,好像是用魔法建成似的,有四到五个烟囱竖在红色的房顶上。周围的一大片花园草地被搭成了五颜六色的马戏团一样的彩带帐篷,从帐篷入口处可以看到长长的紫色地毯的两侧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精致的金色座椅,而且帐篷的支柱也被各色的鲜花盘绕,装点一新,还有一大束金色的气球装点在新人们宣誓成婚的地点上方,气球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金色的小鸟和彩纸星星。场地外边,三三两两的蜜蜂和蝴蝶正悠闲地在草坪和灌木丛中盘旋嬉戏,穿着各种颜色长袍和裙子的男女巫师聚集在一起,乐声与欢笑声飘扬。
斯特宾斯握着莉兹的手走过去,将她介绍给所以和他打招呼的人,他们友善地对她微笑。离宣誓还有一会儿,很多人都围在新人的帐篷前祝贺他们,这和她见过的很多婚礼都不一样。她被斯特宾斯推到了新人面前,第一次没有巫师们的尖顶帽子的阻碍看清了哈利·波特和他的妻子。
哈利,那就是她记忆中的哈利,但是他们又太不一样了。他的黑发今天服帖整齐,圆框眼镜依然这挡不住那双眼睛的翠绿。他很高了,还是瘦,穿着一身正式的,朴素但裁剪精良的黑色长袍,胸前别着一小束花,笑容畅快灿烂,她以前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开心地笑。无数照相机包围着他咔嚓咔嚓,他挽着新婚妻子,从容地面对着那些记者和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宾客,像个真正的英雄,却又不在乎自己英雄身份的人那样。他的妻子真是美丽惊人,她一定是位坚定又自由的女孩,没有戴头纱,在阳光下呈现出金红色的长发披在一条很不像婚纱的奶油纱裙子上,裙子的腰部往下像斗篷一样裁剪,露出她笔直漂亮的小腿,她欢快地回应那些祝福声,就像斯特宾斯描述的那样充满魅力。
“新婚快乐,哈利和金妮!”斯特宾斯大声说,挽着莉兹,愉悦地面向哈利,“哈利,这是我的未婚妻,她比我更想祝贺你。”
利兹的心怦怦直跳,她抬起眼睛看着哈利的,他肯定不记得她了,肯定,但是哈利长长发出了一声惊叹。
“喔——!”他笑容满面地看着她的眼睛,“你猜怎么着!我想我认识你,伊丽莎白·布朗,我们都叫你莉兹。”
“好久不见了,哈利。”莉兹说,这是他们第一次称呼彼此的教名,她感觉像洗着一场温热的淋浴,熟悉又舒适。
“金妮,”哈利握着新娘的手,“这是莉兹,差不多是我在读霍尔沃茨之前的麻瓜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了,梅林啊,你和斯特宾斯,你们成了一对!”
“你好,莉兹,”金妮说,“这真是太巧了,不是吗?谢谢你,谢谢你成为哈利的朋友。”
“是啊,太巧了,”莉兹抿起嘴笑,她立刻就喜欢上金妮了,还有这个全新的,但是有些特质总也不会改变的哈利。
这真是莉兹见过的最奇特的一场婚礼,宾客们有普通巫师,有看起来像巨人一样的巫师,还有拥有人身和马蹄的半马人,他有一双及其漂亮的蓝色大眼睛。她见到了哈利最好的几个朋友,那也是一对情侣,罗恩和赫敏,那真的都是最好的朋友,说着只有彼此才懂的玩笑话,哈利的新娘竟然还是罗恩的妹妹!婚礼蛋糕有七层,是红色与金色,奶油和巧克力制成的新人小像隔几秒钟就会亲吻一次,他们高高站在一颗魁地奇中的金色飞贼上。当新人宣誓完,那些金色的气球在他们头顶爆炸,鸟儿乱飞,星星落下来,同时十二把飞天扫帚高高飞起来,黄昏的天空绽放着灿烂的烟花,漫天的云霞都是她裙子的颜色。
夜幕降临了,闪烁着的蜡烛在他们中间悬浮,映衬着晴朗的夜空中的繁星,她和斯特宾斯在舞池中伴随着舒缓的音乐相拥起舞,情人们都在跳舞,他们贴得很紧,足以听见彼此的心跳。
“谢谢你,乔。”莉兹轻声说,靠在斯特宾斯怀中,远远望着同样安静温柔相拥着,时不时小声耳语着的哈利和金妮,心中从没有这样安稳又幸福。
“你在想什么?”当他们旋转着靠近新人时,听见哈利这样问金妮。
新娘的眼眸闪闪发亮,“我从三年级时,就想和你这样跳舞。”她说。
关于斯特宾斯,这个名字在原著里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在斯内普的记忆里哈利看见和他的父辈们一起参加考试时弗立维教授点名的男孩,文中设置为男主人公的父亲;一次是《火焰杯》中,圣诞舞会时在花园中和一个拉文克劳姑娘一起被斯内普扣分的赫奇帕奇男孩,设置为文中男主。总之太喜欢这个脑洞了,太喜欢赫奇帕奇的男生了,两天写了万字,悄咪咪给自己鼓掌掌。
【HP原著解析】最悲惨人物第1名:阿不思·邓布利多
很多人认为HP中被悲惨的人莫过于斯内普,搞得他已经是受到了世界级缅怀。
但是还有一个人,他身世凄凉,但是甚少有人注意;他命运悲暗,却甚少有人知晓;他眼中是满目疮痍的真相,可是没有一个人理解;他耳畔是撕心裂肺的尖叫,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帮助他;他的心灵受到最无情的碾压,可是没有一个人体谅他的痛苦;他誉满天下,同时谤满天下;泼向他的脏水从来就没停息过,直到现在。
他是HP系列受到误解最多的人,他是HP系列承担痛苦最重的人。
然而时至今日,黑他的肤浅且鄙俗的哈迷仍旧滚滚而来,满满的偏见和不体谅。答主做哈迷快18年,也近两年才发现自己才刚刚认识他。
在斯内普在得到所有哈迷的同情、认为他最不幸的时候...
很多人认为HP中被悲惨的人莫过于斯内普,搞得他已经是受到了世界级缅怀。
但是还有一个人,他身世凄凉,但是甚少有人注意;他命运悲暗,却甚少有人知晓;他眼中是满目疮痍的真相,可是没有一个人理解;他耳畔是撕心裂肺的尖叫,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帮助他;他的心灵受到最无情的碾压,可是没有一个人体谅他的痛苦;他誉满天下,同时谤满天下;泼向他的脏水从来就没停息过,直到现在。
他是HP系列受到误解最多的人,他是HP系列承担痛苦最重的人。
然而时至今日,黑他的肤浅且鄙俗的哈迷仍旧滚滚而来,满满的偏见和不体谅。答主做哈迷快18年,也近两年才发现自己才刚刚认识他。
在斯内普在得到所有哈迷的同情、认为他最不幸的时候,而那一位,却承担着最多的口水和丑化,书里书外都一样。
这是我见过的最不公平的事情。
他拯救了世界,却没有多少人记得。在他需要世界拯救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在他的身边。他爬得最高,却摔得最惨。他救了所有人,最后却被脑残黑们弃如敝履。
这就是我在HP看到的最为凄惨的人生。
他就是————
HP最悲惨人物第1名:阿不思·邓布利多
悲惨指数:10+
正如其他某些答主所言,你如何看待邓布利多,你就是如何看待HP。
HP原著的最后,迎来了一切文学作品——光明最终战胜黑暗的结局。为了这一刻,无数人前仆后继、舍生忘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牺牲。回想这条鲜血灌溉的道路,颇有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感。在这份来之不易的胜利的功劳簿上,最为居功至伟的人却被扣上黑帽子。
请看下图:
个人觉得这等言论可以写入脑部病理学医书的患者病例中
我想请问,战胜格林德沃的功勋是写在邓布利多还是纽特的巧克力蛙卡片上?嗯?
还有最终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人是谁?是哈利么?当然不是。哈利只是一把宝剑,其他人的牺牲和奉献都是在把宝剑打磨得更加锋利,而真正挥剑斩蛇的人却是邓布利多。
里德尔曾愤愤有言:邓布利多在那可鄙的阴间还在算计我呢。
邓布利多是里德尔最大的敌人和唯一害怕的人,却饱受世人的误解和抹黑。别忘了,这些蠢材的行为正是里德尔所希望看见的。
人云亦云的跟风诽谤,邓黑就像HP5那些相信《预言家日报》的无脑傻圌瓜们一样好忽悠。
误解2:利用论
又是邓黑们的脑残言论,认为邓布利多为了干掉里德尔利用了周围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典型就是斯内普和哈利。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他们的生命。
这里我就要说了:你行你上啊!
斯内普和哈利确实是灭伏大计的重要一环。但是这两人和伏地魔是什么关系?斯内普和里德尔那是杀“妻”之仇不共戴天,哈利和里德尔是杀父之仇不能不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斯内普和哈利都是要把里德尔扔进地狱的烈火里的,什么都不能阻挡他们的这个信念,他们都有而且也愿意和里德尔同归于尽的决心。
而邓布利多呢,其实自始至终,除了被里德尔杀了几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忠心手下外,里德尔根本没有把邓布利多怎么样。以邓布利多的威望和能力,只要他作壁上观,里德尔也不会自找麻烦和他对着干。甚至里德尔还会向他抛出橄榄枝,让他成为黑势力的座上宾。只要邓布利多稍微点下头,他就能坐拥天下。正如当年的黑巫师格林德沃向他发出的邀请一样。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很有诱圌惑力的条件,阿不思不屑一顾(换成答主自己这样没节操的恐怕就会作壁上观了)。他终身致力于仁爱和平,关爱下一代,关怀弱势群体。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唯一想对着干的,就是伏地魔”。说白了,他唯一想对着干的,就是世界上的恶势力。
只有非常勇敢的人,才会做到这一点。如果你出于某些原因向恶势力低头了,就算你有你的难处,但你永远也别想像一个男人那样挺直腰杆活着了。
抵制黑恶势力是阿不思最终极的目标,他要保护那些弱势群体、保护那些无辜的生命。可他有这个责任么?套用《蜘蛛侠》里面的一句话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邓布利多的能力,在魔法世界那叫数一数二。他靠自己出色的魔法能力给自己造福不好么?安度晚年不好么?但那只是凡人的选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哈利是在他监护下一点点长大的,阿不思把他看得比亲孙子还亲,我想没人反对在哈利身上他付出的是最多的。哈利死了,他不心疼么?谁也不会有他那么心疼了。斯内普在邓布利多鞍前马后冒着生命危险效力十七年,是邓布利多最忠实、活得也最不容易的手下之一。斯内普死了,谁还会比邓布利多更替斯内普难过?邓布利多才是最痛苦的人!邓布利多是拿自己心爱的孩子们的生命去保护那些和他素不相识的天下苍生!
以下截取:
从哈利一岁起邓布利多就等于是他暗地里的监护人。为了保护哈利的安全,让他还算轻松地成长,邓布利多真的付出极大的心血,真算得上使尽浑身解数,用上了所有他想得到的魔法。哈利的父母是邓布利多的手下,他们去世后小天狼星这个干爹也遭到了变故,哈利真的成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了。
邓布利多收拾了这个烂摊子。一直到哈利上学再到成年,没有人会否认他在哈利的身上付出的一切远超过其他任何学生。邓布利多之于哈利,是导师,是父亲,是神明,反正综上所述,就是哈利最大的靠山。
而哈利之于邓布利多,早已不是学校里一个学生那么简单。哈利是波特夫妇的儿子,但更是邓布利多的孩子。邓布利多就像亲自栽下一棵小树苗,它在自己的呵护下一点点长成参天大树。
然而,邓布利多在给小树苗培上第一抔土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棵树长大后就会被拦腰锯掉,砸死魔法世界最大的恶魔——汤姆·里德尔。而邓布利多所能做的,就是让树苗长得足够壮足够粗,粗到真能砸死伏地魔的地步,而且这最后一斧子还得汤姆自己砍……很多哈迷认为邓布利多利用了哈利,他把哈利喂养大,就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杀死伏地魔的武器而已。呵呵,好可悲的论调。答主觉得持这种论调的人真是一点都不能体谅邓布利多的痛苦,甚至根本都不了解阿不思这个人。
哈利死了,很多人都会悲痛。但对于这些人来说,那都是斩立决的痛苦。毕竟他们抱着哈利是救世之星的美梦过了很多年。他们并不知道哈利一定会死。包括罗恩、赫敏、海格、麦格这些哈利最亲近的人,在故事的最后发现他们挚爱的哈利“死”了的时候,瞬间撕裂般的伤痛让他们伤心地近乎癫狂。但是对于邓布利多来说,这种痛苦却是凌迟之痛。
在没有人知道哈利最终的悲剧宿命时,邓布利多是知道的,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亲眼看着花了十六年时间一点点浇灌长大的树慢慢走向越来越近的人生终点时,邓布利多的眼泪是没有人看见的,没有一个人知道。
直到一切宿命走到几近最后的时候,他才把这个残酷的事实不得不告诉棋子之一的斯内普。这个事实对于斯内普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等于他这十六年的牺牲和付出全部付诸东流,他的一切希冀和仅存的温情都化为了乌有。这对于斯内普来说是无比残酷的,而邓布利多所能做的,就是让斯内普知道的越晚越好。很多人都觉得邓布利多欺骗并利用了斯内普的爱情为自己做事(答主曾经也这么想),但是现在看,邓布利多真的是对斯内普情感的保护到达了他所能做到的极限。邓布利多选择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甚至不愿意斯内普帮他分担一点,至少这样也有个可以商量的人,可他没有这么做,他只是让斯内普仅剩不多的生命里的痛苦少一点、再少一点。邓布利多真的是一个人在这场孤独的征途上。
邓布利多究竟利用了谁?那些所谓被利用的人无不在知道真相后依旧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背叛邓布利多,没有背叛他们的信仰。这些真的猛士,心甘情愿、义无反顾地跳进这个有来无回的火坑。
他们自己都没有对邓布利多有半句怨言,哪里还轮得到邓黑们充当审判者?
误解3:早年涉足黑魔法论
这他圌妈真的是污蔑邓布利多污蔑得最大的一个!
丽塔·斯基特那些狗圌屁不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传记中说邓布利多早年涉足黑魔法,邓黑们居然连丽塔写的东西都条条信以为真!
在HP7出版以前,我以为像邓布利多这样有如此之高修养的人,能如此了解和疼惜对于巫师来说是弱势群体的麻瓜们,那么他一定是麻瓜出身喽。等到HP7的时候,我才发现邓布利多竟然出身于纯度较高的混血家庭中(直系家庭成员无麻瓜),更可怕的是,他饱受麻瓜的伤害。因为麻瓜对自己妹妹的欺负,导致妹妹疯了,父亲因此打伤麻瓜儿童最终死在监狱。按理说,邓布利多要是仇恨麻瓜一点都不为过,可是结果呢?他终身致力于保护麻瓜们和弱势群体。
这是怎样的博大胸襟?这是怎样崇高的精神?
早年涉及黑魔法,无非是黑他和格林德沃那点子破事情,以及他们“更伟大的利益”吧。
然而,对于“更伟大的利益”,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的理解根本就不同!这是这对绝世双璧最大分歧的地方!而且这一切明明白白写在邓布利多给格林德沃的信中,记不起来的请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所以邓黑们,你们到底有多无脑?
格林德沃的存在可不是来证明邓布利多是怎么样沉迷黑魔法的,而是证明阿不思心灵的可贵之处到底在哪里!
如果阿不思对世间的一切恶势力作壁上观,满足于自己的价值体现,那么格林德沃就是他最后的样子(或者还要坏上几分)。格林德沃之所以被塑造得如此厉害,法力和邓布利多并驾齐驱,就是为了让大家看看邓布利多要是走了黑势力的路最后会是什么样。
预告片的图片来得真是及时啊
是因为麻瓜的伤害,阿不思才陷入了青春时代最大的痛苦中。答主本人由于自身的人生经历,所以特别能对他此时的痛苦产生共鸣。答主自己身边也有一个阿利安娜,也有一个格林德沃,所以对那种因为身边有一个残疾妹妹而束手束脚不能去追求人生的幸福这种刻骨之痛感同身受。我想,就算这个时候阿不思听了格林德沃的话去统圌治麻瓜(仅仅是统圌治,没有屠圌杀)也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毕竟是麻瓜让他有了这么悲惨的童年。但是他却没有把个别几个麻瓜的罪行扩大到这个种族上,仍然以仁爱悲悯的情怀对待他们。
阿不思以德报怨,他确实动过心和格林德沃去统治麻瓜,但从来没想过伤害任何一个人。然而无脑邓黑却把格林德沃的个人行为甚至连里德尔的罪行也怪罪到阿不思头上(他们之间究竟有何关系啊?),只因为阿不思和青春年少的、尚未崛起的小魔王浪漫了两个月就被冠以欺骗民众、和黑巫师沆瀣一气、欺世盗名的种种荒唐罪名,答主真是十分费解。
邓布利多少年时期,是顶着死去的父亲是个罪犯的压力来到霍格沃茨的。这一点和哈利相比可就悲惨太多了。哈利虽然父母双亡,但他死去的父亲是被视为英雄烈士的。戴着这样的光环,哈利入学后自然受到了不少优待。父亲对于男孩子来说,往往是崇拜的对象。而詹姆斯·波特在这一点上,做得就非常出色。但可怜的阿不思就没这个待遇了。面对周围的议论纷纷,他只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别人的尊重,当然他是个超级天才,很快荣誉就掩盖了他的父亲是个罪犯的残酷事实。
然而,舒服的日子没过多久,母亲就被发疯的妹妹(其实阿丽安娜的情况有点和自闭症相似)意外杀死。刚刚成年就父母双亡,一个不能自理的妹妹加一个不省心不听话的弟弟。这份烦恼,跟前面说的几位的少年时期的遭遇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痛苦。原本应该如翱翔在天的凤凰一样的阿不思,却因为如此的家庭不幸被束手束脚困在这个狭小的鸡窝里,这份痛苦别人理解不了,但答主能理解。虽然答主的才能连给阿不思提鞋都不配,但这份心境,确实有切身的体会。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他,来了……
误解4:性取向争议论
拿邓布利多性取向为谈资并冷嘲热讽不少年的邓黑们,我再一次重申你们真是既肤浅又无聊!你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者觉得他们乱圌伦也就算了(答主曾经也这么想,毕竟受传统教育N年,但现在绝对改观了),但毫无道理以此抨击一个命运如此多舛又做出如此之大贡献的阿不思,邓黑真是又蠢又坏的典型。
不知道有没有人真正注意到,阿不思在霍格沃茨上学期间,并没有真正理解他的朋友。反观前文书说的哈利,他有罗恩和赫敏;卢平和小天狼星有詹姆斯。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互为知己,乐为致死,个个都是生死之交,这是他们人生的最大幸福。斯内普没有朋友,但他有一个暗恋的姑娘,就凭这他在被窝里想起这个姑娘的时候也会带着满足的微笑。然而在整整七年的时间,邓布利多都没有这份幸福,他没有一个朋友。
不要提埃菲亚斯·多吉这样的邓布利多的脑残粉,他对于阿不思的意义就像科林·克里维对哈利的意义一样,相信偶像每一个汗毛孔都绽放金光。这种严重不对等的朋友关系,不可能成为对方的知己。想来阿不思上学期间也少不得姑娘们的爱慕,但他那样一个腼腆的人,恐怕也不敢和任何姑娘拉一下手。
所以,当格林德沃走进阿不思的生活的时候,他就像一泓闪亮的清泉灌入沙漠,谁也不能责怪阿不思为格林德沃沦陷。
格林德沃来了,就像在苍穹中展开羽翼的凤凰(原文所说他就像展开翅膀的金光灿烂的大鸟一样炫目)。这是HP历史上都极为罕见的奇才,魔法能力之强悍和阿不思并驾齐驱,而且极为璀璨,浑身上下都金光灿烂让人炫目。他的思维高度和魔法能力,堪称绝色的姿颜,是阿不思有生以来遇到的空前绝后的另一个自己。这是一个真正能和阿不思站在同一高度的知己和朋友(多吉、阿不福思相比之下就像喳喳叫的乌鸦),他们很快就像金雕火凤一样宛如干柴烈火般如胶似漆了。
裘花的表情、动作都十分少女,脸也红了
来自官方的盖章,周围的腐女们蜜圌汁微笑
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其实是同一个人的影与光,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最后,他们真的成为两面,在同一张巧克力蛙画片上,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以这种超虐心的方式永远在一起了。
阿不思曾经说,只要不把他从巧克力蛙上撤下来,别人怎么对他他都不在乎。
以前以为这是阿不思为自己的小小的、可爱的虚荣心做的一个打趣的比喻……可真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
年仅十八岁的阿不思紧紧抓圌住格林德沃这个探进深渊的、开满鲜花的藤蔓,那两个月是阿不思和盖勒特人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足以让他俩回忆一生了。格林德沃和阿不思在他们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人生中再未遇见另一个与自己如此合拍的人,再未遇见一个才能和样貌能如此和自己相配的天纵之才。他们海天海地地高谈阔论“更伟大的利益”这个宏伟蓝图,幻想手持死亡圣器站在世界之巅(最终他俩真的都站在世界之巅了,殊途同归)开心得不得了,成天泡在一起,即便晚上各自回家后都在频繁地写信,兴奋地无以复加,恨不得与对方水圌乳圌交融永不分离。
一直缺爱的阿不思被这个妖圌艳的德国男孩迷得神魂颠倒,独来独往惯了的格林德沃也被风华绝代的阿不思弄得头晕目眩。他们在高锥客山谷美好的日子,简直可以用“糜圌烂”来形容。
但是,阿不思所迷恋的这朵鲜花里那情圌欲满满、肆意向前伸展的金色花蕊上,沾满了毒圌药。
官方盖章邓布利多在厄里斯魔镜里看见的是格林德沃
官方把格林德沃定义为利用者和自恋狂,他察觉到可怜的阿不思越来越离不开他,而且对方身陷囹圌圄一般的困境让他别无选择。阿不思需要格林德沃就像溺水者需要空气,正如深渊中的斯内普需要莉莉这缕人生阳光一样。
反观格林德沃,一个被德姆斯特朗开除的学生是来高锥客山谷找死亡圣器的线索顺便度假探望姑婆的,他有的是空闲,没有任何羁绊和拖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正如罗琳所表述的那样,格林德沃会利用阿不思青涩腼腆的爱情,对他百般勾引和煽动,把阿不思拉到自己的身边,成为自己最好的臂膀,完成自己的霸业。
阿不思不想和格林德沃走么?他心动了,迷糊了,犹豫了,炫目的爱情让他头晕眼花,他想和他走了。此时的阿不思毕竟年轻气盛,但是他又不能扔下残疾的妹妹不管,或者让一个不懂事的弟弟退学回家做保姆。弟弟妹妹是他最大的羁绊,这就让他陷入了极为两难的境地。弟妹和格林德沃都在扯着阿不思的手臂拔河,而且都死死拽着不松手。
山羊小子恨格林德沃的出现,恨他把哥哥哄骗诱拐地七荤八素都快抛下自己和有病的妹妹了,更恨的是他也看出阿不思动了心。而格林德沃呢?他虽然知道自己一直在利用阿不思的感情为自己打算,但实际上他也离不开对方了。阿不思爱格林德沃,而格林德沃也离不开阿不思的爱了,他迷醉地享受着这一切。这份没说出口的爱情已经进入疯狂模式。
于是,矛盾开始节节升级。
可怜的阿不思一直没能调整好情人和家人的关系。这种矛盾,基本是存在于千家万户的。他很爱弟弟妹妹,可他的爱出自于割不断的血缘,他这段时间和弟妹相处得并不开心。官方称他能感受到格林德沃骨子里那些危险的东西,可又离不开格林德沃。我一直觉得阿不思有点害怕金发小子,不难想象格林德沃发起狂来肯定非常恐怖。正如HP7邓布利多告诉哈利的那样“别人都以为格林德沃害怕我,其实我觉得我更害怕他。”
从神圌兽电影现有的资料里,格林德沃两次发怒都要痛打他的假想情敌纽特·斯卡曼德,场面十分骇人。
而格林德沃这样的人,绝对受不了像阿伯福思和阿利安娜这样不值一提的累赘妨碍自己的计划的。罗琳所言:格林德沃会为了把邓布利多拉到身边而夺走他的所有。所以格林德沃心里(当着阿不思的面不便于表现出来)很有可能暗暗希望阿伯福思和阿利安娜不存在或者死掉才好。等小兄妹死了,那就是真的夺走阿不思的所有了。而那个时候,阿不思将无路可走,只能随格林德沃而去。
挚爱的情人,却毫不在意自己的家人死活。所以此时此刻格林德沃对阿不思的爱仅仅表现在强烈的占有欲上,阿不思对格林德沃的满怀深情,只是格林德沃的跳板。格林德沃非但没有回报他,反而不断地索取阿不思的爱。
他对阿不思是“需要”,阿不思对他是“爱情”。
格林德沃不爱阿不思么?当然不是,只是各种机缘巧合,可怜的盖勒特当时没有发现而已。他如果能发现,事情就不会变得像后来那么糟糕。
终于在最终的矛盾升级中,这群孩子打了起来。起因无疑是猪头酒吧老板终于再也不能忍受格林德沃的胡搅蛮缠而恶言相向,而格林德沃看阿伯福思不顺眼也已经积怨太久,但是小山羊怎么会是格林德沃的对手,二十个他冲上去也是白给。阿不思一见这状况赶紧出手阻拦,当时的情形一定非常混乱,三个人扭打成一团,魔咒满天飞。格林德沃发起飙来肯定是惊天动地,从HP6岩洞章节的细节可以看出当年的阿不思面对情人居然出手伤害弟妹这样的事情是吓得半死不活,拦都拦不住。由此我断定阿不思此时的魔法能力尚不如格林德沃,或者他的位置是从属于对方的。
混战中,阿利安娜被打死,那三个熊孩子一见出了人命,才一下子清醒过来。妹妹死了,邓布利多兄弟俩悲痛欲绝。这下子格林德沃算是傻眼了,他终于发现这下子阿不思可是没法跟他走了。阿利安娜是被谁打死的?谁也不知道。慌乱中格林德沃只能匆匆先逃离现场再说。
有一个细节,格林德沃逃走时是失魂落魄的。
他这辈子恐怕只有这一次体会到失魂落魄的含义。
然而这对阿不思打击太大了,弟弟一直在劝自己不要和格林德沃这样的魂淡来往,自己偏听不进去。他能看出格林德沃骨子里凶残的东西,但盲目的爱情让阿不思选择了视而不见。所有人都不奇怪格林德沃一走了之,只有可怜的阿不思还以为他能回来。
于是在父母去世后,阿不思又遭遇了人生中更大的两个创伤。而且这两个创伤还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发疯的妹妹在自己和弟弟及情人的斗殴中被打死,而元凶可能是他们三个的任何一个人(基本实锤是AD本人)。出了这个事情后,格林德沃没有留下来安慰他,反而逃之夭夭抖了个干净。
此时的阿不思,可以说得上是生气又伤心,他不得不面对他早就知道的“真相”——格林德沃只爱自己,对阿不思的感情只是利用。阿不思对格林德沃来说是锦上添花,但并非不可取代【但最终我们知道就是不可取代】。这个魂淡已经长期霸占他的身心太久了,在如此血琳琳的代价之后阿不思终于清醒过来。阿不思必须要和格林德沃一刀两断了。一方的沉迷和一方的一味索取强占,这种不平衡的感情天平最终换来了崩溃。
事已至此,阿伯福思把对格林德沃的怨恨一股脑儿发泄在哥哥身上,妹妹的葬礼上他打伤了哥哥,从此他们一辈子也没有真正和解,各过各的。虽然在晚年阿伯福思加入凤凰社,在霍格莫德村开酒吧,给哥哥做了眼线。可他一直到阿不思去世也没原谅哥哥和格林德沃苟且并造成灾难性后果这个事实。他和阿不思是这个世界上彼此最后的亲人,但却形如路人。阿不思的痛苦,他不懂也不想去懂,他们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如斯情伤,如斯惨状。阿不思前十八年的人生像是把别人八十年能遇到的惨剧都快进式地过了一遍。
斯内普的爱情从未受过伤,挚爱的人嫁给别人其实并不是有那么伤心的事情,挚爱的人不爱自己也不是特别令人心碎的事情。真正令人伤心的,是挚爱的人玩弄自己的感情,你对他海枯石烂般的爱情,他却弃如敝履。在危急时刻,最终把曾经耳鬓厮圌磨、翻圌云圌覆圌雨的枕边人彻底抛下。
最好的时光,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而在此时的阿不思眼中,已然是最好的时光遇见错的人了。
他被伤得体无完肤,但没法告诉任何一个人,弟弟不理解他,别的朋友都不知道他和格林德沃有来往。而以阿不思后来的公众影响力,他俨然不可能说出自己是同性恋者。更不敢说出去的是,他还是和格林德沃这样的黑巫师曾经搞到了一起。而后来的格林德沃,已经为了他“更伟大的利益”在欧洲掀起了血雨腥风,人人谈之色变。阿不思自己是最早帮格林德沃圆了这个野心的,但格林德沃后来干出的事情太可怕了,死了太多的人。这是善良的阿不思绝对不敢也不愿看见的。如果当时阿不思真的和格林德沃走了,看着格林德沃如此杀人,他该怎么办呢?格林德沃或许不会当着阿不思的面这么干,但背着他呢?阿不思管得了么?他敢管么?他上了贼船,也就没有话语权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为人所知。直到邓布利多去世,这些秘密也被带进了坟墓。
这世上除了格林德沃,没有一个人能理解阿不思了,然而偏偏是格林德沃,是最令阿不思伤心的人。
然而更可笑的是,那些中二病+九流阴谋论者的邓黑们还冒出了这种言论:
呵呵,呵呵呵呵呵……
居然还有说阿不思辜负了格林德沃的爱的,到底他圌妈圌的是谁辜负了谁?
在所有脑残的哈迷中,邓黑无疑是最脑残的。他们所说的话所办的事,正是康奈利·福吉那号人所希望看到的。
误解5:对决争议论
邓布利多的悲剧到这里已经够让人歇斯底里了,但是命运似乎还是不放过他。结果更离谱的邓黑言论来了:
邓布利多为了自己的私心,放任格林德沃在欧洲胡作非为,让世界多受了好几年的战乱。
邓布利多没有给予里德尔关爱,所以导致世界上多了一个黑魔王。
如此脑残的言论,答主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
难到这些邓黑们都未成年(不要侮辱未成年)?
受到如此情伤的阿不思,最直接的结果是他失去了产生爱情的能力(说白了就是哥再也不相信爱情了,但这个能力到底是怎么失去的,很难说不是某些魔法造成的)。
从此他极力避免陷入权力诱圌惑,多次拒绝魔法部圌长的提名,仅仅满足于在霍格沃茨做他的变形课老师和一个学院院长(暴殄天物!!)。终其一生,阿不思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无论是男是女一概避而远之。他变成了真正的无性之人,在清心寡欲、教书育人的平静生活中度过了一生。
这是怎样的可怕心境?邓布利多一生都在向别人灌输爱无敌的思想,尽了最大的可能去保护别人的爱。他保护哈利,保护卢平,保护小天狼星,保护斯内普,还保护许许多多的人和他们的爱,但他却没法保护自己。想想都觉得毛圌骨圌悚圌然。
JKR:他(邓布利多)对情感世界的首次冲击就是次大灾难,我认为这样对他的那部分生活产生永久性影响,使那部分变得无能(不再会爱),于是他就成了现在的样子。这是我从邓布利多的过去看到的,也就是我总能从他的过去看到的。于是他使自己与他人保持了一定距离,用幽默、某种程度的冷淡与轻浮的举止……
他不想再看见格林德沃,他也不敢再面对格林德沃。这就是他将可怜的纽特·斯卡曼德推到台前的缘故。至于恶意揣测邓布利多甩锅动机的某邓黑(开头那张图),你的脑袋里有弗洛伯毛虫么?
或许他心里也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不得不去找格林德沃,但他害怕自己会再次陷入情感的旋涡,倒向权力和欲圌望交织的深渊。
格林德沃一直在等他。
格林德沃在欧洲兴风作浪的时候,没有忘记寻找死亡圣器这个和阿不思最早的目标。他终于找到了他最想要的那根魔杖,于他来说这就够了。拿着至尊魔杖,格林德沃仿佛死神一样所向无敌,他终于成了欧洲的霸主。但他独独放过了英国。他是害怕么?不,我认为格林德沃这种连伏地魔都没放在眼里的抖S大魔王在这世上并不害怕任何人,即便阿不思有能力和他比肩,那也是格林德沃所希望看到的。
对手,才是这个真正高手最渴望的东西。
终于,在格林德沃的铁蹄践踏下人们再也无法忍受他的暴虐,全欧洲的巫师却都不是这个暴君的对手。最终,求助的信函随着猫头鹰如雪片一样飞往英伦,所有的宝都押在了邓布利多的身上。
阿不思难道不知道他人所受的苦难么?他当然知道,但是他就算去了又能怎么样?格林德沃已经强大得难以置信,早就不是当年那个略带稚气的混世小魔王了。他在舆论渲染下已经成了十足的妖孽,强大得可怕。阿不思生活的环境是铺满书卷文案的校园,纵然他是天纵之才,也不可能与在血雨腥风中千锤百炼的黑暗帝王相提并论了。阿不思难道不知道,他就算去也很可能会辜负全欧洲的期望?更何况,没有人知道他和格林德沃曾经的关系,等他和格林德沃面对面的时候,他们会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彼此?格林德沃会不会告诉阿不思,当初意外打死阿利安娜的就是阿不思自己,如果是这样,那阿不思不用放一个咒自己就得先晕过去。如果格林德沃说打死阿利安娜的是他,那阿不思同样也会晕过去。反正没有一个答案,是阿不思能够接受的。如果格林德沃这个时候又向自己抛出橄榄枝,向他绽放出令他晕头转向的微笑的时候,他又该怎么办呢?
但是这个昔日的旧情人已经成了世界级恶魔,他已经站在无数麻瓜和巫师的京观上俾睨天下了。他拿着世界上最厉害的魔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没有任何人能阻止得了他了。
阿不思终于不能再坐视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了。
格林德沃看着阿不思向他走来,澄澈的宛如蔚蓝的天空的眼睛不带一丝杂质,一如昔年的纯良,同时带着毅然决绝的表情。当年那个青葱时代的、为爱情而迷离的少年已经不再。
你来了,
你终于来了。
这是继高锥客山谷那个悲惨的日子过去后,他们终于站到了对立面。
对阿不思和盖勒特来说,这个面对面的时刻,昔日的恋人都已经变得快认不出来了,似乎他俩都弄不清他们怎么会走到这步田地。【当然,《神圌兽1》的肥格让大伙都没认出格皇来】
这不应该啊,他们曾经那么要好,那么幸福,那么爱彼此。而此时此刻,为什么都说不出话来?原本这世界上都没有任何人比对方于自己来说更有共同语言了,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面无表情的这对昔日旧恋人,内心的澎湃想必已经是巨浪滔天一样。
而这个时候,格林德沃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阿不思对于他,并非可以替代。
他是独一无二的。
离开高锥客山谷后,格林德沃想必也是阅人无数,他再也没遇到一个能给他带来和阿不思一样感觉的人。阿不思是个宝啊,他怎么就给丢了呢?阿不思曾经那么爱他,可现在站在他面前一脸麻木的陌生人是谁?这是什么表情?为什么他看着我就像看着一条毒蛇?邓布利多,你以为自己是谁?拯救世界的勇士么?世界已经为了更伟大的利益被踩在我的脚下了,你这个背叛我的笨蛋!你我的结合本来可以脚踩英伦剑指欧美,你却非要为一群无聊的人把你的定国安邦之智、经天纬地之才浪费在无用的教案上!
好吧,以上心理活动均属于答主脑补。嘻嘻 !
但是格林德沃此时肯定把阿不思看做一个背叛者,你背叛了我们最初的理想,你为了不值得的人来反抗我!而你当年不是那么爱我崇拜我么?你为什么要离我而去!
我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我们到底是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然而是阿不思背叛了格林德沃么?正相反!
是格林德沃背叛了自己的爱情。
但是格林德沃即便发现了这一点,他也绝对不会相信的。他要做的是把责任全部推到对方身上,哪怕推到天命上,也要换取自己良心的安宁。
格林德沃必须强迫自己相信错在对方,尽管他的心理防线已经开始慢慢崩溃。
格林德沃长这么大,已经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了,他已经达到了人生的巅峰。他赢尽了天下,除却输了他。
已经十分成功的格林德沃,却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幸福和快乐。这时候他会发现,他想要的是什么。他原以为他想要的是麻瓜的臣服和巫师们的顶礼膜拜,自己站在世界之巅,拿着世界上最厉害的魔杖,成为死神和众生的主人。是的,他已经做到了。
但在此时此刻,可怜的盖勒特才发现,他真正想要的,不过是爱。
然而,他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已经的太迟了。
一个曾经的、最纯洁的、倾慕自己的爱人,现在站在自己的对立面一脸决绝。这前后巨大的落差让高高在上的格林德沃的自尊遭受了最无情的碾压。
他为什么如此在乎这一切?不过也是因为爱。
可怜的家伙。
如果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GG战败那就是实力不济。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GG其实是邓布利多的情夫,那么一切就变得扑朔迷离了。
看到有人问起1945年阿不思和手持至尊魔杖的格林德沃决斗GG为什么会输的问题。答主个人觉得至尊魔杖会屈服于巫师,自动被更强大的宿主吸引。并不是因为格林德沃的法力不如邓布利多,而是邓布利多的人格力量要更高尚,所以从魔法造诣角度邓布利多更加强大。论攻击力我倒觉得邓布利多尚不如格林德沃(体位就决定这一点么……表打我),但是两人一见面,至尊魔杖就被阿不思折服了,所以相对来讲这个魔杖就不那么好使了。外加格林德沃太喜欢这根魔杖,太依赖他对自己魔力的强化,这样反而让他自身的魔法展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抑。而格林德沃遇见多年不见的旧情人内心波澜肯定是很大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的发挥,或者多少参杂了一些放水的可能。如果平时格林德沃和至尊魔杖加在一起是99+10,那么和阿不思的决斗发挥出的水平就是90+7了。阿不思可以说会尽99%的力量,毕竟受了如此情伤他怨气不能小。但是他绝!对!不!会!放杀着。他绝对不会真的伤害到格林德沃,所以他多少也在放水,不过这都是潜意识中的。他们俩都想压倒对手,但也不能真的伤着对方,所以僵持的可能性极大。严重怀疑最后一招就是个缴械咒,因为至尊魔杖已经心飞到阿不思那里了,所以这个简单的魔咒起的作用就很大了,由此阿不思取得最终的胜利。但是,格林德沃毕竟是欧洲的霸主,加上至尊魔杖他真的说天下无敌也不为过。但是心灵上的颤抖加上对失去的爱情的纠结让至尊魔杖察觉到主人的胆怯或犹豫,魔杖是不会原谅主人有一丝一毫的退让的。所以格林德沃输在自己的爱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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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具体的情节只能靠脑补。但这两人的魔法实力相信还是旗鼓相当,他们是一张巧克力蛙卡片的正反面,格林德沃就是阴暗版的阿不思,他们其实是一个人。
阿不思赢了这场世纪决斗,昔日的爱人被自己亲手关进监狱。看着曾经耳鬓厮磨的温暖情人现在在一群巫师七手八脚的挟持下愤怒的尖叫和挣扎,换成任何人恐怕都想赶紧闭上眼睛别去看这可怕的一幕。
他终于给了格林德沃一个尽情诅咒自己的机会。
纽蒙迦德关住了格林德沃的人,同时也把邓布利多的心灵关进了囹圄。不难想象在阿不思的庆功宴上大家是多么开心,而英雄的微笑宛如机械的木偶。他赢了格林德沃,被大家奉为神明,可是他的心,也彻底被碾碎了。
昔日美好的一切:夭折的梦想、青涩的爱情,都化为了飞烟。
他默默地忍受格林德沃在重洋之外的指责,默默地容忍这个可怕又可怜的孩子没完没了地诅咒他。
他恨他,他认为他从来不曾爱过自己,只有永无止境的怨恨。但他依然爱他,只是自己已经痛得麻木了。
他恨他,他认为他背叛了他们共同的理想,在人生选择点为了无关紧要的人离自己而去。但他也爱他,只是此时此刻,他自己都没法面对爱他的事实,又怎么会告诉他?
格林德沃一直在利用阿不思的感情,结果真正陷进去的,反而是自己。
在玩弄对方爱情的同时,一代魔王也没能脱身,这反而成为格林德沃和伏地魔最大不同的地方 。这真是一个笑话,更是一个悲剧。
HP的所有悲剧中,这真的是最可怕的一个!
哈利却在抱怨邓布利多没有把年轻时的故事讲给自己听,他以为凭自己和校长密切的关系,阿不思不告诉自己就等于背叛了哈利对他的信任。可上面所说的一切,阿不思如何向哈利解释呢?那毕竟是邓布利多的隐私。十七岁的哈利不懂事,那些比哈利大很多的成年邓黑也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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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6:子世代时期的种种
读者所看到的邓布利多,绝大部分时间是1991~1997年期间发生的事情。而此时,拒格林德沃被关进纽蒙迦德已经过了半个世纪。这么长时间的孤绝岁月,阿不思只是从格兰芬多院长升职为霍格沃茨的校长,他仿佛被格林德沃诅咒了一般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但他却在爱所有人,除了那些不配得到原谅的人。
邓黑们依然在黑他,书里书外都一样。
书里,一群魔法部的政客指责阿不思是个老糊涂了,诽谤他神志不清,歪曲各种事实。造谣说邓布利多阴谋推翻魔法部,想自己当部长呵呵。我tm真的就呵呵呵了。
书外,一群无脑邓黑指责他打压所谓“高贵冷艳”实则绝大部分人都三观不正无甚血性的斯莱特林,偏袒“鲁莽无脑”实则英雄并起豪杰辈出的格兰芬多。一群低幼儿童的思维(不要侮辱低幼儿童)。
谤满天下的阿不思,对世间泼向他的所有脏水不置一词。我们都知道,他根本不在乎。相对于铺天盖地的诽谤,他更在意和他同在一张巧克力蛙卡片上的,他。
哪怕是岁月,篡改我蓝颜。你还是昔日,多情的少年。
我想我应该提醒诸位:
邓布利多就像救世主一样,他救了很多人。
没有邓布利多,一岁的哈利就会成为弃婴,最终的结果是被扔进麻瓜的孤儿院。如果是那样,哈利就不会有血缘的保护,最终只能曝尸街头。
没有邓布利多,波特夫妇至少会早死一年。
没有邓布利多,小天狼星就会被摄魂怪吻掉灵魂,命运会变得更加凄惨。
没有邓布利多,莱姆斯就永远不能踏入霍格沃茨,永远不会结识鹿犬,有那些宝贵而不多的幸福时光。同样也不会有一份正式而受人敬重的工作,尽管只有一年,但也是邓布利多力所能及的宝贵馈赠。
没有邓布利多,斯内普早在1981年的万圣节前夜就会自杀身亡了,那就根本不会有后来的一切救赎了。甚至连在霍格沃茨当教师都是白日做梦。
没有邓布利多,海格在被开除后就会无家可归,是邓布利多给他谋了个差事,在霍格沃茨安了家。
没有邓布利多,罗恩在陪哈利赫敏寻找魂器的逃亡之旅跑路后就根本找不到回归的路,所以罗恩的灵魂也是邓布利多拯救的。
没有邓布利多,被霍格沃茨开除的纽特·斯卡曼德早不知死到哪里去了,我们哪有《神奇动物在哪里》的电影可看?
没有邓布利多,马克西姆夫人早在克劳奇遇袭的时候就被误当成凶手关进监狱了。
没有邓布利多,聪明如赫敏,也无法帮助哈利解决死亡圣器和魂器的秘密了,她的才能发挥也会被大大限制。
没有邓布利多,里德尔在1991年就该卷土重来了。
没有邓布利多,穆迪八成早死在自己的木箱子里了。
没有邓布利多,凤凰社早就没法运转了。
没有邓布利多,麦格的情感创伤也没有人安慰了。
没有邓布利多,特里劳妮这样的女人就会被赶出霍格沃茨。而她这个做了那个终极预言的疯疯癫癫的神婆,出了邓布利多的保护范围,保证会死在里德尔的手上。
没有邓布利多,被驱逐的马人费伦泽早就被马人部落打死或者流落到对所谓半人半兽的巫师社会受尽排挤,是邓布利多接纳了他。
没有邓布利多,被放逐的家养小精灵多比和闪闪就会无处可去,流落街头。
没有邓布利多,亚瑟在神秘事务司被蛇咬了早就失血过多而死了。
没有邓布利多,七个波特的转移计划根本就没法实施,哈利就无法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没有邓布利多,里德尔的魂器就没人能干掉了,他也不会被任何人打败了。
没有邓布利多,连斯拉格霍恩都得东躲西藏地过日子,以至于他最终选择投靠阿不思寻求保护。
没有邓布利多,哈利根本无法打败里德尔,一切努力都化为飞灰。
以上,都是彻头彻尾的邓布利多的人!
没有邓布利多,马尔福早就下地狱了。而这傻瓜花了好几年时间嘲笑邓布利多老迈昏聩,又处心积虑了整整一年想杀死对方,结果却被阿不思救了一命。呵呵,可怜虫,你真可怜。
没有邓布利多,魔法部的各种乱子福吉能解决么?饭桶。
没有邓布利多,霍格沃茨的学生受到的各方面的蹂躏会成倍增长。
没有邓布利多,谁也不能控制一切混乱,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谁都不知道前方的路该怎么走。
就是这样,还有人觉得阿不思做得还不够!!!!
还说他是个政客!!!说他腹黑狡诈!!!说他利用别人达到自己的目的!!!说他沽名钓誉!!!说他偏心自己的学院或自己喜爱的学生!!!可他连玛丽埃塔·艾克莫这样一个背叛自己的学生都出手保护!!!
阿不思,还是太善良了!!总要给人第二次机会!!!可是很多人我都觉得配不上阿不思的这份悲悯情怀!!!
他的才能和成就,足以名载史册!他的法力是世界之巅,他爬得最高。但就是在霍格沃茨这个他最爱的地方的最高的天文塔上,他摔得最惨!!!!摔得粉身碎骨,为了那些对他或冷嘲热讽、或素不相识的天下苍生!包括原著里那些对他肆意诽谤、吹胡子瞪眼的蠢货们!
他早就知道自己只剩下一年的生命了,但是却淡定无比,依然如常的维持学校的正常工作,还要去拯救预谋行刺自己的某个蠢材的灵魂!他不害怕,他是HP真正的勇士,是一个真正有着骑士精神的格兰芬多,他的血管里澎湃着戈德里克·格兰芬多本人的鲜血!!!
他救了所有人!!!他拯救了世界!!!在他需要全世界拯救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这还有王法么!!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这真是整个HP最悲惨的人生!!!!!!
那些无脑的邓黑们,你们当中有不少人是以上提到的受惠者的粉丝吧。但上面的每一个人,都该跪下来感谢阿不思的大恩大德才是!邓布利多付出的一切你们看不到,你们就喜欢抓住一些细枝末节不值一提根本站不住脚的所谓黑点来否定他、排挤他、打压他、讥讽他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聪明绝顶,你们简直禽兽不如!!!
如果读到这里你们还在黑邓布利多,没关系,咱们再战一万年!!!
脑残的哈迷我见得多了,但邓黑是我唯一打算怼到底的。
在最后,还要再提一个人——格林德沃
足足被旧情人关了半个世纪,昔日绝色的容颜和无上的荣光尽皆离他而去,后半生算是彻底毁了。不过跟殚精竭虑一生的邓布利多相比,在监狱优哉游哉养老的格林德沃不要太走运。
格林德沃应该是最有理由恨死了邓布利多的人。但是在故事的最后,他在纽蒙迦德面对里德尔这个比他还疯狂的彻头彻尾的疯子时,格林德沃竭尽全力拖住了他,对里德尔大加嘲讽,蔑视地无以复加,谎言连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不要里德尔靠近爱人的陵墓盗取至尊魔杖,阻止这个令人作呕的世纪恶魔打扰阿不思最后的安宁。
与此同时,格林德沃给哈利争取到了宝贵的救援时间,最后使哈利幸免于里德尔的毒手。
我不认为格林德沃会后悔自己把世界搅得天翻地覆,让他再来一次恐怕也是一个样。格林德沃晚年流露得出的悔恨,其实应该在这里:格林德沃一直致力于把阿不思拉到自己这边来,但他花了一生的时间才发现,早在一开始,他就应该到阿不思身边去。
半世雄主半世荒的格林德沃,做了一辈子魔王,临了,终于做了把英雄——
一个为爱而战、对抗世界上的恶势力的英雄。
他是最后一个彻头彻尾的邓布利多的人。
这里插播一句:格林德沃吧上到GG本人,下到一众吧友都是彻头彻尾的邓布利多的人
阿尔,我离开你一次,你离开我一生一世。
冥冥中的阿不思通过哈利之口得知这一切时,擦了擦眼睛。没人看见他的眼泪。这一切来得太迟了,阿不思此时早已安息。
这一切,真的来得太迟了。
那个绚烂的夏天,区区两个月的却跨越国籍、跨越三观、跨越性别、跨越生死的爱情,彻底改变了这两个人的一生。他们都以为对方不爱自己了,可事实上正相反。这就是让上帝视角的读者最伤痛的地方,正如答主以前多次评价HP的一句话:HP的很多人死了,他们都没来得及等到一个真相。
格林德沃爱阿不思,他用生命证明了这一切,对阿不思的爱情,格林德沃最终以死相报!
尽管阿不思不会知道了。
此时此刻,一切恩怨早已在时间的淘洗中放下。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在巧克力蛙画片上得到了永恒的结合。阿不思最终以这种令人唏嘘的方式,嫁给了他孤绝的一生中唯一的爱人。
转身并肩去,悠然人世间。
最终的结局证明,同样是这两个人,在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了错的人,但在错的时间,他们是彼此最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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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通信集(新译/完美版/01-09)
「RE-TRANSLATION」Thity-Five Owls by M'lah Sihfay
注释:
*GGAD经典之作。现存几篇译文都很棒,但好作品总是让人忍不住一再回味。纵使才疏学浅,我却有着作出最完美译本的野望XDD 尝试着把人物的语气也翻译出来,如果有任何错漏或更好的表达方式,还望诸君共同探讨雅正。真诚地感谢各位!
正文:
[图片]
09.10, 1951
邓布利多——...
「RE-TRANSLATION」Thity-Five Owls by M'lah Sihfay
注释:
*GGAD经典之作。现存几篇译文都很棒,但好作品总是让人忍不住一再回味。纵使才疏学浅,我却有着作出最完美译本的野望XDD 尝试着把人物的语气也翻译出来,如果有任何错漏或更好的表达方式,还望诸君共同探讨雅正。真诚地感谢各位!
正文:
09.10, 1951
邓布利多——
喏,是我。你的老朋友,盖勒特·格林德沃。收到这封信,你大概很惊讶吧?要知道,这讶异不比我写下它的时候多呢。不过,你清楚的很,我要去哪里,就一定会达到;我要做什么事,就一定会办成。
希望这封信是在合适的时光落到你的门前,毕竟,我听说英国猫头鹰可是厉害得紧。这些鸟儿绕着纽蒙迦德塔楼飞得并不容易。暴雨携万钧之势,从山上狂泻而下。而我就在避雷针之下二十英尺的地方——噢,还有,云层被撕毁时会阵阵爆裂,好像有谁给整座城堡施了个钻心咒似的。夜色沸腾如沥青,雷神为彰显其神力,以巨锤狂击天空,劈开浓黑夜幕;而待乌云微分之时,北地狼人之月便会冷冷削开栏杆。真是美极了。不过,我猜这不会符合你的口味;太野蛮啦。
你无疑对眼前一切不屑一顾,不管是对信还是对这只潦倒的猫头鹰(她喜欢小白鼠。)老朋友,对于风云如此变幻、而我依旧有心情给你写信这件事儿,你居然真的会感到惊讶吗?这可不太对。你该这么说:这是亲爱的老盖勒特。巴沙特家那来自德国的讨厌鬼。哪怕他此刻身陷囫囵,终日无所事事,都不肯放过我。想想吧,我那备受称赞的金发正在慢慢变灰啊,阿不思!不过,我还是得说,即便是作为监狱,这石雕竟依旧如此巧夺天工。这样激励那些石匠应该挺不错的吧?如果诅咒也可算作鞭策的话。经年的魔法刻痕宛如花岗岩之上的、那些攀附着的锯齿常春藤,真是漂亮极了。喜欢这种讽刺。老。朋。友。我被锁在我亲手缔造的监狱里。
你还在你那学校里?享受培育花朵的感觉?读了不少书?吃的也不错吧?把它保管得挺妥当?最好是这样。
替我向你那只疯鸟致以真挚的问候,但愿我没去掉他半条命。
听我说。但愿。但愿。和我牢房的壁上那些霉菌一道。嘲笑我吧,阿不思。继续恨我,像此前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自娱自乐去吧。
10.13, 1951
亲爱的盖勒特,
感谢你的来信。当我读信的时候,不由得记起你曾经对我的评价。你说,这世上恐怕没什么能阻止我当——我相信你的原话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混蛋”。即便今日,我恐怕仍如以往般不可救药。打从我们决斗之日起,我就估计会等到一只猫头鹰;而当她真正飞来时,自然也很难感到惊讶。实际上,如果再等上一两年,我大概就要开始担心啦。
我给你的猫头鹰施了个烘干咒,让她待在福克斯的火焰旁边,还给了她三只小白鼠。在这样艰苦的旅程之后,她依旧十分温顺。(福克斯也过得很好。哪怕是精于此道的你,盖勒特,想要杀死他也是个大问题。)我的确还待在霍格沃茨,教授变形课,是格兰芬多学院的院长,同时身兼副校长一职。与我们初遇时相比,我或许是没那么光彩照人啦。不过呢,我也的确是自得其乐了。新学期伊始,事务繁忙,所以回信有些迟。而今天,10月13日,是如此静谧祥和的一天,真让人愉悦。
所以,是的,盖勒特,我并不惊讶。而这一点,反过来倒可能要让你吃一惊啦,但我真的并不憎恨你。我之前说过一遍了,我知道——就在我们决斗的时候,而我现在要再说一遍。我既不会对你不屑一顾,也不打算对你施以冷嘲热讽。你觉得这很难理解,对吧?恐怕我本人对此也很难解释清楚。这大概只是“自以为是的混蛋”的通病罢了。
(说到决斗,放心,我把它保管得很好。)
除了欣赏窗外的风景以外,你都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呢?但愿你过得舒适;而且,既然能通信,那读书估计也不成问题吧?实际上,我已随信附上一本你或许会喜欢的书。是二十年代,流传自威尔士的一些有趣的变形术改良理论——你可能正好错过了它,毕竟你当时正忙着征服欧洲呢。
此致,
[附: 《鼠与预科》,格沃奇梅·格沃特尼与兰托奥普·马多格合著]
剩下请走→【★】
—TBC.
洪水深处,藏着旧梦和穿白裙子的女老师
[图片]
所谓“荡妇羞辱”(slut shaming),是号称两性平权的今日世界中无处不在的偏见。物化与贬低女性的思想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穿得少就是浪荡,纹个身就是坏女孩。
性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与“荡妇羞辱”相伴的、对女性凭空捏造的污名。煞有介事的口口相传,轻佻打趣的眼神交互,一时的口舌之快,这些人借着玩笑和无知的名义,用一句话便轻易毁掉别人的一生。就如《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玛莉莲,就如当年那个善良纯净的女老师。
人心淡漠,人性难测,人言可畏。
有时候,无知即恶。
1
我初中的时候,在农村上学。...
所谓“荡妇羞辱”(slut shaming),是号称两性平权的今日世界中无处不在的偏见。物化与贬低女性的思想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穿得少就是浪荡,纹个身就是坏女孩。
性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与“荡妇羞辱”相伴的、对女性凭空捏造的污名。煞有介事的口口相传,轻佻打趣的眼神交互,一时的口舌之快,这些人借着玩笑和无知的名义,用一句话便轻易毁掉别人的一生。就如《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玛莉莲,就如当年那个善良纯净的女老师。
人心淡漠,人性难测,人言可畏。
有时候,无知即恶。
1
我初中的时候,在农村上学。
那年夏天闹了水灾,下了很久的了暴雨,地里粮食全都淹死了,全国各地的救济品就都朝我们涌来。
也就是那个时候,班主任给我们介绍了一个女老师,很年轻,二十出头,短头发,是来支教的。我现在想来,大概只能用不合时宜来形容她,但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碎花连衣裙,很白,很透,我们甚至能看到她内衣的轮廓。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这种装束我们只在电视上见过。坐在我前面的王文宝扭过头来对我小声说,她好骚。
班主任给我们介绍,这是从湖北来支教的老师,听说我们这里涝灾,带了很多物资过来,自己也亲自过来支教,大家用掌声感谢豆老师。班里掌声响起,王文宝的巴掌拍得最欢。
其实她不姓豆,姓杜,但是在我们那的方言里,就会把杜念成豆。后来在语文课上,杜老师无数次地纠正我们,是杜甫,不是豆腐。
但是杜老师说话也有方言,她的湖北口音很重,和我们干艮倔脆的发音并不一样,在我们看来,都是拐弯的音调。所以她上课只要一开口,底下的同学就会笑。
她来上的第一节课,几乎没有办法说话,因为班里的所有同学,都笑成了一片。这样的局面持续了十几分钟,杜老师把课本放下,哭着跑了出去,班里顿时没了动静。我的同桌用胳膊肘拱了一下我,对我说,小方,你去看看吧。
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我很害怕。
我其实胆子很小,能当上班长,只是因为我的成绩比较好。我胆小到什么程度呢,上厕所的时候,旁边只要站一个人,我就很紧张,我就尿不出来。
所以我只能憋着,课间从来不上厕所,都是憋到放学回家,才能一个人安静地解手。
班里的同学也不是第一次把老师气哭,基本上每一个新来的老师,都会被我们的顽劣搞的没有办法,让班长去办公室请老师,似乎已经变成了工作的一部分。班里慢慢地开始叽叽喳喳起来。班长,你去看看吧。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多,我的脸不断升温,开始发红发烫起来。
我都忘记了我是怎么走出教室的,但当我站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竟然尿了一裤子。那年我已经十三岁了。
一时间,我想跑出学校,跑回家去,头也不回。但是我的两条腿像绑了石头一样,就扎在地里。杜老师看我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擦了擦眼泪,走到我面前,看了看我的裤子,又看了看外面洪水退去以后的泥泞广场,问我,你摔倒了吗?我低着头,没有说话。杜老师说,回家换身衣服吧,我等你回来,一起回班里。
我翻了一下眼皮,那是我头一次近距离地看到杜老师的脸。
她真的不好看,不像是城里来的人,脸上有很多雀斑,牙也是歪歪扭扭的。但我也很清楚地,透过她的衣服,看到了她的内衣。
王文宝的那句“她好骚”就开始一直盘旋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像一只苍蝇一样,我也没办法把它按住。
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豆老师,对不起,我刚才也笑了。说完我拔腿就跑,我觉得自己飞起来了,门卫喝茶的大爷都没有来得及拦住我,我已经冲出校门,奔跑在回家的路上了。
街上的水坑还有很多,我故意奔着水坑去跑,我的塑料凉鞋,啪嗒啪嗒地踩到水上,那些泥点子就都溅到我的裤腿上来,可以挡住我尿裤子的痕迹。
我爸跟我讲过,在大街上不能这样疯跑,尤其是回家的路上,会被人觉得这是在奔丧。但我的确很着急,我知道杜老师还在办公室里等着我,我也是把她惹哭的人之一,我很愧疚,所以我要跑得更快一点。
2
从那以后,杜老师让我当了语文课代表,我觉得她一定是听班里同学嘲笑过我不上厕所。
她没有跟我点破,很心领神会地,每次刚上课的时候,她都会让我去办公室帮她拿课本、拿茶杯、拿教案。我就可以趁着这个上课的时间,去一趟厕所,撒泡尿。
这泡尿的时间,真的好漫长,我每次都会站的很累,后来我索性,就直接蹲着,也会蹲上好久好久。
学校的厕所,一条沟挖到底,石板子砌的,最后面通到化粪池里,一回头,就能看到之前每一个人的排泄物。男女厕所共用这一条长沟,只不过中间砌了一堵墙,然后用砖码了半人多高,分出了一个一个的小坑位。
学校里的物理老师自己发明了一套冲水设施,在女厕最前面的坑上头,放一个水箱,里面的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把水箱滴满,压力就把活塞推开,水箱里的水就轰轰隆隆地冲下来。但是水量可能实在难以控制,如果你蹲在最后面的坑位,水流到这里很有可能劲头不足,就会带着之前所有坑位里的排泄物停驻在此。有的时候,还会有卫生巾顺着前面的女厕飘来。
王文宝和一众男生就对此非常感兴趣,有时候他们甚至会根据班里女生看起来的状态,分析这些卫生巾是谁扔下来的。
王文宝个子很高,是留级生。十三四岁的男孩子,隔了一年,身高就能差出去二十公分。
他爸妈去找老师说了很多次好话,才把他调到我的前面,让我监督着他学习。但我是不可能监督得住的,我很瘦小,王文宝有的时候会转过头来逗我玩,把我的手指头关节按得噼里啪啦响,他说我要多这样练一练,打架的时候才有威慑力,要有个男人的样子。
有时候我经常自己发呆,蹲在厕所里的时候,我会数那里的苍蝇玩。
我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厕所里的苍蝇,一直都是九只,不会多也不会少。
我后来去问生物老师这是怎么回事,他翻了很久的书,皱了很久的眉头,最后告诉我,可能是主安排的。
我还是挺愿意相信这个解释的,我们那里有很多信主的人,我妈去世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她飞到了天堂里。
我妈埋在村西头的山上,我有的时候会去看她,那里还埋着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但是我从来没见过他们。
但那次暴雨以后,很多西山的坟都被冲塌了,有的石碑还在,有的石碑都找不到了。我只能凭着记忆的位置,找到我妈埋葬的地方,去那里坐会,躺会。
后来我爸重新修坟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每次去的那里,埋的是一条狗。
王文宝在这件事情上很关照我,他拿着拳头威胁班里的所有男生,以后谁骂马小方的时候,都不许捎带着他妈。我那时候还觉得,他可能并不是个坏孩子,只是有的时候没人管得住他而已。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个没娘养的孩子了。
杜老师也知道了,所以她就对我更加照顾,我爸进城给别人盖房的时候,杜老师会让我去她家吃饭写作业。
我爸很感谢她,经常给她送一些城里带回来的米面,杜老师每次都要推辞,说她一个人生活,吃不了这些。
有一天杜老师告诉我,其实她被气哭那次,就不想再教下去了,但是看到了我去找她,不知所措的样子,她一下子就觉得可能还是值得留在这里的。她说我是个好孩子,但是更多的时候,要勇敢一些。
我那天晚上没有回家,跑到我妈的坟前看星星,一直看到第二天早晨天亮,在西山上睡了一大觉。
3
语文课前的课间里,王文宝和一群男生走进教室,围到了我前面。他很神秘地掏出了他的手机,一个翻盖的诺基亚,那是头几个月班里其他人捡到的,被王文宝抢了过去。
他问我说,小方,你是不是经常去豆老师家?我点点头。那你可要好好把握住机会。那一帮男生嘈杂地笑了起来。
王文宝把手机递到我面前,屏幕上是一张模糊的照片,能看出来是他从厕所的沟里伸到女厕拍的。
王文宝说,她第一天来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货色,长得不好看还偏偏化着妆,你看看,大白虎。她站着的时候腿缝特别大,那就是做得太多了。
那群男生的笑再也控制不住了,就像一群乱哄哄的苍蝇在我面前。王文宝也在笑,但他没有笑的那么大声,他对旁边的人说,快上课了,都收敛点。然后就要把我面前的手机拿走。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么大胆子,涨红了脸,把头抵在桌子上,死死按住手机。王文宝一看就慌了阵势,你妈的你要干啥?
他掰着我的头和胳膊,我使尽浑身的力气不肯撒手。我不知道和他僵持了多久,好像是趁着王文宝松劲的时候,我拿起手机从人缝里钻了出去,跑出了教室,班里丁零哐啷一阵乱响,一帮男生就追了出来。
我好像和准备进班的杜老师撞了个满怀,她在叫着我的名字。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跑,脑子里就只想到了厕所。
我从来不知道我跑得可以这么快,后面那么多人都没有追上我。我一头扎进厕所里,顾不上喘气的机会,狠狠地把手机扔进了地沟里。等到王文宝追上来的时候,我已经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我这时候才开始感觉到害怕,浑身打筛,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了出来。
王文宝一把就把我拎了起来,问我手机在哪。我的上下牙在打架,肺腔也已经充血,我说不出话了。
旁边有男生说在坑里,王文宝把我拖到坑边上,按着我的脑袋说,你妈的你给我捡出来。那股子排泄物的气味,顺着我大口喘气的时候,生生地往我脑子里面钻。我受不了了,我一阵恶心,噗的一口就吐在了沟里。
水箱响了,哗啦啦的水流猛地冲过来,溅起的水花混合着各种脏东西,打到我的脸上。
冲走了我操,手机冲走了。旁边的男生叽里呱啦地叫起来。王文宝很大声地骂着我,踢了我一脚,把我摔在地上,朝着最后一个坑位跑去。
我趴在地上,听到了杜老师的声音,她冲进男厕所里,呵斥着王文宝他们,然后把我扶起来,领到水池旁边,洗脸、洗头发。那群男生还在笑,好像杜老师进到男厕所里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事情。
杜老师朝他们喊道,笑什么笑,滚回教室去。
我坐在杜老师自行车的后座上,两手把着屁股后面的横杠,一直在小声抽泣。风把我的鼻涕又吹了出来,我吸溜吸溜,使劲让它不流下来。杜老师说,你先回家歇两天吧,我回学校就告诉你们班主任。我忍了忍眼泪说,王文宝他们说你坏话。
那天晚上,杜老师和我爸聊了很久,我躺在床上,他们就坐在我旁边。
我爸把嘴里的烟卷拿下来,用两根指头夹着,指着我说,你个瘪孙,你就是活该挨打的命,你不会还手?不会跑?不像个男人。
杜老师摆摆手,让我爸不要说下去了。我把眼泪憋着,面朝墙翻了个身。
自打那天起,王文宝就再也没来过学校。大家都说他失踪了,也有人说,是夜里钻进化粪池里捞手机被憋死了,但是他家里人在化粪池里找了一整天,都没找到尸体,只把手机找了出来。
我倒是很相信他是死掉了,因为后来我在厕所的时候,我发现原先的九只苍蝇,变成了十只。我知道人死了以后会变出蛆来,蛆会长成苍蝇,我觉得这只苍蝇,就是王文宝变的。
但是他的消失,并没有让大家对于杜老师的诋毁消停下来。反而是,更多的人在说,不要去招惹杜老师,她是白虎星君的命,风流种,凶煞,把王文宝给克死了。
从那以后,我很少看到杜老师化妆,也很少再看到她穿那条白裙子了。
4
我高一那年,杜老师结婚了,是我爸给介绍的。男方是他在城里的朋友,跑大货的司机李春生。
我爸说,李春生很踏实,就光跑长途拉货,赚了不少钱,在城里盖了房子。就是离过婚,但是没小孩,不过也挺好的,对杜老师这种情况来说。
我问我爸,什么情况?我爸说,你懂个球。
不过大家有目共睹的是,李春生对杜老师真的很花心思。她想留在村里教书,李春生就又在村里盖了两层小楼,很气派,门口还放了两只石狮子。
结婚那天,李春生把他所有的司机朋友都叫了过来,大大小小的货车排好了长队,戴着大红花,在村子里转了一整天。
婚礼快散场的时候,我跑到厕所里解大手。李春生喝得醉醺醺的,跟一个伴郎互相扶着进了厕所。
那个伴郎拍拍李春生的肩膀说,哥,以后悠着点。李春生说,悠着点啥?伴郎用手比了个小王八的形状说,懂的都懂,小心变成这个。
李春生的无名火借着酒劲上来了,一拳直接打在伴郎的脸上,伴郎一屁股坐到了尿坑里,摆着手说,哥,别发火,哥,我该打。
李春生抬起脚来要踢到他身上,一脚没站稳,脸冲前,正好磕到了水池角上,当时血就流了出来。外边乱哄哄的人冲了进来,我提起裤子,躲到了人群后面。
后来李春生被送到医院去,做了手术,把右眼球给摘掉了。
告别初中生活,我就很少再见到杜老师,她搬进了新房里,和李春生过日子。
我爸说,以后少去杜老师那里,不吉利。我不愿意相信李春生的意外是杜老师的原因,就像我愿意相信我妈死了以后上了天堂,王文宝死了以后变成了苍蝇。
我后来才明白命运是多么主观的一件事情,相信它,它就存在,不信它,它就狗屁不是。
但我确实挺想念杜老师的,上了高中以后,没有她给我提供上课去厕所的便利条件,我每天又会憋很久的尿。
一开始,我想了个办法,我就去假装解大手,蹲着,那种紧张感就缓解不少。
但后来被人发现了,一下课就站在厕所抽烟的那几个男生,眼睛到处乱看,就看见了我每次都是蹲着撒尿。
他们就像是找到了宝一样,到处去跟别人讲这件事情,说我是个假男人。还趁我不在教室的时候,把我课本上、作业上的名字马小方,都改成了马小芳。
我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这种事情我没有办法再去找杜老师帮我撑腰。我就只能自己忍着,憋着,像我每天憋的那泡尿一样。
我用胶条把书本上的名字粘下来,重新写好,可是他们又要接着补上那个草字头,到最后我的每个本子上,都被我粘出了好几个大窟窿。
好在是,学习很忙,老师们盯得也比初中严了很多,这些男生过了这几天的热乎劲,就把这个事情抛之脑后了。
有的时候我走到大街上,还会碰到杜老师,她变得和以前不大一样了。天很热的时候,她也会穿一件长袖衬衫。
有天放学,我悄悄地跑到杜老师院子外边,想去看看她。但是大门是反锁着的,那俩石狮子上,也被画满了涂鸦,我甚至还瞥见,有人在上面刻了马小芳。
我绕到她家房后去,很挤的小道里,李春生的那辆大货车,严丝合缝地停在那里。车屁股的货箱门大敞开着,里面堆满了我们当地粮食酒的瓶子。他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旁边一滩一滩的,都是呕吐物。
他家的那条大柴狗,可能是吃了他吐得东西,也醉倒在地上,舌头伸的老长,旁边苍蝇飞来飞去,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
我回到家里跟我爸说了我看到的,我爸说,李春生彻底是个废人了,没人找他拉货,一只眼睛看不出远近来,他这辈子都开不了车了。我说,你城里认识的人多,你帮他找个活吧,杜老师一个人,养活不了俩人的。我爸说,少管她家的闲事。
但后来我爸还是托人,给李春生在平顶山找了一个开煤的活。
5
洪水来的那天晚上,已经连着下了一周的大雨了。
我爸说,幸好咱家不种地了,不是旱就是涝,一点收成都没有。
他把放进锅里的米又抓出来了一把,放回袋子里。省着点吃,村里头没粮食了,外边的车也进不来。我说,城里也下大雨了吗?我爸说,下了,整个豫西南都在下,湖北也在下,平顶山的煤窑都塌了好几座了。
我忽然想起李春生来,最主要的,是想起了杜老师。我把雨衣雨鞋抄起来,我爸问我,下这么大雨上哪去?我说,咱家厕所淹了,我出去找个解手的地方。我爸说,屋里有尿桶。我说,我想解大手。我爸说,快去快回,饭凉得快。
那是我十八岁以来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雨,炸雷也一阵接着一阵。村里的黄泥路,早就被雨水浇透了。雨衣已经没什么用了,我刚出门两分钟,从里到外已经湿透了。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杜老师家门口,看见二楼屋里亮着灯,就哐哐的砸起门来。雷声和雨声太大了,我连喊带叫,院子里的狗冲着我叫唤起来,我才看到杜老师的影子在窗户里往外观望。
杜老师下来把门打开,对我说,赶紧进来,下这么大雨干嘛来了?我说,好久没看见你了,我听说平顶山的煤矿塌了好多,我来问问你。
我的雨鞋上粘满了黄胶泥,走到屋子踩出来了好多鞋印子。我把鞋脱了,光脚踩在地板上,把雨鞋放到一边。
杜老师说,你叔昨天给我打电话了,他们撤出来得早,没什么事,等雨停了他就回来。我说,没事就行。我家厕所淹了,我先解个手。
杜老师把我带到厕所,我才第一次真正地见到一个马桶。这些年村里生活条件好了一些,好多人家都翻新了,那种老式的厕所,都换成了瓷砖的蹲厕,但没什么人会装这种坐式的马桶。
我坐在马桶上,怎么都觉得别扭,浑身上下用不上劲,根本拉不出来。于是我就把马桶垫掀开,踩在马桶沿上,蹲着,解了个大手。
杜老师把饭菜都端上了桌,要留我在这里吃饭。我说算了,我爸做好了饭还在家里等着我呢。杜老师说,你长大了,不像原先那个尿裤子的小孩了。我说,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很多地方还要感谢你。杜老师说,你把你叔的衣服换上再走吧,都湿透了。我说,不了吧,换上了回去又要湿一遍,就是好久不见你了,来问问你,我该走了。
我离开杜老师家没几步,前面开过来一辆大车,车灯开得明晃晃的,亮的我睁不开眼睛。那辆车一路颠簸,停在了杜老师家门口,下来一个人,晃晃悠悠的,车紧跟着就开走了。雨太大了,我看不清那人是谁,就往前凑了几步,他已经不见了。
这会雨明显感觉更大了,雷声感觉就在平地上。我怕出什么事情,就走到杜老师门口,砸门,叫她。可是雷声实在是太大了,接连不断的,根本没有人回应,只能听到他家的大柴狗汪汪地吠个不停。
我绕到后墙去,爬到李春生那辆闲置已久的大货车上,正好离二楼的窗户有约莫一米的距离。我看到屋子里没人,桌子上的两幅碗筷还在那里放着。
我咧着身子,隔着玻璃,使劲往屋里看。忽然间我就看见一个男人的背影,那是李春生,晃晃悠悠的,手里拖着个大包袱。
那不是个大包袱,他揪着杜老师头发,在地上拖来拖去,杜老师挣扎着。
雷声更大了,接连不断,连闪都来不及打。我感觉自己已经动不了了,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害怕过。
我看着杜老师在屋里被李春生踢来踢去,我想喊,但我喊不出来。我的牙又开始打架,不知道是吓得还是冻得。我看见李春生把杜老师的外衣扯破了,她胳膊上有不少伤疤,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夏天也要穿着长袖子。
我的眼泪已经憋到嗓子眼了,堵在那里,我什么也做不了。杜老师好像看到我了,她瞪大了眼睛,哭得更凶了,她在向着窗户这边挣扎,她在向我求救。
我哭得已经看不清屋里的状况了,我抬起拳头来,它已经不是在抖了,它在抽搐。我往玻璃上锤了过去,脚底一滑,还没有砸上去,人已经悬在半空中,我抓住了窗户的防护栏。
这个位置,我隐约能听见屋里的哭喊声了,我也听到了李春生的嘶吼。他说着偷人、偷人。雷声更大了,我感觉自己没有了力气,马上就要撒手,掉下去摔死了。忽然窗户打开了,杜老师嗓子已经喊破音了,她在叫着小方、小方。
李春生骂着,又把杜老师拽离了窗户。我能听见他说的话了,他说你一个女人在家,我出去了半年多,为什么马桶垫子是掀开的,为什么桌子上放两个碗。杜老师一直在叫着,不是的,不是的。
我的眼睛已经闭上了,我感觉下一秒钟我就要死在这里。
我觉得所有的事情好像都是我的错,如果我第一天不去办公室里,杜老师可能早就离开了这里;如果我妈没有去世,杜老师就不会对我那么关照,就不会认识我爸,就不会和李春生结婚。
我的脑子已经全乱掉了,大雨像瀑布一样浇在我的身上。雷声已经到了我耳边了,我忽然听到远处有人的尖叫声,我睁开眼睛,才看到,那根本不是打雷,是洪水来了。
黑夜里,借着闪电的光,两三层楼高的洪水朝着我迎面而来,我来不及反应,就被卷进水里,不知道冲到哪去了。
我呛了不知道多少水,我也不知道我抱住了哪里的一棵树。我最后的一点求生欲,支撑着我爬啊爬啊,我爬到了树梢,脱离水面,把自己的身子卡在上面。
我就看见远处飞过来一只苍蝇,在我头上转来转去,那么大的雨,也没让它停下来。
我说,杜老师,是你吗?刷的一下,一只鸟冲了过来,把那只苍蝇吃掉,落到了我的手上。
那是一只杜鹃,我握着那只杜鹃鸟,在那场大雨里,一直哭到我被救起来。
6
警察问我,你说了这么多,和你家厕所下面的粪坑里发现的,王文宝的尸骨,有什么关系?
我说,他都死了五年了,那么大的洪水,不知道是从哪里冲过来的吧。
警察说,你怎么知道他死了五年了?
我沉吟片刻,那只杜鹃现在我还养着她,她只吃苍蝇,不吃别的,如果你们不信的话,可以到我家里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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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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